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 正文 ------------ 第零零一章 双重压力 ? 你不认识我没关系,只要你认识我父亲就行。你说什么……,我父亲不姓李,也不叫李刚,不过,我父亲和李刚有一定属性相关。他们都是属于一个系统的,这个系统叫做‘共XX’。 当然,我父亲为人低调,我也从来不在外高调宣布,我的父亲是XX,我认为这样喊是没有出息的表现,作为风头正盛的我,是不会自损威名的。不过,出了东海这座副省级城市的话,你不认识他也就可以原谅。 但是,如果你要是在东海的街头说:朱卫国,是谁啊,不认识。那么,第二天一定会有人告诉你不认识朱卫国在东海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 当然,我父亲为人低调,替他宣传的事情都由我代劳了,不过,这样宣传起到的效果是好是坏就不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了,天不怕,地不怕,是我们这一群人的整体特征。反正所谓正面的宣传都有我们掌握的宣传机器去执行,我也乐见给天下人认识一些我们包藏的祸心。 在我看来,敢在东海市说不认识我父亲的人一定很嚣张,不是他不认识我父亲,而是我父亲他不放在眼里,我别的都无所谓,就是见不得有人比我更嚣张,特别是在东海市这一亩三分地上。 听了上面的介绍,如你所知,你一定知道我是什么身份,不错,我们这群人有一个共同的名称,官二代,或者叫二世祖,不管怎样,都带一个‘二’字,我们的确挺‘二’的。这些带有贬义的称呼,在我看来却是大大的受用。 严格说来,我不是官二代,而是官三代,典型的根正苗红,世世代代跟X走,做人民的好公仆的红色家庭。 好了,说了这么多,还是介绍一下我的家庭吧。 爷爷,朱彪,红军老战士,走过了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陕北扎根的时候不过十四五岁,被某位首长称为机灵小鬼头。在抗日战争的硝烟中,在敌人罪恶的子弹里,不畏生死,屡建奇功,光复蒋光头那些年带着一个团的战士楞是消灭了敌人一个师,爷爷也就以师长的军衔迎来了开国大典。后来,在珍宝岛,在中印边境却看不到我爷爷的身影了,因为在鸭绿江对岸,我爷爷中了美国鬼子的机枪,这也是我打小就仇恨美国佬的原因。 负伤转业,爷爷就在东海市做了副市长,那可是整个国家最年轻的副市长,并娶了一个如花似玉的东海大学刚毕业的高材生做媳妇,生了我父亲。 我爷爷退休的时候的身份是东海市所在省的省委副书记,省长。从东海的副市长,到常务副市长,到市长,到市委书记,到中间还有什么地委行署专员什么的,然后到我们省会的市长,市委书记,再到副省长,省委副书记,一路轰轰烈烈地走了过来,逝世的时候连党和国家领导人都是发来过唁电的。 我父亲名叫朱卫国,朱彪长子,充分继承了我爷爷和我奶奶以及伟大的中国人民的一切优良品质,年轻的时候在北京读大学,是整个学校的风云人物,那个时候,我爸爸可是一点都没有表现出官二代的不可一世的做派,待人随和,做事干练,年富力强,这是所有认识他的给他的评价。他现在的身份是东海市市委书记,东海市所在省的省委常委。照我看来,在我父亲退休前,达到我爷爷的地位不成问题。所以,他刻意保持低调,从来不说,在东海市他的话就是圣旨,虽然一直以来,他的话就是圣旨。除了市长,我的一位世伯,可以在某些情况下反驳我父亲的意见外,我父亲一般都是说一不二的。好在我父亲还是牢记着人们的嘱托,从来不搞一言堂,从来不独断专行。 权力带给我父亲的是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就我所知,我父亲从来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因为不用贪污,我们家的钱也用不完了。 因为我还有几个叔叔姑姑姑父,在东海市的党、政、军、商都占据重要职位,我还有一些哥哥姐姐堂兄堂姐,在社会主义各条战线上发挥着青春和热血。 要是在东海市有那么一个人不把我父亲的话当回事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我。这不能怪我,从小我就饱受爷爷疼,奶奶爱,父母惯,哥哥姐姐捧在手心里,总之,我是含着蜜罐出生的,这样的人大多没心没肺。 好在,我有哥哥深得父亲赏识,从小就被我爷爷和父亲作为家族未来的接班人培养起来的,要是换了以前,那是嫡长孙,权力无限大的,是家里的希望,至于我,做一做二世祖父母也不太放在心上,毕竟我的年龄还小,才二十岁。再说,我有这个资本这样做,他们也不可奈何。 我还重点介绍一下我自己吧。我叫朱五五,怎么,你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没错,太祖皇帝朱元璋的小名叫朱重八,他的父亲叫做朱五四,我爷爷就是按这个给我取的名字,这跟他们官宦世家的身份不太相符,不过,我也认了,我爷爷以前可是把八辈贫农。因为在东海市,朱五五这个名字有时候比朱卫国这个名字还响亮,因为我总是把东海市弄的鸡飞狗跳。 不过,在我和我的一帮高干子弟的搅和下,整个东海市的吏治居然清明无比,杀人放火,强奸抢劫,这样的恶劣事件很少发生。别看我们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但一颗忠君爱国的心是我们都具有的,因为我们深深的知道,是什么给了我们这样为所欲为的权力。所以,我们基本上都很讨厌那些黑社会,和那些站在人民对立面的人渣。东海市每天发生最多的事情就是打架斗殴,总的来说,整个东海市的另一面都由我们操控着。 严格说来,我还是一名在校大学生,整个东海的大学我当然是想去那所就去那所,我奶奶疼我,我当然就做了她的校友,东海大学是我们省最好的大学,在全国也排得上号。如果你去我高三之前了解一下,可能会认为我不应该考得上这样好的大学,其实,你见过几个二世祖智商低的。从小吃的是最好的营养,受的是最好的教育,再加上那么优良的遗传基因,高考那点破题还难不倒我。这是我这辈子唯一没有靠我父亲帮忙做成功的事情,或者说,只有这一件事情是我自己努力的结果。 因为高三那年,我们学校新来的校花说我不学无术,花花公子,以为有个爹就了不起,在她的美貌面前,我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立时便脱下二世祖的外衣,花了一年的时间混进了东海大学做了校花的同学。 进了大学,我又故态萌发。大学生,年轻人能干的那点事我都干过,就是不好好读书,到现在大二了,我都不知道我们班的教室是那间。当然,这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们学校是流动教室。可奇怪的是,我从来都不学习,只是参加考试,却门门及格,操行等级总是优。 我一米八的个头,脸型俊朗,加上名牌衣服的衬托,出身高贵的优越气质使得我在整个东海大学成为所有人的焦点,除了那个叫苏贞贞的女孩,这个女孩就是我高中的校花,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见到我用的表情总是鄙夷。要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那种气质使我折服,我早就叫他们找几个小流氓把她拖到学校后面那条阴暗的小巷子里去了。 别问我为什么长一米八,为什么脸型俊朗,更不要问我为什么要穿名牌衣服。不过,我可以解释一点的是,我从来不在人前说我穿的是名牌。什么古慈,阿玛尼都不入我的法眼,但凡穿在我身上的都是名牌,你要是不信,我打也要打到你相信。作为二世祖的年少多金男,这点自信还是有的。到了我这个境界,那真正的是到了视金钱如粪土至高标准了,曾经和一帮人逛我们东海市的地摊货市场(别问为什么,到我这个境界你就知道了),硬是为了买一双老板口口声声只要十元五双的袜子而丢给老板两百块。你敢说我脚上穿的这双袜子不是名牌,我拿钱都砸得你相信。 大学两年里,我唯一没做成的事情就是把苏贞贞的头发盘起,因为我发觉我爱上了她,我把她当成不容玷污的仙女,再说,她也是我用钱办不到的事情。所以,虽然每次去找她,我都受虐而回,但我好像喜欢这样的感觉。虽然我达到了乱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境界,但终究还是没有逃脱苏贞贞的魔影。 我一直不知道苏贞贞为何看不上我,后来才知道,她的家世比我还牛,她外公是我们省财产最多的商人,她爷爷是我们省行政级别最高的干部,她的爸爸是我们省军衔最大的军官,她的男朋友……她还没有男朋友,这样的人,她能嫁给谁呢。有这样显赫的背景,她为何不像我们一样飞扬跋扈呢,她为何要如此低调呢,高中的时候从来没有一次用过特殊牌照的车子来接过放学,并且都是自己骑个凤凰自行车回家。我和她认识了三年,居然从来不知道这些。后来,还是我父亲领着我去给苏老爷子祝七十大寿的时候才知道。天地良心,如果我做了她的男朋友,那么她的身份又多了一条,她的男朋友是我们省长得最帅的男人。可是她就是不愿意,我有什么办法。 此时,我开着法拉利F430,速度达到了三百,处处透着张狂,在东青高速上飞驰,眼前出现的就是苏贞贞的笑容,该死的,这笑容依然透着鄙视。我哪辈子欠她的吗,难道喜欢她就应该受到鄙视,难道她家世比我牛就应该鄙视我,不过,我也习惯性的鄙视那些家世不如我的人。 我经常把车当飞机一样开,跟在我后面的几个哥们见我开的这个‘S’型路线似乎有些诡异,都用车载对讲叫我减速,但我此时已经不再在乎这些了。我们几个太子党不管白天黑夜,不管高速路上车多不多,只要高兴了,就把车摆到高速路上去,从东海到我们省会青江,一百多公里的路,最快的时候,不到二十分钟就到了。 这就是我在刚才把自己和整个车钻进一辆重卡屁股下面的那一刻我所想到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还有那个叫苏贞贞的女孩,这个世界的所有一切,我都将不再关心了。因为在我听到一阵剧烈的撞击声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等我睁开眼,我破口大骂,这该死的车管所,为什么不强行在卡车后面加护栏,我不知道我挂没挂,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团漆黑,我以为我还在我的法拉利上,或者我在东海人民医院高干病房里,但我什么也看不到,难道我眼睛瞎了吗! 但我分明感觉在我身体周围有一股暖流在流动,似乎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这不知道是什么的液体似乎要弥漫进我的眼睛,我赶紧闭上眼睛,感觉似乎有一种力量在把我的身体往外挤。 在我感觉我的身体似乎突破了一道关卡并感受到一点点亮光的时候,我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吓了我一跳,一张血盆大口似的东西卡着我的身体,我的头露了出来,身子却还在里面,在那血盆大口的上面有一团毛茸茸的东西,上面还沾满了血迹。 “这是什么?”我似乎从来没见过这个景象,不过,我还没反应过来,一只温暖的大手就托着我的头,把我的身体整个儿轻轻的拽了出来,身上似乎还有某种东西牵扯着。 “哇靠,不是吧!”我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现在变成了一个婴儿,被一个不知道是谁的女人生了出来。刚才我见到的东西,居然……在以往,我通常放进去的东西只是我身体极具变化能力的某个部位,这次却把自己的整个身体都放了进去。 “他祖母的!”我大骂了一声,在别的人听来却是一声清脆的婴儿啼哭。 我想我这下彻底的完了,我的豪车,我的美女,我的父亲,再见了,我再也不是人见人怕的二世祖了,我再也不能在东海大学的校门边肆无忌惮的把不同的女孩塞进车里绝尘而去了,我再也不能把法拉利F430开得像波音747了。 不过,等会儿,在一个女人剪断我身上的脐带把我放进一盆温水里洗了洗,然后包裹上毛毯的过程中,传来了一声欣喜的欢呼,“恭喜刘淑女,是个皇孙。” “皇孙,什么是皇孙?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二世祖’吗,是可以开豪车睡美女的公子哥吗!是可以撞了别人,却可以高喊我爸是XX的‘官二代’吗!”我一下子懵了。 接着,我被一个陌生但熟悉的女人抱在怀里,那个女人用有些虚脱的手在我的襁褓里找到我粉嫩粉嫩的小把把,并轻轻的捏了一下,以证明她们没有说谎,自己真的生了一个男孩。 在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进来的时候,我有些发困,就想在母亲的床上睡觉了。没想到,来人却有些粗暴的把我抱起来,又是看了看我用以区别男女最明显的那个东西。 我睁开眼打量这个人,却发觉,我不认识,只知道是个男人,年轻的男人,不到三十岁,但并没有一种意气风发斗志昂扬的气派,相反,有一种畏首畏尾,处处透着小心的模样,“生了个儿子!” 我听得出他的话,语气并没有多少兴奋,我当然不知道这个是是谁,但照常理来说,女人生孩子之后,第一个进来的男人应该是这个孩子的父亲。 我看这个可能是我父亲的人脸色并没有喜悦,心情也是不高兴,于是就哇哇地大哭了起来。 随后这人就有些生厌似得把我交给了旁边的人,我母亲可能是因为刚刚生产,身子还很虚弱,就躺在床上,“太子殿下,妾身……” “你好好休息吧,本宫过几天再来看你!”说完这话,这个叫做“太子殿下”的男人转身就走了出去。 “恭送太子殿下!”房间里几个人(包括抱着我的人!)跪下送走了太子。 见到这些情景,我有些恍恍惚惚,什么是太子,什么是皇孙,什么是淑女,这是什么地方!难道…… 我想我这下玩大发了,难道我把我自己玩穿越了,并且玩进了皇宫里!怎么可以这样,我宁愿在后世做一个逍遥自在的太子党,也不要在这个世界做一个太子的儿子,在后世,我虽然不可一世,但我的生命是安全的,在这个世界里,别说太子,就是皇上,也是说没就没的啊。 不过转念一想,我也就释然了,我现在可成了名副其实的‘太子党’了,我完全可以更加的为所欲为了吧,太子的儿子,将来也有可能是要当皇上的人。 我提溜着小眼睛打量着这个房间,不大,也不像我想象的皇宫一样金碧辉煌,听她们称呼我母亲叫什么‘淑女’,这淑女不是形容女孩子长得端庄,知书达理的形容词吗,怎么成了一个身份的名称了,在后世,我做二世祖的时候,就认识一个淑女,那就是苏贞贞,别的女孩都不好用淑女这样的词来形容。再说,太子的正妻可是太子妃,淑女那可不是太子妃,也就是说,我不是嫡出,那么,我的未来就是一个未知数了。 不过,躲不掉的是我至少将是一名王爷,想到这里,我突然笑了,如果能够到外面的州县封一个藩王,那我的逍遥日子也就不远了,跟我在后世做一个市长的儿子是一样一样的。 ------------ 第零零二章 淑女母亲 当天一天,我就住在母亲的臂弯里。母亲的床不大,但一眼就能看出,做工极其考究,终归这里是皇宫,以我目所能及的范围内,我不知道这个宫殿叫什么名字,叫未央宫,还是大明宫,还是紫禁城。也就是说,我不知道自己穿越到哪个朝代来了。不过我敢肯定的一点是,这个地方不是清朝的故宫,因为我见到的那个男人没有留长辫子,而且,如果我出生的话,宫女们应该说我是位阿哥,满洲人的叫法都这么独特。 因为没有穿越到清朝,我感到庆幸,如果真的来到清朝的话,我肯定要钻回我母亲的肚子里去,既然出车祸没死,上天待我不薄,为何会让我留那么难看的猪尾巴辫子呢。 最重要的是,清朝是外族人建立的王朝,而我是正统的汉族,打死也要维护自己的民族权利,不做易服剃发的变态行为。虽然党和政府强调民族大团结,但一想到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我就气不打一处来。 幸好,我不用为这个苦恼了。 母亲的身份是个淑女,对历史知识知道不多的我不知道淑女在什么朝代出现过,也不知道淑女是一个什么层次的身份。不过看这个房子的装修和照顾我们母子的宫女太监的数量,我大概也知道,淑女这个层次离太子妃差了不止一级两级。不过,我不太在意这个,我只是一味啼哭。原因是我饿了。 当作为我母亲的这个女人把她饱满而多汁的**塞进我的小嘴里的时候,我的脸憋的通红。虽然嘴巴含着女人**这样的事情在我后世干过不少,但吃奶这样的事情在我一岁以后就再没有做过。不过,我好像忘了自己现在刚出生不到一天。 我心里在胡思乱想,以往这样的情况,我身体的某个部位一定肿胀难耐,但今天我的身体没有任何反应,只是轻轻的吮吸,人奶的滋味原来是这样的,跟牛奶也差不多嘛。 母亲不算太漂亮,但皮肤很白,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长期居于深宫,没晒过太阳造成的。在我看到母亲的脸的时候,我突然生出一丝爱怜,母亲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根本就没脱稚气的脸在这个时候却充满了母爱的慈祥。 后世都说,当下的孩子成熟越来越早,我记得我第一次和女孩做那事是在十五岁,初中毕业那天和班上一个崇拜了我很久的女孩开着我哥哥的车在海边呆了一个晚上,也就是说,我的第一次玩的是传说中的“车震”。后来,那个女孩和我保持了半年的恋爱关系,被我母亲知道以后,禁止我和她来往,因为她觉得我们两个家庭差别太大,我明白她的意思,她是瞧不起人家的出身。党教育我们人人平等,但事实上,我是太子党,她不过一个平民人家的女子,差别是巨大的。不过,对我而言,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我根本就没打算跟她结婚,那个结婚对我而言还是一件很遥远的事情,当然,我也不纯是为了玩玩而玩玩,我什么缺德事都可以干,但从来不玩弄女人,更不玩弄女人的感情。 我母亲十六岁就当母亲了,不过,我知道在古代,女孩子只要来了每个月的那一次,那么就可以嫁人生孩子了。我的母亲已经算高龄产妇了。 我看着这个稚气未脱,充满慈爱,拿着自己从不示人的**哺育我这个陌生人的时候,我在心里发誓,我要保护这个女人,不要让她受到任何伤害。 因为她是我的母亲,这是我活了二十年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在后世,我都还是一个受到保护的对象,而且,我认识的人大多强势,不需要我的保护。 但到了这里,我知道地位低下的淑女,才人什么的女人在后宫中根本没有任何自保的能力,也许有的时候可以母凭子贵。别说我现在刚刚出生,我的太子父亲看一眼就走了,足以证明,他对我母亲是个什么态度,即便是我受到父亲的喜爱,但父亲现在都还只是一个太子,他的地位都还不那么稳固,更别说我这个太子的庶子。唯一有希望的就是,我要是长子就对了。不过,看我父亲应该也快到三十的人了,如果快点的话,儿子都可以生儿子了,我做为老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我知道母亲在太子面前肯定不受宠,因为母亲慈爱的眼神下面是阴郁,是寡欢,是长久的孤独。 也许,我只不过是父亲酒后乱X的产物,也许,我的太子父亲甚至都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在某一天趴在这个淑女的肚子上,弄出这么一个‘爱的结晶’。 我奶足饭饱,母亲把我的奶嘴收回了衣内,我很想喊一声‘妈’,但喊出嘴的依然是哇哇的哭声,母亲看着我,一滴眼泪滴在了我的额头,她绝对没有任何要求的权力,这一切都是她被动承受来的结果。 为了显示,我很乖,很听话,而且明白了她这滴眼泪的含义的意思,我止住了哭声,把小脑袋使劲往母亲的怀里拱。 母亲拍了拍我的后背,为的是使我刚吞进肚子的奶水不至于卡住我稚嫩的喉咙。 夜晚降临了,宫女太监吹熄了最后一根蜡烛,退了出去,整个房间里就剩下我们母子俩,我母亲的身子有些发抖,我不知道是不是她害怕一个人住。这夜晚的寂静就是我母亲的寂寞,越寂静也就越寂寞。这个时候,要是在后世,甚至就是现在的平民家里,作为孩子父亲的那个男人一定会在孩子母亲的身边,照顾着这个幸福的家。但现在呢,自己一个刚刚生完孩子的女子孤零零地居住在这个像地窖一样冰冷的房间里。 虽然,房间里燃着无烟的火炭,但那点点火如何温暖她那颗冰冷的心。 做为男人,作为这个房间里唯一带把的男人,我很想安慰一下凄苦的母亲,但我睡意朦胧,躺在母亲身边就睡着了。 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夜晚,作为一名王子皇孙的第一个夜晚,在这一天里,我就看了一眼我的父亲。在最需要关爱的时候,我的母亲被抛弃一边。我想,作为太子的我的父亲一定躺在另外一个女人的怀里,我知道对这个父亲,我的感情一开始就这样淡漠。 虽然我是穿越过来的人,但母子依然连心,母亲的疼痛我似乎感同身受。 作为从前的二世祖,身边的女人并不比作为太子的我的父亲少,但我身边的女人没有一个对我表现出了我母亲的那种忧郁,她们跟我在一起都很快乐,她们也都知道我不会属于她们某个人中的一个人,而是属于她们大家,或者我只是属于我自己。 因为她们都是自主的,而我的母亲,我看得出来,她并不是心甘情愿,但她没有选择的权力。她从一入宫就注定了这样的命运:也许一辈子不会做一次真正的女人,那么她的身份就是一个宫女,一个丫环。也许,在某一天,突然一个男人告诉她,洗干净了自己等着,等着被临幸。那么,她的身份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变化,这个变化又会发生出两个不同的方向,充当这个男人的玩物,或者,就这一次临幸后被遗忘,回归宫女的角色。如果被这个男人继续看重,那么就继续充当玩物,直到下一个改变命运的时刻。 这个时刻是这样的:为这个男人生儿育女。 当然,这并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她的从属地位,这个男人高兴,就对她奖赏一些地位或者财富,如果这个男人不高兴,即便你为他生了儿子,你依然什么也不是。 如果不小心生了儿子,那么,我的母亲这样的女人会赢来第三次改变命运的机会:儿子做皇帝,那么这才真正的母凭子贵,作为皇太后的皇帝的母亲必然不会再受到任何不如意的对待。纵观古代,皇太后基本都能善终,除了嬴政的那个母亲。 作为太子儿子的我,或许有机会让我母亲成为皇太后吧。但这个机会其实是很渺茫的。 ------------ 第零零三章 太子父亲 一连几天,只有母亲和一个宫女,一个太监陪着我,这一天,我的父亲终于又一次出现在我的母亲面前。 “太子殿下驾到!”在还没进门之前,在门边守着的太监就高唱道,我知道,他这是在摆谱,比我后世做二世祖摆的谱大多了。因为在后世我出席一些酒会,宴会,见一些人,从来没有让门边的门童报名:二世祖朱五五驾到。 被这一声喊,我从梦中惊醒,在梦中,我又回到我后世做二世祖的日子,我在那个叫苏贞贞的女人面前丢尽颜面的事情在我的心里久久不能散去。不知道这世我作为太子的儿子有没有资格做她这个封疆大吏的千金的入幕之宾。 “参见太子殿下!”屋内的宫女太监赶紧跪下,听到这几声奴气十足的喊声,我都有一种要下跪拜倒的冲动,我挣扎着想要爬起来,给这个不顾妻子儿子的男人下跪磕头。 只是,我只是一阵手舞足蹈…… “臣妾见过太子殿下!”我的母亲却是实实在在的想要挣扎着爬起来。 “刘淑女不必多礼!”太子殿下的语气依然冰冷。我终于知道一个女人不受男人宠爱是一种什么状况了。 太子殿下虽然口中说不必多礼,但并没有要制止的意思,只是抱起了还在床上手脚并用想要爬起来的我,我本来想说,“孩儿参见父王!”的,但是发出来的声音依然是哇哇大哭。 太子殿下明显不悦道,“这孩子怎么每次见到我就哭啊!”,我心说,是啊,我就是每次见到你就哭,我出生都快十天了,你才见我第二次,我能不哭吗,我把你当坏人叔叔了。 刘淑女还在坐月子中,所以,也就没有真的起来给太子行礼,但她也没法回答太子殿下的问话,她当然知道这孩子为什么会哭,但她怎么敢随意批评太子殿下不管不顾她们母子俩。 我明显也是在生他的气,哭的越发激烈起来,在这个世界上,到目前为止,我只认我的母亲。这有奶才是娘,对吧。 “太子殿下,把孩子给臣妾吧。” 我母亲其实第一次当母亲,根本没有多少当母亲的经验,不过因为我的配合,她这个母亲当起来也就顺畅多了,等太子把我递到母亲手里以后,我立马止住了哭声,一个劲的又把头往母亲怀里钻。 “看来孩子是饿了!”太子似有所悟地说。 为了证明太子英明,我母亲解开衣服给我喂奶,虽然就在不久前我喝足了才睡醒。 见太子殿下还没有要走的意思,一个太监赶紧搬过来一把椅子,太子殿下坐了下来,他看着我母亲,以及我母亲雪白的胸脯,似乎很好奇女人喂奶的样子。 我心里有一种报复的快感,这玩意曾经可都是在你的手里被蹂躏,可现在却在我的嘴里。 坐了一会儿,太子殿下说出了他的来意,“刘淑女,本宫已经禀明父皇,因你生了皇孙有功,父皇恩准,特升你做选侍,谢恩吧。” “谢皇上隆恩!”这次我母亲必须得跪下谢恩了,好在,我这个父亲并非没有一点怜爱之心,就站起来用手扶着我的母亲,“刘淑女刚生产,好好休息吧,这礼就免了。” “太子殿下,还没给这孩子取名呢,还请太子殿下给孩子取个名字吧!” “嗯,这名字本宫还没想好,而且,这名字还需要父皇定夺,这孩子是本宫第五个孩子,就暂叫小五吧!” 我叫小五,我不知道自己穿越过来的是什么朝代,所以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不过,现在我有了一个跟我后世有些相似的名字,小五,小五五。 我不知道母亲为什么没有得到太子殿下的欢心,太子殿下又坐了一会儿就走了。 按我这个后世二十岁,久经情场的人分析,我母亲做事有些战战兢兢,可能是从小生活环境造成的,这点可能不为我父亲所喜。我母亲虽然不是很漂亮,但绝对很耐看,而且,我所说的漂亮,指的是红颜祸水级别的漂亮,也就是说,我的母亲也许比不了貂蝉,玉环,但也算是一个典型的东方古典美女。 这样的美女有一个特点,做事有些古板,不知变通,坚守所谓的三从四德的妇道,这平时的生活可能也就算了,反正她和太子也不可能在一桌吃饭,最有可能的情况是在床第之欢上,我母亲也不知道取悦我父亲。 当然,这也不能怪我的母亲,我母亲从小接受的教育是逆来顺受,即便躺在男人身下的时候,也要双手平放在床上,双脚用劲绷紧,整个身体一动不动,或者任凭太子随意摆布,自己绝不主动配合。这要换了是我,我也会产生一种做了奸尸犯的感觉。能受到宠爱才怪呢。 不过,我不能因此就责怪母亲,同情父亲。这不能作为他对我们母子疏远的理由。 “小五,咱娘俩以后的日子会很苦啊!”刘淑女把我抱在怀里,偷偷的自言自语。我伸出小手,想要替母亲拭去眼泪,但就是够不着,而且,这手软绵绵的,根本就举不起来。 后来一个月,这个我只知道叫太子的人又来看过我们一次,眼看着我就要满月了,对我而言,这是一件大事,但这个宫殿里一点也看不出有要庆贺的样子。我真怀疑,我是不是太子殿下亲生的。 就连民间的孩子满月都要办一场满月酒,接受一些亲朋好友的祝福,但到现在为止,也就这个太子来看过我们,那个我不知道是不是应该叫做皇爷爷的人从来也没出现过,太子妃也没有来过,这个可是我的嫡母。当然,不是她生的,她不关心我也不介意。 我只知道,我已经是这个太子的第五个儿子了,但不知道他有几个女儿。作为我的四个哥哥,也没有一个人由她们自己的母亲领着来看看。看来,这皇宫里面最缺的东西是亲情。别看后世我作为二世祖,但在家里,我们一大家子和睦相处,彼此相亲相爱,家庭的温暖我是感受到足够了的。 我不哭不闹,一直承受着这命运的安排,在偌大的皇宫里,我就和我的母亲相依为命吧,别的人我就当他们不存在好了,反正我在他们眼里,似乎也是不存在的。 因为我的不哭不闹,宫女太监也都很喜欢我,这一个月我就看到一个宫女和一个太监的面孔,做为生了一个皇孙的淑女,居然就只派这么几个人服侍。要知道作为后世二世祖的我,光家里别墅里买菜的佣人阿姨就有仨。一个负责买素菜,一个负责买肉菜,一个负责买熟食。虽然,我们家人基本上一年到头在家里吃不了两次饭,不过我们吃的一般都是特供菜品,小保姆也就拿着票去提菜就是了。我和我的那帮纨绔是城里面各大酒店,酒吧,娱乐城的常客,可以肯定的是,打我十八岁起,我喝的酒比喝的水多。 我喜欢被这个比我母亲还小很多的宫女抱着,而且,每次抱我的时候,我就习惯性往她的怀里钻,我以为她也一样有奶给我喝呢。其实,她还没发育完全呢,胸前也还没有产生任何对男人的杀伤力。 但我就是不习惯被那个太监抱,对于这样不男不女的人,我有一种天生的敬而远之的心情。但我无法把这个想法告诉我母亲,所以,但凡我母亲叫小太监来抱我的时候,我就哭,使劲的哭,非哭到我母亲明白我不想给他们抱,改叫小姑娘给抱的时候,我才破涕为笑。 ------------ 第零零四章 皇帝爷爷 经过一个月的异世生活,我有了一点点大致的猜想,这个世界肯定不是清朝,这是我一来就可以肯定下来了的,后来,我认为也不是三国之前,就凭屋里的一些装饰,一些瓷器,就可以肯定这个世界至少在唐朝或者唐朝以后。 听她们的口音,跟后世的北方语系有一些相似度,所以,我基本上还是能听懂大部分,当然,这不能从根本上判定是什么朝代,唐朝,宋朝,元朝(这个也可以否定,因为我感受不到一点少数民族特有的文化元素),明朝,亦或是五代十国,这需要我更进一步确认。别看我是一个纨绔,历史知识知道的却不多,而且还不细致,比如屋里的一些家具样式,我就不知道是那个朝代特有的。作为一个二世祖,我应该懂这些才对的吧。不可否认,对古人的家具,文化,语言,饮食,服饰这些方面,我知道的确实很有限,我知道最多的是泡妹妹,喝酒,打架,以及欺压良善。 再加上我看到的这些人穿的都是便装,我也就无法从一些衣着明显的时代特征上去判断,不过,这些人穿的是汉服是一定的。而且,我也没见过她们吃饭,不知道她们吃的是什么,屋里的水果也没有苹果,没有香蕉,只有梨和葡萄,这些都是中国一直存在的东西,至少在唐朝以前就存在了。我每天喝的奶水里面,我也闻不出是否含有二手三聚氰胺。我母亲看起来抑郁寡欢,但奶水倒不是发酵过的酸奶。 作为有钱人的二世祖,我承认,我唯一有过那么一点点了解的东西是瓷器,玉器,因为家里有钱。这收藏瓷器,玉器就是一个烧钱的活,为了显摆,我曾经有一段时间经常出入东海市的古玩玉器一条街。不过在这个世界,目前我大多数的时间都乖乖的躺在床上或者摇篮里,加上小孩子觉多,一天有十七八个小时在睡觉,剩下的时间嘴里都含着母亲的奶头,根本没办法走进去仔细分辨那些瓷器的出产年代。再说,我的水平也就半吊子,我可以分辨出瓷器是宋代的是明代的,但无法分清是宋徽宗,还是宋高宗,是景泰还是嘉靖。看样子要弄清是什么朝代,还得再等等,找找别的特点。 在我满月的那天,我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太子来了。 我母亲也可以下地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躺得浑身发软。 我母亲给太子做了一个万福,没有下跪,只能算是半跪,只是把膝盖弯曲了一些,“臣妾见过太子殿下!” “刘淑女,今天吾儿满月,父皇也想见见这个孙子,所以,今天本宫就把小五抱到父皇跟前去!” 我父亲也就是太子殿下今天穿的是正装,也就是官服。太子也是一个官职,我承认,我受到了无良电视剧的迫害,我不知道这些人的衣服有什么冠服,袍服,常服之类的区别,我只是形象地感觉到父亲今天的打扮比较正式,跟我后世西装笔挺装13一个模样。这太子戴着镶金的乌纱帽,穿着桨纱袍,至于脚下穿的什么鞋子,我没看到。但处处透着高贵却是一定的。 在我仅有的一点印象里,我觉得这是在明朝,中和一下所有细节,我突然有所发现,桌子上的那个大花瓶,怎么那么像景泰蓝。这花瓶是金属的,由于光线太暗,加上我的小眼睛视力有限,我一直没注意,心中有了定计,才发觉这越看越像,甚至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景泰蓝的制作工艺本来就独树一帜。制作景泰蓝要用紫铜制胎,接着在上面作画,然后用铜丝按着画的轨迹粘连出花纹,然后用色彩不同的珐琅釉料镶嵌在图案中,反复烧结,磨光,最后制作成成品,因多用蓝色,所以名为景泰蓝,这是明朝景泰年间最盛行的一种工艺,堪称中国传统工艺的集大成者,即运用了青铜和瓷器工艺,又融入了传统的手工绘画和雕刻,这东西在后世值不少钱呢。 这个时候,我的半吊子就显露了出来,我看明白了这是景泰蓝,但不知道这是什么年代出产的。 也就是说,我知道我现在多半穿越到了明朝,但不知道具体是明朝多少年,而且,我还是不知道这是否是明朝的紫禁城,或者说,我不知道这个太子是否是明朝的太子。不过想想应该错不了,这语言是典型的汉语,这一些文化氛围也是典型的汉人文化。加上整个明朝大陆就一个皇上一个太子,所以,我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我穿越到了明朝一个刚出生的皇子或者说皇孙的身上,这个皇上最早也是明代宗朱祁钰,这个代宗的年号就是景泰。但在我不太多的明朝知识里知道,这个景泰帝是因为他哥哥英宗被瓦刺捉了过去而继承的帝位,死的时候都才三十岁左右,而眼前这个太子都已经年近三十,也就是说,这个皇帝肯定不是景泰。 不过,这些我根本用不着去考虑,见到皇帝本人也就知道了。 在太子和皇帝眼里,我母亲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所以,当太子叫随来的太监抱着我要走的时候,我嚎啕大哭,因为他们又一次把我孤苦伶仃的母亲丢在了深宫里。 我不去见什么皇帝,要去也要让我的母亲一起去,我不管你厌恶不厌恶,我只要我的母亲。 父亲无奈,叫太监把我递给我的母亲,在母亲怀里,我一下子就变得安静了下来。 “你随我们一起去吧!”太子拿我也没有办法,这么小一个人,他又不能打,再说,再怎么说,这也是他的孩子,虽然贵为太子,但太子殿下自己也知道,自己子嗣不多,虽然这已经是第五个孩子了,但他的兄长已经死了两个,到现在活下来的男孩就三个。 “可是,太子殿下,皇上并没有说要召见臣妾!”我母亲把我抱在怀里,见我小眼睛只顾盯着她看,她不由有些爱怜地看着我,甚至有些生气,我这不是给她找麻烦吗。皇上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到父皇宫门外再说吧。”太子殿下甩甩手,走了出去。 母亲抱着我,跟在太子殿下后面,然后后面又跟着一众太监宫女。我突然发觉,这北京紫禁城的天是那么的蓝,这还是我第一次走出这间宫殿,因为外面是冬天,很冷,屋里暖和多了,再说,满月之后再出去见人,这也是汉人的规矩。 我在母亲的怀里一点也不安静,四处扭头打量这座天上地下最伟大,最宏伟的宫殿,号称有九千九百九十九间半房间的紫禁城。我母亲见我表现很怪异,似乎觉得我好像看得懂这里的一切似地,我见母亲有些诧异的脸,突然一个讪笑,母亲被我给逗乐了。一个一个月大的婴儿展现的笑脸是个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因为我后世二十岁,没有当过父亲,更不可能当母亲。 说实话,我很少看到母亲露出笑容,只有在见到我的时候,她的笑容才是发自内心的,真诚的。 不一会儿,来到一处更加宏伟的宫门外,我扭头看了看宫门顶上那块牌匾,‘乾清宫’。看到这个,我彻底证实了我的猜测,这里必定是明朝无疑,这里必定是紫禁城无疑。不过,我要见的皇上是谁呢,太子是谁呢,我又会是谁呢。 我们一行来到宫门外,守着宫门的太监见状,赶紧进去禀告。 乾清宫里,一个四十多将近五十岁的男人正坐在桌子上,不知道在干些什么,“禀皇上,太子求见。” 这位叫做皇上的人,头也不抬,甚至眼睛里透着一股子厌恶,“宣他进来!” “是!” “宣太子殿下觐见!”太监一甩拂尘,唱到。 太子殿下跟着掌礼太监趋步进了乾清宫。 “儿臣参见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起来吧!”这个皇帝依然没有抬起头来。 “谢父皇!”太子殿下站起来,在一边乖乖的站好,等着皇帝说话。 过了一会儿,皇帝似乎才把手里的活做完,抬眼看了看这个太子,这个自己一直都不喜欢的太子,为了这个太子之位,他这个皇上和群臣怄气了十几年,这十几年自己连朝都不上了,还是没有能够撼动这个太子的位置。 “洛儿,朕的孙儿可有带来!” “禀父皇,孩子的母亲带着正在宫门外。” “你去把他抱进来!” “儿臣领旨!” 太子殿下退出宫门外,从我母亲的手里接过我来,我看她们没有要叫我母亲进去的意思,我知道这个时候不太适合我撒野,我得给这个皇上一点好印象,要不然,我母亲的日子会更加的难过。 所以,我乖乖的在父亲的臂弯里,跟着他走进了宫殿里面。我父亲肯定以为我也被这凌厉的气势给吓住了,连哭都不哭了。 这宫殿可比我住了一个月的宫殿大多了,也豪华多了,这才是皇上住的地方,这无疑是紫禁城最大,最气派的一间宫殿。光是那一排圆木柱子,都有后世高速路的水泥桥墩那么粗。 “禀父皇,儿臣把皇孙带来了!” “来,抱上来给朕看看!”皇上吩咐太子殿下把我抱了上去。 我看到这个皇帝是一个年近半百的男人,或者说已经呈现出了老态,也许这皇帝当的并不逞心如意的缘故,当皇帝也有当皇帝的难处啊。 在明朝到了五十岁左右还在当皇帝的,并且在景泰之后的,在我的印象里,就只有嘉靖和万历,如果这个皇帝是嘉靖,那么这个太子就是后来的隆庆,那么我呢,我甚至就有可能是后来的万历了。 如果这个皇帝是万历,那么这个太子就是泰昌,而我呢,我会是哪一个,天启,又或者是崇祯,或者是别的王爷。 现在,我想不了这么多了,因为这个面色并不怎么好看的皇帝把我接了过去,抱在怀里。 不管怎样,这是一副父慈子孝的家庭和睦图,三个人,两对父子。一时间,整个乾清宫充满了家庭的温暖,我多少也有点感染到这样的气氛,表示憨憨地冲着这个便宜爷爷露出了还没长出牙齿的嘴。 我伸手想去抓一把爷爷的胡子,这是一副最正常的爷爷疼孙子闹的场景,我在后世小的时候就经常去抓我爷爷的白胡子,被抓痛了我爷爷一点也不生气还哈哈大笑。 果然,见我伸手去抓他的胡子,这个皇帝并没有生出被冒犯的感觉,反而哈哈一笑,“太子,这孩子有意思,朕喜欢,孩子的母亲,上次你说是一个淑女,朕给加为选侍,你去传我旨意,加其为选侍,以示对其生子的嘉奖。” “儿臣领旨,儿臣谢恩。”太子殿下一直活得战战兢兢,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太子之位并不牢靠,父皇总是在想方设法挑自己的毛病,想要废掉自己,而立三弟为太子。这十几年来,自己如履薄冰,今天见了父皇对这个孩子如此疼爱,心里也感到一丝放心,这可以是以后自己和父皇之间改善关系的纽带,不由对自己这个儿子又多了一份喜爱和关注。 “太子,这孩子取名了没有?” “父皇,儿臣给起了一个小名,叫小五,大名还请父皇定夺。” “你大儿子叫由校,根据祖制,到你儿子这一辈当由木系取名,并且加一由字,朱由校,朱由检,这个孩子就叫朱由检好了。” “谢父皇!” “朱由检!”我一听这个名字,顿时懵了,我知道朱由检是明朝末代皇帝崇祯的名字,难道我真的是崇祯,那个倒霉的末代皇帝,那个在北京煤山上那棵歪脖子柳树上自缢身亡的崇祯帝朱由检。 我表示不高兴,不想要这个名字,做什么人不好,非要做一个亡国之君,而且是死得很凄惨的那种。我只有以大哭来表示反对。 “这还孩子似乎很喜欢这个名字呢,看他高兴的样子!”皇帝也笑了。 我心说你什么眼神啊,我这是高兴呢,我这是悲哀。看样子,这个皇帝应该就是万历了。我心说,万历啊,你还这么高兴呢,你可知道你的国家,你的子民,你的皇朝,就要因为你的孙儿,眼前这个朱由检,断送给鞑子了。三十多年以后,这个天下可就不姓朱了。这一切可都败在我的手上,你要是知道这些,你一定就没现在这样高兴了。 “退下吧,以后来问安的时候多带上这个孩子,朕很喜欢!” “儿臣告退!”太子殿下接过皇帝手里的孩子,退了出去。 我知道我的这个倒霉父亲叫做朱常洛,做了三十年太子,好不容易做了皇帝,没一个月就死翘翘了,然后皇位就传给了我的哥哥,我的哥哥朱由校也不过做了七年皇上,由于我的哥哥没有子嗣留下,我就捡了个便宜,做了这个更倒霉的亡国之君。 此时的朱常洛当然料想不到自己悲惨的结局,他还在为自己因为刚出生的这个儿子而和父皇的关系发生了一些好的转变而高兴呢。 我看得出来,我这个父亲是发自内心的喜悦,唉,他高兴就行了吧,我这个做儿子的也没有什么要求了。 司礼太监出来宣了皇帝的口谕,加我母亲为太子选侍。 我不知道崇祯的母亲命运怎样,但见我母亲终日沉郁,我想结果多半也不美妙,不过,现在她已经做了选侍,地位是上去了不少,虽然这并不能作为获得太子临幸的条件,但至少在生活上,不会受到更多的压制了。 我很高兴能为我母亲做些什么。 ------------ 第零零五章 向娘致敬 在接下来的半年多时间里,国家朝廷发生的大事基本上跟我无关,我的任务只有一件,那就是吃奶。每天我的日程安排得都满满的,除了吃就是睡。偶尔在我父亲去给他父亲问安的时候带上我。我已经越来越讨老爷子欢心了,附带的,他对他那个庶出的长子,太子朱常洛也不那么直白地厌恶了。 春天已经来临,但我却无法去户外踏青,我只知道天上不时有一些鸟雀飞过,它们是多么的自由啊,我呢,连站起来走路的资格都不具备。在不睡觉,不吃奶的时候,我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床上或者在地上爬,我有时候非常淘气地爬上母亲因奶水充溢而胀大了很多的双乳,有时候又更淘气地把自己的头往母亲生出我的那个地方拱。母亲一点也感觉不到我的一些邪恶想法。她只知道哧哧地笑。 终于有一天,我爆发了我到这个世界来的第一声呼唤,“妈妈!”我终于学会说话了。这大半年把我憋屈的。 现在已经到了夏天,母亲和宫女的衣服都穿的很单薄,我现在终于知道了,为什么那么多皇帝都短命,因为不管是我母亲,还是那个宫女,给我洗澡的时候都不自觉的盯着我的小命根出神,有的时候还不自觉的拨弄几下,或是出于好奇吧。当然,对她们来说,我是无害的,我当然也不介意让她们多看几眼,但凡这样的时候,我就十分配合的把嘴往她们怀里拱,美其名曰我要喝奶,其实,我是色心大发。 我父亲偶尔来看我们娘俩,但从来没有留下来过一天夜,也就是说,这大半年的时间,我母亲都独守空房。我不知道我父亲是什么审美标准,为什么看不上我母亲,难道真的仅仅因为我母亲在床上的表现太过死板。 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母亲在床上的表现,我又怎么可能知道呢,从我出生到现在,她一次也没有得到我父亲,他夫君,太子殿下的临幸。 但在我看来,我的母亲有一股迷人的风情,我只能怪我父亲有眼无珠,不过,可能父亲的女人太多,顾不过来,或者别的女人比我母亲更加的风情万种吧。我没见过这些名义上的娘啊婶啊姨啊什么的。只有一次,太子妃,也就是太子的正妻郭氏,未来皇后的人选,来看过我一次,问候了一下孤苦伶仃的我的母亲,我觉得这个女人可能正在承受着我母亲一样的命运,有丈夫,但却享受不到夫妻之福。唉,我只能感叹命运的不公,上天为什么要把女人当成男人的玩物给造出来,那个‘王侯将相皆出于此’的地方,怎么生出‘王侯将相’之后,就仅仅成了男人发泄兽欲的场所了呢。 好在,我的那一声清脆的‘妈妈’的呼唤,给了我母亲莫大的慰籍,在这偌大的皇宫里,我只能和我母亲相依为命。不过在这春色无边的深宫里,我有时候差点激动得流鼻血。 有时候我和我母亲同在一个木桶里洗澡,母亲那充满半成熟女人魅力的身体魅力四射,饶是作为她儿子的我也有些想入非非,手脚也有些不听使唤的不老实,手就伸到母亲的两腿之间,在母亲那浓密的水草上抓一把。 唉,作为一个有成年人思维的婴儿,我活得太郁闷了。 我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马上长大,所以,我拼命喝奶,我母亲都有些吃不消了,所以,她让我父亲,也就是太子殿下给我找了一个乳娘。乳娘的那两只**可以用倒扣在她胸前的两个海碗来形容,但我对她提不起太大的兴趣,我喝惯了我母亲的奶,对她的奶有些排斥,这是表面的说法,实际上是,我的这个乳娘,胸和腰差不多粗,这对于一个有成年人思维的婴儿来说,不是一个充满诱惑的选择,我宁愿去吮吸那个小丫鬟还才小山丘一样的袖珍**,也不喜欢她水蛇一般的腰,尽管在小丫鬟身上我什么也吮吸不来。 好在,我快要告别只知道吃奶的日子了。 在这个夏天,发生了一件在我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我父亲居然再一次和我母亲同房了。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的午后,我和母亲刚刚新鲜出浴,房间里透着一股凉爽,我母亲身着一件透明的薄衫躺在床上纳凉,又像是要小睡一会儿,而我却光着腚睡着了。屋子里香气缭绕,当然不会有蚊子,臭虫什么的。我睡得很香,仿佛又回到了后世,我拉着一个女孩在浅海游水,在水底把手伸进女孩的泳裤里面,就如同刚才我对母亲做的那样。 不过一阵脚步声把我给惊醒了,我知道是个男人的脚步,不用看也就知道了这个男人是谁,我父亲无疑。 我父亲一看到我母亲充满诱惑的睡姿和那若有若无的遮掩,不知道是哪根神经错乱了一下,就开始脱自己的衣服。可能是外面太过燥热的缘故吧,我想。不过,作为太子殿下,应该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才对,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肯定也需要人伺候更衣的。 母亲看到父亲这样做,脸上一阵红晕,我知道母亲期盼这一刻已经很久了,作为女人,谁不想要得到男人的爱抚。 可是母亲还是担忧地对父亲说,“太子殿下,检儿还在旁边呢。”这当着第三人的面,我母亲有些害羞起来。 我心说,你管我干什么,我一个小屁孩知道什么啊,你们做你们的就好了,就当我不存在就行了。 “理他作甚,一个小孩子,他不睡着了吗,来吧!”还是我父亲有魄力,说来就来。没等我母亲答应,就一下子趴在了我母亲身上。 我心说,非礼勿视,非礼勿听。虽然在后世我也很热衷此道,但我不是一个观淫癖,我闭上了眼睛,捂住了耳朵。但父亲急促的喘息还是让我脸红心跳。 不过,没用了几分钟,父亲就不动了,从母亲的身上滑了下来,母亲的**告诉我,母亲并不是一具女尸,父亲也不是奸尸犯,那么唯一可以解释的是,父亲的女人太多,顾不过来了。 以我对此道的经验来判断,母亲并没有达到如诗如幻,这当然要怪我父亲,以我的分析,父亲肯定纵欲过度,已经掏空了身子,再加上他的大男人主义,只要自己爽完了,那管你身下的人是什么感受。 母亲期盼了这么久的事情就这样在我的父亲心满意足之后草草收场,红晕还在我母亲的脸上,我分明感受到母亲的身体发烫,并隐隐在颤抖。终于,母亲在最后一声嘤咛之后,恢复了平静,不管怎样,母亲在想象中走完了整个过程。 这个时候,父亲已经在母亲的伺候下穿起了衣服,并走了。 母亲却躺回床上,任那件薄衫掩映在大腿上。 如果我此时走到门外的话,必定会发现一个太监正在用笔写着什么,太子殿下却已经走远。 太监的纸上有这样一句:X年X月X日,X时,太子殿下临幸刘选侍。 不过,我以为在古代,日出之后,日落之前,是不允许行夫妻大礼的,这些苟且之事只能背着太阳,在月光下进行。本来白日苦短,白天主要的事情是从事生产,那个时候本来生产效率就低下,如果还把时间浪费在这些事情上,如何发展生产,提高生活水平。再说,晚上那么多时间,又没有什么娱乐项目,不拿来做这些事情那拿来做什么呢。 对皇家要求就更严格了,在这个世界上,事情最多的就是皇上,天下黎民需要自己去操心,后宫佳丽三千也需要自己去操心。那就更应该分出合理的时间来安排,那就是白天处理政事,晚上处理家事。 不过,皇上天上地下唯他独尊,他要是想白天操心一下后宫的身体,也没人敢表示反对。太子作为未来的皇上,亦复如是。 ------------ 第零零六章 生日派对 转眼之间,秋去冬来,我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快一年了,换句话说,我马上就要满一岁了。 不过古代的人都计算虚岁,也就是说,我马上就要两岁了。在这一年里,我学会了说妈妈,爸爸,还学会了叫皇爷爷。我没有叫父亲太子殿下,也没有叫父王,没有叫母亲刘选侍。不过我却不能叫皇上做爷爷,只能叫皇爷爷。我觉得很别扭,但我没办法,他们从我一开口学会说话起,就叫我叫皇帝做皇爷爷。 在这期间,对我而言要发生两件大事,一件是他们要给我办生日酒宴,另一件就是快过年了。 我当然不知道自己是万历几年出生的,更不会知道是什么月份,日期。对于历史记载我当然已经不可能再去翻阅。如果我要是好奇地问起,今年是万历几年,他们对我的好奇必定把我对他们的好奇掩盖得一点不剩。我只知道我出生没多久就过了一个新年,也就是说,我是新年前出生的。 太子殿下要为第五子办寿宴的消息在京城传扬开去,大家都在揣测,在这个酒宴上,皇上会不会露面,因为皇上已经很久没有露面了,露面也只是接见了几个为数不多的近臣,皇上已经十几年不上朝了。 但凡有资格被太子邀请的客人都在忙碌的准备着,这份寿礼可不能太寒碜。 皇上不上朝,但并不表示皇上不理朝政。一些特定年份的一些特定时间,皇上都会出现在紫禁城的城门楼上,以供万民瞻仰。 宫里传出的消息是,皇上对这个叫朱由检的皇孙很是喜爱,这皇孙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个生辰,皇上多半要出现。皇上多年不上朝,大臣们其实都已经习以为常了。各种工作依然如常地进行着,该皇上抓的权力,他老人家一点也没放下,该放手让臣子们去做的事情,他也都是不管不顾。如果说是相互信任,不如说是相互依存。 这办寿宴的事情我是插不上嘴的,我唯一可以动嘴的地方在母亲的怀里。可这并不表示我不关心,我这颗小脑袋里,你永远不知道装的是什么。在后世,我爷爷七十大寿那年,整个东海市都沸腾了,不但东海市,整个省,我爷爷都邀请了个遍,七十岁,用我爷爷的话来说,还不知道自己有不有可能再活到八十岁。所以,七十大寿,我爷爷是当作今生最后一个生日来办的。虽然我爷爷后来活到了七十七岁,但确实没有再过一个这样的生日,最多也不过是把我们一家人召集在家里吃个团圆饭。 在这个世界里,我有一个祖奶奶,就是我爷爷的母亲,李太后,我有一个皇爷爷,有一个皇奶奶,有若干便宜奶奶,有一个亲奶奶,但我从来没见过,有一个父亲,有一个生母,还有若干不能指名道姓的便宜母亲,还有几个姑姑,还有几个叔叔,还有更多的堂兄堂姐什么的,比我后世那个东海第一家庭还要第一家庭,这可是整个大明王朝的第一家庭。 我觉得后世作为纨绔子弟的我,来到这个大明的皇宫,别的可能都要去学习,但如何花钱,如何做一个败家子,我想我是不用再去学了。但是,想着这个只有一岁大小的身体,我突生一种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无奈。 我从来没有和我那两个便宜哥哥在一起吃过饭,这不能怪我,他们当然不能和我抢母亲的乳头,那是属于我一个人……当然,还包括我的父亲,太子殿下……我们两父子的。 最近母亲的奶水少了,我又不想吃别的奶妈的奶水,无奈之下,我开始学着喝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可以喝牛奶的,但我一闻到牛奶味就有一种想要吐的感觉,我怕里面有三聚氰胺。如你所知,喝多了三聚氰胺,容易患肾结石,对这个即将在未来**后宫的我来说,这不是一个好事情。 没办法,尝试着吃米饭,喝稀粥了吧。虽然我很想喝八二年的红酒,吃八成熟的牛排,但就我那上下各两颗的小嫩牙,我还是老实的喝粥吧。可为什么伺候我的那个小丫环长得越来越大的**没有奶水给我喝呢。 我不得不承认,从我从母亲的肚子里钻出来的那一刻起,我就有了一种恋母情结,我离不开我的母亲,作为一个拥有二十年人生经历的成年人来说,我有时候甚至把我母亲当成一个小妹妹,当她一个人忧郁的时候,我很想讲两个荤段子给她听听,解解闷,逗她开心。这个任务我那倒霉的父亲不来做,我认为我有义务替他完成。这样的心态不知道该如何发展下去。 幸好,我还有二十年时间,在这二十年里,我永远都还处于二十岁之前,而我的母亲再过四年就超过二十岁了,到那个时候,我才把她当成我真正的母亲吧。在这之前,我就权把她当成我的一个女人,一个属于我的女人去爱护好了。 所以,每一次当我用手或者用嘴使劲的捏或者咬我母亲**的时候,我母亲总认为我这是在淘气,其实,我是在挑逗她。但她哪里知道我的心思。 在这个世界里,只有两个人可以抱着我,一个是我的母亲,一个是那个宫女,我后来知道她叫妙儿,在她们的怀里我从来不哭,但只要别人一抱我,我就使劲的哭。当然,这个哭,我可以自由控制,比如皇爷爷想起我,要抱抱我的时候,我就很乖。久而久之,在宫里就传出这样的消息,谁要是能抱着我不哭,那他肯定会鸿运当头,升官发财,香火永济。这样,我就成了弥勒佛裆下的那一坨,那些善男信女总是喜欢去摸一把,久而久之,天下所有弥勒佛裆下的那一块总是油光可鉴。总之,我跟弥勒佛有了一样的功效,可是弥勒佛是和尚,他裆下那玩意中看不中用,而我才一岁,我裆下的那个玩意,同样中看不中用。但凡跑来见我的人都想抱抱我,可我是什么人,太子殿下的五王子,未来可是会有可能成为皇上的人,那是随便什么人能抱的吗,哪怕她是什么庄妃,淑妃,贤妃,哪怕她前凸后翘,风情万种,在我眼里,只有母亲才是真实的,她们甚至都比不了我那个可爱的丫环妙儿。 在太子府里,那些前来祝寿的善男信女也都跑来抱我,特别是那些庸脂俗粉,打扮得像一朵花似得,其实就是一朵臭牡丹,说牡丹我觉得都是夸赞她们了,应该是芍药,臭芍药。 我伟岸的身躯能让她们随便摸吗,所以,在她们还没靠近我一米之内,我就嚎啕大哭了起来,弄得这些人很是尴尬,但似乎又有些不死心,凭着自己相公在朝廷的地位,她们有些不信邪,不就一个太子的王子吗,抱一下有什么的。 好吧,我就如你们所愿,一个看起来像刚结婚的新媳妇似得女子把我从妙儿手里接了过去,我没有哭,她像一个得胜的将军一样,走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她把我抱在怀里的时候,我不由分说,把小手就从她的衣襟里伸了进去,嘴巴也朝她胸前的两团凸起凑上去,在我冰凉的小手触摸到那光滑的肌肤的时候,那个女人终于脸红了,因为这么多眼睛都盯着她。 我想她多半在想,昨天晚上相公也是这么做的来着。 我想我做得还是有些过分了,这女人就是脸嫩,于是就装着找不到奶喝,大哭了起来。 新媳妇受了这么大的窘,我母亲就过来打圆场了,“五儿可能是饿了,王妹妹,把他给我吧。” 因为我母亲看到这个新媳妇的父亲,户部尚书王明和新媳妇的公公,御史大夫周公权,脸色都极其的难看。 这女孩才反应过来,这下把他们两个老爷子的脸给丢了,自己回去不会让丈夫给休了吧,这随随便便的就被别的男人给摸了,而且还在这大庭广众之下。虽然这个男人只有一岁。 可他不知道我已经二十了。 幸好这个选侍给自己解了围,这是孩子找母亲喝奶呢,可不是被男人给轻薄了。她赶紧把我递给了我母亲,强壮镇定地退到一边去了。 我让你们随便想抱我,这下没有什么新媳妇,更没有什么大小姐要过来抱我了,除非她奶子里面有奶水,不过没得到太子殿下的允许,谁也不敢给我喂奶啊,万一染上什么病,那可是要杀头的。 我一个人旁若无人的大哭的时候,周围很是安静,当我回到母亲的怀里,安静下来之后,太子殿下才觉得这气氛有些尴尬,首先发话了,“多谢众位大人赏光,本宫就带小儿谢过大家了。” 来的也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他太子的位置坐得一点都不牢固,这群人自己还有要倚重的地方,再说,就是这群人为了和父皇闹翻也要保住自己太子之位,自己不能知恩不报。 这王大人和周大人相视一个苦笑,这小王子太能折腾了。 太子殿下也发觉了两个大人的难堪,心下做了一个决定,“周大人,本宫听说贤媳已经有孕在身,本宫在这里和周大人做一约定如何?” 御史大夫周公权一听太子殿下发话,但却不知道这约定和自己儿媳的身孕有何关系,“请太子殿下示下。” 太子殿下颔首一笑,“如果贤媳诞下女婴,咱们结为儿女亲家,你看如何?” 周公权一听,不由有些局促,这跟太子殿下攀上关系,那以后自己的孙女可就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但他也深知这侯门可是深似海的,更别说这巍峨的红墙大内了。 但他也知道,太子目前有三个儿子,大儿子朱由校已经七岁,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太子登基做了皇上,那么朱由校肯定就是未来的太子,自己还未出生的孙女就这样给内定为太子妃,这肯定不妥,大大的不妥,要是另外两个儿子,那么自己的孙女做一个王妃倒是不错。他抽眼看了看坐在太子身边的一个七岁,一个四岁的孩子。 我也看着我这两个哥哥,不知道父王要把他们之中的谁许配给周大人的孙女。 他不知道太子殿下会给他那个儿子订下这门亲事,所以,不好随便开口答应或者拒绝,就等着太子殿下继续说下去。 “观刚才吾儿对令媳很是亲近,说明这正是周大人和本宫两家的缘分,不管怎样,以后让小五和世侄女多走动走动。” 周公权松了一口气,这就是说,把自己的孙女许配给了五王爷,这倒是自己当下可以答应的事情。 “那下官就多谢太子殿下了!”周公权当即答应下来,反正自己的儿媳妇还不定生儿子女儿呢,再说,做王妃也是不错的选择。 见这件尴尬的事情居然还有这么一个好的结局,大家不由松了一口气,都转头祝贺周大人和太子殿下结秦晋之好。 我在一旁却不乐意了,千算万算,怎么算到我头上来了,给我讲了一个还未出世的媳妇,这也太搞了吧,这指腹为婚我以为就民间有传说,没想到在这皇宫之内也有这样的事情。我又想以哭来抗议,但人小言微啊,没人再愿意听我的了。 所有人喝酒吃饭,一阵热闹,就把我丢在一边,今天母亲格外高兴,整天都呆在外面,我没办法吃到奶,小丫环又没奶水,我只能由妙儿带着吃了几口粥,唉,按理说,太子殿下为我办的寿宴,主角应该是我的啊,怎么我说的话没人听呢。 等到大家酒足饭饱散去的时候,传说中的皇上也没有出现,这不能不让大家觉得有些遗憾,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你永远想不到皇上是怎么想的。 以我为主角的一天就这样落幕了,这就是我在这个世界上过的第一个生日,如果按照既定的戏路演下去的话,我还有三十三个生日好过,在三十三年后的某一天,我就会跟这个世界告别,然后在后世就只会留下我的传说。 居安思危,我认为我不能就这样跟命运妥协,甘愿做一个亡国之君,我要奋争,我不信编写历史剧本的人不会因为我的介入而改写这个剧本。要不然,让我穿越过来又有何意义。 这就是我,过完第一个生日以后所做的唯一正确的结论。当然,在她们看来,我已经在母亲的怀里沉沉睡去。 ------------ 第零零七章 年关难过 我的生日没过几天,这个年就来了,按我的推算,我的生日应当在腊月二十四,他们说明年是万历四十年,是当今皇上登基的第四十个年头。其实,我这个一直和大臣怄气的爷爷是隆庆六年六月甲子开始做的皇帝,按理说,在今年六月甲子就已经做了三十九年皇帝上了。只不过习惯上的是以皇帝登基的下一年元月为新的皇帝纪年,也就是在我爷爷登基半年过后才有这个万历的年号。 其实,他们过他们的年,跟我的关系不大,但我身为当今皇上的孙子,经常性的跟着父亲出席各种宴会,应酬。当然,一般情况下,去别人家我是不去的,除非别人来我家,也就是说,长这么大,我还没跨出过紫禁城的大门。 这主要是因为我母亲,以前的刘淑女,现在的刘选侍,不是太子的正妻,去别人家参加各种宴会,没我娘的份,我因为除了我娘没人能够带得了我,所以,当我父亲领着他的原配,正妻,太子妃,在某大臣家觥筹交错的时候,我就和我母亲呆在那个稍微有些阴暗的宫殿内玩游戏。游戏的主要内容是母亲领着我的两只手,让我在地上学着走路,我走路的姿势很是气派,外八字迈着,很有帝王的风范。 我从一出生开始,就学着怎么做皇帝,这是我的必修课,也是我未来的宿命,看我爷爷整天垂头丧气的,我知道,皇帝并不像想象的那么风光。单凭我爷爷想废了我父亲的太子之位而不得就可以看出,当皇帝也有不能逞心如意的时候。 我父亲的太子之位来得不易,作为一个偶然被万历皇帝拉进屋里‘非礼’了一下的宫女生的儿子,我父亲朱常洛一直都不受我爷爷待见。我父亲的太子之位可是用了若干大臣的脑袋和官位换来的。 因为儿子的太子之位自己废不了,他就变着法的折磨我父亲,比如,把我的亲奶奶软禁着,不让我父亲去见她老人家。反正在我出生这一年来,我父亲就从来没有去见过他母亲。 我父亲为一直不能尽孝道而自责。这天宫里流传着一个消息,王皇贵妃,也就是我的亲奶奶病危,我父亲这个时候还不知道在哪个妃子的肚皮上,听到这个消息,马不停蹄赶去乾清宫了。 我当然对这一切还是不知情,我平时连父亲的面都难见到一次,更别说和他有什么天伦之乐。好在,我根本也不在意这一点,作为一个有二十年人生经历的成年人来说,叫一个不到三十岁的男人做父亲比叫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女孩做母亲更让人难以接受。 反正,我每次叫他父亲的时候,心里都泛着恶心。 妙儿回来告诉我母亲说,说的是王贵妃这些天身子不适,太子殿下请求去见贵妃一面,皇上没有准许,太子殿下这会儿还跪在乾清宫的上书房里。 我当然听明白了这个是什么意思,可我也无能为力,我那个爷爷喜怒无常,虽然我认为他还是蛮喜欢我的,但他对我父亲的成见依然还是那么深。 我知道他一直喜欢郑贵妃的儿子,也就是我的三皇叔,朱常洵。就我的立场上来说,当然不能让他如愿,如果让他如愿了,我,还有我哥哥以后的皇帝梦怎么来完成。如果太子异位,我们这一家人的生死可就掌握在了人家的手中。 我别穿越过来一料,还没长成大人,享受一下齐人之福就给挂了吧。 所以,我一直在策划着,为父亲做点什么,但我现在别说话讲不利索,就是连走路都成问题,只有在母亲和宫女妙儿的搀扶下,我才能从母亲的床边走到宫,门边。 那边,万历皇帝终于心软了,因为他想起了自己的身世,当年自己的母亲可不也是一个宫女,没有宫女,哪来的自己呢,眼看着自己一不小心临幸了一次的宫女给自己生了一个长子就跪在自己面前,央求着见母亲最后一面,他再狠心,也是做父亲的。于是,他就点了点头,朱常洛,立马赶到母亲的住处,这是一个冰冷的房间,门边只有一个太监和一个宫女伺候着,虽然她只不过一个宫女,但她却生了一个皇太子,按理说母凭子贵,生活不至于这样凄惨,但凡事总是有例外。 朱常洛,我的父亲,三步并着两步,跑到宫门边,却傻了眼,门上居然上着锁,跪在一边的宫女和太监表示,没有钥匙,钥匙在皇上手里。 这个时候,朱常洛已经不能怪父皇记性不好,让自己来见母亲却不给钥匙。没有办法,他只有叫太监赶快找来一个铁棍,用力地把锁头给撬了。 (有关这件事的描述,《明史》里是这样记载的:……万历三十九年病革,光宗请旨得往省,宫门犹闭,抉钥而入。――作者) 房间里寒气逼人,一股浓烈的药味伴着一种濒临死亡的气息笼罩着整个房间,我父亲什么都没想,跪倒在母亲的床榻边,满是委屈和愧疚的泪水。母亲已然病得这样严重了,自己却连一次在身边服侍的机会都没有。 王贵妃看到朱常洛跪在自己的身边,感到自己要回光返照了,在死的时候能见到儿子最后一面也就知足了。这辈子她无怨无悔,作为一个宫女,作为一个女人,这都是她应承受的命运,她不能抗争,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她就学会了逆来顺受。这辈子唯一让她欣喜的事情就是生了一个好儿子。 “我儿上前,让为娘再好好看看你!”王贵妃,这个我从未见过一面的亲奶奶,只有睁开眼皮的力气了,手微微抬起,想要拉着我父亲的手,却拉到我父亲的衣袖,讲出了她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句话,也是唯一一句留在史册里面的话。 “儿长大如此,我死何恨!” “母亲!”我父亲一声撕心裂肺的哀嚎,这就表示我的这个奶奶走了,心满意足的走了,留下了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我的父亲,撒手人寰。 万历三十九年,作为只有一岁大的婴儿,我没心没肺,无忧无虑地活着,表示对这一切都不知情,也无所谓。 我一直没见到父亲,父亲一直在处理我奶奶的后世。