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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存在了二百九十年,在那之后至今的漫长时间里面,唐朝这个词就成了一个符号,一个图腾,象征着那个中国人最奔放最诗意最潇洒最自信的时代。一千多年后,一支摇滚乐队还以“唐朝”命名,在他们的主打歌《梦回唐朝》中,他们唱道: 菊花古剑和酒 被咖啡泡入喧嚣的亭院 异族在日坛膜拜古人的月亮 开元盛世令人神往 风 吹不散长恨 花染不透乡愁 雪映不出山河 月圆不了古梦 沿着掌纹烙着宿命 今宵酒醒无梦 沿着宿命走入迷思 梦里回到唐朝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男耕女织丝路繁忙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物华天宝人杰地灵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纸香墨飞辞赋满江 今宵杯中映着明月 豪杰英气大千锦亮 ——唐朝乐队《梦回唐朝》 诗、酒、剑,成为唐朝最重要的三个关键词,这三个词像一个三角形的箭头,指向通往艺术与美的最高境界。当唐朝随着时间的流逝离我们越来越远的同时,我们却越来越清晰地看到那个时代的浪漫与潇洒,自信与豪放,甚至清晰地听到只能属于那个时代的人的笑声与哭声,看到他们的命运沉浮、人生际遇,完全归功于一个具有魔力的词,这个词在那个时代逝去之后,几乎成了汉语词典中最富神奇魅力的一个词语,它就是唐诗。 夏昆于成都 最伟大的一页由一个酒徒掀开王绩 在中国诗歌史上,要找到一个不喝酒的诗人,估计要比找一个不吃奶的婴儿还难。或者说,酒就是诗人的乳汁,只不过,这乳汁维持的不是诗人生理意义上的生命,而是他们艺术层面上的激情,或者说,梦想。于是,诗歌的长河一边滚滚奔流,一边也散发出浓浓的酒香。 学者们谈唐诗,大多从初唐四杰说起,而元代人辛文房所著的《唐才子传》,却把王绩作为唐朝的第一位诗人,后来很多学者认同这个说法,于是唐诗选本也就经常从王绩开始了。 酒??徒 王绩,字无功,绛州龙门(今山西省河津县)人,是隋朝著名的文士王通的弟弟。从小就有才名。十五岁的时候,他谒见隋朝重臣杨素时应对流利,举座皆惊,称他为“神仙童子”。隋朝大业末年,他被授予秘书省正字官职,但是却不想当官,推托自己有病,辞官归家,朝廷又让他当六合县县丞,但是他还是不理政事,整天喝酒。隋末大乱,王绩感叹:“网罗在天,吾将安之!”(弥天大网从天而降,我能够躲到哪里去呢)司马迁说:“人穷则返本。”王绩看来是深谙此道的,于是他干脆借口自己得了中风,连夜驾一条小船,返本——回到故乡去了。 王绩最大的爱好就是饮酒。唐朝建立之后,唐高祖李渊征他入朝,在门下省任待诏,他的弟弟王静问他:“待诏这工作干得还愉快吗?”王绩回答:“待诏这官俸禄太少,又没有升迁的机会,没什么值得高兴的,只是每天官府供应三升酒,还算不错。”门下省的最高长官、江国公陈叔达听说之后,说:“三升酒怎么够王先生喝的呢?从今天起,每天供应他一斗!”从此,王绩就得了一个雅号,叫“斗酒学士”。 王绩嗜酒如命,他听说主管音乐的太乐署史焦革善于酿酒,于是主动请求当太乐丞,目的就是为了能经常从焦革家里要酒喝。这让人想起晋朝的阮籍,当他听说步兵校尉府厨房里有数百坛美酒的时候,主动请求降职担任步兵校尉,目的就是为了弄酒喝,当校尉府里面的酒都被他喝光之后,阮籍就主动辞职了。而王绩离开太乐署,则是因为焦革和他的妻子相继去世,无人送酒与他喝。他长叹:“这是老天存心不让我喝足美酒啊!”于是弃官还乡。 王绩不仅在行动上履行作为一个酒徒的义务,也在理论上为酒文化增光添彩,他著有《酒经》《酒谱》二书,总结了前人酿酒的经验,李淳风看了之后对他说:“你简直就是为酒作传的太史啊!”王绩辞官回乡之后,在自己的家乡东皋为酒圣杜康建造祠堂,把曾经供应他好酒的焦革也顺便摆在祠堂里供奉。 王绩被称为“斗酒学士”,但是他自己显然不认为自己的酒量只在区区一斗,他自号“五斗先生”,这个号除了用以标明自己的酒量之外,也是向他最崇敬的东晋隐士陶渊明致敬,因为陶渊明自号“五柳先生”。陶渊明著有《五柳先生传》。于是王绩也写了一篇《五斗先生传》。众所周知,陶渊明也酷爱杯中之物。王绩诗里曾说: 阮籍醒时少,陶潜醉日多。百年何足度,乘兴且长歌。 不过,王绩把陶渊明作为自己的偶像,不仅是因为他也爱喝酒,还因为王绩仕途上的失意使他也和陶渊明一样,走上了隐居的道路。 王绩字“无功”,是他自己起的,他自己为自己撰写墓志铭说: 王绩者,有父母,无朋友,自为之字曰无功焉。 这个字源自《庄子·逍遥游》中的“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可见道家思想对其影响之深,但是王绩的思想也不独守一派,儒家、佛家思想对其也有影响,这也体现了唐代之后文人的最大特点:三教杂糅。 王绩多才多艺,除了对酿酒深有研究之外,还擅长弹琴,精于占卜算卦,独步当时。但他最大的成就,还是在诗歌上。 属于未来的诗歌 野?望 东皋薄暮望,徙倚欲何依。 树树皆秋色,山山唯落晖。 牧人驱犊返,猎马带禽归。 相顾无相识,长歌怀采薇。 这首《野望》是王绩的代表作,一共八句,每句五字,古人把每个字称为“一言”,所以这种诗叫“五言诗”。中国古代诗歌,最早的是《诗经》里面的四言诗,之后又有了《楚辞》以六言为主的诗歌,汉魏、南北朝以五言诗为主,这些诗歌在音韵、词性、句法上有严格的要求。而这首《野望》,第三句和第四句句式相同,词性一致,形成了严格的对仗,第五句和第六句也对仗,唐诗每两句称为一“联”,这种对仗的联称为“对联”,后来春节时家家门前贴的春联就由此而来;其他没有对仗的,如第一联和第四联,称为“散联”。每联末尾一个字称为“韵脚”,就是必须押韵的字,按照这种方式组织起来的诗歌,叫“五言四韵诗”,后来称为“五言律诗”。而王绩这首诗,被公认为唐代最早的五言律诗。因此,称王绩为唐诗的开山鼻祖,一点都不过分。 这首诗是傍晚时分,作者在故乡东皋眺望秋景有感而作。在官场漂泊半生之后,王绩突然发现,自己竟无所归依,也许是无人赏识自己的才能,也许是赏析自己的人自己又看不上。于是,在这个秋天的傍晚,落晖映照着山林,诗人静静地看着牧人们驱赶着牛羊,猎人们带着猎物回家。他们互不相识,庄子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但是,这种彻头彻尾的孤独却又让诗人感到无可言喻的悲哀。于是,在这傍晚的余晖里,他想起了不食周粟、到首阳山采薇的伯夷、叔齐兄弟。 袁行霈在《唐诗鉴赏辞典》中评道:“从南朝的宋齐梁陈一路读下来,忽然读到这首《野望》,便会为它的朴素而叫好。”的确,受齐梁宫体诗和初唐上官体的影响,初唐很多诗歌都无法摆脱浓浓的脂粉气。英明神武如李世民,也写出“花生圆菊蕊,荷尽戏鱼通”“结伴戏方塘,携手上雕航。船移分细浪,风散动浮香”之类的诗句,如上官仪的“芳晨丽日桃花浦,珠帘翠帐凤凰楼。蔡女菱歌移锦缆,燕姬春望上琼钩”,已丝毫看不出男儿气。而王绩的《野望》,无疑在这脂正香粉正浓的绮靡诗风中注入了一股清新之气,扭转了齐梁余风,唐朝终于开始有了男人写的诗歌。学者说,这首诗可以认作是王维田园山水诗的先声,如此也就是一首属于未来的诗。因此,后人认为,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来说,唐诗最伟大的一页,都是由王绩这个酒徒揭开的。 三十多岁就开始隐居生活的王绩,644年卒于家中。虽然他的诗歌在格律上还有不足,在境界上也欠壮阔,不过,他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其他任务就留给后人去完成吧。多年之后,他的一个侄孙继承了他的衣钵,成为初唐最伟大的诗人之一,这个侄孙,名字叫王勃。 人不轻狂枉少年王勃 西方有句谚语:“造就一个艺术家需要三代。”这话说的其实是家学渊源对于人成长的重要性,这一点在艺术上尤其显得突出。因此,很多天才不是老师教出来的,而是家庭熏陶出来的。王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少年得志?挥斥方遒 王勃,字子安,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孙子,也是唐初著名诗人王绩的侄孙,出身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王勃自幼聪慧好学,《旧唐书》说他六岁就会写文章,“构思无滞,词情英迈”。唐代大儒颜师古作《汉书注》,被公认为是最权威的注解,直到今天中华书局出版的《汉书》仍用的他的注。而王勃九岁读《汉书》的时候,居然给颜师古挑出了一大堆毛病,还写出了十卷汉书《指瑕》,一时震惊海内。 唐高宗麟德元年(664年),王勃上书右相刘祥道自荐,刘表荐于朝,两年后,王勃应制科(唐代一种皇帝亲自主持的临时性科举考试——作者注),对策高第(考试成绩优异),被授予散朝郎之职。此时的王勃年仅十四岁,还是少年。 十四岁的王勃,和那个正如朝阳的东方帝国一样,内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时代的自信与豪迈通过人生际遇转化成他满满的骄傲,再通过他的笔端抒写出来,即使是痛,都痛得自信,痛得潇洒,痛得壮阔。 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江淹《别赋》中说:“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离别总是一个最痛苦的主题,不管是此前的“昔我往矣,杨柳依依”,还是之后的“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离别的每一幕,每一刻,似乎都是一把钝刀,绞割着人们已经伤痕累累的心,因此,离别的诗句总是让人黯然神伤,几乎已是不易之道。 可是,王勃这首诗却一反常态,首联以一组工整的对仗,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气势雄浑、境界壮阔的画面,仿佛在这离别之时,城阙与山河都肃立两旁,站成一旅威武严整的仪仗队,为朋友送行。第二联安慰朋友,离别是为了“宦游”,“宦游”二字颇有深意:虽则是离家远行,但也是展翅高飞,即使是背井离乡,也是为了日后的衣锦还乡。因此,暂时的离别不算什么,因为男儿远行,是为了开辟一方更广阔的天地。第三联是传诵至今的名句,多认为是从曹植《赠白马王彪》“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化用而来。不过王勃在这里突出了“知己”二字,在勉励朋友的同时,又注入了友谊的温情;最后一句似戏谑,提醒朋友勿作小儿女态,而应放眼未来,勇敢地走自己的路。胡应麟《诗薮》评此诗说“终篇不著景物,而兴象宛然,气骨苍然”。这时的王勃,已经从散朝郎任上离职,应唐高宗的儿子——沛王李贤之邀,担任沛王府修撰。《唐才子传》中说当时王勃名满天下,出重金请他写诗作文的人很多,因此他靠润笔都可以过得相当的宽裕。他写作的时候,总是先磨墨数升,再酣饮美酒,然后蒙头大睡,醒来之后拿笔就写,一字不改,人们称之为“打腹稿”。 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王勃可算早出名中的翘楚,但是,也许正由于他出名太早,对人世间的很多事情无法看得真切,加之年轻气盛,恃才傲物,王勃得罪了不少人,于是,很快他就遭遇了人生第一次重大打击。 稀里糊涂的文字狱 严格意义上讲,唐代是一个相当开明的朝代,终唐两百多年,没有一个文人因为文字而被砍头,即使像杜牧在《泊秦淮》中说“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暗示唐代将走上陈朝灭亡的老路,疯狂攻击现政府,也没见被人抓住说大逆不道;李商隐在《马嵬》中说“如何四纪为天子,不及卢家有莫愁”,毫无遮拦地调侃唐玄宗与杨贵妃,也没有像别的朝代一样马上被定为“大不敬”,抄家、充军或者诛灭三族。但是,这也并不代表文人写作就没有禁区,专制社会总有很多微妙的敏感话题,而涉世不深者一旦涉及,引来的很可能就是滔天大祸,立储问题就是这些敏感话题中的一个。 专制社会,天下为家,君主视天下为私产,统治权传子而不传贤。暴力争夺、阴谋篡取成为中国古代改朝换代的基本方式。为了争夺权位,父子相残,兄弟操戈层出不穷。天授年间,许王李素节和泽王李上金同被诬告,被抓到京城准备处死,走在路上,看到有人家办丧事,李素节对左右说:“能够病死是多好的事情啊,还有什么必要哭呢!”隋末,越王杨侗在被王世充缢杀之前,遗言:“从今以去,愿不生帝王尊贵之家。”一语道破其中的惨毒。 高祖李渊即位之后,立长子李建成为太子,但是当时秦王李世民羽翼已经丰满,成为争夺太子之位最强的力量。终于,玄武门之变,李世民杀兄屠弟,李建成和李元吉家属均被诛杀,接着连李渊也不得不将皇位让出,当了唐朝第一位太上皇。 李世民即位之后,立长子李承乾为太子,随着时间推移,又对太子多有不满,而喜欢魏王李泰,李泰知道之后,也极力活动,想谋求太子之位,终于导致太子被废。《旧唐书》记载:李泰知道太子被废的消息之后,喜滋滋地去找父皇,说:“我只有一个儿子,我如果当了皇帝,死前我就杀掉我的儿子,把皇位传给晋王(李治)。”唐太宗竟然信以为真,把这话告诉了褚遂良,褚遂良说:“魏王一旦当了皇帝,成为天下的主人,哪里有杀自己的儿子把皇位传给晋王的道理?如果陛下一定要立魏王,就必须为晋王寻找一个好的安身之地。”此时被废的太子李承乾也上书说:“我已经当了太子,难道我还有什么别的欲望吗?只是因为魏王相逼,无奈之下才做了傻事。陛下如果让魏王李泰当太子,就正好落入了他的圈套。” 此时唐太宗才如梦初醒,说:“我如果立李泰,就意味着太子之位是可以凭借手段得到的。立李泰为太子,李承乾和李治都不可能活下去;立李治为太子,李承乾和李泰就有可能保住性命。”于是,当初根本没有竞争实力的晋王李治,在鹬蚌相争之中渔翁得利,被立为太子,后即位,就是唐高宗。 有了父亲弑兄杀弟的先例,加上自己的亲身经历,高宗李治对立储问题十分在意,如履薄冰,希望避免悲剧再次发生,而恰恰就在这个关头,王勃却干了一件触龙鳞的傻事。 当时诸王经常以斗鸡为乐,王勃闹着玩,写了一篇《檄英王鸡》,檄指的是檄文,是古代战争中宣布对方罪状,表明讨伐原因的文章,用现在的观点来看,王勃充其量也就是恶搞而已,可是这篇文章让高宗看到之后,却触动了他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很自然就联想到了太宗和自己面临立储问题时发生的一系列惨祸,于是高宗认为王勃“离间诸王”,将他赶出了王府。 遭遇了第一次挫折之后,王勃傲慢随意的性格似乎也没有多少改变,很快又做了第二件傻事。 咸亨三年(672年),王勃在友人的帮助下,谋得虢州参军之职,任职期间,有一个叫曹达的官奴犯罪,王勃将他藏匿了起来,后来怕走漏风声,居然将曹达灭口。事发之后,王勃被判死刑,好在遇赦,没被处死。后来有专家怀疑此事可能是同僚陷害,原因是嫉妒王勃才华卓越。这次大祸,不仅使王勃的仕途宣告终结,甚至还连累了他的父亲,其父王福畤因为儿子犯罪,被贬为交趾(现越南河内)县令,远谪南荒之外。 上元二年(675年)秋,王勃前往交趾探望父亲,路过南昌。南昌长江边上,有一座由高祖李渊第二十二子、滕王李元婴修建的楼阁,后人称之为滕王阁。李元婴在修建这座楼阁的时候恐怕怎么也不会想到,这座楼阁将永远地和一个自己不认识的年轻人的名字联系在一起,提起滕王阁,不会有人想起李元婴,而只会想起王勃,还有那篇名垂千古的《滕王阁序》。 礼岂为我辈设邪? 从王勃大大方方接过纸笔的那一刻起,阎都督就开始后悔了。 南昌的滕王阁是原滕王李元婴所建,到高宗时,楼台已经朽败不堪。当时在此任职的都督阎伯屿便重修了滕王阁,为了纪念这一盛事,阎都督便请来了当地的名流,在重阳日会聚一堂。按照中国人的传统,照例是要写文章来纪念此事的。几百年后的滕子京也做过同样的事情,他重修了岳阳楼,并请人作文,于是范仲淹留下了千古名篇《岳阳楼记》,阎伯屿跟滕子京不同的是,后者是光明正大直接请范仲淹作文,而他却玩了一个小小的花招。 这次宴会的目的,除了庆贺滕王阁重修成功之外,更重要的是阎都督想借此向大家夸耀他女婿的才学。因此,在宴会之前,他就嘱咐女婿事先做好了一篇序文,并叫他背熟,打算在席间当作即兴所作来给大家看。宴会上,大家坐定之后,阎都督命人拿出纸笔,假意请各位为这次盛会作序。一千多年后,学者吴思写了一本书叫《潜规则》,指的是那些上不得台面但是大家又必须遵守的无形的规则,其实,潜规则在一千多年前就早已存在了。因此,当下人将纸笔奉到自己面前请自己作序时,在座的宾客都假意推辞,因为他们都知道,今天的潜规则就是:文章是阎都督女婿的,如果自己不知深浅接过来,就是极度的无礼。 但是,年仅二十多岁的王勃显然没有明白这潜规则,当纸笔传到他面前的时候,他居然没有推辞,毫不客气地接了过来!满座皆惊,阎都督更是怒形于色,拂袖离席而去。 王勃似乎什么都不知道,落笔便写,阎都督在帐中总觉得心下不甚了然,于是叫家人去看王勃写的什么,随时向自己汇报。一开始,家人报说:“他落笔先写‘豫章故郡,洪都新府’。”阎都督冷笑说:“不过是老生常谈罢了。”过一会儿,家人又来报:“他现在写的‘星分翼轸,地接衡庐’。”阎都督收起了轻蔑的笑容,沉吟不语。许久,家人又来报:“现在写的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阎都督大惊:“此真天才!当永垂不朽!”于是从帐后出来,宾主尽欢。 宴会结束的时候,阎都督肯定没有当初的悔意了,如果他知道,自己的名字被列在《滕王阁序》里(都督阎公之雅望,綮戟遥临),与这篇文章一起传之千古而不朽的话,他也许更会庆幸今天邀请王勃的举动,更会庆幸王勃的无礼,因为如果这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和大家一样世故,对潜规则了然于胸,就不会有今天的盛会,更不会有这传世的杰作了。 西晋名士、竹林七贤之一的阮籍为人豪放不羁,《世说新语·任诞》中说,阮籍的嫂子回娘家,阮籍竟然不顾男女之大防,去跟嫂子告别,当别人讥讽他不懂礼法的时候,阮籍反唇相讥:“礼岂为我辈设邪?” 礼法束缚得越来越紧,于是无所措手足,这也许是《滕王阁序》成为千古绝唱的最大原因。从汉代的经学到唐代的儒家道统,再到宋代的程朱理学,中国人的锐气和想象力被消磨殆尽,唐诗宋词不复存在,读书人所有的智慧都耗在了八股文中,耗在了无聊的礼节和谦让之中,耗在了暮气沉沉的内敛和稳重之中。 王勃走下滕王阁,在大家的祝福声中离开南昌,继续踏上探望父亲的旅程。几个月后,他乘坐的船遇到台风,王勃溺水,惊悸而死,年仅二十七岁。《滕王阁序》里有一句“无路请缨,等终军之弱冠”,这里的终军是汉代人,他自荐去招降南越,时人壮之。后来,他被叛军杀害,年仅二十六岁,人们都惋惜地称他为“终童”。但是,不管是王勃,还是终军,都用自己短暂的人生书写了一个永恒的辉煌。终军死后,南越终于归附朝廷,成为中华大家族的一员;王勃死后,人们把他与杨炯、卢照邻、骆宾王一起并称为“初唐四杰”,王勃居于四杰之首。于是,唐诗的大门由四杰为我们缓缓打开,门后,将是一个光耀万邦、流芳千载的世界。 还诗歌一个男儿身杨炯 诗歌的发展像一条长河,上游的每一颗水滴对下游都或多或少地起着作用。唐诗的产生,与齐梁诗歌的影响也是分不开的,这种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 南朝齐武帝永明年间(484—493年)形成了一种诗体,进而成为一种诗风,这种诗风注重声律,平仄协调,音韵铿锵,对仗工整,是中国诗歌史上格律诗的开端,也成为唐朝格律诗的先声。而说到齐梁诗歌,又不得不提到另外一种诗歌体裁:宫体诗。宫体诗以流行于梁朝太子萧纲的东宫而得名,其特点是“伤于浮艳”,(《梁书·简文帝本纪》)其内容和文风,颇有点现在的下半身写作的味道。它以描写宫廷生活为基本内容,“清辞巧制,止乎衽席之间;雕琢蔓藻,思极闺闱之内”。(《隋书·经籍志》)写来写去关键词只有一个:女人。经常是从美人头上的发簪一直吟咏到美人的鞋底方才罢休。如简文帝的《咏内人昼眠》《咏舞》《独处怨》等诗歌莫不如此,以至于后面的《咏娈童》,描写达官贵人玩同性恋的乐趣,就更让人恶心了。上有好之,下必从之,由于太子殿下以及一帮文士的提倡,宫体诗就成为影响一百多年的诗歌主流。《隋书·李谔传》说当时的诗“竞一韵之奇,争一字之巧,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可以说已经病入膏肓。 初唐四杰都是英姿逸发的少年天才,王勃十四岁入朝为官,而杨炯更是九岁就被举为神童,上元三年(676年)应制举(见上章注)及第,被授予校书郎官职。也许是由于年少得志,杨炯为人也恃才傲物,他曾经讽刺当时的朝臣为“麒麟楦”,有人问他原因,他说你看玩杂耍的艺人,把画着麒麟样子的布蒙在驴身上,翩翩起舞,待到结束,把布拿下来,驴子还是驴子,并没有变成麒麟。由于他出言无忌,得罪了许多人,于是被找了个借口,贬到梓州当司法参军。 杨炯在诗歌上的性格和他在官场上的性格一样,也是锋芒毕露,绝不妥协,当听说四杰的排名自己在第二的时候,他说:“吾愧在卢(照邻)前,耻居王(勃)后。”宰相张说曾经说,杨炯文思如泉涌,比卢照邻强,也不亚于王勃。更重要的是,杨炯对当时流行的齐梁诗风进行了毫不留情的批判,自觉担负起了改革文风的重任,王勃去世之后,杨炯在为他作的《王勃集序》中说,龙朔年间以来的诗歌,只会从小处入手,雕章琢句,……毫无风骨可言,更无刚健气象,希望能改革这种弊端,以光大诗歌的事业。(“尝以龙朔初载,文场变体,争构纤微,竞为雕琢……骨气都尽,刚健不闻。思革其蔽,用光志业。”) 于是,杨炯在诗人们还沉迷于石榴裙下的时候,从楼台亭阁走出来,走向了高山,走进了大漠,走进了更广阔的天地,更广阔的人生,用自己的诗歌,为后人杀出了一条血路,这条血路,指向秦时的明月汉时的关隘,指向不可攀登的蜀道,指向雄浑的大海,指向真正属于唐诗的境界。 从?军?行 烽火照西京,心中自不平。 牙璋辞凤阙,铁骑绕龙城。 雪暗凋旗画,风多杂鼓声。 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 跃马疆场,建功立业,似乎是男儿心中永远不会磨灭的梦想,中唐的李贺曾不无感慨地长叹:“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此诗一洗齐梁诗歌的脂粉气,于初唐诗歌的绮靡中横空出世,塑造了一个投笔从戎、出征边塞的书生形象。战火烧到国都附近,书生毅然废书从军,一个“自”字,表现的是男人的血性,壮士的豪迈,这与莺莺燕燕春春的宫体诗人,自不可同日而语。颔联写将军领兵出征,直捣敌人巢穴;颈联避免直接描写战场,而是从画面(凋旗画)和声音(杂鼓声)两个细节下手,描写了战事的激烈,也表现了战士们的勇猛;而末尾的结句“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更是出语不凡,斩钉截铁,铿锵有力。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删稿》中说: 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有境界,本也。气质、神韵,末也。有境界而二者随之矣。 王国维认为,气质、神韵,乃至于技巧、细节,其实都是派生的,只有境界才是根本,作诗是如此,人生也是如此。人生最怕的就是境界狭窄,气象狭窄,居于井底往往还自得其乐,寻章摘句,如同庄子笔下的鹌鹑麻雀,满足于在树丛中飞翔(枪榆枋而后止),却还嘲笑高飞的大鹏,认为后者是没事找事,自讨苦吃。庄子感慨地说:“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这里的知与年,其实也就有境界的含义在里面。而拥有大境界者,才能水击三千里,扶摇直上九万里,走出凡庸和狭小,走入宽广和宏大。 杨炯和其他三杰,用自己的主张和诗歌为唐诗打开了境界的大门,使唐诗终于走出了贾宝玉脂香粉浓的大观园,走入了盛唐气象,于是,经过宫体诗的波折之后,杨炯用自己的诗歌重新还给了唐诗一个男儿身,也还给唐代三百年诗人一个男儿身。 被命运扼住咽喉的诗人卢照邻 当卢照邻与家人依次告别,然后,艰难地拖着半瘫的身体,挪到颍水边,准备投入清清的流水的时候,他想起了多年前在孙思邈庭院里的那个下午。 悲情诗人 唐代是一个鼓励人幻想的时代,也是一个鼓励人做梦的时代。初生的帝国在上升的时候,以前的陈规陋习被扫荡殆尽,每一天,都在上演着起于白衣至于卿相的活剧。“虞、李、岑、许之俦,以文章进;王、魏、来、褚之辈,以才术显;咸能起自布衣,蔚为卿相。”(卢照邻《南阳公集序》),时代的激发使每一个读书人都对未来充满了自信,充满了进取与征服的豪情壮志,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繁华梦。 卢照邻就是带着这个梦进入邓王府的。邓王李元裕是高祖李渊第十七子,雅好经典,府中有书十二车。卢照邻到邓王府,被任命为典签。典签之职始于南朝,最早是为了便于皇帝控制诸王,于是派遣心腹帮助诸王批阅公文,甚至照顾他们的饮食起居,后来也担负起了向皇帝汇报诸王动向的责任,官位不大,但是因为诸王的行为都由他们向皇帝反映,跟民间的灶王爷似的,从而权力很大。唐朝的时候,典签已经没有打小报告的职责了,其主要任务就是替诸王整理图书,兼做书记员。卢照邻担任典签之后,邓王府的十二车书被他阅读殆尽,很多书籍甚至能讲出大意,邓王十分喜欢他,经常说,卢照邻就是我的司马相如啊!那一年,卢照邻刚满二十岁。 九年之后,二十九岁的卢照邻离开了邓王府,其间莫名其妙因罪入狱,幸好赖友人救护得免,但是,命运已经开始对着诗人发出金石之声的咽喉,悄悄向他伸出了魔爪。 出狱之后的卢照邻,谋得了四川新都县县尉的官职,当时的四川跟中原比起来,还是边远之地。王勃的一个姓杜的友人到四川某地去担任县尉的时候,估计心情也是很不好的,于是王勃才写了那首著名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来安慰朋友。因此,卢照邻的这个官位只能说聊胜于无,但是,他并不知道,命运远比自己能够承受的更严酷,而在新都的日子,竟是他一生中最美丽的一段时光。 在四川的日子里,卢照邻认识了四杰中的王勃、杨炯和骆宾王,还有诗互相唱和。在新都,卢照邻娶了一个妾,生了几个孩子。可是,这时,他人生中最大的打击降临了:他得了风疾。 对风疾,后人有不同的解释,有人说是风寒或者风湿一类的疾病,有人说,风疾就是在中世纪几乎毁掉了整个欧洲的麻风病。但不管是哪一种病,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随着病势的加重,卢照邻半个身体逐渐瘫痪了。 和初唐几个伟大诗人一样,诗人也曾经向往过在沙场上建功立业,谋取功名,卢照邻在他的《紫骝马》中曾经咏叹: 骝马照金鞍,转战入皋兰。 塞门风稍急,长城水正寒。 雪暗鸣珂重,山长喷玉难。 不辞横绝漠,流血几时干。 可是,不仅这种生活已离诗人越来越远,甚至能像平常人一样正常地走路也成为奢望,他只能像蠕虫一样,艰难地挪动自己残缺不全的身体。(“一伸一屈兮比艰难乎尺蠖”《释疾文》)朋友早已云散,官位也因为疾病而失去,卢照邻在《失群雁》诗中哀叹:“惆怅惊思悲未已,徘徊自怜中罔极。”这只失群的孤雁,其实就是诗人自己。为了治病,卢照邻隐居到了太白山,并结交道士,炼丹治病。《唐才子传》说,他还真的找到了治病的良药:一种叫“玄明膏”的丹药,可是,正在治疗过程中,噩耗传来,卢照邻父亲去世了。得知消息,卢照邻悲痛欲绝,号恸不止,竟然将服下的丹药吐了出来。于是,病势日益加重。 卢照邻曾经在其代表作《长安古意》中说:“得成比目何辞死,愿作鸳鸯不羡仙。”可是现在,没有他为之献出生命的爱情,生命却仍然毫不留情地离他远去。走投无路的卢照邻想到了最后一线希望:被誉为“药王”的医中圣手,时年已经九十二岁的孙思邈。于是,在一个萧瑟的下午,卢照邻以病人兼弟子的身份,走入了孙思邈暂住的长安光德坊官舍。那时,他已经卧病将近十年了。 天道在哪里? 卢照邻站在颍水边,河水清清,他想起了那个下午他与孙思邈的对话。 卢照邻问:“请问名医能治愈疾病,而普通医生不行,原因何在?”孙思邈回答说:“天与人,人与天,都有相似之处。天有四时,寒暑更迭,日月更替。天有雨,有风,有露,有雾,有霜雪,这是天地正常的规律。一旦失去正常的运行,就会发生水旱之灾。人患病,原因也在于此。” 卢照邻又问:“这种情景可以改变吗?”孙思邈回答说:“身有可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关键是要懂得其中的规律,这,就是天道。人要有忧畏之心,才能避免灾祸。” 卢照邻为自己起了一个号,叫“幽忧子”,也许并不是因为孙思邈的一席话,而是久受病痛折磨的他,已经看不到公正的天道到底在哪里了。在孙思邈的庭院中独行,卢照邻看到了那株梨树。那是一株垂死的树,曾经的美丽与动人已然不再,如今剩下的,只有零落的枝叶和残花,卢照邻悲哀地吟着“花实憔悴,似不任乎岁寒;枝叶零丁,才有意乎朝暮。”(《病梨树赋》)而万物的兴盛,又更让诗人感受到生命脆弱得不堪一击,更感觉到自己的形容枯槁,于是他分明看见自己的生命如手中沙,正在毫不留情地从指缝中溜走,再不回来。 孙思邈并未能用回春之手治愈卢照邻的疾病,不久,他足部痉挛,一只手也完全残废了。万念俱灰的诗人写下了名为《五悲》的骚体文,分别是《悲才难》《悲穷通》《悲昔游》《悲今日》《悲人生》。他不无自嘲地说:“高宗的时候,看重官员的吏干,可自己却是个儒生;武则天时候看重法家学说,自己却在炼丹学道家;朝廷祭祀中岳,在全国招纳贤才,可是自己已经一病不起了。”“天者诚难测,神者诚难明”,命运是一个力量强大而性格残忍的顽童,面对诗人凄惨悲怆的生命似乎没有任何恻隐之心,没有任何同情之意。 天在玩这种残忍的恶作剧的时候大概是不会感觉到累的,但是诗人已经累了。离开孙思邈之后,卢照邻来到阳翟具茨山下,买了数十亩土地,住在那里。诗人让人为自己挖好了墓,经常叫人把自己抬进墓穴,偃卧其中。半生的病榻生活已经让他失去了所有生的希望,人生无常,苦难不断,理想和肉体都在诗人面前幻灭。他在《释疾文》中说:“覆焘虽广,嗟不容乎此生,亭育虽繁,恩已绝乎斯代。”诗人去意已决,他说:我还能到哪里去呢?我能做的,只有从箕山高峰上跳崖,或者投入颍水清清的波涛中,了此残生了。(“吾将焉往而适耳,箕有峰兮颍有澜”) 可是,卢照邻半身不遂已经数十年,根本无法爬上山顶,用凌空一跃来为自己多灾多病的一生画一个句号了。于是,他决定和屈原一样,投入清清的沧浪之水(泛沧浪兮不归)。于是,他写下了遗书,告别了自己的家人,拖着半边已无法移动的身体,爬到了颍水边。这时,他想起了多年以前在孙思邈庭院里面的那个下午,想起了那棵垂死的梨树,想起了孙思邈说的“天道”。 “天道,究竟在哪里呢?”卢照邻抬起头,望着苍天,他觉得自己似乎笑了一下,但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笑。于是,他低下头,投入了清清的江水。 诗人无关生死骆宾王 唐朝的很多诗人都有有趣的外号,最著名的诸如李白被称为“诗仙”,杜甫被称为“诗圣”,王维被称为“诗佛”,李贺被称为“诗鬼”等。晚唐的李商隐外号“獭祭鱼”,因为据说水獭抓到鱼之后,喜欢把鱼整整齐齐地摆在一起,似乎是在祭神,李商隐写诗的时候往往要查阅很多资料,他总是把要用的书都整整齐齐地摆在书案上,如水獭祭鱼一般。想象李诗人对着整桌的书寻章摘句,然后郑重写下“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的名句的样子,让人莞尔。四杰中的杨炯写诗喜欢连用早已死去的古人姓名,什么“张平子之略谈,陆士衡之所记,潘安仁宜其陋矣,仲长统何足知之”,于是当时人称他为“点鬼簿”,而四杰中排名最后的骆宾王喜欢用数字工整构成的对仗,如“秦地重关一百二,汉家离宫三十六”,于是当时的人送他一个外号,叫“算博士”。 一只歌唱了一千多年的白鹅 初唐四杰,除了卢照邻二十岁才当典签,年龄稍大之外,其他三个都是天资聪颖的神童。王勃十六岁入仕,杨炯九岁被举为神童,而最让人钦佩的,恐怕是骆宾王七岁写咏鹅诗了。 咏??鹅 鹅,鹅,鹅, 曲项向天歌。 白毛浮绿水, 红掌拨清波。 西哲说:生活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有人说,不能发现美是因为我们的观察力不够,于是从小学到中学的作文课无不把培养学生的观察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实,真正的美并不是观察出来的,而是感悟出来的,而要能感悟美,必须有一双对世界充满好奇的眼睛和一颗纯净的心灵,也就是孩童般的眼睛和心灵。 这首诗简单得几乎没有什么“潜力”可发掘,但是简单的诗歌却包含了美所包含的两个最重要的要素:声与色。前面三个叠字不故作姿态,而是自然晓畅,仿佛是孩子看见白鹅时一迭连声、惊喜地喊叫:“鹅!大白鹅!大白鹅!”第二句描写白鹅歌唱之态,神态活泼生动。让人叹服的是后两句,干净利落,但是白、绿、红几种颜色跃然纸上,于是,一首诗变成了一幅画,一幅有声音的画。 钱钟书先生在《中国诗与中国画》中说: 诗和画号称姊妹艺术,有人进一步认为它们不但是姊妹,而且是孪生姊妹。 ——《七缀集》 郭熙《林泉高致》也说:“诗是无形画,画是有形诗。”骆宾王的这首诗更像是一幅有形的画,其形象可闻可观甚至可感。发乎天然,止乎自然。于是,这首从七岁儿童口中吟出的诗,几乎就成了一千多年来中国的父母们必然给孩子读的诗,之所以说“读”而不是“讲”,因为不管在哪一个朝代,当这只可爱的大白鹅从爸爸妈妈的朗读中游出来时,不需要烦琐的注释,不需要细致的分析,再幼稚的孩子都能立刻听到白鹅的歌声,看到一汪清水中白鹅划动的红掌,这一瞬间,他们就和这个七岁的孩子拥有了共同的好奇和惊喜,到了晚上,他们就会做一个同样的梦,梦见那只唐朝的白鹅,从梦境的那头朝自己游来,昂首高歌。 孩子们不一定知道,这只美丽的白鹅,已经这样歌唱了一千多年了,而且,还会这样一直歌唱下去。 时运不济?命途多舛 当四杰名噪海内时,当时的礼部侍郎裴行俭却说:“读书人要做官,首先要看他的器量见识,之后再看他的才学。四杰当中如王勃等人,虽然有才华,但是为人浮躁,锋芒太露,怎么可能是做官的料呢?只有杨炯还比较沉稳,可以当县令一类的小官。” 裴行俭以善于鉴别人而著称于世,他赏拔的文臣如苏味道、王剧,武将如程务挺、张虔勖、崔智辩、王方翼、郭待封、李多祚、黑齿常之等人,后来都功成名就,而他对包括骆宾王在内的四杰的评述,也是惊人的准确。 骆宾王最早在道王府里任职,不受重用,后来转为长安主簿,也不见得意,后担任侍御史,因上书纵论天下事,得罪了武则天,于是被诬贪赃,扔进了监狱。 在狱咏蝉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诗人在这首诗的序里说:在我被拘禁的地方,西墙边上,有几棵老槐树,虽然还活着,但是似乎也离死不远了……每天,当夕阳的余晖照在槐树上的时候,就会听见秋蝉幽幽的叫声……我遭遇牢狱之灾,来不及哀伤就开始埋怨自己,还没到老就已衰朽。触景生情,感受很深,写成一诗,赠送给各位知己。希望我的情景能应鸣蝉征兆,同情我像微小秋蝉般飘零的境遇,说出来让大家知道,怜悯我最后悲鸣的寂寞心情。这不算为正式文章,只不过聊以解忧而已。 于是,秋天衰弱的蝉声成了诗人囹圄之中的慰藉。监狱中的骆宾王,思绪飞到了远方。他想到自己还满头黑发,但是现在却要作衰老的《白头吟》,秋日的露水打湿了蝉的薄翼,使它无法高飞,呼啸的风声也掩盖了蝉的叫声。最后一联,诗人似乎是在仰首向天发出询问:谁能够证明我的清白? 庄子说,在藐姑射山上,住着一个神人,她的肌肤如冰雪般洁白,她的身姿如少女般美丽。她不吃五谷,而是吸风饮露。(《庄子·逍遥游》)看来,不食人间烟火是神仙的主要特征之一,而蝉高居树上,据说也是以风和露水为食。因此唐代诗人经常把蝉作为高洁的代名词加以咏叹。唐初的虞世南曾经有一首《蝉》,也是唐代最早的一首咏蝉诗: 垂饮清露,流响出疏桐。 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 虞世南是唐太宗最信任的大臣之一,太宗曾赞赏他有“五绝”(德行、忠直、博学、文辞、书翰),他笔下的蝉,自是一番雍容气象,后两句不无自得地揭示了官位与名声的关系。而仕途失意的晚唐诗人李商隐也写过一首《蝉》: 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 五更疏欲断,一树碧无情。 薄宦梗犹泛,故园芜已平。 烦君最相警,我亦举家清。 李商隐满腹经纶,但是却陷入牛李党争的泥潭,潦倒终生,他笔下的蝉则是一副清贫饥饿状,蝉的高洁只能让他想起自己的高洁,进而想到自己的困窘。 这三首咏蝉诗,都是唐诗中借蝉咏怀的名作,但是由于作者境遇不同,气质各异,于是三首诗旨趣迥异,各臻其妙,被称为唐代咏蝉诗的“三绝”。清人施补华《岘佣说诗》对这一点的评论可谓一语中的:“同一咏蝉,虞世南‘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是清华人语;骆宾王‘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是患难人语;李商隐‘本以高难饱,徒劳恨费声’,是牢骚人语。比兴不同如此。” 其实骆宾王又何尝没有牢骚?他的牢骚是与他长年沉迹下僚,郁郁不得志分不开的。他曾愤愤不平地说:“薄宦三河道,自负十余年。不应惊若厉,只为直如弦。”(《叙寄员半千》)也曾借西汉汲黯和贾谊不得志的典故抒发自己的不平:“汲黯薪逾积,孙弘阁未开。谁惜长沙傅,独负洛阳才。”(《帝京篇》)钱钟书先生说:“社会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善人。文学上之习惯,杀许多之天才。”其实,天才在社会上遭受的创伤更是致命的,在牢骚满腹之下,诗人的际遇并没有任何改变,于是他只好“惟叹穷泉下,终郁羡鱼心”。(《过张平子墓》) 这次牢狱之灾,从此在骆宾王心中种下了仇恨武则天的种子,出狱之后,他出任临海县丞,后又弃官而去,当时武则天已经有取唐自代的端倪,骆宾王作诗明志:“宝剑思存楚,金椎许报韩。”借项羽反秦恢复楚国和张良刺杀秦始皇为韩王报仇的典故,表达自己忠于唐室的决心。在《于易水送人》一诗中,骆宾王悲愤写道: 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 昔时人已没,今日水犹寒。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战国末年,荆轲为燕太子丹复仇,欲以匕首胁迫秦王使其归还侵占诸侯的土地。太子丹与众人在易水为荆轲送别,高渐离击筑,荆轲应声而歌:“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士皆瞋目,发尽上指冠”。骆宾王借荆轲刺秦王的典故,来表达自己对武则天专权的痛恨之情。可是,他只是一介书生,要反抗权倾天下的武后,谈何容易! 诗人无关生死 嗣圣元年(684年),武则天废中宗,并清除唐室元老,打算自立为帝。这年九月,徐敬业在扬州起兵反对,骆宾王知道之后,马上投奔徐敬业,成为他的僚属。于是,在徐敬业的命令下,骆宾王写了著名的《讨武氏檄》。(即《代徐敬业传檄天下文》)这篇文章传到长安之后,据说武则天看到“入门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的句子时,只是微微一笑,这种揭人隐私的文字,在武则天看来无异于泼妇骂街,是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的。但是当读到“一抔之土未干,六尺之孤安在”时,武则天改容询问侍臣:“这是何人所作?”左右回答是骆宾王所作,武则天于是对宰相说:“你经常说现在野无遗贤,可是为什么遗漏了这个人?” 这个故事颇有些类似于曹操赏识陈琳的故事。官渡之战时,陈琳为袁绍起草骂曹操的檄文,语言犀利尖刻,让曹阿瞒大为恼火。袁绍被击败之后,陈琳被曹操俘虏,曹操问:“你为什么这样辱骂我?”陈琳回答:“当时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啊!”曹操大笑,原谅了陈琳。 骆宾王的运气显然没有陈琳那么好,徐敬业起兵刚刚两个月,十一月,义军与朝廷军队在扬州城下阿溪决战,全军覆没。当晚,徐敬业与部下准备连夜奔赴润州,逃往高丽,部下王那相反叛,将徐敬业等二十五人杀死,将头颅献给朝廷,骆宾王也在其中。(《资治通鉴》)可是,《朝野佥载》却说骆宾王是投江而死,《新唐书》本传则干脆说他“亡命不知所之”。《本事诗》更是有鼻子有眼地说:当时义军失败,徐敬业和骆宾王逃亡。官军主帅害怕失去匪首不好向朝廷交差,于是抓了两个长相和他们相似的人杀了,把首级献给朝廷。后来虽然知道他们的下落,但害怕被追究欺君之罪,于是也不敢抓捕他们。徐敬业在衡山出家,九十多岁才去世。骆宾王也出家,遍游名山,后来去了灵隐寺。《本事诗》还记载了一个宋之问在灵隐寺得到骆宾王帮助写出《灵隐寺》诗的故事。(参看《最要命的惩罚》)但是这个故事多半是虚构的,因为宋之问和骆宾王曾经是熟识的好友,骆宾王曾经写过《在江南赠宋五之问》《在兖州饯宋五》赠给宋之问,因此,他们如果在灵隐寺相见,宋之问不可能不认识他。 也许,人们编造出这个故事,一来是出于对宋之问的鄙视,二来也是出于善良和同情,用这个虚构的故事聊以表达对骆宾王这个天才的陨落的遗憾。其实,这种故事并无存在的必要。因为诗人的生命与常人是不一样的,他们将自己的情感和智慧融进了自己的作品里,因此,他们的魂魄也就一直留在了这些美丽的诗句中。当后人翻开这些书页,随着这些诗句欢笑、喜悦、悲哀、哭泣的时候,诗人的影子就在诗句背后,注视着这些借助诗句的力量,与自己心灵相通的陌生人,诗人便在诗句中复活,在诵读声中复活。于是,诗人不死,或者说已经无关生死,因为,他们生存的那个世界有一个名字,叫永恒。 境界是最伟大的意义初唐四杰 房龙说,中国人在孔夫子的教导下,学会了只去关注对现实有意义的事情,而远离那些被他们认为是无用的想法和事。子不语怪力乱神,未知生,焉知死,不知道是否也有这个原因。但是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就是中国人成了最实际、最现实的民族。直到现在,长辈们教育小辈最常用的一句话还是“别太理想化了,不要脱离现实……” 黑格尔说过,艺术的本质就是无用的。在重视实际的民族,应该是没有艺术太大的空间的。但是,又恰恰是这个最重视现实的国度,诞生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一个诗歌的时代,诞生了让千年以后的中国人都为之自豪和骄傲的一代代诗人,他们就像一座在一千多年前建好的桥梁,直到现在,还能让分散在这个星球上各个角落的中国人,通过这座桥梁聚集在一起,用各国口音的中文,或者各个地方的方言,吟诵同样一首诗,感受同一种纯净而神圣的激动,这不能不说是奇迹。 从读书时知道初唐四杰的名字开始到现在,我经常在思考两个问题:在诗人如群星璀璨的唐朝,为什么他们被称为“杰”?在风格如豹纹斑斓的唐代,他们为什么能够成为开启一代新风的人物?这些问题,直到最近,我才有了一个略微明确的答案。 中国诗歌,曾经走过了先秦的蒹葭苍苍,走过了汉代的皎皎织女,走过了魏晋的东篱黄菊,先人们将诗歌作为爱情的信物时,诗歌就回报先人以爱情;当他们将诗歌作为幻想的工具时,诗歌就回报他们以幻想;当他们把诗歌作为志向的载体时,诗歌成为他们志向的坚强依靠。但是,当人们把诗歌当成宫廷的玩物,或者作为献媚的秋波,甚至作为猥亵的手段时,诗歌就沦落风尘,诗人也就陷入猥琐。 简文帝有句名言:“为人宜严谨,文章宜放荡。”这可以作为齐梁诗风的一个最好注脚,或者说,也可以作为诗人人格分裂的一个最好依据。诗人固然不可能是完人,甚至很多诗人自身就有很多问题,宋之问之卖友,王勃之狂傲,杨炯之残忍,卢照邻之悲观,骆宾王之孤注一掷,放在任何人身上,这些都是有可能使人陷入不复之境的人格缺陷,事实上,他们也用自己的人生为这些缺陷埋了单。但是,他们更用自己的诗歌,为所有人的所有缺陷埋了单。如果诗人的人格分裂是不可避免的,那么“为人放荡,文章严谨”也许比“为人严谨,文章放荡”要好一些,因为,他们即使自己是丑陋的,但是至少可以用自己的诗歌使更多的人完美。 从四杰开始,诗歌摆脱了齐梁时期的卑微和猥琐,摆脱了臣妾式的献媚和调笑,成为精神的载体,思考的翅膀。长久以来覆盖在诗歌身上浓浓的脂粉气终于开始淡去,一种逐渐靠近上苍和大地的诗歌开始出现。四杰中的每一个人,几乎都遭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不幸,他们是天才的诗人,但是同时又是苦命的诗人。尼采说,诗人写诗就跟母鸡下蛋一样,都是痛苦使然,但是,四杰的痛苦摆脱了以前诗人嗜痂吮痈的阴暗,走出了顾影自怜的狭隘,而进入了一个更加广阔、更加宏伟的境界。他们的人生都很悲剧,但是正由于这种悲剧,使我们在吟咏他们的诗歌时,更能体会到生命澎湃的涌起,感受到灵魂无处不在的思索。他们有虚伪,但是,教会我们真诚;他们有苦难,但是教会我们珍惜;他们有失意,但是教会我们乐观;他们有卑微,但是交给我们尊严。 于是,这些名字,不再属于他们自己,不再具有实在的户籍上的意义,而成为一个个符号,一个个象征,一个个图腾。在唐代的诗歌史上,他们开启了一扇大门,这扇大门后面,不仅是宏伟壮观的诗歌的宫阙,更是一个超越了庸俗和卑微以及猥琐的境界,这个境界的关键词很多,但是我们也许能够想到几个,比如:自信、骄傲、尊严、同情、潇洒、乐观……因此,他们用诗歌装点了一个时代,也用诗歌记录了一个时代,其实也是用诗歌创造了一个时代。更是用诗歌挽救了被南朝的轻佻和阴暗毒化了的唐代人,于是也挽救了我们。 关于四杰,唐代的争论远比后代要多得多,甚至连李商隐都觉得,四杰不过是诗歌的对仗使用得比较好罢了。但是,杜甫却在著名的《戏为六绝句》里说: 王杨卢骆当时体, 轻薄为文哂未休。 尔曹身与名俱灭, 不废江河万古流。 王国维说,言气质,言神韵,不如言境界。作诗如此,做人,也是如此。 最要命的惩罚宋之问 灵?隐?寺 鹫岭郁岧峣,龙宫锁寂寥。 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扪萝登塔远,刳木取泉遥。 霜薄花更发,冰轻叶未凋。 夙龄尚遐异,搜对涤烦嚣。 待入天台路,看余度石桥。 其实这首诗很一般。德国哲学家高呼诗歌是人类的女教师,也就是说诗歌应该能让人感觉到自然和生命的美丽,而且是用浅显易懂的方式。从这首诗使用的一些故作高深的生僻字词就能看出,这不是女教师,而是老冬烘。后人认为,整首诗只有一句精妙,就是“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一联,唐诗向来是名句多于名诗,有这一句,宋之问也可以名垂不朽了,可惜,关于这句又有一个传说。 据说宋之问一次到灵隐寺游玩,夜晚在庭院独自吟诗,吟了第一句就接不下去了,旁边一位老僧答道:“下句何不对‘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宋之问一听以为妙绝,连忙加到自己诗里面。第二天向寺里和尚询问老僧,才知他就是随徐敬业起兵反武则天、兵败逃亡的骆宾王。 想来宋之问也是冤枉:整首诗好容易有这么一句话最妙,都还被人说是别人送的。大概也是因为他本来就有偷诗的前科吧。宋之问有个外甥,也是唐朝著名诗人,叫刘希夷,一次偶得诗句:“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写出来之后,刘希夷觉得情调过于感伤,类似谶语,所以没有发表。宋之问知道之后很喜欢,于是找刘希夷,要他把这句诗让给自己,刘希夷不干。不久,刘就莫名其妙地死了。一说,是宋之问怀恨在心,叫家奴假意请刘希夷来做客,然后用土囊把自己的外甥活活给压死了。 这个故事和前一个故事一样,并没有确实的依据,但却流传甚远。究其原因,《唐之韵》在谈《灵隐寺》这段公案时说: “也许,宋之问这首《灵隐寺》非常平庸,中间偏夹着这非常精彩的一联,后人就故意剥夺他对这一联的著作权吧。也许,宋之问人品低劣,后人就编出这个故事,把这一联警句剜出来,归到骆宾王的名下吧。” 那么,宋之问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人们为什么要编出这样的故事来贬低他呢? 宋之问,字延清,是唐高宗上元二年(675年)进士,曾经和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一起任崇文馆学士。史书说他长相英俊,因此很快就被提拔为五品学士。武则天称帝之后,宋之问极力逢迎,居然毛遂自荐要当武则天的男宠,可是女皇说他有口臭,拒绝了他,于是宋之问每天口里衔着鸡舌香(后世专家考证就是丁香),遮掩自己的口臭,可是还是没有得到女皇的“临幸”。无奈之下,宋之问只好退而求其次,去巴结武则天著名的两个面首——张易之和张昌宗兄弟,谄媚到了“为持溺器”的地步,无耻到了极点。 中宗复辟时,二张被诛杀,宋之问也被贬到岭南,可是中途他居然胆大包天,偷偷地跑回了家,在回家途中写下了那首著名的《渡汉江》: 岭外音书绝,经冬复历春。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后人认为后两句尤为精妙,写出了近乡更忐忑的心理,一时传为佳句。其实,宋之问当时的身份是逃犯,越近故乡,他当然越惶恐:生怕有官吏在门口等着自己自投罗网,哪里还敢问什么来人!所以他根本没敢回家,而是投靠了自己的一个朋友张仲之,张仲之冒着生命危险收留了他。张当时与驸马王同皎痛恨武氏专权,想起兵诛杀武三思,结果被宋之问听见,宋毫不犹豫地出卖了自己的救命恩人,结果王同皎被斩首,借着恩人的鲜血,宋之问又当上了鸿胪主簿。重返政坛之后,宋之问首先是巴结太平公主,之后见韦后和安乐公主势力渐大,又转而投其门下。延和元年(712年),李隆基起兵诛杀韦后和安乐公主,已经被贬到越州的宋之问又被贬(流放)到钦州,之后被诏书赐死。 若史载属实,宋之问的确是个人品卑劣到极点的人物:自荐当武则天的男宠,是为无耻;出卖自己的救命恩人,是为无情;卖友投靠权贵,是为无义。难怪在当时,人们就对他的人品十分不屑,于是,连他的作品是否原创都有人质疑了,或者干脆编个故事,直接指明其为盗用了事。 国人经常说“文品如人品”,在我看来,这句话与其说是判断,还不如说是期望,因为文品与人品不相称的其实太多了,宋之问只是其中之一。不过他受到的惩罚也许是这些人当中最要命的:人品不好已有公论,现在大家不惜造谣说你的作品也是偷来的,于是得出你文品也很差的结论。对于以文字安身立命的文人来说,这无疑是釜底抽薪的一招。因此,虽然宋之问也名列唐代著名诗人之列,但是他的诗后世收录的并不多,这无疑是与史书中记载的他的人品是有关的。而这种最要文人命的惩罚,也许只有文化素养极高,又极具幽默感的唐代人才能想得出来。 但是,刘希夷和《灵隐寺》诗的故事毕竟是传说,现在已经有学者考证这其实是谣传,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史书记载的宋之问人品低下又是真实的吗?或者只是官员们内定的宣传口径?正史尚不可全信,何况野史?如果是这样,编出这些段子调侃宋之问的无疑也是文人,因为他们最明白,怎样才能把另一个文人搞得身败名裂遗臭万年。 于是我似乎明白了,这个很明显漏洞百出的故事为什么没有人真正站出来澄清,而使其流传了一千多年直到现在。原因就是,我们需要宋之问作为一个反面的典型来使我们的心理达到完美的平衡:在他面前,我们的灵魂会前所未有地纯净,我们的品德会前所未有地高尚。我们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慷慨激昂地贬斥这个卖友求荣的小人,在这种贬斥声中,我们可以体会到自己的伟大和崇高。为了使我们的发言更有力度,甚至我们可以捏造事实对对方加以贬斥,或者在捏造的事实面前装聋作哑。当我们从道德的讲台上意气风发地发言完毕下来的时候,我们还是在心里感谢宋之问,感谢他,给了我们一个成为好人的机会,感谢他,给我们制造了一个道德的狂欢节。 突然想起《圣经》里的一个故事:一个女人犯了罪,人们要用石头砸死她,他们去询问耶稣,耶稣说:“你们中间谁没有罪,谁就可以砸死她。”众人听后,默默离开。 也许,我们都没有罪,所以,我们可以用语言的石头砸死宋之问,甚至用谣言的毒箭射死宋之问,这真是最要命的惩罚,只不过,不知道惩罚的对象到底是人人得而诛之的宋之问,还是自以为道德高尚纯洁无比的我们。 为天地找一个心灵的家陈子昂 公元七世纪的某一天,唐朝国都长安宣阳里的人们奔走相告,传着一个消息:昨天,一个挥金如土的青年买下了一把价值百万的琴,而且自称擅长音律,今天,要用这把琴当众为大家演奏。青年还没来,约定的地方已经站满了人,大家都翘首以待,想听听这价值百万的琴能弹奏出怎样的天籁之音。青年终于来了,在大家充满期待的注视中解开了琴囊,拿出了那把昂贵的古琴,但是,他却不急于弹奏,而是站在人群中央,说出了这样的一番话: “我是四川的陈子昂,虽无二谢之才,也有屈原、贾谊之志,我携带诗文百篇,自蜀入京,却无人赏识。可是一听说我要弹奏这把价值百万的琴,却观者如堵。其实,这种乐工的低贱小技,又能算得了什么?!” 说完,举起古琴,在大家的惊呼声中摔得粉碎。然后,陈子昂将自己的诗文分发给在场众人,于是名声大震。 智者首先是觉者 诗风折射的其实是世风。明确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暖风熏得游人醉”的齐梁只能诞生娘娘腔的永明体诗歌了。大唐帝国建立之后,唐太宗几乎是凭借本能指出,全新的帝国需要全新的诗歌为之增光添彩:“去兹郑卫声,雅音方可悦。”(《帝京篇》)他认为要改变齐梁颓废绮靡的诗风,把诗歌由靡靡之音变为雅音正声。但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太宗自己,写出的诗也经常是“结伴戏方塘,携手上雕航。船移分细浪,风散动浮香”。这种诗与南朝那些跟着皇帝起哄的诗人所作,几乎毫无区别。(《唐之韵》)而他手下的大臣们,高贵的地位限制了他们真实感情的流露,再加上上之所好,下必从之,于是其诗作大多也秉承了齐梁之风,因此,唐初的诗风仍然是轻薄婉媚的。