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篡权君王偏要强求/作者:吴蚕已老』 『状态:已完结』 『内容简介: 安王世子对沈书云的爱慕,霸道蛮横,从不遮遮掩掩。他是迟早要抢班夺权的司马昭,篡权之心路人皆知,也根本不在乎什么美名。三年前,他第一次见到她,便对她不可自拔,誓要得到她的芳心。···沈书云是世代簪缨的名门之后,有“豆蔻画师”的才名。她深知安王...   』 ------章节内容开始------- 第1章第一章   夏末秋初,暑气未尽。   东山别墅坐落在山腰处,依山取势,避世深幽,如同人间仙境。   从春到夏,沈书云和祖父一直在此避暑。知道要离开这里的时候,沈书云心中是恋恋不舍的。往年总是要住到中秋时节,起了寒意,才会打道回府。她猜想此番匆匆回府,祖父心中也有无奈。   本打算在这里把手头上这幅《东山别业图》画完,今日来看是不能够了。她叹息一声,将未完成的图轴递给身旁的婢女念春,最后一个上了马车。一行人浩浩荡荡下山往京师行进。   好在东山也在京畿道辖内,从东山别墅回到荣恩公府,只需要一个白日的时间。但一行车马,又带着许多的行李和随从,中途免不了要在驿道上停留歇息。   简单用过些寒食,沈书云从自己的马车里出来,走向祖父的马车。   车内,祖父的妾室翁姨娘陪在里头,闻听是她的脚步声便挑开了车帘,冲她为难地指了指车内。沈书云便会意了。   进去马车,沈书云果然见小几上的粥饭,几乎一丝未动。她便端起米粥,像是劝服任性的孩童那般说:“祖父,还是用些粥饭吧,天气热,到家还得半日天光。”   沈廷恩慈爱地看着她,暄热的旅程和复发的伤病,让他没有胃口。但是看到孙女急切的神色,他便应承下,耐着性子端起了粥饭。   “还是大姑娘在公爷这里有面子,旁人皆比不了。”见老人家肯吃东西,翁姨娘心头也如石头落地。两人才下去马车,在驿道上透口气。   驿道两旁是葳蕤的杂草和一望无际的森林,秋虫的鸣噪声直入头顶,翁姨娘已经是五十岁的人,耐不住暑热,不由得拿着手帕擦拭额角沁出来的汗珠。   “明明打算待到暮秋才回府,真是没想到横生出这样的枝节。”翁姨娘忍不住感叹,“要不是那块烫手山芋,何至于这么着急赶路。”   沈书云明白,“烫手山芋”说的就是安王世子,他即将从蓟州入京做质子,下榻在荣恩公府上。祖父着急回去,正是为了主持安王世子入府前的事宜。   翁姨娘是祖母当年的陪嫁,祖母早亡后她被纳为妾室,在沈府很有资历,说话也直率了当:“先帝爷前头薨逝,圣人后头就夺了公爷的实权,生怕老臣有二心。这下好了,真有二心的人来了,京中却没有人敢接待,还是落在咱们头上。”   安王父子的封地在蓟州,经营多年,如今已然兵强马壮,鹰视皇权。其意图抢班夺权的传闻,在朝中早传得沸沸扬扬。   若非如此,圣人也不会出此下策,让安王的长子进京“勤王”。说得好听,其实不过就是当人质罢了。   想到此人入府,沈书云也是愁心的,见四望空旷无人,才对翁姨娘嘱咐道:“既然是圣人的眼中钉,放在谁家后宅里,都是个没点燃的炮仗。就算万一跑了、病了也会怨到咱们头上,必须得妥善安排,容不得半点行差踏错。回去,也要好好嘱咐父亲和母亲才好。”   翁姨娘称是,她忍不住端详眼前的玉人,不知不觉已经十六岁了,芳华正好,鹅蛋脸上美目如潭,衬得整个容貌端庄大气。仿佛昨日还是个懵懂天真的孩童,一眨眼功夫已经长成这般颇有气度与能为的大家闺秀,处事很有从容的法度。   至少,比府上掌握着理家大权,实则糊涂苛责又财迷心窍的那位夫人,更像个女主人的样子。   比起眼下这件大事,沈书云反而更关心祖父的身体,她问翁姨娘:“这两日夜里,祖父歇息得如何?”总归人上了年纪,只要能有好的睡眠,就代表着还算硬朗。   可是翁姨娘却面露难色,她是荣恩公的枕边人,老公爷的身体如何,没人比她更清楚:“比起去年在东山避暑时,公爷的身子骨诚然是大不如前了,夜里眠得也极浅。”   听完这话,沈书云脸上不由得浮现出了悲戚的神色,三年前还与先帝对谈论道、神采飞扬的祖父,如今真的是风雨归舟的时候了么?她心里有些无法接受。   冒着炙热的日头,一行车马又继续赶路,到了京师外城的城门处,管家曹兴安已经带着府上的家丁在等着了。   见到了车队,曹管家便上了荣恩公的马车,禀告道:“安王府的内监十日前已经到了府上,给世子爷打前站。这几日世子爷的家私和行装也陆陆续续到了,足有十几车之多,奴吩咐人都安置在库房了。”   荣恩公轻轻咳嗽了一声,饱经风雨的脸上露出一丝无奈的笑意:“这么大的排场,安王爷这是给圣人摆架子呢。”思忖了片刻,肃然起神情对曹管家吩咐:“就让世子爷住在存雄居吧,那里地方大,也清幽。”   曹管家得令,便下了马车,吩咐人去准备,自己也跟着车队慢悠悠行进,穿过了城隍,进入了内城,很快到了荣恩公府的门口。 第2章第二章   荣恩公一时没有回过神,四宝太监则趁势追击:“公爷明鉴,世子送人参并无旁的意思。这人参是高丽国的朝贡。您当初曾三度出征蓟北,舍生忘死,才打得高丽归降。世子爷送此物,是感念公爷年轻时筚路蓝缕、以启山林的功勋。”   一番话里藏着马屁,说得荣恩公十分受用,眉头舒展,连方才因沈崇而起的怒意也消弭了几分。但他目光扫向了那盒金贵的颜料,神色便复杂起来。   四宝见状,谦卑一笑,声音低了几许,道:“三年前,先帝寿辰宴上,沈大姑娘曾经献上过一副《锦绣江山图》,先帝十分喜爱,大姑娘也因此被誉为‘豆蔻画师’。世子追思先帝音容,此物是对大姑娘献寿的回礼。世子对先帝一片孝心,此物岂有不收之理。”   人参是感念忠心,颜料则是彰显孝道,四宝三言两语就让荣恩公无法拒绝,只好点点头算是道谢,命曹管家先把礼物收下。   沈廷恩一生位极人臣,自然也老于世故,这时候再看眼前的四宝,忍不住去想,身边的内监都是这般能言善辩、进退有据,背后的主子又该是怎样厉害难缠的人物,不由得眼神深邃起来。   ***   荣恩公府算是京中众多勋贵府邸中,最气派的宅院之一。除了三进三出带跨院的主院,后宅错落的多处庭院也厅榭精美,很有些看头。   沈书云住的是后宅中最华丽的一处院落,叫做“蓬蓬远春”,荣恩公希望她如蓬勃春意一般向上生长,故而取了这么个名字。   蓬蓬远春东侧是一处汩汩流淌、四季不绝的天然泉眼,叫做“墨泉”。   这处泉眼不得了,算是荣恩公府的宝贝——喷涌量极大,声如雷鸣,浩浩而下,有“一泉成河”的美誉,荣恩公府凭借墨泉才有了清水萦绕的景观,后花园形成了一汪清澈见底的湖泊,叫做墨泉湖。   墨泉西侧,就是安王世子要下榻的存雄居。沈书云本打算把墨泉泉池两侧的回廊打通,将来把存雄居单独做个作画的书斋,进府时听曹管家说今后“烫手山芋”就住在那里,只能遗憾地叹一口气。   颠簸了一整个白日,回到蓬蓬远春的时候,沈书云有些疲惫,并没察觉自己屋里有何不同。   用过饭食,沈书云换了衣裳出来,看到婢女思夏和拂冬脸上神情极不自然,这才发现自己的屋里短了一个人,便问:“怎么没见到敛秋?是去忙旁的事情了吗?”   原来,荣恩公府上有两位嫡出的小姐,除了书云,还有何氏所出的嫡次女沈书露,比书云小一岁多。   虽然都是嫡出,但因为沈公偏爱大孙女,所以在吃穿用度上两人并不相同。就拿侍女来说,沈书云有念春、思夏、敛秋、拂冬四个大丫鬟,而沈书露院内只有玉簪和金簪两人,且她住的院子叫做“满枝红”,不仅名字有些俗气,比起蓬蓬远春毗邻墨泉的位置和规模,都要差上几许。   今春,沈书云随荣恩公去东山避暑,轻装简从只带了念春,剩下丫头都留在府上,此刻屋里应该有三个人才对。   见瞒不住了,思夏才将沈书云不在家的时候发生的大事,详细禀告了。   听完以后,沈书云蹙起了眉头,愤怒中还带着一丝忧虑。   事情是这样的,今年夏日里一天,酷暑难耐,二姑娘沈书露本打算去墨泉边乘凉,路过蓬蓬远春时,看到精美的院落,心中便升起了妒意,鬼使神差地便走了进去。当时,思夏和拂冬去了存雄居打扫,以备沈书云归来时去那里作画。   留守的敛秋在外间榻上打盹,没察觉有人进来。等到醒来时,只看到沈书露走出去的身影,便忙把她喊住,要清对一下屋里的东西,才允许她走。   按理说,沈书露是主子,敛秋是仆,断没有搜查的道理。但沈书云得荣恩公的偏疼,加上扬名以后权贵们的惠赠,屋子里珍藏着许多值钱的墨宝和文玩,有几样称得上价值连城,敛秋不得不做此要求。   沈书露有何氏撑腰自然不肯买账,大骂了敛秋一场,拂袖而去。思夏和拂冬听到骂声匆匆赶回来,因书云和沈公爷都不在家中,也没有什么主张,只能赶紧默默清点屋里的东西。偏偏别的都没有少,就少了那只田黄石的刻章。   若是丢了别的东西,倒还罢了,这枚田黄石刻章却有不同寻常的来历,万万丢失不得。   一来,田黄石被尊为“石中之王”、“石帝”,身价无与伦比,是荣恩公给沈书云的及笄之礼。二则,这枚印章是当年先帝给荣恩公的赏赐,御赐的东西如若流落出去,被禁中知晓,要牵扯整个沈府跟着受罚。   好在,先帝赠与荣恩公这枚刻章的时候,还没有称帝,刻章也没有被内务府记录在赏赐的金册上,府上知晓此事的人,除了荣恩公,也只有书云和身边的这几个丫鬟。若是能及时找回,倒也来得及。 第3章第三章   正房内,沈崇已经端坐在中堂,何氏从小丫头手里接了茶递给他漱口。   自从续弦以来,沈崇和何氏就十分对眼,十几年下来两人不仅有了夫妻相,连秉性都变得相似,沈崇也随了夫人,日渐短视又偏狭。   沈书云印象中,儿时父亲是风度翩翩的佳公子,根本不是眼前酒气未散、眼圈乌黑、没有精神的模样。大概男人在官场中失意,身边又没有能够匡正辅佐的贤内助,上了岁数便打不起精神。   何氏坐下,压了压心虚的神色,肃然起眉眼,尽力摆出母亲的派头来,提这口气等着一会儿可能会来的暴风骤雨。   “听吴娘子说你等了一会儿了,什么事?”沈崇放下茶杯,正色道。   “父亲母亲金安”,沈书云行礼,先问了安。得令起身后,不疾不徐地端坐在下首圈椅上,才面无波澜道:“昨日随祖父回来,得知我房里的敛秋被母亲处置了。至于缘由,我听说了一二。恐我身边的人遮遮掩掩,不告诉我全情,特别来求教母亲。敛秋素来是个老实的,究竟做了何等错事,要这么急匆匆发去庄子里配人?”   沈崇从不问后宅的事,听了倒有几分诧异,便问何氏:“夫人处置大姐儿屋里的人,竟没知会她一声?”   何氏面对沈书云那双有几分英气的双眼,提着的气全泄了,一瞬间有了怯意,对夫君喃喃道:“大姐儿那时在东山,路途迢迢,哪里方便告诉她。”   但是她不能在此刻折损了主母的威严,便复壮起声势,道:“大姐儿说敛秋老实,恐怕是被那刁奴糊弄了。你不在家时,她敢污蔑你妹妹顺你屋里的东西,怎么不该责罚?只不过是发去自家庄上,若不是看你面子,当日早把她发卖出去了。”   沈崇纵是个糊涂人,也听明白了几分,此刻皱着眉头沉默。   昨日与吏部的人吃酒,知道他今年晋升又没有什么指望了。朝堂上不顺心,回到家更不想去判官司,只责怪沈书云道:“不过是后宅里鸡零狗碎的是非,你和你母亲有商有量,我不理会后宅的事。”   早已经推测到了父亲不会主持什么正义,沈书云内心微微冷笑了一声。她对念春使一个眼色,念春会意,把屋子里除去沈崇和沈书云之外的其他人,都要引到屋外去。   何氏本来打算逮住这个机会,给沈书云一个教训,此刻反而要被撵出去,自然不肯走,沈书云则劝诫她:“有些事情,不知道对母亲反而好些,还是去茶室歇歇吧。”   何氏一愣,被她正色到不容置喙的神色弄得有些懵怔。   有些人就是这样,自带着威严,纵然不处在上风,也让人觉得不可侵犯。   何氏看着沈崇要说法,沈崇一时犹豫起来。他虽偏袒妻子,但也明白大女儿向来不是冒失的人,甚至这些年随了祖父,做人很有些权谋和手腕,因此最终并没有什么异议。   何氏只好悻悻带着吴娘子出去了。   一直以来,何氏这个当家主母在荣恩公府上就颇有名无实,她人虽然出去了,心里却窝了更大的火气,迟早要找个口子宣发出来。   “到底怎么回事?”沈崇有些不耐烦了,“什么要紧事还要连你母亲也避着。”   “母亲这事处置得公道不公道,其实并不打紧。”没有了旁人,沈书云神色才浮上了阴翳,有几分担忧道:“我并非不识大体,要为了个婢女与母亲争高下,实在是我屋内丢了不得了的东西。无论是谁拿了,还是尽快找寻回来为好。”   沈崇感到纳罕,什么东西要紧到要连何氏也避着?沈书云才把田黄石的来历说了:“是祖父给我的及笄礼,但也是先帝御赐的,流落出去若是被人捉住做文章,父亲恐怕也要遭受牵连。此事我想先瞒祖父。”   田黄石?御赐?   俗话说“一两田黄万两金”,一方上等成色的田黄石,可以在京师置办三五处宅院,何氏没见识不知道什么是田黄石,沈崇却是喜欢点文墨的,于是脸上一片震惊,他问:“你祖父居然给你这么贵重的东西,竟然连我也不知道?”   话说出口,沈崇便后悔了。他觉得自己不该在女儿面前露怯,显得多么财迷一般,又急忙掩饰道:“御赐的东西,自然不能弄丢。”这也想明白了沈书云为何要避着旁人。   考虑到事情确实有些棘手,沈崇也谨慎起来,道:“这件事我知道了,要赶紧找,不能走露出风声。我这就去吩咐曹管家安排人,悄悄查。书露那边,也让你母亲好生问问,若是她拿了,悄声退还回来就是了,你也不要追究什么。”   虽然被何氏背后给了闷棍,敛秋也蒙了冤屈,父亲还要偏袒妹妹,但有了长辈起码的共识和承诺,沈书云就觉得自己心头也算有了些主张。   见沈书云没有要走的意思,似乎还有话要说,沈崇不耐烦地问:“还有什么事?”   “嗯,有。”沈书云寻思了一下,到底还是说了出来:“女儿知道父亲宦海沉浮,十分不容易。一朝天子一朝臣,从前咱们蒙先帝圣眷,如今却被新君故意冷落了。眼前安王世子又要入府,正是多事之秋,这时候最怕您与祖父离心离德。还望父亲处事更周全些,唯有拧成一股绳,咱们这百年世家,才好继续繁荣壮大。”   每一句话,沈书云都说得谨慎得体,偏偏沈崇听起来,没有一句让他感到快慰,仿佛自己是不肖不贤的纨绔子,女儿倒成了顾全大局的长辈。昨夜他没能亲自迎接荣恩公回府,何氏因此受了责骂,他一早就听到了枕边风诉苦,此时此刻长女的一番劝诫,反而一下子引爆了他的脾气,忍不住提高了声音:   “够了!你不过也是个未出阁的闺女,怎么装的这般老成持重?世人都说你千好万好,我看你不如你妹妹!她虽然任性了些,到底还有点女儿家的天真懵懂,你如今是什么样子!你不是你祖父,这些话不必你来教训你老子。” 第4章第四章   这时候听见院门外,拂冬带来了一个与何氏年纪相仿的妇人,正是叔父沈嵩的妻子王氏。   沈书云眉开眼笑,上前问候:“婶母好。”   王氏微微发福,更显得慈眉善目。昨日给沈公爷迎门,何氏被训斥,她也不好和沈书云打招呼。今日过来给沈公爷请安后,就过来蓬蓬远春看她。   王氏握着沈书云的手,端详着道:“数月不见,大姑娘更水灵了些。一别就是一个夏日,侍奉在老人家身边不容易,辛苦你了。”   言罢,王氏命婢女把几盒精致的糕点提了过来,说:“这是你大哥哥前几日去赴宴,尝着汇波楼的点心不错,待你回来,一早就打发了人去买,让我给你送来。”   沈书云看看食盒里的糕饼,确实都是她喜欢的口味,心头一暖道:“多谢婶母和哥哥总想着我。”   如果说这个乌烟瘴气的家里,除了祖父,沈书云还能钦佩什么人,那就是堂兄沈雷了。尽管是庶枝的长子,沈雷却有一股子耀阳般的精气神。十九岁的年纪,已经在按察司领了检校的缺,虽说只是从七品的小官,但对于一个要入仕的世家子弟,却也是个好的开始。   沈嵩夫妇原本也住在府内,后来何氏总是挤兑他们,翁姨娘便求了公爷,让他们在一街之隔的地方另外置办了宅院,虽比不得荣恩公府气派,倒也落得清静自在。   “我方才去给公爷问安,恰遇到曹管家进来通禀,说是世子爷明日就要到府上了。”王氏正色对沈书云说:“我听说就住在你隔壁的存雄居,你知道了么?”   沈书云点点头,存雄居是祖父定的地方,她是知道的。但听闻“明日”,也一愣,感叹:“这么快么?”   “曹管家说得还能有假?方才过来时,下人们都在讥讽,这位世子爷也是能掐会算,选这个日子来,真是‘活见鬼’了。”王氏提起来这烫手山芋,也是一脸嫌恶。   沈书云数了数日子,明日是七月十五,恰逢鬼节。赶上这天下榻自家府邸,这个朱霁还真是个不祥之兆。   ***   次日一早,阖府上下都安安静静,竖起耳朵等着安王世子如期到来。沈崇和沈嵩也告假休沐,在各自的院子里听吩咐,随时准备去迎接这位皇亲国戚。   可是荣恩公却打着哈欠,一早喊来了老部下赵世康将军,让他陪着自己下棋,仿佛安王世子的到来,在他这里不过是一件不起眼的小事。   两人端坐在正厅前的庭院中,坐在石桌椅上一边下棋一边闲聊。   “公爷此番在东山疗养,精神也比开春时好些了。”赵世康一边给沈公斟茶,一边宽慰。   “他们蒙我也就算了,你怎么也糊弄老夫?这身子骨,也就这样了。”沈公爷接过茶水,突然拿起棋子发难:“将军——!”   趁着赵世康走神,他棋胜一招,赢了整局,便朗朗地大笑起来。   只是笑了几声就忍不住不停地咳嗽。   沈书云正端着汤药进来,见此情形,忙放下药碗,上前轻拍祖父的脊梁。   止住了沈公的咳嗽,沈书云才起身,对赵世康端正行礼:“书云拜见将军。”   作为沈公的门生,赵世康是看着沈书云长大的,此番得见,更觉得从前的小丫头,一转眼出落成了夺目的佳人,便对沈公夸赞:“公爷子孙辈里人才辈出。大姑娘气度雍容,画才闻名于世,连先帝也曾交口称赞。公爷还有无尽的后福呢。”   提起家里的子子孙孙,沈公爷方才赢棋的兴致瞬间不见了,对赵世康道摆了摆手:“除了跟前这一个,剩下的都是一帮子不肖子孙,提他们作甚?”   沉了一息,沈公爷似乎是对赵世康,但同时又是对自己道:“我一生对先帝恪尽职守,忠心报国,以为是这就是人间正途,却不知自己何等无知。所谓为万世开太平,其实不过是为子孙谋前程。若是没有教养好自己的后人,再大的家业和军功,也是徒劳,守不住的。”   赵世康没敢直接接话。他听得出,荣恩公抱怨的不只是自己的不肖子,还揶揄了如今龙椅上那个并不英明贤德的新君。   “安王世子今日就要到府上了吧?”赵世康岔开话题,不再惹老人家动气。安王驻守蓟州多年,实力雄厚,意图篡位的传闻这些年也是沸沸扬扬,赵世康也想借此机会听听老人家对未来局势的见解。   沈公爷却气定神闲,只将沈书云端进来的汤药豪饮而下,喝药也如同喝酒一般豪迈。放下药碗,沈公才对赵世康说:“年岁大了,睡得浅,梦还多。昨夜又梦到了先帝,我对他说,与他地府会师之前,老夫再替他那不争气的孙子,守一回国门。” 第5章第五章   沈廷恩的语气中带着金规铁律般的严肃:“所谓约法三章,一是世子在寒舍擅自与人会面,需向管家报备;二是老夫府上不乏女眷,为防流言蜚语,还请世子爷只在存雄居内行走;三是世子身份贵重,为了避免闪失,未经老夫许可不能擅自出府。”   朱霁听完,嘴角忍不住露出来一抹笑意,反问沈廷恩:“若是按照公爷的约法,根本就是将我软禁在府上了。公爷何不直接把敝人送入昭狱,也省去了看管的责任和麻烦?”   沈廷恩心里说:你以为老夫不想但是面容上还是保持了长辈的风度,道:“世子说笑了。老夫岂能把堂堂先帝皇孙不问黑白投入大狱,岂不是让世子承受覆盆之冤么”   “既然如此,沈公倒不如等抓到把柄,再捆住晚辈的手脚不迟。”朱霁的神情流露出一丝嚣张,但转瞬又藏起锋芒,压低了声调,抬起眼眸,恢复成晚辈温顺的语气说:“不过思量一番,公爷的前头两条约束,的确是这么个道理。府上还有未出阁的姑娘,名节为大。孔阳自当恪守规矩,尊道贵德,不令公爷为难。”   说到尊道贵德四个字,沈廷恩几乎要笑出声了。他在军中也是有许多门生的,早就听说安王在蓟州的私卫,在册的都已有三万人之众,不能示人的还不知道有多少精兵强将。招兵买马需要真金白银,一个亲王如此卧薪尝胆,若是没有反心,鬼才信。   “那也就是说,世子爷一定不能禁足,偏要满世界乱跑了?”沈廷恩双手握住雕刻着瑞金兽的紫檀手杖,微微抬起下巴,威严十足地再逼问他一回。   “的确如此。”朱霁微笑着回答,神色坦荡到近乎诚恳。   空气中都弥漫着剑拔弩张的气氛,赵世康也算是在战场上走过几遭的武将,额头上此刻都已经冒出了薄汗。他没想到沈公爷叫他来下棋,其实是为了今天给安王世子的“下马威”做一个见证。   而令赵世康更加意外的是安王世子的应对。不过鲜衣怒马的年纪,却如此强硬有决断,即便在沈公爷这样铁腕的人面前,也没有落一丝下风。赵世康忍不住揣测着,在他身后,安王的势力到底积蓄了多大,才能让他如此有恃无恐。   “老夫一辈子点兵点将习惯了,提出来的要求并不喜欢被人打折扣。”两人僵持了片刻,沈公爷再言,语气里却收了刀锋。   沈公爷明白,手里没有铁券书,唬不住这种权欲满心的人。今日本就是阵前仗,压一压敌营的嚣张气焰也好,便转换了话题,问:“世子何时去禁中面圣?”   “司礼监已经定了后日。”朱霁说。   “既然如此,世子舟车劳顿,便让曹管家带世子去存雄居歇息,如有不妥善的地方,请世子直言。”   “有劳公爷费心。”朱霁又对赵世康颔首,出了正厅,往存雄居去了。   ***   从正厅去往存雄居的路上,曹管家详细周到地介绍着荣恩公府内的设置,朱霁的目光扫过庭院里的一草一木,心里却都是那个让他牵挂了三年的人,这里是她长大的地方,每一个台阶、每一处长廊,她或许都曾经长长的驻足,凭栏远眺时的倩影应该是楚楚动人的吧。   还没有走到存雄居,已经听到了墨泉声如隐雷的喷涌之声。他幼年时,是在京中长大的,早就听说过荣恩公府里有一眼闻名于世的墨泉,此时还未见雪涛四溅的壮观,就已经感受到了泉水在附近的清凉水气。   曹管家有几分自豪地说:“府上庭院虽然精美,但想来是不能与王府和禁苑相提比论,唯独这墨泉,整日里开锅似的往外冒泉水,确实称得上是一景。”   朱霁由曹管家带着去墨泉边观澜,见到了才觉得的确是了不起的景象,泉水腾空三尺,浩然而下,蔚为壮观。沿着泉池砌成汉白玉的方形护栏,一边的碑刻上是前朝名家手书的“墨泉”二字,另一边还有一块小石碑,上面是两个有几分稚气的字,曰:“焚炭“,倒是十分有趣的样子。两字之下还有提款:恒昌四十二年书云手书。   朱霁在心里默数年头,沈书云题写这两个字的时候,应该是十岁。   “焚炭,这两个字刻在这里,是什么讲头?”朱霁问曹管家。   “这是大姑娘小时候的游戏之作,当时逗得公爷哈哈大笑,非要命人刻成碑,也竖在这里。”曹管家好记性,府上的大事小情他都镌刻于心,对朱霁娓娓道来:“当时大姑娘还小,她说墨泉两个字,是黑土旁边白水,可以对林火之后山灰。林火之后山灰,可不就是焚炭嘛。”   朱霁附和道:“的确诙谐有趣。”他不由得去猜测,能玩这种文字游戏,她那端庄气度之下,肯定还藏着几分淘气的性子,脸上就忍不住浮现了欣喜的笑意。   到了存雄居,绕过影壁,院中是高耸的赤色太湖石,很有几分文人雅趣。走进正堂,却见悬挂着一幅横幅,刚才看到了“焚炭”,凭笔记已经能猜出这幅也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只不过应该是最近的作品,褪去了稚嫩,字体遒劲,苍然有力,乍一看不似女流之辈所书。写的内容也很有英雄的胆气,是唐代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里的一截。   “行神如空,行气如虹。   巫峡千寻,走云连风。   饮真茹强,蓄素守中。 第6章第六章   “司礼监的人,没有再来讨画么?”沈书云虽然自信手头技法能与曹洞云岩灵魂相通,但是赝品毕竟是赝品,还是很关心此事的后续。   贤二法师神色安然道:“说起来也有趣,自从这一幅‘新作’挂上去以后,王瑾倒是再也没有来寻过麻烦。司礼监如今权势滔天,大概忙得很。”   “嗯,那就好。”书云点点头,心里却划过一丝失落。   新帝继位,祖父这样的忠臣被夺了实权,阉党四处搜集珍宝、作奸犯科,倒成了圣人最信赖的人。自古宦官干政就是朝纲败坏的开始,她为祖父不甘心,也为国家的未来有了隐隐的忧虑。   “姑娘还要看看那幅原作吗?摘下来以后,一直在宏庵住持的僧舍里放着,住持待会儿要会客,本座可以去讨来一观。”贤二法师问她。   沈书云摇了摇头,道:“不必了,临摹的那段时间,已经烂熟于心,今后都可以不必再看。”   年初,她把《东山林壑》借回家临摹,一连数日废寝忘食,痴迷到极致时,仿佛在和曹洞云岩隔着时空灵魂对话。得到了大家的真髓,画作只不过是一张纸,要紧的是心中的山水。   ***   闺中女儿,即便偶尔出门,也不能在外头久留。沈书云就此作别了贤二法师,和念春两个人离开了藏经楼。   甘露寺的规制很高,除了帝王将相,一般访客的马车皆停在后门。又因寺院规模宏伟,从藏经楼到寺院后门,着实得走一段不短的路程。   已经入秋,今日风中已经有了凉意。此时穹窿上巧云舒卷,蓬松洁白。寺内古树葱茏,芳草怡人,沈书云和念春边聊便走,心情大好。   距离寺门还有一段距离,沈书云陡然停了下来,她看见了对面走过来的人。而那人自然也认出了她。   沈书云暗道,真是晦气的冤家,在家里见到就算了,好不容易出趟家门,也要遇见。   朱霁的心里也是做此感慨,只是,他把一天只内见两回看成是莫大的缘分,不清楚沈书云在心里已经开始骂他了。   “沈大姑娘好。真巧,一日之内两次得见。”朱霁上前颔首,他是亲王世子,这京中能让他见礼的人并不多。没有长辈和外人,那凛凛的自负便毫不遮掩。   “世子爷有礼。”沈书云低下头行礼,想就此错过身道别,一句话也不想和他多言。   朱霁感受到了她的回避,却并不气馁,上前诚恳问道:“今日是盂兰盆节,大姑娘这是给亲人莲位上香吗?”   “回世子爷的话,的确如此。家母莲位在寺内供奉。”沈书云尽可能礼貌地回答,希望过分的礼貌,能拒他于千里。   朱霁反应极快,瞬间就有了歉意:“想必是府上为了接待我,耽误了给先夫人的祭扫,只能来寺里给莲位上香。怪我思虑不周,给大姑娘添了麻烦。”   他的歉意不像是假装的,沈书云更不想计较,只继续客气道:“世子爷皇亲贵胄,能下榻寒舍,是沈门之幸。家母过身多年,往年忙起来,也有只来寺里不去墓前的时候。”   朱霁一笑,知道她只是客气,但能和她这样近距离说几句话,也是无比欢喜。想到了什么,又说:“先前送给大姑娘的薄礼,可对姑娘的技艺有所助力?”   不提那盒子让沈书云感到羞臊的颜料还罢了,此时这人居然主动问起来了,干脆借这个机会和他说清楚。   沈书云强忍着心头的烦扰,继续客客气气道:“世子为先帝尽孝,才会还礼小女。诚然是孝道彰显,感天动地!只是那颜料太过贵重,我一个小人物着实配不上,若世子不想令书云顾影惭形,改日我便差人原物奉还,这样心里还能熨帖些。”   她的回答让朱霁十分意外,脸上明显滑过了不悦和失落,但是骄傲的人不会在还没开场的时候就败下阵来,便说:“大姑娘的才情,京师无人不知,若是你都配不上,便没人配得上。”   这是公然的称赞,但对一个没有出阁的女孩子这样说话,显然是别有意味了。   语罢,他还不罢休,神情里有了一点赌气,带着些强硬,说:“况且,在下送出去的礼物,从没有收回来的道理。”   沈书云心头之火也瞬时燃了起来,再不想对这个乱臣贼子装客套,言辞也不再柔软,愤愤道:“礼物是祖父收下的,并未问过小女的心意。沈家人丁众多,世子只送小女,凭白惹人误会。世子若是不肯收回,便把石色原封不动地退回到祖父那里。”   千挑万选的礼物,她可以不喜欢,可以用不上,但是总不能这般羞辱他的一片真心。一瞬之间,朱霁觉得她几乎有些可气。 第7章第七章   沈书露去给何氏请安的时候,被何氏闭了门窗,撵了婢女,留在房中问话。   “我问问你,你是不是真的没拿大姐儿的石头章子?”何氏语气严肃,因沈崇交代她的时候,也是这般板着脸十分慎重的。   沈书露却面不改色,反问她:“母亲怎么也信敛秋那刁奴的编排,怀疑到女儿身上?咱们再不济,也不至于去偷。”   何氏闻言,脸上有几分挂不住:“咱们怎么不济了?你这孩子说话越来越没分寸,什么时候能有你大姐儿一半能装腔作势,你祖父就喜欢你了。”   沈书露十分不屑:“母亲还要自欺欺人么?祖父喜欢不喜欢,是咱们能争来的?这么多年,我也好,霄哥儿也罢,哪里挑出过半点错处,可祖父心尖上站过旁人没有?”   提到沈霄,这真是打在何氏的七寸上,她能容忍沈公爷看不上自己一个小小提刑卫家出身的填房,但她不能接受沈霄作为府上唯一的嫡孙,也不被沈公待见。   沈书云她凭什么呢?一个缺了亲娘庇护的没把儿的女孩,凭什么夺了她儿子的恩宠?必然是从小就懂乘伪行诈,惯会在公爷跟前装惨卖乖,把老头子哄得团团转,供奉得跟眼珠子相似,让她的一子一女在府上根本抬不起头来。   见煽起了何氏心里的妖风,沈书露露出了一丝得意,上前继续点火:“母亲就是太宽怀大度,才屡屡被大姐姐张狂得不知天高地厚。”   何氏不置可否,只是重重叹了口气,道:“那能有什么办法?横竖现在有你祖父护着,谁也不敢得罪她。”   “万事总得有个开始。我听说前天她过来为了母亲打发了她屋里的刁奴,都闹到父亲跟前来了。母亲要是再忍下去,将来这个府里谁还认你这个主母?跟着我和霄哥儿也继续没脸下去。”沈书露恨恨道,其实只不过知道母亲头脑简单容易拿捏,想借此探探父亲的态度。   何氏提及此事,便咬牙切齿起来:“你父亲也是个耳根子软的,前头跟她摔了茶杯闹红了脸,我还以为他能撑我一把,没想到反过头来就劳烦我问你那破石头章子的事。还嘱咐若真是你拿了,便悄悄放回她屋里去,仿佛她不追究便是了不得的恩惠了。我也不明白了,她屋里的东西怎恁金贵,一块破石头值得少主这么驱使我。”   沈书露从何氏的话里回过了一丝味儿,能让沈崇都这般认真追查的石头刻章,看来是来头不小。她本来只是觉得这枚刻章温润细腻,黄得有几分浓艳俏丽,一时起兴揣到了兜里,不成想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   想到这里她又嫉妒又恨,自幼沈书云的吃穿用度就因祖父的偏心,处处压她一截。这几年她画技扬名,往来的都是世家鸿儒、佛门高僧,迎来送往得了不少好东西。如今屋里什么湘妃竹扇、博山香炉看得人眼花缭乱,还有一大堆讲究的文房宝器,简直储备得像个皇仓,竟然连案头一块破石头都是宝贝。   反观她的满枝红,不但院落比蓬蓬远春寒酸,屋内陈设也比不得了,伸着手指头都数不出什么值钱的东西。   如果这块黄澄澄的刻章真的是个宝物,她反而更不敢还回去了,万一被沈书云小人一回,自己岂不是落个财迷心窍的恶名声。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找个日子让红簪出府,找个当铺,把破石头典成现银了事。   沈书露一口咬定没有拿,何氏也就只好信了她。从绿野院出来的时候,沈书露思虑得烦扰,就牵着红簪和玉簪往墨泉那边去,想着濯一把清亮的泉水,平复一下心头的燥热。   通往墨泉的石阶小路十分狭窄,仅容一人同过。沈书露在前头走着,迎面看到了念春拿着个德化白瓷的水盂,小心翼翼地走着,看上去像是给沈书云打烹茶的泉水去了。   念春见是她,恭顺地行礼道:“二姑娘好。”随后侧过身,让她们一行先过。   可是就在念春侧身的时候,沈书露伸出一只脚,把她狠狠绊倒在石阶上,白瓷的水盂立刻摔得粉碎,里头的水也从半空泼了出来,好巧不巧正好全洒在了沈书露一旁的红簪身上。   红簪正是狗仗人势的性子,冲着还倒在地上的念春便骂:“你干什么泼我一身水?”   念春支撑着爬起身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尘和污泥,看着沈书露便问:“好端端地,二姑娘为何绊我?” 第8章第八章   念春去打水,许久没有回来,沈书云已经猜测到她八成遇到了是非,却没有想到弄得这样狼狈——脸上被沈书露打得红肿一片,衣服上也满是泥水,甚至手指还被白瓷水盂的碎片划伤了几道口子,双眼通红挂着泪痕。   沈书云一边心疼地亲自给她上了金创药,一边大体问清楚了究竟怎么一回事。   她让思夏和拂冬带着念春去洗把脸换一身衣服,收拾好了就立刻过去书房寻她。   等待念春的时候,沈书云坐在画案前格外平静,脸上没有波澜。心里呢,与其说是生气,倒不如说是苦闷。苦闷于自己要和这样一群无聊、无能又卑劣的家人同在一个屋檐下。   之前敛秋蒙受不白之冤,已经让她愧疚难当,今日又有念春受辱,她不能再坐视不理,任由恶人得寸进尺。   念春收拾干净,思夏和拂冬扶着她进来,沈书云把案头的一把满花红湘妃的折扇拿在手中,又抬起眼眸端详了一番念春,见她已经恢复成那个干净利落、端方得体的模样,微笑道:“收拾得挺体面的,咱们走。”   说完,三个丫鬟便跟着她往满枝红去了。一路上书云脚步轻捷,还拿着手里的折扇,逗弄了半路上遇见的小狸猫,十分惬意从容的样子。因此三个丫鬟心里都没底,她究竟打得什么主意。   到了满枝红,沈书云不疾不徐哼着小调儿地走进去,院内的红簪见她来了,下意识心虚地往后踉跄了一步。   红簪定了眼神,看沈书云一副欢欣悠然的模样,心头的畏惧才消散了大半。寻仇的人应当板着面孔怒气冲天才是,哪有这样惬意的。   红簪站稳了规矩行礼,沈书云却看也不看她一眼,只是带着几分俏皮,像是来约人游玩般问:“二妹妹此时人在哪里呀?”   得到了答案,沈书云径直到了正厅,看到沈书露正在和玉簪选绣样。   沈书露不是红簪,她正期待着沈书云的造访。从前两人悬殊太大,根本没有一较高下的机会,现如今祖父没有从前强亮了,她倒想看看这位高不可攀的嫡长姐,要怎么圆场。   她起身带着笑意走到沈书云近处道:“我当时谁呢?原来是……”   “啪——!”没等沈书露后面半句“原来是大姐姐”说出口,沈书云已经用手里的湘妃竹折扇重重地打在了她的脸上,登时便起了一道通红的痕迹。   “啊呀!”沈书露忙捂住剧烈疼痛的脸颊,下一刻是另一边脸上也被狠狠地招呼了一扇子。   众人皆呆在了那里,沈书云平日看起来柔弱纤细的,没想到手上有这么大的力气。到底平日里习画,所谓老腕椽笔,功在不舍,一旦爆发起来就是雷霆万钧的力道,直接令竹扇的筋骨都从中间裂开了。   她冷冷看着眼前被打蒙了的妹妹,扬着小臂持起碎裂的折扇,纤纤玉指随着眉梢微微一动,残存的扇骨就随即滑落在地。一套动作下来行云流水,如同她笔下的大写意一样饱满又潇洒。   沈书露感到嘴角一丝腥甜,用手去揩,才发现是血,惊得她啊啊叫,难以置信沈书云竟然下手这样狠。   玉簪和红簪回过神来才上前扶住沈书露,她被打得几乎都开不了口。红簪唯恐自己也在劫难逃,慌乱了阵脚,支支吾吾道:“大姑娘怎么能打人……”   沈书云一改进门时的欢脱盎然,面色凝重,有不可侵犯的凌然,道:“这扇子,是徐皇亲当年为求我画扇面,特别相赠的。满花红湘妃,象牙和尚头收尾,苏州名家的慢工细活,这等品相卖出去也值几辆马车,半座宅院。用这个打妹妹,不算失礼。”   沈书露惊得浑身发抖,脸上的痕迹肿起来,成了两条长长的馒头,看着眼前的长姐,竟然觉得极为陌生。   沈书云的训诫却并没有结束,她继续说:“咱们家一门忠烈,世代簪缨。俗话说,将门虎女,正是你我这样的出身。太平盛世里咱们关起闺门画画绣花,适逢乱世也做敢做捐躯赴国难的巾帼豪杰。你多次欺辱我的人,我作为长姐忍你让你,是看在祖父面子上放你一马,却并非任你一味地胡作非为。”   红簪玉簪皆低着头不敢看她那双眼睛,这时候才明白平日里只寄情于丹青笔墨的大姑娘,厉害起来是怎样可怕的人物。   “我不怕你闹到长辈那里,今日为念春打了你,若父母怪罪下来,我也甘愿受罚。但如若你再犯,便不是敲两下扇子这么简单。”扔下最后的警告,沈书云带着身后三个丫鬟,浩浩荡荡地走出了绿野院,仿佛一支凯旋的劲旅。   沈书露挨打的事情很快传遍了全府上下,何氏在满枝红搂着女儿肿起来的脸颊大哭,对下了朝堂就匆匆赶过来的沈崇撒泼:“未出阁的女孩家家,还有什么比脸面更要紧的,要是落下了疤痕,嫁不成个好人家,奴也不活了……”   沈崇只觉得头疼,比起生气,他更多的感受是意外。 第9章第九章   朱霁仔细看完了密奏,心里却五味杂陈。这封密奏,王瑾压得很及时,里面主要的内容,其实就是对安王下的杀招。   在密奏中,荣恩公怒陈了安王的谋反嫌疑,并且认为即便安王没有反心,任由藩王做大,也是帝国的隐患,削藩势在必行。他在密奏中给永续帝罗列了三条削藩的建议,一是将安王调离经营多年的封地,借口为他改善生活环境,让他就藩南方,从此无法携夷自重;二是借鉴汉武帝“推恩令”,渐次取缔藩王兵权,肢解封国的土地和人口;三是将主要诸位藩王的世子都押送至京城“勤王”,建立勤王府长久驻京,看起来是提高规格,其实是为了统一软禁起来方便管理。   这三招一招比一招狠,且既不伤和气,也不会落人口实。如果能够顺利推行,安王莫说篡位,能不能保全身家性命都是个问题。   虽说永续帝不一定会采纳荣恩公的建议,但是密奏能被王瑾压下来,连面圣的机会都没有,才能令安王父子安心。   朱霁一方面感慨荣恩公心思的深沉,恨他要置自己于死地,另一方面又佩服老人家的修为和道行,日薄西山之时仍然秉承对先帝的不二忠心。   王瑾也早已看过密奏的内容,与朱霁有相似的感慨:“荣恩公一把老骨头都快入土了,心还跟明镜一样。密奏里连王爷大体佣兵的数目、可能驻兵的地点,都猜测了个八九不离十。这老头子,还真是有两把刷子。”   “毕竟是追随皇祖父出生入死的肱股之臣。”朱霁将密奏收入胸前的衣襟,对王瑾再度致谢了一番。   王瑾微微一笑,表示领受,却蹙眉问朱霁:“不过,洒家有一件事不太明白。圣人命世子入京,是听了洪承恩那个酸怂臭皮匠的挑唆,可是世子怎么真的敢来?王爷举大计就在眼下,这时候深入虎口,实在冒太大风险了。”   凭王瑾对安王如今势力的了解,即便朱霁随便找个借口不来,就永续帝那个面团子的性子,也不会拿他们怎么样。因此朱霁来京,就颇有自投罗网的嫌疑。   朱霁怎么能告诉王瑾自己的一片私心?本来他也觉得没有来京的必要,可是看到圣谕上写明了,进京之后让他下榻在荣恩公府,他一下子便动心了。   当时,为了能来京城,他劝说了父王,称自己进京可以麻痹永续帝,还可以更好地调配王瑾、宏庵法师这样的内应,在皇城根下楔一根钉子,里应外合,对年末的起义大有助益。安王考虑了一番,最后应允了。   “也是想进宫探探圣上身边的虚实,所以就来了。”朱霁随口扯一句谎,搪塞过去。   王瑾便不再追问,只说:“现在圣上身边没有什么有本事的人,上蹿下跳的唯有洪承恩、李泰齐这种红口白牙惯爱纸上谈兵的酸臭文人,皆不足为惧。而且圣人表面上重用他们,其实不喜欢他们。”   如今朝堂上,阉党与科举取士的所谓清流势同水火,王瑾整日也要与洪承恩、李泰齐等人缠斗。身为权奸他虽然觉得其乐无穷,但也希望有朝一日一劳永逸剪除对方,自己的权势地位可以更上层楼。   “偌大个国家,总要有管事的人。”朱霁抬起眼眸,意味深长对王瑾许诺:“所谓能人不问出身,治国本就是贤者上位。秉笔大人是我安王府的家人,我们父子成事之时,便是秉笔大人掌印之日。”   王瑾眼眸一亮,对朱霁拱手:“那卑职一定恪尽职守,静候佳音。”   要告别的时候,朱霁微微考虑了一瞬,还是对王瑾提了一个小请求:“秉笔大人属下眼线众多,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王瑾微微一愣,猜想朱霁一直喜欢文玩丹青,便道:“世子可是要巡找什么宝物?”   他此时有点后悔前几天没能抽个空去甘露寺,把那幅《东山林壑》搞到手,今日见朱霁只顾着送沈公爷的密奏,都没上供点像样的财宝。这几日一定要再去敲一敲宏庵那秃驴的竹杠才行。   “秉笔大人明察,我正是此意。”朱霁就喜欢这群权佞之人迅捷的头脑,便直言道:“鄙人一惯喜欢文玩,偏偏近来想要一枚田黄石的刻章。也是旧物了,大概流落到了公侯世家手上,或被什么奴仆典卖了也未可知。若是秉笔大人有闲,便顺路帮忙找找。”   “田黄石可是稀缺的宝贝,确实值得搜罗。”王瑾点点头,又问:“世子要找的刻章上,是什么铭文?”   这可把朱霁问到了,他不知道沈书云丢的刻章上铭刻了什么内容,便扯谎说:“时日太久,也记不清楚了。若是哪天想起来,我让四宝给您传达一声。”   王瑾应承下来,说:“倒也无妨,总归值得世子惦念的田黄石,成色大概也世间无两,洒家尽力去办便是。”   “有劳秉笔大人。”   ***   次日,朱霁戴了梁冠,换了胸前三爪龙纹补的朱红色衮服,一早入了禁中。   他离开京中的时候是十来岁的孩童,小时候母亲健在时,他也时常入宫给皇祖父请安,但印象已经很浅淡了。如今少年裘马的年岁,已然换了心境。   马车到了宫门前,朱霁下来改换便辇,世子匹配的辇车没有顶棚,坐在上面正可看到宫廷的全貌。 第10章第十章   凌云院内,沈廷恩正躺在竹藤的躺椅上在晒太阳,翁姨娘坐在一旁秀墩上侍奉。见沈书云来了,忙起身让出了地方。   “大姑娘来了,公爷方才着急派人寻你多时了,你们祖孙聊会儿。奴正好下去给公爷煎药,”翁姨娘带着侍女退出院子。   念春识趣,转身去正厅里,给主子们倒茶,屋内便只有祖孙两个人了。   沈书云过去,没有坐在翁姨娘方才坐的秀墩上,而是蹲下身,坐在荣恩公躺椅前的脚踏上,依偎在祖父的藤椅边。   祖孙俩对着明媚的夕阳都不说话,就这么安静地坐了一会儿,不由得让人联想到“相依为命”这四个字。   最后,还是沈书云先开了口:“祖父,我做错事情了。”   “知道错就好。”荣恩公起身,坐直了身子,沈书云忙起身从他身后垫上软枕让他靠着。   “你说说,错在哪里了。”荣恩公慢条斯理地接过念春递来的茶。   “打了二妹妹。”书云低头小声说。   她打人,是被妹妹逼得没办法,天知道她多么不想和沈书露一般见识,但凡能忍她便忍了。可是出了这口气以后,书云心头却爬上了一丝没味儿的情绪。   “我不是说这个。该罚的人,你打晚了,活该你自己再受委屈。”沈廷恩心疼又无奈地看着她。   沈书云有一丝讶然,她知道祖父会理解她,但没想到他把话说得这样直白。   荣恩公开口问她:“我问你,田黄石怎么找不到了?你屋里原来四个丫头,现如今怎么变成三个了?”   “祖父其实早就都知道了……”沈书云有些意外,但片刻也就不意外了。   “这么大的府邸,我虽老了,却也不缺几个耳报神。”   沈书云了然,祖父那般明白的人,国家大事都看得一清二楚,小小府邸能有什么瞒得住他,必然是先一步知道了全情。   可是她半晌没有再说话,最后从唇边低声挤出一句:   “那您,就不能装着不知道吗?”沈书云眉眼里满是让人心疼的惆怅。   沈公爷胸口一紧,沈书云的反问,实则在他的意料之外。   他知道孙女识大体、有主张,但他没想过,原来从头到尾不告诉他,除了怕惹他动气,还有一层意思:她希望他能袖手旁观,不要插手这件事。   还能为什么呢?她不过是试图在他还健在的时候,用一点退让和妥协,消弭何氏甚至沈崇对她的敌意。不搬出祖父的威严,这仇恨就不至于结得太深。   这是她给自己未来找的台阶,甚至也可以称得上是她在方寸闺阁中的精明与权谋。   但突然间,他反而更加心疼她。他感到自己已经老了,无论如何宠爱和抬举这个没有娘亲的可怜孩子,也无法真正去改变她在这个家里尴尬的处境。   在乌烟瘴气的泥潭里,她开成了夺目的花,可是骄阳总有落日的一天,她还能继续盛放吗?   家族式微,在他死后,她曾经得到的偏疼,或许都将成为被挤兑和欺负的原罪。   这一刻他还活着,喘息着不匀称的呼吸,他依旧想把此生最美好的疼爱都给她。他清楚地明白,书云不仅仅是他的血脉,还是他的知音,他一生顽强坚毅、果决豪迈的精神的唯一继承人。   “糊涂、自以为是!”沈公爷对书云严厉地说,下一句,他换了心疼的口吻,对她说:“你以为世上的事,忍忍就能过去吗?我活着和我死了,他们对你能有什么根本的区别?狗脑子永远懂不了人的事。”   有时候,沈公爷甚至希望大孙女不是这样明白事理、顾全大局的孩子,若她能有一些张狂和骄纵,遇到这些极品的家人,也不至于如此自伤。   “总归是父亲、母亲、亲妹妹,一笔写不出两个沈字。”沈书云知道再说下去,祖父要真的伤怀了,便尽力撑起笑容,对祖父说:“爷爷您瞧,晚霞真美。”   沈公爷的人生依旧夕阳西下,便不想去看晚霞。他从衣襟里取出了一封信,递给沈书云,对她说:“临安萧家来的信,你自己看看吧。”   沈书云看完,脸色变得凝重,撑起来的笑容也没了。   临安萧家,是书云母亲的娘家,可以称得上整个临安府的首富。前朝历任工部织造局的主事,有一大半出自萧家。整个江南,萧家盛名在外,无人不知。 第11章第十一章   朱霁穿着一身雪缎寝衣,正侧坐在围墙的洞窗上观看月色,聆听泉声。   本来是因为睡不着,在此怀想下午时分在泉畔驻足的心上人,没想到有意外之喜,竟然直接见到了心上人。   并且还是,这般惹人肖想的样子。   沈书云禁不住端详自己在泉池里的倒影——卸去红妆,墨发未挽,披风的领口里微微可见颀长的脖颈和一大片凝脂的肌肤,绣鞋里一双玉足露着洁白的脚背和脚腕。   大半夜在外男面前这幅样子,她羞惭到耳垂都红了。   怎么就一时兴起,忘了墨泉隔壁还住着这么个混球儿呢?   她下意识就想跑,恨不得把朱霁的眼睛蒙住,或者用点什么邪魔歪道,把方才的记忆从他脑子里抹去。   可是那人本就不是什么崇德遵礼之辈,见她要走,当机立断一跃而下,稳稳立在她身前一尺的距离。   沈书云将披风的衣襟再拽一拽,抱住双臂,让领口尽量少露出些许。可是朱霁的视线却半点没有要从那处雪白移开的意思。   她不敢声张,唯恐惊动了什么人万一走过看到了,有伤她的名节,便小意起来,用极小的声音轻声说:“世子让一让,我要回去了。”   喃喃的气声随风入耳,却更撩动了他的心绪,喉结滚动,想侧身给她行个方便,心里头又决然舍不得这样美的月色。   朱霁此时也是按捺住怦怦直跳的心声,才能鼓起勇气,再和她多说几句,可不受支配地,说出口的话就变了味道:   “听说大姑娘昨日上演了全武行,这般高强的武艺,不去从军可惜了。”他低声对沈书云说,想惹她生气,再从她脸上看到当日甘露寺里那样醉人的怒容。   似乎只要能搅动和影响她任何一丁点的情绪,都能令他无比欢喜。   可是,对面的人却半点没有生气,听他讥讽自己,倒生出有些愧怍的神情,慨然道:“真是好事不出门,家丑怎么传的这么快,连世子都知道了。”   瞬间,他便后悔了自己的刻薄,她明明下午在墨泉边,已经那般哀伤了,自己没有体谅她,还取笑她。又想到因自己公然给她送颜料,害她被妹妹揶揄讥讽,心里头就翻江倒海,向所从来的自负满怀也一泻千里了。   “是我冒失,思虑不周,害你难做。以后断不会再这般无礼了。”他慌乱地扯些道歉的话,凭白却让沈书云摸不到头脑。   左右只想快点避开这个瘟神,沈书云便搪塞道:“世子并没做错什么,除了现在挡着路。”   朱霁沉一口气,到底慢吞吞侧过身,给她让了路。她正要起步,却听到存雄居内窸窸窣窣传来了四宝的脚步,沈书云脸上立刻浮现出了骇然。   几乎就是一瞬间,他做了个决定,在她的惊慌失措中将她紧紧搂在了怀里。   他的臂膀宽阔,身形颀长,背对着身后的月洞窗,四宝探出头来也半点看不出他怀里还揽着个人。   沈书云大惊失色,用手捂住嘴唇,才让在他怀中的自己没有大喊出声。   今夜,四宝守夜,起身不见了主子,就慌忙出来找。京城各方势力纵横交错,万一主子有什么不测,四宝便万死难辞。   “世子?”四宝轻声唤他。   “我在这里,没什么事。你回去,我马上就来。”朱霁的语气是寻常的,但沈书云伏在他结实的胸膛前,分明听到了他的心几乎快要跳出来了。   四宝得令,便安心地回去了。听他走远,朱霁才放开了怀里吓得花容惊惶的人。沈书云一只手平复着胸口,另一只手还拽着衣襟,这回真的给了他十足的怒视。   “得罪了。毕竟,就算四宝是个小太监,也不能让他看见大姑娘这般模样。”他还在玩味着美人盈怀的悸动,看着沈书云生气的表情,嘴角挂着得偿所愿的笑意。   沈书云真想狠狠骂他一句无耻,但又觉得对这样的人,说什么狠话,都是老拳打在棉花上。他既然松开了她,她便想赶紧走人。   可是没走几步,背后就又传来了他微弱的挽留之声:“沈大姑娘,请留步。”   