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 出塞曲 ------------ 引 子 公元五百八十八年冬,大隋帝国兴兵五十一万,开始了声势浩大的统一之战。第二年正月,九路大军俱过长江。一时间,整个江南大地风雨飘摇,山河尽赤。 与此同时,连年争战不休的塞外各地却突然宁静起来。临近开春前的一场大雪,将各部落留下越冬的牲口冻死了大半。为了血脉的延续,各塞上民族不得不暂且放下彼此之间的仇恨,把全部精力放于一场超大规模的春猎上。 饿了一个冬天的野鹿很瘦,肉质又老又硬。但有肉可吃总好过活活饿死。因此上致部族首领,下致刚刚学会骑马引弓的少年,一整个一整个部族的男人拿起兵器,在春寒料峭的旷野中来回奔忙。有的部落运气很好,能恰恰截住一整群迁徙的野鹿。有的部落运气却很差,吃光了所有随身携带的奶酪,却觅不到半根鹿毛。这一日,三百余名身穿褐色皮裘的猎人正于月牙湖畔苦苦寻觅着,猛然,有人在远方的天地之间发现了一个怪异景象。 “西尔,西尔大埃斤,契丹人,契丹入!”前方探路的斥候疾驰而回,扯着嗓子吼叫。 “附离,你瞎扯些什么。契丹人那边遭灾遭得比咱们还重。怎么有力气跑到咱们家门口来?!”人群中,一名身材魁梧,皮裘上镶了一圈金边的汉子越众而出,冲着气喘吁吁的斥候质问。他是本部落的族长,用塞外语为埃斤,为当家人之意。但这个家着实并不好当,近几年部族人口连年减少,所游牧的范围也越来越窄。如果在救灾的这个节骨眼上再被契丹人趁火打劫一番,其所在的苏啜部就可以在草原上永远消失了。 “就在,就在月牙湖正南。你看,你看他们的青狼战旗!”被唤做附离的少年一边喘息,一边恨恨地咒骂。“我说咱们怎么打不到鹿呢,该死的契丹人闯来了,把所有猎物都抢了去!” “别胡说,未必是契丹人!”部族的头领西尔大埃斤用呵斥声再次打断了少年人的抱怨。不速之客来得很快,他也看到了高挑于来客头顶上的战旗。红色的底,上面画着一个暗青色的巨大狼头。正是距离其部落五百里外那些契丹人的标志。论实力,任何一个契丹部落都比西尔自己所在的部落强大得多,在大灾之后对方突然出现,哪怕只有聊聊五十几人,也意味着西尔所在的部族即将陷入万劫不复。 “走,跟他们拼了!”饿红了眼睛的部族武士们举起手中的兵器,仰天大叫。部落里的老弱嗷嗷待哺,他们无法向入侵者示弱。哪怕杀了这些人后将给整个部落带来灾难,他们也必须拔出刀来,捍卫自己的生存权力。 “弟兄们,跟我上!”被唤做附离的少年拨转马头,冲在了队伍最前列。但他胯下的战马很快被追上来的另一名骑手拉住了缰绳,其余的人也被迫停住了坐骑。部落大埃斤西尔快步向前,将一杆画着数只白天鹅的战旗挑了起来,高高向了天空。 那是象征着他们部落,霫族苏啜部的战旗。列队而飞的白天鹅代表着尊严和秩序。所有人必须服从持旗者的号令,因为他是长生天选定的头鹅,有权力决定全体天鹅飞翔方向。 “弟兄们不要急,他们不是契丹人!”拦住冲动的族人后,单臂擎起白天鹅大纛的西尔大埃斤沉声提醒。 “他们不是契丹人!”紧拉着附离胯下战马缰绳的那名和他年龄差不多的汉子重复。 “嘎布勒,你怎么知道他们不是契丹狗贼!”苏啜部的附离无法再鼓动同伴一道出击,愤怒得脸上青筋直冒。他今年只有十六岁,正是气血过旺的年龄。不敢挑战大埃斤的权威,却丝毫不会把其他部族勇士放在眼内。 “他们不是契丹人!”被唤做嘎布勒部族勇士丝毫不怒,再次重复。“附离兄弟,你看看他们的头发。你见过头顶上留着全发的契丹人么?” 他说话的声音不大,却恰恰能被所有人听见。大伙凝神再看,果然发现前方的契丹人装束有些蹊跷。草原上众所周之,所有契丹人都喜欢将头顶的毛发剃掉,只在两耳边和后脑勺处各梳一个小辫子。而入侵者中很多人被打落了皮盔,露出得却是一头乌黑浓密得长发。 他们不是契丹人,契丹部落的男人不会如此珍惜自己的头发。这伙打着契丹青狼旗的入侵者正在追杀一辆马车,而马车旁的护卫显然也发现了前路被苏啜部的武士堵死,不得不停止逃亡脚步,陷入苦战。 发现举着白天鹅旗帜的苏啜部武士停止靠近,假冒契丹人越战越勇。他们口中喊得也不是苏啜部武士能听懂的契丹语,而是另一种抑扬顿挫的语言。仗着自己一方人多,他们数度靠近被包围的马车,可总被马车旁垂死挣扎的对手再次击退。 “大哥,咱们不上去帮忙么?”到底是少年心性,附离很快就对弱者起了同情之心,凑到西尔大埃斤的身边建议。 “咱们再等等!马车里边的人很重要,救了他,有可能换来很多奶酪和肉干。但现在不能去,他们还有突围的希望。咱们必须在最危难时刻出手,才能获得更多感谢!”西尔摇头,淡蓝色的瞳孔瞬间收缩起来,里边仿佛涌动着一道闪电。 一个,两个,三个,马车旁的护卫接连被砍倒。假契丹人慢慢接近目标。契丹是草原上仅仅次于突厥的第二大势力,入侵者不知道自己的伪装已经被看穿,一厢情愿地确信举着天鹅旗帜的那伙褐裘牧人不敢惹是生非。当他们用长刀砍翻最后一名侍卫,即将冲上马车的刹那。半空中突然传来了一串尖啸。 是羽箭的声音!假冒契丹人的强盗首领立刻做出反应,快速俯身回避。但他的下属则没来得及做出任何反应,苏啜部的牧人有备而发,第一轮齐射便将强盗们射下马大半。还没等强盗头子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数百名苏啜牧人已经拎着弯刀,风一般冲上。 只两轮冲杀,所有强盗便全部被砍翻。苏啜部的牧人们则欢呼着跳下坐骑,一边剥取死者的衣服,一边将对方身体中流出的血涂抹于自己脸上。战败者的血是长生天赐给他们的荣誉,抹在脸上,会保佑他们永远强壮。 马车的护卫全死,猎杀者全死。孤零零的马车落在一群茹毛饮血的男人之间,仿佛一只失群的羔羊。 西尔大埃斤没有加入胜利者的狂欢,他的心被好奇所占据。眼前的马车非常精致,远远超过了他平生所见。坐在这样一辆车里的人是哪家大部落的可汗?或者是哪个富裕可汗的家人?如果能和对方搭上关系,苏啜部是否有机会攀上一个大靠山,进而捱过这场饥荒? “车中的贵客,强盗已经被我们全杀了!长生天在上,苏啜部会保护所有踏入她领地的贵客安全!”他跳下坐骑,缓步上前,用近年来草原上最通用的突厥语必恭必敬地询问。然而,他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车中的贵客,我苏啜西尔对着长生天立誓,不会碰属于你的任何财物。请走下来,咱们交个朋友!”西尔大埃斤不甘心,换了契丹族的语言再次相邀。 马车中响起一阵悉悉嗦嗦的声音,但车门还是没有主动开启。苏啜西尔不愧为一部之长,很快又流利地说出了奚人,室韦人见面时的问候语,对方却像聋子般,根本不予理睬。 他有些恼怒了。苏啜部热情好客,却不意味着可以随便被人轻慢。伸出手猛地拉开车门,一瞬间,却如同枯木般楞在了当场。 “啊――!”一声天籁般的惊呼瞬间传入了所有人的耳朵。众牧人闻声回头,然后一个个如遭雷击。 那是一个何等美丽的女子,西尔自问会数个部落的语言,却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牧人们自问看过了草原上最美丽的野花,却无法拿一朵花来与之相较。那不是属于草原上的美丽,那带着几分惶恐又带着几分期盼的眼神,那比玉石还剔透的肌肤,那比春花还娇艳的双唇,全部刻在了大伙的瞳孔中,再也抹不掉。 对方的眼睛是黑色的,不像突厥人的褐,也不像他的蓝。那是一种深邃的黑,就像夜空下月牙湖里的春水。西尔觉得自己被包了湖水中,不想逃,也不想游,只想沉浸其中,一醉不醒。 是年,隋灭南陈,一统中原。 ------------ 第一章 盛世(1) “好啊,我还没见过大商队什么样子呢!”李旭放下碗,爽快地回答。突然,他明白了父亲的意思,瞪大眼睛,喃喃地叫:“爹,您,您是说…….!” “爹年龄大了,想让你替我跑塞外!”李懋不敢看儿子的双眼,尽量用平缓的语调,把自己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我,我策论是学堂里最好的。我,我能默写整本论语!我……”李旭手中的半块胡饼掉到了地上。昨天这个时候,父亲还在和自己讨论是考明经还是考进士,到了今天,就变成了替他出塞行商。 那不是他的梦!在李旭的梦想里,有过考取进士立于朝堂,也有过持槊上马称雄疆场,平素梦想最多的则是穿一身户槽的官衣,在上谷郡的县学边上买所大宅子,把自己的父母都接进去,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还能让赵二当家,杨老秃子这些场面人物俯首帖耳。所有少年的梦里,唯独没有像父亲一样作个商人,每年塞外中原地跑,日晒雨淋也落不了几个钱,还要受官府差人、族中长者和地痞流氓的欺负。 已经入了秋,天气却依然像盛夏般炎热。掌柜的张宝生搬了个马扎儿,坐在自家的小饭馆儿门前一边看夕阳一边伸着舌头吹凉风。 这狗娘养的天气,就像狗娘养的日子一样难过。暑热一直穿到骨子里不说,连喘息的气儿都粘湿湿的,仿佛灶台边上的污渍般油腻。官道上,往来行人带起的灰土飘在空中,不知不觉间就把饭馆墙面上那只倒扣着的“笊篱”(注1)给糊成了一个泥巴团儿。黑黑的,散发着丝丝缕缕馊臭味道,闻在鼻孔里令人愈发没有食欲。 如果是早年间,张宝生还有心情打上桶井水,把墙上的“笊篱”和头顶上烟熏火燎的招牌擦拭干净。在上谷、河间一带,这“笊篱”代表着饭馆和酒店,和头顶上的隶书招牌一样,都是主人家的脸面。那时候他的饭馆刚开张,又碰上仁寿年的好年景,每天进帐的“肉好”(注2)就有十几个,偶尔一天运气佳碰上大主顾,?上半匹绢都有可能。张宝生家里的填房与临近易水河边那五十亩地就是那时候置办下的。 那时候,张宝生记得自己每天恨不得将头顶上写着“有间客栈”的牌匾擦三遍。这牌匾是张宝生花了三头羊的润笔,求易县学里边杨老夫子给写下的。人家杨老夫子曾经做过越公杨素大人的录事官,若不是喜爱这边塞上的质朴人情,根本不会在上谷郡落脚。他醉中写就的牌匾虽然没有“如意”,“临风”般听起来有口彩,但胜在贴切自然。想那行路之人在一眼望不到头的官道上,猛地看到“有间客栈”四个字,饥渴之意顿生,走进来住一宿,吃两碗麦饭,喝几盏浊酒也是预料之中的事。 可惜好景不长,仁寿年很快就结束了。紧接着年号变成了大业,英明神武的新皇登基后,先修长城再开运河,把府库里的积蓄折腾了个干净。你说他把自己的家业糟蹋干净了也就该收手了吧,他还偏不,今年初不知道从哪里又听来了“仁君登位、万国来朝”这一说,力邀各国可汗到洛阳聚首,命令沿途各地必须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市肆酒楼,凡胡人吃饭喝酒皆不得要钱。 人都说天子圣明,看什么东西都是那个什么瞳亲照,也就是一只眼睛看俩影儿,比普通人清楚一倍,可圣明天子就不知道吃饭付钱这个理儿。上谷郡靠近边境,奚人、契丹、突厥人往来频繁,大伙交往得久了,根本分不清谁是胡儿谁是汉种。皇上的优待令一下,四野里胡人马上就多了起来。真的,假的,冒牌的胡人一队队蝗虫般沿着官道吃过去,就像当地人上辈子欠了他们一般。如此一番折腾下来,皇上老人家得了什么好处大伙不晓得。张宝生就知道自己的酒馆为此辞了掌勺、遣散了伙计,易水河边五十亩地也典给了别人一半。原来每天回到家老爷长老爷短哄他高兴的填房,如今也冷了脸色,巴不得他在前院的酒馆里睡板凳。 没钱请掌勺,也养活不起勤快伙计的酒馆自然越来越冷清。原来每日忙得脚不沾地的张宝生如今轻闲了,过了午就可以搬着马扎儿盼日落。日落十分,忙碌了一天的乡邻们回家,若哪个能沽上半斤浊酒,就可以满足他一天最后的赚钱希望。 生意虽然冷清了,可衙门里的税还得照交。前些天易县户槽(注3)李大人门下的小跑腿儿赵二当家特地上门关照过,今年“有间客栈”要额外支付五张生牛皮。张宝生好求歹求,赵二当家才看在两罐子麻油和一坛子陈年花雕的面子上,把牛皮的数量从五张减成了两张,但是要求入冬前必须到县上交割,否则,任何后果由张宝生自负。 有道是“破家的县令,剥皮的太守”,张宝生知道交不上税的后果是什么。他在县城里的几个同行,如今就在衙门开的客栈(大牢)里住着。里边据说是一日两餐,顿顿“竹笋炒肉片”。隔三差五就有血肉模糊的人从后门被人抬出来,扔到荒野里去喂狗。可官府不准许百姓杀牛,病牛、残牛向来是紧俏物资。即便想办法用驴皮充数,也得有地方寻驴子去。 官道两边行人渐渐多了起来,大户人家的庄客们抗着木锹,牵着牲口去主人家里交工。这些人不会买张宝生的水酒,所以他也提不起精神跟大伙打招呼。双眼直勾勾地看着官道尽头,盼星星盼月亮地盼着有从塞外返回的行商经过。只有他们手里有上好的皮货,也只有他们能给张宝生继续生存下去的希望。 “宝生叔,今天生意不错啊!”官道边,一个骑着马的少年人扬鞭戟指。 “五娃子,托您家老哥哥的福,今天上了三拨客人,灶堂没冷着!”张宝生捶打着发麻的双腿站起来,大声答应。 与他打招呼的前庄上张大户家的小五,按辈分,算是张宝生的侄儿。虽然自从张宝生开饭馆从商之后,两家终止了走动。但彼此之间毕竟是一个宗祠,血脉之间的亲近怎么隔也隔不断。 “我爹说了,如果您实在难支撑,就把客栈关了吧!族里边这么多小辈,怎么着也不会让宝生叔挨饿!”五娃子策马又向前走了几步,回过头,用皮鞭指点着他说道。 “烦劳老哥哥了,五娃子,回头遣下人来抱一坛子酒,给老哥哥漱口!”张宝生尽力站直了已经有些驮的腰身答道。五娃子是县学里的佼佼者,据说是有机会被郡上举才,去京城参加科考的。在这种前程远大的年青人面前,他可不敢摆什么叔公的臭架子。至于五娃子的老爹张宝良的话,张宝生只当没听见。去年客栈里周转不开,找这个本家借钱,张宝生付出的代价就是出手三十亩好田。真的按对方说的关了客栈回族里养老,张宝生估计自己剩下的二十亩好田也得换了主人。 “谢宝生叔,回头我派人来取,我爹他别的不爱,就好这一口!”五娃子说笑着跟张宝生道别,拍了拍坐骑,溶进落日的余晖里。 “唉!”张宝生长叹了一口气。不怪天,不怪地,就怪自己没一个也在县学杨老夫门下读书的儿子。如果自己有一个儿子如五娃子一样前程远大,那些衙门里的帮闲、乡里的小混混还有族中的长房们哪个又敢上门来欺负人? ------------ 第一章 盛世(2) 想到县学,他心里突然又涌起几分希望。自己的外甥也在县学就读,论名声、论才学一点儿不比五娃子差。既然张家小五今天能从县学赶回家,自己的外甥李旭说不定也会回来。如果能遇上他,自己面临的难处也许能有个着落。 抱着试一试的念头,张宝生没有像以往一样带着满心的失落关门。而是敲打着酸痛的脊背,继续向官道上张望。果然不出其所料,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后,官道上跑来一匹青花骡子,骡背上,一个身材魁梧,两臂修长的少年人遥遥地向他作揖致敬。 “舅公,您今天忙得过来么,要不要我帮你洗碗!”少年人说话间已经赶到了客栈门前,手一按,腿一抬,干净利落地跳下了骡背。把缰绳向拴马桩上轻轻一系,迈开双腿向里走去。 “使不得,使不得,旭官啊,你是读书人,可不能干这下贱营生!”张宝生见少年认真,赶紧伸臂相拦。油渍麻花的手臂却不敢碰脏了少年人身上的青衫,被挤得连连向后退。 “什么使不得,读了书,您就不是我舅舅了。被我妈听见这话,肯定上门来找您理论!”少年人用手轻轻拨开张宝生的胳膊,灵活地挤进了客栈。 只能摆放十几张桌子的一楼其实没什么可收拾的,由于生意实在冷清,很多不常有人坐的地方都生了尘。李旭却不愿让舅舅觉得自己只会卖嘴,脱了外面的长衫,抓起抹布把所有桌椅擦了一遭,又取来梯子,爬上门梁,把烟熏火燎的客栈招牌清理出本来面目,接着摘下墙壁上的旧“笊篱”,从厨房找了把半新的换了上去,然后才把物件归到远处,去了木盆打水洗脸。 张宝生在一边看着,心里暖烘烘地像喝了半斤女儿红般舒坦。他膝下无子,两个女儿出了阁后难得回家。妻子死后续弦的填房又没给他延续香火,所以一直把李旭当半个儿子来看。眼见着外甥准备告辞了,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有两个多月没和孩子见面。大手在腰间摸了几回,却没有找到合适的见面礼儿,狠狠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说道:“看我这记性,你先别急着回家,我这有替你爹酿了几坛子老酒,照胡人传过来的方子收过水的,挂在骡子背上带回去,让你爹冬天御寒!” “那可不行,您烧这一坛子酒得多少功夫,还是留着卖才是正经。再说了,我爹去塞外办货,还得些日子才回来呢!”少年人一边把长衫向身上套,一边大声推辞。 燕赵人性子烈,连喝酒也喜欢烈性的。而烈性子酒得之十分不易,为了提高黄酒的口感,酿酒人需要多次用密法加工,将酒里的水除掉大半,才能让酒浓到令人三碗吐然诺的地步。所以一坛子老酒,造价往往是普通浊酒的五倍。这么贵重的礼物,即便放在好年景,少年人也不忍从舅舅家搜刮,更何况眼下正是张宝生的客栈濒临倒闭之时。 “拿着,旭官,否则是不给舅舅脸面!”张宝生用油手爱怜地拍了拍外甥的脸,低声命令。这孩子是开皇年间生的,娘胎里养得好,明显长了张福气面孔。过了年就要束发(注4),可自己这个当舅舅的连件像样束发的礼物都给不起。想到这儿,他心里不觉有些凄凉,又自怨自艾地叹了口气,低下头,缓缓向后院的酒窖走去。 李旭见舅舅叹气,知道自己的举动又惹老人伤心了,只好默默地呆在客栈中等。过了片刻,张宝生转了回来,抱着的却不止是一大坛子酒,放酒坛子的柳筐上,又挂上了两条干麂子,还有半兜干荠菜、萝卜丝等。 “这怎么成,我这样搜括您,回去我娘非动家法不可!”李旭挫着手,满脸为难之色。 “酒和下酒菜么,舅舅也不白送。等你爹从外边回来,你让他帮舅舅问问,谁手里有生牛皮或驴、马之类大牲口的皮子出让。衙门里催得急,舅舅愿意出个合适的价钱买。”张宝生憨厚的笑着,为自己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送礼物借口而高兴。不由少年推辞将柳条筐挂在骡子背上,临了,又变百戏般从后腰解下一个皮囊来,硬塞到李旭手里。 “这是开皇十八年的时候,几个去辽东寻功劳的军爷喝醉了酒,落到我客栈里的。十多年了也没人回来找,怕是没人要了。舅舅寻摸着,应该是把不错的弓呢,所以每年都好生保养着。你拿去玩吧,明年你就十五了,你们李家人讲究马上觅取富贵,有一把好弓正趁手儿!” 少年人知道这是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不敢推辞,双手接了过来。入手的刹那之间传来融融暖意,不知道是舅舅的体温,还是那黑漆漆豪不起眼的弓囊本身温度。解开弓囊上的皮绳再看,只见一张两尺半长的角弓躺在细细的茸毛之间,颜色居然如墨玉般温润(注5)。 上谷郡靠近边境,曾经是飞将军李广驻扎过的地方。所以民间好武成风,只要不是特别贫苦人家,平时都会让孩子拜个野师父去学些刀剑、弓马、拳脚来防身。所以李旭用眼睛略略一扫,就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是一把上上等好弓,如果拿到市面上,估计没三、五吊肉好根本换不回来。到了这个时候,他也无法客气了,只能再次施礼,感谢舅舅的一番美意。 见礼物能得到自家外甥的喜欢,张宝生比赚了几十吊还得意。一边关锁门窗准备收摊,一边叮嘱道,“这弓长时间没人用,使起来硬得很。你玩时悠着点劲儿,别伤了身体。这东西毕竟只是个玩物,你是品学兼优,将来被推了秀才,考了进士,放了县太,郡守,光耀门楣,我这当舅舅的也没人再敢小瞧了去……” 一直到自家的门口,舅甥之间的亲情依然温暖着李旭。舅舅家与他家相类,在各自的族中都属于末枝。属于他们自己名下的田产很少,每年从佃户手中收上来的租子勉强够一家人嚼裹。至于其他应对官府和日常在族中迎来送往的花销,则不得不依赖些旁的营生了。而李、张两家都是历经了百年的大族,号称礼仪传家的,所以经商在族中是最令人看不起的贱业,虽然族中长辈们每年不少从经商子弟手中拿取孝敬。 比起舅舅家的朝不保昔,李家家境略好。这得益于李旭的父亲李懋身子骨结实,还会说几句突厥话,每年能跟着往来商队跑一两趟塞外。那边牛羊贱而茶叶、麻布稀缺,往来一次可以赚到不少铜钱。只是近年来前往塞上的商路越来越不太平,每月都有人财两失的噩耗传开。好在李懋跑塞上商路有些年头了,跟的全是大商队。其人又是个直性子,与沿途的胡人部落也能套上些交情,所以买卖还能维持,并能拿出些余钱来供儿子去官学读书。 “二少爷,您可回来了,老爷来门口问了好几次呢?”远远地,管家李忠就迎了上来。一边帮李旭拉坐骑,一边小声抱怨。他是从小就追随在李懋身后的,如今一个人把管家、护院、长随和账房的职位全兼了,所以对小主人说话也没太多客气。 “我爹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刚好今天从舅舅家拿了些酒菜回来,麻烦忠叔拿去厨房,让忠婶热一下,算我给爹办的洗尘宴!”李旭拍了拍骡子背后,笑吟吟地吩咐。忠婶是老管家的妻子,和管家忠叔一样,兼了“李府”上的厨娘、夫人的贴身婢女以及李旭的保姆等职责。平素李懋飘渺在外,整个家中只有李旭娘两个和管家夫妇,主仆之间除了礼仪外,更多是亲情。 “又去搜刮你娘舅了么?被夫人知道,少不得又要一顿叨唠!唉!早跟少爷你说过,你娘舅那不容易,这世道一天不如一天,人肚子都填不饱,哪来的闲钱去他那里喝酒吃肉……” ------------ 第一章 盛世(3) 管家忠叔从骡背上卸下酒肉,絮叨着向院子里去了。李旭冲老管家的背影吐了下舌头,自己牵了青花骡子去后院马厩,把缰绳拴好,又给所有牲口添了草料,补了井水。把一切收拾利落了之后,才换了件居家穿的短衣,来到正房见自己的父亲。 先前李旭交给管家的干麂子肉和杂菜已经由忠婶和他母亲两个收拾利落,整治成了四样小菜摆在桌上。李旭的母亲不喜饮,而非年非节,管家忠叔又不好上主人家的桌子,李懋一个人独酌,正喝得好生没趣。看到儿子终于进了门,举起杯来大声叫道“小旭子,过来,跟爹对一盏。就你小子知道疼人,算着爹回来的日子去敲你舅的竹杠!” “没正经!”李张氏不满地啐了一口,放下了手中的针线活计。 “不了,官学里的先生说,酒,酒能乱人品,乱人品性!”李旭看了看母亲的脸色,找借口搪塞掉父亲的邀请。脖颈上刚刚长出的喉结却不由自主地滚了滚,发出了清晰的“咕噜”声。 “算了,别装了。从小就被老太爷抱在怀里抿筷子头的酒虫,想不让你喝也难。只是莫多喝,免得耽误了晚上背书!”张氏娘子听闻此声,爱怜地看了孩子一眼,低声叮嘱道。 “哎!谢谢娘!谢谢爹!”李旭等的就是母亲这句允诺,三步并做两步赶到自己的座位旁,取了酒坛自己筛了满盏,举起来,与父亲的酒盏碰了碰,然后继续高举到眉间向父亲致敬,接着,一饮而尽。 “好小子,单看这喝酒,就是咱李家的种儿!”李懋笑呵呵地夸道,爱意写了满脸。春末随着商队北去,秋初才赶回家。一?上千辛万苦,为的就是能和妻儿坐在桌子边一块吃口儿安稳饭。三个月不见,儿子的个头又蹿起了一大截,只是自己的妻子看上去更憔悴了,眼角间和面颊上的皱纹,印证着男人不在家时生活的艰苦。 “爹一路鞍马劳顿,儿谨以此盏向爹爹表示心意。祝爹爹建康长寿,生意越做越好!”李旭端起酒坛,又给自己的父亲分别斟满。舅舅密法浓制过的酒看上去非常稠厚,在油灯的微光下,摇曳起来就像块温润的琥珀。这让他不由自主就想起了下午的事情,待父亲把陶盏放下时,一边筛酒一边说道:“我今天路过舅舅的客栈,帮他收拾了一下。他那里生意很冷清呢!” “那是,如今百姓手里钱少,官府征的又多,商路凋敝,客栈自然没人光顾。偶尔去两个点菜的,还都是些他不敢向人家要钱的主儿。而寻常人家,谁又有钱去他那吃喝!”父亲李懋低叹了一声,不知道为妻兄还是为了自己。 日子渐渐变得艰难,做生意的人总是最敏锐的感觉到世态的变化。开皇、仁寿年间,皇上没那么英明神武,也写不得好文章,但自己从塞外弄回来的皮货和牲口,总是很快就能脱出手去。而现在是大业年,说是家大业大,自己从集市上办货却要花费以往三倍的力气。从塞外运回来的货物,也要花费三倍的力气和时间才能在不折本的情况下出手。 “那你还厚着脸皮从舅家拿吃食,下月去官学时,记得顺路带件长衫给你舅舅,娘今年春天时刚做好的,本来想着入冬时给你穿。反正看你这身板长法,谅也穿不下去了!”李张氏听丈夫和儿子说起自己的娘家,放下筷子,低声说道。 屋子中喜庆的气氛被生活琐事冲得有些淡,夫妻、父子三人都沉默下来。张家窘迫在那里明摆着,而李家的情况仅仅是比张家好一点而已,即便李张氏想多帮衬娘家人一点儿,也挤不出太多的东西来。 “啪!”麻油灯的灯芯爆了,吐了一个老大的火花。李张氏借着剪灯草的机会离开了饭桌,转身的瞬间,轻轻用手背揉了揉眼睛。 “好好的,你难过什么。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谁知道哪天宝生哥的运气又转回来了!”李懋用筷子敲了敲桌子,有些不满地抱怨。见妻子低着头不搭话,没来由地心里一软,松口道:“我这次带了一头牛,三匹瘦马回来。骨架还看得过去,明个把牛找人驯了熟悉犁杖,今年冬天再给马多加些料,开了春就能卖个好价钱。到时候,借宝生哥点儿本钱,让他请个好厨子,再到郡上把杨老夫子请来写幅字挂在大厅里,读书人造化大,说不定能帮带宝生哥转转时气!” “那敢情是好,只是明年咱家办货的钱还够不够手?管宗祠的二哥最近老过来问,看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好商量明年给祖宗加香火钱的事儿。旭子的书读得好,后年县里推举乡贡去京城考试,只两个名额,要是没些钱打点……”李张氏听见丈夫决定对娘家施以援手,感激之余,又想起自家的很多麻烦事情来,隐隐有些肉痛钱财。絮絮叨叨地说个不休,半晌也没说明白是否同意丈夫的安排。 作为族中末枝,平素就受族人排挤。丈夫迫于生活又从了行商这个贱业,让族中那些长者抓了把柄在手。如果一切打点不周全,李旭进京城考试的美梦就会变成泡影。虽然当今圣上一再强调各县送来的乡贡(注6)要唯才是举,如果举来的学子不中用,要追究地方官的责任。可不带‘贝’字的才永远比不上带着‘贝’字的财顶用,况且上谷郡这么大,官学里出类拔萃者又岂是自己家旭子一个。 “香火钱我已经预备好了,若木二哥来寻我,不过是想趁我回来时打些秋风而已。”李懋叫着自己本家兄弟的字解释道。“至于旭子考试的事情,后年应试,只能投考明经(注7),考取了也不过到地方上当个小吏。不如等上几年,待加了冠(注8)后,直接去考进士,出来后至少能作个县令。一旦得中,也算咱老李家坟头冒了青烟!” “可我听人家说二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考进士虽然能当大官,可有几个考上的?哪如考明经,一旦能放个县丞、户槽,不用自己伸手,每年就有百十吊舒坦钱送上门来”李张氏低声分辩道。开科取士是先皇独创的德政,这种不分家世背景全凭学问的取才方法让很多像李家这样的小门小户看到了改变生活状态的希望。虽然取中的机会非常渺茫,能进京之前,还要打点通郡、县两级官员的门槛。但毕竟让人看到了机会,不像上一朝时非豪门大族子弟就没有为官的可能。 京城的考试种类很多,但最热门的只有“明经”和“进士”两科。前者热门的原因是考取相对容易,背熟了几本官府指定的书就能通过。而后者,则是因为一经考取,立刻闻名于天下,前途一下子就变得不可限量。其他的,如明算、明书等,因为门槛高,出路又少,所以基本问津的学子也寥寥。 “正因为进士难考,所以才有前途!”李懋抿了口酒,情绪渐渐激动起来。“旭子书读得这么好,万一真的高中了,族里那些哥哥、嫂子们,谁还敢让咱多交香火钱。衙门里赵二狗、杨秃子那些帮闲,哪个再敢上门来欺负咱!” “那也得先过了县学那关,杨老夫子虽然赏识咱们旭子,可他不管什么事情。管事的刘老爷虽然答应帮咱们,但他毕竟是个官场上的人,不像做生意的,吐口吐沫砸个坑!(注9)”说起儿子的前程,李张氏永远比丈夫眼光看得独到。管县学的刘老爷向来名声在外,收起钱时来者不拒,具体到办事方面,则谁也分不清他心里本着什么原则了。 “不会吧!”酒力相催之下,老李懋的额头上渐渐冒出些汗来,喃喃地说道:“刘老爷去年收了咱那匹突厥马,可只有四岁口呢!他还真的能光吃不拉,况且不看僧面看佛面,旭子怎么说也是杨老夫子的记名弟子。”说到这,他把头转向李旭,有些着急地问道:“我走之前要你请夫子赐个表字,你向他求了没有?他答应没答应给你取字?” 李旭年龄远未及弱冠,此时求人取字未免太早。但那杨老夫子是地方上的大名士,由他取了字,则意味着与之有师徒之名分。今后别人即使想轻慢李旭,也得先考虑一下其师父的感受。 ------------ 第一章 盛世(4) “求了,师父赐字为仲坚。师父也建议我去考进士,前些日子他教大伙写策论,把我的策论批了‘义理通达,见识卓然’八个字,还给要我读给所有同学听呢!”李旭在一旁插言。他不太理解“明经”和“进士”的差别,心中最大的志向就是作个户槽,可以让父母和舅舅过几天不受人欺负的安稳日子。只是觉得如果自己能晚考几年,一则可以多帮着母亲照看一下家业,二来也不必让父亲总是去给刘学究送礼。同窗们谁都知道刘学究是个只收礼不办事的,只有父辈们实在,总是主动送上门去被他骗。 “仲坚,不知道出自哪个典故。这杨夫子……”李懋紧皱着的眉头少许抒展。当地最有学问的杨老夫子能亲自为儿子赐字,就说明老人已经认可了与李旭的师徒名分。虽然这个名分是李家强?上去的,但有了这一层关系,李旭被官府推荐的事情就多了一点希望。作为一个尽职的父亲,李懋总是不惜一切手段为儿子绸缪。 “把你舅舅上次给爹的好酒,你娘一直没舍得开封那坛改天给夫子送去!对了,顺便拿些塞外的蘑菇、干野味给你舅舅。虽然是杯水车薪,好歹能凑个上台面的菜!”李懋犹豫了一下,低声吩咐。 “唉!”李旭高兴地答应,突然想起了舅舅拜托自己的事情,小声说道:“舅舅急需的不是珍稀风味,舅舅今天托我问您,说如果您回来了,就帮他寻两张生牛皮。如果没有牛皮,马皮、驴皮也将就,他愿意出合适的价钱买,官府催得急!” “皮货我手里倒是有现成的,不需要去别人家买。只是好端端的官府怎么突然要起皮货来?” “对了,忠叔说前几日县城里的赵二当家曾上门来,问你几时回,说咱们今年得多交五张生牛皮给官府。忠叔求了他半天,才改成了三张,临走时还顺手拎了两只芦花鸡去!”李张氏听儿子说起生牛皮,也想起了自己家被征的税外税,低声向丈夫汇报。 “五张生牛皮?这赵二狗子发哪门子疯,要那么多牛皮干什么?难道县太老爷家里死了人,需要用来裹尸么!”李懋猛地一拍桌子,恨恨地诅咒。 猛然间,夫妻两个都白了脸,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眼中尽是畏惧。 虽然二人都出身于小户人家,但多少也识些字,马革裹尸的故事耳熟能详。上谷郡临着边境,官府大规模征收生牛皮,除了为出征将士准备铠甲外,还能为得哪般。可眼下大隋国周边能降服的外邦早降服了,惟一还敢闹事的就是高丽。开皇十八年,汉王杨谅和大帅高熲曾经带三十多万人马远征高丽,据皇上自己说最后的战果是高丽王俯首称臣,但三十万东征壮士能回来的不到三千。留在异国他乡的二十九万英魂中,就有李旭的哥哥李亮。 那时候亮子刚刚束发,和旭子一般的身材和面孔…… 第二天天才放亮,李懋就爬起来收拾东西进城。临动身前从塞外带回的货物中拣了四张生牛皮,两篓干菇、一捆牛肉干,交到儿子手里,命令:“给你舅舅送去,这几天别去上学,家里有事情要你做!” “随便旷课,杨老夫子会生气的!”李旭大声抗议,见父亲不理睬,又嘟嘟囔囔地补充了一句,“这两天讲的是策论,会试时…….” “叫你去就去,哪多废话!”李懋显然心情不太好,竖起了眼睛呵斥。 李旭不知道一向和气父亲为什么发火,不敢再顶撞。把一干杂货挂在了骡子背上,殃殃地跟在父亲的身后出了家门。天还早,官道上十分冷清,秋风卷着早黄的落叶在半空中飞舞,缤纷的蝴蝶般映衬在淡蓝色的远山下,绚丽中带着几分苍凉。 “皇上可能又要打仗了,咱上谷兵向来名声在外?”岔路口,老李懋看了看满脸委屈的儿子,叹息着说道。想想这些话远远超出了一个十四岁孩子的理解能力,苦笑了一下,打马远去。 “打仗么?好事情啊?刚好从军去立功名。”李旭看着父亲越发苍老的背影,不解地想。平素在县学,曾经追随越公杨素扫平江南的杨老夫子没少提他自己当年的英雄事。每谈起大军过江后势如破竹,把陈后主从井里揪出来的壮举,则挥掌拍案,整个人仿佛都年青了十几岁。 “大丈夫此生,当立不世功名,上则致君,下则卫民,若有利于国家,虽百死而不旋踵…….”杨老夫子在众少年面前,如是挥洒自己的轻狂。每逢此时,李旭等人也跟着如醉如痴,仿佛自己也变成了韩擒虎、贺若弼,跟在年少的晋王身后一道指点江山。从来没想过以自己的身份和家世,若从军亦只能为一个马前卒,百死而不旋踵的机会每天都有,立不世功名的可能性比遭雷击多不出多少。 想着想着,不觉来到了“有间”客栈门前。这几年民间凋敝,寻常人家都是一日两餐,客栈里上午寻不到生意,通常也不生火。出乎李旭意料的是,舅舅张宝生居然没在客栈里准备食材,偌大个客栈空荡荡的,不见一个人影。 “怕是在后院忙吧!”李旭站在门口等了片刻,牵着坐骑绕向了后门。客栈的后院就是舅舅的家,两道破败的土墙隔出一个空荡荡的院落。李旭顺着后柴门向里边一探,刚好看见自己最怕见到的小妗子张刘氏。 这张刘氏是远近闻了名的泼辣女人,在家中待字到十九岁,四邻无人敢问。其父母实在不得以才收了十吊钱的聘礼,把她许给了张宝生做填房。那时候张宝生的买卖正红火,娶了一个比自己年青二十多的女子,捧在掌心都怕化了。刘大小姐过门后脾气暴涨,很快吓得来打秋风的亲友乡邻不敢登门。可若不是如此,张宝生的客栈也挺不到现在。只是如此会当家的女人却始终没能给张家延续香火,害得张宝生总是想再续一房妾。每当他怯怯地把这个打算提出来,总是被张刘氏指着鼻子骂出门去。日子久了,他也只好断了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 作为一个读书人,李旭自然不会看妗子顺眼。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舅舅年龄还不算老,理当娶一个能生育的女人为他传宗接代。但作为晚辈,这些‘公论’他不能在舅舅面前提及,只好尽量减少与小妗子的碰面机会,以求“不见不知则无不言之过”的君子坦荡。 他不想见到自己的妗子,张刘氏却仿佛心有灵犀。察觉到家门口有脚步声,头也不抬地断喝道:“楞什么,还不快帮我抓住这只鸡,耽误了杨老爷定的寿筵,咱们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 “哎,――哎!”李旭打了一哆嗦,这才发现自己的小妗一手拎着尖刀,正猫着腰和墙根的大公鸡对峙。那只公鸡显然知道大难临头,竖起鸡冠,伸长脖子,咯咯叫着,左冲右突,试图突破张刘氏的五指山。而张刘氏亦不是肯放弃的主儿,猫着柳腰,翘着丰臀,任挽起衣袖下的手臂被公鸡啄得满是血痕,就是死战不退。 看到此景,李旭推开院门。把长衫下摆挽起来向怀里一扎,几个箭步冲上前把公鸡按翻在地。张刘氏见来人动作利落,不像自己家中的老不死。愣了一下,惊叫道:“旭官啊,我以为是你舅舅回来了。赶紧放下,赶紧放下,这怎是读书人干的粗活,老天会罚……” 说着,从李旭手中一把夺过“俘虏”,莲步轻移,三步两步窜到院子中事先挖好的土坑边上。兰指慢拢,将公鸡的脖子勾到翅膀下,把鸡翅膀,鸡脖子握在一处,另一只芊芊玉手轻轻一抹,利落地将公鸡了账。 ------------ 第一章 盛世(5) 血“噗”的一声喷了出来,刚好落入张刘氏面前的一个陶盆里。片刻间,鸡血放尽,张刘氏将公鸡向土坑里一丢,伸手探向身边另一个装着鸡的竹笼。“旭官啊,你自己找水喝,别客气。十八里店杨大官人家摆寿筵,着落你舅舅安排酒菜。他一早就出门张罗时鲜去了,估计马上就能回来。学堂里今天没课么,还是杨老夫子又出门撒酒疯去了,扔下你们不管……?” 张刘氏一边杀鸡,一边问。手脚甚是利落,顷刻间,土坑里已经摆了四具尸体。 “我爹回来了,让我送些蘑菇、干牛肉过来!”李旭不忍心听妗妗继续糟蹋杨老夫子的名声,低声插言道。 “那敢情好,我正愁凑不足菜色呢。已经入了秋,哪里找那么多时鲜去?”张刘氏闻言,把尖刀向身边的泥地上一插,跳了起来,快步奔向李旭拴在门外的坐骑。 “还有四张生牛皮,没硝过的。我爹让我带给舅舅……”李旭一边从坐骑背上向下解礼物,一边说道。那青花大骡被张刘氏手上的血腥味道所惊吓,边打着响鼻,边拼命向后缩身体。 “不是两张么,怎么是四张?”张刘氏惊问,不待李旭解释,自顾拍手说道:“哈,这下正好,昨天我去卖草药的老刘家串门,他家正为官府征收生皮的事情发愁呢。我雪中给他送把炭过去,刚好顺势宰他一刀,报了春天你舅舅问药之仇!” 说完,把血手在乌黑的围裙上抹了几把。拎起两个牛皮卷,飞也似地去了。 李旭哭笑不得,只得留下来替妗妗收拾剩下的烂摊子。才把土坑中的鸡归拢好,端起装鸡血的陶盆正准备收进厨房里,听得门外一串尖利的大笑,妗妗大人已经做完生意赶了回来。 “这怎么使得,你是读书人,不该干着粗活。让老天爷知道,会降罪我的,放下,放下!”张刘氏嚷嚷着,劈手夺下陶盆。叉腿向胡凳上一坐,揪起衣角擦了一把汗,喘息着道:“那个天杀的刘老蔫婆娘,我给她送皮?上门,救她一家大小性命,她还好意思跟我讨价还价。惹急了我,拔腿就走,她还不是哭喊着追了出来?呵呵,一百五十个肉好,白钱(注10)咱一个不收!” 说完,从腰间解下一个崭新的麻布口袋,掂在手中,哗哗作响。 “一百五十个肉好?还不要白钱?”李旭的眼睛立刻瞪得比鸡蛋还大。他父亲是个行商,平素杂货的账目他亦没少帮父亲计算。按大隋朝的行情,三文钱可以换半斗(注11)糙米。即使是新皇发行的白钱,一张生皮也卖不出五十文的价格。用两张生皮换人家一百五十个肉好,这已经是典型的趁火打劫行为了。为人雪中送炭的话,也亏得妗妗好意思说出口。 张刘氏见外甥脸色瞬息万变,立刻“明白”了其中道理,不情愿地解开钱袋,用蚊蚋般的声音嘟囔道:“你爹千里迢迢送塞外贩货,照理儿本钱也应该收回的。塞外皮子贱,又是没硝过的,看着挺大,其实不禁用。给你二十个肉好,不知道够还是不够?” 看了看李旭慢慢露出怒气的脸色,张刘氏语调渐渐变冷:“要不,我给你加到三十,再贵,咱可就伤了亲戚颜面了!” “留二十个给你做脂粉钱,剩下的还给旭官!”一个声音冷冷地从门口传了过来,把张刘氏和李旭俱吓了一跳。 二人闻声抬头,看见张宝生挑着一筐洒了水的青菜,一筐大块豆腐,斜倚在门口,气喘吁吁。 “不,舅舅,不是这样意思。我爹说这是送给舅舅的,还有这些干菇、干肉。他平时总是喝舅舅酿的酒,舅舅有什么需要,他当然该尽力!”李旭赶紧走过去,从舅舅肩膀上接过担子。 “我就是说么,人家妹夫做的是大生意,哪在乎这些小钱儿!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怎么没听见动静?”张刘氏将钱袋藏于背后,一边替丈夫捶背,一边讪笑着说道。 “我刚到路口,就看见你着了火般从老刘家冲出来。我喊了你好几声,你都没听见。心里正奇怪呢?回来一听,原来是去人家趁火打劫了!”张宝生横了自己的婆娘一眼,怒气冲冲地训斥。“老刘家挖药材卖钱,一年也赚不了百十文,这下好,全给你抄了家!” “我这是公平买卖,找别人,这个价钱他还买不到呢。谁不知道最近几天,街市上生皮都断了货!”张刘氏听丈夫数落自己,立刻加重了捶打力度,“况且年前你生病,他老刘家的参须子,不也趁机卖了个天价。都是做生意的,我凭什么管他家的艰难!” “轻,你轻点!”张宝生被捶得直咧嘴,想想怎么辩论也辩不过婆娘,只好放弃了这个话题。瞅了瞅正搬菜担进厨房的李旭,小声跟妻子商量:“千里迢迢,妹夫哪次不是卖命的生意。你别那么贪,咱们收了人家两张生皮,已经欠了个大人情。再把另两张生皮的本钱也吞了,财神爷也会骂咱没良心!” “大人情,那张弓,可是县城赵老爷出了三吊钱都没卖的,你还不是眉头不皱就给了他。自己亲戚,哪那么多事儿!”张刘氏摆出一幅舍命不舍财的样子,故意大声喊道。 “你这个婆娘!”张宝生怕这话被外甥听见多心,赶紧将妻子扯到了院角。用身体挡住外边的阳光,压低声喝骂:“你看你怎么能这么说话呢?这么多年,妹夫哪次回来不给咱们带塞外的干货?人家一家子仁义,咱总沾便宜还不说句好,也忒没良心了?再说旭官这孩子,哪个月不过来帮忙?对咱们就像亲爹亲娘一样,亲戚里读书人多,哪个像他这么有良心?!” “我知道你怪我没给你生儿子!”张刘氏缩在墙角,委屈地道。较了半天劲儿,终究还是拗不过丈夫,把藏在后腰上的钱袋恋恋不舍地解了下来。目光向袋子中探了探,咬咬牙,闭起眼睛把钱袋交了出去,边递,边带着哭腔嘟囔:“他自己说不要的,你又不是没听见。况且没我去讲价,妹夫自己也卖不了这么多钱来!” 说着,眼角已经落下泪来,“给你,你爱还多少给多少。就当我没看见!” “唉,你这个婆娘!”张宝生无奈的骂。拿起钱袋去找李旭,却发现自己的外甥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离去了,几只控干了血的鸡,两篮干菇,一捆干肉,还有两张生皮,整整齐齐地码在窗子下。被秋日的阳光一晒,散发出融融暖意。 从舅舅家逃也般地出来,李旭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附近几个庄子里同龄的少年本来就少,家境宽裕些的,早就去学堂读书了。家境困顿些的,则要跟随长辈下地当半个壮劳力用,或自坠身份,去店铺里做学徒给自家省一份口粮。此时正是上午,除了县城里的泼皮无赖,谁也没有大好光阴可浪费。 信马由缰地走了一会儿,李旭有了一个好主意。快速跑回了自己家,先把青花骡子牵回牲口圈里,上好草料清水。然后跑到厨房,胡乱找了些干粮填肚子。接着回到自己的小屋,把长衫脱掉,换上一身麻布短打。然后拿起昨日舅舅赠送的弓,抓了半壶平素习射用的箭,兴冲冲地奔庄外大青山而去。 ------------ 第一章 盛世(6) 上谷地方百姓胡汉混杂,民风彪悍。此刻天下承平没多久,大姓人家还保留着让族中少年子弟学习刀剑、射艺的习惯。指望着一旦族中哪个少年在军旅中混出些名堂来,整个家族的势力都会随之突飞猛进。即便少年们没机会阵前博取功名,土匪前来打劫时,族中长者也可以组织起他们保护家园。 李旭的射技在本族子弟中算得上首屈一指。传说中百步穿杨的本事没有,五十步以内十发七中还是有些把握。偶尔撞一回大运,一百五十步外射中脱兔的奇迹也曾经发生过。只是他今天运气实在差,二十余支箭射出拣回,反复使用,最后几乎射脱了羽,也没射得半个活物。手中那支在妗妗口中价值高达三吊钱的“宝弓”用起来非常吃力,很难拉满不说,弓臂处还总是微微震颤,总是把好不容易瞄准的羽箭弄歪。只射了半日,素来有些膂力的李旭就被累得两膀发软,手指头也磨脱了一层皮。若不是心疼此弓数千文的身价,早解了弦,去了耳(注12),把弓背砸在石头上当劈柴了。 眼看着太阳在树梢头已经西斜,李旭只好垂头丧气往山下走。大青山绵延数百里,天黑后时常有猛兽出没。一个人上山打猎,他可不敢耽搁得太晚。正走着,忽然听见树丛里乱草沙沙作响,抬眼望去,一只肥硕的狍子从左前方三十步处急奔而去。 这么好的机会李旭怎肯放过,全身的疲劳顿失,取出箭,将弓一下子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如流星射向狍子。 山林中的野狍子素有傻名,奔跑的速度虽然快,却很少做急转弯。也是李旭时来运转,那箭噗地一声,端端正正从狍子后腰下射入,深入胸腹。 “哞!”急速奔跑的狍子发出一声哀怨的长鸣,缓缓倒地。喜得李旭心花怒放,拎着弓快?上前。此时正值秋初,山林里的野味攒了一春夏的膘,肉厚脂肥。如此大一头狍子拖到舅舅的客栈中,保准能当小半月的招牌菜。把狍子身上的皮剥下卖给大户人家做靴子,也少不得又要?上二三十文。 正当他弯下身去,准备拖那狍子前腿的当口,猛然间心头传来一阵恶寒。李旭仓惶抬头,只见树林中缓缓走出一头毛驴大小的野狼,绿幽幽的双眼正向自己凝望。 “啊!”李旭吓得大叫一声,赶紧挺直了身体,弯弓搭箭。虽然出身于末枝,他也算个良家子弟,平素被人呵护得周到,少有独自上山打猎的经验。这么大的野狼他听都没听说过,更甭说正面遇到了。 与狼相遇,最忌转身而逃。大道理李旭背得比谁都熟练,危急时刻,手里的弓却不肯听从使唤。羽箭在弓弣上乱晃,上上下下,就是瞄不上狼的脑袋。眼看着野狼一步步走近,马上要附下前肢。李旭吓得魂飞魄散,脱手一箭射了出去。 那箭势若流星般从恶狼头顶擦过,“噗”地一声入地半尺。远处的畜生亦是吓了一跳,嘴巴间发出一声低沉的怒吼,前爪在地上扒了两扒,凌空跳起来,直取李旭梗嗓。 此刻李旭再顾不上瞄准,抽出箭来,一拉即放。箭一离手,随即弃弓,从腰间摸出防身用的短刀,闭着眼睛乱挥。挥舞了半晌,既没感到身体疼痛又听不见野狼动静,即将跳出嗓子眼儿的心脏稍稍回落,鼓起勇气把双眼偷偷张开一条小缝儿,模模糊糊地看见地面上多了一条长长的血迹,那头驴子大小的野狼,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 “直娘贼,给小爷爷玩什么鬼把戏!”李旭大声喝骂,前冲几步,跑到一棵合抱粗的大树下,背靠着树干,以刀护颈,猛地转过身来。出乎他的预料,恶狼并没如传说中绕到他身背后在他转头的一瞬间偷袭。偌大林子间,除了落日投下的阴影外再无一物。秋蝉声在树枝上间或相闻,夹杂于其中的,则是自己粗重的喘息。 李旭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自己挥刀乱舞居然能把一头恶狼吓逃了。提着刀四下转了几个圈子,直到踩上了地上的角弓,才相信自己的确已经化险为夷。他恨恨朝误事的角弓上吐了口吐沫,抬脚欲将其踹碎。方抬起腿,笑了笑,又慢慢地将脚放了下去。 “这东西值三吊钱呢?”李旭爱惜地把这把差点让自己送了命的“宝贝”捡起来,插回背后的弓囊。“改天作价四吊卖给张家小五,反正他从来射不准箭!” 回头再看那头狍子,早已死得透彻了。从肚腹箭伤处流出血已发黑,蔓延着在地上淌了一大片。这番看得仔细,他才发现狍子后腿上有一处深可见骨巨大的伤口,显然是被那头恶狼所伤。即便李旭不用箭射它,用不了多久,它也要血尽而亡了。 “原来那畜生怨我抢了它的美食,怪不得找我拼命!”李旭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刚射翻了狍子,就引出一头恶狼来。想想刚才九死一生的危险,心脏兀自上下乱跳。山风吹过,浑身上下不觉毛孔发紧。伸手一摸,原来衣服早已被冷汗湿透了,湿漉漉地贴到了身上。 眼看着日头将落,李旭不敢再耽搁,走到狍子身前,试图将它扛上肩膀。双臂晃了晃,又无力的垂下。全身筋骨无处不酸软,居然再使不出半分力气来。 “莫非那恶畜算到我无法扛猎物下山,所以才不跟我争么?”李旭心中暗自叫苦,这里是大山深处,指望有人来帮忙,那是万不可能。想了片刻,居然急中生智,挥刀砍了几根树杈、葛藤,做了个爬犁。把狍子的尸体一点点滚到爬犁上,用葛藤一端树爬犁,一端搭在自己肩头。 “嘿!”李旭大喝一声,迈步前行。树爬犁被扯得咯吱生响,顺着他的牵引,缓缓向前滑动。跌跌撞撞走了几步,他感觉脚下野草不住打滑。低头看去,发现绿草上有一条血迹斜斜向上,遥遥地指到远处的密林里。 “莫非我慌乱中射出那箭伤了那畜生?”李旭惊诧地想。好奇心一起,身上立刻又恢复了几分力气。胆子壮起来后,贪婪地打起了野狼的主意。 禽兽在春秋两季换毛,一季脱绒,一季生绒。所以秋天的野兽皮毛最值钱,那么大一张狼皮,两石麦子都不换。想想拖了狼皮回去后母亲的笑脸,李旭胆子越发大了起来。找了些树枝将狍子盖好,倒提着护身短刀,顺着血迹追了下去。 大约追出两里山路,在一块凸起的石壁下,李旭发现了一个洞口。恶狼留下的血迹到此已经变淡,却断断续续地洒入山洞深处。李旭侧着身子,把身子?上石壁。一手举刀,另一只手拣了块石头丢将进去。 石块在山洞中跳荡有声,却没有什么野兽被惊出来。李旭在山洞口又蹲了片刻,听不到里边有什么粗重的呼吸声,横了横心,大起胆子摸了进去。 山洞不深,洞口正向西方。此刻恰巧有落日的余晖射入,淡淡地照在一匹灰黑色的野狼身上。那头野狼肚子上插了一根长箭,通体呈黑红色。箭尾处羽毛早已磨秃,分明是李旭慌乱中射出的那枝。只叹那孽畜生命力甚是顽强,受了如此重的伤,居然还坚持着爬回自己的山洞。 看到仅有一头受伤的野狼在,李旭胆子更大,提刀上前就欲“谋皮害命”。没等走近,耳畔传来一声低低的**,野狼的前肢突然动了起来。 “刷!”冷汗立刻又从李旭额头滚滚而落。他快速向后退了两步,背靠石壁,将弯刀上下挥舞。那头野狼却如同睡着了般,再无动静。既没站起来与李旭拼命,也没试图爬出山洞逃跑。 “砰、砰、砰!”李旭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在山洞间回响,嗓子里仿佛着了火,说不出的干渴。大着胆子再度向前,却发现野狼的眼睛早已失去了光彩。前肢下,一个小小的脑袋,正在拼命吮吸最后的乳液。 小狼崽子!李旭跑过去,抓起毛茸茸的小狼,抬手便打算向石头上摔。手掌间传来的温润之感却让他徒生几分不舍,略一迟疑,那头小狼闭着眼睛,又用嘴巴吮起他的手掌边缘。酥酥麻麻的,说不出的有趣。 ------------ 第一章 盛世(7) 一时间,李旭失去了主意。庄子里从来没人养过狼,即便有顽童无意间掏到了狼崽子,家长看到后也赶紧把它们抛到野地里去。狼最护崽,循着狼崽身上的气味,母狼会不远百里追来与你拼命。直到你将崽子还了它方肯离去。否则今天祸害驴马,明天偷咬鸡鸭,绝对是不死不休。 可今天这只小狼崽子的母亲已经丧命于李旭的箭下,自然不用考虑母狼的报复问题。能不能把狼养成一只好猎狗,他也没有任何这方面的经验。正犹豫间,那头小狼从他的手掌边缘吮吸不出乳汁,哼哼唧唧地叫了起来。 一叫之下,李旭登时心软。解下腰间褡裢,做了一个斜背的肩囊,把小狼崽放了进去。然后收起短刀,上前扯住狼腿,一步步拖出洞来。 有了那条血迹指引,李旭总算没有迷路。他心里仔细,怕伤及野狼皮毛卖不出好价钱,又找葛藤编了个爬犁,给狼当起了纤夫。拖着爬犁,沿着血迹走了好一会儿,终于找到了自己掩藏起来的野狍子尸体。把两个爬犁合并成一个,三步一歇,五步一停,气喘吁吁地爬下山来。 有了这么大个累赘,下山之路愈发不易。遇到陡峭处,李旭只得先把猎物逐个用葛藤顺下去,然后坠下树爬犁,最后自己才攀援而下。下得坡来,又得重新将猎物装车,再度拉扯前行。如是几番折腾,不知用了多久,才隐隐看见了村中灯火。 此刻天已经完全黑了,管家忠叔提了个气死风灯,正焦急地四下张望。见到李旭的身影,慌不及待地?上前,大声埋怨道:“唉吆我的小祖宗,你跑到那里去了。老爷、太太都等得急了,再不见你,肯定要纠集族人寻上山去!” “我打了两头大野兽,拎不动,所以下山晚了!”李旭满怀歉意地笑了笑,低声解释。手指向爬犁上的狍子和野狼,心中不由升起一股得意。 “你,你,我看今晚老爷动家法,谁会给你求情!”老管家李忠看到那只硕大的野狼,不喜反怒,指着李旭骂道。“枉你读了那么多年书,父母在堂,不能以身犯险的道理都不懂!你跟野狼去拼命,一旦有个闪失,这个家将来靠谁支撑!你父母由何人来养老!小没天良的,看今晚老爷怎么剥了你!” “忠叔,忠叔,我这不是好好地回来了么。况且打一头狼也不算犯险,祖上的英雄不是还引弓射虎呢么?”李旭抱着忠叔的胳膊,连声讨饶。李姓自认为汉代飞将军李广之后,每位族人都以祖先事迹为荣。先辈的英雄事迹拿出来,果然有说服力。老李忠的斥责声就此打住,把灯笼向李旭手里一塞,俯身拉起了葛藤,怒气冲冲地喝道:“拿着,头前去照亮。见到你娘,就说天没黑时就已回来。山脚下遇到了同窗,向他们炫耀收获,所以才回家晚了!” “是叻,忠叔!”李旭高兴地答应。伸手拖住爬犁的另一角,与管家一起,雄赳赳地向家门方向走去。 见儿子平安回来,又带着两头那么大的猎物,李张氏果然欢喜。没等李懋盘问细节,早把一块热手巾捂到了儿子脸上,边替李旭擦脸上的血渍和泥土,边夸赞道:“也就是我家儿子能干,才十四岁就已经能箭射苍狼。当年祖上半夜射虎…….” “方才是谁说要动家法来?!”老李懋不满地说道,“逾时不归,你还夸赞他。若是与街头无赖儿童去鬼混,莫非你还给他把风不成!” “孩子不是遇到同窗,被人羡慕得脱不开身么?你生何必生这么大的气!他又不是真正在山上玩耍不肯回家。你看看这皮毛,明儿找人熟了,刚好给他做一件披风!冬天的风冷……”李张氏白了丈夫一眼,笑着替儿子辩解。把毛巾塞进李旭手里,怜爱地说道:“来,自己把脸擦干净了,用这水洗了手。你爹正等你跟他喝几盏呢!” 见妻子如此溺爱儿子,李懋也无法以一敌二。教诲工作再也进行不下去了,只好安排管家忠叔把两头野兽拖下,连夜处理干净。然后拍了拍自己身边胡凳,低声说道,“看在你娘高兴的分上,今天不责罚你。坐过来吃饭吧,肉羹都热了好几回!” “马上来,爹娘先用饭。我今天射杀了头母狼,顺手把小的也掏了回来!”李旭答应着,从胸前褡裢里变戏法般掏出一只毛绒绒的小狼崽子。 “赶快扔了出去,那是败家的灾星!”老李懋登时色变,跳起来,大声命令。“咱家养了好几头牲畜,一旦……” “母狼已经被我射杀了!爹――!”李旭拉长了声音祈求。他家家教本来就不十分严格,长兄早亡后,父母更将其呵护得厉害,所以马上十四岁了,父母面前还保留着几分孩子气。 “那你也养不活它,狼不是狗,小时候看不出来,长大后会明白自己与狗的差别,要么反噬,要么径自离去!”李懋听见儿子说母狼已死,家中牲畜不会受到威胁,心头震惊稍定。想了想,低声解释。 “何必非把它当狗儿来养,大了后,它不愿留,我自放它到深山!”李旭笑了笑,固执地说道。 李懋和妻子见儿子目光热切,想想白天从官府小跑腿赵二哥那里打听来的内部消息,没来由地心里发软,相继表示了妥协。 “你要留着,就留着吧。反正这东西逆了季节而生,从来没人养得活!”老李懋一边给自己倒酒,一边唠叨。 大凡野兽,都是春天受孕,夏初生养。小崽子趁着食物富足的夏秋两季拼了命生长,这样待冬天来临时,它们才能长到足够体重熬过冬天的严寒和饥饿。而李旭猎来的这头小狼崽子显然是刚刚出生没满月的,成活的几率不到一成。所以李懋纵使心里不喜欢,也犯不着为了一个不可能养大的狼崽子跟儿子较真儿。 “记得别太娇宠它,一旦发现它露了野性。要么杀掉,要么赶走,千万别让它反咬你一口!”李张氏端起碗,给儿子盛上满满一碗肉羹。“先喝一碗羹,然后再去碰酒。你舅舅送来的酒多着呢,没半个月喝不尽!” “谢谢爹,谢谢娘!”李旭高兴地答应着,根本没听进老两口唠叨些什么。飞也般跑出门去,把狼崽子安顿到自己床头下,又冲进厨房,调了碗米汤给它。然后才兴冲冲跑回来陪着父母吃饭。 当年亮子也是这般跳脱,可惜…….。李张氏看着来回忙碌的儿子,眼角上又见了泪光。白天丈夫赶到城里打听消息,花了二十几个钱才买得官府跑腿赵二狗子松口。据那姓赵的透漏说,皇上正筹划着御驾亲征高丽。眼下上谷、涿郡、渔阳、卢龙(北平)四个边郡的官员已经急乱了套。这几个地方地靠边境,士兵能适应辽东的气候,所以也是抽丁的重点地区。 “我说大木兄弟,你可得早做准备!”下午十分,收了李懋好处赵二官人神秘兮兮地透漏,“据说皇上发了话,边郡良家子尽数入伍。无论家中兄弟几个,上自四十下到十四…..” “我家就剩下旭子一个孩子,还不到十四,我也过了四十!”李懋至今还记得自己扯谎时的窘迫,口袋中最后几个钱也塞到了赵二手里,希望对方届时能高抬贵手。 “仗也不是立刻就打啊,我的大木兄弟!”心满意足的赵二官人拍着李懋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开导他,“上边说了,今年备粮食、衣甲,明年春耕后抽丁,然后集结整训,真正出兵,估计得后年开春儿。实话实说,咱俩交情归交情,兄弟我真不敢保证还能照看你三年。若是头上换了个实心眼的郡守老爷,我们这些当差的,还不是人家怎么说咱怎么答应着!” ------------ 第一章 盛世(8) 想到赵二官人善意的提醒,李懋嘴里的酒就开始发苦。大隋朝有过规定,禁止征老弱入伍,也禁止征家中独子从军。可那都是老皇上规定的,说句大逆不道的话,老皇上活着的时候,新皇上就没把他的规定当回事情,更何况眼下老皇上已经死了那么多年! 无论心里多苦,多不情愿,有些事情还必须去做。逃避是逃避不了的,越是逃避,事到临头时也越慌乱。李懋叹了口气,轻轻地放下酒杯,对着正在大口吃饭的儿子说道:“下月初的时候,有一支商队要去塞外,带队的是我的一个老相识,姓孙…….” “嗯,嗯!”李旭心不在焉地答应着,一手托着大碗羊肉羹,另一手抓着只咬去半边的胡饼,大抵是在外边玩了一整天饿得很了,吃得如风卷残云般利落。李张氏心疼儿子,不断地在旁边温言相劝:“慢点,慢点,别噎着,锅里多着呢!” “带队的叫孙安祖,是我一个老相识。我想你年龄也大了,该出去见见市面!”李懋狠了狠心,低着头大声道。 “好啊,我还没见过大商队什么样子呢!”李旭放下碗,爽快地回答。突然,他明白了父亲的意思,瞪大眼睛,喃喃地叫:“爹,您,您是说…….!” “爹年龄大了,想让你替我跑塞外!”李懋不敢看儿子的双眼,尽量用平缓的语调,把自己的意思重复了一遍。 “我,我策论是学堂里最好的。我,我能默写整本论语!我……”李旭手中的半块胡饼掉到了地上。昨天这个时候,父亲还在和自己讨论是考明经还是考进士,到了今天,就变成了替他出塞行商。 那不是他的梦!在李旭的梦想里,有过考取进士立于朝堂,也有过持槊上马称雄疆场,平素梦想最多的则是穿一身户槽的官衣,在上谷郡的县学边上买所大宅子,把自己的父母都接进去,要吃的有吃的,要喝的有喝的,还能让赵二当家,杨老秃子这些场面人物俯首帖耳。所有少年的梦里,唯独没有像父亲一样作个商人,每年塞外中原地跑,日晒雨淋也落不了几个钱,还要受官府差人、族中长者和地痞流氓的欺负。 而且一旦从了商,按大隋朝惯例,他就等于自动放弃了良家子弟的身份,永远不可能再参加科举。 “爹,爹这,这也是没办法!”老李懋无颜面对儿子得目光,躲闪着解释。 李旭看着父亲,永远不肯相信这个答案。家中虽然穷困,但比起乡邻中的赤贫人家,还能算得上富裕。读县学不需要给先生礼金,平时官府还为学子们提供一日两餐。尽管那饭菜里鲜有油腥,如果不是需要帮着母亲料理家务,自己几乎可以赖在学堂里,每月只回家吃一次饭……. 李张氏默默无言,转过身子,不住地擦泪。儿子不是不懂事,正因为他太懂事了,做父母替他做出如此大的决定时才分外艰难。如果没有这该死的高丽,如果皇帝老爷不老想着四夷宾服……。那都是她管不了的事,如今,她能做主的,只有自己的儿子。 “家里不是没钱供你!要打仗了,上谷郡一抽一,所有良家子弟自备铠甲兵器从军。爹想让你借着行商的理由出塞避一避,等后年大军开拔了再回来照顾你娘!”李懋耐不住心中压力,终于决定实话实说。虽然逼着儿子当逃兵不是什么光彩的举动,比起让儿子误会自己为了省钱而葬送他的前程,这个理由多少能让人透过口气来。 “我不去塞外,当兵就当兵,功名但在马上取……!”李旭听父亲说出真实原因,心里一块石头当即落地,满不在乎地说道。 “啪!”腮边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打断了他的话。素来和睦的父亲站了起来,批手抽了他一记耳光。刹那间,李懋被风霜和日子划得满是皱纹的老脸涨成了青黑色,竖起眼睛,大声骂道:“闭嘴,功名但在马上取。你瞪大眼睛瞅瞅,同乡数百户,哪家有人活着取过功名回来!开皇十八年东征,去了三十万,死了二十九万九……” “好好地,你动什么手你!”李张氏扑将过了,一把将儿子搂在怀里。想安慰一下儿子,没待开口,眼泪先落了满脸。 “爹――”李旭捂着脸,轻轻叫了一声,豆大的泪珠顺着手指滚滚而下。这一记耳光完全把他打楞了,本能地想说几句软话向父亲赔罪,却不知道自己到底错在了何处。‘功名但在马上取’,族里的祖训和先生的教诲都如此,偏偏此道理在自己父亲面前变成了忤逆不孝的言辞。 李懋看看儿子,再看看妻子,心中一痛,火气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重重跌坐回胡凳上,沮丧地说道:“明天你向夫子辞了行,准备出塞吧!你哥已经做了孤魂野鬼,我不能再送你出去,那样,将来我死了,也没脸去见祖宗。” 听丈夫说起长子,李张氏更是悲从心来,抱着儿子的肩头,呜咽出声:“旭子,听你爹的话吧!啊!娘不指望你光宗耀祖。只指望你平平安安地过完这辈子,娶个媳妇,生个儿子。你哥当年跟着高大人出塞,三百个人里骑射最精…….” 在李旭的记忆里,已经根本不记得哥哥的模样。开皇十八年他才两岁,据娘说终日骑在哥哥的脖颈上看过兵。后来哥哥也被征入伍,再后来,记忆里只剩下了父亲的叹息和母亲的眼泪……. 县学的杨老夫在李旭眼里总是那么睿智。几天后,当他喃喃地说出自己准备辞学,替父亲跑塞外行商时,杨老夫子立刻惊叫道:“难道又要打仗了么?你连书都顾不得读?” “先生,父命,父命难违!”李旭登时面红过耳,低着头,声音细若蚊蚋。 “也难怪,也难怪,你在家中已是独子。而令尊年近五十,若让你去做辽东枯骨,你们李家就得断了香火。唉,只可惜你一笔文章,我本来给几个旧友写了信,准备在来年明经试后,叫他们照看一二的!”杨老夫子的话语里没有任何责怪之意,只是带着股说不出的惋惜。 “多谢先生抬爱,弟子虽然福薄,这份恩情,却永不敢忘!”李旭俯下身去,长揖及地。求学这几年来,杨夫子对他颇为看顾,人后小灶不知开了多少回。从经、算诸学到诗歌策论,几乎是倾囊相受。甚至连当年追随越公杨素南征时于军旅中写下的笔记,都不禁止他这个挂名弟子翻阅。只是以李旭的年龄和见识,背诵起来可以做到滚瓜烂熟,真正理解的,却十中不及一二。 杨老夫子摆了摆手,回以一声长叹。“罢了,你爹这么做,自有他的有道理。此番东征,有败无胜。升斗小民看得出,可朝廷诸公,却全做了睁眼瞎子!” “弟子受教多年,无以为报。这几坛淡酒,不值一醉!”李旭叹了口气,指着放于院外的几坛老酒说道。东征成败,与他已经无关。今日之后,他就不再算良家子弟,按汉代以来的规矩,商乃贱业,像东征这等国家大事,商人是没有资格议论的。此后,杨老夫子的家门,非有事相求,他也不能再像原来那样随便来访。否则,即便杨家老小不赶他出门,其他饱学鸿儒也要嘲笑杨老夫子交游不甚,自甘于商人为伍。 杨老夫子对于这个?上门来,又主动请辞的弟子向来觉得投缘。他半生沉浮,见得风浪颇多,到老时心里也没那么多羁绊。笑了笑,说道:“人家说行商是贱业,为师从来没这么看。人之贵贱在乎于心,其心贵,虽为贩夫走卒,也难掩浩然之气。其心贱,纵立身于庙堂之上,亦是卑鄙龌龊,臭名远播。你的表字为我所赐,自然是我名下弟子。一日为师,终生为师。无论将来为商为盗,师门终是向你敞开!” “多谢师父指点!”李旭撩起长衣下摆,拜了下去。自幼读的是圣贤书,各行各业的高低贵贱早已如铭文一样刻在了他的心里。所以自从昨晚得知自己难脱行商命运后,李旭一直为此耿耿于怀。杨老夫子的一句话,等同于在他头顶上开了一扇窗。让他在突然变得灰蒙蒙的天空中,瞬间看到了阳光的颜色。 ------------ 第一章 盛世(9) “你起来吧,为师授业多年,弟子之中,你天分不算高,但胜在性子耿直,心地淳厚。”杨老夫子阅人多年,岂又听不出李旭话语中的不甘。有心再指点此子一次,语重心长地说道:“恐怕你将来吃亏,也要吃在这耿直与淳厚上!须知人生充满变数,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 看了看李旭茫然的脸,老夫子知道自己此刻说这些话,为时尚嫌太早。虽然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可李旭毕竟才十四岁,有些话他根本听不懂。有些话即使他能听明白,没有相应的人生波折,他也无法领悟到其中真谛。 人生就像一坛子酒,经历过岁月的发酵,才能酿出其中甘冽味道。少年人就如一坛新焙,即便再是精粮所凝,甘泉所制,依然要带着几分摆不脱的青涩。 “弟子日后若有所得,必登门来求教!”李旭亦是心思剔透之人,笑了笑,脸上带出了几分讪讪之色。 “若能来,则早来。过了明年,恐怕为师的安稳日子也到了头,该动一动了!”杨老夫微笑着摇头。 “师父难道要去远游么?还是应朝廷之聘?”李旭不解地追问,完全没看见杨夫子笑容里透出的淡淡苦涩。 “也是为师命中该有之数吧。毕竟我曾受人之恩!”杨老夫子继续摇头,终是不愿把话说明。 “那是,师父曾经教我,受人滴水之恩,必相报以涌泉!”李旭顺着夫子的话回答。 “此语未必尽对,但人生在世,心中羁绊又有几人挣得脱!”老夫子大笑几声,故意把话题岔到了他处,“不提,不提。尽人力,安天命而已。趁你今日还未出我门,咱师父先论一论这东征胜败之道!” “师父是考我么?”解脱了心结的李旭笑着反问。他昨晚曾经听父亲说此番朝廷为了东征下足血本。现在已经开始筹备粮草、衣甲,明年春天征集举国青壮,冬天或者后年春天才正式开拔。以他的理解,这么大个国家,耗费两年的时间来准备一场战争,断然没有战败之理。但今天在夫子口中,听到的却是截然相反的论断。 “先生莫非不看好这次东征么?我听父亲说要明春征兵,后年出发。朝廷如此充分的准备,想必是谋定而后动,怎会奈何不得一个小小高丽?”按照平日师父所教,反复推敲了大隋与高丽之间的实力差距,李旭依然得出同样的结论。“我有备,攻其无防。我军械精良,兵多将广…….” “打仗未必凭得是人多,天时,地利,人和,哪一点能够忽视。此去辽东,天时在我么?此去辽东,地利在我么?此去辽东,表面是我大隋征讨高丽,以众击寡。实际上,靺鞨、契丹、室韦,还有辽东说不上名字来的数百部族,哪个不是与高丽唇亡齿寒。如此一来,人和又岂在我?”谈及军务,杨老夫子脸上颓废之色尽去,须发皆飞扬而起。 “可,可我大隋天朝上国,持戟何止百万!”李旭兀自强辩。虽然被迫做了逃兵,内心深处,他依然期待着大隋朝能横扫辽东,打出赫赫声威。作为一个在大隋朝长大的少年,有种荣誉感与生俱来。虽然,这个朝廷从来没给他予任何实际好处。 “持戟何须百万,如能指使如一,十万足以荡平辽东。大隋朝之危不在高丽,而在萧樯之内。一旦变生大军之后,恐怕,又是百万雄鬼不得还乡!”老夫子摇头,拍案。 临别在即,一老一小均知日后相见怕是不易。一个借着难得的好例子用心指点,一个借着最后的机会专心领会,感叹几声,大笑几声,不知不觉间,声音已经穿出了窗外。 “这老东西,前些日子就像霜打了的庄稼般。今儿个怎么又缓过了神!”窗外,杨师母纳闷道。 与刘夫子话别时,却是另一番情形。这位县学里说一不二的老夫子年龄不大,身材富态。虽然没有杨老夫子那样曾经在越王帐下襄赞军务的傲人资历,但年青时也是本地数得着的才子。书读得多了,为人平和大气,说起话来自然让人如沐春风。 “也好,当年陶朱公出身商吕,不照样帮助越王吞了吴国么?可见英雄不问出身,时运来时自可借风而起!”刘老夫子笑着安慰,眼睛不断地向窗子外边瞟。至于陶朱公范蠡是先辅佐越王吞了吴,还是先赚就了偌大家业,那些是细节,在一个辍学的无赖顽童面前想必没追究的必要。 如果事先没经过杨老夫子一番开导,这番话肯定要在李旭心中掀起巨大波澜。可如今李旭已经勘破了这一层,刘夫子是真心也好,敷衍也罢,他已经看得淡了。拱了拱手,笑道:“谢夫子指点,先生终日操劳,想必还有重要事情忙碌,晚辈就不再打扰了!” “不急,不急,还不是些授业、解惑的琐事。夫子我身负教化一地之责,实在不敢辜负皇恩哪!”刘夫子冲着京师方向拱拱手,嘴里说着不急,身子已经把李旭送出了门来。 临下台阶,老先生又突然想起了什么事情,叫住即将走出大门的李旭,问道:“县学的张秀是你什么亲戚吧!两家生得近么?” “我应该叫他一声五哥,姑表之亲!”李旭诧异地回过头来,答道。对于张家小五,他没什么坏印象,好印象也不太多。二人应该算未出五服的姑表兄弟,但家境差得太远了,血脉里的缘分也跟着淡了下来。平素在学堂里相遇,只是彼此打个招呼。张家小五自有一番富贵朋友交往,李家旭官也没面皮去惹表哥生厌。 “不错,不错。上谷张家是本地望族,有张秀在,这一门恐怕还会继续发扬光大。我早就说过,那孩子是块读书的料子,呵呵,你不妨多与他走动走动,将来有这亲戚和同窗双重情谊在,他发迹后,与你少不了一番提点!”刘夫子笑呵呵地叮嘱。 “多谢先生了!”李旭再次拱手,转身出了刘家院门。看到自己的青花骡子,才霍然想起临来前自己还给刘先生准备了一份礼物。此番拜别得过于匆忙,居然忘记拿进院子去。 ‘不如省了,家中小狼正缺吃食。’李旭望着骡子背后了一小捆牛肉干笑道。飞身上骡,快步往家赶,还没出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听见身后有马蹄声追了过来。 “旭倌,旭倌兄弟!”五哥张秀的声音紧跟着在背后响起。 出了县学附近的成贤街就是闹市口,这两条街道以拥挤闻名,牲畜向来无法跑快。李旭无机会佯装听不见表哥的呼唤,只好带住坐骑,回首问道:“五哥,你喊我么?” “当然是喊你啊,除了你,我还有几个旭倌兄弟。”张五娃策马追了上来,气喘吁吁地抱怨。“看见你出了县学,我就赶紧追了过来。没想到你胯下这匹骡子,脚程还真不差!” “哪里比得上五哥的青云骢,那可是万里挑一的名种!”李旭拱了拱手,谦虚地道。 “什么青云骢,马贩子的话你也信?你真的要去经商么?一点儿也不想读书了?”张五得意地用皮鞭磕了磕描了银的马鞍,笑着追问。 “不读了,父亲年纪大了,需要有人帮他。再说,我也不是读书那块料子!”李旭点点头,回答。 “可惜,真是可惜。昨天刘夫子还说,整个县学里,就你我兄弟开了读书的窍。我那姑夫想必也是一时计短,要不,我跟我爹说说,让他出钱帮衬你们一下!” “五哥美意,我本该拜领。但家父心意已定,还是不拂了他的意吧!”李旭再次拱手,婉言拒绝。表舅张宝良家的钱,除了被逼到死胡同的人,整个上谷哪个敢借?去年舅舅借了他十几吊钱,结果赔进半数地产。自己这个表外甥如果上门告贷,恐怕李家那几亩薄田,禁不住表舅大手一捋。 “也罢,行万里路胜过读万卷书!”张五娃摇头晃脑地说道。用皮鞭敲了敲精铜马镫,继续问道:“听说你前日猎了一头母狼,有毛驴般大?” “都是大伙谣传,真有那么大的狼,我早被它吃了,哪里有机会猎它。表哥还有别的事情么?”李旭没有在马路中央与人闲谈的雅兴,带了带坐骑,准备就此告别。 “且不忙走,你我是兄弟,又是同窗好友,让我来送你几步!”张五娃的话让李旭听起来心里一暖。可接着,对方的话就把本意暴露了出来。 “我听说你还掏了只小狼崽,银灰色皮毛?” ------------ 第一章 盛世(10) “那也是谣传,小崽子的毛色,向来都是灰突突的!”李旭一边徐徐前行,一边应道。 “逆了季节生的孽障,还是独伢,怕是养不大吧!况且狼性野,你将来未必制得住!” “能养多久养多久,我也是一时兴起。将来长大了,就放到深山里去,任其自生自灭!”李旭有些不耐烦了,连日来,关于小狼无法养大的话,他一天能听到十几回,耳朵上的茧子都磨起了老高。 “不如把它让给五哥,我厨房有的是碎肉,好过跟了你受苦。我给你十个钱,你说,怎么样?”张五娃打马追上几步,赔着笑脸问。 李旭诧异地看了表哥一眼,摇摇头,继续赶路。 “要不,二十个,不能再多了。一条训好的猎狗也值不了这个数!”张五娃不依不饶,继续追着侃价。 “五哥,那小狼本来就不值一钱。但那是我的!”李旭回过头,眉毛竖成了两笔浓墨。 “实话跟你说了吧,旭倌!刘大官仗着他家赛虎犬个头大,总欺负我的狗小。所以我想养条狼来报仇。那东西天生喝血吃肉的种,凭你的家底,根本不可能养得活。不如转让给我,看在亲戚的分上,我给你五十个钱救急,也好过你舍了学业去从贱行!”张五娃策马拦住李旭去路,急切地说道。 “五哥,君子不夺人所好!”李旭黑了脸,大声道,“况且,它是狼,不是狗!”说罢,推开张五娃,纵缰而去。 “旭倌,旭倌,咱们再商量商量,再商量商量!”张五娃策马急追,焦急的声音在街头回荡。 “我再说一遍,它不是狗!” 接下来数日,李旭俱在与亲朋好友、族人同窗的话别中渡过。众人闻听他要弃学从商,有人惋惜,有人庆幸,更多的人则是好心地前来安慰,让他且顺天命。在饱含了人间冷暖的目光中,日子过得倒也快。转眼来到月末,心结早已被老夫子几句话解开的李旭除了不舍之外,内心深处反而涌起了对几分流浪的喜悦与期待。几乎寸步不离的小狼崽子仿佛更理解主人心态的变化,缀在李旭脚边,不断地打滚耍赖讨要吃喝。 虽然没有足够的肉食可吃,与人一样有了固定进食机会后,小狼崽依然发育得极其迅速,双眼睁开没多久即不肯再躺于李旭为其安排的木箱中休息,而是跌跌撞撞地跟在李旭脚边东奔西跑。 对于这样一个逆季而生的怪胎,左右邻居和族中长者甚为不喜,几度找上门来要求李懋将狼崽子处理掉,以免其长大后为祸乡邻。待听说李家惟一的儿子辍了学,马上准备去从事贱业,硬气话也就无法说得出口。 士农工商,百艺之中,商人排在最末。寻常人家子侄倘若能在田间刨得一口吃食,都不会曲身为商贾。务农者可以凭借苦读或别人赏识改变命运,而从商者,这一辈子就要被打上商人得印记,永远没有读书做官的机会。 大多世人皆羡慕比自己过得好的乡邻,巴不得人家遭灾。而遇到境况比自己差的乡邻,反倒心生几分同情。“反正这东西注定长不大!”“反正他走时会把这孽障带走!”邻里族人们自我找着借口,陆续离开了李懋的家。 “你不但要长大,而且要比别人大。”落日下,李旭对着自己的小狼讲。小狼在地上打一个滚,呜呜嗯嗯叫唤数声,以此来回答李旭的叮嘱。 “不如我就叫你甘罗!”李旭摸了摸小狼绒绒的短毛,笑着说道。突然间从一个众人瞩目的少年才俊,变成了一个大伙不愿意搭理的小行商,虽然那天已经被杨夫子及时解开了心结,但巨大的生活落差依然使他的性情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一言一行,除了原来的坦诚敦厚外,又多出了几分玩世不恭。 甘罗十二岁为相,是世人眼中少有的神童和幸运儿。既然小狼崽被所有人称为孽障,霉运缠身,李旭就偏偏给他取一个世间最幸运的名字。至于无聊的人是否为此火冒三丈,李旭不想管,也管不着。 “甘罗,甘罗!”一个少年在阳光下边跑边叫。 “呜呜,呜呜!嗷――”小狼张开四蹄,银灰色软毛在暮色中飞舞。 出发的日子一天天临近,李家的人也渐渐忙碌起来。李旭平时上学骑的那匹大青花骡子跑不快,只能用来驮货,不可用来乘人。所以李懋特地将自己此番贩卖回来准备催肥了赚钱的三匹突厥瘦马中挑出最强壮的一匹来,配了新的嚼络鞍凳,给儿子当坐骑。 舅舅张宝生则把当日卖皮货收到的钱借着给外甥凑盘缠的理由全部送回了李家。李张氏好推歹推,张宝生最终只肯收下三十个肉好算作给妻子的跑腿钱,其余的硬塞进了李张氏手里,“穷家富路,咱们再苦,但不至于揭不开锅。旭官出门在外,多一文钱在身,就多一份胆气!” “也好,等咱家旭官赚了钱,让他给你沽酒!”李张氏接过带着汗味的荷包,强笑着说道。一转过身,立刻用手背去揉眼睛。 “你这作甚,他能出门帮衬家里,是好事儿啊。难道你还能把他夹在胳膊底下护一辈子!”张宝生不忍看妹妹难过,低声劝慰。听说侄儿弃学,他亦非常失望,恨不得上门与李懋打上一架,让他断了这个短视的念头。但家里的婆娘却说:“任谁家的父母都不会祸害自己的孩子,妹夫这么安排,肯定是有什么长远打算,或是有什么不得以之处!”所以张宝生也只得强作欢颜来贺,顺便看看妹夫这里是否有转不开的急难需要自己帮忙。 “他文章写得好,字也周整。当年老太爷在世的时候,曾经说旭子是李家祖坟上一垄蒿子…….”李张氏低声说着,用手抹干眼角的泪。无奈坏了儿子的前程,做母亲的无论如何也不能心安。(注13) “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一时黯淡,谁又能看得出今后短长来!旭官这孩子生就一身福气相,你放心,他将来肯定有机会出头!”张宝生装作信心十足的样子,故作神秘地解释。 李张氏不说话了,儿子临行,最忌说出错话来坏了口彩。明知道哥哥是安慰自己,也只能把安慰的话当希望来听。况且儿子还小,谁知道会不会有更好的前途在等着他! 想到这,心下稍宽。把刮光家底搜罗出来的钱凑在一起,穿成每百文一小串,打在了行李卷里,与干粮吃食,厚衫夹袄归做一堆,怕人?上看见起了歹意,又特地在装铜钱的袋子外边缝了一个粗麻布口袋,脏兮兮的,仿佛里边装得全是破烂。 ------------ 第一章 盛世(11) 待晚上李懋回家,夫妻两个少不得又在灯下把所有东西重新翻检一遍。御寒穿的冬衣,防暑穿的丝裾,互相提醒着,越收拢越多。直到李旭在一旁“抗议”说,如果把东西全部带上,已经可以压垮两头骡子,夫妻两个才相对苦笑了几声,想办法为儿子精简行囊。 “那姓孙的在家排行第九,是最好说话不过。爹和他搭过十几次伙,算得上老交情。有什么难处你尽管说与他知晓。叫他一声九叔,他自然会照看着你这个晚辈!”李懋突然变得像婆娘一样絮叨起来,翻来覆去地叮嘱。左手刚从行李卷中裁撤下一包?上吃的干果子,右手却把更大一包腌肉塞了进去。 “嗯,爹,您放心,我知道了!”李旭有一句没一句答应着,对父亲的话半信半疑。孙九如果真的和爹交情那么深,这么些年,怎没见他到家中喝口水?如果只是生意上的交情,托了估计也是白托。大伙都说,生意场上只认钱,不认亲朋。同行搭伴罢了,出了塞,一切还都得靠自己。 “那边天冷得早,夹袄里我给你絮了丝绵。自己记得换,别逞能硬挺着。一旦腿上受了寒,就是一辈子的罪孽!”李张氏抖开一件厚厚的新衣,重新用力卷成卷,期望能减小寒衣体积。老李懋在一旁看得累,伸手过来帮忙,夫妻两个费了好大力气把放衣服的包裹压缩了三分之一体积,想了想,又从柜子里抄了一件契丹人常穿的皮袄搭在了包裹外面。 “我知道了,不要放那件皮袄,膻腥气太重,闻了恶心!”李旭跑过了,笑着祈求。“我肯定会记得换寒衣,皮袄就不要了。否则,人非把我当成胡儿不可!况且这东西足有二十斤沉,把马都压趴下了!” “你倒是聪明!”李张氏狠狠地点了儿子额头一把。“那边滴水成冰,冻掉了你的耳朵,就不得意了!” “嗨,我这么大人了!”李旭聪明且自信地道。 父母俱不作声,继续努力让包裹看起来更小。昏黄的油灯下,李张氏将里外衣服全部抖开,无论新的、旧的,沿着原有的阵脚,一针一线缝了个遍。老李懋则佝偻着脊背,将值钱的东西反复翻检,唯恐落下什么让儿子途中受苦。 “这铜钱不能多带,百十个足够。又重又麻烦,人丁稀少的胡人部落还未必认!”李懋将妻子码的整整齐齐的近千枚铜钱扯了出来,扔到了一边上。 “那旭子花什么?说出去办货,总得装得像个样子吧?”李张氏一愣,针脚失去了准头,深深地刺进了自己的手指内。 “看你慌的!”老李懋不顾儿子就在身边,一把抓住妻子受伤的手指,含进嘴里,用力吸了几口,把血吐到了地上,呵斥道:“那么急干什么,赶快用盐水洗洗去!” “那旭子的钱……” “明天我去县里把铜钱尽数换了斜纹提花锦,那东西细密,颜色又亮,胡人那里是女人就喜欢。旭子到了草原上,可以直接用锦换了他们的牛马。至于日常花销,就靠那几篓粗茶。与胡人换干肉、奶豆腐,蘑菇,黄花,一斤能换百十斤!快去洗手,大热天,别伤了风!” 老李懋是个塞上通,什么东西什么价钱,怎么和胡人以物易物,趁着没出发之前,手把手地教导儿子背熟了。按他的估算,商队初九离开上谷,一个半月后可到达草原深处。如果能换得些皮货,就求孙九等人把李家的货物和青花骡子一并捎回。至于李旭,则以等待明春办货为借口,找个待人和气的部落先寄住下来。 如此,明年春忙过后,李懋就赶了牲口到塞外来寻儿子,官府征兵也好,拉夫也罢,父子两个一个年近五十,一个接不到军令,谁也奈何他们不得。 “您放心,我打听过,那边甘草甚为便宜。到时候咱爷两个一个在塞外收,一个在上谷卖,保准能赚一大笔!到时候给借给舅舅些翻本,娘也不用整天苦着脸!”李旭对塞上生活充满幻想。失去考科举的机会不要紧,关键是能有办法把自家振兴起来。家门兴旺了,什么麻烦事情都会少很多。 想着想着,他脸上的笑容更加明亮。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自己没有治国平天下的机缘,让自己家日子过得好一点的本事,还能有吧? “你自己拿主张吧!”老李懋伸手摸了摸儿子的后脑勺,强笑着说道。 在李懋和妻子把行李整理到第二十遍的时候,孙九的商队终于姗姗进了易县城。有求于人,李懋自然不敢怠慢,包了‘有间客栈’整个底层,款待孙九和李旭未来的同伴。舅舅张宝生和妗妗张刘氏也使出全身手段,把硬菜炒得在锅里噼啪直爆。十几样菜色摆到桌案上,再送上张宝生密法缩过水的老酒,不消半个时辰,就让孙九等人达到了眼花耳熟的状态。 “大木兄弟,你放心,旭子包在我身上。有我孙九在,他就少不了半根儿寒毛。这趟我孙九手中能落下一个铜板,你李家就不会只分得半文!”拉开短鞨,孙九的大手在胸前拍得啪啪做响。 “也不指望赚多少钱,孩子第一次出门做生意,主要是个锻炼。我这腿脚不灵,天一冷就爬不上马背。如果不是怕耽误了大伙的买卖,我就自己去了!”李懋陪着笑脸,招呼大伙吃菜。转眼又把李旭叫了出来,让他给九叔倒见面酒。 “九叔!”李旭规规矩矩地叫道。斟了一碗酒,高举过眉。今天这伙几桌客人吃相实在太不雅观,把他先前对商队的幻想通通敲了个粉碎。满座没一个穿金带银,绸衫纱帽的吕不韦般风流细嫩人物,相反,一个个披短执长,横肉满身,活脱刚从良的土匪。惟一一个吃相文雅些的人坐在窗口,看上去像是读过些书,可他的身影在商队里显得如鹤立鸡群,不仅是显眼,而且带着孤单。 河间人孙九正如李懋所说,是个非常爽利的汉子。接过李旭高举过眉的酒碗,每次都闷得一滴不剩。三碗闷罢,指指李旭,又指指自己,大声道:“我姓孙,排行第九。叫我声九叔也好,九哥也罢,都随着你。但进了商队,就得守商队的规矩。咱做买卖的讲究盈亏自负,?上遇到麻烦却要生死不弃,这一条,你做得到么?” “但依九叔!”李旭闻言下拜,大声承诺。 “起来,咱这不是官府,不讲究这调调。”孙九赶紧站起身,把做势欲拜的李旭用力拉住:“说实话,大伙十里八乡集结起来的,这次推举九叔带队,下次还不知道推谁。所以谁也不比谁矮半截,这次你拜我,下次一旦选了你当头,俺老孙难道还把头给你磕还回去?” “哈哈!哈哈!”一屋子人都被孙九的话逗笑了,有人就跟着开始起哄:“别听这老小子的。他是怕你把他拜得辈分高了,没钱给你做见面礼儿!” “去,去,我老孙是那吝啬人么?”孙九被挤兑得涨红了脸,从腰中摸索半天,掏出一个弹丸大小的银豆子塞进李旭之手,“不能让你白叫了九叔,这个小豆子,拿着将来娶媳妇用!” “那可使不得!”李懋一个箭步?上前,把银豆子夺下,硬塞回孙九之手。“已经给你添了麻烦,旭子怎么再能收你的钱。况且你老孙也不是什么阔绰老板,何必跟孩子这么客气!” 纵使现今太平世道,银子落价,市面上一两银子也值两吊之数。那东西分量重,丁点个小豆子亦超过了二钱。求人办事不给人送礼,却先讹了人家四百个钱,即便郡守老爷家也没有这么做的道理。 ------------ 第一章 盛世(12) “大木兄弟,这你可就见外了。我年龄大,他年龄小,都跑这条商道,将来不一定谁照看谁呢!”孙九不依不饶地又把银豆子塞进了李旭怀里。“拿着,休得惹九叔发火!” “侄儿怎敢向九叔讨赏!”李旭赶紧将带着体温的银豆子举还给孙九。昨天晚上收拾行囊,娘告诉他在衣服角上也缝着几颗银豆,那几乎是李家的全部积蓄。此物各民族通用,无论是胡是汉,送到任何一家当官的眼前,他都会看在赵公元帅的面子上给些照顾。(注14) “大木哥,你就让旭倌拿了吧,你几时看到过老孙送出了礼物曾收回来?”见双方拉扯不下,另一张桌子上有人过了帮腔。 此人年龄比孙九略小,胡子很稀落,衣裳相对干净,看样子也是商队中说得上话的人。怎奈孙九却不肯领他的情,瞪大了牛眼珠子,佯怒道:“好你个张小个子,老子正准备推辞几回后就把银子收回来,你却非害老子赔本。这事不能就这么算了,银豆子是我给大侄儿的见面礼,你们都是长辈,也得跟着发一回彩头!” “九哥,九哥,您这不骂我么!各位兄弟,你们千万别这么干,否则我李大木没脸再跑这条道了!”老李懋吓得直作揖,办酒席虽然贵了点,但那是为了给儿子维护个好人气。经孙九这么一搅和,酒菜本钱肯定回来了,可儿子的情面也跟着薄了。 他不肯收,众人却不肯答应。有大方的就直接排出了肉好,有人不愿意,肚子里骂着孙九的祖宗,也不得不从腰中摸出了两个白钱来。孙九带着李旭,挨个给他介绍商队的伙伴,每介绍一个,李旭就给对方斟上一碗酒,那人一口闷了,随即就把见面礼钱塞进李旭手里。 一圈酒斟下来,直累得李旭两膀子发酸。肉好、白钱杂七杂八收了近一百个,人也差不多认了个脸熟。给孙九帮腔那个人姓张,是孙九的老搭档,这伙商队的临时副头领。只给了一个白钱的那个疤瘌脸姓杜,是河间杜家的一门远亲。面相凶恶的那个姓王,穿着露脚趾头布靴的那个商人姓李,算是李旭的本家。而远远坐在窗子边,与众人格格不入的那个大眼睛少年姓徐,其家乃峻县富豪,名下田产、店铺无数。却不知道犯了什么了不得的大错触怒其家长,被其父狠了心送到商队里长见识。 众人给了李旭见面礼,吃喝起来便更放得开。也有性子窄者,核计着如何把礼钱吃回肚子,扯开腮帮子猛嚼。一时间,客栈里行令之声大作,居然恢复了当年几分热闹光景。李旭被吵得头大如斗,又不能离席,只能把了盏酒慢饮相陪。想想今后三年内自己就要与这些糙人为伍,不觉黯然神伤。 “你真的要去塞外办货么?”身背后,一个声音低低地问。 李旭闻声回头,看见徐家少年那双明澈的大眼。无奈地笑了笑,说道:“家父年纪大了,塞外又冷得厉害。我不去替他忙碌,还能怎样?徐兄呢,你家中那么多店铺,要体察世务,何处不可落脚,缘何也跑了塞外?” “唉,休提!我爹新娶了七姨,年纪比我还小。我看不惯,所以找茬跑出来散心。”徐大眼笑着解释自己加入商队的原因,“况且这个季节据说能收到好皮货。眼下中原皮货正贵?你说呢?” 皮货两个字,被他咬得音极重。李旭心里突地一跳,仿佛所有秘密瞬间被那双大眼看了个透彻。想想对方不过也是十五、六岁的年纪,断不能有杨老夫子那般见识,勉强稳住了心神,笑着答道:“正是为了皮货,最近在上谷郡,生皮价格几乎翻了一倍呢。我们速去速回,说不定能?上一大笔!” “我可不想那么早回去!”徐大眼的双目在闪动间,总是带着一股与年龄丝毫不符的凌厉,“难得出来一次,我且玩尽了性再说!”。 李旭笑了笑,端起了面前的酒盏。正如自己也不肯直言告诉对方北行的目的一样,徐大眼说的也未必是实话,。家世如此好的少年出游,自有扬州、洛阳这些风光迤逦所在,即便是跟父亲怄气,也犯不找去苦寒之地找罪受。 徐大眼见他举盏,也把自己手里的酒盏举了起来。找由头着跟李旭干了两盏酒,带着几分醉意问道:“我姓徐名世绩,字懋功,贤弟可有表字?” “我叫李旭,字仲坚!”李旭挺直了胸脯说道,生怕别人把自己的年龄看小。 “那你我在?上互相照应,并肩走一趟塞外,仲坚贤弟意下如何?”徐大眼拍拍李旭的肩膀,笑容里带着几分神秘。 “愿从懋功兄之命!”李旭翘了翘脚,伸手拍了回去。二人都是正在发育的少年,骨架都很大,站起来高矮也就差不多。比了半天身高也没比出胜负,各自捧着酒杯,‘嘿嘿嘿’地傻笑起来。 那场酒李旭喝得很忧伤也很高兴,不知不觉醉倒在了座位上。待第二天他酒醒时,启明星已经照透了糊窗子的草纸。父亲、母亲和忠叔、忠婶早已经爬起来,替他收拾好了一切行装。他的宝贝弓,护身刀一样不少,就连小狼甘罗都被放进了母亲亲手做的一个麻布褡裢里,挂在了青花骡子的脊背上。 大青花骡子受不了小狼身上的野兽气味,惊得前窜后逃,直到李懋举起了皮鞭,才不得不低下头,殃殃地出门加入等候在外的商队。 百余匹牲口的凑在一起,规模甚为壮观。孙九一声令下,商人们排成一条长队,慢慢移动起来。叮当,叮当的銮铃声敲破晨曦的静谧。 “旭子,?上小心些!”老李懋跟孙九等人再次打了招呼,得到了对方信誓旦旦的保证后,又走到儿子身边叮嘱道。 “嗯,爹,娘,二老也小心身体!还有忠叔,忠婶,都小心些!”李旭答应着,眼里总觉得有东西向外滚。 “要是,要是,就”李张氏想叮咛些事情,又怕坏了口彩,犹豫着,迟疑着,舍不得放开缰绳。 “你娘的意思是,遇到麻烦,逃命要紧,其他都是扯淡!”李懋附在儿子耳边,用自家人才能听见的声音说道。说完,一把夺过缰绳,塞进李旭之手,“?上吧,别掉队。尽量在正中间走。吃饭时多吃肉和菜,?上该花就花,别省钱……” 坐骑打着响鼻,缓缓地?上了商队。李旭回头,朦胧泪眼中,看见父亲、母亲彼此搀扶着,向自己挥手。他们背后,鸡啼声唤醒黎明时的村庄。 直到很多年以后,那双彼此扶持的身影还经常萦绕在李旭的梦里。 注1、笊篱北方捞米饭专用器具,木柄一端带有细竹篾编成的网。在河北一带乡间,挂此物于墙外为饭馆标记。风俗一直延续至上世纪八十年代。 注2、肉好。隋文帝重铸五株钱,禁止南北朝时所发行的劣币。此钱,“背面肉好,皆有周郭,每钱一千重四斤二两”,所以民间称其为肉好。隋唐年间,与绢布同时作为货币通行全国。 注3、户槽隋代县里设户槽和兵槽,地位等同于县丞。户槽负责收税,统计人口等工作。手下可招募帮闲(协管),国家不发帮闲俸禄,由户槽从地方税收里扣,后渐渐成为官员们搜刮地方的捷径。 注4、束发,一般指男子15岁左右,这时应该去学各种技艺。《大戴礼记?保傅》:“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履大节焉。” 注5、汉尺,一尺约为现在的23.1厘米。 注6、乡贡,即举人。隋代开创科举制度,规定地方向中央推荐人才,中央凭考试结果而录用。炀帝大业五年(609),下诏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注7、明经、进士。科举最初科目繁多,有明经、进士、明法、明字等。隋代最流行的即明经、进士两科,有正式文献记载。 注8、加冠,古时男子二十行冠礼,意味着成年。 注9、吐口吐沫砸个坑,北方土话,指人言而有信,承诺的事情如石头砸在地上,永远无法收回。 注10、白钱,隋炀帝继位不久,因为大兴土木导致国库空虚,随即在新铸的铜钱中大量掺杂锡、铅等贱金属,导致铜钱发白,大幅度贬值。所以百姓称之为白钱,凶钱,以区别于隋文帝铸造的标准五铢钱。 注11、斗,此处为隋斗,重量与唐斗近。汉代一斗大约为现在的4市斤,半斗相当于2市斤。据考证,其中谷子每斗重3.6斤,麦与斗皆为4。唐斗为汉斗的三倍,每斗约为现在的12市斤。 注12、汉唐时期中国弓的结构,弓臂的两末相称为策,策端装耳。耳是供挂弦用的,多以骨、角制作,也有铜制的,安徽省阜阳县汉汝阴侯墓且出土错金银的铜弓耳。耳上挂弦的凹缺名弦。无论弦和耳,都要求表面光滑,以避免擦伤弓弦。但也有将弦直接缚结在弓臂上的,这种作法名"缘"。弓弦有用皮条制作的,也有用丝绢绞合而成的,以采用挂弦者为多。弓臂中央的弓把部分名弣(弓+付)。弓把和弓梢之间的两个弧形部分名渊,亦名肩。 注13、蒿子。北方农村迷信,认为祖坟上生青蒿预示者子孙成大业。所以长者会说:“旭子是我家祖坟上的蒿子。” 注14、隋唐年间白银尚未成为主流货币,与铜钱没有固定兑换价格,只是作为重礼打点官府用。云南、塞外均有少量流通。本书参考宋代金国物价,一两银折合两千铜钱。及至明清,外界流入白银过多,则一千钱折银一两。 ------------ 第二章 出塞 (2) “难道上谷郡民风竟质朴如斯?你连娼馆都没听说过!”徐大眼实在无法忍受同伴如此孤陋寡闻,声音不觉提高了数分。 李旭则又扭过头去,不再与他说话。徐大眼以为自己说重了,惹得他心中着恼。刚欲把话题岔往别处,李旭却猛然回过头来,红着脸,拉了拉他衣袖,说道:“张大叔、杜疤瘌、王麻子他们,他们都去青楼,不,被青楼边上的一个老女人扯到胡同里走了!” “他们是市井群氓,手头有了闲钱,不干这点事情,还能干什么?”徐大眼?上马背,没好气地说道。“咱们快点走,这些地方实在污人耳目!” 李旭见同伴突然间变得极不开心,只得跟着?上坐骑。豪爽仗义的孙九,奸诈吝啬的杜疤瘌,凶横好色的王麻子,几天来,数十个行商小贩仿佛寺院里的罗汉相,每个都带着不同的面孔。到底哪个才是行商的真正面目,或者说,哪张面孔会成为将来的自己,他不知道,只觉得心里空空落落的,实在迷茫得很。 街道上人流汹涌,两个少年想快些离开也快不起来。才行得百十余步,前方忽然一乱,所有人都挤了过去。 “打架了,打架了!”有个地痞无赖唯恐天下不乱,一边向人群中间挤,一边大喊大叫地给动手者加油助威。前面围观的百姓却不肯配合,猛然向后一退,把地痞挤翻在地上,数只穿着草鞋的大脚丫子不由分说地踩了上去。 “哎呀,我的姥姥,直娘贼!”小地痞被踩得吱哇乱骂,爬起来想找人拼命,抬头向前一瞅,被吓了一身冷汗。连被踩丢了的头巾都不敢拣,撒腿就向路边的店铺里边跑。左右店铺纷纷关门落窗,唯恐有人趁火打劫,偷了自己家的货物去。 宽阔的大街瞬间空荡起来,街道正中央,两个突厥打扮的男子挥舞着弯刀,“乒、乒、乒”冲着几个小商贩乱砍。被追砍的商贩虽然人多,却没有趁手的兵器。只能拿着货郎担子,边抵挡边逃。有人胳膊上已经见了彩,货物也落了满地。得了势的胡人却仍然不肯放过,一边砍,一边用汉语高声喝骂:“找老子要钱,老子是你们皇帝的客人,你懂不懂。你们皇帝都不敢找老子要钱,谁借给你的胆子!” 胡人不讲理,这是边郡百姓的共识。所以买卖货物,很少与有人过往的胡儿讨价还价。一口价报出后,你爱买就买,不卖就请便。绝不会把自己的货物交到胡人手中,给他们先看货后付钱的机会。而这几个商贩估计是从南方远道而来的行商,根本不懂得与胡人做买卖的规矩。被胡人白拿了货后试图讨回钱来,因而被恼羞成怒的对方追杀。 “住手!”李旭扯着嗓子喊了一句。虽然临出发前父母一再叮咛叫他?上别管闲事。但眼看就有人要命丧当场,他立刻把父母的嘱咐丢到了耳根子后。 一声喊完了,李旭才想起今天自己出门时没带防身的短刀。那两个胡人倒也听话,放弃了被追杀的小贩,狞笑着走了过来。 策马逃走,显然已经来不及。有徐大眼在身边,李旭也不想过分被人小瞧了。双手一撑跳下马背,弯腰就去路边拣砖头。如此繁华的街道上哪里找得到残砖烂瓦,慌乱之中,不知什么人在他手里塞了根门栓。李旭虎吼一声,抡起门栓冲了上去。 街道中央,徐大眼早已和两个胡人打做了一堆。他凭手里的一根马鞭子,居然挡住了两柄弯刀。再得李旭不要命般?上前助战,徐大眼愈发神勇,一根马鞭抡得呜呜生风,转眼间就让两个胡人脸上开了花。 那两胡人脸上吃了徐大眼的鞭子,不小心后腰上又挨了李旭的闷棍,气得哇哇乱叫。周围百姓看见两个胡人吃亏,立刻给两个不要命的少年大声喝彩来。 “好!抽他,使劲抽他!” “好,砸,砸他爷勒盖!”(注2) 隔着门缝,百姓们大声叫好。 两个胡人在中原混了一年多,汉语比家乡话还熟悉。久战两个少年不下,又听到百姓的喝彩声,被激得恼羞成怒,步伐一变,刀光下立即生了寒。 这才是胡人博命的招术,方才欺负几个小贩,在胡人眼里不过是闹着玩。如此一来,场上形势登时逆转,徐大眼手中皮鞭软,不方便招架,被弯刀逼得连连后退。李旭虽然拿了根门闩做兵器,他却没经过名师指点,举手投足皆不成章法,只能凭着一股子狠劲乱抡。 “啪!”徐大眼的皮鞭与弯刀相遇,被搅做了数段。与他放对的胡人见了便宜,快速旋身,弯刀如匹练般斩向他的手臂。正在抵挡另一把弯刀的李旭见势不妙,放弃自己的对手,抡起门闩直抄追杀徐大眼那个胡人的后脑。 “砀!”门闩被胡人用弯刀隔开。两个胡人一前一后把李旭夹在了中间,徐大眼扑上前相救,早已来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两把弯刀奔向李旭的双膝盖。 “兄弟!”徐大眼脑袋嗡地一声,挥舞着双拳就欲冲上前拼命。虽然今天的祸端皆由李旭管闲事而起,作为一起出门的同伴,他还是不忍看到李旭年轻轻地变成跛子。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当口,突然间半空中闪过一道黑光。“砀,砀”两声,两把志在必得的弯刀先后被挑开,一根丈八长槊巨蟒般横在了李旭身前。 “要命的住手!”马背上,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军官怒喝道。 两个胡人早已打起了火气,哪里肯就此收手。后退半步,错开身体,居然摆出了一个合击的阵势,号叫着向军官扑去。 “砀,砀”,又是两声脆响。两把弯刀同时飞上了天空。那根巨蟒般的马槊颤了颤,纹丝不动地停在了两个胡人中间。三尺长的尖锋寒光闪闪,直射在二人梗嗓上。 “我们是你们大皇帝请来的客人!”两个胡人不敢再移动身体,嘴巴兀自强横地说道,“你,你不,不能杀,杀我!”。 “咱们大隋欢迎远客,但若有恶客欺主,回答只是一个字!”那军官冷笑着道,单手一抖,扯回丈八长槊,紧跟着大喝了一声,“滚!” “滚!”街道两边,无数脑袋从窗子后探出来,喝骂。在众人的哄笑与喝骂声中,两个胡人抱头鼠窜而去。 待众人笑够了,那军官把马槊交给了随从。跳下坐骑,笑着对徐、李二人问道:“两位小哥好胆色,居然敢赤手空拳阻挡胡人行凶。不知二位从何方而来,可否留下名姓!” “这,这….”李旭登时又慌了神。长这么大,他见过最大的官员是县衙门跑腿的帮闲赵二狗子,其他级别的大人物只曾耳闻,不曾接触。对于眼前这位客客气气向自己问话的军官,根本分不清对方是什么品级,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怎样向此人施礼。一时慌乱,连手中被砍得坑坑洼洼的门栓也忘了放下,紧紧握着,横挡在胸口处。 “我们兄弟两个是上谷人,听说蓟县这里繁华,所以瞒了家人过来开眼界。没想到这里的胡人如此蛮恶,多亏了将军大人及时赶来,否则,我兄弟二人非被砍死不可!”徐大眼到底比李旭见得世面多,拉着李旭上前几步,拱手施礼,向军官致谢。 “多谢将军大人,及,及时赶来,救,救了我兄弟二人!”不知道是被吓傻了,还是因为拘谨,李旭的声音突然变得有些结巴。 “我这兄弟向来胆小,将军勿怪。不知道救命恩公尊姓大名,在哪位大人帐下立功!”徐大眼开口将军,闭口恩公,就是不肯透漏自己和李旭的身份。 那军官亦是个豁达之人,见徐大眼把身份藏得仔细,也不再追问。摆摆手,笑道:“我哪里是什么将军,罗公帐下一老卒而已。姓步,你叫我一声老步即可。依我看,你这位兄弟的胆子可不小。弯刀在颈,他还敢舍了命来救你!” 如此一说,反而让李旭的脸色更加红了起来。期期奈奈的骂了自己几句,终于鼓起了勇气说道:“在下,在下也不是胆子大。只是一时着急,蛮性发作而已!倒是步将军,一槊击落两柄弯刀,真是难得的好身手!” “这是远近闻名的步将军,当年曾经一槊挑了二十余契丹乱匪的,区区两个胡儿怎是对手!”道路边,从惊吓中恢复过来的百姓们七嘴八舌地说道。 李旭和徐大眼听了,对眼前这个军官更加佩服。感谢的话说了一大车,弄得步姓军官反而不好意思起来,带着二人分开人群,边走,边解释道:“你们刚一与胡人交手,我已经赶到。只是没想到他们居然敢当街行凶。所以才出手迟了,两位小哥莫怪!” 徐、李二人闻言一楞,随即露出了坦诚的笑容,“早知道将军在旁边保护着,我两个就打得更不要命些。敲断两个胡人的腿,看他们是否还敢当街行凶!” “那样反倒不美!”步姓军官摆手道,“涿郡乃边塞之地,民风彪悍。当街打架的事情时有发生,只要不伤了人或害了对方性命,官府也乐得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若是有人受了伤,或告到了衙门。官府就不得不出面处理,审来问去要耽误很多时间,待官司审完了,届时二位小哥的游兴恐怕也被搅光了。” 李旭和徐大眼都是聪明人,岂能听不出步姓军官话语里的回护提醒之意。二人当即再次施礼,感谢步将军的高义。那步姓军官向前走了几步,回头看看没人跟在自己身后,笑了笑,说道:“不瞒二位,那胡儿欺人太甚,如果换做我在你们两个的位置上,也要冲上去狠狠跟揍他们一顿。所以,感谢的话就不用说了,上马吧,我送你们出城,免得地方上有人多事!” 两个少年依命上马,由姓步的将军和他的几个随从陪了,缓缓走向外城。没多远,果然有地方差役拎着铁尺、锁链,大张旗鼓地赶了过来。见有军官在此,众“勇士”不敢惹事端,收了家伙悄悄地躲到了路边。 “这还是我大隋的官差么?”饶是徐大眼肚量大,见到官差摆出如此阵仗,也气得浑身直哆嗦。 “他们也是奉命行事。胡人他们不敢惹,只好欺负自家百姓!”步姓军官仿佛司空见惯了般,苦笑着说道。 “早知如此,将军不如一槊把两个胡人了结了,省得他人再受其害!”李旭向地上啐了口吐沫,恶狠狠地骂道。 “杀了他们倒是举手之劳,只怕给罗公惹上麻烦!”步姓军官摇头,苦笑连声。 “难道以虎贲将军罗公之威,也不敢招惹几个胡人无赖么?”徐大眼诧异地问道。 “怕得不是这些无赖,而是怕有人借这个理由起了边衅。突厥人本来就对中原虎视眈眈,朝中诸公不知道提防,反而一再叮嘱边将不得生事。一旦突厥人以族人被杀之名打上门来,即便弟兄们将其击退了,朝里那些人,也不会放过我家将军!”步姓军官摇头叹息,低声向二人解释其中复杂原因。 原来此时驻扎在蓟县的是虎贲将军罗艺,此人武艺和谋略在边将中都是数得着的。再加上麾下数千生死与共的弟兄,虎贲铁骑之名,足以让草原上小儿不敢夜哭。可这位罗将军什么都好,就没生在一个富贵之家。虽然凭着武功、运数和皇上的赏识被破格提拔为将,在世代华衮的大族眼里,却依然是个兵痞子。所以为了不被人无端挑毛病,罗艺只能约束自己的手下平时切莫给自己惹事。 “罗公真乃大丈夫!”听完步姓军官的讲述,徐大眼拊掌赞叹。 “罗公真是出身于行伍?”李旭关心的重点永远仿佛不会跟徐大眼在一个地方,扬起头,期待地问。 “罗公当年就是一个小卒,死人堆里杀出来的功名。这一点,罗公从没向弟兄们隐瞒过!”步姓军官抬起头,带着钦佩与自豪地口吻说道:“罗公曾经教训弟兄们,说配牲口时需要名种名血,这样才能生出好崽子。但人不是牲口,成虎成豺,凭的全是自己!” 刹那间,一个纵马挥槊,风流倜傥的盖世英雄形象出现在李旭心里。他感觉到自己的血慢慢发热,胸口处仿佛有一股火,汹涌着要从嗓子里喷将出来。 “开皇二年,突厥人见咱们大隋刚刚立国,内乱未平,兴兵四十万叩关。把武威(今属甘肃)、金城(今兰州)、天水、延安等地,抢成了一片焦土。三年,杨大将军率领十二万大隋青壮分七路迎敌,在白道(呼和浩特一带)刚好把突厥头子沙钵略可汗堵住。当时各路兵马均不在附近,大将军本部只有两万人。众老将都建议撤离,大将军却不肯坠了我军威风,带着五千铁骑直冲沙钵略本阵。我家将军当时只是个旅帅,一直冲在最前面。突厥人万弩齐发,把将军麾下一百个兄弟射死了七十多个,我家将军换了两匹马,最后硬是冲上前用刀子捅了沙钵略的屁股蛋子。一场仗下来,咱五千人弟兄把他十万胡骑杀得溃不成军,尸体躺了三十余里!”那步姓军官对自家将军素来佩服,听两个少年交口称赞罗艺,一时心情大阅。比比划划,说起了罗艺从军以来的英雄事迹! “大将军杨,是卫王千岁么?”徐大眼、李旭异口同声地问道。卫王杨爽是整个大隋年青人的偶像,即便是李旭般两耳不闻窗外事的书呆子,对这位年青将领也佩服得很。此人为先皇的异母兄弟,十四岁领兵,打遍中原无敌手。二十岁北征突厥,以弱势兵力破突厥兵四十万。二十四岁再度出塞,打得突厥诸部望风而逃,根本不敢搠其兵锋。 “那时候,杨大将军只二十岁,我家将军只有十七岁!”步姓军官口中不提封爵,只有将军,脸上的表情又是自豪,又是羡慕。“收兵回营后,他身上中箭太多,根本无法脱下铁甲!大将军亲自给他奉酒,命人拔箭。每取一箭,赐酒一盏。身上的箭拔完了,我家将军饮酒逾斗,醉倒不起,从始至终没呼一声痛!” 军中汉子说话,修饰之词甚少,听起来却更令人血脉贲张。那一役也的确不需要文人墨客过多去渲染,文帝杨坚得国非常,正是凭此战才使得中原百姓认同了头上的大隋朝。而塞外诸胡,也是因为此役,才打消了把边塞诸地当做他家钱粮牧场,动辄进来打一次草谷的心思。 李旭与徐大眼俱在最容易为英雄心折的年龄,对当年那场战争悠然神往。二十岁的主帅,十七岁的将军,金戈铁马。如果当年自己也在卫王帐下,冲上前去捅沙钵略屁股的人中,未必没有自己。 “将军那时也在罗公左右么?”李旭按捺不住心中彭湃的热血,大声问。 步姓军官笑着摇头,看着李旭充满期待的双目,解释道:“我晚生了几年,没?上。功名但在马上取,若是我早生五年,定能为罗公擎旗!” “将军现在擎旗,为时未晚!”徐大眼笑着恭维。 ------------ 第二章 出塞 (3) 三人甚是投缘,谈谈说说,直到离城老远,才互相道了别。李旭目送着步姓军官的背影,又是佩服,又是羡慕。对方说得好,功名只在马上取。像罗艺那样出身低微,最后不也能成为威震天下的虎贲将军么?只可惜父母膝下只有自己一个,要不然,就此从了军,追随在罗公帐下,不愁将来没有出头之日。 “这位步将军年纪这么轻就做到了虎贲铁骑的校尉位置上,不知道出身于临汾步家,还是洛阳步家!”徐大眼却不知道是什么材料打造的玲珑心,方才还激动得恨不能立刻投笔从戎,一转眼就开始冷静地探究起步姓军官的家族来。 “有什么分别,不都是姓步么?我村前也有一户卖膏药的人家姓步,说不定还是这位将军的至亲!”李旭对别人动辄就提起家族背景,没来由地反感。 徐大眼知道他在故意抬杠,也不跟他去争,笑了笑,解释道:“当然有区别,临汾步家乃东吴大将军步骛之后,家传的文韬武略。他肯投身罗公帐下,而不是凭家族声望去朝廷钻营,这份脚踏实地的劲头,就令人佩服。而洛阳步家是鲜卑大王步鹿更之后,跟当今圣上还有些渊源。他放着好好的安稳日子不过,而投罗艺帐下从军,这份心劲儿,就更令人叹服了!” “你怎知道他祖上不是卖膏药的,他罗艺将军说过,人不是牲口,不需要什么名血名种!”李旭冷笑了一声,强辩道。先皇虽是汉人,原名却是普六如,是个鲜卑姓。步鹿根与普六如家有瓜葛,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他反感徐大眼把人的成就跟姓氏联系的做法,况且步校尉为人豪爽大气,也不像靠家族荫庇才出头的人。 “他那杆槊使得动若脱兔,稳起来却如泰山般,让人无法逃避那压顶之势。没十年苦功根本达不到。这马槊可不是人人能炼的,就便买得起槊,也请不起师父。你没听他刚才讲,罗公捅了沙钵略的屁股,用的是刀,而不是槊?”徐大眼倒是好口才好细心,仅仅从步校尉的几句话中,就给自己找到了旁证。 “说不定罗公的槊折了,所以临时改用的刀!”李旭心里明白徐大眼说得有道理,嘴巴上却不肯服软。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纪,自己除了书本外,对外界的认识几乎一片空白。而徐大眼却什么都见过,什么都懂。就像一湾泉眼,源源不断地流淌出人生的智慧。这份才智让他很佩服,佩服之外,又深深地感到一种自卑。所以跟胡人拼命时,他可与徐大眼同生共死。下了博命场,彼此之间的隔阂依然如断崖,相互看得见,却始终无法走近。 “若是你,平生用惯了一种兵器,生死关头,会以别的兵器相代么?”徐大眼摇头,反问。看看李旭非常不自然的表情,低声安慰道:“兄弟,其实在我眼里,很多所谓的大族不过是烂了根的老树,表面上看上去高大结实,哪天被风一吹,立刻就倒了。但没倒之前,那上面的枝叶长得比野草茁壮,这也是实情。若你李家是连饭都吃不起的贫户,你父母有本事送你去县学读书么?那些口口声声有教无类的名师鸿儒,肯收一个乞丐就学么?” “那,那是自然!”李旭感到自己脸上发烫,嗓门却陡然提高:“可罗公说过,人不是牲口,能否有成就全凭自己的本事!” “如果有人因为家族出身而轻视你,这种滥人你不理睬便罢,却不可因此坏了自己的心情。可如果只是因为对方的出身你就心生自卑,或者不愿意与之交往,那是你自己的错。与轻视你的滥人没什么区别!我分析其家族,为的是更清楚地看清他这个人,却不是为了攀附。你坚持自己的谬误,只会蒙蔽了自己的眼睛!”徐大眼亦抬高了声音,不客气地指责道。 “我,我….!”李旭感到自己整个人都在颤抖,说不上来是怒,也说不上来是悲,连日来受到的种种委屈均被徐大眼给勾了起来,直想找人打一架出气。而对方说的话,却句句在理,让他想发作也找不到理由。 “这是你自己的坎儿,没人能帮你。如果罗公亦如你般看重出身,麾下也收不得步校尉这般人物。况且你上谷李家,本来就是名门望族!”徐大眼拍拍李旭肩膀,脸上的表情根本不像一个十六岁的少年。“兄弟,你今天能舍命救我,所以我才提醒你。虽然在本族中,你可能受过人欺负。可飞将军李广之后依然是块金字招牌。将来用的着时,这么好的东西没理由不用!” “如此,多谢徐兄了!”李旭感觉到肩膀处传来的温暖,挺直腰杆说道。 “不必谢我,咱们本是同路人。你去塞外干什么,愚兄我去塞外干什么?”徐大眼笑着说道,流露出满脸坦诚。 经历了一场争执,二人之间的关系反而被拉近了许多。李旭本来不是什么小肚鸡肠之辈,徐大眼也不是得理不饶人之辈。彼此间年龄又差不多,所以在一楞之后,会意的笑声立刻响了起来。 “徐兄,那槊,真的很难炼么?”走了一段,李旭又试探着问道。下午的时候,步校尉横槊立马的风姿,已经深深刻入了他的脑海。 “易学难精,学到步校尉那个地步,至少得花上十年功夫!说实话,十八般兵器,炼槊最是亏本!”徐大眼点点头,低声解释。 “这是为何?”冲突之后,李旭反而把徐大眼当做一个难得的老师,非常认真地求教起来。 “马槊很贵,也很难做,不是一根木棍绑上个铁头便可称槊。那是秦汉以来的贵重兵器,长度、材质都有标准…..”徐大眼尽可能地把自己知道的东西灌输给李旭,就像兄长教导自家弟弟般认真。他之所以这样,一则是因为少年心性,喜欢在同龄人面前展示自己与众不同。二是因为李旭下午时舍命相救,按徐大眼的理解,这是生死之交,无论如何都不能辜负的。 听了半晌,李旭终于明白,原来一根好的马槊里边有非常多的讲究。长短、重量、着力点(重心)都有固定标准。虽然军中有人用硬木装以尖头为槊,有人把狼牙棒亦称为狼牙槊。但步校尉手中那把马槊则为上上之品,根本不像普通槊所用的是木杆,而是取上等韧木的主干,剥成粗细均匀的蔑,胶合而成。 那韧木以做弓用的拓木为最,次以桑、柞、藤,最差也得用竹子。把细蔑用油反复浸泡。泡得不再变形了,不再开裂,方才完成了第一步。 而这个过程耗时将近一年,一年之后,将蔑条取出,荫凉处风干数月。然后用上等的胶漆胶合为一把粗,丈八长(注,汉尺),外层再缠绕麻绳。待麻绳干透,涂以生漆,裹以葛布。干一层裹一层,直到用刀砍上去,槊杆发出金属之声,却不断不裂,如此才算合格。 然后去其首尾,截短到丈四左右。前装三尺精钢槊首,后安一尺红铜槊纂。不断调整,合格的标准是用一根麻绳吊在距离槊尾二尺处,整个丈八马槊可以在半空中如秤杆般悬平,首尾两端不落不坠。这样,武将骑在马上,才能保持槊身平衡而不费丝毫力气。 如此制造出来的槊,轻、韧、结实。武将可直握了借马力冲锋,也可挥舞起来近战格斗。只是整支槊要耗时三年,并且成功率仅仅有四成,因此造价高得惊人。所以汉唐以来,马槊一直是世家出身将领的标志。以南梁武帝之富,造了把长两丈四尺的槊,也要四处跟人卖弄。而在大隋,只有皇家禁军嫡系,才大量装备了如此标准的马槊。其他诸府兵马,通常找根硬木棒装以铁头充样子,在徐大眼心目中,这种伪劣产品严格地说只能称为矛,与槊半点瓜葛都扯不上。 “所以,我才根据步校尉那杆槊,推测出他的出身。本朝不禁民间携带刀、剑、弓、矢,但马槊,是绝对不准许买卖的。能在家中藏有那么做工精致的一杆槊,又请得起师父教导的人,怎会是小户人家!”徐大眼介绍完了马槊的妙处,低声指点道:“我并不是看重他的身家,而是听师父说,于细微处可见大局,如果领兵打仗,自己这边将领什么出身,什么本事,敌人那边将来什么来头,是万万不可忽视的!” 说着,说着,听李旭那边又没了声音。徐大眼侧头望去,只见自己的同伴微微耷拉着脑袋,仿佛刚刚丢了个包裹般沮丧。 徐大眼一转念,立刻明白了李旭为什么而难过。想必他经历下午一场风波,心中早已把步校尉当成了偶像。一直打算买杆槊去慢慢学,经自己这么一罗嗦,整个美梦刚刚开头就被打了个粉碎。 想到这,徐大眼心中不觉歉然。暗骂只顾着卖弄本事,却忘了身边这位兄弟家境有些贫寒。以李旭的身世和性格,无怪他对世家两个字反应那么大。 惭愧拍了拍李旭肩膀,徐大眼郑重承诺:“兄弟别灰心,等这场仗打完了,哥哥送你一根长槊。质地未必赶得上步校尉手中那枝,却保证不是白蜡杆子装了铁头糊弄的!” “多谢哥哥美意!”李旭摇摇头,轻轻叹了口气。徐大眼的好心他明白,但以自己的身家,哪里去请好师傅。金戈铁马,纵横江湖,注定是美梦一场罢了。 “兄弟忘了,罗公用的是刀,照样捅沙钵略的屁股!武器再好,用他的还是人!”徐大眼见李旭愁眉不展,继续开导他。 “谢谢徐兄,不过,一切等仗打完了再提。”李旭好像把满腔悒郁全吐出了喉咙般长长地叹了口气,换了一幅笑脸,问道:“以徐兄这般身手与见识,又为何不去阵前博取功名。反而学我这短视之人,千里迢迢躲到草原避难?” “我说兄弟啊,那姓步地把你害惨了!”徐大眼放声大笑,双目仿佛洞穿了世间一切般明澈:“我四岁开始读书,六岁开始练武,八岁起,家里找专人教导我世间俗务。十年苦功,就为卖个好价钱。此番东征,有败无胜。明知亏本买卖还做,我徐家还对得起生意人三个字么?” “啊,呃,呃,噢!”李旭惊讶得差点背过气去,看着徐大眼坦诚的笑容,一股笑意慢慢从肚子里涌了上来,一瞬间,少年人温和无邪的笑容绽放了满脸。 一笑过后,二人之间隔阂更淡。看看天色尚早,还不着急回刘老庄报道,干脆在官道边找了个看上去干净一些的酒馆,把马缰绳仍给小二,径自走了进去。 那店家正愁门口清净得鸟雀已经搭了窝,见有两个书卷气十足的年青后生走了进来,岂能不卖力气招待。片刻后,几样地方特色的小菜和半坛子米酒摆小几,徐大眼和李旭把两张矮几并在一处,边吃边聊,越说越是投机。 一谈之下,李旭才发现作个大户人家的子弟真不容易。从小就被囚徒一般拘束着,如何走路,如何吃饭,都有许多规矩。至于读书、练武、写字、吟诗等诸般李旭觉得乐在其中的事,对徐大眼来说却是每日必修的苦差,稍微有差池,竹笋炒肉片(打屁股),铁尺炙熊掌(戒尺打手心)都是家常便饭。其余的观察天下大事,参与家族事务,与其他家族往来、应酬,更是不胜其烦。 而徐大眼对李旭的日常生活颇为好奇。搂草,捉兔子,玩泥巴、打群架,都是他做梦都梦不得的游戏。至于拿了茅草堵人家烟囱,向牲口圈里丢点燃了的野花椒等诸般可以与“上房揭瓦”同罪的“恶行!”,更是闻所未闻。其中有多快活多刺激,徐大眼想象都想象不出来。 这家酒馆的酒与张家舅舅的私酿相比起来就像白水一般没味道,可徐大眼和李旭两个依然觉得平生最痛快一饮就在今天。说着说着,二人就谈到了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上。 “那小子也是硬气得很,明知道上了我事先设下的套,眉头都不皱一下到我家米店里扛了一下午麻包。虽然回家后被他爹打了个半死,第二天依然趔趄着来上学,与大伙见了面,还是那样傲气!”徐大眼美滋滋地喝了一盏酒,得意地介绍。 他最得意的壮举发生在去年。十五岁的徐大眼设了圈套让平素瞧不起自己的一个侯姓子弟输了赌局,自愿到徐家的米店当了半天小伙计。虽然事后被家长打了一顿,并且被勒令去登门道歉,至今想起来的却全是得意。 “那,那姓侯的人家难道比你家田产还多么?”李旭惊诧地问道。在言谈中,他了解到徐大眼家中有粮田数百亩,名下店铺四十余家,遍布周边数郡。李旭记忆里,这么大的家业,上谷附近几乎无人能比得上。怎么到了徐大眼的故乡,居然还有人会瞧不起他。 “不是家财的缘故。论家财,徐家不是小户。论门脸,却是个确确实实的寒门,数得着的好日子不过五十年。而那侯家,自两汉之时便是望族,绵延数十几代。所以,平时我连他们家门口都不能靠近!靠近了就被他家的家丁骂。那回虽然是去赔礼,却直闯了进去,谁也不敢阻拦!”徐大眼带着三分酒意,把寒门两个字咬得铿锵有声。“他家不受我的赔礼,就找不回这个门面。让我进去赔礼,就不能说与我这寒门子弟从无往来。那天,他们家老太爷的脸色,比猴子屁股还好看!” 在山东诸郡遍布着一些世家大,诸如瀛冀刘,清河张、宋,并州王氏,濮阳侯族,还有一些如萧、梁、李、郑、郝等有着帝王将相血脉的豪门。这些大族眼中只有与自己家族历史差不多悠久的豪右,对于徐家这种刚刚崛起的暴发户,根本瞧不上眼。甚至连当今皇帝,因为其曾经姓过普六茹,他们也不愿意与之联姻。相反,历代朝廷因为这些人家血脉高贵,人口众多,还不得不授予高官以示安抚。(注3) 所以徐大眼当年也曾与李旭一样对豪门大户充满反感,但随着年龄增长,他心态渐渐平和起来。不想再找这些人的麻烦,只是期待把自己家族有朝一日也变得比那些世袭豪门更强大,让所有轻慢过自己的人全部去后悔。 “事在人为,所谓豪门,不过是风云际会,出了几个英雄人物。我就不信,十年苦功,给我换不来一件可以傲人的基业。贤弟呢,你最开心的事情是什么,可否说与愚兄下酒?”徐大眼干了一盏,再给自己斟一盏,高举着,年少轻狂之态尽现。 “我?”李旭再次没了话说。自懂事以来,他每日除了学习,玩耍外,就是帮着母亲整理家务。十余年的记忆里,全是些日常琐事。带着几分温馨,也带着几分苦涩。寒夜中自己慢慢回味尚可,拿出来与人分享,就会变得索然无味。 “是啊,难道贤弟从来没做过什么出格一点,得意一点的事情么?”徐大眼的眼睛瞪得能塞进一个包子,期盼着问道。今日与李旭闲聊,他看到了与自己生活完全不同一面,好奇,新鲜,还弥补了从小到大,总未尽兴玩耍的缺憾。心里总把李旭年少时的故事当做自己,设想着如果自己是李旭,该如何调皮捣蛋,捉猫逗狗。 “就在上个月,我独自打了一头狼,足足有这么大!”李旭的手向面前并在一处的两张小几上比了比,自豪地说道。这已经是他能想起来平生最得意的事情了,虽然当时差点被母狼吓尿了裤子。 ------------ 第二章 出塞 (4) “然后你就把人家的崽子也掏了,取名甘罗是么?”徐大眼大笑着问道。在他眼里,李旭虽然木讷,见识少,但算得上一个少年才俊。年纪小小敢独自一人上山打狼,就凭这份胆量,也值得自己一交。 “嗯,他们说小狼是灾星,所以我叫它甘罗!”李旭点点头,脸上带出了几分黯然。就在得到小狼的当晚,父亲命令他辍学逃兵役,原来对生活的设想全部被推翻。直到现在想起这些事情,心里还隐隐约约感到遗憾。 “给一头畜生取名叫甘罗,真有你的!”徐大眼大笑着举盏齐眉,“来,干了这盏。为兄佩服你的胆色,两年前,我自己甭说追杀孤狼了,门都没出过!” “哪里是追杀啊,差点被它吃了!”李旭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抿了口酒,讪讪说道。看看徐大眼茫然不解的样子,只得简要地描述了自己怎么与狼相遇,怎么差点被“值三吊钱”的“宝弓”害死,怎么闭着眼睛射死了母狼,怎么循血迹追到小狼的事情说了一遍。 一字不落地听他把话说完了,徐大眼想了想,提醒道:“仲坚贤弟,你那把弓说不定真值三吊钱。按你说的长度,力道,应该是咱大隋的骑弓,市面上根本见不到的好东西。” “听你说了马槊的事情后,我也这么想。请问徐兄,这骑弓与步弓有什么不同么?”李旭点点头,问道。对舅舅给自己那把性能时好时坏的弓,他一直爱恨交加。转让给别人吧,心里又十分不舍。自己留着用吧,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弓大爷发脾气,枉送了自己的命。 “骑弓短小,但力道却未必比步弓来得弱。”徐大眼拍打着面前的小几,低声唱起了治弓秘诀。“冬治弓干,春治角,夏治筋,秋合诸材,寒修外表,酒蒸、火段、钳紧、手撕,慢冶条。丝缠节,干贴胶,上漆,被弦,重驯导……”这又是李旭从来没听说过的,他瞪大双眼,如渴望食物的幼儿般,拼命吸取着歌诀中的养分。 “骑射之艺,源自赵武灵王。但治弓之法,却是我中原流传了数百年的绝技。造一把好弓,和造好槊一样,需要选材、合胶等,每一步据说都很严格。通常四年才得一把好弓,我大隋当年为了南征,集倾国之弓匠,也不过造了万余把这样的良弓出来。后来新皇登基,把钱都拿去玩乐,良弓良匠都绝了种。嘿嘿,你那把弓,甭说三吊,卖给步校尉,十三吊钱他都肯出!” “噗!”李旭一口酒没咽落肚子,一下全呛了出来。十三吊?!!一万三千个钱?!!姥姥啊,这是他长这么大没听说过的大数字。有这么多钱,开个店铺的本都够了,何必再往来塞上受苦。 正计算着,又听徐大眼说道:“不过,打仗时将领们都穿重甲,很难用弓真正伤了对方。所以罗公才能身重多箭而不死。如果没有我大隋的铁甲护着,甭说多箭,一箭就被射穿了!” “那是自然,徐兄可知骑射之法!”李旭端起酒杯,虚心求教。 “不太清楚!我学弓时,师父总是说,多射几次,自然手熟了。我没那么多时间射箭玩,想想人家骑了战马,穿了重铠,也没那么容易被我射!”徐大眼摇头,提供了一个令人失望的答案。 看看天色已经擦黑,徐大眼拿出十几个铜钱,结过帐。与李旭相跟着回了刘老庄。秋高,又值满月十分,地面上非常明亮。不用点灯,也能看到对面人的模样。 二人才把马匹拴好,还没等喘过口气来,就听见有人阴阳怪气地说道:“两位英雄回来了,见到罗将军么?他有没有给你等些铜钱,以酬谢你二人下午见义勇为之功!” 李旭抬头,看见孙九、张三,王麻子等几个资格较老的行商正在月光下看着自己,看情形,众人在院子中已经等待多时了。 正当他琢磨如何回答的时候,徐大眼站上前,抢先说道:“罗将军何等人物,怎么会理睬这点小事儿。只是他帐下的步校尉嘉许我等仗义,硬拉着吃酒到现在。还许诺说,如果将来商队在涿州、渔阳、安乐各地有事情,尽管报他的字号!”说着,趁别人不注意,用后脚跟轻轻踢了踢李旭的小腿。 “是,是步校尉热情,我们两个被拉着走不开,所以,所以回来晚了!”从没撒过谎的李旭结结巴巴地说道,胸口处,感觉到有头小鹿在一直跳个不停。 “嗯!”本来想欲发作一番的商队副头目张三没了脾气,铁青着脸骂道:“经商的笑迎四方客,什么时候轮到咱们报打不平来。一旦到了人家的地面上…….”骂到一半,想想现在还是涿州地界,得罪了官府更没好果子吃。吐了口浓痰在地,用草鞋狠狠地跺了几脚,悻然而去。 王二麻子见副头领不说话了,也跟着没了词。白天,他和老杜等人亲眼看到姓步的校尉笑呵呵地把徐、李两个小兔崽子送出了城。此人虽然只是个六品校尉,可在边塞各地,虎贲铁骑的校尉比一郡之首还威风。万一与虎贲铁骑破了面子,今后自己就甭想再通过涿州了。 “以后小心些,能不管的闲事就别管。一旦让两个胡人把你们伤了,我跟你们家里的人没法交代!”孙九见自己的同伴都走开了,摇摇头,叹息着奉劝。看看两个少年涨得通红的脸,把声音压低了些,说道:“他们下午赌输了钱,心里不痛快。所以你两个别惹他们。下午被你们所救的那几个商贩是扬州人,找上门来,送了两大块苏绸给你们做谢礼。我替你们塞到被窝里了,你们好生收着吧!应该值不少钱呢!” “谢谢九叔!”李旭和徐大眼同时施礼。商队头领孙九的秉性与其他几个老江湖截然不同,豁达,大度,懂得疼惜晚辈,这样的老人无论身份贵贱,都能令人心生敬意。 “早些睡吧,明天还早起呢!”孙九善意地笑了笑,转身离去。 一场突然而来的风波凭借徐大眼的从容应对消失得无影无踪,两个少年相对着吐了吐舌头,跟在孙九身后向各自的卧室里走去。 所谓卧室,只是正对着的两间大屋。每个屋子中用木板相对着搭了两溜通铺,上面铺了些稻草,供行商们休息。虽然有些简陋,比起野地里露宿,这已经是高档雅间了。所以此时在屋子内,已经响起了此起彼伏的鼾声。 李旭蹑手蹑脚进了屋,按孙九的事先指点,找到了自己的铺位。被子卷已经展开了,从边角处齐齐正正的折痕来看,是九叔亲手帮的忙。李旭心里感激,冲着窗外的身影使劲点了点头,伸手摸进了自己的被窝。 一股温水般柔和的感觉立刻顺着指尖滑到了胸口。是上等的苏绸,怪不得几个赌输了钱的老商贩都看着眼红。李旭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捧起绸面,看到蓝天上云丝般的颜色。这是大户人家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徐大眼身上就穿了这么一件,张小五也有一件类似的直裾,却不舍得总穿在身上,只是重要日子才穿出来显摆。 想想白天发生的事,李旭有些睡不着。步校尉策马持槊的样子就像刀刻一样印在了他脑子里,一闭上眼睛,满心都是那个雄姿英发的豪杰形象。比起这个清晰的英雄形象,步校尉所叹服的罗将军的样子反而有些模糊。虽然罗将军是个大大的英雄,他的故事令人热血沸腾。 来回翻了几个身,李旭还是睡不着。明知道自己这辈子注定与马槊无缘,也没机会像步校尉一般在如此轻的年纪就做了六品武职。白天跟徐大眼聊天时他了解到,即便是从了军,普通士兵也很难出头。世家子弟门路比自己硬,武技比自己高,升得自然比自己快。而自己这样的小户人家子弟,通常只有资格运送辎重,或在攻城时抱了柴草填壕沟。死后也不会有马革裹尸,而是胡乱一埋,没几天就便宜了野狼、秃鹫的肚子。 想起野狼,李旭又想起了被安置在马厩一角的甘罗。自己这个主人不讨大伙喜欢,甘罗估计也没人照看。爬下铺位,接着月光从自己的行囊中掏出一大块肉干,李旭蹑手蹑脚溜进了月色里。 月光如水一般泻在满是驴屎马粪的院子里,整个地面如同被染了一层霜,柔和,漂亮。四野里很静,偶尔有蟋蟀的叫声从院子角落里传来,涩涩地,好像被秋风吹伤了嗓子。李旭记得自己临行前,舅舅总是咳嗽。不知道他的嗓子现在怎么样,吃了自己挖来的草药,是否好了一些。母亲呢,如此月光下,她又该坐在院子里借着月色踩织布机了吧。三日断匹,总是不停地织麻布的母亲好像很少穿新衣服,记忆里,她的每一件衣服都打着补丁。 离家才数日,李旭发现自己已经非常非常想家了。临行前那点流浪的喜悦荡然无存,此刻藏在内心深处的,只有对双亲的深深思念。然而,那个家在短时间内他却回不去了,征兵在即,据徐大眼分析,官府一旦着了急,谁家的子弟都会强拉。想用钱买通关系的大户人家,都得看看老爷们能否先保得住头上的官帽。 一点灯光吸引了他的注意,那是主人家专门给商队头领开辟的小间。整支商队内,只有孙九有资格去住。想想老人一?上对自己的照顾,李旭又溜回屋子,抓起那块苏绸,向孙九的卧室摸去。 脚步再次跨进院子的刹那,他却听见了几声吵闹声顺着孙九房间的窗子冲了出来。 “你总是护着他,今天他敢管突厥人的闲事。出了塞,他就敢管别人的闲事,一旦给商队惹来祸端,大伙都跟着倾家荡产!”这是张三叔的声音,尖利中透出焦急。平素里,他总是笑呵呵的,呼喊李旭帮他做事。 “是啊,九哥。那小子根本不是做买卖的料子,又没眼力架,脾气又倔。什么都得人教,又好惹事。带着他,将来肯定有数不尽的麻烦!”说这话的是王麻子,李旭清晰地记得他说话时嘴里那口令人恶心的黄牙。 “还有那头小狼,眼看着越长越大。九哥,您得拿个主意。大伙信任你,可不能由着他胡闹。姓徐的咱惹不起,李大木是个三脚踹不出屁来的家伙,咱还怕他?”说这话的是杜疤瘌。李旭知道,从离家的第一天起,此人就一直念叨在有间客栈吃的饭菜,付出了在别家吃饭一倍的代价。可那天,李旭分明记得此人给自己的见面礼只是一个白钱,上面还缺了半个角。 刹那间,漫天无形月光都变成了有形的冷水,直浇在李旭身上。他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冰凉冰凉的,血肉都被冻结在了一处。这就是最初当着自己父母面拍胸脯,说要照顾自己一路平安的“好友”。这就是曾经摸着自己的头,满脸慈爱的长者。只为了一个可能发生的危险,他们就打算赶走自己,而昨天晚上,在自己帮他们给牲口喂水的时候,他们还说带着自己同行是福气! 你亲眼看到的,未必是真相。亲耳听见的,未必是事实。李旭想起了杨老夫子的临别赠言,眼里慢慢燃起了火焰。 “你们闹够了没有,是不是打算站在旭倌床头去,把这话亲口告诉他!”孙九的声音透过粗纸窗,慢慢传了出来。不高,却坚定有力。李旭看见九叔站了起来,灯光把他的身影投在纸窗上,显得如山般巍峨。 “你们逼我做什么,我都明白。我孙九今天也撂这一句话,如今蓟县城,准备出发的商队不止我这一拨。大伙谁打算拆火加入别的商队,明天早上别起来应卯就是,我孙九决不拦着。但是谁想把旭倌扔下,门都没有。我再说一遍,大伙听好喽。今天晚上你们随便嚷嚷,出了涿州,谁要是对旭子动歪心思,别怪我孙九不拿他当朋友!”说罢,把一件东西从腰间解下来,重重地拍在了桌案上。 张三、杜疤瘌、王麻子等人都被震住了。谁也没想到孙九会为了一个小毛孩子跟几个老搭档发火。几个人嘟囔数声,不敢再多言语。看看大伙不服气的样子,孙九抚摩着短刀坐下来,低声说道:“那孩子是鲁莽了些,可他心肠不坏。一?上,你们谁的忙他没帮过?。他没出过远门,一切得人教导。可他用你们教导第二遍了么?一个读过书,热心肠,知道冷暖的孩子,你们还忍心欺负他,不觉得丢人么?我也知道,你们是欺负他爹李懋老实,可兄弟啊,咱们别只顾着眼前。有句老话说过,莫欺少年穷…….” 李旭擦了把脸上的泪,捧着冰冷的苏绸,慢慢退开。他不想再听下去了,人世间也许就是这样,有可能踩到马粪,也可能拣到蘑菇。没有一件事情生来完美,也不会是所有的人都欣赏你,理解你的付出。 当天夜里,李旭做了一个梦。梦境中,他看见自己策马持槊,冲杀在疆场上。而战场周围,无数陌生的或者熟悉的面孔,在大声喝彩。 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种名血。醒来时,他牢牢地记住了虎贲将军罗艺这句话。 出了蓟县向北,官道渐渐变得破旧起来。路边的行人越来越少,两边的草丛里,不住有五颜六色的山鸡和惊慌失措的野兔跑出,每当这时,商队里就有人拎着弓箭嘻嘻哈哈地追上去。只是大伙的射艺实在不佳,追过半个山头,野兔和山鸡早跑没了踪影,只好空着手,悻悻地赶回队伍中。 在密云县扎营的时候,孙九和张三、杜疤瘌等人又起了争执。嚷嚷声持续了小半夜,直到丑时才平息下去。第二天动身时,队伍里就多了四个满脸横肉的彪形大汉。 然后商队副头目张三哥就向大伙宣布说,这四个人是为商队雇佣的刀客,负责护送大伙到武列水源头的奚人部落。而大伙需要付出的代价则是,每个人二十个钱,肉好、白钱不限。话音刚落,立刻有人跳了起来,说刀客雇得太贵,春天走这条道时,同样是五、六十人的队伍,每人只要付十六个钱就能雇到能双手使刀的绝顶好手。 “你们说的那个双刀刘和他的兄弟们折在黑石岭了,这个月初发生的事儿。雇他的六十多个商贩被人抓了二十多人,每人割了一只耳朵当作信物让同伴带回去向他们的家人筹赎金!”一向吝啬的杜疤瘌突然转了性子,颤抖着脸上的疤瘌威胁道。 大伙闻听此言,脖子后都发了炸。家里如果有赎票的余钱,谁还会做这牛马不如的行商。等待那二十几个同行的命运只有两个,要么被恼羞成怒的土匪撕票。要么运气好一些加入土匪行列,最后死于官府的征剿或一场莫名其妙的火并。大伙谁都没有舍命不舍财的勇气,只好忍痛掏出二十个铜钱,交付给张三哥统一保管。道上的规矩,启程时说价,到地儿时付款。如果?上遇到截匪,因此让商队蒙受了损失,所有损失都要从刀客的报酬里扣除。如果商队没遭受损失,哪怕是刀客全部战死了,商队的头目也得一文不少地把铜钱送到刀客们的家人手里,哪怕是这名刀客的家人住在万里之外。 过了燕乐,官道就彻底消失了。脚下的道路变成了一条商贩们用脚踩出的小径,羊肠子般粗细,连两骑并行都容不下。周围的山也越发陡峭,巨岩垒垒,几乎就挤在路边上。而路的另一侧则经常变成不可见底的幽谷,绿的,黄的,红的,金的,各色树叶把人们的视线遮挡住,让你无法探究下面究竟隐藏着什么,只能听见淙淙的水声和山风吹过树枝时发出的呜咽。 山,一座挨着一座,没完没了。人和牲畜都慢慢开始麻木,分不清自己是在上坡还是下坡。说是下坡吧,连青花骡子这种强壮的大牲口都得伸直了脖颈,一小步一小步向前捱。说是上坡吧,周围的高耸的山峦却告诉你,你的位置在一点点向下降。 人们都紧张起来,不再说话,甚至蠢笨的沙鸡咯咯叫着从脚边晃动着肥硕屁股跑过,也再没人再有心思去追。孙九、张三、王麻子等老江湖都瞪起了眼睛,粗糙的大手片刻也不肯离开刀柄。而那四个卖命吃饭的刀客,则分成了两拨,三个人走在商队最前,一个骨架最大的人,扛着把门板宽的大刀缀在商队末尾。 整个队伍中,唯独徐大眼和李旭镇定自若。二人都没出过塞,不知道?上到底有多凶险。只是觉得又刺激,又兴奋。平生走过的所有路,唯独以此最为精彩。兴奋之余,李旭还注意到了山上的树木与家乡的不同。家乡的树,大多生着宽阔的叶子,到了秋天这个时候,就会一点点变黄,然后飞雪般飘落。而山中的树,却是以细细的针叶松树居多,其次便是柏树,只有在山脚下或谷地里才能见到杨、柳、枣和野杏子树,越向山坡的高处,越是松树的天下。所以山的颜色一直在发生着变化,底下的发黄,半山腰处发红,再向上开始发绿,发黑,待黑色浓到无可再浓时,则突然变浅,成了灰蓝色。那是岩石固有的颜色,高到此,已经没有了树,只有巨大的石块,伫立在风中,阅尽古今沧桑。 “看,长城!”徐大眼突然从后边喊了一嗓子,吓得李旭差点没栽下马背去。侧转头,顺着对方的手指远眺,只见一条土黄色,绵延万里的巨龙,横亘在左侧的山岭上。山,绵延不绝,巨龙,也绵延不断,九万里长风将巨龙的身躯吹得曲曲折折,龙的头颅依旧高傲地扬着,扬在纯净的蓝天之下,群山之颠。 “那是蒙将军率部众修筑的长城,东临大海,西入祁连,一万多里。从秦汉到现在,已经伫立了一千多年!”徐大眼指点着万里长城,低声赞叹道。在这历史上最壮丽的工程面前,他收起了自己的骄傲,没再说自己可以做得更好的豪言壮语。话语里流露出的,全是发自内心的钦佩。 “可他的庙早就断了香火!”李旭感慨道。步校尉、罗将军、卫王、长城修筑者,这一?上,他见到、听到了太多的英雄事迹。每一个,都比书上记述得生动。但英雄们的境遇好像都不太妙。罗将军一面替朝廷戍边,一面还要防着朝廷内部的弹劾。卫王殿下在横扫突厥诸部之后的第二年暴卒,据说是杀人太多遇到了鬼。可据徐大眼介绍,卫王是先皇抚养长大,最疼爱的异母兄弟。先皇在世时,曾经有把帝位传给兄弟之意。而那位修长城的蒙大将军的遭遇似乎更惨,史书上用四个字记载他的人生结局,身死,族灭。 “有这样万里长城,他哪里还用得着人间香火?”徐大眼望着远处的敌楼,满脸崇拜。如果什么可以叫不世功业的话,眼前的长城算其中之一吧。千余年,草原上部落换了无数个,每一支部落南下前,首先都要面对这道人工屏障。 “后边的人抓紧,从鲍丘水旁穿越长城,咱们就算出塞了!”孙九的喊声遥遥地从前面传来,打断了兄弟二人的议论。 商贩们陆续答应着,如一条长蛇般,缓缓加快了移动速度。这样险恶的山路,能早结束一刻就便宜一刻。很多地方险要异常,如果有土匪突然探出头来,大伙只有乖乖举手投降的份儿。 燕山万里。 ------------ 第二章 出塞 (5) 山更高,路更窄,更陡。人不得不从牲口背上跳下来,拉着缰绳在前面用力拽。遇到突然出现的陡坡,牲口便成了主人,需要人用肩膀顶着它的屁股向前挪。 只一天,李旭脚上离家时刚刚换上的厚底鞋便被磨漏了。脚指头带着血泡,从鞋前端探了出来。脚后跟也开了口,隐隐透着血痕。每迈出一步,脚前脚后就同时传来钻心的痛。肩膀上的茧子也不知起了多少层,顶着牲口屁股的时候,完全失去了知觉。大腿,胸口,粘粘的全是汗,与风中的尘土胶合成浆,糊在皮肤上,偶尔一动,便散发出可以令苍蝇晕倒的酸臭味。 徐大眼的境况看起来比他略好,价格不菲的长袍早已被树枝挂成了袈裟,贴身而穿的精致短褐也被挂得四处是口子,风一吹,便露出里边白皙,但肮脏的皮肤。一双爬山专用快靴,也与李旭脚上的鞋子做了难兄难弟,前面见“蒜瓣”,后边见茄蛋。 李旭知道此时的自己已经和王麻子等人没了分别,一样脏,一样憔悴。想想这样的生活还要伴随自己很长时间,他浑身上下就不寒而栗。转念想想父亲这么多年来过得全是这样的日子,却从来没在自己和母亲面前叫过一声苦,内心深处就更体会到了什么叫父爱如山。 “我一定要赚到钱!”李旭用力推着坐骑的屁股,暗自发誓。这样的日子一定要早日结束,为了自己的将来,也为了父母。 “天欲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劳其身形,饿其体肤,行弗乱其所为,增益其所不能!”坐骑前,徐大眼嘟囔着把缰绳挂在自己的肩膀上,拼命前拉。累成这样,他却一点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离家前,父亲本来告诉他,徐家可以利用买通官府的办法让他逃避兵役,甚至可以买来流民,冒充他去从军。但是,他拒绝了。或者说,他更想抓住这个机会到外边看看。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只有看到了,才能把学到的东西与外边的世界连接起来。 这样,才有机会振兴整个家族。并且在浩瀚历史中留下自己的名字,如卫王杨爽,如大将军蒙恬,如虎贲中郎将罗艺。 少年人缓缓向前,向前,双脚迈过万里关山。 有一天,山,突然消失了。就像脚上已经变成了老茧的血泡一样,消失得只剩下几点痕迹。 眼前的景物骤然开阔,无边无际,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荒野横亘在商队面前。几座‘小山孙子’在远处低低的趴着,用脊背顶起头顶上半圆形的蓝天。那天蓝得纯净,蓝得干脆,蓝到一点渣滓都没有。 蓝天下,微微泛黄的野草翻卷着波浪,映出一层层风的痕迹。高可齐腰的草尖起伏跌宕,里边没有隐藏牛羊,也没有野兽,没有石头,除了草,什么都没有。一条大河就在不远处的草尖顶端丝绦般向南飘荡,无桥、无渡、也看不见帆影,如果不是那顺着风传来的哗哗水声,你根本无法相信其是真实的存在。 “嗷!”地一声,商队里所有人都发了疯,扔下牲口,不顾一切地向大河跑去。这是濡水,草原上一条宽窄不定的季节河!见了此河,即意味着商队彻底走出了燕山,来到了他们的第一个目的地,奚部的游牧区域。 走出了燕山,不仅意味着此行成功在望。还意味着与山贼遭遇的几率减小了一半,大伙可以平平安安地赚一次安稳钱。激动之下,几乎所有年青商贩都冲了出去,不顾高原秋凉,手捧着河水狂饮。饮够了,则将身上已经分不清颜色的衣服扯下来向草尖上一丢,赤着身子走进河中央。 李旭发现自己的胳膊和大腿都变结实了,撮掉半担老泥后,身上的肌肉从皮肤下面一块块紧绷出来。而在行程初始时总被磨破的双肩,现在已经感觉不到丝毫疼痛。洗尽泥巴和污垢,那些曾经火烧火燎的地方变得光滑、平整,肉垫子般,与别处皮肤迥然相异。这是生活留下的痕迹,此后将和他相伴,直到永远。 徐大眼也变成了野人,一丝不挂地站在水里,与商贩们同样用河泥和草根来清洁身体。从河上游出来的寒风早已把他白皙的皮肤冻成了淡红色,而他却丝毫感觉不出河水的冷。只是一味地向身上撩水,撩水,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把自己彻底变成一个男人。 在濡水河畔休息了一夜,孙九带着大伙再度动身。不再被大山的阴影所压抑,商队很快活跃起来。特别是杜疤瘌、王二麻子几个,自以为雇佣刀客立了首功,说话的嗓门格外响亮。 “旭倌哪,旭倌!帮我把马肚带紧一下。行李歪了,向上推推。啧啧,你这小子怎么这么笨,连这点儿小事儿都弄不好!” “旭倌,旭倌啊,给杜叔把这件包裹挂到马背上去。三岁邙牛十八汉,你这么大个子,挺头竖脑的,怎么这么笨呢!” 不知不觉间,李旭再次成了众人的小跟班儿。有了那一晚的经历,他已经彻底认清了这些叔叔伯伯们的“慈祥”。所以答应得不再那么痛快,即便是实在无法推脱了,也尽力做得“笨”一些。不是弄得牲口受惊,就是用力过大,把歪在左侧的行李推得向右歪去,再不就用力过猛,一下子拉断了绑带。但是,他自己和徐大眼的行李、牲口,总是被照料的干净利落,从来不会出现走到半路散架的现象。 众人指使不动他,心里就落了气。有孙九在旁边镇压着,大伙也不敢过分拿他怎样。发了几回牢骚后,决定用其他手段让这小子得到些教训。 打击一个年青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他孤立起来。老江湖们走过的桥比李旭走过的路还多,很快就找到了收拾他的最佳策略。所以,杜疤瘌、王麻子等人快速变成了历史迷,纷纷围绕在徐大眼身边,主动要求他谈古说今。 年青人都有表现自己的欲望,这一点,徐大眼也不能例外。他虽然自幼被按照智勇双全的标准来培养,双眼经常能发现别人所不能发现的秘密,但总体来说,如今的他心中还没有太深的城府,很快就落入了老江湖们的圈套。 从霍去病封狼居胥,班超投笔从戎,到伏波将军马革裹尸,徐大眼娓娓道来。能来到草原上看看前辈英雄们的足迹,让他胸怀激荡。他本来就知识渊博,口才又佳,被王麻子等老江湖有意无意的帮腔,很快成了商队的核心人物。就连孙九、张三和那几个见多识广的刀客,每逢休息时,都喜欢围到徐大眼身边来,喝上一碗热水,然后听这个博学多闻的后生讲古论今。 每逢此时,李旭总是坐在人群外围,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老实说,他曾经忌妒过徐大眼,但现在,他看向徐大眼的目光却非常平和。经过那天跟徐大眼小酌,李旭领悟道,是自己和徐大眼的出身不同,决定了现在彼此之间的差距。在自己还沿着家乡门前的小河沟与伙伴们互相甩泥巴的时候,徐大眼已经开始在教习的指导下,分析总结《吕氏春秋》的精义。当自己跟伙伴们背着草筐追兔子的时候,徐大眼练习的是马槊、骑弓。自己刚刚开始识字启蒙,徐大眼已经背完了《孙子兵法》、《吴子兵法》、《黄石公三略》和《司马法》。自己曾经的人生最高目标,不过是当一名县里的户槽。而徐大眼,却从生下来就背负起了让徐氏家族崛起的重担。(注4) 这种差距在短时间内无法逾越,同样是逃避兵役,自己是为了避免当一名死在半路的小杂兵。而徐大眼是为了给他一身的本事找到合适的价钱和出售时机。两军交战,徐大眼可以凭良家子弟的身份纵马舞槊,陪伴着主帅冲锋陷阵。而自己,想攒钱买一把合格的马槊,至少要在这条商?上?上三年! 但这些差距不是天堑,完全可以凭个人努力来慢慢弥补,九叔说得好,莫欺少年穷。自己还不到十五岁,有的是时间去学习。实际上,与徐大眼一路同行,自己已经从他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县学里那个,除了书本外什么都不懂,同龄少年中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对手的李旭。 想起在易县城时那个自己,李旭发现自己的确不虚此行。无论这一趟生意最后赚不赚钱,自己都看到了许多先前没机会看到的东西,领悟到了许多先前不可能领悟的人生道理。 ‘也许,这就是长大。’少年坐在火堆旁,悄悄地对自己说。小狼甘罗蹲在他的脚边,望着跳动的火焰,眼睛里闪出一串串金芒。 离开濡水三天后,商队如期来到了奚人最大的一个部落所在。令人绝望的是,这个草原上数得着的大部落居然消失了。四下里空荡荡的,只剩下几千根东倒西歪的木桩,和一圈圈毡包留下的痕迹。仿佛告诉商贩们,他们没有迷路。只是主人家有大事要忙,上万家族成员在入秋后集体迁徙去了未知所在。 商贩们抱着脑袋,陆续蹲到了地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之外,所有人出塞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趁着秋末冬初,天刚开始变冷的时候?上一笔快钱。每年这个季节,胡人部落都会根据夏、秋两季所收集的干草数量,决定越冬牲畜的多少。大批老弱牲畜被宰杀,大批的雄性牲畜被卖掉,干肉、生皮、牲畜的价格都会在瞬间跌到谷底。只要平安走完这样一趟,整个冬天,商贩们的家中都能听见欢笑声。 可是,奚人部落迁徙了。草原上手最巧,能提供精美毛毯和廉价生皮的奚族部落迁徙了。商贩们没等开张即遭受到了重大打击。最大的一个奚人部落发生迁徙,其他小的奚族部落肯定也追随着移动。如果大伙不能在落雪之前把手里的货物抛售掉,这次买卖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逾期不掉头南返,草原上突然而来的暴风雪,就有可能把这支小小的商队全部吞没掉。 有人开始低声叹气,更多的人开始咒骂奚人缺德,搬家也不肯事先通知一声。商队的两个头领孙九和张三则铁青着脸,走到稍远的地方商量如何面对眼前的困局。 突然而来的打击让李旭也感到很迷茫。临行前,父亲和他约定的第一落脚点就是这个奚部。比起凶悍的突厥人来,奚部以脾气平和得多。更关键的一点是,这个部落距离中原足够近,家乡有什么风吹草动,李懋可以托商队以最快的速度把消息送过来。而这一切安排都随着奚部的大搬迁落了空。草原上那一个个毡包留下的圆圈,仿佛还带着奚人的体温。告诉李旭,你的计划很完美,但世界变化实在太快。 苍茫暮色里,毡包的痕迹散发出缕缕白烟。晚风吹过,把人们的咒骂声,哀叹声,远远地传了开去。告诉附近一切生灵,有一伙人被困在了这里。 “嗷――嗷――嗷!”有野狼的声音远远传来,在数千根木桩间萦绕。 “嗷-嗷-呜!”小狼甘罗扯着嗓子唱和。声音就像一个刚刚开始发育的男孩,纤弱,沙哑。绝望的人们立刻被甘罗的不恰当举动所吸引,一个个对它怒目而视。甘罗自知惹了祸,发出一声低低的呜咽,跳起来,逃到了李旭身后。 “都是这个狼崽子闹的,整个一灾星!”王麻子突然跳起来,指着李旭骂道。 “对,我早就跟九哥说,让他别带这个狼崽子。逆季出生,又是独伢,肯定不是好东西。他偏不听,偏不听,看看,祸事来了吧!”杜疤瘌气急败坏,撑着佩刀,大声指责。 都是这个爱惹事的小杂种和他的小狼闹的,刚出发,就让大伙赔了彩头。然后一?上就诸事不顺,走哪哪赔钱。在蓟县逛窑子,又碰上这个小灾星管闲事招惹胡人,害得自己差点软掉。出来赌两手换运气,反而又输了一百多文。 “灾星,肯定是它!”人们无法解释奚人为什么不早不晚在他们赶来前迁徙,把满腹怨气发泻到甘罗头上。 “它不是灾星!”李旭站直了身躯,山一般挡在小狼甘罗身前。杜疤瘌等人看自己不顺眼,这点他早知道。一?上对这些人的欺负,他也是能忍则忍。但李旭不能让他们伤害甘罗,这个小狼是他的伙伴,除了徐大眼外惟一的朋友。 小狼甘罗从李旭身后跳出来,前肢下伏,后腿紧绷,喉咙里发出呜呜的低吼。这个威胁动作吓了杜疤瘌一跳,赶紧向旁边闪。不料脚下却绊到了跟烂木头,一下子磕了个狗啃屎。 “嗷-嗷,呜呜!”甘罗发出胜利的吼叫,不屑地甩了甩尖耳朵,蹲在了李旭腿边。几个看热闹的人发出哄堂大笑,生活虽然苦涩,但如果你认真面对,总是能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发现些有趣的笑料。 “你们两个灾星,今天有你没我。说吧,你们两个一起走,还是赶走这头小狼!”杜疤瘌在哄笑声中爬起身,“呛啷”一声,把短刀拔出了大半。王麻子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根木棍,虎视眈眈地看向甘罗。 李旭愣住了,他没想到有人居然这么无耻。抬头看向众人,却发现商贩中不少人相信王麻子的话,认为今天的意外完全由甘罗引起。而少数清醒的人,却抱了看热闹的心态,对王麻子等人的行径不闻不问。这种情况,是他预先没有料到,父亲也没叮嘱过的。四下张望,想找九叔求援,却发现孙九和几个刀客都不知去了哪里,附近根本看不见他们的身影。 “赶那头小狼走,否则大伙还会继续倒霉!”受了王麻子的盎惑,或者单纯为了给自己找个发泄怒气的理由,十几个面目愁苦的商贩握着刀柄,慢慢地围拢。 “它不是灾星!”李旭喃喃地辩解,被众人逼得一步步向后退。杜疤瘌得势不饶人,伸出大手,准备把他拔拉到一边去。孙九说大伙不准欺负这混小子,老子赶走野狼,总没问题吧! 手指尖传来的痛楚却告诉杜疤瘌,他又碰到了硬茬。抬起满是疤瘌的老脸,他看见自己的手指被一双白净,但有力的手掌掰成了直角。 “哎!”“直娘贼”杜疤瘌和王麻子同声骂道。一个赶紧向后缩手指头,另一个抱着脚在地上乱蹦。小狼甘罗则趴在李旭面前,嘴里叼着半只草鞋,双眼冒出幽暗的光芒。 “想打架,跟我来。拳脚,兵器,随便你们两个挑!”徐大眼不知道什么时候赶了过来,站在李旭身边,冲着杜、王等人说道。 “你!欺老忤逆!”杜疤瘌甩动被掰痛的手指,对徐大眼不干不净地叫骂。 “是你们两个为老不尊在先。疤瘌――叔!麻子――叔!”徐大眼拖长了声音答道。脚尖轻挑,将一根奚人迁移时遗弃的长木杆踢到了半空,伸手抄在手里,对众人说道:“一?上吧,还有谁想欺负人,我让你们欺负个痛快!” 王麻子和杜疤瘌两人怎肯在一个小辈面前失了威风,拔出短刀,恶狠狠地跳步上前。还没等李旭找到趁手家伙迎战,徐大眼不慌不忙,把木杆向地上一捅,左右一拨,两个老恶棍已经滚地葫芦般摔了出去。 这一手玩得实在是漂亮,连几个试图跟在杜疤瘌身后打太平拳的商贩都被吓蒙了。捂住腰刀,慢慢向后退去。杜疤瘌、王麻子见众人士气要散,大叫一声,从地上爬起身,试图携手找回场子。刚刚迈出脚步,膝盖处与上次同一个地方再度被木棍打中,腿一软,又摔了个狗啃屎。 两个恶棍爬不起来了,躺在地上,哼哼唧唧地开始哭骂徐大眼欺?上年纪的老人。骂李旭的父亲不怀好心,弄个灾星儿子来坏大伙财路。骂其他商贩是窝囊废,明知道灾星在旁,却不敢出头。几个平素与杜疤瘌交好的商贩被挤兑到了死角,再度按着腰刀围拢了过来。 徐大眼看得心头火起,木杆一摔,重重地砸在身边的草地上。“你们给我闭嘴,再乱嚼舌头,休怪我下手狠。想凭人多欺负人少么?谁敢上前,我姓徐的保证,整个河南诸郡,再没一家店铺会收你们的货!” ------------ 第二章 出塞 (6) 此话一出,比手中的木棒子还有威慑力。围拢过来的众人立刻退了开去。杜疤瘌和王麻子也被吓得止住了哭声,瞪大了眼睛开始想别的歪主意。 “好威风啊,好大杀气!”人群外,传来孙九的声音。众人皆吓了一跳,闪开一条通道,把孙九等人让了进来。 “九叔!”李旭和徐大眼赶紧施礼。这下祸闯得有些大了。孙九是商队的首领,商队成员打架生事,完全归他处理。他刚才只听见徐大眼威胁众人,却没看到众人怎么欺负李旭。如果他想刻意偏袒王、杜等老江湖,完全可以凭着众人的支持,把徐、李二人赶出商队。在这样空旷的草原上,一没有向导,二没有经验,两个少年的结局惟有饿死一条。 即便孙九秉公处理此事,为了维护商队的团结,他也可能顺从众人之意将甘罗赶走。寒冬将至,一个多月大的小狼在荒野中,基本上没有生存下去的希望。 “人家欺负你,你不会还手么,非得靠别人护着?”孙九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恨铁不成钢地骂道。头稍稍偏向徐大眼,依旧是怒目而视,“他们是匈奴,还是胡人,值得徐大将军下如此重的手?” “九叔!”两个少年都红了脸。徐大眼见事不妙,赶紧扔下木杆,拱手赔礼:“晚辈失礼,请九叔责罚!” “哼!”孙九怒气冲冲地哼了一声,把头转向了愤愤不平的大伙:“从这向北两天路程,有一个霫人部落,很大。郝老刀兄弟他们上次去过,可以给咱们带路!咱们今晚连夜启程,后天上午就可到达!” “真的?”濒临绝望的人群立刻沸腾了起来,什么灾星,什么祸害,统统忘到了九霄云外。霫人是草原上有名的巧手,那里皮货精美,毛毯花式繁杂,百姓脾气也比突厥人善良。并且,霫部还提供一样好东西,在其他部族,无论多少钱也买不到!(注5) “千真万确!”被称为郝老刀的刀客红着脸向大伙保证:“两天之内肯定到达,一个半月前我从那里赶回来,认识他们的族长!” “这下,这可发达了!”王麻子坐在地上,拍着大腿说道。鼻涕眼泪依旧东一道西一道地挂在脸上,人却笑得比拣了元宝还开心。 “没出息!”孙九看看转眼中陷入癫狂状态的大伙,低声骂了一句。转过身,把李旭和徐大眼拉到了人群之外。 “你们两个小东西,不知道尊敬长辈么!”孙九呵斥声几乎所有人都能听得见。商贩们得到了好消息,心情舒坦,早不把打架的事情放在心上。所以,也根本不在乎孙九给两个少年什么样的惩罚。 “旭子!”孙九伸出手,轻轻搭在了李旭的肩膀上,低下头,用只有三个人能听见的声音安慰道:“今天的事儿别往心里去,人走路,难免有踩了狗屎的时候!” “谢谢九叔!”李旭感动地施礼。老人不擅长言辞,但说出的话里却充满了人生的智慧。 偷眼看了看商贩们的反应,孙九低声叮嘱:“要么别打架,要打,就打得他们再不敢惹你。通常两个恶汉在一块混,谁也不敢欺负谁。一个恶,一个善,才是真正的大麻烦!” 说完,孙九轻轻笑了起来,那是一种狡猾的笑容,却让人感到格外亲切。 有了盼头,众商贩们心里的烦闷一扫而空。连夜启程向北,一口气居然赶了六十余里路,直到后半夜,才在郝老刀的带领下找了个丘陵背后的低洼地驻扎下来,生起火堆抵御草原上凌晨的寒风。 草原上缺乏森林阻挡,所以夜风大得吓人。虽然躲在了土丘后,寒气依然直刺入骨髓来。而对于这彻骨的秋寒,商贩们绝不敢支帐篷为自己保温。只好把能裹的衣服全部裹在身上,而后抱着肩膀,缩卷着身体,围着火堆苦捱。 关于为什么不扎帐篷,九叔给李旭的解释是:占地方越大的物件受风越大,万一地上的木桩打得不够牢固,大伙睡着时,连人带帐篷都有可能被风卷走。所以行李中尽管带着一件加厚的麻布帐篷,李旭也只好学着大伙的样子,抱着肩膀在火堆旁煎熬。 如此冷的天气,第一次出塞的人怎能睡得着。片刻功夫,夜风已经透过重重寒衣,吹得小李旭的脊背像结了冰一样凉。他缩卷着身体转了半个圈,把脊背冲向篝火,没等脊背感受到丝毫暖意,前面的衣服又像铁一样咯在了胸口上。 李旭被冻得实在难受,再次把脸转向火堆。就在转过脸的刹那,小狼甘罗轻轻地跃起,跳进了他的怀里。 尽管近来一直过得是风餐露宿的日子,甘罗的身体却以肉眼看得见的速度在长大。此时的它已经有家中报时的公鸡般大小,毛绒绒的狼皮灰中带银,摸上去格外的暖和。也许是为了报答主人昨天傍晚的回护之恩,甘罗跃入李旭怀里后,就轻轻地卧下。温暖的身躯刚好贴在了李旭被风吹得最难受的腹部,让他登时感到一股浓浓的暖意。 “你不是灾星!”李旭拍了拍甘罗的脑袋,心里说道。 小狼仿佛理解主人的意思,把头回过来,轻轻抬起。一双淡金色的眸子刚好与李旭的目光相遇,看上去,竟然如星光般明亮。 “睡吧!明天还赶路呢!”李旭再次拍拍狼头,用手挡住了它的眼睛。小狼甘罗慢慢地把头缩卷进了李旭的怀中,片刻后,以极低极其的声音,轻轻地打起了呼噜。 “野兽有时候比人善良!”抱着小狼,李旭默默地想。抬起头,想找个机会跟多次给自己解围的九叔聊聊。既然九叔对自己一直很真诚,自己就应该把此番北行的真实目的告诉对方。欺骗如此一个善良、豁达的长辈,李旭心里无论如何都会感觉到不安。仔细看去,却发现坐在自己斜对面的九叔已经睡着了,一条亮晶晶的口水正从他口中缓缓流下来,被跳动的火焰照得闪闪发光。 “这么冷的风中也能睡觉?”李旭惊诧地瞪大的眼睛。再度细看,才发现不光是孙九,郝老刀、王麻子等人都已经缩卷着身子睡熟。而不远处另一个火堆旁,张三叔呼噜声打得居然如雷鸣般响。 借鉴徐大眼那天所说的观人之法,李旭的目光从同伴们的脸上一一扫过。他惊讶地发现,每个人在睡觉时脸上都带着不同的表情,同行的所有人中,没有任何两个人的表情完全一样。坐在自己左首的郝老刀是个卖命混饭吃的汉子,所以他睡觉时脸上的表情看上去非常凶悍,口里在打着呼噜,右手却紧紧握着刀柄,仿佛随时都可能跳起来与人拼命。