这种诗风的代表人物就是上官仪,即后来权倾天下的风云人物上官婉儿的祖父,他的诗歌“以绮错婉媚为体”,由于他位高权重,一时成为当时诗风的领军人物,这种诗风也就被称为“上官体”。 面对遍及全社会的下半身写作,真正的智者,需要的不仅是清醒的头脑,更是过人的胆略,因为凭一己之力与整个社会抗衡,下场可能是很悲惨的,但是,这又是成为智者的必由之路,因为智者首先是觉者。 陈子昂就是这样的智者。当人们都还沉浸在齐梁的颓废绮靡中的时候,他在一篇文章里面鲜明地提出了自己的诗歌主张,这篇文章如战场上的第一声鼓声,为整个战役奠定了宏伟的基调,又如天空中的一道闪电,划开了颓废的阴霾,露出湛蓝的天空。这篇文章就是《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在这篇文章里,陈子昂提出了两个重要的概念:兴寄和风骨。兴寄就是诗歌应该有所寄托,而不能无病呻吟,更不能堕入下流庸俗的泥淖;而风骨则是直指当时诗歌的娘娘腔风气,并且把汉魏时的建安风骨拿来作为诗歌的榜样。的确,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的潇洒和曹植“丈夫志四海,万里犹比邻”的豪迈,也许才是医治当时“人人眼角都是淫荡,人人心里都有鬼胎”(闻一多《宫体诗的自赎》)诗风最好的良药。 傅雷先生在《〈贝多芬传〉重译本序》里有一段发人深省的话: 现在,阴霾遮蔽了整个天空,我们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精神的支持,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坚忍、奋斗、敢于向神明挑战的大勇主义。现在,当初生的音乐界只知训练手的技巧,而忘记培养心灵的神圣工作的时候,这部《贝多芬传》对读者该有更深刻的意义。 我相信,当陈子昂写《与东方左史虬修竹篇序》的时候,心中怀着的是和傅雷先生同样的信念。他不惮于前驱,一意孤行,愿以呐喊来扫清五百年来诗歌的积弊,在这个矮小的四川汉子的身上,凝聚的是超越了凡俗的勇气和精神。于是,杨炯旗帜鲜明地批驳当时的诗风“骨气都尽,刚健不闻”,而陈子昂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人们奉为偶像的齐梁诗风是“彩丽竞繁,而兴寄都绝”。英雄们互相呼应,终于宣告了一个伟大时代的来临。 多年以后,诗圣杜甫在拜谒陈子昂故居时说:“有才继骚雅,哲匠不比肩。公生杨马后,名与日月悬。”韩愈说:“国朝盛文章,子昂始高蹈。”元稹更是感慨地说:我刚学写诗的时候,感觉无从下手,正好有人给我看了陈子昂的《感遇诗》,我激动地反复吟诵,当天就仿照写了《寄思玄子诗》二十首,拿给亲友看,令他们“深相骇异”。 就这样,一个觉悟的智者,开启了一个时代,带领着后代的无数智者走进了一个辉煌的王国。 为天地找一个心灵的家 王夫之说:陈子昂以诗歌闻名于唐代,但是他的才能远不止吟诗作文,如果能遇上明君,他也许能成为一个建功立业的大臣。可惜,陈子昂没有遇上能够赏识他的明君。 我经常在想,当陈子昂用摔琴这种近乎哗众取宠的炒作手段终于成名的时候,他心中浮起的,到底是得意还是酸楚?我想,应该是后者吧。心高气傲的才子,何尝不希望自己的才能能够被当权者主动发现,筑起黄金台,卑辞重币来邀请自己?可是,这种千金买马骨的神话似乎也只存在于史书和传说中,正如唐玄宗对孟浩然说的一样:“你不来找我求官,怎么还诬陷我,说是‘不才明主弃’呢?”三顾茅庐的时代已经过去,在人才济济的唐代,文人只有不择手段地自我推销,才能求得功名。这对斯文早已扫地的现代人来说是很正常甚至是必备的,但是对那个时代的文人,却是苦涩的。所以,陈子昂别无选择,因为,当时他已经在长安一无所获地游历了十年了。 自己的人生究竟能有几个十年?当时的陈子昂并不知道,但是,他显然已经感觉到了在这无尽的时空中,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渺小。二十四岁,陈子昂中进士,任为麟台正字,再迁为右拾遗,多次上书论时政。二十六岁和三十六岁时两次从军出塞。但是,不管是在朝廷还是在军营,他的意见总是不被重视。在第二次出塞的时候,他与主将武攸宜意见不合,遭受排斥打击。在陈子昂的多首《感遇诗》中,都抒发了自己怀才不遇不被信任的愤懑: 逢时独为贵,历代非无才。隗君亦何幸,遂起黄金台。 (《蓟丘览古赠卢居士藏用七首·郭隗》) 自古皆有死,徇义良独稀。奈何燕太子,尚使田生疑。 伏剑诚已矣,感我涕沾衣。 (《蓟丘览古赠卢居士藏用七首·田光先生》) 终于,697年的一天,三十六岁的陈子昂登上了幽州台,这里传说是燕昭王筑黄金台召纳贤士的地方,可是,斯人已殁,斯景已逝,独自站在这高台之上,陈子昂感觉到的不是君临天下的豪迈,而是发自肺腑痛彻全身的孤独和悲哀: 登幽州台歌 前不见古人, 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 独怆然而涕下! 其实他未必不知道,只有麻雀斑鸠那样的凡鸟,才会整天聚在一起,因此,它们不会有鸿鹄那样的寂寞感,不会有苍鹰那种无法回避的孤独。上天选择了自己成为鹰隼,自己就必须承受这唯一和孤独。于是,这孤独已经划破了永恒的时间壁垒,越过过去和未来的无数庸庸碌碌,飞过此前和此后一直被无限复制着的蝇营狗苟,呼啸而至,裹挟着诗人,飞翔到一个只属于自己的高度,看见自己的孤独——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这既是一声痛苦的呼喊,也是一声豪迈的宣言:过往里不曾有我,未来里也不会有我,我只生存在当下,但是,我的孤独从远古而来,向未来而去。当诗人仰视蓝天,俯视大地的时候,在这无限广阔的空间中,他突然感觉到了另一种大寂寞和大孤独。滚滚红尘,芸芸众生,都生活在这悠悠天地之下,其实,不管是麻雀,还是鸿鹄,它们都不是真正的孤独,因为,麻雀不止一群,鸿鹄也远非一只,真正孤独的是这湛蓝的天,苍茫的大地,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不因为权贵的青睐而晴空万里,也不因为富贵的远去而淫雨霏霏。永恒的空间和永恒的时间一起,就是永恒的大寂寞,也是永恒的大孤独,同时,也是永恒的大自在。 此时的诗人,涕泪纵横,因为,他感觉到,此时自己的孤独已融入了无尽的时间,融入了无限的空间,于是,他不再孤独,因为,他已经为天地找到了一个家,这个家就是自己的心灵;于是,他陷入了更永恒的寂寞,因为,他的寂寞从此不再有时间的阻隔,不再有空间的羁绊,穿越了有限,成为无穷。 就在这一年,陈子昂离开了曾被自己寄予无限希望的官场,辞官回家。六年之后,他被武三思指使县令段简加以迫害,冤死狱中,时年四十二岁。但是,他的寂寞和孤独,仍然穿越了牢狱的墙壁,穿越了王朝的更迭,充盈了天空,遍布了大地;从无穷的时间而来,向无穷的未知而去。于是,一千多年之后,我的眼里,也噙着泪,和他一样的涕泪。 用一首诗来为前辈赎罪张若虚 毒化与苏醒 据说“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头衔本来是给作家而不是给老师的。想想也是,老师即使桃李满天下,但是比起著名作家,其影响肯定还是小得多。反过来说,如果老师要想害人,肯定也没有名作家害得那么多,因此,好的作家可以称作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而坏的作家,恐怕就是毁坏和毒化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了,而这种坏作家,在历史上实在太多了。 闻一多先生说,南朝的宫体诗不是一个空白,而是一个污点,贫血而畸形的宫廷生活催生了贫血而畸形的诗歌,两者又互相影响,于是整个社会都处在绮靡委顿的笼罩之下。于是,在“人人眼角里是淫荡,人人心中怀着鬼胎”的诗风影响下,上至皇帝公卿,下至庶民百姓,人人的心灵都被毒化了。 据说古罗马的庞贝城就是举城骄奢淫逸,引起了神的愤怒,降下天谴,让维苏威火山在一夜之内爆发,将城市掩盖在厚厚的火山灰之下。在中国,下一个皇帝就是神明的代表,对前朝的评判,就是由他和他的大臣们进行的。唐朝建立之后,新的统治者和大臣们总结出来的南朝灭亡的教训,其中有一条就是沉溺于亡国之音,这是有一定道理的。 物极必反,堕落到了尽头,也就是振兴的开始。于是,卢照邻用一首《长安古意》撕开了委顿的阴霾,放开了粗豪而圆润的嗓子,为时代奏出了第一个强音:“长安大道连狭斜,青牛白马七香车。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骆宾王紧随其后,他是“教历史上第一位英威的女性破胆的文士,天生一副侠骨,专喜欢管闲事,打抱不平,杀人报仇,革命,帮痴心女子打负心汉”。卢照邻在新都当县尉的时候,有一个姓郭的小妾,在郭氏怀孕时,卢照邻到长安治病去了,约好两年之后来接她,谁知这一去就杳如黄鹤。骆宾王知道之后,写了一首宫体诗《艳情代郭氏答卢照邻》,借郭氏的口吻,表达女子思念之苦,也谴责卢照邻的薄情。卢照邻是否薄情且不去管他,但是用宫体诗这种体裁来打抱不平,恐怕也是骆宾王的首创了。 终于,唐诗的江山迎来了一个诗人,一个几乎无籍籍名的诗人,《全唐诗》只收录了他两首诗,史书里没有他的详细资料,只是说他是扬州人,与贺知章、张旭、包融并称“吴中四士”。《唐才子传》也没有收录他的生平,查阅资料,在诗人如群星璀璨的唐代,他很容易被人遗忘在浩如烟海的卷帙诗章中,但是,他却用仅存的两首诗中的一首,以孤篇横绝盛唐,造就了一个诗歌的传奇,这个人,就是张若虚,这首诗,就是《春江花月夜》。 用一首诗来为前辈赎罪 春江花月夜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 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妆镜台。 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 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 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张若虚是风雨后更宁静更爽朗的月夜,在卢照邻、骆宾王的高蹈豪迈之后,诗人走过了沉静的黄昏,走进了宁静的月夜。唐代的月夜,似乎也多少带着宏伟和壮阔:明明是江水,作者却偏偏要联系到大海,巨笔一挥,起句便是“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让人联想到“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壮阔和悠远。这种化江为海的视角,在后来的唐代诗人作品中也时有出现,如李白的《渡荆门送别》:“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也许这是唐人境界高远的表现之一吧。 后人评说王维的诗“诗中有画,画中有诗”,而张若虚的诗似乎不只是静止的画,而是流动的电影镜头。在开篇为我们展示了江海明月的全景之后,又将镜头随着江水的流动,渐渐拉远,千里江水,万里月明,诗人以高超的蒙太奇技巧,打破了文字甚至画面的局限,诗歌被赋予了时间的第四维。紧接着,诗人又将镜头拉近: 江流宛转绕芳甸,月照花林皆似霰。 空里流霜不觉飞,汀上白沙看不见。 朱自清先生说:“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但是,月下的荷塘与月下的江水,一个狭窄,一个广阔,一个清静,一个悠远,意境显然是不一样的。 《沧浪诗话》说,南朝的诗歌,重文字而轻理趣,宋代的诗歌,重理趣又轻文字,前者容易流于形式化,而后者又容易流于说教,只有唐代的诗歌,是文字与理趣并重。《春江花月夜》的理趣,就是第二部分这让人惊异的哲学思索: 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 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 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 不知江月待何人,但见长江送流水。 面对永恒的时空和瞬间的生命,思索着有限生命的永恒精神家园在哪里安放,刚烈的陈子昂选择的是“独怆然而涕下”,悲观的刘希夷叹息“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豁达如苏轼,也借客人之口发出“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的感叹。可是张若虚却不是这样,“在神奇的永恒前面,作者只有错愕,没有憧憬,没有悲伤”。(闻一多《宫体诗的自赎》)诗人在江边与永恒猝然相遇,他选择的是淡定与从容,不卑不亢,如平等的朋友一样,互相交流着关于自然与人生的感想。个体的人生是有限的,但是人生代代无穷已,用蜉蝣的瞬间达到了年年只相似的江月的永恒。诗人似乎从宇宙天地顿悟到有限与无限的平衡,于是,时间被诗化,哲学也被诗化了。施勒格尔说: 从严格的哲学意义上说,永恒不是空无所有,不是时间的徒然否定,而是时间的全部的、未分割的整体。在整体中,所有时间的因素并不是被撕得粉碎,而是被亲密地糅合起来,于是就有这么一种情况:过去的爱,在一个永在回溯所形成的永不消失的真实中,重新开花,而现在的生命也就挟有未来希望和踵事增华的幼芽了。 诗人明白了,所谓永恒,就是那一刻瞬间的真情,是楼台之上,月光之下无尽的相思: 白云一片去悠悠,青枫浦上不胜愁。 谁家今夜扁舟子?何处相思明月楼? 德国浪漫主义美学认为:所谓美不过就是客观化了的精神意义,美只能出自关照者的内心,它只能是由情感所激起的直观的内容。 可怜楼上月徘徊,应照离人妆镜台。 玉户帘中卷不去,捣衣砧上拂还来。 此时相望不相闻,愿逐月华流照君。 于是,《诗经·小雅》中“昔我往矣,杨柳依依”的情怀在这春夜的月光下复活,汉代“青青河边草,绵绵思远道”的相思在这江边的小楼上再现。过去的爱,在一个永在回溯所形成的永不消失的真实中重新开花,月华超越了时间,超越了空间,而随着月华温柔地抚摸着离人双肩的思念,也就得以永恒。 鸿雁长飞光不度,鱼龙潜跃水成文。 昨夜闲潭梦落花,可怜春半不还家。 江水流春去欲尽,江潭落月复西斜。 思念是痛苦的,人生是短暂的,但是在无限的时间和空间里,这种关于痛苦和短暂的哀伤一直在不间断地上演,痛苦有了伙伴,于是痛苦被减轻;甜蜜有了同道,因此甜蜜被加倍。江水送走了时间,但是送不走时间的轮回,落月再次西斜,以瞬间的离去方式预告永恒的来临,用一个瞬间的结束连接下一个瞬间,迈向永恒。 作者明白了,所谓永恒,其实就是那组合起来的瞬间,而瞬间,无非是分割了的永恒,在月光的抚慰下,诗人顿悟: 斜月沉沉藏海雾,碣石潇湘无限路。 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 于是,当别人还在伤春悲秋的时候,张若虚已经站在了宇宙的高度,从哲学的视角,将瞬间化为了永恒。 闻一多先生说: 这一番神秘而又亲切的,如梦境的晤谈,有的是强烈的宇宙意识,被宇宙意识升华过的纯洁的爱情,又由爱情辐射出来的同情心,这是诗中的诗,顶峰上的顶峰。 终于,在被宫体诗毒化了一百多年后,张若虚用《春江花月夜》揭开了盛唐的序幕。“至于那一百年间梁、陈、隋、唐四代宫廷所遗下了那分最黑暗的罪孽,有了《春江花月夜》这样一首宫体诗,不也就洗净了吗?向前替宫体诗赎清了百年的罪,因此,向后也就和另一个顶峰陈子昂分工合作,清除了盛唐的路,——张若虚的功绩是无从估计的。”(闻一多《宫体诗的自赎》) 可爱的老狂人贺知章 狂得可爱的诗人 诗人似乎多多少少都是有些狂的,唐代诗人更是如此。初唐四杰自不必说,王勃、杨炯一个胜一个狂,诗仙李白更是狂放不羁,就连沉郁顿挫的杜甫,也忍不住吟出“欲填沟壑唯疏放,自笑狂夫老更狂”的诗句,在四川依附严武幕下时,甚至对严武大放狂言:“没想到严挺之(严武父亲)竟有这样的儿子!”惹得严武大怒,几次差点杀掉杜甫。杜甫的狂放多少有些家族遗传的因素,杜甫的爷爷杜审言就是著名的狂人,苏味道当天官侍郎,杜审言出来说:“苏味道必死!”人家惊问其故,他说:“苏味道看到我写的判词,一定会羞死!”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是杜审言病重的时候,宋之问、武平一等人来探望他,他却说:“我被‘造化’这个小儿害得不轻啊!我也无话可说,不过我在世的时候一直压着你们,我死了,你们也就有机会出头了,恨只恨无人能接替我啊!”弄得几个来探望他的客人尴尬无比。 在这么一个崇尚“疯狂”的时代里,多出一两个狂人也就不足为奇了,贺知章就是这些狂人中的一个。 贺知章,字季真,史书记载他“性旷达,善谈说”,年轻时就与张旭、包融、张若虚并称“吴中四士”。当时的工部尚书陆象先说:“贺知章言论倜傥,可谓风流之士。我与子弟分别良久,都没有什么思念,但是一天不见贺知章,则生鄙吝之心。” 贺知章自号“四明狂客”,关于他狂的事迹的确不少。贺知章嗜酒如命,在他的醉眼里,落花似乎都带上了醉意:“落花真好些,一醉一回颠。”杜甫《饮中八仙歌》把他排于首位,说“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贺知章比杜甫大五十三岁,杜甫居然调侃他说醉酒落井,还在井底酣睡,看来,贺知章的确很狂,居然到了跟属于自己孙子辈的杜甫都可以互相调笑不分彼此的境界了。 今人说起贺知章,大多知道他是著名诗人,很多人却不知道,他也是著名书法家,《唐才子传》说他“善草隶”。有人求字,贺知章首先问:“有多少张纸?”人家回答之后,便兴酣命笔,把纸写完才罢休,“忽有好处,与造化相争,非人工所到也”。(唐·窦蒙《述书赋注》)贺知章和号称“草圣”的张旭是好友,两人经常叫仆童背酒,出入百姓家,见到人家好的墙壁,兴之所至,就在墙上挥毫题字。张旭外号“张颠”,跟“狂客”倒是配成一对,这种把戏,已经跟顽童有些类似了。一次,贺知章见一家花园景致甚好,便大大咧咧走入观赏,主人询问时,他以诗相答: 题袁氏别业(一作《偶游主人园》) 主人不相识,偶坐为林泉。 莫谩愁沽酒,囊中自有钱。 他告诉主人:我们的确素不相识,我到贵府来只为欣赏美景。别担心没钱招待我,我兜里有钱,请你一起喝!再吝啬的主人,在这一番与孩童无异的天真面前,恐怕都会莞尔。也许,贺知章著名的《咏柳》就是在这户人家的花园里写的吧? 咏??柳 碧玉妆成一树高, 万条垂下绿丝绦。 不知细叶谁裁出, 二月春风似剪刀。 第一个夸奖女子如花的是天才,后面的就都是乏味的模仿了。在贺知章之前,有谁把碧绿的柳树比作美丽的少女呢?又有谁把二月的春风比作剪刀呢?只有拥有一颗清明澄澈的童心的人,才会有这么简单而又生动的比喻吧?谁会想到,拥有这样童心的人,竟然就是太子宾客、曾任礼部侍郎,后改任工部侍郎、银青光禄大夫兼正授秘书监的朝廷重臣贺知章呢? 可爱的狂诗人 常人以为,狂似乎就是狂妄和疯狂,而疯狂的后果很可能就是使自己和周围的人受到伤害。但这只是狂的其中一种含义。《论语》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在这里,狂即积极进取,勇于开拓之意。李白也曾说:“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这里的狂,更多的是不受约束、自由自在之意。 贺知章大概就是这样的狂人,他的狂所要突破的约束,就是年龄、身份和地位。 天宝元年,三十多岁的李白前来谒见当时已经名重海内的贺知章。他先给贺知章看了自己的诗作《乌栖曲》,贺知章不绝口地赞赏:“这首诗真可以泣鬼神了!”前辈的赞赏让年轻诗人惴惴的心放下一大半,于是再拿出自己的《蜀道难》给贺知章看,贺知章还没看完,就称赏者数四,竟把李白称为“谪仙人”,于是,李白,盛唐最伟大的诗人,以诗仙之名,登上中国的诗歌舞台。李白大概不会忘记,当他去拜访当时闻名的北海太守李邕时,李邕认为他年轻气盛,给了他冷遇,于是他只好写了一首《上李邕》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他更不会忘记,他曾经拜谒韩朝宗,期望得到引荐,但是,他的近乎屈辱的自荐信《上韩荆州书》递上去之后,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韩愈曾长叹:“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究其原因,无非是伯乐需要的不仅是超人的锐利眼光,更需要的是坦荡的胸怀和爱才的赤诚。这种胸怀和赤诚超越了文人相轻的藩篱,也超越了怕自己被挤出历史舞台的恐惧,没有前辈的架子,没有“专家”的权威。如果说这就是“狂”的话,我们的历史上这样的狂人也许是太少了。 自那以后,贺知章和李白就成了忘年交,经常一起喝酒。据说有一次,出门之后贺知章才发现,居然没带钱,于是他毫不犹豫地解下腰间系的金龟交给店主换酒喝。唐代的金龟是三品以上高官才能佩戴的饰物,贺知章用来换酒,可谓狂到极点了。而后来李白《将进酒》中的名句“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也许就是受到贺知章金龟换酒的启发吧。 多年后,李白回忆起这段故事: 四明有狂客,风流贺季真。长安一相见,呼我谪仙人。 昔好杯中物,今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巾。 此时,贺知章已经去世了,李白回想起这位可敬可亲的前辈,潸然泪下。 不过,贺知章在他人生快走到尽头的时候,脸上一直是带着笑的。 天宝三年,八十六岁的贺知章得了一场病,在梦里,他到了天帝的居所。醒来之后,他上表玄宗,请求辞官回乡当道士。唐玄宗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为他修建了一所道观,起名“千秋观”。贺知章离开京城时,皇帝命令百官在城外设帐为他送行,并赋诗为他饯行。 可是,这个前朝廷大员回到家乡的时候,似乎并没有跟别的官员一样,衣锦荣归,声势赫奕: 回乡偶书 少小离家老大回, 乡音无改鬓毛衰。 儿童相见不相识, 笑问客从何处来。 也许只有贺知章这样的人,才会有这样的句子吧?回乡之后,他不是摆出一副前朝廷大员的样子,前呼后拥鸣锣开道,而是逗弄村中小孩。面对这须发苍苍的老爷爷,孩子们更不怕生,居然笑嘻嘻地问他自何处来,八十六岁老人的心,和垂髫孩童的心一样澄澈,一样纯真,一样美丽。 回乡不久,贺知章以八十六岁高龄去世。这个年龄在唐代诗人中是少见的,也许,这与他的“狂”是有关系的。因为他的“狂”不是狂妄,更不是疯狂,而是率性,是真实,是潇洒,是淡定,是从容。超越了名缰利锁人世纷争,以最清亮的眼光来看世界,这样的人,怎么会不长寿呢? 从繁华走入静谧王维 701年,唐代最伟大的诗人李白在碎叶城诞生,就在这一年,另一位伟大的诗人也在太原诞生了,这个诗人,就是被后人称为“诗佛”的王维。 英俊少年 在后人眼里,李白的声名比王维大得多,但是在唐朝当时,王维的名气却远在李白之上,原因大概有两个,一个是王维多方面过人的才华,一个是王维高贵的门第。 王维字摩诘,出身于太原王氏,太原王氏、清河/博陵崔氏、范阳卢氏、陇西李氏、荥阳郑氏,合称天下五大望族,从南北朝开始就声势显赫,而王维更是这个大家族中著名的天才,自幼聪颖,九岁就能写文章,十七岁就写出了著名的《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被传为佳话: 独在异乡为异客, 每逢佳节倍思亲。 遥知兄弟登高处, 遍插茱萸少一人。 但是,南朝士族在唐代还是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败落。唐朝建立之后,新上台的皇帝对南北朝士族占据高位的现象十分不满,唐太宗曾经十分气愤地说:“现在有些大臣竟然认为崔王等望族比李家王族地位还高,更不把我大唐的官位放在眼里!”于是制定政策对崔王等家族势力进行限制,也许由于这个原因,王维第一次考进士以失败告终。 王维擅长书法绘画和音乐,深得岐王、薛王等亲王的喜爱,在王维第一次考进士失败之后,岐王就精心为他安排了一次会面,想在科举上助他一臂之力。 据说当时有一个叫张九皋的人走通了玄宗的亲妹妹、权势极大的玉真公主的门路,已经被内定为今年进士的“解头”(唐代对状元的称呼)。岐王想帮助王维,但是苦于权势太小,无法与玉真公主抗衡。于是就嘱咐王维带上琵琶,又准备了他自己作的曲子和诗歌,去参加玉真公主的宴会。在宴会上,岐王让王维独奏新曲,声调凄切,满座为之动容,玉真公主问:“这是什么曲子?”王维回答:“这是臣新近作的曲子,叫《郁轮袍》。”公主甚是惊奇,非常高兴。岐王趁机说:“此人不但音乐出众,诗学更是无人能及。”公主更感惊异,问王维是否带着写就之诗,王维从怀中取出准备好的诗卷奉上,公主览后大惊:“这些诗都是我平时喜欢吟诵的,原来一直以为是古人所作,想不到竟是你写的!”于是让王维更衣升座,不再在伶人之列。席上,王维风流蕴藉,应对风趣,大为宾客赞赏,岐王又说:“如果今年的进士能以此人为解头,那的确是国家的荣光啊!”玉真公主满口答应:“叫他应举就是了,我当全力荐他。”于是,原来内定的张九皋被王维淘汰,次年,王维成为状元,时年二十岁。 这些事情现在看起来似乎有暗箱操作的嫌疑,但是科举制度从隋代发明到唐代,规制不是很完备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因此,当时科举托关系(当时称为“请谒”)也是很普遍的事情。不过,也许今人倒应该感谢这制度的尚未完善,不然,我们何以能看到王维的这段富于传奇色彩的故事呢? 王维进士及第之后,被拜为太乐丞,职责是管理皇家乐队。王维的音乐天赋让人惊异,据说曾经有人给他看一幅乐工演奏的画,他一看就说:“这是在演奏《霓裳羽衣曲》,演奏到第三叠第一拍。”别人不信,于是找了个乐队来演奏,当奏到第三叠第一拍的时候叫乐工停止,与图画一一对照,竟然分毫不差,众人叹服。 但是,估计王维是不会喜欢这个官职的,因为在当时,乐工地位十分低贱。韩愈曾经把从事贱役者统称为“巫医乐师百工之人”,并说他们是“君子不齿”的,可见其地位低下。唐代著名的画家阎立本在当时就以画艺而闻名海内,秦王府的十八学士像以及贞观时期凌烟阁功臣图都是他的手笔,时人咸称其妙。但是他最害怕的就是被当成画师对待。一次太宗与群臣宴饮,叫阎立本来画画,当时阎立本已经官至主爵郎中,听到召唤,匍匐在一边挥笔作画,一边偷眼看与皇帝宴饮的大臣,惭愧异常。回家之后他对儿子说:“我也是官员,却以画画而知名,亲自来做这样低贱的事情,没有什么羞辱比这更大的了!”让状元来管理乐队,这在当时来说,的确是个让人啼笑皆非的任命,但是,王维就连这个官职也只做了几个月,原因是他手下的伶人未经他同意,偷偷拿出仓库里的黄狮子演出,犯了僭越之罪,于是王维被贬为济州司户参军,成了一个管理仓库的小官。 这时候的王维并不知道,这只是他人生沉浮的开始。 升沉不过一秋风 王维在开元十四年(726年)辞去济州司户参军之职,开始了他的闲居生涯。在长安,他认识了孟浩然,还写诗劝孟浩然归隐: 杜门不复出,久与世情疏。以此为良策,劝君归旧庐。 但是他自己似乎对仕途还没有完全失去信心,三十四岁那年,王维献书宰相张九龄,后被拜为右拾遗,监察御史,都属于闲职。张九龄罢相之后,王维开始对官场感到厌恶,这时的他,一直处在半官半隐之间,也许,他在和大唐帝国一起,等待着一个将改变他们后半生命运的事件的到来。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禄山自范阳起兵反叛,次年六月,叛军攻陷潼关,随之攻入长安,玄宗带着杨国忠杨贵妃等仓皇出逃。而不知内情的百官第二天还照常上朝,直到久等皇帝不来才知道,自己被抛弃了,而此时要逃跑为时已晚,王维就是这些官员中间的一个。 叛军进入长安之后,由于王维诗名太大,安禄山派人将他迎到洛阳,要委以官职,王维服药装哑不从,但是安禄山将他软禁在菩提寺,委以给事中官职。 长安失陷两年后,在至德二年(757年)九月被唐军收复,十月,洛阳也被收复。王维与其他接受伪职的官员都被关入狱中,按律当死。但是王维在陷贼期间作的一首诗却救了他的命。那是他被关押在菩提寺时,一天,安禄山在凝碧池宴请叛军百官,并要乐工奏乐,乐师雷海青痛恨叛军,摔琴痛哭,结果被安禄山分尸,王维听说此事十分感伤,作诗说: 万户伤心生野烟,百僚何日更朝天。 秋槐叶落空宫里,凝碧池头奏管弦。 王维被关押之后,有人把这首诗拿出来作证,说他仍然忠于唐王朝,加之他的弟弟、宰相王缙请求削去自己官职为王维赎罪,唐肃宗特此赦免了他,还授予他太子中允的官职。但是,此时的王维,对官位名利,已经毫无眷恋之心了。 上元元年(760年),王维转尚书右丞,这是他最后所任之职。第二年七月,王维去世。传说,他预知到了自己死期,于是沐浴更衣,含笑坐化。同年(一说次年),诗仙李白去世,据说是跳入水中捞月而死。两个在唐朝最负盛名的诗人,用自己的方式完成了自己在尘世中的使命,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但是,他们却给我们分别打开了两扇大门,李白的大门通往自由与狂放的潇洒,而王维的大门后面,是山水的清灵和静谧,这是经历了红尘喧嚣之后的静谧,也是还山水以神性的本真的静谧。从此,中国的山水有了性格,有了感情,有了思想,有了灵魂。自然终于开始张开双臂,迎接向她飞奔而来的诗人,诗人也开始使用王维赋予的翅膀,飞向自然,与自然融为一体。 最简单的伟大 如有时一挥而就的画稿 留下大师真实的笔触 ——里尔克 使至塞上 单车欲问边,属国过居延。 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萧关逢候骑,都护在燕然。 开元二十二年(734年),一代名臣张九龄担任中书令,曾因伶人舞黄狮子而犯禁被贬的王维在迷茫中看到了一线熹微的曙光,他上书张九龄自荐,被擢为右拾遗。可惜好景不长,两年后,张九龄罢相,李林甫担任宰相。张九龄被贬对王维的打击很大,因为他从中看到了自己政治理想的破灭,其实,这一事件不仅是他个人仕途的一个转折点,还是玄宗朝廷由清明到黑暗的转折点,甚至也是整个唐朝被迫与盛唐气象告别的拐点。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河西节度副大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塞宣慰,察访军情,其实,这只是变相将王维排挤出朝廷,发配边地罢了。 当王维带着简单的随从走出长安走向大漠的时候,他心中涌起的,大概是无边的激愤和孤寂吧?西出阳关,征程万里。王维的车走过了一个个附属国的帐幕,经过了一条条河流,翻过一道道山脉,渐行渐远,他心里知道,自己也离那个富庶繁华的中心越来越远了。蓬草根浅,于是只有被风吹得到处飘飞,而这又何尝不是诗人自身的写照呢?看着辽阔的蓝天,大雁飞过,那是回家的雁阵吧?可是,诗人此去,却不知何时才能返回故里。 上苍的安排经常让人感到令人惊讶的完美:在诗人走入人生的一个低谷时,他以自然之手在诗人面前展现出了一幅雄浑壮阔的画卷,让诗人赞叹,倾倒,而更重要的是,这位诗人同时还是一位杰出的画家和音乐家,他以画家的眼睛来观察自然,用音乐家的琴弦来演绎自然,再用诗人的歌喉来咏唱自然,还有什么安排比得上这样的精妙绝伦呢? 中国画的最高境界,表现为“山水”,而山水画,则由王维开创了新生命。王维的水墨画风,几乎影响着中唐以后的中国山水画发展的全部历史。至少可以说,占据中国古代山水画主流的文人画,都受到了王维的影响。更重要的是,集音乐家、画家、诗人为一体的王维,将音乐的韵律美与绘画的构图、线条、色彩之美融入了诗歌当中,从而形成了一种完美而独特的诗风,用苏轼的话来说,就是“诗中有画,画中有诗”。 我经常在想,如果是别的诗人看到王维曾经看到的景色,会用怎么样的诗句来描述?要知道答案,已经很困难了,因为,王维的两句诗,已经成了描述大漠景物的不朽诗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追求语言的陌生化几乎是每一个作家的梦想,于是诗人们经常“吟安一个字,捻断数茎须”,甚至“语不惊人死不休”。可是,王维这两句诗的用词却是简单平实得让人吃惊,没有绚丽的辞藻,没有一鸣惊人的修饰,而是用了两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词:“直,圆。”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四十八回借香菱之口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是见了这景的。若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这就是“诗的好处,有口里说不出来的意思,想去却是逼真的;又似乎无理的,想去竟是有理有情的”。 其实,这里展现的,正是作为画家的王维高超的构图技巧:整个画面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只有两个简单的几何图形:直线,圆圈。这是两条最古拙的线条,但是用来表现粗犷豪迈的大漠,还有什么比它们更适合的呢?而在这线条之外,画面中剩下的,只有大片的空白,这样的构图,与国画的留白可谓如出一辙,而这大片的空白,正是另外一位神灵的居所,这位神灵叫想象。王维用最简单的线条把画面精简到了不能再精简的地步,但是却最大限度地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真正的诗意不在这孤烟和落日之内,而是在之外的广阔天地之中,于是,任何对大漠的苍茫壮阔的描写都显得多余,因为,真正的描写,是读者凭借着这满纸的留白看到只属于自己的景象:将军想到疆场,士兵怀念家乡;旅人驻足凝望,思妇暗自神伤……于是,王国维先生兴奋地称赞这两句为“千古壮观”,也就不足为奇了。 云在青天水在瓶 中国的山水诗诞生于南北朝,开创者是谢灵运。在此之前,山水只是作为诗歌的背景出现的,谢灵运首先将自然景物当作主体进行描绘,开风气之先。但是,谢灵运对山水的描摹还仅仅停留在模山范水的层次,尚未将思想与灵性赋予山水之中,因此,山水诗还未达到应有的高度,于是,这个使命就落到了唐代最伟大的诗人之一——王维的肩上。 仕途经过了多次坎坷之后,王维早已厌恶了官场的纷争,他说:“中年颇好道,万事不关心。”家庭的佛教氛围使他从小就笃信佛教。盛唐之后,禅宗盛行,其中南禅宗“不立文字”,注重内省的修行方式得到包括王维在内的很多文人的喜爱,晚年的半官半隐生活更是为王维纵情山水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于是,在他的笔下,山水已经不仅仅是自然美的代名词,更是成了寄予诗人思想和情怀的绝好载体。面对山水,诗人经常是以独坐冥思者的形象出现:“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在诗人眼里,山水自有一番豪迈而不狂野的旷达之气:“江流天地外,山色有无中。”上天选中了王维作为唐代山水诗的代言人,应该是唐诗的幸运,因为这个令人叹服的天才,将诗、画、乐、禅融为一体,创造出了诗歌史上最具灵性的诗歌,直指人心,让人玩味,不忍离去。 山居秋暝 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 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 竹喧归浣女,莲动下渔舟。 随意春芳歇,王孙自可留。 赫尔岑说:“一个僧侣,无论他多大年纪,总同时既是老人又是少年。他由于埋葬了个人的一切而重返于青春,变得超然物外,心胸开阔。”此时的王维,大概已经达到这样的境界了吧?王维的很多诗歌里面都使用了空山的意象,他笔下的空山,不是寂寞凄凉之所,即使“空山不见人”,也会“但闻人语响”,山更像是诗人最忠实的伙伴,伴随着诗人独坐、沉思,秋高气爽之时,新雨沐浴之后的空山更是如此。诗人独步山林之间,空气中飘散着雨后湿润的味道。月亮缓缓升起,月光从松间温柔斜射下来,清泉流过山石,潺潺有声。一切都是那样的安详、从容,淡定不惊。上苍在亿万年前就安排好了这月光和清泉,唯有到了今天,他的苦心才为王维所领会:诗人走进了自然,或者说,回到了自然。他不仅不是自然的征服者,甚至不再把山水作为观察的对象,而是让自己成为山水的一分子,融洽,和谐而又自然。明白这一点,就不难了解,为什么在后面两句出现了叽叽喳喳的姑娘和归来的渔人了:一切都是自然之母孕育的子女,我们来自自然,归于自然,我们的存在也是自然存在的证明,所谓禅,就是那盏幽微的油灯,引导我们远离世俗的繁华和争斗,回归和谐与自然的家园。自然是流动的,因此,诗歌的颔联和颈联为我们描写了四幅流动的画面,月照松间的稀疏之影,泉流石上的耳闻之音;浣女嬉戏的清脆欢笑,莲移船动的归来之景。宗白华先生说:“禅是动中的极静,也是静中的极动,寂而常照,照而常寂,动静不二,直探生命的本原。”王维将充满灵性的禅意引入了山水之后,山水便不再是僵化的存在,而是充满了哲理,充满了灵性,充满了智慧,李泽厚认为,王维的作品:“具有一种充满机巧的智慧美。它们以似乎顿时参悟某种奥秘,而启迪人心,并且是在普通人和普通的景物,境遇的直感中,为非常一般的风花雪月所提供、所启悟。” 南禅有三种境界:其一“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其二“空山无人,水流花开”;其三“万古长空,一朝风月”。前两种境界还处在蓄意的隐遁和逃避之中,以“空”为鹄的,以遁为手段,执着而刻意。到了第三种境界,放下执着,忘记刻意,才发觉,万古的时间是空,长空的空间是空,绚丽纷繁的风月也是空,于是终于感悟:“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原来,所谓禅,并不一定就是青灯古佛,并不一定就是孤寂禅坐,吃饭挑水无非禅,真正的觉解,就在这自然的美景中,就在这自然化的智慧和智慧化的自然中。只是我们在尘世中迷失太久,已经无法回头了而已。 而真正的智慧是不强求的,诗人化用《楚辞·招隐士》中“王孙兮归来,山中兮不可以久留”的句子,从容散淡地吟道:春天的花谢了,就让他谢吧;王孙如果想留,就随你留下吧。没有自以为得道者的居高临下,没有自以为真理在握者的盛气凌人,因为诗人知道,既然拥有最高智慧的是自然,那么,给自然选择的权力,给人以去留的自由,那也是智慧。 唐代李翺问药山禅师:“何为道?”禅师回答说:“云在青天水在瓶。”让一切回归自然,回归本真,那就是道,因为,道法自然。 到哪里去倾听落花的声音 鸟?鸣?涧 人闲桂花落, 夜静春山空。 月出惊山鸟, 时鸣春涧中。 明朝胡应麟说:“太白五言绝句,自是天仙口语,右丞却入禅宗。如‘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月出惊山鸟,时鸣春涧中’……读之身世两忘,万念皆寂,不谓声律之中,有此妙诠。”以佛入诗,是王维诗的最大特色,他被后人称为“诗佛”,原因也就在此,而在他众多的禅意诗中,这首无疑是声名最盛、流传最广的一首。 王维笃信佛教,连自己的名字都出自佛经典故,他名维,字摩诘,连读就是“维摩诘”,维摩诘是佛经人物,通达甚深般若智能,神通广大,曾多得佛祖称许。王维举家好佛,他自己也称“以般若力,生菩提家”,可见家庭信仰对其影响之深。 这首《鸟鸣涧》,为人们描绘出了一个极其幽静的世界:桂花落下,簌簌有声,反衬出春山之寂静,连温柔的月亮升起,月光泻到宿鸟身上,都打破了这难得的宁静,于是鸟雀惊飞,声闻幽谷。 人们经常说,这样的景象,这样的心境,现代人已经没有了。因为工业化生产已经使自然的领地日渐缩小,人们的心绪也越来越浮躁,于是,功名利禄成为人们唯一的追求目标,纷纷扰扰的红尘之中,还有几个人能听见落花的声音,又有几个人能有这样的闲情呢? 这话听起来不错,但是仔细一想,似乎也有些不对:人类的进步固然使纯粹的自然越来越少,但是也不至于就忙碌得连喘气的工夫都没有,人心的浮躁任何时候都有,即使是王维那个时代,汲汲于功名者也不在少数,但是为何独有王维听见了落花的簌簌之声?或者说,即使我们现在身处闲暇,是否就一定能倾听到这“自然”之声呢? 此诗其实为我们展现的是两个世界:内心世界的空灵寂静,外在世界的闲适散淡。桂花飘落的声音,无人能听得,但是心神俱寂,于是万籁有声,声音不是用耳朵听到的,而是用心灵听到的,“相由心生”,这“相”,其实就包括了声音。人心如果是寂静清灵的,那么即使是身处通衢大道,也自然会有一分清新素净;反之,即使身处清幽山谷,恐怕也难掩欲火炎炎。六祖慧能曾说:“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不必把自己的空虚和浮躁都推到外物影响上。现代人过分强调外物对自己的影响,似乎如果自己生活在唐宋山水之中,就自然会有一副仙风道骨,自然会解得诗情画意,于是,一边在片刻离不开工业文明,一边在大骂文明对自己的戕害,呼唤着回归自然,回归田园。但是,现代人的所谓回归,跟城里人出钱去买乡下的一块地,让当地农民帮自己种点蔬菜一样,无非是叶公好龙式地换换口味而已,或者,也不过是为自己的浮躁和轻佻找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慧能在南海法性寺,印宗法师讲《涅槃经》,风吹旗幡飘动。两个僧人争论到底是风动还是幡动,慧能说:“不是风动,不是幡动,是心动。”内心如果是澄澈的,外物不管如何变化,其实,都不会改变自己那一份可贵的空灵。 唯物也好,唯心也好,其实这世界本无可唯,唯心并非唯虚空,而是守住内心的大道,保留灵魂的质朴,拒绝矫饰,拒绝伪装。《传灯录》载:慧海禅师说自己一直用功学佛,别人问他如何用功,他说:“饥来吃饭,困来即眠。”人说:“大家都是这样的,你这叫什么用功呢?”慧海说:“有人吃饭的时候总不肯吃饭,要这个要那个;睡觉的时候总不肯睡觉,想这想那。” 吃饭睡觉就是禅,不论这饭是一箪食一豆羹,还是王公贵族的钟鸣鼎食,也不管这饭是唐宋的粗茶淡饭,还是豪华酒店的西式大餐,一切拿来便吃——倘我心不移,外物何可移我?于是有人戏称参禅的最高境界是“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这也不是没有一点道理的。当心灵的澄澈与自然同一时,其实也就无所谓自然了,因为,心灵自有大世界,自有大自在,心即自然,自然也就是内心。这才是禅宗所谓的直指人心而不求物外,“明心见性于一念之间”。觉悟了心体的本真,也就是《菜根谭》所说的,不失去内心的本真,即使不建功立业,不著文章,也是堂堂正正做人了。 而这种不失去本真,往往就是一种返璞归真的顿悟。宋代青原行思禅师曾提出参禅的三种境界: 参禅之初: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禅有悟时: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禅中彻悟: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山还是唐朝的山,水还是宋代的水,或者说,即使山不是唐朝的山,水不是宋代的水,如果我们拥有和诗人一样的情怀,一样的静谧,那么,山水也自会有诗意。 王维所处的时代,也是在不断地进步之中,但是他也能从山水中寻找到人生的智慧和哲学的领悟;当我们身处现在的社会时,如果保留住自己内心的纯净和安详,外物也就无足轻重。 因此,唐朝的花开,宋代的花落,和今天的其实区别很大,但是,如果没有澄澈的心,即使我们与王维身处同一时代,也无法领会《鸟鸣涧》中一份难以言传的诗意和禅意;但是如果有安详微笑的内心,即使我们身处车水马龙的喧嚣之中,也能在心底听到唐朝的那朵花悄然开放的声音,也能在心底感觉宋代的那朵花默默凋谢的叹息。 在山水中回归简单孟浩然 孟浩然是唐代山水诗最著名的代表人物之一,与另一位山水诗人王维齐名。他也是唐代诗人中人生经历最简单的一个:四十岁以前一直住在襄阳,四十岁时到长安考过一次进士,但是没有考上,于是再没有做官的欲望,在江浙游历数年之后回家,最后死在襄阳。有人说,唐代诗人,没有谁的一生像他那样平淡的。但是,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平淡的人生经历,使他有机会去体察我们习以为常的一些事情,并用诗人的法眼和敏锐的嗅觉,去捉摸自然中那点哪怕是最细微的感受,从中寻找出诗意和人生的真谛。 留到最后的是尊严 望洞庭湖赠张丞相 八月湖水平,涵虚混太清。 气蒸云梦泽,波撼岳阳城。 欲济无舟楫,端居耻圣明。 坐观垂钓者,徒有羡鱼情。 唐代文人仕宦主要有三个途径:祖荫、科举和举荐。祖荫就是贵族或者官宦子弟凭借祖上的地位取得官位,这当然是出身中下层的士人无法企及的;科举制度始于隋朝,在唐代主要有两种,一个是进士,一个是明经,前者难度很大,文人们往往皓首穷经亦不得其门而入,故有“五十少进士”之说,意思是五十岁考上进士都算年轻的,明经虽然好考,但是考上之后官位相对也较低,为很多士人不齿,更重要的是,对一些心高气傲的文人来说,让他们乖乖进入考场接受那些莫名其妙的考题的裁判是对他们的侮辱,因此,唐代很多文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隐居这个途径。唐代的隐居其实不是纯粹意义上的避世,而是在保留尊严的前提下入仕的一种手段,狂放如李白者,也使用过这种手段,一旦他被皇帝召进宫,还是忍不住吟出“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心声。当时隐居最好的地方是终南山,因为此山离国都长安不是太近,保留了文人的一丝清高;也不是太远,不至于皇帝找不着自己,所以,从卢藏用终南隐居得官之后,后人都戏称这种方式为“终南捷径”。 后人对“终南捷径”多持讥讽态度,认为他们隐居的动机不纯。我倒是以为,他们是在用这种方式保留文人最后的一点自尊,一来唐代科举制度还不是很完善,也远未达到太宗所说“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的地步,二来唐代的宽宏和开放为文人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因此,隐居求仕在唐代也是一种常态,无可厚非。隐居求仕的盛行,也造就了唐代干谒诗的发达。所谓干谒诗,就是用诗歌向高位者表明心迹,展现自己才华的一种诗歌,而在唐代众多的干谒诗中,孟浩然的这首诗可以说是别具一格的。 中国文人往往在保持自己的清高和沦为朝廷的帮闲之间挣扎,而越是在专制社会的早期,这种挣扎越是明显。一方面诗人高喊“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以个人的才华对抗整个专制机器;一方面又经常自比作妻妾甚至妓女,向丈夫(皇帝或权贵)倾诉被抛弃之后的衷肠,从屈原《离骚》到白居易《琵琶行》莫不是如此。而干谒诗更大多是低声下气卑躬屈膝,有些甚至有搔首弄姿卖弄风情之嫌,例如朱庆馀向张籍打听考题的《近试上张水部》:“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不惜把自己比作洞房花烛之后要见公婆的新媳妇,惴惴不安问老公:“我要怎么样化妆才能得到公婆的欢心呢?”这种臣妾式的视角,在唐代干谒诗中是屡见不鲜的。 而孟浩然的这首诗起句即极有气势,作者的视角绝不是仰视,至少是平视,甚至像是俯视:浩荡的八百里洞庭奔来眼底,波涛和着作者胸中的一腔壮志翻滚奔腾,水天一色,不由得使人想到,庄子所说的鲲化为鹏水击三千里,扶摇直上九万里的景象马上就会出现在眼前。在这样的豪气面前,不论是曾经让司马相如为之倾倒的云梦泽,还是稳如磐石的岳阳城都已经消失在眼角的余光之外。而干谒诗的主体部分:求官,作者也写得极其含蓄而别致,以渡水无舟委婉地向曾担任宰相的张九龄倾诉自己无人引荐之苦,以耻于端居言自己报国之志,与那些作女儿态低声下气的邀官者自不可同日而语!最后一句以羡慕垂钓者收束,干净利落,不着痕迹。 孟诗以清旷冲澹为基调,但“冲澹中有壮逸之气”(《吟谱》)这种“壮逸之气”,不仅来自那个伟大奔放而自信的时代,更来自作者对自己尊严的肯定和珍惜。对于真正的诗人来说,他们可能被剥夺很多东西,地位、名誉、金钱、财富,最后给他们剩下的是尊严。 感受你的疼痛 春??晓 春眠不觉晓, 处处闻啼鸟。 夜来风雨声, 花落知多少。 这首《春晓》,大概是很多中国父母给孩子讲的第一首诗,原因很简单:这首诗简单明了,没有高深的词语,没有用典,远离了文人的学究气,孩子很容易理解。而另外一个原因,也许父母们自己也未必知道:从这首诗开始,我们就在给孩子的心田播下了善良的种子。 诗人在一个春天的早晨醒来,阳光已经透过窗户,射进诗人的房间,婉转的鸟鸣用大自然的语言告诉诗人,这是一个万物萌发、生机勃勃的季节。可是,诗人却十分“不识时务”地想到:一夜风雨,大概有很多花被打落了吧?这首诗妙就妙在,整首诗只有四句,却形成了由快乐到悲悯,由闲适到沉思的转换,更重要的是,作者的悲悯和沉思不是(至少不直接是)对自己命运的嗟叹和感伤,不是对自己命运波折的埋怨,而是对“毫不相干”的他者的同情,甚至,这里同情的对象并不是人,而是一个那样不起眼的事物,一棵草,或是一朵花。 在欣欣向荣中跟着万众一起歌唱、一起欢呼,其实是最容易的事情,也是最讨好的事情。中国自古以来,就从不缺盛世的吹鼓手、权位者的抬轿夫。但是,只有最伟大的诗人,才能在一片欢呼声中看到华丽下的卑微,听到被锣鼓声掩盖的呻吟,触摸到盛世之下的疼痛。因为,最伟大的诗人不仅有一般诗人拥有的敏锐的诗歌嗅觉,更重要的是,他们拥有一颗对泪水和疼痛最敏感的心,特别是对别人的泪水和疼痛的敏感。 古希腊人将悲剧地位放在喜剧之上,因为他们认为,悲剧能够激发起人类心灵中最崇高美丽的一些情感,例如同情,例如对生命的尊重。诗歌亦是如此,当诗歌只剩下对自己心理的描摹和欲望的展示的时候,诗歌也就走到了尽头,成为无病呻吟和无聊的梦呓,这样的诗不叫诗,只能叫自私。 用时代来书写人生王之涣 登鹳雀楼 白日依山尽, 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 更上一层楼。 这是所有受过教育的中国人都熟悉的一首诗。很多人甚至在上学之前已经能够背诵,教授他们的,就是他们的第一任老师:父母。 诗歌描写的景象似乎平淡无奇:黄昏,太阳从中条山上落下,黄河奔腾,流入大海。诗歌传达的哲理似乎更平淡无奇:想要看到更远的地方,就应该再登上一层楼。《唐之韵》说:“四句二十个字,字不奇,句不奇,景不奇,情不奇,但却展现出如此磅礴的气势,这简直是奇迹!”可是,诗人就创造了这样的奇迹,因为,真正伟大的作品,其成功的秘诀并不在其技巧上,而在境界上。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谈“雄浑”时说: “大用外腓,真体内充。返虚入浑,积健为雄。具备万物,横绝太空。荒荒油云,寥寥长风。超以象外,得其环中。持之匪强,来之无穷。” 在谈“豪放”时他说: “观花匪禁,吞吐大荒。由道返气,处得以狂。天风浪浪,海山苍苍。真力弥满,万象在旁。前招三辰,后引凤皇。晓策六鳌,濯足扶桑。” 这首《登鹳雀楼》,可以说就是雄浑和豪放的混合体。而这种境界,其源头显然应该是那个充满了朝气和向上激情的时代。 中国历史上没有哪个朝代拥有像唐代一样的豪放气魄和伟大胸襟。《唐之韵》说: “有了这样一个不带成见不存偏见的政治核心,加上国力强大,生产力的发展也达到了小农社会的最高水平,于是唐朝人信心十足,对什么都敢用微笑来接纳。在李氏集团统治的二百八十年内,没有因文字触犯忌讳而被判罪的,更没有被杀头的,即便是讽刺了皇帝,揭了皇帝的短,也都只算小事一桩。在封建制度下,这是唯一一个政治气氛如此宽松大度的朝代。” 政治气氛的宽松和社会的飞速发展使每一个唐代人内心都充满了对未来的自信和渴望,即使是在遭到挫折的时候,他们也总能放眼前方,憧憬着未来。因此,尽管李白长叹“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但是他仍然豪迈地高唱“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尽管刚登仕途就被贬官,甚至连累自己的父亲也被远贬交趾(今越南境内),王勃在叹息“怀帝阍而不见,奉宣室以何年”之后,还是满怀信心地高喊“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是一个不允许失望的时代,也是一个不允许颓废的帝国。王之涣就生活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帝国,而这种豪放和雄浑,就是这个时代赐予他的最珍贵的礼物,也是帝国加在他肩上的不容推卸的责任。《唐才子传》说他“少有侠气、从五陵年少游、击剑悲歌”;靳能所作《王之涣墓志铭》说他“歌从军,吟出塞,皎兮极关山明月之思,萧兮得易水寒风之声,传乎乐章,布在人口”。 王之涣的诗集可惜已经散佚,《全唐诗》仅收录其诗歌六首,但是这六首诗几乎都是传世名作。《唐才子传》说王之涣为人慷慨有大略,善作边塞诗,与高适、王昌龄、崔国辅等都有唱和,名动一时。可见在当时,王之涣诗名就很大。关于他的作品受欢迎程度,薛用弱《集异记》里面记载了一个有趣的故事: 开元中,王之涣与王昌龄、高适齐名。一日天寒微雪,三人共来旗亭小饮,正好有十多个梨园伶官和四位著名歌伎也来此会宴,他们三人便在旁边一面烤火一面观看。王昌龄提议说,我们各擅诗名,究竟谁胜于谁,今天我们可看她们所唱谁的诗多,谁便为优者。第一个歌伎唱的是王昌龄的“一片冰心在玉壶”,王昌龄在墙上为自己画了一道。第二个唱的是高适的“开箧泪沾臆”,高适也为自己画了一道。随后王昌龄又添得一道。王之涣说:“这几位为普通歌伎,唱的都是下里巴人。应看那名气最大的歌伎唱的是谁的诗。若唱的不是我诗,则终生不敢与你们二位争衡了。”待那名伎唱时,果然为王之涣的“黄河远上白云间”,三人不觉开心笑起来。诸伶因他们大笑而见问,知是王之涣等,非常高兴,即拜请他们入席。 这就是有名的“旗亭画壁”的典故。元人还编成杂剧上演。由此不仅可见当时王之涣的诗名之盛,更可见唐朝的确是一个诗歌的朝代。在唐代,“和尚、道士、妓女等有些文化修养的人,都敢大大方方站出来赋诗一首,有不少人甚至还留有诗集”。