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宫里死了人,死的还是当今太子殿下的生母,王皇贵妃,也难以掩盖这浓烈的迎接新年的喜气。 我亲奶奶就生了这么一个儿子,到死的时候也就只有这么一个儿子给他戴孝,因为万历皇帝一直对这个女人不待见,所以他下旨,草草掩埋。大学士叶向高向皇帝进言,说太子母妃,按礼法应该厚葬,万历不予理睬,叶向高再次进奏,万历无奈,才让葬礼得以稍微隆重一点。 当然,即便再草草,也比平民百姓的规格高多了,这稍微隆重了那么一点点就比得上我们后世葬在八宝山的人物了。我后来才知道,当时我奶奶被葬在天寿山。 这一切根本就没有影响到我未泯的童心。而我母亲却一度更加伤感起来。我知道她的意思,连生了皇太子的我的奶奶都受到这样的待遇,更别说,我这个只生了我的母亲。 在未来,我是不可能当太子的,要不是我哥哥死的蹊跷,加上他没有儿子,那轮得到我继位当皇帝。 不过,这样或许更好一些,我才有可能更多的和我母亲呆在一起,享天伦之乐。 我安慰我母亲的方式就是又哭又闹,那就是让母亲分心照顾我,而不必想那些令人难过的事情。 我甩开母亲的手,自己颤颤巍巍地走着,看着我健康的成长,母亲才露出少有的笑容。 我不想让我父亲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哪怕他是我父亲。他可以对我母亲不理不睬,但他要是阻止我跟我母亲在一起,哪怕他是太子,是未来的皇上,我也不答应。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我必须让自己成长起来,我现在连一只蚂蚁都捏不死,拿什么去保护我的母亲。 可是,我知道一点,父亲在我十岁的时候就跟我拜拜了,找我爷爷去了,也就是说,在这十年里,他要是想让我们母子分离,我一点办法也不会有。 好在,在这十年里,他不过是一个太子,他不会为了立太子的事情和我母亲过不去,况且,就算立太子也轮不到我,也没什么好争抢的,他不会为此而幽闭我的母亲。 如你所知,在后世,我是一个二世祖,不学无术,对历史知识了解的不多,我不知道我的这个生母的命运如何,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能力保护她,在这个世界,我最想保护的女人就是这个比我还年轻的母亲,在我一岁或者说二十岁的心灵里,这里的一切都跟我无关,哪怕在后来,整个明朝要亡在我手里,哪怕我要在景山上吊死,我也无所谓,除了这个母亲,生我的母亲。 这个年,就在这样一种凄凉的气氛中过去了,我到目前来看,也还是一个旁观者,而不是局内人。我想,要我真正的发挥作用的时候是否要到我十六岁,我当皇帝那一年呢。 不管怎样,我不应该装着少年老成,我应该表现出一个一岁婴儿该有的模样,心系天下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虽然现在我更多的时间在喝羊奶或者稀粥,但我身边的两个女人根本不能阻止我亲近她们的胸脯。 ------------ 第零零八章 茁壮成长 在我两岁这一年里,朝廷和国家发生了许多大事,有一些是我小小的耳朵里在宫里我母亲住所周围溜达听来的,比如吏部尚书孙丕扬辞职。 这是一件相当有意思的事情,你说好不容易混到吏部尚书,随便哪一个人都想往更高的地方去,即便不这样,也该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为皇帝为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但他既没有犯错,又没有到退休的年龄,皇上也没有说他什么,他居然就这样辞职了。 但凡在古代做官的不易,做这样的高官更是人生如此,夫复何求,自己拜疏而去的也只有明朝万历的时候才有这样的事情,而且不止一件两件。这当然被我理解成万历几十年不上朝,大臣们对他的抗议。 几十年见不着皇上,这官当的也没什么意思了。哪怕你皇上意思意思也行啊,听到这个消息,我也感到好笑,我的这个便宜爷爷,在历史上可是留下了名字的,最为人瞩目的就两点,几十年不上朝,加上疯狂敛财。 还有一件事情是我后世的印象,但我知道的不是太准确,南京各道的御史连续上书,说的是府台啊,行省啊,都没有一把手主持政务了,好多事情都没有人干了,都上书请皇上派遣官员治理,但我们的皇上就是不管,你能奈他何。 皇上不管,我也不管,我管不了,我还小啊。 在这一年里,我长大了不少,学会走路了,学会说话了,为了跟现在的年龄相称,我没有说出一些超过两岁孩子才说的话,比如我没有对妙儿说,脱。妙儿在这一年里又长漂亮了一些,胸前那两颗发育得更大了,我有时候喜形于色,难道我在萝莉养成。 我看过母亲的胴体,却没有看过妙儿的胴体,因为她是宫女,是丫环,她洗澡的地方不可能在我们宫里,我只有和我母亲在一起洗过澡。但她是我母亲,有时候有些想法有些亵渎了。 我自己往外走的话,走不出乾清门去,也就是说,我只能在这个宫城里玩玩。如果我一个人出了皇城承天门的话,担保一出金水桥立马被人贩子给拐走了,虽然我有二十岁的头脑,但论打架,我已经不是后世的百分之一了。在后世,等闲一,二十人不是我的对手,而现在,一个三岁大的孩子我都打不过。 你要知道,作为二世祖,我很少去“XX”这样的YY网站看那些YY的穿越,根本不知道作为穿越的主角一般都会被作者赐予一些特殊的能力。所以,我以为我这样一个白身的穿越过来是正常的现象。要是让我知道别的穿越过的人都具有一些特殊的能力,比如不死之身,比如有什么透视眼,比如和什么阎王之类的关系密切,比如获得一些法术,比如让自己武力超群,最差的也可以从后世带几把沙漠之鹰过来的话,我不把那些写穿越的瘪三骂死,如果他在我东海市的一亩三分地上,我一定要让人把他给揪出来,扒光衣服游街。 为什么就我什么能力都不具备,穿越过来还是个婴儿,连基本的自保能力都没有,更别说一晚御七个八个美女了。 唉,如果不怨天尤人的话,我倒是有一个不错的身份,皇孙。至少在这个紫禁城里,没多少人敢打我的主意。还有有了这个身份的话,诸如透视眼对我而言用处就不大了。因为在这座紫禁城里,大多数宫女奴婢,我不用透视,让她们脱她们就必须要脱。 再加上我并不是皇长孙,夺嫡这样的事情也不会牵扯到我。如果不是我那哥哥短命,我倒是可以做个安安稳稳的王爷,不过,就是不知道清兵鞑子打进北京城后会不会饶我的命。 不过,这样的话,我可以向我哥哥请战,督师辽东,我一定杀得努尔哈赤丢盔弃甲,保住我大明江山千秋万代。 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我做皇上,我难道不可以稍微动动脑子改变一下我自己悲惨的命运吗。 虽然我是个历史唯物主义者,但我并不认为历史是必然的,我认为其中相当多的偶然。我作为一个二世祖,不学无术,基本上没什么能力,不过那是在后世,在这个时代,我再怎么说也多了好几百年的知识,而且我也知道所谓的历史的走向,我稍微在合适的地方做点小小的努力,我认为是足够了的。 这下,我发现了我来这个世界一遭所能做的事情了。 因为家教的原因,其实,对于政治和军事,我还是懂一点点的,再怎么说,我也算是一名未来的共XX的接班人。不说省长市长吧,只要是我愿意,混个某某局,某某厅却是可以预见的,即使我再不学无术,再臭名远扬。 在后世,那些权力斗争也同样残酷,甚至更残酷,我们家能屹立不动,不仅仅是因为我爷爷,我爸爸有一颗坚定的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就够了的。 那也同样是一部血腥的斗争史。 想到这些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奇怪的一幕,一个两岁的孩子,揪着眉毛,托着下巴,做凝神沉思状,脑子里装的是天下大势。这必然让人看得毛骨悚然,我如果再这样为自己将来的命运担忧的话,我看我长不大了。别我下面的毛一根都还没长,上面的毛就掉光了。 作为一个后世的二世祖,这世的皇孙,我还是应该具备天不怕地不怕的胆气,在这头十六年里,天塌下来有我爷爷万历,有我父亲泰昌,有我哥哥天启,他们三代皇帝顶着,我的小肩膀还太弱了些。 唉,作为二世祖我从来没有这样唉声叹气过。想来,还是这个知道自己后几十年的命运的头脑把我给害的,看来,知道自己未来的人生轨迹并不是一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可为什么在后世那么多人喜欢去找算命先生算命呢,总想知道自己未来能做什么干什么!不过徒增烦恼而已。 可以肯定的是,当初那个崇祯,从他出生那一刻起,直到李自成攻破北京城,他都不会知道自己会在景山那根歪脖子树上吊死。也许,在某一天,他带着几个太监游览景山,看到那棵树,一定认为那只不过一个再平常不过的树而已,并且还对这里的景色感到欣喜,可没想到的却是,那棵树如此跟他过不去。 总之,在我冥思苦想,杀死了若干脑细胞后,我豁然开朗,未来的事情就留给未来去操心。我现在要做的是赶快长大。让一个拥有二十岁思维的人长一个小孩子的身体,实在是一件糟糕的事情。 君特?格拉斯在《铁皮鼓》里面塑造了一个长不大的奥斯卡,但奥斯卡至少到了三岁才不长个的,而且,他只是身高不长,别的地方该长的还是在长,该十几厘米长的地方还是十几厘米长(外国人的那玩意比中国人的大,长,你是知道的),不然,他怎么可能在后来结婚生子呢。最重要的是,奥斯卡的思维是经历了一个从一岁到二十岁的过程的,而我才一岁多,却一直拥有一个二十岁的思维的大脑。 按说,我比奥斯卡幸运,我的身高会长高的,还有,我相信我的某个地方会长十五厘米长,这在东方人中属于比较伟岸的一部分。在后世,我做二世祖的时候,躺在我身下的女人总是惊呼,“这也太大了吧,不过我喜欢!”每每听到这样的惊呼,就是我大男子主义爆发的时刻。 可是,在我一岁多的时候,那个玩意除了不受我控制地排尿之外,基本上没有什么别的用处,也就是说,我到现在还尿床,括约肌根本不受我自己控制。我想我歇菜了,整个身体都由我控制得很好,恰恰那个要命的地方我怎么控制不住。因为我的思维根本就不是小孩子,二十岁的人要是还不能自行安排尿尿的时间的话,该怎么活下去就会成为一个难过的命题。 唉,我想多半是成天和两个美女在一起,想的太多,做的太少造成的。要命的是,我觉得这时间怎么过的这么慢。作为一个二世祖,时间对我而言没有意义,二十岁,三十岁都一个样,但到了这里,我却发觉要等我长到十六岁将会是一个多么漫长的岁月。 因为有如上的想法,我不知不觉长到三岁的时候,还是认为这时间过的特别慢,这两年来,我对一切漠不关心,反正到我三十四岁之前,我不会有生命危险,该成长成长,该享乐享乐,这才是一个穿越者应有的态度。 这期间,我名义上的父亲来找我母亲的次数用长了六根手指的人的多出那一根手指就可以数清。 以我后世的经验来看,一个做了女人,一个做了女人并生了孩子的女人,一两年没有男人的慰籍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情,在后世,无所谓红杏出墙,无所谓给老公戴绿帽子,两年不同房就成了法律认可的事实上的分居,可我那短命的老爹居然在这两年里一直都不来找我母亲,也很少来看我。我那万历爷爷,也对我失去了兴趣,他的兴趣在女人的肚皮上和铜板的钱眼里。 以我对我祖父的观察,我不认为他在近五十岁了还如狼似虎,看起来我的祖父近来越来越疲倦了,形容也有些枯槁。如果一个一切正常的男人当了四十年皇帝的话,生的儿子手拉手都可以绕紫禁城的围墙一圈了,因为整个紫禁城除了皇太后和女儿,儿媳妇外,所有的女人他都可以随时随地不问情由地临幸,这个“临幸”的“临”字就说明了一切。可我到现在也没有几个皇叔,从这点也可以看出,我的祖父多半心有余而力有所不殆了。 如果我知道后世“伟哥”的配方,我给他弄几颗去的话,定能博得欢心,这个时候的一些所谓虎狼之药,不过一些烂草根,破树皮,最多不过是一些动物的相似器官组织,以形补形而已,属于古时候的YY之技。而伟哥却号称二十世纪男人的福音,最伟大的发明。 可后世的我,刚二十岁,正是如狼似虎之年,即便知道有伟哥这一东西存在,但从来不用,再说,我也没有烂到日思夜想的地步,正所谓“君子X而不乱”,或者“君子好X而不X!”在这方面我是有节制的,我可不想头二十年夜夜笙歌,后二十年夜夜歌声(老婆的咒骂!)总之,在这方面,我有上古君子之风。 可我的母亲却受苦了。对此我无能为力。我从来没有主动去找过我父亲,求着让他临幸一下我可怜的母亲。 可惜我母亲做不成武则天,要不然我还可以给他弄几个男宠,摊上这么个太子殿下,我认为我和我母亲都只能认命了。 看我的母亲在我三岁的时候还不到二十岁,以后几十年的漫长岁月,悠悠长夜将如何煎熬! ------------ 第零零九章 无妄之灾 我和我母亲在这三年里相依为命,但眼看着这样的日子都快要没有了。因为刘选侍的平静日子因为一件事情给打破了。 父亲居然要把我母亲撵走,也就是让她回去当宫女。这天掖庭宫的太监跟着太子殿下来到母亲的寝室,要把我母亲带去做洗衣宫女,我不知道父亲那根神经错乱了,这三年我们相安无事,为何这突然的要隔断我和母亲的联系,像他父亲对待他和他母亲一样。 这难道就是我母亲的命运吗,我读书的时候,偶尔有读过《明史》,但对一个籍籍无名的女人根本就没有留意,哪怕这个女人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上吊皇帝崇祯的生母。 (当然,史书上的关于崇祯生母刘选侍的记录,“失光宗意,被谴,薨”这几个字,作者没有仔细考证过,属于瞎编排――作者) 父亲这个时候突然发难,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虽然我知道自己未来的生存轨迹,但我不知道我母亲的生存轨迹,难道在历史上,我的母亲真的在这个时候被我父亲彻底遗弃了吗。 如果真的这样,我想我的母亲活不下去了,她不在乎权力,不在乎地位,甚至不在乎那个男人软绵绵的脐带(史书中说,我的父亲和我的爷爷都是个中爱好者,X中恶鬼,老早就掏空了身子),可要让我们母子分离,她会思念成疾,然后抑郁而终。我甚至都不会得到母亲对我说,“儿长大如此,我死何恨!”这样的伟大遗言。 可我怎么办,母亲有些瑟瑟发抖地看着眼前这个她从来也没有认识的男人,怀里却抱着这个她在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男人,但她没有表示要反抗的意思。 我知道,这是我和我父亲两个男人之间的战争,也许从这一刻就要开始爆发了。 我正在绞尽脑汁,该如何处理面前这个局面的时候,太子殿下说话了,“王承恩!去把皇孙抱过来。” “王承恩!”我的思维一下子被打断了,我隐约记得,在我后来上吊的时候,身边就一个人陪着,这个人就是王承恩,这个看起来忠心耿耿的太监。 他不是一直对我忠心耿耿吗,连死都要和我在一起,怎么这个时候却演起了弄得人妻离子散的大反派的爪牙来了。 宫女妙儿,这个时候跪在地上不住的抽泣,但却不敢发出声音,连刘选侍,这个给太子生了一个儿子的女人都能被太子随意处置,更别说她这个地位更加低贱的小宫女。 我看着眼前这两个这辈子我最爱的女人,突然一股莫名的豪情从我心里升起来,如果连她们两个都保护不了,我还做什么崇祯,我现在就到景山上去找到那棵歪脖子树吊死算了。 顺便说一句,那个被我戏弄的新媳妇果然生了一个女儿,这是母亲告诉我的,也就是说,名义上,我已经有了妻子,我的乖乖隆地咚。 但此时的父亲已经和两年前判若两人,他居然对我这个儿子如此狠心,那我也没有必要承认他给我指定的婚事,这是我的报复吗,当然不是。 我得想一个万全之策,因为我现在只有三岁,打不过,只有说,我不知道我说的他会不会听。 “住手!”我爆发了穿越过来最凌厉的气场,把一个太监王承恩当场震住。他不知道一个三岁的小孩子为何会这般威压,虽然他是一个王爷。 父亲也看了看我,他以为我才三岁,只是任人摆布的木偶,所以根本没打算在事前咨询一下我的意见。 “太子殿下,你不能这么做!”我决定从现在起不再把他当成我父亲看待。 虽然我只有三岁,但自从我学会说话以来,我就能心口相一,想什么就可以说出什么来,不过,语气还是有点童稚。 父亲以为我一个小小孩童知道什么,还好奇地看我,想不明白,我为何突然这样正经起来,要知道这三年里,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装不正经,不过不是装的,而是一本正经的不正经。孩子嘛,我觉得可以原谅。 父亲以为是一个小孩子在怄气,感到好笑,就有了一种想要逗逗我的想法,反正在他看来,局势还在他的掌控之中,“小五,本太子为何不能这样做?”他也忘了,我为何不叫父王而叫太子殿下了。 “你如果这样做了,我就……死在你面前!”如你所知,这是我想出来的下策,他作为太子殿下,可以不要女人,因为他女人多的是,但他不能不要儿子,他就两个儿子现在,因为年前又一个儿子死掉了。 我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烛台,上面有一根固定蜡烛的尖刺,你知道这个东西要是插进我这个细嫩的心口是不费吹灰之力的,虽然我刚好只有那么一点吹灰之力。 没有办法,如果你只有三岁,不具备什么特异功能的话,你也只能出此下下之策。 因为我不会真的想死,好在父亲并没有看出这一点。 他怔怔地看着我,又看了看我母亲,打死他他都不会相信,一个三岁的小孩子拿着利器要以死相要。 要是我母亲要寻死倒是可以理解,不过,我母亲这个时候也怔怔地看着我,表示不能理解,也忘了要夺下我手里的利器。 我不要他们的理解,我只要他们明白,我不会离开母亲。 父亲看我似乎视死如归,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模样,不由好笑,他到现在还根本没有想明白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大胆,敢威胁本宫!”这个时候,他做太子的威严散发了出来。 可是,我当然不会在意他是太子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我只知道,他不能把我和我母亲分开,虽然他名义上是我父亲。 “太子殿下,我的好父亲,咱们打个商量成不成,如果你非要赶我母亲走,我也不拦着,我要跟我母亲一起走,你不是要让她去做一个洗衣宫女吗,那我也去,我去做一个洗衣下人,如果你不高兴,阉了我,做一个该死的洗衣太监也是可以的。” 我盯了一眼那个在我口中该死的太监王承恩,他面无表情,只管听着太子殿下的下一步吩咐。 父亲被我的话逗得气也不是,笑也不是,他不明白为何这些话从一个三岁小孩的口中说了出来。 “胡闹,从古至今,那有皇家子女去做那些下贱活计。”父亲此刻想的可能不是跟一个三岁的小孩子对话,而是一个手里拿着烛台,随时有可能自裁的对手说话。 可不是,从古至今,倒真的没有一个皇帝家的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即便那些朝代交替的时候,亡国之君的家属,胜利者也没有让他们做太监,总的来说,他们也算是属于一类人,都自称是天子,不管怎样,物伤其类啊,再说,哪有不带把的天子。 “王承恩!还不赶快去把他手里的烛台夺过来,小心不要伤着他。”父亲这个时候家长的做派已经做足了,他也不计较我这些不孝之言。 我看我以死相要也无法达到目的,看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计策多半更是不管用,那就只有最后一根稻草了,那就是晓之以利害。本来我晓之以情的计策是说出已故王皇贵妃的故事,以此打动他,哪怕他有一点恻隐之心呢,他难道也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幸的故事也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 所谓晓之以利害,就是拿住我父亲的软肋,彻底地要挟他,让他无法反抗。我父亲这辈子最怕什么,不用想我也知道,太子之位。对,我就从这个地方开始入手。 “不要过来,父王,如果你硬生生的要拆散我们相依为命孤苦伶仃的母子,我就去皇爷爷那里告你状。” 父亲似乎还不明白,我这话的具体重量,脸上的神色有些晦涩,不过他倒是制止了王承恩继续向前,他想听听我继续说说怎么个告状法。 见父亲有所猜疑,我想我的目的达到了一半,我立马继续说道,“父王,如果我到皇爷爷那里告状,你认为皇爷爷会不会相信我呢,如果相信了我,他会如何处置你呢!”说完这句话,我静静地看着父亲的反应。 果然,父亲像是想到什么,突然脸上开始冒汗。 他这辈子最怕的就是父亲万历皇帝,不怕别的,就是怕他废了自己的太子之位,自己这三十年小心谨慎,好不容易熬到现在,坚决不能一朝倾覆。父皇可是变着法子的挑自己的毛病,为的就是让自己这个太子做不成。 虽然女人只是一个让人随意处置的货物,但在有心的父皇眼里,自己这样做必然会授他以柄,那样的话,小题大做,捕风捉影,完全可以把自己定成一个不懂怜爱,不知修养的人,国家怎能交到这样的人手中,于是…… 朱常洛突然发觉,自己不光脸上开始冒汗,后背已经让汗浸湿了。 可他忽略了一点,我怎么去到皇爷爷那里告状,我一年也见不到皇爷爷几次,如果父亲稍做一些手脚,我这辈子可能都不会再有可能见到皇爷爷了。 所谓乱由心生,心里一乱,想问题就钻进了牛角尖,我发觉我的目的已经快要达到了。 等父亲一阵胡思乱想过来,看了看我,似乎发觉我像妖怪一样。 我放下手中的烛台,表示无奈地看着父亲。 “王承恩,你从今天起就伺候五皇孙殿下,好生仔细,不可懈怠。”朱常洛吩咐了一句,再也不提赶我母亲走的事情了。 “奴才遵命!”听到王承恩的回答以后,太子殿下最后看了我一眼,走了出去。 有些事情不用吩咐也知道,比如严守今天的秘密,自己赶刘选侍走,自己儿子这样的表现,都是要掩盖起来的。这个王承恩做了多年的太监,当然明白这其中的利害。 我看了看这个王太监,三十到四十岁的样子,可能是从小就伺候太子殿下的吧,也就是说,他应该是太子的心腹,才会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派他来。 唉,我为自己赢得了一个母亲,也附带的捎上了一个死太监,这难道不是太子派来监视自己和母亲的人吗。不过,看以后王太监的表现,应该被我胜利的策反了。 这个时候,母亲才从死亡的阴影里走出来,正满是狐疑地看着我。 我表示理解,如果是你,突然发现朝夕相处的人居然突然之间变了个人似的,你也会感到吃惊。 不过关于这个,我没法解释,于是,我就只有拿出我的看家本领,当着这个死太监的面,把嘴凑上了母亲的**。 不过,这次母亲突然害羞起来,因为她觉得,我好像是个大男人,而不是三岁小孩。以往每次这样做,我都无往不利。在我三岁以前,这个世界我最爱的东西就是母亲雪白的胸脯上那两个小蓓蕾,因为里面源源不断地流出我赖以为生的甘泉。 这几年,母亲殷红的蓓蕾被我的小口咬得已经变成了深黑,红里透着的黑,而且,最近母亲已经没有奶水了,有的也只是一点点清稀的水样。 可她为了溺爱我,任由我每天叼着她的奶头。唉,我以一个成年人的思想才算明白过来,做母亲的不易,养儿方知父母恩啊。 见母亲有了推却之意,我也不好再纠缠,毕竟我刚才的表现太过惊世骇俗,是个人都想不明白。为了转移大家的注意力,我把施虐的对象转到了那个一直在地上跪着,这会儿还没有起来的妙儿。 我什么话都没有说,直接走过去,拉直了妙儿的身躯,然后把手伸了进去,一阵YY的冲动过后,我才示意,妙儿起来。 虽然我后世作为二世祖,但从来没有把人不当人,所以,见到妙儿因跪得太久,摇摇欲坠的惨白模样,我一阵心疼。 不过结局是我满意的,我救下了这两个属于我的女人。 ------------ 第零一零章 母亲之惑 为了消除母亲的疑虑,我这灵光一现的不寻常举动,我在很长一段时间就再也没有表露出来过。我俨然再次回到纯真无邪的儿童模样,任谁见到我也不会知道,我是那个曾经让太子束手的的高人。当然,知道这件事情的就我,我母亲,妙儿,我父亲,还有这个太监,另外一个伺候我的叫曹化淳的太监当时被叫了出去。 气势汹汹走进来的太子,不大一会儿,垂头丧气,满脸无辜的走了出去,跟在太子身后,没有机会进到房间的人都在怀疑太子这前后的反差何以如此明显,但谁也没有怀疑到我的头上。 我依然悠然自得地生活在两个美女之间,妙儿的身体发育得越来越突出了,整个含苞待放的花蕾。这个时候,我突然庆幸起来,父亲不经常来还是有莫大好处的。 反正不管是万历,还是我父亲朱常洛,对宫女总是情有独钟,但却总是始乱终弃。要是让他见到我的妙儿如今的模样,那还不马上把妙儿拉近屋里……“临幸”,那我的萝莉养成计划就彻底破产,反正如果父亲要这样做,我对他无可奈何。 危急时刻,我出手力挽狂澜的事情被压缩在最小的范围内,这件事对我的茁壮成长没有任何负面影响。 只是,我知道母亲和那个太监都已经长了个心眼。我母亲觉得这件事不可思议,太监觉得他有必要替太子好好盯着我。不过,看他那智商,唉,看在你以后要跟我死在一起的份上,我饶恕你了。 母亲让我亲近她身体,特别是一些仿佛男女之间才有的举动的机会越来越少了,我认为可能是我渐渐长大了的缘故吧,但她是怎么想的,我也不知道。 不过母亲想不明白的事情,我也想不明白,我想不明白的是,我为何好好的(当然,好像也不是好好的,我的身体被卡在法拉利和东风重卡之间并不能用‘好好的’来形容),就穿越到了这个局势越来越动荡的明末。我母亲想不明白的是,她的儿子一直都好好的(当然,好像有时候也不能用好好的来形容,他有时候总爱像一个成年男子一般对待自己和自己的身体,那哪是儿子该做的事情,况且,一个三岁小孩哪懂这些),可为什么突然之间像长大了一样,也知道拼死保护母亲了。 我突然明白了“养在深闺人未识”的遭遇并不只是大家闺秀才有的了,作为一个大明帝国的皇孙,我居然到现在都没有跨出过承天门一步,也就是说,我从来都没有出过宫门,别说承天门了,连太和门都没出去过。我的活动范围被局限在这小小的一片屋檐下。 我敢保证,走到长安街上,没有一个人认识我这个小小的皇孙。唉,看来做皇族并不是特别适合我这个后世的二世祖,在后世,整个地球,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外有金钱开道,内有“专家”护航。我没去过美国,不是我不能去,是我不想去,不过,美国的白宫我多半进不去,别看我在国内炙手可热,可去了人家美国,人家可不鸟你,除非我改变信仰,表示从今之后脱离共XX,可我要真脱离了X产X,我可就什么都不是了,连做二世祖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我深深地知道,正是XX党,给了我做二世祖的机会,说什么这一切来自于人民,都TMD纯属扯淡。 唉,最近我老叹气,两个美人的幽怨都围绕着我。母亲是做过女人的,才知道做女人的滋味,可她做女人的次数,唉,不敢恭维,所以,她的目标是蚀骨销魂地来那么一次两次。而作为宫女的妙儿,她已经成了一个熟透的水蜜桃,在她耳濡目染过程中,过早地懂得了男欢女爱的人类本能,可她不希望帮她完成这个心愿的人是皇上或者是太子。唉,看样子,她们两个人的心愿都难以实现了。 不过,作为只有三岁左右的我,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她们的这种渴望,也许小小的妙儿正把美好的期望寄托在我身上吧,她可是一点点看着我的那个东西在往长了长,往粗了长,可什么时候才能让它发挥作用呢,这个问题不止妙儿在想,我也一直在想。 虽然理论上讲,男子十岁就可以御女成胎,但后世见惯风月的我,其实一点也不X急,我下定决心,在妙儿这个大萝莉身边,一定要把自己的元阳保持到十五岁,不过,我可以等,不知道妙儿能不能等,她要是在这之前干出什么苟且之事,我定然不饶她。 不过,我这样似乎有些不近人情了,唉,如果我可以做主,如果妙儿有自己喜欢的人,把她嫁了吧,省的我贪吃却又不能。 对于母亲,我却无能为力了,虽然我的意识并不属于她的儿子,但这副身躯却地地道道是她儿子,我可不能做出乱伦的事情出来。 可是,把嘴里的母亲的乳头咬出一些异样感觉出来,用手在母亲的生我出来的那个地方胡乱摸几下,让母亲感到一种耻辱般的燥热,却是我现在可以做的,至少我认为我这样做不算是乱伦,只是一个三岁小孩无端的好奇而已。因为在某一天,我突然若有所悟地问我的母亲, “母亲,为什么你和妙儿跟我不一样呢?你们这两坨,我为什么没有?还有,你们为什么没有这根棍儿?”我指了指母亲的**以及她让成年人充满遐想的小腹下面。好在,我没有恶心的问,为什么王公公跟我也不一样呢。作为有修养的我的母亲,当然不会去想一个成年的公公跟我这个未成年的儿子有什么地方不一样。 我母亲听了我的问题,脸色似乎有些发热,这个问题她怎么回答,就是换成后世,那些自诩开明的父母,都不知道如何回答子女问的这个问题。难道她回答:就因为你们男人身上长了那根棍儿,我们女子身上才多了一条缝,目的就是让你们男人的棍儿放进去,如果她这样回答,我必然又要问,这怎么才能放进去呢。她要如何回答,去,找你父亲来,我们示范给你看。 我晕,这样下去就没完没了了。 “小五,我儿,等你长大了就自然明白了!”这是几千年来,中国所有父母面对儿女这样类似的问题时的标准答案,把一切都推给时间,让时间来解释一切吧。 我X,本想看看母亲会不会有些尴尬,没想到她这样回答我,这样的答案我已经听过一次了,在我后世的母亲那里。我说过,母亲溺爱我,在我五岁的时候,她洗澡也不避讳我,当时的我和现在的我问这个问题的出发点当然完全不一样了。当时我千真万确的只是好奇,现在的我,有一个二十岁的思维,却几年不近女X,纯粹是为了活跃气氛,调笑调笑。 我母亲那知道我想的这么多,见我老实了,也就刮了刮我的鼻梁,“吾儿,好不知羞。” 唉,我什么都不懂,哪里知道什么叫“羞”。 可她既以为我什么都不明白,却也认为我知羞。唉,母亲啊,怎么都这样呢。 可能是从小使然,或者她对我太过溺爱,她根本就没发觉这些事情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她也是第一次带孩子,哪里知道正常的孩子不这样对待自己的母亲。我自认为这一切似乎好玩得很。 ------------ 第零一一章 救救母亲 真的,在我长到五岁的时候,我和母亲都认为这一切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相反,一些生活的阴霾总是能够因为我们母子亲密无间的举动而淡化,在这个没有男人的世界里,我们顽强地活了过来。 反正这五年下来,母亲也许是对我形成了依赖,我时不时对她的一些举动,她也习惯性的接受了下来。 而妙儿,更是对我产生了向往,甚至是幻想,她现在也已经成了十八岁的大姑娘了,在日常生活中根本碰不到正常男人(两个太监,一个小孩,都不算是正常的男人)的她,渐渐地把我当成了骑着白马的唐僧(我终归还有希望),有时候根本不自觉地躺在地板上,把我放在她身上玩耍。算了,你这样调戏本王爷,本王爷也原谅你了。不过,我原谅她并不代表我不对她略施惩罚,我惩罚她的方式就是用渐渐有力的手挤压她胸前的凸起,让她产生想入非非,想而不得的困境,小妮子,作为王爷,只有我对你上下其手的道理,那有让你非礼我的份。 五岁了,我终于五岁了,这五年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过来的,生活中并不都是欢笑,也不都是泪水。 万历皇帝渐渐的更加老了,被我父亲取而代之的日子不远了,今年已经到了万历四四年,我已经过了五岁的生日。 这年的春天,阳光在我看来依然那么温暖,我暖洋洋地坐在妙儿的怀里感受着花园里洋溢的春意,妙儿根本不像是一个伺候我这么多年的宫女,更像是一个我的童养媳。真的,我母亲只比她大三岁,她们的关系似乎除了主仆还有婆媳,甚至还有点别的,这是在最近的某一天我发现的。 是的,她们百无聊奈的时候搞起了女女,近似的百合关系,唉,要是换了后世,我一定哀叹,暴殄了天物,可现在,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看着她们俩红晕迭起。 幸好,我母亲就不说了,要是妙儿和那个五体不全的王承恩和曹化淳搞什么颠鸾倒凤的勾当的话,我一定把妙儿丢尽万人坑(这个坑里只有饥渴的男人),以泄我心头之恨。 不得不说,在这样的环境下,我的小性格也变得有些扭曲了。见不得别人跟我抢东西。在后世我作为二世祖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我抢别人的东西。 想到这些,我也就原谅了我母亲和妙儿,只要她们不采用辅助器械,比如黄瓜什么的,我也就没有了意见。寂寞深闺难耐无边的春色啊,我是有体会的,感同身受啊。 有时候,我甚至也加入战团,来一个3P。 当然大家都只是点到为止,终归,每次都能和谐收场。 这天,我照例斜靠在妙儿柔然的胸脯上,观察着天象变化,还真让我看出了点异常,那太阳怎么少了一块。我X,妙儿一声尖叫,天色越来越暗,作为后世的二世祖,我当然坐怀不乱,冷静沉着地叫妙儿住嘴。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妙儿起初还不依不饶,嘴里念念有词,“天狗,天狗,请把你吞进去的太阳吐出来。” 我心说,什么道理嘛。 不过,这个天狗似乎不理睬妙儿的祈祷,整个太阳都被遮住了。妙儿吓得花容失色。我母亲这个时候也跑了出来,她在这个世界上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了,她害怕我也被天狗给吞了去。 好在,虽然发生了日全食,屋子里早就点起了蜡烛,母亲见我安然无恙,也就放心了。 我看到母亲的神色,突然发觉有些异样的神情,一种不好的感觉传遍全身。这日食在古代本就不是什么好兆头。 日食持续了十几分钟,从开始日偏食,到最后月亮完全隐去。整个皇宫里,没人跑来看我,仿佛整个世界都被天狗吞噬,就剩下我们几个人。 也许因为日食,我开了天眼,我居然看到母亲眉心之间那一股浓浓的黑雾。难道有什么灾难要发生吗。 还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灾难突然发生了。母亲病了,并且这病如洪水一般袭来,把我母亲原本俏丽的面容毁得如五十年的桑树皮一般。母亲面对我时还有一点的欢颜也消失殆尽。 五天,仅仅用了五天,母亲就已经卧在床上爬不起来了。 这五天里,来过几个太医,但作为我的父亲,太子殿下一次也没来过,仿佛我母亲和我从未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一样。 每次太医来诊断,我都全程陪同,我想听听母亲生了什么病,但每次太医开的药,母亲吃了不但不见效,还更加严重起来,我就勃然大怒,恨不得把他们都凌迟处死。我现在总算明白了作为皇帝为什么喜欢喜怒于色,那是他的权力啊,他想怎样就怎样。 我母亲见到我,总是想露出坚定的笑容,她是想告诉我,她只是累了,想休息一下,很快就会好起来的,但我何尝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医术水平太低了。 这五年多来,我没有一刻离开过母亲,我难以想象没有母亲的日子我该怎么过去。我不想让我母亲死,可是这是一次比上次父亲要赶母亲走更加凶险的境况。因为,我束手无策,我只能干着急。作为二世祖的我,身体素质一直很好,经常打架,但从来都是我把别人打得住院,所以,对于医学,我一窍不通。 我该怎么办,难道眼睁睁地看着母亲离我渐行渐远。 这些天,我莫名的狂暴,甚至是妙儿,我都想按着她打她屁股,我为什么这么无能为力。连一个小小的疾病都奈何不了,母亲的痛苦就如同生在我身上。 我甚至愿意代她受过。 可我却只能望洋兴叹,生出在这五年里第一次的无力感。这是一个多么荒唐的世界,为什么要让我穿越过来,却不给我一点点特殊能力,竟然让我再一次面临生离死别,因为母亲的身体每况愈下,我发觉我也食不甘味起来,救不了母亲,我…… 几位太医都已经表示了无力回天,我不明白前些天还好好的母亲,为什么突然就一病不起,而且就病入膏肓了。难道是中毒?可要是中毒,不可能下毒的人能收买所有的太医,因为我每次请的太医都不一样。而且,谁也不知道我会随机挑选谁来给我母亲看病。如果说这些太医连下毒和生病都分辨不出来的话,那京城的太医院跟我们后世的某某专家门诊就没什么分别了。 如果我是皇上,我一定杀了他们。没用的东西。 五年了,母亲带给我多少欢乐,我又有多少承诺还没多母亲说起,到了这个地步,我甚至都比不了我那倒霉的父亲,他至少在三十岁的时候还能听到母亲说,我死何恨。可我才五岁,我母亲也才二十一岁。如果换了后世,她还是一个在大学校园里无忧无虑地飞舞的蝴蝶。可在这儿,她已经是一个五岁孩子的母亲,而且,连这个儿子,她都快要失去了。 太医不管用,我决定去城里面找找民间的医生。 这是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可我要怎么走出这皇宫。 五年来,我从来没有踏出宫门一步,外面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我一点也不知道。 如果我是个大小伙子,我可以背着母亲,不顾禁卫的阻拦,强行闯将出去,哪怕被禁卫们乱箭射杀,我无怨无悔。 可别说背着母亲,光是我一个人都还跑不利索。我才五岁啊,穿越到后世来,我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我那具二十岁的二世祖的身体,太和门外那几个给我家看门的,我有信心以最快的时间撂倒。 可是,我应该对这些太医有信心才对,我母亲不应该中毒啊,在这个世界,我母亲认识的人本来就不多,想害我母亲的人又会是谁呢,除了我和太子殿下有一些过节之外,我和母亲一向深居简出。可我父亲再怎么对我母亲,也不至于要置她于死地吧,再怎么说,这个女人跟他也有过赤诚之欢,而且还是自己儿子的母亲。 我在暗中观察着,自从有了下毒这个假象的情形之后,我对太监送给我母亲的饮食和汤药都要检验一番。那不仅仅只是拿一根银针刺一下那么简单,作为后世穿越的人,对验毒总归还是多一些经验。可经过几天的观察,我没发现食物有什么问题,也没发现汤药有什么问题。也怪我对中医药了解的太少,根本不知道这些中药根本就是一些药不死人也治不了病的所谓“保健药品”,都是一些补气养血的补药,所以,我才发觉母亲的脸色并不像是中毒,而且还隐隐焕红。 母亲病倒八天后,我终于发现了一些问题,因为虽然请的太医不一样,但给开的药出奇的一致,再加上,我这几天看到太监给母亲送来的食物也都固定的那几样。 我不知道是太医的问题还是抓药的问题,还是这个过程出了问题,因为每个太医在介绍母亲病情时都有自己独到的看法,开的药方绝对不可能一致,虽然,我并没有看到熬药后的药渣,但我从碗底的残留上分辨了出来,它们都有一味固定的药――甘草。本来甘草是一味再寻常不过的补气中草药,可是,我在母亲的食谱中发现了一种和甘草在一起吃会产生剧毒的食物,鲤鱼。 作为美食家的我,在后世特别喜欢吃鱼,尤其是鲤鱼,所以,在卫生局任局长的我的母亲就告诉我,吃鲤鱼的时候,千万不要吃有甘草成分的药物,吃了会中毒,严重的就会死亡。所以,我从小就记住了这点。 既然发现了这个阴谋,我当然不再让母亲吃鱼,不但鲤鱼不吃,甚至只要是鱼都让我给挑了出来。不过,我母亲身子现在非常虚弱,也吃不了什么鲤鱼之类的食物,我基本上就只是喂她点稀粥。不过,为了掩人耳目,和不至于打草惊蛇,我自己把鲤鱼给吃掉了,吃鱼对我来说就是一种享受了。 我身边的几个人,妙儿我是绝对信任的,而王承认负责的是监视我们,不应该会受到太子的命令杀了我母亲,这个曹化淳更是我一出生就伺候我,我一直在观察,也没发现他们有什么特别的企图。 或许他们也只是被蒙在鼓里,那么这个在暗中要害我母亲的人就太狡诈了。可是,我母亲得罪了谁来呢,我母亲失宠,我又不是长子,根本不会威胁到任何人才对啊。 我不由有些暗恨,这皇宫里面,自己母亲纯粹属于对谁都无害的人,可为什么却有人要害自己呢。 我先没办法想这些了,我得先让母亲好起来。没有了鲤鱼作为佐料,在太医的调治下,我母亲的病有了很大的起色。我不由暗叹一声侥幸,要不是我自己喜欢吃鲤鱼,也就不会知道这个配伍的禁忌。要是敌人换一个搭配,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找出来。 不管怎样,我应该把这个暗中的凶手找出来。 母亲不过是生了一个小病,却被人钻了空子,把病越治越严重,这样做完全可以达到掩人耳目的目的,即便有人怀疑,也只会怀疑庸医误人,不会怀疑到他头上。 可是,我从哪里去找线索呢。找那个给我母亲做食物的御膳房大厨,还是找给我母亲捡药的御医馆药师,可是,照我的分析来看,问题已经不是出在药身上了。那么必定是大厨得了某个人的指使,天天给我母亲送鲤鱼过来。 可是,我母亲平时也很喜欢吃鲤鱼,只不过并不是天天吃。 再说,这个配方的禁忌,连想害我们的人都知道,御医们不可能不知道,他们不可能不知道母亲是因为中毒,可是他们并没有跟我谈及这些问题。 难道,这一切只不过是我的假象,我只不过首先假设了一个假想敌的存在,才会如此牵强附会。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一次偶然事故,原因是众多的太医都不知道鲤鱼和甘草在一起吃了会中毒这个事实。 也许久居这深墙内,连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也变得疑神疑鬼起来了。现目前的我,和现目前的我的母亲,如此渺小,谁会看我们不顺眼呢! 不过,母亲终于好了过来,我也就放心了。 ------------ 第零一二章 我想读书 所谓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我母亲要恢复到以前的状态,还需要一些时日,不过母亲的生命是不会再有危险了。我也深深地松了一口气,看来,多学点知识,没有任何坏处。 我已经五岁多了,换了在后世,马上就要进入小学,在后世我那个年纪,我已经在幼儿园把了一圈的妹了,那一年,我把我们班的女同学挨个亲了一遍,有的反应强烈,也亲我,有的不明就里,不知道我这样做有什么意思,有的追着打我,有的暗暗发呆,就是没有人小脸一红,芳心暗许。 亲到最后一个,我看到两条偌大的鼻涕虫,吓得我赶紧逃了开去。 过了两个月,我就嚷嚷着对母亲说,我要读书。这个时候母亲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了,我也放下了心里的石头,事实上并没有人要置我们母子于死地,只不过因为母亲生了小病,吃了点药,却偶然的中了毒,太医也不知道这个病程,所以,用错了药方。 母亲听说我要读书,只能一声悲叹。在这个世界上谁还关心她们母子的死活,更别说读书了。 听了母亲的唉声叹气,我也开始叹气,难道在明朝,贵为皇孙的我,居然连学都不能上吗!听母亲讲,父亲当年不受万历皇帝喜欢,居然到了十三岁都没有读过书。我不禁为明朝这些当皇帝的感到不值。一辈子在紫禁城哪儿也去不了,居然连书都不能读了。哪个朝代的皇帝活得这么窝囊的。 我可是未来要当皇帝的人,难道大字都不认识几个吗? 在后世,我对崇祯的印象是除了刚愎自用外,也算是一个勤政爱民的好皇帝,只是生错了时代,如果生在明中期,说不定是一个中兴之主。可是这样的皇帝,到五岁了居然没有机会读书。 现在在皇宫里的大致情况是这样的,万历的儿子一个个都成年了,都搬出了皇宫,只剩下太子殿下还住在东宫,而太子朱常洛就我和我哥哥两个儿子,去年生了一个儿子,不到一岁就死掉了。也就是说,整个皇宫里就我和我哥哥两个少年需要读书,难道整个明朝找不到一个饱学之士来教我们俩吗! 再怎么说,我哥哥也是皇长孙,难道他也没有机会读书吗。 我知道母亲叹气,那就表示她没有办法,那得靠我自己。 可是御书房那么多书,我有必要去读吗,话说,我再怎么也算是后世东海大学的高材生(自诩的!),连大学都读了,难道还奈何不了这些小学课文。 可是不学学周礼,四书五经,诸子百家,如何培养起我的帝王风范。后世的二世祖和现在的皇位继承人,那可是两个概念。 母亲她说他不识字,对我爱莫能助。 我问王承恩识字不,他回答说识字。我知道这个后世做过禀笔太监的大太监肯定是识字的。可是,我总不可能让他教我识字吧,那要是传出去,非让我那些哥们笑掉大牙不可,让一个四体不全的人给我上课,我是谁,我可是后世的二世祖。不过,倒也可以被宣传成身残志坚的残疾人王承恩在工作之余义务进入皇宫给皇孙上课,不计报酬,不嫌条件艰苦,实在是我等大学毕业生学习的楷模。 我又问他,我想读书,应该找谁? 他说,可以请太子殿下向皇上请旨。 我不知道我那个哥哥的学习情况怎么样,他现在也快十二岁了,再过四年可就是他当皇上的时候了。不过,我那个哥哥可是流传千古的木匠皇帝,听说做得一手好木匠活。后世,有一次我和几个哥们突发奇想,跑到香港佳士得去买听说是天启皇帝亲自做的梳妆台,上面刻花,镂空,看起来颇为精湛,可仔细一看就知道,手法极其粗糙,也没有出彩的地方,一切看起来就是一件稍微带点古色古香的那么一台梳妆台。可是人家佳士得说了是天启做的,我也就只能选择相信。 不过,在我看来,要不是有皇帝这个噱头,那件明朝的梳妆台也就是劈柴的命。 别的木工技术精湛的木匠,无不是在这行当里浸润了几十年。可天启皇帝,我的哥哥,死的时候都才二十三岁,他做木匠能做几年,当皇帝之前肯定不可能做木匠活,要是那样的话,皇帝的宝座直接略过他。只有等他自己掌握天下大权以后,他才可以随心所欲的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包括推刨子。正如史书所言,‘引绳削墨’。 我只想说传说不实啊。 五年了,我和我哥哥见面的次数少得可怜,其实,我总感觉,我和我母亲被幽闭了起来,生不能见人,死不能见鬼。 身为皇长孙的我的哥哥,当了皇帝后居然一心一意做木工活,可见他小时候受到的教育有多么失败,我不得不佩服朱元璋这个农民,叫花子,和尚皇帝,子孙之不肖可见一斑。 明朝的皇帝太过稀奇古怪,混没有一点皇帝该有的样子,不过皇帝该有什么样子,在后世也不过人云亦云,谁也没有见过真正的皇帝,历史上末代皇帝离我们都已经很遥远了。虽然在体制内,我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简直跟皇帝差不多了,但那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总之,我们已经没有了皇帝很多年。 好在,我已经不需要有人来给我启蒙教育了,分析理解事物的能力我也已经具备了。那么,我要做的不过就是多读几本书,或者多见识见识这个曾经远去的社会。 你知道身为皇孙的我,现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吗,那就是走出皇宫,这该死的紫禁城一点也不好玩,远离了最初的好奇心,再来看,也就那么回事了。 后世作为二世祖,在中国的土地上,除了中X海进不去外,其它的任何地方我想去就去,所以,这个紫禁城我是去过了。虽然我对权力无限崇拜,并且因权力而获得幸福,但我对这座森严的权力堡垒,还是心存偏见,在我出生之前的二十多年,那一场浩劫,我们土地上几乎所有的古代遗迹损毁殆尽,为何就留下这据称体现了古代劳动人民智慧的最高成就的皇宫,不是因为别的,因为它代表的是权力,至高无上的权力。当然,权力并不仅仅是皇权,皇权也不过是统X权力的一种形式,紫禁城它代表的是统X权。 君不见,我们伟大的X中央和国X院的办公地就选在了中X海,为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因为那里风景秀丽。要是因为这样,哪为何不去九寨沟,去峨眉山,那里风景更秀丽。那还不是因为那里是古代最高的指挥中心。要不是因为既想当XX,又想立XX,我想他们肯定就会在紫禁城里面办公,那高高的金銮殿上坐着胡XX,下面膜拜着万千苍生,每人手里一个按键器,说是要投票选出谁去坐那皇帝宝座。这感觉,不久的以后我就要体会到了。现在我一点也不着急。 唉,韬光养晦吧,看样子,我要想读书,现在还为时过早。 可是,要是到了十六岁,我当皇帝的时候,还从来没发过蒙,却突然出口成章,那会吓坏一大群人的。 再等两年吧,我只能这样想了,我希望我那短命的父亲能在什么时候想起我,好歹我也是他的儿子,而且他就那么两个儿子,他难道整天关心就是女人的肚皮和他的太子之位吗。可他要是真的那么关心女人的肚皮,我母亲肚皮他怎么从来不来关心一下呢。 在古代,五岁就读书确实有些过早了。孔子说十五志于学,我作为二世祖不求甚解,我以为孔老夫子到十五岁才开始读书。其实,人家是说,十五岁就定下了自己以后一辈子奋斗的方向,那就是做学问。可是我,刚从出生的那一刻就定下了目标,那就是当皇帝。这中间的差别不知道有多大。 在这五年里,我除了和我母亲及妙儿打打闹闹外,基本没干别的什么事情,饶是我有‘时间就像女人的乳沟,挤挤总是会有的’这样态度,也觉得,我是在浪费时间。 要是在后世,我已经大学本科毕业了,也许硕士也毕业了,因为苏贞贞要读硕士,我说什么也要跟她步伐保持一致,不至于差得越来越远,至少,学历要和她一样高。 然后我就老老实实的让父亲给我安排个什么副局长,副处长之类的事情做做,但有一点改变不了的是,我不知道在这五年里又会糟蹋多少黄花闺女。当然,非黄花闺女我也同样喜好。 可是来到这里,我除了我母亲和妙儿外,别的女人都很少见,更别说,过那种从这个女人的大腿上到另外一个女人的大腿上那样的生活。 不出意外的话,再过几年,我将成为媒体上盛传的最年轻市长,可事实上,在我大学还没毕业就出了意外。 我现在过的日子也算是从这个女人的胸脯到另外一个女人胸脯的日子,可是我已经五岁了,老是让她们抱着也不是办法,你要我要是还只有一两岁,撒娇什么的也情有可原,要是长成了半大男子汉,还在母亲的怀里撒娇,那就有些肉麻了。我不是那种拿肉麻当有趣的人。 可是,没有书看,又不能走出这紫禁城,这读万卷书不行,行万里路也不行,我就只有拿肉麻当有趣了,成天和两个小女人粘在一起,我觉得再这样下去,我都要变成伪娘了。身边全是些阴阳怪气的男人和女人。这种感觉一点都不好,我可是体会到皇上为什么那么好女X了。从小就生活在一个没有男人的世界里,多少女人都在期盼着你长大…… 算了吧,我自己去找点乐子。 ------------ 第零一三章 两尾金鱼 我找的乐子就是在东宫花园后面的池塘里游水。身边两个太监,两个宫女跟着,其中一个宫女是我娘。我欢快的跑跑跳跳,这是北京城最炎热的盛夏,几个下人满头大汗,我却乐此不疲,每天都要到花园里走走,不过,开始的时候,我很老实,这是为了让她们放松一些警惕。 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想要做什么,我就是要让这几个人猜不透我,要知道,王承恩和曹化淳在后来可都是左右了整个帝国命运的太监,作为未来的皇帝,当然不能让他们一眼就看穿我的心事。 这天,天上的太阳很毒辣,几个大人躲在凉亭下歇息,我站在凉亭的长凳上,下面是一片小小的池塘,荷花早就已经开败,若干莲蓬点缀在荷叶之间。我似乎像是一不小心,重心一偏,‘咚’的一声,我掉进了池塘里。 “这水真暖和”,我象征性的扑腾了几下,并喝了几口水后,有了这样的感觉。我母亲和几个下人一声惊呼,吓得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不过,看官们别害怕,如果我就这样挂掉了,这历史可就真的彻底改写了。在后世作为一个海边城市的二世祖,要是连游泳都不会的话,我那还好意思对别人说,我有钱,我骄傲。 作为二世祖,创造财富的本事我没怎么学会,花钱的本领和逃生的本领我倒是学了不少。游泳,有时候是为了逃生,搏击,有时候更是为了逃生。 我在水下憋了一口气,游出老远,探出头,却看到王承恩这个太监已经跳进了水里,周围几个太监宫女听到惊呼也赶了过来,我母亲可能不会游水,而宫女妙儿已经跃跃欲试了。 这夏天,大家本来穿的就少,我想这下有好戏看了。 “扑通”,妙儿也跳进了水里,我看得出来,她们是真的为我着急。可我才五岁,而且,你知道的,我就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浪荡公子,哪在乎别人是不是担心我。 我自顾自地在不远处的荷叶中间玩耍,看她们在水里瞎摸一通,又有更多的太监和宫女跳进了水里。 再怎么说我也是一个皇孙,我要是出了什么事情,这一群人可能都要丢进护城河里喂王八,甚至包括我的母亲。 我清楚地看见母亲痛不欲生的神情,我知道,我这样没心没肺,必遭天谴,所以,整个明朝都断送在了我的手里。 可你要知道,我在这紫禁城里关了五年,我都快疯了。 “嘿嘿!”我有了天大的发现,这个池塘下面居然有条暗河,我就说嘛,这个池塘表面上看起来不是很大,几十亩而已,而且只有排水,没有进水,这水怎么还这么清澈,原来,这一切的秘密都在地下。 我以为这个池塘下面肯定有一眼泉水,没想到却是一条暗河。 乖乖,说实话,我并不知道我住的地方离紫禁城边有多远,现在才发觉,这池塘下的暗河居然通到外面的护城河。 有了这个发现,我兴奋莫名,但我还是制止了自己想要逃离这座监狱的冲动,母亲还在为我担心着。 等我回到池塘,打捞的队伍越来越大了,我发现凉亭里站着太子殿下和他的大儿子。一些太监和宫女还在水里扑腾。母亲正跪在太子脚边,太子殿下似乎在训斥着什么,显得怒气冲冲,也难怪,虽然平时他不关心我们,但我终归还是他的儿子不是。 我心说,你们这群笨蛋,原地找不到怎么不顺着水流往上找。 我觉得我也闹够了,刺激也找到了,就又喝了几口水,憋了一口气,装着晕了过去,不过在晕迷之前,我扑腾了几下,把这一块的荷叶弄得哗哗响。 妙儿第一个听到动静,朝我游了过来,不愧是看着我长大的妙儿,毕竟还是跟我有些心念感应。 我已经在水下呆了大半个时辰,妙儿就一直在水里找了我大半个时辰。我想我要完了,我的皇长子不会又要和一个宫女来完成了吧。这个世界真正关心我的人,妙儿算一个。 看到我脸色惨白,一动不动地漂浮在水面上,妙儿吓得脸色比我还白,不顾一切地抱起我,我感觉她胸前的两团颤抖得厉害。另外我不认识的几个太监也游了过来,但妙儿不管不顾的抱着我往岸上游,不准别的太监靠近我。她知道,我不喜欢被太监给抱着。 就在这一刻,我决定把我在这个世界的第一次奉献给妙儿,当然,如果她愿意的话。 好不容易游上了岸边的草地上,妙儿终于一口气挺不住,累得虚脱了,昏了过去。 我心说,妙儿,你昏过去做什么,你还要把我给弄醒来,留我一个人在这里算什么回事。 不过,我还没想到这些的时候,我的母亲已经扑了过来,看到只有一丝进气的我,母亲抱着我撕心裂肺的大哭了起来,“五儿,我那苦命的五儿啊!”。 我的父亲这个时候表现了一个太子殿下该有的稳定和从容,慢步走到我身边,看我没有死,似乎也松了一口气。 “来人,把王承恩和曹化淳两个奴才拉出去重打八十大板,然后把脑袋割下来。” 太子不愧就是太子,处理起事情来,英明果断,不就是两个看护不力的奴才吗,都不用砍的,割就好了。 刚刚从水里面出来的两个狼狈不堪的太监一听太子的话,吓得筛糠似的,高声呼救,“太子饶命!” 我心想,我要再不表示一下,这两个跟了我这么多年的奴才可就真的玩完了,太子的话,在这里还没有人敢违抗。 我正准备假装醒过来,父亲似乎还没完,“把这个宫女打二十大板,充教坊司。” 乖乖,你这是什么人啊,你要把我的妙儿充了官妓,我跟你没完。这可是我内定的女人,你要让她被万人骑,千人压,那不是给我戴绿帽子吗。 “把所有搜救不力的太监宫女每人二十大板。”父亲似乎还没完,他难道还要处理我老娘。 听完了太子的吩咐,跟着太子来的几个太监走要走上前来。 我咳了一下,吐了一口水,手指也轻轻松动了一下。所有人才想起应该先救人才是。 这个时候,我的妙儿一口气也悠悠地醒了过来,看到抱在母亲怀里装死的我,也不管刚才太子殿下已经下令让她敞开大腿迎接天下的男人,在她心里,我才是天底下唯一值得她关心的男人,也不管是否冒犯了我的母亲,她的主人。妙儿从我母亲的怀里抢过我,把我平放在地面上,轻轻舒展我的四肢,并按压我的胸口。 我没睁开眼,但我感受到妙儿比死还难过的心情。我心说,你会不会急救啊,人工呼吸会吗,人工呼吸啊,姐姐。 妙儿不知道什么是人工呼吸,我又不好坐起来告诉她。 不过在她的按压下,我还是喷了几口水,感觉好多了。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妙儿脚下一滑,身子一软,居然倒在了我的身上,最要命的是,她的嘴正好在我的嘴上,不可否认,妙儿的嘴很柔滑。 完了,这人工呼吸就这样开始了。妙儿的嘴比我的嘴大多了,所以,当我小小的舌头伸进妙儿嘴里的时候,妙儿浑身像是触电一般。我多大啊,我才五岁多。在与妙儿的人工呼吸的过程中,我睁开了眼睛。 妙儿突然知道了,我不过是在恶作剧。但她没有拆穿我,不过要是让她知道刚才太子殿下因为我的恶作剧已经对她宣布了惩罚措施,不知道她这会儿还会不会和我这么投入的做这件事情。 妙儿想通了一点,感觉自己脸色有些发烫。我再也顾不得她了,我木然地坐起来,我得想办法救下这三个人,再怎么说都是我惹得祸。 母亲见我醒了过来,止住了哭声,“母亲!”我有些羞愧,我还不知道怎么收场呢。就因为我觉得生活太无聊,想找一些乐子,就要有人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了。 在后世我作为二世祖,虽然不关心别人的死活,但从不以随意剥夺人家的生命为乐趣。 见我醒了过来,所有的人都松了一口气,但都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了,只有两个老太监还在那里磕头如捣蒜。 我看了看我的父亲,又看了看我的哥哥,我发现这两父子都把眼神停留在我的妙儿身上。如你所知,现在是夏天,妙儿刚从水里面出来,肚兜能挡住的东西实在太少了。胸前一团白肉已经呼之欲出,顶上两颗翠红的樱桃微微上翘。 太子殿下我就不说了,我这个还没到十三岁的哥哥,依我看肯定已经沐过春风了,那眼神,比我这摧花无数的人还老练。 “你们可别打她的主意,她是属于我的!”我X,怎么这朱家的人都好这口啊,都对小宫女感兴趣,这德行。 “父王,皇长孙!”我小脑袋在吃溜溜地迅速打转。我得救下他们,要不然,到时候我去煤山上吊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了。 太子殿下和皇长孙听到我的喊声,似乎一点也没有感到尴尬,把眼神收回到我身上。 “五儿!”“五弟!”两个人这个时候都表示关切地询问我有没有什么地方不适。 “孩儿没事,孩儿只是不小心自己掉进水里的,跟他们三个没关系,请父王饶了他们吧!” 我说出这话就感觉不对,我刚才可不是昏迷之中吗,怎么知道太子殿下说过什么。 我那精明的父王也看出了这一点,但太子不愧是太子,城府之深,超过了我的想象。他当然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装死,经过三年前的事,我的父亲对我抱有一种害怕和惊异交织的感情。没想到一个三岁的孩子能说出那么一番直指敌人要害的话来,而且还能侃侃而谈,这次,又把在场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间。 我的哥哥,我承认,他比我父亲要笨上一点,不过,见我好多了,又把眼光转到了我的妙儿身上。 妙儿现在身子还在发抖呢,我不知道她是害羞的,还是水里面冻的,可这夏天一点也不冷啊。 另外几个宫女也都浑身湿透了,跪在地上,垂着头,听候太子发落。只有我的妙儿,有种鹤立鸡群的感觉,没有跪着,也没有低头,可能是她并没有听到太子殿下的话,再加上,她肯定还在回味刚才我和的一番交流。 我说过,这五年来,我经常在她身上吃些豆腐,不过她身上有两个地方,我没有碰过,一个是嘴,另一个……你知道的。也就是说,这是我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次的吻,一个五岁孩子的初吻就这样献给了一个十八岁的美貌宫女,我无怨无悔,并心甘情愿。 我父亲看着我,我不知道他的思想在做着怎样的交战。 见我确实没有一点问题了,父亲终于开口了,“你们几个听着,今天皇孙平安无事,就先饶了你们,下次再出这样的事情,诛你们九族,每个人去领二十板,以示惩戒。”说完父亲大人领着他的一群太监宫女走了。我那个哥哥也看了一眼妙儿,看了我一眼,跟着走了。 说实话,我不知道父亲为何妥协了。 两个老太监感激地看着我,我知道,这两个人以后应该对我忠心耿耿了吧,或者至少被我拉过来了一大步吧。 打他们几个我没意见,可是我的妙儿怎么办,要是把她的小PP给打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的,我以后还怎么和她享齐人之福,那PP上一大片醒目的伤疤倒是可以提升X趣,可我不是SM。 我救下了她们几个,却又开始为妙儿发愁了。 这个时候,我看到池塘的荷叶间,有一公一母两条金鱼跃出了水面,至于说,为什么是一公一母,那是我猜的。 ------------ 第零一四章 兄弟同心 晚上,我呆在我的城堡里,感到整个紫禁城弥漫着一种凄惨的哀号,每人二十大板,没一个跑得了。晚上另外派了一个太监和一个宫女来伺候我们,我想她们几个肯定得躺几天了。可没想到的是,第二天,妙儿就跑来上班了。 “妙儿,他们把你打得怎么样了,给本王看看。”我不相信,难道妙儿有金刚不坏之身,或者她事先在屁股上垫了什么东西,怎么好得这么快。 妙儿脸红了,局促地转过身去,有种不理睬我的想法。她怎么也不相信,我一个五岁的孩子,做那一手简直头头是道,像是个中豪杰一般。我相信那也是妙儿的初吻,我喜欢的就是她的纯洁。 见妙儿不理我,我就狠狠地在她的屁股上打了一下,母亲在一边哧哧地看着我们,反正,这套把戏,我们曾经经常玩。 妙儿PP吃痛,不由呀的一声,看样子,她还是挨了打的,只是打得并不重,这是为什么,难道她和那个掌刑的太监有一腿。 想到这里,我阴沉下脸,恶狠狠地看着妙儿,妙儿被我给看怕了,哆哆嗦嗦的不知如何是好。 她也想不明白,自己这二十大板为何像是挠痒痒一般。 我追着她问,是不是和那个太监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一个十八岁的大姑娘,生活在一群不是男人的男人之间,有点什么不正常的事情也算是正常的。可一想到太监身上少的那点东西,我这就气不打一处来。 这小妮子被我给惯坏了,我问她话的时候,她不回答,我要打她的时候,她居然还学会了东躲西藏。 我让另外那个新来的太监帮我捉他,可这个太监居然实心眼地应要抓她,没眼力界的东西,难道看不出,我是和她在打情骂俏吗,作为主子,我要真叫她站住,她敢乱跑,反了她还。 你说人家一个冰清玉洁的姑娘,被你这死人妖拉拉扯扯的,人家还活不活了。当然,在这里我没有对人妖表示歧视的意思,反正现在连我都有点像那啥刘著了都。 这一搅和,这游戏就没法玩了。我颓然地坐在地板上。 可是一个人的到来,使我明白了,为什么妙儿的屁股好得这么快。 这个人就是我哥,未来的熹宗皇帝朱由校。 昨天,我见他的眼神就不对,我知道他来找我是为了什么,因为他一进来就贼眉鼠眼地盯着我的妙儿看,当然,我承认,把‘贼眉鼠眼’这个词用来形容一个未来的皇帝有些不恰当,而且,这个未来的皇帝还是我亲哥。不过,要打我女人的主意,也得看看我的态度再说啊。 我才五岁,在他眼里,我当然什么都不懂,他像哄小孩一样拿出一块年糕,这大夏天的,你给我一碗冰镇酸梅汤也行啊,这年糕油腻腻的,你当我这个二世祖没吃过好东西是怎么的。 不过,我依然笑嘻嘻地接过了我哥哥递过来的年糕,我就差流两条鼻涕了,那样就跟前门大街上要饭的小哥差不多了。一块年糕就把我感动得眼屎都出来了。 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还是我得跟我这个哥哥搞好关系。如你所知,我哥死掉的时候,把皇位传给了我。要是我这个时候不和他把关系处好,谁知道他到时候会不会去找两条阿猫阿狗传了皇位,而让我凉一边,那这世上可就没有崇祯这号人了。 我状似呆傻地用嘴舔了舔年糕,这玩意黏的像屎一样,我后世就不爱吃这东西。 “皇长孙哥哥,我跟你一起玩好吗?” 未来皇帝看看我,拍拍我的头,童心未泯地指着妙儿说,“好啊,哥哥陪你玩,不过,让你的丫环跟我们一起玩好吗?” “好啊,好啊,玩什么?” 我哥哥虽然已经经历人事,可再怎么也只是一个十二岁大的小孩子,这一句话,司马昭之心,大家都看了出来。 