而市侩的王麻子的脸上却带着讨好的神色,仿佛正在与人谈着一笔生意,唯恐对方半途反悔的样子。缩卷在王麻子身边的杜疤瘌则撇着嘴,好像刚刚跟人起过争执,在火光的照耀下,他脸上的疤痕看起来愈发狰狞。所有人中,徐大眼脸上的表情最平静,睡姿也最优雅。只见他双腿盘坐,两手微垂于腿上,随着细而绵长的呼吸,胸口上下起伏。显然,他连睡觉的姿势,也是经过专门训练的。 “细节背后,隐藏的往往是其生活经历。”李旭突然发现徐大眼的话非常有道理。留心观察熟睡中的孙九,发现九叔的腰刀插得位置很特别。队伍中除了几个刀客的兵器向来是握在掌心之外,其他人防身用的配刀通常是或左或右,很随意的一挂。而孙九的佩刀,却半横在左侧腰间,刀柄永远冲着右前方。即便是此刻在熟睡中,如果有人来袭击,他也能飞快地拔刀迎战。 “九叔可能当过刀客,或者从过军!”李旭在心中得出结论,胸口处旋即涌起一股极其不舒服的感觉。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偷偷探测一个对自己好的人的秘密。但是,连日来,张三叔、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所作所为,又让他给自己的举动找到了足够的理由。 “是非善恶,俱不在表面。眼中看到的未必是事实,亲耳听到的,也未必是真相!”临别时,杨老夫子曾经这般叮嘱。但是如何透过人们的虚假的笑容,永不会兑现的承诺,观察到重重迷雾后边的真相,杨夫子却没有来得及指点。 徐大眼的观人术刚好弥补了这个缺陷。经过训练的他可能从步校尉一杆兵器上,把对方的家世推测得八九不离十。李旭认为自己如果平时在细节处多留心,就绝对不会在一次被张三叔、杜疤瘌等人表面的热情所蒙骗。 谎言说得再像真实,细节处也会露出端倪来。而抓住这些细节,就是抓住真相的关键。这是多日来,李旭领悟到的另一条人生道理。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易县城中那个懵懂少年,他能感觉到,自己像怀中的这头小狼般,在慢慢地,慢慢地长大…… 有了事情分散心神,半夜得寒气也不那么难熬了。研究了一会儿众人睡梦中的表情,想了一阵子连日来发生的趣事,李旭抱着小狼,迷迷糊糊地进入了梦乡。 睡梦中,他看见一只狼,在雪地里,孤独地奔跑,奔跑。有一刻,他觉得那就是自己。 第二天天刚擦亮,王麻子等人就跳了起来,催促着大伙赶紧赶路。商贩们都知道霫人是一个特别喜欢迁徙的民族,从弱洛水到太弥河,方圆千里内都曾经有人说见过他们的足迹。如果大伙去得晚了,说不定霫人也和奚族一样突然间如露水般消失于草原上。倘是如此,所有人可能都要血本无归了。所以,也没有人抱怨王麻子毛躁,大伙就着冷风啃了块干饼子,匆匆忙忙向北一路狂奔。(注6) 到了下午的时候,队伍的行进速度却不得不再次放慢。草原上的地势再度发生了起伏,不像万里燕山那样,一座山峰挨着一座山峰。而是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缓坡,无法用双目观测到其尽头。连绵山坡让人不得不跳下马拉着缰绳前行,驮货的牲畜也紧绷了四肢,一步步奋力向前挪动。 按郝老刀等人的说法,这种地势被草原民族称作坝。不知道从何处开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算结束。除了去辽北秣鞨部外,其他地域只要向北走,都要经历这一道坎儿。所以从中原过来的商队很少走得这么北,但越是商队稀少的地区,大伙的赚头可能越大。(注7) 听向导这般介绍,商贩们鼓足了精神,努力前行。大隋朝的赋税不算高,但各地方的官员有各地方的敛财手段。如果商队这次北行赚不到钱,明年个别人就可能因为完不成官府规定的杂税也失去再度踏上草原的机会。所以,即使只有一线希望,也没人打算半路折回去。 对于筋骨上的劳累,李旭早已麻木。跳下马后,随即把青花骡子背上的负担,分了一小部分到马身上。小狼甘罗也被他从袋子中放下来,跟在自己身边慢慢向北爬。对于这种久违的自由,甘罗显然非常兴奋,围着李旭身前身后挨挨擦擦,仿佛根本感觉不到爬坡的劳累。 商贩们见青花骡子身上的负担减少后,明显力气见足。也学着李旭的样子,把部分货物匀到了驮人的坐骑上。如此一来,商队的速度又多少提高了些,至少那些驮货的牲畜不再口吐白沫,看上去像随时会死掉般模样。 当太阳再一次从东南方爬出来时,李旭发现自己迈出的脚步不再发软。眼前的荒野更加宽阔,更加苍凉。远山看上去更矮,顶峰处却个个发白,显然那是积雪的痕迹。周围的野草不再像濡水河附近那样高可齐腰,而是枯枯黄黄的,只盖到了人脚脖子。但草丛中却突然多出了许多小动物,肥胖的野鸽子、体态臃肿的沙鸡,眼睛巨大,耳朵却很短的怪异地鼠,不时在人眼前跃起,晃晃悠悠地逃向远方。更远处甚至有一大群粗颈,短尾,长着黄色皮毛的羊在悠闲的吃草。看见商队经过,负责警戒的雄羊只是抬起带着直角的头,好奇地观望。看样子,它根本没打算通知自己的同伴逃走。(注8) “就在这里休息一个时辰,让牲畜缓缓脚力。咱们已经上了坝,下午就能赶到目的地!”孙九与郝老刀等人碰了碰头,大声宣布。 “呼啦!”队伍立刻开了锅。年纪老的商贩在草地上铺开行李卷儿,不顾冰冷,倒头就睡。年纪轻或体力足一些的商贩,则用平生最快的速度把坐骑上被的货物卸了下来,然后不顾牲口的抗议,?上马鞍,挥舞着弓箭冲向了远处的黄色羊群。 那是黄羊,性子温和,肉味鲜美。秋末正是其肉最肥,毛最厚实,跑得最慢的时刻。随便打到一头想办法弄回中原去,那结实的短角,棕黄色带有白毫的皮毛,都能卖上一个好价钱。 “小心些,别跑太远!”孙九冲着远去的人群大声喊。他的话转眼被淹没在马蹄声中。商队中的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根本不在乎钱的富家子弟和李旭这个根本不认识黄羊为何物的懵懂少年,谁不希望顺手发一笔小财?片刻之后,营地中就只剩下了他、张三和几个实在疲惫得无力骑马老商贩,其他人几乎全部冲了出去。 “原来那些羊是野生的!”李旭后悔地想。欲纵马去猎,却对自己的射艺实在没把握。摇摇头,殃殃地铺开行李卷儿。 “还在为前天傍晚的事情生气?”徐大眼见李旭发蔫,走过来,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肩膀,“犯不着,有些人像狗屎,他们存在就是为了让你感到恶心。恶心到了你,他们的目的就达到了,至于自己有多臭,他们不在乎!” 李旭被这个贴切的比喻逗得笑了声音,面颊上立刻出现了几条浅浅的褶皱。一路颠簸,让他的身板瘦削了不少,皮肤的颜色更深,更粗糙,并在耳根附近出现了几排依稀的黑毛。这让他看上去仿佛成熟了许多,根本不像一个不到十五岁的少年郎。 “你怎么看上去一夜间长大了许多!”徐大眼转到李旭身前,皱着眉头看了看他。伸出拳头来,捶了捶他结实的肩膀,戏问。 “是么?早上没洗脸的缘故吧!”李旭傻呵呵地笑着,目光中,却多出了很多复杂地东西。他非常钦佩徐大眼的目光之锐利。但昨夜自己具体想到了些什么,他却不愿意宣之于口。 ------------ 第二章 出塞 (7) 徐大眼也没太多的兴趣来研究李旭的变化,他的目光很快被远方传来的喧闹声吸引了过去。出猎的商贩们运气不错,才半柱香不到的功夫,已经有人打到了一头家犬大的小羊。放在马背上,正高兴地向回跑。而其他人显然将目标定在被惊得开始高速飞奔的壮年公羊身上,呼喝着,拼命催促坐骑飞奔包抄。 羊群显然没有与人类作战的经验,慌乱地向远方逃窜。很快,就有几只体力稍差的成年羊脱离了队伍,惊叫着向两侧逃去。这更合了追猎者的心意,马背上,商贩们弯弓搭箭,一箭接一箭向猎物急射。 “你们不去打猎?那黄羊皮是做靴子的上佳材料。穿在脚上,又轻便又暖和!”不知道什么时候,九叔走了过来,站在两个少年的身边低声询问。 “不想跑脱了力,反而?上一匹马!”徐大眼很不屑地说道。他的坐骑是一匹四岁口的枣红驹,比商队中任何一人的坐骑都好上许多。但算起每个人一?上步行的时间,除了几个刀客外,徐大眼能排在第一位。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不顾坐骑连日劳累的短视行为,绝对不可能在他这个爱惜马匹的人身上发生。 “我,我不太会射箭!”李旭低声回答。黄羊,这个名字他记住了,下次碰到时,一定要打头大个的,把皮子硝了,托人送到老家去给父亲做双靴子。这些年为了自己安心读书,父亲从来没提起过北上的路有多累。很多时候,在父子两个的交谈中,漫长而又孤单的商路仿佛还带着许多诗意。 “你的马鞍旁不是挂了把弓么?”这回轮到孙九诧异了。他曾经留意到,在整个队伍当中,只有徐大眼和李旭用的弓能拿到台面上。其他人手里的弓或木制或竹制,没一把是真可以用来作战的。 听人提到自己的宝贝,李旭更觉尴尬。以前射得不准,他可以推说是自己手中的弓太差。而经过徐大眼的分析,此刻他已经知道舅舅给自己的束发礼是一把上好的骑弓。但是,自己拿着这把宝贝,在地面上都十射九空。颠簸的马背上开弓,更不可能射准目标。有这么好的弓却射不准箭,暴殄天物的行为实在令人汗颜。 “挺大的男子汉,别动不动就脸红,拿弓来我看!”孙九见李旭神态扭捏,以为他弓囊里藏的是把样子货,笑着骂道。 李旭答应一声,匆匆跑过去取了弓囊和箭壶来。孙九从囊中抽出弓臂,用手颠了颠分量,然后分开拇指和食指,量了量弓臂的长度,又仔细看了看弓耳的质地,不住点头。待挂好了弓弦,再从壶中抽出了李旭自制的羽箭,点头动作立刻变成了摇头。抽一支,摇一次,直到把头摇成了波浪鼓,才将箭壶丢还给李旭,冲着徐大眼说道:“把你的羽箭借几支来用,旭子这壶箭全错了。骑兵弓,却用步兵箭,能射得准才是怪事!” 徐大眼闻听此言,赶紧双手把自己带的羽箭奉上。以他的观人之术,孙九显然是行过伍的,否则他挂刀的位置不会如此规矩,人的性子也不会如此豪爽。只是孙九在军中到底干过什么差事,武技能到达什么水平。以徐大眼目前的能力,还是推测不出来。眼下孙九要求试箭,正是送上门来的好机会。一射之后,徐大眼保证自己能把孙九曾经行伍时间的长短推测得八九不离十。 孙九从徐大眼手中接过箭壶,拔了一支在手,飞身上马。双腿在马肚子下轻轻一磕,一人一骑立刻纵了出去。徐、李两个少年见状赶紧策马?上,才跑出一里多路,赶得正巧,几头失了群的大个黄羊被商贩们追逐着,横冲过来。 好孙九,搭箭开弓。只听“绷!”地一声清脆的弓弦响,跑在最前方的,个头最大一只公黄羊应声而倒。孙九一手持弓,纵马冲上,马背上微微俯了一下身子,断喝一声喝“起!”。单手将猎物从地上掠了起来,横搭在身前,纵马而回。 “好!”不但是商贩,连跟过来看热闹的刀客们也喝了一声彩。在疾驰中发箭射中目标已经非常不容易,更难得的是孙九一箭就射穿了黄羊的脖颈,非但立刻夺走那畜生的命,连皮子的完整性都得到了保全。 “那是自然,九哥当年用命于高大帅麾下,也曾万马军中射落过萧摩诃帅旗。要不是被某些王八蛋贪了军功,九哥至少也能做到校尉!”张三叔撇了撇嘴,得意洋洋地向刀客们吹嘘。(注9) 众刀客甚为惊诧,纷纷围拢来探听当年大帅高颖兵伐南陈的旧事,并打听到底是谁这么有本领,居然能让素有公正严明之称的高颖将军徇私,听凭他强抢孙九的夺旗之功。孙九却不肯多言,只是拔了羊脖颈上的箭还于徐大眼,然后把整头羊丢给张三,命他安排人手将羊肉烤了给众人尝鲜。 众人见孙九如此沉稳,对他愈加佩服。特别是几个刀客,眼看目的地即将到达,轻狂之态尽现。见识了孙九射艺后,也纷纷收敛自己行为,不再信口乱吹。 孙九拎着把空弓转回李旭身边,却不松弓弦。指着打在弓臂上的标记向李旭解释,“这是开皇年间为了讨伐南陈,专门打造的骑弓。集中全国的制弓名家,费了数年之力,能达到这种档次的,也不过千余把。这么硬的骑弓,你偏拿它当步弓来射,当然不可能射得准!” “请九叔指点!”李旭与徐大眼见了宝贝般,祈求道。 “拜师需要磕头的!”杜疤瘌拎着只比兔子大不了多少的黄羊从旁边走过,悻悻地说道。 孙九也不理他,把弓交还到李旭手中,手把手指点了他一遍握弓的位置,双臂和身体的基本动作,然后说道:“这有何难,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军中有专门的歌诀,每个骑兵都会背。”说罢,将弓又握在自己手上,毫不避讳别人偷听,低声吟唱:“势如迫风,目如流电;满开弓,紧放箭……”(注10) “就这?”跟过来“偷艺”的几个刀客不相信地叫。走刀头的人讲究藏技,少一个人学会自己的本领,自己在?上的安全性就多上一分。像孙九这般当着众人面随便把歌诀唱出来的行为,他们从来没听说过。 “说着容易,做着难。歌诀谁都会背,能射准的,一百个人里找不出一个!”孙九头也不回地说道,将弓再度交还给李旭,笑着叮嘱:“其实还有两个字的秘诀,大伙都明白。无他,‘手熟’而已。你多练几次,自然能领悟其中道理!” 说罢,跳下坐骑,摇摇晃晃地走向张三叔,帮他剥皮烤肉。 李旭握着弓,高兴得已经忘记了下马。无意中找到了自己射箭不准的原因,并且听到了军中骑射的歌诀,这些收获固然令他喜出望外。内心深处更高兴的却是,自己在徐大眼处“偷”学来的观人之术,第一次使用居然就蒙了个八九不离十。九叔的确曾经弃商从军,只是在军中被人抢走了功劳,所以才愤而回头。 如果将来自己学好了武艺,安顿好了父母双亲,是不是可以像徐大眼一样找场能必胜的战争给自己谋个出身呢?九叔的功劳被人所贪,所以他退出了行伍。如果自己运气比他好一些,也许能熬到旅率(百人长)位置吧。 这些梦虽然很遥远,但毕竟还可以做一做。好过了在草原上常年奔波,累得连做梦的机会都没有。 作为一个懂事的孩子,李旭不敢把父亲的谋生之业看低了。但他却非常害怕,怕自己有着一日变成像王麻子、杜疤瘌那样的人,麻木而无耻。 “傻楞着干什么呢,还不把弓收起来!”徐大眼见李旭又开始发呆,用箭壶轻轻敲了敲他的脑袋。随即,从壶中分出一半羽箭,塞给了李旭。 “徐大哥,这,这怎么好意思!”李旭赶紧推脱。徐大眼用的东西都比较考究,这样精致的半壶箭不知道价值几何?虽然二人已经成为朋友,但随便拿朋友的东西,可不是李旭的习惯。 “拿着,防身!”徐大眼低声叮嘱。四下看了看,发现周围没人注意自己,压低了嗓子说道:“九叔刚才是故意立威,事情有些不妙!” “故意……!”李旭低低发出半声惊叫,后半声旋即被他自己硬憋回了肚子。好端端地,九叔立威干什么。难怪他素来很平和的一个人,居然会突然卖弄起射技来!原来他是故意给卖弄给众人看的。给谁看呢?这支商队中,除了河北、河南各地聚拢在一处的商贩,就是几个兼职当向导的刀客。难道他们…….? “咱们被几个陌生人引着,千里迢迢赶到这,人困马乏。如果对方是纵横草原的马贼,咱们可就等于一群自己送上了门去的大肥羊!”徐大眼背对着众人,向李旭做了一个刀抹脖子的姿势。“即便今晚找不到霫部,也不能让商队乱了套。所以,九叔必须露一手,防着别人,也防着自己人绝望之下,故意生事!” “噢!”李旭轻轻地点头,缓缓爬下了马背。如果不是徐大眼提醒,这些蛛丝马迹后隐藏的玄机他一样也没看出来。想想可能发生的战斗,他感到浑身一阵发紧,两条腿不由自主开始颤抖。 如果遇到马贼,商贩们的心本来就散,根本组织不起有效反抗。以张三叔的为人,肯定丢下大伙自己先逃了。而向王麻子,杜疤瘌之流,能不为了活命而帮马贼提绳子就已经是仗义了。九叔找不到帮手,总使武艺在高,能挡得了对手几个? “别害怕,有我在,没人能伤到你!只要我有一根木棍在手,三两个杜疤瘌那样的根本靠不近身!”徐大眼信誓旦旦地保证,见李旭依然面色苍白,轻轻用胳膊碰了碰他,低声安慰道:“那天遇到突厥人,是因为家伙不趁手,一把马鞭…….” “谢谢徐兄,到时候,我不会给任何人添麻烦!”李旭把徐大眼给的羽箭一支支插入自己的箭壶,缓缓地回答。徐大眼用的箭的确很精致,虽然比步弓用的箭短了几分,但箭杆更平滑,箭锋更尖锐,尾羽修得整整齐齐,就像斜插着的几把刀。 “这小子变得真快!”徐大眼看了看李旭,惊诧地想。就在插箭的一瞬间,好朋友突然像变了一个人。懦弱、胆小、木呐,这些平素与他如影随形的毛病相继消失,代之的,是山一般的沉稳厚重。 “九叔前天说得好,我不能什么事情都靠他人来帮!”李旭边收箭,边努力地提醒自己。 注1、蓟县,此处蓟县是隋朝重镇,非现在的蓟县。具体位置在如今的北京市南,大兴附近。 注2、爷勒盖,土话,特指脑门。 注3、普六茹,杨坚的鲜卑姓。其父为鲜卑族争战立下大功,被赐姓普六茹。 注4、注4:《司马法》,论述的范围极为广泛,基本涉及了军事的各个方面;并阐述了古代用兵与治兵的原则。与《孙子》、《吴子》、《司马法》、《尉缭子》、《三略》、《六韬》和后世的《李卫公问对》并称武经七书。 注5、注5:霫人,曾经生活在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带少数民族,皮肤白皙,故又称白霫。参见《新唐书》。 注6、弱洛水,即沙拉木沦河,在今内蒙赤峰翁牛特旗与巴林右旗之间。太弥河,故道在今白城附近。 注7、秣鞨。在今吉林、黑龙江与被俄国占据的库页岛一带,曾为隋末大国。 注8、黄羊。学名蒙古瞪羚,曾经在我国内蒙古地区广泛分部。体长100~150厘米,体重一般为20~35公斤,但最大的可达60~90公斤。曾经是草原牧民冬季的主要食物,现在濒临绝迹。 注9、隋伐南陈之役,此战主帅为杨广,实际指挥者为老将高颖。 注10、见于唐代王据所著《射经?马射总法》 ------------ 第三章 旷野(1) 、、、、、、、 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事实总是出乎人们预料,当你对前途开始绝望的时候,希望往往会悄然而至。下午申时,正当商贩们走得筋疲力尽的关头,一大群羊,凭空出现在他们正前方的草原上。 羊群,那是真正的羊群,足足有上万头,白云般从枯黄的草地上“飘过”。商贩们惊呆了,一时间居然忘记了欢呼。有羊的地方肯定有牧人,如此大的一群羊,则意味着一个空前富庶的部落于此间存在!之前大伙在途中所受种种苦难,马上就能收获到丰厚的回报! 没等他们从震惊中缓过神,三名身穿褐红色皮衣,衣角和马棕上绑着无数铃铛的牧羊人飞速驰近。两前一后,彼此保持着五十步左右的距离。最前两人中一人弯弓,一人手持号角,在距离商队二十步左右带住了战马。 “远方而来的客人,是什么风把你们吹到了苏啜部的毡帐前!”持弓的人提高了声音,用速度极快,但唱歌般悠长的突厥语问道。 如今塞上诸国以突厥最为强大,其余一众部族纷纷依附。所以突厥语几乎是北方部落的通用语言,经常行走于塞外诸部的商贩们为了交易的需要,每人都能对付上一两句。听到牧人的问话,大伙赶紧把手从兵器上离开,向对方表示自己没有恶意。作为众人的头领的孙九则纵马缓步上前,先用右手按住左肩,躬了躬身体,然后依次用突厥语和汉语回答:“秋风把我们从中原吹来,我们跋涉千里,只为把货物与朋友分享!” “尊贵的客人,中原距此可不止千里,途中有高山大河阻挡,是谁给你们做向导,是谁指示了我们毡包的位置?”持弓的人微微躬身还礼,却不肯将箭离开弓弦,追问的语气里充满了警觉。 也不怪霫族牧人多疑,此地天气远比中原寒冷。每年八月,天空中已经开始飞雪。所以,不熟悉草原的汉族商贩绝对不敢在八月后还到草原深处冒险。而眼下已经到了九月初,秋雪早下了两三场。在牧人眼中孙九这大帮人的身份实在可疑,比起商队来更像敌对部落的探子。 没等孙九向牧人解释自己为什么这个季节还敢深入草原内部,带路的郝老刀在队伍后已经不耐烦地扯着嗓子骂了起来,“苏啜杜尔,难道你忘了两个月前跟你在火堆旁同饮一坛子酒的郝家老刀了么?难道你们家埃斤就是教导你这样对待客人么?”(注1) 那牧人听到骂声,脸上的表情先是一愣,旋即露出了明快的笑容。手中的弓依然举着,箭却从弓弦上松了下来,换了种柔和语气对郝老刀说道:“你是郝家的附离(突厥语,狼,亦指侍卫,敬语),我记得你的酒量。但草原上没有永远的朋友,昨天你带着哈达离开部落,转头亦可能手擎弓箭而来!” “我们有弓箭,却只会射向拦路的土狗。我们有刀枪,却只用来对付被长生天诅咒的强盗。我,中原人孙九,以及我的朋友,绝不会将让刀箭染上善良人的血!”孙九再次躬身,用突厥语交涉道,“你可以纵马到我们的身后,看看草原上可有马蹄溅起的烟尘。朋友可能欺骗你,你的眼睛却永远不会背叛他的主人!” 牧人见孙九说话如此坦诚,提防之心渐渐去了。被郝老刀唤做苏啜杜尔的那牧人策马向前,绕过孙九,径直奔向商队的背后。另外两个霫族牧人依然拎着报警用的号角,手却缓缓地垂到了马鞍前。 在商队左、右、后三个方向驰骋了二里左右的一个大圈子,发现的确没有大队人马到来的迹象。苏啜杜尔快速跑到了孙九的面前,收起弓箭,屈身直到马首,“鲁莽的杜尔给长者赔罪,你们的确是朋友。草原秋来后豺狗肆虐,所以我不得不小心提防!” 说罢,回头向距离商队最远的那个牧人大喊了几句,命令他赶快回部落去给族长送信,说远方有贵客到来。然后伸直手臂,向所有商贩做了个请的手势。 商贩们早已耽搁得不耐烦了,却不敢快速向前奔。跟在孙九和苏啜杜尔之后,慢慢地向远处炊烟飘起的地方靠近。 半柱香的时间过后,天地间隐隐传来的风雷之声。前方烟尘大起,百余匹战马洪流般奔涌而至。商贩们哪里经历过这么大阵仗,一个个脸色发白,目光不停地看向孙九。只要领头人一声令下,大伙就立刻抛了辎重远遁。孙九却镇定地用突厥语与那个名字叫杜尔的苏啜部牧人聊着天,二人仿佛谈得非常投机,不时还迸发出一阵大笑。 爽快笑声使得商贩们渐渐安心,手按在护身短刀的柄上,继续前进。片刻之后,迎面滚来的洪流越来越近,一杆天蓝色,绣着一队人字形高飞天鹅队列的大纛,从骏马之间高高地挑将出来。 “诸位贵客在此稍后,我家埃斤亲自前来相迎了!”苏啜杜尔用突厥语说道。接着,打马上前,远远地迎住了那杆大纛。 洪流慢慢减速,在即将与商队相遇的地方戛然停滞。一个身披淡绿色斗篷,衣服四周镶嵌着褐红色黄羊皮边的中年男人,冲着众人躬身施礼:“从中原来的兄长,白天鹅的后人欢迎你们光临!” ------------ 第三章 旷野(2) 、、、、、、、 “白天鹅的子孙恭迎中原来的兄长!”队伍前方,六十多名身穿黄羊皮夹袄,精赤着胳膊,头发和衣服下摆上缀满铜铃的霫族壮汉同时躬身。 “白天鹅的子孙,中原来的兄长特来看望自己的手足!”孙九弯腰表示回敬。众商贩学着孙九的样子以手按肩膀,俯身施礼。蹩脚的突厥话说得南腔北调,动作的整齐程度也远远不及对方万分之一。 那苏啜部首领见商贩们动作混乱,脸上反而绽放出了笑容。侧转身,向后招了招手,二十几个身穿彩色锦衫,衣角缀满银铃的女子立刻跳下马背,从皮袋中倒出一碗碗香气浓郁的酒浆。族长甩蹬离鞍,举起第一个铜碗送到了孙九马前,两个女子随后?上,双手拉开一条洁白的哈达。 六十多名壮汉同时下马,举着酒碗来到众商贩面前,边走,边歌。歌声婉转悠长,无法辨识其中词汇,旋律中却包含了浓浓的欢迎之意思。 徐大眼几次欲跳下马背,都被李旭牢牢地拉住了胳膊。临北行前,父亲曾经向李旭灌输了许多突厥人的规矩。霫人既然依附于突厥,其中规矩想必与突厥相差不大。此刻如果徐大眼跳下马背,肯定会给主人留下不好印象。而商队中其他人虽然成心看着两个少年出丑,一旦影响到他们的生意,想必也不会原谅少年人的无知。 孙九接过族长中的酒碗,躬了躬身子,先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蓝天。又重复了一次,把酒浆洒向大地。最后,才捧起酒碗,对着族长谢道:“中原人孙九感谢长生天安排这次机会让你我相逢。中原人孙九愿草原见证你我的情谊。苏啜部的兄弟,让我们共同畅饮此碗!” 那族长见孙九等人丝毫不怠慢霫族人的礼节,脸上的笑意更浓。从族中少女手中捧起洁白哈达,翘起脚,轻轻地搭在了孙九的脖颈上。孙九弯着腰,以极其不舒服的姿势坦然相待。直到族长搭完哈达,才举起酒碗与族长对饮,然后轻轻地跳下了马背。 众商贩待孙九和族长饮毕了第一碗酒,也捧起酒碗与苏啜部霫人共饮。随后,纷纷下马,在霫族人的帮助下,牵着坐骑走向部落聚居之所。 几十名霫族女子用歌声相伴,一直将客人送进部落的第一道围栏。热情的霫族男人们则肩抗手抬,将商贩们的货物卸下,整齐地摆放进族中特意腾出来的,几座靠近部落中央的大毡包中。 商贩们享受到了贵客待遇,浑身的疲倦一扫而空。特别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自从饮完了酒后,眼睛就眨也不眨,直盯着倒酒的那些霫族女子看。那些女子也不害羞,反而回之以微笑,并且不时以尽量简单的突厥词汇拼凑成句子与王麻子等人交流。 “那一碗是下马酒,未饮之前,你是万万不能下马的!”两个少年走在队伍最后,低声交流。有着父亲多年熏陶,李旭也懂得一两句突厥语。把突厥族的规矩和方才孙九和族长的交谈大概向徐大眼介绍了一遍,徐大眼听得满头雾水,又是迷茫,又是好奇。 “你那天替我出头,打了王麻子和杜疤瘌。他们几个老江湖怀恨在心,一定想方设法让咱两个出丑。一会儿进了帐篷,你多留心。草原人性子虽然直,对族中规矩却执着得很。”李旭低声叮嘱道。不知不觉间,他与徐大眼已经调换了在互相照顾时的角色。 才安顿好了坐骑,早有好客的主人用铜盆打来井水,招呼众人洗手净面。此举暗合汉语中“洗尘”之意,所以徐大眼不用问也明白其中道理。看看众人先后把手伸进了面前的铜盆,也跟着捧起了井水。 草原上天冷,井水很寒。抹在脸上,登时让众人清醒了几分。待大伙都洗完了脸,换上了干净衣服。部落首领又热情相邀,请商贩们到大帐中奉茶。对于主人家的美意,孙九不敢推辞,说着感谢的话跟在了首领身后。就在这当口,本该跟随在孙九身后的商队副头领张三却突然脚下没了力气,步子越迈越小。看到张三如此,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彼此使了个眼色,陆续把脚步放缓。很快,众人就把徐大眼“让”到了孙九身后。 徐大眼知道有几个老商贩居心叵测,所以事事小心,一改沿途中义气纵横之态。唯恐不小心走错一步路,说错一句话,成为众人日后的笑柄。但是百般小心之下,却没料到入帐的次序也有花样存在。他跟在孙九身后缓缓而行,眼看就来到了大帐口。李旭心道一声不妙,快行两步,直接插到了孙九和徐大眼之间。 “小兔崽子!一会儿叫你好看!”张三心里暗骂。在喝“下马”酒时,他与杜疤瘌等人已经打定主意要出徐大眼的丑。如果当时不是被李旭硬拉着,徐大眼肯定会成为今日霫人部落中最不受欢迎的恶客。此刻见李旭再次于大伙的圈套中横插了一杠子,心中对他的积怨更深。 主人家却不知道客人们中间的这些龌龊事,见孙九身后紧跟的不是商队中的长者而是两个衣衫相对光鲜的少年,旋即以为这两个面目清秀的少年是商贩中的富贵人物,笑了笑,指着大帐西北角让道:“贵客自远方来,令苏啜部的牛羊、草场都沾染了福气,但请上座,喝一碗小女亲手熬制的奶茶!”(注2) 孙九微笑着上前,先冲毡帐的西北角躬了三次身。然后,拉起主人的手说道:“是我等不请自来,给主人家添麻烦。尊敬的埃斤请落座,让我等接受长老的祝福!” 宾主之间客套了几句,随后部落首领自己坐在了北方铺着羊皮的胡床上。随着铜铃声响,两个胡子与头发一样长的霫族老人缓缓入内,紧挨着首领坐下。待轮到九叔,他却选择了正东方的位置,然后才招呼众商贩依次落座。 那部族待客用的毡帐足有寻常毡帐的五倍大小,四周以木条相拼,外围裹以雪白的毛毡。穹顶和毡墙的各个方向都开了大窗,窗子采用中原人家的细木格方式,上面糊的却不是厚纸,而是一种薄而透光的膜,所以显得分外敞亮。 依照李旭推测,那层膜应该是动物尿泡之类的东西。但他却不敢乱问,父亲李懋曾经跟他警告过,胡人性子野,热脸和冷脸之间变化往往是一瞬间的事。所以,能不触犯人家的忌讳,尽量别去触犯。碰到稀奇之物也别乱问,以免是胡人的部族秘密。 众商贩团团围坐,聚拢成大半个圆。唯独空出了族长先前指示的毡帐西北角和供人出入的门口。徐大眼看得好生奇怪,又无法出言相问。正百抓挠心的时候,李旭悄悄伸过手来,在他的后背上写了一个“祖”字。 “原来那是他们供奉祖先地方,不知道出自什么教义!”徐大眼心中惊讶地想道。北行之前,他读过很多记述草原各部族的文章。众典籍都描述说突厥之名起源于金山,因为此山形似兜鍪,而其语言中兜鍪发音为突厥,所以用突厥为整个部族之名。汉时,此部曾亡于匈奴,全族尽被屠戮。只有其中一个小儿因为年幼,匈奴士兵不忍杀之,弃于荒野任其自生自灭。群狼围拢而哺育这个孩子长大,这个孩子又取狼女为妻子,生育十个孩子。其中的长子后来就成了突厥王,姓阿使那(初乳),所以突厥人又自称为狼的后代。 眼前这个霫人部落虽然依附于突厥,部族名称亦与突厥中的一个大部落相类。但在其战旗、毡帐和族长的座位上,绣得却全是天鹅。 “这两个少年应该不是商贩!”曾经阅人无数的两个部族长老心中嘀咕。突厥人以苍狼为图腾,视其为举族之圣物。而草原上的苍狼性子极其刚烈,如不是机缘巧合,鲜有人能把狼崽养大。所以能拥有一头苍狼为伴的少年,绝对会被视作族中的杰出人物。 而那头狼绒毛未褪,刚生出的硬豪却隐隐泛出一股月光般的颜色。那是一个古老的传说中才有的毛色,不由得长老们不在李旭身上多留意几分。 目光从李旭脸上扫过,就无法忽视坐在他身边的徐大眼。比起骨架粗壮、皮肤粗糙、沉稳如石头般的李旭,徐大眼给人完全另外一种感觉。在长老眼中,他就像一头不羁的白马,无论多大的马群,你都无法忽略他的存在。而这种人物,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注定一生要活得丰富多彩。 宾主间客套着天气、旅途、牛羊肥膘厚度,眼睛里却把彼此的底细掂量了个尽。几句闲话过后,族长轻轻拍了拍手,随着清脆悦耳的铃声,有一队少女拎着铜壶入内。苏啜部的族长捧起第一碗茶,缓缓离座,双手奉于孙九面前,唱歌般吟道:“远方来的大兄,请喝一碗粗奶茶。虽然没有中原的茶叶精细,却也是我部落中的珍藏!” “苏啜部的兄弟给我最白的奶,不是草原最佳,却是母牛的初乳。给我最香的茶,不是天下最细,却是人间最纯!”孙九亦起身,用突厥语唱和。接过奶茶,却不肯先饮,转头递给了身边的同伴。 到了此时,孙九才注意到距离自己最近的人居然是李旭,不觉微微一愣。再看看李旭身边紧挨着的是徐大眼,立刻明白了是有人捣鬼。生性豁达的他不觉有些恼怒,却不肯多说话,只是用目光鼓励李旭和徐大眼,一定要把这口气争下来。 李旭会心地冲孙九点了点头,将盛满奶茶的铜碗传给了徐大眼。徐大眼何等剔透人物,见孙九不喝,李旭不喝,立刻明白的其中关键。冲李旭微微颔首,转身将奶茶下传。众商贩一个接一个传下去,直到传给了最末的同伴,方才停住。 族长见众商贩把自家的礼节遵守得一丝不苟,心中大乐。加快速度,一碗接一碗将奶茶捧给孙九。孙九一碗接一碗地将奶茶传出,直到所有人手中都捧了一个铜碗,才端起了最后一碗茶,颔首向族长领致谢。 苏啜部的族长和几位长老相视而笑,端起茶碗,率先品尝。众商贩这才开始痛饮,一番看徐大眼出丑的心思再度落了空。 那奶茶是用鲜奶、粗茶加了盐巴熬制而成,消食顺气,是草原上不可或缺的一样宝物。众商人旅途劳顿,刚好可以用它来补养身体。主人家是一番好意,却不是所有客人有福气消受。特别是李旭、徐大眼两个,平素只听说过奶茶之名,待见了手里着稠乎乎、油滋滋夹杂着茶香和奶膻的一大碗浓汤,胃肠立刻开始翻滚。四下偷看,见九叔等人正喝得香甜,一皱眉,一闭眼睛,扬起脖子直接狂灌了下去。 “就当是在喝药!苦其心智!”徐大眼紧闭着双目想。一碗奶茶“咕咚、咕咚”灌了个干净,嘴巴里却浑然不知道其是什么滋味。 那族长见两个少年一口气就干了一大碗奶茶,眉头微皱,喉咙滚动不止。以为他们是在欣赏自家浓茶的滋味,高兴得心花怒放。拍拍手,命令少女们上前给二人续茶。 徐、李二人心中叫苦不迭,早知道主人家如此热情,第一碗奶茶他们无论如何也不会喝得那么快。正愁眉苦脸地琢磨着如何不再咽那又咸又膻的草药汤子时,耳边突然响起了一串银铃般的轻笑。 二人闻声抬头,只看见两双湖水般明澈,天空般幽蓝的眼睛正在笑吟吟地向自己看来。头皮登时一炸,身子如遭雷击般麻在了当场。 那眼睛的主人鼻梁修挺,皮肤白皙。一人身穿鹅黄,一人身着淡蓝。虽然与其他霫族人一样,在衣服的边缘上镶嵌着褐色皮革。裙子却明显裁剪成了中原女子常穿的屈裾状。除了苏绸曲裾外,两个少女还在上身套了一件黄羊皮裁减的比肩。整个比肩分为四大块,每一块之间用金色丝线相缀。肩角轻端,腰部紧收,在长长曲裾的衬托下,更让整个人显得修长高挑。(注3) ------------ 第三章 旷野(3) 、、、、、、、 徐大眼出身于巨富人家,平素见惯了各种年青粉黛,却从来没见过似眼前霫族女孩这般,浑身上下充满活力,如鲜花般绽放的异族少女。只觉得眼前亮亮得,整个毡帐都被少女得笑声染上了金色。比起他,李旭见过的女子更少,平素里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自己的妗妗那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英雄模样。此形象固然亲切,却无论如何与《诗经》中所描述的美妙搭不上边。而年少的他亦认同县学里老夫子们的观点,即所谓美人香草,都是古代士人托物而言志的。如果把诗经里的那些古风当作“淫词滥调”来读,非但是误解了古人的本意,而且是对先贤的大大不敬佩。 此刻,毡帐中的少女却让他想起了学过的那些诗词。比诗词给人的印象更明快,也更生动。他听见自己的心在跳,想让心跳停下来,却发现身上练就的定力早已无影无踪。只是觉得傍晚的阳光很亮,很亮,透过糊窗的膜,照得人目眩神摇。 见两个少年端着茶碗发呆,少女更觉有趣。双目数度流转之后,那个身穿淡蓝色苏绸曲裾的女子露齿而笑,低声催促道:“快喝啊,难道我亲手熬的奶茶味道不好么?” 这两句,却是地地道道的中原腔调。徐、李二人被吓得手一哆嗦,差点把整碗的奶茶扔到地上。意识到自己失态,二人脸上颜色更红,仿佛刚刚过了火焰山般,连脖子都给烤成了血色。 “陶阔脱丝,不要故意捉弄客人!”族长见两个少年满脸尴尬,低声呵斥道。 那名字叫陶阔脱丝的少女却扭了扭身子,发辫末梢的银铃随着身形晃动发出一阵乱响。在铃声缭绕之间,少女撒娇般用突厥语说道:“父亲您快看这两个中原伢子啊,大男人居然也会脸红!” 能听懂几句突厥语的商贩们哄堂大笑,大伙设了半天圈套让徐、李二人出丑,居然不如女孩子家看上两眼好使。众奉茶少女闻言,果真凑上前仔细观察,直把把徐大眼、李旭二人看得如煮熟了的大虾般,从头到脚都变成了鲜艳的红色。 “你们不要胡闹吓了客人,出去看一看阿思蓝他们整治的羊肉可曾好了!他们旅途劳顿,走了上千里呢”族长大人显然也拿自己的女儿没办法,挥了挥手,笑着把少女们赶出了大帐。(注4) 经过这一番嬉闹,宾主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不少。两个族中长老也被少年的腼腆和少女的顽皮逗得老怀大慰,随着客人笑了一会儿,说了几句客套话,接着就问起孙九等人的目的来。 孙九虽然直爽,却也不敢说自己是因为去奚人的部落扑了一空,才不得不来到霫人聚居区。只是托辞说自己带着商队北上,半途中遇到了郝老刀,听对方说霫人热情好客,所以才不远千里赶过来交朋友。 两个族长也知道孙九所言未必尽实,但霫人部族聚居区离大隋太远,中间又有奚族各部相隔,所以平素很少有中原的商队来到这里。而经过奚族、突厥、契丹等部族转手倒卖给霫人的货物,非但价格居高不下,质量也比中原商贩们手中的货物打了不少折扣。所以自从上次郝老刀护送的商队无意间闯入了这片草原后,部落中的贵胄们就日日盼着有汉人商贩再度光临。孙九等人此刻冒昧而来,却正好如了霫人的愿。 所以,长老们也不深究孙九说的话有几分是真,先感叹了几句旅途劳苦,然后向族长建议道:“西尔,不如你派人给临近的几个部族送个口信,让他们三日后到咱们部落里来与中原来的兄弟交易。这样,中原来的贵客可以早日把货物脱手,在暴雪遮断道路前南返!” 孙闻听此言,连忙站起来致谢。“感谢两位长者,长生天会记住您的善行!” “感谢长老的美意!”众商贩纷纷起身施礼。大伙在陆上耽搁了太长的时间,正发愁一个部落是否能把所有货物吃得下。如果为了甩货而忍痛压价,大伙这番辛苦难免有些不值。而长老们的建议刚好解决了他们面临的困境,几个部落同时赶来交易,非但可以让货物迅速出手,价格上,商贩们也能讨到不少好处。 部族首领苏啜西尔非常聪明,立刻明白了长老所提建议中的长远打算。挥挥手,大度地说道:“兄弟们何必客气,给客人们提供便利,是我苏啜部之责!” “恐怕过不了几年,苏啜部的天鹅头上会多一顶金冠!”在一片纷乱的感谢声中,徐大眼用极低的声音,悄悄地跟李旭嘀咕。在进入部落之前,他就发现对方的战旗所绘的天鹅头顶,没有胡人特制的那种山峰般的金冠。这说明苏啜部只是霫人中间的一个小部落分支,霫族诸部公认的大头领并不是出身于附近几个毡帐。 商贩不顾旅途危险,冒死北上,求的就是一个财字。一旦苏啜部善待商队的名声传扬开去,不出两年,在暴利的诱惑下,无论路途多远,各地商队肯定会蜂拥而来。周围的各部族,也肯定以苏啜部为核心形成一个小而紧密的交易圈。长此以往,苏啜部的实力会以最快速度膨胀。而草原上各部向来是以实力为王,没有太多的正统顾忌。 李旭轻轻地点点头,好像对徐大眼的见解表示认同。实际上,族中长老在讲什么,徐大眼在说些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见。内心深处,此刻的他所想的决不是如何脱手货物,如何观察苏啜部长老的谋事风格。 就在半柱香前,那名蓝衫少女,阳光般灼伤了他的眼睛。 直到晚宴开始,李旭才从眩晕状态解脱出来。这倒不是因为他定力强的缘故,而是肚子里的咕噜声迫使他不得不从梦想回归现实。一?上风餐露宿,每天吃得几乎都是干肉、硬胡饼和冷水,胃口都吃得缩小了一半。此时,热呼呼的饭菜对旅人来说,诱惑远远比美丽少女来得真切。 草原地域宽阔,所以胡人的饮食习惯也跟周边环境相衬,粗糙而大气。饮酒用的是大号铜碗,盛酒用的是大个牛皮口袋,所谓的菜,更是大到需要用两个壮汉才能抬上席来。那是一头首尾俱在的煮全羊,俯身在餐盘上做食草状。而分布在羊身体周围的“草”和“石头”,分明是整根整根的野葱和整个整个的大白蘑菇。 族中年纪最大的长老被请上了席,唱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祝辞后,老人颤抖着手拿起小刀,在羊背上肉最肥厚的地方切下长长的一条,放在一个小铜盘子里亲手端给了李旭。这是霫人的用餐礼仪,源自他们的日常生活。在食物匮乏的季节,年龄最小者每餐总是能分到第一块肉。只有如此,才能保证整个部落生生不息。 李旭含笑接过了铜盘,尽管肠胃被肉香吸引得上下翻滚,他却不肯吃第一口。而是轻轻地抓起插在羊背上的短刀,切下羊头上的犄角,还有头顶上与羊角相连的薄薄一层肉,端在铜盘中敬到了座中最长者面前。 这是草原少年应该做的回报,既表达了对长者的敬重,也体现了对主人的感谢。北行之前,李旭和父亲多次演练过这套用餐礼仪,所以,他能做得一丝不苟。 几个霫族长老都欣慰地笑了,他们觉得自己没看错人。眼前这个以狼为伴的少年的确与塞上民族渊源颇深。看来长生天今年特别照顾苏啜部,入冬之前不仅送来了茶叶、布匹,还送来了预示着部族兴旺的征兆。 族长苏啜西尔拍拍手,两队盛装少女再次走了进来。每人端起一碗马奶酒,高举到一个客人面前,齐声放歌。歌声婉转嘹亮,混杂在酒香里令人迷醉。 李旭再次红了脸,因为这回给他敬酒的依旧是那个蓝衫少女。少女的嘴角轻抿着笑,眼神中分明露出了几分顽劣意味。有了上一次被捉弄的经验,李旭不敢惹这少女发怒,接过酒碗,把里面的酒一口闷进了肚子内。 少女的目光中露出几分嘉许,口中依然唱着那嘹亮的长调,手上动作却丝毫不慢,拎起与自己最近的皮袋,利落地把李旭的酒碗再次斟满。 “还喝?”李旭用眼神询问,在少女的目光中却看不到任何答案。好在于自己家中,他就已经喝惯了舅舅的私酿。这马奶酒虽然比寻常黄酒炙烈,却远远达不到舅舅张宝生的密酿程度。 端起酒碗,李旭将里边的酒再度一饮而干。少女的眼神愈发欢快明亮,蓝汪汪的,就像一湖春水。盈盈的波光间,照映着天空的颜色。 第三碗酒又举到了李旭面前。少年觉得腹内热热的,豪气直冲霄汉。接过铜碗,问亦不问,迅速让碗底露出。少女微微一笑,露出一排好看的编贝。没等李旭欣赏完那如花般灿烂笑容,第四碗酒又端到了他面前。 李旭的脸开始红了,这回不是因为腼腆,而是因为酒力所致。马奶酒虽然力道不足,他却是空腹而饮。此刻满肚子的酒仿佛都化成了血液,顺着经络涌遍了全身。他感觉到头有些大,脚有些软。却不肯在异族少女面前失去礼仪,强撑着,把第五碗又灌进肚子内。 少女的歌声如黄莺出谷般明快,第六碗酒又端到了李旭面前。这次,没等他干掉,一个低低的声音却传到他的耳朵内:“中原伢子,你可以慢慢喝的啊。歌声未止,我就不能让你的酒碗空掉!” “啊!”李旭楞了一下,发现少女笑着望向自己,好像又看到了一个怪物。那双娇艳樱唇没有随着其他女子一同唱歌,显然,善意的提醒是来自眼前。 李旭尴尬地笑了笑,抬头张望。这时才发现其他商贩正端着酒碗慢品,没有任何人像自己一样碗到即干。而部族中的几个长者,正笑呵呵交头接耳,显然自己鲁莽的举动早已再次成为了人家的趣谈。 李旭用酒碗挡住了自己涨红的脸,这次,他终于坚持到了长歌结束。一曲唱罢,酒席上立刻热闹起来。宾主之间开始把盏互劝,其乐融融。敬完了客人的少女们则分批次退出大帐。族中乐师调整好琴弦,拉出欢快而热闹的曲调。 商贩们素来节俭,一?上除了李旭和徐大眼外,其他人的干粮中少有荤腥。好不容易熬到所有用餐礼仪结束,谁还再肯客气。刀切手抓,转眼间让一整头羊见了雪白的骨头架。主人家见客人喜欢自己的食物,心情大乐。拍拍手,立刻有壮汉走进来,抬走剩下的残骨。然后,又一只完整的煮羊被奉到餐桌之上。 随着天色变暗,商贩们吃肉的速度渐渐慢了下去。草原上的羊肉味道虽然佳,肥膘却远比中原人养的羊厚实。这样肥厚的肉,胃口再好的人也无法吃得太多。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端着酒碗左顾右盼,仿佛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般,一脸惶急。 霫人素有白霫之称,部落中女子皮肤白若凝乳,双目碧若晴空。头发或白或金,如流瀑般闪着光泽。在旅人们的传言中,霫族女子最为大方。她们属于这片草原,可以邀请你钻入她们的毡帐,却从未曾想过从此与你纠缠不休。 在失去奚人部落踪影后最绝望的那一刻,传说中的艳遇曾经是王麻子、杜疤瘌等人继续前进的动力。 “饱暖思淫欲!”徐大眼的双目中再次露出了几分不屑。整个座上,以他的吃相最为斯文。既没有像李旭那样大碗大碗的喝酒,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饿狼般啃肉,而是用手指把肉撕成细条,一小条一小条地就着酒水慢品。 ------------ 第三章 旷野(4) 、、、、、、、 家族中饭菜食不厌精,这让徐大眼可以轻松地分辩出食物的优劣。水煮全羊里除了野葱、蘑菇和盐巴之外,没放其他任何调料,正合了他的胃口。他喜欢这种淳厚自然的滋味,却非常不喜欢与自己共饮的同伴。在徐大眼看来,这些粗俗、市侩、心胸狭窄又容易满足的商贩们根本配不起主人家的热情款待。无论你给他吃了什么山珍海味,等到双方开始交易的时候,休想让他们在价格上稍稍松动半分。相反,他们还会根据部落的富裕程度和对茶叶、绸缎、陶器等中原物资的渴求程度,毫不犹豫地提高商品的价格。 苏啜部的族长却丝毫不觉得客人的举动有失礼仪,在他看来,喝酒之后的任何行为都可以认做是人的本性流露。男人如果对女人没需求,就失去了变得更强大的动力。所以,就在徐大眼为同伴的举止感到汗颜的时候,苏啜西尔又拍了拍手。 欢快的音乐戛然而止。乐师喝了碗酒,调了调琴弦,换上了另一支舒缓缠绵的曲子。一队霫族美女缓缓走了进来,在席前翩翩起舞。双臂和脚腕上银铃晃动,每一次举手投足,都勾去无数魂魄。 天色已黑,部落中的青壮端上巨大的铜火盆。火盆里边,上好的木炭跳动着幽蓝的光。李旭被火烤得很热,身体内外仿佛都有热气在向上涌。献舞的女子中没有那两个捉弄他和徐大眼的少女,这些人的年龄比方才敬酒的少女大,也更有魅力。伴着乐声的舞姿仿佛带有一种符咒般,让人的目光难以在她们身上离开。 而她们身上的衣服实在穿得有些少,脚上没穿鞋袜,双臂上也未着寸缕。雪白的手臂和赤裸的小腿在乐曲中慢慢抒展,就像午夜里的昙花在慢慢绽放开花瓣。李旭不知道自己这样形容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这样目不转睛地观赏歌舞,是不是违背了读书人的本分。古圣先贤们与女子交往的示例李旭知道的实在不多。醉眼朦胧中,他只听见众霫人的轻歌。 “哥哥骑着白马而来,一手持着弯刀,一手捧着兰草……”接下来的句子他就听不清楚了,在突厥语方面的造诣,他距孙九等人实在差得太远。 “愿为一束野花,只为君而零落!”醉倒之前,李旭依稀听到了这样几句。是真是幻,很多年后他都没弄清楚。 霫人对远道而来的商队非常重视,破例给每名商贩预备了一个毡帐。迷迷糊糊中,李旭感觉到自己被人抬进了一个很温暖的帐篷。脚边有人替他放了一个火盆,烤得他又热又渴。睁开眼睛,李旭想出毡帐找些井水来醒酒。却惊诧地发现,自己身边睡着一个人,一个碰上去与自己完全相异身体。 登时,李旭心中的酒意清醒了大半。瞪大眼睛,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弱光芒再次细看,他发现自己身边卧着一名少女。螓首蛾眉,肤若凝脂,相比之下,古人那句“增一分太长,减一分太短;施朱则太赤,傅粉则太白。”显得实在苍白而模糊。 这正是白天曾经捉弄过他,最后关头又放了他一马那名少女。李旭感觉到自己头皮发炸,浑身上下都开始冒火。 “有些部落,会让族中女子为贵客侍寝。”北行前,父亲曾经开玩笑般说过。具体怎么应对,却未曾指导过他。也许父亲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仅仅把它当做一个好笑的传言而已。父子两个却万万没想到,传说中的事情刚好发生在李旭身上。 李旭紧紧地抱住自己的胳膊,不敢闭眼,也不敢挪动,双腿绷得像木头般,僵硬笔直。帐篷里的木炭火却愈发强劲,一波波热浪从脚边袭上来,越过大腿,越过小腹,越过胸口、头顶。 就在此时,那睡梦中少女突然翻了个身。手臂上的银铃“叮铃”一声,轻轻垂在了李旭的胸膛上。 轰地一下,李旭感到浑身的血液全涌到了头部,炸开,散发出无数多金色的星星。大的,小的,五角的,十字的,就像过年时在火堆中竹节炸裂的刹那,短暂,但是绚丽多彩。他不敢动,也不敢把少女的胳膊挪开,只敢静静地躺在那里,连呼吸时胸口的起伏都尽力去控制。 非礼勿视,他在心中拼命地告诉自己。目光却忍不住慢慢移动,扫过被火焰烤红的毡包顶,缓缓地凝在少女的脸上。那是一张姣好的面目,几乎是他在这世界上见过的最美的。细嫩的皮肤、长长的睫毛,还有一双娇艳欲滴的嘴唇…… 李旭看着,看着,就像看着一件名贵的南国白瓷,不敢去碰。唯恐一碰之下对方就会落在地上摔个粉碎。也不敢多想,因为少女是如此美丽不可方物,像一朵莲花般难以亵渎。他能感觉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在膨胀着一股湿热的冲动,但接下来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却是一无所知。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一个时辰?一百年?或者仅仅是一瞬?最终,李旭再次鼓起了勇气。他轻轻地用手抬起少女的胳膊,把它放进了毯子下。然后,以最轻,最细微却极快的动作站起身,蹑手蹑脚走出了毡包。帐篷里太热了,他需要一点冷风来让自己平静。 草原上,星大如头。水一般的星光从近在咫尺的天幕上倾泻而下,一瞬间就穿透了他的长衫。秋风在旷野间呼啸,隐隐地还夹杂着狼群的号叫声。这里是草原深处,不是自己的家,李旭的头脑越来越清醒。 酒意全部被风吹散,理智和感觉又回到他的躯壳当中。他感到手臂上又无数鸡皮疙瘩迅速生出,却没有勇气再次钻入毡帐。举目向远方望去,李旭看到在安置货物的几个帐篷里还亮着火光。也许自己应该去那里照料货物,他终于找到了个充足的理由,逃命般迈动了双腿。 帐篷帘被轻轻的拉开了,里边的人听见了来自外边的脚步声,警觉地探出半个身子。是九叔!李旭非常高兴地看到了那个宽阔的肩膀。不顾对方惊诧地目光闯入帐篷,却发现徐大眼和郝老刀也在这里。地面上还架着一口铁锅,锅里面的肉汤正汩汩冒着热气。 “这么快就从温柔乡醒了?”徐大眼看到李旭出来,嘲弄地问道。 “我,我!”李旭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他知道自己今天的表现实在太差,肯定已经被徐大眼归为杜疤瘌、王麻子等人的同类。但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好像没有一件事情可以被指责。 “你不会告诉我你什么也没干吧?”徐大眼看见李旭尴尬的模样,皱着眉头追问。宴会上,只有他与孙九、郝老刀三个人坚持到了最后。当发现有女子钻入同伴的帐篷时,读了很多书,拘泥于君子之道的徐大眼毅然选择了陪同九叔去守夜。 “我?”李旭的脸又涨成了黑紫色。男女之间的事情,对一个十四岁出头的少年来说太复杂,太奇妙。他的确什么也没做,但作为一个渐渐长大的男人,他又不愿意承认自己对此一无所知。 “你还是个雏儿?”这回,轮到郝老刀发飙了。他跳起来,促狭地在李旭双腿间摸了一把,然后仰天发出一声狼嚎般的惨叫:“我的天哪!我以为早就没人炼童子功了呢!有你在,商队还请我们这些刀客做什么!” 李旭羞得浑身发烫,恨不能找个地缝钻将进去。转身欲夺门而出,却被九叔一把拉了回来:“别理睬他们,坐在火堆旁喝碗醒酒汤。这地方风太冷,外边站上一夜肯定会冻出毛病!” 李旭挣脱不得,只好偏着身子在九叔旁边坐下。徐大眼见他满脸尴尬,反而倒不好意思起来,强忍着肚子里的笑意把头偏向了别处。郝老刀却不依不饶,目光上上下下扫视李旭,非要看看炼“童子功”的人筋骨与他人比有何异同。 “老刀,别欺负孩子。他是读书人,脸嫩!”九叔伸手推了郝老刀一把,笑着呵斥。 “读书人,你见哪个读书人绝后了。子曰,食,色,性,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郝老刀满口胡言乱语。他幼年时求学不成,所以一生中除了舞刀弄棒,就是以歪曲古人之言为最乐。 “那老刀叔何不选个帐篷去快活,难道你也炼童子功么?”徐大眼看不过郝老刀拿圣人开玩笑,跳起来替祖师报打不平。 “你以为我不想啊,人家嫌我长得难看,不往我的帐篷里钻!”郝老刀装做一幅悻然的样子,说道。 众人都被郝老刀的说辞逗乐了,尴尬的感觉渐淡。李旭这才松了一口气,偷偷看了看郝老刀,见对方不再与自己为难,抬起头,对孙九问道:“九叔,几时散得酒席,您怎么亲自守夜?” “才散了不到半个时辰,大伙都想着风流快活,只好让我这老骨头和大眼这个君子来守夜。倒是你小子,喝空了三个皮袋子,大伙都赌你会醉到明天中午,没想到这么快就醒了!”孙九摇了摇头,笑着回答。 我喝了那么多,李旭自己也有些惊诧了。宴会的后半段进程除了歌舞还有什么,他根本不记得,至于自己随口喝了多少碗酒,也从来没仔细去数过。印象中,只觉得自己醉得很舒坦,在霫人的歌声里几乎忘记了一切不开心的事情。 “我看,多半是被吓醒了酒。唉!后生崽有福不会享受?奈何!奈何哉!”郝老刀酸溜溜地发出一连串长叹。 “他是坐怀不乱,有古人之风!”徐大眼大声替朋友辩解。说完了又甚觉后悔,跟郝老刀这种粗人讲柳下惠,简直是糟蹋学问。 “小小的年纪,就学成了伪君子!”郝老刀跟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球白,冷笑着说。见对方不肯再接自己话头,继续说道:“你看杜疤瘌,王麻子他们,酒都没怎么碰,等着就是这一刻了!” 想想王麻子龇着满口大黄牙去抱花一般的少女,李旭就觉得胃肠有些翻滚。皱了皱眉头,低声追问:“老刀叔,每,每个人帐篷都……” ------------ 第三章 旷野(5) 、、、、、、、 “每个帐篷什么?”郝老刀等的就是李旭这句话,故意拉长了声音逗他。 想了半天,李旭没想出一个合适词汇,改口道:“难道每个人都有份儿么?” “你以为强盗分赃啊,见者有份!”郝老刀大笑,摇头晃脑地卖弄道:“霫部风俗,十三岁以上,没有丈夫的女子在晚上可以自己选一个男子帐篷往里钻。这是长生天给赐予她们的权力,即便是族长、长老也不能干涉。嘿嘿,今天有些人想得美,估计要空欢喜一晚上呢!” “伤风败俗!”徐大眼板着脸骂了一句。他自幼受到的教育是:女子行为要检点,庄重。即便长大成家,也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做主。甭说主动钻男人的帐篷,即便是主动与男子说话,都是大逆不道的作为。虽然他也知道,大富大贵之家里边行的是另一套,与书上说得完全不同。但那都是背地里的行为,谁也不敢公然把这些“龌龊勾当”宣之与口。 “这是人家的风俗,怎么叫伤风败俗呢?”郝老刀成心与徐大眼抬杠。 饶是徐大眼纵使口齿伶俐,也登时被他问得说不出半句话。胡人自古与汉人风俗迥异,这是胡人的地盘,的确不该以自己一个汉人的观点来指摘别人的行为。 “那,那今晚过后呢?”李旭心里倒没徐大眼那么多原则,想了一会儿,期期奈奈的问。方才他之所以落荒而逃,一半是因为对男女之事似懂非懂,另一半原因却是,他不知道万一有人把持不住,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今晚之后,太阳依旧从东边出来!”郝老刀的回答如江湖骗子说卦,充满了玄机。 “万一有了孩子怎么办?”李旭继续追问。男人女人住在一起会生小孩,这是他关于男女之事惟一能确定的答案。 “养大呗。部落里会庆贺又增添了人口。如果孩子的父亲有良心,往来之间给孩子留些财货,女人们会非常高兴。如果孩子的父亲没良心,就此消失不见,她们也不纠缠你!”郝老刀的眼神渐渐深邃,幽然道:“如果你肯留下,女人会更高兴。这里一年只有五个月绿色,冰天雪地的,没男人的日子可不容易!” 没有父亲的孩子!李旭心中涌起几分同情。在乡间,任何一个没有父亲的家庭往往都是流氓和无赖顽童们欺凌的对象。但是,来往的商贩们有几个会留下?有几个能指望有良心?他们每个人在中原都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今夜风流,对他们而言仅仅是缓解旅途劳累的一种方式而已。 “这是没办法的事!”九叔抓起皮袋子,灌了口酸马奶子,叹息着解释道。 不小心,有几滴酒落入了炭盆,跳了跳,冒出一股淡淡的烟雾。徐徐地飘在空中,让每个人的脸看上去都朦朦胧胧的,非常不真实。 “是啊,没办法!”郝老刀用吃饭家伙挑了挑木炭,盯着那幽蓝的火焰说道:“部落上每逢荒年,战火不断。为了一块好草场,一条无定河(季节河),不知多少男人要死于非命。没有了男人,女人怎么生娃?还不就靠着过往的几个行人,才能给部落留个种!” 李旭楞住了,他万万没想到九叔口中的不得已居然是这么残酷的现实。而坐在他对面的徐大眼,则收起了全身不屑,代之的,是满脸的尊敬。 不得已,只是为了部落的延续。这,就是那看似荒诞、蒙昧的行为背后的全部答案。弱小的霫族能在这冰天雪地中绵延到现在,凭借的就是这种与生俱来的顽强。 李旭突然明白了,为什么在阳光下霫人的歌声听起来是那样的欢快。 “九叔!”沉默了一会儿,李旭低声叫道。 “说!”孙九拨弄着炭火,有一句没一句的答应。刚才的话题过于沉重,害得每个人心里都沉甸甸的。霫族的女人为了部落生存,不惜付出一切作为代价。而中原的男人们为了家族延续,同样是步履艰辛。漠北草原有暴风雪、,战乱、仇杀。中原的村庄上头则压着皇帝、贪官、恶吏。阳光下,每一个生物的成长都要历尽风霜。可每一个生物,每一个家,依然会顽强的生存下去。 “我,我打算在,在这个部落待上段时间,不,不跟着商队南返了!”李旭横下一条心,决定向孙九说明真相。这个决定做得过于艰难,以至于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结巴。 “想留在这里当女婿么?哈!不错的主意。听人说部落里王铜匠就是个中原人,十几年前娶了媳妇,一直在呆到了现在!”郝老刀笑着打趣。部落里王铜匠的故事是他下午在酒桌上听部族长老说的。对于此人在刀柄上打花纹的手艺,霫人们非常佩服。 李旭摇摇头,没理睬郝老刀的嘲笑。略微提高了些声音,向孙九坦白道:“我爹,我爹他,他让我替他出塞,是为了逃兵役。据衙门里的赵二哥说,明年皇上要亲征高丽,边塞诸郡适龄男子无论出身,都得应召入伍!” “这事儿,你爹早就跟我说起过。唉,其实官府不会那么不讲理。你是家中独子,使上几个钱儿,未必非得应征!”孙九从火光中抬起头,低声说道。“也好,你留在这,就当咱们在部落里有了个地商。大伙一时卖不干净的货物,也有人帮着寄放!” 孙九历尽沧桑的老脸,在火光的照耀下反射着淡淡的红光,看上去非常慈祥。这让李旭心里感到很温暖,说话的节奏也更流畅了些。“我,我本来应该早点儿跟您说,只是,只是?上人多嘴杂。大伙本来就不喜欢我…….” “他们欺负你,是因为你看起来容易欺负!”孙九突然打断了李旭的话,看了看少年有些委屈的目光,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留下吧,你留下。大眼肯定也不会跟着我们南返。你们二人在这里彼此也有个照应。其实,老张、老杜他们没你想得那么坏,日子过得苦了,自然把钱财看得重!” “嗯!”李旭轻轻点头。他不能完全认同孙九的看法,但老人一番好心,亦犯不到出言顶撞。 “你留在霫部,不妨找铜匠学他的手艺。反正他不会回中原,不怕教会徒弟饿死师父!”郝老刀突然插了一句。常在刀尖上打滚的他看问题比大伙都乐观,听说李旭要留下,立刻替对方想起谋生之道来。 “多留心些,霫人也有霫人的学问,学到手里总不吃亏!”孙九笑着叮嘱。与李旭交往时间不长,但老人却真心地把眼前的少年当成了自己的晚辈。分别在即,人生的经验难免想一股脑地灌输给他。“艺多不压身,你不比大眼,他含着金勺子出生,天生要做大事。你呢,上辈子没人家积的福多,这辈子就努力些,终究会谋个好出息…..” “嗯!”李旭连连点头,老人的模样像极了自己的舅舅。同样被艰难的生活染白了鬓角,同样在人前人后把腰板挺得笔直。自己这辈子富贵也罢,贫贱也罢,至少要做一个九叔这样的人,堂堂正正,磊落坚强。 “你家的货,我帮你捎回去。这次如果赚得多,等明年雪化后,大伙肯定还会再来!”孙九看着对自己依依不舍的少年,再一次叮嘱,“如果征兵令是谣传,你就早些回中原去。这里的毡包再暖,毕竟不是咱自己的家!” 家,李旭的目光一下子炙烈起来。火光中,那个农家小院,一下子很远,一下子又被拉得很近。。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刚刚从东南方的云层后透出,李旭就蹑手蹑脚溜回了自己的帐篷。听了九叔和郝老刀的介绍,他心中对霫族的风俗再无轻慢之心。却突然开始担心那个蓝眸少女万一醒来后发现自己溜走,会不会非常生气。如果那样就有些可惜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他平生第一次见到,能在一起聊聊天也是一件很令人愉悦的事。 毡帐里已经没有了少女的踪影,霫人借给的大花绒毯被叠好,整整齐齐地放在了枕头边上。火盆里的炭也早已冷去,淡淡白色灰烬被突然从门口吹进来的寒风卷起,轻轻地飘荡在阳光中。如雾,如烟。 昨夜的一切仿佛都没发生过,李旭感觉到自己好像是做了一个离奇的梦,梦醒后除了清晨的阳光,所有的事情了无痕迹。 也许那就是一个梦!李旭晕晕乎乎地想。接连两天,他都没有再看到少女的身影。在徐大眼的建议下,商贩们主动凑了一份货样,赠给部落首领苏啜西尔和几位德高望重的长老,而苏啜族的首领和长老们则回赠给了商队价值更高的礼物。在等待临近几个部落赶来前的三天内,为了显示处事公道,苏啜部没有率先与商贩们交易。宾主之间只是日日饮酒欢歌,女人的歌舞依旧是宴会的重头,可那个蓝眸少女却像露水一样蒸发了,再也没于众人面前出现过。 “怎么,子晰大人,又想你的越女了!”徐大眼见李旭喝酒时魂不守舍,低声调笑道。 “没有的事,我在想明天如何尽快把货脱手!”李旭摇了摇头,强辩道。心中却蓦然飘过那名少女的衣衫,耳畔的胡乐,也依稀带上了古人的韵律。 “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中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当年楚国的令尹子晰与不通楚语的越人,是不是也发生过同样的误会? “今晚大伙聚在一起商量下,明天就开市了。什么东西卖什么价儿,彼此心里都有个底儿。咱们历尽千辛万苦来到这,别自己砸自己的摊子!”张三叔听见李旭的话中带出了脱手二字,赶紧凑过来警告他不准乱来。美人春梦,对商贩们来说就像眼前的酒宴,吃过就算。无论醉着还是醒着,第一要务是赚足了本钱,免得自己一家老小受罪。 “同样的货,大伙定同样的价。九叔已经跟信使叮嘱过,让各部尽量带生皮来易货。明天咱们就用生皮为尺度,几张皮子一斤茶叶,几张皮子一匹布,事先都商量好了。其他东西,也尽量用皮子折!”发财机会在即,王麻子的心思也不再只盯着女人的腰肢,而是非常聪明地提了一个好建议。 霫族人手中没有大隋的铜钱,每一样物品都以货易货未免太麻烦。把整张的皮革当钱用,刚好能解决这个问题。且眼下生皮在中原正走俏,冒着被冻僵在草原上的风险出塞的商贩,无一不是冲着生皮而来。 当晚,商贩们挤在火堆前吵开了锅。大伙所带的货物质地不一,统一用生皮来折,中间质量差距就难以体现。谁都不希望自己赚得比别人少,谁都唯恐所得不够多。好在霫人听不懂中原话,还以为商贩们在商量回家的行程。否则真可能翻了脸,把这些黑心的客人统统打了出去。 最后还是由九叔、张三等人拍板,把同类货物根据中原的标准分了等级。每等之间的差价尽量降到最小,至于那些个别商贩的独门货物,则由他们随便去卖,反正价格是高是低,对别人的买卖也造不成冲击。 ------------ 第三章 旷野(6) 、、、、、、、 “我这是苏绸,他那山东大布怎么能比!”有人不服气地嘟囔。中原的绸缎自古就以苏绸为佳,浙绸次之。鲁地天寒,蚕土的丝又脆又粗,织出来的绸最差,豪富之家向来不穿,只有中等人家才缝了衣服充门面。所以三种绸缎在市面上的价格也相去甚远。其他如颜色、花纹样式、幅面宽窄等,亦无不影响到绸缎的成交价格。但孙九等人所订的价位,三地绸缎却相差有限,自然让带货成本高的人不满意。 “有本事,你跟霫人解释苏绸和鲁绸的差别去!”张三叔瞬间冷了脸,呵斥道。“要不,你自己订个高价出来,最后砸在手里,大伙可不留在这里等你寻找买主!” “留就留,谁离开谁活不了!”绸缎商生气地嚷嚷,最终还是垂头丧气地坐了下去。跟霫人讨论绸缎的区别,与跟江南人讨论羊肉的质地差不多道理。任你把其中关窍说得天花乱坠,在人家眼里,都是同一种东西。 还有几个带了漆器、彩陶的,心中亦对孙九的决断不服。见绸缎商讲不出道理来,又怕惹了张三这个黑脸汉子回程受气,也只好悻然作罢。倒是那些带了独家货物的商贩,一个个兴高采烈,满心欢喜地盘算着明天如何赚个盆满钵圆。 李旭的货物带的货物比较单一,除了几十斤粗茶就是数匹蜀锦。那粗茶是草原上的流行货,买卖双方对其行情都心知肚明。商贩们即便想趁机抬价,也抬不高多少。而蜀锦不是北方所产,价格在上谷郡本来就已经高得离奇,一干想赚快钱的商贩,没人会贩卖这种又厚,又重,且成本高的东西。见自己与众人没什么冲突,他便早早地地从人群中退出,坐在另一个火堆旁喝酒解闷。 “你明天别跟他们搀和,那几匹蜀锦,想办法折了银子卖!”趁人不注意,徐大眼凑在李旭耳边叮嘱道。 李旭愁的正是这件事,皱了皱眉头,低声问道“怎么换啊?大伙换得可都是生皮!”。他对于做生意的门道几乎一窍不通,原来的计划是按照在中原蜀锦和绸缎的价格,把手中的锦全部折了皮货,托孙九带回上谷,再由父亲出手换成铜钱弥补家中亏空。但从今晚大伙统一制定的价格来看,明天能换到的生皮数量远远超过了出塞前的估计。这么重的货物托他人往回带,未免有些太不近人情。 “把蜀锦按中原的价格折成绸布,再把绸布按今晚的价格折成生皮,然后按霫族人的价格,把生皮折成银块。这里人身上缀慢银铃,估计银子的价格不会太高!”徐大眼根据自己这几天的观察,拿了根一段烧黑了的树枝,在地上写写划划。 很快,他就算出了蜀锦和生皮的价位比。把数字让李旭记住了,然后用靴子底从地面上抹掉。 李旭默默地背了两遍徐大眼给出的数字,认同了对方的建议。如果托九叔向家中带银子,?上就不会太累人。且以孙九的为人,交给他再多的银两,他也不会半路把他给吞掉。 “我明天还要换一到两匹马,否则生皮太多,九叔没法帮我往回带!然后再换些他们吃的奶酪和炒米,如果在这里常住,不能总白吃白喝人家的东西。”李旭非常坦诚地对徐大眼说道。 霫人再热情,最终也有个限度。在中原,一个人在自己亲戚家住久了还会遭人厌恶,更何况眼下自己和徐大眼两个与霫人无亲无故。 “我托九叔帮忙打听了一下,每年在冬初,部落中所有男子要结队出门打猎。今年风调雨顺,附近黄羊特别多。所以,咱们吃的东西应该问题不大!”对如何在草原上生存,徐大眼早有准备。但对李旭说的买马,他却提了一个非常荒谬的建议:“买马可以,尽量买个头小,跑得慢劣马。能驮货即可,千万别买模样高大的!” “为什么?”李旭惊问。徐大眼却不肯跟他解释,只是要求他无论如何一定要照做。李旭本来性子就随和,见徐大眼说得郑重,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了。 第二天,临近数个部落的霫人纷纷闻讯赶来,把苏啜部的营地挤了个满满当当。此地距离长城太远,中间又隔了奚人部族,中原货向来紧俏。况且每年落雪后商路即断绝,一直到明年五月其他商队也有可能再次出现。因此,很多部落居然是族中长老亲自率队,一方面向苏啜部的头领和长老表示谢意,另一方面也防止自家的儿朗因为经验不足而上了中原商贩的当。 生皮在草原上本来就是个贱东西,每年秋天,部落中都要根据积累的干草数量近草场情况大批地淘汰老弱病残牲口。这些皮子剥下来用不完,霫人又没耐心一张张去硝制。在手里放上一两年,生皮上就会磕满虫子洞,变得一文不值。所以商贩们手中货物的价格订得虽然有些高,却还在霫族人承受范围内。况且商贩们所带的全是新货,即便质量最差的,也远远比奚族商贩运来的二手货高档得多。 王麻子、杜疤瘌等人赚得眉开眼笑,连跟跟人说话时的语气都比平常客气了三分。正如九叔所言,有了盈余,商贩们的手脚就比原来大方了许多。特别是杜疤瘌,李旭亲眼看见这个吝啬鬼在第一天收摊时偷偷地包了一大块茶砖,塞进了帮他照看摊位的霫族女子手中。 那名女子连声致谢,虽然与杜疤瘌彼此之间没有太多了词汇可用于交流,可一刹那的目光中,竟是分外的温柔。 那种目光李旭也曾见过。当时,妗妗正端着一碗药,抱怨舅舅身体不够结实,总是生病拖累她受苦。嘴里的话说得很难听,看向舅舅的目光却与此别无二至。 一瞬间,李旭有些失神。王麻子的面孔在他眼里不再那么恶心。而一手持刀,一手拧着鸡脖子的妗妗,形象也变得温馨。更温馨的是家中那盏始终也不肯点得太亮的油灯,还有临行前父亲、母亲在油灯下翻来覆去替自己摆弄行装的模样。 有种柔和且温暖的感觉包裹了他,让他深深沉醉。以至于有迟来的客人问起了蜀锦的价格,他都没能及时回答。 “汉家伢子,没听见娥茹姐姐问你话么?发什么呆?”一声清脆的呵斥把李旭从回忆中唤醒。这是地道的中原话,其中略待娇憨的味道早已在他的记忆中难以磨灭的痕迹。所以,不用更加不敢抬头。 “陶阔脱丝,别对客人这么无礼!”另一个略为温婉声音传来,及时地制止了少女的胡闹。 尽量不去看客人的眼睛,李旭盯着手中的蜀锦答道:“你,你想买锦么?这是上好的蜀锦!” “你们汉人说的锦衣玉食,就是指的这种布料吧。果真很厚实呢?”温软的汉语再次夸赞。出于礼貌,李旭不得不抬头打招呼。一袭鹅黄的曲裾立刻出现在他面前。鹅黄旁边,是一袭耀眼的水蓝,晃得他不敢去直视。 “这不是绸布,是锦,我们那里通常在非常重要的场合穿!”徐大眼的定力远远好于李旭,快速回转惊艳后的心神,以非常专业的语气回答道。 “娥茹姐姐,不如你买上一块,出嫁时穿在身上,整个草原上的鲜花都会失去颜色!”蓝衫少女的声音如出谷黄莺般清脆明快。 “是么?我比比看!”被称作娥茹的黄衫少女听同伴提起自己的婚事,脸上丝毫没有露出中原女子身上常见的扭捏之色。反而更加愉快地拉起蜀锦的一角,轻轻搭在了肩膀上。 她身子高挑,皮肤白净,淡蓝色眼神和白中透金头发看上去本来就很明亮,此刻被色泽光鲜的蜀锦一衬托,立刻让傍晚的阳光都跟着绚丽了几分。看着,看着,李旭不知不觉中已经忘记了尴尬,双眼静静地打量少女,仿佛突然间懂得了什么叫欣赏。 欣赏,不带任何尘杂的欣赏。徐大眼微笑着,看少女把半卷锦在身体上来回缠绕。在听到这个黄衫少女已经准备结婚的一刹那,他心里约略感到有些失落。但很快这种失落就被纯粹的欣赏所取代。 从生下来那一天开始,为家族争取荣耀就成了他心中的最重。其他种种,都如过眼烟云,绝不可以给少年坚定的心志带来任何羁绊。 李旭有些为徐大眼惋惜。单纯论相貌,黄衫女子看上去比蓝衫少女更耐看,说话的语气也更温和。徐大眼长得干净、儒雅,修养又好,本来就是一个潘安般倜傥人物。如果他娶了眼前这个黄衫女子为妻,二人无论在塞外还是在中原,肯定都能成为方圆几百里最引人注目的一对。 “我也来比比!”蓝衫少女见姐姐披上蜀锦后,平添几分亮丽。不甘示弱地靠上前,抓住了锦的另一角。两个浑身散发着春天气息的少女这么一摆弄,立刻吸引了周围无数人的目光。一些远道而来的霫人已经置办完了自己需要的东西,却又停下脚步,询问起了蜀锦的行情。 ------------ 第三章 旷野(7) 、、、、、、、 今天李旭和徐大眼的生意非常兴隆。二人本来长得就比其他商贩顺眼,出货时斤两尺寸给的又足,再加上徐大眼擅于码放货物的位置。所以只半天功夫,李旭所带几十斤粗茶,和徐大眼用来虚应故事的一百多件漆器就脱了手。而剩下的货物只有李旭所带的几匹蜀锦。徐大眼给这些斜纹提花锦的定价方式有些超出霫人意料,所以对于这种高档货,霫人看得多,真正下决心买的却寥寥无几。 “这,不是绸缎。厚的,结实。虽然贵,有道理!”李旭见围过来的霫族女子渐多,尽自己所能地用突厥语解释。 张三叔等人事先推测得没错,霫族人的确分不清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与中原人的欣赏角度不同,他们对售价略高,轻软细致的苏绸的热衷程度还不如稍嫌厚硬的鲁绸来得高。至于霫人为什么要这样选择,熟悉草原民族性格的郝老刀给大伙的解释是:“他们男女皆爱骑马,鲁绸厚,在他们眼里更结实耐磨!苏绸轻软,反而让他们觉得不实在!” 而蜀锦的厚度又是鲁绸的数倍,所以,李旭直接用厚度来说明此物价高的原因。 货物放在支架上时看起来虽然漂亮,却没有美到无法抗拒的地步。放在两个少女身上,则等于让所有围观的女子想象出了如果此物裁剪为衣穿在自己身上的具体形象。几个年青的霫族女子怦然心动,纷纷走过来,用手翻动其他的蜀锦。 “锦,是吧。多少张生皮!”一个身材高大,赤裸着胳膊,头发上系了许多铜铃的霫族男子?上前,指着一卷猩红色的蜀锦问道。突厥语里可能还没有锦这个名词,所以他发的是汉语音,听起来怪怪的,好像刚被人打碎了鼻梁骨。 “红色,喜庆时穿,生皮,足够了,不换。一尺一个银铃。换铜铃,要二十个!”李旭用手里的尺子比划着,按照徐大眼事先的吩咐狮子大开口。这是他的独家货物,所以不怕其他商贩责怪自己搅乱行情。 女子们点缀在衣服边缘和手腕上的银铃比铜铃小,但三个凑起来也有半钱重。而男人们缀在衣服边缘和头发上的铜铃很大,二十个铜铃拿到中原去卖掉,足可卖到上百文。所以,李旭手里任何一卷蜀锦能脱手,都让他完全赚够最初的本钱。 年青霫族男人用手摸了摸锦的厚度,对着夕阳再看看颜色,脸上露出了中意的表情。冲着远方大喊几句,叫过了一个年纪与黄衫少女差不多的霫族女子,低声跟对方商量了一会儿,开始从头发上向下解铜铃。 那女子显然不希望破坏丈夫的威武形象,伸手轻轻拉住了男人的胳膊。小声斥责。像是说自己的丈夫太过奢侈。然后,却从手腕上把一个缀满细链和小铃的镯子褪了下来,放到了李旭面前。 “铛!”李旭被银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吓了一跳。这太多了,足足有一两银子,化成银饼换铜钱,能换两千文。况且镯子的式样实在新奇,若能直接卖给大户人家,估计三千文也能换得到。 徐大眼却丝毫不觉得惊诧,收起银镯,利落地把红锦展开,一尺尺量下去。量够了十尺,冲那个霫族男子友善地笑了笑,又饶上了一尺添头。用刀子割开,卷好,恭敬地放在了霫人夫妇的手中。 霫族男子把属于自己的蜀锦迎风抖开,当空折成三折,厚厚地披到了妻子的身上。年青的妻子被红锦照得双颊生晕,把头轻轻地倚在了丈夫胸口。两个人彼此倚靠着,拎着换来茶叶、绸缎、漆盘等物件,分开人群,慢慢走远。 有女子羡慕地看着那对夫妻离开,提起李旭面前的红锦,在自己身上比了比,又叹了口气,低着头离开。却有更多的女子围过来,用从手腕,衣角上扯下银铃,换蜀锦为衣。 北行之前,李懋给儿子所选的蜀锦都是大红大紫的颜色。对于汉人女子来说,这种颜色稍嫌艳丽。在草原上,却刚好与周围清新明快的景色搭调。所以这种浓色反倒称为霫人的最爱,一个个抚摩比量,爱不释手。 眼看着红锦就要被女子们扯尽,蓝衫少女急了起来。上前一把拉住李旭的手,大声命令道:“剩下的我包了,给娥茹姐姐做嫁衣!” 没等李旭表态,黄衫女子低声说道。“小妹,这样不好吧。还有别的颜色可挑呢。我喜欢那个金色,刚好配上他们部落的战旗!” “我,我还有一块,够,够做一件嫁,嫁衣!”李旭被少女鲁莽的行为又闹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道。 周围霫族人虽然听不懂汉语,却也从少女的表情上猜到她要把剩下的红色蜀锦全买下。还以为她是为了自己今后做准备,满脸善意地大笑了起来。 “不早说!”少女狠狠地瞪了李旭一眼,脸上飞起了两朵红云,跺了跺脚,闪到了旁边。 “那只有数尺,不是整块!”李旭红着脸解释。却无法让少女明白非整块的布不会摆在摊面上这个习俗。 那个发音为娥茹的黄衫少女年龄看起来比蓝衫少女略长,拉住自己的妹妹,慢慢地翻看别色蜀锦。待李旭把这波客人全大发走,才把一直披在自己肩头的黄锦重新放回摊位,低声向李旭问道:“这个颜色的,和红色的一样卖么?” “一,一样。如果你买,可以少,少算些!”李旭赚钱赚得有些心虚,说话也愈发结巴。北行前,父亲把家中所有搜罗到的铜钱和母亲几件压箱底的首饰都换了蜀锦。当时开销虽然很大,但自己在短短半个时辰内,足足赚回了十倍的回报。如果再按照徐大眼的指示卖高价,他觉得自己实在有些贪婪。 “我要做两件嫁衣,一件做成中原式样的,要红色。一件我们做成我们霫人式样的,要金黄色。你看看我需要买几尺,价钱和别人一样,我不能欺负客人!”娥茹却不肯要李旭的折扣,低声问道。 她的中原话说得很流畅,隐隐地还带着吴地一带的韵味。与蓝衫少女的明快清新的发音不同,听在耳朵里却令人感到另外一种舒坦。 “这,这个,我,我也不太懂!要不,你把这块黄锦,和这块红锦都拿去?”李旭从货摊下拿出另一块红锦,与黄锦摆在一处,试探着问道。“我可以只算你一半儿的价!” “谢谢你,但我不能平白占你的好处!”娥茹再度谢绝了李旭的馈赠。拿起两块锦,反复在身上比量,终是下不了决心该买多少尺。草原上物产不丰,纵使生在族长之家,过于浪费东西的行为,也是要受到众人谴责。 “娥茹姐姐,要不咱们带着这两个汉伢子回去。让晴姨给你量一下,对,量体裁衣,这个词我记得!”蓝衫少女拍着手说道,手腕上银铃叮当做响,再次让李旭心神为之一荡。 “这不太好吧,天色已晚!再说,灯下量尺寸,也许会有偏差。”徐大眼拱了拱手,拒绝了对方的提议。傍晚去造访一个陌生女子的毡帐,在他眼中可不是什么有礼貌的行为。 此时夕阳已经从草原尽头落下,大部分商贩都已经收摊。坚持到现在的,只有他、李旭和其他几个卖特色货物的人。今天所有商贩的生意都不错,估计明天再卖上一整天,后天早上大伙就可以收拾行装南返。 “我们霫人可没有那么多规矩!”蓝衫少女与徐大眼比了比谁的眼睛大,微微竖着眉头说道。 “那,我等恭敬不如从命!”徐大眼拱手为礼,不愠不怒。眼前这个叫娥茹的女子和叫什么丝的少女肯定是族长的掌上明珠。自己和李旭想在此部寄宿一段时间,与两个女子搞好关系并无坏处。况且这蓝衫少女虽然性子有些野,本质却如旷野中的一湖清水,未曾沾染世间任何尘杂。 李旭见那黄衫女子满脸渴望之色,不由心软。再加上他也确实拿蓝衫少女陶阔脱丝没办法。只好收拾摊位,把剩余的蜀锦用包袱裹紧了,托付给在一旁看热闹的郝老刀带回大伙统一存放货物毡帐。然后牵着牲口,把大半匹金黄色的和数尺亮红色的锦放在骡子背上,跟在少女的身后去见她们口中的晴姨。 那名叫娥茹的少女见对方做出如此多的让步,连连称谢。蓝衫少女却丝毫不肯领情。看了看李旭和徐大眼与自己姐妹之间的距离,不高兴地议论道:“走近些,怕了什么。难道不与女人并行,也是你们汉人的规矩么?” “君子…..”徐大眼再度拱手,不知道什么原因,向来洒脱的他在两个女孩跟前却变得异常喜欢拱手。想引用一句古圣先贤的话来给自己的行为做解释,却霍然想到无论孔子、孟子还是曾子,恐怕对这两个野性实足的霫人都没有威慑力。只好硬着头皮快行了几步,与两个女子并排而走。彼此之间却隔开了两个人宽的距离。再看李旭更是拘谨,拉着坐骑,与少女的距离足足隔了三匹马的宽度。 “你们汉人的规矩真是怪得离奇,什么事情都要拐着弯!晴姨也是中原人,听说故族来了人,明明想见,我要她来,她却说什么未经丈夫命令,女子不应该主动出面招待远客……”蓝衫女子拿徐、李二人没办法,耸了耸肩膀,继续数落道。 “你说的晴姨,是中原人么?”徐大眼丝毫不以少女的奚落为意,反而被少女口中的中原女子勾起了好奇心。 “是啊,她叫陈晚晴,二十多年前来的草原。她父亲本来想把她卖给大汗,半路却遇到了马贼。是我父亲救了他们父女,所以晴姨就嫁给了父亲。那个老头真怪,居然忍心把自己的女儿当货物卖!” “货物?”李旭惊诧地追问了一句。直觉告诉他,陶阔脱丝口中的父女不存在真正的亲情关系。在自己的家乡,也有狠心肠的父母或实在过不下去的穷苦人家把自己的女儿卖给大户人家做奴做妾,但绝不会狠到把女儿卖到千里之外的地步。况且北上路途遥远,卖女儿给胡人,最终收益与?上风险根本无法相较。 “他们不是真正的父女!”徐大眼心中暗想。在蓝衫少女刚刚报出晴姨的全名的刹那,他就已经推测出了这一点。晚晴这个名字听起来很有诗意,但并不常见。中原的小户人家女儿的名字不会取得这么有韵味。至于那些豪门大户的女儿,取这样一个名字又有失庄重。 那么,结论只有一个。蓝衫少女口中的晴姨可能是个风尘女子,被人贩子卖到塞外以求高价。 “能值得人贩子冒这么大风险的女子,肯定美艳不可方物。但美丽的风尘女子在中原身价已经不菲,人贩子又何必冒这么大的险?”徐大眼皱着眉头想。看看蓝衫少女未经风霜的脸,他猛然想到了其中答案。 眼前的少女性子直爽中带着一点粗疏,她口中的二十年,恐怕不是一个准确数字。具体的年数,按徐大眼的计算应该是二十一年。 那一年是开皇九年(589年)。大隋灭陈,无数江南世家灰飞烟灭。 细想之下,徐大眼对少女口中晴姨的身世大为好奇,话里话外就开始套问起对方的底细来。两个霫族少女怎有他这个从小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心机深,见徐大眼终于肯主动说话,高兴地把自己所知道的东西竹筒倒豆子般告诉了他。 套问的结果却令徐大眼甚为失望。少女虽然毫无保留,但她们口中所提到的晴姨,翻来覆去不过是当年怎么被自己的父亲所救,怎么做了父亲的小妻。后来怎么教导自己说中原话,怎么教导部族中的女子裁减衣服,腌制野菜。至于晴姨的故乡是中原什么地方,家里还有没有亲戚等重要细节,两个少女根本没关心过,自然也一概不知。 “晴姨就叫陈晚晴啊,没听她说过她还有别的名字。她说你们中原的地方大,部族多,所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氏!”黄衫少女娥茹见徐大眼说话句句不离晴姨,皱着眉头说道。“名字不过是人的代称而已,知道被人喊晚晴时,喊的是她就好了,为什么还要问她是否有别的名字?” 徐大眼怕娥茹心中起疑,不敢再继续追问。随便讲了几个中原地区关于名字的笑话遮掩,把话题巧妙地岔开。提到汉人名字里的含义,蓝衫少女又被勾起了兴趣,拍了拍手,非常高兴地炫耀道:“娥茹姐姐和我还有汉人名字呢,也是晴姨给取的!” 如果徐大眼和李旭是草原上的少年,肯定会接着话题问少女的汉人名字是什么。但他二人都是读过书的斯文人,受儒学熏陶,品行端正。心中的信条俱是:遇到同龄女子,别人不主动说出名字,万万不可追问。 宾主之间一下子冷了场,蓝衫少女瞪大了眼睛看着李旭和徐大眼,见对方始终不肯出言相问,低下头,有些沮丧地说道:“难道你们不想知道我们的名字么?这样大家彼此称呼起来也方便些!” “小可姓徐,名世绩。敢问两位姑娘芳名!”徐大眼见少女生了气,赶紧原地站定,依礼相询。 “在下李旭!不知姑娘芳名可否相告!”李旭拱了拱手,正色问道。 ------------ 第三章 旷野(8) 、、、、、、、 两个少女被问得一楞,旋即放声大笑起来,惹得过往霫人纷纷侧目,不知道这边到底发生了什么有趣的事情。 黄衫少女娥茹虽然略为沉稳,也被徐、李二人的郑重举止逗得前后直打跌。蓝衫少女则弯了腰,一边笑,一边指着徐李二人说道:“哈,哈哈,笑,笑死我了。哈哈哈,难道你们,哈哈,中原人说话,全是这个样子么?” “我们?”徐、李二人被笑得有些摸不到头脑,听少女如此相问,才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里。想了想,自己也笑了起来。边笑,边向两位少女解释:“我们那里,是不准随便问女子姓名的,否则会被人家骂,弄不好还要被当做坏人追打!所以,问及你们名字时,才,才不得不郑重些!” “我们这里随便问,人家不高兴,自然不会告诉你。身上又不会被割出口子,怕个什么!”蓝衫一边笑,一遍说道。 “想是彼此习惯不同。长老们说晴姨初来时,亦是轻易不与人说话!”娥茹慢慢收敛笑容,很理解地说道。 她人生得本来就美,笑起来很单纯,收拢笑容的表情亦自然,说话时又比蓝衫少女多了几分体贴味道,所以很容易令人心生亲近之感。 徐大眼在心里暗暗叹了口气,脸上却依旧带着从容的微笑,低声问道:“二位还没告知你们的中原名字呢?阿茹和陶可脱丝我都记得,只是说起来却不像你们说得那样好听!” 问罢,心里竟隐隐生出了几分期盼之意。 没等娥茹开口,心直口快的蓝衫少女抢先答道:“是娥茹和陶阔脱丝,在我们突厥话里,她的名字是金莲花,我的名字是蓝羽鸟!” 随着少女的绘声绘色的解释,徐大眼和李旭知道了娥茹和陶阔脱丝的含义。金莲花是草原深处常见的一种野花。花苞不大,开起来却非常美丽。特别是衬托在层层碧绿的草海之间,就像宝石一样鲜艳夺目。而蓝羽鸟是传说中类似于孔雀的一种鸟,羽毛颜色绚丽,体形婀娜,出现的地方则意味着风调雨顺,草场兴旺。而她们的汉人名字亦由此而来,黄衫少女的名字叫醉菊,蓝衫少女的名字叫碎蓝。 “晴姨她一定画得一手好画!”徐大眼听完了少女的介绍,非常肯定地推测。 “咦,你怎么知道?”蓝衫少女惊诧地问。黄衫少女则瞪大了眼睛,双目中充满了钦佩之意。 看到醉菊眼中的柔光,徐大眼有些得意,微笑着解释道:“能把名字取得这么有画意的人,心中能没有画境么?你们这位晴姨,恐怕是丹青高手呢!” “是啊,晴姨连风在吹过草上的痕迹,都能画得出来!”少女碎蓝佩服地讲。 大伙同是少年人,有了共同话题后,很快就熟络了起来。少女碎蓝又讲了几个晴姨初露丹青,技惊四座的趣闻,突然话题一转,带着几分自豪的表情问道:“我们两人自小跟晴姨学写字、画画,按你们中原人的规矩,应该算晴姨的弟子罢?” “应该是嫡系弟子,衣钵传人!”徐大眼带着几分恭维的口吻回答。大隋先帝重学,国内除了太远的蛮荒之所外,几乎在每个郡县都设立了官办的学堂。在这些学堂里,由朝廷出资聘请教师,官府负责为学子提供食宿。李旭和他都曾受惠于此政,想起来感触颇深。 县学普及后,每个学生都有数个老师,每个老师亦有数个学生。但其中可称为彼此称为师父弟子者却聊聊无己。而一旦以这个称呼相称,则意味着老师准备把毕生所学倾囊相授给某个学生。而该学生则终身视老师为父辈,永不背弃。 “什么是衣钵传人?”少女们却听不懂徐大眼的恭维话,瞪大了眼睛追问。 “从字面上讲就是她把自己的衣服饭碗都交给了你,可以理解为你接受了她赖以谋生的技艺!”徐大眼苦笑着回答,心中暗骂自己糊涂。与两个异族少女掉文,纯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把赖以谋生的技艺传给了我?”蓝衫少女眨着眼睛想了想,依然不明白其中内涵,“难道教会了别人,自己就一定要捱饿么?所以一定要用衣服和饭碗来比喻?” “我们中原人多,如果一门手艺谁都会了,就赚不到钱了。就像你们草原上的皮货,越多越不值钱!”李旭找了个形象了例子来解释。 碎蓝轻轻地笑了起来,拍了拍手,叹道:“我明白了。好在晴姨不靠卖画活着!”想了笑,又微笑着补充:“可是,有谁的画技能达到晴姨那种地步?她要真肯为人画像,恐怕出五百张生皮一幅,人们都抢着买!” 霫人习惯以物易物,至今没有太完整的钱币概念。商贩们今天用生皮来交易大多数货物,所以少女也用生皮来比喻师门画技的精湛程度。 “晴姨的画技那么高,那你们两人岂不是名师出高徒!”徐大眼言不由衷地恭维,心里却愈发吃惊。学画一途,颇为艰难。除非是天纵之才,生下来就带着生花妙笔的。否则从开始落笔着墨学起,到能在瞬间捕捉住人的面貌神态,没十年苦功难以达到。并且画画不比习字,不能用树枝沾了水在石版上修其神韵。所以光是每年浪费的纸张钱,就是一笔非常不菲的开销。少女口中的晴姨画技如此高超,恐怕更不会是被拐卖到草原的普通民女了。 “晴姨的画技当然高了,不过我们两个都没学会。你们汉人卖的纸太贵,而羊皮又不像纸那样容易着墨!”蓝衫少女撅着嘴巴,有些悻然地回答。 帮家族做生意的经验告诉徐大眼,少女说得是实情。纸张虽薄,重量却很惊人。半尺见方的一摞纸,往往比同等厚度的砖头还沉得多。并且那东西在草原上鲜有人用,商贩们嫌其出货慢,压在手里又怕火怕潮。所以千里迢迢往草原上贩纸卖,没有二十倍的赚头,根本不值得一干。 想到这儿,徐大眼拍着胸脯承诺:“明年春天,我一定让人运一批上好的纸过来,专门送给你们学画!“ 他生于富豪之家,掷千金博美人一笑的豪气都能拿得出来,这点纸张的价钱自然没看在眼里。两个霫族少女却是喜出望外,看着徐大眼,满脸都是难以置信的神色:“真的?你不赚钱了么?” “愿车马衣轻裘…..!”徐大眼引用了半句论语,用力把下半句憋回了肚子内。这是子路当年对孔子言志时说过的话,“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蔽之而无憾!”读书的时候,徐大眼最喜欢的就是子路这种坦诚豪放的性格,不知不觉间,行为举止都受了他的影响。但跟两个少女说这些话肯定不合适,第一,对方不是他的朋友。第二,说完后,少女肯定又要追问他的马车藏在什么地方。 倒是李旭实在,上前半步,低声向两位少女解释道:“纸在我们中原不像草原上这么贵。大伙不愿意带,主要因为这边很少有人买。如果卖纸的人不把价钱提得很高,他一定会赔本。” “我不会让朋友吃亏,如果你明年给我带两驮纸来,我套一头跑得最快的马驹送给你!”名为碎蓝的少女最是豪爽,拍了拍李旭的后背,说道。 一拍之下,李旭又是满脸通红。两个少女大乐,都道汉人的男子居然比霫族的女子还腼腆。嘻嘻哈哈间,四人越混越熟,不知不觉已经笑闹着走到了苏啜部营地的最深处。 在霫人部落中,族长的地位尊崇无比,但族长的家却丝毫不比普通族人家奢华。惟一能把苏啜西尔家的毡包与其他族人区别开来的标志是,在他家的十几个毡包的外围竖立着一圈没涂过漆的木栅栏,而别人家的毡包群外则连栅栏都没有。 两个霫族少女和晴姨的毡包就在栅栏内,与族长苏啜西尔家的其他未成年子女和一干妻子的毡包混在一处。所有的毡包都是用白色毛毡包裹,顶部镶嵌了一片银色绸缎。只是因为风吹日晒,那白毡和绸缎早已失去原有的光泽,变得白中泛黄,仿佛上面浮了一层尘土。 “最里边那个毡包就是晴姨住的,咱们偷偷溜进去,定能吓她一大跳!”蓝衫少女指着栅栏围出的院落后排一个外表看上去相对干净些的毡包,拉起李旭的胳膊就向里边拽。 两个少年却说什么不肯与她胡闹,站在了栅栏外,请姐妹两个先进去通禀。少女扯了几次,见李旭和徐大眼无论如何不肯让步,只好嘟着嘴巴,殃殃地去了。 这一去却是半柱香功夫才得回转。蓝衫少女自己觉得在客人面前失了颜面,有些不高兴的解释道:“晴姨可真罗嗦,又是派人禀报父亲,又是命人刷洗茶具。那平日煮茶的铜壶,居然被她洗了三回…….” 黄衫少女比妹妹性子沉稳,先向徐、李二人道了声歉,然后制止兀自喋喋不休小妹,替主人邀请远客入内用茶。 那晴姨虽然不是两位少女的生母,论辈分却是她母亲的姐妹。所以徐、李二人进了毡包,即以中原人晚辈晋见长辈之礼问候。那屋中女子早已盛装相待,猛然见了家乡礼节,赶紧起身答谢。言谈举止落落大方,嗓音却渐渐哑了。 徐大眼偷偷相望,只见一个身穿汉家衣衫的中年美妇站在自己与李旭面前。从肤色上看,该女子年龄应该还不到四十。只是两鬓早已被霜染了,斑白中带着几分憔悴。 “二位贵客请上座,我这里很少有客人来,所以不得不花些时间准备!”妇人调整了一下情绪,用略带一些江南腔的中原话说道。 “是晚辈仓促来打扰,还请长者见谅!”李旭和徐大眼再次拱手告罪,然后才按宾主次序落了座。若是在中原,他们这么晚了来见一个中年妇人,对方肯定不肯准许入内。所以蓝衫少女口中所说的麻烦,在徐、李二人眼中却是再正常不过的礼节。虽然耽误了些功夫,心中却倍感亲切。 少妇微微点头,对少年人知书达理的行为以示嘉许。然后随便问了几句旅途是否劳顿以及在霫族部落住得是否习惯的客气话,再次站起身,双手捧出了两个精致的天青色磁瓶来。 两个少女自从客人入帐后就不再说话,她们从来没见过汉人之间宾主相见的礼节,乍看之下,大为好奇。待看到少妇取出从来不肯给人动的天青磁瓶,心中更是惊诧,两双大眼睛亮亮地瞪了个溜圆。 此刻,被少妇事先擦洗得甑明瓦亮,盛了水放于木炭火之上的铜壶已经隐约有声。少妇抱着磁瓶走过去,拎住半边裙脚蹲了,然后把磁瓶于距离炭盆稍远的地方摆正。接着又慢慢地站起身,从柜子上取了一柄非常干净的银勺,在两个磁瓶其中之一舀出小半勺雪花一样白的精盐,打开铜壶盖子,轻轻放进了水里。 “要煮茶么?”李旭心中暗自惊诧。自从进了毡帐,美艳少妇的一举一动都给了他非常舒适的感觉。如果把两个少女比作草原上的湖水的话,眼前这个美艳少妇就是江南的一杆修竹,举手投足,都可以用“落落大方,仪态万千”八个字来概括。(注5) ------------ 第三章 旷野(9) 、、、、、、、 美少妇回转身,冲客人略带歉意地笑笑,以示对方稍等。然后就把心思转注于铜壶上。待壶中的水声稍大,揭开壶盖,用另一把银勺撇净水面上的细碎泡沫。接着,再次盖住了铜壶。 顷刻之后,壶中水沸声如落珠。美少妇再度掀开壶盖,此番却不撇水,而是用一把大铜勺将沸水舀出两大勺,倒入事先预备好的磁碗内。随即,用一根竹夹子在水中轻轻搅拌,边搅,边用银勺从另一根天青色瓷瓶内舀了些细如碎米般的茶末,缓缓投入沸水之内。 此时毡包里已经是茶香四溢,不用喝,便已醺然。两个霫族少女从来没见过有人这么耐心地去对付一壶茶,瞪大眼睛,小嘴都张成了半圆形。 对于少年少女的惊艳,美妇却浑然不觉。一心一意地搅着茶水,待茶水“腾波鼓浪”时,方才停止了搅动,把先前舀出的两大勺水又重新加了进去,盖好铜壶盖子,把炭火拨得弱了,将养茶味。 当壶中的水再次发出淡淡的气泡声,少妇缓缓起身,提了铜壶,在每个客人面前的细磁盏内倒了大半,然后给自己也倒了半盏,轻轻地把铜壶放下,举盏于眉间相邀。 不消说一个字,四名少年同时举盏相还。如此煮茶,作用已经不是解渴。座中四名年青人除了徐大眼这个自幼被家族当成希望来培养的豪门子弟外,其他三人只是机械地随着妇人品茶、请茶的动作而举盏,随着妇人落盏的动作而直腰,只觉得对方的每一个动作都暗含节律,美如临风而抒臂,根本忘记了去品口中茶水是何滋味! 蓝衫少女还好,她平素就对少妇非常崇拜,对方无论做出什么高贵迷人的举止来都觉得是应该。黄衫少女心中则既是羡慕,又是赞叹,隐隐的还涌起几分忌妒滋味。她自幼多受对方照看,两三年前亦如妹妹一样对晴姨崇拜异常。待年龄稍长,懂得了些人世间的事情,心中就慢慢开始为自己的生母愤愤不平起来。 霫族诸部男丁寥落,所以男人同时可以娶几个妻子。他父亲身为一族之长,做不到突厥王爷那样妻妾成群,身后也曾经有十余个夫人在。诸多妻子中,包括两个少女的母亲在内,或比晴姨年长,或比晴姨年幼,却任谁也没有晴姨受宠。 黄衫女子平素只觉得汉人女子与草原女子不同,盛开的时间晚,所以容颜保留得也长久。今天看了从未看到过的茶艺,心中只觉得如果自己是个男人,也一定要把晴姨揽在怀中好好保护,不敢让她受到半分委屈。自己作为女人尚且心生此念,更何况父亲这样一个草原上的英雄。 所以,黄衫女子暗自发誓,日后一定要从晴姨手中把这套煮茶动作学到手。这样自己嫁于临近部落的族长后,无论将来年龄再大,也没人能把丈夫从手中抢走。 “这女子绝不会是出身风尘!任何青楼培养不出这种气质!”偷眼看了看几个同伴魂不守舍的样子,徐大眼心中暗自感慨。两晋之后,汉家衣冠南渡,带走了大量北方财富,同时把秦汉以来数百年间积累下的书籍、音乐、礼仪和风俗习惯席卷到了南方。两晋士族最讲究洒脱,饮茶之道随着巨豪之家的凝练,早就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程序和动作。美貌少妇按汉人待客之道,敬以亲手煮茶之礼。给众人看的只是最后一道工序,前面还有烤、冷、捣、筛四道工序没有示人。如果把全套功夫做足了,再用上白陶细瓯替换掉那铜壶,估计半个月之内众人不会再看一眼大铜壶粗煮的奶茶,哪怕那铜壶里放得是最昂贵的茶饼。 但那女子在众人面前演示茶艺却绝不是为了卖弄,纯粹是她自幼受此熏陶,认为这些是应该用以招待贵客礼节。所以,无论她怎么做,旁观者如李旭、娥茹、陶阔脱丝三人都觉得亲切自然。而看在徐大眼双目中,却更坚定了自己的推测。 那铜壶本来就不大,须臾之间,一壶水分完。陈姓女子谦虚的几句,意思是准备不足,并非有心怠慢远客。而受了如此重礼相待的徐、李二人哪里还能生出半分怪罪之心,连连致谢,直抱得胳膊都开始酸了,才算答谢完毕。 那蓝衫少女一改平素的急性子,破例没有催促晴姨早点为自己和姐姐量衣服。直到美妇人撤走了茶具,取来了尺子和细绳,才如梦方醒地站起身,低声向李旭问道:“你,你们中原人平日都这样喝茶么?真好看,像是在跳舞一样,让人不知不觉就沉醉进去!” “平,平时我很少喝茶。只,只喜欢喝酒!”李旭又开始结巴起来。他想实话实说自己这样喝茶是第一次,又怕会让美貌夫人觉得脸上无光。只好给了少女一个似是而非的答案。 美貌妇人的举动让李旭有些自惭形悔,觉得同样是汉人,自己与妇人相较,就像顽铁与美玉比肩。殊不知,大隋朝皇家身上就带着鲜卑血统,从君王到臣子的举止都偏向粗犷豪迈。这种江南豪门饮茶之道,非但在北方百姓之家不常见,就是放到杨素、宇文化及这些公卿之家,也未必能做得如此高雅耐看。 “对,我忘了你是个酒鬼!”蓝衫少女大声说道。李旭一晚上连干数袋马奶子酒的壮举早就在部落里传了个遍,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有狼为伴的中原少男酒量超群,即便是部落最强壮的猎人,论喝酒都比不过他。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李旭笑了笑,不敢应声。那天晚上惊艳后醉倒,是他平生最尴尬的一件事情。特别是在一个少女睡着时落荒而逃的举动,每次想起来都觉得惭愧异常。 在别人面前失了风头,找一个比自己弱的人扯平是女孩子常有的心理。蓝衫少女没意识到自己是在欺负人,眉头微皱,继续奚落道:“喝完了酒还不会走路,身体比死骆驼还重!” 李旭的脸再次红到了耳朵根儿,到了这个时候,他才明白当天是少女把自己搀扶回了帐篷。这样一来,自己当晚的行为岂不更是过分?据这几天从张三等人口中打探到的底细,如果胡人女子夜晚钻进了你的帐篷,你不做任何事情,她们非但不怪,还会对你表示尊敬。但落荒而逃者能不能赢得尊敬,过去没有人这么干过,所以张老三等人也不知道。 “酒乃豪杰之伴,能饮也是好的。竹林七贤若无酒,也不会写出那么妙的文章!”美貌妇人笑着开口,替李旭解围。 竹林七贤是谁,蓝衫少女不知道。见晴姨为李旭说话,认定七贤都是汉人中的大英雄。狠狠瞪了他一眼,不再找茬。 美貌少妇历尽风霜,对这些年青人的心思看得非常透。善意地笑了笑,请李旭和徐大眼先静坐稍待。然后拉着两个少女到旁边另一个帐篷去量衣服尺寸。一会儿功夫,三个女子有说有笑地走回,彼此间如同胞姐妹般亲密。 八*零*电*子*书 *w*w*w*.t*x*t*8 *0.*c*o*m 徐大眼和李旭出门把蜀锦扛进毡包,依照少妇的吩咐裁了六块。三个女子每人两块,谁也不比别人少。待两个少女开始用银铃付账的时候,晴姨的惊诧地瞪圆眼睛,不由自主地问道:“蜀锦在中原很贵么?大隋朝治下竟疲敝如此?” “不,不是很贵的!”李旭如同作贼被人当场抓住般羞愧得无地自容。他的本意是给三个女子算半价。话没等说出口就被两个少女堵了回去。如今把银铃已经拿到手里了,想更改价格都已经来不及。 “哈,原来你在奇货可居!”蓝衫少女终于用对了一个中原成语,瞪着眼睛向李旭喝道:“晴姨还说你是个正人君子,原来你只是表面上老实。说,你赚了我们两倍还是三倍的好处?是不是一直打算这么赚下去?” 非但李旭,徐大眼的脸也红到了脚后跟儿。利用霫人对蜀锦价格不了解的机会大换银子,这主意完全出自他一人之手。按中原的银子与铜钱的比价,他与李旭卖的蜀锦利润足有十几倍。少女以三倍涨价者为恶棍,若是知道面前两个人赚了那么多,岂不当场要把李旭捏死? 徐大眼红着脸上前一步,刚想站出来把所有错误揽在一个人身上,却见那晴姨轻轻点了点蓝衫少女的额头,笑着数落道:“他们千里迢迢而来,一?上必定艰险异常。甭说是赚两倍,就是赚十倍,也是人家应得的收益。如果做生意不赚钱,人家还来咱部落做什么?” 闻此言,两个少年如蒙大赦般松了口气,,把感激的目光投向了晴姨。美貌少妇却歉然地对他们笑了笑,仿佛在承认是自己多嘴给他们添了麻烦。然后打开毡包内的一个小柜子,逐一解出数个银铃,按与少女同样的价格支付了蜀锦费用。 “不,不要这么多了?”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真诚地说道。人贵在知足,自己第一次出塞,?上虽然受了些磨难,收获却是预想的十几倍。这个结果已经令他非常满足,不想给眼前几个女人留下贪得无厌的印象。 “拿着吧,如果不是需要钱用,谁会在冬天来临时还跑这么远的路呢?”晴姨非常通情达理地说道,看看李旭红红的面孔,笑了笑,反倒开始低声安慰了几句,“做生意不比读书,不能硬不起心肠。看你这个样子,肯定是第一次跑买卖。慢慢适应,习惯了就好了!” “嗯!”李旭轻轻点头。接触虽然不多,眼前这个女子却如家中长辈般让他心里感到很亲切。想想自己还要在霫部逗留一段时间,有的是机会还这个人情。所以感激地冲妇人笑了笑,把银铃仔细地收进了腰间的钱袋。 有了蜀锦,少女的心思立刻集中到了衣服上。看看天色已黑,徐、李二人赶紧起身告辞。美貌少妇也不多留二人久坐,一手挽着一个少女,起身送出帐门。 “难得有中原人来我们部落,今天说了好一会家乡话,心里舒畅得很呢!”临别之前,少妇看了看头顶穹庐般的天空,柔声说道。 “晴姨若是喜欢,明天他们收了摊子,我再把他们带来饮茶可好?”黄衫少女食髓知味,带着几分祈求的口吻询问。 “他们明天收了摊,应该整理回中原的行装了吧!”晴姨想了想,把探询的目光看向了徐、李二人。 “如果族长大人准许,我们可能会留在部落里过冬!”李旭诚实地回答。如果有机会,他愿意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眼前少妇做些能令对方开心的事情。为了今天她几次替自己解围,也为了再次领略喝茶时那种韵味。 “李旭,你,你真的要留下?”蓝衫少女第一个跳了起来,拉着李旭的手臂问道。这个汉家伢子贪婪是贪婪了些,腼腆是腼腆了些。但按照晴姨给的解释,他做了一切都事出有因。包括那天夜里偷偷溜走,在晴姨口中,都是中原人中君子才会做的行为。 ------------ 第三章 旷野(10) 、、、、、、、 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他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仈_○_電_耔_書 _ω_ω_ω_.t x t 8 0. l a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辞。 ⑧`○` 電` 耔` 書 ω ω w . Τ`` X``Τ ` 捌`零` . C`c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扰扰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将学着霫族人的样子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奶子酒不浓,劲头却狠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奶子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青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熏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乍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柱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西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彭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得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熟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先干为敬。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为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慢慢伸开。“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他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纯属没事找揍了。(注6) 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杵。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到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跃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显然已经不止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面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么?”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西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么?”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唉!”诸长老都跟着连声长叹,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么?”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注7) 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么?”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上两整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座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走,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搀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老江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模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楞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垂询。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劲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么?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与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反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了门。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惟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人能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 ------------ 第三章 旷野(10) 、、、、、、、 霫族人菜色简单,依旧是上次招待九叔等人同样的水煮全羊。李旭年龄依旧是座中最小,所以长老把第一块羊背肉还是切给了他。有了上一次的演练,他早已对一切习俗烂熟于心。恭敬地切羊回敬,就像一个土生土长的霫族少年般,把所有自己应该做的礼仪做了个足。 其他诸部长老见到此景,心中的惊诧不亚于第一眼看到了甘罗。都暗道眼前魁梧少年恐怕是长生天特意赐下来给苏啜部的,否则怎么会对霫族礼节这般熟悉。 开吃之前,照例由娥茹和陶阔脱丝带着一队少女上前为客人唱祝酒歌。李旭这回有了经验,接过陶阔脱丝举来的铜碗不再一饮而尽,而是换了众人相同的姿势小口慢品,边品边仔细听那祝酒辞。 听了半晌,他也没听懂几个突厥字。一不留神,手中的铜碗却又见了底。蓝衫少女的眼中跳出一缕轻笑,一边唱着,一边接了李旭手中的铜碗,再次为他斟满。李旭被她笑得心里发慌,第二碗的节奏没控制住,歌声尚未停歇,碗中却又没了酒。蓝衫少女见他喝得甘甜,脸上笑意更浓,也不劝阻,继续给他把酒碗斟满。这回李旭终于控制好了节拍,待到歌声萦萦扰扰散尽,才意犹未尽地将学着霫族人的样子碗口朝下而放,照例是一滴没有落下。 马奶子酒不浓,劲头却狠霸道。即便是霫族壮汉,在不佐菜的情况下连喝三碗,脚步也会虚浮。而李旭自幼喝着舅舅张宝生密酿的酒浆长大,那酒经过几番收水,劲力尚在马奶子之上。所以三碗马奶落肚,他根本不会有什么醉意。况且年青人脸儿嫩,无意有心之间他总想着于少女面前逞英雄。如是一来,更是不会把熏然之态写在脸上。 自从九叔等人入得帐后,诸部长老的目光就几乎没在小狼身上离开过。看到小狼,必然就会看到小狼身边的李旭。见他喝酒犹如饮水,乍舌不止。连同看向苏啜部族长的目光,也随着增加了几分敬佩。 没等诸位长老的目光从李旭身上收回,徐大眼的举止又吸引了他们的视线。只见这个面带微笑,举止大方得体的英俊少男居然站起身,用插在羊背上的短刀挨个给每个餐盘上切了一块肉。每刀切下去,深浅恰到好处,连同最外边已经烂熟的肥膘到最里边还带着血水的三分熟的贴骨肉,一层不落,令每块肉上面都包含了从最肥最厚到最嫩最鲜数个层次。 按照霫族传统,一家人团聚时,座中辈分最小,年龄却最大的后生晚辈要负责为所有人切肉。只要众人面前任何一个盘子空着,他都不可以坐下进食。此礼乃是霫族酒席中的末节,普通宴会根本没人注意。况且霫人聚会,座中人数太多,如果认真去执行此礼,切肉的人恐怕要饿着肚子坚持到最后。所以大伙都不去计较,天长日久,也就渐渐把这个传统给忘记了。却万万没有料到,在一个外族少男身上又看到了这祖辈传下来的礼数。 “哈哈,难得请到这么多贵人来我部,真是让苏啜部的帐篷都开始放红光。诸位长老请随意,千万不要客气!”苏啜西尔见到此景,心花怒放,率先端起了面前的餐盘。 恐怕是这少年误打误撞。诸部长老暗想,端起餐盘,风卷残云般将眼前肉块吃尽。待他们逐一把餐盘放下,却发现徐大眼手中的短刀,又按照餐盘放落的顺序把新的肉块送到了面前。 这恐怕就不是误打误撞了。诸长老借着相互敬酒的机会,用目光互相沟通。他们哪里晓得,就在半柱香时间之前,徐大眼对此礼还一无所知。先前商贩们与苏啜部的酒席上,因为众人根本不是一家,所以也没人执着此礼。但是在方才众人的目光被李旭喝酒豪爽姿态所吸引的关键时刻,娥茹把他父亲的要求偷偷传达给了徐大眼。 能做到部族长老位置上的都是些人精,近十年来,苏啜部日日兴旺发达的景象就在他们眼前明摆着。而作为各部族共同首领执失拔汗的本部,却在一日日走下坡路。特别是最近三年来,执失拔年老失智,昏招百出,更让霫族诸部在与周边其他民族如诸奚、室韦、契丹人在游牧区域发生冲突时,缕缕吃亏。 畜牧民族的收益远不如农耕民族稳定。部落在草场争夺中吃了亏,往往就意味着牲畜量的减少。而牲畜量的减少,必然影响到对治下牧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则意味着一个部落在草原上慢慢消亡。 执失拔不能为了众部族的利益做主,各部落就不得不自己想办法。而与强大的部落结成盟友是诸部自保的关键手段之一。所以方圆数百里最强大的苏啜部以商队来临之名邀请附近各部来交易,立刻让许多活了近六十年的老鼻子嗅到了机会的味道。 “我们霫族诸部本来就是一家,彼此游牧的地域虽然有点远,但谁也不能否认我们就是兄弟!”须臾沉默之后,舍脱部长老沙哥端起酒碗,向众人邀请道。 “为流在我们体内的天鹅之血干杯!”苏啜西尔等的就是这句话,端起酒碗来,向客人们致敬。 “干杯,为了白天鹅的后人能在草原上挥动翅膀!”坐在徐大眼附近,必识部长老那弥叶举杯附和。 众长老纷纷举杯,一边饮酒,一遍哼起了霫族人的古老歌谣。 “白天鹅挥动翅膀,世上就没有它们飞不过去的高山。白天鹅排成人字,没有风雨可以阻挡他们翱翔…….”这些歌词已经很久没有人提起了。今天猛然吟唱起来,却让许多年过半百的老人觉得心中热血彭湃。 对于突厥语,徐大眼一句也不懂。但这并不妨碍他对众人此刻神情的理解。有了那个身份神秘的晴姨在背后指点,苏啜部在食物储藏,皮革缝制技艺方面的进步很快。草原上食物和衣服就意味着人口,人口就意味着实力。本来就有了强大的实力为后盾,如今预示着好运的银狼又突然随着商队在苏啜部现身,这个机会不被苏啜西尔抓住才怪。 李旭和孙九等人对突厥语懂得也有限,况且主人唱得是霫族古歌,根本与突厥语不搭界。看着众长老唱得如醉如痴,特别是苏啜部的长老唱着唱着居然老泪满脸,心中亦被那苍凉中带着几分雄壮的歌词所感动,用手臂拍打着膝盖跟着歌曲的节律哼哼起来。 有贵客捧场,众霫人唱得更加卖力。反复吟叹了熟遍,方把歌声停下。伺候在帐外的女子们再度入内把众人的酒碗斟满,不用主人举碗,众长老自己就先干为敬。 苏啜西尔点点头,用目光示意少女们留在席前为继续为长老斟酒。娥茹和陶阔脱丝领命,带着众少女在客人们的身后席地而坐。每一个少女服侍一名贵客,见到酒碗空了立刻替他们斟满。 “苏啜西尔,你部,福气!”酒酣耳热,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大着舌头说道。这句话简单,李旭完全能听得懂。但长老接下来的话,就让李旭觉得不着边际了。 “她们,女儿,十二个,嘻!”必识那弥叶伸着两个大巴掌,摆了摆发现不够数,把两条盘坐在羊皮上的腿也慢慢伸开。“十二个女儿,嫁给十二个英雄。十二个英雄,你苏啜部永远不怕有野兽窥探自己的牧场!” 十二个女儿,十二个英雄,李旭傻傻地替老汉数数玩儿,其他的话一句也没弄懂。他坐在他另一侧的孙九则暗暗皱眉。如果是在中原,没事提人家的女儿多,可就等于嘲弄对方开了瓦场,纯属没事找揍了。(注6) 苏啜西尔听到了这句话,却丝毫不以为杵。举起酒碗喝了一大口,笑着回应道,“苏啜部的西尔有十二个女儿,九个出嫁了,分别嫁给了九个部落的英雄。三个没出嫁,将来也能觅到英雄夫婿。西尔的弟弟附离却有五个儿子,娶到了附近五个部落最漂亮的女子为妻。苏啜部和诸位白天鹅的后人血脉相连,永远不会背离!” “我的儿子就是哥哥的儿子,哥哥的女儿就是我的女儿。我们生来就是兄弟,死后也不会分离!”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听到此言后,端起酒碗附和哥哥。 “西尔将来如果有儿子,肯定会成为我们苏啜部的头领。附离会成为侄子手中的剑,黑夜中的灯。如果长生天不肯赐给西尔儿子,在他蒙受长生天的召唤后,我们会拥戴附离为首领。相信他会善待西尔的妻子、女儿,让他们衣食无缺,每天脸上都有笑容!”苏啜部长老额托笑着说道。丝毫不在客人面前避讳谈及部落中头领位置交接的安排。草原上人的生命普遍短暂,寻常男人活到五十已经算长寿。况且男子一生当中要经历无数次争战和仇杀,年少而夭是很寻常的事情。如果一个部落的首领继承权问题解决得好,则意味着部落的长治久安。这是个涉及到整个部族利益的大问题,苏啜西尔想回避也回避不了。 “今天我们在诸位贵客面前对着长生天立誓,作为白天鹅的嫡传后人,我们苏啜部不会自己折断自己的翅膀。”西尔和附离两兄弟相对而饮,目光中充满了坦荡。 这种洒脱的举动让舍脱部长老沙哥大为感慨,陪着主人喝了一碗后,赞道:“白天鹅的后人如果想飞跃高山,必须排成阵列!没有最强壮的雄天鹅作为领军,没有最机警的老天鹅在休息时担当警卫,他们就会丧命于猎人的罗网和羽箭之下!” 舍脱沙哥的儿子娶了苏啜西尔的长女,因此两个部落关系走得最近。此时他以舍脱部长老的身份把这句话说出,显然已经不止是在称赞西尔、附离二人兄弟同心了。 除了几个中原客人外,在座诸长老都自认为是白天鹅的子孙。苏啜兄弟二人当着这么多人面约定了本部族的首领继承权,又自称白天鹅的嫡传血脉,其中用意根本不需要去猜测。但现在就默认苏啜部有南边诸霫首领的资格恐怕为时尚早。执失拔汗年老智衰,但他的部族却依然是所有霫族部落中人数最多的一个。 “执失拔当年被大伙公推为汗,是因为他曾替我们驱逐了前来争夺草场的契丹人。”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嘟嘟囔囔地说道。仿佛因为喝得太多了,他的口齿非常不利索。整个人的身体也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倒在身下的羊皮垫子上睡着。 “我听说一个奚人部落迁徙到了必识部世代相传的草场边上。请问那弥叶长老,你的草场够两个部落分享么?”苏啜西尔的涵养相当好,根本不理会长老话语里的挑衅味道,反而关心起别人的生存来。 那弥叶长老的脸开始红了,身体的摇晃幅度瞬间减轻。想了片刻,轻轻叹了口气,没有回答苏啜西尔的问题。 “我听说这是个上万人的大部落。明年春天,他们愿意回到自己的家乡么?”苏啜西尔见对方不回答,继续笑着追问。 那弥叶长长叹了口气,说道:“我已经向执失拔汗求援了。但他说那伙奚人是被突厥人强行从索头水源头赶走的。阿史那家的人命令他们迁走,却没给他们指定目的地!” “唉!”诸长老都跟着连声长叹,今天苏啜西尔即便不提此事,大伙喝多了后也会发出抱怨。突厥人为了扩张,强行夺走了一个奚族部落的草场。而这个奚族部落,却仗着人数众多,开始向霫人的牧场渗透。 霫族诸部人丁都不旺,即便是苏啜部这种最兴盛的部落,也只有四千余众。除去老人、小孩,能上马舞刀者并不满千。而其他部落的武力更是弱小,能凑出三百骑兵的,已经是其中强者。 “明年开了春,咱们一同送索头奚部离开,大伙愿意跟我一同去么?”苏啜西尔并未随着众人的叹息而长叹,举起酒碗,向众人敬道。 这碗酒不好饮,所以客人很难下定决心来回答主人的热情。西尔首领建议大伙送奚人走,必然不会是摆了酒席给对方饯行。为了自己部众的生存,不容他心存慈悲。可一旦追随苏啜西尔出了兵,无论结果是胜是败,大伙都等于从此与他结成了生死同盟。执失拔如果不肯让出宝冠,恐怕在将来某一天,白天鹅们为了领头的位置必然以喙相见。(注7) 苏啜西尔见诸位长老不肯响应自己,脸上的笑容慢慢有些变冷。收起酒碗,他自己抿了一口,摇头叹道:“我一直以为,长生天让银狼在霫人的草原上现身,给大伙带来的是幸运的预示。却万万没想到,白天鹅的子孙们早就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即便狐狸在自己身边搭了窝,也只顾着自个儿低着头孵蛋!大伙随意吧,反正索头奚一时半会儿不会把马放到苏啜部的帐篷边上来!” 这句话说得极重,很多部族长老都坐不住了。直起身子大声反驳:“我们怎么会变成了家养的鸭子!大伙不是不敢迎战,只是对外作战素来由执失拔汗率领。他不吹起号角,咱们怎么能擅自竖起大旗?” “执失拔汗?请问诸位,执失部距离这里有多远,你们计算过么?”苏啜西尔从牙缝间挤出几声冷笑,质问道。 “太弥河南,新开河北,从这里骑快马要?上两整天!”激动得面红耳赤的长老们顺口回答。为了沟通与其他霫族各部的感情,执失拔汗每年夏天都会在自己的部落里召开盛会,邀请各部落长老去狂欢。在座的各位长老每个人都去执失拔部赴过不下十次宴,对路程远近一清二楚。 “那诸位凭什么认为执失拔要管距离他本部数百里之外的事情呢。最近几年,他又何曾管过距离执失部数百里外的事情?我们南边诸部丢了自己的草场,与执失部到底有什么害处?”苏啜西尔目光炯炯,问的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诸位长老又不吭气了,他们知道自己已经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执失拔汗年老昏聩,所以治下诸部早就对他的命令阳奉阴违。如果下重手收拾这些不服从自己命令的诸部落,执失拔汗顾忌颇多,也没这个实力。可借着北迁的奚人之手把潜在的汗位争夺者全消灭掉,却不需要执失拔汗动用任何力量。他只要把各部的求援信使敷衍走,不出两年时间,恢复过元气来的奚族部落肯定不会再愿意和此地原来的主人共享一片草场。 草原上,一个部落踏着邻居的尸骨崛起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每块草场可供养的牲畜就那么多,外人的羊多吃一口草,本族的羊就少吃一口。 无论是张三还是李旭,对突厥语的熟练程度都没达到可以完全听明白诸位长老所讨论的问题的地步。看着一个个年龄都不算小的老人举起酒碗又放下,放下酒碗又端起来,边喝边嚷嚷,说话的速度又快,语调又尖,还以为对方喝酒时就是这个习惯,所以也不跟诸位长老搀和,自己端着酒碗,就着羊肉,细嚼慢品。 而孙九和徐大眼两个脸上的表情却渐渐凝重。他们二人一个是老江湖,经验丰富。一个是少男老成,心思剔透。边听边猜,早已把座中的争执猜了个大概。 “不好,把旭子留在这里过冬恐怕是失策!”孙九心中暗道。想给李旭提个醒,却又碍着李旭身后还有个听得懂中原话的机灵鬼,只好一遍遍给李旭使眼色。而李旭本来就不是什么机敏孩子,此刻偏偏又被杯中之物把心神分去了大半。孙九这边已经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扔到他怀里,他依然什么都没看见。 “少年人,我听说你的货物脱手很快,明天散了集后,是趁雪未大时带着银狼赶回中原呢?还是在附近游玩几天?”那弥叶长老不愿意与苏啜西尔闹得太僵,借故把话题岔到了客人身上。好像是为了照顾李旭对突厥语的理解能力,问话中的每一个词汇,他都说得极慢。 “旭子,你可想清楚啊。甘罗吃这里的羊肉吃惯了,将来可未必肯跟你回中原!”九叔终于逮到了一个机会,认真地用汉语提醒。说完后,为了照顾主人的情绪,他又用突厥语重复了一遍,每个词都一模一样,但在说两句话的语气和表情却大相径庭。 “我?”李旭楞了一下,这正是他打算在酒宴后向西尔族长提出的要求,却没想到身为客人的自己尚未开口,已经有他人主动垂询。更让他没想到的是事先已经同意自己留在苏啜部的九叔,出于某种原因又隐隐透出了反对之意。 正在李旭费劲心思琢磨着怎样回答才能两全其美的时候,耳边又传来了一句悦耳的中原话:“长老是问你,今年是否和甘罗留在我部落过冬?” 紧接着,陶阔脱丝上前半步,坐在李旭身边,将自己刚才说的话又用突厥语向众人重复,继而把目光转向李旭,满眼都是期待。 九叔为什么改变了注意?李旭皱着眉头想。不留在苏啜部而跟着商队返回中原,不等于辜负了事先自己做出的所有牺牲么?商贩这个行业在大隋地位低下,一旦进入,就永远无法回头。如果自己抛弃学业只是为了赚几块银子,又怎对得起对自己寄与厚望的父亲、舅舅和杨老夫子? 他把目光尽力从陶阔脱丝的眼神中离开,看向比自己有办法的徐大眼。却发现徐大眼在低头饮酒,根本不打算替自己出谋划策。 事到如今,李旭也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再度举起酒碗,一边向苏啜西尔等人敬酒,一边用简单的突厥词汇解释:“冬天,?上冷。我,徐兄,还有小狼,留在部落,避寒。族长,接纳,不接纳!” “如此尊贵的客人肯留在我部,苏啜部上下高兴还来不及,怎么会不同意你的请求呢?”苏啜西尔放声大笑,将酒碗向李旭和徐大眼高高举起,郑重承诺:“贵客但请放心。你们和银狼留在我苏啜部,我部定保得你们平平安安!” 李旭双手捧碗过眉,向主人表达了自己的谢意。然后回过头,用中原话对着孙九解释:“九叔,如果甘罗喜欢这里,将来它就自己留在苏啜部好了。反正我也没打算养它一辈子!毕竟它是一头狼,而不是家养的狗!” 话音刚落,嘴快的陶阔脱丝已经黄莺出谷般,原文一字不差地翻译成了突厥语,说给了座中所有人。 “好吧,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向来对李旭关爱有加的孙九突然间仿佛对他极其失望,叹了口气,用极低的声音回答。 事已至此,孙九还能说些什么呢?他的突厥语比其他几个同伴稍佳,在苏啜西尔突然提起北迁的奚族部落时候,已经意识到事态的反展有些不对劲儿。索头水附近的奚部是商队此番出塞的首选目标,大伙一直纳闷那些奚人为什么赶在寒冬到来之前突然搬了家,此时却从苏啜西尔和诸位长老的对话中得到了答案。 突厥人扩张,把一部分奚人从他们的家园赶走。奚人迁徙,来到了霫族诸部的传统草场。苏啜西尔本来就打算整合周围诸部,借迎战入侵者之功窥探大汗的宝冠。他做好了一切准备,只差一个能号令诸部的旗帜。而就在这个时候,李旭却抱着小狼甘罗,在冥冥中某个神灵的指引下,一步一步把机会给部落送上了门。 事情的确已经不可逆转,就在陶阔脱丝把李旭的回答翻译成突厥语,转达到众人耳朵里的同时,整个毡帐内就沸腾了起来。 那头银狼不是路过,而是极有可能永远留在苏啜部!每个霫族长老都听见了这个令人头晕目眩的答案。无数人暗自后悔,恨自己这些天为什么不多派几拨牧人四下游荡,抢在苏啜部之前把商队接到自己的地界。 一个崛起的部落,再加上一头草原上诸多民族都公认的圣兽意味着什么,答案是惟一的,不需要解释。从这一刻起,他们已经没有可能再拒绝苏啜西尔提出的,合诸部之力驱赶索头奚的要求。否则,哪天苏啜部的老狐狸额托借着狼口传下诸神的指示,今天反对苏啜西尔提议的部族,将成为苏啜部崛起?上的第一块踏脚石。 “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块肉,我们也会先让客人吃饱。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顶毡帐,我们的客人也不会挨冻。如果苏啜部还有一个能战的勇士,就不会让敌人人能举着刀站在贵客面前!”苏啜部长老额托突然激动起来,高举双手,冲着西北方大声立誓。那几句突厥语说得缓慢而虔诚,仿佛整个草原都在听着他的誓言。 几个苏啜部的重要人物见长老立誓,紧跟着向西北方举起了双手。“长生天在上,如果苏啜部只剩下一片肉…….” 看看如痴如狂的霫人,转头再看看两个陷入局中而茫然无知的少年,孙九暗自叹了口气。他突然有些相信王麻子的话了,自己带着两个少年出塞是一个巨大的错误。眼前这个傻头傻脑的少年人不是灾星,却是一颗不折不扣的火种。 而此刻的苏啜部正如一个风干了几十年的枯草堆,火种溅落于其上后,结局已经不是任何人所能控制。 ------------ 第三章 旷野(11) 、、、、、、、 在宴会的后半段,宾主之间突然变得特别分外投缘。几个年过半百的长老居然一边互相灌着酒,一边攀扯起亲戚关系。几个部落之间原本距离就不算远,又都同属于白天鹅的后代,几百年来互相之间通婚不断。长老们彼此之间的血缘么,自然也牵扯不断了! 一会叔叔拥抱外甥,一会舅舅看见了侄儿,越喝关系越热络。一直喝到了后半夜,贵宾们才纷纷尽了兴。令人李旭惊诧的是,喝了这么多的酒,他们居然还记得安排落雪后一同围猎。并纷纷承诺各部派出最年青,弓箭最娴熟的好手,前来苏啜部听候西尔统一调遣。 “你们在冬天打猎需要这么多人参加么?”听完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有些不解地问。在中原的时候,他也跟着大人上过几次山,每次出动七八个人已经算兴师动众。比起刚才各部落承诺的人数,那简直就是小孩子的泥巴碗,根本不能摆到台面上。 “围猎,不是简单的射猎。冬天黄羊跑得慢,四下围上去,可以连窝端。最多一次,我们部落曾经打过两千多只。阿思蓝的老婆就是在那年给他生的儿子!”陶阔脱丝打着哈欠姿势看起来也很美。为什么要这么多人一起打猎,她其实也不理解。但在李旭面前,少女总是想表现得聪明睿智一些,以免给这个中原伢子看扁了去。 “嗯!”李旭稀里糊涂回应。阿思蓝的老婆给他生儿子与多打了几头黄羊有什么必然联系,他实在弄不懂。但陶阔脱丝既然这么解释,他也只好囫囵吞枣地听着。 “打猎,你去么?”陶阔脱丝见酒席前不再有什么值得翻译的话题,索然无趣地问。 “我,想去,只怕大伙不愿意带我!”李旭脸又开始发红,讪讪地说道。 “腿在生你自己身上,你不会自己跟了去。况且你又不是不会骑马,不会射箭!”陶阔脱丝眉头微蹙,瞪大眼睛批评。 “我,我射不准!平时,平时读书,很少在马背上射箭!”李旭被少女瞪得心里发慌,嘟嘟囔囔地解释。 “叫阿思蓝教你,他可是咱们部落最好的弓箭手!曾经射下过低飞的大雁!”少女见李旭脸红,赶紧笑着安慰。 她是一番好心,反而激起了李旭心中的傲气。一股莫名其妙的怒意突然涌上了心头,烧得李旭直想与人打架。鼻子里哼了一声,冷冷地笑道:“射大雁有什么了不起,手熟而已。我没练过箭,自然射不准。如果日日练习,说不定连大雕都射下来!” “就你么?”少女瞪大眼睛,哭笑不得地问。大雕是空中之王,尽管双翼展开的长度足有七尺宽,当它飞在空中的时候,从地面上看去却只有酒碗大小。那样的高度,非但弓箭不能及,就连部落里防卫敌人进攻的强弩,射到一半也会自己从空中掉落。 李旭哪里知道传说中的射雕英雄,实际上只是一种夸张说法。除非那头雕正巧扑下来攻击猎物,否则以它飞行的速度和高度,即便是古之养叔重生也只有对空兴叹的份儿。见少女满脸不相信,低声发誓道:“你等着,总有一天我会亲手射一头雕来送给你!” “为什么要送给我?”少女顿时晕生双颊,不再笑李旭吹牛,反而关心起那根本不可能得到了礼物来。 对啊,为什么呢?李旭也奇怪自己怎么无端想起送人礼物。努力皱了皱眉头,终于想出了一个答案。“这,送你就送你了,反正那东西未必好吃,又不能带回中原去!” “你!”少女脸上的羞涩瞬间又变成了恼怒,趁人不注意,伸出手,狠狠地在李旭身上掐了一把。然后掉过头去,再也不肯与他说话。 李旭被掐得呲牙咧嘴,又不敢叫出声。只好红着脸,一边喝酒,一边在肚子里骂道:“没有教养的胡人,手上居然这么有力气,哎――嘶!” 这回掐他的却是徐大眼,李旭被掐得回转心神,才发现原来酒宴已经接近尾声,攀扯完了亲戚关系的长老们正在向主人致谢。 糊里糊涂地举起酒碗,糊里糊涂地与苏啜西尔喝了今夜最后一碗酒,又糊里糊涂地听了部落长老额托许多带着感谢意味的赞美之词,李旭拖着疲倦的身体走出了大帐。借着月光,他看到九叔脸色阴沉得厉害,想跟对方解释一下自己为什么必须留在草原上的理由,机会又被张三叔给抢了走。喝酒素来没德的张老三上了马后,随即趴在马鞍上人事不醒。慌得李旭不得不跳下坐骑,一手牵了张三叔的马缰绳,一手拉了自家的牲口,慢慢向商贩们的营地前进。 “唉!”孙九见少年人依旧像原来一样热诚厚道,满肚子埋怨话反而说不出来了。叹了口气,拍打着李旭的肩膀说道:“本来答应你父亲带你到草原上躲避兵役,唉,有些事情可能是命里注定,躲也躲不掉!你不愿意吃大隋朝的军粮,可苏啜部的羊肉也不是都白送!” “怎么回事啊?九叔,难得苏啜部要打仗么?”李旭放慢了脚步,茫然地问。 草原上夜风很大,吹得浮云在半空中飞快游走。阴晴不定的月光下,九叔的脸色也如天空中云层般起伏不停。过了好一会儿,老人的脸色才渐渐晴朗,叹了口气,幽幽地问:“旭子,你难道没听见他们张口闭口不离奚族!” “我只听懂了几个词。奚族,索头水,鸭子什么的,好像他们开始喝得不太愉快,后来却又攀起了亲戚!”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承认。他的突厥语不算太差,但霫部长老说的突厥话里却带着浓浓的本族腔调,让他实在无法听懂。 “也难怪,你毕竟还小,不懂着酒席上的套路!”孙九摇摇头,说道。“你今晚其实帮了苏啜西尔一个大忙,若是当时你不答应留下,恐怕各部长老们也不会突然间对苏啜族那么热络!嗨,也许这都是命,冥冥中注定了的事,人想改变也改变不了!” 李旭听得更加糊涂了,从九叔的话里推断,好像霫族之所以面临战争,与自己有着莫大的联系。而在酒席上,自己除了如预先与九叔商量好的那样,向西尔族长提出了在苏啜部借住一段时间的请求外,几乎没跟其他霫族人说过一句话。莫不成自己真的背负着某种命运,随随便便一个请求便可以打破草原上的均衡? “银狼是很多部族公认的圣物,这些长老能给苏啜部面子,甘罗占了很大关系!”实在不忍心看到同伴想得太辛苦,徐大眼低声向李旭解释。“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人被突厥人威胁,不得不迁徙到了这附近。而他们的到来,又威胁到了霫族诸部的安全。苏啜西尔想借着这次开集的机会,跟几个部落达成协议,联手驱逐索头奚部。但他的威望不够,各部长老不愿意跟着他冒险!” 徐大眼不懂一句突厥话,分析起前因后果来却让九叔这个突厥语比较熟练的老江湖频频点头。看了看若有所思的李旭,他继续说道:“霫族各部虽然归附于突厥,但他们自己有自己的可汗。如果没有可汗的同意,各部就追随苏啜西尔出兵,则意味着公开挑战可汗的权威。即使打了胜仗也会受到责难!” “但他们最后还是都答应出兵了,所以派族中青壮来苏啜部,借围猎之名演练战术!”李旭终于明白了一点,结合从陶阔脱丝口中听来的一点消息,总结道。 “围猎之法,本来就暗合骑兵配合之术。”九叔跟着总结了一句,继续摇头,仿佛喝多酒头晕一般。“他们本来不想答应,所以那弥叶长老套你的话,问你什么时候回中原。借此暗示甘罗不属于苏啜部,不会给永远给他们带来好运。而你这孩子,唉!非但说要留在这里过冬,还许诺将来如果甘罗愿意,就把它永远送给苏啜部!胡人最信这些怪力乱神,有银狼庇佑,他们的胆子就壮了…..” 原来如此,李旭狠狠地用马缰绳抽了自己一下。他终于明白了事情的原委,自己稀里糊涂的一句话居然成就了一个霫部联盟。令人气愤的是,从苏啜西尔到那弥叶,每个人都把自己当傻子使。而自己居然这么笨,毫不犹豫地就给人做了嫁衣。 “你也不用着恼,咱们本来就打算留在这,也不算上了人家的当!”徐大眼见李旭满脸愤怒之色,低声劝道。 “就你小子坏,看着旭子上了人家的当,还故意不给他提醒!”九叔抬手在徐大眼头上敲了个爆凿,气哼哼地骂道。“这下如意了不是,霫人打仗,你刚好在背后出主意,拿他们的小命演练你学的兵法。旭子要是有个三长两短…..” “九叔,九叔!”徐大眼见孙九把矛头指向了自己,吓得连作了几个揖,陪着笑脸解释道:“怎么会有风险呢?我敢保证,即使他们的长老被人杀了,霫人都不敢让仲坚兄弟被人碰掉一根寒毛。您老想想,没了仲坚,谁替他们照看甘罗啊!” “那倒也是!”孙九想了想,心中火气渐消。如果部落之间的战争威胁不到李旭的安全,自己也不必那么着急,反正草原上的冲突年年不断,等明年他们消停下来,自己再把旭子接走就是。 想到这,老人长出了一口气,低声叮嘱道:“茂功啊,你比旭子年龄大,见识又多,记得多照顾照顾他。毕竟你们都是中原人,一起来的塞外!” 猛然间听老人叫自己的表字,徐大眼极不适应。抬头看看孙九满脸关切之意,感动地说道:“九叔,仲坚对我有救命之恩,徐某虽然不提,却也不是忘恩负义之辈!您放心好了,我们兄弟两个一定会平平安安地等你下次来贩货。况且这一战,霫部联军必胜无疑!” “就你聪明!”孙九低声笑着骂了一句,转过身去,又开始叮嘱李旭要与徐大眼互相照应,兄弟同心,别让塞外胡儿看了中原人的笑话。林林总总,比一个父亲还尽职。 来时?上,商贩们均是冷言冷语,只有孙九始终把两个少年当做自己的孩子来保护。少年人虽然嘴上没说什么客气话,对孙九的感激却铭刻于心。临别在即,一老两小心中都涌起几分不舍之意。互相叮嘱着今后的注意事项,直到进了营地,才依依不舍地分头去休息。 第二天,商贩们开始有计划地用手中货物向霫族人换牲畜。难得赚一次厚利,诸商贩都尽量挑选岁口小,身材高大的骏马,以图驮皮货回到中原后,把马也卖个好价钱。而李旭却依照了徐大眼的叮嘱,选了两匹骨架很壮,却跑不起速度来的驽马,打算由它们替自己拉皮货回家乡。 众商贩善意地提醒他,驽马将来不容易出手。徐大眼笑着用驽马能多驮货为理由搪塞。汉人伢子实在,不挑肥拣瘦的消息传开后,霫人们更相信徐、李二人的信誉,跟他们两个交易时也更加爽快。大约在巳时光景,娥茹和陶阔脱丝又拉了一堆各族长老家的女儿前来裁蜀锦。所以还不到正午,李旭和徐大眼手中的货就卖了个干干净净。 兄弟两个收了货摊,又跑去孙九那里帮忙,陶阔脱丝娥茹自然也跟过去凑热闹。几个英俊清秀的年青人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自然招徕的主顾也多些。没多长时间,孙九的货囊也清空了。老人非常高兴地收拾干净摊位,却不肯先走,反而拉着两个少年去给王麻子、杜疤瘌等人帮忙。 “他们这些人没良心,帮也白帮!”李旭心里很不情愿地嘀咕。九叔却看穿了他的心思,拍着他的肩膀,低声指点道:“后二十年看子敬父。你帮了他们,他们自然会念你父亲的人情。你已经长大了,做事就不能光为自己考虑。出门在外,谁人背后没有一个家呢!” “嗯!”李旭感激地答应着,慢慢走向了杜疤瘌的摊位。对方那一脸疤瘌依然让他不舒服,心中的责任感却迫使他尽最大的可能露出笑容。 杜疤瘌带来的货既多又杂,所以脱手也最慢。当最后一个可能买货的牧人转头离开后,其他商贩早已收摊。杜疤瘌虽然肉痛,也不得不按事先说好的价格把货物转让给了李旭和徐大眼。怕两个少年刁难他,在交割的时候说尽了拜年话,左一句菩萨心肠,右一句福星高照,哄得两个少年浑身直起鸡皮疙瘩。直到徐大眼从马背上的钱袋里如数点出了肉好,杜疤瘌才收起了一直涎着的笑脸,认认真真地数起铜钱来。 “旭倌,疤瘌叔脾气差,但不是故意冲撞你。?上得罪之处…..”杜疤瘌一边收拾着铜钱,一边试探着表达自己的歉意。 “疤瘌叔,你是长辈。小辈有什么不对的地方,您说说也是应该的!”李旭笑着把道歉的话拦了回去。他突然发现自己已经变得世故了许多,至少懂得了怎么与杜疤瘌这种人打交道。 论及人交往的经验,徐大眼远比李旭多得多。特别是在晴姨专门为两个少年而设的家宴上,他的言谈举止愈发显得洒脱自然。 同一幅笑脸,从晴姨角度上看,就是亲切而不失尊敬。在两个少女眼里,则如兄长般慈祥中带着期许。坐在他的对面,从苏啜西尔眼中,则分明看到了一个阳刚且睿智的昂扬男子。 李旭就在这方面的修养就差得太远了,自从进了门,陶阔脱丝关于甘罗身世的问题就弄得他头大如斗。女孩们好不容易被晴姨亲手烹制的小菜堵住了嘴巴,苏啜西尔又举起酒爵,感谢起他昨晚酒席上应对得体,帮了部落的大忙。 ⑧ ○ 電 孑 書 w W W . T X t 8 ○. C c “我爹说昨晚有人故意与他为难,多亏了你仗义援手!”陶阔脱丝不知道什么时候忘记了昨天晚上的不快,再次替李旭担当起了翻译。 “晚辈本来就打算留在部落里过冬,当时不过是实话实说,不敢居功!”李旭用右手握住青磁酒爵,左手盖在右手之上,捧杯回应。 这样喝酒远远没坐在毡包中大碗狂灌来得痛快,李旭只觉得浑身别扭,连爵中的酒都跟着变了味道。据陶阔脱丝介绍,那酒是晴姨用高山泉水和草原上的一种叫沙枣的野果酿造,两种材料都得之不易,每年才能得十几坛。若不是贵客光临,大伙根本没机会喝到。但是此物给李旭的真实感觉却是,远不及马奶子爽利。 本来该最不适应汉礼的西尔族长却喝得斯斯文文,仿佛与昨天晚上一边大碗喝酒一边与人斗智的那个西尔是完全相反的两个。如果不是他说不出一句完整的汉语,李旭还以为自己又遇到了一个流落到草原的汉家读书人。 “感谢,应该。君一言,兴我部!”苏啜西尔尽自己最大所能从记忆深处找到了几个中原词汇,举盏再次向李旭道谢。他丝毫不觉得妻子烹制的小菜过于精致,一整盘还不够自己大手一抓。心中反而很得意能拥有这样一位美丽且聪明的妻子,让自己与其他部落头领截然不同。这种优越感是他万丈雄心的起点,也是他敢于和现任可汗争夺王冠的动力来源。 “前辈过奖了!”李旭赶紧推谢。一言以兴邦,这份称赞他可实在担当不起。 “那弥叶胆小狡诈,不敢与我一同出战,却找了借口来搞破坏。如果不是你承诺留在我部过冬,并答应让甘罗长大后自己选择居住在哪里,诸部联合驱逐索头奚的大事就要坏于他手。所以,此盏我必须敬你!”知道自己的汉语说得不够利落,西尔族长也不再逞能,举起盏,大声用突厥话说道。 听了陶阔脱丝的翻译,李旭还待推辞,却看到了徐大眼的握酒的手在轻轻地向上举。他知道对方心中必然有更深远打算,只好硬着头皮把功劳揽到了自己身上。 “如此,晚辈愿与前辈同饮!祝西尔族长马到成功!” 西尔族长高兴地与李旭同饮,看向少年的目光愈发慈祥。眼中的这两个少年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宝贝,如果有机会,他希望能把两个少年永远留在部落内。哪怕是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再?上两份丰厚的嫁妆也心甘情愿。二十一年前,自己留住了妻子,从此使得整个部族保持了近二十年的兴旺繁荣。即便前几年闹白灾(雪灾),在妻子的暗中指点下,部落的牲口数量也没大幅度减少。 汉人的部落延续的千年,他们的生存智慧远远比草原上的人丰富。如果这两个少年能如妻子那样为自己尽心谋划,白天鹅的翅膀下还愁没有大风么? “你放心,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到你。哪怕是一时赶不走那些入侵的奚人!”族长放下酒盏,郑重承诺。汉人智谋虽然高,在刀箭方面的技艺就差草原男儿太远了。所以,在出征前他会安排足够的人手留在部落中以保护李旭和徐大眼的安全。 “此战,西尔族长必胜无疑!”一直微笑着没说话的徐大眼突然开口,语出则震惊四座。 “为何?”两个少女,还有苏啜西尔用不同的语言问道。赶走奚人的战争是必须的,否则大伙的草场就会被对方渐渐蚕食光。但迁徙来的那个奚部据说有万余人口,而诸霫部能上马弯弓的战士加在一处也凑不够三千人。 “你们这些男人啊,能少说些打打杀杀的事情么?”晴姨微笑着摇头,精心准备的家宴变成了丈夫的英雄宴,这让她多少有些不满。 “男人不会打仗,怎么保护自己的女人!”苏啜西尔骄傲地晃了晃满头铜铃,笑着回应。 晴姨不再说话了,看向丈夫的目光中充满温柔。眼前这个男人虽然没有中原男子那般文采风流,肩膀却足够宽,足够结实。这么多年来,她已经深刻感觉到了那双臂膀所带来的安全感。所以,对于当年自己的选择,她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 第四章 醉乡(1) 、、、、、、、 陶阔脱丝抱着甘罗,驰骋在队伍的最前方。她双眼红肿,身上的皮袍又脏又破。脸上刹那间绽放出来的笑容,却是李旭与她相识以来所见过最温暖的一次。 “附离!”粉红色的天地间,陶阔脱丝抱着银色的甘罗,飞奔而至。 当天夜里,西尔族长就赶着召集本部长老,把自己徐大眼关于驱逐索头奚部落的胜败分析重复了一遍。几位长老均已睡下,半夜被人拖出帐篷后一一个个怨气冲天。待听完了苏啜西尔的转述,又听闻这些话居然出自于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异族少年之口,抱怨声立刻被欢呼与惊叹声所取代。都说是长生天眷顾白天鹅的子孙,非但在他们最需要的时候送来了吉兆,而且还送来了一个百年难遇的智者。 “西尔,他们打算在我部住多久,你问过么?”额托长老最沉稳,第一个从兴奋中缓过神来,关心起两个少年的去留问题。 “我曾经试探了几次,听娥茹说他们两个没有具体安排!”苏啜西尔郑重地回答。如果有可能,他希望两个少年在自家部落停留的时间越久越好。如果他们能变成自己的家人,那就是长生天除了妻子之外赐给自己的最大恩惠了。 “这几天我仔细观察过,他们两个都不是商贩。银狼的护卫身上多少还有些生意人的样子,那智慧像月牙湖般深的少年却根本不怎么在乎钱财。他们来我部,恐怕是为了避祸!”另一个长老苏啜博哥有些担忧,皱着眉头说道。 月牙湖是部落附近一个非常大的湖泊,湖面呈深蓝色,四季温度如一。没有人能知道此湖到底有多深,也没有人知道湖底通向哪里。 “是啊,凡极美之物,都需要极大的福气才能拥有!如果长生天没赐给苏啜部那么大的福,我们接纳了他们反而是接纳了祸患!”几个长老从兴奋中冷静下来,开始附和伯哥的观点。 苏啜人的祖先们曾经说过,太精致的东西都是福祸并生。从中原来的两个少年就像两块未经雕琢的璞玉,表面粗励,内部却蕴藏着逼人的光华。这么精美的宝物,带来的不一定全部是吉祥的征兆。 “我记得二十年前晚晴来咱们部落的时候,长老您也说过同样的话。但是,这二十年她给部落带来了什么,我想大伙都能看到!”苏啜西尔皱了皱眉头,低声反驳。 “是啊,西尔族长当年说得对。他们在草原外发生过什么,那是草原外的事情。来到了我们的部落,就要看是否给能给部落带来甘泉和春风!”众长老们齐声附和。“当年如果不是西尔力排众意把陈姓女子留了下来,咱们怎么能学会如何腌制肉食,如何能知道如何储藏那些夏天才能见到的菜蔬。这些年,从女人的缝制的衣服到部落里围栏外边抵挡野兽的鹿角,哪一样好主意不是她出的!” 苏啜西尔听着众人的恭维,脸上慢慢显出几分得意。当年他极力挽留陈晚晴,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贪恋对方的气质和容貌。但现在谁都不能否认,他的见识比当时的长老们高了一些。假设没有他当初的坚持,也就没有苏啜部今天的兴旺。 “西尔,我并不是怀疑他们的身份。长生天在上,我,苏啜部的博哥只是担忧,这样的幸运不可能长久地属于苏啜部!”博哥长老见自己被众人孤立,指天发誓。 “博哥,我从没怀疑过你的智慧!”西尔见博哥的神情有些着急,低声解释道。在霫族部落里,族长的命令是否能得到有效执行,与各位长老的支持密不可分,所以他不能也不想与任何长老把关系弄僵。 “他们该来时来,该走时自然会走。这是长生天赐给我部的福缘,可遇,却不能奢望永远占有!”博哥点点头,缓缓地说道。 “你想提醒我们,关键还要靠自己。这是睿智之言,我们大伙都不会忘记。但是,长生天借两个少年给赐给咱们的机会,咱们也要牢牢把握!”西尔点头,对博哥的话表示同意。 众长老见西尔族长在兴奋中还保持着独立和清醒,自然都非常高兴。很快,大伙就达成了一致意见。倾部落所能满足两位少年的需求,尽力把让长生天赐给的好运多停留些时日。同时,部落也加快壮大自己的速度,不奢求永远保持好运。 事实证明,长老们商讨了半宿得出来的意见前半部分纯属多余。热情苏啜部牧民听说银狼将留在部落里过冬,早就毫无保留对两个少年敞开了胸怀。送别的商队之后,不用西尔族长动员,立刻有人拿了白毡,扯了绳子,前来帮两个少年搭帐篷。 西尔族长征得长老们的同意后,在紧邻自己家的毡包群的部族核心之地划出了两亩见方的一片区域来,算作徐、李两个少年的“宅基”。没等两个少年推脱,得到了长老私下授意的阿思兰、杜尔等年青人早已把木桩打了下去。 草原上生存条件恶劣,能活着长到二十岁的霫族男子个个身体都很强壮。在阿思兰的指挥调度下,不到一上午功夫,两个又大,又厚,通体雪白的毡包就已经建好。为了体现客人身份的尊贵,西尔族长又特地命人拿来了熟好的黄羊皮,把毡包外壁的底部位置围了一圈皮边。经此不惜血本的装饰,两个并排而立的毡包立刻就像日出时分的两朵白云般明亮了起来。 “谢,谢谢诸位兄弟。谢谢西尔族长!”李旭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的新家一步步完工,心中的感激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经过前两天与霫人的交易,新毡子和黄羊皮的价格他清清楚楚。但卖蜀锦赚来的银子大部分已经托付给九叔带回了中原,此刻他手中剩下的那几个银铃当,绝对支付不起毡帐半堵墙壁的造价。 “你们一个给部落带来了好运,另一个给部落带来了智慧。所以,这两个毡包,是苏啜部的一点心意。希望中原来的客人喜欢我们倾尽全力提供的住所,肯在这里多逗留一段时间!”西尔族长的话说得礼貌而又客气,即使经过了翻译,依然让少年感受到了其中的真挚。 “谢谢族长,在此期间,任何对部落有好处的事,我们两个都会竭尽全力去做,就像在为自己的家人做事一样!”徐大眼以霫人的方式施礼,答谢。 “我想,苏啜部的夜空将因为你们的出现而明亮!”西尔手按肩膀,还了半礼,然后大笑着离开了忙碌的人群。徐大眼的答复让他非常开心,有这个睿智少年的倾力辅佐,雪化之前,他将为本部赢来最大的荣耀。 不需要太久,有半年时间,白天鹅就可以展开自己的翅膀。 族长苏啜西尔一走,年青的牧人们立刻活跃了起来。有人开始跟李旭搭话,羞羞答答地邀请对方看在今天出力的情面上,抽时间带着圣狼到自己的毡包中喝一碗奶茶,给毡包中增添些福气。有人则跟徐大眼套交情,问他能否传授一些汉人的智慧。至于徐大眼到底拥有什么智慧,牧人们也不清楚。但是他们清楚地知道,几乎所有部落长老在提及徐大眼时,都要在他的名字前加一个前缀,“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在苏啜部少年的记忆中,近二十年来从没有人获得过如此赞誉。 虽然彼此之间十句里边九句话需要用手比划着来沟通,但笑容没有族群界限。很快,年青人们就混熟了,一边愉快地哼着牧歌,一边完成了毡包内部的布置。 杜尔家里富足,所以他赠了一套胶漆还没脱落的木箱子给李旭做家具。阿思兰的老婆手巧,捧来了几块表面上刺了花的羊毛地毯。其他的几个年青人则视自己的家境,或送地毡,或送锅、碗。李旭和徐大眼连连推辞,众牧人却突然“听不懂”他们的手语,把两人推在一旁,径自将礼物放在毡包中合适的位置。 “对于新加入部落的英雄,霫人必须让他们活得和自己一样舒适!”娥茹低声向徐大眼解释霫族的传统。两位少年是否符合英雄的标准,长老们早已得出了结论。如果他们坚持不接受牧人的礼物,反而显得是瞧不起对方,认为对方的礼物不配摆在自己的毡包内。 “可,可我们没任何东西能回赠他们!”李旭红着脸说道。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小窝,他非常高兴。但平白受了人家这么多好处,又令他心里感到非常不安。 “你可以用美酒答谢他们,霫人不会拒绝主人家的邀请!”陶阔脱丝悄悄地嘀咕了几句,“至于酒,晴姨说她那里还有几坛子沙枣精酿,如果你们用上好的白纸交换,她不介意先赊账!” ------------ 第四章 醉乡(2) 、、、、、、、 两个少年立刻欢呼起来,无论任何民族,酒都是男人们最好的交流工具。在商队南返前,徐大眼已经托人带了书信,请自己的家族明年开春后无论如何要运一批上好的纸张到苏啜部。眼下晴姨肯用存放了多年的沙枣酒赊借,正是笔求之不得的好买卖。 当即,李旭就牵了牲口,跟着陶阔脱丝去族长家中搬酒。众牧人听说有晴姨亲手酿的沙枣酒可喝,心情更是愉快。有人立刻骑着马去野外拖自己家的肥羊,有人则快速回家取来夏天收集的干蘑菇、黄花等物。家境富裕的杜尔和他的妻子则贡献了一小罐香料和精盐,众人收拾好了毡包,立刻在李旭和徐大眼的家门前支起火堆,唱起歌来。 这一餐啃掉了两头羊,喝光了五个坛子沙枣酒和十几皮口袋酸马奶才算尽兴。从此,阿思蓝、杜尔、萼跌泰、拔细弥等苏啜部的年青俊杰就跟徐、李二人交上了朋友。大伙白天在一起比赛骑术,晚上轮番在各家毡包中喝几碗马奶酒,日子过得分外逍遥快活。 三天后,临近各部纷纷有年青的牧人赶着牲口,拖着毡子,在苏啜部外围扎营。苏啜西尔等人对自己部众宣称,各部年青人是过来参加围猎的,请族人们不必惊慌。暗地里,却开始着手按行军打仗的编制,把牧人们组织成捕猎队,每百人为一队分头到指定的区域射杀黄羊,借此训练牧人们相互之间的配合。 徐大眼立刻大显身手。各队人马之间如何传递消息,如何相互照应,如何辨识不属于本部族但职位在于自己之上的军官,都经由他的手一一整饬。在个别军事应用方面,霫人原来就有自己的习惯,徐大眼经过与苏啜西尔核心人物的辩论、推演,参照中原的军队为标准,取其中更合理部分推广到捕猎队中。 比起徐大眼整训军队的忙碌,部族交给李旭的工作就简单多了。他只需要每天早晨在牧人们开始训练时陪着小狼甘罗在队伍前转一圈,就算为部落立了大功。甘罗好似天生就是当神棍的料,每当与李旭并肩出现于牧人们的面前时,总是能摆出一幅落落大方的姿态。所以,每天早上,当一人一狼走出营寨,四野里总是响起如山地裂般的欢呼声:“附离,附离!” 附离,在霫族语言中即是狼,又代表着侍卫。李旭既然被族长们介绍为银狼的侍卫,所以没几天功夫,他就拥有了同样的一个霫族名字,附离。而对于徐大眼,从族长西尔到普通牧人,都学着晴姨,非常尊敬地称他为先生。 为了答谢两位少年对部族的贡献,苏啜西尔不断把牧人们捕获来的猎物转赠给二人。并且通过长老们的合议,从部落的共同物资中调了十几匹马,五头母牛和七十余只羊归属于二人名下。按霫族规矩,这些牲畜不用两个少年自己管理,每天自然有部落中的青年领着牧奴轮番出役,把整个部落中的牲畜赶到野外去放养。至于将来收获的牛奶,羊羔之类,则由负责辎重管理的长老博哥统计,累加到二人的财产当中。 如此一来,两个少年登时跃入了部落中的富裕阶层。与人喝酒时更放得开,不时还能回赠一些礼物表示自己对主人的感谢。但是,阿思蓝等人似乎早就达成了默契,无论二人赠送什么,第二天大伙肯定会将加倍的礼物赠还回来。一来二去,反倒吓得李旭不敢再充大方了。 “附离,过几天大伙整队出去打猎,你参加么?”某天酒后,阿思蓝带着几分醉意问道。 “去,不过我的骑射之术太差,肯定会让你们失望!”李旭爽快的回答,经过十余天交往,他的突厥语有了长足进步。受周围霫族青壮的影响,个人的性格也慢慢染上了几分草原人的豪放。 箭法差,这是李旭无法否认的事实。九叔离开后,他曾经尝试着借助九叔传授的口诀来快速提高自己的射艺。结果上了马背才知道,口诀这东西听起来简单,做起来却艰难异常。 骑在马上放箭不比站在地上弯弓,首先要过的就是在马背上坐稳这一关。用手拉着缰绳,双腿夹着马镫飞奔,李旭在中原时就可以做得到。但双手同时与坐骑失去联络,单凭膝盖和脚跟与战马交流的方式他却从来没尝试过。所以每每拉开弓,坐骑就再不听指挥。不是跑向了靶子反面,就是把李旭摔下了马背。总之,对着固定靶,百射之中他也难以蒙中一箭。更甭说像九叔那样信手而发,每发必中了。甚至经常是弓箭离弦后再不知去向,想要回收都找不到其踪影。 好在霫部的羽箭储备充足,并且全是为了骑射而制。看在他每天都早早起来鼓舞士气的面子上,控制辎重的博哥长老传下话来,附离学射,想用多少支箭就多少支箭。所以即便李旭上午领一百支箭出门,晚上只归还五十支,也没人跟他计较。 “没关系,只要你与甘罗同行,咱们带回的猎物肯定是各队人马中最多的!”阿思蓝非常信任地说道。这是李旭留在部落的第十天,加上他先前作为商人的那五天,一共是半个月光景。十二天前,在陪同李旭参加招待诸位长老的酒宴后,阿思蓝拥抱了自己的妻子。而本月妻子没有见红,这说明又一个小生命已经在妻子的腹中生根发芽。 长生天恩赐下来的幸运是否与自己那天替甘罗说话有关,阿思蓝不敢猜测。但他相信,只要跟在甘罗身边,就不断会有好运落在自己的毡包中。 “出发前,我会尽力提高自己的箭术!至少把射出去的箭全找回来!”李旭笑着承诺。 承诺归承诺,理想和现实的距离总是相差太远。李旭第一次出猎的日子很快到了,他与阿思蓝、杜尔、徐大眼、甘罗一队,带着尾巴般甩也甩不掉的陶阔脱丝,在外边飞奔了一整天,捕获了两头黄羊,三只狐狸,还有整整一袋子肥肥大大的沙鸡。除了他自己以外,队伍中无论男女几乎每个人都有斩获。而他非但毫无所得,还多次在疾驰中掉下了马背。其中一次左腿挂在了马镫间,被坐骑拖出去二十几步远,差点把众人给吓死在当场。 “附离,你以后还是不要骑在马上放箭了吧!”傍晚,按晴姨传授的方法用盐水给李旭擦拭伤口的陶阔脱丝有些心疼地祈求道。听晴姨说,汉人男子以读书多为荣,而不是像霫人这边比弓马娴熟,所以陶阔脱丝已经不在乎自己的好朋友是否能打到猎物。 “我曾经答应给你射一头雕呢?”李旭笑着伸出手,摸了摸陶阔脱丝白中带金的头发。在中原,他从来没见过任何一个女人生长着如此一头漂亮的银丝。这不是老妪头上那种憔悴的白,而是从发梢到发根都迸射着生命的光泽。 “去,去,摔死活该!”陶阔脱丝突然冷了脸,恶狠狠地将沾了盐水的净布按在了李旭被战马石头擦出无数伤痕的小腿上。 “哎呀!”李旭疼得大叫一声跳了起来,想欲发做,看看对方那幅怒气冲冲的模样,终归还是决定息事宁人。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圣人之言,诚不我欺焉!”吃了大亏的李旭摇头晃脑地说道。 “圣人死了一千年了!”陶阔脱丝知道李旭嘴里肯定叨念的不是什么好话,用自己能想出来的最犀利语言回敬道。 李旭连连摇头,不跟这蛮族女子一般见识。晚上睡觉时,被小腿上传来的痛楚疼得辗转难眠,眼前却又不由自主地想起了陶阔脱丝生气时的模样。 “她为什么发那么大的火?”李旭奇怪地想。转眼心中又涌起这样一句评价,“不过,她发火的样子也挺好看的……” 无论腿上的伤有多疼,李旭还是决定把自己的射术先炼好。九叔说过,自己不能总是让别人来保护。眼下在霫部,徐大眼和西尔族长都会照顾自己。将来回了中原,大眼定然要去博取功名,自己总不能跟在他身后当累赘。况且九叔说过,射箭没有秘诀,只是手熟而已。 他在骑射上肯下功夫,阿思蓝和杜尔也毫不吝啬地将自己学射时的一些感悟传授给他。身体和坐骑如何协调,弓箭瞄准目标时怎样配合马背的起伏等。这些都是需要用实践去感悟的道理,每个人的悟性不同,得出的经验也不一样。在书本上的口诀中根本不会总结,也不能靠死记硬背来掌握。 有了这些高手的指点,李旭慢慢对弓箭、战马和身边的风有了感觉。每箭出手,不再在是毫无目的乱飞,而是落在了与靶子相同的方向。偶尔运气好蒙对了,也能一箭把红心穿个透。这是他的绝活,别人想箭透重靶,即便有他那么大的膂力,也没他手中那把大隋在国力最鼎盛时期打造的骑弓。 他是少年人心性,见到自己已经可以射中固定靶子,就忍不住想再出门打一次猎,洗刷上一回被丢下马背的耻辱。顺便让陶阔脱丝这小女子瞧瞧,自己不是光凭着甘罗的面子在她部落里白吃白喝。几个霫部青壮正啃秋天留下来的肉干啃得嘴巴寡淡,一经李旭提起,立刻纷纷响应。 为了多收获一些猎物,阿思蓝特意选了一个雪晴后的上午。地面上有了一层雪,等于给野兽布置下了无数天然陷阱。特别是野兔、黄羊这类蹄子较小的生物,它们的脚踩不住雪,奔跑的速度连平时的三成都不到。对于李旭这种刚掌握了射固定靶子的庸手,雪后打猎,有斩获的概率大增。 众人向西尔族长请示后,高高兴兴地出了营寨。放眼望去,只见远处的丘陵,近处的草场全被积雪所覆盖,整个世界仿佛都被铺了一层厚厚的白毡般整洁。而头上浅灰色的天空则刚好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穹庐,把雪白的毡子和毡子上的部落倒扣于其下。 ------------ 第四章 醉乡(3) 、、、、、、、 正因为头上有些薄薄的云,所以积雪反射回来的阳光才不那么刺眼。天地间一片干净,人的目力也能在雪地上看得更远。小狼甘罗早就按耐不住,长嚎一声,率先冲了出去。李旭、徐大眼等人纵马?上,风一般卷过了雪野。 被大雪清洗过后的空气呼吸起来带着股甜甜的味道,虽然冷,但是很长人的精神。四周的景色很美,配上刚刚长出银色硬毛的小狼,还有一群年青的猎人,姹紫嫣红的少女,风物已经可以拿来入画。惟一美中不足的是,年青人的手中没有任何猎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的射技差,从出了营寨门那一刻到跑得甘罗开始吐舌头喘息为止,没有任何猎物出现在他们的视线之内。 “可能是最近总围猎,把部落周围的野兽都吓跑了!”娥茹轻轻地拧了拧鼻子,脸上的笑容如初雪后的阳光般亮丽。 “几千人轮番出猎,胆子再大的野兽也会赶紧搬家!”徐大眼开了一个并不十分高明的玩笑。有娥茹在的时候,他的智慧总是快速地衰退。有时表现出来的“愚笨”程度甚至已经可以和李旭相提并论。 “不如大伙走远些,去月牙湖边碰碰运气。那个湖冬天不结冰,天冷的时候总是有野兽去找湖边找草根啃!”苏啜杜尔大声建议。这么多人空手而归,肯定会被族人偷偷笑话。况且自家的干肉已经不多了,胡乱杀羊的话,则会被家中老人骂做糟蹋东西。 “那边跟咱们的营寨已经有了距离,一旦遇到索头奚人,未免有些麻烦!”一行人中以阿思蓝年龄最长,他的主张也最持重。 陶阔脱丝、杜尔等人都不说话了,纷纷把目光集中在徐大眼脸上。此人是部族中公认的智者,他的建议在全队中最有影响。 徐大眼看到了众人目光中的期盼,特别是李旭,这位好兄弟想必憋了很长时间要洗刷上回落马之耻。回头再看看温婉体贴的娥茹,心中渐渐发软,想了想,犹豫着说道:“应该不会有什么麻烦,他们的营地与月牙湖的距离是咱们的数倍。即使和冒雪出来打猎的奚人在湖畔相遇,双方互相不知道对方底细,理智的人不会轻易挑起事端!” “也好,咱们就去月牙湖,尽量在天黑前向回赶。帕黛又怀孕了,我刚好去在湖边收集些星星铁(注1),等将来孩子出生时替他打把弯刀!”阿思蓝略一沉吟,爽快地回答。 妻子怀孕的时机好,如果生下一个男孩,希望他像先生一样聪明,像附离兄弟一般好运。又要做父亲的阿思蓝的眼神和听说妻子第一次怀孕时同样炙烈。 草原上恶劣多变的气候导致部族的人丁素来不旺,所以女人受孕生孩子在牧民眼里是比结婚和给老人祝寿还重要的头等大喜。众人听说阿思蓝的妻子怀孕,纷纷围上去向他表示祝贺。恭贺完了,又嗔怪他不早点儿告诉大伙,否则这么冷的天他肯定应该留在家中照顾妻子,谁还敢厚着脸皮拉他出来射猎! “才二十几天的事儿?还不妨碍她行动呢。况且帕黛的身子骨向来结实,多活动活动,将来生孩子也少忍些苦!”阿思蓝摆摆手,满脸幸福地回答。 “才二十几天,怪不得没看见帕黛姐姐肚子大起来。阿思蓝,你怎么知道才二十几天,难道你已经让额托长老看过了么?”陶阔脱思拍着手,瞪大了眼睛问。额托长老是整个部族中年龄最长的智者,苏啜部祭祀、看病、给牲口配药等所有复杂且神秘的工作都由他来负责。阿思蓝说自己妻子怀孕二十几天,在少女眼里,这想必是额托长老与长生天沟通后得出的结论。 “这个?没麻烦额托长老,我算出来的!”阿思蓝被问得有些尴尬,开始不住地挠头皮。 “你怎么算出来的?”陶阔脱丝的好奇心一下子被勾了起来,两只眼睛等得比徐茂功的双眼还大。 “哈哈!”杜尔、萼跌泰、拔细弥三人发出一阵不可遏制地狂笑,边笑,边要求阿思蓝务必要认认真真回答这个问题。 “阿思蓝,你怎么算出来的?不要藏私,赶快教教大伙怎么算!”杜尔一边捂着肚子,一边促狭地向阿思蓝挤眉弄眼。 “长生天呐!”阿思蓝被问得直想撞墙。好一会儿,才红着脸解释道:“这个,这个有点难。等你长大一些,自然就懂了!” “好像你比我大挺多似的!”陶阔脱丝唾了一口,脸上飘起了一朵红云。从众人的表情中她猜道自己肯定犯了一个极其幼稚的错误。否则杜尔等人脸上的笑容不会那么诡异。这个表情她记忆颇深,当娥茹姐姐听说她去钻客人帐篷,却把附离吓得落荒而逃时,脸上的笑容与此别无二致。 想到那天早晨自己在姐妹面前的尴尬,陶阔脱丝的“怒火”呈燎原之态。转过头去欲找李旭的麻烦,却发现那个昏头昏脑的少年和徐大眼两个正纠缠着娥茹,不停地向其请教关于星星铁的问题。 “星星铁就是长生天赐给牧人的铁石呗,这你都不懂,真笨!”陶阔脱丝没好气地插了一句。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夫子博学,小子谨受教!”李旭双手在胸前合抱,摆出一幅少年书生接受智者指点的架势。这是他通过多日实践总结出来对付陶阔脱丝的绝招。只要他把书生的穷酸劲头摆出来,再拽上几句文,蛮族丫头肯定会落荒而逃。 果然,陶阔脱丝见李旭突然变成了一个小学究的样子,所有的怒气瞬间都被冻结在了体内。双目瞪大,牙根恨得直痒痒,可就是想不出一句好的应对之词。 “月牙湖边地气暖,雪向来是随下随化。刚被雪水洗过后,石头的本来颜色就容易显出。所以今天正是找星星铁的好时机!大伙走快些,一起帮阿思蓝找一找!”杜尔见陶阔脱丝气得连眼睛都红了,连忙将话题向别处岔。 阿思蓝正在纳闷陶阔脱丝的脸为什么一瞬间改变了颜色,见杜尔突然打马先走,猛然想起了最近传遍了半个部落的关于附离的笑话,知道自己那句“等你长大”闯了祸,吐吐舌头,纵马去追杜尔。 见其他几个人逃走,陶阔脱丝心中更觉尴尬。有心用马鞭给那个气人的笨家伙在头上来一记,又怕出手重了,他从此再也不肯理睬自己。想着想着,直委屈得双眼都开始迷离了。 “我们霫人逐水草而居,不会总驻扎在同一个营地。所以,祖辈没有留下关于开矿的智慧,牧人们也没有时间去开采铁矿!”娥茹看看眼前如小猫小狗嘶咬般胡闹的少年,笑着提了提马缰绳,隔在了他们两个之间。 “阿思兰现在开始积攒星星铁,到了帕黛姐姐给他生儿子那天,估计差不多刚好能打一把弯刀。草原上的男人有一把好刀,就像老鹰长出了翅膀!咱们加快些,别被阿思蓝他们落下!” 这就是阿思蓝想去寻找星星铁的原因了。牧民们不会开矿,所有铁器要么从中原买,要么就靠放牧时收集散落在草原上的铁石。那种被霫人祖先称作星星铁的黑色石头虽然个头小,需要凑几十块甚至上百块才能打出一把弯刀。但打出来的刀剑质量却是极佳,刀刃比用普通铁材打造的弯刀锋利,刀身的韧性也更好。 惟一美中不足的是那小东西实在可遇不可求,很多牧人在草原上游逛上一整年,也未必能拣到足够打一把弯刀的材料。 一行人笑笑闹闹奔出七十余里,马和人都跑了一身汗,却也不觉得困乏。跑着跑着,耳畔的马蹄声渐渐被流水声所取代,众人知道,月牙湖就在眼前了。 那是一个极其美丽的湖泊,无论是孤陋寡闻的李旭还是见多识广的徐大眼,在第一眼看到湖面的瞬间,都不觉张开嘴巴,轻轻地发出了一声赞叹。 美,不是一般的美。上游的河水千里冰封,下游的河面白雪皑皑,唯独这方圆二十余里的湖面,如同一颗蓝色的宝石般卧在了万里雪原之间。寒风吹过,水面上烟斜雾横,萦萦扰扰,仿佛有仙人在碧波间焚香弄弦。 李旭跳下马背,三步并做两步冲到湖岸边,伸手在烟波上抄了一把。一阵透骨的奇寒立刻钻入了他的骨髓。 “啊,真凉!”一直做着触摸温水准备的李旭甩了甩手指,跳着脚叫道。 ------------ 第四章 醉乡(4) 、、、、、、、 “笨,这水只是比雪暖些,所以才看着有烟冒向外冒。若是夏天丢个野果子进去,片刻后捞出来就能冰牙!”陶阔脱丝看到李旭上当,又开心了起来,用马鞭指点着湖水介绍。 “壮哉,奇哉!不来塞外,不知道天地间有此盛境!”徐大眼闭上眼睛,在马背上张开了双臂。此行不虚,非但长了见识,给多年苦学的兵法找到了实践机会。还认识了几个好朋友,见到了从没见过的风景。 行万里路犹如读万卷书,古人诚不我欺。只有见了这空旷的田野,才会激起人心中的豪情。也只有在这万里冰雪中,才让人更清楚地看到自己心中的梦想。徐大眼挥舞着双臂,身上笑容里带出了几分年少轻狂。 “如果是夏天时来看,这里更漂亮。四处都是野花,连湖里的鱼都想跳出来闻一闻花的味道。如果到了晚上,天上的星星和水里的星星几乎是紧挨着,不细看,根本分不清楚谁是谁的倒影!”娥茹见客人如此欣赏草原风物,带着几分自豪的口吻介绍。 这片湖水曾经给少女留下了无数美好回忆,去年夏天,就是在这个湖边,她认识了纯淤部的巴可若。那个少年是临近十几个霫部最年青的族长。整个夏天的风都很醉人,头顶上星星也格外明亮。 “明年开了春,他就会抬着酒水来迎娶我!”少女的目光里对未来充满期盼。回头看看徐大眼,期盼中又夹杂进了几分迷茫。 “如果去年夏天在湖边也遇到了徐兄,我会选择谁的帐篷呢?”少女突然觉得自己的心里乱乱的,仿佛有一头小鹿在跳,脸上的表情也跟着变得非常不自然。 “徐兄的箭射得不比巴可若差,马骑得不比巴可若慢。每一句话在徐兄嘴里说出来,都有不同的味道!”娥茹又偷偷看了看临风抒怀的徐大眼,尽力把心中纷繁复杂的想法压了下去。 “我展芳华,君行在远。我剪红烛,君来已迟……”眼前的烟波中缓缓浮现了晴姨曾经画过的一幅牧野春景,那风中摇曳的金莲花,给人的感觉总仿佛在倾诉着几声遗憾。当年的她不知道那其中的遗憾是什么,而现在,娥茹知道自己什么都懂了。 她轻轻地叹了口气,慢慢地开始羡慕起妹妹和附离的年少与懵懂。明年夏天,整个湖边的星光都属于他们两个,而自己,会将最诚挚的祝福送给他们,还有徐兄。 “这有野驴的粪,还热乎着呢?”一句大煞风景的喊声打断了所有人心中的美梦。众人闻声望去,只见杜尔用两根木棍挑着一个鸡蛋大小黑绿色的粪团,兴高采烈地向大伙跑来。(注2) “贪心鬼杜尔,今晚不洗三遍手不准抓肉吃!”陶阔脱丝大声喝骂。寒风中,杜尔手上那团肮脏的东西还冒着白烟,除了这个贪心鬼之外,没人闻不到驴粪的臭味。 “我去看看蹄子印!”阿思蓝高兴地跑到杜尔拣粪的方位,仔细检视附近的河滩。月牙湖水四季恒温,河滩附近的雪早已融化。杜尔跑来的地方,几滩雪水、泥浆与野兽的粪便混杂在一起,要多肮脏有多肮脏。可阿丝蓝丝毫不顾忌,趴在驴粪堆旁仔细观察了好半天才直起腰向大伙喊道:“是很大的一群野驴,大约半个时辰前在湖边喝过水。我们绕着湖向西撵,很快就能追上它们!” 众人欢呼一声,立刻翻身上马。李旭把甘罗从马背上的褡裢中释放出,让它追着坐骑前行。甘罗身体虽然小,却不肯跟在战马屁股后,四条小细腿张开,嗖地一下就窜了出去。 “这回咱们可捞到了!”杜尔丢下手中的驴粪团,一边从马鞍后解下弓箭,一边大叫。野驴是一种体形极大的生物,成年公驴身子能长到十尺长,七尺宽,五百多斤重。远远看去,个头大过家养的骡子。那畜生逐水草而居,喜欢吃野葱和怪柳,因而肉质鲜嫩却无膻味。在这一点上,任何家养的牲畜,无论是没干过活的公牛的还是不满三个月的羊羔,都没法与野驴相比。 “小心些,别碰它们的正面!”阿丝蓝在疾驰当中还不忘了向大伙提醒。野驴虽然是食草的劣货,但性子比马暴躁得多。如果惊了群,迎面向你冲过来了,再结实的身子骨禁不起驴群一撞。 “知道了,大伙加把劲儿,射一头最壮实的给帕黛补养身体!”萼跌泰的兴奋地回答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一刻钟之后,驴群出现在大伙的正前方。这是一个由五十多头成员组成的野驴小家族,所有野驴的背部都呈土黄色,尾巴上带着青黑色的一捋毛。听到有猎人的马蹄声传来,负责警戒的雄野驴立刻发出嘶鸣声示警。正在啃吃草根的驴群听到警讯,随即在头驴的带领下撒开了四条乳白色的长腿。 “加速,尾随追击,把驴群赶散掉!”阿思蓝大声命令。一马当先向驴群冲了过去,杜尔不甘心被伙伴拔了头俦,狠狠夹了夹马肚子,大声嚎叫着追在了阿思蓝的身侧。 “甘罗,追那个报信的!”李旭一边弯弓,一边命令。小狼甘罗却不理睬他的呼喝,瞬间将奔跑速度提高了一倍,闪电般斜着扑向了驴群正中央。 捕猎是它的与生俱来的本能,比任何有经验的猎人都高明得多。野驴逃命时,成年雄性居前,成年雌性断后,夹在队伍正中间的往往是出生不到一年,还没有完全断奶的幼驴。它们的逃命经验和胆量都不及成年驴,只要被敌手冲击,肯定会脱离大队。 野驴的体形虽然大,却对狼有天生的畏惧感。见甘罗冲近,立刻有两头马驹大小,从前腿根儿到尾巴尖儿还带着条褐色分界线的幼驴逃离了大队。甘罗自驴群中轻轻一纵身,在母驴双蹄踏在自己身上之前的瞬间跃离了驴群。然后侧着身体兜了半个弧,将两头小驴逼向了李旭的坐骑。 李旭、徐大眼、陶阔脱丝、娥茹立刻围拢成一个小圈子,将两头幼驴困在了中央。几枝羽箭落下后,受了重创的幼年野驴哀鸣一声,倒在了湖畔的泥地里。甘罗向猎物投下了不屑的一瞥后,纵身再度追向了驴群。 “啊吆,它还嫌这驴子个头小,不够塞牙缝的!”徐大眼大笑着跳下马背。每头幼驴都中了三、四箭,所以也无法区分猎物到底归谁。只是有些人投机取巧,每箭都不偏不倚地从驴肚子部位插了进去。 “茂功兄收集猎物,我去帮帮阿思蓝他们!”李旭心虚,偷偷地伸了下舌头,拔马便走。他已经看得清清楚楚,如果没自己那两箭,切掉脖子部分后,四个人可以收获两张完好的驴皮。多了自己那两箭,驴皮上就多了两个大窟窿,再也不值钱了。 没等他再次追上驴群,阿思蓝等人已经策马回转。并排走在前头的杜尔和拔细弥二人非常吃力地拎着一头野驴,个头看上去差不多有小牛犊大。而阿思蓝和萼跌泰两个则共了一骑,另一匹马完全让给了猎物。马背上那头野驴看上去就像李旭求学时骑的青花骡子般大小,压得战马不断打响鼻抗议。 “嗷——―”小狼甘罗迎风发出一声长嚎。几滴驴血从它嘴边滴下,落在雪地上,绽开两团耀眼的红。 “圣狼就是圣狼,我和萼尔泰把这头畜生逼出了队伍,还没等用箭射它。圣狼已经扑上去一口咬住了它的喉咙!”阿思蓝连声赞叹甘罗的勇敢。草原上故老相传,银狼出现的地方会带来收获和好运,今天他亲眼见证了此言非虚。如果没有甘罗,野驴不可能那么快被惊散了群。虽然猎物的生命最终还是由自己一箭而结束,但刚刚长出牙齿的狼崽已经敢攻击身体大过它十倍的野驴,这是任何牧犬不可能拥有的勇气。 “还不是倚仗阿思蓝兄弟的猎技高明,它么……?”李旭笑着看了一眼甘罗,想用一句狗仗人势来评价。猛然间又想起了小东西是部族眼里的圣物,强忍着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 聪明的甘罗却仿佛已经从李旭目光中猜到了他想说什么,呜咽了几声,不依不饶地去用鼻子蹭李旭的坐骑。那坐骑见了小狼的血口,吓得连蹦带跳,差点儿把李旭摔下马背去。 ------------ 第四章 醉乡(5) 、、、、、、、 “好了,好了,甘罗,咱们别闹了。”李旭怕坐骑受惊踢伤了狼崽,赶紧求饶。甘罗得意地横了它一眼,晃晃脑袋,转身去找陶阔脱思要吃食。 李旭摇摇头,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自从来到苏啜部,他和甘罗的主从地位完全调了个。在霫人眼里,银狼是长生天派来的圣物,而他只是长生天暗中安排给银狼的侍卫,身份要比甘罗低得多。至于在蛮族丫头陶阔脱丝眼中,他和甘罗的地位更不能并提。 八个人打了四头野驴,今天的收获已经出乎预料,所以大伙也不贪多,先在湖边找了几块可以避风的大石头暂时驻扎,然后从幼驴身上割了块肉给甘罗充饥。而人吃不得生肉,又找不到干柴,只好就着积雪啃几口又冷又硬的奶豆腐欺骗肠胃。 待所有人缓过了点儿力气,阿思蓝和杜尔立刻开始着手分割猎物。此地距离部落甚远,把整头野驴拉回去炫耀的主意肯定行不通。趁着猎物还没被寒风冻僵,把驴皮驴肉割下来放在马背上带走是大伙惟一的选择。而带不完的脑袋、骨头和内脏,就只能便宜附近的那些猛兽了。 “今天晚上到我的毡包里喝酒,大伙谁也不准推辞!”杜尔用血淋淋的手擦了一把额头上累出来的汗,大声宣布。 “脏鬼杜尔,你洗过手了吗,就去割肉?”陶阔脱丝皱着眉头追问。 “肯定――没洗,今天我用手抓过的第一块肉做了记号,让我老婆煮了直接放在你碗里!”杜尔伸着红红的手指,故意逗陶阔脱丝生气。 少女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转身走了开去。杜尔终于击败了一次小魔头,心中大乐。一边手脚麻利地割着肉,一边哼起了牧歌。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过了一会儿,阿思蓝、李旭等人也加入了合唱。徐大眼人聪明,最近半个月又日日与长老们交流,突厥语进步神速,很快也跟着曲调哼哼了起来。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众人正唱得高兴,突然,缩卷在李旭腿上取暖的小狼甘罗竖起了耳朵,轻轻跳到了雪地上。 “有人!”阿思蓝以最快速度收起短刀,抓住了身边的弓箭。大伙顺着甘罗的目光向远望去,看见四百多步之外出现了两个黑影。是两个身体很结实牧人,没有坐骑,双手高高扬着向湖边走近。 “好心的兄弟,这里是月牙湖么?”走在前方的那个黑影见众人戒备心很强,停住脚步,大声喊道。 跟在他身后的另一个人也停住了脚步,身体与自己的同伴微微错开,掌心向前张大,以示自己没有携带武器,更没可能有敌意。 “是月牙湖,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来我们霫族的草场?”阿思蓝见来人说的是突厥语,上前几步挡住甘罗,用突厥语回答道。 “我们是住在索头河边的奚人,你们的好朋友。我们失去了家园后出来打猎,没想到却迷了路!”黑影笑着回答,话语里充满苦涩。云层后阳光很暗,所以李旭无法分辩他的长相。只是观察到他与另一个同伴都穿着黑色的皮袄,黑色的靴子,在雪地中好像两块木炭一样扎眼。 “这里是月牙湖,骑马向北跑一刻钟就是我们的营地了。你们如果迷了路,可以去我的毡包喝碗奶茶!”阿思蓝把箭尖向下垂了垂,不再指向对方,回答的话语里却充满了警惕。 事实上,由此地向北狂奔两个时辰都未必能跑到部落,他这样说,只是为了防止奚人起什么歹心。而对方听了他的话,却好像很感动的样子,长叹着说道:“失去了家园的奚人还能喝到朋友的奶茶,小兄弟,我谢谢你了。不过我要抓紧时间回到部落,否则家中的老人会担心他们的儿子!” 说完,慢慢地转过身,踏着积雪,向自己来的方向走去。 “走稳些,雪天路滑!”徐大眼冲着奚人的背影,用突厥语热情地喊。没等对方的身影消失,就匆忙转过身来,向大伙低声命令:“把剩下的驴肉扔掉,咱们赶紧上马回家!” “扔掉,为什么?他们就两个人,还没骑马!”杜尔抬起一张充满惊诧的面孔,低声追问。 “他们始终没走进咱们的弓箭射程。这么冷的天从奚部营地走到这,还没骑马,野驴也没这个耐力。”阿思蓝一边检查战马的肚带,一边急切地解释。 “两个人都穿黑衣,连样式都毫厘不差。这可能是凑巧么?”李旭在旁边追加了一句,抱起甘罗,以最麻利的动作?上了坐骑。 其他几个牧人听阿思蓝如此一说,不敢怠慢,将还没割干净的驴肉连同驴皮一股脑扔下,紧了一下马肚带后,飞身?上马背。 杜尔和拔细弥在前,阿思蓝和萼跌泰断后,把李旭、徐大眼和两个少女夹在中间,慢慢开始加速。一行人刚刚跑出五、六里,身后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小兄弟,等等,我去你的帐篷讨碗茶喝!”方才那个问路的声音在远方大声喊道。 此人好强的中气,李旭惊诧地想。知道来人肯定不是普通牧民,他们头也不回,拍打着坐骑飞奔。 八个人的坐骑都算不上什么良驹,先前打猎时又跑得疲惫,即便扔掉了所有驴肉,奔跑的速度还是很快就开始变慢。而身后的“客人”却越追越近,在奔跑中不但能听见马蹄和呼喊声,偶尔风大,连他们的喝骂声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男人断后,女人抱着甘罗回营地报信。通知族长,有大队人马来袭!”徐大眼见追兵越来越近,沉着脸命令。 他的话在众人中素来就有威望,六个男人闻此言,一同带住了马头。抄弓在手,侧过身体,把箭尖指向身后方。 远远地,有一块黑色的云压向头顶,那是追兵的皮衣在被雪光照出的颜色。来人只有二十几个,却带了将近七十匹马。一?上随时可以更换坐骑,难怪他们能越追越近。 “都,都怪我提议要来月牙湖!”杜尔的牙齿打着哆嗦,后悔不迭。他们几个既是李旭和徐大眼的朋友,同时也担负了保卫两个少年的使命。额脱长老曾多次暗中叮嘱,无论如何不能让贵客遇到危险。大伙千小心,万小心,却没想到打猎时会遇到大队的奚人。 “如果咱们不来月牙湖,今夜他们就会马踏咱们的营地!”李旭鼓起全身勇气,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像在发抖。“二十几个人,一百多匹马,这分明大队人马派出来的斥候!” “啊!”两声惊叫同时从马头方向响起。李旭转过头去,看见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个手挽弓箭,根本没有听徐大眼的安排率先去逃命。 “你们怎么还不走?”徐大眼看见两个少女把马头的方向都调向了正前,眼睛中立刻喷出了火光。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娥茹和陶阔脱丝大声回答。挽弓的手一直在哆嗦,说话的语气却无比坚定。 “滚,别在这妨碍我们。回部落去,要不然全部落的男人都会因为你们两个而死!”向来脾气温和的李旭突然竖起眼睛,大喝道。猛然间意识到甘罗还在自己的马背上,他一把抄起褡裢,把小狼连同褡裢恶狠狠的掼到了陶阔脱丝的胸前,“滚回去通知西尔族长,有大队人马前来偷袭!” 陶阔脱丝和甘罗都没见到过李旭如此凶悍模样,毫无防备之下,震惊得几乎发不出声音。娥茹的头脑转得快,看看远方快速飞过来黑云,立刻明白了徐大眼和李旭的话并非危言耸听。拨转马头,顺手拉起妹妹的马缰绳,以最快速度向营地方向逃去。 “六个人,分三波轮射!附离和杜尔射第一轮。拔细弥、萼跌泰射第二轮,我和阿思蓝射第三轮。三射之后,我们快速离开,边跑边射回头箭!”徐茂功板着脸,如将军临阵般冷静地命令。 “汉家伢子,你敢叫我滚,等打完了这仗我跟你没完!”陶阔脱丝的哭骂声逆着风,远远地传到众人心里。 “但愿我能活着!”李旭苦笑,慢慢张弓,把箭尖与距离自己最近的一个敌人对成直线。 那伙追兵虽然对李旭等人志在必得,却也没失去应有的冷静。见前面的人突然停下来弯弓搭箭,也纷纷在距离对方一百五十步之外带住了马头。骑弓的射程比步弓短,一百五十步已经是非常安全的距离。虽然草原和中原都曾经出现过能在三百步外用箭取人性命的骑射好手,但那些人都是千年一遇的英雄。在奚人眼里,对面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毛孩子显然不在此列。 “小兄弟,我们没有恶意。只是依约去你的毡包里喝茶!你们不是说营地就在月牙湖附近么,为什么还要向远处跑!”带队的奚人斥候头目正是曾经在月牙湖畔和李旭等人打过招呼那个。眼下身份被人瞧破,却依旧摆出一幅和颜悦色的姿态。 ------------ 第四章 醉乡(6) 、、、、、、、 “无耻的奚人,不要当我们和你一样傻,明知道前面是陷阱还乖乖往里跳?”杜尔破口大骂。最近常见徐大眼帮助部落练兵,他已经知道斥候在一支军队中的职责是什么。徐大眼在为诸霫联军挑选斥候时提出的条件十分苛刻,凡军中能担任斥候者,不但要骑射精良,而且要心狠手辣。斥候在探路途中遇到大股敌军,要不战而走。遇到敌方的百姓或者哨探,则需要全部杀光,以这种凶残手段保护自己一方的行踪。 从索头水流浪到附近的奚人部落既然派出了如此多的斥候探路,说明他们的大队人马肯定就在不远处。所以他们的行踪是无论如何不能被路人泄漏出去的,所谓喝茶,不过是想以最小代价将众人拿下。几个牧人自知今天活着回家的机会微乎其微,心里反而不像开始时那么害怕了。此刻听杜尔骂得痛快,也跟着扯开嗓子大骂了起来。 草原民族平时和人交流少,词汇并不丰富,所以骂人的花样也不多。翻来覆去不过是数落奚人没有胆子,被突厥人像狗一样踢出了家园,不敢报复,却疯了般找其他部落乱咬而已。 那带队的奚人从对方的骂人话中得知自己的身份已经被人识破,也不着恼。慢条斯理地整顿了一下队形,待杜尔骂得没词儿了,才笑着回应了一句:“既然知道我们是为了打仗而来,你们还逃什么。投降吧,看在你等机灵的份上,我承诺不杀你们。我们有二十八个人而你们只有四个男人和两个小孩儿,怎么打都不会获胜。至于那两个女人,你以为拖延上这么一小会儿,我就追不上她们了么?” 说完,他用手指了指身后空着鞍子的战马,示意阿思蓝等人看清楚,自己一方有足够的马匹接力而行。而两个霫族女人跑得再快也有人困马乏的时候。 “附离,给他一箭!”徐大眼低声命令。对方的气焰实在嚣张,让李旭这能远射的人射他一箭,无论中与不中,都足以让此人不再敢小瞧自己这边的抵抗能力。 李旭早就恨得牙根痒痒。他少年心性,一颗心里只是想着对面那个奚人斥候头目开始怎么欺骗自己,事后怎么穷追不舍。听到徐大眼命令,抬手就是一箭射出。 正在劝降的奚人斥候头目没想到对方在一百五十步外说射就射,听见羽箭破空声,欲带马躲避已经来不及。只好挥动手中的马缰绳去拨箭杆。软软的马缰绳怎可能拨得动李旭的含恨一射,羽箭稍稍偏了偏,“噗”地一声扎进了他的肩窝。 “啊!”斥候头目惨叫一声,跌落于马下。其他斥候见了,立刻抽出弯刀,咆哮着冲向李旭。 “第一轮,射!”徐大眼命令。 李旭按九叔传授的口诀,快速搭箭,又一箭射出。这次他的羽箭落空,擦着敌人的皮帽子顶上飞了过去。与他搭档的杜尔经验丰富,他知道自己没有在百步之外射中人的把握,所以将羽箭描上了对方的战马。冲在最前方的那个奚人斥候正挥刀大喝,胯下坐骑突然发出一声悲鸣,长嘶着倒地。 马背上的斥候促不及防,被远远地摔了出去。身体缩成一团在痛苦地在雪地上来回翻滚,眼看就不得活了。 “第二轮,射!”看到敌人已经冲到了八十步内,徐大眼沉声发令。 八!零!电!子!书 !w!w!w!!t!x!t!8! 0!.!c!c 拔细弥、萼跌泰两个人箭法亦是不弱,一个射中了人,一个射中了马。前来奔袭的斥候顷刻再折二人,剩下的依旧向前猛冲,呼喝声却渐渐弱了下去。 “第三轮,射!”徐大眼抬手发箭,一箭命中对方马脑。阿思蓝的羽箭又准又狠,从一名疾驰而来的斥候咽喉射了进去,箭尖却从对方的后颈透了出来。 李旭等人的马头本来就冲着自家部落方向,三轮射罢,不待徐大眼招呼,众人一夹马肚子,撒腿狂奔。边逃命,边扭过头来向斥候们放箭。匆忙中虽然没有了静止不动时开弓的准头,但扭头回射,既占着风向的便宜,又占着马速的便宜。若是从远处看,追过来的奚人斥候就像主动向往李旭等人的箭尖上凑,即便没被射中,也惊了个手忙脚乱。 有斥候骂骂咧咧地弯弓还射,逆着风却难以瞄准。李旭等人的坐骑又是在向前加速,羽箭往往没够到他们,已经被风吹歪了。 斥候们追出三、五里,既追不上李旭等人,又放心不下自己的头目,悻然退走。徐大眼立刻命令众人减缓逃命速度,让胯下坐骑慢慢行走以恢复体力。李旭那一箭虽然出人预料命中了目标,却不至于取人性命。当斥候们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心智后,肯定还会策马来追。而众人在?上多与他们纠缠一刻,就能为两个少女多争取到一分脱身机会。 形势变化果然如其所料,半个时辰之后,众人身背后又响起了马蹄声。这回斥候们不再试图将李旭等人劝降,而是分成了两股,一股直冲,一股斜着向北迂回堵截,显然欲将众人一战全歼。 “咱们不管前面迂回包抄的,先射身后的追兵几箭。然后抽刀砍这帮王八蛋,把他们冲散了,抢马!”徐大眼估测了一下对方的人数和距离,低声命令。 那斥候头目最不应该做的就是在得意中暴露了他自己一方的总人数。在方才的一次交手中,算上李旭射伤的那个,二十八名斥候至少有六人无法再投入战场。剩下的二十二人分成两股,每股的人数不会超过十五个。他们计算着徐大眼等人的马速,兵分两路,一路追赶,一路堵截,徐大眼偏偏要反头硬冲,让堵截那路来不及回头与追击的人汇合。 李旭等人闻令,再度带住战马。这次却趁奚人斥候不注意,把马头冲向了敌方。负责从后面追赶猎物的奚人斥候们见李旭等人停止了继续逃跑,以为他们要故伎重施,再来一次刚才那种占了便宜就跑的行为。怒吼一声,加速冲上。 “轮射!”徐大眼低声命令。 李旭和杜尔弯弓搭箭,照着冲在最前方的两个斥候射去。其中一箭正中对方的胸口,另一箭因为斥候的战马在奔跑过程中斜向跳跃而落空。其余斥候对受伤者问都不问,径直奔李旭等人杀来。 拔细弥、萼跌泰两人发箭,合力射翻了一匹战马。奚人的冲锋队形被倒地的马匹阻挡,稍稍滞了一滞。徐大眼和阿思蓝瞅准机会,各自放翻了一个敌人。 “拔刀,反冲!”徐大眼一声断喝,藏弓,抽刀,率先向敌军冲去。阿思蓝边冲边挂弓于身侧,挥舞着弯刀护住了徐大眼左翼。拔细弥紧紧?上,与阿思蓝一道把徐大眼夹在了当中。待到李旭冲出,杜尔和萼跌泰二人如法炮制,一左一右,将他紧紧护住。 奚人斥候们没料到四个牧人,两个半大孩子居然敢与自己硬撼,不觉一愣神。五十步的距离,两马对冲不过是眨眼间的光景。这么短的时间内,一楞神的错误足以致命。徐大眼手中的弯刀斜横,顺着与自己相对的那个斥候的前胸抹了过去。锐利的刀锋借助战马的速度,立刻将厚厚的皮衣连同肌肤同时切开,在奚人身上爆出一条尺余长的血口子。 “啊――”那斥候难以置信地看着自己被一个半大孩子砍中,惨叫着落马。徐大眼头也不回,舞刀冲向另一个斥候。阿思蓝和拔细弥各自迎住一个对手,替徐大眼挡住来自两侧的威胁。没有了后顾之忧,徐大眼的手脚更加利落,在二马错蹬的瞬间挑开了对方的弯刀,然后将自己手中的刀当皮鞭用,反手回抽回。 一抽之下,对手后背上立刻见血。那斥候不敢继续再战,夹住坐骑落荒而逃。逃出百余步后,却因为失血过多,一头栽到了马肚子下。受了惊的坐骑不知道主人已死,嘶鸣着继续狂奔。马镫拖着尸体,在洁白的血地上留下一道又长又宽的红色印记。 能被挑选为斥候的奚人身手都算不弱,通常情况下以十三名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少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谁又曾料想在草原上会遇到一个六岁开始练武,在兵器上下了十年苦功夫,被家族作为振兴希望来培养的中原俊杰。以徐大眼目前的身手,一对一的持刀互砍,甭说他们讨不到好处去,即使是找遍整个草原,也未必能找出一百个敌手来。所以双方刚一交手,斥候们便吃了轻敌的大亏,转眼间被徐大眼干净利落地解决掉了两个。卫护在徐大眼身边的阿思蓝和拔细弥既然能被长老们委以重任,刀上功夫自然也是不差,二人各砍翻了一个对手,护着徐大眼硬生生从奚人斥候队伍中间闯了过去。 李旭平生第一次拿刀砍人,手脚难免不听使唤。跟在徐大眼身后将弯刀乱舞,居然也能毫发无伤地透阵而过。看看自己和同伴身上都没见血,他刚欲长喘一口气。徐大眼却拨转马头,带着阿思蓝和拔细弥两人又冲了回去。 赶去前面迂回包抄的斥候很快就会发现他们扑了一空,如果不能在他们兜回来之前抢到马匹,大伙无论如何也逃不回部落去。所以李旭尽管感觉到胆汁已经涌在了喉咙口,尽管明知道自己的两条腿在不停地打哆嗦,还是尽力压住被血腥味道熏得上下翻滚的肠胃,拨转马头,紧紧跟在了徐大眼等人的身后。 霫人不会丢下自己的朋友独自逃命,李旭不是霫人,但不等于他的骨头比苏啜部的霫人软。至于手中的弯刀是否和他的骨头一样硬,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答案。十三个斥候被众人在第一波对冲的过程里杀掉了四个,现在是以九敌六,两个人合战徐大眼,两个人拖住阿思蓝,剩下的五个对付李旭、杜尔、拔细弥和萼跌泰,力量还绰绰有余。 这回李旭的身体也不用再哆嗦了,砍不翻眼前的对手,他只有死路一条。杜尔和萼跌泰虽然有保护他的责任,却各自被一名奚人斥候给缠住,根本没精力分身来救他。李旭从没学过骑兵冲杀的技巧,甚至连弯刀之所以被打出弧形,就是为了加长刀刃长度以方便利用战马的速度对敌人进行切削的道理都不懂。骤然提刀与人拼命,立刻险象环生。好在他自幼在家里边帮着大人干粗活,武艺学得不精细,双臂上的力气却是不小。拿着弯刀当砍柴刀用,摆出一幅两败俱伤的拼命架势,虽然不能将对手砍到马下去,却也不至于一个照面就被人杀掉。只是如此一来,敌我双方都无法再利用马力,任身边的其他人冲来冲去,李旭和他的对手只是马打盘旋在原地互砍。 ------------ 第四章 醉乡(7) 、、、、、、、 “当、当!”李旭连挡了对方两刀后,看准机会一刀砍了回去。这一刀砍得大开大阖,胸口、肩膀、大腿,浑身上下无一处不是破绽。可那个斥候却没有把握在把李旭的血管切开的同时,不被他用弯刀活活砸死。只好回转刀头,硬接了李旭一记。双刀在半空中相遇,发出一声刺耳的共鸣,李旭被震得肩膀发木,脑袋发蒙。却死死咬紧牙关,把被人挡开的刀头当作狼牙棒,再次抡了回来。 “当!”斥候用弯刀再次将李旭的兵器碰歪,虎口处疼得像被针扎过一般。他本来看准了李旭最弱,所以才冲上前拣这个大便宜。却没想到眼前这个半大毛孩子居然如此难缠,臂力大过了平常少年一倍不说,性格也倔犟得出奇。有几次自己明明已经将弯刀递到了他身边,他非但不知道闪避,反而硬把兵器砸向自己面门。 一命换一伤的“便宜”买卖斥候不愿意干,部落中如今缺医少药,身体被人砍出了个大口子,和被人当场杀死的结果差不多。不想与对方同归于尽,面对着招招拼命的李旭,斥候只好利用自己的丰富经验,尽量寻找更好的杀人机会。除了他这一对,附近还有三组人马是以多打少,斥候不相信自己的同伴在二打一的情况下,还解决不掉一个霫族牧人。只要任何一组同伴得了手后上前帮忙,眼前这个少年力气再大,也不过是头待宰的野驴而已。 机会转瞬即来,就在李旭的弯刀与斥候的弯刀又一次碰撞到一处的时候,旁边突然响起了一声惨呼。 “是拔细弥!”李旭心神大乱。六个人中除了徐大眼和阿思蓝是以一抵二外,只有拔细弥不是在与人单挑。他的武艺不如徐大眼和阿思蓝,猛然和人对砍一、两刀没危险,时间一长,肯定坚持不住。少年人关心同伴生死,本能地侧头去瞧。目光刚扫到俯身在马背上的同伴,来自敌手刀风已经刮到了胸前。 “啊!”李旭在被弯刀割在身上之前的一瞬间侧开上身,藏到了战马的腹侧。这是极其高难度的一个闪避动作,他只在奚族斥候躲避羽箭时看到过一回。关键时刻凭借本能做出来使自己躲过了一劫,整个身体却失去了平衡。艰难地挣扎了一下,僵尸般从马背上掉落。跟他放对的斥候看到便宜,立刻策动坐骑绕过空了鞍的战马,恶狠狠地向李旭冲来。李旭在高度上吃了大亏,无法再用兵器与人硬碰,只好把身子一低,顺着自家马肚子下钻到了战马身体的另一侧。 “快上马!”杜尔在危难之机大声提醒。放弃对手,想过来救援,却被砍伤了拔细弥的另两个斥候死死缠住。没人救援的李旭哪里有上马的机会,被对手追逐着,从战马的肚子下面钻来钻去。反复几次,那斥候追得不耐烦,刷地一刀砍在了李旭的坐骑屁股上。“唏溜溜!”战马痛得发出一声长嘶,再不顾自己的主人死活,张开四蹄纵向了远方。 就在这一瞬间,李旭也发了狠,冒着被马蹄踏翻的危险扑到了斥候身侧,弯刀一挥,直接砍在了对方的马脖子上。那斥候的坐骑哼都没来得及哼,立刻软倒。李旭一招得手,立刻扑将上去,挥刀冲着斥候的脑袋猛剁。斥候的脚还陷在马镫里边,无法闪避,只好用刀将李旭的必杀一击挡开。不料李旭这一次却冲得狠了,刀被挡开,人却扑到了斥候身前。 李旭的刀在外,斥候的刀在内,如此近的距离,他注定在兵器上要吃亏。千钧一发之际,少年人被同伴的血烧红了眼睛,未持刀的左手死命抓住了斥候的右腕,膝盖抬起来直顶斥候的小腹。 这是他在乡间与人打架时学来的流氓招术,只要膝盖顶上目标,即便只使出三成力气,对方也只有抱着肚子在地上打滚喊娘的份儿。只可惜那斥候不是乡间小泼皮,见自己握刀的手腕被李旭抓住了,立刻照方抓药,用左手握住李旭握刀的手腕,然后在抬起马镫中的右腿,挡在了自己腹前。 “砰!”二人膝盖相撞,都疼得呲牙咧嘴。谁也不敢放开对方的手腕,彼此纠缠着,翻滚在战马尸体旁。 到了这个地步,二人已经没有了任何章法。额头,膝盖,牙齿,能用以攻击对方身体的器官全部发挥了作用。直打得满脸是血,却谁都不能把对手尽快摆脱掉。就在此时,身边又传来了一声惨叫,是杜尔,他被三个斥候围攻,本事再大也难逃一劫。 李旭又听见了同伴的惨呼声,浑身的血都涌上了头顶。在部落里停留近一个月来,杜尔、拔细弥等人日日与他形影不离,彼此之间的关系就像好兄弟一样亲近。情急之下,他几乎变成了一头发怒的老狼,喉咙里发出一声沙哑的嘶鸣,以头为锥,连连向对手的额头上猛撞。 额头对额头,双方谁都不占便宜。李旭自觉眼前一片血红,斥候的脑门也是鲜红一片。头晕脑胀间,那斥候吃痛不过,侧了侧身,李旭一头撞偏,刚好看见对方脖颈。毫不犹豫,张口咬了下去。 “啊!”斥候疼得厉声惨叫,不断用膝盖、双脚去攻击李旭。李旭却发了狠,蜷起半条腿护住裆部,任对方怎么翻滚,怎么碰撞,就是不肯松口。 忽然,他感觉到斥候的双腿双手都松了劲儿,随即,一股又腥又热的液体顺着牙缝钻进了自己的喉咙。握刀的手得以自由,弯回来捅入了斥候腹部。然后一刀,两刀,三刀,无数刀捅过后,李旭从斥候的尸体上站起来,张开大嘴狂吐不止。 斥候们至此已经占尽了上风,虽然被徐大眼和阿思蓝又砍翻了三个。却也将拔细弥和萼跌泰砍到了马下,杜尔虽然还没有死,左臂上的伤口却深可见骨,整个人已经失去了战斗力。 以六个打两个半,斥候们只要再坚持半柱香时间,迂回包抄的那九个同伴就可以赶来加入战团。但是,他们却看到了毕生难忘的恐怕景象。 一个血人从自己同伴的身体上爬起,刀尖上挂着半条肠子,大口吐血。而自己的同伴被此人活活咬死在地上,脖子上缺的一大块肉,红红的,刚好被那个恶鬼从嘴里吐出。 “啊―――”,李旭吐了两口不知道是自己还是别人的血,仰天长啸。 “啊――”剩余的六个斥候放弃对手,撒腿就逃。他们身上不乏提刀战死的勇气,被恶鬼活活咬死的勇气提不起分毫。 “拔细弥,拔细弥!”李旭哭喊着,去翻拔细弥的身体。只见拔细弥的前胸后背各有一条尺余长的刀口,浑身的血已经流尽,被积雪擦净的脸就像纸一样苍白。 他摇摇晃晃地从拔细弥身边站起来,去救助萼跌泰。此时的萼跌泰还没有气绝,见李旭安然无恙地走向自己,抬起大拇指向对方比了比,阖目而逝。 “仲坚,上马!”徐大眼策马冲过来,抬手给了李旭一个脖搂。李旭被打得转了半个圈,痴呆呆看了看徐大眼,突然惨笑一下,捡起一把染了血的弯刀,走到了匹无主的战马前。手拉住的缰绳,脚却不知道向马镫中伸。 “赶快上马,敌人立刻就能赶来!”徐大眼与阿思蓝跳下坐骑,一人架起一支胳膊,硬把李旭推上了马背。三个人牵着十余匹空了鞍子的战马,夹着因失血过多而迷迷糊糊的杜尔,斜斜地向东南方逃去。 正如徐大眼所料,他们刚刚逃出一千多步,负责堵截在前方的斥候们就带着满腹的疑问兜转。肩膀上曾挨了一箭的斥候头目难以置信地检视着双方交手的现场,他看见两具苏啜部牧人的尸体,同时发现了更多自己一方的同伴。 十三个斥候追杀四个牧人和两个半大孩子,却被人砍死了七个,吓跑了六个,还被抢走了十三匹战马。想想下午时那一百五十步之外的飞箭之威,斥候头目突然开始后悔。 “问题肯定出在那个神箭手身上。”斥候头目惊恐地想。他当然不知道对于李旭而言,这是固定位置射固定靶子,本来就属于他的长项。非但如此,他之所以能在这么远的距离外命中目标,六成靠的是运气,四成才是凭借自身的真正实力。被吓破了胆子的斥候头目固执地认为,苏啜部里出了一个不世奇才。自己今天根本不该贪功去招惹他,如果只把他们当做普通牧人,估计对方也不会主动找自己的麻烦。 “报,阿那羊大人,对方向东南方奔去了。他们的队伍中有人受伤,在地上有血迹留下。”一个斥候很没眼色地?上前,大声向自己的头目禀报。 “就你聪明!”斥候头目向属下怒喝。想就此罢手的心思无奈地落空了,只好硬着头皮翻身爬上马背,带领众人,循着地面上的血迹追了下去。 向东南,向东,再折向北。斥候们气喘吁吁地追着,有人想提议堵到霫族牧人回家?上而不是这样尾随着追,想想对方以六个人杀散自己十三名同伴的战绩,知趣地闭上的嘴巴。 ------------ 第四章 醉乡(8) 、、、、、、、 双方都有战马可以随时更换,跟在别人身后追,八成的可能是把对方追丢。若是堵在去霫族部落的?上,却有一半可能将对方迎头堵住。问题是,一旦对方情急拼命,远处比自己比不过人家的弓箭,近处比自己又比不过人家的弯刀,硬凑上去送死,何苦来哉! 徐大眼的智慧再深也不能深到敌人的心里去。他不知道斥候们已经被吓得开始虚应故事,只是带着众人尽量避开回家的最近路线。如果不幸再遇到对手,即便是以四对四,自己和阿思蓝可以脱身,仲坚兄弟和杜尔肯定没有幸免的机会。他绞尽脑汁想着对策,带着众人向东南,向东,再折向北。 天又开始飘起了雪,晚风将雪粒像砂子一样吹起,打在结了血冰的皮袍子上,叮当作响。夕阳努力挣扎着,在云层后透出一点点光芒。那微弱的光芒立刻被冻僵在天际边,经凝固的云过滤后,变成了淡淡的粉红色冰屑。 雪地也慢慢开始发粉,数万里无边无际的粉色天地间,四个人,十六匹马,顶着北风艰难地移动。带着血的马蹄印在雪地上踩出一道深深的沟,就像有人抽出刀在大地的身上割开了一条伤口,深,并且痛入骨髓。 “阿思蓝,阿思蓝,等我老婆怀孕的时候”杜尔迷迷糊糊地把眼睛睁开一条缝隙,苍白的嘴唇艰难地吐出几个字,“麻烦你帮我拾点星星铁,给,给我老婆!” “你自己去拾!”阿思蓝侧转身,从马棕上收集起一团霜,用力抹在杜尔的嘴边。“你自己去拾,想要儿子也自已多努力!” “我,我很想!但长生天已经召唤我了!”杜尔苦笑着摇头,仿佛已经预料到自己没有活着走近毡包的机会。早晨出发前,自己曾经信誓旦旦的向妻子承诺,一定要打一张最漂亮的黄羊皮来给她。可今后,自己只有可能在出现在她的梦里。 “胡说,圣狼和长老一定会治好你。”阿思蓝大喊着反驳杜尔的丧气话,“圣狼已经开始展示力量了,刚才,就是他把力量赐给了附离,让附离一口咬死了敌人!” “是么?”杜尔已经渐渐黯淡下去的眼神又慢慢明亮。他受伤后疲于自保,没看见李旭从敌手尸体上爬起时那恐怖的一幕。 “是的,肯定是!”徐大眼回过头,大声喊。“不信你问附离,要不是圣狼显灵,他怎么可能用牙齿咬敌人的血管!” ‘绝不能让杜尔放弃活下去的希望,已经死了两个同伴,不能让他再死。’李旭在心中发出悲鸣。如果能让杜尔活下来,此刻就是让他承认自己就是甘罗,他亦毫不客气地接受这个说法。 “银狼大人告诉我,我们四个能再坐于你家的毡包中喝酒!嘎布勒老爹嫌你败家,一边向锅里边扔大块羊肉,一边低声骂你!”李旭凑上前,笑得满脸是泪。 “是么?我爹他就是那么个人。”杜尔轻轻地笑了起来,苍白的脸瞬间被天边的凝云照成了粉红色。 “银狼大人让我们都活着!活着!”李旭大喊,策马疾驰。近了,近了,他已经听见了苏啜部号角那特有的韵律,北方的雪野上出现了一大队人马,伴着号角声向他们迅速靠拢。 陶阔脱丝抱着甘罗,驰骋在队伍的最前方。她双眼红肿,身上的皮袍又脏又破。脸上刹那间绽放出来的笑容,却是李旭与她相识以来所见过最温暖的一次。 “附离!”粉红色的天地间,陶阔脱丝抱着银色的甘罗,飞奔而至。 沿着李旭等人留在雪地上的足迹紧追不舍的奚族斥候突然发现脚下足迹大乱,仔细分辩后,判断出至少曾经有五百余匹战马在雪原上出现,不敢怠慢,立刻返身回撤,把对方早有准备的消息报告给了本族大军。 领军的奚族埃斤俟利弗听了汇报,知道偷袭的消息已经走漏。连忙调整策略。一边继续向苏啜部的驻地慢慢迫近,一边蓄养马力,随时准备与前来迎击的诸霫联军决一死战。 任何游牧民族的部落营地都没有城墙,所以任何部族不会死守营寨。眼下奚族大军人数多达五千之众,而诸霫联军刚刚开始整训,兵马尚不足三千。众寡如此悬殊,即便偷袭不成,索头奚人也没有战败的道理。因此,俟利弗准备通过一场正面决战彻底摧毁诸霫部落的抵抗之心,把月牙湖附近的草原一举夺下。这一带气候虽然寒冷,水草丰美程度却一点也不亚于索头水畔。相信经过几年的修整,部落会慢慢从被突厥人驱逐的损失中恢复过几分元气。 至于最早逃回的六个斥候们所汇报的关于对方刀马精湛,射艺娴熟的话,俟利弗认为那都是胆小者的推脱之词。打了败仗的人都会给自己找一个动听的借口,仿佛把敌人说得越勇敢,他们自己的责任就越小。所以俟力弗只听了一半,就挥挥手命人把逃兵拖了下去。眼下部族正缺粮,这种废物养来没用,不如扔到雪地里冻死了事。 诸霫联军的反应却出乎了俟力弗的预料,明知道奚族远道而来,他们却没有出寨迎击。而是把驻扎在营寨外围各部青壮全都撤回了寨内,并在寨墙外一百五十步左右点起了近百个柴堆,仿佛在以篝火欢迎偷袭者的到来。 在俟力弗的默许下,十余名骑兵冲到火堆下挑衅,立刻被营寨内飞出的强弩射穿了身体。又粗又长的强弩去势不衰,射中了骑兵后,还挑着他的身体继续飞了十余步,方才落地。受伤的骑兵在弩杆上挣扎,呼号,就是没有力气把自己拔下。他的伙伴心中不忍,远远的用弓箭补了几箭,才彻底结束了他的痛苦。 俟力弗见识了对方的强弩之威后,自觉承受不起强攻营寨的损失,只好以“夜里发动攻击,敌暗我明”的理由把队伍带到了五里之外扎营修整。天寒地冻,雪野中哪里打得下木桩?直折腾了一个多时辰,士兵们才钻入了勉强对付起来的帐篷内。还没等他们被夜风冻得发麻的身体暖和几分,远处突然间号角大作,一条长长的火龙径直扑营帐。 奚族士兵大惊,赶紧提起兵器迎战。打着火把的敌军冲到了距行营二百余步的位置,突然又停住了脚步。呐喊着地放了一阵子箭,转身撤了回去。俟力弗又气又笑,气得是诸霫联军如此战斗力,居然还想来反抄自己的营寨。笑得是对方既然战斗力低下,明日之战,肯定胜得轻而易举。 如此一想,他心情大乐。命令麾下将士抓紧时间休息,明日太阳升起后,立刻荡平诸霫部落。士兵们欢呼着入帐,身体下的皮垫子还没等捂热乎。外边马蹄声大做,夜幕中,不知有多少骑兵前来劫营。 奚族士兵爬出帐篷,弯弓相待。来袭的骑兵远远地兜了半个圈子,射了一阵子冷箭,再度远遁。俟力弗大怒,命令麾下将士不要入睡,准备好战马、弓箭,待敌军再度来骚扰时打他们个措手不及。将士们在寒风中眼巴巴苦捱了半个时辰,诸霫联军却再不肯来。 如是折腾了小半夜,直到天边露出了粉红色的朝霞,奚族将士才沉沉睡去。正在睡梦中想着自己的故乡那条奔腾不息的大河以及河畔丰美的草场时,营帐外又传来了低沉的马蹄声。 “又来骚扰,有完没完!”俟力弗迷迷糊糊地想道。部落之间的战争凭得是彼此的实力,像他这样远道奔袭已经是兵行奇着。而半夜反复骚扰,不让对方睡觉的行为,则纯属是奇着之外的损着了。 ‘眼下是浑身筋骨正软的时候,爬起来实在费力气。况且诸霫联军只是骚扰,根本不会与自己认真交战。’想着,想着,俟力弗的神智就有些迷糊,突然,一股冷风吹进了他的脖子。 ------------ 第四章 醉乡(9) 、、、、、、、 “谁!”俟力弗怒喝。奚人虽然规矩随便,不报而闯入埃斤(首领)的帐篷,也是百鞭之罪。 “报大埃斤,霫人攻入行营了!”一个满脸是血的小箭(十人长)拄着弯刀哭喊。身子摇摇晃晃,随时可能倒下去。 “胡说!”俟力弗大声反驳,头脑瞬间清醒。耳畔传来的马蹄声低沉轻缓,即便是敌军来袭,距离也应该在五百步之外,百步以内马蹄落地根本不可能是这种声音。 一根长羽代替了小箭的分辩,穿透牛皮帐,斜斜地插到了俟力弗面前。 “敌袭!”俟力弗翻身跳了起来,提着弯刀冲出了帐篷。 昨夜临时搭起的行营内到处都是喊杀声,铠甲边缘镶嵌着棕红色黄羊皮的霫族武士在晨光下显得英姿飒爽。他们提着弯刀,策动蹄部裹着毡子的战马,赶羊一样将人数三倍与自己的奚族士兵赶得四处乱窜。 “稳住,稳住!反身迎战!”俟力弗接连砍翻了几个四下乱奔的本族乱兵,试图稳住局势。但这个想法显然过于一厢情愿,刚刚从沉睡中被惊醒的士兵们身体酸软得连弯刀都举不起来,勉强迎住对方战马,只是凑上去送死而已,根本起不到任何迟滞对方的作用。 俟力弗看见一个头戴铁冠,手持木制长矛的少年英雄在前方不远处纵横。那少年身边还陪着一个手舞弯刀,浑身上下破绽百出,却招招拼命的娃娃兵。两个人年龄虽然小,攻击力却大得惊人,马头所指,本族士兵立刻如被开水泼了的雪一样崩溃。 护卫在少年周围的诸霫蛮人立刻?上,不断将持矛少年制造的混乱增大。有奚族弓箭手欲从侧翼偷袭两个少年,放出的羽箭却纷纷被诸霫护卫用皮盾格挡在半途中。那些诸霫武士极其勇悍,竟然宁可拼着自己受伤,也不肯让两个少年被羽箭擦去半根寒毛。 前来冲营的诸霫联军只有一千五百多人,造成的杀伤却惨不忍睹。很多奚族士兵还在睡梦中,就稀里糊涂地被砍死在帐篷之内。更多的奚族士兵在奔跑中被弯刀砍翻,鲜血如喷泉般从被割裂的伤口处喷起老高,冒着热气溅落在洁白的雪地上。 连续几日的雪中行军,又被敌方戏弄了大半夜,人困马乏。在清晨人体最疲劳时刻,奚族士兵如待宰的羔羊般没有任何抵抗能力。徐大眼手执一杆临时改装出来的长矛,往来冲杀,如入无人之境。木杆硬矛虽然没他侵浸多年的马槊用起来顺手,在他手中也比霫人用的弯刀杀伤力大。挡在他面前的奚族将领往往是刚一照面,弯刀就被徐大眼用矛尖挑开,紧接着徐大眼手中的长矛就像毒蛇一样,刺进了他们的喉咙。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几个奚族将领试图从李旭所在位置突破,对徐大眼进行围攻。有着多年战斗经验的他们能看出来,诸霫的攻击队列以徐大眼等人为箭头,而李旭就是这支利箭上的惟一破绽。只有把这支箭头打折了,自己方的埃斤才能有机会收拢残兵。否则,五千弟兄必然尸骨无存。 大部分人没等冲到李旭近前,就被阿思蓝用羽箭放倒在半?上。个别与李旭交手者,要么被其一命换一命的打法逼得手忙脚乱,要么被徐大眼抽冷子扫过来的一矛砸下马背。无论面临哪一种情况,李旭身边的霫族武士不会给敌手第二次机会,冲上来用弯刀将他们纷纷砍翻。 “不要恋战,找其中军”徐大眼边冲,边向众人吩咐。 劫营的最佳战果是杀掉或杀伤敌军的主将。只要将对方的中军砸个稀巴烂,再强悍的队伍都会失去战斗力。况且来自索头河畔的奚人本来就与强悍无缘,如果他们真的有勇气,绝对不会轻而易举地被突厥人从自己的家园赶走。 “奚人的主将喜欢身穿黑色水貂皮,皮毛越华丽的,级别越高!”阿思蓝抬手放出一箭,将远处正组织抵抗的一个奚人将领射翻,侧过头冲着徐大眼提醒。 草原民族内部各阶层的等级不像中原那样森严,很多贵族和普通牧民之间的装束没什么差别。这个习惯也延续到了军旅之中,几乎所有的奚人将士都是一身黑色皮衣。乍一眼看上去,非他们本部族的人根本分不清楚谁的级别高,谁的级别低。 如此一来,徐大眼战术效果大打折扣。先后引军冲散了很多股奚人仓促组织起来的抵抗队伍,他也没发现奚族首领的营帐所在。 “那里有杆羊毛大纛!”在队伍正中央负责调度全局的苏啜西尔大声喊道。这一战对苏啜部来说已经是破釜沉舟,胜则生,败则死。当得知奚人部落发觉了诸霫联军对付他们的意图,兴大军前来问罪的消息后,很多临近部族的长老立刻后悔他们听信了苏啜西尔的“蛊惑”,个别意志不坚定的族长甚至发出了“谋划败露,此战必败”的哀叹,试图把自己的族人先行撤走。亏了徐大眼用狠话把众长老挤兑住,而阿思蓝在一旁也用李旭活活咬死了一个对手,吓跑了六个对手的事实,力证圣狼已经开始显示力量。 “我们六个人,可以战他们二十八个。如今我们有近三千人,敌人来一万兵马又有何惧!”徐大眼着急时,张口就是一串汉语。 他的话被娥茹翻译成了突厥语后,意思就变成了,“六个苏啜部的勇士面对二十八个奚人斥候毫无惧色,同是白天鹅的子孙,其他部落的勇士就都是没胆的野鸭子么?” 各部落长老被“徐大眼的话”问得无地自容,只好勉强同意了让苏啜西尔率军一战。若是第一战胜,他们则将所有指挥权交给西尔族长。如果第一战失利,各部将士则撤回各自营地保护自己的族人,同时苏啜西尔自行去执失部认罪。请霫人的名义大汗执失拔派信使给突厥部阿史那家族,由他们出面来主持公道。 “不想分牛羊和牧奴的,尽管留在营寨中。想让敌人见证白天鹅子孙勇敢的,随我出战!”苏啜西尔在徐大眼的授意下,说出了这样一番话,然后着手整顿队伍。 愿意随同他出战的勇士有两千二百余人,苏啜西尔将他们去芜存精,挑选出一千五百人,按照平日的训练方式,组成了十五个百人队。然后按照徐大眼的计策,让这一千五百人早早休息,把骚扰敌军的工作交给了淘汰下来的七百余体力稍弱一些的武士。 徐大眼通过娥茹的翻译告诉七个负责骚扰敌军的百人队,不要他们出战,并非看不起他们的战斗力,而是为了此战的最终胜利,必须有人做出牺牲。骚扰敌军是最危险最劳累的任务,一旦敌军出营反击,他们就立刻由骚扰变成死战,达不到让敌军疲惫的效果绝不准后撤。 武士们被他说得浑身热血沸腾,恨不得个个战死在敌军面前。所以两次骚扰性进攻都攻到了奚人的营寨边上,给敌人的感觉真的如同千军万马来劫营一般。 所有人的努力都没有白费,拂晓时分,诸霫联军看到了胜利的希望。 奚人埃斤的羊毛大纛就在前方不远处,而在大纛下咆哮不止的一个身穿黑色水貂皮大衣的,肯定就是他们的族长。苏啜西尔的喊声被武士们接力传到了队首,徐大眼立刻策马持矛,风一般向羊毛大纛卷来。 “顶住!”俟力弗大叫,听见自己的嗓音已经变了调。此刻他已经不奢求自己能反败为胜了,只希望士兵们能将那个持矛的年青人挡住,以便自己调整战术。 无数奚族士兵向中军涌来,前仆后继,用血肉之躯硬扛徐大眼的长矛。他们的忠勇举动收到了一些成效,在距离羊毛大纛约五十步左右的地方,徐大眼的战马被尸山挡住。李旭和阿思蓝等人挥刀乱剁,杀得血肉横飞,就是无法砍出一条通道靠近对方主帅。 得到机会的俟力弗大埃斤立刻调整了战术,趁着前方的乱做一团的功夫,他?上自己的宝马,提起自己的宝刀,掉头就逃。 无数奚族将士放弃对手,跟在俟力弗的战马后狼狈逃窜。 血肉搭建成的人墙轰然倒塌,李旭冲上前,一刀砍翻了奚人的羊毛大纛。 “附离!”四下喝彩声有如雷动。 少年人持刀肃立,满是鲜血的脸上,看不出是喜是悲。 ------------ 第四章 醉乡(10) 、、、、、、、 象征着埃斤权威的羊毛大纛一倒,奚族仅存的一点士气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所有将士转身就逃,根本不顾在敌方战马下号哭呻吟的同伴。苏啜西尔命令骑兵拆下绑在坐骑蹄子上的毡片,引军追杀出了四十余里方才收兵,回来后清点战果,统计出来的数字让所有人喜出望外。 此战,诸霫联军以一千五百人突袭敌军五千,阵上杀死砍伤了对方一千七百多人,抓了俘虏一千挂零,缴获战马超过两千,绵羊、肉牛等充做军粮的物资更是数以千计。而随同苏啜西尔出战的一千五百壮士只战死了一百二十余人,五十多人重伤,四百多人轻伤,其余大半人马的全部毫发无损。 联军将士欢声雷动,押着俘虏,辎重,浩浩荡荡返回了苏啜部。未肯带领本部壮士随同苏啜西尔出兵的几个部族见联军大胜而归,每个部落付出甚微,分到的马匹、牛羊却是付出的百倍,心中大为后悔。立刻像被气胀了肚子的蛤蟆般跳起来,呼吁大伙尾随追击,一定要趁着大胜之威,把索头奚部彻底从月牙湖附近的草场上赶尽杀绝。 徐大眼跟大伙讲了几十回穷寇莫追的道理,嘴巴都说得起了泡,众长老却不肯听从他的劝告,反而拿出草原上对战争的传统理解,打蛇要打死的大道理来压他。苏啜西尔和徐大眼二人说诸位长老不过,只好答应了让几个叫嚷追击最欢的长老,允许其带领本族青壮前去追杀残敌。至于已经立了扰敌和杀敌之功的那两千多名勇士,则留在部落里等待瓜分战利品。 “西尔族长请派三百骑兵,由得力人手带着去半?上接应诸位长老。我估计,不出五天,那弥叶长老就该回来了!”待那弥叶等几个怒气冲冲的族长带兵出发后,徐大眼低声向苏啜西尔建议。 到了此时,苏啜西尔已经对徐大眼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立刻点了本部族三百人马,交给自己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第二天一早沿着那弥叶等人留下的足迹出发,以免他们吃了大亏。 第四天下午,缴获来的辎重刚刚给勇士们分配干净,苏啜附离已经领着垂头丧气的那弥叶等长老退回了部落。战场局势发展果然如徐大眼事先所预料,那弥叶等人趁着大胜之威去追杀残敌,起初交手的时候屡战屡胜,收容、俘虏了掉队的奚族牧人五百余名。就在他们以为胜利向自己招手的时候,留守于奚部的一千人马前来接应自己的埃斤。双方在雪地上相遇,攻守之势立转。非但先前抓获的俘虏被奚人劫走,那弥叶等人带的七百余勇士被人砍死了三百多,还有二百多人下落不明。 当初苏啜西尔与敌人交战,之所以能大获全胜,一方面是因为徐大眼算无遗策,更重要的一点是,奚人在雪地上走了两天多,人困马乏。苏啜部以精锐之师击敌疲惫之军,自然没有失败的道理。而那弥叶等人追杀残敌两天,则刚好重蹈了对方覆辙。 这样的结果是徐大眼和苏啜西尔两人预料当中的事,二人相视一笑,没有追究那弥叶等人战败丧师的责任,而是摆了酒席,对几个打了败仗的长老表示安慰。然后苏啜附离顺势提出了今后各部士兵统一归西尔调度的建议。 几个吃了败仗的长老手中已经没了多少人马可以倚仗,失陷的族人还等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想办法去救,只好委委屈屈地答应了苏啜附离的请求。苏啜西尔见自己的命令再无人擎肘,这才提进一名被俘虏的奚族长老,先命令他对着长生天发了重誓,不会再领兵来犯。然后才放他回去,为霫、奚两族商量交换俘虏、战死者尸体和战争赔偿问题。 诸霫联军手中的俘虏和敌军弃尸远比索头奚部最后反扑一战获得的俘虏和尸体多,所以,徐大眼开出了一个天价,让那个名字叫做乌一勒的长老带话给奚人的大埃斤,双方以一对一交换俘虏和尸体后,如果他肯出一万头羊来赎买剩余的全部战俘,则诸霫联军愿意将所有奚族战死者的尸体作为添头,送还给奚部安葬。如果奚部拿不出那么多羊来赎人,则一名被俘士兵的身价为十头羊,一具尸体的身价为三头羊。将领的赎金根据其带兵多少酌情上涨,长老身价上浮五倍。 “我们奚部拿不出那么多羊!”乌一勒长老气得脸色雪白,大声抗议。如果奚人手中有足够的羊可以支撑部落的生存的话,他们也不会冒着风雪前来袭击诸霫联军。况且这场战争的责任不全在奚部,霫族诸部天天炼兵,未必动得不是偷袭索头奚人的心思。 “拿不出来,你们可以分批凑。以明年秋天草黄前为最后期限,过了这个期限,所有俘虏将在我们这里永世为奴!”苏啜西尔故意装出一幅凶神恶煞般模样说道。在提出这个天价前,他和徐大眼等人早已估测过此战之后索头奚人的实力,早就料定对方出不起全部赎金。 之所以开出了一个天价,因为徐大眼告诉他诸霫联军还需要时间训练。论个人勇敢和武力,联军勇士当世无双。论战术配合和战场协调能力,联军士兵根本不是一支正规军队的敌手。 “长生天会诅咒你们这些坏了心肠的奸商!”乌一勒骂骂咧咧地诅咒着,转身走出帐篷。在部族武士的讥笑声中拿了苏啜西尔“送”给他的肉干、马奶,骑上一匹老掉了毛的瘦马,跌跌壮壮地出了营寨。 那弥叶等人见了对方狼狈的模样,想想如果没有苏啜附离在半路接应,此刻在索头奚部如丧家之犬般离开的将是自己,心中对徐大眼更加信服,连同看向苏啜西尔兄弟的目光也跟着友好了几分。 想到苏啜附离,众长老才霍然想起了另一个名字叫附离的汉家少年。自从那天打了胜仗回营后,这个少年就在众人眼前消失了。如果细论功劳,此人的功劳恐怕不在徐大眼之下。特别是对于诸部在战场上的伤号来说,如果没有圣狼曾经在少年身上赐福的传说支撑着,他们也不可能受了那么重的伤还有机会活下来。 李旭却不知道整个部族都在感念自己的好处。劫营战胜利后,他就悄悄地返回了自己的帐篷。心中郁结无可发泄,甚至连当晚苏啜部举办的庆功宴都以头疼为借口推脱未去。 找了个没人的角落躲起来大醉了一场后,李旭就突然着了魔。每天早晨天不亮就爬起来骑马舞刀,等太阳出来后,胡乱到阿思蓝家蹭点吃的填肚子,再顺路去杜尔家探望一下昏睡不醒的同伴,然后就开始练习骑射。 “如果我的武艺有茂功兄的一半,哪怕是四分之一,也不至于让拔细弥、萼跌态被人砍死。更不会让杜尔为了我丢掉一支胳膊!”少年一边苦练射技,一边自责。 那日众人出猎,是他率先提起的头。跑到月牙湖边,也是为了给他创造一个洗刷前耻的机会。年少的李旭没经历过什么大的风浪,骤然看到身边的同伴一个个战死在眼前,很容易地就把责任背到了自己肩膀上。徐大眼苦劝了多次也收不到什么效果,只好由着他自己慢慢去感悟。 徐大眼相信李旭可以自己使自己得到解脱,少女陶阔脱思却着了急。见到李旭那痴痴呆呆模样,再顾不得跟他细算那天出恶言驱赶之仇,反而每天都带了新鲜羊奶为他解渴。看到李旭的手指因为终日拉弓磨出了血泡,还特地将父亲的翡翠指套讨来送给李旭保护双手。 李旭却不肯收这么贵重的礼物,借口用了指套影响手指的灵活程度,婉言谢绝了陶阔脱思的好意。陶阔脱思看他血肉模糊的手看着心疼,出言提醒他总是射箭会伤了弓。李旭闻言,大声道谢,收起了自家的宝贝,却又去公库里借了五把霫族人骑射常用的硬弓来,日夜轮番苦炼。 “傻附离,你继续射,累死也没有人在乎!”陶阔脱思气得两眼发红,跺着脚离开。走得远了,却又偷偷回转头,对着那个傻小子伤心不已。 “他们汉人的想法和咱们霫人的男子不一样,具体怎么办,你不如去问问晴姨!”娥茹见妹妹伤心难过,悄悄地给她出主意。汉人都长了颗玲珑心,像徐兄那样用圈套大破敌军,又不动声色借敌人之手为父亲扫平的反对者的缜密心思,找遍整个草原估计也找不出第二个来。附离虽然看上去比徐兄憨厚,谁能肯定他的智慧比月牙湖浅?与其苦着自己猜他们的心思,不如找个心更细的汉人帮着想想办法。况且晴姨跟姐妹两个的感情甚厚,这点小忙她应该不会拒绝。 陶阔脱思听完姐姐的建议,脸上的阴云尽散。高高兴兴拿了根毛笔,借着请教画技的说辞钻进了晴姨的帐篷。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在帐篷里嘀嘀咕咕说了大半个时辰,最后晴姨以过来人的身份,给了女儿一个非常中肯的建议:“男人么,总有些坎儿需要他自己过。你与其心疼他,为他落泪,不如在后边推他一把。过了这道坎儿,他的心即便再木呐,也会留下你的影子!” 少女眨巴着水汪汪的大眼睛想了好一会儿,似懂非懂。如何在对方心里刻下自己影子的细节,她顾不上去计较。怎么帮李旭过了他自己那道坎儿的问题,却是少女眼中的当务之急。 ------------ 第四章 醉乡(11) 、、、、、、、 “晴姨,他,他心里的话不跟人家说!”少女委屈地撅起了嘴巴,双目中有泪在转来转去。晴姨的建议虽然好,但李旭为什么而发傻,她根本就没弄清楚,怎么可能想方设法去帮他解决难题。 “笨丫头,你没长着眼睛么?他什么时候开始发傻,因为什么而起?想要什么?难道你一点都没看到,没听到么?”晴姨伸出手指点了一下陶阔脱思脑门,爱怜地说道。 霫族的女儿就是这点好处,能爱能恨。不像自己在江南时,很多话想说却不敢对任何人说,家族的规矩约束了一切行为,即便是心中在想,也只能紧紧地把它藏起来,直到一切记忆都已经发黄。 “他?”陶阔脱思终于开了一些窍,把月牙湖之战的前因后果综合起来,得出了附离是怨恨他自己的刀法差,弓箭不准而在痛下苦功。但少女自己的刀法更差,箭术原来比附离强,现在估计还不如附离,能帮到他的地方实在有限。 “唉!”晴姨见少女那幅患得患失的模样,心中实在怜爱。伸手把陶阔脱思揽在怀中,拍打着她的后背安慰道:“你自己不会,可以请别人教导他啊。骑射之技,估计他已经窥得了门径。至于弯刀么,你带了他去找铜匠,跟铜匠说是我请他教导附离武艺的!” “谢谢晴姨!”陶阔脱思高兴地从怀抱中挣脱出来,冲着晴姨连连施礼。 部落里的王姓铜匠摔跤本领天下无双,比他年青一半的牧人都搬不倒他。由他这个汉人来教导附离,肯定比其他人的指点有效十倍。如果附离再把铜匠对待西林阿姨那份真挚学得一半……。少女的白皙的慢慢变成粉红色,眼睛在刹那间比夜空中的星星还要明亮。 晴姨的话绝对有道理,听了少女建议自己去找王铜匠学艺的话,李旭果然停止了“发疯”。手中羽箭嗖地一声飞出去射中了五十步外的靶心,然后收拾好弓箭,拔腿便向王铜匠的毡包群走。 “你就这样去了?”少女跺着脚抗议。 “哦!”李旭如梦方醒,走回来从木桩上解下因战功而分配到的一匹骏马,牵在手中,再次向王铜匠家的方位前进。 “中原拜师,是要送拜师礼的。陶阔脱思,多谢你的提醒!”会错了意思的李旭一边走,一边自作聪明地说道,根本没能理解少女对待自己的一片苦心。 “滚!”陶阔脱思怒骂,双眼中怔怔地落下泪来。李旭见少女突然翻脸,被骂得楞在了原地。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又惹了这个部落中古怪女子发火。 少女落了一会儿泪,见李旭痴痴呆呆模样,又气得绽开了笑容。抹了把泪,?上前,一把拉住对方的手说道:“我陪你去,免得铜匠不认识你!” 李旭只感到手掌之中冰凉柔软,有股说不出的滋味涌上心头。本能地想把少女的手甩开,说一句“男女授受不亲”的话,掌心处却触摸到了少女的眼泪。心中没来由一软,只好轻轻地,如捧着一块宝玉般将少女的手拢在掌心。 陶阔脱思见李旭好像突然开窍,没在把自己的手甩开,心中泛起了一阵甜甜的感觉。仰起脸,笑着说道:“铜匠十八年前来的苏啜部,那时西林阿姨刚满十三岁……” 铜匠姓王,打得一手好铁。苏啜部的好刀几乎全是出于他手,其他的精细物件,如男人、女人身上装饰用的铜、银铃当,女人梳妆用的铜镜子,也是以铜匠打制的为上品。没人知道铜匠来自中原什么地方,陶阔脱思口中的故事和部落里的传闻一样,都说铜匠曾经走遍了大半个草原,是因为看上了苏啜部落里的第一美女西林,才停止了流浪的脚步。 听完陶阔脱思的介绍,李旭又想起了九叔离开前,徐大眼曾经问过自己的一句话:“一个只身走遍草原的人,为了第一眼看到的女子就停下了脚步,这种故事你信么?” 李旭记得自己当初的回答:“不可能!”大丈夫立于世间,就是要做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几乎每个中原男子从认识第一个字开始,受到的就是这种“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教育。两个“胸怀大志”的少年推己及人,认定了铜匠不是为了一个女子而留在了蛮荒之地。 那么,他留在苏啜部肯定是为了别的目的。徐大眼的分析是为了晴姨,李旭同意他的见解,却提醒自己的好朋友不要过分追究别人的秘密。 “嗯,你倒生了一幅好心肠!”徐大眼冷笑了几声,不屑地说道:“放心,晴姨不是帝王之女。江南陈家,当皇帝的投降了还嫌大隋给他的官儿小。当公主的嫁了老子后又嫁了儿子,哪有一个这般有良心有骨气的。!”(注3) 在徐大眼心目中,既然身为世家贵胄,平素比百姓多吃了许多好处,危难时就要为国家多担负一点责任。而陈家上下的行为,只会让世家大族感到羞耻,无论其诗写得再好,曲谱得再美,也掩盖不掉其能力的低微和行为的软弱。 至于晴姨,当初送她到突厥试图以和亲方式求援的人如今都做了大隋的官员,想必国难时的往事大伙都已经忘掉了。既然当事人都选择了遗忘,局外人又何必去揭开这个谜题。惟一没忘记自己誓言的就是那个王姓铜匠,从二十多年前决定守护一个人,一直守护至今,无怨无悔。 铜匠的家很好找,整个部落中,别人家里无论人住还是为怀孕的牲口挡风,用的全是毡包,惟有他家的作坊是用石块搭建的。李旭和陶阔脱思向着有烟火冒起的石头小屋子走了一阵,很快就来到了铜匠的家门口。 铜匠的妻子西林带着几个孩子去照看牲口了,所以几个毡包中都没有人。陶阔脱思也不怕生,拉着李旭直接钻进了石头作坊。一进门,二人的眼泪立刻被里面的味道熏了出来。牧人们习惯用马尿来给铁器淬火,这几天正是铜匠忙的时候,所以作坊里边的味道也非常地“友好”。 作坊里边已经等了几个客人,见到李旭和陶阔脱思,众牧民纷纷上前打招呼。连日来,李旭被圣狼赐予力量,用牙齿咬死了一个敌军勇士,吓走了六个斥候的故事早已经在部落中传开。为了鼓舞牧人们的士气,额托长老还特地授意阿思蓝,把李旭当日咬死人的凶悍情形夸大的三分。大伙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虚,到了现在,从二十八个敌方斥候夹击下平安脱身的功劳不再是因为徐大眼调度得当,阿思蓝和杜尔等人作战勇敢,而是在不知不觉间悄悄地归到了李旭的头上。 在上一次战斗中部落收获颇封,几乎每个随军出战的勇士都分到了一把或数把缴获来弯刀。草原上能做兵刃的精铁很值钱,一把好的弯刀价格能抵一头小马驹。牧人得了敌人的兵器,就纷纷赶到铜匠这里根据自己的习惯改造。或增加减少武器的重量,或者在刀身刀柄上打制花纹,反正不经铜匠之手雕琢一番,缴获来的兵器即使再锐利,大伙使着也不放心。 “劲儿再大些,早晨没吃东西么?”专注于手艺的铜匠根本没看见圣狼侍卫和族长之女的到来,冲着正在抡大锤的牧人低声呵斥。手上的小铁锤却毫不停顿,叮叮当当地把放在砧板上的弯刀砸出一溜火星。 发了红的刀坯在大锤和小锤的交替作用下慢慢变形,弧度开始变大,刀侧面凸起的棱角也更鲜明。几条车辙印记般的黑线从发红的刀身上渐渐透了出来,随着打击的力度慢慢向四下扩散。黯淡、聚拢,聚拢,黯淡,慢慢变成了一朵朵浮云,跳跃在红色的火焰上。 “好了!”铜匠低喝了一声,用铁钳加起弯刀,放在火上烤了片刻,然后将通红的刀身直接浸在了马尿里。 “呲!”刺鼻子的臊臭味道随着烟雾升起,众人被熏得直掉泪,却谁都不愿意出门暂避。一双双迷醉的目光随着铜匠的动作慢慢下移,直勾勾地落在刚刚从马尿里夹出来的弯刀上。淬过火的弯刀黑中透蓝,色泽诡异。曾经跳跃在红色刀身上的浮云则变成了银灰色,一团团凝聚于刀锋和刀背之间,随着弯刀的移动,仿佛还在慢慢地漂流。 “拿去开刃!”铜匠的声音里带着几分得意。正在握着大锤柄端喘粗气的弯刀主人立刻发出一声欢呼,从铁钳子上双手捧起弯刀,尽管被刀身的余温烫得呲牙咧嘴,却不肯再放手,大叫着冲进了外边的雪地里。 “前,前辈!”李旭凑上前,吞吞吐吐地叫道。该如何称谓眼前这个奇人,他自己也弄不清楚。一上来就喊师父,未免过于唐突。像对待部族其他人那样直呼其名,又不符合中原人的礼节。 ------------ 第四章 醉乡(12) 、、、、、、、 “帮我抡大锤!”铜匠头也不抬地命令。这是他作坊里的规矩,无论谁来请他打制东西,大到刀剑斧头,小到女人用的铜镜子,都必须替他抡几个时辰大锤。用铜匠的话解释说,自己不动手的东西不知道珍惜,只有体味了匠人的心情,才能珍惜自己手中的成品,在使用的时候人和器物也心有灵犀。 李旭不知道铜匠的这个怪僻规矩,他在家中干惯了家务,长辈的要求就是命令。此刻听铜匠吩咐自己抡锤,本能地把锤柄拎在了手里。 铜匠从火焰中拎出一块烧得红中透亮的顽铁,用手中小锤轻轻砸了一下,“叮!” “铛!”李旭抡起大锤,准确地将锤头落于小锤离开处。被重力打击的顽铁火星四溅,嘶鸣着向前伸展出一线距离。 “手劲不错!”铜匠用突厥语夸赞,小锤继续下落,李旭随着他的动作节律,把大锤抡得呼呼生风。 陶阔脱丝本来欲出言干预,告知铜匠自己和李旭是奉了晴姨的命令前来学艺的。话到了嘴边,见李旭那幅认认真真的样子,又改变了主意,饶有兴趣地找了个皮垫子坐下,双手托着腮看李旭替铜匠抡锤。 铜匠当年孤身一人走遍草原,直到遇上西林阿姨才停住了流浪的脚步。这是整个苏啜部都知道的传奇,虽然大伙从没看到过铜匠与人动手打架,但能孤身一个横穿草原的人,他的本领想必不会太差。否则,?上的狼群、马贼还有暴风雪,早就把他的骨头渣子送进了秃鹫的肚子里。 火光的照耀下,李旭略带铜色的面孔显得分外坚毅。那肌肉虬结的肩膀,那山峦一样起伏的胸口,每一个位置都让陶阔脱丝感到赏心悦目。苏啜部的少年也很强健,身高和块头不亚于李旭者大有人在。按部族规矩,女子十三岁即可选择男人的帐篷。他们从上个夏天起已经开始向陶阔脱丝赠送礼物,围着她的战马唱歌、吹口哨。但在少女眼中,这些人谁的脸上也没附离所散发出来的那种醉人光泽,坚毅、炙烈、有时还带着几分迷茫。 “叮!”铜匠把小锤扔到一边,用铁钳子夹起第二件半成品扔进了火堆。连续半个时辰,他没有让眼前的少年停上一次手。而这个少年人居然硬撑了下来,虽然喘息声逐渐沉重,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偷偷降低起锤的高度。 “你以前打过铁?”铜匠眼睛盯着火焰里的刀身,不动声色地问道。 “没!”李旭只回答了一个字。筋骨的劳累让他的心情稍微舒畅了一些,身后的重压变得略为轻松,神识的敏锐程度也跟着大大降低。根本没注意到铜匠问话时说得是汉语,本能地用同一种语言回答。 作坊里的霫族牧人谁也听不懂两个所说的汉语,他们也不在意铜匠和附离说自己民族的语言。二人一个在部落里居住了十八年,另一个刚刚为部落立下大功,无论他们有什么怪异举止,都被视作是正常的事情。况且二人都来自中原,每个牧人都能理解这种遇到自己家乡人的亲切感觉。 在一旁看李旭打铁的陶阔脱丝却听得心花怒放。铜匠跟附离说中原话,意味着二人的关系已经被拉近。照这样发展下去,一会儿附离提出拜师学艺,铜匠也不能抱怨附离抢他“衣钵”了。 ‘中原人多,所以手艺被人学会了,就不值钱了。传授给了你技艺,就等于把自己的衣服和饭碗都让给了你。’李旭眼当日对“衣钵传人”的胡乱解释,深刻地印在了少女心里。 “炼过武?”铜匠第二次将刀坯扔进火中时,再度用汉语问道。 “没,正经炼过。跟,跟着庄子里的护院学过几招!”李旭拄着锤柄,气喘吁吁地回答。他虽然干惯了粗活,耐力和臂力都很惊人,到此时喘得也有些透不过气来了。 俗话说“忙晕的小锤,累死的大锤”。打铁这行当最消耗体力,做师傅的抡小锤,讲究的是经验和眼力。做徒弟的抡大锤,凭的完全是臂力和耐力。如果铁匠作坊里的师傅只带一个徒弟,则这名徒弟要么是膂力超群,要么是欠了师傅的债不得不以力相还。否则,谁也不会傻到自己一个人伺候师父。 “再打一轮这把刀就可以完工,你还能坚持么?”铜匠翻动着火中的刀坯,用突厥语低声问道。 作坊中的几个霫人都坐不住了,纷纷拥上前要求替代李旭。大伙之所以几个人相约着来铜匠这里打制兵器,就是因为知道单凭一个人力量无法让一把弯刀当日完工。几个人轮流干,互相帮助,反而都有歇息的机会,弯刀的制造速度也会跟着加快。 “我,我再打完这一轮吧!一个人从头干到尾,力用得均匀,刀的韧性也好!”李旭擦了把额头上的汗,喘息着说道。这是他在村子中听人说过的经验。经同一个人手打制出来的刀具,和经几把大锤轮流打制出来的刀具质量不可同日而语。每个人的力量都不一样,会导致刀具在成型过程中受力不均匀,从而影响成品的使用寿命。 几个牧人拗不过他,带着敬佩的目光退了下去。李旭抡起大锤,跟随铜匠用小锤敲出的节奏继续击打砧板上的刀坯。看着一个弯刀在自己的铁锤下慢慢成型,他渐渐忘记了那场血腥的杀戮,忘记了同伴在自己面前挣扎、死亡,把全部精神集中于创造的快乐之中。 “嗤!”马尿的浓烟再度窜起,李旭已经闻不到那刺鼻的臊臭味。浑身上下湿得如刚才水中爬出来般,从头到脚却觉得酣畅淋漓。 “好了,拿去开刃!”铜匠借着从窗口射进来日光,得意洋洋地说道。这是他一个月来的最佳作品,弧度柔美,重量均匀,配上刀柄后,足够换一匹四岁口的战马。 “谢谢毗伽师父!谢谢附离”弯刀的主人抱着自己的宝贝,跳跃着跑进了雪地中。铜匠笑了笑,从火堆中夹起另一块精铁。 “你要累死他啊”陶阔脱丝跳起来,大声抗议。 铜匠把目光转向少女,脸上立刻浮现了充满阳光的笑容。“他对你很重要么?除了一把子力气外,我没看到任何好处!” “毗伽师父!”少女登时涨红了脸,接连跺了几次脚,恨恨地说道:“我去告诉西林阿姨!你为老不尊!” 难得她又用对了一次成语,铜匠笑着摇头。目光转向已经握起锤柄在手的李旭,和蔼地命令道:“回去吧,明天早上到这里来找我。一旦累坏了你,我以后恐怕没有安宁日子可过!” “嗯!”李旭答应一声,摇晃着出门。陶阔脱丝顾不得再找铜匠麻烦,上前几步,用力撑住他半条胳膊。 望着年青人离开的方向,铜匠拎起身边的酒袋狂灌了一大口。手里的小锤叮叮当当,仿佛奏响了一串欢歌。 那是草原上春天时的长调,男女牧人相对而唱。 ------------ 第四章 醉乡(13) 、、、、、、、 黄石公桥头试张良的励志故事李旭从小就听说过,所以第二天不到卯时他就爬了起来,早早地来到铜匠家的毡包群外等候。草原上夜风如刀,冻得他嘴唇发紫,鼻涕滚滚如浆。哆嗦着在寒风里足足苦候了一个多时辰,铜匠才打着哈欠走出了毡包外。 宝 书 网 w w w . b a o s h u 7 . c o m 见到李旭鼻涕水直流的狼狈样子,铜匠瞪大了眼睛问道:“你不要命了,半夜三更在这里站着?难道你没听说过草原上的风能吹死人么?” “前,前、前、辈-辈”李旭一边打着哆嗦一边解释,“前,前辈吩咐早,早来,不敢…..” “什么敢不敢的,你不睡觉,我还睡觉呢!”铜匠一把扯过李旭,将他推进自己的石头作坊里。一边手脚麻利地将火捅开,猛踩了几下风囊,一边数落道:“读书读傻了吧,糊弄孩子的话你也信。教徒弟这事儿你情我愿,既然肯教了又何必玩那么多虚玄。有那功夫儿,不如彼此都好好睡一觉,省得一个说话时没精打采,一个受教时肚子里还在骂师父的祖宗!” 闻此乖张之言,李旭只能讪讪而笑。在寒风中苦等的这一个时辰,他的确在肚子里腹诽了铜匠很多次。想想张良当年三次早早来到桥头,都被黄石公抱怨起得太晚赶了回去,想必当时张大贤肚子里的想法与自己方才的抱怨别无二致。 那铜匠待得李旭把冻僵的身体稍微烤暖和了,便不再向炉膛里鼓风。用铁钳子夹起一大块炭,将火头压住。拎起一个鼓鼓的酒囊,仰起脖子狂饮了数口,将皮囊信手扔给李旭。 “前,前辈!”李旭从启蒙到现在跟过四、五个师父,却没有一个如铜匠这般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师道尊严。自己行止不端也罢,还准许弟子当其面而饮酒。抱着酒囊,李旭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期期奈奈楞在了火炉旁。 “前,前什么前辈。我有那么老么?喝酒,喝暖和身体咱们开始授艺!”铜匠白眼一翻,大声呵斥道。 “弟子叩……”李旭闻听铜匠肯教导自己习武,赶紧上前行拜师之礼。按徐大眼的分析,既然晴姨画技已经入大师之境,被她推崇的武者手段自然也不俗。 身体刚一曲下,立刻被铜匠用火钳子硬生生拦了下来,后半句拜师的话也给憋进了肚子里。李旭不知道这又是哪门子古怪规矩,惊诧地抬头张望。只见铜匠摇着头说道:“别跟个磕头虫似的,我看着头晕。我不是你师父,只是指点你些杀人技巧而已。你想学,我正好也不愿意这份技艺埋没在草原上。咱们各取所需,至于将来你成就如何,那是你自己的造化,与我这授艺的无关。屁大个小事儿,谁还指望你拿个牌位天天把我供着!” “师,是,前辈!”李旭只好站直了身体,然后揖了一揖,算是拜过了恩师。他只觉得眼前全是星星,仿佛自己在梦游,所谓铜匠,所谓火炉,都是梦中制造出来的幻境而已。 若是徐大眼在此,肯定立刻拎起酒袋来与铜匠称兄道弟。江南世家素有魏晋遗风,从王右军东床坦腹(注4),到祖狄击楫中流,追求的都是一种率性而为的洒脱境界。这种人物你若以世俗之礼对他,反而会招惹起他的不快。 铜匠见李旭始终拘泥于师徒名分,果然有些不开心。摇了摇头,叹道。“你这人倒是个厚道孩子,只可以太执着了些。将来吃亏,肯定也吃在执着二字上。封侯拜将的前途有,若想百尺竿头再进一步,是万万不能了!” 自己现在的性子将来会吃亏,这话杨老夫子在分别时也曾提醒过。但封侯拜将四个字,李旭却从来没胆子去想。没遇到步校尉之前,他的最高理想是作个管民政的一县户槽,让那些差役们纷纷?上来拍自己马屁。见到步校尉的一槊之威后,他的人生目标就变成了做一个骑兵校尉,带着几百名弟兄纵横沙场。至于侯爵和校尉之间的巨大等级差,对李旭来说都是可望不可及的美梦,就像街头乞丐眼中的一万斗米和一千万斗米一样,实在没什么分别。 “又发什么呆,难道我说错你了么?错了就直说,我又不会生你的气。即便我生了你的气,你转身走人,谁又怕着谁来!”铜匠伸出手,照李旭脑门上狠敲了一记,佯怒道。 “前辈的话,我师父也曾说过。只是晚辈学武,并非为了封侯拜将!”李旭揉了揉脑袋,大声道。 “虚伪,不为了封侯拜将,你学武干什么?想就是想,男子汉大丈夫想就去争,不想就放,何必心里想着,嘴巴里还故作清高!”铜匠伸手又敲,李旭却不再肯拿自己的脑袋当别人的木鱼儿,侧头闪了开去。 这一闪,反而闪得铜匠大乐,伸出手里,追着李旭的脑门狂敲不止。李旭左躲右闪,把铜匠的黑手指头尽数躲开,一边闪,一边气喘吁吁地分辩道:“我本不是为了封侯,却硬装做为了觅取功名,岂不是同样虚伪!” “那你又是为了什么?”铜匠收手,一把从李旭怀里抢过酒囊,边喝边问。 这下,李旭也摸清楚了眼前怪人的脾气,向后退了两步,正色道:“我若学些武艺,至少不会眼睁睁地看着萼跌泰他们被人砍死。将来也不至于再让别人为了我送命。至于封不封侯,眼下我只是一个商贩,想了也是白想!” “是为了萼跌泰他们?怪不得昨天你一幅心事重重的样子!小小年纪,想的也忒地多!”铜匠把酒囊放了下来,看怪物般上下打量着李旭。直到把李旭看得发了毛,才叹息着说道:“你这性子,倒像了一个人,难怪晚晴会让我教导你习武!” “谁?”李旭好奇地问道。晴姨安排自己来向铜匠求教的事儿,昨日自己和陶阔脱丝根本没来得及说。不知今天铜匠怎么猜出来的,心中又把自己和哪位英雄联系到了一块。 八_ 零_电_子_书_w_ w_ w_.t_x_t _8_0. c_o_m “一个呆子!”铜匠摇头叹道,向李旭摆了摆手,示意他在火炉旁稍待。转身走了出去,片刻之后,捧了一卷画回来,借着火光轻轻展开于李旭面前。 画面上是一个身穿银甲、手持长槊的将军,大约十七、八岁的年纪,英姿飒爽,顾盼神飞。与其说和李旭相似,更不如说徐大眼身上有此人几分神韵。看画功,估计是晴姨亲手所绘,却不知道画中是谁家英雄人物。 “你一直奇怪晚晴的身世吧!”铜匠喝了口酒,叹息着问。 李旭与徐大眼私下里曾经多次推测过晴姨出身的可能,却从没敢让第三人知晓。此刻被人一下子说中了心事,脸色大窘,连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羞愧味道。“晚,晚辈,曾经,曾经好奇!” “有什么惭愧的,她那般人物出现在这个部落里,不惹人注目才怪。任何汉人见了她,估计都会胡乱猜测一二!”铜匠却洒脱地耸了耸肩膀,笑着说道。 那又和画中的将军有什么关系?李旭只觉得心中乱乱的,如同一锅浆糊在煮。他没有打探别人隐私的习惯,但一个惊天大秘密摆在眼前,又不由得他不去关注。 “这个人是陈叔慎,南陈的岳阳王。当年大隋南征,江南的老臣、名将望风而降。他一个有名无实的王爷,却想着不能白吃百姓的供奉!嘿嘿,嘿嘿!”铜匠笑着喝了一口酒,把皮囊又推给了李旭。 听到“不能白吃百姓供奉”八个字,李旭心中肃然起敬。虎贲中郎将罗艺那句“人不是牲口,无需名种名血!”早就在李旭心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对于人的出身,他已经不再看得非常重。但对于敢于承担责任的男人,心中还存着深深的敬意。 不知不觉中,李旭举起了手中的酒袋,一边喝,一边听铜匠絮絮叨叨地讲了起来。 大隋南征,江南无数世家、豪门还有“名将”、“忠臣”纷纷看清形势,自缚于杨广马前。眼看着隋军就要兵不血刃地攻下整个江南,偏偏这个时候,年仅十八岁的岳阳王陈叔慎犯了倔,非但不肯投降,还设下了诈降宴,于酒席上斩杀了大隋先锋官庞晖。这是大隋南征之战损失的级别最高的一名武将,杨广大怒,调遣中牟公薛胄、行军总管刘仁恩统兵二十万攻打湘州。陈叔慎一面派人护送与自己青梅竹马的表妹绕路去突厥和亲,以求突厥人从北方出兵骚扰杨坚后路,一面联络江南各地豪杰出兵迎战。(注5) 这是隋军在整个南征过程中惟一一场硬仗,二十万大隋兵马以车轮战方式拖垮了陈叔慎募集的一万五千义军,把擒获的反抗者全部斩于汉口。 “他,他……”李旭指着画像上那个英俊少年,没想到对方行事居然如此绝决。为了一句‘不白吃白喝百姓供奉’,非但抛弃了身家性命,把自己的未婚妻也肯牺牲掉。如此推算,晴姨当年在草原上遭遇的恐怕就不是什么马贼了。任何大隋将士听到消息,也不容一个担负着拯救南陈使命的女人平安地走到目的地。 “其实,这世间哪有什么不灭的朝廷。时运没了,一切自然要归于尘土。该负责的人都不去负责,没本事负责的人又何必搭上身家性命!”铜匠向火中倒了几滴酒,慨然总结。木炭的缝隙中被马奶激起了一层层火焰,幽蓝的火光下,他的眼神居然如十八岁的少年般明澈。 “不然!此乃大勇也。虽千万人,我往矣,无关成败!”李旭起身,正色反驳。 铜匠的喉咙里发出“咯喽”一声,差点没被李旭的话噎得背过气去。咳嗽了数声,又瞪了李旭半天,笑着骂道:“你倒真的是目无尊长,老子的话也敢反驳。这些话老子憋了二十多年,从来没人能说上几句。虽然被人噎了,倒也噎得痛快。罢了,罢了,万人敌的本领我自己也不济,没法教你。单打独斗的本事却还没忘了。你想学什么,先说给我听听?” “我想……”李旭犹豫着,目光再度落于画像中少年手持的长槊上。既然王铜匠对隋灭南陈的战争过程如数家珍,想必他亦是当年奋起抵抗者中的一员。否则他也不会找遍整个草原,只为得保护晴姨平安。这个师父的武艺应该是不差的,只是十八般兵器里到底哪个更适合自己,李旭也不能肯定。 步校尉和徐大眼都善用槊,使槊自然是他心中首选。但想想徐兄所说的炼槊要十年之功,李旭又开始犯犹豫。 “小子,莫非你也想用槊么?”铜匠见李旭的目光恋恋不舍望着长槊,笑问。 “有何不可!”李旭梗着脖颈反问,“莫非你也不会么?” 他性子虽然有些木呐、执着,却不是个死板之人。见铜匠不摆师父架子,也顺着对方的性子不执弟子之礼。 ------------ 第四章 醉乡(14) 、、、、、、、 铜匠见李旭突然开窍,窥得了真名士自风流的洒脱门径,心中愈发高兴,笑着骂道:“我怎的不会,只是这冰天雪地中,老子上哪里去给你弄马槊去。那东西入门也不难,若有百名铁甲重骑与你一道冲阵,不需要精通,也能把敌军阵列硬捅出一个窟窿来。若是单打独斗,学槊不精,恐怕人会死得更快些!” 这句话是战场常识。马槊长约一丈八尺,是重甲骑兵用来冲阵的理想装备。百余名全身铁衣,马盖铁甲的骑兵以锋矢阵型攻击敌方的大阵,对方即便有两三千人,也未必能经得起铁骑一冲。但若是双方交织在一起混战,用槊不精的话,反倒会因为其过于长大而缚手缚脚,几个小兵冲到身前来,一人一刀就把持槊者给解决了。 眼下整个苏啜部会善用槊的只有徐大眼一人。他在长槊上花费了十年苦练,自然不会让用弯刀的敌手欺到身前来。李旭现在从头学起,战阵之上执一杆长槊,等于赤手空拳上前送死。 “若不学槊?”李旭迟疑道,心中念念不忘当日步校尉那一槊之威。那游龙一般的长槊,那威风凛凛的喝骂,给少年人留下了太深刻的印象,令他身不由己地想去模仿。 “我授你一些用槊的基本技巧,留待将来你慢慢去悟。如今之时,为了让你给朋友报仇,还是学一学弯刀更方便!”铜匠见李旭犹豫不决,低声建议。 李旭却轻轻皱了皱眉头,用弯刀的都不是正规路子出身,这是徐大眼向他灌输过的一句话。他倒不是觉得用刀者的身份卑微,只是怕炼熟了弯刀,战场上依然不经长槊一击。 “你怕弯刀斗不过长槊!”铜匠见李旭目光依然在画像上飘来飘去,低声问道。 “有点儿怕!”李旭据实而答。铜匠师父的好处就体现在这儿,于此人面前,自己不需要装腔作势。 “如果你用一根长槊,给徐大眼一根弯刀,双方交手,谁胜?”铜匠摇了摇头,问道。 “徐兄胜!”李旭对自己的斤两心知肚明。 “若两将相遇,一人执槊,一人执刀,谁胜?”铜匠继续追问。 李旭眼前立刻闪过了罗艺和步校尉二人气宇轩昂的英雄模样。若是此二人交手,胜负还真未必那么容易区分了。想了想,他终于明白了铜匠话中的深意,挠了挠脑袋,笑着回答:“自然是谁学的精,谁胜!” “这就对了,孺子可教!”铜匠伸出手指又来砸李旭脑门,李旭侧身闪避,动作不慢,却被铜匠结结实实地敲中了一记。 “莫跑,我若真心想敲你,你哪里躲得过去!”铜匠一边撒手,一边大笑。 李旭却瞬间得了他几分“真传”,顺手拎起一个铜盆扣于脑袋之上,边走边答“如此,又何必逃!” 铜匠大乐,一边笑骂着李旭愚笨,一边从别人送来回炉的兵器中挑出两把弯刀,一把交给李旭,一把持于自己之手。传了他几句军中常见的用刀歌诀,便命令他与自己对炼。 李旭怕伤了铜匠,留下了三分力气。结果一招未完,已经被铜匠踢翻在地上。 “大劈如虎,难道像你这般病猫样子么?”铜匠用刀尖指着李旭咽喉,讥笑道。 这下李旭明白了自己和对方之间的差距太大,使出全力也未必能沾到便宜。所以不敢怠慢,翻滚出去,跃起再战。这回一上来他就使出了全力,大开大阖,把歌诀第一句大劈如虎的意境发挥了个淋漓尽致。铜匠嘉许地点了点头,向前踏了半步,轻而易举地将李旭的刀锋带偏,顺手一刀拍在了他的腰间。 “掉手横挥,就是这个样子!不过记住要用刀锋!”铜匠不理睬被刀面砸得踉踉跄跄的李旭,大声说道。 那军中刀势在大隋民间早已有流传,不过是大劈、横挥、顺抽,横扫、挑撩、斜斩、格挡和直刺八个动作,每个动作配上一句相应的口诀。李旭当年跟着族中大枝请来的护院身后比划,也听闻过类似的歌诀。可同样的歌诀由不同人用出来却有着天壤之别。庄中护院使出来的刀,威势看起来甚大,却没有太多变化。而铜匠信手使出来的一刀,于轻灵飘逸之外带着狠辣刁钻。让人明明知道他要如何出招,就是招架不下。(注6) 整整一个早晨,李旭第一个大劈动作都没能学得半分铜匠的真髓,却被铜匠刀砸脚踢,打了无数个跟头。好在他小户人家出身,皮糙肉厚。挨了打也不喊疼,跌倒了立刻爬起来再战,也博得了铜匠几分嘉许。 天色大亮后,铜匠的妻子起来烧奶茶,师徒二人也就停止了训练。揍了人一早上,铜匠心情高兴,主动留李旭在家中吃茶点。用过早餐后,又针对性地纠正了他几个基本姿势,然后即开炉替牧民打刀,不再理会弟子死活。 李旭拖着酸痛的身体回帐,随即带了甘罗去各部勇士之间装神弄鬼。待每天的例行“表演”结束了,才又一步一捱地爬回了自己的毡包。最近天气较好,他不敢在毡包中偷懒,稍微休息片刻后,即跌跌撞撞地爬上马背,再度开始炼刀。 说来也怪,平素他在马上抡刀疯舞,气势惊人,动作却生涩僵硬,没有半点章法。被铜匠敲打了一个早晨后,再次纵马抡刀,那弯刀就像有了几分生命般,灵活地随心意而动,无论是劈是抽,每个动作之间都能勉强衔接得起来,不像原来那般凌乱了。 注1、星星铁,即散落在草原上的铁陨石。工业时代前,草原上的刀剑享有盛誉。并非因为草原民族的冶炼技术高明,而是因为矿石本身质量比较好。同时也由于数量问题,无法保证兵器的生产规模。 注2、蒙古野驴,俗称野骡子。目前仅存于内外蒙古边境。体长两米,高一米五左右,体重在二百六十公斤上下。皮毛深棕,四肢内侧和上部呈灰白色。因奔跑速度很快,耐力强而免于绝种。 注3、隋伐南陈,沿江文武纷纷投降。南朝皇帝陈叔宝被俘后,嫌杨坚给自己封的官小,多次讨要官职。陈叔宝的妹妹被杨坚封为宣华夫人,杨坚死后,又被杨广纳入了后宫。 注4、东床坦腹。见于《世说新语》。郄太傅求女婿,派自己的门生去王家相看,王家男子纷纷整装待旋,唯有王羲之在东床上坦腹卧,如不闻。郄太傅听闻回报,觉得羲之潇洒,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注5、陈叔慎,陈叔宝的异母兄弟。隋灭南陈之战少数几个不识实务者之一。兵败,被杀。 注6、此处参考了戚家军刀术。 ------------ 第五章 猎鹿(1) 、、、、、、、 “什么是露水夫妻?”陶阔脱丝低声追问。 “就像草尖上的露水,只在夜晚存在,天一亮就被日光晒干,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李旭想了想,用陶阔脱丝能理解的话打了个贴切的比方。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聪明,能造出这么有意思的词来!”陶阔脱丝根本没感觉到词汇中的贬低之意,在李旭怀中扭动着身体,对露水一词幽然神往 当晚,李旭就将自己随铜匠习武的事情拿来与徐大眼分享。铜匠没有要求他保守秘密,所以他也乐得邀请好朋友跟自己一起去学艺。徐大眼却微笑着拒绝,直到李旭再三相邀,才低声解释道:“这一人敌之术,我已经炼了十年。战场上自保绰绰有余,再想有什么大的进境,恐怕不是找师父指点就能获得的。而万人敌之策,除了眼下,咱们到哪里去找这么好的机会去!”(注1) 的确,除了这塞外部落外,在中原怎会有一个将军在相见之初就肯放心的把兵马交给陌生人折腾?李旭刹那间明白了上苍赠给自己和徐大眼的机会实在难得,便不再强邀对方去学武。徐大眼见李旭如此大方,自己也不藏私,拉着李旭将自己最近通过实际练兵与古之兵法对照所感悟出来的道理一一述说。李旭听得晕晕乎乎,头大如斗,但看在好朋友一番苦心的情面上,把这些心得一一硬背下来,留待日后参详。 第二日,李旭睡到辰时才爬起来。当他策马赶到铜匠家的作坊门前时,铜匠也是刚刚爬出毡包。师徒二人相视大笑,喝了口暖身体的小酒,找了两把弯刀继续开练。照例是从大劈开始,一个出招一个拆招。照例是不到一招李旭就趴到了地上,然后爬起来挥刀再战。 铜匠为人随和,对练武的要求却甚为严格,身体的协调,出招的角度,步伐的配合,无不要求李旭做到一丝不苟。高、低、中、平,每个可能出手的角度都要李旭做上数十遍才肯罢休。练了整整一个早晨,勉强把大劈的十几个常用变化一一练全了。眼看着周围人声渐起,铜匠又一脚把李旭踢出了家门。 李旭从雪地上爬起身,心情愉快地回到自己了毡包。带着甘罗应付完每天的日常巡视后,又接茬儿继续找没人的空地射箭舞刀。陶阔脱丝带着甘罗,一天来看他好几次。见李旭脸色不像原来那般阴郁了,少女也觉得心里甜丝丝的,比又穿了什么别致的漂亮衣裳还开心。 接下来的日子里,去铜匠家习武就成了李旭每天早的第一要务。陶阔脱丝跟着去了几回,受不了铜匠的踢打,一招过后便不再肯炼。铜匠却也受不了她站在旁边让李旭分心,另教了一套姿势优美,却没有任何实战价值的剑舞让她回家去揣摩。陶阔脱丝有了事做,便不再早起。隔三差五拿了把镶嵌了宝石的长剑在雪地中卖弄,漫天飞雪、如霜宝剑,配上她一头流瀑般的长发,倒也令旁观者看得惊心动魄。 如是过了两个多月,李旭手中的弯刀渐渐生出风来。八个基本招式以及诸般变化都练全了,差得就是火候而已。跟师父拆招虽然还逃不掉被用刀面拍翻的命运,却也能对付上一两个照面。铜匠经验丰富,知道李旭如果想有更大进境尚需时日,所以也不逼他太紧。把基本招式和变化演练娴熟后,便让李旭从步下转到了马上。 马上用刀又是另一番光景。步下练习时讲究的是全身协调,步伐配合招术,大腿、腰杆和手臂同时发力。而马上杀敌,却将身体的主动权交托给了战马。战马的速度和灵活性最为重要,人的动作反而要掉过头来配合坐骑。先前的横扫、直刺等气势磅礴的动作很少有机会能用得上,顺抽、挑撩、斜斩等几个靠速度杀敌的招术一跃成为了主流。再度拆招,铜匠手中的弯刀就裹上了毡子,沾上了冷水,以免掐拿不准要了李旭小命。 李旭纵马急冲,弯刀劈到空处,二马错蹬,被铜匠用沾了水的毡子在背上拍出了一条污渍。他猛然记得此招是徐大眼当日狙杀斥候时所用,心有所悟,掉转马头冲回来试图给铜匠一个惊喜。二马刚一靠近,铜匠手中的弯刀却斜挥出一道冷风,“噗”地一声砸在了他前胸上。 “啊!”李旭被毡子上渗出的冰水冻得打了个冷战,惨叫着跑了出去。待他讪讪地拨转马头,铜匠挥舞着裹了毡子的弯刀又杀到面前,边用刀向李旭乱砍,边呵斥道:“招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清楚么?冲杀时容不得分神,一眨眼睛就决定生死。只要能砍中敌手,你又何必管他正抽还是反抽!” 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奔出好远才敢兜回马来再度迎战。一早晨功夫不知道被劈中了多少刀,连胯下战马都被砍得不好意思了,每次见了铜匠举起手就向两旁窜。铜匠见这样对炼下去未必能收到成效,便替李旭想了个主意。命令他找个空旷之地树起两排战马高的木桩,每个木桩上绑一个装了沙土的草袋子,让他自己去炼攻击准确性和控马能力。李旭殃殃地去了,一个人炼了两天,第三天早晨再来找铜匠拆招,果然挨打的频率大减。 铜匠再度与他捉对厮杀,熟悉马上的基本动作要求。练了十余日后,又命令李旭将木桩拔起来重新摆放,不准再排成直直的两排,而是交错埋成各种步兵队列形状。 李旭领命照做,慢慢能做到纵马在木桩群中穿梭,可以于瞬间挥刀砍开草袋子却保证不被木桩蹭到的地步。铜匠见状,便令他撤了木桩,改为在空地上支起十几个高低不一的木架。每个子上吊一个装满的泥土的草袋子。李旭纵马从草袋旁跑过,用木刀抽砍草袋,却要避免被荡回来的草袋砸中。 这一下比应付固定目标难得多,李旭又对付了足足一个月,才勉强把此关过掉。在他练武的这三个多月内,徐大眼如何与索头奚部就赎买俘虏的事情讨价还价,如何指导诸霫联军演练骑兵列队冲击,如何暗中给其他部族的长老设圈套替苏啜西尔巩固兵马的控制权,等等重大问题他都没心思去想。徐大眼偶尔向他提起,以李旭目前的心机,也领悟不出其中奥妙之处,更甭说提什么好的有效的建议了。 他这般专注于习武,在刀马骑射方面的进境自然比一般人迅速。铜匠开始还骂他笨,到后来,“笨蛋”两个字骂出来已经有了嘉奖意味。师徒二人马上对刀,也不再是一个刀上裹毡,好整以暇,另一个拿着开了刃的弯刀就可上场乱抡了。两个人的刀上都裹了毡子,浸了冷水,李旭被打得落荒而逃之余,偶尔也能拼着被砍中要害的风险,给师父制造一个惊喜。每当此时,铜匠总骂他出手不知道轻重,打得老骨头一整天无法干活。 李旭抱着满脸歉意去替师父抡大锤,占了便宜的铜匠又眉开眼笑,夸他膂力惊人,身体本钱雄厚。建议他给自己打一把更重些的弯刀来与过人的臂力相配。 “若是太平年月,凭你的身材、相貌,足可以为皇帝老儿去擎礼刀”铜匠一边替女人们磨着镜子,一边向给火炉中鼓风的李旭夸道。 礼刀是帝王出巡的仪仗专用,长而华丽。持刀者要求高大魁梧,如此才能举着刀保持同一个姿势数个时辰一动不动。李旭不知道师父是夸自己臂力大还是骂自己笨,正琢磨着词汇反唇相讥,又听铜匠说道:“只可惜你小子的胡子长破了相,才十五岁,居然有黑毛从腮上鼓了出来。今后少吃些牛肉,否则胡子会长得更快!” 这是李旭最烦恼的事情之一,读书人讲究“廉廉颇有须”,胡子要长也得长得漂亮稀疏。可他这几个月来却因为日日吃肉喝酒,非但身高明显窜起了一大截,脸上的寒毛也渐多,一根根又粗又硬,足以和甘罗身上的硬毫相较。 “长就长吧,反正你也当不成什么读书人了。虬髯贩马,往来塞上,不也逍遥快活!”铜匠见少年捂着脸发愁,笑着安慰。他已经知道李旭为何而来塞外,对少年的遭遇甚为同情,却不觉得失去考科举的资格有什么值得惋惜。 “当官这件事情比练武打仗都麻烦。练武么,你只要肯下功夫就有进境。打仗么,胜败一眼可知,想搪塞也搪塞不掉。唯有当官,凭的不是谁有真本事,而是谁会讨好上司。你本领再强,不会拍上司马屁,也得不到好结果。拍了上司马屁,弯腰做人做习惯了,难免就弯成了驼背。捱到有直腰的机会,自己也直不起来了。”师徒二人喝酒时,铜匠曾经如是向李旭灌输。 刚刚踏足红尘的少年哪里听得懂这些精辟之言,支支吾吾地听着,心里却想起了步校尉当日的威风。 “槊不是这么用的!”当李旭拿着铁锤瞎比划时,铜匠忍不住出言指点。这个怪人的武艺很杂,从常见的刀、槊、棍、矛到不常见的铁蒺藜骨朵、大锤、狼牙棒,几乎每样都懂一点。一次趁着酒性舞剑,动作的潇洒利落,比陶阔脱丝的舞姿还飘逸绝尘,如不是对方身上那一袭油渍渍的皮裘,李旭简直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传说中的山中隐仙。 “前辈若是在闹市持剑而舞,恐怕全城的女子都会轻招彩袖!”追随铜匠这么长时间,李旭多少也学得有些狂放不羁,笑着说道。 ------------ 第五章 猎鹿(2) 、、、、、、、 “此舞并非为别人而设!”铜匠举囊狂饮,满脸年少轻狂。每每与少年喝到眼花耳熟的地步,他就想起当日的诺言来,传给李旭一些用槊的招式、口诀。第二天待李旭拿了第一天所学的东西请教,他却又忘记了。下一次喝醉时,李旭趁着酒性发问,他又改槊为锤,教导李旭一个大力士领军冲阵,最强横的杀法。教完了锤,又指导李旭如何破解锤招,占力士便宜。如此醉醉醒醒,破槊、破锤、破矛、破铁蒺藜骨朵的招术传了一大堆,至于这些招术将来在战场上是否有效,铜匠却一摊手,坦诚地说道:“这是我打铁时自己琢磨出来的,好使不好使我也不清楚!” 碰到这么一个“暗师”,李旭也毫无办法。只好把心思集中起来,力求在刀术上有所突破。越练下去,手中的弯刀越不顺手,有些招术明明可以把威力发挥得更大,却因为弯刀得长度和重量影响了挥击时的效果。此时他已经初窥了刀术门径,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自己的臂力、臂长和弯刀重量不相配的缘故。想请铜匠帮忙量身定制一把弯刀出来,师徒两人忙活了好半天,却因为成品的质量太差不得不半途而废。 “刀之所以打成弯的,是为了保证同样刀身长度下,让刀刃的长度达到最大。这样才能发挥出骑兵在马上劈、抽两个动作的威力。被弯刀砍中的人大多数不是被砍死的,而是伤口太长,流血流死的!”对着一大堆不成功的刀坯,铜匠如是总结。 “这个长度和宽度是草原上弯刀的极限,如果想突破,重心、重量、平衡性和结实程度就得重新考虑。以我的手艺,用普通的精铁估计做不到。找星星铁应该可以,但没个三年五载你也凑不出那么多星星铁来!”在又一次尝试失败后,铜匠有些丧气地说道。 在打刀的材料收集方面,李旭倒不像铜匠那么悲观。他想打一把弯刀的消息被几个朋友知道后,神箭手阿思蓝,只剩下一只胳膊的杜尔,还有野丫头陶阔脱思、娥茹等人都答应帮忙。草原上长达五个月的冬季马上就要结束了,地面上的积雪已经有了融化的趋势。待冰消雪尽后,大伙即使走遍整个草原,也要给李旭凑出一把弯刀。 “雪马上化了!”一天傍晚在毡帐里,徐大眼几个月来第一次有了闲暇时刻,像霫人般品着奶茶,跟李旭说道。 “嗯!”李旭心思还沉浸在白天新领悟的几招刀术上,一时没有回神,含混地回应。 “明天你别去帮铜匠打铁,缓缓体力。后天一早咱们领军出发!”徐大眼又喝了一口茶,闭着眼睛,如陶醉于其中滋味般闭目低语。 “出发?”李旭楞了一下,“上哪!” “奚部?!”没等徐大眼回答,李旭再次惊问。 “嗯!”徐大眼闭着双目,发出梦呓般的声音。 雪已经开始化了,半夜的时候,毡帐外冰凌落地时发出的声音错落有致。泥地上,不知不觉中已经长成家犬大小的甘罗对着天空中的圆月,发出一声声嘹亮的长嚎。“嗷―――” “嗷―――”附近的野狼以声相和,刹那间,整个草原都被狼嚎声从睡梦中唤醒。 “唉!”望着外边一天天开始融化的积雪,索头奚部的大埃斤俟利弗就不住地叹气。春天又要来了,但这个春天却是个死亡的春天,去年冬天的时候自己的部落去偷袭苏啜部,结果却被对方杀了个大败亏输。五千名部落身体最结实的牧人只回来两千余,并且个个都吓破了胆。 “苏啜部有银狼庇佑!”每个被赎回来的长老都这么说。仿佛不提到那头皮毛银灰色的怪兽,就不足以遮掩他们被敌人俘虏的羞耻。可越是这样,牧人们越提不起抵抗敌人的勇气。一个冬天过去了,还有八百多名牧人在对方手中做牛做马。部落里的百姓对长老们只赎自家子侄,不肯赎回普通百姓家儿子、丈夫的不公平行为非常不满,时常聚集在中央大帐门口抗议。可俟利弗没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去年秋天部落被突厥人驱逐时已经大伤了元气。冬天那场惨败又让他们失去了仅有的牛羊储备。苏啜部狮子大开口,一名牧民要十头羊或两匹骏马来赎,索头奚哪里去弄那么多牛羊和骏马去? “俟力弗,苏啜部不是准许咱们分批支付么?公库里好像还有几百匹战马。”最早被放回来的长老乌一勒没头脑地提醒。老家伙被敌人吓破了胆子,明知道付出了赎金后,索头奚部的大部分人都无法熬过下个冬天,他还是坚持要与苏啜部停战。 “把战马给了他们,万一他们打来,咱们拿什么给自己的战士?”俟力弗大声反问,模样就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没有人理解他的难处,牧民们笑他胆小,不敢和弟兄们同生共死。长老们嫌他固执,舍不得公库里最后那几百匹骏马。但谁肯替他想想,如果他当日战死了,索头奚就没了埃斤,貌和神离的长老们一定会趁着内乱把索头奚部瓜分掉。如果他今日用战马赎回了百姓,敌人杀过来时,勇士们就得徒步迎战。在宽阔的草原上以同样数量的步兵对抗别人的骑兵,这有获胜的可能么? 万般无奈,俟力弗只好一次次派乌一勒这个胆小鬼去向仇敌告饶。这老家伙被霫人羞辱的次数多了,已经练就了一幅铁脸皮。俟力弗不指望恶毒的霫人能松口,只希望乌一勒老家伙能把敌人进攻的时间拖上一拖,只需要一个春天。远在额根河畔的突厥人阿史那家族已经得到了消息,看在索头奚部多年恭顺有礼的份上,他们答应雪化后派人出面调停此事。以各部落共主的身份命令诸霫联军放下他们的屠刀,给索头奚部留一条活路。 乌一勒去了五天,第六天清晨面色灰白地返了回来。他只带回了一句话,“苏啜西尔说他要自己来取赔偿!”然后就昏了过去。 俟力弗大惊,赶紧命人吹响号角,点燃狼烟,命令所有在外放牧的族人回营地备战。可除了几个长老的家族外,大多数族人都没有听从他的号令。河边的青草已经发了芽,如果春天时给牲口抓上膘,夏天时它们就会繁衍下一代。到了下一个秋末,家境稍富裕些的牧人们就可以自己赎回自己的儿子和丈夫。埃斤大人只顾自己逃命,长老们只顾赎回自己的子侄,大伙也只好自家为自家想办法。这很公平,谁也别抱怨谁心狠。 俟力弗一遍遍吹号角,一遍遍点狼烟。甚至亲自擎着代表埃斤尊严的大纛跑遍了方圆百里之内的草场。他一次次对着长生天发誓,一次次跪地祈求,答应牧人们只要部落挺过这次危机,他一定掏空公库把被俘的牧人赎回来。 第三天中午,俟力弗终于纠集起了四千名可以上马作战的牧人。其中有一千多人是老人和孩子,力量不足以拉满角弓。营地内部,还集中了五千多名妇女,关键时刻,她们也可以冲上前为自己的族人挡刀递箭 派出去的斥候也陆续送回了情报,诸霫联军行军速度缓慢,几乎是带着羊群和牧奴,边放牧边行军。每天的前进速度不超过五十里,走半天歇半天。 俟力弗长出了一口气。如果照这种速度行军,敌军还需要三天时间才可能接近自己的营地。自己还有机会利用亲情把更多的牧人召回来,筹集更多的弓箭和战马。 傍晚的时候,斥候却送来截然相反的报告。诸霫联军三千多人突然加快速度,当天行军一百余里,照目前的走法,他们只要半天时间就可以突入索头奚的营寨。 俟力弗登时又慌了神,赶紧命令所有参战者严加防备。上次敌军就是趁自己夜里疏忽,把毡子绑在马蹄下劫了大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让同样的悲剧重演。 众人一夜未眠,第二天早上却又收到情报。诸霫联军昨日停在了距离部落五十里左右的搭拉甸子,一夜没有前进。俟力弗形神俱疲,他实在弄不懂以苏啜西尔为首的霫人到底要干什么?如果想与索头奚决一死战,快速掩进,快速接触才是最有效的战术。这种走走停停的行军法,不是由着对手做准备么? 百思不解的俟力弗无奈,只好命令牧人们先入账休息。命令刚刚传下,报警的号角又在草原上响起。一拨疲惫不堪的斥候匆匆来报,霫部联军再次拔营,以最快速度冲了过来。 “吹角,吹角!”俟力弗大声命令,他听见自己的嗓音里充满恐慌。这是他一生中从来没发生过的事情,即便当年独行在草原上遭遇到狼群,他也没吓到这种程度。当然,那件事情发生在他十六岁的时候,而现在他的年龄已经接近五十。 刚刚躺倒的牧人们又叫骂着爬了起来,每个人都疲惫不堪,每个人都希望战争早点发生。这么打下去太折腾人了,是死是活,还不如一刀给个痛快。 万恶的霫人在距离索头奚部营地三里远的地方再次停住了脚步。近千名脚上套着牛皮索,瘦骨嶙峋的奴隶被从马队后押了出来。扛着木桩,在凶神恶煞般的霫人监工的皮鞭下,开始为宿敌搭建营垒。 霫人武士纷纷下马,不顾远处的哭喊声和仇恨的目光,好整以暇地喝酒、休息。然后,他们让俘虏传来的口信,要求索头奚人要么一次性支付全部战争赔偿,要么离开月牙湖畔,否则,霫族武士的战马将踏平这个营地。 ------------ 第五章 猎鹿(3) 哭喊声和咒骂声响彻了整个索头奚部落,大部分长老的子侄都赎了回来。而那些陷落在敌人之手的,全都是普通牧人的子弟。他们的父母、兄弟此刻正拿着兵器,替大埃斤看守营垒。眼看着他们在敌人的皮鞭下受苦却无法去救,如果两军交战,万恶的霫人肯定拿俘虏当挡箭牌。 “他们说明天中午之前必须得到准确答复!”被遣送回来的族人喘息着说道。于敌方做牧奴的四个多月,他吃尽了苦头,在寒冷、饥饿和恐惧的多重折磨下,整个人已经变得形销骨立。 “召集族人,我们马上凑赔偿!”俟力弗无奈地说道。对方正在扎营的阵容他看见了,那不是目前伤痕累累的索头奚人能抵挡得了的。近三千名训练有素的武士,六千多匹战马,还有无数跟在队伍后护送给养的普通牧人。草原已经在这股力量下震颤,索头奚部不得不在恶魔面前屈膝。 徐大眼和苏啜西尔并络站立在联军的正前方。大营外围的木栅栏已经接近完工,在皮鞭和弯刀监视下的奚族俘虏手忙脚乱地替自己的族人挖掘着坟墓。而经过一个多时辰休息的武士们已经把体力调整到最佳状态,重新整理过鞍、镫、缰绳的战马也焦躁地打着响鼻,等待着最后一刻的来临。 匆匆搭起的栅栏只有两尺高,虽然整齐,却挡不住骏马一跃。而残酷的监工和伤痕累累的牧奴吸引了对方全部视线,几乎所有奚人都忙着筹集物资赎买自己的家人,没人想到苏啜部的木栅栏只是为了迷惑他们的判断力。 跟在徐大眼身后的李旭有些不忍看向远处的营帐,身边的半截香燃尽后,那里将成为骑兵冲击的目标。徐大眼是个天生的阴谋家,他故意把交割的最后期限放在了明天正午。而对面营地中的大部分人,已经注定看不到明天早上的太阳。 “他们杀了拔细弥和萼跌泰!”李旭感觉到自己握刀的手在颤抖,这是他第一次主动攻击别人,除了一点点兴奋之外,从头发到脚底的肉皮都感到紧绷得厉害。可面前的徐大眼却镇定自若,仿佛正在玩一个有意思的游戏。 “跟在我身后!”徐大眼听见了李旭的呼吸声,回过头来,对着他笑了笑,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然后,他举起左手,在苏啜西尔的背上轻轻地拍了拍。 苏啜西尔手中的羊毛大纛突然举起,斜指向正前。 “轰!”仿佛天河在刹那间决了口子。养足了精神的霫族武士?上马背,在各自旅帅(隋制,百夫长)的带领下纵马越过营寨围栏和目瞪口呆的牧奴头顶,风一般向奚族的营地卷去。(注2) 徐大眼四个月的心血终于见到的成果,二十几个百人队在高速奔跑的过程中组成了三把利剑,一把砍向奚部营垒正中,一把砍向左,另一把砍向右。 没有呐喊,没有角声,只有扑面而来的罡风,夹杂着隆隆的马蹄声和浓烈的杀气,卷进了奚族的营地。 “敌袭!”一个正在清点自家凑出的牛羊的奚人抬头,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随后,他的尖叫就被撕心裂肺的号角声所淹没。 俟力弗留了个心眼,没有让所有牧人都去收集牛羊。他将最精锐的一千名士卒安顿在寨墙后,并且在每隔二百步的距离上都放了一名带着号角的斥候。 只可惜,他没有计算过三里的距离战马需要多长时间能穿越。那点时间够不够他在得到敌方进攻的消息后做出正确决策。 事实给出了最正确答案。当第三遍报警的号角声还没响完的时候,前冲的霫族武士已经松开了手中的弓。两千七百多支羽箭破空而来,冰雹般砸在寨墙后。无论是正在慌乱中拉扯战马的奚族士兵,还是在恐惧中祈求上苍垂怜的老弱牧人,都被这一波羽箭覆盖在内。 羽箭射入躯体的“噗”“噗”声,鲜血喷出的丝丝声,还有人的哭喊,马的哀鸣,交织不绝。策马前冲的李旭看到阿思蓝抬手,将第二支羽箭搭在的弓弦上。 “吱!”带着哨音的响箭落在寨墙后。紧跟着,一股黑色的旋风从马队中升起来,追随响箭的轨迹射向了同一个地点。那是奚族武士最密集处,被第一波羽箭打懵了的他们不知道如何应对,持着刀,拉着马,乱作一团。 李旭看见了对方身体上冒出的血花,就像铜匠师父炉子里的火,红得炙烈。然后,他看见了一双双不甘心得眼神。接着,他的战马随着大队,从阿思蓝等人硬冲开的寨门闯了进去,踏着奚人的尸体冲向营地中央。 “分头前进!”李旭看见苏啜西尔挥舞起用蜀锦裁成的信号旗。那是他带来苏啜部买卖的,色泽艳丽,是去年霫族女人最钟爱的衣裳材料。如今,被额托长老收购的那几块蜀锦露了面。李旭清晰的记得,看在额托长老对自己和气的份上,自己还给老人打了一成折扣。 蜀锦裁就的信号旗不垂不卷,色泽鲜明。各支队伍中一直盯着中央大纛的传令兵们看得清楚,掏出号角,把经历四个多月训练所熟悉的命令以长歌的曲调发布了出去。听到号令,冲进奚部营寨的队伍骤然分开,一支追随着徐大眼和苏啜西尔直奔对方的中央大帐,另一支调整方向,沿着营地围栏扫荡惊惶失措的奚人。无论对方手里有没有兵器,弯刀过处,留下的都是一片血光。 还有一支队伍没冲进营垒,而是顺着栅栏外侧绕向了奚族营地的侧后,他们的任务是侧翼突破,尽量分散奚人的抵抗力量。不断有惊惶失措的牧人跳过营地的栅栏试图逃走,在营地外旋风般前进的霫族武士用弯刀和羽箭追过去,心中没有任何怜悯。 俟力弗在敌军接近自己的中央大帐前一瞬,终于组织起了一支人数不足二百的抵抗队伍。大部分的奚族士兵都没来得及上马,高举着弯刀,用血肉之躯来迟滞敌军的战马。少数武士挽起了弓,试图在对方冲到近前时制造一点混乱,却被苏啜西尔身边的护卫用弓箭纷纷射翻在大帐旁,根本没来得及射出手中的羽箭。 俟力弗知道索头奚完了,在对方战马冲破营寨的木栅栏的瞬间,他知道从此大地上再不会有索头奚这个部落存在。族人的哀嚎声让他鼓起了最后的勇气,这次他没有选择逃走,而是骑着战马,带着最后的十几个勇士,飞蛾扑火般向苏啜西尔等人杀来。 双方的距离很近,羽箭来不及第二射。苏啜西尔将令旗交给身边的族人,拔出弯刀迎向了俟力弗。二人同是部落的埃斤。对方请求战死,按照草原上的规矩,自己应该赐给他这个荣誉。 二马交错的瞬间,俟力弗突然改变了方向,绕开苏啜西尔,长啸着扑向苏啜西尔身后的大队。他看见了那头传说中的苍狼,也看见了苍狼身边那个魂不守舍的少年。 就是那个少年给索头奚部带来了厄运。没有他,斥候们不会纷纷谣传圣狼将力量赐给了一个异族少年。没有他,索头奚人也不会在强敌面前生不起抵抗之心。这个少年是毁灭索头奚人的罪魁祸首,俟力弗可以死,但一定要这个少年为自己殉葬。 瞬间的变化让很多人都来不及做出反应,徐大眼持矛拦截,却被跟在俟力弗身后的另一个奚族武士用身体挡住了战马。分配给李旭的护卫持刀向前,亦被最后几个红了眼的奚族武士纷纷冲开。 俟力弗以最快速度冲到了李旭的战马前,少年脸上的惊惶和举刀时的紧张他都看在了眼里。以他的作战经验,只需要一刀,肯定能将少年砍在马下。弯刀在斜阳下泼出一道闪电,直奔少年眉心。突然,胯下的战马一声长嘶,前蹄高高地跳了起来。 势在必得的刀光迷失了方向,俟力弗在慌乱中看见一头银白色小狼晃动着尚显单薄的身体用牙齿吊在战马的脖颈上。他收刀去砍小狼甘罗,在手臂回弯的瞬间,感觉到胸口一阵冰冷。 二马错镫,李旭本能地使出了一记横挥,这是刀术的第二个基本招式,共有六个出手方位。当初学刀,在他第一次胸前空门大露时,铜匠师父就用此招拍中了他的身体。 “记得用刀刃!”铜匠当时的叮嘱李旭一个字也没忘。 “杀了贼酋了!”四下里欢声雷动,被吓得差点掉了魂魄的徐大眼刺死对手,纵马向李旭跑来,一边跑,一边向好兄弟伸出的祝贺的手掌。 李旭提起左手,与徐大眼的右掌对拍了一下,脸上却没有一丝复了仇后的喜悦。他忘记了跳下马去割俟力弗的头,也忘记了像上次一样勇敢地冲过去砍翻羊毛大纛。只是纵马向前,向前,向前冲去。 ------------ 第五章 猎鹿(4) 、、、、、、、 哭喊声在他的周围响成一片,惊惶失措的奚人老弱跪在血泊里,不住地向武士们叩头乞命。李旭不想听哭声,不想看血光,他只想把当时带队袭击并欺骗自己的那个斥候头目揪出来。 不是为了给同伴报仇,他心里已经没有了仇恨。他只想问一问对方为什么袭击自己,为什么要主动发起进攻。虽然李旭心中清醒地知道,即便斥候们不发动袭击,这场战争也势必发生。可是,他希望自己能听到一个不同的答案,希望自己能得到一点解脱。 哪怕是虚假的一点点。 “附离,附离!”分配给李旭的一百名苏啜部武士欢呼着,跟在李旭身后往来冲杀。凡是有敌军抵抗的地方,李旭都要冲过去。一旦甘罗身影在敌人面前出现,敌军的抵抗之火立刻被削弱,转眼就被苏啜部武士们扑灭在当场。 “附离是最勇敢的战士!”苏啜西尔看着那个渐渐远去的少年,目光里充满了赞赏。 “附离,附离!”战士们欢呼着李旭的突厥名字,充满自豪。 欢呼声外,失去亲人和家园的奚族妇孺们发出的哀嚎格外刺耳。 还是徐大眼明白好兄弟的心思,见李旭疯子一般哪里人多向哪里冲,知道他是第一次经历这么大规模的战斗,被部族仇杀时出窍的冤魂迷惑了心神,赶紧提矛冲了过去,附在其耳边用汉语大叫了一声:“春秋无义战,如果今天是我们输了,下场不会比这好过!” 一语惊醒梦中人,听完此言,李旭果然不再乱冲乱撞。揪出当日斥候头目为自己的行为找个借口的幻想虽然在瞬间破灭,脸上的神情却也不再那么迷茫。 草原就这么大,一个部族的崛起必然踏着另一个部族的尸骨。对于苏啜附离、阿思蓝等霫族武士,他们心里可没有李旭那么多负担。徐大眼用连环计击溃索头奚部,实际上等于在死亡边缘上将月牙湖附近的各个霫族部落拉了回来,否则,一旦让索头奚人在附近的草场上缓过元气,凭借该部的人口数量和对战争的理解能力,等待人口匮乏的霫族诸部的下场或者是被征服为奴隶,或者被驱逐到西边的戈壁上自生自灭。届时,索头奚部做的事情将与诸霫联军今天一样,不会心存半分怜悯 武士们挥着刀,在索头奚人的营地内外尽情扫荡。这个被突厥人从索头水边赶出来的奚族部落非常富足,虽然已经在迁徙和战争中丧尽元气,但长老们家中储存的铜器、玉器、石雕等奢侈品亦远远超过任何一个霫族部落。特别是那些从长老们家中抄出来的玉石雕刻和混杂着金丝的皮革编织品,几乎件件巧夺天工。 奚人在北周时期就已经因手工精湛而闻名,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和积累,技艺更是已臻化境。很多物品当时长老们若是肯捐献出来向苏啜部交换战俘,随便一件都可以晃花诸霫联军中那些没见过市面的乡巴佬们的眼睛。甭说被扣留在苏啜部的八百多战俘了,就是人数再多上一倍,也可以平安无损地换了回来。 只可惜诸霫联军事先不知道奚人的收藏这么富足,没提出以金银玉器交换战俘的要求。而索头奚的长老们也从来没打过自家财宝的主意,不会主动为了治下的牧人损耗自己的家产。到了如今,长老们只能趴在地上苦求,期待苏啜西尔等人在搬空了自己的财产后能发发慈悲,留下自己一家大小的性命。 无节制的屠杀和掠夺足足进行两夜一天,直到第三天早晨,苏啜西尔才在徐大眼和李旭的劝说下,命令武士们停止了报复。到了此时,索头奚营地周边一百五十里范围内已经被武士们梳理了一遍。眼下这个总人口曾经超过一万的大部落几乎全族被俘,只有在更远的地方放牧,听闻战争消息即举家搬迁的四十几户牧人逃进了戈壁滩内。从此,自北魏以来的闻名草原的奚族五部就变成了四部和一个零头,直到二十余年后,才在契丹人的帮助下慢慢恢复了五部争雄的局面。 “我知道你们中原人心软,但这是草原,事情必须用草原上的规矩来解决!”苏啜西尔望着属下供奉上来的如山珍宝,意犹未尽地向两个异族年青人解释。“如果我不准他们抢掠,下次就没人愿意为部落而战。他们为部族流了血,就要用敌人的血和眼泪还回来!” 说完,伸手胡乱一拔拉,将眼前的珍宝分成高低大小相等的三分。手指着其中一份说道:“一份归公,一份归我这个族长,另一份你们兄弟拿去分。咱草原上的规矩,谁的功劳大,谁拿最大的一份。” “晚辈不敢贪功!”徐大眼笑了笑,婉言拒绝了西尔族长的好意。他帮助苏啜部炼兵的目的只是找个机会将多年所学和领兵实践相印证,以便将来回到中原后可以建立更大的功业。至于苏啜西尔手指的财富珍宝,对店铺开遍河南河北的徐家而言,的确还看不上眼。 李旭的目光却在刹那间呆滞。他没有拒绝,也不敢笑纳。对于他这样一个出身破落商户的子弟而言,苏啜西尔赠送的珍宝已经超过了他梦中曾经梦到的最大数目。但那珍宝上的血腥味道,却熏得他浑身发冷。 “我是来草原避兵祸的!”李旭心中默默地想,“但我却给这里带来了兵祸!” 春秋无义战,草原上从来没统一过,所以任何一场战争的正义性都是相对的。或者说,没有任何一场战争属于正义。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这种事情司空平常。要想不被别人杀,自己就得提起刀来杀人,任何部族没有第三条道路可选。李旭不是死板之人,他理解诸霫联军的无奈。也明白苏啜西尔对自己是一番好意,换了别人,西尔首领未必会肯拿三分之一战利品与之分享。但他的耳朵里却充满了霫族人绝望的哀嚎声,每一声都如鞭子,抽打在他骨髓之上,让他忍不住想打哆嗦。 “怎么了,附离,你病了吗?”苏啜西尔正惊诧于徐大眼的客气,猛然见李旭在一边瑟缩,关心地问道。 “可能是血战后受了风!”徐大眼伸出手来,摸了摸李旭的额头。 初次上战场的人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血战后因为忙着脱下皮甲擦洗身体而着凉的事情时有发生。这种病可轻可重,身体强健的人几天就能恢复过来,身体单弱的人却有可能就此一命呜呼。 苏啜西尔听徐大眼如此说,再看看李旭那憔悴的脸色,大吃一惊。上前几步,一把抓住他的手腕,边用力挤压腕部的血管,边大声向外边喊道:“来几个人,赶快准备热水给附离洗澡。让额托长老准备几只活羊,今晚替附离驱邪!” “呃,呃!”李旭如从噩梦中惊醒般低叫了一声,抬起了头。额托长老的治病手段他可是见识过的,什么草药、石头、泥灰煮上一大锅就向病人嘴里灌。把病人灌昏了后,一边向其身上淋羊血,一边摇着穿了铜铃的牛扇骨跳舞。苏啜部的人对这种治病方式信若神明,可在李旭和徐大眼看来,此方和刑罚差不多,好人被他这么治几次,十有八九也给治死了。 吃了这一吓,李旭不敢再继续发傻。看看满脸关切之色的苏啜西尔,再看看目光中带有责备意味的徐大眼,讪讪笑了笑,答道:“晚,晚辈没事,不用,不用麻烦额托长老。刚才只是觉得这些珍宝受之实在有愧!所以才一时呆住了” “真的?”苏啜西尔不敢相信地问。以往苏啜部对外打了胜仗,长老们因为战利品分配互相揭短辱骂的情况有,互相动手打架的情况也很常见,每次都让他这个族长头疼得要死。像徐大眼这种淡然拒绝和李旭这种发呆发傻的样子,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因此,西尔族长也猜不出李旭刚才发呆的样子是厌恶珍宝上的血腥。摆了摆手,假装生气地说道:“第一战夺得了敌人的大纛,第二战砍翻了俟力弗大埃斤,还有每天带着圣狼给大伙鼓舞士气,这三项,哪一项不是实实在在得功劳?此时咱们站到帐外去问一声,又有谁敢跟你们二人抢这个头功?如果你们二人什么都不收,我这个族长岂不是更不该收这些财宝么?” ------------ 第五章 猎鹿(5) 、、、、、、、 苏啜西尔见李旭面色窘迫,知道眼前这个少年是个直心肠,不会因为战利品多寡跟众人计较。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你们拿吧,不要客气。按咱草原上的规矩,勇士们缴获了战利品,其中一半要归族长和长老所有。而大箭、小箭们,也就是你们说的队正、伙长们,还要从底下的收获中再分一份走。几番分割后,能真正留在勇士们手里的东西并不多。你们二人如果不需要这么多宝贝,可以分给各自的朋友和护卫。这样,他们会永远记住你们的今天的慷慨,将来为你们做事时也更尽心!” 李旭和徐大眼听西尔族长如此热心替自己考虑,实在无法拒绝对方的好意,只得?上前去,用勇士们抢来的麻布将分给自己的那份珍宝裹了。放到马背上留待回到霫部后再慢慢想办法处理。 苏啜西尔见二人把战利品收下,登时了却了一桩心事。手握着刀柄,志得意满地出去巡视,见各位旅帅们都将部属聚集齐了,高兴地用突厥语说了几句嘉勉的话,然后带着大队人马,押着俘虏,赶着牛羊,浩浩荡荡地返回自己的营地。 至于索头奚人被砸烂的营盘,苏啜西尔也不舍得将其一举烧毁。作为此次战斗的最大出力者苏啜部,他们理当分得这个营地和营地周围五十里内的草地。等盛夏来临的时候,即可赶着牛羊来这里放牧。 届时,被尸体和血水催肥的青草能长到一人多高,谁也不会记得今年春天冰雪消融的时候此地曾经发生过一场战争。霫族和奚族都没有自己的文字,而记载英雄的牧歌只会为胜利者吟唱。 回程的路上,李旭一直神情恍惚。徐大眼本来心里还有一些牛刀小试后的兴奋,见好朋友兴趣缺缺,也觉得有些意兴阑珊起来。倒是阿思蓝、苏啜附离等人快乐无比,一?上毫不顾忌地讨论着谁第一个冲进的营寨,谁杀死了第一个敌方勇士,仿佛唯恐长老们所编制的记录战争的长调里遗漏了自己那份功劳一般。 临近部落还有一整天的行程,联军中的勇士们已经开始整理衣甲。一个个不顾春天河水的冰冷,在扎营时轮流跳进去将身上的血腥味和汗臭味洗得干干净净。连同溅过女人鲜血的铠甲,刚刚杀过老人的弯刀,曾经从小孩尸骨上踏过的马蹄都清理得一尘不染。不少家境富裕的勇士还把悬挂在铠甲边角与发辫子之间铜、银两色铃铛解下来,用河沙打磨得光可鉴人后,才又一丝不苟地挂回远处。 李旭和徐大眼看得有趣,多少忘记了些心中的烦恼。待队伍渐渐走近苏啜部的营地,眼前的景物立刻鲜亮。早已得到自家儿郎胜利喜讯的苏啜部老人、妇女们把营寨布置得如花园般漂亮,比起李旭记忆中那个冒着黑烟的奚族营地,这里简直就是人间仙境。 刚刚冒出头来的青草被女人们小心整理过,用手拔掉了其中的蒿子、刺狗等高茎植物。远远看去,营地附近的草地就像一大块翠绿的地毯,从左边的云端向右侧的天际遥遥铺开。 无论是部族中的长老,还是刚刚因立下功劳获得自由的牧奴,所有人都迎出了营寨。马奶酒的清醇和奶茶的浓香勾得人直抽鼻子,族各部的少女的笑声却比酒和茶更吸引人。在娥茹和陶阔脱丝两人的带领下,数以百计算的如花少女捧着酒碗迎在了回家的战马前。 盛装的少女是全场男人关注的焦点,李旭明显听见了自己身边的几个侍卫喉咙发出了抽动声。男人们刚刚经历一场杀戮,迫切需要找一个温柔的港湾休整。而一个比一个娇艳的少女,则大方地对英雄仰起了自己的红唇。 娥茹走在队伍最前方,她穿了件用去年秋末从李旭和徐大眼手里买的那块黄色蜀锦所裁制的仿汉曲裾。改了型的曲裾综合了胡服的优点,故意收紧的腰身和以一道弧线从上到下滑落的裙口很好地衬托了她柔媚的身材。人间四月的阳光中,黄衫少女如春花般在绿野间绽放。 少女袅袅婷婷地走来,捧起一碗美酒,高举到自己父亲的马前。轻启朱唇,低声欢歌:“苏啜部的埃斤西尔,带领狼群驱逐了野犬,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 “草原上的鲜花为你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你而明亮……”众少女齐展歌喉,用突厥语反复吟唱。对她们而言,是苏啜西尔及时地采取了进攻行动,挽救了部族命运。这首长调,苏啜西尔完全可以当得起。 李旭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淡淡的微笑。如果纯粹站在霫人角度,这的确是一场值得纪念的大胜。虽然这些天来,他一直为杀戮而感到难过。但内心深处,他早已把苏啜部当做了自己的半个家。当家中其他人开心的时候,自己不能一人向隅扫了所有人的兴。 “草原上的鲜花为勇士而开,天空中的阳光因勇士的热血而明亮!”苏啜西尔在马上接过酒碗,回头向身后所有凯旋的将士们喊道。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大声喊道。这是他们的传统,开心的时候,每个人都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让所有族人高兴。 苏啜西尔举起酒碗,用手指沾了几滴洒向天空三次,然后再沾了几滴三次洒向大地。最后,把碗中马奶酒一饮而尽。 两个不知名的美丽少女捧了一根长长的白色哈达,高高地举过头顶。苏啜西尔在马背上尽力将身体弓下,头垂低,让少女翘起脚来把哈达挂在自己的粗壮的脖颈上。 “勇士西尔!无所畏惧的西尔”将士们再次欢呼,苏啜西尔拔出弯刀,四下致敬。然后跳下战马,拉起缰绳走进欢迎的人群中。晴姨和苏啜西尔其他几个妻子立刻围拢过来,争先恐后地用胳膊将丈夫环住。一家人簌拥着,缓缓踏上从营寨门口一直铺向中央大帐附近的红毡。 “睿智的长老额托,他的目光比大海还深远……”娥茹捧起第二碗酒,轻轻吟唱着举给了苏啜部的长老额托。额托大笑着捧起酒碗,向天空、大地和勇士们致谢。然后饮酒,接受少女们献上的哈达,跳下马,蹒跚着走向自己的家人。 第三碗酒捧给了随军出战的舍脱部长老沙哥。少女的朱唇刚刚开启,舍脱沙哥却将战马轻轻带开,谦虚地说道:“舍脱部这次完全是借了苏啜部的威风,这碗酒老沙哥不敢喝。真正的英雄不是我们这些老人…….” “英雄是从中原来的少年!”参加了最后一战,跟着大队人马没少捞好处的必识部长老那弥叶最为机灵,见舍脱沙哥不肯居功,自然也不希望别的部落长老排在了自己前面,手一指徐大眼和李旭,向身边的霫族勇士们高声问道:“谁为我们定做了猎兽的陷阱,谁为我们带来了必胜的信心。谁砍倒了索头奚人的大纛,谁杀死了敌人的首领?” “智慧如月牙湖般深的徐贤者!胆量比豹子还大的附离!”勇士们轰然以应。徐、李二人的功劳大伙都亲眼所见,没有人不心悦诚服。 娥茹的眼睛一瞬间变得比春天的阳光还明亮,双手捧起酒碗,颤抖着来到徐世绩面前,仰起头来,凝望着对方英俊的面孔,低声唱道:“智慧的风从南方吹来,擦亮勇士们的眼睛。勇敢的徐贤者从中原而来,帮助霫人保卫家园……” 听着这婉转的歌声,看着面前那明亮的双眸,徐世绩的大眼中迸出夺目的光彩,他大笑着端过酒碗,按照霫人的礼节向天、地和伙伴致敬。黑甲、红马、银色披风,刹那间,在少女眼里,所有的光华都被他一个人所遮盖。 徐大眼没有家人在草原,娥茹与他并肩走进了部落。望着好朋友意气风发的样子,李旭会心而笑。突然,一湾明澈的春水从草地上滑过,飘荡到他的面前。 陶阔脱丝穿的还是李旭和她初次相逢时那身天蓝色绸衫。乍暖还寒的春风吹得她双颊生火,少女却宁愿忍受些冷风,也要展示自己最动人的一瞬。她的身影如同碧野幽兰,她的嗓音如同师旷鼓琴,李旭再次迷醉了,昏昏沉沉忘记了身外所有烦恼。 完成一整套礼节后,陶阔脱丝挽着李旭的手向营寨内走去。今天是附近各个霫族部落的共同节日,已经将近二十年时间,月牙湖周围的草原上没有举办过类似的庆典。自己的心上人能坐在第一排观礼,少女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为此感到骄傲。 ------------ 第五章 猎鹿(6) 、、、、、、、 “我要嫁一个少年英雄!”去年夏天的成人礼上,年满十三岁的少女曾经对着天空的圆月祈祷。月光听见了少女的祷告,把一个英雄少年从千里之外送到了她的身边。 面临危险毫不退缩,万马军中砍断对方王旗,两军阵前斩宿敌于马下,这样的少年英雄,苏啜部一百年来也没出现过第二个。更令少女心醉的是,他曾在危难时刻舍身相救。虽然那天他骂人的样子很凶,但少女每每想起那个“滚”字,却觉得比任何一个同龄少年的情歌还动听百倍。 苏啜部的神奇猎手阿思蓝、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纳、第一个冲进敌军营寨的侯曲利、堵住敌人逃走道路的阿失毕,一个个满面红光的勇士和陶然而醉的长老们被少女搀扶着?上观礼用的白毡。草原民族敬重勇士,今天的座位次序不依照他们在族中的地位,而是参照他们的战功而定。坐位越靠前意味着功劳越大,自然也就成了少女们目光的焦点。 身着盛装的少女们蝴蝶般在座位间穿梭,为心目中的英雄捧上大碗的美酒。越坐在前排,送来的酒碗越多。不像中原女子那般羞涩,霫族少女看人的目光向来是肆无忌惮。她们笑颜如花,频繁地向前排的少年投送秋波。相比之下,营地正中央位置,部族长老们带着面具,用尽全身力气而跳的祭祀天地和战死者英魂之舞反而没几个少女去看了。 霫人精心准备的庆典场面非常宏大。远古传说中的英雄、白天鹅化身少年挽救霫人苦难并让霫族少女受孕的故事被长歌完整地叙述。乐曲声里,带着各色面具,衣服和头发上挂满铃铛的长老们卖力地跳着,舞着,仿佛用自己的生命来迎接霫族复兴的神圣时刻。 九十九名赤裸着上身的未成年男子持刀剑而上,他们是部族未来的战士。也是前来接受祖先祝福和牺牲英雄眷顾的重要对象。吟唱声中,一个八、九岁模样,皮肤细嫩的小男孩勇敢地举起刀,率先割破了自己的大拇指。 九十八把弯刀高高地,被比弯刀长不了多少的胳膊挥舞着指向蓝天,指向草原,然后,少年们同时割破拇指,把指尖的血轮番滴在一个木盆中。鲜红的血液在阳光下冒着热气,被带着面具的长老们举起,放下,放下,举起,再三之后,供奉在祖先的画像前。 少年们跑下去,牵来九匹骏马、十九头健壮的公牛、九十九只毛色雪白的羔羊。号角声连绵不绝,冲天杀气中,少年们互相协助着,将骏马、公牛和羔羊分批宰杀,将血献给苍天,将肉块献给祖先,将内脏掏出来摆在木盆内,双手捧着去敬献给冥冥中护卫部落的圣狼之魂。 李旭被宏大而血腥的场面震撼得有些头晕,悄悄地将目光从远处收回来,落在穿梭敬酒的少女们身上。突然,他看见娥茹红着脸被一群少女围在中间。而其中几个少女指指点点,热辣的目光正扫向自己身边的徐大眼。 “这下徐兄有麻烦了!”李旭赶紧把自己的目光从娥茹身上移开。按照他对霫族传统的理解,有了未婚夫的娥茹已经失去了选择帐篷的权力,今日狂欢后,一定有无数各部少女期待着能钻进徐大眼的毡帐。而娥茹之所以被她们围在中间,肯定是为了打听徐大眼的住处。 正当他准备提醒徐大眼一声,以报当然被此人嘲笑的一箭之仇时。耳垂处突然被人咬了一口,同时,鼻孔处传来一阵淡淡的幽香。 “舍脱部的女人在问你的毡包哪里?”额阔脱丝像头小狼般呲着好看的虎牙说道,话语里带着三分忌妒,七分自豪。 李旭的脸一下子红到了脖子根儿,他看见远处有少女在冲着自己笑。知道自己和陶阔脱丝现在的样子肯定会引起无数人的误解,想要将她轻轻推开,少女的身体却贴得更紧。鼻子轻轻扭起,很甜,很温柔地说道:“我今晚会让甘罗守着你的毡包,她们想来就尽管来吧,看甘罗先扑倒她们还是你先欢迎她们!” “我的天!”李旭无辜地摊了摊双手。少女的酸酸的模样看起来别有一番滋味,他突然想起苏啜西尔分给自己的战利品中有一双淡红色的半透明的玳瑁发簪,倒是配得上少女那白中带金的长发。 此时他完全忘记了这批财宝的血腥味气,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发,准备约她跟自己去取发簪。却见少女瞪大了眼睛问道,“你得了什么战利品,给我准备了礼物么?” 如此心有灵犀,倒羞得李旭不敢把礼物说出来了。犹豫了一下,低声回答:“一大堆,我留着没用。待会儿你自己挑吧,随便拿,别客气!” “傻附离,你就不会自己给我送来么?”少女嘟了嘟娇艳欲滴的双唇,气哼哼地问道。 “有区别么?”李旭茫然地问,想要拉住陶阔脱丝说个明白,少女却狠狠踩了他一脚,小鹿一般跳走了。 八`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八_零_电_子_书 _w_w_w_.t_x_t_8 _0._c_o_m “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李旭在肚子里自己给自己找平衡。脚?上传来的痛楚带着些温馨,让人心里暖暖的,仿佛又把甘罗抱在了怀中。 正午时分,庆典达到了最高潮。由苏啜西尔的弟弟苏啜附离带领,一百多名手持利刃的武士用牛皮索将幸存的十余位奚族长老拉到了部落中央。 “跪下!”武士们粗暴地踢打着,将一个个衣衫曾经华丽,但现在已经满身泥浆马粪的长老们按倒在地上。 “他们要干什么?”李旭不由自主瞪大的眼睛,低声问。 肩膀上传来一股充满关怀的压力,醉态可掬的徐大眼将右胳膊有意无意中搭在了他的肩头。 凄凉号角声中,武士们围着垂头丧气的奚族长老跳跃,放歌。几段战歌过后,苏啜附离提起一把弯刀,缓缓地走到诸长老面前。那些长老们立刻瑟缩了起来,每个人的身体都尽力向远处偏,惟恐被苏啜附离第一个拉出队列。 苏啜附离四下看了看,一把揪住了乌一勒的衣领。人群中立刻欢声雷动。诸霫联军的勇士对乌一勒都很熟悉,四个多月来,苏啜西尔和徐大眼联手捉弄了这个倒霉的老人无数次,每次都给大伙留下了足够的笑柄。 “乌一勒长老,你愿意用自己的血洗刷族人的罪孽么?”欢呼声中,苏啜附离将弯刀架在乌一勒的脖子上,大声质问。 “我,我,饶……”乌一勒想祈求饶命,但长老的尊严又不准许他这么做。反复嘟囔着,犹豫着,老人的精神终于崩溃,哭喊着祈求:“饶命啊,看在长生天的份上饶命啊,苏啜部的主人们。我,世代居住在索头河畔的奚族长老乌一勒愿意终生做牛做马,报答您的不杀之恩!” “哄!”周围的诸霫部众再度发出哄笑。乌一勒狼狈的样子让他们非常开心。自从去年秋天开始,远道而来且人数众多的奚部就像阴云般压在了附近几个霫部的头顶上。今天,乌云终于散尽了。 “我不会饶恕你,只问你愿意不愿意用自家的血给你的族人赎罪!”苏啜附离摇头,冷笑。 远处传来隐隐的哭声,被俘虏的奚人们听见了这边的欢歌与哄笑,推断出了残忍的苏啜部准备做什么事情。这是草原上的规矩,每个获胜的部落都会这样对待被征服者。 李旭突然有了一种站起来的冲动,杀俘,并且是虐杀。这种行为超出了他所读过的典籍中记录的一切暴行,也超出了一个中原少年的承受能力。更让他不能容忍的是,那一个个如花少女们也在拍着手,仿佛别人的死亡可以给她们带来最大的快乐。 肩膀上的压力却越来越重,徐大眼用力揽压着李旭,避免他真的跳起来。如果此时他突然发飙,恐怕所有功绩都平息不了霫人的怒火。 “这是草原,一切按照草原的规矩!”徐大眼在李旭耳边,尽力用平静的语调说道。“俘虏的数量已经超过了苏啜部的总人口数,若不杀掉有威望的长老,将来会流更多的血!” ------------ 第五章 猎鹿(7) 、、、、、、、 听完徐大眼的话,李旭不再挣扎,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场地中央。耳边的欢呼、呐喊、哄笑声仿佛在瞬间全部静止。在一片寂静的红色世界里,他看见苏啜附离举起刀,杀鸡一样割开了乌一勒老人的血管。然后,让红色的血喷进一个红色的木桶。 接着,青面獠牙,巨齿红发的苏啜附离走向下一个长老,把弯刀按在他的脖子上。 “你愿意赎罪么?”红色的世界里突然不再寂静,李旭听见苏啜附离的声音雷鸣般地在自己耳边轰响。 “我要喝酒!”他用力侧开头,向远处的陶阔脱丝喊道。正吓得双手掩面的陶阔脱丝听见李旭用汉语发出的呼喊,赶紧侧着头跑过去,递给对方一个圆鼓鼓的皮口袋。 李旭解开绑着皮口袋的绳索,袋口对着喉咙,把满袋子酒灌进了肚子。周围的杀戮也好,狂欢也罢,都已经与自己无关。那一刻,他只想喝醉,只想回家。 “流干了长老的血,两族冤仇就此结束,俘虏们就可以成为牧奴!”狂饮中,李旭听见一个声音向自己解释,像是来自娥茹,亦像是来自晴姨,也好像来自陶阔脱丝。他不想再关心,只是整袋子整袋子地往喉咙中倒酒。 “牧奴的地位比奴隶高!”有人低声耳语。好像是徐大眼的声音,他的声音也在发抖。他后悔了么?李旭悲凉地想,伸手抹了把湿漉漉的脸,抱着酒袋子沉沉睡去。 希望长醉的人往往比任何人醒得都早。半夜时分,李旭感觉到了毡帐里的燥热。他用力按了按疼得如被刀刺般的太阳穴,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 “附离,你醒了?”一个带着欢喜又带着几分恐惧的声音问。 李旭回头,看见陶阔脱丝穿着件白色的曲裾,静静地躺在自己身边。嘴角带着淡淡的笑容,双手却紧张地抓着身下的毯子不放。 “轰!”李旭觉得自己头顶上冒出了无数星星,又大又亮。喉咙更加干涩,身体也不听话地开始颤抖。 这是梦,李旭一遍遍告诉自己。目光却不受控制地扫向了身边的少女。 不可否认,少女美得无法形容。李旭也不想否认这一点。自从知道霫族的风俗后,他就很后悔那天逃出了帐篷。但当期盼中的机会再度摆到面前时,李旭突然发现自己不知道该做些什么? 迷迷糊糊中,他记得自己曾低下头去,借着炭火发出的微光仔细观察少女的面孔。这是一张含苞待放的脸,就像一朵早熟的荷花般等着他去采摘。但他却不忍心去碰,只想轻轻地抚摩一下这张脸,只一下,只一下就全部满足。 少女闭着眼睛,长长的睫毛不住地颤抖。她能清晰地感觉到李旭粗重的呼吸,闻到对方身上浓烈的酒臭。她期盼着李旭对自己做些什么,心中却又害怕得要死。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心中仿佛有无数小鼓在敲。 李旭的手轻轻地落在了少女的脸上,抚摩过双靥,睫毛,眉头,顺着长发向上滑去。少女紧张地期待着,期待着,期待并恐惧着传说中那个神圣时刻的来临,等了很久之后,她听见了雷鸣般的鼾声。 少女偷偷睁开了眼睛,看见李旭流着口水,头贴在自己肩膀上沉沉睡去。手还停留在自己的发梢边,睡梦中的笑脸得意洋洋,仿佛刚刚偷吃了一个被大人藏起来的桃子。 睡梦中,十五岁的少年心满意足。 枕边的余香尚在,少女又像第一次一样不见了踪影。李旭不敢肯定昨夜陶阔脱丝是否真的又钻进了自己的毡包,只是觉得有些心虚。自己可能又一次把事情搞砸了,如果梦中的事情真的在毡包里发生过,不出半个月,这件事将再度成为部落里所有男人的笑柄。 直到春天的太阳把整个毡包烤热,李旭才硬着头皮爬起身。仗打完了,不需要他再带着甘罗去鼓舞士气。如果没猜错的话,今天应该是参战的各部落长老们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俘虏的大日子。对拥有一群曾经被自己杀死了家人的奚族奴隶,李旭提不起半分精神头。自己和徐大眼早晚要回中原去的,除了陶阔脱丝及与她有关的记忆,李旭不想让这里的任何东西陪伴自己离开。 强者拥有一切,甚至可以对弱者的生命和尊严随意践踏。这是草原规则,既然与这规则格格不入,自己不如早一些回到家乡去。想起远在千里之外的家,还有那宁静得有些乏味的年少岁月,李旭悠然神往。当时未曾觉得那些日子有多美好,如今回忆起来,才发现所有的记忆都充满了温馨。 “如果征兵结束了,或者能打点官府…….”李旭突然有些一厢情愿地相信起九叔所说过的,大隋的官吏没那么差劲的话来。 “哥哥曾经为大隋捐躯,父母年老,再加上几块精美的玉器说话,地方官应该会讲些情面吧。”李旭默默地想着,信手拎起了堆放在毡包角落的麻布包裹。 包裹显然被人翻动过,里边的财宝被重新整理,擦拭得干干净净。从货堆的大小上看,所有财宝应该都在。李旭仔细翻了翻,发现自己曾经想送给陶阔脱丝的那根玳瑁发錾不见了。 “这野蛮丫头!”李旭苦笑了一声,知道昨夜醉中的梦境是事实。望着自己的双手发了一会儿呆,将包裹系好,拎着走出了毡帐。 春天的阳光烤得人身上暖洋洋的,十分舒坦。整个苏啜部落都沐浴在这仲春的阳光下,显得分外宁静、和谐。庆典留下的痕迹已经被奴隶们清理过了,血染红的地面上被挖出了崭新的黑土。草根的芬芳和羊毛烧焦的味道完全取代了空气中曾有过的血腥气,也让昨日的疯狂烟消云散。苏啜部还是那个热情好客的苏啜部,善良的牧人脸上的笑容依旧那么善良。只是在少年眼中,阳光下所有一切都已经改变了模样。 几个牧民带着妻儿,正兴高采烈地向自己家新分得的牲口身上做印记。他们或者在羊耳朵上缝一块布,或者在马屁股上烫一个花,长期逐水草而居的牧人们有的是办法让自己的财产和别人的财产分开,祖辈传唱的歌谣中教会了他们所有生存技巧和规则。 两身强力壮的牧人按住一名小女孩,把一个铁项圈套在她的脖子上。然后在女孩胸前垫上沾了水的毡子,提起烧化了的铅水,将项圈的封口焊死。女孩被铅水在毡子上溅起的热气熏得眼泪直流,却不敢放声痛哭。这个项圈是奴隶的标记,除非好心的主人放了她,或者因垂涎她的姿色娶她为小妻,否则,她永远不可以将铁项圈解下来。 李旭看得心里发堵,拼命加快了脚步。好在杜尔的家距离他的毡包不远,转眼就到。缺了一条手臂的杜尔没能参加最后一场战争,所以他家门前也不像别人家那般热闹。 杜尔自失去一条手臂后,因流血过多昏迷了四天四夜。部落里的长老都认为他已经没有生还的希望,李旭却带着甘罗每天都来呼唤他,用圣狼赐福传说给了他活下去的动力。对于怪力乱神,李旭秉承圣人遗训,是向来不信的。但能用其来救人性命时,则又乐此不疲。 因此,杜尔一家对李旭很感激。见其拎着一个大包裹走进来,立刻捧出了奶茶和点心。李旭不会用草原上的方法做饭,所以几个月来的上午餐大部分都是在杜尔和阿思蓝家吃的。闻到了奶茶香味,他也不客气,盘坐在杜尔对面,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陶阔脱丝昨天钻你的毡包了?”杜尔第一句问话就差点让李旭被奶茶呛死。 ------------ 第五章 猎鹿(8) 、、、、、、、 “咳,咳,咳……”李旭拼命咳嗽着,脸红得像一个初冬的烂柿子。杜尔见他满脸尴尬,嘿嘿一笑,带着几分调侃的意味说道:“你小子的确有福,陶阔脱丝是部落里最美的少女,从上一个夏天开始,方圆几百里多少个男人做梦都想着她!” “我什么都没干!”李旭在心里大叫,脸上的表情更加古怪。杜尔却以为他是年青脸嫩,伸出惟一的左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鼓励,“别害羞,男人家有什么可害羞的。加油,当年我才十四岁就…….” “叮!”杜尔妻子手中的银勺子碰在铜碗上,发出了清脆的一声。独臂杜尔吓得吐了吐舌头,把后半句话咽回了肚子内。 这种事情,越描越不清楚。李旭摇摇头,无奈地接受了眼前事实。用奶酪、干肉与奶茶将肚子撑起来后,他拎过自己的包裹,从里边掏出几块玉雕,摆在了杜尔面前。 “附离,你这是干什么,欺负我只有一只胳膊么?”热心肠的杜尔立刻翻了脸,和妻子并肩站起身,手握着腰间的刀柄说道。 “按草原的规矩,你曾和我并肩而战,作为圣狼护卫,我可以把自己的战利品转送给你!”李旭笑了笑,根本不受杜尔夫妇的威胁。草原上有很多不成文的风俗,任何人都得遵守。比如进入朋友的毡包中,你可以带送给他酒和活羊,却不可以送给他干粮或肉食。否则,就等于在骂朋友穷得已经揭不开锅。 李旭在苏啜部已经生活了小半年,对这里的风俗多少都了解了一点。如果以普通朋友的身份把抢来的财宝赠给杜尔,二人并非血亲,的确侮辱了杜尔的尊严。但以战友兼上司的身份赠送财物,杜尔却不可以拒绝。 平日,李旭的身份是圣狼护卫,地位等同于部族长老。战时,李旭可以统帅一百个勇士,而杜尔只是一个小箭(伙长)。所以李旭把并肩作战四个字摆出来,杜尔夫妇立刻无话可说。 夫妻两个明白李旭的一番好心,不得不坐了下去。眼前的玉雕却不肯收,从不能继续保护附离大人到李旭和杜尔不互相统属,找了无数个理由推辞。直到李旭再次摆出了护卫的架子,杜尔才勉强命令妻子将玉雕收起。 杜尔在苏啜部属于富人,见多识广,知道两块玉雕中任何一块的价格都足以换一百头活羊。心中也明白李旭之所以这样做,是担心自己失去了一条手臂后生活无着。感动之余,便提出将自己家的骏马送给李旭。李旭不忍继续推脱下去伤了杜尔的心,想了想,说道:“马就算了,我估计长老们还会从战利品中分给我几匹好马。我一个人,平时也用不到那么多马。我家的羊倒是不太多了,你送我五头,晚上咱们到我家去喝酒!” 杜尔一听,心中大乐。连忙请求父亲帮忙去野外将自家的绵羊抓五头膘最厚实的回来。春天是抓膘和受孕的好季节,牧人们很少在这个时间里宰杀自家牲口。但李旭给的礼物实在太过贵重,所以杜尔的吝啬鬼父亲嘎布勒虽然肉痛,还是高高兴兴地?上了马背。 “这次跟着我和徐兄身后一同出征的,还有两百名勇士!”李旭喝了口奶茶,继续说道。“我们两个想分一些财宝给他们,但是害怕厚薄不均,想听听杜尔有什么好注意!” “什么,你们分财宝给部下!”杜尔诧异得险些被奶茶呛到。草原上没有军饷之说,以往部族之间发生战争,向来是士兵将掠夺来的战利品供奉给上司。虽然通情达理的上司最终会拿出些财物来奖励那些作战有功者,但绝不会出现将属于自己的所有战利品平分给属下的事情。敢这么做的人,要么是得了失心疯,要么是收买人心,图谋不轨。 经过杜尔再三解释,李旭终于明白自己和徐大眼的想法的确非常幼稚。西尔族长那天说的话,不过是为了让他们有个理由收下战利品而已。 “弟兄们辛苦,我要把这些东西分给弟兄们!”每个长老在分战利品的都会这么说,甚至为了自己麾下的某个勇士没收到应有的奖赏吵得面红耳赤。实际上,他们从来不会真的把战利品平均分给下属。这是几百年来约定俗成的规矩,就像处死战败者中的德高望重者一样,谁也不会计较其是否合理。 望着一大堆财物,李旭再次发了呆。内心深处,他一直把这些财物与拦路抢劫的脏物等同。偶尔高兴时忘记了,过后想起当日奚人发出的哀嚎,心里依旧不是个滋味。作为一个没怎么见过世面的小户人家少年,阅历和本性使得他做不到把其他人不当人看的地步。哪怕对方是异族或仇敌。 理财的事情杜尔还算拿手。见朋友为了一个荒诞的理由发愁,笑着给对方出主意:“玉器、珠宝的价值,一般人都弄不懂。并且包裹里的东西价值不一,除非你把它们都砸烂了,否则根本没可能给大伙平分。不如拿出几件来跟长老们换羊。但不可以多,给你和徐贤者麾下的每个勇士分两头羊就足够了。太多,反而会惹出不必要的麻烦!” 李旭想不出更好的办法,只好按照杜尔设计的方案执行。杜尔又建议这种事情他和徐大眼最好别亲自出面去做,找个苏啜部的勇士效果更佳。二人又拎了财宝来找阿思蓝,把代为赠送礼物的事情托付给了对方。阿思蓝也是个爽快人,见李旭说的真诚,从包裹中挑了两件成色还过得去鸡血石,一条翡翠手链,高兴地去帮着换羊。 李旭和杜尔又挑了些成色好的玉雕送到了额跌泰和拔细弥家,两家老人正因儿子的阵亡暗中垂泪,见附离如此真心相待,心情多少好了一些,以部属家长的身份,千恩万谢地将礼物收下了。 与杜尔约好了晚上喝酒的时间,并把杀羊和煮肉的事情都交托给了他们夫妻去安排后,李旭又提着包裹去拜访铜匠师父、晴姨和几个曾经照顾过自己的牧人朋友。待将一个大圈子兜完,天色已经渐渐发黑。 几个年青人在李旭毡包前的空地上架起了火堆,一边喝酒吃肉,一边放声欢歌。最近一战苏啜部损失甚微而缴获丰厚,所以每个人心情都很愉快。李旭心中昨日所受的冲击虽然还没消散,对着一大群年龄相仿,性格开朗乐观的朋友,脸上的笑容也不再那么勉强。 “这次驱逐索头奚人,纯淤部的巴可若族长没有守约出兵,而是找了很多借口推搪。我听说,西尔族长对此非常生气!”酒正酣时,阿思蓝故作神秘地向大伙透漏道。 “巴可若那小子本来就是个表面光的牛屎,娥茹嫁给他,真是一朵鲜花插到了牛粪上!”一战中砍掉五个对手的舍脱部勇士哥撒纳偷偷看了看徐大眼,低声嘟囔。 娥茹看向徐大眼时炙烈的目光,傻子都能看得出来其中意味。苏啜西尔联合附近部落攻打仇敌,纯淤部的巴可若没有守约出兵襄助,等于摆明了将来如果苏啜西尔与执失拔争夺汗位,他不会站在自己的未来岳父一边。 所以,无论从娥茹自己和其家族方面来讲,这份婚约都值得重新考虑了。侯曲利、阿失毕等少年英杰都举起酒碗相碰,目光却都偷偷地扫向了徐大眼。阿思蓝今天的话恐怕另有玄机,整个事情的关键现在不取决于娥茹,而是取决于眼前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 “眼下和纯淤部闹翻不是个好主意!”徐大眼仿佛没看见大伙目光里的期盼,喝了口酒,冷静地分析道。“距离咱们远的部族不明真相,会认为西尔族长得了势头就翻脸无情。将来苏啜部与执失拔部起了冲突,人心会倒向执失部一方!” 众人都沉默了,徐大眼说得的确是实情。部落与部落之间的联姻,本来就带有浓厚的利益交换色彩,况且娥茹还是西尔族长的掌上明珠,方圆几百里内数得着的美女之一。悔婚的事情很简单,但由此引发的一系列连锁反应,恐怕苏啜部需要仔细考虑清楚。 ------------ 第五章 猎鹿(9) 、、、、、、、 “哎!”杜尔端起酒碗,幽幽地叹气。 “哎!”阿思蓝跟着摇头。 烤在火堆上的羊肉油脂一滴滴落下,烈焰升起来,照亮所有人的眼睛。 年青人心里尘杂少,几口闷酒下肚后,话题就又转到了别处。从各家牛羊的春膘,到徐大眼梦一般的用兵布阵,每提起一件来,都能引发出一阵开心的大笑。 草原上喝酒向来是不醉不休。因为心情愉快,一向喝酒甚为节制的徐大眼今天也破了例。边跟大伙讲着笑话,边一碗接一碗地与众人对饮。很快,他就第一个倒了下去。阿思蓝等人哈哈大笑,继续举碗互敬,直到所有人的身体都开始晃悠,才大笑着散席。 李旭凭酒量再次技压群雄,收了摊子,熄了火堆,仍觉得头脑清醒。看看醉成一堆烂泥的徐大眼,他摇摇头,把好朋友扛上了肩膀。徐大眼并非是因为开心而找人拼酒,性子粗犷的霫人看不出来,李旭却知道朋友心中难过。 “其实,你娶了娥茹,别人还能说什么。大不了咱们跟纯淤部也打上一架!”把徐大眼放在毡塌上,李旭边替朋友准备火盆,边低声劝道。以苏啜部目前的实力,方圆数百里内的确没有任何部落敢招惹。西尔族长提出退婚,本来就理亏的纯淤部未必真敢提什么异议。 “仲坚,你不懂!”徐世绩睁开惺忪的醉眼,喃喃地说道。 “难道你不喜欢娥茹么,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有什么不懂的!”李旭吹着了火种,一边向火盆中加炭,一边问道。 “徐家娶媳妇,嘻,徐氏家族!”徐大眼冷笑着翻了个身,再无声息。 距离自己的毡包还很远,李旭就看见了从门缝里面透出来的昏黄灯光。有人等的感觉让他感到很温暖,一瞬间觉得自己好像又有了一个家,连草原上料峭的夜风也不那么令人难捱了。 有灯,有炭火,有人烧好了茶在炭火旁边等,自己还奢求什么?李旭微笑着推开了裹着毡子做的小门。应该是野蛮丫头又来了,今天头脑清醒,正好可以跟她把彼此之间需要说的话说清楚。李旭知道自己有些喜欢毡帐内的这个野丫头,但无论是出于做人的本分还是对父母的尊重,都应该在与她成亲之前跟双方的父母打个招呼。自己家不是徐家,母亲一定为自己能娶一个如此漂亮的媳妇而感到高兴。自己的家人也不会像徐氏家族一样,认为迎娶一个异族女子是家族之羞。 期待中的少女却没有出现,炭盆边滚起一个身影,受惊了羊羔般匍匐在了地上,一边以头呛地,一边哆哆嗦嗦地喊道:“奴婢阿芸参见主人,主人安康!” 这是哪里跟哪里啊,李旭的眉头几乎拧成了一个大疙瘩。“主人?我……”他拼命地揉了揉眼睛,以确定自己没有喝醉眼花。炭盆前的确趴着一个少女,不是陶阔脱丝,而是一个奚族,从脖颈上的铁项圈和露出半截小腿的羊皮裤上,李旭立刻辨认出了来人的身份。 少女的身子很单薄,因为惊吓过度,脊背还在微微的颤抖着。李旭没有命她起身,她亦不敢抬头,只是把脑门顶在毡垫,哆嗦得像风中枯草。 “你是什么人,谁叫你来的!”再次确定了自己不是做梦后,李旭蹲下身,低声问道。 头顶上传来的压迫感立刻让少女的身体抖得更加厉害,半裸着的小腿不住向后蹭,每蹭一下的动作又不敢太大,回答李旭的声音里分明已经带上了哭腔:“是晚晴夫人,是晚晴夫人命奴婢来伺候附离主人的。奴婢伺候不周,请主人责罚!” “你回去吧,我这里不需要奴婢!”李旭叹了口气,低声说道。下午的时候他去给晴姨送礼物,不过是想答谢对方当初高价收购蜀锦的情谊。却没想到收了礼物的晴姨又回赠了一个大活人回来。出身江南望族的晴姨自然习惯了使唤奴婢,可对于自己一个从小习惯生活琐事自己动手的人,毡包里多一个人出来反而觉得分外别扭。 “奴婢不该睡着,请主人责罚。求主人千万别送奴婢回去,奴婢知道错了,知道错了!”少女磕着头,语无伦次地说道。刹那之间,白色的地毡上就见了血。 李旭没想到自己一句话把少女吓成这种样子,赶紧伸手去搀。大手刚刚碰到少女的肩膀,对方的身体突然颤抖了一下,瞬间僵硬成了一个木棍状。 “你,你起来说话,别磕头,我看着头晕!”李旭从少女煞白的脸色看出了她的恐惧,尴尬地缩回手,远远躲了开去。 少女吃了他一吓,反而不敢哭了。哆嗦着,挣扎着站起来,身体靠着毡包,仿佛对面李旭是一头猛兽,随时会把自己吃掉般恐慌。 “晴姨派你来的?”李旭尽量找了一个能沟通的话题向对方问。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哪里看起来凶恶,能把一个女孩子吓成这般模样。眼前的少女比陶阔脱丝略矮些,但从长相上看年龄应该在陶阔脱丝之上。黑色的头发,苍白的脸孔,如果不是她的手臂看上去略粗些,李旭甚至怀疑自己遇到了一个被人贩子拐带来的中原女子。 “是,是晚晴夫人吩咐奴婢来伺候附离大人!”少女用一种腔调比较怪异的突厥语回答道。看看李旭没有随时扑过来的欲望,将颤抖的膝盖微微直起了一些。 “我不是怪你睡着,我真的不需要伺候!”李旭和气地冲对方笑了笑,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牙齿。 少女一哆嗦,扑通一声跪倒,哭喊着叫道:“奴婢可以为主人洗衣服,奴婢可以为主人烧茶,奴婢可以为主人做任何事情,求求你,不要吃我,不要吃阿芸!” “吃你?”李旭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自己什么时候变成了一个吃人魔鬼,露一下牙齿也能把女人吓成这个样子。 “阿芸,阿芸不好吃。身体脏,没洗!”少女的神经终于坚持不住了,牙缝里蹦出几个字,身体一翻,晕倒在地毡上。 “我吃人?”李旭把双手放到自己眼前,反复观看。确定了上面没有长出倒刺后,慢慢明白了对方为什么这样害怕自己。 当初自己为活命误打误撞咬死了一个斥候,又为了救杜尔宣称是圣狼赐予了力量。苏啜部为了壮大本族一方的声势,把圣狼赐福的无稽之谈大肆宣扬。而战败后急于找借口的奚部长老们又把这个谣言放大了十倍,反复宣扬。于是,自己就成了一个吃人的恶魔。尽管从去年两族开战到现在,自己只杀死过两个人,一个是那个倒霉斥候,另一个是对方的族长。 想清楚了事情原委后,李旭颓然坐到了火盆旁。他不敢去掐那个女子的人中,以免真的把对方活活吓死。也不敢靠那个女子太近,省得对方从昏迷中醒来后,再引发更多的误会。一边喝奶茶醒酒,一边想着出塞后发生的一切,李旭突然觉得半年来的遭遇真如一场大梦,每一个瞬间都足够荒诞离奇。 在他饮尽第四碗奶茶的时候,火盆另一侧的少女终于苏醒了。紧闭着眼睛不敢睁开的她哆嗦了好半天,大约终于感觉到自己没缺胳膊少腿儿,才慢慢地向门口滚了滚,一点一点艰难地爬了起来。 ------------ 第五章 猎鹿(10) 、、、、、、、 “我不吃女人,他们没告诉过你么?”李旭尽量用平缓的语气问道。向眼前这个少女解释自己不吃人,对方肯定是不会相信的。与其让她活活吓死,不如把自己的食物范围缩小一些。 “没,没人告诉奴婢。”少女贴着毡包壁,哆嗦着回答。昏迷了这么久还没有缺胳膊少腿儿,让她多少有些相信李旭说的是实话。 “我不吃女人,也很少吃男人。只有作战的时候,圣狼才会把它的力量赐给我!”李旭和颜悦色地解释。 少女听李旭的话不像是刻意欺骗,大着胆子向对方望了望,这时她才看清楚了传说中的吃人怪物其实是一个自己还小的少年。对方和气的笑容让她心里稍觉安稳,四肢的动作也慢慢开始自然起来。 李旭叹了口气,不再说话。把少女连夜送走显然是不现实的,此刻西尔家的人肯定早已入睡,另外,自己提出退回二字,少女肯定又磕头没完。但如何安顿这个少女也让她头疼,自己虽然没有吃人的习惯,陶阔脱丝如果发现毡包里多了一个女人后会不会命令甘罗咬断对方的脖子可是没有把握的事情。甘罗现在跟陶阔脱丝的感情比所有人的亲密,有时候连自己这个圣狼侍卫的话都没陶阔脱丝的一个眼神好用。 少女见李旭不说话,自己也靠着毡包壁开始发呆。可能是因为还不适应目前这个身份的缘故,她总也想不出能做些什么事情讨好自己的主人。 “这个主人好像没有他们说的那么恶!”少女偷眼看了看李旭,暗自想道。 “明天早上一定把她亲手送回晴姨那里。如果我给她一个普通牧人身份,不知道西尔会不会答应!”李旭看了一眼少女,打着哈欠想。 二人目光在半途中相遇,立刻彼此闪避了开去。少女的苍白的脸色慢慢开始发红,身子又开始哆嗦起来。哆嗦了好一阵子后,见李旭已经开始整理被褥,慢慢地蹭上前,低声问道:“主人要安歇了么?奴婢伺候主人就寝!” “嗯!”李旭背对着少女答道。顺手抄起两条杜尔夫妻送的毛毯递了过去,“我睡这边,炭盆那边给你。夜里冷,炭盆边上热乎一点儿!” 少女手捧着毛毯楞在了原地。做主人的把最温暖的地方让给奴才住,在她自己的家中,少女可从来没这样对待过自己的女奴。 “去啊,楞着干什么?”李旭回过头,见少女抱着毯子又在发傻,奇怪地问道。 “晚晴,晚晴夫人命令奴婢给大人侍寝!”少女见李旭发问,横了横心,咬着牙回答。 “侍寝?”这回轮到李旭发呆了。在中原时,他听说过大户人家给儿子买婢女,白天伺候读书,夜晚用来侍寝的这个传闻。却万万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混上这种“优厚”待遇! 少女见李旭站直了身体,轻轻放下手中毛毯,跪在了地上。如兰十指颤抖着摸过去,颤抖着去解李旭的腰带。 “不,不必了,不必了!”李旭从震惊中缓过神来,摆着手连连后退。一张黑脸瞬间羞得像紫茄子般颜色。 “看来晚晴夫人吩咐的是真事!”少女见李旭脸红,立刻误会了他的意思,再次叩了个头,柔声解释道:“其实那,那件事情很简单。做一次就会,没什么可怕的!” “陶阔脱丝!”李旭发出一声惨叫。他终于明白下午去送礼物的时候,西尔家的几个女人看见自己时为什么笑得那样神秘。原来大伙把自己当成了天阉。所以晴姨才好心地送了一个女人来陪自己练习男女之事!天啊,难道豪门的习俗是这样的么? 少女被李旭的叫声吓了一跳,停住手,笔直地跪在了毡塌旁。进也不是,退开也不是,看着李旭,满眼迷惑。 跌坐在毡塌上的李旭欲哭无泪。他没想到自己一番郑重,居然换回了这样的结果。想想西尔家女人怪异的眼神,猜猜小丫头向晴姨告状时恶毒的模样。他抱住了自己的脑袋,在心里默默发誓。“野丫头,明天我一定要你好看!” “阿欠!”陶阔脱丝在自己的毡帐里突然打了个喷嚏。“晴姨说会帮自己,她会想个什么办法呢?”少女默默地想着心事,在漫长春夜里辗转难眠。 一晚上李旭好说歹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阿芸相信自己不需要她的“教导”,并保证不会将她退还给晴姨后,才筋疲力尽地睡去。第二天一早,当他正一边享受着阿芸熬的奶茶,一边琢磨着如何解决眼前这个大麻烦时,陶阔脱丝却自己找上了门来。 看见一个与自己年龄相仿的女子鹊巢鸠占,陶阔脱丝立刻变了脸。那女婢阿芸年龄远比陶阔脱丝大,最是明白这少女心机。,见对方脸色突变,立刻跪倒,低声叫道:“奴婢阿芸,见过女主人,祝女主人吉祥安康!” 陶阔脱丝本欲拔刀拼命,听了这一声问候,再瞪起朦胧的睡眼来看清楚了阿芸脖子上的奴隶项圈和赤裸着的小腿,心中怨气立刻烟消云散。诸霫联军一战消灭索头奚部,男女俘虏抓了五、六千名,其中苏啜部功劳最大,出兵人数最多,所以分得的战俘数量也最多。像对方这种脖颈被套了项圈的男女奴隶,几乎苏啜部每名战士都能分到一、两个。何况李旭在此战中居功甚伟,按草原的规矩,苏啜部如果不分给他十个、八个奴隶,反而倒是族长和诸位长老处事不公了。更令陶阔脱丝欣慰的一点是,女奴即便受宠,也永远取代不了主人的位置,所以她完全不用为李旭被别人抢走而担心。 “就你一个人么?怎么没人给你搭建毡包?”陶阔脱丝伸手将阿芸搀扶起来,故作和气地问道。能理解李旭拥有奴隶是一回事,能宽容到让心上人与别的女子总是同住一个毡帐则是远超出少女的心胸之外的另一回事。不把是非曲直弄清楚,少女永远不肯善罢甘休。 “徐贤者说主人不喜欢使唤别人,所以分给主人的其他奴隶都被族长换成了牛羊。奴婢是晚晴夫人送于主人的,说是替伺候主人日常起居。昨晚刚来,还没来得及搭帐篷。蒙主人开恩,允许奴婢在门口睡了一夜!”阿芸垂着头,小心翼翼地回答道。想想昨夜自己分明睡的是整个毡帐最温暖的火盆旁,偷偷向李旭投过了感激的一瞥。 “哦!”陶阔脱丝微微点头,脸上的笑容更加明朗。既然阿芸是卧在门口睡了一夜,自然和附离这个‘笨蛋’不会发生什么。再上下打量了一遍阿芸,偷偷和对方比了比身高的肤色,她心中的自信更满。从手腕上退下一串银铃,尽量学着大人的口吻说道:“这个赏你了,一会儿去我会命人给你在旁边搭一个毡帐。既然你是伺候附离的,我自然不会亏待你!” 几句话说得不伦不类,向是在示威,又像在讨好。女婢阿芸心中暗笑着把银铃接了,再度跪倒叩头。晚晴夫人安排她到李旭的毡包,就是为了让她以过来人的身份指导两个主人男女之事,陶阔脱丝如果好言相待,阿芸自然也决定尽心尽力。如果陶阔脱丝刚一见面就给人以下马威的话,那就休怪阿芸在传授“技艺”时故意把李旭向歪道上指引了。 李旭自然不知道片刻之间,两个少女已经交手了十几招,里边的攻守杀伐一点儿不比两军交兵激烈程度差。本来还在发愁怎么向陶阔脱丝解释阿芸的事,见两个少女突然就熟络起来,根本不需要自己这个毡包的主人圆场,打心底长出了一口气。正欲请陶阔脱丝就座喝一碗奶茶,好歹也算在自己的毡包里招待过一回朋友。野蛮少女却伸手过了抓住了他的胳膊,不由分说地向毡包外边扯。 “附离哥哥,今天说好了出去赛马的么?我特地从马群中套了匹骏马给你,出去看看你喜欢不喜欢。”说罢,示威般将头靠在了李旭肩膀之上。 李旭登时大窘,外人面前既不敢拆穿陶阔脱丝的谎言,说自己从没约过与她出外踏青。又不敢避开肩膀伤了少女颜面,只好红着脸,任凭陶阔脱丝像草原情侣一样与自己并肩出了家门。 ------------ 第五章 猎鹿(11) 、、、、、、、 “奴婢恭送主人!”女婢阿芸努力憋住肚子里的笑意,把二人送到了毡包口。部族突遭大变,自己的身份一下从部族长老的孙女,人人呵护的明珠变成了别人的女奴,令阿芸的心痛得已经麻木。待见了两个相恋少年懵懵懂懂的模样,已如死灰的心中多少又见到了些亮光。 “是努力教导主人如何猜女人心思呢,还是不教?”望着李旭和陶阔脱丝的背影,阿芸微笑着想。 毡包外果真拴着两匹浑身上下没有半根杂毛的桃花骢。每匹骏马都配了新漆过的马鞍,镀了锡的马镫,摇头摆尾,神俊异常。 不由分说,陶阔脱丝将李旭推上马背,自己?上另一匹战马,扬鞭向部落外的旷野中驰去。李旭见对方满脸神秘,以为她要找个僻静之处说二人之事,赶紧纵马跟了上来。 此时草原上正值春暖花开,红的、黄的、紫的、蓝的各色鲜花满眼。马蹄踏在织锦般的原野上,拂面春风中还带着醉人的花香气,天地之间诸般风景,无一处令人心旷神怡。再衬托着碧蓝碧蓝如水洗过般的天空,隐隐约约飘荡于草尖上的牧歌,不知不觉间,二人已经迷醉于其中,想说的话也似乎都忘记了。 “陶阔脱丝,我,有话要对你说!”李旭尽情享受了一会儿草原上的风景,终于鼓起了勇气,吞吞吐吐地说道。马蹄声细碎,他的声音又过小,根本没激起对方丝毫反应。 “陶,陶阔脱丝,你慢一点,我有,有话!”李旭知道陶阔脱丝没听见自己的话,正要加大声音重复一遍,马背上的少女却侧过头来,对着李旭大喊道:“快点走,正午之前要赶到月牙湖!” “那咱们到湖边再说!”李旭心里嘟囔了一句,策马紧紧?上。奚部被消灭后,这一带的草原已经全被霫族诸部占据,所以跑得再远,也不用担心二人的危险。况且能和陶阔脱丝并络在原野中疾驰,李旭心中觉得非常快意。不知不觉间希望这种纵马逐风的时间能长一点,再长一点,长到自己厌倦为止。 春风得意马蹄急,月牙湖距离苏啜部虽然远,对两个热恋中的年青人而言却是转瞬而至。陶阔脱丝放慢缰绳,与李旭并肩围着湖兜了半个圈子,找了湖水看上去最蓝的一处岸边跳下马了背。 “陶阔……”李旭一边下马一边叫道。自一大早出来,野蛮少女脸上的表情就神神密密的,连话都不像平时那么多。这种反常的状态让李旭心里感到七上八下、,既怕对方按照霫人习俗再弄出什么古怪事情来,又期盼着在着春天的旷野间能发生些什么。 “嘘!”陶阔脱丝做了一禁声的手势,制止了李旭罗嗦。从马背上取下一个麻布口袋倒着一扯,倒出来的却是崭新的红铜炭盆和小半袋精制木炭。 “点火!”望着茫然不解的李旭,陶阔脱丝低声命令。 “嗯!”李旭木然地吹燃了火折,整个心乱成了一团。诗经里有过男女在野外相遇,筑巢而居的句子。但十余年的书读下来,李旭早已把那些句子当成了托物言志。眼前少女如花,炭火如酒,四野间春色无边。如果此时陶阔脱丝再有什么异常举动?李旭感觉到自己心中有一种焦灼的渴望在慢慢升腾。 果然,少女在炭盆中的火焰开始发蓝时,红着脸叫道:“你,你转过身去!“ “啊--唉!”李旭下巴差点落到了地上,连忙转身。面红耳赤地听着背后悉悉嗦嗦的衣服摩擦声,结结巴巴地解释:“陶,陶阔脱丝,你,你对我好,我,我心里,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我,我自己也,也非常非常喜欢你…….” “附离哥哥,我知道你喜欢我,否则,我也不会厚着脸皮一再的来缠你!”少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突然带了几分羞意。 “雪,雪化了,商队…..”不知道是因为炭火太热,还是过于紧张。李旭满头大汗,喘息着说道。他想告诉陶阔脱丝,等下次商队来时,自己就托九叔给父母带信。禀明自己与陶阔托丝的感情后。这样,估计下次商队来临,自己就可以娶陶阔脱丝过门。在霫部这些日子,他已经攒了不少牲口、财富,加上苏啜西尔赠给,自己无法送出的那部分,足够让陶阔脱丝跟着自己离开好杀的霫部,找个安静的地方去衣食无忧的过完这一生。 这些想法虽然好,李旭的嘴巴却没有脑子这么利落,才来得及把商队马上会到来的话说完,身后却传来了“扑通”的一声。 “陶阔脱丝!”李旭再顾不得男女大妨,赶紧回头,却见到陶阔脱丝在水面上做了个鬼脸,一个猛子向水底扎去。 “陶……!”李旭望着摆在石头上一堆钗环铃链,心中追忆着方才在水面上消失的一双洁白脚丫,不觉又痴了。 “月牙湖水四季一个温度,冬天看上去冒白烟。夏天时却能把人冻死!”阿思蓝等人当日的介绍又浮现在耳边。猛然想到这一层,他心中旖念顿失,跑到炭盆边,拼命地用嘴巴将火吹旺。 正急得心里火烧火燎般时候,水面上突然泛起了一串涟漪。陶阔脱思那一头白中透金的长发率先从湖中露出,紧接着,是一张冻得白中透青的脸,痴痴的目光看了看李旭,感动地叫道:“傻瓜,炭吹不旺。我马上就回来,你别担心!” 说完,少女长呼了一口气,又消失在淡蓝色的波光深处。 在中原时,李旭只在庄子前的小河里边扑腾过几下,水性甚差,游泳技能仅限于狗刨,所以无论此刻陶阔脱丝在湖中做什么,他都只有在岸边干着急的份儿。等着,等着,好不容易盼到陶阔脱丝再度于水面上露头,赶紧把手拢在嘴巴边上大声招呼对方上岸。 “傻附离,不要担心,我曾经在这个湖中游过很多次!”少女冲着李旭扮了鬼脸,一低头,又潜了下去。 “水中冷,小心些!”李旭冲着水面上的涟漪徒劳地喊了一声,又开始了新一轮漫长的等待。 这下足足等了半柱香时间,陶阔脱丝才再度将头叹出了水面。双唇已经冻成了青黑色,面孔也因为湖水的寒冷而愈发苍白。却有一分真实的笑容绽放在如此苍白的脸上,仿佛拣到了什么珍宝般,少女笑着冲李旭喊道:“附,附,附,附离,绳,绳子!” 李旭被那冻僵了的声音吓得心慌意乱,以为对方是戏水脱了力,没有办法游回岸边。赶紧顺着陶阔脱丝示意的方向回头去找,在二人的坐骑背上,果然各自挂着一大团绳索。他三步并做两步冲过去,解下其中一根,一头拎在手中,另一头奋力向少女抛去。 “笨,笨附离,把两根绳子结在一起!”少女在水面上瑟缩着,上下牙不断碰撞。 “哎,哎,你快些上来!”李旭心疼地喊。此番也顾不上男女大妨了,只觉得瞪大眼睛看着陶阔脱丝?上岸边来才能安心。 “快,接绳子,水里冷!”陶阔脱丝不断扑腾着,哆哆嗦嗦地喊。 李旭拗她不过,只好将两根绳索接成一根,自己握住了绳索的最末端。陶阔脱丝留给他一个冻僵了的微笑,牵着绳子的另一端再度快速潜了下去。李旭看得心惊肉跳,不知道古怪少女到底想干什么,心中只盼望这次是最后一回下潜了,千万别再弄出什么花样。不知道又等了多长时间,一炷香,或几百年,直到握着绳子的手臂都开始发软,水花突然一翻,全天下最美丽的脸孔终于又探出湖面。 “拉!”陶阔脱丝已经冻得说不出话,一面奋力向岸边游着,一面比比划划地示意。 李旭用力扯动绳索,初时手上觉得空无一物,到了后来绳索绷直,又觉得仿佛有千斤重负系在绳子另一端,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扯得其动上一动。 少女?上岸,牵过一匹马,将绳索末端套在了马脖子上。然后拉住缰绳,死命将战马朝远离岸边方向扯。战马唏溜溜一声长嘶,四踢蹦了个笔直,二人一马齐心协力,终于让长绳一寸寸向岸边回收,一寸、两寸,沙岸上脚印串串,慢慢靠向了炭盆。突然,水面上腾起一股巨浪,一团黑呼呼地物体跃将出来,被绳索快速拖上了堤岸。 “成了,我知道湖底一定就有!”陶阔脱丝大叫一声,缓缓软倒在了草地上。 李旭顾不上去看绳索另一端系得是什么宝贝,赶紧跳到少女身边,解开长袍子,把冻僵了的陶阔脱丝抱在了怀中。少女的身体一震,立刻变得僵直,紧接着不由自主地开始哆嗦。被湖水浸透了的小衣将彻骨寒意一波波散入李旭怀中,不断换回来的,却是少年男子身体上特有的坚定和温暖。 李旭抱着冰块一样的陶阔脱丝,心中无一丝尘杂。尽管陶阔脱丝下水时只穿了贴身小衣,被水浸透后那层薄薄的衣衫已经遮不住任何春色,但他却不敢涌出任何轻慢之意。只是用力抱着对方,唯恐一松手,上苍赐给自己的宝贝就化作一场春梦散掉。此刻,那长索另一端系着的“宝贝”他已经看得清楚,那是一块二尺多长,半尺多宽,绣迹斑斑的黑色石头。 ------------ 第五章 猎鹿(12) 、、、、、、、 是星星铁,草原上牧人眼中的至宝。有的人在草地上寻觅经年,也凑不齐一把刀分量的无价之宝。数百年来,附近所有草场几乎都被人找遍了,却没有人想过到寒冷的湖面下碰一碰运气。聪明的陶阔脱丝想到了,所以她才带着炭火,在阳光最明媚的时刻来到月牙湖畔。 想想刚才陶阔脱丝解衣服时自己心中那些旋旖想法,李旭就觉得面红耳赤。暗骂自己枉读了这么多年圣贤书,却把如此真诚的情义总向歪里想。在如此真实的情义面前,什么世俗礼教,什么男女大妨,统统可以去见鬼。“她是真心真意地对我好,所以我也要真心真意地对她,绝无半分辜负!” 不知过了多少时候,怀中僵直的少女身体慢慢开始变软,颤抖的感觉不再,代之的是一股冰雪消融般的温柔。李旭缓缓地低头,正看见陶阔脱丝忽闪忽闪的大眼睛。二人目光相遇,少女立刻红霞满脸,眼睛紧紧的闭住,长长的睫毛却颤抖出了人间最美妙的韵律。 轻轻地低下头,李旭将双唇碰在那双睫毛上。不用人教,这是他出于本能的表达方式。少女的身体再度僵硬,仿佛寒意未散尽般颤抖不止,鼻孔中的呼吸也瞬间沉重,喷在李旭脸上热浪滚滚。 李旭抬起头,对着那双娇艳的双唇吻了下去。七分紧张,两分温柔,一分幸福的感觉瞬间涌遍全身,他的身体也不由自主地开始颤抖。头脑中传来阵阵晕眩,紧闭的双目中却看到了万丈阳光,那阳光是如此绚丽,令草原上的春日黯然失色。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李旭缓缓地抬起头。他感觉到自己瞬间长大了,瞬间变得强壮无比。哪怕是草原上的暴风雪突然而至,他亦可挺直身躯,给怀中人一个无风、无雪、世界上最宁静、最温暖栖息之地! “附离哥哥……”怀抱中的少女梦呓般地叫。可能是因为受寒或者其他缘故,她的鼻孔仿佛有些堵,声音听起来带着尾音,萦萦扰扰。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嗯!”李旭梦呓般地答。仿佛也受了些寒,声音低沉若磁。 两匹战马受不住这般甜腻的声音,四散奔逃。一匹因为没有负荷而远遁,另一匹却因为拖着一块巨大的星星铁而无法撒开四蹄,只好向前挣扎了几步,趴在了地上,把耳朵埋进了草丛中间。 “附离哥哥,你是不是嫌我出身胡族?”少女叹息般,幽然相问。 “不是,绝对不是。我李旭对长生天发誓,如果……”李旭赶紧举起右手大叫,方欲赌咒,一根春葱般的手指却轻轻地挡在了他的双唇之间。 “傻瓜,不是就不是了,干什么要发誓呢?我又不是不相信你!”少女笑面如花,陶然地说道。 “我,我只是……”李旭心中又是感动,又是甜蜜。想了一下,终于鼓起勇气说道:“按我们中原的习俗,如果喜欢一个人,必须先告知双方父母。然后男方请了媒人去提亲,待女方父母允许后,才能在众人面前接受长者祝福,然后才能,才能,才能入洞房行周公之礼!” 李旭突然间加大的声音,将心中所有想说的话都说了出来。他不想再隐瞒,也不想再逃避。他要让陶阔脱丝知道,从第一眼见到起,自己就喜欢上了对方。真心的喜欢,也知道她的一片心意。所以,待禀明父母后,他要堂堂正正地娶陶阔脱丝过门,堂堂正正地让她做自己的新娘。 “傻瓜,谁答应做你的新娘了!”陶阔脱丝虽然不明白周公之礼是什么意思,从李旭涨红的脸上却也猜到了些大概。胸口的担忧尽散,甜蜜和幸福的感觉将所有空白之处紧紧填满。她笑骂了一句,轻轻垂下了头,从脖颈到耳根尽是一片霞光之色。 “我从来没嫌你是胡女,就像你从来没嫌我是汉儿一样。我先前,只是对你的尊重!”李旭低头啄了一下粉红色的脖颈,在少女耳边说道。 少女的身体愈发柔软,春雪一般“融化”在李旭胸口,一动不动。半晌,才换了个更舒服的依靠姿势,紧闭着双眼追问道:“那,那麻子叔,疤瘌叔他们,他们为什么没有成亲,就,就…….” 说到后来,因为害羞,声音已经细不可闻。 “他们那是露水夫妻,做不得真的!”李旭叹了口气,低声向陶阔脱丝解释。眼前却瞬间浮现出徐大眼酒后那失落的模样。娥茹对徐大眼的感情,恐怕也如陶阔脱丝对自己这般炙烈。可若她知道徐大眼是因为家族名誉而不肯相娶,不知道她到底会有多伤心。 “什么是露水夫妻?”陶阔脱丝低声追问。她的汉语师父是晴姨,对于一个大家豪门女子来说,露水夫妻这个词,想必是从没在异族面前提起过。 “就像草尖上的露水,只在夜晚存在,天一亮就被日光晒干,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李旭想了想,用陶阔脱丝能理解的话打了个贴切的比方。在中原,这种行为见不得光,所以他得话中不知不觉间已经带上了轻蔑味道。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聪明,能造出这么有意思的词来!”陶阔脱丝根本没感觉到词汇中的贬低之意,在李旭怀中扭动着身体,对露水一词幽然神往。 对相恋的人来说,时间总是过得太快。当李旭与陶阔脱丝从月牙湖畔返回苏啜部营地时,天色已经擦黑。无数个火堆点在营地正中央,远远看上去就像星星在草尖上滚动。火堆旁,远远传来牧人的歌声,有对长生天的歌唱,更多的是对男女情愫的直接表白。李旭和陶阔脱丝对望了一眼,又快速把目光避开去。甜丝丝的感觉在各自的心头荡漾,仿佛呼吸的风中都充满了花蜜的味道。 “你们可算回来了!”正带领着族人在营地外围巡视的阿思蓝看见李旭,跑过来低声抱怨。按照常规,陶阔脱丝一定回跳起来回敬一句:“谁要你管!”。可今天,众人等了半晌却没听见小蛮女的动静。大伙奇怪地瞪起眼睛,发现陶阔脱丝的脸色红红的,目光中竟带着一种别样的温柔。 “原来,草原上的花开了!”有人促狭地说了一句,立刻引来了一大串哄笑声。陶阔脱丝的脸色更红,猛地一夹马肚子,冲开众人,向自己家的方向落荒而逃。 “看来附离大人不但刀法好,骑射好!”阿思蓝跟着调笑了一句,策马挡住了李旭的去路。他和妻子平时没少被陶阔脱丝这个小恶人“欺负”,此刻得到机会,岂能不抓紧时间一雪前仇? 李旭被众人笑得两耳发热,偏偏又不能像陶阔脱丝那样纵马走开。只好瞪大了眼睛,装做对阿思蓝等人的突厥话似懂非懂状。待众人笑闹够了,才拱了拱手,低声问道:“阿思蓝大哥找我有事情么?怎么今天部落里点了这么多火堆?” “你的族人来了,西尔族长正在设宴招待他们。舍脱部、必识部和达喜部的勇士还没走,所以大伙正好凑在一起吃烤羊。春天的羊刚抓上膘,正是鲜嫩时刻!”阿思蓝笑着向李旭介绍。去年正是商队的到来给苏啜部提供了会盟其他霫人诸部的契机,这次众人再次来临,苏啜部自然要竭尽所能地招待。况且这些人都是附离和徐贤者的族人,诸霫牧人敬屋及乌,也会对商队表现最大的善意。 “九叔么?太好了!”李旭狂喜地叫道。今天真的是万事如意,才与陶阔脱丝有了终生之约,九叔就带着人赶来了。自己回毡包里写一封家书托他带回去,估计用不了多久……. “你的族人长相都一样,我认不清谁是谁!”阿思蓝苦笑着承认。在他们眼里,几乎所有汉人长得都差不多。在一起混得像李旭和徐大眼这样厮熟的,阿思蓝自然能分清楚二人之间的差别。像九叔、张三等只有数面之缘的,在霫族男人记忆中几乎是毫无差别的同一张面孔。 “你快去吧,徐贤者和族长的弟弟苏啜附离带人去和东边的契丹人缔约了,要小半个月才回来。你的族人方才还在四处打听你们的住处呢?”侯曲利?上前推了李旭一把,笑着说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谢谢侯曲利兄弟,咱们改天喝酒!”李旭拱手与众人道别。族人这个称呼让他感觉非常温馨,虽然上次旅途中曾经留下过很多不愉快的记忆,但时间久了,这些不愉快的记忆就被慢慢淡忘,心中剩下的仅仅是乡音的亲切和对故园的眷恋。 一缕若有若无的乡愁包拢了李旭,他不断地催促着坐骑,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与那些熟悉的面孔相遇。然而,火堆旁的脸孔却让他有些失望,九叔不在,郝老刀不在,甚至连令人讨厌的杜疤瘌都没有出现。接连走过了三、四个围满了陌生面孔的火堆后,他终于看到了几个旧日相识。 “旭…..,李大人,您可回来了。族长正和我们谈论您的功业呢!”张三叔大笑着从营地中央那个最大的火堆旁站起,以比篝火还炙烈十倍的热情向李旭喊道。 “见过李大人!”几个熟悉和陌生的商贩同时起身,向年龄不及他们一半的李旭郑重施礼。 “李大人?”李旭长这么大,他还没有长辈给自己施礼的经历。所以在一瞬间的表情非常不自然,整个人也觉得晕晕的,好像刚刚被灌了十几皮袋马奶子酒。 ------------ 第五章 猎鹿(13) 、、、、、、、 仔细想了想,才明白李大人指的是自己,赶紧从马背上跳下来,一边向众人还礼,一边叫道:“张三叔,麻子叔,你们,你这是干什么?折杀晚辈了,折杀晚辈了!” “应该的,应该的,李大人在苏啜部所建立的功业,我们听了都觉得脸上光彩!”王麻子上前几步,抱着李旭的双肩说道。 “哪里有什么功业了!麻子叔千万别这么说。九叔呢,怎么没看到他的身影!”李旭轻轻地将身体挣脱,向众人追问。张三和王麻子等人过分的热情让他感觉到十分不习惯,如此虚伪的客套对他而言,还不如当年?上那“倒霉小子”的呵斥来得更实在。 一句九叔,缓解了所有尴尬。众人听得李旭发问,立刻紧紧地闭上了嘴巴。直到被李旭追问不过了,张三叔才垂下头,以极低的声音说道:“九哥遇到点儿麻烦事儿,这次没能来。具体如何,咱们待会儿去你的毡包里说吧。令尊托我带了家书给你,待与族长大人应酬过后,我亲自送到你的府邸!” 令尊、族长大人、府邸,李旭听着这些一个比一个别扭的词汇,心中仅剩的一点高兴也被冲得烟消云散。九叔没来,自己和陶阔脱丝的事情交给谁回禀?准备带回中原的银器交给谁捎带?张三叔不是可靠之人,从他前倨后恭的行为就可推断出其品性。其他人呢?老色棍王麻子难道可以信任么? 李旭心情不好,这场酒自然吃得寡淡。没有九叔这个宽厚大气的头领,众商贩们好像也失去了很多精神头儿,吃了小半头烤羊,便相继放下了切肉刀。西尔族长见商贩们不像上次一般喝得爽快,以为他们是因为旅途过于劳累了,所以也加快了宴会过程。众人约好了开集时间,又说了些不相干的客套话后,便宣布散席。 此番到来的商队规模远远超过了上次九叔所带那支,张三叔的约束能力又远远小于九叔。众商贩们挨挨挤挤,为了储货位置和毡包好坏争执不休。李旭陪着苏啜部的牧人们忙了小半夜,才把大伙都安顿了下去。在帮商贩们摆放行囊时,他惊诧地发现,除了徐氏家族几个伙计带的是纸张外,几乎每个人的货物都以蜀锦为主。而牧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茶叶、麻布等,供货者却是聊聊。 “唉!”李旭心中暗自叹了一口气。他知道是自己和徐大眼两个去年卖蜀锦发财的先例导致了这次商贩们的一致行动。只是如此一来,大伙必然会失望而归。以他半年来对部落的了解,并不是每个牧人家都为女人买得起蜀锦。阿思蓝、杜尔、陶阔脱丝等人自然不在乎几串银铃,但他们都是年青一代中的俊杰或长老的亲戚,部落中数得着的富户。对于大多数普通牧民而言,男人皮甲外的铜铃和女人手上的银链几乎是代代相传之物,那是他们儿子的聘礼或女儿的嫁妆,只有那么几件儿,不到万不得以,很少有人肯将家族的荣誉卖掉。 “附离大人是担心九哥么?我知道大人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老孙能交上你这么个朋友,也算他没白在这条道上走这么多年!”一直尾巴般跟在李旭身边忙碌的王麻子听见了李旭长长的呼吸声,咧着嘴巴问道。 “是啊,九叔到底遇到什么事情了,怎么连行商都分不开身?”李旭点了点头,担心地问。整个商队中,孙九几乎是惟一对他和徐大眼友善的长者。在李旭的心里,早已把这个豪爽、大气而不失智慧的老者当作了自己的亲人。 “唉,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远见的,知道今后要发生什么,所以才留在苏啜部过冬,给自家买的马匹也是没人看得上得驽马。我们这些没眼力架的,当时还偷笑您迂!”王麻子长叹一声,不着边际地说道。 “怎么了,难道是卖马赔了本么?九叔呢?他好像只买了两匹马啊,并且他当时出的价钱也不高?”李旭停住脚步,焦急地问道。跟王麻子说话太费劲,此人似乎从不知道重点在哪里,总扯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不是趁机挤兑人,就是拼命拍马屁。仿佛不这么做,就不足以证明他是真正的王麻子。 “要是赔了,还好说。是让人给抢了啊,让官府给抢了!附离大人啊,还是您聪明,整个商队,官府就没看上您家那两匹马。剩下的,作价七百文官收,给的却不是钱,而是折成了陈谷子,让我们回乡去领。附离大人啊,您说,这不是明着抢么?”王麻子揉了揉眼睛,声音已经有些哽咽。 “老麻子,你又喝高了,满嘴说胡话了吧!”一个冷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打断了王麻子的哭诉。李旭皱着眉头转过身去,看见张三叔带着两个十五、六岁的少年,晃晃悠悠地向自己走来。 王麻子听到了张三的呵斥,立刻止住悲声,一边轻轻抽了自己两个嘴巴,一边自责道:“看小老儿这张臭嘴,看小老儿这张臭嘴,一喝了酒就没有把门儿的,一喝了酒就满嘴跑舌头!” “行了,行了,麻子叔,您爱说什么说什么。出了苏啜部,没人还记得您说过的话!”李旭有些愤怒地拉住王麻子的手腕,大声命令。 张三叔何等精明,见到李旭不快,赶紧上前几步,先唱了个肥诺,然后低声说道:“令尊托小可带了一封家书给附离大人,孙九哥也捎了个口信给大人,大人在苏啜部地位显赫,却为我等忙碌,真是折杀我等了!” 客套的话让人头皮发麻,目光却黄鼠狼一般四下猛扫。李旭见到张三如此举动,亦明白了他制止王麻子说话,是怕此处人多嘴杂,将来招惹麻烦。无奈地摇摇头,向张、王二人发出了邀请:“三叔和麻子叔千万别客气,我可不是什么大人。我的毡包距此不远,二老可否赏光到毡包中坐坐!” “不胜荣幸,不胜荣幸!”张三得意洋洋地四下看看,故意把声音抬得老高:“附离大人相邀,是小老儿的荣幸。咱们当年共闯塞外的情谊,小老儿什么时候都铭刻于心的!” 众商贩方才与牧人们喝酒时,已经知道了李旭是部落中的贵客,族长西尔的未来女婿。此刻听见张三和王麻子被邀请到附离大人的毡帐喝茶,立刻将羡慕的眼光投射了过来。李旭被众人眼中的羡慕盯得浑身不自在,四下拱了拱手,然后快步走向了自己的坐骑。张三、王麻子和两个陌生少年赶紧?上,在众人复杂的目光里走向部落核心位置。 女奴阿芸还没敢休息,见毡包里来了客人,赶紧上前倒茶。张三和王麻子见李旭已经可以使唤奴婢,更是羡慕不已。一个赞叹附离大人有见识有运气,另一个则自我标榜和李旭父亲的交情好。乱了半柱香时间,才终于从怀中取出了精心收藏的一个厚纸信封。 “这是令尊托付小老儿交给附离大人的,大人请查验上面火漆!”张三叔双手捧起信封,恭恭敬敬地举到李旭面前。 “三叔,这里没外人,您还是叫我旭子好一点!”附离大人四个字,李旭听得实在别扭,一边接信封,一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㈧_ ○_電_芓_書_W_ w_ ω_.Τ_Χ_t_捌_0. c_c “那怎么成,那怎么成!当初是小老儿见识短,才敢自居长辈。您现在是苏啜部的大官儿,我们能进您的毡包喝茶,已经是高攀,又怎敢再自命为长辈!”张老三连连摆手,客套道。 王麻子和两个少年也随声附和,李旭没办法,只好由他们乱叫。反正附离只是自己的突厥名字,算不上什么官职。至于大人二字,就当没有听见。 众人都在,他也不方便读信。借着打水的由头把阿芸支开,然后低声问道:“三叔,麻子叔,这里已经没有了外人。九叔到底遇到了什么麻烦,我能不能给他帮些忙?” “附离大人啊,您是个有心的。九哥他如果看到了,也会觉得感激。这个忙,恐怕谁也帮不得!”张三叹了口气,说道。“上次托您的福,大伙都赚了些钱。不知道是命中注定还是被冲昏了头,每个人都买了高头大马。本想着回乡去威风威风,咳,哪知道命里没有终归无……!” “是啊,我们命贱,不该学人家那么摆阔!”王麻子摇着头插了一句。 两个老商贩你一言我一语,终于把九叔的遭遇说了个大概。原来众人得了好坐骑襄助,回中原?上甚为顺利,不到二十天已经到了渔阳郡。正当大伙骑着骏马拉风的时候,官差却突然拦住了整个商队。 ------------ 第五章 猎鹿(14) 、、、、、、、 孙九等人以为自己没打点周全,赶紧上前赠送孝敬。谁料到官差们却不吃贿赂,而是拿着郡守大人的手令,告诉所有商贩,按朝廷最新圣旨,边塞骏马一律官买。给每匹骏马打了张七百文的纸条,命令商贩们回乡找地方官领钱,随后就要把马匹强行拉走。众商贩求了又求,最后搬出了虎贲铁骑的步校尉出面说项,官差老爷们才把马价涨到一吊钱,并答应给商贩们三天时间重新购买脚力,三天之后,所有被官府看上的坐骑必须被主人牵了自行到衙门交割。 民自古斗不过官,大伙也只好认命。一边想方设法收购驴、骡等畜生替骏马驮货,一边将大部分皮货就地甩卖。如此一来,收益比预计得折损了一半。好在众人此行的红利足够多,才勉强保住了本钱。 随后大伙就各自回乡,孙九去易县替李旭捎了趟货,回乡的时间就拖延了三、五日。到了家乡后,县令却不肯按官府白条上的价格支付其马钱,只是付了百十斗陈谷子顶帐。孙九恼怒官府失信,拒绝收谷子,拿着白条到郡里讨说法。结果还没等走出县界,就被差役们以偷羊的罪名给锁了回去。 “这,这不是栽赃陷害么?”李旭从来没听说过如此离奇的故事,愤怒地说道。 “岂止是栽赃,孙九他这么多年行走塞上,谁见过他贪过别人一文。他们分明是想要九哥的命啊!九哥家里多少也有几头羊钱,他的两个女婿凑了钱去县衙门赎人,县太老爷却说他以民告官,有伤风化。非但不肯放人,还要治孙九一个充军的罪名!”张老三摇头,不住叹息。 “这天杀的狗官!”李旭气得长坐而起,伸手就去摸刀。手掌摸到了腰间的革带上,才猛然想起来自己是在塞外。如果回了中原,恐怕连靠近衙门口的资格都没有。那个狗县令显然是准备置孙九于死地,出钱赎买的方法已经行不通。而中原官场上,自己好像没一个熟悉的人?徐大眼家里倒是有些门路,可徐大眼去与契丹人交涉,人在千里之外。等他回来想办法,恐怕九叔早已遭遇不测了。 ‘原来,我依然一点力量都没有!’孙九只是偶尔得罪了官府,就落得如此下场。父亲让自己以经商为名出塞避祸,一旦被官府追究了……。李旭的手颤抖着,脸色慢慢苍白。 “附,附离大人,您和步校尉有些交情。所以咱们这次出塞,就,就想请您给步校尉去封信,让他老人家想办法救,救一救九哥。官对官的事情,怎,怎么也比民对官好糊弄些!”整晚上说话词不达意的王麻子终于口齿利落了一回,结结巴巴地劝道。 在李旭心中,早已把孙九当作了自己的一位亲人。听王麻子说事情尚有转机,休说是写一封信,即便是要他亲自跑一趟渔阳,也是千肯万肯的。当即出帐找来纸笔,准备托步校尉救人。待把墨沾饱了狼毫,才猛然想起来自己居然连步校尉的名字都未曾问过。 “步将军名讳单一个兵字,小老儿归家途中曾经打听过!”王麻子做事倒有几分眼色,见李旭提起毛笔迟迟不写,立刻猜到了他不记得步校尉的名字。另一边的张三叔闻言却变了脸色,如果李旭当日连对方名字都没问的话,交情想必也是泛泛。以萍水相逢的交情去求人家出头,恐怕步校尉不会有太多闲功夫。况且以虎贲铁骑校尉的身份去过问地方政务,本来也不能算作举手之劳。 李旭跟在徐大眼身后历练了这么久,早已不似当日出塞时那般毫无心机。见张三叔突然间冷了脸,知道他是为九叔的未来担忧。笑了笑,放下笔,低头从屋角的木箱子中掏出了一只玉樽摆到了桌案上。 “不知道这一只酒杯,可否让县令大人的火气小一些?”李旭一边继续修书,一边问。 “那,那,那自然会,会消,消些怒气!”张三叔被玉的颜色晃得两眼发直,结结巴巴地回答。他知道李旭在苏啜部地位不低,却万万没想到半年不见,一个懵懂少年突然间变得如此有钱。官场上的事情,向来是哪里不抹油哪里不转动。有这样一个玉樽送上去,甭说是买通县令放孙九一马了,就是买统郡守大人向县令施压也足够了。 “九哥就是太,太相信那些当,当官的!”王麻子吞了口吐沫,叹息道。一个玉樽,足够上百头羊的价。九哥如果去年不非和官府斗气,大伙分了玉樽,今后都可以回家养老了。现在可好,两匹马钱没讨回说法来,上百头羊又倒贴了进去! “王叔,你的货全部折给我。明天一早,就麻烦您和徐家大伙计二人赶回中原去,把这封信交给步校尉,然后,用这只玉樽替九叔打点!”李旭放下笔,一边吹纸张上的墨,一边说道。 把九叔的救命钱交在王麻子手里,他实在不敢放心。但眼下也没有什么人可托,只好让徐家的伙计监督着王麻子行动。徐大眼和自己结义的事情,徐家的长者已经知晓。借着好兄弟这个靠山狐假虎威一番,想必伙计们也不敢不从。 这已经是明显的不信任了,王麻子立刻黑了脸。但他又不敢向李旭发做,只好强压着火气答应下。李旭看了看对方的脸色,知道自己的小心思已经被人猜透,摇摇头,又笑着补充了一句:“您老放心,货物交给我来卖,绝不会赔本。我这里还有些金银,待您救九叔脱了难,我必然会感谢您的好处!” 说完,信手把自家存放金银的储物箱盖一掀,露出半箱子的黄、白之物。 “为九哥尽力,也,也是应该的。你,你还小,这些钱应该,应该攒,攒起来,说,说媳妇!”王麻子的喉咙拼命移动着,话已经说不成句子。箱子里的宝石、金玉随便拿出几件,都够他半生衣食无忧。李旭今日既然许诺了大伙分帐,将来当着孙九的面儿,即便是反悔,也会拿出一部分来虚应故事。而有了其中一、两件宝贝,谁还千里迢迢地在塞上吃这风霜之苦。找大城闹市盘个门脸,后半生都能吃香的,喝辣的…… 李旭又拿出了几件银器,交给王麻子作为?上的盘缠。喜得麻子叔眉开眼笑,把刚才的得罪之处全忘到九霄云外去了。待敲定了所有细节后,王麻子收起了信和盘缠,抬手把两个跟班的年青人拉到了李旭面前。 “这,这是老张和小老儿的犬子,您的两个侄儿,想,想在塞上讨口饭吃。拜托,拜托李,李大人照顾!”王麻子一边向李旭拱手,一边解释道。 “见过李叔!”两个比李旭大上好几岁的年青人立刻下拜,一口一个李叔,亲热无比地叫了起来。 李旭早就注意到跟在王麻子身后的两个年青人,一直以为他们是张三叔和王麻子雇佣的伙计。猛然间大了对方一个辈分,登时闹了个措手不及。赶紧向旁闪身,一边伸手搀扶对方,一边连称不敢。 张三叔见李旭神色尴尬,怕他不肯收留。立刻上前祈求道:“李,李大人,小老儿知道自己对不住你。可小老儿就这么一个儿子,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被官府拉到辽东去。您,您就行行好,让他们跟着您在霫部混口饭吃罢!”说完,撩起衣服便欲下拜。 王麻子见张三说得凄凉,也冲上前跪倒磕头。李旭搀了这个,拦不住那个。只好硬着头皮把此事答应下了。如今他已经算个小财主,养活两个闲人也不费什么力气。况且有了这两个年青人在,麻子叔替九叔奔走也会更尽心尽力些。 “我早就说过,旭子,不,李大人是个厚道人!”王麻子见李旭答应留下自己的儿子,眉开眼笑地说道。李旭当日为什么放着书不读而出塞从事贱业,他和张三叔早已推测了个清清楚楚。今年边塞诸郡已经开始大肆征兵,把孩子送到塞外躲避的确是小户人家的最佳选择。况且自己的儿子远比李旭机灵,人家能半年内飞黄腾达,自己的儿子数年后少不得也弄个富家翁做。 ------------ 第五章 猎鹿(15) 、、、、、、、 “犬子不懂事,还请李大人费心。你是他们的长辈,该收拾他们就收拾,千万别手软!”张三叔见得世面比王麻子多,说出的话也更有条理。 李旭知道人家赖定了自己,只好笑着把照顾两个年青人的事情应了。五个人各怀心思地说了几句闲话,阿芸又进来添茶。张三和王麻子彼此用目光打了个招呼,站起身说道:“时候已经不早了,咱们不能再打扰大人休息,回去吧,明天好忙九哥的事!” “明天一早,我会给麻子叔准备好快马!”李旭站起身,打着哈欠回应。不到半个时辰的交谈,竟然令他感觉比打了一场恶战还疲惫。 待毡包中又只剩下了阿芸和他两个,无力的感觉才再度从四肢百骸涌上心头。“官府没有那么差劲!”这是半年前九叔信誓旦旦跟他说过的话。当时老人还劝他不要留在塞外,待征兵风声过去后早日返回中原。可如今,王麻子和张三的后辈也跟着逃到了塞外来。中原那个家近期显然是归不得了。而苏啜部……,想想当日苏啜附离给俘虏割喉放血的情景,李旭浑身的毛孔就开始发紧。 “主人,您要安歇么?”阿芸将火盆向李旭的脚边挪了挪,怯怯地问。眼前这个少年并不像传说中般可怕,甚至在某些方面比草原上的男人还温柔,经历了昨夜一场风波后,她清楚地明白了这一点。但对方毕竟是她的主人,无论怎样温和的主人发了怒,对奴隶来说其伤害力都绝对不亚于一场暴风雪。 “睡吧!明天我找人给你起一顶毡包!”李旭心不在焉地答应了一声,倒头栽于毡塌上。胸前被硬硬地咯了一下,才想起还有一封的家书尚没有读。借着昏暗的酥油灯光扯出信纸,他看见父亲那生硬亲切的字迹。这种家书历来都是一切安好之语,父亲和母亲即使遇到任何危难事都不会说出来让远在千里之外的儿子担忧。偶尔流露出几分思念的味道,也很快被要他闲暇时尽量多读些书的激励之语冲淡了。倒是对于孙九的遭遇,父亲和母亲都非常关心,一再叮咛李旭如果力所能及,定然要想尽一切办法。 “我一定尽早回去!”把信盖在胸口上,李旭默默地想。夜色已深,四肢百骸无一处不酸痛,他却无法尽快睡着。野蛮蒙昧的苏啜部,对自己情深意重的陶阔脱丝,温馨却无法归去的家,交叠在一起,让他辗转反侧。 阿芸静静地卧在炭盆边,听着不远处那个少年的粗重呼吸。此人是苏啜部的大贵人,除了族长、个别长老外,全部落几乎没有任何男人比他的地位尊贵。这一点让初为奴隶的阿芸多少感到有些安心。按奚部的人生经验,跟在一个强大主人身后的奴隶远比跟在弱小主人身后奴隶安全,所以短时间内她不必再为自己的生命而担忧。但他太年青了,年青得根本预料不到眼前可能出现的风雨。如果不提醒他,将来自己难免也要跟着受很多牵连。 已经成为奴隶的阿芸不指望自己还能恢复往日的地位,只期待能平平静静地活下去,忘掉当日的那场杀戮,忘掉过去曾经发生过的一切。 “阿芸,你睡着了么?”猛然间,毡塌上的李旭低声问。 “睡,没,没睡着!”阿芸的身体立刻僵硬起来,颤抖着声音回答。好心的晚晴夫人交给了她一个任务,同时,也给了她一个改变自己身份的机会。如果主人需要…….。 阿芸感到火盆突然热浪滚滚,浑身上下的血液也开始燃烧。她知道自己期待着什么,她不想掩饰身体的任何渴求。 “你,你恨我冲进你的部落么?”毡塌上,传来李旭的翻身声,还有幽幽地问。 “恨?”阿芸楞住了,热情立刻无影无踪。从来没有人问过她这样的话,脖颈上的奴隶铁圈已经剥夺了她恨的权力。从戴上这个铁圈那一刻起,她已经甘心接受长生天赐给自己的命运。 恨么?父母、兄弟、姐妹,无数倒在血泊和火光中的族人。梦魇一般的记忆中,一个手持弯刀的人,挥将族长砍于马下。 “你别怕,我不会伤害你?”毡塌上传来的声音带着几分祈求,仿佛在期待着某个答案。 “这是草原上的规则,尊贵的附离大人!”阿芸擦了把嘴唇上的血,非常老到地回答。 早上起来,阿芸在李旭眼中看见了深密的血丝。那困惑而迷茫的目光绝不应该出现在一个不到十五岁少年的眼中,在草原上,即使比李旭大十岁的人目光也不会像他那样深沉,深沉得令人心痛。这让阿芸多少感到有些负疚,但负疚的感觉很快就被一丝丝报复的快意所取代。“是他摧毁了索头奚人的斗志!”奴隶少女快意地想,洁白的牙齿不觉又碰在昨夜的伤口上,泛起一丝丝温柔地痛。 “你准备些奶酪,下午我请人帮你起毡包!”李旭的声音却不像阿芸想象得那般虚弱。经过了一个不眠之夜,他仿佛又长大了几岁般,连说话得腔调都带上了几分成年人的平静。 晨光中,少年的肩膀显得很宽,脊梁很直。暂时抛开彼此之间的恩怨来看,这是一幅草原少年中都很稀有的好身板,坚实、厚重,靠在上面可以忘记一切风雨。 “是,主人!”阿芸慌乱地答应了一声,仿佛全部坏心思都被人看穿了,细细密密的汗珠从额角,鼻尖同时向外涌。 “需要什么你自己去换,我名下的牛羊都记在箱子里的羊皮上,用的是汉字!”李旭笑着叮嘱了一句,转身离开。 “主人怎么知道我认识汉字?”阿芸不敢看李旭的眼睛,直到对方的脚步声渐渐远了,才抬起头来,默默地想。 “莫非他知道昨天我翻看了他的箱子?那他为什么不发怒?他为什么要信任我,难道他不怕我卷了他的财宝逃走么?”阳光中,拎着铜壶的奴隶少女眉头逐渐聚拢成团,半壶清水淅淅沥沥淋地湿了脚面。 李旭却没有精力顾及身后的流水声,自从昨天晚上起,如何营救九叔脱险就成了他心中第一要务。苏啜部距离中原路途遥远,几匹骏马是必须准备的。沿途野兽出没,盗匪横行,只让王麻子和徐家大伙计徐福二人南返显然也不是一个稳妥的谋划。若是凑更多的人与王麻子同行,就得让更多商贩提前清空手中的货物……. “老孙遭难,咱们不能不帮忙。李大人如果出个合适的价钱,我愿意把货物全折给你,然后陪麻子走这一遭!”听完李旭的介绍,一个上次曾经与孙九同来苏啜部的商贩站起来,大声说道。 “对,九哥是个好人,咱们出不起钱场,出个力棒总也应该!”几个不曾与李旭谋过面的商贩们轰然以应。 “价钱,价钱应该好商量。咱不求,不求别的,只求李,李大人将来多,多照应一二。”一个贩茶叶的南方行商结结巴巴地说道。太多的商贩带着同样的货物集中在一处,显然不是什么好兆头。与其留在这里等着货物落价,不如一次性把它抛售出去。既能保住本钱,同时还能换回一个人情。眼下这个少年是个值得交的朋友,他能竭尽全力去营救孙九,将来自己往来塞上,遇到麻烦就不怕他不帮忙! 好在孙九多年行走塞外,积累了足够的人缘。也好在李旭如今手中的财富足够多,在苏啜部的地位足够高。在张三的协助下,又忙碌了两个多时辰,大伙终于拼凑出了一支由十五名商贩组成的南返队伍,带着李旭的期待和从他手中换来的银器,匆匆消失于远处的草色间。 “李大人,九哥当初看好你,真没看走眼!”张三叔跟在李旭的身后,感慨地赞道。几十两的银器转眼易手,他做了一辈子买卖,也没见过这么大的手笔。一旦那些蜀锦、茶叶卖不到预期价格,眼前这个敦厚得可敬的少年就要赔得血本无归。 ------------ 第五章 猎鹿(16) 、、、、、、、 “我刚好准备在这里开一个店铺,所以不着急将货物出手。张季和王可望不是要留在苏啜部么?正好可以在店铺里帮我!”李旭转过身来,回以张三叔一个自信的微笑。张季和王可望是昨晚那两个年青人的名字,他们眼下想留在苏啜部,正缺一个合适的理由。 “那,那敢情好!旭,李大人,您真是个有心思的!”张三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愣了愣,结巴着答道。昨夜他还在担心李旭无法兑现承诺,没想到只用了一个晚上,少年人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帖帖。 “三叔下次不妨带些书来卖!”李旭笑着在马屁股后抽了一鞭子,冲进了部落。徐大眼和铜匠师父都说对战败者残忍是草原上的规则,昨夜,阿芸亦如是回答。这个规则可以不可以变一变呢,少年人希望自己有机会能试一试。 “其实他们都是善良的好人!只是没读过书!”年青的心真诚地想。 对于朋友,苏啜部的牧人们的确当得起“善良”二字。特别是对李旭这样讲义气重感情的朋友,大伙愿意把他的事情当作自己的事情。听说他要起新的毡包,阿思蓝、杜尔、侯曲利等人纷纷赶来帮忙。眼下草原上是羊毛价钱最低的时候,所以买一张毡子花不了李旭多少蜀锦。为了让部落中第一所货栈早日开张,额托长老还特地从公库里拨了一部分绑毡包用的干木条和羊毛绳子。大伙齐心协力,用了不到两天时间,就把李旭名下的毡包就从一个变成了四个。 “以后,晴姨酿的果子酒、铜匠师父打的弯刀、中原来的纸、笔,丝绸,这里都能卖!每一件价钱都比别人公道!”陶阔脱丝站在最外围的一个毡包门口,快乐地描述着自己的梦想。 霫人没有重农轻商的观念,能帮心上人做一些事,让她打心里觉得高兴。况且这是方圆几百里惟一的一家货栈,有了自己和附离经营,少女相信很快这家货栈就可以成为部落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小财迷,这间货栈好像是附离的吧!”额托长老捋着胡须,假意好心地提醒。 “我马上要嫁给附离做新娘的!长老真是糊涂!”陶阔脱丝毫不客气,站在毡包门口大声回答。 “原来是有人要嫁给附离当新娘啊!怪不得中间那个毡包起得又大又高!”阿思蓝把手搭成喇叭状,笑着向四下喊道,“还有谁想住进这个毡包啊,过了这个夏天可就没机会了!” “我!”“我!”“我也要住!”几个如花少女大声回应,牵着手冲向刚刚起好的毡包群。“阿思蓝!你坏死了!”陶阔脱丝含羞大叫,三步两步冲上前,双手横伸,死死堵住了毡包门口。新房被别的女子占了,预兆着丈夫将来对自己的厌倦。涉及到终身幸福的事情,少女绝对不肯因害羞而回避。 中央的那个毡包起得很大,所以门也比寻常毡包宽了两尺。身材苗条陶阔脱丝堵了这边,空了那边。几个平素爱淘气的少女们坏笑着,做跃跃欲试状。陶阔脱丝大急,一边诅咒阿思蓝心肠坏,一边向女伴们求饶。那些女伴却丝毫不肯留情,排成一个小队,一会儿冲向门左,一会儿冲向门右。还有人冲到正在排湿气的窗户口,搭上半只小蛮靴做翻窗状。 “一、二,翻!”年青的牧人们大笑着,一起给翻窗冲门的少女鼓劲。 “不准,不准!”陶阔脱丝挥着手臂,像一只母鸟般护着自己的爱巢。 有只宽阔的大手伸过来,握住了少女已经急得发白的手指。陶阔脱丝停止了笑闹,幸福地将头靠过去,贴在了李旭宽阔的胸膛上。 “汉伢子,没成亲就这么护老婆。当心成了亲后,她借势反到天上去!”阿思蓝的妻子帕黛以过来人身份“数落”。 “是啊,是啊,老婆是要管教的!”半只靴子已经搭在木窗框上的红衣少女笑着冲李旭扮鬼脸。天已经不是很凉,抬起的绸裙下,她修长白皙的小腿清晰可见。 “死托娅,等你结婚,我一定送你丈夫一条马鞭!”陶阔托思啐了一口,低声威胁。 “谁来送附离一条马鞭?”托娅从窗口将长腿撤下来,小鹿般跳跃。 “亲亲的哥哥吆,我送你一条马鞭,陪你去放羊。亲亲的哥哥吆,我愿变做一只小羊羔,卧在你身旁……..”少女们肆无忌惮地笑着,唱着,歌声在夏日的晚霞中荡漾。 “附离,如果我将来做错了什么?”少女将羞颜隐藏在李旭肩头,声音如蚊蚋般细不可闻。“你可以像别的丈夫教训妻子一样打我,骂我,但不要,不要赶我走…….” 李旭的手努力紧了紧,把陶阔脱丝的柔荑牢固地卧在掌心深处。他不懂得草原上表达情谊的方式,也不知道霫人的誓言,只好用这种无声的言语告诉对方爱与承诺的存在。 “执子之手,与子同老!这就是他们中原人所说的执子之手么?”少女娥茹在远方静静地看着沉浸在幸福中的妹妹,满眼羡慕。 徐贤者去和契丹人交涉!可与外族打交道根本不该是徐兄该管的事。娥茹轻轻地转过身,消失在热闹之外。 自幼跟着晴姨,她读了太多太多汉人的诗歌。每一句都是似懂非懂,当她终于明白了其中一两句时,却品味出了诗歌后深深的哀伤。 “娥茹姐姐好像很不开心呢?”陶阔脱丝把头轻依在李旭肩膀上,低低地问。热恋中的人总是希望身边的朋友拥有与自己一样的幸福,苏啜部的少女也不例外。 “可能她最近遇到了些麻烦事!”李旭的目光穿过喧闹的人群,落在娥茹的背影上。从背影上看,少女娥茹娴静,温婉,令人心痛。但有些事情是别人帮不上忙的,即便是再要好的朋友也无能为力。从出生那一刻起,徐大眼的肩头就背负起整个家族,这一点,他根本无法逃避。 李旭突然有些庆幸起自己的寒门出身来,虽然从小没有享受到优越的生活条件,却也不用承担太大的责任。对父母来说,自己活得开心幸福就是他们希望的全部。拜将、封侯,这些雄伟的梦太遥远,贫家小户只是过年时才会想一想,谁也不会把它们当作必须实现的人生目标。 “大眼为什么不肯娶娥茹,明明他们都喜欢对方?”肩头上,呓语般的问话打断李旭对中原生活的追忆。 “不是不肯,是,是不能!”李旭犹豫了一下,替好朋友开脱道。“中原规矩,好人不能娶别人的未婚妻,恶棍才横刀夺爱!” “那就是说,如果,如果我与别人有过婚约,即使你再喜欢我,我再喜欢你,也只能彼此看着对方的背影喽!”陶阔脱丝用力掐着李旭,“恶狠狠”地逼问。 对于“小恶人”的突然发难,李旭只能报以苦笑。他自知刚才的解释很牵强,但徐大眼的苦衷是不能向别人说的。草原人不会理解中原人对他们的歧视,把徐大眼不能娶娥茹的真正原因说出来,只会给双方增添尴尬。况且李旭皮糙肉厚,陶阔脱丝那点手劲只能算为他搔痒痒。 “什么破狗屁规矩!你们中原人就是古怪!”陶阔脱丝见惩罚措施无效,悻悻地骂道。 李旭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没有说话。在阿思蓝和杜尔两个好朋友的组织下,前来帮忙搭建毡包的牧人们已经开始宰杀牛羊。按草原上的习俗,新的毡包落成后,一场小小的庆典是必须的。前来帮忙搭毡包的人越多,酒宴开得越热闹,预示着主人家将来的日子越兴旺发达。如今李旭已经不是刚入部落一无所有的客人,他名下的牛羊足够支撑起二十场同样规模的狂欢。 ------------ 第五章 猎鹿(17) 、、、、、、、 他不是客人,在很多牧人的眼中,圣狼的侍卫附离早已成为部落中不可或缺的一分子。 “中原的规矩真的比草原好么?”望着一堆堆初起的篝火,还有火堆旁那一张张真诚的笑脸,李旭迷惑地想。草原上的规矩虽然对敌人野蛮,对自己的族人却不乏温情。而中原规矩呢,在李旭的记忆中,它就像一碗茶,温馨、可口,但回味中却总是泛起淡淡的苦涩。 “教狼吃草,亏你小子想得出!”当李旭将自己的迷惑告诉铜匠师父后,伴着叮叮当当的铁锤声,铜匠甩出了这样一句回答。 “我认为他们不抢也能活着!”李旭用力挥舞着大锤,汗水一滴滴落在渐渐成型的弯刀上。陶阔脱丝舍命从湖中捞上来的星星铁在师父的指挥下,被苏啜西尔族长派来的奴隶们在火上锻打了几日夜,从最初的四十余斤变成了三十斤出头。在焚烧锻打都不能减损其分量后,才算过了第一关。如今整块刀坯颜色黯然青黑,与常铁截然不同。(注3) 到了这个地步,铜匠就说什么不肯让奴隶们动手了。谁的刀谁自己来打,这是他作坊里的规矩。长期与兵器炭火为伍的铜匠坚信,只有亲手打制的刀剑才能沾染主人的灵气,使用起来才更顺手。陶阔脱丝送来的星星铁是一块百年难觅的上上之材,如果打不出一件绝世精品来,他觉得有愧自己多年的经验。 “不抢不夺,他们能快速壮大么?不快速壮大,下一次部落冲突中,倒下的就是他们自己!”铜匠挥动着小锤,节律分明地打在刀坯的表面。星星铁炼出的好钢果然不寻常,从刀坯表面的纹路中,他已经可以预见到这将是自己半生中最完美的一件作品。眼前这个挥汗如雨的小子也正如一块未经锻打的星星铁般资质优良。只是越如此,他需要经历的人生的磨难可能越多些。因此,多年不关注人间俗务的隐者也起了爱才之心,希望自己的人生经验能帮李旭早日摆脱天地洪炉。 “他们可以向南迁到暖和一点儿的地方,跟中原人学种地,做买卖。修建城墙来保护自己,还可以建学堂,开作坊!”李旭一边卖力抡锤,一边大声反驳。 铜匠师父的话有些道理,如果没有奴隶们日以继夜的劳动,那块星星铁不会在如此短的时间内被锻成百炼精钢。但有道理并不意味着道理正确,从部落中失衡的男女人数上来看,就知道战争给苏啜部带来的不仅仅是财物和奴隶。 “狼吃肉,羊吃草。即使神仙也改不了!”铜匠师父横了李旭一眼,连连摇头。小子够犟,像极了年青时的自己。但铜匠并不认为自己年青时的坚持都是必须的,换句话说,他并不认可自己的年青时代。世间冷暖,存在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这是天道,并非人力所能扭转。与其付出努力和心血从一个绝望走向另一个绝望,不如以旁观者的眼光安之、乐之,去追巡飘然天地间的逍遥。 阮籍长醉不醒,所以他活得舒坦自在。嵇康爱恨分明,所以广陵散成为绝响。王家、谢家的院子破败了,刘家、陈家的高楼紧跟着盖起来。改换的只是一个姓氏,里边的回廊、柱子与原来一样。甚至连门口的石兽,望向行人的眼光都没任何分别。(注4) “不试试怎么知道!”李旭手中的铁锤叮地一声,在刀坯上砸出一溜火花。铜匠师父是追求出尘飘逸的境界,所以不在乎别人顶撞他。以几个月学习刀术的经验,李旭知道自己越是顶撞对方,问道的收获反而越大。 铜匠师父不仅仅精通武术,锻造,兵略,人生经验甚至圣人典籍,几乎所有李旭修习过的,铜匠师父都达到了令人仰望的地步。相处的小半年来,李旭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渴极了的羊羔,拼命吮吸着对方的给养。而铜匠师父就像草原上的月牙湖,你永远看不清它的底部在哪。 “试试?”铜匠瞪大了眼睛,看怪物一般看着李旭。突然,他哈哈大笑起来,停下小锤,扯过一袋子酒狂灌了几口,接着,把小半袋酒水全部倒到了火上。 水汽嗤地一样腾了起来,接着,蓝色的火苗在炉子中涌动。铜匠不再说话,用铁夹子夹起刀坯,探到蓝焰中。被酒水激起的火苗迅速舔遍整个刀身,暗黑色的刀坯在烟与雾中渐渐模糊,又渐渐明亮。突然,弯刀发出一声嘶鸣,通体闪起耀眼的红光,有无数条细小的火焰,在未成形的刀刃处跳动,流淌。 “你小子有种,比我有种!”铜匠反复在火焰中翻动着刀身,像是评人,又像是评刀。 眼下这个对世务懵懵懂懂的小子还不知道他的到来已经在草原上掀起一股旋风。奚族、霫族、室韦、契丹,周围数个民族都已经被这股旋风卷了到一处。至于这股旋风将来会演化成怎样大的风暴,以自己的双眼,已经完全不可预知。 也许命运真的假手此人做什么大事吧。铜匠再次打量了一遍茫然不解的李旭,微笑着想。如果是这样,自己再勉强李旭做什么就有违追寻多年的天道了。他微笑着,把更多的烈酒泼进熔炉。 “你小子有种,比我有种。先去吃块牛肉,缓缓精神。下午咱们爷俩给它定型,开刃。你将来的路未必在草原上,有把好刀防身,活得会更容易些!” “谢谢师父!”李旭从脚下拎起一个酒袋子,与铜匠手中的酒袋子碰了碰。铜匠师父没有解决自己心中的困惑,他也不再追问。有些事情需要自己去领悟,经历了半年多人生冷暖的少年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 西尔族长已经准许自己收留张季和王可望,在他们的帮助下,货栈已经备齐了货物,在商贩们散去后便可开张。有了固定的货栈,部落中零散的物资就可以流动起来。有一个固定的收货方,行商们也会往来苏啜部更频繁。 李旭不仅仅想经营皮货和丝绸,书籍和纸笔的供货已经被他托付给了徐家伙计。他真诚地相信,随着读书、识字,中原人的善良与草原人的热诚会慢慢相融,部落中的血腥味道会慢慢被冲淡。自己虽然不能再读书、应科,却能在草原上推广圣人教化,未必不符合圣人的教诲。 想到这,少年的目光炙烈如火。 “怀着善意害人,往往比恶意更可怕!”铜匠师父敲了敲砧板,将李旭从睡梦中唤醒。 “害人?”少年人明亮的目光如星斗,闪烁着激情与困惑。 带着三分遗憾,七分喜悦,又一轮集市在牧歌中拉开了帷幕。 正如李旭事先所料,蜀锦的价格一路走跌。过于充足的货源和夏日的暖和天气打碎了行商们大捞一票的希望,没人再有机会重演去年李旭和徐大眼创造的发财神话。相反,在开集的第一天,曾经大热的蜀锦基本无人问津。 行商们本钱都不多,一次亏本买卖足以断绝他们继续行走塞上的希望。在关键时刻,苏啜部新开张的‘有间货栈’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用货栈大伙计王可望的话说,好心好到发傻的货栈老板李旭大人答应在散集后以中原价格的双倍买下了行商们手中滞销的“破烂”,并指点了商贩们一条明路,几家合资收购牧人手中的玉器和珠宝。 “这里的玉器和宝石价格偏低,如果你们几家合伙购买,卖到中原大城市去,获利可能不止十倍!”李旭看了看满脸愤怒和绝望的商贩们,低声建议。 “真的?你小子保证没糊弄我们?”几个自觉亏了本的商贩冲上前,梗着脖子问道。同样重量的蜀锦长度不及绸缎的五分之一,抱着发财的希望不远千里而来,最后却只获得了一倍的利,这个结果让人实在无法接受。 那个趁火打劫的缺德兔崽子拣足了便宜又卖好,谁知道他是否‘又’在给大伙设圈套。 “常小二,把你的爪子拿远点!不知好歹的东西,有这么跟大人说话的么?”张三叔大步挡在李旭身前,冲着商贩们怒喝道。在他看来,无论李旭的建议是否正确,他能将商贩手中积压的蜀锦全部高价认购,已经念足了香火之情。如果有人到这个份上还踩着鼻子上脸,一旦苏啜部的武士发起火来维护银狼侍卫的尊严,谁也没面皮在李旭面前给这些贪心的家伙求情。 ------------ 第五章 猎鹿(18) 、、、、、、、 “真的,我前几天刚和他们交易过。霫族联军刚刚吞并索头奚部,有很多战利品需要处理!”李旭从张三叔背后走出来,友善地向大伙解释。 眼下正是夏季,谁也舍不得大规模屠宰牲口。所以牧人们当然无法提供充足的皮货给行商。但刚刚结束了对索头奚部的劫掠,霫族武士手中都略有收藏。特别是像阿思蓝、侯曲利这样在部族中负有声望的勇将,无论是临阵抢掠而来的,还是战后分赃大会上返还的,手中染了血的珍珠宝玉按中原售价都足以买下整支商队。但在霫人眼中,那些东西既不能换粮食果腹又不能用来打兵器,能卖到百十头羊的价钱已经出乎预料之外。 “小,小可无状,请,请李,李大人包涵!”被称作常小二的商贩讪讪唱了一个肥诺,低声赔罪。进接着,又向前蹭了半步,盯着李旭的眼睛问道:“他们换什么,是丝绸,茶叶,还是药材,什么价?跟谁谈?” “都可以,除了铜钱和银子。价格要看宝石和玉器的成色和年限,具体交易时你们私下商量!不过大伙也别把价钱压得太低,否则下一次再来,买卖就不好做了。”李旭笑了笑,十分肯定地回答。 张三叔的担心是多余的,他不在乎商贩们的无理。自己的父亲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在商贩的身上,李旭能看到父亲的影子。于李旭眼中看来,这些商贩们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毕竟一次行商亏本,就意味着全家都要捱上艰难的半年。艰苦的生活逼迫下,你不能指望每个人都保持着谦谦君子的风度。 他的话音刚落,整支商队立刻炸开了锅。“真的,有这么便宜的事儿?”“真的,旭子,你没糊弄我们么?”人们乱纷纷地追问。张三叔气得连连拍桌子,都无法将众人的声音压制下去。 “你们可以自己试试看。如果一时成交不了,可以把货物放在我的货栈寄卖。我手中也有些玉器,明天也可以带来给大伙看看!”李旭把手向下压了压,大声允诺。 “多亏了您呢,李大人!”人们兴奋地喊道。大伙在片刻前还在肚子里暗骂没良心的小兔崽子仗势欺人,低价收购他们手中的蜀锦。现在立刻把“小兔崽子”夸成了菩萨,纷纷要求李旭为他们当中人,每谈成一笔交易,他们将心甘情愿让尊贵的李大人抽取一成的佣金。 李旭摇了摇头,笑着从背后把杜尔扯出来推荐给了大伙。只剩下一支胳膊的杜尔对宝石价值的了解远远高过了自己,让他来担任中间人,买方和卖方都不会太吃亏。 接下来数日,杜尔成了整个部落最忙的人。每天从一大早开始,他的嘴巴就没合拢过。既要替霫族武士们评估宝石的可能价值,又要把霫人的要价从牛羊的头数折算成茶叶、药材等部落必需品。还要理解买卖双方的需求,尽量让大伙都得到想要的东西。 部族武士眼中的珍宝,商贩们未必需要。而商贩们的需求,武士们亦未必能理解。特别是在最后一天的交易上,抱着希望前来卖马的牧人们一个个气得满脸通红。让他们感到侮辱的是,这些中原商贩宁可买那些跑不动的劣马,也不买骏马为坐骑。 “我,这匹马可以让你的马先跑一上午!一样的价钱,我把这匹追风驹换给你!”一个牧人怒气冲冲地向商贩喊道。对方怪异的行为让霫族武士们百思不解,还不习惯在交易中占别人便宜的他们宁可把胯下良驹折价出让,也不愿意用劣马欺骗商贩,侮辱自己的尊严。 “我,我不敢骑好马!”商贩擦着额头上的汗,艰难地解释。有便宜不占那是王八蛋,谁不知道骏马比劣马值钱。问题是,收购骏马回去,最后能落到自己手中么。 “你不会给他两匹劣马么?驽马跑得虽然慢,但可以用来拉车,吃肉,剥皮……”杜尔扳着手指头,一一列举着劣马的好处。末了,把手指向李旭一指,大声说道:“去年附离大人不就买的是劣马么,可见在中原劣马比良马更有用!” “是啊,是啊!”商贩们汗流满面地附和。虽然受尽了官府欺压,在外人面前,他们还希望维护一点大隋的脸面,不把老爷们巧取豪夺的勾当说出去。毕竟大家都是中原人……. 一个舍脱部的勇士?上前,将小孩手臂大的一块羊脂玉塞到杜尔手中。然后,附在他耳边,低声请求道:“我这块玉石,要换一石,不,一石半茶叶!要是能换到,…….” “一石半茶叶,半匹丝绸,要那种薄薄的,软软的那种!”杜尔就地加价,比比划划地用突厥语向商贩们讲道。跟李旭和徐大眼交往半年多,他已经明白苏绸、浙绸和鲁绸的差别。所以尽量在达成交易的同时,保护自己族人的利益。 几个中原商贩核计了一下,把舍脱部勇士需要的茶叶和丝绸凑齐。常小二从杜尔手中接过羊脂玉,小心翼翼地放入怀中。然后从自家的货物中拿出一大块茶砖,放到杜尔身边的皮口袋中当谢礼。 舍脱部勇士看了看多出来的半匹绸缎,高兴地捶了杜尔一个趔趄。“杜尔兄弟,谢谢你帮我。明天我送一头母羊来给你,刚生完崽,刚好挤奶喝!” “好说,好说!”杜尔笑着回答。艰难地用刀子在身边的羊皮上画上一横,然后刻出舍脱部的印记。 直到晚宴的篝火点燃后,他才哑着嗓子完成了最后一笔交易。身边的十几个皮袋子满满的,装的全是行商们付出的佣金。手中的羊皮也用刀子画满了横杠,每一个横杠代表着出售了宝石的牧民们许诺下的谢礼。 嘎布勒老爹一改吝啬风格,跟在杜尔的身后不住地邀请行商和牧人到他的毡包里喝酒。杜尔的妻子的眼睛则再度闪亮,望向丈夫的目光里充满了崇拜。 跳动的火堆旁,围满了舍脱、曷萨那、必识等从附近十几个部落赶来的武士。对苏啜部而言,这场集市的意义再度超越了货物的本身。临近几个部落的族长几乎都赶来了,甚至一些游牧地靠近太沵河畔执失拔汗老巢的小部落,也偷偷地派了使节前来“交易”。 随着对索头奚部战争胜利消息的传开,苏啜、舍脱、曷萨那、必识等月牙湖附近的霫部联盟已成定局。执失拔汗至今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只能说明这只天鹅已老。老天鹅的头颅无力承担起王冠的重量,新天鹅取代它飞在阵列最前方想理所当然。 只要苏啜部保持着不败的战绩,并能像这几次集市一样,让草原各部分享到长生天的福泽。白天鹅的子孙们愿意追随在新的领头鹅的羽翼之后。 “远道而来的客人,苏啜部的营地永远为你们敞开!”西尔族长端着一碗酒走来,双手捧给了张三叔。告别宴会已经开始,作为主人的他,必须向客人表现自己的诚意。 他是这两次机会收获最大的人。 草原上气候恶劣,冬天长达五个多月。因此一年中有小半年道路断绝,没有任何外来货物运入。而来自中原的茶叶、盐巴、丝绸、药材又是牧民们的必须之物,所以一个能保证长期供货的集市,必然成为周边部落的中心。 “谢,谢谢族长大人!”第一次主持商队的张三叔还无法适应自己的身份,站起来,后退两步,感激地说道。 “尊贵的客人,是您和附离的到来,给让白天鹅再度展开了翅膀!”苏啜额托长老跟着站起身,向张三叔敬酒。 他带来的不仅仅是货物,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次突然发起的宝石、玉器交易,让勇士们进一步明白了他们的血没白流。一块小小的玉石可以换了足够一个家庭喝三年的茶砖。而那些弱小部落中,有的是珠宝玉石供诸霫联军的武士们去夺取。 ------------ 第五章 猎鹿(19) 、、、、、、、 “是啊,西尔族长,我真羡慕长生天把附离赐给你们部落啊!”必识部长老那弥叶酸酸地说道。 作为‘有间货栈’的主人,李旭从没想过一个货栈的意义。作为一支小商队的头领,张三叔为诸位长老的尊敬受宠若惊。但对于苏啜西尔、苏啜额托、必识那弥叶等草原上的老天鹅,李旭和张三等人却是苏啜部当之无愧的贵人。 对于正在迅速膨胀的苏啜部而言,一个货源充足的货栈正是部落走向城市的起点,一旦周围其他部落对苏啜部的货物供给产生依赖性,苏啜部将其他诸部并于麾下也水到渠成。 “都是附离大人的功劳,这孩子又仗义,又有眼光!”张三干涩的脸上,亦带上了几分真诚的笑容。这是他第一次作为头领带一整支商队,如果不能做到让大多数人满意,今后从渔阳到塞外这条道上,他张老三的名字就无法立足。 他没有孙九的魄力和实力,惟一比孙九好一些的也许就是运气。有财神爷保佑的旭子在,大伙不想发财都难。 “是啊,附离大人是长生天赐给苏啜部的福星!西尔族长,我真羡慕你有这么多女儿啊!”舍脱沙哥大笑着喝干了碗中的酒。自己部落的几个年青武士都与附离交好,此人又即将成为苏啜西尔的女婿。凭借他如今的威望和越来越高的刀法,将来在草原上不难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未来是属于新天鹅们的,老一代天鹅们必然要从队头慢慢移到队尾。 “附离是苏啜部的福星!”苏啜附离笑着举杯相和。自从附离和银狼出现在苏啜部,这个来自异族少年就遮盖了所有人的光芒。人们提起附离,几乎已经忘记了他这个族长的弟弟拥有同样的名字。 苏啜附离的目光越过火堆,扫向临近的另一团篝火。苏啜阿思蓝、舍脱哥撒纳、必识侯曲利,几个不同部族的年青一代英雄正和附离传看着一把弯刀。威风凛凛的银狼甘罗蹲在火堆旁,棕毛倒映着如水月华。 那柄弯刀比草原武士常用的弯刀长一尺,宽两寸。没有寻常弯刀那么大的曲度,只是很随意地收了一条弧线,就像晴姨的舞姿一样浑然天成。 你可以说他是中原的横刀,但比横刀更宽,也更结实。可以说它是弯刀,但比弯刀更长,也更利于砍杀。亦或说二者都不是,它兼具了横刀和弯刀的所有优点,完全已经自成一家。(注5) 苏啜阿思蓝在火堆旁,信手抽出了铜匠的得意之作。一道水一般的刀光脱鞘而出,让大大小小的火堆黯然失色。 隔着数丈距离,苏啜附离依然感受到了刀锋上那股逼人的光芒。刹那间,那刺骨的寒意直入他的心底。 商队离开后的第二天,徐大眼回了部落一趟。与李旭、陶阔脱丝、娥茹、杜尔等人稀里糊涂喝了一场酒,然后又匆匆赶赴了东南方的新开河畔。 “契丹人要给索头奚部报仇!”临行前,徐大眼的匆匆丢下了这样一句。至于契丹人与奚人到底是什么关系,李旭、阿思蓝等人谁也不清楚。除了霫族外,这片草原上还生活着奚、契丹、室韦、靺鞨、突厥五大部族,十几个李旭叫不出名字,亦不相统属的小部落。他们都以狼为自己的祖先,彼此之间都可以算亲戚。他们互相征伐千年不断,彼此之间亦可以算仇敌。索头奚人被突厥人赶得无家可归时,契丹人拒绝他们迁入自己的草场。如今索头奚部灭亡了,契丹人又念起了香火之情,凶霸霸地要求诸霫联军释放来自索头奚部的战俘,并“归还”亲戚家的财产和牛羊。 在没将霫族诸部整合成一体前,苏啜部没有和契丹人一战的实力。所以他们只能派遣使节与契丹人讨价还价。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认为,契丹人给索头奚报仇是假,借机打秋风是真。诸霫联军只要在边境上做好防范,战斗一时半会儿打不起来。 没有战争的日子里,风吹净了血腥的记忆。李旭的客栈快速发展壮大,生意火得出乎所有人预料。张季、王可望都算是商家出身,讨价还价是他们的拿手本事。再加上一个识得汉字的阿芸在一旁协助,合三人之力打点一个小货栈绰绰有余。 生意上的事情不再用费心后,李旭就把全部精力转到练武和温习功课方面。铜匠师父是个好老师,李旭不但可以从他那里学到刀马之术,原来为讨好杨老夫子而死记硬背的那些记载隋军战绩的文字,经铜匠一解释也霍然开朗。师徒二人有时为了杨夫子的一个记录争执得废寝忘食,直到惹得铜匠师娘发怒,才讪讪收场。第二天铜匠却又忍不住命令李旭将杨夫子的笔记背诵出来,由自己琢磨其中玄妙。 铜匠对南陈念念不忘,总是扼腕长叹当初若有人从某处发一奇兵,足以让大隋四十万兵马折戟沉沙。但越是如此,他越佩服北隋将帅的智谋和胆量。“大陈不是亡于叔宝一人之手!如果当日南方有一个高颖或杨素在,也不至于局势糜烂如此!”曾经无数次,铜匠师父带着三分醉意赞叹。当年的爱恨仇怨早已成为过眼云烟,如今对于昔日对手,他心中只有佩服和崇敬。 “他们都说,是张皇后迷惑了陈叔宝,所以大陈才亡了国!”李旭笑着和师父抬杠。 “兴亡都是男儿事,男人做了缩头乌龟,所以才把罪过都推到了女人身上!”铜匠喝了一大口酒,用铁砧做鼓,敲打出一片金戈铁马之声。“江山美人,不过是一场好梦!你记住这句话,凡事放开眼界,才能海阔天空!” “江山美人?”李旭知道自己的师父又把杨夫子的笔记当作了下酒菜,于不知不觉间喝过了头。自己不过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傻小子,指点江山是罗艺、杨素那些大英雄的事。至于美人么,他眼前飘过一个窈窕的倩影。 陶阔脱丝与他已经有了婚姻之约,也不再急着按霫人的传统去钻他的帐篷。二人偶尔策马出游,从天明逛到日落,马蹄踏过之处,写不尽的诗情画意。 “附离,咱们,咱爹妈真的不会嫌我是胡人么?”拉着自己的马缰绳,陶阔脱丝幽幽地问。娥茹每日黯然伤神的样子让小蛮女很担心,唯恐自己的姻缘也出了纰漏,重复姐姐和徐大眼的悲剧。 “我爹妈才不管那么多。他们巴不得早日抱孙子呢!”李旭抬起手,轻轻摘去陶阔脱丝头上的一片草叶,微笑着安慰。 商队走了有些时日了,但父母的回信还没有被人捎来。非但如此,交托给徐福和王麻子营救孙九的事情也没有任何下落。一个人时,李旭常常为这些事担心。有时候担心父母并不像自己想象一样豁达,能接受一个胡人做儿媳。有时又怕王麻子胆小误事,让孙九无法逃脱贪官之手。至于到底担心九叔多一些还是担心和陶阔脱丝的婚事多一些,少年人自己也弄不清楚。 “那张三叔他们怎么还不送信回来?”陶阔脱丝低下了头,用靴子踢起了一块碎石。石块在初秋的草尖上画出一道微痕,转眼淹没在了浓绿色的波涛之间。 “三叔那个人贪心,估计还要组一支商队才肯来吧!”李旭对陶阔脱丝愁眉不展的样子大为心疼,伸出胳膊,轻轻拢住了她的双肩。 陶阔脱丝的肩膀向后仰了仰,舒舒服服地靠在了李旭的胸口上。最近半年多,李旭的身体又窜起了一大截。部落中丰富的牛羊肉为正在长身体的少年提供了充足的养分,再加上每日习武、纵马等因素,使得李旭的肩膀、脊背都变得非常宽阔。即便隔着衣服,少女也能感觉到对方胸口坚硬的肌肉。那一块块腱子仿佛有魔力般,每当靠上去,少女就不愿意再把头再抬起。 ------------ 第五章 猎鹿(20) 、、、、、、、 秋天已经来临的,草尖上已经染得了些许阳光的颜色。风吹过时,层层绿色的波浪间跳动着金色的鳞光,仿佛一片海湾在苍穹下荡漾。马如鱼,羊如贝,至于人,则是蜃楼间自在的神仙。 “阿欠!”几根银色的头发随着呼吸卷进了李旭的鼻孔,痒得他打了个喷嚏。胸口处传来的温柔和秋风送来的少女体香让他感到很舒服,在无边无际的草海中,没有任何尘杂的阳光下,他真想就这样长醉不起。 “附离,等哪天我老了,不再漂亮了,你会厌倦我么?”少女甜腻腻的声音从胸口处爬过来,顺着耳朵一直爬入心底。 “不会,我肯定不会!”李旭低头附在少女耳边发誓。陶阔脱丝晶莹的耳垂像一粒葡萄,诱惑得他忍不住轻轻咬了一口。 陶阔脱丝嘤咛一声,融化了一般粘在了他得身体上。李旭抱着一团跳动的火焰,缓缓坐了下去。两匹马哕哕叫了几声,不耐烦地跑远。天地间顿时空旷,夕阳下,草尖上,只留下一双互相依偎的影子。 “你是父亲一样的英雄,而我又没晴姨那般的心机……” “我不是英雄,我只是小行商,来自中原的小行商…….” “你是我的英雄,永远都是…….” 娇艳的殷红缓缓迎来,遇到坚硬的双唇,看不见的闪电突然涌起,激发了一场小小的雷暴。如流云般,两道颤抖着的睫毛轻轻拂拭在被草原上的风吹出了几分男子粗糙的面颊上。风止,草静,一颗羞红了脸的夕阳缓缓向西方躲去,躲去。 “的,的的!”一阵急促的马蹄声敲碎了草原上的静谧。紧接着,远处又传来了一声女子的惊呼。绵羊慌乱的惊叫、牧羊犬狂噪的咆哮,惊雷般从远处同时滚过。 “是帕黛!”李旭和陶阔脱丝同时跳起。阿思蓝的妻子帕黛已经怀孕八个多月了,她却不愿意躲在毡包中待产。每天坚持着走到草原上,安排自家的属户和牧奴抓紧时间收割秋草和木柴。草原上秋天很短,夏天刚过去没多久第一场雪就可能落下。去年的征伐为阿思蓝家中增添了十几个奴隶和一大堆牲畜,如果不趁着落雪之前储备足够的木柴和草料,寒冬来临后就可能有人或牲口冻死。 陶阔脱丝吹了声口哨,将两匹坐骑唤到了近前。二人飞身上马,从马鞍后不约而同地摘下了角弓。敢在苏啜部营地附近撒野的,只可能是孤狼或者铤而走险的马贼。霫人有保护妇孺的传统,无论是兽群和马贼来多少,李旭和陶阔脱丝都有义务保护帕黛安全逃离。 “应该带着甘罗出来!”李旭一边拼命驱赶着坐骑,一边后悔地想。甘罗已经长得比任何牧羊犬都大,嚎叫时凛然生威,有它在,即便是上百只的野狼也不敢靠近羊群半步。 “是雕!是雕偷了阿思蓝家的羊!”陶阔脱丝指着天空大喊,声音如释重负。雕是天空中的霸主,从天鹅、羊羔到野兔,所有身体比其小的活动生物都是其袭击对象。在夏秋之交,小羊羔刚刚脱离母羊庇佑,对外界危险懵懵懂懂。骨小肉嫩的它们是大雕的最佳狩猎目标。 顺着陶阔脱丝的指向,李旭也看清了那只低飞的身影。那是一只成年黑雕,双爪握着一头肥硕的羊羔,所以飞得只有三十余步高。流云般的雕影后,几十匹骏马快速飞奔,马背上的骑士一边挥动缰绳,一边向大雕发出大声呵斥。 那雕儿仿佛故意和人斗气般,既不肯将羊羔放下,又不加快飞行速度。悠哉游哉地拍打着翅膀,把天空下所有威胁都视作无物。 “太好了,帕黛姐姐没事!”陶阔脱丝带住马缰绳,拍打着胸口说道。过度的惊吓和高速疾驰让她的心几乎跳出了嗓子眼,脸色也变得红红的,如盛开的桃花般娇艳。 李旭笑着看了看身边的如花美眷,轻轻将箭搭上了弓弦。他曾经答应过亲手射一只雕下来给陶阔脱丝看,陶阔脱丝也许已经忘记了当时的承诺,但他自己却没有忘记。 低飞的大雕本能地感觉到了来自下方的威胁,嘶鸣一声,加快了翅膀扑打速度。在众人惊诧的目光中,它越飞越高,越飞越高,突然,双翼一顿,整个身体连同爪子间的猎物同时跌落。 黑雕落入了草丛中,甩脱爪子上的羊羔,摇摇晃晃地跃起,飞高。摇摇晃晃地落下,摔倒。如醉了酒般再度飞起,又再度跌下。终于,它没有力气再举翅膀了,抬起头,凄凉地叫声响遍原野。 “嗤!”雕鸣声绵绵不绝。这只天空的霸主致死不能相信,有人在它展翼之后还射中了它。 “附离!”陶阔脱丝兴奋地大喊大叫,策马追在李旭身后向黑雕落地的方向奔去。她看见了心上人为自己做的一切,纵马,弯弓,仰射,在少女眼中,整个草原上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引弓疾驰的动作像附离那样做得如歌般流畅。 李旭收弓,纵马,在马蹄从黑雕身边掠过的刹那猛然俯身,行云流水般将雕的尸体抄起。于疾驰中拔下弓箭,兜转马头,迎着陶阔脱丝的笑脸跑回。 二马错颈,知趣地停住了脚步。 “送你!”铁塔般威武的少年手提着双翼低垂的黑雕,豪情万丈。 “为什么?”向来不知道客气为何物的陶阔脱丝突然害羞,低下头,玩弄着马缰绳,声音细若蚊蚋。 为什么?李旭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起了当日的诺言。看着陶阔脱丝娇羞的模样,眼前突然仿佛有灵光一闪,手举黑雕,大声回答:“因为我要娶你做老婆!” “你说什么?”陶阔脱丝的脸瞬间充满了潮红,本能地追问了一句。 “我要娶你做老婆!”不顾周围渐渐靠拢的人群,李旭对着陶阔脱丝,大声重复。 “我要娶你做老婆!”梦幻般的阳光下,誓言随着晚风在草尖上飘远。 没想到眼前的榆木脑袋突然开了窍,陶阔脱丝的脸刹那羞得如天边晚霞。钻了数次帐篷,却没有一次如现在这么般心情紧张。鼓足勇气抬头,双目波光流传,说不尽的柔情蜜意。正相看两不厌间,突然听到有人大声喝道:“兀那小子,你讨好婆娘便是,也不能杀我家的雕儿做礼!” 李旭心里打了个突,猛然回转身来。只见十几个身披猩红色披风的陌生壮汉围成了半面扇子形,齐齐切断了自己和陶阔脱丝的去路。做了大半年神棍,他好歹也算经历过战阵之人。一看队形,就知道壮汉们来意不善。立刻将黑雕尸体向马背上一丢,左手提起马缰绳,将陶阔脱丝掩至身后,右手翻腕,紧紧地搭在了弯刀柄上。 “你家大雕,有什么证据?”陶阔脱丝不相信有人胆子大到敢在苏啜部附近对自己动手,从李旭身后探出半个头来,怒气冲冲地反问。 “瞎了眼么,你看那脚环!” “野雕有带脚环的么?”壮汉们乱纷纷叫骂。一个个跃跃欲试,随时准备把李旭和陶阔脱丝砍翻于马下。 李旭在马背上快速侧了侧头,眼角的余光扫到了雕?上的金环。那是由纯金打造脚环,花纹精巧紧密,层层金丝花纹之间,隐隐约约还刻着几行文字。 ‘这下麻烦大了,扁毛畜生肯定是猩红披风们的眷养之物,怪不得它方才偷了阿思蓝家的羊羔却不急着高飞。’李旭心中暗道。正琢磨着如何开口向对方赔罪,又听见身后的陶阔脱丝大声反驳:“是你家养的雕儿有怎么样?若不是你们纵容黑雕抢我家羊羔,附离怎么会放箭射它!既然是你们无礼在先,又怎能怪我们看不清它是家养的还是野生的?” 身穿猩红披风的壮汉们在草原上横行惯了,自家黑雕抢了别人的羊羔,他们素来只当玩耍。所谓呵斥追赶,原本就是装模作样。万万没想到在这偏僻之地还有李旭这样的楞头青,不问青红皂白一箭就将黑雕射落尘埃。 被陶阔脱丝一语揭了短处,他们立刻恼羞成怒。当下有人大声嚷嚷了一句:“与这些野人费什么话,直接砍翻给黑雕偿命罢了!”说完,马头向前一纵,径直向李旭扑来。 才冲出三五步,斜下里突然飞来一支冷箭,从马眼直入马脑。那战马登时气绝,“扑通”一声摔倒在地,把马背上的红披风向前甩出了三丈多远,砸倒了数尺野草,抽了抽,再也不能动了。其他红披风壮汉大吃一惊,齐齐带住了缰绳。敌我双方同时侧目,只见一个霫族武士带着十几个牧人,气势汹汹地狂奔而致。 “阿思蓝,你怎么才追过来!”陶阔脱丝高举着弯刀,冲着来援的武士大叫道。 “帕黛被他们的畜生惊了胎气,我刚才忙着照顾她!”阿思蓝恨恨地看着红披风们,将另一支羽箭搭到了弓臂上。十几个牧人手持放弯刀和套马索,气势汹汹地跟在他身后,只待阿思蓝羽箭离弦,就要一拥而上将对方撕个粉碎。 “哪里来的野人,竟然敢攻击突厥狼骑!”红披风中的带队者气急败坏地自报家门,脸上的表情虽然凶悍,坐骑却不知不觉间向后挪了数步。他们已经见识过了阿思蓝方才一箭之威,此刻对方人多,自己人少,没人愿意稀里糊涂地丢了性命。 “哪里来的畜生,居然敢在苏啜部的草场撒野!”阿思蓝铁青者脸,大声回骂。刚才黑雕从半空中扑落,刚好掠过妻子帕黛的脚边。临盆将近的帕黛吃了一吓,立刻肚子疼得站不起身。他忙着照顾妻子,所以才未能弯弓追赶那头黑雕报仇。如今李旭因射雕惹出祸来,雕的主人即使是天王老子,他也得挺身与朋友硬扛。 ------------ 第五章 猎鹿(21) 、、、、、、、 双方说的都是突厥话,词汇不多,语气却是生硬得很。眼看着冲突一触即发,远处突然传来一阵激烈的马蹄声,有人一边策马疾驰,一边大声喝道:“全给我住手,有什么话大伙慢慢说!” 话音刚落,马头已经逼近猩红披风的身后。十几个猩红披风壮汉立刻跳下马背,让出一条通道,恭恭敬敬地俯身回应:“是,属下谨尊却禺大人吩咐!” “却禺?”李旭和阿思蓝迷惑地对望。从红披风们的恭敬态度中,他们猜到来者身份不低。但苏啜部与突厥人交往并不多,却禺到底是官职名还是人名,他们根本弄不清楚。 “你们为何与人冲突,难道忘了我的叮嘱么?”须臾间,来人已经冲到人群当中。更远处,还有四十几骑快速地向这里靠拢。 “呜――呜――呜――”负责警戒的苏啜部牧人在远处吹响了号角,超过五十人的队伍临近,无论来意是善是恶,部落中都必须做好相应准备。 此起彼伏的号角声让来人吃了一惊,四下看了看,又打量了一下李旭和阿思蓝的装束,躬身施礼,问道:“站在我面前马背上的可是白天鹅的子孙么?阿史那却禺奉大汗命令前来问候白天鹅的后人!” “苏啜阿思蓝、附离、苏啜陶阔脱丝见过却禺大人!”阿思蓝收起角弓,手按肩头俯身还礼。整个霫族都是突厥的附庸,虽然弄不清楚来人的身份,阿史那家族这个响亮的名号,草原上却没有人不知晓。 那是突厥王族的姓氏,意思为母狼的初乳,诸狼的长者。几百年来,草原上世代以此姓为尊。 “原来是苏啜部的好兄弟,天鹅的阵头!”阿史那却禺拊掌大笑,“我这几个属下缺乏教养,冲撞了自家兄弟,请阿思蓝兄弟不要见怪!” 有道是伸手不打笑脸人,况且对方还是带着善意到霫族来出使的突厥王室后裔!阿思蓝无奈地笑了笑,回答:“他们放雕惊吓了我的妻子,我已经看过了,没惹出什么大祸来!” “你们几个畜生,我临行前怎么吩咐你们来!”听到阿思蓝的回话,却禺立刻抡起马鞭,劈头盖脸地向红披风的头领抽去。 方才还气势汹汹的红披风头领立刻矮了半截,接连捱了好几鞭子,才大着胆子解释道:“回禀大人,他,他们,他射死了您的黑雕!” “啊?!”阿史那却禺惊叫了一声,回头看向了阿思蓝和李旭。在李旭的马背后,他看到了一双低垂的翅膀。那是他家宝贝的双翼,每一根羽毛他都记得。 雕是天空之雄,筑巢在万丈绝壁之上。想养一只雕儿,必须在其刚刚孵化时便从窝中将其掏出。取雕途中又要留神脚下石壁,又要提防母雕和雄雕从半空中袭击,往往要付出十几条人命才能换得一只幼雏。而幼雕脾气倔犟,非新鲜血肉不食,受到虐待即死,把它平安养大不知又得花费多少功夫。再加上训练其侦察敌军动向,听从主人号令所耗费的人力物力,一只训练有素的黑雕价值已经远远超过了同等重量的黄金。所以,看见黑雕偷了别人家的羊羔,突厥狼骑们绝对不会认真替羊羔主人讨还公道,暗地里还期待利用这种行为保持雕儿的野性。 “它偷了阿思蓝家的羊,又吓到了怀孕的帕黛,我以为它是野生之物,就一箭将其射了下来!”李旭从背后将黑雕的尸体拎起,放在地上,讪讪地向阿史那却禺赔罪。 从对方气质和打扮上,他推测出来人在阿史那家族中身份不低。对方所带的四十多名侍卫已经慢慢跑近,在不远处列了一个骑兵长阵。如果在西尔族长率领守营武士赶来前双方起了冲突,苏啜部的牧人们肯定要吃大亏。 “它惹祸在先,否则附离也不会动手反击!”陶阔脱丝从李旭身后走出来,与他并肩而立。来人所骑的骏马远比其他人的坐骑高大,几百步的距离瞬息而至。如果此人因为伤心黑雕的死想和附离打一架,附离在坐骑方面就吃了大亏。小丫头不想管突厥什么家族,只想着如何与心上人并肩抵御强敌。 “你只用了一箭就射落了它?”楞了半晌,阿史那却禺抬起头,叹息着问道。此行负有重要使命,他自然不会因为一头黑雕和苏啜部伤了和气。但经过躲避弓箭训练的雕儿居然被一个黑头发黑眼睛看上去极像汉人的无名小子一箭射翻,这个结果他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 李旭点了点头,不知道对方为何有此一问。扁毛畜生当时飞得那么低,非但是自己,阿思蓝、陶阔脱丝,甚至阿思蓝家的几个持弓从户,都可能一箭结果了它。 “这小子从侧面?上去,不由分说就是一箭!”被却禺抽得鼻青脸肿的红披风头领指着李旭,不怀好意地诬陷。 阿史那却禺的眉毛猛地一跳,回头横了头领一眼,命令他闭嘴。带动马缰向前走了几步,和颜悦色地向李旭请求:“你用的是什么弓,能借给我看看么?” “当然可以!”李旭大方地从马鞍后解下了弓囊,双手递了过去。阿史那却禺在听说黑雕死讯的刹那脸上所表现出来的悲愤他看得清清楚楚,如此愤怒的情况下,此人还能保持礼貌,其修身养性的功夫着实令人敬佩。按徐大眼的说法,这种能在任何时候都保持头脑冷静的人最好不要与之为敌,否则,一定要打起十二分小心来应付。 阿史那却禺反复端详弓臂,调整了一下弓弦,接连拉了几个半满,终于明白了黑雕今天遇难的原因。双翼张开有马背长短的大雕振翅时所带动的风力极其强劲,寻常木弓射出的羽箭被风力一荡,早就歪了,即便侥幸射中了雕身,剩下的力道也穿不透那厚密的羽毛。而手中这把,却是大隋全盛时期所制之物,非膂力极大之人发挥不出其全部威力。一旦能满弓而射,羽箭速度快如电光石火。这样的弓,整个突厥王庭才有七把。其中一把还被拿去给工匠做样品仿制时弄坏了,至今无人能够修复。 想到这,阿史那却禺还弓入囊,试探着问道:“这位小兄弟,你这弓能转让么?” 一句话,惊得在场之人全部将手按到了刀柄上。对草原上的男人来说,肩上弓、手中刀,胯下坐骑皆代表着自己的尊严。朋友之间可以把兵器和战马当礼物相互赠送,陌生人若出言讨要对方兵器或坐骑,则等于明明白白告诉对方自己想和他决斗了。 “您的坐骑甚为神俊,不知道能否卖给我?”李旭擎刀在手,淡然反问。 阿史那却禺的坐骑哕哕叫了几声,前蹄高高扬起。作为曾经战阵的良驹,它本能地感觉到了从对面弯刀上传来的压力。那是来自冰湖底部的阴寒,在少年怒气的逼迫下,彭湃汹涌如风暴。 “嗯?”阿史那却禺楞了一下,立刻意识到是自己一时失言引起了双方的误会。带动坐骑退开数步,避开李旭的锋芒,笑着解释道:“小兄弟莫急,我只是一时心痒,随口而问,并非有意挑衅。你们干什么,还不给我退下!” 后半句却是对身边侍卫和不远处的骑兵所发,一喝之下,威压自生。涌上前护主的红披风们和外围的突厥狼骑同时停住脚步,动作整齐得如同被同一支无形的手臂猛然拉住了一般。 这是百战之兵才能达到的境界,苏啜部牧人虽然经过了徐大眼和西尔族长的严格训练,却远做不到这种水平。李旭回头看了看众牧人的脸色,知道在刚才一瞬间己方已经落了下风。摇摇头,故意不知好歹地回答:“你见我的弓心痒,我见你的马也心痒难搔,不如这样,用我的弓换你的马,如何?” “哄!”突厥狼骑中爆发起一阵哄笑。他们从没见过这么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居然主动开口向却禺大人要求以弓换马。 “你可知道此马由何而来?”没相到对面的少年敢反逼自己一步,阿史那却禺不由得动了几分怒气,一边将弓交还给李旭,一边大声问道。 李旭笑着摇头,只要将却禺挤兑住,他就算涨了自家威风。至于对方胯下骏马是什么良种,说实话,他根本没看出来,也不太在乎。 “这是突厥王族从万里之外的波斯王族手中用一千名奴隶换来的良种与契丹人进贡来的托纥臣野马交合而生,日行千里,非有阿史那王族血脉者不得骑乘!”却禺冷笑着,带着几分狂傲说道。 “小子,听到了吧!”红披风们大声起哄,声音里充满了不屑。 “那你可知道我手中弓的来历?”李旭被对方轻蔑的眼神挑起了火气,高举着却禺归还回来的骑弓反问。 “你且说说!”阿史那却禺向后缩了缩肩膀,做出一幅洗耳恭听的模样。滑稽的动作又惹得他身后的突厥人一阵大笑。 “这是大隋上谷客栈掌柜花一顿饭钱换来的骑弓,经大隋小贩李旭手调整,平时射射兔子打打雀儿,不值几个钱儿,但是,此为男人尊严,千金不易!”李旭淡然一笑,不卑不亢。 他的前半句话用词极其诙谐,连阿思蓝等人都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待到后半句,却郑重无比,特别是那句千金不易,简直是掷地有声,一时间把什么王族,什么良种全部比了下去。 突厥王族有尊严,大隋小贩也有尊严。长生天下,这两种尊严无分高矮。 ------------ 第五章 猎鹿(22) 、、、、、、、 阿史那却禺笑不出来了,再度上下打量起眼前这名穿着霫人衣裳,披散着头发,却自称为大隋小贩的年青人。此人身高八尺开外,肩宽背阔,放在突厥人中也算得上一个壮汉。年纪虽然小,言谈举止当中却充满了阳刚之气。一双眼睛明澈幽深,无论与谁的目光相遇都决不退缩。 此子绝非寻常小贩!阿史那却禺心中暗道。猛然想起了传说中的一个人物,笑了笑,回答:“你的弓换我的马,倒也不算辱没。只是将良弓和宝马分开了过于可惜,不如我们二人来赌一赌,赢了的拿走弓马,输了的也别怨天尤人,如何?” “当然可以,你说赌什么?”李旭大声问道。为了苏啜部的尊严,此时他是绝对不能退缩的。况且眼下还有陶阔脱丝在侧,男子汉的肩膀更应坚固。 “赛马!”却禺笑着摇头,“你的坐骑吃亏,他们肯定笑我欺负你。” “比射!”李旭学着却禺的样子摇头,“你的弓不灵,我们苏啜部男人不能欺负远客!” “你这小子很有意思!”却禺在家族中地位崇高,几个叔伯兄弟却都是竞争者,关系处得极其僵硬。而身边侍卫玩伴,却谁也不敢这般与他说话。乍一碰上个不知道深浅的,反而让他感觉到几分乐趣。 事以至此,他也不急着赶路了。跳下马,把缰绳交到阿思蓝手里,说道:“麻烦这位兄弟作个见证,一会儿我若是输了,你尽管将马给他!” 李旭见对方洒脱,也跟着跳下了马背,上前几步,把弓囊交到却禺的侍卫手里,笑着叮嘱:“如果我输了,这弓就归你家主人。” 却禺再次看了看李旭,更加坚定了自己心中的推断。此人就是传说中半夜闯入敌营,咬死了五十多名奚族武士的圣狼侍卫。自己这次是为安抚苏啜部而来,通过一场赌赛将射雕引发的误会揭开去是最好不过的选择。想到这,他以极其细微的动作向侍卫使了一个眼色。 侍卫躬身领命,双手托着弓,走到阿思蓝身边与其并肩而立。此时射雕风波已经完全被即将举行的赌赛化去,双方之间虽然还有隔阂,却已经没太多敌意在了。 突厥狼骑和苏啜部牧人们纷纷下马,在李旭和却禺身边围了个大圈子。草原上赌赛,不过是骑马、射箭和搏击(包括摔跤)三项。从小到大牧人们就这样玩,无论输赢,大家都不能伤和气,也不能耍赖,否则就会被所有人给瞧不起。 “比什么?”李旭和却禺同时发问。跳下马来,二人才发现彼此身高差不多。只是却禺的年龄已经三十出头,而李旭看上去却只有十五、六岁。 三十岁的壮汉摔十五岁少年,赢了也没什么光彩。却禺虽然脾气桀骜,却也是个磊落汉子。想了想,说道:“你说,拣你最拿手的!” “我最拿手的是背古诗!”李旭耸耸肩膀,开了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阿史那家族出来的人,想必诗歌造诣强我远甚。今天你们远道而来,鞍马劳顿,咱们不如比文雅一点的!” “你这小子,我怎能跟你比写诗!”却禺被气得苦笑不得,佯怒着说道。 “那比喝酒,你敢么?”李旭等的就是对方这句话,大声追问。 阿史那却禺又是一愣,没想到一个汉人居然敢跟自己比酒量。突厥民族认为酒能生血,越是勇士酒量越大。看看对方天真的笑容,他笑着回答:“比酒,看谁喝得多。一会儿输了,你可别哭!” “一会儿醉了,你可别装糊涂赖账”李旭大声回敬。 围观的狼骑和牧人们轰然叫好,纷纷走到自己的战马前,将一袋袋马奶酒解下。马奶酒是所有塞外民族必备之物,既可以当酒解乏,又可以解渴生津,几乎每个出行的牧人都会随身带着几袋。片刻功夫,装酒的口袋就在却禺和李旭面前堆成了小山,二人用眼光互相望了望,解开皮绳子,对着喝了起来。 “一,二,好!”狼骑和牧人们大声喝彩。两个比赛的男人酒量都不小,却禺高举口袋,大口向嗓子里倒。李旭垂头鲸吸,喝酒的速度自然也不慢。转眼间,却禺喝空了四个皮口袋,低头看看李旭,发现对方脚下摆了两双皮袋,手中正再解第五只口袋的皮绳。 “坏了,这小子是个酒篓子!”却禺吃了一惊,心中暗叫不好。马奶酒的浓度远高于中原黄酒,所以往来塞上的汉人基本上两袋酒已经可以被放翻,鲜有能喝光第三袋者。而对面的少年四袋落肚,脸色却丝毫未变。双目之中温情脉脉,反而喝出几分如遇到老朋友般的热切来。 却禺解开第五袋皮绳,仰天灌了下去。喝酒的动作太快,一袋之中有三成洒到了前胸上。这已经是耍赖行为了,李旭却视而不见。解开第六袋马奶,不急不徐地吸进口中。 整个上谷,李旭的舅舅张宝生是唯把米酒浓缩的人。马奶酒虽然烈,却远达不到有间客栈的精酿程度。况且舅舅张宝生曾经“传授”过饮酒之道,越是匀匀地喝,越不容易醉倒。反而那种起初狂灌猛灌,稍后连喝带洒的人,看似精明,实际上没战,心已经输了。 阿史那却禺拎了第六袋在手,却看见了李旭开始解第七个皮袋子。他知道今天自己已经注定陪了黑雕又丢马,站起身,拍拍手说道:“算了,战马归你。它叫黑风,望你将来纵横驰骋,别委屈了它的血脉!” “多谢却禺大哥!”李旭放下酒袋,强压着腹内翻滚的酒气站起身。前行几步,从侍卫拿起自己的弓囊,双手捧给了却禺。“我的弓不卖,却可以赠给朋友!” 却禺接弓在手,喜出望外,恋恋不舍地摸了又摸,却终又将弓交还于李旭之手,正色道:“既然,既然我输了,就,就不能坏了,怀了规矩。你苏啜部男人是男人,我突厥男人,就是,就是孩子么?” “好一个突厥男儿,不愧是阿史那家族的血脉!”人群外,有人大声赞了一句。 李旭接弓在手,扭头回望。只见苏啜附离带着百余名牧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众人身后。从牧人们脸上嘉许的笑容望去,显然刚才自己与阿史那却禺赌赛喝酒的情景,大家都看在眼里了。 当晚,苏啜部诸人以迎接贵客之礼款待阿史那却禺及其随从,举部狂欢,篝火从中央大帐旁一直点到了营地外。席间,苏啜附离一再要求李旭将战马归还给客人,都被阿史那却禺以愿赌服输为理由推辞了。酒酣之际,额托长老问起客人来意,阿史那却禺也不隐瞒,把此行使命一一道出。 原来,有十几户索头奚部牧人逃到了突厥王庭,向可汗哭诉被苏啜部灭族之痛。可汗“心存慈悲”,不愿意看到自己麾下的子民自相残杀,所以特意派了阿史那却禺来东方了解战争始末。 “什么了解战争始末,分明是讨要好处来了。若是想调停,去年冬天突厥人忙个什么?”陶阔脱丝趁着倒酒的功夫,俯身在李旭耳边说道。 “突厥人势大,先看额托长老怎么回答!”李旭用汉语低声回应。二人你我情浓,说了几句,就把话题扯到了别处。至于额托长老怎么向突厥使者申诉被索头奚部落袭击掠夺之苦,十句倒有九句没听真切。 “若不是附离、阿思蓝他们几个机警,今年向大汗哭求的,就是我们苏啜部了!”额托长老声情并茂地讲述完了索头奚部侵犯草场,掠夺牛羊,杀死牧人等种种罪恶,把话题终于转到战争的起因上。 “当时附离他们只有六个人,索头奚居然派了二十八名斥候追杀,为的就是不走漏消息,以便在当天夜里把白天鹅的子孙一举屠戮干净!”必识部长老那弥叶在一旁添油加醋。如今,月牙湖畔霫族各部已经同气连枝,渐渐有了浑同一体的趋势。帮苏啜部对付过眼前麻烦,将来各部合并后,念及今日功劳,自然少不得他一个长老的席位。 ------------ 第五章 猎鹿(23) 、、、、、、、 “是啊,是啊……”几个大部落长老纷纷附和,绘声绘色地讲起了六个霫族少年如何力抗二十八名训练有素的斥候,如何在冰天雪地里与对方周旋了数个时辰,终于保证了消息及时传回了部落的英雄事迹。再提起各部如何仓促迎战,如何为了保护自家的老弱妇孺奋不顾身,以千余牧人打败了对方数千骑兵……。讲到无奈处,一个个凄然泪下。 “你是说,是附离在一百五十步外,射伤了对方的斥候头领?”阿史那却禺认认真真地听完了长老们说的每一句话后,低声发问。 所谓了解战争始末,本来就是走个过场。突厥王庭对于霫、奚、契丹、室韦等部落向来执行羁縻政策,无论谁打垮了谁,只要胜利方保持对突厥的效忠,就不会发大军征讨。苏啜部的崛起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阿史那家族现在需要决定的是扶植苏啜西尔替换掉原来的霫族诸部大埃斤执失拔,还是打压苏啜西尔,继续维护执失拔的权威。至于几个索头奚人的哭诉,随便画一小片够二十户人家谋生的小草场给他们,也就可以耳根清净了。 “是附离发箭打乱了对方部署,徐贤者定计诱惑斥候分兵。然后他们六个以少打多,干掉了对方一半人马……”舍脱沙哥对两个汉族少年异常推崇,挑着大拇指向阿史那却禺汇报。 “当时附离刚刚开始学武,连弯刀都不会用!要不是圣狼保佑我们…….”那弥叶长老在一旁补充。 “好箭法,好计策,你苏啜部有如此勇士,难怪索头奚人要输!”听完沙哥长老的讲述,阿史那却禺拍案赞叹。看神情,他已经完全站到了苏啜部一边,再不想为索头奚部主持公道了。 “托大汗的福,我苏啜部少年一个比一个健壮!”苏啜附离有心讨好突厥人,笑着回应。 “怎么,你苏啜部还有人射技高过附离么?”阿史那却禺继续追问。 草原上奉行强者为尊的道理,此时在阿史那却禺面前隐藏实力,只会给诸霫联军带来更大的祸患。苏啜西尔族长点点头,算是默认了客人问话。然后叫过自己的弟弟苏啜附离,命他到距离篝火不远处的空地上,去竖一溜火把。 片刻之后,苏啜附离回来复命。西尔族长命人取来一张弓,十五支箭,起身向另一个火堆前饮酒的武士们问道,“一百步外有十三支火把,有人能用十五支箭把它们尽数射灭么?” “何须用十五支箭!”不待其他武士答应,苏啜附离抢先站在自己的哥哥身边应道。伸手夺过弓,飞身上马。向前跑了十几步,横拨马头,“嗖!嗖!嗖!”接连数箭,每箭必有一支火把熄灭。须臾,远处陷入一片黑暗,马蹄声由远而尽,苏啜附离跳下马背,将剩下的两支箭和角弓捧到了哥哥面前。 “好一个骑射之技,却禺愿与壮士共饮一碗!”阿史那却禺端起面前铜碗,大声称赞。傍晚时与李旭拼酒,他已经喝得半醉。此时身体摇摇晃晃,言谈举止却豪气干云。 “苏啜附离敬贵客!”西尔族长得弟弟附离高举着铜碗,意气风发。 话音刚落,只听另一堆篝火旁有人大喊,“等我一等,咱们一起喝!”。随着喊声,站起一个身高近九尺的壮汉,正是舍脱部的豪杰哥撒纳。只见他从篝火中抽出一条燃烧的木棍,飞身上马。转眼之间,把熄灭的十三根火把又重新。然后策马转回,丢下木棍,弯弓搭箭,人马快速游走一轮,轻松松完成了与苏啜附离同样的动作。 “理当同饮,理当同饮!”阿史那却禺心里暗暗吃惊,脸上的笑容却越来越浓。不到万人的一个小部落联盟,居然出了三个神箭手。这支人马的真正实力绝对不能用人数来衡量。索头奚人在人家的草场上还敢主动挑衅,看来真是死有余辜了。 “慢来,慢来,等等我必识侯曲利!”又一个壮汉从火堆旁跳起,策马去点火把。转眼间,火把再度熄灭,侯曲利丢下角弓,晃晃悠悠地走向阿史那却禺。 黑夜中射灭跳动的火焰,远比光天化日下射中靶子的难度大。草原上最重英雄,接连看了三次神奇射击,宴会的气氛一下子被推向了高潮。阿史那却禺带头叫好,举起酒碗与壮士共饮。嘴唇还没碰到碗边,却又听见有人高喊,“贵客再等一等,苏啜阿思蓝还没献艺呢!” “阿思蓝!阿思蓝”无数少女拍手高呼。苏啜阿思蓝飞身上马,摆了个骑兵突击的姿势,拎着一条着了火的木棍从黑夜中跑过。火龙在黑夜中起起伏伏,远方立刻被点亮了十余颗星星。 “那是十三支火把!”阿思蓝策马回转,带着几分酒意冲着众人喊道。从马鞍后解下箭袋,数出十二支羽箭,借着火光让大伙看清楚了,然后把其余的羽箭全倒在了地上。 “十二支箭,他要用十二支箭射十三支火把!”几个少女拍着手叫道,一边叫,一边羡慕地看向坐在篝火旁养神的帕黛。阿思蓝的妻子帕黛回以幸福的微笑,仿佛早已习惯了丈夫如此被人仰慕。 阿思蓝拨转马头,在战马起步的瞬间,把第一支箭射了出去。“嗖!”远处一支火把应声而灭,只剩下十二支火把在黑夜中瑟缩。 “嗖!”“嗖!”阿思蓝在战马前冲,侧转,横奔,斜走几个瞬间将羽箭一一射出,无论战马如何动作,他的动作毫不停滞。 这已经高出众人不止一俦了,马上射箭,人的动作和马的步伐要配合如一才行。常人射箭,绝对不敢在战马变换方向时松弦。欢呼声一下子被压了下去,众人屏住呼吸,看着远处的火把一一坠入黑暗。 “还有两支,阿思蓝手中还有一支箭!”一个少女担心地尖叫。 刹那间万籁俱寂,只有细碎如鼓的马蹄声由近而远,突然,马蹄声猛地一滞,紧跟着,最远处那根火把横着歪了歪,熄灭。一点寒星在火把熄灭的刹那间迸射出来,直直地砸在另一只火把的正中央。 “砰!”最后一支火把被灼热的箭尖射了个四分五裂,几点火花流星般跳起,缓缓消失于黑暗中。 “吱,吱,吱!”数声秋虫的鸣唱从远方传来,特意为坠落的流星配上的一曲尾韵。 “好!”山崩地裂般的叫好声轰然而起,主人,客人,不同民族的壮士拼命地拍打着巴掌,毫不吝啬地将最高赞誉给予策马归来的献艺者。 “为如此神射干了这碗!”阿史那却禺大声提议。众人齐声响应,举起酒碗,一饮而尽。喝罢,阿史那却禺又给自己倒了一碗酒,举到阿思蓝面前,大声说道:“壮士,今天我的属下惊了您的妻子,我以此酒向你赔罪!” “不敢,不敢,您是苏啜部的贵客,再说,帕黛,帕黛她也没受什么伤!”阿思蓝敢紧侧身闪避,拒绝接受客人的道歉。 “您的属下不知道帕黛怀有身孕,况且,那雕不已经被附离射下来了么?”苏啜附离笑着替双方打圆场。训练一只可用于行军作战的黑雕出来相当不易,外来的附离射死了人家的宝贝,已经大大得罪了突厥王庭。如今人家不再追究,苏啜部应该知道感恩。若是再对黑雕惊吓到帕黛一事念念不忘,就有些不知道好歹了。 “如此,咱们就算揭过,今后谁都不准再记得!”阿史那却禺笑了笑,说道。 “揭过,揭过,一场误会而已。”舍脱沙哥的眼睛转了转,笑着附和。在举碗的刹那,他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卿卿我我的李旭和陶阔脱丝,心中不由发出了一声轻叹,淡淡的阴云浮现在眼角。 “您的妻子即将给你生下一个男孩,还是女孩?”阿史那却禺饮了一口酒,信口问道。 “应该是个能挽弓上阵的,额托长老特地给看过了!”阿思蓝非常开心地回答。霫人推测胎儿男女,自有一种办法。额托长老替人治病十治五死,替人相看胎儿男女,十中却能看准八、九。这个孩子是附离圣狼来的那天受孕的,将来生出来一定能受到圣狼的几分庇佑。 “我妻子也怀孕了,估计会给我生个女儿!”阿史那却禺带着几分醉意,扳着阿思蓝的肩膀说道。 “恭喜却禺大人!”长老们一同站起身,举碗向客人道贺。 阿史那却禺把酒碗向征性地兜了一个圈,笑了笑,不肯先饮。而是继续对阿思蓝说道:“如果生一个女儿,就嫁给你儿子如何?” 阿思蓝手中的酒碗晃了晃,全身醉意尽消。与突厥王族联姻,近百年来霫族中还没任何人家有如此福分。他把求助的眼神看向部落中最智慧的额托长老,却看见额托长老的手颤抖着,半碗酒在锦袍上沥沥而下。 “怎么,难道却禺和你做不得好兄弟么?”却禺见阿思蓝半晌不答,佯装生气地问道。 “当然,当然做得。只是,只是,阿思蓝有些,有些……”阿思蓝搜肠刮肚地寻找着合适词汇。他在苏啜部算得上一个上层人物,却远没有西尔族长的血脉高贵。如果与阿史那却禺联了姻,将来…… 阿史那却禺何等老练人物,略一沉吟,已经知道了问题关键。拍了拍阿思蓝肩膀,笑着说道:“我叫却禺,你叫阿思蓝。你是个英雄,将来儿子肯定能保护好我的女儿。我妻子是突厥族中有名的一朵花,生下来的女儿也不会辱没你的儿子。咱们两家联姻,与阿史那家族和苏啜部无关!” “如此,多谢却禺兄弟厚爱!”阿思蓝笑着举起酒碗,重重地碰在却禺手中的酒碗上。 “干!”却禺豪情万丈地喊道,仰起脖颈,将碗中马奶酒一饮而尽。 ------------ 第五章 猎鹿(24) 、、、、、、、 阿史那却禺的马队在苏啜部停留了两天,部落里的狂欢也持续了两天。这支来自突厥王庭的使团太及时了,简直就像雪中送炭一样送来了苏啜部最需要的支持。有了阿史那家族这个大靠山,苏啜西尔可以名正言顺地向执失拔大埃斤提出接管霫人祖先留下来的王冠,在一旁咄咄逼人的契丹人也会收敛锋芒,看在苏啜部与阿史那家族联姻的份上放弃他们的不合理要求。 “是长生天和圣狼在保佑苏啜部!”所有牧人都这么说。一直到阿史那却禺离开,人们心中的兴奋劲儿还没有过去。 “白天鹅不想凭自己的力量翱翔蓝天,却学乌鸦一样跟在狼群身后拣碎骨头吃。唉,晚晴教了西尔这么久,难道没教会他把眼光放长远些么!”铜匠师父最爱和别人唱反调,一边敲打着砧板,一边向李旭抱怨。 “族长,族长大人也许有自己的决定吧!”李旭目光望着炉火,心不在焉地回答。 炉中跳跃的幽蓝,正在舔噬着一大块星星铁。陶阔脱丝从月牙湖中捞出来的星星铁为李旭打造了一把兵器后还剩下了不少。小阿思蓝出世在即,李旭刚好用剩下的材料打两把弯刀。 一把给小阿思蓝防身,另一把么?李旭痴痴地笑着,被幸福的梦想所陶醉。 “笨蛋,你以为阿史那家族的女人是那么好娶的么?”铜匠伸出手来,在弟子脑门上来了一个爆凿。以这个弟子目前的资质,最适合找个没人的山野去隐居。可老天偏偏将他推入了一个漩涡中,而他本人眼看踏入了漩涡的中心,却毫意识不到任何危险。 “却禺大哥说了,他与阿思蓝两人联姻,不牵扯双方的家族!”李旭把烧红的铁块用火钳夹出来,用力敲了几锤后,擦着脸上的油汗回答。 阿史那却禺的亲和力无以伦比,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热情和大度已经博取了整个苏啜部的好感。李旭不想让没根据的猜疑扫了全部落的兴,虽然他和铜匠师父一样,也隐隐约约地觉察到这过度的热情背后可能包含了一个巨大的阴谋。可阴谋到底是什么,他又像雾里看花一样无法看清楚。 “如果徐兄在,肯定能猜出阿史那却禺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可惜徐兄还在新开河畔,领着人马防备契丹人的偷袭!”李旭摇了摇头,尽力把心头纷乱的想法甩在了脑后。打造兵器需要心神专一,他可不希望即将诞生的两把弯刀中出现任何一件次品。 “你这孩子,终究还是心善!”铜匠叹了口气,不再说话。该来的终归还是要来的,不经历风雨的翅膀永远长不大,有些道理只有吃了亏后才能明白。他爱怜地看着将大锤抡得呼呼生风得李旭,仿佛又看到了二十多年前的自己。 大锤小锤嘈嘈切切,奏响一曲牧歌。牧歌声中,时间渐渐被淡忘。第一把黑蓝色,线条柔和顺滑的刀坯渐渐成型,金色的火焰在刀刃间流动,时而爆发出耀眼的光芒。 师徒二人都不说话了,锻造工作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铜匠深厚的经验和李旭悠长的体力让完工速度大大加快,待刀刃和刀身过度部分打平后,一件精品又要诞生。 “你居然还有心思在这里打铁!”作坊门被人一脚踢开,冷风包裹着一个人影,怒气冲冲地闯了进来。 “娥茹!当!”李旭一分神,大锤偏离了目标,将刀面砸得向下凹了一块。星星铁锻打后形成的天然花纹被打碎了,整个刀身看上去不再浑然天成。他懊恼地放下了铁锤,把目光看向了娥茹。 “快走,跟我去中央大帐!”娥茹红着眼睛,疯了一般拉起李旭的衣服角向外扯。眼前这个傻瓜太没脑子,老婆都要被人抢了,居然还顾得上帮别人打刀。 “怎,怎么回事!”李旭有些不高兴地拉住娥茹,低声询问。今天所有功夫都因为娥茹的鲁莽而功亏一篑,要想恢复刀面上的花纹,整把刀坯都得重新回炉。 “打,我打死你!”向来温柔体贴的娥茹瞪着泪眼嚷嚷,“他们要把陶阔脱丝嫁到突厥去,你居然,居然还有心思在这里打铁!” “什么?”李旭愣愣地,一时没有做出反应来。陶阔脱丝要嫁到突厥去,不是说突厥人的女儿要嫁给阿思蓝么?怎么刚过了几日,所有安排都变了? “去吧,尽力为之!”铜匠在李旭肩膀后推了他一把,低声劝道。 “噢!”李旭答应一声,跌跌撞撞地跟着娥茹跑出了作坊。秋风一吹,他的脑子立刻清醒。陶阔脱丝要嫁入突厥,可陶阔脱丝分明已经与自己有了白首之约啊?西尔族长认可了这件事!额托长老祝福过这件事!整个苏啜部,整个草原都曾经为自己和陶阔脱丝祝福过! 他?上马背,疯狂地冲向中央大帐。怪不得自己总觉得却禺酒醉后的笑容那样神秘,此人那天根本没喝醉,却把整个苏啜部都灌醉了! ‘阿思蓝只是一个部落贵胄,他的儿子娶阿史那却禺的女儿,必然打破苏啜部内部的权力平衡!’疾驰中,李旭感觉到自己变成了徐大眼,双目瞬间穿破了那团漆黑的迷雾。‘为了维持西尔家族在苏啜部的权威,族长家中必须有人跟阿史那家族中地位更高的人联姻。’ 草原人性格耿直,却不代表草原人不懂得交易。李旭知道自己真的很傻,傻到那么轻易地相信了阿史那却禺的大度。傻到相信身边所有人都像九叔一般真诚和善良,傻到把自己当成了苏啜部的一分子…… 从却禺手中赢来的黑风不愧为一匹宝马良驹,几个窜越,它就冲到了部落议事的中央大帐后。李旭跳下马,握着弯刀冲向中央大帐的前门,就在身体擦过浑圆的帐壁瞬间,他听到一个哽咽的声音……. “附离不是逞能,不是,附离是为了部落的荣耀才与却禺赌酒。狼骑那么凶,他不愿意咱们的牧人失掉锐气!” “是陶阔脱丝,她在为我说话!”李旭的脚步一滞,心中立刻被幸福和酸楚交织的滋味添满。 “她在为我说话,她没有背弃我!”少年人的脊背挺得笔直。他整顿衣衫,缓步向大帐前门走去。无论前方有多少风雨在等着,他必须用理智而不是莽撞去化解。 “西尔族长,难道诸部长老会议,可以让女人随便说话么?”一个阴恻恻声音打断了陶阔脱丝的哭诉。是那弥叶长老,李旭知道对这个声音太熟悉了。就是这个无耻的老家伙在面临强敌时犹豫退缩,如今他却又打起了牺牲陶阔脱丝换取突厥人青睐的鬼主意。 “这是我自己的婚事,我自己当然可以说话!”陶阔脱丝泪眼看向众人,回答声里带着几分绝决。这些人都发疯了,他们没有良心。附离为部落做了这么多事情,他们居然毫不客气地就选择了背叛。 “这不是你自己的婚事,这是关系到几万人生死的大事!”额托长老站了起来,声音不带任何感情,“突厥人为可汗的侄子提亲,咱们没有力量拒绝。” “白天鹅的子孙何时依靠过别人?”杜尔的老父亲嘎布勒站起来说道。诸位长老中,他向来以吝啬和寡言少语闻名。今天,为了一个外族小子,他居然当面反驳起了威望最重的额托长老。 几个平素不爱管事的苏啜部长老在下面交头接耳,把帐内吵成了一锅粥。今天的事情的确非常棘手,西尔家的女儿嫁给启民可汗的侄儿,这简直是长生天赐予苏啜部的恩典。几百年来,霫族还没和这么强大的盟友联姻过。但是,附离是圣狼的侍卫,他来部落后付出的一切,有眼睛的人都不应该选择忘记! “如果拒绝了阿史那家族的提议,咱们根本没有力量抵挡突厥王庭的愤怒。咱们只有几千武士,突厥人却有二十万狼骑!”苏啜附离站起来,尽量让自己的语调听上去平缓。他终于等到了这个机会,那个夺走了他的名字和荣誉的人如果不除,白天鹅的王冠不知道将来会落在谁的头上。 ------------ 第五章 猎鹿(25) 、、、、、、、 大帐外,李旭的脚步越走越慢,明明只要一转身,他就可以绕过大帐侧面,闯到帐门口。可身体却沉重如铅,让他无法迈出那关键的一步。苏啜附离说得一点儿也没错,自己能为苏啜部提供的,已经全部提供了,而突厥王庭却拥有二十万狼骑! 二十万狼骑,想想当日攻破索头奚部时的屠戮,李旭眼前就只剩下一片血光。 “附离可以和咱们并肩作战,抵抗外辱!”陶阔脱丝声嘶力竭地喊。在苏啜附离说话时,她看见很多长老频频点头。就连对自己和附离最好的舍脱沙哥长老,也爱莫能拄地垂下了头去。一股绝望的感觉笼罩了她的全身,但她不能接受这个命运,决不! “那个汉人不会和咱们并肩作战,他是个逃兵!”苏啜附离冷笑着,把目光转向在座所有人,“我私下找过几个商贩,问过那个汉家小子的来历。大隋皇帝要攻打高句丽,那几个汉人小子不敢去,所以才借着经商的由头逃到咱们部落。你们想想,一个不愿意为自己的族人而战的懦夫,会为别人的部落而流血么?” “附离不是懦夫,附离不是……”陶阔脱丝绝望地大哭起来。她想为心上人辩解,但她无法否认叔叔说得是事实。李旭对她无所隐瞒,为什么来霫部,为什么不着急回家的原因,她清清楚楚。 “一个不愿意为自己的族人而战的懦夫,会为别人的部落而流血么?”李旭呆立在了毡帐旁,脸色苍白,身体瑟缩成了风中枯草。娥茹已经追到身边,拉着他的手向毡帐门前走,却怎么也扯他不动。 绝望中,他看见陶阔脱丝哭着从毡帐里冲了出来。他看见娥茹哭着向陶阔脱丝追去,他看见毡帐门前的苏啜武士瞪着自己,目光中充满鄙夷。 “那个汉家小子告诉他的属下对敌人要仁慈,劝大伙放下刀箭,和仇人做朋友。这样的懦夫,凭什么要我部族勇士……”空荡荡的大帐里,苏啜附离的声音往来萦绕。 各部长老们静默无言,所有人心里都明白苏啜附离的话未必属实。无论那个汉家小子因何而来,他半年来在苏啜部的所作所为却与“懦弱”二字扯不上半点关系。但为了一个异族小子去得罪西尔族长的弟弟,这个头实在没必要出。况且,除了牺牲掉那个汉家小子外,眼下诸霫联军根本没有第二条路可供选择。 联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有了突厥人这个大靠山,西尔族长可以名正言顺地从执失拔大埃斤手中接过祖先留下的王冠,重新将所有白天鹅的子孙整合成一队。周围数不清的小部族,将一个个陆续臣服在霫人的马蹄下。大漠东部,弱洛水到栗末水(松花江)之间千里草原上将无人再敢于霫族争雄,重现祖先辉煌的时刻指日可待。 比联姻的好处更显而易见的是拒绝阿史那家族的善意后那可怕的结果。一个拥有数百万人口,二十万狼骑的部族绝不是只有几千人马的诸霫联军所能抗衡的。即便圣狼的力量再强大,徐贤者的智慧再深,狼骑到来之时,就是草原被血染红之日。即便突厥人不因为苏啜部的拒婚而发兵征讨,只要阿史那家族旗帜鲜明地对执史拔大埃斤表示支持,那些处在观望状态的小部族,肯定立刻投身到执失拔帐下。留给苏啜部的,依旧是一场灭顶之灾。 退一万步来考虑,即便阿史那家族大度到将拒婚之辱一笑了之,有阿思蓝家和却禺家的婚约在,强者为尊的草原上,西尔族长的位置将放于何处? 大伙根本不需要选择,在突厥使者提出由启民可汗的侄儿阿史那骨托鲁和苏啜部联姻这个建议时,结局就早已写定。阿史那家族背后有一个国家,而附离大人除了他自己外,什么都没有。 “那个汉家小子试图教狼吃草,表面上的善良和虚伪已经迷惑了很多牧人……”苏啜附离大声历数着李旭的“罪状”,为部落的最后决断寻找理由。从长老们的表情上,他知道自己赢定了。白天鹅王冠是属于苏啜部的,无论哪个外来人威胁到自己,都要在其苗头尚未露出前将其彻底铲除。 突然,苏啜附离的话塞在了嗓子眼儿。他看见站在门口的两个侍卫被人撞倒在地上。紧接着,他看见一头愤怒的豹子缓缓向自己逼近。 “苏啜附离大人,如果你想巴结阿史那家族,请不要侮辱我,也不要侮辱你自己!”李旭手按着刀柄,一步步走到了大帐中央。几个负责大帐安全的部族武士试图冲过来拦阻,被他的目光一逼,带着些愧意停住了脚步。 “附离,你要干什么?”苏啜部的长老们大叫道。按照附离目前的身份,他绝对有权力参与部族的决议。但圣狼侍卫大人天性懒散,很少到中央大帐来,所以长老们议事时也习惯忽视他的存在。 今天,没有人请,他却突然来了。一进门,身上就充满了杀气,仿佛在座所有人都是他的仇人,仿佛随时准备拔出刀来血洗大帐。 李旭冷笑着,愤怒的目光在长老们脸上一一扫过。在进入大帐之前,他心中还充满了自卑与自怜的话,此刻,所有自卑与自怜早已被桀骜所取代。他看清楚了隐藏于和善背后的虚伪,看清楚了需要他一个“懦夫”为之奋战的部族。每个目光与他相遇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将头偏了开去。是白天鹅的子孙辜负了自己的朋友,无论背叛的理由多充分,大伙都无法理直气壮地面对圣狼侍卫的眼睛。 “按草原规矩,如果一个人受了侮辱,可以用造谣者的血来为自己雪耻。苏啜附离大人,一柱香时间后,我在帐外空地上领教您的箭术!”李旭收回自己的目光,稳稳地站在大帐的中央说道。 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无比。学了近一年突厥话,每个词汇他都能用得恰如其分。狼群之中没有那么多法律,相互之间所有争执都可以用牙齿来解决。如果今天苏啜附离不接受他的挑战,从此之后将永远无法在部落中立足。 大帐内登时乱成了一团,谁也没想到平素善良老实到有些迂腐的附离居然采用如此极端的方式来解决争端。有人惊诧,有人呵斥,还有人在心里暗暗为李旭鲁莽的行为暗自摇头。苏啜附离是部落中有名的勇士,无论是平时打猎还是两军交锋,他从没遇到过敌手。 大伙正慌乱间,耳边又响起了李旭异常平静地声音:“附离大人地位尊崇,不至于找别人替自己来接受一个汉家小子的挑战吧!” 汉家小子四个字,李旭咬得很重,还故意带上了苏啜附离说话时那轻蔑的语调。 “你!”苏啜附离被李旭身上的杀气逼得心里发慌,本来想毫不犹豫地将挑战答应下来,不知怎地,话到嘴边突然变成了另一种说辞:“你是族中晚辈,按规矩不能挑战长者!” “你们,在座每位,今天曾经把我当做是自己的族人么?”李旭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帐篷里回荡,刹那间,他感到自己的头脑分外清醒。 凌厉的目光再度在每位长老的脸上扫过,依旧没有人敢抬头和他对视。我是个汉家小子,他们根本没把我当作自家人。李旭的脸上慢慢浮现了几丝冷笑,微笑着,他向所有人说道:“我不是苏啜部的战士,挑战族长之弟不算不尊重长者。此后,我也不会在留在此地,明天早上,我会在日出之后离开!” “那圣狼怎么办?” “你把圣狼如何安排?”乱哄哄的追问脱口而出。问完了,说话的人才猛然意识到自己问得愚蠢,嘴巴里像被卡了个鸡蛋般,张得开,闭不拢。 “西尔族长,你会允许我带着甘罗离开么?”李旭没有回答众人的话,将目光转向高坐在铁椅子之上一直没有说话的苏啜西尔。明澈的目光凛冽如电。代表着族长权威,曾经高不可攀的铁椅子在他眼中瞬间矮了下去。。 半年多来,只要在部落营地内,甘罗就跟陶阔脱丝形影不离。而方才陶阔脱丝奔出帐篷时,身边却不见了甘罗的身影。 苏啜部早已做好了最坏准备,李旭知道,今天无论自己做什么,甘罗都无法跟自己走。圣狼只有一个,而圣狼侍卫却可以经常换。 狼对自己的种群爱护有加,对族群外的生物却从不吝啬露出自己的牙齿。 局势的发展已经完全脱离了西尔的控制,这决不是他希望见到的结果。他还有一个最小的女儿叫雅伦,只需要再等三年时间就可以选择别人的帐篷。和部族中所有怀春少女一样,雅伦提起圣狼侍卫时满脸崇拜。 ------------ 第五章 猎鹿(26) 、、、、、、、 只需要三年,而附离今年只有十五岁。这是一个多么完美的安排,没想到居然突然卡在了半?上。在李旭刀一样的目光中,西尔族长缓缓地站起了身,脸色像作贼被人抓住了手腕般,红得几乎滴出血。张开嘴巴,他听见一个不似自己的声音在喃喃地解释道:“我,我也是不得已。雅伦,雅伦只有十岁。娥茹,娥茹已经不是,不是完美的宝玉。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通婚,风俗和汉人一样,万一惹怒了他们,部族,部族……!” “西尔族长,这个理由是你自己想到的么?”李旭感觉到自己像刚才月牙湖中爬出,全身的血液都已经凝结。冷冷的秋风从窗口吹进,吹散他眼前所有迷雾。 这不是西尔自己想出来的办法,霫人的头脑和突厥的词汇里,根本没有‘完壁之身’这个概念。‘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通婚,风俗和汉人一样’这句话,也不应该出自西尔族长之口。整个苏啜部,除了徐大眼之外如果还有另一个人对阿史那家族的历史和习惯如此清楚,这个人的身份已经用不着去猜。 只有她,才如此迫切地需要突厥人的力量。二十多年过去了,在她心内,对大隋的仇恨她一点儿都没减少。 “我,当然是我。我是一族之长,不能拿族人的安危做赌注!”苏啜西尔大声吼道,唯恐有人听不见他的回答。他感觉到了自己的愤怒,但满腔的怒火在附离明澈的目光前,却如遇到了雪山一样快速崩溃。 是苏啜部对不起附离,舍脱部的沙哥长老轻轻摇头。但是,他不打算站起来说一句公道话。西尔族长的回答有道理,大伙不能拿族人的安危做赌注。所谓公平,本来就是有限度的。此事过去后,各部愿意奉献最美丽的少女给附离作为补偿。但是现在,陶阔脱丝必须履行族长女儿的责任。这份责任与她与生俱来,无法逃避。 苏啜附离感觉到了哥哥的内心的尴尬,挺直身体,挡在了李旭和西尔族长的中间。尽管内心深处依然负疚,尽管面对附离的目光依然感到了巨大的威压,他却义无反顾地展示了自己的勇气。 “我接受你的挑战,一柱香后,让长生天见证你的勇敢!”苏啜附离冷冷地回答,说完,转身走出了帐篷。 “打扰族长大人和诸位长老!”李旭双拳前抱,躬身向四下行了一个汉礼。“请诸位记住,你们身上流的是白天鹅的血,不是跟在狼群身后拣碎骨头的乌鸦!” 说罢,他亦转身走出了大帐。长老们如何决定,他无法干涉。但无论最终决定的结果如何,他都会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情。李旭突然想起了铜匠师父,二十多年守着一个承诺,他真的无怨无悔么?他所守候的人,真的值得他为之付出那么多么? 将两匹马拉开三百步的距离,额托长老奋力甩响了手中的皮鞭。这个解决办法也不错,汉家小子如果输了,苏啜部再也不必背负什么。十五岁的初生牛犊挑战一头成年公狼,胜负的结局几乎没有悬念。 苏啜附离用力一夹马肚子,向不远处那个侮辱自己的野小子冲去。整个部落里,除了阿思蓝,没有人可能胜过自己手中的弯弓。他调整着马速,尽量让身体与战马起伏的节奏协调,二百五十步,二百步,一百五十步,苏啜附离取弓,搭箭,看到了胜利在向自己微笑。 角弓传来温润的感觉让李旭心里一片空明,被欺骗被愚弄后的愤怒,被辜负被出卖后的绝望,全部被那一瞬间的沉静所消融。他没有策动战马,急奔而射不是他的强项。他需要静静地等,等属于自己的机会送上门来。 “那汉家小子没动!”苏啜附离楞了一下,旋即心里涌起一阵轻松。一百步左右射静靶,从十七岁以后他就没有失过准头。“这是你自己找死!”苏啜附离咬着牙,配合着马蹄的韵律拉开了弓弦。 “嗖!”一道急掠而过的电光扼住所有人的呼吸。 一百三十步外,苏啜附离的战马高高跳起,悲嘶一声,将主人甩了出去。“嗖!”失去准头的羽箭从苏啜附离的弓弦上脱出,直冲云霄。 李旭收弓,策马,抽刀,旋风般向跌落在尘埃中的苏啜附离卷去。中原角弓最大的优点在于它的力道,当初射斥候头目,徐大眼就曾经指点过他这一手。为了保证准头,今天他选择了对方战马的脖颈。“射人先射马!”九叔传授的歌诀中,清晰地写明了无数中原战士用生命换回来的经验 额托长老紧紧地闭上了眼睛,苏啜附离完了,被摔了个晕头转向的他没有任何机会逃脱对手的弯刀。除非有人不顾一切冲上前拦住李旭的战马,但那个破坏草原规矩的人,随后将被绑在马背后活活拖死。 预料中的血腥味道和惨叫声并没有传过来,代之的是一阵纷乱嘈杂。额托长老艰难地睁开双眼,看见李旭站在地面上,弯刀死死压住了苏啜附离的脖颈。擒而不杀,这是对决斗失败者更大的侮辱。从此之后,苏啜附离的身份就是战胜者的奴隶,按草原规则,除非主人开恩允许其家人以财物赎回,否则他将永远无法摆脱奴隶身份。 “我不是懦夫!你才是!”李旭把弯刀架在苏啜附离的脖颈上,静静地说道。苏啜附离双目紧闭,整个人被羞辱折磨成了血红色,却鼓不起勇气用自己的脖颈去撞弯刀的锋刃。 “额托长老,我可以不可以用自己的奴隶向贵部换一个人?”李旭收起弯刀,冲着老额托大声喊。这是草原规则,他知道额托长老无法拒绝。。 “陶阔脱丝是族长的女儿,不是奴隶。”老狐狸额托答非所问。 “这关陶阔脱丝什么事?”一些不明白事情缘由的牧人小声打听。以李旭的身份和苏啜附离决斗,这显然是违反部族规矩的行为。但为什么额托长老不制止他?西尔族长为什么躲在大帐里不肯出来?负责维持部落秩序的武士们呢,为什么他们看向李旭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是阿史那家族向西尔族长家提亲!”一个多少知道些底细的人压低了嗓子回答。今天的事情恐怕不好收场,族长的弟弟遭受了羞辱,如果对方不是圣狼侍卫,这会儿估计已经有半个部族的武士挺身捍卫族长家的尊严。 晚风凉凉的,吹透人背后的冷汗。 “我要用苏啜附离换阿芸,额托长老,这笔交易可否做得!”李旭冷笑着问。他感觉到了一丝报复的快意,尽管这快意如刀子般捅得他遍体鳞伤。 “阿芸是你自己的奴隶,你想放了她随时……”额托长老万万没想到李旭费了这么大周章,豁出性命不要只是为了一名女奴,一时没反应过来,脱口答道。 “他只是为了一个女奴和苏啜附离决斗!”牧人们低声议论着,脸上充满了难以置信的神色。 “为了一个女奴连命都不想要了!”有人轻轻捶打着胸口说道,他心里还在后怕,如果方才不是苏啜附离大意,此时那个异族少年早就身首异处。草原战士的弯刀挥下来可不像少年人那么慈悲,他们习惯于不给对方留下任何报复的机会。 “从今天起,阿芸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她想在部落中住多久,都是你们的客人。想离开,你们不能拦阻!”李旭用力推了苏啜附离一把,后者如失去了魂魄般晃了晃,跌跌撞撞向前冲去。 “成交!”额托长老一把扶住苏啜附离,带着几分恼怒回答道。 “额托长老且慢,我忘了问,你是代替整个苏啜部回答我,还是仅仅代表你自己?”李旭手按刀柄向前踏了一步,笑着追问。徐大眼曾经说过,如果你想算计别人,就千万别让人猜到你的下一步。既然已经和额托长老等人将面子撕破,他不介意把双方关系弄得更僵一些。 ------------ 第五章 猎鹿(27) 、、、、、、、 这小子太过分了,自己的部落虽然对眼前这个小子有所亏欠,但此人也不应该一而再,再而三地怀疑苏啜部的信誉!额托长老恼羞成怒,欲以长老身份给李旭一些教训。他以探询的目光向周围扫去,却看到舍脱部的哥撒那,必识部的侯曲利等人纷纷将头转向了别处。 “长生天听见了苏啜部长老额托的回答,阿芸不再是任何人的奴隶,她是苏啜部的客人。”额托长老铁青着脸,重复了一遍自己的承诺。说完,搀扶着失魂落魄的苏啜附离,慢慢走向中央大帐。一瞬间,他和苏啜附离都好像苍老了许多,背影佝偻着,脚步看上去也有些跌跌撞撞。 “李旭感谢额托长老的慷慨!明天一早,我会向大伙告别!”少年人冲着额托的背影拱了拱手,转身走向了自己的战马。 “主人!”女婢阿芸的哭声在人群中响起。刚才那一幕,她完完全全看到了眼里。梦寐以求的幸福突然从天而降,让她彻底迷失了自我。 “除了你自己,没有人是你的主人!”李旭带住马缰绳,俯身向阿芸伸出了右手。 阿芸羞羞地笑了笑,擦了把泪,将手放在了面前那只温暖的手掌中。李旭用力一拉,将阿芸扯上马背。黑风“唏溜溜”发出一声长啸,撒开四蹄向前冲去。 “这混小子!”阿思蓝等人摇着头,让出一条通道。这样的结局也好,双方都不至于受伤太重。作为身负保护部落职责的武士,他们也不必太过为难。 少女阿芸如乘云驾雾般坐在李旭胸前,浓烈的男子汉气息从身后传来,熏得她透不过气。这是一种幸福窒息,但是,阿芸不敢奢求它能持续太久。 身后的少年人是一头离群的狼王,总有一天他回找到自己的群落。有幸运的人会陪着他看日出雪落,但那个人绝对不应该是自己。鼻翼间深深地呼吸了几下,阿芸满足地想。他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个好女人不应该成为他的负累。 她慢慢地抬起了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看了看李旭那稚嫩的,刚刚长出少许络腮软须的面孔,笑了笑,低声说道:“陶阔脱丝要你今晚在帐篷里等她!” “陶阔脱丝!”李旭梦呓般重复,已经麻木的心脏些许回复了一点儿温暖。“我知道她不会辜负我”,少年微笑着,两行清泪终于冲破眼眶,顺着腮边缓缓流下。 陡然发生了这么大变故,有间货栈早已闭门谢客。张季、王可望两个心急火燎地盼到了李旭返回,怯生生上前询问今后的去留。 “你们尽管放心,苏啜部指望着用货栈吸引周边部落,所以没人会找你们的麻烦!货栈请阿芸做掌柜,你们两个做伙计。赚了钱大家分,我那一份交给商队带回易县老家去。”李旭的头脑清楚,条理清晰地安排道。 当起身冲进中央大帐的刹那,李旭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懵懂少年。杨夫子、徐大眼、孙九、铜匠,众人的教导从那时起慢慢开始融入他的血脉。 货栈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苏啜西尔和额托等人再愤怒,也不会自己拔刀去砍自己的脚后跟。所以张季和王可望可以平平安安躲在部落里逃兵役,没有必要为将来担心。眼下惟一可供苏啜附离等人发泄愤怒的就是阿芸,她无依无靠,又和自己的关系非常近。但今天自己已经逼得额托长老当众承认阿芸为部落的客人,出于维护部落尊严的目的,长老们也不会让阿芸受到什么威胁。 李旭冷静地思考着,一步步安排好自己和货栈的未来。去年赚到的钱已经有一部分托付张三叔带回了中原,剩下一些属于徐大眼和他两人的贵重之物,刚好可以拣出几件来?上应急。属于自己名下的牛羊、马匹等牲畜一直混在部落的公产中由牧奴放养,自己走后,这些牲畜应该能为阿芸、张季、王可望提供充足的饮食…… 在少年曾经的梦中,有一天将赶着成群的牛羊、马匹,带着自己的妻子衣锦还乡。李旭冲着自己渐渐飘散的背影笑了笑,缓缓合上了账本。 帐篷外,响起了一连串的脚步声。随着阿芸热情的招呼,杜尔、阿思蓝、侯曲利、哥撒那等人陆续走了进来。 “去舍脱部吧,我的几个妹妹随你挑!”哥撒那的性子最为直率,扯着嗓子大叫道。中央大帐内发生的一切已经通过武士们的口传到了他的耳朵,哥撒那对于长老们的选择也不满到了极点。 “嗨,那弥叶这老家伙……”必识部的侯曲利不断摇头。“突厥人有数十万大军,但白天鹅的子孙未必没自保能力。草原这么大,难道那二十万狼骑就闲着没事,天天追着咱们的马蹄跑么?” 大伙纷纷表达着自己的愤慨,却都拿不出什么好办法。他们都是各部落中数得着的勇士,但能给予李旭的支持却极为有限。霫族自古以长老会为尊,即便是族长本人,也没权否定长老们的公议。 发泄了一会儿,杜尔低声建议道:“附离,要不你等徐贤者回来。他智慧过人,说不定能拿出什么好办法!” “你没发现,最近几次都是苏啜附离一个人回来,茂功兄总是被留在军中么?”李旭摇摇头,低声回答。他本来一直以为徐大眼在外边迟迟不归,是因为想逃避和娥茹的感情。现在细想起来,这种安排未必没有防止自己和徐大眼的势力坐大,进而威胁到部落安全的考虑。 一天之内从众人瞩目的高峰跌到人生的低谷,让他对部落中所有的一切本能地感到怀疑。杜尔等人知道他心情不好,所以也不久坐。说了些今后再见的话,各自留下了一份礼物后,纷纷起身告辞。 “等将来你心情好了,别忘了到月牙湖边来看看大家!”哥撒那用力抱了抱李旭,低声叮嘱。第一次见到李旭时,对方比他矮了两头。如今,这个汉家少年已经顶到了他的鼻子尖儿上。就凭这副骨头架子,此人将来也是个了不起的豪杰。为了几根碎骨头赶走一头豹子,哥撒那相信,苏啜部的长老们总有一天会后悔他们今天所做出的选择。 “我家牧奴多,牛羊、马匹可以拿过来一块放。每年的羊肉、牛奶还有春天的小崽子,少不了你们的!”杜尔挥了挥空荡荡的衣袖,冲着张季和王可望两人叮嘱。李旭托他照顾货栈中留下的三人,凭借家族的实力,杜尔相信自己能完成朋友的嘱托。 ------------ 第五章 猎鹿(28) 、、、、、、、 “你今天那箭够准的。下次与人交手时千万记住了,箭离手后立刻俯身马侧,这样,万一射不中对手,你还有机会射下一次!”侯曲利拍了拍李旭的肩膀,低声叮嘱。双方交情虽然不深,他却非常佩服李旭磊落的性格。 阿思蓝走在众人最后,临出帐门前,从发辫间解下一串银铃,放在了李旭手里:“咱们营地的栅栏年久失修,前天巴热阿家的公牛发了疯,居然把西南角上撞塌了一大片。我今晚还得带人巡夜,就不陪你喝酒了。你们中原人喜欢银子,这个铃铛送你。哪天想起来,别忘了你在草原上的兄弟!” “这可不行!”李旭大声推辞。刚要替阿思蓝将银铃挂回头上去,却猛然从对方的目光中看到了几分狡猾的味道。 “谢谢阿思蓝大哥!”阿芸抢上前,替李旭回答。巴热阿家的公牛发疯,原本不关附离大人的事。但今天晚上,却不得不说那头公牛发疯发得及时。 李旭的心暖暖的,握着阿思蓝的银铃坐回了火堆旁。善解人意的阿芸送上羊肉、点心和奶茶后,就拉着张、王两兄弟退了出去。此刻帐篷里就剩下了他一个人,跳动的火焰里,大半年来发生的一切又慢慢回到了眼前。 牧歌一般的宁静日子,酣畅淋漓的豪饮,危难之中的彼此照顾,还有血腥的杀戮,生死友谊,。一切一切,就像梦一般从眼前飘散。 冷静下来后,李旭知道自己并不恨牧人们的无情。老实地讲,在苏啜部的数个月来,他受到的照顾颇多。大多时候,他在心里已经把此地当作了自己的另一个家。如果不是今天发生了陶阔脱丝这件事,他甚至希望把父母接来,永远在这里住下去。 这里没有贪官,没有税吏,牧人们的行为虽然粗鲁,但对自己的族人心肠却不坏。几个朋友各自有各自的性格,每个人不同,但彼此之间相处得很投缘。特别是杜尔和阿思蓝两个,他们可以说是同生共死的好兄弟。李旭握了握手中银铃,感受到蕴藏在其间的温暖与真诚。 银铃中有一个纸条,已经被他用刀尖挑出,放在炭火上烧成了灰烬。那拙劣的笔迹肯定出自杜尔之手,‘豁、平安!’,为数不多了几个汉字还是夏天时李旭亲手所教。杜尔在纸上清楚地画出了被公牛撞坏的栅栏所在位置,栅栏另一侧,画了几个离开的武士。豁口外,一匹马驮着两个小人奔向远方。 远方,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城墙,这是杜尔心内对中原的全部概念。 “居然没骗过你们!”李旭翻检着朋友们送的临别礼物,脸上露出了几分笑容。杜尔和阿思蓝送的另一份礼物里边塞满了肉干和奶酪,足够两个人?上消耗。作为苏啜部的武士,他们无力推翻长老们的决定。作为好朋友,他们却希望李旭能够获得属于他自己的幸福。 秋风从帐篷的缝隙中吹进,炭盆里的火焰跳暗了暗,紧跟着冒出一股幽蓝。李旭的心猛然一紧,快速把头转向了门边。他知道谁来了,他压抑着自己的剧烈的心跳站起。只有陶阔脱丝的脚步是这样悄无声息,帐篷被钻了无数次,只有这次李旭心中充满了期待。 陶阔脱丝的身影轻轻地飘进,无声无息地扑入李旭的怀中。李旭感觉到了胸口的湿润,感觉到了少女肩膀的抽动,他的手臂再度用力紧了紧,仿佛抱着的是无价珍宝。 这就是他的无价珍宝,无人能夺走,漫天神佛也不能。松开双臂,他用大手轻轻擦去陶阔脱丝脸上的眼泪,低声说道:“别哭,我们马上就走。跟我一起回中原去,做我的妻子。” 陶阔脱丝轻轻抬起了头,红肿的双眼中刹那间写满了笑意。她知道附离会带自己走,知道这个汉人伢子不会忘记对自己的承诺。慢慢后退了几步,她笑着解开了自己头上的银饰,瀑布般的长发瞬间飘散,映着身边的火光,再一次耀花李旭的双眼。 “我会保护你一辈子,我攒了一些钱,还有一张好弓,一把好刀!”李旭看着少女在自己面前轻轻转身,裙发飞扬。“栅栏的西南角有个豁口,我们从那里走,谁也不会惊动!” 突然,他的声音停住了,呼吸刹那间变得极其粗重。火光中,精灵一般舞动着的陶阔脱丝解开了丝绦。蜀锦落下,少女美丽的胴体遮断了所有光线。 火光中,陶阔脱丝的身体就像云中仙子一样圣洁。李旭不由自主地向前走了几步,心中里除了少女外,所有理智都飞到了天外。他感到心头有一把火在烧,感到湿热的脉搏中汹涌澎湃的冲动。他的手指本能地伸向前,伸向世间最美丽的山峰。 陶阔脱丝微笑着,拉住李旭的手,把它按在自己身体的柔软处。这一刻,她已经等了好久,好久。两个年青人的身体都颤栗了起来,幸福的熏眩潮水般吞没了整个帐篷。 李旭低下头去,贪婪地吻向那张无数次走进他睡梦中的面孔。什么圣人教诲,什么良家门风,他统统不再想管。如果自己早就放弃心中的固执与陶阔脱丝比翼双飞,长老们今天根本不可能将陶阔脱丝献出去。 幸福伸手可得,他不想再让自己后悔。 “我们走,回,回中原!”李旭一边疯狂吻着陶阔脱丝的面颊,喃喃道。嘴唇处的幸福温润,此外,还附带着一丝微微咸。 是眼泪,理智慢慢地顺着咸味传遍全身,李旭的身体也慢慢开始僵硬。他楞住了,不解地张开了双眼,看见陶阔脱丝晶莹的泪水,一滴,一滴,从红肿的眼皮下慢慢滚落。 “附离!”陶阔脱丝双手死死揽住李旭的脖颈,吹气如火。 “我们走,马上走!”李旭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大声说道。不能在帐篷里耽误太多时间,走得越迟,被长老们发觉的风险越大。 “附离,我是西尔族长的女儿。”陶阔脱丝吊在李旭的胸前,声音低不可闻,却字字犹如惊雷。 “我把自己给你,但我,我毕竟是族长的女儿!突厥人,突厥人有二十万大军”抽泣声声如刀,刀刀切割着李旭的心脏。心中最后一点火焰被眼泪浇熄,李旭放开了手,感觉到了秋夜彻骨地寒。 “附离,抱我!”陶阔脱丝流着泪,低声祈求。 李旭抱起陶阔脱丝,缓缓走向了帐角的毡塌。臂弯间的身体软软地贴在他的胸口上,仿佛整个人都已经融化。他轻轻地将少女放在毡塌上,贪婪的目光再度掠过那美丽不可方物的胴体。突然,他笑了笑,用绣花毛毯裹住了陶阔脱丝的全身。 “附离!”陶阔脱丝的身体猛然僵硬,哽咽着哭出了声音。 “阿史那家族世代与中原联姻,如果你跟了我,就不能嫁入突厥王族。否则,只会给你的族人带来灾难!”李旭像一头受伤的野兽般喘息着说道,万般艰难地站直了身躯。 尽量不看陶阔脱丝那如花容颜,他从帐壁上取下刀,挂在了自己腰间。拎起藏满财物和吃食的包裹,搭在了自己肩头。“我有刀,有弓,可以保护你一辈子。如果你决定跟我走……”李旭回头,俯身,再度吻上了陶阔脱丝的前额。“我在帐篷外边等你,阿芸已经为咱们备好了马!” 说完,他微笑着挺直腰身,迈动双腿,把炭火和少女的抽泣声留在了身后。 毡帐外,夜已经深了,水一般的星光从头上照下来,照亮整个原野。 注1、一人敌,指武术。万人敌,指兵法。见于《史记.项羽本纪》 注2、校尉,辖三百人。旅帅,辖一百人。队正辖五十人,火长辖五人。 注3、古人锻钢技术见《梦溪笔谈》,“但取精铁锻之百余火,每锻称之,一锻一轻,至累锻而斤两不减,则纯钢也,虽百炼不轻矣。此乃铁之精纯者,其色清明,磨宝之,则黯然青且黑,与常铁迥异。” 注4、阮籍、嵇康,是晋朝竹林七贤中最有名的两个,后代隐者的楷模。王、谢两家是有名的望族,南北朝时由盛转衰。刘、陈两家是南朝皇族,后崛起的贵胄。 注5、横刀,即后人口中的唐刀。起于隋,体直,马战步战通用。为现今骑兵马刀的鼻祖。 第一卷《塞下曲》卷终 ------------ 功名误 ------------ 第一章 大贼(1) 、、、、、、、 李旭俯下身去,在湖水中看到一张憔悴的脸。“这是我吗?”他忍不住发出一声苦笑,湖水中的倒影跟着裂了裂干涸的嘴巴。布满血丝的双眼,开裂的嘴唇,随着粗重的呼吸,在水波上起伏荡漾。 一双粗糙的大手伸进水中,搅碎湖面上的倒影。清冽的感觉从手指传上双臂,沿着肩膀流入心窝。心中的火焰渐渐冷却了,代之是一种闷涩的痛。一年四季,月牙湖的水都寒冷如冰。掬起冷水淋在脸上可以快速地赶走身体内的疲累。李旭一把又一把地掬着,尽情地用冷水清洗自己的面孔和魂魄。他不喜欢湖水中倒映出来的那个憔悴的人影,那么懒散邋遢的人不应该是自己。“振作!”他大声冲湖面喊道,声音在空荡荡的水面上飘散开去,激起无数只过路的飞鸟。白羽散尽后,疲惫厌倦的感觉却依旧纠缠于心。 他知道自己应该好好睡上一觉,离开苏啜部已经两天两夜了,他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闭上过眼睛。也不记得自己是否吃过东西。长时间的野外肃立让他的头有些晕晕的,甚至有些迷糊自己为什么要在湖畔徘徊。 此处是陶阔脱丝为自己捞取星星铁的地方,前天上午路过此地,自己竟然幼稚地以为陶阔脱丝会突然改变主意,骑着战马追上来。李旭苦笑着为自己找借口。黑风的驰骋速度太快,如果他策马狂奔,苏啜部没有任何良驹能追得上。所以,他只好在湖边等,两天两夜过去了,湖水依旧是那片湖水,湖中的身影却永不再现。 李旭用力甩了一下头,让自己多少恢复了一点精神。他必须离开这里,否则一旦初雪落下,独自一人走在草原上等于自寻死路。其实,当天夜里在帐篷外等待的结果,已经告诉了他陶阔脱丝自己的选择。只是李旭不愿意相信,他宁愿猜测陶阔脱丝是哭着哭着睡着了,因此错过了二人的最佳脱身时机。 “告诉陶阔脱丝,我会在月牙湖畔等她!”黎明前,对着起来送别的阿芸,李旭低声说道。他相信阿芸不会漏掉自己说的每一个字,现在,他只能强迫自己相信陶阔脱丝的最终选择。 “也好,有甘罗做嫁妆,阿史那家的那个骨脱鲁应该不敢欺负你!”李旭抹了把嘴角,终于将脸转向了南方。秋风已经将草场染成了黄色,大规模屠宰牲口的时机又要到来了。今年秋天,会有无数支商队踏着九叔去年踩出的路线来到苏啜部。届时,有间货栈会大赚特赚,父母关于迎娶陶阔脱丝的回信也能随着商队到来。只是不知道两个老人家得知儿子最终没能成婚的消息后,是不是会感到失望! 他晕晕乎乎地,任由黑风驮着自己向南飞奔。草原上无所谓路,只要一直向南,见山绕过,见水涉过,也就能看到长城。看到长城后,就等于到了自己的家。猛然,他心中闪过了一个疑问:“征兵期限过去没有?大隋北征高丽的兵马是否已经出发?” 如果征兵令还在呢?李旭抬头,茫然地四下看了看。空旷的草原上看不到任何炊烟,没有一个地方可以让他安身。“算了,当兵就当兵,战死就当睡去!”他把头又垂到了马脖子上,疲惫地想。当愤怒、失望和伤心俱沉积成记忆后,少年人的心中渐渐有了几分玩世不恭。 你们不是说我是懦夫吗?你们不是看不上一个中原小贩吗?有一天老子要当大将军,冠军侯,看你们到时候还笑不笑!这样想着,他慢慢将手伸向装酒的皮袋。手臂奋力上提,却将自己闪了个趔趄。 酒喝光了,离开月牙湖畔时也忘了装水!李旭用力在马背上直起身,回头张望。迷迷糊糊中已经不知道跑出了多远,身后的月牙湖已经不见影子。“再回去?”他发现自己又有了一个再等一天的理由,笑了笑,伸手打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 “你这个废物!”李旭冲着自己骂道。将酒袋系回马背,用力夹了夹马镫。黑风早就等着这一刻,唏溜溜发出一声咆哮,四蹄凌空,飞一般将身边风物甩在了脑后。 直到再也不可能涌起转身的念头,李旭才命令黑风放慢了速度。经过一场飞奔,人和马俱是大汗淋漓。找了个草色特别绿的洼地,他跳下了马背,从腰间拔出切肉用的短刀,奋力向地上挖去。这是阿思蓝等人教给他的野外寻水方法,有地下水源存在的位置,草绿得早,枯得也晚。只要你不停地挖,肯定能找到水喝。 半炷香时间过后,有泥浆从土坑底涌了出来。李旭伸出手,用力将坑底的泥浆掏出,然后用几块碎石头塞住水眼。泥水越来越稀,渐渐清澈,渐渐变成娟娟细流。李旭拉过黑风,请它先喝第一口水。 黑风满意地打着响鼻,一双深邃的大眼冲着李旭看来看去。显然,它很在意主人对自己是否重视。喝饱了清水后,它的精神大涨。撒腿跑开数步,低头在草丛中寻找最新的嫩芽果腹。 李旭轻轻地追过来,从马背上再次解下酒袋。这次他得装足清水,万一数日内发现不了水源,人马的性命就寄托在手中的皮袋上。水洼中的倒影再次让他看见了自己的面容,几天之内,他仿佛长大了四、五岁。原来软软稀稀的胡子顺着两颊钻出来,已经渐渐形成了势力范围。几根凌乱的头发从鬓角间飘下,与弯弯曲曲的胡须搅在了一处。其中有一根分外扎眼,从下半截开始,居然已经变成了白色。 “伍子胥过昭关!”李旭苦笑着着摇头。 黑风仿佛知道主人的心思,慢慢跑过来,低头用舌头舔李旭的脸。“脏死了,你知道不知道草的味道很重!”李旭轻轻拍了他一巴掌,骂道。 黑风退开几步,不服气地打着响鼻,目光中仿佛带着几分嘲弄。“你懂个什么!”李旭笑着骂了一句,用冷水抿了抿鬓角,飞身上马。 “我打了一头野驴,一头野驴,用他的内脏来敬苍狼。我打了一头豹子,一头豹子,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小鹿,它在我出猎时替我做饭。我没有打天空中的鹰,它指引我猎物的方向…….” 伴着少年的牧歌,马蹄声越来越远,渐渐消散于暮霭深处。 ------------ 第一章 大贼(2) 、、、、、、、 离开月牙湖畔的第三天,草尖上吹起了南风。 这并不是一个好征兆,秋天是西北风的季节,温暖的南风吹过长城,带给草原的往往就是灾难。李旭和黑风都打起了十二分精神,以最大努力向南赶。但是老天显然不想放过捉弄这对猎物的机会,很快就放出乌云遮断了整个天空。 天黑黑的,仿佛马上就要从头顶上掉下来。宽阔无际的草原上,四下的景色变得一模一样。失去日光指引,李旭无法再确定自己走的就是回家的路。每走几十步,他就得跳下马来,根据道听途说的经验,依靠偶尔出现的一棵小树,或者一块石头来判断中原的方位。有时候地面上什么也找不到,他只能顶着风走,同时祈祷风向还和云起之前一样,没有发生任何变化。 后半夜的时候,他在一个洼地中升起了火堆。火光和熟肉的香味很快引来了几群食肉动物。一双双蓝绿色的眼睛在火堆周围滚动,就像无数失去家园的孤魂提着灯笼在游走。黑风警觉地绷紧四肢,时刻准备着用蹄子痛击来犯之敌。李旭则将周围任何可以点燃的东西收拢了起来,保持火堆一直不灭。他有些懊悔没将甘罗偷出来,有甘罗在的时候,没有任何野狼敢靠近十丈之内。 “也许它真是什么圣物!”李旭自言自语地说道。半夜里没人听他说话,只有黑风不安地打着响鼻。“不过,我是个倒霉蛋,所以拖累了你!”李旭笑着将几块干燥的动物粪便扔进火中,也许是野驴粪,也许是野鹿粪,反正这东西能点着,只要火不灭,狼群就没有勇气发动攻击。 快亮天的时候,他实在支持不住,在寒风中睡着了。睡梦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又过上了纵马横刀,驰骋原野的快乐生活。然后,一群红披风冲过来,抢走了陶阔脱丝,他拔刀拼命,却发现手中一无所有。 “附离!”陶阔脱丝抱着他,泪落入雨。李旭伸手去擦陶阔脱丝的面颊,手掌间却传来一片冰凉。 他猛然睁开眼睛,看见天边透出了几丝亮色。数百片晶莹剔透的雪花从空中飘飘荡荡的落下,将草地上的余烬打出缈缈青烟。狼群已经散去,黑风正在不远处寻找早点吃。低低的云层下,几行大雁嘎嘎叫着,振翅南飞。 李旭快速跳了起来,下雪了,他必须在雪下大之前找到一个安身之所。黑风听见主人的声音,停止早餐,小跑着奔向李旭。一人一马沿着鸿雁留下的影子高速飞奔,在被初雪打湿的草地上留下一串泥浆。 策马跑了没多久,一个部落就出现在视野之内。那是索头奚人曾经的营寨,现在归属于苏啜部,大部分苏啜部的公共牲畜放养在附近,有专门的武士和牧奴负责繁衍生息。黑风发出一声兴奋的嘶鸣,撒腿向营地前疾驰。李旭却紧紧地拉住缰绳,硬生生将黑风扯偏了方向。 “唏溜溜!”黑风前腿腾空,大声向主人抗议。云那么黑,雪只会越下越大。冒着这么大的雪强行赶路,人和马都可能在半路上冻僵!急着积攒过冬肥肉的野狼可不管谁有骨气谁没尊严,只要你没有力气反抗,它会以最快速度冲上来咬断你的喉咙。 “黑风,咱们走!”李旭大声命令着,强行调转马头。他看见营地内有苏啜部的武士迎了出来,黑风的嘶鸣声惊动了他们,武士们严格地出帐履行自己的职责。 “唏溜溜!”黑风又发出一声悲嘶,被李旭强逼着向南方跑去。匆匆冲出来的武士们看见了李旭留在风雪中背影,一个个惊得目瞪口呆。 “是附离大人,我眼睛没花吧,他怎么才走到这?”有人大声叫道。 “这么大的雪,他居然还继续赶路!” “他是宁可冻死,也不再愿意沾咱们部落的一草一木了!”有知道详情的武士叹息着摇头。长老们做得太过分,也难怪附离大人连入帐烤火都不肯。可这么冷的天,他能走多远?武士望着青黑色的云,喃喃祈祷。 “长生天,请你保佑附离大人!” “长生天,请你把雪再下大些!更大一些!”几个脚腕上套着皮索的奚族奴隶低声祷告。方圆几百里都不会再有第二个部落,那个毁了索头奚部的孤狼,愿长生天给他最严厉的惩罚。 雪随下随化,满地泥浆。泥浆很快又被冻成了冰碴,粥一般和后落的雪花搅在一起。几株没来得及落下叶子的老榆树挂满了冰凌,在风中不断瑟缩。终于,有树枝承受不了如此重负,喀嚓一声折成了两段。 冰凌,树枝互相纠缠着在风中滚动,已经渐渐积厚的雪被带了起来,裹成了一个大冰团。冰团越滚越大,越滚越大,在雪野中压出一道沉重的痕迹。终于,在一个斜坡前,冰团滚不动了,被冻结在了地面上。风卷起的雪花围着冰团打着漩涡,渐渐堆积成塔,堆积成丘,堆积得与前方的斜坡不分彼此。 一双大脚踏了上来,“扑通”一声陷了下去。浑身“白毛”的黑风凄凉地嘶鸣着,奋力后退,用缰绳将主人缓缓地从雪坑中拖了出来。李旭艰难地站直了腰,刚欲给黑风一个感激的笑脸,脚下一滑,再次跌倒于雪坑中。他向前爬了几步,抓住一把枯草,缓缓收拢身躯。蹲身,站起,抱住黑风的脖颈。转脸向南,跌跌撞撞地前行。 “前方有两个小土丘,那之间有一处避风的地方!”李旭趴在战马的耳朵边,低声给对方打气。也不知道黑风听明白没有,它艰难地将脖颈抬高,陪着主人,深一脚浅一脚地向前挪动。 前方应该有两个小土丘,中间的桦树林中可以安置一顶帐篷。李旭在心底不断给自己鼓劲儿。冷风冻得他已经浑身麻木,去年冬天徐大眼说及附近的地形时,曾特地提到这片桦树林。一旦诸霫联军在偷袭奚人营地不成,或遭遇风雪,那片夹在两个土丘之间的桦树林是最好的扎营之所。 翻过了一个土丘,又滚过了另一座,徐大眼说过的桦树林却始终没有出现。风吹在身上已经不再感到冷,雪化在脸上带来的反而是丝丝暖意。“黑兄,拖累你了!”李旭知道自己的路走到了尽头,歉意地冲着黑风说道。黑风挣扎着低下脖颈,奋力用舌头温暖他的脸。那是黑风最后能做的事情,全身上下都被雪水打透,唯一还保持温暖的,就是它的舌头。 “别闹,陶阔脱丝,别闹!”李旭迷迷糊糊地叫道,顺着雪坡向下滚。这是在月牙湖么,陶阔脱丝不停地向自己泼冷水。甘罗呢,甘罗怎么跳进了风中。什么味道,是烤野兔烤焦了吗? “唏溜溜!”黑风大声咆哮着,跪下前腿,用头拼命地将李旭向山坡下顶。顶了几下,它也顶不动了,豆大的眼泪顺着眼眶落在了雪中。 突然,一股焦煳的味道顺着风吹进了李旭的鼻子。他精神猛然一振,在风雪中艰难地睁开了双眼。他看见黑风绝望的眼神,看见了漫天风雪。随后,他看见一股浓烟,就在自己的左前方高高的升起,风卷着雪花向烟柱上吹落,却始终无法吞没那股希望的浓黑。 “有人在那里扎营!”李旭沙哑地大叫,黑风亦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嘶。人和马聚集起最后一点力气,相继滚下山坡,雪球般连翻带滚冲向浓烟升起的地方。 是桦树林,这种北国特有的树木外皮像雪一样洁白。层层的白雪与林木之间,一座牛皮扯起的营帐高高耸立。营帐外,一个巨大的火堆喷云吐雾,通红的火舌翻滚着,将所有逼近营帐的风雪舔成了热气。 火堆旁,一个少年持槊而立。魁梧的身材,狡黠的笑脸,与桦树林一道成为世上最温暖的风景。 “怎么是你?”李旭脱口问道,耳边同时听见了同样的问话。他跌跌撞撞冲过去,与冲过来的对方碰到了一起。来人用力捶打着他,将他所有感觉一点点打回他的身体。 “你怎么走得这般慢?”徐大眼一边将李旭向皮帐篷里边拖,一边追问。 “你怎么会到这里来?”李旭用力搓着自己几乎冻僵的脸和耳朵,大声问道。自觉受了冷落的黑风接连打了几个响鼻,向没有义气的主人表示了不满。随后奋力撞开帐篷前的其他几匹马,自顾围着火堆转起了圈子。 “阿思蓝派人用快马告诉了我,我随后就抄了直路来追你。今天早上遇到了风雪,懒得再进霫人的村子,就在这里扎了个帐篷!本来以为这回肯定追不上你了,却没想到你先走了那么多天,居然还走到了我后头。”拉好帐门,徐大眼用最简洁的语言描述了自己出现的原因。 ------------ 第一章 大贼(3) 、、、、、、、 “等到了中原,我请你喝酒!”李旭一边向炭盆附近扒湿衣服,一边说道。他感到鼻子里酸酸的,却找不到更好的言辞表达自己的感激。从自己离开苏啜部到现在不过六天的时间,徐大眼猛然听到消息,又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从新开河畔狂奔到这儿,途中一定是不眠不休。他和苏啜部没有闹僵,没有必要过营门不入却在桦树林里吃苦受冻…... “等回到中原再说吧!你这个笨蛋,要走也不该把甘罗留给他们!”徐大眼从自己的包裹中找出一套貂裘,顺手扔给李旭。“出门不多带几匹马,想死也不是这种死法?” “阿芸和张季他们还留在苏啜部!”李旭讪讪地说道。他知道这个理由骗不过徐大眼,额头不觉冒出了几粒汗珠。 “你倒是痴心!只怕人家未必承情!唉,人家说江山美人任取其一,你倒好,江山没有,美人也拱手让给了别人!”徐大眼无奈地摇摇头,发出一声长叹。他知道好朋友的性格就是这般迂阔,也正因为如此,他才非常在乎这个善良正直的朋友,听到他离开的消息,立刻不计任何后果地追了过来。 “承情也罢,不在乎也好,反正我想做的事情都顺着自己的心意做了,今后想起来也没有什么愧疚!”李旭挣扎着站起来,像是跟徐大眼解释,又像是自我安慰。 晴姨那么凉薄的性子,未必值得铜匠师父为她寻遍半个草原。但铜匠师父依然历尽艰辛找到了她,并且无怨无悔地守候了她半生。这其中,恐怕更多的是为了自己的承诺而不是少年情怀。在风雪中滚打的这一天,李旭又明白了很多事情。特别是方才生死关头,他发现自己对陶阔脱丝和苏啜部没有恨,想得更多的,是半年来一起走过的美好时光。 “人骨头渣子和狼粪永远不知道什么叫愧疚!”徐茂功的大眼翻了翻,不屑地讥讽道。“别傻站着,围着炭盆打两趟拳。免得染了风寒,还得我来照顾你!” “你会照顾人吗?”李旭笑了笑,反唇相讥。徐大眼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有些紧,伸手踢腿都极不舒服。但连续六天以来,这是他感觉最轻松的一刻。 炭盆里的火焰突突跳动,照亮两张真诚地面孔。徐大眼笑了笑,照着李旭的肩膀捶了一拳。李旭侧身化去拳头上的大部分力道,却没有力量反击。徐大眼竖掌,啪啪拍向李旭身体的每一个部位,直到李旭脖颈上的皮肉都还是泛红,才喘息着收起了双掌。 “你从军中离开,苏啜部那些武士交给了谁带?”李旭一边围着火堆活动筋骨,一边问道。好在那团黑烟出现得及时,再冻上半个时辰,估计华佗再世,自己也得落个残废。 “爱谁带谁带,反正老子该炼手的地方都炼过了,正找不到脱身的理由!”徐大眼笑着骂了一句粗话,仿佛根本不在乎自己离开后的结果。 “其实长老们还是很看重你的!”李旭有些替好朋友惋惜。为了自己一个人的事情,没必要把徐大眼也牵扯进来。中原的征兵未必已经结束,如果徐大眼跟自己一道回去,恐怕违背了徐家送其离开的初衷。 “竖子不足为谋,留在部落中,早晚被这帮家伙害死!”徐大眼摇摇头,愤愤地说道。李旭的遭遇让他对苏啜部的好感荡然无存。这其中自然有兄弟义气因素,更多的原因却是,长老们的眼光实在短浅得令人齿冷。 “不足为谋?”李旭有些不明白徐大眼的话。除了这次与突厥人联姻之外,西尔族长几乎对徐大眼言听计从。在霫人眼中,智慧如月牙湖般深的徐贤者比他这个凭着一头小狼装神弄鬼的家伙重要何止百倍。如果不是为了拉拢,西尔家族也不会处心积虑地想把娥茹嫁给他。 “对啊,你以为你和陶阔脱丝的事,就两个家族联姻这么简单?”徐大眼向炭盆中扔了块干树皮,问话中依然带着几分不满。 “却禺这家伙太奸诈,先把女儿许给了阿思蓝,逼得西尔族长不得不顺着他的意思走!”李旭挨着徐大眼身边坐了下来,低声分析。他不想记恨苏啜部,也不想因为此事自己的朋友对苏啜部心怀芥蒂。 “我倒不怪他们凉薄,如果此事放在中原,你也一样被牺牲掉,甚至不如在苏啜部,至少人家还聚集长老们商量了一下,并且试图给你些补偿!”徐大眼笑了笑,连连摇头。他说得是一句实话,中原那些世家大族的嘴脸,他自己早就深有体会。 李旭点头,他也想到过这一点。草原一个部落和中原的世家大族,从某种程度上有类似之处。为了部落或家族的利益,他们从不吝啬牺牲任何人。 “我是气不过他们笨,笨到看不出来别人的连环计,被算计了还以为占了便宜!”徐大眼抬头看向李旭,见到好朋友的眼睛瞪得比自己的眼睛还圆。 在李旭的心中,已经隐约觉察到苏啜部的一切举动与阿史那却禺有关。但他却没想得像徐大眼这么深。乍一听到连环计这个词,他的脑袋轰的一下,所有思路都开始清晰起来。 “阿史那却禺借着醉意向阿思蓝提亲,这是第一步。那帮笨蛋长老没看透,一步失招,只好步步错了下去!”徐大眼抓起一块木炭,在地面上接连画了五、六个圈子。 “阿思蓝的儿子与阿史那家族有了婚约,西尔家族就必须与阿史那家族有更深的关系,所以陶阔脱丝和娥茹两个必须有一个代表苏啜部出嫁!”李旭心里痛了痛,苦笑着继续徐大眼的话题。 这是连环计的第二环,不由得西尔不接招。 “如果这样还简单,至少苏啜部没损失什么,还赚到了一个强援!”徐大眼摇头,叹气。“可阿思蓝的儿子和却禺女儿的婚姻要在十五年之后,这十五年内发生什么,谁也说不清楚。所以,从一开始,却禺就根本没付出什么,凭着一句口头承诺,就让长老们钻进了他的套!” “口头承诺?”李旭的眼睛愈发圆了起来。在他心中,已经不忌惮把阿史那却禺想得十分奸诈,却万万没想到此人的奸诈程度远远超过了自己的想象。 “苏啜部能够在半年内把积蓄了这么久的实力全部释放出来,你和甘罗功不可没!你又随手射落了阿史那却禺的雕,在他心中,你已经是苏啜部未来的栋梁!不得不尽早除去,以免苏啜部真得壮大到不好控制!”徐大眼的笑声越来越冷,让帐篷外呼啸的风声都为之停滞。 “你和陶阔脱丝的缠绵模样,瞎子都能被恶心到。阿史那却禺第一次遇到的霫人就是你们两个,没理由不知道你们之间的关系。他刚一离开,突厥使者就来提亲,明显使者就是他亲自指派的!所以,连环计的开头,针对的就是你。长老们不知道中计,还顺着人家的意思对你下黑手!” 李旭的嘴巴大大的张了开来,他在心中怨过长老们的无情,怨过晴姨的凉薄,就是没想到,阿史那却禺从进入部落的那一刻起,把矛头就对向了自己。身在危险之中而毫无觉察,无怪乎遇到问题时一点办法都想不到。 “逼走或杀死你,圣狼的威力就大打折扣。苏啜部对你失信,其他几个霫族部落未必不会心存疑虑。靠甘罗建立起来的联盟瞬间土崩瓦解,纵使西尔族长能在突厥人的支持下取得梦寐以求的王冠,他这个带了套索的天鹅还能飞吗?还不是人家突厥人怎么牵,他就向哪边扑棱翅膀!”徐大眼摇着头,分析的话中已经带上了钦佩。 这是一条非常毒辣的连环计,如果在开始的时候,长老们就把阿史那家族求婚的事通知他,他未必不能找出一个解决的办法。可长老们不相信任何外来人,唯恐他和李旭联手搅乱了苏啜部的“大好时机”,所以根本就没有让他这个“智慧比月牙湖还深的徐贤者”参与决策。等他听到李旭出走的事,计谋的每一环都已经套在了苏啜部的脖子上。 “这样一个部落,不值得我再浪费心血!即便你不走,我也会自己离开!”徐大眼拍拍手,做出最后总结。他多少有些不甘心,如果是却禺和自己面对面出招,苏啜部未必输得这么惨。 ------------ 第一章 大贼(4) 、、、、、、、 “他至少没算到,你会放弃苏啜部,陪我离开!”李旭叹了口气,无可奈何地说道。刚刚懂得一点谋略,就遭遇了却禺这个对手,这一仗,他输得一点儿都不冤枉。现在想起来,恐怕连拼酒认输,都是却禺计划之内的步骤。可笑的是,自己当初还为拼酒获胜,挽回了部族的气势而得意洋洋。 “他也没想到,你会把银狼留给陶阔脱丝,独自离开!”徐大眼轻声叹道。这是阿史那却禺的连环计中唯一漏算了的。他算尽了人性的阴暗与贪婪,却漏算了李旭来自中原,身上没有狼的血液。他算尽了人性的冷酷与势利,却没没想到李旭为了陶阔脱丝,可以舍弃自己的一切。 “主人,对不起!”望着帐外飞雪,有间货栈的女掌柜阿芸两眼涌起盈盈泪光。李旭伸手拉自己上马的那一幕,又缓缓浮现在雪雾中。那天,少年的胸怀是如此温暖。 雪晴了,风也慢慢地停止了咆哮。天地间再度静了下来,静得令人以为星斗已经停止了移动。偶尔一只野兔从雪坑中蹦出,立刻引起战马的阵阵嘶鸣。野兔腿细,没跑几步就会被积雪陷个跟头。但旅人和战马却都不屑去欺负这些小东西,雪后世界太孤寂了,需要一些活物来点缀。在不需要食物的情况下,没有人愿意让血染红这无际的纯白。 这条寂寞的路要走很长时间,参照去年跟九叔北上时的记忆,从弱洛水到卢龙塞之间上千里的旷野中不会再有任何人烟。运气好的情况下,李旭和徐大眼可能遇到北上求财的商队。运气如果不好,他们只有在看见长城后才能找到补给。 涉过了托纥臣水后,积雪渐渐变薄。这条由南向北而流的季节河有无数个变幻不定的支流。每个支流的起源都可向西追溯到一个谷地之间。而那一个个东西走向的丘陵和谷地,则成了阻隔暖风北上的重要障碍。每往南翻一个山丘,天气就更暖和一些,接连翻越几个溪谷后,积雪突然消失不见,半人多高,墨绿色,尖端透着些微黄的秋草再度出现在李旭和徐大眼面前。(注1) “再有一百里,我们就可以看到索头水了。”徐大眼指着不远处一座赤红色的矮山说道。这座山峰是北上的重要标记,不高,从山脚到山顶却通体呈火焰般的颜色。被周围墨绿色的丘陵和旷野怀抱着,仿佛碧波中飘荡着的一朵红莲。 “也不知道突厥人霸占了那块牧场要做什么?”李旭低声回应。如果不是突厥人强迫索头奚部搬迁,偌大个部落也不会落到全族尽灭的下场。 “欺凌弱小而已,只有经常挥挥爪子,其他部族才会意识到突厥这个主人的存在!”徐大眼微笑着解释。 这个解释显然低估了突厥人的智慧,又走了十余里后,徐大眼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就在正南方,一座由木头搭建的连营横亘在了他们的必经之路上。 “好一座大营!”李旭和徐大眼心中暗赞。扭头互视,在彼此的眼中都看到了不祥的预兆。 二人调转马头,正欲绕路而走,行踪却早已被连营周围的放羊人所发现。随着一串低哑的号角声,十几个牧人四下包抄过来。那些牧人的骑术甚佳,虽然是仓促而致,却在策马疾驰的过程中调整出了一个扇面形骑阵。 徐大眼和李旭大惊失色,这已经不是普通牧人能做出的行为了。即便是受了徐大眼半年训练的霫族青壮,突然遇敌也摆不出如此整齐的阵势。草原上,只有一个部落的牧人如此训练有素。那就是突厥人,自称为苍狼嫡系血裔的突厥人。 “怕是一群讨债的!”徐大眼笑声嘀咕了一句,马向前行,同时张开了双臂。李旭跟在他身后,借着他的身体掩护,把手轻轻按在了弯刀柄上。 “长生天保佑的朋友,今年秋天的收成怎么样,牛羊抓足了秋膘吗?”徐大眼用熟练的突厥语向牧人们打起了招呼。这是各部落牧人碰面时最常用的问候,从说话的语调和空空的两手上,来人足可以判断出他是否怀有恶意。 牧人们却没有回答他的话,策动战马越逼越近,直到把李旭和徐大眼二人包围在一个狭小的范围之内,才停住了脚步,盛气凌人地逼问道:“你们是什么人,为何鬼鬼祟祟地偷看我们的营地?” “我们是舍脱部的牧人!到南方去贩些茶叶!只是路过这里,没有任何恶意!”徐大眼用突厥语自报家门。二人此时穿的都是皮衣,乍一眼看去,的确与霫族的牧人没什么差别。 “牧人,我看更像是奸细。你们带了什么货物,先让我们检视一遍再说!”带头的牧人冷笑着说道,根本没打算放徐、李二人过去。草原上,一切大小部落都是突厥人的仆从,舍脱部是哪个民族他没听说过,徐、李二人鼓鼓的行囊却引起了他极大的兴趣。 “对,让我们先检视一下,才能断定你们是不是奸细!”几个端着弓的牧人跟着嚷嚷。眼前两个来历不明的少年衣着光鲜,一看就是两头肥羊。特别是走在后边那一位,胯下的马足足比寻常骏马高出了两尺,体长也在七尺开外。强征过来,肯定能得到大人们的赏赐。(注2) “也忒嚣张!”李旭和徐大眼怒火上撞,把手都按到了刀柄上。正思量着是否打伤这几个无赖牧人,直接冲了过去。突然,远处跑过来几匹骏马,马背上的武士一边前冲,一边大声叫道“对面可是附离大人,我家主人盼望您多时了!” “怎么有人认得我?”李旭惊诧地瞪大了双眼。只见几个肩披红色披风的武士旋风般冲到近前,挥动皮鞭,将拦路的牧人打得哭爹喊娘。 “瞎了你们的狗眼,连附离大人都敢拦!”红披风们一边挥舞着鞭子,一边怒骂。手持角弓的牧人头领被他从马背上抽下来,抱着脑袋乱跑,却死活也弄不明白自己到底犯了什么大错。 “附离大人,您别跟这些蠢人一般见识!”打了一会儿,一个胸甲处刺了个青色狼头的武士丢下鞭子,冲着李旭躬身施礼。 “算了,算了,他们只是在履行职责!”李旭看了看鼻青脸肿地牧人们,同情地说道。 “还不谢谢附离大人,你们这些蠢东西,不认识附离大人,还认不出这匹特勒骠吗?”武士的头领转过身,冲着牧人们呵斥。 “谢谢附离大人!”倒霉的牧人们同时向李旭施礼,到了此时才明白自己得罪了什么人。特勒骠是西域良种和契丹骏马杂交而得,突厥王庭培育多年才培育成功的良种。整个突厥汗国,只有阿史那家族的人才有资格骑乘。眼前这个名字叫附离的少年居然骑的是一匹特勒骠,大伙这顿鞭子挨得也的确不冤了。若不是军爷们及时赶来,大伙继续冒失下去抢了少年的坐骑,恐今晚有人就会被拖死在草地上。(注3) “没事,没事!”李旭有些连连摆手。虽然牧人蓄意抢劫在先,年少的心里,他依然保持着对弱者的一丝同情。 “不知道什么风把附离大人吹到我们这里来,我家主人自打从苏啜部回来后,心里一直对您念念不忘!”胸前刺着狼头的红披风媚陷地问道。招呼过麾下武士,命令他们帮着附离大人牵马坠镫。 “恐怕是想念黑风更多些吧!”李旭心中暗暗叫苦。到了现在,他终于认出胸甲上刺着狼头的红披风是阿史那却禺的侍卫之一,名字好像叫做褐鹿什么的。既然侍卫们在连营外出现了,连营主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 “你们几个牵着大人的马慢行,博望,你去回报却禺大人,说苏啜部的附离大人到咱们营地做客来了!”褐鹿根本不问李旭的意见,自作主张地安排道。 被叫做博望的红披风武士躬身接令,飞驰而去。紧跟着,周围就有低哑的号角声响了起来。一阵阵,肃穆肃杀,仿佛千军万马在远方对垒。 李旭和徐大眼再度互望,知道今天肯定无法脱身。只好骑在马背上,任由武士们拉着自己的坐骑向营寨前走。越靠近寨门,二人心中越是震惊。与苏啜部的木栅栏营地比,此处简直就可以称为一所巨城。虽然城墙是木头搭建,箭垛、马脸、敌楼却一样不少,甚至连灌满了水护城壕沟以及壕沟上的吊桥,都和中原的城市别无二致。而二人上次与九叔同行路过此地时,这里还是一片无人的荒野。(注4) 正惊诧间,前方寨门大开。数百名红披风武士鱼贯从吊桥上冲将出来。马蹄刚刚离开壕沟边缘,立刻转变方向,一个接着一个,以寨门为中轴立成了齐整的两排。 “我家主人听说您光临,一定高兴得很。这不,他已经亲自出来迎接您了!”褐鹿向李旭躬了躬身体,用手指将对方的目光引向了营寨的正门。正门口,十几名金甲武士簌拥着一个英俊倜傥的中年将军缓缓地踏过了吊桥。不是阿史那却禺又是哪个? “兄弟,你好大的颜面!”徐大眼附在李旭耳边,小声调侃。 李旭心中有苦说不出,只能微笑着走向阿史那却禺。马蹄刚刚向前踏出几步,两侧的红披风们立刻手按肩膀,半跪在地上喊道:“恭迎附离大人!” “恭迎附离大人!”阿史那却禺身边的金甲护卫同时弯腰。 李旭大惊,抬腿便欲下马。双脚刚刚踢开马镫,一个红披风武士早已冲了过来,用脊背垫在了马肚子旁。 从小到大,李旭哪里见过这般阵仗。一时间坐在马背上下亦不是,不下亦不是,直窘得豆大的汗水满脸乱滚。阿史那却禺见他神情尴尬,摆摆手,笑道:“你尽管向下跳,他们都是我的侍卫,对你一直仰慕得紧!” ------------ 第一章 大贼(5) 、、、、、、、 闻得此言,李旭只好踩向突厥武士的脊背。对他来说,活人的脊背哪里有平地稳当。晃晃悠悠,好不容易站稳了身形,还没等向替自己垫脚的武士道谢,又听见阿史那却禺大声问道:“那位想必是名震漠东,巧计大破奚族铁骑的徐贤者了。却禺何等荣幸,今日居然能同时见到两位少年英雄!” 徐大眼本来还打算装作李旭的伴当蒙混过关,听得却禺点破自己的身份,只好上前见礼,躬身说道:“徐某在草原,也久闻却禺兄的手段,今日能见,真是长生天赐予的好机会!” “徐兄弟客气了,我见天上落雪,本以为明年开春才能等到二位。没想到这么快就迎得二位豪杰大驾光临!”却禺躬身向徐大眼还礼,大笑。 二人都是聪明人,说话点到及止。一笑过后,却禺一手拉起李旭,一手拉住徐大眼,如招呼多年未见好友般把两个少年扯进了营门。连营当中,立刻笳鼓之声大作,数千突厥武士,将战鼓、铜锣和号角等一干军中乐器全奏响了起来。 “新城草创,军中粗人弄不出什么高山流水之声。我让他们随便热闹热闹,望二位兄弟莫怪却禺慢客!”阿史那却禺微笑着,语调里带着不容置疑的客气。 “此为藏兵之所,当然要用笳鼓听起来才过瘾。我猜,刚才那曲应该是阵前进击之声吧!男儿立世,日日听此,也是痛快!”徐大眼仿佛很欣赏那乱哄哄的节奏般,笑着称赞。 “人说徐贤者智慧如海,今日一见,果然厉害!”阿史那却禺挑起大拇指称赞,口中冒出的却是一句汉话。 “闻弦歌而知雅艺而已,雕虫小技,不值得方家一笑!”徐大眼干脆掉起了书包,文绉绉地,仿佛在和儒者切磋学问。 除了李旭外,周围的人都听得满头雾水。阿史那却禺也不跟大伙解释,东引一句《诗经》,西引一句《论语》,居然和徐大眼聊了个旗鼓相当。 木制的城墙里,支着无数个毡包。由外到内,不同位置的毡包顶上缝着不同颜色的麻布。一圈圈,一排排,看上去煞是整齐。阿史那却禺每经过一处,都有人从门口探出身体来向他施礼。或是士兵,或是牧人,或为工匠,形形色色,不一而足。红披风们则绕着毡包往来穿插,总是提前一步,将却禺大人即将经过的道路“清理”干净。 “却禺兄以兵法治城,果真高明!”徐大眼四下观望了一会儿,侧过头来用突厥语赞道。 “刚刚蒙长生天恩赐得到这片土地,不得不管得紧一些。待牧人们对周边环境熟悉了,就不必管得如此死板。”却禺点头微笑,谦虚地回答。 李旭见过的城市不多,所以也看不出多少门道来。只是觉得这座木城论庞大足够庞大,论整齐足够整齐,比起中原的任何一座小县却都好像缺了一些东西。“是烟火气!”走着走着,他心中渐渐得到了一个答案。故乡的街道拥挤、脏乱,喧闹的买卖声中却透着勃勃生机。这座木头城市整齐、干净,却像一座监狱般没有任何温暖。 说话间,三人走到了中央大帐。这座供阿史那却禺处理政务和宴客的大帐更是雄伟,单单看毡帐面积,就已经能抵得上当日西尔族长家的毡包群。二十几个金甲侍卫和若干阿史那却禺麾下的将领、文官陆续走进来与客人打招呼,却一点也不显得帐篷拥挤。只是那些人的名字一个个拖沓冗长,名字前面还要加上一个发音古怪的官职,什么大梅禄裴力咕噜,小伯克毕连,右吐屯可思合理,左吐屯八思哈喇等,弄得李旭眼前一个劲地直冒金星。(注5) 一圈朋友介绍完了,阿史那却禺拍拍手,立刻有负责宴会礼仪的管家走上前安排大伙入座。为了表示对客人的敬重,主人家参照秦汉以来的中原习惯让大伙分案而食。李旭和徐大眼远道而来,被一左一右安排在距离却禺最近的上首客位上。二人连连推辞,阿史那却禺就是不准。无奈何,只好听从主人家的安排,长身坐了。 门口的乐手吹响长角,一队妙龄女子穿花蝴蝶般走入大帐,送上浓香四溢的奶茶。阿史却禺亲手斟了第一盏,离席捧到了徐大眼面前。 对于突厥人的风俗,徐大眼此刻早已烂熟于胸。接过奶茶,双手捧给自己下首的一名卷胡须突厥将领,那突厥将领微微一愣,立刻笑容满脸,双手捧起茶碗,递给了自己更下首的突厥文官。 阿史那却禺是始毕可汗的族弟,位居领兵之设,在突厥是仅仅次于宰相的高官。其麾下将领,能入帐与之坐而共食的,最低也是个土屯之类的显职。今天被安排坐在两个声名不显的汉家小子下首,大伙本来心有不甘。此时见徐大眼对突厥礼仪如此娴熟,腹中芥蒂顿时小了几分。 一轮奶茶传罢,宾主之间的气氛融洽了许多。负责安排酒宴的管家跑了下去,不一会儿,带着几十名女奴列队入帐,为每个矮几上摆好瓜果。什么西域来的葡萄,中原来的秋梨,辽东来的草栗子,高丽进贡的逆季大蟠桃,一个个,一盘盘,看得李旭眼花缭乱。有些水果他根本叫不上名字来,阿史那却禺拿起一样相劝,他就拿起一样吃下去。酸、甜、香、脆,倒也吃了个不亦乐乎。 徐大眼的吃相远比李旭文雅,几乎每一样水果都是浅尝辄止。偶尔还会点评几下,夸一夸味道与产地的纯正,听得此间主人和陪客们都得意洋洋。 “徐贤者用兵如神,想必是大隋将门子弟,不知道贤者师承哪位英雄。”坐在左首第三位,一个身穿烫金皮甲的将领站起来,低声问道。 徐大眼回头,依稀记得此人叫毕连,是个领兵的伯克。坐正了身子,认认真真地回答,“我哪里是什么将门之后了,不过啃过几本兵书,照着胡乱比划,谁料到运气好,居然赌赢了一次。也就是当时形势所逼,不得不为。现在想想当时情景,我自己都有些后怕!” “徐贤者谦虚了,如果你是胡乱比划,我们可都是盲人骑瞎马了!”小伯克毕连盘膝坐了下去,笑着说道。 从二人吃相上,众官员已经看出来李旭必定出身寒门。本以为举止沉稳的徐贤者是个大隋高官之后,所以却禺大人才摆这么大排场接待他们。没料到此人也是个草民出身,一个个脸上的神色登时又桀骜起来,偶尔举茶相敬,也不再站起身了。 “他们中原有句话,叫英雄莫问出身。附离大人当时一箭射下了我的大雕,徐贤者巧施妙计破了索头奚五千精兵。我们在他这个年龄上,可是还骑马追兔子玩呢?”阿史那却禺见属下渐渐开始放纵,咳嗽了一声,笑着介绍。 众突厥官员见上司如此说话,立刻恢复了热情。有人请教索头奚和诸霫联军战争经过,有人问及圣狼赐福的传说,徐大眼谈笑风生,一一把问题解答了。提到两军勇士交战,血肉横飞的场景,他说得详之又详,恨不得把每个动作眼神都向众人描述清楚。谈到如何用兵,如何料敌,则晕晕乎乎,仿佛自己根本没参与过决策一般。 却禺麾下几个武将都是经历过战阵之人,一听就知道徐大眼的话不尽是实。碍着却禺大人的颜面,大伙也不戳破,跟着不懂战阵的文官们拍案叫好。李旭笨嘴拙舌,自知道说故事不如徐大眼来得精彩,所以也不插嘴,一个劲儿地闷头苦吃。 干掉了两大串葡萄,数个逆季而生的蟠桃之后,有女奴捧上了银制杯盘。一只只做工精细,图案精妙,看得李旭两眼之发光。徐大眼亦停止了吹嘘,提起一把银制割肉刀,仔细考证起它的产地与成色来。 ------------ 第一章 大贼(6) 、、、、、、、 这是他的家传学问,突厥贵胄们虽然知道银器的精美贵重,却想不到其中到底有多少讲究。待听到波斯银和东倭银的成色差别,南海银和窟说银用途异同,又扯及波斯王西征,只为了抢几个银匠回家。吐火罗人一辈子存银子,才能凑够女儿的头饰等奇闻怪谈,只听得眉开眼笑,自觉大长见识。 哄堂的笑声中,几个壮汉将晚宴的菜肴抬了上来。草原上吃食以肉类为主,阿史那却禺虽然地位高贵,宴客的菜肴也不过是全羊、全鱼、鹿胎、乳驼四样。只是这四样材料又分了五、六种烧法,切出了七、八个部位,做出了花样就数都数不清楚了。 阿史那却禺端起第一碗酒,为客人接风洗尘。大帐中紧跟着响起了丝竹之声,两队美艳致极的歌姬走上前,捧着酒碗放声高歌。 李旭端起铜碗,一边抿,一边观察帐中众人。从开始到现在,阿史那却禺一个字也没问起二人因何离开苏啜部,显然他对连环计的效果非常自信。大梅禄裴力咕噜满脸慈祥,说话时却总是向银狼身上扯,大概是想探明甘罗为什么不在自己身边,是留在了苏啜部还是放归了野外。小伯克毕连对徐大眼很是不服,看样子不满意却禺用如此规格的盛宴招待两个身份低微的客人。右吐屯可思合理是个精细人,方才问得最多的是苏啜、舍脱等部的牛羊数量,草场和水源分配。左吐屯八思哈喇是个老狐狸,说话不多,但每句话都落在了关键处,让徐大眼想回避都回避得非常吃力。 这些人对自己是喜是恶,李旭不太在乎。但阿史那却禺的热情让人实在受不了。他第一次热情地和自己称兄道弟,就把整个苏啜部算计了进去。今天他以如此隆重的礼节欢迎远客,弄不好又要做出什么花样文章。 思来想去,李旭也没发现自己还有什么好被算计的。行囊中几件宝石美玉,在自己眼里算得上贵重,让徐大眼看来就成了一点小钱。放在阿史那却禺这种突厥王族眼中,估计更是不值得一看了。剩下的就是一匹马和一张弓,如果却禺翻脸要将弓马扣下来,李旭也知道自己毫无办法。 正胡思乱想间,歌声已经终了。众人喝干了碗内美酒,陆续坐回原位。阿史那却禺再度拍手,歌姬们蹲身向客人行礼,然后轻舒广袖,飘逸婀娜地跳了起来。 比起霫族的歌舞,突厥人的舞姿更加复杂多变。激烈处如苍鹰凌空,婉转处又如西子当楼。每个女子身上的舞裙都是苏绸所做,上不覆肘,下不及膝,只是在手脚腕处用银环箍了箍,将两条通明的轻纱若即若离地挂在手臂和双腿上。如是一来,更增添了舞姿的诱惑力,即便是李旭这种被陶阔脱丝的舞姿熏陶过的人,看了之后也感到血脉贲张。 “你们两个,去为客人倒酒切肉!”一曲终了后,阿史那却禺指了指两个领舞的歌姬,大声命令。 两个歌姬躬身施礼,烟一般飘到了李旭和徐大眼身侧。其他三十多名歌姬轻笑一声,花瓣一般散到了官员和将军们身旁。 “他们是我的两个宠妾,一个叫绿珠,一个叫烟萝,希望不污了贵客之眼!”阿史那却禺看了看面色尴尬的李旭和徐大眼,客气地说道。 徐、李两人赶紧侧身让开一个位置,请两个女子入座。突厥人有让妻子或宠妃给贵客陪酒的习俗,但客人却绝不可以逾礼,否则即有被主人打出家门的风险。 两个女子端起客人放在小几上的酒碗,满满斟上。十根手指轻轻捧起碗底,高举到双眉之间。徐、李二人神情愈发窘迫,接过酒碗,张口就向喉咙里倒,一碗酒小半进了肚子内,大半却洒在了衣襟上。 “贵客万马军中尚无所畏惧,怎么却被两个拎不起刀来的女子吓到了!”大梅禄裴力咕噜拊掌大笑,高声追问。 座中男女都笑了起来,大伙性格放任不羁,平素厮闹习惯了,即便是偶尔酒后失德也没人深究。第一次有人看到被两个歌姬吓得洒了半碗酒的人,比看了什么五条腿的牛羊还感兴趣。 李旭的脸再度涨红,不知道说些什么话来回答。徐大眼却被酒给呛晕了头,一边咳嗽,一边回敬道:“诸位未曾闻听,色字头上一把刀吗?两军之中,刀箭有处可避。女子眼中,刀箭无踪无形!” 众人又笑,皆道徐贤者答得巧妙。一众女子趁机频频倒酒,不一会儿就把大伙的酒兴给挑到了高潮处。 “如此季节,二位英雄结伴南下。莫非家中有什么急事要赶着去办吗?”又喝了几轮酒后,小伯克毕连举着酒碗问道。 “离家太久了,突然想回去看看!”李旭向阿史那却禺投下意味深长一瞥,笑着回答。 徐大眼已经被那个叫绿珠的歌姬灌醉了,餐刀再也拿不稳,脑袋瓜子一次一次歪到了他自自己的膝盖上。此刻,无论突厥人出什么招,都必须李旭一个人来应付。 “不会是赶着回去为国效力吧!”阿史那却禺放下手中酒碗,笑着询问。 “为国效力?”李旭被问得有些莫名其妙,自己为什么离开苏啜部,阿史那却禺应该比在座的每一个人都清楚。他故意装糊涂,是顾及到客人的颜面呢,还是包含别的不良企图? “是啊,难道你不知道大隋已经厉兵秣马,准备出征高丽了吗?”阿史那却禺瞪大眼睛,做出一副惊诧状。“对了,你们常年在外,估计还不知道家乡发生了什么事吧。来人,传合卜阑,让他跟贵客说说家乡的近况!” “特勤有令,传合卜阑!”肃立在门外的红披风侍卫一个接一个,将命令传了下去。两碗酒的时间过后,一个面目清秀,脸上带着几分畏惧的青年人被侍卫带了进来。 “见过却禺大人,小的不知道却禺大人找,吩咐有何!”名字叫合卜阑的年轻男子躬身施礼,怯生生地问道。他的突厥语说得极其生硬,听上去完全是将汉语一个词一个词的翻译而成。 “你可以用汉语说,我这个朋友是你的族人,想知道中原最近发生了些什么事情!”阿史那却禺摇摇头,指着李旭向合卜阑命令。 “是,小的遵命!”合卜阑做了一个长揖,回答。一换成汉语,他的口齿立刻清晰。把近一年多来大隋皇帝的德政,逐一道出,初时语气还能保持平淡,到了后来,声音越来越高,两眼通红,恨不得拔刀子与人拼命般激愤。 原来大圣人皇帝陛下检视自家的文治武功,发现有一点不如秦皇汉武,所以决定有生之年一定要把高丽荡平了。从去年开始,边塞诸地陆续征兵,只要是男人,无论士农虞商,独子赘婿,只要四十五岁以下全部需要入伍。铠甲,兵器皆需自备,官府不理。有些人年龄明明超过了四十五岁,也被黑心的官吏们硬塞进了军中。有些人年龄不及十五岁,只要家中没钱,也接到了从军名册。 于是,很多人家为了打点官府,搞得倾家荡产。还有人为了逃避兵役,不得不远走他乡。 这都是李旭知道的,所以他并不为此感到吃惊。但合卜阑接下来的一句话,让他的下巴彻底掉到了地上。“圣上征兵一百三十万,征民壮服徭役者三百万,凡外逃不归或逾期不往军中报道者,被抓住后,皆与抢劫同罪。很多人赶路赶得迟了,没到军中,就稀里糊涂住进了监狱!” “啊!”李旭长大了嘴巴,觉得浑身的酒意直往头上涌。这次决议南返,计划地就是凭借手中的财物贿赂官府,找机会把自己从征兵名册上划掉。如若不成,就从军杀敌,说不定凭着目前的一身本事,也能博取些功名。没想到未入长城,已经成了朝廷的罪犯。与抢劫同罪,自己长了这么大,几时拿过别人一针一线! 努力看了看对面的徐大眼,李旭希望此刻他能想一个好主意。目光所及,却看见一条白亮亮的口水从徐兄的嘴角淌到了矮几上。坐在他旁边的那个歌姬眉头紧皱,看上去说不出的厌烦。 “仗还没开打,消息已经传到草原来了。依我看,你还是不要回去的为好。虽然你们两个都是英雄,跟着如此一个混蛋皇帝混,能混出什么好结果!”阿史那却禺见李旭两眼茫然,趁机提出自己的建议。 有家归不得,苏啜部又不能留。难道自己真的要跟着这个奸诈的阿史那却禺混日子吗?李旭觉得头晕晕的,心里有无数个想法,却没有一个能经得住推敲。 “苏啜部不过万把人,怎配留住你们这样的英雄。跟着我,阿史那却禺可以保证,你们两个的功名富贵唾手可得。至于女人名马,你看上哪一个,我立刻给你取来!”阿史那却禺带着几分酒意,微笑着劝道。 ------------ 第一章 大贼(7) 、、、、、、、 “我只想要陶阔脱丝,可你却夺走了他!”李旭在心中狂叫,一股烦恶滋味直冲脑门。‘我不用你充好人,我受不起你的恩惠!’一波波酒意潮水般撞击着他的喉咙,他惨笑着站起来,抓起一个酒袋子向嗓子眼倒去。 自己在苏啜部所遭受的所有挫折几乎都于眼前这个叫却禺的有关,偏偏此人还笑得满脸坦诚。李旭知道自己没有力量报复却禺,也知道自己一旦拒绝,恐怕这场接风酒就立刻变成了鸿门宴,他不想说话,只有将大口大口地将马奶酒灌进肚子。 “附离兄弟好酒量。留在我部的事关系重大,你可以和朋友商量一下,过几天再回答我。其实,你们中原人有一句话说得好,大丈夫何患无妻……”以却禺的智慧和阅历,又怎猜不透一个少年的心事,笑了笑,低声安慰道。 “呃!”李旭身体向前一仆,拼命忍了又忍,才把涌到嗓子眼的酒压了下去。这滋味可绝对不好受,一瞬间,他的眼泪、鼻涕、口水同时淌了出来。 “附离大人醉了!”却禺帐下的几个武将笑着说道。突厥人喝酒向来是不趴下不算,男人喝醉了在他们眼中反而是豪放的标志。所以非但不觉得徐、李二人失态,反而认为两个年轻人爽直,值得一交。 “却禺大人,你真的哪个女人都可以给我?”李旭晃悠着直起身体来,抹了把脸上的鼻涕眼泪,大声问道。 “可以,除了他们两个!”阿史那却禺指指绿珠和烟萝,笑着说道:“小兄弟,我知道你的心事。再过几年,你就会发现,其实,这事根本算不了什么!” “恐怕,从头到尾都是你一个人在搞鬼!”李旭的醉眼中闪出了几丝愤怒。以突厥汗国的势力,即便订婚后再反悔,恐怕受了侮辱的苏啜部亦只有忍气吞声一途。他摇摇头,再次把嘴巴凑向酒袋。 “啪!”马皮酒袋落在了地毯上,酒水四溅。李旭伸手去拣,刚弯下腰,膝盖却跟着一软,整个身体跌进了身边那名叫绿珠的歌姬怀内。 “哄!”将军们哄堂大笑。明明不怎么能喝,却拼命显示自己的酒量,在十七、八岁的年纪,他们也犯过同样的错误。 “醉了,冒犯可贺敦,请却禺汗见谅!”李旭挣扎着离开绿珠的怀抱,拱手向阿史那却禺赔罪。 突厥王通常被称为大可汗,可汗的妻子叫可贺墩。但其国并没有中原那么严格的官职等级,凡带有一个部落的人都可以称为可汗或小汗,其正妻亦可以被称为可贺墩。阿史那却禺是大可汗的族弟,辖下大小部落有十几个,称一声可汗未尝不可。但绿珠只是一个高丽进贡来的歌姬,地位照着可贺墩差得可不止一点半点。此时听见李旭称自己为可贺墩,直笑得花枝乱颤。一把夺过少年手中酒袋,冲着却禺喊道:“特勤,还是让这孩子休息吧。连续跑了这么远的路,再结实的人都不会有力气了!” “来人,招呼贵客到寝帐休息!”阿史那却禺心情也很愉快,拍了拍手,命令。 立刻有四名女奴跑进来,两人一组,将徐、李二人的胳膊架在自己肩膀上。阿史那却禺四下看了看,又大声命令道:“合卜阑,你负责招呼二位贵客,如果他们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仔细你的屁股!” “是!”被称做合卜阑的青年人吓得一哆嗦,赶紧鞠了一个躬,快步追了出去。一边追,心中一边抱怨老天对自己实在不公平,同样是中原来的汉人,人家是座上客,自己怎么就成了帐外奴。 阿史那却禺目送徐、李二人的背影消失,慢慢转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经过一晚上试探,他已经大致摸清楚了徐、李二人的底细。那个叫附离的小子好对付,属于刚离家门的少年,还没学会隐藏心机。眼下虽然因一个女人的原因对自己心怀怨恨,但揭过这个疙瘩并不太难。突厥王庭中,有的是从各个临近部落或国家进贡来的美女。有了那些风情万种的女人,他很快可以忘掉苏啜部的雏儿。比较令人为难的是那个大眼睛姓徐的少年,此人说话云山雾罩,根本听不出哪句是真,哪句是假,却偏偏能吸引住人的兴趣。关键时刻又借醉装傻充愣,不正面回答自己的邀请。这种人就像一匹机警的野马,不花费些力气很难将他驯服。可万一驯服了,恐怕就可以驮着自己驰骋万里。 想想李旭醉后脱口而出的那声“却禺汗”,阿史那却禺心底涌起一丝笑意。始毕可汗身体弱,儿子年龄也小…… “传我的令下去,这两天贵客要什么,都尽量满足他!”却禺的声音再度在大帐中响起,引起无数双忌妒的目光。 “特勤大人,咱们为了两个毛孩子……”小伯克毕连站起身体,大声抗议。对李旭的好感归好感,见到阿史那却禺如此敬重两个异族少年,他心里依然非常不是滋味。 “你认为本设的付出不值得,对吗?”阿史那却禺坐直身躯,逼视着小伯克毕连,问道。 “回禀却禺设,属下,属下的确有这个意思!”小伯克毕连犹豫了一下,据实回答。他的话引起了一片议论之声,文臣武将们喝得都有些多了,所以胆子也变得特别的大。 “你坐下,把身边的那个酒袋子一口气给我喝干了。来人,监督小伯克大人,不准他洒,也不准他半途停下来吃肉!”阿史那却禺笑了笑,大声命令。 几个武将哄笑着,站到小伯克身边监酒。小伯克毕连不敢“抗命”,坐正了身体,端起一个酒袋开始狂饮。 “你们还有谁认为本设太重视两个毛孩子啊!”阿史那却禺自己干了一碗酒,笑着向众人发问。 以大梅禄裴力咕噜为首的数个文职官员二话不说,拎起座位旁酒袋子,对着嗓子眼就向下倒。阿史那却禺见众人如此,也不出言阻拦。待大伙把手中袋子都倒空了,才慢条斯理地吃了块羊背肉,笑着问道:“去年这个时候,我问你们索头奚迁徙到月牙湖边后,是被霫人赶走呢,还是赶走霫人呢,你们怎么回答我来?” 众文武登时都不说话了,几个试图解开酒袋子凑热闹的官员悄悄地又把皮绳系回了原处。去年突厥汗国夺了索头奚人的牧场,众人都以为北迁的奚人会将霫族诸部打得落荒而逃。索头奚部人口数是苏啜部的三倍,能持弓而战的人数比月牙湖畔几个部落青壮人数加在一起还多。 这本是一条驱虎吞狼之计,谁知道最后老虎却被狼给一口吞了。大伙考虑到了交战双方实力,也预料到了霫人的名义首领执失拔汗会按兵不动。唯一没预料到的变数,就是两个汉家小子和一头狼。 “两个毛头小子,得之即生,失之即死。诸位大人,你们还以为本设小题大做了吗?”阿史那却禺微笑着,声音在牛皮大帐中回荡。 ------------ 第一章 大贼(8) 、、、、、、、 也许是因为旅途过于劳累,也许是因为酒喝得太多。两个少年被扶进各自的毡包后,立刻就打起了呼噜。女奴们放下卧榻前的纱帘,在火上压好了木炭,倒退着走出了帐门。 “你们到旁边的帐篷里等着,两位大人如果有需要,我会随时传唤你们!”走在队伍最后的合卜阑吞了口涎水,狐假虎威地命令。四个女奴长得都很妖媚,可惜他只能看,没有资格吃。毡包里边那两个少年有资格吃,偏偏又醉得像两头猪一样。 “是,大人!”女奴们蹲身施礼,依次退进了客人毡包旁边一个低矮的粗麻帐篷里。如此单薄的帐篷肯定挡不住秋夜的寒风,但她们都是战争掠来的俘虏,没有挑选住所的资格。 “不公平!”合卜阑向地上吐了口吐沫,愤愤不平地想。阿史那却禺将招呼贵客的差事交给了他,合卜阑清楚地知道所谓招呼的内在含义。他需要在却禺大人不多的耐心被耗尽前,用尽浑身解数劝说、诱惑、威逼甚至恳求两个比自己小了好几岁的少年留下来。只有这样,却禺大人才能满意。也只有这样,自己才能升一级,摆脱扈从的身份。 在中原的时候,咱也曾饱读诗书。虽然没能靠取功名,但在附近乡里也算得上个后起之秀。向来被人伺候,何曾做过伺候人的勾当。合卜阑越想越憋气,脚步快速在毡包门口移动。 “要不是那该死的县令,不就是写了首诗,笑话你女儿丑么?你也不至于缺德缺到这个地步!”想起在中原的生活,他心里就不住后悔。老实说,县令大人的女儿不算太难看。自己只是年少轻狂,信手图鸦罢了。结果没几天就接到了征兵令。从小到大,连只鸡都不会杀的人去战场上耍大刀,那不是纯找死吗?万般无奈,他只好当了逃兵,跟着同乡的几个年轻人跑出了长城。结果,现在落于一群不读诗书,不讲道理的粗人手里做牛做马。 正烦恼间,左侧的客帐内突然有了动静。“有人吗?”,那个喝得烂醉的客人粗鲁地喊。 “大人,您有什么吩咐!”合卜阑以最快速度冲了进去,点头哈腰地问。 “没事,我,我只是不知道我的马有人照顾没有?马,马得吃夜草,加,加夜水!”李旭从毡塌上挣扎着坐起来,身上的酒气熏得合卜阑直犯恶心。 “您放心,您和徐大人的坐骑被放入了大人们的专用的马房,那里有三名马夫轮流伺候着。却禺大人吩咐过,用最好的麦、豆和草料喂!”合卜阑低声回答,肚子里又开始嘀咕。“他奶奶的,什么世道,马吃得比人吃得都精细!” “嗯!”李旭满意地点点头,摇摇晃晃地坐起,把胳膊搭到了合卜阑的肩膀上:“怎么就你一个人在这?其他人呢?” “还有几个女奴在旁边的矮帐里,大人要不要叫她们侍寝?”合卜阑赔着笑脸,看向李旭的眼睛。,他看到一双意味深长的目光,身上立刻起了一片鸡皮疙瘩。“这位大人不会有龙阳之好吧!”他惊惶地想,不敢再与李旭目光相接。 “兄弟是汉人吧,贵姓?”李旭搂着合卜阑的肩膀,慢慢向起站。因为喝了太多酒的缘故,他的身体非常沉重,几乎将合卜阑给压趴在地上。 合卜阑心中更慌,以前总是以自己相貌自负,如今却巴不得自己长得越丑越好。扭了扭身体,结巴着回答:“不敢,小的姓潘。汉人名字叫潘占阳。大人也是汉人吧,不知贵乡何处?” “上谷李仲坚!”李旭简略地回答,身形转动,手臂从后侧卡住了合卜阑的脖颈,“有士兵么,除了你之外?” 合卜阑被憋得脸色发紫,想大声呼救,却看见李旭的另一只手摸向了挂在毡包壁上的古怪弯刀。他可没勇气用脖子去试弯刀的锋利程度,拼命喘了口气,结结巴巴地哀求:“大人,大人,别,别,小的憋,憋死了!” “快说,否则我一刀杀了你,然后诬陷你偷我的珠宝!”李旭压低声音威胁。第一次用强力对待一个比自己弱的人,他装得一点也不凶。好在他身材比合卜阑高,又站在对方身后,所以才没露出马脚。 合卜阑知道背后那个混蛋肯定能说到做到。如果他一刀杀了自己,却禺大人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奴仆而怪罪他心中的贵客。眼睛转了几圈想不到脱身之计,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道:“没,却禺大人没安排。只有,只有巡夜的。晚上城门紧闭,你,你逃不出去!” “带我去徐贤者的房间!”李旭放下合卜阑,用刀顶着他的背心命令。 “我怎么这般倒霉啊!”合卜阑肚子里暗暗叫苦,今天真是运交华盖,两个小爷若是跑了,明天早上自己的尸体肯定就得挂在木城外边。 正寻思着计策脱身,猛然帐门一挑,先前醉成烂泥的徐贤者如狸猫一样闪了进来。 “茂功兄!”李旭惊喜地发出一声低呼。他知道徐大眼没喝醉,除了说起娥茹婚事那次,还没有人见到徐大眼真正醉过。但他却没想到徐大眼与自己配合得这么默契,自己这边刚有所行动,徐大眼立刻溜了过来。 “弄这么大动静,死猪也被你吵醒了。让他把那几个女子叫进来,就说你需要从中挑一个侍寝!”徐茂功瞟了李旭一眼,低声抱怨。顺手从背后解下一把弓,向合卜阑晃了晃,说道:“若想跑尽管跑,看我们兄弟两个射得准,还是你跑得快!” “不跑,不跑!”合卜阑满脸是汗,点头如小鸡啄米。他刚才的确起过趁喊几个女子入帐之机撒腿逃走的念头,却没想到眼睛刚一转,就被徐贤者瞧出了端倪。附离大人曾经射落却禺大人的黑雕,这个消息他早就听说过。如果二人联手射自己,合卜阑知道自己即便有九条命也得横在地上。 “快去,让她们进帐来,供附离大人挑选!”徐大眼在合卜阑肩膀上推了一把,低声命令。 合卜阑被逼不过,只好哆哆嗦嗦地去了。徐茂功盯着他的背影,头也不回地跟告诉李旭,“我刚才数过,两支巡逻队之间的间隔为小半炷香。你赶紧收拾东西,咱们偷了马立刻想办法冲出去!” 几个女奴早就听见了李旭毡包里有说话声,但毡包的壁太厚,李旭与合卜阑说得又全是汉语,她们弄不清楚二人说什么,也不敢乱猜贵客的意思。听见合卜阑喊大伙进帐供贵客挑选,彼此默默看了一眼,窸窸窣窣地爬了起来。 主人请客,让女奴给客人侍寝,这在突厥是家常便饭。既然自己的部落被突厥人所灭,女奴们亦无法抱怨命运的不公,只能每天默默祈祷有一个好心的贵客看重了自己,把自己讨回去作个侧室。虽然侧室的地位低下,总好过了每月伺候无数个陌生男人。 ‘今天这个少年看起来是个心怀慈悲的!’女奴们心里祈祷着,跟在合卜阑身后走进了客人的大帐。 ------------ 第一章 大贼(9) 、、、、、、、 “快,给主人施礼!”合卜阑急促地命令。 “愿长生天保佑主人身体安康!”女奴们蹲身下拜,努力展现自己较好的身材。 “呃,别抬头!”前方传来了一个带着歉意的回答。众女奴心中一愣,紧跟着就觉得脑后痛了一下,纷纷栽倒在地毯上。 “把她们手脚捆起来,嘴巴用布塞好!”徐大眼将手中弯刀向合卜阑晃了晃,命令。 “这哪里是什么贵客,比强盗还熟练!”合卜阑心里嘀咕着,蹲下身去,帮助李旭将几个女奴一一捆好。然后从被子上撕下布条,塞住了她们的嘴巴。 徐大眼借着门缝向毡包外观望,等到又一队巡逻的突厥士兵走远了,回过头来命令道:“带我们去却禺的马厩,我们需要好马!” 李旭在旁边收拾好了行囊,把舅舅给的角弓背在了身后,提起弯刀顶在了合卜阑腰间。合卜阑感觉到了刀尖刺破衣服后传来的冰冷,向前缩了缩身体,哆哆嗦嗦挪出了帐门。 徐大眼把时机选得非常好,几乎没有人注意到他们的身影。突厥人无敌于草原,所以士兵们在夜里的警惕性也着实不高。蹑手蹑脚走了一阵,三人来到了高官贵族们专用的马厩前,徐大眼侧身闪了进去,片刻工夫,马厩里传来了战马的躁动声。 “有两个马夫,都被我打晕了!一人两骑,挑马!”徐大眼的身影从门缝里闪了出来,低声命令。 “大爷?”合卜阑小声惊叫。徐大眼的命令显然把自己也包含了在内,可自己是个清清白白的读书人,从来没干过这种伤天害理的下流勾当。 “你想被我杀了灭口,还是被却禺绑在马背后拖死?”徐大眼的双目瞪得滚圆,杀气腾腾地问道。 “我是被逼无奈啊!”合卜阑心中暗自哀叹自己的青白,把手伸向马缰绳。徐大眼问得有道理,如果自己不走,两位贵客只能杀人灭口。即便两位贵客手下留情,却禺追问起给人领路偷马的罪名来,等待自己的依然是一个死字。 “可怜我潘家世代清白!”合卜阑,不,读书人潘占阳哆嗦着,传着粗气向战马背后爬。 马厩里养着大约二十多匹骏马,李旭从却禺手中赢来的黑风拴在最上游位置。见到主人半夜摸来,黑风低声打着响鼻,用脖子在李旭脸上挨挨擦擦。 “带我们去大门口,有人问,就说却禺大人下的令!”徐大眼跳上一匹看上去不错西域马,手里又牵了另一匹,命令。 “这,这恐怕不太妥当!”潘占阳突然勇敢了起来,坐在马背上回答。 徐大眼目光一闪,伸手就去摸腰间的刀。潘占阳一把拉住他,低声叫道:“我,我的意思是,放,放一把火。” “放火?”徐大眼嘉许地问。他可没想到这么歹毒的办法,突厥营地是木头搭建,如果放起一把大火来,整个营地都可能被毁掉。 “先,先找几个僻静处放火,然,然后咱们趁乱跑。到,到了门口,我,我假传命令,你们杀人夺门!”潘占阳说话结结巴巴,意思却表达得清清楚楚。 “就这最僻静!”徐大眼跳下马背,抓了几把稻草,绑在了距离自己最近一匹战马的尾巴上。 李旭见徐大眼决定动手,立刻下马帮忙。他自幼干惯了粗活,绑起稻草捆来速度一个顶三个,片刻工夫,就把除了三人坐骑外的所有马匹尾巴都扎上了草捆。 “这,这都是他们逼我的,没,没我什么事情!”潘占阳从靴子中间拔出匕首,跳上前将马缰绳逐一割断。李旭、徐大眼各自抄起一根为马厩照明的松木,先点燃了地上的稻草,然后顺着战马的屁股一一扫了过去。 “唏溜溜!”受了惊的战马发出一声悲嘶,撒腿冲出了马厩。一匹,两匹,三匹,十五、六匹突厥人精心培育的宝马良驹拖着火尾巴,在营地里四处乱窜。 “敌袭!”徐大眼用突厥语大喊,抓着火把跳上马背,顺手点燃附近的柴草垛。 “敌袭!”李旭照葫芦画瓢,骑在黑风背上,快速引燃一溜火苗。 “了,了不得啦,保,保护却禺大人!”潘占阳知道自己今天即便不参与放火,被抓住后也的给点了天灯。结结巴巴地大叫着,将手中火把专门向牧人家的牲口棚旁蹭。 “着火了,着火了!”远处有人大声叫嚷。数个火头在不同的地方燃烧了起来,把巡夜的士兵惊得手忙脚乱,顾得了这边,顾不了那边。 徐大眼、李旭、合卜阑策马飞奔,径直扑向营寨大门。绑在惊马尾巴上的柴草不多,黑暗中看起来很吓人,除非碰巧点着突厥人为牲畜越冬准备的干草垛,否则,火焰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他们必须在突厥人从混乱中恢复镇定之前夺门而逃。蓄意放火在草原上是最被人嫉恨的罪名,即便是可汗的儿子放火,被人抓住也只有死路一条。 冥冥中仿佛有神明在保佑,四下里火头越来越大,不但是却禺的马厩附近,营地深处,还有数个地方冒起了红光,滚滚浓烟夹杂着火花扶摇直上,几乎照亮了半边夜空。 营地里一片混乱,号角声,哭喊声,长官的命令声,士兵的脚步声此起彼伏。混乱与黑暗中,根本没人再去注意到李旭、徐大眼和合卜阑在浑水摸鱼。 “你,去保护却禺大人的马厩!”徐大眼用马鞭指着一伙牧奴,用突厥语命令。没等牧奴们做出反应,三人六骑冲过去,迅速融入黑暗。 “他是谁,怎么命令咱们?”有人低声向同伴询问。 “你没看到那匹特勒骠吗?骑特勒骠的还能是什么人?”有人聪明者大声解释。拎起水桶、木杈,跑向火焰最明亮之处。 “阿史那却禺,这是我报答你的!”李旭回头看了看半天火焰,心里充满了报复的快意。无论今晚逃掉逃不掉,阿史那却禺都为他的阴谋付出了代价。 猛然跃起的火光中,他又看到了陶阔脱丝圣洁的身躯。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聪明,能造出这么有意思的词来!”,少女微笑着,脸上的表情幽然神往。 ------------ 第一章 大贼(10) 、、、、、、、 潘占强(合卜阑)来突厥营地已经有了一段日子,因此对营内的布局甚为熟悉。眼下逃命要紧,他也再顾不上害怕,带着徐大眼和李旭东南拐拐,北绕绕,借着毡包的阴影的掩护,很快来到了营地的东门。 那守卫东门的突厥武士史迭密是个跟随阿史那却禺争战多年的老兵,为人素来机警。乍见城中火起,马上想到了有人企图制造混乱,所以在第一时间就把麾下所有弟兄叫起来堵住了门口。本打算严防死守,让一只蚂蚱也蹦不出去。怎奈城中火势太大,片刻工夫,粮仓、马料场、匠作房、牲口圈,数个性命尤关场所全都冒起了浓烟。四下里,召集士兵的战鼓声,求救的号角响成一片。不得已,他只好把麾下弟兄一波波派出去帮忙救火。眼看着手头剩下士卒已经凑不够一个火(十人),却猛然听见有急促的马蹄声向营门口涌来。 “什么人,站住!”史迭密拔出弯刀,挺身挡在了营门口。仅剩的七名弟兄也同时拔刀,围着他组成了一个攻击方阵。 “特勤大人,给我一个令,让所有人去救粮仓火!”三匹快马冲至近前,在最前边的那匹骏马背上,有个灰头土脸的汉人用蹩脚的突厥语回答。 “是这个家伙!”史迭密登时心头一松。马上的骑手他见过,此人是却禺大人的汉人扈从,又胆小又懦弱,几乎所有突厥将领都欺负过他,他却从来不敢还手,也不敢在却禺面前告状。 “却禺大人的马厩失火,大家赶紧去救!”潘占强(合卜阑)将匕首刃部拢在手掌心,柄部向外,哑着嗓子大喊。 “你先拿手令来给我看看!”史迭密向前走了几步,满不在乎地说道。合卜阑(潘占强)勒马的位置距离营门有点儿远,手中那根黑乎乎的东西刚好不能被士兵们手中的火把照见。出于谨慎,史迭密决定先验明手令真伪再做定夺。 “给!”潘占强恭顺地将手向前伸过去,就在史迭密伸手接令的一瞬间,手腕一翻,匕首径直刺向对方的梗嗓。 “啊!”史迭密感到冷风扑面,本能地向后仰身。潘占强的匕首走空,立刻狠夹马肚子,战马高高地扬起的前腿,正撞上了史迭密的肩膀。 “抓奸细!”史迭密大叫着跌倒,还没等他爬起身,一支凌空飞来的羽箭已经射进了他的胸膛。 刹那间风云突变,所有士兵都愣在了当地。徐大眼等的就是这一瞬,拍马舞刀,直扑因缺了一个人而破损的步兵方阵。失去了头领的突厥士兵哪里是他对手,顷刻间被他砍翻了四个。剩下三人撒腿逃命,一个被合卜阑在背后用马蹄踏翻,另外两个被李旭用弓箭射倒在营门附近的毡包旁。 “潘兄放吊桥,仲坚用弓箭封住街道!”徐大眼高声命令。飞身跳下马背,从史迭密腰间解下城门钥匙。 平素见了血就哆嗦的潘占阳(合卜阑)此刻也不哆嗦了,从地上捡起一把染血的弯刀,直奔挂吊桥的绞盘。抡圆膀子,咬紧牙关,三下两下将绞盘砍了个稀烂。失去羁绊的吊桥晃了晃,凌空拍下,“咣当”一声砸在了护城的壕沟上。 巨大的响声惊动营门附近的突厥人,十几个牧民高举着火把冲过来,试图将三名忙于开门的“奸细”拿下。李旭弯弓搭箭,逐一将火把的主人放翻在地。 众牧人见势不对,大叫一声,散了开去。李旭拨转马头,跟着徐、潘二人身后冲出了营门。 “仲坚好箭法!”徐大眼一边策马,一边称赞。 “敌明我暗!”李旭喘息着收起角弓。刚才那几箭,是他大半年来的苦练结果。若是在半年前遇到同样情况,此时他已经被牧人们用棍棒敲成了肉酱。 “我会不会是在做梦?”一个古怪的想法突然涌上了他的心头。燃烧的城市,失火的天空,还有一切关于草原的记忆,像梦一般虚无缥缈。 耳畔马蹄声的的如潮,给出了一个最明确的答案。 此刻已经到了下半夜,月亮隐去,漫天星斗大得仿佛伸手可摘。三人顾不上欣赏草原上这璀璨的夜色,策动坐骑拼命赶路。直到天明时分,才找了一个小溪谷停下来休息。 仓促出逃,谁也没带干粮。好在时处金秋,四下里野兽正肥。李旭蹲在溪流边喝了几口冷水,提着弓走进了溪边的矮树林。片刻之后又转了回来,手里却多出了两只沙鸡,一只野兔。 “我来收拾!”正瘫在石头上倒气儿的潘正阳突然有了精神,跳起来说道。 那边徐大眼早已用石头搭起了一个防风灶,三人一起动手,很快将沙鸡和野兔烤熟。虽然既没有咸盐,也没胡椒、八角之类调配,但疲惫不堪的旅人来说,这已经是人间美味。 “二位英雄,你们今后去哪儿?”潘占阳挥舞着一支兔子腿,含糊不清地问。 “自然是回中原去,难道你还有别的去处吗?”徐大眼放下手中树枝,正色回答。即便是在逃亡途中,他的吃相亦保持了一贯的文雅。 “征,征兵,你,你们不怕啊!”潘占阳丢下啃了一半的骨头,伸手去扯沙鸡翅膀。他的骑术不怎么样,吃东西的速度却是一流。转眼之间,三只沙鸡翅膀,两个兔子大腿都被他填到了肚子里。 “换个名字,找个偏僻地方藏起来呗。难道官府还真为了咱们几个小鱼小虾下海捕文书啊?”徐大眼望着北方,心不在焉地回答。 昨夜的火烧得实在是大,从半夜到现在,三人少说也跑出有一百多里了。可在这里向北望去,那边的天空还是黑呼呼的,仿佛被烟熏过一般的颜色。照这情形推算,突厥人大半个营地都毁在了昨夜的大火里。却禺是个行军布阵的老手,按常理,他精心布置的营寨,应该充分考虑了秋季防火才对?怎么会被十几匹绑了稻草的马尾巴烧得如此之惨? 放了这么大一把火,三人不敢在附近久留。匆匆吃完了早饭,又爬上马背继续赶路。徐、李二人都经过长途跋涉的磨炼,身体的疲劳很容易恢复。潘占阳却是个读书人,没走多远就开始在马背上晃荡。 李旭心肠软,赶紧跑过去照应。每逢上坡下梁,都伸出手来相搀。即便是他如此小心,潘占阳还是掉下马好几回。眼看着衣服就被草擦烂了,露出里边光净洁白的皮肤。 “二,二位英雄,你们,你们先走吧。我,我不能拖累你们!”又一次被李旭扶上马背后,读书人潘占阳断断续续地说道。 “一起出来的,一起走!”李旭不容置疑地回答。 “别,别这样,我,我是个废物,不,不能……”潘占阳感到得眼泪都快流了出来,带着哭腔哀求。 没等李旭说出彼此扶持的话,徐大眼突然拔出刀来,“啪”地一声架在了潘占阳的肩头。“想开溜就明说,别用这种手段装死!”他瞪起眼睛,怒喝道。 “大爷,大爷,您有话慢慢说!”潘占阳的眼泪鼻涕立刻消失不见,人一下子也精神抖擞。发现自己上当的李旭气得一甩衣袖,打马跑到了队伍前面。 “哼!”徐大眼轻蔑地发出一声冷笑,将弯刀插回了腰间。潘占阳哭丧着脸,跟在他身后哀求:“徐,徐英雄,我才从中原跑出来,您,您老就高抬贵手吧。如果非要让我跟您回去。一旦官府的差役找来,咱们是杀官造反呢,还是先坐几个月的牢,然后去辽东送死?” “咱们把却禺的营地给烧了,不回中原,你还能去哪儿?”徐大眼不愿意跟这种人一般见识,回头横了他一眼,大声问道。 “我,我有几个同乡去了东面契丹人的部落。听,听说他们还混得不错。”潘占阳转着眼珠子回答。 ------------ 第一章 大贼(11) 、、、、、、、 “契丹部落,距离这里远吗?”李旭在前方回过头,低声问道。 “不,不远。要不,二位英雄跟我一起去?”潘占阳听出他的话里有放行的意思,试探着问。 “你自己去吧,路上小心些!”徐大眼和李旭互相看了看,齐声回答。 经历苏啜部一场变故,二人都对异族部落的热情丧失了信心。混得不错又能怎样,该为部族谋求利益的时候,你是第一个可以放弃的牺牲品。契丹人虽然与突厥人交往不多,如果阿史那却禺向他们讨要放火烧营主谋,他们肯定不会为了两个外族小子去冒与突厥汗国交战的风险。 “那,那小的真告辞了?”潘占阳坐在马背上,犹犹豫豫地问。也许是因为在草原上很难遇到自己族人的缘故吧,相交虽然只有几个时辰,他心中对两个少年却有了一些的不舍之意。 “走吧,尽量走谷地。早点找个小部落把马卖了,别张扬!”李旭低声叮嘱了一句。翻开随身包裹,拿出一块拳头大小的玉石塞进了潘占阳手里,“安顿下来后,买几头羊度日。” “那,那怎么好,好意思!”潘占阳连忙推辞,手伸向李旭,拳头却不由自主地将玉石抓了个紧紧。 李旭摇摇头,收拾好包裹再次上马。潘占阳小心翼翼地看看徐大眼的脸色,又看看李旭的弓箭,说了几句有缘再见的话,拔马向东。一边走,一边不住回头。 “你这烂好人倒是大方!”望着潘占阳越走越远,逐渐加速的背影,徐大眼笑着骂道。 “茂功兄说我吗?他好歹帮了咱们一场!”李旭愣了愣,迟疑地问。在他印象中徐茂功一直是个视钱财如粪土的人,怎么今天却为了一块成色并不见佳的玉石计较了起来? “那家伙是怕跟咱们一起走目标大,被突厥人追上,所以才一个人溜了!”徐茂功看了一眼笑脸上还带着几分青涩的好兄弟,低声提醒。 “啊!”李旭懊悔地直想抽自己几个嘴巴。一次又一次对别人的算计毫无防备,吃了这么多次亏还不长记性,自己真是长了一颗石头心眼儿! “算了,这小子是个人物。胆子虽然小了点儿,心眼够多,下手也足够狠!”徐大眼望着潘占阳远去的背影,低声点评。 一人两马的背影已经只剩下了个小黑点儿,空旷寂静的荒原上,依然回荡着落寞的马蹄声。 二人目送潘占阳去远了,也自打马南行。昨夜稀里糊涂跑了小半夜,眼前的“道路”早已经不是与九叔等人北上时用脚踩出来的那条。周围溪流上次北来时见所未见,一些矮小的山丘也与记忆中的面目全非。不过这些在少年心里都算不上什么大碍,所谓的路,都是人用脚踩出来的。草原上本来就没有路,只要你一直向南走,总有一天能够见到长城。 “他昨夜曾经提马踏翻突厥的武士!”走着走着,李旭突然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 “现在明白你有多笨了吧!”徐大眼毫不留情地“打击”他的自尊。“能策马踢人的家伙,只有你才相信他会往马肚子底下掉!” “他怕跟咱们一起走,会被却禺的人马追杀!却不肯直说,非得想这么一个笨办法!”李旭搔了搔头,不介意徐大眼对自己的评价。朋友之间就是如此,一个见面就说话臭你的人,未必心里不把你当兄弟看。相反,一个终日给你笑脸,满口赞誉的家伙,转过头就会捅你一刀。这也是他不愿意接受阿史那却禺邀请的原因之一,与一个如此“聪明”而又狠辣的人为伍,对方的一言一行你都得提着十二分小心去应对,这样的日子,纵使大富大贵,恐怕也乏味得很。 “人家好心相邀,你却一把火烧光了人家的营地!”徐大眼笑着回应。“我若是阿史那却禺,不抓住你挫骨扬灰,解不了心头之恨!” “前提是他能抓得到咱们!”李旭大笑着踢了踢马镫,策动黑风跑了出去。阿史那却禺不是一个肯善罢甘休的人,他一定会动用所有力量追杀自己和徐大眼。所以潘占强找理由离开,并不令人感到愤恨。换了是自己,被一个素不相识的人逼着去送命,也得想办法逃走才是。 “无论如何,跑得快些总是正理!”徐大眼纵马追来,少年人爽朗的笑声顺着风传出老远。 营地烧已经烧了,再去追究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火势一发不可收拾也没用。眼下第一要务是逃回中原去,至于回到中原后如何躲避兵役,那是过了长城之后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两个人有四匹马,可以轮番换乘,一边行一边让坐骑恢复体力。如是见河涉水、见山爬山地急驰了一整天,到了太阳偏西,才又找了一个背阴的山坡下生火做饭。这回轮到徐大眼出去打猎了,李旭用石头搭好了火灶,又等了将近两炷香时间,还没见到对方回来。正焦急间,突然见到徐大眼的身影在自己上方不远处的岩石后闪出,手中角弓拉满,羽箭却斜斜地指向了半空中。 “吱!”半空中响起一声清脆的鸟鸣,有头山羊大小的黑雕拍动着翅膀疾飞冲天。徐大眼手中的羽箭脱弦而出,直奔雕腹,半途中却力道用尽,被黑雕翅膀带动的罡风吹进了树丛。 “快走!”徐大眼一射不中,立刻收弓。冲到李旭身边,拉着他奔向战马。李旭心中亦是大骇,问也不问,上马便走。二人顺着山坡跑出十余里,方欲休息,头上却又传来刺耳的雕鸣。 “奶奶的,是阿史那却禺养的扁毛畜生,被你射杀了它兄弟,如今找你报仇来了!”徐大眼笑着骂了一句,再次弯弓,头上的黑雕却不待羽箭搭稳,早已腾起到三百步之外。 三百步的高度,即便是养叔复生也无可奈何了。李旭和徐大眼相对苦笑,策动战马继续奔逃。刚刚绕过眼前的小山坡,南方的旷野却被几股腾起的浓烟挡了个死死。 “是阿史那却禺的人,他们南下的路比咱们熟!”徐大眼低声分析道。阿史那却禺看样子是动了真怒,远处刮过来的晚风中都带着浓浓的燎羊毛味道。不用问,一定是前来追击的突厥武士殃及无辜,把营地被毁的愤怒尽数发泄在附近的散落牧人头上。 从烟火冒起的方向看,南下的路肯定被人切断了。徐大眼和李旭两个人的武技虽然都不能算弱,可谁也没有一个人打十个、百个的本事。无可奈何,只得贴着丘陵地带向东急走。只盼着太阳早点落山,躲过头顶上那只该死的黑雕。堪堪又跑出二十里,脚下的地面却慢慢震动起来。 “轰隆隆!”闷雷一样的马蹄声贴着林梢传来,震得周围山坡瑟瑟土落。头上黑雕的鸣叫却愈发欢快,仿佛已经将两头猎物毖于爪底。徐、李抬头张望,只见前方不远处尘烟大起,不知道有多少突厥武士洪流一样滚过。 “掉头!”李旭和徐大眼同时大喊声,拨马便向西走。此地向南走是燕山和中原,向东走是契丹、靺鞨等部落,向西却尽是突厥人天下。慌乱之中,二人却也顾不了许多,拼命拍打着坐骑狂奔。跑着,跑着,却发现东、南、北三个方向,都有烟尘向雕影所在处聚拢。 “昨夜怎么没把这扁毛畜生烧死!”李旭懊恼地说道。先前还有些怜悯火势太大,令很多无辜的突厥人今冬忍饥挨饿。眼下却只希望昨夜的火势越大越好,最好烧得阿史那却禺凑不出足够的战马,这样自己的徐大眼就有机会摆脱追兵。 事实却与他的期待恰恰相反,左右两侧冒起的烟尘越来越多。除了马蹄声外,耳畔已经渐渐能听到突厥人彼此联络的号角。整个草原几乎都被调动起来,一波接一波,不断有烟尘加入追兵当中。 ------------ 第一章 大贼(12) 、、、、、、、 二人从阿史那却禺马厩中偷来的坐骑脚程虽快,却也摆不脱整个草原追捕。眼看着,前方有两股烟尘越靠越近,将包围圈紧紧扎拢。 “取弓,射出一条路来!”徐大眼高声断喝。二人同时摘弓,边跑边将羽箭搭在了弓弦上。斜前方已经有人在大声欢呼,李旭用眼睛瞄了瞄,抬手向来人的坐骑就是一箭。 “噗!”“噗!”两匹骏马应弦而倒。徐大眼和李旭两个在追击者挡住去路的那一瞬间冲了出去。拦路的牧人高声怒骂,放弃被摔翻在地上,号哭挣扎的同伴不顾,不要命地策动战马追来。 “找死!”徐大眼低声喝骂。转身回射,羽箭离弦,正中一名追击者的胸口。那人身体猛然一顿,惨呼着跌落于马下。失去主人的战马向前冲了五十多步,嘶鸣着冲进了无边荒野。 李旭弯弓搭箭,听到背后有马蹄声靠近便回身猛射。第一波追到两个少年踪迹的是一伙普通牧民,人数虽然多,弓马却不甚娴熟。二人在前放箭,牧民们在后追击,看上去就像主动往箭尖上迎一般。折损了五、六个人后,追逐者渐渐失去了勇气。阿史那却禺给出的赏金虽然高,却没到了让所有人把命搭上的地步。而在两个汉人伢子的箭袋没空之前,即便追到他们的马背后,也没人有命再领取赏金。 太阳终于消失在前方的草丛里,头上的黑雕也不再嘶鸣。徐大眼和李旭心中却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因为,在他们身后,又响起激烈的犬吠声。 “汪汪、汪汪!”牧羊犬的叫声在刚刚开始变暗的暮霭中回荡。整个草原都被这嘈杂的犬吠声所惊醒,无数条火龙向李旭和徐大眼二人身后聚拢,远远看去,就像一只燃烧的孔雀在草尖上张开了漂亮的尾翼。只是,在这个乍暖还寒的秋夜,火把意味着的绝不是温暖。 “他奶奶的,萧何月下追韩信也不是这种追法!”徐大眼回头看了看,气喘吁吁地骂到。他这是第三次换马,已经轮过无数遍的坐骑显然没有清晨刚刚休息过时那般精神,跨出的步子越来越小,步伐的频率也逐渐变慢。 “萧何没有这么多的马可以换,手里也没拿着绳子和刀!”李旭大口喘息着,仿佛心和肺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两个人,四匹良驹,昨夜大伙的如意算盘打得精妙。只是谁也没有考虑到,一旦阿史那家族发了怒,半个草原都要为之战栗。 身后的追兵显然不是一伙的,有的是突厥士兵,更多的却是普通牧人。在他们眼里,得罪了阿史那家族,就等于是全体突厥人的仇敌。而从东方的武列水到西方的土火罗,万里草原都是突厥人的天下。 身背后传来一声衰弱的马嘶,刚刚被徐大眼换下的桃花青身体晃了晃,委屈地停住了脚步。一整天没吃过东西,又断断续续奔跑了三百多里,身为突厥贵族坐骑的它可从来没有受过这种罪。而身后的号角声像一种呼唤,招呼它停下来喝清水,吃豆子和鸡蛋。此时两个不知道怜惜的主人还在没命地向黑暗和未知中狂奔,傻驴子才会继续跟着他们跑。 “没用的东西!”徐大眼低声骂了一句。话音刚落,另一匹被李旭换下来的踏雪烟云也脱离了队伍。而徐大眼胯下的乌铁骓和李旭胯下的黑风则暴躁地嘶鸣着,试图停下来等待身后的伙伴。 “那些号角声有古怪!”李旭迅速判断出了问题关键所在。在家里驱使青花骡子时,他就习惯边吹口哨边添食喂水。久而久之,青花骡子便形成了习惯,只要听见口哨声,立刻就会向牲口棚里边挤。 “阿史那却禺可真下本钱!”徐大眼苦笑,使劲用弓弦向坐骑屁股后抽了几下。乌铁骓吃痛不过,只得撒开四蹄继续逃命。李旭心中不舍,却也不得不用腿使劲磕打黑风两肋,边磕,边唠唠叨叨地念道:“黑风,黑风,快跑,快跑。明天早晨打只兔子,大腿和脊背都留给你!” 不知道是因为肋部被踢得痛还是因为听懂了主人的话,黑风抖擞精神,撒腿狂奔。二人又奔出了三十多里,身后的犬吠和角鸣声终于小了些。徐大眼和李旭缓缓放慢坐骑,借着星光彼此互视,却发现对方人和马都像刚从沼泽中滚过的,浑身上下都淌满了泥浆。 “照这样下去,不被捉住也得累死!”徐大眼喘息着大笑,璀璨的星光从天上射下来,照亮他一口洁白的牙齿。 “俩韩信要被捉住了,却不知道突厥人有没有刘三儿的心胸!”李旭望着徐大眼满是尘灰的脸,大笑。自出塞以来,二人的关系由远而近,渐成莫逆之交。却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像今晚这般,共同去面对近在咫尺的死亡! 不对,应该还有一次,那是在月牙湖畔面对追兵的时候。茂功兄指挥若定,以六人之力突破了二十八人的围追堵截。他明明可以留在霫部继续实践他的兵法,却为了自己跑到冰天雪地里,然后又为了自己这个朋友拒绝了却禺的好意。 想到这儿,李旭突然有些后悔拉着徐大眼一起逃亡,如果自己一个人逃了,无论结果如何,都不会把朋友陷到这无法避免的危机当中。 “此,此番,累了茂功兄!” “扯淡,我现在抓你去见却禺,他还能放过我来!”徐大眼的双眉竖了竖,低声骂道。方要教训李旭不应该说这些无聊的话,耳畔又听见一阵犬吠,紧跟着,马蹄声闷雷一样从两侧卷来。 二人大惊,打马急促奔逃。如是几次,人和坐骑都几乎跑脱了力,身后的犬吠声却始终若即若离。跑着跑着,突然,乌铁骓发出一声悲鸣,腿一软,缓缓向下跪去。 “拉住我!”李旭伸手,扯住徐大眼手腕。徐大眼双脚猛跺,身体借着李旭的手臂在乌铁骓倒地的刹那间跳将起来,掠过尺许距离,稳稳地落在了黑风的背上。 背上猛然多出一个人,本来就已经筋疲力尽的黑风体力更是不支。无论李旭许诺什么野兔、山鸡、羊羔,都无法再令它脚步加快。不一会儿,身后的犬吠声又大,一条耀眼的火龙再次咬住了猎物的尾巴。 “这样不成,你自己逃,放我下马!”徐大眼在李旭身后低声命令。 “同生共死!”李旭咬着牙回答。是为了自己,徐茂功才落到被人追杀的田地。如果扔下茂功兄一个先逃,自己这辈子良心都不得安宁。 “扯淡!两个人都死了,谁给咱们报仇!”徐大眼怒骂。李旭却不肯听,双腿如两条鞭子般,不停地踢打着黑风的肋腹。 黑风最后的一丝体力也被主人压榨了出来,悲嘶着,四蹄跨度尽力加大。背上的分量却如一座小山,一次次压得它想要倒下去,沉睡不起。 “你这蠢驴!”看看前面发了疯一样踢打坐骑的李旭,再看看身后那越来越近的火把。徐大眼心急如焚,猛然,他想起了一条计策。 “好兄弟,你今年十五,对吧!”徐大眼不再咒骂,俯在李旭耳边,低声问。 “嗯!”李旭顺口回答。身后犬吠声越来越近,他不知道徐大眼此刻怎么突然婆婆妈妈起来。 ------------ 第一章 大贼(13) 、、、、、、、 “我今年十七,是你哥哥!”徐大眼笑着说道,右手轻轻地从靴筒里掏出一把匕首。璀璨的星光照亮匕首冰冷的霜刃,也照亮了他的眼睛。 “前边有个山谷!”李旭低声说道,猛然侧头,眼角的余光看见了徐大眼手中有东西在闪。 没等他说出一个字,徐茂功眼中突然精光大盛,单手一撑,整个人飞离了马背,在身体凌空的那一瞬间,匕首狠狠地扎在了黑风的屁股上。 “唏――”黑风发出一声刺耳的长鸣,整个身体腾空向前飞奔。李旭张大嘴巴,眼睁睁看见徐大眼如一颗流星般坠入了身背后的草丛里。 “茂功兄――”他吓得心脏都跳出了嗓子,用力试图调转马头。屁股后挨了一刀的黑风却不肯听命,撒开四蹄,以最快的可能向前,向前。 “茂功兄―――”李旭听见自己的悲呼在草原上回荡。也听见犬吠声和马蹄声从背后传来。突然,他把心一横,从背上的褡裢中摸出一件外套,紧接着,以最快速度从腰间摸出了火折子,点燃了这件丝质长袍。 这是他和徐大眼二人去年在渔阳郡教训两个仗势欺人的突厥人时,被救的汉族小贩送给他们的谢礼。湖蓝色,是少年读书人最喜欢的颜色。李旭送了一块给陶阔脱丝,陶阔脱丝向晴姨请教后,亲手给他缝了一件外袍。不合身,却非常温暖。 丝绸做的长袍快速燃了起来,照亮漫漫长夜。犬吠声、马蹄声都被这骤然而起的火光吸引,百余名突厥武士策动战马,望着火光追将过来。 “我打了一头狼,一头狼,用他的内脏来喂野驴。我打了一头鹿,一头鹿,用它的毛皮来缝战衣。我没有打毡包旁边的豹子,它在我出猎时替我猎鹿。我射死天空中的黑雕,它指引豺狼攻击我的牛羊…….” 李旭挥动着手中的火衣,用突厥语大声唱着。牧歌中的意思被他完全颠倒了,字字触犯着突厥人的忌讳。他眼中含着泪,心中却无伤,亦无惧。 “我打了一头狼,一头狼,用他的内脏来喂野驴…….”歌声穿透黑暗,又融入黑暗。 “我还活着?”李旭轻轻动了动自己的小手指,不敢确定这个答案。身体下松软的垫子像是草地,脸上的温暖亦可能来自阳光。他偷偷地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水洗过般的蓝天却从眼睑缝隙中一下子挤了进来。 草原上特有的明澈阳光告诉他,此地还是人间。“我还活着!”李旭心中发出一声沉默的欢呼。快速绷紧全身肌肤去试探四肢,发现身上并无束缚的感觉传来,只有一股股劳累后的酸软,令人没力量做更多动作。这是一阵令人兴奋的酸软,在此时它至少证明了一个事实,自己没有落在阿史那却禺的手上。 微闭着眼睛保持假寐状态,李旭拼命去回想昨夜曾经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记忆如潮水一般彭湃而回,刺得他的心脏阵阵发痛。他记起了徐大眼为了不拖累自己逃命,扎伤了黑风后跳进了草丛。他还记得自己点燃了那件湖蓝色的长衫,试图吸引追兵的注意力。他还记起了昨夜自己即兴改的那支歌,处处挑衅了突厥人的禁忌。他记得突厥人追着自己走进了一个漆黑的山谷,发誓要将自己抓住点天灯,他笑了,一行泪顺着眼角滚落在草地上…… “男子汉大丈夫,醒就醒了,哭什么哭!”一个粗豪的声音从头顶上传来,吓得李旭一哆嗦。以最快速度睁开眼睛,他看见一个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年轻人咬着根草棍,黑黄色的面孔上充满了轻蔑。 “早晨干,自己淌出来的!”李旭脸色微红,低声狡辩道。 “哭就是哭,笑就是笑,有什么不敢承认的。看你昨天夜里跟突厥人作对的样子还像个好汉,怎么一觉醒来后就变得如此没种!”年轻人用力向地上啐了一口,却没能将草渣吐净,嘴角上,绿色的液体拉成了亮晶晶一条……. 李旭看得有些恶心,握着刀柄试图坐起来。脖颈后酸痛的感觉却瞬间抽走了他全身的力气,让他不得不再次软倒了下去。 “慢点起,昨天牛哥下手重了些。不过不妨事,让老张帮你推拿两下,包你比没晕前还精神!”年轻人见李旭出丑,口气反而软了起来。上前扶了他一把,低声安慰道。 “牛哥,老张?”李旭把着年轻人的胳膊,缓缓地坐直了上身。这回,他终于坐起来了,失去的部分记忆也随着血脉的畅通慢慢回到了体内。 昨夜最后记忆是自己被突厥人追着冲进了一个峡谷,然后就听见有人命令自己赶快把马停下。就在自己以为中了埋伏欲拔刀拼命的时,背后突然传来了一股风声。然后,李旭知道自己落马了,晕倒之前,他依稀听到了羽箭破空声…… 李旭转动着晕乎乎的脑袋四下观望,昨夜的山谷就在不远方,那是两道小山夹成的一道东西走向的溪谷。在燕山和草原的交界处,这种溪谷随处可见。唯一不同的是,眼前的这条山谷内所有山岩都呈暗黑色,一块块丑陋的石头缝隙中还冒着淡淡的轻烟。显然,昨夜曾经有人在山谷里放了一场大火。 “别看了,追咱们的人都死了。刘寨主和他的手下做买卖,从来不给对方留活口。”黑脸年轻人耸耸肩膀,说道。 “咱们?”李旭心中更觉纳闷。身边这个喜欢嚼草棍的家伙倒是自来熟,这么快就把自己当成了他的同伙。他口中又是寨主,又是买卖什么的,恐怕出身不是什么善类。 “当然是咱们了,你放火烧了阿史那却禺的寨子,偷了人家的马,又杀人夺门。难道这些事情你都不想认账吗?”黑脸又吐出了一团草渣,‘阴’笑着说道。 李旭万万没想到黑脸居然知道自己做过的所有事情,心中更惊。瞪大了眼睛四下寻找黑风,却在不远处发现了一个巨大的马群。 一群骏马,看样子不下三百匹,正低头在草原上悠闲地寻找食物。马群边,还有百余名衣衫肮脏的汉子席地而卧,一个个睡得正香。黑风就拴在马群外,有一个身材非常普通,看上去像个江湖郎中的汉子正向马屁股上敷药。还有一个高大魁梧的壮汉,一个货郎,一个身上裹了块兽皮的猎人正向着自己走来。 “是你们放的火!”李旭惊诧地大叫了一声,一个筋斗从地上跳起。自己一直奇怪为什么十几匹战马尾巴上的火把会引起如此大的火势,原来是有人在暗中向火上浇了一桶油。不用问,眼前这数百匹战马都是这伙人从阿史那却禺的营地里偷出来的,自己和徐大眼杀人夺门,等于头前给这伙盗马贼开了路。 “不是我们,是咱们。我们正找不到下手机会,你这贵客却在主人家里放了第一把火。于是呢,我们就帮你把火头弄大了些。至于这些马,反正偷一匹也是偷,偷一群也是偷…….”黑脸年轻人耸耸肩膀,笑着说道。 几句话,却把李旭气了个脸色煞白,自己放火是真,偷马夺门也是不假,但都是为了摆脱阿史那却禺的强留。而经过马贼们这么一闹腾,自己就彻底成了纵火偷马的“恶棍”,阿史那却禺发动半个草原的势力追杀自己,非但不是仗势欺人,而且占足了道义的上风。 “嗤!”黑脸年轻人非常敏感地从李旭的表情上看透了他的真实想法,脸上的笑容立刻变冷,冷笑了一声,嘲弄地骂道:“怎么,瞧不起大爷是马贼不是?老子就是贼,但至少干的是分内的事情。有些人不是贼,干得勾当却连贼都不如!” ------------ 第一章 大贼(14) 、、、、、、、 “你!”李旭被气得说不出话来,手颤抖着想从腰间拔刀,对方的同伙却越走越近。 “怎么,想跟我打一架。对,就这样,讲不过人家就把人家说话的家伙砍下来,从此以后耳边再无噪扯。他奶奶的,我就说读书人没一个好东西,刘大哥却偏要救你!”黑脸年轻人吐掉最后一口绿色吐沫,身子向后一跃,顺手抄起了一根拣牛粪的铁叉,将带着骚臭味道的叉尖对准了李旭的喉咙。 “黑子,别故意捉弄人!”远处,有人低声喝了一句。语气不重,却隐隐地透出一股不容拒绝的威严。 “是他想杀我灭口!”黑脸年轻人后退两步,悻悻地把铁叉放到了地上。 李旭手按刀柄侧头,看见几个马贼的同伙已经来到了自己的近前。命令黑子住手的正是其中的那名壮汉,四方脸,浓眉,走路的样子从容不迫,像极了平常时期的徐大眼。只是此人的笑容中带着一种经历过很多风霜后的淡定与坦然,与徐大眼那种友善热情的笑容给人的感觉完全不同。 “这位小兄弟就是名震草原的狼卫附离吧,在下雍州张亮,有幸结识少年英雄!”走在壮汉左侧那个生意人打扮的汉子笑着问候。此人身材不高,天生一份和气相貌。看打扮,应该是一个常年行走塞上的小贩子,只是腰间多了一条牛皮带,皮带左右,各自别着一把套了鞘的短刀。 “我叫李旭,多谢诸位救命之恩!”李旭本能地向旁边侧了侧身子,然后抱拳还礼。出塞后受了太多的骗,令他对陌生人的笑容很敏感。对方笑得越热情,往往令他心中得警惕越深。 “哈哈,老张,人家根本不愿意搭理你!”被称作黑子的年轻人笑着挑衅。看来他不仅仅是跟李旭过不去,而是天生长了一张见谁就想招惹谁臭嘴巴。小贩子模样的张亮听了也不着恼,笑了笑,接茬对李旭问道,“怎么样,脖子后还疼吗?要不要我给你推拿两下。老尤那个家伙下手不知道轻重。不过你也别怪他,当时情况紧急,不把你打晕了,整个山谷里的布置全得让突厥人看出来!” “不疼,不疼,谢谢张兄!”李旭躲闪着说道,有点儿不适应对方的热情。在听黑脸年轻人的介绍时,本来他以为给战马敷药的那个人才是郎中,没想到擅长推拿的是眼前这个生意人。无论如何,人家救了自己的命,自己不能伸巴掌去打笑脸,想到这儿,他笑着转身作了个揖,向其余两个汉子问道:“在下李旭,请问两位壮士尊姓大名?” “俺么,刘季真!这是俺朋友刘洪,字什么弘基什么的。你们汉人真麻烦,名字都起两个!”胸前围了张兽皮的猎户扯着嗓子喊道,仿佛唯恐别人记不得自己的名字。 “在下雍州刘洪,字弘基。小兄可是咬死了数十奚人,手刃俟力弗可汗的附离吗?可有表字?”一直微笑着听大伙说话的壮汉拱了拱手,客气地问道。 “上谷李旭见过两位英雄。在家乡上谷读书时,恩师曾经赐了一个表字,作仲坚!”李旭微笑着拱手还礼。刘弘基的说话方式是李旭习惯的交流方式,令人感觉很舒坦。凭借跟徐大眼交往近一年来养成的直觉,李旭认为此人应该出身于大户人家。而那个说话嗓门极其大,穿着兽皮的家伙分明是个突厥人,远处看还不清楚,走近时,那碧绿色的眼睛和满脸胡子一下子就暴露出了他的真实身份。 马贼、豪门子弟,突厥人勾结在一起?他们到底是干什么的?李旭笑着和众人寒暄,心中却有一团疑云慢慢遮住了双眼。 “从春天开始,草原上就有人传说两个中原来的少年帮着霫族吃下了一个人口近万的大部落,没想到居然今天被俺救了一个。你们不是在霫部呼风唤雨吗?怎么又成了阿死那家的座上客?”没等李旭把心中谜团理出个头绪,披着兽皮的突厥人刘季真抢先问道。 “说来话长…….”李旭的眼神黯了黯,低声回答。身边几个马贼给他的印象并不差,除了名声不好外,这些人的行为举止一点儿都不像传说中的贼人般凶恶。即便是张口就刨根问底的刘季真,看上去也没有阿史那却禺那么讨厌。 他简短地将阿史那却禺如何来到苏啜部;如何借酒意促成阿思蓝家的婚约并借势将西尔族长逼入死角;如何促成西尔家族和阿史那家族的婚事说了一遍。只是隐去了自己和陶阔脱丝之间的情事,末了,黯然补充道:“既然苏啜部已经有了突厥这个大靠山,我和茂功兄自然不再重要。与其等着被人赶,还不如自己主动回家!” “怕是阿史那家族抢了你的心头肉,你才负气离开的吧!”被大伙叫做黑子的年轻人毫不客气地“揭露”道。李旭皱了皱眉头,不愿意搭理这个四处挑衅的家伙,黑子却不易不饶地又跟了一句,“呸,苏啜部的长老们都是瞎子,这么简单的连环计都没看出来。没了你和那姓徐的,万把人的小部落在阿史那家族眼里还有什么价值?到时候人家把婚约一毁,他们不是落个鸡飞蛋打吗?” “那也未必,仲坚把银狼留在了苏啜部,等于给苏啜部手上留了个大筹码。”大个子刘弘基摇摇头,低声点评。他不知道甘罗是苏啜部用强扣下的,还以为是李旭为了破坏阿史那却禺的诡计特意在部落里留下的一招活棋。一语说罢,笑着再次打量面前的年轻人,心里对他的评价未免又高了几分。 “他若是带了狼走,估计没等走到武列水,早就被那些胡人砍死在草原上了!”黑子抬了抬眼皮,毫不留情地点破一个事实。 “没错,那些什么胡儿对银狼崇拜得很。他们两个半大小子带着头银狼,等于捧着万两黄金四处招摇,甭说别奚部、契丹和突厥那些杂种看了会眼红,俺老刘第一个就得冲上去抢!”刘季真瓮声瓮气地补充。他倒不在乎自己也是突厥人的身份,张口胡儿,闭口杂种骂了个痛快。 “人家可汗弄头银狼来充门面,你一个马贼头要头狼干什么?”黑子好像不打架不痛快,刚嘲讽完了李旭又开始找刘季真的麻烦。 “你一个放牛的懂个屁!”突厥人刘季真却不像其他人对黑子那样客气,张口就是一句脏话:“俺姓刘的才是这草原真正的主人,当年先祖乌古斯可汗(冒顿刘渊)称雄大漠的时候,阿史那家族还不知道在那个草棵里趴着呢?俺今天是马贼头儿,哪天就弄个大可汗帽子来给你看看!” “那好,我睁大眼睛看着!”黑子笑着回应。刘季真是个混人,跟他斗嘴胜之不武。 “这群人表面上打打闹闹,彼此之间倒和睦得很!”李旭暗自点头,对马贼们的好感又多了几分。正在这时,又听见那名商贩问道,“于是,你就到了阿史那却禺的营地,趁他不备给他一个大教训?” “我们怎么愿意招惹这种人?”李旭摇头苦笑,“他强留我们在突厥当差,所以我和茂功兄才不得不偷了马逃走!” 见对方一脸疑惑,李旭不得不将与阿史那却禺的恩怨简要说了说。至于放火夺门的事情就略过了,从今天这阵势上来看,即便自己和徐大眼不动手放火,阿史那却禺的营地也保不住。 提起徐大眼,他的心又开始向下沉。昨夜自己虽然点燃了衣服,却不知道是否将所有追兵吸引了过来。突厥人马前有猎狗效力,徐大眼又累又疲之下,到底有没有机会躲过猎狗的追杀? 想到这儿,他冲刘弘基抱了抱拳,低声问道:“刘寨主,不知道昨夜你们阻击突厥人,可曾看见一个和我身材差不多的汉人?” “你是问徐贤者吗?山谷里肯定没有他。”刘弘基摇摇头,回答。“追着你进入谷内的那几十号人,都被我们干掉了。山谷外边的二十几个,是季真老弟料理的。他才是这里的寨主,我只是顺路做了笔买卖!” ------------ 第一章 大贼(15) 、、、、、、、 李旭一愣,将充满惊诧疑问的目光转向了那个突厥人。对方看到他的目光扫来,头立刻摇成了一个拨浪鼓,“没有,肯定没有。弟兄们做事情利落,连人带狗一个没放掉。其中肯定没你说的徐贤者,他现在在草原上名气那么大,俺见到一定请回寨中当军师!” “只怕人家嫌你是刘阿斗!”黑子忍不住再次插言。 “俺要是刘阿斗,就把你抓去当姜维。让你在阵前累死,俺自个儿降了当逍遥公!”刘季真虽然是个马贼头,对同姓英雄的事迹却能倒背如流。两句话一撂,又把黑子噎得没了词。 “黑闼兄弟父母都被官府逼死了,所以看谁都不顺眼。你别介意,他这个就是这样子,人还是蛮好的!”张亮见李旭惊诧的模样,笑着向他解释。 李旭笑了笑,没有作声。他内心惊诧的不是黑闼尖牙利齿,而是惊诧刘季真居然是这伙人的头。无论外在形象还是内在气质,刘弘基都更像一个手握重兵的绿林大豪。而刘季真虽然模样凶,身上却没有让人望而生敬的英雄气概。 “我们人少,却禺人多,所以要么不动手,要动手就把一整支追兵杀光。只有这样,才能让对方摸不清我们的虚实,轻易不敢再追上来。等他调集足够了人手,我们早就过了长城!”张亮继续向李旭解释马贼们心黑手狠的原因,仿佛唯恐给对方留下不良印象一般。 “理应如此!张寨主真是心思缜密之人!”李旭信口敷衍。对于张亮的热情,他总是怀着一种本能的戒心。阿史那却禺待人也热情有加,可笑呵呵地就把自己的一切全给毁了去。张寨主一见面就称兄道弟,莫非他想拉自己入伙不成? “我只是一个马贩子,哪里是什么寨主!”张亮笑着摇头,“眼下中原马贵,阿史那却禺却不准附近的牧民们卖马给我们。大伙被逼得没办法,就合力干了他一票。这还还多亏了你先点着了他的马厩,否则,我们根本没机会动手!” 马贩子?李旭再次瞪大了双眼。他无法相信张亮真的是个小贩,虽然此人的打扮和自己父亲、孙九等人无异,笑容里也包含与王麻子等人同样的市侩气。但那份机敏的心思和眼神闪动间的狠辣,绝不会是个寻常小贩所有。借徐大眼的话来说,带有这种眼神的人至少是杀过人或掌过兵的,没见过血的人身上不会带着杀气。 几个人谈谈说说,把彼此之间可以被人知道的来历、姓名都交代了个大概。那个四处找人斗气的年轻人叫吴黑闼,是个父母双亡的孤儿,眼下正跟着张亮当伙计兼刀客。那个叫刘弘基的果然是个世家子弟,但是家境早已破落。这次皇帝大点兵,给了他一个为国立功的机会,他却因为没有钱买马而未能及时赶去州里报到。结果官府老爷大笔一挥,把他当逃兵下了狱。多亏几个江湖朋友出钱打点,才有机会“越狱”逃到了草原上。 那个叫刘季真的突厥人是马贼的少当家,“一阵风”这个名字就是牧民给他家弟兄起的绰号。这支人马行走在边塞之上,大隋官兵来了则避入塞外。突厥官兵来剿则逃入大隋,日子过得逍遥快活。而正在远方给黑风治伤的那个身材普通的郎中姓牛名秀字进达,也是马贩子,先前因为张亮的口音重,李旭才把他的姓听成了“尤”。 “敢问各位英雄,山谷里的路是否还通畅着?”李旭跟大伙都熟络了后,试探着问道。他不想和马贼们混在一起太久,李家虽然不是什么高门大户,但门风却很严格。如果被远在中原的父母知道自己与贼人厮混在一处,哪怕对方是绿林豪杰,父母们也会为此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如果山谷没被石块和木条塞住的话,他打算与众人告别,独自绕过去找一找徐大眼。无论对方是否已经离开,只有得到准确的消息,李旭自己才能放心。 “怎么,你打算回头去找你的茂功兄吗?”吴黑闼撇了撇嘴,冷笑着问。 “我想回头看看,昨夜为了让我逃走,他一个人跳下了马背!”李旭坦然地回答。徐大眼可以舍身救自己,自己也应该为他做同样的回报。无论突厥人是否会赶来,自己都必须这么做。 刘弘基和张亮等人都嘉许地点了点头,听了李旭的介绍,他们也很佩服徐大眼的胆量和侠义心肠。这样的少年豪杰如果被阿史那却禺抓回去了,大伙无论如何也应该想办法将他救出来。 “你真的相信他是为了救你才跳下的马?”吴黑闼的想法永远与众不同,似乎不给人找点麻烦,他就会浑身难受。 “你这话什么意思?”李旭心中不觉动了几分真怒,瞪大眼睛质问。无论这个黑脸的家伙怎么挖苦自己,看在昨夜救命之恩的分上自己都可以忍受。如果他出言侮辱茂功兄,自己只有和他在弓马上较个高下。 “黑子!”刘弘基低声呵斥。刚一见面,吴黑闼就不知深浅的乱说话,即使换了他,一样会感到心里不舒服。 “什么意思?笑你笨呗。黑灯瞎火的,是马的目标大还是人的目标大?”吴黑闼这次却没有理会刘大哥的呵斥,自顾逞口舌之快:“把马让给你,明着他吃亏,暗里却让你把所有追兵都吸引过来。反正马已经没力气了,跑也也跑不出多远!” “你住嘴!”李旭勃然大怒,手一下子按到了刀柄上。“徐兄绝不是那种人,徐兄为了我,连到手的富贵都可以不要!”他大声辩解着,身体被吴黑闼气得直打哆嗦。张亮和刘季真见状,赶紧上前拉住他的胳膊。 “又不是生死关头,生死关头不相负的才是好兄弟。况且马屁股上捅了一刀,伤了筋骨,短时间之内虽然跑快了,跑不了多远战马就会残废!”吴黑闼却得势不饶人,继续满嘴跑舌头。 “拔刀,我今天跟你分个胜负!”李旭晃动肩膀,甩开张亮和刘季真,大踏步冲向了吴黑闼。怒火已经完全烧红了他的眼睛,他要砍了面前这个信口雌黄的家伙来捍卫朋友的名誉。 “来就来,谁还怕了你!”吴黑闼跳步闪开,再次捡起自己的铁叉。眼看着二人就要火并,刘弘基伸手拔刀,挡在了两个年轻人的中间。 “不乱嚼舌头,能憋死你不成!”他旋步挥刀,先磕开了吴黑闼的铁叉。随后身体顺势一拧,手中钢刀架在李旭劈过来的弯刀上。 “当啷!”两把兵器撞出一片火星,刘弘基手中的弯刀单薄,一下子断成了两截。眼看着李旭含愤砍出的一刀就要惹出祸来,一根铁棍,两把短刀同时横在了刘弘基的身前。 “嘿!”危急关头,李旭连续晃了晃身体,把弯刀斜劈开去,重重地砸在了身边的草地上。长长的秋草立刻被刀风扫起了一大片,绿雪一般纷纷扬扬地向远处飞去。 “小兄弟好力气!”差点被李旭砍中的刘弘基大笑道,从张亮手里夺过一把短刀,再次挡于了李、吴二人中间。 见自己差点殃及无辜,李旭不得不强压住怒火。虽然恨姓吴的嘴酸,他也不敢真的和所有人都闹翻了。远处还有一百多个马贼,一人一刀下来足以把他剁成肉酱。况且如果不是仗着兵器的便宜,他自问也未必是刘弘基的对手。 “得罪之处,还请刘兄见谅!”李旭狠狠瞪了吴黑闼一眼,将弯刀插回了腰间。手握钢叉的吴黑闼却不依不饶,大声嚷嚷:“你砍我有个逑用,待会老牛过来,你问他战马的伤势就知道我说得是否有道理!” ------------ 第一章 大贼(16) 、、、、、、、 “闭嘴,信不信我把你卖给突厥人当奴才!”刘弘基双眉倒竖,发出一声断喝。吴黑闼见他动了真怒,舌头一伸,不再说话了。刘弘基吓住了他,立刻又转过身来,冲着李旭喝道:“朋友相交,贵在一个信字。如果自己相信他,别人再嚼舌根子有什么用?如果你自己心里生了疑,就是把所有人的口都封了,你自己的疑心也封不住!” 一句话如醍醐灌顶,让李旭浑身上下凉了个通透。徐大眼舍弃苏啜部踏雪来送,为了替自己争一口气不进苏啜部营地,舍弃却禺的富贵诱惑夺马出逃等诸般往事,一桩桩一件件逐一掠过他的心头。如果说这样的朋友生死关头还会将自己出卖,那世间又有何人可交? 自出塞后,缕缕被人出卖、欺骗的经历,已让李旭对人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如果今日不是遇到刘弘基,可能他这辈子都不会再相信任何人。而刘弘基的话恰恰喝破了他心中的魔障,让他瞬间明白了的猜疑心重和警觉心强之间那一丝微妙的差别。 他笑了笑,向刘弘基躬身施礼,“小子受教,谢刘兄点拨!” “观人观长久,不在一时!”刘弘基微笑着受了李旭的长揖,低声补充道。 就在此时,一直替黑风处理伤口的牛进达走了过来。吴黑闼一见,立刻冲上去求援:“那匹特勒骠的伤势怎么样,是不是就此给废了!” “还好,没伤到筋骨。”尤进达擦着额头上的汗回答。对这边刚刚发生的打斗不闻不问,好像对牲口比对人还要关心。 闻此言,刘季真、张亮二人都缓缓舒了一口气。大伙有共同抗敌之谊,如果未出草原,自己先跟自己火并起来,这趟塞出得就有些不值了。 “汗血马骨架大,肉厚。要是常马,早已经废掉了!”吴黑闼看了李旭一眼,小声嘀咕。 李旭听见了,微微一笑,如闻秋风过耳。无论别人再说什么,徐大眼曾经为自己做过的事情无法抹杀。刘弘基说得好,“朋友相交,贵在一个信字。”今天的架打得虽然有些莽撞,却在莽撞中,让人感悟到了人生一个至关重要的道理。 “若是突厥人捉到了他,哪个傻子还会留在山谷那边等你?若是他自己逃了,此刻恐怕已经跑没了影儿,你又怎会找他得到!”吴黑闼边走边骂,眼睛瞪着李旭,恨不得一脚把他踢到山沟里去。 “疯子,全都是疯子,一帮疯子跟着一个傻子跑!”他嘀咕着,手中铁叉敲敲打打,在烧得漆黑的岩石上敲出一串串火花。 也难怪他气得发疯,昨夜被大伙救了的那个傻小子李旭居然提出要去山谷另一侧找自己的同伴。而一向聪明果断的刘弘基、老成奸诈的张亮等人非但答应了人家借马的请求,还主动陪着傻小子搜索整个山谷。 ‘这不是找死吗?谁能保证阿史那却禺的大队兵马不会突然杀到?大伙不留着点体力,待会儿怎么闯出突厥人的围追堵截。再说了,傻小子要发疯就他自己疯吧,张亮偏偏也跟着去。那张亮是老子的雇主,他去了,老子能不去吗?’吴黑闼愤愤不平地想,不明白世间还有这么傻的人,居然相信有“义气”二字的存在。 “反正咱们也睡不着,不如活动活动胳膊腿儿?小兔崽子们还得睡上半个时辰。若是现在就催他们赶路,下次遇到追兵的时候大伙连刀都举不起来!”刘季真拍了拍吴黑闼的肩膀,大咧咧地向他解释。 “眼睛看仔细点儿,如果有没烧烂的刀,帮我拣把来应急!”刘弘基从马背上回过头,笑着叮嘱。 吴黑闼闷哼了两声,满脸无奈。昨夜大伙在山谷里连烧带砍,根本没留下过一具完整尸首。有些人根本不是被刀箭所伤,而是被山火生生熏死在岩石后。如果这样还能分清楚哪个是汉人,哪个是突厥人,姓李的根本就该改行去当杵作。随便找个衙门挂上号,一辈子吃喝都不愁。 他气哼哼地跟在众人身后翻检着,寻觅着,希望能找到一个看着像中原人的或手脚被捆着的尸体。如果“幸运”地翻到了,就可以让姓李的傻小子早点儿死了那份心。大伙也可以早早赶路,脱离这个是非之地。 张亮想拉姓李的傻小子入伙,这一点吴黑闼不用看就能猜出来。东家手下正缺人,姓李的小子虽然笨了点儿,他手中的刀可一点儿都不笨。况且此人骑术不错,在东家麾下略加调教,就能当一个好手来使。 ‘可这小子肯跟张大哥走吗?’吴黑闼心中没把握。昨夜大伙在山谷里设伏,本意不是救人,而是杀追兵们一个措手不及。是傻小子误打误撞冲进来,刚好把追兵引进了埋伏。可以说,所谓救命之恩根本就是顺路买卖。如果这小子聪明一点儿,早就应该看出事实真相。待明白了事实真相后他还会心怀感激吗?吴黑闼绝对不这么认为。 ‘刘大哥呢,好像对这傻小子也很感兴趣。唯恐此人一不小心被张亮拉去了,或者上了刘寨主的“贼船”。可咱老吴看不出来当马贼有什么不好,至少大伙是在光明正大地打家劫舍。有些人没打响马旗号,抢起来比响马都狠。与“一阵风”相比,他们更当得起一个贼字。只不过他们头上有个官衔,抢起来总能讲出些大道理。’ “我们再去谷外找找,徐贤者知道李老弟过后会来寻他,自然会留下些记号!”张亮的话从前方传来,气得吴黑闼直打哆嗦。 “你傻不傻啊!人……”他再度喝骂,却被刘弘基在肩膀上猛拍了一巴掌,把后半句话全部打回了肚子里去。 “既然来了,就一道去寻,人多找得也细些!”刘弘基笑着叮嘱,带了带马,与吴黑闼并络而行。 吴黑闼知道自己拗大伙不过,叹了口气,继续到山谷外东一叉西一叉地乱翻。野狼已经开始向此处聚集,被他用铁叉猛敲,一个个夹着尾巴向远处跑去。 大伙围着尸体兜了一圈,依然没看到一个汉人面孔。李旭抬起头来,向几位同伴说道:“烦劳诸位仁兄再等一等,我去远处找一找,看茂功兄留没留下什么记号。” “应该是早走了吧!”张亮擦了把头上的汗,长叹着说道。茫茫草原上,到处是飞来飞去的乌鸦和嗅着血腥味道赶来的野狼。经过了一个混乱的长夜,姓徐的后生即便曾留下什么记号,估计也被畜生给破坏掉了。 劝慰的话刚欲说出口,猛然,吴黑闼在众人身后又大叫了起来:“看,那些狼崽子在拖着什么?不会是姓徐的尸首吧!” 轰”的一声,李旭感到自己的头都炸了开来。赶紧调转马头,以最快速度冲向吴黑闼所指的方位。用弯刀赶散几头小狼后,发现有一具猎狗的尸体被草绳拴在了石头上。看痕迹,野狼们已经将这具尸体拖了老远,血顺着草尖留下一长条暗褐色的红。 “怕是有人故意留下来的!”张亮看了看狗脖子上的草绳,低声分析。众人顺着血迹继续向前寻,在二百步外终于发现了一个土坑。土坑中,几排石子向南摆了个大大的箭头。箭头后,压着一件脏兮兮的皮甲,皮甲正中间,留着两个用狗血写成的大字―― “平安!”徐大眼龙飞凤舞的字迹让所有人心头一轻。 “谢谢吴兄指点!”李旭向吴黑闼拱了拱手,低声致谢。到此,他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肚。如果不是吴黑闼眼神好,今天大伙可能就要错过徐大眼留下的标记。 “我早就说过,姓徐的比你聪明!”吴黑闼跳起来,得意洋洋。整个早晨,这是他唯一一次没有用挑衅的口吻说话。语调听起来怪怪的,仿佛还带着点儿阳光的温暖。 ------------ 第一章 大贼(17) 、、、、、、、 快到正午的时候,吴黑闼终于理解了为什么张亮在傻小子李旭身上下那么多工夫。刚才冲破突厥人队伍的那一瞬间,他至少看见两名武士被李旭扫下了战马。那柄长得不像话,锋利得不像话,招式更诡异得不像话的弯刀就如一头出水黑龙,所过之处血光四溅,根本不给人还手的机会。 “你跟谁学的刀法?”趁着眼前压力减少的瞬间,吴黑闼扯着嗓子问道。 “啊?”李旭哑着嗓子大声嚷嚷,根本没听见对方在问什么。过于紧张的局势让他手和脚都发木了,鼻梁上方仿佛悬着一根针,来来回回地扎个不停。 “你师父是谁?”吴黑闼大声重复了一句。拦在正前方的第一波突厥骑兵已经被冲散了,马贼们胜利在望。护在左翼的是刘弘基,护在右翼是牛秀,断后的是大寨主刘季真,有他们三人和数十名弟兄在,突厥人一头战马都夺不回去。 “铜匠!”李旭的回答言简意赅。 “傻小子,铜匠姓什么,叫什么。名号是什么?”吴黑闼气得鼻子都歪了,长这么大没见过这么笨的人。可这笨人的刀法明显经过沙场宿将指点,出手的角度和力道控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超过了他这个砍翻过数十人的“老”刀客。 “铜匠师父?可能姓王吧!我也不太肯定!”李旭喘息着回答。没想到突厥的骑兵追来的这么快,更没想到突厥人如此勇悍,居然敢正面拦截跑起了速度的马群。五百二十七匹战马冲击力可不是闹着玩的,敌我双方任何一个人落马,都肯定被马蹄踏成肉酱。 “可能姓王?你傻还是我傻!”吴黑闼七窍生烟,真想从背后给李旭一铁叉,帮这个缺心眼的家伙扎出个心眼来。学了人家的武艺居然不问师父的名字,这世上还有这么目无尊长的人吗? 很快,他就没精力再骂李旭了。突厥人就像发了疯般,刚刚被撞开的豁口又不顾一切地在前方收拢。这绝对不是一种正常战法,草原上马贼和骑兵交手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几百年的生死抗争中,双方都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按常理,对付马贼的最佳战术不是迎头拦截,除非你麾下士兵是超过对方十倍。有经验的将领会像切奶酪一样,从侧翼将马贼队伍一块块切碎。这样做虽然会放走一部分敌人,却能在最大程度上截下脏物,并能极大地减少自己一方的伤亡。 而今天带队堵截马贼的突厥将领却偏偏反其道而行之,放弃两翼不顾,调遣士卒一波波向队伍正前方拦。 “奶奶的,邪门!”吴黑闼平端铁叉,径直刺进一个胸前刺着狼头的武士梗嗓。然后借着战马奔跑的速度甩动铁叉,将敌人的尸体高高地甩了出去。这是一个担任类似队正角色的人,杀了他后,应该能起到打乱敌军指挥的效果。 “啊――-!”冲上前的突厥士兵们发出一声惊呼。队形散了散,却很快汇集。出乎吴黑闼的预料,他们不为自己的上司报仇,而是争先恐后地向李旭聚过去。 “奶奶的,别欺负小孩!”吴黑闼大叫着,把马头的方向拨斜。高速奔跑过程中,他不可能横向去支援李旭。只能让奔跑的方向和李旭马头的方向在前方某个点交汇。在此之前李旭能否挡住一轮乱刀,那只属于阎罗王的管辖范围,任何凡人都顾不到。 “当!”李旭用长刀砍断了一名突厥武士的兵刃,趁对方一愣神间,用刀身将他拍下了马背。这是今天被他打下马的第三个人,算上前天夜里杀死的,如今他的手上已经沾了五个人的血。杀人带来的压力让他胃肠翻滚,但他无法不继续挥刀。迟疑就是死,铜匠师父的教诲一直响在他的耳边。他才十五岁,远不到能勘破生死的年纪。 两名距离他最近的突厥骑兵猛然改变方向,快速夹了过来。几个刘季真麾下的老马贼见势不妙,大声呐喊着向李旭身边靠拢。但战马疾驰的方向不是想改变就能改变得了的。眼睁睁地,老马贼们看着刀光罩住了少年的身形。 “啊!”李旭大吼,凭借刀长的便宜,率先向左侧的对手劈去。这是完全不符合骑兵战术的一招,弯刀的优势在于切削而不是砍剁,马上使刀的高手通常来说更喜欢凭借战马的速度在对手身上划开一道血口子。而大力猛砍很容易将刀劈折,一旦兵器断了,骑手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突厥武士冷笑着用弯刀去拨李旭的刀刃,他已经看见了三百名奴隶在向自己招手。这是阿史那却禺给大家开出的最新赏格。传令兵吹着号角已经把这个信息传遍了附近所有部落。阿史那家族保证,无论死活都要把此人留下,如果能捉活的,立功者除了奴隶外,立刻可获得一个土屯以上的官职。 “锵!”兵器相交的声音与以往截然不同。武士感觉到了手上重量的变化,他本能地抬头,发现一道金光击破了自己用弯刀划出的曲线,径直地劈到了头顶。 人头裂开,血一下子喷了出来,借着战马的惯性在空中划出一道诡异的曲线。李旭的身体在血瀑下冲过,登时变得红彤彤的。他无暇去抹脸上的血,凭借铜匠师父用刀背敲打出来的本能侧了侧身,另一把弯刀贴着他前胸划过,把黄羊皮比肩齐齐地切成了两半。 李旭顾不得检视自己是否受伤,将长刀重重地扫在与自己错镫而过者的腰梁上。下一刻,他听见了脊骨断裂的声音。侧了侧头,他用眼角的余光看到第二名武士的身体突然像被雹子砸过的麦秸一样折了下去。 “我又杀了两个人!”李旭在心里狂喊。有一种冲动想扔下刀,离开队伍逃向空旷的原野。恐惧和绝望又将他牢牢地束缚在本阵中,令他无法将马头拨歪。 第三个武士冲了上来,李旭和他换了一招,将其甩到了身后。将战马兜回来需要时间,李旭期望那个人追来之前,自己和同伴能再度将拦截队伍冲出豁口。队伍中有五百多匹马,大伙有足够的坐骑可换。 “啊!”侧后方传来的惨呼让李旭猛然回头,他看见一个穿着羊皮比肩的马贼从马背掉了下去。曾经和他对过一刀的突厥武士提缰,拨马,斜着冲向另一名已经有了对手的马贼。 地面上那个伤者挣扎了几下,很快马蹄带起的尘土所淹没。惨呼声接连而起,一声声敲打着李旭的心脏。 没等他有时间懊悔,耳边突然传来的风声,本能地一个镫里藏身,他将刀光避了开去。偷袭得手的突厥人弯刀在半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圆弧,斜着割向李旭的脖子。 避无可避,李旭只好将弯刀横着伸出。刚才的分神不过是眨眼的工夫,但这一眨眼的错误已经足以要了他的命。现在,全部希望就寄托在横伸的弯刀上。如果突厥武士执意落刀,挨上一刀的自己难逃一死,对方也定要被弯刀开肠破肚。 突厥武士的弯刀停了停,猛然,他一咬牙,紧提马缰,弯刀不顾一切地向李旭脖子上砍来。这一刀,他能保证砍掉李旭的脑袋。而李旭伸出的弯刀,却只能割断战马的脖颈。 “噗!”血再次染红的李旭的眼睛。已经切执下巴附近的弯刀突然与他的主人一同飞了起来。漫天的红尘中,李旭隐隐看见一柄铁叉带着那名突厥武士的身体飞到了半空。 无主的战马前冲数步,倒地,身死。血浆高高喷起,泉水般四下散落。 “笨蛋,别分神!”吴黑闼大叫着,两手空空地向李旭冲来。一名突厥武士见到便宜,弯刀直取吴黑闼的肩膀。眼看着一条膀子就要被人卸了去,吴黑闼拧了拧身体,避开刀锋,一拳砸在对手肋骨上。 突厥武士惨叫着倒了下去,吴黑闼龇牙咧嘴地挥了挥拳头,一个斜挂金钩,从地上的尸体旁捡起了一把弯刀。他挥舞着弯刀,继续向傻小子冲去。却看见李旭张开了嘴巴,红红的双唇中露出了一口整齐的白牙。 紧接着,惨笑不止的李旭弯刀挥舞,将两个包拢过来的突厥武士一一砍翻在马下。然后,傻小子带动马头,冲向了第三个人。弯刀在对方没做出反应的一瞬间,扫落了那个人的脑袋。 ------------ 第一章 大贼(18) 、、、、、、、 “啊――!”李旭狼一样嚎叫着,拼了命地向前冲。只要是与他靠近的突厥人,他手下决不留情。红色的鲜血滴滴答答的从他身上破碎的皮甲淌下来,分不清是别人的还是他自己的。 “傻小子,控制速度,保持队形!”吴黑闼狂喊。李旭冲的速度太快了,这样下去,没等将突厥人的阻拦冲出一道口子,他自己就得活活被人砍死。 “咱们护住他左右,以此为锋,吹号角,命令其他弟兄变阵!”张亮骑着一匹满身是血的黑马跑上前,大声命令。 吴黑闼闻令,从腰间摸处一柄牛角,呜呜啊啊地吹了起来。苍凉的号角声立刻盖过人喊马嘶,把命令转到了前锋每一名马贼耳朵里。所有人闻声策马,向李旭前冲的位置靠拢。很快,二十几个人形成了一把尖刀,直直地刺入了突厥狼骑中。 李旭浑身上下都红了,只剩下满口的白牙还在闪烁。他号叫着,车轮般挥舞着铜匠师父特意为自己量身打造的特大号弯刀。刀光从阳光下滚过,滚起团团血雾。几个突厥武士被他和张亮、吴黑闼合力砍死,几个被马贼们撞翻,还有几个被如此凶悍的刀光吓得胆落,纵马向两翼逃开。 突厥人的拦截队伍再度被冲散,马贼们呐喊着从缺口中冲了出去。所有落下马的,无论是敌人还是同伴,他们都不曾回头去看。马背上的男人见惯了生死,这一刻是别人,下一刻可能就是自己。生尽欢,死如醉。 战马带起的烟尘洪流般从草原上滚过,直到遇上一条季节河,才猛然停了下来。 “你这个笨蛋,想害死老子就早点说一声。他奶奶的,打仗有给别人留情的吗?”吴黑闼冲到李旭身边,用力向他挥舞着拳头。他的拳头肿得像发面包子般,无数小伤口在不停地渗血。 李旭惨然笑了笑,把弯刀交到了吴黑闼手里。他知道的双眼茫然无神,整个人麻木如一具尸体。唯一的感觉就是,眼下得去洗个澡,身上的味道令人难受喘不过气来。 溪流很快被染红了,血一般的溪水向下游奔去。李旭拼命洗着,洗着,直到身体发白,鼻孔里依然全是人血的味道。 他感觉不到溪流的冷,只觉得浑身上下麻酥酥的,仿佛皮肤和筋骨都已经不属于自己。在刚才的血战中他非常幸运,只受了几处皮外伤。虽然刀口长度比较吓人,但深度只切开浅浅的一层,被冷水一激,血很快就止住了。 但方才的血战给他心中的震撼,却远远超过了身体上的伤口。在霫部他也曾经历了两场战争,但那都是在徐大眼精心安排下的战斗。对方抵抗力量不强,并且没有人真正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而今天,马贼们却是以少打多。突厥武士的战斗力远远超过了索头奚部的牧人,并且所有武士都把他当作了重点照顾对象。李旭无法计算死亡曾经几次与自己擦肩而过,他知道自己很害怕,很想丢下刀藏起来。但他同时也知道自己没地方躲,如果不是碰巧遇到了这伙马贼,自己恐怕早已是却禺家监牢里的客人。 “我不想死!”他冲着水中那个赤裸的倒影打了一拳,喃喃地说道。 水花“啪”地一声散开,扭曲了那张稚气未除的脸。 “我不想死!”他带着几分哭腔再度出拳,水波聚聚散散,倒映着一个强壮却远远算不上成熟的身躯。水底下,无数张错愕的面孔瞪大眼睛,慢慢上浮。每一张,都是被他用弯刀砍下马的突厥人。 “我不想死!”他抱着头,蹲到了水里。冰冷的河水只淹到颈,麻木了他的呼吸。 “不想死就上来,想得卸甲风吗?”一直在岸边用嘲弄阳光看着李旭的吴黑闼骂了一句,跳下河,拖着他的胳膊将他拖上了岸。 被阳光一晒,李旭慢慢又恢复了几分神智。睁开眼睛,他看见吴黑闼正用力搓着自己的胳膊。长相普通到扔进人堆都就认不出来的牛进达则捧了一把叫不出名字来的草叶,笑嘻嘻地站在自己面前。 “把这些草嚼了吃,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牛进达笑着命令。 “牛哥,你可是兽医!想下毒害人么,好多分几匹马吗?”吴黑闼大声抗议。 “差不多,差不多!”牛进达不喜欢和人拌嘴,一边向李旭口中塞药,一边说道。 剧烈的苦味瞬间从头顶直冲脚尖,李旭打了个哆嗦,神智和勇气同时回到了体内。他知道自己刚才又丢了丑,讪讪地笑了笑,推开吴黑闼,走到黑风的身边去取衣服。 受了伤的黑风居然还能跟上队伍,这点大出众人的预料。几个中年马贼走过来,一边看马,一边看人。突然,有人大胡子拍了拍李旭的肩膀,问道:“小子,你不是咬死过三十多个人么,怎么才杀了几个,就吓成了这副熊样!” “王双,下次你打头阵,杀十个人给我看看!”吴黑闼走上前,推了大胡子马贼一把,喝道。 “我要是有那本事,早去当刀客了!”王双笑着回敬了一句。 “我,我从来没吃过人!”李旭大声解释。他不知道草原上谣言居然传得如此快,苏啜部刻意制造的流言居然在大漠南边也有人信。 “估计是圣狼没带在身边的缘故!”马贼们摇摇头,自作聪明地解释道。没人相信李旭的话,如果不是狼神附体,阿史那却禺非得到这个憨憨的小家伙干什么。他打起仗来不管不顾,既不懂阵法,又不会计谋。如果拎着把大刀乱冲就算个人才,马贼们个个都是当世大贤。 “我真的没咬死过三十多个人!”李旭将声音又提高了几分。刚刚换上的衣服是他从中原带来了,虽然已经小了,但从衣衫上就能看出他是一个读书人。 “咬死二十个也是咬。估计狼神附体的时候,你自己根本不记得!”马贼们点点头,神神秘秘地说道。 “用牙咬,用刀杀,用箭射,还不是一样的吗?我要是你,就告诉他们我咬死了一百个,让谁见了我都远远地躲开!”吴黑闼瞪了李旭一眼,骂道:“人家说你厉害,你居然还谦虚。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笨的!” “这小家伙很有意思!”远处,刘弘基摇摇头,微笑着想。 ------------ 第一章 大贼(19) 、、、、、、、 以区区一百马贼冲垮了五百多名突厥狼骑布置的防线,这的确是一个值得庆贺的胜利。但待清点完了战果,马贼却再也高兴不起来了。方才的遭遇战中大伙至少砍死了一百多名突厥武士,但自己一方也有二十几个同伴被永远丢在了草原上。此外,队伍中还有十几人受的刀伤较重,如果不及时找地方安置,他们也没有任何回到中原去的希望。 “这买卖,不划算!”大寨主刘季真摇着头,苦笑。此番出塞,他所带的都是寨中精锐,每个人都是经历过三年以上刀头舔血日子的。才一上午就损了三十多名,而此地到大隋和草原交界的山区至少还要走两天。如果沿途的大小部落都像上午的追兵这么凶悍,即使能平安返回中原,一阵风这杆大旗也该趴下了。 “不能光顾着逃,照这么下去,不用阿史那却禺领着大队人马撵上来,沿途这些小蚂蚱就把咱们啃成了骨头渣子!”吴黑闼低声插言。不与人抬杠的时候,他的话甚有见地。连刘弘基和张亮两个老江湖听了,都在一旁连连点头。 “白天跟他们交手,咱们人少吃亏。却禺这次估计是气疯了,根本不考虑为了几百匹马值不值得弄出这么大动静!”一向不喜欢说话的牛进达低声插了一句。话说完,他的目光落在李旭身上,眼神看起来异常诡异。 “是小子拖累了大家!”李旭赶紧上前几步,主动承担自己的责任。上午的突厥武士明显是冲着自己来的,如果大伙分头走,估计马贼们脱困就会容易得多。与其坐在这等人家赶,不如自己把分头赶路的建议提出来。 没等他把自己的建议说出口,刘季真看了看他,突然大笑了起来。 “你说我把你绑了卖给阿史那却禺,他会不会再白送我几百匹好马?”刘季真笑着,脸上的横肉都放出了油光。 “这办法不错,火全是他一个人放的,人也全是他一个杀的!”吴黑闼走上前,用胳膊环住了李旭的肩膀。“不过咱这么干了,以后就不用再见人。天下英雄谁见了谁向咱脸上吐唾沫!咱还不能擦,擦了肯定有人再吐上去。” 众人哄堂大笑,压抑的气氛稍稍减轻了些。当下,有人开始安排马贼们找水浅处用羊皮筏子渡河,有人则用绳子牵了马,领着它们一匹匹游到对岸去。李旭插不上手,只能跟在刘弘基身边看热闹,看着,看着,他突然有了一个不错主意。 “突厥人有黑雕帮忙,咱们走得再快,他们也不会追丢!”拉了拉刘弘基的衣袖,李旭低声提醒。 “我看到了,可那畜生不落低,咱们根本射不中它!”刘弘基没有回头,双眼依旧紧盯着河面。草原上拳头大者为尊,如果只一味地逃,附近的部落无论有仇没仇都会趁机冲过来痛打落水狗。要想不让别人追,只有把追得最凶的几股人马先打残了。 “我估计阿史那却禺一时也召集不起太多兵马来,所以才想借着各部牧人消耗咱们的实力。等咱们被消耗得差不多了,他的狼骑也该出场了!所以,咱们得想办法吃掉最近一股追兵,让其他想捞好处的部落掂量掂量有没有将咱们留下的把握!” 听了这话,正在望着河面沉思的刘弘基眼睛突然一亮,回过头来,低声说道:“你是说,杀回马枪?” 李旭的分析刚好和他的想法不谋而合。但马贼们人数太少,随便一个部落的兵马追上来,都是马贼们的五倍以上。正面交手,大伙根本没有取胜的可能。 “我想,能不能就在河对岸设伏?”李旭点点头,试探着建议。在杨夫子留下的笔记中有很多以寡击众的战例,其中有一个的战例与目前的情况非常相似。铜匠师父和他分析这个战例时,对越公杨素当时的布置拍案叫绝。 “半渡而击,的确是个以少打多的好办法!”刘弘基再次上下打量了一遍李旭,大声赞道。这也是他刚才的想到的一招破敌之策,只是,他今年已经三十岁,而李旭的年龄只有他的一半。 如果说两人不谋而合的想法让刘弘基感到震惊的话,李旭接下来说的建议更让他矫舌不下。指了指河对岸那齐腰深的牧草,李旭低声补充:“如果让不能上阵的伤号躲在草丛后摇旗呐喊,多扎草人,多置旌旗,再胡乱射上几百支箭……” “如果我是阿史那却禺,前天定把你一刀砍了!”刘弘基用力拍打着李旭的肩膀,用马贼们特有的语言褒奖。 “所以怎么说蔫人有坏主意呢!”刚好拉着马经过的吴黑闼笑着给出对李旭的最新评价。 过了河后,刘弘基把几个头目召集到一处,重复了一遍李旭的建议。众人轰然称妙,你一言,我一语地将这个计策补充完整。 众人当中,刘弘基、吴黑闼两人武功最佳,他们各带着二十名马贼负责斜向攻击敌军两翼。张亮和牛进达在众人当中箭术较为出色,带着三十名弟兄负责正面,先用羽箭制造混乱,然后从正中突破,将敌军向水里压。剩下二十几个能战的弟兄归刘季真率领,他是一阵风团伙的寨主,居中调度,随时接应其他几路弟兄的任务是他当仁不让的职责。还有十几个无法提刀上阵的伤号,刘季真把他们聚拢到一起,交到了李旭的手上。 “你年龄小,身上还挂了彩,待会儿就别拔刀子跟人拼命了。主意是你出的,怎么糊弄敌人也理应归你负责!”刘季真拍了拍李旭的肩膀,低声命令。 “我可以上阵!我可以射中一百二十步之外的乌鸦,我还可以……”李旭大声抗议。众人在安排任务时,都主动避开了迷惑敌人这个角色。被才认识不到一天的马贼们如此照顾,他心中的非常感动无以复加。 “我是大当家还是你是大当家!”刘季真佯装愤怒地板起了脸,大声训斥,“速去绑扎草人,制作旌旗,违令者,斩!” “哄!”男人们大声哄笑了起来,明快的笑声惊起成群的水鸟。 ------------ 第一章 大贼(20) 、、、、、、、 你以后准备去哪儿?”趁大伙都忙着扎草人的时候,刘弘基凑到李旭身边,低声问。 “去哪儿?”李旭茫然地放下了手上的蒿草。与徐大眼在一起的时候,对方曾经建议二人混入商队去江南,游山玩水顺带逃避兵役。如今跟徐大眼走散了,去江南的安排只好先放一放。而返回易县老家显然也不是个好选择,县太老爷万一追究起逃避兵役之罪来,自己一场牢狱之灾在所难免。而自己又不像刘弘基,有一群朋友在官场中活动。自己出身于李家的旁支,官府中无亲无故。即便提了金子去打点,这份礼物也不知道该给谁送。 也许最好的选择是当马贼,天不收地不管。这个念头只是在心中一转,李旭自己都连连摇头。李家家世清白,想当马贼,甭说别人,父亲第一个要杀了自己。 可还有其他的路好走吗?他苦笑着想。从出塞到现在,所有的路都是被人逼着或追着一步步走下来的,从来没人问过他自已想干什么,今后有什么打算。现在到了自己可以选择的时候,他心里反而空落落的,彻底迷失了方向。 刘弘基将李旭的表情一丝不落地看在了眼里,笑了笑,附在李旭耳边说道:“我有个世交长者在怀远镇替大军督粮,你若无处容身,不如跟我去投他。这位世伯有些办法,可洗清咱们身上逃兵的罪名!” “真可以吗?”李旭欣然惊问。自打从潘占阳口中得知逃避兵役者都被官府视为盗贼的消息,他就一直很为自己的身份尴尬。刘弘基的话无异于在他头上开了一扇窗,让他在黑暗中隐约看到了人生的一丝光亮。 “可没亲没故的,人家凭什么为我出头?”心中的自卑感很快又让李旭自己否决了这份希望。刘弘基是世家子弟,家道虽然败落了,父辈留下的人脉还在。而自己……。他苦笑着,将手中的蒿草重重拧成几截。 “有机会咱们再说!”刘弘基拍了拍李旭的后背,起身向远处走去。河对岸已经传来了战马的嘶鸣声,他需要抓紧时间去隐蔽自己的属下。 李旭摇摇头,把心思又放回了草丛中。有些差距是与生俱来的,就像手中的草,有些生来就是蒿子,有些却是稗。 “但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血名种!”虎贲将军罗艺的话猛然又在他耳边响起。他抬眼望去,身边野草或高或低,颜色深浅不同,但每一株头顶上都是同一片蓝天。 “旭子好手艺,以前做过农活?”不知道什么时候,张亮偷偷摸了过来,问道。 “在家时学过一点,现在也忘得差不多了!”李旭摇摇头,谦虚地回答。他扎草人的动作很利落,别人一个没完成,他已经做好了仨,并且每个扶起来都能在草丛中立而不倒,像极了真人隐藏在此处。 “回中原后你去哪儿,回老家吗?”张亮笑了笑,居然又问出了一个刘弘基刚刚问过的问题。 “回不去!我逃兵役出来的!”李旭摇头,满脸苦涩。如果不是该死的兵役,现在自己可能已经去京城参加明经试。当年在论语上自己可没少下工夫,几乎哪一句出自那一篇,哪一列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你听我说啊,我们东家手眼通天,定能让官府免了你的兵役!怎么样,到了中原后跟我去见东家?”张亮轻轻地搔了搔李旭脑门上的头发,低声劝告。 “啊-呃!”李旭不由自主发出了一声低呼。看看转过头来的同拌,他不好意思地将头垂了下去。 在这伙新同伴中,张亮的背景最为诡秘。刘弘基是为了逃避兵役才遁入草原的,吴黑闼是张亮在雁门关雇佣的刀客。牛进达是个兽医兼马贩子,刘季真是马贼团伙“一阵风”老掌柜刘龙儿的长子,大盗世家。所有人的身份都与他们的自我介绍相符,唯一令人奇怪的就是这个张亮。他自称为马贩子,却精通武艺。非但心思缜密,举止进退有度,背后还有一个神秘的东家。而这次一阵风出手捋阿史那却禺的虎须,据说也是受了那个东家的委托。 那个神秘的东家到底想干什么?李旭越猜越感到好奇。有道是进门容易出门难,一旦那个东家是个坐地分赃的强盗头,自己跟着张亮去岂不是入了贼窝了吗? “难道兄弟想留在马贼窝中,跟着刘寨主混?”张亮见李旭半晌不回答,有些急切地追问。“这种掉脑袋的事情不得以做一次无什么大碍,若是一生困于此,可就愧对自家祖先了!” “其实,刘大哥他们人挺好的。他们都不是坏人,真正坏人是逼得他们不得不做马贼的家伙!”李旭四下看了看,小声回答。 “成王败寇,哪有什么善恶之分,可他们都不是成大事的主儿。兄弟你一身本事,何不马上取些功名。沦落草莽,未必是长久之计!”张亮摇摇头,低声说道。李旭不温不火的表现让他略感失望,但多年的人生闯荡,已经历练得他喜怒不形于色。 “张大哥,你容我再想想!”李旭放下一个扎好的草人,顺手又抓起另一把青草。如果不是刘弘基相邀在先,他可能真就答应了张亮。但如今两个人同时表露出招揽之意,让他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不着急,进了长城再说!”张亮弓着腰,慢慢向前方挪去。河对岸的突厥狼骑已经开始向水中放羊皮筏子,大战在即,他不能花过多的心思在李旭身上。 “进了长城再说!”李旭低声回应。他的身体又开始紧绷起来,鼻孔一张一阖,呼吸中充满了血腥的味道。他知道,突厥人又来了,可这次,他自己不想再被吓失了神智。不是自己死就是他们死,这种情况下,选择只有一个。 正在过河的突厥狼骑有三百多人,看样子是同一个将领的属下。那个将领气急败坏,没等大多数人吹好羊皮筏,就命人将战马先赶下了水。马是天生会游泳的动物,只是胆子小,没人拉着不愿下水。几个身穿黑皮甲的突厥人用鞭子猛抽了几下,战马们陆续被逼下了河道。 “没良心,恶待牲口的人牲口也会恶待他!”牛进达握着角弓在李旭正前方嘀咕。以兽医为辅业的他对马的感情比对人深得多,最看不得人虐待牲畜。 “他们赶过河的马越多,咱们赚头越大!”刘季真冷笑着摇头。从对手的服色上,他看出了这些人和上午拦截自己的是同一伙骑兵。二十多个弟兄的仇他不得不报,对李旭提出的连环计,他非常有信心。 ------------ 第一章 大贼(21) 、、、、、、、 李旭放下草人,从身边捡起自己的弓箭。能不能把敌人打懵,全靠着前三轮齐射。所有马贼,无论是负责攻击的还是负责迷惑敌人的,都被要求参加前三轮射击。 陆续有战马爬上了岸,东一群西一队地走到紧邻河滩的地方吃草。有些畜生挡住了马贼们的视线,大伙却不能出手驱赶。这一战的目的是要尽最大可能杀伤敌人,没有刘季真的命令,谁都不能有所动作。 越来越多的突厥士兵走上了河滩,骂骂咧咧地脱下湿漉漉的衣服。秋天的河水已经很凉,被水溅湿了的皮衣贴在身上又冷又硬。大伙本来没必要受这个罪,都怪一群该死的汉人。他们居然敢里应外合到却禺大人的新营地偷马,末了还放火烧了却禺大人的营寨。这是羞辱所有突厥人,大伙岂能容忍。特别是在他们只有不足一百人的情况下,狼骑们更要捍卫却禺大人的尊严。 李旭将羽箭轻轻地搭上了弓弦,慢慢拉开的弓臂。他心中还是有些紧张,但尽量调整好自己的呼吸。突厥狼骑的将领在众人的搀扶下已经踏上了河岸,躲在人群最后,距离自己大概一百五十步,有点远。但是,如果射杀了他,接下来的战斗中同伴们的损失会小得多。 大意的突厥人开始理衣甲,乱哄哄分成数团。有人走下河滩去牵战马,有人的身影已经距离马贼们的隐身地点不足六十步。李旭听见自己的心脏在怦怦狂跳,鼻孔中呼出的空气烫得难受。他的全身几乎都在哆嗦,握弓的手却越来越稳。 “射!”刘季真猛然跳了起来,抬手放出一支响箭。 羽箭发出一声凄厉的长鸣,画了道弧线,径直砸进最外侧的狼骑中。正在脱衣服的狼骑们被打愣了,提着裤子乱做一团。 “嗖,嗖,嗖…….”六十多支羽箭同时飞进人群,登时有二十多名狼骑被直接放翻在河滩上。没等对方做出反应,马贼们又放出了第二波羽箭,锋利的三棱锥刺破胸甲,夺去更多的生命。 “不要慌,列――-”突厥将领在队伍最内层挥刀大喊,对方不会有很多人,只要大伙列队举盾,完全可以冲过这段距离。 他的命令永远却被憋在了喉咙内,一根远处飞来的羽箭超越常规射程,直接射进了他的梗嗓。突厥将领挣扎着,抽搐着,身子一软,仰面朝天倒了下去。 李旭放下弓,竖起了身边的第一个草人。第三排羽箭已经射完,伤号们一个个从隐身处跳起来,把更多的草人摆成长队。几个无法起身和伙伴共同作战的重伤号躺在地上,双臂将用衣服做的大旗摇得呼呼作响。 更远处,马贼王双一个赶着二十多匹骏马,每匹骏马身体上都扯着一面破衣服做成的战旗。远远看去,仿佛有几十支队伍赶过来增援。 突厥狼骑愣住了,他们万万没想到马贼在河对岸还有数千同伙。没来得及上岸的骑兵赶紧调转羊皮筏子,拼命向来路上划去。已经上岸的骑兵则尽可能地抱起羊皮,“扑通通”蜂拥着向河里跳。而那些羊皮筏子已经放了气,无路可退的人,只好慌乱地挥舞着弯刀,就像一群待宰公羊正在晃动着短角。 “杀,不留活口!”刘季真大喊一声,从身边喽啰手中抢过号角,“呜――呜――呜”地吹将起来。这一仗便宜赚大了,自己这边居然有个走狗屎运的愣头青在那么远的距离射中了对方主将。将是兵之胆,没将的士兵还打个屁仗? 刘弘基、吴黑闼各带着二十多名马贼,一左一右冲上了河滩。两支整齐的队伍呈楔形刺入混乱的人群,将挡在面前的突厥武士一一捅翻。那些没挡在路上的武士,则被马贼们的队形所挤压,不得不退进了河水里。 河水一瞬间就变成了红色,习惯了在马背上挥刀的突厥狼骑根本不适应步战,更甭说双腿还被冷水裹得迈不开步子。往往是一个照面,就被对手砍中,下一刻,他们的血液已经融进了红色的河水。 两侧骤然受到攻击,惊惶失措的突厥人不得不把自己队伍的向中央靠拢。而正中央处,更多的兵器逼了过来。三十多名马贼组成的小攻击方阵一步步推进,刀光如雪,挡在前面只有死路一条。 张亮、牛进达挥舞着弯刀,冲在正面攻击队伍的最前方。最适合泅渡的地段只有一处,所以他们的位置找得非常正。在他们的带领下,攻击方阵重重地砸入了失去了战马的狼骑当中,兵器碰撞声,刀刃和骨头的摩擦声,惨叫声,呻吟声瞬间响成了一片。 河岸边吃草的战马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没有人照看的它们不知道逃,也不懂得帮助主人自卫,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主人被突然从地底下冒出来的马贼们砍倒,尸体被水流冲下,冲远,无影无踪。 “能抄家伙的,都给我上!”刘季真丢下号角,拎着门板宽的大斩马跳出了草丛。已经没有必要再故作疑兵了,所有突厥狼骑早就被吓破了胆,组织不起任何有效抵抗。那些已经爬上对岸的人不敢回头,徒步向远方逃去。没机会跳下河的则不顾一切向河中央退,根本记不得自己不会游泳。 马贼们心中不知道什么叫做怜悯,他们涉水追上去,从背后将逃命的突厥人一个个捅翻。还有机灵的马贼从地上捡起了突厥人丢下的骑弓,站在岸边射水里的活靶子。河道边缘,有不会水的突厥士兵跪地投降,他们的软弱却未能换来对手的任何回报……. 战场局势已经变成了一边倒的屠杀。狼骑们人数明明比马贼多,却没有人理智地去看一看,看一看草丛中和远方的“伏兵”,自从开战以来,“伏兵”们根本没前进过半步。他们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地各自为战,用自己和同伴的鲜血拖延着生命终结的时间。马贼们很有耐心,围成圈子旋转着,每一次位置变幻,都让圈子的直径小上几尺…… 吴黑闼带着几个马贼,将二十多名垂死挣扎的突厥士兵逼入了死角。身后就是河水,突厥士兵们听见了河道中同伴的惨呼,不肯再退,咬着牙反扑了回来。 一个骨骼粗壮的突厥小头目嚎叫着冲出队伍,扑向吴黑闼。他显然找错了攻击目标,没等手中弯刀落下,吴黑闼的靴子已经踹到了他的小腹。皮甲猛然向内凹了回去,小头目蹬蹬蹬倒退了十几步,张口喷出一摊黑血,身体随即软倒在了浅滩上。 吴黑闼不想就此收手,身体一拧,刀光扫进了一名狼骑的小腹。紧接着,他左拳直击,径直砸中了另一名狼骑的脖子。 “咯!”颈骨断裂的声音令人毛骨悚然。两名狼骑同时倒了下去,在吴黑闼周围空出了三尺空档。突厥人最后的一个完整队列就此崩溃,马贼们怒喝着挤了进来,将狼骑打散,剁碎。 吴黑闼又找上了另外两名狼骑,他挥刀如风,刀刀不离对方要害。无路可逃的突厥狼骑口里发出绝望的呐喊,互相支援着,垂死挣扎。 一把弯刀被吴黑闼敲上了半空,他垫步,将刀尖向前捅去。双手空空的突厥人知道今日必死,居然不逃不闪,大叫一声,用身体顶住了吴黑闼手中的弯刀。刀刃刺破铠甲,刺破衣服,刺入狼骑的胸口。濒临死亡的狼骑并拢双臂,紧紧抱住了吴黑闼的身体。 “啊―――”另一名狼骑两眼血红,扑向吴黑闼身后。几把兵器砍中了他的身体,他却浑然不顾,嚎叫着,弯刀猛然下剁。 “啷”一把黑色的巨大弯刀横在了吴黑闼的身体上方,志在必得的一击被硬生生挡住了。身受重伤的突厥狼骑愣了愣,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用你一个小屁孩救!”吴黑闼摆脱身上的尸体,回过头来喝骂。李旭冲他笑了笑,转身杀进了另一波混战的人群。 “要是老子钢叉没弄丢了…….”吴黑闼看看手中弯刀,有些恼怒地道。弯刀比钢叉短,如果刚才手里不是弯刀,突厥人根本不可能有机会把自己抱住。 抬起头,他看见李旭又替别人挡了一刀,顺势砍翻了一个筋疲力尽的突厥士兵。然后,那个愣头青拎着那把长得离谱的弯刀,冲向人更密集的地方。 “回来,你要死了,老子还谁人情去!”吴黑闼大声骂着,撒腿冲向了李旭。 注1:托纥臣水,即老哈河,现已基本断流。 注2:此处为汉尺。马的蹄到肩隆称为体高,胸到臀称为体长。战马要求是肩高大于体长。普通蒙古马肩高为一米三左右,唐代飒露紫身高大约为现在的1.70米。 注3:特勒骠,唐代突厥良种,据说为汗血宝马。唐太宗曾得到过一匹,连续作战数日,战马不疲。后为昭陵六骏之一。李世民评价其曰:“应策腾空,承声半汉;天险摧敌,乘危济难!” 注4:马脸,唐代城墙凸起,用于抵消防御死角,对攻城方形成夹击优势。 注5:《通典?北突厥传》:“可汗犹古之单于也,号其妻为可贺敦,亦犹古之阏氏也。其子弟谓之特勤,别部领兵者谓之设,其大官屈律级,次阿波,次颔利发、吐屯,次俟斤。据推算,设,相当于唐代的节度使。通常由特勤担任。吐屯相当于掌管一郡的民政大吏,类似于中原的知府。伯克,通常为贵族,将军。梅禄为总管。 注6:刘弘基,雍州池阳人。少以廕补隋右勋侍。大业末,从征辽,赀乏,行及汾阴,度后期且诛,遂与其属椎牛犯法,讽吏捕系。岁余,以赎论,因亡命,盗马自给。 中秋快乐!《唐书》 ------------ 第二章 出仕(1) 、、、、、、、 这还不是绝的,几个月前,清河有个姓孙的家伙杀了县令造反……”参军王元通抱着个煮熟了的彘肩,边啃边说:“你们猜他给自己起的名号是什么,嘿嘿……”王元通得意洋洋地看看大伙,仿佛拣了五百吊钱一样高兴,“猜不到吧,嘿嘿,摸,摸羊公!偷羊的国公!” “摸羊公!”众人轰地一声大笑起来,口中的酒水喷得到处都是。 “唉,唉,笑,笑死我了。这,这反贼真够逗的,笑,笑死我了!”录事官秦子婴趴在窗子边上,边笑边捶酒楼的墙壁。 “摸羊公!”李旭偷偷地叹了口气,走到秦子婴身边,伸手推开了窗子。 北风裹着雪花呼啸而入,吹得他上下牙齿不住打颤。 “九叔没有偷别人的羊”李旭默默地告诉自己,“绝对没有!”。 一场伏击战打完,马贼们将三百狼骑砍死了二百三十多人,顺手还抢得了三百多匹战马。而他们自己却只付出了战死七人,轻伤二十几个的代价。一时间,众人气焰大涨,在不把追兵当一回事。而附近几个部族接到阿史那却禺的命令后本来跃跃欲试,在逃回去的残兵口中听闻有数千马贼前来增援,又吓得全缩回了营寨里。 刘弘基等人见突厥人胆怯,索性不再掩饰行藏,大摇大摆地直扑燕山。沿途部族见了马队掀起的遮天烟尘,不敢上前拦阻,只敢派本族青壮远远地在烟尘之后送行般跟着,以此向阿史那家族交差。待阿史那却禺闻讯点了三千狼骑赶来,众马贼早已经渡过了沽河,退进了万里燕山中。 燕山已经是大隋与塞外诸族的边界,阿史那却禺再强横也不愿在这个时候冒着与大隋开战的风险带重兵越境。而派小股人马进山剿匪,狼骑又未必是马贼们的对手。望着连绵欺起伏的群山,他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灰溜溜返回了草原。 山区向来是马贼们的天下,近年来大隋民生凋敝,很多活不下去的人不得不铤而走险。所以群山中大小绺子多如牛毛。刘季真把一阵风的旗号打出去,立刻有人前来接应。大伙将马队化整为零,几天之后,顺顺利利地混过了长城。然后又把战马集中起来,扮作一个从塞外贩马回来的大商队,继续向中原进发。 也不知道马贩子张亮用了些什么手段,沿途关卡、桥梁居然分文不取,一律放行,任由这支硕大顺利走到了密云。这里距离渔阳只有一日距离,再往南去,就要与罗艺的虎贲铁骑遭遇了。刘季真没有捋老虎须的雅兴,先包了个客栈请大伙醉了一回,次日一早与张亮交割了此番出塞的报酬,又分了一百五十匹马,就此与众人告辞。 “好兄弟,到我的寨中来吧。凭你的身手,聚义厅里肯定有一把椅子坐!”临别,刘季真拍打着李旭的肩膀,大声劝道。 “刘,刘大哥,我,我得先回家去看看!”李旭讪讪地笑了笑,婉言拒绝。想了几天,他依然鼓不起加入马贼的勇气。虽然刘季真等人磊落的性格很对他的胃口,但是一想到父母失望的目光,他的心就不得不再次冷静下来。 “奶奶的,不来就不来,找什么借口。不就是嫌老子是个马贼吗?哪天我弄个可汗来给你看看,到时候你求我入伙,我还得考考你肚子里有没有墨水!”刘季真不屑撇了撇嘴,冷笑道。 “刘,刘大哥,我,我的确……”李旭的脸又红了,就像头上被秋霜打过的树叶。 刘季真倒也不是真的恼了他,见李旭如此尴尬,笑着摇摇头,低声道:“人各有他奶奶的志气,我不勉强你。其实当官和当贼有什么两样,一个明着抢一个暗着抢罢了。你去吧,混不下去时到山里找我。报上一阵风的名号,万里燕山中保证没人敢动你一指头!” “谢谢刘大哥!”李旭感激地说道。虽然彼此选择的道路不同,他心底依然把对方当作了自己的好朋友。 “谢个屁,你要没本事,哪个要你!”站在旁边看热闹的吴黑闼大声插言。 “就你聪明!”刘季真狠狠地瞪了他一眼,骂道。想出言反击,又忍住了。调转马头,带着众喽啰们风一般地向远方奔去。 “此人称得上豪杰,只是沦落草莽!”目送着刘季真等人走远,张亮叹息着摇头。转过身来看了看李旭,又笑着问道:“小兄弟,老哥那天跟你说的事儿,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我?”李旭搔了搔后脑勺,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正犹豫间,刘弘基却走了上来,拍着他的肩膀说道:“小兄弟一身好武艺,就此埋没了实在可惜。我准备带他去见一个世伯,谋个出身。怎么,张兄又和我想到一路去了?” 见刘弘基上前,张亮的脸色立刻难看起来。轻轻向后退了两步,强笑着说道,“刘兄自己还是待罪之身吧,若是路上被官府认出来……” “那就不劳张大掌柜操心了,该分给咱们的马匹,烦掌柜的派人给点了。明天一早,我们两个就动身去怀远镇!”刘弘基的脸色变了变,话中用词虽然客气,语气却非常的僵硬。 眼看二人就要闹翻,李旭赶紧抢到中间打圆场:“两位老哥莫气,是小弟我做事欠妥当,没把话给大伙说清楚。”看看刘弘基,再看看张亮,他又陪着笑脸补充道:“刘大哥提议在先,张大哥提议在后,都是为了小弟好。反正我也没什么正经事做,就先跟着刘大哥去趟怀远,再南下寻张大哥,如此可行?” 刘弘基和张亮互相看了看,各自向后退了两步。大伙前几天还曾经在草原上同生共死,如果为了一点小事翻脸的确有些不值得。不如好聚好散,彼此也留下相见的余地。 想到此节,张亮叹了口气,摇头道:“刘兄的那位世伯我也听说过,的确是个有担当的大人物。可今上却对他猜忌得很,一旦他霉运当头,恐怕身边所有人都要受牵连。将来刘兄若是有了难处,只管前来找我。兄弟即便只剩一碗饭,也会与你两个同分!” 此话一出口,刘弘基也软了下来,摇了摇头,低声回答:“男子汉大丈夫,功名但在马上取,又何必凭着人来。我找他,只为洗了旭子和我身上这逃兵的罪名,并非一定要因人成事。倒是你那东家,所谋甚大,又非有肚量有胆气之人,恐怕将来会害人害己。你若哪天落魄了,尽管来找老刘。一句话,咱们弟兄几个富贵共之。” 众人相视而笑,再不多言。李旭弄不清楚二人嘴里的世伯和东家到底是哪个,稀里糊涂地跟着笑了一回,心中的尴尬就此掩过。 当即张亮掏出账本,根据出塞前大伙的协议,分给了刘弘基五十匹好马。在河畔伏击战中缴获的三百匹军马不在大伙的协议之内,根据当日各自的功劳,李旭分得了三十匹,刘弘基分得了二十匹。牛进达和吴黑闼也各自分到了几十匹好马,二人与张亮同路,所以干脆将名下的马匹按塞上的价格直接折给了张亮,跟着他去东家那里取钱。 第二天一早,刘弘基和李旭结伴向东,张亮等人径自向南。临别,吴黑闼追上来,张开双臂向李旭腰间勒了勒,骂道:“小兔崽子别总想着发财,有钱赚也得有命花才行。哥哥我得护着老张南下,没时间管你。你自己小心了,实在不行骑上黑风开溜就是,逃到刘大哥那去,谁人吃了豹子胆敢入山抓你!” 李旭挥拳向他肩膀砸了一下,心中亦十分不舍。想邀他将来去怀远觅自己,想想此行结果还不知如何,只好把这番心思藏了。那吴黑闼却心里却是剔透,见李旭欲言又止,摇了摇头,补充道:“生不入公门,死不不入地狱。你哥哥我天生和官府有仇,与其去贵人门前听吆喝,还不如痛痛快快去做马贼…….” “那毕竟不是什么长远之计!”刘弘基听他说得实在不像话,低声插了一句。 “什么叫长远,当小了是贼,当大了就是皇上!”吴黑闼撇了撇嘴,不服气地回敬。 “旭子,特勒骠伤还没好,一个月内不能骑。这几包药你带着,大包外敷,小包拌在马料里。记得一天敷两次,喂两次!”牛进达掏出一串脏兮兮的布包,挂在了李旭的脖子上。看上去他对牲口的感情比对人深,没有送别的话,只有对特勒骠的不放心。 “谢谢牛大哥!我一定记住”李旭在马上躬了躬身,说道。 “不谢不谢,哪天没饭吃了,就找我来学手艺。我这还有几十个秘方没验证过…….”牛进达挑牲口般看了看李旭那粗壮的筋骨,笑着回答。 张亮这个土财主为东家拉拢李旭不成,虽然心中存了些疙瘩,出手却很大方。他命人取了两千个钱,用包裹包了,硬塞在李旭的手里。“拿去买两身衣服穿,见贵人了,不能让人家瞧着寒酸。自古人敬有的,狗咬丑的,那位爷再有识人之能,被他手底下人拦在外边见不着面,你也是白跑一趟!” 李旭的包裹里边还有不少珍稀之物,本不缺这点儿钱财。见张亮说得热切,不敢拂了他的好意,只得笑着把钱收了。 众人在岔路口挥手作别,直到互相都开不见了,才各自转了身去。李旭现在还属于逃兵身份,不敢回家,赶着马匹跟着刘弘基沿着长城脚下官差懒得过问的贫瘠之地一路向东,再折向北,晓行夜宿,数日后,绕过卢龙塞,来到了柳城郡。 此刻柳城已是战备之地,各地来的民夫青壮将如山的物资肩挑手推,陆续向辽东三郡运送。(注1)各地来的官差也成群结队,将中原能搜刮到的马、驴、骡子大拨大拨地向前线赶。乱糟糟的人群中,带着百余匹战马的刘弘基和李旭反而显得不扎眼了。多数人看了他们身上的衣衫和腰间的兵器,都以为二人是向前线的送战马的公差,主动让开道路。 ------------ 第二章 出仕(2) 、、、、、、、 “咱们是向前线赶,所以不能算逃兵。只是为了给国家筹集物资,多绕了一圈路,耽误的几天行程!”刘弘基用马鞭指了指前方的城门,笑着说出了自己非带李旭去怀远镇的原因。 如果跟了张亮向南去,即便张亮的东家手眼通天,为二人洗了逃兵之名。他们与大军出征南辕北辙的事实也要被人落下话柄。而赶着战马去辽东,则只能算二人耽误了集合之期。看在一百多匹战马的面子上,即便刘弘基的世伯不说话,也没人好意思把此事深究下去。 “刘大哥想得真周到!”李旭在马背上笑着回应。自己终究是来辽东了,去年秋天到现在,花费了整整一年的时间只是兜了一个大圈子,依然没逃掉当兵的宿命。想想此地与霫部的距离,他心中没来由地又是一痛。从柳城径直西行,三天时间就能赶到若洛水。向北一拐,没多远就是月牙湖…… 他苦笑了一下,胸口仿佛被人当胸打了一拳般地闷。正自怨自艾间,忽然听到城门口一乱,几个官差打扮的人敲着铜锣冲了出来。 “各位父老乡亲,郡守大人有令,通缉江洋大盗李富梨、徐达严,有见过二人者,速到官府报告,赏钱五贯,绸十匹!”说罢,将数张硕大的告示举起来,高高贴在了城墙、大树和城门附近的破旧建筑上。 “李富梨?”李旭觉得这个名字好生耳熟,策动战马向距离自己最近的一张告示走了几步,两个满脸横肉,巨齿獠牙的妖怪头像立刻冲入眼底。头像下,是一篇精心润色过的通缉令。郡守大人给两个妖怪定的罪名是:勾结马贼,袭击突厥部落。放火烧毁草场三百余里,牛羊数千,导致无数突厥百姓流离失所……。 “这两个妖怪够本事的,居然到突厥部落里放火!”人群中,有人兴奋地叫道。 “你瞧瞧那长相,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有人指着告示上的妖怪头像评论,目光中充满仰慕。 人们哄笑着,为千里之外发生过的事情低声叫好。突厥人是皇上的朋友,来中原吃饭不付钱,走的时候还顺手抢东西。有人给他们教训,大伙高兴还来不及,谁有那兴趣帮官府拿贼。再说了,长相那么奇特的人,怎么可能在大白天出现? 千里之外,阿史那却禺愤恨地抽打着桌案,将一叠账簿抽得支离破碎,纸张乱飞。 “不抓到这两个小子点天灯,老子誓不为人!”他怒喝道。二十万石军粮啊,每次想起来,都肉痛得他直打哆嗦。这把火怎么烧得如此巧,把他精心隐藏的粮库烧了个干干净净。那是他花重金买来的军资,就等着趁大隋倾国之兵赶往辽东而国内空虚这个机会,一举杀过长城去。为了把握战机,阿史那家族特地将索头奚人赶走,搭建了这所木城……. 一切全落空了,没有足够的军粮,狼骑就不能南下。狼骑不能南下建功,他就没有接替汗位的机会……。 “天杀的野小子!”阿史那却禺恨恨地诅咒。给大隋的抗议文书他已经发出去了,杨广对突厥人讲交情,绝不会为了两个毛孩子得罪‘朋友‘。至于那些边塞官吏,更不会拿自己的乌纱帽替两个逃兵求情。 柳城南门,刘弘基拍了拍李旭的后背,笑着评论:“这两个强盗长得真难看!” “难看,难看!”李旭摇摇头,赶着马群向城东绕去。 注1:辽东三郡,杨广第一次攻打高丽的大前线,分辽东、燕郡和柳城,分别对应现在的沈阳西部、辽西和朝阳锦州一带。 两日后,二人到了辽东郡。先找了个当地大户,给了半吊钱,把马群寄放下。然后问主人家借了房间、脸盆,打来冷水整理衣冠。 眼下大战在即,辽东郡日日过兵。寻常兵爷抓了百姓牧马,不借机勒索就不错了,哪肯给半分好处。那家主人摸着五百个肉好,收亦不是,不收亦不敢。站在门口直到二人收拾停当了,才蹑手蹑脚地凑上前,低声祈求道:“二位将军请收回赏赐吧,小老儿生在大隋,为国出些力,原本,原本是应该的。这钱,是万万,万万不敢收。” “你且拿着,我们两个要入城去公干。这一百匹马都由你家照顾,照顾好了,另有钱给。如果被人将马偷了去……”刘弘基掸了掸头上的皮弁,正色道。(注2) “小老儿不敢,小老儿不敢!”房主大声保证。 刘弘基本来就长得一身富贵气,此刻换上了锦衣,皮冠,更显得非同寻常人物。这种官府子弟怎是普通百姓敢得罪的,一时间,户主吓得连连作揖,口称不敢,半串钱抖得如念珠般响。 “老丈,钱您收好吧。我们不是坏人,不会故意找您老的麻烦!”李旭见主人家实在可怜,上前以晚辈之礼做了一个大揖,低声安慰。(注3) “折杀小老儿,折杀小老儿了!”户主见一个锦袍淄冠的少年向自己行如此大礼,哆嗦得愈发厉害,放下半串铜钱,双手齐眉,屈膝便欲还拜。刘弘基实在看得不耐烦,冲上前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叫道:“让你收下你就收下,只半天时间,难道我们两个还能讹你不成!” “小老儿不敢,小老儿不敢!”户主哆嗦着回答,礼终还是没能还下去。刘弘基不肯再耽搁时间,扯了李旭出门,从马群中挑出两匹看上去颜色相同,模样较威风的突厥军马,一路骑着向怀远镇行来。 那怀远镇乃屯粮之所,戒备自然比柳城等地又森严了数分。数十名兵丁手持刀枪站在门口,将过往行人逐一检视。从面貌、身材到手上的老茧,一个可疑之处都不放过。 李旭跟着铜匠师父炼了半年多武艺,手上的茧子全是握兵器磨出来的。正担心着如何才能通过,刘弘基却提了提马缰绳,加快速度向城门口冲去。 “让开,让开,大爷有紧急公务!”刘弘基一马当先,凶巴巴地喊道。候在门边等待检查的百姓听见马蹄声响,赶紧侧身闪到一边。守门士兵本想阻拦,看看那高头大马,再看看马背上那一袭锦袍,心立刻怯了,提起刀枪肃立到门洞里。 二人的身影在门边一闪而过,跑出了半里多,城门官才回过神来。用衣袖擦了擦头上的尘土,向地上重重啐道:“什么东西,不就是摊了个好老子么。要是爷爷我也叼着金勺子出生,哼,都站好了,说你呢,一个个来,挤什么挤,奶奶的,忙着去买棺材啊!” 怀远镇是个小城,街道并不复杂。刘弘基随便找个人问了问,便问到了此地主事官员的衙门在哪儿。他却不进衙门,带着李旭径直奔院子之北的角门,在距离角门十步之外下了马,牵着缰绳缓缓走了过去。 未到门口,早有仆人迎了上来。刘弘基从随身的行囊中摸出一个玉牌,交到仆人手里,大声说道:“此地可是唐公寓所,烦劳小哥通禀一声,说有故人之子刘家大郎来拜见长辈!” “正是唐公家的后宅,您少等,我这就替您传话!”仆人听说是故人之子,赶紧接过玉牌,长揖到地。 刘弘基伸手相搀,趁着对方起身的时候,顺手又向他的衣袖中塞了小半串铜钱。那家仆平日迎送客人惯了,从衣袖中猛然增加的分量上就知道眼前这位公子所赠不菲,道了一声谢,慌不及待地跑了进去。 ------------ 第二章 出仕(3) 、、、、、、、 片刻之后,院子中又响起了脚步声。门一动,出来的还是方才那位家仆,先行了个礼,然后一边掏出方巾来擦汗,一边气喘吁吁说道:“我,我家老爷去军营公干,此刻尚未返回。大公子请,请二位贵客到前门,他在那里恭迎故交!” 刘弘基道了声谢,将马缰绳丢给家仆,拉起离李旭向前门走。那仆人以目相送,直到二人的身影走得远了,才把两匹马一一牵到院中。 大隋朝承袭汉制,官府衙门都是坐北朝南。如果职位高到可携带家眷上任,官员的妻儿老小通常都安置在衙门后宅。平素公务往来,客人走得全是前门,只有私交甚好的朋友或者自家晚辈才走后门入内。几百年后,贪佞之风大行,“走后门”一词也由此而来,这是后话,咱暂且不提。 而惊动主人家特地到前门迎接的客人,则是家中贵宾。所以刘弘基虽然以晚辈之礼求见,却被主人安排到前门相迎。 李旭没有官场经历,全然不知道这些规矩。被刘弘基拉着,慢慢走到前衙。前衙正门也是四敞大开着,那却是处理国家公务之所,非主人家迎客之地。二人路过正门,向前又走了几步,在前方侧门边停了下来。 供贵宾出入的前侧门早已被仆人打开,几个衣着整洁的男性家丁手持长长的扫帚,象征性地在门前“扫”出一条道路来。主人家笑着迎出,走到刘弘基面前站定了,双手附心,胸前环抱,躬身说道:“建成见过弘基兄,不知大兄远来,未能出迎,望大兄勿怪!” 那边刘弘基早也把身体躬了下去,兴奋地说道:“不告而来,多有冒昧,望贤弟莫笑我唐突便是!” 二人相对揖了一揖,礼成,四手相握,同时大笑着说道:“你我兄弟有三年多没见了,没想到今日竟在这里相遇!” 笑够了,刘弘基将李旭拉上前,给二人介绍道:“这是我的另一个好兄弟,上谷李旭,字仲坚。这是我的自幼好朋友,唐公的长公子建成,字子固!”(注4) 李旭闻言,赶紧上前半步,双拳紧抱于胸口,行了一个拱手礼。建成是有官职在身的,所以虚握了双手,以士人见百姓的拱手礼相还。 互相见礼完毕,刘、李二人应主人之邀入门。边行,建成边问道:“仲坚兄出身上谷李家,不知道与古之飞将军有无关系!” “李某不才,愧对祖先威名!”李旭再度拱手,正色回答。 上谷李家一直自称为飞将军李广遗脉。李旭虽然出身末枝,这个血脉传承却能算得上货真价实,因此信口而答,提及祖先时脸上恭敬之情并无半分做作。闻此言,唐公长子建成大喜,拉起李旭的手大笑道:“如此,我们便是同族,先祖武昭王亦是飞将军之后。” “还不见过世兄!”刘弘基笑着推了李旭肩膀一把,说道。 “仲坚拜见世兄!”李旭红着脸,施礼。他从小到大见过最高的官员就是步校尉,所以自从打刘弘基嘴里听到唐公两个字,就加了十二分小心。唯恐不留神答错了一句话,听错了一个字。如今刘弘基既然说二人是兄弟,他便再不能像刚才一样以陌生人初次见面的拱手礼相拜,站直了身体,恭恭敬敬地行了一个平揖。虽然就是抱拳、附心、躬身,三个动作,却也累得额头上冒出汗来。 “见过仲坚兄弟!”李建成微笑着还了一个平揖。 趁人不注意,李旭偷偷抹了一下额头,心中好生后悔陪着刘弘基来遭这份罪。凉武昭王李暠的名字他听说过,上谷李家为了抬高自家身份,特意把这位八竿子打不着的本家修进了家谱里。按辈分,李旭算得上此人九世孙,汉将军李广的二十五世后人。李建成亦自言为李广之后,如果两人差上几个辈分,难道自己还能上前叫爷爷不成? 正在胡思乱想着,又听李建成说道:“家父去军营处理公务,所以不能前来相迎。二位可去客房小坐,我已派人去告知,家父得信后便会赶回!” “可否先去拜见伯母大人!”刘弘基笑着问道。 “母亲大人正高兴弘基兄到来!”李建成微笑着答。三人又向前走了几步,绕过一个回廊,由仆人带着,把李旭安置在客房内饮茶。随后,刘弘基拉着建成去拜见唐公的妻子窦氏。 待众人的脚步声都去远了,李旭方才喘过一口气来。一路上又是平揖,又是拱手,咬文嚼字的甚是心累,他都没顾上看看国公家的宅院是什么样子。此刻在客房中坐定了,才发现所谓贵胄之家的陈设也很简单,整个客房不过是一桌,二椅,两个高腰花瓶,一套文房四宝而已。尚不及自己见过的一些地方大户人家奢华,只是房间布置得干净了些,窗子上糊得不是纸,而是数块雪一般的白绢。 南窗下,还放着一张琴。古色古香,弦面上纤尘不染,显然是每日有人擦拭过的。李旭放下茶碗,漫步上前,信手拂了拂,琴声如高山落水,落错有致。 纵使琴艺平平,他也知道这是把好琴了。仔细打量琴面,见斑驳花纹古意盎然,琴尾处裂痕微微,竟有些焦糊的痕迹。 “焦尾!”李旭大惊,赶紧从琴旁闪开。这可是价值千万的至宝,乃汉代蔡邕亲手所做。当今皇帝才华横溢,要想得到他的赏识,各地学子们必须弹熟的就是《蔡氏五弄》。想到当年自己为考取功名所做的种种准备,他的心猛然又剧烈地跳了起来。(注5) 为了来见唐公,刘弘基在路过卢龙郡时特意拉着他买了几整套行头。如果吴黑闼等人见了李旭现在儒冠锦袍,腰悬着看不中用长剑的古怪样子,肯定会笑得打跌。但这种温文尔雅的行止却曾经是李旭梦寐以求。离开易县故乡的之前,他无数次期待自己长大后会以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面目立世。 想起当年的志向,经过柳城时看到的通缉令又浮现在心底。所谓李富梨,徐达严,肯定就是自己和徐大眼。官府为什么犯了如此愚蠢的错误,非但弄错了二人名字,连长相都差之千里? 无论如何,自己现在已经成了通缉要犯。唐公真的肯担当,帮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脱罪吗?李旭不敢肯定,也不敢奢求,一颗心“扑通”、“扑通”乱跳着,跳得头皮都隐隐发木。 ------------ 第二章 出仕(4) 、、、、、、、 李旭现在有求于人,未免存了患得患失之意,越是细想,心情越乱。一年来发生的诸多事情接踵在眼前浮现,却没一件能理清楚。在屋子中烦躁地兜了半个圈子,信手挥去,耳畔却传来一声“仙嗡”脆响,低头再看,发现自己的手又拂到了那具古琴上。 关于琴艺,李旭只是为了应付考试粗略学过几个谱子。当年在易县求学时,他家中没有余钱置办这高雅之物,而县学里的琴归刘夫子掌管。在刘夫子眼里,像李旭这种既不识时务,背后又没人撑腰的,早晚都是个回家种地的货,除了授艺时间不得不让他“玷污”高雅外,平素想摸一摸琴弦都是万无可能。 想起当年求学时的情景,李旭淡淡叹了一口气。当年事情烦恼也罢,快乐也好,都已经成为了一个隽永的回忆。市侩的刘夫子,博学的杨夫子,还有一群志向远大胸无沟壑的快乐少年,曾经是那样近,回忆起来又是那样远。 不知不觉中,他信手调正的琴弦,双手轻轻地在弦上拨动起来。蔡邕的《秋思》是有心功名的学子必修之曲,模模糊糊地,李旭感觉自己还记得谱子的大概。一时想不起来的,就随意弹去,虽然曲不对谱,一颗烦乱的心却随着琴声慢慢停止了躁动。 他想起了自己在月牙湖畔和甘罗、陶阔脱丝共同渡过的美好时光,曲声明快欢畅。想起几个人在奚族斥候的围追堵截中患难与共,曲声又变得慷慨激扬。待想起击败索头奚部后,霫人部落对俘虏的野蛮杀戮,一股郁郁之气又从指尖流出,带着琴声也铿锵起来……. 转眼,一曲《秋思》已近结尾,瑟瑟秋风夹杂着鼓角声鸣穿窗而出,令整个院落都显得萧瑟起来,无数片秋叶从天空飘落,一时缤纷如雨。 “好一首《秋思》!”