(《唐之韵·千古唐诗》)白居易的《与元九书》里曾经记载过一个故事: 一个叫高霞寓的监军曾经想出钱赎一个歌伎,歌伎却对价钱不满意:“我是能够背诵白居易《长恨歌》的,价钱怎能跟一般的歌伎一样呢?”高霞寓无奈,只得再增加赎金,才得以如愿。 一个充满自信的时代,必然造就充满自信的人;一个以艺术为主流思想的时代,必然造就艺术的高峰,这也是唐诗成为后世中国诗歌无法超越的原因。王之涣们在这样的时代生活,用自己的诗歌书写着这个时代的精神,其实,也是用时代来书写自己的人生。 当时间跨越千年之后,我们这个时代的精神,还和唐人一样吗?贾樟柯曾说: 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有一个主流价值出现了,就是商业……经济生活成了中国人唯一的生活、最重要的生活,从国家到个人。经济的活动一统天下,而文化的活动、思想的活动完全被边缘化了。 而对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国家而言,还有什么变化比这样的变化更致命?而对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而言,又有什么悲哀,比得上这种变化更悲哀啊! 多年后,我们的后人再谈论我们这个时代的时候,用的是我们谈论南朝宫体诗时轻蔑的语气和口吻,我相信,这不仅是我们的悲哀,也是我们这个时代的悲哀,更是民族的悲哀! 酾酒拭霜刃?弹铗歌大风王翰 凉?州?词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每个朝代都有边境,但却不是每个朝代都有边塞。边境是一个地理意义的概念,它意味着山川、界河、烽火台;边塞是一个审美意义的概念,它意味着大漠孤烟、夜雪弓刀、金戈铁马。或者说,边境是现实化的边塞,而边塞是诗化的边境。要将边境诗化为边塞,不仅要有雄厚国力支持下的国民豪迈的自信,也要有在沙场和诗坛两个战场都能纵横驰骋、游刃有余的诗人。于是,上苍将这个使命交给了唐代,以及唐代那些慷慨激昂意气风发的边塞诗人,因为他们就是盛唐的仪仗队,展示着盛唐的国威。 新旧《唐书》本传记载:王翰少年时豪健恃才,性格豪放,倜傥不羁,登进士第后,仍然每日以饮酒为事。他家资富饶,“枥多名马,家有妓乐”,“发言立意,自比王侯。颐指侪类,人多嫉之”。他个性极强,得罪了不少人,因此只做过长史、县尉一类的小官。但是这种豪放不羁的性格却有助于他成为一个诗人。《新唐书·艺文志》记载,王翰有诗集十卷。可惜宋代已经失传,《全唐诗》仅载其诗十三首,其中最著名的,就是这首《凉州词》。 诗歌首句不事铺垫,如李白《将进酒》“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一句一样,不由分说地劈面而来,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盛宴场面:名贵的夜光酒杯,斟满了稀有的葡萄美酒。据专家考证,唐代的葡萄酒多为红葡萄酒,于是,我们似乎能够想象出斟在晶莹剔透的酒杯中那红色的液体荡漾着波光。若无第二句,读者也许会以为描述的是某个王侯大臣的盛宴场面。对第二句,一直有两种说法,一说马上琵琶是为即将出征的将士们宴饮助兴;另一说琵琶是军营的号令,命令将士们放下酒杯,奔赴战场,这种说法估计是从“马上催”三字判断的。不管是哪一种,有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在宴饮之时,还有西域特有的乐器琵琶为将士们弹奏。而若第二种说法属实的话则更妙:以琵琶作为军营的号令,这种创意也许只有想象力极为丰富、极具浪漫情怀和艺术修养的唐朝人才会想到。可是,战士似乎并没有听从召唤,放下酒杯,因为后两句说得很清楚:即使“醉卧沙场”,也得把酒喝完。原因很简单:如果此次出征,等待自己的是死亡的话,那么,醉死沙场和战死沙场又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呢? 这两句,蘅塘退士评曰:“作旷达语,倍觉悲痛。”历来评注家也都以为悲凉感伤,厌恶征战。似乎诗中的将士是在借酒浇愁,甚至希望以酒精麻痹自己,忘记战争的残酷。但是,清代施补华的《岘佣说诗》评说:“作悲伤语读便浅,作谐谑语读便妙,在学人领悟。”这“领悟”两字,说得实在太妙。 唐代的边塞,是对战争、对生命的诗意化的展现,这种展现首先是依托在强大的国力之上的。因此,盛唐人虽然也有痛苦,也有思念,甚至也有几分无可奈何,但是,主导他内心的,依然是一往无前的豪迈气概,这是其他的情绪所无法压倒的。面对死亡,抒情主人公选择的不是浩叹,而是微笑,“只有盛唐人能这么微笑着来感受走向死亡的痛苦”。(《唐之韵》)甘地曾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死去的人,不懂得怎样活着。”正因为将士们清醒地看到了自己生命的意义,死亡的意义,他们才可能这样豁然达观地对待自己的死亡,甚至拿自己的死亡来开玩笑。这种将伦理道德审美化、狂欢化、戏谑化的风格,在中国是很少见的,因此,后代那些正襟危坐的道学先生们只能按部就班地把这首诗“作悲伤语读”,被施补华讥之为“浅”也就不奇怪了。而施补华所说“作谐谑语读”其实就是深入诗歌的本质,探求其精神源泉,这个精神源泉,其实就是在西方影响甚大的酒神精神。 “悲剧不是生命的镇静剂,而是生命的兴奋剂和强壮剂。悲剧之所以给人以个体毁灭时的快感,是因为它表现了那似乎隐藏在个体化原理背后的万能的意志,那在现象彼岸的历万劫而长存的永生。” “酒神精神达到了肯定的极限,它肯定万物的生成和毁灭,肯定矛盾和斗争,甚至肯定受苦和罪恶,肯定生命中一切可疑可怕的事物。总之,肯定生命的整体。”(转自西祠胡同) 只有拥有强壮健全生命意识的人,才能在这审美化、狂欢化、戏谑化中,理解审美背后的快感、狂欢中的融入、戏谑下的自信。 因此,唐代的边塞,不是秦代危机四伏的长城,也不是明代等同儿戏的山海关,更不是宋代满含屈辱的岁币。而唐代的边塞诗,也就不是屈辱的悲歌,也不是弱小者的申诉,而是曹操“酾酒临江,横槊赋诗”的浪漫和潇洒,是刘邦“大风起兮云飞扬”的豪迈与自信。 将绝句咏成绝唱王昌龄 “二十四史”可是说是世界上最完备的历史系统,但是究其根本,这只不过是一部帝王将相的历史。鲁迅先生说二十四史就是二十四姓的家谱,可谓一语中的。只要是权贵者或者跟权贵有联系的人,不管你是白痴还是变态,在中国的史书里总会有一席之地,要在中国青史留名,不借助权贵的东风几乎是无法做到的。而一些真正彪炳千秋的人物,在所谓正史中却往往只有寥寥数语。王昌龄就是这样的人。关于王昌龄,《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只有区区五十一字的介绍,《新唐书·王昌龄传》也只有九十八字的介绍,于是,要了解这位不管是生前还是死后都享有盛誉的唐代边塞诗的代表诗人,我们只有从散落的野史和笔记中去寻访他的踪迹了。 在盛世中坎坷?天下谁人不识君 王昌龄,字少伯,生卒年不详,一些资料记载,他生于698年左右,卒于756年前后。关于他的籍贯,正史中也没有记载,有人说他出身太原王氏,又有人说他是京兆长安人。开元十五年(727年),王昌龄中进士,任秘书省校书郎,开元二十二年,又应博学鸿词科登第,授氾水县尉的官职。 王昌龄一生做的官都很小,最大的不过是江宁县丞罢了,后人也就因此称他王江宁。而且,他一生坎坷,屡遭贬谪。被贬的原因,史书里只含混地说了四个字:“不护细行。”王昌龄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似乎犯不着正史为尊者讳,于是,我倒是愿意把这话理解为莫须有。而被贬了官还被加上莫须有罪名的诗人,心情应该是愤懑不平的吧?他在《芙蓉楼送辛渐》里曾经不无凄凉地说:如果有亲友问起我的情况,你一定要告诉他们,我的品德没有改变,不是像别人传说的那样糟糕啊!(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悲凉之情,跃然纸上。 杜甫曾经发牢骚说:“名岂文章著。”其实他也许错了,中国固然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做了官,固然对扬名更有好处。《旧唐书》里关于崔颢、孟浩然、王昌龄都是一笔带过,唯有高适单独立传,也就是因为高适后来当了将军。但是以布衣之身能在这貂裘簪缨之中以自己的才华取得一席之地的诗人,也就注定了将超越那些本纪世家而成为不朽。杜甫自身就是这样,王昌龄也是这样。 王昌龄在世时就享有诗名,被称为“诗家夫子王江宁”,把他比作诗歌中的孔子,的确是冠绝海内了。因为诗名很盛,王昌龄与当时很多著名诗人都有交往,年轻的时候,他和孟浩然是好朋友,曾经“二人数年同笔砚”。他跟王之涣、高适等人也是好友,现在还流传着他们“旗亭画壁”的典故。(参看上章《用时代来书写人生》)开元二十七年(739年),王昌龄因事被贬谪岭南,孟浩然以诗相送。(《送王昌龄之岭南》)经湖南岳阳,他遇见李白,于是写诗赠之。(《巴陵送李十二》)次年,他由岭南返回长安,并被任命为江宁县丞,不久又受毁谤,被贬为龙标(今湖南黔阳)县尉。李白听说之后,既痛心朋友的遭际,又牵挂朋友的安危,于是写了《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杨花落尽子规啼, 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 随风直到夜郎西。 常建在《鄂渚招王昌龄张偾》一诗中曾为王昌龄鸣不平:“谪居未为叹,谗枉何由分。”可是,权位者一句模棱两可的“不护细行”就傲慢地化解了一切,于是,傲视权贵的李白,只好把对朋友的牵挂与思念托与明月,陪伴朋友的旅程了。 王昌龄最好的朋友是孟浩然,而孟浩然甚至为了这个好朋友搭上了自己的命。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王昌龄由贬所回长安,路上他去拜访孟浩然。孟浩然当时背上生疮刚好,医生嘱咐不能喝酒,但是好朋友久别重逢,大喜过望。孟浩然根本不顾医生的嘱咐,与王昌龄痛饮,结果引得旧病再次发作,回天乏术,演出了一场真实版的“舍命陪君子”。不过,孟浩然在临终时,大概也是微笑着的吧:用这样的方式,与这样的朋友告别,也许这才是最诗化的告别方式。 王昌龄的生年不详,卒年也不详,只是在《新唐书》里有一段简单的记载:安史之乱爆发之后,王昌龄离开了龙标,往东北走。没人知道他要去哪里,只知道他应该是走向自己的归宿。在安徽境内,刺史闾丘晓杀害了王昌龄。没人知道闾丘晓为什么杀他,甚至连“不护细行”这样的官样文章,刺史大人也不想烦心去做了,一代诗杰就此陨落,此时的王昌龄,还不到六十岁。 让人们略微感到一些安慰的事情发生在王昌龄去世之后:宰相张镐率军与叛军作战,命令闾丘晓派军增援,可是闾丘晓没能按时赶到,违犯军令,按律被判死刑。死到临头,闾丘晓求饶,说家里还有老人需要奉养,希望宰相能网开一面。张镐冷冷地看着他,只说了一句话:“那王昌龄的家人应该由谁供养呢?”闾丘晓听后默然无应,最终被处死。 七绝圣手?将绝句咏成绝唱 绝句也叫绝诗,四句一首,短小精粹。它是唐代流行起来的一种诗歌体裁。施蛰存先生在《唐诗百话》中说:远在晋宋时代,诗人论诗,常常说:“二句一联,四句一绝。”意思是说:每二句为一联,不管对不对,只要每二句末协一个韵,就是一联。每四句,即二联二韵,就是一绝。绝句这个名称,即源于此。而联绝也就成了诗的代名词。刘宋时,吴迈远爱作诗,宋武帝说他“联绝之外无所解”,就是说他除了作诗之外,什么都不懂。(施蛰存《唐诗百话》) “绝”的意思是断绝。“四句一绝”是用四句诗来完成一个思想,古人称为“立一意”。五言的绝句简称“五绝”,七言的绝句简称“七绝”。 绝句虽然是从唐代流行起来的,但是并不产生于唐代,专家们对其来源说法不一,但大多还是认为,绝句起源于齐梁,来源于汉代诗歌。 绝句发展到唐代,已经成为一种相当成熟的诗歌体裁,很多诗人用它来表情状物,抒发感慨,留下了许多传世之作。而在作七绝的诗中,后人最推崇的还是王昌龄,后人将其称之为“七绝圣手”,他的《出塞》,更是脍炙人口之作: 出??塞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关、山、月,总是唐代边塞诗咏叹不绝的意象,很多诗人都对之乐此不疲。如李白《关山月》起句就是“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乐府解题》说:“关山月,伤离别也。”关隘的冷峻,苍山的高远,明月的忧伤,结合在一起,就自然构成了边塞诗开阔雄浑而又凄凉伤感的气象。而王昌龄《出塞》起句更是将空间的边塞与时间的战事联系在一起:明月还是秦汉的明月,边塞还是秦汉的边塞,但是从古到今,那些出塞远征的将士又有谁是衣锦荣归的呢?诗人不是在将帅的旌旗下呼喊口号,也不是在暴力的阴影下歌唱杀戮,月光清冷地照在秦汉的关隘上,作者分明看到的是古往今来将帅宅邸房基下的累累白骨!战争是为了什么?是为了屠戮敌人的生命,还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安全?可是利欲熏心的将帅们似乎根本不顾及这些,他们只顾着为了自己的升官发财而把大批的生命,包括己方和敌方的都送上不归的黄泉路。于是诗人愤怒地指斥:假如能有飞将军李广那样的良将,阻挡住敌人的进攻,难道不就可以保护住无数无辜牺牲掉的生命吗?边塞还是秦汉的边塞,悲剧也还是秦汉的悲剧,而只要统治者还是这样穷兵黩武,将帅还是这样草菅人命,这样的悲剧就永远不会停止。杜甫在《前出塞》里也有过同样的思索: 挽弓当挽强, 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 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 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 岂在多杀伤? 但是杜诗比起王昌龄的《出塞》,无疑显得过于直白,有些流于说教,缺少了诗歌的含蓄。前面虽然有“挽弓当挽强”几句造势,但是相比与王昌龄的秦月汉关,毕竟少了几分雄浑与壮阔。固然,这也有五古质朴、七律华丽的体裁方面的原因。因此,王昌龄的《出塞》被明代李攀龙誉为唐代七绝压卷之作,也就不足为奇了。 王国维先生在《〈人间词话〉删稿》中说:“词人之忠实,不独对人事宜然。即对一草一木,亦须有忠实之意,否则所谓游词也。”诗人首先应该拥有的,是一颗敏感而忠实的心,这颗心关注的首先是人心,不管这人心是在大漠风沙中,还是在楼台闺阁里。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高唱“黄金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王昌龄,为什么也能咏叹丈夫外出征战的少妇的“小心思”了: 闺??怨 闺中少妇不曾愁, 春日凝妆上翠楼。 忽见陌头杨柳色, 悔教夫婿觅封侯。 投笔从戎是很多男子永恒不变的愿望,自嘲“寻章摘句老雕虫”的诗鬼李贺,也慨叹“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可是,当建功立业的浪漫色彩随着时间和等待被洗净磨淡之后,一身丽妆、流连高楼的少妇突然向自己提出了一个问题:人生在世,最重要的到底是什么?柳枝是唐人赠别时常用的礼物。女子看见春日的杨柳,大概想到了送丈夫远征时的情景了吧?她大概还记得,自己曾经豪情满怀地鼓励丈夫一定要奋勇杀敌,建功立业,光耀门楣;也曾记得,当时自己的心里,也有那么一点点“夫贵妻荣”的小心思、小虚荣。可是,在这春日的明媚中,女子对自己曾说过的话开始怀疑了:这样做,值得吗?流水易逝,落花无情,以厮守缠绵为代价,来换取功名利禄,是否就是人生的终极目标?诗中的女子干脆得可爱:她“悔”了,悔就悔在正是自己把丈夫推出门,让他踏上万里征程,而现在,从来不知愁的自己,却要独自承受这“江水流春去欲尽”的等待。小小的一首诗,一波三折,在春日的阳光下偷偷晾晒出淡淡的愁绪,但透过这愁绪,却又给人以更深的思索。这首诗字字鱼贯而来,流畅通达,如一条小溪,婉转而来,又婉转而去,留下的,是耳边潺潺的水声和眼前潋滟的波光。 这首诗短短的四句,区区二十八个字,传达出的,却是超越了字数篇幅之外的无限丰富的情怀和感触,词绝而意无穷。于是,七言绝句这种体裁,在王昌龄的手里登上了唐代诗歌的一个顶峰,成为绝唱。 唯一的例外高适 中国的诗人,其命运似乎总是跟“仕途坎坷”四个字联系在一起的,初唐四杰个个官卑职小自不待说,诗仙李白梦想出将入相,但是却被赐金还乡,诗圣杜甫一生贫寒,晚年漂泊异乡。很多诗人的人生历程也就是一部贬谪史,如苏轼秦观等等。但是,在唐代历史上,却有唯一的一个例外:他以诗人身份,登上高位,最后被封侯。这个人就是高适。 仕途顺利的诗人 高适(约702—765年),字达夫,一字仲午,沧州人。高适的父亲曾任韶州(现广东韶关市)长史,高适小的时候就跟着父亲一直旅居在广东,后来父亲死在任上,高适无依无靠,只有靠亲友接济为生。《唐才子传》说他“少性拓落,不拘小节”,成天跟赌徒们混在一起,他的《邯郸少年行》,就是对当时生活的真实反映:“宅中歌笑日纷纷,门外车马如云屯……且与少年饮美酒,往来射猎西山头。”高适爱交游,有游侠之风,并以建功立业自期,对自己的才能充满自信:“公侯皆我辈,动用在谋略。”那时他才名已经在外,为了求进身之路,高适早年曾经游历长安,后到过蓟门、卢龙一带,但都没有成功。直到天宝八载(749年),经睢阳太守张九皋推荐,他参加了一次临时性的有道科考试中举,被授予封丘尉,这时候,诗人已经将近五十岁了。 县尉这种小官对于高适来说,与他的宏图大志相差实在太远了,而更重要的是,这个官职鱼肉百姓的本质与诗人清水一般的善良实在相去甚远。高适在《封丘作》诗中痛苦地写道,原来以为小地方没有什么大事,可是衙门里面什么事情都有严格的约束,让人难受。“只言小邑无所为,公门百事皆有期”,而眼中见到的小吏对上官的百般逢迎和对百姓残酷的欺压,更是让这燕赵侠士感到愤懑:“拜迎长官心欲碎,鞭挞黎庶令人悲。”当他回家向家人说起自己的痛苦时,竟然连家人也不能理解他,“悲来向家问妻子,举家尽笑应如此”。于是,诗人只想远离这黑暗的官场,归隐田园了。“乃知梅福徒为尔,转忆陶潜归去来”。于是,高适辞官,又一次来到长安,次年入陇右,担任河西节度使哥舒翰的掌书记。 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叛军一路南下,朝廷派高仙芝、封长清平叛,均被叛军打败,两人被杀。叛军直逼长安,玄宗任命哥舒翰守潼关,但是又派宦官李大宜做监军。李大宜不懂军事,竟然强迫哥舒翰放弃天险与叛军作战,结果大败,哥舒翰投降。唐玄宗被迫逃往四川。高适从骆谷奔赴河池郡,见到玄宗,上书说:“哥舒翰忠义为国,但是年老体弱,难以胜任。而监军李大宜整天饮酒歌舞,不恤军务。盛夏时节,将士们连糙米饭都吃不饱,怎么能够不败?”(《旧唐书》本传)玄宗赞赏高适敢于直言,任命他为侍御史,不久又升为谏议大夫。身为高官,高适仍然是“负气敢言”,因此“权幸惮之”。 肃宗即位之后,永王李璘占据扬州,阴谋叛乱。在此之前,玄宗准许诸侯王各自镇守一方以抵御叛军,高适当时就提出反对意见,但是未被采纳。直到此时玄宗才明白高适的意见是正确的。于是肃宗委任高适为御史大夫、扬州大都督府长史兼淮南节度使,顺利平定了叛乱。高适的迅速崛起引起了宦官李辅国的嫉妒,也引起了其他权臣的不满,于是被贬为四川彭州刺史,后改剑南西川节度使。肃宗去世,代宗即位,高适被征还朝,任散骑常侍,加银青光禄大夫,进渤海县侯。 永泰元年(765年),高适去世,被追授礼部尚书,谥号“忠”。 《旧唐书·高适传》说:“有唐以来,诗人之达者,唯适而已。”的确,以诗人之身而登庙堂之高,高适不仅是唐代诗人中唯一的一个例外,就是在历史上,也是不多见的。也许,这是上苍对诗人的眷顾,也是对我们的眷顾,让我们在看到了太多诗人的坎坷之后,还有高适可以安慰我们,让我们觉得,诗人的美丽,是有回报的。 四海之内皆兄弟 别?董?大 千里黄云白日曛, 北风吹雁雪纷纷。 莫愁前路无知己, 天下谁人不识君。 有专家考证,董大是当时一个著名的乐师,但是其生平已经不可考了。唐代送别诗很多,其中,王勃的《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元二使安西》和这首《别董大》都是其中脍炙人口的佳作。《别董大》格调与《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相似,王勃高歌“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而高适更是满怀豪情地勉励朋友:“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后人评价,这句诗比王勃的诗更有豪杰气概,也许,这是与诗人自身的性格和经历密不可分的,因为,这话与其说是对朋友的安慰,还不如说是诗人内心的写照。 高适为人侠义,好结交。早年过着“弹棋击筑白日晚,纵酒高歌杨柳春”(《别韦参军》)的放浪生活。游历长安卢龙之后,曾在宋中居住,与李白杜甫结交。《唐才子传》说:他们“酒酣登吹台,慷慨悲歌,临风怀古,人莫测也”。三人分别之后,也经常有诗歌唱和,互通友情。 三人别后,各奔东西,高适平定永王叛乱之后,因为李辅国进谗言,而被贬到四川彭州担任刺史,正好此时,杜甫也流落到了成都。贫寒的杜甫经常面临断炊的绝境,乃至于儿子都不顾父子之礼,冲着诗人大喊大叫要吃饭,(痴儿未知父子礼,叫怒索饭啼门东)杜甫无奈地给高适写信:“百年已过半,秋至转饥寒。为问彭州牧,何时救急难。”高适知道之后,从百里之外背米来接济他。杜甫诗中又写道:“故人供禄米,邻舍与园蔬。”从那时起,一直到高适离职,严武代替高适担任剑南西川节度使,并继续照顾杜甫,这段时间,可以说是杜甫一生中最安稳的一段了。 肃宗上元二年(761年)的正月初七人日那一天,高适写诗寄杜甫说:“人日题诗寄草堂,遥怜故人思故乡……今年人日空相忆,明年人日知何处。”当时杜甫未及作答。后来杜甫离开四川,整理文稿时重读高适的诗,那时高适已经去世了。杜甫睹物思人,于是写诗寄托哀思:“自蒙蜀州人日作,不意清诗久零落。”其中对故人的思念,感人肺腑。自此,高适杜甫人日唱和的故事便成为佳话。至今,每年人日这一天,成都杜甫草堂都要举行活动,纪念这两位诗人的友谊。 而另一位伟大的诗人,也是高适的好友,诗仙李白,在他们分别之后,其境遇不仅是艰难,甚至是危险了。 李白跟高适、杜甫会面时,正好是他被唐玄宗赐金还乡的时候,其实,他的仕途已经结束了。但是志向远大为人自负的李白从来就不认为自己会这样沉沦下去。天宝十五年(756年),太子李亨于甘肃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尊称玄宗为太上皇。李亨擅自即位激起了诸王的不满,永王李璘在江陵起兵,打算自立。当时李白正在庐山隐居,于是李璘想将这位誉满天下的名士罗致旗下,以壮声威,于是派心腹谋士韦子春三次上山,以平定安史之乱、复兴大业的名义,聘请李白参加他的幕府。李白应聘下庐山,入永王军为幕僚,夫人宗氏竭力劝阻,李白不听。 当时高适正担任江陵长史,如果说李白此时体现的是对政治的完全无知的话,高适却表现出非同寻常的政治敏感。他一眼看出永王有对抗肃宗之意,于是借口有病,偷偷离开江陵,投奔肃宗,详细介绍了江东形势,说明永王必败之状。肃宗任命高适为节度使,与来瑱、韦陟共同率兵平定永王之乱。 野心勃勃的李璘兵败被杀,而曾被李璘奉为座上宾的李白也因“附逆”而下狱,命在旦夕。知道友人身处危难之后,高适极力营救,加之名臣郭子仪更是以身家性命为李白担保,终于使诗仙免除一死,而被判流放夜郎。在李白流放的路上,高适和郭子仪还在为李白求情,终于使皇帝下诏赦免了李白。此时李白正好走到白帝城,得知消息之后,兴奋地写下了名作《早发白帝城》: 朝辞白帝彩云间, 千里江陵一日还。 两岸猿声啼不住, 轻舟已过万重山。 高适的诗名不如李白、杜甫,但是,他却在杜甫最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在李白最危险的时候尽力相救,两位伟大的诗人,有他这样的朋友,是一种幸运。这也是唐诗的幸运,因为唐诗的历史,也因为高适真诚的友情,得以走到一个更高的高峰。 用悲悯来俯瞰战场 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 ——《孙子兵法·军形篇》 唐代的边塞诗人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没有到过边塞的诗人,如李昂、崔国辅。一种是曾经游历过边塞的,如崔颢。最后一种就是曾在边塞居住和任职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高适可算是真正的边塞诗人。 据说高适五十岁才开始学写诗,但是很快就名动海内,每作一首,人们争相传唱,这除了与他早年漫游天涯广交诗友有关之外,也与他三次出塞,多次“策马自沙漠,长驱登塞垣”(《蓟中作》)对边塞生活有着大量直观的感受,搜集了大量材料有关。因此,高适也是唐代最著名的边塞诗人。 《河岳英灵集》说高适的诗“多胸臆语,兼有气骨”,《带经堂诗话》也说高适诗歌“悲壮而厚”,严羽在《沧浪诗话》中更是说:“高岑之诗悲壮,读之使人感慨。”由此可见,高适边塞诗的最大特点就是风格豪迈,情调悲壮,而最能体现他这一特点的,无疑是他的《燕歌行》了。 燕歌行?并序 开元二十六年,客有从御史大夫张公出塞而还者,作《燕歌行》以示适。感征戍之事,因而和焉。 汉家烟尘在东北,汉将辞家破残贼。 男儿本自重横行,天子非常赐颜色。 金伐鼓下榆关,旌旆逶迤碣石间。 校尉羽书飞瀚海,单于猎火照狼山。 山川萧条极边土,胡骑凭陵杂风雨, 战士军前半死生,美人帐下犹歌舞! 大漠穷秋塞草腓,孤城落日斗兵稀。 身当恩遇常轻敌,力尽关山未解围。 铁衣远戍辛勤久,玉箸应啼别离后。 少妇城南欲断肠,征人蓟北空回首。 边风飘飘那可度,绝域苍茫更何有! 杀气三时作阵云,寒声一夜传刁斗。 相看白刃血纷纷,死节从来岂顾勋? 君不见沙场征战苦,至今犹忆李将军! 《燕歌行》本是古乐府《相和歌辞·平调曲》旧题,描写的多是思妇对征人的怀念之情。高适则旧瓶装新酒,将原题内容进行了大胆的开拓。全诗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八句写出师:边境告急,战士奉命出征。血性男儿本性渴望建功立业,盼着早点上沙场把自己变成英雄,战争在他们眼中只不过是一场游戏,游戏结束后的奖励就是封侯拜相。就连皇帝也格外礼遇,赐以颜色,于是战士们更是自信满满,跃跃欲试。看到这几句,我不由得想起《野战排》《生于七月四日》等影片中,美国政府征兵时的情节了。在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是最基本的布景,笔挺的制服、夺目的勋章、闪亮的金属纽扣以及使人血脉贲张的口号是最常见的道具。将年轻的生命送上战场当炮灰的阴谋,演变成了一幕激昂雄浑的话剧,在瓦格纳器宇轩昂的《女武神》的伴奏下,血腥和屠戮被罩上了华贵的光环,于是,在这光环指引下,一批批的血性男儿义无反顾地投入了屠杀和被屠杀的修罗场。待到战士们到达战场之后,才知道战争绝非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千里沙漠军使急传书信,单于练兵火光映天,大战在即,死亡张开黑色的翅膀,飞翔在每一个人的头顶。 第二部分八句写战争的具体经过:“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屈原《国殇》)这是一场敌我力量悬殊的战斗,敌人的攻击如暴风骤雨,孤城被围困,士兵战死过半。在尸体和鲜血面前,被诗意化和崇高化的战争终于撕下了罗曼蒂克的面纱,露出了一直被掩藏的真相。而更黑暗的真相是,战士的鲜血和尸骸换来的,只是将军帐前的歌舞和玩乐。战争失败的结局已经注定,围困无法解除,等待士兵们的,只有死亡。 第三部分八句写战败被围,战士与思妇相见无期的悲凉。边域苍茫,征战多年,城南思妇断肠,北地征人回首。也许,很多春闺梦里人,早已化作无定河边骨,没有希望的思念,在这凄凉空旷的边地,化作了对无能将帅的控诉。 最后一段四句写战士以身殉国的悲壮和诗人的感慨。战士视死如归,不惧血染沙场,不计较功名,可是,这样的牺牲值得吗?这样可爱的战士,为什么没有遇上爱兵如子的飞将军李广呢? 战争经常被政客们涂抹上神圣的油膏供奉在宗庙高处,但是对芸芸黎庶来说,这只是一场由肉食者导演的灾难。面对战争,诗人是清醒的,他没有在一片喊杀声中给暴力戴上诗歌的桂冠,也没有成为秧歌宣传队兴致勃勃的观众。他走出了金鼓的喧嚣,像坐在云端的神明,用悲悯的目光,俯瞰着这悲壮苍凉的沙场。面对战争,诗人的感情也是复杂的,既赞美“死节从来岂顾勋”的捐躯精神,又同情“铁衣远戍辛勤久”的征夫;一方面暗讽“天子非常赐颜色”的阴谋,一方面又赞扬“男儿本自重横行”的侠气;不仅披露了“战士军前半死生”的惨烈,也揭露了“美人帐下犹歌舞”的腐败。战争,在被天子、朝廷和大臣们别有用心地诗化和美化之后,在高适的笔下被还原了。这种还原,是清醒的,也是痛苦的,因此,更是不朽的。 好奇的浪漫诗人岑参 诗人的眼睛,应该是孩童的眼睛,像孩童一样,他们总是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对别人习以为常的东西,他们都有着初见般的惊喜和激动。世界万物在他们的眼里,始终是新鲜的,如同初恋。这样的诗人,才是缪斯眷顾的一群,才是诗神钟爱的选民。岑参应该就是这样的诗人吧。 岑参(717—770年),江陵(今属湖北)人。他的生平遭际和高适有些类似,如年轻时都曾至长安求仕不成,以及一度任卑职而终于弃官从戎。他的思想也和高适有相似之处,例如对于从军立功的向往:“功名只向马上取,真是英雄一丈夫。”(《送李副使赴碛西官军》),以及对权贵的反感:“何处路最难?最难在长安。长安多权贵,珂珮声珊珊。儒生直如弦,权贵不须干。”(《送张秘书》)但是,高适入仕后,更像一个老谋深算的政治家,而岑参却一直保持着孩童的眼光和心灵,也许,这就是高适后居高位而岑参始终沉沦下僚的原因。 后人对岑参的评价,说他是个“好奇”的诗人,如沈德潜说“参诗能作奇语。”(《唐诗别裁》)翁方纲也说:“嘉州之奇峭,入唐以来所未有。”(《石洲诗话》)杜甫也评价:“岑参兄弟皆好奇。”(《渼陂行》)这里的“好奇”,其实就是指的岑参对外物始终保持着的那份可贵的新鲜感,任何平淡无奇的东西,一入诗人法眼,腐朽便被化为神奇,平凡化为精美,再经诗人描龙摹凤之笔写出,如凤凰涅槃一般,脱去尘灰,成为不朽。如他写旅居之愁:“孤灯燃客梦,寒杵捣乡愁。”(《宿关西客舍寄东山严许二山人》)梦可以燃,燃烧的火焰大概也是幽幽的思念吧?乡愁可以捣,捣出的是否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无限愁思呢?岑参写对友人的思念更是想象奇特,令人叫绝:“长安何处在?只在马蹄下。明日归长安,为君急走马。”(《忆长安曲二章寄庞灈》之二)离别的痛苦在诗人眼中只是疾驰的马蹄,没有辗转的愁思,没有作儿女态的伤感,乐观之中又透出些许孩童般的顽皮,令人莞尔。 和高适一样,岑参也是唐朝曾在边塞居住和任职的真正的边塞诗人。他二十岁后有十年时间出入于京洛求仕,三十岁应举及第,授右内率府兵曹参军,自天宝八载至至德二年春,岑参曾两度出塞。第一次赴安西(今新疆库车),为安西节度使高仙芝的僚属,第二次入封常清幕府,在北庭(今新疆吉木萨尔北破城子)待了三年,经常往来于北庭和轮台之间。这样的经历在唐代诗人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边塞的开阔和异国风情给生性好奇的诗人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子,也给了唐代边塞诗一个新的机会。诗人睁大了孩童的眼睛,贪婪地饱览着在中原绝难见到的奇景,一花一草,一山一石,都让诗人惊讶、兴奋。诗人描写异域的奇花异草:“叶六瓣,花九房,夜掩朝开多异香。”(《优钵罗花歌》)描写后来在吴承恩《西游记》里出现过的火焰山:“火山突兀赤亭口,火山五月火云厚。火云满山凝未开,飞鸟千里不敢来。”(《火山云歌送别》)写水咸不冻的伊塞克湖:“侧闻阴山胡儿语,西头热海水如煮。海上众鸟不敢飞,中有鲤鱼长且肥。岸旁青草常不歇,空中白雪遥旋灭。蒸沙烁石燃虏云,沸浪炎波煎汉月……”描写西域令人胆寒的飞沙走石:“轮台九月风夜吼,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天宝十三载(754年),岑参再度出塞,充任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他的前任姓武,岑参到任之后,军营置酒为卸任的武判官饯行,席间,岑参写下了他最杰出的作品:《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据施蛰存先生考证:《白雪歌》相传是黄帝时的琴曲。楚大夫宋玉对襄王云:“有客歌于郢中,歌《阳春》《白雪》,国中和者数十人。”可知当时能唱此曲的人很少。唐高宗显庆二年(657年),太常寺乐官取帝所作雪诗,依旧传琴曲制谱,成《白雪歌》曲进呈。(《唐诗百话》)岑参此诗歌咏边塞雪景,即以“白雪歌”为题,是借用乐府歌曲名,下文的《送武判官归京》才是诗歌真正的题目: 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 北风卷地白草折,胡天八月即飞雪。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散入珠帘湿罗幕,狐裘不暖锦衾薄。 将军角弓不得控,都护铁衣冷难着。 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 中军置酒饮归客,胡琴琵琶与羌笛。 纷纷暮雪下辕门,风掣红旗冻不翻。 轮台东门送君去,去时雪满天山路。 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 此诗开篇即先声夺人,风未到而声先到,狂风卷地,白草折断,即使是汉高祖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在这样的狂风面前恐怕也得相形见绌。而下句一个“即”字,故作惊奇之语,更暗示了此等景象是中原绝难得见的。第二句为后人传诵不绝,妙处就在诗人以春写冬,以妩媚的梨花写狂暴的风雪,严寒带上了春意,肃杀浸润了娇美,非心灵如孩童般澄澈天真,焉得有此妙语?有人说:品味这千古名句,恰有一个成语可以形容——妙手回春。 紧接着,作者继续描写雪中的严寒:雪花飘飞,飞入帐幕,狐裘锦衾也无法抵挡严寒;将军的弓无法拉开,冰冷的铠甲已经无法着身。诗人此处又将镜头一转,为我们展示出塞外雪漠的苍凉浩大的画面:“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有人评说,瀚海本指沙漠,沙漠怎么可能结冰呢?施蛰存先生也认为作者是误用了名词。我却以为,解诗似乎不必如此:飞雪漫天,堆积在大漠,看上去似乎结成了冰,诗人在这里使用了夸张手法,其实也是说得通的,更关键的是,“瀚海”一词描摹大漠之景无法替代,何必细究过多呢? 接着,作者又将镜头转到帐内,中军为朋友饯别,西域特有的乐器似乎正奏出急促繁复的乐音。宴会结束,众人走出营帐,天寒地冻,红旗居然被冻住了,无法飘动!诗人以静写动,在凝固的画面中观照运动的事物,可谓想象奇崛。在电影《黑客帝国》中,女主角崔妮蒂凌空飞起飞腿踢警察的特技,以及电影的招牌特技——尼奥的“子弹时间”特技,与一千多年前的岑参的技法可谓不谋而合:都是将运动的时间凝固,在静止中展示时间的流逝,从而取得了令人震撼的艺术效果,令人绝倒。而在岑参的诗中,白茫茫天地间那旗帜的鲜红一点,更在冷色基调上添上了一笔暖色,画面更拥有了生动感。 送君轮台,终有一别,大雪封山,但是朋友还是要在风雪中远离。汉代古诗有“步出城东门,遥望江南路。前日风雪中,故人从此去”的诗句,但是此诗的结句“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与之相比,更显余音袅袅,不绝如缕,言有尽而意无穷,让人回味,齿颊留香。 杜确《岑嘉州诗集序》说,岑参的诗“每一篇绝笔,则人人传写,虽闾里士庶,戎夷蛮貊,莫不讽诵吟习焉”。也许,世事的纷繁和忙碌使人们离简单的美丽和快乐都太远了,于是,人们从这个如孩童般天真好奇的诗人的诗句里,还可以看到最平常的事物里蕴含的美,看到自然送给人们,但是却一直被人们忽视的礼物吧。 把敌人变成人李颀 古从军行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 野云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 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 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桃入汉家。 冉云飞先生在《像唐诗一样生活》中说: 当异族侵略,国破家亡,不战即自行消灭,那么起来一战便是唯一的选择,这便是某些边塞诗存在的理由。但如果只是一味地歌颂铁血,那么这样的诗作即便可哄传一时,转瞬即会湮没无闻的,因为违反人性的东西,不管它表面看上去多么崇高,多么大言玄玄,终究会被弃若敝屣。 李颀,东川人,幼时住在颍阳(今河南许昌)。《唐才子传》说他开元二十三年中进士,任新乡县尉。但是“性疏简,厌薄世事”,喜欢修道,服食丹药,他的诗“发调既清,修辞亦秀。杂(言诗)歌(行体)咸善,玄理最长,多为放浪之语,足以震荡心神”。看来他在诗歌史上主要是以隐士诗人的面目出现的。施蛰存先生的《唐诗百话》中选评的是他的《渔父歌》,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而事实上,李颀最为后人称道的还是他的边塞诗,其中成就最高的就是这首《古从军行》。 战争的本质就是反人性的,不管这战争披上的是什么外衣。在正常情况下,平民百姓是不愿意打仗的,在面临战争的时候,普通百姓感觉的往往是费解和茫然。雷马克的《西线无战事》中,谈到战争的起因时,几个普通的士兵曾有这样的一段对话: “(战争的起因)大多是由于一个国家严重地侵犯了另一个国家。”阿尔贝特答道,带着轻微的骄傲神情。 于是恰登装出十分迷茫的样子:“一个国家?这我可不理解。德国的一座山不可能去侵犯法国的一座山。或许说一条河流,一片树林,一块麦田,都不可能去冒犯别人家的。” “你是真的那么愚蠢,还是故意捉弄我呢?”克罗普喃喃地抱怨着说,“我根本不是那样说的。一个民族侵犯了另一个民族……” “那么在这里,根本就没有我的事儿,”恰登答道,“我自己并不觉得有人侵犯了我。” “那就让我来告诉你吧,”阿尔贝特有点气恼地说,“这根本不是由你这样的乡下佬来决定的。” “这么说,我就马上可以回家去啰。”恰登固执地说,我们大家都笑了。 回家是不可能的,因为听说军队思归的消息,汉武帝马上派出使者守住了玉门关,阻挡士兵回到家乡。关于战争的起因,这些昨天还是教师、理发师或者铁匠的普通士兵当然更不知道,也许只是因为皇帝喜欢大宛的千里马,或者是想尝尝西域葡萄的滋味,于是,无数无辜的将士就要为之而付出自己的生命,无数的家庭也要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这些秘密,当权者是不会告诉这些老百姓的,士兵们只会被告知:战壕那边的是敌人,是十恶不赦的恶棍,是杀人不眨眼的魔鬼,《西线无战事》中的那些士兵们在学校的时候就被这样的观念不断洗脑,有人力图消灭他们头脑中敌人与人的任何联系,将生命模糊化,将敌人符号化,直至妖魔化。目的只有一个:消灭士兵们的人性,使其能更好地为反人性的战争卖命。《西线无战事》中,当士兵博伊在战壕里刺死了一个法国士兵的时候,他从垂死的士兵的衣袋里翻出了他与他家人的照片,对着慢慢咽气的敌人,博伊充满忏悔地说: 从前,对我来说,你不过是一个抽象概念,一个活在我头脑里的逻辑联想……我刺向的,正是那个联想。可是现在,我才看到你是一个像我一样的人……为什么他们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说你们也和我们一样是一些可怜的人,你们的母亲也像我们的母亲一样在着急,我们都一样怕死,也一样会死,一样会痛苦。饶恕我吧,伙伴,你怎么会是我的敌人呢? 博伊开始明白了,敌人原来也是人,李颀也明白了,战争不管对男人还是女人,对己方还是敌方都是残酷的,战场的这边,是“年年战骨埋荒外”,战场的那边,是“胡儿眼泪双双落”。这两句诗超越了唐代所有的边塞诗的高度,向着一片咬牙切齿的杀声中发出了微弱但是又尖锐的质问:“敌人不是人吗?”那些被当权者蓄意模糊化的生命开始清晰,人性的光辉开始在血泊中升起。可惜,他的质问被排山倒海的战鼓声湮没了,他的这首诗甚至也不为很多人重视,在一些评论家眼里,李颀成就最高的似乎还是那些游仙访道的诗。这不仅是李颀的悲哀,也是中国人的悲哀。一个无法把敌人当人的民族,也不可能把自己人当人的,因为人一旦失去了人性,必将堕入魔道,万劫不复。而为了将反人性的战争合法化正义化,敌人不但被符号化,更是被妖魔化,当权者总是高声叫嚣“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外族都被冠以“蛮夷”的称号,其实也就是在赤裸裸地宣布:敌人不是人,而是与猪狗无异的动物,对待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对待敌人,就应该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无情……崇高的人性和伟大的生命关怀,在这里已经成为迂腐和不切实际,残暴和屠戮被披上了神圣的外衣供上神坛,外衣上绣着金色的字样,有“民族”,有“国家”,有“正义”,有“勇敢”,唯独没有“人性”。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个流传很广的故事,兹转录如下: 把敌人变成人 (转引自摩罗博客) 1944年冬天,两万德国战俘排成纵队,从莫斯科大街上穿过。所有的马路都挤满了人。苏军士兵和警察警戒在战俘和围观者之间。围观者大部分是妇女。“她们当中的每一个人,都是战争的受害者。或者是父亲,或者是丈夫,或者是兄弟,或者是儿子,让德寇杀死了。”“妇女们怀着满腔仇恨,朝着大队俘虏即将走来的方向望着。当俘虏们出现时,妇女们把一双双勤劳的手攥成了拳头,士兵和警察们竭尽全力阻挡着她们。”生怕她们控制不住自己的冲动。 这时,一位上了年纪的妇女,穿着一双战争年代的破旧的长筒靴,把手搭在一个警察肩上,要求让她走近俘虏。她到了俘虏身边,从怀里掏出一个用印花布方巾包裹的东西。里面是一块黑面包。她不好意思地把这块黑面包塞到了一个疲惫不堪的、两条腿勉强支撑得住的俘虏的衣袋里。于是,整个气氛改变了。妇女们从四面八方一齐拥向俘虏,把面包、香烟等各种东西塞给这些战俘。 这是叶夫图申科在《提前撰写的自传》中讲的一则故事。在这个故事的结尾,叶夫图申科写了这样两句话:“这些人已经不是敌人了。这些人已经是人了……” 究竟是把敌人变成人,还是把人变成敌人,这里体现了人类灵魂走向的两种可能性。一种走向通往天使,一种走向通往魔鬼。 寂寞于神灵和人群之间李白 月下独酌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相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763年,一个叫李白的诗人去世了,有人说他是病死的,也有人说,他是醉酒之后,跳入水中捉月亮而溺死的。很多人相信后一种说法,因为,李白自己说过,他很早就想这样做了。 李白说,他“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那时候的月亮,大概是清澈的,如清澈的水,如孩童的心。从那时开始,月亮就成了李白最好的伙伴,在他思念家乡的时候,举头就可见月光如水,静静地听自己倾诉乡愁:“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静夜思》)在朋友离去的时候,峨眉山的半轮残月能超越自己的视野,替自己给独行的朋友照亮:“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峨眉山月歌》)游玩的时候,镜湖上的月亮陪着他飞渡湖水,寻仙访道:“一夜飞渡镜湖月。”(《梦游天姥吟留别》)在访友的时候,月亮是诗人最好的伙伴,跟随着诗人的脚步:“暮从碧山下,山月随人归。”(《下终南山过斛斯山人宿置酒》)在出征的时候,天山明月照亮将士的铠甲,反射兵器的寒光,也映出思妇愁苦的泪痕:“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关山月》) 于是,在一个春天的夜晚,诗人在花丛中,摆下了一壶酒,头顶月光如水,脚下疏影横斜,但是,没有人陪着他一起酣饮。似乎所有的诗人都曾经有过这尴尬的寂寞和孤独的时刻,陶渊明曾说:“欲言无予和,挥杯劝孤影。”(《杂诗》)菊花主人在没有朋友的时候,只好跟自己的影子喝酒,而李白没有朋友的时候,自然不会忘记自己最好的朋友:月亮。加上自己的影子,于是竟有三人之众,也算很热闹了。 对诗人来说,孤独是结果,也是原因,当他们用缪斯的眼神俯瞰奥林匹斯山下的芸芸众生时,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他们已经与众生相隔太远;而他们又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神灵,于是,诗人的肉体还留在凡尘,而他们的灵魂已经上升到了天际,与天地同寿,与日月齐辉。而兼具肉体和灵魂的诗人,就在神灵与人群之间寂寞着。 月亮是不会喝酒的,因为他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灵的象征,只会用单纯的静穆的目光,看着这个喧嚣的世界;影子很活跃,但只是跟着诗人的脚步亦步亦趋罢了,如诗人身后众多的崇拜者,他们可以随着他大笑,随着他大哭,但是却没有资格与诗人平等地坐在桌旁,与诗人对饮。此时,虽有三人之众,诗人还是孤独的,因为,这三人,其实都只是他自己。 影子,既是低于诗人的众生,也是曾经的诗人,是他的源头;月亮,既是高于诗人的神灵,也是他神性的自我,是他内心梦幻和理想的写照,而诗人就在这过去的我、现在的我、神灵的我中间徘徊着、凌乱着、寂寞着、孤独着。弗洛伊德说,每个人都有三个自我:本我、自我和超我,而影子就是李白的本我,月亮,就是李白的超我。灵魂对超我的念念不忘与肉体无法摆脱本我的羁绊,是诗人孤独的原因,也是诗人伟大的源泉。正是这种灵与肉的冲突使他们将灵魂无限地接近伟大与崇高,又不得不随时受着尘世凡俗的困扰,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孤独,却无法摆脱孤独。 佛家在面对这种孤独的时候,采取的办法是摒弃肉身,于是肉体在他们眼里不过是一副臭皮囊,唯有精神才是永恒和崇高的。李白是道士,道家希望把肉体修炼得和精神一样轻灵,一样无拘无束,于是,可以驾鹤归去,可以白日飞升。李白一直做着这梦,所以“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可是白日飞升终究只是一个渺茫的梦,内心的挣扎却是永远的。 人们说,李白是谪仙,我想,他一定是从月亮上被贬下凡间的,当他在人间的使命结束之后,仙人要回去了,回到他真正的家,找回他真正的自己——月亮。凡人是来自泥土,回到泥土,但是,神灵不是这样。于是,他跳入水中,拥抱月亮,与自己的源头合而为一,用最诗意的行为,完成了自己生命中最后一次跳跃,最后一次追逐,得到了最大的一次圆满。 隐居是为了做官 唐代文人入仕主要有三种途径,第一:通过祖荫做官,即贵族官宦子弟通过祖上的功劳而得到官职;第二:通过科举做官,这几乎是现在所有读书人的必经之路,但是在唐代,很多人却不愿经过这条路,其原因主要是不愿放弃尊严来获得官职。唐代科举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玄宗时改为由礼部侍郎主持。考试之日,考生须自带蜡烛、水炭、饮食及各种考试所用之物,通过层层关口,方得进入贡院。舒元舆曾上书陈述其中甘苦: 试之日,见八百人尽手携脂烛水炭,洎朝脯餐器,或荷于肩,或提于席,为吏胥纵慢声大呼其名氏。试者突入,棘闱重重,乃分坐庑下,寒余雪飞,单席在地。 这样的羞辱,是很多心高气傲的读书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因此,很多文人选择了第三种途径:隐居。 唐代的隐居照现在的观点看来,很多是动机不纯的,比如著名的“随驾隐士”卢藏用,皇帝在长安,他就在终南山隐居,皇帝在洛阳,他就在嵩山隐居,最后终于被皇帝得知,让他做了官。卢藏用曾指着终南山对司马承祯说:“此中大有佳处。”司马承祯却略带讥讽地回答:“这只是终南捷径罢了。”后来,人们就将通过隐居来换取官职的方法称为“终南捷径”。走这条捷径固然有沽名钓誉之嫌,但是如果从读书人不愿放弃尊严来获取功名的角度看,似乎也无可厚非,而且,在当时,隐居求仕者似乎也与朝廷达成了某种默契,皇帝也经常颁布“显岩穴之士”的诏书,请这些隐居者出来做官。因此,终唐之世,这条捷径不断地有人在走,李白就是其中的一个。 李白“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岁学习剑术,二十岁前后在匡山读书,学习纵横之术。开元十四年(726年),李白“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他坚信:“天生我材必有用。” 开元二十四年,他去山东,又和孔巢父、韩准等人隐居祖徐山的竹溪,时人号为“竹溪六逸”。终于,天宝元年(742年),李白被朝廷征召去长安,长期的隐居生活终于获得了回报,临行时,李白高唱:“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南陵别儿童入京》)踌躇满志之情跃然纸上。 在贺知章和玉真公主的推荐下,李白终于得到了玄宗的接见,并以翰林供奉的身份被安置在翰林院。 这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误会的职位。 学士之制始于太宗,李世民最有名的十八名大臣就号称“十八学士”,但是当时没有专门的机构名号。乾封之后,设立“北门学士”,玄宗初年改为“翰林待诏”,后来的宰相张说、张九龄等都出身于此。之后改为“翰林供奉”,与集贤院学士分别掌管皇帝诏书。唐代的学士,弘文馆、集贤院也有设置,但是分隶属于中书、门下二省,职位较轻。唯独翰林院独立无所隶属,直接由皇帝差遣,其升迁之迅速远非其他职位能比,当时人们称翰林学士为“内相”,目为“天子私人”。在宫廷宴饮时,翰林学士的位置仅次于宰相,比一品官员都还要高,可见其权势之大。 从七世纪开始以后的不多几年起,翰林院就变成了一个兼容并包的掌握各种学术和实际才能专家的集团,以备皇帝对各种专门问题的咨询。在唐玄宗时代,翰林院(从前称为翰林学士院)改变了它的性质,它摒弃了纯技术人员,而宠遇有卓越文才的人。在这同时,翰林学士则参与了起草国家重要文件的工作。根据约定俗成的办法,一般文件由中书舍人起草,或者由六部适当的秘书人选起草。但是从八世纪中叶起,翰林学士起草的东西就多了,其中有很多是皇帝的诏敕、高级官员的晋升令、对申诉的裁答,以及对外邦统治者的往来信件等等。翰林学士无定额,虽然通常在一个时期内平均约为六人……有几位翰林学士有时竟能与宰相的权势相抗衡。例如,陆贽就被人称为“内相”。在德宗的孙子宪宗(805—820年在位)时代,被选入翰林院的青年人是出类拔萃的人,可能有一个锦绣的仕宦前程在望。中年的翰林学士可能有直接被任命为宰相的最佳机会。 ——《剑桥中国隋唐史》 但是,李白担任的翰林供奉,并不是上文所说的翰林学士。自唐玄宗后,翰林分为两种,一种是翰林学士(即前一则资料所说的有卓越文才的人),供职于翰林学士院;一种是翰林供奉(即上则资料所说“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医药、音乐、占卜等方面的人才),供职于翰林院。翰林学士担当起草诏书的职责,翰林供奉则无甚实权。所以,尽管顶了个“翰林”的名号,但是李白担任的翰林供奉,不过是像司马迁所说的“倡优蓄之”(《报任安书》),地位比弄臣高不了多少。 但是,翰林待诏有一个别的职位都无法比拟的优势——能够经常接近皇帝。在有些人眼里,这是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富矿,擅长斗鸡的贾昌不就是凭借这一点飞黄腾达鸡犬升天吗? 可惜,李白不是贾昌。他最崇拜的古人是鲁仲连: 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吾亦澹荡人,拂衣可同调。 ——《古风》 我以一箭书,能取聊城功。终然不受赏,羞与时人同。 ——《五月东鲁行,答汶上翁》 鲁连逃千金,珪组岂可酬。 ——《赠崔郎中宗之》 狂傲的李白,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低下自己高傲的头,走上与贾昌同样的路。 他的结局,在走入长安的那一天就注定了。 在无物之阵中徘徊矛盾 行?路?难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 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 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天宝三载(744年),李白应召入长安已经两年了。两年来,他感觉到的不是“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欣喜,更不是大志得偿的踌躇,而是莫名的忧虑和沉闷。皇帝对自己的治国之策似乎并不关心,自己所做的,也就是在玄宗高兴的时候为他写点新曲助兴而已。