我母亲名义上也是他的母亲,当着母亲的面,两兄弟和一个宫女玩什么暧昧的游戏,这不是荒X无道吗。我们两个此时哪还像未来都是要当皇帝的人。 “妙儿,你过来,我们三个玩游戏吧!”说实话,我是存心的。人家说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衣服破了尚可补,手足断了安可续,再说,这妙儿只不过是我的一个丫环,离老婆还差得远呢。 当然,上面的话是你们通过我的表现,可能留在心里的话吧,大家都要骂我混蛋了,把自己的女人贡献给别人。 可我哥他不是别人啊。 再说,他说好的只是做游戏嘛。 好吧,好吧,我承认,我傻,行了吧。 你就说吧,做什么游戏。 妙儿对这个皇长孙有些害怕,可能是对他的作风有所耳闻。也许她觉得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男人就是我,除了我可以非礼他,另外谁都不行。哪怕只是做游戏。 但我的话她不能拒绝,就怯生生地走到我身边,看吧,她明显还是站在我这边的,我说了三个人同时做游戏,她却挨我这么近。 “我们这游戏很简单的,猜枚好吧?” 这玩意好玩吗? 我母亲见我们三个小家伙要玩猜枚的游戏,也提起了兴致,也想加入进来。我倒是无所谓,可我的哥哥明显有些尴尬,难道这猜枚也有猫腻不成。 “刘选侍,这是我们小孩玩的把戏,你忙你的去吧。” 这明熹宗皇帝朱由校,也就是我大哥,也是由一个选侍所生,选侍的地位仅高于淑女和宫女,也就是说,基本上跟宫女差不多。这明朝的皇帝既瞧不起宫女,儿子孙子却又多是宫女所生,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讽刺。 不过我大哥的母亲现在已经升为才人,姓王,没有名字。不是我爱八卦,这个王才人似乎也不受宠。光宗皇帝,不,现在的太子殿下,只喜欢那个姓李的选侍,基本上夜夜笙歌。都是选侍,但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太子殿下的原配,郭太子妃,也就是曾经来看过我一次的那个忧郁不得志的女人,在我三岁的时候,也就是万历四十一年,死掉了。当时我太小,什么都没顾得去理会,在我还没弄清谁是谁之前,她们都挂掉了。也好,省得我还要去记住她会做些什么。 因为我哥哥是皇长孙的缘故,他不必称呼我的娘为娘,我的娘跟他也没有一点关系,所以,他就直接称呼刘选侍。这倒是也合乎礼节。 我看我母亲似乎不肯离开,但也没有办法把她支开,只得说道,“母亲大人,你要玩可以,但我们还没说好输了的惩罚,到时候你可别因为我们都是小孩就跟我们耍赖。” 其实,母亲也不过二十一岁,完全可以算得上是个大小孩。 见我开了口,我大哥看了看我母亲,再看了看我的妙儿,“为了让这游戏多点刺激,我们这样……” 未来的皇帝充分显示了他伟大的淫格,在有长辈在场的情况下,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说,“输了的人就脱衣服,输一次脱一件!怎么样。” 说实话,如果只是我和他还有妙儿的话,我举双手赞成,但我母亲在场,我有点抹不开。 要是只有我母亲和妙儿以及我三个人的话,这游戏倒也有趣。 可是这样四人组合像个什么话。两个皇孙,一个宫女,一个母亲,玩猜枚,输了就脱衣服。 说实话,这五年来,我还从来没见过妙儿在我面前脱衣服,这种充满青春气息的身体,再厚的衣服也包裹不住澎湃的激情。作为皇孙的我,完全可以以不容抗拒的命令让妙儿在我面前把衣服脱掉,但是,不管怎样,我才五岁啊。如果五岁满脑子都想的是女人的身体的话,那什么商纣王,周幽王,陈后主,隋炀帝,都没法跟我比了,我必定在后世的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可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的母亲居然答应了。 难道我的母亲比那个妲己,褒姒,赵姬,赵飞燕还要X贱,这可是我慈爱的母亲,我敬若神明的母亲。当着两个儿子的面脱衣服吗。 难道母亲已经无聊到要跟我们这些小孩玩暧昧游戏。这没男人真的害死人啊。我心说,这要是传出去,我以后还怎么当皇帝啊。 见我母亲居然答应了,我的哥哥一脸的兴奋,目光一直就在妙儿身上游走,好像妙儿此刻已经光光地站在他面前,然后任由他摆布。 “不过说好了,我来做庄,你们三个来猜,谁没猜对,谁就脱衣服。”我母亲到底还是知道一点点羞耻之心,知道在两个儿子面前脱光衣服影响不好。 既然我母亲当裁判,我已经没意见了,我哥哥当然更没意见,他的目的就是为了妙儿来的,有我母亲在场本来就挺尴尬的。妙儿有意见也只能当作没意见,这个时候,她有些幽怨地看着我,好像是我把她给出卖了。 我只能说,奴隶没人权,谁叫你只是一个丫环呢。在这里,我和哥两个可以处置你的生死,更别说让你脱脱衣服了。 我无耻地笑笑,有些迫不及待了。 这生活太过枯燥,有些乐子调剂调剂也是好的。 以前我怎么没想到玩这个游戏,我们都习惯于穿着衣服做游戏的。看来我的境界还是没有我哥高啊。 可是,一连三次,都是我和我哥猜错了,妙儿每次都猜对了。看着妙儿一脸坏笑地看着我,有种报复的感觉,不管怎样,我现在已经只剩下脚上一双袜子了。我是个小孩,上面一件,下面一件,里面根本什么都没穿,我甚至连鞋子都算了一件。 我哥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就只剩下腰间的那块白布了。 到了这个份上,我和我哥已经同仇敌忾了,妙儿居然一件衣服都没脱,不管怎样,也要让她脱上两件,不然,这游戏我们白玩了。 我母亲看到我胯间的那个小玩意,哈哈一笑,这玩意她看了五年了,也没看出什么新意出来。妙儿这个小妮子也朝我身上瞄了过来,我这么不招人待见吗。 第四次,我猜母亲手里有三颗棋子,妙儿猜五颗,因为规则不能两个人猜一样的,所以,我哥就猜了四颗。游戏规定,最多只能有五颗棋子。 结果是,母亲的手里有三颗黑色的围棋子。 “哇!”我发出胜利者才有的欢呼。 我哥倒是爽快,很快就解下了腰间的那块布头,我看到他腰间的那个玩意已经有些强项不服了,虽然不甚伟岸,但至少使用起来已经称手了,上面已经稀稀拉拉地布了一层黑色的绒毛。 不到十三岁的我哥,要不是看到我和我母亲在场,肯定早就已经朝妙儿扑了过去。 妙儿好像是从来没见到过这样的景象,脸色突然红了起来,她又一次看了看我的那个相似的玩意,那么渺小,那么无害。 我母亲似乎也想到了什么,有些心神不宁。唉,这没男人的日子就真的那么难过吗。 此刻三双眼睛都在盯着妙儿,我哥简直有些按耐不住了,口水都流了出来。 愿赌服输吧,妙儿在两个皇孙面前倒不敢耍赖,我想,我的那个玩意要是有我哥那个水平的话,迫不及待的可能已经变成是她了。 虽然我哥那个水平换做后世的我是会笑掉大牙的。 妙儿轻轻扯开自己的腰带,无限的春光就融进了这个夏日有些沉闷的午后。 该死的!是谁发明肚兜的,褪下外衣的妙儿,猩红的肚兜包裹着她身子的前半部分,要是从侧面看,或许还能看到一些春光,可是我和我哥都正对着她。只知道她胸前有两团圆滚滚的东西,却看不到。 我哥的呼吸有些急促起来,我拉住他,并告诉他,最好咱们乘胜追击。无限风光在险峰,天生一个仙人洞啊。 就在我们正准备把战争进入白热化的时候,突然门外传来了,“太子驾到”的喊声。这是我留的一手,在必要的时候,让外面的人说有人来了。我不能真的让我哥得逞吧,他这样挖墙脚我是不高兴的。 我哥一听太子来了,吓得没了任何兴致。赶忙找衣服穿,我见他的那个玩意缩小之后,比我的大不了多少嘛,这让我看到了希望,可换个方向思考的话,我至少还有等哥六七年才可能有我哥那种境界。 我心想,可别再吓我哥了,再这样,他那玩意可就用不了了。 妙儿只不过把上衣褪开了,并没有脱下去,所以一下子就穿好了。我哥就有点麻烦,不过,好在现在的衣服少,在太子殿下的脚步响起的时候,他已经基本上穿好了,只是,那块难缠的布头被他坐在的屁股下面。 我无所谓,光着身子凉快。 我以为只是那个太监假传的消息,没想到我的父亲,太子殿下竟真的来了。 他可好久没来了,不知道他所为何来。 在父亲走到我们身边的时候,我们已经正襟危坐地继续玩起了猜枚的游戏。然后才恍然地给进来的太子请安。 ------------ 第零一五章 四P五P 太子殿下看到他的大儿子也在这里,微微一愕,随即释然。 不管是谁,家和才能万事兴,看到平时不怎么走动的两兄弟如今坐在一起还如此亲密,他当然也是会高兴的。 不过,看到我光着身子,又是一愕,我心想,你要是早进来一会儿,你还会看到你的大儿子同样什么衣服都没穿。你要是再晚进来一会儿,你还会看到两团白花花的肉在你眼前晃荡,我有信心再赢妙儿一局,那么她那迷人的肚兜就该飘散风中了。 不过真应了那句话,叫做有其父必有其子。我们五个人之中,这个唯一算是男人的真正大男人,他来的目的居然也是为了妙儿。 这又验证了那句话,红颜祸水啊。长得漂亮难道有错吗,我母亲难道不漂亮吗,你打了她的主意,给你生了儿子,你居然就把她给忘了,现在居然又来抢我的女人。 我可不是寿王李瑁,你也不是玄宗李隆基,妙儿也不是杨贵妃,我不知道面儿我父亲的强力,我的妙儿会不会以死明志,这辈子她只有我这么一个男人,别的男人都不行,哪怕他是太子殿下。 我父亲直接宣布他的命令,“着宫女妙儿东宫伺候起居。” 我心说,你哪是伺候‘起居’,你是伺候‘起伏’,你要在我的妙儿身上一起一伏,这个我能答应吗。 我和我哥一起在父亲的背后做了一个鄙视的动作,看来,我和我哥的关系拉近了不少,他没吃到任何荤腥,却被我胜利地感化。有了一起看一个女人脱衣服的友谊,我相信,他死的时候是会如我愿地把皇位传给我的了。 我不知道父亲哪根筋错乱了,东宫里那么多女人他可以随时随地想临幸谁就临幸谁,为什么偏偏要跟我过不去,不过,我忘了,这个地方也在东宫的范围内,妙儿也有义务被他随时临幸。 我就这么一个等着未来我随时随地想临幸就临幸的女人,被你抢了去,我还活着干嘛。虽然你是我父亲,但跟我抢女人就是不行。 唉,我也不知道妙儿哪个地方有魅力,竟然同时引起了我们父子三人的兴趣。要说,我还好点,我总算和她相处了五年,属于日久生情。可我的这个父亲和哥哥只不过看了一眼……当然,就是那一眼,是个男人都会喷血。 这应该属于强烈的视觉冲击,这样的视觉效应,应该能给人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看样子,这个还是属于我跳进池塘留下来的后遗症。 我当然又只能说,“父亲,亲爱的太子殿下,你不能这样做!”我暂时给不出他为什么不能这样做的理由。 我父亲看了看我光着的身子,“难道你要留着自己用!” 我父亲这话问的太没水准了,那不宣示他并不是真的要妙儿去伺候起居吗,难怪这个太子不受万历喜欢,比我这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强不了多少。这还是未来的皇帝呢。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从他老祖宗洪武皇帝朱元璋算起的话,他已经不知道是几世祖了,能有这点能耐也不错了,我们似乎应该原谅他。 “怎么,不可以吗?我就是为了把她养得白白胖胖的,等着我过几年来宰呢,你这就要了去,我不是为他人做嫁吗,虽然说,您是我父亲,又是太子殿下,但君子不夺人所好,儿臣愿意把刘选侍贡献出来,父王以为如何?” 其实,这么些年,我母亲已经对我父亲死心了,不过作为女人,作为太子殿下的女人,她存在的使命就是随时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香香喷喷,等待着虚无缥缈的一个影子。只有太子拒绝她的权力,而没有她拒绝太子的权力。 我的父亲看了一眼我的母亲,似乎像是从来没见过这个女人一样。如果我的父亲对女人的爱好就仅仅在于为每个不同的女人开苞的话,那他为何又隔三差五,甚至一连很多个晚上,都去宠幸李选侍呢。难道这个李选侍在三百多年前就会做处X膜修补手术,以致让我的父亲每晚都有第一次的感觉,还是我的这位名义母亲是从某岛国穿越过去的――听说饭岛爱死后就被穿越了――御男之术炉火纯青,让我父亲流连忘返。 不过,要是后者的话,他不应该对我的妙儿感兴趣才对,对他们而言,我的妙儿唯一的优势就是她的两腿之间还从来没有男人光顾过。 我母亲看我不怀好意的推荐她,她根本没有任何感觉,她的心如死灰,这辈子就那么几次欢好,她已经没有再奢求了,虽然她现在才二十一岁。正是如花似玉的年龄,可她的心理年龄已经六十岁了,她已经一点都感觉不到激情是何物,连回忆里都不存在一点。 我不能让妙儿步我老妈的后尘。 妙儿目光呆滞的看着她面前的三个男人,这三个男人正在把自己当成一个货物一般你争我抢,她没有提出抗议,她像我母亲以及这个世界绝大数女人一样,在她的生命中就学会了四个字:任人摆布。再加四个字的话,就是,逆来顺受。 不过,她看我的目光终究有所不同,特别是我话里的暧昧,她知道我确实是这样想的,我说过,除非她不愿意。 我哥也吓了一跳,从他看我的眼神里我读到了惊讶,他以为我只是一个小屁孩,才五岁,连男人和女人身上有什么不同都不知道,却知道了如何使用这些不同。 他以为和我玩玩游戏,就能把我搞得晕头转向,妙儿就成了他胯下之物,只不过父王的出现打乱了他的计划,没想到的是,被戏耍的却是他。 我是不是太过张扬了一点,要是再这么张扬几次的话,我的小命能不能活到崇祯十七年都会成为一个问题。那样的话,我怎么去实现我伟大的人生目标,吊死在煤山的歪脖柳树上。 父亲已经第三次领教我的与众不同了,倒也没有显出特别的惊讶,而是冷冷地说,“没想到真的是龙生龙,凤生凤……” 我对父亲自嘲似的话表示赞同。这一门三父子,居然都奔着同一个目标走到了一起来,正所谓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我们三个都有相似的经历,母亲是宫女或者地位稍高一点的选侍,淑女什么的,然后在不知道什么的情况下就被皇上或者太子给临幸了,最后却又全部被始乱终弃,并且都被当父亲的瞧不起。不过,我不知道他们两个有没有向自己的父亲给自己的母亲拉X条。 不过,在妙儿看来,我们整个就是一丘之貉,没一个好东西。三人者众,于是,就可以毫无悬念的延伸到,天底下的男人都不是好东西。 不过,我冤枉啊,我把自己打扮成反面典型,还不是为了救她,免得她被我父亲涂炭。 我父亲本可以用强,但他作为太子,总不好跟一个小孩抢东西吧,况且这个小孩还是他儿子。 其实,我还有一个办法,可以把我哥哥架在火上烤,而让我自己清清白白地摘得干干净净。 我可以说,我已经把妙儿洗剥干净了,准备送到皇长孙的床榻上呢,对于父亲你这个要求我不能答应,虽然你们一个是我父亲,一个是我长兄,这……总还是要有个先来后到吧。 这样我就可以成功地把火引到他们父子身上,可我说过,我得跟这个大哥搞好关系,要不然他当皇上那几年还不把我折磨死。 父亲走后,我就是这么跟我哥解释的。我哥听后觉得十分有理,不禁有些后怕,对我这个侠肝义胆的弟弟更是多了一份喜爱。 既然我们的友谊已经升华到替他背黑锅了,这求欢妙儿的无理要求,他也就不好意思再跟我提起了。 父亲就这样匆匆地走了,正如他匆匆地来,没带走一个女人,也即是说,我给母亲拉的生意也没做成,母亲还是习惯性地独守她的空房。 在我看来,对这起事件有一个画龙点睛的评价:开始的时候我,我哥,我娘,我女人,玩的是4P的荒唐游戏,后来我的父亲加入战团,玩起了更荒唐的5P游戏来。 可是结果却是有人欢喜有人愁,没达到整体X潮的戏剧效果。 ------------ 第零一六章 太子遇刺 我以为经历这个小小的风波,整个皇宫能平静一些――平静的生活更有利于我的成长――,可事实上,影响更大,性质更恶劣的事情接着就发生了,当然,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的话,我就觉得不过是一些芝麻绿豆,我以一个看客的身份参与了这件事情。 在我们这个神奇的国度,任何时候发生任何事情都少不了被围观,如果两口子在没有关严实的窗户里做点什么,就会被围观,这就是观X癖,如果大街上两口子做点什么,也会被围观,这就是看热闹,如果两口子有一个是外国人,不得了,马上上升到民族主义高度的围观。 万历四十三年夏五月,我父亲从我殿里没有要走妙儿回去不一会儿,宫里就传出了消息,太子遇刺。这是一个注定载入史册的事件,对这个波澜不惊的皇宫来说,来了刺客,确实是一件可以上娱乐八卦头条的爆炸性新闻。 不管你相不相信,我听到这个消息的第一反应是,太子死了没有,没死就是假的。这是我多年对娱乐行业潜规则的分析和参与得来的正确判断。 我承认我没心没肺,不管怎样说,他也是我名义上的父亲,虽然我见他的次数,还没有我见太监王承恩的次数多。人王承恩天天陪在我身边。 难怪整个明朝的皇帝都有一种恋太监的情节。 人家都说太监祸国,我看不是太监祸国,也不能怪皇帝本人,要怪就只能怪皇帝的父亲。要是推演看去,我看还得怪皇帝的母亲,谁叫当皇帝母亲的都是些宫女呢。 如你所知,太子没有被刺死,我就以为这是万历四十三年,宫里的人闲的蛋疼编排出来的年度十大新闻事件。 可是,作为太子儿子的我去看望他的时候,看到他脸色惨白,手臂和胸口都受了伤,我才相信太子真的遇刺了,可是下一个疑问同时出现在我的脑海,可能这个时候我的父亲和我想的一样吧,是谁要杀他。 不过,对整个宫廷权力架构还不甚了了的我,唯一想到的人是他父亲,那个万历皇帝,不知道我的父亲在这点上是不是和我想到一起去了。 我的依据只有一条,这个万历皇帝并不喜欢自己和宫女弄出来的这个皇长子,他更喜欢皇三子朱常洵。 依次,我想到了第二个可能的人选,郑贵妃,也就是朱常洵的母亲,这个贵妃和皇帝生出来的儿子,一出生就显得高贵了不少。 不过,从后面这两个人的反应来看,我更认为这是两个人的合谋。 再不过,作为父亲,他的生死,我不怎么记挂在心上,但是作为太子,他的生死将和我有莫大的关系。试想,如果他死了,继承万历皇帝宝座的必然是我的那个皇三叔,那后面的事情就没我和我哥两人的什么事了。 万历二十九年,我的挨千刀的父亲就被封为太子,几个兄弟也同时被封王,其他的成年兄弟都到自己封国去了,只有这个福王朱常洵留在京城,去年,也就是万历四十二年才到自己的封国去,今年,就发生了梃击案。这不能不让我浮想联翩。 整个皇宫里都在传说,这个叫张差的杀手是郑贵妃找来的。看来这些谣言从侧面上印证我的猜测的部分正确性,因为谣言里没有涉及到皇上,我认为不够过瘾,我本来想的是找几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小太监去唱我编的童谣,把矛头直接指向万历皇帝本人,但觉得这样危险系数太高,小孩子可不都像我一样,他们大多一颗糖果就能出卖所有的人。 对于一个做农民打扮的杀手是如何混进皇宫里来的,大家又在茶余饭后开始猜测,这很明显有人放水了嘛,难道紫禁城的上空还放得有几架威亚,让这些刺客飞来飞去的来去自如吗。 要真是能够上天入地的刺客,我的父亲不可能只受这么点轻伤,除非他是张三丰,刺客是玄冥二老。 即便不是高手,堂而皇之进到东宫行刺,却被一个失去了男根的不是男人的太监给成功抓住,不难想象,杀手组织在接到郑贵妃的生意时注了多少水份,他们当时肯定天宽地阔地吹这个杀手多厉害,就是进皇宫取皇帝老儿的人头都没问题。没想到的是,他是进了皇宫,连太子殿下,甚至太子殿下一个看门的太监的人头都没取下来。 我听她们说,刺客是提着明朝专门打大臣屁股的廷杖打进宫门的,这也极具讽刺意味,这下子这根廷杖打到了太子殿下的屁股,下面一些大臣肯定手舞足蹈了好一阵子。 我又听说,刺客是混成匠人在前面大殿做工人,我还听说,前面的三大殿早些年失火,现在还在翻修,你知道的,我从来没有从太和门出去过,这外面的情形我是一点都不知道,完全靠听说来解决我信息不通畅的难题。好在整个皇宫里不少爱嚼舌头根的宫女,这女人在什么时代,在什么地方都这德行。 我的妙儿这点好,就是从不嚼舌根。什么女人最美丽,安安静静,无谤无怨的女人最美丽。 见我的父亲没事,其实我就已经失去了对这件事情的好奇心,但满城风雨充斥着我的脑袋,我不去想还不行。 谁都知道这件事会不了了之,还议论个什么劲啊,还不如议论一下今天皇上会临幸谁,会临幸几个来得有趣,至少这个话题带点油盐味,是大家喜闻乐道的方向。 我就说嘛,出现日食不是什么好兆头,先是我母亲差点死掉,再是,我的女人差点被别的男人抢走,现在,我的父亲差点又被要了老命。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我五岁的身体也快要承受不住这样一连串的打击了,需要有一两个女人用身体来安慰一下,这是我后世经常的做法,可到了这儿,你看到我五岁大小的身体一定哈哈大笑,就这,还想有什么想法。 也就是说,我想化痛不欲生的力量为牡丹花下死的风流。就是做鬼也要做风流鬼,这是我人生的信念之一。 所以,你要问我在哪里,我只有两个答案告诉你,一是在女人的肚皮上,二是在爬到女人肚皮上的路上。 当然,这是我未来的路,现在,我还是老老实实关心一下太子殿下的生死,毕竟他的太子之位关系着我和我哥的皇位,一点也马虎不得。 我唯一的希望就是:历史还是在朝着我熟知的脉络发展下去,也就是说太子肯定不会死,我建年号为崇祯的事情必定还是要发生。 只有这样,我才能兑现我的伟大梦想,阅尽无数女人的肚皮之后,吊死在煤山上。 我再去看太子殿下的时候,发现他的脸比几天前更加的苍白,可能是他越想越怕了吧,这要害他的人,可不是我这个五岁的小孩子,他可以应付得来。 不过,我安慰他,既然你这次没死,她们也就不太好意思再来了,毕竟现在全国的眼睛都在盯着皇宫呢。 我父亲想想也对,脸色终于还是缓和了许多。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站在我的立场上说这样的话还可以,毕竟我是知道他真的没有死的,可是他在明,敌在暗,要他命的机会多的是,他需要做的不是放心,而是更加的提心吊胆。没办法,要做太子就要承受这些压力,不然,太子谁都能做得来了。 果然,这件事情在牵扯到郑贵妃以后,大家都不约而同地不再往下查了,大家都知道再查下去就会查到谁的头上。正如我和大多数人预料的那样,最后的结果就是不了了之,成了写进《明史》里面的无头公案。 不过,稍微有些戏剧性效果的是,他们给这件案子找了两个替罪羊。其中之一居然就是那个拿贼有功的看门内侍,他们给的理由跟我的想法相似,你一个失去了男根的太监,怎么可能逮住强有力的壮汉,除非你们早有预谋,看时机不对,丢车保帅。 不过,我知道这个太监是冤枉的,因为要不是他,太子之位就真的易主啦。 这是太子私下跟我说的。 ------------ 第零一七章 如愿以偿 杀了两个该死的太监,然后明正典刑杀了刺客张差,这个案子也就结束了。整个事件演变到现在,居然谁也没有捞到好处,御史刘光复被下狱,刑部提牢主事被贬,两太监被杀,刺客也被正法,太子受伤,并吓得不轻,皇上和郑贵妇处在被怀疑的漩涡。 就我这局外人似乎捞到一点好处,除了多了一件茶余饭后的开胃点心之外,我还获得了同皇长孙一起读书的机会。 这是我这一段时间经常探望父亲得来的回报。我父亲见我这段时间殷勤有加,也觉得该给我一些好处。 说实话,我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去学校走走过场。就比如在后世,我从来不去教室上课,成绩总是优,因为我参加了考试,得优也不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就好比,如果我现在从来没有过读书的机会,可到时候,我不但出口成章,而且字字珠玑的话,后果可能就是这个朝代的人都要开始写穿越了。 所以,我需要一个老师教我,需要这个名分,再说,我现在也需要恶补一些古代的典籍,虽然于我用处不大,但至少看起来使我更像是这个时代的人。 教我哥哥的人是太子詹事刘一燝,万历二十三年进士。现在兼领翰林院学士的一个半百老头,对于这些满腹经纶的大儒,我向来是不怎么感冒的,所谓大儒者,止于《论语》,《春秋》,《周易》,《周礼》而已。我不敢说我的学问比他高,但是我要说一本书,他就绝对没有读过,《X朝那些事儿》,他就肯定没读过。当然,作为二世祖,我也没读过那么无聊的。 不过,接触一两天后,我觉得这人正直,清高,有一股不屈的韧劲,要是我当了皇帝,倒是可以好好提拔提拔,怎么能让这么有才的人来当个教书匠呢,教的还是我哥哥这个后世出名的木匠。 现在又准备教给我什么呢,亡国之道吗! 我活了这么多年,好像就学了这个:怎么做一个合格的亡国之君,什么猜忌啊,优柔寡断啊,刚愎自用啊,什么不好学什么。如果这是历史线索的话,难道这些性格上的缺陷,我是从老刘这个启蒙老师这里学来的吗。 可这老头讲的可都是几千年我们伟大的先哲积累下来的人生哲理啊,在权谋上也不过教了一些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的斗争艺术,根本不是什么靡靡之音,总的来说,这是在教人向善呢,怎么我哥就学成了那副德行。看来《三字经》里那句,教不严,师之惰,这句话是不正确的。 不过这句话的上半句却在我哥身上得到了很好的诠释,所谓,子不教,父之过是也。我哥,也就跟他老子一个德行。 不管什么样的生活,都有过腻的时候,对于前生今世都是二世祖的我来说,这样的生活就已经让我厌倦,我觉得我应该好好的学学文化,体会一下我们伟大祖国五千年的博大精深。 (可是笔者也不过一个面对古代文化耳聋目瞎的俗夫,如何去帮主角实现他博览群书,学富五车的伟大理想呢,主角要学富五车,这本书的作者至少要学富八车,所以,要让这个后世的二世祖到成年的时候学会满口之乎者也这个难题不在他,而在笔者我,虽然在这个时代,那个‘XX一下,你就知道’,但就作者目前的状况来讲,他即便XX十下,也不会全都知道——作者注) 不过,还好,我现在要做的只是启蒙。学学《声律》,学学《百家姓》,学学《三字经》,就可以蒙混过关了,这些小儿科的书,对我这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而言,仍然显得太过幼稚,所以,这段时间我会学得很开心,我不过是来走过场的,不用老师教,我也能得优。 不过,为了与我哥的差别不致太明显,我学起来也就吃力多了,这刘老头都恨不得天天拿戒尺打我手心。见过笨的,没见过这么笨的,‘笨的’是天启,‘这么笨的’是崇祯,这明朝最后的两位皇帝,在刘一燝这个老头眼里,那就是跟白痴没什么分别了。 不过天启是皇长孙,是未来的皇帝,这个刘一燝不太好对皇长孙实施体罚,这两个人的罪过可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了。 不过,我有一个优势,我年龄小啊,还不到六岁,他刘一燝好意思让我一日千里吗。他敢保证他六岁的时候能倒背《三字经》? 这样一来,虽然他对我们恨得牙痒痒的,但我们两人都没挨打。 反正我要的只是“受过良好教育”这一客观事实,刘一燝可是大儒,要说他都教不好,那这个明帝国可就真的完了,天数使然。 我现在五岁,等我登基的时候是十六岁,也就是说,我还有十年的时间去浏览皇宫藏书,使自己看起来学贯古今,汇通南北。 总不至于我当了皇帝,御览奏章的时候,只在上面朱批一个圈,示意圈阅就够了吧。那样,我还不如学我哥,把一切事情都交给魏忠贤。也让这些生理有缺陷的人风光一把,在史书上留下一笔。总不能让史书全是帝王将相吧。佛曰,众生可是平等的。 这老师并不只刘一燝一人,东宫侍读,侍讲,太子詹事府少詹事,这些未来皇帝的领导班子成员都有义务给我们讲课。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这些一直跟着太子的东宫官员,当然是下一届领到的核心组成人员。这就叫任人唯亲,这个亲并不是亲戚,也不是亲信,而是自己相对熟悉一些的人。谁也不敢保证东宫这些人唯太子马首是瞻。 在权力的漩涡里,谁也不会傻到对一个人百分之百的信任,不过好像我哥是个例外,他好像就是百分之百的信任那个魏公公。不过,我想这可能是表面现象,不是我哥信任他,而是懒得理他,好像魏公公搞坏了整个大明王朝跟他这个木匠没什么关系一样。 在这里我只提刘一燝的名字是因为,其他的几位老师已经被八股文秀逗了脑袋,有一个侍读居然对我讲《清明上河图》描绘的是我大明京师的繁华富足。我不得不佩服他拍皇家马屁的功夫,在别人看来他不过是张冠李戴,在我们皇族看来,那可就是莫大的荣耀了:我们大明朝出了一个这么伟大的画家,画了这么一副伟大的作品,描绘了这么一个伟大的大明盛世。 不过,对经历过后世的我来说,这就有些小儿科了,在后世,我见得最多的是指鹿为马,这张冠李戴相比起来,技术含量就少多了。 所以,连他的名字我都懒得再提及,他真应该穿越到我们那个世界,去看看我们的御用文人是怎么样歌颂太平盛世的。 不过,在这个世界,要是朱棣泉下有知(或者天上有知吧,皇帝都是天生的儿子,死了应该去天上)的话,一定后悔没有让他的老祖宗做太子侍读,要是那样的话,京城早就已经堪比天国一样繁华了,这也为他发动靖难之役夺了自己侄儿的皇位找到了又一个很好很强大的理由:大家看看吧,在我管理下的北平比你管理下的南京要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多了吧(我承认,这句话有别的意思,但不可说,不可说!——作者)。 再不过,要是张择端老爷子听到这话,肯定要气得从地府里跳起来(他不是天子,应该没有权力上天),我这哪里是描绘你们大明的京城,我明明描绘的是共XX领导下的北平城,你要知道,我是从后世穿越到宋朝去的细作。 (有关内容请参阅《清明上河图之成管来了》——作者) 再再不过,要是让赵匡胤听到这样的话,他也会从天国跳下来(他是天子,照例也应该生活在天上),拿他的太祖长棍和你单挑。不过,你多半不是他的对手,那么你只能屈服,并承认张择端画的是他开封府的盛景。要是这样的话,你又何必多此一举,说什么《清明上河图》是明朝的盛世景象。 我们读书,除了有老师外,还有同学,这些同学不叫同学,叫伴读,我哥哥的伴读是太监王安,我的伴读太监是王承恩,原因是王承恩认识几个字,可以替我磨墨,也可以替我抄写点作业。当然,对我而言,他后面一个作用似乎大一些。虽然我也在努力地练习毛笔字,可我临摹的是《肉蒲团》和《金瓶梅》,我才没有多大的兴趣去写什么“关关雎鸠,在河之洲!”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和西门大官人跟潘小姐做的事情是一样的嘛。只不过一个是春秋笔法的抒情,另一个纪实性要强那么一点点。 这两部书自从它问世以来,就被当作禁书,可问题是不管是作为这朝的皇孙还是后世的二世祖,家里不缺的就是朝廷令行禁止的东西。这是特权,是不需要解释的。 这两本书是我找我哥借来的,在后世,我喜欢看《花花公子》,只有那些没品没味的人才躲在被窝里看三块一张的盗版岛国爱情动作片。对我而言,这样的动作片,每天都在上演。 有时候我抄出了一些心得,就觉得我是不是也来写一部,像十八世纪,英国维多利亚女王时期那样写一些地下。当然,档次跟《金瓶梅》强点不多。 我有这样的想法不能怪我,生活太空虚了,连我这个五岁小孩都觉得生活太空虚了,这当皇帝的全都是些妖孽啊。 ------------ 第零一八章 木匠哥哥 和我哥哥做了同学之后,我两的关系有了显著的变化,变得更像亲兄弟了。这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我可以去他住所找他了。 他的母亲王才人,跟我的母亲刘选侍一样,温柔贤惠,慈祥和蔼,在对待儿子的问题上,像所有母亲一样,含在嘴里怕化了,换句话说就是溺爱。 在他母亲面前,我哥哥表现出了一副我都觉得难以接受的面孔,好一副母慈子孝图。 我哥哥完全是个演技派高手啊,又是问安,又是给母亲端茶,我不否认他做这些的真诚,但至少他把自己最真实的一面稍微做了掩盖。 在她的心里,他的儿子已经趋于完美了,我为这个被蒙在鼓里的女人难过。这个女人也不到三十岁,但我已经看到她有些发白的头发,早上还是青丝,晚上就白了,熬吧,好日子就要到了,我是这样想的,再过四年,你那老不死的公公万历皇帝就要殡天了,你那对你无恩无爱的老公也将随之呜呼哀哉,你马上就会体会做皇太后的乐趣了。 不过,我不知道的是,这个母亲并没有看到儿子荣登大宝的景象,她走在了她至死犹恨的丈夫前面。 在这个没有人性温暖的皇宫,短命成了解脱的唯一方式。 这些女人,在整个白天,除了吃饭,再没有值得去做的事情,晚上,除了睡觉,也没有再值得去做的事情,连女人的天赋,伺候男人枕席的机会也已经断绝,活在这样的环境里,虽死犹生,虽生犹死啊。 我至少还有别的事情可以做做,比如看看《金瓶梅》,积累点经验,把脑袋挤在妙儿的胸脯之间,检验一下真理的标准。 真理就是‘太平公主’吾所不愿也。 我哥哥的事业除了在女人的肚皮上外,就是在刨子之下。 看样子,我以前的猜测是错的,我这个哥哥至少在他十三岁之前就已经开始检验另一条真理的标准:皇帝是人人都会做的,木匠却不一定人人都会做。 由于我们的关系已经升华到亲密无间,他带我去了他的密室,这密室就是他的卧室,卧室里有一股我熟悉的味道,是个成年的男人你都会觉得这味道似曾相识。 卧室里除了这股味道挥之不去外,布局倒也符合他皇长孙的身份,收拾得也井井有条,看来,在他母亲的眼里,他的确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孩子。除了小小年纪御女无数这一点。 当然,这一点在他母亲眼里可能不算什么缺点,而是男人正常的需求,她自己有需求得不到满足,当然要尽量满足儿子的要求。 但她却不知道,这样做却害了他,我哥二十三岁就死了,这跟他过早就泄了元阳不无关系。 可能是我们的父亲大多数时间流连在女人的胯间,所以,对他这个长子也缺少必要的关怀。他把他当鲁班传人的工具都直接丢在床榻下面,连一点遮掩都没有。按我的思维,如果我的儿子是未来皇帝的接班人,却正事不做,做什么低贱的木匠手艺,我一定打断他的双腿。但看来并不是人人都像我这样对子女要求那么严格。 我哥哥非常骄傲地告诉我,他这里的大多数家具都是他自己亲手制作完成的,比他告诉我这几年御女多少更让他觉得兴奋,因为事实上,只要是个男人都知道御女的工艺流程,但并不是每个男人都知道这制作茶几,杯具的工艺流程。 我觉得他可以骄傲的宣布,在古往今来,所有当了皇帝或者即将当皇帝的人中,会木匠活计的就他一人而已。 这就是所谓的标新立异,追求个性解放,可惜的是他早生了三百年,如果他生在我们那个世界,他打得一手好家具的话,至少不至于饿死了。 作为后世的二世祖,我们这群人有一些共有的整体标签,但细看之下,你也会发现,我们每个人是那么的不同,整座森里里找不到相同的两片树叶就是这个道理。 我哥看我似乎对他的秘密不很感兴趣或者早就心知肚明一般。其实,按理说我是不应该知道他的这些秘密的。在这个世界上,知道他会木匠活计的只有他的母亲,他身边两个贴身的宫女和太监,这些人都是和他绑在一起的利益共同体,断不会出卖他。 可是他哪里知道,他的威名早就在后世传遍了神州大地,但凡提到天启皇帝,大家都会异口同声地说,哦,那个木匠皇帝啊,知道知道,听说做得一手好家具,就是可惜了生在帝王家。 从这些话里,大家都知道,大家惋惜的不是他生在帝王家,而是可惜了那么一个手艺高超的木匠师傅,如果有他的奉献,我们的木匠工艺必定会有长足的进步,不至于现在的木匠就会钉几颗钉子,雕花,镂空这些工艺都失传了。有些木匠甚至连凿子都不会用了。 我的哥哥就在皇帝和木匠这两个完全无法融合的身份之间徘徊,最后最大的输家是大明王朝,最大的赢家是我,应该没有机会当皇帝的未来皇帝却鬼使神差地当了明朝的末代皇帝。 所以,我要做的应该是鼓动,鼓励,鼓舞,让他变本加厉,最好是除了做木匠活外,什么都别干。 可作为我的大哥,未来的皇帝,还有我这个偶尔以天下苍生为念的穿越过来的人,我应该提醒一下他,应该多花时间学学帝王之术,至少要学会辨别忠奸善恶,要学会像后来的我一样,勤政爱民。当然,这忠奸善恶辨起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远不如一凿子一刨子那样简单明了。 我哥哥不以为然,他认为当皇帝很容易,像他爷爷一样,甩手掌柜,成天流连于后宫,这大明朝不也一样运转着吗。 我心想着万恶的万历,都不知道自己给后世子孙做了一个什么样的坏榜样。万历二十几年不上朝,就我所知道的,天启皇帝也不上朝,甚至比他的爷爷更过火,万历不上朝,但把权力交付的是大臣,而天启却把整个国家的权柄交给了一个太监。 大多数太监跟他们的身体少了一部分一样,心智也都不健全,这就是失去了人伦之后的变态。有人说整个古代的封建史其实就是一部太监文化史,我部分地表示赞同。 我知道我无法说服我哥,也就只能听之任之了,虽然当皇帝不好玩,但好歹我穿越一回,总是想试一试,如果我现在把我哥劝好了,他励精图治,明朝江山永固,当皇帝的就是他的儿子,那以后哪还有我当皇帝的时候。 也就是说,我必须得尊重历史的发展轨迹,至少在我当上皇帝之前要这样。至于我当了皇帝之后,是不是会选择去煤山上吊,那就要看我的个人能力了,虽然,我不大可能去打下一座江山,但要守住一座江山应该是有可能的,至少不能让它在崇祯十七年就没了,我希望的是两个十七,三个十七……至于以后的事情,那就看我的儿子的能力和造化了。 我哥把自己当成了艺术家,科学家,研究我国古代家具史的学者,在他的房间里摆放了很多家具的结构图,我知道,他能力再强还是比鲁班稍逊一筹,他做的家具并没有革X性突破,还是在前人的基础上修修补补。他要是能用他手里的刨子,刨一个瓦特机出来,我就彻底的服了他了。 看着这些设计的草图,结构图,我知道他只是一个实用主义者,而非一个理想主义者。或许我应该可以给他点提示,现在的明朝已经有了很大的X本主义萌芽,江南一带棉纺织很是发达,我应该设计出一台珍妮纺织机,让我哥给制作出来,如果可以的话,量产,推广到全国,就能让我们的国家提前进入共同富裕,而不是只让这些皇族和官僚这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可作为后世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二世祖,我哪里知道纺织机和蒸汽机是怎么做出来的。 对此,我只能表示无限遗憾。正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在后世翻书的时间甚至比翻女人衣服的时间都要少,我能知道明朝有个崇祯皇帝就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后世跟我一起的那群混蛋,连我们朝的开国太祖是谁都不知道,这些世受皇恩的家伙,如果没有我们的太祖带领那些不入我们法眼的泥腿子南征北战,打下这片花花的江山,那有他们当二世祖的机会。 所以,虽然我是一个二世祖,但我是一个有良心的二世祖,知道吃水不忘挖井人的道理。 可我的这个哥哥却一点也不能体会到他那个老祖宗朱重八,九死一生打下这片江山的苦心孤诣,硬要觉得把这花花江山玩完才是他的本事。 谁又会知道强大的秦国二世而亡,而明朝又会亡在我的手里。据我所知,也就秦朝给皇帝用什么始皇,二世,三世来命名,也只有嬴政做过万世不灭的美梦,但凡以后的皇帝都算是有点自知之明,知道总有一天自己打下的江山会丢在不肖子孙手里。所以,对于臣下天天高呼的万岁也都是听听了事,也许总有那么几个不信邪,想要去追求长生的,但往往死得比别的人都快。 而且他们追求的是自己的长生,而不是自己这个家天下的长存。是个国总会灭亡,是个人总会死,这两者的道理是一样的。所以,但凡秦以后的皇帝,都没有给自己儿子叫什么二世,自己的孙子叫什么三世。 而在这个世界上最不希望皇帝长生不死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儿子,太子殿下,老子要是长生不死,那儿子怎么办!这个问题难道没人想过吗! 所以,我希望万历会在万历四十八年挂掉,我的父亲也只在当了一个月皇帝之后挂掉,至于我哥,我更是希望他能在天启七年死在女人的肚皮上,如果他再多活几年,说不定能生出几个皇子,那么当皇帝就成了我的春秋大梦了。 万历皇帝为和廷臣争一个太子之位,差点以死相要了,也就是说,不管我如何努力,我根本没法改变皇长子继位的祖制,那么我就只能狠心希望我的哥哥如历史轨迹一般按部就班地死去。 当然,看我哥哥做家具时的那种投入的劲头,我知道,我没有必要和我哥哥为争夺皇位发生玄武门那样的故事。当皇帝对我而言无所谓什么时候当,只要能当就成。所以,我愿意再多等些时候。 我在这十年要做的只是等待,我也只需要等待,我不想做别的任何事情,万一历史轨迹发生了转变,我就不再是个未卜先知的预言家了,我同样会成为一个看不清形势的局内人。 ------------ 第零一九章 匆匆看客 万历四十三年冬,我进入东宫跟着皇长孙读书,到万历四十六年,这两年多时间,我读了很多书,但总是不求甚解,在老师刘一燝看来,我是因为年龄小调皮,在他的印象里,我不过刚刚把《声律启蒙》这本书上面的字学会一部分而已。我现在七岁,虚岁八岁,依然还是一个小不点,离长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自从发现了那条暗河以来,我一直阻止着自己离开这座皇宫的想法,我现在要出去的话,要再回来继承皇位就会很困难,因为谁也不会相信一个流落民间七八年的人会是从前那个从皇宫丢失的皇孙。 所以,我努力地把自己的屁股绑在凳子上,歪头歪脑地跟着先生念书“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为了打发更多的无聊时间,我请刘一燝教会了我下象棋,下围棋,其实,请刘一燝教我也只是假象,在后世作为一个二世祖,要是连围棋都不会的话,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作为国粹的东西,我们从骨子里都知道应该掌握。 我会的东西其实挺多的,比如高尔夫,比如骑马,比如拳击,散打,跆拳道,我曾经还找了架摄影机拍了几部小成本电影,我不在乎钱,只是不想在这上面花更多的时间。 我本来想把这部电影拿到戛纳去的,不过因为里面的人物大多没穿衣服而作罢。对于在国外有分级的国家来说,说不定还可以在某些小范围内公映,反响绝对不会错。要是在国内,那就只能沦为盗版碟的命运,作为导演,我还在里面本色演出了一个角色。 如你所知,我当然不会去拍某岛国擅长的爱情动作片,我拍的是一部主旋律很强的电影,之所以没穿衣服,是因为背景是澡堂子,我们东海市的皇家浴所。当时,我约了一群胆敢挑战我权威的地头蛇在浴所谈判。我突发奇想,就让人带了一台摄像机进去,把整个过程都给录了下来,后来谈判破裂,我给了他们血的教训。奇就奇在,我们一群大老爷们打架,进入摄像机镜头的居然还有很多的女人,这是因为那群小瘪三打不过我们,慌不择路,跑进了女澡堂,后来,我们这帮人越战越勇,终于确立了整个东海市无可撼动的领袖地位。 这群身材年龄各异的女人见我们进来居然不躲藏和遮掩,甚至有些十岁的小姑娘也堂而皇之地看着我们打完架的全过程。本来,能进这里来消费的都是些体面人,谁也没有想到会这样赤诚相见,大家都没有心理准备,再加上,我的形象在整个东海市家喻户晓,能得到我的垂青也是一些女孩的梦想。 不过,要是现在给我一台摄像机,我多半还是只能拍摄一些这样的纪录片,片名就可以定为《后宫秘史》,听这名字多少会带上一些限制级镜头,因为在这座空洞的皇宫里面,每天发生最多的除了吃饭睡觉就是这些需要打上马赛克才能播放的画面。 虽然,在这皇宫里,称得上是男人的只有三个半(我爷爷,我爹爹,我哥哥,我只能算半个!),但你不能阻止一些胆大包天的太监和宫女来一些虚鸾假凤,还来一些百合,玻璃游戏什么的。 不过,要是把这台摄像机放在江湖之中和庙堂之上,这剧本可就有得写了。 反正在我看来,万历这几年,全国一团乱糟糟的模样,已经出现了灭亡衰败的前兆。 四十四年,先是有日食,然后北直隶,山东,河南,也就是整个华北地区闹饥荒,我不知道是旱灾还是水灾还是虫灾,还是匪灾,只是听说路上饿殍遍野。朝廷各个地方依次赈灾,但万历老皇帝天天数着自己的钱过日子,就是不拿出来,那些王公大臣也有样学样,依然在加紧收刮,唉,这好日子就快要到头了,他们还那么镇定,我真的是服了。 他们真的以为任何朝代都需要有钱人吗,错了,至少在刚夺取全国性胜利过后那段时间,天底下是穷人当道。 后来的事实证明了,在清妖的铁蹄下,有钱人的命和穷人的命一样不值钱。前车之鉴的教训他们总是不汲取。 这里的事情还没搞定,河南那边又闹起了土匪,这土匪当然不是我记忆之中的李自成,这剿匪正在白热化的时候,河套地区的羌人,回鹘什么的又来抢粮食抢女人了。总的来说,在我瘦小的眼里,光是看到整个明朝四面楚歌的模样,就知道已经风雨飘摇了。可这会儿我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个明王朝的腐朽的车轮陷进泥塘里,不能自拔。 夏天,黄河决口,淹了陈县,杞县等附近几个州县,饿死了无数的人。多少人家流离失所,灭家灭族。你要是站在山东黄河入海口,你都能闻到河水腐烂的味道。 秋天,陕西发生大旱灾,而江西,广东等地水灾,河南,江苏一带蝗灾,河南那边的剿匪刚刚取得了一些胜利,山东这边盗贼再次揭竿而起。作为皇孙的我认为陈胜吴广做了一个坏的榜样。他真正体现了那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唯兵强马壮者为之耳。” 可他们也不过都是些没饭吃的农民,朝廷对待他们的态度比对待外族敌人还狠。换了是我,我也振臂一呼。 为了表示皇上仁慈,今年所有准备秋后问斩的囚犯都得到了活下去的机会,但这并不能阻挡人们已经绝望的脚步。 所有这些线索,如果让一个穿越到明朝来的人附身在一个姓杨的小秀才身上,然后从一个小驿站一路走过来,把这些问题都妥善解决好的话,足可以封侯封王了。可惜,我回到明朝的终极目的并不是当王爷,我要当皇帝,虽然中间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也当了一回王。作为皇帝的儿子,天生就有一个王位,而不需要自己去奋斗,争取。 (上面这一段话,代表马家街49号向“月关”大大致敬!——作者) 四十五年,四十六年,噩运一个一个降临,这些都无法撼动我那个已经麻木不仁的爷爷的神经,好像这个国家已经不是他的一般,他以为靠着老祖宗朱元璋的助佑,大明毕竟江山万万年,跟他的年号一般,万历。 他可能也以为这些像雪片一样的报急的奏章都是大臣们骗他临朝而炮制的吧,现如今,天下升平,哪来那么多刀兵啊,天灾啊。看着自己家里那些白花花的银子,打死他他都不相信这天底下还有饿死的人:无粥何不吃肉糜。 也许吧,因为说实话,我也不相信,会发生接二连三的这么多灾难,后世做为二世祖,我闭目塞听,也只听说天朝上下一片河蟹,什么税负指数,什么幸福指数,什么痛苦指数,什么生存指数,统统都是浮云,我觉得我已经幸福得无以复加了,就差给胡XX立生祠供奉起来了。 不过,我以为我的怀疑也不是没有道理,下边的地方官吏,往往是报喜不报忧,要是必须报忧的话,往往夸大其词。如果一小块水田由于农民没有及时灌溉被太阳晒得龟裂了,他们都敢上奏章说整个州全都遭了大旱,目的当然是为了让朝廷减免税赋,然后中饱私囊。这些伎俩怎么能骗得过我。 连我都骗不过,又怎么骗过我爷爷,几十年的斗争已经磨练出我爷爷处变不惊的至高境界。 我看我得跟他老人家多学学。只要自己没看到的都是假的,即便自己看到的也十有七九是假的。总之,我怀疑一切。 这帝王之术的核心一条就是不要相信任何人,甚至都不要相信自己的感觉,有时候感觉是最能骗人的。 所以,我爷爷对这所有的奏章采取一样的处理方式,留中不发,也就是不予理睬,即不派人核查实情,也不派人赈济灾民,该交的税不但不减少,还增加,你闹灾越厉害的地方,我给你增加更多的税。 这个时候我的爷爷满脑子已经都是自己个人和朝廷大臣的恩怨了,他完全忘记了先祖创业之艰,守业之难。 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夺下了抚顺,从这个时候起,朝廷对后金的形势发生了逆转,从战略攻势进入了战略相持,后金的辫子军已经在辽东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势力。不过,以我的观点来看,区区几万八旗兵不过疥疮之患而已,“给我三千城管,我可收复岛国!”可见,这些八旗兵的战斗力在我们天朝非正规军城管组织看来不堪一击。当时整个大明王朝和我的想法相似的人占了大多数,所以,明朝廷没有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把后金的的辫子兵赶到乌苏里河以北去,还让人家占了几个重要的战略据点,把触须伸到了辽河以南,要不了多久萨尔浒一战,沈阳完了,辽阳完了,整个大明在关外就只剩下那么一个死气沉沉的宁远城。 可是,我在皇宫里经历的这一切,使我对这些事情只能保持一份任其自然的态度,我无法左右,也无法改变,我也想在这个时候做点什么,让我继承的江山能够稳固一点。但是,如果我做了什么的话,我还有可能继承皇位吗,再说了,我现在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能做什么呢,难道去暗杀我爷爷,有可能吗。 我又不没带一把狙击步枪来。 要是带了一把来的话,我也不会去杀我爷爷,而是去杀努尔哈赤了,不过,我不知道杀了一个努尔哈赤或者一个李自成,还会不会有千千万万的努尔哈赤和李自成站起来。 也许我可以改变一些偶然,但必然的因素要改变非一朝一夕之功,我现在要做的应该是在这浑浑噩噩的乱世之中,保持一份良好的心态。死人不可怕,我死了就可怕了。 ------------ 第零二零章 你死我活 在我身边终究还是没什么大事发生,整个皇宫死气沉沉,撕心裂肺的疼痛每天都在上演,但我已经见惯不惯了,只要我的母亲,我的妙儿,加上我的父亲,我的哥哥,当然,最少不了的是我,能够安安稳稳地活下去就够了。前面两个是我承认的亲人,后面两个是我通往皇帝宝座的阶梯,他们在我的心里都占有不同重要的地位。 这两年和我哥哥相处的时间多了,我也知道了我哥哥的无奈,作为皇长孙,居然受不到最良好的教育,大学士刘一燝三天两头来一趟,我和我哥哥也都草草应付,虽然刘一燝很用心地在教,但皇帝爷爷和太子父亲漠不关心的模样,让我和我哥哥心寒,也让刘一燝觉得他的付出没有得到必要的回报。 也就是说,我们师生之间并没有建立起一种超越君臣的友谊,这从刘一燝在后面虽然升了职,但又被太监魏忠贤整得很惨就能看出来。作为太子东宫旧臣,天启登位应该无限信任这帮老师才对,但他很明显更信任魏公公。 其实,这些权力斗争并不需要生死相见,只要能够达到平衡点就是完美的局面,但少了一部分身体器官的魏公公当然不认为存在什么平衡点,他的身体早已经失去了平衡,你叫他如何保持平衡。 好在现在的魏公公其名不扬,我还不认识他,甚至在宫中都还没听说过这号人物。 不过我认识了我哥哥天启皇帝的乳母客氏。就是这个客氏和魏忠贤狼狈为奸,把个大好的青年搞得乌烟瘴气,奄奄一息。 在我哥哥断奶之后,客氏本应该完成了她的历史使命,可她自愿留在宫里做了一名浣衣女,可见这个客氏对我哥哥天启还存有希望。 果不其然,我这个御女无数的哥哥对这个乳娘还念念不忘,居然再一次把乳娘的乳头含在了嘴里,这次可就不是喝奶这么简单的事情了。我说过,但凡长在妇人之手的人对女人有一种天生的依赖,对这个吃她奶长大的女人,我的哥哥始终抱有亦母亦妻的态度。在自己成为男人之后,顷刻间便和这个乳母建立了超越代乳之上的联系。 这个乳母我已经见了很多次,还很年轻,十四年前刚生了第二个孩子,孩子死了,老公也死了,大儿子被她婆婆带着,就被召进宫做了我哥哥的乳母,这一做就是十四年,在这期间,她苦苦地守候着,甚至,都不回去看看自己的大儿子,她总是在盼望着奇迹会发生。奇迹果然发生了。 十四年前,她才十五岁,本来奶完了天启,她可以出宫的,但她自愿留在了宫里,毕竟在外面生了孩子的女人,在宫里不太好处,要知道,为了保证皇帝血统的纯正,即便被选进宫里的洗衣女也需要不经人事,也就是说非X女不能入宫,这也是皇帝面子的问题。 现在的乳母客氏还不到三十岁,可我们未来的天启皇帝已经对她优宠起来了,看来这个女人发迹是必然的。没想到几口奶也能改变整个大明王朝的运数。此乃天意也。 不过,这个客氏不知道我以后的命运走向,她根本就没有要巴结我的意思,可她不知道,我正是她的掘墓人。 当我当上皇帝的时候,这客氏和魏公公可都是死在我的手里,我当然得为史册留点除了亡国之君之外突出政绩的事情,诛杀魏氏阉党竟成了我人生最大的亮点,你说,我这人当的是不是有些窝囊,对付一个五体不全的太监,竟成全了我皇帝的美名。 这客氏看起来并不像一个阴毒的妇人,相反,她看起来和蔼可亲,随时都洋溢着一股自信的笑容,好像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一般。少了许多久居深宫的女人的那股幽怨,这或许是天启皇帝对她有所宠爱的一个原因吧。 在古代,女人总是弱小的生命,更没有多少男人愿意以保护女人为己任,连感天动地的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最终也以唐明皇亲手赐死杨贵妃而告终,可见,女人在男人的眼里根本只是玩物。但我哥哥的眼里,客氏可不全是玩物,她还具有一种寄托少男心理的影像。 这年,对我哥哥而言,发生了一件大事,他的生母,王才人死了,这个多年不得宠的女人,没有看到自己儿子登上皇位的那天,在死的时候也没对儿子说,“我死何恨!”这样的话来。我哥哥自从他母亲死后,他就变得更加的消沉,更加地依赖客氏,这个乳母。在身体上,更在精神上,这个从小缺少父爱的人,一旦连最可依赖的母爱也离他而去了,他最迫切需要的就是一份寄托,而客氏很好的扮演了这份角色。 我哥哥母亲的葬礼跟我哥哥父亲母亲的葬礼一样,简约而庄重,这个时候,我们的父亲终归还是表达了一下哀思。 从此,我可怜的哥哥没有了直接的管束,天地之大,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任由他胡来了。虽然神宗皇帝已经迟暮,但我们的父亲一刻也不敢掉以轻心,这黎明前的黑暗让人更加的恐惧。 今年已经万历四十七年,再有一年,我父亲就可以做皇帝了,但我看得出来,我父亲身体也在渐渐地变得糟糕起来。 史书上说我父亲被人下了毒,这就是有名的“红丸案”,也就是说,如果我要救我父亲,只需要让他不吃那两颗红丸就可以了,但我真的可以让他不吃那两颗要命的毒药吗,多半不行,某些人想死,你又能奈他何。 我父亲难道这么一点点分辨能力都没有吗,别人让他吃什么他就吃什么,不过,就我父亲未来会怎样死,还不是我现在所需要去关注的,该死的总是会死,活着的也不见得就幸运多少。 对于我哥哥生母的离世,我表示出了强烈的悲伤,当然,我承认其中作秀的成分比较大。图的就是跟我哥哥建立起更加牢固的感情基础。 在这个世界上,到目前为止,只有两个人的离世我会表示出真心的感伤,一个是我母亲,一个是妙儿,在我心里,我哥哥已经定位为一个短命像,所以,我有时候看到他,总觉得他是死的人一般。先入为主的概念确实把我害地不浅。 虽然,按照历史的发展,我也会在二十多年后上吊自杀,可我却总是觉得我虽然不能改变别人的命运,我总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吧。如果实在无力回天,大不了在李自成打进北京城之前,我弃城而逃,在我心里,可不会有天子戍边,国破死社稷这类的荒唐想法。 到时候,我到南京去,依靠天险,总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间,到时候再十年生聚,总是可以的吧。 把京城放在边境线上,这确实太过冒险了一些,连一点战略缓冲地带都没有了,当然,只要内部强大,外患不足为惧。我们都知道明朝其实亡于李自成,而不是亡于八旗兵。 所以,在这内外交困的时候,每个人的行为都会给未来造成不可预知的影响,谁又能担保我的灵光一现不会扭转这些颓势。 ------------ 第零二一章 闻鸡起舞 你知道的,在后世,作为二世祖,最重要的一项特长就是身体素质特别好,这就是从小练的,有名师指导,当然,我不会飞檐走壁,也不会铁齿铜牙,更不会刀枪不入。至于拿砍刀,铁棍,板砖械斗,我不屑为之,那是街头小混混才做的事情。不过,对于那些拿砍刀的小混混我从来不惧,我这人最怕的只有一种人,那就是不要命的。如你所知,我们这种身份的人都比较爱惜自己的羽毛,更别说惜命了。 当然,我说的惜命并不是说我们胆小如鼠,怕死,我只是觉得,这生活如此丰富多彩,死了多可惜。好好的享受生活比做什么都强。 我练了三种功夫,截拳,跆拳,散打,这看似三种不同路子的武功,对我而言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不过,我没有向李小龙先生一样融合各家所长,创造出自己的武术体系,截拳道。 我们打架不管对方手里有什么,我们都是赤手空拳,不是我们不要命,而是因为要我们命的人还没生出来。 这一辈子我只对两种武器感兴趣,一种叫做“枪”,当然指的是自动火器,而不是什么红缨枪之类。二一种就是双截棍,你知道,我们这种人对李小龙都比较崇拜,有些盲目。 不过,我练习双截棍基本上是个人爱好,上战场的时候,你永远只会看到我气定神闲,两手空空,不屑一顾的表情。 我承认,我个人的武力值在东海市不是最高的,不过,这我一点也没有担心过,因为比我高的人都是我们这个阵营的人,而且理论上他们听从我的指挥。 后世,我从五岁开始由名师悉心教导,到十六岁小有所成,所以,在这世,我也是五岁开始收集这些沉淀在脑海之中的记忆,我的意思是说,我至少要让自己具备跟十人以下的对手搏斗的能力,当然,这十人只能是比平常人略高的水平,要是对手都是军中大将级别的人,我想我以一敌十是不现实的,我不是西楚霸王,也不是小龙女的过儿。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让欢儿每天卯时叫我起来,我在院子里跑上十圈,主要是因为院子不够大,如果我围着紫禁城跑的话,应该跑不了十圈。 然后我就把我记忆之中的套路慢慢演练。其实说白了,也就是熟能生巧的事情,武术最主要的目的只是强身健体,当然,长时间的锻炼,身体的柔韧和爆发力,抗击打能力,都会慢慢增加。这些都跟身体的潜力有关。 而这一切体现在临场战斗上,就是力量,速度,技巧,准确。有了这几条,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又如何(我没听过评书,要做到这一点,最主要的还得对方将领有不能施放冷箭的命令)! 我后世爆发出来的力量很少有平常人能接受得了的,再加上速度和技巧,摆平十个小喽啰不在话下。 当然,我无往而不利的一个很重要因素是我的背景,一听说我是朱五五,所有人望风而逃,在东海市,那些人已经有了心理阴影。 在这世,我依然有一个很好很强大的背景,皇孙,我敢肯定,要是认识我的人,铁定不敢打我的主意,当然,不认识我也没关系,我会让他们认识我的。 至于什么沙袋,负重跑,跑步,游泳,举重,俯卧撑,引体向上等等各种训练身体耐力,协调力,爆发力的各种器械和辅助方式我都一一按照我后世训练的步骤开始实施。 我母亲和宫女太监们见我每天忙这忙哪,都吃不准我要干什么,好像我无师自通,有时候我也劝妙儿照我的样子练练胸肌,但她红着脸说不用了,我知道她的意思是她的胸肌已经很发达了,对这点我是基本满意的。 但见我身体一天比一天结实了,我的母亲也很是欣慰。但她也以为我吃了不少的苦,笑话,这点苦都吃不了,怎么当二世祖,怎么当崇祯皇帝,要是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两丈长的白绫你都没法丢到树杈上去,那还怎么上吊啊。 好在,这里基本上与世隔绝,很少有人来光顾,我们几个人倒也相处融洽,没人跑去对外宣称,皇孙小五脑子有些不正常了,成天杀气腾腾的样子,要当一赳赳武夫。 明朝是扬文抑武的,就连统领军队的都是一些文绉绉的书生,更别说皇帝家的人,皇子皇孙在未成年之前,连皇宫都不让出去,骑马射箭更是不让学,所以,明朝的皇帝大多又短命又柔弱,作为一个日理万机的皇帝,没有一副强健的体魄怎么能应付得了呢,光是应付那后宫佳丽三千也不行啊。 妙儿就问我,为何这么辛勤地练这些东西呢,我说,我就是为了将来练就一副强壮的身子,好随时随地临幸你。 这是我对妙儿说过的最直白的话,她听了之后红着脸跑开了,她觉得我越来越没正形了,以前小对自己动手动脚,她认为那是小孩的习惯,没想到渐渐长大了,这嘴上又开始不饶人了,可手下的动作却少了。 这就叫有得必有失吧。 其实,我猜妙儿心里肯定在想,我早就等着那一天了呢。 我当然不会对她们说,我这其实是为了将来能更顺利地上吊做准备。对现在的我而言,这还不一定就是唯一的最后结局,所以,我不打算告诉她们,让她们为我担心。 我基本上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并且我吃得比猪好,睡得比狗早,醒得比鸡晚,其实,我并不知道鸡什么时候起来,整个紫禁城,你不可能听到鸡叫。 我是让妙儿叫起来的,妙儿是被皇宫里的钟叫起来的,皇宫里有专门负责打钟敲鼓的太监,每天到了时候该敲钟敲钟,该打鼓打鼓。 通过一段时间的练习,我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弱不禁风的小五了,我相信,除了那些皇宫禁卫中的一些高手,我已经打遍皇宫无敌手了,虽然,我只不过是几岁大的孩子。 当然,我指的是徒手搏斗。其实,我还想披挂上阵,杀几个鞑子兵,复我辽东国土,也许,到时候我可以御驾亲征。 可是在这皇宫大内,什么东西都有,就是没有军械。我想找人给我找杆方天画戟或者三尖两刃刀耍耍,却找不到。只得暂时作罢。 我只得找了两根木棍和一条狗链,做了一个双截棍,两根木棍是找我哥哥天启皇帝给刨光的,我不得不佩服我哥哥的手艺,拿在手里柔若无物,光可鉴人,一点毛刺都没有,他还特地给上面打了一些桐油,防火又防水,还防蛀。 我哥哥问我做这个木棍做什么,我一时炫耀,就在我哥哥面前耍了几手双截棍,见我玩的虎虎生风,他感觉似乎比推刨子还好玩些,就让我教他。我本来不打算教的,要是教了,他改变了志向,不再推刨子了,天天练武,身体倍棒的话,我的皇帝之梦该怎么来实现。 但架不住他是我哥,又是软磨硬泡,我就教了他些技术要领,他就在我面前舞了几回,好几次打到自己的脑袋,好在,我早就有此担心,就在木棍上包了一层兽皮。 我哥哥觉得很不好玩,就丢下棍子,又去推他的刨子。我以为他真的就这一下午的热情,可没想到的是,我再次见到他,他手里的双截棍已经耍得有模有样了。虽然额头上有些地方有些清淤。 我哥哥能有这份毅力,也是我没有料到的。不过,这也正常,我哥哥十几年如一日浸润在木匠工艺上就是明证。 他甚至想找我切磋切磋,俗话说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但这点在我们身上没有发生,因为他是我哥,我稍微让了他一点,打了个平手。 好在我哥还没有到坐井观天的程度,要不然他一定还以为自己天下无敌了呢。 看他那羸弱的身体,我真想劝他床第之事量力而行,可我又怕他二十三岁的时候不死。 唉,纠结啊。 可是这战场杀敌的念头再也消散不去了。 学得文武艺,售予帝王家,我现在能文(读过《肉蒲团》)能武(耍过双截棍),正是该把自己拿出去卖钱的时候。 可我自己就是帝王家,我该卖给谁呢。 ------------ 第零二二章 神宗谢幕 练功,习武,读书,使我觉得时间过的快多了,到妙儿二十一岁我终于熬到了那一刻,万历四十八年,我不知道皇上会在什么时候离开永远爱戴他的臣民,反正就在这最近了,因为万历四十九年的春天就是我哥的天下了,那一年将不再是万历年号,而是有了另一个带着一些阴霾意味的天启。他需要上天给他什么样的启示,是不是需要告诉他,你弟弟,朱由检,是个不平凡的人,是个能把明朝带出深渊的人,干脆把皇位传给他得了。 在我过了九岁(虚岁十岁)的生日后,我就拌着指头数着什么时候从乾清宫发出来那个消息。这个国家已经被万历弄得天怒人怨了,他已经做了四十八年皇上,整个古代社会能跟他比肩的人不多,在他之前(先秦不算),也就汉武帝刘彻和梁武帝萧衍两人而已,但凡一个皇帝在位时间过长,其负面影响也就会越来越突出,那些人性上的丑恶也就会越来越放大。我的爷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头十年,他有张居正辅佐,政治上还算是有点建树,可一没了统领全局的大臣,我爷爷也就失去了治理整个帝国的能力。