她哪里还敢逗留,低着头装聋作哑地疾步快走,却被后面的人上来三步两步追上,猛然牵住了手。   她震惊地回头看,却只见到了他一脸誓天断发的严肃,压低了声音,很认真动情地说:“抱歉,是我多次唐突你了。不知道近来你遇到什么烦心事,一时开解不了或者求助无门,请别忘了在下,凡姑娘开口,肝脑涂地愿意为之驱策。”   这番话她确实听得很清楚,却仍是瞪着一双美目,盯着他握紧她的手指。见她真的怕了,他便立刻松开了她。   然后看到她裙裾翻涌如细浪,腾起匆匆的脚步,不多时消失在月色掩映的园林小路中。   沈书云气喘吁吁,回到了蓬蓬远春,见念春正掌着灯火在寝室前等她。 第12章第十二章   荣恩公将全家老小都叫到凌云院,果然宣布了一件让众人都惊掉了下巴的大事,那便是要让未出阁的沈书云,接管沈家的家权。   何氏本来就因不受沈公喜爱,向来没有主母的威风,这次连执掌中馈的头衔都没有了,她如何能接受?   更何况沈书云打了沈书露的事情发生了好几天了,沈公爷不闻不问,已经让她们母女在阖府上下没有了一点点脸面。   她本想从长计议,将来狠狠地报仇雪恨,却没成想沈公爷能如此枉矫过激,不给她留丁点的余地。   沈公爷不仅要她交出后宅多年的账目本册,还命令她和沈书露在中秋之前都要在自己的院子里闭门思过,什么时候完整地交接完家权,什么时候才能自由行走。   何氏和沈书露都气得脸色铁青。但是在凌云院,沈公宣布这个决定的时候,二人却没有丝毫胆量,去顶撞说一不二的家主。   沈公爷是战场上挥刀舞剑、杀人如麻的角色,真的动怒时,只消一个眼神就能让后宅这些心存不良的人如芒在背、瑟瑟发抖。   回到自己的绿野院,唯有面对着缩坐在圈椅上的沈崇,何氏才释放了满腹的愤恨,打开了滔滔不绝的怨怼:   “沿着整个京师城隍去打听打听,有没有一家平头正脸的公侯宅门,让个未出阁的丫头当家理事的?我这张老脸已经丢尽了,所谓的当家主母也不过是个下人们都不尊重的浮名!可是底下还有一个哥儿一个姐儿,人家要怎么议论咱们家?”   沈书露经过两天的冰敷,脸上被大姐姐打肿的馒头已经消下去了,此刻可以含含糊糊地说话了,就忙帮腔道:“都说牝鸡司晨,惟家之索。咱们家就是!祖父这是老糊涂了,被大姐姐当成个偶人摆布,都快不知道谁是家主了。”   何氏气得几乎裂了睚眦,嘴上便没有了把门的,干脆直接指摘起了老爷子:“在朝堂上被人撸了权柄,就忙着到后院来封侯拜相,我到要看看这祖孙无视礼法,乖张到何年何月!别让我有朝一日卧薪尝胆,舍身成仁,到时候非要以牙还牙,方能解了今日这深仇大恨!”   听着这对母女越说越过火,沈崇忍不住大喝一声:“行了!越说越不像个人话了!不过就是父亲让你歇歇罢了,你看看你,说得如同血海深仇一般。”   虽然这样和稀泥,沈崇心里也是烦躁的,何氏是他的妻,沈书云是他的长女,就算父亲要重划家权,也应该先和他有商有量地事先跟他通个气。这样突然宣告,让他在妻女面前落埋怨,在庶弟深嵩一家面前,也毫无长兄的尊严了。   他怨恨沈书云,在祖父面前有分量到了越过他这个父亲,她自己得了实权却不见人影,清高到这般程度,实在是乱了长幼尊卑,于理不合。   沈崇长叹一声气,拂袖出了绿野院,喊了小厮,便去了前街瓦市的酒肆灌黄汤去了。自从官场失意、后宅不宁,他似乎越来越沉迷于酗酒的滋味。   ***   直到一盒一盒的账目卷宗被曹管家带着人,堆积在沈书云的画案上的时候,她才确信,祖父要把家权交给她,不是说说而已,是来真的。   她顾不上刚刚来了月事,决然地忍住小腹的坠痛,就心急火燎地跑去凌云院,希望祖父饶了她,收回成命。   翁姨娘却挡在门前,说公爷在补觉,谁也不见,只给她传了一句话:“公爷让我告诉大姑娘,凡事矫枉必须过正。他确信大姑娘能写会算,撑得起后宅的门楣。”   翁姨娘见她一副万事皆休的模样,攥着她冰凉的手指,边暖边笑:“若是有不懂的,就去问曹管家和东院你婶母。奴瞧着,城门大的宣纸都能让你画成真山真水,几卷账本能看不明白?”   沈书云愁容满面地摇摇头:“姨娘你不懂,这是两码事。”   “昨日夜里,公爷说你小时候有人给你算命,说你你八字里日禄归时,将来是大权在握的贵妇,几乎是执掌凤印的命格。公爷说,若真是如此,倒不如让你在自己家里先牛刀小试,尝尝咸淡。”   沈书云无计可施,只能长叹一声,悻悻而归。   其实,听完翁姨娘的话,她心里已经有几分明白,这回祖父的决定,不仅仅是一时冲动要给她撑腰,也着实把治家理政当成了一门功课,希望她得到历练,能学到实打实的本领。   一直以来,祖父就是这样培养和教育她的,并不因为她是个女孩就轻视她。只不过这次牵涉了整个家族,让她有点喘不过气。   ***   沈书云拿走了家权,让沈书露又气又恨,更加坚定了典卖田黄石的决心。她虽然被禁足在满枝红,却让红簪一早悄悄出府,假装去给她买消肿的茯苓霜,寻了前街一间看上去生意兴隆的当铺,把田黄石典卖了。   红簪不识字,回来把交钞递给沈书露的时候,上头的数目,惊得她眉目都飞了起来。   足足三千两银票!这在京师能买三处大宅子。 第13章第十三章   从绿野院出来,沈书云闷闷不乐,念春劝她:“夫人就是这般行事,莫说府上,京中贵妇谁人不知。她越在意钱银,就越不会弄丢钱银,咱们早晚能把自己的东西找回来。”   沈书云点点头,她并不看重金钱,只是因为三只楠木箱子,是母亲临终前的念想。她心疼的是黄泉之下惦念着她的母亲,因此心里的确有些委屈。   ***   之后数日,沈书云渐次对持家之事熟稔起来,定夺日常事务已经不在话下,棘手的难题也能抽丝剥茧。   曹管家虽然平素知道她是个聪明人,和她共事几回,才理解为何沈公为何如此器重、欣赏她。   曹管家最佩服沈书云懂得放权。何氏心思缜密,但是却习惯把所有鸡零狗碎都把持在手里。有时候为了应付她的多疑、小气,反而要多费许多的心思,耽误了正经要务。   而沈书云却很有提纲挈领、抓大放小的手腕,就类似她画画,布局起来有详有略。   “治家如同领兵打仗,为将帅者要运筹帷幄,就得概览全局。若是非要指挥到一兵一卒,看似遥治擅权,实则延误军机,大大的不能够。”   若不是亲耳所闻,曹管家简直不能相信,这一席话出自一个十六岁的女孩。   就在一切都有条不紊的时候,京畿道西北,却遭遇了连续三日的大暴雨,降雨形成了奔涌的洪水,冲毁了山林、夹杂着砾石,顷刻之间让原本富庶的农庄和良田毁于一旦。   马上要秋收的时节,这对于京畿道一带的黔首百姓,实在是悲惨的天灾。   永续帝听取了文臣洪承恩的建议,派出金吾卫和近卫司的官兵抗洪抢险,又号召朝堂之上的文武两班未来三月俸禄减半,还要按照品阶捐赠钱银,与灾民同舟共济。   荣恩公已经致仕归家,本可以不必捐钱,但他一直古道热肠,看不得老百姓受苦受难,便爽朗地拿出三百两纹银的体己,命沈书云在公中再出二百两,交付给了朝廷。   虽然公中本有盈余,但是偏偏荣恩公府主要的佃租,就来自于京畿道西北的这些农庄,受灾以后颗粒无收,等于从七月到未来半年,都没有收入。加之捐出了五百两现银,沈崇、沈嵩和沈雷的俸禄也都减半,一里一外,就形成了巨大的亏空。   此外,马上到来的中秋,除了给府上的下人发放例银、准备宴饮以外,王公贵族间的礼尚往来,也需要一笔好钱。   沈书云治家不过十日,竟然遭遇了多年不遇的财务危机。   听说这件事以后,何氏和沈书露简直额手相庆,大呼老天有眼。   沈书露对何氏说:“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炊,我倒要看看这惯会研墨用笔的人,能不能画出真金白银来使!”   沈书露让红簪把田黄石换来的三千两交钞好生藏起来,何氏毫不知情,这时候还在对沈书露心疼地说:“你和你弟弟穷惯了,从前大姐儿在咱们家是人上人,今朝让她也知道知道什么是一文钱难倒英雄汉。”   ***   算起来还有不到二十日就是中秋,需要准备的事情很多。曹管家每天都要脚步匆匆,在蓬蓬远春出来进去。   “大姑娘,您看这就是中秋家宴大概的开销预算。”曹管家把细账呈送给沈书云。   沈书云拿过来细细查看,又轻轻拨动了几下算盘珠子,两个人核对一番,认定即便咬紧牙关,令全家过一个谨身节用的中秋,目下还短缺三百两现银。   “三百两,本不是什么大数目,只是用得急,中秋就在眼下,故而得想个周全的对策。”沈书云对曹管家说。   “的确,若是从前,莫说三百两,就是五百两一千两也不难对付,只是赶上了这样的天灾,减薪捐款赶在一起。”曹管家出主意道,“不若让少主或者二公子从衙门预支些钱银,总归不是太大的数字,半年以后就可以还上。”   沈书云却笑着摇摇头:“这样不妥。且不说朝廷正在治灾用钱的时候,这样明目张胆预支俸禄,于父兄的仕途不利。支取公中的钱银,免不了还要计算利息,公中支银是二分的年利,比票号借款还要高出许多,并不上算。”   曹管家是擅长办差,关于钱银融通的事务还不如沈书云有些见地,便问:“那票号的钱,是不是可以考虑借来应急?”   沈书云又驳回,道:“从钱庄找到公道的借款,虽然不难,但却有损咱们这样钟鸣鼎食人家的名声。须知道钱庄票号的东家,没有不是皇亲国戚、王侯贵族的,这班人最爱搬动是非,说出来的燕山雪花大如席。咱们家现在在圣人面前处境微妙,一定要避开闲言闲语。”   曹管家想了想,最终还是问:“听闻这回水灾,需要纾困勋贵的不止一两家,前头徐皇亲还典当了正头夫人的金项圈……”   沈书云立刻会意了,便笑笑道:“若是当当,光我屋子里的宝贝就值个整数,可是总归也是那些呼啦啦如大厦倾的人家,才会整日往当铺里行走,拆东墙、补西墙。咱们家还不至于那般境地。”   曹管家没有了主意,沈书云却似乎心里已经拿定了主意,准备放手一搏的样子,对他说:“我自有安排。”   晚饭过后,沈书云命念春准备了几样点心和好茶,去荣恩公府东院,把大哥沈雷找来小坐。 第14章第十四章   看到朱霁的那一刻,沈书云下意识就绯红了脸颊,不仅仅因为那个月夜下的搂抱和牵手,更是因为随后她那个羞赧难当、光怪陆离的梦。   她努力克制着不豫的神色,尽量装成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过去给祖父和朱霁行礼,同时在心里好奇,这两个本该势同水火的人,怎么能这般轻松愉悦地下起棋来。   两人方才似乎是一边下棋一边聊天,沈书云进来的时候,正是他们聊到投机的地方,荣恩公和朱霁皆只是给她略略回礼,仍旧在继续聊得火热的话题。   荣恩公神采飞扬地回忆过往战场上的趣闻,朱霁恰到好处地附和,令老人家难得这样开怀一回。   “世人只道当年讨伐高丽是风尘苦旅,听闻公爷说起旧日趣事,才知道战场上也有这般奇闻,确实令晚辈大开眼界。”朱霁一双眼眸中满是崇敬之情,言辞也十分由衷。   荣恩公面带笑容,感叹道:“这番过往,也只有世子这样十二三岁就上过战场的人,能听得出个中玄机。我若是对自己的儿孙说起,恐怕就算说得再清楚,他们也百思莫辩。”   朱霁也领受了荣恩公的恭维,谦逊道:“能得到公爷首肯,孔阳不胜荣幸。”   沈书云纳罕地看着这两人,思忖难道这就是男人之间的惺惺相惜?纵然是处在不同的时局立场,也能因彼此各有伏虎降龙之能,就可以互相欣赏,对坐而笑?   她不解的视线从两人扫至棋桌,看到了上面除了棋子,还有一张崭新的交钞。   见沈书云疑惑,荣恩公便解释道:“京畿西北遭了水灾,安王世子也心系黎民百姓,他拿来了体己,委托咱们府上捐赠给灾民。”   荣恩公笑意盈盈地将那张交钞递给沈书云,嘱咐道:“你拿去给子峻,明日让他带去衙门。”   朱霁也对沈书云微笑,很谦和温润地说:“本来,圣人只命京中勋贵按照官衔募集善款,不牵涉在下,不过既然我人在京中,又见沈公亦是对救灾倾囊相授,于是也想表一表心意。”   沈书云心道原来如此:祖父是个性情中人,即便是如朱霁这样一身反骨的乱臣贼子,只要做的是有益于家国天下的好事,他也能与之笑谈畅饮,下盘棋也就不足为奇。   也的确,无论如何能自掏腰包捐钱赈灾,这是大好事。但是沈书云看到朱霁那张虽然英俊倜傥但却矫言伪行的面孔,就气不打一处来。   她想了想,便也温柔了神色,对荣恩公道:“安王世子宅心仁厚,着实令人敬佩。只是世子贵为宗室子弟,通过咱们家捐钱不合适。按道理,这笔善款应当由安王府委派进京的内监呈送内务府,圣人知会以后,再交由户部处置。”   沈书云目光灼灼地看着那张交钞,仿佛能用眼神在上面烧个窟窿,又带着不满和嫌恶扫了一眼朱霁那双睫毛如羽的眼眸。   荣恩公恍然,也是这么个道理,便对朱霁道:“有道理。瞧瞧,老夫只顾着高兴,却忘了朝廷办事向来讲究个繁文缛节的规程,吾一介武夫,这上头还真比不过云娘子有法度。”   朱霁看着沈书云那张带着微微的嗔怒又伪装克制的娇俏容颜,片刻间有一些出神,听闻荣恩公的话,便应承道:“的确,沈大姑娘处事端方,倒总是我乱了方寸。”   沈书云听到他说“总是”二字的时候,脸色平静,心里却窝着火把他骂了一万遍。   朱霁便让身后的四宝将交钞收起来,下午时分亲自往内务府走一趟,递交给部堂掌事。   沈书云不想再理会朱霁,她只想哄着荣恩公尝尝后厨新作的月饼。   “祖父尝出来没有?今年的月饼样子里,用了明前的休宁松萝,确实比过去咱们家做的月饼要雅致些,甜味也不似往昔那般浓,应当易于克化,祖父可以再吃一块。”   自从东山避暑归来以后,祖父的胃口一直不好。因此遇到祖父能吃的、好吃的,她总是希望让他多进些。   “不吃了,我不爱吃这些甜甜腻腻。若不是你,早让人拿走了。”荣恩公笑着摆摆手,沈书云也只能作罢,命念春把月饼收起来。   朱霁在一旁看着沈书云面容上变换着的神色,心情也跟着起伏。   沈书云进来时,能再度相见,他心里十分欢喜。起初,他在心里默默玩味她两颊上浮现的红晕,后来被她与沈公之间的祖孙深情而深深触动,再看到她因祖父日渐消瘦而升起忧虑之色时,心里也跟着咯噔一下。   他突然发觉,自从住进了荣恩公府,她的一颦一笑都可以随意牵动他的心绪,哪怕至今他和她所说过的话,都够不上十句,每一句都能让他感受到澎湃的心潮。   这时,曹管家赶来,寻沈书云去审校中秋节给各处宅门的礼单,沈书云看看祖父日渐塌陷下去的双颊,忍住心中的忧虑,匆匆与二人告辞了。   见沈书云走了,荣恩公笑着叹一句:“也是老夫一时兴起,让云娘子小小年纪执掌这么大的后宅,想来也是难为她了。”   朱霁便拍马屁道:“大姑娘凤雏之姿,这些事情似乎难不倒她,只是略有操劳。”   荣恩公深以为意,点了点头。   ***   已经快到中秋,阳光依旧明媚温和,洒向院中却早已不是盛夏时分的炽热,偶尔一阵微弱的风吹过,也能摇落几片不起眼的木叶。 第15章第十五章   朱霁粗扫一眼,便明白了。   上回王瑾见他,只是把荣恩公的秘奏转交给他,没有送什么像样的宝贝。这是事后再找补回来的意思。   他早就听说司礼监的人十分贪婪,京中贵胄里不得势的若在朝堂中遇到麻烦,许多都被司礼监敲过竹杠。   这些珍宝大抵也来路不正。   朱霁让四宝一样一样拿出来给他看看,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取出来一套文房宝器,包括痕都斯坦的白玉笔洗、苏麻离青的青花笔筒、上等湖笔宣纸,大概都是御前的规制。   随后,大箱子一角,软布包裹着一尊德化窑白釉观音像,观音曲眉丰颊,鼻梁挺秀,左手执荷花,交腿端坐于莲台,端庄慈祥。仅仅这一尊观音,就足够一个七品小官吏十年的俸禄。   除此之外,还有一套宋末元初的茶具,仅建盏便有兔毫、天目、柿红各四只,另有紫砂的茶壶,供春、半瓦等款式不一而足。   他注意到角落里还有一卷画轴,看上去是古物,命四宝打开的一瞬间,整个人却愣在了那里。   《东山林壑》。   怎么又有一幅东山林壑?朱霁匆匆在书案旁的龙头柜上,翻找出此前宏庵法师送给他的那副《东山林壑》,将两幅画作放在书案上比对。   “一幅是甘露寺住持相赠,另一幅是司礼监秉笔上供,这里头究竟那一幅才是真的?还是都是假的呢?”   朱霁已经从开始的震惊,变为此时饶有趣味的好奇。四宝也觉得纳罕,过来好奇地端瞧。   而比这两个人更震惊的则是王瑾派来的那个小内监。他生怕自己的差事办出差错,急急忙忙地对朱霁和四宝说:“世子爷明鉴!我们送来的这幅画是前几日宏庵法师亲自递交给我们秉笔大人的,断不会是赝品。”   朱霁看了看他一副又真诚又紧张的神色,没有说话。只是让侍从拿着画,走到阳光明亮处仔细对比。   朱霁自幼也是被名家鸿儒教育长大的,于字画上又有十足的热情。《东山林壑》是曹洞云岩的代表作,意境高妙深远,声名赫赫。但是他从前也看过别处曹洞云岩的画作,若是一般的赝品,自己也八成能分辨出来。   可是他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两幅画,孰真孰假。甚至在意趣、手法上不分伯仲。他料定王瑾和宏庵皆不至于为了讨好他,给他送假画。最大的可能是,他们各自都认为自己送的是真品。   “若是其中有一幅是赝品,也称得上是高手之作。”朱霁微微一笑,吩咐四宝给了那个司礼监的小内监赏钱,继续聚精会神地比对着这两幅画。   倒是有趣。   正在这时,四宝出去又回来,手里拿了一盒月饼,盒子上题着几个字:香茗饼。正是今晨朱霁在凌云院,看着沈书云哄着荣恩公吃的那种。   朱霁的眼眸骤然一亮,问:“是沈大姑娘派人送来的?”   四宝答道:“是,大姑娘亲自带着人往各个院子送中秋节的点心。此刻,刚刚从存雄居门口离开。”   朱霁闻言,急急忙忙出了存雄居大门,左顾右盼,看到沈书云正在不远处,身后跟着曹管家,还有几个提着月饼盒子的婢女。   他沉了沉气息,跟上去,道:“沈大姑娘,请留步。”   听到身后传来的这个嗓音,沈书云下意识就皱了皱眉头。   今日,要不要也给存雄居也送一份月饼,沈书云心里其实很犹豫。   本来,她不想送,就算送也不想亲自过来,但想到朱霁今日与祖父对弈,也谈笑风生地让老人家开怀了一回,又顾念他被圣人留在京中,佳节远离亲人,有些可怜。加上她已经接过了家权,对住在家中的客人,应该聊表慰问,所以就来了。   没想到这人跟块狗皮膏药一样粘人,真不该一时善念,和他扯上半分瓜葛。   可是当着曹管家和这么多奴婢,她不能不理他,也只能停下脚步,回头瞪他一眼,并没有什么客情地问:“世子有何贵干?”   朱霁见沈书云停下了脚步,便已经很知足,十分客气地说:“多谢贵府惦念,送来的中秋时令美味。”   “不是什么金贵之物,世子不必亲自道谢。”沈书云低着头,语气冷冷。 第16章第十六章   朱霁停下来没有纵火烧画,却让沈书云的心情由惊慌变为了愤慨。   他分明看出了蹊跷,却用这样的伎俩逼出她的反应,以判断出更多的隐情。   她承认他的确狡猾、阴险又心细如发,自己斗不过他,可是心里却更加地讨厌他。   沈书云看着朱霁那张好看的脸,想不通怎么会有人长了这么一张风光霁月的皮囊,内里却如此恶劣。   她看着他的目光灼灼,已经不能简简单单用生气来形容了。   此时此刻,沈书云真的很后悔,自己为何会一时糊涂,答应他的请求来帮助他鉴别什么真假古画。   朱霁见她真的恼了,也有了几分心虚,反省自己或者不应该这般急切地去逼出她的反应。他恨自己太过心急,似乎总是很容易让她触怒,但却没有一次凭自己的本事让她绽放出笑容。   三年前,他是见过她的笑容的。   在先帝寿辰宴上,他看她凭借卓绝的画艺,博得先帝的首肯,流露出会心的笑容,美如潭水的一双大眼睛,含笑含俏,真真只能用一笑万古春来形容,纵只是惊鸿一瞥,也让他此生难忘。   可是,自己怎么总是令她这般愤恨呢?   他掩盖着一瞬间就已经溃不成军的心情,将那一幅真迹卷起来,放入锦盒中,双手恭敬地呈送给沈书云,道:   “既然这幅画更接近真迹,那么在下就恳求大姑娘收下此物,在下屡次无意冒犯,就当赔罪。”   沈书云简直不敢相信朱霁在胡说八道什么,几乎是压抑着胸口那股冲天的怨愤,提醒他道:“世子行事端方,进退有据,从未冒犯过我,无功不受禄。”   朱霁才想起来,沈书云身后还跟着两个婢女,念春似乎很是忠心耿耿,他已经多次在沈书云身边见到过她,另一个眼生的思夏,他还是第一次见。   再看此时思夏脸上,确实浮现出了一丝纳罕的表情,瞅了瞅身边的念春,似乎在好奇地问念春,到底朱霁对自家姑娘究竟是怎么“冒犯”的。   朱霁这才明白,自己一时心急,又失言了。他面对荣恩公,甚至当今圣上的时候都能对答如流、滴水不漏,面对沈书云时却多次乱了方寸,因此心中有几分烦躁。   而沈书云唯一的担心还在那幅《东山林壑》的真迹上,便蹙着眉头沉沉叮嘱道:“虽然这两幅画大抵都是仿作,但世子也请手下留情,不要烧毁,便是这装裱的功夫,也废了工匠一番心思,仔细收着便好。”   朱霁立刻肃然起神情,对沈书云诚心诚意,道:“大姑娘说得是,我一定好好珍藏起来,不出半分差池。”   沈书云冷冷淡淡又客客气气地告辞,带着念春和思夏出了存雄居,并且告诫自己,以后再也不要踏入这里半步。   ***   沈书云从存雄居回到蓬蓬远春,明明只隔着墨泉和几道回廊的距离,却觉得脚步沉重,走了很久。   最初,在朱霁的画案上同时看到了这两幅画,她是心虚的,担忧自己以假乱真的秘密被朱霁查了出来,因此露出了惶恐之色。   而现在,她已经明白了朱霁并不知道那副赝品是她所做。实际上,贤二法师是一个靠得住的人,一定会出于保护她而守口如瓶,至今连主持都不知道这幅假画是她所作。   因而,现在困扰她的问题反而是——为何朱霁能同时得到《东山林壑》的真迹和自己画的仿制品呢?   贤二法师曾经给她提过,司礼监的秉笔太监王瑾曾经向寺里讨要这幅画,这也正是贤二法师着急让她画这幅赝品的原因。用假画保护真品,这是她当初答应此事的初衷。   在她心中,曹洞云岩法师在甘露寺圆寂前,把《东山林壑》作为遗物赠给寺里,就是他对这幅画所做的决定,既然如此,任何权贵试图将这幅珍品纳入囊中的一己私欲都是对禅师的亵渎。   几百年来,甘露寺一直默默保护着这幅珍宝,哪怕是喜爱丹青的先帝,在借阅此画欣赏一番后,也规规矩矩把画作送回了寺里。   如果朱霁能够如此轻而易举地拿到真品,那么他在京中的势力和贪婪的野望,该是多么可怕。   又加上他前几日入禁中,包括沈家在内的所有朝臣都伸长了耳朵,等待圣人将朱霁禁足或者有什么别的进一步的惩罚,但是朱霁却毫发未损地回来。至今,他作为质子,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在京城里出入自由。这都不合常理。   沈书云凭借在祖父身边耳濡目染,对政局也有一分敏锐的洞察,她猜想安王的耳目已经遍布朝堂,甚至权倾朝野的司礼监或许都已经被渗透成了筛子,足以混淆圣人的决策和视听。   起初,她只是觉得朱霁这人是荣恩公府的烫手山芋,此时此刻才嗅到了一丝格外的危险气息,从前她不认为有什么乱臣贼子真的能够有能力改天换日,但今日她看到朱霁毫无芥蒂地将举世珍宝玩弄于股掌之上的时候,她生出了别样的惧怕。 第17章第十七章   朱霁捕捉到老板神色里的一丝犹豫,乘胜追击道:“店家见多识广,应当知道钱财于我这样的人,纯粹是身外之物。”   生意人哪有放过嘴边肥肉的道理,闻听此言,老板便拿了主意,让小二去库房,拿出了几轴画作。   “公子既然意趣不俗,小的就直说了,这几幅画或许能符合您的心意。”老板已经看出朱霁眼光毒辣,也不蒙他,直说:“这些是禅宗山水,实话实说,虽然是仿品,但是很有真迹的气韵。您也知道,能画成这个程度,也是需要些笔力的。”   朱霁命小二将画轴一幅一幅打开,瞬间觉得这些画作,确实很有真迹的意蕴,与王瑾送他的那幅《东山林壑》的赝品,有异曲同工之妙,甚至装裱的画轴都是同一款规格。   朱霁眼前一亮,从运用笔墨的细节处洞察到,这些画与《东山林壑》的仿品,如出一辙,似乎是同一人的手笔。   简单询问了价格,朱霁令四宝从身上取出了交钞,老板头一回见到这样不还价的买主,滴溜着眼珠子就要伸手从朱霁手上接过交钞,却被晃了一下子。   朱霁看着他见钱眼开的样子,笑道:“老板别急,我可以再加些银两,却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老板不明就里地看着他。   “要让我知道,送这些画作来此售卖的人,是谁。”   次日,沈雷一早在衙门就被雅昌斋的小二截住,告诉他画已经成交。   沈雷画了卯,就直奔雅昌斋的后堂,老板从屏风后面出来,拿着一个金色绸布的小包,递给沈雷,道:“那位买家不方面露面,让小人将润笔直接交给公子。”   沈雷接过来,打开竟然是五只百两的银锭子,每一只都是官银成色,分量很足。   “这么多!那些画全都被同一个人买了?”沈雷有些狐疑,他把画作寄卖在这里已经有四五天了,却一直无人问津,怎么会突然出现一个买家包圆儿了呢?   “所以说这些画运气好,遇到了慧眼识珠的人呀。”老板随即附和,试图蒙混过去。   沈雷虽然觉得事情似乎来得太巧,但觉得既然画卖出了就是好事,给付了画斋抽佣之后,就带着银元宝离开了画斋。   听他离开,朱霁从屏风后走出来,恰好看着沈雷迈出画斋的背影。   见沈雷匆匆走远,朱霁神色阴沉地轻声问画斋老板:“这位寄卖画作的人,和荣恩公府有何关系?”   画斋老板也是一愣,没想到朱霁会直接提到荣恩公府。   老板心里明白,这样未经允许就透露卖家的身份,有些不厚道,但是朱霁那阴沉的神色,带来了不容他躲闪的气场,便小声道:“实不相瞒,这位是沈府的长孙,名唤沈雷,是东院庶出的沈二爷沈嵩的独子。”   朱霁听到“沈雷”两个字的时候,神色为之一变,转瞬间便在唇角勾勒出冷冷的笑意,对身后的四宝道:“我们走。”   画斋老板此时心头便有些惧怕,忙慌乱着说:“小人不知道公子是何等身份来头,我这里只是小小的画斋,可不想惹上什么麻烦啊。”   朱霁沉默,不再理会,款步出了画斋。   倒是他身后的四宝,对画斋老板笑道:“只要你对今日事守口如瓶,自然不会有任何麻烦。若是透露出什么,那便不好说了。”   ***   沈书云从沈雷手里接过五只银元宝,震惊到说不出话。   她没想到自己那几幅赝品,这么快就找到了买主,还是一次性全部出手。   “多谢大哥哥,为了这件事辛苦奔波。”虽然沈书云对沈雷谢,可是事情如此顺利,倒让她不安起来。   “倒也谈不上辛苦,能这么快找到一个买主,真是一件高兴的事。”沈雷看沈书云神色有些犹疑,也明白她内心的不安,便说:“其实我也觉得意外,如何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内,找到买家。但到底真金白银,人家没有坑咱们,所以也就不必再想那么多了。”   沈书云虽然心有疑窦,但到底银子在手,中秋节的亏空补上了,自己也犯不着再去典卖首饰,心里还是喜悦的。   倒是沈雷,告辞之前,问沈书云:“听说祖父生辰,也往临安萧家送了请柬?”   沈书云没想到沈雷会问这件事,想必也是在为她的婚事探口风,便直言道:“是送了。我表哥萧唯仁先致函祖父,说了些请安的话,祖父便让父亲给临安下了寿宴的请柬。” 第18章第十八章   沈书云在院中看见四宝去了又来,便起身走过去,想亲自劝他回去。   但等到她走到四宝身旁,才看见他手里还拿着一幅画,似乎在哪见过,就疑惑起来。   四宝神色平常地把画递给她,她打开画轴的一瞬间就神色大变。   这是她交给沈雷,到画斋去售卖的古画赝品。   怎么会在四宝手里?   “世子说,将这幅画给大姑娘看看,您再决定是不是亲自往存雄居走一趟。”四宝还是那样谦卑温和的语调。   尽量敛起不豫之色,沈书云唤来念春,低头跟着四宝,往存雄居去了。   一路上,沈书云便在猜想,朱霁八成已经知道她在制售赝品的事情,他会想干什么?一边走一边想,待会儿见了他要如何应对。   如今她是荣恩公府执掌后宅的人,若是传出她到存雄居私见朱霁的闲话,她倒也有很多理由能堵住悠悠之口。带着念春悄无声息过去,也未必会被人看见。   到了存雄居,为避人耳目,沈书云命念春在耳房等她,自己一个人去了朱霁所在的书房。   她沉了沉气息,才走了进去。   四宝进来,把方才拿着去请沈书云的画放在了书案上,又给沈书云倒了茶水,才退了出去。   朱霁正在看书,见她进来,便站起身来,请她坐在窗下的玫瑰椅上。   屋里没有了别的人,沈书脸上却是冰冷的表情,问他:   “世子叫我来有什么事?”   朱霁微微一笑,反问:“没有事情,就不能请沈大姑娘过来么?古人有魏晋清谈,剖玄析微,再下也想效仿。”   沈书云闻听此言,心头火冒三丈,这个人无耻之尤,分明另有所图,还把话说得这么道貌岸然。   如果不是因为他拿捏着自己仿制的赝品的事由,她现在已经提步走人了。   “小女才疏学浅,学不来魏晋风度。如今又被后宅琐事缠身,实在没有闲聊的雅兴,世子还是有话直说吧。”   沈书云拿出了全部的涵养,才让自己心平气和地说出上面的话。   朱霁饶有兴趣地看着她面容上变幻的表情,他喜欢这种能影响到她情绪的感觉。   也是不想再继续惹怒她,朱霁便温文尔雅地说道:“前段时日,京畿西北遭遇洪灾,想必贵府的收入也因此锐减。再加上募捐善款,加上中秋将至,一里一外,莫不是因为府上开销太大不能周转,沈大姑娘才出此下策?”   朱霁的眼神落在书案上的那幅画上,并没有点破到底是怎样的“下策”,看向沈书云的眼神却明若观火,仿佛把她从里到外都看透了。   沈书云一愣,随即就有些顿悟了。   沈雷拿去寄卖的画,为何这么快就找到了大买主,还出手如此阔绰?现在这些画到了朱霁手里,他又这样询问她沈家的财务状况,一切都能说得通了。   这个财力雄厚的买主,就是朱霁本人。   他是什么时候察觉出来的?或许自己的马脚,从辨别真假《东山林壑》的时候,就已经被这个心细如发的人发现了。   私下里自以为悄无声息的所作所为,这么短的时间就被他调查了一清二楚,这个人看着足不出户,其实却有手眼通天的能为。   制售赝品,虽然不是什么体面事,但到底也不算什么作奸犯科的恶行,不过说出去不太好听罢了。   沈书云沉了一息,她不信他堂堂亲王世子会真的和她一个小女子过不去,便一口咬定:   “世子在说什么?这假画和我没有干系。荣恩公府虽然不是泼天豪富,日子也还过得去。世子还是不要暗自揣测,张冠李戴。”   似乎是早就猜到沈书云会矢口否认一般,朱霁也不辩驳,她越是装傻,他就偏要开诚布公:“我知道你临摹名作很是辛苦,更何况这都是私藏在勋贵府邸的珍品,你借来想必也废了一番心思,若不是不得已,应当也不舍得拿去寄卖。”   事已至此,沈书云不否认也不承认,只是低头缄默不语。朱霁心疼和关怀她的表情不似假装,但是她却绝不肯信他存着什么好意。   见她沉默,朱霁接着说:“那天我说了,你如果遇到什么烦心事,可以知会在下一声,大可不必如此。”   “我没有什么烦心事。就算有,也不需要世子忧心。世子虽下榻寒舍,但到底只是一个外人,我想不出阁下为何一而再再而三地骚扰于我,便不觉得如此无事生非十分无聊么?”   听她如此说,朱霁的脸色说不上好看。他心里一清二楚,沈书云已经想明白了买画的人是自己,她分明因为他的施以援手才度过了难关,受禄却不领情,还把话说得这么不客气。   朱霁带着失望,对沈书云道:“由是观之,到底只是在下自作多情。” 第19章第十九章   耳房里,念春听见沈书云许久不出来已经觉得不对,加上刚才似乎传来了重重的关门声,便起身想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四宝却立刻起身阻止,对她说:“念春姑娘喝杯茶水,不要着急。现在过去反而不好。”   念春惊恐地看着四宝,没想到这主仆能无法无天到了这般,居然敢在别人家府上胡作非为,她撇开四宝,想跑出去,却被四宝直接按住坐下。   四宝一副阴沉的表情道:“你现在出去喊人,才会真的让大姑娘被人误会。洒家说没事,就绝对不会有事。”   念春狐疑又担忧地看着四宝,心急如焚,最后想来想去还是听从了他的劝告。   果然没多久,沈书云就出来了,念春端详着她的面容,虽说谈不上高兴,但似乎也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回去的时候,沈书云一路无言,朱霁突然又强势的表白让她无从消化。   她知道自己总归是要嫁人的,但是这个人绝对不能是朱霁。无论是荣恩公私下里对她透露,还是她凭借自己的察觉,都明白一个事实:安王父子是迟早要举起造反大旗的乱臣贼子。   祖父一生都是在为先帝恪尽职守,既然先帝指定了继承人,那么祖父就算自己蒙冤受难,也不改忠心。先帝是他这一生唯一的信仰,哪怕是个错误的决定他也会赴汤蹈火。   更何况,家中的鸡飞狗跳,已经让她这个只想寄情于丹青的人厌恶不已,她只希望未来的生活能平淡无波,岁月静好。   那般有野心和权谋的人,怎么会给她理想的安稳日子呢?言而总之,朱霁并非她所认为的良配。   回到蓬蓬远春,只剩下念春和她主仆二人的时候,念春便忍不住说:“方才,安王世子有没有对姑娘无礼?奴婢当时听见关门的响声,想过去,被四宝那个阉宦拦住了。”   “他对我说了些坦露心迹的话,要说无礼,倒也称不上。”   念春听完大惊:“原来他真的对姑娘有非分之想!”   看到沈书云愁容不展的样子,念春眼眸忽然一亮:“姑娘不是过了中秋就要和临安的萧公子议亲了吗?若是定下了亲事,便不容旁人对姑娘再生肖想。”   沈书云闻言先是一愣,她倒是从来没有想过可以拿萧唯仁来提亲的事情做挡箭牌。   议亲的事情是祖父先动了心思,沈书云此时此刻才发现,自己竟然从未真正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表哥什么时候进京,曹管家可收到了信函?”沈书云问念春。   “信函没有,倒是有萧家来京采买的家丁前几日来了咱们府上请安,说是临安买卖繁荣,萧公子要秋节之后十日才能得闲。”   “知道了。”沈书云听来,倒是希望未来的夫君能忙碌一些,即便商人重利轻离别也寻常,她正好可以得到许多的空闲,在后宅安心作画。   她甚至可以为了这份清闲,放任他在后宅多纳几房妾室,分去他的心力。   她自幼从未得见父亲对早亡的生母有过一丝眷恋,加上何氏与沈崇虽然恩爱,却并不能让她觉得夫妇和谐对两人的有什么滋养,因此对婚姻,她实则是抱着一份悲观。   能够自由自在,不受束缚,已经是她对未来嫁为人妻最大的期待。   ***   安王在蓟州厉兵秣马、枕戈待旦,紧锣密鼓地准备着年末的“大业”。   朱霁作为京中的内应,也已经开始收网。他通过王瑾,买通了几个言官,上书永续帝,陆陆续续陷害了四五个有胆识和魄力的忠臣。   有司礼监搅起浑水陷害忠良,很快让朝堂上下,几乎再也找不出可堪重用的有识之士。   李泰齐和洪承恩本来也是科举取士的清流,但为了能够打压同侪,独领风骚,便对这几个蒙冤的文臣,视而不见作壁上观。   得知这些消息,安王在蓟州十分高兴,永续帝身边越是围绕着洪承恩、李泰齐这样自私短视的人,他未来的造反大计就越会顺利畅通。   为此,安王又格外在密函中表达了对嫡长子朱霁的器重和想念,称他冒死进京,看似自投罗网,实则火中取栗,立下了汗马功劳,二人称得上是虎父无犬子,上阵父子兵。   朱霁对父亲向来崇拜,看到密函中父亲对自己的称许,更觉得自负满怀。   *   这日,王瑾邀约朱霁再赴风月楼密谈,两人聊完了正事,王瑾从袖口中取出来一个小小的紫檀螺钿木盒,呈送给了朱霁。   朱霁接过来打开,黄橙浓丽的一抹温润映入眼帘,正是一枚田黄石刻章。   他迫不及待取出来放在手中端详,铭文是两个阳刻的篆字:“万象”。   朱霁顿时觉得有这上头的铭文眼熟,他记忆力极好,很快想到当初沈书云为先帝献上的那幅《锦绣江山图》上,压脚处就是印了“万象”字样的闲章。   “这可是世子要寻找的宝物?”王瑾眯缝着一双阴恻恻的眼眸,邪魅笑着,对朱霁邀功。   朱霁心里大喜,面上却不置可否地对王瑾称颂:“秉笔大人真是手眼通天,我不过抱着侥幸,你却真的能找来此等佳品。” 第20章第二十章   回到存雄居,明黄俏丽的田黄石摆放在朱霁的案头,他端坐着目光冷冷地看着这块石头出神。   他是为了沈书云,才吩咐王瑾去寻找这块石头,能找回来实属不易,甚至有一份运气在里头。   从王瑾那里他得知这是御赐之物,弄丢了便不是小事,沈书云必然会提心吊胆。   设若是刚刚入京的时候,朱霁一定会幻想着将宝物还赠给她,以为能博得佳人一笑。   但是经历了和沈书云之间的种种,他此时已经明白,即便是再对她献宝,也不会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因此,怎么处置这枚珍贵的刻章,他倒没有了主意。   ***   次日一早,四宝侍奉朱霁穿衣进膳,顺便将昨日风月楼遇到的那个紫衣男子的来历,对朱霁说了。   “这个人,名叫萧唯仁,临安萧氏的独子,前两年父母双亡后,便承继了家业,在临安也称得上富贵人家。”   果然和朱霁猜测的差不多,他便点点头,继续问:“他和沈家是什么关系?”   四宝不疾不徐道:“说起来也是一门亲,沈大姑娘的生母,是萧唯仁的亲姑姑。这位萧公子,是大姑娘的表哥。”   “表哥?”   朱霁垂下了眉眼,他回忆昨日见到萧唯仁那张登徒子的尊容,还有鸨母对他的熟悉和热络,倒是觉得有趣。沈书云看着一副严守三纲五常的自矜模样,还会有这么浮浪纨绔的表哥。   “这个姓萧的,大老远的,从临安府来京城做什么?”朱霁心里对萧唯仁这样一眼看上去就不成器的好色之徒,根本不屑一顾,问起这些不过因他是沈书云的表哥罢了。   “回世子爷,过了中秋月余便是沈公爷的寿辰,萧唯仁应当是提前进京来拜寿的。跟着他的人说,之所以提前又不肯知会荣恩公府,是因为他们公子想避人耳目,进京先玩一段时日再说。”   四宝一边说着,一边侍奉朱霁,将领织黻纹的素纱中单穿戴齐整,想了想,才缓缓加了一句:“此外,他的随从还透露,这次萧唯仁进京,有一件要事要办。”   “是什么?”朱霁眉头挑动一下,他知道四宝向来不会对他卖关子,因此这样字斟句酌反而让他觉得诧异。   “与沈府议亲。若是一切顺遂,萧家打算年后迎娶沈家大姑娘。”   四宝是低声说的,抬头再看朱霁,只见他面容阴沉,眼眸中酝酿着狂风暴雨,目光灼灼仿佛要化作斩人首级的刀剑。   四宝便谨小慎微,低头不再敢动一点声色。   整整一日,除了批阅蓟州呈送来的密报,朱霁都只是手握着那枚田黄石刻章,垂着眼帘沉默不语,脸色十分难看。   朱霁深知,萧唯仁赶着荣恩公寿辰来议亲,绝不可能是临时起意。这种没高门大户的嫁娶,都是要几经斟酌,才能下定。沈书云是沈公的掌上明珠,又执掌了家权,她不可能对自己要订婚的事情一点也不知情。   那日朱霁毫不遮掩地对她坦白心迹,他也料到了她那般骄傲的人,不会一下子轻易接受什么男子的告白。因此他的心里倒是坦坦荡荡,成竹在胸。   但是如今想起来,她不肯对他说明自己即将订婚的事,或许根本就是要蒙过他,悄悄许了人家,在他眼皮底下嫁为人妇。   朱霁能包容沈书云不接受他的深情,也能料想她正在一家女百家问的年纪,会有媒人踏破门槛。   但是,想到即将和她定亲的是那样的一个货色,而她还有意瞒着他,朱霁胸中就升起了嫉妒和怒火。   她应当是有意不告诉他这件事的,他笃定地想。   那她怕什么呢?怕他从中搅局,还是根本觉得这是她的私事,连告诉他的兴趣都没有?   或许在沈书云的心中,根本就没有朱霁的一席之地,哪怕他费尽心思去为她送礼物、找失物、诉衷肠,恨不得将她捧在手心里视若珍宝,她那傲然又清高的目光,也不会有一刻扫向他。   朱霁是皇亲贵胄,自幼早慧有成,加之他勤勉刻苦,一路走来都是不断地“得到”,因此从未感受过这般的失落,如此苦心孤诣为了她冒死前来,原来在她眼里不过是无关紧要,不值一提。   如此想着,他最后已经可以称得上愤恨,看着眼前的田黄石,无论这是何等金贵的宝物,他那一刻只想立刻将它捏得粉碎。 第21章第二十一章   萧唯仁有些尴尬,但立刻扯谎道:“京中还有些买卖,我便提前来了,也是猜想贵府中秋忙碌,不便叨扰就没有知会。”   沈书露用手帕掩住秀口一笑:“原来如此,倒是有缘,表哥竟然被我遇见。”   萧唯仁惯在风月场上消遣,一眼看出来这小娘子对自己含情露笑,有点意思,便拿捏出一副谨小慎微的温柔体贴:“从前见二姑娘时,还是个小姑娘,这些年真是出落得越发标志了。小生方才在酒楼第一眼没有认出你,请二姑娘见谅。”   沈书露受宠若惊,道:“哪里的话,表哥是大姐姐外祖家的人,也是书露的家人,一家人怎的说两家话。这么多年没见,认不出也是寻常。”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打得火热,让旁边的红簪在一旁看着心里直打鼓。   后来萧唯仁说:“在下京中的生意繁忙,中秋前没法抽身去府上拜会长辈,请二姑娘多多担待,为在下保密行踪才好。”   沈书露自然一口应下,道:“这是小事,一定办到。表哥也要留神身体,多多保重。”   萧唯仁唯有对荣恩公隐匿行踪,才能继续在京中逍遥鬼混,于是在距离沈家还有段距离的地方,请沈书露和红簪下了马车。临下马车的时候,萧唯仁将身上一块上等羊脂玉的玉佩摘下来送给沈书露,表达自己的谢意。   沈书露略微客情推让了几句,见东西的成色极好,便笑纳了。   下车之后,沈书露警告红簪:“回去胆敢对人多说一个字,仔细你的皮!”   红簪低着头,应诺绝对不敢乱说话,沈书露得意洋洋、昂首挺胸地回了满枝红。   ***   转眼就到了中秋这日,沈书云执掌家权之后第一个大的节庆,京畿西北的水患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阖家上下都沉浸在佳节的欢愉之中。   何氏和沈书露畏惧沈廷恩的威严,虽然心有不快,也还是规规矩矩去主院与全家一起吃团圆饭。   东院的沈嵩带着妻子王氏和独子沈雷,自然也过来一起用饭。   沈雷看着沈书云似乎比中秋之前又清减了几分,想来是节前忙着礼尚往来,也是脚不沾地,顾不上照顾自己。   沈书云忙里忙外看着下人布菜、换盏,荣恩公史无前例地让沈霄挨着自己坐。   “霄哥儿,你大姐姐今日忙,你过来,坐在我旁边。”   沈霄今年十三岁,正是男孩子长个子的年纪,虽然不比其父沈崇矮多少,心智却还只是个孩子,面对祖父突如其来的抬举,有些手足无措。   何氏见状,忙上前对沈霄催促:“祖父叫你呢,快点过去。”   沈霄别别扭扭地坐到了荣恩公左边的座位上,也学着从前大姐姐的样子,给祖父夹菜,倒茶。   荣恩公看着他这笨手笨脚的样子,想起来这孩子今年刚刚入了杏林书院,和京中勋贵世家的嫡长子一起,在官办的学堂入科,便问:“最近课业如何?夫子在教什么?”   “训诂已经结业,在学十三经注疏了。”沈霄回答着,声音已经有了一丝男子的粗犷,不似儿时的童音。   沈廷恩见他还算踏实,叮嘱道:“既然入了杏林书院,就要好生用功,你大姐姐虽然没有出入学堂,但是学问上却并不差,你若有不懂的也可以去请教。”   “嗯,知道了。”   沈霄抬眼看看还在一旁忙着叮嘱下人安排宴席的沈书云,想着自己一定要好生读书,好把大姐姐比下去。   沈廷恩看穿了他的少年心思,却为这点不服气感到高兴。   到底是嫡长孙,纵然他不喜欢何氏,却不能放弃对沈霄的叮嘱和关心,于是又吩咐翁姨娘,从自己的书房里取来一套龙泉青的笔洗和笔山,送给沈霄做入科的礼物。   因见沈廷恩还肯关心沈霄,何氏积攒了许久的怨怒,似乎也得到了消解和一点点补偿。沈崇也对父亲道了谢,表示会好好督促霄哥儿的课业。   因此一顿团圆饭,还真的生出了些许阖家团圆、言笑晏晏的欢愉来。   沈书云看着祖父眉开眼笑,也觉得快慰。   正在此时,曹管家进来通传,说是四宝太监求见,来给荣恩公恭贺中秋。   沈书云闻听“四宝”两个字,已经隐隐预感到不妙,想去打发四宝却来不及了。   只见四宝仪态端正地款步迈进了厅堂,他依旧戴着三山帽,穿着祥云补子的内宦官服,步履里尽是皇室仆从的稳健雍容。   因四宝突然不请自来,方才其乐融融的众人,纷纷把目光聚焦到了四宝身上。   “臣替世子向沈公爷及府上诸位官爷、亲眷问候佳节,恭贺中秋!”   沈廷恩连忙命四宝起身,客套道谢。   这时候他才想到,朱霁此时一个人在存雄居过中秋,大抵有些孤单,便对四宝说:“是老夫失礼,竟然没有事先邀约世子共度中秋,麻烦公公回去,请世子来一起落座吧。”   四宝对沈公道谢,委婉回绝说:“世子不爱热闹,此番让臣前来是为了单独给沈大姑娘送中秋节的贺礼。” 第22章第二十二章   噙着马上要夺眶而出的泪珠,沈书云对念春说:“你们先回去,我在墨泉边看看。”   念春想要留下来陪伴,却被沈书云半是央求地拒绝:“好念春,我想独处一会儿。”   “秋风凉,泉水边湿气重,姑娘不要逗留太久。”   念春交代了一句,只好离开,独独留下沈书云一个人。   墨泉依旧声势浩大,源源不断喷涌着澄澈的泉水。   从前,单是这隆隆水声,也足够让人觉得心旷神怡,濯洗去所有世俗的纷扰。   但此时沈书云却觉心绪丝毫无法平静。   朱霁对她的喜爱,那日已曾明目张胆地对她告白。她当时虽然震惊,却只当他是单相思、自作多情,只要不予理会便好。   沈书云此时此刻才知道自己是太过简单了,朱霁并不是什么端方有礼的君子,一个权欲满心,喜欢掌控一切的人,怎么会因为她的无视就放弃攻城略地呢?   如此下去,恐怕萧家表哥的求亲帖还没有递来,她的风言风语就传遍京城了。   若不能从源头上解决,朱霁还会再生事端。与其这样坐以待毙,还不如直接把话讲明,总归自己是要议亲的人,她想起来念春当日对她说过的话,这时候倒也不妨拿着萧唯仁做挡箭牌。   沈书云坚定了决心,脚步稳健地朝着存雄居一步一步走去。   今日是中秋,荣恩公府上到处燃着灯笼,皓月当头,凝露一般的银辉洒向人间,院中的小径也被这温柔的光亮照得分明,一点也不昏暗。   四宝似乎猜到沈书云会来一般,已经在存雄居门前等着,院内很奇怪没有其他的侍从,仿佛提前都已经差走了。   甚至,四宝都没有问她为何只身前来,连个侍女也没有带着。   沈书云微微蹙眉,觉得这对主仆一样的心思深重,非良非善。   四宝轻轻推开存雄居书房的隔栅,将沈书云引进去。   “世子,沈大姑娘来了。”   朱霁正在案头批阅着蓟州传递来的秘奏,竟然一点也没有避讳沈书云的意思,也不抬头,只是低声“嗯”了一声。   四宝退出去,闭了门。   门轻轻关严的声响,让沈书云心头微微一颤,想到了前几天在这里被朱霁按在门上,险些被他轻薄的那一幕。   明明师出有名,是占理的一方,这里又是自己家的府上,沈书云却无端地觉得有些畏惧,甚至有一瞬间后悔只身前来。   朱霁依旧不抬头,执笔急书完最后一行朱批,合上了秘奏,才抬起头看她。   书房里灯火明亮,为她的青丝赋予了一份柔丽的流光。   今夜是佳节,为图喜庆,她穿了水红色的轻罗长裙,此时衬得她腰肢纤细,她极少穿这样鲜活的颜色,平添了一份自她身上难得一见的妩媚艳丽。   朱霁眼中映入这一抹明艳的红色,垂下长长的睫羽,仿佛是为了覆盖心头荡漾的一丝微弱波澜。   两人目光相交,一瞬间,沈书云也低下头去,进来时气势汹汹,看到这张风光霁月的面容,月色烛火下冷白皮的优势尽显,一瞬间她竟然也觉得有一丝惶然。   “沈大姑娘深夜只身造访,一定是有话要说。”朱霁从书案前起身,走到了她的近前。   他的语气平和舒缓,既然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头,他便帮她。   沈书云见他靠近,却下意识往后退了半步。   这份怯意,让朱霁心头滑过一丝失落,但面上依旧沉着冷静淡然,不露出分毫真实的情绪。   “世子请自重。”沈书云又往后退了一步,似乎是警告,又像是在确认自己随时能逃走一般。   朱霁忍不住轻笑:“沈大姑娘说的是什么话?如此良夜,你只身前来。