有人在窗外轻轻地鼓起了掌。李旭一愣,曲意便再不能顺畅,手指快速从琴弦上滑过,“轰”地一下,琴声戛然而止。 “李公子,我家大公子和刘公子回来了!”门外,李府仆人的通报声随之响起,刚好接上琴声的袅袅余韵。 “啊,噢,快请!”李旭愣了愣,木讷地回答。他没想到自己弹琴弹了这么久,更没想到的是此地礼仪这么繁杂,主人家进客人的房间,还要经过仆人通禀。 “走,进去,我这兄弟是洒脱之人,咱就别跟他讲这俗礼!”刘弘基的声音恰到好处地响起来,替李旭化解了眼前的尴尬。随着爽朗的笑声,李建成、刘弘基先后走进屋子。 “仲坚拂得好琴,整个院子都沉醉在无边秋意中!”李建成快走几步,笑着称赞。 “只是在县学里跟着夫子学过几天!”李旭知道自己有何斤两,谦虚地说道回答。 “几天就达到此番境界,像我这苦学数年未窥门径的,岂不成了木头脑袋!”李建成笑着反驳,虽然贵为唐公长子,他倒不像李旭在县学里见过的一些地方官吏子弟那般狂傲,反而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谦和之气。 “子固若是木头脑袋,我就成了那头笨牛。非但不会弹,连听的资质都没有!”刘弘基笑着替李旭解围。相处了这么久,他还不知道自己的小兄弟居然还会这一手。 “弘基兄没习过琴吗?”李建成回头看了一眼刘弘基,满脸惊诧。自魏晋以来,琴、棋、书、画就是豪门子弟必修之业,江南的世家子弟把马当作老虎不会有人见怪,不粗通琴、棋,却难免被人当作笑柄。北方豪门虽然没有江南那些传统世家般讲究,也仅仅是在精通程度要求上降了降,除琴、棋、书、画之外,却又增加了骑、射二项。刘弘基的父亲刘升曾官居大隋刺史,他本人也曾世袭了右勋侍的虚职,可算是货真价实的世家子弟,若是一点琴谱都不曾识,则的确可称得上是豪门子弟中的另类了。 “自从家父亡故后,我这双手握刀的时候比握笔时候多得多,哪还有工夫弄琴!”刘弘基看了看自己满是老茧的手,淡淡地道。 李建成闻此,赶紧上前躬身赔罪,一边作揖,一边解释:“小弟见了大兄心中高兴,一时忘形,竟触了弘基兄心头之痛,真是该罚!” 刘弘基还了一礼,轻轻摇头:“又算得什么痛处,事实罢了。况且此刻正是国家用人之际,身上有些武艺也容易重振门楣!只要子固不因愚兄是粗人的缘故敬而远之就好!” “小弟怎是那等俗胚!”李建成大笑着保证。“实不相瞒,我对弹琴弄墨也不感兴趣得很,只是身为李家长子,不得不弄些出来装点门面。二弟有一句话说得好,那东西怡情尚可,真要取功名,还是马背上来得迅捷。” 三人相视而笑,诸般尴尬一揭而过。刘弘基见李建成提起其弟,笑着问道:“世民最近如何,还是那般嗜武吗?” “岂止是嗜武,简直就是武痴。才来怀远几天,他和婉儿两个便把好端端的一个后花园给平了,硬是开成了一个演武场!”提起自己得弟弟,李建成连连摇头。话语里虽然充满了责备之意,爱怜的表情却不由自主地在脸上流露出来。 “婉儿,她也习武?我记得上次拜见世伯的时候,婉儿正在学班氏的《女诫》!”这回轮到刘弘基惊诧了,在他印象中,李建成的妹妹李婉儿是个非常文静的小女孩,见人从来都是笑不露齿。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情,自从世民开始习武起,婉儿就陪着一起学,到了现在,甭说同龄女子,一般少年都不是她的对手!”李建成笑着摇头,语气听起来却带着几分自豪。 一切话题都是家事,李旭虽然在一旁插不上话,但也能看出来李建成和弟弟、妹妹之间的感情非常好。在李旭很小的时候,他哥哥李亮就战死在辽东,所以他心中对兄弟之情甚为渴望。见了李建成脸上真挚的表情,心里对此人的好感不觉又多了几分。 “天色尚早,不如我们去花园看看世民,他也很想念弘基兄呢!”聊了一会儿家事后,李建成笑着提议。 “也好,多年不见了,不知道小家伙长高没有?”刘弘基笑着答应。 这回见的不是女眷,李旭自然在被邀之列。三人谈谈说说,且聊且走,不一会儿来到后花园外。隔着照壁,就听见了里边的萧萧风声。 “这就是了,除了他,谁也不好拉弓拉得这么上瘾!”李建成摇头,笑叹。命令仆人不要通禀,径自带了两个朋友闯了进去。 李旭急行数步,从建成身后向前观望,只见一个尚未束发的少年正在弯弓射靶,不知道准头如何,靶子的位置却放在七十步之外。少年旁边,是个年龄和自己相仿的妙龄少女,手里不像传说中大户人家女子般拿着一柄团扇,而是握了双鼓槌,正随时准备为少年擂鼓助威。 听门口有脚步声响,正在射箭的少年没有抬头,先将手中羽箭放出去,然后看都不看地问道:“大哥怎么有空来了,难道你今天肯跟我比武了吗?” “大哥怎么来了,今天不忙吗?”少女注意到了自家兄长旁边还有外人,放下鼓锤,上前问候。 “我得帮爹处理一大堆事,哪有工夫陪你练武。有人来看你了,不知道你们两个是否还记得!”李建成笑了笑,向弟弟和妹妹提醒。 “有人来看我?”持弓的少年抬起头,明亮的眼睛流星般在刘、李二人身上打了个转,随即扔下角弓,大笑着跑上前来。 “原来是弘基兄,多年不见,大兄可是黑了!”少年一边施礼,一边喊道。 “见过世民贤弟,见过婉儿妹妹!”刘弘基赶紧上前半步,向正在以平揖相拜的李氏姐弟还以平揖。 “他们说有贵客登门,我还惊诧是哪个胆大的贵客,居然敢到边塞之地来看爹爹,原来是弘基兄。这帮愚蠢的家伙,弘基兄是自家人,又怎能算客!”李世民年高兴地叫道,稚嫩的面孔因为过度兴奋而变成了粉红色。 “我还带了个兄弟,是你的同族,年龄好像比你大两岁!”刘弘基笑着把李旭扯过来,介绍。 李世民和李婉儿听了,立刻笑着上前问候。李旭岂敢让两个国公的子女给自己行礼,赶紧抢前半步,拱手道:“上谷李仲坚见过二公子,见过大小姐!”(注7) 从服色上,李家姐弟已经看出对方没有功名在身,所以也只能虚拢双手,以半礼相还。三人刚刚互相见礼完毕,世民立刻上前拉住刘弘基的胳膊,大叫着请求:“弘基兄走南闯北,武艺肯定又精进了。不如下场指点小弟几招,以慰小弟思兄之苦,如何?” ------------ 第二章 出仕(5) 、、、、、、、 刘弘基已经年近而立,自然不肯与李世民这个才十四岁的孩子动手。情急之下,眼角余光扫到了李旭,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拍了拍李世民的肩膀,他笑着将祸水东引:“二郎想找人讨教武艺,何不寻一个年龄和自己相仿之人。他春天时在塞上曾阵斩索头奚部可汗俟力弗,古之秦舞阳之勇,亦不过如此……”(注8) “当真!”建成、婉儿、世民兄妹三人同声惊叫,再度打量李旭,才发现对方虽然穿了一身书生衣冠,腰上别了一把连母鸡都杀不起的饰剑,那副骨架和身高却绝不是一个书生所有。不由的,三人对刘弘基的话信了几分,目光中也随即露出些佩服之色来。 “你们可以问问他自己可有此事!”刘弘基微微一笑,趁热打铁。李旭出身寒微,这是他与建成、世民等世家子弟交往时的一个大短项。但是,听了他才草原上所作所为之人,绝不敢再以常人眼光看他。所以刘弘基认为,于其让自己的好兄弟欠了人情去求唐公,不如反过头来让唐公的几个子弟主动与李旭交往。如此,对好兄弟目前的处境和将来发展,都有莫大的好处。 李旭从来没跟官场上人打过交道,怎么会理解刘弘基的良苦用心,见李氏兄妹以目光询来,立刻红了脸,吞吞吐吐地解释道:“那是,那是在两军阵前,奚人败局已,已定。我无意出刀,没想到还是杀了他!” “无意出刀都能刀劈可汗头,若是有心出刀,岂不是整个草原都给你翻过来!”李建成拍掌赞叹,脸上充满了欣赏之意。 “来人,把我的皮甲给仲坚兄拿来!”李世民高兴地大叫。恨不得马上下场与对方走上几圈。他自幼习武,天分奇佳,十岁后已窥门径。如今技艺已经高出同龄少年甚多,平素根本找不到对手。去找唐公的侍卫们比武,那些侍卫又不敢伤了二公子,三招之后便弃械投降。长此以往,李世民心里难免有了寂寞之意。今天终于有个现成的陪炼送上门来,当然没有轻易放过之理。 旁边伺候的家仆答应一声,立刻跑下去拿皮甲。李旭再三推脱不过,只好到树后将外套解了,挂在树枝之上。 演武场外,本来设有专门更衣的房间。李旭没在豪门中生活过,怎知道国公家的讲究。按照乡下孩子玩打架的规矩,转身到树后即脱。待把身上身下都变成了短打,才猛然想起来,还有一个千金小姐站在演武场上。 登时,他脸色更红,活脱一个煮熟了的螃蟹。那李婉儿却不着恼,忍着笑意打量李旭的身材,只见他肩宽背阔,猿臂狼腰,看起来比穿书生袍时不知道顺眼了多少倍。 “二公子的皮甲,恐怕不合李公子的身!”李世民的贴身伴当捧着一身练武时穿的鹿皮软甲跑来,看了看李旭的骨架,低声劝道。 “那是,我今日唐突了!”李世民再度打量李旭,惋惜地叹。他方才听闻对方曾在塞外阵斩一名可汗,心里未免存了争胜之心。作为唐公的儿子,这么小的年纪出门打仗,显然不能被允许。但如果能在拳脚上赢了李旭一招半式,即意味着自己也能阵斩敌方大将,这种感觉可比被几百个人夸赞舒坦得多。 但此刻看清了对方身材,李世民立刻知道自己在力量上肯定要吃大亏。如果弃拳脚而比试刀剑,一旦有人受伤,刘弘基面子上也过不去。正当他犹豫是否还继续比试的时候,又听刘弘基在一旁建议道:“何必要比试拳脚呢,这里有现成的靶子,你们二人射一轮箭好了!” “甚妙,如此,就请仲坚兄赐教!”李世民一抱拳,大声道。至此,他对李旭的轻慢之心尽去,真真正正把此人当成了一个竞技对手。 “不敢,还请二公子指点!”李旭抱拳回礼,低声说道。比弓箭也正是合他的本意,如果拳脚上分高下,即便自己有意输掉,也容易被人看出破绽来。至于弓箭么,射偏射正还不是举手之间的事,让李世民赢了一回,就当讨他爹高兴而已 存了这种心思,他到兵器架上挑了一把步弓,慢慢调节弓弦。李家姐弟用的东西,自然不可能是次品。虽然没有他用惯了的那把骑弓硬,但平稳性和开弓时的舒适感觉比那把骑弓还要好些。一弓在手,他慌乱的心情立刻平稳,呼吸和脚步都跟着随即均匀起来。 “好气魄!”李婉儿心中暗赞了一声。刚才她眼前这个少年还是一副没怎么见过世面的乡愿形象,擎弓在手后,居然气质大变,隐隐的竟有了百战老兵的味道。而李家门下所奉养的百战老兵不足五十人,个个都被视作家族的至宝。这人在少年时能达到如此境界,将来的前途又岂可限量? 想到这儿,李婉儿的目光悄悄移向长兄和二弟,看见两人的脸上都浮现了惊诧之色。显然,哥两个又为李旭的表现吃了一惊。 “仲坚兄是客,理应先请!”李世民也挑了一把弓,调正好弓弦后,正色相邀。 七十步的靶子自然难不住李旭这个曾经在草原上下了数月苦功,又经历过孙九、阿思蓝和铜匠等数位绝顶高人指点好手。只见他轻抒双臂,将弓拉了个全满。手指一松,羽箭离弦。紧跟着,远处的靶子“砰”地发出一声巨响,红心处,稳稳落了一支雕翎。 “好!”众人大声喝彩,接着便是一通鼓响。李旭回头看去,却是婉儿挥舞着一双鼓锤,在远处敲了一曲破阵乐。 “且待我射来!”李世民笑着说道。能与此等用箭高手过招,即便输了他也心甘情愿。仔细瞄了瞄,他亦一箭脱手,稳稳地射中了七十步外另一块靶子的红心。 “好!”李旭带头为世民喝彩。对方年龄比自己小了将近两岁,又出身富贵之家,能在弓箭上有如此造诣,的确令人佩服。 鼓声响毕,早有家仆跑上去,将两面靶子扛回。二人的箭都在红心内,所以此轮只能算作平局。李世民看了看箭靶,又看了看李旭,大声问道:“仲坚兄可否射得更远些!” “愿意一试!”李旭点点头,微笑着回答。 “将靶子放到九十步处!”李世民大声命令。 几个家仆将箭从靶子上用力拔下来后,快速跑了出去。须臾,箭靶被安置到了九十步外。这回却是轮到李世民先射,一箭射出后,偏巧有风吹过。那羽箭不由得歪了歪,射中了距离红心半寸处。 即便如此,这么远的距离也算精准了。众人看罢,一齐喝彩。待鼓声停下来,李旭亦射出了自己的第二箭,这一箭去势甚急,准头却差了些,落靶后,距离红心偏了寸许。 “都未中红心,又是平局!”没等家仆将靶子扛回来,李世民抢先为结果定性。 “是我输了!”李旭将弓放下,低声承认。他不想赢了此间主人,所以这一箭故意放偏了些。 “平局,平局,未中红心,偏多少都一样!”李世民却未尽兴,大声嚷嚷。待仔细看过家仆扛回来的靶子,又笑了笑,追问:“仲坚兄还可射得再远乎?” 没等李旭推辞,刘弘基再次抢先一步“出卖”了他,“我们归来途中遇到截匪,仲坚在百步之外射断了匪首咽喉!” “噢?”李世民意味深长地看了李旭一眼,仿佛瞬间看透了对方心里所想。 “那,那是蒙上的。当时敌众我寡,不得不冒险一试!”李旭赶紧大声解释。刘弘基的话颠倒黑白,当时情形,自己和他才是盗匪,而身后追兵分明是突厥官军。偏偏这一层,他无法向人解释。一时间面色又开始发红,仿佛被人夸得不好意思一般。 “将靶子放到一百二十步处,我与仲坚兄重新比过!”李世民大声命令。 家仆快速跑上前,将去了羽箭的靶子立在一百二十步外。这已经贴近演武场墙角了,李家子弟中,还无人试过如此远的距离。所有人不再啰嗦,屏住呼吸在一旁观射。唯恐一口气喘大了,影响二人的比赛结果。 仔细端详了一下靶子,李世民放下了弓。抬手从头顶童子冠上抠下一块拇指大的翡翠,交到了自己哥哥手上,回头看了看李旭,大声说道:“这般射没劲,不如赌个彩头,你若赢了,这块翡翠便归你!” ------------ 第二章 出仕(6) 、、、、、、、 “不可,不可!”李旭慌得连连摆手。他在苏啜部被杜尔普及聊过鉴别宝玉的常识,能看出李世民放在李建成手中的翡翠是个上品。如此质地的翡翠,拿到草原去至少是十几匹马的价值。在中原,身价则更是不知几何了。 李世民摆摆手,不肯跟他多说。拉满角弓,抢先一箭射出。那箭疾如流星,“砰”地一声射在红心偏下一寸处。箭尾来回乱晃了几下,就此不动。 这么远的距离,李旭再想不动声色地出手相让,就有些难了。正犹豫着是否故意射一支脱靶子的空箭出去,又听见李世民大叫道:“仲坚兄莫急,我输了,这块翡翠归你。你的彩头呢,莫非算定自己能赢我不成!” “我?”李旭瞪大了眼睛问。临来之时,他的包裹藏在了马鞍后。而此刻坐骑却被李家仆人不知道安置到什么地方去了,想从包裹中掏出一个与李世民所出那块翡翠相当的彩头,身上却没有一个值钱物件。 “不如赌你和弘基兄腰间那两把佩剑,如何”李世民笑了笑,逼问。 “此剑怎能和二公子的美玉相比!”李旭犹豫了一下,坦诚地回答。他和刘弘基腰间的佩剑全是在路上买来的样子货,两把加在一起不过三百个钱。甭说买李世民拿出的那块翡翠,就连童子冠上镶翡翠那个座子都买不到。 “此剑价值不在其本身,而是其主。你若输了,就等于把弘基兄和自己的兵器输给了我。今后要唯我马首是瞻,供我驱使。”李世民再次笑了笑,正色解释。 闻此言,李旭知道自己第二轮故意认输的把戏被李世民瞧破了,心中暗自佩服眼前少年目光之锐。进退两难间,他将眼睛转向刘弘基,希望这个心思缜密的兄长拿主意,却看见刘弘基正向自己望来,目光中充满了鼓励。 “弘基兄希望我赢?”李旭眼睛瞪大了几分,在心中惊问。到人家做客却掀了主人的场子,在他生长的易县,可没有这种做客的规矩。但是故意射输,自己和刘弘基就成了李家私兵,此番代价也忒地大。 “就依二郎所说!”刘弘基仿佛看穿了李旭想什么般,大声回答。上前解下自己腰间的佩剑,又将李旭放在树后的佩剑捡起来,一并捧到了李建成手上。 四下里鸦雀无声,连天空中的流云都放慢了脚步。李旭也不敢再藏私,仔细看了看箭靶位置,把箭搭在了弓弦上。但见弯弓如满月般张开又迅速回弹,羽箭嗖地一声飞出。随即,四下里喝彩声如雷,李婉儿双手舞动,将鼓锤擂了个震天般响。 “好!”猛然间,一个苍老的声音在远方传来,压住场中所有喧嚣。。 李旭闻声扭头,只见一个脸上皱纹很多,但慈眉善目的忠厚长者从远方快步向自己走来。 就在此时,刘弘基也看见了那名老者,立刻快步迎上前,正站,双手附心,前行一步,举拳齐眉,躬身两次,然后将伸出的齐眉双手收回触及额头,再躬了第三躬,口中说道:“晚辈弘基拜见世伯!”,最后以手附心,退一步下来,目光迎上对方面孔。(注9) 来人正色,直躯,先受了他这个大揖,而后双手附心,胸前环抱,微微向下躬了躬身,笑着回答:“老夫自受命押粮以来,日日盼着你至,照应你平安还家,也好对令尊有个交代。没想到,你却是姗姗来迟!” “小侄思量着此番东征,军中必缺好马,所以特地到塞外去了一遭!路上耽搁了些时日,望世伯恕罪!”刘弘基笑了笑,低声补充。 “你能来就好,又何必去塞外苦寒之地冒那份险!”李渊伸出手来拍了拍刘弘基肩膀,叹道:“当年分别,你才到老夫额头,如今却高出老夫甚多了。有道是老树身旁发新枝,新旧轮替是天道,不服气不行啊。与你同来的壮士是谁,能否给老夫介绍?”(注10) “是小侄在路上交的一个朋友,姓李名旭,字仲坚。”刘弘基笑着回答,转身向李旭招了招手,低声命令:“仲坚,赶快见过唐公。” 李旭早就从刘弘基和老者相互之间见礼过程中推断出此人必是唐公无疑。只有辈分高出一代的人,刘弘基才会以大揖相拜,而对方才有资格用比大揖低了一级别的平揖相还。但是,从小到大,他从来没见过地位如此显赫的官员,所以一时未免心慌,不知道该怎样相见才不算失礼,只好傻愣愣在一旁站着。 此刻听见刘弘基召唤,李旭知道自己躲也躲不过,硬着头皮走上前行了一个平揖,说道:“上谷李仲坚见过唐公,祝唐公身体安康!” 唐公李渊侧了侧身,抱拳相还。然后上下打量了李旭数眼,笑着询问:“你出身于上谷李家?可与汉飞将军有什么渊源吗?” “回唐公,按族谱上排,晚辈应是飞将军的二十四代玄孙。”李旭想了想,低声回答。过于紧张的心情使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额头上也隐隐透出汗来。 “错了,错了!”唐公李渊笑着摇头。 闻此言,众人面面相觑。正不知道错在哪里,却听李渊大笑着补充了一句:“小子,你不该以常礼来拜见我。你我本是同宗,按辈分,你与建成,世民应为兄弟!” “还不拜见世伯!”刘弘基用力在李旭后背上推了一把,命令。 到了这个时候,即便是傻子也能听出李渊话中的亲近之意了。李旭尴尬地笑了笑,上前一步,像刘弘基一样以晚辈之礼重新见过了李渊,口中赔罪道:“晚辈糊涂,竟不知道同宗长者站在眼前,望世伯见谅!” 李渊这次不再避开,站正身体受了他这个大礼,躬身还了一个平揖,笑着吩咐:“你又不知道我们彼此同宗,何罪之有。既然你是晚辈子侄,今后有什么需要,尽管向我直言便是!” “世伯有言,晚辈敢不尊命!”李旭再次躬身,谢过了前辈照顾。二人笑着叙了几句族谱,很快将彼此辈分说了清楚。按族谱上记载,唐公李渊是前凉皇帝李暠的七代孙,而那凉帝李暠又是李广的十六代嫡枝。所以李渊为李广的二十二代后人,而建成、世民俱为二十三代,与李旭恰好辈分相同。 叙完了族谱,李渊老怀大慰,拉起李旭的手,笑着问道:“没想到自两汉之后,我李氏子孙还能重现如此神射。你师承哪位英雄,可否与老夫说知?” “晚辈是胡乱学的射艺,先后受过三、四个人的教导!”李旭讪讪地笑了笑,低声回答。一瞬间从草民身份变成了唐公李渊的晚辈,让他感觉非常不适应。从头到脚,浑身上下每个毛孔都觉得麻麻的,两条腿亦如同灌了铅般沉重。 “第一位教导晚辈射艺的人姓孙,讳安祖!”想起待自己如亲生子侄的孙九,李旭心中就涌起一阵温暖。仓促间他却没注意到,李渊、建成二人的眉头都悄悄皱了皱,显然这个名字已经给了他们极大的震动。 “第二个指导晚辈射艺的,是一个霫族好汉,名叫阿思蓝,第三位授业之师是个从江南流落到塞外的铜匠,他姓王,一直不肯告诉晚辈姓名,晚辈也不好追问!”李旭看了看唐公探询的目光,讪讪地补充。武艺上指点自己最多的铜匠师父,自己却不知道其名,这个话题被谁听到都会觉得是个大笑话。 “若姓王,定是出于江南王家。你的师承也算名门了,怪不得能重现祖先神技!”李渊笑着替对方总结,刚刚因听见孙安祖三个字而皱紧了眉头悄悄地平整了下来。 “唐公过奖,方才第二轮比箭,晚辈已经输给了二公子!”李旭摇了摇头,谦虚地回答。 这句话惹得李渊连连摇头:“你莫过谦,老夫先就来了,一直在远处看着你们。第一轮射罢,世民已经输了。他若是有自知之明,哪里还敢跟你比第二轮!” 虽然抑己扬人是李府的家风,这句话说得也太谦虚了。非但李旭连称不敢,建成、世民和婉儿三个都仰起头来,满脸不服。特别是李世民,年幼好胜,两只眼睛气得冒火。如果做这番评判的人不是自己的父亲,估计小家伙早冲上去与之理论了。 “你心里不服,是不是!”李渊看看世民的脸色,笑着问。 “第三轮儿子输得心服口服,这翡翠理应归仲坚兄所有。”李世民跑到建成身边,拿起作为赌注的翡翠,大声回答。“第二轮是仲坚兄有意相让,儿子也知道自己输了。可第一轮,他和我都正中靶心……” “我们各自一平一胜,理应平局!”李旭赶紧摆手,表示不敢接受李世民输给自己的翡翠。话音未落,又听见唐公说道:“但从表面上看,的确如此。你去将靶子拿过来,让为父告诉你为什么第一轮就输了!” 不待李世民动手,早有家仆跑上去替他扛回了靶子。李渊爱怜地摸了摸儿子的额头,躬下身,指着靶子上的箭孔,低声询问:“第一轮,你放箭前瞄了大约三息时间,而仲坚是抬手即射,不知道为父说得对也不对?” “的确是这样!”李世民想了想,小声回答。 ------------ 第二章 出仕(7) 、、、、、、、 “如果两军相遇,你们二人正是敌手,此射结果如何?”李渊笑着向世民追问了一句。 李世民的小脸登时红了起来,扭捏了片刻,终是承认父亲说得没错,点点头,声音细若蚊蚋:“我的箭还没射出去,仲坚兄已经一箭取了我的性命!” 此话一出,李旭亦听得一惊。他学射时,都是别人怎么教,自己怎么射,做不到就努力练习,从没想到“引弓即射”包含着什么道理。听了李渊对儿子的教导,才明白原来其中还有这么多门道在。想到这儿,忍不住偷看了唐公几眼,越看越觉得此人胸怀沟壑。 “第二箭,你的羽箭出手后被风吹偏,而仲坚在举弓前,先抬头看了看树枝!”李渊笑着继续总结。 “怪不得仲坚兄的箭不受风力影响!”李世民恍然大悟,高兴地补充。脸上因为被判定失败而带来的沮丧表情转眼散尽,代之的是闻道后的惊喜。 “战场上形势千变万化,任何一个细微失误都足以致命!”李渊是一个非常合格的父亲,对好学的儿子循循善诱。指了指还留在靶子上的箭,笑着命令:“你把两支箭都拔下来,就知道与仲坚二人射艺相差到底多远了!” 李世民遵从父亲命令伸手拔箭,自己射偏了那枝箭轻轻一拉就脱离了靶子。李旭最后正中靶心那枝箭,却拉了又拉,晃了又晃,直到将箭锋弄折了,才勉强拔了下来。 “若是一百二十步外,彼此都身披重甲。你这箭射过去,只能给仲坚搔痒痒。而仲坚这枝箭,却足以令你落马!” “儿子受教!”李世民站起身,恭恭敬敬向父亲做了一个揖。然后双手托着翡翠,举到了李旭面前:“仲坚兄射艺高出我甚多,小弟输得心服口服!” “我年龄比你大,自然力量比你大。其他的讲究,我自己也不明白。所以,咱们还是平局!”李旭笑着回答,仍是不肯接对方送上的彩头。 双方正推谢不下间,站在旁边看热闹的刘弘基突然拍了拍手,高声插了一句。“依我之见,真正该得此翠的应是唐公!” 众人闻声侧目,又听刘弘基笑着补充:“世民不知其理亦不能行之,自然算输。仲坚能行之而不知其理,不能算全赢了此局。倒是世伯一席话,让晚辈等受益匪浅,。所以,此翠当然应属世伯所有。待日后我等射艺超过了世伯,再赢它回来也不迟!” 大伙听了,一齐叫好。李世民当即捧了翡翠来,高举着献给了自己的父亲。唐公还待推辞,又听刘弘基笑着说道:“当年家父提起世伯箭射孔雀眼之事,晚辈还以为是以讹传讹,今日听了世伯讲箭,才肯定实有其事!“ 一句话,又把众人的注意力吸引了过去。那李婉儿性子最急,当即拉着刘弘基衣袖要求他讲一讲父亲的故事。刘弘基用目光扫了扫李渊,见他没有不悦的表情,笑了笑,说道:“那是二十八前,世伯去伯母家求婚的故事……” 当年大隋望族窦毅家选婿,来应少年数以百计,且每人都出身于贵胄之家,家世、品格都属于上上之选。窦毅为了表示自己公允,就命人抬了两扇孔雀屏风到院子中,请诸少年向孔雀发箭,约定射艺最高者为婿。话音刚落,李渊越众而出,连发两箭,每箭各中孔雀一眼。诸少年自认不及,不敢再射。于是,李窦两家结为秦晋之好。 “很多年前的事情了!”唐公李渊如听别人的传说般,听着属于自己的少年往事。狡猾的窦老前辈,七彩屏风,一个个如眼前子侄们同样风华正茂的少年。自己当年是十六,还是十七?好像不记得了,依稀记得举弓时,远处窗纱后曾有一缕关注的目光…… 那盈盈一瞥,足以让自己为之踏遍天下风波。 当天下午,李渊在府中备下家宴,为两位远道而来的世侄接风洗尘。刘弘基和李旭难却主人家盛情,只好敬领了。宾主数人把酒言欢,说起这些年来的世事变幻,不胜感慨。 作为世袭的唐公,李渊妻妾子祠颇多,但眼下公务在身,他自然不能把所有家眷都带到屯粮重地来,所以此时留在身边的只有正妻窦氏和窦氏所亲生的三男一女。其中幼子元吉不过十岁,还属于绕膝撒赖阶段。见到客来,立刻疯了般要求入席同饮。李渊呵斥了几回无果,只好笑着将他安排在下首。 窦氏夫人性子沉静,伴在李渊身边受了客人一礼,抿了半爵酒,便借故退了下去。李渊待妻子离开,立刻命人传营妓前来奏乐献舞。这些营妓都是他为即将到来的各位将军所备,才艺品貌皆称不俗。众人边喝酒边赏花,倒也兴趣盎然。 酒至半酣,李渊问起刘弘基近况。刘弘基苦笑了一下,大声回答道:“世伯有所不知,家父在任时未曾积累下什么钱财。所以我与母亲、兄弟只能靠故旧接济勉强度日而已。这次接到朝廷军书,没钱置办战马,只好走着去报道。结果误了期,被地方官当逃兵捉了。多亏朋友帮忙打点才从大牢里脱身……” “这糊涂的狗官!”李渊气得一拍桌子,大声骂道。 在怀远镇诸多官吏中,他平素以脾气好而著称。突然发了无名火,登时把一干乐师营妓全吓傻了,当即断了曲子,停了广袖,一个个愣在原地不知所措。 “没你们的事情,都退下去吧,每人去领十个铜钱买酒!”李渊知道自己失态,挥了挥手,苦笑着命令。自从被皇帝从地方大吏调成无半点实权从员后,他就发现自己的脾气越来越差。特别是喝了酒后,总是不由自主地想发泄一番。 众乐师营妓们赶紧施礼称谢,收起乐器,慌不急待地跑了出去。李渊望着众人的背影摇了摇头,侧过身来向刘弘基说道:“你父亲是个难得的清官,谁料好官难为。嗨!不过你也莫伤心,这个“人情”咱们早晚得还回去。明日一早去我给你补一个护库旅帅的缺儿,再给你家中写封信去证明身份。我倒要看看,哪个有胆子的把我李渊麾下的干才当作逃兵!” “多谢伯父照顾!”刘弘基赶紧站起来道谢。“这次我和仲坚自塞外得了一百匹好马,打算献于伯父军中,也好为国家出力!” “呵呵,你来得好,军中此时正缺良驹。”李渊点点头,苦笑着说道:“不过献于军中,不如献于皇上,陛下最喜欢美人良马!” “但凭世伯安排!”刘弘基拱了拱手,回答。他现在有意博取功名,如果李渊出面打点,当然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想必仲坚贤侄与你一并到塞上为国贩马,也误了应征日期。不妨,藏一个也是藏,藏两个也是藏,不如也到我麾下来,眼下有个护粮队正的缺儿还空着!”李渊看看李旭,笑着承诺。 “队正?”李旭只觉得脑袋嗡的一声,眼前一片空白。他初涉尘世,根本分不清行军司库这种临时编制和大隋虎贲铁骑之间的差别。只觉得步校尉凭借多年战功,才拼得了个六品校尉的官爵。而自己刚一投军,已经混到了队正职务,与校尉只差了两级。一时间,欢喜得竟有些晕了头,居然忘记了起身向唐公道谢。 这可是个非常失礼的行为,李建成和李婉儿登时变了脸色。李元吉性子最差,看看父兄,就想跳起来呵斥临座那个无礼之徒,刚刚竖起眉毛,却被李渊用眼神硬压了回去。 长叹了口气,李渊苦笑着说道:“贤侄莫嫌我给你安排的职位低,我虽然有着唐公的虚爵,眼下的实职却只是一个司库督尉。”说着,他竖起自己右手小指,晃动着自我解嘲:“芝麻绿豆大的小官儿,根本没什么实权的。不过你们所献的战马交上去,皇上估计会再行颁赏…….” “不,不是这样的!”李旭赶紧站起来解释。他想说自己刚才是一时晕了头,这个理由又实在不宜宣之于口。正犹豫着怎么安排词句的时候,刘弘基笑着在一旁替他解了围。 “世伯有所不知,仲坚现在遇到些麻烦事。怕给您招惹是非,所以才不敢接您给的差事!”说罢,刘弘基站起来,微笑着走到了李旭的身边。 ------------ 第二章 出仕(8) 、、、、、、、 “什么麻烦事,说来听听。我李渊长这么大,还真没遇到过什么太大的麻烦!”李渊轻轻拍了拍自己面前的桌案,笑着追问。 “其实仲坚是受了我的拖累,他没招惹任何人,却被人硬安上了江洋大盗的罪名!”刘弘基微笑着,将自己带人到阿史那营地纵火盗马的经过娓娓道来。 他少年时家道中落,数年来人间冷暖见得多了,自然练就了一身为人处事的本事。知道刚才李旭的一时失态已经招惹了李府几个兄弟的不快,因此尽量将如何纵火盗马,如何与李旭相遇,如何结伴冲出重围,如何听了李旭的计策掉头反击,然后平安脱险的经过说得生动些。惊心动魄之处,务求陡然生变,非但听得李氏兄弟大呼精彩,忘记了刚才的不快,连李婉儿“孱弱”女流也跟着鼓起掌来。 “如此,最近边境上通缉的李富梨,徐达严两个江洋大盗,就是你们两个了。怪不得先前你分文不名,出塞归来立刻能弄到一百匹好马!”李渊微笑把刘弘基的讲述听完,不动声色地问道。 “不是,李富梨是晚辈,徐达严是晚辈的一个生死之交。不知道地方官为怎么非但弄错了名字,连晚辈的长相也画得不对!”李旭见刘弘基把盗马放火的责任一个人全揽了,赶紧出言替他分担。 在他心目中,放火偷盗是滔天大罪。如果自己在中原犯了错,被杀一百次也不冤了。虽然烧得是突厥人的营地,偷得是突厥人的马,也不见得有何光彩可言。所以不待李渊再问,一五一十,将自己和徐茂功如何被阿史那却禺硬请进营中,如何被逼着留在突厥当差,如何逼迫小吏潘占阳带自己逃走,如何为了吸引突厥人注意力放火烧了马厩的事情说了一遍。虽然没有刘弘基的那种口才,却也胜在实实在在,听起来更有一番传奇意味。 “那突厥人为什么非拉你入营,你怎么又叫了李富梨?”没等众人说话,李婉儿站起来追问。平素她最喜欢做些冒险刺激的事情,李旭说的故事又正和她的胃口。因此,不由自主想刨根问底。 李旭的脸又红了红,只好将自己去年出塞的缘由,以及在苏啜部的经历简略讲述了一遍。连带着附离这个绰号的由来也解释清楚,只是故意隐去了和陶阔脱丝之间的情事。 “小侄出塞前弃文从商,已经失去了良家子的身份。世伯如此提携,怕是,怕是小侄没资格承受!”末了,李旭又补充了一句。他涉世未深,还没学会撒谎。明知道自己骗不过李渊这个老江湖,索性把全部底细都托了出来任由对方评判。 “不妨,明日你尽管去军中应卯!”李渊摆摆手,笑着说道。他倒喜欢李旭这种坦诚的天性,想了想,转头向建成命令:“明日你以我的名义写一封信给上谷郡守,告诉他仲坚受我之命为国出塞购买骏马,才不得不隐身商吕。我虽然不在地方任职多年,这点薄面,想必郡守大人会给的!” “多谢,多谢世伯!”李旭听罢,再次拱手称谢,心中感动无以复加。眼前这位贵为唐公的世伯的确仗义,非但一语帮自己遮掩了逃兵身份,居然连防止地方官员骚扰父母这一层都替自己想到了。只是自己身为通缉重犯,把行藏告知了地方,难免会惹来更多麻烦。 “举手之劳而已,你别总是拱手。若想谢我,不如多饮几杯!”李渊笑了笑,举盏相劝。 喝酒向来是李旭最拿手的技艺,当下端起酒盏,连干了三大盏,每饮一盏,必说一个谢字。李渊被他憨厚的举止逗得哈哈大笑,举杯陪了一口,低声叮嘱:“你们安顿下来后,也要写封信回家。咱们这支队伍只管运粮,肯定不会与敌军交锋。所以让家人尽管放心,保证不会有人伤一根寒毛!” 李旭和刘弘基大声领命,再度举盏向唐公致谢。待众人的杯子都空了,刘弘基再度起身,低声问道:“仲坚被通缉之事……” “不妨,他们通缉的是李富梨和徐达严两个妖怪,又不是李仲坚、徐茂功。那姓徐的小子且不管他,仲坚自从去年秋天被本督征辟,一直在契丹部行走,根本就没去过突厥。有本公麾下几十个士兵为证,相信没有人会把他与江洋大盗混在一起!”李渊举起酒杯,大笑着回答。 “如此,多谢世伯!”刘弘基亦笑,端起酒坛,自己给自己满满斟了一盏。 众人皆笑,只有李旭这个木头脑袋还不明白李渊有什么手段把李附离和自己变成了不相关的两个人。正犹豫着是否该向刘弘基问个究竟,却又听李渊爽朗的笑声自主座上传了过来。 “痛快,如果是本公在场,也要放他一把大火!阿史那却禺这个小子,把连营扎得距离大隋这么近,难道他以为满朝诸公的眼睛都是喘气用的,看不出他的狼子野心吗?” 李旭看了看刘弘基,二人都在对方脸上看到了震惊的表情。二人当时只管放火偷马,谁也没想到突厥人把营地扎到了索头溪边,居然还存了这种大逆不道的心思。 “痛快,当为此火干三大杯!”李渊大口喝着酒,仿佛自己领兵伏击了阿史那却禺一样高兴。看看满头雾水的李旭,他笑着安慰:“阿史那却禺当我大隋君臣都是傻瓜,咱们自然不能来而不往。想是刑部那个独孤家的小子看穿了他的计谋,顺水推舟就把你的名字写成了李富梨。既然名字和长相都对不上号,朝廷也不会真的想抓你。朝廷不上心,地方官们谁吃饱了没事情做,还非要去查一查李富梨是不是出于自己治下?叫阿史那却禺等着吧,等上十年八载的,我大隋一定送几个江洋大盗给他!” 第二天一早,唐公李渊即以行军司库的名义当众褒奖了两位为国捐马的壮士,并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保举他们二人做了护库旅帅和督粮队正。刘弘基和李旭谢过司库大人提拔之恩,领了衣甲器械后,正式成为了大隋行军中的一员。 安排好一天闲杂事务,李渊立刻派心腹跟着刘、李二人到郊外农家,将除受伤的黑风和二人坐骑外的所有战马都赶入了军营。这九十多匹马中有五十匹是突厥军马,其余四十几匹亦是在中原难得一见的良驹。怀远镇的大小官员看到后,一个个羡慕得眼睛放光。都说唐公有不测之福,居然在大军未出征前能弄到这么多好马来。 李渊在官场打了那么多年滚,自然知道大伙心里存得什么念头。当即命人挑出三十匹血统最纯正,骨架最精奇的战马,命人单独用精料喂养。准备在大军到来时,以功勋后代和大隋良家子的名义进献给当今圣上。其余的战马则挥挥手,由着麾下大小官吏和兵头们去挑。 众人欢呼一声,立刻扎进了马群。顷刻间,近七十匹良马被瓜分了个干干净净。至于李渊这个主官,居然一片马掌钉都没捞到。建成、弘基和李旭三个忿忿不平,私下嘀咕官吏们没良心,李渊听了,也只是一笑而过。 稍后,有人带着李旭和刘弘基去军营安置。他们两个是李渊亲自保举的军官,又是所有官吏胯下坐骑的故主,所以走到哪里都被人高看一眼。负责掌管旗鼓帐篷的王姓参军还亲自带人腾出了两间大屋,供两位壮士暂时“歇脚”。 “多谢王将军美意,我们两个初来乍到,还是住在帐篷里好。免得坏了这里的规矩,给王将军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刘弘基处事老到,一看见房屋的大小结构,赶紧推辞。 “没关系,大家都是好兄弟。冬天马上就来了,这塞外之地又冷又干,帐篷怎是咱们这些人住的。你们尽管搬进去,缺什么东西就到老齐那去要,他负责大伙的吃穿用度!”王参军拍了拍刘弘基的肩膀,表现得像多年不见的老朋友般热情。 “那,多谢王将军!”刘弘基听参军大人如此说,只好领了这份情谊。转身从行李中抽出了一把抢来的突厥弯刀,双手捧着送到了王姓参军面前。 “刘兄,你这是什么意思!”王将军一见那镶金嵌玉的刀柄,立刻变了脸色,边向后躲,边质问道。 “王将军戎马多年,想必喜欢收集些兵器。这是小弟从突厥得来的,使起来不太顺手。不如送给王将军,也好助将军斩将夺旗!”刘弘基笑着解释。这柄刀是他从被李旭射死的那个突厥将领身上搜检回来的,一直舍不得用。此刻初来乍到迫切需要积累人脉,只好拿出来救急。 “好兄弟,你的心意我领。但我从小到大,从来没摸过刀啊!”王姓参军苦笑着摇摇头,把刀又推回了刘弘基手里。 这一下,不但李旭愣住了,刘弘基也如丈二和尚般摸不到头脑。王姓参军见他们发愣,笑了笑,赶紧低声补充了一句:“不但是我,咱们这至少有十几个不会使刀的。你要是成心交朋友,晚上关了营门后,大伙一块溜出去喝酒。这虽然是边陲之地,但城里的天香楼……” ------------ 第二章 出仕(9) 、、、、、、、 王参军一挑大拇指,满脸陶醉之色。 闻此言,刘弘基立刻收起了刀,色咪咪地笑道:“王将军可有相好的在那里,不知道来自靺鞨还是契丹?” “去,尽说不着边的!”提起女人,王姓参军立刻与刘弘基熟络了起来,捶了他一拳,笑骂道:“那靺鞨妞儿又黑又瘦,摸一下得做半个月噩梦。那契丹大妞更甭提,胖倒是胖了,可那腰比水桶还粗。咱们兄弟怎会那么没品味。咱们要赏花……” 他抬头看看在外边忙碌着替两位主官收拾行囊的士兵,压低了声音说道:“那边有几个犯官的女儿,知书达理的,咱们去照顾照顾生意,总好过让她被那些扶犁黑手捏摸……” 李旭听他说得下流,摇摇头,悄悄地走到了屋子外。刘弘基却和此人很快混熟了,谈了些风花雪月后,逐步弄明白了这里的底细。 按大隋军规,粮草辎重属于重点保护对象,非能员干吏不得担任为大军督粮之职。而督粮官的麾下更需要配备“精兵强将”。只要保护好了粮草,“精兵强将”们就算为国立功。既没有上战场的风险,又能捞到将来加官晋爵的资本。 所以,自从大隋皇帝下了征兵令后,那些家里有些小门路的官宦子弟,就都打破了脑袋往怀远镇里挤。唐公李渊现在的官职虽然小,手底下却是“藏龙卧虎”,随便拉出个火长来,弄不好都是县令大人的公子。(注11) “那好,今晚我和仲坚在天香楼摆酒,拜见诸位哥哥!”刘弘基跟王参军套够了近乎后,大方地许诺。 “哪用你们两个出钱呢,我们怎也不能白拿了你们的马。今晚你们两个尽管空手出来,我们这些先来的哥哥替二位好兄弟洗尘!”王姓参军笑了笑,拍着胸脯回答。 刘弘基好歹也是个世家子弟,知道与人交往的重要性,笑着谢过王参军的盛情。到了晚上,则不由李旭推辞,死拉活拽把他扯上了马背。 白天看上去戒备森严的军营,晚上管得却是极其松散。管营门的小校看到刘、李二人,问都不问即搬开了路障。营外巡视的士兵更为慵懒,听见马蹄声,连灯笼都舍不得高举一下。 “这哪是官军!”李旭跟在刘弘基身后,愤愤地说道。在他的梦想中,大隋军队不能做到传说中的威武仁义之师,至少也是个令行禁止的地方。没想到晚上关了营门后,他和刘弘基还可以大摇大摆的溜出来。 “你心中的官军是什么样?”刘弘基从马上回过头来,低声问。 “至少,至少像罗艺将军麾下的虎贲铁骑!”李旭想了想,低声回答。入伍第一天的印象对他打击很大,此刻他心中除了失望,还是失望。对比之下,步校尉在他心中留下的印象则愈发深刻,深刻到他恨不得自己立即就变成了虎贲铁骑中的一员。 “兄弟,听哥哥一句话!”刘弘基带住战马,非常郑重地向李旭告诫道:“现实中的事情,永远不会跟你想得一个样。你没有力量改变,就得想办法适应。只有适应了,才能一步步向上走。否则,永远都会被人踩在脚底下!” 说完,一夹马肚子,快速冲进了无尽长夜中。 这就是我想要得到的吗?李旭迷茫地看了看。四下里一片漆黑,除了身后的军营外,没有半点人间烟火。晚秋的夜风从北方翻山越岭而来,吹透人的衣服,吹得身上冰凉冰凉。 “这鬼天气,估计要下雪了!”唐公李渊听听外边的风声,低声说道。 “下了雪,爹爹刚好带着我去打猎。我昨天射中了一支鸭子,明天说不定能射一头鹿来给爹爹下酒!”李元吉猴上来,抱着李渊的脖子叫道。 “元吉,别胡闹,爹累了一天才回来!”正在亲手给父亲倒茶的李婉儿板起了面孔低声呵斥。李元吉回头,冲姐姐做了一个鬼脸,一双手非但没有松开,反而搂得更紧。 窦氏夫人笑着上前,将永远长不大的儿子抱了下来。下人们已经都被她打发了出去,此刻房间中只有唐公夫妻和建成兄妹四个,所以屋子内的气氛显得分外温馨。 窦夫人很珍惜这种温馨的感觉,也就是在塞外,一家人才能聚在一起静静地说会儿话。如果是在中原,丈夫有没完没了的应酬,家中还有六七个待妾和十几个别人的孩子。而作为标准的贤妻,自己还不能流露出半点怨言。 “爹爹也真是,照顾刘家哥哥一个人也罢了。何苦为了一个傻呼呼的农家小子费那么大周章!”李婉儿见弟弟没得到应有的教训,把被憋住火气立刻转嫁到了别人头上。 “你们真的认为跟着弘基来的那个李仲坚是傻小子吗?”李渊笑着摇了摇头,向儿女们问道。帮刘弘基和李旭洗白身份这件事情说起来简单,私下里却有很多事情需要运作。特别是这批来历不明的战马,必须尽早抹去一切与突厥有关的痕迹。李渊是个精细人,不愿意中间出什么纰漏,所以亲自忙碌了一整天,梳理清楚了其中所有细节后才放心地安排手下人去执行。 “那个人分明是个刚出茅庐的傻瓜,什么都不懂,说话也怯怯的,没半点英雄气概!顶多是箭射得好些,准头和力道实足!”李婉儿放下铜壶,笑着点评。 塞外归来的野小子给她的印象非常深刻,不像平素常见的那些世家子弟,一个个风流倜傥。而是像一个青涩的山梨,闻起来有些诱人,但一看表面,就知道其中滋味不会太好。 “刘大哥既然主动带他来投靠我们,此人肯定不是一个俗物!”李建成摇摇头,不同意妹妹的意见。 “他心思其实挺细的,可能是见的世面少了些。让我那一箭,几乎把除爹爹外所有人都骗了过去!”李世民也摇了摇头,站到了哥哥一边。能在比武场上掐拿好分寸,既让对方高兴又不流露出让步痕迹的人,在他眼中绝对不会是二姐所说的傻小子。 “你爹爹我当年刚入朝为官时,比他的样子好不到哪儿去。”李渊深情地看了一眼妻子,笑着对子女说出自己的看法。“那时候满朝文武论年龄都是我的长辈,论心机都比我深。我吓得腿都哆嗦,硬撑着才把先皇的问话回答完!回到家,你娘接过我换下的朝服,用手一拧,居然拧出了一摊子水来。” 窦夫人的手悄悄地伸过来,握住了丈夫的大手。的确,那时的丈夫也是个青涩的少年,但人都有长大的时候。再青涩的梨子最后都会成熟,都会沉甸甸地压弯枝头。自己算幸福的,可以目睹其青涩,也可以品尝其成熟。虽然,青涩的时候是自己一个人感受其青涩,而成熟时却有数个人与自己分享。 “那人是个农夫,怎能和爹爹比!”李元吉瞪起眼睛,大声抗议。 李渊回过头,轻轻拍了拍幼子的脑袋,低声指点道:“其实差不多,你们生在富贵之家,只是比人家多了分阅历而已。阅历可以补,但一个人的天分和骨气却是补不出来的。要我看,这个人是块璞,只缺磨而已。这世道马上要乱了,咱们李家多帮一个人,将来就多一个人帮。若是能把他留下来,更是一个难得的好助力!” “世道马上要乱了!”这种话从李渊嘴中说出来,与普通人嘴中说出来有着截然不同的分量。李氏兄妹都沉默了下去,思考了好一会儿,长子建成才再度把话头提起来。 “依我之见,我们李家可以厚待之,以恩义结之。他是个讲义气的人,否则也不会主动把放火的责任跟弘基兄分担!” “就怕他不知道感恩,昨天爹爹答应举荐他当队正,他连谢字都没说!”已经过了一整天,李婉儿对昨日傻小子的失礼行为依旧耿耿于怀。 “他当时不是怕拖累咱们么,刘大哥已经解释过了!”李建成宽厚地笑了笑,替李旭说了句好话。既然父亲想拉拢此人,自己少不得也要费些心思。如果将来真是个乱世,那小子箭法超群,武艺据说也不错,留在李家至少可以当个悍卒来用。 “要不感恩,就杀了他。人不为我用,必杀之!”李元吉从母亲膝盖上跳下来,故作凶恶地说道。也许是因为年龄太小,不知道杀戮为何物的缘故。“杀”字被他说得像玩耍般,格外轻松。 “谁教你的这话!”李渊却板了脸,厉声质问。 李元吉见父亲生气,吓得立刻躲到了母亲的身后,边藏,边小声嘀咕:“《后汉书》上说的,爹爹如果觉得不对,孩儿改好了!” “老爷,他还是个孩子!”窦氏夫人笑着替儿子打圆场,伸手将元吉从身后拉出,再度放在了膝盖上。“有什么不对,你一点点教好了,何必动不动就瞪眼睛!” 妻子在身边,李渊知道自己教训不了孩子。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道:“都是被你惯的,动不动就提杀字。自己又没什么本事,将来难免会给家族招惹祸端!” “才十岁的孩子,有什么祸端。再说了,他不是在替你出主意吗?”窦氏爱怜地摸着元吉的脑袋,低声替儿子辩解。 她亲自为李渊生了四个儿子,长子建成老成宽厚,是个守业之才。二子世民气度恢弘,也是个能在世间立足的俊杰。三子玄霸体弱多病,留在老家没带出来。所以,窦氏把应该给两个儿子的爱都给了最小的儿子。虽然这个小儿子性子差了些,但聪明好学,武艺上进步也快。 “世民,你怎么认为!”李渊不再理睬元吉,把目光转向了话不多,但行事分寸感极强的李世民。 “这个人性子很质朴,阅历浅,头脑却不简单!”一直没说话的李世民缓缓地分析道。“有句话说得好,君子直,可欺之以方……” 他笑了笑,不再继续说下去。目光看向自己的父亲,明亮的眼睛中充满了得意。 ------------ 第二章 出仕(10) 、、、、、、、 天渐渐转冷,李旭的心也一天比一天变凉。在他心中,真正的官军应该是罗将军、步校尉那样叱咤风云的铁血男儿,绝对不该是身边这些混吃等死的家伙。这些人非但没有马上取功名的雄心,甚至学一学怎么握刀的心思都没有。 但失望的心情并不影响他每天带队巡仓,也不影响他与上司和同僚们打成一片。刘弘基那天教导得好,如果你没有力量改变现实,只能强迫自己去适应。怀远镇这里虽然不理想,总好过了去别的行军中做小杂兵。况且身边这些同僚虽然懒了些,色了些,心肠却都不坏。至少他们从来不做强买强卖,欺压良善的勾当。 ‘行军和虎贲铁骑不一样!’经过了近半个月的琢磨,并与王参军等老油子请教,李旭终于弄明白了大隋军制的概况。依照建国以来的传统,全国兵马分为禁军、府军、边军和行军四大类。其中禁军也称内府,是二到五品官员的后代才能加入的地方。而府军和边军是大隋的常备兵马,加入后全家可以免除课役。至于行军,则属于朝廷对外大规模作战才拉起来的临时队伍,通常由府军老兵担任队正、火长一类军官,普通士兵全是强征来的百姓,铠甲、兵器和战马都需要临时征来的士兵们自己准备。 此番东征,皇帝陛下一共征召了一百三十万人,以府军为骨干组建了十二个行军,每军人马从五万到三十万不等。唐公李渊负责在怀远镇替所有兵马准备粮草,不隶属于任何行军。皇帝陛下专门给了他一个从五品司库督尉的职务,辖一千二百人,分为四个团十二个旅。能当上火长、队正、旅率、校尉的,几乎每个人身后都有各自的背景。 “实话实说,咱们这帮兄弟就是来混几天日子,顺便捞点功劳回去给父母长脸的。你别那么看不开,整天没个笑模样。虎贲铁骑是厉害,咱大隋倾国之力不过养活了五千来人。连皇上东征高丽这么大的事儿都舍不得带上,你算算有多娇贵。老弟你在这是个队正,到那里去,估计连火长都没的做,别想不开,干!”王参军一边安慰着李旭,一边劝酒。他出身于淮南王家,世代簪缨的大户。可惜投错了胎,庶出。所以无法靠门荫当官,只好到军中先积累些功业。 “人生行乐须趁早,兄弟!功名自古马上取,这话不假。但万一失手,就成了帮对方取功名的那颗人头。看开点儿,有唐公帮衬着,你还愁不发达吗?”说这话的是掌管刀甲、仪仗、厚衣、被褥的司仓参军齐破凝,大伙都习惯称他为老齐。年龄只有二十五岁,看上去却好像三十开外。和刘弘基一样,此人算个官宦之后,自幼被授了左勋侍的虚职。家中人丁不旺,没有兄弟姐妹,为了不出征战死,所以主动投到唐公麾下来替大军管理仓库。 “至,至少咱这不愁吃穿!传递家书也方便!”录事参军秦子婴结结巴巴的插话。他是垄右秦家的独苗,写得一笔好字,所以被李渊安排在军中做录事。顺带着也干些帮着低级军官们写写家书,帮王元通,齐破凝这些无聊人物写写喝花酒时专门用的情诗等杂务。 “谢谢诸位兄长,我只是随便问问而已。之所以提起虎贲铁骑,是因为有个老朋友在那边做校尉!”李旭举起酒杯,狠狠地饮了一大口,说道。 传递家书方便,这好处他深有感触。唐公体贴下属,对某些假公济私的行为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低级军官的家书总是搭官府公文的便,由驿卒经官驿传递。如此一来,从怀远镇送信到上谷郡只需要两、三天时间。而易县是上谷郡治所,如今县令对李家十分客气。 县令对李家客气的原因是唐公亲笔写了一封信给郡守,告诉他李旭被自己以良家子的身份征辟。过去弃学从商的选择,属于军中秘密公务。如今公务结束,身份也拜托郡守给改回来。郡守大人觉得事情奇怪,仔细问了唐公派来的送信人,才知道上谷李家与垄右李家居然是同宗,如今唐公已经认下了李旭这个世侄,特地留他在军中历练。 既然是唐公的世侄,那自然不可能是真正去经商。既然已经在军中当了队正,并可能继续高升,那自然不可能是逃兵。郡守和县令都是干吏,这么点推理难不倒他们。所以不到半天时间,李旭的事情就统统得到圆满解决。作为地方父母,县令大人还亲笔写了品学兼优四字评语,交由下书人送给唐公,算做自己对本县贤良的推荐。 得到儿子的消息后,李旭的父母也很快托人捎来了家书。对儿子突然离开苏啜部以及马上到手的儿媳不翼而飞的原因,两个老人在信中没有多问。只是告诉李旭,家中一切安好,两次托人带来的财物均以如数收到。长房大哥听说李旭有了出息,特地邀请老李懋参与族中事务。这回,父亲李懋不用再多交香火钱,而是像其他长房兄弟叔伯一样,每年都可以从晚辈们交来的香火钱中分一份奉养。 “唐公于你有知遇之恩,你必倾力而报之。勿以家中父母为念,切切!”信的末尾,老父李懋再次重复。每当看到这几个字,李旭就想起父母去年秋天在油灯下为自己准备行囊时的身影,一遍遍将包裹捆好,又一遍遍翻开,唯恐其中遗忘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对于唐公的大恩,李旭早已铭刻于心。虽然他涉世未深,却也知道唐公亲笔书信对一个乡野间的普通农家意味着什么。如果没有唐公那封信,县令大人不会注意到自己的“才学”。如果不是听说自己做了队正,族中长房叔叔伯伯们也不会想起自己的父亲李懋年龄已高,早应该享受晚辈奉养的事实来。 “头二十年看父敬子,后二十年看子敬父!”李旭在初雪后的军营里巡视着,想着去年出塞时九叔的话。这些不经意间说出的,乡愿得掉渣的话都应验了。即便是为了父亲所受到的尊敬,他也要在这寒冷的军营中继续坚持下去。 但是,曾经把许多人生道理用最朴实语言教给他的九叔却再没了消息。李旭送出的第二封家书中曾专门问过父亲,但父亲的回信中却对孙九只字未提。 “估计是麻子叔没把事情办妥当!”李旭私下预测。他想找个机会跟建成说一说,看看唐公能不能过问一下孙九的事。结果,这个打算刚刚跟刘弘基提出来,就被对方一言否决了。 “你千万别再提孙九,也别跟人说自己师从他学过射艺,估计他遇到大麻烦了!”刘弘基谨慎地关好门窗,郑重叮嘱。 “麻烦?”李旭惊诧地叫道。这件事本来就是地方官员仗势欺人引起的,自己已经出钱打点,认错,又托了人,难道孙九故乡的官员们对他的恨就那般深吗? “你个傻小子,没看见当日你说起师承时,唐公和建成兄脸上的表情吗?”刘弘基气得给李旭头上来了一个爆凿,低声质问。 “唐公曾经关注过我的师承?”李旭狐疑地想。想了好一阵子后,他才想起那是一个多月前,自己刚见到唐公的时候。当时对方问及自己跟谁学的射艺,自己说了三个人。唐公最后一口咬定自己的师父出自江南王家,仿佛生怕自己跟九叔扯上渊源般。 “记住了,你的授业恩师是无名老人,出身于江南王家。与孙安祖没半点瓜葛!”刘弘基搬着李旭的肩膀,一字一顿地说道。“如果你不想毁了自己的前程,不想牵连家人,一定得这么说。唐公世代为官,在朝中人脉极广,能让他皱眉的麻烦,肯定小不了!”(注12) “嗯!”李旭点头答应。对刘弘基为人处事的智慧,他非常折服。对方既然这样教导,他没有理由不领情。 数日后,在司库参军齐破凝口中,李旭听到了一个谣言。几个月前,长白山(注13)人王薄不愿意从军,带领一伙百姓起兵造反。义军编了一首军歌,流传甚广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着红罗绵背裆。长槊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这帮反贼,倒也过得快活!”齐破凝明显喝多了,大逆不道地赞叹。 “这还不是绝的,几个月前,清河有个姓孙的家伙杀了县令造反……”参军王元通抱着个煮熟了的彘肩,边啃边说:“你们猜他给自己起的名号是什么,嘿嘿……”王元通得意洋洋地看看大伙,仿佛拣了五百吊钱一样高兴,“猜不到吧,嘿嘿,摸,摸羊公!偷羊的国公!” “摸羊公!”众人轰地一声大笑起来,口中的酒水喷得到处都是。 “唉,唉,笑,笑死我了。这,这反贼真够逗的,笑,笑死我了!”录事官秦子婴趴在窗子边上,边笑边捶酒楼的墙壁。 “摸羊公!”李旭偷偷地叹了口气,走到秦子婴身边,伸手推开了窗子。 北风裹着雪花呼啸而入,吹得他上下牙齿不住打颤。 “九叔没有偷别人的羊”李旭默默地告诉自己,“绝对没有!”。 ------------ 第二章 出仕(11) 、、、、、、、 酒楼中的笑声很快就停止了,确切一点说,大伙的笑声被李旭和秦子婴两个人脸上的表情给硬塞回了喉咙里。平时本来就很少笑的李旭脸色铁青,手按在腰间的刀柄上,五指不停地开开合合。而秦子婴则张大了一双饱含诗意的眼睛,手指直直地探向了窗外。 “火,火……”从小读书读到大的秦子婴紧张得无法把话说完整。事实上,也不需要他把话说得再完整了,夹杂在北风中的号角声穿过窗子,把喝得半醉的所有人瞬间冻醒。 “是军营方向!”刘弘基第一个跳起来,冲下楼梯。简陋的木梯被他踩得摇摇晃晃,几乎随时要垮踏下去。 这个节骨眼上,没有人会顾及脚下的安危。楼梯的晃动越来越剧烈,整个酒楼都跟着晃悠起来。几个隔壁房间的酒客探出头来骂街,看见快速下冲的公子哥们,赶紧把头又缩了回去。王元通等人不喜欢欺负人,但那身黄色的戎服足以保证他们不受别人欺负。(注14) “爷,爷,您还没付账!”酒楼掌柜见众人欲走,赶紧冲了出来。王元通一把推开了他,骂道:“奶奶的,瞎了你的狗眼,爷什么时候赊过你的账!滚开,唐公点兵!” 掌柜的不敢再拦,哭丧着脸蹲在了门框边上。走在王元通身后的齐破凝随手扔下一个钱袋子,叫道:“自己数,剩下的存在你柜上。若是敢黑了爷们的钱,小心你的屁股!” “嗨,嗨,不敢,小人不敢!”已经自认倒霉的掌柜喜出望外,抱着一小袋铜钱连连作揖。从重量上他就能推测出来,袋子中的铜钱恐怕有小半吊。怀远镇地方小,没什么名贵菜。五百个钱,足够眼前这些瘟神们再来十次八次了。 早有伙计将众人的战马牵到了近前,也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过于紧张,秦子婴的靴子在马镫边滑来滑去,就是认不进镫口。刘弘基看得不耐烦,大手一伸,拎着脖领子将他拎上了马背。在秦子婴的尖叫声里,众人抖开缰绳,风一般冲向了自家大营。 沿途陆续有出来喝酒的军官们加入队伍,片刻之间已经聚集成一小队。有人领头,有人断后,即便平素出操时也没这么配合默契过。 整个军营都被号角声从睡梦中惊醒,平时训练不卖力的公子哥们盔斜甲歪,一个个脸色煞白地站在风雪中看火。而那照亮的半边天的火光就在城外五里处,隐隐的喊杀声和战鼓声不时被风送入耳朵。 唐公李渊早就来到了军营,带着长子建成和十几名贴身侍卫往来巡视。麾下这群没上过战场的雏儿们的表现早就在他预料之内,所以他也不感到生气,顶多是对迟迟归来的军官们冷笑一声,或是瞪上一眼,便径自走了开去。 主将的镇定让混乱的军心慢慢安稳,士卒们不再来回乱跑,讪讪地找到各自的伙伴,在旅率们的号令下排好队列。 “兄弟,哪儿在打仗?”李旭听见临近的队伍中有人小声询问。 “听说是有高丽人试图过河,不小心踩塌了冰面!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已经带他的人迎了上去,双方正在夜战!”一个神智稍微清醒些的队正低声回答。 “他奶奶的,粮草辎重摆了一堆,就在别人家门口。人家当然要过来烧了!”有人小声抱怨,不小心嗓门大了些,脏话被风吹出了老远。 立刻有人大声附和:“就是,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的主意,嚷嚷了一年了还不开打。河对岸那帮家伙即便是傻子也准备好了!” 瞬间,全场鸦雀无声。一句王八蛋,让所有人都变成了哑巴。长着耳朵的人都听说过,这次东征高丽是圣明的皇帝陛下亲自谋划,誓要让大隋永绝辽患。这样的王八蛋不需要多,一个就可以令大伙抄家灭族。 骂人的士兵自知失言,低下头拼命向人堆里藏。参与议论的也都低下了头,唯恐被有心人记下自己的面目。 “点卯!”关键时刻,李渊的声音从队伍前传来,令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 司兵参军扯着嗓子,挨个呼喊队正以上军官的姓名。从吹角聚兵到正式点卯的时间足够长,所有军官都很给面子地赶了回来。虽然其中大部分人都气喘吁吁,还有两个人一直在摇晃,风把他们身上的酒臭吹散,熏得前排将士直拧鼻子。 “从明天开始,不想被人捅了黑刀的,晚上别再离开军营!”李渊皱了皱眉头,喝道。 “尊令!”将士们齐声回答。作为大隋与高丽界河的辽水已经结冰了,对方的人马随时都可能从冰面上杀过来。这个季节,留在军营里的确比出去闲逛安全得多。 “当值的旅率带领本部兵马巡仓,严防有奸细溜进来纵火。其余人解散,回去睡觉!”李渊扫视了一眼麾下这些菜鸟,大声命令。 “是!”将士们答应一声,却没有动,几乎所有人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回营睡觉?这怎么可能,一旦敌军杀过来……? “回去睡觉,黑灯瞎火的,踩塌了一次冰面,谁还有胆子踩第二次。睡觉,养足精神明天看好戏!”李渊大度地挥挥手,再次重复自己的命令。 “是,将军!”士兵们高兴地回答,嘻嘻哈哈地散了开去。唐公说得对,高丽人运气差,冰面没冻结实就急着过河。今夜已经将冰面踩塌了一次,肯定不会傻到去试第二次。 刘弘基、李旭等人的脸色却渐渐凝重。他们有过塞外生活的经历,知道塞外的河流无论多宽在冬天都会结冰。从现在开始,北风和雪花会将整个辽河都冻起来。大隋和高丽之间近百里边界上,处处都是冰做的桥梁。 是不是该提醒一下唐公?李旭用眼神向刘弘基探询。后者却轻轻地摇了摇头,以眼角的余光给了他斜斜的一瞥。 李旭顺着刘弘基的示意看去,黯淡的火光下,他看到唐公的家将李严带着三十几个心腹老兵缓缓向营外走去。微微侧头,他又无意中看到了另外二十几个百战老兵,跟在家将李顺身后走向了粮仓重地。 “你们两个回营去,别再带头胡闹!”正在前行的李渊转过身,仿佛预料到刘弘基和李旭的表现般,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们一眼,叮嘱。 “是!”二人躬身领命,大步走向自己的营房。 ------------ 第二章 出仕(12) 、、、、、、、 “唐公之举深得用兵之道!”回房间的路上,刘弘基低声评价。 “明松暗紧,分寸掐拿得恰到好处!”李旭点头认同。这话倒不是在拍李渊的马屁,自己这帮同僚是什么德行李旭最清楚,如果刚才唐公稍稍表现出些紧张之意,估计此时军心已经崩溃了。 “唉!”刘弘基叹了口气,仿佛在为怀远镇的命运而深深地担忧。他年龄比李旭大了一倍,看到的东西也比众人多出许多。把屯粮之所放在两国边境上,这是一个非常蹊跷的安排。但透过这种蹊跷,却能隐约推断出一个不可以告知于人的事实。 见对方不说话,李旭也有些黯然。去年弃学出塞,就是为了逃避这场战争。今年到怀远镇投军,也是为了避免成为浪死辽东的冤魂。但是,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自己无论怎么逃都没逃过……. 二人大步地走着,各自想着心事。从校场到住所的距离转瞬即至。可两个人仿佛都忘了路,斜斜地绕了过去,兜了半个圈子,又斜斜地绕了回来。 沉默了片刻,刘弘基低声建议:“兄弟,该咱们为唐公做点事了!” “刘大哥,你说吧,咱们怎么做!”李旭点点头,声音不大,但是非常果决。唐公对自己有知遇之恩,自己的确应该有所回报。况且,方才他离去前那意味深长的一瞥显然有所表达,自己猜测不到李渊的心思,但这个问题难不住心思缜密的刘弘基。 “帮唐公守住怀远镇!如果大军未动,粮草先失,唐公肯定身败名裂!”刘弘基停住脚步,望着黑漆漆的天空说道。刹那间,草原上一起突围时那种蔑视天地的气概又回到了他身上。 这才是李旭认识的刘弘基,在兵营的这一个多月,日日和大伙一起呼酒买醉的刘弘基和草原上那个高大威猛的汉子几乎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有时候,李旭甚至怀疑刘弘基是否有个一摸一样的孪生兄弟。 “怎么守?”李旭低声问。 “首先,咱得稳住自己,稳住身边这帮弟兄!高丽人不敢跟咱大隋主力正面对决,只要怀远镇的军心不散,咱们就有尽力一博的机会!”刘弘基想了想,说道。 “我尽力而为!”李旭仔细想了想,郑重答应。 对职位低微,从军资历仅仅有一个月的刘、李二个人而言,稳定军心并不是举手之劳。能托关系来怀远镇从军的人,家中背景都不太差。当初大伙都是为了避免上战场送死而来,包括李旭和刘弘基,何尝没抱着同样的打算。如今安全之所变成了危险之地,谁还有心思听两个新人的。即便他们是唐公嫡系,也不能让大伙拿身家性命去冒险。 但有了近一个月的酒肉交往,大伙就都是朋友,朋友之间自然可以交心,包括交流对眼前局势的判断。 这个交心的机会不用李旭刻意去找,当他和刘弘基商量好了对策绕回自己在军中的住所时,平素几个说得来的朋友早已等在了屋子门口。王元通、齐破凝、秦子婴、武士彟、张德裕…….熟悉的面孔一个都没少。 “二位,可把你们两个盼回来了!”远远地,齐破凝就上前打招呼。 “我和刘大哥刚才去办了点私事!”李旭笑了笑,低声回答。第一次有目的性地和人交往,他觉得格外别扭。 这种扭捏的表情在众人眼中却变成了神秘。他是唐公的世侄,军营里所有人都知道。两个人刚才迟迟不归,肯定被唐公召去议事了。而议事的结果,则涉及到大伙的身家性命。 “刘,刘大哥,李兄弟,你们,你们还好吧!”秦子婴涎着脸上前问候。平素身子单弱的他突然“胖”了起来,从脖子到膝盖都鼓鼓囊囊的,活像一头攒足了秋膘的糟牛。 “当然好了,难道你希望我们冻死不成。大伙在这站着干什么,有事进屋去说。冰天雪地的,你们不嫌冷吗?”刘弘基打了哥哈哈,扭开门锁,把大伙让进屋内。 “对,对,咱们进屋说,进屋说,老齐,把你弄的酒赶快找人抱进来!”王元通陪着笑脸答应,迈开脚步率先向里走。全身上下六、七把刀互相碰撞,每走一步,都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 刘弘基笑了笑,依次把大伙让进了屋,虚掩了门,吹着了炭盆里的火,又顺手在火盆上方吊了一个装满水的铜壶,然后才慢慢吞吞地问道:“几位兄弟这么晚了不去睡觉,找我们有事情吗?” “没事,没事,就是过来看看!”王元通擦着脸上的汗,话说得吞吞吐吐。 “真没事儿?”刘弘基明知故问。众人既然不说实话,他也乐得跟大伙兜圈子。扯闲课比耐心,他不信在座的有谁比得过自己。 “刘哥,咱们都是好兄弟,对不?”齐破凝是除了刘弘基外年龄最大的人,定力也最差,实在熬不住了,第一个把话头引向正题。 “那当然,一入军营,大伙就都是过命的交情。沙场上,能救你性命的只有身边兄弟!”刘弘基爽快地回答。 “过命的交情,过命的交情!”秦子婴瞬间白了脸,连连说道。他对沙场两个字太敏感,听到有人说及,心跳得就喘不过气来。 “好兄弟有话得直说,不能藏着掖着,对不?”齐破凝推了一把秦子婴,继续追问。 “是啊,朋友贵在交心。若是有话只说半句,那还是什么朋友!”刘弘基用铜签子捅了捅炭火,笑着回答。 火盆里已经有粉色的烈焰跳了起来,烧得铜壶嗞嗞有声。屋子里的温度渐渐高了,每个人的脸都被火光映成了红色。 “那,唐公打算什么时候带大伙撤离怀远镇?”齐破凝终于鼓足勇气,问出了最关键的一句。如果大隋已经开始对高丽的战争,囤积粮草物资的怀远镇无疑是一个安全的大后方。但是,现在高丽人越过界河主动向大隋发动了攻击,当初抱着大军补给方便而特意选定靠近界河的屯粮重地,就成了最不安全所在。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大伙都是君子,能逃跑时尽量别比其他人逃得慢。 “撤,如果你是唐公,你会带大伙撤吗?”刘弘基突然正色,盯着齐破凝的眼睛追问。 齐破凝愣住了,他从来没把自己设想成过一支兵马的主帅。猛然间易了位置,在心中想法的剧烈冲击之下,整个身体都僵硬起来。 “你,你是说,唐公,唐公根本不打算撤走?”王远通的上下牙齿不断打战,脸上淌着汗,身体却仿佛的掉进了冰窟窿。 炭盆旁的几个人脸色都变得雪白,他们都是读过书,从小受过训练的世家子弟。心思转得都不慢。按刘弘基得建议换个位置一想,先前的疑问登时变得清清楚楚。 任何人把自己摆到李渊的位置上,他都不会撤走。怀远镇囤积了足够百万大军吃三个月的粮食,若不战而走令粮食落入敌军手中,主将被千刀万剐也难谢其罪。可若是死守此地,就凭城里这一千二百名混吃等死的弟兄,恐怕支持不了一个时辰就会被高丽人碾成齑粉。 “唐公当然不打算撤了,根本没撤的必要啊!怀远镇虽然小,其实固若金汤!”李旭漫不在乎地替刘弘基回答。第一次撒谎,他有些紧张。但在心情比自己还紧张的人面前,反而显得镇定无比。 “固若金汤?”众人的目光一齐向李旭扫来。李旭的老实厚道在军营里是出了名的,大伙虽然总笑他木讷,但在这非常时刻,同样的话在他口中说出来,要比在别人口中说出来可信得多。 “对啊,大伙看不出来吗?”李旭不屑地看了看大伙,按刘弘基事先教好的说辞解释道:“辛将军麾下的三万多大军就在咱们边上,与怀远镇互成掎角之势。敌军若攻辛将军,咱们从背后袭之。敌军若攻怀远,辛将军必斩其侧翼。而双方僵持时间一长,我柳城、卢龙大军必至,高丽人则陷入重围,有全军尽墨之险……” 这是历史书上讲过的战例,楚国大军曾经以这种阵势抵抗了秦军三个月。大隋不是弱楚,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派来百万援军。 “敌方主将不是傻子,他才不会冒这么大风险来攻。”刘弘基大笑着补充,仿佛真的刚刚与李渊探讨过眼前局势。“唐公以为,河面结冰后,敌军必以偷袭、骚扰为主要手段,绝不会与我们正面交手。” ------------ 第二章 出仕(13) 、、、、、、、 “你想被人砍了吗?如果我是高丽人…….”刘弘基比了个牵发削首的姿势。王元通立刻跳起来,发了疯地将手中木刀向前砍去。 他不想死,家里还有万贯家财需要人继承。如果他稀里糊涂地被高丽人割了脑袋,刚好便宜了几个正出的哥哥。 “齐兄,过来帮把手!”李旭笑着,将一头公羊牵到了营前空地上。齐破凝抓着一把小横刀,哆哆嗦嗦走过去。突然,他跳起来,一刀刺穿了羊的心脏。 “用木盆接血,那可是好东西!”李旭在旁边大声提醒。已经脸色雪白的齐破凝抄起木盆,强忍着心头烦恶将木盆垫到羊尸体下。 他的名字听起来够威风,就是见不得血。秋天时士兵们杀羊囤肉,他在旁边吐了一塌糊涂。现在,他还想吐,但面对死亡时已经睁开了眼睛。 秦子婴穿得像头骆驼一般,摇摇晃晃地走上前。李旭伸腿拌了他一个跟头,然后将弯刀鞘卡在了他的脖子上。 “秦录事,得罪了。杀一个名录事参军,不知道记几级功?”李旭笑着问道。 “录事参军,八品,五,五级!”秦子婴喘息着,伸出五根手指。猛然,他意识到对方是说自己,气得在地上打了个滚,试图站起来。却被李旭用一根手指头推到了下去。 “杀不死对方,穿多重的甲也没用。反而拖累了自己,被人活捉了去,押到京城去献俘!然后,贺小姐站在河边…..”李旭笑着摆了个望眼欲穿的姿势。 秦子婴恼怒地爬起来,伸手去剥铠甲。一层,两层,三层,突然,他停住了。手指处传来一丝温暖的感觉,让他心里一片宁静。那是一个玉做的护符,用黄丝绦拴着,挂在他的脖子上。他四下看看没人,小心翼翼地将护符塞进了贴胸的衣衫内。 贺小姐是贺若弼将军的孙女,大业三年因祖父的案子被流放到辽东当营妓。秦子婴已经托人将她赎了出来,将来班师时,二人约好了一起去垄右去见秦子婴的爹娘。 李旭笑了笑,不再强迫秦子婴继续练武。虽然年龄比秦子婴小了很多,他却总觉得自己能看穿秦子婴的心思。那样幸福的眼神自己也有过,只是在不久以前,自己彻底地失去了它。 他笑着放下刀,去拎摆在一旁的水袋。冬天里冰冷的井水喝起来有股独特的清冽感觉,特别像在喝酒。他笑着摇头,又将水袋放到了脚下。挥刀隔开了做势拼命状的秦子婴。 双方真正互相了解之后,李旭发现这些混吃等死的朋友,其实有很多可爱之处。他们已经知道李旭不是什么世家子弟,但他们依旧毫不在乎的和李旭称兄道弟。他们知道李旭性情古板,几番喝花酒时任他喝得半醉后一个人离去,下次却依旧要叫上这个小兄弟同往。他们职位都比李旭高,但却从不跟他摆官架子…… ‘其实这些人的资质都不错,只是心中顾忌太多了些。’李旭轻轻一转手腕,将秦子婴刀上的力道卸偏了,然后侧身跨步,将对方撞了一个趔趄。 如果没有跟这些人在酒肉堆上厮混,他们出于爱惜颜面,绝对不会接受一个年龄比自己小了近一轮,职位亦比自己低的少年教导。可既然大伙一块喝酒吃肉成了朋友,年龄问题就被自动忽略掉了。 这也是刘弘基当初强拉着自己与众人喝酒吃肉的用意之一。在为人处事上,这个刘兄甚至比茂功兄还聪明。 李旭明白,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从刘弘基那里又学到了许多东西。看看周围的几个朋友,他心中充满了温暖。 入了腊月,天气愈发寒冷。从北方临近契丹的通定镇到南方的入海的老河口,辽河下游近三百里的地段都结了冰。李旭骑着黑风到河边巡视过几次,只见那冰面都已经呈乌青色。即使到了河道中央,也再看不到契丹野人凿冰取鱼留下的痕迹。 “上兵伐谋,只要烧了怀远镇这座粮仓。大隋兵马的进攻时间至少还得拖后小半年!”大伙坐在一起议事的时候,李建成的话里带着忧心忡忡的意味。 作为家族的长子和父亲的得力臂膀,他经常组织李家嫡系幕僚进行一些小的聚会。虽然眼下唐公的从属规模已经远远小于了他出任一方大吏的时候,但其中依然有不少有名的豪侠和智士。 因为在最近的表现甚佳,李旭和刘弘基被李渊破格准许参加这种嫡系幕僚的聚会。只是二人的话都不多,初来乍到,他们还需要时间来适应这里的氛围。 大部分时间里,李旭都在拨弄火盆中的木炭。外边的天气冷得厉害,是和月牙湖畔时不一样的冷。在苏啜部过得那个冬天虽然也整日下雪,但空气很干,只要太阳出来,身上立刻就会被晒得暖暖的。而辽东这边的风却湿得可凝出冰沫来,水汽在你不经意间钻进任何缝隙,骑马跑上半个时辰,再厚的毡甲都会冻成冰壳。裹在毡甲里的人也冰凉冰凉的,就像初冬时候契丹野人从冰层下诱惑出来的死鱼。 “他们早晚要来,如果我是高句丽国主,绝对不会等着你大隋朝兵马到齐了再开打!”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刘弘基做出如下判断。防御这么长的边界,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麾下那三万多兵马用起来未免捉襟见肘。高丽人如果挥师来攻,随便找个地方即可徒步过河。如果不是畏惧大隋朝以倾国之力来报复,他们甚至可以趁着辽河结冰的机会把辽东三郡全部席卷囊中。 “我估计咱们的那个皇上是想找个更合适的开战理由,所以准备把怀远镇当作诱饵送给高丽人!”李府侍卫钱九珑嘟嘟囔囔地抱怨。提到皇上二字,他总是带着异样的尾音,听起来特别像讽刺。 他原来是个被没入隶籍的盗贼,因为弓马娴熟才被李渊从采石场赎了出来。对李家忠心归忠心,智谋却甚为不堪。并且因为嘴巴大,说话易冲动,总是成为众人抨击的对象。 果然,他的话音刚落,前右勋卫长孙顺德就皱起了眉头。“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问题是,如果怀远镇的粮草有任何闪失,责任都要唐公一个人承担!”他环视众人,给本次议事定下主题,“咱们只想有没有办法平安度过这个冬天,无关的话题最好私下里去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今最好的办法是扩充守军力量。一边加强训练,一边看看能不能请柳城和燕郡调些援兵过来。还有斥候,搜索范围尽量加大些!”参军陈演寿皱着眉头说道。他是追随李渊多年的老谋士了,素以机变著称。到了现在,却也想不出太好的应对之策。 “恐怕是难!”司铠参军马元规铁青着脸摇头。自从下过雪后,卢龙塞那边就没有新的兵马派过来。驻扎在柳城郡宇文述将军虽然调遣了五百多兵士进入怀远镇协防,但对于距离高丽重镇辽东城不足七十里的怀远镇来说,这点援助明显是杯水车薪。 “即便有兵来,唐公也没权力调遣他们。若是征民壮入伍的话,又会授人以柄!”长孙顺德叹了一口气,补充。 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唐公李渊不受当今皇上杨广的信任,职位从正三品一直降到了从五品,以国公的显爵做着小吏才肯干的司库督尉。对于临近几个地方兵马,他没有调度之权。非危急时刻,也没有扩充护粮士兵规模的权力。不尴不尬的身份让其他将领也没法帮助,派人少了起不到作用,如果派一个郎将带着几千兵马过来协助防御,李渊就得听命于对方了。 “从月初开始,我们已经损失了十四个老兵,二十七个斥候!”钱九珑瞪着发红的眼睛报出一串数字。麾下那些舍弃自身功名追随唐公的老卒,都是李府在乱世中赖以生存的柱石。折一个少一个,他可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弟兄折损干净。 大伙七嘴八舌,但谁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糟糕的天气、不堪一战的士兵、包藏着祸心的朝廷,种种不利因素都聚集到了一处,时刻准备发动最致命的一击。 “仲坚,你有什么看法?”李建成的目光扫过众人,最后停留在李旭身上。父亲对这个少年评价非常高,大伙都束手无策的时候,也许他能带来一些新奇的点子。 “如果只是为了烧粮,派少量精兵奇袭恐怕比发动大规模攻击更有效!”李旭的看法与众人比起来相对乐观。“自从上次偷袭失败后,高丽那边就再没发动过大规模的攻击。最近越界骚扰行为是不少,并且随着河面上冰层加厚有了越来越频繁的迹象。但咱怀远镇的弟兄们也慢慢给吓出了些胆子。每次都能主动上城迎战!” “你是说高丽人不会在冬天大规模用兵?”参军陈演寿的目光闪了一下,低声问道。 “不好说,关键看对方将领是否愿意冒险。天冷对敌我双方影响都很大。特别是野外扎营,风险很高。”李旭摇摇头,说道。去年冬天时,徐大眼也这么分析过索头奚部。但当时徐大眼的判断失误,差点被索头奚人偷袭成功。但怀远镇和苏啜部情况又有差别,怀远镇城墙足够高,只要不被敌人出其不意夺了城门,坚持一、两天还是有希望的。而驻扎在野外攻城的人马,则要承受严冬的考验。 他嘴巴较笨,罗嗦了半天,却没有重点。众人的眼光一下子又黯淡了下去。以至于忽略了李旭开头时那句关于精兵奇袭的推断。 “仲坚兄说得对,天气太冷,对敌我双方都是个大麻烦。如果倾力来攻,一旦被风雪所阻,恐怕得不偿失。高句丽毕竟兵马少,其国主舍不得花那么大的本钱!”坐在一边旁听的李世民突然站起来插了一句。他的观点与李旭有些类似。出于对敌手的尊重,他不像众人一样,蔑视地简称辽河对岸那个国家为高丽。而是呼其正式国名,高句丽。 ------------ 第二章 出仕(13) 、、、、、、、 “你想被人砍了吗?如果我是高丽人…….”刘弘基比了个牵发削首的姿势。王元通立刻跳起来,发了疯地将手中木刀向前砍去。 他不想死,家里还有万贯家财需要人继承。如果他稀里糊涂地被高丽人割了脑袋,刚好便宜了几个正出的哥哥。 “齐兄,过来帮把手!”李旭笑着,将一头公羊牵到了营前空地上。齐破凝抓着一把小横刀,哆哆嗦嗦走过去。突然,他跳起来,一刀刺穿了羊的心脏。 “用木盆接血,那可是好东西!”李旭在旁边大声提醒。已经脸色雪白的齐破凝抄起木盆,强忍着心头烦恶将木盆垫到羊尸体下。 他的名字听起来够威风,就是见不得血。秋天时士兵们杀羊囤肉,他在旁边吐了一塌糊涂。现在,他还想吐,但面对死亡时已经睁开了眼睛。 秦子婴穿得像头骆驼一般,摇摇晃晃地走上前。李旭伸腿拌了他一个跟头,然后将弯刀鞘卡在了他的脖子上。 “秦录事,得罪了。杀一个名录事参军,不知道记几级功?”李旭笑着问道。 “录事参军,八品,五,五级!”秦子婴喘息着,伸出五根手指。猛然,他意识到对方是说自己,气得在地上打了个滚,试图站起来。却被李旭用一根手指头推到了下去。 “杀不死对方,穿多重的甲也没用。反而拖累了自己,被人活捉了去,押到京城去献俘!然后,贺小姐站在河边…..”李旭笑着摆了个望眼欲穿的姿势。 秦子婴恼怒地爬起来,伸手去剥铠甲。一层,两层,三层,突然,他停住了。手指处传来一丝温暖的感觉,让他心里一片宁静。那是一个玉做的护符,用黄丝绦拴着,挂在他的脖子上。他四下看看没人,小心翼翼地将护符塞进了贴胸的衣衫内。 贺小姐是贺若弼将军的孙女,大业三年因祖父的案子被流放到辽东当营妓。秦子婴已经托人将她赎了出来,将来班师时,二人约好了一起去垄右去见秦子婴的爹娘。 李旭笑了笑,不再强迫秦子婴继续练武。虽然年龄比秦子婴小了很多,他却总觉得自己能看穿秦子婴的心思。那样幸福的眼神自己也有过,只是在不久以前,自己彻底地失去了它。 他笑着放下刀,去拎摆在一旁的水袋。冬天里冰冷的井水喝起来有股独特的清冽感觉,特别像在喝酒。他笑着摇头,又将水袋放到了脚下。挥刀隔开了做势拼命状的秦子婴。 双方真正互相了解之后,李旭发现这些混吃等死的朋友,其实有很多可爱之处。他们已经知道李旭不是什么世家子弟,但他们依旧毫不在乎的和李旭称兄道弟。他们知道李旭性情古板,几番喝花酒时任他喝得半醉后一个人离去,下次却依旧要叫上这个小兄弟同往。他们职位都比李旭高,但却从不跟他摆官架子…… ‘其实这些人的资质都不错,只是心中顾忌太多了些。’李旭轻轻一转手腕,将秦子婴刀上的力道卸偏了,然后侧身跨步,将对方撞了一个趔趄。 如果没有跟这些人在酒肉堆上厮混,他们出于爱惜颜面,绝对不会接受一个年龄比自己小了近一轮,职位亦比自己低的少年教导。可既然大伙一块喝酒吃肉成了朋友,年龄问题就被自动忽略掉了。 这也是刘弘基当初强拉着自己与众人喝酒吃肉的用意之一。在为人处事上,这个刘兄甚至比茂功兄还聪明。 李旭明白,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从刘弘基那里又学到了许多东西。看看周围的几个朋友,他心中充满了温暖。 入了腊月,天气愈发寒冷。从北方临近契丹的通定镇到南方的入海的老河口,辽河下游近三百里的地段都结了冰。李旭骑着黑风到河边巡视过几次,只见那冰面都已经呈乌青色。即使到了河道中央,也再看不到契丹野人凿冰取鱼留下的痕迹。 “上兵伐谋,只要烧了怀远镇这座粮仓。大隋兵马的进攻时间至少还得拖后小半年!”大伙坐在一起议事的时候,李建成的话里带着忧心忡忡的意味。 作为家族的长子和父亲的得力臂膀,他经常组织李家嫡系幕僚进行一些小的聚会。虽然眼下唐公的从属规模已经远远小于了他出任一方大吏的时候,但其中依然有不少有名的豪侠和智士。 因为在最近的表现甚佳,李旭和刘弘基被李渊破格准许参加这种嫡系幕僚的聚会。只是二人的话都不多,初来乍到,他们还需要时间来适应这里的氛围。 大部分时间里,李旭都在拨弄火盆中的木炭。外边的天气冷得厉害,是和月牙湖畔时不一样的冷。在苏啜部过得那个冬天虽然也整日下雪,但空气很干,只要太阳出来,身上立刻就会被晒得暖暖的。而辽东这边的风却湿得可凝出冰沫来,水汽在你不经意间钻进任何缝隙,骑马跑上半个时辰,再厚的毡甲都会冻成冰壳。裹在毡甲里的人也冰凉冰凉的,就像初冬时候契丹野人从冰层下诱惑出来的死鱼。 “他们早晚要来,如果我是高句丽国主,绝对不会等着你大隋朝兵马到齐了再开打!”看了看窗外的天色,刘弘基做出如下判断。防御这么长的边界,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麾下那三万多兵马用起来未免捉襟见肘。高丽人如果挥师来攻,随便找个地方即可徒步过河。如果不是畏惧大隋朝以倾国之力来报复,他们甚至可以趁着辽河结冰的机会把辽东三郡全部席卷囊中。 “我估计咱们的那个皇上是想找个更合适的开战理由,所以准备把怀远镇当作诱饵送给高丽人!”李府侍卫钱九珑嘟嘟囔囔地抱怨。提到皇上二字,他总是带着异样的尾音,听起来特别像讽刺。 他原来是个被没入隶籍的盗贼,因为弓马娴熟才被李渊从采石场赎了出来。对李家忠心归忠心,智谋却甚为不堪。并且因为嘴巴大,说话易冲动,总是成为众人抨击的对象。 果然,他的话音刚落,前右勋卫长孙顺德就皱起了眉头。“现在不是抱怨的时候,问题是,如果怀远镇的粮草有任何闪失,责任都要唐公一个人承担!”他环视众人,给本次议事定下主题,“咱们只想有没有办法平安度过这个冬天,无关的话题最好私下里去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今最好的办法是扩充守军力量。一边加强训练,一边看看能不能请柳城和燕郡调些援兵过来。还有斥候,搜索范围尽量加大些!”参军陈演寿皱着眉头说道。他是追随李渊多年的老谋士了,素以机变著称。到了现在,却也想不出太好的应对之策。 “恐怕是难!”司铠参军马元规铁青着脸摇头。自从下过雪后,卢龙塞那边就没有新的兵马派过来。驻扎在柳城郡宇文述将军虽然调遣了五百多兵士进入怀远镇协防,但对于距离高丽重镇辽东城不足七十里的怀远镇来说,这点援助明显是杯水车薪。 “即便有兵来,唐公也没权力调遣他们。若是征民壮入伍的话,又会授人以柄!”长孙顺德叹了一口气,补充。 眼下最大的问题是唐公李渊不受当今皇上杨广的信任,职位从正三品一直降到了从五品,以国公的显爵做着小吏才肯干的司库督尉。对于临近几个地方兵马,他没有调度之权。非危急时刻,也没有扩充护粮士兵规模的权力。不尴不尬的身份让其他将领也没法帮助,派人少了起不到作用,如果派一个郎将带着几千兵马过来协助防御,李渊就得听命于对方了。 “从月初开始,我们已经损失了十四个老兵,二十七个斥候!”钱九珑瞪着发红的眼睛报出一串数字。麾下那些舍弃自身功名追随唐公的老卒,都是李府在乱世中赖以生存的柱石。折一个少一个,他可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身边的弟兄折损干净。 大伙七嘴八舌,但谁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糟糕的天气、不堪一战的士兵、包藏着祸心的朝廷,种种不利因素都聚集到了一处,时刻准备发动最致命的一击。 “仲坚,你有什么看法?”李建成的目光扫过众人,最后停留在李旭身上。父亲对这个少年评价非常高,大伙都束手无策的时候,也许他能带来一些新奇的点子。 “如果只是为了烧粮,派少量精兵奇袭恐怕比发动大规模攻击更有效!”李旭的看法与众人比起来相对乐观。“自从上次偷袭失败后,高丽那边就再没发动过大规模的攻击。最近越界骚扰行为是不少,并且随着河面上冰层加厚有了越来越频繁的迹象。但咱怀远镇的弟兄们也慢慢给吓出了些胆子。每次都能主动上城迎战!” “你是说高丽人不会在冬天大规模用兵?”参军陈演寿的目光闪了一下,低声问道。 “不好说,关键看对方将领是否愿意冒险。天冷对敌我双方影响都很大。特别是野外扎营,风险很高。”李旭摇摇头,说道。去年冬天时,徐大眼也这么分析过索头奚部。但当时徐大眼的判断失误,差点被索头奚人偷袭成功。但怀远镇和苏啜部情况又有差别,怀远镇城墙足够高,只要不被敌人出其不意夺了城门,坚持一、两天还是有希望的。而驻扎在野外攻城的人马,则要承受严冬的考验。 他嘴巴较笨,罗嗦了半天,却没有重点。众人的眼光一下子又黯淡了下去。以至于忽略了李旭开头时那句关于精兵奇袭的推断。 “仲坚兄说得对,天气太冷,对敌我双方都是个大麻烦。如果倾力来攻,一旦被风雪所阻,恐怕得不偿失。高句丽毕竟兵马少,其国主舍不得花那么大的本钱!”坐在一边旁听的李世民突然站起来插了一句。他的观点与李旭有些类似。出于对敌手的尊重,他不像众人一样,蔑视地简称辽河对岸那个国家为高丽。而是呼其正式国名,高句丽。 ------------ 第二章 出仕(14) 、、、、、、、 大伙笑了笑,没人把他们两个的话放在心上。二人虽然勇武绝伦,但毕竟一个十五出头,一个刚满十四,年龄阅历和其他人根本无法比。 “将来仲坚兄和我的话应了验,大伙别后悔没听我们的提醒!”李世民看看微笑着的众人,又看看从不知道生气为何物的李旭,愤愤不平地叫道。 “那你说,咱们除了加强巡逻外,还有什么好方法?”李建成轻轻摸了摸弟弟的额头,笑着追问。自己这个弟弟什么都好,就是太执拗了一点。认定的事情一旦被人置疑,立刻就耍小孩脾气。 “反正是同一条河,他们能过来,咱们就能过去。派人去那边天天骚扰,让高句丽人疲于应付。咱们这边的压力自然就轻松了!”李世民毫不犹豫地提出了一个大胆的建议。 话音一落,连刘弘基这样对二公子保持着刻意尊敬的人都苦笑了起来。该计划的可行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唐公李渊麾下缺的就是精兵。在敌情不明兼自保的力量都没有的情况下,反过来攻击对方,简直是痴人说梦。 “大哥,你怎么看。仲坚,你别光顾着玩火!”李世民有些恼怒了,瞪着眼睛大叫。如果自己是哥哥,这些人肯定不敢轻视自己的建议。但自己生下来就是弟弟,所以说什么都没人当回事。马元规如此,陈演寿如此,就连刚刚来的刘弘基也被别人带坏了。 “好了,好了,大家不是笑你,而是咱们手头没兵可派!”李建成替弟弟整了整头发,笑着安慰。 “如果能凑起五十个好手,我想过河一试!”猛然,李旭从炭火中抬起头来,郑重地说道。 闻此言,众人暗喝一声彩。心中皆道怪不得唐公如此看重此人,别的姑且不论,单其这份见识和胆气,足以令人敬重三分。 当下,众人士气稍振,有几个少壮武士便主动请缨,愿与李旭同去辽河对岸一探敌军虚实。大伙以目光询问陈演寿,这位唐公府首席幕僚却轻轻地摇了摇头,黯然道:“仲坚之勇可嘉,只是辽河对岸形势地况,我等一无所知。若是贸然前往,恐怕……” 他停住不言,顺手展开一份地图。大伙俯身看去,只见地图上辽河西侧大隋地界中的山川、道路、河流标记得清清楚楚。而在辽河对岸高句丽境内,除了寥寥几条道路和几个黑点所代表的城市外,军队驻防情况、地形地貌、河流山川居然是一片空白! “军中难道没有更详细的地图吗?”李旭愕然惊问。他记得在苏啜部时,徐大眼为发动对索头奚人的攻击,曾派人将附近方圆三百里所有山川、河谷全部探了一遍,连附近山上几处可以藏人的狐狸洞都没放过。而大隋已经谋划对高句丽用兵这么多年,身为前线将领的唐公李渊手中居然没有一份可用的地图! “这已经是最详细的了,几条道路和城市的具体位置还是咱们的弟兄用命换回来的!朝廷手中的地图,只怕比咱们这份还简单!”陈演寿叹息着摇头。他亦是在军中当了多年谋士的人,想当初越公杨素对南用兵,提前花了近三年时间去了解南方地形。而当今皇帝东征高句丽,对大隋的实力倒是自信得很! “纵使有一份详图,咱们也凑不出那么多老兵来。若是把府中侍卫都派出去,一旦有人来袭,恐怕这怀远镇就成了一个空架子!”钱九珑低声插了一句。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李旭和李世民的提议他也不是没想过。只是唐公府如今的实力自保尚难,哪里还能抽出兵力来骚扰别人? 众人将目光再次移向建成,准备听一听唐公长子的决断。李建成虽然心里倾向于李旭的建议,但见首席谋士陈演寿和侍卫长钱九珑都反对,也只好把冒险的念头压了下去。 看了看弟弟世民和李旭那跃跃欲试的目光,建成歉然说道:“仲坚之策甚妙,然唐公府人手不足。况且过河后九死一生,家父若知,也定不愿让大伙前去冒险。我们还是以不变应万变吧,将戒备加强一些,几个护粮队的训练再加紧一些就是。怀远镇屯了这么多粮草,我想朝廷恐怕也不愿将其拱手让人!” 几个跃跃欲试的少壮派武士听建成如此一说,也只好点头答应。大伙又议论了几句,想了些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应急策略,便各自散去了。临上马,李世民又追了出来,拉着黑风的缰绳,低声说道:“仲坚兄的计策甚妙,但钱叔和陈叔都过于持重,不敢冒险。如果我能凑出五十名好手来,咱们一起去,好不好?” 说话间,一双大眼直勾勾地盯着李旭,目光中居然充满了渴望。 李旭胆子再大,也不敢带着二公子前去冒险。心中正着急如何把眼前这位胆大包天的小家伙应付过去,李世民却又笑了笑,说道:“我知道你肯定不敢带我去,也罢,哪天我自己炼一帮好手,自己带了去了,不拖累你便是!”说完,松开马缰绳,气哼哼地转身回府,不再看对方一眼。 又过了几日,李渊点卯聚将。宣布鉴于目前情况,为了加强戒备,重新调整护粮兵马配置。以出身世家,肩上原本世袭着右勋侍的武职,近来练兵得法等诸多理由,举荐刘弘基为别将,统管护粮军中四团十二旅那一千二百名公子兵。 因为李旭炼兵得法,所以唐公向朝廷保举他为旅率。在朝廷正式委任到达之前,先代行虎翼旅旅率之职。除了他麾下原来的那五十名士兵外,唐公又从宇文述将军派来的五百援兵中挑了五十名精锐给他。并特别强调李旭麾下这一百名兵士今后归他自己直接掌控,遇到紧急情况可不向任何人请示,直接调遣本部人马。 大隋军制以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百人为旅,旅有旅率。五十人为队,队设队正。一个多月前,刘弘基和李旭二人才以献马之功,分别担任了旅率和队正之职。转眼间,一个就跃居一千二百名护粮兵的首领,行六品别将之职。另一个也跟着升了一级,并得了遇急专调之权。无论待遇之隆,还是升官速度之快,在唐公麾下都实属罕见。(注15) 众军官纷纷站起来向刘、李二人道贺。李旭跟在刘弘基身后客套了几句,说了几句感谢唐公提拔的场面话,笑着上前把印信接了。 眼下李渊仅仅担任着一个护粮督尉之职,按大隋军制,麾下仅仅能安置长史、兵曹和别将各一人。刘弘基初来乍到,已经履行别将之职,足可见李渊对他的信任。而刘弘基亦不负唐公厚望,回到军营,立刻召集大小将领议事,着手细化粮仓防卫事宜。 他为人豪爽仗义,与各级军官本来关系就处得密切。有王元通、齐破凝、秦子婴等这帮平素混在一起喝酒赏花的好朋友们支持,背后再加上唐公撑腰,谁还能说个不字。没几天工夫,四个团的护粮将士就认可了这位新上任的别将,遇到大事小情即便李渊不在场,也能找到个主心骨了。 不知道是故意还是疏忽,唐公新拨给李旭的五十名军中精锐却是五十名骑兵,与他麾下原来的五十名步兵难以合拍。别将刘弘基和司铠参军齐破凝两位大人见状,又广开方便之门,特意拨了七十匹军马给他。如此一来,李旭所带的虎翼旅就成了护粮军中唯一的骑兵旅,众弟兄们骑着高头大马在军营内外往来飞奔,心中好不得意。 不用猜,李旭亦知道骑兵精锐的事情定和二公子世民有关。所以他练兵时便再不和其他旅率一道,而是将麾下一百名弟兄拉到城外去,日日沿着辽河附近兜圈子。腊月风大,雪冷,弟兄们又冷又累,一个个叫苦连天。但大伙见李旭每次出门训练始终身先士卒,从不偷懒,对他也升不起太大的怨气来。况且在王元通、齐破凝这些掌管军需物资的朋友帮助下,虎翼旅的居住条件、盔甲兵器、粮秣补给在军中首屈一指,大伙身体虽然受了些苦,吃饭和出门时感受到的羡慕和忌妒目光却非常令人惬意。 有了针对性目标,李旭才发现原来自己跟徐大眼学习兵法只学了个皮毛。队列配合、基本号令这些东西只能起到提高军队仪容和战斗力作用,如何收集、分析敌情,如何把握机会,如何野外阵战,如何暗夜偷袭后尽最大可能将部属撤离,对独当一面的将领来说都是必须掌握的学问。当初徐大眼谋划偷袭奚人,谋划并针对性训练了足足四个月。而眼下,自己却不知道什么时候高句丽人就按耐不住挥兵杀过辽河来。 想到这儿,他不禁暗暗后悔自己不该在唐公府上口出狂言。可到了这地步,说出的话亦无法收回了。只好搜肠刮肚,把自己学过的所有东西都回忆出来仔细翻拣,想着想着,心思就又集中到在杨老夫子那里背诵过的笔记上。 当年杨老夫子随同越公杨素南征,与南陈隔着的也是一条大河。只不过那条大河更宽些,冬天不结冰而已。想到杨夫子的笔记,李旭心情一振。在霫部时,他和铜匠师父闲暇时曾经从当时南、北两个方面仔细分析过二十多年前那场战争。几乎其中每一次战役双方用兵的得失,铜匠都仔细跟他讲解过。李旭心中除了对杨素的佩服外,记下最多的,便是那些运筹帷幄的细节。 于是,他在针对性炼兵之余,对照着杨夫子的笔记,悄悄规划起了过河偷袭的细节。刘弘基见李旭如此用心,少不得又拿些自己跟一些朋友当马贼时的“下流”技巧来指点他。二人反复商量,心中慢慢有了一个大致的行动步骤。 杨公笔记上以非常重的篇幅讲了如何打探敌情,其中自己方派出间谍是一个主要手段,作为补充,还有收买敌方将领、士卒,利用往来商吕、乡野百姓等若个辅助办法。眼下天寒地冻,商吕断绝。但契丹族的猎人偶尔还能在野外或者城内集市上碰到。这些居住在怀远镇附近的猎人都会说一些汉语或突厥话,李旭照着葫芦画瓢,将自己打扮成商贩,偷偷找过几个老成持重的猎人聊天,对辽河另一侧距离怀远镇较近的扶余、新城、乌骨四个高句丽屯兵重镇的情况多少也有了些掌握。 “若是茂功兄在,见了我这份谋划不知做何评判!”望着桌上越来越清晰的对岸地图,李旭忍不住在心中偷偷地想。去年这个时候,徐大眼曾邀请自己跟他一道拿苏啜部武士实践万人敌之学,而自己正忙着学弓箭和刀术。如今茂功兄不在身边了,自己却一个人摸索起了兵书战策。 世事无常,竟至于斯!李旭低声长叹。 “如果去年我和茂功是同一个人,苏啜部还会轻易将我舍弃吗?”猛然,一个奇怪的心思窜入了心头。他的胸口沉沉地痛了一下,不经意间,苦笑涌了满脸。 “嗷――-呜”帘外,北风送来野狼的呼号,像极了甘罗在旷野间的召唤。 ------------ 第二章 出仕(15) 、、、、、、、 “你为什么要抛下我?”甘罗瞪着金色的大眼睛,认真地问。它的目光清澈深邃,就像月牙湖冬天的水面。风从雪野上滚过,粉红色的世界中,有牧歌在低低地吟唱。 “我,我要回中原去。那,那边的人不会接受你!”李旭听见自己梦呓般的声音。看见甘罗的眼中大颗大颗的泪。风吹过,银狼飞雪一样碎去,粉红色的世界中,陶阔脱丝舞动着。烟一般地飘来,眉宇间含着笑,低声道:“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会说话!” 呜咽的号角声响起,甘罗、陶阔脱丝都消失不见了。身穿猩红色披风的突厥铁骑呼啸而致,手里挥舞着雪亮雪亮的弯刀,砍碎一切希望。阿史那却禺冲在队伍的最前头,脸上带着他特有的慈祥。 “呜――呜――呜”号角声连绵而起,李旭伸手抓刀,却只抓到了一个刀柄。那把日夜相伴的黑刀不见了,在半空中化作了陶阔脱丝幽怨的双眼。 “附离,不要抛下我!”陶阔脱丝哭着喊,“附离,别抛下我----” “呜――呜――呜”号角声雷鸣般响着,突厥铁骑越冲越近,越冲越近。 “啊-――”李旭大叫一声,从桌案边猛然站起。头晕目眩,他又软软地跌了下去,倒下的一刹那,双手扶住了书桌。 他尽力站稳身子,看清楚了自己身边的环境。这是王元通特意给他腾出来的住所,炭盆里还有火焰在跳动,刚才的一切,不过是南柯一梦。 “呜呜――呜呜-呜呜”凄厉的号角声却从梦里追到了梦外。李旭抓起黑刀冲出房门,看见城中心方向腾起数道火光。人喊声、马嘶声充耳不绝,整个军营乱成了一锅粥。 有人趁乱试图冲入军营,被埋伏在黑暗处的李府老兵用弓箭堵在了门外。当值的士兵在低级军官的带领下冲上去帮忙,却被敌人一个反冲杀溃。败兵们推推搡搡,将自家的弓箭手也冲散了。外边的攻击者见到便宜,大喊着压上。 “哪个团当值,门口列队。后退者,斩!”刘弘基提着一根步槊逆人流而前,接连两次横推,把溃下来的士兵硬顶在了门外。秦子婴和张德裕每人拎着一根鞭子,没头没脑地向溃兵抽打。 “逃什么逃,能逃到哪儿去?丢了军粮,大伙一道问斩!”素来胆小口吃的秦子婴突然不再结巴,说出的话一句比一句有条理。慌慌张张向后退的士兵们愣住了,硬着头皮转过了身体。 “当值的校尉,跟着我上。其余各校尉,收拢本队人马!”刘弘基大叫着,舞槊前冲。秦子婴和张德裕扔下鞭子,抽出了腰刀,紧跟在了刘弘基身后。 当值校尉杨方见别将大人亲自出战,不敢再逃,挥舞着兵器跟了上去。他麾下的旅率队正们见主将带头,也纷纷停住了逃命的脚步。 “不要慌,各回本队。各队队正,约束本队人马!”李旭冲着校场上纷乱的人群大声喊道。此刻刘弘基最该做的事情是收拢兵马而不是带队出击,可如果他不出击,整个军营将全盘崩溃! “也好,拼一个算一个!”李旭苦笑着想。弯腰从地上拣了一张别人丢下的弓和一壶箭,快步跑向了正门。 “各队队正,约束本队人马。各旅率,收集本旅士卒。各校尉,集结麾下弟兄听令!”王元通、齐破凝等人的声音在李旭背后响了起来。大伙都是好兄弟,没本事上前帮着朋友和敌人拼命,撒腿逃跑之前,安抚军心的工作至少帮忙干一点。 转眼间,刘弘基已经带着士兵与来犯之敌杀到了一处。对方人数不多,没想到传言中不堪一击的公子哥们这么快又能杀回来,猝不及防之下,被刘弘基当场戳死了两个。第三个从侧翼欲扑刘弘基的后背,却被秦子婴和张德裕二人死死拦住。 秦子婴是个立志考取功名的世家子弟,根本没怎么学过武。张德裕的刀法比秦子婴高明些,也只是达到了舞全一个套路的地步。转眼间,二人就被敌手打乱了配合,险象环生。正当偷袭者狞笑着欲发动致命一击的时候。刘弘基手中的步槊游龙般横扫而回。 “铛!”短刀被步槊磕飞,没等刀的主人做出正确反应,步槊的锋刃如蛇信般找上了他的咽喉。 “啊!”刘弘基一声怒喝,挑着对手的脖子将尸体甩上了半空。被步槊刺透了喉咙的偷袭者还没死透,在半空中手足抽搐着,盘旋着,向自己的同伴飞去。 来袭的敌人显然被刘弘基这一手吓懵了,进攻的速度不觉滞了滞。就在这刹那间,半空中流星一闪,有根火把被李旭当作羽箭射了过来。 沾满了牛油的火把砰然炸开,溅得火星四处乱飞。转瞬即灭的火光照亮了正门口偷袭者人数不多这个事实。有刘弘基做主心骨的大隋官兵士气立刻大振,呐喊着向对方发起了反攻。 刘弘基长槊直刺,挑翻一名偷袭者。斜拍,将另一名偷袭者扫去了半边脸,当过马贼的他下手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怜悯,只要与人对上便立分生死。转眼间,第六名偷袭者又命丧槊下,正当他挥槊欲追第七个敌人时,一根羽箭擦着他身体飞过,射穿了敌人的后颈。 “谁跟老子抢人!”刘弘基不耐烦地喝道,猛回头,却看见李旭在营门口拼命在向自己摆手。 心思缜密的他立刻明白了李旭的意思。提槊向原地一站,二百多名士卒立刻如撞上了岩石的浪花般,倒着退回了他的身边。 “收兵回营。有靠近营墙一百步内者,射杀!”刘弘基气势汹汹地大喝了一声,带着打了“胜仗”的弟兄们大步而回。行经李旭身边的时候,脚步却停了停,胳膊轻轻搭在了好朋友的肩膀上。 军营内的秩序已经慢慢开始恢复,在睡梦中被惊醒的士卒们本能地试图逃命,却被队正、旅率们带着亲信拦了下来。当人聚集到一定数量,大伙的胆气便开始变壮。特别从门口的喊杀声中判断出自己一方占了上风的时候,已经跳出嗓子的心就又被他们硬咽回到肚子内。 李寄、刘臻、周文远三个不当值的校尉趁此机会发号施令,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把士兵安稳了下来。他们抬头张望,欲找刘弘基请示下一步动作,却看见别将大人拉着虎翼旅旅率的坐骑,好像正在争论着什么。 “唐公府和粮仓,必然有一处是他们的真正目标!”刘弘基低声说道。这才是他先前方寸大乱的原因,唐公对二人有知遇之恩,如果有人在偷袭粮仓的同时行刺唐公得手,这辈子他都会活在负疚之中。 “大哥记不记得咱们怎么烧掉了阿史那却禺的大营?如果粮仓有失,唐公会不会平安无事?”李旭一边整理自己的弓箭,铠甲,一边低声反问。这个问题他不需要刘弘基来回答,当初如果不是徐大眼和他在阿史那营地里制造了混乱,刘弘基等人根本没下手的机会。 此刻形势,与当晚众人在阿史那营地大闹时恰恰相似。只不过放火的人成了被攻击者,而攻击者来源不明。 刘弘基点点头,无言以对。李旭说得有道理,如果粮仓被烧了,按大隋律例和当今皇上的习惯,李渊全家都难逃为粮仓殉葬的下场。想到这儿,他看了看整队待发的骑兵,侧身为李旭和他的虎翼旅让开了营门。 “唐公射术不在你我之下!”李旭回头,大声喊。双腿一夹黑风肚子,带着一百骑兵风一样冲上了街道。 街道上,不断有小股的黑衣人四下纵火。宇文述大人派来的那五百名援军与纵火者在黑暗中分头混战,刀枪碰撞声和喊杀声响成一片。无辜的百姓们一边用水桶抗击着飞来横祸,一边承受着明枪暗箭,哀哭声,求援声不绝于耳。 李旭没有时间理睬这些干扰,带着自己亲手训练过的弟兄们直扑唐公府邸。这是他和刘弘基在最短的时间内想出的唯一解决方案,敌军既然是混入城中偷袭,人数就不会太多。自家如果乱了阵脚,反而正中对方下怀。 ------------ 第二章 出仕(16) 、、、、、、、 “前边好像有人拦路!”武士彟在马背上冲着李旭大喊。他家道豪富,但背景却不够深。在“藏龙卧虎”的护粮军中只混上了一个小伙长当。因为与李旭和刘弘基关系密切,在刘、李二人升迁后亦随着顶上了队正的位置。方才李旭和刘弘基出营迎敌,亏了他把虎翼旅骑兵集合了起来。 “无论什么人,冲过去就是!”李府派来的另一个队正李良大声建议。说话间,三人已经冲过了两条街,看见正前方五十步外,二十几个身穿大隋土黄色戎装的人封住了路口。 “有人趁乱纵火,街道封闭!”一个身穿六品兵曹服色的低级军官大声喊道。本以为凭自己的官职可以将来人拦下,却没想到对方带队的人是个愣头青,战马速度非但丝毫不减,反而加速向自己头上踏来。 “虎翼铁骑,挡路者让开!”李旭毫不犹豫地抖动缰绳先前冲去,唐公府方向火头越来越大,前方即便是悬崖他也得踏上去。在前蹄即将踏中兵曹肩膀的一瞬间,黑风的身躯向前窜了半步,一人一马惊鸿般从对方头上飘过。 “啊!”兵曹吓得一抱脑袋,向道路两边翻滚。武士彟和李良跟在主将身后,毫不客气地从他身上跃过。其他一百名骑兵见状,小腿一磕马肚子,跟在旅率大人身后冲了过去。 “老子,老子跟你没完!”脸色吓得铁青的兵曹从地上爬起来,冲着骑兵们的背影喊道。喊完了,才想起上司临时交代的任务,腿脚登时酸软,一屁股坐到了路边。 这一百名骑兵已经被李旭训练了半个多月,彼此之间配合已经有了一定默契。远远地看见了唐公府,立刻调整速度组成了两个攻击阵列。彼此配合着,跟在李旭身后逼近了火头。 唐公府前后,此时已经烧成了一片火海。数百名黑衣武士围着府墙,一边攀援,一边向内投掷火把。府墙内,不时有人探出头来,将攀援到一半的黑衣武士用钢刀扫落。一眨眼工夫,又有其他武士踩在同伴的尸体上向府墙爬去。 “拔刀!”李旭大声喝令。两队骑兵同时拔刀,三尺秋水在火光中耀眼生寒。 “左右平推,冲散他们!”李旭高喊,一拨马头,直扑府门左侧的敌军。武士彟带着五十名护粮军跟上了他,另五十名精锐被李良带着,旋风般冲向敌军右翼。 袭击唐公府的黑衣人没想到身后会有对方援军突然杀到,听见马蹄响赶紧回头,却已经来不及组织起完整防御阵型。两队骑兵瞬间冲到近前,手起刀落,在围墙下清出一条血路。 已经不是第一次杀人,李旭的刀法逐渐成熟。在黑风的速度配合下,手中的弯刀将刃长特点发挥了个淋漓尽致。一名黑衣人没来得及举刀,就被他抹断了脖子。第二个挡在战马前的黑衣人被他用刀刃蹭开了半个肩膀,第三个欲从侧面砍他的大腿,却被他用弯刀抽在了胸口上。 “啊!”黑衣人惨叫着飞了出去。胸口处血光四射,红彤彤地洒满了青石街道。跟在李旭身后的护粮兵们本来还有些紧张,见自家旅率如此狠辣,也被勾起了一身杀气,踏着敌军的血迹,将府墙外的缺口冲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攻打唐公府邸的黑衣人们不得不放弃眼前目标,集中起来应付突如其来的打击。几十名黑衣人在首领的呵斥下快速整队,排成刀阵试图挡住黑风的脚步。 “去死!”李旭怒吼着,用力一拉缰绳。受了痛的黑风发出“唏溜溜!”一声长嘶,疾驰中做了一个漂亮的侧转。战马一下子从正冲变成了与敌兵侧向相对,没等黑衣人做出正确发应,李旭在马背上一探身,长刀横着抽了下来。 “噗!”“噗!”两名黑衣人身上的毡甲被长刀切纸一样切透。刀阵立刻出现了缺口。武士彟毫不犹豫,带着骑兵们从缺口中挤了进去。马蹄声如惊雷般滚过,沸汤泼雪般将刀阵砸了个粉碎。 只有短兵器的步卒在平地上遇到骑兵,有多少力量也发挥不出来。黑衣武士的首领不甘心煮熟的鸭子就这样飞了,怒吼着逼迫武士们再度结阵。身边才纠集了十几个溃兵,突然,府墙上飞来一枝羽箭,不偏不倚插进了他的喉咙。 “啊!”首领惨呼一声,仰面便倒。武士彟策马冲上,杀散周围黑衣武士,一刀削下了那名首领的人头,用手挽住发髻,高高地举了起来。 “虎翼铁骑,挡我者死!”李旭趁机大喊。 “虎翼铁骑,挡我者死!”护粮兵们齐声喊了起来。少年时仗着家族背景横行乡里,他们曾经威风过,却从来没有一刻像今天这般威风。 黑衣人早就支撑不住了,此刻见首领的人头被人举了起来,士气立刻崩溃,惊叫着四下逃了下去。李旭命令两个队正收拢士卒,清点伤亡,然后横刀在鞍,抱拳向方才发箭射死黑衣头领的方位施礼,大喊道:“旅率李旭,奉命前来救援唐公!” “墙外何人?”黑暗亮起一支火把,唐公李渊站在火把下,手挽长弓,低声喝问。 “唐公帐下旅率李旭!”李旭大声回答,转动马头,跑到一堆燃烧着的烈火旁。跳动的火焰照亮他一身黄色戎装,还有被敌人的鲜血染红的半面披风。 “分一队追杀敌军,一队进府救火!”李渊沉声命令,脸上表情无喜无怒。 “李良带所部人马追敌,武士彟带护粮队入府救火!”李旭大声将唐公的命令细化了下去。众骑兵闻令整队,战斗力较强的一队由李良带着,继续扫荡府门外已经溃不成军的残敌。另一队跳下马背,列队站在了李渊府邸前。 危急时刻也顾不上什么礼节,片刻后,李府正门、侧门同时打开,将众人迎了进去。“赶快帮忙救火!”首席幕僚陈演寿低声请求。原来,人数上远远落了下风的李府卫士在刚才的战斗中伤亡惨重,根本没有力量对付被人蓄意扔进家门得火把。此刻风借火势,将大半个府邸都烧成了火焰山。 “士彟,叫弟兄们以伙为组,取水救火!”一进门,李旭立刻大声命令。 武士彟答应一声,扔下手中人头,立刻去分派人手。这队护粮兵战斗力不强,军容却被李旭训练得较为齐整。闻令后,快速分成小队,在各自伙长的带领下寻找家具,打水灭火。 李渊在旁边默不作声地看着李旭给麾下士卒分配任务,待所有士兵都散开了,才柱着长弓,低声问道:“粮仓那边如何,可有人趁乱偷袭!” “来人不多,被弘基兄带弟兄们打了下去。唐公尽管放心,弟兄们井然有序!”李旭低声回答。 最后四个字听得李渊甚为欣慰,粮库和兵营外围还有一道高墙,如果士兵们不出现混乱,少量敌军很难制造出什么大的灾难。刚要问粮库详情,忽然听见一声尖叫,小公子元吉灰头土脸地从后院跑了过来。 “爹,快,快救二姐。西院,火大,堵住,堵住门了!”李元吉扁着嘴巴,语无伦次。几句话,却把像惊雷般把李渊打得晃了晃,支撑着手臂的长弓“咯嚓”一声,断为了两截。。 李旭抬头一望,已经明白事情原委。西跨院想必是女眷的住所,元吉口中的二姐,定然是那天为自己擂鼓助威的李婉儿。方才李府的死士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唐公周围,跨院的防卫却不得不大大削弱。而敌人趁乱扔进来的火把无人及时处置,在那里造成了更大灾难。 “救火,救火!”李渊惊惶失措地叫道,带着还能走动的卫士,一股脑向西跨院奔去。才跑进跨院,脚步就被火头逼回。供女眷居住的几处房屋已经被烧得啪啪做响,随时都可能倒下去,把救火的人和被火阻拦在屋子里的人一同砸死。 “婉儿,婉儿!”窦氏夫人的呼喊声撕心裂肺。李建成、李世民脸黑得如同锅底,手上身上全是烟熏火燎的痕迹,哑着嗓子组织人手向房屋靠近。几个护粮兵彼此掩护着试图冲进房间,才上前几步,就被浓烟和烈火生生迫回。 “娘,别丢下我!别丢下我!”李婉儿的声音在火焰跳动声的衬托下,显得是那样的衰弱无力。 “别丢下我,别丢下我!”一声声呼唤如同惊雷般在李旭耳边回荡。刹那间,他眼前一片血红。红着眼睛,他丢下弯刀,从士兵们手中抢过一个木桶,将里边的水全部倒在了自己身上。然后用木桶罩住脑袋,一头冲进了火堆里。 “仲坚!”已经绝望的李渊父子大声惊叫。谁也没料到,房屋已经快被烧塌的时候,李旭还肯不顾性命地冲进火中去救人。 沾了水的牛皮铠甲被火一烤,散发出此鼻的焦臭味道。李旭不顾手、脚上钻心的疼痛,快速冲过了烈火。木桶口微微一暗,紧跟着身前一空。他大喜,知道自己活着冲进了房间内。 “你是谁?”走投无路的李婉儿突然见身前冲来了一个火人,惊声问道。 “李仲坚!”李旭一把扯下头上木桶,大声回答。皮甲上冒烟的地方被他快速拍灭,目光四下寻觅,却找不到一个能让李婉儿脱身的去处。 情况紧急,也不容他再多想。抓起木桶,兜头将李婉儿的脑袋和肩膀套在其中。 李婉儿得身体远比李旭娇小,偌大的木桶套上去,一直套住了半个身躯。当即吓得大声尖叫,哭喊着乞求道:“仲坚大哥,别丢下我,求求你,别丢下我!” “走!”李旭俯身,将李婉儿拦腰抱起,顺手扯了屋子中几套尚未着火的被褥,接二连三丢到了烈焰上。厚厚的冬季被褥立刻压得窗口的火头一滞。说时迟,那时快,李旭咬牙闭眼,抱着头顶木桶李婉儿,一跃跳了出来。 ------------ 第二章 出仕(17) 、、、、、、、 干热的空气灼得人鼻孔生痛,一凉,一热,接着又是一凉,李旭感觉到头前再无火焰,向前猛冲几步,借势扑到了地上。一边倒,一边快速打滚,利用冰冷的地面压熄身上的火苗。 十几名惊呆了的士兵立刻上前,将大桶的冷水向他淋去。焦臭得味道熏得人眼泪横流,冒着火星的余烬却尽数被浇熄掉。李渊和建成同时冲上前,一个扶起李旭,另一个扯起生了腿的“木桶”。伸手抹去了对方脸上的泥浆和烟灰,露出两张充满希望的面孔。 “仲坚!”李渊看看女儿,看看新收的便宜世侄,心中的感动无以复加。 “女儿啊!”绝望中看到奇迹的窦氏夫人彻底失态,抱着死里逃生的李婉儿放声嚎啕。 摘下木桶后的李婉儿却好像吓呆了,先是看着母亲愣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摆脱窦氏双臂,走到正在由众人帮着解铠甲洗伤口的李旭面前,盈盈施礼,谢道:“仲坚兄,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 “附离,别抛下我----”风中,隐隐有狼嚎声传来,李旭呆了呆,眼前又是一片粉红。 注1:辽东三郡,杨广第一次攻打高丽的大前线,分辽东、燕郡和柳城,分别对应现在的沈阳西部、辽西和朝阳锦州一带。 注2:皮弁,武人常用的帽子,通常为鹿皮所坐。下文中李旭所带淄冠为文生常用帽子,不分等级。 注3:大揖,汉礼一种,为晚辈向长辈所行。长辈通常还一个平揖。文中老丈自认为等级比李旭低,所以只得还更高级的跪礼。汉、唐人的膝盖不常跪,朋友相见,亦用平揖。陌生生初见,拱手礼。只有拜祖宗牌位时,才三叩。 注4:李建成,589-626,历史上没有记录他的表字。子固为笔者杜撰。 注5:蔡氏五弄,即《游春》、《渌水》、《幽居》、《坐愁》、《秋思》,都是千古名曲,曾被隋炀帝列为考取进士的必考题目。 注6:怀远镇,《中国历史地图》隋唐卷中标志在今辽河边义县,有人认为距离边境太近,怀疑这种说法。 注7:李婉儿,即平阳公主,李渊的十九个女儿之一,与建成,世民,元吉三人为同母所生。宋代后修史,女子不记录名字,因此史上仅留其名。清末演义中称其为李婉儿,黄易先生杜撰其为李秀宁。李渊起兵时,李世民十九岁,而平阳公主已经出嫁多年。所以,应为世民之姐而非其妹。 注8:秦舞阳,战国末期著名勇士,十三岁时即在闹市中杀人。后作为荆轲的副手入秦刺嬴政,失败,身死。 注9:此动作为汉礼大揖的全过程。下文李渊所行为汉礼中的平揖让。刘弘基为李渊晚辈,所以他以大揖拜见世伯,而李渊以平揖还之。汉礼基本分跪拜,大揖、平揖、抱拳四类,轻重依次下降。跪拜通常只敬祖先。 注10:历史上,李渊和李世民都是非常勇武的人。李渊镇守山西时,以两千兵马令突厥不敢南下。李世民在隋末战争中,更是每战必前,直取敌方核心。那时候华夏人的思想还没被阉割,除了阴柔权术外,很多人身上都有阳刚气在。 注11:大隋军制,十人为火,火有火长。 注12:孙安祖,隋末清河人(河北故城)。大业七年,家乡水灾,乞免兵役。官府不许,捉其妻儿迫之。未己,妻儿皆饿死。安祖忿而杀官造反,自号摸羊公。 注13:长白山,现山东章丘 注14:大隋军装,黄衣赤旗。 注15:隋制,都尉可辖八百到一千二百人,之下可设长史、兵曹、别将各一人,校尉六人。兵士三百人为团,团有校尉;百人为旅,旅有旅率;五十人为队,队有队正;十人为火,火有火长。 ------------ 第三章 何草(1) 、、、、、、、 点将台上,杨广挥了挥手,欢呼声戛然而止。目光再度环顾四周,他大声说道:“朕今天至此,是来看一看一年多来,为我大隋驻守此地的壮士是什么模样。朕今天到这里来,也是来看一看辽河两岸的万里江山。朕来了,朕看到了,朕没有失望!”说罢,他手指东方,大声喝问:“弟兄们,你们谁能告诉我,那边是什么地方?” “辽东!”众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一河之隔,你们可否为朕将那片疆土取过来?”杨广轻轻笑了笑,又问。 “战,战,战!”将士们振臂高呼,声音响彻原野。 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草药味道,凛冽中夹杂着一丝甘甜。这是冰片与薄荷混在一起发出的清香,李旭非常喜欢这种药香。在易县老家时,每当他伤了风,母亲就问县里的郎中买些草药来,放在一个黑的看不出使了多少年的破砂锅里熬。同时,忠婶还会在灶上焖一锅鸡汤,等着他喝完草药后用来起药力。最后不知道是鸡汤的功劳还是草药的效力,反正他总是能好起来,像生病之前一样精神抖擞地去上学。 李旭在床上翻了个身,不太想动。涂过药后,手上和脚上的烧伤已经没有了知觉,耳朵边缘的几处水泡也不至于让他难看到无法见人。他只是留恋这屋子里的温馨,不愿意出去接受那些羡慕或钦佩的目光而已。相比前天夜里那个智勇双全的虚幻英雄,他更喜欢老家易县那个略带些满身阳光的少年。 “睡醒了就起来转两圈,弟兄们都等着给你喝酒庆功呢!”刘弘基从床边探过一个大脑袋,瓮声瓮气地说道。他的鼻孔有些堵,显然是前夜激战时受了些风寒。但比起酒的诱惑来,这点风寒实在是微不足道。 “啊――”李旭长长地伸了个懒腰,伸手去扶床棱。隔着厚厚一层麻布,涂满了油膏的手立刻被碰得生疼。他裂了一下嘴,挣扎着坐直了身体。看见刘弘基微笑着站在自己的床边,在他身侧,还有一个带着淡淡笑容的美丽少女。 “二,二小姐,你怎么来了!”李旭吓了一跳,赶紧伸脚去找靴子。他没有东床坦腹的气魄,在唐公之女面前伸懒腰打哈欠,实在有些太失体面。 “父亲到军营里安抚将士,我就偷偷地跟了过来。”李婉儿吐了吐舌头,扮了一个滑稽的鬼脸。平素故意维持的端庄大气登时烟消云散,代之的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形象。 李旭愣了愣,这才注意到对方身上穿了一袭戎装,脚下还踏了双大到离谱的靴子。显然,她是扮作小兵混进来的。 “你还是不要乱跑吧,最近外边乱得很!”李旭想了想,低声叮嘱。有件事情一直在他心里徘徊不去,但他却不知道自己是否该告诉李渊。当晚带队救火时,曾经有一个兵曹试图阻止虎翼旅靠近唐公府邸。若不是他听了李良的建议硬冲了过去,恐怕唐公一家难逃偷袭者毒手。 “我不怕,反正你会保护我!外边都在传,说你一战砍死了二十多个黑衣人,以五十铁骑破敌两千,杀得高丽人魂飞胆丧!”李婉儿笑着回复了一句,目光上上下下在李旭身上逡巡,仿佛在自己琢磨,眼前这个傻小子到底那里看上去有以一当十的本领。 “那是他们瞎传!”李旭被她看得有些不好意思,借着穿靴子的机会低下了头。前天夜里他顶多砍了五个黑衣人,却被人硬是夸大到了二十。而围攻李渊府邸的黑衣人加在一起不会超过三百,根本不可能达到两千,否则被击溃的就只可能是虎翼旅。但这些话他说出来没有用,刚刚经历了一场袭击,怀远镇需要推出个大英雄来安定人心。而为唐公府立下大功的他,正是其中当仁不让之选。 “瞎传不瞎传我不管,反正你得保护我!”李婉儿用满含笑意的眼睛看着李旭,大声强调。说完,又不放心地蹲下身,仰头盯住李旭的眼睛问道:“仲坚大哥,你会保护我,对不对?” 李旭的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刹那间,他感觉被什么东西刺中了心脏。痛痛的,闷闷的,说不出地难过。曾经有一个女孩子也是这样温柔地相待,可在她最需要保护时,自己却不得不选择离开。这份痛不用追忆,只要被略微触及,则会在顷刻间传遍全身。 “仲坚大哥,你会保护我,对不对?”李婉儿不明就里,还在执著地追问。 “对,对,我们所有人都会保护而二小姐!”刘弘基看见李旭的脖子已经被追问得发红,笑着上前救好兄弟脱困。 “谁需要你们,我又不是军粮!”李婉儿不领情地白了刘弘基一眼,站起身,施施然走了出去。在推开门刹那,冷风吹进来万道阳光。 “你这小丫头,越来越没教养了!”刘弘基像一个大哥哥般,佯怒着骂道。看着李婉儿的背影走远,转过头,笑着催促道:“穿完了没有,别磨磨蹭蹭的。子婴在城里摆了酒,等着答谢你的救命之恩呢!” “救命之恩?”李旭稀里糊涂地问道。他根本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曾经和秦子婴并肩作战过,更甭说救对方一命了。 “是你麾下的骑兵救了他,所以功劳自然算作你这个旅率头上!”刘弘基拍了拍李旭的肩膀,低声解释。 原来,在击退了黑衣人对粮库的第一波攻击后,秦子婴突然想起了自己安置在城中的女人,所以向刘弘基打了声招呼,就不顾一切冲出了营地。结果在租来的院子前与几个黑衣人相遇,被人砍了个手忙脚乱。亏得李良带着五十名骑兵来的及时,才在黑衣人手中抢回了他一条小命。 “咱们的弟兄损失大吗?”听完刘弘基的话,李旭苦笑着问。自从前天夜里击退了黑衣人后,莫名其妙的功劳就接踵砸到了他的头上。既然已经被砸得头晕目眩,他也不在乎再多上一两件。 “你那天判断得对,纵火者是想调虎离山。你走后,前后有五波人试图冲击粮库,被弟兄们拼命杀了回去。咱们战死了四十多,伤了一百多个。也让对方留下了三十多具尸体。”刘弘基想了想,低声总结。“你带的那些弟兄训练得好,只战死了七个,却放翻了敌人六十多。咱们护粮军在突然遇袭情况下,共计歼敌一百余,也算是个了不起的胜利了。” “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兵曹,不知道是谁的属下!”李旭四下看了看,低声向刘弘基咨询。 “听说宇文述大人麾下的一个姓王的兵曹战死了,尸体是在城外发现的。”刘弘基警觉地环顾四周,答非所问。“昨夜高句丽人劫粮并行刺唐公的事情,已经引起了我方公愤。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左武卫大将军麦铁杖和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都已经派兵来援。旭子,咱们今年冬天算是熬过去了!” 他的嗓音压得很低,但特地把高句丽三个字咬得很清楚。李旭知道无论围攻李渊府的黑衣人和攻打粮仓的黑衣人是不是一伙,这笔糊涂账都要算在高句丽头上。跟在刘弘基身后这么长时间,他已经慢慢对人情世故有了些感悟,笑了笑,低声骂道:“该死的高句丽人,居然混了这么多奸细进城!” “是啊,该死的高句丽人!”刘弘基一边骂一边摇头,话语中对敌方阴险的行为充满了不屑。 怀远镇本来原住人口就不多,被高句丽人这么一搅和,市面上立刻更显萧条。已经快过年了,卖窗花贴纸、爆杆灯笼的小生意人却一个不见。空荡荡的街道两边,只有几所被烧得焦黑得房子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每当风大,断裂的墙壁则呜呜有声,用自己独特的方式表达着对纵火者的抗议。 秦子婴偷偷购置的私宅就座落在城中心处,与周围凄凉的环境相比,这里可以算得上是车水马龙。王元通、齐破凝、武士彟、张德裕、还有杨方、李寄、周文远,平素能说到一处的弟兄们都来了。大伙经历了一次风波,心中皆有大难不死的感觉。彼此之间的关系更近,说起话来也更肆无忌惮。 “想不到子婴兄也有勇武的时候啊,一把横刀,硬挑七、八名壮汉。当年长板坡上赵子龙也不过如此!”酒过三巡,王元通大声调笑道。 “赵子龙怀抱的是阿斗,可没咱们秦将军有干劲儿!”队正李良笑着打趣,“我们来的时候,啧啧,你没看呢,两个人相依相偎,打定主意要同生共死了!” 秦子婴被伙伴们笑得脸色通红,只好拼命劝酒。大伙却不肯领情,一起哄道:“既然弟妹连高句丽人都不怕,怕咱们这些弟兄们做什么。不如出来一见,也好让我们品评一下子婴的眼光!” “各位大哥,各位兄弟,梅儿她,她,她怕……”秦子婴平素就算不上伶牙俐齿,被众人一哄,口齿更不清晰。结结巴巴,血都涌到了脖子根儿上。 “弯刀在前尚不顾,酒席宴间畏若何?”王元通文文驺驺地来了句驴唇不对马嘴的诗,调笑道。 闻此言,众人闹得愈发厉害。秦子婴被大伙闹得无计可施了,只好去后堂找未婚妻问计。那贺若弼将军的孙女却也大方,略为收拾,即捧了一壶酒走了出来,敛衽施礼,向诸位叔伯敬谢对子婴的相顾之谊。(注1) 酒倒进杯子里,方才闹得一个比一个欢实的叔叔伯伯们却红了脸。一个个嘿嘿笑着将酒灌了下去,语无伦次地向秦子婴夫妻两个祝福。 “诸位即为子婴之胞泽,合为妾身之兄弟。仓促相见,无以为敬,当以琴声助酒,以表心意!”贺家小姐敛衽,再度施礼,飘然走入屏风后,信手一挥,满室登时充满金戈铁马之声。 众人虽然大部分出身富贵,但在军营历练半年多,熏亦熏陶出几分豪情来。听了这铿锵有力的琴声,一个个热血沸腾。不觉把桌上酒菜当了敌人,大口大口吞了下去。 “子婴好眼光!”刘弘基拍案赞叹。 “贺小姐是个奇女子!”李旭出言低声附和。这是他近距离见过的第三个女子,比起陶阔脱丝的清纯、阿芸的温柔,贺家小姐更多了分体贴味道。虽然明知道此女曾坠入风尘,他心中非但难以升起半分轻视之心,反而对秦子婴充满了羡慕。 与李旭心思相同的不止刘弘基一个,王元通、齐破凝等人亦心生敬佩,纷纷举起杯子来,再次笑着向朋友祝福。 “子婴,祝你们白头偕老。”王元通大着舌头说道。杯子一放下,立刻低声补充了一句,“若是下次再见到如此奇女子,定告知老哥一声。你知道,老哥家里那位,比起你这个来……” “王大哥,你算了吧。知道什么是可遇不可求吗?”齐破凝笑着调侃。 “求之不得,辗转无寐!”王元通酒意上涌,把一肚子的歪诗全涌了出来。大伙皆笑,再度向主人敬酒。秦子婴脸上也有了些醉意,举着杯子与众人一一对饮。 得妻如此,也不枉自己提刀与人拼命了,陶陶然,他如在云端般想。 “若是不打仗就好了!”李旭听着铮铮琴声,心里想得却与琴声的意境完全不搭界。不知不觉中,他发现自己对秦子婴的生活很是向往。有一个懂得欣赏你的女子,有一个值得你去为她拔刀的人。这种生活,是不是比金戈铁马更洒脱惬意? 瞪着迷茫的醉眼,他看见秦子婴幸福的身影在一张张酒桌前摇晃。 “子婴可禀过父母了?”周文远在举杯与主人对饮时,低声询问。他出身于垄右周氏,与秦子婴可谓近邻,所以问的话也更无顾忌。 “写,写过信了。还,还没回音。打,打完了仗,我就带她回家完婚。”幸福中的秦子婴语无伦次地回答。 “哦!”周文远没有多说话,默默地喝干了杯中黄酒。李旭无意间侧头,恰恰从其眼中看到了几分忧虑。 屏风后琴声更急,大弦小弦如狂风暴雨。 ------------ 第三章 何草(2) 、、、、、、、 数日后,左武卫大将军麦铁杖和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各自带了一万府兵进驻怀远镇,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也从自家兵马中抽出了一万精锐,在怀远镇东门外扎营。三支大军彼此呼应,将粮仓护卫得固若金汤。如此一来,辽河对岸的高句丽人即便有心劫粮,也没足够的实力了。 有了安全保障,日日担惊受怕的怀远镇的百姓们都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个年过得好不开心,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府兵们战斗力强悍,对待自家百姓也强悍得很。买东西很少付钱不说,稍微伺候不周则以老拳相加。百姓们挨了欺负,还没地方去投诉去。怀远镇主官李渊爵位虽显,官职却和三位大将军却差了十万八千里。府兵们闹事,他根本无力管,也管不着。 非但地方百姓,怀远镇的护粮兵们与友军也闹得非常不愉快。混在护粮军中逃避上战场的家伙大多数都是些有钱人家子弟,个别人性子虽然顽劣的些,吃酒和买东西不付钱的事情却是不屑去做的。两相比较,百姓们自然看着护粮兵亲切,看着府兵别扭。自觉受了冷落的府兵们愤愤不平,在街上见到护粮兵即冷嘲热讽,白眼相向,双方因一言不合发生群殴的事情亦时有发生。 作为护粮军别将,刘弘基当然不敢给李渊惹麻烦。所以尽量减少麾下士卒的外出机会,连李旭的虎翼旅,过了年后也很少再出门训练了。李旭天性就不是爱逛街的人,不出营门,正好找机会把东一鳞,西一抓,学过的所有杂其杂八的东西私下整理一遍。偶尔心有所悟,与刘弘基互相讨论,却也收获不小。 自从救火之后,唐公府上下与李旭的关系又亲密的一层。特别是二公子李世民,几乎是一有空闲就往军营跑。或旁观李旭如何练兵,或跟他讨教箭术,切磋武艺。每当他来,李婉儿总是找理由跟着,三人年龄相差不大,彼此之间自然有很多话可说。 李世民跟在唐公身后见得世面多,博闻强记,每次都能带来些朝廷里的新鲜故事。他年龄虽然小,看事情的见解却丝毫不差。李旭出身低微,对这些国家大事没什么太多看法。但是对其中影响到百姓生活的地方有亲身感受,每每出言,“独”辟蹊径。李世民常常被他的观点气得双眼冒火,李婉儿却在旁边拍手叫好,大觉有趣。 这日,三人正坐在树荫下看刘弘基练兵,突然有人策马从营门外直冲校场。没等当值得军士上前阻拦,马背上的人早已滚了下来,趴在地上大哭道:“大伙赶快帮忙,秦参军,秦参军的老婆被人给抢了!” 秦参军的老婆,自然就是军官们都认得的贺小姐。她本姓应为贺若,是老将军贺若弼的嫡亲孙女,因为受到家族牵连才被贬到辽东来受苦。参军秦子婴为其赎身,并舍命相护的故事在护粮军中早已传为一段佳话,将士们提起来无不羡慕。如今听说秦参军的老婆被抢,立刻有二十几个平素与秦子婴交好的军官们跳了起来,呐喊一声,抄起家伙就向外冲。 “大伙不要鲁莽,以免给唐公惹祸!”刘弘基大声喊道,试图以军令禁止兵士们出营。已经憋闷了小半个月的公子哥们哪里肯听,七嘴八舌地回答道:“已经被人骑到脖子上了,还叫什么鲁莽。别将大人装作不知道就是,我等自己做事自己当了!” 眼见弟兄们群情鼎沸,刘弘基知道今天事情难以善了。赶紧叫来王元通、齐破凝两人,大声命令道:“你们先带两个旅去把秦参军的院子护住,我和仲坚随后就到!” 众人等得就是他这句话,当即连盔甲兵器都不必换,列着队伍直扑镇中心。待李世民、李旭和李婉儿两个挤到刘弘基身边,两个旅士兵早就冲出了营门。 “刘大哥的麾下好生鲁莽!”李世民大声叫道。与此同时,李婉的话亦喊了出来“老婆被人抢了不去厮杀,还怎么叫男人?” “速点兵去,以免事态扩大!”李旭最后一个说话,建议却最中肯。 怀远镇是个弹丸之所,从兵营到城中心转瞬即至。远远地,大伙就看见三十几个身穿府军号铠的老卒正抄了石头猛砸秦子婴家大门,当即怒喝一声,挥舞着盾牌冲了上去。 府兵们平素作威作福惯了,谁没想到今天捅到了马蜂窝上。猝不及防之下,登时被打得抱头鼠窜,距离秦家最近的几个逃命不及,被愤怒的众人包在了中间。 秦子婴是大伙的朋友,抢他的老婆就等于向大伙头上扣屎。受了侮辱的公子哥们此时还哪管天高地厚,乱拳齐下,大脚横飞,片刻工夫把来不及逃走的府兵们全打瘫在了地上。个别人出了气后还不罢休,干脆扯了对方裤腰带,把所有俘虏拴葫芦一样拴做了一串。。 “子婴兄弟开门,老齐来救你们了!”齐破凝一手牵着俘虏,一手拍门。 里边坚守的人早已听见了动静,七手八脚将顶门的家具挪开,残破的木门“轰隆”一声倒下,鼻青脸肿的秦子婴带着几个亲信,眼泪婆娑的迎了出来。平素温文尔雅的贺小姐紧随其后,手里握着把匕首,脖子上面血迹宛然。 “他奶奶的,给我打残废了他们!”王元通见到里边的光景,气愤地喝道。众兵士的火气比他还大,将已经打瘫了的府兵再度揪出,轮着拳头继续过堂。 “奶奶的,秦参军的老婆你们也敢抢,欺负我护粮军没人吗?”张德裕边打边骂。 “大爷饶命,大爷饶命,小的只是奉命来找,奉命来请的!”挨打的府兵们哭喊着求饶。 “奶奶的,把你老婆请来供大爷玩玩,你干不干!”众人一堆大脚踢过去,封住了辩解者的嘴巴。 在秦子婴为其赎身之前,贺小姐的琴技和舞技在怀远一带素有盛名。若是不知情者贸然上门邀其献歌献舞,也情有可原。但秦子婴买的院子规模甚大,一看门脸就知道这是普通民居。况且在双方冲突之前,以秦子婴的好脾气,肯定已经把一切解释了个清楚。 知道佳人已为人妇还强行相请者,就有些仗势欺人了。所以大伙气愤不过,明知道这几个府兵都是奉命行事的替罪羊也收不住手。 这厢正打得过瘾,街道尽头却突然传来一阵号角声,数百名府兵精锐大踏着步冲了过来。 “列阵迎敌!”齐破凝见事不妙,赶紧下令准备战斗。好歹也受过了训练的护粮兵们呐喊一声,拔刀举盾,在两个旅率的带领下摆出一副防守阵列,硬生生挡在了府兵前进的道路上。 “奶奶的,给我冲上去把他们打散了,把女人和弟兄们抢回来!”街对面,一名黄色面孔的将领怒气冲冲地命令。 “搭盾墙,防御阵型,弓箭手弯弓,靠近五十步之内者,射!”齐破凝也豁了出去,站在自家阵前挥刀下令。输人不输势,他不信府兵们真敢冒着杀头风险与同僚火并。 队伍最后排的弓箭手们立刻举弓,手臂和大腿打着哆嗦,羽箭却毫不犹豫地搭在了弓臂上。府兵们屡经战阵,自然明白此阵不能硬冲的道理,一个个放慢脚步回头张望。那名黄脸武将见状,厉声骂道:“大将军养了你们这么多年,连个女人都抢不到。难道我左武卫的弟兄都这么没种么。攻击阵型,举盾,有敢向咱们放箭者,直接给我砍了!” 众府兵闻令,同时举盾护住上身,边前进边整理队形,瞬间变阵为锋矢形,整队人马如一根长箭,缓缓向前方压上。 这是标准的攻击队列,从步伐和变阵速度上,护粮兵们就知道自己不是人家对手。两个带头者王元通和齐破凝见吓不住对方,心里亦有些虚了。回头瞅瞅垂泪不止的贺小姐,再看看鼻青脸肿的秦子婴,胆气瞬间又被怒火点了起来。 互相之间点点头,二人并肩站到了自家阵前,挥舞着钢刀大声喊道:“有进攻我护粮兵者,即图谋祸害军粮。大伙尽管放箭,杀头的事情我们哥两个担着!” 他们两人一个负责分配房屋营帐,一个掌管器械粮草,因为职务的缘故在士兵们中间素有些人脉。再加上秦子婴为无数人捉刀写过家书的关系,大伙此刻即便心中害怕,出于义气也不能退了。当即刀尖向前,弓弦向后,随时准备向对面的友军发起致命一击。 “杀,杀,杀出事情来我担着!”黄脸武将本意也在威慑,没想到却踢中了块铁疙瘩。一时间骑虎难下,不顾一切地大叫道。 眼看着斗殴就要演变成一场大规模火并,突然间,远处又传来一阵号角声响。招展的旌旗下,百余名骑兵迅速包抄到了府兵们身后,彼此错开,摆出一个攻击阵型。 “前方可是左武卫麦大将军麾下,唐公帐下护粮别将刘弘基这厢有礼了!”当先铁甲骑士纵马上前,拱手问候道。 ------------ 第三章 何草(3) 、、、、、、、 听见来自背后的呼喊,让黄脸将军不得不放弃了将面前二百护粮兵碾成齑粉的欲望。 从对手握刀的姿势和盾牌的高度上,他就能判断出挡在自己前面的是一群新兵蛋子。对于这种没上过战场的菜鸟,麾下身经百战的府兵们只需一次冲击,即可将他们杀得落花流水。 但是,背后那支已经摆开了攻击阵列的铁骑也可以同时让他麾下的府兵溃不成军。这么近的距离,没有任何长兵器相助,再强的步卒也挡不住骑兵一冲。黄脸武将有些纳闷,他弄不清楚对方是怎么做到绕过怀远镇这些东一条西一趟狭小的街道迂回到自己身后的。更不明白的是,谁给了护粮兵胆子让他们敢跟左武卫大将军争风吃醋。 这些都不重要了,他能够弄清楚自己面临腹背受敌的窘迫境况已经足够。身背后那个穿着铁甲的别将不打算将冲突扩大,他已经表露了足够的善意。身为这五百府兵的主将,黄脸将军也不得不以同样的“善意”去回复。 “左武卫车骑将军麦杰,奉命在此执行公务。刘将军,你的部下不在营中护粮,怎么全跑到大街上来了!”府兵们听见自家主将气哼哼地打着官腔,声音远没有刚才传令战斗时有气魄。 “我听闻有人在街头闹事,怕酿成事端来威及军粮安全,所以不得不来看看!”刘弘基在马背上再次躬身,不卑不亢地回答。对方主将转过身来时,他看清出了此人的铠甲。是五品车骑将军的打扮,比自己这个别将整整高了一级。 这种对话本来就没什么内容,双方气焰再嚣张,也没人敢明着说自己是为了一个女人而与友军刀剑相向。两个主将互相注视了一会儿,忽然同时大笑了起来。 “哈哈哈,刘将军执行公务,怎么把我麾下的弟兄给绑了起来。弟兄们,两旁散开,听刘将军给大伙一个解释!”黄脸将军麦杰笑够了,阴阳怪气的命令。 动武,自己一方肯定吃亏。况且真要是杀了人,自己的前程也会受到影响。战场上赢不下的场面,只好想办法在官场上赚回来。反正李渊那厮只是个护粮督尉,照着自家将军差了无数级。 众府兵暗松一口气,收起兵器退向道路两旁。前面和后面的将士都不是敌人,为了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与自己人拼命本来就不是他们所愿。况且将军大人已经松了口,大伙没必要再硬逞强 “我听说有人砸了我麾下秦参军家的大门,要抢他的老婆。还以为是对面的高句丽强盗杀了过来。原来是一场误会,来人,将刘参军的弟兄们放了!”刘弘基大笑着命令。 他的打算也是息事宁人,虽然麾下护粮兵此刻占了上风,但怀远镇这驻扎着三万府军,护粮兵只有一千二百人。不够给任何一股府军塞牙缝。况且如今唐公在皇上面前正失势,能不给他添麻烦就尽量不给他添麻烦。 听到主帅命令,神经已经紧张的极点的王元通和齐破凝等人也偷偷擦了把汗。如果刘弘基不来,大伙今天肯定得交代了。打群架这事关键是见好就收,真正闹大了谁的刀子都没长着眼睛。二人探出腰刀,割断俘虏身上的裤带,笑着命令弟兄们收起兵器。 被打得浑身是血的府兵俘虏们彼此搀扶着,跌跌撞撞地挪向本队。才走了几步,裤子就掉到了膝盖处。阳光下,黑呼呼的“那活”被人看了个清清楚楚。府兵们伸手去提裤子,脚步又无法站稳,噼里啪啦相继摔了个葫芦满地。 “哈,哈,哈哈!”护粮兵们放肆地大笑了起来。被府兵欺负了这么久,今天大伙终于找回了一点场面。虽然过程险了一些,但结果实在令人扬眉吐气。 风瞬间有些涩,将所有笑声凝固在街道上。意识到自己失态的护粮兵们赶紧掩口,压抑的笑声戛然而止。站在街道两边的府兵们却如同被人抽了无数个耳光,刹那间面孔全变成了黑紫色。 “刘别将,你带得好兵!”黄脸将军麦杰从马背上提起长槊,指着刘弘基冷笑道。 散开的府兵们又缓缓集结,五百人自动分成两半,一半将刀尖指向王元通和齐破凝等人。另一半用盾牌护住身体,转向刘弘基。 “麦将军,你麾下受伤士卒的汤药钱,全由刘某支付,如何?”刘弘基陪着笑脸回答。心中暗暗叫苦,本来以为一场风波就这样对付过去了,谁料到几声大笑让之前所有努力全泡了汤。 “汤药钱,刘将军说得好轻巧。到底是唐公麾下,护粮兵可以随意行凶!”麦杰将军的笑声越来越冷,连正午的阳光都被笑声带得萧杀起来。 “此事与唐公无关。”刘弘基的脸色也慢慢变寒,“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我军将领府邸,侮辱女眷,乱我军心。刘某负责带兵保护怀远镇粮仓,职责所在,不得不问!” 这句话他说得中气实足,几乎传遍了在场所有人的耳朵。气焰滔天的府兵们听见了,手中的兵器不觉松了几分。如果自己的弟兄是为了一个女人争风吃醋而被人打成这样,这口气大伙绝对不能再忍。但如果是自己人欺负上门去抢人家老婆,却实在不能怪对方手黑。 “啪,啪,啪!”远处突然传来了稀稀落落的掌声,在这关键时刻显得尤为刺耳。众人闻声侧目,只见两位衣甲鲜明的武将在几十名侍卫的簌拥下,缓缓行来。其中一个络腮胡子将领一边拍掌,一边笑着赞道:“职责所在,不得不问。唐公带得好兵,唐公带得好兵,麦某人好生佩服,好生佩服!” 一句话,惊得全场鸦雀无声。站在骑兵队伍前方的李旭瞪大了眼睛四望,看见身边男装打扮的李婉儿脸色铁青。而骑在马背上的李世民则瞪大了眼睛盯着络腮胡子身边那个中年武将,双目中几乎冒出火来。 ------------ 第三章 何草(4) 、、、、、、、 马镫仿佛结了霜,李渊接连踩了两次,靴子都从镫口里滑了出来。有亲兵快步上前相搀,却被他一把推了个趔趄。第三次他干脆不踩马镫,直揪着马脖颈上的棕毛爬上了战马。那突厥来的良驹被主人揪得“唏溜溜”咆哮,原地打了大半个圈子才把身形稳住。羞愤交加地李渊一拍坐骑,跟在麦铁杖等人身后冲向了城南校场。 “弟兄们,看大帅怎么收拾这小子!”麦杰走上前,冲着府兵们大声招呼。 “走了,看热闹去!”五百府兵齐声鼓噪,气势汹汹地去校场为自家主帅助威。护粮兵们亦不肯示弱,列着队伍紧紧相随。两相比较,他们整齐的军容反而更显齐整。大伙都知道刘弘基没有任何胜算,但他挑战麦铁杖之举纯是为了替弟兄们出头。所以护粮军的弟兄们宁可看着他被麦铁杖打下马,也要为他长最后一次威风。 “仲坚兄,你说刘大哥能赢吗?”李世民追在李旭身后,不安地问。刘弘基是为了平息此事,所以才不惜冒险挑战麦铁杖,这一点他看得很清楚。但这样做的代价是否太大?父亲大人为什么不尽力制止这场没有胜算的比试?李世民只觉得头胀胀的,明明答案就在眼前,却抓不住其中关键。 “刘大哥一定会赢!”李婉儿大声替李旭回答。父亲在上马时最后一刻表现出来的坚韧让她心里很难受,最近几年,李家由盛转衰,父亲大人都承受了些什么,为人的艰难,做女儿的往往比做儿子的体味得更深。 喧闹的十字路口转眼间恢复了原有的安宁,人流散尽,周围百姓悄悄地从将门牖推开些许,探头探脑地观察外边的动静。兵大爷们打架的原因大伙不太清楚,也不甚关心。但老天保佑兵大爷们换了地方动手,没让大伙遭受池鱼之殃。 “他爹,那是谁家,怎么给人砸成了那个样子!”一个中年妇人贴着自家门缝指了指秦子婴的府门,低声询问。 “老秦家呗,据说还是个当官的呢!”浑身补丁的户主叹息着回答。丑妻和近地才是家中宝,看看秦家的遭遇,他对众口相传的格言更加坚信不移。 “秦家大哥好像还在!在那边!”夫妻背后,小孩子指点着空荡荡的街心说道。 两口子这才注意到街心处还站着一个男人,失了魂般,正晃晃悠悠地向残破的大门口挪动。门口处,平素不多露面的秦氏小娘子倚门而立,仿佛在期盼待着相公回家。 家,秦子婴一步一步走向了自己被砸烂的门,他的手一直紧握着,指甲已经扎入了掌心却浑然不觉。秦子婴恨,他恨自己早些年为什么只顾着读书,没炼些武艺。否则,今天与麦铁杖老贼邀斗的就是他,而不是与此事无关的刘弘基。 “子婴!”贺若梅低低喊了一声。曾经几时,她天真的以为恶梦都已经结束。却没想到,这场噩梦既然来了,就要追随自己终生。 秦子婴没有回答,低下头去将家门口的碎石乱木一块块搬起来向墙角丢去。这是他的家,别人可以在门口乱扔东西,他自己却不可以。有几块石头太大,超过了他的膂力承受范围。他晃悠着将石头放下,又晃悠着将石块搬起,一点,一点地将挡住门口的废物向旁边挪。 风卷着冬日的残雪掠过树梢,呼啸声里充满了绝望。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阳光已经慢慢开始变亮。只是那些经了霜的残枝,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等到再次花满枝丫。 “子婴,对不起!”贺若梅哽咽着说道。麦铁杖的羞辱令人难过,但给人伤害更深的是宇文述那句挑拨之言。‘为一个妓女拼却前程也不要了’,原本以为婚姻就是两个结发相伴直到皓首,却没想到其中还有那么多扯不断的瓜葛。 听见妻子的抽泣,秦子婴多少回了些心神。直起腰来,伸出手去捋整齐了贺若梅被寒风吹乱的长发,低声安慰道:“别哭,门砸了咱们再买一个。房子咱们找人去修。等打完了仗,咱们就搬回垄右去!” “子婴,我没想到你要付出那么多!”贺若梅终于忍耐不住,伏在丈夫的肩膀上痛哭失声。垄右秦家将为此蒙羞!可自己做了什么伤害了他人的事情。 “对不起,对不起”她语无伦次地说着,却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什么地方,老天为什么对自己如此不公。 “梅儿,没事了,没事了。他们不会再找来了,刘大哥一定会赢,一定会!”秦子婴轻轻拍打着妻子的后背,心里痛得如刀搅。 刘弘基赢的希望微乎其微,秦子婴虽然不通武艺,却也心知肚明。麦铁杖虽然年事已高,但他半生的威名不是白拣来的。想当年此人曾独力格杀三十余山贼而毫发未伤,整个大隋都为之震动。人年纪大后力量也许会随之衰弱,但临阵格斗经验往往却会随时间的积累越来强。 听见丈夫提起刘弘基,贺若梅慢慢止住了哭声。现在不是发泄委屈的时候,别人为了丈夫去比武,丈夫在家中缩头不出。比起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丈夫,她更希望秦子婴是一个敢作敢为的奇男子。垄右秦家不应该因此蒙羞,他们终究有一天会为子婴而骄傲。 抬起头,贺若梅再度看了看秦子婴那略显单薄的肩膀,低声劝道:“你去给刘大哥助威吧,这里我来收拾!” “梅儿!我……”秦子婴想说一句永不相负的话让妻子安心,嘴唇却被一根柔夷轻轻地按住。 “我知道你!”贺若梅的笑脸上挂着泪,“就像你知道我!去吧,我蒸了糕饼等你回来!” 两夫妻的身影缓缓消失在残破的大门后,过了片刻,大门口出现了一匹马,马背上有一个人,快速向城外奔去。 “嗨,这年头,当官小了照样有人欺负啊!”风中,有人低低的评价。 ------------ 第三章 何草(4) 、、、、、、、 马镫仿佛结了霜,李渊接连踩了两次,靴子都从镫口里滑了出来。有亲兵快步上前相搀,却被他一把推了个趔趄。第三次他干脆不踩马镫,直揪着马脖颈上的棕毛爬上了战马。那突厥来的良驹被主人揪得“唏溜溜”咆哮,原地打了大半个圈子才把身形稳住。羞愤交加地李渊一拍坐骑,跟在麦铁杖等人身后冲向了城南校场。 “弟兄们,看大帅怎么收拾这小子!”麦杰走上前,冲着府兵们大声招呼。 “走了,看热闹去!”五百府兵齐声鼓噪,气势汹汹地去校场为自家主帅助威。护粮兵们亦不肯示弱,列着队伍紧紧相随。两相比较,他们整齐的军容反而更显齐整。大伙都知道刘弘基没有任何胜算,但他挑战麦铁杖之举纯是为了替弟兄们出头。所以护粮军的弟兄们宁可看着他被麦铁杖打下马,也要为他长最后一次威风。 “仲坚兄,你说刘大哥能赢吗?”李世民追在李旭身后,不安地问。刘弘基是为了平息此事,所以才不惜冒险挑战麦铁杖,这一点他看得很清楚。但这样做的代价是否太大?父亲大人为什么不尽力制止这场没有胜算的比试?李世民只觉得头胀胀的,明明答案就在眼前,却抓不住其中关键。 “刘大哥一定会赢!”李婉儿大声替李旭回答。父亲在上马时最后一刻表现出来的坚韧让她心里很难受,最近几年,李家由盛转衰,父亲大人都承受了些什么,为人的艰难,做女儿的往往比做儿子的体味得更深。 喧闹的十字路口转眼间恢复了原有的安宁,人流散尽,周围百姓悄悄地从将门牖推开些许,探头探脑地观察外边的动静。兵大爷们打架的原因大伙不太清楚,也不甚关心。但老天保佑兵大爷们换了地方动手,没让大伙遭受池鱼之殃。 “他爹,那是谁家,怎么给人砸成了那个样子!”一个中年妇人贴着自家门缝指了指秦子婴的府门,低声询问。 “老秦家呗,据说还是个当官的呢!”浑身补丁的户主叹息着回答。丑妻和近地才是家中宝,看看秦家的遭遇,他对众口相传的格言更加坚信不移。 “秦家大哥好像还在!在那边!”夫妻背后,小孩子指点着空荡荡的街心说道。 两口子这才注意到街心处还站着一个男人,失了魂般,正晃晃悠悠地向残破的大门口挪动。门口处,平素不多露面的秦氏小娘子倚门而立,仿佛在期盼待着相公回家。 家,秦子婴一步一步走向了自己被砸烂的门,他的手一直紧握着,指甲已经扎入了掌心却浑然不觉。秦子婴恨,他恨自己早些年为什么只顾着读书,没炼些武艺。否则,今天与麦铁杖老贼邀斗的就是他,而不是与此事无关的刘弘基。 “子婴!”贺若梅低低喊了一声。曾经几时,她天真的以为恶梦都已经结束。却没想到,这场噩梦既然来了,就要追随自己终生。 秦子婴没有回答,低下头去将家门口的碎石乱木一块块搬起来向墙角丢去。这是他的家,别人可以在门口乱扔东西,他自己却不可以。有几块石头太大,超过了他的膂力承受范围。他晃悠着将石头放下,又晃悠着将石块搬起,一点,一点地将挡住门口的废物向旁边挪。 风卷着冬日的残雪掠过树梢,呼啸声里充满了绝望。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阳光已经慢慢开始变亮。只是那些经了霜的残枝,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等到再次花满枝丫。 “子婴,对不起!”贺若梅哽咽着说道。麦铁杖的羞辱令人难过,但给人伤害更深的是宇文述那句挑拨之言。‘为一个妓女拼却前程也不要了’,原本以为婚姻就是两个结发相伴直到皓首,却没想到其中还有那么多扯不断的瓜葛。 听见妻子的抽泣,秦子婴多少回了些心神。直起腰来,伸出手去捋整齐了贺若梅被寒风吹乱的长发,低声安慰道:“别哭,门砸了咱们再买一个。房子咱们找人去修。等打完了仗,咱们就搬回垄右去!” “子婴,我没想到你要付出那么多!”贺若梅终于忍耐不住,伏在丈夫的肩膀上痛哭失声。垄右秦家将为此蒙羞!可自己做了什么伤害了他人的事情。 “对不起,对不起”她语无伦次地说着,却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什么地方,老天为什么对自己如此不公。 “梅儿,没事了,没事了。他们不会再找来了,刘大哥一定会赢,一定会!”秦子婴轻轻拍打着妻子的后背,心里痛得如刀搅。 刘弘基赢的希望微乎其微,秦子婴虽然不通武艺,却也心知肚明。麦铁杖虽然年事已高,但他半生的威名不是白拣来的。想当年此人曾独力格杀三十余山贼而毫发未伤,整个大隋都为之震动。人年纪大后力量也许会随之衰弱,但临阵格斗经验往往却会随时间的积累越来强。 听见丈夫提起刘弘基,贺若梅慢慢止住了哭声。现在不是发泄委屈的时候,别人为了丈夫去比武,丈夫在家中缩头不出。比起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丈夫,她更希望秦子婴是一个敢作敢为的奇男子。垄右秦家不应该因此蒙羞,他们终究有一天会为子婴而骄傲。 抬起头,贺若梅再度看了看秦子婴那略显单薄的肩膀,低声劝道:“你去给刘大哥助威吧,这里我来收拾!” “梅儿!我……”秦子婴想说一句永不相负的话让妻子安心,嘴唇却被一根柔夷轻轻地按住。 “我知道你!”贺若梅的笑脸上挂着泪,“就像你知道我!去吧,我蒸了糕饼等你回来!” 两夫妻的身影缓缓消失在残破的大门后,过了片刻,大门口出现了一匹马,马背上有一个人,快速向城外奔去。 “嗨,这年头,当官小了照样有人欺负啊!”风中,有人低低的评价。 ------------ 第三章 何草(4) 、、、、、、、 马镫仿佛结了霜,李渊接连踩了两次,靴子都从镫口里滑了出来。有亲兵快步上前相搀,却被他一把推了个趔趄。第三次他干脆不踩马镫,直揪着马脖颈上的棕毛爬上了战马。那突厥来的良驹被主人揪得“唏溜溜”咆哮,原地打了大半个圈子才把身形稳住。羞愤交加地李渊一拍坐骑,跟在麦铁杖等人身后冲向了城南校场。 “弟兄们,看大帅怎么收拾这小子!”麦杰走上前,冲着府兵们大声招呼。 “走了,看热闹去!”五百府兵齐声鼓噪,气势汹汹地去校场为自家主帅助威。护粮兵们亦不肯示弱,列着队伍紧紧相随。两相比较,他们整齐的军容反而更显齐整。大伙都知道刘弘基没有任何胜算,但他挑战麦铁杖之举纯是为了替弟兄们出头。所以护粮军的弟兄们宁可看着他被麦铁杖打下马,也要为他长最后一次威风。 “仲坚兄,你说刘大哥能赢吗?”李世民追在李旭身后,不安地问。刘弘基是为了平息此事,所以才不惜冒险挑战麦铁杖,这一点他看得很清楚。但这样做的代价是否太大?父亲大人为什么不尽力制止这场没有胜算的比试?李世民只觉得头胀胀的,明明答案就在眼前,却抓不住其中关键。 “刘大哥一定会赢!”李婉儿大声替李旭回答。父亲在上马时最后一刻表现出来的坚韧让她心里很难受,最近几年,李家由盛转衰,父亲大人都承受了些什么,为人的艰难,做女儿的往往比做儿子的体味得更深。 喧闹的十字路口转眼间恢复了原有的安宁,人流散尽,周围百姓悄悄地从将门牖推开些许,探头探脑地观察外边的动静。兵大爷们打架的原因大伙不太清楚,也不甚关心。但老天保佑兵大爷们换了地方动手,没让大伙遭受池鱼之殃。 “他爹,那是谁家,怎么给人砸成了那个样子!”一个中年妇人贴着自家门缝指了指秦子婴的府门,低声询问。 “老秦家呗,据说还是个当官的呢!”浑身补丁的户主叹息着回答。丑妻和近地才是家中宝,看看秦家的遭遇,他对众口相传的格言更加坚信不移。 “秦家大哥好像还在!在那边!”夫妻背后,小孩子指点着空荡荡的街心说道。 两口子这才注意到街心处还站着一个男人,失了魂般,正晃晃悠悠地向残破的大门口挪动。门口处,平素不多露面的秦氏小娘子倚门而立,仿佛在期盼待着相公回家。 家,秦子婴一步一步走向了自己被砸烂的门,他的手一直紧握着,指甲已经扎入了掌心却浑然不觉。秦子婴恨,他恨自己早些年为什么只顾着读书,没炼些武艺。否则,今天与麦铁杖老贼邀斗的就是他,而不是与此事无关的刘弘基。 “子婴!”贺若梅低低喊了一声。曾经几时,她天真的以为恶梦都已经结束。却没想到,这场噩梦既然来了,就要追随自己终生。 秦子婴没有回答,低下头去将家门口的碎石乱木一块块搬起来向墙角丢去。这是他的家,别人可以在门口乱扔东西,他自己却不可以。有几块石头太大,超过了他的膂力承受范围。他晃悠着将石头放下,又晃悠着将石块搬起,一点,一点地将挡住门口的废物向旁边挪。 风卷着冬日的残雪掠过树梢,呼啸声里充满了绝望。这个冬天就要过去了,阳光已经慢慢开始变亮。只是那些经了霜的残枝,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等到再次花满枝丫。 “子婴,对不起!”贺若梅哽咽着说道。麦铁杖的羞辱令人难过,但给人伤害更深的是宇文述那句挑拨之言。‘为一个妓女拼却前程也不要了’,原本以为婚姻就是两个结发相伴直到皓首,却没想到其中还有那么多扯不断的瓜葛。 听见妻子的抽泣,秦子婴多少回了些心神。直起腰来,伸出手去捋整齐了贺若梅被寒风吹乱的长发,低声安慰道:“别哭,门砸了咱们再买一个。房子咱们找人去修。等打完了仗,咱们就搬回垄右去!” “子婴,我没想到你要付出那么多!”贺若梅终于忍耐不住,伏在丈夫的肩膀上痛哭失声。垄右秦家将为此蒙羞!可自己做了什么伤害了他人的事情。 “对不起,对不起”她语无伦次地说着,却不知道自己究竟错在什么地方,老天为什么对自己如此不公。 “梅儿,没事了,没事了。他们不会再找来了,刘大哥一定会赢,一定会!”秦子婴轻轻拍打着妻子的后背,心里痛得如刀搅。 刘弘基赢的希望微乎其微,秦子婴虽然不通武艺,却也心知肚明。麦铁杖虽然年事已高,但他半生的威名不是白拣来的。想当年此人曾独力格杀三十余山贼而毫发未伤,整个大隋都为之震动。人年纪大后力量也许会随之衰弱,但临阵格斗经验往往却会随时间的积累越来强。 听见丈夫提起刘弘基,贺若梅慢慢止住了哭声。现在不是发泄委屈的时候,别人为了丈夫去比武,丈夫在家中缩头不出。比起一个温柔体贴的好丈夫,她更希望秦子婴是一个敢作敢为的奇男子。垄右秦家不应该因此蒙羞,他们终究有一天会为子婴而骄傲。 抬起头,贺若梅再度看了看秦子婴那略显单薄的肩膀,低声劝道:“你去给刘大哥助威吧,这里我来收拾!” “梅儿!我……”秦子婴想说一句永不相负的话让妻子安心,嘴唇却被一根柔夷轻轻地按住。 “我知道你!”贺若梅的笑脸上挂着泪,“就像你知道我!去吧,我蒸了糕饼等你回来!” 两夫妻的身影缓缓消失在残破的大门后,过了片刻,大门口出现了一匹马,马背上有一个人,快速向城外奔去。 “嗨,这年头,当官小了照样有人欺负啊!”风中,有人低低的评价。 ------------ 第三章 何草(5) 、、、、、、、 越往校场走,左武卫大将军麦铁杖心中越是懊悔。城南校场是去年冬天李渊调集青壮特地为左武卫将士们开辟出来的,考虑到麦铁杖年纪较大,为人精细的李渊还特地在将台上用木材和竹子搭了一个凉棚,以便他练兵时休息。而今天,他却稀里糊涂地跟李渊较上了劲儿。打赢了刘弘基这个晚辈,也没什么好风光的。万一失手将对方杀了,恐怕麦家与李家从此就结下血仇。 而这一切起因不过是个婊子!麦铁杖恨恨地看了身边的宇文述一眼,心道。他依稀记得,最初在酒席间提出歌、舞、琴三绝的,好像就是这位宇文述将军。而两次让自己火冒三丈的,好像也是宇文述。想到这儿,他更加后悔自己的鲁莽,连握着马鞭的手,也越发没有了力气。 可现在是箭在弦上,由不得他不发。也不知道是有人故意通知,还是消息传得本来就快,左武卫的将领们三三两两地打着马向校场这边跑。麦老将军已经快十年没跟人动过手了,很多人都想一睹老将军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风采。好戏就在眼前,听到消息的人谁肯错过? “告诉弟兄们拿出些精神来,别让人家笑了去!”李旭侧身,对自己麾下队正武士彟吩咐。后者轻轻点点头,拨转战马向几拨弟兄们冲去。听到命令,两旅步卒和一旅骑兵迅速打起了精神,以比平素训练时两倍还认真的态度走过了校场大门。他们的人数虽然远远少于赶来看热闹的府兵,气势上却不输对方分毫。 “仲坚兄认为弘基兄有取胜希望吗?”李世民上前几步,不死心地追问。他认为,既然在所有人中李旭与刘弘基交往时间最长,所以也应该对刘弘基的武艺最清楚。 “我不肯定,但麦老将军战意不浓!”李旭想了想,终于给出了一个令人稍微放心的答案。麦老将军战意不浓,这是他经过反复观察得出的结论。通过徐大眼传授的观人术,李旭甚至隐隐觉得麦铁杖老将军现在根本不想与刘弘基比试。只是风声已经传开,双方任何人都没有了主动退出的机会。 “是吗?”李世民的眼睛登时一亮。两强相争,最忌讳有人心软。李渊给孩子们讲解兵法和谋略时,曾经多次向他灌输过这个观点。倘若事实真的如李旭所言,刘弘基的胜算就会大增。但刘弘基如果真的把麦老将军打下了马?好像也不是什么好结果! 正在三个少年胡思乱想的时候,李渊带着几个亲卫缓缓走了过来。唐公的面色还是那么憔悴,只是眼神比方才多了很多灵动之意。 “仲坚,你和弘基交往最久,他的武艺比你如何?”趁人不注意,李渊凑到李旭马前,以极低的声音询问。 “无论对敌经验和还是武技,晚辈都望尘莫及。只在骑术和射术两项上,晚辈勉强能和弘基兄一比!”李旭仔细想了想,认真地回答。