汉武帝,梁武帝,唐玄宗,哪一个不是开头像尧舜禹汤一般的明君,可到了后来,哪个又不是犯了一些不可饶恕的大错,不说别的就说万历皇帝的爷爷嘉靖皇帝,也做了四十多年皇帝,到老了不也犯错了吗。甚至有的人会说明朝实际亡于嘉靖,而不是亡于我之手,你说他犯的错能不大吗。 就拿我们朝的mao太祖来说,夺取全国政权之前,谁不说他是伟大的政治家,军事家,甚至还是文学家,可是你看他老人家后来做的事,能称得上伟大吗!杀戮功臣比朱元璋还厉害。我不想去揣测伟人,但要是在朝鲜战场上没有那颗罪恶的子弹,我们会不会像现在的朝鲜那样家天下,还真说不准。 这个时候,也许快要到了给我爷爷万历他老人家盖棺定论的时候了,不过这些评价还是留到以后等张廷玉汇总出各个史料编《明史》的时候再来定夺吧,我是没这个能力的。 反正后续朝代写前朝的断代官史都是约定俗成的惯例了,所以,你要认为古代的二十四部正史记录了整个古代的文明史,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在我看来,这史书跟帝王的起居注都一个样子,只不过仅仅记录了围绕着皇帝身边发生的事情,而且有一个总的原则就是对当下的朝代有利。客观公正是不可能出现的美好愿望。所以,我们老有人在自豪,说我们从黄帝开始,历朝历代发生了些什么事情,都清楚明了,而外国两百年前发生了什么都不清楚了,这是因为我们有《二十四史》,有各个朝代为之努力的史官,编修。按我也不够客观的想法,除了人名和年号是真的外,其它的都值得商榷。 所以,有时候我觉得,你要不去经历过,你不会知道历史的真实是不是和史书的真实相一致。不过,万历大抵马上要死了应该是真的。 史书可以分三部分看,对当下朝代有利的,你就当他在吹牛,对当下统治不利的,你把他反着看,除了这两点之外的部分,你当他是真实的好了。 对于万历的死,不要说全国人民弹冠相庆,就是我也准备喝两杯庆贺一下,庆父不死鲁难未已啊。 这个偌大的明朝舞台,他已经独力把持了四十八年,上演了无数的哑剧和闹剧,我都觉得有些长了,我终于深深地理解到,为什么民选的政X最多五年一届,在权位上呆的越久,对权力就越迷恋,不死不休。 穿越到古代的人才会真正体会到华盛顿有多么的伟大,对权力像鸦片一样迷恋的人们啊,看到那座金光闪闪的皇位和上面悬挂的利剑了吗? 当时米国最先独立的十三个州大多数民众都支持华盛顿当皇帝,但他就是不,你知道要拒绝这样的诱惑需要多大的勇气和魄力。 作为后世经历过共和国的我来说,一回到明朝发现自己有当皇帝的可能的时候,我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爬上那金銮殿的宝座,那种俯视众生的感觉一定很爽,而且一定是我所期待的。因为作为后世的二世祖,我之所以如此目空一切,就因为有那么两个字“X裁”,要没有这两个字,我想我是不敢那么嚣张的。 人们早就送走了万历四十八年的新年,这一年之计在于春,明朝的芸芸众生们都在这个春天里安排着自己这一年的生活,却不知道,今年会发生什么样的大事。 也许谁当皇上跟他们无关,但他们却那样容易地轻信了“闯王来了不纳粮”的蛊惑。 这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国,除了粮食还有什么可以让他们剥削的,除非他们不吃饭或者自己劳动,但很明显的是,这两点他们都不可能做到。 也许他们渴望过上那样的生活,可是那样的生活直到六百年后的后世都没有真正实现过。 如果你说,一个二世祖,怎么开始忧国忧民了,那我就告诉你好了,我忧的不是国,而是我的地位。 万历四十八年秋七月壬辰,乾清宫终于传来了消息,皇帝快不行了。我突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虽然在我刚出生那几天,万历皇帝还抱过我,对我略显疼爱,但明显的是,我比不过他库房里面的白白花花的银子和他宫殿里白白嫩嫩的宫女,过后这么多年,他再也没有理会过我。 他的死只会让我感到,我的出现,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打乱历史的进程,该死的还是要死了。 可要死了并不等于已经死了,我不得不露出小心,陪着他们的泪水,在哀叹,皇上大渐,我应该化悲痛为力量,像我哥一样,努力地爬上女人的肚皮。 我哥就是这样的,他爷爷就要死了,他居然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的伤心,这也难怪,平时不给他关爱,死的时候又何能赚取到他的泪水。 可是我不一样,我是喜极而泣,至少在我登上皇位之前,我是一个历史的见证者,旁观者,他们的死才符合我既有的历史观。 按理说,这么些年,我什么也没做,根本不会影响到历史的进程,所以,我应该不必去担心,要死的总死要死。 二世祖是天生的乐观派。 可我父亲就不那么乐观了,相反,他这两天更是战战兢兢,生怕一辈子小心,到最后却得不偿失。 这个时候的我的父亲,站在皇帝的寝宫外面,他想知道父亲的病情,他更想知道皇帝的死活,这是他既为儿,又为储君的双重身份决定的。 我不是一个阴谋家,因为我从小生活在一个不崇拜阴谋的地方,在这个地方,只有一样东西最管用,力量。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阴谋都不会起任何作用。所以,我身处深宫,但我远离了这些权力更迭时的阴谋诡计,因为我没有力量,所以,我不能表示出对这一切的好奇心。 我躲得远远的,看着。 皇帝总算是死了,我松了一口气,四天后,乾清宫传出了消息,万历皇帝殡天了,这个年近花甲的老人留下了一个烂摊子给他的继任者,心满意足的走了,虽然他的万历只不过历了四十八年而已,不过,他满意了,满足了。满意了,他也开始悔过了,他在最后死前几天,检点了自己这么多年的是非功过,遗诏把自己这么些年积攒下来的银子让自己的儿子拿出去充作了军费,并且取消人人怨恨的矿税。 当然这些消息对于只有九岁的我来说,是没地方去打听的,而且,这个时候还不是去讨论这些矿税的时候,而是新皇帝继位,权力的再分配,这些就更是我没法关心到了,我只知道历史还是向我事先知道的那样发展着,看来,在这点上史书并没有作假,可能万历的死对后世的清朝来说,属于无利也无害的部分。 ------------ 第零二三章 短命皇帝 新皇帝继位了,那就是我的父亲朱常洛。到了八月一日,我的父亲正式继位为新的皇上,他这个时候总算长长的松了一口气,熬到头了,他终于不用再有顾虑了,我为他感到高兴。 我父亲一改往日颓废谨慎的神态,恢复了一个帝王应有的自信,并且也着实做了些新帝王登基后该做的事情,给这个死气沉沉的朝廷带去了新的希望。 全国七千万人都以为明朝将迎来新一轮的振兴,因为他们似乎认为这个皇帝具备了当好皇帝的潜质,免了矿税,收回了各地的矿监,把他父亲收在宫里发霉的银两发给了急需饷银的边境士兵手中,那些被万历罢免的官员也都回到了各自的官位上。这些有的是以万历的遗命来执行的,有的却是新皇帝履行从前的承诺,那些为保住他太子之位的人付出的官位和鲜血,需要他去回报。 对这次有拥立之功的大臣封赏,升官。对那些图谋不轨的制裁。大家都要开始欢呼,皇上圣明,万岁,万岁,万万岁,在以新皇帝为核心的朝廷的领导下,全国人民生活在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里。 只有我一个人例外,以我这十年对朱常洛的一些了解,即便他不会在一个月后死掉,他也不可能把明朝拉上正轨。他并不是一个雄才大略的皇上,他已经快四十岁了,已经失掉了进取的锐气,由于在他父亲的影子下生活得太久,他的性格是扭曲了的,他只可能在更多的地方跟万历学,而不是凡是万历认为正确的就该是自己反对的。 总之,他不会吸取教训。当然,我希望我的猜测是错的,可事实上,这些东西是没法印证的,因为他会在一个月后死掉。 我父亲在前朝干的热火朝天,我在后宫一如既往地成长着,每天状似呆傻地关注着朝廷的变化,当然,这些关注只能是在我能够关注到的地方。我不知道朝廷这几天都发生了那些具体的事情,我只知道有人会升官。 升官的是那些有拥立之功的人,这是皇帝和这些人的协议,潜规则,他顺利当上皇帝,这些拥立的人换回更高的地位,在这一点看来,皇帝其实并不是孤家寡人,他有一个团队在为他战斗。 从来的皇位继承都不是平静的,到处都充满着血腥和阴谋,好在我的这位父亲是太子,名正言顺,而且是许多大臣用鲜血捍卫来的,所以,没有人对我父亲继位造成任何威胁。 只不过,有一个郑贵妃仗着自己是先皇最宠爱的贵妃,并且先皇有遗旨,封贵妃郑氏为皇后,对皇帝提出要求,那意思就是要新继位的皇帝封她为皇太后,我父亲虽然愚笨,但不傻,这个和他斗争了三十多年的女人,这个把自己母亲害得那么惨的女人,自己能答应她吗,当然是不能。 我想如果我父亲答应她的要求的话,说不定就不会有后面的那些事情发生了。我父亲以为自己掌握了大权,就可以为所欲为了,但他忽略了一样东西,那就他自己的能力。 虽然他贵为皇帝,但要是抛开这一点,他就什么都不是。 他肩不能挑,背不能扛,从小生在深宫,长在妇人之手,由于得不到万历的喜欢,十三岁还不认字,即便到了现在,让他去考试,他肯定连个秀才举人都考不上,并且一直担心受怕,他的性格是复杂的,不是那种简单的唯我独尊的自信,也不是那样任人宰割的无奈。 他不给郑贵妃封皇太后,一是对这个女人的恨,二是对自己权力的自信,他认为自己已经成了主宰世间一切的九五之尊,连一个女人小小的要求都拒绝不了,那这个皇帝可就没有传说中那么霸道了,好在,大臣们也都明白这一点,帮腔作势地让郑贵妃没有得逞。 我想这是我父亲这辈子觉得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了吧,其它的,不过都是应该的,顺理成章的。 在老皇帝还没有下葬之前,我们作为后辈子孙,当然要在他的灵柩前跪拜,状似悲伤地抹去眼角的泪水,其实,举国上下,多半没有几个人会对万历的死表示伤心,就连奉旨进京的福王朱常洵,他的眼泪也并不都是悲悲戚戚。 我知道,他是在为自己彻底失去希望而悲伤,只要有他的父亲在,他就有可能当上那个太子,然后当皇帝,或者只要他哥哥死在自己前面,那么,他的皇帝梦就会得到实现。 可他哪里知道,这个新皇帝仅仅一个月后就挂了呢,却给了他的儿子们合法的继承权,而他这个福王就永远只能是福王了。要是他朱常洛早万历死几个月呢,会是怎样的情况。 过了几天,这个郑贵妃给父皇送了几个美女,我父亲好像从来没见过美女一般。史书上说,他一夜御四女,我认为这个可能性很大,我父亲到现在三十九岁,已经不知道多少次爬上了女人的肚皮,他在这方面根本没有节制,这是做帝王或者做太子最随心所欲的事情。除了感官和身体上的享受外,最大的一个作用就是壮大整个皇族,开枝散叶,他可能恨不得全天下都是他的种。 可他就活下来两个儿子,女儿也只有三个,跟他的投入相比,产出严重不成比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听说现在全世界数千万的人口都是铁木真的子孙,而且是实实在在的他的子子孙孙,不像我们说的我们都是炎黄子孙那样宽泛,不知道是不是确有其事,但我相信有这个可能。一个女人一辈子再怎么努力,能生下二十个儿子了不得了,但男人不一样,理论上一个男人可以让无数的女人受孕成胎。 不过,这些对我而言,都无所谓,我虽然在这个皇宫里生活了九年,但除了跟母亲和妙儿外,跟其他的人都不是很亲,也就是没什么感情。我有一个姐姐和两个妹妹,由于母亲并不受到我父亲的宠爱,平时她们也都不怎么来玩,对于这些姐姐妹妹,我也是没多少感情的。 身在皇宫里,是没有办法随意走动的。我不知道自己还有几年才可以出去,大概是十五岁吧,因为到了十五岁,我才被哥哥天启封为信王,也就是说,到了十五岁我才行冠礼,才算出阁,才算长成大人。而在这之前我都必须生活在皇宫里。 这三年多,我读了不少的书,也让我母亲,我哥哥,以及王承恩等给我讲了一些宫廷礼仪,也算学了个三三四四吧。 我知道,明朝的皇子可以在十二岁到十五岁之间行冠礼,行了冠礼就可以被封王,然后就到封地去生活,不宣不得进京。 可是,到了现在,我根本已经不想在这樊笼里多生活一天,我宁愿带着母亲和妙儿寻一处山脚,躬耕半亩薄田。哪怕受封去某个地方做王爷,也比留在京城舒服,可我又想体验一下当皇帝的感觉,我不知道如何调和这个矛盾。 当皇帝并不是每个人的梦想,但当皇帝之位离你很近的时候,我想每个人都会伸出手去抓一把,哪怕抓不住,最后头破血流。 但是,我知道自己是能抓住的。 就如同我这个倒霉的父亲,为了当皇帝,活活了等了四十年,但当他真的如愿以偿之后,却又在一个月后梦碎紫禁城。皇帝宝座都还没坐热就这样惨然放手,早知如此,又何必当初了。找个地方,领一片封地,当一个土皇帝(王爷),不是一项更好的选择吗。 何必为了这个皇帝之位丢掉自己的生命。 作为从后世穿越过来的二世祖,我无法理解这些人的感情。虽然经过十年的耳濡目染,我已经深深地体会到,那闪闪发光的宝座有多么的吸引人,但要我拿生命来换的话,我肯定是不干的。 ------------ 第零二四章 两颗红丸 该发生的事情继续发生着,皇帝由于操劳过度,病倒了,这万历皇帝的尸体还没有冰冷,新的皇帝就快要不行了。 当然,在这个时候,没有一个人会觉得皇帝不行了,他们都认为皇帝不过是小病,休息两天,吃两副药也就好了,但我知道,皇帝的劫数在这里了。 作为皇子,我去给病中的父皇问安,发现他眼球深陷,眼圈发黑,但脸上却泛着红光,身体是极度的虚弱,这很明显是纵欲过度的表现,上火。 我不知道他为何连自己的生命都不爱惜,这女人那不是随时都能得到,何必急在一时呢。他难道没读过,“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这句谚语吗。 可惜了,我心里在叹息,但没有表现在脸上,我祝福父皇早日康复。朱常洛看了看我,我这个他似乎一直都没猜透的儿子,有时候却那么像一个狡诈的成年人,有时候却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 这些超过了他的思维范围,他当然想象不到,我是从几百年后过来的人,我尽量掩饰着自己,除了那么几次突然的爆发外,我根本上是一个只有九岁的孩子。 我的哥哥还不是太子,他的身份是皇长孙,当然,现在是皇长子了。本来,他很快就会被封为太子的,但父皇这一病就再也没有起来,我哥哥也就以皇长子的身份继承了皇位。 此时,我哥哥和我姐姐,我,还有我的两个妹妹都来给父皇问安,朱常洛只不过略微表现出了一个父亲的样子,就让这几个孩子出去了,他要单独呆着。 我跟在哥哥身后,我的身后是三个女孩子,在这个时候应尽量地表现出哀伤,爷爷过世了,父亲病了,在这样的状态下,是不应该高兴得起来的。我们五个人,我兄妹,都着素装,大红大紫,太过花哨的东西是不好出现在这个场合的。 我的姐姐已经十三岁,也许明后年就会出嫁了吧。 我看她根本没脱稚气的脸,算不上美人胚子,但也不是放在人群里发现不了的人,毕竟也是公主。但谁规定公主一定就美若天仙呢! 我和这些姐姐妹妹见面的机会比我跟我哥见面的机会还少,要是换了地方,我甚至都可能认不出她们跟我有这样的兄妹关系。 我听说,每一个穿越者来到一个君权的世界,最伟大的目标之一就是娶一两个公主做妾(还不是做妻,妻子总是在自己落寞的时候认识的最温柔,最贤惠,最相濡以沫的民间女子),可我从出生那一刻就已经没有了这样的奢望,公主可是我的姐妹,当然,我可以去娶两个暹罗公主或者朝鲜公主。但如你所知,后世那些脑残的韩剧里面全是漂亮的美女,作为二世祖,我竟然发现,我还没有玩过一个洋妞,连高丽妞都没有一个,可能是从小就接受东方文化的熏陶,我总觉得东方女人更具味道,加上韩国妞多是整容后的效果,我对韩国的女人缺少必要的兴趣。 你也知道,暹罗后世的时候全是些人妖,我要娶暹罗公主还不如就在皇宫里找个太监玩玩算了。 再加上,从暹罗到京城路途遥远,等人到了早就人老珠黄了,或者在半路被南蛮部落给抢去做在寨主夫人了。或者出门的时候是黄花闺女,到京城已经成了孩子他妈,这一定是路上难耐寂寞。 我姐姐被封为宁德公主,作为皇子的我哥和我所受的教育都十分有限,更别说我这几个姐妹了,好在她们并不算文盲,会识字,在这个世界上,女人会识字就已经是非常大的成就了,哪怕她贵为公主。 唐朝有薛涛,五代有花蕊夫人,南宋更是出了个李清照,而明朝清朝就再没听说过有什么有名有才的漂亮女人。当然,秦淮八艳里面有个柳如是听说不错,可惜,比不了李清照。 只有等你生活久了,你就会发现,在后世做二世祖,比在这个明朝做什么皇子幸福多了,至少自由度多了许多。 我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年了,可从来都没踏出皇宫一步,就在后宫里玩,我不知道要是再过这样十年,我是不是会崩溃。因为,现在即便我想,我的身体也不允许,我还太小,要再过几年,我长大了一些,要是还整天关在里面,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等到继承皇位那天,或者当了皇上我能不能挨到去煤山上吊的那天,也许,我会在某天就在乾清宫的大梁上吊死算了。 我们几兄妹各自默默的走着,偶尔交流几句,当然并不是交流对父亲病情的看法,而且,我跟她们的共同语言不多。 不过,我希望等天启继位之后,我们这几兄妹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在一起增进彼此的感情。 第二天,就听到乾清宫传来消息,皇帝吃了药连泄了一天,整个身子都给拉跨了。用她们的话来说就是奄奄一息了。所谓,大渐。 我知道从今天起,皇帝的日子也就倒计时了,甚至开始用秒了。马上就会有人给他献上红丸,然后就一命呜呼。 我也知道,我的妙儿算是彻底的安全了,他不可能也没有机会再临幸这后宫的佳丽三千了。 这十年,我跟他没有建立起一丁点的父子感情,所以,我从来都没有过要提醒他红丸吃了会死人的想法,再说,他怎么可能相信我的话,他只会认为自己气数已尽,该他去向阎王报道了。 如果他不死,那以后的历史会怎样,我可就没数了,毕竟这后世的史书可都围绕着皇帝展开,皇帝没死,那结局可就大不一样了。 所以我没做任何思想上的冲突,就决定静观其变。这些不是我这个九岁的孩子该去操心的。 如果他不死,那天启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当上皇帝,那连这个崇祯的年号还会不会有都成了问题。 所以,不论从主观或者客观上来讲,我都不应该做什么来防止这件事的发生,死吧,早死早超生,如果你再次投胎投到后世成了一名二世祖,那么恭喜你,你就会明白当皇帝并不是那么好玩的事情。 由于在这些事情中,我都不是主角,也就没有我什么事情,我只知道,有个叫李可灼的鸿胪寺官员给皇帝陛下进献了两个救命的红色药丸。就在今天晚上,皇帝将吃下第二颗红丸,然后与世长辞。这要命的药丸已经放在了皇帝的寝宫,而且已经被皇帝吃了一颗,这是我去问安的时候见到的情况。 当时,我很想跑上去把那剩下的一颗红丸给丢到台阶上,踩得稀烂,然后叫人把那个李可灼给关入大狱。作为二世祖,我居然在这一刻产生了一丝悲悯之心,不管怎样,我现在的这具肉体是这个人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夜晚趴在我母亲身上制造出来的。我不应该看着他眼睁睁地死在我面前,他是我父亲啊。 可我最后还是什么都没做,眼看着他在太监的掺扶下把那第二颗红色的小药丸吃进嘴里,吞进肚里。我知道,他完了,已经没得救了。 为了不让自己做噩梦,我赶紧走了出来,也许明天就会宣布他的死讯吧,我走在殿外面想。 母亲见我回来的时候有些神情异常,就问我发生什么事了。有时候一个人独守秘密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我很想告诉她,我明知道皇帝吃了那颗药丸会丢命,但我还是看着他吃了进去。 但这些事情怎么可能跟母亲说出来,这些东西是没有一个人知道的,这个时候,我甚至已经不想去讨论皇帝的死的意义,我只是想找到这个叫李可灼的人,问个清楚,为什么要谋害皇帝,为什么这么胆大包天。 “没事,我看父皇身体有所好转,心情当然好了许多。”我母亲当然知道我在说谎,这个皇宫里对皇上有感情的人已经没有了,我和母亲一直以来都不过当他是个陌生人。他是死是活,我想就是我母亲都不会再放在心上,更别说我这个从后世穿越而来的灵魂。 他对我而言更像是一出电视剧的剧情镜头,或者说,我们大家都在演戏,我不当他的死是真的死,只不过是一部电视剧里合理的故事情节,这部剧情的前半部,我只是作为配角存在的。连主角都不是的人,根本不可能对整个剧情指手划脚的。 ------------ 第零二五章 移宫案发 正如我所知道的那样,皇帝挂了,在当皇帝才一个月之后,我和天启皇帝的父亲,谥号光宗的皇帝朱常洛挂了。在死之前,他吃了两个红丸,在吃红丸之前,他吃了一副威力强大的泻药,在吃泻药之前的那个晚上,皇帝一晚连幸四名郑贵妃送上的美女。 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阴谋。这是后世无数明史专家研究无数资料得来的结论,以我现在这个旁观的当事者而言,我不知道这些环节的必然联系,因为作为一个不能时刻陪在皇帝身边的人,我不知道的细节还有很多。 比如,皇帝是不是一连幸了四个女人,虽然说一夜四次郎并不值得多少炫耀,但联系到我们的父亲已经快四十岁,而且常年纵情声色,早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我不太相信他能一晚四次。就凭郑贵妃给皇帝送了四个美女,就说皇帝一晚上连幸四个女人,多少有些牵强。 不管怎样吧,这皇帝的死虽然蹊跷,但我不准备去深究它,这不是我该做的,也不是我能做的,到现在,我其实什么都做不了。 我只有九岁,身边没有一个亲信,也没有机会走出皇宫去培养自己的势力,再说,我也不想太过惊世骇俗,一个九岁的孩子似乎什么都知道,本来就不合常理。 可是,我必须面临一个问题,整个大明朝风雨飘摇,每况愈下,我是不是应该让天启再雪上加霜,再让他祸害七年。也许,到了我继位的时候,我已经无力回天。 正如历史上说,崇祯很勤政,每天批阅奏章,不到三十,头发都全白了,我可不想在明朝积重难返的时候再接手这些烂摊子。虽然说这样会让我这个穿越者有更多的机会YY一下,状如明朝已经如此病入膏肓,却被我这个少年皇帝力挽狂澜云云。 或许,我不应该看着朱常洛就这样死去,他当政的一个月,似乎表现优异,也许他会是一个好皇帝,不过我说的也只是也许,其实,我已经分析过,他不可能是一个有作为的皇帝。 那么天启呢,我眼看着历史在我眼前发生,我却没有出手挽救,我要怎样让天启远离魏忠贤。 但这个世界少了魏忠贤,可就少了太多的故事。我的生活就会更加的平淡。那剩下的七年,我该做些什么呢。 或许,我可以到边关做一名将领,那我最好做好不能做崇祯的打算,而且,明朝可不允许皇族当官或者领兵,这个想法多半没法实现。 那么,我可不可以,化装出去,让自己彻底失去这个做皇帝的机会,而让满清在我手里灰飞烟灭呢。 这几年,我读得最多的是兵书,再加上军人世家,对战争,其实我是很渴望的,而且,我对整个明末辽东战场有一定的脉络性了解,也许假以时日,我可以凭自己的实力封侯拜将,而不是一出生就是一个王爷。 其实,作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我应该明白,战争只是政治的副产物,而政治,却由经济基础决定。 可明显的是,现在的我身不由己地困在皇宫之中,时刻关注着国家大事的发生发展,但却没我什么事。 我既不能左右,也不想惹火烧身。 这就使我陷入了一个两难的怪圈,如果我什么也做不了,那我还来这里一遭做什么,如果我不想惹火烧身,那我是不是把后面这二十多年的历史像历史上发生的那样,演练一遍,然后我毅然决然地跑到景山上吊死。 不,当然不能这样。 我甚至想过,跟我哥争权,但现在很明显不合时机,皇长子是这些大臣们以死捍卫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我把我哥给杀掉的话,我也就玩完了,况且,我这个哥哥待我还算不错,我不应该这样对他。 但我可不可以做些事情改变他对生活的态度呢,比如让他放弃木匠活计,让他疏远魏忠贤,但这些他能听我的吗,再说,如果我在这一切上表现得太过抢眼的话,我能活到崇祯十七年吗,我现在根本一点自保的能力都没有。 但要我等到天启把整个明朝弄的乌烟瘴气,我才来收拾残局吗,可我现在明明有很多的办法让它不至于那么糟糕,但这些办法是不是都不能用呢。 也许有些事情是我不能左右的。 比如,现在朝廷发生的大事。 李选侍勾结郑贵妃挟持了我哥哥,霸占着乾清宫,要皇长子做皇帝也可以,封郑贵妃为太皇太后,李选侍为皇太后。我知道,这帮大臣当然是不会答应的了,让一两个女人就把持了朝政,那他们这帮文人还不如集体跳北海算了。 两个后宫的女人,在外没有外戚,内没有内臣的情况下,要翻起波澜其实是不太可能的,也就是让她们过过幻想的瘾,跟这帮大臣斗,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没过两天,李选侍宣布移宫仁寿宫,这起荒唐的移宫案就这样草草收场。 也许这其中的故事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但我作为一个事不关心的人,对这些细节无法打听也无法参与。 我想到处去打听,却发现,人人自危,但凡这新旧皇帝交替的时候,是整个皇宫最黑暗的时候。所以,那些宫女太监,平时那么喜欢嚼舌头跟的人,也默默地做着各自的事情,对前面发生的大事似乎一点也没听说。 我读了一些明朝的史书,但也不过知道有这么一些事情而已,具体的过程,我当然不会知道,李选侍抢的又不是我,我当然不知道了。 我只知道,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些人要渐渐的露出水面,比如魏忠贤,比如那个客氏。他们会为祸七年,连整个朝廷的东林党人都不是他们的对手。 在这群拥立新皇帝的人中,有杨涟,有左光斗,有刘一燝,这个是我和我哥哥的老师。当然,还有一个核心的太监,王安。 我记住了主要的参与人,但没有记住他们都做了些什么。 我只知道我哥哥像一个傀儡一般被他们两班人马抢来抢去。但在我的印象中,我哥似乎不是这样的人,他已经十六岁了,别看他一天做木匠活,在我们相处的一些时间里,我潜移默化的给了他一些影响。 但对于他为什么依然被那个李选侍夹持,我就不得而知了。 要是换了我被李选侍挟持的可能性基本等于零。不说我个人的武力值,就李选侍宫里的几个太监宫女当然不是我的对手。我说过,这两个女人在宫里除了有自己的地位外,根本就没有自己的势力。她只不过指挥得了自己身边几个伺候的太监而已,连宫里那些掌握大权的宦官她们一个都没争取来,这样的夺嫡之争,她们不输得一败涂地才怪。 在外朝更没有一个为自己说话的外戚,如果她有个什么哥哥啊,舅舅啊,什么的在朝中做大臣,或者掌握了一部分的军权,那这夺嫡之争的结果可就纾难预料了。 纵观整个明朝,外戚干政的事情居然没有一件。然而太监为祸却是整个封建历史最严重的时期。这不能不让人有些匪夷所思。 唉,这就是传统吧,传统的事情是最不好说的。 ------------ 第零二六章 天启登基 不管事情的经过是怎样的,结局如我所知的那样,天启在他爷爷和父亲的尸体边继承了皇位,大臣们以明年为天启元年。 也许是希望上天给予明朝一些启示吧。 也许,我就是上天给明朝的启示。 天启登基,最高兴的应该是我,因为这历史还如我知道的那样发展着,朱由校做了皇帝,七年后,就轮到我。 天启登基,又是一阵忙活,大臣商议把万历四十八年七月到天启元年这段时间称为泰昌元年,以纪年那位继位一个月的皇帝。天启当然准予。 这个时候的天启还不是傀儡,他还是要参加早朝,他还是要批阅奏章,因为这个时期,不管是朝廷还是内廷,都在忙着权力的再分配,大家都还没注意到天启这个皇帝。 后世,我偶尔读到一本书,有种戏说明朝那些破事的意思,里面说,天启皇帝不怎么认字。他们说这就是天启把一切朝政都归于魏忠贤的重要原因,我不得不说这个结论太过荒谬。 我们都是有老师教的,而且我在我哥那里借来了《肉蒲团》,你说要是不认字,我哥会认为这是一部好书,奇书吗,又不是连环画,可以看图说话。 这《肉蒲团》全靠细致的场景描写而深入到了读者的内心,光论文字而言,那功底是相当的深厚,不亚于《三国》,《西游》。光是描写那一个人人熟知的场景就有几十种不同的描写方法,你说这样的书,我哥放在家里难道只是摆设。 要是不知道书里的内容,摆设在家里有什么用,还不如摆两本《朱子集注》,这还可以让别人看出文化品味。 我想我哥之所以看这本书一定不是因为书中描写的内容,而是那出奇制胜的文字,因为书中极力描写的事情,我哥可没少干,他已经用不着在上面去寻找什么认同感或者学习什么技术。就如同我在后世就不看某岛国的爱情片。 所以,在一片欢呼中,我哥顺利的当上了皇帝。 登基的程序是很繁杂的,比我们后世举行人大会或者换届选举要繁复得多,作为弟弟,我本来需要去祝贺一下,当然,我是没有资格去金銮殿的。登基大殿就在金銮殿举行。金銮殿就是皇极殿,是举行最隆重的朝会,比如什么皇帝登基,大朝会的地方,我这个九岁的小孩当然是不适合出现在那种地方的。 当然,私下里,我也没有时间去找我哥,这些天,他太忙了。当皇帝的人都很忙。白天要接见群臣,晚上要接见众妃,忙得是不亦乐乎。 我只好以自己生病为借口躲在自己母亲身边。等他安安稳稳地当了皇帝再说吧。我想我应该去找他,对他稍微施加一些影响也行,我不想看到阉党为祸,我良心上受不了。虽然我一直以自己是个旁观者自居,但是,如果这个天下一定要传到我手中的话,我为什么就不能先为它做点什么呢。 改变我爷爷,改变我父亲或许不太可能,但我哥呢。我现在也快十岁了,渐渐的长大了,而且,我哥和我总算有一起看美女脱衣服,一起看《肉蒲团》的兄弟之情,在不让他察觉的情况下,对即将发生的历史稍加改变,或许可能吧,我不应该妄自菲薄,我应该有这个能力。 这十年使我越来越像个孩子一样地思考问题,这不能怪我,这具身体似乎永远长不大,我在这里呆了十年,我还是一个小孩子,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我这个人的存在。 没得办法,虽然穿越过来我只用了几分钟,但要等我长大,却只能按照年月日来计算。时间并没有因为我需要马上长大而变得更快一些,这是实打实的十年光阴。 我不知道,要是我在后世好好的活着,这十年里我会做些什么事情,这些已经无法想象,可能结婚了吧,对象一定要是苏贞贞,要不是她,我宁肯不结婚。我知道无论如何,我一定会俘获她的芳心,我就不信,大不了我脱去我这身二世祖的外衣,那样的我就会更加光芒万丈地呈现在她面前。 也许,我会做官,但在三十岁就做到副市长多半不可能,这样会让别人认为我父亲徇私舞弊,我父亲可以什么都不在乎,但他一定在乎自己的官誉,所以,我很可能从基层干起,但比别人晋升都慢。除非我干出特别轰动的政绩,这点,我认为我没有这个信心。 在后世,我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二世祖,靠着祖父的余荫在东海市横着走,但我深深地知道自己内心的孤苦。 二世祖也不是人人都能当的,压力也好,动力也好,不是一颗正常的心脏能够承受得了的。 而我哥,一个十六岁的孩子却成了君临天下的皇帝,整个天下都是他说了算,那又需要一颗多么强大的心脏。 这个年龄,你本可以为所欲为,而且不必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人,但我哥不行,他的一言一行都将影响到整个帝国的运行,甚至对后世都将产生莫大的影响,他在主观上可以随心所欲,但我想他更愿意把自己的帝国治理得更好吧。毕竟千秋万代是每一个皇帝的梦想。 如果自己不能万岁万万岁,那就让自己的后世子孙永远占据着这个神器。 也就是说,没有一个皇帝愿意做亡国之君,皇帝的好坏有一个判断标准:希望自己做点事,使国祚绵长,那他就是好皇帝,反之,自己胡作非为,却寄希望于自己的儿子,孙子辈出一个好皇帝,那他就不是个好皇帝。 比如崇祯,虽然他是个亡国之君,但在自己能力所及的地方,他所做的都符合第一条标准。 也就是说,虽然崇祯也是亡国之君,但他没有得到商纣王,秦二世,隋炀帝那样的历史评价。 天启呢,他的命运已经注定,可是这中间又多了一个变数,那就是我,这个穿越过来的人。我这个变数可以改变一些东西,但对于能否改变历史的走向,我这十年来一直保留一份悲观的态度。 也就是说,我不知道在这个民生凋敝的时代,我的努力能否使得明朝的国祚延长。 不过,我决定试一试,我不想再等到我继位,这几年我已经不能再等下去了。我不能看着魏忠贤残害忠良,荼毒百姓。 也许,我这个改变来得有些晚了,如果早一些时候,我是不是可以在宫中找到那个叫李进忠的太监,找个借口把他调到自己身边,那么,他为祸的可能性就等于零了。 可我也知道,明朝这个制度是必定要出这样的太监出来的,如果没有魏忠贤,也会有马忠贤,刘忠贤。 所以,我也不感到气馁。对于魏忠贤的阉党之乱,我尽一份力吧。 因为我知道,明朝的太监再牛,只要皇帝一句话,他们同样香消玉殒,因为整个明朝没有出现一起太监挟持皇帝篡位的事情发生,要是换了唐朝,好多皇帝都被太监给杀了,好多皇帝也是太监给扶起来的。 有了这份自信,我觉得自己活得轻松了一些。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天下分崩离析,虽然我只把自己当一个过客。但也应该是一个有责任感的过客。 ------------ 第零二七章 司礼太监 天启登基还不到一个月就封了客氏为奉圣夫人,而让这个魏忠贤从一个小小的惜薪司宦官迁任司礼监禀笔太监,并且后来不久又提督东厂。 这个魏忠贤终于跳出了历史舞台。这个时候的魏忠贤已经五十多岁了,在宫里也苦苦挨了二十多年。 听到这个消息,我就知道,有些事情还是要发生的。 我不知道如何让天启不要太过信任这个宦官,但我决定试一试。 所以,找了个机会,我去找我的这个皇帝哥哥。 在乾清宫门外,我老实地站着,等着公公去给我禀告,以往来见朱由校的时候,根本不用这么麻烦。当然,那个时候他并不住在乾清宫。 得到皇帝的允许,我被公公带着走进了乾清宫,哥哥陛下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在做木工,而是在小心地批阅奏章,我认为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我喜欢他这样子做。 站在他身边的可能就是魏忠贤吧,我还没见过这个传说中的有史以来最臭名昭著的阉人。 在皇帝面前,你再高贵的公公都要低下你的头,这个魏忠贤在我印象最深的模样就是在徐克导演的《新龙门客栈》里面那个头发花白的甄子丹形象。而面前这个魏公公,比甄子丹胖多了。 或许因为是当公公的少了些东西,所有身体的机能都朝着体重的方向发展,当然,那些常年干体力活的公公除外。 换句话说,这个公公保养的不错,至少在这最近已经脱离了干体力活的范围,而进入了高级公公行列,只有在这个行列才能被称为太监。 以往见到我哥我是不用下跪的,来到这个世界,我跪过爷爷万历,跪过爹爹泰昌,跪过母亲,就此三人而已。 “皇帝哥哥,我们有多久没一起玩了?”我不知道身边的那个太监是不是魏忠贤,所以不知道如何开口,就只好像什么都不懂似得连皇帝陛下都不叫,而叫皇帝哥哥。 在这之前,我都是一个在皇宫里只知其名,不知其人的这么一个人,也就是说,在皇宫里,大家都知道有个皇孙,皇子,皇弟叫做朱由检的,见过我的人却不多。 总之,在这个时候,我是各个方面都没有关注到的人。谁也不会认为一个九岁的小孩能够做出什么事情来引起各方的关注。在我这九年的时光里,唯一的一次引起比较大范围内关注的事情就是我失足掉进池塘里那件事情,可那件事情都已经过去好几年了。 我本来想给皇帝哥哥跪下的,但天启皇帝叫我免礼。 “忠贤,去给朕的皇弟搬个凳子过来!”天启皇帝看我有些孩子气的问话,有些好笑,刚开始批阅奏章的烦躁一扫而光,思维不由活跃起来,这个时候批阅奏章也就没有了兴趣。 “奴才魏忠贤见过殿下!”魏忠贤跪在我面前给我行礼了,再怎么说,我也是皇上的弟弟,他的主子,他给我跪下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为了表示我没什么个人好恶,赶紧让他起来。 这个太监果然就是魏忠贤,这可是我们俩第一次见面,我不想在他心里留下什么深刻的印象,趁他现在刚掌权,还没有自己的党羽,并且我的哥哥还有点心思在社稷上的时候,我应该想办法制约一下他。 魏忠贤叫下边的公公给我搬来一把小椅子。我也就不客气地坐了上去,这个时候我的心情是很爽的,不管你魏公公多么的权倾一时,可在皇帝面前,你永远没有可以坐下的位置,而我,却可以。 我是谁,我是皇上的弟弟,是皇族,是主子,你再厉害也不过是阉人,是奴才。 我不来由的多看了几眼魏忠贤,看得魏忠贤感到奇怪,难道自己身上少了什么东西! 他身上可不正是少了点东西。 “皇帝哥哥,我们出去玩吧!”做皇帝可能有一个不太好的地方就是,身边总是有人跟着,就连如厕,临幸宫女这样的事情,门外,甚至是身边都有太监宫女跟着。我有些坐立不自主的样子。 我不知道皇帝临幸宫女的时候,床边是不是会站着一个太监,随时提醒皇上时辰要到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事,要保重龙体云云。或者在旁边记录着,某时某刻,皇帝爬上妃子甲的身体,在一阵抽动后,妃子甲呻吟了两声,某时某刻,皇帝陛下龙体一震,临幸完毕,共用时几刻几分。然后,某时某刻,妃子乙妄图在皇帝行乐的时候,趁皇帝欣然之余,骑上皇帝的身体,把皇帝压在身下,以大逆论处。 所谓事无巨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身边跟着这么多太监宫女,皇帝不由有些哭笑不得,他觉得自己终究不能随时随地玩耍。对我的建议只能摇摇头,“小五,朕还有奏章要批阅,你先在这里坐会儿,朕等会儿跟你说说话。” 皇帝身边可以说上话的人只有宫女和太监,这就是为什么天启皇帝宠信魏忠贤和客氏的原因。可是现在,他有我这个弟弟可以说上话,我想我已经在潜移默化的改变他了吧,但愿是这样的。 我对皇帝批阅的奏章不能表示太大的兴趣,虽然我已经充满了想要看看的愿望。这些奏章太监可以看,宫女可以看,就我这个正常的男人不可以看,我这个作为皇帝的弟弟的人更是不能看。 看了最轻也是觊觎的嫌疑,往大了说,那就是要谋逆了。 除非我愿意自宫当太监,但从古至今还从没听说过皇帝的弟弟当太监的,这个想法太荒谬了。 不过,我知道我也会有这么一天,坐在哥哥天启现在坐的位置,面前摆放的也是这些大臣的奏章。 到时候,我一定不会让一个死太监给我当什么禀笔太监。虽然说,我奏章的数量肯定不会一目十行,但也不会交给太监帮我筛选,事必躬亲,这是我做事的态度。 这个魏忠贤在一旁伺候着,小心翼翼,但难以掩饰心中的那份狂喜,我知道,这是他终于有了一个飞黄腾达的机会的那种渴望。虽然说他现在已经成了司礼监禀笔太监,但离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万的梦想还差了很远。从前,他如愿以偿了,以一个太监笼络了无数文人,成了阉党之首,所有围绕着他的人都被“阉”了。但这次,有了我,我不知道自己能在多大程度上阻止他,但我想终归应该有些区别才是。 我心道,你就乐吧,在你还没坐稳这个位置之前,你没有盟友,只有敌人,也许有一个客氏,但这个客氏也是有弱点的,弱点就是,她不过是一个女人。 我想,天启皇帝肯定把他的第一次给了这个客氏,要不然,他不应该对这个客氏这么宠爱,男人的第一次有的时候比起女人来,是一种更加难以磨灭的记忆。就如同我的第一次一样,那一天……不是晚上,是傍晚,天边的夕阳染红了海面,在一辆跑车里! 但这些事情当事人不说,也就没人知道,虽说这皇宫里到处都是人,但还是有那么些地方很少看到人。 也许魏忠贤知道皇帝和客氏的某种暧昧关系,才义无反顾地和客氏搞起了对食,这种既不是男男,也不是女女,也不是纯粹的男女的这种关系。生为一个太监的幸与不幸,我想魏忠贤是深有体会的了。 不管怎样,这个时候的魏忠贤五十多岁,客氏三十多岁,两个狗男女就这样开始了七年的权力之路。 这是一个坏得不能再坏的时代,再坏下去,就到了崇祯了,比崇祯更坏的就只有在清朝去寻找了。 总之,魏忠贤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这样的,要不是有天启皇帝的纵容,凭他的能力和心机本不应该朝纲独断达七年之久。这从后来崇祯一继位就把魏忠贤打倒也可以看出来,要是没有天启,他永远也只是一条会说话的狗而已,连咬人都不会。 ------------ 第零二八章 出宫一游 见他们主仆两人似乎开始慢慢的有了默契,我觉得,我不应该来。按说,这个魏忠贤是惜薪司的奴才,好像不应该和天启自来熟啊。如果从小就伺候皇子,等皇子继位了,那他身边的那些奴才倒是有可能发迹。但魏忠贤又凭什么把天启伺候得舒舒服服的呢。 天启皇帝身边围绕着几个太监,他倒不认为我们之间存在什么障碍,似乎太监就是他的狗一般,可我知道这些狗在天启的默许下,是会咬人的。所以,我只好打消我刚来时想要说的一些话,随便和皇帝聊了几句,无关痛痒。 我这个哥哥别看当了皇帝,也不过才十六岁而已,在后世,这应该还是一个父亲疼母亲爱的角色,比如我,到二十岁了,还不知道自己已经长大,成天一副流氓调皮像,可我的哥哥,才十六岁的天启皇帝就承担起了整个天下的重任。 我知道,他这副肩膀还太弱了一点,他爷爷再怎么说也有一个张居正,可我的哥哥呢,别看整个天启朝名臣辈出,可真正在做事情的很少,他们都在忙着一件事,那就是争权夺利,排除异己。 这就是所谓的“党争”! 我哥哥他是不可能有很好的办法解决这个问题,所以,他如此信任太监,我想也是情有可原的吧。如果他所信任的太监是个无欲无求的人,虽然少了一截也能为天下苍生谋福利的话,倒是可以多多的支撑下去,但他信任的偏偏是个几千年才出那么一个的死人妖。 在发现了那条暗河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去过,一是这些宫女太监看的紧,我母亲也很紧张我,二来,我也还没做好是不是要出去走一趟的准备。如果宫里发现少了一位皇子皇孙,那是会闹翻天的。而且,我母亲和妙儿她们肯定会受到责罚。 我这次去找我哥,本来就是想把他拉下水,我想让他出城给他的吸引力肯定大过那几块破木头片。 可是当着这么多太监,我还真的不好说出口,如果太监较真的话,我肯定会给定一个对皇上欲图不轨的罪名,虽然我是皇帝的亲弟弟,而且只有十岁,但对皇位的渴望并不因年龄太小而缺失。 我不得不承认,从我出生那一刻起,我就对皇帝宝座觊觎不已,但那个时候年龄太小,而且皇位不管怎样都不会轮到我,我再努力也是白费,所以,我基本没有什么动作,可现在的情况却不一样了,如果天启出了什么意外,我将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好像七年后发生的那些事情一样。 因为天启还没有儿子啊。 不过,看皇上和魏忠贤的密切程度,我又不太好让他屏退左右,要是屏退左右,更显得我居心叵测,一个十岁的小孩,还有什么话需要支开别人的耳目,那一定是见不得人的勾当。 所以,我发觉这件事的困难程度,说不定还会惹祸上身,皇帝没劝了,倒是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了上去。 我只有悻悻地离开了,不过,在走之前,我给我哥哥提了一个良好的愿望,我说我想到宫外去看看。 我的话说到了他的悲哀之处,他活到了十六岁,现在也成了皇帝,但从来没出过紫禁城半步,大明江山长什么样,他都不知道。你要这样的人为了他的大明江山和千万子民殚精竭虑,是不是要求太过分了一些。 我何尝没有同感,我活了十年,也还没出过紫禁城一步,他还好,还去过前三殿,我连前三殿都没去过。 我想我至少勾起了他的某种情绪,所以,我以为留下了一个伏笔。所以,等我离开的时候,我的心情是愉快的。而魏忠贤却呆呆地看着我的背影,他认为他猜不透我,为何小小年纪,单独跑过来跟皇上说这些事情。 当然,他也没做多想,我不过一个十岁的孩子,在他眼里,我算个屁。 当然,在我眼里,他连个屁都算不上,说他是屁,屁都不愿意。 对于这个人渣,再过几年,不知道有多少人愿意生啖其肉。 没有了哥哥,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够出去走走,我自己一个人倒是可以来去自如,可我要是走的话,母亲和妙儿该怎么办。 或者,我可以让她们俩跟着我一起走掉。但就这样走掉的话,我做皇帝的梦想也将随之走掉。即便我七年后回来,可谁又会承认,我就是七年前神秘消失的那个皇弟朱由检呢。 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和身边几个人沟通,交代清楚,让她们给我打掩护,我走出去玩玩,一天两天的赶紧回来。也就是说,不能让人察觉我走了出去。 可是,对我而言,这样做的意义何在?一天两天,去北京城的小摊上吃碗馄饨面的时间都不够。 而且,她们愿不愿意为我打掩护还不一定,特别是母亲,她当然认为我一个人出去太过危险,在她眼里,我不过一个十岁的孩子,从小都没有得到过什么父爱,也没受到过什么好的训练,手无缚鸡之力,肯放我出去才怪。 她当然不知道,平常的街头小混混三五几个已经不是我的敌手了,虽然我表面上仍然装着柔弱无力。 所以,我唯一可以利用的一点就只能是,让天启皇帝早点封我做信王,也就是早点让我行冠礼,行了冠礼,我就不用住在宫里了,在北京城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身边美女丫环如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然后我就可以利用这几年大好时光去各地走走看看,为解决明朝的困局想一个万全之策。 在这之前,我已经按捺不住的想要出去了。 所以,我决定拉他们几个下水。 当我对妙儿说起的时候,妙儿吓了一跳,她不知道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她的下一步反应就是去告诉我母亲,索性,我把这几个人都叫到一起,我把话给她们挑明了,不让我出去我也要出去。除非去给皇帝告状。 我看她们几个都有那种出了事大家一起担着表情,我知道她们不会去告诉皇上,那样,我的计策就会成功了。 我展开了一种耐心的说服教育,并拿出我皇弟的架势,逼迫着他们答应给我打掩护。这几个人,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总算是说服了。 下一步的计策就是装病。目的是让自己与世隔绝三五天。 ------------ 第零二九章 护城河边 第二天,皇宫里就得到了一个消息,皇弟朱由检头疼,皇帝陛下赶紧叫来太医诊治,这头疼是最难辩证的病,要装病没有比装头疼更好的办法了,我从前可是百试不爽,不管别人怎么说,你只管说头疼,这可是连西医都没办法的事情,我不相信中医还会有办法。 太医又是把脉,又是看舌苔,总之一切手段用尽,开出一副药方,连续服用三天,太医随时来查看病情。 我觉得应该把太医控制起来,不然他一来,看到我不在,那我就露陷了。 我觉得我做的事情好像是越狱,在这个全世界最大的监牢里,我失去自由太久了,一想到我马上就要出去看看明朝的北京城,我就有一种莫名的兴奋。 太医走了以后,我就活动起来了,现在正是上午,我准备晚上趁夜色溜出去,白天太过显眼,即便我换了服装,也会被认出来,或者被叫住,那就功亏一篑了。 我不打算带太监,我打算带着妙儿就够了。 现在的妙儿可长成了一个成熟的大美人了,我想这个美人往街上一走,肯定会吸引不少公子哥的眼神。可是,我不担心。这个世界上敢跟我抢女人的只有一个了,以前还有一个爹,现在就一个哥了。我觉得我哥也没必要跟我抢,我就这么一个女人而已。 不过,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已经过了最热的月份,我爷爷是七月死掉的,父亲是八月死掉的,现在皇兄已经掌权一个月,也就是说,现在已经到了金秋十月,虽然阳光还有耀眼,但晚上已经有些凉了。 我怕妙儿受不了,现在我的身体,冬泳都没问题,有时候我一个人偷偷地跑去冬泳,在后世,那也是常事了。 所以,我叫他们给准备了一套泅衣,我换了一套太监的衣服,没办法,这皇宫里面除了皇家的衣服就是太监的衣服,我穿着有些别扭,但也没办法。 就这样宫女妙儿和太监朱由检做好了准备,我让王承恩传出话去,说皇弟吃了御医的药好多了,没喊疼了,很安静的睡着了。 终于等到了深夜,该睡的人都睡了,我带着妙儿躲过禁卫,来到那片水边,妙儿套好了衣服,我知道妙儿水性是很好的,所以,我也不担心。 我们就这样潜入水底,顺着暗流往上游,没过多久,我们就出了紫禁城,来到了护城河。这护城河并不是北京城的护城河,而是紫禁城的护城河,河面并不宽,好在这个时候的北京城还不是一座不夜城,晚上很暗,为了避开城外的暗哨,我和妙儿游到一处柳树浓密的地方,在那棵柳树下上了岸,岸上草坪倒是很松软。 妙儿比我想象的体力要好许多,跟着我游了这么远,居然气息还很均匀,要知道这游泳游快游慢都很费劲。我们为了不至于弄出太大的声响,游的相当的慢。 上了岸,我倒没什么,但妙儿却有些害怕起来,这个从小就被选进宫里做宫女的女孩,也还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虽然那堵红墙里面就是我们常年生活和玩耍的地方,但我们从来都没有一次出来过。 但她却很坚定地护着我,在这会儿,她不再是一个宫女,更多的像是大姐姐,或者一个母亲。可在我眼里,她更像是我的童养媳。从我出生起就伺候着我,除了行夫妻人伦这件事外,她什么都给我做过了。 我心头也感到一阵温暖,在这个肮脏的,千奇百怪的皇宫里面毕竟还是有许多感人的故事的,我和妙儿的故事就是这样的。 我的衣服湿透了,我换上了备用的衣服,仍然是一件太监服,妙儿不顾自己衣服也湿掉的事实,伺候着我换好了衣服,当她湿润的柔滑的小手在我身上抚过,我泛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我知道,自己的身体渐渐的正在往男人的方向生长着。 换好了我的衣服,我当然要妙儿也赶快换上,可妙儿明显扭捏了起来。这也难怪,虽然我的身体被她看过并抚摸过无数遍了,但她的身体我还从来没见到过。 虽然夜色如水,但在我面前突然出现一团白花花的肉光的话,我肯定也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妙儿似乎感觉到我的目光有些炙热,但湿衣服穿着也确实难受,再说,我让她脱,她怎么敢不答应。 就在我的面前,她脱去了泅衣,这泅衣根本就不管用,里面依然全湿了。古代的女人脱衣服有时候比现代人还便捷。 妙儿刚想动手解开自己的腰带,我把手伸了过去,示意她,这个让我来。 我虚岁已经快十一岁了,实际也快十岁了,对于男女之事,我应该懂得一些了,关键是从小耳濡目染,不想知道都不行。 当然,这是别人的看法,我自己的看法是我从出生那一刻就知道了男女之事,只是自己的身体没法达到要求而已。 即便到了现在,我的身体依然还很弱小。但给女人解解衣服这样的事情还是力所能及的。 妙儿没有拒绝,整个天下就我们俩人,靠在黑黑的柳树影子下面。 我轻轻的就解开了妙儿的腰带,湿漉漉的衣服本来贴在她的身上,但我觉得还是脱下来比较好一点。 接下来就是可恶的肚兜,就是这个肚兜,上次和我哥玩猜枚游戏的时候,什么风景都没看到。 我伸手去丈量妙儿的腰围,但明显的是,我的手不够,当然,这并不是说,妙儿的腰围很粗,而是我的手臂不够长。 这也能理解,我才十岁嘛,而且,我们都是席地而坐,我很难用整个臂弯抱住妙儿的细腰。 妙儿见我有些急色的样子,居然哧哧的笑了。笑起来很动人,更增添了一些暧昧的气氛。 “我自己来吧。” 妙儿当着我的面解开了肚兜的系绳,两团让所有正常男人都会流鼻血的肉团颤巍巍地矗立在黑暗中,关键是,我看得清清楚楚,上面还有水珠,我情不自禁的把手伸了过去。我相信,这是第一次有一个男人这样抚摸着她,虽然我以前也这样摸过,但都隔着衣服,而且,那个时候我比现在还小。 接着我又凑上嘴,总之,一切行动我都做了。几番下来,我感觉妙儿似乎开始不由自主的颤抖起来,我不知道她是否会脸上红晕飘散。 因为我们还有下面的项目要做,那就是脱去她的外裤和亵裤,妙儿当着一个‘陌生的’男人的面不再扭捏不安,很从容地就把自己脱得清洁溜溜。 我看到她两腿间比黑暗更黑的一团,不由惨叫一声,“我靠!”我这个时候最想诅咒上天为什么给我一个这么不堪重用的身体,为什么不让我一穿越过来就能御女乘风。 虽然不能用身体的别的地方,但可以用手,所以,我的小手探了过去,下面已经湿湿的一片,我不知道是水还是别的什么,反正手感是黏黏的,我拿过来放在鼻子边闻了闻。 妙儿也已经忘了要穿衣服了,她看着面前的这个男人,一个无害的男人,突然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她居然把手伸进了我的裆里。 我也被她的举动惊呆了,我知道我的那个部位有些发热,而且有一小段硬硬的奇迹,但谈到它的使用状况,还是一如既往的令人沮丧。 再说,为了以后更大的幸福,我不管怎样,都会坚持到十五岁以上,而且到十八岁之前只可当作一种释放的方式,而不是出彩的生活。 妙儿似乎有一种神情,“这玩意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好像她见过什么叫长大一样,要是她真见过,那我决不饶她。 “妙儿,是不是不能让你满意啊?”我当然从一开始就没有怪罪她冒犯我身体的罪过。 妙儿听了我的话,才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赶紧从坐的状态转换到跪的状态,“奴婢该死!奴婢不该冒犯皇弟的身体。” 要知道,虽然我是无耻的二世祖,但SM的游戏我不怎么玩,一个浑身没穿衣服的女人以一种下贱的姿态跪在我面前的经历,我还没有过。 我一巴掌轻轻拍在妙儿丰满但包含了深秋浓色的PP上,让她重新坐好。 “妙儿,是不是想男人了,如果你想男人了,我去给我哥说,让他把你放出宫去吧,找个合适的男人嫁了,我不想你一辈子做丫环,我希望你能平平安安地跟你喜欢的人活过下半辈子。”我是真心的,虽然我一直以来都想霸占她的身体,但我知道,我即便当了皇上,也给不了她什么,我什么恶习都有,但从来不欺骗女人。 我们本来已经恢复到刚才暧昧的状态了,一听我这话,妙儿赶紧又跪了下来,“奴婢愿意一辈子伺候皇弟。如果皇弟不要奴婢的身子,奴婢一辈子也不会要男人的。” 有这话,我还有什么好说的,又是一阵激情的爱抚,妙儿的身体在黑暗中有一种透射的能量,虽然我做不了什么,但前世那些手法我可是游刃有余,再不破坏妙儿最后一道关口的情况下,我让她达到了顶峰。 妙儿已经二十二岁了,十年前,她还是一个孩子,我是一个婴儿,十年后我是一个孩子,她却已经长成了完美的女人。 这秋天的夜一点也不冷,相反,我感觉到妙儿浑身炽热,我知道,这是她作为女人第一次有这样的感受,虽然并不是最完美的状态,但我知道,她知足了。 她完全把自己和自己的命运交给了我。 “妙儿,等以后,我一定封你做……”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我当然不能跟她说,等我当了皇上,我封你做贵妃,那可是大逆不道的话,虽然我相信妙儿不会说出去,但这也够惊世骇俗的,现在的皇帝好好的,你一个还不到十岁的孩子居然就有了要取而代之的想法。 “我是说,等我被皇上封了王爷,我一定不让你再做丫环,奴婢,我会还你自由,做我的侍妾。” “奴婢愿意一辈子伺候皇弟!”妙儿当然不会有什么非分之想,在她看来,我要她的身体那是我的权力,而她付出她的身体也是她的义务,她唯一奢求的就是我能对她好一点,不要像她的主人,我的母亲被先皇所对待的那样。 暧昧过后总是无尽的黑暗。我又一件一件地帮妙儿把衣服穿好,我在我母亲那里给偷了一套衣服,当然只是有些贵重,有些不符合妙儿的身份,总之是奴婢不敢穿的衣服。倒不至于被人一下子看出身份出来。妙儿一见这衣服,又不敢穿了。 “怎么,你难道想光着身子跟着我去北京城逛吗?你穿上吧,从今以后,在我面前,你不必以奴婢自居。” “奴婢不敢,要是被人发现了,奴婢会是死罪。” “放心,没人干打你的主意,我要是连你都保护不了,以后还怎么在大明朝混啊。” “混?”妙儿肯定不懂什么叫做“混”。 我后世出生到二十岁,到这个世界出生再到十岁,一个字就可以概括完我的两段人生,那就是“混”! “我是说,我要是连你都保护不了,还做什么皇弟。快听话,穿上吧,等天亮到了城里,你就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千金,我就是你的奴才。” 妙儿听了我们这身份的转变,想笑又不敢笑出来,“可是,你的衣服是皇宫里面公公穿的衣服。” “没关系,大不了到了街上,我把衣服给脱了,去买一件下人的衣服就行了,我们就利用这两天好好的在城里逛逛,我还是第一次出城来呢。” “奴婢也是,自从进了皇宫,我再也没有出来过。” “那你的父母呢?” “我记不太清楚了,我只知道我的家是南直隶的。” “好啊,难怪,听说秦淮水养育出来的女人都一个一个跟江南山水一样灵秀俊美,果不其然,以后我们去把你的父母找来,到京城跟着你享福。”其实,后世,我见多了江南美女,金陵,苏杭,那种小家碧玉。可妙儿明显不属于小家碧玉的模样,她胸前那两团,很难用“小”来形容。 “如果有生之年能再见爸爸妈妈一面,奴婢死也知足了。” “放心,我一定满足你的这个愿望。” ------------ 第零三零章 北京一日 我们把脱下来的衣服包裹好,我爬上柳树,把包裹放在柳树的树杈里,这里是皇城边,倒是很少有行人来。 妙儿把头发重新盘了一下,彻底隐去了她奴婢的身份,怎么看怎么像一个贵家的千金大小姐。 在这方面,我就不太好改扮了。不论是后世还是这世,我从来都是嚣张跋扈的二世祖,这个做奴才的态度应该是怎样的,我没有深刻的体会。 而且,我在后世也没有学过电影学院的表演系,不过即便学过表演系,我这样的人也多半也是偶像派加实力派,任何导演都不会让我去演一些奴仆式的配角,我永远都是导演的御用男一号。 不过,我也没打算要装得多像。 等了很久,皇城里的钟声终于穿了出来,没过多久,天就大亮了。天亮以后,妙儿看着我的眼神有些怪异,脸上又是一阵绯红。我想昨晚她记忆最深刻的肯定是她的那一手握住的一小段未来才能描写的故事。 我当然是泰然处之,这种场面我见得多了,没什么好奇怪的。 “小姐,要不要奴婢再伺候小姐更衣啊?”我一个九岁多的小孩,像一个游历花丛的老男人一般开始调戏起妙儿来了。 这从古至今,可能都没有一个当皇弟的人对一个本来是宫女的女人自称奴婢。照这样看来,身体上的原因,有些生理不能满足,就开始有些SM起来了。我想我要再不长大,我一定得疯掉。 “小姐,发什么楞啊,赶紧走吧。” 这个被称为小姐的女人,才如梦方醒地挪动了脚步。 可问题来了,我们俩都是第一次到北京城……虽然我们在北京城生活了十年以上,但很难说我们是老北京。 我和妙儿信步顺着护城河朝着皇城的前门方向走了去。 这北京城果然是明朝的顺天府,京师重地,经济,文化,政治中心。首善之区,人不是一般的多,都快赶上后世的北京城了。 虽然天刚放亮不久,但人已经涌动起来,做生意的,闲逛的,巡逻的。收保护费的,撑起了整个大明王朝京师的繁华。 我和妙儿都像是第一次进城的乡下人,到处好奇地打量,我的衣服太过显眼,我已经给丢了,只穿了一件亵衣,跟在大小姐的后面。这不能不让路人侧目,这什么人家的大小姐,怎么带一个衣冠不整的下人到处逛呢。而且,这个下人还是一个小孩,让人以为她还有恋童癖呢。 还好等到店铺开门,我赶紧给自己买了一套比较合适的衣服,我本来不用装下人,但我想找找这样的感觉。 再说,我一个十岁大的孩子,装不了饱读诗书的学究,也装不了风流倜傥的公子哥,也装不了落魄的穷酸秀才,我除了给人装装书童外,好像还真没什么好装的。 我不知道历史上的崇祯小时候有没有和那些太监宫女玩这样的角色互换游戏,我想他实在无聊的时候肯定也想当当宫女什么的,可惜那个时候没有变性手术。但他绝对不会想当太监就是了。 北京城,在后世的时候我去过无数次。不过,后世的北京城除了保留了一些街道名外,明朝的东西已经所剩不多了,除了那个该死的困了我十年的紫禁城。而那个时候的紫禁城已经被清朝弄得面目全非,至少每一个宫殿的牌匾上都重新书写上了汉文和满文,我觉得很别扭,我不认识满文。幸好在这个时候明朝的紫禁城的宫门上的匾额没有书写满汉两种文字,也没有ABCD。 所以,我根本没办法在这里寻找到依稀的归属感,我依然像第一次来一样。不用说,妙儿更加的稀奇。她想的可能是,这次终于做了一次正常的人,可以不受限制的自由走动。 为了更加逼真的再现我们主仆的关系,一路上,她总是试图征求我的意见,而我却对她的话唯唯诺诺,我对她说,主人要有主人的样子,哪有主人询问下人的意见的。 还好,跟着我混了这么多年,妙儿姑娘还算认识几个字,没有瞎走乱闯。这么大一个北京城,我们只能充当一回无头的苍蝇。 早上要做的第一件事当然是吃早饭。 出来的时候,我不但带足了这三天所需要的银子,还偷偷地带走了我母亲的一些并不怎么值钱,但能蒙人的首饰,我给了一些给妙儿戴着,使她看起来更像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不过,事实上的确如此,我们家妙儿可从来还没上过街呢。 明朝的时候已经发现了从油菜籽里面榨食用植物油,所以,我们早上吃的是豆浆加油条,这里的食品跟我在皇宫里吃的没有办法比,不过,跟我在后世吃的特供机关的食品相比,三者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绿色无污染的有机放心食品。 按理说,应该我坐着,妙儿站着在边上伺候,但此刻我们的身份发生了变化,我就让她坐着吃,我站着吃,妙儿脸涨的通红,把早餐吃进了肚子。不过,她三下五除二就说吃饱了,然后就站了起来,等着我吃了半天才吃个半饱。 没办法,正长身体呢,吃再多也吃不饱。 在后世,由于我二世祖的身份太过强势,以至于,我从来都没有做成过扮猪吃虎的游戏,这吃了早饭,我突然来了精神,很想做一次扮猪吃虎的勾当,我跟在妙儿身后,看着她婀娜的身姿,我多希望哪个不开眼的纨绔来调戏调戏我家妙儿,让我演一出勇仆护主的游戏。 有了这个想法,我突然发觉整条街上怎么都是色迷迷的眼睛,盯着我家妙儿的胸脯死看,但就是没有一个有熊心豹子胆上前来调戏。 妙儿看着我,脸色有些微红,我知道她的意思,她只属于我一个人,看也应该让我一个人看,被别的男人看了去,就是对她的羞辱。 当然,我不会自私到这个程度,虽然我见多了美女,但也不在乎别人有我一样的欣赏目光。 我们出来的目的不是为了买东西,而是为了看看这京城,所以,我们一直两手空空地走在街上,在每一个店铺里留恋。 到了吃午饭的时间,我们仍然没有碰到一个好事之徒,我无奈地只有告诉妙儿,找个地方吃午饭。 还算高档的酒楼,店小二领着妙儿上到楼去,挑了一间靠窗的雅座,因为我的奴仆装束,我只得站着,这次可没我的吃的。 这下妙儿可再不敢造次了,硬死要求我坐下,看样子,我要不坐下,她也就不会坐下吃饭。我只得坐下,不过,我坐在了她的下手。 香喷喷的菜,加上香喷喷的美人,我终于想明白了,老天待我不薄啊,后世我过的就是这样的生活,没想到穿越过来,还是过这样的生活。 ------------ 第零三一章 扮猪吃虎 正在我们吃得很高兴的时候,来事的终于来了。 一个一脸猥琐的青年凑了上来,不由分说就坐在了妙儿上首。 妙儿看看我,我看看她,示意她不可暴露我的身份,用她是大小姐的身份呵斥对方。 “你干什么?”但凡女人遇到这样的情况都会这样问。 “干什么,这不明摆着的吗,看姑娘一个人喝酒寂寞,哥哥我特地来陪你喝酒解闷来了。”旁边两桌人哄堂大笑。在他们眼里,我只是一个小书童,跟班,连“人”都算不上,虽然我就坐在他对面。 我知道,这些人肯定都是他的狗腿子。我大致看了看,发觉要制服这几个人难度还不是很大,当下佯装怒道,“大胆,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是那块料,想和我们小姐喝酒。” “但凡在这北京城里走的,没有你大爷我不敢惹的。”来人叫小二送过来一副碗筷,小二也老老实实地给送了来,他也不客气,就拿桌上的酒倒了一杯。 其实,我们叫酒只是装装样子,妙儿不会喝酒,我也不想喝酒。 