这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到底是谁不自重?”   他走过来,毫无忌惮地凑得更近一些,轻微了嗓音,几乎用气声问沈书云:“你不是最介意名节礼数的吗?今天怎么不顾忌了?”   一句话伤到了她的自尊心,抬起一双如潭水生波的美目,怒视朱霁,道:“田黄石,你是故意的!”   朱霁眉眼舒展,对沈书云戏谑:“沈大姑娘的话没头没尾,在下蠢笨,听不明白。不许我送东西,还东西也不行吗?”   沈书云按捺下想打人的冲动,拿出十足的教养劝自己冷静,告诫自己千万不可以惹怒这个毫无底线和廉耻的疯子。   她长长舒一口气,对朱霁好言相劝:“我本是闺中女儿,世子当众还东西,很是不妥。” 第23章第二十三章   他向前再进一步,压低了声音,对沈书云说:“这世间哪有什么真正的忠臣,不过是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那张宝座,本来就应当能者上庸者下,一味的愚忠,才是枉顾江山社稷的蠢货。”   沈书云知道他在指桑骂槐把祖父也囊括了进去,想要反驳,但又忍住了。   她讶异于朱霁对她毫不遮掩、开诚布公地说真话,但是这些终究是大逆不道的话,她不想再听下去。   沈书云抬眸看向朱霁,十分恳切地祈求他:“世子慎言,在我这样的女流之辈面前,还是莫谈国是。总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终身大事我有我的考量。世子身份尊贵,能力卓绝,将来也不会为了良配发愁。请放过我,不要再让书云为难。”   窗外本来是中秋的满月,倏然一片云霞便飘过来,遮住了穹窿的银辉。   这阴云越聚越厚,正在两人说话的时间,院外的树影忽然摇晃起来,树叶摩挲出响声,随后大风骤起,卷起来秋日的水气,预示着一场大雨即将到来。   沈书云心下一惊,她过来存雄居是私下所为,念春她们见她久久不回去,此刻一定等得急了。   只要能让朱霁好自为之、知难而退,沈书云便达到了目的,此刻也不能久留,便对他说:“似乎要下雨,小女不便久留。”   沈书云实在不能继续这样耽搁下去,转身去推门,打算即刻赶回蓬蓬远春。   她背对着朱霁,还没有触及到门栓,忽然身体整个被他搂紧,后背拥入了炽热的怀抱之中。   她急忙捂住自己的秀口,生怕会惊叫出声,引来外面的人。   她有些气恼,又惊又惧地挣扎,可是那人的怀抱却并不是牢牢的束缚,而是带着强硬的温柔。   她正要挣扎得更用力些,耳边却传来了微弱而沙哑嗓音:“我不会答应你,跟不会让你嫁给旁人。”   “什么?”她听完以后只觉得四肢百脉都泛起了惊惶,掰开了揉碎了想要劝退这难缠的人,看来都是枉然看。   恼怒在心中陡然升腾起来,她用尽全身的力量试图在他的怀抱里挣脱。   “放开我!你无耻!”   朱霁的嗓音虽然微弱,缺很坚定:“别动,再动我就真的无耻给你看。”   瞬间的怔忡之后,沈书云停下了挣脱,任由他这样深情而颤抖地将她紧紧地拥了片刻。   朱霁低头轻嗅她发间的香气,这是他第二次抱她,虽然依旧不是什么两情相悦、你侬我侬的情形,但是他却觉得自己已经对这样的相拥越来越上瘾。   喜欢到这样的程度,他怎么能让她嫁给旁人,更何况是那样一个不足挂齿的无耻之徒。   似乎是感到了她不再挣扎,朱霁虽然没有餍足,也看在即将落雨的份上,放开了她。   沈书云在原地大口喘着气息,感觉到他真的放了手,才回过身看他,对上的却是一双深情中泛着一丝伤怀的眼神。   只是一瞬间,这眼神让沈书云竟然感到心头被什么东西重重撞了一下。然而她的手却更加迅速地做出了决断。   “啪——”   一声响亮的耳光之后,庭院中狂风大作,一道闪电劈裂了穹窿,随后是轰然的雷鸣,豆大的雨点瓢泼而下。   朱霁愣在那处,沈书云在闪电闪耀的瞬间,看到了自己的素手在他脸上留下了通红的痕迹。   她大口喘着气,转身推开书房的门,一阵夹杂着落叶和雨水的冷风涌入,将她肩头的墨发吹散,随后是雨点击打在面颊上生出了隐约的疼痛。   沈书云已经顾念不上,唯有归心似箭,三步并作五步,到了存雄居门口的廊下,暂时避开了瓢泼而下的大雨。   四宝在廊下,手里拿着两把伞,似乎是为了这场雨,在此准备了一段时间了。   “大姑娘,雨正下得正疾,看着应当是阵雨,不如先避一避。”四宝规劝着沈书云,却只看到她沉默着,面容上挂着几滴清泪。   朱霁已经沿着庭院一侧的回廊追了出来,月白的常服上没有一滴雨水痕迹。   “世子。”四宝把雨伞递给他,朱霁一个眼神示意,四宝便沿着回廊退下了。   “我送你回去。”朱霁目光灼灼看着眼前又惊恐又气愤的璧人,语气里是不容置喙的强硬。   沈书云看着他,回廊的灯火并不太明亮,纵是如此,也能看到他脸上的掌印仍然十分明显。   朱霁微微弯唇一笑:“大姑娘果然是修习书画的人,手腕子着实是有力气。”   沈书云伸手去夺他手上的雨伞,恨恨道:“我自己回去,不用你送。”   她抢夺雨伞很是用力,但却也抵不过他这般在沙场上披坚执锐过的男子,于是伞没有夺过来,却几乎要把自己拽倒。 第24章第二十四章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沈霄入杏林书院学习已经有了一段时日。   杏林书院来头实在不小,京中有点头脸的权臣贵胄,都会将嫡子送入这里入学,教学的夫子也大多都是退休致仕的太子洗马或者内阁翰林。   除了宫里的太学,杏林书院是京中官宦人家能够够得上的最高学府。   整个沈家,只有沈霄作为嫡子,被荣恩公送入了杏林书院学习,沈嵩的长子沈雷因为生父不是嫡出,即使想入学这里,也不够资格。   在沈家,沈霄是当仁不让的唯一嫡子,即便是荣恩公格外器重和宠爱沈书云,也不得不对沈霄格外重视,哪怕他的生母何氏是一个那样不识大体小家子气的人。   可是在杏林书院,沈霄在一届同窗中的位置又显得有些尴尬了。   毕竟,三公九卿、左丞右相家的嫡子嫡孙,都在杏林书院,彼此之间比较的除了学问,就是家世。   先帝在世时,荣恩公是他最信任的将领,一度位极三公之首,然而随着永续帝的继位,荣恩公不但淡出了权力核心,甚至这些年被皇帝冷落、提防,沈家后继无人也就逐渐式微。   朝堂之上,除了近宦,最得永续帝信赖的是权臣李泰齐和洪承恩,因此,他们的子嗣在杏林书院也就自然是鼻孔朝上看人,十分的不可一世。   其中,洪承恩有两个嫡子,都入学了杏林书院,其中嫡次子就和沈霄同岁,名叫洪渊。   沈霄是今年入夏才进入杏林书院的,此前一直在家塾里跟随一个父子研习四书五经,到了杏林书院,仿佛一条小鱼进入了大池塘,满座同窗都来头不小,自己也有些局促和紧张。   他不是沈书云,从小跟着荣恩公见多识广,一下子要处理这么多的同窗关系,又要尽力去跟上杏林书院的研习进度,确实很有一番压力。   然而,最大的压力却来自比他早两年入杏林书院的洪渊。   因为洪承恩在朝中日渐受到永续帝的器重和抬爱,洪渊在杏林书院也备受一些势利眼的夫子的赏识,逐渐身边聚集起了三五重臣子嗣,成了书院里一派不可一世的势力。   对于这几位“衙内小大人”,书院里出身一般的公子王孙,自然是绕着走。沈霄也自知父亲在朝中说不上话,自然是不敢和他们起冲突的。   但是,不知道为何,洪渊总是刻意找沈霄的麻烦。   在洪渊看来,沈家已经失宠,在新帝那里不仅说不上话,还被视为功高盖主的眼中钉。沈霄仅仅是对他敬而远之是不够的,还应该如同他身边的几个马屁精一样,讨好自己。   可是这个小子就是摆布对自己的位置,虽然表面上淡淡的,但是洪渊却能感受到沈霄也是有几分傲气在身上的。而且沈霄自从入了杏林书院,读书还是很用功的,似乎憋着一口气,要在未来好好科举入仕,重振沈家门楣。   沈霄心有大志,模样却很清瘦,随了母亲何氏,腰身窄细,若是女儿身,如沈书露那般自然是婀娜柔媚,生在男孩子身上就显得过于单薄了。   这幅样子也敢偷偷较劲?异想天开!洪渊总在暗处恨恨地看着沈霄那副瘦弱的模样,那脊背仿佛用点力气就能碾碎一般。   无非是一个破落户的嫡长孙罢了。沈霄那股子傲然的模样,总让洪渊心中生出无名火,总想找个机会教教他如何做人。   这日下了学,沈崇将古籍善本和荣恩公给他的那套笔墨收入背匣,去书院门口寻等在那里接他回府的小厮,还没走到书院门口,就被洪渊带着几个人拦住了。   洪渊傲慢地微微昂着头,后面几个人自动站成一排,把沈霄的退路挡住。   “你们要干什么?”沈霄面容上尽量让自己不露怯,他提醒自己是荣恩公沈廷恩的嫡孙,遇事不能慌张。   尽管脑海里尽量提示自己,学着祖父处变不惊的样子,但还是因为对方人多势众,下意识朝后面退了一步。   洪渊邪邪一笑,轻轻哼了一声,“不要干什么,就是想和霄郎比划比划拳脚。”   洪渊虽然和沈霄同岁,但却比沈霄高出半头,十分壮实,何况他身后还跟着几个“亲信”,若是真的动手,沈霄是一定吃亏的。   “这里是书院,不是从武的地方。若是比试,也应该比四书五经、经史子集。”沈霄笃定地说着,但是声势上已经被对方镇住。   洪渊冷笑一声:“怎么比试,可不由你做主。”   语罢,洪渊就给身边一个“跟班”递过一个眼神,这人是兵部尚书薛城的嫡长子薛峰,长得人高马大,又因为父亲执掌兵权,行事十分嚣张,几乎连夫子也镇不住他。 第25章第二十五章   沈霄肃然不懂,双拳握紧,指节发白,怒视着一步步走过来的洪渊和他身后的两个小厮。   今日下学前,洪渊命薛峰从兵部借了几个大头兵,半路劫下了金钻的马车,此刻还被扣在半路上以彻查私盐为名扣押着。   “来接我的人,为什么没赶到?”沈霄问。   “倒是还有点脑子。好吧,明白告诉你,接你的小厮已经被我的人扣住了。”   “你,你……竟然敢对堂堂荣恩公府的人动手脚!”   “哈哈,还拿着国公爷的名号当回事呢?也不想想一朝天子一朝臣是什么意思。我就是看不惯你这一幅自视甚高的尊容,不过是个准阶下囚,装什么忠臣之后!听说你还有个长姐,也是一样自以为是的货色。“   洪渊走到近前,色厉内荏得瞪了沈霄一眼:”现在先让你长点记性,等到你们狗屁国公府倒台的时候,有你哭的!给我上!”   洪渊对身后的人一声令下,两个很有些拳脚的小厮就冲上来,将沈霄一拳打翻在地。   沈霄胸口传来一阵剧痛,顺势匍匐在地上,装作被打晕的模样。   沈霄十分瘦弱单薄,但似乎也不至于被这样不轻不重的一拳就直接干倒在地,洪渊有些讶异和狐疑。   “嘿!起来!”洪渊走到近处,疑惑地看着趴在地上的沈霄。他也有点担心,是否是自己的手下下手太寸或者太狠,或者沈霄这单薄的身子确实不经打,万一出了人命,倒不是他想要看到的了。   毕竟,因此若是闹出了人命,倒会成为他的麻烦。   他用脚尖轻轻踢一下沈霄,没有反应,洪渊心里有些惊慌失措。   不会这么寸吧?他想若是沈霄真的死了,就要赶紧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可是他还是忍不住想再确认一下,沈霄是死了还是昏过去了。若是诈死,他更要好好教训教训他一番。   洪渊蹲下身子,凑在沈霄近处:“嘿!怎么这么容易就死了?不是堂堂国公爷的后人吗?真给你祖父丢人。”   沈霄依旧一动不动,洪渊大惊,继续靠近,想用手指去摸沈霄的鼻息。   就在这时,趴在地上的沈霄猛然起身,将藏在胸口多时的匕首抽出,用尽全身力气,朝着洪渊刺了过去!   因为麻痹大意,洪渊根本来不及反抗,匕首直接插入了他的眼睛,汩汩热血瞬间涌出。   “啊!——”洪渊倒地,沈霄却乘胜追击,   那枚锋利的匕首被□□,在此狠狠插向了洪渊的心口。一连串动作快到看不见影子。   瘦弱的少年,被心中的愤怒和惊恐完全操纵,失去了最后的理智,反而杀红了眼睛,迸发出了惊人的力量。   两个小厮哪里想到会弄成这般惨状,一个忙上前把沈霄拉开,卸下了他手中的匕首,踢到远处,另一个去扶自己的主子。   沈霄这时候看着眼前一片红色,才感觉到嘴角的一阵腥甜,他去擦拭,才知道方才是方才洪渊身体里溅出来的鲜血。   他的眼里燃烧着杀气,腾腾野性让两个小厮吓得慌乱,主子弄成这样,他们倒没了主张,吓得哆嗦起来。   “你,你杀了我们公子……”扶着奄奄一息的沈霄,其中一个小厮颤颤巍巍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少年,究竟再瘦弱也是勋贵子弟,而小厮没有了依仗,反而懦弱起来。   都说狗急了跳墙,原来这样弱不禁风的少年,也是可以捅人刀子的。   “快,快把公子送去太医院,兴许还有救。”搀扶着洪渊的小厮,在惊恐中这样说。   沈霄看着眼前的三个人,觉得天昏地暗,眼前的景象旋转着令他头晕,一双耳朵鸣着嗡嗡的声响,他踉踉跄跄站起来,头也不回地朝着小巷另一头沈府的方向跑了。   等到他气喘吁吁的赶回荣恩公府后门的时候,天色已经黯淡到需要掌灯的程度。他犹豫了一下,看到自己身上的鲜血一路走来已经凝结成硬邦邦的血渍,他没有敲门叫人,而是背过身,朝着荣恩公府东院,沈雷的小院子去了。   ·   天色到了月亮当头的时候,金钻跪在何氏的绿野院当中,何氏怒视着他罚跪。 第26章第二十六章   沈书云神色凝重地点点头。   今晨荣恩公突然咳血,她已经感到了一丝不祥的预兆,没有想到坏事来的这么快。   唯一的安慰是,沈霄人没事。   “这些事情,伯父知道了吗?”沈书云抬眼问沈雷。   沈书云说的伯父,是沈雷的父亲沈嵩,目前在京城巡检司任职,掌管京师治安刑捕之事。   若洪家报官,巡检司的人应该最早知道消息。   “这事父亲已经知道了,可是怪就怪在,巡检司到现在也没有半点风声。父亲已经在司里安排了人,洪家若是报官,片刻间咱们这边就能知晓。”   沈书云点点头:“若是一时没有报官,兴许是保住了性命,此时洪家的心思都在给伤者医治上,还来不及追究咱们这边。”   沈雷也应和道:“父亲也是这般想。可是洪承恩如今到底是今上宠臣,这事必然不会轻言放过。你看要不要现在和叔父通口气,咱们家也好有所准备。”   沈书云思忖了一下,按照道理是必须要对何氏和沈崇全盘托出此事。作别了沈雷,沈书云就往绿野院走。   可是,行至半路,她又犹豫了。   如今,荣恩公府被新帝故意冷落,而沈崇和沈嵩都不是什么位高权重之人,甚至在新帝跟前是说不上话可有可无的小官罢了。   以沈崇那点微不足道的手腕和心机,若是知道了这件事,反而会做出些乱了阵脚的错事。   甚至,沈书云想到了最坏的结局——这件事可能会被永续帝作为根除沈家的由头,借着沈霄伤人的罪过,直接祸及全家,很可能会闹到抄家夺爵的程度。   沈书云鼻尖沁出点点汗珠,真是多事之秋。   于是,最后,她做了一个决定,此事先瞒着何氏和沈崇。   毕竟,眼前沈霄人没事,已经被沈雷藏了起来,即便是洪家或者巡检司的人来抓人,也没有办法即刻将他找到。   以不变应万变——这是她掌管家权以来,做的最大也是最凶险的抉择。   正在此时,外头念春走过来,把沈书云叫到一侧,在耳畔对她说只有两个人才能听得懂的悄悄话:“存雄居的那个四宝太监过来了,给了大姑娘一样东西。”   沈书云皱着眉头,心烦地说:“不是说了吗,任那位再送什么东西,只管回了便是,咱们不要。”   沈书云说得很大声,念春一下子惊惶地瞪起了眼睛,把沈书云拽去一侧更僻静的地方,神神秘秘从袖子里掏出来一把明晃晃的匕首给沈书云看。   这把匕首上雕刻着一个“霄”字,沈书云一眼认出了这是沈霄十岁那年,沈崇送给他的生辰礼物。   而现在这把匕首上还挂着瘆人的血迹。   “这……是霄哥的匕首,怎么会?”   沈书云如潭水的目光晃动着,如同星月流动下的潭水有粼粼的微波。   念春对她沉默不语,两个人却都大概想明白了其中隐情。   既然丢了的田黄石刻章都能找得回来,还有什么是安王世子办不到的事。偌大京城找一块小刻章,如同大海捞针,若不是四处都遍布了耳目,又怎么能够失而复得。   霄哥闯了祸事,安王世子想必已经提前知晓了什么。   她知道以朱霁派人把这枚重要的证物送来给她,目下应当是不会做出对沈霄不利的事情。   但是那人又分明是个疯子,若她撑着不去见他,又恐怕生出什么枝节。   “陪我去一趟存雄居。”沈书云低声说。   念春皱着眉头,到底没有阻止,而是款步跟上。   沈书云的步伐很急,急匆匆到了存雄居门口。   四宝正在廊下,仿佛是在等她。   “请问世子睡了吗?我……想求见。”沈书云说出这话的时候,是有些心虚的。   前日中秋夜,她疾言厉色,与朱霁不欢而散,已经赌誓说过不再踏入存雄居一步,现在却为了沈霄不得不登门,实在是有些羞惭。   “姑娘,世子今日不在府上。”四宝神色平和,甚至带着微微的笑意。   “什么?不在府上?”沈书云有些讶异。   朱霁是“质子”,按道理是应当老老实实在荣恩公府上圈禁,至少不能彻夜不归,荣恩公府对看管朱霁负有重责,朱霁现在敢堂而皇之留宿在外,对于荣恩公府并不是什么好事。 第27章第二十七章   朱霁的身量颀长,比沈书云高出一截,他睫羽垂下,能看到她的鸦发垂在肩头。   “一直不太明白,为何女子出阁以后才梳成夫人髻,难道是这样俊秀的颈子,在闺中不许人观瞧吗?”   朱霁侧过脸,去看沈书云修长如天鹅的脖颈,好看的线条在颈后一片鸦发处戛然而止。   沈书云皱眉,往后退了退,抬眼看他一双极美的凤眼,流溢着潋滟的肖想之色。   “这里是佛门之地,世子还请自重。”   朱霁眨了眨眼睛,轻轻嗤笑,笑自己在她面前总是情难自已。   他转身去再斟了一杯茶,递给沈书云:“倒也是,沈大姑娘是马上要定亲的人。在下看到眼睛里,也吃不到嘴里。”   他故意让语气轻浮些,想激怒她,让她难堪。   沈书云没有感到意外,毕竟如今有求于他的人是自己。   她低着头接过茶杯,大大方方将一瓯茶水一饮而尽,随后就把茶杯递还给朱霁。   她的坦荡,反而让他觉得心烦。   朱霁微微皱了皱眉头,接了过来,有些嫌恶地说:“沈大姑娘真是行事乖张,说过再不要与我私下相见,却要路途遥遥地追到这里。怎么才过了这么几日,如此私下会面,就不怕名节有亏了?”   沈书云一阵脸红,刚才的淡然,朱霁的讥讽让他又羞愧又愤恨,低声说:\"到底是有求于人,旁的便顾不上了。\"   朱霁见她如此,心口一紧。   他知道匕首交还给沈书云,她一定会来寺里找他。   这是他精心布置的罗网。   洪渊已经死在了司礼监的牢狱中。本来他的两个小厮扶着他要直奔太医院,其中一个机灵的,将沈霄遗漏下的刻着名字的匕首收了起来,作为以后追责的物证。   但是他们两个扶着已经几乎断了气的洪渊出了小巷,就恰好遇到了大太监王瑾的车辇在此路过。   王瑾将他们三个扣下,得知受伤到不省人事的人是洪承恩的嫡子,瞬间就露出了残忍而得意的笑容。   洪渊在去司礼监的路上,就断了气。两个小厮知道触了霉头,吓得直哆嗦,如同筛糠一般。   王瑾将这把匕首取出来,命人立刻送去了荣恩公府的朱霁处。   朱霁让四宝去把匕首交给沈书云,而自己即刻到了甘露寺,主持宏庵安置他入住了禅房别院,他便在此等着沈书云来寻他。   他已经不想再在沈家和她见面,这是明摆着的张机布阱。   以王瑾指鹿为马的才能,以及与洪承恩多年的交恶,朱霁自认为帮助沈霄洗脱罪名,不过是举手之劳。但是他却再也不肯如从前那般,对沈书云一腔孤勇不计代价地一味追求。   经过中秋之夜的龃龉,他知道自己在她的心中是何等的形象。   挫败与叹息,不是没有。但是他是何等强势和自负的人,从前战场上从不吃亏,正是因为及时根据时局制定战略,对于沈书云,他只当是另一场难打的仗。   他知道她心里没有他,将来也未必会有他,那么得到她的人和她的心的顺序便不再是不能调整。   朱霁的人生,一路都是得到,对于沈书云,也会一样。   朱霁走近沈书云,捏住她秀丽娇俏的下巴,抬起她的面容,一双美目漆黑水灵,像两汪深潭,泛着潋滟的水光。   沈书云看到他的眼神中的野望如燎原的火焰,腾腾燃烧、她一只手拨开他的手指,拒绝这等观瞧。   “我想问问世子,洪渊现在是死是活?”她直奔主题,不想拖泥带水。   “已经死了。”朱霁语气轻飘,眼睛仍然在沈书云身上没有移开。   听到这个“死”字,沈书云微微颤抖了一下,美目惊诧:“啊?真的出了人命……”又仿佛是在否定着什么,低声说:“不会……不会的,霄哥那么瘦弱的人怎么可能杀人?”   朱霁冷冷一笑:“狗急了也会跳墙,杀人是最寻常的事情,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什么力气。”   沈书云抬起头,颤颤巍巍地对朱霁说:“他素来是个安分的,若不是洪渊欺人太甚,他不会如此的。”   朱霁从未见过沈书云如此慌张,忍不住调笑道:“这番话,对在下说没有用,洪渊的尸首此刻就在司礼监的大牢里,想必还热乎着。明日洪府还是找不到嫡长子,一定会大张旗鼓地搜城。若是最后查出来,沈大姑娘这些给弟弟伸冤的话,还是对着院判或者部堂大人说吧。”   院判……部堂……也就是说,沈霄这件事,按照朱霁的看法,至少要闹到刑部或者大理寺了。   沈书云喉头轻滚,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看向朱霁:“世子能把霄哥的匕首还回来,就是有意行侠仗义的意思吧?” 第28章第二十八章   沈书云问:"若我答应,世子真的能保下沈霄吗?"   朱霁笑道:“你怀疑我?”   沈书云摇摇头,此刻她一点也不怀疑。朱霁的耳目早就遍布京师和朝廷,关于他已经掌控了司礼监的流言,她也多多少少从曹管家和沈雷那里听说了些。   “我若是对世子的本事还心存疑窦,便不会这样着急来寺里求你伸出援手。”   这是朱霁第一次得到沈书云的首肯,多少有点意外,因此嘴角忍不住扬起了笑意,问她:“我能把大姑娘这话,当成是恭维么?”   沈书云见他笑了,也放下了一些心防,点点头,“就算是吧。”   朱霁有些喜悦,对沈书云说:“保全沈霄不过是举手之劳。只不过你们府上也要一起守口如瓶,这事才能快些平息。”   沈书云闻之大喜,得到了承诺她心里一块石头落地:“父母和祖父都还不知道此时,霄哥现在被大哥哥藏了起来,若是洪家查不到真凶,大概也没有办法。”   随后,她目光瞬间黯淡了一下,联想到洪渊毕竟也是一条性命,她有些叹惋道:“只是霄哥到底是夺了人的性命,纵然是受了折辱,但于情于理,还是太冲动了。”   朱霁不以为然,冷冷道:“洪承恩如今仗着皇帝的器重,连带着家人也一同嚣张跋扈,出事只是迟早的事情。你弟弟不杀他,难道要就此在书院一直被欺侮吗?”   沈书云看着朱霁眼神中的冷峻,一时恍惚。   他把杀人说得如此轻飘飘,就像是碾碎一块点心,或者拔起一株草木般随意。她的目光落向他颀长白皙的手指,不知这如此好看到似乎只是适合捉笔捧书的双手,又沾染过多少人的性命。   似乎是猜测到了沈书云在想什么,朱霁不屑地一笑:“我十二岁就追随父亲沙场征伐,多少血腥的场景都见识过。贵府也是时代簪缨的世家,想必令祖也是杀人如麻的人物,这有什么奇怪?”   朱霁说得是实情,但是沈书云却的确听起来有几分胆寒。   她陡然心头一紧,明白自己其实是在和厉鬼做着交易。方才刚刚轻松下来的气氛,瞬时又紧张起来。   对面这芝兰玉树的人,看上去优雅高洁,内里却绝非什么端方君子。   “请世子说说,要我答应你那三件事?”沈书云回到正题,有些畏惧地加了一句:“希望世子提的要求,不要太过分,是我能够达到的。”   朱霁弯唇轻轻一笑,反笑她:“我倒是不知道,什么样的要求算过分?”   他往沈书云身前靠近一步,逼得她向后退,一下子坐到了方才朱霁半躺着的藤圈躺椅上。   朱霁在高处看她,袅娜的身形横陈在躺椅上,玲珑有致的曲线在绫罗之下若隐若现。   他的眼神上下扫视,毫不掩饰,沈书云觉得红霞从两颊飞到了耳根,撑着双手要站起来,却被朱霁轻轻推了一下,复又躺在了躺椅上。   朱霁见她神色有了惊惶,倒不疾不徐地俯身蹲下来,冰凉的手指划过她的裙裾。   沈书云非常害怕,忙支撑着坐了起来,却没有了从前几回在存雄居时的气势。   其实来甘露寺的路上,沈书云已经想过了很多不堪的画面,她虽然尚未出阁,但却也已经对男女之事略有知晓,甚至因为画人物,偷偷地看过些避火图集。   从最初的面红耳赤,到研究画匠的笔法意趣,沈书云是从画中猜想,若是两情相悦,欢好应该是一件心悦的事情。   但那些都是应当与自己的夫君和意中人发生的。   她未曾爱上朱霁,未出阁自然将名节看得极重。   “世子不要冲动,这里……这里是佛门重地。”   面对朱霁带着侵犯的目光,沈书云只能这样退却,她即便再怕朱霁会失去理性,却也不敢现在逃走。毕竟这里不是在荣恩公府,而沈霄的性命,又拿捏在朱霁手里。   “你在胡思乱想什么,我不过是觉得这裙子的罗缎不够好,改日命人送些织造府的贡品来,一比较便知道。”   朱霁抿唇一笑,看她慌乱、羞愧却不敢逃走或者发火的样子,觉得十分有趣。   沈书云哪里有什么心情去和他讨论裙子的面料,只是想赶紧谈妥了条件,在天亮之前赶回家去。 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二合一)   沈书云起初扭动着反抗,但旋即就顺从下来,扔他唇齿交缠,在自己的秀口里撒野。柔软而陌生的探入,让她感受着奇特的壮烈,又因为是被迫而承受,羞耻感与激烈的心跳交叠在一起,让她几乎不堪承受。   沈书云觉得自己仿佛是被掠夺的花朵,任由他将自己采撷。   他的吻绵长而蛮横,持续了很久,仿佛诀别一般带着落寞,又仿佛大军压境,誓要攻城略地、夺取天下。   甘露寺植被丰茂,此时已经暮秋,最后的虫鸣隐隐约约,是四处唯一的声响,时空都仿佛安静了下来。   最终让朱霁停下来的是他的舌尖尝到了一丝咸涩的滋味。   应当是她的泪水,最后没有忍住,从眼眶滑落到脸颊,最终落入了他的唇角。   朱霁对这涩涩的泪珠,也甘之如饴。   沈书云任由他将自己紧紧拥着,恨不得揉入自己的胸怀里。   朱霁见她并不反抗,松开怀抱,一只手扶一把束素,定定地看着她流眼泪。   两个人的呼吸都十分急促,特别是朱霁,一直以来笃定的眼神,滑过了复杂的慌乱。   然而沈书云很快平静下来,只是这样安静地任由眼泪流淌了一息,连抽泣都没有。   他冰凉的指腹要去拭去她眼角的泪珠,却被她拨开,抬眼问他:“世子说的三件事,我已经都应承了,我现在是不是可以走了?”   她的语气是冰凉的,朱霁拼命想从中听出丁点情谊来,然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冰冷。   沈书云仿佛听到了朱霁发出了一声沉沉的叹息。   “不许嫁人,不许收萧表哥的拜帖,旁人的也不行。”朱霁恶狠狠地说,仿佛三件事并不足够,他恨不能让她答应她三十件事、三百件事,现在就一条条写在本册上,不容更改。   “世子是不是欺人太甚了?我只是答应不嫁表哥,可不是永远不嫁人。”沈书云用手擦掉脸上坠着的泪珠,对朱霁有了一丝嗔怒。   她觉得心中涌动着羞耻,今夜的遭际,她早就料到。但是为了保全家族,不得已为之。   ·   “时候不早了,我要回去了。”   沈书云从甘露寺的禅房出来,朱霁跟在后面,寸步不离地相送。   他们要经过的小路两侧的石灯内,已经被小沙弥燃起了烛火,因此不需要提灯笼,也看得见路。   是夜无风,烛火明媚温柔,沿路弥漫着蜡烛的香气,让人心神也跟着放松下来。   沈书云和朱霁都走得很慢。   方才的吻突如其来,沈书云是被迫接受,而朱霁是趁人之危,两个人都不想面对这样的局面。   甘露寺夜里本该有武僧值夜,但是两人经过的路途,却半个人也看不到。   显然,宏庵主持与王瑾一样,早已对朱霁唯命是从,他要半夜在这里密会什么人,需要什么样的环境,甘露寺都会全程配合。   而甘露寺,是皇宫之外,帝王与皇室最频繁造访的所在。朱霁一个远在蓟州的亲王世子,居然出入这里、安排事宜如入无人之境。   又联想到名震四海的《东山林壑》,被朱霁拿来做人情送她,仿佛一件不起眼的东西。   凡此种种,如何能让沈书云不感觉到震惊。   在她身边的这个俊美到不可理喻的男子,内里绝不是外表这般明亮如耀阳。   朱霁可以随意保全杀了宠臣嫡子的沈霄,也可以将大海捞针一般的御赐印章找寻回来,甚至即使是作为质子入京,也可以利用圣人的弱点,一边伪装出贤良的模样,一边为来日造反奔忙。   还有什么事是他不敢做或者做不到的呢?   “世子真是本事通天,连甘露寺这样的皇家寺院,也已经被纳入麾下。”沈书云的双眸在烛光照影中,仍然灰暗,表面上的称许,听起来倒更像揶揄。   “沈姑娘如是说,我且当是好话来听。”朱霁语气也很冷淡,竭力遏制着惆怅,到了寺门,就要与她就此分别,下次独处又不知何时才能够。   眼看山门就在眼前,朱霁的这份惆怅,变成了些许的怨怼,借着刚才的话题,对沈书云说:“沈大姑娘说皇家寺院,也听从我的差遣,这难道有什么不对么?难道我不是皇室中人?”   他心情烦躁,他要寻衅滋事。沈书云感觉到了。   沈书云看到寺院后门快到了,不远处马车上的马灯亮着,只想赶紧和这瘟神作别,又怕惹恼他,万一不能保全沈霄就糟了。   沈书云温和着哄劝他道:“世子是皇孙贵胄,自然是天子骄子。甘露寺千年古刹,听从世子差遣,没有什么不对。”   足够礼貌,却是明显的敷衍。   朱霁心头燃着烦躁的火焰,狠狠牵过沈书云的手,再度将她紧紧抱在怀中,挣扎不得。 第30章第三十一章   洪渊失踪后,洪承恩在京师挖地三尺地寻找,也没有查到儿子的踪迹。   反而是两天以后,在城隍庙外的乱葬岗,找到了洪渊和跟着他的那两个小厮的尸首。   听说这件事以后,满朝哗然,洪承恩悲痛欲绝,含泪告到永续帝那里,然而刑部和大理寺派出了最好的仵作和案判,调查了数日也没有任何线索。   王瑾看着洪承恩老泪纵横,匍匐在永续帝身前控诉刑部和大理寺无能的模样,垂下眼眸在心里暗暗发笑。   而荣恩公府里,一切如常。   沈霄如往日一样,每天按时去杏林书院入读,起初的几天他心惊胆战,十分心虚。书院里没有了洪渊,却似乎并没有人怀疑到他的头上。   洪渊平日里骄纵跋扈,并不把夫子放在眼里,吵闹课堂或者霸凌同窗是常有发生的事情。因此他的消失,对于杏林书院的诸位名师来说,也不是一件坏事。   沈家知道沈霄事件内情的,只有沈书云、沈霄、沈雷和沈嵩四人,起初几天他们也如履薄冰,怕沈霄最终败露,然而日子越久,这件事却越来越平息下去。   沈嵩私下对沈雷侧面感叹了朱霁一手遮天的本事,父子二人也对未来朝堂的局势有了隐隐的担忧。   ·   荣恩公的寿辰到来之前,朱霁从甘露寺回到了荣恩公府。   朱霁是清早回来的,路过墨泉时,见到了刚刚从蓬蓬远春出来的沈书云,后面跟着念春抱着一摞账本子。   沈书云见到他,面色有些尴尬,但仍然规规矩矩见礼。   朱霁本来心中瞬间一阵喜悦,见到她这般疏离的行礼,又阴沉下目光。   但是他再看一眼,见到沈书云原本的鹅蛋脸,几天时光就瘦了一圈,脸色也因为掌家的忙碌显得黯淡无光。   荣恩公寿辰要到了,这是比中秋更忙乱的事,一定是太累了才会这样没有神采。   朱霁心头陡然觉得被什么刺痛了一下。   “沈大姑娘,近日来很忙吗?”   “回世子,祖父的生辰快到了,操持起来琐事繁多,这几日是没有得闲。”   沈书云看向朱霁身后的石板路,她得赶紧去上房找曹管家议事。   “这般憔悴的形容,来提亲的表哥看了要怜香惜玉的。”朱霁阴阳怪气地说,荣恩公的寿辰宴就在眼前,这几日他心里日渐焦躁,恨不得现在就派人把萧唯仁掐死。   沈书云知他为何寻衅,只是无奈地看看他,说:“世子请让开路吧,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忙。”   朱霁皱着眉头,不情愿地让开了路。   正要款步错开朱霁走过去,沈书云似乎想起来什么,并没有继续朝前走,而是回过头来,对朱霁说:“霄哥的事情,多谢世子。”   “不必客情,沈大姑娘也不要爽约就好,答应我的事情要记得做到。”   朱霁不等沈书云反应,说完这话头也没回,朝着存雄居去了。   念春跟在沈书云身旁,一边走一边问她:“姑娘答应安王世子什么事情了吗?”   沈书云很平静地说:“我答应他,会拒绝临安萧家的提亲。”   念春大惊:“这事姑娘怎么能答应他?这可是姑娘的终身大事啊!”   沈书云没有说话,匆匆去账房与曹管家对完了账本子,便低着头朝祖父的凌云院去了。   祖父正坐在轮椅上,在院子当中晒太阳。   暮秋时节已经虽然有了寒意,但京师在长江以南,这时节倒也谈不上凉。   可是沈书云却看见祖父里三层外三层包裹得很厚实,仿佛自己的身体已经不能发热了一般。   再看祖父的面容,又枯槁了几分。明明中秋时,还精神矍铄的老人,现在双眸黯淡到毫无光泽。   荣恩公见沈书云进来,一双乌蒙的眼睛瞬间有了一些神色,“云娘子,过来坐。”   沈书云本来是来给荣恩公禀报寿辰宴的开销的。中秋节前,家里因为京西水患落下了亏空,后来因为典卖赝品字画,才得以填补。这才刚刚喘过气来,寿辰宴的预算,也只能紧紧巴巴的。   这不是什么好消息,只是荣恩公府目前财政吃紧的现状罢了。   这原本不是什么大事,祖父也不是喜欢奢靡的人,俭朴写操办,他也会支持。   但是见到祖父这样如夕阳西落一般的形容,沈书云突然不想提这些不愉快的事情了。   她陡然感到一阵寒凉,或许与祖父的相处,是一日少过一日,能与祖父说的话,也是说一句少一句。   她不想浪费哪怕一丝一毫的时间说这些不快的事情,她只想祖父最后的人间岁月尽可能地平静安详。 第31章第三十二章   “我听闻公爷近来身体不爽,恰好蓟州我们府上的太医进京到太医院研习,就被我请来了,现在正在府门的耳房内听命。过来给公爷禀告,没想到,这么巧,又是一天遇到大姑娘两回。”   在公开的见面场合,朱霁总是这般风朗气清的神态仪容,谈吐典雅有礼,若不是沈书云知道他内里是一个何等狂狷疯蛮的人,也会被他这样轻易骗过去。   “既然如此,多谢世子惦念。祖父方才咳血了,正在寝殿歇息。”沈书云对朱霁解释道,并微微侧首对念春吩咐:“去给翁姨娘知会一声,再差遣个小丫头去耳房把安王府的太医请过来。”   念春犹豫地看看这两人,最后还是低头去按照沈书云说的做了。   凌云院的人都在寝殿忙着伺候荣恩公,念春一走,竟然偌大的院子只剩下这两个人。   “世子,请到侧殿一坐,稍事休息。”沈书云端方有礼地对朱霁说,比一个手势,把他让到去侧殿的方向。   朱霁却动也不动,只是仍然立在那里看他。   “亲都亲过了,没人的时候也要装得这么见外吗?”朱霁眉梢微挑,这样问她。   “对我来说,世子确实是需要敬而远之的外男,这并没有错。”沈书云平静而冷淡地回应她。   “看来嫁不成表哥,大姑娘心里很有怨怼。”朱霁的眼神都在沈书云脸上,她的脸色并不好看,但并不妨碍她在他眼里好看至极。   沈书云不想和他在祖父的院子里纠缠,这里不时会有下人走过,这般亲近地说话,总是容易让人怀疑。   她想就此走开,不等念春回来,就想走,却看见朱霁身后站着一个人,一双眼睛狐疑着看着他俩,正是沈书露。   “大姐姐,怎么站在廊下说话?咱们家嫡长女什么时候这般做派了。”   沈书露分明站在朱霁身后,却越过朱霁,直接对沈书云这样嘲讽,之后才对朱霁行礼:“世子阁下,此厢有礼。”   朱霁并没有回礼,而是视而不见。   沈书露也并不在乎,她瞄一眼身前的朱霁,再看看沈书云,觉得两人之间的气氛,绝对有些不同寻常。   朱霁看也没看沈书露,便款步往侧殿的茶室走去。   “大姐姐和安王世子,似乎很是相熟?都能在廊下说悄悄话了。”沈书露继续揶揄道。   “祖父在寝殿,应当换了衣衫,你要请安可以过去了。”沈书云说得冷冰冰,自从上次出手打了沈书露,姐妹两个人只在中秋说了几句可有可无的客套话,这是真正的事后第一次交锋。   “安王世子送给姐姐的名贵石色颜料,姐姐可试用过了?我不会画画,还想见识见识是怎么样奢靡无度的宝贝,被这位尊贵的皇亲,当成贡品一般给大姐姐献宝。”   沈书露语带机锋,沈书云微微一笑,道:“石色到底只是写石头研磨烤制的色彩罢了,能多么金贵?我倒是很感谢安王世子把祖父的田黄石刻章寻了回来,要说宝贝,那才是。”   沈书露瞬间就没了气势。   田黄石刻章找回来以后,她也心虚了一阵子,担心沈书云会顺藤摸瓜,查出来是她派红簪典卖了出去,事后在家里给她来个秋后算账。   好在似乎沈书云被家里的各种琐事绊住了手脚,她便渐渐也忘怀了这件事。   如今沈书云点到为止地敲她一敲,倒让她浑身一个激灵。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大姐姐有见识,我是破落户一个,没见过什么宝贝。”   沈书露支支吾吾有几分心虚,她是个很骄傲的人,但是从小到大,在沈书云面前,那份骄傲总能瞬间支离破碎,别说是祖父,就是自己也常常会感觉到自己和沈书云如同云泥之别。   “你最好是不知道。”沈书云微微一笑,语气平和地说。   可是沈书云越是说得淡然,沈书露听起来就越是惊心。   再懒得理会沈书露,沈书云见念春也回来了,便撇下她,走出了凌云院。   翁姨娘也从寝殿中走出,招呼沈书露去给荣恩公请安了。   念春回头看看,皱着眉头对沈书云叹息:“二姑娘真是越来越像夫人了。不仅婀娜体态像,娇俏的眉眼也越来越像。”   沈书云轻轻嗤一声:“心胸狭隘、自私自利也像得出奇。”   “若不是大姑娘,霄哥现在还不知道是什么结局,夫人和二姑娘就算知道了,也不会对大姑娘有一丝一毫的谢意,咱们家竟是出这种白眼狼了。”   “霄哥的事情,不要再提。”沈书云叮嘱念春:“他们感激不感激一点也不打紧,重要的是这事绝对不能走漏半点风声。” 第32章第三十三章   荣恩公一大早换了一身玄色蒋芸纱的圆领官袍,修整了美髯,尽量让自己的病容看上去精神矍铄些。   用尽全力吃了些米粥,他就坐上了轮椅,命翁姨娘推着他,端坐在凌云院的书房,等候着萧唯仁进府请安。   在萧唯仁到来之前,沈书云已经被荣恩公叫来了凌云院。   她来了以后便帮助翁姨娘,侍奉荣恩公喝药。   昨日咳血后,沈书云回去自己的院子一直担心着,今日一见,却发现祖父的神色比昨日矍铄了几分,气色有有所转圜。   沈书云闻着药的味道似乎和从前荣恩公吃的不同,便问翁姨娘:“祖父这是换药了么?”   翁姨娘笑笑道:“昨日安王世子带来的两个太医看着其貌不扬,却真有金刚钻。昨日来了就给公爷施针,也换了新的药方。公爷昨晚睡得很安稳,今日气色都好起来了,早上胃口也开,还多吃了些粥饭。”   沈书云听了以后很高兴,对荣恩公道:“我也瞧着祖父今日气色好多了。等熬过冬日,人身上的阳气就升起来,届时祖父的腿伤也会渐好,咱们还得去郊外骑马看花。”   荣恩公见她高兴,虽然知道“骑马”只是她为了安慰自己的畅想,但是并没有戳穿,只是微笑着沉默,享受着孙女的讨好与安慰。   纵然是神医,也只能让他的命数相对残延些时日,枯树并不能真正生出新芽来。   哪怕荣恩公的身体有了一丝起色,也能让沈书云高兴到喜气洋洋的程度。   趁着萧唯仁还没到,沈书云又问翁姨娘:“安王府的两个郎中,咱们是不是要从公中给他们支出酬谢?我稍后让念春去取。另外,他们今日还来给祖父下针吗?能一直留在咱们府上最好了。”   翁姨娘见她这般高兴,也跟着笑:“大姑娘莫着急,我昨日已经问曹管家娶了纹银酬谢两位医师,但是人家不肯接受,说是世子已经给了赏赐。还说施针要七日一个疗程,今日还要过来给公爷医治。至于这两位神医能在京中待多久,奴没有问,他们倒也没提。”   “原来如此,我改日问问他,能不能把医师多借用咱们一时,最好待到明年新春,再回蓟州最好。”   一句话,让荣恩公历经沧桑的眼眸微微眯了一下,他一直静静听着翁姨娘和沈书云的对话,此时却突然问沈书云:“云娘子,似乎和安王世子熟络起来了?”   一句话,让沈书云喜上眉梢的欣悦冷了下来,她觉得不能对祖父说出所有的实情,但也不想对祖父说假话。   其实自打上一回中秋宴上,朱霁派四宝当着全家老小上上下下,公然给沈书云送还田黄石刻章的一刻,荣恩公就已经觉察出朱霁对孙女的心思。   他虽然老迈,头脑没有年轻时反应迅捷,但到底还是阅历丰赡,他没有继续追问。只是问翁姨娘:“去前头看看曹管家把人带来了没有?”   翁姨娘出去以后,只剩下了沈书云和荣恩公祖孙两个。   “翁姨娘不是乱说话的人,祖父只是怕你说不出口。本来是以为圣人会禁足世子,没想到会是这样结果,我倒忘了他是个有野心也有眼光的人。”   有眼光的人,才会一眼看中他的掌上明珠。   “祖父,我并不喜欢他。”沈书云抬起眼眸,眼神和语气都很真诚,她对祖父向来没有什么可隐瞒的。   “嗯。”荣恩公:“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安王父子虎视眈眈,若是赢了,那便是龙门一跃,若是输了,就是万劫不复。祖父只想把你托付给富贵闲人,衣食无忧。家里争来夺去已经乌烟瘴气,嫁为人妇后,祖父不希望你再操心,再受一点委屈。等你议亲以后,一切都会平息。至于外头下人们或者家里人捕风捉影,时日一长就忘了,你不要往心里去。”   沈书云低头,轻轻点点头:“我知道轻重。”   祖父虽然洞察到了朱霁对沈书云的殷勤,绝非是偶然。但是他又显然低估了朱霁的决心与坚持。   她何尝不想敬而远之,然而那人早已经在她的生活里布下了罗网,如今再想逃脱,她自己都不知道是否还有可能。   譬如,无论今日萧表哥是不是一个值得托付终身的人,她都不能接受。   究竟是为了信守诺言,还是畏惧朱霁的威势,她倒是分不清楚了。   但是这些,她打算不提。   荣恩公看了看沈书云,感觉到了她还有未说出口的话,但是他并不想追问。   只是在打量孙女的时候,才看到她今日的打扮一点也没有用心思。   沈书云依旧穿着昨日月白的马面裙,加了一条不起眼的淡黄的褙子,连一点绣花图案的外着都没有,头发也只是随意梳了双环,却没有珠钗点缀,连耳铛和戒子都没有戴。   周身首饰,只是在脖子上挂了金镶玉的项圈,似乎也只是为了保持荣恩公府嫡长女的一份尊贵,并没有张致着梳妆的心思。   不一会儿,翁姨娘进来,对荣恩公道:“公爷,萧公子到了。”   “进来吧。”荣恩公微微直了直身子说。   不一会儿,一个粉面贵公子就进来了,身量比朱霁要低一些,一身名贵的绫罗,紫色的罩袍,刺绣繁复精美,奢华到有点像是大戏老倌儿的行头。束起来的头发上戴了梁冠,确实是富贵逼人的打扮。 第33章第三十四章   萧唯仁见进来的这位贵公子,不仅气质高贵,傲然孑立,衣着也在内敛中显出不同凡响:两肩有龙云纹,虽然是白底子银绣线,尽可能地不显山不露水,但龙纹岂能是寻常人能用的吗?   萧唯仁立刻意识到,在荣恩公府穿着龙纹衣着自由行走的,应该就是蓟州安王府世子了。   进京之前,萧唯仁已经得知安王世子下榻在荣恩公府上。   “世子,这是临安萧氏的嫡长子唯仁君,也是云娘子的亲表哥。”荣恩公见朱霁进来,便热络地介绍,尤其是“亲表哥”三个字说的格外重,又对萧唯仁说:“这位是安王世子,目下下榻在咱们府上。”   朱霁用眼底余光扫过萧唯仁那张有几分油光的面容,沈书云则看着朱霁那寒凉彻骨的表情,蹙了蹙眉头。   萧唯仁自然是对安王世子行了跪拜之礼,而朱霁看着眼前这油头粉面的纨绔子,一直黑着面容,仿佛恨不得现在就一声令下,把他摁在地上碾死。   但最后朱霁还是微微颔首,命萧唯仁平身。   朱霁转身对荣恩公道:“公爷今日气色比昨日转圜,晚辈心中甚慰。”   荣恩公也客情答谢:“多谢世子昨日派来的医师,针法精妙,有如神助。多谢世子关心。”   “在府上叨扰日久,勤敬国公爷,也是应当。”   朱霁虽然在和荣恩公说着客套话,眼神却是毫不遮掩地投向沈书云。   沈书云感到那灼灼目光盯在身上,仿佛是烈火炙得她难受,特别是当着老人家,她觉得浑身别扭。   沈书云寻了借口出去:“茶水凉了,小女不知道安王世子驾到,未曾准备,我这就去命人添茶。”   她往外走,走到朱霁跟前的时候,和他错肩而过。   在两个人靠得最近的一瞬间,朱霁对她说:“有件事情,需要禀明沈大姑娘。”   沈书云驻足,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她对朱霁的疯劲儿是有些了解的,现在跟前还有祖父和萧表哥,她真的是不知道这疯子会说什么出格的话。   朱霁看她紧张,心里却觉得得意,但是口吻仍然装作十分谦逊和气:   “前几日说要些好布料给大姑娘,方才我已经让四宝送了几匹上乘的布料去了蓬蓬远春了。其中有禁中的织金云锦缎,厚实明艳,做冬装正好。”   沈书云心里咯噔一下,瞪着一双如水的眼眸怒视朱霁,微微咬着下唇,却又不敢真的表现出内心有多么生气。   当日为救沈霄,她在甘露寺答应过朱霁,无论今后他送她什么,她都不能拒绝。   当时她叮嘱过他,私下里送,不要再大张旗鼓,惊动四邻摇动海地,以免人言可畏,传得沸沸扬扬。   现在看来,他并没有要改变的意思。   送东西,简直如狗撒尿一般,像是圈地盘、立界碑的行为。   她想了一瞬间,他只说是给布料,到底也没说明白是不是给她。   于是沈书云转身对荣恩公和萧唯仁扯谎,道:“是这样,世子要做冬装,不知道京中哪家秀坊好,于是把一些名贵衣料暂且放在我那里,一会儿我就让曹管家拿去给相熟的绣庄座衣裳了。”   朱霁有点惊讶,沈书云原来也是扯谎高手,圆起来天衣无缝。   听她为了面子,居然扯出这等欲盖弥彰的谎话,朱霁忍不住轻轻笑了一声。但他不想真的让她下不来台,于是也跟着附和道:“诚然是在下要做新衣,才出此下策。这厢有劳大姑娘操心了。”   沈书云听他如是说,便不再分辨,烦躁不安地出了书房的门。   沈书云出去以后,朱霁看了看身后的两位医师,对荣恩公道:“医师的匣子里,是给公爷的药材,昨日医师要一双羚羊角,给公爷做药引,我便命人去检校司的库房里,把我们府上存在京中的细货找了找,也是巧合竟然恰好有。”   朱霁命医师打开匣子,一对珍贵的羚羊角包在红色绸布里,一看就价值不菲。   昨日,安王府的医师给荣恩诊治,对症开具了新的药方,别的到还好,就是需要羚羊角做药引。羚羊角是珍贵的药材,不太容易得到。荣恩公府上自然没有,曹管家派人去了各家医馆和药房,也没有寻到。   朱霁听说以后,马上安排人去寻羚羊角,找到以后,便一早与医师一起过来给荣恩公送来。   当然,他不能承认,自己亲自过来书房,是为了搅局。   四宝昨日已经从曹管家的下属那里听说了尽早萧唯仁要给荣恩公请安的消息,他本来是想过来看看形势,没想到沈书云居然也在。   沈书云也在,那荣恩公岂不就是要暗戳戳安排一对年轻人相亲么?   朱霁暗道幸好来了,否则若是事后知道沈书云和萧唯仁在老公爷的主持下彼此想看,他怕是要气得寝食难安。   因此,刚刚沈书云因他的到来,找了借口出去,正中他的下怀。 第34章第三十五章   “老夫倒是很想知道,能让世子如此钟情的人,是哪家的千金贵女?”   荣恩公的眼神深邃起来,病容之中迸发出了一丝狠戾,而朱霁的目光就这样毫不闪躲地承接了他的审视。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老爷子在试探他敢不敢说,而朱霁却毫不怯懦,他倒想开诚布公说出来,看看老公爷有什么办法。   空气瞬间一瞬间凝结,朱霁眼神转向了沈书云,柔情百转地看着她。   沈书云的眼眶里不知何时蒙上了一层水雾,手里的茶杯没有放好,轻轻颤动了一下,在茶几上碰出细微的声响。   “这位心上人正是……”朱霁沉默了一瞬间,缓缓地想把沈书云的名字说出来。   沈书云抬眼看他,眼神中晃动着喝止的神色,而眼睛中的雾气,也幻化成了泪珠,即将夺眶而出。   朱霁本是无所畏惧的人,他不惧荣恩公的试探,反而想要做敢作敢当的人,既然已经深爱入骨,他并不想对荣恩公遮掩这份情谊。   但是,就在马上要脱口而出的沈书云三个字的时候,她的泪水落下来,一瞬间的悲戚,让他陡然心软。   于是这三个字,他终究犹豫了一下。   “世子!