生活在这个当时世界上最富庶繁华的都市,李白每天感觉到的却是深深的悲凉和寂寞;在这个世界上最开放的城市,李白感觉到的却是令人窒息的压抑和痛苦。他想起了鲍照的《拟行路难》,开头两句就是:“对案不能食,拔剑击柱长叹息。”现在,诗人对着满桌的美酒佳肴,也和鲍照一样,无法下咽,但是比鲍照更茫然的是,李白拔出了剑,却不知道砍向哪里。深深的压抑从四面八方而来,穿过皮肤,直抵诗人的心,但是他却不知道这压抑到底是什么,更不知道到底为什么。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一千多年后的鲁迅所说的“无物之阵”了: 他走进无物之阵,所遇见的都对他一式点头。他知道这点头就是敌人的武器,是杀人不见血的武器,许多战士都在此灭亡,正如炮弹一般,使猛士无所用其力……他终于在无物之阵中老衰,寿终。他终于不是战士,但无物之物则是胜者。 在李白面前,所有的人也是一式地点头,从皇帝到公卿,从贵妃到太监。但是这点头就是他们的武器,这武器使诗人压抑,使诗人窒息,于是他拔出剑,却无所用其力。对于诗人来说,政治这门学问过于费解过于高深了,他怎么也弄不明白,这些天天在自己面前重复地点头和微笑,背后却是刻骨的仇恨和诅咒。每个人似乎都是朋友,但是每个人似乎又都是敌人。擅长的剑术,在这无物之阵中毫无用处。 李白不知道,他的错误就在他的才华。在这个古老的国度,“恃才而傲”一直是贬义词。在人们眼里,只有权势才有高傲的资格,希腊人只在艺术和思想面前下跪,英国人只在上帝面前下跪,而中国人,只在权力面前下跪,至于才华,只是权位者装点门面的弄臣。李白的才华,不是让人崇敬他的原因,而是一种深深的威胁:当人们感觉,自己只在权势面前弯曲的膝盖居然要在这个书生面前弯曲的时候,他们背后升起一阵凉意,而这凉意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转为了怨毒和仇恨的眼神。于是,诗人感觉:“各处是壁,然而无形,像‘鬼打墙’一般,使你随时能碰……分明有一种敌对势力包围,却找不到明确的敌人,当然就分不清友和仇,也形不成明确的战线;随时碰见各式各样的‘壁’,却又‘无形’——这就是‘无物之阵’。”(钱理群《心灵的探寻》) 诗人茫然了,诗人徘徊了,渡黄河,但是冰封河川,想登太行,但是大雪封山。似乎所有的一切都在与自己作对,但是又不知道到底是谁在与自己作对。突然,诗人毫无预兆地掷杯而起,慷慨高歌:“闲来垂钓碧溪上,忽复乘舟梦日边……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高歌让人猝不及防,因为我们似乎还没从前面的茫然和绝望中苏醒,就被狂风卷到了云端。诗人的矛与盾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动,同时碰撞在一起,铿锵作响,火花四溅,让人惊诧莫名,魂飞魄散。 诗人的力量,不是来自权杖,不是来自宝座,而是来自天,来自地,来自天地赐予自己的不世才华。也许这时的诗人不会知道,在历史上,不是每个人都知道翰林供奉李白,但是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诗仙李白。因为唯有普世的美,才可超越时代和王朝,穿越时间和权杖,成为不朽。 就在这一年的春天,李白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在长安待下去了,他上书皇帝,请求辞官。玄宗也顺水推舟,赐金放还。诗人脱下了紫袍,走下金殿,走出宫阙。学士李白成为过去,诗仙李白,重新升起。 微斯人,吾与山归! 独坐敬亭山 众鸟高飞尽, 孤云独去闲。 相看两不厌, 只有敬亭山。 一座海拔只有区区三百米的小山,只能算是土包了,但是却穿越了时间的阻隔和地理学的藐视,成为后人常挂在嘴边的名词,这多半是与诗人有关的。南齐时,诗人谢朓任宣州太守,在敬亭山上建楼览胜,并写下了《游敬亭山》一诗,从此,此山为人所知。刘禹锡说:“宣城谢朓一首诗,遂使声名齐五岳。”“山不在高,有仙则名”固然是至理,但是说谢朓使敬亭山与五岳齐名则有些夸张,因为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另有其人,这个人就是李白。 天宝十二载(753年),李白离开长安已经整整十年了。从十五岁仗剑出游开始,他一直存着布衣探囊取卿相的美梦,但是,短促的宫廷生活让他明白了,自己的梦可能仅仅只是个梦而已。虽然他这段仕途的结局还是比较体面的,皇帝赐金放还,但这却是诗人遭受到的最沉重的打击。于是,从那时候开始,诗人度过了十余年的漫游生涯,因为,诗人不知道自己要“还”到哪里,哪里才能接纳这个只能与月亮和自己的影子做伴的诗人。 终于,也许是上天的安排,李白来到了敬亭山,来到了他崇拜的偶像谢朓来过的地方。坐在并不高的山顶上,仰头看去,鸟儿已经飞尽。庄子说:大鹏乘风而上,背负青天,“水击三千里,抟扶摇直上九万里”。陈涉说:“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可是现在,无论是大鹏,还是鸿鹄,都已远去。他原来一直相信,自己就是那只大鹏,期待着“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上李邕》),可是,送他上天的风没有了,青云不再。坐在山顶,看着所有的鸟都离自己而去,展翅高飞,这些鸟之中,也许甚至还有庄子和陈涉嘲笑过的燕雀之属,可是,他们都骄傲地高翔在诗人头顶,飞向无垠的天空,只留下孤独的诗人一个。于是,诗人把希望寄托在了那片孤独的云上。不是说云会留在山里的吗,因为“云无心以出岫”(陶渊明《归去来兮辞》),因为有人说,云就是隐士,或者说,是那些失意文人的最后一个慰藉,但是,那片云也飘走了,因为云也无法忍受这种孤独,于是,把孤独留给诗人一个。 由显赫一时到漂泊江湖,诗人已经见识了太多的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当所有的人,如鸟飞尽,如云散去的时候,李白还独自坐在这里。人们都太忙,忙着升官,忙着发财,忙着自己的人生仕途的经营,谁还会来管一个被革了职的翰林供奉的心事! 远离人群的人,心中感到的不会仅仅是孤独,应该还有被遗弃的恐惧。孔子就曾忧心忡忡地说:“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人不能跟鸟兽同群啊!我不跟世人打交道我还能跟谁打交道呢?)于是,即使没有人接纳他的主张,哪怕自己已经“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孔子还是忍受着权贵们的鄙夷和白眼,奔波于周游列国的途中。可是李白不是儒生,在他被赶出宫廷的当年,他就正式加入了道士籍。他不会用妥协来回报别人的冷眼,也不会用退让来对待别人的抛弃。他是道士,更是诗人,在遭遇轻蔑的时候,他只会用百倍的轻蔑来示威,在遭遇众人皆醒的时候,他宁可留着自己的几分醉意,用朦胧的醉眼挑衅这个现实的世界。 于是,在所有的风景都离自己远去的时候,诗人仿佛是在上天的指引下,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知音:山。山是执着的,不会因鸟的飞去而感到孤独,不会因云的远离而怅然若失;山是宽厚的,他能容纳世间所有的欢喜和悲哀,不论面对的是趾高气扬的封禅帝王,还是孤独无助的失意文人,他都是那样一如既往地倾听,一如既往地理解;山是永恒的,王朝的兴替,个人的沉浮,对于他来说都是无足轻重的一瞬间,他就是天地的象征,也是无穷的宇宙的代言。诗人静静地注视着山,突然感觉山也在静静注视着自己,温暖的目光消解了自己所有的漂泊和悲哀,褪去了自己所有的烦躁和不平,诗人感觉自己已经和山一样,变得沉静,变得安详。于是,诗人看见山对自己微笑了,似乎是山在赞许自己,于是,诗人也微笑,因为,与山对视良久,他们已经成为挚友,或者说,已经互相融合。 五百多年后,辛弃疾在《贺新郎》中说:“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论者多认为这是化太宗称赞魏征语“人言征举动疏慢,我独见其妩媚尔”,我以为不然,因为此词还有后两句:“情与貌,略相似。”可见无疑是化用太白此诗。当人不可同群的时候,诗人从自然中找到了最高的人格维度,并与自己的人格期许融合,于是,自然成为人格化的自然,而自己也成为自然化的人。 每个人都害怕孤独,害怕被抛弃,害怕没有同盟军。范仲淹就曾不无忧虑地慨叹:“噫,微斯人,吾谁与归!”诗人与普通人不同的是,他们坚信,在世人的不屑和冷眼之上,有一个更高的标准,这个标准,不是汲汲于名利之徒所能企及的,当他们被命运放逐的时候,他们也会傲岸地放逐命运,而不会向命运摇尾乞怜。因此,如果李白听到范仲淹略带胆怯的叹息时,一定会用自信的声音回答他:“噫,微斯人,吾与山归!” 登高:生命中无法承受之痛杜甫 虽然自己军队的行军速度比起裘利斯·恺撒的军队并没有任何进步,但是在翻越阿尔卑斯山的时候,拿破仑还是豪气万丈地说:“我征服了阿尔卑斯山!”鲁迅先生说拿破仑是狂妄,因为他忘了,如果没有身后的士兵,他只有当俘虏的份。但是我以为,也许这也折射了中西文化的差异:西方文化多为外向征服型,对大自然总是充满了野心;中国传统文化则是内敛包容型,始终对自然保持了相当的尊重和崇敬,中国哲学中最极致的境界——天人合一,是人去合天,顺天而行,而绝非对天的征服。面对大自然,中国古人表达得更多的是对永恒自然的敬意,同时反观人生的短促无常,于是生出“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的慨叹。所以,同样是登高,在中国古代诗人那里,虽然也有“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的豪壮,但更多的却是忧伤甚至悲凉。于是有王维“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怅然,陈子昂“独怆然而涕下”的悲凉,即使是“登高壮观天地间”,下句“大江茫茫去不还”(李白《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也还是流露出隐隐的失落与惆怅。于是,登高在唐诗中,登上的更多是怅然和凄凉,或者,是一种生命中无法承受的痛。 唐代宗大历二年(767年),安史之乱已经结束四年了,但是,杜甫曾经幻想过的“即从巴峡穿巫峡,便下襄阳向洛阳”的返乡梦想并没能实现,吐蕃军队乘虚攻入长安,各地军阀又乘时而起,争夺地盘。杜甫依托的严武也病逝。失去了依靠的杜甫离开成都草堂,离开了自己生命中最安定的五年,来到了夔州。这一年的秋天,刚刚五十六岁,却已体衰多病的诗人登上了白帝城外的高台,登高远眺,百感交集,写下了这首旷世之作。 登??高 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长江滚滚来。 万里悲秋常作客,百年多病独登台。 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 秋季的天是高远的,这湛蓝的天,在有些诗人眼里可能会是晴空一鹤展翅的舞台,或者是苍鹰搏击的战场。但是,在此时的杜甫眼里,天依旧高远,但是却高远得悲凉,高远得凄惨。这时啼叫的猿猴,大概应该是李白经过白帝城时听到的那几只吧?可是,它们的叫声,在遇赦回乡的李白耳中是清朗愉快的,而现在杜甫耳中听到的,却是那样悲哀凄凉。水鸟在沙洲上回旋徘徊,它是否也与诗人一样,不知道自己的家在何处?悲哉,秋之为气也!落叶纷纷,江水滚滚,亿万年来,自然总是这样,周而复始地运转,没有谁会理会一个衰弱的老诗人的悲凉,哪怕他已经漂泊了大半生,哪怕他已经走近了人生的尽头,带着一身病痛,登上这空廓孤寂的高台。江风刚劲,吹动了诗人的鬓发,拂过眼前,那是丝丝的银白,每一根白发上面,都记载着大半生的磨难和艰辛。面对着反反复复落了亿万年的黄叶,奔流了亿万年的江水,短促无常的生命被无穷永恒的宇宙用通透的目光穿过,化为一种久远的悲壮。诗人突然想起,由于年老多病,自己酷爱的杯中物已经开始远离自己了,其实,真正远离自己的,是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梦想,自己的生命。 《沧浪诗话》说:“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少陵诗法如孙吴,太白诗法如李广,少陵如节制之师。”李白生性豪放不羁,长于歌行古体诗;杜甫为人沉郁,长于律诗。律诗要求第三联必须对仗,而这首《登高》特别之处在于,其四联每联都是工整的对仗,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胡应麟《诗薮》赞誉它“一篇之中句句皆律,一句之中字字皆律,而实一意贯串,一气呵成。”他还说:全诗“五十六字,如海底珊瑚,瘦劲难名,沉深莫测,而精光万丈,力量万钧。通章章法、句法、字法,前无昔人,后无来学,微有说者,是杜诗,非唐诗耳。然此诗自当为古今七言律第一,不必为唐人七言律第一也。”而则沈德潜说此诗“意尽语竭”,我倒愿意把这话当作是对此诗的赞扬:诗人在垂老之际,对着这无边无际的凄凉,似乎是用自己最后的力量,发出了最后一声浩叹,这浩叹行走到尾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哽咽,变成了断断续续的抽泣,被江风裹挟而去,消失在茫茫的江声浩荡之中,再也没有回来。 两年多之后,杜甫在耒阳的一条船上去世,终年五十九岁。一代诗圣永远地离开了世间,因此,这一年,曾经如繁花一般灿烂的盛唐宣告结束。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 房琯在我心中一直是一个不讨喜的形象,哪怕他是杜甫的偶像,甚至杜甫为救他差点掉了脑袋。 房琯是唐玄宗、肃宗两朝宰相。房琯,字次律。父融,官至正议大夫、同凤阁鸾台平章事。河南缑氏(今河南偃师缑氏镇)人。 天宝十五载、肃宗至德元载(756年)房琯六十岁。六月,安禄山攻破潼关,玄宗仓皇幸蜀,独驰追驾。七月,谒玄宗于普安郡,即日拜文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唐代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就是事实上的宰相。此时,房琯也算是“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中”了。当时杜甫曾经就对房琯寄予了很大的希望,认为他拥有和诸葛亮一样的只手挽狂澜于既倒的能力。同年十月,房琯上疏请自将兵复两京,诏加持节、招讨西京兼防御蒲、潼两关兵马节度等使。率三军战于陈涛斜、青坂,败绩。 房琯失败是与他不懂军事分不开的。史载,房琯读书很多,于是在公元八世纪居然还想恢复春秋时期的车战之法,于是制造了大量战车,为了保持队形,还专门用老牛拉车,以显其稳重。在赵武灵王时代就被扔进历史垃圾堆的战车在房琯的手中被当成了宝贝,重新捡了起来,无奈过时的战车怎么能够抵挡安禄山胡骑如风的攻击,结果官兵在陈涛斜、青坂大败。房琯也因此被撤职,而杜甫却认为失败另有原因,极力为之说话,触怒了皇帝,差点被杀头。 杜甫入蜀后,依附老友剑南西川节度使严武。武性格暴烈,几次差点杀掉杜甫,赖旁人从中相救,杜甫才得以逃生,一次杜甫把严武实在惹火了,严武提剑就要去杀他,结果衣服被蚊帐钩子钩住了,怎么也扯不下来。这时候,旁边的人赶忙去通知严武的母亲,母亲闻讯赶来,为杜甫说话,杜甫才得以逃生。《新唐书》里说,李白的《蜀道难》有“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朝避猛虎,夕避长蛇,磨牙吮血,杀人如麻”的句子,实际上就是为杜甫当时的处境担忧。在这种情况下,杜甫对于自己有知遇之恩的房琯(至德二载,杜甫由长安逃至行在凤翔,房琯荐拜左拾遗)之思念也可想而知了。在四川,杜甫写过多首咏叹诸葛亮的诗,其中包括脍炙人口的《蜀相》数章,其实都是以房琯为原型的。 房琯的家就在现今四川广汉,而历史所载的杜甫拜访房琯,饮酒赏鹅的那个湖,其实就是广汉现在的房公湖。我曾看过广汉房琯纪念馆的匾额和碑刻介绍,谈到陈涛斜、青坂之败的时候,介绍上都说虽然房琯不善用兵,但是当时之败其实也与监军宦官干涉军事,逼迫房琯冒进用兵有关,至于房琯拿牛车作战的事情,就避而不谈了。为尊者讳算是国人由来已久的传统。但是,失败就是失败,没有什么其他的好讲,何必一定要抓一个替罪羊来抵债呢?话说回来了,房琯在玄宗朝就是宰相,肃宗灵宝即位,尊玄宗为太上皇,玄宗无奈之下被迫承认自己儿子实际上的篡位行为,这对皇帝父子之间的关系实际上本来就很微妙,即使没有陈涛斜、青坂之败,房琯宰相的位子也不一定坐得稳,那么,追究是谁的责任,就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真正有意义的,是房琯死后,杜甫凭吊他的墓的时候写的那首《别房太尉墓》诗: 他乡复行役,驻马别孤坟。 近泪无干土,低空有断云。 对棋陪谢傅,把剑觅徐君。 唯见林花落,莺啼送客闻。 功也好,过也好,成也好,败也好,别说是历史,就是在现实中,都是那么扑朔迷离,无法辨清,想要知道到底谁对谁错,早已是枉然,最重要的是,房琯还能拥有杜甫这样一个朋友,在危急关头甚至愿意为自己掉脑袋的朋友,这,才是最重要的。 有一种最大的爱 又呈吴郎 堂前扑枣任西邻,无食无儿一妇人。 不为困穷宁有此?只缘恐惧转须亲。 即防远客虽多事,便插疏篱却甚真。 已诉征求贫到骨,正思戎马泪盈巾。 孙涛先生所著《同一首诗》序中有一段话:“萧伯纳说过:许多英国人终生不看莎士比亚,是因为幼年时老师强迫种下的恶果。林语堂也说过,许多中国人离校之后终生不再读诗,是旨趣未到而学校逼其必做所致。失败的语文教育,败坏了我们对美丽诗词的胃口。”这种败坏也许是致命的,因为在老师的威逼和教鞭之下,我们很可能永远地错过了人生中一些最美丽最珍贵的东西。 大历二年(767年),杜甫离开成都,流落到夔州。住在瀼西的一所草堂里。草堂有几棵枣树,附近的一个老寡妇经常过来打枣。杜甫从不干涉。杜甫离开之后,把草堂让给一位姓吴的亲戚,走后,他特地留下了这首诗。 杜甫作诗向来字斟句酌,号称“语不惊人死不休”,但是这首诗却不事雕琢,平白如话:前两联交代打枣的妇人是穷困无子的一个老寡妇,告诫亲戚,人不是穷到没路可走的地步,谁愿意去做这样近乎“偷”的事情?她来打枣的时候也是心怀恐惧的,正因为这样,我以前对她都十分亲切,生怕吓着了可怜的妇人。颈联杜甫委婉地对吴郎提出了批评:她来打枣的时候,你做出冷淡的样子也就够了,再插上篱笆,仿佛是真的从此不允许她来打枣,这恐怕也不是你的本意吧?最后一联杜甫的眼光离开了那几株瘦削的枣树和比枣树还要瘦削的老妇人:战乱年代,征赋无穷,和她一样的身处苦难的人还不知道有多少,想起这些,我就不禁潸然泪下。 梁启超先生说,杜甫是“情圣”,因为“他的眼光,常常注视到社会最下层,这一层可怜人的那些状况,别人看不出,他都看出;他们的情绪,别人传不出,他都传出”。其实我想还有一点,就是杜甫在同情受难者的时候,却如梁启超先生所说“作者的精神和那所写之人的精神并合为一”了,但是,他其实总是把自己忘记了。 杜甫七岁学诗,十五岁扬名,但是人生之路却总是遍布坎坷。天宝五载至十四载,他一直困守长安,穷困潦倒。一个大雪的冬夜,当诗人从外面回到家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幼子已经饿死。天宝十四载(755年),安史之乱爆发,杜甫陷贼,逃脱之后奔赴肃宗行在,被授予左拾遗官职,不久又因房琯案忤旨,几乎被杀。后投奔友人剑南西川节度使严武,在成都居住四年,这四年应该是杜甫一生中最安定幸福的四年,但是仍然生活艰难,草堂破陋,“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严武虽是杜甫挚友,但性格凶暴,多次想杀杜甫,赖严武母亲救护,杜甫才幸免于难。四年后严武去世,杜甫失去凭依,带着家人登上了那条漂泊的船。就在写完《又呈吴郎》的第三年,杜甫在湘江支流的一条船上去世,时年五十八岁。 苦难对人的影响,无非三种:最下者埋怨命运不公,由怨天尤人而到仇恨外物,于是堕入魔道;中者以此为动力,改变自己命运,但是若存心不厚,也可能沦为于连之属,即使有朝一日得志,也必为小人;最上者,因其对苦难体会良深,于是更能理会别人之苦难,甚至在面对别人苦难的时候,忘记了自己的苦难,这样的人,命运依旧坎坷,身份依旧卑微,但是灵魂却因此而不朽。杜甫就是这样的人。凡俗人如我辈,能做到中者已属上乘,于是,现在依稀明白,杜甫为何被称为“圣”了。因为他对自然、对万物、对人,有一种近乎执迷不悟的爱,无视自己的命运和苦难,无视自己的颠沛流离,当他对比自己更苦难的人毫无矫饰地表现这种爱的时候,仿佛自己已经是钟鸣鼎食的王公,也许他的确是的,在精神上,他永远是富翁,因为他拥有这样博大的爱。 想起以前读《南史》时看到的陶渊明的一段故事:陶渊明在当那个只能挣五斗米的彭泽令时,没有带家人一起上任。在他任职期间,有一天,他送了一个仆人给儿子,并附上一封信,信里说: “我把这个人送给你,帮你做些粗活,他也是别人家的孩子,你一定要善待他……” 在我心中,陶渊明的这段话远比他已经被政治化和工具化的厌恶官场黑暗之类的口号诗句要伟大得多。因为与其空泛虚伪地高谈政治,不如把眼光放到自己身边,真正去关心那些需要关心的人。时隔一千多年,郑板桥在一封家书里面也告诫道: 家人(家里的佣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飧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越。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不得一沾唇齿;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岂非割心剜肉乎!夫读书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第一要明理做个好人。 我们的教育,更多的是教孩子做个强人,从智力到能力,从身体到才艺,据说这个社会是个竞争的社会,如果不能比别人强,就会被抛弃被淘汰,而要不被别人淘汰,唯一的办法就是去淘汰别人,甚至为此不惜任何手段。于是我不禁悲哀地想到:我们的教育,本质上还是以人为敌的教育。可是,教育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教育的终极是什么,我想,从杜甫,从陶渊明,从郑板桥这里,我们能够得到一些启示。 在天地间,有一种最大的爱,它能超越时间,超越空间,超越任何意识形态,成为永恒的温暖,成为永恒的阳光,它让我们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也为自己赎罪。 盛世结束的叹息张九龄 安史之乱是公认的唐朝由盛转衰的分水岭,但是,也有人提出过不同意见。唐宪宗有一次与大臣们议论前朝治乱得失时,大臣崔群说:“世人都认为安禄山造反是我朝治乱的分界线,我以为,玄宗罢免张九龄,任命李林甫当宰相的时候,就已经走上衰败之路了。” 盛世的背影 张九龄(678—740年),一名博物,字子寿,韶州曲江(今广东韶关)人。七岁开始写文章,十三岁时,广州刺史王方庆见到他的文章,大为激赏:此子“是必致远!”武后神功元年,张九龄乡试名列前茅,长安二年,擢进士。 长安三年,当时的名臣张说因忤旨流配岭南,见到张九龄,对他十分器重,称之为“后出词人之冠”。中宗神龙三年,张九龄被授予秘书省校书郎官职,此年他三十岁。后来又迁左拾遗。张九龄为人清廉公正,在担任左补阙期间,负责吏部试选及应举者,被称为“详正公允”。开元四年,张九龄回家侍奉老母,他见当地交通阻塞,便献书朝廷,请求开凿大庾岭。是年冬,他亲自指挥,开通了大庾岭路。 开元十年,张说为宰相,与张九龄叙为本家,擢九龄为中书舍人内供奉,封曲杠县男。张说罢相之后,张九龄受牵连,被贬为冀州刺史。经过近十年的贬谪生涯,张九龄的宦途终于渐渐走向高峰。开元十九年春,他奉诏回朝,担任秘书少监兼集贤院副知院事,之后一路升迁,终于在开元二十一年,拜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次年,就任中书令。 唐代为避免大臣专权,并没有专设宰相一职,而是由三省长官,即中书省长官中书令、门下省长官门下侍中、尚书省长官左右仆射(尚书省长官本是尚书令,由于唐太宗即位前曾经担任尚书令,因此后代臣下避而不敢居其职,便以左右仆射为尚书省长官)共议国政,他们其实都是宰相。为了分权,唐代还经常让不是三省长官的官员参与宰相政务,一般加“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衔以示区分。因此,张九龄其实是在担任中书侍郎的时候就成了大唐帝国的实际宰相,而次年担任中书令,更成了名副其实的宰相。 张九龄为相贤明正直,敢于谏诤。曾上“事监”十章,论前古兴亡之道。开元二十二年,范阳节度使张守珪派安禄山讨伐契丹,大败。安禄山被押解至京城治罪。张九龄对玄宗说:从安禄山的面相看,这人以后一定会造反,最好趁此机会杀掉他。可是玄宗却动了恻隐之心,说:当年王衍听了石勒一声长啸,说他以后一定是叛党,虽然事实证明王衍是正确的,但是安禄山应该不是石勒吧。于是放走了安禄山。如果当时玄宗听取了张九龄的意见,那么唐朝的历史必将被改写。安史之乱爆发后,玄宗逃到蜀地,此时才想起张九龄的劝谏,叹息道:“蜀道铃声,此际念公真晚矣;曲江风度,他年卜相孰如之。”张九龄去世后,玄宗追思其功,派人到曲江祭奠张九龄。 张九龄担任宰相的时候,正是开元盛世的顶峰,玄宗对张九龄十分敬重,说他“风威秀整”,气质迥异于常人,还说:我每次早朝时看到张九龄,都感到精神为之一振。世人也将张九龄的风度誉为“曲江风度”。 开元盛世的出现,跟唐玄宗初期的励精图治和姚崇、宋璟以及张九龄等大臣勤于政事是分不开的。可是,唐朝走到历史的顶峰之后,不可避免地滑向了低谷。晚年的玄宗耽于享乐,不理政事,任用“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为相,对张九龄也日渐疏远。李林甫与惠妃勾结,屡次在玄宗面前进谗,开元二十四年,张九龄被罢相,次年,左迁荆州大都督府长史。 张九龄被贬荆州之后,忧愤交集。“每读韩非《孤愤》,泣涕沾襟”。荆州是屈原的故乡,张九龄想起了屈原表明自己忠贞的《橘颂》诗,他在《感遇》诗中写道:“江南有丹橘,经冬犹绿林。”他想,自己也就是那柑橘吧,想将自己的才华奉献给朝廷,但怎奈奸臣当政,闭塞了皇帝的视听。(“可以荐嘉客,奈何阻重深!”)在百思不得其解之下,人生的起伏进退,也许只能归因于命运的安排吧。(“运命惟所遇,循环不可寻。”) 开元二十八年春,张九龄告假南归,五月去世。此时的张九龄未必知道,他已经被选中,成为大唐盛世结束的标志吧。从他离开政坛的那一刻起,开元盛世已经走向没落,大唐的繁华也随着他的背影徐徐落幕。 思念:用时间来置换空间 望月怀远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情人怨遥夜,竟夕起相思。 灭烛怜光满,披衣觉露滋。 不堪盈手赠,还寝梦佳期。 思念之所以产生,大抵是因为错位。这错位有空间的,也有时间的。情人分别,友人离去,万里迢递,关山难越,强作镇静地挥手预告着无数不眠之夜的降临,手中已经发黄枯萎的柳条,只成为一个逐渐淡漠的记忆,留不住厮守时的温度,挥不去相思的忧苦。 盛唐的一轮明月从海上升起,多年前,张若虚曾经咏叹过这“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的壮阔,现在,张九龄也来到了这月光下,他是否也想起了这首诗?想起了“何处春江无月明”的诗句?也许他想到了,不然,他怎么会知道,天之涯,地之角,在同样的月光下,也有一个人在望着这皎洁的月亮,抛洒自己的一腔相思呢?也许,这注定是个不眠之夜了,所有的凝视,所有的叹息,都属于这无尽的思念,留给这温柔的月光。于是诗人熄灭了蜡烛,让月亮的光华更圆满地泻下吧。 诗人走出屋外,更深露重。在面对空间的阻隔时,每个人都有过相同的愿望,希望能化为一只飞鸟,飞到思念的人的身边,但是,这愿望只是一个奢望,离愁渐远渐无穷,迢迢不断如春草。于是,面对空间的不可征服,唯一的一点安慰,就是想到在此时此刻,另外一双眼睛也和自己一样,凝眸遥望着这月光,于是,透过安详的月夜,似乎,就看到了那双眼睛。空间的阻隔不可骤然消解,但是,月光帮着思念的人,用时间置换了空间,千里共婵娟成为离人的安慰,也成为思念的凭证,月华如水,思念如歌。 可是,这种置换,也是从来无法填补相思之苦的。作者只有想着手捧满把的月光赠给那个思念的人,可是,山遥路远,如何赠得?诗人叹息了一声,告诉自己说:还是睡吧!也许,在梦里,还能与你相会,与你享有不会错位的同一片时空呢? 诗歌到此戛然而止,但是窗外的月光依旧浩渺无边,在这同一片天空下,有多少人,受到了这月光的恩惠,将自己的思念抹上了这月华的光芒?又有多少人,受到了诗人的恩惠,吟咏着诗人清丽的乐章,把自己的思念,插上诗的翅翼,飞翔在这千古未变的月华之下呢? 让诗仙敛手的诗人崔颢 唐代诗人辈出,当中执牛耳者当属李白杜甫。所谓“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因此李杜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一个标杆,全面超越固不可能,即使能在一招半式上讨得便宜,也可垂之不朽了,崔颢就是这样的诗人。 崔颢(704?—754年),汴州人,《唐才子传》说他是开元十一年进士,以此计算,崔颢中进士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在“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唐代,可以算是少年得志了。与很多神童出身的诗人一样,崔颢方仲永式的光芒似乎只是在中进士前后短暂地闪耀了一下,之后就几乎杳无声息了。进士及第之后,他担任尚书司勋员外郎。政绩上没有什么声誉,也许是由于受南朝诗歌影响的原因,时人评价他“少年为诗,意浮艳,多陷轻薄”,诗名并不好。而其名声不佳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可能还是在他的私生活上。 《唐才子传》说,崔颢少年得志,行履放纵,嗜酒好赌,更关键的是好色无度。娶妻专挑美女,“稍不惬,即弃之”。史书里并没有说崔颢频繁娶妻又弃妻原因是什么,只是说他“凡易三四”,三四之类数字,在古文中常属虚指,也许是崔颢结婚离异太频繁,让史家也难于计算了吧。不过也许由于这些原因,崔颢的名声一直不是太好。在他的仕途生涯中,也曾经有过机会,可以借名人提拔而改变命运的。比如当时著名的诗人、书法家李邕听说崔颢的诗名之后,曾亲自邀请崔颢至家做客。谁知道崔颢来之后,献诗一首,第一句就是“十五嫁王昌”,李邕一听他走的还是淫词艳曲的路子,大怒说:“小儿无礼!”拂袖而去,再不与之交往。 诗风不合于时,名声又欠佳的崔颢,在名家辈出的唐代,早年一直无籍籍名也许是注定的命运了,但是,上苍也许只是给他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让他从世事的艰难中跳出狭隘的轻薄浮艳,在困顿之后奏响悲凉的琴弦,留下真正动人的乐章吧。史书说崔颢到了晚年之后,诗风突然一变:“风骨凛然”,让人称奇。也许,这真的应了那句话:“诗穷而后工”,当崔颢完成了少年轻薄到中年困顿,直到老年刚劲的旅程时,诗神为他安排了一场无法断定盈亏的交易,以诗人一生的宦达为代价,换取诗歌最隐秘最精深的密室的入场券,让崔颢一睹诗神最灿烂辉煌的羽翼,在这羽翼之上,留下自己的华章。交易的地点,就是黄鹤楼。 黄?鹤?楼 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 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 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 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 仙人驾鹤而去本是传说,但是诗人每每将假做真,也是借求仙访道抒其在现实中的不平,浇胸中之块垒吧。年少的辉煌与半生的失意交织在胸,纠缠不清,形成了万吨沉埋地底,但是一遇缝隙就会喷薄而出的岩浆,而登临黄鹤楼,就为这岩浆寻到了这难得的缝隙,于是,当诗人的沉郁冲开缝隙冲向云霄的时候,诗人就再也不顾及什么平仄格律之类的清规戒律,而任由这郁结之气挥洒恣肆了。 古诗最忌用词重复,深知格律的崔颢不会不知道这点,但是在诗歌的前三句,诗人却兵行险着,每句都出现“黄鹤”一词。但是让人惊奇的是,三次重复的出现不仅不显得累赘,反而给人气韵上一唱三叹之感:三次黄鹤,仿佛是一道三叠泉,诗兴甫发,诗歌的甘泉刚刚奔出,第一个台阶便将其搁置一下,激起飞花点点;等到我们冲过第一叠,满以为能够一泻千里之时,第二叠又拦住了去路,此时泉水击石,泠泠作响,水花四溅,急着要翻过第二叠,奔下悬崖;谁知此时第三叠又横在路前,此时泉水之势已被蓄足,碎琼乱玉渐迷人眼,日光下彻,飞花点翠,美不胜收。直到冲过第三叠,泉水终于舒展了身体,调正了方向,潺潺而去。更令人叫绝的是,三叠似乎将前三句分成三节,但是气韵却一往贯通,似乎是诗人登楼望远,怀古思今,那一股沉郁之气在胸中历经百波千折,虽幽深隐晦却不绝如缕,终于在黄鹤之影已了无踪迹可寻时,自诗人的胸中吐出,暴晒在这高楼之上,日光之下。《红楼梦》里黛玉教人作诗时说:“若是果有了奇句,连平仄虚实不对都使得的。”不以词害意似乎人人都懂,可是很少人能有这样的天纵之才,有这样的胆识,在要求最苛刻的格律诗的天空中用自己气韵的狂风扫除一切规则的羁绊,亮出一片从来没有过的青天。 这股气一旦从诗人胸中吐出,便一发而不可收,树影历历,芳草萋萋,万千忧喜,涌上心头。鹦鹉洲是三国时祢衡被杀之地,但是作者并不挑明,只是用地名含蓄带过,余音袅袅,让读者有了无限的想象空间:是作者悲叹自己一生如耿直敢言的祢衡一样,命运多舛,还是暗指当权者如黄祖一样,滥杀英才,或者更是影射权贵如曹操一样阴险毒辣,借黄祖之手除自己眼中之钉?这一切诗人并没有明说,但是正是这样,诗句却更有了常人无法想象的更饱满的张力。 面对着无限的江山,无限的空间和时间,诗人知道自己终究是渺小的,经历了半生的困顿沉郁之后,诗人发现,自己已经陷于进退两难的处境:日暮途穷,故乡何在?前进固不可能,就连后退也成为一种奢侈。于是,在八世纪的一个清朗的日子里,在仙人驾鹤西去的高楼上,崔颢木然地对着空空阔阔坦坦荡荡的江山,黯然地看着楼下来来往往忙忙碌碌的人,斯人独憔悴。 古人说:“文以气为主。”“气”其实指的就是气韵。这首律诗,根本不顾平仄格律的要求,只顾一股气吐将出来,这股气一直郁结于诗人胸中,而现在竟充塞了天地,萦绕于丽日浮云之上,更缠绕在每一个失意游子的心中。于是,这首严重“犯规”的格律诗,竟成了最成功的一首格律诗。沈德潜评此诗,以为“意得象先,神行语外,纵笔写去,遂擅千古之奇”(《唐诗别裁》卷十三),严羽《沧浪诗话》更是盛赞:“唐人七言律诗,当以崔颢《黄鹤楼》为第一。” 关于此诗,还有一个有趣的传说,《唐才子传》说:崔颢此诗出后,诗仙李白来到黄鹤楼,诗兴大发,突然看见崔颢的诗,长叹道:“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有人说此说多半为后人附会,但是我倒是愿意相信此事属实,因为李白后来模仿《黄鹤楼》写过两首诗,其中一首是颇有些名气的《登金陵凤凰台》,这首诗借用了崔颢的韵脚,很多地方也不乏模仿痕迹,后人认为两首诗各有千秋,这里姑且不提。但是李白模仿崔颢的另一首《鹦鹉洲》,则连很多李白的崇拜者都羞于提起了。 鹦?鹉?洲 鹦鹉来过吴江水,江上洲传鹦鹉名。 鹦鹉西飞陇山去,芳洲之树何青青。 烟开兰叶香风暖,岸夹桃花锦浪生。 迁客此时徒极目,长洲孤月向谁明。 明眼人一看即知,李白也效法崔颢的“三叠泉”,在前三句反复出现“鹦鹉”之词,但是,整个诗却给人以邯郸学步东施效颦之感,全无诗仙气象。看来,李白此时并不明白,崔颢《黄鹤楼》依仗的其实就是胸中的那股气,这气是无法复制,更无法效仿的,因为真正的经典,永远只有一个。 中唐的四条河流中唐诗人 宗白华先生曾说:“文艺站在道德和哲学旁边能并立而无愧。它的根基却深深植在时代的技术阶段和社会政治的意识上面,它要有土腥气,要有时代的血肉,纵然它的头须伸进精神的光明的高超的天空,指示着生命的真谛,宇宙的奥境。”(《美学散步》) 明白了这一点,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当政治意义上的盛唐随着安史之乱的钲鼓戛然而止,唐代开始走入中唐的漫漫长路时,唐诗也从内容和风格上为之一变了。安史之乱像一记重拳,将唐人从风驰电掣的骏马上打下,重重摔在八世纪下半叶的泥泞和衰草间。饱受战乱之苦的帝国从此又患上了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和朋党之争三大顽症,如一个青春已逝,但末日尚未到来的老人,正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但是,诗人没有闭上自己明亮的眼睛,虽然眼前已经有了太多的哀号和惨状,他们更没有停止自己的歌唱,虽然,此时的曲调已经由初唐的雄心万丈、盛唐的豪迈高蹈,转入了深深的忧虑和悲哀。诗歌未朽,诗人不朽。 公元八世纪下半时,即大历、贞元年间的这批诗人,都是在盛唐时期度过青少年的。正当他们乐观自信,洋溢着豪迈的气概走向生活时,却突然之间天崩地裂,日月无光。时代绷出一脸的严峻,从社会的各个缝隙里再也找不到迎接他们的微笑了。于是他们不得不背负着沉重的失落感,在冷漠的人情世态中,无可奈何地去寻求自己无从把握的归宿。 ——《唐之韵》 于是,一群号称“大历诗人”的歌者登上了历史舞台。大历是唐代宗李豫的年号,这一时期有所谓的“大历十才子”之说。最早提出这一说法的是同属中唐的姚合。他在《极玄集》里把当时在台阁相互交往、唱和的十个诗人:李端、卢纶、吉中孚、韩翃、钱起、司空曙、苗发、崔峒、耿湋和夏侯审称为大历十才子。这一说法后人有些异议,而大历诗人实在不限于此,还有刘长卿、李嘉祐、戴叔伦、韦应物等人也应入大历诗人之列,加在一起,有十多个人。这些诗人,以王朝中兴为己任,但却只手难挽残局,更不能忘却人生的痛苦,因此他们往往以写景委婉地表现凄凉的人生。 紧随着大历诗人的河流之后,后来成为唐宋散文八大家之首的韩愈和孟郊一起,率领着韩孟诗派,高举着奇崛险怪的旗帜,从中唐的荒野奔流而来。跟在他们后面的,是贾岛、卢仝、李贺等苦吟诗人,他们想挥起诗歌的利剑,砍断中唐萎靡的荆棘,开出一条通往雄奇豪壮的诗歌圣殿的金光大道。 于是,两个曾同年中举,又是生活上的密友的诗人,携手登上了中唐的舞台。元稹和白居易在唐宪宗李纯年间经常互相写诗,彼此相诫、相勉、相慰和相娱,时人仿效,竟成一时之风气,于是成了一个新的诗歌流派,被人称为“元和体”。而另一方面,白居易更是旗帜鲜明地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倡导新乐府运动,于是,宣城为了给太守织红线毯而忍饥挨饿的织女穿过发黄的卷轴向我们走来,衣衫单薄却“心忧炭贱愿天寒”的卖炭翁赶着牛车向我们走来,继诗圣杜甫之后,中国文人悲天悯人、关怀世事的品格又一次被发挥到极致,于是,元白诗风的河流滚滚奔流,千载之下,余音犹震人耳鼓。 中唐的第四条河流,在一次短命的革新失败之后,顺着诗人贬谪的足迹,向我们滚滚流来。柳宗元、刘禹锡,这两个仕途上的伙伴,逆境中的难兄难弟,在贬谪生涯中却选择了两条不同的路:柳宗元遭贬之后一直沉郁悲凉,最后竟死在贬所;而有唐代“最倔强诗人”之称的刘禹锡竟然顽强地度过了生命中这段最黑暗的日子,等到了走出山林,重归政坛的一天。但是,他们都将那段最黑暗的岁月,化作了最灿烂的华章,照耀着中唐乃至整个唐朝的诗坛,“刘柳”成为又一个闪耀的双子星座,在诗神的天空中熠熠发光。 古人曾说:“国家不幸诗家幸”,但是,盛唐的辉煌造就了“倚天拔剑观沧海,斜插芙蓉醉瑶台”的宏大乐章,中唐的逐渐衰弱,而唐诗的江山仍然薪尽火传,四条长河,流过盛唐的深山巨谷,穿过中唐的莽苍荒原,为晚唐乃至后代所有的中国人提供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滋养,实在是唐诗之幸,诗歌之幸,中华之幸! 鬼才知道钱起 唐天宝十年(751年),长安。这是尚书省礼部主持的省试即将开考的日子,各州县的试子云集长安。一个叫钱起的读书人也在其中,不过,此时他的心情可能更为复杂,因为,此前他已经落榜多次了。考试前的一天晚上,钱起无法入睡,在旅舍的庭中漫步。月白风清,万籁俱寂,此时,他突然听到似乎有人在吟哦诗句,那声音细切缥缈,不绝如缕,具体的诗句无法听清,只听到最后一句:“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钱起惊起却回头,寻声暗问是谁在吟咏,但是庭中月色如水,哪里有什么人?钱起“惊为神鬼”,但是那最后两句却萦绕脑中,挥之不去。 次日入场,打开试卷,钱起惊见,试帖诗的题目就是《省试湘灵鼓瑟》,要求的韵脚跟昨晚听到的诗歌竟然一样,于是,他挥毫写下了这首诗: 善鼓云和瑟,常闻帝子灵。 冯夷空自舞,楚客不堪听。 苦调凄金石,清音入杳冥。 苍梧来怨慕,白芷动芳馨。 流水传湘浦,悲风过洞庭。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试卷交上去之后,主考官看了之后拍案称奇,赞叹说:“妙哉,妙哉,如有神助!”于是立即圈定,钱起终于进士及第。 这个载于《旧唐书》的故事多少有些传奇色彩,真伪固不可考,但是至少也传达出两个信息:第一,要在考场中戴着脚镣跳舞,写出好文章的确不易。隋代科举以来,降至清末,中国进士十万,但是鲜见应试文章传之后世,原因庶几在此;第二,诗歌必须余音不尽,引人遐思,言有尽而意无穷,方为上品。 中宗时,一次皇帝主持,将群臣所作应制诗(臣下与皇帝一起宴饮所作诗作)进行评比,考官是著名的才女上官婉儿。上官婉儿拿着一大沓诗歌,凡是不好的就被她弃置于地,不一会,地上到处是落选诗歌的残稿。到最后,上官婉儿拿着沈佺期和宋之问的诗歌有些拿不定主意了,思量再三,终于把沈诗扔下,判宋之问为第一。言及理由,上官婉儿说:“沈宋两人诗都很好,但是沈佺期最后写的是‘微臣凋朽质,羞睹豫章材’,文气到此已尽;宋之问结句是‘不愁明月尽,自有夜珠来’,余音袅袅,因此判为第一。”众人听后为之折服。 上官婉儿评诗的标准其实体现了中国传统对诗歌的要求:语言应该在有限的篇幅中创造无限的想象空间,诗歌的内蕴应该借助语言的张力,超越空间的篇幅,尽可能趋向无穷。钱起的这首诗描写鼓瑟,前面的诗句其实平平,无非是以夸张比喻描写弹奏者技艺高妙,动人心魄。但是结句却佳构天成,令人称奇。整个诗中,鼓瑟者始终没有出现,只有铮铮淙淙的音乐缭绕在白云之上,山水之间。音乐结束了,观众们睁大了期待的眼睛,想看看能弹奏出这样美妙音乐的到底是怎么样一个人,是仙风道骨的伯牙,还是余音绕梁的韩娥,是情窦初开的少女,用心弦拨响自己的情思,还是漂沦憔悴的歌女,老大嫁作商人妇,用乐音来回忆自己曾经的辉煌?帷幔没有拉开,或者说,从来就没有闭合过,音乐一直奏响于山水之间,金石作声,烟波起舞,但是,那鼓瑟之人却一直没有出现,当乐音结束之后,一切归于沉寂,没有礼节性的谢幕,没有社交式的告别,眼前唯有那清清的江水,还有那水上青青的山峰。 钱起的这首诗不仅让主考官击节叹赏,更为后代的诗人吟赏不尽,苏轼曾有一首《江城子》,便借用了钱起的诗意: 凤凰山下雨初晴。 水风清。晚霞明。 一朵芙蕖,开过尚盈盈。 何处飞来双白鹭, 如有意,慕娉婷。 忽闻江上弄哀筝。 苦含情。遣谁听。 烟敛云收,依约是湘灵。 欲待曲中寻问取, 人不见,数峰青。 苏轼的学生、苏门四学士之一的秦观也对钱起这首诗爱不释手,他也写过一首《临江仙》,结句干脆直接借用了钱起的名句: 千里潇湘挼蓝浦,兰桡昔日曾经。 月高风定露华清。 微波澄不动,冷浸一天星。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0 2. c o m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独倚危樯情悄悄,遥闻妃瑟泠泠。 新声含尽古今情。 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考试与作诗本来就是一对无奈的二律背反,一个是严格要求下的手铐脚镣,一个是追求自由飘逸的天纵之才。唐代从句数到字数,从音韵到格律都要求十分严格的试帖诗,从严格意义上说其实是对诗歌精神的戕害。唐朝诗人祖咏参加考试的时候,文题是“终南望余雪”,要求写成一首六韵十二句的五言长律,祖咏写了四句就交卷了,考官让他按照要求写完,祖咏回答了一句:“意尽。”便离场而去。这事虽然也被传为佳话,成为唐人将诗歌之美置于功名之上的一个象征,但是祖咏究竟还是落选了。因此,钱起凭考试诗作而成名的例子实在是前无古人,后也无来者的。而他“遇鬼得诗”的传奇故事,似乎更是对给诗歌披枷戴锁的考试制度的一个反讽:到底怎样才能在考场上写出真正的好诗?鬼才知道! 风雪?流浪?归宿刘长卿 逢雪宿芙蓉山主人 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 在名家如群星璀璨的唐代,刘长卿固然算不得一流的诗人,但是在大历诗人中,他已算佼佼者了。《唐才子传》说刘长卿的诗“诗调雅畅,甚能炼饰。其自赋,伤而不怨,足以发挥风雅”。刘长卿对自己的诗才也颇为自负,自诩为“五言长城”,每次写诗落款都不写姓,只书“长卿”二字,认为天下无人不识我。 与众多的诗人一样,刘长卿也是在仕途上颇不得意的。刘长卿,字文房,宣城人。少年时读书于嵩阳。天宝中进士及第,肃宗至德元年任监察御史。后以检校祠部员外郎身份出任转运使判官。被转运使吴仲孺诬告贪赃,投入了姑苏监狱。后来被贬为南巴尉,之后改睦州司马。德宗朝,刘长卿任随州刺史,叛军李希烈攻随州,刘长卿弃城出走。史书说他“性刚,多忤权门”,因此两度被贬。“人悉冤之”。 公元775年,诗人第二次被贬,退居碧涧山庄家中。百无聊赖的诗人,此时只有放浪于山水之中,用蝉噪鸟鸣,清泉山石来为自己疗伤。一个风雪之夜,诗人投宿于芙蓉山一户人家。当他到达的时候,似乎主人还没回来,安顿好之后,诗人站在屋前,凝望群山。此时,暮色渐起,山远路长,诗人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了,很累,他现在需要的,不是楼台亭榭,不是高堂歌舞,甚至不需要美酒琼浆,只需要一个落脚的地点,哪怕这个地点是如此简陋,近乎寒碜——漫天飘雪之下,辽远群山之中,这座孤零零的白屋。尽管如此,诗人心里大概还是落寞的,不然,他何以久久地站在屋前,环视着这如自己人生一样悲凉的图景呢?也许,他还想从这永恒的自然中寻找到心灵的慰藉,可是,“人与自然的冲突最大表现就是自然对人的沉默和不屑一顾”。(刘士林《中国诗学精神》)于是,面对寂静的群山和满山的飘雪,诗人有些尴尬,因为他察觉到自己的落寞过于渺小过于矫情,无法与过于博大过于久远的自然构成平等的对话平台。于是,还是回屋,睡吧。 也许,就在睡梦中,犬吠声和柴门打开的“吱呀”声惊醒了诗人:是主人回来了吗?裹挟着满身的雪花,带着一身的寒气,呵斥着没认出主人的看家狗,叫家人端上烫热的酒,询问今天投宿的客人是什么样。于是,简陋的屋里顿时有了生气,有了温馨,这生气与温馨由于苍山和风雪的衬托更显得可爱与珍贵。诗中没有说诗人听到这些声音之后如何反应,是猛然坐起,出来与主人相见,还是缓步出房间,优雅地询问“能饮一杯无”,但是,这声音给诗人带来的温暖却是可以触摸到的。诗人曾经是一个“魏阙心常在,随君亦向秦”(《送王员外归朝》)的积极入世者,但是现实的残酷和人心的险恶却使他成为浪迹江湖的逐臣。在贬谪途中,他也曾有过无数的牢骚和抑郁,“三年谪宦此栖迟,万古惟留楚客悲”,(《长沙过贾谊宅》)但是,宦途的失意,在这个帝国实在太常见,太普通了,个人的悲凉,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很快被冲淡,被遗忘,而在自然中,诗人更是无法找到疗伤的良药:自然太大,自然太长,如蜉蝣一般的人生际遇,在这无限的空间和时间面前实在渺小得可怜,渺小得滑稽。 于是,在这个风雪交加的寒夜,随着突然响起的犬吠,随着那“吱呀”的柴门声,诗人的心从悲凉和沉郁的海底浮上了水面,在风雪中流浪的诗人,在一个贫寒的屋檐下找到了久违的温暖与期待,找到了疗伤的真正良药,找到了心灵的归宿,它不在经史子集中,也不在自然山水间,只在那一扇稀疏简陋的柴扉内,在那顶没有任何装饰的白屋中,在寒夜中,永远为夜归人点起的那点烛光下。 由魔而入仙的诗人韦应物 安史之乱不仅是唐代政治社会的分水岭,也是很多唐代人,包括唐代诗人人生的分水岭。战乱前,他们被召集在帝国高高飘扬的旌旗下,畅饮时代和人生的琼浆,用酒神的光辉照亮自己的前路。战乱之后的很多诗人则发生了明显的转变: 刚从安史之乱战争的恐惧中走出来的人,惊魂未定,很自然会采用低调来看待生活,把立身处事的大原则从心上摘下来挂在身上,以便要用时能用上,又不致坠得人心动过缓。这是八世纪末士大夫的普遍心态。 ——《唐之韵》 韦应物就是这样的诗人。 韦应物,长安人。出身豪门大族,从小颇有纨绔之风。从天宝十载(751年)至天宝末,韦应物以三卫郎官职为玄宗近侍,常出入宫闱,扈从游幸。这段时间的韦应物,应该是骄横跋扈,颇有些魔气的。在他晚年回忆这段生活的诗中这样写道:“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朝持樗蒱局,暮窃东邻姬。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诗人毫不隐讳年轻时,仗着皇帝恩宠,多为不法的劣迹:袒护罪犯,操纵赌局,调戏良家妇女,已近乎无恶不作了,由于他是皇帝近侍,即使犯罪,官府也拿他没有办法。(“司隶不敢捕,立在白玉墀”)此时的韦应物,根本是没有工夫读书的,“一字都不识,饮酒肆顽痴”。盛世造就了天才,也造就了许多浮浪子弟,韦应物应该就是这种浮浪子弟中间的一个,如果不是安史之乱,也许,他还会这样一直混账下去,直到末日。 安史之乱爆发,玄宗逃到蜀地,韦应物流落失职,玄宗去世之后,他更是明白,自己的幸福生活到头了。“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读书事已晚,把笔学题诗。”此时的诗人,刚好十八岁。十八岁开始折节读书的韦应物在不长的时间里,竟然就以诗名为时人所重,后人评价他说:“独(韦)应物驰骤建安以还,各有风韵,自成一家之体,清深雅丽,虽诗人之盛,亦罕其伦,甚为时论所右。”(《唐才子传》) 代宗广德至德宗贞元年间,韦应物先后为洛阳丞、京兆府功曹参军、鄂县令、比部员外郎、滁州和江州刺史、左司郎中、苏州刺史,所以后人经常称他为韦江州、韦左司或韦苏州。从耀武扬威的皇帝侍卫转而成为一方百姓的地方官,韦应物的变化是巨大的,大概是贴近民间疾苦的原因,他早年的暴戾之气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对百姓深深的同情和对自身的警醒。韦应物老来疾病缠身想归隐田园,又想到治下有百姓流亡,自己失职,有愧于朝廷俸禄,“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早期号歌大呼的酒神精神已经失去了踪影,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日神精神开始浮出水面。 但是,韦应物又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官僚,他把陶渊明作为自己的效仿对象,作诗“效陶体”,做人也要“慕陶”甚至“等陶”,因此,有人认为,唐代诗人中,只有韦应物才是陶渊明的嫡传弟子。因此,韦应物成为中唐山水田园诗派著名诗人也就不足为奇了。 韦应物的山水田园诗,后人评价是景致优美,感受深细,清新自然而饶有生意,他的诗作中最为后人称道的,应该就是这首《滁州西涧》了。 滁州西涧 独怜幽草涧边生, 上有黄鹂深树鸣。 春潮带雨晚来急, 野渡无人舟自横。 宗白华先生说:“艺术心灵的诞生,在人生忘我的一刹那,即美学上所谓‘静照’。静照的起点在于空诸一切,心无挂碍,和世务暂时绝缘。这时一点觉心,静观万象,万象如在镜中,光明莹洁,而各得其所。”(《美学散步》)此时的诗人,猝然遭遇的就是这样的境界吧?春日的涧边,青草苍苍,头顶黄鹂鸣叫,树叶深密,能闻其声而不见其影。一切似乎都孕育着蓬勃的生机,这婉转的鸟鸣,更为这山水增添了一丝清凉和静谧。诗人静观万象,一切都那样明澈那样清静。诗人徘徊在这涧边幽草之旁,涧顶深树之下,乐而忘归,不觉暮色渐起。此时飒飒风来,潇潇水起,春雨缠绵,春潮涌动,奔放而不狂野,湍急中流动着生机。遥望对岸,渡口无人,孤舟横斜,自然安适,随波容与。此时的诗人,漫步于山水之间,徜徉于溪涧之旁,诗歌自然空灵,全无烟火气,早年的“魔”气更是毫无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字里行间恬淡安适的飘飘欲仙之气。诗人何以至此?宗白华先生一语为我们道破玄机:“精神的淡泊,是艺术空灵化的基本条件。”(《美学散步》)原来,当诗人忘却了世事的烦扰,以空明的觉心容纳万境的时候,万境就染上了人的性灵。灵气往来,物象呈现出了诗人灵魂的生命,于是,美感就此诞生。 少女情怀总是诗李端 鸣??筝 鸣筝金粟柱, 素手玉房前。 欲得周郎顾, 时时误拂弦。 李端,字正己,是大历十才子之一,他是诗人李嘉祐的从侄。但是史籍对他却记载甚少。李端的儿子叫李虞仲,曾经做过兵部侍郎和吏部侍郎,官位显赫,《旧唐书》有《李虞仲传》,李端的传记就附在这前面。在这段传记里说,李端“登进士第,工诗。大历中与韩僣、钱起、卢纶等文咏唱和,驰名都下,号‘大历十才子’”。在十才子中,李端应该是才思较为敏捷的一个吧。在《旧唐书》里记载了他的一则逸事: 当时尚父郭子仪的儿子郭暧娶了代宗的女儿升平公主,两夫妇都喜欢诗人,李端钱起等诗人都在他们门下。每次宴饮时,公主坐帘中,令众人赋诗,成诗最快者赏百缣。