在没弄清楚对方身份之前,我当然装着很怕很怕的样子,装作让人不欺负一下就对不起自己一样。 “不要过来!”妙儿见对方喝了酒,开始动手了,赶紧站了起来。 “哈哈,小妞有点意思,跟着大爷我,我保你享不尽荣华富贵。” 妙儿当然是怕我受到伤害,所以就站在了我的前面。 “你没发觉我们家小姐现在已经有了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吗,不想死就让开,惹恼了我们家小姐,我们老爷可不是吃素的!”我尽量心平气和地说。 “哈哈,你看我可比这小哥儿英俊强壮得多了,小玩意毛还没长出来呢,跟了哥哥,哥哥让你每晚欲仙欲死。”这玩意看样子是精虫上脑了,我跟他说得够明白的了,我们家老爷不是好惹的,他偏不信。 听他说的越来越不像话了,我的妙儿脸一阵红一阵白,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当然是怕我出事,但做惯了女婢的妙儿自己根本没有主见。 “这位大爷,你这算是光天化日之下,强抢民女吧?”我不紧不慢地说。 “废话,大爷我怀疑你拐带良家妇女,我要带你回去拷问拷问。” “你刚才不是都说我毛都没长出来吗,我拐带良家妇女回去干嘛使啊,不过,你凭什么说带我们走就带我们走!你是官吗?” “我们是锦衣卫,有权带走一切我们怀疑的人。”那人无不傲慢地说。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的气场的原因,对方一直都没把我当成是一个小奴役,居然还跟我讲了这么多道理,要知道,我在后世是从来不跟人讲道理的。 “锦衣卫,你们是锦衣卫?”对锦衣卫的名字,我算是如雷贯耳了,但今天第一次碰到就是这样的状况,让我有些嫉妒于前辈的无耻。 “怎么,怕了吧,怕了就乖乖的束手就擒。”旁边的小喽啰只是在一边叫阵,并没有要过来帮忙的意思。他们以为的是,他们的头儿肯定能对付我这么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 我继续跟他们装软弱,“怕是有些怕,不过,你们真的是锦衣卫?” “当!”领头的人似乎着了魔一般,听从我的话,把证明自己身份的铜牌拍在了桌子上。 我好奇的拿起来打量了一下,果然是锦衣卫,上面还标注了持有人的身份,名字,官级。 “你叫许大观,锦衣卫千户?” 这个叫许大观的锦衣卫才发觉自己好像没有必要在一个小孩子面前显露这些,并且他终于发现自己似乎被戏耍了,一把把铜牌抢了过去,放入怀里。 “少啰嗦,乖乖的跟大爷走。” 我没有把他的话放在心上,而是继续饶有兴趣地问,“既然是一名千户大人,怎么和我这么一个十岁的小孩过不去呢,北京城里那么多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你不去抓,抓我干啥,好像我是支小蚂蚁,一捏就碎似得。” “大人,这小子在耍你!”他手下有人不干了。 许大观狠狠地盯了说话的人一眼,你还嫌大爷不够丢脸,非要说出来。 “来人,把这小子丢楼下去,把这女的给我抓过来。”许大观也发现自己不能再多说,直接吩咐手下拿人。 我一听这话,直接丢下去,这是二楼呢,不死也得重伤,不就想强抢一民女吗,用得着杀人放火。 站起来两个人,这两个人似乎还不是队伍里最强壮的,可能他们以为一个人把我丢下去,一个人去抓妙儿就够了。 这一群人加上头头共九人,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能够完全应付过去,要是换了后世我二十岁的身体,对付这几个人肯定没问题,因为我发觉,这里面没有扮猪吃虎的人,只有狐假虎威的人。 可我现在才十岁,虽然比寻常的十岁孩子力道大了许多,但我毕竟不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的关门弟子。 所以,我想我实在打不过的时候就跑吧,我本来想出来玩几天,没想到一出来就碰上这些倒胃口的事情。没办法,在我的东海市,有些人出于跟我一样的目的到东海市逛一逛,却是总是要遇上让他们倒胃口的我。 眼前这两个人,我当然十分有信心对付。就在这个男的伸手来抓我的时候,我突然一拳打在对方腰部的软肋处,没办法,我身高不够,平常我打的是腋下。经受长期训练的我知道人身体上最软弱的几处地方。 那个大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我一拳打得痛趴下了。另外一个本来目的是我身后的妙儿的,见了此情景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我又是一拳,简简单单,但效果出奇的好。 我就这样解决掉了两个。换回来是吃惊的表情,所有的人都吃惊,包括我的妙儿。她根本没想到我这么能打。 许大观当然更没想到,他当然看清了我出拳,不会产生什么两个手下突然患病或者我背后有高人暗中相助这样的想法。 但我小小年纪两下就打趴下了他两个手下,还是让他吃惊不小。 在这个世道,还从来没见过锦衣卫挨打的。这酒楼里本来都想夺命而逃的食客也都停了下来,躲在楼梯口或者远远的看着,看着这些锦衣卫挨打。 许大观脸上有些挂不住了,“小子,有两下子,全部给我上,捉住了好好让他尝尝诏狱的滋味。” 锦衣卫从来都不讲究个人品格,他们也都不在乎六个人欺负我一个小孩是不是有点胜之不武,以强凌弱。 我必须要有个武器在手才行,我就把椅子拿在手里当武器使,跟这六个人展开了混战,一来因为我年纪小,二来因为我武器不趁手,三来因为对方人实在比我想象的多,而且要厉害一些,所以,在我又打倒两个人的时候,我被制服了。 我额头破了皮,身上也挨了不少拳脚,嘴角也流血了。好在对方似乎没有带铁器,不然我就只有跟妙儿拜拜了。对方本来就没有打算抓活的,不过,我的抗争也激怒了他们,才打算抓活的,让我彻底的屈服。 我被反解着手,按倒在地上,妙儿吓得花容失色,想过来救我,但她也早就已经身不由己了。 许大观还比较满意这个战局,此时,他才站起来,像极了一个千户的风范,不过,他倒没有说来痛打我这个让他颜面尽失的人,而是用手挑起了妙儿的下颚,我想这个人前世肯定是公公变的,看见美女就急不可耐。 “大胆奴才,你知道我们是谁,告诉你,我们要是少了一根毫毛,你全家都会死得很难看。”妙儿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保持谦谦淑女的尊容了,开始出言恐吓,当然,在我和妙儿听来,这不算是恐吓,但那群人可就不这样想了,他们认为这是我们在垂死地挣扎。 “哈哈哈!”这是那群人的反应,而许大观的反应与众不同,他又用手捏了一下妙儿白里透红的脸颊,嘴里一阵淫笑。 我受不了啦,忍无可忍,但我高估了自己的实力,要是换了后世,这几个人当然不在话下,可现在我还不到十岁。 我的一时自信把妙儿和我都陷入了危险的境地,我对锦衣卫是早有耳闻的,比起我们后世那些暴力工具,锦衣卫是出了名的灭绝人性,也许只有歌乐山的渣滓洞可以媲美。 只要进了锦衣卫的诏狱,能活着出来的可能性等于零。这个时候我要说我是皇帝的弟弟,他们一定把我当成精神病,而且,不管真假,我这样说,我只可能死得更快。 所以,我用目光示意妙儿,不可轻举妄动,静观其变。妙儿这个时候想的当然不再是自己的清白,而是我的安危,我心里一阵暖洋洋,这个世界虽然尔虞我诈,但还是有那么一两个人真心地关爱着我,我很满足了。 ------------ 第零三二章 美女相救 我知道,我暂时没有逃脱的机会,只有等待对方稍微松懈一下,毕竟我只是一个小孩,我想他们肯定会大意的。所以,我把逃跑的机会留在下楼的时候或者在街上人多的地方。 “带走!”许大观下达了指示,我想他有些迫不及待想要尝尝妙儿的味道了,可妙儿我已经养成了十年,无论如何不能让他得逞。 这个时候,我只有希望老天出现奇迹,像许多电视里演的那样,“住手”,这是我现在最想听到的两个字。 “住手!”天籁啊,我终于听到天籁了,奇迹出现了,英雄救美的人出现了,只要听到这个声音,我就知道我有救了。 我知道我这次扮猪吃虎的经历算是失败了,曾几何时,我居然也沦落到要人救命的地步。 许大观也是吃了一惊,但凡锦衣卫逮人,还从来没人敢于强出头,除非他活腻歪了。 许大观看了看发话的人,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人,旁边一个八九岁的小女孩,不由又是一声冷笑,“我看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敢和锦衣卫做对。要逞英雄得先掂掂自己的分量。” 我看这个男人俊俏的脸型,匀称的身材,目光冷静而深邃,左手紧紧握着一柄宝剑,我想这个人肯定是掂够了自己的份量才出声阻止的。不由大感放心,不过他身边的小女孩正以一种在我看来算是轻佻中带点轻视的眼神看着我,没办法,谁叫我身为阶下囚了呢。可能小孩和小孩之间更有感染力一些吧。 不过我一进来就注意到这两个人,那么她们肯定是看到了全过程的,凭我一个十岁的小孩撂倒了四个大汉,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所以,我以一种更加无视的态度跟她对视,看得她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脸上莫名地飘过一些红霞,嘴角微微一翘,转过头去不再看我。我想她心里一定在想,我这个登徒子,小小年纪就知道盯着人家美女死看。 “我就不信我迷不死你!”我心里暗自得意。这个小女孩看样子跟我差不多大或者小一点,但却比我高了少许,这是我暗中比较的结果。没办法,十岁之前,女孩子的身体长得更快,等女孩子把多余的脂肪堆在胸前的时候,男孩子的身高才会超过女孩子。 也就是说,现在这个女孩还没发育起来,不过长大以后肯定是个美人胚子,弯弯的眉毛,挺挺的鼻子,略微上翘的嘴角,最重要的是双眼皮,双酒窝,一条大辫子。 在她眼里还透露出一种自信,她认为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完全能够摆平这几个锦衣卫,而且锦衣卫她也没放在眼里。 这种自信跟我很像。 许大观可见不得我们这么目中无人,刚才被我放倒的四个有两个已经站了起来,恢复了战斗力,另外两个却由别的人搀扶着。这样他们那边八个人就有四个人不能战斗,两个人受伤,两个人押着我,妙儿在他们眼里没有任何反抗能力,就没有让人押着。 我不知道许大观这些人,今天怎么连家伙都没带,人家虽然只是一个人,但人家手里有柄看样子能削铁如泥的宝剑呢。 我想许大观也想明白了这点,如果自己贸然就这样出手,多半讨不了好去。但锦衣卫飞扬跋扈惯了,那里咽得下这口气,而且,对方看样子不把这个小杂碎救下去不会罢手。 可是刚到嘴边,还没咽下去的肥肉,怎么甘心就这样拱手让人。 所以,他打算再一次出言恐吓,“朋友,我劝你还是不要出头,锦衣卫可不是好惹的。” 人家当然不会吃他这一套,敢出头就不怕找上门,“乖乖地把人放了,我就当什么也没发生,如果不放的话,你们几个每人留下一样东西再走。” 许大观是好汉,好汉就不吃眼前亏,自己这边虽然人多,但没有武器,对方既然敢出头,就不会怕了自己,但就这样把人放了,以后他还怎么混呢。 说不得只好让手下几个人去试试他的斤两。 “你们全给老子上,做了他。” 老大发话,他们当然不能不听,连押我的两人也投入了战斗,可事实上,眼前这人战斗力的确比我好多了,连剑都没拔,三下五除二就把这几个锦衣卫给摆平了。按说锦衣卫过的也是刀口舔血的生活,不应该这么不禁打吧。可是连我都料理了几个,更别说眼前这个大侠了,那就只能说明这些锦衣卫作威作福惯了,平时很少遇到反抗,战斗力已经不如他们的前辈了。 我觉得我应该称呼他为大侠。 “好,有种你给我等着,惹了锦衣卫,没你的好果子吃。”许大观见自己这边铁定已经输了,即便他再好色,但保命要紧,领着几个手下人连滚带爬地下了楼。 我觉得这个大侠不是那种一言九鼎的人,说好了对方不老实听话的话,就留下身上一样东西再走的,可他什么也没做就让他们走了。 堂堂一个千户,居然就这样被打跑了,这锦衣卫也不过如此嘛。 “多谢英雄和姑娘相救!”我当然也得捎带上感谢一下这个漂亮的小姑娘。我不知道她们是什么关系,但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我和妙儿暂时安全了。 “英雄,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先走吧,另外选一家餐馆,由我做东,谢谢大侠的救命之恩。” 可我忘了,我的身份是一个奴婢,妙儿才是小姐,所以,两个陌生人以一种陌生的眼神看着我。 “多谢壮士相救之恩!”妙儿见自己似乎也应该这样说说。 “举手之劳而已,平素见锦衣卫无法无天,早就想找个机会教训一下他们了。” “可是锦衣卫不是好惹的!”妙儿担心的说。 “姑娘不用担心,小小的锦衣卫周某还不放在眼里。” 我发觉妙儿似乎有移情别恋的迹象,看着人家年轻强壮的胸膛有些发呆,我感觉我在吃醋了,“小姐,小的说要请这位大侠吃酒,以谢救命之恩,不知道小姐以为如何?” 妙儿白了我一眼,看了看大侠,“那恭敬不如从命!”周大侠也明白了妙儿的眼神的含义。 我不会真要失去妙儿了吧,两人难道一见钟情。不过,如果妙儿真的愿意,我当然是替她高兴的,我说过,我会让哥哥把她放出宫去。 我们结了账,下了楼去,过了几条街,找了一处僻静一些,但比较优雅的小酒馆要了点酒菜,高兴的吃喝了起来。 这个时候妙儿才回过神来,自己可是宫女,对方两人已经坐下了,妙儿还在为坐不坐而挣扎。 “小姐,你坐吧,我给你们倒酒就是了。”我本来想把妙儿按在椅子上,但这样似乎有些唐突,不是一个下人该有的动作。 为了不至于穿帮,妙儿最后做了决定,坐了下来。我想她回头肯定要给我请罪,可我根本就没有怪罪她的意思,当主子当了三十年了,偶尔当当公仆似乎也很过瘾。 我们的举动还好并没有让他们产生更多的怀疑。我给对方倒满酒,并给妙儿倒了一杯茶,她只能以茶代酒了。 “恩公,多谢恩公救了妾身,妾身不会饮酒,就以茶代酒敬恩公一杯。”妙儿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对方的壮汉一口干了。 “还没请教恩公高姓大名?小女子定当为恩公烧香祈福。”妙儿放下茶杯问道。 “小可姓周,叫我周勃吧,这位是我们家小姐,周可!” “周大哥,周小姐!”妙儿是做惯了宫女的人,一让她改变身份,她还真的有些不习惯起来。不过,还好,还没露出太多的破绽。 “姐姐,刚才你的小书童很勇敢嘛,一个人打趴下四个,而且,你看他一点都没有胆怯的样子。”这个叫周可的看着我,似乎我刚才的表现给她留下了一些比较新奇的印象。 “他啊!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能打。”妙儿说的是实话。 “还不知道姐姐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妙儿!” 我作为一个跟班的小书童,当然是没有必要做介绍的,虽然我给她们的印象不错,但还是没脱了奴婢的身份,是以没有必要打听我的名字,这样也好。不过,我看这个叫周勃的不应该是周家的下人吧,或许可能是请来的教练或者护院什么的,功夫如此了得。但铁定,俩人不会是亲属关系,因为,周可眼神里对周勃并没有那种恭顺。 “小兄弟,你叫什么名字,我看你刚才的身手不错,专门找敌人的要害下手,要假日时日,成就必定不在我之下,不知道小兄弟的师傅是谁?” 看来这个周勃比我想象的要对我兴趣大一些。 “小的叫小五,我的师傅是李小龙,不过已经过世,我只学了一点皮毛而已,贻笑大方了。” 我不知道我的谈吐符不符合一个下人的身份,做惯了贵人的我,要演起下人来,有时候需要克服的东西很多。 “是吗?以后有机会,我们倒是可以互相切磋切磋,彼此学习学习。”周勃是个武痴,他见我的招数似乎含着某些他不理解,也没见过的东西,所以才问我的师傅是谁,目的当然是切磋讨教之类的了。 当然,在现在这个阶段,当然不会是切磋什么的,而是指教了。我才十岁,即便遇到了好师傅,力量也是有限,而周勃现在正当壮年,我怎么可能切磋过他呢,只有让他指点指点。对我而言,被一个高手指点一下,也是乐意的,周勃是我这十年见到的第一个江湖人,武功高手,以前在宫里虽然也时常碰到一些侍卫,但很少有看他们实战的机会,只是偶尔看了看他们的演练,功夫当然不如周勃了。光是他刚才露的几手,要是进宫当侍卫,肯定打遍紫禁城无敌手。 可侍卫不就是锦衣卫吗,虽然他们的职责只是守卫皇上,守卫皇宫,但终归和锦衣卫属于一个系统的。 要周勃去当锦衣卫,我想打死他他都不会去的。 可是既然认识了这么一个高手,以后一定要他为我所用,不然我可是光杆司令一个,身边连值得信赖的人都没有。 所以,我决定一定要傍上他那条大粗腿。 我喜形于色道,“多谢周大哥,还请周大哥多多指教,我师父走的早,我又没有同门师兄,所以,现在的技艺进展很慢,如果能有周大哥指点一二,我想我会受益终生的。” “好说,好说!”周勃也没把自己当周家的下人,在小姐面前也一副平等的态度,我想,这就是能力决定地位吧,谁敢把武功这么高强的人当一个下人使唤。 吃了饭,我们就要分开了,我发觉我没办法要对方的电话或者MSN,这就让我有些犯难了,以后怎么去找他呢。 “敢问妙儿姑娘府上在什么地方,周某送两位回去吧。” 笑话,我们府上在紫禁城,你要怎么护送我们回去。 “不用了,我们家就在附近,我们想再到街上逛逛,如果你们要回去的话,就先请回吧。”妙儿知道我们是偷跑出来的,不宜把动静弄的太大,就表示礼貌地拒绝。 ------------ 第零三三章 四人同行 虽然萍水相逢,但好歹人家对我有救命之恩,而且,我觉得这个周勃可以更深入的交往,以后好为我所用,现在应该是跟他过命地培养一些感情才是。 可是,我一个下人,不好开口,我要做的只能是默默地跟在妙儿身后。 “我们正好也没事,那就一起走走吧!”我以为这句话会是周勃说来着,因为他看我的妙儿眼神有些异样,但却是从周可小姑娘口里说出来。这不由让我大喜过望。这孩子懂我的心思。 难道是我这个同龄人对她产生了吸引力,不至于吧,我的魅力有那么大吗?我不过一个下人而已,人家可是贵小姐。 当然,作为大人的我无法猜测对方小孩的心思,也许,在人家幼小的心灵里根本就没有产生什么高低贵贱之分,我不过是一个看起来比较好玩的男孩子而已。 不过,这个时候不存在早恋的问题,八九岁的小孩也能许人家,不过离洞房还早了一点,连角都还没总起来呢。 周可满怀希望地等待着妙儿同意的回答,妙儿看了看我,她当然不好自己拿主意,虽然被人家救了一命,但我的身份确实比较特殊,来不得半点委屈。我以眼神示意她可以同意,我观着周勃不是坏人,也不是要试图靠近我的人,因为紫禁城外面认识我的人基本没有,就连在紫禁城内部,认识我的人也屈指可数,我不怕身份被暴露,即便被人识破,也不过是一个官家子弟而已,谁又会知道我是皇上的弟弟呢。 “好啊,我一看到周小姐就欢喜得不得了呢,还巴不得和周小姐一起玩,一起逛街啊。”我的妙儿这话不是有所指吧,你那是看人家周小姐,怕是看人家周大哥吧。不过,只要她欢喜,我是会成人之美的。 小女孩见妙儿答应了,欢喜得不得了,朝我做了一个隐蔽的嘴脸,不过被我看在眼里,因为很长一段时间我的眼睛其实并没有离开过她的脸蛋,这脸蛋太有诱惑力了,连我这个阅人无数的人都有点神魂颠倒了,难道这小女孩有迷倒众生的力量。难道她是红颜祸水,我这个时候的想法难道是要把她纳入后宫,但在我面前的孩子太小了些。 不过,我忘了时间会过去的,而且,这个时候我也才九岁,这根本就和我差不多大的年纪,等我到十六岁,她也怕差不多,那个时候再纳入后宫不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吗。 想到了这些,我就多看了她几眼,越看越觉得可爱,特别是那天真无邪的眼睛,像是在告诉我,这个想法我可以有。 有个大美女,又有个小美女,我的心情好极了,我想周勃可能跟我有一样的想法,这小子也异常的莫名兴奋,一路上大献殷勤。 他好像忘了,人家可是千金小姐,而他不过一个保镖之类的人,怎么高攀得上呢。 除非他察觉出来,我才是主子,而妙儿不过我的丫环而已。不过,这对我而言无所谓,在我确定周勃对我无害以后,我就不怕他知道的我的身份。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告诉别人。 这北京城对我而言的吸引力跟我们同行的四人一样,居然都好像是第一次见到一样。但妙儿和我不得不做出一些地主的架势,因为刚才我们都说了,家就在附近,要是家就在附近,却像第一次见到北京城一样,难免不让人怀疑。 即便是妙儿呆在深闺,足不出户,但我这个仆人,不可能不到外面走吧,那就穿帮了。但事实上,我和妙儿都是第一次见到北京城,要装作耳熟能详的确有些强人所难了。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都很少跟周勃和周可介绍北京城。他们是从外地来的无疑。而我们却更像是外地来的,因为许多东西皇宫里是没有的,而北京城有的别的城市大多数也有。 好在,我已经过了那种见什么都稀奇的年龄,再说,比这些更稀奇的东西我都见得多了。我那个世界的东西,这个世界根本就看不到。 所以,名义上是我和妙儿领着周勃和周可逛北京城,事实上却是我们四个人像无头的苍蝇一样到处乱穿。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找到回皇宫的路。 好在,我这人方向感比较强,而且记忆力也不错,刚走过的街道我还是有一些印象,找回去是不成问题的。大不了找个轿子把我抬回紫禁城的大门,我堂而皇之的走进去就是了。 我和妙儿都没什么钱,我在皇宫里要什么有什么,就是没有钱,我母亲的月供也少得可怜,那点零花钱,我母亲基本上买了首饰和衣服。不过,她还是留了一部分以备不时之需,而妙儿的月例钱就更少了,她基本上相当于奴隶,包吃包住就已经不错了,也不过是发点胭脂钱,还被那些大太监层层克扣。 所以,这趟出门,我们带的钱并不多,我还带了母亲的几样首饰,怕出什么意外,到时候连‘打的’的钱都没有。 于是,我和妙儿就只有干逛,什么东西都不敢买,而周可小姑娘似乎也勤俭节约,她就买了几样小东西,就相当满足的样子。 当然,周勃的责任是保护好小姐的安全,他更加不会买什么东西,那是一双拿剑的手,怎么可能跟在后面拎包,那势必影响到他的应变和发挥。 我们这四个人就这样从中午逛到下午,还好没有遇到那几个倒霉的锦衣卫搬来的救兵,不然我们就没有这么好的心情闲逛了,那群人将会如附骨之蛆。 我倒不怕,我过两天往皇宫里一躲,任他们吃了熊心豹子胆也不会把皇宫翻遍把我抄出来。但周勃可就难说了,他个人当然不会怕,大不了躲起来或者到别的地方,但不知道这个周家有没有这个实力保护自己。我担心我第二个要想纳入后宫的女孩子还没长大就给挂了,那就是我的罪过了,连自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那怎么好意思在这个世界上混。 “周大哥,今天很高兴能跟你们同行,天色渐晚……”妙儿欲言又止,她当然想先听听我的意见再说话。 “其实,我们也是第一次来北京城……”我不好意思地说。 “这我早就看出来了,而且我也看得出来,妙儿姑娘根本就不是你的小姐,你才是公子。”周勃哈哈一笑。 “这你也看得出来,难道小的装的不像?”我故意惊讶的问,其实,我早就知道他们肯定会发现的。 “我还看得出来,二位还没找好落脚地,我看不如跟我们一起去吧,我们也住客栈,到北京城呆几天也就走了。” “周大哥且莫大意,这锦衣卫我是早有耳闻的,那些都是吃不了亏的主,惹了他们总会搅得不得安宁,”我劝周勃这几天还是低调一点,最好不要碰上那帮孙子,我在后世虽然名声也不好,但我从来不赶尽杀绝。锦衣卫可是心狠手辣,不死不休的孙子。 “多谢公子提醒,我会主意的!刚才还没问公子尊姓?” “免尊姓朱!”我不好意思略过自己的姓,在后世的东海市,在这个明朝的北京城,朱姓都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姓氏。但我不知道周勃他们听到这个姓会有什么反应。因为我不确定在明朝是不是只有皇族才能姓朱。 周勃淡淡地说,“原来是国姓!” 幸好他没说,原来是皇家的人,那样的话,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我不想把我们的身份弄的太过悬殊,至少现在不想。 “朱公子,妙儿姑娘,请!”周勃好歹已经来京城几天了,而我们却上午刚刚来,这个时候,他倒成了地主。 从他看妙儿的眼神我就知道,我可以信任他,况且,那个小姑娘的眼神含有一种期待。 但他怎么不问问我一个十岁的小孩带着一个让别人充满犯罪欲望的大姑娘到北京城来做什么?我想,以周勃的仔细,他不应该不明白这点,难道他还有所企图,不应该啊。我一个十岁的小孩,应该是人见人爱的,怎么会有人打我的主意呢。 我决定彻底的相信周勃,把心交给他,我也要彻底的弄清楚他是否可以值得我托付信任。 ------------ 第零三四章 周老板奎 我出来的时候就打定了主意,今晚是不会回去的,妙儿当然不能阻止。所以,我们就跟着周勃来到一家客栈,叫做苏州会馆。 这应该是苏州的商人到京城来落脚的地方,或者会馆开的客栈吧。里面生意并不如何的好,可见他们的生存并不以住宿量来衡量。 当我们靠近会馆的时候,我偷偷朝后看了看,以我现在的灵敏度,我知道后面其实没有盯梢的,但我总是有些不放心。在后世,我根本不怕后面有跟踪,而现在,我不得不为这家人操心。但见周勃似乎什么也不担心一样,走了进去,我也就跟着进去了。 进了会馆,我们的大小姐周可就褪去了活泼的外衣,变得乖巧而安静,似乎在这里等她的人她很害怕。 我想肯定是她的父亲了,俗话说严父慈母,不过,我看这个小丫头性格还蛮好的,家庭教育肯定不会太差。 不过,一路上她总算还是留意到了男女有别或者男女授受不亲之类的家训,没对我做太过火的行为。 我想这家的父亲肯定对周可很是疼爱,要不然也就不会到京城来做生意却把小女孩带在身边。 这里是苏州会馆,那就意味着说,这周可也是苏州人了。以我的阅历,我当然知道苏杭出美女,不过她们说的根本就是地道的官话,北京方言,我根本不能从语言和长相上去区分人家来自什么地方。 可能是经常来京城的缘故吧。 “我去给我父亲请安去了,你们……”周可似乎要把我引见给她父亲,但不好直接开口,这算什么,难道是领着未来的女婿来见老丈人。 “来到贵宝地,当然要去拜会一下伯父老人家。”我附和着说,周可一听当然十分高兴,就高兴地在前面带头。 我知道这小丫头对我的印象不错,我不能把这点好印象给磨灭了,我得装的像一个谦谦君子,即便要去见老丈人,也像是陌生人第一次上门一般。 妙儿虽然只是个丫环,但我们三个都没把她当丫环,当然就跟着一起去了。 来到周可父亲的临时书房,周可的父亲正坐在位置上写着什么,可能是算账吧,商人总少不了计算每天的得失。 作为二世祖,我没有过斤斤计较的经历,所以对于钱财一直都没有一个合理的概念,主要是因为,我一直都没有为钱烦恼过,不管是前生还是今世。前生,社会上最重要的两样东西,钱和权,我家的人都掌握着,我不可能会发愁,而今生,我不得不说,我才十岁,还没到为钱烦恼的时候,再说,我可是后来的整个天下之主,我会为钱烦恼吗。 “爸爸,我们回来了!”周可可能并不太喜欢父亲每天总是这样,但她也表示理解,她幸福的生活可就是从父亲这一比一算中来的呢。 “可儿!周兄弟,你们回来了!”从周父的话里都能听得出来,周勃在这个家里的地位不低,连周老板都称他为兄弟,可见这家人对他是甚为倚重! 周可的父亲周老板五短的身材,看起来有些发胖而显得有些臃肿,一撮小胡子,有些滑稽,一种商人的精明或者说势利,从身体各个方向散发出来。 对我而言,这个周老板可能只不过是路人甲而已,虽然我在心里很想认他做老丈人,但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也许在我还没长大之前,他就会把他女儿许配人家,或者我们仅仅就只会有这一面之缘。 “东家,有件事我得跟东家说一下。” “坐吧,这两位是?”周可爸这个时候才发现我和妙儿,我也就算了,一个书童打扮,而且其貌不扬的小孩子,而妙儿可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大美人,居然都没入他法眼,什么眼神嘛。 “这是我在城里面新认识的两个朋友,这位是妙儿姐姐,这位叫做朱五五的是妙儿姐姐的跟班。这位是我父亲。” “周老板……”妙儿做了一个万福,我当然不好开口说什么久仰久仰之类的话了,我现在的定位又恢复到小跟班的程度。 “哦,妙儿姑娘,请坐,请坐,看茶!” 从外面进来一个小厮,给周勃和妙儿姑娘各沏了一杯茶,而我,连坐的位置都没有,更别说喝茶了。 不过,可爱的可儿姑娘亲自给我泡上了一杯茶,不过她没让我坐下来,她给介绍的时候都说了我只是一个小跟班的,当然不可能有位置坐了。 “周兄弟,你说有件事情要跟我说,是什么事情。” “是这样的,在下今天在城里面惹了点事,打了几个锦衣卫的人,恐连累到小姐和东家,所以想今晚就回苏州去,并且先把小姐也带回去,这锦衣卫的人无孔不入,我怕到时候不好脱身。” “你怎么会惹上锦衣卫的人呢?”周老板似乎也认为事情可能会很严重。 “唉,我这手痒痒,看见不平事总想管一管,”周勃于是就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大致讲了一下。 “一切因妾身而起,真是对不起周老板,给你添麻烦了!”妙儿似乎也看出来了周老板脸色似乎变了。 对于周老板脸色的变化我也是可以理解的,商人嘛,最不愿惹的就是官府的人,惹上这样的人,轻则脱一层皮,重则家破人亡,还没处说理去。 商人的胆小谨慎这个时候暴露无疑,虽然他有些生气周勃的所作所为,但他还是克制住了,“既然这样,我也一起走了吧,反正这趟来京城的事情也已经做完,本来打算明天走的,既然出了这档子事,那就今晚动身吧。” 我想这一家子,把我们领来,自己倒是先走了,不过,对我而言,无所谓,在哪儿都是住下睡觉。只要能睡一个安稳觉,我什么都可以不管。 只是,这个周可小姑娘一旦离开,我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到了。 “周老板,周大哥,其实你们不用这么着急走吧,锦衣卫虽然手眼通天,但不至于整个京城他们都能翻个底朝天,他们应该没有那么快找到我们的。”妙儿这个时候代替了我说出了这个看法。 “妙儿姑娘虽然如此说,可是东家和小姐的身家性命可都掌握在别人的手里,我们得赢回主动,我个人当然不会考虑跑这样的方法,可我不能连累东家和小姐,所以,为了稳妥起见,晚上就走是最好的选择。” “其实,我想说的是,我们不用怕锦衣卫怕成那样,他们是无法无天,但在这个京城,天子脚下,总还是有人能够管得住他们。”妙儿和我当然是不怕的了,大不了回到皇宫,锦衣卫再横也不可能把紫禁城翻过来。 可是可儿小姑娘就不一样了,要是遇到一个两个锦衣卫,靠周勃当然可以保护好她的安全。但要周勃和整个锦衣卫做对,他还做不到,锦衣卫都是些睚眦必报的人,除非周可或者周勃背后有一股完全可以和锦衣卫抗衡的力量,不然他终究难逃锦衣卫的毒手。 我想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去找我哥说说,但他还不知道我私自出宫的消息呢,我还不知道他对我出宫的事情会持什么样的看法呢,不过祸主要是我引起的,我当然不能这样袖手旁观。 当然,我能想到的办法还有就是把那个千户打怕,让他不敢报复,但是即便是他不敢再报复。但他后面的那个势力也不会善罢甘休吧,毕竟是一个千户,而且也还为了锦衣卫的脸面,堂堂锦衣卫千户居然被一个不知道哪个地方来的人给揍了,这要说出去,锦衣卫的脸面放哪儿啊。 除非我把锦衣卫指挥使也给打服帖了,不过,这锦衣卫还关系到皇上的脸面呢,我当然不敢去把皇上打服帖了。当然,把皇上弄服帖了并不一样要用打的,攻心为上。 所以,这件事情的出发点还是在皇上身上。 不过,我可能考虑的太多了,人周勃提的办法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办法,鬼才会知道周勃这群人什么时候会离开京城,会去什么地方,趁锦衣卫还没发展到封锁城门捉拿他们的时候赶紧离开,不失为现在最好的办法。 要是让那个千户越想越想不明白而恼羞成怒的话,要离开京城就会变得很困难了。 千户在锦衣卫里面的职位并不低,他有能力调动整个京城的锦衣卫为他所用,反正都是一个系统的维护本系统的人的权利,所谓一丘之貉是也。 那就走吧,反正我晚上有了睡觉的地方就不用担心了,所以,在他们准备悄悄出城的时候,我不声不响的看着他们。 小女孩见要和我们分离了,有些不舍,我也知道要是这一分别,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面,竟也有些眼圈发红。周老板吩咐几个手下人收拾起东西,马上启程,却见女儿似乎有些依依不舍,他当然明白,自己女儿难得交这么一个小朋友,这就要分离了。 说不得,我得送他们到城外才甘心。两辆马车,一匹马,我和周勃骑在一匹马上,妙儿和可儿一辆马车,周老板一辆马车,迤逦往城门而去。 现在城门还没到关闭的时候,来来往往还有一些行人进进出出,我们一行人倒没有受到盘问,平平安安地出了城,门口也没有看得见的锦衣卫盘查,看样子这锦衣卫认为我们不会这么快出城啊,或者,他们觉得伤的这点面子还不足以兴师动众吧。又或者,他们认为我们几个还在他们的掌心之中。 不管怎样,我们现在是安全地出城了,我们下了车,送到这里也就差不多了,送君千里终须一别嘛。 不过,他们倒是安全了,可儿和周勃却开始担心起我们的安危来了。 “朱公子,妙儿姑娘,我们这一走,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见,你们两个留在京城,我也担心你们遭到锦衣卫的报复。”周勃无不担心地说。 我哈哈一笑,安慰他道,“周大哥不用担心,虽然我这是第一次来京城,但在京城还是有几个熟人,别说锦衣卫千户,就是他锦衣卫指挥使要想找我的麻烦也得先掂量掂量。”我本不想交底的,但为了让周勃和可儿他们宽心,我也学着说起大话来了。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锦衣卫捏死我像捏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周大哥,你们放心吧,朱公子和我都会没事的!”妙儿也安慰周勃道。 周大老板见几个人第一次见面,就有些心心相惜,于是也开口道,“这位小兄弟……” 我一听这周大老板叫我小兄弟,这可使不得,你女儿可是我未来充实后宫的人选,我怎么能和你称兄道弟,于是赶忙阻止他道,“周老板,如果非要叫我,就叫我朱少爷或者朱公子,叫贤侄也行,可别叫我小兄弟,”我看了看可儿,发现她似乎有些不理解地看着我,我想,不久以后你就会明白的。 “嗯,呵呵,那朱公子,我们这就告辞了,如果以后有空就到苏州来找我们吧,在苏州地界,我周奎也算是可以有一点头脸的人物。” 我才知道我的未来岳父叫周奎。 “好说,如果以后真的有机会到苏州去的话,一定到府上叨扰,那我们就送到这里了,祝你们一路顺风。只是,不知道,周老板几时再到京城来呢?” “我基本上每个季度来一次京城……” “好啊,周老板,下次再来的时候,我一定还在京城,可儿姑娘,再会了!”我有些酸酸的,这小姑娘也有点依依不舍的上了马车,在夜色中,我和妙儿站在城门口,目送着周奎的马车远去。 “妙儿,你说我们还有机会再见吗?”眼看着城门就要关闭了,我和妙儿赶紧进了城。 “公子是不是舍不得可儿姑娘啊,” 我当然没听出妙儿的话里的别的意思,“当然舍不得了,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同龄的小伙伴,你知道在皇宫里没一个小孩跟我玩,唉,我们小孩的心思你怎么会懂呢!”我只有以小卖小了。 “会遇见的,妙儿相信公子和可儿姑娘肯定有不止一面的缘分!”我相信妙儿说的是真心话。 “我也是这么想的!” ------------ 第零三五章 千户大人 我们回到苏州会馆,因为有周奎的交代,我们倒也寻觅到一处好地方睡觉,不收房钱不说,服务也很周到。 希望他们不会被锦衣卫给碰上,祝他们好运吧,希望过一段时间锦衣卫也忘了这回事了。 当然是我和妙儿睡一间屋,不过她可不敢造次和我睡一张床上,我让她睡床,我打地铺,可她死活不干,这也不能怪我不怜香惜玉,我是堂堂未来皇上,睡地上似乎说不过去。 我也就没有坚持,只是让店小二多拿了几床被套,这天气虽然还不是很冷,但晚上也有丝丝凉风,地板上尤其比床上冷一些。 昨晚上我们还在水里泡了一夜,这秋天的天气变化可真的是快啊。 我两眼放光地盯着妙儿宽衣就寝后才安然入睡。 早上醒来,妙儿已经打好了洗脸水,我随便洗簌了一下,就带着妙儿离开了会馆,去完成我们未完成的事业,那就是逛北京城。 我们没好意思在会馆吃早饭,睡了人家的房子没给房钱也就算了,还想混人家一顿饭,作为未来皇帝的我似乎说不过去。 我们就到街上吃了点馒头包子,街上的小吃确实不错,我们伟大的祖国的确是饮食文化最纷繁复杂的国度,在明朝食物和作物还不是极大丰富的时代,普通老百姓在丰年也能有很多美味的食物果腹。 我们刚吃了早饭,从一条菜市出来,就看到一群锦衣卫耀武扬威,张牙舞爪的横冲直闯过来,把许多菜摊给掀翻在地,那些卖菜的商贩敢怒不敢言,默默地把散落一地的菜收拾起来。 我想可能是冤家路窄吧,来的人居然就有昨天被我打的那人,不过里面没有许大观那个千户。 我不想惹他们,这样会破坏我一天的好心情,这四五个小喽啰,我还不放在眼里,他们可能在寻找什么,难道真的是为了昨天的事情吗。 我却来不及回避了,因为他们已经发现了我,特别是昨天被我白打的那人,见我周围没有了周勃,他就招呼一声,“兄弟们,就是那个小孩和那女的,给我把他给抓起来。” “小丁,你去给千户大人报信,就说我们已经找到人了,不过没见那个拿剑的。我们把这小孩和这女子给带到北镇抚司交给大人发落。” 我听他们的谈话好像我已经成了阶下囚一般,本来只有五个人,现在就剩下四个,我想即便我打不过,要跑掉也是必然的。也许是那人认为昨天的事情是他没做好准备,才遭了我的暗算,一个小孩能有什么多大的力量。 “小兔崽子,我看你今天往哪儿跑,还有谁会来救你!”四个人围了上来,我才发觉一个重大的变化,人家每人手里一把刀,而我却空手。我把点给忘了,那些锦衣卫可不管什么江湖规矩,到时候几个刀片全朝我飞过来,我不是哪吒,有十个脑袋也不经砍的啊。 不过,我还算不慌不忙地说,“小兔崽子,你知不知道你这样骂我,已经把你往阎王殿推了一步了,在这个世界上,还没人敢这样骂我,你是第一个。” 那倒霉催的见我这么镇定,居然也有些惊慌失措了,我想他多半在锦衣卫里面算个新手,不像个敢于玩命的主。不过,他当然在自己兄弟面前不能被一个小孩出言给吓住了。 “他祖母的,老子不但要骂你,还要打你,兄弟们,给我上,给他点教训,居然敢把我们锦衣卫的大爷不放在眼里。” 四个人已经形成了包围,我和妙儿被围在中间,那些卖菜的买菜的都躲得远远的,他们肯定在想,我一个十岁的小孩是怎么和这些杀人不眨眼的魔王接上梁子的。 我冤枉啊,我出宫来从来没想过要惹事生非的,我一直想老老实实地逛逛街,和我的妙儿过过二人世界。不过活该我倒霉,你说妙儿长得好看招谁惹谁了,竟然让这群王八蛋起了淫邪之心。 不过到了这个份上,我只能硬着头皮上了,人家手里有兵器,我赤手空拳,不过,我看这几个人还是有些托大,刀还在刀鞘里,我想他们打算是捉活的吧,我本来也没犯死罪啊。 有这样的机会,我当然不能放过,用了几拳铁一般重的拳头让其中一个失去了战斗力,另一个失去了一半的战斗力。 “这小子邪行,兄弟,拿刀片子招呼,砍下他一双手再说。”昨天吃过我亏的那个人终于意识到我昨天不是一时侥幸,今天他的大意是不对的。 其实,我已经发现了一把武器,不过这武器不能比《国产凌凌漆》里面周星驰的玄铁菜刀,我早就已经发现了就在我边上那个菜摊上一把菜刀,既然他们要拿刀招呼,我也得有点铁东西在手,不然我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我悄悄摸索到摊子边,操起菜刀,这是我这辈子用过的最不称手的武器了,这把菜刀除了刀口被磨得铮亮外,刀背上全是铁锈,我要拿这刀砍他们,他们一定会得破伤风死掉,这个时期的医疗技术本来就不过关。 可是我要怎样才能让这把短小的菜刀砍刀那些人身上呢,人家手里的刀可是削铁如泥。 我边挥舞着菜刀,边撤退,刀刃和刀刃发出乒乒乓乓的声响,有时候还夹带点火花,他们暂时也伤我不得,不过我想我多半撑不了多久,我的菜刀已经缺了好几个口子。 “妙儿,别过来,你赶快回去搬救兵,我想我支撑不住了,让他们第一时间找锦衣卫要人,不然我不可能只是少一根毫毛那么简单了。”我像是在准备自己的后事一般,对妙儿吩咐道。 妙儿已经吓得花容失色,不知道从哪里找到一根木棒子要过来拼命。 “还不快走,你是不是想让我们两个都死在这里啊。”我大声喝止妙儿,可我已经渐渐的感到力有所不支了。 “可是我……”妙儿一时还没想明白。 “可是什么可是,赶快回去,我们两个要是都被捉了,连一个报信的都没有了。你不想我死在锦衣卫的诏狱里吧。” 妙儿似乎想通了,丢下木棍转身就准备要跑了。 “想跑,没那么容易。”看热闹的人群被分开,又一群锦衣卫围了过来,为首的正是那个千户许大人。 而我的妙儿这个时候已经被轻松制服了。 “哈哈,美人,终究还是没逃过我的手掌心吧。”许大观淫笑地看着妙儿。 我本来的打算是让妙儿先跑掉,我然后伺机再跑,我要拉着妙儿一起,我们肯定会有人受伤。 不过这下,我们都不用跑了,看着锦衣卫把刀架在妙儿的脖子上,我也就只好放下菜刀,然后两把刀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这个时候,我已经没有奢望有谁还能大呼一声“住手”了! “给我带走!”一行人像胜利凯旋的雄师一般趾高气扬地押着我和妙儿往回走了。 我现在已经不敢想等待我的会是什么了,更不知道等待妙儿的又会什么。 我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一般垂头丧气地走在队伍的中间,一根绳子牢牢地把我的手反解着。我就不明白了,我跟你许大观又没有血海深仇,不就为了一个女人嘛,得罪我的下场是可以预见,我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你许大观一家所有人注定要诛九族。 我不知道这个许大观会不会跟我谈条件,但我好歹也只能这样做了。 “许大人,许大人,咱们谈谈条件吧!你放了我怎么样?”许大观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好像没怎么听到我的话,这也能理解,作为胜利的一方,在对待俘虏的问题上都这样。 不过,我的喊声还是惊动了许大观,许大观停了下来,等我走到身边的时候,“放了你,我凭什么放了你,你小小年纪就不学好,拐带良家妇女,还公然拘捕,打伤我们多人,你这可犯了重罪。” “罪不至死吧?”我还心有不甘地问。 “进了我诏狱的人,你认为会有什么样的下场,不过,你要想活命也不是不可能!” “我想要活命,不过我没什么东西好交换的,我只有用你们全家老小的命来换我的和妙儿姑娘的命,你看怎么样?” 许大观听我说出这个条件,哈哈大笑,“新鲜,都做了老子的阶下囚了,还敢要挟老子,我看你真是活腻了。” 我也不生气,到现在为止,我和妙儿都还没受到什么实质性的伤害,我也没到绝望的时候,“我倒是没活腻,不过我看许大人你是活腻了,你做了多少年的锦衣卫了?” “管你屁事,再多嘴,我先把牙给你打掉。”许大观明显已经不想再和我打口水仗了。 不到万不得已我不想透露我的身份,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我要不透露出来,我皮肉之苦肯定要受不少。 “许大人,我想你做到千户,经历的已经不少了,不知道有没有过让你后悔过的事情。” “老子从来都不知道后悔这两个字怎么写。” “看样子,这次你一定会学会!”不过他学会也已经没用了,在我眼里,他已经有大半截埋在土里了。 也许是我的话让许大观着实气恼了,他转过身“啪”的给了我一巴掌,“给老子老实点,回到诏狱,有你受的时候。” “看来你已经无可挽回了,我以为你一千户也算是个精明人,捉人打人之前应该弄清对方的身份,不过你这一巴掌,我是记在心里了。”我嘴角溢出一丝血迹,面目有些狰狞地盯着许大观死看。 妙儿见我被打,哭着挣扎着要靠到我身边来。 许大观怔了怔,“TMD,老子在京城除了皇宫之外的地方都可以横着走,老子管你什么身份。” “唉,看样子,你恶贯满盈的时候到了!你这锦衣卫的诏狱还有多远啊,怎么还不到呢?” “别急,一会就到,保证让你大开眼界!”许大观根本没把我的话当回事,我不知道他这千户是怎么挣来的,难道跟我一样是世袭的二世祖,一点头脑都没有,我一个十岁的小孩面对即将去的臭名昭著的诏狱面不改色心不跳的,他难道就没看出点什么。 其实,我心里也在做着最坏的打算,明天过后,后天晚上,我没有回去的话,母亲肯定要去告诉我的皇帝哥哥,然后皇上就开始全城搜查,然后依着线索找到诏狱,不过我想到那个时候,我已经不成人形了,而妙儿肯定也早就遭了毒手。真到了那个时候把许大观千刀万剐也解不了我的心头之恨啊。 所以,为今之计,只有自救才是办法。 看样子,这个世上,比我们那个世道更加的不太平。那个时候至少信息通畅,通信便捷,像我现在这样扮猪吃虎的遭遇不测,如果一个电话,他许大观就必须马上放人,可我现在要找谁去给我报信呢。再说报信一个来来回回,我早就在诏狱里沉冤待雪了。 看样子,我也得到了一个教训,以后再自信都不能一个人出门了,你说你是皇弟,说出去谁信啊。如果带上三五十个狗腿子,我要说我是谁,没人敢不信,至少都得掂量掂量,我话的真实性。 看样子,这次的出宫之行一点都不圆满。我受的委屈大了。 为什么任何世道都是坏人当道呢。你说我一个十岁孩子,没找谁,没惹谁,安安静静地陪着我的姑娘在酒店吃饭,祸就从天而降,居然就惹到了锦衣卫这群疯狗。打又打不过,说理又不听,我感到我太无助了,在皇宫里虽然没人理我,好歹我的生命是安全的,可这就离皇宫不远,我的生命却随时都有可能是受到威胁,这还真不是玩的。 这个千户大人看来是典型的睚眦必报,再说,我完全占理啊。 千户大人好像想起了什么似的问我,“昨天给你出头的那个男人呢?” 我本想拒绝回答,但为了缓解一下心中的那种慌乱,我决定激怒他,“许大人,你觉得就凭你们这几个烂番薯,是人家的对手吗,你也就只会欺负我们女人小孩。锦衣卫出你这样的败类,还真的是丢脸丢到姥姥家了!要是有他在,你们现在还不满地找牙,抱头鼠窜。” 没想到许大观老脸也是红了一阵,“那是便宜了他,要让我遇到,这次没他的好果子吃。” “可是,许大人,就为了一个姑娘,你就置国家法度于不顾,草菅人命,你们锦衣卫是不是都这样啊?” “混账,我们一向秉公执法,本大人见你小小年纪,有些功夫,又面相陌生,带着一个妙龄女子,所以,本大人怀疑你拐带良家妇女,怎么的,本大人枉了哪条王法?” “唉,许大人,看样子我也救不了你了!”我尽量想扯皮,看眼看着就要被带进锦衣卫大狱了,我还束手无策,你让我怎么办呢。 ------------ 第零三六章 御史大夫 我一直在跟许大观扯皮,暗地里却在观察,寻找脱身之计,但这绳子捆得实在太紧,我也不会缩骨功,又没有天生神力。 “许大人,还是打个商量吧,你要是放了我们俩,你要多少银子我就给你多少银子,要多少美女,我就给你多少美女,怎么样?”我当然是随口说说的,我哪有那么多银子和美女给他,即便有,我也不可能给他。 “就你?”许大观像是不认识我一般,旁边的人也哈哈大笑,可他的确是不认识我,要是认识我也不会这样了。 “我怎样,我早就跟你说过,捉人之前要把对方的底细摸清,你不要以貌取人,钱我可多的是!”那是在七年后,我做了皇帝,那就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了,现在我一个子都没有,不过,我看许大观也不像是允许我打白条的人。 不管我怎么说,许大观都没有动摇要把我逮进诏狱尝一尝严刑酷法的滋味。 就在这个时候,一辆官轿从我们旁边经过,我不知道里面坐的是谁,却见许大观收敛了一下形容,没有了刚才那样的跋扈,我知道他肯定知道里面的人是谁,我想这个人肯定能救我的命。 我立时大喊,“救命啊,冤枉啊,锦衣卫草菅人命啊!这大明朝还有没有王法啊,”我本来还想骂一骂朱元璋和朱由校的,不过,好歹明义上他们也是我的亲人,就没骂出来。 许大观这个时候肯定要杀我的心就有了,他肯定恨自己刚才为什么没有把我的嘴给堵上,因为那辆官轿停了下来。 许大观本不想正面交锋,叫手下人赶快拉着我走。可我已经找到了救星,我怎么可能再顺从地跟着走了。 从里面走出来的人,我似乎认识,但想不起来了。 “许大观,你干什么?”来人好像是认识这个许大观,这个许大观看样子在行内是臭名昭著了。 “周大人,下官正在办案,还请周大人不要干涉。”许大观似乎有些忌惮。 这个被称为周大人的官员,我的初步印象是三品以上大员,看这身官服,看这气场,那就不简单。 “办案,有逮捕文书吗,给本官看看,一个十岁的小孩和一个女子能犯什么案?”我不得不佩服这人的精明,一眼就看穿了问题的本质。我想这小子肯定拿不出逮捕证。 不过我低估了许大观的智商,这小子从胸口掏出了一种格式条文的文书,那就是他们可以便宜行事的证明,在街上捉人,对锦衣卫来说,那是家常便饭,轻车熟路了都。 “下官怀疑这小孩拐带良家女子,具要带回衙门审问。”许大观不卑不亢地说,他当然有底气,一般情况下,没人能拿他怎么样。 “周大人,你别听他的……”我刚好开口,一个大手就捂住了我的嘴巴,我咿咿呀呀地说不出话来。 “周大人,你可得救下我们,”妙儿当然明白这是唯一的一次机会了。 跟我一样,妙儿的嘴也在第一时间被堵上了。 “让他说话?”周大人似乎有一股权威,没人敢不听。许大观也没有刚才的自信和从容了,如果两相对质,他肯定露陷。 “今天怎么这么倒霉呢,遇到这个阎王!”许大观心里一阵诅咒。 “周大人,我可是正经百姓,昨天,我和我的丫环在酒楼吃饭,碰上这个挨千刀的锦衣卫狗杂碎看上了我丫环的美貌,就想强行霸占,幸好遇到一壮士相救才得以脱身,没想到今天又遇上这群混蛋,这次可没有大侠相救了,就被捉了来,幸好遇到了你!” “许大观,他说的可是真的?”周大人声色内敛的喝问。 “别听他的一面之词,下官见这小孩做一下人打扮,却对这位小姐动手动脚,极具轻薄,所以下官怀疑是这个下人拐带了他家女主人,所以上前盘问,不想这厮居然动手打人,态度还极其嚣张,所以,下官就叫人把他拘捕归案。” 我还想争辩,但周大人阻止了我,“你别说了,许大观,别以为本御史什么都不知道,要真如你所说,为何那位小姐也被你捉了来,人家为什么还充满关切之意,赶快把人放了,不然你就等着本官弹劾的奏章吧。” “大人英明!”我突然想起来这个男人是谁了,八年多前有过一面之缘,这不就是当时的御史周公权吗,我那指腹为婚的媳妇的爷爷。 “你是谁,为何穿着下人的衣物,却说她是你的丫环?”周公权指着穿着小姐衣物的妙儿问我。 “这一言难尽,不过,这角色反串的游戏有些好玩而已,我见我的丫环做丫环太久了,就想让她体会一下做小姐是什么感觉,没什么。至于说我是谁,我想你肯定认识。” “大胆,奴婢就应该恪守奴婢的本份,怎敢妄自图谋,说,你家大人是谁?” “周大人,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先让他们把我给放了,有些事我们私下再谈。” “本官跟你有什么事要私下谈,本官行事光明磊落,从来不私下谈什么事。”周公权老脸一本正经的说。 “是,您老高风亮节,许大观,这是你的机会,赶快放了我们俩,不然,我敢保证,你不仅仅只是被弹劾那么简单的事情,我要真出什么事,就是你们指挥使也保不了你。” 许大观变得有些为难了,如果就这样放了,他的脸面何在,锦衣卫的威严何在。可要不放,这周公权可是出了名的认死理。 想想还是算了吧,为了一个女人,不值得丢了自己的大好前程。最关键的是,自己低估了这孩子,这孩子的表现怎么都不像是一个十岁的孩子。 “把他们给放了!周大人,可能是下官太想肃清京城治安了,这也是为了百姓着想,皇上可都看着我们呢!” “走吧,这次就算了,如果下次再让我遇到你随便乱抓人,我一定奏达天听。” 几个锦衣卫把我的绳子和妙儿的绳子给解开了,然后一群人灰溜溜地走了。我想就算下次再遇上,他们应该不会再为难我了吧。 我看着许大观的背影,脸颊却有些疼,这仇可一定要找回来,不然,我这未来的崇祯皇帝就成了吃干饭的了,居然还被人给打了耳光,这要流传到后世,我又成了被人戏说的笑料了。 “多谢周大人救命之恩!”我略微一拱手,表达了感谢,我当然不会给他下跪,叩头谢恩,虽然我已经知道他是我指腹为婚的妻子的爷爷,但我也不能给他下跪。 “你到底是谁?你家大人是谁?” “周大人,先不说这个,我想去你家看看,不知可不可以。”一想到我要去见我未来的媳妇,心里有一点忐忑,不要是个丑八怪才好啊,要是太丑了,可就影响我对未来的信心了。如果把这一切当真,她可是未来的国母,母仪天下的人,要是长得像凤姐,那我还不如撞墙算了。 周公权有些摸不着头脑了,这小孩好像自来熟一样,“你可知本官是谁,本官的家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去的。” “我当然知道你是谁了,都察院左都御史周公权吗,你不是想知道我家大人是谁吗,如果你答应给我保密我就告诉你!” “你这小孩,有些意思,”周公权感到有些好笑。 “你答不答应,不答应我就不告诉你,我们就此别过,你走你的,等有机会我再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你要答应我就跟你去你家。” 周公权似乎也被我吊起了兴趣,于是就笑吟吟地答应道,“好吧,本官就答应你,替你保密!” “那好,附耳过来!”没办法,我不想让别的人听到,再加上我太矮,凑不到他耳朵边上去。 “大胆!怎么跟我们家老爷说话呢!”周公权还没来得及生气呢,那个轿夫已经不答应了。 我一脸无害的样子,任谁都觉得我应该算是比较可爱的样子。 妙儿也喝止那个轿夫道,“大胆,你怎么跟我们家……公子说话呢!”那个轿夫可能护主心切,虽然我穿的是下人衣服,但他早就知道我不是一个奴婢,这里可没有他说话的地方。 “呵呵,好,本官就听听你这小孩子说什么,”说着就弯下腰,把耳朵凑到我嘴边。 “我的父亲你们管他叫光宗的,也就是说,我的父亲姓朱,讳名长洛。”我说的是真的,我父亲的谥号他们才给拟定,就是什么,反正一长串,而庙号就简单多了,就是明光宗。 但周公权的反应却出奇的强烈,“大胆,”周公权觉得自己受到了戏弄,不由把笑脸变成了怒容,直起腰以后大声的呵斥我。 我当然依然笑容可掬的说,“周大人,你还记得八年前你去太子府参加的生日宴会吗,我可是指定的给你当孙女婿的人,怎么,你还不相信!”听了我这话,周公权没有再说我以下犯上,对先皇不敬,但却将信将疑的。 “周大人,咱们走吧,你这么大一官,杵在这大街上像什么样子,让人家看见。” “你果真是?” “是啊,你答应给我保密的,我的确是叫做朱由检来着!”其实明朝的王爷地位都不怎么高,因为他们手里没有实权,更别说我这个还没长大的王爷,除了我皇弟的身份外,我什么都不是,但在周公权这里,我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他的孙女婿,所以,我认为我跟他还是关系比较密切的。 “怎么样,我能去你家看看吗?” 周公权想明白了以后,“你这不是胡闹吗,你是怎么出来的?” 他的话好像我是越狱出来的一般,不过我本来也是这样认为的来着。 “这个当然不方便告诉你,怎么样,走吧!” 我还只是一个小孩,周公权不太好对我怎么样,虽然我贵为皇弟,但私自出宫也是犯法的事情。 “那我们走吧,”作为未来的国丈(应该不叫国丈,国丈是皇后的爹,可他是皇后的爷爷!),当然不好对我这个十岁的小孩太过呵斥,我只是好玩嘛! 周公权上了自己的轿子,才发现我和妙儿都没有座驾。不过我也无所谓了,再怎么说他也是我的长辈,虽然我是皇上的弟弟,但在他的眼里,我应该更多的孙女婿吧。 而且,要是让周公权下轿走路,我坐轿子里面,这有点太过惊世骇俗,跟我的初衷也不相符合。 幸好路上遇到了周公权,要不然我就只有进狼窝了,虽然我很想去诏狱见识见识,但我也怕受到皮肉之苦。我当然不是那种宁死不屈的人,屈打成招的事情我多半也能干得出来。 我和妙儿相视一下,不由有了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她的眼神里并没有责备,更多的是关爱和后怕,她不怪我私自出宫来受这份罪,却一直担心我的安危,我要有个什么三长两短,她也肯定不想活了。 ------------ 第零三七章 翁婿相见 周家的确气派,大门都可以让两辆马车并排进去的样子,不过马车当然是不能从大门进去的,光是那几级台阶就是一个阻碍。而大门上周府两个字更是醒目的告诉过往的路人,这里是都察院的周大人的宅子,没事绕行。 御史的职责当然是查察吏治,所以在上班时间在街上走也属于正常的工作范畴,这一类官员最不需要的就是坐在皇城办公地点办公。 不过,在办公时间回家也确实说不过去,在我看来,今天是点特殊情况,我当然能够原谅他。 可他回来却是另有目的,他的儿子病了。 他的儿子不止一个,最有出息的一个是我媳妇的爹,当年可是考取了会试殿试双料第一的,现在过去了好多年了,成了翰林学士,要是假以时日,说不定就能成内阁大学士,更是有机会成为首辅的人选了,可现在病了,正在家中休养,好在,没有生命之虞。 可是从现在到明朝亡国也就二十来年的时间了,我的未来岳父还是太年轻,现在还刚过三十岁,也许等他熬到头的时候,五十岁了,可以组阁了,却赶上我上吊了,这就有些悲催了。 不过,我想他们应该不会不承认这门婚事吧,毕竟在我看来,他们也算是攀上高枝了。虽然他们家也都是高官,但再高的官也高不过皇亲国戚啊,我可是当今皇上的弟弟。 好在周公权对我态度还算和蔼,他看我的眼神也是一种爷爷看孙女婿的眼神,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岳父正在病中,不然我应该买点什么补品之类的来看望,毕竟这是第一次相见。 院子里几个小孩正在打闹,有男有女,我想这些都应该是周公权的孙子辈吧,我不知道其中哪个是我的媳妇周梓琳。照我的猜测,我当然朝其中最惹眼的女孩看去,我的媳妇当然要长得最漂亮才对。 在女孩当中,最大的才七九岁,而且只有一个,看样子就是她了吧,这下看了之后,我心里感到放心了,不是丑八怪就已经相当好了,没曾想却还是这样一个美人胚子。 几个小孩见周公权回来了,都围了上来,爷爷爷爷的一阵乱叫。 大家见来了陌生人,都有些怯生生的看着妙儿和我,不过,我跟他们一般大小,也就没什么见怪的了。 我直接冲我相中的那个女孩问道,“妹妹,你是不是叫周梓琳啊?” 那女孩倒也大大方方,扑闪着大眼睛盯着我,“哥哥是谁啊,你怎么知道我是周梓琳!” 看来我看人的眼光还真是不错。这个小女孩就是给我内定的未来王妃,当然,他们不知道,其实她的命运是做皇后的。 “我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的,这也许就是灵犀吧,我觉得我和她就有某种暗中的联系。 我当然是表现得更像小孩,“我是来陪你们玩的!你们刚才在玩什么啊!” “捉迷藏!”几个小孩也都自来熟,本来小孩之间都没有什么界限,虽然我穿的是奴婢的衣服,但这几个小孩也都很喜欢大家在一起无忧无虑的玩耍。 “周大人,你去忙吧,我在这玩会儿!” 作为一个小孩,他当然不能要求我尽到礼数,我这也是天性使然,小孩就应该和小孩在一块玩。 “行,我先去看看犬子,等会再领你去见见他吧,他生病正在家里调养呢!”小孩总是没心没肺,周梓琳也这样,父亲在家里生病,也不说去照顾,却在这院子里玩闹,我更不像样,也跟他们一起玩闹。 不过,看他们家的氛围,我的岳父,周延儒周大人的病并没有到膏肓的地步,家里还是一团喜气,我也是这样觉得的,所以没有打算在第一时间去看望一下,先和这个小孩建立良好的关系再说。 等周公权走后,我领着几个小孩就在院子里玩开了,妙儿当然在边上伺候着。 最大的小孩就是我,那玩什么,怎么玩可都由得我了。 “我们玩过家家吧!”几个小孩当然都很高兴,至于谁演我的媳妇,当然周梓琳是不二人选。 周梓琳也没有扭捏,我们在一起玩了从相亲到结婚到洞房到家庭生活的全部内容,我甚至还亲了周梓琳的脸颊,不过她居然没有反抗,也没有不高兴,也抱住我亲了我,这也算是我们的定情仪式吧。 这不由让我想起周可,可儿跟梓琳一样的可爱,年岁也相仿,可惜她现在不在身边。 以我二十多岁的心,怎么老去招惹一些小女孩呢,当初我可没这样的爱好啊,这是怎么啦,唉,不过也可以理解,如果现在我去喜欢一些十七八岁的大姑娘,等我可以御女的时候,人家都人老珠黄了。我只能在我的同龄人中发展自己的后宫果实。 我想我以后还是少出来为妙,出来一趟,遇到两个小姑娘,就想把这两个小姑娘纳入后宫,我不是那种见一个要一个的人啊。到时候后宫女人太多,难免会有女人得到如我母亲一样的遭遇,那是我不忍心看到的。 在十岁之前,我的后宫就给定下了三个名额,要照这样发展下去,一百零八好汉,五百罗汉,到时候百万雄师都给弄出一个来。 不过,这个周梓琳亲我的时候,不知道是不是全身心的投入到演戏之中,我可是真心的,不过看她一副全神贯注的模样,似乎只是在完成过家家的必要程序,不过,这也难怪,虽然她不过八岁光景,男女之别,她可能还是一点都不知道,再加上和她平常在一起玩耍的都是些兄弟姐妹,也没什么好避讳的,肌肤之亲,在她看来也是正常的事情。 不过,正当我们玩得高兴的时候,一个女人的声音从内院门边传了过来,“梓琳过来!” 我循声望去,这个女人我还是有印象的,当年我的小手在她的胸前感受过一种温暖,这女人就是周梓琳的母亲王静。她还如八年前一样美貌,迷人,做了母亲依然如待嫁的女孩一样充满魅力。 不过,成熟的女人对我的吸引力毕竟要大一些,虽然我也很喜欢小女孩,但那是为了将来考虑,现在的我还是对这类成熟的女人更喜欢一些。可是我知道,这可是我未来的岳母大人,可不能犯了……罪。 梓琳一听母亲的呼唤,赶紧跑了过去,其他的孩子也都过去请安,也有叫母亲的,也有叫伯母的,也有叫舅母的。 我当然也跑了过去,但我没好意思叫岳母,我装作不认识一样和其他的孩子围在她的裙角边。 她还生了不止一个孩子,居然还保养得这么好,看得我有些嫉妒起来。这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在后世,我的母亲也生了几个小孩,我出事的时候都五十了,在别人看来,竟然也如同三十多岁一样,一颦一笑充满了女性的成熟魅力。我也见过二十多的女人看起来却像四十五十一样的,那是在东海打工的一些农村妇女,虽然我为我自己是二世祖而自豪,但我其实并没有太大的等级观念,人人平等嘛,我是这么看的。 很显然,这个王静不认识我。见我一个陌生的小孩也来拉自己的裙角,不由有些生气,而且,装扮还是一个下人的样子,她以为我是他们家那个下人的儿子,顿时呵斥道,“你是谁的孩子,这么没规矩,来人,给我拖开!” 她后面的几个丫环就上来准备动手,妙儿当然看不过去了,于是就上前来,“周少夫人,请不要这样!” 王静见一大家闺秀打扮的女孩子出现在她面前给这个小孩开脱,就问道,“敢问这位妹妹是哪家小姐,到我们家找谁?” “周少夫人误会了,我不是谁家的小姐,我只是我们公子家的丫环而已!” “你们公子?” “这位就是我们家公子,公子爱玩闹,就把自己打扮成奴婢的模样,而把奴婢打扮成小姐的模样,还请周少夫人莫怪!” 王静见妙儿这么一说,也就没有让丫环动手,她看了看我,我却拉着她的裙角不放,和这些小孩一样,可能是等着糖吃吧。 “小公子,你是谁家的孩子,到我们周家来做什么,跟谁来的?”唉,做小孩真幸福,美女对你都不设防的。 王静叫丫环每个小孩发了几颗糖果,小孩都跑开了,就剩下她自己的两个孩子和我,我接过糖果,但没有像其他小孩一样两眼放光,我放光的原因是王静身上令人心醉的味道。 “伯母,你真好看!”我决定像上次一样调笑一下她,我未来的岳母大人。 到三十岁了,做了两个孩子的母亲了,还能得到一个十岁小孩由衷的夸赞,王静的脸上不禁也露出了悠然的表情。 我说的是实话,比起多年前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更有魅力多了,我不由放下了她的裙角,而去拉她的手,我觉得我有些冒昧地冒犯了。 但她的手抓起来,柔若无物,手感还真好。 “你还没告诉伯母,你是谁家的孩子呢?” “我也不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不过我迷路了,是周爷爷带我回来的,他说他知道送我回去的路。” “哦,是这样啊,我刚才见你们在玩游戏,玩什么游戏呢?” “过家家啊,就是梓琳妹妹做我的老婆,我们演夫妻呢!现在伯母来了,那伯母和我们一起玩吧。” “跟你们几个小孩子有什么好玩的?”王静笑呵呵地问我。 “你演我岳母啊!你不是梓琳妹妹的妈妈吗?” “那不是胡闹吗,你们小孩玩玩还可以,我跟你们玩,成何体统!” “妈妈,这个哥哥还亲我了呢!”梓琳不知什么原因冒出这么一句话出来,我心想,你小孩知道什么叫亲吗,她可能以为我是爱护的亲,就如同她妈妈亲她一样,可我这可是男女之间的那种亲。 “是吗,哥哥喜欢你才亲你的啊,不过在家里也就算了,到了外面可不能让陌生的人亲,知道吗!” 梓琳调皮的吐吐舌头,看了看我。做母亲的都不忘任何时候言传身教,教育自己的孩子。 “伯母,我们可以继续玩吗?”我似乎意犹未尽。 “去玩吧,不过,别磕着。”在王静的眼里,我当然只是一个不到十岁的孩子。 等我和几个小伙伴跑到边上去玩的时候,王静问妙儿,“你们家公子是谁家的孩子,怎么会走丢的?” 妙儿怎好回答她,不过不回答也说不过去,所以,就看了看我,我也正看着她,示意她不可说。 “周少夫人,奴婢不能告诉你!请你原谅!” 就在我们玩得高兴的时候,一个下人过来通报,“少夫人,老爷叫夫人和这位公子过去。” 这个下人所说的这位公子,当然应该指的是我。 我跟在王静的后面,来到内室。书房里,一个老夫人和周公权坐在主位上,下首坐着一个三十岁的男人,脸色有些苍白,不过看样子无甚大碍了。 “儿媳拜见公公婆婆,相公!”王静进到门内一一见礼。 我不想暴露身份,所以,也只得见礼道,“小子见过周爷爷,奶奶!世叔!”这个世叔可是我的岳父吗?我想应该是吧。 周公权答应给我保密的,所以,也不知道如何介绍我,就只有随口说道,“这位是我一个世交的孙子,刚才在街上偶遇到,带家里来见见。”他没说我姓什么名什么。 老夫人就随口问道,“小公子叫什么名字啊,今年几岁了?” 不管前生今世,我都姓朱,面对这个问题,我不知道如何回答才好,不过,这些小谎撒撒也就是了。 “我叫杨过,今年十岁!”我老实地回答。 我不知道杨过在他十岁的时候遇到过这样的问题没有,我想就算有人想问,也就只有郭靖对他会表示兴趣,最大的可能也只是问他父亲是谁,母亲叫什么名字。幸好他们没有问我母亲叫什么,父亲叫什么。 而那个看起来有些病怏怏的男人,看我的眼神有些诡异,也不知道我是不是在撒谎,反正我是谁并不重要,我也只是一个过客,匆匆而来,匆匆而去,但他却产生了一些怀疑,如果这人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孩子的话,为什么父亲大人会让家人都来认识呢。 我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来认认这一家人,现在我的目的基本达到了,我跟他们其实没什么好聊的,在他们看来我只是一个孩子,他们当然不会跟我聊明朝的气数,以及拯救我大明江山的办法,虽然我很想和他们聊聊这个。我当然也不会想要跟他们聊今天的天气以及中午饭吃什么。 很明显的是中午快到了,我觉得他们应该留我在家吃饭。 果不其然,周公权默默地说,“过儿,午饭快到了,吃了午饭我就送你回去吧,如何?”听着他的话像是在征询我关于吃中午饭的意见,在我听来却是关于送我回去的意见。 我觉得我这次出来险象环生,看来不是任何人都有能力扮猪吃虎的,所以,我也决定提前一天回去,今天下午就回去。外面确实已经没有什么好玩的了。 我不想再在街上去碰到什么小女孩,然后发现自己有把她打入后宫的欲望,我就老老实实地让我哥给封做信王后,再到街上调戏调戏良家妇女吧。 “好,吃了饭就走!” 对于我们一老一少的回答,家里人有些诧异,但我和周公权都不准备解释,吃饭的时候就我,周公权和周延儒,我们几个男人在一起。我本来还想和周梓琳挨着坐的,但明显的是没有机会,女孩子是不能上桌面的,别说女孩子,就是老夫人也没有座位。 这顿饭,我们几个大男人吃得有些尴尬,当然,这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自从穿越到这个时代来以后,我就从来没有单独和一些男人在一桌吃过饭,小的时候,我独自霸占着母亲的胸脯当饭桌,后来我就和母亲一起用餐,直到现在。 所以,没有女人的声音,让这顿饭少了许多乐趣,我有些食不甘味,好在,我吃惯了山珍海味,见多了珍馐佳肴,有没有味道对我而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已经吃饱了。 周延儒有些咳嗽,脸色有些苍白,但我看得出来,这人有些脑子,希望下次见到他的时候,我能够好好考察一下他的能力,看他是不是能成为我登基以后的肱骨之臣,最关键的,他脑子是不是像所有这个时代的大臣一样迂腐。 我要的大臣第一点,必须要有一个世界性的眼光。 整个明朝的天下格局已经摆在哪儿了,我希望能有一双锐利的眼睛看到未来的变化。 但现在我跟他谈这些,有些为时过早,我说过,我应该在登基之前做一个历史上真实的朱由检,不然,我很可能会失去登基的机会。况且,不管我说什么做什么,只有十岁的我是不能让人产生信任感的。 其实,我看人的眼光是有问题的,不过,这不重要。 ------------ 第零三八章 打道回府 吃了饭,周老爷子一定要我躲在他的轿子里,让他送我回去,我想这个办法虽然好,但却只能送我一人而已,妙儿是不可能也坐进轿子里面来的,所以,我拒绝了他的建议,我们还是打算从原路返回。 吃了中午饭后,天气有些凉,很快就下起了雨,我知道这个时候的护城河肯定很冷,我倒是多半受得了,但妙儿不一定能承受。 其实,我很想接受周老爷子的建议,但一辆官轿被一个宫女乘过,无论如何都会让这个男权世界的男人接受不了,况且,一个轿子里坐三个人也坐不下啊。 再说,我最想做的是神不知鬼不觉,静悄悄的出来,然后静悄悄地回去。不能让人察觉,要是让人发觉,我可能,也许,不会受到什么责罚,但我身边的人就或许不能幸免了。 所以,我只能告诉周老夫子,我决定按自己的方法回去,不用他操心,其实,他对于我如何出来的这一点,现在也还没怎么弄明白。不过我不需要他明白,只要他认为我是真正的朱由检就对了,我怕他认为我是冒充的。不过,这点我倒是不用害怕,别的人会认错,我的母亲当然不会把我给认错了。 要不是担心若干年后我不能顺利登上皇帝宝座,我很有一去不复返的想法,皇宫太憋闷了。我是喜欢游手好闲,但皇宫里面连好闲的机会都没有,你根本没地方可闲,就只剩下游手了。 我跟周老夫子告别,但周公权很明显担心我的安危,我请他不用担心,我自然能找到回去的路,等天黑之后,我就会回去。至于下午的时间,我当然也有办法打发。 既然答应了给我保密,就不能按正常的途径送我回去,周老爷子也没有办法,只得让我和妙儿离开。 反正他没有认为我是一个招摇撞骗的骗子,就是我此行的伟大胜利。 撑着油纸伞,和妙儿走在淅淅沥沥的秋雨里,我觉得妙儿就是一个有丁香一样香味的姑娘,在这悠长的小巷留下一连串像丁香一样的故事。 雨一直没停,但总是像一股愁绪一样从天飘落,整个北京城被洗刷得一尘不染,街上的青条石有车辙的痕迹,却没有路人的脚步。在雨天里,大多数人都蜷缩在自己的家里,只有我这样有闲情逸致的公子哥才会带一个美貌丫环来压街面玩。 北京城的排灌系统比我想象的好,我所走过的每一条街道,我都没看到一点积水。 在后世,我虽然也是一名纨绔子弟,但那些爱浪漫的调调在我年轻的心灵里还是存在的。所以,曾经我也有过和美女一起在微雨飘飞的运河边散步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的男主角是我,女主角却不是苏贞贞,这一度让我很失望,对于不能让我折服的女孩,我总是充满一种欲望。 在别人看来,我和妙儿像是小姐和跟班,甚至有点像公子哥和童养媳,甚至有人肯定会认为妙儿是我妈,但就不会有人认为我和妙儿像一对情侣,我们走在大街上留在身后的一串背影让人匪夷所思。 本来我想再多玩一天的,但我也害怕再遇到一些千户大人,或者遇到一些恶霸,我以为我那点自保能力已经够了,经过实战才知道,远远不够。我现在的能力还不及我后世的十分之一,况且,在后世我的名声早已流传在外,基本上没几个人敢于跟我玩命,也没人敢要我的命,但在这个京城,在那些不知情的人的眼里,我只是一块到碗里的肥肉,随时我都会有丢掉小命的危险。 我以前不觉得,现在才知道要当二世祖也是需要资本的,以前我与生俱来就有了这些资本,可是现在,我一个人出现在大街上,竟然成了一个谁都可以欺负的穷小子。 没有孙悟空的神通,根本就做不了孙悟空做的事情,以至于我想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都不行,我只可能被十万天兵天将中最不起眼的一个打落凡尘,比如一个小小的千户就把我欺负得不像样子。 看样子,我现目前最大的护身符就是那段被我咒骂了一百遍的红墙,出来这堵墙后,我居然什么都不是,在皇宫里我虽然依然什么都不是,但那也只是对皇帝一个人而言,可出了皇宫,任何人居然都可以如此的无视我。我简直彻底的被边缘化了。 不过气愤归气愤,我却毫无办法。这个皇宫外的世界本来就不属于我,要说历史上真实的崇祯,只不过在做信王的那一小段时间不住在皇宫里,但我相信,即便他做信王的时候,足迹也没有离开过京城半步。 我和妙儿依然闲逛,一直逛到天快黑了,雨也住了,看天空依然有些凉爽的风吹来。 我和妙儿就找了一家酒楼,捡了一靠窗的桌,吃着晚饭。我不希望这个时候还有人来找我麻烦,我都已经决定妥协了,乖乖的回到皇宫,这些人难道还打算为难我不成。 还好,这顿晚饭吃得还算顺利。我的生活似乎总是被这样无情的打乱,刚吃了饭,正准备下楼,街上又是一阵吵吵嚷嚷, 原来又是锦衣卫在逮人,被逮的好像是朝廷官员,捉朝廷官员,这些锦衣卫可不敢太随意,肯定有皇上的旨意,所以,我也不准备有什么想法,我现在连自身都难保,可无暇他顾。 现在天启皇帝刚刚登基,更大的血雨腥风还在后面呢,我还是老老实实地呆在皇宫里母亲的身边吧,把外面世界的一切都看着跟我无关就是了。我现在确实也是羽翼未丰。 所以,楼下的嘈杂声在我而言就成了空洞的回音。 吃了饭,等到酒楼打烊我才和妙儿相携而出,街上冷冷清清,幸好现在的京城没有发布宵禁,我和妙儿走在空旷的护城河边并没有巡城的士兵给逮住。 这里已经很冷清了,基本上没人,不过我不知道在暗处有没有探哨注视着我的一举一动。 很快的,我们就要靠近前天上岸的那棵柳树了,我打算把包裹取回来,让妙儿多穿些衣服,虽然入水后会很冷,但多一件衣服总还是好的。 “什么人?”从黑暗中发出一声喝问,我知道,这肯定是保卫皇宫的暗探,不管怎么样,我不能被他们发现,所以,我没有回答,径直朝河边跑去。他们没有突施冷箭就已经够对得住我了,以我现在的修为,我肯定不能做到黑暗中辨别风声的方向。 “停住,不然格杀勿论!”对方发出了死亡威胁。 我和妙儿都不可能停住,离河边还有几尺的距离,我就拉着妙儿一头栽进河里,而我们刚刚停脚的地方,一只羽箭正在打颤。然后接二连三的羽箭射进水里,我和妙儿一直不敢冒头,在水里潜行,找到那个入口,一些箭从我们身边插过去,幸好是在晚上,不然,我和妙儿肯定就成了刺猬。 我不知道为什么那天我上岸的时候没有这些箭,这次却这么多人。我想多半是我藏在树上的包裹被发现了吧。如果是这样,我不知道我的包裹会不会让人联想到宫里走丢了人口,因为里面有宫女的衣服,这些衣服的特征是很明显的。 不过,我想事情没弄明白之前,他们应该不会轻举妄动,所以,我想我们应该是安全的。 一口气,我们游回了皇宫里面的那片池塘,我还没什么,但妙儿身体在颤抖,明显是冷的。这个时候的天气,一天一个变化,更别说今天下午刚下了雨,饶是如此,我也觉得有些冷了。我们快步往回跑,也不在意皇宫里面的岗哨,在皇宫里面我倒不怕他们下什么格杀勿论的命令,没看清人之前,他们可不敢有这样的死命令。 所以,在路上我遇到了几次盘查,幸好他们都认识我。 回到宫里,妙儿冷了一晚,又跑出一身的汗,可能有些发烧起来,我也不顾她只是一个宫女的事实,赶紧叫王承恩给找了一个值守的御医过来,给开了点退烧药,让曹化纯去御膳房弄碗姜汤驱寒。 晚上我就让妙儿住在我的房间里,我亲手给他换上了干衣服,母亲见我们俩平安的回来了,心里一颗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妙儿受了凉,但幸好医治及时,第二天就好多了。晚上她醒过来发现自己睡在我的房间里,赶紧挣扎着要起来,这可是死罪。 不过我让他不要担心,这里面都是自己人,没人会去告状。她和我有了同生共死的经历,这点小事倒也能够释怀。 说实话,我觉得这样共患难才能见真情。 第二天,我就像讲故事一样把我这两天在京城里面的遭遇给大家讲了讲,听得几个听众揪心不已,这三个人跟我是生死共同体,如果我有个三长两短,别说王承恩,曹化纯,就是我母亲都有可能性命不保。所以,见我平安的回来,这三个人悬着的心才算放了下来。 我问他们这两天宫里的情况怎么样,他们说,御医来过一次,不过被挡在了门外,事情应该是掩盖过去了。 这次出宫之行,我得出的一个唯一正确的结论就是,要装13,得有一定的条件才行,不然就会遭雷劈。 看来,只身闯江湖是不行的,我不是神雕大侠。什么时候身边都得有万二八千的死士才能让我义无反顾的装13,才会不出任何纰漏,才会干得得心应手,不然就会疲于奔命,而且险象环生。 我决定还是老实地在宫里呆着,没事的时候和欢儿弄点妖艳的气氛出来也就是了。 ------------ 第零三九章 光阴似箭 对我而言,十二岁是一个人生的重大转折,当然,十二岁是虚岁,实际上我不过才十一岁不到。 这年是天启二年,也就是我逃回皇宫后的第三个年,九月,我快要过十二岁的生日了。这两年的时间我没别的事做,待我有空的时候我就去和我哥探讨改善中国木匠工艺的研讨会,与会的就我和我哥,魏忠贤这个大太监负责记录,其实,他根本不识字,记录也是虚的,他只是在一味的讨好我哥。 这个时候的魏忠贤,党羽还没有遍及整个大明王朝,也就是说,在阉党和东林党的争斗中,魏忠贤还处于弱势,不过有我这个木匠哥哥的支持,魏忠贤得势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作为主观立场上,我认为后金的努尔哈赤是匪乱,但人家已经在天启元年渐成了气候,占据了沈阳,辽阳,整个辽东都在清妖的铁蹄下呻吟,但我听不到,我哥也听不到,魏忠贤这个老混蛋也听不到。 现在,我不再是一个站来历史唯物主义立场的二世祖,而是一个明朝皇族,在这个皇族眼里,一切有碍他们统治的人都是敌人,都是非正义的,所以,我不会认为清妖攻占沈阳是什么历史的必然,也不认为这是我明朝腐朽没落的又一标志。当然,我必须客观地认为这其中确实存在不少的问题。 我着急没用,我哥一点也不急,我也没表现出太多的热情,我只是偶然听到一些太监宫女在低声议论着我朝未来的局势,有的人已经表现出了一定的悲观论调,当然,他们不会认为清朝会取代明朝是历史规律(他们又不认识马克思),他们只是看到自己的命运与未来的关系,而跟整个华夏无关。这个时候的努尔哈赤还是没有撼动整个大明王朝的实力,即便让他占了整个辽东,他也形不成最终的气候。 而我哥,这个最应该关心帝国未来的人,却表现出了最冷漠的一面,他除了对女人和木材感兴趣外,其它的一切,他都不关心,而这两年,我也在恍惚中度过了。 我长高了不少,最重要的是,我觉得我可以和妙儿承接床第之欢了,因为每天早上起来,我的那个部位已经有了某种向好的发展。我想,在这点上,最欣喜的可能就是妙儿,再过两年就要成为老姑娘的她,已经花费了很多时间为我等候,我不应该让她失望,她从我出生就一点一点看着我长成如今的规模。 这是妙儿的看法,我认为这个看法有点不够公允,因为她没有做出对比,她也没法对比,她只知道我的那个玩意对她有用,但她根本不知道如何用,也不知道这个玩意到用的时候应该是个什么样子。 可我不一样,我是有参照的,最少我也应该跟我后世的规模进行一些对比,照现在的情况来看,它的规模还是不足以让我有足够的信心的。所以,我还得等,虽然有了一定的膨胀度,但那上面还是白茫茫一片,连一点黑色的迹象都没有出现,所以,我认为我应该再等等。 我到这里来了十二年,就做了十二年的和尚。一个无害的小孩却有一颗成年人的心,这让我一度郁闷,特别是面对胸脯如此饱满的妙儿成天在我面前晃悠,我更是心旌摇动。世界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于此,面对自己随时可以临幸的女人,自己却临幸不了。 幸好,我还有别的长远的目的,不然我肯定会疯掉。 我在任何时候都表现成一个乖弟弟,一个乖儿子,一个乖主子。上次从皇宫偷跑出去的影响已经消除,我又重燃起到京城一游的信心,不过我想我应该再等等,我都十二岁了,我就不信,我哥真的放心我继续住在皇宫里,他肯定会害怕我给他弄几顶绿帽子戴,他十二三岁就有了第一次,他有理由怀疑,我十二三岁也会有第一次,这玩意有了第一次就会接二连三的第二次,第三次,这人类的本能本来就容易被人类自身无限放大,再加上他作为皇上,我作为皇弟都有这样的便利条件。 所以我认为我出宫居住的日子不远了,只是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给我举行冠礼,并给我封王,然后让我搬出皇宫。 我在后宫里的行动基本上是自由的,他肯定认为他随时有可能临幸过的宫女也会在某个时间被我临幸,我对这个哥哥还是比较了解的,虽然他和我的情谊不浅,但我认为他必然不会喜欢和我共用一个女人,这么些年,他一直没有找过我的妙儿的麻烦就是一个明证。 他眼中只有他的乳母客氏,但这并不是说,别的女人都不入他的法眼,他依然像所有别的皇帝一样,临幸宫里所有的女人,但这些宫女是没有任何地位的被动接受,只有这个客氏,在被天启皇帝临幸后表现出一定的能力,而可以左右一些皇帝的想法。 也就是说,并不是所有的女人都有紊乱后宫的能力,在整个天启一朝,只有这个客氏,就连我的嫂子,国家的皇后张皇后都没有这样的向皇帝吹枕边风的能力。 这十多年,我没有觉得光阴似箭,好在,我也没觉得度日如年,日子终归还是在平平淡淡中度过,在我印象中的事情还是一件一件照着历史的轨迹发生了。不过我不是亲身参与者,一些细节的东西,我知之甚少。 我没有参与决策,甚至我连旁观者都算不上,各地农民已经处在了水深火热之中,一股大爆发正在酝酿之中,而处在京城的人们依然歌舞升平,该争的权力还得争,该敛的财还得敛,该歌颂的还得歌颂,身处漩涡最中心的我的哥哥一点也没有感觉到大厦将倾,而一些能够将帝国带离沼泽的大臣贬的贬,杀的杀,阉党已经渐渐得势,而这些所有的人心中早就已经没有了黎明百姓。或许在整个北京城,心里还装着普天大众的人就只有我了吧,可我什么都不是。 当然,在这两年中,对辽东局势影响最大的事情莫过去天启元年三月努尔哈赤挥兵攻占了沈阳和辽阳,占领了这两个战略要地,整个辽东局势发生了彻底的改变。如果说之前的努尔哈赤还只是疥疮之痒的话,那天启元年后的努尔哈赤已经羽翼渐丰了,暗暗地有了和明朝分庭抗礼,至少是割据一方的实力。 我得到这个消息已经是很久之后了,在北京城的人看来丢了两座城市无关痛痒,只要丢的不是北京城就行,可我知道有一个词叫做‘蚕食’,我们不应该让他坐大,我知道明朝的人在养虎遗患。 在这个世界,只有我知道努尔哈赤的八万八旗兵会把中国的未来拉入黑暗的深渊,也许历史真实的崇祯,到煤山上吊那一刻他都不会认为满清能够入主中原,他一定认为自己转世后会生活在李自成的后代统治的天下之中。所以他留下的遗书说勿伤他百姓一人,在内心深处,他还是认为李自成率领的农民军归根结底还是他的百姓,是他自己把他们推向了对立面。 如果是皇太极打得他上吊,他一定不会说勿伤他百姓一人,因为皇太极不是汉族,他根本不会有民族认同感,他只会以杀人为乐,历史的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少数民族的统治只会比汉族更黑暗,因为他们骨子里有一种屈辱感,那种挥之不去的作为沉默的极少数的自卑情绪。 这种感觉就好像现今的我们面对西方列强一样。 努尔哈赤厉害吗,不厉害,是汉族的降兵帮他打下的天下。甚至可以说是明朝的人拱手相让。在上吊的崇祯看来,他肯定更愿意把自己的天下交给那个叫李自成的土匪头子,也不会愿意把它交给梳一个难看的猪尾巴的只知道屠城的满洲狄人。 因为无论怎么说,朱元璋当年也是流民,也是土匪,李自成跟他的前半生又有多少惊人的相似。唯一不同的是朱元璋是他崇祯的祖宗,为他打下了江山,而李自成是他们江山的掘墓人而已。 我们现在的人认为成王败寇,李自成不过一个土匪而已,但在上吊的时候的崇祯看来,他无疑认为李自成像他祖宗一样,会坐稳江山三百年。这天下将不会姓朱,而姓李了。 当然,对现在的我而言,不管李自成也好,皇太极也好,都是敌人,都是势不两立的敌人。 因为我是未来的崇祯,整个天下是我的,那种玉玺在手,天下我有的感觉,我想我已经期盼了很久。但天启要把我的天下给搞得分崩离析,我却没有办法,我很是希望,在这之前能做点什么,但我十分遗憾的告诉自己,我什么都做不了,我还只是一个孩子,谁也不会理睬一个孩子的意见,哪怕我的意见十分的中肯,因为我的背后没有一股可以让人倾听甚至妥协的势力。 还有一件事情就跟党争有关了,我们伟大英明正确的导师,刘一燝先生在和阉党的斗争中不幸败北,退出了历史舞台,对于这个我和我哥的启蒙老师,我们还是有点感情的,我当然知道我哥要眼睁睁看着他离开的原因。 他不想东林党独大,并且不把他这个皇帝看在眼里,他如此纵容魏忠贤的一个很重要的甚至是根本的原因就是为了培养一股势力,一股可以和东林党抗衡的势力。 我们的老师是牺牲品,但同时也是咎由自取,党争永远是皇帝最头疼的事情。特别是那种只知道吵吵嚷嚷,不干正事的党争。 整个全国的行政机器因为万历一朝遗留到现在的党争,已经处于一种停滞的状态,没人愿意去思考帝国的未来,每一个人都想牢牢地抓住眼前的利益,到死也不想松手。 想死容易,那就让他死好了。 可活着的人应该怎么办。 这一段时间我哥尽是在为死人做事,先是去年追谥了武文定等七十三人,今年更是替张居正平反,恢复了他所有的官职爵位,然后又是全国寻找曾经方孝孺的遗嗣,让他们可以给方孝孺建祠堂祭祀。可这些对巩固统治有比让党争消停下来更好的作用吗,当然没有,可能是我哥觉得给活着的人做事太费脑子吧,他的脑子全用在了木匠工艺上。光是一个党争就够我哥喝上几壶的了。 更别说,那全国各地的自然灾害和匪乱。我哥也不过是一个十八岁的大孩子,他的肩膀也同样显得有些柔弱,而他身边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那帮大臣永远都站在皇上的对立面,他们或许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显出文臣的气节出来,可他们却不知道气节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为民办实事的能力和毅力。 ------------ 第零四零章 九月封王 其实,我不知道我哥会在什么时候给我封王,但我知道这是必然的事情,眼看着我就要满十二岁了(虚岁十三),对我而言,这是一个承前启后的阶段。 我内心忐忑地等待着这个时刻的到来。 这是天启二年我一年都在等待的事情。我以为就会在这些天了。 其它的事情,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在锻炼身体上,我每天依然勤练不缀,我想照这样发展下去,我必定是整个明朝个人武力值可以和朱元璋比肩的皇帝,整个明朝重文抑武,如果让他们知道他们未来的皇帝是一个打架高手,不知道他们会怎么想。 该来的终于来了,一天,皇帝叫魏忠贤给我宣旨,说某日去太庙祭拜,这几年,因为我年龄还太小,基本上没怎么去过太庙祭拜先祖,我知道,这次让我去祭拜,那就意思是要告诉我,我快成年了,或者马上就要封王了吧。 我把我母亲的一颗夜明珠送给了魏忠贤,不管这个人妖多厉害,贪财是他的死穴之一,我这并不是要巴结他,而是让他放松警惕,让他掉以轻心,我不想死在天启前头。 送走了心满意足的魏公公,我兴奋得几夜没睡好,我以为封了王后,我马上就可以出宫了,不必再住在这死气沉沉的皇宫里,虽然这座天上地下第一伟大的宫殿到处金碧辉煌,但我对他一点都不感冒。这里的金碧辉煌简直就跟屎的颜色一个样,浓浓的一滩,我很不喜欢。 在后世,有一段时间,紫禁城在废墟中新修的建福宫开皇家私人会所,我叔叔有幸成了其中第一批会员,光是入会费每年就要交二十万,当然,这点钱对我叔叔而言,那是九牛一毛。所以,我叔叔也给我这个爱出风头的二世祖买了一张,不过,我就去过一次,也没什么好玩的,就是大家在一起比比谁更有钱,在这群人中间,我肯定是最穷的一个,连年费都是我叔叔给我交的。 幸好我叔叔的面子够大,不然人家要求的身价十亿,我根本就达不到。把我身上的肉跟黄金等价,我也拿出不十个亿,当然,我叔叔有。 你说,在后世这个所谓人人平等思想开明的社会里,都充满了权力和金钱腐臭的欲望宫殿,更别说现在了。我一直熏陶了十多年,我还能不腻歪。打个比方,即便松岛枫的动作片再好看,但你要十年都看她一个人在那里‘亚麻的’的叫唤,你也会受不了。 所以,一听说,我马上就要被封王了,我就高兴得不知道紫禁城的门朝哪儿开了。 母亲当时和我一同接旨,知道这个消息,也很高兴。 不过,我有一个担心,如果我封了王,搬到宫外去住的话,母亲会不会跟我一起去。至于妙儿我想我不用担心,跟哥哥要俩宫女太监,他应该会答应的。 太监并不只是皇宫里才有,整个明朝,各路藩王府里也会有太监宫女。 由于今次只有我一个人封王,所以,隆重程度并不高,随着我哥哥去太庙祭祀了一遍回来,整个礼仪繁琐复杂,搞得我晕头转向,难怪我哥喜欢女人,解开女人的衣带确实简单多了,有的时候甚至都不用你动手,她自己就解开了。 我知道把祭祀先祖和解女人衣带混为一谈有些对先人不敬,但我觉得这个比方尚可。况且朱元璋我也没打算拿他当先人看待,虽然后世的东海市,有些传说是这样说的:这个朱五五的祖宗肯定是朱元璋,不然哪学来的王霸之气。 也就是说,他们认为我天生的具有高贵的血统,是明朝皇族的后裔,做东海市的第一家庭是可以理解的。 虽然我是既得利益者,但我还是认为唯血统论有些和我们伟大的路线纲领相悖。所以,我从来不因为自己姓朱就说自己是大明朝朱元璋的后代,他跟我一毛钱的关系都算不上。但现在,他却成了我名义上的老祖先。 我就跟在哥哥身后长身跪拜,那些大臣,礼部官员在那里念念有词,而每一间房子里面的祖先牌位却在剧烈地摇晃。 那不是牌位在动,而是我在动,由于跪的时间太久,我有些耳晕目眩的,我感觉天地都要倒了。主要是我有些心浮气躁,这些名义上的先祖其实我压根都不想去认识他们。他们倒好,这个时候却来折磨我。 这还仅仅是祭祀太庙的礼节,但这些东西又都是简化不得。 终于,我记住了最重要的一句话,三日后,奉天殿封王。 我们这个小偏殿里几个人都喜气洋洋,我母亲,妙儿,两个太监,他们都有一种与有荣焉的感觉,只有我,这两天被礼部的人教导各种礼节,我简直快要受不了了,干脆直接下一道诏书封王就得了,然后在京城给我一套房子,让我自生自灭算了,那来那么多的臭规矩。 可是想归想,我还是尽量记住了一些重要的礼节。 三天后,天还没亮,妙儿就伺候我沐浴更衣,浑身香气弥漫,我穿上最隆重的衣服,等着,等着卯时钟声敲响,我就去到奉天殿,这还是我第一次去外宫的三大殿之一。 由于我还没有行冠礼,所以也就没有穿冠服,虽然隆重,但也还透着一股随意,这点我喜欢。 这次册封仪式我一个人是主角,其他的人都应该只是配角,但事实上,其他所有的人都是主角,只有我一个人是配角。生在新社会的人,对这套繁琐的古代仪式,有一种抵触情绪,偏偏他们不能化繁就简。 连走路的姿势,从什么地方走,站姿,跪姿,脸部的表情都有着严格的规定,我不得不想象到后世的戏剧脸谱,我们好像都是在演一处话剧。没有一点是发自内心真实的情感表达。我被封王,但我不能表现出一点喜悦,只能脸部僵硬地谢天谢地谢皇上。 卯时到了,我们一行参加表演的人群已经等候在奉天殿门边。我被要求从东门进入,也就是右边,古代以右为尊,像电视剧演的那样,文官站东面,武官站西面,我就站在文官这一侧。 参加仪式的都是五品以上大员,我没有心情去一一认识他们。我只记住了几个人的名字,内阁首辅叶向高,其他的如杨涟,左光斗,韩爌,何宗彦,朱国祚等具是当时一时名臣,只是他们的官职我搞得有些混淆。里面的人我就认识周公权和周延儒父子俩。 我没见到我最想见到的两个人孙承宗和袁崇焕。你知道,我作为二世祖,对历史知道的不多,到这边十来年一直都是小孩子,被关在深宫里,朝廷里面的事情,我知道的也很有限,所以,这算是我第一次接触这些朝廷大员,要挨个熟悉是有一定难度的。 孙承宗这个时候应该在辽东都督,而袁崇焕还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做啥呢。我想这个时候的他应该在孙承宗手底下做事吧。 整个大殿里就我一人跪着,我有些不是滋味,但大殿里回响的靡靡之音倒也冲淡了我的这样哀伤,不管怎样,今天应该是我高兴的日子。 当听到“封皇弟由检为信王”的时候,我激动得有些热泪盈眶了,别的人穿越来明朝从白身或者小秀才起家,东拼西凑积攒功业,几年下来也能封异姓王,我穿越过来等了将近十二年也不过如此,不过,还好,我什么事都没做就得到了这个王位。谁叫咱是皇上的弟弟呢。 不过,我这个王位自始至终都没有说在哪里建国,我当然知道,我一直都呆在京城,也许是我的年龄太小,还没到就国的时候吧。 我当然是感谢皇恩浩荡,然后我被授册和宝,册也就是两片纯金打造的方片,用红线连起来,可以打开,上面刻字,这玩意光是这点金子就能值些钱。而宝也就是我以后使用的印章,也是用纯金打造,正面用篆书写了‘信王之宝’四个字,我想我以后可不可以用这个玩意像乾隆一样到处盖章呢,或者用来砸核桃。 不过,这玩意我用不了几年,以后我可是要用皇帝玉玺的人。所以,我对这个信王宝倒也不是像生命一样珍视。 忙了大半天,今天的任务算是完成了,文武百官都恭喜我封王,特别是御史周公权和他的儿子周延儒,他的孙女女儿即将成为未来的王妃,他当然高兴了。 第二天,第三天,天天都是各种各样的礼仪,我有些不甚其烦,然后我被皇上带着,以信王的新身份再次去祭拜太庙。 整个册封仪式就算是正式结束了。 我现在却也找不到地方盖印,而且这么庄重的印章也不应该随便到处乱盖,我又不是十全老人。我还小,得留点赞誉给后世。 整个一套仪式做下来,我觉得我瘦了一圈。 我还不知道以后会有多少仪式在等着我,不过,我敢确定的就有我行冠礼,我纳王妃的礼,还有我即皇帝位的礼仪,尔后一连串的册立皇后,皇太后,皇太子,然后我的儿子们,女儿们一个一个封王封公主,这些都算是我皇家私家的礼仪,要是当了皇帝,那整个朝廷的各种礼仪,仪式,那更是不胜枚举,不过,好在这些仪式都有定制,也都有专人负责,我只需要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方说一些适当的话,做一些适当的举动就够了。 再烦也不能烦死人,日子还是要往下过。 从今以后,我就是大明王朝的一名王爷了。我的身份发生了全新的变化,不过我现在依然没有什么势力,我得学会韬光养晦,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 第零四一章 冠礼初成 自从做了信王后,我的生活并没有发生什么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依然和他们几个相依为命,皇上并没有给我增派太监宫女。好在,我已经和这些人相处惯了,用起来也得心应手,并不需要多派人手来服侍我。 而现在,我最大的期望就是赶快行冠礼,赶快让我搬出皇宫,可是皇上似乎一点也不着急。 我知道明朝的皇族行冠礼一般在十二岁到十五岁之间。 按说我的虚岁已经快十二了,实岁也马上就要到十一了,行冠礼也应该提上议事日程了,但皇上似乎忘了我这个皇宫里第二个男人的存在。 每天,我左手拿着我的宝印,右手捏着妙儿的**计算着时日,每天无所事事的日子真的是煎熬。有时候我真想把妙儿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印上信王之宝这样的印记,用以告诉别人,妙儿就是我信王的宝贝。 我的宝印没地方盖,我渐渐坚挺的某个地方也没地方戳,这让我很难受,我现在很想去北京城溜达,如果遇到许大观的话,就用我的宝玺砸他脑袋上,以报当初被扇一耳光之仇。 为了掩盖我出宫的事实,我只好忍辱负重了。所谓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是也,况且我用不了十年,现在是天启二年,再过五年,就是他的死期,不管怎样,这股仇恨算是种下了。 我过十二岁的生日了,作为皇帝的我的哥哥,居然在我生日那天到场给我祝贺,我有些受宠若惊,趁此机会,我跟我哥提出了这个严肃的话题。 那天晚上,我所住的宫殿灯火辉煌,这是我做信王以来的第一个生日,我当然很看重,不过,也就是我母亲和我以及皇上皇后几人而已,当然,还有我的两个妹妹,他们也在我之后被封了公主,我的一个姐姐已经出嫁了。 在宴席上,皇上当然坐上首,我作为在场的唯一寿星,却只能坐在皇上的下首,皇上赐了我一杯酒,我一饮而尽。 然后我就说道,“皇上,如今臣弟被皇上封为信王,不知道皇上会让我去那块地方建国?” 我的目的并不是要去我的国家,而是希望皇上赶快让我搬出皇宫,我知道我多半没有机会去外地,只能留在京城。 “皇弟不用着急,朕已经和大臣商议,明年给信王行冠礼,然后朕会选一个好地方让皇弟就藩。” “那臣弟就在这里多谢皇上厚爱了!”我敬了皇上一杯酒。 在他做皇上之前,虽然他是皇长孙,我只是一个皇孙,但我们俩基本上还算是平起平坐,但现在他都做皇上两年多了,那股皇上才有的威严已经笼罩在他的身上,别看我哥现在不过才十八岁,可是经过这两年的磨砺,已经懂得了帝王之术,御下之道,以及左右朝廷局势的能力。 皇帝也是需要在实践中才能成长起来的。 明年我就能行冠礼,然后就可以到外地做藩王了,我心里倒是很高兴,但不能表现得太过明显,如果太过明显就好像我有什么阴谋企图一样。做臣子的最害怕的就是皇上对你起疑心,特别是捕风捉影的疑心是最要命的,要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到也好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但就是那种莫须有的东西能要你的命却又让你在希望中等待死亡。 虽然他是我哥,但他更是皇上,作为皇帝的杀个把弟弟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伟大如李世民都要弑兄夺权,更别说有些一无是处的我的哥哥。 我的哥哥虽然不怎么眷念权力,但也绝对不会任人染指,特别是我这个有某种合理继承权的弟弟。 他可以在他临死的时候把皇位传给我,但绝不会让我在他还在世的时候去争夺那个位置。 当然,要是不知道历史的走向,我要么甘心做一个王爷,要么拼命一搏,但我知道他过不了几年就会魂归故里,而皇位竟然就花落我家,我还会争什么,他作为我的哥哥,我心甘情愿地让他把帝国祸害得不像样子,然后我横空出世,力挽狂澜,扶大厦于将倾。 这是主观的想法,客观的想法是,我根本没有能力去和在位的皇帝争,能受我指挥的人只有三个,但这三个人都不太可能跟着我去造反。即便能跟着我去,也只是萤火跟皓月争辉,以卵击石啊。 那就只能有一个结果,我哥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我等得起,我现在才十二岁,不管做什么都显得太早了一些。所以,我能等,我能等到他们都等无可等的时候。 我的生日一过,这个年也就结束了,年一过就是元宵节,元宵节一过,我的冠礼就来了,在这点上皇上是说话算话的。 冠礼和册封有一套完全不一样的程序,我又被礼部的几个官员培训了好几天。 行了冠礼,我才可以穿上什么样的衣服,做什么样的事情,行了冠礼才标志着,我长大了,是大人了, 有自己独立的见解和行为准则了,一言以蔽之,我可以我行我素了。 所以,我很期待。 地点又是在奉天殿,我已经来过一次了,有些熟悉了,朝中大臣也都在场,我很高兴,这次我有了一定的自主权,我把自己当成了主角。 冠礼还是由叶向高这个内阁首辅主持,我人生的两次大事都有他的身影,这个老头在传说中有些品格,应该还算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只是不知道他在争权夺利的时候,心里有没有少许的装着明朝的未来。 可是,现在的我可考虑不了那么多,我唯一希望的就是赶快把这些繁琐的礼节做完,让我理论上成年。 熬了大半天,所有的礼节终于完成了,我心神俱疲的回到宫里,在奉天殿,皇上并没有宣布让我搬出皇宫或者让我去某个地方做藩王,我有些失望,我以为皇上会体察我的心意,但他终归还是只按照自己的好恶在做事情。 我不知道我还要在这该死的皇宫里呆多久,我有时候觉得自己以后一辈子都要呆在里面,想趁这两年的远离,能够对这个死气沉沉的宫殿保持一份应有的态度,可事与愿违啊。 我的愿望是善良的,但好歹皇帝也该给我个准话啊,难道我和他的关系足够好,好到可以共产共妻! 这天下是他的天下,这后宫佳丽也是他的佳丽,我不会对这一切产生任何觊觎之心,可他难道不明白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这个道理,虽然我只是一个他刚成年的弟弟。 唉,想来,是我成年人的思维害了我,在天启皇帝的眼里,我不过一个只有十一二岁的小孩子,对他够不成任何威胁,就算给他戴绿帽子都没有机会。因为事实上,我一般只在我母亲的宫里出入,他的地方我基本上不可能随便去。 所以,他大可对我放心,但我却渴望逃脱樊笼。可能是他不能随意出走,也想找个垫背的吧,关于这点,我能理解。 看来,我要做的应该是怂恿他到外面的世界去走走。如果有可能我甚至可以让他去辽东前线看看。整天坐在皇帝宝座上却不做皇帝该做的事情,我想这大半的原因就是他不知道他的天下到底是个什么样子的。 这么漂亮的花花江山是值得你去为他抛头颅洒热血,鞠躬尽瘁的。你要热爱你的子民,首先得对你脚下的土地产生感情,我不想说我哥是井底之蛙,但他明显还是受到了足不出户的局限。他以为女人的肚皮和木头的树皮就是他的天下的全部表象。 我的想法很好,但操作起来很有难度,甚至是不可能的,明朝的这些大臣出了名的不怕死,你要敢怂恿皇帝非法出宫,他就敢血溅五步,这件事本身不会有什么,死一两个大臣,我哥肯定不会在乎,但它造成的影响会非常大,非常恶劣。甚至会动摇皇朝的根基,归根到底,整个天下虽然名义上是我哥一个人的,但没有了这帮大臣,我哥也会什么都不是。也就是说,不管什么时候,你都不可能一个人包打天下,伟大如我们朝的毛太祖也还有一帮死心塌地跟着他干的小弟,虽然江山坐稳了会找他们算账,但在没坐稳江山前,未来的江山都是大家的。 关键是舆论。我哥可能不会在乎后世的人怎么评价他,但他肯定在乎当世的人戳他的脊梁骨。谁也不愿意被千夫所指。 所以,有些事情多半就只能想想就是了。 不管怎样,这十几年我都听命于人,好不容易有了一次自主的机会,却落得狼狈而回,所以,我也不在乎再多等几天了,反正朱由校他不可能让我一直住在皇宫里。 但我不能表现得太过昏庸,现在的我还不具备做一个昏君的能力和条件,我每天就躲在自己的房子里研究人与人之间微妙的关系,特别是我和妙儿的关系。我和她的关系已经足够的微妙,但我依然研究不透,我和她到底应该算是什么关系。不过,首先可以排除的是,她绝对不会是我的玩物。 然而这‘玩物’二字,恰恰就是这个世界大多数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梁山伯和祝英台的故事毕竟只存在于美丽的传说中。 ------------ 第零四二章 曙光初现 我无怨无悔的每天孤独地活着,大多数时候我觉得很无聊,这生活完全没有后世我作为二世祖那么多的乐趣。虽然我现在已经是信王,但生活一点起色都没有,没有机会和兄弟们打架斗殴,没有机会和兄弟们泡酒吧,没有机会和兄弟们在高速路上飚车,没有机会把不同的女孩带进我那张宽大的床,没有机会去我哥的军营里玩各种军械,我只有蜷缩在自己这个黑暗的角落,你说我能不憋屈吗。别看我是信王,我连走出去的机会都没有,在后世,我难道不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吗。 有的时候,我在反思,我到底是不是像我希望的那样渴望做皇帝,做一个天上地下唯我独尊的皇帝。而拿去交换的却是失去自由,像一个囚犯一样锁在这狭窄的未来被称为‘故宫博物院’的地方。虽然被称为‘宫’,实际上却是一个‘院’,跟整个天下相比,一个小小的院子算个什么东西。 难道我存在于后世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人瞻仰吗。 像一个古代的遗迹一样陈列在故宫的一个角落,任世人充满好奇或者鄙夷的目光打量着我,看吧,那就是明朝的亡国之君,没有一个皇帝像他那样窝囊,居然在一棵树上吊死。他难道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树,甚至有很多森林吗。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又何必为失去自由的危险而去当什么皇帝。 但天上地下很多事情我都有了体验,单单没有体会过皇帝是什么感觉,金銮殿上那高高在上的闪着金色光芒的宝座,坐上去是不是就能够欲仙欲死。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皇帝哥哥叫我去见他。 我不知道他找我做什么,反正不会是什么坏事,对现在的我而言,还有什么比身处在这囚笼更坏的事了呢。 所以,我高高兴兴的去了,我没有穿上我信王的袍服,简简单单随便穿了点,我认为不用太过正式。 去到乾清宫,我哥正埋头在一根木条上打孔,这是一个技术活,我是干不来的。以前我教我哥双截棍,作为回报他要教我使用凿子和刨子,也就是说,他想把我也培养成木匠,我当然是不愿意的。但为了不拂他的好意,我学了两天,差一点用斧头砍伤自己的手指,我哥见我不是学木匠的料也就没有再勉强。其实,我这是故意的,后世用惯了各种热兵器冷兵器的我怎么可能连一把斧子都用不了。不过,当然,那个时候,我的年龄还小,斧子看起来比我还大。 我以为那个该死的人妖也在旁边,但事实上,整个房间里就我哥一个人,连可供我哥随时临幸的宫女都不在。 我不知道我哥单独召见我,还屏退左右,是有什么神秘的事情找我。 我哥还一如既往的爱护我,因为他让我坐下。在皇帝站着的时候,还能坐着的人除了皇太后外,不会再有别人。但现在皇太后已经没有了,那些个郑贵妃,李选侍,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太皇太后或者皇太后,所以,他们没有权力坐在天启面前。然而,我却有了这个荣幸,这让我有些感激这个快要夭亡的我的哥哥。 “谢皇帝哥哥!”我为了套近乎,一般情况下总是称皇帝为皇帝哥哥,天启也不以为意,反正我还小,俗话说长兄如父,他不太好意思打我板子。 天启见我自己找了个凳子坐好了,就开始和我说话,他说话的时候手里的活并没有停下来,并时不时抬头看看我,我不得不佩服他的手艺足够精湛,就这样的情况,他也不怕锤子砸到手。 “那个叫许大观的人,朕已经给下了狱,判了个死罪!”我哥开口第一句话就是这样说的。 我差点从凳子上滑下来,许大观这个名字我太熟悉了,这两年我念念不忘的就是这个名字,那一耳光之仇和对我的妙儿的觊觎之心我都不能容忍。 我以为这一切天衣无缝,没想到我敬爱的皇帝哥哥好像什么都知道。 我想了想,本来还想否认自己认识什么许大观,但见我哥眼神里那种神色,我知道我在这个时候不能撒谎。 难道人人都评价为窝囊皇帝的我哥哥,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窝囊。可既然他如此心知肚明,为什么还是要在二十三岁的时候一命呜呼呢。 我哥见我默不作声,以为我是在想什么花花肠子,正要开口训斥我一下的,他觉得他的尊严是不能被冒犯的,特别是我这个他很看重的弟弟。他就这么一个弟弟,要是一不小心砍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弟弟可砍了。 没等他开口,我急忙从凳子上下来,跪倒在他面前,“臣弟不是有意欺瞒皇帝哥哥的,请皇帝哥哥责罚!” “起来吧,朕要责罚你,也就不会这个时候才告诉你朕法办了许大观。”我知道许大观这人彻底的杯具了,他到死都可能不知道,因为打了我一个耳光就让他万劫不复。不过我哥还好,并没有赶尽杀绝,没有诛杀他九族,这点来看,我哥还是有仁义之心的。要等我当了皇上……我多半也不会诛他九族,我是从未来过去的,一人做事一人当的道理还是懂的。 我颤抖着爬起来,我想我是低估了我的这个哥哥,我应该以我成年人的心态去打量他,而不是用我一个十二岁小孩的想法。 “谢皇帝哥哥!” 我依然回到凳子上坐好,你别说,这凳子坐上去还很舒服,我哥的手艺还真不是盖的。 “朕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你能带朕也出去走走吗?” “皇帝哥哥,您要出去的话,从承天门直接大摇大摆的出去就是了,我当时不是怕你责罚吗,所以就偷偷的走的!” “唉,你以为朕不想这样啊,从承天门出去不是不可以,这样的话朝中的大臣都看着,身边一大群人跟着,朕最多也就在紫禁城周围逛逛,去去天坛地坛什么的,朕想出城!” 看样子,我哥的确在紫禁城里太憋屈了,跟我一样。 “皇帝哥哥,臣弟当年走的是水路,现在这天气太过寒冷,皇帝哥哥的龙体要紧。再说,虽然这样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出宫,但要是让人发觉你不在皇宫里的话,肯定要出大乱子的。还是请哥哥以江山社稷为重。” “皇弟,你当年十岁的小孩都没问题,朕还怕什么,再说,朕这几年用你教的方法锻炼身体,体质有了很大的转变。不过,你说的也是一个问题,即要让这帮大臣知道朕出宫了,又不能让他们反对,看样子,这事是挺难的。”我哥到这个时候才放下凿子,看样子,这事的确够挠头的。 我看我哥的身体素质的确不像会在二十三岁毙命的样子,难道我还是潜移默化地改变了他,难道他二十三岁的时候不会死。 不是吧,那我的美梦怎么办。他要是随便多活个两三年,那些宫女肚子里有了他的孩子怎么办,那我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位置可就没了。 唉,不过看在我哥对我这么好的份上,如果我实在当不成皇帝也就由他了,只要他让我在信王的任上为所欲为就行。 我当皇帝唯一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人管束,但看他的样子,做皇帝也不开心啊,想出个远门都不行。 我干脆送给皇帝哥哥一个更大的由头。 “皇帝哥哥,依臣弟的意见,臣弟以为,皇帝哥哥可以来一次御驾亲征,效一效我太祖成祖故事!”我知道我低估了我哥,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有兴趣在这个地方。 “朕虽然也有这样的想法,但朕可不是成祖,再说,现今的朝廷,没有可堪大用的武将,朕可不想再来一次土木堡的旧事。” 看样子,我哥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虽然如此,但皇帝哥哥不是英宗皇帝,臣弟也不是王振啊!” “信王这话果然不错,可是,即便朕能够御驾亲征,也不能带着你,按祖制,藩王不能参与朝廷事务,否则以谋反论。” 我想,我都从后世穿越过来了,这些臭规矩难道就不能改一改吗。 我也有些为难,虽然这是所谓的祖制,只要我哥哥他没意见,别人也应该不会反对,但坏就坏在这个‘应该’上,有事情是不能按“应该”去理解的。 见我不说话,我哥也觉得这些都是难题。 “其实,臣弟还有一个办法!”我觉得我的表现已经严重不像一个十二岁的孩子了,可我哥似乎没发觉这一点。 “什么办法,快说!” “皇帝哥哥要想出去走走,也不是没有办法,那就是封禅!借这个机会,皇帝哥哥就可以从北京去到山东,这一路也够好玩的了。”别怪我对历史知识一窍不通,我只是有了这想法而已,觉得好玩。 “封禅?你说的轻巧,朕自登基以来,无尺寸功业,而太祖成祖都没有封禅泰山,朕有何脸面封禅。再说,现在国库空虚,朕深知民间疾苦,这种劳民伤财的事情不做也罢。” 我心想,你还知道‘民间疾苦’几个字怎么写的吗,成天正事不做,还知道劳命伤财。不过,他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已经让我够吃惊的了。 “臣弟也只是一下子想到这个办法,其实,皇帝哥哥大可不必在意那帮大臣的想法,公然从北京城里浩浩荡荡地出去,如果实在有大臣反对,那就把这帮大臣也一起带上。让他们也去见识一下民间疾苦。” 我和我哥议论了半天,也得不出一个有效的决定,我最后对他说,先走一步看一步吧,总会找到机会的。 ------------ 第零四三章 信王府邸 从乾清宫出来,我就一直郁闷,该用什么办法让我和我哥出去畅游一番呢,虽然我认为不用考虑那些大臣的意见,但我不是皇帝,我哥得考虑,不然把关系弄得太僵,这皇帝当得也不舒服。 再说这些大臣的能量也太大了,大到可以撤换皇帝的地步,所以,为了皇位着想,我哥也不大可能不顾一切。 我哥现在是太年轻了,在朝中并没有自己一班惟命是从的亲信,而他绝对的亲信魏忠贤在朝廷中的地位还不稳固。 或许等到阉党把持朝政的时候,我和我哥才有机会出宫一游吧。 那些什么狗屁的微服私访完全都行不通。 康熙下了若干次江南,乾隆下了若干次江南,哪一次是微服出巡的,那都是浩浩荡荡,惊天动地的场景。用我哥的话来说,那就真的是“劳民伤财”的勾当了,然后被称为“康乾盛世”的这祖孙俩恬不知耻,一副自我陶醉的感觉。我总觉得,康乾是在舔我崇祯的脚后跟,还自以为盛世明君。 要是微服私访的话,无论如何不可能瞒过朝中大臣的耳目,那些大臣只要一知道皇上出宫了,为了自己的利益一定会把消息散布出去。那样也就达不到私访的目的了。再说,江湖充满变数,路途永远是坎坷的,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河蟹如后世,领导出巡前有警车开道,后有武警保镖,中间若干相同型号的轿车,叫你认不出领导坐在哪一辆车里面,那是为了什么,难道仅仅是为了和人民保持距离,那还不是怕出意外,权位是那样的令人眷念。 就连号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时代随便一个屁大的官出行都是前呼后拥,更别说唯他独尊的皇上。 虽然我是体制内的人,但有时候我认为我是体制内的异类,因为我有慈悲之心,看来,我有做佛祖的潜质。 燕王朱棣从他侄儿手中武力夺取了皇位,把京城搬到北京。从此之后,“天子守国门”就成了大明皇帝的一条重要人生信念。 在后世的我看来,京城在什么地方无所谓,只要心中装着百姓,就是戈壁滩同样可以办公,但我实在也搞不懂朱棣为何要在这么一个进不可攻,退不可守的不毛之地的北京城建都。 面对北方游牧的少数民族和广阔的漠北草原,这北京城可真算得上是“国门”,在朱棣没建都之前,北京所在的幽云十六州从后汉的儿皇帝石敬瑭开始就成了中原人的耻辱。而朱棣更是一改汉人建都中原腹地的传统,偏偏把自己的国都建在少数民族弓弩之末,鞑靼人,女真人站在长城外面,一箭就能射到紫禁城的琉璃瓦上,如何让人能够安心的当皇帝呢。 要是遇到一些开明,圣明的君王倒也可以自保,但遇到我哥和我这样的废物,那就只有丧权辱国,甚至灭国灭家了。 要是遇到对中原虎视眈眈而又有一定野心一定实力的狄夷,北京城就成了前线的战场了,连一个缓冲地带都没有。 所以,我认为北京城根本不适合建都,更加不适合我们这些不堪大用的守成之君。这不是逼着我做亡国之君吗。 但事实上,北京城一直是国家的中心,我也就只能将就着住在这儿了。 要迁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现在的我看来,北京城远没有后世那样的繁华,因为支撑未来北京城繁华的重要甚至唯一因素在现在的这个时代,俯拾皆是。后世的北京城所拥有的只不过六百年深厚的文化底蕴,而这所谓的文化底蕴流传到后世的也就两个字:权力,以及对这种权力无限膜拜而产生的奴役和被奴役的心理。 而这些东西,在当下的北京远没有后世来得那么深不可测,这里只不过是一个朱家天子的家而已。 我的家也就在这样一座被后世无限歌颂的城市,这个被称为“首堵”的首都,而我的家,已经不是紫禁城,而是信王府邸。 我哥迟迟没有让我搬出宫去,是为了给我修一座除了他紫禁城外,整个北京城最漂亮的房子。 这座房子历时大半年,在原有的房子格局下,重新翻修而成,而王府落成的那天,正是我真真正正搬出皇宫,成为为所欲为的王爷的那天。在我行了冠礼之后没几天,我就成了千岁王爷。虽然我本来不过才十二岁多点。 当皇帝告诉我,他为了我建了一栋花园王府的时候,我有些惊喜过度了,真想去吻他的小脚趾。 在东海,我有若干个家,最大的一个家也不过是一海景别墅,房屋面积五百平米,加上有点花园,有点假山,还是有好几亩。当然,如果算上高尔夫球场,那我们家那栋别墅就大了去了。不过这个高尔夫球场不是我们一家人的,而是整个别墅区共有,我们也没有产权。 当然,我所说的产权不是指我们家庭所有的产权,整个海景别墅区都是我叔叔的产业。 但就这在后世没几家人能够的住房条件,跟我现在的房子比起来,那简直就成了茅草房了。 乖乖不得了,光是那片池塘都快赶上天安门广场了。当然,这是夸张的说法,它比起中海,南海和后海来说,还是要小多了。 但整个亭台楼阁,假山环绕,绿色成荫,至少整个王府有上万平米的面积,也就是说,占地起码二三十亩。 当然,这比起紫禁城七十多万平米还是小巫见大巫了。不过,我已然相当的兴奋了,因为在这二三十亩地面上,我可是唯一的主宰。 当我的车驾停在王府门边,我抬头看到那块“信王府”的匾额,我就掩饰不住的兴奋,终于名至实归的成了信王了。 第一次来,我哥亲自为我送行,我哥答应了我的要求,把我想从皇宫里带出来的任何东西都带了出来。包括我的母亲,我的妙儿,以及两个一直跟着我的太监。 这算是我哥给我十二岁的最好的礼物吧。 幸好我哥让我母亲也搬出了皇宫跟我同住,要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这偌大一个信王府,我一个人能住在里面不发疯吗。 天启三年二月,我正式住进了我自己的府邸,我成了名副其实的信王。由于我年龄还太小,根本没什么号召力,这所有的一切事宜其实都是皇帝在牵头,不过,我就坐等收礼就行了,这些王宫大臣,送来的礼物无一不是价值连城。要是按后世文物收藏界的标准,乾隆一个尿壶都能拍出上亿标价来计算的话,我整座信王府估计比尔盖茨买不下来。 因为我整个王府我用的加上下人用的尿壶上千个,比尔盖茨五百亿换算成人民币三千亿都差不了多少了,我光是再找几个人买上千把个尿壶放在信王府就够了,更别说那些珍珠翡翠,钻石玛瑙,瓷器玉器。 信王府没有开府建衙,这是到藩国就任以后的事情了,我现在有的资本是两百锦衣卫和一千禁卫军。这些是嫡属于我自己的私人武装了,当然,他们的责任是保护我和我王府的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也就是说,现在的我至少可以指挥这一千多武装人员,加上几百个婢女杂役。这就是我整个王府的人员结构。 两百个锦衣卫由一名千户统领。我才恍然大悟许大观何以如此横行无法,至少能让两百个锦衣卫像狗一样听他使唤,他想不耀武扬威都难。 不过,他们虽然是我的私人卫队,但是他们还是锦衣卫,所以,我对他们对我的忠诚还是抱有一定的怀疑。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这些人会不会像皇帝打我的小报告,而是我能不能毫无保留地指使这些人。 而一千王府护卫由一名指挥使统领,官级也是千户。也就是说指挥两百人的锦衣卫权力等同于指挥一千人的禁卫。 在皇上的眼皮底下,我当然不能厉兵秣马,也就是说,我现在根本不能对这些士兵表现太过出奇的好,不然一定会让皇上以为我有谋反之意,要知道在京城里一千多人的士兵还是能够掀起一定的波澜的。 不过,等我见识了这些士兵之后,我才知道我太过理想主义了。 说是一千士兵,其实总兵力连七百都不到,还有小半数的老弱病残。实际的战斗力不足五百人。 不过,有这五百人耀武扬威的护卫王府的安全也够了。 在京城里面,我根本不应该有这样一组队伍,到了藩国,我建立一只千把人的武装还说得过去。但在这首善之区,家里藏把菜刀都有谋逆的嫌疑,我如何敢造次。 但这是我哥给我的,我自己可不敢申请。 我哥还给了我十万亩地的食邑。我不知道一亩地的税入是多少,十万亩田就是我一年的收入,我不知道这些收入够不够我养活这一千多人。可不要到时候到了我要变卖夜壶的地步,我家那些夜壶现在可不值钱。 当然,我可能还能得到我哥哥时不时的赏赐,实在不够用了,大不了我私下叫人置办些产业,做点小生意。凭我后世的眼光和信王的招牌,一年肯定挣得比十万亩的岁入多。 最重要的是,我现在还没到吃喝嫖赌样样精通的地步,除了一大家子人的平常开销,我个人基本上不用什么钱。 虽然我是一个对钱没有概念的二世祖,但那是在后世,在这个世界,我已经早早地懂得了金钱的来之不易,我母亲的那一点点月俸,在后世的我看来,简直塞牙缝都不够, 最让我开心的一点是,我哥告诉我,这些士兵的饷银并不需要我支付。 不过开心归开心了,这些人的饷银不归我管,也就意味着,这些人还根本算不上我自己的队伍。 皇上和大臣们祝贺我府邸落成并进驻之后,我就开始着手王府的人事安排了。在整个王府一千多人中,理论上的主子只有两个,那就是我和我娘,当然,我个人认为妙儿可以算一个主子,但她抵死不承认,她说他永远只能是我的奴婢。我也没有办法。 因为我并没有在属地任藩王,这开府的事情就没有了,也就少了官府那一套,当然就完全按照一个大富人家的规格来办了。 我安排王承恩任王府总管,曹化纯任太监副总管,专管太监,也就是除了王承恩外的太监公公归他管,妙儿为婢女副总管,专管府里的婢女阿妈,也就是除我母亲外王府的所有女人都归她管。我还在这些皇上给我选的杂役中挑选了一个看起来比较机灵老实,不偷奸耍滑的中年人任杂役副总管,管王府里面除太监和婢女外的男杂役。 当然,偌大一个王府少不了的是账房副总管,管理手下一帮账房先生。 而锦衣卫和禁卫因为我不给俸禄,也就不归我任命。 在这些人中,王承恩和曹化纯两个太监我是信任的,平时我待他们并不薄,经常把皇上赏给我的银子打赏给这两个太监,而且我让他们任王府的总管也算是对他们的信任。而妙儿,我当然是绝对信任的,即便她对我做出什么不忠不义的事情,我也会选择原谅她。 对于其他两个副总管,我当然还是要考察一下的,虽然我认为我看人的眼光不至于出太大的偏差,但考察还是有必要的。 所以,整个王府有一个总管,四个分管副总管,要是按正治局的方法来个排名的话,王承恩是总管,妙儿是第一副总管,曹化纯是第二副总管,张长生是第三副总管,牛孝儒就是第四副总管。之所以选王承恩,完全是因为在我的记忆里他陪着我一起上吊的命运。 牛孝儒是一个落魄秀才,写的一手好字,听说还会写文章,不过我不怎么在意,只要他会算账就行。我也不管他落魄不落魄,我给的薪俸足够他一家人衣食无忧了。 虽然我把这个牛孝儒排在了第五位,但这并不是说他的作用是最次要的,我那么多钱可都要他来给我保管安排啊,不过大的开销必须要我签字画押,不大的开销也必须王承恩签字画押。 虽然两个太监对我的忠心应该没问题,但我还是问了他们,我让皇上把他们叫出宫来,他们是不是没有意见。要知道在宫里如果自己努力加上机缘巧合,做到司礼监禀笔太监(也就是魏忠贤的位置)也是有可能的,那可就在比王府里做一个总管荣华富贵大多了,而且在王府里,无论多么努力也永远只能是一个总管。 王承恩他一个奴才,主子到哪里,他就到哪里,无所谓怨言或者意见。我觉得他的回答是老实的,虽然话里的意思似乎包含了一些不情愿。就凭他这句话和我以后上吊的时候就他陪在身边这两点,以后的禀笔太监,提督东厂这些显赫的官职我就留给他了。 曹化纯见王承恩这样说,当然也说没有怨言,没有意见,伺候信王是他的福分,但我看他眼神里一闪而过一丝不满,也许我把他们叫出来,是真的挡了他们的路。而且这个曹化纯比王承恩更早伺候我,按理说,这个总管的位置我应该留给他,但在王府的管事中,他却拍在第三。我知道他是有怨言,但这不能怨我,谁叫我上吊的时候你不陪着呢。 对于曹化纯的个人履历我不是很清楚,但我总觉得这个曹化纯是一个不甘人下的人,我想,司礼监才是他最大的梦想,而不是这个区区信王府的管家。 而张长生却对我感恩戴德,他感谢我慧眼如炬,于人群之中发现了他,他必将对我肝脑涂地,我以为他是一个大老粗,没想到肝脑涂地这样的话都能说出来,他说他跟着以前的主子学过一些字。 看样子这个人的主子以前待他不错,还给他学字的机会,我要不给他这样的机会,我就会被比下去了。 看样子,仅凭这一句话,这个张长生必定能在信王府混得如鱼得水。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皇上赏给我十万白银,我拿出两三万赏赐给了这群以后听我吆喝的人,包括那些军士。 要知道这些赏赐,相当于他们一年的俸禄。 我花了好几天才算把信王府的路走了一个遍,相信以后不会在里面迷路就是了,这么大一个紫禁城我都不会迷路,当然不会在自己的家里走丢了吧。 ------------ 第零四四章 游手好闲 把一切安排妥当之后,我就开始认真体会做信王的感觉来。 我不知道朝廷安排的护卫是不是会百分百听我的话,所以,我就找了几个机灵的,看起来又有些力气的杂役组成一个小组,他们的使命就是跟在我后面做我的爪牙或者帮凶,让别人体会人多势众的含义。 我现在终于可以体会带十个八个恶仆在街上耀武扬威,强抢民女这样的美好生活了。这个电视剧里面的狗血情节一般都是跑龙套的角色来完成。我想我现在多半也成了一个龙套演员,看上某个姑娘,叫手下几个给我抢过来,却被该剧的主角英雄救美,我当然少不了被痛打一顿,然后丢下一串恶狠狠的话狼狈而逃,“敢跟我信王抢女人……” 可我是信王,未来的皇上,谁敢让我做别人的配角。 在后世,我作为二世祖,也没少带人在街上横冲直闯,但拐带良家妇女的事情我倒也没有做过。 我带着几个杂役就此打算出门,却被禁卫千户曹称给拦了下来,我以为他是要限制我的人生自由,不禁有些气恼。 “曹称,本王要上街玩耍,你拦着为何?” “属下并非要拦着王爷,而是王爷挑选的这些下人,不能够起到保护王爷的作用,还是让属下陪着王爷一起去吧。” 我还正愁没法拉拢他呢,可是让他陪着可以,可我又不能带他逛窑子,进赌坊,下馆子,这黄赌毒我一样也没法让他粘上,带着他干嘛呢。 我这个年龄当然不太适合进妓院,我个人后世都不喜欢赌博,什么澳门,拉斯维加斯,我去也只是看看,更别说这个世界这些低级的赌博项目。我现在的酒量也根本没法和他拼一醉。带着他又不能拉他下水,还有可能碍手碍脚,带着他干什么呢。 而后,锦衣卫的千户大人,居然也要跟着来,我的锦衣卫千户姓魏,魏忠贤的魏,叫魏钊,后来我才知道这厮居然果真是魏忠贤的胞弟,这明显是魏忠贤安插的眼线,要早知道我躲他还来不及,但这样一来,我不带着都不行了,行,干脆都上街吧。 因为我打算要做的是强抢民女的勾当,所以,不太好带着妙儿一起去,可天知道,我一个十二岁的小孩会有这么远大的想法。抢来干嘛呢。 侍寝有点早,当丫环使,我府里好几百各种姿色的丫环婢女,难道我只是为了好玩。 可是,我并没有返老还童,童心未泯啊。 好在,我总算能代入主体,那就是我不过一个十三岁的孩子。 不过,为了不至于太过招摇,我让他们都换上了便装。当然,我的外表也让人看不出来我是伟大的信王爷朱由检。 就这样三班人马,由各自的头领带着,这些头领又都归我节制,这样,我们就来到了北京城的大街上。 足足有二三十人之多,要换了别人,也就我哥哥天启皇帝有这么大的架势吧,随便出门都带着三十个跟班,而且这些跟班还与众不同,都是些锦衣卫,禁卫军。 不过,现在的魏忠贤还没有如日中天,他弟弟也还算老实地听从我的吩咐,我不知道他哥哥成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九千岁的时候,他还会不会把我这个信王看在眼里。 不过看这魏钊也只有意气指使的份,要不是他是千户,我想随便街上一个小混混就能打得他七荤八素的。 我想这人要是把下边的那一截也给割了,肯定跟他哥一个德行,可他下面没割,那么他甚至比他哥还多一个使坏的工具。 