外头的医师等急了,是不是到了给祖父施针的时候?”沈书云抬起慌乱的眼眸,趁着他犹豫,赶忙说道。   随后她轻轻拽了他的衣襟,催促他赶紧出去,不许造次。   一个未出阁的贵女,这样扯外男的衣襟,哪怕对方是皇亲贵胄的世子爷,是有些不合时宜的。   但是沈书云是被逼的没有办法,她唯有用这样略带亲昵的方式,才能让他心软。   她的眼神在对朱霁求情:祖父现在需要的是静养,他的身体经不起折腾了。   朱霁无奈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对沈公爷说:“这位心上人,目前晚辈并不想对任何人开诚布公地提起。总归是一位才华横溢、容貌出众的佳人。”   荣恩公微微眯起了眼睛,带着怒意和嫌恶,恨不客气地对朱霁说:“世子若无事,请退下吧,老夫乏了!”   沈书云如蒙大赦,赶紧催促朱霁:“医师在外头候着,请世子出去的时候把他们请进来。”   朱霁颔首,退出了书房,沈书云也跟着出来了。   两个医师守和翁姨娘在门口听候,见他出来,其中一个医师上前询问:“世子,公爷现在可有功夫?一会儿真的要错过施针的时辰了。”   朱霁略略点头示意,两个医师和翁姨娘就跟了进去,给荣恩公施针。   “书房里有软塌,也燃了炭火盆,就在此处施针吧,有劳两位医师了!”沈书云对翁姨娘和医师安排着,又对翁姨娘说:“祖父可能生了气,请翁姨娘用心安抚。”   翁姨娘点点头,看了两人一眼,略略思索了一息,便带着两位医师进入了书房里,给荣恩公施针去了。   沈书云把朱霁待到凌云院的月门外一片寂静的竹林中,看着四下无人,终于怒不可遏地对朱霁发脾气。   她怒气蔼蔼地瞪了一眼朱霁,闷声质问:“你要干什么?非要气死人不成?还是嫌弃现在祖父没有下狠招惩治你?如此引战好斗,就是你安王府的本性吗?”   朱霁见她生气,脸色也并不好看,反击道:“我只是带医师过来给公爷施针,难道不是最关怀老人家的?只不过是凑巧遇到了沈大姑娘正在和表哥相亲,搅局惹了你生气吧。”   沈书云觉得这个人吃干醋吃得简直不可理喻。   沈书云微微抬头,疾言厉色地说:“世子,无论我与你之间有什么私下里的约守或者来往,请不要呈送到祖父面前。他已经是风雨归舟的时候了,经不起情志的波动,更不能动怒。”   朱霁冷冷看着她。   “沈大姑娘真是为了家人可以万死不辞,嫡长女的风范在下领教了。”朱霁说得很不留情面,他讨厌沈书云把所有人都放在心上的样子,惟独对他从不曾流露出半分垂怜,只有在需要利用他的时候,她才会温婉些对他。 第35章第三十六章   “沈书云……你真的是……”朱霁怒不可遏地看着她,后悔自己方才因为她落泪而一时心软,本就应当在荣恩公面前挑明自己对沈书云的心迹。   他轻轻闭了双眸,微微扬起下巴,在秋风中镇定了一下,让自己不至于被愤怒和羞躁弄得失去了理智。   片刻后,朱霁的嗓音温和而平静:   “沈书云,你听好了,我不许你嫁表哥,是因为你此生此世,都只能在我手中,休想逃出去。”   语罢,朱霁对沈书云微微一笑,步履如风地离开了凌云院前的这片竹林。   ·   回到了蓬蓬远春,沈书云果然看到了朱霁派人送来的名贵布料,一共三匹,放在正房的桌子上。   “姑娘,这布料是存雄居那位送来的。我看了,确实是好东西。四宝说是与禁中的同款,咱们要是用了,算不算僭越?”   念春看着布料发愁,抬眼看向沈书云,想问问她今天在凌云院见没见到萧家大公子,才发现她的脸色苍白一片。   “姑娘,你怎么了?”念春忙扶她坐到桌边秀墩上,又差遣思夏去端红糖水。   “姑娘,你是来了身上吗?”   沈书云每次月事,都会面色苍白,但是念春算算日子,又觉得不对,可是前段时日,沈书云从墨泉喝了凉水,也是错过日子的。   念春忙走去厢房寝室要去给沈书云准备干净的里衣和月事带,却被沈书云没什么力气的手捉住了手腕。   “不是葵水,坐下陪陪我。”   沈书云有气无力的样子,让念春更加摸不到头脑。   本来今天去凌云院,是按照荣恩公的意思提前相见一下萧唯仁,按理说不该是这幅样子回来。   念春陡然想起来,前几日沈书云说过,朱霁帮沈霄摆平祸事的条件之一,就是沈书云不能答应萧家的提亲。   念春当时在心里把朱霁骂了个够,为沈书云有可能错过的好姻缘难过不已。   但是见沈书云今日还是去了凌云院,又燃起了一线希望,或许荣恩公能镇得住安王世子的狼子野心呢?又或者过段时日安王世子能返回蓟州,到时候根本也管不到京城的事情了也未可知。   可是,怎么会这幅样子呢?   “姑娘,是萧公子不好么?”念春从思夏手里接过了热腾腾的姜糖水,递给了沈书云。   思夏看两个人要说私密的话,也就退了出去。   宅门广大,人多眼杂,即便是沈书云身边的人,也知道最得她信任的唯有念春一人而已,应当避开的时候,思夏或者拂冬都十分有眼力价。   见屋门关上了,沈书云才说:“是安王世子去搅局了。差一点把他对我的心思,摆明给祖父了。”   念春简直不可思议:“真是得寸进尺!公爷知道了?”   沈书云嘬饮一口姜糖水,觉得身体才有了一点暖意。方才在竹林里和朱霁争执,真的有些着凉。   “祖父还不知道。但是也算是知道了。”   “这是什么意思?”念春十分不解。   “世子只差当面说出口了。祖父何等聪明的,怎么还看不出来,不过没有当面说,还是可以当做不知道罢了。”   念春摇摇头叹口气:“这真是引狼入室了。公爷现在的身子,如何腾的出功夫惩治他?”   沈书云叹一口气:“是,我也是这样想。到底那人没有当面说出来,不然祖父是压不住火气的。”   或许是因为喝了姜糖水,沈书云觉得身体暖起来,脸色也红润了。   “那……萧公子和姑娘见过了?”念春问。   “嗯,是见了。”   “怎么样?”念春的眼神一亮,很期待两人的会面能擦出火花。 第36章第三十七章   “二姑娘……并没有协理大姑娘执掌家权的这些事。”曹管家答道。   曹管家纳罕,为何萧唯仁不多问大姑娘的事情,却问起了二姑娘。左右他与大姑娘是中表亲,又加上有意求娶,无论怎么打听都不为过。可是二姑娘是何氏所出,和萧公子本就没有什么关系,多年不见,按理说他都不应当还记得这么个人,如何却这般打听起来。   萧唯仁见曹管家怀疑,便掩饰道:“我只是好奇,怎么府上明明有少主夫人,却让大姑娘这样未出阁的嫡长女执掌家权的?”   曹管家憨厚地一笑,道:“本是由少主夫人主持大局,大抵是公爷为了让我们大姑娘出阁之前历练一番,才把中馈转交到她手里。实则大姑娘执掌家权,是从中秋前夕才开始,算到如今也不过数月而已。”   萧唯仁恍然大悟,顺势问:“原来如此。”   曹管家以为萧唯仁已经是沈府的准孙女婿了,因此就多给他交代了几句:“实则我们这位少主夫人,若论执掌家权的能为,并不如大姑娘敢于放权。多年劳碌,也是辛苦,公爷便让少主夫人歇息起来。数月下来,大姑娘处事有礼有节,倒也没有出什么乱子,前段中秋时,因京西水患家里确实还曾差点闹了饥荒,多亏大姑娘有魄力、有手腕,才抵挡过去。家中上下无不夸赞。”   萧唯仁是个心明眼亮的生意人,如何听不出曹管家的暗示。一则沈书云与后母和继妹的关系好不到哪里去,二则荣恩公府的内里已经上来了,京西水患并不大,虽然满朝文武都在永续帝的圣谕之下被迫捐献了钱银,但一般的世家也不至于拉饥荒。   若是荣恩公还得势的时候,他是绝对不会在长孙女婿的考量之内,现在沈家的权势式微,青黄不接,才有了他的机会。   因此,萧唯仁表面上对荣恩公小心敬重,心里却憋着一口恶气。   横竖他临安萧家在杭南一带是举足轻重的官商世家,却像一块垫脚石一样,只有沈家不景气的时候,他才是块香饽饽,如何不气?   可是他还是要硬着头皮把表妹娶回去,不仅仅是因为表妹美貌,还要把当初姑母嫁过来沈家陪嫁的那些细软,特别是十万盐引,想尽办法再弄回去。   看沈书云能执掌家权,就知道是个难搞的女人,若是娶回去自己反而不能在外头随意花天酒地,岂不是不上算?   对于唯利是图的经商之人,只有钱财能让他们暂时低头。   正如萧唯仁想到,唯有拿回十万盐引,迎娶这么个有手腕有心机的正妻,才算是不亏本的买卖。   其实想打听的是自己的姑母当年陪嫁到沈家的那些嫁妆,现在到哪里去了。思量了半天,还是问了出口:“实不相瞒,在下的姑母萧氏嫁过贵府来时,曾经陪嫁了不少珍宝,其中有些是我祖上的真传。睹物思人,我这次来若是顺利给府上地上拜帖,到很想再看看当年家中的旧物,怀念一下长辈和祖先的音容。”   萧唯仁装出一副伤怀的表情,对曹管家补充道:“儿时,姑母十分疼爱我。自从家慈家严过身,再无长辈规训我、辅佐我,实在是孑然一身、茕茕独立的孤寂,这回到了府上,说什么也要讨要一两件姑母从前的饰物或者私藏,供奉在家中祠堂里,也算是给父辈的安慰。”   曹管家是个心软善良的人,听萧唯仁如此说,也有些感同身受:“公子富贵逼人,竟然也是亲情萧疏的人,商场浮沉,也是不容易啊。”   曹管家心里已经把萧唯仁当成了家里的一个准成员,此刻也就不再瞒着他,便道:“先夫人的旧物,都封在库房里,沈大姑娘掌管着钥匙和账目。不过……先夫人的一些嫁妆,据传言实则还是在少主夫人手上。为了这个事情,我们大姑娘刚刚执掌家权时,还和夫人起过争执。”   “竟然如此……”萧唯仁心里有数了,姑母去世时,沈书云还是襁褓中的女婴,看来那传说中的三只楠木箱子,一定是被何氏昧了下来。   这着实让萧唯仁为难了。若是沈书云手里没有这份钱银,娶她的意义又何在呢?   看着沈书云就是一副清高持重的模样,若是接管了萧家的中馈,恐怕他连日宿柳眠花的好习气就得改天换日了。   萧唯仁并不想给自己娶一个妈回去。   正说着,两个人就到了府门口,正巧看见出府去秀坊裁衣裳回来的沈书露和婢女红簪。   萧唯仁和沈书露四目相对的一瞬间,两个人短兵相接,又旋即避开了彼此的目光,当做是没有见过面的一样。   曹管家没有察觉两个人的不对劲儿,还热络地对沈书露介绍:“二姑娘,这就是临安萧氏的嫡长子萧唯仁,萧公子。”   曹管家又对萧唯仁介绍:“这就是我们府上的二姑娘了。”   两个人假装不认识,还寒暄着行了礼。   红簪在一旁看着两个分明就提前私下见过、有过纠葛的一对男女,竟然在曹管家面前装得这般好,仿佛是头一次见面一样。   但是装模作样这一项,两个人就挺般配的。   “萧公子,怎么进京不住在我们府上,还下榻行馆?”沈书露借着寒暄之后,问。 第37章第三十八章   荣恩公寿辰这天,府上的会客厅摆了六桌酒席,高朋满座,往来都是皇亲国戚、公候列座。   其实,六桌对于堂堂国公的寿辰,已经十分寒酸。   先帝在位时,荣国公的寿辰宴,规模总是很大。他曾经是帝王最信任的权臣,自然满朝文武都会上前攀附、巴结。鲜花着锦、烈火烹油的往昔,沈书云都一一记得。   每一次寿辰,不仅仅要在家中最大的院落处搭起凉棚,甚至还要将外埠的来宾请到京中最豪奢的酒楼里开宴。甚至门前乞讨的平民和看热闹的孩童妇孺,都会得到国公府的红包和赏钱。   荣恩公的寿辰,曾经是京城小民津津乐道的如同节日一般的存在。   甚至,在祖父五十大寿的时候,其寿辰是先帝亲自操办的,宴席就摆到了宫中。先帝亲自举杯贺寿,满朝文武齐声祝祷。   那一天,京中锣鼓喧天,排场浩浩荡荡。浩繁历史中,一个武将能得到帝王如此隆重的器重和信任,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先帝将荣国公舍生忘死、赤胆忠心的功勋记在心间,在他心中,荣国公不仅仅是他的能臣,更是他一起开疆拓土、成就王道的兄弟。   对于沈家人来说,见过国公爷在先帝时代权倾朝野、一人之下的往昔,因此今日的落寞和冷情,才显得更加难以释怀又无能为力。   倒是荣恩公本人,始终清醒,将所谓的荣华富贵、威权赫赫看得十分之轻,更从未有一刻贪恋权力,而只是铭记着先帝对自己的知遇之恩重如泰山,初心不移。   虽然知道祖父是真正的英雄豪杰,看轻浮华虚名,但是沈书云仍旧为他准备了认真而诚恳的寿宴。   虽然在朱霁送来的医师的调养下,荣恩公的身体已经比刚刚入秋时好了一些,但仍然要坐在轮椅上,让曹管家推着才能赴宴。   由于失去了帝王的宠信,宴会厅里前来贺寿的人,都是与荣国公真心交往的亲朋,多为当年被荣恩公提携起来的武将,还有一些真正正直清廉的文臣。   见荣恩公进入了宴席,六张桌子上所有的宾客都起身站立,向荣恩公行礼。   荣恩公的双腿上铺着厚厚的毯子,曹管家和沈书云将他移动到了宴席正中的主位上的太师椅上。   赵世康将军坐在荣恩公右手边,他是来参加宴会的人中,官衔最高,也是和荣恩公感情最好的一位。   他让出了位置,让曹管家把老人转移到太师椅上的时候,有更大的空间。   看到荣恩公的一刻,赵世康心头陡然一惊,他上一回见到荣恩公,是安王世子入府那日,当时荣恩公的精气神虽然已经不太好,但是比起眼前,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   如今的沈廷恩,双目塌陷,身体消瘦,面色苍白。向席间所有亲故问好的眼神,虽然慈祥温厚,但却像是强装出来的。   赵世康是不善于掩饰真情实感的武将,辅一见到荣恩公,眼眶便红了。   “沈公……”他想对刚刚坐下的荣恩公说几句问候的话,却一句也说不出来。   实际上,在座的各位多多少少蒙受过荣恩公的恩惠,因此对他老人家是有感情的。列席的诸位,见到荣恩公真正风烛残年的模样,也都打心里伤怀。   沈书云觉得气氛不好,但她毕竟身为女眷,不方面说敞亮的安抚诸位宾客的话,便朝着父亲沈崇递过一个眼神。   然而沈崇只是呆呆看着眼前的酒杯,依旧是一副没有神采、昏昏欲睡的模样。在沈崇两边分别坐着沈雷和沈霄,沈雷明白了沈书云的意思,上前对沈崇说:“叔父,云娘子看您呢!”   沈崇这才看向沈书云。   沈书云皱着眉头,把祖父托付给身边的翁姨娘,走到父亲身边对他说:“父亲,祖父中气不足,还是父亲来开场吧。”   “啊?我……”沈崇这才想起自己是嫡长子,只是今日来贺寿的高朋,大多数都比他官衔高,在朝中有权势,所以他竟只顾着自惭形秽,却忘了自己其实是沈府的嫡长子,这宴会理应有他来主持。   何氏瞪了沈崇一眼:“你是当家人,怎么总让大姑娘跑前忙后!”她把酒杯递给了沈崇,沈崇才不情不愿地站起身来,对着宴会上的众人说了几句客套话,感谢诸位来参加寿宴,祝祷父亲寿比南山之类的话。   沈书云看着不入流也不上道的父母,真是觉得无语。 第38章第三十九章   还在饮酒作乐或者言笑晏晏的众人,一下子安静下来。   安王世子的到来如同是在滚沸的开水里,投了一枚冰块。   赵世康正和刘虎贲、霍长亭等荣恩公昔日麾下的几位将军喝酒,意在让他们停止对圣人的非议,不要借着酒劲闹出事端。   安王世子的到来,倒是把这几个憋着火气的武将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   自然,朝中无人不知安王世子进京“勤王”以后,一直是住在荣恩公府上,而且新帝居然被这个狼子野心的年轻世子蒙混过去,没有对他禁足。   甚至安王的耳目和眼线已经遍布京师的小道消息,也是传得沸沸扬扬。   只不过除了赵世康,剩下的众人并没有见过朱霁,近日来贺寿,心思都在荣恩公身上,也就忽略了还有这么一位异类,就在府上。   “真是说曹操曹操到,正好借着寿宴,看看这位了不起的世子爷,是什么样的人物。”刘虎贲已经有了酒意,武将说话直接,他丝毫没有遮遮掩掩。   倒是赵世康对他劝了一句:“虎贲兄,今日是公爷寿辰,说话的时候,嘴上有点把门的。”   刘虎贲嗤之以鼻:“老赵,你这是说的什么话,难道还不许本将给世子爷敬一杯酒么?”   沈书云心里咯噔一下,看向了沈廷恩,祖父分明听到了外头的通传,却淡定得如同什么都没听见。   “祖父……今日人多嘴杂,要不然我去把世子爷请回去吧。”   沈书云觉得朱霁这不速之客,总是会做些意料之外的疯事,她不想节外生枝。   “曹管家,速速有请。”荣恩公并没有采纳沈书云的建议。   萧唯仁也静静地在家人席上审视着这突如其来的插曲。这段时日,沈书露添油加醋地将沈书云和朱霁的关系描绘得不堪入目,他其实并没有全然相信。只是因为沈书云是一个那般高不可攀的嫡长女,朱霁一个进京当人质的亲王世子,一定不得全家人的喜欢,尤其是荣恩公,最憎恶觊觎国家社稷的人。   萧唯仁不相信沈书云对自己没有多么看得上,却会喜欢这么一个满身反骨的人质。   可是,当他扫过沈书云那焦躁的表情,却觉得事情或许还真的有可能是沈书露说的那样。   沈书云一贯是沉稳不惊、行事有度的人,朱霁还没有到场,已经能牵动她的情绪了,若是说她心里没有这个人,萧唯仁是决然不信的。   哪怕他们不是暗度陈仓、瓜田李下,也绝对不是彻底清清白白,毫无交集的。   年轻男女若是彼此有意,所谓的三纲五常、女则家训能算的了什么,他和沈书露不久已经在长辈们的眼皮子底下珠胎暗结了吗?   以己度人,萧唯仁反倒对沈书云有了极大的厌恶。   曹管家把朱霁迎进来,除了沈家人之外,席间的荣恩公的诸位亲故好友都没有怎么见过朱霁,此刻才知道年届弱冠之年的安王世子,外表是多么风光霁月,剑眉星目,鼻梁挺拔,冷白的面皮光洁如银,俊秀全在失凛然之气中。   朱霁前来贺寿,为了显露身份,特别穿了玄色圆领团龙及地直裰,腰间束着和田玉装饰的腰带,束发处带了鎏金四爪龙形的小冠,银线刺绣的双龙在两肩,下着九章海纹样的长靴。处处彰显着皇亲国戚的尊荣。   朱霁分明没有穿祭司或者朝贺时的衮服,但这一身玄色却又传达着皇孙的威严。   但是这气度和衣着,已经让列座的诸位官僚和勋贵安静了片刻。   “原来沈书云也只是看上这小白脸好看的皮囊罢了。”萧唯仁在心里哼一声。   沈书露暗中看到了萧唯仁的不屑,心中一阵得意的狂喜。自己对着萧唯仁捏造了很多朱霁和沈书云的首尾,看得出来萧唯仁并没有多么相信,这下看到了朱霁本人,他必然有了不一样的感受。   “沈公大寿!孔阳特来庆贺,仓促冒昧,还望老国公见谅。”朱霁对荣恩公颔首行了平礼。   苍老的国公爷眯着一双睿智的眼眸,淡淡点头,算是回礼。   因为看得出这狼子野心的人觊觎自己的宝贝孙女,荣恩公对朱霁已经早就没有了中秋宴请时的客套,此刻只想看看这个不请自来的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世子大驾光临,实在是老夫之幸。只是世子未曾提前递交拜帖,鄙府也没有呈上请柬。于是未能准备世子的座位。实在是抱歉。”   荣恩公的言语颤颤巍巍发着抖,但是却仍然有一份不可撼动的威吓。   若是一般人,被主家这般冷落,大概会觉得颜面尽失,只想赶紧遁走。但是朱霁是有备而来,也自然了解因为惦记了公爷的心尖,绝对不会受到什么礼遇。 第39章第四十章   “祖父想去赵将军那边凑凑热闹吗?”沈书云凑过来问荣恩公。   荣恩公已经在餐桌边坐了半个时辰,此时疲惫不已,微微笑了一笑,带着无尽的留恋,眨了眨眼睛。   “不必了。今日我已经很高兴了。”   荣恩公说话的声音已经中气不足,最后带着不舍,决定不去破坏年轻人的气氛。   沈书云给荣恩公又整理了一下膝头的毯子,荣恩公慈祥而深情地拍了拍她的手背,对她说:“云娘子,辛苦了。”   沈书云眼眶里的泪珠,突然决堤,像是不听使唤一样,噼里啪啦往下落。   为了安排今日的寿宴,沈书云忙了许久,制定名单、安排接送、择选菜单,凡此种种琐碎的大事小情,都亲力亲为,就是希望祖父的寿辰能过得开开心心。   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这可能是祖父在世界上最后一次做寿了。   沈书云抹了抹眼泪,对荣恩公说:“祖父若是累了,就回去歇息。医师还等着给您施针调理呢。”   荣恩公点点头,翁姨娘忙让下人把老公爷从餐桌边,抬上了轮椅,整理好了衣襟。   席间的人也已经发现荣恩公要扯席,便也都停杯投箸,看向了这边。   沈书云落落大方地对众人高声说:“祖父乏了,请各位继续宴饮。”   荣恩公颤颤巍巍抬起双拳,微微在胸前抱拳,慈祥的目光里星斗闪烁,扫过一个又一个将目光投过来的人。似乎要把这最后的见面,刻在脑海中,永不忘怀。   朱霁领着一桌武将,说:“咱们应当一起举杯,一起敬公爷一杯。”   诸位将士声如洪雷,举起酒杯:“祝公爷福如东海,寿比南山!”   像是一场英雄迟暮的告别,荣恩公微微笑着,与大家辞行。   最后曹管家和翁姨娘,推着荣恩公回去了凌云院。   荣恩公退席以后,诸位参加宴席的人很是感慨了一番,他们许多都已经有段时日没有见过荣恩公了,昔日威风凛凛的权臣,如今病入膏肓的样子,让他们很是唏嘘。   这哀叹之声,自然沈家的这一桌人也听到了。   沈崇一点也没有去给诸位一一敬酒的觉悟,而是一个人低着头喝闷酒。   倒是沈嵩,主动问沈崇:“子峻,咱们还是过去敬一圈酒吧,来的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好歹得有点东道主的样子。”   沈崇这才很不情愿地走过去敬酒,到了将军们所在的这一桌,沈崇别别扭扭很不大方地敬酒,却被刘虎贲拿住。   刘虎贲和席间很多荣恩公昔日的下属一样,对沈崇的情感很复杂,出于对荣恩公的敬重,他们从前也曾经视沈崇为少主。   但是这些年下来,沈崇的不争气、不上进又让他们跌破了眼镜。   在荣恩公提携起来的这些将军眼里,若是沈崇能争口气,早些取得军功或者功名,也不至于让沈家青黄不接。   而沈崇治家无道,纵容妻子贪财小气,毫无大宅门贵妇的尊重,也已经名满京城。   堂堂国公爷的儿子,在朝中被排挤成可有可无的角色,这不能怪荣恩公不肯提携儿子,多年以来沈崇错失了很多机会,全然是因为他自己烂泥扶不上墙。   “沈大人,今日是公爷大寿,您是嫡长子,公爷提前撤席,您应该多喝几杯才对!”刘虎贲端着高脚瓷杯,对着沈崇一杯一杯灌酒。   沈崇虽然经常流连酒楼瓦肆,但是酒量却很差,几乎两三杯酒就已经扶额,赵世康有些看不下去,对刘虎贲道:“沈大人已经微醺,我看还是不要喝了。”   刘虎贲和赵世康是多年的交情,说话也毫不客气:“赵兄,这话说的,难道沈大人的酒量就只有这么一点点吗?你不要这么轻视堂堂公候府的嫡长子!难道子峻兄不能成袭爵位,就不是国公府未来的掌家人了吗?”   一句话说的沈崇和沈嵩都有些下不来台。赵世康直摇头,但也没有办法。   刘虎贲后面又站起来两个武将,跟着起哄,非得把沈崇灌醉了不可。   沈书云看向这边,已经看出了父亲这是被祖父昔日的部下缠住了。   沈书云有些着急,生怕父亲这个时候会出丑,但是碍于自己是女儿身,又不方便过去。   沈霄起身说:“我去给父亲挡酒。”   沈雷摁住他,道:“你有酒量么,就去触这个眉头。”   沈霄沉默,他确实没有酒量,还不如沈崇呢。   沈雷叹了一口气过去想帮扶一下叔父,但是到了那一桌,也只是站在父亲沈嵩的身后,不敢多说话。   沈雷自己的父亲是庶出,诸位将军就算是要为难沈家的人,也只能和沈崇过招。   嫡庶有别,沈雷更没有上前说太多话的资格,否则会被在座诸君嘲笑错了尊卑,反倒失礼了。 第40章第四十一章   沈书云没有再说什么,问朱霁:“世子还要回去再用点餐饭吗?”   朱霁只是站在那里静静地看她,并没有回答。   “真好看。”他借了酒的双眸蒙着一层淡淡的水气,眼圈也因酒力而泛着微微的红,看向沈书云的眼神就像是雾气缭绕的泉,“真想把你现在就带回蓟州,不要再操心你家这些没有意思的家务事。”   朱霁努力控制着暄热的酒气撩拨着自己的心,要多么克制,才不至于在这里公然不畏周边人来人往地,将她搂入怀里?   沈书云见朱霁似乎想借酒撒野,想起甘露寺里被他轻薄的那个绵长的吻,只觉得耳根子都红起来了。   朱霁看穿她的窘迫,反而笑道:“你如今忙得脸盘子都瘦了,捏在手里不舒服,我才不会碰你。”   朱霁凑过来,沈书云能嗅到他身上散发着酒的气味,都带着侵略的蛮横、   “好歹,得把你养得胖些,搂着才觉得安稳。”   越说越过分,沈书云皱着眉头对朱霁道:“世子,不要仗气使酒。我先回去了。”   朱霁红着眼睛看她局促的样子,却不疾不徐地慨叹:“今日没得机会,和大姑娘的准佳婿一席。”   “世子说笑,我并没有什么佳婿。”沈书云又怒视着他,觉得自己和这个疯子简直没有一句话能顺当地说下去。   朱霁却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对沈书云说:“说的是!大姑娘看来是没有忘记和我的约定。”   沈书云看到朱霁突然肃容一副严苛而威吓的样子,对沈书云再叮嘱一遍:“不许嫁人,只能嫁我。”   沈书云抬头看他一眼:“是说好地不嫁表哥,其他的我可没有答应世子。”   朱霁想发脾气,但觉得酒劲儿上来,头很晕,方才仿佛是阵钱作战,总提着一口气令自己不被酒打倒。刘虎贲等人在军中多年,都是豪饮的酒客,朱霁纵然仗着年轻力壮,没能让他们把自己灌倒,到底也是靠着惊人的意志力在苦苦撑着。   此时见了沈书云,朱霁放下心防,反而觉得醉了。   “你为何……”朱霁觉得脚跟发软,说话也没了气势,说话轻飘飘地让沈书云觉得他仿佛变了个人。   “你为何……比烈酒还上头?”朱霁眨眨眼睛,觉得眼前的沈书云幻化成了模糊的影子,像个勾去他三魂七魄的鬼魅或者仙子。   “你醉了,我去叫人来扶着你。”沈书云下意识想躲,却被朱霁抓住了手,她被迫只能承受,扶住他的臂膀。   四宝在远处看到了主子的身影歪着,扶在沈书云的胳臂上,急忙赶了过来。   四宝看到朱霁轻轻扶着额头,便询问沈书云:“大姑娘,我们世子可是醉了?”   沈书云有些幸灾乐祸道:“再海量的人,不克制,也是会醉的。”   四宝接过来,扶住主子,对沈书云微微一笑:“大姑娘,世子方才应当是为了替沈大人解围,才被几位将军劝过了酒,我们世子在蓟州时,从未醉过。一来是他海量,二来世子不想喝,谁敢造次劝酒?”   四宝语气和气,却让沈书云哑口无言。   朱霁就算是已经有些不稳,头脑倒还清醒着,听沈书云居然说他自己不克制,回过身讥讽她:“沈书云,你真是没有良心,方才还感恩戴德,现在见我醉了就怨我自己不克制,过河拆桥你可真行。”   沈书云闭口不言,朱霁借着酒劲儿还想再调戏她,便凑过来说:“我若有哪一回不克制,你今日还好端端站在这里么?”   因为是当着四宝这般言辞,沈书云的脸颊蹭得一下红了,心里把朱霁骂了几遍,嘴上却一句话说不出,只落荒而逃般撇开这主仆二人就往宴会厅走了。   ***   荣恩公因为身体抱恙,在寿辰上,并没有和许多来宾攀谈畅饮,但毕竟是得到了一个机缘,与得意的门生和亲故,欢闹暄腾地见了一面。   然而这场寿宴,如同沈书云早先预感的那般,似乎是荣恩公对这个世界的一次告别。   寿宴之后,沈廷恩的身体就如秋日黄叶一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日渐枯萎了。连朱霁从蓟州请来的身怀绝技的医师也束手无策,只是将针灸改为艾灸,以帮助荣恩公在接续一段阳寿而已。   这个冬天,无论对于荣恩公府还是对于刚刚登顶帝位不久的永续帝朝堂来说,都是一个难捱的冬天。   沈书云在立冬这天,守在凌云院里,祖父已经长卧寝室不起,她在外间等着两位医师为荣恩公艾灸,以缓解他连夜疼痛不已的陈年旧伤,翁姨娘的眼圈黑着,荣恩公总是在夜里疼痛到□□,她也跟着几天睡不了一个好觉。   “姨娘去睡会儿吧,这里有我盯着。”沈书云知道翁姨娘也是上了岁数,身体需要得到休息。   “大姑娘你是一番好意,公爷此情此状,可让奴如何能睡得着?”   沈书云看到一直坚强乐观如向阳花般的翁姨娘,如今一脸悲戚。 第41章第四十二章   沈书云将披肩的衣襟又拽了拽,走到医师跟前,四目相对,都是忧心忡忡的脸。   “大姑娘,准备准备公爷的后事吧。”   医师似乎是见多了人世间的生离死别,这句话说得并不艰难。   沈书云却立在那里,目光动也不动,两行热泪就这样无声地垂了下来。   “神医,还有没有什么办法?”   这颤颤抖抖的祈求,又真诚又傻气,以至于悲戚万状到有一丝荒谬。   如此的话,医师听过太多,以至于十分清楚,这根本是个不需要回答的问题。   人之将死,神仙也没有办法。其实,问的人并不需要答案,答案都在自然的逻辑之中。   生,老,病,死,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沈书云向来以为自己聪慧如斯,不至于问出这种问题。然而面对至亲即将撒手人寰,她依旧是那么普通地渴望,渴望还能握紧祖父温热的手,让他在这美丽而又烦扰的人世间,能永远为她撑起一把伞。   然而,不能。   其实,她早在从东山别业回京城的时候,就已经感知到了祖父这次不可逆转的衰老。甚至在遥望夕阳的每个傍晚,祖孙两个早有分别的觉悟和彼此安慰的默契。   但是,当分别就在眼前的时候,还是不能抑制,胸口中的悲伤,如一块大石压住所有的力气。   沈书云陡然撇下了医师,往寝室的床内走。   医师上前拽住她:“大姑娘,公爷刚刚咳了痰,当心病气过到你身上来。”   沈书云一双秋水如剪的眸子,积满了清澈的泪水,柔肠百转地望向医师,令他突然错愕于这少女的悲凉都是如此的美。   “其实,我倒希望此时追随祖父而去。”沈书云一边低泣,一边拂去脸上的泪痕,对医师说:“我只进去一小会儿,不妨事。”   说罢,她走了进去。   祖父正坐在床头,见她进来,迷蒙的眼神中,有了一抹亮色。   “云……”   他已经说不出成句的话,却伸出枯槁的手,朝向她。   沈书云走过去,跪在地平上,一把抓住了祖父的手。   “祖父,我在。”   沈书云看见祖父嘴角微微上扬,似乎也用尽了最后的一丝力气。   “祖父……”沈书云凑过去,看到祖父的脸已经瘦削到脱了相,若非是她日日相见,此刻真的不敢相信这一把枯骨就是从前威风赫赫的老英雄。   时光就这样匆匆而过,十六年承欢膝下的快乐时光,一一在眼前闪现。   这十六年里,祖父是她最大的靠山,为年幼失去母亲的她撑起来一片晴朗的天,培养她、欣赏她,保护她也历练她。   荣恩公其实已经认不出旁的人的,除了沈书云。   曾经战场上嘶鸣的搏杀,都已经在衰老中记忆也被碾得粉碎,竟然最后唯一能够认得出的,就是这个懂他、信他、爱他,并且在风雨归舟的最后一程,用尽了少女所有的气力,安慰和保护他的长孙女。   荣恩公感到安慰,也感到遗憾,感到幸福,也不乏辛酸。他一生波澜壮阔,是多少凡人几生几世也无法体会的大开大合,然而到了这最后的归途,他竟然如所有人一般,孑然一身。   曾经的光荣功勋已经蒙尘,今日的家族后代默默无闻,他享受过权倾天下的官威,也深深体会了治家不善的结局。   要走了,位极人臣的下属们不在,衣食无忧的儿孙们不在,九五至尊的帝王不在,就连温暖如春的微风也不在。   沈书云是唯一的安稳,此时此刻,只有承继了他的精气神与意志力的沈书云,没有片刻背叛过他,一直都在。   沈书云看到祖父微微起身,似乎有什么话语要着急说出来,便贴了耳朵过去。   分明是回光返照时最后的一点力气,却带着一丝强硬的中气,让沈书云清清楚楚听到了他最后的遗言:   “守好……这个家……照顾好自己……”   “好……我知道了!祖父,我知道!我记下了!”沈书云想用尽所有的力量去承诺,让老人走得安详。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几乎要把荣恩公枯瘦的手指握进自己的血肉之中,以为用尽了力气,就可以抓得住什么,就可以保留下什么。   然而,该告别了。   沈书云看到祖父最后一次看了一眼穹顶上晃动的流苏,然后像是带着不甘心又心满意足的笑容,一代枭雄就这样,永远的合上了双眼。 第42章第四十三章   沈书露看了一眼何氏:“母亲还是太心软。祖父在世时,谁把母亲放在眼里?连带着霄哥儿都一样抬不起头来,怎的以后还让她鸠占鹊巢,正经的嫡长子难道不是霄哥儿?”   沈霄是何氏的软肋,沈书露这眼药正好上在了何氏痛处。   沈书露看何氏的脸色逐渐难看下来,沈书露露出了一份得意。   “她毕竟是嫡长女,若是做得太过分,你父亲也不会应允的。”   何氏虽然是个小家子气的人,但到底并不是一个坏透的人,她对沈书云多年来备受宠爱的事情难以释怀,但倒也没有置她于死地的凶恶之心。   沈书露却不同。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母亲若是开头不好好立规矩,小心大姐姐仗着祖父的余威,日后继续端着点嫡长女高不可攀的款儿。不如趁着祖父刚刚薨逝,母亲借着机会,把家权夺回来。原本就是祖父被大姐姐哄骗这么多年,才乱了长幼之序,霄哥儿好好的嫡长孙没有个起解。何况还有东院叔伯和王氏虎视眈眈,若母亲这时候不肯重新振作,仔细以后都没人认你这个正经主母。错了嫡庶,大哥哥将来某个一官半职,就要把霄哥儿不放在眼里了。”   说到此处,可真正是打在何氏的七寸上。   沈霄是以国公府嫡长孙的身份才能入学杏林书院的,那里的同窗都是京城勋贵的子孙。京城之所以设立这样的书院,自然是权贵们心照不宣的事情,无非是为了延续权势,让下一代从小就有结交。   如今,沈府已经没有了爵位,沈霄能不能继续在杏林书院研习都已经是未知,若是在家里也没有了嫡长子应有的尊贵,何氏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而沈雷如今虽然是个按察司从九品的小职,实则已经算入了官场。还没弱冠的年纪,有此出路,到底算得上年少有为。   况且,沈雷近年来因为办差有能,处事大度,逐渐在京中勋贵里积累了不错的口碑,除了父亲是国公府的庶出,几乎挑不出别的毛病。   从前荣恩公在世时,让何氏看不下去的还有一件事,就是沈书云和沈雷感情极好,让她觉得沈雷是在巴结得宠的长孙女,不把她堂堂伯母看在眼里。   若是沈雷过几年有了晋升的机会,被提拔起来,别说沈霄跟不上他,就算是沈崇这六品小官,也不够看了。   伯侄之间,如今官职就只差了三级,万一哪天平起平坐了,沈霄恐怕就更被埋没和遗忘了。世人提起昔日荣恩公府,只会提到沈雷,不会记得嫡长孙其实是沈霄。   沈书露把沈书云和沈雷捆在一起,倒让何氏真的下了整饬沈书云的决心。   “嗯,你祖父出殡以后,家权是说什么也要拿回来的。这事我自然会和你父亲好好商议。现如今,他这个少主终于是熬成了家主,一切还是得以霄哥儿的前程为重。”   沈书露听了弯唇一笑,凑过去对何氏低声说:“我看不必等日后。明日出殡就是个好机会。此事宜早不宜迟,明日给祖父扶灵的是霄哥儿和大哥哥,有男丁出面,大姐姐就不必去了。”   何氏有些不可思议地看着沈书露:“不许她参加丧仪?可是明日来吊丧的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是认识她的,也知道你祖父昔日最疼爱最器重的就是她。如何能不让她出面,你父亲问起来,也没有交代呀。”   沈书露眼神狠厉,恨恨然道:“就是因为认识,才让外头的人知道知道,大姐姐如今在宅门里不过是个遗老孤臣,以后再也威风不起来了。”   见何氏还是悟不明白,沈书露皱着眉头,让母亲侧耳过来:   “母亲不是和清风观的初山长老是旧交吗?就说大姐姐的八字和祖父不合,若是参加丧仪,不吉利。今晚就找两个小厮封了蓬蓬远春的门,大姐姐手无寸铁的,还能闯出来不成?当初母亲处置了大姐姐的那个丫头敛秋,就让她在祖父面前卖惨藏愚,好端端夺了母亲的家权。我看日后大姐姐院子里也不必留这么多人,这么多年,我和霄哥儿院子里加起来的人还没有蓬蓬远春一个主院儿的奴才多,都是嫡出怎的她就高人一等?母亲如今只是拨乱反正,大姐姐一个二八女儿身,没有了撑腰的人,只能活受!”   沈书露的招数每一个都是狠招、阴招,何氏看着她简直有点不太相信,这么诡计多端的孩子竟然是自己十月怀胎生出来的。   母亲讶异的眼神,却让沈书露又壮了胆子,继续怂恿何氏:“大姐姐屋里可是有的是值钱的东西。如今祖父殁了,府上的这等吃穿用度,仅靠父亲的微博俸禄和咱们那点产业,如何能维持?不如拆庙敬佛,让大姐姐捐出些体己,以备咱们不时之需。”   何氏是个十分贪财的人,当年贪墨沈书云生母的陪嫁着实让她搂着金银元宝快乐了许久,如今想到沈书云屋里那些价值连城的瑰宝,也是不由得咽了咽唾沫。   利令智昏,何氏的心已经被女儿煽动起来,此时觉得女儿说的每一句话都十分在理,于是道:“派人去请清风观的初山真人,找个合适的人给他第一句话,今日就让他把你大姐姐的八字和祖父的五行对对,横竖是不能让她出现在葬礼上。”   沈书露嗳了一声就赶忙去安排了。   黄昏之前,初山长老已经把大姑娘八字不适合明日葬礼的事情,修书一封,让一个徒弟小道士递交给了沈崇。   沈崇两日没有剃须束发,整个人看着颓废不已,脑子也锈住了,仿佛一尊大钟停了摆,接到了这封清风观的信,想也没想就信了。   实际上,沈家一早被宗人府的人摘了国公府的匾额后,沈崇就一筹莫展,对自己在官场上的前程惴惴不安,心里埋怨为什么父亲要愚忠于先帝那些教条,不能如其他的老臣一样,放下身段去巴结和逢迎新帝,让自己和家族落得一个衰败的下场。 第43章第四十四章   黄昏时分,沈书云打算换了孝服去灵堂,给祖父的灵柩上一炷香。   念春在一旁神色担忧,“姑娘到了公爷灵前,不许过分忧伤。才刚刚顺了一口气,万一再晕过去,明日公爷出殡,要耽误了时辰的。”   沈书云自然知道念春担心她,这几天她没吃没睡,明天的丧仪上定不下来,若是再晕过去,保不齐会大病一场,便安慰她说:“我知道的。”   念春仔细端详着她的面容,只看到形容疲倦中,眼神确实有了神采。   沈书云看看天色,才刚刚日头西斜,沈书云忽然想避开家里人,等到入夜时分再去祖父灵前说几句话。   她想到了什么,看向念春,很笃定地说:   “念春,我等会儿再去灵堂。你先去给我拿些吃的吧。我饿了。”   念春仿佛听错了一般,停顿了一下,才意识到这真的是沈书云说的,很讶异也很高兴地回应:“好,好。姑娘要是有食欲,真的是太好了。”   念春便吩咐院子里的小丫头去后厨拿些粥饭,清淡些的,快些呈送过来,大姑娘肯吃东西了。   小姑娘麻利地去了,走到了蓬蓬远春的门口,就返了回来。   “怎么了?”念春去食盒里取了点心,想让沈书云先垫一点甜食,却不解为何小丫头这么快就折返回来,手里什么也没有。   “念春姐姐,你快去门口看看吧!咱们院儿让上房派来的人封住了。”   “什么?”念春惊讶得两眼圆瞪,回头和沈书云对上了眼神。   沈书云也是有些意外,但却很快平静下来。   “一起看看去。”   沈书云放下手里才吃了一口的点心,就往外走,一天一夜没吃东西觉得脚底踩了棉花般,觉得站不稳。   沈书云身后跟着念春,到了门口,却看见是绿野院的家丁吴有恩领着四五个小厮把守住了蓬蓬远春的月门。   “大姑娘,咱们是奉了夫人和老爷之名,守着这院子的。”   说话的这个吴有恩,本来是曹管家的同乡,曹管家看他为人精灵,就从老家带来了沈府做了个院护,当初憨厚的曹管家却没想到竟然是带了个麻烦回来。   曹管家是荣恩公的人,这是无人不知的事。如今主人西去,家权还不知最后落到谁手,底下的奴才们便已经跟着蠢蠢欲动起来。   何氏还执掌家权的时候,这个吴有恩时常去巴结逢迎,日子久了,竟然比曹管家还得何氏的喜欢,便生出了想取而代之的妄想。   “吴院护,为什么要封我的院子?”沈书云立在月门内,带着不怒自威的神色。   这是吴有恩第一回和大小姐当面对话,此前作为一个寻常院护,是够不上和蓬蓬远春打交道的。   “大姑娘,清风观的真人给老爷修书,说您的八字与公爷出殡的日子不合,让您在公爷头七之前,都要禁足在自己的院子里。”   念春听到以后简直觉得不可思议,疑惑比愤怒反而来的还快,对吴有恩冷笑道:“这理由也真是奇了。偌大京城,可找得出第二家,嫡长孙女因为八字不合就不能参加丧仪的?若是别人家都没有,这规矩倒是自创的么?”   思夏和拂冬听到了门口在起争执,也放下了手里的活计,走了过来,还没过门口已经听了个大概。   思夏是个伶牙俐齿的,接过了念春的话头说:“公爷在世时,已经把家权交给了大姑娘,怎么公爷前头仙逝,你们这些拜高踩低、见风使舵的就敢来寻衅么?我们姑娘为老人家仙逝悲戚,一天一夜水米未进,你们这些狗奴才要饿着我们主子不成?快退下去,咱们还可以好说好商量,不要家孝期里,弄得大家都没有脸。”   吴有恩听完也是一愣,他以为荣恩公辞世以后,沈书云身边的大丫鬟应当与他一样,早就起了背主叛变之心,谁知道沈书云身边的这几个大丫鬟,却一个比一个还赤胆忠心,简直是不可理喻。   可是吴有恩一个乡野里混迹过的混混儿怎么会把几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的话放在眼里,他冷笑一声:“怎么大姑娘身边伺候的人,都跟吃了枪药一样,主子没发话一个比一个着急?你们也莫急,夫人说了,如今公爷仙逝,咱们府上的开销也要截流,不能再如往日那般奢靡,各个院子都在裁人,以后大姑娘的身边只能留一个大丫鬟,剩下的小丫头和嬷嬷也要遣散大半,你们别在这里伶牙俐齿对着我嚷嚷,还是考虑考虑自己的前程吧。”   听完这番话,着实让思夏和拂冬大惊,她们再敢说敢做,也毕竟只是女仆,于是将目光投向了沈书云。   “大姑娘……这可怎么办?”   念春没有了主意,低声询问沈书云,一下子露出了怯意。   吴有恩很是得意。   过去在乡里,吴吴有恩就是个混子懒汉,若非低三下四跪着求曹管家带他进京,也不会有今日的出路。他此时觉得简直是一生中走到人生巅峰,昔日自己都不配和高高在上的沈大姑娘说句话,今天却可以颐指气使地恐吓她身边的丫鬟。   看着花容失色的秀丽婢女,吴有恩已经十分得意,更是饶有兴致欣赏着沈书云的表情。 第44章第四十五章   次日,荣恩公的丧仪在灵堂里按部就班地进行。   赵世康、刘虎贲等人都悉数到场,沈崇和沈嵩接待着他们。   其实整个京师都知道荣恩公辞世了,本来前来吊丧的人应当比当日荣恩公寿宴来的宾客还要多出几倍。   但是荣恩公去世的第二天,永续帝就派宗人府的人将荣恩公府的匾额摘去,摆明了对沈家的提防。   拜高踩低、曲意逢迎本来就是勋贵和高官们最熟悉的为人之道,何况沈家的子孙后代,又没有什么出挑的人物。对于一个注定要式微的家族,是没有必要去巴结逢迎的。   甚至,这时候明确与沈家划清界限,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沈崇本来安排厨房准备了很多茶水、糕点,以备宾客来时招待之用,但是从凌晨到清晨,沈府前来吊丧的也没有多少。   甚至当日曾经来参加荣恩公寿宴的一些故交,都没有前来。   沈崇站在灵堂前,看着何氏和沈嵩招呼着稀稀疏疏的亲戚朋友,忍不住摇摇头。   沈嵩见他愁容又添,过来劝慰他:“兄长不必太过气馁,原本一朝天子一朝臣,总归礼节上不亏,便是对父亲的孝顺了。”   沈嵩说着便忍不住哽咽起来。   虽然沈嵩是翁姨娘所出的庶子,但是比起襁褓之中就失去了母亲的沈崇,反而是在父母膝下健康长大的儿子,因此对于荣恩公的感情,庶子反而比嫡子更深切。   荣恩公的去世,让沈嵩伤怀不已,和沈书云一眼,才不过两三天,竟然瘦了一圈。   王氏也从东院走过来,一路到灵堂,看到来吊丧缅怀的人,如此稀少,也是皱了皱眉头,到了灵堂前看到沈嵩那副悲痛欲绝的样子,忍不住也想落泪。   倒是何氏,招呼了身边的几个娘家过来吊唁的亲戚,就站到一旁,看着沈嵩和王氏互相安慰,过去说:“贤弟和弟媳不必如此伤心,生老病死谁能逃得过去?咱们公爷一声戎马,位极人臣,也算是大富大贵的过了一辈子。老人走了,便是不受罪了,反倒是咱们活着的人,都还有的是琐事要去操心的。”   王氏本来就十分讨厌何氏,若不是她当初挤兑,也不至于让她和沈嵩在对街买了一处朴素无华的院子居住这些年。   虽然分了出去,但是出入款项仍然还在荣恩公一处。虽然搬了出去,到底因为荣恩公当时仍健在,并没有真正的分家。   可是,这对于王氏和沈嵩来说,却比不分家还过得艰难。   何氏表面上在公中给他们分拨出去款项,但总是找各种名目克扣。最开头几年,沈雷还小,乳母丫鬟需要的人也多,为了多从公中抽点支援,王氏没少去公爷面前讨伐正义。   王氏总是有话说在明处,但是也耐不住何氏处处刁难。时间久了,为了不惹老人家生气,王氏干脆也不闹了,能自己这边俭省些,就靠自己渡过难关了。   多年来王氏和沈嵩因不在府上,吃穿用度也都是克勤克俭,家私都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沈雷还要去书院的时候,东院的奴仆,只是比一般京城的小康之家多几个人而已。直到近年来沈雷也谋了份差事,东院的经济才渐渐有了一点起色。   对于沈嵩和王氏他们来说,宁可省吃俭用,也不想看着何氏的脸色,从公中讨要本来就应该属于他们的那份家业。   王氏是个息事宁人的人,沈嵩则也照顾着沈崇一个少主的情面,因此一直都是忍辱负重,求全责备地维持着荣恩公府表面上的祥和罢了。   后来沈书云执掌家权的时候,王氏才略微感受到了公平的滋味,也才意识到何氏这么多年是克扣了多少他们应得的钱银,调拨了多少本来在东院侍奉的奴仆,去了别的地方。   如今在老人家的灵堂前,何氏就起了话头,很有话里有话的意思。王氏心里实在是烦闷。   “阿嫂,今日是公爷出殡的日子,一些家务事还是等今天的丧仪平平顺顺交代过去,再说吧。”   可是何氏并没有因为王氏不高兴,就不说接下来的话:“弟妹可别这么说,我起这个头,恰是为了丧仪之事。你瞅瞅,这么规矩壮丽的灵堂,前前后后的准备,这两日累得我腰都断了。看看账本子,果然是你们长哥不听我要开源节流的主张,非要弄得这么气派,反倒是根本没有几个有头有脸的人物来,白花花的银子可是流水似的淌走了,咱们今后可怎么过活?”   王氏忍着不悦,反问:“就算是前来吊唁的人少,我瞅着前头来的人,倒都是真真正正的铁交情。单是赵世康、刘虎贲两位将军的份子钱也是有了三五百两,如何就抵消不掉这丧仪的开销了?昔日云娘子在京西水患时,也照样得体场面地办了中秋宴和公爷的寿辰?听说水患解除后,咱们家账本子上还有盈余。怎么现在就差了大亏空了?哪有这样的道理。”   何氏听王氏突突突射弩般道出想说的话,反而生出了怒火。不提沈书云,何氏还有可能有几分分寸不在这里和王氏掰扯,偏生王氏提到了何氏一辈子最大的奇耻大辱,就是自己的家权之位,白沈书云一个二八年岁的少女抢了去。   这在何氏看来,就是王氏摆明了羞辱自己,于是她阴阳怪气道:   “看来云娘子当家时,真是秉公执法,开诚布公地整饬家权,连东院这么远,都知道账上有没有盈余。”   何氏知道她这是摆明了想挑起事端,不想去配合她,便道:“无论是谁执掌家权,都是希望咱们账本子上能宽绰些,难道一笔还能写出两个沈字?公爷不在了,咱们更得守在一起好好过日子,将来霄哥儿雷哥儿各自谋取功名,咱们家还得是京城勋贵眼里的一等府第。” 第45章第四十六章   朱霁嘴角微微冷笑了一声:“几个三脚猫的门子,能防得住的也只有你们沈家自己人。”   沈书云明白大约那几个家丁已经被朱霁的人控制住了,才让他这般大摇大摆地到了蓬蓬远春。   念春和沈书云交互一个颜色,便匆匆出去.   此时,沈家几乎所有的人都随着丧仪去了城外的沈家祖坟,朱霁的随从只有三人,除了两个护卫,剩下的就是四宝。   念春到了蓬蓬远春门口,见朱霁的随从已经把四个院护牢牢捆在地上,朱霁的两个侍卫,随意坐在树下的假山上,一只脚踩着一个院护的头,两个人各踩着两个。   昨日还仗势欺人的院子,如今被这两个功夫了得的高手踩在脚下,一声都不敢吭。   四宝见念春出来,对她礼貌地一笑:“念春姑娘安好。国公爷仙逝,请节哀。我们世子想进去看看大姑娘身体是不是抱恙,这几个人碍事,我们便先替大姑娘教训一下,不会太过分的。”   念春虽然高兴这几个狗奴才被教训,面上却还是要维护沈家,对四宝说:“世子的人在我们府上这般施展拳脚,实在是无礼。