一次李端最先写好,最后一句是:“薰香荀令偏怜小,傅粉何郎不解愁。”公主大为叹赏,马上以百缣赏之。钱起说:“李端确实才思敏捷,但是这篇恐怕是以前写好的作品。我请求以我的姓‘钱’为韵,让他现场再写一首。”李端拿过纸,马上又成一首:“方塘似镜草芊芊,初月如钩未上弦。新开金埒教调马,旧赐铜山许铸钱。杨柳入楼吹玉笛,芙蓉出水妒花钿。今朝都尉如相顾,愿脱长裾逐少年。”驸马郭暧大惊说:“这首更佳!”钱起等人始叹服。 《唐才子传》说李端不好宦达,居终南山草堂寺,弹琴读《易》,登高望远,神意泊然,颇有些仙风道骨,可是这首《鸣筝》却殊无方外气象,而是一首生活情味很浓,小巧可爱的小诗。整首诗区区二十个字,但却轻捷洒脱,寥寥数语,为我们展示了一幅线条流畅、动态鲜明的人物速写图。(傅德岷?卢晋主编《唐诗宋词鉴赏词典》)中国诗歌往往以连续的镜头推移和转换,为我们展示出一幅随着时间流动的完整的画面。诗歌的第一二句就是一组连续的特写镜头:装饰精美的乐器,轻拂着琴弦的玉手,镜头逐渐推远,我们看到,弹筝的是一位美丽可爱的妙龄少女。虽然诗歌无法传达出乐音,但是从“金粟柱”“素手”的描写中,我们似乎已经可以感觉到乐音的美妙和动人。而诗最传神的是后两句:“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据《三国志·吴志·周瑜传》记载,周瑜任建威中郎将的时候年仅二十四岁,年轻有为,雄姿英发,人皆称之为“周郎”。而且周瑜绝非一介武夫,他不仅精于军事,还精通音乐,这样的小伙子当然是年轻姑娘们仰慕的对象。估计周瑜在音乐上也是有些审美洁癖的,据说他听人弹琴,只要听到弹错的地方,就会直接给人指出,当时的人们就传说“曲有误,周郎顾”。据说,小乔当时仰慕周郎,但无由得见,于是在一次周瑜路过自己家门口时故意弹琴出错,引得周郎亲自指出,于是竟成就了一段美满姻缘。 清代徐增《而庵说唐诗》对这句的解释是:“妇人卖弄身份,巧于撩拨,往往以有心为无心。”似乎弹筝女子误拂弦是为了卖弄邀宠。这种不懂风情的道学先生的解释让人啼笑皆非:若是卖弄,当尽显才华手段,弹得精美绝伦方合情理,哪里有故意弹错“卖弄”的道理?其实,这句诗表现的应该是少女的微妙心理:希望遇到自己心中的周郎,但是又碍于女子身份,不可明言。于是时时误拂,希望能够引起心上人的注意。女孩子的心思是如此急切,如果不能以自己的美丽来打动心上人,那么暂时以自己的“错误”来吸引他,也是值得的。这样寻觅知音的苦心,固然不是书斋里的老先生们所能领会的。少女情怀总是诗,而要参透这诗一般的情愫,没有诗一般纯净的心灵,没有诗一般浪漫的眼睛,怎么可能呢? 留一点遗憾岂不更好?崔护 题都城南庄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 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风景依旧,物是人非”是人类共同的情感,生命中的错过由于时间的轮回而更显出无奈。朱淑贞(一作欧阳修)的《生查子》就清楚地表达了这种遗憾:“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今年元夜时,月与灯依旧。不见去年人,泪湿春衫袖。”李清照的“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更是道出了体味到这种无奈错过时的遗憾甚至凄怆。 好诗的标准有时候并不在诗歌本身,而在诗歌后面动人心魄的故事,崔护的这首《题都城南庄》就属于这种诗。关于这首诗,有两个版本稍有差异的故事,第一个故事是说: 唐博陵书生崔护应试落第,清明节,独自一人到京城南郊游玩,至一村庄,见一庄园,里面花木丛萃,幽静若无人所居。园内有一屋,叩门久之,有一女子从门隙中往外窥视,问崔护是谁。崔护告知自己寻春独行,因口渴特来求饮水。女子便开门,迎崔护入内,让座,并奉上茶水,然后斜倚在桃花树下,两眼深情地望着崔护。崔护饮毕,便辞去。女子恋恋不舍地送至庄园门口。崔护的心也为之所动,边走边回头顾盼。一年后,又是清明节,崔护忽然想起去年在城南所遇之事,情不可抑,又前往寻访。来到去年的地方时,见门墙依旧,但门上挂着铁锁,崔护怅惘久之,便在门上题下了这首诗。 故事到此,应该就结束了,但是《本事诗·情感》却又在这故事之后加上了一个结尾: 过了几天,崔护又路过这里,忽闻园内有哭声,便叩门问之。有一老翁出来,见了崔护便说:“你就是崔护吧,是你害了我女儿!”崔护大惊。老翁便告知崔护说:“我的女儿知书识礼,尚未适人。自去年以来常神思恍惚,似有所失。那天她刚巧与我外出,回来看见你在门上所题的诗就病了,数日粒米不进,刚刚断气。”说罢又大声哭起来。崔护赶紧入门见之,见女子躺在床上,崔护奔至床前,扶起女子的头,哭着说道:“我在这里,我在这里!”过了一会儿,女子睁开了双眼,再过半日,竟然复活了。老翁大喜,遂将女儿许配给崔护。 后面这个故事似乎更能让国人接受,还被改编为《崔护谒浆》《桃花人面》等杂剧,广为传播。大概这个结局更迎合了国人喜欢大团圆结局的心理。不过这种经好事者加工之后的结局总让人感觉是对诗歌情感力量的巨大破坏,人生中理想化的大团圆实在太少,很多诗歌之所以有震撼人心的力量,就在于它们描画出了人生共同的失意和遗憾。第一个故事开放性的结尾更符合中国传统美学中余韵悠长、令人回味的传统,而好事者狗尾续貂之后,更显得虚假,封闭式的结局只能成为村夫村妇口中津津有味的谈资。 突然想到,为什么跟传统美学完全背道而驰的第二种结局在中国能有那么强的生命力,获得那么多人的喜爱?也许,原因只有一个,现实中的悲剧已经太多太沉重,中国人已经不愿再在艺术中重温生命中的沧桑和泪痕,于是,宁愿将残酷的现实涂抹上虚假的金粉,聊以自慰吧。 钟声?透彻千年的呼唤张继 枫桥夜泊 月落乌啼霜满天, 江枫渔火对愁眠。 姑苏城外寒山寺, 夜半钟声到客船。 跟大历时候的很多诗人一样,张继的生平在史书中记载很少,施蛰存先生也说他“生平不甚可知”。据诸家记录,仅知他是天宝十二年(753年)进士。大历中,以检校祠部员外郎为洪州盐铁判官。跟刘长卿、皇甫冉、窦叔向、章八元、顾况等诗人为友。高仲武编《中兴间气集》收录了他的三首诗,并评价他说:“员外累代词伯,积习弓裘。其于为文,不自雕饰。及尔登第,秀发当时。诗体清迥,有道者风。”《全唐诗》有他四十余首诗,其中还混入了别人的诗,到南宋的时候,他的诗只剩下三十余首了。这些诗大多无籍籍名,唯有这首《枫桥夜泊》从中脱颖而出,成为唐诗中的精品。 这首诗也是历代文人争论不休的话题,欧阳修首先指出:三更半夜不是打钟的时候,认为诗句虽佳,却与事实不符。对于欧阳修的观点,很多人不同意,有人引用于鹄诗:“定知别往宫中伴,遥听维山半夜钟。”以及白居易诗:“新秋松影下,半夜钟声后。”来证明半夜打钟确有其事;又有人说半夜乌鸦啼叫实属荒诞,认为张继是把猫头鹰的叫声误认为是乌鸦叫声了,一时争论不休。就连诗歌写作的背景,也颇有争议,张晓风认为此诗是作于作者科举下第时,(见张晓风《不朽的失眠》)有人又提出异议,认为张继家乡在湖南,长安落榜之后应该直接回家,怎么会跑到千里之外的姑苏,于是又认为此诗应该是张继躲避战乱时所作。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考据学家们吵嚷纷纷,乱作一团,却很少人听到,诗中沉沉的钟声,并没有因人们的争论而停息,依然执着而沉稳地穿过一千二百年的时空,透过线装书的纸页,隐隐地传来。钟声来自遥远的远古,《吕氏春秋·仲夏纪》里说:“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英韶。”钟声在华夏大地响起,一开始就代表了先民对崇高的精神和心灵的诉求。王勃《滕王阁序》说“闾阎仆地,钟鸣鼎食之家”,“鼎食”代表了人们对物质文化的最高追求,而“钟鸣”则象征了人们对精神生活的最高目标。西汉末期,白马寺译经揭开了佛教东传的帷幕,寺院的晨钟暮鼓为钟声赋予了更新的含义,一切皆空的佛教思想被融入这空灵的钟声中,钟声从林泉深处悠悠而来,令人驻足,引人沉思。王维咏叹“古木无人径,深山何处钟”,杜甫诧异“晨钟云外湿”,常建感慨“万籁都此寂,但余钟磬音”。钟声成为人们与心灵沟通的方式,成为人们反观自我的一个媒介。 在西方,钟声一开始便与严肃的宗教情结联系在一起。黑格尔说:“塔楼上的钟塔是专门为宗教仪式而设的,因为钟声特别适合基督教的礼拜,这种依稀隐约的庄严的声响,能感发人的心灵深处……”(《美学》)于是,在西方,钟声成为人与神的联系方式,借助这钟声,世人聆听神的告谕,神借助钟声,告诉世人一个永恒的秘密,这个秘密,就是关于时间。钟声的敲响,意味着时间的流逝、生命的诞生,或者告别,于是人们在钟声的导引下,去体味人生中最大的喜悦和悲哀,在这体味中,积淀在人心灵深处的宗教情感被激发出来,人开始关心人的存在、人的本质、人与神的关系,以及个人与人类整体那不可分离的联系。于是英国作家邓约翰写道: 任何时候钟声一响,谁不侧耳倾听?当钟声是送别他的一部分,离开这世界,谁又能充耳不闻?没有谁是独立的岛屿,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土,整体的一部分……每个人的死等于减去了我的一部分,因为我是包括在人类中的。因此不必派人打听丧钟为谁而鸣,它是为你而鸣的。 于是,东西方的钟声跨越漫长的丝绸之路,穿透了文化、历史的厚厚隔阂,令人惊异地响成了和鸣。宗白华说:“第一流的文学作品也基于伟大的宗教热情。《神曲》代表着中古的基督教,《浮士德》代表着近代人生的信仰。”(《美学散步》)人类这种共同的宗教式的忧虑,共同的对人生短暂和上帝永恒的思考,成了这和鸣的基调。而这和鸣最重要的表现,就是诗。 海德格尔说,对诗来说,重要的不是诗的语言的语法结构和规则,而是这语言所“说出”(蕴含)的精神能量,这种蕴含的精神能量,他称之为“沉寂的钟声”。(刘士林《中国诗词之美》)于是,钟声成了将哲学思索、诗歌审美凝聚成一体的媒介,钟声的呼唤,其实就是思想的呼唤,浪漫的呼唤。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这呼唤能够穿越千年,透彻今古,仍回荡在现代人的耳边了。 再回到一千二百年前那个秋天的夜晚,人生的失意者张继站在唐朝的船头,凝望着这萧瑟凄凉的天地,淡淡的愁绪如瑟瑟秋风拂起诗人的发丝。风霜印在了诗人的面容上,也印在了秋夜深蓝的天空上。从诗人返回船舱,用干涩的笔,写下二十八个在黑夜里熠熠发光的汉字的一刹那,他就注定成为千载以来,无数在现实中遭遇困顿、挫折的人的代言者。诗歌的精灵扇动着羽翼,从唐朝的夜里默默地飞来,轻盈地舞动在每一个和张继一样站在船头独自忧伤的人心里。这时候,他们也和张继一样,听到了那隐隐的钟声,只是,这钟声已经不一定来自遥远的寒山寺,而是来自唐朝的那个秋夜,来自发黄变脆的书简,那秋夜和书简,已经被深深埋藏在人们的内心,只有当钟声再次响起的时候,那扇隐秘的大门才会“吱呀”打开,容纳所有的欢喜,所有的悲哀。 骑墙?中国文人的立身之宝韩翃 寒??食 春城无处不飞花, 寒食东风御柳斜。 日暮汉宫传蜡烛, 轻烟散入五侯家。 中国文人至迟从秦始皇时候开始就一直受到统治者诲人不倦的调教,要了你的命,叫你不许乱发言;去了你的势,叫你别再瞎说话;隋唐开始的科举,更是以功名利禄为诱饵,让读书人欣欣然与帝国合作。因此唐太宗看见新科进士鱼贯入朝堂的时候也忍不住大喜:“天下英雄尽入我彀中矣!”而在面对良知与利禄的两难选择中,文人的智慧也在不断提升:犯颜直谏固然豪壮,但这种故事到后面多演变为悲壮,即使青史留名,但毕竟现实成本太高,值得人三思;随波逐流固然轻松,但是又有违于文人的教养和良知。于是很多文人不约而同地做出了同样一个选择——骑墙。 韩翃,生卒年不详,字君平,河南南阳人。天宝十三载(754年)进士。曾两度为节度使幕僚,大历十才子之一。大历诗人多饱经战乱折磨,韩翃也不例外。《本事诗》里记载了关于他与情人柳氏失而复合的故事: 韩翃曾与情人柳氏情好日笃,后来他投奔淄青节度使侯希逸,畏惧战祸连连,不敢携柳氏同去,于是将其暂寄长安。三年后韩翃未能依约迎柳氏,于是给她寄去一首诗: 章台柳,章台柳,往日依依今在否?纵使长条似旧垂,亦应攀折他人手。 柳氏得书之后,回寄诗云: 杨柳枝,芳菲节,可恨年年赠离别。一叶随风忽报秋,纵使君来岂堪折? 后来,柳氏被番将沙吒利所占,宠之专房。韩翃旧情难以割舍,一次在街上遇到一辆牛车,韩翃突然听到车中有女子询问:“是青州韩员外吗?”韩翃回答是。原来车中正是柳氏。两人约以次日相见。次日,柳氏赠给韩翃一个装着香膏的红盒子,呜咽着说:“算是永诀的礼物。”之后上车绝尘而去。当日,韩翃与朋友喝酒,怅然不乐,朋友奇怪地问:“韩先生平时风流谈笑,未尝不适,今天为何神色惨然?”韩翃以实相告。座中有一个小将许俊,愤然而起说:“我常以忠义刚烈自许,韩先生给我一纸手书,我马上把她给你带到面前。”座中人都赞成,韩翃不得已,给他了一张字条。许俊策马而去,直奔沙吒利府。正好沙吒利出门,许俊对仆人说:“将军坠马,形势危机,命我来请柳夫人。”于是入内宅把韩翃字条给柳氏看,挟上马而去,到酒楼把柳氏交给了韩翃。一座惊叹。当时沙吒利在平叛中立了大功,代宗皇帝十分信任他,大家忧虑祸至,于是一起去见侯希逸,告诉了他事情原委。侯希逸扼腕说:“这种事情我年轻时候就干过,现在许俊居然又干了!”马上写表章奏明皇帝,指出沙吒利强抢良家妇女之罪。代宗嗟叹良久,下旨说:“赐沙咤利绢二千匹,柳氏归韩翃所有。” 这个故事虽然是以大团圆结尾的,但是文人书生在专制和战乱中朝不保夕的酸楚,也许只有韩翃自己才能体味得出。经过这些折腾之后,文人的棱角大多已被磨平,谁还敢不顾一切干犯颜直谏的傻事?但是猝遇不平,又如骨鲠在喉,于是委婉劝谏,以骑墙姿态打点擦边球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 寒食节是春秋时期传下来的一个重要节日,在清明前两天,相传是为纪念晋文公时抱木焚死的名臣介子推而设。按风俗,家家禁火三日,只吃冷食。清明时方可举火,故名寒食。但是为了宣示皇恩,皇帝往往要对宠臣们网开一面,以榆柳之火赐近臣。这种特殊化显然是小民们无福消受的。但是久经历练的韩翃显然不会像许俊一样仗剑上马左冲右突,而是巧妙敷陈不着痕迹:起句“春城无处不飞花”点出了地点,并营造了一幅祥和融洽的画面,仿佛在这暮春之际,人人脸上都挂着微笑,人人心中都充满了幸福。次句以“寒食”点明时间事件,“御柳”暗示皇家,但是中间以“东风”间之,春风和煦,万物萌发,其实也委婉地提示了下文:皇帝赏赐,东风何等浩荡!第三句一转,将时间假托在汉代。唐人讽今多假托汉朝已是定规,白居易《长恨歌》首句便是“汉皇重色思倾国”即是此类,其缘由也多为避祸。最后一句点名主旨,皇帝的赏赐,其实仅限于几个亲近的重臣而已,普通官员是无缘染指的。 有学者考证说诗中“五侯”是指汉代受宠的五名宦官,说这首诗“对皇帝厚待和亲信宦官做了辛辣的讽刺”(傅德岷?卢晋《唐诗宋词鉴赏词典》),几乎将之作为一篇反对皇权的战斗檄文。不过,这样深藏不露圆滑含蓄的文字,恐怕完全称不上“辛辣”,何况五人封侯者在汉代还有其人,专指宦官似无实据。因此,将此诗算作讽刺诗都有些勉为其难。因此,这首讽刺诗竟然深得皇帝喜爱,甚至成了韩翃时来运转的契机也就不足为奇了。一天半夜,韩翃被敲门声惊醒,开门之后,有人道贺说:“恭喜员外!皇帝钦点你为驾部郎中,知制诰!”知制诰就是皇帝的秘书,专门为皇帝起草诏令,地位显赫。困顿半生的韩翃怎相信有如此好事,愕然说:“必无此事,你一定搞错了!”对方说:“朝廷缺少一个知制诰,宰相推荐了人上去,但是皇帝却不通过。宰相再请求,皇帝说:‘让韩翃当。’当时有两个韩翃,除了大人之外,另一个是江淮刺史。宰相不知道选谁,就把你们两个都报上去。皇帝亲笔御书:‘京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又加了一句:‘给这个韩翃。’”韩翃此时才知道的确没有搞错。 如此,这首诗也就显示出了自己的价值:讽喻者从中读出了讽喻,专制者从中读出了和谐,各安其所,其乐融融,而诗人就在这讽喻和歌颂中骑墙,随风向而变,亦快哉。 说“不”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张籍 节?妇?吟 君知妾有夫,赠妾双明珠。 感君缠绵意,系在红罗襦。 妾家高楼连苑起,良人执戟明光里。 知君用心如日月,事夫誓拟同生死。 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英语说请人帮忙叫“Do me a favour”,直译就是请给我一个恩惠。言下之意是,你帮忙我固然感激,你帮不了我也不怨恨,因此,英语中拒绝别人相对来说就是一件比较容易的事;中文中请人帮忙则叫“给我个面子”,这里面的潜台词就值得思忖了:帮了我忙,固然感谢,如果不帮忙,则是不给面子,既然你不给我面子,那么我不给你面子也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了。因此,在中国,说“不”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对权位者说“不”。 晋朝的李密被皇帝钦点担任太子洗马,可是他不愿意去,为了避免给皇帝造成不给面子的印象,李密绞尽脑汁写了一篇奏章说明自己的难处:形容自己的孤苦时说“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吹捧新朝时说“逮奉圣朝,沐浴清化”,说自己祖母年老体弱是“日薄西山,气息奄奄”,说自己对皇帝的感恩戴德是:“生当陨首,死当结草。臣不胜犬马怖惧之情……”这就是有名的《陈情表》。这篇煞费苦心写的文章果然得到了皇帝的同情,其实也给皇帝成功地找了个台阶下,以自己的尊严为代价保住了皇帝的面子。 另一个晋朝人嵇康就不那么聪明了。他的朋友山涛推荐他到朝廷做官,他不但拒绝,还写了篇《与山巨源绝交书》,把人家骂了一通。这样显然是不给朋友面子,更重要的是,他连皇帝的面子也不给了。于是被寻了个借口押到东市砍头。临刑的时候,三千个太学生请求以他为老师,希望能够挽回他的命,但未能如愿。由此可见,在中国,对权位者说“不”,需要的不仅是胆识,还有智慧,否则,轻则被怀恨,重则被陷害杀头实在是很平常的事情。因为权位者的面子远比文人的性命重要得多。 张籍此时就到了必须说“不”,并思考怎么样说“不”的时候。 张籍(约767—约830年),唐代诗人。字文昌。原籍苏州,迁居和州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贞元初,与王建同在魏州学诗,后回和州。贞元十二年(796年),孟郊至和州,访张籍。十四年,张籍北游,经孟郊介绍,在汴州认识韩愈。韩愈为汴州进士考官,张籍被荐,次年在长安进士及第。元和元年(806年)调补太常寺太祝,与白居易相识,互相切磋,对各自的创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张籍为太祝十年,因患目疾,几乎失明,被称为“穷瞎张太祝”。元和十一年,转国子监助教,目疾初愈。十五年后,迁秘书郎。长庆元年(821年),受韩愈荐为国子博士,迁水部员外郎,又迁主客郎中。大和二年(828年),迁国子司业,世称“张水部”“张司业”。张籍的乐府诗与王建齐名,并称“张王乐府”。 张籍这首诗,表面上看去,似乎叙述的是一个有夫之妇受到了别人的引诱,并赠给她明珠作为礼物,而女子似乎也对此人有点意思,但是怎奈罗敷已有夫,于是只好将明珠还给男子,暗自神伤。但是,在这首诗的诗题下还有一行字:“寄东平李司空师道”,这才揭示了此诗真正的含义。 中唐以后,藩镇割据,当时的节度使们为了扩张势力,用各种手段勾结、拉拢文人和中央官吏,而一些不得意的文人官吏也纷纷依附他们,韩愈曾作《送董邵南序》一文婉转地加以劝阻。李师道是当时藩镇之一的平卢淄青节度使,又冠以检校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头衔,其势炙手可热。据史载,李师道与当时另外一个节度使王承宗互相勾结,与中央对抗,为了阻止政府军平定蔡州吴元济叛乱,他们竟然烧了河阴粮仓,多为不法,“所在窃发,焚襄州佛寺,斩建门戟,烧献陵寝宫,欲伏甲屠洛阳”。(《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二《王承宗传》)当时的宰相武元衡和裴度站在国家统一的立场上坚决反对李师道和王承宗的分裂割据阴谋,元和十年六月,李师道和王承宗合谋,派遣刺客埋伏在长安靖安里,在上朝的路上刺杀了宰相武元衡,并将裴度重伤,朝野震惊。国人皆知二人合谋刺杀宰相,但却无人敢指出。只有一个不知死活的左赞善大夫白居易冒冒失失上了一本,要求捉拿凶手,结果被当权者找了个“越职言事”的借口,贬到地僻荒远的江州去当司马。 张籍是韩门大弟子,对李师道的拉拢他显然是不愿接受的,但是李师道和王承宗目无法纪为所欲为他也不可能不知道,因此,如何对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刽子手说“不”就成了一个颇费脑筋的问题。 整首诗以女子口吻写出,以男女关系喻上下尊卑,这个传统从《楚辞》以来就有。首句说你明知道我有丈夫,却还赠我礼物,柔中带刚,指出了对方不守礼法。但是若一直这样刚下去,又恐对方面子上不好看,于是马上一句话挽回:我也不是完全不喜欢你,我把你赠予的礼物系在胸前,玩赏不舍。可是我家的家境也是很好的——高楼连苑,丈夫身份体面——执戟明光,虽然知道你也是一片深情,但是我已经和丈夫约定同生共死了,这几句其实也暗示了,自己心属朝廷,而不在藩镇。最后一句“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传诵为千古名句,不过后人多是从男女情爱方面来玩赏的,但在当时,估计李师道看到这最后一句的时候,即使心里还是有些不了然,但是也无可奈何了——对方说了“不”,却又为你留了“面子”,如此有礼有节,还有什么可说的呢? 张籍终于靠这首诗逃过一劫。之后,元和十二年十月,唐军攻破蔡州,活捉吴元济。裴度派人游说,迫使恒州的王承宗归顺朝廷。元和十四年二月,裴度又派兵攻陷郓州,作恶多端的李师道被诛杀。 作一次浪漫的弊朱庆馀 近试上张水部 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考试入官之法,古已有之。汉代的察举之制中,即包括考试。隋炀帝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暴君,但是他也为中国教育做出了一个划时代的贡献,那就是创造了科举制度。这个制度创造之后即沿用千年,直到清末才被废除。唐代完善了隋代的科举制度,但是毕竟处于科举的初级阶段,用现在的眼光看来其中有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行卷”“温卷”之风即属此类。 据《云麓漫钞》记载: 唐之举人,先籍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于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之后又投,谓之温卷。 这就是说,当时的举子在考试前,必须先通过名人将自己介绍给考官,然后将自己平生得意之作呈现给考官,这叫“行卷”,过几天之后,再将自己的作品送给考官以加深印象,叫“温卷”。以现在的观点来看,这种情况等于作弊,但是在当时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至多也就算是钻制度的空子而已。在浪漫的唐代,的确也有很多诗人通过这种方法不仅取得了功名,还留下了佳话。王维被岐王推荐给玉真公主,白居易以《赋得古原草送别》获得顾况青睐就是著名的例子。不过“行卷”“温卷”最著名的,当属朱庆馀了。 朱庆馀,名可久,越州(今浙江绍兴)人,宝历进士,官至秘书省校书郎。朱庆馀到长安参加考试的时候,有人把他推荐给了当时的水部员外郎张籍。张籍怜才惜士,喜奖掖后进,一见到朱庆馀就大为激赏,引为知音。并且要来了朱庆馀的新旧作品二十六篇,藏在袖子里,见到人就拿出来推荐。大家看到张水部都如此看重这个年轻的读书人,于是都争相传抄朱庆馀的作品,于是朱庆馀一时名满京城。但是到考试之前,朱庆馀还是惴惴不安的:张籍为自己打的广告肯定是有作用的,但是这作用是否已经作用到最关键的人——考官的身上?朱庆馀一直想了解自己考试的前景如何,于是,他写下了这首《近试上张水部》。这首诗还有一个名字叫《闺意呈张水部》,所谓“闺意”,也就是男女之情。这个题目很明显地表明了朱庆馀此诗的手法:借用男女之情来探寻考试情况。 诗歌的首句即为我们描写了背景:洞房花烛之后,夫妻恩爱之夜。燕婉甜蜜,可是,东方露晓,新嫁娘将要接受她人生中一次重大的考验:要见公婆了。新媳妇初次拜见公婆,心里总难免忐忑不安的,为了这次拜见,新娘子想必也做了很多准备,一大早就起来,坐在梳妆台前“当窗理云鬓,对镜贴花黄”了。可是,装扮来装扮去,仍然心有不安:自己化妆的式样是否是公婆喜欢的呢?于是化妆完毕之后,还是悄悄问问夫君:“我的眉到底是画深一点还是浅一点,公婆才会喜欢呢?”中唐王建有一首《新嫁娘词》,里面那个新娘子的“小聪明”跟这里的新娘颇有类似之处:“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不过,朱庆馀此诗中的新嫁娘显然不是平常意义上的新娘子,实际上是暗指的自己,而“公婆”则是暗指考官,那么与新嫁娘燕尔新婚的新郎官,无疑指的就是赏识自己并不遗余力为自己做宣传的张籍了。 中国文学中这种借用男女之事寻求帮助、抒发情感的方式叫“香草美人法”,其由来十分久远,《诗经·关雎》首开先例,之后屈原作《离骚》,后人评价其也是典型的“以香草美人喻君臣之义”。因为男女之情是世间最普遍最常见的感情,最容易为人所理解,也最容易感染读者,因此,此法使用十分普遍。前节谈过,当为非作歹的节度使李师道想拉拢张籍时,张籍就使用“香草美人法”写了一首《节妇吟》来婉言谢绝。因此,他对这种手法可以说谙熟于心,因此,一看到朱庆馀的诗,就心领神会:对方实际上是在询问:我的作品还可以吗?主考官们喜欢吗?于是,张籍用同样的手段,也回了朱庆馀一首诗: 越女新妆出镜心,自知明艳更沉吟。齐纨未足时人贵,一曲菱歌敌万金。 朱庆馀是越州人,越州出美女,西施据说就出生在此地。于是张籍干脆就把他比作越州美女,安慰他:你应该像美女一样,要对自己的美丽有充分的自信。你的文章犹如越女所唱的菱歌,一曲即价值万金,是珍贵的齐纨也无法买来的。其实也就是明白地告诉了朱庆馀:放心吧,考官那边我已经搞定了,你就放心参加考试吧! 后人评说,唐代的行卷、温卷,“可以见举子之史才、诗笔、议论之高下,增加了考官评判的准确性,尤其是在糊名之制尚未全面推行之时,尤为重要”。(任爽著《唐朝典制》)但是,至于末世,这种方式还是不可避免地发展为赤裸裸的作弊了,“贵者以势托,富者以财托,亲故者以情托”。(《群书考索》续集)不过,如朱庆馀与张籍这样的诗歌酬唱佳话,即使算是作弊,也应该算是极具浪漫色彩的作弊,这种“作弊”方式,大概也只有富于浪漫情调的唐代人才能想得出来吧? 虽千万人?吾往矣韩愈 对大历诗人,很多人的评价是“气骨中衰”,经过了安史之乱的变故后,盛唐的高蹈豪迈已经成为过去,诗人们纵有复兴之志,但也无回天之力了,因此他们大多是以诗歌委婉地表达自己悲苦的人生。 但是诗歌的长河在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对平静之后,注定要进入另一个激流汹涌的险滩。大历诗人的沉郁似乎是在为另一个锋芒毕露的高潮蓄势,这个高潮就是韩愈孟郊和他们倡导的韩孟诗派。 韩愈(768—824年),字退之,河阳人,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韩愈小时家境艰难,三岁而孤,受兄嫂抚育,早年流离困顿,有读书经世之志。二十岁赴长安考进士,三试不第。二十五岁时,他先中进士,然后三试博学鸿词科不成,只好赴汴州董晋、徐州张建封两节度使幕府任职。后回京任四门博士。官至太子右庶子。 在文学史上,韩愈最著名的是和柳宗元一起反对六朝骈文,倡导了“古文运动”。在诗歌上,他的创作也与散文有异曲同工之处。后人评价韩愈诗歌追求“奇崛险怪”,好涉险猎奇。有些诗歌气势磅礴,颇有盛唐遗风,但是有些也用语生涩,难以卒读。比如他的《游青龙寺赠崔大补阙》写寺院壁画: 光华闪壁见神鬼,赫赫炎官张火伞。 然云烧树火实骈,金乌下啄赪虬卵。 魂翻眼倒忘处所,赤气冲融无间断。 有如流传上古时,九轮照烛乾坤旱。 整首诗虽然写得怪不可言,但是也极具气势,比起中唐很多诗人的沉吟婉转,也可算别开生面。韩愈诗歌另一个特点就是以文入诗,这可能与他身为最著名的散文家有关。 韩愈既是文学史上最杰出的散文作家,自然不可能不把散文的写作手法运用到诗中来,就是说,不追求诗句的紧缩,而欣赏诗句的散文美。把散文化倾向引入诗中,也就是所谓的“以文为诗”。 玉川先生洛城里,破屋数间而已矣。一奴长须不裹头,一婢赤脚老无齿。辛勤奉养十余人,上有慈亲下妻子……(《寄卢仝》) 且不说“破屋数间而已矣”是纯粹的散文句,还带之乎者也这类虚词,就是其他各句也都是散文化的,从语序看都符合口语的习惯。不过这种平直浅白的散文句,却又别有一种潇洒自在,读起来使人感到亲切。 ——《唐之韵》 而韩愈诗歌主张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大概还是那句“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送孟东野序》)这不仅是他的诗歌主张,同时也是他为人的信条。 不平则鸣 韩愈二十岁考进士,但是三试不第,二十五岁上终于考上了,但是又没能通过吏部的考试,所以没法做官,只好到藩镇手下做幕僚,后来才回京,任四门博士。在当时,人皆以从师学习为耻,而韩愈任博士之后,大胆招收后学,提倡从师,并写下了著名的《师说》,这篇文章直到现在仍然是高中语文课本里的重点篇目。文章开篇就指出“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文章中提到的“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的从师观念,直到现在仍然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柳宗元评价说: 今之世不闻有师,独韩愈不顾流俗,犯笑侮,收招后学,作《师说》,因抗颜为师,愈以是得狂名。 而韩愈的“狂”不仅体现在“好为人师”上,三十六岁时,韩愈担任监察御史,一年天旱人饥,韩愈上书请求减免赋税,得罪了当政的京兆尹李实,于是被贬为阳山令,遭遇了他仕途的第一次重大挫折。直到顺宗退位,宪宗即位,韩愈才回到京城。遭遇了仕途困顿的韩愈,照理说应该汲取教训,不再作狂夫之言了,可是,元和十五年(820年),韩愈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件事,将韩愈以斗士的形象列在了儒家先贤的行列之中,也使他以复杂的身份,被列入了中国文化史、诗歌史和佛教史中。 虽千万人?吾往矣! 佛教传入中国是在西汉末期,到唐代,佛教的发展达到鼎盛阶段。唐代国教本为道教,武则天称帝后,为了与李唐势力抗衡而大力扶植佛教。允许禅宗北宗领袖神秀肩舆上殿,亲加跪礼,供奉于长安内道场。还下令“铸浮屠,立庙塔,役无虚岁”,造成举国上下崇佛的局面。 武后之后的中宗、肃宗、代宗等皇帝仍崇佛不止,佛教发展到极盛。 佛教的兴盛使很多崇尚儒道的大臣感到了威胁,武德七年,大臣傅奕就上书高祖,说佛经使中国人“不忠不孝”“游手好食”,认为佛教主张的布施和食素其实是愚民们的贪婪虚妄之想。(“布施一钱,希万倍之报;持斋一日,冀百日之粮”)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佛教的兴盛,是“窃人主之权,擅造化之功”,要求禁止佛教的传播。(《旧唐书》卷七十九本传) 中唐之后,由于“国家历经内战,徭役日重,人民多借寺院为逃避之所,寺院又趁均田制度之破坏,扩充庄园,驱使奴婢,并和贵族势力相勾结,避免赋税……在经济上和国家的利益矛盾日深”。(中国佛教协会编《中国佛教》) 与此同时,统治阶级利用佛教中饱私囊者也比比皆是。王维的弟弟、德宗时的宰相王缙就利用职权,唆使五台山几十个和尚“分行郡县,聚众讲说,以求货利”。(屈小强著《白马东来》) 面对佛教的兴盛,以儒家卫道士自居的韩愈深感忧虑。元和十四年(819年),宪宗听说凤翔法门寺有护国真身塔,塔内有佛祖释迦牟尼指骨舍利一节,每三十年和尚就将舍利请出供养,并说能致“岁丰人泰”。这年正月,宪宗派太监杜英奇等三十人到法门寺,将佛骨迎到宫内供养。在崇佛风气的影响下,上至王公大臣,下至庶人小民,纷纷施舍财物,以表虔诚,没有财物的,甚至自残身体以示礼敬。“王公士民瞻奉舍施,惟恐弗及,有竭产充施者,有燃香臂顶供养者”。(《唐语林》) 在这举国一片念佛声中,韩愈站出来了,在皇帝崇佛,举国痴醉的气氛中,韩愈应该不会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但是,他还是站在儒家的立场上,尖刻地说:“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道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行,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甚至说佛骨是“枯朽之骨,凶秽之余”,应该“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这些话在崇信佛教的皇帝看来,何止是大逆不道!而韩愈更让皇帝恼怒的是,他奏章里居然说从东汉明帝以来,好佛的皇帝大多是短命的,好容易有一个在位比较长的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可是死得也太难看——被叛将侯景饿死在台城。于是得出结论:“佛不足信,亦可知矣。”(《旧唐书》卷一百六十《韩愈传》) 宪宗看到奏疏之后大怒,把韩愈的奏疏拿给大臣们看,并要治韩愈死罪。宰相裴度、崔群说情,宪宗说:“韩愈说我崇佛太过,我还可以容忍,但是他说东汉之后信佛的皇帝大多短命,怎能如此狂妄?”于是坚持要处死韩愈,最后,还是在朝廷大臣们的劝谏下,免除了死罪,将韩愈贬到潮州当刺史。 云横秦岭家何在 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 一封朝奏九重天,夕贬潮州路八千。 欲为圣朝除弊事,肯将衰朽惜残年! 云横秦岭家何在?雪拥蓝关马不前。 知汝远来应有意,好收吾骨瘴江边。 险遭杀身之祸的韩愈神色黯然地离开了京城,前往八千里路之外的潮州。走到离京师不远的蓝田县时,他的侄孙韩湘,赶来送行,于是,就有了这首被后人咏叹不绝的诗歌。 在当权者的尊严受到挑战的时候,专制政府的效率就一定能达到最高的程度。诗人首句中说早上上奏章,晚上就被贬,其实就是这个道理。到此时,韩愈也没有低首哀鸣,俯首乞怜,而是敢作敢当,直言是自己“一封朝奏”而引来“夕贬潮州”,铮铮男儿气仍敲击出金石之声。罪是皇帝定的,诗人遵命到贬所,并不意味着就承认自己有罪,即使是差点掉了脑袋,韩愈还是执拗地坚持崇佛是“弊政”,不必说自己为此得罪,即使是丢了性命,也是老而弥坚,无怨无悔。可是,在专制社会,说真话的现实成本太高了。云横秦岭,家园何在?这句诗似乎是一句谶语。韩愈离京时十分仓促,坐着驿车就匆匆出发了。他离开之后,家人也被谴逐,他的小女儿在路上病死了,但是无法安葬,只好草草葬在驿站旁的山下。蓝关的积雪挡住了前路,马似乎也知道诗人的悲怆,举步不前。诗的结尾沉痛,但是又略微有一些苦涩的幽默:知道你来是为了什么事,一定是前来准备为我收尸的吧? 佛教自唐代之后,逐渐走上与儒、道合流的道路,成为支撑中国传统哲学的三只鼎足之一。因此韩愈排佛,后来很多人是不以为然的。柳宗元说韩愈排佛是惑于名而未见实,不知佛教其实是金玉其中的。宋代王安石说,韩愈排佛斥老,与庄子所谓的夏虫无异。苏东坡则说:“韩愈所论不精于理,支离破碎,又往往自叛其说。”其实,韩愈崇佛还是毁佛,对千年以后的我们来说已经不重要了。鲁迅说:“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少有敢抚哭叛徒的吊客:见胜兆则纷纷聚集,见败兆则纷纷逃亡。”在皇上永远圣明的专制社会,更多的是万姓胪欢的歌颂,或者是遇斥遭贬之后的痛哭流涕叩头悔过。而在这场声势浩大的宗教表演中,竟然还有一个清醒而固执的读书人,能够在缭绕的香烟中傲然站立,在痴醉的佛号声中,用尽丹田之气,发出一声呐喊,虽然,这喊声也许很快会被钟磬声压倒,被木鱼声掩盖,但是,这声呼号却与两千年前孟子的呼号遥相呼应:“虽千万人,吾往矣!”千年之后,不知道,这样的呼应,是否还能出现。 人生比诗歌更寒冷孟郊 唐德宗贞元八年(792年),二十四岁的韩愈在长安认识了一个来应考的四十二岁的举子,两人一见如故,短短的时间里,就写了大量的诗歌互相酬答。那时候他们也许并没有意识到,他们的这次会面,使唐诗史上多了一个诗歌流派,也为唐诗的江山抹上了一层奇崛险怪的独特色彩,而他们两个人的名字也从此在诗歌史上连在了一起。这个举子,就是孟郊。 苦寒诗人 孟郊(751—814年),字东野。湖州武康(今浙江德清)人,祖籍平昌。(今山东临邑东北)先世居洛阳。(今属河南)父庭玢,任昆山县尉时生孟郊。孟郊早年生活贫困,曾周游湖北、湖南、广西等地,无所遇合,屡试不第。贞元八年的这次应举,连他自己也记不清到底是第几次了。长年的羁旅落榜生涯已经使他对仕途几乎失去了信心,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正确。他经常长叹:本来希望凭借文字换得功名宦达,谁知道,今生却因为文字而备尝坎坷。(“本望文字达,今因文字穷”《叹命》)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在这个繁华的国际大都会,没有谁会来关心一个屡次下第的举子的痛苦和辛酸。世态的冷漠和人生的清苦,只有在逆境中才能真切地品味的。在愤懑之余,孟郊也经常感叹:“古人结交而重义,今人结交而重利……有财有势即相识,无财无势同路人。”(《伤时》)在长安羁旅的日子里,诗人饱尝了贫寒穷困的滋味,更饱尝了世事的冷暖炎凉。和其他举子们一样,孟郊每天拿着自己的诗作低声下气地等候在权贵门前,忍受着看门人的冷眼和轻蔑,权贵的傲慢和冷漠,希望自己的哪怕是一行诗能够得到权贵的青睐,为自己的登第放上一个重重的砝码。但是,每次的“行卷”和“温卷”都是以失望告终,换来的,只是满头的旅尘,还有心底升起的浓黑的绝望。诗人悲哀地长叹道:“十日一理发,每梳飞旅尘……失名谁肯访,得意争相亲。”(《长安羁旅行》) 孟郊家境贫寒,而长安应试已经花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长安羁旅的生涯,其实就是挨饿受冻的日子。在孟郊的诗歌中,有很多反映他遭遇穷困、饥饿、寒冷的诗篇,这在其他诗人中是少见的。一次,诗人搬家,要向友人借车,车到了之后,孟郊不无心酸地发现“借车载家具,家具少于车”。(《借车》)冬天,大雪纷飞,天寒地冻,独处在陋室里的诗人被冻得缩成一团,瑟瑟发抖,这时,好心的友人送来了一些木炭,于是终于“驱却坐上千重寒,烧出炉中一片春”,终于“吹霞弄日光不定,暖得曲身成直身”。欧阳修在《六一诗话》中说:不是亲身备尝这种痛苦的人,是写不出这样的诗句的。有人只知道饥饿是不能忍受的,但是却不知道寒冷也一样无法忍受。但是,朋友的接济大概不是经常能有的,于是更多的时候,孟郊只能在寒冷中伸出瑟瑟的手,在残破的纸上,写下自己的悲凉和痛苦: 天寒色青苍,北风叫枯桑。 厚冰无裂文,短日有冷光。 敲石不得火,壮阴夺正阳。 苦调竟何言,冻吟成此章。 ——《苦寒吟》 这种在饥饿寒冷中渐渐绝望的感觉,当然不是锦衣玉食的王侯公子们所能理解和想象的,但是,这就是孟郊的生活常态。 在饥饿和寒冷之外,疾病也经常侵袭着已经跌入谷底的诗人,卧病在床的日子,更让诗人感到人生的痛苦和无奈:“贫病诚可羞,故床无新裘……承颜自俯仰,有泪不敢流。默默寸心中,朝愁续莫(暮)愁。”(《卧病》)苏轼曾说“(孟)郊寒(贾)岛瘦”,这里的“寒”“瘦”固然是指其诗歌风格,而孟郊之“寒”,也未必不是指他生活的艰辛和困顿。 在孟郊的诗歌中,最能体现他生活的艰辛和困顿的,应该是组诗《秋怀十五首》: 孤骨夜难卧,吟虫相唧唧。老泣无涕洟,秋露为滴沥。(其一) 秋月颜色冰,老客志气单。冷露滴梦破,峭风梳骨寒。(其二) 商虫哭衰运,繁响不可寻。秋草瘦如发,贞芳缀疏金。(其七) 冷露多瘁索,枯风晓吹嘘。秋深月清苦,虫老声粗疏。(其九) 四十二岁时的这次应考,最终还是以落榜告终,一次次的失败让诗人似乎已经麻木,我一直奇怪的是,到底是什么原因驱使孟郊这样重复范进式的应考然后落第的循环?在第二次落第时,孟郊的一首诗也许能给我们答案:“一夕九起嗟,梦短不到家。两度长安陌,空将泪见花。”(《再下第》)在《游子》一诗中,诗人更是深情地写道: 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 慈亲倚堂门,不见萱草花。 在西风东渐,国人以康乃馨作为母亲的代表花之前,萱草花就是中国的母亲花。萱草又名“忘忧草”,古代游子要远行之际,就会在北堂种下萱草,希望减轻母亲对孩子的思念,忘却烦忧。王冕《偶书》:“今朝风日好,堂前萱草花。持杯为母寿,所喜无喧哗。”陶潜的饮酒诗:“泛此忘忧物,远我遗世情。”可是此时,游子远游天涯,时日长久,母亲倚门望子,却看不见堂前的萱草花,因为,只有孩子平安归来,母亲才能忘却烦忧,脸上才会重新浮上笑颜。 寒门孝子 多次的落第和长期的困顿,带给孟郊的不仅是一次次无情的打击,也给他带来了对亲人深深的负疚感。在《远游》中,诗人沉痛地写道:“慈乌不远飞,孝子念先归。”母亲倚门遥望,但是自己却远游在外:“长为路傍食,著尽家中衣。” 终于,在诗人四十六岁的时候,命运女神对他破颜微笑了,诗人中了进士!此时的孟郊,虽不至于像范进一样大喜过望而神志失常,但是,长期沉沦之后,一朝得志的欣喜又哪里是能刻意遮掩得住的呢? 登?科?后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但是在唐代,考上了进士并不一定就代表可以做官了,还要通过吏部的考试,通过之后才能根据成绩授予相应官职,孟郊的好友韩愈就是中了进士之后,结果没有通过吏部考试,无奈之下被迫先到藩镇手下做幕僚的。孟郊是否也是如此,史书没有详细记载,只知道,他四十六岁中进士之后,直到五十岁,才得到溧阳县尉(县尉是唐代管理治安的低级官员)这样的一个小官职。终于踏上仕途的诗人,却并没有很快地完成从诗人到官员身份的转变,史书记载说他在职整天以作诗为乐,不理政事,结果上司只好雇一人代行其职,分去他一半的俸禄。 不过,孟郊对此大概是不以为意的,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他终于做官了,有了稳定的职位和俸禄,于是,可以实现他长久以来的夙愿——把母亲接来,安度晚年。 游?子?吟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 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这首诗题下有作者自注:迎母溧上作。可以推断,这是作者担任溧阳县尉之后,迎接母亲时写的诗。诗歌的前一两句为我们描绘了一幅母亲为临行的孩子缝制衣服的画面。三四句似乎是诗人将镜头推近,让我们看到慈爱的母亲那双已经饱经风霜的手如何飞针走线,缝下密密的针脚,缝入对孩子的关爱和牵挂。施蛰存先生在《唐诗百话》中说: 第三、四句从来没有注解,但如果不知道这里隐藏着一种民间风俗,就不能解释得正确。家里有人出远门,母亲或妻子为出门人做衣服,必须做得针脚细密,要不然,出门人的归期就会延迟,在吴越乡间,老辈人还知道这种习俗。 但是施蛰存先生却认为此诗是孟郊任溧阳县尉时迎接母亲而作是不可靠的,因为“诗意分明是儿子出门旅游,临行时母亲为他缝制衣服”,(《唐诗百话》)其实施先生可能对此诗理解过于机械了,诗歌并不一定是对正在发生的现实的描述,也可能是对逝去过往的追怀。当诗人终于当官了,于是迎母亲来同住,此时的诗人百感交集,想起多年来母亲对自己的关爱和牵挂,想起自己多次落第后对母亲的愧疚,往事慢慢浮上心头,此时此刻,还有哪个镜头能像母亲为自己缝衣的镜头一样,深深地烙在诗人的脑海里,久久无法挥去呢?也正由于这个镜头久久以来一直萦绕在诗人脑中无法抹去,于是,一千多年来,它也萦绕在每个读过这首诗的人的脑海里,诗人的母亲,成了普天下每一位母亲的代表。而孟郊,则成为每一个对母亲的爱心怀感激的子女的代言人,而这首《游子吟》,也就成了所有中国人一提起“母亲”这个词,就会想起的第一首唐诗。 中唐的堂吉诃德刘叉 在中唐诗人中,刘叉虽然不算绝对的无籍籍名,但肯定也是属于不太出名的一类,不仅很多唐诗选本没有他的诗作,就连他的名字,很多典籍的记载也是互有出入的。《新唐书》说他叫“刘义”,《全唐诗续补遗》又说他叫“刘乂”,《李义山文集》说他叫“刘又”,《唐才子传》说他叫刘叉。这固然有“叉”“乂”“义”等字字形相近,刻板出现错误等原因,但是至少也说明刘叉名气不大,所以人们也很容易弄错他的名字,因为没人会把李白误认为李百或者李日。 《唐才子传》说刘叉是河间朔人,自古燕赵多侠士,刘叉似乎也颇有侠士遗风,史料记载他“一节士也”。爱好打抱不平,“旁观切齿”,即使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他也要去插一手,为别人主持正义。终于在一次争执中酒后杀人,于是亡命天涯,大赦之后才敢回来。 终于保住性命的刘叉,从此以后似乎将自己的火暴脾气收敛了很多,并且改志从学,博览群书,努力作诗,他十分喜爱孟郊、卢仝的诗歌,听说当时的文坛领袖韩愈礼贤下士,于是投奔其门下,成为韩孟诗派代表诗人。 辛文房说刘叉的诗“造语幽蹇,议论多出于正”,这应该是韩孟诗派的共同特点。但是,游侠出身的刘叉“改邪”之后似乎也没有完全“归正”,作为韩愈的门下弟子,他对老师的一些观点也许并不赞同。刘叉曾经写过一首《勿执古寄韩潮州》,对韩愈诗歌的复古倾向毫不留情地提出了批评:“古人皆执古,不辞冻饿悲。今人亦执古,自取行坐危。”结尾还十分严肃地警告说,不要一味复古,这样做是自取灭亡。(“请君勿执古,执古徒自隳”)这根本不像是学生对老师提意见,倒像是老师对学生进行批评了。 韩孟诗派中,韩愈追求奇崛险怪,李贺喜欢以奇异意象入诗,孟郊以诗歌反映生活的贫寒,贾岛则追求瘦削萧瑟的诗风,而刘叉站在他们中间却是一个异类。在经过安史之乱后心志亏缺的中唐,刘叉犹如一个提着剑站在穷酸书生中的武士,他的诗歌就是这柄闪着寒光的宝剑,将大历诗人的卑微呻吟,韩孟诗派的细碎烦琐斩得干干净净。这寒光来自盛唐,那个洋溢着激情和豪迈,绽放着自信和奔放之花的时代。 刘叉有一把宝剑,一次,一位姓姚的读书人见到之后十分喜爱,刘叉爽快地送给了他,并写了一首《姚秀才爱予小剑因赠》: 一条古时水,向我手心流。 临行泻赠君,勿薄细碎仇。 首句将宝剑喻为流水,而流水流过手心,举重若轻,杀人的武器竟具有一丝诗意的柔媚。朋友分别,诗人将宝剑赠给朋友,最后一句的劝告颇有深意:勿薄细碎仇。剑不仅是剑客的武器,更是他的伙伴甚至灵魂,一腔豪情和满怀侠义都凝聚在三尺青锋透射出的寒光之上。宝剑不是食客的餐刀,也不是刽子手的大刀,而是寄予了剑客最高的人格追求的图腾。因此,诗人才会劝告友人:剑是用来伸张正义惩恶锄奸的倚天神器,而不是莽夫逞一时之快的西瓜刀。在《烈士咏》中,刘叉也做过类似的告诫:“胡为轻薄儿,使酒杀平人。”这样的诗句,也许只有融剑客与诗人为一身的刘叉才能写出吧?诗句如弹铗高歌,斩截铿锵,这是气骨中衰的中唐诗歌中很少见的。而诗歌的“流”“泻”二字又在不经意中显示出诗人选字的讲究。因此,诗歌豪迈而不陷于粗疏,自信而未落入自大。 但是,刘叉这把剑更多的时候估计还是陷于沉郁和悲凉中的。在盛唐的粗犷豪迈已经成为历史的时代,刘叉的诗歌是得不到很多人欣赏的,因此,韩愈对他提出的批评也并没有作答。在朋友中,只有孟郊欣赏他的诗歌,刘叉曾经半开玩笑地说:“酸寒孟夫子,苦爱老叉诗。生涩有百篇,谓是琼瑶辞。”(《答孟东野》)而更多的时候,刘叉像是一个陷入风车阵中的堂吉诃德,穿着一套早已过时的铠甲,拿着鲁钝的长矛跟时代的车轮作战。 偶?书 日出扶桑一丈高,人间万事细如毛。 野夫怒见不平处,磨损胸中万古刀。 侠客出身的诗人,对文人的琐碎大概是十分蔑视的,不仅如此,就是世间万事在诗人看来,也不过是“细如毛”的小事。但是在诗人眼里,世间的不公正却是永远的大事,在这些万古传下来的不公正面前,诗人切齿痛恨,居然磨坏了胸中万古传下的利刃,这把利刃,就是从不公正诞生那一天起,就一直坚持不懈地与之斗争的正义、道义。可是,刀磨坏了之后呢?诗人会拿出这把刀,砍向这些不公正吗?诗人没有说。不过,他似乎已经做了。 《唐才子传》说刘叉性刚直,能够当面表扬人的优点,也能当面指出人的缺点,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人。他自己也知道,自己不能与世人一致。在投奔韩愈门下之后,他也不愿在权贵面前做出低声下气的样子。当时韩愈经常为达官贵人写墓志铭,收入颇丰。刘叉有一次见韩愈书案上放着不少金银,便随手取走金数斤,还说:“这是吹捧墓中死人得来的钱,还不如拿给我老刘做寿礼。”韩愈也并没有追究。 卷款逃跑之后的刘叉从此在历史中消失了,典籍只说他“归齐鲁,不知所终”。也许,这个中唐的堂吉诃德终于明白,时代已经不是自己的时代了,与其扛着长矛继续奋战,还不如卸鞍放马,飘然而去。 奇怪的是,众家典籍对刘叉拿着韩愈的钱逃跑的事情并不责怪,甚至还赞扬他“放达”。看来读书人不仅窃书不算偷,窃钱也是不算偷的。甚至,刘叉这种行为居然引来后人的效仿。《中唐侠隐》说,后来有个叫许二的人,投在洛阳某权贵门下,十分景仰刘叉,曾经把刘叉《姚秀才爱予小剑因赠》的首句“一条古时水”改成“两条古时水”,人家问他原因,他说:“我是使双剑的。”人皆窃笑。更好笑的是,他也效法刘叉,趁主人不备,偷了主人钱财就跑,主人十分震怒,把他抓住惩治,他说:“为何韩愈对刘叉就那么好,不追究他,您对我就这么严厉呢?”主人听了又好气又好笑,说:“你那些涂鸦之作,怎么能比得上刘叉的才华!”于是将其立时杖毙。看来,当小偷也得当个有文化的小偷啊! 苦吟?在人生的秋季贾岛 时代的风貌影响着艺术的风格,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汉代崇尚刚健质朴,于是汉赋五言诗大行其道;盛唐奔放豪迈,于是李白、王昌龄如长江大河滚滚而来。降及中唐,盛唐的自信已成为陈迹,大历诗人首开衰飒之声,之后的韩孟诗派虽崇尚奇崛险怪,但是已无盛唐的宏大境界。而让人奇怪的是,时代改变了之后,似乎诗人作诗的方式也改变了。盛唐很多诗人的诗与其说是抒写的,还不如说是喷发的:文字从诗人的口中喷薄而出,诗情与才情如火山爆发,直奔云霄,充塞天地;而中唐的诗人作诗更像是从脑子、心里乃至血管里挤出来的,作诗对他们来说似乎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很少有盛唐诗人那种从容潇洒的气度。因此有些中唐诗人干脆就称自己作诗是“苦吟”,最著名的苦吟诗人,当属孟郊和贾岛。 苦吟诗人 贾岛,字阆仙,一作浪仙,唐代宗大历十四年(779年)生,范阳人(今北京附近)。贾岛出身寒微,因为地位过于低下,早年的事迹已不可考。只是据说在三十岁以前,他曾经多次参加进士考试,但都以落榜告终。长年的科场失意加上生活的重压,贾岛无奈之下只好栖身佛门为僧,取法号无本。 贾岛虽身居佛门,仍然爱诗如命,元和年间,白居易、元稹的诗名极大,但是有人也评论元白诗歌流于浮艳,而贾岛则崇尚清静自然的诗风,“以矫浮艳”。贾岛作诗极其投入专注,在他潜思冥想之际,周围的一切他都视而不见了。因此现在还流传着他两次误闯高官车驾的故事。 传说一次贾岛骑驴过长安大街,当时秋风乍起,落叶满地。贾岛即景吟出“落叶满长安”的诗句,但是上句怎么写,他苦思不得。突然,他想起了“秋风吹渭水”,喜出望外,竟在驴背上得意吟哦。正好当时的京兆尹刘栖楚车驾经过,贾岛浑然不觉,唐突了刘的仪仗,于是被抓去关了一晚。后人认为这个故事真伪不可考,贾岛诗集里有《寄刘栖楚》诗,中有“友生去更远,来书绝如焚”之句,由此看来,贾岛与刘栖楚应该是朋友,刘栖楚似无理由把朋友抓来关一夜之理。当然,也有可能是经过这次事件之后,贾刘成了朋友,可惜典籍中对此并无记载。而据说贾岛后来又冲撞了另一位京兆尹的车驾,而且还和这位高官成了朋友,这人就是韩愈。 一次贾岛又骑驴去拜访朋友李凝,路上得诗句:“闲居少邻并,草径入荒园。鸟宿池边树,僧推月下门。过桥分野色,移石动云根。暂去还来此,幽期不负言。”但是又觉得“推”字不如“敲”字好,于是在驴背上反复琢磨,并以手作推敲之状,结果误入了韩愈的车驾之内。卫士把贾岛押到韩愈面前,贾岛禀明原因,爱惜人才的韩愈不但不怪罪,反而跟贾岛一起“推敲”,并建议说:“用‘敲’字比‘推’字好。”之后将贾岛带回府邸,谈诗论道,相见恨晚,结为布衣之交。贾岛正式成为韩愈的门徒,也成为韩孟诗派的代表诗人之一。 韩愈对贾岛的才华十分欣赏,曾写诗说:“孟郊死葬北邙山,日月风云顿觉闲。天恐文章浑断绝,再生贾岛在人间。”把贾岛看作是上天派来,顶替刚去世的著名诗人孟郊位置的诗人,褒赏有加,因此贾岛名声大震。之后,韩愈又劝贾岛还俗,并鼓励他考进士。靠着韩愈的赏识和推荐,贾岛终于考上了进士。 举场十恶 贾岛到底是哪一年中的进士,现在也已不可考。只知道他在此之前已多次下第,饱受科场磨难。正如他的《下第》诗写的: 下第只空囊,如何住帝乡! 杏园啼百舌,谁醉在花傍? 泪落故山远,病来春草长。 知音逢岂易,孤棹负三湘。 科举发展到中唐,已经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了。如果说初、盛唐的“行卷”“温卷”之风在那时候还多少有些才情和浪漫色彩的话,中唐的“行卷”“温卷”就完全成为走后门的幌子了。对这一切,贾岛未必不明白,但是科举的诱惑就像灯光吸引飞蛾一样吸引着诗人,使他一次又一次地扑向那致命的光明,然后又一次一次地坠入无边的黑暗。于是,每次落第之后,贾岛只能提着空空的行囊,盘算着身无分文的自己怎么才能在这个巨大的城市中活下去。新登第的举子们兴高采烈,热情洋溢,一日看尽长安花,而诗人却只有孤寂地站在路旁,用拮据的眼光看着别人的热闹。