我本来应该羞于与他为伍,但当时我并不知道他和魏忠贤什么关系,我只知道他姓魏,但这并不表示姓魏就不是好人啊。 在街上溜达了半天,没看到一个可以下手的目标,要么是长得太丑,要么是人家夫妻恩爱,我不好意思下手,要么人家貌若天仙,我生怕玷污了圣洁的美丽,不舍得下手,要么就是年龄太大,还带着孩子,或者本身就是个孩子,不忍下手。 对小孩子我已经没多大的兴趣了,我已经收了两个小姑娘为我所用了。当然,这点还在期望之中。 那些大家闺秀简直成了可遇不可求的存在了,全大街上都是些老少爷们。可能是她们认为这世道太不安全了吧,连圣明如信王的人居然都要开始打她们的主意了。 这京城的达官贵人太多,这就造成了游手好闲的公子哥也多,民女基本上不够抢了,所以,都发展到抢官家小姐了,只要你爹官位没他爹官位高,他就敢当街调戏你。 在这个世界,已经没有人的爹官位有我爹我哥高了吧,那是不是理论上说了,我可以调戏在街上走的任何一个我想去调戏的民家女子或者官家女子呢。 我说过我成天没有事干,总得找点乐趣。 于是,快到中午饭时间了,我就叫他们进酒楼吃饭,先把中午饭吃了再说。 手下都在一楼,我和曹称,魏钊上了二楼,按理说,我吃饭,他们也应该只有站着伺候的份,但考虑到我要拉拢他们,所以就叫他们一座吃饭了。 吃着吃着,调戏民女的机会终于来了。 不过,居然有人比我先下手了。 这民女被别人调戏了,我再去调戏就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我就只准备看他怎么去调戏,增长点见识。 “小娘子,再给大爷我唱一个小曲,十八摸会唱吧,哈哈!”出手的人一副色鬼模样,我甚至有理由怀疑,这厮是不是鸦片抽多了,要不是知道这个时候鸦片还没有传入中国,我一定会这样认为了。唉,大煞风景啊,你要是一个翩翩公子去调戏人家良家女子,说不定人家心里一高兴,反调戏一下你,但他这副病痨鬼的模样,别人见了都害怕,哪还有心情让你调戏。 果不然,被他调戏的那个唱曲的卖唱女子一阵惊慌,但我明显看出她眼里的厌恶。我不知道,要是换了我这个风流倜傥的信王殿下去调戏她,她会不会心情好受一些。 他身后的一帮狗腿子跟着起哄。 我总结了调戏民间女子的必要条件,一是你得有一个可以让你为所欲为的背景,二是你得在当时当地有一群张牙舞爪的手下,三是对方女子是一个看起来能让你为所欲为的对象。这三者缺一不可。 你要是光有一个显赫的背景,如果自己一个人去调戏人家,就算不遇到打抱不平的人,也很有可能被对方一顿暴打,虽然事后你可能翻过本来,当时却有可能受到皮肉之苦。 你要是去调戏一个背景比你还显赫,或者武力值超过你和你手下总和的人,那就只能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所以,要调戏民女成功,上述三点必须同时存在,你的显赫背景让你即便做出什么事情来不会受到什么影响,当时的战斗力保证你即便遇到郭靖出来打抱不平也能稳操胜券。 这三点都具备了,你要是还不能调戏成功,那就只能说明,你不是故事的主角了,被你调戏的那人才是。 我一直认为我是主角,而且以我目前的情况来看,以上三点我都非常符合,那我调戏民女的成功率已经很大吧。 卖唱姑娘见这帮人人多势众,自己肯定不敢得罪,只能忍气吞声地道,“这位大爷,奴家不会唱,要不大爷点一个别的吧。” 那位大爷还没开腔,旁边一个狗腿子却发话了,“我们家公子要你唱小曲那是看得上你,赶快给老子唱,要是让我们公子高兴,有你的赏钱,要是违逆了我们公子的意思,我看你们吃不了兜着走。” 我当然不认识这个公子哥是哪个大爷,但这个大爷还真的有些目空一切,他要人唱曲是假,找个由头是真。 “不会唱啊,那陪大爷喝酒吧!”说着这个大爷就站起来,满脸阴笑地走过去拉住了小娘子的手。 小娘子当然是花容失色,用力挣扎,但她哪里挣得脱,别看这大爷一副病痨鬼的模样,但卖唱姑娘恐慌之下,总是挣扎不开。 “大爷,我们祖孙俩都是良家人,为生活所迫,唱曲糊口,请大爷高抬贵手,放过小的吧。” 这大庭广众之下悲催的一幕就这样真实地上演了。我看魏钊这死人妖的弟弟眼睛都开始放光了,看来这样的事情平时这小子没少做。而曹称倒有些愤懑,看样子这人倒还是一个正直的人。不过他看我没什么反应,他当然不敢造次。 这大爷的手已经不满足于只拉小娘子的手了,他一把把小娘子拽了过去,小娘子重心不稳,跌跌撞撞的跟着大爷回到座位上,另一只手已经捏上人家的脸蛋了。 强抢民女这样的事情发生有一个必然条件,那就是这个民女得具备某种吸引人的姿色或者气质,能勾起别人想要调戏一下的欲望,试问,如果一个腰和胸一样粗的女人在你面前,任凭你摆布,你会有想要摆布的想法吗。 我看这个卖唱的小娘子十四五岁的样子,眼睛很水灵,整个人透着一股秀气,虽然穿着上稍显朴素,但任谁一看都知道,只要稍微打扮一下,肯定能把自己家里的三妻四妾比过去,这才能让男人产生强抢的念头来。 看样子,我应该劝这个小娘子回去用锅底灰把自己脸抹成张飞再出来。 我被这个大爷旁若无人的态度折服了,我想你终归不至于就在这酒楼之中撕开人家衣服吧,所以,我还准备观摩一下。 “小娘子,你只要乖乖地给我喝下三杯酒,本大爷就不为难你!” 谁要相信他的话,谁就是蠢猪。因为他的手下已经把那个老大爷反解着双手按住了。 “大爷,小的求求你,放过我孙女吧,她还小,她什么都不懂,这酒小的喝吧。” “你他妈什么东西,你喝。赶快喝,让本大爷高兴了,晚上大爷还能让人更加心花怒放。” 刚开始还只是调戏,现在已经上升到强抢的高度了。 “求求大爷,饶了我孙女吧,”老大爷已经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了。 不知道小娘子想到什么,居然就端起了酒杯喝了一杯,不过她的下一步动作,让我着实吃了一惊,她因为距离该大爷很近,嘴里的酒居然被她全部给喷到了该大爷的脸上。 这下这个大爷恼羞成怒了,狠狠地一巴掌打到了小娘子的脸上,顿时五条鲜红的指印,小娘子嘴角也溢出了血迹。 “他妈的,给我把她拖回去,把衣服拔光,大爷我今晚就看你能列到什么程度,把这老头的腿给老子打折了丢大街上去。” 随着他的吩咐,他手下的那些爪牙们开始行动起来了。 我觉得这已经变味了的调戏良家女子的游戏没什么意思,虽然我是不可一世的二世祖,但还是懂得怜香惜玉的,于是我中气十足地大喝一声,“住手!” 虽然我果断的出言阻止,但老大爷还是挨了几下拳脚,而小娘子也已经有几处衣衫被撕破了。 这个大爷见我居然出言阻止,恶狠狠地盯着我,“他妈的活得不耐烦了!连他们给我一起拿下!”他可能看我似乎也应该属于好欺负的行列。 我看这个病痨鬼带的家丁也差不多近二十人,但我初步估算这些人的战斗力并不高。 就在我出言阻止的时候,我转身让魏钊下楼让手下人做好准备,不过,没我的吩咐就先别上来了。 我这样做有两个目的,其一,我想看看曹称的战斗力如何,也想检验一下我自己这几年的苦练有没有取得更大的进步。其二是不想过早的暴露出我的全部实力,不然这游戏太过压倒性的优势也不好玩。 对方二十来人见我们只有两个,也都跃跃欲试,都想在主子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我对曹称说,“曹大哥,你能应付过来吗?” 曹称也一直盯着这些人,回答道,“王爷靠后,问题应该不大!” 我想也是,一个禁卫军的千户将军,不可能连这十几个恶仆都收拾不了,我也就不打算出手了,依然纹风不动地坐在凳子上,等着看一出好戏了。 尽管见我们有恃无恐,但对方依然认为他们人多势众,根本没把我们放在眼里,于是十几个恶仆一拥而上…… 有几个朝我奔来,看来他们认为我小小年纪应该好欺负,曹称负有保护我的职责,但这个时候他根本无暇顾我,有十多个打手把他给包围了起来,这并不像说的那样简单,三下五除二就能把十几个人解决掉。 面对这几个恶奴,我自保的能力是有的。 但那大爷对我一脸的不屑让我很生气,他虽然觉得这个大汉很能打,但他还是认为他已经稳操胜券了,我这是在找死。 我说过,我最见不得有人比我更嚣张,小子,跟王爷我比人多是不是。 我手脚上没停住,和几个爪牙展开了搏斗,那边曹称担心我的安危,有些一心二用。 这斗了几个回合我也觉得没什么意思,对方里面并没有练家子,看样子,我还是以人多取胜算了。 “魏钊,还在干什么!”我大喊一声把在楼下面按兵不动的魏钊给叫了上来,当然跟着他上来的还有我调戏民女时的资本。 那所谓的大爷,见魏钊带着一大群人噌噌噌上了楼来,脸色才开始起了显著的变化。而且他一看就知道这里面有练过的人,自己这些酒囊饭袋肯定不是对手。 果不其然,我这边的人没几下就控制了局面,结束了战斗,那二十个饭桶全倒在地上瞎哼哼了。 我到现在都还没有为难那个大爷,不过,我当然不打算放过他,我让两个军士把现在已经有些战战兢兢的大爷押到我面前,我不知道他下一句会说什么,会不会说,我爸是李刚。 “你要干什么?”他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我能干什么,当然是教训他了。 “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你爹是谁?” “我劝你还是把我放了的好,我爹可是李名臣!我要少了根毫毛,你肯定跑不了!” 我转身问曹称,“李名臣?是谁?” “兵部侍郎!” 我当然不会惧怕他爹是谁,他爹厉害能厉害过我爹吗! 我招手叫躲在一边的卖唱的祖孙俩过来,两人战战兢兢的过来,跪在我面前感谢我的救命之恩。 “小娘子,你恨这个人不?” “奴婢不敢,奴婢只是命苦!”小姑娘可能也知道兵部侍郎是个什么概念,她只不过挨了一耳光而已,伤害并不深。 “这样吧,他刚才怎么打你的,你就怎么打回来!不过我看你的力气肯定没他大,你就多打他几下,打到你解气为止,还有替你爷爷出口气!” 祖孙俩见我说出这么个报仇的方法来,更是不住的磕头,我知道他害怕,这兵部侍郎的公子,他这些平头百姓怎么敢得罪。 “小的,奴婢不敢!”我不由有些生气,我替他们出头,他们自己却不敢报仇。 在这个过程中,我见一个躲在角落地上瞎哼哼的仆人溜下了楼,我暗示他们让他走,我想他回去肯定是要搬救兵的,就算你把整个兵部搬来,本王爷还会害怕吗。 “李老爷,你看,这小娘子不敢打你,要不这样吧,我让我手下的人每人打你一耳光替她出气怎么样?” 李侍郎的公子一听,吓得七窍生烟,他宁肯让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打几耳光也不想让我手下这些凶神恶煞打。 “小娘子,我这可都是替你出气,你也替这位李大爷想想,他应该选哪一种!” “奴婢害怕!”小娘子说的是实话,她全身都在颤抖,水汪汪的大眼睛也充满了泪水。 “那还是让我的手下来帮你吧!” 那个李大爷可能抱着好汉不吃眼前亏的态度,急忙道,“我选让这位小娘子打!”他也看见了他的家奴已经回去通风报信了,可能也是先忍气吞声拖延时间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可人家小娘子怕你,不敢打你!” “小娘子,你打吧,本公子绝对不会报复你的!”他嘴上当然这样说,但心里却恶狠狠地想,待会看我不抽了你的皮! 这个时候我比他更加的有恃无恐,所以,我觉得这样的玩法很好玩。 “是啊,小娘子,你要不打,我可就走了,如果我走了,他要再对做什么,我可就没办法帮你了!”我知道我这样做完全是为了调戏人家小娘子,这样的调戏方法隐而不露,让人根本不知道我其实和这个李公子简直就是一丘之貉。 不过,我的这些手下没有在旁边哈哈大笑的帮腔,算是我和李公子的不同之处吧。 “奴婢真的不敢,公子就放过奴婢吧!” 越是看她有种梨花带雨的悲伤,我越兴奋,“曹称,我们走吧!”我作势要袖手不管。 小娘子一听我要走,赶紧吓得不住磕头。 “你有什么好顾虑的,人家都说了让你打了,而且有我在,你怕什么,你到底打是不打!” “奴婢……” “别磨磨蹭蹭的了,本爷现在心情不错,你要是违了本大爷的意思,刚才这位李公子对你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本大爷一样做得出来!”我这个又当好人又当坏人的表演,我感觉十足的过瘾,简直到了随心所欲的境界了。 祖孙俩不敢相信地看着我,他们以为今天遇到救星了,没想到我居然也这样对他们。 还有那位李公子,居然也用不敢相信的眼光看着我。 “怎么,本王爷做事还要让你们猜透了!”我心里一阵偷笑。 这小娘子见我不过十三四岁的样子,居然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着实让她吃惊不小,我想她肯定有一种刚脱离狼爪又入虎口的感觉。 不过,她有看我阴晴不定的脸,根本不像一个丧心病狂的无赖。 “你到底打还是不打啊,你要不打,我就把他给放了啊!你就等着人家找你算账吧!” “啪!”一声响亮的耳光打在了李侍郎公子的脸上。 “不行,还得打,你这跟打蚊子有什么分别!”我虽然这样说,但见这弱不禁风的李公子脸上也红了一片,不管怎样,现目前我是救人的一方,对方是恶霸的一方。 “啪!啪!啪!”又是几声连续清脆的响声。 “这样不行,根本给不了他足够的教训,你们几个,每人赏他几个耳光,让他长长记性,没嚣张到我这个程度就不要出来强抢民女!”我吩咐身边几个锦衣卫! 这也怪这一向很嚣张的李公子倒霉,怎么就遇上我了呢! 随着我手下的人左右开弓,李公子的脸红了,肿了,然后一口鲜血,里面含着一颗牙齿。 我看着这个已经没有脸型的李公子,问道,“不知道李公子现在有什么样的想法,是不是会产生以后要再强抢民女的时候想起今天的遭遇的想法,然后就知道收敛点呢。” 这个时候楼下传来了一阵吵杂声,我想可能是他们搬的救兵来了吧! 不一会儿一群皂隶和捕快上了楼来。 看起来像头头的人见被打得两边脸颊都肿起来了的李公子,不由喝问道,“是谁,是谁在这里行凶打人!” 我看对方不过一个捕头,居然敢对我大声呵斥,不由有些好笑,看来今天这次扮猪吃虎的游戏算是演成功了。他难道没看见我手底下的三十个人都不像一般的家丁奴仆吗。 当对方看到魏钊的时候,脸色一下子惨白,我想这厮肯定认识魏千户。 “魏大人,小的不知魏大人在此公干,小的接到举报说这里有人打人行凶,原来是魏大人在办案,小的一时疏忽,还请魏大人恕罪!” “滚吧!”魏钊这个时候倒是表现出了一个锦衣卫千户应有的骄横和目空一切。 “小的告退!”这帮捕快来的快去的更快! 李侍郎的儿子刚见来了救兵还没高兴起来呢,却见他们屁都没放一个就走了!不由对我再看了看。 “别看了,你奈何不了我的,我看你这个人渣,真想再扁你一顿,不过你干的其它的好事我没看见,今天就不追究你了。但今天你敢在本公子面前嚣张,是可忍孰不可忍,让你长点记性,赶快给老人家和小娘子道歉,不然,你还会再掉几个牙齿。” 这姓李的本来还幻想搬来救兵,但见救兵根本不管用,一个照面就跑了,不由一阵绝望,赶紧朝已经站起来的老大爷和刚煽了他耳光的小姑娘道歉,“对不起,我一时糊涂,还望老人家和小娘子原谅!” 我见他的道歉虽然不够诚恳,不过终归我们也算属于一个系统里面的人,也就不好让他给他们跪下道歉了,赶紧让他们立马滚蛋! 这英雄救美的篇章终于告一段落了。 ------------ 第零四五章 好人好事 我当然不怕他们来寻仇,但这俩祖孙就不好说了,所谓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这北京城每天都在上演强抢民女的好戏,这看起来蛮漂亮的小姑娘怎么今天才遭毒手呢!看来这姑娘和我有缘! 这是我下的结论! “不知道这位老人家为何带着孙女沿街卖唱,是为生活所迫吗?” 老人家可能已经忘记了我刚才也说过会做出姓李的一样的事情来,毕竟现在的事实是我救了他们。 “孩子的爹娘死的早,老儿也老了,根本做不了别的营生,只有带着孙女以卖唱为生。” “怎么不寻摸个良善人家也让小娘子有个归属啊!” “唉,倒是有些老实人家找人来说亲,但孙女孝道,不忍心丢下老儿一个人不管,人家也不想接纳我这个累赘,所以,这事也就拖了下来。” “要不这样吧,我家里也缺丫环和门禁,你们就到我府上去做事,你看怎么样?工钱肯定能让你们把日子过下去,而且不会再有人敢打你们的主意了。” “还不快谢谢公子,你们俩这算是苦尽甘来了!”曹千户也在一边劝上了。 老人家和小姑娘有些面面相觑的看着我,去大户人家做丫环本来就是这些穷人家女孩子的宿命,无所谓拒绝或者高兴。 “怎么,信不过我,以为我真和刚才那位是一个德行吗?放心好了,我又不是要你们签卖身契,你要走随时都可以走!”我装作大义凛然地说。 “多谢公子相救之恩!奴婢愿意!” 小女孩姓冯,叫芷兰!我觉得这名字不错。蕙质兰心,要是把她打扮打扮肯定能入围我府上丫环姿色前五名。 我又领着这一帮人在街上逛了一圈,便打道回府了! 来到门口的时候,芷兰看着门楣上的三个大字,恐慌地看着我,“你是小王爷?” “不是小王爷,是大王爷,这府里可就我一个人说了算!”我哈哈一笑。 “大王爷?”芷兰有点不明白的样子。 “怎么,不像吗?” “奴婢小兰谢王爷救命之恩!” “唉,没关系,看来这救人的事以后我会经常做了,谁叫本王爷心好呢!走吧,进去吧,让他们给你安排些活干!” 大门当然是不能让这些下人随意进出的,他们有他们自己的进出通道,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今天玩了一天,有些疲倦了! 回到屋里休息了一会儿,妙儿伺候我吃了些点心,就对我说,“王爷今天是不是带了个小女孩回来!” “是啊,妙儿,你看着给她安排点事情做做吧。” “可是个迷人的小姑娘呢,长大了肯定能勾人心魄!”我不知道妙儿说这些做什么,难道她在吃醋,以她的性格,她肯定不可能吃醋的,虽然我和她早已经不是单纯的主仆关系了,但她终归还是有些身份上的鸿沟无法跨越。 “怎么?”我明知故问。 “那把她安排在王爷身边做王爷的贴身丫环吧!府里也没有小女孩,奴婢想王爷肯定更喜欢和小女孩呆在一起吧。”妙儿的语气让我有些不知所以起来。 府里确实没有小孩子,不知道我哥是怎么想的,明知道我是个孩子,也不给我挑几个小丫环小书童什么的。 看样子,我找冯芷兰回来还真的有预谋了。 可冯芷兰看起来可就比我大一些了,好在,我们也算是同龄人。可妙儿哪里知道,按实际年龄我已经三十多了呢。当然,在后世的记忆我依然保留在二十岁的时候,也就是说,我觉得我依然只是二十岁的视野和思维,再加上我这些年做小孩的心得,我觉得我有了一种暗含某种双重成分的性格。 晚上吃晚饭的时候,我和我母亲坐在桌子边,妙儿和芷兰以及王公公在旁边伺候着,我见这个芷兰梳洗打扮一番,果然判若两人,再加上她心头的阴霾消除了不少,整个人看起来就清爽多了。笑起来真的很甜美,看起来又乖巧又懂事,手脚还很勤快。简直是做丫环的极品,有这样一个丫环在身边随时可以让我调笑调笑,那感觉还真是美呆了。 我母亲在宫里的身份只不过是一个选侍,基本上没什么地位,老皇帝死后,他的那些女人除了极个别的留在宫里外,其他的大多数都被集中安置在一个地方养老送终,不管她是七老八十还是二九年华。 要知道皇帝享用过了的女人,别的男人可不会有机会靠的太近。在皇家的眼里,皇帝临幸过的女人就如同皇帝曾经用过的夜壶一般,随时可以丢掉,但别人却不能再染指。你敢用皇帝用过的夜壶尿尿吗? 所幸的是,天启皇帝待我真的不薄,本来我母亲刘选侍的命运跟大多数我父亲的女人一样会在某个地方老死,但我哥却让我母子一直呆在一起。 他可能是深知没有母亲的痛苦滋味的,他不想让我这个他唯一的弟弟怨恨他吧。 我哥的生母王才人死的时候也才只是一个才人,等我哥登基做了皇帝,就追谥他生母做了皇太后。 我母亲还不到三十岁,等我登基她依然还很年轻,我当然要让她当真正的皇太后,而不是死后追谥。 我母亲二十多岁就守寡,甚至在我父亲活着的时候就一直守活寡,这在后世过来的我看来,我母亲这半辈子过的太过苦闷。但我对此无能为力,别说这个世界上还没人敢跟我当后爹,我母亲可是已故皇上的女人,要皇帝的女人改嫁,那可是千古未有的事情。 但我真的想让我母亲体会一下有男人疼爱,呵护的日子是怎样的。 不过,我可不敢跟我母亲说。别说是皇上的女人,就是一般人家的女子,守节那可都是比生命更重要的事情。我这要是公然教唆母亲变节,那是国法家法不相容的了。 我觉得我愧对我母亲。可我更心疼我的母亲,年纪轻轻就要独孤终老,每天枯灯残照,三更寂寞,换了是我,我肯定受不了。 我看着在一边还有些因为陌生而战战兢兢的芷兰,我的初衷是要出去调戏良家妇女的,结果却演变成了英雄救美的好人好事,这是我始料未及的。 看来,改天再出去的时候,一定要下定决心不怕牺牲,找一个配我调戏的良家女子去调戏一下,作为信王,连强抢民女这样的事情都没经历一下,老了拿什么来充满回忆,拿什么来坐着摇椅慢慢聊。 怎么也得给史书留下一笔“年少无行”的罪证,这样才配我以后在煤山上吊的身份,哪用得着他们为尊者讳。 芷兰可能一时还没想明白自己的命运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我的女人,她不但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还能在人格上受到尊重。这后一点,普天之下,又有几个女人能得到。 当然,这一切却要从她做丫环开始,她可能以为她的宿命只是做丫环,其实,最开始我就已经打定主意,要纳她入后宫。不过,前提是她自己得愿意。 她现在的身份是下人,所以,她的头埋得很低,对她而言,我是至高无上的存在,我是信王,是皇上的亲弟弟,是随时都可能要她小命或者她的一切的主人。所以,她诚惶诚恐。但另一方面,我又是她的救命恩人,至少让她暂时的脱离了困境,至于是不是再一次羊入虎口,她不敢去想。或者说,她不想把我想得那么坏,毕竟我只是一个比她还小的小孩。 可她又怎么能够知道,我打量她的眼神完全是在欣赏女人的魅力,她还小,还不够成熟,比起我的妙儿来说,少了很多丰韵,但长大后的她又怎么能够脱离我的魔掌。 所以,在王府的家规里,我特地加了一条,对于犯错误的婢女,不准鞭打,如果第一次犯错就原谅,第二次罚饭,第三次关禁闭,第四次从哪里来回哪里去,如果签了卖身契的,就标价出售。再视情节轻重选择相应的处罚。 王承恩和妙儿肯定知道我这样做的意思,所以,对王府里的丫环,特别是和我年龄相仿,姿色上等的的丫环都关爱有加。当然,这是私下的,明面上,我要求王总管一视同仁,在生活和工作上给予这些处境凄凉,沦落给人当丫环的女孩们更多的关怀和照顾。 女人嘛,本来就应该获得一些疼爱。贾宝玉都说女人是水做的嘛,女人,不管躺没躺在男人身下,都应该不只是男人的附庸。 他们肯定以为我只是对这些女孩的身体感兴趣,其实,我一点也不介意她们的身份。因为在整个大明王朝,不可能找到跟我门当户对的人家。如果我作为一名王爷,未来的皇上,要找一名公主的话,那就只能去英国找维多利亚女王结亲家了。所以,身份不是问题。 ------------ 第零四六章 不学有术 因为我还小,许多大人能做的事情我就做不了,比如临幸临幸妙儿姑娘。而读书识字对我而言也已经不是必须的了。作为信王,作为皇上的弟弟,当然是不事稼轩,不知柴米。你要是让我拿一铁锹去锄地,一定笑掉整个明朝的人的大牙,从古至今也没听说过皇亲国戚下地干活的啊。皇上每年亲耕,那只是做做样子而已。 也就是说,生活中,别的小孩能寻找到莫大快乐的事情,我都兴致索然。 早晨起来,芷兰姑娘伺候我更衣,我眼睛就滴溜溜地盯着她看,看得她毛骨悚然,好像自己脸上有一条毛毛虫。 从我出生到当上信王,一直是妙儿姑娘给我穿衣服的,可今天妙儿姑娘为了我和芷兰的明天,特地出让了自己的这个特权。也就是说,我不会主动要求妙儿让芷兰来替她,我已经习惯于睁开眼睛的第一眼就看到妙儿纯真的面庞。 “芷兰,给本王爷唱个曲吧!你以后可得多展露笑脸,不然本王会不高兴的,在本王的府里没那么多愁容的事情。” “王爷想听什么?”芷兰现在明显已经进入了角色,她的角色就是我的丫环,既然是我的丫环,我叫她做什么她就要做什么。比起那李公子来,我的境界是不是不知不觉的又上了一层。 “十八摸!”我无耻的笑着回答。 “王爷,”芷兰有些慌乱地看着我,好像我不是一个十岁的小孩,而是一个三十岁的恶魔。 “好啦,骗你的了,本王小小年纪,也不好那些东西。你就唱一个你拿手的,唱的好,本王有赏!” “那,芷兰给王爷唱一个《明月几时有》吧!王爷觉得如何?” “呵呵,芷兰,你是不是欺负本王年纪小,不知道有苏轼这么一个人是吗,别说《明月几时有》这么简单的词,就是你把《赤壁赋》,《后赤壁赋》给我唱出来,我也能欣赏的了。” 芷兰听我这么一说,也就不再言语,清了清嗓子,开始婉转地唱出了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 在后世,听苏轼的这首词,我喜欢听王菲唱的那个版本的明月几时有,有一点古典,但更多是现代的曲风。听起来悠扬而意境高远。 古时候唱词的唱法大多失传,所以,关于古代的音乐到底是怎么唱出那些词的,还有很多未被发现的现象。所以,听芷兰唱《明月几时有》,我有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这种音乐的路数是我不熟悉的,虽然只是清唱,但也着色于曲调,苏老先生有时候喜欢自己给自己的词谱曲,不知道芷兰唱的版本是不是就是苏东坡自己谱的曲,跟王菲唱的截然不同。 一曲堪堪唱完,我这个唯一的听众就热烈的鼓起掌来,甚至上去拉着她的手,索要签名,她可能觉得我一个堂堂信王,去拉一个丫环的手,有些不知体统,但她小脸虽然通红,但并没有挣脱。在整个信王府,我的权威是不容置疑的。我想拉谁的手就可以拉谁的手。 “芷兰,你唱的太好了,我听了你的歌声,我突发奇想,也想唱那么一唱,你听听我唱的如何!” “王爷也会唱曲,唱小曲这些可是下贱人的事情!”芷兰刚来,根本还没摸清我的脾气,在我的眼里,何来下贱之说。要知道在我们那个世界,优伶可是社会地位很高的人,除了像我们这样的二世祖,基本上也就那些明星当道了。当然,在我们这些二世祖眼里,长得漂亮的女明星和女大学生一样,只是作为女人而存在的,至于她们歌唱得好,还是戏演得好,我并不关心。 “你是不知道,这十多年,我是怎么过来的,唱曲这样的小事当然是难不倒我的!”虽然我会的乐器不多,也就吉他而已,但我会唱的歌不少。 我也不管芷兰若有所思的表情,开始唱了起来,王菲唱的这个版本被很多人翻唱过,我也不知道王菲是不是也是翻唱的,反正我比较喜欢这个版本的曲调,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 虽然我极力像要去模仿王菲,但我终究是男的,而且还只是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唱的是有些童音,有些不伦不类,但还是让芷兰听的目瞪口呆。那表情好像是看到玉皇大帝现世一样,或者看到的不是玉皇大帝而是妖魔鬼怪。 “王爷,您这是什么唱法,奴婢从来没听过!” “你没听过的多了去了,你要都听了你就是王爷了!”我哈哈一笑,没有正面回答,我怎么好告诉她,这是后世的流行歌曲的曲风,跟现在这个世界的流行音乐有天壤之别。 “是啊,王爷会的奴婢肯定都不会!” “你也不用妄自菲薄,改天本王爷心情好的话,就教你几招!” “多谢王爷。” “小事一桩,不足挂齿!芝兰,你会什么乐器?” “奴婢会二胡,会琵琶,还会筝,会吹一点箫!” “吹箫!”我初听来,有些目瞪口呆。 “怎么,小王爷也会吹箫?”冯芷兰一本正经的样子,让我知道“吹箫”这个词在这个时代还没有别的意义,便马上掩饰住自己的尴尬,“哈哈,本王爷不会吹箫,不会!改天请芷兰给本王吹一曲如何?”我邪恶地笑笑。 “奴婢遵命。” “那,陪本王去给母亲问安吧!顺便找账房去领你的赏钱,本王今天高兴,赏你十两银子,可不要嫌少啊!”想到有一个美人亲口答应为我吹箫,我当然有些轻飘飘的感觉了。再说,我打赏她的十两银子应该不少了吧,按我母亲曾经在宫里的月度来说,再对比一下王府里丫鬟下人的工钱,十两银子基本上等于他们一年的薪俸。 “多谢王爷!” 我是一个没有架子的王爷,但在王府里,我说的话是说一不二的,即便是我的母亲基本上也不会否定我的话,这十多年来,我母亲已经习惯了和我相依为命,而且事事听我安排。 所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如今,我父亲,她丈夫,先皇朱常洛已经永远地离开了我们,我母亲觉得听我的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再说,别看我只有十来岁,但这十年来,在艰苦的环境里,我磨练出了别的是十多岁的孩子不曾有的成熟和稳重。当然,这是她们眼中的我和对我的评价,其实事实上,我从出生那一刻就注定了会以一颗成年人的心去考量这个童真般的世界。 “孩儿给母亲大人问安!”我去到母亲的卧房,母亲也已经起床并坐在凳子上喝妙儿奉上的清心茶。 “我儿上前!”母亲放下茶杯,笑着向我挥手。 我趋步到母亲身边,母亲爱护地抚摸我的头,我真想说,好一副母慈子孝图啊。这幅图要是发布到XX贴吧的崇祯吧里面,那批评崇祯的声音是不是就会少很多,虽然我是亡国之君,但正如我死的时候说的那样,朕非亡国之君,臣乃亡国之臣啊,所谓百官误我。 虽然我受的教育很好,但我也不敢打包票说什么,治大国如烹小鲜。所以,我一直在学着怎样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皇上。但毋容置疑的是,做事先做人,事母以孝是做人最最基础的道德标准。虽然有些时候,我对这个母亲的身份总有点似是而非的感觉。你要知道,我心理年龄已经三十了,而母亲的真实年龄都还不到三十,你让我如何认一个比自己小的人为母亲呢。可事实上,我的这副身体确确实实从她体内诞出,她是我母亲又是不能更改的事实。 我母亲总是有一种忧愁无法抹去,不过,到了信王府,我母亲感觉好多了,远离了那个无情无义的牢笼,是个人都会感到解脱。 我看到母亲甜美的母爱笑容下那点不能抹去的悲伤,我觉得,我应该带母亲去外面走走,去看看我大明的万里江山,紫禁城那巴掌大的一片天不能永远遮挡着我母亲的目光。 但我要如何做才能达到目的呢。别说一般的妇人足不出户,我母亲作为先皇的女人,现在的寡妇,那只能是把自己锁在的房间里面,有想去外面看看的心思都是不道德的。 我母亲要做的是应该清心寡欲。 ------------ 第零四七章 清心寡欲 在我看来,清心寡欲是不可想象的。虽然我知道母亲这十年来的日子过的有多么苦。我甚至一度想给我自己找个后爹的,让我母亲真正的体会体会男人的疼爱和夫妻间的幸福甜蜜。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我一直希望在物质上让我母亲应有尽有,可是,我一个十岁的小孩,花的钱都是哥哥给的,而且我们当时身处深宫,即便有钱,买点什么也是很不方便。 而现在,我们算是获得了最大程度的自由,我成了信王,虽然呼风唤雨不太可能,但在北京城这片城墙内除了不是抢我哥哥皇位的事情外,我基本上无所不能了。一年十万亩的岁入,我觉得钱虽然不是多得花不完,但让我母亲随便花却是能够的,我现在的日常消费除了吃饭外就一点衣服钱,吃喝嫖赌,我还一样都没学会,而且也还没到给女孩买胭脂水粉的时候。 一年几万两白银,该怎么花呢! 我觉得,除了用来购买军火外,似乎没地方花。在后世做惯了二世祖,这个世界的各种奢侈生活在我看来淡而无味。要真像石崇一样奢侈,我的条件又不是很具备,所以,干脆点,我还不如过平淡点的生活,一日三餐而已,正所谓,家有万担,日食一升。 所以,每次外出,我都带着妙儿给母亲买很多东西,各种首饰,漂亮的衣服,各种胭脂水粉,我一直想把母亲打扮成一个入世的LADY,而不是一股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气质。 可母亲说,我的父亲也就是先皇殡天还不到三年,我们应该给他守孝。话说,我对这个先皇并没有感情,即便有,作为后世来的人,三年守孝的规矩在我看来,也是骗人的把戏。要真是这样,每一个皇帝死后,当儿子的就应该守孝三年,这三年国家就不应该有皇帝。可事实上,旧皇帝一死,在旧皇帝还没有冰冷的尸骨边,新的皇帝踩着别的竞争者的血迹就继位了。 但我的理论无法说服母亲,母亲这几年一直保持着一颗毫不动容的心态,真的是做到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境界。我买的衣服,首饰,化妆品都被她收藏了起来,有的分发给了这些丫环。害得我每次想给妙儿卖点东西,她总是会说,老夫人已经赏赐了很多东西给她了。 今天,母亲又告诉我一个突然的决定。 “小五,母亲想在王府里修一个佛堂!”母亲看到儿子的快乐马上就转移到对释迦牟尼的崇拜上去了。 “母亲,为何?”我本想给她解释解释,佛本是统治阶级愚弄百姓的手段,我们作为统治阶级是不应该受到自己的愚弄的。 就好像我们后世PARTY告诉我们,共X主义是我们大家的奋斗目标,但他们却从来都只顾眼前的权钱,而不是妄图把人民带到幸福的未来美好生活。 不过,作为二世祖,说出这话来有些又当婊X子又立牌坊的感觉,但我无所谓了。 “我儿,为娘想替我儿祈福!母亲打算在佛堂里吃斋念佛,祈求来生。” “母亲,不是我说你,清心寡欲是对的,但也不用到这个程度,咱们好不容易有了点自由的日子。我不是要宣扬及时行乐的消极思想,但该吃吃,该睡睡,才是人生常态。我知道你这辈子过的清苦,但这样消极避世是不对的,我不会相信有什么来生。但是,如果我告诉你,我的来生是什么样子的你会信吗?作为一名王爷,我虽然不能满足你所有愿望,但总不会让你把自己关起来,你还不到三十岁,难道就打算看破这个世界了。”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母亲过的苦,但我从来没在她面前提起过,而且母亲也从来都尽量在儿子面前掩盖这个事实。 在传统文化的压制下,我不太可能给自己找个后爹,就算我想,我母亲也不会答应的,但我也不会答应我母亲就这样把自己禁锢在一个小小的佛堂之中。 但是,常规的让我母亲排解心中忧愁的方法又不管用,我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想起来都头大,但母亲今天却把这事提了出来。 我和母亲还在为这事争论,妙儿知道自己不应该站在任何一方,所以,她叫芷兰先出去,给我们端来了早饭。 我和母亲各自默默地喝了两碗莲子羹,吃了两团糕点。我不知道如何说服母亲放弃心中的想法。再怎么说,她的理由我不能反驳,她是在为我祈福呢,要是我相信来生,如果阻止母亲给我祈福,我是不是还得在煤山上吊死呢,如果有了母亲的祈福,我的运数和整个大明的运数会不会发生彻底的好转。 如果母亲要在信王府里修佛堂的事情和整个大明王朝的国祚起了某种联系,我还怎么去阻止。 “我儿,母亲看着你渐渐长大,母亲也就没有了别的奢求,只求你能万事平安。”其实,我早就知道,除了我这个我母亲唯一的牵挂外,我母亲的心已死。 要是照这个情况来看,母亲肯定还有很多寿数,要是二十年后,我却死在了她的前面,她又会作何感想。想到这一点,我觉得我不应该再阻止她,我应该尽量去满足她的心愿,如果祈求儿子平安是她唯一的心愿的话,我怎么能不答应她呢。 “好吧,母亲,我们一人做一个让步,修佛堂可以,你要吃斋念佛也可以,但不可一年四季都如此。这些事情只要心诚则灵,只要你真心地祈求,我想佛祖是会知道的,形式反而并不显得特别重要了。我的意思是说,你一个月一半的时间用来吃斋念佛,一半的时间还是用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吧,我不想每天只能在阴森的佛像面前才能见到你。我还没有享受够咱们母子之间的天伦之乐。”我突然变得凄凄怨怨,泪水涟涟,我母亲终究是心疼自己的儿子,如果自己真的把自己一年四季都关在小佛堂里面,那自己的儿子一个人又该怎么过这些日子。 我母亲点点头,表示同意。 我一听母亲同意了,也就破涕为笑,依偎在母亲的膝下。 我不是营养师,但我也知道营养应该均衡搭配,如果一年四季都只吃一些青菜豆腐,没有肉食,我怕我母亲的身体吃不消,这才是我最担心的。如果不是这个因素,我当然会努力满足我母亲的任何心愿。 我说过,我不是营养师,所以,根本不能为打算只吃素食的母亲搭配出合理的饮食结构,我只知道要全面获得营养,能吃的东西都应该要吃点,人本来就是杂食性生物,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人更杂食的动物了。 所以,我不能让母亲长年累月只吃一样东西,要不然,我自己一个人吃山珍海味也没滋味啊。 于是乎,修佛堂就摆上了信王府最急需办理的大事日程表。 ------------ 第零四八章 佛由心生 总体上来说,有明三百年,基本上没有佛道之争,老朱家也出了那么一两个信道的皇帝,还为炼丹而丢了信命,但扬道抑佛的事情没有过。佛和道都在各自的轨道上发展着。 佛修来生,而道修长生,所以,中国的皇帝更多的是信道而不是信佛,但凡出了那么一个两个信佛的皇帝,也是昙花一现,正应了那句诗“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 如果自己能够永世不灭,那修来生就没有任何意义。而长生和来生对皇帝来说会有根本的不同。生命也许可以再次轮回,但皇帝的皇位却不会随着自己一起重度来生。如何才能把皇位牢牢抓在自己手里呢,那就只能是长生。只要自己永远活着,那么皇位永远就会在自己手里。 而普通百姓信佛而不信道的理由也在于此,没有比这世更糟糕的了,所以希望来生托生到一户好点的人家。如果修了长生,自己一辈子都这样吃苦受穷,又有何意义。 所以,对皇帝来说,长生是无法企及的奢望,而对劳苦大众来说,长生就是一场噩梦。 如果一个明朝末年的人活上几百年,到了我们那个世界,他会不会觉得,原来长生也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他肯定不会想,我当时要是死掉,来生直接来到这个世界多好。因为,他的思维有限,在他心中的来生世界,肯定也是在皇权的昭彰统治之下,他的愿望只不过是想让自己的佃户身份变成小地主或者只是一个自耕农也就足够奢望了。而不会去想象,要是这个世界没有皇帝,没有地主会是一个什么样子。 我母亲不是皇帝,她也不会预知到我会当皇帝,所以,她为我修来生是极其善良的愿望。她可能希望我来生不要托生到帝王家,帝王家看不到一点点温情,可我又怎能告诉她,我有过我自己的来生,那里的幸福生活是她不能想象的。如果我还保留前世的记忆的话,我真希望自己就是那个在煤山上吊的倒霉皇帝,托生到几百年后一个二世祖的身上,让他为所欲为地做了二十年皇太子,然后又再次托生回到几百年前的自己。 这样就完成了一个轮回。 我真是这样想的。 可没法用事实来论证。因为没有事实。 我把修佛堂这个事情交给了妙儿,虽然妙儿认识一些字,但要她当账房也有些难为她,所以,整个王府里的收入支出,我并没有让妙儿总负责。 在我给他们开的薪水并不低的情况下,要是还胆敢贪污本王爷的钱,那么我是不会原谅的,我实行的高薪养廉的策略可不能白费了。 只要他们不认为我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屁孩什么都不懂就对了。 信王府寸土寸金,每一块地方都物尽其用了,但这么大一个王府,作为主子存在的人就只有两个――我和我娘,在我看来,这就是空旷的标志,虽然我无论走在王府的哪个地方,总是会有一些丫环佣人弯腰给我行礼。 倒底是这些下人的王府,还是我的王府,可作为游手好闲的王爷,大多数事情我不能亲力亲为,所以,这些下人比起我这个王爷,更有存在的必要,要不然,整个王府必然污秽横流,不堪入目。 所以,王府谁都不能少。少了我,王府就不能叫王府,少了这些下人,王府就只能成为猪圈。 王府里并没有供奉祖先排位的房间,我的那些列祖列宗我得在太庙里去祭祀,所以,对于如何选址,我有些拿不定主意。 最后,综合了母亲的意见和整个王府的布局,我决定把王府北边的园林圈出一块地出来,列为王府的禁区,园林里绿树葱茏,还有一大片池塘,这的确是一个修生养性的好地方――当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北京城,也只有这样的地方能稍微让人心旷神怡。 因为池塘里有一块小岛,小岛上原来有一个凉亭,我决定把凉亭拆掉,给母亲修一个别院,当然,主要还是为了修一间供奉释迦牟尼佛的地方,好在,母亲的要求并不高,她并没有要求我塑上如来佛祖,观音,文殊,普贤,地藏四大菩萨,八大金刚,五百罗汉,不然,我这个王府就成了如来佛祖的灵山大雷音寺了,我当然是住持,也就是如来佛祖。 但我一点也没打算四大皆空,我想吃世上最好吃的食物,我想临幸世上最漂亮的姑娘,我想做世上最有权力的人。如果我做了和尚,就只能每天青菜萝卜,连个人生理问题都只能去找另一种四大皆空的人,佛把她们叫做比丘尼。那样的话,活着有什么意义。 事实上,母亲让我塑的菩萨是大慈大悲的观世音。在佛教经典里面,观世音是个男儿身,不知道传到我们中土的时候怎么就成了一个女儿身,而且还有不同的化身。就我所知,最迟也在吴承恩写《西游记》的时候。 这个工程,在我看来跟修紫禁城一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比起我来,母亲更关心工程的进度,从选址到设计,到各种建筑材料,再到寻找工匠,母亲都全程参与。我将这事告诉我哥哥,我哥叫来了负责整个紫禁城的布局和房屋设计的罗林,罗大师傅为我的佛堂设计房屋造型。 这个罗林祖上全程参与了朱棣营造紫禁城的工程,而且因为工艺精湛,他们世代奉旨负责皇家建筑工程的修葺和维护。如果从成祖起,就给这家人一间公司,那么他们家就成了拥有三百年历史的老牌建筑设计集团了。据这个罗林讲,整个北京城,但凡有一点皇家背景的地方就少不了他们家族的影子。 就是我这个信王府,罗家人也参与了设计和施工。 既然如此,我想他们轻车熟路吧,把工程交给他,我也放心。三百年,这家人是值得信任的,要不然,中间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被皇上抄家灭族。虽然说,他们家族是我们大明王朝首屈一指的建筑世家,但在皇帝眼里,他们家不过蝼蚁,属于被呼来喝去的对象,根本是不可能有任何权利可言的。 这个工程也非一朝一夕之功,我让妙儿陪着母亲全程监控,在合理范围内给工匠们提高点工钱,但如果发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的话,绝对不轻饶,在我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作用下,整个佛堂在慢慢的成型。 我也没打算把它建城世界第八大奇迹,所以,我母亲点头,我就能满意。我母亲一直以虔诚的态度来对待佛堂的修建,在这期间,母亲的爱心得到了很好的体现,那些工匠们肯定很少遇到这样和蔼的东家,都在努力地想要以最好的成绩回报我这个信王殿下。 我没有让他们觉得给王爷家干活就必须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这样的话,他们的技术很难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我时常告诉他们,如果做得让我和我母亲满意,奖赏是少不了的。 好在,许多工人都在紫禁城里面干过活儿,这点阵仗相比而言,就是小儿科了,用罗林的话来说,保证圆满完成任务。 ------------ 第零四九章 香山春情 别看我只有十二岁,但我信王爷的派头已然十分十足了。可惜我不爱遛鸟,斗蛐蛐,或者飞鹰走狗,什么吃喝嫖赌之类的事情,我觉得我也还没到应该娴熟的年龄。那么,作为不事生产的剥削阶级的王爷来说,就剩下一件事情可做了,那就是整日在街上游荡,发发王爷的威风,看谁不顺眼就叫锦衣卫和家奴上去教训一顿。 作为正面人物的我,现在干起了反面NPC才做的事情,不过,我认为这情有可原。没人管束我,我又无法无天,而且,根本不想坐在家里读书,那些四书五经,八股文章,我认为比女人的裹脚还臭。虽然,我过去,未来,还是现在,都只能用略懂些知识来形容,那些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名家大儒之类的称呼跟我无关,但我也不想学那些有用的,无用的教条主义经验。 再说,我又不考取功名,作为一名王爷,当然是没有必要去考什么进士的,说出去也只能让人笑掉大牙。而且,我也不准备做那种出口成章的翩翩佳公子,我认为真性情的男人更能讨女孩子的欢心。 虽然我不怎么会作诗,但要我背上几首我还是会的,“床前明月光,地上鞋两双…………” 作为王爷的我看来,这些都是雕虫小技。不过,作为后世过来的二世祖,你认为我只会这些就有点笑掉别人的大牙了。 而怎样作威作福,把王爷的威风发挥到极致,我认为才是我目前应该做的,好在,前世的经验加上这世的体会,使我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感到特别得心应手。 我不得不承认,春天是个好季节,和风习习,正是我辈去北京城的大街上猎艳的大好时机。那些千金小姐,养在深闺,总希望在春天去看看祖国的大好河山,当然,更重要的是看看这个世界所谓的“另一半”,到底会是怎样的状况。母亲总是对自己说,将来也是要嫁人的,但自己对所要嫁的人一点印象也没有,最少也该有一点初步的认识才行啊。所以,北京城的春天里,到处是莺歌燕舞,小姐带着丫环,少爷带着书童,多少郎才女貌的故事就此上演。 说不得,我也想要掺合掺合。 我做信王的日子还不长,在整个北京城的纨绔里面还没有打出影响力,虽然我极力想要高调,但在别人看来,我还是装逼的嫌疑更大一些。 母亲和我带着妙儿,曹称,一应跟班,偃旗息鼓地往城外走去,这有个名目,叫做踏春。 如果我说春天是动物发情的季节,你一定要说我低俗,恶趣。但我还要加一句,人也是动物的话,你就没法反驳我,除非你不是人。 所以,一路上,我看到的都是两眼放光的男人,和眼波流动的女人。谁能解那一番相思之苦呢。 那些平时在大街上调戏民女惯了的人,更是眉飞色舞,能遇到这么多千金小姐的机会一年就这么一两次,大家可都得把握好了才行。 我们去的目的地是香山。 可惜,红叶得等到秋天,不过春天也有春天的好处,一路鸟语花香,风和日丽,可不正是舒爽心情的好时候。 不过,作为大家闺秀,大多数时候都坐在马车里面,那些骑着高头大马,两眼放光的男人,最多就看看那些小姐家的丫环,以丫环的姿色来评判小姐的容颜。不时的,有些小姐掀开布帘,对丫环吩咐两句,这些公子哥也就来一个惊鸿一瞥,算是佐证了自己的评论。如果小姐被惊为天人,那么大家伙更是星光灿烂,要是小姐惨不忍睹,那么这些公子哥也就谈笑风生之后,寻找下一个目标。 在北京城混熟了的人也都知道哪些公子少爷,那些小姐太太是自己不能惹的。所以,遇到一些对自己左顾右盼的翩翩公子,那些小姐以及小姐的随扈也都不当一回事。本来,这个春来踏青的一个目的就是想要去寻找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虽然这样的几率很小,而且自己看得上的,父母还不一定就会同意,但不这样就会连一点机会也没有。况且,要是自己找一个门当户对的,父母同意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虽然婚姻从来都是父母做主,但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活得更幸福快乐一些呢。在满足自己的同时,也能满足自己子女,大家共赢,不是更好吗。 所以,对于春天踏青这件事来说,平时管教极严的家长也会少有的开明,有的时候更是全家总动员,一家人浩浩荡荡地去完成那个春天的约会。 所以,有的时候这个踏青甚至可以看成是一场民间的集体相亲会。 当然,我的目的要纯粹一些,踏青就脚踏实地地把自己的足迹印在祖国的青山绿水之间。 我母亲本来不想来的,但我说,据说香山上有个甘露寺,香火旺盛。但母亲说,那里虽然是个好去处,但现在正是踏青高峰,人员必定太过吵杂,只要心诚,何处皆是佛。而且,她还说,她不好掺合我们小辈的事情。 我同意母亲的说法。但我还是坚持让她和我一起来了,我说,既然何处皆是佛,那又何必独坐家中。我主要是想让我母亲出来散散心,这十多年肯定让她很是憋闷,出去透透气也是好的。 后世,我也去过几次香山,但那些非著名的景点,全部都是后世重建,据说大多毁于八国联军之手。而且,现在还是明朝,那些满清的遗迹还根本就不曾存在过。香山,也只是北京城那些公子佳人游玩的一个小去处而已。 开车一会儿就到的香山,我坐着马车,随从在后面跟着,一路慢慢悠悠,一副气定神闲的踏青模样,也花了我们一个上午的时间。 可整个香山也没多少可以到秋天红遍的黄栌树。在我的印象里,大概香山上的红叶确实应该在乾隆时期才开始栽植的吧,也就是说,现在这个年代,即便到了秋天,在香山,也欣赏不到像火焰一般海内驰名的香山红叶。 我当然不会觉得遗憾,沿途的风景足够令人心旷神怡的了。在紫禁城里禁锢了十多年的我,终于第一次如此亲密地接触大自然,我能不兴奋万分吗。 我差点就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了。 幸好,沿途的人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多,什么挥汗成雨,挥袖成云的景象倒是没有出现。在我的印象里,明朝人口不过几千万,京城也不过百万,远不像后世的北京城那样人满为患,区区北京城,上千万人口,到处摩肩擦踵的,何处说理去。 到得香山脚下,爬山的爬山,赏青的赏青,醉翁之意不在酒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大家都其乐融融地融入到这令人心醉的盛景之中。不管作为后世的城市人,还是作为这个时候的城市人,崇尚大自然的心情总是相似的,城市作为人口聚居区,绿色总是最稀缺的资源。 虽然我的信王府里假山绿水也有,但那总归有许多人为痕迹,混不如这浑然天成的美。 任谁都看得出来,这个王爷是相当的陶醉在这里的景色之中的。 这种景象应该作诗,可我不会。 “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这是我想到的,草包一样的诗。有蝴蝶在飞,有花瓣在飘落,有痴人的泪,有缘人的笑。 母亲始终坐在马车里,偶尔露出眼睛看看周遭的景色,所谓心静如水就是这个意思吧。这么美丽的大自然,居然也引不起母亲的兴趣,不知道她除了我这个儿子外,还有何欲何求。 我觉得我做人很失败,让母亲快乐的能力都没有,该是怎样一种愧对母亲养育之恩的心情啊。 ------------ 第零五零章 狭路相逢 到的目的地,母亲就不能不下车了,因为我们早上走的比较早,现在还正是欣赏风景的大好时间,我问母亲有没有兴趣去爬山,并去甘露寺烧烧香。 母亲点头同意了。 我留下几个人看着马车,带着妙儿和芷兰和母亲一起走在前面,让那些随从不远不近的跟在后面。 所谓风景虽美,也要有欣赏的眼光才行。 这个时代还严守着男女大防,一路上虽然不时有青年男女相携而过,但像我和妙儿挨这么近的却没见。那些谦谦君子和同伴的女子都保持着一个身位的间隙,彼此之间有说有笑,但都尽量避免让自己喝出的气发散到对方身体周围。 说实话,凭这些男女走在路上的状态,我根本没法分辨这些人彼此之间是什么关系。那种男人拉着女人的手,追寻着蝴蝶,一路小跑,留下飘渺的衣袂的景象只可能出现在琼瑶阿姨的里。这个世界,连夫妻之间都恪守着本分,说好听点就叫做相敬如宾,说得不那么中意的话,就是夫妻之间除了晚上睡在一张床上行夫妻人伦之事外,其它的时候,夫妻就如同陌生人。 不该说的不能说,不该做的不能做,如果在白天妻子多看一眼相公就会被认为不守妇道。 可我怎么可能被这些礼法禁锢,到了香山脚下,我少年的心性就完全暴露了出来――当然,我装的可能性也有一些。 我拉着妙儿的手一路沿着弯曲的上山路往上爬,作为大姐姐,作为丫环,作为从小看着我长大的妙儿,已经完全了解我的品性了。任由我拉着她的手在这条盘山路上,留给路人的是一副诧异的图像,一个看起来像公子哥的人拉一个丫环模样的人,这景象确实不多。 妙儿婀娜的身姿和这无边的春色真是相映成趣,使人流连忘返,不但是我,连过往的游客都频频对我的妙儿不住回顾。那种狼子之心当真是昭然若揭。美女无论在什么年代都是稀缺资源,让人看两眼,我本没有意见,这说明我的妙儿有傲视群雄的本色。也说明王爷我英明神武,懂得消受美人恩。 这个年头,美女是生产力,但也是祸水。也是很多男人惹火烧身的缘由。我相信,大多数男人有种做鬼也风流的痴心,但我不相信,在美色和生命面前,会有更多的人选择前者。 这只能说明,女人只能作为男人的胯下之物,更是男人和男人之间竞争的标的物。男人和男人之间可以意气用事,但这个意气其实和女人无关。为了女人,或者说为了爱情,那只是一层皮,或者遮羞布而已。 我的那个心情啊,是很愉快的,养在深闺人未识,一任成名天下知(不要考虑原诗句是否一致了――作者),我堂堂信王,要是连拉一下丫环的手都不能,那我这个信王也名不副实了。 可惜没有相机,没有DV,不然这黯然销魂的美妙景象倒是能够永恒地定格在我们的记忆里和生活中,而不需要状似回忆般苦苦寻觅。 想起来,宁肯在后世做一个无忧无虑的二世祖,也不愿来这个世界做堂堂信王殿下。虽然相对应权力来说,他们有一致的地方,但相对应生活而言,做古时候的信王少了许多乐趣。 对现在的我而言,最大的乐趣居然成了和妙儿搞一些隐晦的不可为外人道的小把戏,其次,是去街上调戏民女。你没在古代做过纨绔你就不会知道这样的人生是多么的枯燥,我们是多么的需要刺激。 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电视或者许多纨绔的NPC总是喜欢吃喝嫖赌,仗势欺人,欺男霸女,因为生活中除了这些,你还能给他找到什么项目?圣贤书?NO,圣贤书只是进入朝堂的敲门砖而已,一旦进来了,圣贤书也就跟用过的卫生纸一样的结局了。对于当官的阶层而言,只有当官才是唯一有效的正途,农,工,商,那都是下贱的活计。 那还有什么,从戎?NO,当兵是那些没饭吃的苦哈哈才做的事情,边境天天在打仗,你不会知道自己哪天就成了敌人箭下亡魂,在家里做公子哥不好吗。再说什么为国尽忠,我就是国,我为什么要为自己尽忠呢。 所以,大家也别介意,我一天不正经,你很难在我们这个阶层找到正经的人,什么姓李(启铭)的,姓郭(美美)的,姓药(家鑫)的,姓卢(星宇)的等等,比我这个二世祖有名多了,我只是在东海小有名气,但前面提到的哪些,可是全国闻名,你认为他们正经吗! 在整个大明王朝,我现目前所认识的人之中,正经的也不多。我自认为已经算比较不正经了,但还有比我更不正经的。 他的出现,完全打乱了我愉悦的心情。 我和妙儿步履有些轻快,所谓春风得意马蹄疾就这意思吧。所以有些不太注意前方,加上这盘山的路有些弯曲,可能对方也有点不长眼睛,妙儿一下子和一个人撞了个满怀,我又一下子撞在妙儿丰满的臀部。 被一个女人给撞了,我们前面这个人可能还没经历过,而且还是这样一个美妙的丫环,虽然美则美矣,只是这身份也太低贱了一些,自己如此高贵的身份怎么能让一个丫环给撞了呢,况且差点让自己摔倒,出大洋相。 “大胆,走路不张眼睛啊?”公子哥还没说话,他身边的狗腿子倒耀武扬威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奴婢不是故意的!”妙儿也着实给吓着了,连头也不抬,赶紧的一味道歉。 做人必要的礼节是得具备,但作为信王最宠信的丫环,她怎么就没学会仗势欺人呢,我在妙儿的道歉声中,读出了妙儿的善良和真诚。 要是换了别家的丫环下人,狗仗人势的架子一出来,本来奴才的身份都会自我标榜为大爷的。不过,狗仗人势的人结局一般都很凄惨,特别是主子在特别非常的时期。 “道歉,道歉有用的话,我这些下人来吃素的啊。”该公子哥有些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我看他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唉,对美女都不能包容一点吗,虽然她只是个下人,但女人的地位是最容易发生变化的,那得看她身边的男人。换句难听的话来说就是打狗还得看主人呢。 “对不起,是奴婢错了!”妙儿低声下气地道歉,换回来的依然是恶言恶语,我看对方的人就差动手教训我的妙儿了。 我觉得我看不下去了,别人以为我就一小孩,可能早就吓傻了,其实,在这个世界所能遇到的事情都不大可能把我吓傻。我内心强大着呢。 我把妙儿拉在了自己身后,“这位公子爷,我的丫环已经给你道歉了,你还想怎么样,撞人可是相互的,如果我认为是你故意撞我丫环的,你以为如何?” “哈哈,哈哈!”该公子哥一通大笑,“我会故意撞她,一个屁都不是的丫环?” “是,她是丫环,但凭你的眼光,你不认为她长得很漂亮吗?你看了不心动?”为了证明他是故意的,我居然以这样的方式诱导他。 ------------ 第零五一章 冲冠一怒 见我说的头头是道,该公子哥居然开始抛开妙儿丫环的身份而打量起她的美貌起来。 撞了别人,我承认我们双方都有过错,但要是对方因为这个有什么针对我的做法,我觉得我不能底气十足地反击,因为我是堂堂信王殿下,得理不饶人或者无理取闹这样的事情不应该出现在我身上,我得给自己树立所谓的威信。 把话题转变到妙儿的美色上来,对方如果以此而对我冒犯,那我就可以不客气的把王霸之气加诸在他身上了。 别看妙儿是丫环,她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无可取代的,可这事对方不知道啊。 精明如吴三桂,他那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千古佳话,成全了陈圆圆祸国殃民的万年骂名,但他真的是为了陈圆圆而倒戈相向的吗。对男人而言,远有许多比女人更重要的事情,特别是这些英雄好汉。 当然,被披上汉奸罪名的吴三桂,似乎不太好用“英雄”来形容他,但他千古有名,总归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我不知道我的妙儿和陈圆圆比起来,优劣如何。但我相信,我会为了她冲冠一怒。 身边有个美女难道有罪过,这样的美女难道就应该关在家里,自己偷着乐,而不能让世人也向往向往醉卧美人侧的幸福生活。 跟在后面的家丁经过我的训练,都知道,我总是喜欢玩猎物,没有我的召唤,他们就当不认识我一样。我母亲却笑吟吟地看着我,她知道她这个儿子顽皮,有皇帝哥哥罩着,闯点什么祸也是应该的。年少无知嘛。 我倒想看看,为什么这么多的人要跟我过不去。虽然我的确是很无害,但我的女人可不容别人染指。 “小孩,把你这个丫环送个本少爷玩几天?就当你给本公子赔罪了。”对面那个公子哥不可一世的样子让我觉得蛋疼,虽然他口中的语气是商量的口吻,但任谁听了也知道,他不容我不答应。 不过,这人居然至少从表面上跟我来了个先礼后兵。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丫环本来就是一件能说话的物品,心情好,送给他玩几天又有什么关系。 “你难道看不出来,小孩我人很小,但不是很好惹吗?你觉得我这样心平气和地跟你聊天是不是应该叫做有恃无恐呢,要是换了别人,是不是见着你就会两腿发软啊?而我为什么就没有呢。”我觉得我的生活太过昏暗,总是在遇人不淑,总是在发生抢我女人的故事,好像,这是我存在的唯一理由,那就是费尽心机养几个美女,然后等着别人来抢。 “哈哈,这个世界本公子惹不起的人不多,但你明显不是!”该公子哥依然一副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 “我怎么就不是呢,你何以见得?” “小屁孩,毛都没长一根,我随便一根指头都能捏死你!”我不知道这个公子哥凭什么不把我放在眼里,但见他依然从容地握着折扇,姿态万方,让别的女人见了有一种一见倾心的奢望。 也许,这跟我要两个丫环无关乎人品问题。在这个世界只讲忠孝仁义,如果一个人恪守这四条准则,那他就是道德楷模,百世先师,足可以进名人堂。哪怕他成天吃喝嫖赌。弄两个连人都不算的丫环发泄发泄,那更是跟道德无关。再说,他说的是送,如果我真送了,把丫环不当人的也有我一份了。 女人嘛,除了用来发泄外,还能有什么用,除了家里那位负有母仪天下责任的发妻之外。 所以,路人对我们现在的状况简直置若罔闻,况且,人家说的送,而不是跟我抢。 有点姿色的丫环,在我们这些公子哥看来只值几两散碎银子。如果关系好,彼此之间互相送两个丫环娱乐娱乐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唯一不正常的是,我不认识这人啊。要是认识,而且很熟的话,你开口要我的丫环,我怎么好拒绝呢。既然不认识你,连等价交换我都不会愿意,更别说送你了。本王爷还差那几文银子不成。 “可是,这个丫环我都养了十多年了,我可是看着她一点点变成如今模样的,你说送你就送你,我心有不甘啊。当然,正如你所说,本公子毛都还没长一根,要留到以后把玩又怕早就年长色衰,这也是个问题。这样吧,你说,你拿什么东西来跟我交换?” “孺子可教,本少爷也不欺你年少,如此姿色的丫环,本公子府上的确少有,而且,本公子看她的确也未开苞的样子,这样吧,本公子给你100两银子,算是你这些年养她的柴米钱。” 妙儿见我居然和这个淫贼讨价还价的开始谈论起卖她的价钱来,不由脸色惨白。离开我身边,躲在了我母亲的身后。 我母亲握着她的手,示意让她放心,她的儿子她还不了解,他在逗那人玩呢。按理说,妙儿也应该明白我的心意,我怎么可能把她当货物一样出售。虽然我拿她开玩笑的确有些不对。但我认为无伤大雅。 “这位公子说笑了,100两银子,我家喂狗每天都不止这点钱。你如果愿意,我倒是可以以100两的价格卖你几条母狗,你反正只是发泄兽欲嘛,我想,我们家那条母狗不会在意你的那玩意跟公狗是不是不一样的。” 唉,当着这么些女人的面,说出这些污秽之言,我都有点脸红了。虽然我明明可以说得文雅一些。但他做的事,说的话,怎么能够得着文雅这样的词,我觉得说文雅的词都是在夸赞他。 那位公子见我骂他是条公狗,还禽兽不如,脸色气得红里透黑。见跟我打嘴仗也讨不了好去,就挥挥手,他那边的手下立即把我们围了起来。 这下,这件事的性质就变了,由最开始的自由交易变成了巧取豪夺,虽然大明法律规定丫环无人权,但好歹她也具有一定的私人物品属性。要强行让她易主,那就是抢了。无论古代,现在,抢夺他人财物都是一项罪名。 “呵呵,这位公子,不要恼羞成怒,买卖不成仁义在,我这人很愿意广交天下朋友。见你的眼光和我有一致的地方,我也不为难你,毕竟美女大家欣赏嘛,可是你要跟我讲武力,我怕你不自量力哦。”我优哉游哉的看着围拢的这群人。我的那些护卫还在后边作势待发。 “哼,小屁孩,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本少爷可不是好惹的。” “那你凭什么就认为本少爷我就是好惹的呢?”我一脸郁闷地道,居然敢骂堂堂信王殿下,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哈哈,凭什么,凭我爹是潞王!”那人见我一脸惊愕的样子,以为我吓傻了,不由猖狂地大笑。 “你最好别惹我们小王爷不高兴,不然……吃不了兜着走!”旁边的人终于开始帮腔了。 “潞王,潞王是什么东东?可以吃吗?”我一脸的不屑,潞王,我对这个潞王一点印象都没有。肯定不是神宗我爷爷的儿子,也就是说不是我叔叔,更加不可能是我父亲的儿子,也就是说,不是我兄弟。那么,这个潞王最近也只能是穆宗皇帝儿子那一系,那可跟现在皇上的关系远了去了。如果这个潞王是穆宗的儿子的话,那就是我和当今皇上的叔祖,不知道这个潞王的儿子是什么辈分。不过不管他是不是我们叔叔一辈,光是凭和当今皇上关系的亲疏,他就已经不可能跟我比了。 我父亲是我爷爷的长子,而我哥哥是我父亲的长子,也就是说,这个潞王如果是神宗的儿子的话,肯定不会超过四十岁。而眼前这个潞王的儿子,看起来不下二十五岁,比我哥哥大了好多。 “大胆,敢对王爷如此不敬,来人,给我拿下。”潞王儿子身边的爪牙开始发威了。 ------------ 第零五二章 跟我拼爹 我哈哈一笑,完全一副有恃无恐的样子。在这个世界上,我没什么好担心的。 “呆会儿你就会笑不出来了。把他们都给我抓起来,胆敢辱骂王爷,辱骂王爷就是辱骂当今皇上,你就等着诛九族吧!”潞王的儿子见抬出父王居然还遭到一顿辱骂,他如何不生气。难道此人是疯子,连皇家的人都不放在眼里。 我心想,诛我九族,有没有搞错。当今这个世上,要让我和我母亲人头落地,皇上也许有可能办到,只要他想。但说要诛九族,我敢打包票,没有人有这样的能力。这皇上可是我的亲哥哥,他当然也包含在我的九族之内。 