我们姑娘也不会应允的。”   四宝回应道:“总归是一时片刻而已,世子还有要事,必然不会久留。方才我已经与这几个人交代过了,他们为了保全自己的差事,也不敢造次,世子过来的事,一定会守口如瓶。”   看到念春不安的神情,四宝微微勾唇一笑,从衣襟里掏出一个不大的木头盒子。   随后,在四个被按在地上的院护跟前,四宝把盒子里的东西抖搂开来,骇得念春和四个沈府的家丁都倒吸一口凉气。   竟然是一个人的五根手指,噼里啪啦散落在地,还沾着已经凝固的血浆,看得出这些手指头是被一根一根斩断的,可以相见手指头的主人承受了什么样的痛苦。   “啊!”念春面色惨白地看向四宝,捂住唇齿忍下反胃的难受,视线赶紧避开了地上的断指。   其中最长的手指头上带着一枚黑色的玛瑙戒指,沈家的家丁正伏在地上,看到眼前令人作呕的断指,立刻认了出来:“这……这是吴有恩的戒指……这……是老吴的手指头……”   四宝换了一副阉人的阴鸷表情,冷冷地提示四个在地上吓得面色苍白的家丁:“府上的吴院护,日前对沈大姑娘无礼,已经恶有恶报被斩了手指,诸位一定要引以为戒。今日世子探望沈大姑娘的事,还希望诸位守口如瓶,若是说了不该说的,看了不该看的,就不是断指这么简单了。”   四个家丁已经吓得冒了冷汗,连连称是,赌天发誓绝对不会说出去。   都说阉宦心狠手辣没有人性,念春是头一次在四宝身上感到这种寒凉到骨髓的可怖之气。   念春只想逃跑,赶紧返回去寝殿陪着沈书云,却被四宝喊住:“念春姑娘不如陪着洒家在回廊处饮茶,世子在和大姑娘说悄悄话,此时过去实在不是忠仆所为。”   四宝人前一直是一个谦和、利落并且温良的小太监形象,念春也不曾将他看成什么奸恶之人,做些不善之事也无非与她一样是忠诚于自己的主子罢了。   而方才他面不改色地抖落出吴有恩的手指头的时候,念春方明白,四宝是一个权宦的苗子,心狠手辣和传说中司礼监的那帮不辨雌雄、性情残暴而乖张的内侍并无不同。   念春心里已经十分害怕四宝,此时和那四个被摁在地上的家丁一样花容惨白,对四宝颤颤巍巍说:“我担心姑娘……”   四宝斩钉截铁打断她的话语:“有什么好担心的。这人世间,比世子对大姑娘还要好的人根本没有,就算曾经有过,这时辰也已经入土了。”   念春于是也不敢回去,四宝吩咐她吧在院子里的念春和拂冬也一并喊过来在回廊处,念春虽不情愿,也只能照做。   ·   这边厢,沈书云面对朱霁的造访,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自从朱霁出手相助她为沈霄脱罪,沈书云对朱霁已经没那么厌烦,但是他越是能一手遮天,反而也越让她感到韩怕。 第46章第四十七章   沈书云真的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朱霁似乎是早有准备地从衣襟里拿出一方干净的锦帕,为沈书云擦去泪水。   沈书云把锦帕接过来,脸上除了泪水还有鼻涕,她觉得有些难为情,于是自己擦起来。   这微微低头的羞涩,朱霁看在眼里,笑道:“世家贵女原来哭起来也是要流鼻涕的。”   沈书云推开了他,虽然她自己也觉得似乎是多余,还是谨遵男女大防的样子。   朱霁不想计较,他知道沈书云是真的伤心。   “锦帕洗干净,改日我来取。”朱霁对她说。   “洗干净我差人送去存雄居。”沈书云答。   “你父母不会只禁足你一两日,你出不去院子的。”   “下午家里人回来了,世子恐怕也没法这样轻而易举就闯进来。”   朱霁听闻,唇角弯了一下,问:“你真觉得,这京城有什么地方是我想去而去不了的?便是大内与禁苑,也不过是我朱家的家宅罢了,小小一个沈府,几个家丁,拦得住我?”   沈书云很清楚没法和这个疯子好好说话,但是她方才畅快地哭了一场,竟然觉得胸口淤积了很久的一口气,已经哭了出来。   身体畅快,人的精神就不会太过郁结。   “谢谢你,来看我。”沈书云眉眼低垂,说这句话的时候很小声。   其实,若非被禁足,沈书云也是想去找一次朱霁的。倒不是为了别的,仅仅是此前朱霁派遣了两个蓟州的御医为荣恩公生前推拿和针灸,使老人家临终之前,身体没有承受太大的痛苦,但就是这一件事,沈书云也是想去谢谢他的。   事到如今,沈书云也不得不承认,其实几个月的相处,朱霁对她可以称得上是有一份恩情。   被人放在心上,哪怕是一块石头,也会被捂热,更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   “这是你第几次谢我?是真心的么?”   沈书云不想和他继续说下去,他得到了感谢,眉眼里就闪烁出得意,再继续你一言我一语的,就太像是打情骂俏了。   “世子,虽然我现在在家中的处境堪忧,但到底还是没有出阁的女儿。以后还是要恪守规矩,你不好时不时这样闯进来的。”   沈书云说得很真诚,朱霁也不可能不明白。   若是他真的是为了她好,就应该保持距离,维护她嫡长女的尊荣。   “不来见你也没什么。住在你家小半年,我们私下见过几回?多数时候是根本见不着面的。”朱霁还想说,自己远在蓟州,日思夜想地抱着她的画过了三年,现在一墙之隔,有什么忍不住的。   虽然,有时候也确实是在很艰难地在忍。但至少知道她与自己就隔着一眼墨泉,也会心安。   哪怕,这里是虎踞龙盘的京师,多少权臣多少世家,都对他这个乱臣贼子动着险恶的心思。   只要她在,他编觉得不是身处险境,而是美如梦境。   “世子这话说的极是。本就不应当私下见面的。”沈书云道:“有件事我想和世子说清楚,当日你保下沈霄,我答应你不应承表哥的求娶。实际上,我还没有拒绝他。”   朱霁一听“没拒绝”三个字,眼睛凛然滑过怒视的光,质问道:“你背弃承诺,说到做不到么?”   沈书云看他立刻露出的嚣张跋扈的亲王嫡子模样,在心里叹一口气:“你听我说完。”   朱霁直直盯着她,目光又冷峻又生气,仿佛她要是还敢嫁给萧唯仁,现在就要派人把萧唯仁的腿打断一般。   “你说。” 第47章第四十八章   沈书云话说出口,就看到朱霁有几分惊讶地看着她。   她有点后悔,其实这句话实在是多余,若是不说,他此时应该已经走了。   朱霁好奇地问:“你怎么知道我要离开京城了?是猜测还是听什么人说的?”   “我只是猜测,不作数的。大抵也是猜错了,何况世子的去留,应该由朝廷定夺,勤王不是儿戏的小事。”   画蛇添足地遮掩,沈书云也知道自己说的冠冕堂皇,只是心里想让朱霁赶紧滚蛋罢了。   朱霁冷笑一下,说:“怪不得你对嫁不成表哥的事,这么云淡风轻一笔带过,根本就是算准了我根本也不会在你家里待多久,所以有恃无恐。沈大姑娘原来对我一直都是敷衍和怀柔,估计大不了等我走了,再给萧表哥递交信笺,遥寄相思。”   沈书云觉得她这醋吃得真是莫名其妙,让人烦扰不已。   其一是她本来和萧唯仁没有生出什么男女之情,其二她觉得纵是朱霁喜欢自己,也只是他单相思,自己没有本分要为了他不嫁旁人,其三婚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她自己也决定不了的事情。   “我待字闺中,和任何外男都是清清白白,世子不要口空栽赃,什么遥寄相思,说得我好似和表哥私相授受了一般,越说越过分了。”   “清清白白,大姑娘怎么这么冰雪聪明,又这么健忘?甘露寺里你我柔情百转,难道都忘了?”   沈书云脸色骤然一红,有些生气。诚然,若是算上甘露寺朱霁吻了她,她的确是称不上什么清清白白。   但是,那也是朱霁趁人之危,借着她当时救弟心切,轻薄于她。   沈书云身体状况不好,这时候动怒,悲愤交加,坐在秀墩上用手扶住额头,看向朱霁的眼神有气无力,想和他争执一番,却觉得自己也不能算完全在理,无奈又无力。   朱霁看她这幅样子,于心不忍起来。   沈书云似乎是看出了他的恻隐之心,撑着身子起身对他说:“横竖是我多言语了一句,惹了世子不悦,我送送你,一会儿厨房要来送午膳,撞见了端倪,我更说不清楚了。”   朱霁知道这回是必须走了,对她说:“你坐好吧,身子弄成这副模样,便不要乱跑了。”   他拧着眉头款不要出去,几步走得很慢,一边走一边在深思什么大的决断一般,到了门口,却最后还是回过头来,坚定了决心,对沈书云说:   “沈书云,你猜的不错,我的确是要离京了。即便没有宗人府要我搬离你家,我也要走的。”   沈书云抬头看他,听出了他语气里的凝重。   她似乎是猜到朱霁接下来要说的话,连忙去阻止他:“世子的行踪是极大的隐秘,不可以对我说。这等机密之事,我也不想知道。”   沈书云说的是真心话。   当日荣恩公寿辰上,几位大将军言辞之中透露着对蓟州兵变的担忧,几次到存雄居见朱霁,他也都在处理蓟州传来的密报。加上他在京中手眼通天的能为,以及司礼监对他的俯首称臣,沈书云也是跟着荣恩公长大的,如何猜不出,若是蓟州起事,朱霁一定会提前逃回封地。   但是她并不想知道这件事。若是不曾亏欠朱霁人情,或者荣恩公还在世,她一定会和祖父一起想尽办法让朱霁无法顺利逃走,以免圣人迁怒沈家,造成祸患。   而如今,她三番五次借了朱霁的东风,浇自己的块垒,如何还能做出这么决绝不仁义的事情。   她其实一直也在等,等着宗人府下了文书,朱霁能迁去别人家府邸或者直接住到宫里去,这样一来,朱霁逃走就和沈家没有干系,就算是逃走,也不是沈府看管不利。   但是她觉得若是这样提出要求,对于朱霁也是太过不讲情面,加上荣恩公的辞世,她没有分出精力来安排这件事。   “你放心,我就算走,也不会牵涉到你家,不会让你们担待这个看管不利的责任。”   朱霁对沈书云说。   沈书云有点惭愧,自己的小心思上不得台面,却被朱霁提前想到。   “多谢世子,总是为我提前想到。”   “这件小事不足挂齿。只不过我我想问的是……”   “世子,早些回去吧。”沈书云一双秋水剪瞳望向他,晃着汪汪的水雾。   最后,朱霁叹了一口气,推开了门,低声像是对自己说的一般:“知道了。”   ·   朱霁走后,念春让思夏和拂冬继续等在回廊,一会儿后厨要来送午膳,让她们在这里迎送。   念春自己则三步并作五步,到了沈书云所在的寝室,看到她已经歪在了拔步床里,侧身盖着被子。   朱霁方才在这里逗留了将近一个时辰,念春每一刻都过得心惊胆战。   思夏和拂冬对朱霁与沈书云的纠葛,知道的不多,念春却是每件事都记得清楚无比。   念春赶紧过去翻开沈书云的被子,看她还是衣装整齐地躺在里面,看她的头发也还是早上她给她挽好的模样,这才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沈书云坐起来,后背垫了隐囊,看念春惨白的脸色,笑道:“你害怕什么?怕隔壁那位把我吃了不成?” 第48章第四十九章   沈书云赶到满枝红的时候,看到的场景是,何氏坐在床沿上,搂着面色惨白,似乎是刚刚被救下的沈书露,沈崇则在一旁低头叹气。   沈书露似乎是真的动了上吊自裁的心思,这时候看着像是丢了半个魂魄,是不是还呕吐出白色的沫子。婢女红簪坐在床里侧,拿着帕子给主子清理。   沈书云皱着眉头,祖父才刚刚入土,这一家子混人就招惹是非起来。她既然来了,也打算泰然处之,只想看看这些荒唐的人又搞出了什么戏码。   见沈书云进来,沈崇站起来,指了指沈书云一旁的玫瑰椅,说:“坐吧。”   沈书云坐下,并不着急提问。   似乎是难以启齿,沈崇竟然半晌也没说话。何氏一边搂着沈书露一边抹眼泪,还不忘给沈崇递眼色,似乎是在催促沈崇开口说话。   而沈崇迟迟不开口,似乎是觉得这些话,对沈书云来说并不是很容易接受的话,一副很难张嘴的样子。   正在相持之时,沈霄进来了,一进来就看到沈书露面色惨白地伏在何氏怀抱里。   沈书露是他一母同胞的姐姐,沈霄看见她的惨状,一下子眼眶就红了起来。   “二姐,你这是怎么了?是有人欺侮你了吗?怎么这么想不开?”   沈霄言语之中的恳切和关怀,沈书云在一旁听得一清二楚。   沈霄走到何氏和沈书露跟前,关切地询问沈书露到底为什么寻短见,姐弟情深的模样,在那一瞬间,令在场的人都忍不住恻隐。   沈书云看到沈霄如此关怀沈书露,陡然在心里生出了别样的况味。   沈书云一直以沈霄的长姐自居,也笃定沈霄和她的之间有一份姐弟之情,但惟有见到沈霄和真正同胞的姐姐沈书露在一起的时候,才知道自己其实仍然是个远处的外人。   虽然不是一母所出,到底自己这些年作为长姐,沈书云从来没有亏待这个沈家唯一的嫡孙。   甚至沈霄误杀洪渊之后,为了保下沈霄,沈书云殚精竭虑,日夜操劳,为了朱霁能伸出援手,她只身去了甘露寺搬救兵。   于情于理,沈霄也是敬重沈书云的。在沈家,平辈中,沈书云虽然和沈雷亲近,但是到底把沈霄看成血缘更亲的弟弟,并一心教导他这个沈家唯一的嫡孙,对沈霄怀有无限的希冀,希望有一天,沈霄能够成长成大气有为的青年,重振沈家的荣威。   但是这一刻,沈书云突然觉得,自己可能太自作多情、自以为是。   或许,她自己才是如今的沈家,一个多余的存在。   父亲自从续弦,与何氏还有他们生下的一儿一女,虽然荒唐可笑,但却感情甚笃,全然是个完整的家庭。   她沈书云是荣恩公的掌上明珠不假,但是对于父亲母亲而言,确实一个可有可无的女儿。   一瞬间,她对沈书露隐约有些说不出口的羡慕。   虽然荣恩公生前倾其所能培养沈书云成为一个有才学、有胸怀的少女,沈书露无论是见识还是学问都不能与沈书云相提并论,甚至经常作出些让人不齿的恶人恶事,但是她却有爱她的父母,在她遭遇了坎坷的时候,这般搂着她、陪着她。   沈书云是没有母亲的人,她也很清楚,其实自己也早就没有父亲了。   沈霄的提问,何氏和沈崇也没有回答的意思。   沈霄见沈书云也在,还以为沈书云知道内情,便问沈书云:“大姐姐你也过来了?二姐姐这是怎么了?好端端的,为何要寻短见?祖父才入土,还没出头七,怎么就会这样……”   到底只是十三岁的少年,悲戚与喜乐都来的十分真切。此刻晃动的泪光在眼睛里闪亮。   若说沈霄身上能有些什么东西,令沈书云觉得喜欢,大抵就是不同于继母继妹市侩残忍的这一份天真和纯良。   “霄哥儿莫急,我也是刚刚过来,什么都不知道,听父亲母亲慢慢说来便是。”沈书云看向沈崇,最后还是忍不住问:“父亲倒是说说吧,怎么回事?”   沈崇没有直接回答。   他看了一眼沈霄,对他说:“霄哥儿,你怎么擅自过来了?这里没有你的事情,你先回书房去,我已经请礼部尚书大人为你修书力荐,你可以以礼部官僚后裔的身份继续在杏林书院研习,机会争取得不容易,还不回去温书?以后大了,姐姐的闺房也不是说来就来的,你是嫡子,行为处事要有个规矩!”   “可是……现在下人们都知道二姐姐方才上吊,差点断气,我也是担心……”   沈崇脸色乌黑,吓得沈霄不敢再说下去。   沈书云站起来,走过去安抚了沈霄:“霄哥儿,还是谨遵父亲教诲出去吧。若是不想去书房,不妨去东院找大哥哥聊会儿,都在孝期里,他没去衙门画卯,你们平日交往少,祖父殁了更应该珍重兄弟情义,常来常往才好。”   一番话给了沈霄台阶,他心存感激,虽然不舍地看看是不是还呕吐难受的沈书露,到底还是出去了。   看到沈霄出去的背影,哭哭啼啼的何氏剜了一眼沈书云,有几分嫌恶,道:“东院儿到底跟咱们嫡庶有别,霄哥儿去得多了,白白让庶出的那起子人,沾了咱们的光彩。我是从来不愿意霄哥儿多去东院儿的。云娘子,你是嫡长女,我方才没好意思当着霄哥儿抢白你,到底嫡庶有别,这也是忌讳,你心里要有数,不要以为是长姐,就可以随意了。” 第49章第五十章   沈崇一愣,想对沈书云动怒,埋怨她不肯为自己排忧解难。   长久以来,沈崇偶尔遇到不好解决的麻烦事,小至繁杂的家务事,大到朝堂中的麻烦,他会时不时找沈书云询问,得到一些有启发的建议。   何氏虽然娇柔貌美,是沈崇的宠妻,但到底许多事上不知进退、没有章法,因此反而这个受荣恩公教养长大的嫡长女,反而可以给沈崇出一些主意。   没想到沈书云对于沈书露的燃眉之急,却是这么一副不想理会的样子,让沈崇有些意外,也有些下不来台。   沈崇是今天早上,听说沈书露上吊未遂,才知晓了她和萧唯仁的丑事。一开始他愤恨不已,恨不得打断沈书露的腿,责备她败坏了自己的门庭。   然而,沈崇是个耳根子软的人。何氏三言两语劝慰他,把责任都推到了萧唯仁的不负责任和沈书露的年轻单纯上,沈崇便软了下来。   何氏低泣着说:“露娘无论如何是我与老爷的第一个孩子,从小也是娇宠着长大的小姐,这事情若是传扬出去,露娘以后也没法活了。她已经知错了,也是因为知错,才寻了短见。您是家主,一定要让萧家那小子赶紧和露娘把婚事办了,日子久了,肚子显怀,露娘可怎么做人?”   沈崇觉得此事很棘手,一来他现在人微言轻,没有了国公府的名头,不知道萧家那边会不会耍赖,若他许诺过沈书露婚事,最好是能够践行,若是不肯认账,自己还真是没有什么好办法逼他一定娶沈书露过门;二来现在还在荣恩公孝期,就算是嫁女儿,也只能悄悄地简化流程,最好只是送亲过去临安,不要给京城中盯着看他们家笑话的那些大家族留下违背礼教的话柄。   何氏只有要求,却没有策略,沈崇想去和沈嵩商议,但又怕沈嵩也会笑话自己治家不严,想来想去,唯有沈书云或许能给出点有用的主意。   但是沈崇又自知理亏,原本荣恩公生前是有意将沈书云嫁给萧唯仁的,虽然这门亲事因为荣恩公的过世而耽搁,但沈书云自己也是知道荣恩公的意思的,而且两个人还在老人的授意下相看过。   若是沈书云对萧唯仁没有生出男女之情倒还好,最怕是她自己也有嫁给萧唯仁的想法,那便真的是难办了。   何氏甚至这时候不忘记把污水往沈书云身上泼,在等着沈书云过来的时间里,何氏还对沈崇抱怨:“听露娘的意思,萧公子是说好回去临安就递过拜帖的,为何迟迟不来?莫不是咱们家大姐仗着是那边的表妹,写了什么信、放了什么风,动摇了萧家的求娶之意。否则怎么说得过去,答应的事情不办呢?”   沈崇心里也是嘀咕,到底萧唯仁是看中了自己哪一个女儿,分明在荣恩公寿宴,萧唯仁已经接受了沈家“准女婿”这个身份,为何回到临安就了无音讯呢?   ·   见沈书云就气定神闲坐在玫瑰椅上,看都不看何氏母女一眼,把自己这个父亲晾在这里,沈崇皱起了眉头。   但是到底自己千头万绪,没有主意,于是对沈书云低声下气道:“大姐儿,怎么这般与为父说话的?你祖父生前那般器重你、教养你,就是让你这样做嫡长女的么?”   沈书云听出了沈崇的抱怨,于是冷冷一笑:“祖父教养我、器重我,让我恪守世家嫡女的尊重,作出这等暗度陈仓、私相授受的事情,父亲难道不该第一埋怨二妹妹逾矩,倒是指摘我的不是么?”   沈书云从前被荣恩公宠着,很少这样冷漠地说话,大抵也是那时候,沈崇和何氏看在老公爷的威严上,不曾对沈书云这样苛刻对待罢了。   这几句话说的何氏脸上也有些挂不住,毕竟闹到了肚子大起来的地步,就算是寻常小门小户家的女儿,也鲜有作出此等丑事的,何况是官宦人家的嫡女。   “好了好了,你妹妹正是畏罪,才会自裁。现在人虽然救下了,也是丢了半个魂儿,你就不能看在姐妹的份上,帮帮为父吗?”   沈书云看着这一屋子的三个人,又生气又惭愧,不明白祖父一世英名,怎么会教养出这么不肖的儿子儿媳。   难道真的是花费了太多的心思在养育自己这里,于是其他的人都顾不上了吗?   可是,分明庶出的东院叔父沈嵩一家,都堂堂正正,没有一个如此寡廉鲜耻又自以为是的人。   她实在是不想管,甚至当沈崇对她有所埋怨的时候,她都想站起身来,径直回去,恨不得现在门口把守着让她禁足的家丁,能把父亲也拦在外头,不给她见面才好。   但此时,荣恩公临走前拖着她的手,希望她能守好这个家的遗言又在耳边,沈书云的愤怒和不平一下子就冲淡了许多。   祖父深爱她,本不应要求她一个女孩子守住这个日渐衰微风雨飘摇的家。 第50章第五十一章   “我与表哥见面不多,但可以知道他是个寄情商海之人。自古商人重利轻离别,曾经对露娘的许诺,正如当初修书给祖父有求娶我的意思一样,或许在他眼里都是一桩生意。”   沈书云说完,看向沈崇和何氏,这两个人都面色白了下去,特别是沈崇,觉得沈书云说得十分有道理,同时也惊讶于沈书云不声不响看人之准。   “一桩生意?这如何说起?咱们家也不是商贾之家,如何和他做生意?”何氏的声音颤抖着,不愿意去相信萧唯仁是这般肮脏龌龊之人。   但是她又不得不接受沈书云的判断,毕竟能够做出瓜田李下,私相授受的公子哥绝非什么良善之辈。   “云娘子,你不妨再多说说。为父老了,看不懂你们年轻人的心思,萧家那小子到底想干什么?”   沈书云面色平静,看着何氏,问:“当初我执掌家权,向母亲讨要我生母留给我的三只楠木箱子。母亲只说没有,我也无可奈何。但是据我所知,那些箱子是我生母留给我的陪嫁,其中除了一些寻常的金银珠宝,还有十万盐引。”   “盐引?”沈崇听到这两个字,露出了十足的惊讶之情,询问何氏:“真的有这回事?我怎么不知道呢?”   何氏支支吾吾不肯承认:“什么盐引……我不知情。”   沈崇之所以惊讶,是因为盐引如今已经全部收归盐铁司官营,但是在开国之初,先帝还未夺取江山的时候,为了感召民间财阀支持自己的宏图大业,曾经对从龙有功的商贾发放盐引,萧家在当时,就在其中。   如今,盐铁司被纳入司礼监麾下,一帮阉宦控制了国家的盐路,品质优良的官盐不断溢价,特别是在南方不产盐的地方,一抔白盐已经堪比一两白银的价格,昔日发放给民间的盐引,自然也洛阳纸贵,十万盐引可以称得上价值连城。   何氏不知道外面盐引是何等价格,但是沈崇可是一清二楚。   若是有这等陪嫁,萧唯仁会舔着脸上门求亲就绝对说得过去了。   沈书云冷冷一笑,再懒得和何氏这个愚蠢又贪财的女人多说一句话,只是对沈崇说:“我外祖家应当是知道这些陪嫁里有这些盐引。在表哥为祖父贺寿进京之前,他求娶我的心情十分急切,真的见了面反而没见他有多少真心。因此我也并没有太过强求,总归婚嫁之事,需要两情相悦。”   沈书云说到这里迟疑了一下,其实她并不对萧唯仁的求亲太当回事,自然还有另一个原因,就是和朱霁有过约定,不能答应萧唯仁的提亲。   因此萧唯仁这边冷淡了她,她到觉得省去了拒绝这门亲事的麻烦。   当然,这里面的关节,还涉及着沈霄杀了洪渊的秘密,是沈书云绝对不能提的。   “所以你的意思是,萧唯仁与你妹妹私相授受,根本也是为了图财?”   沈崇已经想明白为何萧唯仁会冒着极大的风险,也要拿下沈书露。或许现在沈书露怀了孩子,反而正中萧唯仁的下怀。   只有何氏仍在狡辩:“什么盐引不盐引,箱子不箱子的,我根本什么都不知道。家权交给了你,所有账目都是清楚的,我可没有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这时候,昏睡的沈书露微微睁开了眼睛,哼哼了几声。   何氏赶忙楼主沈书露,查看她的眉眼,已经微微张开,嘴唇微动,似乎想说什么。   “露娘,你醒了??你想要什么?”何氏急切地低头询问沈书露。   然而沈书露微微眯着眼睛,看向的方向,正好是沈书云的位置。   也许刚才她已经醒了过来,沈书云的话,她也听了一耳朵。   沈崇也走过去,关切沈书露,随后喊外头的侍女:“快,给二姑娘拿点温水来喝!”   满枝红的寝室并没有蓬蓬远春的大,不一会儿侍女和小丫头们都进来,递水的,递棉巾擦拭的,还有去喊郎中来问诊的,一时间就手忙脚乱起来。   沈书云静默地看着一屋子的人,还有父亲和母亲都这样七手八脚、神色惊惶地忙着,心里生出了无尽的悲凉之感。   似乎只有在需要自己拿主意、出对策的时候,才会被这些所谓的家人想起,然而沈书露和沈霄,无论作出多么出格的事情,父母都会无限包容和宠溺。   也许这种感情,才是父母对儿女应该有的一种大爱。   沈书云明白,这种感情,自己其实从来没有从沈崇与何氏这里得到过。   甚至可能都不曾在荣恩公那里得到过。   很小的时候,她已经处事有礼有节,不会有半分不符合嫡长女的规范和仪容,因此她从来也不知道任性、娇蛮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她只是一次次用自己的长进和优秀,在荣恩公那里得到夸赞和自豪。   那种祖孙之情,自然也是人间最至真至性的一种感情,甚至是很多人都不曾得到的荣耀与骄傲,可是到底与父母对儿女的这种包容和宠溺并不相同。 第51章第五十二章   回到蓬蓬远春,沈书云看到四个院护还在门口守着。   只不过,她走过去的时候,四个人都不敢看她,低着头心惊胆战。   念春昨天已经告诉了她,四宝如何将吴有恩的手指头抖落在地,吓得这是个本来还有些仗势欺人的院护登时魂飞魄散。   四个人都很怕会成为下一个吴有恩,因此对昨天恐怖的一幕,反而守口如瓶。   面对沈书云的时候,四个人也毕恭毕敬到颤抖的程度。   已经是冬日,天气很冷,四个人站在蓬蓬远春的门口,皆穿着单薄的家丁棉衣,沈书云看着他们当差也不容易,对他们说:“这天气在门口站久了,非冻出病来不可。待会儿我让念春给你们每个人弄个手炉过来,再加一件棉猴,过晌午再让小厨房送些姜汤过来。总之不要染上寒症,如今府上也是在清减家仆,四处缺人手,万不要病了。”   四个人忙感恩戴德,夸赞沈书云贤良,又谦卑道自己并不那么冷云云。   “其实咱们几个也只是奉吴有恩那斯的安置,并没有得到家主的直接授意,若是大姑娘有些大事小情要处置,偶尔出来院子透透气也无不可,总之咱们几个都能跟上房圆过去的……”   沈书云摇摇头,轻轻叹息一声没有回应就进了院子。   念春见她回来,忙问:“满枝红那边怎么了?我不敢出去咱们院,什么情形也探听不到。”   沈书云一时间不知道对念春从何说起,只觉得一上午都在和父母绕圈子,沈书露又惹出了这等麻烦的丑事,还不知道沈崇接下来要怎么烦扰自己给他出主意当军师,只觉得脑仁疼。   可是念春追问得紧,沈书云也只好用最简单的话语,将今天上午的所见所闻告诉了念春。   没成想念春的反应极大,简直可以用义愤填膺来形容。   “真是丢人丢到家了!整日编排咱们这边如何与安王世子不清不楚,原来瓜田李下的根本就是二姑娘本人!不过是看重临安萧家手里一笔好钱,就这般输了身子也要截下这门亲事!现在可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面,谁疼谁知道了。”   沈书云知道念春是为自己鸣不平,本就是忠心护主的人,又曾经受过沈书露的欺侮,这时候说出来的话也难免是咬牙切齿的。   沈书云给她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调侃道:“念春小主莫要动气,喝点水则个。”   念春接过去,无奈地说:“大姑娘伺候我?这是让我折寿呢。我只是一个女使,没有主子您的心胸,这般时候还能出手帮助这狼心狗肺的继妹。我没什么见识,也知道十万盐引是一笔大钱,你如何就这么为了救她扔了出去?心里真的是一点点怨恨都没有吗?”   沈书云想了想,道:“你问的话,方才父亲已经问过类似的话了。怨恨也是有的,但毕竟是一家人,祖父已经殁了,我不能过度伤心,不然就是不孝了。既然想当个孝女,就尊重祖父的意志,好歹在出阁前,糊弄着把这个家撑住吧。”   念春也给沈书云倒一杯茶,无奈地说:“出阁,出阁……姑娘把出阁当成出门这么简单吗?咱们府上已经不是国公府了,连萧公子那般从前看不上的出身,都敢这般作践咱们府上,姑娘难道真的不为了前程焦躁么?”   沈书云知道这丫头又要来催嫁,转过身去拿绣绷子不理她,无奈念春却跟过来对她说:“翁姨娘虽然是个姨娘,但到底在京中还是有口皆碑,也有几位贵妇相熟,不若我去托托她的人脉,给姑娘询问一门看得上的亲事好不好?转过年来,姑娘就十七了,这事真的不能拖着了。”   沈书云拿着绣绷子,又向一边转身了一下,依旧是不理会她。   念春根本不在意,继续追过去:“虽然咱们府上没有了往日辉煌的门楣,但是姑娘你才名远播啊!当年一场寿辰宴,姑娘得先帝赏识,多少王孙公子对姑娘动过真心,万一其中还有一两个念念不忘的呢?婚姻大事要讲缘分,但是缘分也是靠人牵线搭桥的呀!”   念春见沈书云低着头开始绣花,没有继续转过头去,就拍着胸脯说:“姑娘,实不相瞒我这个人,这辈子最佩服的人就是红娘!为了主子,可以竭心尽力,死而后已!”   沈书云用绣绷子打她一下:“什么死不死的!正在祖父孝期里,休要胡说八道。怎么咱们院子有人把门,你这张嘴就没有了呢?”   不提门口那四个人还好,一提起来,念春正有话要说:“什么把门的!自从昨天那个死太监给他们几个一顿警告,如今看到咱院子里的人都打哆嗦,思夏晌午去小厨房取水果,他们一个敢吭气的都没有。现在上房都在满枝红忙着,更没有功夫理会咱们这边的禁足是真是假,当真是四个摆设杵在门口,哪里是有人把门呢!”   沈书云问:“那个吴有恩怎么样了?寻到了没有?”   念春道:“思夏小厨房的时候,顺便打听了一耳朵,说是昨夜没回来,曹管家派人去寻了,最后在城西找到了,左手的手指头都没了,人快断气了。那个吴有恩本来是曹管家的同乡,因曹管家引荐,才得了咱们府内的差事,从穷乡僻壤进京没几天,这狗才转头就投奔了夫人,拜高踩低想把曹管家压下去,真真的忘恩负义!也就是曹管家是个大善人,捡他回来还给他医治,不过曹管家说,若是这狗才还能活换过来,就遣回老家好了,咱们府上反正在裁人的当口,难不成以后还用个裁坏么?”   沈书云听闻此事,闷声不响皱着眉头。   因为沈书露的事情,她为沈崇指点了个方向,也舍弃了生母本来应该留给她的丰赡嫁妆,沈崇已经不好意思将她禁足,还说服了何氏,依旧让沈书云执掌家权。   何氏哭天抹泪不应允,沈崇最后也没有改变心意,只是去书房裹了一个整夜。 第52章第五十三章   到了存雄居,却是大门紧闭,朱霁与四宝都不在其中。   四宝留下的侍从见到沈书云,道:“沈大姑娘,世子与内监大人去了甘露寺与宏庵法师研修佛法去了,应当快回来了。不过您若有什么急事,可以交代给小的,等世子回来传达。”   沈书云身手想从衣襟里把丝帕拿出来交给侍从,请他代为转交给朱霁,但是却犹豫了。   最后沈书云对侍从道:“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既然世子不再,我改日再来。”   刚刚转过身要离开存雄居,却看到朱霁身后跟着四宝,正往存雄居走来。   朱霁见到沈书云只身一人来寻他,连个侍女也没带,眼睛便有了神采。   紧走几步,到了沈书云身前,朱霁对她说:“听说你不必再被禁足,我应该先去看你。”   沈书云浅淡一笑,从衣袖中拿出了锦帕,朱霁便伸手接了。   “世子说亲自去拿,却一直没去。想必你忙,没有空闲。我便自己过来送了,这就回去了。”   朱霁本因为她主动来存雄居寻他,心里十分高兴,没想到她只是要来送锦帕而已,如何肯放她回去,便央告道:“既然来了,坐坐再走。蓟州差人送来了政和县的团茶,今日是阴天,煮来喝最好,四宝他们都不懂茶,你帮帮我把茶拆了,也赏光饮一杯。”   沈书云却道:“多谢世子好意,我还在孝期里,不方便串门子的,虽说存雄居也在沈府,到底已经算是世子的暂居。团茶不好拆解,世子可以差人送去我那,拆好了再递来。”   听得出来,她声音是沙哑的。朱霁便猜测她还没有从至亲辞世的悲苦里走出来,一定是半夜时分常常落泪,白日里不想被人看见,声音才会有一丝哑然。   既然沈书云是执意要走,朱霁便不打算强势拦下,他不想破坏两人能心平气和说话的情境,可是又的确舍不得她走。   沈书云转头往蓬蓬远春去了,朱霁蹙了蹙眉头,又跟上去,没话找话地问:“前日送你的那几匹布料,可派人拿去裁剪了?若是外头的裁缝不得心意,造办处最好的绣娘,我也相熟,你若没有好裁缝,我可以引荐。”   沈书云停驻了脚步,没有回头,对朱霁道:“那些料子是贡品,如今我们府上已经不是国公府,若我以六品官僚之女的身份穿戴,是要绝对僭越的。”   朱霁很想对她说,世间在好的东西用在你身上都没有配不上这一说,可是却觉得没有立场说这么狂放的话。   她毕竟不是他,可以有睥睨乾坤的豪情和身份。   “杭南的云锦也很好,缂金丝的绫罗也有,这些都不再贡品之列,我差人去办。”   沈书云听出了他的不死心,于是转过身,面对着他,沉稳而真诚地说:   “那些都太名贵了,我在孝期里,要穿得简素。这些东西世子不要再命人往我那里送了。”   朱霁只想送她一些稀罕的物品,讨她的欢心,让她可以从失去祖父的悲痛里暂且缓一缓神思,但是这番话这番用意,他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沈书云微微一笑,劝他道:“世子回去吧,园子里人多,看到了要误会了。”   朱霁明显脸色再变差,他在所有说辞里,最讨厌她这一套尊崇礼教的说辞,他亲过她抱过她,便总以为自己和她的关系始终是在往更进一步走,她也能看到他的好处,承认他的能为,但是往往一句话就把他推在外人的位置,彻彻底底打回了原型。   “别人看到了,也不是误会。”朱霁的脸色变得很差,说话一字一顿。   沈书云低头不语,朱霁更进一步:“沈书云,你为何来送手帕的时候,连个婢女也不带?难不成有什么需要避讳着人的话要对我说?”   他就是不死心,自己这么久的表白和维护,难道她心里一点也没有他?   沈书云也蹙了蹙眉头,她只身前来,确实有话对朱霁说,但是方才见到了朱霁那双深情款款的眼睛,眼巴巴看着自己,很多狠话和丑话,她又不想说了。   倒不是觉得这些话不对,而是说不出来为何,不想看到朱霁因为自己的言辞受伤的样子。   这种感觉对于沈书云也是很陌生的。   当日自己被父母禁足,不能去祖父的葬礼见他最后一面,唯有眼前这个一身反骨、满心权欲的人,赤诚地关怀了她,在意她的安危和感受,笨拙、霸蛮但也算得上是小心翼翼地围着她,克制着一贯的狠辣与决绝的本性,不肯伤她分毫。   “我没有什么话说,就是忘了带婢女,下回我便记得,不会再只身见世子了。”沈书云低头,说着违心的话,眼睛不敢看朱霁。   朱霁一步上前,双手扶住沈书云的肩膀,眼神粼粼带着掠夺之意:“你说谎话的本事,没有那般朝臣的十分之一,以为我看不透么?”   沈书云焦躁地将他负在自己肩膀上的双手推开,瞪了他一眼。   果真是一点避嫌的自觉也没有,狼子野心,说得就是这般将规矩礼数随意踩踏在脚底下的人。   好在存雄居在沈家后院地处偏僻,并没有什么人在附近走过。   沈书云微微舒一口气,有几分不耐烦地对朱霁说:“我是有话对世子说,但是走到一半,又不想说了。因为我不想再招惹世子,引发口角。”   朱霁听闻,瞬间就明白沈书云想来单独对他说的是什么话了。   他微微眯了眯眼睛,轻轻嗤了一声:“看来你是知道了我命人整饬了你府上的奴才,这是来为自己家里的下人,来找我兴师问罪。”   沈书云惊叹朱霁的聪明,哪怕对她痴缠和思恋中仍然保持着理性和逻辑,绝对不会妄想她来找他是诉什么衷肠,哪怕他无比热切的盼着能和她相见。 第53章第五十四章   到了夜幕四合的时候,雪才停了。   今日是腊月十五,一轮银盘般的满月高悬得理直气壮,穹顶连一朵云彩也没有。   一日大雪,已经让大地裹上白衣,此时月色如银,洒在一片缟素的人间,不似白昼,却也是另一番晶莹梦幻。   风也停了,良夜积雪,祥和美好,洁白得仿佛不似人间。   沈书云披着狐狸裘皮的大氅,立在蓬蓬远春廊下,从山子窗里向外看,墨泉汩汩的泉水升腾着热气,在一片银白中如同仙境。   念春递过来燃着橄榄碳和檀香的铜手炉,忍不住赞叹:“好美啊!没想到京城也能看到这般雪景。”   沈书云的眼光仍旧投向墨泉奔涌的泉池,眼神一动没动。   念春觉得不对劲,循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才在水雾之后看到一个人影,披着玄色的斗篷,冷白皮在月色下如鬼似魅,仿佛冷血的动物,借用泉水的地温融化凝成冰的骨血。   那冰凉的目光,正和沈书云对望。   念春见到此般情状,忍不住皱起眉头。   念春是跟了沈书云十年的丫鬟,两个人都是总角燕燕的小姑娘的时候,就睡在同一张床上,绣花斗草,情同姐妹。   念春自以为在这个世界上,虽然有荣恩公比自己更疼爱沈书云,却不会有第二个人比她更了解沈书云。   但是不知道为何,自从这个安王世子出现,念春的这种自信,渐渐地没有了。   她想不通沈书云与朱霁之间到底怎么了。   朱霁初入沈家,沈书云对他分明是厌烦而嫌恶的,念春以为这份厌恶是很正常的,若是沈家有人不讨厌这块可能会给家族招来祸患的烫手山芋,那才是奇怪的事。   后来,朱霁几番对沈书云纠缠,甚至是称得上轻薄,念春义愤填膺,恨不得诛杀了这乱臣贼子,替主子排忧解难。   念春自认为,以沈书云的教养和理智,纵然是惹不起朱霁,也决然会对他敬而远之,为数不多的往来,也应当只是利用他的权势罢了。   沈书云对念春是无比信任,十六年来,两个人几乎无话不谈,百无禁忌。   沈书云会为了替念春出头,而管教亲妹妹沈书露,念春也能够做到肝脑涂地般忠心护主。   但是,自从朱霁在沈家住得越来越久,念春便觉得自己有些看不透沈书云了。   若是两人从前是牢牢拼接在一起的两块竹板,不知道何时,这中间被插入了一根草芥,有了缝隙。   念春分明能够感知到沈书云未曾在她面前说过朱霁一句好话,但却没有将心中所思量的所有事,都对她和盘托出。   在主子心中,这个绝非善类的安王世子,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位置,念春拿捏不透,唯一确定的是,无论她如何去问沈书云,都不会得到她真正的答案。   仿佛被人抢走了守护多年的宝物,念春对朱霁的厌烦,与沈家大多数人不同。旁人只是反感这个被传有谋逆造反之心的人,会将沈家卷入某种祸端,但念春却觉得朱霁的存在,扰乱了沈书云十六年的嫡长女尊贵而高傲的身段,在她心里挖掘的一块领域,只属于她自己,对任何人都不会道出实情。   念春分辨不出,沈书云是不是喜欢上了朱霁,若是说不喜欢,为何她对朱霁的所做作为永远欲言又止,若是喜欢,为何沈书云对朱霁退避三舍,总是客气疏远?   对于一个以取得小主信任为荣的侍女来说,这种感觉真的糟透了。   念春看着两人良久都在对望,便忍不住有几分怒气地抱怨朱霁:“什么皇孙贵胄,惯会在半夜里一个人在泉水边扮阿飘!”   正说着,却见朱霁从墨泉边走了过来,隔着山子窗对沈书云说:“今夜京城的雪,像极了蓟州。”   沈书云低头不语,念春皱着眉头扯扯她的衣袖,是在催她回去。   “大姑娘果然是宽待下人的好恩主,若是在蓟州,这么没有规矩的丫头,要拉出去杖毙。”   朱霁的眼睛都在沈书云身上,说的话却比这雪后的晴夜更寒彻骨,让念春陡然打了一个激灵。   她从前觉得安王世子讨厌,这一刻第一次知道了他的骇人。   又联想到吴有恩的那几根让她毛骨悚然的断指,就呆然地立在了那里,往沈书云身后靠的更紧了些。   沈书云对念春说:“你先回去吧。”   念春没动,沈书云抬眼看向朱霁:“世子难道要连我的贴身丫鬟也要教训吗?如此倒不如把我也捆起来责罚一番好了。”   朱霁凌厉的眼神收了起来,装出一份谦和温柔,对沈书云说:“我只惩戒欺侮大姑娘的人,旁的懒得插手。”   朱霁此时隔着窗子,才看到沈书云的衣着,一身银白色狐狸裘大氅,衬得她鹅蛋脸上的五官温婉又夺目,于是满脑子都在顺着沈书云的话,想象若是真的把她绑起来会是什么情状。   沈书云握住了念春的手,安抚道:“好念春,快些回去,我与世子说几句话就回去。你替我把拔步床内烘得暖些,我睡得安稳。”   念春被朱霁刚刚的警告吓了一回,此时不敢多逗留,虽然担心沈书云,但到底两个人隔着窗,于是低低点头回去了。   ·   朱霁看念春被沈书云赶走,心里十分喜悦,微微笑着看着她,一双明亮的眸子闪动着水波,竟然没有了狼子野心的凛冽,沈书云看他的目光竟然想到了东山别墅附近见过的小鹿。 第54章第五十六章   朱霁不自觉地身子向后微微颤抖一下,旋即克制住内心巨大而磅礴的失望。   这失望,本就是在意料之中的,但此时此刻,仍然能让他感到一溃千里。   但是到底是不可一世的枭雄之子、帝王之后,一瞬间他便又沉稳了神色,语气平静却雷霆千钧地说:“你便是不答应,我也有本事带你出京。”   这是明目张胆、昭然若揭的威吓,朱霁却在沈书云脸上看不到一丝畏惧,反而状若轻松地笑了。   “呵,自然。”   沈书云的视线绕过朱霁,投向了他身后屋檐上压得软软厚厚的积雪,平静而从容地说:“自然,以世子通天的本领,要劫掠我一个女流之辈,即便是在守备森严的京师,也易如反掌。”   “所以,你不得不从。”朱霁说得依旧斩钉截铁,看向沈书云的眼神却再遮掩不住不解。   朱霁早已经打好了腹稿,既然下定决心,开弓没有回头箭,舍生忘死地深入虎穴,就是为了心上的佳人,如今要挥然而去,如何能舍得下她。   朱霁在下定决心之前,想过无数种沈书云的应对,或者花容失色,或者愤慨陈词,如往日教训他是一个心怀不轨的乱臣贼子那般,已经让他十分熟稔。   但是他却没有想到,沈书云可以平静到笑出声来。   已经近乎是对他的一种嘲讽。   “的确,我不得不从。莫说现在家世衰微,便是祖父在世时,也已经是虎落平阳的迟暮英豪罢了。当下我家中父兄,并无一人有宏图之志、抱薪之能,更何况继母继妹,早就把我视为仇敌,恨不得这般被人掠取,玷污清白之名,辱没昔日国公府的荣光。”   朱霁眉头微皱,“在你看来,与我同赴蓟州,是这般不堪?世间秀色千万,想做我朱孔阳帐中人的女子,大有人在。更何况……”   朱霁气势豪迈的话语,却被沈书云拦腰截断,接着他的话,说了下去:   “更何况,安王殿下恐怕早有逐鹿之心,以今上的才能,根本也不是蓟州的对手。他日安王殿下荣登大统,世子便是东宫之主,我一个没落世家的女儿,若是押对了宝,此时此刻跟着世子,说不定正有锦绣前程。”   沈书云一字一句说得很舒缓、平静,之下却有浩瀚海浪,层层翻涌的气势,丝毫不输给朱霁。   朱霁哑然。   不错,这正是他心中所想。   做他的心上人有什么不好?纵然未必会成为中宫之主,却绝对可以享有万丈荣光。荣恩公府已经被新帝摘了牌匾,所谓的世家贵女的名头,沈书云能够硬撑几日?   还有这一家子糟心的事情。   从里子到面子,朱霁想要对沈书云痛陈利害,让她能点头答应随他回蓟州,却意外沈书云把他心里所想,看得一清二楚。   沈书云微微一笑,再问朱霁:“我说的对么,世子?”   朱霁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眼神,已经平静了波澜,他沉默地默许,看向沈书云雪空下那张白如凝脂、灿若星辰的美妙容颜,忍不住露出了疑惑。   “你既然都明白,为何不能接受呢?”   沈书云垂目不语。   朱霁方才还困惑的眼神里,变换了柔情的语气,细细问她:“难道,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为你桩桩件件,在你心里都不值一提,你依旧坚若磐石……”   朱霁想问,难道你的心里依旧坚若磐石,一点点也没有我?   但他问不出口,这么多日的往来,为她千千万万遍的奔赴,施以援手,无论是进犯的还是矜持的,他的深情以往,她便是块石头也应该捂热了。   可是他并没有一点点把握。   实际上,他觉得自己倾慕沈书云,但却时常看不透她。   沈书云摇摇头,走过去,在朱霁面前一尺之内,莞尔一笑问:“世子是什么时候住进咱们府上的?”   没有等朱霁回答,沈书云便想了起来:“是暮春时候,天正要热起来的时候。”   朱霁不置可否,如今已经是腊月十五,隆冬时节,时间过得真快。   “竟然已经快一年了,祖父也已经走了一个月了。”   沈书云叹息一声,看向朱霁的眼神,深如潭水,然后微微一笑,皓齿如贝,在冬日里融化了朱霁内心的一切冰霜。   “与世子这么长久的隔泉而居,世子对我也称得上一往情深。每当我撑不住的时候,唯有世子屡次施以援手。” 第55章第五十七章   朱霁低头去看丝帕,才发现丝帕中裹着一只小小的药丸,被锡纸包着,微小到不易察觉,看上去平平无奇。   但朱霁是见多识广的人,只是微微剥开锡纸的一角,看到那炽热如火的一抹红艳,便已经大惊失色。   鹤顶红。   本朝剧毒,严苛管控,民间并不容易得到。   鹤顶红这样一击致命的剧毒,只在禁卫军旅手中管辖。   荣恩公生前是当朝国公掌管军权,若是私下里持有些剧毒丸药,并不足为奇,而沈书云作为荣恩公最疼爱的人,自然也不难获得一二。   她给他看鹤顶红,是告诉他:若你强行将我掳走,我便以死相抵。   朱霁可以接受她不爱他,却不敢想象自己的言行,会逼她慷慨赴死。   这太决绝了,决绝到让他头一次觉得沈书云不仅仅是他的心上人,还足以作为一个对手去看重。   但朱霁到底是有城府的人,旋即收敛了脸上的惊惧,故作戏谑地问她:   “这红彤彤的小豆子是朱砂么?沈大姑娘看来心里确实有我,还我一方丝帕,还要顺便送朱砂给我辟邪?”   朱霁分明已经揣测到了沈书云给他看鹤顶红的用意,但却以打马虎眼的反问,来消弭心中的巨大畏惧。   沈书云伸出手,将丝帕从朱霁手中取过来,并不想去解释丝帕里的是什么东西,以及着一枚细小又危险的鹤顶红代表了什么意思。   她知道,聪慧如朱霁,其实已经看明白了她的心意。   沈书云叹息一声,沉下眉眼,充满了惋惜地规劝他:“世子,你我有缘无分,便从此发乎情,止乎礼,如何?”   朱霁看向她,低垂的睫羽在面容上投下了哀愁的阴影,以至于让他几乎要相信,她所说的“心里有他”是真真切切,并不掺假。   片刻之间,朱霁有一分动容,只要她心中有他,便是让他就此肝脑涂地,或者拱手让出江山前程,那也未尝不可。 八_ 零_电_子_书_w_ w_ w_.t_x_t _8_0. c_o_m   但是到底是权欲满怀,意在整个天下的乱臣贼子,如何能接受这样“发乎情,止乎礼”的结局。   他是意在九五的诸侯之子,不是什么尾生柳下惠。   何况,他对她向来根本不曾“止乎礼”。沈书云是美人,她的一颦一笑,纤腰素手,他都想永远揽入怀中,情既然不可遏制,礼又怎么能恪守得住?   他是自投罗网般入京的,此刻更不能被任何事吓退,这任何事,自然也包括她在当下的威胁。   以死相逼?   他倒是很想看看,墨泉边被看到一丝春光都要吓得花容失色的娇俏大小姐,如何慷慨赴死。   不过是闺阁女儿的小把戏,以为找一枚鹤顶红,他就知难而退么?   大不了,得不到就毁掉……   朱霁被自己一瞬间的毁灭之心惊了一下,他的目光灼灼如火焰,看向平静如水的沈书云,带着一丝嘲讽之意,笑道:   “呵呵,沈大姑娘也会玩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战场上伏尸百万流血漂橹的场面,在下见的多了,也不过只是一堆死骨死肉罢了。一粒小小的丹药,就要吓退我么?”   沈书云也不恼火,只是默默打开了丝帕,丹蔻般的指尖捏住那泛着死亡的幽光的鹤顶红,朱唇轻启,似乎瞬间就要吞服下去。   一下子,朱霁慌了神色,立刻伸出手去,将她手中捏着的鹤顶红狠狠夺下,赶忙扔到了地上。   她是真的敢吞。   他蹙着眉头,怒火熊熊看着眼前这个纤细柔弱的女子,难以想象在这幅秀美端庄的皮囊下,还有这么一副决绝到疯癫的心肠。   “沈书云,你是不是疯了?”   朱霁捏住她在雪天里早就冻得冰凉的手指尖,用雪缎的衣袖去揩拭其实并未沾染上什么的指腹,生怕鹤顶红的余毒会沁入她的肌肤,哪怕一丝一毫也不能够。   他焦急而忧虑地忙乱,沈书云却带着动容与怜悯看着他。   “世子看过那么多战场上的厮杀,却依旧不能对我以铁石心肠,这可不合乎帝王之术啊。”   朱霁不理会她的阴阳怪气,确保她的手指并没有沾染上哪怕半点红色,才默默舒了一口气。   沈书云在佯做吞服鹤顶红之前,早已经周密筹划了今日对朱霁的“劝退”,但当她看到一贯自负到不可一世的安王世子,真的会因为她的折损而乱了方寸的时候,沈书云觉得心头被什么东西重重击打了一下。   