诗人也曾有过凌云的壮志,有过非凡的雄心,正如他在《剑客》中写的:“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日把似君,谁为不平事?”可是,文人心中的宝剑别说扶危济困,连自己的一腔愁绪都无法斩断。在经历了多次的失意之后,贾岛写了一首《病蝉》,此时的诗人,大概就跟他诗中说的那只脆弱可怜的蝉一样,已经无力飞上高枝了,诗人悲怆地告诫它:那些残忍的鸟儿,都想把你当成自己的盘中餐,你的命运真是危机四伏啊!“黄雀并鸢鸟,俱怀害尔情。”当时的宰相裴度生活奢侈,为盖自己的府邸而撵走多家平民,贾岛听说之后,写诗讽刺说:“破却千家作一池,不栽桃李种蔷薇。蔷薇花落秋风起,荆棘满庭君始知。”这种诗无异于恶毒诅咒——荆棘满庭,其实是在暗指权位不长,死无葬身之地,终有一天,“当年笏满床”的豪华府邸会变成荆榛遍地、狐兔栖息之所。于是,当权者借口贾岛的《病蝉》诗是在讽刺公卿,把他与当时另外九个他们看不惯的举子列为“举场十恶”,逐出考场。 估计贾岛栖身佛门,就是在他被列为“十恶”之后的事情。此时的诗人,也许对科举已经失望了。而正在这时,上苍安排他,见到了韩愈,于是,终于使他一直处在秋季的人生多少有了些转机。 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 终于考上进士的贾岛似乎看见了他生命中期待已久的那道曙光。按照惯例,他留在长安等待朝廷安排。那段日子,他住在朋友无可大师的僧房里,成天与姚合、王建、张籍和雍陶等诗人唱和往来,不亦乐乎。直到一天,皇帝遇见了他。 有一天,唐宣宗微服出访,到寺院游玩,听见楼上有人吟诗。于是到楼上去看,正好贾岛案上放着诗稿,宣宗拿过去就看,贾岛一见对方衣着鲜明,以为多半是附庸风雅的纨绔子弟,便毫不客气地夺过诗稿,还把宣宗批驳了一通:“看你衣服这么华丽,肯定是富家公子吧?你们这种人,哪里懂得作诗呢?”看样子宣宗涵养还不错,没有跟贾岛计较,只是默默下楼去了。事情过了之后,有人提醒贾岛,此乃当朝天子,贾岛大惊,伏阙待罪,倒是把皇帝给吓了一跳(上讶之)。几天之后,皇帝下诏,授贾岛为长江主簿。《唐才子传》说是“令与一清官谪去之”,“清官”指的是清望官,就是名声比较好,适合读书人做的官,但是又言“谪”,可见对贾岛也是降格录用,估计也是皇帝看他心浮气躁,不敢授予重任。 贾岛在长江主簿任上数年,后转为普州司仓参军,仍然是个小官。会昌三年(843年),染疾卒于任上。 贾岛一生困顿,去世的时候,家无一钱,只有一头病驴,一张旧琴。他一生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酷爱的诗歌上。他曾说自己是“一日不作诗,心源如废井”。(《戏赠友人》)贾岛作诗以苦吟著称,用他自己的话说,是“二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知音如不赏,归卧故山秋”。据说他每到岁末,就把自己一年所作供于案上,焚香再拜,说:“这是我一年来苦心之作啊!”之后再痛饮美酒,反复吟哦自己的诗作。 后人对贾岛的诗歌褒贬不一,有人把他奉为神明,晚唐李洞甚至称他为“贾岛佛”,每天拜祭;而严羽在《沧浪诗话》里借赞李白杜甫,顺便把孟郊贾岛贬为如“虫吟草间”。贾岛与李杜固不能比,但是,各自的人生沉浮,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如孟郊贾岛者,人生百年,感受到的完全是秋冬之际的萧条和衰飒,要他们的诗中充满豪迈和自信,似乎也有些勉为其难了。严羽说孟郊的诗“读之使人不欢”,贾岛的诗大多也是如此,这也许是贾岛众多悲贫叹苦的诗不为人喜的原因吧。千年之后,贾岛流传最广的一首诗,还是那首颇具方外格调的小诗: 寻隐者不遇 松下问童子, 言师采药去。 只在此山中, 云深不知处。 这首诗至今都是给孩童作唐诗欣赏的入门篇目之一。其原因无非是因为其简单易懂。短短二十字,讲明了诗人寻访隐士未果的全过程,后两句似乎是读者顺着童子的手,借着诗人的眼睛,放眼青翠的群山,想找到隐者的行踪,但是云深雾厚,终难得见。 若就今人看来,访友而不见应该是一件令人沮丧的事情,可是在诗人这里,遗憾却成了一种余音未尽的美,这不由得使人想起《世说新语》里面王徽之雪夜访友人戴安道的故事: 一个雪夜,王徽之睡觉醒来,命仆人斟酒,咏左思《招隐》诗,忽然想起好友戴安道在邻近的剡县,便命人备船去探访。走了一夜才走到,可是到了戴安道门前,王徽之连门都不敲就回去了。仆人问他缘故,他说:“我本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何必一定要见他呢!” 王徽之固然潇洒,不过终究有行为艺术作秀的嫌疑,因此《世说新语》把它列入“任诞”一类。但是这个故事和贾岛的诗倒是有异曲同工之妙:远路访友,是否得见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本身。在功利者看来,没有见到想见的人,去了等于没去。但是在诗人眼里,这样的拜访,所得到的却远远超出了原先的预想:人生际遇在上苍的安排下,未达到既定的目标,而是婉转转了个弯,而正因为这个弯,让人欣赏到了未曾预见的惊喜。 挣扎?在人生与诗歌的夹缝中李贺 在中唐做个诗人其实是一件很尴尬的事情。盛唐的一批天才诗人已经挟着时代的雷霆将广阔肥沃的诗歌良田瓜分殆尽,要想拥有属于自己的广阔田野几乎已不可能。于是,中唐的诗人只好在盛唐诗风的阴影下,在前代诗人的滚滚麦浪旁边,寻找点土地的边角余料,播下自己的诗歌的种子,然后从石缝中尽力伸展出自己诗歌的幼芽。李贺就是这样的诗人。 在人生的夹缝中煎熬 李贺(790—816年),字长吉,福昌(今河南宜阳)人。祖籍陇西,因此他常自称“陇西长吉”。他之所以这样称自己,其实也是在向别人暗示自己的身世。李唐王室即发祥于陇西,李贺其实也是李唐宗室后代。李贺的远祖李亮是唐高祖李渊的叔父,唐朝建立后曾被封为郑王。但是到李贺的时候,家境早已败落,李贺的父亲李晋肃仅当过县令,其境遇也就比汉室宗亲刘备沦落到卖草鞋的地步稍微好一点了。 李贺年幼时就显示出了诗歌才华。七岁就能写诗,名动京城。当时的文坛领袖韩愈、皇甫湜看了他的作品之后,十分惊奇,但是不相信是孩童之作:“如果是古人所作,我们也许会不知道;既然是现在的人的作品,我们怎么会有不识之理!”于是两人相约去探访李贺,要亲自看他作诗。 古时候男孩子在成年之前,头发要绾成两个发髻,梳在脑后,称为“总角”,二十岁成年的时候,则把头发梳成一个发髻,称为“束发”,这时候就可以戴帽子了,也称为“加冠”。韩愈和皇甫湜来找李贺的时候,李贺就是“总角而出”的。明白二人来意之后,李贺欣然提笔作了一首《高轩过》,两人览后大惊,才相信眼前这个几岁的小孩子竟然真的是天才。于是韩愈让他骑着自己的马一起到自己的府邸,亲自为李贺束发,以这种提前举行成人宣誓仪式的方法表示对李贺的喜爱和看重。得到韩愈和皇甫湜赏识的李贺,诗名更是大震。十五六岁的时候,李贺已经因擅长乐府诗而与前辈李益齐名。 可是,在中国,神童往往是以成年之后遭受生活更严酷的折磨为代价的,李贺也不例外。李贺虽然早已诗名震动京城,但是到要考进士的时候,却有人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李晋肃,“晋”字与“进士”之“进”同音,作为人子,李贺应该避讳,所以不能参加进士考试。这实际上就是连根斩断了李贺的仕途之路。韩愈对此十分愤慨,专门写了一篇《讳辩》,要为李贺争取资格: 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 在这篇文章里,韩愈辛辣地讽刺了那些以父讳为借口阻止李贺考试的人: 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韩愈的论辩掷地有声,但是,李贺没有韩愈那样的胆量和气魄,始终也没能迈出求仕的一步。后来,李贺做了个奉礼郎的小官,有学者考证这其实是凭借祖荫而当官。李贺的仕途生涯,在还没开始的时候就已经宣告了结束。 李贺曾经叹息说:“长安有男儿,二十心已朽。楞伽堆案前,楚辞系肘后。人生有穷拙,日暮聊饮酒。只今道已塞,何必须白首?”(《赠陈商》)前途已经被无情地阻塞,“只今道已塞”,于是诗人“二十心已朽”,这是何等的悲凉和愤懑呢?李贺作有《马诗》二十三首,很明显,诗人是在借奔驰的骏马来寄托自己万里扬尘的渴望。 大漠沙如雪,燕山月似钩。 何当金络脑,快走踏清秋。 可是,这时的诗人,纵有凌云壮志,也早已被提前宣判了死刑,于是他只有哀叹: 催榜渡乌江,神骓泣向风。 君王今解剑,何处逐英雄? 和所有的诗人一样,李贺也经常胸怀投笔从戎建功立业的大志,在南园组诗中,李贺曾写道: 男儿何不带吴钩,收取关山五十州。 请君暂上凌烟阁,若个书生万户侯。 (《南园》之五) 可是再反观诗人自己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呢? 寻章摘句老雕虫,晓月当帘挂玉弓。 不见年年辽海上,文章何处哭秋风。 (《南园》之六) 仕途无望,功业无期,李贺只有在诗歌的世界中寻找自己的位置了。李贺作诗十分勤奋,史籍记载说,李贺每天早晨出去,骑着一匹弱马,一个小奴跟在后面,背着一个锦囊。路上想到佳句,就记下来扔进囊中。晚上回来的时候,他母亲让丫鬟看囊中字条多少,如果很多,就会大怒说:“这孩子要把心都呕出来才罢休啊!”晚上饭后,李贺就命丫鬟把字条拿出来,研墨作诗,非大醉吊丧,天天如此。 李贺母亲恐怕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一语成谶。816年,李贺病了。恍惚中,他看见一个人,穿着红衣,乘着赤龙,手里拿着笏板,飞翔而下,对他说:“天帝新造白玉楼成,要请你写文章纪念这事。”李贺推辞说母亲年老多病,那人回答:“天上很快乐,不像人间这样劳苦。”一会儿之后,窗中散发出勃勃烟气,车马声不绝于耳。中唐著名的诗人李贺离开人世,时年仅二十七岁。 在诗歌的夹缝中伸展 前面提到过,在中唐做一名诗人是一件尴尬的事情。盛唐的天才们创造了诗歌史上最辉煌的胜景,也对诗歌的宝藏进行了近乎掠夺性的开采。言豪迈则首推李白,言沉郁则归宗杜甫,谈禅则有王维,谈田园则有孟浩然,谈边塞则有王昌龄、高适、岑参……如果能站在巨人肩上,固然能看得更远,但是巨人更多的时候倒像是高山,在座座高山之间,已经没有可以纵横驰骋的一马平川,只有抬头无法见天的条条夹缝,而要在这夹缝中寻找到一条自己的生存之路,则必须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特点,李贺就是一位风格独特的诗人。 李贺被后人称为“诗鬼”,原因大概是他作诗想象奇特,喜欢采用常人未见的意象,诗歌光怪陆离,读之给人感觉是走进了一个色彩斑斓的由哈哈镜组成的迷宫,颇能摄人心魄。例如他在《李凭箜篌引》中写音乐: 吴丝蜀桐张高秋,空山凝云颓不流。 江娥啼竹素女愁,李凭中国弹箜篌。 昆山玉碎凤凰叫,芙蓉泣露香兰笑。 十二门前融冷光,二十三丝动紫皇。 女娲炼石补天处,石破天惊逗秋雨。 梦入神山教神妪,老鱼跳波瘦蛟舞。 吴质不眠倚桂树,露脚斜飞湿寒兔。 整个诗歌使用的意象稀奇古怪:凤凰、芙蓉、香兰、紫皇在唐诗中不算少见,但是搭配以“叫”“笑”等动词,将这些原本被供在神坛上的意象拉进诗歌里,竟然有了些千年后现代派作品的味道;后面的“神山”“神妪”又为诗歌抹上了一层浓厚的神秘色彩,“老鱼”“瘦蛟”两个意象更是见所未见,令人瞠目结舌,与韩孟诗派以丑为美的诗风有相同之处,但是李贺无疑在这条路上走得更远。在李贺的其他诗歌中,这种令人匪夷所思的意象也是随处可见:“饵悬春蜥蜴,钩坠小蟾蜍。”(《钓鱼诗》)“方花古础排九楹,刺豹淋血盛银罂。”(《公莫舞歌并序》)“金鹅屏风蜀山梦,鸾裾凤带行烟重。八骢笼晃脸差移,日丝繁散曛罗洞。”(《洛姝真珠》)冉云飞先生说:“与其说李贺是一个天生古怪的诗人,毋宁说李贺生来就是一个打乱汉语固有组合方式的高手,搅和大家平静地对待汉语的方式……他将汉乐府的高古和齐梁宫体的浓艳调和起来,搞成了一杯与此前不同的鸡尾酒。”(《像唐诗一样生活》)因此李贺的诗色彩艳丽如同梦境,但是这梦境既不是李商隐似的迷离略带忧伤的梦,也不是李白似的潇洒飘逸的梦,更不是杜甫似的沉郁顿挫的梦,而是一种色彩亮丽,但是风格诡异的梦。李白写《将进酒》,开篇便是“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而李贺的《将进酒》则是从玲珑剔透的酒具开始写起: 琉璃钟,琥珀浓, 小槽滴酒真珠红。 强烈的色彩对比,勾勒出的宴会,不是李白笔下的纵情酣饮,倒是森森然有些鬼气的。特别是结句的“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由热闹的宴会突然写到阴森森的墓地,一跌到底之后戛然而止,似乎刚才还热闹喧嚷的宴会突然被定格,宾客们举着酒杯的手都停在半空,一丝阴森森的凉意从后背升起,而诗人则用微醺的诗句穿透酒杯和宴会,径直抵达生命凄惨寂寞的尽头。 李贺的很多诗都喜欢渲染阴森凄凉的氛围,如“鬼灯如漆点松花”之类,读之如凄风苦雨扑面而来,寒气逼人,这也是他被称为“诗鬼”的重要原因。 因此,我并不喜爱他的这些过于阴森凄惨的诗句,长吉诗歌,除了前面说到的《马诗》之外,独爱这首《金铜仙人辞汉歌》: 茂陵刘郎秋风客,夜闻马嘶晓无迹。 画栏桂树悬秋香,三十六宫土花碧。 魏官牵车指千里,东关酸风射眸子。 空将汉月出宫门,忆君清泪如铅水。 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 携盘独出月荒凉,渭城已远波声小。 在这首诗的序言中,诗人说,魏明帝时,皇帝下诏要把汉武帝时立的铜铸捧露盘仙人像搬走。在官员们拆卸铜像的时候,铜像竟潸然泪下,不忍离开。其实,关于这个故事,后人已经不再关心了,甚至关于这首诗,能够记诵的也很少,但是那句“衰兰送客咸阳道,天若有情天亦老”却成为古往今来吟诵不衰的名句。道家说“太上忘情”,情是一种寄托,一种希冀,但是对于超凡入圣的人来说,情似乎更是一种羁绊。因此,上天大概是没有情的。但是“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世说新语》)对于芸芸众生来说,情就是他们的一切:为情而生,为情而喜,为情而悲,为情而死。大彻大悟的达者固然可以站在哲学的制高点上嘲笑凡人们为情所困,但是情到深处者,已经无暇顾及清醒者的讥讽和嘲笑了,他们的眼因盼望而迷茫,他们的心因聚散而苍老,他们的生命因痛到极致而悲凉到尽头,于是,天若有情,天也为之悲凉,为之老去。 可是,天真的有情吗?在无情的人世中凄凉一生的诗人,在升天之后,找到答案了吗? 浮云不系字乐天白居易 唐代宗大历七年(772年)。这一年,大诗人李白逝世已经十年,诗圣杜甫也在两年前离开了人世。盛唐诗歌的黄金时代随着安史之乱、渔阳鼙鼓的渐渐远去而慢慢沉入人们的记忆,成为逐渐远去的历史。虽然韩孟诗派的崛起为中唐的诗歌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但是孟郊贾岛等人的寒促苦吟已不复再有盛唐的豪迈气象。缺少了大诗人的诗坛就像缺少了球星的球队,缺少生机和活力,显得萎靡不振。唐诗的河流还在蜿蜒向前,但是如果没有一位堪与盛唐李杜比肩的诗人用巨掌推动长河的波涛,这条河流很可能会在中唐断流甚至干涸。 就在这一年的正月二十日,河南新郑城西的东郭宅村白家降生了一个孩子,当时的人们并不知道,这个孩子将接过盛唐诗歌的旌旗,在中唐的诗坛上寻回唐诗的伟大和尊严。他的名字将与李白杜甫并称,并将和他们一起,超越漫长的时间,传之后世而不朽。 这个孩子的名字叫白居易。 从神童到青年才俊 白居易(772—846年),字乐天。祖籍山西太原。白居易出身书香门第,祖父白锽曾任巩县县令。父亲为朝奉大夫、襄州别驾、大理少卿。这保证了白居易自小便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曾回忆说:自己出生才六七个月的时候,乳母抱着他在写着字的屏风下玩,就指着上面的“之”“无”字给他看。那时候的白居易还不会说话,但是心里已经默默记住了。后来有人问到这两个字,他竟然能够应声指出,屡试不爽。 不过白居易并非方仲永式的神童,到五六岁的时候,他开始学作诗了。九岁的时候,已经谙识声韵。白居易学习十分刻苦,“书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不遑寝息矣”,以至于读书读得口舌生疮,手肘也磨出了厚厚的茧。明代诗论家胡震亨《唐音统签》说,宋朝诗人张文潜曾看到过白居易诗手稿,说“真迹点窜,多与初作不侔”,可知白居易作诗、改诗之刻苦认真。这种严谨的态度,应该是得益于他少年时代的苦读的。 中唐时期,藩镇割据,战乱频仍,白居易出生不久,河南一带便发生战事。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刚由彭城县令升任徐州别驾,见战事吃紧,便送儿子到南方避乱。年幼的白居易从此经常南北奔走,触目之处,无不是战乱和苛政下挣扎呼号的黎庶,无不是骨肉分离的创痛和苦难。也许从这时候开始,百姓的悲苦和凄凉,就砌入了诗人最初的记忆背景,成为他很多诗歌的不变的底色。 白居易说自己十五六岁时才知道有考进士这回事。于是他除了刻苦读书之外,按照当时的惯例,也拿着自己的作品到长安去拜见名人,以求得到引荐。他在拜访著作郎顾况的时候,顾况看到名帖上写着白居易的名字,还打趣说:“京城米价很贵,白居恐怕不易。”后来他看到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时大惊说:“写得出这样的文章,在京城居住也是很容易的!” 有了前辈的提携,白居易诗名大震,贞元十六年(800年),二十九岁的白居易以第四名进士及第。同年及第的还有一个叫元稹的士子,白居易与他一相识便结为莫逆之交,两人的友谊一直延续到他们各自生命的尽头。 进士及第之后,按照朝廷规制,士子们要通过吏部的考试方能授官。于是白居易便与元稹等人一起在长安学习备考。 白居易通过了吏部考试,三十二岁时被授校书郎之职,开始了他的仕途生涯。三十四岁(806年)时罢校书郎,随后又授周至县县尉之职,在县尉任上,白居易写出大量关注民生的诗歌,并创作出了唐代叙事诗的巅峰之作:《长恨歌》。次年,白居易被调充进士考官,补集贤院校理。这年冬季,授翰林学士。 中唐以后的翰林学士职责主要是替皇帝草拟机构文件,地位显要,后来的宰相多由此提拔,所以又被称为“内相”。这一年,白居易刚刚三十五岁,可谓名副其实的青年才俊。 况多刚狷性?难与世同尘 元和三年(808年),白居易改授左拾遗,仍充翰林学士。在他刚担任翰林学士的时候,一个叫李放的画家为他画像,白居易在像上题诗,说: 我貌不自识,李放写我真。 静观神与骨,合是山中人。 蒲柳质易朽,麋鹿心难驯。 何事赤墀上,五年为侍臣。 况多刚狷性,难与世同尘。 不惟非贵相,但恐生祸因。 宜当早罢去,收取云泉身。 (《自题写真》) 此时的白居易已经意识到,自己狂狷的性格处在朋党倾轧的朝廷,很可能会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但是“收取云泉身”又谈何容易!在被任命为左拾遗之后,诗人昂然以天下为己任:“奉诏登左掖,束带参朝议”,“天子方从谏,朝廷无忌讳”,(《初授拾遗》)多次上书议论时政,得罪了权臣李吉甫及其子李德裕,陷入了政治斗争的旋涡中。此后几十年的时间中,白居易一直受到李德裕的排挤。不仅如此,白居易因为皇帝任用宦官做统帅,还当面指责皇帝。白居易担任左拾遗,可以说是充分发挥了这个官位的职能,(左拾遗为谏官)可是,也因此得罪了很多人。元和六年(811年),白居易母亲去世,他辞官回家守孝,三年后再回朝廷的时候,没能继续当左拾遗,而是改授太子左赞善大夫,这大概也跟他任谏官时多次直言进谏,得罪了权臣有关。谁知道,真正的大祸,却在这个陪太子读书的职位上悄悄地等着他。 元和十年(815年),宰相武元衡因主张用强硬手段剿灭割据一方的节度使势力而遭到藩镇的嫉恨,竟然在上朝途中遭到刺客暗杀。(参看《说“不”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一章)事发之后,朝野震惊。刺客的主使其实已是公开的秘密,但是朝野上下却无人敢言。此时白居易已经不再担任谏官,可是他激于义愤,不顾自己的职责所限,上书朝廷要求捉拿凶手。他似乎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掉入了一个巨大的政治旋涡中,成了一个毫无意义的牺牲品。 安徒生的《皇帝的新装》里,最后是一个孩子大胆地说出了大家都知道的秘密:皇帝没有穿任何衣服。安徒生并没有说这个孩子的结局怎样,但是白居易用自己的遭遇告诉了我们讲真话的结局。他的奏章发出之后,权臣十分不满,给他安了一个“越职言事”的罪名,要处理他。大概别人觉得这个罪名还不够重,于是又添油加醋说,白居易的母亲是看花落井而死的,可白居易竟然还写了《赏花》《新井》这样的诗,明显是不孝,于是两罪并罚,白居易一夜之间,便由万众瞩目的天子脚下,被贬到了枫叶荻花的江州做司马。 在江州的日子,大概是诗人人生中最悲苦的一段岁月吧。在一个秋天的夜晚,白居易在江边送别朋友,突然听到邻船传来动听的琵琶声。于是“移船相近邀相见,添酒回灯重开宴”,这个曾经色艺双绝名动京城的琵琶女给终岁不闻丝竹声的诗人带来了些许安慰,但是更多的却是让诗人更真切地感觉到被贬谪的悲凉和无奈。于是,在这个秋夜,同样的漂沦憔悴把诗人和琵琶女联系在了一起,梦啼妆泪红阑干,江州司马青衫湿,船外江心秋月白,两个不相识,但是也不必相识的天涯沦落人,用音乐和诗歌搭起了沟通的桥梁,互诉悲苦人生。 时倾一杯酒?坐望东南山 江州之贬是白居易生命的转折点。在此之前的诗人慷慨激昂,以天下为己任,直言朝政不避权贵,针砭时弊不顾安危。但是经过了这一次仕途的打击之后,诗人已经“谁知名利尽,不复长安心”。 白居易在江州四年,后移忠州,元和十五年召还。穆宗即位后,白居易授中书舍人,拜尚书主客郎中,知制诰,加朝散大夫。可是朝廷朋党之争依然十分激烈,诗人不但无可作为,反而终日忧惧。于是白居易主动请求外任,长庆二年(822年)出为杭州刺史。在杭期间,白居易率众挖湖筑坝提高西湖水位,灌田千顷。为了警示继任者重视水利建设,亲笔写下《钱塘湖石记》刻碑于西湖岸边。白居易从杭州离任时,为前来送行的百姓写诗道:“税重多贫户,农饥足旱田。惟留一湖水,与汝救凶年。”如今杭州西湖上的白堤则为白居易当年修筑,故名“白堤”。 杭州任满之后,白居易又任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晚年的白居易,对仕途更是不再抱有希望,荣枯由之,听天由命,与世相忘。他以妓乐诗酒自娱,自号“醉吟先生”。白居易说自己“惟以醉为乡”,“往往酣醉,终日不醒”。宋代人统计,说白居易诗歌“二千八百首,饮酒者九百首”。 白居易饮酒颇具文人情调,良辰美景,邀客来家,先拂酒坛,次开诗箧,后捧丝竹。于是一边饮酒一边吟诗一边听琴,陶然自得。白居易有时候到野外游玩,车中放一琴一枕,车两边以竹竿悬挂两只酒壶,操琴饮酒,乐而忘归。 《穷幽记》说,白居易家有池塘,可以泛舟。他宴请宾客有时就在船上。白居易在船边吊百余空囊,装有美酒佳肴,随船而行。欲饮食即拉起,吃喝完再拉起一只,直到吃喝完为止。 除了好妓乐饮酒之外,晚年的白居易亦颇好佛,以至于为自己取了一个颇有佛教意味的号:“香山居士。”也许是经历了仕途坎坷之后,诗人以佛法作为自己的逃遁之所吧。 晚年的白居易几乎过着隐居者的生活,一直到生命的尽头。846年,中唐最伟大的诗人白居易去世,葬于龙门山。往来祭拜者不绝,因白居易好酒,因此人们总把酒洒在坟前地上,以至于很长时间里,坟前土地都是湿漉漉的。唐宣宗曾经写诗悼念他说: 缀玉连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 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 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 伟大的艺术家生前不为人知,死后声名鹊起似乎是一条规律,钱钟书先生就曾戏言诗人生前无法养活自己,死后却养活了无数的人。马克·吐温有一篇小说叫《他是否还在人间》,说几个穷困潦倒的画家为了出名,抓阄让其中一个假死,然后其他人拼命为他炒作,结果大获成功皆大欢喜。看来这个规律不仅在中国适用,在西方也不乏其例,不过,白居易可能是这之中不多的例外之一。 白居易一生著作诗文七十五卷,共计三千八百余篇。数量是李白、杜甫两人总和的两倍,有人把白居易称为“诗王”。虽然这个数字比起清朝乾隆皇帝的四万余首似乎逊色了些,不过,乾隆诗歌的价值是断不可与白居易相提并论的。 白居易在世时,他的诗歌就已经传遍大江南北了。白居易到通州的时候,经常看见旅舍柱上有题写自己的诗句,到底是谁题写,他自己也不知道。过江南的时候,正好遇上主人召集朋友宴饮。宴席上,白居易的出现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歌伎们纷纷指着白居易悄悄说:“这个人就是《秦中吟》《长恨歌》的作者啊!”虽然没有现在年轻人追星的疯狂,但在当时也很是让白居易过了一把明星瘾。从长安到江西三四千里,凡是学校、佛寺、旅店、行舟之内,经常可以看到随处题写的白居易诗句,士人、庶民、妇女也经常吟咏白居易的诗歌。当时有一个军使高霞寓,想买一个歌伎,出价之后歌伎却说:“我能背诵白学士的《长恨歌》,怎么能够跟其他的歌伎一个价钱呢?”高霞寓无奈之下只好增加价钱才得如愿。 白居易的诗歌不但在国内有巨大影响,甚至还获得了很大的国际名声,赢得了众多的国外读者。当时他的诗歌在日本、新罗、日南(今越南)都有传写。据《旧唐书》记载:鸡林国(今韩国)宰相十分喜欢白居易的诗。于是往来两国的小贩经常把白居易的诗以一篇一百金的高价卖给他。而且宰相对白居易的诗歌鉴赏水平极高,如果用赝品去哄他,他一眼就能辨别出来,令人惊叹。日本国史记载:“醍醐天皇称:‘平生所爱《白氏文集》七十五卷是也!’”嵯峨天皇也曾手抄白居易诗歌,藏之宫廷,甚至以之考试臣民。日本文化显彰会在白居易墓前立石云:“您是日本文化的恩人,您是日本举国敬仰的文学家,您对日本文化之贡献恩重如山、万古流芳!”契丹国王也曾经将白居易的诗翻译成契丹文字,诏大臣阅读。 在出版业不发达,更谈不上现代传播工具的一千多年前,一个诗人能拥有这样的声名,只能说是个奇迹。用宣宗悼白居易的诗“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形容,是一点也不过分的。只是唐宣宗未必想到,直到一千多年后的现在,白居易也是世界级文化名人。在西方,他与“乐圣”贝多芬齐名。据报载,宇宙行星以中国历史名人命名者有23人,白居易名列第四,其他诗人则无此殊荣。这样的情形,也许只有四个字能够贴切地形容:万古流芳。 行走在大地上的诗人 白居易的诗歌之所以能取得这样巨大的成功,除了与他个人的天纵之才以及对诗歌严肃认真的态度有关以外,最重要的原因,恐怕就在于他是一个真正地行走在大地上的诗人。白居易说,我只是关东一男子耳,除读书写作之外,其他都懵然无知,乃至琴棋书画,可以和朋友们一起娱乐的,我也一无所知。诗歌是他的全部,也是他的生命。而他最伟大之处,就是当他自己双脚站立在这片饱经苦难的土地上的时候,他的诗歌也坚实地站在了上面,站在了穷困、无助而又永远经受磨难的百姓一边。 白居易曾把自己的诗分成讽喻、闲适、感伤和杂律四类,他自己比较重视前两类,认为讽喻诗反映了“兼济之志”,闲适诗显示出“独善之义”,都是他人生目标的直接体现。在白居易著名的《与元九书》中他曾经提到: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时之来也,为云龙,为风鹏,勃然突然,陈力以出;时之不来也,为雾豹,为冥鸿,寂兮寥兮,奉身而退。进退出处,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喻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 白居易的“道”是什么?就是以诗歌为武器,为正义、为弱者呼号呐喊。白居易十分崇敬杜甫,说他的诗可传者千余首,但是又说: 其《新安》《石壕》《潼关吏》《芦子关》《花门》之章,“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之句,亦不过十三四。杜尚如此,况不迨杜者乎? 原来,他认为,诗圣的白璧微瑕就是如“三吏”“三别”这样反映民众疾苦的诗篇太少!而在白居易的很多诗歌中,也都可以看到杜甫忧国忧民的影子,在一些诗句上,甚至也有酷似之处: 丈夫贵兼济,岂独善一身? 安得万里裘,盖裹周四垠? 稳暖皆如我,天下无寒人。 白居易《新制布裘》 对比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 安得广厦千万间, 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风雨不动安如山。 再如白居易《伤宅》: 主人此中坐,十载为大官。 厨有臭败肉,库有贯朽钱。 谁能将我语,问尔骨肉间。 岂无穷贱者,忍不救饥寒? 对比杜甫《自京赴奉先县咏怀五百字》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再看白居易的《新丰折臂翁》: 不然当时泸水头, 身死魂孤骨不收。 应作云南望乡鬼, 万人冢上哭呦呦。 对比杜甫的《兵车行》: 君不见青海头, 古来白骨无人收, 新鬼烦冤旧鬼哭, 天阴雨湿声啾啾。 白居易的新乐府有两种读法,第一种即是站在所谓批判封建社会黑暗的立场上隔岸观火,以白诗中暴露出的社会的黑暗来反衬所谓现实的光明,我们长久以来的诗歌鉴赏似乎走的都是这条路,已经让人生厌;第二种则是站在民众和诗人的立场上问一下自己:如果我是受苦受难的弱者,当我知道有这样一位大官一直在为我们小民的命运而大声疾呼的时候,我会如何感受?如果我是诗人,当我面对这么多的黑暗和这么浓的悲凉的时候,我是用诗歌来粉饰太平,还是缄口不言,还是像白居易一样,不顾虑自己的身份,不顾及自己的前途,将双脚踩在坚实的大地上,用诗人的歌喉刺破这无边的寂寞和浓黑的悲凉? 答案是简单的,但也是沉重的,于是,无怪乎在伟大的唐诗江山中,只出现过一个杜甫,一个白居易。这样的人,的确太少太少,也正因为他们的稀少,才更显出他们的伟大,他们的崇高吧。 我打江南走过 我打江南走过 …… 我不是归人, 是个过客…… ——郑愁予《错误》 忆?江?南 江南好, 风景旧曾谙。 日出江花红胜火, 春来江水绿如蓝。 能不忆江南? 对于江南来说,白居易似乎只是个过客。 长庆二年(822年),白居易出为杭州刺史。长庆四年(824年)五月,在杭州任期满,白居易回到东都洛阳,次年,他又任苏州刺史,由于疾病,上任一年多他就免郡事,回到洛阳。 由此看来,白居易在苏杭一共只待了三年多时间,不算太长;白居易家乡在河南,江南只是他做官之地,即使离开,恐怕也不会激起他的莼鲈之思①的。可是,为何白居易对江南有如此深的依恋之情呢? 在江州过了四年的贬谪生活后,白居易终于在元和十五年回到了京城。这似乎是上天对他坎坷仕途的一个补偿。刚回京城的白居易似乎也十分兴奋,“得水鱼还动鳞发,乘轩鹤亦长精神”。他曾说:“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时之来也,为云龙,为风鹏,勃然突然,陈力以出。”也许,这时的白居易以为终于等到了属于自己的时机吧。 可是,朝廷的朋党之争依然十分激烈,政治陷阱随时随地都张着血盆大口等待着猎物。白居易哀叹:“高有罾缴忧,下有陷阱虞。”武元衡事件的阴影一直缠绕在白居易心中,由于害怕再遭到权贵迫害,他不敢久留朝中,主动请求外任,于是,秀美的江南在公元九世纪与失意的诗人猝然相遇了。 想必白居易离开京城的时候,是怀着飞鸟投林一般的心情吧?远离了是非之地,远离了官场的争斗,诗人来到了人间的天堂。这里不是“黄芦苦竹绕宅生”的蛮荒之地,也不是危机四伏的名利场,而是“绕郭荷花三十里,拂城松树一千株”(《余杭形胜》)的至乐胜地。白居易曾如数家珍地向朋友介绍杭州美景: 答客问杭州 为我踟蹰停酒盏,与君约略说杭州。 山名天竺堆青黛,湖号钱唐泻绿油。 大屋檐多装雁齿,小航船亦画龙头。 所嗟水路无三百,官系何因得再游。 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对江南来说,白居易已然是个归人。 早年的白居易,曾经慨然自许,希望能用文字完成“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不世功业。可是,仕途的坎坷无异于给诗人当头一棒。在谪居江州之后,先前的雄心壮志似乎已经无存了。有评论家说,此后的白居易已经渐入消沉。如果单从诗歌上来说似乎不错,但是,在杭州,作为官员的白居易,却找到了实现自己抱负的另一条更切实的路。他上任就勉励自己“苏杭自昔称名郡,牧守当今当好官”。(《咏怀》)在任上,他组织民众兴修水利,为了防止洪灾,主持修筑堤坝,后人为了纪念白居易,遂称此堤为“白公堤”。此时的白居易,已经完成了由指点江山的文人到脚踏实地的官员的蜕变,面对治下安居乐业的百姓,诗人不无满足地说:“岁熟人心乐,朝游复夜游。”(《正月十五日夜月》)也许就在这时,白居易写下了那首著名的《钱塘湖春行》吧?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 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 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 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白居易以一个官员的方式,将自己与江南连在了一起,与江南的百姓连在了一起。于是,诗人用这种方式,回到了江南。 数百年后,另一位在杭州为官的诗人沿着白居易的足迹,继续行走在大地上,在白堤年久失修后,又主持修筑了一条堤坝,称为“苏堤”,后来者也是在用这种方式来向这位自己崇敬的前代诗人致敬。这位后来者就是苏轼。 长庆四年(824年),白居易任满回到京城。为官二十余年,竟然凑不足买房钱,只好以两匹马抵偿,于此可见他为官之清廉。此后的白居易,又曾任刑部侍郎等职,但是在离开江南之后,他已不愿再为官了。也许,在某个风和日丽的早晨,垂暮的诗人还会想起那些青山绿水,想起那个没有权谋、没有诡计、没有陷害的地方,那片真正属于自己的地方。然后,暗暗问自己一句:“能不忆江南?” 附:白居易另两首《忆江南》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江南忆,其次忆吴宫。吴酒一杯春竹叶,吴娃双舞醉芙蓉。早晚复相逢。 注释:①《晋书·张翰传》载:江南人张翰在外做官,见秋风起,思念故乡菰菜、莼菜羹、鲈鱼脍,于是说:“人生贵在使自己舒适,何必羁数千里,只是为了求得名声呢!”于是弃官而归。后人称不愿为官,思念故乡的感情为“莼鲈之思”。 微醺?在冬夜的微笑中 问刘十九 绿蚁新醅酒, 红泥小火炉。 晚来天欲雪, 能饮一杯无? 诗人首先应该是个有情调的人,白居易应该就是这样的诗人。 元和九年,白居易因武元衡被刺事件上书被贬,到江州做了司马。江州之贬向来被视为白居易生命中最重要的转折点,从那以后,他为了避祸,“不复愕愕直言”,“世事从今口不言”。在江州,他以游历为事,就在这时,他认识了刘十九。 刘十九叫刘轲,是河南人,曾经中过进士,后来隐居庐山。远谪天涯的白居易拥有这样一位朋友,应该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也许,他们经常在一起游山玩水,吟诗作赋,不过,关于刘十九,白居易最有名的还是这首诗。 前面两句只写了两样东西:酒,火炉。但是酒为“新醅酒”,上面漂浮着“绿蚁”,现在这样的酒已经见不到了,但是在这寒冷的冬夜,这鲜嫩的绿色该是多么的可爱,多么的诱人!而下句“红泥小火炉”,炉的红色以及火的红色与上面的绿色相映成趣,在这冬夜,又应该是一幅何等温暖、何等可爱的场景?这生命般的绿色和这友谊般的红色,在诗人孤寒的小房子里,竟抵挡住了屋外彻骨的寒气,驱散了屋里阴阴的寂寞。 天色渐晚了,白居易说,“住近湓江地低湿”,这样的寒夜,应该是更为寒冷的。而刚经历贬谪的诗人,最感寒冷的似乎还不是身体。于是,诗人似乎是询问,又像是试探,轻轻地说:“天冷了,来喝一杯吗?” 自然的物,自然的景,自然的话,自然的人,诗人就这样,用短短的二十字,为我们描绘出了一幅自然但是韵味悠长的画面。 在白居易的诗歌里,这种诗被称为闲适诗。初听名字,似乎给人一种感觉,这种诗歌只是没事的时候写着玩,没有太大价值的。但是白居易自己却对此十分看重。白居易诗集中还有不少这样的闲适小诗,小巧玲珑,韵味悠长,读后齿颊留香: 井梧凉叶动,邻杵秋声发。 独向檐下眠,觉来半床月。 《早秋独夜》 露簟色似玉,风幌影如波。 坐愁树叶落,中庭明月多。 《前庭凉夜》 对自己的这些闲适诗,诗人是颇为自豪的,他说: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故览仆诗者,知仆之道焉。(《与元九书》) 按照诗人的说法,他的《卖炭翁》《秦中吟》等新乐府诗承担了兼济天下的大任,这些闲适诗肩负着独善其身的重担,后者的重要性一点不亚于前者。这似乎有些让人费解:儒家的独善其身,经常给人以苦行僧的感觉,似乎个个都要修炼成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而白居易的“独善”竟然就是这样的饮酒作诗而已,怎么看也缺少了一些崇高感。 也许,正因为这样,白居易才是一个充满了生活情趣的人。或者说,也是一个真实的人。他的独善,不是高高在上的修道,而是与人与物的自然交接,这种交接没有书生气,没有迂腐味,有的只是一个热爱生活并且会生活的人为自己和朋友们的生活不断创造的一些小情调、小惊喜:大雪将至,诗人邀友共饮,用这样一首精美绝伦的小诗来作为请柬。透过这文字,我们似乎可以看到诗人从容淡然、气定神闲的微笑。想必,刘十九接到这请柬的时候,已经微醺了吧,微醺在这冬夜的微笑中了。 做一场风花雪月的梦 花?非?花 花非花,雾非雾。 夜半来,天明去。 来如春梦几多时? 去似朝云无觅处。 如果花不是花,那还能是什么呢?如果雾不是雾,那还能是什么呢? 白居易的诗歌大多明白如话,据说他每次写诗之后都要读给不识字的老婆婆听,直到对方能够听懂,诗歌才算合格。不过这首诗显然不是那么容易懂的。原因也很简单:那些要人人能懂的诗大多属于讽喻诗,如果诗人为百姓呐喊,连百姓自己都不明白,那呐喊还有什么意义呢?而这首诗与讽喻诗迥然不同,显得那样朦胧、那样缥缈,你想看清它,但是却迷迷茫茫,怎么也看不真切;你想抓住它,但是伸手过去,抓住的是一片虚空。 如果花不是花,那一定比花更美;如果雾不是雾,那一定比雾更幻。 宋玉《高唐赋》中说:楚襄王与宋玉游云梦之台,望高唐之观,看见上有云气,楚襄王问是什么,宋玉说是朝云。楚襄王问:什么叫朝云。宋玉回答说:从前秦穆公曾游览高唐,晚上睡觉时,一女子来见。天明时,女子离去,她说:“妾在巫山之阳,高丘之阻,旦为朝云,暮为行雨。朝朝暮暮,阳台之下。” 《汉书·外戚传》里说:汉武帝宠妃李夫人去世之后,武帝十分思念。方士齐人少翁说能让武帝再次看见日思夜想的女人。于是他在晚上设帷帐,张灯烛,让皇帝在另一个帷帐里观看。恍惚之间,武帝真的看见李夫人出现在帷帐中,但是他却无法走近观看。铁血一生的刘彻此时竟化百炼钢为绕指柔,写下一首缠绵悱恻的《李夫人歌》: 是邪非邪? 立而望之, 偏何姗姗其来迟! 如果花不是花,那定是如花的玉人,如果雾不是雾,那定是如雾的梦境。 人的贪婪总是对转瞬即逝的东西才保留一份珍惜。美丽往往是短暂的,甚至短暂得让人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过。美丽是那夜半时的期待与焦灼,隔墙花影动时的紧张与惊喜。真正的精灵总是只在夜间出现,而夜色更为精灵披上了一层神秘和美丽的纱衣。而天明之前,聪明的精灵都会悄然离去,诗人睁开双眼时,曾经的缱绻缠绵都荡然无存,似乎只是一场春梦,但是手里残留的温度,鬓边回荡的余香又在提醒诗人,这不是梦。 最美的花,总是开得短暂的,最美的梦,总是醒得最早的。就算我们极力挽留,但我们的手握得越紧,它就消失得越快,如满把握住的沙。 如果花不是花,那一定比花盛开得更为久远,如果雾不是雾,一定比雾笼罩得更宽阔。 白居易的崇拜者苏轼一直对这首隽永的小诗爱不释手,甚至把自己最喜爱的侍妾命名为朝云,而且还写了一首《水龙吟》,首句便化用了白居易的诗句: 水龙吟?次韵章质夫杨花词 似花还似非花,也无人惜从教坠。 抛家傍路,思量却是,无情有思。 萦损柔肠,困酣娇眼,欲开还闭。 梦随风万里,寻郎去处,又还被、莺呼起。 不恨此花飞尽,恨西园、落红难缀。 晓来雨过,遗踪何在,一池萍碎。 春色三分,二分尘土,一分流水。 细看来,不是杨花,点点是、离人泪。 不过,苏轼这里写的是杨花,虽然化用白居易的诗句,但是将原诗中无可捉摸的花非花意象变成了实实在在的飘飞杨花,意蕴上已经不及白居易远矣。因为,苏轼看到的,是眼前的实景,看得见,摸得着;而白居易诗歌中的,却是恍惚迷离的梦境,似花非花,似雾非雾,似梦,但是又不是梦,或者说,是一场风花雪月的春梦。 人生只是一场误读元稹 元和五年(810年),大唐帝国朝廷的官员们纷纷在议论一件事:就在不久前,一位监察御史奉诏回京,路上住在敷水县驿站。半夜的时候,宦官仇士良经过此地,要求这个监察御史让出所住驿站的好房间,监察御史不肯,结果被宦官打得血流满面。 照理说,监察御史是朝廷命官,宦官只是皇帝家奴,断无命官为家奴让房间之理,但是,中唐之后,宦官专权已是积弊,况且此次遇到的宦官仇士良更是非比常人,他当时就气焰熏天,在甘露之变后,更是挟天子以令诸侯,操纵朝政,人皆侧目。所以,大臣们估计,此次这个年轻气盛的监察御史不仅打是白挨了,而且很可能还会因此倒霉。 事情的结果的确不出大臣们所料,这位御史回来之后,宰相认为他“年少轻威,无宪臣体”,把他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挨打反而成了他的过错。这个监察御史就是当时刚年满三十的元稹。 让人唏嘘的友谊 元稹(779—831年),字微之,河南洛阳人。若追根溯源,元稹其实是北魏皇族的后代。471年,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即位,之后即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改革的措施之一,就是将原来鲜卑族的一些姓氏改为汉姓,拓跋氏改为元氏,因此,元稹家族实际上是拓跋氏后裔。 不过前代的辉煌早已成为过去。元稹少时家境贫寒,八岁丧父,但小时家中藏书丰富,为此元稹才有可能得到较好的教育。十五岁时,元稹以明两经擢第。唐代明经科虽然没有进士科那样风光,但是好歹也算有了个功名。二十五岁时,元稹考中书判拔萃科,在这一年,一个三十一岁的士子也同时及第,按照当时的风俗,两人成为“同年”。元稹和这个叫白居易的读书人一见如故,很快成为挚友,他们的友谊一直维持到他们生命的尽头,成为唐诗史上的一段佳话。 文人相轻似乎是中国古来的传统,其情形很可能如钱钟书先生所讲的一样:三十多岁的女人,对十七八岁的女孩还不惜赞美之词,对二十七八的少妇则极尽刻薄之能事了。文人相交,秦始皇的远交近攻之策也是常用的手段,没有利益冲突的尽可以结好,而可能分一杯羹的则极力排斥。因此元稹与白居易的这段友谊首先让人惊奇的地方就是,这两个年龄相仿、境况相近的士人为何能走出文人相轻的怪圈,变成文人相亲的? 白居易在《赠元稹》中说:“自我从宦游,七年在长安。所得惟元君,乃知定交难。”白居易把元稹看作自己在长安七年得到的唯一一个朋友,由此可见他对这段友谊的珍视。据史载,元稹担任左拾遗和监察御史的时候,就敢言直谏,不避权贵。因此白居易也将元稹比作节操凛然的竹,“元稹为御史,以直立其身”“曾将秋竹竿,比君孤且直”因此白居易毫不隐讳自己对元稹的喜爱:“此外复谁爱,唯有元微之。” 白居易曾经在《与元九书》中提到他们二人诗歌唱和的乐事: 如今年春游城南时,与足下马上相戏,因各诵新艳小律,不杂他篇,自皇子陂归昭国里,迭吟递唱,不绝声者二十里余。攀、李在傍,无所措口。 在诗歌史上,像元、白二人这样大量的唱和之作是不多见的,当时的人们就将他们这种互相酬唱的诗歌称为“元和体”,这种诗歌也引领了一时的潮流。 元稹的诗歌中也有大量思念白居易的作品。他写与白居易离别后的思念时说:“离恨若空虚,穷年思不彻。”冬季大雪,知道友人也在思念自己,元稹写道:“知君夜听风萧索,晓望林亭雪半糊。”白居易给元稹寄来冬衣,元稹答道:“羸骨不胜纤细物,欲将文服却还君。”元稹被贬为通州(今四川达州)司马时,他写给白居易的诗里说:“唯应鲍叔犹怜我,自保曾参不杀人。”他将白居易比作管仲的知己鲍叔牙,说他像担保孔子的弟子曾参一样为自己的品格做担保,这是怎样的信任和默契! 元稹写给白居易的诗歌中,最有名的还是那首《闻乐天授江州司马》,此时,元稹刚被贬到通州,一直卧病在床,听说好友被贬的消息之后,诗人从病中惊坐起,写下了这让后人唏嘘不已的二十八个字: 残灯无焰影幢幢, 此夕闻君谪九江。 垂死病中惊坐起, 暗风吹雨入寒窗。 元稹因为得罪了气焰熏天的宦官,不仅在驿站被公然羞辱,而且被当权者颠倒黑白,贬为江陵府士曹参军,后来改通州司马,这是他仕途中最黑暗的一段日子;白居易因为武元衡事件,仗义执言结果被权贵陷害,以莫须有的罪名贬为江州司马。两个好友此刻遭遇的是同样的命运,这命运后折射的是中唐之后朝政的腐败和政治的黑暗。因此,首句“残灯”其实就暗示了在两人共同的命运背后同样的政治背景。就在这残灯无焰的黑夜里,好友被贬的消息传来,自觉已快“垂死”的诗人竟然一下子惊坐起来,读者似乎能够感受到这个消息给诗人带来的巨大的刺激和无比的震动。白居易后来对元稹说:“‘垂死病中’这句,即使是不相干的人,看了之后都感动得不忍再看,何况是我?直到现在每次看到它,我心中还凄恻难忍。” 元稹仕途比白居易显得顺利一些,元和十四年,充膳部员外郎。次年靠宦官崔潭峻推荐,擢祠部郎中,知制诰。后来迁中书舍人,曾当过三个月宰相,后来出为同州刺史,浙东观察使。元稹任浙东观察使时,白居易正任杭州刺史,元稹成了好友的上司,白居易知道这消息之后,喜不自胜,说:“官职比君虽校小,封疆与我且为邻。郡楼对玩千峰月,江界平分两岸春。杭越风光诗酒主,相看更合与何人。”(《元微之除浙东观察使,喜得杭越邻州,先赠长句》)白居易说,在朝中的时候,就曾经与元稹约定,等时机合适了,两个人都弃官,归隐田园“常于荣显日,已约林泉期”,希望“待君女嫁后,及我官满时,稍无骨肉累,粗有渔樵资。岁晚青山路,百首同期归”。 可惜,白居易的梦想未能实现,大和五年,元稹于武昌军节度使任上去世,终年五十三岁。白居易为好友写了墓志铭。两人在尘世中的友谊到此落下了帷幕,从此,这段让人惊叹而又羡慕的友谊成为历史中的一个传奇,一个神话。 备受指责的爱情 元稹被公认为最好的诗歌是他的几首爱情诗,尤其是《遣悲怀》三首和一些悼亡诗。但是,元稹的爱情生活却是备受指责的。 王实甫的《西厢记》是元杂剧的经典剧目之一,它讲述了张生与崔莺莺曲折动人的爱情故事:书生张珙上京赶考,在普救寺偶遇前相国之女崔莺莺,两人一见钟情,并在莺莺侍女红娘的帮助下私订终身。相国夫人知道后大怒,想阻拦这桩婚事,后迫于无奈,只好答应张生高中之后允婚。后来张生辞别莺莺上京,果然高中状元,于是衣锦荣归,与莺莺完婚。这个故事一直以来受到很多人的喜爱,至今还是很多剧种的保留剧目,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王实甫的《西厢记》其实是改编自一部题目叫《莺莺传》的唐传奇,而《莺莺传》的作者就是元稹。 元稹《莺莺传》情节与《西厢记》大致相同,但是有些关键情节却很不一样。在《莺莺传》中,张生辞别莺莺之后的确高中,但是他后来却抛弃了莺莺,于是整个故事成了一个始乱终弃的偷情故事。甚至张生在抛弃莺莺之后,还道貌岸然地发表了一番议论,说崔莺莺本是水性杨花的尤物,自己是立场不坚定受到了她的诱惑,而自己现在抛弃她,其实就是改正自己的错误。这段话受到很多鄙夷,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就曾经评价“篇末文过饰非,遂堕恶趣”。 《莺莺传》中张生的薄情受到了很多人的指责,于是许多学者开始去寻找张生的原型,经过与元稹自身经历的对照,许多学者认为,张生的原型就是元稹自己,而崔莺莺也实有其人,她是元稹母亲的崔姓远亲的女儿,名字叫崔双文。鲁迅就说:“《莺莺传》者……元稹以张生自寓,述其亲历之境。” 元稹辞别崔双文之后,赴京城应试,被当时京兆尹韦夏卿赏识,有人认为元稹是嫌崔家此时已无权势,于是巴结韦夏卿,娶其女韦丛为妻。据说,后来元稹曾两次想再见崔双文一面,可是均被拒绝。 元稹的这种行为不仅是薄情,而且是势利了,这比始乱终弃更让后人愤恨,因此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中怒形于色大骂元稹:“自私自利。综其一生行迹,巧宦固不待言,而巧婚尤为可恶也。岂其多情哉?实多诈而已矣。” 韦丛嫁给元稹的时候年甫二十,二十七岁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去世之后,元稹写了很多诗怀念她,据陈寅恪先生考证,元稹怀念韦丛的诗歌共有三十三首,这在唐代诗人中是少见的,其中尤以《遣悲怀》(三首)和《离思》(曾经沧海难为水)最为人称道。但是,又有人说,元稹对韦丛的感情其实是自我标榜的道具,因为他绝不是如《离思》中所说的那样“取次花丛懒回顾”,而是艳遇不断,绯闻丛生。据说他在韦丛尚未去世的时候,就与蜀中才女、大他十一岁的薛涛有过一段时间的恋情,在韦丛去世两年之后,就纳妾,之后又娶裴淑为妻,且还有其他艳遇。 于是,元稹不仅成了薄情寡义的典型,更成了势利小人的模范了。 身后是非谁管得,满街争说蔡中郎 元稹的绯闻艳遇如果放在现在,肯定是会为人诟病的。这也许也是直到今天很多人还在对元稹口诛笔伐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果细想一下,元稹似乎也有些冤枉: 《莺莺传》里张生原型是元稹,其实也是出于一些学者的考证,假设大胆,但愚以为求证不见得绝无纰漏,我非此道专家,固不可置喙。 唐代诗人蓄伎本是时尚,元稹的好友白居易就颇好此道。白居易晚年时所蓄歌伎姓名可考者就有十余人,最有名者如小蛮和樊素,白居易还写诗赞美说“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也不见谁说白居易品格低下; 韦丛去世之后,元稹写诗怀念,之后又续娶裴淑,而王弗去世后,苏轼写《江城子·十年生死两茫茫》表达怀念之情,似乎也与他喜爱红粉知己朝云并不矛盾; 至于元稹与薛涛的关系更有些冤枉,薛涛作为歌伎,与很多达官贵人都有交际,其诗作中不乏与韦皋等官员的酬唱之作。如果说流连青楼,晚唐杜牧自诩“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出去逛妓院到了上司暗中派人在外保护的程度,也没有见遭受元稹这样大的非议。 由此可见,元稹在感情上遭受非议,原因似乎并不在感情上,那么到底在哪里? 《唐才子传》对元稹有一段意味深长的评论: 夫松柏饱风霜,而后胜梁栋之任……誉早必气锐,气锐则志骄,志骄则敛怨。 照此说来,元稹为人诟病的原因似乎是出名太早,得罪的人太多。 不过后代学者认为,真正的原因是元稹后来与宦官沆瀣一气,借宦官崔潭峻的推荐而升官,元稹被不少人认为是“变节”而遭到众人的唾弃。而这桩观点现在又有学者提出质疑,旁征博引言辞凿凿说元稹与宦官只是平常关系,并没有变节云云。 其实变节还是守节,这些一千多年前的党争已经与我们毫无关系了,若现在还要凭此来断定元稹的人品高下,则更为虚妄。不过从中似乎也可以看出国人长久延续下来的一个传统:政治上痛恨一个人,先从私生活上整臭一个人。不知道元稹是否也是这种传统的牺牲品之一? 东汉有个著名学者叫蔡邕,是才女蔡文姬的父亲。历史上的蔡邕品格十分高尚,当时的人称他“文同三闾,孝齐参骞”——才华可比三闾大夫屈原,孝行可比古时大孝子曾参、闵子骞。可是从宋代开始,就有说书者说:蔡邕年轻时与结发妻赵五娘相濡以沫,结果高中状元之后,(天知道科举制度还没发明的汉代哪里来的状元)另娶牛太师之女为妻,赵五娘历尽艰辛进京寻夫,蔡邕不但不相认,还马踏赵五娘,结果上天震怒,用雷劈死了蔡邕。 元代时高则诚将这个故事改编成《琵琶记》,和王实甫改《莺莺传》一样,高则诚也将结局进行了一个大团圆式的修改:蔡邕当时是迫于权势无奈允婚,当赵五娘来了之后,真相大白,于是两女共事一夫,其乐融融。 不管这个故事是以悲剧还是喜剧结尾,蔡邕被后人信口雌黄地编排了一通是无可置疑的。因此陆游曾写诗说:“斜阳古柳赵家庄,负鼓盲翁正作场。身后是非谁管得,满街争说蔡中郎。” 也许,蔡邕的遭遇,在后来一直也有人经历,也许,元稹只是其中之一。 也许,当我们透过发黄的史料想了解前人的生命历程时,最后经常沮丧地发现,人生只是一场误读。 一个人的对话 曾经沧海难为水, 除却巫山不是云。 取次花丛懒回顾, 半缘修道半缘君。 ——元稹《离思》 昨夜,我又梦见你了。 梦中的你,穿着新嫁娘的红衣,站在那棵最靠近春天的粉色桃树下。我看不清你的脸,那张后来我曾经无数次凝视过的脸。但是我看得见你的羞涩和期待,那与我同样的期待。 其实,当我知道我真的将要得到你时,我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的幸运:你是家中最小的女儿,父母的掌上明珠,但是怎么可能嫁给我这样一个百无一用的书生呢?也许是上天对我过于眷顾,不敢想象的幸福竟然就这样成为事实。那个春天,你站在那株粉色桃树下,粉色的花丛中是你温暖的一袭红衣。让我想起《诗经》中的“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后来我才知道,那一刻,你心里想的是“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可是,你这样的金枝玉叶,嫁给我这样的穷书生,后果会如何,你是否想过?也许你想过,但是,当你成为我的妻子以后,我却看不到一丝的迟疑和悔意。刚刚二十岁的你,在我面前显示出的却是惊人的坚韧和刚强。