答完了,才感觉到有人在悄悄地扯自己的皮甲,微微侧头,眼角的余光看见王元通焦急满脸。 唐公李渊不会无缘无故问这些话题,他在此时相询,必定是想到了破解眼前困局的办法。李旭摇了摇头,不敢谦虚,将二人在武艺上的差距如实奉告。 “我观麦老将军似乎战意不强!”李渊接下来的话,登时令大伙对李旭刮目相看。 “仲坚哥哥刚才也这样说!”李婉儿高兴地上前表功,却被其父亲一眼瞪了回来。 瞪完了女儿,李渊再度上上下下扫视了李旭,直到把李旭看得头皮都发乍了,才低声说道:“现在是双方都不想打,但都下不来台。你年龄比弘基小一半,如果你替他出马…….” “仲坚兄(哥哥)怎么会是麦老将军的对手!”李婉儿和李世民同声抗议。与李旭日日在一起谈文论武,三人虽然脾气不完全相投,彼此之间关系却很是很亲密。听说父亲让李旭前去送死,李氏兄妹本能地反对。 “别乱插嘴!”李渊眉毛一跳,不怒自危。看看一双儿女,再看看茫然不解但表情决然的李旭,低声解释道:“第一,麦老将军自顾身份,肯定不愿意伤害一个比他小了近四十岁的孩子,所以仲坚即便输了,也不会受重伤。第二,我估计待会儿有人会替麦老将军出场…….” 他的话音还没落,就听见点将台前一阵纷乱。片刻后,有名身穿银甲的白马将军冲到了校场中央。 “麦老将军乃国之干城,岂可轻易与人交手。末将不才,愿替麦老将军领教刘别将武艺!”来人马打盘旋,在场中大声喊道。 “唐公的眼界好毒!”王元通等人低声赞叹。方才李渊要求李旭替刘弘基出战时,大伙心里都不甚满意。虽然刘弘基在众将中人望甚高,但也不应该安排李旭替他出场。若论年龄,李世民的年龄岂不比李旭还小,他去交手,麦老匹夫岂不是更不肯伤他? 白马将军一下场,所有人的想法登时逆转。方才李旭和李世民二人只看出了麦铁杖不愿与人交手,而李渊却直接推算出了对方下一步举动。其眼光见识已经比众人高出不止一筹了,如此独到的眼光,他的安排自然有其道理。 没等众人想清楚其中细节,李旭早已打马冲了出去。黑风身材高,脚力快,与他同时下场的刘弘基根本追不上其速度。没等刘弘基出言反对,李旭已经冲到白马将军面前,手举黑刀,大声喊道:“既然将军替麦前辈下场,卑职不才,愿意与将军讨教一二!” “旭子!”刘弘基焦急地喊了一声。下场的这位将军是麦铁杖老将军麾下武贲郎将钱士雄,刘弘基在去年冬天左武卫兵马开进怀远镇时曾经和他有过一面之缘。据军中传闻,此人有万夫不当之勇,寻常武将在他面前一个回合都走不到。自己今天挑战麦老将军,凭的全是一口气,心中本来就没存着侥幸的想法。若把好兄弟的也搭进来,这买卖就赔到底朝天了。 “弘基兄莫非觉得我技不如人。让小弟先替你斗一场,我输了你再上也不迟!”李旭向刘弘基摆了摆手,笑着说道。 “仲坚,你年龄太小!岂可与钱将军比试!”刘弘基又急又气,大声呵斥。 “我们比的是武技,又不是年龄!我想,钱将军亦不会因年龄而轻视于我!”李旭摇头,笑着反驳。 三人在场上光说不练,底下看热闹的府兵们就有些不耐烦了。登时,有人大声喧哗起来,有人则拼命用横刀敲打起了盾牌。 “战!”“战!”“战!”府兵们一边敲打盾牌,一边大吼。 “铛!”“铛!”“铛!”金铁交鸣声充耳不绝,震得人浑身血脉为之沸腾。刘弘基见赶李旭不走,只好拨马退了下去。 他一退场,四下的嘈杂声立刻消失。到了此时,看热闹的人们才弄清楚,上场的是个娃娃兵,虽然人和马看起来都很高大,但脸上才长出的软须彻底暴露了他的真实年龄。 “是个骑大黑马的小屁孩儿!”有人低声议论。 “个子不小,但喉结还没长起来呢!”有人不住摇头。心中暗骂唐公李渊儿戏,弄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出来和赫赫有名的猛将较艺,这不是送死又是在做什么。 “唐公欺人太甚,居然派个娃娃下场!”在点将台上观战的左翊卫大将军宇文术自言自语般点评。声音不大,却足够台上所有人听得清楚。 “本事没长在年龄上!”麦铁杖捋了捋胡子,大声答道。今天第一次,他没被别人的言谈所激怒。 由钱士雄替自己下场,是麦铁杖临时做出的决定。这样做倒不是因为他怕自己技不如人,而是由部下出马比试,无论输赢,双方的怨恨都不会结得太深。而对方居然也派了一个替身来,则更合他的本意了。两个当事人都没上场,其他人代为比试,气势汹汹的邀斗就变成了军中游戏。无论谁输谁赢,主帅都可以一笑而过。 想到这儿,麦铁杖挥了挥手,命令道:“来人,传老夫擂鼓,给两位壮士助威!” 话音一落,战鼓声立刻隆隆响了起来。钱士雄和李旭听见鼓声,整顿好衣甲,各自打马跑开六十余步。转身对正了,同时举起了兵器。 “小伙子当心,长槊来了!”钱士雄大喝一声,纵马前冲。丈八长槊稳稳端平,直奔李旭的左肩窝。 他抱着和解的目的而来,当然不想下死手。对面的李旭也看出了对方的用意,纵马上前,在长槊刺到身前的一刹那拧身挥臂,将掌中黑弯刀重重地砸在槊头和槊身连接处。 ------------ 第三章 何草(6) 、、、、、、、 破槊!这是铜匠师父跟他练习了无数次的招术。当时铜匠有言在先,此招没经过任何实战检验,成不成听天由命。李旭不会用槊,黑弯刀虽然长,但比起槊来长度还差了无数尺,根本无条件跟人对刺。所以,他只好拿铜匠师父的没把握本领出来赌一赌。 只听“铛!”的一声,游龙般的长槊猛然弹开,却没有如同李旭预料的那样失去控制,而是从头部到中央弯了弯,卸去了大部分砸击力道。剩下的力量传到钱士雄手臂上,已经不足以令其兵器离手。 “好小子!”钱士雄为对手的膂力大声精彩,后手外搬,前臂用力,那长槊似乎有了生命般,半空中抖了抖,借着战马前冲的力道,再次横扫了过来。 这一扫,人力与马力合在一处至少有三百多斤。如果硬用黑刀向外顶,李旭保证自己得被这一槊扫下马去。当即,他向前侧面一探身,主动甩镫离鞍,将身体藏到了马背的另一侧。钱士雄一槊扫空,收招不及,眼睁睁地看着对手从自己身边跑了过去。 两军对冲,双方骑兵通常只有一次照面机会。第一次不能打对方落马,就要把此人交给自己身后的同伴。自己则借着战马的速度冲向敌军的第二排骑兵。但此刻是在校场之上,所以一个照面结束,双方还要各自把战马兜回来再战。李旭和钱士雄由着战马的惯性跑出了五六十步后,各自调转了马头。 “好!”校场下,喝彩声犹如雷动。武贲郎将钱士雄在决斗中大占上风,这是众人预料之中结果。但与他放对的那个少年破得巧,躲得机灵,娴熟的刀法和骑术也令人大开眼界。军中汉子性子通常比较直,虽然府兵们与护粮兵之间积怨颇深,看到对方精彩的表现,依然会扯开嗓子为其喝几声彩。 二人再次催动战马,钱士雄的长槊便不再故意留情。通过刚才第一轮试探,他已经感觉到对手并非寻常少年。轻视之心一去,手上的力道和准度大大增强。 李旭凭着铜匠师父不成熟的招式,勉强又对付过了第二个照面。不用人提醒,他也知道自己不是钱将军对手。那杆马槊与步校尉所用的一样,居然是有弹性的。击打槊头时,根本不可能让它脱手。这样,他在兵器上就大大吃亏。每次都是别人先扎过来,他化解了对方先招,才有机会还回去。 第三、第四、第五个照面,李旭忙得浑身是汗。直到第六个照面,才终于抽冷子还了一刀。钱世雄微微抖了抖槊,就把黑刀磕了开去。二马错镫工夫,还顺势刺了一手回马槊,把李旭逼了个手忙脚乱。 “小子,你再不认输,我可不留情了!”顺着战马惯性脱离接触的刹那,钱士雄扯着嗓子大喊。能把弯刀使到这种地步,这少年人也算身手不俗。打他下马,实在有些令人于心不忍。 “我要放冷箭了,将军小心!”李旭头也不回地回答。校场周围过于喧闹,所以二人说话时都拼命扯开了嗓子。彼此之间的交谈不禁对方听见了,距离二人位置较近的府兵们也听了个依稀大概。 “哈哈哈哈!”所有听到这话的人,包括钱士雄自己都大笑起来。放冷箭之前还通知一声,那还算哪门子冷箭。 尽管如此,众人还是停止了喧闹。锣鼓声和击打兵器声影响耳力,如果少年人真的放箭,弓弦声就成了钱士雄判断冷箭的唯一借助。大伙即便爱才,也决不能给李旭帮忙。 “怎么回事?”点将台上的麦铁杖不清楚为什么战鼓声和击打盾牌声突然停止了,大声喝问。 趁着二人的战马还没圈回来的机会,有人立刻把李旭的话传到了点将台上。闻此言,所有的将军忍不住莞尔。那个骑黑马的少年输阵是早晚的事情,大伙都是行伍出身,心里边对最后的结果一清二楚。但此人敢主动上前替上司接战,又能在钱将军槊下支撑到过五个照面,也算难得一见的人才。当即,很多人都起了爱才之心,纷纷打听起少年的身份来。 “此子是李渊的本家侄儿,据说曾在一次夜战中杀了二十几个高句丽刺客!看其今天身手,恐怕将来前途不可限量!”宇文述微笑着向众人介绍。 “李家人才济济啊!”有人点头称赞。 同样的话,不同人听起来则有不同味道。有将领是真心羡慕李渊运气好,家族晚辈中人才济济。有将领却暗暗皱眉,巴不得钱士雄一时失手,挥槊将少年人挑于马下。 “传老夫将令,叫钱将军不要伤了他!”麦铁杖大声命令。看到李旭的身法,他本来就起了爱才之心,此刻又听说是李渊的侄儿,更不想让他有任何闪失。 “是!”两边亲兵答应一声,刚欲转身去传令。猛然,听见校场中传来一声大喝:“看箭!” 众人俱是一愣,赶紧凝神,只见武贲郎将钱士雄在马鞍上猛然仰身,后脑勺低磕马屁股,端端正正地来了个铁板桥。 “好!”行家里手们忍不住高声喝彩。大隋朝为将军所配的铠甲颇重,钱士雄又素重场面,他身上那袭镀了银的铁甲少说也有二十五、六斤沉。穿着如此笨重的铠甲还能在马上做出如此灵活的闪避动作,的确配得上百战宿将的名头。 喝彩声喊完了,才有人意识到,方才根们没有羽箭向钱士雄将军飞来,那个黑马少年手里擎了一张弓,嘴里喊得声音颇大,手指头却连弓弦都没有碰。 “哄!”护粮兵们齐声哄笑起来。敢在比武场上这么捉弄人的,李旭算是第一个。即便今天他输给了钱士雄,护粮军也争足了颜面。 大伙这么一笑,钱士雄脸上可有些挂不住了。挺腰抬身就想持槊冲阵,刚刚在马背上坐直了,耳畔又听得一声弓弦响。 “嘿!”钱士雄怒喝一声,把刚刚挺直的身体又仰了下去。四下里先是一片寂静,然后又是一片哄笑之声。眼前天空瓦蓝,哪里有什么羽箭飞过。 带着近三十斤的铠甲连续两次仰身,纵使是以武贲郎将钱士雄之勇,额头上也有汗冒了出来。知道再次被李旭戏弄后,他不怒反笑,小腿一夹马肚子,靴子跟轻碰金镫边,一边直腰,一边冲了上去。 刹那间,战马前冲了三十余步。钱士雄慢慢挺起身,无论对方再使花招,他也不打算闪避了。两个人的距离只有一百多步,只要冲到近前,他一槊就能把对方推下马背。 头刚刚仰正,还没等他向前观望,忽然,耳畔又传来一声风声。以多年临阵经验,钱士雄知道羽箭来了。想要再次仰身,哪里还来得及。 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响,紧接着,钟儿、鼓儿、铙儿、钹儿在耳畔响个不停。身体仿佛冲进了一个水陆道场,四处都是梵唱金鸣。眼前却好像开了间染坊,红、橙、黄、绿、蓝,五色锦缎高高飘扬。 好不容易从混乱中缓过神来,钱士雄凝神细看,只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少年牵着匹骏马,正笑吟吟地站在自己的坐骑前。 “钱将军武艺高强,卑职甘拜下风!”李旭站在地面上拱了拱手,笑道。他只是一个旅率,不能自称将军,所以只好以卑职自居。 钱士雄见状,赶紧翻身下马。一边拱手还礼,一边说道:“小兄弟好箭法,钱某自认不如。”说罢,低头扯下自己的铁盔,只见一根冷森森的雕翎不偏不倚插在盔缨间。高半点,肯定射飞。低一寸,破碎的将不是铁盔,而是自己的面门。 ------------ 第三章 何草(7) 、、、、、、、 “若不是钱将军手下留情,李某三个照面之内早已落马,又怎有机会射将军一箭!”李旭谦虚地说道,不敢自认比武获胜。 钱士雄一身铁甲,羽箭射在身上根本无法让他失去战斗力。而不顾一切射其面门或者战马,又对不住他手下留情的善意。所以,李旭认为自己这一箭射得纯属投机取巧,勉强算赢了也没什么好夸耀的,不如大大方方地承认落败。 见他这般谦虚,钱士雄更不敢自认取胜了,摆了摆手,大声说道:“若是方一上马你就用箭伤我,我哪里有机会刺出第一槊。赢了就是赢了,俺老钱又不是那输不起之人!” 二人你推我让,谁也不肯自认胜利。正悻悻相惜的时候,传令兵送来左武卫大将军将令,命二人一同到点将台问话。李旭和钱士雄相视而笑,牵了战马,托着铁盔,并肩走到了点将台之前。 此刻,校场周围的弟兄们热闹得已经乱开了锅。大伙虽然各有拥戴对象,但谁也没料到这场比武最后是如此结果。护粮兵们固然扬眉吐气,府兵们也都笑得前仰后合。原来军中演武规矩,骑兵相较,先下马者为输。只要有一方下了马,另一方即便有心伤害,也不得追杀。所以钱士雄将军占尽上风时才一再要求对方下马投降,以便他就此收手。而那个骑黑马的愣小子居然赚了钱将军一箭,然后又跑到将军身边下了马。这番输赢,的确已经无法论了。 大伙指指点点,都道钱将军运气差,打了半辈子仗居然被一个毛头小子给骗了。至于双方恩怨,此刻早已抛到了脑门之后。 点将台上,左武卫大将军麦铁杖、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等人也乐不可支。大伙见过在比武场上放冷箭伤人的,却没见过像李旭这样把冷箭放得如此光明正大的。更没见过明明上前一步,就可以将对手推于马下,却主动跳下来认输的。笑了一会儿,麦铁杖命人将钱士雄的头盔呈上来,反复端详了一遍,站起身,走到将台边,冲着李旭问道:“小子,这一仗你明明赢了,为何又要认输?” “钱将军从开始就手下留情,卑职怎能不知道好歹。况且若真是生死相较,谁还会给卑职三番五次虚张声势的机会!”李旭拱了拱手,客气地回答。 这句话答得甚合麦铁杖心意,老将军心里暗暗称赞眼前这毛头小子知道进退。点点头,目光转向钱士雄,问道:“小钱,这一战你可认输!” “末将无能,失了大将军颜面,甘领责罚!”钱士雄红着脸拱了拱手,答道。 “分明是仲坚下马在先,钱将军怎么能算输了!”唐公李渊带着刘弘基等人也凑上前来,谦虚地退让。 两军阵前,讲究的是当面不让步,举手不留情。向钱士雄这种故意把长槊刺偏的举动没人敢做,李旭这种接二连三放空弦的做法更是不可能发生。如果二人一上场就以死相拼,这番较量的确结果难料。 “叔德不必客气,分明是你麾下的这位小兄弟赢了,老朽又怎是那输不起之人!”麦铁杖此刻倒又豁达起来,冲着李渊拱了拱手,说道。 李渊职位远比麦铁杖低,赶紧抱拳相还。双方你一句唐公,我一句老将军,一时亲密得如多年未见得老友重逢一般,把所有不快都抛到了脑门之后。 “既然如此,依老夫之见,就算双方打平。不知道麦老将军和唐公意下如何?”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见此刻大伙心中都没了敌意,索性顺水推舟当起了和事佬。 “宇文将军倒是甚会说话,老朽若再客套,岂不成了那小气之人!”麦铁杖回过头来,笑着扫视了宇文述一眼,说道。 “宇文述将军断得公允,李某多谢将军美意了!”李渊也侧过头来,向宇文述表达发自内心的“感谢”! 众将领们齐声大笑,都道今天看到了一场精彩比武。钱士雄槊上造诣惊人,黑马少年的弓上修为也堪称不凡。赞叹了一会儿,麦铁杖又转过身来,对着李渊说道:“今日是我麾下弟兄惹事在先,看在老夫份上,望唐公不要计较。” 事情发展到如此结果,早已远远超出李渊的期望之外了。作为一个正落魄的五品督尉,他又怎能跟手握重兵的三品大将军较真儿。说了两句管教不严,导致属下恃宠而骄的客套话,笑着把事情揭过了。 当下,李渊唤过刘弘基,命他给老将军赔罪。麦铁杖避而不受,拉起刘弘基的手臂,说道:“老夫人老糊涂,难免没轻没重。打了你一鞭子,望世侄莫要往心里去。”说罢,命人取了一把千锤百炼的大横刀来,算作向刘弘基致歉。 刘弘基再三推辞不下,只好将刀收了。麦铁杖又唤过钱士雄,先谢了他替自己下场比武之谊。然后命人取了二十吊青钱,交到钱士雄手上,低声吩咐:“待会儿大伙散了,你跟弘基去一趟那位秦兄弟家,把兔崽子们砸坏的东西都给人家赔了。若是钱不够的话,尽管找司库参军支取。告诉秦家小哥,今后众府兵谁去他府上骚扰,就是不给老夫长脸。让他该动刀动刀,该用箭用箭,莫顾着老夫情面便是!” 此话一出,语惊四座。左武卫的人挨了打还要赔钱,等于完全承认今天的事情错在自己身上。李渊见状,赶紧上前敬谢,麦铁杖却不肯将说出的话收回,以大将军身份硬逼着刘弘基等人将钱收下。然后,一手拉了李渊,一手扯了宇文述,笑着说:“没兔崽子们今日一闹,咱们也少有机会聚齐。既然来了我军中,不如一起去喝个痛快。至于那些后生晚辈们怎么折腾,且让他们自己去折腾去!” 众将领哈哈大笑,一场风波在嬉笑中烟消云散。高级将领的酒宴上自然没李旭和刘弘基这种不入流武官的席位,二人互相看了看,向李渊、麦铁杖等人施礼告别。钱士雄有任务在肩,当即也脱了铠甲,牵着战马跟了上来。 方才一战,钱士雄让得光明,输得磊落,众护粮兵见到他,自然客气有加。刘弘基先安排两个旅率带着弟兄们回营,然后在校场边缘喊过秦子婴,当着钱士雄的面,把麦铁杖的意思说了,希望他不要再为今天的事情介怀。 “小小的一个院门,怎值得这么多钱!况且麦老将军不追究咱们打伤他麾下士卒的过失,秦某已经感激不尽了,怎敢再要赔偿!”秦子婴上前与钱士雄见了礼,淡淡地回答。 他家境不错,被损坏的东西本来也没放在心上。但麦铁杖今天那几句侮辱之言却给他在贺小姐二人的婚事上留下了沉重的阴影。秦子婴当时故意拿房子和门修复的事情来岔开贺若梅的话题,心中又何尝不知道对方想表达什么?在他眼里,麦铁杖和宇文述那几句话于梅儿心中留下的伤害,又岂是用钱能赔偿的? 一时间,场面又有些尴尬。钱士雄是代表麦铁杖来的,拂了他的颜面恐怕甚不合唐公与麦老将军彼此之间修复关系的初衷。刘弘基行事素来老成,上前拉了拉秦子婴胳膊,笑着建议:“子婴,不如咱们请钱将军去家中坐坐。他是个麦老将军麾下第一名将,把麦将军意思带到了,我想贺小姐心中也会好受些!” 今日的事情,全凭刘弘基仗义出头才落得这般结果。秦子婴是知书达理之人,当然不能不给刘弘基颜面。看了看兴致甚好的众人,又看了看满脸窘迫的钱士雄,只好露出几分笑脸来,客气地回答:“道歉就不必了,钱将军若不嫌弃,不妨到我家中坐坐。以免将来有人趁麦老将军不注意,又借着他的名头上门找茬!” “不会,麦将军方才有言,谁再敢去你家闹事,就是不给他颜面!我左武卫的人虽然鲁莽,却都不是小肚鸡肠之人!”钱士雄红着脸拱手,回答。 众人说了几句缓转气氛的话,一同上马杀奔秦子婴的家。李婉儿、李世民姐弟喜欢热闹,也尾巴一样跟了过来。到了秦子婴家门前,再度看见凌乱现场,钱士雄更觉惭愧,早早地就跳下马背,弯腰清理起门口的碎石乱木来。 他这般实在的举动,弄得秦子婴反而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上前伸手相搀,请虎贲郎将大人先入内喝茶。 “由着它吧,明天我从营中调派些兄弟来,还不是一炷香工夫的事情!”王元通一边将客人向屋子中请,一边嚷嚷。 “就是,麦老将军客气了,修这院落哪用如许钱财!”齐破凝笑着打圆场。他二人一个管房屋营帐,一个管铠甲器械,帮自己的朋友修修院落自然是顺手牵羊的事情。况且钱士雄这个人官职虽然高,架子却不大,很对大伙脾气。 众人嘻嘻哈哈进了院子,笑闹着要求喝弟妹亲手奉的茶。还没等走到客房门口,两个刚才打架时不知道躲向何处的仆妇红着眼睛迎了上来。 秦子婴一见二人脸色,当即呼吸就滞了滞,不顾周围客人多,冲口问道:“王妈,李妈,你们刚才去哪儿了!梅儿呢,她现在怎么样?” “禀老爷,夫人,夫人她走了!”两个仆妇抽泣着回答。 “走了,去了哪里?”秦子婴冲口问了一句,推开两个仆妇,撒腿奔向了后宅。 ------------ 第三章 何草(8) 、、、、、、、 众人也被仆妇的回答惊呆了,一时间竟不知道如何是好。愣了好一会儿,刘弘基才率先稳住了心神,瞪大了眼睛盯着两个仆妇质问:“贺若小姐去了哪里,你们为什么不拦着她!” “我们,我们被她打发出去卖菜了。等买完菜回来,贺小姐就不见了,她常骑的那匹马也不见了。我们以为是府兵又来了,四下去找老爷,却不知道老爷去了哪儿!”两个仆妇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哭啼啼地汇报。 “有府兵来过吗?问没问过邻居?”钱士雄也有些急了,声音虽然低,语调听起来已经是在怒吼。 “没,没有啊!邻居都说,只见到有人骑马出门,没见外人过来!”仆妇被他吓了一跳,大声哭了起来。 众人闻此,知道再也问不出什么结果来。当即各自牵了战马,分头出门去找。从下午一直折腾到天黑,也没找到任何结果。街上冷清寥落,没人留意到一个女子单独经过。只有管南门的兵士说,两个时辰前曾经看到一匹栗色的小马载着一个少年出门向西去了。他们见对方马匹神俊,衣服整齐,所以没敢仔细盘问去向。 “梅儿走了,我知道她心里难过。我答应过保护她,我答应过的?”秦子婴傻傻地站在院落中,喃喃说道地嘟囔。自从听完仆人汇报,他整个人便丢了魂儿,手里拿着根开了白花的枯草,既不出门去找人,也不听众人劝解。 “子婴大哥,梅儿姐姐有什么亲戚住在附近吗?”李婉儿女孩子心细,上前低声提醒。 “贺若家的人都被皇上杀光了,哪有什么亲戚!”秦子婴苦笑着摇头,望着手中的枯草,怔怔地又落下泪来。 这是二人刚买下这处院落时,秦子婴从屋瓦上拔下来的。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只是觉得此草生命力强,居然在瓦棱之中,凭借一点点雨水就能开出明丽的白花。所以,梅儿留下了它,并曾以此花为题谱曲。 “贺若家?”钱士雄茫然问道。到了此时,他才意识到这个姓氏非同寻常。大隋朝被皇帝抄了的贺若家只有一个,那就是大将军贺若弼的家族。 “她是贺若弼将军的孙女!”齐破凝小声回答。世事无常,谁能料到当年威风八面的贺若弼也会落到家破人亡的下场。谁又能料到,他的孙女想嫁一个算不上豪门的垄右小家族,还会被人以为是家门之羞? 怀远镇是一个边城,附近的燕郡、柳城都在数十里之外。一个弱小女子单身出门,四下里一抹黑,她的结局不用问大伙也能猜到。但众人都是军官,贸然脱了队,于军法不容。况且人已经走了两个时辰,除非出动大批人马四下撒网,否则无论如何也追之不上。 “子婴,其实这样也好。你垄右秦家毕竟是个望族!”旅率周文远上前几步,低声劝解。宇文述和麦铁杖两个老家伙今天的话虽然伤人,但事实上却没说错。如果秦子婴不顾一切娶了贺若梅过门,非但为家族所不能容,今后其本人的前程也尽毁于一旦。 “所谓的豪门世家,不过是烂到了心的一块腐肉而已。周兄,你生在其中,难道就没闻到其臭吗?”秦子婴突然间爆发出几分狂态,大笑着反问。 “子婴!”周文远被问得窘迫难当,无言相对。 寒风中肃立的众人,除了李旭和武士彟两个人出身商贩外,其余都可以算作出身豪门。虽然有的人家族兴旺,有的人家族稍微弱势了些。秦子婴的一句话,等于把大伙全骂了进去,当即,便有人冷了脸,说道:“相处了这么久,却不知道子婴兄是有志采菊东篱下的,我们等俗人,真是高攀!” “采菊东篱,呵呵!”秦子婴大声冷笑,脸上全是眼泪“几位兄台切莫误会。此刻,我巴不得自己是柱国大将军,世代冠缨!” 说罢,也不理睬众人,掐着那根枯了的野草,径直走向后宅。 钱士雄知道此事皆因自家将军而起,不觉脸上讪讪的,率先告辞。众人又等了秦子婴一会儿,见他躲在房间中不肯出来,也只好先回营休息。一路上,大伙说起今天的事情,皆摇头为秦贺二人叹惋。再想想秦子婴最后说的话,又心有戚戚焉。以至于最后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趣,一回到军营,立刻各自扎回房间睡觉。 “我巴不得自己是柱国大将军!”秦子婴最后那句话说得一点都没错,如果他是个将军,哪怕是个郎将,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府兵敢上门相欺。想着今天整个事态的起起落落,李旭心里震撼莫名。 灯火下,他又想起了孙九、徐大眼、阿世那却禺,还有跋扈骄横,但不失磊落的麦铁杖。“功名但在马上取!”徐大眼当年说过的话,也再一次于他心里热了起来。 “我一定要出人头地!”同样的灯光下,秦子婴握着一根枯草暗自发誓。 “梅儿只是一枝野花,零落成泥,也会落于子婴脚下!”酒酣处,情浓时,一句誓言曾婉转低唱。 斗殴风波很快就平静了下去,除了对秦、贺二人的遭遇略感惋惜外,人们在心中并没有留下太多的痕迹。人在年少时节遭遇的磨难总是很轻易就被遗忘,但那些磨难对人的一生道路究竟有多大影响,除了当事人本身,旁人就不得而知了。 正可谓不打不相识,风波过后,护粮兵和府兵们之间的关系反而亲密起来。特别是将领之间的交往,从原来的不相往来到走动频繁,变化就发生在几天之内。刘弘基、李旭、王元通、秦子婴等人每每成为左武卫虎贲郎将钱士雄营内的座上客,钱士雄、孟金叉和麦杰等左武卫的将军们也缕缕在护粮军营地内被待为上宾。刘弘基天性随和,喜欢与豪杰交往,他这个秉性也影响了李旭。二人都是好酒量,无论到哪里赌酒都是大胜而归,时间长了,倒也在武艺和胆气之外,又闯出了酒豪的名头。 偶尔刘弘基当值脱不开身,李旭就只能一个人去赴宴。每当这个时候,他便尽量少说多吃,听着众将领在自己面前指点江山。钱士雄等人的职位远远高于李旭,所说的话题也的确都是他平常闻所未闻的秘密。这种情况下,他插不上嘴,也属于正常。 “麦老将军明晚想请你喝一杯水酒,不知道仲坚兄弟能否赏光?”一天宴后,醉眼涅斜的钱士雄在送李旭出门时,突然间拉住他的胳膊问道。 “麦――老将军!”李旭肚子中的酒意登时醒了一小半,冲口问道。看看四下没人注意,低声又补充了一句:“就请我一个人吗?刘大哥呢?” “麦老将军只命令我邀请你,弘基那里,我不太清楚!”钱士雄虽然是个武将,回答李旭的话却很有技巧。 李旭不再问了,这一天早晚会来,在他射碎钱士雄头顶的铁盔后,刘弘基就曾经提醒过他。 “麦老将军甚是爱才!”生性豁达而又处事圆熟的刘弘基曾经如是说。至于李旭该怎么应对,刘弘基没有指点。他坚持认为,人这辈子很多路要自己选,别人通常无法越俎代庖。 为了一场突如其来的晚宴,李旭准备得煞费苦心。左武卫大将军在朝中官居正三品,他的邀请不是一名小小旅率所能拒绝的。而护粮军和府兵是否能和睦相处,很多情况下还要看这位老将军的心情。 麦铁杖老将军在不穿戎装时看起来很随和,他是江南人,个子不算太高,但看上去极为结实。肤色略深,纯黑色的眼睛和雪白的胡须相映成趣。大伙分宾主落了座,便有美人上前献舞,几曲广袖舒罢,酒意也慢慢浓了。 “小子,知道老夫为什么请你吗?”麦铁杖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盏酒,捧在手里问道。有侍女缓步上前欲替他布菜,被他挥挥手给赶了出去。 “想是老将军豪饮,军中找不到对手,所以特地命小子来捧杯!”李旭微笑着回答。“不过老将军可能被小子的虚名所骗,我酒量甚浅,只是酒胆足够大而已!” 跟在刘弘基身后历练多了,如今李旭在与高级将领的交往过程中已经不再像原来那样拘束。偶尔还能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把自己不愿意回答的尴尬问题马虎过去。 但这一招显然对麦铁杖无效,老将军年龄大,顾忌也比别人少。笑着打量了一遍李旭,低声赞道:“你这后生并不像表面上那么老实,不过这样也好,这年头老实人吃亏。老夫请你到这里来,首先是要感谢你那天进退得当,没让老夫难堪!” “卑职无功,不敢受此赞誉。”李旭当然知道麦铁杖提得是哪天的事情,在座位上拱了拱手,回答。 ------------ 第三章 何草(9) 、、、、、、、 “小子,在我面前,其实你不应称卑职!”麦铁杖又看了李旭一眼,叹息着说道。 这句话有些突兀了,不但李旭有些发蒙,一同来赴宴的钱士雄和孟金叉二人也有些摸不着头脑。今晚的宴会规模不大,只有他们四个人,所以一时间场面竟有些尴尬。 底下献舞的美人也感觉到了气氛的变化,舞步渐缓,身形旋转出带来的袖花也跟着散乱。麦铁杖挥了挥手,美人们停止旋转,施了一个礼,倒退着走了出去。 “或许我该称赞一下歌舞!”李旭心中暗想。但刚才的歌舞到底如何,他却给不出确切的评价。有资格唤舞姬入帐伴酒的人,至少是军中五品以上高官。像他这种旅率,连女人都不准带入军营,更甭说舞姬了。 “那天你和士雄交手,射中他头盔上那箭的确巧妙!”麦铁杖又干了一盏酒,好像回忆着什么事情般,低声说道。 “是钱将军先让了我,否则,我根本没机会抽出弓来!”李旭陪着老将军干了一盏,谦虚地回答。 看来出风头并不一定是好事,至少从今天的情况上是这样。最近一些日子,关于他跟钱士雄比武的事情已经在军中传了个遍。大伙都说护粮军中出了个可以百步穿杨的神射手,赞叹他的弓术之余,语气里还往往带着几分明珠暗投的惋惜。 “但更巧妙的不是那一箭,而是你应对长槊那几刀!”麦铁杖再次喝干了一盏,面色渐渐红润,瞪大了眼睛,他低声追问:“这就是我找你的第二个原因,仲坚能否告诉我,是谁教了你那几刀?” 闻此言,钱士雄、孟金叉二人同时坐直了身体。当日李旭被钱士雄的长槊逼了个手忙脚乱,没人注意他弯刀上用了什么招术。此刻被老将军一提,二人猛然意识到,那几下拨打不是随意而为,更像是一套成熟的刀术,只是因为李旭临战经验不足,所以才未能发挥出其应有的威力。 “是卑职在塞外游历时,苏啜部的铜匠师父教导的。他好像姓王,但是没告诉晚辈自己的名字!”李旭见麦铁杖问起自己的师承,按照刘弘基等人强调过的说辞,小心地解释。 “是姓王么,他自己说的?身边还有别人吗?苏啜部在什么地方?”麦铁杖猛然放下酒盏,非常急切地问。 “苏啜部是一个霫族的小部落,在弱洛水和太弥河之间,居无定所。现在受突厥人庇护。师父说他姓王,以给人打铜器和在刀剑为生。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李旭想了想,回答中尽量把苏啜部的范围扩大到整个霫族活动区域。 “你放心,我和你师父不是仇家。即便是,也过了很多年了,没有力气去草原上找他!”麦铁杖仿佛想起了许多值得追忆的往事,目光深邃得如两个深秋的水潭。 “老将军认识铜匠师父?”李旭惊诧地反问。 “如果我没猜错,应该是他吧。除了他,也没人会跑到草原上隐居。”麦铁杖点点头,说道,“你的长刀也是他给打的吧,他现在腿脚还利落吗?能喝多少酒?” “是师父给打的。他现在身体很结实,喝三、五皮袋马奶子酒没问题。那酒比米酒劲大,喝后容易上头!” “这里没有外人,你能不能把见到他的详细情况说说?”麦铁杖仿佛对铜匠的事情非常感兴趣,执着地追问。 “其实晚辈知道得也不多!”不知不觉间,李旭与麦铁杖之间就拉近了距离。理了理思路,他把自己跟铜匠学艺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麦铁杖听得津津有味,不住追问其中细节。很多东西李旭在学武根本没注意到,自然也无可告知。有些事情又涉及到了李旭的隐私,所以他也回答得含含糊糊。 “晚辈当时愚钝,没想到铜匠师父是个避世隐居的大贤,所以连他的名字都没追问!”最后,李旭讪讪地总结。 “你问他,他也不会告诉你真名。姓王,姓谢,又能怎么样呢。雄图霸业,不过是南柯一梦,是老夫执著了!”麦铁杖再次自斟自饮,语气中渐渐有了几分疏狂之意。 钱士雄、孟金叉二人也跟着陪了一盏。二人是麦铁杖的心腹,虽然不知道老将军说得是什么意思。但从话语中,可以体味到老人心底那份深沉的凄凉。 “他教了你多长时间?”过了一会儿,麦铁杖又问。 “大概五、六个月罢!只是随便练习,从没教过一个完整的套路。”李旭算了算,发现自己也记不太清楚具体时间。铜匠师父对自己的指导都是断断续续,率意而为。如果正式算,自己连跟他学过武都说不上。 “你那天那几式,是他自己创的?” “是师父自己创的破槊,不过师父说他也没把握!”李旭点点头,坦诚相告。当日若不是钱士雄故意手下留情,自己根本支撑不过第三个照面。 “你没上过战场,当然在你手里施展出来没任何把握!”麦铁杖笑着摇了摇头,点评。 “前辈教训极是!”李旭躬身受教。从麦铁杖今天的表现上看,他与铜匠师父一定有什么渊源。想到军中传说南陈灭亡之前,麦铁杖曾经一度在陈后主麾下任侍卫。那他与铜匠二人熟识,倒也没什么奇怪了。 “也不算教训。招术再妙,没经历过实战,终也把握不到起精髓。”麦铁杖再次打量李旭,目光越发温和。“你师父为什么留在苏啜部,你知道吗?” “有人说他是为了一个女人!”李旭的回答一语双关。平素待人体贴入微和关键时刻手段狠辣的两副不同面孔的晴姨同时浮现在他眼前,“但晚辈认为,师父留在苏啜部,更可能是为了一个承诺!” “难怪他会看中你,你小子的确比表面上聪明许多!”麦铁杖仿佛非常欣赏这个答案,大笑着说道。 李旭轻轻笑了笑,举盏抿了一口酒。师父留在苏啜部不是为了陈家那个女人,能在麦铁杖这里得到答案,他心里很高兴。在他眼里,铜匠师父是个英雄,不该为了一个心中只有仇恨的女人付出那么多。 “你师父我们两个曾经是知交,虽然他生于富贵之家,我只是一个盗贼!”麦铁杖回忆了片刻,简略地解释。“只是造化弄人,现在我算是大富大贵,他却成了化外野叟!” “但师父很开心,老将军活得也很惬意!”李旭举盏相劝。 “的确,从小缺什么,就越想追逐什么。得到的越难,老来越是放不下!干!”麦铁杖仰头,将酒盏整个翻了过来。 “干!”钱、孟两位将军爽快地陪着豪饮。麦老将军背后的陈年往事他们不想关心,跟着老将军活得痛快,官升得实在,对大伙来说已经足够。 身边的酒坛很快就空了,麦铁杖拍了拍手,命人再次搬上来几坛。给大将军喝的酒味道很淳厚,虽然劲头比起舅舅张宝生的私酿差了些,但入口后的感觉更温润柔和,很适合亲近的人边聊边饮。当侍卫们第三次放下酒坛退出后,麦铁杖放下杯子,说道:“以你的身手,留在唐公麾下有些可惜。大战在即,护粮兵根本没有机会上战场。过后纵使能分些功劳,也不会太多……” ------------ 第三章 何草(10) 、、、、、、、 “晚辈武艺并不精熟,弓法还凑合,但战时双方都披着重铠!”李旭举起酒盏,抱歉地笑了笑。 麦老将军有拉拢之心,他从钱士雄等人平素的话中就能听出来。但想想唐公李渊对自己的好处,他实在有些不敢相负。 “仲坚,那天府兵和护粮兵的纠纷因谁而起,我想事后你也能猜出一二来!”麦铁杖见李旭有拒绝之意,低声提醒。 “晚辈知道。老将军想必也看出来有人在暗中挑拨!”李旭坦然回答。 “不是宇文将军!”麦铁杖摇头,“或者说不止是他,嗨,咱不提这些,我麾下还空着几个校尉的缺儿,你若答应……” “谢老将军好意,但唐公对我有知遇之恩!”李旭坐直了身体,毫不犹豫地答复。 麦铁杖没想到这么快就从李旭嘴里听到了答案,有些愣住了,瞪大眼睛第三次打量李旭,半晌,才笑着摇头,叹道:“也是,否则那人也不会看中你,教你学武。” “无论如何,晚辈依然感谢老将军美意!”李旭也笑了起来,举盏相敬。 “干了!”麦铁杖大笑着捧起自己的酒盏,“士雄,有空多陪仲坚过过招,他的刀法需要和人练习!” “是,将军!”钱士雄坐直身体,恭恭敬敬地回答。 “陛下在二月甲寅(初四)驻跸望海顿,就要到了。如若有幸蒙陛下召见,你好生做答!”麦铁杖在干掉最后一盏酒之前,无意间提醒。 “陛下怎么会召见一个小小的旅率?”李旭边喝边想。他断定麦铁杖一定是喝过量了,决定不把这话放在心上。 宾主尽欢而散。 钱士雄将军绝不是个合格的老师,或者说,他有携私报复的嫌疑。五天之内,他至少让李旭落了二十次马。好在随着天气转暖,地面已经开始变软,过招时,二人的兵器上都裹着厚厚的一层白毡,否则,不必参加辽东之战,现在李旭已经可以因伤除役了。 但这些跟头也没白摔,至少让李旭明白疆场交手和平时喂招的差别。想想那天自己居然胆大包天替刘弘基下场比武,他心里就一个劲笑自己愚蠢。如果当日不是钱士雄怀着和解的心思,三个李旭上去也支持不了五个照面。 “身体,身体和战马配合。动作,动作要准,不是快,是准。别管招术,招术是死的,人是活的。小心些,槊又来了!”钱士雄大呼小叫着,一次一次打得过瘾。孺子可教,这是他对李旭的评价。从彼此过招的情况上推断,他知道李旭并不是自幼打下的根基。这个少年能在弓马上能取得今天这份成就,全是凭本身的刻苦努力和后来遇到铜匠这个名师的缘故。所以,钱士雄也不教李旭套路,只是拿马槊常见的招术与之反复拆解,以培养他在战场上的反应速度和应变能力。 两军交战本来也不同于私下过招,除非双方将领的心都被猪油糊住了,否则,傻瓜才放着大把士兵不用,非冲上来和人单挑。所以,比招术精妙更重要的人马配合程度和个人应变速度。能在二马相遇的瞬间做出正确反应,就是保命和取胜的关键。两匹马错开了,胜负谁都没资格再去追究。你前面还有新的敌人,你错过的对手自然有本队同伴招呼。 本着这种想法,钱士雄手下使出的自然是战场上最常用,威力最大的几个招式。他随军征战多年,杀人无数,同样的招式在他手中使出来威力自然和平常人不可同日而语。李旭能对付了这些招术,将来上战场自然也不会因经验不足而轻易送命。如此,他摔下马的次数再多,再重,也就不冤了。 自从目睹秦子婴与未婚妻的遭遇后,李旭在心里立志要建一番功业,以免得将来妻儿老小受人欺负。所以被钱士雄摔得再狠,打得再痛,他亦咬牙坚持。如是小半个月下来,他的武艺未见得有多大提高,临阵机变本事却是一日高过一日。开始时钱士雄可以用七分力气,在十个照面之内打他下马,到后来,他再想让李旭落马,就不得倾尽全力,费上一番工夫了。 二人拆招的空闲时间,秦子婴和李婉儿也过来凑热闹。钱士雄心里为当日府兵们逼走秦子婴未婚妻之事觉得负疚,所以也爽快地答应了下来。令人刮目相看的是,文职出身的秦子婴身体虽然没李旭结实,毅力却比李旭还要惊人。校场上,从没有人听见他喊一声累,一声痛。偶尔钱士雄出手重了把他扫落马下,片刻工夫,大伙就可以看到他拍干净皮甲上的泥土,咬着牙再度爬到马鞍上。 李婉儿虽然身为女子,学武时也甚为认真。除了跟随钱士雄学一些人马配合技巧,两军阵前交手经验外,平素她还拉着所有能找到的对手过招。刘弘基、王元通、李旭,凡是可以被拉着陪她练习的,几乎每天都被她骚扰了个遍。众人看她年龄小,又是女孩子的份上手下留情,却往往被她揪住一个破绽穷追猛打。没几天,王元通和齐破凝两个人便怕了这个李家二小姐,听到她的笑声即望风而逃了。只有刘弘基和李旭拗不过她,每日都不得不花些时间来陪她练习。 “仲坚哥哥,你会保护我的,对吧!”人少的时候,李婉儿仰着脖子经常追问。好像隔几个时辰不提醒,李旭就会把自己的职责忘记掉。无论得到李旭肯定的答复,还是敷衍的说辞,她都会眉开眼笑,挥舞着手中兵器补充:“我也会自己保护自己。还会保护父亲,世民,元吉,还有母亲和大哥。” 李旭微笑着,替婉儿捋顺被风吹散的头发。关于李婉儿为什么会突然迷上练武的原因,他心里非常明白。府兵和护粮兵冲突那日,唐公李渊明显露出了老态。虽然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间,对于敏感的女孩子来说,一瞬间已经让她明白自己不得不长大。看着这时候的婉儿,李旭就像看着当年离开易县之前的自己。当有一天发现平素高大魁梧的父亲不再如巨树般结实的时候,所有孩子都会逼着自己尽快长大。这一点,平民和孩子和公侯的孩子没有什么分别。 平素在大伙一同吃酒的时候,钱士雄等人总喜欢谈一些关于这次讨伐辽东的话题。对于他和孟金叉、麦杰这些府军高级将领,大隋朝为东征做的准备、军队的位置和朝廷的动向都是些很平常的谈资。但对于李旭和刘弘基两个辅兵小校而言,这些谈资却是他们非常难接触到的大秘密。什么“皇帝陛下在蓟城南桑干河上筑社稷二坛,设方墙,行宜社礼”啦,什么“大军在正月辛巳(初一)齐集涿郡,大伙都没过年,接受陛下校阅”啦,什么“右尚方署监事耿询试图阻止东征,被削职为民”啦,如是种种,不一而足。 通过这些酒桌上东鳞西爪的谈资,李旭隐隐推断出军队的大致动向。皇帝陛下是在今年正月初二正式下诏宣布讨伐高句丽,大军具体数目为一百一十三万人。分为左右两翼,每翼十二个军。左第一军走镂方道、第二军走长岑道,一直在地图上平铺致第十二军的乐浪道。右十二军也是如此,从第一军走的黏蝉道一直平铺到了第十二军的乐浪道。二十四支人马,浩浩荡荡,潮水一般席卷而来。 令李旭迷惑不解的是,在他目前根据契丹猎人描述的辽东地图上,根本找不出二十四条路可走。马訾水(鸭绿江)西侧这边还好说,多少有些平地。过了马訾水后,据契丹猎人讲,那边的高山一个挨着一个,能走的路加在一起不超过三条。二十四路大军如何齐头并进,移山填海,恐怕只有英明神武的陛下知道了。 疑惑归疑惑,李旭却没敢把这些疑问向人提出来。从前年出塞到现在,小小年纪的他已经经历了太多的风波。每经历一次,他都会变得更谨慎小心一些。虽然在别人眼里,此时的他仍然是一个不通事务,有些愣头愣脑的傻小子。但李旭自己知道,自己已经完全不是当年那个懵懂少年了。有时候,想起当年的自己,他甚至能对着记忆中那个单薄的身影会心地笑上一笑,虽然这份笑容中,偶尔包含着几分与年龄不相称的凄凉。 据钱士雄等人透漏,皇上的征辽大军在正月初三从涿郡出发。每军相距四十里,连营渐进。每路大军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长鸣、中鸣等各十八具,棡鼓、金钲各二具。后部铙吹一部,铙二面,歌箫及笳各四具,节鼓一面,吴吹筚篥,横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小角若干。吹吹打打,意欲令高句丽君臣隔海听见鼓乐,知道大隋天威,不战而自来请降。(注4) 因为要保持军容,所以兵马走得不能太快。二月初四陛下在望海顿(锦州辽西县)秃黎山设坛,祀黄帝和历代诸神。二月初五大军途中休息一天,二月初六继续前行。李旭根据大军从涿郡走到望海顿的速度推算,最快到下个月中旬皇帝陛下能走完最后这一百多里路,来到怀远镇这个辽河西岸最后一站、 “这次实万岁御驾亲征,只要有战功,绝对没人敢吞了你的。小子,你弓箭射得那么准,难道不想取些功名回来吗?”每次赴宴,钱士雄总是借着酒劲儿煽风点火。虽然李旭已经明确拒绝过了麦铁杖老将军的提拔之意,他却不甘心对方在护粮军中被埋没。眼前的少年人品、武艺都是上上之选,有麦老将军做后台,建功立业只在朝夕之间。辽东一战根本没什么悬念,在皇上眼皮底下不趁机立功,跟着李渊这落势的国公身后受拖累,未免太可惜。 李旭笑了笑,又不说话了。御驾亲征就不会吞没战功,这种说法他可不信。九叔当年跟随以前的晋王,当今的皇上南征,射旗之功就谁吞了就很难说。反正能让以素公正著名的高颖大帅徇了私的,职位一定不会太小。 功名自在马上取,这话不假。但高丽之战,从徐大眼到杨老夫子,没人认为大隋胜算在握。 在李旭年少的梦中,他想当大将军。但在成为大将军之前,他更想平平安安地活着。为了自己年少的梦,也为了父亲在易县李家受到的尊敬能多维持几天而平平安安地活着。 ------------ 第三章 何草(11) 、、、、、、、 大业八年春三月,东征大军终于来到了辽水东岸。诸路大军前后长达八十余里,马蹄带起的烟尘遮天蔽日。各路兵马依次在怀远镇周围扎好营盘后,派遣精骑护住官道,并调遣民壮,以黄土重新垫平被人马踩葬的路面,用清水洗掉路两边树干上的灰尘。待一切收拾妥当,天子御营十二卫、六军中的前、外军两万将士,头顶银盔,胸系彩帛,踏着隆隆地战鼓声,走入怀远镇的南门。(注5) 跟在天子的前军身后,是九队内卫骑兵。每队百人,擎巨纛。每队将士胯下战马为一种颜色,九队战马颜色各不相同。九色骑兵过后,路上又走来怀远镇四野选来的九名年过七十,子孙儿女俱全的乡老,他们手持绿色竹篾编的扫帚,一边做出清扫道路之状,一边前行,不时还俯身下去,“拔除”那根本不存在的野草。 待道路扫清,野草“拔”净之后,皇帝陛下那宽一丈九尺长三十余尺的御辇缓缓映入怀远镇护粮兵们的眼帘。他们所能看到的,也只有是御辇而已。为了防止刺客袭击,天子六军中的左右二军将御辇两旁护了个水泄不通。御辇在白马的牵引下前行一步,左右二军的将士们的身体也随着向前涌动一步。 文武百官都跟随在御辇旁,以便天子随时传召入内商议国事。为了体贴百官们的辛苦,皇帝陛下特地准许三品以上官员,乡侯以上勋贵携带家眷同行。与百官同行的还有西突厥可汗、高昌王、吐谷浑太子以及西域、南洋各国使者,他们的车杖排在内卫之外,天子六军中的后军之前,由专门征来的民壮伺候行止起居。 入城仪式恢弘盛大,即使隔着辽水的高句丽“野人”也能感受到其气势之壮。由于事先经过多次演练,仪式的整个过程都可谓完美。唯一的一点暇纰出在城门上,怀远镇是为了替大军屯粮而建,城墙和城门的督建者眼界狭窄,施工时只考虑到了城防安危,没考虑到天子威仪。所以城门宽度只能并行四马,不足让御辇通过。但这点儿小问题难不倒素以聪明著称的工部尚书宇文凯。老大人一声令下,便有数千勇士冲了上去,肩扛手抬,片刻工夫将外城和瓮城的大门、门框拆掉,将门洞又扩出七尺有余。 “天威所至,摧枯拉朽!高元小丑,克日必亡。”为了避免皇帝陛下因为拆除城门耽搁时间而内心不快,善祷善颂的大臣们同时躬身贺吉。于是,在众人的欢呼声中,稍做停留的御辇又缓缓而行,走到了怀远镇并不宽阔的大街上。(注6) 好在怀远镇的建筑事先已经清理过,没有谁家的房子不长眼睛敢挡了天子御辇。天子车驾一路顺利,经过整整两个时辰的示威,入住到事先搭建好的行宫。百官和外夷山呼,辞驾,被宫监接引着安排进行宫附近的管驿。半个时辰后,内宫太监在行宫门口宣旨,召唤文武百官和外番入宫晋见,共同商议渡辽事宜。 “如此大的排场,怪不得他们走得慢!”李旭牵着自己的战马,缓缓走向城外新开辟出来的军营。护粮兵在城内的兵营被内军接管了,包括里面的房舍和所有粮草辎重。但这不等于李渊麾下这一千二百多号人可以解散回家,此番东征,除了宣扬大隋威仪的天子六军和各军执旗者外,前往辽东作战的士兵们每人还随身携带了三石米。护粮兵们要负责组织民壮在最短时间内将这些米分类归仓,以备大军不时之需。 路上人很多,三三两两全是迎接圣驾后归营的各军官兵。有的人脸上带着酒醉后才会有的桃红色,不用问,他们肯定是因为站的位置较好,有幸目睹了天颜。有的人脸上的表情忌妒中带着神往,显然是看到了那些头顶银盔,身披彩帛的御林军,心中懊悔自己从军时运气差,被安排错了队伍。夹杂在官兵中间,还有大队大队衣衫褴褛的百姓推着独轮车,牵着毛驴络绎前行,他们是各地征发来服民壮,共二百余万人,规模是大军的两倍。 “今日咱总算看到了皇上!也不枉在这鸟不拉屎地鬼地方待了大半年!”离城渐远,走在李旭身边的护粮校尉周文远感慨地说道。他官职级别比大伙稍高,所以站的位置距离皇帝的车驾较近,按常理推算,目睹天颜的机会也比别人多一些。 “怎么,皇上陛下长得什么样子?”王元通、武士彟等人经不住诱惑,听到对方如此吹嘘,立刻围了上去。 “这个,这个,反正是很有威仪。目光略略一扫,就让人心里通通乱跳!”周文远支支吾吾了半天,才红着脸回答。 “去,老周你就吹吧,也不怕被风闪了舌头。”王元通用力捶了周文远一拳,大大咧咧地骂道。 “这厮估计光顾着紧张了,什么也没看见。要是我,一定把胸脯拔得高高的,被万岁的重瞳扫到了,一下子升个五级、六级也说不定!”齐破凝也凑过来,满脸不屑地调侃。 皇上陛下是天之骄子,应运而生,泽被万民,能看到他一眼都是了不起的福缘。即便是身居高位的重臣,除了五品以上文职外,都没办法天天见到皇上。至于领兵打仗的武将,如麦铁杖、辛世雄这样的大将军,在外边看起来威风八面,回到京城也是三日才有机会参加一次朝会。根据每月面见皇帝次数的多少,官场上还自动将百官们分类为三参官、六参官和九参官。至于寻常武夫,就像李旭、王元通他们这种级别的小校,若不是皇帝御驾亲征,这辈子都没机会在如此近距离目睹天颜。(注7) “紧张,谁不紧张了,当时万岁的目光遥遥地一扫过来,我就觉得自己被他看见了般,心里登时暖烘烘的,觉得这半年的苦,也都值了!”周文远不理会众人的嘲弄,自顾炫耀道。 “呸,就你那个高度,放到人堆里整一个坑,一堆脑袋中,万岁还能看到你。换了旭子还差不多,至少他块头足,有个当兵的样子!”齐破凝的嘴巴如连环弩般,打击起人来毫不客气。一提到李旭,大伙登时就想起了去年他献马入营的事情。唐公当时挑选了三十匹骏马说是献给皇帝陛下,如今皇帝车辇已经到达怀远镇,骏马献上去的时机也就是在最近一两天内。若是万一龙颜大阅……. “仲坚,若是万岁召见你,你可答对好了。据说,皇帝一发怒,就会砍人脑袋。一高兴,封你个什么县侯、乡侯,也不是没有可能!”武士彟提着马缰绳向李旭身边靠了靠,笑着拿他开涮。他家也是商贩,没出过当官的,所以对官场充满憧憬。 “不好说,旭子年龄小,人长得也够味道。皇上这次据说带了公主同行,一旦被看上了…..”周文远受够了大伙“欺负”,终于找到了一个比自己还好欺负的软柿子,尽情地捏了下去。 李旭抬起头,回了大伙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被皇帝召见、赏识、一举飞黄腾达的好梦他不是没做过。以唐公李渊的为人,肯定会在献马时提到他和刘弘基的名字。而与他有说不清楚渊源的麦铁杖老将军,也可能会在皇帝为国举贤。平时想起被皇帝召见的可能,李旭心里仿佛就有一把火在烧。但今天见了御辇后,他心中这把火反而平淡了下来。 高大的御辇、神秘的黄色帷幕、赤色大纛,无一不在他脑海里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但不知道为什么,李旭总把这些和家乡跳神的那些巫师联系到一处。记得小时候有一年春天上谷全境大旱,父老们也在巫师们的指点下于河畔举行了盛大的祭天仪式。仪式用了三十多头羊、五匹骏马,万人空巷,可是到了后来,老天还是没下一滴雨。若不是上一个年头是个丰年,各家多少有些存粮,再加上当时的郡守大人处理得当,全郡不知道多少人会饿死。 “仲坚,齐参军、王参军、周校尉,大伙慢些走!”正当李旭胡思乱想的时候,刘弘基骑着一匹快马从身后匆匆忙忙地赶了过来。目光扫过所有人,他通报了一个令人震惊得几乎疯狂的消息:“万岁明日亲自校阅最先到达前线的左武卫、左翊卫、左屯卫,我等保护粮仓有功,明日陪同三卫兵马在左武卫大校场,接受陛下校阅!” “啊!”大伙同时惊叫起来,刹那间,每个人的嘴巴里都可以塞下一个完整的鸡蛋。 ------------ 第三章 何草(12) 、、、、、、、 迎着初生的朝阳,大隋皇帝陛下骑着战马走入军营。在他身后,跟着兵部尚书段文振、工部尚书宇文恺、刑部尚书卫文升、侍郎独孤学、尚书右丞刘士龙、驸马宇文士及、观德王杨雄等肱骨亲信大臣,所有文武俱是一身戎装,看上去英姿勃发。 文武百官和御林护卫列队从士兵们排成的方阵前走过,在山崩海啸般的欢呼声里,簌拥着皇帝陛下走上点将台。有内宦搬来胡床,皇帝陛下拒绝落座。身披戎装的他推开侍卫,“腾、腾、腾”上前几步,目光如闪电一般扫过全场。 “参见陛下!”三万多将士齐声呐喊,抱拳,肃立,端端正正向前方置以军礼。(注8) “将士们辛苦!”皇帝陛下抱拳,肃立,竟然以同样的军礼相回。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众人同声山呼,旷野间传回一波波共鸣,惊涛骇浪的呼喊声里,无数人热泪盈眶。 这一刻,几乎每一个人都心潮彭湃。眼前身披戎装的壮士才是大隋皇帝,那个十六岁破突厥,二十岁领五十万大军扫平江南三十州一百余郡的大英雄杨广。身穿戎装的他看起来比躲在黄金御辇内那个人倜傥得多,英武得多,虽然缺了几分神秘感,却在瞬间赢得了三万府兵和一千二百名护粮将士的尊敬。 点将台上,杨广挥了挥手,欢呼声嘎然而止。目光再度环顾四周,他大声说道:“朕今天至此,是来看一看一年多来,为我大隋驻守此地的壮士是什么模样。朕今天到这里来,也是来看一看辽河两岸的万里江山。朕来了,朕看到了,朕没有失望!”说罢,他手指东方,大声喝问:“弟兄们,你们谁能告诉我,那边是什么地方?” “辽东!”众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一河之隔,你们可否为朕将那片疆土取过来?”杨广轻轻笑了笑,又问。 “战,战,战!”将士们振臂高呼,声音响彻原野。 “诸卿,你们听见了吗?”皇帝陛下的目光从将士们的脸上收回,转向了身边的一干文武。 “愿为陛下马前卒,九死而无悔!”驸马宇文士及,尚书右丞刘士龙带头说道。几个事先对征伐高丽持谨慎态度的老臣没想到皇帝陛下如此轻易地就鼓起了将士们的斗志,躬身抱拳,低声回答:“臣等今日,才知陛下谋略之远!” “辽东之地,沃野千里。谁人取之,都必为我朝大患。朕不愿留祸端于子孙,因而亲身到此!”杨广大度地摆了摆手,低声向众文武解释。须臾,他又抬起头,冲着左侧一个方阵之前的将领们喊道:“麦老将军,若个朕所记不差,你今年六十有五了吧?不知手中铁杖,可曾老否?” 麦铁杖听见皇帝陛下第一个就点到自己,心中感动莫名。微微一带马缰绳,纵马急行数步至点将台前,抱拳昂首,慨然以应:“万岁圣明,末将今年的确六十有五,但比赵之廉颇、汉之黄忠,却是正当壮年。手中铁杖未老,末将之雄心亦不曾老!” “朕知,你威风必不减当年。”杨广拱手肃立,以军礼相还:“他日朕当亲为将军击鼓摇旗,以壮行色!” “谢陛下洪恩,末将必先履敌土,以扬我大隋军威!”麦铁杖的誓言声若洪钟。晨风中,他白须飞扬,威风凛凛。 皇帝陛下目送着老将军回到本队,然后将头转向了中央方阵,笑了笑,高声问道:“不知道当年平吴、破突谷浑、逞我大隋国威于岭南,扬我大隋兵势于西域的宇文述将军,还能饭否?” 带着数万将士扫平定三吴战乱,稳住江南半壁;一战大破吐谷浑,为大隋开拓出鄯善、且末、西海、河源四郡,数万里疆域,是左翊卫将士以及其主将宇文述老将军一生最得意之作。此刻听皇帝陛下亲口提起来,万余精锐登时热血沸腾。(注9) “老臣宇文述,尚堪供陛下驱使!”宇文述亦策马而出,来到点将台前应道。 此刻,将台下受阅的三万余士卒的心情早已激荡如热火上的沸油。“战!战!战!”无数人以钢刀击打着坚盾,声嘶力竭地吼叫着,恨不得百万大军立刻就挥师过河。纵使辽河东岸是刀山火海,只要皇帝一声令下,大伙也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 一重重呐喊声里,大隋皇帝杨广依次校阅完左武卫、左翊卫和左屯卫将士。待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的战马回归本队,杨广的目光从忠勇的将士们脸上收回,再度看向群臣,大声问道:“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诸卿可知道,谁人为朕在辽东总筹粮草?” 他的声音并不十分高,恰恰在欢呼声起落之间传入了护粮兵们的耳朵。众护粮将士立刻站直了腰杆,挺胸抬头,只觉得被皇上如此一问,于这边荒之地所受的种种磨难,全都值了。 “是唐公李渊与其麾下一千二百弟兄!”兵部尚书段文振出列,拱手回答。 “唐公李渊,朕之粮草可供大军东征之需?”杨广挥手命令段文振归班,走到点将台边缘向下高声询问。 李渊纵马急趋上前,先于马背上施礼,然后高声回答:“回陛下,怀远镇共屯军粮一万万斤,可供大军三月之需。柳城,燕郡,亦屯粮数量如许,一年之内,三军衣食无忧!” 闻此言,大隋皇帝陛下满意地点了点头,拱手,肃立还礼。然后,略微抬高了些声音命令:“你切与朕说说,护卫万万斤粮草在前线,你总计用了多少兵马!” “回万岁,末将身为司库督尉,麾下有兵一千二百人。全赖辛将军、宇文将军和麦老将军照应,才确保军粮丝毫未失!”李渊想了想,高声回答。 “一千二百人!”杨广手指辽水,哈哈大笑。“我遣一良将,以千余新兵守大军之粮,高元小丑屯兵二十万却不敢过河来争。弟兄们,你们说,咱们百万大军临境,高元小丑敢逆我军锋樱吗?” “不敢!他不敢!” “战,战,战!”呐喊声一浪高过一浪。李渊带着千余新兵在怀远镇巡视了半年多,高句丽的确没敢光明正大地和大隋交过一次手。唯一一次派兵来夜袭粮仓,还被李渊麾下的一名旅率给杀得大败亏输。想想敌军战斗力如此之差,将士们自然又多了几分克敌制胜的信心。 杨广的双手向下压了压,暂时制止了众人的欢呼。对着所有将士,他大声宣布:“李将军护粮有功,朕不会忘。三卫将士为朕守土,朕亦不敢不酬。今日之后,朕会将尔等名字、籍贯一一记录在案,着有司传信地方。令郡县存问从尔等之家,使弟兄们无后顾之忧,荣耀乡里!”(注10) “家乡父老,将以尔等为荣!”杨广张开双臂,对着三万余将士高喊。 “赴汤蹈火,在所不辞,赴汤蹈火,在所不辞!”将士们用誓言来回答皇帝的情谊,一些新兵激动得满脸是泪,却谁也顾不上用手去擦。 伴着将士们的高呼,麦铁杖、宇文述和辛世雄三名大将军又结伴上前,争着要做过河先锋。李渊在军中只是个五品的司库督尉,手中兵微将寡,自然不能与几位大将军争风头。待杨广慰勉完了诸位将军,他再次向前方行了个军礼,低声奏道:“启禀陛下,末将无勇无谋,不敢争破辽首功。愿献三十匹突厥骏马,供陛下践踏辽东之土!” “突厥骏马?在哪里,牵来朕看!”听完李渊的话,杨广高兴地命令。临战有人献骏马,这是大大的吉兆。所以,他迫不及待地想把骏马展示给众人,以激励将士攻城拔地之雄心。 李渊早有准备,先告了个罪,躬身退下。不一会儿,又和建成父子两个赶着三十匹骏马缓缓走向点将台。那三十匹骏马是从刘弘基和李旭所献良驹中精选出来的,通过一冬天养精蓄锐,个个毛色水滑,筋骨强壮。看到一匹匹无鞍无络的千里良驹打着响鼻在点将台下刨沙踏土,台上众人不由喜得笑逐颜开。 “此马乃末将麾下两个壮士千里迢迢从突厥贩来,委托末将献于皇上!”李渊跳下战马,摸着最前方一匹良驹的棕毛,骄傲地说道。 临阵有“野人”献骑,这更是吉兆中的吉兆了。大隋皇帝听了,心中愈发欢喜。点点头,低声问道:“不知道是哪两位壮士,李卿可否告知朕壮士姓名!” “禀陛下,是故刺史刘升之子,右勋侍刘洪和上谷良家子李旭,他二人如今俱在军中护粮!”李渊拱手,正色回答。 “把马交于内宫总管收了,朕留着奖励有功将士。把壮士喊上前来,朕要亲自嘉奖他们!”杨广点点头,笑着命令。 早有内卫上前,帮李渊照看战马。闻此令,大伙慢慢驱赶,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将骏马赶到了校场一角。黄门官一声令下,几个侍卫交替着将大隋皇帝的最新旨意传了下去。 “圣上有旨,宣右勋侍刘洪,良家子李旭上前晋见!”侍卫们悠长的声音,刹那间传遍校场每个角落。 ------------ 第三章 何草(13) 、、、、、、、 从见到李渊向皇帝陛下献马那一刻起,李旭的心就扑通扑通狂跳个不停。真的被麦老将军说中了,皇帝陛下有可能召见自己!并且今天这位皇帝陛下和昨天坐在御辇里那个截然不同。昨天那座庞大的御辇给李旭的感觉尽是些沉沉死气,而今天站在点将台上指点江山这个,却让人心里不由自主地涌起为他效力的愿望。 “圣上有旨,宣右勋侍刘洪,良家子李旭上前晋见!”侍卫们故意拖长的声音穿过重重人群,却未能穿过李旭的耳朵。直到刘弘基的大手从背后拍上了肩膀,紧张得有些透不过气来的李旭才明白侍卫口中那个良家子说得就是自己。 “皇上召见我,我该怎么行礼?说些什么?是否告诉他辽东那边的地形和他想得不一样?”刹那间,成千上百个问题同时涌入了李旭的脑袋。让他一下子变得晕乎起来,傻傻地笑了笑,跟在刘弘基的身后走向了点将台。 点将台上,众文武早就翘首以盼。皇上今天高兴,大伙久居官场,早就练就了一副察言观色的好本事。皇上高兴了就喜欢提拔人做官,做了官的人将来在朝中就会成为举荐者的嫡系,而荐贤者本身的势力也会随着被举荐者的表现而水涨船高。一系列的弯子绕下来,很多人的眼睛都开始放光。有的是羡慕,有的是忌妒,还有的辛甘交驳,复杂异常。 “末将刘洪拜见皇上,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刘弘基走到点将台下,站直身体,抱拳,躬身,然后肃立。 “末将李旭见皇上,愿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李旭的话和动作都比刘弘基慢了小半拍,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在现学现卖。几个老臣被他笨拙的动作逗得忍俊不已,却没有人发出恶意得嘲笑声。大伙第一次面君的时候都曾紧张过。李旭现在的模样,让很多人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年的自我。 “二位壮士免礼!”杨广的身体向前动了动,微笑着颔首。 “谢陛下!”刘弘基带着李旭再次躬身施礼,然后站直身体,抬起头,让皇帝陛下能不费力气地看清楚自己的面孔。 “你是故刺史刘升之子?朕记得你是雍州人,怎么会千里迢迢到辽东来投军了?”杨广看了看刘弘基,追问,脸上的表情耐人寻味。 “启禀陛下,末将欲为国效力,但苦于家中没有良马。所以就擅自去了一趟突厥,和朋友一道贩了些马回来。兜了这么大一个圈子,唯恐耽误了军期,所以就跑到辽东来献马,希望能赶上大军出征之时!”刘弘基想了想,非常认真地回答。 众臣闻言,悄悄的交头接耳。很多人忍不住懊悔,自己怎么就这么笨呢,没想到贩些战马来讨皇上欢心。只有刑部尚书卫文升、侍郎独孤学二人偷偷地笑了笑,整个朝廷只有少数他们几个人知道,两个壮士买马付帐用的不是铜钱,而是大刀片子。 “你倒是有心。”杨广淡淡地嘉奖了一句刘弘基。转头看了看李旭,再次低声问道:“和你同往塞外贩马的朋友,就是你身边这位壮士喽?” “禀陛下,正是!”刘弘基朗声回答,脸上的表情不卑不亢。 他和李旭二人都是地道的北方人,骨架相对较大。加上二人都炼过些武艺,所以看上去远比寻常人魁梧。大战在即,军中最缺的就是壮士,所以大隋皇帝杨广心中甚是欣慰。圣明天子在位,讲究的是野无遗贤,所以面前这两个壮士一定要抓在手里。反复扫了他们好几遍,杨广回过头来,低声对兵部尚书段文振嗔怪道:“段卿,你可知罪?” “臣,臣不知道犯了何等大错,请万岁明示!”兵部尚书段文振被吓了一跳,赶紧出班肃立,恭恭敬敬地求教。 “若不是唐公荐贤,朕今日就错过两位壮士。你身为兵部尚书,麾下有如此忠直之士都不曾察觉,岂不是错莫大焉?”杨广笑了笑,点醒满脸无辜的段文振。 原来万岁是在开玩笑。段文振瞬间提到嗓子眼的心立刻又放回到肚子内。想了想,他向杨广低声启奏:“回禀陛下,臣记得军书中曾有他们二人名字。司仓督尉李渊已经举荐他们为旅率和别将,兵部已经回文,只是不知道回文是否及时送到了怀远!” “谁为旅率,谁为别将?”杨广点点头,继续追问。 “臣记得兵部的批复是,刘洪刘弘基为别将,李旭李仲坚为旅率!”段文振利落地报出朝廷授予刘、李二人的官职。按大隋旧例,五品以下官职的委任是各部尚书和左右仆射的职责范围,皇帝平素从不过问。但今天难得皇帝高兴,所以诸位大臣也不愿意逆了杨广的意,任由段文振顺着皇上的性子胡来。 “刘弘基,李仲坚,嗯,字都不错!”杨广点头,笑着品评。想了想,又嗔怪道:“莫非我大隋军职全满了么。刘将军既是朕的右勋侍,又有功劳,为何才授了如此小的官职?” “禀陛下,刘弘基和李旭都是司库督尉所举荐,臣等未来得及详细核实其才!”段文振偷偷地看了看自己面前这位皇帝陛下,慢慢吞吞地答复。司库督尉一职,被他无意间咬得很重。 刘弘基是何等老到之人,听到君臣之间的对话,赶紧再度躬身,谦虚地推辞:“禀陛下,末将无德无能,护粮别将之职,已不堪用。请陛下暂留高位,以待真正英才。” “哦!”杨广愣了愣,自从继位以来,他只见过嫌自己官小的,从没见过像刘弘基这般嫌官大难做的。略一沉吟,即已经明白其中道理,笑着摆摆手,说道:“唐公李渊替朕督粮半年,劳苦功高,按理也该升迁了。况且朕刚刚说过必不忘其功,当然不能自食其言。诸卿,你们看朕该以何职酬谢李卿之功?” 这句话虽是对众人而问,实际上有回答权力的却仅仅限在纳言杨达和苏威两个位高权重的老臣身上。先前刘弘基无法再升官,两位老臣已经知道是因为他直属于李渊麾下的缘故。李渊为五品司仓督尉,刘弘基被他举荐为从五品别将。如果刘弘基再升职而李渊不升,护粮军的管理就会出现极大的混乱。想到这些,纳言杨达出班,先冲皇帝行了一礼,然后大声建议:“臣以为,唐公工于民事,勤于庶务,当补卫尉少卿之缺,总督怀远、柳城、燕郡三地之粮!” “老臣附议!”纳言苏威大声附和。 卫尉少卿是个从四品的官,平时专门负责军械、辎重的管理。李渊以此职总督三地粮草,这个建议不得不说是持重之言。杨广想了想,随即把两个纳言的建议接受下来,命人当场拟了圣旨,以督粮之功升迁司库督尉李渊为卫尉少卿,总管东征大军粮草。 听到皇帝如此安排,李渊赶紧从武将的队尾站出来,以军礼谢恩。杨广点了点头,说了几句嘉勉的话,然后命其归班。接着,把目光又转到刘弘基和李旭身上,笑着问道:“刘卿,朕这样处置,你可敢接旨了吗?” “末将愿听从陛下安排!”刘弘基赶紧抱拳施礼,大声答应。 “段卿,依你之见,弘基该授何职?”杨广轻轻笑了笑,侧过头去,向兵部尚书询问。 “依照军书上所报功劳,刘弘基先有献马之功,后又曾舍命护卫粮仓,击退高句丽死士,累功可升为车骑督尉!”段文振很会揣摩皇帝心思,想了想,上前启奏。 “其父刘升曾为刺史,素有贤名。贤臣之子,良将之资,车骑督尉未免过小,难酬功臣之后。不如擢为车骑将军,实授正五品官爵,统领怀远镇护粮将士,卿看如何?”杨广想了想,问道。 “臣以为,陛下处置十分得当!”段文振点头称是。 “见陛下如此善待贤臣之后,何人敢不效死力!”黄门侍郎裴矩出班表示赞成。他是这次讨伐高句丽行动的倡导者,素来得皇帝陛下心意的。群臣见他出头,亦纷纷表示赞成。车骑将军和车骑都尉虽然都是五品武职,但权力大小有天壤之别。有人本不想阻碍,但想想刘弘基这个车骑将军是皇帝亲点的,用不了太久他的任免将不再由兵部左右,不由得把到了嘴边的反对之言又吞了回去。 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刘弘基施礼,谢恩。双手接过圣旨,跟在裴矩身后走上点将台,被领到了武将行列之末。 稍微舒展了心中郁闷的李渊笑着侧头,给了刘弘基充满善意的一瞥。刘弘基以目光相回,二人的眉毛同时挑了挑,心中满足溢于言表。 将台之旁,此刻只剩下了李旭一个人。失去了刘弘基这个向导,他未免有些手足无措起来。好在今天皇帝心情甚佳,不介意臣民犯些无知之过。仔细端详了眼前这个皮肤略黑,块头实足的少年人,大隋皇帝杨广和气地问道:“朕听人说,你曾领一百骑兵击溃高句丽两千死士,有这回事情么?” “禀陛下!”李旭学着群臣答话时的模样抱拳于胸,躬身回答,“臣是误打误撞,用一百骑兵驱散了二百多黑衣死士。两千之数,实乃传言夸大!” 听了二人的对话,文武大臣们纷纷以目相顾。他们都是昨日才到怀远镇的,当然没听过这个故事。惊诧之余,看向李旭的目光不觉多了几分尊敬。连他的生疏的抱拳姿势,看起来都好像顺眼多了。 “哦?”杨广有惊诧地喔了一声,显然,这也是个他未曾预料的答案。扭头看了看左武卫士兵方阵,又低声问道:“李卿,朕还听说,你曾在比武场上击败过钱士雄将军,这话可否属实?” “禀陛下,臣,末将,是钱将军故意让我。真的动手,末将连三个照面都走不过!”李旭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大声解释。跟在钱士雄身后学了将近一个月武,他早就知道自己和对方之间差距到底有多大。所以,比武获胜之名是无论如何不敢接的。 看到眼前的少年人居然脸红至颈,杨广心中更觉他淳朴可爱。高兴之余,便想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但又不知道什么样的官职才比较合适。这个少年人估计还不到十六岁,又是平民出身,授得官职太大了,未免惹群臣非议。可太小了,又有愧他一片坦诚之心。想了又想,直到李旭等得心里都开始发颤了,他突然想起一个关键问题来,猛然提高声音,追问了一句:“你既然姓李,与唐公可是同族?” “禀陛下,末将,末将与唐公同宗。按族谱,当为唐公晚辈!”李旭思量了一下,决定如实回答。自从入了护粮军营寨,大伙都当他是唐公李渊的侄儿。便宜沾久了,李旭心里未免对这份无端多出来的亲情有了认同之感。 “没想到李家竟然又出了一个人才!”杨广大笑,高声点评。 听了皇帝陛下爽朗的笑声,李渊赶紧出班,低声汇报:“禀陛下,仲坚虽与微臣同宗,却相隔较远,平素从未谋过面。是其到了军中,臣才知道他是微臣晚辈!” “好了,无论他是不是你的晚辈,都是个难得的人才。特别是这份坦诚,朕甚爱之。段卿,护粮军中还有何缺,给李旅率补上一个。有道是上阵父子兵,别将他与李少卿拆散了!” “李仲坚为良家子,有献马之功,练兵之功,击溃偷袭者之功,三功累加,应再升一级,为护粮校尉之职!”段文振看看杨广,又看看李渊,小心翼翼地启奏。 “可惜这孩子姓李!”纳言杨达等人听完兵部尚书段文振的提议,忍不住轻轻摇头。皇帝陛下对少年人的喜爱发自内心,如果不是其最后一句话答得不合圣意,恐怕朝中从此又要多出一位少年将军。 大隋朝立国以来,武功赫赫。从王公贵族到草民皆以习武为荣,几十年来,少年将军建功立业,一直是朝野佳话。前有当年的晋王、大将军杨爽,后有罗艺、步鹿柄,如果再出一个李仲坚,这番征伐高丽归来,很多人家的女儿便又有了选择目标。 “可惜!”刑部侍郎独孤学也在心中感慨。同样是献马壮士,刘弘基不忘旧主,在皇上眼中就是忠义之士。李旭仅仅是因为与李渊同姓,得到的结果就截然相反。这天威,真还有些难测呢! “这孩子,亏得老夫还提醒他注意言辞!”武将行列,老将军麦铁杖于心中不断叹气。实话实说是美德,可官场第一要务,就是卷起舌头与人沟通,这条本领学不会,官场上永远站不住脚。转念一想,老将军心中又释然,这孩子质如璞玉,职位太高了,对他未必是好事。在下面多历练些,说不定将来的成就更大。 “臣,末将谢陛下洪恩!”众人复杂的目光中,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官场中沉浮了一回的李旭高兴地向皇帝陛下致谢。捧着墨痕未干的圣旨,他禁不住心潮彭湃。 自己终于做到了校尉,虽然是辅兵,无法与虎贲铁骑相比。毕竟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所有的路,都是从第一步走出来的。没有第一步,也就没有结局。带着由衷地感激,少年人踌躇满志地想。 直到在众人的簌拥下返回营地门口,李旭还没从升官的兴奋中缓过神来。自己不比刘弘基大哥,他家世显赫,而自己无根无基。一个贫家小子能在投军不到半年时间内从一个队正扶摇直升到校尉,不得不说老天眷顾。按大隋军制,三百人为团,每团设一名校尉,三旅率。到了校尉这级,则意味着正式成为军官中的一员,有固定俸禄可拿,而不是仅仅减免家中徭役…… 如果这个消息传回故乡,也许舅舅和父亲再也不会被人上门欺负了吧。李旭高兴地想着,顺口答应下大伙晚上吃酒庆贺的提议。护粮兵只有一千二百人,却有两个人得到被皇上亲自召见的机会,对所有人来说,无论最初心里羡慕还是忌妒,过后都觉得脸上光彩。 营门口,此刻却围了好大一堆人。见到军官们回来,大伙呼啦一下散了开去。没等刘弘基开口询问发生了什么事情,一个浑身泥浆,脸上被人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民壮哭喊着跑了过了,绕过刘弘基、王元通,直奔李旭。 “旭官啊,你可回来了,五哥找你找得好费力气。他们,他们愣是不让我进营,还,打,打我!呜呜――呜呜――”来人抢到李旭马前,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得语无伦次。 “五哥?”李旭有点摸不到头脑。哥哥阵亡于上次辽东之役,那以后,自己在家中就成了独苗。虽然族里还有几个堂兄弟,但因为父亲是个小贩,出手抠,所以大伙平素都很少来家里拜会。从小到大,除了五娃子打甘罗主意那一回,从没人把自己当过弟弟。 想起小狼甘罗,他眼前谜团豁然开朗。自称为五哥的,不是表兄五娃子张秀又是哪个?只是张家五娃一直以倜傥利落而闻名乡里,眼下这个人衣裳虽然不错,但下摆、前襟上到处是污渍,还有两圈黑亮黑亮的东西缠绕在袖口,显然那是干鼻涕日积月累的结果。 “五哥,是张家五哥吗?”李旭跳下马,试探着询问。来人一直顾着哭,连名姓都没报,他很难从那满是泥土的面孔和头发上看出当年县学里数一数二的潇洒人物张秀的模样来。 “旭官啊,我可找到你了。我是五哥,我是张五娃啊!”来人听见李旭的问话,嚎啕声更加响亮。刘弘基等人见是李旭的家人来寻,打了个招呼,先回营去整理铠甲。武士彟跳下坐骑,把黑风也帮忙牵进了营门。 “五哥,你怎么到这里来了。你不是准备进京应试的吗?怎么也被征了兵?”李旭掏了块葛巾递给张秀,顺带着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低声追问。 “朝廷,征兵。赵二狗子,拿钱,不,呜呜,不办事!”张秀接过以前从来不屑使用的葛巾,胡乱在脸上抹了一把,抽抽搭搭地哭诉道。 花了大约半炷香时间,李旭终于从张秀断断续续的述说中了解到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去年春天,朝廷开始下令征兵,张家派人去官府打点,以张秀品学兼优,即将上京应试的借口,摆脱了兵役。 ------------ 第三章 何草(14) 、、、、、、、 正在一家人关起门来庆贺的时候,谁料到风云突变。郡上接到朝廷命令,说是向辽东运粮的民壮不足,所有未服兵役的适龄男子,必须自动至官府报到,自带牲口帮官府向前方输送辎重。张家再去打点,赵二狗子和户槽大人却冷了脸,非但不肯帮忙,还把礼物摔出了门,请张家不要坏人前程。五娃子无奈,只好赶了马车、带了仆役前往官府报到,于是他们主仆就被塞入了运粮的洪流,滚滚涌到了辽东前线。 “当官的叫我做伙长,带着五个人运粮,一趟又一趟,没完没了!”张五娃哭够了,用满是鼻涕的葛巾抹了把脸,伤心地说道。“所有民壮都不让回家,不准离队。谁敢偷着逃走,抓回来就是一顿乱棍。累死了,打死了,就向路边一扔,几天,几天就臭了…..” “啊!”李旭低低的惊叫了一声,只觉得有股凉气直冲脑门。片刻之前的时候,他还在为大隋赫赫军威而振奋,甚至起了主动请缨,为国杀敌立功名,以回报皇帝提拔之恩的念头。现在,心中的热情却被张五娃几句话瞬间给浇了个透。 “我实在熬不住了,让小爽偷跑出去给家里报信,好叫我爹想办法救我。谁知道他半路给人抓了回来,当众打了一百军棍,哭喊了一夜,第二天就死了。我本以为自己这回也死定了,结果上个月往返涿州,听人说你在这当了大官儿,所以借着运粮入库的机会,偷跑过来寻你!”张秀终于止住了抽泣,把话题慢慢扯到了正地方。 小爽是张五哥的贴身书童,李旭在县学时曾经见过那孩子。在他的记忆中,此人年龄和自己差不多大,是难得能和自己玩到一处的同伴。没想转眼之间,对方的生命已经完结。自己现在是军官了,并且混进了任务最轻闲的护粮军中,所以看不到这些窗外事。而那些与自己家世相同的人,却大多数都在忍受着命运的煎熬。 “旭官,你能不能救我一救,再这么熬几个月,五哥肯定要累死了!”张秀瞪起红肿的眼睛,满怀期望地看着李旭。一张遍布裂口和春癣的小脸上尽是媚陷,生怕自己哪句话说错了,惹得对方拂袖而去。 李旭没有搭腔,这一刻他根本没听见张秀在说什么。看着眼前的张秀,他霍然明白了为什么当年自己说要立功名,父亲突然发那么大火的原因所在。功名不是普通人可以立的,突然降临的灾难面前,有钱人家的孩子永远比穷人家的孩子幸运。张五娃家道殷实,带了马车从军,还落魄到现在叫花子般模样。自己无钱无势,如果跟五哥一样进了运输队,估计尸体到现在早已经被填进道路两边的沟渠之内了。 “旭官,旭官,求你救救我吧。我知道以前欺负过你,我知道父亲对你舅舅不住,求求你。求求你了!”张秀等了半晌,听不见李旭回话。又急又怕,忍不住再次哽咽起来。 “五哥,五哥,你不要急。让我先想想!”李旭被哭声唤回了心神,四下看了看,低声说道。 “旭官,求你,求你快想。五哥将来一定报答你!”张五娃一听对方口气松动,立刻破涕为笑。鼻涕和眼泪都挂到了眉毛上,他却顾不上去擦。 “五哥,咱们借一步说话!”李旭拉起张秀的胳膊,将他扯离了军营大门。约略走出三百多步,见周围人影稀少了,停稳身体,低声问道:“你在哪个军,校尉是谁?” “哪分什么军啊,我们是民壮,哪里来的,就编在哪个队伍里。我是上谷队第二团第三旅五小队的,队正叫王七,是个瘸了腿的老兵痞,心肠坏得很!”张秀想了想,大声回答。 如果张秀此时在征辽大军中,李旭倒想托上钱士雄将军或刘弘基将军的人情,除了他的役。但此刻张秀不属于任何一路兵马,事情倒有些难办了。自己在地方没熟人,冒冒失失地找上门去,对方万一不领情,反而要让张秀受委屈。 仔细想了想自己从军的经过,李旭心中慢慢有了一个点子。到了现在,也只好把张秀先藏到护粮军中了。反正护粮军不会上阵杀敌,日常训练也比在运输队干活轻松得多。 “你留在我这里吧,我看看能不能安排你当个护粮兵。”看了看张秀期盼的眼神,李旭低声吩咐。 “那,那可不成。官府老爷说了,除非我们死在路上。否则,即便藏了起来,也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哥哥逃了抓弟弟顶帐,儿子跑了抓老爹……”张秀被李旭的话吓了一跳,摆着手大声说道。 “你是从军入伍,不是逃役!”李旭笑着解释。不过才分开一年半时间,他却发现张秀的想法很孩子气。好像突然间和自己掉了个,自己成了大哥哥,而张秀成了小弟弟。 少年人不知道,在他离开故乡的那一刹那,与同伴之间的差距就已经拉开。还以为张家五哥是在运粮队里被人欺负傻了,伸手替他掸掉身上的灰尘,低声安慰道:“我托人发份军书给上谷郡的运粮队,说你身体强健,被征入官军了。他们跟你又没仇,何必非把你从军中拉回去!” “真的?”五娃子张秀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问。 “放心,有我在,你肯定没事!”李旭笑了笑,抓起张秀的胳膊,慢慢走向自家军营。 成为朝廷正式登记在册的军官的好处还是满多的,至少在为五娃子张秀办入营手续时,李旭所到之处一路顺风。这还不包括王元通、齐破凝和秦子婴三个朋友的大力协助。听说来人是李旭的亲戚后,三个人一个在李旭帐篷的旁边专门给张秀腾出了空帐,一个拨了上好的铠甲和坐骑,第三个毫不犹豫地向上谷郡运粮队发出了军书。 “他是我五哥,我不能拿他当亲兵!”李旭有些不好意思地向大伙解释。每个军官都会有一两名亲信,几个朋友显然把五娃子张秀当成了李旭刻意找借口留在身边的心腹。 “我可以做校尉大人的亲兵,我愿意照顾自家兄弟!”五娃子张秀反应倒不慢,得知自己的便宜弟弟刚刚被皇帝陛下亲手擢升为校尉后,立刻明白了自己该站在什么位置上。 做了这么长时间民壮,他对大隋军队体制多少有些了解。一个校尉麾下可以有三个旅率,每个旅率可以带两名队正,当然,如果他愿意自己兼一名队正的话,这种作法也无可指摘,但通常没有人会那样做,那样会让人觉得旅率心中的格局过于小气。而做了校尉大人的亲兵,则有机会与所有军官接触,将来一旦队正以上位置出了缺,以亲兵补缺是军中惯例。即便一时没有补缺的机会,亲兵的待遇也比普通小兵要好得多。 张五娃看到了大好前程在向自己招手,他很庆幸自己今天胆子大,居然敢找到姑表兄弟营门前。也庆幸自己当年没把表弟欺负得太狠了,至少没让他在心中记自己什么仇…… 李旭诧异地看了张秀一眼,无可奈何地接受了对方的选择。外人面前,他不想驳了表兄的颜面,也不想给人以‘稍获富贵,即抛弃亲情’的坏印象。虽然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份亲情比草尖上的霜厚不了些许。 “以后李校尉的起居就归你照顾!”秦子婴饶有兴趣地看了这对表兄弟一眼,低声向张秀吩咐。转过头来,他又把话题扯到酒宴上:“酉时两刻大伙在王大户的庄子上给你和刘将军贺喜,早些去,皇上眼皮子底下,咱不能闹得太晚!” 王大户的庄子就是李旭和刘弘基初来辽东之时寄放战马的那个庄子。虽然他家的人口和土地数量连中原豪门的十分之一都不到,但在怀远镇这偏僻之所,此人算得上一方富豪。如今怀远镇整个已经被皇帝陛下和他的护卫六军给占据了,护粮军里这些芝麻绿豆大的小军官没资格再进城喝酒,也只好找个干净利落的民家,丢下数百个钱,凑合着摆上几桌热闹热闹。 ------------ 第三章 何草(15) 、、、、、、、 待安置好了张秀,并向他交代清楚了在护粮军中注意事项后,李旭一个人策马出了营门。时间已经有些晚了,所以他骑马骑得很快,几乎在转眼之间就把营地甩在了身后,人和马同时溶进了绚丽的晚霞中。 对于长城外的边陲之所来说,三月还是早春季节。晚风有些凉,逼得人不得不一次次将薄毡比肩上的丝绦收紧。而天边咸蛋黄般颜色的落日则将人的脸和手晒得暖暖的,令人心里总有一种抛下所有衣服,赤身裸体拥抱这绵绵春色的冲动。 春风得意,用这个词形容李旭现在的心情是最恰当不过了。十六岁便做了校尉,整个上谷郡古往今来,几乎没有第二个平民子弟能做得到。昔日看不起自己的同伴,如居然赶上门来求自己帮忙,而那点儿忙几乎是自己的举手之劳。想着表兄那感激涕零的目光,他不禁有些得意忘形了,以至于身旁响起剧烈的马铃当声,都充耳不闻。 “小子,看样子你很开心吗?”一个酸酸的声音猛然在身边响起来,吓得李旭打了个冷战。 手握上刀柄的同时,李旭看清楚了身边这个试图策马与自己并行的人。修身、长腰、俊面、朗眉。长长的睫毛下一双大眼波光灵动,让人一见就知道他是个绝世智者。 “见过驸马督尉!”李旭轻轻地带了带缰绳,然后拱手施礼。这个人的名字他记得,上午晋见皇帝陛下时,此人就站在文官队末。在一大堆文武里,他长得最为英俊倜傥。言谈举止之间流露出来的飘逸味道,让素以文雅著称的唐公长子李建成都黯然失色。 “又不是在朝堂之上,你何必呼我的官职!”来人轻轻磕了磕马肚子,以便坐骑能跟上黑风的速度。从鼻子尖和额头上善良的汗珠来看,这番追逐把他累得够呛。特勒彪是草原名驹,虽然李旭没催它发出全力来,也不是寻常战马能轻易尾随的。 “宇文大人,您找末将有事情?”李旭想了想,有些戒备地问道。跟太聪明的人打交道不是件聪明事,一年多来的经验让他这样告诫自己。况且这个聪明人出生在宇文家,是宇文述老将军的儿子,当今皇帝的女婿。 “我表字仁人,你叫我一声仁人兄好了!”驸马督尉宇文士及根本不在乎李旭言谈中那种敬而远之的味道,笑了笑,要求。 “不敢,末将岂敢乱来!”李旭轻轻摇了摇头,拒绝了宇文士及的善意。 “觉得自己高攀不起,是吗?”宇文士及的目光中浮现一丝嘲弄,虽然是一闪而没,依旧被李旭敏锐地给捕捉到了。 接下来,宇文士及的话犹如刀锋一般刺伤了他的耳朵:“可你自认是唐公的子侄,怎么没觉得自己高攀呢?” “驸马督尉大人!”李旭用力一拉缰绳,带住坐骑。正跑在兴头上的黑风被络头勒得十分不快,前蹄高高地抬了起来。紧接着,发出了一声强烈的抗议。 “好一匹野马,不知为谁人所驯服!”宇文士及不理睬李旭那愤怒的目光,自顾夸赞道。 “驸马督尉大人有话请讲当面,若李某曾有得罪大人之处,李某愿向大人赔罪!”如果目光可以杀人,此刻宇文士及的人头已经飞到了半空中。姓宇文的肯定没好东西,自从那天贺若梅出走后,李旭就这么想。今天,宇文士及的举止让这个信念更加坚定。 “今天上午之前,你没见过我,我也没见过你。刚才在外边遛马,看见你匆匆跑过,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宇文士及淡淡笑着说道,“以唐公李渊的家世,为什么他会拣一个平民做世侄。而这个世侄,为了李家居然不惜自断前程!” “驸马督尉大人,我与唐公是同宗,这层关系族谱上可以查。今天上午皇帝陛下提拔我,是因为我曾立了些微薄功劳,而不是因为我是唐公的子侄!”李旭瞪大眼睛,愤怒地强调。 自己不是依靠唐公的势力才能升迁的,虽然唐公的支持很重要,但自己的确也在护粮军中扎扎实实地做了很多事情。他讨厌宇文士及那种仿佛什么都知道的目光,更讨厌其自以为是的说话腔调。比起这些,宇文这个恶心的姓氏反而让人不敏感得多。 “是吗?”宇文士及上上下下打量李旭,低声反问。“飞将军的后人那么多,唐公李渊为什么偏偏认下了你这个侄儿,难道你一点儿也不觉得奇怪吗?” “我只奇怪驸马督尉怎么突然关心起在下来!”李旭实在无法忍受对方的冷嘲热讽,怒气冲冲地反击。“唐公为什么认下李某这个侄儿,李某没兴趣了解。只知道唐公对李某不薄,李某今生也定不辜负他的期待!至于外人怎么看,李某实在管不着!” “现在你又说唐公对你不薄了,刚才谁曾说过,他的前程是凭功劳而来?”仿佛天生就是为了让别人难堪的,宇文士及继续挑拨李旭的怒火。 “若无唐公提拔,李某进不了护粮兵大营。若非唐公举荐,李某也见不到皇上!这是事实,无人能够否认!”李旭气得浑身颤抖,胸口起伏不定。“如果驸马督尉怀疑李某的身手,尽可以放马一试。李某一定不会让你失望!” “怎么,被我戳到痛处,想杀人灭口吗?”宇文士及四下看了看,做出一副害怕的模样。 “不敢,李某嘴笨,只是想找个快捷些的解决办法!”李旭怒到极处,头脑里反而涌现了一丝清明。宇文士及的目的在于挑拨离间,自己如果不上当,生气地就应该是他。所以,无论此刻心中有多少疑问,自己都要尽最大可能表现出对唐公的忠诚。只有这样,无聊的人才找不着下手的缝隙,他的阴谋才无法得逞。 “如果世间的事情都用嘴巴来解决,而不是动刀子,岂不是可以少流很多血!”宇文士及看看辽河西岸连绵的军营,话语若有所指。 “李某希望大人在皇上面前,也敢持此高论!”李旭终于抓到对方一个把柄,出言反击。 “实话最能揭示事情真相,大多数情况下却不好听!”宇文士及耸耸肩膀,对李旭的打击满不在乎。“就像上午你在皇上面前所说的,还有今晚我在你面前所说的,都是实话,却只给自己惹来麻烦!” “李某不敢欺君,况且皇上今天上午并未觉得李某粗鄙!”李旭不明白宇文士及前半句话的意思,学着对方的样子耸耸肩膀,反驳。 “如果所有人都糊弄一个人,你却说了实话。被大伙糊弄的那个人绝对不会感激你!”也许是因为理屈词穷,宇文士及的口气稍微缓和了一些,自我解释道。 “无论大人说什么,李某都不会感激大人,只当它晚风过耳!” “若我跟你说,皇上本来想授你一个和刘弘基同样甚至更高的官职,却因为你说自己是李渊的族侄,话到嘴边又改了主意呢?”宇文士及看着李旭的眼睛,笑着追问。 “唐公对李某有知遇之恩,圣上是一国之君,气度非常人想象。至于官职,李某年少,将来有的是升迁机会,驸马督尉以为然否?”李旭淡淡地看着宇文士及,双目如湖水般明澈。 ‘无论心中多震惊,大敌当前,都不可在脸上表现出来。’徐大眼的话在他耳边回响。李旭不知道自己能否做到,但在这一瞬,他决定尽力去做。 没用太长时间,在宇文士及的脸上,他明显看到了失望。 “小家伙,我不知道你说得是不是实话,但你比看上去要聪明得多!”愣了一会儿,宇文士及悻然道。 “大人说过,实话最能揭示真相,大多数情况吓却不好听!”李旭的回答充满禅机。 “你这小家伙很有意思!”宇文士及轻轻笑了笑,目光越来越柔和,“我开始有点儿明白唐公为什么要拉拢你,麦老将军为什么也对你这么好了!” “有人对你好,总比所有人都看着你讨厌要强一些,大人以为是这样吗?”李旭亦笑,手掌慢慢松开了刀柄。他发现对付宇文士及这种人,把刀锋安在舌头上往往效果更佳。 “是这样,特别是你有让人看重的价值的时候。”宇文士及点头,目光转向了远处的城墙。 城墙上,已经有画角声遥遥地传来。怀远镇要关城门了,再晚进城的贵胄们将不得不留在城外过夜。 “我走了,改天再来找你!”宇文士及冲李旭抱了抱拳,说道。 “大人路上小心!”李旭大咧咧地抱拳还礼。对方年龄比他大,官职比他高,却没在他这里收获丝毫敬意。 “看来实话果真不好听!”宇文士及拨转马头,快速向城门跑去。 “大人指的是哪一句?”李旭冲着对方背影笑问。 天色已经有些暗了,夕阳正努力把最后的一缕光从晚霞后透过来。百里连营,处处响起东征将士们的俚歌声,此起彼伏,甚是热闹。 但热闹是别人的,这一刻,李旭什么都没有。 注1:叔伯,古代女子对丈夫兄弟的敬称。 注2:麦铁杖,大隋宿将。性子粗豪,讲义气。年少时为盗,被官府捉住后贬为奴隶,送给南陈皇帝当执伞奴隶。老麦白天给皇帝打伞,晚上跑到百里之外杀人。杀过认后再回来继续打伞。被人认出来,告到官府,官府不信,因为他从不缺勤。后被人设圈套拆穿真相,陈后主舍不得杀他,贬到外地。陈亡后,入杨素军中,累官升到大将军,大业八年战死在辽东。 注3:宇文述,宇文化及之父。为帮助杨广夺位的重臣,伐高句丽主将。 注4:参见《隋书?军制》。 注5:天子六军,即内、外、前、后、左、右六军。 注6:高元,当时高句丽国王的名字。 注7:三参官,即每月可以见三次皇帝。六参、九参以此类推。 注8:自周代开始,身披戎装的将士对帝王就以拱手,肃立为正式礼节。在电视上看到身披重铠的武将给皇帝下跪,真不知道披着三十多斤的铠甲跪下去后,他怎么向起站。 注9:西域四郡,即现在的青海、甘肃和新疆各一部分。西海为青海、鄯善在罗布泊附近。大业四年,宇文述将四地纳入大隋版图。 注10:隋炀帝这个人有很强的精神分裂特征,有时礼贤下士,有时嫉贤妒能。能运筹帷幄派遣将士击败突厥和吐谷浑,也稀里糊涂导致高句丽大败。正史上,他的妃子和子女都比李世民少得多,私人宫殿也比李世民少,只是治理国家的后果截然相反。 ------------ 第四章 国殇(1) 、、、、、、、 “举火!”刘弘基心知不妙,站定身体,大声命令。 几个尾随而来的侍卫同时将火把向前伸去,借着跳跃的火光,大伙看见一个偌大的佛塔,从塔基到塔顶爬满了苍蝇和蛆虫。乍见火光,苍蝇受惊,乌云般腾起,瞬间露出了佛塔本身的材质。 是人头,数百个堆在一起的大隋将士人头。每颗人头上,都瞪着一双圆睁的眼睛。 在路上耽搁了太长时间,当李旭气喘吁吁地赶到酒桌前的时候,大伙早已等得心焦。见了他终于进了门,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责怪道:“你这小子,才当了校尉,就敢托大。难道你今天皮痒痒了吗?” “诸位哥哥勿怪,早就来了,路上碰到了一个讨厌的家伙,被他耽搁了。今天小弟认罚,认罚!”李旭装出一副害怕的模样来,苦着脸四下拱手。他年龄最小,当然大伙也不能真罚他。随便数落了几句,笑着拉他入座。 怀远镇地靠胡境,寻常人家吃饭都是坐在胡凳上,围了桌子的。户主家不是饭馆,所以大伙也只好入乡随俗,团团围起了三张方桌。这样一来,彼此之间的关系倒比每人一案,依序就座饮酒时更显亲密了。 主人家早就得知今天众兵大爷们借房子借灶,是为了给刘、李二人摆加官宴,因此事先打点得极其用心。后来又从王元通等人的大嘴巴中得知曾经在自己家歇过脚的刘、李两位大人今天被皇帝御口钦点了将军和校尉,更是觉得贵气满门,传出去面子光彩。家主一声吩咐下去,各房中的几个女人在酒菜上使出了浑身解数。所以这顿加官酒虽然摆得简陋了些,既无管弦助兴,也没有舞伎相陪,却让大伙吃得眉开眼笑。 酒过三巡,祝贺答谢已罢,大伙开始端着酒碗互相挑战。刘弘基刚刚加了车骑将军衔,按惯例兵部会让他自己推荐一些得力属下。护粮军内众将领平素与他关系好,自然都有了升官机会。这种既不用上前线冒险,上司又体贴大度的职位谁不想争一争。大伙心里各自打着小算盘,彼此客套着,吹捧着,不一会儿,酒宴气氛就被推向了高潮。 “旭子,运气了你!”齐破凝端着酒碗找上了李旭,大大咧咧和李旭碰了碰碗,说道“五个月,从队正一直升到校尉,老哥我第一次见到有人升官这么快。今晚拦你的是什么妄人,不会是有人看上了你,准备拉去做女婿吧!”。 “有道理,有道理!”满屋子人哄堂大笑,声音震得窗户纸嗡嗡做响。 李旭字仲坚,已经有正式官职在身,按道理应该被成为仲坚贤弟。但他年纪小,人也随和,所以齐破凝更愿意称他为旭子以示亲近。平素开一些无伤大雅的玩笑,也喜欢以他为开头。只是老齐这次玩笑开得显然有些过于高明,李旭根本不懂其好笑在哪儿。看见大伙笑得都喘不过气来了,心中好奇,拉过齐破凝,低声问道:“齐大哥,怀远这地,真有抢女婿的风俗吗?” “噗!”王元通刚喝到嘴中的半碗酒立刻喷到了地上,一边大声咳嗽,一边笑道:“我咳咳,看,差不多!差,咳咳,不多,咱们旭子年龄,咳咳,相貌,咳咳” 众人笑得前仰后合,差点没把房顶都给掀过来。待笑够了,才七嘴八舌地告诉李旭关于拉女婿的典故。 原来魏晋以降,大户人家结亲甚讲门当户对。真正名门大族是绝不肯与普通百姓通婚的。即便是普通百姓家道暴富,金玉堆积如山,名门之后穷到无处立锥,卖房子卖地的窘境,前者也没有资格和后者往来。 偏偏本朝先帝决定开科举,选贤不问出身。所以很多贫家子弟也有了入朝为官,一举成为新士族的机会。为了更快地提高家族地位,有些暴发户就想出了一个奇招,选少年才俊做女婿。每逢京城科考,他们就去放榜处等。如果高中者中有贫家少年,并且未定亲,就千方百计抢回家去关进女儿的闺房。一夜之后,生米煮成熟饭了,高中者想不结亲也不行。这样,贫家少年得到了老婆和日后在官场上迎来送往的资金,暴富的寒门也有了挤进豪门行列的机会。 “一个笑话而已,没见谁家真的这么去做过。说这话不中听,估计子婴又要骂大伙矫情了!”齐破凝讲完了典故,看了看一旁默不作声的秦子婴,笑着解释。 “当日是小弟一时情急,诸位兄弟莫怪。其实大伙谁不想让自己的家族兴旺呢。如果不为了这个,谁还寒窗苦读,谁还上阵打仗!”秦子婴讪讪笑了笑,回答。满满一大屋子人,除了武士彟,其他人多少都有点儿背景。在头脑清醒时,秦子婴可不想因为嘴上痛快而把朋友都得罪光了。 “其实一个家族起起落落,不是转眼之间的事。谁见过不朽的殿堂!不过旭子少年得志,看上他的人家估计不会太少!”刘弘基怕大伙勾起秦子婴的伤心事,端起酒碗笑着加入调侃队伍。 听刘弘基如此一说,众人的兴致更高,纷纷要求李旭老实交代到底谁在路上拦了他。李旭被逼无奈,只好说出路遇宇文士及,被他拉住闲扯的实情。 “宇文大人谈兴甚浓,我惹不起他,只好把耳朵留下来听他训话!”李旭摇头,苦笑着向大伙汇报。至于宇文士及具体说了些什么,被他在笑谈中尽数掩过。 “原来是被皇上陛下的女婿拉了去,不是被人拉了去做女婿!”王元通说话向来没什么遮拦,喝了酒后更甚。调侃了几句宇文士及的身份,笑着问道:“他宇文家可是本朝第一名门啊,难道有女儿待字闺中吗?” “估计,不少。宇文述大人向来勤于播种!”有人在旁边乱哄哄地答应。作为护粮军的一员,凡经历过那场莫名其妙的袭击事件和斗殴风波者,都不会对宇文家有太多好感。 “那可大大不妙,旭子这下有苦头吃了。据说宇文家的男人素来生得女人相,心思也如女人般难以琢磨。但是他们家的女人么,呵呵,刚好和男人掉过来!” “可怜啊,可怜,可怜李校尉少年才俊!”大伙看着李旭,皆满脸怜悯之色。仿佛他已经成了进入虎口的羔羊,就待宇文家这头大老虎择时下口了。直到把李旭看得心里发了毛,才闹哄哄地转过身,寻找其他的开心话题。 酒桌上的话题向来固定不到一处,大伙开心过了,也就算了。可李旭却被人无意间说中的心事,兴趣缺缺,四下碰了几碗酒后,就悄悄地溜回了自己的座位上。 “你还是小心些,宇文家的人,做事向来古怪!”见大伙注意力都转移到了别处,秦子婴在桌子底下偷偷拉了李旭一把,低声叮嘱。 “他家人很喜欢与人为难吗?”李旭想了想,悄悄地请教。他老家易县地方偏僻,民风相对淳朴,关于朝廷内部的掌故平素很少有人说起。所以李旭对官场倾轧的知识了解很少,甚至可以说基本上是一片空白。而今晚宇文士及的古怪表现,却非常令人生疑。说他完全怀的是恶意吧,他的话语里却不乏逆耳忠言。说他是好心提醒吧,李旭又看不清其动机在哪儿? “每个家族为了自家利益都会不择手段。宇文家大,图得东西多,所以做事的风格就更狠辣些。别的家族小,能争的东西少,所以表面看上去稍为善良。骨子里,其实都是一路货色!”秦子婴看看四下无人注意自己和李旭两个,以极其低的声音总结道。 自从未婚妻被宇文述和麦铁杖两个老家伙逼得离家出走后,秦子婴的性格就开始变得偏激,说出的话也极其尖锐。李旭平素总跟他一起练武,知道他心情郁郁,所以也不介意偶尔被其言语所伤。但秦子婴对世家大族一些行为的评价,在李旭眼里却是入木三分。 “宇文世家很大吗?”李旭给秦子婴倒上一碗酒,小声追问。 刘弘基到别的桌上向弟兄们致谢去了,热闹也跟着他移动到另一张桌子上。李旭心中有事,秦子婴心情不佳,二人刚好坐在一起偷偷地交流。 “大,往大了说称得上前朝皇族遗脉。在前朝与本朝交替时有功于先帝,把自己的同族都杀了当蒲包。所以被先帝特意留下了来守宇文家香火。到了当今圣上这儿,又因为平叛有功,生子有福,家中将军,尚书出了一大堆!实际上,就是个放羊的奴隶,崛起时间没几天…….”秦子婴用极其简短尖刻的话语向李旭介绍了宇文家的背景,极尽挖苦讽刺之能事。 宇文述本姓破野头,是鲜卑族俟豆归家的奴隶。魏孝文帝革新的时候,全体鲜卑人改汉姓。破野头的主人家改姓宇文,作为奴隶的他不得不追随。后来宇文家的祖先在历次朝代交替时眼光独到,慢慢建立了自己的家族。到了宇文述父亲父宇文盛这辈,已经在北周当上了柱国大将军。 开皇元年,北周气数丧尽,禅让社稷于大隋。有很多宇文家的子弟不识时务,举兵造反。宇文述少年从军,杀尽同族,为大隋皇帝立下汗马功劳,被破格提拔为上柱国,褒国公。 后来在大隋涤荡江南,平定西域的战争中,宇文述功劳都不小。当然,最大的功劳是培养了一个英俊潇洒的儿子宇文士及,与当今皇帝结成了儿女亲家。 “我可够倒霉的!”听完宇文世家的来历,李旭小声嘟囔了一句。想到自己刚刚冒出些头来,就惹上了这样一个大麻烦,不觉心中有些忐忑。再想想宇文士及关于唐公李渊是刻意拉拢,非真心相待的评价,心情更是郁郁,连喝到嘴里的酒都突然一下变成了苦味。 秦子婴见李旭哭丧着脸,以为他心中害怕,仔细想了想,又低声安慰道:“不过你也不用担心,以今天你在点将台上的仗义表现,唐公心里必然念你的情。纵使宇文家拉拢不成而有心与你为难,有唐公在,他们也需要仔细斟酌!” “仗义?”李旭有些怀疑地问。白天他在点将台上回答皇帝陛下的问话失误,害得唐公连忙出列解释他并非刻意徇私照顾自家子侄,现在想想,当时的情形好不尴尬。这么糊涂的行为唐公不跟自己计较便是大度,又怎么会认为自己仗义? “如果我是你,当皇上问及那句话,理应的回答是‘来怀远之前与唐公素未谋面,到了这里才知道彼此是同族’,而不是自认为其子侄。你那么一回答,等于自认为唐公心腹。虽然扫了很多人的兴,但也祸福难料。唐公当时为了避任人唯亲之嫌,表面上肯定要跟皇上辩解一番。私下里他却会觉得你知恩图报,不为眼前富贵所动。事后,他自然会把你看得更高些。退一步,即便他不承你今天的情,别人若明知道你是唐公心腹还想害你,等于直接向他李家挑衅,不由得他不插手!” “啊!”李旭张大了嘴巴,半块鸡肉塞在了嗓子眼,咽不进去亦吐不出来。听了秦子婴的分析,他终于明白回答一句皇上的问话,还牵扯到这么多利害得失于其中。既然在别人眼里自己已经是李家嫡系,也难怪宇文士及专程找上门来挑拨离间了。 看看举着酒碗在旁边桌子上与弟兄们一一对饮的刘弘基,看看似醉非醉,双目却雪亮异常的周文远,再看看身边认认真真替自己分析形势的秦子婴。他突然发现,原来做人的学问这么多,远远高于从小到大背过的书本。 ------------ 第四章 国殇(2) 、、、、、、、 “你看那些世家,一个个表面文质彬彬,其实骨子里边脏得很。”秦子婴的酒有些喝高了,趴在李旭肩膀上,含糊不清地嘀咕,“可这世道就是为他们而设”,他看看被大伙众星捧月般围在中央的刘弘基,继续在李旭耳边嘀咕道:“想要做点正经事儿,你要么依附一个世家,要么自己建立一个家族,否则根本无处下手!” ....... “老夫今生最得意之事,就是自己建立了一个家族,可以留几代富贵给你们!。”百里连营中,老将军麦铁杖看着自己的三个儿子,笑着说道。白天接受皇帝检阅,他受了些寒,晚上回到营中感到身子骨有点发涩。随军郎中和儿子们都劝他不要再争渡辽之功,老将军微笑着谢绝了这些好心的建议。 当年大陈帝国灰飞烟灭,无数百姓死于刀兵。而那些世家大族,却总能保存一部分下来,在新朝廷中谋取富贵。 倒霉的总是普通人,势力越大的家族,越容易熬过风雨,左右逢源。麦老将军笑了笑,目光穿过夜幕,仿佛又看到了昨日的自己。 自己亲手建立了一个家族,麦氏家族,这个家族不比任何百年世家差。人生能如此,足矣! 醉里不知身是客,当晚,素来以酒量著称的李旭居然喝过了头,骑在马背上勉强晃悠回军营,向榻上一栽即人事不省。待第二天他从南柯国周游归来,却已是日上三竿,把上午的操练都给耽搁了。 那张秀初入军营,做事甚为小心。见李旭醒来,赶紧跑进帐篷替他弄水洗脸。李旭不敢在自己表兄面摆官架子,死活不依。张秀却非要尽亲兵之责,不肯放手。二人拉扯了一番,好说歹说,张秀才放下了脸盆。没等李旭把脸洗干净,他却又用托盘捧着一碗热腾腾的米粥,一碟酱肉、一碟小菜、几个精致点心兜了回来,一边替李旭在桌上摆餐具,一边笑着说道:“伙房为校尉大人新热过的呢,他们说您现在是校尉了,随时都可以传餐!” “嗯!”李旭胡乱答应了一声,有些不适应自己的新身份,更不适应让张秀来侍奉。无论当年在县学中张秀怎么看不起自己,两家毕竟是姑表至亲。在李旭心中,这份亲情虽然薄了些,却总是在的。他一边坐下吃饭,一边寻思着如何于军营给表哥安排个合适位置,免了这每天早晚的尴尬。又听见张秀踢踢拖拖端了洗脸水出门,一边向外走,一边说道:“今儿早上唐公家的小姐来找过你,见你还睡着,在帐篷外等了一会儿就走了。我问她用不用把你叫醒了,她说不用!” “唐公家的小姐?”李旭手中半块点心停在了嘴边上,想了一下,才绕明白了张秀说得是李婉儿。想想自己平素与她一起练武打闹,却一直没太在意对方唐公家小姐的身份,嘴巴里不觉有些发干。 婉儿总喜欢往军营里跑,在我没来怀远镇之前,她是不是这个样子呢?李旭偷偷地问自己。这个问题他没法找到答案,李家兄弟一个比一个精明,在他们面前说话稍不注意,就容易让人想到更深层次里去。 问题是,李旭的打算却未必有别人想象得那么深远。李婉儿跟自己有点投缘,这点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得出来。但这种投缘是不是喜欢,李旭有点儿不却定。有过一次失败经验的他不敢轻易去猜测少女的心思,如今,感情对他来说就像摆在孤狼面前的火堆,一方面渴望其中的温暖,另一方面却不知道那团火焰是否会把自己烧得尸骨无存。 “仲坚兄,我就知道你不会丢下我!”满脸烟熏火燎的少女走在自己面前,盈盈一拜。 “仲坚哥哥,你会保护我的,对吧!”满头大汗地少女张大渴望的眼睛追问。 “尽吹牛,狼怎么可能被人养大!”少女鼻子翘着,笑语盈盈。 数个不同面孔的李婉儿自早餐的热气上冒了出来,围在李旭面前盈盈起舞。每一张面孔,都是一份不同的记忆。只是这面孔总被一层纱隔着,令人无法看清楚目光里到底蕴涵着是喜欢,还是单纯的好奇与欣赏。 “露水夫妻,这个词真美。你们汉人就是会说话!”陶阔脱丝的身影烟一般地飘来,将记忆中不同面孔的李婉儿冲得七零八落。 李旭摇了摇头,轻轻叹了口气。也许她只是喜欢和我练武吧,毕竟整个军营只有我一个人和她年龄相类。在心中,他这样告诉自己。 “旭子,唐公是不是想招你做女婿?要不,他为啥对你这么好!”倒光洗脸水的张秀走了回来,把头摆在桌子上,仰视着李旭的眼睛,神经兮兮地问。 “别乱说,想吃就坐下一起吃!”李旭抓起一块点心,用力堵住表兄的嘴巴。“垄右李家世代公卿,不可能与一个小校结亲!” 话说完了,他自己的头脑也立刻清醒。徐大眼曾经说过,中原的世家为了家族利益,做事情只会比霫部更绝情。像他和陶阔脱丝那种情形,中原世家会毫不犹豫地将两人拆散,根本不用找什么理由。 “可我听人说,越是豪门小姐,越喜欢落魄才子!”张秀一边大口吃着专供军官的细点,一边开始替李旭做白日梦,“况且你现在官升得这么快,又新得了皇上的赏识!” “好了,照你这么说,我是不是该写首诗,送个丝结之类的表明心迹啊。除了落魄才子的待大户小姐是真心的,其他公子王孙一定是虚情假意!我看你是茶馆里听人说掌故听多了,发了癔症,再不就是嫌我这里轻松,想回运粮队里活动筋骨!”李旭重重地放下饭碗,低声呵斥道。 张秀见表弟发了怒,赶紧用点心堵住了嘴巴。大口大口吃了一会儿后,又想起了一件事情,站起身来,对着已经准备出门的李旭禀报:“有一个姓武的队正也来看过校尉大人,留下了一个小包裹,然后就走了。校尉大人,要不要我替你拆开!” “在哪儿呢,我自己拆。我让你别乱说话,不是跟你摆什么官架子。本来没什么事情,万一被闲人传开了去,对我和唐公都不利!”李旭实在拿自己这个厚脸皮表哥没办法,笑了笑,低声跟他解释。 “这个,我明白。这不是替你打算么,不替主将谋划,要我做亲兵干什么!”张秀放下碗,起身走出营帐,一会儿,又拿了个小小的包裹进来。“跟你说的话,我保证不传六耳!”说完,将包裹向李旭面前一放,看都不看,收拾了餐具走出门去。 武士彟留下的包裹是用葛布做的,表面上看去很平常。包裹上的绳结系得却是个精致的梅花扣,上边还贴着张拜帖。如果包裹在途中被偷偷打开过,最后收到包裹的人可以明显地看出打开的痕迹。 “武兄倒是个细心人!”李旭笑着摇头,用黑刀割断绳结。包裹皮展开后,里边露出一个精致的白玉如意。玉柄上,一个白胡子老仙,正微笑着指点半空中的朝阳。指日高升,这是刚刚做官的人都喜欢听的贺词。难为武士彟精细,居然能在这么短的时间能找到一份如此合适的贺礼。 相比于李婉儿的心思,武士彟的心思可谓一目了然。他出身与李旭差不多,家中都是商贩。只是武家的生意稍稍大些,据说在并州凡是卖木器的,都与武家有关联。家境虽然富庶,武士彟在官场上却没什么比较硬的靠山,所以他在护粮军中只能做个伙长。后来因为跟刘弘基等人走得近,随着李旭的升迁而升迁为队正。如今李旭又升了一级成为了校尉,原来的旅率位置上则又出了空缺。作为一直跟在李旭身边的“嫡系”,这个位置显然应该是武士彟的。 “一个校尉麾下可以有三个旅率!”李旭依稀记得昨晚在回营的路上,刘弘基曾经跟自己念叨过相关话题。护粮军因为表现突出,而如今的主将又变成了车骑将军,所以被兵部下令扩充。有九百多新兵即将从其他部队划出来,交给刘弘基带领。 所以,李旭这个校尉手中如今拥有的旅率名额,已经不仅仅是他自己空出来的那一个。按刘弘基的意思,李旭所带的那团人马,除了原来的一旅骑兵,其他两个旅皆以新兵补充,直接补为一个足额的骑兵团。 ------------ 第四章 国殇(3) 、、、、、、、 武士彟的旅率位置肯定得给留着的,即便他不送来这块玉如意,李旭也要把原来那个骑兵旅交给他带。这是军营不成文的规矩,他虽然笨了点,还不至于笨到胡乱破坏规矩的地步。其他两个旅率位置该安排谁呢?他想了又想,心里边乱成了一团糟。 思前想后,李旭知道自己处理这些事情着实不在行。自从离开草原后,几乎所有事情都是刘弘基这位老大哥手把手教的。所以,他干脆不再想,整理好不作战时穿的常服,径直走到刘弘基的营帐外。 刘弘基刚好没出门,听亲兵禀报说李旭来找,赶紧笑着迎了出来。二人手拉着手进入帐内,待亲兵奉茶,退下后,高兴地开始了今天的话题。 “这身校尉常服不错,比旅率那身看起来有精神。让我猜猜,你遇到了为难事情了,对不对?”刘弘基放下茶碗,打量着李旭的衣服,笑呵呵地询问。 “当然瞒不过弘基兄!”李旭笑了笑,坦率地承认。“你也知道,我不太懂军营里的规矩。又没有合适的人指点,只好跑来麻烦你。” “说吧,什么事情?”刘弘基笑着应承,“如今唐公掌管三地粮草,没时间管军营里的事情了。他吩咐过,如果有什么难处,咱们兄弟两个商量着办!” “是旅率配置的事情,昨天弘基兄说给我三个缺额。而我不知道该怎么安排。”李旭红着脸,小声回答。 听完李旭的话,刘弘基伸出大手,使劲搔了搔自己的后脑勺。自己之所以将李旭所部直接用新兵扩充而不调别的旅过来,就是为了让这位好兄弟有机会拢住几个人。将来无论战场上还是官场上,大伙彼此之间好有个照应。只是他万万没想到,这么简单的常识李旭居然不懂。 “弘基兄,你知道的,我烂泥扶不上墙!”李旭见了刘弘基诧异的表情,心中更觉惭愧,低下头,小心翼翼地嘟囔。 “也罢,你没经历过,自然不懂!是我疏忽了!”刘弘基笑着安慰了李旭一句。整理了整理思路,低声向他指点道:“如果是在别的军中遇到这种情况,通常你要安排两个自己信任的人,留一个空额给顶头上司!你这个校尉归我直接管,顶头上司就是我这个大哥,所以空额也不用留了,三个位置都安排你信得过的人即可!” “你这个团全是骑兵,编制比别人大。所以除了旅率外,还要有,司兵、司仓、司骑三名参军,一名行军录事,都算朝廷正式编制,有俸禄可拿!”刘弘基顿了顿,又补充道。 听到这儿,李旭的头更加大了。三个旅率的安排已经让他绞尽脑汁,一下子又多出四个参军来,让他到哪里去找?刘弘基见他为难的表情不似装出来的,想了想,低声指点道:“旅率可以安排武士彟做一个,他跟了你那么长时间,你升迁了后他得不到提拔,别人看了也会说你这个人凉薄。其他两个位置,一个给李良,毕竟他是唐公府上出来的,原来在你麾下也做过队正。另一个你自己从平时与咱们交往多的人里边挑,要从队正这一级往上拔。你只要看中了他,甭管他原来在哪个校尉麾下,我都可以直接调给你。不过你最好事先问问他本人的意思,反正让他承你的情便是。行军录事你干脆调秦子婴,他性子孤僻些,心还是够仔细,平级调动,没人会说什么闲话。至于其他三个参军,你让老王、老齐他们推荐好了,他们手下也有一帮子人,平时都是管粮草器械管熟了的,比你自己选要方便!” 短短几句话,刘弘基已经把一个骑兵团队的全部脉络替李旭勾勒了出来,不由得人不佩服他经验老到。李旭连声谢了,找纸笔将刘弘基的建议记下。二人又聊了几句军务,刘弘基低声叮嘱:“仲坚,你现在好歹也是六品校尉了,凡事要多留些心。官场不比疆场,谁强谁弱抬手就能看清楚。官场的事情向来复杂,一不小心做错了事,就有可能毁了一辈子的前程!” “谢弘基兄指点!”李旭坐正身躯,抱拳向刘弘基行了个礼,郑重说道。小半年来,在为人处事方面,刘弘基对他的指导颇多。有些客气话李旭虽然嘴上不说,心中对刘大哥的感激还是很深的。 “咱们不可能总在一个锅里吃饭,我也不可能总有机会指点你。况且我这点微末本事,都是吃亏吃出来的。你年纪轻,背后又没人撑腰,将来遇到的事情可能会更多!遇事多想想,有时候把自己当成对方,也许会看得更清楚些!”刘弘基笑着摇头,说道。 这话听起来就有些古怪了,好像两个人马上要分别一般。李旭惊诧地放下茶碗,大声追问:“弘基兄何出此言,咱们好好地在一起当差,怎么会分开呢。况且有你在一旁指点,我犯的错也会少些!” “咱们两个一见投缘,我把你带到怀远镇来,就是想帮你谋一场富贵。官场上人情薄如白纸,像你这样重义气的人不多。我帮了你,也指望着将来自己在起起落落中有个照应!这一点小心思,到了今天,做哥哥的也不瞒你。”刘弘基的双眼与李旭坦诚的目光相对,低声回答。 话虽然说得万分爽直,二人彼此之间的感觉却瞬间有了些生分的味道。琢磨了片刻,李旭学着刘弘基的样子搔搔后脑勺,苦笑着说:“若无弘基兄帮忙,我现在还于草原上当逃兵呢。能做到今天这地步,全是弘基兄和唐公给的。你若有事情,不妨直接说出来。弘基兄也知道的,我这人不太会揣摩人心思!” “我说这话不是要你承我的情。带你到军营来,就是想和你共谋富贵,但眼下又一场更大的富贵等着你,我却不知道该不该让你去接!”刘弘基点点头,说道。 “大富贵,弘基兄是说宇文士及昨天找我的事情吗?”李旭想了想,追问。能让刘弘基说话吞吞吐吐的,只可能是这件事。昨日在酒桌上人多,自己也没机会把事情来龙去脉解释清楚。刘弘基作为李家世交晚辈,难免心里会存些芥蒂。 “对,宇文世家明显是想拉拢你。他们是大隋第一名门,而唐公现在正值落魄!”刘弘基点头,承认李旭猜得没错。 “唐公对我有知遇之恩,况且,他一直拿我当子侄儿待!”李旭给了刘弘基一个坚定的笑容,坦诚地回答。不用任何人劝,他也不会去投靠宇文世家。至今所见的宇文家的人,没一个给他留下好印象固然是其中一个原因。此外,在内心深处,李旭总感觉和唐公之间有一丝亲情在。虽然宇文士及挑拨说,唐公李渊完全是为了利用自己。可宇文家的人挑明这一点,也未必怀着什么善意。况且自己即便投靠到别人门下,依旧是被利用。同样被人利用,还不留在这里,至少护粮军中还有几个说得来的朋友。 “你能这么想,我就放心了。做官的学问,首要在做人。其实宇文家虽然得势,但你去了不过是锦上添花。总比不过跟在唐公麾下同舟共济显得实在。只要把这段艰难时刻熬过去,别人一辈子忘不了你的情!” “做官的学问,首要在做人!谢弘基兄指点,仲坚记住了!”李旭再次拱手,回答。 二人相对而笑,心中却不约而同地叹了口气。话说开了,彼此之间的芥蒂不在。但谁都明白,原来那种兄弟般的感情已经随风而去了。 这一刻,刘弘基不知道自己得到的多些,还是失去的多些。李旭,亦如此。 ------------ 第四章 国殇(4) 、、、、、、、 沉默了片刻,二人的目光再次相接,又微笑了起来。刘弘基摇摇头,自嘲般说道:“其实有些话我自己也不能肯定其对,却仍忍不住拿来劝你。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圣人所言,看来着实不虚!” “是弘基兄照顾我,怕我吃亏。”李旭笑着回应。 刘弘基摇头,叹了口气。想了想,终是不愿李旭心里生出什么隔阂,低声叮嘱道:“你心地纯良,武艺出众,又虚心好学,将来的前途未必只限于此。只是一些官场常识需要多加注意,若没人告诉你,恐怕将来会在这上面吃亏!” “请弘基兄指点!”李旭正色以应。与刘弘基突然从朋友变成了利害相连的同僚关系,他也觉得非常惋惜。想做一些事情弥补,一时间却找不到可以弥补的途径。 刘弘基又是摇头苦笑,似乎有千言万语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沉吟了片刻,低声问道:“你可知道,自魏晋以来,历代朝政都被一些世家大族把持。无根无凭的人想要出头,总是万分艰难的?” “我知道,很多人背后都有一个家族。就像元通兄出身于淮南王家,老齐出身于河间齐家,子婴……”李旭微笑着说出自己对世家的理解,还没等把话说完,刘弘基已经笑得喘不过气来。 “你说老王,老齐他们,哈哈,兄弟,哈哈,真有你的!”刘弘基前仰后合,一边捶桌案,一边说道。 经李旭这么一犯傻,军帐里的气氛反而又温馨了些。刘弘基笑够了,先命人进来擦干桌案上溅到的茶水,然后摇着头继续说道:“他们哪里算是什么家族,其实包括我刘家,都不是什么真正的豪门。只不过大伙为了给自己长脸,乔装大户而已!真正的世家子弟,哪里还用像我们这样到军营里来服役!他们生下来就是握着印信的,若是从军,至少从五品将军开始!” 李旭记起徐茂功曾经说过,他家一直希望能挤入豪门。所以,从小就把他当作家族希望来培养。但是那些真正的豪门,却非常看不起徐家,不屑与他来往。如果以同样的标准来衡量,徐茂功这样都不算豪门的话,军营里那些同伴的确是‘乔装大户’了。想到这儿,他笑了笑,认同了刘弘基的说辞。 “在护粮军里混的人呢,家里都比普通百姓门路多些,其中也许还有几个是郡守、县令的子侄,这是事实。但大伙的家族都距离豪门世家差得远了。所谓豪门,是指那些家中有人做过极品大员,门生故旧满朝的。山东有王、崔、卢、李、郑五大姓,关中则以韦、裴、柳、薛、杨、杜六大姓。加上现在的宇文家,江南残存的谢家、王家、陈家等,一共也就二十几个。世人皆以与他们交往为荣,而这些家族又往往互相勾结起来,权倾朝野。历朝历代皇帝都知道世家当政不是社稷之福,可历朝历代皇上都没办法解决。到了本朝,先皇开科举士,无分贵贱都可以通过考试授官,就是为了打破这一传统。可毕竟科举时间短,眼下还是世家当政!” “而那些推举上来当官的,不是这家的儿子,就是那家的侄儿。他们这些家伙治理地方不在行,祸害起百姓来却一个顶两个。偏偏你还拿他们没办法,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刘弘基摇头,对目前这种情况非常不满。 想改变这种情况,自己就得走到一定位置上。在这个向上走的过程中,一些代价是不得不付出的。 “大隋朝就快被这帮家伙蛀空了,只是皇上还不知道而已。皇帝陛下喜欢听人赞扬,喜欢炫耀他的盖世武功。就像这次伐辽,满朝华衮们谋划了两年多,为打与不打争论不休。却没有一个人睁开眼睛关注一下辽东地形,也没有一个人想一下,万一战败了,回给大隋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弘基兄是说肉食者鄙,对吗?”李旭低声插了一句。 “不是肉食者鄙,而是豪门世家把心思都用在如何为家族谋利上,眼中根本没有百姓和国家,行事也不讲究什么道义。无论谁一不小心得罪了他们,通常结果都是粉身碎骨!”刘弘基摇头,满脸无奈。 “世家大族都是烂到骨子里的腐肉!”秦子婴负气说出的话又回响在李旭心头。罗艺将军说过,“人不是牲口,不需要名血名种!”这句话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细品之下,也未必不含着激愤之意。 “所以,你日后在官场上,尽量别得罪了这些家族的人。遇到后能避开就避开,不能避开则忍让一二。咱们这些寒门子孙想有些成就,总是要多经几番磨难的!”刘弘基想了想,最后总结。 李旭当年最大的志向不过是做一个县里的户槽,哪曾了解过半点儿为官之道。他的授业恩师杨老夫子也只给杨素当过幕僚,从没正式踏足过官场,并且其为人书生意气极重,当然更不会指点弟子在官场逢源的技巧了。刘弘基今日一番说辞,等于在李旭眼前又推开了一扇门,让他看清楚了门内的污浊。虽然门里边的真实情况他暂时无法接触,但心中多少也有了些防范。 这番叮嘱推心置腹,不由得李旭不感动。想了想,他再次向刘弘基拱手,说道:“多谢弘基兄指点,日后我一定小心,尽量不自己给自己找麻烦!” “其实呢,唐公所在的垄右李家,也算是一个豪门了!”刘弘基摆摆手,示意李旭不要过分客气。“但唐公目前正走背运,所以咱们也不得不处处小心!” “唐公走背运?昨日唐公不刚升为少卿吗?”李旭不解地追问。从昨日开始,一直有人告诉他唐公失势。但四品大员还算失势的话,到底什么样子才算幸运呢? “唐公家世代簪缨,前辈曾经做过上柱国,安州总管。先皇在世的时候,唐公原本是地方大员。他跟当今圣上是姑表至亲,彼此之间关系也很亲密。后来圣上听了别人妄言,把他一下子就贬成了六品小吏。过了两三年,唐公才一点一点又慢慢爬到今天的职位!”刘弘基低声向李旭解释。二人如今都算依附于李家的将领,李氏家族的详细情况,他当然要仔细向李旭说清楚。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第一免得李旭误打误撞,在不经意间损害自家利益。第二,也可以让李旭这个新依附者安下心来,轻易不会被人拉拢。 “谁这么坏,居然给唐公下绊子?”李旭不明白刘弘基的良苦用心,只顾着自己好奇,追问的话脱口而出。 “也不是谁下绊子了,是有人造了首民谣,说什么‘桃李子,洪水绕杨山。’结果万岁觉得是姓李的危险了大隋社稷,所以想杀了唐公。多亏了朝臣劝解,才贬了数级,放到殿内少监的位置上以观日后作为,后来又贬到怀远镇当司库督尉!”刘弘基苦笑。(注1) “皇上怎么会信这个,天下有那么多姓李的,要是杀干净,岂不是血流成河了!”李旭诧异地说道。话说完了,才意识到自己大逆不道,居然敢批评当今圣上。想想昨日点将台上那位数语之间点燃将士斗志的英明帝王,他心中怎么也无法把一个迷信糊涂的家伙和当今皇上联系到一起。 “皇上可能不信,但他怕别人信了,威胁到大隋江山!”刘弘基叹了口气,仿佛在为李家的际遇抱不平。“不过,现在风波总算已经完结,从昨天万岁的话里来看,他已经不想再追究此事了!” “我看唐公已经重新获得了陛下的信任!”李旭点头赞同。他心中又想起了宇文士及和秦子婴的话,如果当时自己不自认为李渊的晚辈,也许被授予职位会更高些。但这话他不能跟刘弘基提,说了也不会起到任何正面作用。对方不再是初见时,那个指着鼻子骂人教导他与朋友相处之道的马贼头,自己也不再是那个懵懵懂懂的傻小子。 几乎在一夜之前,所有事情都变了。也许变化早就已经开始,只是自己鲁钝,一直没觉察而已。 讲述完了唐公在官场上的曲折经历,刘弘基看看外边时间还早,又非常认真地指点了李旭平日如何与上级、下级以及同僚的交往之道。他年龄比李旭大了近一倍,虽然自嘲为寒门子弟,在阅历和对人情事故理解方面,毕竟高出李旭不止一点半点。有些忠告让李旭自觉受益匪浅,有些忠告李旭虽然一时无法理解,也当作长者的教诲记在了心里头。二人谈谈说说,不知不觉间已经到了下午未时,亲兵进来询问车骑将军是否传饭,李旭赶紧站起了身,准备告辞。 “不如一起喝酒,我叫老齐弄些佳酿来,咱们几个躲在军营中偷偷地喝!”刘弘基想了想,笑着提议。 “大军马上要渡辽了,还是小心些吧。万一被巡营的抓到了,弹劾一本上去,大伙面子上都不好看!”李旭笑着拒绝了刘弘基的好意。大伙本来就有在军营中偷偷喝酒的习惯,唐公李渊对此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此刻百万大军都集中在附近,每天有天子近卫巡营监察军纪。在营中偷偷喝酒,如今已经成了一件非常危险的勾当。 ------------ 第四章 国殇(5) 、、、、、、、 “也好,待他们都渡河去打仗,咱们这些不用上战场的兄弟们再喝个痛快!”刘弘基点点头,笑道。 “嗯,希望大军早日攻克平壤!”李旭由衷地祝愿道。 虽然他不看好这场战争的结果,但依然期望大隋能顺利将高句丽犁庭扫穴。倒不为了自己能分一些功劳,而是为了当年在苏啜部,苏啜附离的一句话。 “一个不愿意为自己的族人而战的懦夫,会为别人的部落而流血吗?”时间久了,李旭已经忘记了这句话曾经给自己带来的伤痛。在他心中,却认同了中原是自己的部落这一说法。虽然,这个部落实在太大了些,部落长老们的心也不齐。 一边走,一边想着心事,不知不觉间,他已经走回了自己的营帐旁。刚欲推门,背后突然又传来了几声恼人的“乌鸦”叫:“哈哈,有人开始烦恼了。我今天看见两个小孩挖沙土,挖着挖着却扒出了一具尸体!” 不用猜,李旭也知道说话的人是谁。除了宇文家族的人,别人没有追上门来惹讨人嫌的癖好。他回过头去,看了对方一眼,方欲找个说辞走开,又听宇文士及继续臊聒道:“两个小孩拼命把尸体埋起来,互相说什么都没看见。尸体却就在那,每天都在他们心里!” “驸马督尉大人找在下有事情吗?”李旭皱了皱眉头,不快地问道。刘弘基曾经叮嘱过,告诉他尽量忍让。所以,他心中再烦,也不想直接和宇文家的人闹翻。 “我很早就过来找你,结果看见你去了刘将军的营帐。我就在外边等,等了足足两个多时辰,才终于等到你出来!”宇文士及明知道自己不受欢迎,依然凑过来,努力挤向李旭的营帐门口。 “我和弘基兄是好朋友,自然彼此之间的话多些!”李旭笑了笑,回答。“军营马上开饭了,我们这些大头兵吃的伙食,估计驸马督尉大人吃不习惯!” “没有利害冲突时,任何人都可以做朋友!”宇文士及推开李旭的营帐门,一屁股坐了进去。 “宇文家的人最近好像一直在打仲坚的主意!”唐公李渊的府邸,长子建成低声向父亲汇报。李渊是个非常尽职的父亲,家族大小事务通常都会让孩子们参与。这样,一方面大家可以坐在一起感受家庭的温馨,另一方面,也可以培养遇到事情后,几个儿子的实际处理能力。 垄右李家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不容易,几代人苦心经营才得到这个结果。几个儿子中必须出一个强于父辈的继承者,才能把李家的辉煌永远维持下去。 “仲坚兄不是个轻易被人拉拢的人,况且,他那么鲁钝,也许根本没觉察到皇上刻意降低了对他的赏赐!”没等李渊说话,李婉儿抢先说道。提起李旭的鲁钝,她又想起对方很多好玩的举止。这个同姓少年与自己认识的所有世家子弟都不同,有时候傻傻的,有时候却也十分讨人喜欢。 “我倒怕是刘大哥那出了事情。皇上明着升了父亲的官,实际上把最后这点兵权也变相给夺了。如果刘大哥被人拉拢了……”李世民有些担心地提醒父亲。李旭不过是个校尉,年龄和自己差不多,才华不显,即便被宇文家拉拢,对李家也没太大损失。但刘弘基不同,他武艺高,为人圆滑,并且素能服众。一旦他那里出了麻烦,李家最近几年的努力便丢了一大半。 护粮兵并非只是一群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很多大家族只顾着抓府兵的兵权,没注意到公子哥们的潜在价值。他们虽然背后的家族都算不上庞大,但数量却多达一千二百之巨。有一千二百户正在崛起的中小家族做支持,李家的实力足够提升一大截。 这才是李渊对护粮兵纵容回护的真正原因,别人猜不到,但建成和世民不会不了解父亲的心思。 “如果姓刘的不知道好歹,就一刀杀了他!”李元吉愣愣地插了一句嘴,招来一大堆白眼。他看看父亲的脸色,灰溜溜钻进了母亲的怀抱。 “弘基这个人,很知道进退,所以你们不用担心他会背叛咱们李家。”李渊等孩子们都说完了,才慢慢给出自己的答案。他看看两个已经长大儿子,还有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儿,想了想,继续说道:“旭子是个心地纯良的孩子,知恩图报,宇文家费多少心思,估计也没什么用处。他将来的成就未必在弘基之下,眼下跟了咱们家,反而倒把前程耽误了。” “他一个乡下小子,前程还不都是您给的!”李元吉从母亲怀里探出头来,嚷嚷了一句,然后又飞快地把头缩了回去。 “你们呢,也这么认为?”李渊出乎意料地没呵斥幼子多嘴,笑了笑,对其他几个子女询问。 “咱们李家的确对他不薄,我想仲坚心里也清楚这一点,否则不会当着满朝文武坦然承认和咱家的关系!”李建成想了想,率先回答。他一直试图把对方当作一个来投奔李家的远房亲戚看待,交往多了,心中对李旭也的确产生了一丝亲情。 “他心存感激,所以也竭尽全力回报咱家。”李世民想了想,回答。李旭不会被宇文家所拉拢,这点他一直不怀疑。但李旭算是自己家的嫡系么,对此他同样心里没多少把握。这个人虽然表面上憨憨的,心里却有些死主意,他认定的事情,别人很难说服他回头。 “刘大哥和仲坚兄都很有才华,父亲帮他,他们才有出头的机会。如果父亲不帮他们,他们也可能出头,但肯定要耗费更多时间!”李婉儿看法与哥哥和弟弟稍有些不同,更侧重于对刘、李二人能力的欣赏方面。 “他们二人都不是因人成事者,如果为父不帮他们,他们早晚也要被人注意到!”李渊点点头,幽然说道,“此番征辽,数十个属国跟在大军旁边观战。倘若胜了,倒也能震慑那些蛮夷。若是大军出师不利,恐怕”他叹了口气,摇头:“恐怕将来会天下大乱!” “乱世来临前,咱们多帮一个人,将来就多一个朋友!”目光从几个似懂非懂的子女脸上扫过,李渊的话中充满忧虑。 和宇文士及交谈是一种折磨,此人的舌头就像毒虫的信子,红鲜鲜地在口中翻卷,每一次吐出来的,都是“致命”的毒液。如果有人再模仿出几声嘶嘶的响动,李旭绝不会怀疑此人是条千年长虫精转世,生来就是为了给他找不愉快的。但是他又无法赶对方走,话说轻了,宇文大人当作耳旁风,说重了,凭着驸马督尉的身份对方可以给护粮军制造出数不尽躲不开的麻烦。 对着面前那张英俊的脸,李旭对自己的人生几乎感到绝望。如果可以在去辽河对岸作战和陪宇文士及聊天之间做一个选择,他现在情愿去河对岸战死。至少那样会死得痛快些,不必忍受眼前这厮无穷无尽的尖酸刻薄。 好在,百余万大军不可能一直停留在辽河西岸。大业八年(612)三月甲午(十五日),大隋皇帝陛下亲自督师,向辽河东岸展开强攻。担任先先锋的是左武卫、左屯卫和左翊卫三路大军计六万余众,清一色府兵精锐,没有一个临时招募来的平民。 工部尚书宇文铠奉命为大军造浮桥,四万多民壮腰里拴着吹涨了气的牲口尿泡,扛着木板、竹竿和短桩在大军之前跳进了冰冷的辽河里。北国春来晚,辽河水正值春汛,又冷又急,半炷香不到时间,已经有百余名参与修桥的工匠被河水卷走。咬着牙在水里坚持的其他人也被河水冻得嘴唇发紫,手脚上的动作越来越没力气。 “取酒来,让工匠们轮流上岸休息,下水之前每人先饮两碗烈酒!”皇帝陛下不想当暴君,至少在他目光所及之处,他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百姓活活被冻死。 他的命令很快被传达了下去,片刻之后,新履任的车骑将军刘弘基带着护粮军弟兄,将数千坛军中为庆功而准备的佳酿摆到了辽河岸边。有人在岸边点燃篝火,用瓦瓯将烈酒烤热。冻得面色青黑的工匠们凑过来,饮酒,烤火,再下河。上岸,烤火,饮酒…… 浮桥一尺尺艰难地向对岸伸展,快到河中心的时候,对岸的高句丽人坐不住了。他们不是宋襄公,不懂得让敌人登岸后再战的“仁义”美德。数千名身披重甲的战士冲向了岸边,用巨盾竖起了一道木墙。木墙后,数千名身披轻甲的武士推来四十几辆城市攻防用的弩车,用牛马拉开弓弦,将杖余长的弩箭搭上了弩床。 辽河春汛正急,水面上风很大,距离远时,寻常弓箭根本无法给对方制造麻烦。所以,双方主帅不约而同地想到了床弩,一场远距离弩战,率先在两岸拉开帷幕。 滔滔水声很快就被弩箭破空带来的呼啸声所掩盖,第一个人倒进了河水里,被浪头轻轻一卷,泛起一圈红色涟漪后即消失不见。紧接着是第二个,第三个,手中除了木材之外没有任何武器的工匠和民壮们无处闪避,眼睁睁地看着一根又一根粗大的木材飞来,同时穿过几个人的身体。 工匠和民壮们乱作一团,想逃,身边都是湍急的水流,离开了浮桥,不知道会被河水冲到哪里去。想退,退路又被自己的同伴挡住,而浮桥的起端,几百名手持皮鞭和铁棍的监工凶神恶煞地逼了上来。 ------------ 第四章 国殇(6) 、、、、、、、 “不要乱,不要乱,他们长不了!”工部侍郎何俦带着十几名侍卫冒着丧命的风险在半截浮桥上来回跑动,尽力鼓舞工匠们的勇气。 “别乱,咱们弩车上来了!”绝望的呼喊声中充满的祈求。 大隋朝的床弩的确开上来了,虽然动作比对手慢了半拍,质量却远比高句丽人所造的那些乡下玩意精良。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一声令下,三百多具弩床同时发威,正在河中乱作一团的工匠们只觉得头顶上的光线暗了暗,紧接着,就听到了河对岸凄厉的惨呼声。 那是数百人同时发出的绝望惨叫。精钢为锋、熟铁为羽的大隋弩箭如撕纸一般,轻轻松松穿透了高句丽士兵竖起的盾墙,切豆腐般切开盾墙后的石甲或铁甲,将盾、甲连同它们的主人一同钉在了地面上。 “别乱,别乱,继续造桥,继续造桥!后退者,当场格杀”工部尚书宇文铠声嘶力竭地大叫。百万大军都在看着他,如果因工部的动作缓慢而折了兵锋,身后那位心高气傲的皇帝饶不了应该承担责任的人。 数个逃上了岸的工匠被士兵们用步槊捅死于岸边,血顺着河水散开,和被弩箭射死者的血融在一起染红了半边河面。前进亦是死,后退亦是死,无可选择的工匠们只能低头,一边用绳索绑住搭浮桥用的竹竿、木桩,一边祈祷菩萨保佑,别让下一根弩箭落在自己周围。 那东西威力巨大,毕竟每次只有几十根。绝望中人低着头,在荒谬的现实中给自己创造一个不发疯的希望。 高句丽的弩车数量少,玩不起两军对射。他们的目标是河中搭箭浮桥的工匠。几十名工匠如浮木上的蚂蚁般被弩箭剥下去,几十名工匠在羽箭和长槊的威慑下,蚂蚁般填补阵亡同伴的位置。 战场上,生命本来就如蝼蚁。 长弩当空,风声萧瑟,血如莲花般绽开,生命如残荷般凋落。 百余万征辽大军蚁聚在辽河西岸,眼睁睁看着辽水慢慢变红。他们帮不上忙,无主将命令,他们即使能帮忙,亦不能动。 “拉!”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高举宝刀,威风凛凛。 “拉——!”几十名亲兵齐声高喊。号角声中,十名士兵同时扯动牲口的缰绳,十匹蠢笨的挽马缓缓向前迈动脚步。弩臂吱吱嘎嘎抗议着,慢慢被拉成半弧,三名壮汉子抬起一根巨弩,狠狠卡在弩槽上。 几百名,上千名弩兵重复同样的动作,三百多根包铁巨弩在阳光下耀眼生寒。 “放!”宇文述重重地挥落宝刀。 “呜!”三百多支死亡之矛带着风声飞上了半空,掠过河面,向高句丽武士扎将下去。 第一排高句丽士兵举起的盾樯被砸碎,死尸上竖起了第二排盾樯。顷刻间,第二排盾樯又坍塌下去,几根迟发的巨弩穿越死尸之间的豁口,飞向了高句丽人正在张开的弩车。 “举盾,保护弩车,举盾,保护弩车!”督战的高句丽武将喊得声嘶力竭。大部分站在弩车两侧的轻装步兵都逃散了,只有少数勇悍者不顾生死地举起小圆木盾牌,在自家的弩车前摆出半圆型阵列。掠空飞而来的弩箭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抵挡,“噗”地一声,盾牌四散,人倒飞,被保护的弩车上空,无端下起了一场血雨。 高句丽弩车发射的频率瞬间被打乱,大隋工匠和民壮用生命搭建的浮桥一点点向前延伸。高句丽人整顿残存弩车,继续攻击浮桥;大隋巨弩再次砸烂高句丽人的盾墙,砸烂盾墙后的弩车…… 几队高句丽弩兵实在无法忍受光挨打不还手的窘境,偷偷调整了目标,把弩箭射过河岸来。大隋左翊卫弩兵立刻出现了伤亡,但平素严格的训练让他们很快在敌人的打击中调整好防线,把复仇的弩箭瞄准对岸的敌人射去。 无论弩车的数量还是质量哪一方面,隋军都占据着绝对优势。更多的高句丽弩车被当场击毁,彻底失去了发射能力。部分弩车还在苦撑,但对大隋将士已经构不成太大的威胁。 “后撤,射桥,后撤,射桥!”带队的高句丽渠帅注意到情况对己方十分不利,大声命令道。 已经支撑到忍耐极限的高句丽士兵踉踉跄跄,缓缓倒行。残余的十几辆弩车远离了大隋弩兵射程,在河东岸二百步外重新整队。半刻钟后,弩箭又斜斜地飞了过来,在浮桥两侧溅起一个个巨大的水柱。 “把弩车推到浮桥上去,将高句丽人逼远!”宇文述大声喝令。左翊卫将士肩扛手推,将重型攻城器械推上还没有完工的浮桥。忠勇的士兵抗起弩杆,迎着头顶上的呼啸声,走向攻击第一线。 小半个时辰后,高句丽人再度后撤。大隋浮桥再度向前延伸了二十几步。双方站稳脚跟,又开始了新一轮单调的对射。各自付出百余条生命后,再度调整彼此之间的距离。 浮桥一寸寸,以生命为代价前伸,距离河对岸已经不足一百步了。大队的高句丽弓箭手不顾一切冲了上来,对河道中的施工者进行攒射。大隋左翊卫则将攻城用的革车推上了浮桥,居高临下给以桥对岸的敌人弓箭手致命打击。 河水越来越红,越来越稠,稠得几乎凝滞。施工者悲凉地喊着号子,将竹竿,木头一根根向桥端捆扎。他们不晓得皇帝陛下为什么要打辽东,也心中也没有马上取功名的豪情壮志。他们只想在下一根羽箭飞来之前,桥梁能够完工。那样,他们就可能活着撤离战场,如蝼蚁般卑微而轻贱地继续活下去。 而此刻,前方是弩箭,后方是长矛。 申时一刻,第一根大隋木板搭上了对岸的高句丽河床。 ------------ 第四章 国殇(7) 、、、、、、、 看着用生命搭设的浮桥在自己眼前落成,百万将士欢声雷动。 李旭所在的护粮军人数虽然少,却喊得比任何一路兵马都激动。能混入护粮军的,家中多少都有些门路,因而,这支队伍中士兵识字的比例远高于其他诸军。读书人的骨子里向来都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浪漫,他们曾经无数次在古诗文中看到为铁和血写下的颂歌,今天,他们亲眼目睹到真正的战争,虽然仅仅是个开头,却彻底颠覆了从书中得来的印象。 眼前这种场景,不能仅仅用悲壮来形容。用惨烈二字来概括,又显得过于单薄。在两军将士的呐喊声里,那红色的血水、蝼蚁般消失在眼前的生命,让人心中充满了敬畏,对上天诸神的敬畏,对命运与杀戮的敬畏。 一上午时间,护粮军中的公子哥们不知疲劳地在岸边摇旗呐喊。他们能看见同伴一张张被吓得失去血色的脸,也能听见自己和他人的牙齿一直在不争气的碰撞,甚至能感觉到旁边人的大腿和身体在不停地颤抖。虽然附近呼啸的铁弩破空声让他们几度想捂住自己的耳朵,但在这一刻,他们之中大多数人却没有想到逃命。的确,他们都是之中大多数人托关系混入护粮军中,就是为了避免走上战场。但在浮桥落成的那一瞬间,如果有人下一声命令,他们会拔出兵器,毫不犹豫地冲向对岸。 左武卫、左翊卫和左屯卫三支先锋同时启动,逆着撤下浮桥的人流,冲上了辽河东岸。过了岸的府兵们在低级将校的组织下,快速整队。重甲兵、刀盾手靠前,长枪兵、轻甲兵居中,弓箭手坠后,一个个小的方阵快速在河对岸成型。 高句丽人如愤怒的蝗虫般涌了过来,铺天盖地。他们试图抢占河滩,将刚刚上岸的隋军压进冷水里去。府兵们建立起来的方阵则如磐石般巍然不懂,不但将高句丽人的攻击一次次撞得粉碎,还不断将阵地向桥头两侧延伸,为后续过河的弟兄们腾出足够的空间落脚。过午的阳光正烈,照得河面鲜红犹如火焰,无数府兵将士则穿过燃烧的河流,用自己的血或敌人的血,为照亮的天空的红色再加上浓重的一笔。 “钱将军,看那,钱将军过去了!”一个略带稚嫩的声音在李旭耳边响起。他侧过头,看见是唐公家的二郎世民在大喊大叫。在李旭跟随左武卫武贲郎将钱士雄炼武时,李世民曾经在旁边偷招,因此,他非常熟悉钱士雄爱惜如羽毛般的那身银甲。 李旭只是匆匆扫了李世民一眼,就把目光移回了河对岸。过桥的士兵太多,他的视线总是被耸动的人头所遮挡。但战场上所有的场景几乎相同,目光在某一处被阻挡后,转到下一处看到的是同样的壮烈景象。 这是与草原部落之间厮杀不可同日而语的宏大余惨烈。与其相比,李旭两年来参加的所有战斗,包括在徐大眼调度下击破索头奚部老巢的那一次,激烈程度都不及眼前战斗的十分之一。至于在回中原途中所参与的马贼与突厥狼骑的血战,与河对岸的战斗相比更简直是小孩子玩泥巴,根本不值得一提。 李旭听见自己沉重的呼吸,也感受到自己几乎跳出嗓子的心脏。他感到浑身上下被风吹的僵硬,流淌在血管里的血却如同被点燃了般灼烧得他全身发痛。除了哑着嗓子呐喊助威外,他不知道自己还能为过河的壮士们做些什么。但很快,呐喊助威也变成了奢侈,他的嗓子突然间哑了下去,发出的声音犹如破锣。 钱世雄将军的身影又出现在他视线内,战马已经被敌人用乱矛戳死,马上将军变成了步下武士,却丝毫没影响他的行动。只见他长槊一挥,周围仿佛就多了一块空隙,然后再一扫,空隙瞬间增大,身后的大隋府兵快速把将军冲出来的空隙补满,将高句丽人向远处挤去。 李旭看不清楚多少人倒在钱士雄的长槊下,只看到对方那身银甲慢慢变成了粉红色。然后,他看见长槊断裂,被钱士雄顺手抛入敌军阵中,刺员高丽武将落马。接着,他看见钱士雄手提一把横刀,如入无人之境。 高句丽人顶不住了,李旭非常高兴地想。不知不觉中,他已经把自己当作了过河士兵中的一员,分外渴望夺取战斗的胜利。然而,在目光偏移的刹那,他突然感觉到了万分的恐惧。 “啊!”很多在河西岸列队待发的大隋将士都发出了一声惊叫,然后,河畔一片死寂。在寂静如死的河面上,数艘吃水极深,冒着浓烟的火船顺着洪流冲了下来。 “砰!”撞击声如重锤般砸在所有人的心头,连鼓手敲出的节律都为之停滞了一下。紧接着,最上游那座刚刚搭起没多久的浮桥被火船撞散,正在过河的士兵们如下饺子般噼里啪啦落入了红色的河流中。 被前面几艘船挡住去路,第二梯队的火船速度减慢,却如猎猎燃烧着,如即将倒塌的广厦般向第二道浮桥压去。无法避免的灾难面前,没有人还能保持镇静。第二座浮桥上的府兵们互相推搡着,惨呼着,试图避免死亡的命运,但火船依旧顺着水流,徐徐地向他们撞过来。 前方的士兵努力向后退,后方的士兵却来不及为他们让开足够的空间,无数人在火船撞到浮桥之前已经落水,无数人被自己的袍泽踩在脚下,还有无数人眼睁睁地看着烈火冲向自己。 这一切,不过是数息之间发生的事,岸上的人却感觉如几万年光阴流过一样漫长。火船烧毁了第二道浮桥,自身也倾覆了大半。却依然有五、六艘被水流带着,无可避免地冲向第三道浮桥。 辽河东岸,已经呈献败势的高句丽人突然来了勇气,呐喊着向府兵们发动了反击。远方的树林里,土丘后,数以万计的高句丽伏兵冒出头,提着弯刀、长矛、弓箭、铁叉,一群乌鸦般将已经过了河的府兵们吞没。 借助第三座浮桥渡河的是左武卫将士,第一波冲过辽水,踏上高句丽控制土地的也是他们。眼看着其他两座浮桥上发生的惨剧,正在渡河的将士们慌了神。互相推搡着试图退回西岸,整个队伍却无法移动分毫。 死亡的火焰一步步沿着血红的河水迫近,岸上的百万将士中已经有大半人闭上了双眼。今天的失败已经不可避免,虽然在数息之前,大伙还曾嗅到胜利的滋味。但对方的守将老谋深算,诱敌、烧桥、反攻,所有动作无一被掐拿的恰到好处。在火船出现的刹那间,已经过河的那数千将士和第三座浮桥上的数百名左武卫士兵的命运已经写好,纵使孙吴重生,也无法改变这种凄惨的结局。 有人已经在失声痛哭,为河对岸血战与河水中挣扎的袍泽哀恸。有人则瞪大了悲伤的双眼,目送第三座浮桥上的弟兄们走完其生命的最后一程。突然,他们看到第三座浮桥上,麦铁杖老将军正在振臂高呼。哭声中,没人听见他喊什么,却发现浮桥上的人群突然一静,紧接着,桥前方的士兵们高举着兵器,呐喊着向对岸,向死亡冲去。 “弟兄们,一样是死,战死到对岸上去!”第三座浮桥上,乱成一团的左武卫将士听见他们的老将军如是喊。接着,就看见老将军跳下战马,拎着他赖以成名的那根铁杖,从浮桥上一跃而下。 岸边高高溅起一团水花,将老人的身影吞没。水花散尽,高大的身躯又呈献在众人面前。冰冷的河水一直没到麦铁杖腰际,无数人在河西呼喊着老将军的名字,他却没有回头,挥舞着铁杖,召唤着在桥上彷徨和于水中挣扎的士卒,召唤他们一同去东岸赴死。 桥即将被撞断,水深不可回头,等死,死于国事可乎?将士们呐喊着,一个接一个跳下浮桥,跟在麦铁杖身后,冲上对岸。河岸边,正在试图回头向桥上挤的溃兵们愣了一下,紧跟着,大伙一同聚拢在麦铁杖身后,呐喊着冲向被敌人围在中央,孤立无援的袍泽。 ------------ 第四章 国殇(8) 、、、、、、、 麦铁杖不知道桥什么时候被船撞断的,也不知道有多少士兵跟着他冲向了敌群。从跳下水的那一刻起,他就再没有回头。把一生功业和无数秘密,统统抛在了脑后。 一个高句丽渠帅带着小队骑兵冲了过来,试图将这股最后的府兵冲散。麦铁杖迎上去,手起杖落,高句丽渠帅连同他的战马一同散了架。剩下的高句丽人试图为主将报仇,被府兵们七手八脚剁下了坐骑。 有人拉来一匹劣马,麦铁杖跳了上去,挥杖继续前冲。鹰扬郎将孟金叉带着小队府兵紧紧跟在老将军马后,像十几年来一样,亲自为主帅挡箭拔刀。又一队高句丽人冲了上来,为首的将军试图利用战马的速度将麦铁杖刺下坐骑,长槊刺来,却被麦铁杖侧身抓在了手中。接着,一根铁杖横扫,将高句丽人扫落尘埃。 血如雾一样在战马周围散开,染红了老将军的白发。已经多长时间没这样痛快的厮杀过了,麦铁杖记不清楚。他只记得自己好像十六岁、或者十七岁,就被逼当了山贼,跟在大当家身后打家劫舍。 大当家是个好人,每次抢来的东西他总是跟大伙平分,偶尔他还会将一部分战利品馈赠给山寨附近的穷困百姓。但百姓们依然不喜欢他,当官府来剿时,平素受过馈赠的百姓们领着官军从小路抄上了山寨。 大当家战死,麦铁杖记得自己被俘虏,然后被广州刺史欧阳頠作为奴隶献给了当时的皇帝。在那一刻,麦铁杖终于意识到,做贼不如做官。做官偶发善举,百姓就会感恩戴德。作贼日行一善,依然会被人厌弃。 又一伙高句丽士兵围上来,被麦铁杖击散。铁杖上,已经不知道沾了多少人的血,一身征袍亦是血迹斑斑。麦铁杖哈哈大笑,以杖为枪,不停向前突刺。每刺,必让敌军一人倒地。他所带的百余人小队已经接近被敌人团团围住的钱士雄,银甲早已变成鲜红色的钱士雄看见主帅向自己靠近,微微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 大陈皇帝陛下喜欢麦铁杖勇武,让他做执伞侍卫。麦铁杖记得自己不喜欢皇家侍卫这份差事,每天离开皇宫,即跑到百里之外劫富济贫。后来,这事情被人拆穿了,皇帝陛下却没杀自己,只是让自己回家了事。 又一群高句丽人围了过来,麦铁杖觉得有些累了。年纪大了,往往力不从心。记得年轻的时候,自己从来没有在敌人面前感觉到疲劳。即便是在杨素麾下,对着几十万大军,心情也一样沉静。 当年,南下的大隋兵马也如眼前高句丽人一样多。满朝文武纷纷投降,已经是平民的麦铁杖却投了军,投了隋军,他想亲手砍下杨素的头,报答大陈皇帝陛下的恩遇。但没等他能熬到可以接近杨素的职位,皇帝陛下已经被俘,然后大陈举国投降。 “南陈已经亡了,你以后跟着我干吧!”麦铁杖清楚地记得自己的阴谋被降将拆穿后,晋王殿下,也就是现在的大隋皇帝陛下所说过的每一个字。他没有在乎自己图谋不轨,也没有追问刺杀行动还有谁在幕后主使,只用一句话,抹去了自己心中关于南陈的一切回忆。 眼下的敌军突然稀少,麦铁杖看到自己已经和钱士雄的队伍汇拢。他侧头看看部将孟金叉,发现这员虎将前胸的铁甲上面插了至少五枝羽箭,手中的长刀却依然闪亮如故。 “桥断了!”麦铁杖再次开口。 “大帅说去哪儿?”钱士雄砍翻一名冲上来的高句丽小校,笑着询问,仿佛在问出门踏青的目的地一样随意。 麦铁杖用兵器向前指了指,尚且能站立的府兵们抬起头,看见远处土丘上,高句丽主帅高高竖起的将旗。 “左武卫!”鹰扬朗将孟金叉大喝,带着一小队士兵向敌军主阵冲去。 “左武卫!”钱士雄不甘屈居人后,带着另一队士兵与孟金叉并肩突入。 “左武卫,跟老夫上啊!”麦铁杖阴阳怪调的岭南腔高高响起,所有能站起来的残兵跟着主帅,直插高句丽腹心。 辽河两岸,所有人都惊呆了。没有人能预料到,一支不足五百人的残兵不祈求投降活命,居然向四万大军发动了决死冲击。一时间,高句丽战旗纷纷歪倒,而辽河对岸,没有浮桥可渡的大隋将士们同时拔刀,向对岸的袍泽们致以最高敬意。 没有人在乎这种举动是否有簪越之嫌,连皇帝陛下自己也不在乎。自从看见麦铁杖老将军跳上对岸后,大隋皇帝陛下杨广的手就没停止过。他发了疯般挥舞着鼓锤,将牛皮战鼓敲得震天般响。随军鼓手同时记起了自己的职责,跟着皇帝陛下奏出的节律为勇士们奏响出征的凯歌。 如雷鼓声中,麦铁杖、钱士雄、孟金叉还有无数没有人知晓其名字的府兵冲进了高句丽大军中。 百万人的注目下,老将军麦铁杖箭步横行,须发飘扬。 数息后,鼓声戛然而止。杨广放下鼓锤,泪如雨落。 第一天的战斗随着鼓声终止而落下了帷幕。左武卫大将军麦铁杖、武贲郎将钱士雄和鹰扬朗将孟金叉等十一名五品以上将军阵亡于辽河东岸。左武、左屯、左翊三卫士卒在浮桥被撞毁时已经和正在过河者计六千余人陷于敌阵,无一生还。 亲眼目睹麦铁杖老将军以身殉国,大隋皇帝陛下又痛又怒。收兵回营后,检讨首战失利之责,命侍卫将负责督造浮桥的工部尚书宇文铠推出营门斩首示众。文武百官纷纷替宇文铠求情,帝怒少解,传令将宇文铠削职为民,以工部侍郎何稠暂时接替他的职务。 是夜,有人在军营为出塞之曲,闻者无不泣下。 “皇上才不会真的杀宇文铠的头呢,作个样子安抚将士们的心而已。谁不知道宇文铠和宇文述是一家人,平素宫里的稀奇玩意都是他们兄弟给弄来的!”吃晚饭的时候,李婉儿坐在李旭身边偷偷地嘀咕。 皇帝陛下不准许女眷到河边观战,李婉儿却不肯听令,偷了一套小兵的衣服混在了护粮军中。麦铁杖等人向高句丽军阵发起决死冲击时,小姑娘哭了个一塌糊涂。亏得当时百万大军无不落泪,才没让人发觉其是女扮男装的真相。 “高句丽人太阴险,居然想得到顺流放火船这种卑鄙手段。再结实的浮桥也不经撞。白天的事情,的确不是宇文铠的责任!”李旭望着眼前的篝火,瓮声瓮气地回答。他的鼻子有点堵,说话时尾音很重。这是因为下午时流泪流多了的缘故,虽然与麦铁杖等人相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但对方那种发自内心的关怀让他十分感动。特别是武贲郎将钱士雄,对李旭来说,此人可谓亦师亦友。没想到在渡辽的第一仗中,自己就永远地失去了这位朋友。 “未必是高丽人阴险,这么长一段河,兵部那些家伙就不知道派些人到上游警戒吗?”李世民愤愤地向火堆中扔了块木柴,低声咒骂。 大伙看了看他,谁都没有搭茬。兵部只是摆设,攻辽方案几乎是皇帝陛下一手包揽的。若真正追究葬送了麦铁杖等人的责任,皇帝陛下首先要向阵亡者的英魂谢罪。这些道理大伙心中都清楚,但谁也没胆子随便乱讲。为了征辽的事,皇帝陛下已经先后降罪了右尚方署监事耿询,给事中许善心和钦天监术士庾质,如今,连兵部尚书段文振都“因病”不说话了,别人哪里还有乱“嚼舌头”的资格? “如果是我带兵,就趁着今夜高句丽人庆功的当口,偷偷用木筏子渡过河去!”李世民见没人理睬自己,站起身来,转头走去了别处。他不喜欢护粮军中现在的氛围,自从下午收兵回营后,大伙一个个都脑袋,除了落泪外,就没有人想想如何给麦老将军复仇。 “一群窝囊废,如果我是……”小家伙手按住腰间横刀,披肩被夜风吹得猎猎作响。 ------------ 第四章 国殇(9) 、、、、、、、 火堆前,众人的脸色都很黯然。他们这伙人中,除了李旭之外,根本没人真正见过血。第一次见到如此大规模的战斗,心中的震撼无以言表。虽然众人在隔河观战时心里被震撼、悲伤、愤怒的情绪充满,恨不得亲自冲到对岸去,替麦铁杖老将军执盾擎旗。待收兵回营后,理智和软弱又统统回到大伙的身体中来。 也许见到了死亡,才更珍惜生命的可贵。此刻,众人不仅仅为袍泽的牺牲而悲伤,他们心中更多的是对未来的恐惧。巨弩没有理智,不会因为谁家有钱,就避开谁的胸口。河水也不讲情面,不会因为谁读得书多,就把他冲上岸。 虽然眼下护粮兵不用提刀上阵冲杀,但谁也不敢保证,哪天面对数万敌军的人不是自己。 李旭虽然经历过战阵,心中的感觉却并不比大伙好多少。麦铁杖和钱士雄两人的武艺有多高,他比篝火旁任何人都清楚。以二人如此高的武艺还要陷于军阵当中,自己这点微末本事就更不值得一提。行军打仗不是校场比武,个人武艺在这里能起到的作用微乎其微。主帅的指挥失误,战前的准备不足,任何一项细节都比武艺对战局胜负的影响大。 “也许我当时该跟徐兄多学一点兵法!”对着火堆,少年人默默地想。跳动的火焰将他的面孔照得一亮一暗,在稚气之外,平添了几分神秘与成熟。 这顿晚饭吃得极其乏味,甚至连大隋皇帝为了鼓舞士气而下令增加的牛肉和烈酒都没能调动起众人的情绪。吃过了饭,很多将士早早地就回帐篷休息了。每个人心里都知道自己是个孬种,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的软弱和恐慌被人看出来。只有躲在被子下,他们才能彻底地把无形的创伤治好。也许等到这些看不见的伤疤全部都麻木后,他们才能真正被称为男人。 “仲坚大哥――”李婉儿目送着齐破凝、王元通等人一个个站起身来离去,转过头来,对着李旭幽幽地喊。 “嗯,什么事?”李旭将目光从火焰上收回,低声询问。 “你,你怕不怕?”李婉儿咬了咬嘴唇,眉头微蹙,眼睛被火光照得通亮。 “怕什么?”李旭戒备地反问。他猜不出李婉儿的问话是什么意思,在女人面前,男人本能地会装得勇敢些。 “我,我一闭上眼睛,就是满山遍野的高句丽人!”李婉儿低下头,手中木棍不停地于灰烬中掀挑,仿佛能从其中翻出什么防身用的神仙法宝。 唐公家境特殊,小姑娘在怀远镇没什么可以说话的同伴。哥哥和父亲每日忙得要死,弟弟天生是个无所畏惧的人,或者他是故意表现得无所畏惧,反正都一样。因此,有些话她只能自言自语,但死亡这个命题太大,自言自语显然无法让她内心深处得到安宁。 “没事,不怕。如果你累了,我马上带几个人送你和世民回唐公的临时府邸。”李旭的心思永远比不上手脚快,也许是故意,也许是真的不理解女孩子现在最需要什么,他的回答远远出乎李婉儿的期待。 “我忘了,你是杀过人的。”李婉儿侧过头来,对李旭笑了笑,脸上露出一双好看的小酒窝。她的肤色不似苏啜部的女人们那么白皙,但很温润,被篝火从侧面照亮,鼻尖和手指有些部分几乎是透明的,就像一块刚刚雕琢过的大块红玛瑙。 “我没主动杀过人,那是为了自保。”李旭心里有些莫名其妙的恼怒,声音不觉稍稍提高了些。话说出了口,他立刻警觉到了自己的失态。扭转头,迅速向周围看了看。还好,附近篝火旁的同伴已经差不多走光了。刘弘基和李世民两个坐在五十步之外,正在比比划划地争论着什么,没人注意到这边发生了什么事。 李婉儿把头低了下去,信手继续拨弄灰烬。几颗没烧全的木炭渣被她挑了起来,重新扔入了火堆。篝火跳了跳,迸射出数百颗星星,霹雳吧啦炸响着,在半空中飘远。 “我不是故意的!”李旭觉得有些内疚,低声道歉。他知道自己也害怕,一闭上眼睛,首先看到的就是一条血河和黑压压的弩箭,仿佛自己就是造桥工匠的一员,根本没地方躲藏,也不能回头。但这些话不能说,跟谁也不能说。他现在是校尉了,要保持军人威仪。况且对方还是个女人,恩公兼顶头上司的女儿。 “没事!”李婉儿大度地给了李旭一个笑容,继续说道:“我不是说你杀人,我只想听听你在霫部打胜仗的故事。世民还没玩够,我不想太早回府!” 这个理由很合适,至少李旭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低头想了想,他又开始讲徐大眼在苏啜部如何练兵,如何帮助苏啜部击溃索头奚人进攻的故事。那个故事很精彩,可以让人暂时忘记下午看到的惨烈景象。更重要的是故事已经被人询问过很多次,李旭现在可以在说故事的同时轻松地抹掉自己不想提及的一切记忆。 “你说,咱们大隋此时的境遇,像苏啜部还是像索头奚人!”瞬间的软弱过后,坚强起来的少女婉儿又关心起了国家大事。 “不好说,苏啜部和索头奚部都太小,只能打一次败仗。一次输了,就全输了。大隋和高丽都是大国,可以输赢很多次!”李旭想了想,回答。 这是他今晚想了很久才得出的结论,但这个结论明显无法让李婉儿感到安慰。又过了片刻,婉儿放下木棍,拍了拍手上的灰烬,站起来问道:“那你将来会主动请缨吗?去河对面建功立业?” “我,我不知道!”李旭愣了一下,不明白对方为什么有此一问。他现在的确很迷茫,原来跟徐大眼在一起时,不需要他想,徐大眼每次都能安排好二人下一步该干什么。后来遇到刘弘基,也不需要他为将来的事情操心,刘大哥会默默替他打算,条理清楚指明他需要走的路。而现在,徐大眼失散了,刘大哥高升了,习惯了被人安排的他突然发现自己有了很多选择,每一条路都充满诱惑,但每一条路似乎都不那么好走。 “你可真够笨的!”李婉儿突然生起了气来,抬脚将身边的木棍踢飞了出去。 “二姐,你是找我吗?”李世民被这边的声响惊动,回过头来大声喊。 “走了,回家!”李婉儿怒气冲冲地呵斥了一句。吓得李世民赶紧跑上前,慌不及待地问道:“怎么了,二姐,谁惹你了?” “累了,咱们回家吧,别让娘担心!”婉儿突然又笑了起来,摸着弟弟的头说道。弟弟越来越高了,已经慢慢超过了自己,眼看就要长成一个魁梧的男人。娘说过,男人生下来就要建功立业,否则,就没法被人瞧得起。并且,越是出身寒微的人,越是把功业看得比性命还重。 “谁爱死谁去死,关我什么事情!”踏上马镫前,李婉儿小声嘀咕道。 “姐,你在说什么啊?”李世民又被吓了一跳,惊诧地问。 “我说,你以后多读书,少舞刀弄棒!”李婉儿大声呵斥了一句,回头看看远远跟过来的李旭和刘弘基,用力抽了战马一鞭子。 吃了痛的战马向前跃出丈余,撒开四蹄,远远地遁入了夜色中。 ------------ 第四章 国殇(10) 、、、、、、、 李旭不知道婉儿为什么突然生气,看在唐公的面子上,这件事情他不打算太计较。弘基兄曾经跟他说过,富贵人家子弟多有些怪僻,像唐公四个嫡枝子女这样性情的,已经是其中最随和不过的一类了。 他这厢胡思乱想着,旁边刘弘基心里却是诧异莫名。自来辽东后,刘弘基带着李旭与婉儿、世民两姐弟厮混惯了,一直把三人视作自己的弟弟。