她以为她说的“我心中,有世子”,应当是一句怀柔的话术,此时此刻才明白自己一路走来,对眼前这日月入怀、才华卓绝的人,也早就暗许了芳心。   如何能够拒绝这样的深情厚谊,如何能够抵挡一个优秀如斯的帝王血脉为了自己肝肠寸断的挚爱?   祖父并没有教过,她亦未曾学会。   沈书云这时候才知道,一直以来她未曾察觉的,对朱霁从反感变为欣赏,从诱哄变为感恩的转变,正也是为他钟情的过程。   “沈书云,如果你再发这种疯,我可以确保你死得比吞鹤顶红还要痛快,但不是现在。” 第56章第五十八章   朱霁是步履沉沉地与沈书云分别的。   他不敢回头。   四宝在前头等他,暮霭已深,荣恩公府在腊月中为了低调行事,没有掌灯,一片漆黑让他的背影更添一份隐秘的威严与凝重。   他知道一路疾驰,不出三日,就会到达蓟州的领地。   随后,京师这个本该静候除夕的美好腊月,将被安王造反的鼓点击得粉碎。   新帝根本没有能力去调配兵马,抵挡安王谋划多年的计划。百万雄师将沿着京蓟驿道纷纷而下。   从此,一门朱氏,便是巨浪滔天,你死我活。   呵。   朱霁轻轻舔一舔上唇,微微眯起的眼睛,想起了当日进京勤王,初次入宫时,在宫檐下的那股子热望。   美人他要,江山,未来也只能是他的。   这半年间,他一边为心上人排忧解难,痴心情长剑般地献上真心,另一方也没有放下深入帝都的使命。   京城的权贵,已经有大半被他釜底抽薪,剩下的也识时务地暗中倒戈。   以往,他期待着揭竿而起的这一天,是为了父王的大业,他幻想着血溅白纱的浪漫,金戈铁马的痛快,期待着自己能屡立奇功,震慑寰宇、彪炳史册。   而今日这一天即将到来,他却无比寄望于战事早日结束,逐鹿之争尽快平息。   只因为他的心上人还留在这前途未卜的京师,不肯跟他走。   沈书云不是一个食言的人,他相信。她说自己心里有他,不嫁旁人,他也相信。   但是刀枪无眼,硝烟之中谁又能守住谁,谁又能真的为谁守住?   朱霁有些后悔,他该当时就把她双手剪在后背,不该去走进她布设的这番规劝之中。   他知道自己上当了,但是再来一次,他可能依旧会被她降服,为她所要的东西让路。   朱霁心里觉得烦闷。   甘露寺在郊外准备了几匹极品的骏马,寒冬中一路向北也能日夜疾驰。   树影幢幢中,朱霁大步流星走了进去。   四宝跟上来,到了马前,为主子蹲在地上做马凳。   朱霁脚尖轻点,潇洒地翻身上马,海浪纹样的衣摆在月光下流露出闪闪缂丝的金光,显示朱霁尊贵的出身,面孔上却没有一点少年裘马的轻快。   四宝催促道:“世子,趁着夜色,请上路吧。”   朱霁将狐裘大氅的毛领束起来,双手探入手桶,稳稳拿住缰绳,问四宝:“交代你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吗?”   四宝谨慎回答:“安排好了,请主子放心。”   朱霁这才抬起眼帘,看向四下几个甘露寺的武僧,寒冬腊月里也只穿着单衣的僧服,结实的膀子配上孔武的神色,个个都是顶尖高手。   想必安排在沈府周遭的人,也是这般得力。   朱霁这才舒缓了眉眼,再叮嘱四宝:“不能有半点差池。”   四宝点点头,有几分惶恐道:“是。”   朱霁放心不下,若是战争起来,京师必将大乱,沈书云要执掌门楣,可是乱世中他怎么能放心的下。沈家虽然不乏正当年的男子,却没有什么撑得起来的人物。   朱霁离京之前,这些武僧会乔装成百姓,蛰伏在京师四处,特别是沈府周围。   留下来的这些细作,会通过甘露寺的游方僧,将消息秘送蓟州军营,京城中的一切,他都要做到了如指掌。   一方面,他们可以守护沈书云的安危,危难关头保全沈家性命,另一方面也暗中监视京中的动向,只蛰伏,不启用,待战时,见奇效。   既然她说她心里有他,他要看看有他到什么程度。   他相信沈书云不至于有什么旁的人,值得她芳心暗许。但他也知道乱世中,一个女人的美貌会成为怎样的风险。   倘若有人要对她图谋不轨,他可以护她周全。但倘若她中途毁约,生出了嫁人之心……   倘若她中途毁约……   朱霁觉得刚刚放下的烦闷又增长起来。   他不想承认又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沈书云所谓的“心中有他”,不过是心存感恩的好感,远远达不到为他守身如玉,望穿秋水的程度。   烦。   夙兴夜寐,朱霁俯下身子,快马疾驰,让脸颊两侧呼啸的寒风将自己麻木,才能不去想这些让他心乱如麻的事。   ·   沈书云这边,却没有功夫再去考虑朱霁。 第57章第五十九章   沈书云大概能猜到沈雷要问她什么问题,但是还是说:“大哥哥,请讲。”   沈雷想了想决定先问家里的事,再问真正想问的,这样看起来便不太突兀。   “许久没有见到二妹妹,是病了么?”   沈书云没想到沈雷居然问起了沈书露。也的确,沈书露已经珠胎暗结了一段时间,一直躲在满枝红不见人。虽说是闺中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是常态,但是沈雷也难免会从吓人的嘴里听到些什么。   “大哥哥怎么突然问起露娘了?平日倒不见你们来往。”沈书云自然不想提沈书露的丑闻,实际上这件事也的确棘手,不知道沈崇写给临安萧家的书信,萧唯仁有没有收到,又要作何打算。   沈书露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纸是包不住火的,若是拖下去,要么只能堕掉孩子,要么事情败露,沈书露和沈家都会沦为京城权贵眼中的笑柄。   人们会说,荣恩公府被摘了牌匾,连一般官宦门第的脸面都撑不住了,堂堂嫡出的小姐未婚先孕……   沈雷见沈书云想打马虎眼,摇摇头,看了看屋里除了念春这个贴身婢女之外没有旁人,便直接了当地说:“云娘,下人们说的都是真的么?露娘是不是怀了姓萧的那小子……”   沈书云美目微瞪地看向沈雷,示意他别再说了。   一个眼神,沈雷就知道下人们七嘴八舌传的丑闻,并不是空穴来风。   愤怒瞬间充满了沈雷的头脑,他气不可遏地对沈书云说:“这个姓萧的,我这就去临安结果了他!”   说罢,沈雷就扭头要走,被正在门口的念春拦了下来。   沈书云也上前劝阻:“大哥哥,不要冲动。这件事,父亲和母亲已经有了决断了,你听我慢慢说。”   沈雷看着沈书云严肃而诚恳的神情,似乎不是为了劝阻他而现编的,忍住冲冠之怒,喘息了几口气,才勉强平静下来。   在沈雷平复的瞬间,沈书云看向大哥哥的眼神有了一份别样的感激。   坦白说,因为何氏一直瞧不起伯父庶出的身份,沈雷和沈书露并没有多少来往,所谓兄妹感情,远远无法与她和沈雷相比。   但纵是如此,沈雷知道了沈书露被萧唯仁欺辱,未婚先孕的事,第一反应却是要拔剑去与萧家算账。   那一瞬间,沈书云觉得沈雷真的是一个值得信赖的兄长,在他心中,沈家是一个整体,并不因为沈书露母女的荒谬,他便作壁上观,遇到了事情,他会挺身而出。   这种血性,很遗憾地没能在父亲沈崇身上看到。   沈书云有些感激沈雷,也为沈雷感到遗憾。   因为出身低微,优秀的沈雷要付出比别人更多的努力,才能在京中官场上有所建树,也因为出身低微,综他有为幼妹出头的雄心和胆气,也没有足够的资格和气场。   “大哥哥。你莫怪我没有将这件事提前告诉你,本不是光彩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可看来,嚼舌根的下人们都把消息传到东院,连你也知道了。”   沈书云叹息一声,她其实并不比沈雷的焦躁少多少,好事不出门,恐怕过不了多久,京中的权贵就会对沈书露的事捕风捉影添油加醋地传播开来。   “纸是包不住火的。是不是祖父生辰的时候,姓萧的那小子哄骗了露娘?现在叔父可拿定了什么主意?”   沈雷气鼓鼓地问沈书云,沈书云便道:“已经给临安修书一封,母亲的意思还是希望他们尽快成婚,若是功夫赶趟,应该还能够遮丑。”   “记得祖父生辰之前,府上都在传,姓萧的那小子要给咱们家下聘礼。他是你外祖家的继承人,按理说我也不该这般骂他,实在是欺负咱们如今在朝中的处境。若是祖父威势还在,怎么会有这等荒唐事惹上来?莫说是什么临安首富,就是京城首富,甚至东宫之主,也未必够得上咱们家的女儿。”   沈雷重重坐在秀墩上,他很少这样懊丧,懊丧自己无能。   他是个优秀勤奋的人,若说不足,就只在出身。   沈雷少有羡慕沈霄的时候,但随着长大,他才日渐明白,嫡庶之别,对于他来说是怎样不可逾越的高山。   沈霄处处不如他,但却有一个嫡长孙的名分,在京城中行走,就有更多的机会和可能。   甚至包括为家人出头,他庶枝的身份都无法名正言顺,上面还有叔父,下面还有堂弟,都比他根基正。   沈雷自嘲一笑,觉得自己想去为家人报仇的冲动,是那么自以为是。   沈书云自然明白他的失落,上前安慰:“形式比人强,现在不能去想昨日荣光了。不过只要人在,咱们总有东山再起的一天。”   沈雷听了也有些安慰,便点了点头,又问:“你和叔父商量了什么解决之法?” 第58章第六十章   沈书云的沉默,让沈雷的猜测被落实了。   沈雷突然觉得好笑,本来荣恩公把朱霁关在后院的存雄居,是想圈禁住他,却没想到,朱霁却根本就是为了能住进荣恩公府的后院才来的。   “现今想来,安王世子对你真的是痴心一片了。”   沈书云依旧低头不语。她不能承认,但是也无法否认。   “若是抛开谋逆这一条不讲,安王世子也的确称得上才貌俱佳的人物。”   沈雷对朱霁的评价其实是真诚的。   在他看来,这世间能配得上沈书云的男子并不多,甚至在整个京师的高门大户里,也不见得能挑出几个出挑的足够与沈书云相配。   过去,沈家只把朱霁当成烫手山芋去防备警觉,却忽略了朱霁本身的优秀。   见过朱霁的人都知道他生得形貌昳丽,即便是本该提防他惩戒他的新帝,也被朱霁温润儒雅的气度蒙蔽。血统上,朱霁是皇亲贵胄,才学与军功,也说得出一二三。   无论怎么看,朱霁和沈书云都是登对的。   荣恩公死后,沈雷其实很担心沈书云的前程。她已经快十七岁了,还没有定下亲事。   春花易落,时日荏苒,女孩子的青春是最等不起的。   况且,如果沈书露要嫁到临安,等于荣恩公生前曾经为沈书云计划的婚事也就不作数了。一切都要从头开始。   可是,未来几年,沈家在京中的局面大概都不会有什么起色,沈雷很担心沈书云就此耽误。   可是,关于朱霁与沈书云的关系,沈雷不方便去询问,两人究竟仅仅止步于暧昧,还是已经暗通款曲,他觉得即便是问了,沈书云也未必会说。   更何况,如今朱霁已经是反贼,两个人无论如何是不可能了。   “唉……可惜……”   沈书云抬头看向沈雷,笑着问:“大哥哥在可惜什么?”   “可惜,安王世子本是英才人物,却走了谋逆之路。想来他为你暗中做了许多的事,但将来是福是祸都是未知。云娘,你一直都是心里透亮的,该怎么打算,自然不必我来提点你。可是,容我多嘴一句,你千万要多为自己想,不可以太自苦。”   沈雷其实想劝沈书云不要对安王世子情根深种,以免以后自扰难过,以至于耽误婚配的大事,就不值得了。   但是后面话,他始终没有直接说出来。他觉得自己到底只是个庶出的旁支。这些话本不该轮到他来说。   “多谢大哥哥提点,有些事情,我心里有分寸的。”   沈书云平和地笑笑,内心却有一种陌生的微痛,这种感觉她从未体会过。   沈雷看着她流露出来的一丝伤感,也满是心疼,但也只能点到为止。   ·   沈雷见天色不好,便要告辞回东院。   刚起身,沈书云又想起来一件大事,便拉住了沈雷。   “大哥哥方才说,蓟州谋逆的事情,京中已经人人皆知了吗?”   沈雷道:“人人皆知倒是不至于,只是文物两班有头有脸的府衙,大概都已经知道了。他们说是圣人已经看了密报,只是还没有昭告天下。这两日洪丞相忍着伤,在家里写讨伐安王的檄文,大概几日后就要在殿前宣读了。”   沈书云忧虑地点点头,眼神中是深深的思忖。   该来的,终究会来。   祖父曾多次担忧蓟州是大徽迟早的麻烦,可惜新帝妇人之仁不肯削藩,当断不断则一定会反受其乱。   如今图谋不轨的人真的反了,京中的人,甚至包括沈雷在内,都还没有意识到事态的凶险。   “大哥哥怎么看蓟州谋逆之事?你觉得安王有几成胜算?”   沈书云抬起眉眼,严肃了神色问沈雷。   这一问倒是让沈雷摸不到头脑。   什么叫胜算?   沈雷和朝中绝大多数的官宦一样,并不认为安王的谋反能有什么胜算。   纵然安王父子在蓟州深耕多年,但蓟州毕竟在北境边陲,而新帝坐拥寰宇,继承的是先帝留下的基业,凭一个藩王,还能真的反了天吗?   最多不过是闹几年,双方势均力敌,安王谋求的不过就是新帝许一些永不削藩的诺言罢了。   类似历史上的八王之乱,闹来闹去也不会动摇帝国的根基,不过是人家叔侄之间斗斗法而已。   可是沈书云的发问,倒让沈雷觉察到了异样。   京中的权贵,成平日久,早就失去了居安思危的本领。   沈书云的确可能不了解朝政,可是她熟悉的却是朱霁本人啊。   “云娘,你是不是知道些什么?你的意思,难道叛军,还真的能有本事变幻人间,乾坤挪移吗?”   沈雷不禁问。   沈书云便佯做轻松地摇摇头,道:“我养在闺中,能知道什么?不过是想着战事起来,柴米都要溢价,不妨在圣人昭告天下之前,先让曹管家去囤积些衣食,免得日后闹饥荒,猝不及防罢了。”   沈雷听了也觉得是这么个道理,于是道:“还是你想的周道,我这就回去也跟姨娘和母亲说一声,请曹管家置办东西的时候,一并加上东院,父亲那边也会同意。” 第59章第六十一章   沈书露拼命想从长姐的脸上看到讥讽,却只看到了一片温柔的诚恳。   她只觉得疑惑。   方才侍女通传沈书云要来的时候,沈书露设想过走进来的沈书云会是什么样的心情。   因为她盗窃了本来属于她的姻缘而生气愤怒?因为她如今落到未婚先孕的窘境讥讽嘲弄?或者只是如同过去一样对她冷冷淡淡,毫无亲厚敬而远之?   沈书露想过很多,惟独没有想到沈书云会是真的带着关心来看望她。   沈书露把胸前的水盂递给红簪,有点窘迫地低下了头。   沈书云却让开身子,方便红簪把水盂接过去,一切都自然而然,没有半点做戏的虚假。   “大姐姐,看到我这副样子,不生气么?总该恨我不成器,给咱们家丢了脸面。”   沈书云却从衣袖里套出来一个小小的紫檀盒子,打开来,一串红彤彤的珊瑚手钏,缀以金珠,华美喜气。   “若说是有孕这件事,单凭你办不成,我为何要放着远亲的表哥不嫉恨,要嫌弃自己的亲妹妹呢?”   这是沈书云进来以后第二次提到“亲妹妹”三个字,沈书露觉得陌生,但有有一点温暖。   她抬头看向沈书云,觉得自己其实从来没有好好端详过姐姐。   沈书云看到她的眼神褪去了防备和敌意,脸上露出了笑意,对沈书露说:“虽说我这表哥做的事情,实在是不够光彩,但是到底母亲和父亲点头了这桩婚事,想必你也是同意的。这串手钏,是当初祖父在世时,南安国的贡品,先帝赏赐了咱们府上。虽然已经不是国公府了,你这嫡女出嫁,也得有一份京中官宦人家的样子。这手钏是长姐给你的陪嫁,希望你不要嫌弃。”   沈书露看着熠熠生辉的手钏,纵她没有沈书云见多识广,也知道是品相绝佳的珍宝。   一时间,沈书露连话也说不出来了。   沈书云有几分怜惜地看着沈书露的肚子,道:“说起来,你怀的,又是我的外甥,又是我的娘侄,冰天雪地,明天就要上路去临安,我真的有些放心不下。”   “有大哥哥送我,长姐有什么不放心的……”   沈书露如此满不在乎的反驳,但心里已经对沈书云充满了感激和佩服。现在全家都为她能够在显怀之前出嫁额冠相庆,只有沈书云担心她这一路颠簸。   从小,沈书露被何氏灌输了许多长姐的不好,说她虚伪矫饰、装模作样,骗取了祖父的疼爱,让她和沈霄都被受委屈。   若不是与萧唯仁私相授受之后险些被抛弃,沈书露会一直带着对沈书云的嫉妒和不满活下去。   然而这次,她无法再自欺欺人。   十万盐引,为了她和家族的名誉,沈书云都是为草芥,这一点连身为生母的何氏也做不到。   沈书露清楚地明白,若不是沈书云对沈崇提起十万盐引,何氏会一直装聋作哑。   在一个财迷心里,自己这个所谓的女儿,还比不过一笔大钱。   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的格局和胸怀,真是天差地别。   沈书露觉得活了这么年,时常因长姐的优秀和名望而感到失落自卑,但是这一回足够称得上自惭形秽。   看穿了沈书露的羞惭,沈书云却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问:“都说四个月以后害喜就减轻了,最近这段时日,你先忍忍。”   说完,沈书云叫来念春,从她手里拿过了一片生姜,然后抬起沈书露的手腕,在手掌之下三寸内关穴的地方贴了上去。   沈书露觉得手腕瞬间有了一丝凉爽,随后很神奇地,恶心和胀气的感觉都减轻了许多。 第60章第六十二章   沈书云立在何氏身前,面容上全是无奈,仿佛是强撑着耐心对何氏道:“母亲,霄哥的事情,我会再劝劝父亲想想办法,天色不早,您先回去歇息。左右霄哥只是文职,现如今叛军还在北境,他不会轻易就被送去战场的。”   何氏却并没有息事宁人的意思,反而对沈书云厉声道:“你妹妹如今远嫁了,我身边就只有霄哥儿。他身份不同,是你祖父嫡亲的长孙,闪失一根头发也不行。”   这句“身份不同”,本来是何氏的执念,但是话说出口却伤害了在场的翁姨娘、王氏还有沈雷。也让作为嫡长女的沈书云感到尴尬。   自从失去了家权,何氏说话也越发没有了体统,沈书露出嫁后,她身边无人出谋划策,为人愚蠢自私的本性也就日益暴露。   沈霄当初因为杀了洪渊而被送去了军营,沈家本来是希望他得到历练,尽快成长成能挑起沈家门楣的嫡子,却不成想蓟州兵变,现在京中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想尽办法把军中的子嗣往家里撤。   实际上,在蓟州举事之前,消息灵通的世家,已经这样干了。等到沈崇这样在朝中人微言轻的人想把沈霄调出军营的时候,已经很难了。   何氏更是后知后觉,日前跟马舍人的姨娘吃茶的时候,才知道如今的军中,是一个何等凶险的所在,沈霄这样年少的世家后嗣,随时可能被圣人授以军衔,调配到前线。   何氏慌了神,找沈崇想办法,沈崇哪里有办法,于是就躲去了衙堂。   于是何氏只能来沈书云这里继续闹,她的盘算是沈书云虽然和她一样是个女流,但她手里应当有很多荣恩公留下的值钱的东西,疏通打点是需要钱的,她想来找沈书云要钱,然后在找马姨娘之类的熟人,去求位高权重的人,把沈霄要回来。   沈书云和她说了三五句话,已经明白了她的用意,想搪塞打发她,谁知道她来之前已经遣身边的吴妈妈去叫了东院的翁姨娘和王氏,一起来对沈书云施压。   翁姨娘和王氏到了蓬蓬远春,才知道何氏把她俩叫来是为了什么,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看着何氏对沈书云痛哭哀求的样子,又忍不住觉得有些可怜。   “我不管,你祖父生前最器重你,说你能谋善断,要不然偌大个家你父亲也不至于从我手里划给你来管。沈霄是你亲弟弟,你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上战场送命,横竖得去逼一逼你老子疏通打点,要是没有了霄哥儿,我也不活了……”   沈书云皱着眉头看着何氏哭丧一样的瞎折腾,觉得她的所作所为简直让人哭笑不得。   首先,军令如山,何况国家正在战时,哪里能说让沈霄回来就回来,许多位高权重的大臣、王公,也有在军中的子嗣撤不出来,更何况沈霄。其次,现在战火虽然烧得越来越旺,但是到底前线还在千里之遥的山东道,距离京师还隔着长江天险,沈霄毫无军功,就算是圣人点兵,也会先选那些能打的,一时半会也不会想起沈霄来。   翁姨娘觉得为难,她虽是长辈,却因为身份无法规劝何氏太多,只是道:“大姑娘说得是,这事就算要做,也急不得的,夫人还是先回去吧。”   何氏甩开翁姨娘,对沈书云含着怒意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盘算着什么?现而今,露娘不在我身边了,现在就剩了霄哥一个指望,你们一个一个乌眼鸡一样盯着我们母子,横竖盼着我没了依托,你们好霸了这个家去。也是,你们有男有女,有嫡有庶,有长有幼,缺了我们也不显山露水,正好是和和美美一家人。”   这番话可是一下子打了所有在场人的脸,几乎无人幸免。就连刚刚赶到的沈雷都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从前,何氏虽然贪财、无知,但是却还大体上维持了一个世家儿媳的体面,荣恩公死后,何氏却没有如愿拿回家权,她万万没想到支持沈书云的会是沈崇。如今,又看着沈书云在沈家上下备受尊重,远远超过她这个正牌夫人,心里如何能不嫉妒。   于是现在干脆破罐子破摔,借着沈霄的事情,与沈书云撕破脸皮,大闹一场。   沈书云本来还可以耐着性子看在她爱子心切的初衷上,安慰她几句,甚至已经做了准备去劝勉沈崇想想办法,这时候却已经无法抑制心中的怒火。   她刚想开口,却被沈雷抢先一步,对何氏说道:“婶母莫要如是说,您是咱们家的尊夫人,纵然祖父不在了,也不会乱了尊卑。虽说霄哥是嫡子,要承接宗祧,但如今国家正需要人,咱们家是世代簪缨的忠臣之后,绝不能做临阵脱逃的事情。莫说是霄哥还不至于上战场,就算是上,沈家的儿郎也有为国尽忠的胆魄。”   沈雷向来是个不多言多语的人,因此这番话说出来,何氏竟然讶异到语塞,不知怎么反驳。   而更讶然的是王氏,她知道儿子沈雷是个有抱负的人,但是这个时候说出这番话,却让她十分意外。一方面她觉得现在首要的事情是要压制住何氏的胡搅蛮缠,另一方面她也能理解一个母亲不想让儿子至于危难的心。   “雷哥,你不要浑说,这里是后宅,长辈的事情没有你言语的地方。”王氏皱着眉头训斥沈雷,又对沈书云道:“大姑娘,你哥哥不是要给你添堵的意思。”   沈雷却没有收声,反而挺直了腰板上前一步对所有人说出了他今天做的重大决定,仿佛往油锅里浇了一勺开水,让整个沈家炸了锅。   “我已经上书自荐,要求朝廷将我调往前线,即便是上阵杀敌,也是我先去。圣人应允京中世家,留守一个嫡子免除兵役,我想圣人会看在祖父功勋卓著的份儿上,以我换回沈霄的。”   沈雷说得慷慨中,还有一丝不忍,他抬眼看了一眼母亲王氏和祖母翁姨娘,两个妇人已经被他的话吓得脸色惨白。   就连沈书云也意外到哑口无言。   沈雷,竟然在这个风口浪尖,自荐随军……   “雷儿,你在说什么?你是吓唬为娘的吧,自荐书你写了吗?是不是还没有上交朝廷?”王氏颤颤巍巍地发问,沈雷的沉默却已经说明了一切。   随后,何氏发现自己真的是时运不济,就连来跟沈书云闹事,都不顺利。沈雷的一声惊雷,让翁姨娘和王氏对沈雷的斥责和追问,取代了她准备了多时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成为了蓬蓬远春今日的主角。 第61章第六十三章   因为何氏闹着要把沈霄从军中弄回来,而沈崇束手无策,只能逃避到官衙去躲清静,官衙中无人,沈崇便鬼使神差去了酒肆吃酒,随后几个同僚就拉着他去了勾栏里。   然而,就在当晚,圣人微服出巡,意在查看战时京中民间的气氛。正和从勾栏里一身酒气出来的沈崇打了个照面。   本来,京中的官僚往勾栏里去寻开心,也不是什么大事,更何况是夜里不当值的时候,然而当下正是蓟州举兵之时,一个堂堂礼部的侍郎,还有闲情逸致吃花酒,这让朱霈勃然大怒。   当即就在街头,命身边的人赏了沈崇等人二十大板,更让他停职待用。   沈书云见到沈崇的时候,他躺在绿野院的寝室里哎呦哎呦地怪叫。何氏乱了心神,只知道在一旁哭,这次是真的知道自己胡搅蛮缠捅了大篓子。   沈崇在朝廷没了最后一点颜面,沈霄调岗之事,更变得遥遥无期。   吴妈妈和几个婢女进进出出传送棉锦热水,一会儿招呼郎中,一会儿给沈崇换洗衣物,七手八脚没有个头绪。   沈书云看着这一屋子主仆,乱作一团的样子,就从寝殿退了出来。   曹管家急匆匆赶过来,问沈书云:“老爷停了职,府上又少了进项,这可如何维系?大姑娘你得想想办法啊。”   沈书云觉得自己连难过的力气也没有了。   分明荣恩公才辞世不过半年,整个沈家已经去了一大半人手,莫说是昔日国公府的气派,就连一般的京城官宦人家也比不了了。   现在正是春播之季,沈家的农庄上没有产出,正是青黄不接需要用钱的时候。   次日一早,几乎一夜没合眼的沈书云命念春去拿了自己收藏多年的前朝玉杯,让念春悄悄拿出去典当。   念春拿着锦盒打开看,里头的玉杯熠熠生辉,她心里舍不得,对沈书云说:“这是老公爷的心爱之物,因为贵重才赏赐了姑娘,就这么典当出去,恐怕早早晚晚是赎不回来了。”   沈书云默然,抬起眼眸,对念春说:“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   话虽如此,她自己却也不知道这样的家自己还能撑住几时。   数日后,递交了自荐书的沈雷,果然如愿以偿奔赴了战场。翁姨娘和王氏都挂着泪痕,送别沈雷的时候并不敢再说什么埋怨的话。倒是作为父亲的沈嵩,对沈雷的自荐格外支持,纵然心中也是不舍,但还是给沈雷配备了顶尖的锻刀,以备战场上能杀敌防身。   ·   沈雷等人北上之前,在紫宸殿,新帝朱霈为一干意气风发的世家子弟壮行。   沈雷与这些世家子弟并列而立,接受新帝的授勋。   即将奔赴千里以外的江苏道战场,但是少年意气,脸上都是自信,毫无胆怯的形容。   这些少年给了朱霈很大的宽慰,所有自荐的人的家眷都受到了褒奖。   授勋仪式之后,沈崇的官职果然恢复了,沈嵩甚至提升了在巡检司的官阶。   战争中的一切都要服务于前线,沈崇从礼部调往兵部,担任选武司郎中。   还在养伤的沈崇知道自己因祸得福,与何氏在绿野院额冠相庆。   ·   时间很快到了夏日,一路势如破竹的安王叛军,终于遇到了麻烦。   沈雷一种年轻将士,在荣恩公昔日部下赵世康的带领下,一改从前禁卫军畏首畏尾的作战方式,乱拳打死老师傅一般把安王的叛军遏制在了苏州城外,战争仿佛一瞬间出现了有利于朝廷的转机。   新帝大喜过望,将赵世康提拔为兵部尚书,从二品大员,沈雷也从昔日按察使司的刀笔小吏,提拔为与沈崇同阶的兵部给事中。   王氏与翁姨娘整日提心吊胆,但看到沈雷前途可期,更多的是自豪和欣慰,得知沈雷已经是从五品的检校,王氏和沈嵩都流下了感激的泪水。   在京中营房做文书的沈霄,为兄长得到新帝垂青赶到快慰,但快慰之余,则是失落。他自幼身体瘦弱,不像沈雷有一副好身板,因此即便是新帝有心重用他,也不会信任他这般书生的纤弱能担负起战场上的艰苦。   军功,果然是最容易另有志者实现官阶跨越的方式。沈家时代因为军功而享受尊荣,从今看来,这种局面还将继续。   ·   因为新帝对沈家态度的转变,沈崇的书房也有了三三两两前来求教和走访的儒生与官僚。从前荣恩公府门可罗雀的局面,似乎一去不复返。   “这下可好了,有了雷哥在圣人面前挣了脸面,咱们家也跟着要东山再起了,说起来到了事情上,才看得出咱们这种簪缨世家,能为了国家鞠躬尽瘁,说到底圣人还是明鉴,谁是忠良。”   念春高高兴兴地对沈书云如是说,以为沈书云能同她一样欢欣雀跃,却只看到她平静地靠在庭院的美人靠上,看日渐舒展的荷叶尖角上停驻的蜻蜓。 第62章第六十四章   今日,沈崇趁着何氏带着吴妈妈去马舍人府上访友,便把香梨交来了书房私会。   沈崇安排福山在门口看守,以防何氏身边的人路过书房院门口,走露了风声。   沈崇怎么想不到今天沈书云会突然到书房来。自从她执掌家权,时常忙得头疼,大多数时候都忙着对账本子,处置家事,不会走出蓬蓬远春半步。   已经是夏季,花园子里蝉鸣阵阵,风吹竹叶,发出簌簌的声响。   沈书云默默听完了福山的叙说,沉默了片刻,对他说:“这件事我知道了,不会让父亲知道是你透露的,但纳妾虽不是大事,迟早也会被夫人知道。曹管家既然拨你在父亲跟前当差,你也要知道轻重,要提醒着家主,不可以耽溺于美色,什么都要有度。此后此事有何转折,你也要通报念春,告诉我知情,以免出了什么乱子,最后还是拿你这小奴扎筏子,倒时候,谁也帮不了你。”   福山素来知道沈书云虽然宽待下人,却是个右手腕知进退的人物,听她说到不会把这事情宣扬出去,至少是现在还不至于让何氏知道,也就保全了自己,如何不感恩戴德,在地上又俯身磕了几个头。   沈书云叹息一声,便与念春回去了。   一路无言,念春却能感到沈书云心里萌生的愁容。   “这事情夫人要是知道了,还不知道要怎么闹呢。那个香梨才十六七的年纪,以夫人的秉性,就算寻个机缘,拉出去打死、发卖也未可知。”   念春想想即将发生的鸡飞狗跳,就觉得头疼。   如沈家这样的京城官宦人家,并非不能纳妾,翁姨娘也是老国公夫人的陪嫁,因得老夫人抬爱,就举荐做了同房。如今官场上行走的郎子,哪个不逛勾栏,哪个不吃花酒,不过是食色性也的寻常事。   何氏自从给沈崇填房,一直凭借容貌秀美、身条婀娜很得沈崇的喜欢,否则在荣恩公在世时,沈崇也不会一直不曾纳妾。   沈书云虽然鄙夷何氏的小家子气,但唯独在夫妻琴瑟和鸣上,对沈崇与何氏有一番敬服。盖因为过去无论何氏如何贪财狭隘,因为沈崇喜欢她,总是与她出双入对,夫唱妇随,连看何氏的眼神都包涵温暖柔情。   沈书云时常觉得在父母跟前自己多余,享受的父爱不及沈书露十分之一。但却因为何氏与沈崇的相爱,对男欢女爱之情,怀有美好的寄望与期待。   然而,今时今日,只要父亲在朝堂上有些起色,就会生出这些花花肠子,见到年轻美貌的,也会想尽办法置放到身侧。   《诗经》中有许多诗句,都是谴责男郎婚后变心的,所谓“士之耽兮,犹可说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过去她不甚明了,如今却分明懂得了。   “依我看来,大姑娘就是太慈悲了,方才就应当直接处置了福山,把香梨这起子事,摆开了说,让家主自己与夫人打这官司去。咱们好心瞒着,到时候夫人知道咱们这边知道得比她早,兴许还冤枉咱们和家主合起伙来了。”   念春说的其实有道理,何氏本就不是什么通情达理的人,纸是包不住火的,到时候福山把责任往沈书云身上一推,一句“大姑娘早就知情了”,就足够让何氏再恨沈书云几分。   “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咱们若是今天宣扬开,倒是的确撇清了责任,但到底弄得父亲没脸。还是时候去寻父亲一次,让他自己去说。”   沈书云其实认为,沈崇虽然瞒着何氏,但未必想着一直瞒着,既然有了纳小的心思,就不会轻易改变心意,纵然今日没有了香梨,明天还会有旁的人。   何况沈崇正当盛年,若是香梨有了身孕,便不是普通的女仆,掌管一个家,要平衡很多,思虑周全。   “呀,对了!”念春给沈书云端来香饮,突然想起来:“咱们今日过去书房本来是为了回绝夫人给大姑娘说媒的事,好端端的碰上这混账事,自己的正事也忘了。” 第63章第六十五章   沈书云一愣,转念一想,又觉得一切都在情理之中。   方才她觉得王氏突然带了这么尊贵的命妇前来走访,有些古怪,原来是给她说媒。   王氏与郭次妃是发小,也算是知根知底,见沈书云懵了,便竹筒倒豆子似的将心里所想直接说了出来:   “康亲王已经眼见着年入古稀了,就一个独子,是我这郭姐姐所出,世子单名一个震字,表字孔陈,和你同岁,一直是王府的眼珠子。说是人纤弱了些,大概是亲王老来得子,所以养得精细。毕竟是贵不可言的出身,和咱们国公府嫡长女倒也正好相配。我这个同乡郭娘娘,从那次先帝寿辰就对你念念不忘,只是碍着老公爷和圣人不对付,才一直没提,如今雷哥在圣人面前出息了,我这郭姐姐才敢到咱们家来。这说起来有些难为情,但向来京中结亲一直就是看门楣,想必你也不会介怀长辈们这些小算计。”   沈书云听完这言简意赅的长篇大论,完全是懵的,王氏一番话里太多要记住的要点,她一时间难以消化。   倒是念春,上来给王氏添茶,看着沈书云有些懵的表情,调笑她道:“真不知道先帝寿辰上,到底有多少世子爷看上咱们姑娘了,看来咱们无论如何得嫁给国姓家了。”   沈书云知道念春说的“世子”、“国姓”其实都是另有所指,眼光锐利地扫她一眼,道:“惯会胡说,越发没有个规矩了。”   念春抿嘴笑着出去拿瓜果,王氏见屋内只剩下了她与沈书云,于是更进一步情真意切地对她说:“旁的我不说,就单说郭次妃这个脾气与人品,我是可以打包票的,绝对不是那苛责寡恩的人,一定会善待你。”   一句话,倒是让沈书云心头一暖。   从小,王氏和翁姨娘都对沈书云格外疼惜,盖因为她是个幼年没有了亲娘的人,又遇到了自私贪财的继母,没有一天享受过母亲的疼惜。外人看她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却不知道她有着所有没妈的孩子的悲辛苦痛。   “谢谢婶母,为了我的终身大事费心了。”沈书云一笑,为王氏又斟一杯茶。   “一家人不用谢不谢的,你就单说,这门亲事你有没有意思嘛。你要是点头,我明日就去与家主说项。你母亲那里也不必担心,康亲王对你也是应允的,况且现在王府里,郭次妃算大半个正头夫人,世子的婚事她说话有分量。”   沈书云被王氏的直率弄得有点懵,她一没想到一贯做事温和妥帖的伯母给她做媒时,这么雷厉风行,二是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对这样重大的事情做出决断。   王氏看出她的犹豫,语重心长地说:   “我知道你掌管着家权,不似一般世家贵女那样没有个决断。但婚姻大事,没出阁的闺女如何懂得为人妇的道理?有时候,嫁人也算是投胎。”   王氏说着,下意识看看自己这一身平素的打扮,有些自惭形秽。   郭次妃是她昔日在登州时的同乡,两个人家境相仿,都是一般文官家的女儿,几乎是差不多的时候,嫁入了京中高门,但是此后的命运却有了截然不同的走向。   郭次妃母凭子贵,一路青云直上,未来也不知腾达到何种地步。而她自己,虽然有沈雷这样上进的儿子,但到底因为沈嵩的出身不够,所以将来的天花板也就注定了。   沈书云看懂了王氏的心思,忽然觉得这样的婶母有几分淳朴的憨厚,于是忍不住莞尔一笑。   王氏见她笑,有几分责怪地语气:“你这孩子,婶母一心给你找个好人家,你倒还有闲心笑我。真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我知道你能写会画地,觉得婶母庸碌市侩,可是天底下那有什么人在瑶台仙活着,都得吃喝拉撒,有什好笑的……”   沈书云见婶母如此说,忙正色道:“是是是,婶母说得对。今日婶母的话,我都会放在心上好好思量的。”   王氏听她话外之音全是敷衍,有些急切,上前说:“光思量哪里够?你得拿主意。郭姐姐是打着灯笼难找的好婆母,世子我虽然不熟,但是从小见过几回,也是知书达理、温厚纯良的好郎子,你若是不放心,改日我带你去王府里坐坐去。”   沈书云只觉得头脑发懵,哪里有这个心绪答应王氏什么,只好说:“婶母也是深思熟虑,我知道好歹,尽快想清楚。若是真不合适,也不能耽误亲王家娶纳。”   王氏道:“嗳,有你这句话,婶母也算没有白忙。就是觉得你璞玉一块,不能委屈了。你母亲近来也在放出消息,我也听了一耳朵。都是些门第不高、资质平平之辈,还赶不上你哥哥有份上进之心,我才匆匆带了次妃娘娘来,万一夫人这边有个什么主意,你这里也不至于没有个准备。天色不早,我这就回东院去了。”   沈书云觉得婚事成不成放在一边,王氏是真心待自己好,于是感恩戴德地将王氏送出了蓬蓬远春。   送走了王氏,沈书云并没有折回,而是径直去了墨泉边。   泉水仍然滚滚而下,声若滚雷,滔滔不绝。   已经是即将盛夏的时节,墨泉的凉意压制住升腾起来的暑气。   泉池的倒影中,沈书云看到自己的面容,比去岁在这里的时候,消瘦了许多。   去年此时,她还陪着祖父在东山别业纳凉,本来打算呆一整个夏季,好好画几幅心仪的作品,却不料因为意外,没到夏至就匆匆回府。   然后,在这墨泉边,她与那个“意外”,见了好多次,打了很多交道。   朱霁,如今在做什么?   造反自古都不是什么轻而易举的事,入夏以来,蓟州的叛军仿佛被封禁在了江苏道,止住了南下的步伐。   甚至京中前段时间还惶恐不安的高门,如今都快忘了北地还有直逼南下的叛军。 第64章第六十六章   “什么……亲事?”何氏纳罕,摸不到头脑,梁中书看重沈书云做填房的事情,她还没有来得及和沈崇商议,显然不清楚沈崇说的亲事,是不是同一回事。   “是啊,亲事。”沈崇眉开眼笑到得意洋洋,道:“今日我刚到兵部画了卯,康亲王府的师爷就来唤我去府上。咱们不是国公府了,按理说亲王一等侯是够不到往来的,去了我才知道,是老王爷要给世子说亲。说是府上郭次妃看中了云娘,前日已经来府上想看过,怎么你不知道吗?”   何氏意外到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康亲王府?郭次妃?来府上看过?   何氏自从失去了家权,连通风报信的人都没有了,吴妈妈本是在府上有些耳报神的,却都被念春一一给废止了,于是成了府上的聋子瞎子。   “郭次妃和东院夫人是同乡,都是登州人,你忘了?”沈崇提示着何氏,但是王氏向来低调内敛,即使有这么不凡的同乡,也并不放在嘴头成日到处宣扬,何氏又一直瞧不起王氏,竟然不知道她还有一个这样的朋友。   “我……记不得了。”何氏又看看沈书云,问:“云娘,郭次妃什么时候来过咱们家,怎地没有告诉我?”   方才被何氏斥责的念春,接下了这个问题,道:“郭娘娘是素来不喜欢惊动四邻摇动海的人,这等贵人到咱们这来,没有提前交拜帖,觉得失礼了,便叮嘱不能惊扰夫人,这才没说。”   话是客气话,但是语气里没有一丝丝客气。   何氏乱了针脚,对沈书云怨念:“这等大事,云娘都不肯吱声,把我这个母亲蒙在鼓里。”   康亲王府的世子是府上独子,何氏如何不知?若沈书云走这么一步,那可真是登天换日了。   “可是,梁中书府上差遣了虔婆过来说项,看中咱们大姐去做填房……”   沈崇闻言,直接打断了何氏的话:“梁中书还有几年就要隐退了,若论出身,还有什么人比国姓更尊,咱们大姐才貌双绝,在京中谁人不知的,去做什么填房,平白失了身份……”   何氏闻言,眼神涣散出巨大的悲戚和失落。   方才念春瞧不上填房,她正要正色去责罚,如今这话从沈崇口中说出来,反而让她更加没脸。   “原来,在家主眼里,填房是失了身份……”   何氏一双桃花眼已经染上了皱纹,含泪时却依旧是妩媚的,呆呆看着沈崇,沈崇才想起来她也是个填房,于是上前赔不是:“啊,我不是那个意思,你是正头夫人,咱们府上谁也不及你尊贵……”   这话,沈崇说得心虚。沈书云的婚事如果能敲定,他下一步打算拿着移交家权做交换,对何氏说一说纳妾的事,因此现在需要格外讨好何氏。   夫妻两个你一言我一语地,倒是沈书云作为第一当事人一直沉默着。   见父母似乎已经拿定了要把她嫁去康亲王府的主意,沈书云直接开口道:“父亲,我不嫁。”   一句短短的话,把沈崇归家以后绿野院欢腾的气氛都直接击碎了。   “什么?什么意思?”沈崇看向沈书云,一脸不解。   他今日在康亲王府得知了老亲王的意图后,简直忍不住喜上眉梢。沈崇一路上仿佛高中的举子一般,若是能成为世子爷的老泰山,那他在官场上还有的是好运气,他被幸运弄晕了头脑,却没想过沈书云会不会同意这门亲事。   他一直以为沈书云是眼高于顶、清高自持,只要对方门第够高,身份尊贵,沈书云断然没有反对的意思。而且康亲王那势在必得的样子,仿佛郭次妃在沈家已经得到了什么应允一般。   “虽说婚姻大事,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到底是我自己的事。无论是世子也好,王孙也罢,我并没有要嫁人的意思,请父亲斟酌。”   这下,连何氏看沈书云的神色都变了,她虽然不希望沈书云嫁的比沈书露高,但是也没想到她会拒绝这么好的一门亲事。   一句话倒把沈崇激怒了,他走过来对沈书云瞪着眼睛,道:“你在浑说什么?还以为咱们家是先帝爷在世时呢?难不成掌管家权,你还有了官瘾了不成?我看这事由不得你任性,过几日康亲王府的人来议亲,你只管回蓬蓬远春不许出门,再使小性子,便再禁你的足,咱们家虽然裁撤了人手,拨出四五个院护看着你,还足够。”   沈书云想站起来与沈崇分辨,却被沈崇勒令吴妈妈和念春把沈书云带走,沈书云还想说什么,沈崇那文弱的身板子拿出了所有的力气,在秀桌上重重一拍,惊得整个绿野院没有人敢吭声,   纵然他是个没有威严与霸气的,到底还是一家之主,沈府的家长,沈书云愤愤地回去了蓬蓬远春。   ·   傍晚时分,果然来了四五个院护,又再度把蓬蓬远春的门把住。   “用得着大姑娘的时候,就捧着哄着,用不着了,就关着,这是什么世道人心!”念春也被关在家中,闷闷生气。   对比念春的义愤填膺,沈书云已经平和下来,道:“由他去吧。”   念春瞪了瞪圆眼,走过来问:“大姑娘这是答应嫁给康亲王府的世子爷了?” 第65章第六十七章   念春在帐外感知到沈书云梦魇了,急匆匆过来挑了幔子,伸手摸摸沈书云的额头,讶然:“大夏日的,怎么烧起来了。”   不一会儿郎中来了,隔着幔子给沈书云号脉,对念春道:“是热伤风了,应当也是积劳郁结所致,休息一段时日,用点汤剂可以祛除,无大碍。”   听郎中如是说,念春等人才放下了心。   折腾了一上午,念春再进来的时候,思夏和拂冬已经伺候沈书云坐起来批了烟罗的披肩,坐在秀桌上饮水。   沈书云看上去十分虚弱,面容苍白。   念春皱着眉头,将手里的药碗端过去,沈书云咬着牙才将苦涩的药汁喝掉。   ·   “这是逼着她嫁人,病给我看呢。”沈崇得知沈书云病了的时候,正在和香梨在书房鬼混,隔着书房的西纱窗听福山对他汇报蓬蓬远春刚刚请了郎中的事情。   “家主不用去看看大姑娘吗?”福山小心谨慎地问。   “不用去了,过两日就好了的小病小灾罢了。正好五日后康亲王府来下聘礼,趁着北方战事稍缓,赶紧采纳了为好。夜长梦多。”   “可是还在老公爷的孝期里……”福山说话的时候,声量压得很低。   “先采纳,过门,等出了孝期再行大礼便是。等到三年居丧期慢,大姐儿都说二十了,咱们等得,王府怎等得?”沈崇不耐烦地撵人:“你别废话了,去门口守着,特别警醒着夫人那边。”   沈崇说完,就继续沉溺于软玉温香中了。   ·   五日之后,康亲王府的聘礼果然搬进了沈家,几十只金丝楠木的大箱子,玉器珠宝不乏其数,真丝纱罗满目琳琅,沈家是武将出身,虽然也是钟鸣鼎食,但是到底不能比亲王府邸的用度奢华。   何氏绕着堆在院中的聘礼前,一样一样对照礼单,忍不住啧啧称赞。因为沈书云的禁足,何氏也暂时拿回了家权,沈崇没有长久允诺她复权,但是她却觉得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   对比沈书露出嫁时的狼狈黯然,沈书云可谓是风光满城。   京中世家听闻了康亲王府给沈家下聘的事,议论纷纷,本来觉得这门亲事是沈家高攀,但是得知郭次妃看重的是荣恩公生前养在手心里的沈书云,倒也觉得可以理解。   何氏是个见钱眼开的人,对沈书云青云直上的命运虽然嫉妒,但是考虑到沈崇已经允诺聘礼由她掌管,于是便不再提及梁中书差人来求亲的事,横竖一个中书令,无法与堂堂亲王、当今圣上的叔父相抗衡。   五日后,沈书云的病情也好转起来,沈崇仍然没有解了她的禁足令,倒是绣娘拿来了绣房的嫁衣。   念春和思夏都觉得恍惚,没想到沈崇做的决定会这么快,急转直下的,几天前还被出入账目忙得脚不沾地的沈书云,这么快就要出嫁了。   何氏甚至因为聘礼的优厚,没等沈书云自己开口,就应允了念春等三个丫头做沈书云的陪嫁。   沈书云觉得自己是漂浮在海上的朽木,只能随波逐流。   她让念春把窗户打开,看着天边流散的云朵,觉得自己名字里分明也有一个云字,却毫无自由可言。   但是话说回来,若是荣恩公在世,会以何种态度对待康亲王府的这门亲事呢?   不同于蓟州安王的野心勃勃,康亲王作为先帝的次子,一直是闲散宗室,又因为与今上关系和睦,因此在本朝颇受尊敬。   荣恩公在沈家最不济的时候,考虑了临安萧家为沈书云托付终身,盖因为萧家富甲一方,如今若是能嫁入闲散宗室,享受一辈子荣华富贵,沈书云觉得荣恩公也会应允这门亲事。   凭借多年对祖父的了解,沈书云做出如是判断。   这门亲事,让沈崇和沈雷的前途都有所依仗,毕竟能与国姓攀亲,是京中高门此生可堪肖想的最高裙带,而何氏可以获得巨大的财富,沈霄也会因为成为未来亲王府的小舅子而水涨船高。   既然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为什么,沈书云却内心一片苍凉呢?以至于,刚刚被禁足,就因为心气郁结而病了一场。   沈书云知道自己心里对那个人的“有”,原来比自己想象中要多,但她不知道,原来所谓的相思所谓的诀别,就是当下正在发生的事情。   但想到沈崇不日就会对何氏摊牌纳妾的事,沈书云又觉得是自己不够豁达,所谓真心是世界上最靠不住的东西,如果一定要牢牢抓住不放,是注定会失望的。   她走到画案前,将此前在东山别墅未曾完成的《东山别业图》拿出来,细腻地研墨,一点点在空白处逡染出山水的壮阔,在瀑布前的亭台间,画上了不易察觉的两个人影,一男一女,一高一低,共同赏鉴着山水的壮阔,远离凡世的喧闹冗杂。   那或许是她内心寄望过,但是不肯对任何人,包括她自己承认的寄托与幻想。   · 第66章第六十八章   信中,沈雷说自己到了前线才知道曾经的自己,虽然满腔抱负,也只是纸上谈兵。   战场杀伐,血肉横飞的场景,这些京中的高门子弟,都根本未曾见过,到了前线才知道真正的战争远比书本中所写的残酷的多。   安王的平允军厉兵秣马多年,且在过去的十几年中,与北境骁勇的蒙元骑兵常年交手,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而反观朝廷的军旅,领军的多为年轻的高门子弟,就算有赵世康这样昔日荣恩公麾下的将领,也并不被新帝信任,未能委以重任。   之所以朝廷的军旅能在江苏道抵御住平允军,却恰恰是因为赵世康将军,敢于违逆圣人的旨意,因势利导根据具体的军情行动,才能够与之颉颃。   但是,沈雷还委婉透露出,他认为叛军在江苏道,反而更像是集聚着新的力量,准备发起更血腥的进攻,而并非京中权贵认为的那样,已经被压制住。   沈书云皱着眉头将信件烧掉,便让念春速速找来了曹管家,在自己的书房,很私密的问他:“曹管家,我昔日还掌管着家权的时候,曾秘密托您将粮食、布匹和其他家什一并运往东山别业,这件事,没有走公中的账目吧?”   曹管家犹疑了片刻,在何氏那个脑子不太好使的主母与眼前心明眼亮的大姑娘之间,略略做了选择,就毫不犹疑地说:“都安排了,这件事除了几个身边靠得住的人,没有别人知道。就连家主也不知道。”   家主不知道,自然主母就更加不知道。   沈书云长舒一口气,道:“多谢曹管家,这件事办得好。”   曹管家有些疑惑在心头,便问:“不是说叛军已经被阻拦在了江苏道,一时半会儿不是什么大碍了吗?”   沈书云看看火盆内已经被燃烧成一抹烟灰的信件,对曹管家说:“大哥哥从前线寄来的信,用的是我从前与他约定的密语,旁人是看不懂的。大军恐怕要抵挡不住了。”   曹管家大惊失色,眼珠在眼眶里转了一下,反问沈书云:“那,咱们可怎么办?是现在就往东山迁吗?哪里确实是背静,若是大军攻城,应当是从城北,东山地势高,倒是可堪一个藏身之所。”   这时候,曹管家又不得不佩服沈书云的远见,甚至她与沈雷的信函,还是用密语,这更令他折服。