你说我没有衣服,于是搜检你的嫁妆,为我购置衣衫,而我没钱喝酒的时候,却缠着你要钱,你竟然把头上的金钗拔下,为我换酒喝……现在想起来,留在你与我同行的七年记忆中的,除了贫穷,还是贫穷吧,没有钱的时候,你曾说,甘愿与我吃糠咽菜,为了省一点柴火钱,你叫仆人将庭院槐树的落叶捡起来当柴烧…… 还记得我给你讲《韩诗外传》吗?当我讲到“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时候,你很认真地说:等我们条件好一些的时候,一定要好好供养老人。可是那时候哪里想得到,最先离开的,却是你呢? 你能听见我说的话吗?我想,你能听见的,因为我看见你灵前的火烛在微微点头,是你在告诉我什么吗?你走了之后,我经常这样,坐在你的灵前,和你说话。仆人们说我是在自言自语,其实我知道,我不是自言自语,因为你能够听见,而且,我能够感觉得到,你就在我的面前,一如七年中那些无法忘却的日日夜夜,在我面前,静静地听我说话,是吗?甚至于这些年来,不管我走到哪里,我都能感觉到你的存在,感觉到你就在我的身边,与我肩并肩,静静地站立。 我想,你已经看到了,我终于有了些地位了,我再不是以前那个穷酸的书生,不再是那个被宦官欺辱的小官了,我终于有了以前曾梦寐以求的厚禄。可是,又有什么用呢?你离去已经很久了。我唯一能做的,只能是多花点钱,再给你做场法事,告慰你在天之灵罢了。 昨夜,我又梦见你了。 梦中的你,穿着那件家常的朴素的绿衣,靠在我书房的几案旁边,静静地和我聊天。那时候,你曾经说,如果我早些离你而去,你一定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所以,还是你早点走为好。我堵住你的嘴,不想你说这样不吉利的话,你的笑声从我指缝中流出,清脆而轻松。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想到,当年的一句戏言,竟会一语成谶!那时候我的恐惧,到今天都变成了日日夜夜折磨着我的现实啊! 按照风俗,你生前穿过的衣服,已经一件件施舍给别人,可是我不忍再施舍下去,因为,那些还带着你的味道的衣服,那些曾经披过你的肩,系过你的腰,笼过你的身躯的衣服,已经越来越少,眼看要施舍光了。我生怕那些记忆也随着那些衣服离我而去,我宁愿让它们留在我眼前,哪怕我会目不忍视,哪怕我会怆然泣下。唯有你的针线盒,我一直保存着,但是却不忍心打开,里面的每一根针都会刺痛我的心,每一根线都会牵扯出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带着岁月的体温的回忆,带着悲怆的回忆。 昨夜,我似乎又看见你告诉我:对仆人要怜惜一些,宽容一些。记得那时候我还嘲笑你是妇人之仁,我的心已经被危机四伏的官场锻炼得失去了最后的一点柔软,直到你离去,我才知道你的良善。 昨夜,我又梦见你,告诉我善待仆人,我送了他们一些钱,记得你在的时候,经常惭愧,无法再给他们多一些。那时候,只知道这是我们的悲哀。可是到现在我才明白,这是很多人的悲哀啊!贫贱使我们为了生存而卑微,为了生存而可怜。 今天,我又坐在你面前,跟你说话。和你在的时候一样。总是我说得多,你说得少。你是个温柔而安静的倾听者,从来没有厌烦过我的絮叨,而自从你离开之后,我的絮叨更多了,他们都烦我了,你烦了吗? 你灵前的火烛如你一样安详,静静地燃烧,我不知道这火烛能燃烧多久,正如我以前不知道永远是多远。现在我知道了,永远就是七年,就是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那七年,就是我曾经拥有过你的那七年的生命,那七年,就是我的永远,就是我的永恒。如果生命中没有这七年,即使有百年身,又能代表什么呢? 还记得我给你讲史书时说过的那个邓攸吗?在战乱中,他带着一子一侄逃难,为了保住侄子,他舍弃了自己的儿子。可是,后来他一直没能再拥有一个孩子。当时的人说“天道无知”,可是天道何曾有知过呢?不然他如何能如此残忍将你从我的身边夺走,甚至没能给我留下一个我们的孩子,让我在抚摸着他的头时还能看见你如花的笑靥?一转眼,你走了已经二十多年了,可是,你在我心中,却是永远的二十七岁,永远的那个在粉色桃树下站立的女子,你知道吗?这二十多年,我为你写了多少诗,连我自己都记不清楚了,其实,这些又有什么用呢?潘岳为他的亡妻也写了三首悼亡诗,可是逝者长已矣!与其说是写给你,还不如说是写给我自己吧! 曾经奢望能够百年之后跟你合葬在一起,可是即使能合葬,地府杳冥,我们真的能够重新相见吗?如果期待来生,那更是渺茫无期!你已经永远地消失在我的生命里,我怎么也无法将你唤回,即使我已经唤了你二十多年,即使我也从风华正茂的青年唤到知命的老年! 今天,我又坐在你面前跟你聊天,就像二十多年前我们经常做的一样。你坐在我对面,斜倚着几案,听我说话。记得那时候,我们经常这样,一聊就聊到天亮,你还记得吗?你灵前的灯烛依然在静静地燃烧,我听见了村庄里传来的鸡啼,又是一个不眠之夜。你叫我去睡,要我保重身体,我听见了,但是我睡不着。即使我躺在床上,眼睛也是大大地睁着,望着房梁,望着梁上的蛛网,尘封的记忆从蛛网的中心开始蔓延,漫过岁月的堤坝,漫过半生的沧桑,一直漫到床下,浮起我无边的悲凉。于是,我睁着眼,想透过这沧桑再看到你的一袭红衣,再看到你一脸的娇羞,再看见你如水的坚强,可是,我怎么也看不到那棵最靠近春天的粉色桃树,我的生命一直在冬天,再没有岁月的轮回。 你别再劝我了,今晚,你已经劝我太多了,如同你在的时候,劝我不要读书太晚,劝我早些歇息。可是,我无法入睡,就让我的眼睛这样睁着吧,即使无法透过迷雾看见你,也就当是对你的一点可怜的报答,报答你在与我同行的这七年从未舒展过的眉,报答你在生命中最艰难的七年里从未轻灵过的心,你曾经给我的那两千多个日夜,每一个日夜,都如万顷大海,拥有太多的回忆和过去,而再宽阔的大海,在时光的冲刷下,竟如此不堪一击,转瞬即逝…… 遣悲怀三首 谢公最小偏怜女,自嫁黔娄百事乖。 顾我无衣搜荩箧,泥他沽酒拔金钗。 野蔬充膳甘长藿,落叶添薪仰古槐。 今日俸钱过十万,与君营奠复营斋。 昔日戏言身后意,今朝都到眼前来。 衣裳已施行看尽,针线犹存未忍开。 尚想旧情怜婢仆,也曾因梦送钱财。 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闲坐悲君亦自悲,百年都是几多时。 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 同穴窅冥何所望,他生缘会更难期。 惟将终夜长开眼,报答平生未展眉。 独钓寒江万里愁柳宗元 唐贞元二十一年(804年),唐顺宗李诵即位。在唐朝的皇帝当中,李诵是很有特点的一位,他创造了许多唐代帝王之最,由于其父德宗在位时间长,他居太子位长达二十六年,是唐代位居储君时间最长的皇帝;他初次加谥号为“至德大圣大安孝皇帝”,是唐代初次所加谥号字数最多的皇帝;他还是儿子数量仅次于玄宗的皇帝,(玄宗有子三十人,顺宗有子二十七人),而让人印象最深的,他是唐代在位时间最短的一个皇帝。顺宗于贞元二十一年正月即皇帝位,同年八月就被迫让位于太子李纯,即唐宪宗,顺宗也成为从皇帝到太上皇“速度最快”的一个。 顺宗退位的第二个月,一个大臣最后一次依依不舍地看了京城繁华的都市一眼,便带着自己六十七岁的老母,以及自己的堂弟和表弟踏上了贬谪的漫漫旅程。那时,他刚从帝国热闹非凡的政治舞台上黯然隐退,他未必能想到,自己再也没能回到这个舞台,属于他的,将是越来越远的流放,越来越深的悲凉,繁华和热闹将渐渐变成模糊的记忆,仅能存在于他的文章和诗篇当中。 这个大臣叫柳宗元。 锐意改革?敢为圣朝除弊事 柳宗元(773—819年),字子厚,祖籍河东(今山西永济),因此世称“柳河东”。因为他官终柳州刺史,后人也称他“柳柳州”。 唐代的科举主要有两种,进士和明经,一般认为,进士科比明经科难考得多,当时就流传着“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意思是三十岁考上明经已经算老的了,而五十岁考上进士都算年轻的,足见进士科难度之大。而唐代对进士科又十分重视,中唐之后,宰相大多出身进士。因此,可以想象,贞元九年(793年),当时年仅二十岁的柳宗元高中进士时,摆在他面前的,是一条何等灿烂辉煌的大路。几年之后,柳宗元任监察御史里行,与韩愈、刘禹锡同朝为官,并与刘禹锡一起参加了主张革新的王叔文集团。唐代中后期,宦官专权、藩镇割据、朋党之争已经成为朝政三大痼疾,为有识者所切齿。贞元二十一年正月,顺宗即位,王叔文集团当政,柳宗元被擢为礼部员外郎,在半年之内,他和刘禹锡等协助王叔文、王伾,施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限制宦官权力和藩镇割据。王叔文、王伾的改革措施主要包括:免去民间对官府的欠账,停止地方官的进奉,减低盐价,取消宫市(皇帝手下对市场货物的抢夺),并惩治了京兆尹李实等一批贪官,并进一步计划削夺宦官的兵权。 唐顺宗在即位之前就得了中风,不能说话,大权主要掌握在王叔文、王伾手中,柳宗元和刘禹锡则是改革的中坚力量,当时人称“二王刘柳”。 唐顺宗的改革自然引起了宦官和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四川节度使韦皋上表朝廷,以顺宗有病为名请求太子监国,于是唐顺宗即位还不到八个月,就被宦官废黜,成为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太子李纯即位,是为宪宗。次年顺宗被宦官害死。失去了靠山的王叔文集团遭到了彻底的清算:王叔文被贬为渝州司马,第二年被赐死。王伾贬为开州(四川开县)司马,不久病死。柳宗元初贬邵州刺史,十一月加贬永州司马,并规定“终身不得量移”。(量移:唐朝官制,指官员到一定年限根据政绩升官——笔者注)。刘禹锡、韦执谊、韩泰、陈谏、韩晔、凌准、程异亦同时被贬为远州司马,史称“二王八司马”。这一年,柳宗元刚刚三十二岁,他的政治生涯刚刚开始,就被无情地宣告结束。不仅如此,就连生命都时常受到威胁,因为古代“刑不上大夫”,对高官一般不直接用刑,而是先将其贬到一个比较低的级别之后再下手,如宰相王叔文就是被贬为渝州司马之后被赐死。于是,柳宗元从此离开了政坛的风口浪尖,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也许,这才是真正属于他的世界。 远谪遐荒?一身去国六千里 永州,在当时还是一个人烟稀少、荒凉冷清的地方。永州有一条河叫灌水,灌水的北面有一条小溪,当地人因为溪水可以用来染布,于是叫染溪,有的说姓冉的人曾在那里居住,于是也叫冉溪。柳宗元到了永州之后,因为喜欢那里的美景,就把溪边的一块地买了下来,并把这条小溪改名叫“愚溪”。并在溪边修建房屋,开挖池塘,把周围的丘、泉、沟、池、堂、亭、岛均命名为愚丘、愚泉、愚沟、愚池、愚亭、愚岛。 谈到改名的原因,柳宗元说:溪水方位低下,不能用来灌溉;溪水太急,又多礁石,大船无法进入。幽邃浅狭,蛟龙也不屑于在此停留,不能兴云造雨,对世人没有作用,但是正好适合我。(盖其流甚下,不可以灌溉;又峻急,多坻石,大舟不可入也。幽邃浅狭,蛟龙不屑,不能兴云雨,无以利世,而适类于余)这哪里是在说溪,其实完全是诗人自身命运的写照,紧接着柳宗元继续说:现在我遇到有道明君,做事却不合情理,所以所有的愚人都不如我愚蠢。这样,天下的人都不能与我争夺这溪水,我可以独占它并为它命名了。(今余遭有道而违于理,悖于事,故凡为愚者莫我若也。夫然,则天下莫能争是溪,予得专而名焉。《愚溪诗序》) 柳宗元还为这“八愚”写了《八愚诗》,此诗现已不传,但是他写愚溪的另外一首诗却也可以看出此时作者诗人的心情: 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 风波一跌逝万里,壮心瓦解空缧囚。 《冉溪(公易其名为愚溪者是也)》 刚到永州还不及半年,柳宗元便遭受了一个重大打击:他的母亲卢氏由于无法承受远谪之苦去世了。柳宗元也对永州的气候十分不适应,悲愤、痛苦,再加上几次无情的火灾,使诗人的健康受到极大影响,甚至到了“行则膝颤、坐则髀痹”的程度。处在绝望中的诗人几乎给每一个朝廷大臣都写了信,告诉他们自己的境况,请求帮助,但是大臣们嫉妒他的才华,没有一个为他说话的。司马迁在《报任安书》里,写到自己因李陵之祸下狱受腐刑时有一段惨痛悲怆的话: 家贫,财赂不足以自赎,交游莫救,左右亲近不为一言。 由辉煌的顶点骤然跌入灾难的深渊时,是最可看出人情冷暖和世态炎凉的,柳宗元知道,也许,自己会在这蛮荒之地终老一生了。 可是,也许是命运的捉弄,柳宗元在永州待了十一年,正准备永远在这里待下去的时候,元和十年(815年)正月,柳宗元与刘禹锡被召回京了!对这次被召,柳宗元寄予了莫大的希望。他曾经在《寄许京兆孟容书》中,列举了一大批古代贤人被贬之后又重新被起用的事实,借以寄托自己对未来的期望。也许,此时的诗人认为自己人生的转折点终于到来了。 柳宗元兴冲冲地向京师赶去,走到长安城外灞桥,京城已经在望,柳宗元写下了《诏追赴都二月至灞亭上》: 十一年前南渡客, 四千里外北归人。 诏书许逐阳和至, 驿路开花处处新。 可是,诗人对境况的估计过于乐观了。他们二月回到京城,三月就宣布改贬,柳宗元改贬为柳州(今广西柳州)刺史,刘禹锡为播州(今贵州遵义)刺史,比以前的贬所更加荒凉偏远。可是,当柳宗元知道刘禹锡的贬所时,便想到播州比柳州更艰苦,刘禹锡还有八十岁的老母需要供养,自己母亲的去世使柳宗元推己及人,主动多次上书朝廷,要求与刘禹锡交换贬所,后因宰相裴度说情,刘禹锡改贬连州,柳宗元这才动身前往柳州。 走到衡阳的时候,柳宗元与刘禹锡分别,诗人悲愤写下了《衡阳与梦得分路赠别》 十年憔悴到秦京,谁料翻为岭外行。 伏波故道风烟在,翁仲遗墟草树平。 直以慵疏招物议,休将文字占时名。 今朝不用临河别,垂泪千行便濯缨。 唐代的柳州十分落后荒凉,居民多为少数民族,生活穷困,语言不通。当地陋俗,用子女作为抵押向人借钱,如果到期还没还钱,孩子就沦为奴婢。柳宗元到后,制订了一套释放奴婢的办法,规定已经沦为奴婢的人,可以按时间结算工钱,抵债之后就可以回家和亲人团聚,这个办法不仅受到当地人的欢迎,甚至还推行到其他州县。在柳州任上,柳宗元兴办学堂,推广医学,当地人迷信,不敢动土,柳宗元组织人力,破除迷信,为当地人打了多口井,兴利除弊,造福一方。 可是,长期的贬谪生活已经使诗人的精神面临崩溃的边缘。在永州的时候,诗人就曾说:“孤臣泪已尽,虚作断肠声。”(《入黄溪闻猿》)在贬谪的日子里,诗人无时无刻不在思念家乡,怀念故园。春天到了,想起故园的池水碧波荡漾,大概是在等待自己回家灌园,“悠悠故池水,空待灌园人”。春暖花开之时,诗人听到黄鹂的啼叫,于是眼前猛然出现了故乡的春意,勾起了无限的思乡之情。“倦闻子规朝暮声,不意忽有黄鹂鸣。一声梦断楚江曲,满眼故园春意生”。(《闻黄鹂》)就连栽种一些花草,诗人都会想起久别的故乡。“上苑年年占物华,飘零今日在天涯”。(《种木槲花》) 一天,诗人登上柳州城楼,北望中原,那个他永远无法回归的家园,那片他永远也无法再踏上的土地,写下了人生中最悲凉的诗章: 登柳州城楼寄漳汀封连四州刺史 城上高楼接大荒,海天愁思正茫茫。 惊风乱飐芙蓉水,密雨斜侵薜荔墙。 岭树重遮千里目,江流曲似九回肠。 共来百粤纹身地,犹自音书滞一乡。 在柳宗元被贬期间,他的好友吴武陵一直奔走于权臣裴度门下,设法让朝廷允许柳宗元回京。元和十四年(819年),宪宗大赦天下,裴度为柳宗元说情,宪宗终于答应柳宗元回京。但是,诏书还没到达柳州,柳宗元便带着半生贬谪的悲凉和痛苦离开了人世,年仅四十七岁。柳宗元临死的时候,将自己的遗稿交给了刘禹锡,刘禹锡后来编成《柳宗元集》。柳宗元去世时,两个儿子柳周六、柳周七才三四岁,观察使裴行立为柳宗元办理了后事,并护送他的遗孀和孩子回京师,时人无不钦佩他的道义,也许,他是用这种方法,来表达对这位伟大而又命运多舛的诗人最后的敬意,也告慰诗人的在天之灵吧。 直面惨淡?以悲剧提升人生 席勒曾说:“生命不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宗白华先生对此的解释是: 生活严肃的人,怀抱着理想,不愿自欺欺人,在人生里面体验到不可解救的矛盾,永难调和的冲突。然而愈矛盾则体验愈深,生命的境界愈丰满浓郁,在生活悲壮的冲突里显露出人生与世界的“深度”。 这是“悲剧”给我们最深的启示。悲剧中的主角是宁愿毁灭生命以求“真”,求“美”,求“神圣”,求“自由”,求人类的上升,求最高的善。在悲剧中,我们发现了超越生命的价值的真实性,因为人类曾愿牺牲生命、血肉及幸福,以证明它们的真实存在。果然,在这种牺牲中,人类自己的价值升高了…… 肯定矛盾,殉于矛盾,以战胜矛盾,在虚空毁灭中寻求生命的意义,获得生命的价值,这是悲剧的人生态度! ——宗白华《悲剧的与幽默的人生态度》 柳宗元的人生应该说是悲剧因素居多,而他的人生态度,则如宗白华先生所说,是明显的悲剧的人生态度。 说柳宗元是诗人,其实他首先是散文家。众所周知,柳宗元与韩愈同宋代欧阳修、苏轼等人并称为“唐宋八大家”,堪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散文家。柳宗元对散文贡献巨大,在唐中叶,他就与韩愈发起领导了古文运动,提出了一系列文学主张。他们主张“文道合一”“以文明道”,要求文章反映现实,在形式上突破骈文束缚,句式长短不拘,务去陈言。 而柳宗元散文最大成就的取得,恰恰就是在他被贬永州之后。 在永州,柳宗元为了医治心灵的创痛,经常流连山水,他在《始得西山宴游记》中说: 自余为戮人,居是州,恒惴栗。其隙也,则施施而行,漫漫而游。日与其徒上高山,入深林,穷回溪;幽泉怪石,无远不到。到则披草而坐,倾壶而醉,醉则更相枕以卧,卧而梦。 诗人将自己的心放入了山水,也将自己的命运交付给了山水,于是,中国散文史上,游记散文第一次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登上了历史舞台,而柳宗元的“永州八记”更成为中国古代山水游记的扛鼎之作。其中的《小石潭记》,至今还是中学语文课文。 从小丘西行百二十步,隔篁竹,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 也许任何人听见这样如乐的清音,都会“心乐之”吧。而小石潭的结构更让人惊奇: 全石以为底,近岸,卷石底以出,为坻,为屿,为嵁,为岩。 我经常在思考:这样的石潭,在自然界里真正存在吗?一块完整的石头,组成了整个潭底,或者,只是出于作者的夸张甚至想象?潭中的鱼更是让人称奇: 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 让我们闭上眼睛想象这一幅图景:鱼似乎不是游在水里,而是荡漾在虚空中,日光照下来,鱼的影子竟然映在潭底。一切都是那样的安静,可是,安静当中却有一丝无法掩饰的凄凉。这种凄凉,诗人也感受到了: 坐潭上,四面竹树环合,寂寥无人,凄神寒骨,悄怆幽邃。 其实,悄怆幽邃的是心而不是景,诗人将人生的悲剧投影在了所见到的世间万物上,于是,万物都带上了这层凄凉悲怆的色彩。《旧唐书》本传说柳宗元“既罹窜逐,涉履蛮瘴……蕴骚人之郁悼,写情叙事,动必以文,为骚文数十篇,览之者为之凄恻”,就是这个原因吧。 如果说在长安的日子是柳宗元直接从事革新活动阶段的话,到永州之后,他的抗争则转到了思想文化领域。柳宗元不仅是个散文家、诗人,更是一个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这在中国古代诗人身上是少见的。 永州十年,柳宗元写了《封建论》《非〈国语〉》《天对》《六逆论》等作品,在《封建论》中,他分析分封和郡县两种制度的优劣,他的文章甚至批驳汉代大儒董仲舒是“淫巫瞽史”,指责他“诳乱后代”;柳宗元推崇儒学,但是并不偏执一家,而是独成体系,博采众家之长,这在中国古代文人中十分少见,绝非一般腐儒可比。 柳宗元的诗歌相比于唐代其他诗人不算很多,只有一百四十余首,但却多有传世之作。苏轼评价说:“所贵乎枯谈者,谓其外枯而中膏,似淡而实美,渊明、子厚之流是也。”《唐才子传》也认为柳宗元的诗歌成就在陶渊明之下,但是在中唐韦应物等人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柳宗元这些巨大成就几乎都是在他被贬之后取得的。也许,这正应了司马迁《报任安书》里那段千古流传的名言: 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 让我们再回到文首宗白华先生的话中吧,也许,我们可以这样说,柳宗元的人生的确是坎坷而不幸的悲剧,这个悲剧像一个祭坛,将诗人的生命和血肉献祭给残忍的命运之神。但是,也正因为这昂贵的献祭,使诗人得到了比生命更有价值的东西,如宗白华先生所说:“肯定矛盾,殉于矛盾,以战胜矛盾,在虚空毁灭中寻求生命的意义,获得生命的价值。” 感谢柳宗元,让我们看到了这世界上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最后的归宿是孤独 江??雪 千山鸟飞绝, 万径人踪灭。 孤舟蓑笠翁, 独钓寒江雪。 唐贞元二十一年(804年),柳宗元被贬永州,从此远离了政治的喧嚣,走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后人多认为《江雪》是柳宗元被贬到永州之后所作,但是又有人指出永州地处亚热带,怎么会有如此大雪,甚至还有人搬出历年永州的气温变化情况作为佐证;还有人根据垂钓的常识,认为大雪冰封之时是不可能在江上钓鱼的。其实,这样解诗,就像用解方程的办法来谱曲一样可笑:诗歌可以当政治的人生的晴雨表,但是绝不能当自然的温度计。何况作者也并没有说,诗中的景象就是现实气象的复制。因为,这种气象不是在现实中,而是在作者的心中。 诗开头两句以夸张的手法描写了一片万里冰封、人迹全无的景象,大雪所至,宇宙为之空廓,天地为之沉寂。有人说这两句颇有禅意,不管是鸟迹还是人迹,此时皆归于无。但是无乃与有相生,鸟飞绝与人踪灭其实都是为后两句的渔翁独钓造势。 渔翁在中国文学中本身就是一个富有深意的意象:姜太公“闲来垂钓碧溪上”待文王,屈子行吟泽畔遇渔父,孟浩然也以垂钓者喻朝廷当权者,虽然在这些典故中,渔夫的内涵各有不同,但是都与权位及归隐相连。《江雪》中的渔翁形象无疑是作者的自身写照,而冰雪封江之时,作者到底是在江上独钓自己的信仰、自己的高洁,还是想独钓起自己已经失去的政治理想和抱负? 关于这一点,历来曾经有过很多猜测,《古唐诗合解》说:“世态寒冷,宦情孤冷,如钓寒江之鱼,终无所得,子厚以自喻也。”《而庵说唐诗》说:“当此穷途人日短,可以归矣,而犹依泊于此,岂为一官所系耶?”也许他们说得并不错,永州之贬是柳宗元生命中最大的转折点,在永州的十一年里,伴随着他的不仅是对故土的思念,还有对有朝一日能够重返政坛施展才干的梦想。在永州的岁月里,诗人并没有停止抗争,只是,他由政坛上轰轰烈烈的拼搏,转入了智者的沉思,哲学的冥想,这种抗争,其痛苦程度并不亚于政坛上的纵横捭阖折冲樽俎。更关键的是,在尘俗的视角里,这种抗争最后注定是一无所得的,就如诗人寒江独钓,注定将空手而归。 这让人想起海明威笔下的渔夫圣地亚哥,当他历尽艰辛终于捕获了一条大马林鱼之后,猎物却被鲨鱼吞噬殆尽,最后,只好带着巨大的鱼骨架回到港口。但是,当渔翁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睡觉之后,他却梦见了狮子。 所以,诗人到底在垂钓什么,都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一个“独”字已经告诉我们:整个诗歌呈现的,就是一种繁华之后的孤寂,喧嚣平息后的沉静,以及尘埃落定后的高傲。 在这里,很多人还会想起柳宗元另外一首著名的《渔翁》诗: 渔翁夜傍西岩宿, 晓汲清湘燃楚竹。 烟销日出不见人, 欸乃一声山水绿。 回看天际下中流, 岩上无心云相逐。 两个渔翁,一个在漫天大雪之下独钓寒江,一个在绿水青山间纵情啸歌;一个在人生的严冬中沉寂凝视,一个在自然的美景里游目骋怀;一个内敛而静穆;一个奔放而潇洒,但是,两个渔翁又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孤独。《江雪》中的渔翁孤独地在冰封中垂钓自己的命运和未来,而后诗中的渔翁则始终不让人看见,我们只能听见他汲水点火的声音,只能在晨晖中,隐隐听见他啸歌的豁达。最后一句“岩上无心云相逐”显然点化了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中“云无心以出岫,鸟倦飞而知还”的名句,作者似乎通过两个渔翁告诉人们,经历了政治的险恶和纷争之后,他已经远离了那片喧嚣、那份纷扰,走入了另一个世界,从此,中国少了一位本应有所成就的政治家,但是多了一位高傲而潇洒的诗人,一位孤独而沉寂的哲人。 用诗歌的长矛挑战命运的风车刘禹锡 815年似乎并不是什么特别值得纪念的年份。这一年,日本嵯峨天皇命令京畿地区以及近江、播磨等国种植茶叶,以备每年进贡;意大利进行了有史以来第一次独立战争——那波利王与奥地利军队进行了决战;挪威的维京人攻占了冰岛,并向冰岛大规模移民;霍纳在这一年找出了蝴蝶定理的证明方法。 这一年,大唐帝国倒是发生了一件震惊朝野的大事:宰相武元衡被藩镇王承宗、李师道派出的刺客暗杀,诗人白居易因为“越职言事”而被贬为江州司马。不过,这是十月之后的事情,因此,在这一年春暖花开草长莺飞的二月,一件似乎根本不值一提的小事就受到了过分寂寞的朝野大臣的普遍关注,这就是被贬为连州司马的诗人刘禹锡写《戏赠看花诸君子》事件。 讥讽?受难者最后的武器 刘禹锡(772—842年),字梦得,河南洛阳人,有人说他是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也有人说他是匈奴后代,两种说法似乎都能给刘禹锡耿介的性格提供一个注脚:帝室之胄,多是傲岸不群的;马背上民族的后裔,大概也应该是狂放不羁的。看来,刘禹锡在中唐独树一帜的性格不管怎么说,大概都是源于家族遗传吧。 贞元九年(793年),刘禹锡中进士,次年登鸿词科,二十四岁又顺利登吏部取士科,三登文科,享誉京华。刘禹锡二十九岁入仕,先后任节度使掌书记、主簿。贞元二十一年,王叔文领导的永贞革新似乎给江河日下的唐王朝打了一针强心剂,也给当时年轻气盛豪情万丈的刘禹锡柳宗元提供了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在这场短命的改革中,刘禹锡和柳宗元成为朝野瞩目的政坛新星,可惜,永贞革新只维持了半年多,就被无情地扑灭。参与革新的大臣受到清算,柳宗元被贬为永州司马,刘禹锡被贬为朗州(今湖南常德)司马,这一贬,就是十一年。这一年,柳宗元三十二岁,刘禹锡三十四岁。 迁客骚人之思似乎是古代文人吟咏不变的主题。在贬所,柳宗元写了不少凄怆悲凉、怀念故土的诗文。(见上章《独钓寒江万里愁》)刘禹锡也并非没有这种痛彻骨髓的悲凉,他在《秋风引》中曾经写道: 何处秋风至,萧萧送雁群。 朝来入庭树,孤客最先闻。 中国古代的文人们在遭受贬谪的时候几乎都会不约而同地想起屈原,这个被放逐江滨、行吟泽畔的诗人。刘禹锡也不例外。在朗州的日子里,他模仿屈原《九歌》《离骚》写了不少作品,“其吐辞多讽托远”,想以此来感动权臣,换取一些同情或者怜悯,但是,在成王败寇的政坛,是没有怜悯这个词的位置的。 元和十年(815年),命运好像终于对永贞革新的罪臣们睁开了久闭的双眼,逐臣们的转机似乎到来。他们接到诏书,让他们回京。这帮在蛮荒偏远之地待了十一年的罪人们毫不怀疑这将是他们改变命运的绝佳机会,柳宗元在回京路上就兴致勃勃地写下了“诏书许逐阳和至,驿路开花处处新”的诗句。 以戴罪之身等待朝廷发落,照理说应该诸事小心,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可是刘禹锡却并不是这样,当有人劝他此时应该去拜访宰相武元衡,请求权贵恩典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但如此,他在跟朋友们一起去游览京城的玄都观赏桃花时,竟写下了一首让权臣十分不快的《戏赠看花诸君子》: 紫陌红尘拂面来, 无人不道看花回。 玄都观里桃千树, 尽是刘郎去后栽。 这首诗的讽刺意味实在太明显了:玄都观里的桃树,其实是暗指当时的权臣,而这些权臣们,很多都是在永贞革新里靠着检举、揭发、告密、迫害起家的,当“刘郎去后”,这些大臣们就欣欣然登上了帝国的高位。这种讽刺即使是学养不高的士人也能清楚地看出来,更何况个个学识渊博的大唐帝国的大臣们呢?难道刘禹锡不知道此时的自己,态度决定一切?难道他不知道,权贵们此时召他们回京,无非是希望看到他们在自己脚下摇尾乞怜,在剥夺了他们的地位之后再剥夺掉他们的尊严,使他们真正成为体制的顺民,成为权贵的棋子? 这一切,也许饱学的刘禹锡都知道,但是,天性中的耿介刚直使他无法放弃讥讽这一武器,这对受难者来说最后的武器。 结局是大家都料到的,刘禹锡的诗引起了权贵的一片哗然,更在他们心中种下了深深的嫉恨,于是,满怀希望回京的罪臣们再次被贬,柳宗元被贬为柳州刺史,刘禹锡被贬为播州刺史,在柳宗元的一再请求和宰相裴度的争取下,刘禹锡被改贬连州刺史。 刘柳参加的永贞革新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限制宦官专权,虽然改革是短命的,但是后来唐代历史的发展令人惊异地证明了他们眼光的远大。革新失败之后,唐宪宗借助宦官势力上台,后者权力更加膨胀,就在刘禹锡再次被贬五年之后,820年,唐宪宗在宫中暴死。对外宣称是服食金丹中毒死亡,但是史家多认为唐宪宗是被宦官陈弘志毒死的。于是,在再次被贬十余年后,刘禹锡终于又回到了朝思暮想的京城。大和元年(827年),刘禹锡回到洛阳,次年回朝任主客郎中。有了前一次祸从口出的教训,照理说刘禹锡应该变得更加谨慎小心了,不管怎样说,毕竟他此时已经不是年少气盛的青年,而是五十五岁的老人了。可是,回到京城的刘禹锡似乎并没有汲取年轻时候的教训,他又一次来到了十多年前游览过的玄都观,观里的桃树不知在什么时候已被砍伐干净,庭中只剩下满庭的青菜和庄稼,刘禹锡,这个五十五岁的倔强老人,又拿起了笔,写下了一首《再游玄都观绝句》: 百亩园中半是苔, 桃花净尽菜花开。 种桃道士归何处? 前度刘郎又再来! 诗人似乎还怕别人读不懂自己诗中的讥讽之意,还专门在诗序中写道:我最初一次被贬谪,一贬就是十年,回到京城的时候,看到玄都观桃花美丽如霞。十四年之后,我又来了,桃树一棵都没有了,只剩下燕麦青菜之类在春风中摇晃了。于是我写下这首诗,等待以后再来游玩。“始谪十年,还辇下,道士种桃,其盛若霞。又十四年来,无复一存,惟兔葵燕麦动摇春风耳,因题兹二十八字,以俟后游。” 《唐才子传》说这首诗写出之后,“权近闻者,益薄其行”,《旧唐书》也说“人嘉其才而薄其行”,甚至后人也有评价说刘禹锡刻薄不厚道。但是,如果“行”就是遭遇打击之后摇尾乞怜俯首求饶,刘禹锡无疑是“无行”的。两首桃花诗,没有隐晦的暗示,没有自怨自艾的香草美人,一句“前度刘郎又再来”简直是赤裸裸的挑战,毫无掩饰的宣言,这无疑是在向权贵们宣告:你们可以夺去我的地位,可以夺去我的金钱,甚至夺去我的生命,但是你无法夺去我的尊严!无法夺去我的骄傲!如果这就叫“无行”的话,只能说,中国文人像刘禹锡这样“无行”的实在太少了,我们常见的是“皇恩浩荡,天王圣明”,常见的是被满门抄斩之后还叩谢天恩,常见的是一有风吹草动就赶快认罪,甚至以告密卖友作为赎罪的砝码,即使没有这些,也要在被贬之后极力渲染自己的悲惨与可怜,以换取一点廉价的同情。 刘禹锡被贬之后,不是没有痛苦,也不是没有悲凉,但是他天性中的桀骜不驯还是驱使他举起诗歌的长矛向那个不可一世的风车进攻,即使被碰得头破血流也绝不退缩。甚至到了晚年,他还写了《子刘子传》,表明了在这场贯穿他后半生的政治争斗中,他的态度始终未变。这种倔强,这种不妥协,在中国文人中间的确是罕见的。在这场战斗中,已经无所谓胜负,因为诗人展示的是作为一个有骨气有胆气的文人深埋于内心和灵魂中的力量,这种力量,就是作为人的不可磨灭的尊严。于是,我似乎明白,刘禹锡为什么被白居易称为“诗豪”了,其实,刘禹锡不仅是诗中之豪,更是文人之豪,人中之豪! 所以,无怪于当秋天已经成为中国文人固定的抒发伤感悲凉情怀的对象时,刘禹锡却能写出那首让人惊叹不已的《秋词》了: 自古逢秋悲寂寥, 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云上, 便引诗情到碧霄。 用泥土的滋味调和生命的盛宴 刘禹锡与柳宗元不仅是科场同年,而且是终生好友,为了让刘禹锡能奉养老母,柳宗元甘愿用自己的贬所换取刘禹锡更荒僻的播州,柳宗元去世之前,专门给刘禹锡写信托付后事,其文集也由刘禹锡收藏并刻印;他们的文学声望也大致相等,都是在中唐享誉一时;两人的政治命运也十分相似,都是因为永贞革新而被贬,远窜遐荒。但是,两人的结局却大不一样:柳宗元终于柳州刺史,年仅四十七岁,而刘禹锡在连州刺史之后,还做过三任刺史,终于太子宾客之职,享年七十一岁。我经常在想: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两位好友命运的如此不同? 翻看两人的诗作,不难发现,柳宗元诗歌大多是抒发被贬之后的悲凉和对故土的思念之情,文多悲怆,辞甚凄凉,似乎作者不是用笔墨,而是用鲜血写就了这些诗章;而刘禹锡固然也有抒发贬谪之情的诗歌,但是在他的全部作品中,这些并不占主要地位,更值得人注意的是,刘禹锡的诗歌中有一块散发着清新的泥土气息的小花园,这块花园,几乎是此前的其他诗人都没有的,而恰恰就在这块小花园里,栽种着欣欣向荣的青青芳草,盛开着极富生命感的艳丽的鲜花。或许,这就是诗人在贬谪的困顿和凄凉中对抗官场和命运的凄风苦雨的雨伞?这片小花园的门上,写着三个字:竹枝词。 竹枝词,简称“竹枝”,早期的竹枝词多以“竹枝”和“女儿”两词作为衬词,估计竹枝词的名称便由此而来。竹枝词又叫“巴歙”,巴即巴郡,即现在重庆东部奉节至宜宾一带,歙就是民歌。施蛰存先生在《唐诗百话》中说: 所谓“竹枝歌”,大概是当地青年男女在竹林里劳作时的对唱歌谣。这个名称也是当地特有的,正如苏州称为“山歌”,是山上劳动人民的歌谣。福建有“采茶歌”,是采茶姑娘的抒情歌谣。山东有“渔歌”,是渔民的歌谣。各个地区的这一类歌谣,都是劳动人民歌唱他们自己的工作与生活,就是所谓“劳者歌其事”。 巴人善歌舞,他们民间的竹枝词都是能唱能跳的,每逢佳节,巴人便聚在一起,击鼓踏歌,刘禹锡在《竹枝词九首并序》中曾记载过观看巴人唱竹枝的热闹情景: 四方之歌,异音而同乐。岁正月,余来建平,里中儿联歌竹枝,吹短笛,击鼓以赴节。歌者扬袂睢舞,以曲多为贤,聆其音,中黄钟之羽。卒章激讦如吴声,虽伧仟不可分,而含思宛转,有淇澳之艳音。 刘禹锡初贬朗州司马,朗州即今湖南常德,靠近屈原故里。在这篇文章里,刘禹锡曾说自己受屈原《九歌》的启示而创作了一些诗歌: 昔屈原居沅湘间,其民迎神,词多鄙陋,乃作《九歌》,到于今荆楚歌舞之。故余亦作《竹枝》九篇,俾善歌者扬之。 这种音乐,在一般士大夫眼里,是不能登大雅之堂的。白居易谪居江州的时候,就说当地的民歌是“呕哑啁哳难为听”。虽然刘禹锡也随着大流先承认竹枝词“词多鄙陋”,但是他自己却不避这村野鄙陋,而是以士大夫身份,主动去采集民歌,并改造民歌,创造民歌,于是,竹枝词这朵原本只在深山中开放的小花,被诗人移栽进了唐诗的江山。 杨柳青青江水平, 闻郎江上唱歌声。 东边日出西边雨, 道是无晴却有晴。 文人诗歌多以典故卖弄学识,而民歌则多用比兴寄托情感,以双关表达情愫。这首竹枝词首句便描写出一幅充满生命感的鲜活画面:春和景明,杨柳青青,女孩斜倚碧树,江上传来情郎撩人心扉的情歌。这种景象,即使是一千多年后的我们,也只能在《刘三姐》一类电影中看见。学者的典故大多来源于古书,而民歌如果说有“典故”的话,这“典故”也多半来自身边的自然,来源于自己与自然交接时的生活体验:东边日出西边雨。没有佶屈聱牙的古文,没有晦涩高深的春秋笔法,自然之母的一颦一笑,一举手一投足,都是最富于生命张力的诗歌题材。而末句更是借用巧妙的谐音双关:你不是说无晴(无情)吗?为什么还是有晴(有情)呢?生长在明澈山水里的女孩,是不会有深宅大院里的闺秀们那么深的心思的,看到这首诗,仿佛就看见了水一样明澈的女子的内心:情思柔婉,神韵自然,毫无做作之态。如果不看落款,恐怕很少有人能相信,这首竹枝词就是出自饱读诗书,动辄子曰诗云的文人之手。 上面这首竹枝词是刘禹锡流传最广的一首诗,除此之外,他其他的竹枝词也是颇可圈点,流传甚广的。如他借女子之口表达对爱情前途的担心: 花红易衰似郎意,水流无限似侬愁。 用竹枝词体裁表达贬谪之苦: 南人上来歌一曲,北人莫上动乡情。 用竹枝词表达人世艰难,人心难测: 瞿塘嘈嘈十二滩,人言道路古来难。 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用竹枝词表现人心易改: 懊恼人心不如石,少时东去复西来。 《旧唐书·刘禹锡传》说:刘禹锡在朗州十年,“乃依骚人之作,为新辞以教巫祝。故武陵溪洞间夷歌,率多禹锡之词也”。施蛰存先生则说刘禹锡采集、改编、创作竹枝词应该是在他担任夔州刺史之时。这些问题,还是留待学者解决吧。毋庸置疑的一点是,刘禹锡的竹枝词在当时就产生了极大影响,就连留恋京都琵琶曲,而看不起“山歌与村笛”的大诗人白居易,也忍不住写起了竹枝词,他在诗中说: 竹枝苦怨怨何人, 夜静山空歇又闻。 蛮儿巴女齐声唱, 愁杀江楼病使君。 ——《竹枝词》其一 江畔谁人唱竹枝, 前声断咽后声迟。 怪来调苦缘词苦, 多是通州司马诗。 ——《竹枝词》其二 诗中的通州司马,就是白居易的好友元稹,由此可以看出,在刘禹锡的影响下,元稹也写过竹枝词,写竹枝词竟然成了当时诗人的时尚。在刘禹锡之后,除了元白之外,宋代的苏轼、黄庭坚、杨万里,元代杨维祯,明代杨升庵,清代王夫之、孔尚任、郑板桥等都写下过很多竹枝词佳作,文人创作竹枝词之风,一直延续到现在。 白居易曾经赞美刘禹锡说:“刘使君诗在处,有神护持。”到底是哪位神灵在护持着多灾多难的诗人?答案之一也许就在这充满山水和生命灵动的诗句中。当诗人暂时远离高高的庙堂时,也曾有过深深的悲凉和寂寞,有过日暮途穷的感伤和悲怆,但是,当诗人带着诗的眼睛和心灵走入山水,走入生命时,山水的柔柔的绿意代替了朝堂金碧的辉煌,泥土芬芳的气息取代了祭坛香烟的缭绕。 回到文首关于刘禹锡与柳宗元的问题,也许我们不难得出答案了:如果说柳宗元属于宗白华先生所说的悲剧的人生态度的话,(参看上章《寒江独钓万里愁》)刘禹锡则是属于幽默的人生态度。宗白华先生说: (幽默的人生态度)以广博的智慧照耀宇宙间的复杂关系,以深挚的同情了解人生内部的矛盾冲突。在伟大处发现它的狭小,在狭小中却也看到它的深厚,在圆满里发现它的缺憾,但在缺憾里也找出它的意义。于是以一种拈花微笑的态度同情一切,以一种超越的笑、了解的笑、惘然的笑,包容一切以超脱一切,使灰色暗淡的人生也罩上一层柔和的金光。 宗白华先生又说: 以悲剧情绪透入人生,以幽默情绪超脱人生,是两种意义的人生态度。两种态度都在估定人生价值,悲剧的人生态度是肯定超越平凡的人生价值,而幽默的人生态度则是在平凡人生里肯定深一层的价值。 从这个角度说,悲剧的人生态度与幽默的人生态度并没有高下之分,但是我想如果可以选择的话,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刘禹锡一样幽默的人生态度吧。 于是,在这种人生态度的支持下,当大家都以为诗人人生的盛宴已经随着一纸贬书宣告结束的时候,诗人却在另一张几案上摆开了自己人生的盛宴,这场盛宴不是钟鸣鼎食的豪门的炫耀,不是觥筹交错的暴发户的饕餮,而是用清新的泥土滋味调和的佳肴,这盛宴属于天,属于地,属于在天地间生存的一代代草民,属于充满生命感和幽默感的诗人自己。 站在历史的高度俯瞰苍生 “咏史”之体,据说最早为班固所创,从那以后,诗歌咏史渐渐蔚为风气,成为潮流。唐代几乎所有诗人都有咏史篇章,其中,杜甫、刘禹锡、李商隐、杜牧都是咏史名家。 刘禹锡诗歌,最为人称道的是他的咏史诗,据说有一次,刘禹锡与白居易等四人聚会,约定以西塞山为题作各作一首诗竞赛,在别人还在冥思苦想的时候,刘禹锡的诗歌就写出来了,白居易看了刘禹锡的诗之后长叹:“四人探骊龙,子先获珠,所余鳞爪何用耶!”于是根本不把自己的诗歌拿出来。(《唐诗纪事》)这首诗就是著名的《西塞山怀古》: 王濬楼船下益州, 金陵王气黯然收。 千寻铁索沉江底, 一片降幡出石头。 人世几回伤往事, 山形依旧枕寒流。 从今四海为家日, 故垒萧萧芦荻秋。 西塞山是三国时晋大将王濬与东吴水军激战的旧战场。当时昏庸的吴主孙皓迷信术士,后者告诉他“金陵有王气”,于是他自以为可以高枕无忧。可是,当王濬的楼船从益州(今四川成都)下水,浩浩荡荡顺流东下时,所谓“王气”已经荡然无存了。吴军曾在长江江面横铁索企图阻挡晋军船只,也被王濬用大木筏载着引火之物焚烧干净。于是,孙皓只好在石头城竖起白旗,请求投降。诗的前四句回顾历史,起句就气魄宏大,仿佛是一部史诗巨片,镜头感极强,给人以极大震撼。 颔联以下写追怀,则笔锋为之一转,仿佛由宏大的战争场面,转入了哲人的沉思:这江山,这土地,经过了多少争斗,染透了多少血泪,但是山水仍然依旧,没有因为这些悲凉而改变,作者似乎也在暗示:对于亘古不变的自然来说,再惨烈的战争,再残酷的杀戮,也只是蜗角之争罢了。而到现在,硝烟散尽,剩下的只是在萧萧芦苇中时隐时现的破败古营垒罢了。 后人曾评价这首诗说,《西塞山怀古》“似议非议,有论无论,笔著纸上,神来天际,气魄法律,无不精到”。(薛雪《一瓢诗话》) 唐人咏史,石头城是最常见的题材之一。石头城即今南京,曾经是六朝古都。特别在距离唐代不远的南北朝时期,石头城曾作为东晋、宋、齐、梁、陈的都城,在当时煊赫一时。可是,这些王朝几乎都毫无例外地以繁华开始,以衰败结束。到唐代,石头城已经成为一座空城。一个明月相伴的夜晚,诗人来到这座空城,山形依旧,涛声依旧,城墙几已成废墟,只有那轮曾经照彻千古的月亮,还在静静地俯视着这繁华过,又衰败过的世间。 山围故国周遭在, 潮打空城寂寞回。 淮水东边旧时月, 夜深还过女墙来。 “山围故国”二句是白居易赞不绝口的诗句,认为有了这两句,“后人无复措辞”。在古今相接的大跨度时空中,诗人静静地沉思,随着月亮,诗人俯瞰这世界,其实也是在俯瞰自己。历史的沧桑感在沉思中得以萌发,渐渐升华成哲人的隽永。在这样的诗歌面前,我们似乎都要蹑手蹑脚,屏住呼吸,静静等待那一抹历史的月光照过我们的头顶,好让我们在她的指引下,体味历史的秘密,体味人生的秘密。 其实,人生的秘密往往就在历史中埋藏着。如果诗人能站在历史的高度俯瞰众生,跨越历史的时空来体味生命的话,人生的短促和可笑立刻就在历史的永恒面前现出原形,而一切的繁华和衰败,鼎盛和凄凉,也不过是过眼烟云,不值一提: 乌?衣?巷 朱雀桥边野草花, 乌衣巷口夕阳斜。 旧时王谢堂前燕, 飞入寻常百姓家。 既然永恒不可能,那么祈求永恒也必为虚妄。任何繁华都会散尽,任何鼎盛都会成为云烟,如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说:“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那么,相比于这片土地上无数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悲欢离合,自己的悲凉又算得了什么呢?自己的辉煌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诗人以沉静代替了愤怒,以思考代替了躁动,以释然代替了执着,以放达代替了焦灼。因为诗人已经借助一双巨大的翅膀飞上了高空,在一个从未有过的高度俯瞰这芸芸众生,俯瞰着他们,也俯瞰着自己,于是,诗人的生命从这纷繁的世间被提纯了,超越了苦难,超越了悲凉,也超越了得失。这双翅膀,就叫历史。 晚唐?在黄昏时分退守内心晚唐诗人 盛唐的辉煌被安史之乱的鼙鼓声敲得粉碎,中唐则在内忧外患中踉踉跄跄前行。虽然有过唐宪宗“中兴”的昙花一现,但是帝国的衰败已经成为定局。 从唐敬宗和唐文宗时期开始,唐帝国出现明显的衰败倾覆之势。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说: 于斯之时,阍寺专权,胁君于内,弗能远也;藩镇阻兵,陵慢于外,弗能制也;士卒杀逐主帅,拒命自立,弗能诘也;军旅岁兴,赋敛日急,骨肉纵横于原野,杼轴空竭于里闾。 ——《唐纪》六十 司马光指出,晚唐在宦官专权以及藩镇割据等痼疾的影响下,已经成了一架破烂不堪,随时可能散架的牛车,衰亡已经不可避免。 中唐以后,唐代宦官专权就已经愈演愈烈,肃宗的贴身宦官李辅国竟声称皇帝老老实实待在宫里就可以了,国事可以交由他一人处理。(大家但居禁中,凡事有老奴处置)到后来,宦官权势竟然大到可以废立皇帝的地步,唐宪宗被宦官陈弘志所杀;唐敬宗被宦官刘克明等所杀,宦官权倾朝野,实在令人发指。宦官仇士良一生曾弑二主、杀一妃和四位宰相,贪酷暴虐二十余年,恩宠不衰。文宗时,皇帝和李训、郑注等大臣谋诛宦官,结果走漏风声,宦官反败为胜,大肆诛杀大臣,竟造成朝野一空,无人理政的局面,这就是有名的“甘露之变”。 虽然从八世纪开始,帝国就加强了对民众的控制,但是对尾大不掉的节度使们却是无可奈何。839年,全国人口统计一共有五百万户,这是唐朝后半期的最高数字,但是,“这个数字其实没有包括河北的任何数字”。(《剑桥中国隋唐史》)当时的藩镇,已经成为一个个独立王国,到昭宗时期,这些独立王国就已形成:大顺二年(891年),王建建立前蜀国,景福元年(892年),杨行密建立吴国,景福二年(893年),钱镠建立吴越国,王审知建立闽国,乾宁三年(896年),马殷建立楚国……对他们,朝廷根本奈何不得,中央的诏令,更像是一次次只能自己欣赏的行为艺术,连起个象征的作用都有些勉为其难。 李泽厚先生认为,唐代经济在安史之乱后并没有停滞不前,帝国仍然处在安定繁荣的阶段:“所有这一切都与众多知识分子通过考试进入或造成一个新的社会上层有关。”(《美的历程》)然而到了晚唐,藩镇割据使朝廷控制的州县减少,官位紧缺,朝中要职又为朋党以及有权势者占据,一般士人在仕途上进身机会很少。少数士人即使幸而中举入仕,也很难像中唐的韩愈、白居易等人那样,凭他们的文才进入政治机构上层。面对王朝末世的景象和自身暗淡的前途,士人心理状态发生很大变化。一些人尽管仍然眷念朝廷,关心时政,怀抱希望,但也往往以失望告终。国事无望,抱负落空,身世沉沦,使晚唐诗人情怀压抑,悲凉空漠之感常常触绪即来。韩柳元白提倡的“文以载道”在晚唐更像一个黑色幽默,因为“现实总不是那么理想,生活经常是事与愿违。皇帝并不那么英明,仕途并不那么顺利,天下也并不那么太平。他们所热心追求的理想和信念,他们所生活和奔走的前途,不过是官场、利禄、宦海沉浮、市朝倾轧”。(李泽厚《美的历程》) 衰世中生活的诗人,是无法再如前辈一样,歌唱出自信雄浑之音的。因此,晚唐的诗歌总给人以萧瑟衰飒的感觉。即使是咏史,也与前代不同:盛唐咏史充满了对未来的向往与渴望,中唐咏史则多表达对中兴的希冀,而晚唐的咏史,则更像是帝国衰亡的预言,如杜牧《泊秦淮》就是把当下听到的音乐比作亡国之音《玉树后庭花》,用诗歌直接宣告了一个伟大的王朝的灭亡。 另一方面,由于对现实的极度失望,诗人们的目光已经由外在的现实退守到了内心。与盛唐相比,“时代精神已经不在马上,而在闺房,不在世间,而在心中”。(李泽厚《美的历程》)于是,杜牧悄悄吟唱“轻罗小扇扑流萤”,李商隐悲歌“蜡炬成灰泪始干”,温庭筠执着于“鸡声茅店月,人迹板桥霜”,韦庄说,“人人尽说江南好,游人只合江南老”…… 盛唐的豪迈已经不再,这绝非诗人蓄意,而是时代精神使然。当对功业的期待随着国家的衰败而逐渐淡漠时,唐诗的江山也由雄伟宏大转入了尖窄狭小。而这种审美情趣,并不属于气魄宏大的唐诗,却为另外一种美丽的诗歌吹响了前奏曲,这种诗歌,就是宋词。 衰飒之气中的一缕清音杜牧 大和二年(828年),大唐帝国又一次科举考试即将开始。今年与往年不一样的是,从各地涌来的士子们考试在即,不是埋头苦读准备考试,而是争相传看一篇文章,凡看过者,无不赞不绝口。这篇文章也传到了太学博士吴武陵手中,吴武陵看后大为赞赏,马上拿着文章去找当年主持科举考试的崔郾,说:“我近日看到无数文人争相传看这篇文章,作者的确是不世之材,希望大人能点他为状元!”崔郾说:“不行,从状元到第四名已经内定了,这事恐怕难办。”吴武陵有些动怒了:“如果不行,那请你点他为第五名,如果还不行,就请你把这篇文章还我!”崔郾无奈,只好答应了吴武陵的请求,于是,这篇名为《阿房宫赋》的文章的作者——杜牧,在考试之前就已经被定为进士第五名录取了。 名门之后 杜牧之所以高中进士,不仅因为他的《阿房宫赋》的确是一篇难得一见的美文,也因为吴武陵的极力推荐,另外,也与他出身豪门大族有关。 杜牧(803—852年),字牧之,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杜牧的远祖杜预是西晋著名政治家、学者。曾祖杜希望是玄宗时期的边塞名将,爱好文学。祖父杜佑,是中唐著名政治家、史学家,先后任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宰相,曾著有《通典》二百卷,这是中国第一部典章制度的百科全书。杜牧的父亲杜从郁官至驾部员外郎。由此可见,杜牧的家族不仅是簪缨之族,同时也是书香门第。因此,杜牧从小就得到了良好的教育。杜牧对自己的家世也比较自豪,他曾说:“旧第开朱门,长安城中央。第中无一物,万卷书满堂。家集二百编,上下驰皇王。”(《冬至日寄小侄阿宜诗》) 杜牧的先祖虽然非同一般,但是到了杜牧的时代,家道仍已不如以前了。而晚唐的科举权柄更多掌握在高门豪族手中,竞争十分激烈,因此,当他知道自己终于高中进士时,心头的喜悦还是难以言表的。 及第后寄长安故人 东都放榜未花开, 三十三人走马回。 秦地少年多酿酒, 却将春色入关来。 韩愈曾说:“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荆潭唱和诗序》)宋代欧阳修更是说:“予闻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盖愈穷愈工,然则非诗之能穷人,殆穷而后工也。”(《梅圣俞诗集序》)诗歌是人生痛苦的结晶,这几乎成了一个普遍的真理,但是,杜牧的这首诗却是例外,少年登第,踌躇满志,这样的欣喜之情化为诗句,不也一样能深深打动人心吗? 少年得志,最容易流入狂妄不可一世的泥潭,这在历史上例子太多,不用赘言。杜牧登第之后,就在同一年,举贤良方正科,取得了做官的资格。此刻春风得意的杜牧,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宽阔的金光大道,对未来充满了信心。 一天,杜牧和几个朋友到长安一座佛寺去游览,遇见一位老僧。老僧先询问杜牧是什么人,杜牧还没来得及回答,旁边的人已经抢先向老僧吹嘘杜牧不凡的家世,并向他介绍杜牧文场连胜的辉煌业绩。本以为老僧马上会演出一幕“坐,请坐,请上座;茶,上茶,上香茶”的好戏,谁知老僧只是看了杜牧一眼,淡然地说:“我不认识。” 这迎头一盆冷水让杜牧的朋友们觉得十分愤慨,但是对杜牧却如醍醐灌顶,让他茅塞顿开:其实功名利禄也就不过如此,家世煊赫也是身外之物。为了感谢老僧点化,杜牧写了这首《赠终南兰若僧》: 家在城南杜曲旁, 两枝仙桂一时芳。 禅师都未知名姓, 始觉空门意味长。 有多少以祖先坟头为骄傲的所谓贵胄子弟能有这样的清醒?有几个少年得志的所谓精英能有这样的冷静?可以想见,如果杜牧没有这样的清醒与真诚,恐怕后来也不可能在巨木参天的唐诗江山中出类拔萃,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老僧的洒脱固然令人钦佩,而杜牧的真诚,恐怕更令人,特别是令一些所谓成功人士深思吧。 赢得青楼薄幸名 当年崔郾答应了吴武陵,将杜牧定为进士第五名。但是吴武陵走了之后就有人提出异议:“据说杜牧行为有些不检点,录为进士恐怕不大好?”崔郾有些后悔,只好说:“我已经答应吴大人了,即使杜牧是个屠狗的我也只好录取他。”看来,杜牧的不拘细行在当时就为人所知了。 杜牧进士及第,又举贤良方正科,被授予弘文馆校书郎官职,试左武卫兵曹参军。当年冬季,他就入江西观察使沈传师幕府做幕僚。大和七年(833年),淮南节度使牛僧孺辟杜牧为推官,不久让杜牧担任他的掌书记。牛僧孺治所在扬州。唐代的扬州,已是海内闻名的繁华都会。物阜民丰,人杰地灵。杜牧有一首著名的《江南春绝句》即是赞赏扬州的美丽景色: 千里莺啼绿映红, 水村山郭酒旗风。 南朝四百八十寺, 多少楼台烟雨中。 不过,杜牧最喜欢的,显然不是到古寺去与高僧谈佛论禅,也不是流连山水,醉吟江山,他之所好,似乎正在这蒙蒙“烟雨”中。 自古江南多美女,据说杜牧在扬州的时候,最爱流连青楼妓馆,“好歌舞,风情颇张,不能自遏”。(《唐才子传》)上司牛僧孺知道杜牧的这个爱好,却不点破。由于担心杜牧经常出入这些是非之地引起麻烦,他甚至暗中派数十人穿便服尾随杜牧,负责其安全。 大和九年(835年),杜牧任职期满,将调到京城任监察御史。在饯别宴会上,牛僧孺说:“老弟才华盖世,日后定有更大作为,只是要注意行为检点。”杜牧不知上司何意,装作一脸无辜地说:“我一直比较注意自己的品行。”牛僧孺微微一笑,叫下人拿来一个盒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牛僧孺派去保护杜牧的手下写的报告:“某日晚,杜书记宿某娼家,无事。”杜牧看了之后,满脸羞愧,连忙拜谢。 据说杜牧相貌英俊,再加上才华盖世,因此在当时声名极大,以至于家里有美女的都害怕杜牧到自己家里来。当时李司徒闲居在家,一日大宴宾客。由于李司徒家有一名歌伎冠绝当世,于是借口杜牧掌管官员监察,不好请他来,其实他根本就不敢邀请杜牧前来,免生是非。杜牧知道之后很不高兴,叫人暗示李司徒请自己。无奈之下,李司徒只好发出邀请,引狼入室。杜牧到了之后,终于见到了这位绝色女子,还大大咧咧起来赋诗一首: 华堂今日绮宴开, 谁唤分司御史来。 忽发狂言惊四座, 两行红粉一时回。 意气闲逸,旁若无人,满座皆惊。 杜牧对美丽女子的追求甚至到了“购买期货”的境界。据说他在湖州时,一次看到一个年方十岁的女子,十分满意。于是与其家人约好,十年之后来迎娶,还预付了聘礼。说十年之后如果不来,女子可自嫁人。谁知道离开湖州之后仕途不顺,直到十四年后才做湖州刺史。打听那位女子时,才知道她已经嫁人,都生了两个孩子了。杜牧无限惆怅: 怅??诗 自恨寻访去较迟, 不须惆怅怨芳时。 如今风摆花狼藉, 绿叶成阴子满枝。 这个故事是否属实已经无从查考,但是杜牧才子风流放浪形骸倒是有据可查的。当他要离开扬州的时候,想必心里是充满了依依不舍之情的。 赠别?