到了现在,才猛然意识到李婉儿是个女孩子,并且在去年已经及笄,若是任她再这么自由往来军营和李旭没日没夜地疯闹,恐怕难免有一天会生出些事端来。(注2) 与唐公家虽然关系亲,刘弘基毕竟还是一个外人,知道有些话自己无缘置喙。却又不忍心让李旭犯错毁了前程,想来想去,终于在回营的路上装做很不在意地提了一句:“婉儿这个脾气,将来嫁了人,恐怕有她相公好受!” “还好了,平素都很和气的,今天可能看流血看多了,心里有些烦闷!况且能娶她的人,肯定会有所包容,不至于什么事情都和女人斤斤计较!”李旭笑了笑,善意地替李婉儿辩解。仔细想想当时情形,他猛然发现婉儿生气时的样子很好看,有种平素她身上不多见了女儿味道。 “也是,让柴公子自求多福吧。婉儿过门估计也就是今明两年的事情!”刘弘基笑着摇头,仿佛看到了婉儿未来的丈夫如何在妻子面前吃瘪。 “柴公子,不知道是那家贵胄子弟?”李旭愣了愣,好奇地追问,“婉儿定亲了么,那怎么还终日在外边玩呢?” “呃,你还不知道啊,此人姓柴名绍。钜鹿郡公柴慎之子,当今太子殿下的千牛备身,这次万岁东征,留太子监国,所以柴公子才没跟着大军到辽东来。他和婉儿两个是自幼定了亲的,当今皇帝曾亲自见证两家交换礼品!”刘弘基的话平平淡淡,仿佛在说着一件很普通的闲事。 “噢,那也倒是门当户对!”李旭笑着评价,脸上的表情波澜不惊。 看到李旭无动于衷的样子,刘弘基暗暗骂自己多事。想那李婉儿向来就是巾帼不让须眉的性格,虽然女孩子家懂事情早,但她跟李旭年龄相近,玩在一起估计也是兄弟之情多一些,儿女之情未必真有。至于自己这位好兄弟,从他在苏啜部的经历来看,恐怕对男女之事木讷得很。他现在心里估计连婉儿的性别都没怎么在乎过,更甭提有什么非分之想了。况且二人又是同姓,早已有了同族兄妹的名分在,好人家的孩子,应该懂得同姓之间不可结婚的风俗…… 想到这些,刘弘基看向李旭的目光不觉有些歉然。正寻思着如何换一个其他话题的时候,却发现后者的直直地望向了远方。他愣了一下,顺着李旭的目光看去,只见几点火光在东方缓缓向军营位置靠拢,在漆黑的夜里,看上去分外诡异。 “跟我过去看看,你跟在我身后五十步,如有异状,立刻策马回营报警!”刘弘基抽刀在手,低声向李旭吩咐道。 李旭点点头,悄悄放缓战马的脚步。在与刘弘基错开五十步左右距离后,他慢慢地拔出了角弓。‘刘大哥还在试图保护我’,李旭非常感激对方的情谊。虽然今天刘大哥故作无意提起的话,让人听了心里阵阵发凉。 “我知道自己高攀不起,可我也根本没曾打算高攀!”黑暗中,李旭面部表情瞬息万变。刘弘基没有想到,再笨的孩子吃亏多了,也会慢慢学会掩饰自己。更不会想到,他不是第一个跟李旭提起这些无聊话题的人,早在数日前,宇文士及已经讥笑过李旭试图入赘豪门、攀附高枝。 “你不用解释,与她交往了,就会被人以为攀附!大伙只管相信自己的判断,干什么要听你的解释。况且,谁知道你说得是不是真话!”黑夜里,宇文士及的话像毒蛇一样吐着信子 苦闷、桀骜、凄凉,酸甜苦辣各种滋味交织着涌入李旭的心头。他感到鼻孔酸酸的,眼角处有什么东西在滚动。但他尽力不让泪水滚下来,别人怎么说,那是别人的事情。他自己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不让事态像别人想象那样发展。 一时间,他有些自怜自艾起来,好生后悔当日没答应麦铁杖入他的左武卫。如果当日答应了老将军,今天在河对岸力战群寇的将领中一个就是自己,虽然想想结果有些令人害怕,但却省得受眼前这些无聊地折辱。 不远处,刘弘基的战马已经和来人接近,对方手中的灯笼,已经照亮了他们自己的服饰和马车。是一伙高句丽人,李旭的呼吸瞬间一紧,曲肘拉弦,将羽箭稳稳地搭在了弓臂上。刹那间,所有的不快都被他遗忘。 “我们是使者,两国交兵不斩来使。大隋是天国上朝,礼仪之邦!”来人本能地感觉到了黑暗中的危险,冲着刘弘基背后的夜幕用流利的汉语喊道。紧接着,李旭看见自己的附近闪出了无数灯光,一支埋伏已久的大隋兵马快速向高句丽使节围拢。 高句丽使者为议和而来,他们的马车上装的是钱士雄将军的遗体。被巡夜将士搜拣过身,引入军营后,使者呈上了一份表章给了大隋皇帝。表章上,高丽守将乙支文慧希望大隋皇帝陛下能体谅“小国惧亡,敢同困兽”的惶恐心情,原谅他们今天不得不迎战的鲁莽行为。 钱士雄的遗体被高句丽人精心收拾过,所有血迹都已经擦拭干净。高句丽人说他们尊重勇士,所以没有扣留钱将军的铠甲和兵器。至于麦铁杖老将军和其他九位白天阵亡的大隋将领,高句丽人也已经把他们的遗体收敛好。乙支文慧体谅大隋将士的心情,所以愿意收取一千两黄金的运输费用把这些尸体交给大隋安葬。 隋帝杨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使者的赎买武将遗体要求,并且与高句丽人约定,明日休战一天,两军于河上驾驶木筏交接尸体。至于高句丽人的退军请求,杨广只回答了一句,“一日后,我会命人继续架桥。是战是降,诸位自己想好!” 高句丽使者还欲狡辩,当值文武同时拔剑出鞘。使者胆寒,只好连滚带爬地退了出去。待敌军使者被押送着出了营,诸将纷纷向皇帝请战,要求拒绝支付赎买麦铁杖等人遗体的黄金,今夜直接泅渡过去,将辽东城夷为平地。杨广却道:“此番东征,诸多番邦可汗追随朕鞍前马后。若是失信于人,将来岂能令他们信服!高句丽乃蛮夷小国,料也玩不出太多花样。且将黄金给了他,早晚朕会连本带利收回来。” 诸将无奈,只好从命。第二日,高丽人果然用木棺运来其余十具尸体。宇文述代表大隋陛下致河边以黄金将麦铁杖等人的遗体赎回。想起自己平日与麦铁杖的交情,宇文将军一路哭着返回了军营。 正午,杨广于大军面前,亲自持白帛为麦铁杖洗面。下诏褒奖麦铁杖曰:“志气骁果,夙著勋庸,陪麾问罪,先登陷阵,节高义烈,身殒功存。兴言至诚,追怀伤悼,宜赉殊荣。用彰饰德。”当众追赠其为光禄大夫、宿国公,谥武烈。(注3) 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左骁卫大将军荆元恒百余将领皆着白衣,步行送麦铁杖灵柩于郊外。左武卫残兵以刀刺臂,洒血为老将军饯行。三军见此,无不激愤。 第三日,大隋皇帝陛下尽调军中弩车列于河岸。然后遣工部侍郎何稠再起浮桥两座。浮桥刚刚建了一半,高句丽人又调弩车来骚扰,被宇文述指挥弩兵一阵攒射给砸了回去。 过午,浮桥渐渐逼近对岸,高句丽人在岸边百步外筑土垒,以弓箭手埋伏于土垒之后射杀筑桥工匠,大隋府兵以木筏载巨盾护桥。双方以羽箭强弩互相射击,往来厮杀了一整日,日落时分,各自罢兵。 是夜,高句丽遣死士毁未成之桥,被右翊卫将军王仁恭埋伏的兵马逮了个正着。仁恭与钱士雄有旧,欲为其复仇,将被俘高句丽死士皆绑上沙包,丢进了辽河之中。 第四日一早,何稠继续督工匠建桥,高句丽看到浮桥渐成,故伎重施,再度于上游放下火船。结果船没等漂到浮桥近前,便被河道中的木桩与铁索给拦在了外侧。原来何稠白天施工造桥的进度虽然慢,却偷偷地在每座浮桥的两侧架设了护桥暗桩,还以重金募集了死士游过河去,以岸边岩石为基,在岩石和木桩以及木桩彼此之间连上了铁索。 浮桥在烈火照耀下稳步向前延伸,最边缘的那根巨木,又一次搭在了辽水东岸的河滩上。 ------------ 第四章 国殇(11) 、、、、、、、 浮桥接岸,左武卫的士卒率先在王仁恭的率领下呼啸过河。四日前一战,左武卫高级将领大部分随麦铁杖战死,主帅后继无人。王仁恭因为护桥有功,昨日才从右翊卫将军的位置升迁到左武卫大将军之职,所以,他急着立新功以酬皇帝陛下之信任。而左武卫的士卒亦以当日主将被杀为耻,奋勇拼命。将士们上下齐心,硬将前来夺桥的高句丽人硬生生顶离了河岸。 河水瞬间再赤。 王仁恭手持一根丈八步槊,直插高句丽军阵。在他身后,百余名长矛兵和千余名刀盾手排成了一个锥型,大步向前移动。这是标准的攻击阵列,王仁恭不喜欢防守,身后的桥面过窄,死守河岸只会让自己一方施展不开。而冲到敌军中去厮杀,则刚好减轻浮桥两侧的压力。只要能坚持半炷香时间的攻势,源源不断过河的大隋将士们则可以从容地在河滩上组成第二道军阵。第二道军阵既成,高句丽人就难逃一败。 跟在他身后的俱是些在左武卫当差多年的老府兵,战斗经验和格斗能力皆非高句丽士卒能比。大隋国力鼎盛,府兵们配备的铠甲和兵器都极其精良。高丽人的羽箭射到身上,只要不射中关键部位,府兵们往往身中三箭后仍可呼喝酣战。而高句丽人只要被府兵们手里的大横刀砍中一下,就会筋骨分离。 片刻之间,王仁恭已经戳了四员高句丽武将下马。一名不知道何民族的渠帅挥舞着铁蒺藜骨朵冲来,试图凭借战马的速度和兵器重量将王仁恭撞翻,二人接近的瞬间,王仁恭突然蹲身,槊尖向前,槊尾及地。那名渠帅收势不及,战马重重地撞上了槊尖,瞬间,马死,槊折,骑手整个人高高地飞起来,落到了王仁恭脚下。 没等被摔得七荤八素的渠帅从地上爬起,王仁恭弃槊,拔刀,一刀砍下了敌人的首级,将头发向手中一挽,高高地举向半空。 “左武卫,报仇!”王仁恭手举一颗血葫芦,仰天长啸。 “报仇!”千余死士齐声呼喝,大踏步上前,将高句丽人再次逼退数步。 王仁恭将敌将人头当作暗器丢出,脚尖同时一勾,居然将四十余斤重的铁蒺藜骨朵踢了起来。单手一抄,他抄住铁蒺藜骨朵柄,一手持刀,一手持铁蒺藜骨朵,左右配合着再次踏入敌阵。 几个高句丽悍卒试图夹击他,却被王仁恭身后的府兵舍命截下。数息过后,锥型阵列又深入高句丽军中三十余步,庞大的“锥尾”追随“锥头”向前,已经在高句丽军阵中挤出了十余丈宽的大口子。 面对面硬撼,大隋府兵近二十年内还未曾遇到过对手。锥阵两侧,高句丽士兵纷纷退避,尽力躲开这个嗜血的怪物。有聪明的高句丽士兵试图迂回包抄,攻击锥形阵列的背后,却发现不断有过河的左武卫士兵在校尉、旅率们的带领下,自动补到锥阵最后。 死亡的尖锥越来越大,越来越锋利。高句丽守将发觉事态不妙,调集重兵试图把这根插入自己心头的钢锥硬生生挤断。在他的指挥下,无数被高句丽重金招募来的不同民族的勇士用不同语言呼叫着,冲向钢锥的尖端,王仁恭面无惧色,左刀右锤,呼喝酣战,力保“钢锥”不弯,片刻工夫,他的浑身上下已经湿得如血池中捞出来的一般,却无人能令他后退半分。 大隋军制,全国常备兵马共分十二卫,每卫有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虽然大将军和将军之间只差一级,但很多武将做了一辈子将军,也看不到成为大将军的希望。三天前,王仁恭还是右翊卫的将军,而昨天上午,他已经踏上了军人生涯的顶峰,成为十二府大将军之一。并且统领的是以骁勇善战为名的左武卫,大隋皇帝陛下最看重的嫡系兵马。 左武卫原来的大将军是麦铁杖,英雄盖世,在士兵中威信甚高。如果接替他的人是个不敢冲锋在前懦夫,根本甭指望能让麦老将军麾下的将士们归心。王仁恭曾经从杨素出征,深知统兵之道,所以,今天无论于公于私,他都没有退缩的理由。 事实亦正如其所愿,王仁恭今天的英勇赢得了全体左武卫将士的尊敬,每当他身边的护卫倒下,立刻有人主动补上前来,力保主将的两翼不被敌军所乘。转眼间,他的锥形步阵已经深入敌军二百余步,只要再前进数丈,兵锋就可以接触到高句丽帅旗。 护卫在王仁恭左侧老兵突然倒了下去,没有敌人砍中他,而是他先前受的伤过重,挨到此刻已经血尽力竭。一名高句丽士兵看到机会,挺矛从突刺王仁恭左肋,与此同时,王仁恭正前方的高丽士兵突然放弃了防御,用身体硬扛了他当胸一刀,然后整个人张开双臂扑了上来。 “护我!”王仁恭大叫求助,不管侧翼来的长矛,用铁蒺藜骨朵直接将正面敌兵砸飞。一面铁盾应声而来,砸飞那杆志在必得的长矛。紧接着,盾后飞出一把横刀,将来袭者的头颅扫下了脖颈。 长矛落下,被持盾者单手抄住。来人手臂一轮,木矛被当作了铁锤使,硬生生将三名高句丽士兵砸翻在地。随即,矛尖疾刺,捅穿了另一名从正面扑向王仁恭的敌将咽喉。 “好汉子,敢问姓名?”眼前压力瞬间减小的王仁恭大声问道。他看出来人膂力甚大,顺手将铁蒺藜骨朵柄部塞向对方。 “河间刘武周!”来人大声回答,接过铁蒺藜骨朵,单手将杀过来的高句丽士兵逼退,然后顺势将长矛送给了王仁恭。 “我疲,壮士可敢替我为阵首?”王仁恭在接长矛的瞬间追问了一句。 “有何不可!”刘武周大笑着说道,斜跨半步,接替了王仁恭的位置,成为整个锥阵的最尖端。 “护住刘队正,大伙冲阵夺旗!”王仁恭在刘武周身后高举长矛,大声疾呼道。 “夺旗,夺旗!”左武卫将士大声呼喝,在王仁恭的调度下,跟在新的阵首之后向前猛插。 左武卫的英勇让从右翼另一座浮桥上过河的左翊卫将士面临的压力减轻了至少一半。打了小半辈子仗的左翊卫大将军早已过了亲自领军与人搏命的年龄,与王仁恭相比,他更在乎诸军的协同。只见一队队左翊卫将士在其调度下陆续过桥,于河滩上排成一个个小方阵。几个方阵互相照应,很快就连接起来,变成了一个大型方阵,牢牢扼住了桥头。 一伙高句丽人见己方将士撼不动左武卫,试图先将左翊卫击破,此举正中宇文述下怀。只见老将军一挥手,河对岸的千余辆弩车同时发威,“哄”地一声,万弩腾空,硬生生将来攻的高句丽的兵马射“塌”了数尺。 “重甲兵,向前推进!”宇文述站在桥端大声喝道。他的命令立刻被变成号角声,准确地传达到了最前方将士的耳朵里。 方阵最前方的重甲步兵大踏步向前,死死顶住最外层的高句丽兵马。双方士卒在彼此能看得清对面敌手表情的距离上,以钢刀和短矛互捅。一层层人倒下去,一层层人踏着同伴或敌人的尸体贴向对手。 没有呐喊声,也很少有人呼喝,方阵前方,只有兵器互相碰撞的“乒”、“乒”声和肉体被刺穿的“噗!”“噗!”声。偶尔响起的呻吟,很快被这沉闷的“乒”、“乒”、“噗”、“噗”声盖住,士兵们一个个铁青着脸坚持,看哪一方的阵列先垮塌掉。有人在没死之前已经精神崩溃,屎尿顺着战靴边缘淌了下来。空气中,浓重的血腥味和粪便味道交织在一起,熏得人直想作呕。 “长矛手,前冲补位!”宇文述见惯了死亡,空气中的血腥和粪便味道根本干扰不了他的指挥。轻轻挥动角旗,方阵后列的轻甲长矛手大步冲上前去。他们是大隋军中最便宜的兵种,每人只有一根木杆铁头长矛可用,身上的短皮甲也仅仅能遮住要害不被流矢所伤。但他们的跑动速度却是军中最快,快速跑动中形成的杀伤力也是除骑兵外诸军最强。一丈八尺多长的步兵长矛高速自前方同伴刻意留出的空挡刺了出去,将高句丽人直接串在了矛尖上。 一轮攒刺结束,右翼的高句丽前军几欲崩溃。大批士卒丢下兵器逃走,被督战队迎面射杀。右翼主将的亲卫试图上前反冲,对着刺猬一样的长矛重甲混编阵列,却找不到可以下手之处,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敌军重甲兵彼此之间再度拉来半步距离,慢慢地向己方大阵挤压。 “弓箭手,准备―――”宇文述高高举起另一面红色号旗。凄厉的角声在浮桥两侧回荡。听到角声,刚刚在河滩上调整好队形的弓箭手们立刻弯弓,将羽箭斜斜地指向前上方的天空。 “放!”宇文述令旗一挥,瞬间,飞蝗般的羽箭升空,越过自己一方士卒,越过高句丽人的前锋,在敌军的前锋和后续部队之间,制造了一场箭雨。 羽箭齐射,要的不是准确程度,而是单位面积上的打击密度。训练有素的左翊卫府兵高效地完成了这一目标。三轮急射过后,右翼高句丽兵马的前锋和中军之前出现了一条死亡地带,担任前锋的士卒失去了支援,顿时背后发虚,愈发止不住溃势。 “给我冲上去,你们要亡国灭种吗?”远处观战的高句丽主帅大声咆哮。河东岸,自己一方士兵数量是对方五倍,却被敌军逼得节节后退。再这样退下去,今天这仗必输无疑。 “后退者,当场格杀!”有高句丽武将大声喊道。带着自己的亲卫大步向前。每见到一个迎面跑来的人,不管是谁的麾下,兜头就是一刀。 血腥的杀戮止住了全军的溃势,逃跑的士兵们不得不转过身,再次面对敌军的刀锋。高句丽主帅见到情势危急,挥动令旗,把身边所有兵马都调了上去。四万多高句丽士兵与不足一万大隋前锋将士在河滩鏖战,战场上升腾的血雾遮住了头顶上的阳光。 “如果我再有一万兵马…….”高句丽主帅乙支文慧绝望地想。全军压上后,凭借人数的优势,高句丽士卒稍稍稳住了脚跟。大隋军的攻势已经慢慢减缓,胶着时刻,任何一根稻草都可以压死整头骆驼。 “呜――呜-呜” 仿佛听到了他的祈祷,有凄厉的号角声自辽河下游逆风而上。 ------------ 第四章 国殇(12) 、、、、、、、 李婉儿站在李旭身边,又跳又叫。看了她那兴奋的模样,刘弘基真的不明白昨晚那个刺猬一般的女子是谁家千金。才过了一夜,她就把所有的不快全忘了,穿着一身偷来的小兵号衣,与百万大军一道为过河的勇士摇旗呐喊。 站在李世民姐弟身边的李旭则一脸庄重,自从今天的战斗一开始,他的目光就没从河对岸离开过。这种姿态让刘弘基愈发愧疚自己的多疑,同时,也隐隐感觉到了李旭身上的与众不同。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此刻的李旭的状态,唯一合适的词就是沉静,非常地沉静。这是一种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早熟,刘弘基看在眼里,甚至有些怀疑现在的李旭和草原上初见那个少年是不是同一个人。 此刻,李旭眼中看到的不止是血与火。经历最初的紧张与激动过后,他的头脑慢慢冷静下来。越公杨素的用兵记录、铜匠师父的讲解还有徐大眼平时跟总结的练兵纲要交融在一起,以前的种种模糊之处,此刻对照着辽河东岸的战场,一下子变得分外清晰。 “百炼之兵,进退有序。以一当十,融汤泼雪……”当初在霫部演武,徐大眼曾经这样总结他不断操练士卒的原因。而辽河对岸,府兵与高句丽军的战斗场景正是此语的生动写照。第一波过河的大隋士卒都是经过长时间训练的府兵,他们彼此之间的战斗配合超出了对手不止一个档次。眼下战场上的隋军人数远远少于对手,但牢牢地控制了战场的主动。没有合适的谋略相辅助的高句丽人在隋军咄咄逼人的攻势下,只有被动挨打的资格。 过了河的两位将军宇文述和王仁恭则遥相呼应,以各自擅长的方式展现着大隋军威。李旭发现,两位大将军的作战风格截然不同。用越公战记上的话来形容,王仁恭用兵侧重于取势,一过河,左武卫将士的攻击就一波接着一波,犹如巨石压卵,根本不给对手喘息和调整战术的机会。而宇文述将军的用兵侧重于形,在他的调度下,诸兵种之间配合十分默契,远远看去,几千兵马就像同一个人,一招一式都做得有条不紊。 以王仁恭的打法,将士需要有敢战之心,百死而不旋踵。以宇文述的打法,士兵平时要加倍训练,非百炼老兵不可完成如此娴熟的配合。看着两位将军的英姿,李旭心中突然涌起一种念头,如果自己处在王仁恭或者宇文述的位置上,自己会怎样做?这种想法烧得他舌头发干,心中像有把火烤着般难受。但同时又有一个冷冷地声音告诉他自己:“省省吧,你只是个草民之子,无凭无依,这辈子也不可能做大将军!” “有朝一日,我当与万马军中,展此雄姿!”有人在李旭耳边小声嘀咕,仿佛在读着他的心事。李旭惊诧地侧了一下头,看见李世民拳头捏得紧紧的,双眼死盯着河对岸王仁恭的将旗。 感觉到被人注视,李世民猛然意识到自己失态,讪讪笑了笑,对着李旭问道:“仲坚兄,高句丽支撑不住了,你说是吗?” “如果他们不能像上次一样毁掉浮桥,肯定溃败!”刘弘基抢先替李旭点评。他对用兵打仗的痴迷程度不亚于李世民,扫了一眼被自己的话吸引过来的耳朵,低声解释道:“你们看高句丽的那些将旗,已经开始乱了。这说明各部将领对胜利已经失去了信心。虽然他们都在往前移动,但彼此之间却没有呼应配合。一旦局部失败,肯定全盘被动,根本无法挽回残局!” “桥毁了也没用,过河的将士已经又展开了一个大阵,至少是一万兵马!”秦子婴也走过来凑热闹。自从妻子失踪后,他在武功、兵法上没少下工夫,看了眼前的激战,心中自然有了一些独立的见解。 “我大隋府兵久经训练,野战时足可以一敌五。一万兵马过河,高句丽至少要拿五万人来应付。除非他们还有伏兵,否则已经败了!”秦子婴小声总结。心中突然很诧异地想道,既然光凭府兵就足以扫荡辽东,皇帝陛下临时征那么多百姓入伍做什么。高句丽人训练不佳,人数虽然多却占不了上风,皇帝陛下仓促强征来的百姓训练程度还不及高句丽人,驱赶他们上战场,不是给府兵拖后腿吗? 借他一千个胆子,秦子婴也不敢把这个问题在大庭广众之下提出来。事实上,众人也没时间在听他的评论。辽河东岸战场的形势瞬息万变,才几句话工夫,又有新的一支队伍加入了战团。 “伏兵!”李婉儿惊诧地叫了起来。吓得众人呼吸皆随之一滞。但大伙很快就不分尊卑地同时给了她一个白眼,以报复小姑娘的一惊一乍。 的确是伏兵,但不是高句丽人的。那赤红的战旗和土黄色的衣甲醒目地告诉交战双方,有一支大隋生力军从下游迂回包抄过来了。刹那间,战场形势急转。三支正面过河的大隋兵马同时开始了新一轮冲杀,迂回到侧翼的大隋将士则端平长矛,斜斜插向高句丽人的后背。 是右御卫的兵马,从旗号上李旭认出了对方的身份。猛然间,他意识到自己一方的全部战术安排。四日前那个晚上,高丽使者前来“卖”尸体。自己和刘弘基虽然没有资格进皇帝陛下的御帐议事,却听说了皇帝准许高句丽人停战一天,并命人重造浮桥的旨意。 原来,所谓停战,所谓造桥,都是他麻痹高句丽人的幌子。真正的杀招在百里之外,大隋官兵明修栈道,暗渡陈仓。即便今日强渡辽河不能成功,偷偷过河的大军也能够给高句丽人一个出其不意的“惊喜”。 双重打击之下,高句丽人迅速溃败。 完败,突然出现大军彻底摧毁了他们的斗志。不待主帅下达撤退的命令,所有将领、士兵以及重金招募来的勇士撒腿就逃,哪怕是对手就近在咫尺,他们宁愿被人从背后砍死,也不愿回头一战。 “擂鼓,给朕擂鼓!”杨广在帅台上大声喊道。隆隆的鼓声快速响了起来,闻听鼓声,过了河的隋军加快脚步,狼群般追在高句丽人身后将对手撕下一块又一块血淋淋的皮肉。 王仁恭杀疯了,他没想到援军能在关键时刻赶到。如此一来,他今天的勇敢表现就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本来,他计划给敌人一定杀伤后,即收拢队伍,等待身后大军上前支援。现在,他能想到的就是如何扩大战果。 以一千勇士冲阵,直接导致敌军崩溃,大隋征辽史上定然会记载下他今天的辉煌。想到这儿,王仁恭高高地举起了已经断裂的长矛:“左武卫!” “左武卫――”刘武周等剩下的不足五百左武卫将士忘情地高呼,他们终于能一雪前耻,替麦铁杖老将军报了当日之仇。 “只斩首级,不抓俘虏!”王仁恭咬了咬牙,大声命令道。 “只斩首级,不抓俘虏!”刘武周本能地把主将的话传了下去。话喊过后,他突然意识到自家将军的命令好像与皇帝陛下的宽容之心不符,但看看周围一双双杀红了的眼睛,猛然,他醒悟到了这条命令的用意。 左武卫的士兵们忠实地执行了主将的命令,四日前,过河的袍泽无一生还。今天,形势颠倒,他们以同样的手段报复给高句丽人。至于皇帝陛下的怪罪,大伙不用担心,一切有咱家大将军顶着。 咱家王仁恭大将军。 左翊卫、左武卫、右御卫三路大军齐头并进,一直追杀出四十余里才停住了脚步。辽东城已经在望,担心城中的敌军反扑,宇文述老将军谨慎地命令士兵停止追击。他在军中的资格远远高于其他两卫主将,因此,左翊卫的兵马一停,其他两卫也随即收拢了脚步。 大军高奏凯歌而还,在辽河东岸择地扎营,一边清理战场,一边派人接应其余的百万大军过河。 是役,共斩首一万两千余级。当一万两千多个人头被士兵们当作战利品献给大隋皇帝陛下后,望着如山的脑袋,随军观战的各国使节吓得面如土色。 靺鞨渠帅度地稽当即表示,下次出战,他所部兵马要做大军先锋。西突厥可汗处罗也热情地宣布,待大军班师,他将亲献牛羊美酒,为远征壮士洗尘。而百济使节干脆伏地痛哭,恳请天国圣可汗尽早将高句丽盗匪犁庭扫穴,以除百济每年被其侵扰之苦。 “朕为解民倒悬而来,并非嗜杀之主。今日之战,乃不得已而为之。小示惩戒,盼其自误!”大隋皇帝陛下,圣人天可汗杨广对着数十国使节轻轻地摆了摆手,制止了他们的赞颂与献媚,“今者吊民伐罪,非为功名。大军立足于抚,而非立足于杀。” 回过头来,志得意满的他对诸将吩咐道:“今后凡军事进止,皆须奏闻待报,毋得专擅!高丽若降,即宜抚纳,不得纵兵!” “是!”二十四路大军主将、数十国使节同时躬身。 “哼,谁骗朕一次,朕就骗他两次!”看着远处的辽东城,圣人可汗得意地想。 ------------ 第四章 国殇(13) 、、、、、、、 辽东城外表为青黑色的,与周围白山黑水的环境交相映衬,显得格外壮观。大隋朝为征辽筹备了两年,高句丽人亦为了防御将辽东城的城墙厚度加固了两圈。如今,这座城池的外墙垒了一层石条,内墙则以三合土与米浆浇铸,即便最强劲的弩车射上去,也仅仅能在墙皮外砸出一流火星,根本不能破坏城墙分毫。 为了对付隋军爬城,辽东城外修了很多马脸。每个凸出的马脸上,都有砖石搭建的望搂。守军在望楼内凭借弓箭和石块可以封住任何防御死角,而攻击方若想击垮防守方的意志,则不得不付出比寻常战斗高三倍的代价。 辽水一战失败后,乙支文慧将全部兵马收缩进了辽东城内,任隋军在城外如何挑战,高句丽人概不出头。大隋兵马是为了解民倒悬而来,因此,皇帝陛下严谨将士们骚扰附近百姓。大隋将士是仁义之师,所以,掘开大梁水倒灌辽东和驱赶百姓为先锋这种不仁战术也被皇帝陛下所喝止。 “朕要让蛮夷小国体会到天朝的仁慈!”皇帝陛下对着文武百官如是说道。仁者方可无敌于天下,高句丽人破坏浮桥,贩卖麦老将军的尸体,在辽河一战中他们已经付出了足够的代价。接下来的战斗中,大隋要恩威并施,且以施恩让辽东百姓感怀归心。 “嗤!不知道哪天咱们战败了,高句丽人肯不肯对咱们讲仁慈!”望着久攻不下的辽东城,刘弘基偷偷摸摸地跟几个朋友嘀咕。 “咱们百万大军呢,怎么可能战败?”齐破凝瞪大了双眼,大声抗议刘弘基这种不负责任的猜测。虽然自己没胆子上战场,但毕竟是大隋朝子民。诅咒自家军队打败仗这种话,他是无论如何不愿意听见的。 护粮军中的大部分人都和齐破凝持一样心思。包括对攻辽战争一直不看好的李旭和李世民,也经常期盼自己先前的判断是错误的。以当日府兵在辽河岸所表现出来的战斗力来看,拿下高句丽的确是朝夕之间的事情。前提是皇帝陛下肯让大伙放手施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总被仁义之名而擎肘。 “老天会保佑大隋的,不是已经在望海顿降下吉兆了么!”王元通对军略不太在行,但很在乎易经、八卦以及民谣、天兆这些东西。按照他的推论,五行八卦和上天的启示都预兆着伐辽的胜利,只是高句丽人愚昧,不懂顺应天时而已。(注4) 刘弘基对王元通的话嗤之以鼻:“老天要是想让大隋获胜,干吗不弄场地震出来,震塌了辽东城墙。要不,让守将乙之文慧懂点武人之耻也可以!” 众人无奈苦笑,均知道两种假设绝无实现的可能。老天最近给了大隋很多好兆头,先是有人在望海顿看到了一条长约二十丈的巨鲸搁浅,杀死它后,将鲸骨献到了皇帝陛下行经此地修建的祭坛前。接着,海边又出现了两只五彩斑斓的巨鸟,双翼展开宽约一丈,日夜欢鸣,声音响彻十里之外。 高句丽国土三面临海,巨鲸搁浅而死自然意味着高句丽即将灭亡。而那两只巨鸟,应该是传说中的凤和凰,只有圣人临世时才会出现。为了这个吉祥的征兆,皇帝陛下已经带着大部分文官赶赴了望海顿,并吟诗以记之。 问题是,高句丽守将不肯安天命。他们凭借坚城和脸皮负隅顽抗。每当大隋将士在攻城战中获得主动,高句丽守将即挑出白旗,宣布准备投降,请求隋军给予一定时间约束城中乱民。当隋军撤离城墙后,守将立刻着人修补缺口,补充石块、弩箭,待约定投降时间来临时,他们则再次挑出战旗。 一个半月之内,高句丽人已经反复投降了三次。每次都是卑躬屈膝,装做一副痛不欲生的悔改状。每次得逞后,立刻翻脸,站在敌楼上大骂隋军将士愚蠢。而负责抚慰辽东百姓的尚书右丞刘士龙偏偏握有最终决策之权,他不点头,诸路将领即便心里再窝火,也不能杀进城去。 “第四次了,如果还有人相信高句丽人,他一定脑袋被驴踢了!”数日后,李世民低声抱怨。 “这事情得由皇上来定夺。陛下去望海顿观凤凰起舞前,曾经下令,无论什么情况,高句丽人只要请降,就不得擅自攻击。”李建成处理过几年政务,知道尚书右丞刘士龙之所以一再上当,也有不能说的苦衷,低声替他辩解道。 “那大伙为什么不就直接请示皇上!”李世民气哼哼地说道。他不相信百官笨,皇上也跟着犯同样的错误。辽水一战,皇帝陛下明修浮桥,暗地遣人从下游水缓处泅渡的计策,就充分显示了他的过人智慧。 “宇文述大人已经派信使去向陛下汇报了,三天后就会有消息传回来!”刘弘基叹息着回答,满脸无奈。 一百万大军被辽东城拖了近两个月,每个人都感到很无聊。护粮军是其中最百无聊赖的一伙。起初时,大伙还有兴趣到城墙下为自家勇士呐喊助威,到了现在,连观战的兴趣都提不起来了。 眼前这仗无论怎么打,最后的结果都是一样的。只要高句丽人挑出白旗,隋军就得撤下来。至于阵亡在城墙下那些弟兄,仿佛不是自家袍泽一样,根本没人考虑他们先前的牺牲是否值得。 三天后,信使从望海顿带回了皇帝陛下的圣旨,准许高句丽人第四次投降。陛下在圣旨中,教训百官要大度,天朝上国君臣,不能跟蛮夷小丑一般见识。昔日诸葛丞相曾经七擒孟获,永远平定了南蛮。今日高句丽守将才反复了四次而已,早晚他们有心悦诚服的那一天。 宇文述将军派人将皇帝陛下的旨意送进辽东城,守将乙支文慧感恩戴德。作为感激的回报,他第二天打开了西城门,将第一波进城受降的大隋兵马困在瓮城中射成了刺猬。宇文述大怒,挥师攻城,大军用攻城锤将西城外门砸了个粉碎。高句丽人抵挡不住,第五次竖起了降旗。 “是高强将军逼着我这么做的,他是我王的族侄,外臣不得不从命。外臣已经杀了他,希望天朝将军怒气暂歇!”乙支文慧亲自登上城楼,用一颗血肉模糊的人头向隋军谢罪。 “你当老夫是傻子吗?”宇文述老将军怒骂。催动大军,继续强攻。高句丽人见计谋失败,拿出全部本领来抵抗。大军挥师攻了一整日,居然未能突破瓮城城门。 辽东城已经被染作了血红色,一半是大隋将士的血,一半是高句丽守军的血。城头的高句丽战旗依然竖立着,没有人能预料它还将竖立多久。以勇悍闻名的王仁恭将军带左武卫冲上去了,又被乱石砸了下来。以睿智著称的宇文述将军使出了声东击西,围三缺一,诈援骗城等种种手段,依然没有让高句丽人放弃抵抗。 进攻者爬上城头,被砍落下来。防御者探出脑袋,被射成刺猬。敌我双方在招降与受抚这个游戏玩得无可再玩时,终于各自使出了全力。一幕幕血与火的悲剧每天都在城墙外上演,每天都重复着同样的故事。 慢慢地,李旭发现自己开始变得麻木。袍泽在城墙下战死,他不再像起初见到时那样愤怒。敌军被弩箭从城墙上射下来,他也不再像刚上战场时那么激动。死亡和厮杀好像成了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都能碰见,再也没什么新奇。 有时候,他忽然觉得那些战死的袍泽就像地里的庄稼,说不定某一天,他们还会从泥土中爬出来。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很害怕,甚至怀疑自己最近是不是因为遭遇事情太多了,因而迷失了心智。但看过周围同伴的表现,李旭终于放下心来。因为长时间的战斗而“发疯”的,不只是他一个,很多人都开始不正常,只是各自的表现不同而已。 王元通的表现是反复翻看一本已经卷了页的《易经》,经他研究,各种情况都表明,高句丽守军都支持不过这个月下旬。至于中原的易经到了辽东会不会因为水土不服而失效,就无从得知了。 秦子婴的表现是反复研究采用什么战术能尽快毁掉辽东城,虽然以他的职位根本没有向各位大将军提议的机会。但这并不妨碍他和李世民两个每天在地面上勾勾划划。在他的计划里,高句丽人已经被屠了三次,守将乙支文慧被剁成了肉馅,扔到河水里喂鱼。而鱼都不屑吃这个无耻家伙的肉,只有乌龟才不嫌其腌臜。 武士彟消磨时间的方式则是和士兵们赌钱,赌皇帝陛下会不会准许高句丽守将第五次投降。宇文述将军这次拒绝对方投降,强攻其城的举动已经被主张招抚的文臣们告到了皇帝陛下那,只是陛下的圣旨还没有返回来。 皇帝陛下的旨意姗姗来迟,他亦忍无可忍,允许诸军强攻。但是,雨季也跟着圣旨到来而到来,将辽东大地变得一片泥泞。 五月中,辽东开始下雨。淅淅沥沥的雨水一开始就没有收尾的时候,潮湿的天气让床弩和投石车的威力大打折扣,没有两种攻城利器的支持,府兵们训练再精,在强攻中也占不到上风。 攻守双方不约而同地将战斗停了下来。一边让将士们养精蓄锐,一边等待着晴天的到来。双方将领都明白,彼此的士气都到了崩溃的边缘。能否将辽东城攻克或守住,就看天晴后双方的第一次交手。 “不如挖开大梁河,它距离辽东北墙不到二里!”望着越来越宽的辽河支流大梁河,秦子婴小声向众人提醒。 这是个两个月前曾经被尚书右丞刘士龙否决过的办法,但那是两个月前,大伙当时对高句丽人的信誉还没有彻底绝望。如今,除了少数几个文臣外,大隋上下都不再怀疑敌军死战到底的决心。 护粮军中除了刘弘基外,众人都人微言轻,没有向大将军们进言的资格。刘弘基耐不过大伙的请求,带着秦子婴写出的详细攻城方略去拜会了宇文述将军。他去了一整天,最后黑着脸回了军营。 “皇上已经从望海顿北返,十天后到达。陛下有令,在他到来之前,不准对辽东城做任何攻击!”刘弘基将秦子婴的攻城方案扔到了桌案上,恨恨地说道。 ------------ 第四章 国殇(14) 、、、、、、、 在路上被淋了些雨,因此大隋皇帝陛下的脸色有些难看。但这并不妨碍他向群臣表达自己的愤怒,或者说,青白的脸色让他的天威更增了些难以预测的感觉。 十二位大将军面面相觑,百万大军耗时两个半月,却没拿下敌国第一座城池。不用皇帝陛下指责,大伙都无法推诿自己失职。况且此战还有数十国使节、王子在旁边观摩,大隋朝的脸面,到此已经被大伙丢光了。 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低着头,不愿说一个字。十二卫大将军以他的资历最老,也以他跟皇帝陛下的关系最近,平素大伙都唯其马首是瞻,他今天变成了哑巴,其他将领跟没有了说话的勇气。一个个目光盯着靴子尖儿,仿佛那上面写着破敌良策了般。 “怎么了,怎么都不说话。难道朕不在的时候,你们的喉咙都被高句丽刺客给割断了吗?”杨广见众人不肯吱声,心头火气更大,瞪圆了眼睛怒斥。 辽东的战事真让人心烦,本来自己在望海顿玩得很开心的,以为在海边渡过了这个亮丽的夏天,就能听见高句丽臣服的消息。没想到高句丽人的抵抗意志这么强,更没想到离开了自己,诸位将领连仗都不会打了。 “咳咳,启禀万岁,微臣有本启奏!”尚书右丞刘世龙见众人都不肯接皇帝的茬,心里有些发虚。以善意安抚辽东百姓,是他和几个当朝名士给皇帝提的建议。高句丽守将三番五次玩假投降拖延战机,也是在他的“纵容”下才缕缕获得成功。如果武将们突然把责任推过来,恐怕自己前程不保。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主动出击,把矛盾转移到别的地方。 “有话就说,你咳嗽什么。难道朕的军中没药给你吃吗?”杨广狠狠瞪了刘世龙一眼,不客气地责骂道。 ‘刘世龙是个窝囊废,满朝大臣不是窝囊废的没几个。早知道当皇帝这么麻烦,朕何苦跟人抢这份差事!’大隋皇帝陛下怒气冲冲地想。但后悔药没地方买去,既然自己把皇帝宝座坐了,就得担这份责任。 “微臣以为,辽东城城高池深,易守难攻,我军久困坚城之下,未必是福!”刘世龙红着脸躬身,低声启奏。 “嗤,城墙高大,难道比建康城的城墙还高,大梁河比扬子江还深吗?”杨广鼻子里嗤了一声,以极其恶劣的态度打断了刘世龙的说辞。“我军久困坚城之下,怎么困的,为什么弹丸之地也拿不下来。当朕没领过兵,不知道如何攻城吗?” 刘世龙被杨广连珠箭般提问憋得面红耳赤,喘息了好半天,才哆嗦着答道:“臣不敢,臣只是觉得,再这么耗下去,徒劳无益!” “刘卿是想劝朕退兵吧,这两年,难道刘卿一直没上过朝吗?”杨广拖长了声音,冷冷地质问。 朝中大部分文官本来不赞成攻打辽东,高句丽弹丸小国,扫平了它,未必能增添大国威风。一旦用兵失利,反而让国家在周边刚刚建设起来的威信受到损失。但黄门侍郎裴矩提议要打,皇上自己也坚持,大伙只好顺着皇上的意思来。 刘世龙在出兵之前向不敢皇帝谏言,眼下大军稍受挫折即生退意。前后态度的变化,未免有些太快。杨广的质问一出口,不但武将们觉得气愤,文官们看着刘世龙也觉得扎眼,一瞬间,御帐里就热闹了起来。 “万岁,臣以为,刘大人的谏言纯属推卸责任。”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上前一步,大声说道。“我等每占上风,高句丽即请降。而刘大人则以仁义之名,阻我等继续攻击。大军劳师无功,皆因于此。望万岁撤去刘大人辽东慰抚使之职,允许我等自行攻击。高句丽已经力穷,辽东指日可下!” “于大人这话可谓亏心!”刘世龙当即冷了脸,大声反驳道。“自五月初五致五月十七,尔等强攻辽东城十余日,皆无成效。本抚慰在旁未置一词,怎敢担攻城不利之责!” “从三月拖到五月,师老兵疲,士卒早无斗志,自然攻不下一所坚城。若我军趁辽河大胜之机冒死强攻,恐怕非但辽东城早已易手,乌骨、国内二城亦不在话下!”于仲文怒气冲冲地拆穿刘世龙的狡辩之词。 他亦是征战多年的老将,军中资格仅次于宇文述。临出兵辽东前,他就曾建议皇帝陛下兵贵神速,奇兵闪击。但这个建议被群臣们在庭议中给否决了。文臣们均以为大隋此番伐辽,是仁义之师,要么不发兵,要么就堂堂正正地出击。而皇帝陛下刚好喜欢陈兵百万,齐头并进的气势,所以不愿意以诡道取胜。 打仗不是游山玩水,不能讲排场。战场上更没有什么仁义道德可言,能击败敌人的战术都是好战术。于仲文不止一次向皇帝陛下进言,每次都被文官们引经据典地驳回来。当年周武王伐纣时是怎么着,大禹伐有苗时是如何堂堂正正,不战而屈人之兵。文臣们有五帝三皇时代的战例为佐证,而皇帝陛下的梦想也是成为与五帝三皇一样的千古明君。武将的话,他们根本听不进去。 众将军见于仲文和刘世龙当场吵了起来,纷纷上前帮忙。所有武将都认为久攻辽东不下,是被以刘世龙为首的几个迂腐文臣拖了后腿。文官们虽然对刘世龙心中不满,却也不能替人受过,立刻抱起团来指摘武将们的无能。一时间,御帐里乱成了一锅粥,众臣你说你的道理,我说我的证据,比乡间赶集还热闹。 “够了!”杨广越听越窝火,抬脚把御案踢飞了出去。奏折、文书、纸张、笔墨,乱纷纷飞起来,洒得到处都是。 众吵闹的大臣们见到飞在半空的御案,已经知道杨广给气急了。赶紧整队站好,同时躬身赔罪:“我等一时情急,御前失礼,请陛下责罚!” “责罚,朕责怎敢责罚你们!你们,你们眼里还有朕这个皇帝吗?”杨广手指着众人,气得浑身上下哆哆嗦嗦。 当皇帝是件吃力不讨好的勾当,你看这满朝文武济济一堂,有几个心思在为国事而谋。不是谋其自身的权位,就是谋其家族利益。再不就是武将抱团,文臣结党。总之,没一个好东西。他今天召集群臣议事,本曾想议出个合适的攻城方案。被大伙如此一闹,最初的想法早就忘了。只觉得委屈,愤懑,连眼泪都差点流了下来。 “臣,臣等知罪!”众臣见把皇帝陛下气成了这个样子,同声告罪。当今陛下不是柔弱之人,他如果真气坏了,早晚会让惹他生气的人掉脑袋。大伙能让他顺顺气,还是让他先顺顺气得好。 “平辽之后,该找几个人来收拾了,否则他们也太不把朕放在眼里!”杨广心中暗暗地想,目光从众人脸上掠来掠去,仿佛在找一个合适人选。 文武百官噤若寒蝉,偌大个御帐内,只剩下了沉重的呼吸声。皇上发怒了,皇上要杀人,每个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每个人都尽力不与杨广的目光接触,以免做了这个出头的椽子。 看到大伙这副模样,杨广心头怒火更胜。“怎么不说话了”他大声质问,“刚才你们不是嚷嚷得挺欢么,继续啊”。如果有人塞给他一把剑,他恨不得把所有人的脑袋都割下来,“吵啊,吵啊,看高句丽人会不会被你们的吐沫淹死!看各国使节欣赏不欣赏你们的雄辩之才!” “陛下息怒,臣等无能,有负君恩,甘受陛下责罚”右光禄大夫杨文思出列躬身,向杨广承认错误。“辽东战事,皆臣无能所致,罪不可赦,愿陛下削臣之爵,以谢天下。” “算了,朕今天不想追究!”杨广见众臣开始服软,无奈地摆了摆手,说道。继位之后,自己杀过高颖、贺若弼等不识时务的重臣,因此落下了个好杀之名。但平心而论,自己对这帮臣子还是满宽厚的,几个犯了大错的臣子都被自己宽宏的心胸给包容了。可这帮家伙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犯朕的逆鳞! 文武们以目互视,都暗道杨文思会做人。先前的战事,与他关系不大。眼下他却主动承担了攻辽不利的责任,皇帝陛下即便找替罪羊,也不能找到这个老好人头上。事情过后,还会觉得他体谅君心。而百官们也不得不念他今天为大伙出头这个人情,将来在官场上少不得用人情还了他。 “万岁,臣倒有一计,可迅速攻克眼前坚城!”驸马督尉宇文士及一直没参与双方争执,此刻见大伙都平静了下来,终于找到了机会,上前进言。 “说,你有什么办法?”杨广长喘了一口气,追问。文武满朝,终于找到一个务正业的,这让他心里多少感到一点安慰。 “高元小丑,缕犯我大隋天威。陛下宽容,一再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肯全力攻之,他却欺陛下心存善念,以怨报德!”宇文士及开口,即把怒火引向高句丽方面,顺带把前段时间战事不利责任上升到天朝宽容,蛮夷无耻的道义高度。以多年从政经验,他认为当今皇帝陛下是个性情中人。只要你能得了他的欢心,偶尔犯些过失,他不但不会追究,还会主动替你遮掩。而一旦你惹恼了他,无论是贤是愚,早晚会身败名裂。眼前就是一个讨好皇帝陛下,且不得罪众臣的绝佳机会,不容他将其错过。 “嗯,朕的确对高元太宽容了些!”杨广点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刘世龙缕缕耽误军机,主要原因也在自己,这点,皇帝陛下比谁都清楚。但他刚才那种情况下,他不能主动站出来替刘世龙背罪,而刘世龙却不体谅皇帝陛下的心思,一味地想逃避责任。于仲文更蠢,居然带头弹劾刘世龙,这不是打朕的脸吗? 还是驸马会做事!皇帝陛下目光中流露出几分嘉许,耐心地听宇文士及这个文臣进献的破城之策。 “既然高元小丑不知道好歹,陛下也该让他看看天威。眼下大梁河水流正急,我军如果在上游塞住河道,然后出其不意将水放下来。辽东城再坚固,毕竟不是金城汤池!”宇文士及慢条斯理地说道,丝毫不觉得剽窃别人的计策是一种耻辱。 “此计甚佳,只是杀伤有些过多,恐伤天和!”御史大夫裴蕴上前提醒。 “臣以为,此举有失仁君之德!”左骁卫长史游元也出列表示反对。 杨广把头此侧向文臣前排,想听听两位纳言的建议。看到了右光禄大夫杨文思和黄门侍郎裴矩的脸,才猛然想起来,原本该站在文臣之首的纳言杨达月初已经病故了,纳言苏威此刻也一病不起。同时染病在床的,还有兵部尚书段文震、工部尚书宇文铠。前几日据宇文述秘报,军中似乎有瘟疫蔓延,只是最近雨大,所以感染疫病的士卒不多,还没引起军心的恐慌。 几个文官窃窃私语,也觉得这种战术过于阴狠。但不这样做,恐怕以目前的士气,辽东城很难被攻下来。况且大伙一旦出言反对,难免将来战事不顺时又被武将们指摘。所以,大伙还是以不出头为最佳选择。 “末将赞同驸马督尉的建议!”左武卫大将军王仁恭上前说道。慈不掌兵,宇文士及说的办法虽然狠了些,一股洪水放下去,估计整个辽东城都不会剩下几个活人。但则是自己一方牺牲最小的妙计。只有拔出了辽东这个据点,大军才可能继续向前,否则,背后留这样一个钉子,始终是个祸端。 “近日风雨大作,恐怕是天授我大隋克辽之机。水淹了辽东城,然后趁势取下新城和乌骨和国内,今年冬天,大军就可在辽东三城驻马。待明年春来,一举杀过萨水去,拿下平壤!”一直保持沉默的宇文述终于站出来,赞同儿子的谏言。(注5) 他官场打滚多年,甚是会做人。指使儿子贪了刘弘基等人献上的良策,却也不把事情做绝,说完了攻辽之策,又把刘弘基前几日的分析转述给了杨广。“车骑将军刘弘基曾向臣进言,说辽东八月即会飞雪。我军若能今秋取下萨水北岸三城,平壤周围以无险可守。高元小丑即便能苟延残喘一冬,明春也必将被缚于陛下马前!” 刘弘基找宇文述进言时,还曾提起过辽东的天气。眼下马上就是六月,过了八月,辽河两岸就会开始落雪。所以能打仗的日子就剩下了六十天时间。大军今年完全扫平辽东,至此已经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与其勉强苦撑,不如少许取些战果,逼迫高句丽国王割地请降。 “噢,朕却没料到辽东的天气竟然如此冷!”杨广有些失望地说道。想想当年自己率军讨伐南陈,那是何等的顺利,几乎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如今百万雄师赴辽,居然要把一场仗分作两年来打,心中未免有些不甘。 “都是你们这帮人笨,在辽东城下耽搁了两个多月!”他怒气冲冲地向下扫了一眼,心中骂道。想起当年挥兵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拿下建康,捉住陈后主,迫使上游南陈水师名将周罗喉等人不得不投降的辉煌,猛然,皇帝陛下有了一个好注意。 “高句丽小丑欺骗朕,朕也骗他们一骗!”杨广突然笑了起来,大声说道。“如果朕带着七十万大军围而不攻,你们说,高句丽守将会怎么想?” “高元小丑狡诈,辽东城内估计早准备好了存粮。”群臣毫不犹豫地回答。从辽东城的外观上来看,高句丽人就对长期坚守做了充分准备,围城,未必是一个可行之策。 ------------ 第四章 国殇(15) 、、、、、、、 “朕还有其余三十几万大军,可尽选府兵精锐!”杨广轻轻摇头,暗笑群臣鲁钝。 “陛下欲奇袭敌后!”宇文述第一个反应过来,惊诧地叫道。 “然也!高元小丑,必看不出朕之妙计!”杨广没听出宇文述话中的怀疑之意,非常高兴地说道。“他既然不肯将辽东城交出来,朕就围而不攻。朕马上发一道圣旨给来护儿将军,命其带水师去平壤附近登陆。你等带精锐从陆上绕过去,与水师配合。待三军聚齐,一举把平壤拿下来。高元小丑被朕擒获了,其他蟊贼有何惧哉!” 当年大隋兵伐南陈,就曾用过这样的妙计。如今,高句丽小丑,不过是另一个南陈耳!皇帝陛下高兴地想着,双目放出热烈的光芒。 “陛下圣明!”文武们齐声称赞。上次在横渡辽河时,陛下就折巧计地让守军受骗上当,这次,依旧是陛下自己率先想到了破敌之策。 “此策真的可行吗?”宇文述的表情有些迟疑。他想提醒皇帝陛下高句丽和南陈地貌和气候的差异,看看满朝同僚那热切的表情,看看主君那志得意满的姿态。暗自叹了一口气,把所有谏言埋在了心底。 被雨洗过后的天空很纯净,纯净地就像一整块宝玉。当然,这块宝玉是蓝色的,蓝得令人无法逼视。瓦蓝得天空下,芦苇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窜了起来,一边在微风中抒展腰肢,一边从叶子间上喷出细细的水柱。如喷泉般,将天空降下来的甘露再次还给天空。耀眼的阳光就在这层层叠叠的喷泉内幻化成七色、赤、橙、黄、绿……,每一种颜色都蕴藏着一种不同的意境。 李旭喜欢这种宁静的诗意,战争已经远离一个多月了。虽然六十万大军包围在辽东城外,每日还例行公事地摇旗呐喊几声,但谁都知道他们在做戏,大隋已经另遣主力甩过辽东城,深入敌后。辽东城守将乙支文慧也知道,但他送不出信去,围在城外的六十万大军虽然其中精锐不多,但凭借充足的人数绝对可以保证让辽东城内连一只苍蝇都飞不出去。 一个多月前,英明神武的皇帝陛下亲自下令,派遣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右翊卫大将军于仲文、左骁卫大将军荆元恒等九军三十万府兵精锐绕过辽东,直扑平壤。沿途村镇部落望风而降,乌骨城守将高诩试图从背后偷袭大军,被老将于仲文将计就计,大破于马砦水畔。高诩小贼被阵斩,所部一万余人全军覆没。 接下来,远征军送回来的全是好消息。渡过马砦水的大隋兵马每战必胜,前锋已经直指平壤。而从海路进攻的来护儿大将军也溯涀水而上,在平壤以西六十里出大破高句丽军,斩首无算。 唯一令人稍感遗憾的就是东征大军放走了高句丽国相乙支文德。此贼跑到隋营来诈降,宇文述和于仲文暗布武士,准备将其生擒活捉。辽东慰抚使刘世龙却以两国交兵,不杀使节为理由,将乙支文德放走了。宇文述和于仲文两位老将军与刘世龙这位文职监军意见不和,把弹劾奏折用快马送到了皇帝面前。大隋皇帝陛下怒骂刘世龙是妇人之仁,已经派驸马督尉宇文士及带着圣旨前往军中申斥。 如果形势一直这么顺利的话,一个月后,大军就可以凯旋了吧!护粮军中,很多人兴奋地猜测。能平平安捞一笔战功衣锦还乡,几乎是每个人的期望。除了少数功利心极重的家伙,没人愿意再在辽东耗下去。 让李旭更高兴的消息来自他的家乡。父亲在最近一封信中透漏,因为教子有方,他已经被族里推为乡老,有资格参与族中大事决策了。族里几个主枝都说他见识卓越,既然能让自己的儿子被当今圣上钦点为校尉,肯定也能带领全族重现祖先的辉煌。舅舅的酒馆生意也渐渐有了起色,至少官府的差役不敢再上门勒索。据父亲的来信中说,县城西边某个无赖上门归还了三年前的欠账,痛哭流泣地请求宝生叔宽宏大量,别跟他小蟊贼一般见识。酒馆渐渐恢复元气后,一些多年不往来的亲戚也重新开始走动,特别是张五娃的父亲张宝贵,自从得知儿子去了李旭军中后,忽然想起了自己还曾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接连到宝生舅舅家拜访了好几次,还特地套上马车,亲自到李家来接自己的妹妹回娘家省亲。(注6) “此皆赖唐公提携之恩,我儿且不可忘!”在信中,老李懋一再叮嘱儿子。他是个经历过风霜的人,心里面更懂得感恩。突然回归的亲情起源于哪里,老人比任何人都看得清楚。 “儿定不负唐公之德!”李旭在给父亲的家书中保证。唐公李渊一家对自己不错,少年人知道自己不能辜负了别人的一番栽培。何况现在,婉儿和世民两个还是他说得来的好朋友。 远处传来喧闹声,将李旭的目光从周围风景中吸引开去。是护粮军中的几伙朋友在河滩上击鞠(马球),李家兄弟和刘弘基都是个中好手。自从远征大军出发后,百无聊赖的护军将校们经常在河畔找机会杀上一局。这个拳头大小的藤球在很多人眼里比辽东战事还重要,很多人为之茶饭不思。其他各军也有将领们私下里以击鞠为乐,皇帝陛下以为击鞠有助于将士们练习马术和战斗时的相互配合,所以对此游戏一直持包容态度。(注7) 二十名骑手在沙滩上往来奔驰,场面十分热闹。在李旭看来,刘弘基、齐破凝所在的一方大占优势,李建成几次将球击出,半路上都被刘弘基斜次截了下来。刘弘基每当截住球后,旋即挥杖击给齐破凝,齐破凝所在方位与王元通之间刚好是一击的距离,因此,他不用连续奔走即可把球交到王元通手上。接应王远通的是秦子婴,他的动作以阴柔为主,出招十分狠辣……. 李建成的一方,最出色的骑手应该是李世民,他的视野很好,头脑灵活,可以将所有人调度起来。但因为年龄的关系,他的骑术和臂力都不如人,所以发挥不出致命作用。因此,虽然有李婉儿在球场为替哥哥和弟弟擂鼓助威,李家球队还是接二连三败下阵来。 “仲坚,你怎么不去试试!”猛然间,张秀的声音在背后响起,吓了李旭一大跳。经过几个月的交往,李旭发现自己这位表兄特别有做斥候的潜质,他几乎可以出现在任何你不期望他出现的地方,并且能做到绝对地悄无声息。 “我不会!”李旭轻轻地摇头。这是一句实话,论控马能力,场中任何人都不能与他相比。但论起击球技术,连李婉儿都高出他许多。 “有什么难的,我教你!”张秀毫不犹豫地自荐,看向李旭的目光中充满惊诧。 “要去你自己去玩吧,我不喜欢!”李旭摇摇头,转身走向自己的战马。他讨厌张秀那种诧异的目光,同样的目光,前几天他刚在李婉儿的眼中领教过。听说他不会击鞠,李婉儿的眼睛当时瞪得几乎可比得上鸡蛋,好像自己看到了一个跑得飞快的瘸子。 这种目光让李旭很受伤,仿佛一瞬间就在他和李婉儿、李世民姐弟之间隔开了堵厚厚的墙。没有高墙的时候,大家可以像朋友般肆无忌惮谈笑玩闹。有墙的存在,立刻让人想起彼此之间的地位差距原来是那样的大。 “只有将校才有资格上场,你又不是不知道!”张秀对着李旭的背影气哼哼地嘀咕。他不明白表弟突然间生哪门子气,不就是不会打球么,有谁天生会打来。哪个能下场的,没在球杖上花过七、八月的工夫! 他佩服表弟骑术精良,以为表弟稍为学习后,下场击鞠便可以百战百胜。偏偏忘记了在离开易县前,自己这个表弟骑的是匹青花骡子。一个家中连好马都备不起的人,怎么有空闲和钱财来玩击鞠? 李旭不理睬张秀的抱怨,骑着马慢慢走向军营。今天所有的好心情被张秀一句话给破坏了,他现在只想回帐篷里去蒙头睡上一觉。可无论马跑得多快,李婉儿在球场外的呐喊声还是缠绕在耳边,怎么都挥之不去。 李旭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有些喜欢李婉儿,只知道自己绝对不可以对李家二小姐动半分心思。双方彼此之间家世相差太大,况且婉儿已经与柴家有了婚约在先。 旭子还小,他还不清楚,即便没有那个该死的婚约在,二人的性子也格格不入。此时的他虽然已经开始长大,却没长大到足够明白男女之间的事。每个人都有他自己的成长环境,就像一只鸟和一尾鱼,彼此之间可能充满好奇,但无论任何一方走进对方的天地,都不会得到想要的结局。 “如果我能当大将军……”有时候,李旭激动地想。但他的梦很快就被自己用冷水泼醒。已经不是在易县时那个脑袋里充满不切实际梦想的少年,他觉得自己长大了,已经知道了人和人生下来彼此之间就存在差距。‘功名但凭马上取’,这句话乍听起来让人热血沸腾,但辽东血战让他知道,一万人个普通人家的子弟中,未必有一个能活着达成自己的梦想。而那些世家子弟,他们的功劳自有别人的尸体来堆积。 “即使成了大将军后又能怎样,我来她的心思都猜不透!”李旭苦笑,伸手拍了一下自己的后脑勺。年少的梦就是一个梦,不会有任何变成事实的可能。李婉儿也许对自己很好,喜欢和自己一起玩,希望听自己讲塞外那些稀奇古怪的故事。但她对别人也一样好,在刘弘基、王元通等人面前,一样像个小妹妹。 “也许,她走到我身边,仅仅只是因为好奇!”李旭笑着自我安慰,嘴里突然感到有些苦,有股酸涩的滋味从心头一直涌上眉梢,涌到眼底。 “呜-呜-呜!”四野里突然响起了号角声,彻底打断了他的心事。‘唐公聚将议事!’李旭稍微愣了一下,立刻意识到角声来自护粮军中。这可是很久不曾发生的事情,他用力一夹马肚子,风驰电掣般冲入了军营。 ------------ 第四章 国殇(16) 、、、、、、、 自从唐公李渊升迁为卫慰少卿,负责掌管三镇粮草军械后,他已经很久不干涉护粮军运作。这次猛然在军中吹起号角来,将士们皆大吃一惊,须臾,校尉以上将领聚齐,立于帐下,静待唐公吩咐。 “东征大军来信,前日已与高句丽签订城下之盟。高元小丑称臣,愿割萨水以北所有土地给大隋,永不反悔!”唐公李渊朗声对大伙宣布了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护粮军众将校平素于李旭、刘弘基等人交往密切,受对方的影响太重,对于此番东征的前景,都不抱什么乐观态度。猛然听捷报传来,大伙悬在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登时落地,彼此之间互相击掌,大声欢呼。 唐公李渊脸上却未带出半点儿喜悦之色,轻轻按了按手臂,压下大伙发出的吵闹,继续说道:“许国公宇文述同时遣快马来信,说军中粮食缺口甚巨,请护粮军速运十万石粮食到马砦水西岸接应!” 话音落下,众人俱是一愣。许国公宇文述和唐公李渊彼此之间素来不合,这一点人尽皆知。若是大军已经锁定胜局,他万没有在这个节骨眼上把功劳分给唐公一半儿的道理。刹那间,众人脸上的表情由喜悦变为困惑,几个心思缜密如长孙顺德、陈演寿、马元规等,眼中已经露出了一片忧虑。 “怕是军粮已经断了!”陈演寿第一个站出来,忧心忡忡地分析道。虽然作为李府首席幕僚,他知道宇文述求援的消息却并不比其他人早。大军告捷的信使今天上午才到达皇帝陛下的御帐,而宇文述的求粮信紧跟着报捷信使的马尾就追了过来。 “现在向马砦水送粮,沿途还要防备乱匪袭扰,快也得七天才能到!”唐公府侍卫长钱九珑低声补充。论谋划,他自认不如长孙顺德等人。论行军打仗的经验,在座众人却没有一个高得过他。 “若能送到还好,最怕莫过于高句丽人言而无信!”马元规的话把众人的心情一同打入了十八层地狱。在辽东城下,大伙已经充分领略过高句丽人的狡诈与无信,如果他们假意求和,待宇文述等人撤军时再衔尾巴来追,沿途处处截杀,没有粮草支撑的三十万隋军危在旦夕。 “宇文述这个老匹夫,居然不早些告诉咱们他断了顿!”钱九珑的眼睛登时就红了起来。他从过军,知道当兵的苦与难。如果真的战败了,将领们被俘后还可以投降敌国,或作为俘虏被对手拿来换取赎金,而士兵们能剩下的只会是一个无头的身子。 高句丽集倾国之兵,才凑了二十余万众。没有一个将军敢冒险收留比本部人马还多俘虏,从秦将白起到楚霸王项羽,对于人数远超过本军的降卒只有一个处理手段。其中原因未必全是他们天性残忍,更大程度是因为没有更安全的解决办法。 况且,高句丽人开化未久,性子本来就比中原人野蛮。 军帐中瞬间就安静了下来,众将士面面相觑,脸色比冻过的雪还要苍白。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刘弘基叹了口气,第一个站出来说道:“如果事实真如陈大人所料,恐怕没等咱们把粮食运到,大军已经溃了。但无论如何,咱们不能坐视大军灭亡不理。不如先凑两千匹战马,轻装运送一万石粮食过去救急。然后,唐公再禀明圣上,调集民壮徐徐发粮,力争能救更多的人回来!” “只怕圣上不肯相信大军会战败!”陈演寿苦着脸,惨笑。 如果不是熟知宇文述的秉性,李渊麾下众幕僚也不敢推测大军会遇到风险。眼下,皇上正沉浸在伐辽功成的喜讯中。这个节骨眼上有人跟他说宇文述可能大败而归,不被他当做故意搅人雅兴才怪。 唐公李渊在皇帝陛下面前本来就不受宠,平素跟宇文述又不和睦,他去提醒大军已陷入危急,即使不受责罚,也没有人会相信。想到这儿,大伙脸上的表情更苦,真的是任你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既让皇帝陛下相信唐公的忠心,又能及时把粮草送到宇文述手上的良策来。 “就按弘基的建议办!”片刻后,唐公李渊长出了一口气,仿佛豁出身家性命般,决然地说道。 “是!”刘弘基大声答应着,转身便欲出门。才挪动身体,又被李渊叫住。 “且慢,你先回库中领出粮食。我将战马征集好后,直接派到你营中。小规模向前线补给是我分内之责,不必向皇上请旨。运粮队今晚出发,一刻不停。”李渊向前几步,靠近刘弘基,低声吩咐。 “末将遵命!”刘弘基知道事关重大,拱手向李渊行了个军礼,正色回答。 “仲坚所部一团骑兵,行动速度最快,你全带上,头前打探大军消息。”李渊上前轻轻拍了拍刘弘基的肩膀,语气听起来无比沉重,“建成和九珑也与你同去,九珑的仗打得过,凡事多听他的建议。你们这些后生,没打过什么仗,但现在也没办法了。总不能让三十万大军,活活饿死在撤兵途中!去吧,能救一个算一个,救不得别人,也要让自己平安回来!” “是,末将遵命!”李建成、钱九珑二人同时答应,不待长孙顺德等人出言反对,从桌案上抓起了军令。 “唐公,世子……”长孙顺德张了张口,想建议李渊不要派儿子去冒险,看看对方的脸色,又把剩下的半句话憋回了肚子。 李渊的手离开了刘弘基的肩膀,尽力站直身体。一瞬间,他脸上的表情从惨然变成了庄重,仿佛在送千军万马出征。 “刘洪听令!”李渊站稳身躯,大声喊道。 “末将在!”刘弘基肃手,直立。 “立刻回库中调粮,战马一到,旋即出发!”李渊把将令交到刘弘基手上,接着,抓起了另一根将令:“李旭听令!” “卑职在!”李旭前跨半步,肃立。 “你带本部兵马,头前为刘弘基探路。如有大军消息,立刻派快马回报!” “卑职遵命!”李旭大声答应,嗓音里带着一点紧张。刚才众人的议论,他一个字没落听了个清清楚楚。可眼下除了尽力救人之外,他顾不上想任何风险。 “周文远!”唐公拿起第三根将令。 “卑职在!”周文远鼓足勇气上前,心中有一点点害怕,还有一点点兴奋。 ……. 护粮军兵马只留下了五百人守卫粮仓,其余的都被李渊派遣了出去。有的随刘弘基去运粮,有的向附近高句丽人龟缩的新城,国内城两个方向警戒,以免那两所城池中的高句丽人听闻风吹草动,再打大军粮草的主意。待众将校都走远了,李渊招了招手,把两个心腹幕僚叫到了身边。 “顺德、演寿,你们二人带领咱们李家所有侍卫,这几天盯紧河上浮桥。只要建成他们没回来,无论谁的命令也不能让人毁桥!”李渊沉声命令。 如果军情真如陈演寿所推断,五日之内,围攻辽东的其余七十万大军必然军心动摇。皇帝陛下自十六岁领兵以来,从没打过败仗。他不敢保证,听闻伐辽失败消息后的陛下,能否表现得如他平时一样勇敢。 “唐公应与朝臣沟通,想办法让陛下做最坏打算!”陈演寿接过将令后,低低地提醒了一句。宇文述和刘世龙等人带三十万大军绕路奇袭平壤,人数虽然只占了东征大军的三分之一,但其中七成以上是府兵。多年来,大隋兵威无敌于天下,靠得就是这些训练有素的府兵精锐。如果他们丧尽了,皇帝陛下需要考虑的事情则不仅仅是一个辽东。 ------------ 第四章 国殇(17) 、、、、、、、 “纳言苏威病重,兵部尚书段文振病危!”没有外人在侧的时候,李渊的脊背又驮了起来。屋漏偏逢连夜雨,自征辽以来,能让万岁听下几句谏言的权臣病得病,死的死,如今朝中剩下的,不是没远见之辈,就是趋炎附势之徒。对于李渊这种皇帝不待见的倒霉蛋,大伙躲还躲不及,有谁愿意跟他交流对战局的看法! “黄门侍郎裴矩最近受宠!”长孙顺德见唐公为给皇帝进言的事情烦恼,低声在一旁提醒。 闻此言,李渊觉得嗓子眼里都开始冒苦水。黄门侍郎裴矩出身于河东裴家,对先皇受禅和今上即位都有拥立大功。此人知道皇帝陛下志向高远,所以征突厥、伐契丹、讨高昌,开疆拓土的建议一个接着一个。大隋皇帝在他的谏言下,继位十年来几乎每年都兴兵讨伐不臣之国,把国力挥霍到了极限。此番东征高丽,也是裴矩一直主张的。请他向皇帝陛下提醒注意兵败风险,岂不是等同于虎谋皮! “裴矩素怀奸险,巧于附会,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人。但小人往往比君子更善于审时度势。他喜欢名马珠玉,唐公投其所好,再晓之以形势,以他的为人,未必肯在辽东作个为国尽忠的孤臣。况且将来在朝中,此人也是一个助力!”陈演寿想了想,也附和长孙顺德的提议。(注8) “也只能如此了!”李渊叹了口气,说道。无论心中多么不情愿,他今天也得去拜见一下裴大人。即便不为了那三十万东征大军,也要为了自己的儿子,为了李家的将来……. 八百护粮兵快速集结了起来,闲得关节都开始发痒的大伙听闻去前线送粮,心中的兴奋远远高过了恐惧。 为了避免军心混乱,刘弘基严格命令麾下将校不得将军情不利的推测透漏出去。“那只是推测,未必是真。如果因为谣言扰乱而耽误了粮草运送,诸位知道军法会如何处置!”对着平素交往密切的几个朋友,他大声叮嘱。 “是!将军尽可放心!”参与运粮的众将校齐声答应。刘弘基素得众望,关键时刻,大伙愿意跟他携手共渡难关。 李渊利用手头职权征集来的战马稍后一些到来,随同战马前来的,还有李建成和钱九珑,李府侍卫樊兴也带了二十名亲兵跟在了建成身后,这是唐公世子第一次单独执行军务,他们要誓死保护其平安。 李婉儿和李世民在大军出发前也赶了过来,他们和哥哥建成自幼形影不离,所以特地赶来给哥哥送行。二人都穿了一身戎装,看上去英姿薄发。一入军营,李世民就冲向了整装待发的士卒之前,一手提缰,一手擎槊,仿佛他是此番出征的主帅。李婉儿则难得地显出了几分小女儿的温柔之态,走到李建成的身边,低声叮嘱道:“哥哥路上小心些,沿途多注意两边树林、山谷等隐蔽处。高句丽人不愿投降,想必有些顽固之徒会伺机而动!” “你尽管放心,我们一人双骑,此地到马砦水之间又以平川居多!”李建成点点头,笑着安慰道。第一次独领一路兵马,他心中也没底。但是,作为一军之胆,无论如何也得装出些恢宏大气的模样来。 “哥哥有主张就好!”婉儿给了自家兄长一个微笑,策了策马,靠近了刘弘基,叮嘱:“刘家哥哥,你也小心些。我知道你武艺高强,但领兵打仗……” “好了,我保证把你哥哥和麾下这些弟兄们平安送回来!”刘弘基大咧咧地打断了李婉儿的话。能为李家尽一点力,他非常高兴。至于沿途凶险,对于早已闯荡多年的他来说,那不过是一碟开胃小菜而已。高句丽人再凶,凶得过边塞上的马贼和突厥人吗? 李婉儿扁扁嘴,抗议刘弘基自逞英雄。转过头,目光看到李旭,她脸上的笑容慢慢黯淡。 “仲坚大哥!”李婉儿低声叫道,她想说两句和对刘弘基一样的叮嘱之词,却突然发觉没有合适的词汇可以表达自己的意思。 李旭的年龄仅仅比她大了几个月,像对待刘弘基那样把他真正当作哥哥,婉儿有些不愿意。但除了把他当作哥哥外,女孩子家一时又找不到别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关心。想来想去,终于压低了声音,蚊蚋般嘟囔了一句:“你自己小心些,平安回来!” “我知道,你和世民也小心些!”李旭的回答比李婉儿的叮嘱更不着边际。二人相对看了看,都笑了笑,轻轻把马头错了开去。 五百人,两千匹马,带着一万石救命粮草快速奔向东方。比起辽东城下七十万大军,这点人马微乎其微,除了几双不舍的目光,几乎没人关注他们的去向。 “我本来想说……”李婉儿站在一个高坡上,望着远去的哥哥和众人,默默地想。 “你答应过要保护我的!答应过的!”她折下一根柳枝,霹雳吧啦,抽得地面尘土飞扬。 为了保证军粮能及时送达,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派来的信使是追随了他很多年的一名得力家将。此人单名一个仲字,武艺高强,认路本领也甚是了得。尽管如此,第一夜,送粮队也仅仅赶出了一百多里。 不是刘弘基等人不尽心赶路,而是高句丽境内根本没有任何一条大隋常见的那种宽阔笔直的驰道。辽东的所有道路全都是凭人踩出来的,有的地方根本就没有路,全凭山川走势水流方向自然形成。有的地方看上去平整如镜,护粮队却不得不绕上一个大圈子。否则,按领路人宇文仲的说法,那是从来没有人走过的沼泽,只看见野兽进去过,从来没见到任何活物走出来。 天快亮的时候,大伙在一个不知名山坡阳面扎下了营。根本不用刘弘基下令小心烟火,没有人还有心思弄口热乎饭吃。几乎在听到休息号角的同时,将士们立刻像烂了的螃蟹一样散了架。不一会儿,四下里就响起了雷鸣般的鼾声。 “咱们每匹马上才带了五石粮食,将士们全是轻装,还累成这种样子。东征军大部分为步卒,每人却要携带三石军粮……”望着四下里七躺八歪的将士,钱九珑不住地摇头。 百里“急”行,以强健著称的他和另一个李府家将樊兴也累得筋酸骨软。碍于在小辈们面前的颜面,二人才没有在下马后立刻倒下去。一边整理行装,一边伺候李建成活动筋骨。此时,靠在他们身上的李建成却累得路都不会走了,双腿岔开,每一步都是端端正正的八字。 “这,这样下去,可,可不行,白天的行军,还,还可能遇到高句丽游骑!不用,不用战,咱们,咱们就败了!”李建成趔趔趄趄地挪了几圈,喘息着说道。 “让大伙养足精神,休息好了再走。白天行军,尽量控制速度,赶路不能太急,边走边警戒四周。如果遇到小股高句丽人,驱散了事。如果是大队高句丽人挡道,就直接冲过去!”刘弘基皱着眉头建议。 这是在草原上马贼们对付官军围剿和商队对付马贼截杀的通用战术,虽然在冲锋过程中会有一定损失,但凭借战马的速度,大部分人马和辎重都能得到保全。以一支孤军深入不测之地,这也是能活下来的最佳选择。 听了刘弘基的话,王元通、齐破凝等人的心中的兴奋劲儿一扫而空。众人没资格参加李渊和心腹的议事,都以为此番送粮如同出门散心一样简单,所以白天在刘弘基点兵时,他们死乞白赖地跟了过来。万万没想到,这番出门散心的路竟如此难走,而且散着散着还会把小命散进去。 “刘,刘将军,刘大哥,我,弟,弟兄们没打过仗啊!”齐破凝脸皮最厚,趔趄着凑上前,轻轻拉了拉刘弘基的衣角,提醒。 “明天早上,我带一百名老兵在前,仲坚带他的那个团断后,李府来的人护住马队两侧。你们这些人,躲在马队中间,把腿绑在马肚子上。只要不掉下坐骑来,或被人流矢射中,就不会有事情!”刘弘基甩开齐破凝的手,拿了根树枝,在地上轻轻画了一个兵力分配示意图。 此刻,已经没有可能让不愿参战的人返回辽东去,只有尽最大可能地避免路上的损失。李旭所部的那团骑兵中,有一百名新补充来的府兵,战斗力比护粮军稍强,所以刘弘基把他们安排在了队伍的最前方。李府派来的二十几个侍卫个个身手都不错,但人数太少,所以只能由钱九珑和樊兴二人各带一半护在侧翼。众人当中,李旭的骑术最高,箭也射得最准,由他领军断后,后卫部队平安脱身的可能性最大…..。 客串过几个月马贼的刘弘基经验丰富,根据本部人马的特点很快拿出了一个行军方案。钱九珑等人本来还有些担心新上任的车骑将军经验不足,指挥不了这么大一拨新兵。听了刘弘基的提议,所有担心立刻烟消云散,心中还暗暗佩服唐公李渊会用人,恰当的时刻居然派了一个懂得马贼战术的内行来。 “弘基兄,我与你并肩做开路先锋!”听完刘弘基的提议,李建成主动请缨。 “子固是一军主帅,军心能否平安,咱们这些人能否顺利地走回怀远镇去,都着落在你身上。所以,你不能亲身犯险,表现得越轻松,对大伙的帮助也越大!”刘弘基摇摇头,拒绝了李建成的请求。 李建成本想身先士卒,没想到刘弘基考虑得这么长远。环顾左右,见钱九珑、樊兴等人都无异议,只好点点头,接受了刘弘基的安排。 几个核心人物又商量了一遍,补充了些细节。然后派亲兵喊来队正以上军官,悄悄地把任务布置了下去。第二天日上三杆,待大伙养足了精神,吃过早饭,护粮队再次拔营前行。几个主要军官各自散开,紧紧护住了粮队的四周。看到阵型的变化,所有人都明白了此行并非游山玩水,一个个不觉脸色苍白,连握缰绳的手臂都僵直起来。 好在此地距离辽东城尚近,附近的高句丽人都被隋军打怕了,轻易不敢上前惹事。偶尔在队伍左右有小股的游骑出现,看到战马带起的遮天烟尘,判断不出运粮队的虚实,都远远地避了开去。 走了两个时辰后,众人紧张的心情渐渐平复。都道高句丽人胆小,未必敢轻捋大军虎须。王元通、秦子婴等没上过战场的雏鸟的脸色也渐渐红润,一边夹在大队人马当中向前走,一边嘻嘻哈哈地互相开起了玩笑。 “老齐,都说高句丽的女人很淫荡,怎么一路没见她们出来欢迎王师?” “三十万光棍平趟过去,多少个女人也分完了,哪里还有汤水留给咱们!”齐破凝涎着脸回答。 男人们哄堂大笑,惊魂初定,色心立起,七嘴八舌地说起怀远镇附近几个私寮中高句丽女人的好处,纷纷嚷嚷着此番一定要跟着大军杀到平壤去,把高句丽王族的女人掏几个出来,尝一尝到底是什么味道。 众新丁说得得意,刘弘基、钱九珑等老江湖却越走越是心惊。按常理,大军千里迂回敌后,不攻打沿途城市情有可原,关键地带还是要放些人手,以备不测之需或者用来保障后勤补给。可护粮队走了一夜另小半天,沿途居然一个隋军建立的临时据点都没看见。这样的情景就有些蹊跷了。按理说,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行伍数十载,万不可能犯这样的错误才是。 下午申时,护粮队在一处山谷里埋锅造饭。趁大伙不注意,刘弘基偷偷将负责领路的宇文仲叫道身边,低声询问起东征大军沿途布置。听完了刘弘基的问话,宇文仲也直皱眉头,四下看了看,以极小的声音回答道:“在昨夜咱们安营的地方附近,本来有一个临时营寨。里面屯了五百多个兵,我回来送信之时,还在那里换过马。可今天早上路过那里,居然一马平川,连木栅栏都看不见了。翻过了前面那道梁,在乌骨水的上游,还有一个堡寨,按现在速度,咱们傍晚就能到达……” “你怎么不早说!”没等宇文仲把话说完,刘弘基皱着眉头斥责。 “我,我怕说出来影响军心!”宇文仲也知道事态不妙,小声跟刘弘基嘀咕。 对方是宇文家的人,刘弘基即便恼怒也拿此人没什么办法,看了看附近不知道长了几万年的森林和好像从没有过人烟的山峦,叹了口气,继续追问:“翻过前边这道山梁,距离马砦水旁边的营盘还有多远?我问的是要多长时间能走到,别跟我说最短距离!” “翻过了前面这道梁,再沿山谷向南转,就到了乌骨水旁。沿着河东岸走,以目前速度,两天,最多三天,就能到马砦水旁的虎头山。那附近有个寨子,当地人叫它泊汋,是秦长城的起点,咱们还有一千五百兵士驻守!短时间内,应该不会易手!”宇文仲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地回答。 “一千五百人?”刘弘基哭笑不得。在大隋军方给出的地图上,根本没有泊汋这个位置。但通过李旭私下找契丹猎人问到的地图,他知道泊汋的大致方位。此地在乌骨城下游四十里,如果高句丽人从乌骨城发兵,半天就能杀到泊汋寨下。 “当初不是全歼了乌骨城守军么,怎么没趁势将乌骨城拿下来?” “当初刘世龙大人主张兵贵神速,认为乌骨城内可能还有敌军,未必能轻易被咱们夺下来,一旦它像辽东城那样久攻不下,反而破坏了陛下的安排。所以,咱们只夺了泊汋,以便接应大军凯旋!” 闻听此言,刘弘基脸色更差。九路大军主将个个都是打过多年仗的老将军,居然听一个文官的指挥就不给自己留任何后路,真个是把高句丽倾国大军都当成了泥偶了。若是自己是高句丽将领,哪里还用接战,派人夺了泊汋,再将马砦水的浮桥拆掉,然后堵住大江西岸不让隋军回头,不出半个月,三十万兵马肯定灰飞烟灭! 正焦急间,又听到中军附近传来一阵喧闹。刘弘基担心李建成安危,赶紧扭过头去询问那边发生了什么事。片刻后,王元通捧着一把绿幽幽的东西走了过来,边走,边笑着献宝:“谷芽子,我们挖到了谷芽子,那边,地底下,到处都能挖到!” 说罢,将一捧发了霉的谷粒放在刘弘基眼前,湿漉漉的,散发着一股酸味。其中几粒壳儿没脱干净的已经长出了三寸多长的新芽,生意盎然。 “是大隋军粮!”有人小声嘀咕了一句,话语里充满了惊诧。 ------------ 第四章 国殇(18) 、、、、、、、 大伙宿营的山谷甚大,却在半个谷底都挖到了发芽的谷物。每个埋藏点里挖到的谷物都不多,只三、五斤而已,可成千上万个埋藏点计算下来,此地少说也埋了三万石军粮。当下众人议论纷纷,都不知道这军粮是何人而埋。如果是隋军辎重营被人截了,高句丽人必然将所有粮草都带走才对。即便仓促间不能带走,放火烧掉或集中埋在一处显然也比分散了埋省力气。何苦又挖这么多小坑,播种一样把粮草埋起来! 刘弘基向李建成使了个眼色,扣着宇文仲的手腕,将他拖到了树林里。看看距离护粮队将士已远,他刷地一声拔出腰刀,恶狠狠地架在对方的脖子上,低声质问道:“说,这是怎么回事?大军到底还有没有粮草?” “刘将军,刘将军,您别,别….”论武艺,宇文仲丝毫不在刘弘基之下。可看了对方那杀气腾腾的眼神,他居然一点反抗之心都提不起来。一边告饶,一边结结巴巴地说道:“还,还有吧,至少,至少将官还有!” “放屁,将军什么时候会没吃的!”李府卫士钱九珑也着了急,一脚将宇文仲踢了仰巴叉,再一脚踩到对方的胸口上,怒骂道:“到现在了你还不肯说实话,信不信?爷们儿现在就杀了你,然后掉头回怀远镇去!” “别,别”宇文仲连连摆手,也不知是求大伙别杀了他,还是求大伙别调头西返。结巴了好半天,终于缓过一口气来,说道:“我奉命回来求粮时,士卒们已经开始杀马。校尉以上每天还能保证两顿干饭,旅率、队正之流,就只能一干一稀了!” “奶奶的,那还叫有粮。既然断了顿,你家将军不赶紧撤,还等什么?”钱九珑气得一拳砸在树上,把人腰粗的松树砸得来回乱晃。 “九路大军,互不统属。监军只是刘士龙一个人,自然什么事情都是刘大人来拍板。况且高句丽人已经请降,大伙只好缓缓退兵,以防被人家看出军粮匮乏,再生了反悔的念头!”宇文仲从地上爬起身,低声替自家主将解释。事到如今,他也明白无法向大伙隐瞒实情了,只好竹筒倒豆子般将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楚。 原来长途奔袭之前,按照中原作战惯例,每位士兵都携带了近三石口粮。府兵们身体强健,军中又备有驮马,所以随身携带这点辎重本来不在话下。可谁知道辽东地形复杂,大军又找不到合适向导,所行之路,要么是山地,要么是沼泽,这么艰难的道路上,每人三石辎重就显得太多了。(注9) 走了两日后,就有士兵偷偷地于宿营时在营帐内挖坑,将粮食埋掉以减轻负重。各级将领认为过了马砦水后,大军可以就地征粮,所以就默许了这种行为。结果,埋粮行动越演越烈,到了后来,几乎每个士兵都开始主动替自己减负。 大军渡过马砦水后,连战连捷,打得高句丽军队不敢接阵。此时,军粮已经濒临告罄,宇文述将军主张撤军,刘士龙监军却因为自己放走了高丽宰相乙支文德,怕劳师无功,回去后被当替罪羊,所以坚决不同意撤军主张。 九位将领各有意见,谁也说服不了谁,只好听从刘士龙安排,乘胜渡过萨水,威逼平壤,准备与来护儿将军所部水师会合后,向对方借一些粮食。谁料三十万大军兵临平壤城下时,来护儿因为贪功贸进,已经被高句丽人击退,根本无法再到指定地点与大军汇合。而高句丽人此时还坚壁清野,把城外所有庄稼地全烧掉了。 听到这儿,连李建成这没打过仗的贵公子都知道隋军前景不妙了,急得上前几步,大声质问道:“那还等什么,要么一股做气冲进城去,要么赶紧撤退,沿途宰杀驮马应付!” “本来说好了要置于死地而后生的,而高句丽这个时候又割地求和了。出征前,陛下曾经说过,一旦高句丽肯臣服,就不得再打。于是,大军就只好接受了高元的和约,装做粮草充足的样子,缓缓退了回来!”宇文仲苦笑着摇头,自己也觉得此番东征,简直是像孩子玩泥巴般胡闹。 “退到哪儿了,你回来前!”刘弘基从亲兵手中扯来李旭辛苦画就的羊皮地图,指着上面东一道,西一道的墨线,语无伦次地追问。此刻,已经没法再骂谁混蛋了,正如己方众人昨日所料,三十万东征大军,把生存的希望全寄托在了这一万石军粮上。 “刘监军先遣使报捷,然后宇文将军就派了小的几个回来。一路上马不停蹄跑了六天,加上昨天和今天,整个过去了八日。按当时撤军速度,此刻大军应该已经渡过萨水,达到这….”宇文仲的手指在马砦水南岸与泊汋口相对的一个无名山丘,低声说道。 八天,没有粮草供应的情况下大军已经行走了八天,还得求老天保佑高句丽人讲信誉肯承认那个城下之盟!刘弘基气得两眼发蓝,恨不得把宇文仲抓起来用烂谷子噎死。但此刻显然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护粮队能早到达一刻,三十万大军就有可能多回来几个人。况且宇文述等人装腔作势,徐徐撤退的做法也不能算错。如果此举真的能骗过高句丽人,说不定大军还有生还的希望。 想到这儿,他赶紧命令亲兵通知众将士,以最快速度做饭,吃完饭后立刻赶路。从已经挖出来的谷苗上,已经有士卒猜到了远征军濒临断粮的现实。因此,大伙也理解刘弘基的想法。半生不熟地弄了些饭填饱肚子,随即驱赶着战马翻越山岭。 这一带已经是大梁水和乌谷水的源头,山势颇为陡峭。半路上,不断有马匹踩空了石头而折断腿,众人皆顾不得心疼。七手八脚将粮食卸到其他牲口背上,然后将受伤的战马从尺把宽的山路上推入深谷。听着坐骑垂死之前的惨叫声,每个人心里都毛毛的,好像被推下去的就是自己。同时每个人心里都期盼着,希望翻过这座山岭,就能看见三十余万袍泽平平安安地出现在远方的天际。一时间,大伙居然不像早晨刚出发时那般害怕,脸色虽然铁青着,手脚的动作却丝毫没有落下。 众人不顾性命卖力赶路,后半夜,大队人马终于成功过岭。这一带山峦虽然不能算高,却一个接着一个。刚刚下得坡来,又开始攀另一道山梁。好不容易遇到了一个稍微平缓些的土丘,借着前半夜的月光,却看见一座黑漆漆的营寨盘踞在大伙的必经之路上。 “是这里了,咱们自己的营寨!我回来时还曾在此更换坐骑!”宇文仲高兴地喊道,策马就想往山上冲,却被刘弘基一把扯住了缰绳,猝不及防,整个人差点儿掉下马背来。 “你看看山寨,怎么没有任何火把!”刘弘基铁青着脸,低声提醒。 宇文仲一愣,瞬间明白了事情不妙。跳下战马,从腰间拔出一双小横刀,蹑手蹑脚摸了上去。 “来人,举火把,展开大隋旌旗跟我上山,如有人进攻,立刻还击!”刘弘基跳下马背,大声命令。如果此时山寨已经被高句丽人占据,经过这小半夜的人喊马嘶,对方早就知道隋军靠近了,宇文仲一个人摸上去,根本起不到任何作用。 立刻有亲兵上前,替刘弘基擎起大旗。被选为先锋的一百名老兵大声呐喊着,一手举盾,一手擎着火把,以伙为单位分散成小股,缓缓向山坡上压过去。出乎所有人预料,山寨当中既没有人出来迎接友军,也没有人反击,直到宇文仲的身影冲到了寨门口,也没见到里面出现任何动静。 “冲进去!”刘弘基拔出腰刀,率先跳入了营垒。偌大个营垒内空荡荡的,地面上,被人丢弃的兵刃映着冷冷月光,照得人心底发寒。有人将火把抛入木头和茅草搭建的临时住所内,借着跃起的火光,看到各种各样的羽箭插满了门窗和屋顶。 “这被人偷袭过,敌军已经撤了!”宇文仲冲进去转了半个圈,跑回来说道。 “先检视全营,看看有什么痕迹留下!”刘弘基低声命令。 众老兵答应一声,分头入营搜检,大约半炷香时间后,几个伙长陆续回来报告,都说此地已经成为一所空营,非但没有任何士兵驻守,连尸体都不曾找到一个。 “先安排大伙入营,注意不要喝这里的井水。待会儿派人四下搜索,看附近有山泉没有!”刘弘基虽然心中生疑,却依然命令大伙入营修整。如果有敌军出现在附近,护粮队必须先恢复体力。否则,非但粮草运不上前线,自己一方还有被人全歼的危险。 这所被人废弃的营盘虽然简陋了些,总也好过了在山谷中露宿。急行军一整天,士卒们早已精疲力竭,听到将令,立刻依次入营,倒下去就是成片的鼾声。刘弘基、李建成、李旭等几个主要将领也累得筋酸骨软,却不敢睡,安排好了当值人手并四下派出老兵探索附近动向后,大伙聚到一间相对僻静的房子内,低声商讨起明天的计划来。 “看情况,高句丽人已经开始反击!”钱九珑第一个站出来,抛出了众人始终不愿意面对,却不得不面对的一个话题。 “如果这个山寨附近的高句丽人都开始反击了的话,恐怕泊汋寨也未必能保得住!”李建成看了一眼双目血赤的宇文仲,以极低的声音说道。 在被人包围的情况下,一千五百士兵很难在木制的寨墙后坚守两天。高句丽人既然打定了将远征军困死的主意,泊汋寨他们势在必得。照此推断,运粮队即便赶过去,也定然无法将军粮交到宇文述的手上。 是继续前进还是果断后退,答案是明摆着的。但众人谁都不愿先开口说,无论谁先提出一个退字来,三十万大军的性命就等于被他亲手舍弃掉。虽然这一点点军粮即便平安送到马砦水边,恐怕东征军也没机会吃到其中一粒米。 没等大伙得出结论,宇文仲“扑通”一声跪倒在了地上,一言不发,对着众人,“咚、咚、咚”不断叩头。那营房中地面甚为坚硬,才几下,他的额头已经碰出了鲜血。刘弘基和李建成见此,收兵西向的话更是说不出口了。伸手去搀宇文仲站起,对方的膝盖却如同生了根般,死死地长在了地面上。 双方正在拉拉扯扯,僵持不下时,忽然,房间木门“乒”地一声被人踢开。旅率李良一头撞进,不知道是因为吃惊还是愤怒,军礼也顾不上行,手指窗外,脸色惨白,嘴唇上下颤抖,半晌才哆嗦着吐出了几个字。 “人,人,人头,快,快去!”说完,他一张嘴,眼泪、鼻涕和下午吃进肚子里的干粮同时滚落。 众人见李良惊成这样,知道外边肯定出了什么大事。拉起他的手,快步走向院子。吐出一口晚饭的李良抹了抹脸上的污渍,终于缓过一口气,号哭着骂道:“山后,山后河边,天杀的高句丽杂种,他们不是人,不是人!” “别哭,军心为重。发生了什么事情,带我等去看!”刘弘基低喝一声,制止李良的哭泣。 后者经人提醒,猛然想起这是在军营中,其中一大半是血都没见过的新兵,咬牙止住了悲声,拉起刘弘基手腕,向外就扯。关键时刻,众人也顾不上责怪他失礼,跟在他身后,跌跌撞撞走下山坡。远远地先听见了水流声,接着,便闻到了一股扑鼻的恶臭。 “举火!”刘弘基心知不妙,站定身体,大声命令。 几个尾随而来的李府侍卫同时将火把向前伸去,借着跳跃的火光,大伙看见一个偌大的佛塔,从塔基到塔顶爬满了苍蝇和蛆虫。乍见火光,苍蝇受惊,乌云般腾起,瞬间露出了佛塔本身的材质。 是人头,数百个堆在一起的人头。每颗人头上,都瞪着一双圆睁的眼睛。 注1:是一首隋末童谣,原文为:法律存,道德在,白旗天子出东海。桃李子,莫浪语。黄鹄绕山飞,宛转花园里。桃花园,宛转属旌幡。桃李子,鸿鹄绕阳山,宛转花林里。莫浪语,谁道许。桃李子,洪水绕杨山。江南杨柳树,江北李花荣。杨柳飞绵何处去,李花结果自然成。一说为李密所做,结果最后便宜了李渊。 注2:及笄(ji),古代女子满十五岁,把头发绾起来,戴上簪子,叫及笄,意味着成年,可嫁人。 注3:麦铁杖等人的事迹见于《隋书?麦铁杖传》。原文如下:及济,桥未成,去东岸尚数丈,贼大至。铁杖跳上岸,与贼战,死。武贲郎将钱士雄、孟金叉亦死之,左右更无及者。帝为之流涕,购得其尸…… 注4:望海顿,在今辽西县海边。 注5:萨水,即清川江。 注6:古礼,女子出嫁后,如果非娘家派人来接,不得主动回家。 注7:击鞠,古代马球。起源年代不详,唐代最为盛行。比赛双方各为十人,以攻门进球为胜。因为有利于骑兵配合,所以在尚武的隋唐两代,皇家、贵族和富豪之间非常流行。至今有唐代以击鞠为背景的铜镜花纹流传下来。 注8:裴矩,隋唐名臣,三度东征高丽的主要提议者。曾经在北周、隋、宇文化及麾下和唐做过高官,以雅淡、廉谨成为后世楷模。 ------------ 第五章 无家(1) 、、、、、、、 火焰腾空而起,遮断了高句丽人通往辽西的道路。守桥的士兵们松了口气,陆续撤离火桥,在河滩上集结成队。 突然,有人指着辽河对岸,大声尖叫起来。 “红旗,红色的战旗!”数个眼神敏锐的士兵尖叫着,一个个瞬间脸色煞白。 的确,远处有一面破碎的猩红战旗挑出了地平线,以比其他几路烟尘更快的速度,冲向了正在起火的浮桥。 红旗下,是一伙身穿大隋号衣的将士。他们飞快地冲向浮桥,冲向火焰,又被火焰从浮桥上硬生生逼了回去。 他们站在了咆哮的辽河东岸,与自己的故园只有一桥之隔。四下里,数以万计的高句丽人策马杀来,顷刻间就像潮水一般将他们吞没。 “小三儿!”宇文述老将军悲鸣着向河边跑了几步,吐出几口血,一头扎在了河滩上。 “弘基兄!”李建成泪流满面,冲着河对岸的战场跪了下去,深深俯首。 河对岸,一杆红旗在烟尘中飘摇,飘摇,终于,在烟尘里消失不见。 虽然刘弘基等人刻意不惊动大伙,还是有将士私下得到了原来驻守营寨的大隋将士被屠杀的消息。随着消息的蔓延,越来越多的护粮军弟兄涌来为自己的袍泽送行,先是三三两两,后是成群结队,最后,近八百护粮士卒将佛塔围了个水泄不通。 看到那一双双不瞑的眼睛,几乎每个人的第一反应都是狂吐不止。一边呕吐,一边用南腔北调的声音咒骂和嚎啕。嚎啕过后,便是死一般的沉寂,悲愤的士卒们高举着火把,山岩般站在佛塔旁边一动不动,以自己的沉默来守护那已经远去的英魂。 躲在护粮军中混日子的家伙,十有八九不看好这场讨伐高句丽的战争。他们不愿意为了皇帝陛下那无法理解的荣誉感而战死辽东,更不愿意让自己的白骨铺就某个雄心勃勃家伙的封侯之路。他们很少有马上取功名的野心,平素最高理想不过是捞一点军功,以便在自己的家族中博个更好的继承位置。他们和这个时代所有普通人一样,大部分人都贪生怕死,大部分人都贪财好色,大部分人欺软怕硬,有便宜就想多占一点,有难处就想往远处躲,但是在这一刻,他们之中绝大部分人都不希望眼睁睁地看着陷在辽东的三十万袍泽的脑袋被高句丽人切下来,垒成佛塔。 刘弘基命人从营垒的栅栏上拆下干木头,堆在了佛塔周围,泼上菜油。然后由李建成亲手点燃了这座埋葬着五百条生命的佛塔。火焰跳起的一刹那,刘弘基大声命令全军回营休息。至于明天如何选择,已经不由他们几个将领来决定。这个时刻,任何胆敢说放弃的人,将被整个大隋当作死敌。 这一刻,他的心智并没有完全被悲愤而左右。刘弘基甚至清醒地知道既然高句丽人已经发动了反击,就意味着他们不会再信守割地称臣的和约。同时也就意味着三十万远征军在无援无粮的情况下,承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围攻。这种情况下,远征军能平安撤过马砦水到约定地点接受补给的希望微乎其微,并且稍有不慎,他和麾下这八百护粮弟兄就会变做另一堆人头佛塔。但是,大伙已经没有了选择。哪怕等在前方的是刀山火海,他和麾下这八百人,也只能像飞蛾一样扑上去,义无反顾。 “也许还能救回来一些吧!”几乎每个人都期待地想。第二天一大早,不用将领们催促,大伙就利索地整理好行装,就着冷水吃了些干粮后,旋即骑上战马,赶着牲口继续东进。前日常听见的喊苦叫累的声音不见了,行军时曾经让人烦躁不已的喧闹声也不见了。所有人都保持着沉默,在沉默中埋头疾行。他们行军速度是如此之快,以致在天刚过午的时候,已经完成了计划中一天的行程。到了下午,刘弘基不得不一再命令大伙放慢脚步,以免体力损耗过度,遭受敌军袭击时组织不起有效抵抗。 傍晚时分,在另一座山丘上,大伙发现了东征军遗留的第二所营寨。同时,也发现了第二座人头佛塔。借着渐渐黯淡下去的日光,老兵们甚至在山谷里找到了被垒作城墙状的士兵尸体。其中大部分人的手捆在后边,全身上下唯一的伤口在脖子上。他们是投降后被高句丽人赶到山谷里屠杀的,对于高句丽人来说,隋军是入侵者,不容怜悯。 刘弘基带领弟兄们将袍泽们的遗体和首级归拢到一处,然后放火烧掉了整个山谷。腾起的浓烟遮天蔽日,数十里外都能看得见。这种做法非常不利于护粮军掩饰行藏,但刘弘基认为走到现在,大伙的行藏已经不用掩饰。护粮队已经沿着东征军的前进路线走了两天两夜,附近的高句丽人不可能发现不了这支兵马的存在。对方之所以不派兵来截杀,最大可能是无法分辨出这支队伍的真正实力。毕竟,三千多匹战马行进时踏起的烟尘,在远处看起来非常壮观。胜券在握的高句丽人没必要阻止一支人数和战斗力不详的队伍赶到东方去送死。 放火烧毁无名山谷的第二天上午,大伙终于走出了连绵不断地群山。在一条颇为宽大的河流附近,和一伙正在休息的高句丽人遭遇。猛然看到敌军出现,双方士卒几乎同时吹响了号角。紧接着,刘弘基舞动长槊,策马冲进了高句丽士卒当中。 一百名被选做先锋的老兵快速杀上,跟在刘弘基身后,将来不及跳上马背的高句丽骑兵冲了个七零八落。随即,担任粮队护卫的李府家丁在钱九珑和樊兴的带领下也冲了上去。接着,齐子婴和王元通等被护在运粮队中央的新兵们呐喊着让高句丽人领略到了他们的愤怒。当作为后队的李旭被李建成当作生力军投入战场时,战斗已经接近尾声。在河畔歇息的高句丽人没想到这个时刻还有大隋“主力”突然从山中杀过来,在兵力占据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被杀了个手忙脚乱。当他们看到越来越多的骑兵从山谷里冲出来后,不敢恋战,四散着逃了开去。 护粮队以五死二十伤的轻微代价,歼敌二百多,取得了这场遭遇战的辉煌胜利。他们没有追杀敌军,在掩埋了阵亡弟兄,并给躺在地上的高句丽伤兵每人补上一刀后,沿着河畔继续前行。正午时分,刘弘基命令大军在河畔休息,给所有马匹饮水,喂精料。同时,他谨慎地派出几队老兵,四下打探周围情况。待将一切安顿好了之后,刘弘基叫过负责给大伙带路的宇文仲,低声问道:“如果咱们一直沿着河滩走,照目前速度,几天能到泊汋口?” “如果一直沿河滩走,再有一天多的时间,肯定能到泊汋口。但在中间咱们得绕路……”宇文仲轻轻指了指地图上卡在河南岸的乌骨城,低声建议:“照目前情况,城中肯定有守军。咱们如果一直沿河边走,对方肯定会出兵截杀!” “你曾经说过,乌骨城守军被于仲文大人击溃,守将被咱们阵斩!事实是这样吗?”刘弘基皱了皱眉头,低声追问。 “的确如此,但那是在近一个月前…….”宇文仲红了脸,声音里带着几分愧疚。见了前夜和昨夜的“佛塔”,他也知道东征军生还的希望已经很渺茫。护粮将士肯不顾生死前来救援,这份人情很令他感动。所以,他希望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尽可能地避免护粮队的损失。 “你去把军中主要将领叫过来,就说我有要事和他们商量!”刘弘基没理会宇文仲的愧疚,低声吩咐了一句。这种上司对下属一般说话的语气让宇文仲听起来居然十分受用,答应一声,快速跑向了大队。不一会儿,李建成、李旭、钱九珑、武士彟等人便匆匆地聚拢过来。 经过几天的共处,刘弘基已经完全赢得了大伙的信任。但是,为了表示对其他人的尊敬,他依然把主角将领找来,共同商议下一步行动计划。参考李旭弄来的地图,刘弘基用树枝在河滩上画出了护粮队目前大概位置和最后目标的方位,然后用树枝在大伙的必经之路上戳了个洞,低声说道:“这里是乌骨城,照目前行军速度,明天正午我们要从城对面经过,我们在河北岸,高句丽守军在河南岸。但这条河不宽,浅的地方可骑马涉过!如果绕行,我们要向北兜一天的路,如果直接从城对岸经过,可能不得不和守军打上一仗!” “我看还是绕着走,咱们虽然刚打了场胜仗,但那是误打误撞来的。如果高句丽派出五千士兵来战,咱们肯定全军覆没!”没等其他人表态,钱九珑抢先说道。众人当中,他资格最老,所以行事也最谨慎。以他的观点,护粮军目前的战斗力全靠心中的仇恨在支撑。而光有仇恨,没有足够的训练的军队肯定无法支撑长久。打顺风仗时没问题,一旦遇到硬骨头,大伙很快就会被人打回原型。 李良、武士彟、王元通三人都赞同钱九珑的观点。大伙整日在护粮军中混,弟兄们有多少斤两,没人比他们更清楚。但齐破凝和秦子婴二人却提出了截然相反的建议,他们认为,即便大伙绕路,也未必碰不到敌军。不如趁现在士气旺,一鼓作气冲过乌骨城。如果远征军已经撤到泊汋口的话,听见喊杀声,肯定会派人前来接应。双方只距离四十里,又没高山阻挡,骑兵在一个时辰内即可杀到。 “如果东征军还没到泊汋口呢?”宇文仲不合时宜地插了一句。 “如果东征军还没到泊汋口,宇文大人,你以为高句丽人还会放咱们原路返回吗?”秦子婴摇头,冷笑着反问。 宇文仲愧疚地侧头,回避开秦子婴那咄咄逼人的目光。他不需要回答这个问题,所有人都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只是大伙尽量不去想它而已。在见到人头佛塔后选择继续东进的那一刻,大伙已经把命运交到了上苍手上。 气氛一时有些沉重,这次冒险是主动送死,还是能及时挽救数十万条生命?答案就在眼前了,每个人都想尽早揭开这个谜底,每个人更怕看到那尽力回避的真实。 “你和仲坚有塞外作战的经验,还是你们两个拿主意!”沉默了片刻,李建成叹了口气,建议。 刘弘基将目光转向了李旭,在对方眼中,他看到了和初次见面时同样的信任。正是这种信任打动了他,让他想送对方一场富贵。却没料到,最后送给对方的却是一场无法逃避的风险。想到这儿,刘弘基轻轻叹了口气,低声询问:“仲坚,你怎么看,不妨说出来让大伙听听!” “这一带地广人稀,我们不知道敌军什么情况,敌军肯定也不知道我们什么情况。”李旭点点头,微笑着说道。他明白刘弘基此刻需要什么样的支持,已经到了这个时刻,他自然要为对方提供能提供的一切帮助。 “如果我们虚张声势,多弄些旗帜放在马队四周,把战士分散开,做出大队人马东进的样子…….”李旭看了看刘弘基,目光就像彼此在草原上刚认识的那一日般清澈。 “所以,我们不如改变队列,把所有精锐放在队伍最前方示威!”刘弘基笑着点点头,说出了一个胆大妄为的计划,“我们不躲不藏,今夜在河边休息。明天一早,佯攻乌骨城!” ------------ 第五章 无家(2) 、、、、、、、 下午,护粮军再次改变阵型,原来担任后卫的李旭及其所部被调到了队伍正前方。原来被护在队伍中央的新兵们则打着粮袋子做的战旗分散在了运粮队的两侧。钱九珑和樊兴二人各带一队李府老兵,与本队保持二里左右的距离担任斥候。刘弘基给他们的命令是,遇到落单的敌军斥候,立刻击杀。遇到大股游骑,一边示警一边快速返回,等待大军前往支援。 同时,护粮军调整行进速度,不再埋头赶路,而是摆出一副随时准备和敌军开战的架势,沿着乌骨水徐徐向前推进。这支队伍中战马数量足足是人员数量的四倍,本来就很显声势。经刘弘基等人刻意一调整,立刻愈发招摇。远远看去,就好像有支人数过万的铁骑在行军,无论谁挡在面前,都将被其碾个粉碎。 这种障眼法果然骗过了很多人,从下午到太阳落山,护粮军至少和三支人数不下五百的高句丽士兵相遇,每一次,对方见到隋军布满河滩的旌旗,都吓得落荒而走。没一支队伍敢摆开阵势来探一探铁骑的虚实。 “高句丽人好像也是新兵!”李旭望着远远遁去,连战旗倒了都不敢回头拣的敌军,偷偷嘀咕。 “他们都是附近部族,当初跑没影了的。现在看到便宜,又回头来打落水狗!”宇文仲愤怒地向李旭解释拦路者不敢一战的原因。 原来,辽东各地部落众多,很多部族名义上归高句丽国王管辖,实际上他们不听任何人号令。当初远征军路过各地,这些部落望风而走。眼下隋军战败的消息传开,他们当然要打着高句丽的名号冲上前浑水摸鱼。这样的部落见到上万人的正规军,肯定没胆量上前一战。所以,刘弘基的疑兵之计用得恰是时候,纵使没骗到乌骨城守军,至少也起到了避免沿途部落骚扰的效果。 第二天正午,这支声势浩大的“铁骑”开到了乌骨城附近。在一个月前元气大伤的乌骨城守军果然没有过河拦截的勇气,隔着河,他们将所有的城门紧紧关闭,士兵们爬上城墙,绞开弩车的弓弦,将巨大的弩箭死死瞄准了北门方向所面对的河滩。如果隋军强攻此城,那里将是他们过河后第一落脚点。守军可以保证对方为了抢夺这片河滩,不得不付出上千条生命。 让守军大松一口气的是,这支完全由骑兵组成的,至少打了一百个旅旗的大军居然没有渡河的念头。稍稍在河对岸停了停,他们就转去了泊汋寨方向。在敌军远去的一刹那,眼光敏锐的了望手发现骑兵中间好像有些空,立功心切的他立刻向新上任的主将报告了这个观察成果。 “将军,咱们追不追!”了望手握着腰刀,渴望主将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从前天开始,出城截杀大隋残兵的同伴们每人都大有收获。那些大隋将士虽然饿得像绵羊一样,没有任何还手之力。但身上的铁甲和腰间的横刀却是货真价实。比起高句丽这边每人自备的“独门兵器”来,大隋工部统一制造的兵器不知道好过多少倍。 “啪!”将军用一记响亮的耳光回答了望手的殷勤。新上任的主将一边打,一边高声痛骂道:“奶奶的,怎么就不长个记性。上次听了你们的话,高将军去追击敌人,结果中了人家的诡计。这次人家又故意示弱,你们居然还想骗我去送死……” 万余将士如梦方醒,望着烟尘远去的方向,对自家主将的判断力好生佩服。 过了乌骨城,河滩边开始出现大隋阵亡将士的遗体。每个人都被扒了个精光,瘦骨嶙峋的身体揭示出了他们断粮的真相。刘弘基不准队伍停下来为死者收尸,反而命令大军加快了脚步。泊汋寨已经快到了,大伙期盼的那个答案,已经就在眼前。 越靠近马砦水,大军遇到的高句丽散兵游勇越多。每一队都只有几十个人,每一队都抢得兴高采烈。猛然看见一支打着大隋旗号的队伍出现,很多高句丽士兵都惊呆了。有几伙甚至不要命地抡起刀,迎着李旭的马头冲了上来。迎接他们自然是一波密集的箭雨,高句丽士兵在惊诧中倒下,致死都不敢相信这个时候还有一支有战斗力的大隋兵马存在。 小小的胜利,却丝毫没有让大伙感到高兴。高句丽人的警惕越是松懈,越说明大隋远征军的境况之差。众人加快速度向前急行,又行了十余里,忽然看到前方腾起了一股浓烟。 没等刘弘基询问,担任斥候的樊兴就跑回来报告了一个最新敌情:“启禀将军,前方有一伙高句丽步卒,不到五百,好像正在做饭!” “仲坚,你带队围上去,全部砍了,别放走一个!”刘弘基果断地命令。 李旭闻令,立刻带领本部人马疾冲上前。听到剧烈的马蹄声,高句丽步卒赶紧起身迎战。同样人数的步兵怎是骑兵的对手,没等刘弘基带领大队人马靠上来,高句丽步卒已经溃不成军。 武士彟和李良旅率带领麾下骑兵从背后追上去,将四散奔逃的高句丽步卒一一砍翻在地。李旭麾下的第三个旅率高翔是他新提拔起来的,上任不久,还不太了解自己主将秉性,所以没有参与追杀敌军,而是带着几十名士兵老老实实地打扫战场。正在专心清理对方遗弃下来的辎重时,猛然,他发现高句丽人做饭的火堆旁有东西动了一下。 “保护大人!”高翔吓了一跳,迅速拨动马头横在了李旭面前。几个老兵揉身扑上,在火堆旁的泥土里拎出了一个正在蠕动着的“怪物”。 是人!李旭愣了一下。紧接着,一股恶心的感觉直冲到了嗓子眼。那个怪物是人,但已经失去了人的模样。刚才那伙高句丽士兵砍下了他的双手,双脚,只留着一条垂危的生命供他们取乐。 “拿水来!”李旭跳下马,强忍着腹中的翻滚感觉从士兵手中接过了这个幸存者。此人无疑是个大隋溃卒,但眼神早已经散乱,根本认不住自家的旗号。 “粥,粥,给我口粥喝。求你了,让俺做个饱鬼!”获救者在李旭手臂中扭动着,喃喃说道。无论李旭问什么,他始终都是这一句话。 “大军呢,大军在哪儿。辛大将军呢,辛世雄大将军在哪儿?”宇文仲从士兵号衣上,认出了其隶属于左屯卫,跳下战马,抱住对方躯体追问。 “粥,给我口粥喝。问什么,我全告诉你!”获救的士兵用无神的眼睛看了宇文仲一下,喃喃地祈求。 钱九珑命人将干粮放在水里面捣成糊糊,以铁腕盛着,端到了获救者面前。瞬间飘出的粮食香味立刻让此人精神一振,他立刻张开嘴,死死咬住了铁碗边缘。 “还有,还有,让我喂你!”钱九珑大声叫道。此人却不肯听他的话,嘴里荷荷发声,以最快速度,将糊糊吸进了口中。 有人拿来一条毡子,李旭轻轻地把伤者放在了毡子上。然后要来另一碗糊糊,一勺一勺地喂进了伤者口里。不知道多少天没吃东西了,此人几度咬中了铜匙。每次牙齿和铜匙发出碰撞声,他的眼神都会亮一下,鬼火般跳跃,然后迅速又黯淡下去。 当第六碗糊糊下肚后,伤者终于缓过了几分精神。轻轻动了动头,他将李旭伸来铜匙碰到了一边,然后,以喘息般的声音问道:“你,你是隋人么,是陛下,是陛下派你们来救我们的吧?” “我们是大隋护粮军,奉命前来送粮!大军呢,大军都到哪儿了?”李旭放下铜匙,急切地追问道。 “大军?”伤者如同梦呓般,努力想着李旭的问题,突然,他笑轻轻地笑了起来,肮脏的面孔上,那笑容看起来是如此的诡异。 “大军,不就在你面前吗?”他笑着,笑着,仿佛发现了什么非常有趣的事情般,回答。突然,他的笑容静止了,头软软地垂在了一边。 天地间一下子只剩下了风声。“大军就在你的面前!”每个人都听到了这个答案。东征大军溃了,这已经是不容争议的事实。而现在,护粮队距他们的最终目的地泊汋寨已经不足二十里! “把他埋了吧!”刘弘基走上前,低声命令道。此时,他亦心乱如麻,不知道是继续带领运粮队前行还是迅速回撤。如今,两种选择的结果基本上没太大差别,无论向前还是向后,全歼了远征大军的高句丽人很快就会像嗅到血腥味的狼群般围拢过来。 “报告将军,左前方二里有战斗。高句丽士卒围攻一片树林,人数不超过五十!”就在大伙无法做出决断的时候,担任斥候的樊兴又跑了回来,大声汇报。 “杀上去,救下一个算一个!”刘弘基毫不犹豫地命令。 心中正憋着一股郁闷之气的骑兵们立刻冲了过去,切瓜砍菜般将高句丽人砍翻在地。两个被打懵了的高句丽人慌不择路,一头扎进了树林,才冲出不到十步,迎面飞出两支羽箭,将他们一一钉在了地上。 “林子里是什么人,大隋校尉李旭在此!”李旭双手拢在嘴巴,大声喊道。大伙现在最需要了解的是远征军到底还存在不存在,树林中的人还有战斗力,无异于上天把大伙需要的情报送到了他面前。 “人没了,饿死鬼还有两个!”树林里,隐隐传来的阴阳怪气的回答。紧跟着,两个猎户打扮的家伙相互搀扶着,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张秀带着李旭的亲兵走上去,欲搜检对方的身体,却被此人粗鲁地用手推开。来人一边推,一边骂道:“就我这点力气,还能动得了你家校尉大人。让开,让开,让我看看救命恩人是哪个!” 说罢,此人扶住身边树干,努力抬起头,露出李旭最不愿意看到的一张脸。 “哈,没想到救了我的是你!”此人脸色和嘴唇苍白得如鬼一样,唯有一根舌头,还鲜红地在口中转动。 “我也没想到,救的居然是你!”刹那间,李旭彻底忘记了刘弘基当日的叮嘱,喜怒交加地反击道。 ------------ 第五章 无家(3) 、、、、、、、 宇文士及身上最好用的器官便是舌头,风卷残云般舔干净了四碗糊糊,不待刘弘基等人发问,他旋即主动向大伙讲起了远征军的遭遇。 十余日前,在逼得高句丽答应割地求和后,远征军缓缓后退。谁料高句丽人却没有遵守信用的习惯,见隋军撤退,随即沿途骚扰。为了避免被敌军看出粮溃的破绽,大隋兵马结成方阵,且战且走,七月壬寅(二十四)退至萨水河畔。军刚半渡,数十万高句丽人四下杀了上来。此时士卒们已经连续四、五日只靠米粥果腹,早就饿得头晕眼花,哪里还有力气再战。一时间,九路兵马皆溃,左屯卫大将军辛世雄当场战死,其他各军被俘被杀者不计其数。(注1) 高句丽人一击得手后,随即衔尾掩杀。从萨水北岸追到马砦水南岸,一气杀出了三百余里。多亏了王仁恭、李景两位将军勇猛,亲率死士殿后,远征军才避免了覆灭的命运。来时大军建在马砦水上的浮桥早已被高句丽人破坏掉,幸存的将士们以木材和羊皮为筏,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渡过了马砦水 大伙本以为此番得以逃出生天,谁知道前脚刚上岸,东征前留在背后的高句丽各城将士和辽东大小部族就结队杀了过来。一番激战,将最后的几万幸存者也冲了七零八落。如今,九路兵马主帅除了辛世雄可确定战死外,其他各人皆无消息。至于普通士卒,更是死的死,散的散,百中不余其一了。 宇文士及的一番话如兜头冷水,浇灭了众人心中最后一丝希望之火。众人原本还指望着好歹将三十万大军接出一两万来,此番风险也算没有白冒。如今,非但一万石粮食要浪费掉,大伙能否平安杀回怀远镇去也成了问题。王元通、齐破凝等人火气重,不顾宇文士及就在面前,破口大骂左翊卫大将军宇文述弄巧害人。李建成、钱九珑等人虽然老成持重,也沮丧得连句安慰话都不想对宇文士及说了。 只有刘弘基还不甘心,上前半步,掰住宇文士及的肩膀问道:“你可知道附近还有没有大隋残兵,泊汋寨呢,当初令尊不是与唐公约定在那里接受补给吗?” “残兵,我不大清楚。大伙当时各自奔命,哪还顾得上别人。”宇文士及摇摇头,苦笑着回答,“至于泊汋寨,家父的确派了三千骑兵先行撤退,到泊汋寨迎接军粮。上午我听逃难的弟兄说,那个寨子还在咱们手里。不过被高句丽士卒围了几十层,无粮无援,除非长了翅膀,否则谁也甭想活着出来!” “我要去救泊汋寨!”刘弘基猛然冒出一句话,将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刘大哥,咱们……”李建成看了一眼宇文士及,将后半句话吞回了肚子。外人面前,他不想置疑刘弘基的威信。但护粮军看起来规模庞大,全部将士加在一起却只有八百余。以区区数百之众去招惹高句丽数万大军,其结果和拿肉包子打狗已经不相上下。 “必须有人返回去把远征军战败的消息尽快报告给陛下知晓。泊汋寨被困的弟兄,咱们也不得不救,否则不出三天,他们肯定会被高句丽人尽数屠戮。”刘弘基想了想,尽量简单地向几个主要将领讲述了他的看法。“咱们如果现在就全部撤回,高句丽人四下追杀过来。大伙可能一个也撤不回去。如果一部分人先行撤回,另一部分人今夜杀向泊汋寨,高句丽人就无法弄清咱们的虚实。即便救不出多少弟兄,至少能给先撤退的那部分人争取出一天时间……” “真是初生的牛犊不怕虎!”没等刘弘基说完,宇文士及冷冷地插了一句。这句话本来并无贬义,从他的舌头上滚落,却分外令人感到刺耳。 “刘某位卑,却不敢忘其职!”刘弘基扫了宇文士及一眼,淡淡地回答。 冷箭射在了石头上,宇文士及什么效果也没见到。他耸了耸肩膀,在硕果仅存的贴身亲兵搀扶下,晃悠着向士兵们中间的粮袋子走去。 李建成望着他的背影撇了撇嘴巴,很是不屑这个家伙的为人。略做迟疑后,低声对刘弘基说道:“既然弘基兄已有对策,小弟愿助弘基兄一臂之力,亲自带兵去解泊汋寨之围。至于宇文家那个废物,就请弘基兄将他护送回怀远去,以便有人亲自向陛下证实此番远征的失败!” “子固不可前往!”刘弘基摇摇头,拒绝了李建成的好心。 “莫非弘基兄以为我武功骑术皆不如你吗?”李建成瞬间冷了脸,装做很不满的模样反问。虽然前进后撤两条路都危险重重,毕竟后撤那支人马生还的几率大些。自己作为唐公的长子,关键时刻无论如何要拿出些过人的勇气来,这样才不会给家族丢脸。 “子固有所不知,后撤的危险并不小于向前解围。如若分兵,则后撤兵马必须带走一半马匹,在天黑前大张旗鼓向西走,让高句丽人以为咱们看到救援无望,已经全军撤离。直到入了夜,才可以把旗帜收起来,粮食埋掉,悄悄地在黑暗中消失掉!这个办法非常冒险,如果被敌人识破咱们的真实情况,则所有人都将面临灭顶之灾!”刘弘基压低声音,向李建成解释,“所以,子固必须亲自主持大军撤退事宜,能不能把及时把远征军战败的消息带回去,能不能把咱们这些人在辽东的作为让皇帝陛下知道,就着落在你一个人身上!” 这句话已经等于是生死诀别了,李建成再无法与刘弘基争。红着眼睛点点头,低声说道:“弘基兄尽管放心,我只要有一口气在,定不让诸位的事迹被史官忘记了!” “那就好,咱们聚集弟兄,跟他们说明白真相!”刘弘基伸出手,重重拍了拍李建成肩膀。然后迈开双腿,大步走到了弟兄们面前。 众护粮弟兄自见到宇文士及那一刻起,已经得知此番努力全部白费。此刻,所有人正焦急地等着主将的下一步安排,见到刘弘基走近,立刻在树林前站齐了队形。 刘弘基笑了笑,目光缓缓从相处了九个多月的弟兄们脸上扫过,待把每张面孔都看清楚后,清清嗓子,大声说道:“刚才驸马督尉大人的话,想必大伙也听见了,我也不再重复。远征军已经溃散,咱们送粮的任务到此结束!但是,泊汋寨还有几千名弟兄被困在那,咱们不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的脑袋被人割下来垒成佛塔。而咱们这些人千里送粮的壮举,也需要有人带回去让皇帝陛下知道。所以,我决定把队伍分成两半,一半人向回杀,杀回怀远镇去送信。另一半人向前冲,把被困在泊汋寨的弟兄们接出来。至于哪一边活命的机会多一些,老实说,刘某也不清楚。所以,刘某不点兵,诸位自己选是向前杀,还是向后杀。愿意跟刘某向前的,请站到刘某身边来。愿意将我等之事带回大隋的,请原地站立不动!” 说罢,刘弘基自己后退三步,在一株古松下持刀而立。 树林前一片寂静,只有风吹松涛声呼啸着传入大伙的耳朵。八百名护粮壮士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都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大伙都知道向前走八成是死,所以不愿意就此放弃身外的花花世界。但眼看着数千袍泽即将变成人头塔而不救,却谁也狠不下这个心。 片刻迟疑后,李旭缓缓走向了刘弘基。两个人是朋友,即便此刻心里有些害怕,他也不想把刘弘基一个人扔下。武士彟、李良、高翔三个旅率见自家校尉上前,笑着摇了摇头,快步跟了上来。三个人一动,虎翼团的队正、伙长也从人群中大步走出。紧接着,其他各团各旅将士“呼啦啦”走出一大群,快步在刘弘基身后昂首而立。 张秀带着几个亲兵蹭到了李旭身边,被李旭一拳砸了回去。“你别跟着凑热闹,回怀远去,我帐篷中有个箱子,里边的东西帮我带回老家。”李旭顿了顿,坦然地说道:“如果我回不来,拜托你多照顾一下我爹妈和宝生舅舅!” “旭子!”张秀嘴巴一咧,眼泪滚滚而落。 “快过去,别给咱们两家丢人!”李旭仿佛突然变成了张秀的哥哥,帮对方抹了把脸,低声叮嘱。 “旭子!你一定回来!”张秀伸手在眼睛上乱抹了几把,跌跌撞撞地走到了另一方。刘弘基对面,李建成、钱九珑、王元通、齐破凝等人直身肃立,带领身后的四百多将士向刘弘基等人行了一个军礼。 “保重!”刘弘基、李旭、秦子婴等人以军礼相还。双方互相看了看,同时仰天大笑,笑过后,李建成命人摆开阵势,赶着一千多匹战马,浩浩荡荡地掉头西行。 阳光从西方的天空上照下,照亮百余面高高挑起的战旗。呼啦啦,每面战旗上都翻卷着一个“隋”字。 ------------ 第五章 无家(4) 、、、、、、、 不待李建成等人去远,刘弘基和李旭立即命令剩余的弟兄们拉着马匹躲进了树林。选择留下来去泊汋寨解围的,都是把生死置之度外的好汉,所以刘弘基也不用废话做什么鼓动。他把人粗略编成了三个旅,留下一个队弟兄在林子四周警戒,然后挥挥手,命令其余人去林中歇息。 情知自己这次八成将一去不回,大伙心里反而变得踏实了些。不一会儿,树林中就响起了低低的鼾声。刘弘基和李旭不敢睡,抱着兵器沿树林外围巡逻。走了片刻,刘弘基放慢脚步,歉意地说道:“拉着你来辽东,本想送一场富贵给你。谁料到,反把你送到马砦水边上来了……” “刘大哥何出此言,说实话,我当年最大志愿不过是在地方混个户槽,能混上校尉,嘿嘿…..”李旭指指头上的铁盔,坦诚地拿自己开起了玩笑,“早已经喜欢疯了,即便真的战死沙场,这辈子也算没辱没祖宗!” “看你那点志向!”刘弘基侧身砸了李旭一拳,笑骂:“我要是你,怎么也得当了将军再想战死!” 二人相视而笑,都觉得心情好生轻松。彼此之间仿佛又回到了携手自草原往回闯的那几天,除了友情外,不见一丝尘杂。 “刘大哥平生志向是什么?大将军么,还是冠军侯?”李旭笑够了,有一搭没一搭地追问。 “当个地方刺史,就像家父那样!”刘弘基低声回答,“家父生前不敛财,结果他故去后,母亲和我受尽人家白眼。以前的亲戚、好友突然间都远了,好像我刚刚染了瘟疫般!” 说到这儿,他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所以,我就立志这辈子一定要做到刺史,郡守,让母亲不再受人白眼,将来我要是有了儿子,也不再受人欺负!” “刘大哥没儿子吗?”李旭惊诧地问。与刘弘基交往这么久,他一直没关心对方有无家室。此刻听对方提到了儿女,猛然意识到了刘弘基已经三十多岁!这个年龄尚无子嗣的人非但在自己的故乡不多见,翻遍整个大隋也找不出几个来! “我虽然有个右勋侍的虚爵,却没有官俸。连饭都快吃不起的人,谁家女儿肯嫁!”刘弘基苦笑着摇头。 “若是我们能活着回去,说不定朝廷会再升大哥的官!”李旭笑着说道,眼中又闪出了几分对未来的憧憬。三十万大军全军覆没,刘弘基却带着三百多人逆流而上。以自己的眼光来看,这样的官才是大隋栋梁,皇帝陛下应该能赏识。 “三十万大军皆溃,皇上无论如何也不能奖赏咱们几个小兵的功劳。否则,那些大将军们脸上会很难堪。所以,咱们这趟做得是绝对地亏本买卖,除了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外,不会有太多的人记得!”刘弘基再次摇头,否定了李旭的盲目乐观。 “那倒也是!”李旭换上一副沮丧的面孔,抬腿踢飞了一根枯树枝,“不过救一个是一个,那些人在乎!” 刘弘基诧异地侧过头,忽然发现身边这位比自己年龄小了一半的小兄弟说话居然甚有禅机,“对,活下来的人会记得!”他笑着说道,突然,眼中精光四射,警觉地把手按到了刀柄上。 “有人!”李旭也听到了树林外传来的马蹄声,前冲数步,抱着弯刀藏在了林地边缘的树毛子后。不远处,五匹骏马飞奔而来,当先一个身材单弱,几乎骑不稳战马,双臂却死死地抱住了战马的脖颈。 “是宇文士及,还有王元通、老齐,他们怎么又跑回来了?”刘弘基松开刀柄,有些不高兴地嘀咕。 如果此刻附近有敌军出现,宇文士及等人肯定要被人活捉。隐藏在林中的护粮壮士,也会因为他们的鲁莽而暴露。但此刻不是责怪他们的时候,先弄清李建成等人是否遇到麻烦才是第一要务。 “李公子没遇到麻烦,俺老齐觉得,大伙酒天天一起喝,肉天天一起吃。你们去和人拼命,老齐不跟着,有点不仗义!”齐破凝见到李旭,赔了个笑脸,低声解释。 “子婴那么窝囊的一个人,都提着刀子上去了。俺老王回了头,将来大伙再聚到一起,你们还不都把我压到舌头底下去。这买卖,俺老王觉得有点亏!”王元通跳下马,嬉皮笑脸地嚷嚷。 “小声些的,弟兄们在休息!”刘弘基低声呵斥,接过两位朋友的马缰绳,心中热流涌动。 “宇文家的窝囊废不跟你们套交情!”宇文士及被宇文仲和另一个侍卫搀扶下马,一边喘息,一边吐出分了叉的舌头。“宇文家的窝囊废算了算,向前杀活着的几率好像更大些。一旦把被困的弟兄们救出来,咱们这边就有了三千多人。三千多人一起向西走,肯定比四百多人更安全!” 到了这个时候,也没有人再跟宇文士及斗什么口舌之利。李旭大度地笑了笑,转身进入树林深处,从驮马上找来块毡子,递给宇文家的人,示意他们三个先躺下休息。宇文士及却不打算放过刘、李二人,身体刚歪着倒下,立刻用胳膊支撑起半个脑袋来,低声向李旭追问:“两位不怕死的将军可有了破敌之策?别告诉我你们骗了三百多弟兄们跟着,就是为了让他们扑上去当千秋雄鬼吧!” “刘某正为此事烦恼,若泊汋寨的人知道我等来援,双方里应外合,未必冲不破高句丽人的围困。可眼下四处都是敌军,实在难送进一条消息进去!”刘弘基拱了拱手,低声回应。虽然对宇文家的人一直印象不佳,但宇文士及能返回来和大伙同生共死,这份勇气已经赢得了他的尊敬。 “泊汋寨里边的人又不是傻子,听到动静,他们难道还肯束手待毙吗?”宇文士及笑了笑,继续冷嘲热讽。 闻此言,李旭不由得心中一喜,蹲下身体,低声追问:“驸马督尉是说,只要我等把声势做大,里边的人自己就会冲出来!” “他们现在是待宰羔羊,有任何机会都要向外蹦一蹦。至于如何把声势作大,想必难不住你们两个万夫不当的勇将!” “请驸马督尉不吝赐教!”刘弘基端端正正地给宇文士及行了个军礼,追问。 宇文士及说话难听,行径怪僻,但在其不考虑家族利益的时候,头脑却是世家子弟中数一数二的。他这样说,肯定是已经想到了破敌之策,为了弟兄们的安全,刘弘基不吝再受对方多少冷言冷语。 “你们二人不是最擅长放火吗?当年怎么烧的突厥大营,今晚继续烧就是。这点花样,难道还用我来教你!”宇文士及用纯白的眼球扫了刘弘基一眼,不屑地数落道。 “放火?烧突厥人?”李旭腾地一下站了起来,本能地就去摸刀柄。看看宇文士及那得意洋洋的模样,瞬间明白对方没有恶意。 “此计甚妙!”刘弘基和李旭迅速交换了一下眼光,都从对方心中读到了“佩服”二字。眼下树林里只有三百多名弟兄,运粮的马匹却还剩下近千匹。如果让惊马去踏营,肯定比人去踏效果大。并且在黑暗之中,火光最为明显。只要敌营中的火光烧起来,困在泊汋寨的弟兄们即使反应再迟钝,也知道突围的机会到了。 想到这儿,二人同时躬身,向宇文士及再次行礼:“多谢驸马督尉指点!” “你们能多救些人回来,我的安全保障也多些!咱们不该不欠!”宇文士及脸酸酸地,皱着眉头回答。 尽管他仍然是一副令人讨厌的模样,刘弘基和李旭对眼前这个世家子弟的印象却不由自主好了许多。二人旋即以树枝为笔,当着对方的面在地上详细规划起偷袭敌营的步骤。待把一切都商量得差不多了,抬起头,向对宇文士及咨询道:“督尉大人,您觉得这样安排可行吗?” “杀人放火的勾当,你们比我在行!”宇文士及翻了翻眼皮,继续用舌头喷射“毒液”。 “驸马督尉过奖,此火是为大隋所放,只求破敌,不必在乎身后声名!”刘弘基笑了笑,郑重地回答。 “你们难道不奇怪,我怎么知道你们在突厥放火,偷人家战马的恶行吗?”宇文士及见攻击不动刘弘基,换了个话题,得意地问。 “眼下距天黑尚早,督尉大人如果愿意说,刘某洗耳恭听。如果不愿意说,刘某怎敢勉强督尉大人!”刘弘基再次拱手,以礼貌当作最佳防守利器。 “下次给皇上献马,记得别献人家的一等良驹。有几个品种,突厥人是从来不卖的,除非你用刀子付钱。”宇文士及放下手臂,趟直了身体,酸溜溜地说道。“还有,骑黑马的那个小子,你别跟我说你不知道胯下坐骑是特勒骠,突厥王族的专骑!” 说罢,也不理会二人的尴尬,“毒蛇”闭上眼睛,轻轻地打起了呼噜。 ------------ 第五章 无家(5) 、、、、、、、 下午的疑兵之计很奏效,当围困泊汋寨的高句丽人听说有一支规模上万的大隋生力军从乌骨城方向杀来的时候,将士和渠帅们着实紧张了一阵子。正当大伙为没有及时攻下泊汋寨而暗自后悔的当口,游荡在外围的斥候又快速回报,隋军在距离泊汋寨二十里左右处突然后撤,眼下已经撤过了乌骨城,正快速沿他们来时的道路转向辽西。 闻此信,将军和渠帅们大松一口气。旋即下令弟兄们继续紧守营盘,以免泊汋寨的隋军趁机突围。至于进攻,暂时还是放一放吧。泊汋寨里有不少床弩之类的重家伙,为了几千名快饿死的人,把自家弟兄搭进去有些犯不上。 实际上,泊汋寨的规模非常小,里边的守军顶多不会超过四千人,高句丽人如果下决心攻寨,可以在两个时辰之内粉碎守军的防御。但自从萨水边奇袭隋军取得辉煌的大胜后,高句丽人拣便宜拣惯了,不再愿意对付有抵抗力的敌人。隋军无粮,这个事实天下皆知。只要将泊汋寨团团围住,用不了十天里边的人就会活活饿死。大隋朝统一制造的铠甲、刀矛、弓弩的质量强于高句丽制造的百倍,到时候大伙就可以进去随便拣,根本不会遇到半点抵抗。 打着这种如意算盘,十几个来自不同城市,都举着高句丽旗号的队伍将泊汋寨围了个水泄不通。他们之中有的是高句丽朝廷的正规军,有的是来自国内城、苍岩寨和哥勿寨的地方豪强武装,还有的干脆就是靺鞨族的部落,因为贪图高句丽人开出的赏金,背着国主偷偷来辽东打秋风。反正在大隋兵士眼中,所有辽东部族长得都差不多,大伙不怕事情败露了,引得大隋找靺鞨算账。 十几家兵马聚集在一处,彼此之间难免有些配合不周。而其中的破绽之处,就是刘弘基今晚下手的机会。 半夜时分,刘弘基和李旭带着三百名弟兄悄悄地迫近了敌军。每名将士除了坐骑外,手中还多牵了两匹战马。每匹战马的尾巴和后背上都绑了一大捆油糊糊的干柴。为了避免马蹄发出声音,刘弘基还用粮食袋子包住了马蹄。虽然这样做导致大量军粮不得不遗弃在树林中,但东征军已经全军覆没,再多的粮食也派不上用场了。 宇文述带着三十几个人,将剩下的五百多匹战马和一千多石粮食聚集在高句丽人营盘北侧二里左右的地方。除了看守粮食外,他们还要负责制造声势。所以每个人面前都树了十几捆干柴,每个人手里除了火折子外,都拿着一支号角。 借着夜色掩护,刘弘基、李旭、武士彟三人各带一个旅弟兄,从北侧的三个不同位置悄悄靠近了高句丽营墙。天快黑的时候刘弘基穿着从高句丽士兵身上扒下来的衣服在附近观察过,发现这一带防守极其薄弱,不知道是由于大意还是真的不懂,敌军居然没设置鹿角。并且,他们的营墙搭得也非常简陋。最外围的木栅栏高度不足五尺(汉尺),战马加起速来可以从上面轻松跃过。 李旭带领的队伍率先接近敌营,半途中,他将羽箭搭在了弓弦上。敌营门口,几个不知道是何民族的哨兵正在火堆旁闲聊,其中一个突然听到了些异样动静,抬起头来四下张望,刚把眼睛转向正确位置,喉咙下就被插了一根羽箭。 “呃!”“呃!”高句丽哨兵的面孔瞬间被憋成了青紫色。他痛苦地呻吟着,绝望地舞动着双臂,突然,喉咙处又有新鲜空气涌进了肺部,然后,他带着满足的笑容倒了下去。 第一波发动攻击的士卒,是李旭特意挑出来的射箭高手。七十步内射固定靶子,每个人都不会落空。这一轮打击效果好得出奇,仓促遇敌的高句丽士兵没等发出警报,就被李旭和弟兄们射翻在火堆旁。 “加速!”李旭收弓,拔刀,低声命令。 一百名怀着必死之心的壮士立刻狠踢马腹,受了痛的战马昂首欲嘶,舌头却被主人用木棍和皮索勒住,只能发出低微的喘息声。郁闷到了极点的战马把火气撒在了大地上,马蹄用力击打地面,数息之内跨越七十步距离,跃过高句丽人的营墙。 “放火!”黑风的身体刚一落地,李旭立刻大声命令。随即,他驱动黑风跑过火堆,点燃另两匹马身上的干柴,然后,快速松开了手中的缰绳。火苗迅速从马尾巴延伸到了马屁股,担负着踏营使命的战马张开四蹄,流星一般向连营深处扎去。 六百多个流星快速在高句丽大营中窜动,跟在流星身后的,是三百把雪亮的钢刀。放完火马后,李旭、刘弘基、武士彟等人立刻展开攻击,没等敌军做出任何反应,已经踏翻了第一重营帐。 “点火!”看到敌营中冒出火光,宇文士及大声命令。三十名士兵打着火折子,快速点燃了一千多个分散排列的柴草堆。然后,他们吹响了进攻的号角。 “呜――呜――呜”,深夜里,突然迸发出来的号角声惊天动地。远远地,仿佛有几十万大军打着火把,向高句丽人的连营中扑了过来。 整个虎头山被这连绵的号角声所唤醒。 李旭不想给敌人醒过来的机会,手中黑刀仿佛渴望着嗜血般,每次挥动,都夺走一条生命。他左手上是一根火把,每次用右手将拦阻在面前,半梦半醒的高句丽人送到佛国后,左手的火把立刻舔上敌军的帐篷。被火势所迫,躲在帐篷里面试图拿起兵器反抗的高句丽人不得不光着身体冲出来,没等眼睛适应外面的火光,他们的身体已经被李旭身后的骑兵直接用战马趟翻在地上。 三条巨大的火龙,迅速向营盘中央延伸。以火龙为中轴,还有数百火球无任何规律地翻滚扩散,那是背负着柴草的战马。它们今夜注定要战死,但它们用死亡换回了无数人生存的希望。 战马的舌头都被马衔勒着,无论多么惊慌,多么痛苦,它们都无法发出响亮的嘶鸣。战士们口中都含着树棍,无论多么紧张,多么兴奋,他们都不会发出怒吼。杀戮,他们只是在无声的杀戮。无声地将死亡向前推进。这种诡异的杀戮比远处的连绵角声更令人恐惧,刚在睡梦中醒来的高句丽人快速崩溃了,很多人想都不想,光着身体逃出营盘,没有任何方向地四散逃去。 可他们的敌人却丝毫不懂得怜悯,只要有活物挡在面前,立刻毫不犹豫地策马踏去。半梦半醒之间的人动作远不及平时灵活,高句丽人往往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惊呼,就被马蹄踏翻在地。然后,就是另一匹战马的前蹄。巨大的重量不是血肉之躯所能承受,不出三匹马,就可以结束一条鲜活的生命。血与火交织铸就通往地狱之路,地狱就在道路的两边,那些被踏伤却没有被踏死的高句丽士兵、农夫、打秋风的牧人挣扎着,惨叫着,一声比一声凄凉,一声比一声绝望。 武士彟被高句丽人的惨叫声吵得头皮发麻,不像李旭和刘弘基那么“有经验”,今天是他第一次带兵实战。所以,他这条火龙的威胁要比其余两条火龙小得多。这种情况无形中导致了恶性循环,某些刚从睡梦中惊醒的高句丽士兵,本能地把武士彟附近的黑暗处当成了安全地带,不顾一切地向这附近涌。 武士彟把推进缓慢当作一种耻辱。他出身商吕,如果不是跟李旭有同病相怜的感觉,再爬三年,他也爬不到旅率的位置上。平时大伙开玩笑,偶尔会讽刺一些暴发户攀附豪门的焦急心态,说者无意,听在武士彟耳朵里却总觉得对方讽刺的就是自己。 整个并州,木材生意几乎全控制在武家门下。如果武家不算暴发户,其他小打小闹的商贩就全可称为乞丐。所以,武士彟心中一直憋着口气,想找机会证明“寒门”出身的子弟不比官吏人家的后代差。“寒门”出身的子弟,一样可以凭自己的行为荣耀整个家族。 几个身无寸缕的高句丽人提刀挡在了武士彟的马前,他毫不犹豫,挥刀就砍了过去。对方这几个人显然经过正规训练,虽然没有铠甲护身,却不慌不忙,一个斜向跳开,吸引他的注意力,一个低身侧滚,试图在被马蹄踏中前创造奇迹。另一个直接从侧面跳起来,半空中扑向武士彟的马鞍。 武士彟匆忙撤刀,将半空中扑下来的那个人砍飞了出去,然后轻拉缰绳,用战马前蹄踏向试图砍马腿的高句丽勇士,就在此时,斜向跳开的那个家伙又扑了回来,直接挥刀砍向武士彟的小腿。 “去死!”一个声音突然在阴影中爆发出来。齐破凝压低长槊,把袭击武士彟的高句丽人挑在了槊尖上。 战马的速度过快,长槊挑着高句丽人的尸体冲向了正前方。平时训练总偷懒的家伙无意间取代武士彟成了这个旅的刀锋,周围压力骤然增大,手中的长槊却因为多了一个人的重量,根本不听使唤。 十几把钢刀同时向齐破凝砍来,没穿衣服的高句丽人仿佛都疯了般,根本不顾被战马活活踏死的危险。 “俺老齐完蛋了!”齐破凝胡乱用长槊扫翻了两个人,然后闭上了眼睛。刹那间,他有些后悔,随后,心头涌起一片安宁。 ------------ 第五章 无家(6) 、、、、、、、 三百壮士怀着死志而来,他们却不愿看到自己的同伴战死于眼前,没等敌人的刀锋靠近齐破凝的身体,距离他最近的王元通挥动着一根着了火的长槊冲到了朋友的身侧。 王元通的武艺和齐破凝在半斤八两之间,但他的兵器却大占便宜。为了在营寨中纵火方便,王元通特意把一捆干柴挑在了马槊上。着了火的干柴迸射出无数红星,逼得杀过来的高句丽人不断后退。这些连铠甲都没穿就上前拼命的家伙也许不怕死,他们的身体和毛发却没人的意志力一样坚强。连声惨叫之后,齐破凝转危为安,武士彟和另几名骑兵杀上来,把他和王元通挡在了攻击队列内。 “谢了!”齐破凝低声说道,方欲纵马继续向前冲杀,忽然,他听见了一阵诡异的“嗖嗖”声。 “有人放箭!”狂奔中的骑兵们大声喊道。高句丽人疯了,根本不顾附近的袍泽身无寸缕。他们采用这种密集的射击方式,杀伤最大的肯定是自己人。 漆黑的夜空突然塌下了一块,近百支羽箭呼啸着落下。射翻挡在骑兵们身前的高句丽人,射翻着了火的战马,射翻前冲的大隋骑兵。 死亡毫无预兆地疾掠而来,无情地夺走最外围的骑兵和战马的生命。王元通身上挨了两箭,胸口处传来的剧痛令他几乎跌下马去。冲在他正前方的那个不知名的弟兄连人带马被射成了刺猬,前冲数步,一头栽进了赤裸的人群。武士彟被人射中了大腿,骑兵甲抵消了弓箭的大部分力道,但箭尖在肉里随着马匹的颠簸一下下地刺激着他的经络。 这队人马的攻击速度猛然一滞,紧跟着,他们就看见有无数高句丽人冲上来,伸手去砍死去袍泽的头颅。数十双眼睛立刻红了,王元通回手折断身上的箭杆,纵马上去用火槊将两个高句丽士兵砸成了滚地葫芦。武士彟不顾腿上疼痛,大吼一声,挥刀扫开一片血雾。 “里边肯定是个当官的,跟我上啊!”武士彟凄厉的喊声在夜空中回荡。 “杀,杀当官的。杀一个够本,杀啊!”王元通声嘶力竭地大喊,一根长槊使得毫无章法,却迫得身边士兵连连后退。 更多的高句丽士兵联手冲上,试图给后排的弓箭手制造杀机。武士彟不顾头顶传来的羽箭呼啸,一把横刀舞得如转动的车轮。车轮两侧,血光翻滚,四、五个先后高句丽士命赴黄泉。 猛然,他看见了前边组织人手放箭者,一带战马撞了过去。那个穿了半件铠甲的异族将领转身欲逃,被战马狠狠踢中后背,口里喷出一股鲜血,惨叫着倒在了地上。 杀红了眼的骑兵们将弓箭手尽数踏翻,然后,直接冲向对方要保护的营帐。双方距离已经不足百步,火光下,他们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胖子,正在亲兵的搀扶下向马背上爬。 “哪里走!”武士彟一马当先,直扑胖子。这个家伙是个当官的,杀了他,就是阵斩敌方上将。即便自己随后战死了,二人的名字也要一起被载入大隋征战史。 胖子身体很沉,心里又慌,爬了几次都没能爬上马背。听到武士彟的喊声,他反而跳了下来,从亲兵手中抢过一把弯刀,正面迎上了武士彟的战马。 “去你奶奶的!”齐破凝高速冲上,他的兵器比武士彟的长,与步卒做战最为有利。长槊瞬间刺穿一个扑上来的亲兵,借着惯性把胖子捅翻在泥地上。 “砍了他的首级,放火烧掉这个帐篷!”几个骑兵吐掉口中木棍,大声提醒。杀死敌军主将可以最大程度动摇敌方军心,这是每个士卒都知道的常识。齐破凝跳下马,不顾身边袭来的弯刀,抱起还地上打滚的胖子,把他举到了武士彟身侧。 盘旋着战马替齐破凝抵挡敌军的武士彟毫不犹豫地挥刀,把一个硕大的首级砍飞上半空。 血光四溅! “埃斤大人死了!”无数半裸着的士兵哭叫道。忽然,他们潮水般四下散去。 “埃斤是什么东西!”齐破凝听不懂对方的语言,身边压力一松,立刻跑上前捡起对方的首级。顺便从地上拣了一根火把,扔进了不远处那个暗红色的大帐。 时值夏末秋初,这个季节所有营帐都是由葛、麻或者丝绸等薄料做成的,非常易燃。那座暗红色的大帐显然是件高档货,被火星一沾,迅速着了起来。 失去主将的一营敌军立刻大乱,挡在武士彟等人面前的压力骤减。几个骑兵学着王元通的样子,在兵器上挑起火把,毫不客气地向前猛冲。来不及穿铠甲护身高句丽人和辽东部族战士无法忍受被烧成烤猪之苦,雪崩一样后退。 此刻,整座连营的北侧都腾起了火光,高句丽人,靺鞨人、还有其他不知名的辽东部族战士被烧得东躲西藏。过分混乱的建制造成了统一指挥的不便,没受到火焰波及的其他营垒想过来救援,也无法及时做出有效行动。 火光继续向前延伸,战马踏翻挡在面前的一切。有人在半途中被冷箭射下了马背,整支队伍的速度却丝毫不减。前方的敌人比侧面的敌人更多,杀死了前方的敌人,就等于给落下战马的弟兄们报了仇。每个人都认为自己今夜必死,每个人在死亡面前都将生命的力量发挥到了极限。 在这种不顾生死的打击下,北侧高句丽人的第二道、第三道营盘在半个时辰内土崩瓦解。为了饿死在泊汋城里的这股守军,高句丽人投入了足够的兵力。层层叠叠的营盘好像没完没了,突破一重又是一重。 前几道营盘将士的牺牲,为驻扎在第五道营盘的高句丽将领苻驹赢得了时间。他是从国内城赶来助阵的将领,出身于高句丽大姓苻家,祖上曾在前秦大王苻坚帐下做效过力,因此被赐姓苻。几代人下来,苻驹对原来的姓氏已经记不清楚,但中原作战的习惯在他身上还保持得很好。 每晚睡觉时,苻驹不准自己麾下的士卒睡毡塌,而是命令他们把毡子铺于地面上,把箭壶当枕头枕在后脑勺下。这个习惯让他们很快就对劫营行动做出了反应。看到前方几座大营中腾起的冲天火光后,苻驹命令麾下士卒迅速排成方阵,在自家营帐附近以逸待劳。 敌军推进的速度让他来不及制造矩马,就在方阵刚刚列好的刹那,几千溃卒哭喊着冲了过来。 “射杀!”苻驹毫不犹豫地命令。弓箭手闻令弯弓,将自己的袍泽一排排放倒在血泊中。 冷酷的杀戮让晕头转向的溃兵找回了数分理智,他们尖叫一声,绕开夺命的方阵,撞到礁石的洪水般从方阵侧面流走。 没等溃兵散尽,刘弘基所带的一旅骑兵已经冲到了。来自国内城的高句丽人毫不犹豫地松开弓弦,将自己的同胞和隋兵笼罩在同一片箭雨内。 在羽箭落下的一刹那,刘弘基的两名亲兵策动坐骑挡在了主将的马前。当刘弘基挣扎着从亲兵的遗体下探出头来时,冲在最前方的二十几骑已经有一半凋落。 火龙推进的速度登时停滞,所有人都看清楚了前方那道死亡陷阱。没等刘弘基在骤然打击下缓过神,旅率李良大喝一声,冲上前去。 “弟兄们,咱们不能停啊!”李良拼命磕打着马腹,冲向敌阵。, 的确,大伙不能停止攻击。被困在泊汋寨的袍泽们还没及时做出响应,所以,他们无论如何也要把杀戮和混乱继续进行下去。 二十余骑快速杀出,跟着李良冲向敌阵。一边跑,骑手们一边拉开彼此之间的距离。这是大隋骑兵的冲阵队形,彼此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可以避免他们在敌军羽箭打击下全军覆没。同时,后排骑兵可以与前排骑兵错开,在前方流出的空隙上,对敌军施加新一轮压力。 “护粮军,三叠阵!”刘弘基沉声怒喝,跳上一匹属下让出来的战马,冲进了第一波骑兵带起的烟尘内。 三十骑,毫不犹豫与刘弘基跑成一排,透过火光和烟尘,他们看见李良等人在箭雨中呼喝前行。有的战马已经倒下了,有的战马背上永远失去了骑手,有的人身中数箭,还在继续冲击。 最后三十几骑狠夹马腹,跟在了刘弘基等人留下的烟尘内,他们是第三叠,也是本队最后一叠。 “冲啊!”李良挥舞着横刀,冲向密集的羽箭。他听见羽箭打在铁甲上的叮当声,听见耳畔呼啸的风声,听见背后的马蹄声,听见远处的号角声犹如虎啸龙吟。 虎啸龙吟声里,旅率李良倒了下去,战马载着他的残躯,狠狠撞进了高句丽人的方阵,撞出了一条血色长河。 号角声来自二里之外。 “吹角,吹角,大声,大声!”宇文士及在千余堆篝火间狂喊,火光照亮了他那苍白的脸色。听着远处的喊杀声,看着高句丽大营内腾起的火光,他突然间感到有一丝悔意。 ‘以三百击数万,这真是疯子才会干的事情。’他微笑着想,‘老子这次脑袋肯定是被饿糊涂了,居然跑回来和两个李家的人一起送死!’ 如果不是被李建成那句“宇文家的废物”所刺激,宇文士及肯定自己不会冲动到自寻死路。但是,这一刻他却觉得心中有股从没有过的痛快。没有家族利益牵扯,不涉及到升官发财,只为了自己的良心,自己的良知…… ‘良心和良知这东西,我有吗?’宇文士及苦笑着自问,想起肩头纠缠不清的责任和利益,他忽然好生羡慕李旭这种寒门子弟。 他忽然想放声长歌,在这烈焰与喊杀声中永远地迷失。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宇文士及把号角放在嘴边,“呜呜呜”吹得声嘶力竭。 刘弘基成功地冲入了敌阵,随即陷入了重围。骑兵是步兵的天敌,此话适用于双方人数差得不太多的情况下。此刻,在敌阵中冲杀的骑兵还剩四十几个,而周围的敌军足足有四千。 他手中的长槊已经开始变得沉重,被夹在铁甲缝隙中的箭尖也一下一下地向肉里边钻。但他的手却不能停下来拔箭,这一刻,只要动作稍有迟缓,倒下的人肯定是自己。 这样缠斗下去,最后的结果肯定是自己一方全军覆没,刘弘基没有丧失理智,他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突破点。他已经发现敌方主将距离自己不到二十步,但这二十步的距离却怎么也无法缩短。 对方主将是个知兵的人,不会傻到与陷入绝境的敌人单挑。他小心翼翼地收缩着手中的兵马,像一头苍狼小心地指挥着狼群靠近自己的猎物。最后那一击已经不远了,他从隋军将领的动作上已经看到了疲态。只要将疲劳积累到一定程度,他就可以发出最后一击。 “啊!”一个高句丽武士被刘弘基用长槊挑起,远远地甩出了战团。但是,第二名高句丽武士又快速扑上,高速移动着,寻找战马和人之间的薄弱点。第三名高句丽人出现在刘弘基的马鞍后,已经降下来的战马速度无法摆脱来自背后的攻击,第四名高句丽人狞笑着持枪刺向马腹……. 刘弘基手中的长槊刺穿了距离自己最近的那名高句丽人的喉咙,毒蛇一样迅速收回,咬断另一名高句丽人的脖子。然后横扫,磕开了刺向马腹的长枪,紧接着,他猛夹马腹,试图用突然提速的办法躲开后方的敌人。 战马的体力被他压榨到了极限,一个跳步跨越了丈余距离。来自背后的袭击落空,刘弘基心中忍不住一阵狂喜。但他的笑容快速被冻结在脸上,因为,那名总是和他保持一定距离的高句丽主将此刻也策马向前跨越了一步,一个跨越,就杀到了刘弘基身边。 刘弘基的长槊被敌将的亲兵架在了外围。他弃槊,拔刀,刀锋还没等提起来,敌将的刀刃已经砍到他脖颈边上。 刘弘基毫不犹豫地将后脑勺贴向了马鞍,如果在高速奔跑过程中,这个动作足以躲开敌人的弯刀,救回他自己一命。但现在战马的速度趋近于无,敌将手中匹练一样的刀光在空中转了个弯,径直对着他的小腹抽了下来。 刘弘基弃马,落地,在坐骑倒下的瞬间,一个箭步冲到了敌将马腹旁,手中横刀狠狠地刺进了眼前的大腿。他听见一声痛呼,然后看着敌将在自己眼前落马,接着,四、五个敌兵围上了他,刀光又冷又急。 “杀了他,给我杀了他!”苻驹大声喊道。眼前这个隋将太凶悍了,让人不得不放弃了活捉他卖钱的念头。 忽然,他的声音停止了。不可置信地看见一根羽箭撕纸一样撕破了自己的重甲,然后,他带着满脑子发财梦想软软地倒了下去。 李旭和武士彟先后靠拢过来,冲进了苻驹精心布置的方阵。理智尚存的人在众寡悬殊的情况下轻易不会用骑兵冲击有准备的方阵,但今天苻驹不小心遇到了三百多名疯子。武士彟策动战马,在围困在刘弘基身边的数重敌军中冲开了一条血路。李旭唯恐救援不及,在三十步外放了一记冷箭。 看到自己家主将被杀,方阵中的高句丽士兵登时乱了套。有人试图冲过来给将军大人报仇,更多的人却想的是如何逃避。就在他们犹豫的时候,身背后突然又响起了激烈的马蹄声。 “杀!”二百余浑身是血的骑兵从另一侧冲入方阵,最前方的一匹瘦马上,有员壮汉手持铁蒺藜骨朵,挡者披靡。 ------------ 第五章 无家(7) 、、、、、、、 李旭认识来人手里的兵器,当日在辽水东岸,刘武周手持一柄铁蒺藜骨朵,与左武卫的将士们将高句丽人的军阵冲了个七零八落。当日,他曾经为对方的壮举热血沸腾,今天,他知道自己可以和对方一样勇敢。 “向这边冲!”李旭一边纵马践踏高句丽士卒,一边向刘武周大喊。挡在他马前的那伙腹背受敌的高句丽人此刻已经完全失去了方寸,大部分人丢下兵器,没有没头苍蝇一样疯跑。慌乱之中,个别人甚至把身体主动凑到了马蹄下,被战马重重地一踏,惨叫着,骨肉分离。 “这边,这边,冲散高句丽人!”武士彟带着几十名护粮壮士齐声高喊。他们的声音吸引了突围者的注意力,刘武周抬起头,看到骑在特勒骠上的李旭,精神登时大振,信手将挡在面前的两个高句丽士兵捣矮了半尺,扯开嗓子大叫道:“弟兄们,皇上派人接咱们来了。加把劲儿啊!” 跟在刘武周身后,已经筋疲力尽的骑兵终于看到了近在咫尺的援军,一瞬间士气暴涨。他们中间不少人认识刘弘基和李旭,当日皇帝陛下亲授二人官职,不知羡慕坏了多少心存封侯之志的武士。此刻,二位皇帝陛下亲自授职的将领已经杀来了,百万大军还会远吗? 心中存在希望,人就可能被激发出最大的活力。两百多名骑兵同声呐喊着,突然间气势如虎。在前后两侧同时打击下,高句丽人最后一道防线土崩瓦解。两方将士快速汇流到一处,没等刘弘基开口询问,刘武周大声叫道:“后边还有三千二百步卒,刘将军,是皇上派你来救我等的吗?” “士彟,带着刘队正向外冲,走中间那条道,把挡在眼前的一切活物清理干净。仲坚,你和我带人断后。刘队正,跟着武旅率向前!”刘弘基无暇向对方解释自己受谁指派而来,也无暇考虑身为左武卫队正的刘武周怎么跑到了泊汋寨中,伸手向来路上三条火龙中间那条指了指,大声命令。 武士彟一愣,本能想拒绝这个差事。看看刘弘基等人疲惫的眼神,咬着牙点点头,拨马向外冲去。 “弟兄们,跟我上啊!”刘弘基高兴地喊。眼前高句丽连营到处都是火光,不知道多少大隋兵马在四下放火。援军来了,大伙有救了,骑兵们冲着,冲着,忘记了一切疲劳。 此刻,来时的道路已经变成了一条火焰之河。河岸边,所有的帐篷都在燃烧,人和马的尸体都被烧了焦黑色,冒着油脂,火苗四溅。从天而降的灾难将经验不足且指挥混乱的高句丽人打懵了,有人站在火焰河流中哭喊,有人拿着木矛徒劳地击打着烈火,还有人茫然地蹲在地上,双手抱着脑袋,望着被砍死和烧死的同伴发呆。 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结果,那些上当受骗的隋军明明饿得已经拎不起刀。那些入侵者明明已经被击溃,脑袋被垒成了佛塔,尸体被搭成了边墙,从马砦水的源头一直垒到出海口。高句丽明明已经大获全胜了,怎么平地上又冒出来一支敌人的生力军,并且这支生力军出手又如此狠辣! 没等高句丽人把一切想清楚,骤然折回的马蹄声又让在上一轮打击中的幸存者们魂飞魄散。武士彟带着四十多名弟兄凶神恶煞般冲了回来,见到活物兜头就是一刀。在他们身后是无数骑兵,领头那个壮汉拎着一把硕大的铁疙瘩…… 没有人还能鼓起抵抗的勇气,幸存者唯一的反应就是拔腿逃命,躲开这些凶神恶煞。有人躲避稍不及时,就被武士彟用横刀跺翻。有人侥幸避开了护粮军的刀锋,却逃不过刘武周的铁蒺藜骨朵。 向外冲的速度比向里冲至少快了三倍,片刻后,刘武周所带二百骑兵已经闯出了高句丽人的包围。“大军在那边,你先过去!”武士彟指指远处那支声势浩大的火把群,大声说道。然后,一拨马头,第二次闯入高句丽人的营寨。 “喂!”刘武周低低喊了一声,不明白武士彟等人为什么领路不领到终点。猛然,他发现武士彟跟在身边只有四十几个士卒。 “他们不是皇上派来的!他们只有那么几个人!”真相是如此令人觉得不可思议,又是如此令人凛然起敬。刘武周如同被人当头浇了桶冷水,浑身上下,每寸肌肤,每个毛孔都冒出了丝丝寒气。“刘将军好像受了伤,还有那个李校尉,他身边也没几个弟兄……” “咱们不能看着人家去拼命,受伤的,去火把那边!能抡动家伙的,跟我杀回去!”刘武周疯狂地叫着,拨转马头,追向远去的武士彟。二百多刚刚逃离生天的隋兵愣愣地看了看远处的火把群,然后看看发了疯的刘武周和远去的武士彟,近一半人毅然拨转了马头。 指挥混乱的高句丽人经受不住骑兵们的反复蹂躏,跑得动的,远远的都逃开了去。受了伤的人,也用双手爬着,尽量远离那条死亡通道。那伙大隋士兵是疯子,同一片区域他们反复冲杀了至少四次。没有人愿意和疯子玩命,即使对方身上的铠甲再值钱也没有人愿意。 当武士彟第四次闯入高句丽营寨时,道路已经被清理得相当“干净”了。倒塌帐篷和焦干的尸体上跳出火焰,照亮这条用血肉铸就的通道。三千多步卒彼此搀扶着,在骑兵的指引下跑出重围。一个骑在马上的金甲将军在数个亲兵的护卫下向武士彟施礼,被他毫不客气地忽略过去。这一刻,武士彟不关心谁能赏识他,让他仕途顺利。他关心的是队伍最后,那里有与他同生共死过的袍泽,当初他们有三百人,现在,无论剩下多少,大伙要一同走出高句丽的营寨。 他接到了王元通,接到了齐破凝,接到了脸色发白,浑身是血的秦子婴,在队伍的最后,他看到了被人搀扶着的刘弘基,看到李旭抱着旅率李良的尸体,缓缓向自己走来。他还奢望再看到几张熟悉的面孔,目光所及,却是一片失了火的天空。 “不用再找了,全部都在这了!”刘弘基走过武士彟身边,低声说道。 ------------ 第五章 无家(8) 、、、、、、、 听了刘弘基的话,众人无不落泪,看了看身边漫天火光,恨不得这场大火永远烧下去,将高句丽人烧得亡国灭种才好。 是夜,护粮军壮士三百杀入敌营,带伤而归的,只有六十三人。 是年,高句丽君臣以隋军尸体垒起长城,沿马砦水南岸绵延竟达百里。被刘弘基等人从泊汋寨中救出的这支残兵,居然是马砦水兵败后规模最大的队伍之一。 这支队伍完全是凭着心中的希望在支撑,才彼此搀扶着逃出了重围。一直冲到宇文士及面前,大伙儿还坚信是皇帝陛下派了精兵前来相救。及看到那数千根火把和火把下三十几个吹号角吹得脸色都开始发青的士卒,才明白此地设得不过是疑兵,其他所有援军,已经在敌营中跟大伙见过面了。 众人又惊又怕,有胆小者便要夺了马匹先走。宇文士及却冷了脸色,拎着横刀站在驮马前,大声骂道:“你们还是带把儿的么,救命恩人还陷在敌营里,自己就想跑了?辽东这么大,四处都是敌军,你们能跑到哪儿去?即便跑回了中原,你们有脸面对祖宗吗?今天大伙要么留下来与救命恩人共同进退,要从我宇文士及尸体上踏过去。想当白眼狼夺粮食和马匹先逃,却是门儿也没有!” 他平素就以口舌凌厉见称,此时心中动了怒,话更是说得尖酸刻薄。想夺马的残兵人数虽然多,一时却谁也没勇气上前砍翻当朝皇帝的驸马督尉大人。僵持数息之后,又有几十名刘武周麾下的士卒策马赶了过来,护在了宇文士及身侧。 残兵们自觉心虚,被宇文士及用目光逼得连连后退。回头望着高句丽人那连绵数十里的营寨,又唯恐敌军追过来,自己再陷入重围。正彷徨无措得时候,忽然听见有人朗声说道:“驸马大人骂得极是,我等若是现在就走,这辈子也休想在人前抬头。况且我等都不认识路,走也走不多远。不如等劫营壮士归来,大伙一同杀回辽西去!” 众人闻声回首,只见沃沮道军将薛世雄骑着匹羸弱的老马,慢慢来到火把下。在马砦水畔大军被高句丽人杀散后,此人带着几十名亲卫闯到了泊汋寨中。泊汋寨能坚守到今日,全凭他在其中运筹调度。今晚大伙能成功逃离,也是全赖薛将军看到营寨外的火光后当机立断,下来弃寨突围。因此,薛世雄在这支残兵中极负众望,听他这么一说,不由得大伙不暂时把各种念头放下来。 薛世雄行伍多年,遇到刘弘基时,已经隐约觉察到前来救援的将士不多。待见到这数千支火把,立刻就明白了所谓援军,就是半路上碰到那么几个人。佩服之余,心中难免升起几分悻悻相惜之意,当即跳下战马,高声喊道:“薛某平生自诩为勇,今日方知何为大勇大智。如此大智大勇不可不敬,大伙列队,跟我去恭迎勇士归来!” 说罢,亲自站在火把前抱拳肃立。众军士见薛将军如此,也猛然想起了自己性命多亏他人所救。一个个红了脸整队,在薛世雄身后抱拳施礼。 须臾,刘弘基和李旭等人赶到。大敌当前,二人不敢与薛世雄过多客气,立刻建议众人撤军。至于那数千支火把,则留在原地继续发挥余热。连营中高句丽人不清楚到底来了多少敌军,居然不敢来追。尽管如此,残兵们也不敢再沿乌骨水大摇大摆地回家,而是在宇文仲的带领下匆匆向北赶了一夜,到了天明时分,才找了一个隐蔽的山谷暂时驻扎。 那三千多人已经数日没闻过军粮味道,脚步一停,立刻嚷嚷着要分米做饭。宇文士及却板了脸,只准每伙人共领半斗米去熬粥,至于失去了建制的散兵,则要他们自己组伙,每十人推出个伙长来,登记了名姓,才准许领取口粮。众军士气得破口大骂,想动粗抢夺,却被王元通带着人用刀背给硬砸了回去。 “我等舍生忘死,难道救得全是些个没良心的畜生吗?怀远镇距此要走八百余里,一天把所有粮食吃光了,你们明天就等着高句丽人来割脑袋吧!”王元通气哼哼地咒骂,将带头闹事者打得满地乱滚。一些有理智的军官也明白王元通说得没错,因此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就是不肯为自家弟兄出头。 折腾了一个多时辰,众军士终于都吃到了早饭。沃沮道军将薛世雄安抚好了麾下弟兄,讪讪地来到护粮壮士面前致歉。看到刘弘基、李旭等人个个身上带伤,薛将军心里感动莫名,恭恭敬敬地拱手肃立,说道:“儿郎们是饿晕了,神志不清,所以才一再做鲁莽之事,诸位恩公不要在心里计较。薛某保证,此事绝对不会再度发生!” “薛将军客气了,大伙此刻同生共死,哪里还分什么彼此。只是军粮实在不多,无法让大伙敞开了吃!”刘弘基在两个亲兵的搀扶下,站起来还礼。 “薛某知道这个道理!诸位大恩,薛某不敢言谢。若此番侥幸逃得生天,陛下面前,定要奏明诸位相救之功!”薛世雄目光扫过众人,诚恳地说道。 如果这话说在昨晚之前,李旭等人定然会非常高兴。薛世雄是当朝有名的勇将,有他的保举,大伙升官的希望就又多了几分。可经历了昨夜一场血战之后,此刻大伙宁愿把身上的所有功名丢光了,也想把战死的好兄弟们唤醒过来。因此身上的表现未免索然,只是淡淡地拱了拱手,就算回应。 薛世雄身为从三品将军,职位远远高于众人。见大伙对将军大人如此冷淡,他身边的亲兵不觉有些忿忿不平,鼻孔里轻哼了一声,便欲上前斥责。才迈动脚步,却被自家将军用目光给瞪了回来。 刘弘基为人老到,见几个亲兵的动作,已经知道薛士雄难堪,叹了口气,低声向对方解释:“昨夜一战,兄弟们死伤惨重。大伙此时心中难过致极,若有失礼之处,还请薛将军包涵则个!” 闻此言,薛世雄心下也是黯然。叹了口气,回答:“若无弟兄们舍命相救,薛某的人头必被高句丽贼子割去累塔。救命大恩于前,薛某怎敢胡乱挑理。诸位兄弟尽管放心,他日待重整兵马,薛某必要重来此地,以高句丽人之血为死去壮士报仇!” “报仇的事情,也不着急提,再这么乱下去,不用高句丽人追杀,咱们自己就火并了!谁还有命回到辽西去!”宇文士及凑上前,带着几分谴责的意味提醒。 “那是自然!”薛世雄点头,脸上未免带出几分羞愧意味。同时,他心中暗自纳罕,不明白宇文家和李家之间的怎么关系忽然好了起来。自从李渊在皇上面前失宠后,善于逢迎的宇文述便一直明里暗里对李渊下黑手。没想到关键时刻,送粮救宇文述的居然是李渊的部将。而昨夜舍命捍卫李渊部将利益的,居然是宇文述的儿子。 转念一想,此刻大伙都深陷在高句丽境内,能不能活着回国还属于未知。此时再分你家我家,未免太缺心机了。想到这儿,心中疑惑顿解,陪了个笑脸,低声补充道:“所以,薛某才必须几位壮士相助。我观那高句丽之兵,人数虽众,却缺乏训练。若同等人数正面交战,其未必是我等对手……” “三十万人都战没了,还提什么骁勇…….” “薛将军有话尽管说,我等听你号令便是!” 宇文士及、刘弘基二人几乎同时回答。薛世雄又拱了拱手,压低了声音向大伙解释:“咱这三千多兵马本是百战精兵,饿得久了,才失了斗志。如果能让他们养足精神,定然能杀出一条血路来。只是这些人并非全是薛某部属……” “非将军部属,那他们是谁的麾下?”宇文士及皱着眉头追问,压根不体谅薛世雄的难处。 薛世雄又叹了口气,将这支兵马的从属一一道来。半个月前,宇文述老将军曾派了数千骑兵先行返回,在泊汋寨等待军粮补给。因此,在萨水战败后,数十万大军都把泊汋寨当成了救命稻草。马砦水一战,侥幸逃离生天的士卒皆向泊汋寨亡命,待逃到了寨里,才知道那数千铁骑出寨去救援大伙,早已经被高句丽人全歼于途中了。 大伙六神无主,欲转身再逃,高句丽人却已经将营寨四下围住。不得已,众人推举了薛世雄这个残兵中职位最高的人做头领,出身于左武卫的队正刘武周也因为其勇悍善战,被薛世雄临时提拔了作为骑兵旅率。 高句丽人生性残忍,抓住俘虏后往往立刻就地斩杀。死亡的威胁下,寨中残兵拧成了一股绳,拼命抵抗,打退了高句丽人数十次强攻。后来,高句丽人见强攻伤亡过大,便换强攻策略为久困,准备把营寨中残兵活活饿死。亏了刘弘基、李旭等人冒死杀到,众人才有机会逃出了生天……. “薛将军既然已经被推举为头领,就继续号令大伙便是。我等不才,愿在将军麾下助一臂之力!”听完薛世雄的介绍,刘弘基大度地表态。 “大伙性命都是刘将军所救,这领军之将,本该刘将军担任才是!”薛世雄连连摆手,小声地谦让。 领兵打仗,最忌讳令出多门。薛世雄官职虽然高,但眼下军粮、马匹、善战的士卒,包括刘武周麾下的那些骑兵,都控制在刘弘基手里。所以,他宁愿让贤于刘弘基,也不愿将来行军途中让大伙无所适从。 刘弘基却没有心思争这支残兵的领导权,摇了摇头,说道:“将军行伍多年,阅历、经验和职位都高出末将甚多,所以,这支兵马还是由将军号令,刘某定全力协助,为将军分忧!” “不如这样,薛将军做主将,刘将军副之。军粮且由王参军主管,骑兵便由李校尉统领。大伙分工协作,尽量把全部人马从绝境中带出去!”没等薛世雄再度推辞,宇文士及出面建议道。 他是当朝皇帝的女婿,军职虽然不高,地位却是数一数二的尊贵。由他提出建议,众人岂有不遵从之理。况且这个建议也不偏不奇,刚好照顾到了将来可能发生冲突的各方。所以大伙都出言表示赞同,七嘴八舌,片刻工夫就捋顺了军中上下关系。 当下,薛世雄将所有队正以上军官召集到一处,向大伙说明整军的目的。众人见救命恩人都不反对此支兵马以薛世雄为主,自然纷纷点头答应。薛世雄先谢过了大伙信任,然后任命刘弘基为这支兵马的副将,与主将一道掌管军务。宇文士及为监军,负责督促将士们遵守号令,严肃纪律。王元通为行军主簿,齐破凝为司仓参军,负责决定每日的军粮开销,并且组织人手沿途射猎,补充军需。然后把所有骑兵集合起来,并从运粮的马匹中挑出百余匹脚力相对强健的,组成了一支足额的骑兵团,校尉职务由李旭暂领,刘武周副之。又找了五十多名有经验的老兵,配上战马担任斥候,由宇文仲、宇文季两个人负责统领。 待把军官团队确定后,薛世雄又把其余所有残兵召集起来,打乱原来建制,粗略分成了九个团,各自指派了校尉,队正。然后再次向大伙申明军纪,表示虽然在混乱之中,如果有人私自离队,或者不从号令,一样适用于大隋军法。 “弟兄们,我们还有两千石粮食,四百匹驮马。”薛世雄跳上一块大石头,冲着众人喊道。这个数字是他刚从王元通口中问到的,在跳上石头的一瞬间,他把粮食的数字夸大了三分之一。 “如果省着吃,按每人每天一斤米计算,咱们可以再吃十五天饱饭,而从这到辽水,有十二天路程。中间有山,有河,还有数不清的高句丽人。我不想勉强大伙,只想问一句,你们是愿意在此坐以待毙,还是跟我杀回自己的家!想回家的,抽出你们的刀来!”薛世雄抬高了声音,对着众人怒吼道,仿佛这一刻,他带领的依然是数万百战精锐。 “回家!”将士们振臂高呼。 “再说一遍,你们愿意低头就死,还是跟我回家!” “回家,回家,回家!”士兵们大声呼喊着,举起一片刀矛组成的森林。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