前线的家书都要经过朝廷层层审查,不得透露半点军情给京中。   沈书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道:“东西是提前准备了,却不能现在走,京中还稳如泰山,现在走不得。”   曹管家点点头,又想起了什么,讶然道:“可是大姑娘的仪亲,就在眼前了……”   沈书云低头沉默,这也是她最大的顾虑。   本来,在东山别业偷偷藏一些逃难避险时的物资,是她的未雨绸缪,但是当时她并没有想到,自己会这么快约定下一门亲事。   若是大军进犯京城在她出阁之前,倒还好说,只需要用最快的时间,带着家人逃出京城便可,横竖沈嵩是巡检司的主事,浑水摸鱼的事情倒也不难。   但是,她的仪亲就在三日之后了,江苏道到京师,就算最快行军也要五日,更何况这期间,还会遇到朝廷军队的抵抗,发生许多未知的战役。   就在这时,在书房外头把守的念春急切地敲门,让沈书云和曹管家都跟着一惊。   “进来吧,什么事这么心急火燎的?”沈书云还没问完,念春就道:“听前院的人说,康亲王府找钦天监的人算了,说仪亲那天不吉利,现在就要把大姑娘接过门,王府的马车都在门口了。”   “什么?”沈书云和曹管家异口同声,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采纳是何等大事,康亲王府也是皇室正统,怎的这么儿戏?”曹管家想不通,堂堂世子娶妻,就算是仪亲,也不该这般草率,分明日子是早就找钦天监的人算好了的。   沈书云却瞬间想明白了怎么回事,对念春和曹管家说:“必然是前线的情形,亲王那层的权贵已经得到了消息,怕夜长梦多,提前先把我接过去再说了。”   曹管家恍然大悟,道:“的确是这么个道理!”然后慌张到脸色发白,声音都颤抖了起来:“那、那、那……大军要围城了?京城守不住了?”   曹管家也是跟随荣恩公多年的老人了,沈家上上下下都没见过他这样慌张的样子,大概是曹管家五十多年的人生中,也从未体会过兵临城下,江山易主的滔天大浪。   沈书云也觉得情形十分急迫,但是康亲王府必然也找到了藏身或者逃亡的路子,否则不会这样着急先采纳她过门,于是对曹管家和念春道:“此时,父兄还在衙门,你们分别去告知东院婶母翁姨娘还有父亲母亲,三日后,若无消息,就往东山去,随身只带一个仆从和金银细软,轻装简从,避人耳目。对了,还有霄哥,他若是在兵部未曾差旅,也一并悄悄溜走,不要声张。”   曹管家没想到连沈霄都要出逃,心里很犹豫,对沈书云说:“若是大军没有围城,霄哥岂不成了叛逃之人,将来圣人治罪……”   沈书云却无比笃定:“若是那样,便只剩下藏匿住就好。但若真的大军压境,霄哥在兵部,与叛军是你死我活,则只剩一死。”   曹管家吓得吸了一口倒气,心道,这真是改朝换代的架势。   这时候,曹管家再看沈书云,觉得她的眼神分明与荣恩公那矍铄而笃定的目光如出一辙,方知道眼前这十七周岁还未到的女子的心胸,究竟成得了多大的事。   沈书云又对念春叮嘱道:“你留下,听曹管家差遣,想必康王府的人,只在乎我一个人是不是全须全尾过去,旁人也不在意了。”   念春想拒绝,仿佛这是什么诀别一般,却被沈书云推了一把,眼神中分明有巨大的嘱托:“帮我照顾好父兄,特别是东院的伯母与翁姨娘,大哥哥不在,她们没有个主心骨的。记住,这些事,千万不要声张,只告诉关节的人。一定要在五日之内,都到东山蛰伏好。” 第67章第六十九章   与朱霁告别时,还在隆冬,如今已经是盛夏,沈书云凝眸看着眼前的人。   朱霁骑在高高的红棕骏马上,身着沉香色织金过肩蟒龙云纱衣,未着冠冕,也不戴网巾,只在身后背着镶嵌红蓝宝石的佩剑,干净利落,一如他一贯不肯拖泥带水。   唯独斜横着缎带的脊背,笔直地坐在马上,依旧是气势威严的模样。   沈书云定定看着眼前的朱霁,觉得一切都那么不写实。   怎么会……   她猜想过既然平允军的铁骑即将南下,或者真的不久后,朱霁就会再度临京,但是她猜测自己并不会再有与他相见的机会,无论造反之事,是成是败,自己都不会是朱霁放在心上的事。   难道举兵起义,不能让一个满心反骨、权欲满怀的人占据所有的心神,还有功夫儿女情长,惦念一个拒绝了他、利用过他的人吗?   低头如是想,沈书云的思绪,一瞬间被下巴下凛然的凉意打破。   宝剑在须臾间出刃,朱霁脚跟轻敲马腹,一步上前,剑的尖端就指向了沈书云的喉间。   “说话。”   朱霁的声音很轻,以至于他身后几十个身穿铠甲、严阵以待的仆从,在几丈之外,是根本听不清楚的。   但是这很轻的话,却冰凉彻骨,毫无情义,以至于难以想象说这话的人,在半年前,对她如何的深情款款、一心一意。   沈书云木然地看向朱霁,如潭的美目酝酿着蔼蔼雾气。   这般楚楚可怜的模样,让朱霁魂牵梦萦的倾城之色,若是从前,他定然会心软,但是此时此刻,心里确有一腔怒火,忍住腕间的愤怒,才不至于让剑芒真的刺穿这脆弱而美丽的脖颈。   “我不想催你第二回。”朱霁的语气比方才更冷:“你要去嫁给谁?”   “康亲王府世子朱孔陈,你的堂弟。”沈书云屏住呼吸,力求自己的声音不至于让喉咙被锋利的剑刃划破。   朱霁自然早已从埋伏在沈府周遭的潜伏者那里,知道了沈书云被康亲王府求娶的事。   一家女,百家问,更何况沈家因这场战事,已经重获转机,以沈书云的才貌,会被康亲王府看重,也并不让他意外。   但是让他心寒的是,定下婚约之后,留在京师的眼线并未发现沈书云对这门亲事有任何的反对。   探子早已飞鸽传书,沈书云在仪亲之前一个月已经解除了禁足,但是她没有出逃、没有反抗。   朱霁自然知道手下的人,精明强干,不会弄错分毫。但是他却仍然盼着,出嫁旁人并非沈书云的本意。   但是当他看到眼前朝思暮想的意中人,穿着宫样大红喜服秀禾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心中的侥幸才瞬间坍塌,滔天愤怒立刻取而代之。   她答应过他,不嫁旁人,他信过,却原来真的只是一句策略,一句怀柔。   朱霁生于无情的帝王家,从小见多了欺骗与周旋,他早已经习惯,就连敬重的父王,未来也是先称君臣,再谈亲情。   但或许是用情太深,他总觉得沈书云会不同,一个能心胸里有万里山河,笔端画出浩瀚山水的人,怎么会把诺言看得鸿毛之轻呢?   “云娘,分别的时候,你是怎样应允我的?”   沈书云听到朱霁的发问,声音如方才一样轻柔,却分明多了一丝蕴含着委屈的颤抖。   沈书云沉默着,目光落在闪耀着银色凶光的剑刃上,这冰冷的寒凉,就与她的下巴紧贴。   祖父曾经告诉她,传世的宝剑是不能轻易出鞘的,锋芒毕露之后必然要沾染上人间血腥。   “我,背弃了诺言。”沈书云抬起头,目光用尽全部的勇气去尽力坦诚,不示弱但也绝不敢逞强地说:“请世子处置,我甘心受罚。”   四宝比其他侍从更靠近朱霁,他已经暗自将□□拿在手中,以备朱霁真的愤怒到失去理智时,他的箭簇能第一时间将朱霁的剑击中,留下沈书云的性命。   而这是四宝唯一一次违逆朱霁,只因为他目睹了朱霁用情之深,若是沈书云死于朱霁剑下,主子事后会悔恨终身。   毕竟是未来要成为帝王的人,四宝太清楚朱霁的为人,是何等雷厉风行又决绝果断,比起安王一代枭雄,也丝毫不减。   这样的朱霁,怎会身在潜邸时就纵容一个女人对自己如此欺骗,即便是喜欢的,也不能。   然而就在所有人都屏气凝神,以为沈书云恐怕难逃一剑的时候,众人只听到了宝剑入鞘的尖锐刺耳的声响,随后朱霁策马而去,身后是驿道上激起的浮尘,将他那愤怒的背影,遮蔽在了一片灰影之中。   ·   沈书云听到了马蹄远去的声音,才知道自己躲过了一死,大口喘息着,听到胸腔里怦怦直跳的心脏。   四宝在心里微微叹一口气,将方才准备好的□□收回胸前,想着自己到底还是低估了这个女子在世子心中的位置,又不免去猜想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沈书云会腾达到何种地步。 第68章第七十章   朱霁的眼神苍凉而凛冽,在面对手下的武将与官宦的时候,他时常这样孤傲孑然,是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   但他从未想过有一天,沈书云也会沦落成他不能再寄望的人,就如那些需要永远堤防、怀柔和利用的臣下一样。   沈书云自然知道他带着轻蔑的戏谑,是对自己的一种惩戒,于是静默不语,让他直白的冒犯无的放矢。   然而朱霁对她的这种嫡长女的自尊自爱,嗤之以鼻,轻轻哼笑了一声。   随后,朱霁逼近沈书云,以一种绝对的主宰的姿态,冷淡地说:“你以为我人不在,就不知道京中的事情了?云娘,我离开贵府的时候,埋伏下来的眼线,就连你每天吃了什么,见了什么人,都一清二楚。”   沈书云的确露出了一瞬间的讶然,若是自己的事情他可以在千里之外了如指掌,那么京中的军情和圣人的决策恐怕也早就送入了他的帷幄之中。   但也只是一瞬间的意外,沈书云很快又平静下来。   的确,一个篡权者,若是不能做到手眼通天,又怎么衬得上这一身反骨。朱霁从来都是留有许多后手的人,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旁人以为他山穷水尽或者艰难困阻的时候,这种人手里往往还留有底牌。   “世子英明果决,实在不是我一个小女子能匹敌的。”   “云娘,你这时候还要继续怀柔我、利用我吗?”   朱霁试图看透眼前低头如一朵水莲般的美人,看他又存着侥幸,怕看透了,反而更让他伤心。   他想诉苦,想说,当初分别的时候,她说她心里有她,答应了等他凯旋,答应他绝不肯嫁给旁人。   但是朱霁觉得那样的自己太孱弱无能,他的愤怒压过了委屈,一瞬间冲破了理智,凑到沈书云身前,将她压在了身下。   然而让他意外的是,沈书云没有反抗,甚至连悲苦和自怜的眼泪也没有。   她侧过脸,紧紧逼着双目,等待着他接下了的动作。   仿佛将这一切视为一场毫无悬念的惩罚,以自己的身体作为牺牲,祭祀于什么神祇。   不知为何,这种逆来顺受的认命,让朱霁错愕又无力。   他真的很想撕开她的衣襟,那红色的宫样嫁衣下,可以见到冷白如玉的身形,他在很多孤寂的夜色中去肖想过,渴望过,垂怜过,最后甚至还会对这种渴慕有一丝羞赧和自责。   他不知道何时可以与心爱的人结合,但是似乎又不是那么重要,比起这份情谊,他觉得一切的相亲都应该自然而然,如他麾下淘淘铁骑,奔袭南去,夺取天下,不过是顺理成章。   一个男人的爱,可以到达什么样的深度,朱霁都愿意去给予沈书云。   只要,她如她所说的,心里有他。   然而在朱霁从探子口中得知,沈书云确实答应了康亲王府的求娶,甚至这样穿着大红的嫁衣在他面前的时候,愤怒压倒了一切。   朱霁愤恨地停了下来,然后在营帐昏黄的灯火中,带着怒意看着沈书云,她的妆发已经有些凌乱,垂下的发丝落在圆润清秀的额头与下颌线之间,仍然是美丽的。   沈书云坐起来,纤纤素手将垂下来的发丝掖回耳后,最后微微吐了一口气,像是做了什么决绝的决定。   朱霁看到她的丹蔻伸向了衣领,去拧开扣紧的盘扣,一颗两颗三颗,直到腋下白皙的一小片漏出来,里面隐隐约约可以看到云锦缂金丝的肚兜。   随后,沈书云不疾不徐地去拔秀发间的玉簪,簪子拔出的瞬间,三千鸦发垂坠而下。   即便已经如此轻佻,她的面容却仍然是寡淡而端庄的,全然没有鱼水承欢之前女子该有的羞赧与畏惧。   反而有点像忠臣良将上刑场之前的无所畏惧。   ·   朱霁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所作所为,指节却已经攥得发白。   他知道沈书云是在主动认罚,但是他并不觉得内心的委屈被安抚,反而觉得被惩罚的人是自己。   朱霁承认一个男人的爱总是带着占有的热望,但他对沈书云所做的一切,绝不是图她的身子。   她的顺从与认罚,像是打在他脸上的巴掌一样羞辱。   朱霁终于忍耐不住,上去攥住沈书云的手,愤恨的话语几乎是从牙齿间透着恨意而出:“沈书云,你究竟在做什么?”   这次轻蔑的是沈书云了,她轻声说:“在做世子想要事情。”   朱霁只觉得自己的头脑涌上了血气,仰起头闭上眼睛,按捺住内心的愤怒,最后将床边矮几上的东西稀里哗啦都拨到地上。   四宝闻声挑开营帐的帘子,本是为了怕两人要从口角升级,进来以后却觉得无比后悔。   “滚出去。”   “是。”   四宝战战兢兢退出去,面色惨白。   朱霁是个有权谋有城府的人,四宝幼年就跟随朱霁,从未见过他真正的动怒,而这是唯一一次,却也是震天撼地之怒。   朱霁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倒是沈书云先开口:“世子真的觉得在这世上,能有什么三生不悔,一往情深吗?” 第69章第七十一章   朱霁被她问得一愣,目光略过她敞开的秀禾里那一抹冷白的肌肤,忽然察觉这一年未见的沈书云,经历了许多,眼睛里早已不是豆蔻年纪在先帝寿辰上意气风发的少女画师。   就在片刻之间,朱霁紧蹙的眉头便舒展了,恢复了平和温润的模样,对沈书云道:   “我倒是更好奇,云娘为何有此一问。”   朱霁平静地走过去,仿佛刚才的怒火从未发生,沈书云看着他已经毫无涟漪的面孔,微微皱了一下眉毛。   的确是一个可以对心虚喜怒都收放自如的人,的确衬得上万人之上的极寒之地。   朱霁问完,便坐在沈书云的身侧,伸手将她衣襟前的盘扣一颗一颗都扣紧,仿佛是在弹奏琴弦般紧凑有序。   倒是沈书云,方才的分寸感被朱霁陡然而至的平静淡定,弄得有些凌乱。   朱霁轻轻扶住她的肩膀,让她的背朝自己,然后用那枚刚刚拆下的玉簪,将三千鸦发再度束起,轻轻的挽在她颅顶,形成一个完美的发髻。   “听说,京城现在时兴一种海螺髻,不知道云娘是不是见过呢?”   沈书云回过头去,看着朱霁的模样,流露出狐疑的神色,分明他方才还怒火冲冠,是真的抚平了心中的气愤?   “世子,怎么会问这个……”   朱霁微微一笑,道:“其实海螺髻,也不是什么稀罕物。母妃辞世前,就曾经束过,京城贵胄们总是这样,喜欢什么也只是稀罕一阵子,过去若干年,又时兴回来。”   沈书云静静地听,她知道朱霁不是什么喜欢闲扯的人,他鲜少提到已经去世的安王妃,作为独子,一定享受过许多和煦的母爱,这一点是她不能理解却羡慕的。   “母妃辞世的时候,父王刚刚到蓟州就藩,天地荒凉,北有蛮夷,母妃便病了。当时我只有十岁,还是个孩子。但我亲眼看见父王焦急万状,请来了所有有名气的医师来为母妃诊治,还是没能留住芳容,母妃辞世时,父王悲痛不能自已,大病一场,数十日没能处理政务。”   沈书云看着朱霁,静静诉说着父母的深情厚谊,说到安王妃故去之时,微微地哽咽了一下。   沈书云看向他的双眸,在帐中昏黄的灯火里,闪耀着点点水光。   “原来世子是少年失怙,并不比我好多少。”   “天底下没有人比没娘的孩子可怜。不过若是你问我世界上有没有情定三生,一往而深的事,我虽然不敢打包票,至少觉得会有。母妃在世之时,父王中宫只有母妃一人,连婢女嬷嬷也没有。我不知道这在你看来算不算是真情专一。”   沈书云于是了然,为何朱霁会提到父母,大抵一个人成长之中见过什么样的感情,就会相信什么样的关系,古今皆同。   “那世子虽然不幸,也算是有幸,安王殿下看来是个爱妻专一的人。”   朱霁听闻,眉头微微拧了一下,道:“然而父王毕竟是威吓一方的英雄豪杰,母妃辞世以后,也不会少了美人在侧,但到底不能与发妻相提并论。云娘,这世间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却要从一而终,在我看来诚然是有失公允,若是你担心我将来会辜负你,倒不如让自己身体好好地,活得长久。”   沈书云微微开口,却咽下了想说的话,她想问朱霁怎么看穿了她的心思,现在对她违背诺言的所作所为,还生不生气。   朱霁去案头端来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香饮,对沈书云说:“蓟州与北境蛮夷相接,倒是有人人喝奶茶的习惯。这里是江苏道,比京师要冷,你一天没吃东西,尝一尝。”   说着就小心翼翼地为沈书云吹凉碗里的奶茶,样子虔诚得像一个信徒。   沈书云接过来,小口嘬饮,确实是京师里从来没有品尝过的味道。   “多谢世子,奶茶真好喝,的确有辽阔草原的生鲜之美。”随后露出了久违的、放下芥蒂的笑意。   看着沈书云将奶茶喝下,朱霁流露出了心疼的神色,他觉得自己可笑,无论多么生气她背信弃义,也会因为她莞尔一笑而觉得这世上万事皆可原谅,并没有什么了不起。   把碗放下,沈书云看向朱霁的眼神,多了一丝探究。她觉得自己其实从没有真正地了解过朱霁的过去,若非他自己说出口,她甚至还以为安王妃还在世。   到底京师离蓟州太远了,就连这些八卦新闻,都不曾有人传说。   “说完我的看法,该你了。”朱霁对沈书云有些调侃地说:“云娘这么着急嫁人,还是嫁给我的堂弟,看来是不信什么情之所起一往而深的话本子,只看门第、出身,果然再出挑的才女也抵不过岁月,都要变成老虔婆了。”   沈书云不理会他的刻薄,到底是自己先辜负了他,思考了一下,才说:“我继母虽然对我不怎么好,可是一直与父亲恩爱甚笃,最近也有了私会的小妾。急着发嫁我,也是因为要还她家权,以作摊牌的筹码。” 第70章第七十二章   沈书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只是大体上知道自己在江苏道境内,然而念春回到她身边,告诉她平允军已经长驱直入京畿道,将京城围了水泄不通。   “多亏大姑娘有个前后眼,让咱们家里的人都提前出了城。我本来是陪着夫人和东院翁姨娘一起去东山的,但是半路上还是想去追随大姑娘接亲的仪仗,所以就擅自做主去了康亲王府。”   念春絮絮叨叨说起来自己这一路颠沛流离的经历。她从沈家避难的行旅中出走,还没有到达康亲王府,就被朱霁留在京中的细作劫掠,然后穿过硝烟弥漫的前线,才到了平允军的后方。   “如此说来,世子的职责应当是攻略京畿了。”沈书云思忖着,那么安王率领的主力则应当已经绕过了京畿道长驱南下。   她暗自摇摇头,都说上阵父子兵,果然是如此。新帝将所有精锐布防在京畿道以北,却没料到,真正的大军已经到了自己背后,准备时刻将京畿道包了饺子。   “大姑娘你不知道,京城乱套了。到处都是要急着出城的人,留在里头的达官显贵简直像是没了头的苍蝇,不知道该往哪里飞。而且……”念春凑过来对沈书云小声说:“听说,圣人其实早就出逃了,所以康亲王府才赶紧这样匆匆地来迎娶咱们。”   康亲王府违背风俗礼法求娶必然是受了战事的影响,而圣人出逃的消息,才真正让沈书云大惊失色。   国不可无君。这样的时刻,本应该与京城百姓并肩作战,共克时艰,新帝却选择了逃之夭夭,将百万大军弃之于不顾,战争的胜负,其实在此时此刻已经显现出端倪。   “那么咱们家的人,都逃出去了没有?”沈书云其实自从到了平允军的营帐,一直在惦念着家人的安危,翁姨娘那样的岁数,诚然是受不了颠沛流离的。   “应当是都到了东山,安置好了,连霄哥都被福山从兵部叫了出来,起初东院大爷还不肯一起走,是被连哄带骗的出来的。我跟着咱们家里人,一直走到东山的山门才偷偷溜走,眼看着他们都进了山里去,等到我赶回京城的时候,都要宵禁了。”   沈书云听念春如此说,才安心了些。   念春上下端详着沈书云,道:“大姑娘还全须全尾的,我就放心了。是不是你根本就没到康亲王府,而是中途就被世子爷劫掠来了营里?”   沈书云点点头:“大概如此,我并没有细问。”   念春又神色深邃地说:“世子没有对你怎么样吧?知道你要嫁给旁人,肯定气炸了。”   沈书云道:“确实是生了闷气,不过也还好。”   念春叹息着说:“世子对大姑娘也真的是情真意切,乱糟糟的还想着去截人,得耗费多少兵马?谁承想造反还真有成了的!我看京畿道这次不妙了。也不知道东院儿大公子现在身在何处,一路上王夫人都在抹眼泪呢。”   提到了沈雷,沈书云的心拧成一团,担忧之色甚重,两军对垒,刀枪无眼,她这几日偶尔在军营中走动,已经见识到平允军训练有素,铁骑刀枪,是一只血性又无情的劲旅,以沈雷那般养尊处优的少年将军,并不能与多年在塞北实战的平允军和安王父子匹敌。   “愿上苍保佑,咱们家世代簪缨,忠臣得善果,大哥哥能平安无事。”沈书云双手合十默念。   念春看着沈书云,觉得主子的位置真是纠结尴尬,一方面被反贼视为心上人,另一方面又有忠臣之后的血脉,这种对立其实还么有真正展现出水火不容之势力,但已经让她都替沈书云为难。   念春想到了什么,恍然对沈书云吃惊地问:“啊,对了!都说安王殿下只有世子爷一个独子,那他要迎娶大姑娘吗?你,以后要做皇后吗?”   沈书云一愣。   皇后?这个词她从未想过会和她产生什么关系。   “应当不会吧……”沈书云推测着乾坤变换、巨浪滔天之后的朝政格局会如何更迭。她与朱霁可以算得上两情相悦,然而皇后……是一个多么遥远而不切实际的头衔。   “为什么?他不是山盟海誓信誓旦旦的?怎么不许咱们嫁人,他将来只许大姑娘做妾吗?”念春愤愤道:“就算是贵妃、皇贵妃也是妾,我看不得大姑娘不做正头夫人,纵然他将来做皇帝也不行。”   沈书云又气又无奈,用手指头戳一下念春的额头:“现在兵荒马乱,天下未定,你怎么比篡权的人还恋权?”   朱霁此时正在帐外,本来打算进去,听见了念春与沈书云正在窃窃私语,反而停住了脚步,而他头一个听清楚的词就是“篡权”。   跟在他身后的四宝,分明感受到了主子的气息变了。   篡权……   这两个字从沈书云这样的忠良之后嘴里说出来,真是别有一番况味。   朱霁本是来告别的,却因为一点好奇心,在门口偷听到了里头的对话。   此时,他本可以继续往下听,但又忽然觉得不想听了。   他在前线督导了几日,得知沈书云的侍女已经安全回到了她的身边,才略放下心,毕竟军营之中,还是有个女眷照顾沈书云比较方便,他很快要去京畿道前线督战,沈书云有人作伴,也会不那么寂寞难捱。   他力求为她做到滴水不漏,如春日暖阳一般细腻温柔,只为了博她一笑。 第71章第七十三章   沈书云挑开门帘,见到朱霁在帐中,已经卸了铠甲,内里是一件玄色直裰,朝制银线缂丝云纹绣在两肩,正在案头奋笔疾书着密奏。   沈书云知道他在写的东西都是机密,便垂手立在帐门口,不敢靠近。   朱霁一边飞快书写着需要传送的军情,头也不抬,对沈书云冷冷点评道:“倒是知道避嫌。”   沈书云有些尴尬地笑笑:“不能总惹世子生气。”   朱霁将密函写完,仔细审阅了一遍,并无差错,遍唤四宝:“四宝,进来。”   四宝低着头恭敬进入帐内,接过了朱霁的密函,同时眼神飞快扫过沈书云,识时务地赶紧出去了。   朱霁这才舒了口气,从前线一路疾驰回大本营,这时候才敢略微释放一身疲惫,对沈书云道:“渴了,沈大姑娘赏一碗茶水吧。”   沈书云低头,恭敬地去斟了茶,递放到朱霁的案头,继续如一个婢女一样垂手立在原处。   朱霁将茶水一饮而尽,对沈书云说:“劳烦大姑娘千金之体,侍奉我这个乱臣贼子,篡权之人,实在是委屈了。”   “的确是除了祖父,没有侍奉过旁人。”   沈书云总是这样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朱霁看着却觉得更加恼火,方才的无名醋现在在心里被打翻在地。   高傲和自负被心里的妒火战胜,朱霁蹙着眉头看向沈书云去矮柜前准备茶水的背影。   他放下茶杯,到沈书云身后,紧紧搂住她,带着怨愤说:“一别三个月,走之前怕你寂寞孤单,还把你的丫鬟千辛万苦寻来,回来就看到你一点也不寂寞,走到哪里都有人求墨宝,差点忘了沈大姑娘才名远博,没人不知道。”   他的搂抱很紧,让沈书云不舒服,于是试着挣脱,却被扣得死死地。   “世子,请你自重。”   这句平静地告诫,却让朱霁更加恼火,仿佛是三个月前临走时那一句“篡权”的点评,一直让他窝了一口气,本来以为三个月的相思和再度相逢,会冲淡这股怨愤,没想到一回来就看到沈书云周围围满了旁人。   “自重?云娘,你这嫡长女的架子是不是该学着放放?难道只有有求于我的时候,你才心里有我?”   朱霁将沈书云抱起来,放到帐中的榻上,心中的怒火愤恨不已,沈书云一下子被扔到床上,略略觉得有些疼,撑着手臂坐起来,去抚头上的发髻,还好没有弄乱。   她知道朱霁是在吃醋,但又不能怪她,朱霁回来前甚至没有派人回营通报,仿佛就是要看看她在营里究竟在干什么。   沈书云讨厌这种被他监视和规训的感觉。   她从小在荣恩公跟前长大,祖父对她只是教育,却并不限制,然而朱霁已经是摆明了要将她今后都带在身边,这种限制只会越来越多。   沈书云蹙着眉头去思忖这些的时候,朱霁倒是笑了,问:   “沈大小姐在想什么?是不是嫌我回来早了,扰了豆蔻画师与万千拥趸的好时光?”   沈书云微微吐一口气,抬起一双明亮无暇的眼眸,对朱霁深切而诚恳地问:“世子打算一直把我带在身边吗?”   朱霁对沈书云的发问感到意外,沈书云是他的心上人,在他看来,留在他身边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是,不然呢?是不是还没忘了我那没见过面的堂弟?康亲王府比安亲王府,门楣高在哪里?让沈大姑娘念念不忘了?”   朱霁知道自己的话说的又刻薄又小气,他实则不喜欢这样的自己,但是奈何看到沈书云的时候,就是忍不住这样说。 第72章第七十四章   平允军纪律严明,加上北方骑兵擅长长途奔袭,天气转凉,就显示出了巨大的优势。   新帝携带者洪承恩、李泰齐等近臣早在三个月前就迁往了陪都,而赵世康率领的朝廷军队还以为自己镇守京师是为天子守过门。   洪承恩在逃亡的路上才看清楚了一直辅佐的这位君主表面上温和厚道,实则内心是多么的脆弱,平允军不过兵临江苏道,就已经让新帝,撇下京师的众人出逃。   于是在逃亡的半途,洪承恩就向安王朱枋出卖了新帝的行踪,以此作为谈判的筹码。   安亲王得到洪承恩的密函的时候,笑而不语,将密函投入了火盂之中,对身边的近宦道:“我原本以为这仗要长久打下去,看来竟然是不必了。”   随后不久,安王在京畿道以北的徽州道称帝,史称徽武宗,是八百多年来第一个以皇叔身份篡权得到政权的帝王。   安王称帝,标志着大徽的江山即将易主,这场仗准备多年,然而多取九州大部分领土的时间,不过一年而。   安王在徽州称帝,朱霁也随后被封为太子,只要拿下京城,就会顺利入驻东宫。   三个月来,朱霁带着平允军的将士,对京城是围而不攻,一方面是为了保护京师里宫廷建筑的完备,另一方面是希望赵世康能主动归降,避免两军交战的损失。   然而,朱霁却低估了京师内部守城的意志力,赵世康守城之牢,很有当年荣恩公的风范。   朱霁十分不能理解,赵世康的这种愚忠,就算是自己想死,又何必牵连许多别的人。   然而城中细作飞鸽传书,沈雷也是一样,打算与赵世康一同坚守到最后一课,为国捐躯。   “真是死到临头还顽固不化。”   朱霁其实知道若非沈雷是沈书云在意的人,他定然也不会这么在意他的死活。   以沈书云那样将沈家这般人的荣辱视为己任的人,也的确继承了沈家一脉相承的愚忠。   朱霁对此嗤之以鼻,但又心向往之。   他知道只有这样的人,才会真正从一而终,对待家人朝堂与对待夫君爱人,并没有不同。   因此沈书云差一点嫁给康亲王府的事,就更加让朱霁心里感到烦闷难堪。   “沈大姑娘最近还在营里给人画画吗?”   面对朱霁的提问,四宝自然回答得滴水不漏:“营内除了念春姑娘,没有一个人再敢和沈大姑娘说一句话。”   朱霁听闻,神色才稍微平静了些。   ·   安王称帝之后,驻守京师城防的赵世康,终于在坚守了三个月以后难以继续挺立。   作为荣恩公最为器重的后生,赵世康一直有为国捐躯的梦想,他宁可死守着被主公抛弃的城池,也不肯做二臣。   在一线战场跟随赵世康半载的沈雷,也抱着必死的决心,要与平允军战斗到最后一刻。   以至于朱霁安插在京师的细作想要向朱霁通风报信,希望他能反水倒戈,最后都因了解他迂腐的愚忠而放弃。   “真是随了荣恩公那把老骨头,是个冥顽不灵、食古不化的人。”   朱霁在营房里一边看着线人的密报,一边眉眼沉沉地感慨,分明大势已去,这些所谓的忠臣还要这样自欺欺人。   当忠臣有什么好,当篡党又有什么不对?   朱霁看向京师的方向,眼神霸气中还带着一丝藐视的意味。   他觉得自己已经对沈书云已经不断放弃了底线,绝对不会对第二个沈家人仁慈手软。 第73章第七十五章   虽然在攻城之前,朱霁的平允军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而且提前识破了赵世康的炮攻突袭,但是真正拿下京师已经是攻城之后的第七天。   朱霁虽然是胜利者,但是也不得不承认,赵世康承袭了荣恩公的衣钵,即便是在主公背弃,士气大哀的时候,官兵也展现出了坚持到最后一刻的顽强。   平允军为了拿下京师,折损了数万人之众,战事十分惨烈。   因为采用了火攻,京师中熊熊燃烧的火焰,几乎将这座六朝古都化为一片焦土。   朱霁绣着海浪纹样的步云履奢华精美,足以与他皇孙贵胄的身份和问鼎九州的功勋相匹配。   四宝走在前头,命手下的小太监一路用扫帚伏在地上擦拭硝烟散去后的灰烬,以便朱霁的步履,稳稳前行,渐次踏入落满了灰烬的紫宸殿正殿。   他已经换上了太子规制的常服,绫罗的白色直裰垂地,衬得身形更颀长优雅,细看才能感觉到金线缂丝的光彩熠熠,胸前四爪团龙图案栩栩如生,顶戴真龙足金梁冠,一枚玉簪箍住顶发,不着一言已经贵不可言。   这只是太子的制式常服,并不是受册时会穿的冕服九章,但他身有军功的气质,已经具有了不可正视的威严。   就连日夜侍奉在侧的四宝,也觉察出主子在攻克京师之后,有一种鱼跃龙门今非昔比之感。   前日攻下京师以后,平允军的将领已经率众将紫宸殿清理出来。万幸火攻京师之时,宫檐上只是落了几处火星,也很快被熄灭,因此几乎完整地保留下了一整套构造,只是被飞来的箭簇折损了几块瓦片。   “紫宸殿的琉璃瓦是前朝工匠烧制,工艺未曾失传,但是成品率极低,恐怕一时半会儿无法修缮如新。但臣下已经着人去办,连同整个帝都都将在安王殿下进京之前,竭尽全力护旧如新。”   朱霁对在身后垂首汇报的将领微微点点头,道:“一定要让父王有王者归来的凯旋之感。”   四宝和身后的随从纷纷唱喏,在紫宸殿的台阶前停了下来,只有朱霁沿着白玉的台阶一路往上。   本朝礼制,紫宸殿的白玉石阶只有帝王与东宫可以拾级而上,其他人只能走玉阶两侧的石阶。   紫宸殿的挑高足有四五丈,坐在当中的紫檀镀金交椅上,说话都会让声音放大、回荡,显示出帝王才有的威严和尊荣。   朱霁在宝座之下,看着椅背上精雕细琢的云龙纹样,展露出势在必得的快慰。   曾经,他以质子的身份就站在如今的位置上,对着宝座上的堂兄俯首称臣,而如今,他已经是那个宝座唯一的继承者。   ·   京师经过了三个月的围城和激烈的战火,已经残破不堪,难以想见一年之前,这里曾经是歌舞升平、海内闻名的繁华之地。   沈书云进京是乘坐的是平允军的马车,看到了街巷深处不时会发现残疾的饿殍或者贱卖儿女的贱民,路过市井民居的巷弄,两侧更是一片断井残垣,真真可以用惨状来形容。   难以想象,这里就是她从小出生、长大的帝都。   她一边庆幸自己提前让沈家人迁往已经备足了粮草和用具的东山,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对战事中的流民生出来恻隐之心。   新帝虽然对沈家不好,但是到底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昏庸之君。历史上贤明的君主总是少数,大多数不过是守成之君。   若非是安王父子一心问鼎,百姓的这场灾难本来可以避免。   ·   侥幸在三月围城的饥荒和连日战火中侥幸活下来的京师居民仍然惊魂甫定,而高门大户中的遗老遗少战战兢兢,不得不接受江山易主的现实。   那些过去曾经在朝堂上向帝王提议削藩或者说过安王父子坏话的官僚,也都战战兢兢,进退失据,生怕自己会被成功的篡权者秋后算账。   平允军记录严明,朱霁麾下的亲随都是能臣,东宫很快被修缮整理出来,虽然西南角在火攻中损伤了一小片宫殿,但是并不影响入住。   沈书云和念春被安置在了东宫太子殿的侧殿芙蓉宫,东宫从前的守卫和宫女已经被遣散,新的侍者与奴仆还未进行遴选,因此整个东宫都显得冷冷清清,巍峨高大的建筑有了一份萧瑟之气。   自从京师被攻克,沈书云再没有见过朱霁。   在入住东宫三天以后,朱霁才踏入了芙蓉宫。   四宝拆迁调拨了两个婢女和两个内监来侍奉沈书云,一来为了保证她日常生活衣食无忧,另一方面则是对她和念春进行时时刻刻的监视。   朱霁进来,四个奴仆朝念春一个眼色,便纷纷退了出去。   “这里住得还习惯么?”   沈书云并没有第一时间回答,而是恭敬地对朱霁行礼,而礼仪的方式仍旧是对亲王世子的屈膝,而不是拜见太子时的跪叩。   朱霁嗤之以鼻:“还是放不下世家嫡长女的款儿。云娘,我以为事到如今,你我的关系应当更进一步。”   沈书云缓缓起身,嘴角几不可查得微微一笑:“是么?世子打算如何更进一步?”   朱霁仍然未曾从她要嫁给康亲王府的事情里消气,便道:“父王即将称帝,这里是东宫,你觉得我说的更进一步,是什么意思?” 第74章第七十六章   沈书云一连十几日没有机会见到朱霁。   昔日被禁足在荣恩公府的蓬蓬远春之时,沈书云并不知道那种禁足比起东宫的规矩与教条,是不足挂齿的。   这半个月,朱霁虽然未曾到访沈书云所在的芙蓉宫,四宝却已经以东宫主管的身份,丰实起东宫的仆从,一切都为安王凯旋以后登基做准备。   从蓟州安亲王府调配的人员也陆陆续续抵达了东宫,不过是不足一个月的时光,京师已经渐渐恢复了往日秩序,高门贵胄也逐渐开始了礼尚往来的走动。   沈家这时候悄无声息地从东山回到了沈府,期初并没有引起京城世家的关注。   为了稳固后方和朱氏天下,朱霁并没有发落京师之中的高门贵族,甚至在紫宸殿前,将存档的有关于上书削藩安亲王的有关奏折,一把火烧了个干净,以收买人心。   唯独对于康亲王府,似乎是格外地残忍苛刻,首先是削除了康亲王的爵位贬为庶民,然后是将康亲王世子关押在昭狱,随后毒打了二十大棍,直到落下了终身的跛疾,才似乎稍微出了一口恶气。   康亲王与安亲王一直没有过节,朱霁的处置却明显带着私人恩怨的意味,折让京城中刚刚稳定下来的气氛再度紧张。   这时候人们才想起来沈家的嫡长女与康亲王世子曾有婚约,甚至在新帝逃离京城之前有过嫁娶。   而此前被沈家裁撤的下人,有些已经流入了京师其他的高门,他们影影绰绰地传播着这样的一条传言,就是朱霁在荣恩公府做质子之时,曾经与沈大姑娘有私,因此入住东宫之后,自然会将康亲王府视为眼中钉。   传闻越传越离谱,最后竟成了沈崇为了荣华富贵,将沈书云私下献给安王父子,因此才能在京师围城之前,逃出去保命。   朝中人忌惮朱霁的手腕,并不敢当面嘲讽沈崇卖女求荣,沈霄却成为了京师纨绔子弟口中奚落的对象。   杏林书院恢复了授课,本在军中做文官的沈霄被沈家复送回到了书院研造,就遭遇了同窗的讥讽。   “安亲王以后要承继大统,沈二,你是不是就要当国舅爷了?真是可喜可贺。”说这话的是王安,昔日其父是户部尚书,如今朱霁治下,户部这样的咽喉已经改换了蓟州派主政,他父亲也被调任去了闲职,昔日门庭若市的府邸,如今也是一副家道中落的模样,因此对安王的篡权,颇有非议。   沈霄不理会他,低头继续看书,等候着一会儿夫子的授课。   而王安似乎并没有息事宁人的意思,走过来,一把拿起了沈霄眼前的课本,对他说:“唷,看得还是《论语》,礼义廉耻沈二你真的看得懂吗?你们家好像不是只有你一个子孙,你的那个庶兄呢?是不是已经战死,全家却不敢提及,也不敢给他出殡啊?”   沈霄听到王安说起沈雷,有些气愤:“你休要胡言乱语,我兄长生死未卜,何来出殡一说?”   王安就期待看到沈霄生气的样子,他越是生气,自己就越是快慰,于是继续点火浇油:“哦,那你倒是说说你那庶兄出征是为了打谁保谁啊?还是说你们沈家最擅长两边压宝,你兄长为国征战,你长姐月下偷情,无论谁坐江山,你们沈家的荣华富贵永远不倒嘛!真是令人佩服!”   沈霄本来就不是特别擅长言辞的人,被这么一激,想说话的只剩下了拳头,于是和王安扭打在地。   一般半大小子正是血气上涌的年岁,看到有人在课堂上大家,干脆为成了一圈,为各自支持的人吆喝呐喊起来。   直到父子到来,又叫来几个书院的护卫,才将两人拆散开。   沈霄生得瘦弱,自然吃了些亏,一脸血迹地回到了沈家,何氏哭作一团,去找沈崇想办法给儿子出气,却在书房意外的撞见了沈崇和小丫鬟的偷情。   何氏只感觉天崩地裂,沈家顿时乱做了一团。   在东山逃亡期间,因为惊魂甫定,前途未卜,沈崇和小丫鬟玉梨故意疏远了一段时间,如今回到了沈府,新的君主并没有追究遗老遗少的意思,加上东宫的人告知沈崇,沈书云已经被朱霁接去了东宫,沈崇一时间喜上眉梢,料定将来安王登基,自己凭借沈书云与朱霁的私情,绝对可以洛阳纸贵,因此又忍不住和小丫鬟旧情复燃起来。   本来沈霄在书院被人欺负,倒还并不是一件大事,而何氏面对一直对她宠爱有加的夫君,居然在眼皮子底下有了新宠的事,实在是难以接受,整个沈府都因为家主与主母这场大战而鸡犬不宁。   就连东院的王氏与翁姨娘也被惊动。   而沈崇那种并不想认错,并且干脆要纳玉梨为妾的态度,更让何氏觉得天都塌了下来。 第75章第七十七章   沈书云正在芙蓉宫里画画。   自从被圈进在东宫,沈书云反而觉得有一件事特别心悦,就是终于得到了空闲画画。   朱霁禁止她回家探访,也不准她见任何人,但在物质层面,对沈书云几乎是有求必应。   甚至文房四宝和颜料画具,每天都送来大把新得的稀罕物,有些是从皇家仓储里直接寻来的,四宝不断找人搬来,念春直接腾出一间屋子来置放画具。   山水有痕,总是书写心中况味。   连念春都看得出来沈书云笔下的风景比起从前萧瑟了很多,沈书云说自己这是学李成,仿照宋元禅宗之妙,念春听不懂,只是在一边静静陪着。   “若是能一辈子这样闭门不见客,安心画画倒也是称心如意了。”   念春叹一口气道:“大姑娘想的倒是轻巧,也不问问自己今年周岁几何了!”   沈书云停下了笔,看着窗外已经是暮秋时节,忽而想到自己的生辰快到了。去岁此时,祖父已经病重,加上当时执掌者沈家的家权,忙忙碌碌的,沈书云生日也就糊弄过去,由念春去下了一碗面,又去寺庙里祝祷了一番。   “八月初十是大姑娘生日,眼前就到了。咱们关在这里,锦衣玉食却也犯人相似。今年过去,姑娘就十八了,难道老死在这里吗?”   沈书云却道:“十八,倒也不是老得不成样子的年岁。”   念春想辩驳几句,却见四宝公公进来,对沈书云道:“沈大姑娘,世子请您过去一趟呢。”   沈书云和念春互相看一眼,自从进入了东宫,就一直被禁足在芙蓉宫。东宫规模很大,并不比禁宫小多少,芙蓉宫已经是五进的院落了。但是除了芙蓉宫,两个人并没有去过东宫任何一处殿宇,这时候四宝来请人,不知道是去哪里呢。   四宝看出了沈书云的疑惑,恍然,解释道:“世子此时在东宫正殿东华殿,自从入住东宫以来,世子一直居住在那处。”   沈书云点点头,想更着四宝走,四宝却从外头招进来三五个宫娥,每一个都美貌优雅,显然与差遣来侍奉她的这些普通宫人不同。   “这是东华殿侍奉的几位宫娥,太子命她们来给大姑娘梳洗。如今陛下已经颁布文典昭告天下称帝,待会儿见了主子,请大姑娘也注意言行称呼,不要乱了规矩。”   沈书云觉得自己真的是被囚禁起来的鸟鹊,连安王在南方已经称帝的事情也不知道。   她看看几个宫娥的服饰规制,想起来幼年跟随祖父进宫时见到的那些宫里的宫娥,确实也是这样的打扮与仪态,瞬间了然了。   篡权者在一步步逼近自己的目标,显然已经快要将整个天下纳入囊中,而曾经低着头进入京师做质子的那位,如今也已经是东宫正殿,坐拥东华的太子了。   沈书云点点头,跟着几个宫娥往外走,而念春则被四宝留在了芙蓉宫。   沈书云神色有些忧伤地回头看看念春,让她安稳等自己回来。   ·   几个宫娥并没有把沈书云带去东华殿,而是带去了东宫最大的配殿坤离宫。   在八卦中,坤与离都象征着女性,坤离宫作为最大的配殿,自然是太子妃的居所。   围京之战以后,因为朱霁的入住,东宫也在悄然修缮,坤离宫如今光彩熠熠,奢华逼人,迈步进入主殿,沈书云眼前酸枝雕花的精美家私与金线缂丝的帷幔晃了一下眼睛。   她虽然也是见过世面,到底不曾进过后宫,这时候才知道东宫到底还是不同凡响。   在坤离宫的盥室沐浴熏香以后,沈书云穿上了宫娥递过来的绫罗长裙,贴身的蚕丝光华熠熠,垂坠及地,轻点蛾眉,绛唇如樱,衬得她花容月貌,更有一番矜贵之气。   几个宫娥皆是从蓟州调配过来侍奉的安亲王府老人,也是见过许多美人的,都被沈书云的气质与姿容倾倒感慨。   梳洗停当以后,几个宫娥没有带着沈书云即刻往东华殿去,而是低语几句,沈书云听出来她们是在等一个叫昭华姑姑的人。   “姑姑现在在太子跟前侍候,姑娘在只管等着便是。”   沈书云点点头,更对这位昭华姑姑感到好气。   不一会儿,四宝过来对几位宫娥说:“怎么还在这里磨蹭?太子那边唤人过去呢。”   几个宫娥有些困惑,为首的一个略微年长的问:“昭华姑姑说要亲自带人过去,是在忙旁的事?”   四宝听到“昭华姑姑”四个字,忍不住目光扫了沈书云一眼,道:“你们只需听洒家差遣,快些走吧。”   沈书云出了坤离宫的盥室,穿过漫长的回廊,到了宫殿集群之间的廊道上,看到了一张步撵,四个内监在等候着,她被宫娥扶着上了步撵,才第一次走在了东宫的廊道。   沈书云坐的步撵让她的视线高出了平日,这时候向两侧看去,才知道东宫的恢弘与规模,果然如人们所说仅次于禁宫。   想到朱霁那张总是胜券在握不可一世的脸,似乎这样的地方,才称得上他的野心与热望。 第76章第七十八章   “听带我来的宫娥的口吻,这位昭华姑姑,是蓟州时的老人了?”   朱霁把沈书云跟前的玉碗拿过来,仔细地盛了一碗芙蓉羹,推过去示意她吃。   然后貌似随意地回应道:“嗯,从十几岁就和四宝一起侍奉在我身边。”   沈书云低着头开始吃芙蓉羹,朱霁一边吃一边偷偷看她面容上的表情,看到她有些在意的样子,心里生出了喜悦和快慰。   “怎么这么在意昭华吗?你若是不喜欢,我便换个人侍奉。”   “殿下说笑了,这本不是我该过问的事。”   朱霁听闻,面色不虞,停杯投箸看向沈书云:“是不是随便我身边有什么女人,你也不在意?”   沈书云抬起眼帘,也跟着放下了筷子,轻轻叹了一口,知道朱霁又开始没事儿找茬了。   “我被殿下关在东宫的一处角落里,半个月才见您一回,我该怎么在意?连殿下去了哪里,见到了什么人,我也不清楚,难道要在意一个在殿下身边侍奉了这么多年的吗?”   一席话说得朱霁哑口无言。   他复又拿起了筷子吃东西,却有些闷闷不乐。   沈书云不想惹得他生气,便喏声问:“这段时间,你很忙吧?”   “沈大姑娘怎么关心起在下来了?是不是想问问另兄的下落?”   沈书云心道,的确如此,但是又觉得直接承认有些不够客气,一瞬间有些犹豫。   朱霁到底是和一群人精在朝堂上周旋的人,便直击沈书云的软肋:“看来我猜对了。你若不是有什么事情求我,大概也不会关心我的死活。”   沈书云自嘲一笑:“倒也没有那么无情无义。”   见沈书云还能自嘲开玩笑,朱霁反而觉得心里方才的压抑烦闷得到了纾解,从坐垫旁边取出了一封信函,丢给沈书云:“你父亲给你的信,一大早差人送来的。”   沈书云看到信函上写着“沈氏云娘亲启”几个字,确实是沈崇的笔记。   但她皱起了眉头,猜想不是什么好事,就放到了一边,拿起筷子继续吃饭。   “怎么不打开看看?”   “入京之时,殿下已经差遣四宝公公告知我家里人除了大哥哥,悉数毫发未损,现在京中秩序恢复,虽然从前的官僚已经不在履职,但是俸禄都依旧领取,我并不担心家里人。”   “这能算是沈大姑娘觉得我这篡党夺权之人,实行了仁政吗?”   朱霁下巴微微抬起,对沈书云问话的时候,有点像君臣之间的过招。   沈书云并不接:“只是说我的家事,朝堂之中的对错成败,我一个闺阁中人,不懂。”   朱霁道:“沈大姑娘是女才人,哪有你不懂的事情。当初不是还劝告过你大哥,不要轻易从戎,要审时度势吗?”   这是沈书云当初对沈雷私下里说的话,除了她们二人并没有第三个人知道,沈书云的眸光瞬间闪亮起来:“世子,不,殿下怎么知道这个?我兄长还活着对吗?”   朱霁看她急切的样子,一方面想赶紧告诉她,沈雷被活捉了,身体无恙,但是碍于曾经与平允军对战,是犯人囚徒不能释放,另一方面又有些吃味,沈书云何尝用这么急切的神色关心过他呢?   沈书云见朱霁刚刚晴天的脸色又阴沉起来,便知道自己的急切又惹恼了他,便诚恳地解释道:“我幼年丧母,小时候是祖父养在身侧,但是到底衣食住行还是离不开翁姨娘的照顾,我长兄是翁姨娘的唯一血脉,因此在我心里位置不同。”   “但对于新君来说,都是逆流。”朱霁语气骤然一冷,表露出朝堂上说一不二的气场。   沈书云自然早就知道朱霁是个什么样的人,但是因为朱霁对她深情以往,是鲜少见到他杀伐果断的这一面。   的确,沈雷到底是赵世康麾下,与安王父子的平允军对阵的敌军将领,就算是活着,等候着他的也将是秋后算账。自古权力更替就是你死我活,这没有情面可讲。   这一刻,沈书云甚至暗自想,若是沈雷还侥幸在围京之战中活下来,反而还不如直接战死沙场,能让东院的人得一个痛快。   她难以想象,以翁姨娘的年纪和叔父与婶母对亲情的看重,若是要看着沈雷被压到法场处置,或者发配流放到边疆,将会是怎样不可承受之重。   就连她自己想到沈雷那般年轻,不过是没有成婚的弱冠之年,就要沦为阶下囚,甚至被杀头处决的结局……。 第77章第七十九章   实际上,朱霁之所以今天得到了闲暇和心情能和沈书云一起吃个饭,是因为安王的奏章里称,南方的叛军已经被清缴得差不多了,至少不用安王亲自在前头督战。   既然宣布称帝的典册诏书都已经颁布,登基也只剩下了个仪式。   京中被朱霁安抚的还算平稳,也扫清了安王登基的障碍。   朱霁知道自己身份已经从皇室中寻常的亲王世子,一跃成为贵不可言的储君,言行从此都要格外留神。   尤其是在父王面前,自己以后也是先君臣,后父子,彼此再不是阵前的父子兵,而是朝堂里的上下级。   而太子的婚事,关系国祚,绝不同于一般贵族人家可以有相当的自主权,这个太子妃的位置由谁来坐,只有最高权柄的人,才能决策。   朱霁觉得心口发闷,他发现自己竟然没有资格去记恨沈书云答应了康亲王府的求娶,因为自己甚至不如康亲王世子可以给沈书云一个名分。   “殿下,我想回家一趟,毕竟围京之战过去这么久,我也惦念翁姨娘的。”   沈书云知道朱霁此刻在为自己内疚,想抓住这个机会得到应允,回家一趟。   “不可。”   没有料到,即便是这样的愧疚中,朱霁仍然如此蛮横,又如此清醒。   “因你违背了当初任何人都不嫁的诺言,我已经不会再信你。纵然是折断的花,也要摆在东宫的案头,哪里也不许去。”   沈书云凝噎在那里。   从前,朱霁自然也是这样果决的人,只是当时沈书云觉得总有办法怀柔他,但是自从住进了东宫,便觉得朱霁似乎对自己有些地方已经死心,拒绝的时候即便内心是愧疚的,也绝不会动摇。   见沈书云垂首又要落泪,朱霁微微蹙起的眉头松解开,道:“但是可以允许你家里人进宫来看你。”   沈书云不可思议地看着朱霁:“让他们来?”   “这样,你可以只见你想见的人,岂不是更好?”   的确,这样沈书云可以先见见想念的王氏和翁姨娘,还有不知道沈霄最近是不是又长高了,还有曹管家和思夏她们。   朱霁见她心动,微笑着走过去,双手捧着她的脸颊,像是在看什么了不起的珍宝,然后双唇覆盖上去,是一个很绵长而投入的吻。   