其二 多情却似总无情, 唯觉尊前笑不成。 蜡烛有心还惜别, 替人垂泪到天明。 离开扬州很久以后,杜牧写诗给还在扬州的判官韩绰:“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扬州已经成为诗人生命中永恒的记忆,再也无法抹去了吧?多年以后,杜牧写了一首《遣怀》,也算是对他扬州十年的一个总结: 落魄江湖载酒行, 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 赢得青楼薄幸名。 衰飒之气中的一缕清音 李泽厚先生在《美的历程》中说: 盛唐以其对事功对向往而有广阔的眼界和博大的气势;中唐乃是退缩和萧瑟,晚唐则以其对日常狭小生活的兴致,而向词过度。这并非神秘的“气运”,而正是社会时代的变异发展所使然。 这种时代变异对诗人的影响,在杜牧身上体现得尤为突出。 杜牧多才多艺,工诗文,能书画,前人甚至说“有唐一代,诗文兼备者,惟韩、柳、小杜三家”。(洪亮吉《北江诗话》卷三)其传世墨迹《张好好诗》已是国宝级文物,现在还珍藏在故宫博物院。但是杜牧并非一个只会吟风弄月的文人。史载杜牧“刚直有奇节,不为龌龊小谨。敢论列大事,指陈利病尤切”。杜牧的先祖不乏出将入相者,杜牧也不愿只是个文弱书生。他除了写诗之外,还为《孙子兵法》作注,对军事有很深的研究。对晚唐帝王们的骄奢淫逸杜牧也尖锐地指出来,他轰动一时的《阿房宫赋》,其实就是针对唐敬宗奢侈腐朽,大兴土木而作的。他曾在黄州、睦州等地任刺史,所到之处,皆有善声。 可是,晚唐衰败的江山已不是凭谁一己之力能挽回的。虽然杜牧才华卓越,胸怀大志,但是还是避免不了宦途沉沦的命运。面对青史留名的先辈,面对远不如自己却出将入相的堂兄杜悰,杜牧怏怏难平。于是,只好将满腔情感寄托于诗句当中,长歌当哭了。 后人评价杜牧的诗“如铜丸走坂,骏马注坡”,他的诗句音节圆润,风华流美而又神韵疏朗,气势豪宕而又精致婉约。 杜牧诗歌现传世者四百余首,其中很多已经成为传诵千古的名篇,甚至成为某种景物或者情感固定的代表诗句:一到清明,中国人总是自然而然地想起“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一看到枫叶,人们也总是会随口而出“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千里莺啼绿映红,水村山郭酒旗风”也成为歌咏江南美景的代表性诗句;“春风十里扬州路”甚至已经成为扬州美景的成语式诗句;南宋时,扬州屡遭兵祸,词人姜夔竟然担心三百年前的诗人杜牧若目睹这一切,会无法承受这样的打击,“杜郎俊赏,算而今、重到须惊”…… 杜牧说,自己写诗,力求立意高远,不务奇丽,“不今不古,处于中间”。由此可见,诗人的目标其实是追求属于自己的风格,这一点,他做到了。洪亮吉说:“杜牧之与韩柳元白同时,而文不同韩、柳,诗不同元、白,复能于四家外诗文皆别成一家,可云特立独行之士矣。”(《北江诗话》)李商隐也说杜牧:“高楼风雨感斯文,短翼差池不及群。刻意伤春复伤别,人间唯有杜司勋。” 后人把杜牧、李商隐称为“小李杜”,这主要是从二人在晚唐诗坛地位来讲的。如果从风格上讲,杜甫诗沉郁顿挫,感时伤世,杜牧的诗歌,后人评价“俊迈”“气俊思活”“雄姿英发”“轻倩秀艳”,而胡应麟《诗薮》对杜牧诗歌的评价则是言简意赅——俊爽。后人以为至论。而在笼罩晚唐诗坛的一片衰飒之气中,人们终于看到了一片俊朗的树林,听到了一丝悦耳的清音。 852年,年仅五十岁的诗人感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了。他为自己写了墓志铭,又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焚毁了一生所作的大部分诗歌。据说他原本有诗一千余首,焚毁之后,只剩下二百余首了。诗人为何焚稿,我们无从猜测,但是从剩下的二百余首诗歌多有传世之作来看,也许诗人是想自己给后人留下的诗篇能够尽可能地完美吧。的确,人不可能是完美的,但是人的眼睛却一直在凝视着完美,因此,即使完美不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中,它至少也一直定格于人们的眼中。 透视历史的荒诞与悲凉 王朝的兴衰总是“其兴也勃,其亡也忽”。在末世时代,不仅国运不可避免地走下坡路,就连人的精神面貌都与以前完全不一样。谁能相信被外戚凌辱得生不如死的汉代末世皇帝们竟是雄才大略的高祖、武帝的子孙?谁能相信饱食终日只会提笼架鸟的八旗子弟竟然就是不可一世的努尔哈赤、皇太极的后代?唐代也是如此,创业之君们的英姿勃发已成陈迹,守成之君们的朝乾夕惕也离现实越来越远,日渐衰亡的帝国就像一辆破旧不堪的牛车,日渐走近最后的终结。 晚唐的咏史诗,如李泽厚先生所说,更像是帝国衰亡的预言。衰世中的诗人们观照历史,往往不会有盛世诗人的过于饱满的豪迈,也没有后盛世诗人对未来的期待,而是自觉地抛弃了附丽于历史之上的崇高冠冕,更自觉地透视到历史的深处,触摸到历史的荒诞与可笑,感觉到那隐藏在历史深处的浓黑的悲哀。杜牧就是这样的诗人。 杜牧传世的二百余首诗中,最为人称道的是他的咏史诗。后人评价杜牧诗歌,多言其风格俊爽,但是却忽略了杜牧诗歌在思想上最重要的一个特点:角度独特,思想深邃。杜牧诗歌往往能独辟蹊径,从常人不到之角度入手,一击即切中要害,余音袅袅,令人回味。如这首《题乌江亭》: 题乌江亭 胜败兵家不可期, 包羞忍耻是男儿。 江东子弟多才俊, 卷土重来未可知。 受司马迁的影响,后人多将项羽乌江自刎当成气节尊严的崇高祭品供上神坛,就是晚杜牧三百多年的女词人李清照也说“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一个民族固然不能没有气节,但是在衰亡末世,诗人更关注的恐怕还是如何少谈高调,多做实事。因此诗人借谈项羽发议论,其目的也许是在告诫统治者:即使是面临山穷水尽,也不能放弃希望,而应该忍辱包羞,尽力一搏。 杜牧咏史诗的角度新颖,还在于他不是像一般诗人一样,拼命把自己拔到某个高度,站在奥林匹斯山上俯瞰历史,而是喜欢选取一些“小”角度,剑走偏锋,斜挑在前人看来是不可冒犯的历史。于是,道貌岸然的典籍和史实被重新解构,更被赋予了更深层的含义。如鲁迅先生从史书中读出“吃人”二字一样,杜牧从历史中读到的则是荒诞与悲凉。杜牧喜欢选取的这种“小”角度,就是女性。 过华清宫绝句 长安回望绣成堆, 山顶千门次第开。 一骑红尘妃子笑, 无人知是荔枝来。 揭开高墙深宫的重重帷幔,隐去庙堂祭坛的神圣光环,诗人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荒诞而无奈的事实:专制制度之下,一个女人的口腹之欲竟然可以引起全国性的多米诺效应:岭南人民的辛勤耕耘,驿站的“人马僵仆于道”,(《新唐书》)朝廷大臣以为发生军国大事的惊恐,平民百姓遭受的磨难,竟然只因为皇帝的爱妃想吃几颗新鲜的荔枝!妃子一笑,帝王展颜,不由得让人想到周幽王为搏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的典故。一般人认为,安史之乱是唐朝由盛世走向衰亡的分水岭,但是这首区区二十八个字的小诗却尖锐指出:从唐明皇为杨贵妃不惜耗费国家资源劳民伤财运送荔枝时开始,帝国就已经注定了败亡的命运。 而接近末世的王朝,王公贵族们似乎也并不关心很快将到来的覆亡,仍然是其乐融融,歌舞升平。 夜泊秦淮 烟笼寒水月笼纱, 夜泊秦淮近酒家。 商女不知亡国恨, 隔江犹唱《后庭花》。 有人说杜牧此诗是讽刺商女无知,咏唱亡国之音,这种说法显然是荒谬的。作者从商女入手,只是因为从当时的情境着眼,这样入手最为自然真实,而并非讽刺她们。商女没有选择曲目的自由,叫她们歌唱这些靡靡之音的,还不是酒家里饱食终日的达官贵人?越是在末世,统治者越是喜欢粉饰太平:天下升平,海内晏然,功过三王,德迈五帝。可是,富于忧患意识的诗人却从这“盛世歌舞”中听到了帝国的大厦倾倒时的巨响,听到了无数百姓在乱离中无尽的哀号。在诗人看来,动人的歌声就是草民的惨呼,飘舞的长袖就是蔽天的旌旗,杯中的美酒就是浸透大地的鲜血! 而我以为,杜牧咏史诗最直抵历史的荒诞与悲凉的,莫过于这首《赤壁》。 赤??壁 折戟沉沙铁未销, 自将磨洗认前朝。 东风不与周郎便, 铜雀春深锁二乔。 我一直以为,凡是号称自己已经洞彻历史发展规律,甚至自称能决定历史走向的观点都是痴人说梦。统治者总是主张自己乃顺天应人,不是将历史作为一种客观的存在予以尊重,而是将历史作为一种自己意识形态的演习进行宣传,再辅以对历史的歪曲与篡改,于是,前代所有的历史就成了为圣王扫开道路的清道夫。所有这一切,无非是想证明:历史是有必然性的,这个必然性,就是我是万古不变的统治者。 杜牧在江边拣到了赤壁之战时留下的武器,若是常人,不过是缅怀先人功业,以此勉励自己,天才如苏轼者,竟也未能脱此窠臼。而杜牧却一反常人思维,第三句看似不经意,却揭示出了历史发展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偶然。 如果没有那场重要性高于万事之上的东风,赤壁之战的结果肯定会被改写。原来,被冠以统一、割据、侵略、保卫、残暴、仁慈等各种名目的战争,其结果竟然只是取决于一次大气运动引起的风向变化!而胜者,自可在成王败寇的潜规则下为已经过往的历史附着上自己的光辉,用虚伪的必然消灭历史的偶然。因此,胜者永远是圣明,其伟大甚至在他出生之前就由天注定,其胜利在对决之前已经是历史的必然。这种话语,无非是为了让庶民们相信:自己是神授之君,地位不可动摇罢了。 而诗的末句则更像是一个黑色幽默。让我们先来看看《三国演义》中的一段话: 孔明曰:“愚有一计:并不劳牵羊担酒,纳土献印;亦不须亲自渡江;只须遣一介之使,扁舟送两个人到江上。操一得此两人,百万之众,皆卸甲卷旗而退矣。”瑜曰:“用何二人,可退操兵?”孔明曰:“江东去此两人,如大木飘一叶,太仓减一粟耳;而操得之,必大喜而去。”瑜又问:“果用何二人?”孔明曰:“亮居隆中时,即闻操于漳河新造一台,名曰铜雀,极其壮丽;广选天下美女以实其中。操本好色之徒,久闻江东乔公有二女,长曰大乔,次曰小乔,有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操曾发誓曰:吾一愿扫平四海,以成帝业;一愿得江东二乔,置之铜雀台,以乐晚年,虽死无恨矣。今虽引百万之众,虎视江南,其实为此二女也。将军何不去寻乔公,以千金买此二女,差人送与曹操,操得二女,称心满意,必班师矣。此范蠡献西施之计,何不速为之?”瑜曰:“操欲得二乔,有何证验?”孔明曰:“曹操幼子曹植,字子建,下笔成文。操尝命作一赋,名曰《铜雀台赋》。赋中之意,单道他家合为天子,誓取二乔。”瑜曰:“此赋公能记否?”孔明曰:“吾爱其文华美,尝窃记之。”瑜曰:“试请一诵。”孔明即时诵《铜雀台赋》云:…… 周瑜听罢,勃然大怒,离座指北而骂曰:“老贼欺吾太甚!” ——《三国演义》第四十四回 孔明何尝不知道,大乔是孙策的夫人,而小乔是周瑜的爱妻,卧龙之所以故意以此激怒周瑜,是因为他对人性看得很清楚:什么国家利益,百姓安危,不过是权位者供奉着的一个牌位而已,千万生灵涂炭,远不及自己的蝇头小利受损,千万妇女落难,也不及自己的女人微微一嗔。 如果说《三国演义》是小说家言,不可全信的话,司马光《资治通鉴》里面也有一段引人深思的叙述。当孙权接到曹操的战书,询问臣下是战是降时,张昭等人极力主降。孙权计议未定,出去上厕所,鲁肃跟上来,正是他下面这番话,直接击中了孙权心中最隐秘的部位:现在我可以投降曹操,您不能。为什么?如果我投降曹操,曹操必然让我回到故里,根据我的名声和地位,再怎么也会给我个小官做。整天乘着牛车,带着手下,与士人交往,积累功劳慢慢往上爬,最后也会做个州郡刺史什么的。您投降曹操,结局会怎么样呢?“今肃可迎操耳,如将军则不可也。何以言之?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乘犊车,从隶卒,交游士林,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迎操,欲安所归乎?” 孙权听了这话之后十分感动,对鲁肃说:你把问题分析得很透彻,正合我意。你真是上天派来辅佐我的啊!“今君廓开大计,正与孤同,此天以卿赐孤也”,(《资治通鉴·赤壁之战》)最后下定了联刘抗曹的决心。 原来,孙权打仗不过是为了避免失去自己的地位,周瑜打仗不过是怕“铜雀春深锁二乔”,“冲冠一怒”可以为名位,为红颜,却绝不是为了草民百姓。回顾历史,武帝发兵攻大宛,不过是为了取得几匹千里马,对外战争的节节胜利,不过是“空见蒲桃入汉家”。而帝王们不可为外人道的这些欲望,却总是被披上国家、民族、正义、公理等神圣的外衣,罩上勇敢、牺牲、无畏、奉献等炫目的光环,而在这外衣和光环下面,隐藏不住的却是千千万万草民们的呻吟呼号,千千万万百姓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这样的历史,难道不是荒诞的历史?这样的荒诞,下面掩藏的难道不是深深的悲凉?杜牧是一个诗人,但是也是一个最清醒的史学家。因为,只有正视历史的偶然,才是真正尊重了历史的客观;承认历史的荒诞,才是真正触摸到了历史的荒诞与残酷。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李商隐 唐文宗大中九年(835年),十月二十一日,这天在紫宸殿举行早朝时,金吾大将军韩约奏报左金吾仗院内石榴树上夜降甘露。宰相李训则提议,天降祥瑞于皇宫,是大唐再兴的吉祥之兆,皇帝应亲往礼拜上天,以求国运。于是文宗皇帝来到含元殿暂驻,命宰相、中书、门下省官吏先往观看。众吏看后奏称,不似天降的真正甘露。文宗再命神策军左右护军中尉宦官仇士良、鱼志弘等,率领全体宦官前去察看真实,即刻回报,以定行否。其实,这是文宗与李训、郑注等大臣早已商量好的圈套,目的是引宦官上钩,趁机诛杀之。 仇士良等至左金吾仗院内时,发现韩约惊慌失措,此时一阵风起,仇士良发现帷幔后埋伏兵卒多人,迅速夺路而逃。宦官逃到含元殿之后,胁迫文宗乘轿入内。李训、韩约等人急忙上殿保驾,发生激斗。金吾卫士及御史台兵卒约五百余人上前奋击,杀死宦官数十人。但宦官将李训打伤在地,抬着文宗逃入宣政门,将门紧闭,朝臣惊散。宦官挟持皇帝成功,随即派兵诛杀大臣,先后杀害近两千人,李训、郑注、王涯等大臣先后被杀,有的还被灭族。这就是晚唐著名的“甘露之变”。 事变发生之后,许多正直的朝廷大臣遭到杀害,朝廷为之一空,人人自危,道路以目,此时却有一位诗人,用自己的诗歌直接反映甘露之变的经过,表达自己的义愤。在万马齐喑的当时,这些诗是唯一反映事变的一批作品。这个诗人就是李商隐。 因为超越?所以孤独 李商隐(约812或813—约858年),字义山,号玉溪生、樊南生。河南沁阳人。李商隐曾多次宣称自己是皇室之后,也有学者考证认为此说属实,但是和李贺一样,即便是贵胄之家,但是到诗人这一辈,家道早已不如以前了。李商隐的高祖李涉最高的官职不过是个县令,曾祖李叔恒只做过县尉,祖父也做过邢州录事参军,父亲李嗣曾为殿中侍御史。 李商隐九岁左右,父亲去世,家境窘迫,作为长子的李商隐支撑起了整个家庭,少年时期,就替别人抄书以补贴家用。李商隐在故乡遇到了一位同族的叔父,这位叔父上过太学,但是没有做官,终生隐居。据诗人回忆,叔父在经学、小学、古文、书法等方面均有造诣,李商隐跟着叔父学习,十六岁时就写出了《才论》《圣论》两篇文章。因此,他引起了当时任天平军节度使的令狐楚的注意。 令狐楚是骈文专家,对李商隐的才华非常欣赏,他把李商隐收到门下,让他与自己的儿子令狐绹成为同学,教他们骈文写作技巧,还资助李商隐的家庭。在令狐楚的教授下,李商隐很快青出于蓝,成为骈文高手。范文澜先生就在《中国通史简编》中对李商隐的骈体文评价很高,他认为只要李商隐的《樊南文集》存留,唐代的骈体文就算全部遗失也不可惜。 李商隐在二十一岁、二十二岁和二十四岁曾三次应举,但是都没有考中进士。开成二年(837年),李商隐再次应举。当时的主考是高锴,是令狐楚的好朋友。令狐楚向高锴极力推荐了李商隐,于是李商隐终于得中进士,这一年,他二十六岁。而就在这一年年底,令狐楚去世了。 开成三年春,李商隐应博学鸿词科考试,初试已经通过,但是送中书省复审时,他的名字却被一位“中书长者”抹去了。这是诗人在仕途上遭遇的第一次重大挫折,但是此时的李商隐并不知道,这只是个开始。 李商隐落选后不久,来到泾原节度使王茂元手下当幕僚,王茂元喜爱李商隐才华,将最小的女儿嫁给了他,而这场婚姻,竟让李商隐付出了一生仕途困顿的代价。从宪宗朝开始,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领袖的“牛党”同以李德裕为领袖的“李党”在数十年中互相攻讦,争斗不休,有不共戴天之势。这种朋党之争已经不以国家朝廷利益为准则,而是“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赞成,凡是敌人赞成的我们就反对”,成为晚唐政治的一大矛盾。 李商隐最初的恩师令狐楚属于“牛党”,在其帮助下,李商隐步入政坛。令狐楚去世之后,李商隐受到王茂元的赏识并娶了他的女儿,王茂元与李德裕交好,被视为“李党”成员,于是李商隐因为这段婚姻而在政坛上处于极度尴尬的地位:“李党”认为他是“牛党”中人,而“牛党”又认为李商隐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诗人两边不讨好。在这种情况下,诗人不仅仕途不顺利,甚至还被很多人视为“忘恩负义”的“无行文人”。但是没有人明白,诗人真正的立场是正义,而不是政治,会昌年间,李党当政,李商隐并没有去因缘攀附;大中年间,李党迭贬,李商隐却对其表示明显的同情。这颇有点类似于苏轼的命运:王安石变法的时候,他提出反对意见;当王安石罢相,人人争着落井下石的时候,苏轼却站出来为王安石说好话,因此不论是王安石当政还是司马光掌权,倒霉的都只能是苏轼。 个中原因,其实也很简单:诗人与政客的不同在于:诗人是用心灵思考,而政客是用心机思考;诗人最高的维度是善和美,而政客终极的目标是利益。诗人的眼光应该是超越于政客的厚黑学之上的,可是,这种超越,其代价往往是孤独。 李商隐一生仕途都十分坎坷,无论是“牛党”得势还是“李党”上台,诗人都没有升迁的希望。李商隐的一生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外派官员幕府中任职,既无名分,更不稳定。 大中十年(856年),四十五岁的诗人追随盐铁转运使柳仲郢,担任盐铁推官。两年之后,柳仲郢被调任兵部尚书,李商隐就失去了工作。他回到了家乡,不久病故,时年四十七岁。 李商隐曾写过一首著名的《嫦娥》: 云母屏风烛影深, 长河渐落晓星沉。 嫦娥应悔偷灵药, 碧海青天夜夜心。 超越之后是什么?也许是永恒;永恒之后是什么?肯定是孤独。当一个人想遗世独立的时候,“遗”其实是双向的——遗弃世人的同时,也被世人遗弃。嫦娥偷取了后羿的不死之药飞升月宫,她终于获得了企盼已久的永恒,可是,她没有想到,当永恒成为常态时,自己要面对的,就是永恒的孤独。诗中的嫦娥,何尝不是诗人的化身?一个渴望超越尘世的灵魂,一个无法摆脱彻骨孤独的灵魂,唯一让人略感安慰的是,这也是一个永恒的灵魂。 唯有一无?于是所有 满堂兮美人, 独与余兮目成 ——屈原《少司命》 无??题 昨夜星辰昨夜风, 画楼西畔桂堂东。 身无彩凤双飞翼, 心有灵犀一点通。 隔座送钩春酒暖, 分曹射覆蜡灯红。 嗟余听鼓应官去, 走马兰台类转蓬。 上古的时候,诗歌都是没有题目的,《诗经》中的诗歌就是如此,后人为了便于区分,于是将其前一个词作为标题,如《关雎》《氓》《静女》等等。当然,这时候的诗歌没有题目是文学发展水平相对较低所致,因此,第一个给诗歌起题目的人一定就是天才了。反之,当所有的诗歌都有了名字的时候,却不给自己的诗歌起名,这人一定也是天才。李商隐就是这样的天才,因为他就是无题诗的发明者。 李商隐的无题诗共有二十多首,也有专家指出,如《锦瑟》等诗以首句第一个词为题,应该也归入无题诗之列,这样算来,李商隐的无题诗就有数十首了。 忧郁而哀伤的诗人,大概把自己所有的情感和心血都灌注进了这些无题的诗章当中了吧,不然,为什么几乎每首无题诗,都如一个上了锁的珠宝盒,当盒盖微微打开时,我们就能够从缝隙里看见透出来的或清冷、或温暖的微光,但是,那盒子却始终无法完全打开,于是,我们只好从这偶尔透出来的微光里,去感受这无题的情愫,无题的绮丽:“刘郎已恨蓬山远,更隔蓬山一万重”,“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神女生涯原是梦,小姑居处本无郎”…… 有人说,李商隐的无题诗大多寄托了诗人的身世之叹,也许由于这个原因,这些诗歌大都显得那么清冷甚至凄凉,而在这清冷凄凉之中,大概也就是这首“昨夜星辰昨夜风”还些许有些温暖甚至温馨吧。 用什么题目才能诉尽在熙熙攘攘觥筹交错中看到那双眼睛时心里的悸动?用什么语言才能表达一夜相值、旋成间隔的起伏的感伤?喧闹的夜宴,兴致勃勃的人们,在这无所不有的色彩和喧嚣中,真正的主角只是那眼角掠过的一丝微笑的暗示,指尖轻灵的动作中传达出的只有两个人能懂得的语言。宴会的色彩温暖而绚烂,但是,除了那个柔美的身影有着温度以外,其余的都是灰色的。宴会的觥筹交错喧哗嬉闹都是背景,衬托着前台那襟袖间的宁静与安详,于是,所有的所有都淡化成背后的帷幕,诗人的眼中,只有那淡淡的微笑的脸,那笑容用灵犀一点的默契,把诗人和她微妙地联系在了一起。 用什么语言,才能说尽那深深的思念?用什么修辞,才能穷尽这无尽的等待?又用什么话语,才能诉说当眼光与她相碰撞时心里的悸动期待,以及从他眸子里读出的呼应?任何语言在这无限的丰富面前都捉襟见肘,任何修辞在这宁静默契的美面前都黯然失色,也许正因为如此,诗人干脆不给诗起名字了吧,因为无题,所以避免了捉襟见肘黯然失色的危险。 诗无题,正像是维纳斯的断臂一样,我们无法为它加上任何一个题目,因为任何方向的限制都是对诗歌本身可能存在的无限意蕴的戕害,更重要的是,这样深埋于心,只有两个人能心领神会的秘密,其妙处是不足为外人道的,因此,无题之无,却是用一无包纳了所有。 在李商隐之后一千年,欧洲浪漫乐派的音乐家们掀起了一场无标题音乐运动,德彪西甚至说:“我鄙视那种要为音乐赋予意义的人。”里姆斯基·柯萨柯夫在自己的《天方夜谭》再版的时候,去掉了原稿中的所有小标题,因为他觉得,只有不受标题的暗示,用自己的心欣赏到的音乐,才是真正的音乐。得鱼忘筌,得意忘言,欧洲的音乐家与中国唐朝的诗人跨越了漫长的时间和广阔的空间形成了绝妙的呼应。其实,音乐就是一种诗,正如诗也是一种音乐,因为它们都是需要用心灵和情感去领悟品味的艺术。而高明的艺术家,总是给读者的心留出足够的空白,足够的空间,艺术家只是为我们搭建一个或辉煌或素雅,或激昂或悲哀的舞台,让我们的心在这舞台上翩翩起舞。每个人的舞姿各不一样,于是,艺术就有了无限的面目,无限的可能,唯有这样的艺术,才能穿越时间与空间的阻碍,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域,在不同的人群心中激起属于自己的回声。于是,诗歌不死,音乐不死,艺术不死。 谁能抓住伤感的风? 锦??瑟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李商隐最有名的是他的无题诗,这首诗以前两个字为题,其实也相当于是无题了。诗中使用了四个典故,但是当我们把典故一一查清之后,却又感觉仍然没有“读懂”此诗。 李商隐被人称作是唐代的“朦胧诗人”,而这首诗历来也是注释不一、莫衷一是的。何焯和朱彝尊说此诗是悼亡诗;《李义山诗集辑评》说“此篇乃自伤之词,骚人所谓美人迟暮也”;汪师韩说此诗是感慨自己壮志未酬之作,张采田亦赞成此说。各家各言其理,但却都无法说服对方。 但是,诗果真是用来懂的吗? 梁启超先生在其《饮冰室文集·中国韵文内所表现的情感》中说: 义山的《锦瑟》《碧城》《圣女祠》等诗,讲的什么事,我理会不着。拆开来一句一句叫我解释,我连文义也解不出来。但我觉得他美,读起来令我精神上得一种新鲜的愉快。须知美是多方面的,美是含有神秘性的。 这段话也许可以作为理解,不,应该说感悟《锦瑟》的一把钥匙吧。诗是语言的精灵,精灵本来就是无法琢磨的,有时候,我们费尽心机,以为抓住了她的秀发,或者羽翼,或者衣襟,而当我们打开手掌的时候,却发现我们抓住的,不过是她身后的一缕微风。 谁能抓住那阵风,无影无形的风?如歧路亡羊,每条路都有无数岔路,每个岔路又通向不同的岔路,当我们以为锦瑟是乐器的时候,那阵风却说,那是半生的沧桑,当我们以为庄生化蝶无非物我两忘时,那阵风却送来望帝所化杜鹃的啼叫——不如归去!沧海月明,却不是明月共潮生的壮阔浩渺,鲛人垂泪,泪化为珠,为何潸然?为谁垂泪?蓝田的山坡,阳光灿烂,是谁伫立在那烟雾背后?瑟音铿锵而凄凉,那锦瑟一般的期待是为了谁?为了什么?往事到底如烟还是不如烟?一千个哈姆雷特站在诗歌的对面,默然无语,但似乎又有千言万语,于是,一切归于惘然。 诗歌真正的魅力,也许就在于它没有确切的解释,也就是所谓的“诗无达诂”。也正因为它没有唯一的解释,所以就拥有了无数可能的解释,每一个解释,都可以深达读者的灵魂深处,而任何一种解释,都无法成为诗歌最后的定论。于是,一首诗,便具有了无数首诗可能抵达的境界,拥有了远远超越诗歌字数限制的空间,诗歌在这时候就不再属于诗人,而成了读者的私有财产,谁也无法夺去。 唐诗向来是名句多于名篇的,但是,这首诗却是一个例外:将诗歌拆分开来,似乎什么都不是,组合在一起,也无法让人弄清究竟,但是,那种在字里行间流淌出来的忧伤和怅惘,却透过墨写的字,深抵读者的心灵。 记得有一个笑话,说一帮愚人得到了一块美玉,但是却无法分配,于是愚人们干脆把玉砸成几份均分,可是这样一来,原来价值连城的美玉,就一钱不值了。也许,这首《锦瑟》也是如此,它就是一块无法分割的美玉,用它整体的温润和剔透,加上难以琢磨,无法言传的神秘,成为一千多年来人们竞相猜测的谜吧。 那么,对这首诗,我们似乎不应该抱着探究的态度,一本正经地寻找它的“意义”,而是应该回到诗歌的本原,不是用头脑,而是用心灵去吟哦这曼妙的诗句,感受这无法与外人道的妙处。 人不轻狂枉少年漫谈唐代诗人之“狂” 唐代是中国文化史上最有个性的一个时代。千年之后,只要一说起唐朝中国人都会感觉到源于心底的自豪与骄傲。而唐代诗歌更是中国诗歌史乃至文学史最具代表的一种文学形式。而伴随着唐诗涌现的无数的诗人,更是以其独特的个性而在史册流芳。唐代诗人个性复杂,但是很多诗人都具有相同的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就是狂。 查找字典,可以发现“狂”字有四个义项: 1.疯狂 2.自然界失常状态 3.狂妄 4.正常人在理智支配下的高级精神状态 由此可见,“狂”似乎并不完全是贬义词。 “狂”的历史渊源 狂并非唐人发明,在先秦时,典籍中已多见“狂”字。孔子曾说:“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意思是:如果没有合乎儒家最高理想的中庸的人做朋友,那么也可以找狂狷者做朋友。狂人是积极进取的,而狷者是有些事情不做的,这颇有点类似我们知道的隐士。很难想象在我们心目中凡事都中规中矩的孔子居然会喜欢狂人。对此,后人有些解释,晋代何晏说:“狂者进取善道。”意思是,狂人其实是在正道上不懈追求的;宋代朱熹说:“狂者,志极高而行不掩。”意思是说,狂者,其实就是志向很高,但是不屑于掩藏自己的行为。现代学者杨伯峻说:“孔子所说的‘狂简,斐然成章’就是志大才高,文采又都斐然可观。” 由此可见,孔子所说的“狂”,并非我们经常认为的疯狂,而是一个在自己的路上不懈追求不断寻觅的勇敢者。 不仅孔子,孔子的弟子孟子更是对“狂”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居天下之广居,立天下之正位,行天下之大道,得志与民由之,不得志独行其道。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是之谓大丈夫也。” 由此看出,孟子甚至把狂人看成是“大丈夫”的标准,对狂的评价之高可想而知。 在史籍中,还记载了一个关于孔子被另一个狂人“戏弄”的有趣故事。有一次孔子到楚国去,楚国就有一个著名的狂人,孔子来了之后,他跑到孔子车前唱歌: 凤兮,凤兮! 何德之衰! 往者不可谏, 来者犹可追。 已而,已而! 今之从政者殆而! 意思是说:凤凰啊凤凰啊,现在社会的风气是多么的糟糕啊!以前你做的事情错了,也不可能改正,但是未来的时日还长,你可以有机会改正。算了吧,算了吧!现在搞政治的人太危险了! 这歌唱得孔子十分尴尬,明知道这个叫接舆的狂人是在嘲弄自己,却也无法反驳。看来,狂绝对不是孔孟的专利。 先秦的很多知识分子都有这种狂气,原因大概与当时的政治体制有关。大家知道,春秋战国诸侯争霸,从国家统一的角度说这样是不好的,但是从知识分子的角度说,却在客观上有利于学术和知识分子人格的独立。因为如果得不到这个国君的赏识,他完全可以到别的国家去。多样化的选择使知识分子没有必要在一棵树上吊死。也正因为这样,先秦才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这在专制社会是绝对无法想象的。既然都在争鸣,自然是你不服我我不服你,因此知识分子有些狂气也就不奇怪了。 汉代的大一统则在一定程度上对狂进行了打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儒家思想独占统治地位,同时也就宣告了学术民主的终结。但是,在后来的岁月中,知识分子仍然通过各种方式表现自己的狂气。 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很多知识分子就表现出这样的狂。 比如有名的酒鬼刘伶,他嗜酒如命,经常拿着酒壶走在前面,叫仆人扛着锄头跟在后面,说:“死便埋我。”而且他还有一个爱好:裸奔。经常在家里什么都不穿。一次一个客人来探访,见他一丝不挂,生气地责备他。而他却回答:“我以天地为外衣,房屋为内衣,你没事跑到我内衣里面来干什么?” 除了刘伶之外,如著名的竹林七贤中的阮籍、嵇康等亦多有狂气。阮籍至孝,当他母亲去世的时候,他正在跟朋友下棋。知道此事,朋友便要结束棋局,阮籍却坚决不干,一定要把棋下完。结束之后,他痛饮一斗酒,又大块吃肉,突然放声大哭,吐血数升。 阮籍也十分喜欢喝酒,他一直不想当官,但是有一天他主动申请要求当山阳县的步兵校尉,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校尉府的厨子十分善于酿酒,地窖里面还藏有数百坛美酒。阮籍上任之后,几乎不理公事,整天喝酒,直到把酒喝光,于是他就离职了。 但是,魏晋名士并非为狂而狂,他们的狂,很大程度上是佯狂,目的是为了避祸。因为晋取代魏,使用的是十分卑鄙见不得人的手段,而且晋朝建立之后对原来曹魏的大臣十分戒备,多有迫害。为了避免被迫害,许多士人干脆装狂,以此避祸。 唐代诗人之狂 唐代是中国历史上思想文化均比较宽容的时代,《唐之韵》说: 有了这样一个不带成见不存偏见的政治核心,加上国力强大,生产力的发展也达到了小农社会的最高水平,于是唐朝人信心十足,对什么都敢用微笑来接纳。在李氏集团统治的二百九十年内,没有因文字触犯忌讳而被判罪的,更没有被杀头的,即便是讽刺了皇帝,揭了皇帝的短,也都只算小事一桩。在封建制度下,这是唯一一个政治气氛如此宽松大度的朝代。 这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唐代诗人的狂。例如李白就曾经借用前面接舆的典故,高唱说:“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连孔子都敢笑,足见其狂。李白很多诗歌都表现了这种狂气,例如大家都十分熟悉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其实,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失意。李白年轻的时候,也和很多文人一样,到处叩响权贵的门,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赏识,使自己能有用武之地。有一次,他去找当时的北海太守李邕,李邕是著名学者,也是当时的文坛领袖。但是,对李白的干谒,李邕似乎并不关心,估计也是给了李白冷板凳坐。李白十分郁闷,就写了一首《上李邕》: 大鹏一日同风起, 扶摇直上九万里。 假令风歇时下来, 犹能簸却沧溟水。 时人见我恒殊调, 闻余大言皆冷笑。 宣父犹能畏后生, 丈夫未可轻年少。 这首诗一开始就借用庄子逍遥游的典故,把自己比作大鹏,还说只要自己有合适的时机,必能扶摇直上九万里。即使风小了我下降,也能把你小小的北海的海水扇干!后面几句其实也是针对李邕不识自己这匹千里马发的牢骚:现在的人,看见我说话口气有些大就冷笑,其实,孔子都不敢看轻年轻人,你们怎么能轻视我呢? 要注意的是,当时的李邕是朝廷高官,还是文坛领袖,而李白不过是个无籍籍名的年轻人,他竟然写出这样的诗,可见其狂气。 李白在很多诗歌里面都表现出这种狂,比如大家很熟悉的《月下独酌》: 月下独酌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月既不解饮,影徒随我身。 暂伴月将影,行乐须及春。 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 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永结无情游,相期邈云汉。 诗仙想喝酒,但是没有朋友一起。是真的没有朋友吗?未必,李白性格豪爽,朋友很多。但是这时候却无人共饮。但他还是有办法,找到了两个朋友,一个是月亮,一个是影子。但是为什么不是和桌子一起喝?或者和柳树一起喝?我在一篇文章里面曾经这样写过: 影子,既是低于诗人的众生,也是曾经的诗人,是他的源头;月亮,既是高于诗人的神灵,也是他神性的自我,是他内心梦幻和理想的写照,而诗人就在这过去的我、现在的我、神灵的我中间徘徊着,凌乱着,寂寞着,孤独着。弗洛伊德说,每个人都有三个自我:本我、自我和超我,而影子就是李白的本我,月亮,就是李白的超我。灵魂对超我的念念不忘与肉体无法摆脱本我的羁绊,是诗人孤独的原因,也是诗人伟大的源泉。正是这种灵与肉的冲突使他们将灵魂无限地接近伟大与崇高,又不得不随时受着尘世凡俗的困扰,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孤独,却无法摆脱孤独。 如此看来,李白虽然有两人“共饮”,但其实他是在和“自己”喝酒。为什么?我想,很可能是因为,李白认为自己周围的人,都不够资格与自己喝酒,于是,只好自己和自己喝酒了。这种心态,难道不是狂吗? “狂”其实是来自诗人对自己的人格期许。李白有一首诗说: 为草当作兰, 为木当作松。 兰幽香风远, 松寒不改容。 这是一首明志诗,很显然,李白是把兰花和松树作为自己的图腾,决心以遗世独立的姿态行走于世间,这样的人,怎么会没有一点狂气呢? 诗仙很狂似乎是在意料之内,但是沉郁顿挫的诗圣杜甫狂,这多少让人有些意外。他自己诗里就说:“自笑老夫老更狂。”杜甫曾经在成都住过几年,当时是依附剑南西川节度使严武。但是,杜甫对自己的恩人似乎并不是那么尊敬。有一次他喝醉了,甚至指着严武的鼻子说:“没想到严挺之居然有你这样的儿子!”严挺之是严武的父亲。在古代,称别人的父亲的名字是极其无礼的行为。在讲究儒家伦理的唐代,对父讳是很重视的。诗鬼李贺的父亲叫李晋肃,于是就有人说,李贺不应该考进士,因为“晋”与“进”同音。关于这事,韩愈还专门写过一篇《讳辨》,对这种观点进行驳斥。可是李贺终究也没有胆量冒天下之大不韪,终生都没敢去考进士。由此可见,杜甫的行为在当时人看来是多么狂妄。严武是一个武人,对杜甫的狂早就忍受很久了。据说,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了,提起宝剑就要出去杀杜甫,可是衣服被蚊帐钩子钩住了,怎么也解不开,手下一看,马上去通知严武的母亲,母亲亲自来求情,杜甫才免去一死。《新唐书》甚至说:李白的《蜀道难》有“所守或匪亲,化为狼与豺”的句子,其实就是担心杜甫的生命安全,表现自己对他的关心的。 前面说过,唐代宽松的政治气氛是唐代诗人狂的温床,而唐代的政治气氛到底有何等宽松?杜牧有一首著名的《过华清宫》,是写唐玄宗为了满足杨贵妃的口腹之欲,派人从遥远的岭南专门送荔枝到长安的事情。需要注意的一件事是:杜牧写的乃是前代先皇的过错,甚至是从先皇的私生活入手对其进行批判的,这样的作品,放在任何朝代,不说掉脑袋,至少也会引起皇家的不满的。 而李商隐的马嵬更是以调侃甚至刻薄的口吻,讽刺了玄宗和杨贵妃: 马嵬(其二) 海外徒闻更九州, 他生未卜此生休。 空闻虎旅传宵柝, 无复鸡人报晓筹。 此日六军同驻马, 当时七夕笑牵牛。 如何四纪为天子, 不及卢家有莫愁? 而大家更熟悉的白居易的《长恨歌》更是以揭露皇帝隐私为能事,有些描写几乎近于“色情”,如“温泉水滑洗凝脂”“始是新承恩泽时”,连皇帝和女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都说得活灵活现。这样的诗,不但没有被查禁,被销毁,反而成为白居易的代表作。白居易《与元九书》里记载了一个故事,说一个叫高霞寓的官员有一次想买一个歌伎,都讲好价钱了,可是歌伎却不干了,她说:“我不是一般的歌伎,我能背诵白居易学士《长恨歌》的。怎么能卖这么少的钱!”无奈之下,高霞寓只有增加价码才得以如愿。白居易去世的时候,唐宣宗还曾经写诗悼念他说: 缀玉连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 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 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 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对这首揭露先祖隐私的诗,当朝皇帝不但不以为忤,反而也十分喜爱,唐代的文化政治气氛之宽松可见一斑。有这样的风气,“狂”在唐代诗人中大行其道也就不奇怪了。据日本学者统计:唐代诗人用“狂”字最多者,李白997首诗用27次,杜甫1450首诗中用26次,韩愈387首诗中用25次,白居易2800首诗中用97次。更重要的是,诗人们不但在诗歌中歌咏狂,还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狂,比如贺知章。 贺知章自号“四明狂客”,关于他狂的事迹的确不少。贺知章嗜酒如命,在他的醉眼里,落花似乎都带上了醉意:“落花真好些,一醉一回颠。”杜甫《饮中八仙歌》把他排于首位,说“知章骑马似乘船,眼花落井水底眠”,贺知章比杜甫大五十三岁,杜甫居然调侃他说醉酒落井,还在井底酣睡,看来,贺知章已经狂到了跟属于自己孙子辈的杜甫不分彼此的境界了。 今人说其贺知章,大多知道他是著名诗人,其实他也是著名书法家,《唐才子传》说他“善草隶”。有人求字,贺知章首先问:“有多少张纸?”人家回答之后,便兴酣命笔,把纸写完才罢休,“忽有好处,与造化相争,非人工所到也”。(唐·窦蒙《述书赋注》)贺知章和号称“草圣”的张旭是好友,两人经常叫仆童背酒,出入民间,见到人家好的墙壁,兴之所至,就在墙上挥毫题字。张旭外号“张颠”,跟“狂客”倒是配成一对,这种把戏,已经跟顽童有些类似了。一次贺知章见一家花园景致甚好,便大大咧咧走入观赏,主人询问时,他以诗相答: 题袁氏别业(一作偶游主人园) 主人不相识,偶坐为林泉。 莫漫愁沽酒,囊中自有钱。 他告诉主人:我们的确素不相识,我到贵府来只为欣赏美景。别担心没钱招待我,我兜里有钱,请你一起喝!再吝啬的主人,在这一番与孩童无异的天真面前,恐怕都会莞尔。 “狂”的本质 “狂”是一种文化现象,对这种现象的了解和研究,有助于我们了解历史,了解历史背景下的人。据我看来,“狂”的本质有三: 1.对权力社会的价值重估 2.知识分子自我人格意识的苏醒 3.知识分子对自由的永恒追求 对权力社会的价值重估,其实就是挣脱权力社会下以权力大小作为唯一评判标准的价值观。文人们希望能够凭自己的才华取得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不必仰权贵之鼻息。 自我人格意识的苏醒其实与第一条是相联系的。唯有具备了独立人格,才敢于不当权贵的帮闲,而希望能拥有自己独立的地位。 知识是没有止境的,对知识的追求更是没有止境的,从这个角度上说,知识的目的就在于自由,而权力的目的在限制。因此,知识分子与权力的对立就是必然的事情。而知识分子对自由的追求一旦危及了权力大厦的稳定,必然会被称之为“狂”。 我不知道在国外有没有“狂”这个词,但是这个词在中文中的普遍使用,其实表现了知识与权力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个要自由要个性,一个要限制要压抑。也不能简单地说孰是孰非,但是可以肯定地说,只要这种矛盾一日没有消除,“狂”这个字就一日不会消失。 高山流水觅知音唐代诗人的友谊 人是一种社会性很强的群居动物,这就决定了,人是不能没有友谊的。中国古代对友谊的重要性多有论述。如《孟子·滕文公上》就指出: 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孟子将友谊提到了与父子、君臣、夫妇、长幼等儒家基本伦理并列的地位,可见其对友谊的重视。因此,以上这五种伦理,也被儒家称为“五伦”,这也是儒家认为人最基本的五种伦理。 既然友谊如此之重要,那么,寻求到真正的友谊也就十分重要了。因此,古人对各种友谊的分类是很讲究的。孔子就说: 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因为这段话,我们到现在,都把对自己有好处的朋友称为“益友”,而把坏朋友称为“损友”。 理论上说,朋友,特别是很好的朋友,当然越多越好,就像汉代无名氏的诗歌里说的一样: 骨肉缘枝叶,结交亦相因。四海皆兄弟,谁为行路人? 可是,人是各种各样的,不可能都成为自己的朋友,因此朋友的选择,甚至比拥有朋友本身都更加重要。梁代刘峻作《广绝交论》,列举五类“利交”: 追逐权势的“势交”; 贪图财富的“贿交”; 附庸风雅、猎取名声的“谈交”; 贫时相合、富则反目的“穷交”; 衡量轻重得失的“量交”。 这些小人之交显然是于己不利而且有害的,而这样的所谓朋友,也历来被人们鄙弃。反之,真正的友谊也就被历代人广为传诵,比如高山流水中俞伯牙与钟子期的友谊,先秦管仲与鲍叔牙的友谊等等。 唐代是中国诗歌的顶峰,唐诗题材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各个方面,当然也不会缺少友谊。我们现在都可以从唐诗中找到大量咏叹友谊的诗句,很多诗句至今还脍炙人口: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王勃《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张九龄《望月怀远》 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王昌龄《送柴侍御》 劝君更进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王维《送元二使安西》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李白《赠汪伦》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高适《别董大》 日暮酒醒人已远,满天风雨下西楼。许浑《谢亭送别》 别后相思人似月,云间水上到城层。李冶《明月夜留别》 如此种种,不一而足。唐诗里对友谊的向往数量极大,而唐代诗人之间真挚的友谊更让人感动。 李白与王昌龄 比如,诗人王昌龄被后人称为“七绝圣手”,但是他的一生却十分坎坷,多次被贬。被贬的原因,史书都没有说明,只是暗含糊糊地说他“不护细行”。一个官卑职小的诗人是不可能为自己辩护的,因此这里的“不护细行”未必不是“莫须有”。王昌龄的遭际,很多朋友都为之不平,并对他表示同情。 王昌龄因事被贬谪岭南,孟浩然以诗相送。(《送王昌龄之岭南》)经湖南岳阳,他遇见李白,于是写诗赠之。(《巴陵送李十二》)次年,他由岭南返回长安,并被任命为江宁县丞,不久又受毁谤,被贬为龙标(今湖南黔阳)县尉。李白听说之后,既痛心朋友的遭际,又牵挂朋友的安危,于是写了《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杨花落尽子规啼, 闻道龙标过五溪。 我寄愁心与明月, 随君直到夜郎西。 王昌龄最好的朋友是孟浩然,曾经“二人数年同笔砚”。而孟浩然甚至为了这个好朋友而搭上了自己的命。开元二十八年(740年),王昌龄由贬所回长安,路上,他去拜访孟浩然。孟浩然当时背上生疮刚好,医生嘱咐不能喝酒,但是好朋友久别重逢,大喜过望。孟浩然根本不顾医生的嘱咐,与王昌龄痛饮,结果引得病再次发作,回天乏术,演出了一场真实版的“舍命陪君子”。不过,孟浩然在临终的时候,大概也是微笑着的吧:用这样的方式,与这样的朋友告别,也许这才是最诗人的告别方式。 李白与杜甫 而被称为是中国诗歌史上的“双子星座”的李白、杜甫,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是让人十分感动的。杜甫在很多诗里面都表达了对李白诗才的钦佩与尊重: 春日忆李白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 何时一樽酒,重与细论文。 安史之乱爆发之后,李白虽然年纪已大,仍然想寻找机会报效国家,一展才华。天宝十五年(756年),太子李亨于甘肃灵武即位,是为唐肃宗,尊称玄宗为太上皇。李亨的即位激起了诸王的不满,永王李璘在江陵起兵,打算自立。当时李白正在庐山隐居,于是李璘想将这位誉满天下的名士罗致旗下,以壮声威,于是派心腹谋士韦子春三次上山,以平定安史之乱、复兴大业的名义,聘请李白参加他的幕府。李白应聘下庐山,入永王军为僚,夫人宗氏竭力劝阻,李白不听。不久,野心勃勃的李璘兵败被杀,而曾被李璘奉为座上宾的李白也因“附逆”而下狱,命在旦夕,后来,赖郭子仪和高适的搭救,李白才得以免除一死,被流放夜郎。 关心朋友安危的杜甫写下了《天末怀李白》一诗,这首诗也成为唐诗中表现真挚友谊的经典之作。 天末怀李白 凉风起天末,君子意如何。 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 应共冤魂语,投诗赠汨罗。 很久没有李白的消息,关怀朋友的杜甫就会觉得寝食难安: 不见(近无李白消息) 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 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 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 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 这样的友谊,怎能不让人感叹唏嘘! 李白写给杜甫的诗要少一些,质量也稍逊一筹,但是我以为并无损他对杜甫的牵挂。 沙丘城下寄杜甫 我来竟何事,高卧沙丘城。 城边有古树,日夕连秋声。 鲁酒不可醉,齐歌空复情。 思君若汶水,浩荡寄南征。 因为思念杜甫,李白连喝酒都没有了兴致,这样的友谊,实属难得。 刘禹锡与柳宗元 刘禹锡和柳宗元命运相似,都是因为参加永贞革新而遭到迫害,柳宗元初贬邵州刺史,十一月加贬永州司马,并规定“终身不得量移”。(量移:唐朝官制,指官员到一定年限根据政绩升官——笔者注)。刘禹锡、韦执谊、韩泰、陈谏、韩晔、凌准、程异亦同时被贬为远州司马,史称“二王八司马”。 元和十年(815年),命运好像终于对永贞革新的罪臣们睁开了久闭的双眼,逐臣们的转机似乎到来。他们接到诏书,让他们回京。这帮在蛮荒偏远之地待了十一年的罪人们毫不怀疑这将是他们改变命运的绝佳机会,柳宗元在回京路上就兴致勃勃地写下了“诏书许逐阳和至,驿路开花处处新”的诗句。可是,满怀希望回京的罪臣们再次被贬,柳宗元被贬为柳州刺史,刘禹锡被贬为播州刺史。 此时,柳宗元想到,刘禹锡的母亲年事已高,不可能跟着刘禹锡远窜遐荒,如果刘禹锡真的被贬播州,母子很可能面临永别。于是,柳宗元向朝廷上书说: 播州非人所居,而梦得亲在堂,吾不忍梦得之穷,无辞以白其大人,且万无母子俱往理。 在现在看来,侠肝义胆的柳宗元无疑是把可能生的希望留给了好友刘禹锡,而把危机四伏的荒蛮之地留给了自己。这样经过生死考验的友谊,怎能不让人钦佩!柳宗元的奏章上去之后,就连他们的政敌都为之感动,最后,刘禹锡终于被改贬连州。 柳宗元后来死在贬所。刘禹锡知道之后,主动为朋友操持丧事,并抚养柳宗元遗孀和孩子。不仅如此,刘禹锡还为好友刻印了文集,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刘禹锡,中国的文学史上很可能就不会有《黔之驴》,不会有《小石潭记》,不会有《捕蛇者说》这些流芳千古的文字,这对中国文学,对中国文化,该是多大的损失! 柳宗元死后,韩愈在为他写的墓志铭中感慨万端: 今夫平居里巷相慕悦,酒食游戏相征逐,诩诩强笑语以相取下,握手出肺肝相示,指天日涕泣,誓生死不相背负,真若可信。一旦临小利害,仅如毛发比,反眼若不相识。落陷阱,不一引手救,反挤之,又下石焉者,皆是也。 的确,这样的友谊,怎能不让人敬重感慨呢? 汉代的翟公曾经说:“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现。”此话可为真诚友谊的最佳注脚。 后记相信永恒 二十年前,那时候我刚上高二。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我郑重地拿出了一个崭新的作业本,用直尺从中间把本子分成两半,右边抄宋词,左边抄唐诗,抄的第一首诗就是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一个本子,用来写下或者抄录自己觉得最珍贵、最美丽的东西。有的人抄流行歌曲,有的人抄琼瑶小说的片段,有些人抄美丽的散文,那个本子是那时候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其重要性远远超过了课本或者其他书籍。我想,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除了课文,诗词的世界居然是如此丰富、如此美丽动人,于是我决定我必须拥有一个自己的诗词的世界。我想,《在唐诗里孤独漫步》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写的。 后来上了大学,再后来参加了工作,教中学语文。惭愧的是,执教十余年来,一直以为自己对诗词颇有了解甚至理解,直到这次写作,才知道自己了解的,也许只是沧海一粟。 有了自己的博客之后,经常写些闲散文字,也断续写过几篇唐诗宋词的解读文字,几个朋友看了,撺掇我干脆写一本书,于是,就有了这本《在唐诗里孤独漫步》。正式开始写作的时间是3月2日,到最后截稿,刚好四个月。但是,这四个月却是浓缩了从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到现在的二十年。 即使是同一条旅游线路,不同的人看到的风景肯定都是不同的。前人之述备矣,区区十余万字,别说不可能成为系统,就连浮光掠影都勉为其难,我只是记述下自己喜爱的风景,每个人的口味都有所不同,至少看这本书,也许人们能知道我个人比较偏执的口味吧。 以前随意写宋词的时候,阿肯就说我似乎比较偏爱豪放词,我自己检视一下,似乎也的确是如此。那时候并没有找到原因,但是写唐诗的时候,我似乎明白了自己偏爱的缘由。 文字是属于时代的,而后人往往也从以前时代的文字来揣测甚至透视那个时代,然后再来与自己的时代做对比。而在唐诗的江山中,我看到的就是中国历史上很少见的一个充满自信和豪迈的时代,这个时代的精神,在发黄的一本正经的史料中是很难看到的,只有在诗歌这种充满灵性和血性的文字里,我们才能感受到那久已远去的辉煌和灿烂。 所以,在写作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深地感觉到,我不是一个讲述者,而是一个瞻仰者。透过那些文字和语词,我第一次感觉到一个曾经属于过我们的时代,一个我们曾经拥有过的伟大时代的伟大精神,这精神,就是境界。在《境界是最伟大的意义》一章中,我曾这样写道: “从四杰开始,诗歌摆脱了齐梁时期的卑微和猥琐,摆脱了臣妾式的献媚和调笑,成为精神的载体,成为思考的翅膀。长久以来覆盖在诗歌身上浓浓的脂粉气终于开始淡去,一种逐渐靠近上苍和大地的诗歌开始出现。” 这里说的不仅是诗歌,其实也是人。当人开始仰望苍天思索时,曾经的蝇营狗苟被抛在身后,现实的功利被淡忘,人们开始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超越于当下的欢乐幸福、悲哀痛苦之上的;人们开始相信,这世界有一些普世的维度和标准,即使不为当下接受,但是它必超越广阔的空间和漫长的时间而不朽。而为了这些,放弃甚至牺牲当下,是值得的。 而这种境界,现在更多地被认为是“不切实际”,可是,一个人如果太切实际,必然是恶俗的,而一个民族如果太切实际,则必是堕落的。 于是,突然感觉,四个月的写作,越来越像在写一首挽歌,悼念一个时代,悼念一种精神,悼念一种境界。或者说,四个月的写作,也是一种升华,那些美丽的诗句,让我知道那些能够超越自身以及周围环境的东西,这种升华使我想起二十年前那个阳光灿烂的上午,想起那个当时崭新的作业本,也使我联想到也许曾经和我一样都有过那样的珍爱和激动心情的人们。于是,诗歌的精灵张开翅翼,穿越漫天的风沙和深邃的时光隧道向我飞来。 终于,我相信,这世界上,的确有永恒。 夏?昆 2014年12月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自网络收集整理制作,仅供预览交流学习使用,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