入东宫访亲的规矩其实和进宫差不多繁琐,第二天是来不及的。但是朱霁却命四宝给沈家抬去了十几个花梨木的大箱子,是各种金银细软、稀罕布匹,甚至有玻璃屏风、紫檀书案这样的小家私。   对外,东宫宣称这是表达对当初入京为质子时,对沈家精心服侍的答谢。然而京中高门谁人不知,沈书云已经入住东宫多日,这些赏赐,根本就像是下聘礼。   ·   沈家访亲的日子安排到了十日之后,这期间沈书云还是和念春住在芙蓉宫里,每日画画调香,惬意安宁。   或许是得到了朱霁的允诺,保证沈雷不会有事,沈书云最后的担忧也放下了。   朱霁偶尔处理完政务回来芙蓉宫看她,与她牵着手往东宫的花苑里散步,偶尔也会在芙蓉宫的寝殿与她亲密,但到底秋毫无犯,不曾越过雷池。   仿佛这个人永远不会有失去理智的时候,即便是人人都以为,沈书云已经被朱霁纳为内侍,而只有两人身边紧密侍奉的念春、四宝等人,才知道其实两人不曾有过真正的肌肤之亲。   然而这段时日,沈书云才算是真正了解了朱霁的精神世界。   从前不觉得有人比自己更像个画痴,而在朱霁的言谈中,沈书云才知道,朱霁其实比她还要寄情于丹青。   甚至许多以为已经失踪的前代佳作,其实都在朱霁这些年的搜罗中,落入了蓟州安亲王府。   “那些字画,这些年也是来之不易,有些是友邦进贡,有些则是在市面高价赎买,总之确实值得一观,等将来战事平允下来,我变差人一一拿给你看,你想临摹时,便放在身边。”   朱霁仿佛在搜罗这些精品佳作的时候,就在等待着有一日可以和沈书云这样畅谈,献宝一样把这些画作送她做礼物。   沈书云听到自己欣悦地对她说:“好。”   · 第78章第八十章   最后被确定下来,能够进入东宫探访沈书云的人,让沈家人倍感意外。   除了翁姨娘和王氏这两个与沈书云向来关系和睦的人之外,还有沈霄,但是竟然没有沈崇和何氏。   这让沈崇倍感失望。   南方的战事已经逐渐平息,安亲王显然很快就要登基。   这在历史上是见不得人的篡权事件,但是对于当下战战兢兢的官场来说,是一件不得不接受的事情。   沈崇本来打算借着去会见沈书云的机会,与朱霁攀上关系,却没有想到自己连东宫的门也进不去。   而陪同东宫的司礼太监一同到沈家颁布东宫的旨意的人,还有念春。   见到昔日女儿的贴身侍女,沈崇也不敢在以家主的身份去颐指气使,毕竟念春也已经是半个东宫中人,比他有更多的机会见到太子。   “为何我与夫人不能入东宫访亲?这是云娘自己的意思,还是……”   沈崇觉得念春至少可能对自己道几句实话,因此问的也直白。倘若是沈书云的意思,他只当是嫡长女看不上自己要纳妾,有些使小性子,倒还不打紧。若是朱霁的意思,他便不得不担心起自己未来的官运。   然而念春给出的答案,却让大家有些意外:“太子并没有拟定什么访亲的名单,这是全权由咱们姑娘定的。而且当日太子不在东宫,要出城门去迎接圣上凯旋。”   这里说的圣上,自然是刚刚宣布称帝的安亲王,史称贤宗皇帝。   “圣上凯旋?”沈崇恍然大悟,若是比起迎接马上要登基的帝王,他们一家去东宫串个门,实在称不上是一件大事了。   沈崇心里的石头放下了一大半,大抵朱霁根本就未曾把他放在心上,虽说有些失望,但到底比被太子殿下格外厌恶要好多的。   倒是何氏,完全看不懂这其中的道理,反而上前讥讽沈崇:“我只当是大姑娘飞上枝头看不上我,原来是亲爹也觉得见不得人。”   玉梨跟在何氏后面瑟瑟发抖,她已经换成了妇人的打扮,被沈家以姨娘处之,因此要侍奉在何氏左右,何氏阴晴不定,时常拿她出来撒气,虽然看在沈崇的面子上不敢太过火,但是到底还有主母的威吓在。   沈崇目光扫过可怜的美妾,听着何氏不识大体的讥讽,只是皱着眉头不悦,并没有争辩,却在心里对何氏的厌恶更胜。   念春对于家主夫妻不合的传闻已经有所了解,但是真的见到了两人离心离德的一幕,也深感意外。   自幼进入荣恩公府为奴,念春印象中何氏和沈崇一直是十分恩爱的,如今的局面莫说沈书云,就是她也觉得何氏虽然可恶,却也有几分可怜。   毕竟在官宦人家纳妾是常事,但是沈崇却是直接变心,这究竟是大有不同。   众人却没有注意,沈霄却在私下里偷偷握紧了拳头,直白地当着东宫来的宦官的面问念春:“那么说,大姐姐从前和康亲王府的婚事,就是不作数了,以后要嫁给安亲王世子了么?”   “大胆!你说什么大逆不道的浑话呢!”沈崇上前一步就大声呵斥沈霄。   正因为安亲王是篡权之君,必然对于讥讽和指摘他夺位不正的人格外介怀。   沈霄年幼,没有经过官场政坛的血雨腥风,并不知道这句在他看来寻常的质问,可能会给沈家招致怎样的祸端。   沈崇忙对东宫的内宦堆笑告饶:“公公明鉴,犬子言语失当,请公公淡忘此事,崇再拜以谢!”   沈霄的话最要命的是依旧称呼朱霁之父为安亲王,这等于否定了他的帝王之位,是极端的大逆不道。   “小女在太子跟前侍奉,能得到太子的信任,是何其光耀门楣的事情,我沈家必定对圣上与太子誓死效忠,公公明鉴!”   沈崇甚至对东宫的这个阉人行了跪拜之礼,让念春和东宫的内宦忙扶了起来。   “沈大人不必如此紧张,沈大姑娘将来要腾达到何种地步,洒家拭目以待,公子方才说了什么,洒家并没有听得太清楚。”   “不清楚最好,不清楚最好。”沈崇听老太监这么说,心里常舒了一口气。   倒是沈霄,指节攥的发白,看向沈崇的眼神,就像是看待一条摇尾乞怜的走狗。加上对他移情别恋于一个小丫鬟,上了何氏的心的事情,也早就怀恨在心。   ·   翁姨娘带着王氏和沈霄,一同进入了东宫探望多日不见的沈书云。 第79章第八十一章   “陛下是让我一个人前去东华殿吗?难道是要到芙蓉宫来见我?”   沈书云觉得贤帝一定早就从朱霁身边人这里听说了她的存在,想见见自己也是寻常,但若是屈尊到芙蓉宫来见她,就有些不同寻常了。   昭华其实心中也大为不解,但是贤帝确实清清楚楚地表明要亲往芙蓉宫来,看看荣恩公的嫡长孙女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陛下的确是要亲自过来。”   得到了这样的答案,在侧殿听到了这个答案的翁姨娘等人也有些不安起来。   沈书云令自己沉着冷静下来。   她左思右想,自己虽然是荣恩公的孙女,沈雷的妹妹,但是并没有做过任何抵抗平允军的行为。按照贤帝宽待京师权贵的意图,也大概不会针对自己一个女流之辈如何。   沈书云让沈家人先到了侧殿等候,贤帝既然要见的人是她,就没有必要扯上他人。   ·   约莫不倒半个时辰,果然一行人从东华殿的方向来到了芙蓉宫。   或许是刚刚班师回城,为了掩人耳目,贤帝其实是换了便衣微服进入了京师。   至于为何没有随着大军一同回来,是因为担忧路上遇到伏击,因此甚至把太子作为幌子,让他去城外迎接,朱霁还在外城等待着父亲凯旋,却不知道真正的权利核心,已经轻装简从悄然进城了。   各地不断有希望借着天下打乱,试图混顺摸鱼的野心家,掀起起义的大旗,贤帝朱枋很清楚自己目前的处境,仍然要以稳定大局为重。   在他心中,登基也只不过是个仪式,能够在宝座上真正长久地坐下去才是紧要。   他没有入宫,尽管朱霁已经将太和殿都整饬一新,他绕过了城外迎接他的仪仗,就是想来看看儿子到底把京师治理的如何。   以及他不得不承认的,对于那个令朱霁着迷不已的女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时间过去太久,他早已经忘记了那次先帝寿辰上献画的豆蔻少女是什么模样,当时他的心里只是憧憬着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帝王。   儿女情长,在朱枋的眼中,一直都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即使他对发妻一往情深,更多的也是因为,对方是自己开拓蓟州领地的贤内助,而你侬我侬的男女私情,他虽然也历经过年少血气方刚的时候,却并不将此视为什么要紧事。   踏入了芙蓉宫,沈书云亲自从婢女手里接过茶水敬上,而昭华作为昔日蓟州的老人,则立在了朱枋的身侧。   自从进京以来,东宫的一举一动,昭华都按照朱枋的安排,传递给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朱枋手中。   这件事,朱霁大概也能猜想,权力巅峰之处,互相防备和猜忌,本来已经是寻常事,父子之间并不会因此心生嫌隙,反而习以为常。   见沈书云的行为举止,端方有度,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慌乱紧张,诚然是荣恩公视为珍宝的掌上明珠。   待沈书云平静的立在殿内正中等待着朱枋的训话,他才第一次看清楚了沈书云的容颜。   眉目如潭,负气含灵,鹅蛋形的脸型带着贵气与雍容,纵然是在京师贵胄美人如云中,也可以如百花中的牡丹,美得大气而端庄,朱枋有些明白为何朱霁会对这样的一个女子倾心不已。   虽然心中认可沈书云的出挑,朱枋仍然微微蹙眉。   对一个帝王而言,流连女色并不是什么要紧的事,但是不该对一个女人情深似海,一个人所沉溺的事情,就是他的软肋。   而高处不胜寒的集权之君,不可以有。   更何况,以沈书云的出身,已经对帝业无益,荣恩公是先帝跟前的忠臣,虽然的确是个人物,但到底已经尘埃落定。   前朝的忠臣,就是本朝最要提防的势力,朱霁不会不明白这些浅显的道理。   “听闻太子十分喜爱你,为何却封你为女官,而不是收用在侧,你可知道?”   朱枋故意用了“收用”这样不堪的字眼,已经对沈书云无异于一种羞辱。   “奴自知出身低微,不配东宫内殿之位,想必太子亦遵从礼制,凡事不会逾矩行事。”   沈书云沉着应对,对面的篡党之人已经成为了帝王,是可以随时决断自己生杀大权的存在,其中利害,沈书云自然清楚。   虽然“收用”这样的字眼,也的确在第一时间戳痛了她。   侧殿内听候这些的沈霄则已经攥着拳头,指节发白。   长姐是全家的骄傲,也是对自己最为疼惜和支持的人,这样被羞辱,让他忍无可忍,哪怕对面的人是君主。   况且,这个君主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个乱臣贼子,杀掉自己的亲侄子,也要窃取皇位的人。   沈霄气得血气上涌,不察觉中微微晃动了一下身体,就不小心碰掉了身后案子上的花瓶。   青花瓷瓶破碎的响动瞬间让朱枋身边的侍卫冲了进来,刀剑开刃明晃晃地闪着凶光。   “什么人?”朱枋皱着眉头,看向偏殿的方向。 第80章第八十二章   朱霁始终没有让自己的目光落在沈书云身上,越是在意,就越不能表露出在意。   朱枋笑容和煦,仿佛跪在地上瑟瑟发抖的沈家人都不存在,对朱霁说:“因恐途中遭逢敌军残部,我就先头带着人进京,为了掩人耳目,连你也没有告知一声,也是无奈之举。”   “儿臣晓得。”   朱枋从蓟州举兵以后,与朱霁分别已经是将近一年的光景,他进京后沿途看满城百姓已经从围京之战的痛苦中逐渐走出来,街头巷尾还有了不少摊贩重拾生计,甚至看到了几个从前相识的贵族公卿也已经在街上闲逛,心情似乎不是太紧张。   他戴着网纱,遮着面孔,好在没有人会想到堂堂篡权者会以这样低调的方式进京,并没有被熟人认出来。   “朕沿途看着京师的光景,你的确费心了。若没有你在后方稳定人心,朕在前线也是要吃紧的。”   朱枋是在半途中称帝的,因此这个“朕”字,在朱霁听来其实有些陌生和不习惯。   从此,上阵父子兵变成往来斗法的君臣,朱霁告诉自己,这些都是寻常,他早应该料到。   两人简单说了几句时局,仿佛这一年多未曾分别,多年备战,两个人时常都很忙,即便是在一起会面,也都是开门见山的说正事,所有的寒暄与礼节都省去。   朱枋以最严苛的方式培养儿子成为一个才能卓绝的人,他也的确做到了。   十三四岁,朱霁已经是朱枋的左膀右臂,然而如今面对儿子终于有了自己的心上人的时候,朱枋竟然觉得有些错愕。   若是安王妃还活着,或许他不会如此被动,甚至早就遴选出美貌聪慧、出身高门的女子许配给朱霁,而不是等到他对什么人情根深种,自己才后知后觉。   在看着儿子已经成长为郎朗俊秀的年轻人的时候,朱枋甚至有了一丝动摇,觉得沈书云的事情不过是朱霁的私事,大不了不让她做正妻便是,何必因此伤了父子多年的感情。   然而为父的情感最终还是让位给为君之道,自古早就有唐宗宋祖弑父杀兄的例子,在极致的权势面前,亲情是要往后让一让的。   “对了,你这个东宫的女官不错,荣恩公的嫡长孙女,似乎已经是早有才名,是会画画还是会写字来着?”   父子两个绕了半天圈子,朱枋才提到了正题,沈书云只是觉得自己的膝盖在地上都跪麻了。   即便是她从小行坐都有翁姨娘一手教导,脊背永远笔直优雅,此刻也有些轻微的摇晃。   朱霁察觉到沈书云跪了太久,已经有些承受不住,便对朱枋道:“东宫的后花园树木葱茏,颇值得一观,比蓟州的园林都要好,如今正是枫叶红了的时候,儿臣恳请父皇一同去观赏一下。”   朱枋眉头轻轻挑动,颔首道:“好,正好乏了,出去走走罢。”   朱枋起身,如同看不到地上跪着的沈家人一般,起身抬腿便走,到了殿门,才回首看向背对着自己的众人。   他这一回首,倒让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   “念在荣恩公为我朱门开国之功,今日这竖子失言,朕不予追究。都起来吧。”他又朝一边低头紧张着的朱霁道:“孔阳,你我是君臣,但也是父子,若是为父的让你觉得哪里不好,你要说出来。”   朱霁蹙眉道:“父皇日理万机,是儿臣心目中的楷模,未尝有一件事不令儿臣感佩。”   朱枋忍不住哈哈笑了一声,像是宽怀又像是嘲讽,拍拍朱霁的肩膀道:“那就好。”   父子二人一前一后去了东宫的后花园,沈书云搂着同样吓坏了的沈霄,瘫软在了地上,随后用已经麻木了的胳膊狠狠地打了沈霄一锤:“你究竟要多大才会懂事?难道令你入宫,是为了让你丢了性命的吗?”   沈霄也如梦方醒地知道了自己方才险些捅了多大的篓子,但是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道:“我不忍长姐在这里名不正言不顺地……”   翁姨娘和王氏也已经虚脱,但这时候还是强撑着,将沈霄劝走:“霄哥儿,天色不早了,咱们快点回去吧。”   王氏得知了沈雷还在人世的消息,已经不能更高兴,这时候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第81章第八十三章   “霍将军的长女,今年十五岁了,听说是个知书达理的性子,你既然已经住进了东宫,这太子妃的位置也不能虚悬太久。”   朱霁沉默不语,面容上看不出什么表情,只是十分谦恭地给朱枋再倒满了酒杯。   “还是京师的酒好,在营里无论如何还是凑合了些。”   朱枋品着美酒,看着窗外的月影,听着偶尔传来的虫鸣,心情也跟着舒畅。   他已经平安抵达了京师,多年来的夙愿已经完成,整个天下将收入囊中。   虽然儿子才能不在他之下,也让他起了提防之心,但到底有一个合格的继承人,比子孙不出挑要来的好得多。   他进京前,已经有密报,新帝已经在南洋跳海而死,剩下的南方叛党,也基本上会在一两年内被清剿干净。   逐鹿之争已经渐入尾声,难道还有比这个更能让一个嗜权如命的人,更满意的结果吗。   朱霁是他唯一的儿子,他为了自己的霸业,从十二三岁就几乎全年无歇地为他所用。分明是对他对待沈书云的方式并不赞许,但是还是这样尊崇孝道,没有流露出半点不满。   朱枋分得清楚,朱霁是因为畏惧还是因为尊敬他,才能这样隐忍。   朱枋将手里的酒杯放下,看着窗外秋日的月夜,安静而清爽,似乎是带着宽容,对朱霁道:“这个沈氏,诚然是个美人,你若是喜欢,朕可以允你带她在身侧为妾,但是儿女情长便会英雄气短,你要知道分寸。”   朱霁明白,目前的时局下,这已经是父亲极大的宽容了。   他嘴上对父亲表达了感谢,尤其是没有因为沈霄的冒犯而追责。   须知道讥讽一个篡权者得位不正,就是在碰他的逆鳞,按照朱枋的铁腕以及沈家如今的根基,只需要一句话就可以灭掉沈家满门,对京师其他的贵胄形成以儆效尤的效果。   想到此处,朱枋倒是对朱霁提起了一个人:“对了,那个不知死活的小子,提到的他的兄长是怎么回事?我怎么没记得荣恩公有这么多孙子?”   朱霁几乎不可查地微微掐了掐手心,道:“是沈雷,荣恩公庶子的支脉,赵世康麾下,围京之战的时候与我军对垒。”   “哦,这样……”   朱霁面不改色,神情如常,然而却在心里大胆地揣测到,沈雷被他藏匿起来,打算送还给沈家的事,大概率已经被朱枋知道了。   只是到底为他留有余地,不可能戳破。   朱霁身边遍布都是蓟州的老人,这些人即便是他的心腹,也会首先忠诚于未来的天子。   也就是这一瞬间,朱霁明白了为何朱枋会长驱直入,调虎离山地到东宫来对沈书云一探究竟。   他喜欢一个女人,这并不是什么需要朱枋亲自过问的事,但是因为偏袒沈书云,而宽赦沈雷,则是身为君主的忌讳。   “孔阳,再陪为父喝一杯。”朱枋递过了酒杯,朱霁恭敬地举杯,然后侧向一边一饮而尽。   朱枋自称“为父”,而不是朕,这一刻他想短暂地卸下心仿,辛苦教育大的儿子,不会太过忤逆他的心意,“我知道你自小就是有分寸的,该怎么做,自然不必朕多虑。”   “儿子知道。”   ·   次日,朱枋就离开了东宫,住进了禁城。   朱枋来的时候悄无声息,离开东宫的时候却走得浩浩荡荡,护卫足足近千人,华盖高摇,御辇奢华,引得京师的百姓都纷纷到路边围观,尽管前头有平允军的骑兵开道,仪仗还是走了一个时辰才到达禁宫的外城。   “这么多人,不怕冲撞了新君吗?”一个皂巾蒙头的把式,在街边茶水铺子大口喝了一碗茶,然后对同行的伙伴说。   “你懂什么?俗话说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皇帝也是人,费了这么大劲杀了侄子得了皇位,还不许人显摆一下?”   茶水铺子的老板听了,脸色都变了,对这两个脚力呵斥道:“莫谈国是!你们喝完了茶就赶紧滚蛋?回头报给官府,你俩有几条命在这里妄议朝纲?”   两个脚力是外地来京谋生的乡下人,并不知道妄议朝纲是多么严重的事,直到三日后有几个像他们一样无知的人在京兆尹家做伙计时开了几句新君是盗贼的玩笑,被朱枋安插在京兆尹府上的东厂侍卫听到了,随后三个工匠的被剥皮实草的尸体就挂到了京城外城的城墙上。 第82章第八十四章   朱霁一步踏进来,沈书云下意识去扯动衣襟,两个人对视一眼,都有些不好意思。   “是昭华带你过来的?”   朱霁其实明知故问,但是想说点什么缓解一下当下的尴尬。   见他说的时候别开了视线,沈书云大概有了一点分寸,这事不是朱霁的本意。   “嗯。”   她低着头,蜷缩在床沿上,双手抱着膝盖。   朱枋的懿旨,角度很有意思,居然是将身家长女指配给朱霁,算是一种赏赐,要她给朱霁做侍妾。   哪有以本来就住在东宫的女子,赏赐给东宫的道理。   但是懿旨一出,沈书云在朱霁身边的性质就变了。   包括沈家也接到了这份懿旨,沈崇觉得头脑嗡嗡作响,原本沈书云是尚宫女官,就算是更改了礼制,沈崇也以为,沈书云怎样也会被封为朱霁身边的太子侧妃,却仅仅是个侍妾。   这懿旨甚至丝毫没有提及,沈书云已经在东宫住了好几个月的事实。   沈崇一心把升官发财的希望放在沈书云身上,这下希望似乎是破灭了,一屁股坐在书房里。   朱霁接到懿旨以后觉得极为烦闷,他原本以为只要冷处理,朱枋就会把沈书云当成一件不起眼的小事,放到一边。却没有想到,玩权弄术,对于朱枋来说简直是肌肉记忆,随时都在拨弄着权力的琴弦,奏响取悦自己的弦音。   “父皇的懿旨,让你来侍寝承欢。”   朱霁走进来的时候,还满心在担心沈书云会受委屈会困惑,然而进来看她完好无损地在床沿边怀抱膝盖坐着,也没有委屈落泪什么的,才略略有点放心。   沈书云抬起一双明亮的眼眸看他,长发如黑色瀑布一般倾泻在肩头,小声地说:“殿下打算让我回去吗?”   朱霁微微扶了扶额头,觉得这事有些头疼,难道朱枋案头的国家大事还不够他烦,居然伸手到他的床笫之事上来。   “私下里的时候,叫我孔阳吧。”   沈书云看向朱霁,见他自顾自坐在了自己的身边,靠的挺近,于是下意思往另一边挪了挪,像是给他腾出空间,但实际上只是不想挨得这么近。   在东宫与朱霁相伴的这段时间,沈书云觉得自己其实已经认识到了朱霁不为人知的一面,对外他的确是颇有手腕和能为的太子,但是内心却并非疯狂偏执的人。   甚至很有和煦朗润的君子气度,只是在权力场中成长起来,怀柔威逼或者狠厉狡诈,都只是一种存在的惯性,算不得是人性的底色。   因此她在交泰殿等着的时候,其实不怕他来,反而怕他不能及时到来。   她以为朱霁来了,会无奈于朱枋的懿旨,最多就是糊弄蒙骗,然后把她送回芙蓉宫去,但是当朱霁微笑着坐在她的身旁,她倒是有些手足无措的紧张了。   朱霁自然知道沈书云对他已经是有些信任,因此看到她的紧张,却更生出来逗一逗她的坏心思。   “怎么办,老头子让咱们圆房。”   沈书云下意识再往床沿的一边挪动一下,她给自己壮声势一般道:“这事情荒谬,难道陛下的公务不够忙,还要操心陛下床笫之间的事情?”   朱霁凑过来,对沈书云道:“可是怎么办,圣旨不可违逆,要不然沈大姑娘打算抗旨?”   沈书云听了心里有些烦闷,想着朱霁这才正经了几天,还真的差点误认为他是什么良善之辈了。   但是她转念一想,若是朱霁要做些什么过分的事情,这段时间她一直在东宫,大把机会怎么不肯用强,反而眉头舒展地将他一军:“那孔阳兄打算怎么办?”   朱霁并不吃她这一套,道:“自然是奉旨行事。”   沈书云看他自负从容一如往常,直接站了起来,对他道:“送我回去吧。”   语气中已经有了一丝祈求的意味。   “不行。”   沈书云一愣,看他干脆在榻上躺了下去,双手交叠在脑后,看着床顶的帷幔,笑意盈盈的。   “真没想到,还是父皇疼爱我,一直碍于沈大姑娘的嫡长女的款,秋毫不敢上前,现在倒是有了不能推却的机会。还是父皇对我好。”   沈书云觉得自己此前还是被朱霁蒙蔽了,现在这浪·荡的模样,或者才是他真正的内里。   “送我回去。”   沈书云是强亮了声音,但是听起来没有底气。   见朱霁不动,她就自己要推开殿门往外走。   朱霁见她要推门,连忙起身,过去拉住她的手,瞪着眼睛紧张地说:“你疯了?”   沈书云不解,朱霁把眼神递到门外,让沈书云自己顺着打开了一道缝隙的门往外看,外头站着的除了东宫的奴仆,竟然还有穿着铠甲的侍卫和飞鱼服的锦衣。   “现在出去,你就会直接被外头东厂的人带走。”   沈书云迷惑着,道:“怎会如此……”   朱霁有点难为情,对沈书云解释:并非是父皇什么都要管,而是……   而是必须要看到所有人对他的顺从,无论是朱霁还是沈书云。   沈书云低头笑笑,对朱霁道:“那便今日在这里过夜吧。”   朱霁有点无奈,但也似乎有点期待,笑着道:“好。”   ·   月色朦胧,撒一地银光。 第83章第八十五章   沈书云知道朱霁确实为这件事生气,但没有想到事情过去这么久,这醋还能接着吃。   “都已经这么久了……怎么还记着。”   “很久么?不过是半年前的事。倒是康亲王倒戈得快,使我不能杀人。天长日久,总有机会。”   朱霁说得风轻云淡,仿佛是吃饭睡觉一般简单。   沈书云微微皱了皱眉头,她知道朱霁虽然对她柔情,对父亲怀柔,但却并不缺乏心狠手辣的手腕。   就如同他对自己无微不至,也可以做到坦荡磊落,但是绝不会放自己离开他的身边。   她在东宫的处境如此艰难,既不是婢女,也不是妃嫔,朱霁全然明白,但却依然记恨着差一点娶了她的人。   睚眦必报。   沈书云低头想到了这四个字,再看向朱霁,只见他轻身上榻,在她不注意的时候,将她搂入怀中。   沈书云吓得发出了意外的叫声,却听到耳后传来朱霁近在咫尺的声音:“嘘,只是睡觉而已。”   朱霁的声音很轻,甚至可以称得上温柔。   沈书云想推拒,却被朱霁抱得更紧。   “你答应我不嫁旁人,难道忘了么?”朱霁还想说自己其实在忍着,但又怕说出来就忍不住,于是便干脆闭上眼睛逼着自己冷静下来。   沈书云还想反驳,却被朱霁带着一股警告道:“最好趁着我还能忍住,赶紧睡着。”   沈书云随后微微叹一口气,不敢再做声。   沈书云听见朱霁的呼吸渐渐舒缓起来,知道他是入睡了,想来朱霁虽然行事霸道,但却从未对沈书云打过诳语,总也是说到做到。   于是一颗悬着的心就逐渐放松下来,自己也跟着不知不觉合上了眼眸。   睡梦中,沈书云做了昏昏沉沉一个梦。   梦中,她步入一片烟络横林的山岚见,昏黄了的天色看不清楚前路。   在拨开了荆棘和杂草以后,才露出一条泥泞又长满青苔的小路。   沈书云沿着这条路走,洁白的长裙拽地,变成了泥水的黑褐色,精美的绣鞋上也渐渐潮湿污浊。   她一路走,一路心里越来越慌,仿佛看不到林子的尽头。   天色更昏黄了一些。   然而不久她便发现,自己的鞋上,已经不是泥水的褐色,逐渐殷红起来。   她感到害怕,背后沁出了冷汗。   然后看到头顶上出现了一双鞋子,是一双男子的步云履,已经颓坏不堪,她抬头去看,然后吓得大叫出来。   沈雷的死状可怖阴森,苍白着面孔吊在那里。   “大哥哥……!”   沈书云坐起来,大声尖叫着,揉揉眼睛才发现自己在交泰殿的寝殿里。   并非没有做过不好的梦,只是沈书云这十七八年来,从未做过如此令人惊惧的噩梦。   等到沈书云彻底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朱霁温柔的怀抱中了。   “云娘。”他轻轻安抚着她的后背,一下又一下舒缓了沈书云的呼吸。   是片刻之后,沈书云抬头看到了朱霁担忧的神色。   “你做噩梦了……”   这是他们第一次相拥而眠,虽然是和衣而卧,并没有做什么旖旎缱绻的事情,但是到底是第一次。   但却是让她做一个似乎非常恐惧的梦。   “我梦见了大哥哥……”沈书云的眼眶里有水汽,惊惧得面色发白,低下头轻轻摇晃,似乎是希望梦中恐怖的画面能够从脑海中除去。   似乎是方才沈书云的惊叫太过刺耳,让门外候命的侍卫和婢女也跟着紧张起来。   四宝在门口轻轻叩门,问:“殿下……”   朱霁对外面道:“没什么事,你们去安排早膳,稍后去芙蓉宫用膳。”   朱霁将沈书云的外衫拿来,给她披上,对她说:“交泰殿已经有四百多年了,这张床不吉利,咱们以后不来此处,你不要怕,我们回去。”   然后朱霁将沈书云打横抱起,稳稳地走了出去。   一路上,朱霁的脚步沉稳坚定,脸色却称不上好看。身后跟着的昭华,神色忧虑地看着朱霁走在前头的背影。 第84章第八十六章   “沈大姑娘,请随奴往侍女院去一趟。”   昭华开门见山,连客套话也懒得说,念春见她身后几个是东宫近日刚刚配入的教引嬷嬷,有几个满脸横肉,很是不好惹的样子,不由得皱了眉头。   “我们姑娘是太子殿下心尖尖上的人,难道昭华姑姑不清楚?这么来势汹汹把人带到那处奴才的院子,是做什么?”   念春虽无才学,到底是高门大院里斗过许多刁奴的人,上来就知道来者不善,因此格外把“奴才”两个字加重了声音。   昭华却神色如常,看向沈书云的神色带了狠厉与凶残,“这是陛下的意思,有口头的懿旨,还请沈大姑娘体谅咱们做奴婢的苦处,跟着走一趟。”   沈书云微微笑,在心里自嘲道,倒也是,自己在东宫中,也不过是个奴婢。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谁又不是帝王家的奴仆?我去便是。”   昭华微微蹙了蹙眉头,沈书云似乎只有在朱霁面前才会表露出偶尔的畏惧与忧虑,而在其他任何人面前,都是这样一副风轻云淡的高洁姿态。   昭华虽然是朱霁身边的大宫女,在朱枋跟前都说得上话,甚至一度被目为朱霁的通房,从前朱霁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连沐浴都由她侍奉在侧,早在蓟州,已经被视为二等的主子。   这些年追随着主子,也见过许多高门大户的贵女,到底不曾有一人如沈书云这般做到真正的目中无人,空无一切。   昭华对于沈书云身上那种即便落入泥淖,也兀自孑然的样子,有一种说不出口的烦闷。她分明已经不再是国公爷的掌上明珠,却依旧在朱霁的心中高不可攀。   昭华侍奉朱霁多年,深知他是何等本领卓绝的皇族血脉,她不解沈书云一个落魄高门的后裔何以如此装模作样,哄得朱霁不惜违背父亲的意志。   昭华知道接下来的所作所为可能会激怒朱霁,她其实也是壮着胆子,但是作为蓟州时代的老人,昭华深知要忠于朱枋,是第一要务,何况对于这位沈大姑娘的存在,对于朱霁的霸业,毫无裨益。   鼓了鼓勇气,昭华上前,命几个嬷嬷上去把沈书云架起来,将横在她身前念春一把推开。   “连殿下都不会这般对待我们姑娘,你们……”说着看向沈书云的眼睛里就沁出了眼泪。   昭华依旧目不斜视,肃容冰冷,对沈书云道:“奴也是奉命行事,请沈姑娘宽宥。”   沈书云忍下心中悲愤,只能看着念春吃亏,怒视一眼昭华,沉着神色,念春劝阻道:“不要哭,站起来,回芙蓉宫等我。”   ——   沈书云被几个身高力大的嬷嬷带去了侍女院一处空荡荡的房子里,当中一张四方无靠的竹榻,不由分说就摁在了上面。   沈书云知道这些人不怀好意,但没有想到上来就是如此粗暴,直接上手。   “你们,住手……”   昭华侧开了目光,尽管是铁石心肠,也多少替沈书云的处境感到了一丝羞赧。   “劳烦嬷嬷们了,只需要看清楚,不要为难沈姑娘。她是殿下心尖上的人,咱们只是封圣上懿旨行事,也不能得罪了主子。”   “是。”   随后,沈书云四肢被摁在榻上,就只感到层层罗裙被掀开,耻感瞬间流遍全身。   “住手……!”   只是片刻,几个教引嬷嬷看清楚了,便松开了她,款步走出去。   沈书云只觉得眼泪如失控的散珠,噼里啪啦掉下来,一贯端方的形容被彻底击碎,只剩下如蝼蚁般任人踩踏的羞辱,让她几乎失去做人的意义。   随后听见门口的嬷嬷对昭华复命:“姑姑,这沈姑娘还是完璧。” 第85章第八十七章   朱霁到芙蓉宫的时候,没有让任何人通传,只是款步进入沈书云的寝殿,里头只有念春一个人在侍奉,桌子上的茶水与膳食一点没有动,沈书云靠在支摘窗下的贵妃榻上,披着中单看向外头出神。   念春见他来了,蹙着眉头想要行礼,被他不做声摇摇头示意制止,带着几分沉重的步伐走向了沈书云。   即便只能看到她的侧影,也知道眼睛哭得肿了。   在朱霁眼里,沈书云其实不太爱哭,大抵是武将世家出身,似乎比一般的少女要刚强稳重,从前在沈家遭际了那么多烦心事儿,也没有怎么见她落过眼泪,总是端着宠辱不惊的嫡长女的范儿。   朱霁心里一紧,觉得心口被什么东西重击。   被人摁在侍女院查看,是沈书云此前绝对想象不到的羞辱。然而还是因为被他关在东宫,而一一承受。   “你来了。”沈书云听到了他的脚步,回头看他,有些红肿的眼睛回眸看向他,依旧是温柔而淡定的模样。   朱霁回来的路上准备了许多安慰她的话,甚至想到若是沈书云在他面前呜咽哭泣,应当如何宽慰和疼惜,但是当他自己站在沈书云跟前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宽慰显得如此矫饰和无力。   “对不起,让你受了委屈。”   朱霁低下头,他因不能给沈书云正妻的名分而为难,此刻却让心中的白月光被卷入了这般不堪的折辱中,已经是惭愧于无地了。   沈书云眼底浮现了哀婉的落寞,似乎是劝慰他又似乎是劝慰自己:“已经过去了。想必你也已经去寻过陛下。”   “我已经让人把昭华拖出去责罚,如果你不解气,可以随时杖毙。”   朱霁忍不住起来怒火,昭华不过是个宫婢,却敢动沈书云,这是他治人不严所致,此刻想以此来让沈书云心中好受一些。   “我会命人时刻守护你,再不会出这样的差错。”朱霁眼神中斩钉截铁,却见沈书云在他面前,泪痕未消的脸上,竟然绽放了笑容。   她的美一直端方大气,如富贵逼人的牡丹,美得夺人而不妖冶,此刻的笑也是如开启了万古春意般的雍容夺目。   “放了她吧。”   意识到沈书云说的她指的是昭华,朱霁有些意外,他不解。   “你分明受辱,为何这般宽怀?这里不是沈家,你不必事事周全旁人,这件事的确是让你受了委屈,是我不好,责罚一两个下人给你出出气,也是应当。”   沈书云倒是流露出了一丝无奈的神色,她绕过朱霁,看向支摘窗外的候鸟。已经是暮秋时节,似乎是东宫最后一只候鸟,也要离开京师,往更南方去了。   “陛下,应当是允诺放沈雷一马了吧?”良久,沈书云才将视线从鸟鹊飞走的枝头上回过神来,再度落在朱霁身上。   朱霁点点头,道:“我本来将他私藏在京郊一处院落,等时局转圜,再放他离开,如今父皇已经有了默契,便可以择日让他重获自由,只是京中认识他的人太多,还需要远走他乡为好。毕竟曾经是赵世康麾下的逆贼。”   听到“逆贼”两个字,沈书云心中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情绪又被牵动起来。   朱霁双手扶住她有些颤抖的肩膀道:“这世界就是弱肉强食,胜者为王,云娘,你不会不懂。”   他的言辞中有一份耐心的规劝和解释,但也让沈书云听出了胜利者的骄矜。   是啊,应当是享受胜利的时候了。   无论是高高在上,日后唾手可得的宝座,还是大权在握,众人跪拜的朝贺,甚至包括沈书云自己,都是朱霁父子胜利后的嘉奖。   他们提着脑袋造反的,也算是筚路蓝缕,来之不易。在历史上的帝王之家,父子情谊可以达到朱霁与朱枋这样,即便也充斥着算计和防备,但也已经不算太差。   她的受辱不过是朱枋在叮嘱儿子,作为孤家寡人,不可以沉迷于任何会成为自己弱点的事。甚至,她猜想到了朱枋会以沈雷作为一个台阶,不至于父子反目。   显然,对于这个交换,朱霁是满意的,只是他的底线是沈书云不可以再受到任何伤害。   这是他作为储君,能做到的极限,沈书云生在京师高门世家,自然了解其中的道理。   但是说不出来为何,她心中的感受却不仅仅是委屈,而是一种悲凉。   觉察到了沈书云的不对劲,朱霁还以为她是因为白日里被冒犯而难受,于是唤四宝:“去把昭华那个贱婢的皮剥了,就在近日她去过的侍女院。谁若是求情,便一起受刑。”   朱霁说得风轻云淡,仿佛是碾死一只蚂蚁,却让沈书云悲凉之感更胜一筹。   她没有理会朱霁的发令,只是提起了裙子,跟上了四宝前去处置昭华的步伐,对四宝说:“等一等,我也去。”   朱霁上前拖住她:“你还要救她不成?她对你敌意已久,其实就是忘了自己奴婢的本分。”   沈书云将他拖住自己的手轻轻拨开,对朱霁微微一笑,说了一句戳了他心坎的话:“若是近日因我而让她惨死,便也是忘了我奴婢的本分。”   语罢,沈书云提着裙子去追四宝。 第86章第八十八章   暮秋时节的下弦月,浅浅一弯挂在深蓝的夜空,一朵薄纱一样的云朵将月亮锐利的一角遮住,但是只是一瞬间,云彩飘散,月亮的尖角仿佛是刀刃般尖锐得要割开长空。   沈书云走在前头,朱霁头一次在她身后亦步亦趋。   月色中的东宫后花园,静谧安然,小太监用一丈多高的点火杖将小径两侧的灯笼点亮,将红叶层叠的景致照得明亮。   朱霁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去年甘露寺那个等候着沈书云自投罗网的良夜。   那是,他是炽热的追求者,而沈书云是他势在必得的心上人。   如今,他已经不再是自投罗网的质子,而是权力巅峰的未来储君,沈书云也仿佛是他珍藏在东宫的一枚不世出的明珠。   一切都是他想要的,但是看向沈书云曼妙地背影的时候,朱霁又觉得,一切都不是自己料想中的那般。   沈书云回头牵他的手,哭过的眼睛在有些凉意的秋风中似乎消肿了些许,灯光下的美得不可方物。   “沧浪亭很好,咱们那里说话。”   沈书云面容娇俏对他说,语调里听不出一丝不快。   若是从前,他定会心头绽放出喜出望外的喜悦,然而今日发生了这么多并不太美好的事情,让他觉得仿佛没有了接受她笑容的资格。   侍者已经在亭里布置了些水果茶水与点心。亭子在假山之上,连着长廊,拾级而上就能在亭中观赏花苑里碧波湖的景色。   月光映在粼粼水面,烛火灯笼的光线摇曳,红叶层叠,秋风飒爽,美得仿佛不似人间。   沈书云的长裙拽地,凭栏靠在亭子的美人靠上,朱霁看过去就是一幅舒朗的美人图。   他长长地舒一口气,觉得郁结在心里的烦闷消弭了一些,走到沈书云身后,纤长的手指忍不住去抚摸她的长发,指腹碰触到发丝,滑如缎面,柔顺中却带着凉意。   两人在月色撒满的亭中这般独处,侍者在假山下听命,念春抬头锁紧眉头看着二人的影子,若非知道两人现在的处境,真的会觉得是一幅佳偶天成的画面。   许久,沈书云握住在拨弄自己头发的朱霁的手,冷然道:“殿下打算什么时候临幸我?”   朱霁一愣,装若轻松地反问:“从前不是最厌恶我轻薄你?怎么不害臊自己问?”   沈书云轻轻一笑,笑朱霁的聪慧,试图把自己的发问用调情的方式蒙混过去,却不了解她的笃定与决心。   “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我不想再有人为我而受难。”   朱霁故作轻松的样子有些装不下去,心口只觉得拧紧了的难受。   “昭华会被宽恕,明日就让她离开东宫。”朱霁沉了语气,“以后不会有人再碰你分毫,也包括我。”   他如何不明白沈书云的意思,朱枋已经有懿旨将沈书云与几个官女子一起作为朱霁的侍妾写入宗人府的名单。东宫里孰是孰非,朱枋自然不会亲自过问,只需要一纸文牍,就能够破了沈书云在朱霁心中的高高在上。   “那我作为殿下的侍妾,岂不是个摆设?”沈书云低头,自嘲并且带着一丝真诚的微笑,这个笑容却仿佛一个巴掌打在朱霁的脸上。   天知道在他心中,才华卓绝负气含灵的心上人,是他不惜做质子也要相见相遇相知的对象。若是轻薄了沈书云,便是对自己过去付出的百般心思的背叛。   然而,他无法做到三媒六聘娶她,哪怕因此也不敢去轻易碰触她,也抵消不了两个人深深的不平。   朱霁只觉得羞愤,终于握紧了指节,声音也带了愤怒:“沈书云,你大半夜的就是要问我这个么?”   沈书云的答案坦荡到了不遮不掩:“是。”   见朱霁目光中怒火不熄,沈书云站起来,低头按捺下眼眶中的泪水,在湖水反过来的越过下,仿佛两汪清浅的潭。   “我知你对我的情意,绝不肯让我做妾。可是以殿下今日的身份,我的出身已经不能与你齐肩,何况帝王本应是孤家寡人,对一个女子情根深种,在陛下看来绝非一件好事。今日殿下可以处置昭华,但是还会牵连出别的事。陛下筚路蓝缕,夺取天下,眼里揉不得沙子,绝不会这样轻易让自己的继承人沉迷于一个前朝遗老的孙女。”   字字句句,都是实话,却重重戳在朱霁心头。   “来日方长,此生我……”   朱霁的语气仍然是那般笃定,却被沈书云用食指挡住唇齿。   她知道他想说的是,此生我非你不娶。   “我知道你能做到,可是我不想再有人付出代价。” 第87章第八十九章   贤帝的登基仪式在入冬第一场雪的时候举行,年号靖国,意在举国安宁,不生事端。   京师本处在南方,极少下雪。却自从蓟州兵变之后,似乎每个冬天都下雪了。   钦天监的监司说,整个华夏都在步入一场冰川季,往后只会越来越冷,京师的冬天只会越来越冷。   气候变冷,本来不利于农业稼穑,满朝文武却道,这是上天有意把蓟州的气候搬到京师。以此证明,朱枋是天选之子,夺位是天命所归。   朱枋只是在龙椅上微微一笑,对这些见风使舵的群臣,微微一笑,甚至冕上的玉珠都不曾晃动一下。   随后,京师的高门,纷纷惨遭他的清算,尤其是那些曾经在先前上书帝王削藩的人。   史书记载,篡权后的朱氏父子,清算旧帝近臣七十余名,全部株连九族,一时间京城的高门大院,有一大半都人去楼空,此次清洗被称为靖国之难。   沈府是太宗时开国的簪缨世家,但昔日的荣恩公府有两件事,记在朱枋的恩仇簿上,一时曾经关押过作为质子的朱霁,二是除了荣恩公之外,沈雷还曾经从戎大破过今日帝王麾下的军队。   但是后面这一条,已经足够沈家上下不留一个活口了。然而贤帝却只是蜻蜓点水地革去了沈家的官职,甚至没有改变他们的良籍。   而沈霄作为沈府的继承人,甚至得到了贤帝钦点,入太学念书,作为此后文臣的储备力量,可以避开科举,直达天听。   在京师一处背静的院落里,坐着一个胡须邋遢的青年,身量高大,行站有仪,一看就是高门之后,举手投足还有一种兵将的孔武。   这个院落看似清净,门口却守卫着高手,沈雷早已经知道自己根本没有任何逃走的可能,被朱霁藏匿起来的大半载,他已经认命,自己报国无门,也没有了斗志。   只听到门口窸窸窣窣的声响,沈雷抬眼,看到一袭白色的绸缎直裰,缂丝是团龙图案,朱霁没有戴冠,只是一根玉簪束发,反而显得天朗气清的温润。   “现在应当称呼太子殿下了。”沈雷没有起身,只是低头看向自己的鞋尖,语气里与其说是讽刺,不如说是落寞。   “赵世康确实有治军之才,可惜投错了主子。你也是。”   沈雷嗤笑一声:“莫非殿下是看重我的才能,才不杀我?”   朱霁没有说话,沈雷抬眼看他,自嘲道:“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云娘吧。”   朱霁沉默,最后还是轻轻点了点头,“的确。你是她不能失去的人。”   “这样苟活,其实没有什么意思。云娘的好意,我实在是无颜领受。”   沈雷清楚记得,几个同僚是如何在京师围城之战的时候,最后寡不敌众,选择了跳城墙殉国。   他也不是贪生怕死之辈,更何况一朱枋那等狼子野心的人,落入敌手也大抵会惨死,倒不如自裁来得痛快。   沈雷想也没想就跳上了城楼,却被朱霁远远认了出来,然后名神箭手一射就击中了肩胛骨,向后仰过去。   随后,当他因为失血而晕倒的时候,朱霁的步云履已经落在了他被鲜血糊住的视线里。   他被秘密押送在了这出京师的小院落,朱霁安排的大夫医术高明,他的肩胛骨痊愈了,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的病根。   若说不快,只有对亲人的思念成疾。   偏偏他就在京中,却不能与亲人团圆。   “请殿下处死我吧。”   沈雷几乎是真诚的恳求朱霁,他不想做二臣,不想未来被黄泉之下的战友笑话贪生怕死,更不想自己苟全性命,是用自己最敬重最疼爱的妹妹的一生幸福来换取。   “你若死了,云娘会落泪。而我不会再让她为了任何事再受委屈。”   朱霁对沈书云一片痴心,从前的种种,沈雷做为沈家与沈书云最亲厚的人已经有所领教,如今看来,他能做的远远不止当初那些举手之劳。   藏匿反贼是死罪,哪怕朱霁是储君也不能例外,只不过差别在于贤帝是否要介意和追究。   “我们十万将士拱卫京师,最终还是不敌你们行军彪悍。赵将军是祖父麾下的人杰,可惜……”   沈雷神色忧郁,全然不是当年还未从军时的意气风发。上过战场便见识了太多的生死,就会心老。   沈雷看向朱霁,不解他十二岁就征战沙场,如何还这般风朗气清,却又不甘心江山就这样被反贼窃取。   朱霁看也没看他,只是接过了侍者递过的茶水,轻轻吹了吹,饮一口茶,才徐徐道:   “蓟州上下一心,才能问鼎。”朱霁言语向来自负,并不因为他是质子还是太子的身份改变而有一丝不同。 第88章第九十章   “殿下似乎是有话要说。”   沈书云一边在念春递过来的银盘中用温水洗去最后一点残存的墨汁。   朱霁低头不置可否,沈书云有几分同情地看他一眼,让念春等人都出去,书房里只剩下两个人说话。   “我不在的时日,你过得十分逍遥。”朱霁言语中还有一丝醋意。   沈书云看向刚刚完成的作品,道:“其实很累,但也很痛快。”   朱霁轻轻敲了敲画案,道:“这画我找人去装裱起来,挂去宣政殿,保证沈大姑娘此后洛阳纸贵。”   “那要拿东西来换我的画。”沈书云抬起眼眸看她,一双潋滟没有杂质的美目,瞬间对朱霁生出一丝追问:“我上次对殿下提议的事,可有答复了?”   朱霁无奈叹一口气:“为何,我们不能一辈子这样只是说画的事?”   他轻轻捏捏鼻翼,来时的烦躁被巨大的失落笼罩。   沈书云看他一眼,便大概想到了为何十几日不出现,来了却带着火气。   “若是能一辈子只是谈论丹青,岂不是看低了殿下的韬略?”   沈书云说的是玩笑话,却有些激怒了朱霁:“沈书云,你这时候还有心思调侃?”   “看来殿下被长辈催婚了。”   沈书云自然还是有心思继续调侃下去。   朱霁突然将她掰过来,将这张美丽的面容捧在手心,突然而来的动作让沈书云呼吸一窒。   “我想好了,今日就按照懿旨收用了沈大姑娘。反正是我非要强求,强取豪夺的罪名我也认了。”   朱霁这半年来一直是对沈书云秋毫无犯的端方公子,突然这样欺负她,让她挣扎着要反抗。   “朱孔阳,你放开!”   朱霁轻轻一笑:“原来沈大姑娘是在赌。赌我不忍心让你做侍妾,想一辈子画山画水,也不要在我身边片刻是不是?”   “是。”沈书云看着他,愤怒中还有一丝恐惧,但是嘴上仍然是不肯服输。   朱霁其实已经感受到她有那么一丝畏惧,于是松开了手,对沈书云道:“我不会让你做妾,也不会放你走。”   沈书云看着他,简直有点不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我和你一起走,去临安。你不是很喜欢临安吗?我们去隐居。”   “殿下,你再胡说什么?”   朱霁似乎是做了很久的决定,以至于想要来对沈书云剖白心迹的时候,心中的烦躁来自于他的不确定,但是得到了她的答案,他却一下子舒朗了。   “你输了。”朱霁微笑着,看着沈书云纳罕的神情,笑到:“我有第三个选择。”   一瞬间,沈书云明白了朱霁所说的第三个选择是什么,眼神微动,不等朱霁来吻她,她双手环住了朱霁的脖颈,凑上去深情的唇瓣。   朱霁瞪了一下眼睛,反应过来的时候,便与沈书云交叠了唇齿。   是沈书云有些迟疑地去吻,但是当朱霁迎接上这个吻的时候,沈书云感受到了他的进攻。   许久,两个人都呼吸渐粗,才停顿下来。   “我已经放了沈雷,给了他临安一处农庄的田契,你妹妹不是也在临安吗?你一直喜欢西湖山水,咱们就去那里。”   沈书云晃动着眼波看向朱霁,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陛下不会应允,你是独子。”   “你只要告诉我,想不想去临安,和我一起不问世事,从此江湖路远,山高水长,一辈子不分开。”   朱霁的眼角都是笑意,这个重大的决定在说出之前,他心里燃烧着愤懑之火,是担心沈书云根本不会接受他,而看到她此刻的眼神,他已经明白,原来沈书云一只在抻着,却从不敢奢望他会做出这个决定。   “我想。”   沈书云看向朱霁,听到自己这样说。   随后她的唇瓣上再次迎来了他的吻,这一次更加深切缱绻,让她有些招架不住。   许久,朱霁停下,对沈书云细细解释:“我已经安排礼部的内线,写了祈愿书,要父皇再度立后。父皇还不到不惑之年,春秋鼎盛,希望小妈能给咱们生个弟弟,将来封我做临安王。”   沈书云轻笑:“谁跟你咱们了?亏你想得出这馊主意……”   朱霁严肃了声色道:“你言辞可要留神,中宫不可虚悬,这怎么是馊主意。”   朱霁已经在想朱枋看到这份祈愿书时,脸上阴沉的表情了。   这时间不能只有老子限制儿子,也该有儿子算计老子。   ——   次日朝堂上没有众人没有见到朱霁,东宫的侍者已经在清晨为太子告假,理由是身体抱恙。   朱枋闻言就蹙起了眉头。 =已完结=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02.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