除非是李自成打进北京城或者皇太极跨过山海关,不然灭我大明皇族的人就还没生出来。 ⑧ ○ 電 孑 書 w W W . T X t 8 ○. C c “这位小王爷,请恕我直言,我敢跟你打一个铜板的赌,即便我束手就缚,你也没地方诛我九族去。”我总是装出一副和自己年龄极不相符的成熟和冷静,在别人看来我是在装逼,在我看来,这逼根本就不用装。 见对方的人已经开始攻击,我的那些护卫也第一时间加入了战斗,各自找人厮杀起来。对方贵为小王爷,当然不会亲自下战场。 “我说,小王爷,敢跟我赌吗,我赌你抓不住我。”我浅浅的淡定的笑容,自信满满的,我的这些护卫可是锦衣卫里面的高手,你小王爷身边的爪牙不可能都是高手吧,而且,说实在的,我这边人数上还占优势。因为我怕自己在街上调戏良家妇女的时候战斗力不足,所以,我基本上走到哪里都带上三五十个跟班,那景象,也算是京城一景。 对方也没料到我这边这么多人,而且还在自己亮出身份以后找自己的麻烦,这就只能证明,这个人真的没有把堂堂潞王爷放在眼里。 “奶奶的,反了,不管你多了不起的背景,我一定禀明父王,让父王向皇上上奏,一定要杀了你。”小王爷有些气急败坏。 “冷静!小王爷,这个时候最忌讳心浮气躁,不要以为只有你有爹,咱们今天就来好好的拼拼爹如何?” 两边的手下还在殊死搏斗,我已经开始和这个小王爷谈判起来了,不就仗着有个爹吗,谁又不是没爹呢。 显然,我的话对这个小王爷产生了作用。他终于冷静地思考起来了,自己拿潞王的名头都吓不倒他,那只能说明对方爹比自己的爹更了不起。但是,在整个大明朝,比潞王名头还响的人又会有谁。 我不知道他为何这样不冷静,按说都二十好几的人了,遇到的事,经历过的风雨也已经够多的了,也许,在他潞王的地盘上,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唉,凭你刚才辱骂我的话,我让皇上剥了你家的爵位都是有可能的。不过,终归是一家人,我长在妇人之手,总是有一点妇人之仁。 谁家大臣敢如此对待皇族子孙。哪怕他权势熏天,那也都是咱皇家养的狗而已,虽说狗急了也会咬主人,但这条狗明显没有急。但凡精明的大臣,只要一听到王爷的名头都会客客气气的。但眼前这个小孩子好像是个例外。 他能是谁的儿子呢。 小王爷想破脑袋可能也想不明白,索性就把自己的身份全部罗列出来,看他是什么反应。 “我爹可是潞王,我爷爷可是先皇穆宗,你敢对我父王不敬,就是对先皇不敬。就是当今皇上,依着辈分都该管我叫一声叔叔,你又是谁,敢跟我拼爹。”小王爷想不明白,就只有出言询问。 “看样子,不告诉你,你今晚上一定睡不着了。好吧,虽然我不像你,有事没事就把自己爹挂在嘴边,但为了让你把心放肚子里,我就告诉你好了。你爷爷是皇帝,凑巧的很,我爷爷也是皇帝。” “大胆……”小王爷以为我是在取笑他。 “呵呵,我胆子一向够大的,不过,我还要告诉你的是,不但我爷爷是皇帝,我爹也是皇帝,我哥哥也是皇帝,你认为你能拼得过我吗?”我把我的身份和盘托出了,想看看这个小王爷的具体反应。我还是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提起自己的爹,我甚至都想告诉他,甚至我也会是皇帝,在七年以后。敢跟我叫板,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不过,这些话我也只是陈述了事实而已。 这个小王爷一听我的话,脸色起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是刚才那样一副志在必得的样子。他可能终于意识到‘一山还有一山高,’这句话的真谛了。 可不是咋的,他只有爷爷是皇上,父亲只不过是个王爷,哥哥只不过是个世子,瞧咱祖、父、兄三代都是皇上。 “你究竟是谁?要是敢胡言乱语诋毁皇族,我一定饶不了你。”小王爷看样子对京城的状况还不熟悉,至少,不认识我。 这也怪我,一般行事都太过低调,况且搬到王府也不久,在北京城认识我的本来就已经很少了。这出了北京城,我怎么看怎么像一个平凡人家的孩子,最多一个官宦子弟而已,哪能跟皇权沾上一点关系呢。 但人往往不可以用想当然的理由去判断他。 “本来咱们也都是一家人,别大水冲了龙王庙。你姓朱,我也姓朱,你爷爷是穆宗皇帝,我爷爷是神宗皇帝。你父亲是潞王,我父亲是光宗皇帝。按辈分,我应该和当今皇上一样称呼你为叔叔。现在,你可别跟小辈一般见识了吧!” “你是信王?当今皇上唯一的弟弟,信王由检。”潞王的儿子一脸的惊愕表情,好像一口吃了一条鳄鱼一般,现在总算是明白了过来。 “怎么,我不可以是信王吗?你看,你作为长辈,在自己侄儿辈面前,抬自己父王出来吓人,也就是咱们是一家人,要是换了别人,不笑掉对方大牙才怪。别动不动就抬自己的爹,有能耐靠自己的真本事使人心服口服。”其实,我又何尝不是想方设法让对方认识到,我是有背景的人,而且背景吓得死人。 作为信王,我和潞王其实差不多,他的爷爷,父亲,哥哥,也都是皇帝。但这个潞王的不是世子的儿子就没法跟我比了。 “我该称呼你一声叔父,咱们现在亲戚也攀上了,都是一家人,这架也不用打了吧!”我的那些手下当然明白对方是潞王的人,也就没有下死手。在我和潞王的儿子攀关系的过程中,对方的人基本上已经全被控制了起来。 听我这么一说,潞王的儿子才从惊愕中走出来,看到自己那些不成器的脓包居然全部都给打趴下了,脸上有些怒色,平时靠着这群饭桶倒也耀武扬威的,今天却如此不济。要是自己手下能打败朱由检的手下,还算是能挽回一点颜面,这下子,自己把父王的脸都丢尽了。 “一群饭桶,看我回去怎么收拾你们!”潞王冷哼一声。 我挥挥手,让手下人把他们全放了,都是些皮外伤。那群人灰溜溜地回到潞王的儿子身后。 “叔父,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你自己不审时度势,怎么责怪起下人来了,他们何其无辜。充当你的爪牙不成,还拿他们当出气筒。如果叔父有所不满,就冲侄儿来吧,您怎么说也是长辈,我虚心听从教诲就是了。再说,就凭叔父刚才对当今皇上的不敬之语,我要是禀明皇上的话,你还有机会回去收拾他们吗?” 这个潞王的不是世子的儿子,脸色由红转白,再转红,到了这个份上,他已经不能再拿我怎么样了,见我还拿话挤兑,威吓他,他如何受得了。 “本小王爷如何敢当,刚才多有得罪,还望信王殿下莫怪!”我知道他就必须得服软,不服不行啊。信王的招牌可只有当今皇上可以砸。 “不怪,不怪,我怎么会怪叔父呢,怪只怪我自己身边带着这么漂亮的丫环太过惹眼,不过君子不夺人所好,还请叔父理解理解。”溜了一圈,我们又回到最初的起点上了,我的妙儿。只要他服软,我也就大度的揭过此事了,至于我手下那些锦衣卫会不会回去给皇上写奏折,就不我能左右的了。唉,祸从口出啊,我心想,如果潞王因此获罪的话,我也就爱莫能助了。如果真是对皇上不敬的话,至少也是个贬为庶人。 见我好像混没当一回事一般,这个潞王的儿子莫名其妙的就放宽了心。好像我们真是一家人一样,我可以把你当一家人,但不知道当今皇上会不会把你当一家人。 “呵呵!”潞王的儿子尴尬地一笑,“既然信王殿下如此大度,改日本小王爷定当挑选几个丫头送到王府,以示赔罪。” “不用,叔父何必如此客气,你也知道本王现在年龄还小,毛都没长一根,要来丫环也只能当摆设,以后有的是机会,哈哈。今天能在这里偶遇叔父当真也是人生快事,本王现在肚子也在唱空城计了,要不就由本王做东,本王给叔父赔个不是,刚才也是本王年少无知。”我这是反客为主呢是怎么的,突然之间好像就对这个本家客气起来了。 这外地藩王不奉诏不能进京,这个潞王的儿子到这香山来干什么来了,难道只是为了跟我抢一个丫环吗。不过,这个便宜叔父既不是王爷,也不是王位继承人,所以,他来京城应该不算太严重的罪行。再说,这不还没进北京城吗。 ------------ 第零五三章 香山酒庄 这喝酒是人生一大快事,不过,我已经好久没喝酒了,这十多年来,我努力让自己的身体长得更结实,更健康,所以,基本上不怎么喝酒。酒色伤身啊,特别是我这具还处在发育期的小个头。要是图一时之快,使得我的个头永远定格在一米三,那我就成了《铁皮鼓》里面的奥斯卡了。 要是那样的话,我紊乱宫闱,当皇上的美梦那就只能泡汤了,谁也没有见过侏儒能当皇帝的,除非某岛国扶桑(参见《日本姓氏由来之武大郎篇――作者》),要当皇上,哪个不得天资俊朗,仪表堂堂,龙凤之姿。那九五至尊就该有九五至尊的样子。 见我诚心邀请,我的这个便宜叔父似乎不便回绝,索性就答应了下来。 经过这事一闹,我也没了欣赏风景的心情了,再说,现在的确饿了。下午的行程,那就到下午再说了。 我们找了一个状似当地向导的人询问了一下,得知在半山腰上有一家酒庄,规格颇为高档,我大喜,就叫人赏了该向导几两纹银,让他带我们前去。 因为我的这个叔父刚开始打了我的妙儿的主意,妙儿一路上都默默无语,好像在责怪我不该跟此人同行,整个事情就她是唯一一个受害者,作为弱势的女人,我没能很好的保护,是我这个做王爷的失职了啊。 但这些事情,我又不好跟她解释。当然,妙儿也知道,人家也是王爷的公子,那不是自己能惹得起的。即便有北京城这个小王爷维护自己,但他们皇家的事情,还真不好说,自己总之不过一个宫女,丫环而已。 按理说,这个潞王的公子,叫做朱常汶的,通过刚才的事情,应该对我很排斥才对的,但他一路上居然十分爱护我这个本家侄儿,倒是尽到了作为年长者的义务和责任。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暗自隐忍,害怕我真的把刚才的事抖给皇帝,那样的话,他可就有些吃不了兜着走,虽然或许不一定就能获罪,但自己终归跟这个信王和皇帝的关系要疏远一些。 唉,他肯定也在想,这天子脚下,自己堂堂王爷的公子都得低三分啊,要是在咱潞王的地盘上,哪能遇到皇上的弟弟啊,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这到了京城,自己的嚣张气焰看样子是得收敛着一点了。 终归是有一定的血脉关系,我也打算把刚才那些不开心的细节直接忽略。作为信王,他肯定不敢把我怎么样。而我,以仁爱治天下,当然对天下所有子民一视同仁,更别说我这个本家叔叔。 我一直以来,不管是前世的二世祖,还是这世的信王,奉行的都有一件信条: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不死不行。在大多数情况下,我把这信条恪守得很好。 虽然我是二世祖,虽然我是无恶不作的二世祖,但我一点也没有以欺软怕硬为人生乐事。不主动挑起事端才使得我不管如何出格总能全身而退。虽然我没有杀死过人,但打伤打残不计其数,我却活得好好的,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不管你信不信,我是信的。 也就是说,投桃报李也是我辈的良好风格。 所以,一路上,朱常汶安安分分地陪着我,我也就不再计较他跟我抢女人的行径。毕竟,女人,在他眼里只是货物。可我却恰恰不这样认为。 我想,在他以往的生活历程当中,抢女人的事情肯定层出不穷,但无一例外都会获得成功。他是谁,皇家的人,潞王的儿子,谁敢不给他面子呢。 仈_○_電_耔_書 _ω_ω_ω_.t x t 8 0. l a 可惜,他这次栽在我手里了。 我们还是找地方吃饭先。果然,在半山腰的一处平地上,依山修建了一片宅院,主建筑是一栋三层洋楼,居然有点西欧文艺复兴时代的风格。而且,在楼顶上居然立着一个惨白的十字架。 这是哪个外国传教士修的教堂吗,怎么还成了向导口中的酒庄了。 我叫住了在前面带路的向导,打算向他问个明白。 “老乡,这家酒庄难道是外国人开的?”我随口问道。 “这位公子爷,这家酒庄的东家实实在在是咱大明的汉人,不过前些年跟着从泰西那边来的什么传教士信了什么景教,他们说这个景教的神仙就是被钉死在那个木头架子上的。而且,我还私下听人说,这些信教的人不拜祖宗,不拜至圣先师。无君无父!背弃祖宗。如此大逆不道的妖人,居然还活得逍遥自在。”向导似乎看到了什么鬼怪邪说一样。 我认为,接受新鲜事物总是要有一个过程的,对于当下咱老百姓对基督教的不理解,我也表示理解。基督教在明朝的时候叫景教吗,我还不知道。 “哦,是这样啊,那多谢你了,妙儿,打赏。”我叫出打赏颇有点《武状元苏乞儿》里面周星驰在怡红院打赏龟公乞丐的派头。 “多谢公子爷!小的告退!”向导欢欢喜喜地接过妙儿递给他的几两散碎银子走了。 这里居然住着一个这个时候极其稀少的汉人基督教徒,而且还明目张胆地开酒庄做生意,还在这人流攒动的风景区,难道基督教在我们大明王朝已经公开到如此地步了吗。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c 算我孤陋寡闻了。 “信王殿下,我们进去吗?”朱常汶见我在大门边驻足观望,就问我,“要不要叫人来把这房子拆了,居然公开宣扬无君无父,那还不是公然造反。” “不用了吧,这可能只是山野愚夫的想法而已,我大明王朝兼容并包,信奉外国的教也无不可,本王听说前些年有一个叫做利玛窦的泰西人就很得神宗皇帝的赏识,这个利玛窦就是一个传教士。我还听说这个利玛窦死后就葬在了北京城,这可是外国人少有的殊荣啊。我泱泱华夏,连这点包容心都没有了吗?”外国传教士我就知道这么几个名字而已。 “信王殿下说的是!”这个朱常汶见我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居然有此见解,不由感到错愕,越发觉得我不容小觑了。 乖乖,这才哪到哪儿啊。 “走吧,我们进去!母亲大人,请,叔父请!”我彬彬有礼地让这些长辈先行走进庄园的大门。 庄园占地很大,在中央居然有一片果园,我在里面看到了苹果树,还有已经结果的葡萄,苹果树上面也挂满了青果这个时候的苹果好像还不叫苹果,而叫什么绵苹果,品种也跟我们后世吃的那种水果极为不同,口感各方面倒是要差了许多。果园中央还有一个水池,水池中央居然还有一个喷泉,这是我第一次在明朝的地方看到这种人工的喷泉。不得不说,这家店的主人实在是太潮了,居然引领了整个明朝的风气之先。可惜,他早出生了几百年,这个时期的明朝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地捆绑在每一个中国人身上,偶尔出现的那么一两个异类,结局总是会很凄惨。我不知道这个酒庄的老板为何无怨无悔,他不怕获得布鲁诺一样的结局吗,异端啊。是要进宗教裁判所,被烧死的。当然,在我们大明没有宗教裁判所,有的只是东厂和锦衣卫。不过,它们的历史作用有相一致的地方。 是什么让他信奉那钉在十字架上替人类受苦的基督的呢。不管前生还是今世,我都是一个无神论者,基督被钉在十字架后三天复活的故事,我是不信的,我更不信“神说,要有光,于是就有了光!”我不由对这个酒庄的老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 第零五四章 万有引力 我们一行几十人蜂拥而进,酒庄的伙计赶忙出来招呼,牵马的牵马,抬行李的抬行李。其实,行李根本不用他们来抬,我的那些手下可不是吃素的。 “各位公子爷,欢迎来到我们香山酒庄。”店小二热情地招呼着我们。 “赶快去给我们弄上几桌饭菜,记住,捡你们酒庄最拿手的上来。”不用我的吩咐,潞王的公子已经叫开了,说明在这件事上,他已经驾轻就熟了。 “好咧,几位客官请楼上请!”店小二弯腰鞠躬,把一条洁白的毛巾搭在肩上。 “不忙,我们先在下面呆会儿,你去忙你的吧!”我看到那青涩的苹果,突发奇想。 我想玩一个游戏。 “曹称,你去坐在那棵苹果树下!” 曹称听我叫他,不知道让他坐到树下去有何意图,但服从我的命令是他的天职,他二话不说,趋步上前,盘腿坐在了一棵看起来最枝繁叶茂的苹果树下,腰挺的笔直。 我赞赏地点点头,不愧是禁卫军的军官,一股过硬的军事作风。 我又扫视了一眼周围这些同样狐疑的以为我又要搞什么幺蛾子的军士们。 “你们谁会百步穿杨?”我问出这个问题就发现不对,我们队伍里面大多拿的是朴刀,根本没拿弓箭,我们本来也不是来打猎的嘛。 很多人都表示会,这可是一个在我面前露脸的机会,大家肯定会积极争取的。我朝一个长相魁梧中带着一点俊朗的年轻人招招手,他立马跑步到我面前,然后立定。 “你叫什么名字?” “报告王爷,小的叫胡瓜。” “胡瓜,好,就你了,去找酒庄的老板借一把弓来用一用!” “小的马上就去!” 不一会儿,胡瓜就拿着一把不算太精致的弓回到园子里,我不知道他是如何跟酒庄交涉的,但他要是摆的是我的名号,那我肯定饶不了他。 “胡瓜,你现在朝你们头领的头顶射支箭过去,不过,要瞧准了,一定要射落一颗苹果,而且还得让这颗苹果砸到曹千户的头上,你能办到吗?” 我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有一颗苹果砸到曹称的脑袋,而不是为了展示胡瓜百步穿杨的神技,所以,我让胡瓜站的地方离那棵苹果树远没有百步。 “能!”胡瓜其实有些为难,他弄不懂我为什么要让他这么做,而且,那苹果砸的可是曹千户的脑袋,他在平时可不敢这样造次。不过,这可是王爷吩咐的事情,自己敢不从命。 胡瓜拉弓上弦,调整了一下状态,眼睛就在曹千户的头顶寻觅着,不一会儿,只听嗖的一声,箭离弦而去。 我们离那棵苹果树其实不远,我们的说话曹称都能听见,他也弄不明白,我为何要让一颗还没熟的苹果砸他脑袋上,但王爷的吩咐,想明白要执行,想不明白也要执行,所以他仍旧一动不动地端坐在苹果树下,他也期望那支箭射出以后,有一颗苹果砸在他脑袋上,不然,他的得力手下肯定就会受到责罚。 当然,他对这个胡瓜的箭术是很有信心的。 果不其然,一颗青苹果清脆地砸在曹称的头上,然后滚到树根下面去了。 我无聊嘛。 我想把一颗苹果砸出万有引力的伟大科学小故事留在咱中国行吗,这个时候牛顿还在他爸的肚子里呢吧,可能。反正我只知道牛老先生也是这个世纪的人,也就是十七世纪,但我不知道他的生卒。 当然,苹果砸头上不太可能会把人砸晕,不然牛顿也就不会有所顿悟,而只会去找医生看伤口了。 但我们的禁卫军千户大人曹称就没有牛顿的觉悟,我看他一脸的茫然,不知道我这算是什么恶作剧,还是拿他开心,在大家面前出他的丑。我看他脸色有些郁闷,可能因为是我在拿他开涮,他也不可奈何。 我没让他动,他连摸一下被砸的头都不能,这个时候,我满心欢喜,苹果毕竟落在了他头上,而不是别的什么地方。 “胡瓜,好箭法,先退下。”我对胡瓜点点头,示意见识了他的箭法,等着领赏就是了。 胡瓜对我鞠躬人,然后退回到队伍里面。 “曹大人,幸苦了,请回来!” 我好像变了一个人似得,对谁都客客气气的,唉,往日的风范不再啊。 曹称如蒙大赦一般,站起来把滚到草丛里的苹果捡起来,拍了拍上面的土,并把这个苹果递到我面前,我笑嘻嘻地接了过来。 “曹大人,你从刚才的这个游戏里能感受到什么呢?”我突然变得很严肃地问曹称。 曹称一直以为我这个小王爷在弄什么捉弄人的游戏,这里面能感受到什么,感受到的是你信王殿下不把手下人当人,弄个苹果砸头上算什么回事。 “回禀王爷,小的只是听王爷的吩咐,王爷感受到什么,小的就感受到什么。”曹称这人不实在。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他难道敢说,你王爷拿我开心吗。不管怎样,这个时候的他就只能选择口是心非了。 “曹大人,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把头转过来对着所有的人,“大家想想,都想想,刚才我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身边这些人个个面面相觑,这能说明什么,能说明胡瓜箭术超群,能说明曹称心甘情愿被羞辱,能说明这个信王殿下吃饱了饭撑的。 就连我母亲和叔叔朱常汶都以这样的眼神看着我,眼中充满了迷惑,难道我这么做还有深意。 我故作神秘地一笑,“大家难道看不出来,苹果落地了……” 所有人恍然大悟……这苹果从树上掉下来,不掉地上掉什么地方,这信王殿下今天这是怎么了,感觉怪怪的,居然问这么一个“没内涵”的问题。 当然,这个‘没内涵’是我自己猜的,我想这里所有的人都不敢或者不会说我这个信王殿下无聊加无趣吧。 再说,在我这个“儿童”的眼里,一切事物都是新鲜有趣的,我完全可以全身心地去了解一个苹果为什么从树上只能掉到地上而不能掉到天上。 我看大家都不说话,但眼里明显的不当一回事的样子,于是就接着问了一个问题,“那,你们谁能告诉我,这个苹果为什么会掉到地上,它为什么不掉天上去呢?”我是‘十万个为什么’啊。 “为什么?”这里所有的人都知道我这个信王殿下的求知欲是不是太强了些,我们只不过是些家丁下人女人,哪里会知道苹果为什么会落地上而不是落天上,要问也是要去问哪些读书人啊。 于是大家都望着在场的唯一一个读书人,刚才一直威风八面的潞王的二世子,朱常汶。 朱常汶的表情比看到两条狗(一公一母)在路边走草(它的同义词很多,比如XX)还难看,我也看着他,“叔叔,圣人言上对此有何看法?”我敢保证此君就算读过几天圣贤书也不过读过《子见南子》那篇,他那是给自己去妓院,强抢民女等等找理由的选择性呢。君不见,伟大如圣人孔夫子见到美色都会把持不住的嘛,我等凡人,好色也是很正常的嘛。 我这十年人生,说实在的,除了读过《金X梅》外,没读什么书,更别说什么圣贤书了,所以,我也不知道圣人言上有没有关于地球上的物体受到地球的重力影响的研究。我们几千年的文明史,那么多的科学家,我也不知道有没有人得出过正确的结论。 不过,‘天圆地方说’一直统治到我现目前生活的这个时代,在这个错误的前提下,能导出正确的结论?我看很难啊。 唉,‘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啊。 我看这话得改一改才对。 我们得到了一棵参天大树,却失去了整个森林,在这个方面,我还真的就成了一个民族虚无主义者。当然,这只是片面的,不经常的,其实,我自豪感也挺强的,试问,哪个二世祖没有优越的自豪感。 ------------ 第零五五章 闻名见面 正当我这个便宜本家叔叔搜肠刮肚组织词语,倒底哪个夫子知道为什么苹果会落地,正在想如何面对在我面前斯文扫地的丑态的时候,一个洪亮的声音从门口传来。 “问得好!” 我们大家转过头去,看到一个有种历经沧桑感觉的年近花甲的男人从门外进来,身旁跟着一个外国人和一个汉人。 在这个世界上,能听懂我问的问题的人屈指可数,我看这个有着某种仙风道骨的爷爷辈的定然洞晓某种原理,不由油然而生一种亲近感。 在这个世界,敢开天眼看世界的人不多,我不知道眼前这个儒士会是谁,是不是历史知名人物。 “老先生,小儿不明就里,还望老先生指点迷津!”我一开口并没有把什么本王爷,本王,本公子挂在嘴边,只是用了一个贱称。 这个老先生见我小小年纪,就会问出这样的问题,也对我很感兴趣的样子。是啊,在我们伟大的国家,这样的问题也只有小孩子能问出来。你要问一个成年人,他最关心的问题只有两个,女人和权力,当然,还包括金钱。古今皆然。 也只有在我们童真的世界里,眼睛所看到的一切都会觉得新奇,都会想要问一个为什么。 我打量了一下这个外国人,应该算是泰西,也就是欧洲那边来的,高高的鹰钩鼻,深邃的眼睛,跟我们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国人明显不同。 “哈哈,老朽毕生致力于天文,历算,农学研究,偶有所得,但对于这样的问题,也还是不得要旨。这位是从泰西远涉重洋在我大明的宣传彼国技术的传教士汤若望,汤先生,他或许可能能够解释你的问题。” (注,有些词汇,比如‘科学’,‘传教士’等等,在明朝有什么相对应的词汇是作者不甚了解的地方,就只能在古人口中说出一些今人的词汇了,难免贻笑大方,还请莫怪,他出皆然――作者) 我一听这洋鬼子居然叫做汤若望,在历史上知名的叫做汤若望的洋鬼子就那么一个,那就是从德国来的传教士,来到中国就再也没回去过的汤若望,这个人在历史上可以和利玛窦齐名的传教士,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有些吃惊。特别是在这样一种偶然的场合。 但我不能表现出听说过这个人的名字的样子,而是稍微谦虚地点了点头。让我堂堂信王殿下跟他们鞠躬行礼是不能够的。 “汤先生会说汉话吗?请指教!”虽然说万有引力是因为有一颗苹果砸到了牛顿爵士的头上而被他发现的,但事实上,牛老先生肯定是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才能够得出自己伟大的结论。而在这个时候,汤若望老先生就是他牛顿的“前人”,我倒是希望他能知道些,给我手下这些人解解惑。可是这些人一点科学素养都没有,说了也可能只是对牛弹琴而已,我不能抱太大的希望。 其实,说这个汤老先生老是不确实的,只不过长年跋涉,显得饱经风霜,看起来老而已,真实年龄应该三十多岁吧,我猜的。对于历史上的汤若望,我就知道这么一个名字,其它的就不得而知了,对于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而言,知道这个名字就已经很不错了,你还能对我有多高的要求呢。 “在下倒是对这些有所研究,不过,这要讲解起来也一时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讲起,这位小公子想要了解什么方面的知识?”这个国际友人就是彬彬有礼,见我一副大家公子哥的打扮,倒也没有小觑。 “就从苹果为什么往地上掉而不往天上掉讲起吧!”我只想说,关于一些天文地理的基础知识,我知道的你不一定还知道呢,当然,深入的研究就是我的弱项了。比如说,万有引力定律,他就肯定不知道。 “嗯,这说来话长!”汤若望想了想,准备发表他的演讲,他来中国的目的是传教,传播科学和文明只是他的副业。 “两位先生,我看我们也不必站在这院子里讲,要不上楼,小的命小二已经准备好了酒菜,先生边吃边聊吧!”这个答话的人,我想可能就是这个酒庄的东家,信了洋教的汉人,我对他如此轻易地就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表示很有兴趣,这积攒了千年的文化哪那么容易从一个人身上褪去,所以,我在他身上还是能够感受到商人的卑躬屈膝。 不过,我又何处得知他是轻易就信了基督教的呢,说不定其中有什么婉转曲折的可歌可泣的史诗故事。 老先生和这个汤若望相视一笑,“如此甚好!”老先生缕缕山羊胡子,满脸幸福安逸的笑容。不过,他也以一种居高临下的态度扫视了我一眼,那意思可能是说,我这个小孩够不够格跟他同桌吃饭吧,虽然他和这个外国传教士走在一起,但我还是没能想起他是谁来,虽然可能思想已经出现了自由开发的萌芽,但森严的等级制度还控制着他的灵魂。作为士大夫,跟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孩同桌吃饭,还一同探讨天文等高深话题,说出去也不会有人信啊。 “还没请教老先生尊姓大名?”我觉得这个老人肯定也是历史知名人物,但凡在这个时候略有眼光的人物,在后世那莫不是影响深远。 “老朽姓徐,字子先!祖籍松江!”老先生颔首回答道。 “徐子先!”我一阵搜索,也不知道历史上有一个叫徐子先的人,姓徐的,我就知道一个徐光启,也是上海人。但对于徐光启是不是字子先,我不知道。难道这个道貌岸然的老先生就是徐光启,中国历史上开天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老先生可是名光启,字子先?” “怎么,小公子知道老朽?”徐子先也是吃惊,自己还不大到妇孺皆知的地步吧,一个黄口小儿居然知道自己的名号。 我一听这话,果然是徐光启,这徐光启和汤若望走在一起也就很正常了。 “小可曾经读过一本书,叫做《几何原本》,可是老先生译的泰西的书?”这徐光启最大的成就就是翻译了《几何原本》和著有《农政全书》,这点我还是知道的,不过对于历史上的徐光启在天启三年的时候是个什么样子,我就不得而知了。 唉,后世通行的叫做“几何”的一门数学分支,可不就从面前这个老先生处得名。 听我这么一说,老先生笑意更浓,对我的兴趣更是有增无减,顿时有一种爱惜之意。 “这位小哥,随我们进去一同把酒言谈如何?”这个徐光启可是放下了架子打算和我来个平起平坐了,可他还不知道以他现在的地位,跟我平起平坐,那可是我抬举他了。当然,我敬重他是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而不是他在朝廷那微不足道的官位。 在后世,说实话,我很喜欢做那些初等的几何题,特别是高中之前,那些应付考试的题,很少有我不会的。那些现在的我们耳熟能详的几何名词,那有很多可都是这位徐老先生的功劳。 “小子何德何能,敢和徐御史同坐!”在这之前,我好像记得徐光启的官位是一名御史。 “哈哈,学问不分先后,既然小公子能问出石破天惊的话,老朽甘愿和小公子携手而进。” “那,小可恭敬不如从命了!” ------------ 第零五六章 坐而论道 酒庄老板在前面引路,我跟在徐光启和汤若望身后,而朱常汶也就只能跟在我和我母亲的后面了。 那些家丁酒庄老板另行安排人员接待。我就带了一个妙儿同去,我的目的也是要让妙儿开开眼,听听什么叫做天文地理。 这要聊开了,那就有得聊了,天文地理,上下五千年。随便一个话题都能聊上三天三夜。 我们上得三楼,已然布置好了一个雅间,房间里面采取的是分餐制,也就是所有的人都席地而坐。我到这里来感受到的早就已经是八仙桌,坐着吃饭了,没想到到了这里,又得半跪半坐了。 这个时候已经有圆桌了吧,怎么不弄一个大圆桌啊。 进了雅间,到分宾主落座的时候,徐光启才发现他对我们这几个人来一无所知呢。“还没请教小哥名姓?” “呵呵,小名不足挂齿,徐大夫叫我小五就行,这位是家母,这位是我本家的叔父。”我略微地给他做了一下介绍,当然,把我们皇族的身份隐过不提。 “好,请落座!” 他们对面坐了三人,我们这边也坐了三人,作为商人的酒庄老板居然也能获得同席的机会,可能在这个时候徐光启要表达的身份更多的是一个科学家,一个基督教徒,和同为基督徒的酒庄老板当然可以坐在一起。 “这位是此间的主人,杨琨,杨大掌柜,他也已经信奉我教!”汤若望也给我做了介绍。 委屈了妙儿只能站在我母亲身后伺候着。 朱常汶似乎有些不情不愿,自己堂堂一个潞王世子,居然和一个外国人,一个下贱的商人在一个屋里吃饭。 对面以徐光启为尊,而在这边,却以我位尊,这让徐光启又觉奇怪,按理说辈分祖制,使得我本家的叔叔肯定比我尊崇。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我是主人公不是。 酒过三巡,其实,我没怎么喝。不过,这次喝的却是葡萄酒。好在,我们都是见过世面的人,没有出现乡巴佬的状况。不就喝点红酒吗,谁又不是没喝过呢,难道潞王家里没点葡萄酒。 我见这个汤若望似乎对中国文化了若指掌,谈笑间仿佛名家大儒,要抛却样貌和发音,你甚至会觉得自己在跟一个土生土长的中国人谈天论地。我不知道这个汤若望到明朝多长时间了,居然汉话说的蛮利索。当然,跟徐光启比起来,他对儒家的了解还是差了很多。 我不得不觉得传教士是一群杰出的人士。科学家,哲学家,探险家,文学家,艺术家,政治家,等等。往往集于一身。 “我们所居住的这个地方,我们把她叫做地球!”汤若望就这样开始了对我们这群人的科普教育。 要接受新鲜事物,说实话,很难。我母亲,我叔父,我的妙儿亦复如是,这些知识其实早就存在我的脑海里,但我也只能装着第一次听到一样。 “你是说,我们脚下的土地是一个球?”我疑惑地问。 “事实上,是这样的!” “可是,我知道的是我们脚下的土地是四四方方的一块,有一只巨大的乌龟驮着在大海上漂流,如果乌龟动一动就会引起地震来着。” 我说的可是我们汉人的古老传说,汤若望入乡随俗,当然不能批驳我们流传的故事太过荒谬。 “我们曾经也有这样的传说故事,只不过不是乌龟,而是巨鲸。不过,经过几百年的研究,我们已经证实了我们脚下的土地的确是一个大圆球。我们泰西有个叫做麦哲伦的人,在一百年前就率领他的船队一直往西走,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点。这就很好的证明了我们的地球是一个球,而不是别的。” 我知道啊,麦哲伦第一次环球航行,第一次从实践证明了地球是一个球体。 “我记得成祖时,我们的三保太监也率领船队航海,不过,他怎么没证明地球是一个球体啊!”唉,这个时候,我自揭老底,还不是想说明,我们这里的人目光短浅。既然都航行到了非洲的好望角,为什么不能再前进一步,把环球航行的伟大创举落在咱们中国人的头上。 郑和啊,郑和,国人提到你的时候总是洋溢民族自豪感,但我却表示十分的遗憾。以当时你的条件,完全可以做一次环球航行的,可你为什么不呢。 我知道,你去航行的目的和麦哲伦不一致,人家主要目的是证明世界是圆的,其次才是什么开辟航道,殖民列国等等。而你的目的却仅仅只是为了宣示你大明王朝上邦天国的伟荣。 目的的不一致,造成了结局的巨大差异。你死而有憾啊。 “这个……”我想汤若望对郑和可能不太了解,毕竟一个外国人怀着伟大的信仰来到中国不久,不可能对我们伟大的文化全盘就熟。 “三保太监下南洋,也让我们认识到了这个世界比我们整个大明广大多了。”徐光启在一边解释道。 “嗯!”汤若望只能附和。 唉,算了吧,我也不应该为难这位国际友人了,这个时候的他,可一点也没有想要通商啊,签订不平等条约啊,这样的想法,他单纯只是为了信仰才来到中国的,的的确确是友人。 “好吧,既然事实证明地球是球体,你知道,如果圆形的东西,必然有一部分在下面,比如,如果我们在上面,我们脚下的那一面必然也有人,他们为什么能站稳而不掉到天里去呢?”我承认,我纯粹是在诱导他,要不然,聊一个地心引力之类的话题就得一整天,还说不到一点头绪。 “这就要涉及到小兄弟刚才问的那个问题了,因为本质来说,人和苹果都是一样的,都算是一件物品,在我们那些科学家无数次的研究和积累的经验总结,得出一个结论,在地球上的物体都会受到来自地球的引力,这种力叫做重力。不管是人,物品,都会受到这样的力,不管物品的大小,形状。当然,所受到的力的大小会有所不同!” 这些东西三言两语是解释不清楚的。科普宣传就这样费力。 “哈哈!”我似懂非懂地哈哈一笑。 而我母亲和朱常汶表示如坠五里云里,让他们一次就理解这么多,确实有些困难,好在,我压根并不想在这个时候提高我们国民的整体科学素养,那得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靠我一个人是不够的,靠一个徐光启或者一个汤若望也是不够的。社会进步到二十一世纪,我们全国人民的科学基础都还不够完善,更别提四百年前了。 “科教兴国”确实不只是口号那么简单的事情。 我本来还想反过来给汤若望上上课,比如给他讲讲什么是万有引力,不光是地球对他上面的物品有吸引力,这些物品同样对地球有吸引力,而且推广到整个宇宙,但凡有一点质量的物体之间都会有吸引力。这就是万有引力的表述。跟什么质量的乘积成正比,跟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连公式我都还记得一些。 也就是说,我本来想做那颗苹果砸倒汤若望这颗思索的脑袋上,让他豁然开朗一下,发现万有引力定律。那就没牛顿他老人家什么事了。我相信以汤若望的科学素养,多半研究得出来,反正这个时候距牛顿发现万有引力不过四五十年光景而已了。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还有多少科学技术没有积累起来呢。 可是,我这样做的意义何在呢,不管谁去发现,万有引力总是在那里,不悲不喜。 我甚至还想跟他说说E=mc2,这个伟大的公式。但明显的是,这个公式更加的超前了,恐怕连他都理解不了。 ------------ 第零五七章 尊师重教 酒足饭饱,我大呼过瘾,“今天听汤先生一席话,我顿感胸中许多疑惑亦然而解,真是胜读十年书啊。不知以后还能否听到汤先生的教诲!”我状若茅塞顿开的感觉。 “我这次到北京来的目的是为了觐见大明皇帝而来的,这位徐先生也是我在路上偶遇。听徐先生说他和我的老前辈利玛窦是至交好友,这次我去拜谒利玛窦的时候遇到徐先生,徐先生真是饱学之士,令在下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老朽这次蒙皇上召见,让我出仕,老朽深感圣恩,敢不从命!于是就和汤先生相约而行。” 我对徐光启的个人履历不是很了解,我知道他在仕途上并不顺趟就是了,可能这之前被我哥哥罢官了,这次又想起了要启用他了吧,不过,徐老爷子现在都已经六十岁的人了,还有多少时间留给他发挥余热呢。年富力强的时机已经过去了。 “今天得遇两位先生,真是大慰平生啊!想起以前,小可真是井底之蛙,连地球是圆的这样的事情都不知道,真是徒活了这十多年。” “哈哈,小兄弟休要自贬,照你这样说,老朽更是白活了这六十年,想当年老朽十岁的时候,连苹果为什么要落地这样的问题都问不出来,可见,小兄弟已经高人一步了。有小兄弟这样的求甚解的苦功夫,日后必定名满天下。” 我日后可不就得名满天下吗。 “两位老师有礼了,所谓能者为师,小可愿拜两位为师,学学这泰西诸法!” “好好,孺子可教也!”徐光启见我小小年纪居然对泰西诸法这么感兴趣,不得不认为我是一个异类,但这甚合他的胃口。 其实,我让他们来教我,也只是一个名分而已,我不想我自己无师自通,当然,虽然一些理论指导我不需要他们,但光说不练假把式嘛不是,他们动手实践的能力肯定比我强多了。 “好,老朽就收了你这个学生,汤先生以为如何?”徐光启欣然接受我这个学生的提议,边咨询了一下汤若望的意见。 汤若望这个时候想到的还有他传教的大业,不过,看这个小孩如此虚心求教,这要不把自己的学识教给他,还真枉费了人家的一片热情。 我看他心里有所想,便开口道,“汤老师,学生认为,传教是一件任重道远的事情,不可急就。再者,学生对贵教还有些保留意见,所以,想让我学生加入贵教的话,请老师谅解,学生有些不便。”我可是要做皇上的人,要是未来的皇上都成了基督徒了,那还得了。我可是一个提倡宗教信仰自由的人。 我知道徐光启已经让全家人都信了洋教,但他只是一个儒者,而我却是未来的皇上,不可同日而语。后世的老蒋,每次提及他,总是有人说,他在多少年多少年加入了基督教,我不知道这能说明什么问题。 “这信教与不信教本来都是一件自由的事情,老师我也不勉强,能得你这么一个聪明伶俐的学生,老师我也十分满意!”汤若望明显也不打算急于求成。 “那真是太好了!”可问题出来了,按说认了老师,就应该拜师,那就得下跪,敬茶。可我堂堂信王殿下,跟一个外国人下跪,那说出去,是会让人认为我丢了咱们大明王朝皇家的颜面的。但这个情况下,他们不知道我的身份,如果不跪的话,显得我不真诚。再说,跪徐光启也是不能够啊,我是君,他是臣,这要跪了,那还不乱了套了。 “那我就奉茶敬献两位老师了,至于这下跪,学生看就免了吧,既然两位老师都是信教的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两位老师应该不会强求这个吧!”我只有这样一个理由可以说出口了,至于他们认为我诚不诚心,还是认为我在装怪,那就由得他们了。 徐光启和汤若望相视一眼,明显感觉我这个小孩知道的还很多,居然还能说出上帝面前人人平等。要知道在这个大明王朝,处处显出尊卑,何处可有一丝的平等。特别是这个徐光启,更是惊诧莫名,他可是在这一套等级制度下成长起来的人,对此的感受那是比汤若望更深刻多了。 “哈哈,学生真是有见地,如果老师我还拘泥于礼法,倒显得老师我做作,也显得我信教不诚心。也罢,这跪也就不用了!”徐光启居然难得的显得大度。 不是说他好为人师,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让徐光启做帝师也是足够的。试问在这个大明王朝,有谁能有徐公一般高义,一般科学素养。让别的王公大臣解一道相似三角形的问题,他会吗?让他讲一讲什么时候栽秧,什么时候打谷,他会吗?不过一些追逐名利的行尸走肉而已。只有我们的徐老师,身为士大夫而叛逆出士大夫。胸怀天下,这个天下还不只是咱大明王朝的天下,而是整个世界。假以时日,整个宇宙也都在他的思考范围之内。即便他成不了治世能臣,但做一个中西文化交流,传播的使者,构建科学的桥梁却是胜任的。 “杨老板,还请杨老板送两碗新茶上来!” “好咧,小的这就吩咐!”他出门吩咐跑堂赶紧泡两杯新茶,端上来。 不一会儿,店小二托盘上放着两碗香气四溢的茶进了房间,我让妙儿接过来,然后我亲自奉到两位老师面前。 我先递给徐光启,再递给汤若望。 “两位老师,请受学生一拜!”我只是稍微弯了弯腰,最多不过十多度,离九十度下拜还差的远呢。并且轻轻作揖。 两位老师,特别是徐光启也不以为意,欣然接受,并轻轻茗了一口茶,这就算礼成了。他徐光启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未来的帝王之师了。 如果以后他再想起必定觉得今天的遭遇匪夷所思,如云如雾。 唉,可能是我这种甚深的求知欲打动了他们俩吧。 “两位老师容禀,学生的姓名希望老师不要问,以后自会在适当的时候告知。”我知道如果这个时候说出我信王的身份,必定会让我和徐老师,汤老师之间产生隔阂,我可是王爷,给王爷当老师虽然也是一件十分荣幸的事情,但那必然会拘束很多,完全没有了师生之间的那种情谊。 当然,我认他们当老师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让世人觉得我所知道的天文地理知识是我从这两位老师这里学来的,不是我天生就会的。这也就会在某种程度上解释我的一些奇怪言论了。 再说,对徐光启的尊重是我发自内息的,我不想在这里面牵扯到权力。 “敢问老师,现在是您们西历多少纪年?”我一直想弄清现在是公历多少年,因为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在公元1644年还是多少年上吊自杀的。 我看过《几何原本》,当然也就认识阿拉伯数字了,所以,这些都不是问题。 “我从西历1618年登船出海,到1619年到了妈港(也就是澳门,至于当时葡萄牙人的名字叫什么,反正是根据当地中国人叫妈祖或者妈港而得名的――作者),在那里呆了三年,去年也就是天启二年进入广东,一路到年底来到北京,现在是天启三年,也就是西历1623年。” 有了这个坐标,我就能理顺很多事情了,现在是天启三年,1623年,那么我登基是在天启七年,也就是1627年,今年我十二岁,还有四年,我当皇帝的时候十六岁。然后当了十七年皇帝,那么我死的时候应该是三十三岁,当然虚岁是三十四,是公元1644年。 这是我作为二世祖根本没有的印象。 ------------ 第零五八章 稀奇玩意 看得出来,徐光启和汤若望都比较高兴,所谓名师出高徒,他们当是名师,而我却也处处表现出一种未来高徒的架势,这或许让他们感觉到香钵有继也说不定。总之,遇到我,他们感觉比我还幸福。 我想,他们或许可能会毫不保留地倾囊相授了吧。难得遇到我这样虚心求教的年轻人,现在人心不古,世道浇离,特别是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明末乱世之中,知识远没有碗里的米饭来得重要。 而我作为未来帝国的当家人,当然会觉得知识和老百姓仓里的米粮同样重要,让他们家里有余粮,生活暂时性的过得幸福,鬼才会听李自成的号召,造什么反。 可在这后世所谓的小冰河时期,连年的自然灾害,让我的雄心无法实现,所以,有人会说,是连年天灾才导致这么多的人祸,才导致明朝最终的灭亡。我认为这个观点部分正确,如果没有这些灾害,让老百姓没有饭吃,我想,即便明朝会灭亡也不会灭亡在我的手里,再绵延个若干年是没有问题的。 吃了饭,按说我这样的二世祖应该是叫几个舞女跳跳舞助兴,而徐光启这样的文人就会叫两个歌姬弹几首琵琶提高一点雅致,但我们都没有这样做,因为这不是北京城里面的酒楼啊,再说,作为基督徒的杨琨也没有这样的保留项目。 “小五,为师爱惜人才,真恨不得把心中所学都交付与你,但不知道这次入朝会有什么事物在等着为师,为师就把这些年所有著作都送与你,希望你好好研习一番,也许对你并不多少实际用处,但作为助益也是可以的!”徐光启就吩咐身边的仆人,给我拿来了几本书,这当然是他毕生的心血。 “《农政全书》,《几何原本》,《泰西水法》,老师,学生定当封为《圣经》,早晚研颂!”我接过书,看了看书名,都是徐光启的传世之作。 “这本《农政全书》,作为类书,记载了我大明很多农业技术和农政策略,都是为师深入田间地头的第一手资料,得来尚觉不易。虽然你也许毕生不会参与什么农业生产,但深入了解我们大明的农业产业,了解农政之不易,未尝不能为民请命,造福一方。”徐光启语重心长地说,看得出来,他对后辈都是寄予厚望的。所谓世界终将是我们的。 他把我当成一名官宦子弟,将来可能会牧民一方,或者是什么封疆大吏,可学生我未来可是会当皇上的人。我当然知道,古代农桑之艰难。从古代到我们那个时代,我们伟大的祖国一直没有摆脱农业大国的帽子,工业化喊了几十年,但第一产业仍旧是农业,农业的就业人口仍然占全国的大多数,农村地区仍然是小农经济。更别说远远落后的明朝。在这个时代,连袁隆平都没有,更别说亩产万斤的科技卫星。 或许,这个世界,亩产个三五百斤已经很了不起了。不过,作为能够养活十三亿人的土地,要养活几千万人应该是绰绰有余的,即使农业不发展,按理说,吃饭也不应该是问题的。 现在提出十八亿亩的耕地红线,我认为在明朝可耕地应该不比这点少,或者即使少点,也不会少很多,十亿亩是有的。那样的话,每个人理论上有二三十亩的耕地,无论如何也是能养活自己和自己头上的寄生虫的。 “学生谨记老师教诲!”我要改变明朝的运数,必定要从这个地方下手,要让老百姓有饭吃,不至于为了吃饭而铤而走险。 “你能有这心就好了,这得一点一点体会,你年纪还小,希望你能记得今日之言,为民造福。” “既然徐先生送给你见面礼,我老汤也当效仿!”汤若望回头跟杨琨说了说,杨琨出去,不一会儿,一个外国人跟着走了进来,看样子应该是汤若望的仆人或者下属。我看他手里拿着的那个玩意有点像单筒望远镜,还是可以伸缩的那种,还有一种东西一个木盒子,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 “汤老师要给学生什么东西,是你们泰西的玩意吧,学生今天算是开眼了!”按理说,我当然是开眼了,见到世界上最古老的望远镜,最原始的望远镜。要知道,我是连射电望远镜都是看过的,能看到遥远的银河系之外呢。 不过,我依然装着十分新鲜的样子,着迷地看着汤若望手里的东西。 “这是我们泰西诸国里面的意大利的科学家伽利略发明的望远镜,能把远处的东西放大!我这次进京面见皇上就打算送给陛下我们泰西的最新研究成果。今天我就先送一个给你!”汤若望有些自豪地看着手里的东西,这东西在这个时候可代表了最先进的科技成就,望远镜呢,能把远处的东西放大,拉近,然后看得清清楚楚。 这玩意在这个明朝的国土上,的确算是一个西洋镜。 我毕恭毕敬地接过来这个西洋镜,把它反复的端详。当然,他们以为我在端详他的使用方法,其实我在端详它的制作工艺。什么原理啊,使用方法什么的,我当然知道了,在这个时代,做这么一个玩意的精度有多高,虽然在这个时代这个玩意包含了科技元素,但在后世,这不过最简单的光学原理。小学生都懂,就是把两张镜片并排放在一起,要么是凸透镜,要么是凹透镜,都能起到把图像放大的作用,当然,视距和视角会有所区别。望远镜跟单单的放大镜又有所不同。 “老师,这东西真的有这么神奇!”我把玩够了,状似惊叹地问。 “我们到窗口去试试!” 我们一行人都起身来到窗口,徐光启可能先前已经欣赏过了,所以没有像我母亲和朱常汶他们那样惊奇。 我让老师给我示范了一次,然后就照着老师教的样子,把望远镜放在眼前,朝窗外看去…… “看到了什么?”几个人都问我。 “呵呵,我看到远处一户人家,二楼的窗户里面有个大姑娘在洗澡,我看到了光洁溜溜的后背,上面有黑点,可能是痣,唉,可惜没看到正面!”我口花花地说,其实,我哪看到什么洗澡的姑娘了。 “没正经!”这是我母亲和妙儿给我的评价。 我转过头看了一眼我叔父,我见他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被我的话给吸引了,在这楼上,还能看到远处的女孩家洗澡,连人家后背上有痣都能看出来。 我看了徐老师一眼,他倒不以为意,好像知道我在说笑话一样。 我再次从望远镜里面看过去,这次和刚才所见到的一样,我看到整个庄园里面的果园和农园,菜园,花园,药圃。有许多瓜果蔬菜我叫不出名字,但还是有几样我认识,但这个世界的人普遍不认识。 农地里居然有嫩绿的玉米苗,菜园里有辣椒,花园里有向日葵和西红柿,我还看到一种腾满植物,好像是甘薯或者红薯什么的。 不过,这些好像都还只是苗子,作为二世祖,我也不能确定它们到底是什么东西。虽然我吃过西红柿,但我还真不能确定西红柿的苗子是什么样的,我就认识玉米苗。不过,有印象而已。 作为二世祖,不事农业生产,我基本上和其它的二世祖一样,会把韭菜苗和麦苗搞混。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中学学过一篇课文,说的是我们现在普遍栽种的一些农作物都是哥伦布从美洲带回欧洲,然后这些传教士从欧洲带来的,比如什么玉米,土豆,红薯,西红柿,辣椒,向日葵等等。但这些东西,很多我只认识能吃的那部分,至于它的苗或者根茎长什么样,我何处得知去。更别说他们的种植季节。 可见,美洲人对人类的繁衍生息做出了多么大的贡献,而哥伦布又是多么功勋卓著,要是没有这些东西,人口如何得以繁衍,即便繁衍了也得饿死一大部分。试想,现在全世界普遍种植的农作物除了小麦,水稻和大豆不是原产美洲的外,哪些不是从美洲过来的。 在我看来,这些东西可比这一只望远镜有吸引力多了,这些高产的农作物可是救命的粮食。 “老师,那些是什么东西啊?”我装着什么都不知道一样,对着老师指出了远处那一片农田里面的奇花异草。 “哦,你对那些东西感兴趣吗?”徐光启和汤若望都对我的兴趣表示出了浓厚的兴趣。 “嗯,我没见过这些花花草草的。” “那些都是我从泰西带过来的农作物,试着在这里栽培的。”汤若望知道我指的是什么地方,那片地不用望远镜也能看清楚。 “农作物?” “是啊,就跟小麦和水稻一样,成熟了可以拿来吃的东西,这些东西我们明朝没有。”徐光启也给我解释道。 “哦!”我把望远镜递给了我母亲,我母亲略微看了看,然后递给了朱常汶,他肯定认为我骗了他,哪里有什么洗澡的姑娘了。 “我们去看看吧,老师!” “好啊!” ------------ 第零五九章 番茄花园 我把三本书和汤若望给的望远镜和自鸣钟都交给妙儿给收好,我们便去到那片土地里。 虽然我不亲自参与农耕,但凡历来的统治者为了强调农桑的重要性,都会在每年开春的时候导演一场亲耕的好戏,我觉得我不能做一个昏庸无能的皇上,别到时是连什么是玉米苗,什么是水稻苗都分不清楚。趁这个时候学习学习也是十分必要的。要是人家问我,大米是长在什么地方的,我怎么回答,长在树上吗?成熟了就会掉下来。 我就认识玉米苗,这个季节刚值春天,所以我看到玉米苗也不过几寸长,可能是刚播种下去。现在正是人间三月天,当然,我不会知道什么季节才是播种这些农作物的季节,既然让我看到了这些苗子,那就表示,这个季节正合适吧。 我们几个来到田里,我长了见识了,在后世,我基本上没去过这些栽种农作物的大田,没想到穿越到后世来,居然还能亲事农桑。 作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像我哥说的一样,要了解民间疾苦。但疾苦也只是一方面,不疾不苦的地方也还是要多多了解。 不过,没饭吃永远都会属于疾苦的那一面,饿着肚子,还跳忠字舞也只有全民变态的时节才会出现。我说过我是这个阶层的叛逆,因为我穿越了,我所看到的所了解的有了全新的变化,我不再是集团利益的捍卫者。 在我统治下的臣民不是变态,没饭吃就会造我的反,虽然我很恼火,但我认为这是正确而且应该的事情。中国人民最善良的地方就在于,谁给他们饭吃,他们就心甘情愿被你统治,供你驱使。 我内心有时候就是这样澎湃。 两位老师见我盯着这些嫩苗出神,就问我想到了什么。 “仁!”我回答。朱老夫子盯着毛茸茸的小鸭子想到了仁,我盯着绿油油的作物苗也想到了仁。 “这天底下最大的事情莫过去让老百姓有饭吃。两位老师,学生生在大富大贵之家,从来也不知道饿肚子是什么滋味,但我看到这些小小的嫩牙竟然能养活我大明朝千千万万子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也让我们觉得,这肩上的担子沉重啊。”我了个去,我才十二岁多点,怎么老是忧国忧民。这跟事实不符啊,我这样的年纪应该该吃吃,该睡睡,雷打不动,风吹不醒才对。 “小五,为师没看错你,你有一颗经世济国的心!”徐光启肯定地点点头。 “老师,所谓‘先天下之忧而忧’嘛,咱们读书人不都应该拥有这样的优良传统吗。‘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学生现在还处于穷到达的过度阶段,有点理想有点报负也是应该的。所谓,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学生作为正在成长的少年,总是应该看到我们国家正在欣欣向荣地朝着国富民强前进。” “好一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小五,为师认为你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异日的成就必定不在为师之下。哈哈,为师收了一名高徒啊!”徐光启当然没听过这样的言论,这可是梁启超老先生的名篇,我这可是剽窃的,当然,这意思却是共通的。 “多谢老师厚赞!学生愧不敢当!”可不是,我异日的成就如果略有所成的话,也不会把自己托付给一根三丈白绫。 “小五,少年正如初升的太阳,也如这苗圃里刚长出嫩叶的菜蔬,那根茎粗壮的,异日才能结出累累果实,那些叶片干枯,萎萎痒痒的定然只能被农夫拔除。” “老师,我知道,这就是所谓的‘物竞天择!’只有自身不断完善,不断强大才能永远屹立不倒。想我泱泱中华,居然被狄夷欺负如斯,假以时日,学生定叫后金狗辈知道我中华少年不可欺。”我越说越慷慨激昂了。 我来这里的目的不但只是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也不但是为了是我大明的国祚绵长,我还肩负使我汉人开眼看世界的重任。而徐光启是我大明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我又如何不对他倾心。 “国家有如此少年,则国家幸甚!”徐光启一辈子都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读书人的道义的影子里,他自问略有所成,但离自己的理想却越来越远,眼见有一个少年如自己少时一样立志,那是何等欣慰的事情。 “汤老师,这些农作物的产量如何啊,能不能在我大明广泛种植?” “我也只是在实验阶段,不过,我的前辈早已经带来过这些作物种子,在南方已经有小范围种植,据说效果不错,只是不知道北方的水土会不会产生不同的效果。” 我当然是有底的,玉米土豆这些农作物的主产区可都在北方,肯定不会出现水土不服,南橘北枳的后果。 “真想看看这些农作物结出的果实是个什么样子,吃起来好不好吃。” “哈哈,那就等秋天到来的时候,小五再到这里来,我一定要你尝尝这些你们眼里的奇花异果的口味!”汤若望自己在自己的国家也是一个不事生产的贵族,没想到到了明朝自己却成了一名作物学家,还要花很多时间在这些作物身上,但把这些高产作物推广到大明也是自己义不容辞的责任。 “学生一定来!”我知道烤玉米味道非常不错,还有土豆泥。至于现在最常见的家常菜,西红柿鸡蛋,我更是想尝一尝。一想到在这个世界居然吃不到后世最为普遍的一些食物,我就觉得有些遗憾,没想到,现在这样的遗憾马上就会丢进中南海了。 看着这些在渐渐长大的禾苗,我突然有种拔苗助长的冲动,希望明天早上起来就看到累累的硕果挂满枝头。才不会让我在苦苦等待中煎熬岁月。 我更希望看到这些抗旱高产作物赶紧推广全国,让老百姓在饥荒年能有果腹的食物,这样,我大明的根本才不会动摇,我的统治才会千秋万代。 “老师,你将这些农作物带到我大明来的功绩必定会远远超过你为罗马教廷发展几个我大明的教众,历史会记住你的,我大明子民也会记住你的。” 不知道我这样说汤老师做何感想,在我们大明这个只信鬼神不信宗教的这么一个无神论的国家,要推广基督教,那是一件多么艰难的事情,就是后代,基督徒也远远没有信奉共产主义的人多。 共产主义的信条第一就是“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 所以,以自身代替人类接受上帝惩罚的耶稣在我们中国不会有市场。当然,也不乏有极个别的人觉得这个宗教的教义很好,比如我们的徐大人。但这有什么用,后世记住汤若望的关于宗教的只是他传教士的身份,而更多的却记住了他帮助崇祯修订历法,改造火炮等等世俗的活动。 我敬爱的汤老师听了我的话,的确不知道如何回答了。说得直白点他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有心栽花花不开啊。 总之,我是一个坚定的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让我信基督得永生,我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想我堂堂信王,这么年轻就去寻找精神寄托,未老先衰,这让我情何以堪呢。 ------------ 第零六零章 其乐融融 本来我打算早去早回,但遇到了两位历史文化名人,我有些不想走了,就打算在这里过夜,反正我并不一定只在信王府才能睡得着。 下午和两位老师聊得很愉快,使我受益匪浅。我的叔父朱常汶就自己和自己的那些手下去闲逛去了,反正他从我口中得到了不会去皇帝哥哥那里告状的承诺,也觉得跟在我屁股后面很无趣。 我说过,我可以不去告他的状,但我这些手下可不是都受我控制的,他们肯定会有人向皇帝打报告说我今天一天的遭遇,那样的话,皇帝哥哥会有什么想法,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了。 山里面的春天还有些冷,不过这西式建筑里面倒也暖和,还有个壁炉,里面烧着木条,毕波作响。 在这个香山酒庄,汤若望绝对是贵客,附带的,我也成了尊贵的客人,连我那些手下都受到了客人般的待遇,而不是一姓家奴而已。 这样搞的我比正常住店花的钱还多,服务这么周到,虽然我没有为吃饭住宿花钱,但我尽是在叫妙儿打赏了,而且作为王爷出手又不能太小气,见我出手阔绰,这些店小二服务那更是体贴周到。让我感觉受到了皇帝般的待遇。 整个下午,我恭敬地聆听了徐汤两位老师的亲切教诲,特别是汤老师,我觉得他有些好为人师,恨不得把心中所有学问都灌输进我的脑袋里,因为,这个世界毫无阻碍,毫无疑虑全盘接受他西方知识体系的东方人,就我一个而已。就算是徐光启也都只不过是选择性的吸收。 因为我说过,我读过一本叫做《几何原本》的书,所以,汤老师想当然的认为我具备了一定的几何学和数学的基础素养,就给我讲了物理系,化学等等一些当时的前沿知识。 当然,只能系统的让我做一了解。我本来想问他,能不能介绍一下莎士比亚,但丁或者荷马,但我不能表现出对西方太过了解,因为事实上,我本没有了解的渠道。再说,我了解这些没有用,我又不可能去做一名科学家,文学家,艺术家,我的宿命是做皇上的。 汤若望是一名好老师,但我不是一个十分在意的学生,然后就和徐老师下起了围棋。 这古代的读书人都下得一手好围棋,围棋被看作是修生养性的好办法,我在后世做二世祖的时候不怎么爱这玩意,但会下,在业余选手里还算可以,但比起国手,九段之类的高手来说,差的就不是几个段位那么简单的事情了。穿越过来以后,在皇宫里跟着刘一燝老师学了几天,那只是象征性的学学,实际上我的技术并没有突飞猛进,基本上还是一个烂棋篓子。 所以,最开始,我就让老师让了我三子,没想到最后我还是输了。当然,这不能说我的技术就是菜得不能再菜了,而是我们徐老师的技术太好了,就算放到今天,常昊,聂卫平也不一定是对手,或者在伯仲之间吧。后来又让我四子,我居然能赢那么一两把,这主要是因为徐光启年岁已大,难免精力不济。 我们都喜欢下快棋,那种一天走不了一子的人肯定能让我崩溃到自杀。 后来,我又和徐老师开始下起了象棋,这要是论起象棋来,我的水平还蛮高,这主要是因为我爷爷的缘故,我爷爷在打仗那会儿没怎么读过书,长征胜利后,只是在延安的抗大读了几天,认识了几个字。所以,到了后来,他做了很大的官,也没有学那些文化人附庸风雅学什么围棋,但我爷爷他老人家从小就爱下象棋,这几十年的浸润,水平比他当领导只高不低。 于是,我从小耳濡目染,对象棋也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虽然,我作为二世祖,觉得下象棋没什么意思,但在东海的二世祖圈子里,谁也不敢跟我下象棋。在棋盘里,我似乎出了名的狠,常常兵出奇招,杀得人丢盔弃甲。 徐大人的象棋水平,我就不敢恭维了。 我让他一炮一马,最后还是轻松取得了胜利。这也难怪,我爷爷的棋谱我从识字起就开始翻。最主要的还在于,从公元1623到公元2000多年,这中间又积累了几百年多少代人对象棋的研究和心得。要是这都还不能取胜,我还是回到我母亲身边吃奶算了。 在他们眼里,我绝对算得上一个神童,比仲永还厉害,比甘罗还威猛。甘罗十二岁拜相,我十二岁……我十二岁不过下象棋下赢了我的老师而已,没有什么值得夸耀的成绩。 然后,汤若望拿出了他们那里盛行的棋类游戏,我们后世称为国际象棋的东西。不过,这象棋的译法不知道是谁译的,我想多半就确定在今天晚上。 “汤老师,你这是什么游戏?”我看他拿出一块黑白方块的棋盘,我当然是认识的,但理论上,现在的我不认识。 “这是我们那里的人很喜欢的棋,我也不知道该用汉话怎么翻译,不过,它们的下法跟你们的象棋有些相似。” “如此,不如就叫它泰西象棋吧。”我给它取了一个十分形象的名字。 “很好,就这么叫,来吧,汤老师来教你怎么玩!” 我一副完全不懂的表情,其实,心里在傻笑,我玩国际象棋还要你教?不过,我不知道这个时候的国际象棋跟我们后世有什么区别,别闹出什么笑话,所以,我还是仔细听了一遍。发现跟后世的国际象棋的走法都差不多,也就放心了。 第一盘,我就把汤若望给赢了,让他惊得眼珠子都掉到棋盘上来了。 “神童!天才!”汤若望给我下了这么一个十分中肯的评价。不过,他想到我下咱中国象棋的时候那种水平,也就觉得,我能如此轻易获胜也属正常。这就足以说明我的理解力分析力出奇的好。 其实,学生我几百年后下这些玩意就跟玩一样。 别看我已经是一个根正苗红的三代红了,但那些贵族似的生活作风,我并没有学来多少。简单来说,我根本不像一个用英国人的话来说就是绅士,我不是绅士,我也不像魏晋时期的门阀士大夫。我爷爷是个土老冒,我父亲比我爷爷好点,我又比我父亲好点,用别人的话来说,虽然我们家世已经延续三代,但仍跟暴发户一个特性。根本没有从骨子里溢出来的贵族气息。 在我们这群人看来,没有什么是天经地义的,你认为一个贵族,一个官二代该拥有什么样的品质,我为什么就必须要拥有呢。 比如说,你认为贵族就应该开豪车,住别墅,打高尔夫,但我就喜欢骑自行车,住帐篷,打乒乓球。 也就是说,你不要以为作为二世祖,会下象棋就是丢了整个二世祖圈子的脸面。作为有一种骄傲的二世祖来说,我会什么,做什么那绝对是我自己的私事。 所谓的“返璞归真”,“大道无形”,也许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所以,作为未来的皇帝,我这个时候像极了一个真正的小孩一样,和两位老师玩耍,体验一下什么叫做“众乐乐!”,总之,整个下午,我们玩的很愉快。 ------------ 第零六一章 篝火晚会 不得不说,香山酒庄的确是一个踏青之余休憩的好去处。夕阳西下的时候,整个酒庄沐浴在春光里,房间也早就已经客满,各路俊杰呼朋引伴,相熟的不相熟的都彼此寒暄,久仰。 作为朱由检,从出生到现在,参加的大型活动少得可怜,而且还都是那种不苟言笑的正式场合,貌似什么开派对啊,赏月,赏花什么的,我还从来没参加过一次。 能住在这里的客人多半都是些附庸风雅的真名士,这明末的官场和士林到处都充满着靡靡之音,根本听不到几个人在为国家呐喊呻吟。 可以这样说,过的都是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生活。所以,在夕阳还没遮住她最后一丝艳容之前,酒庄下面的院子里就燃起了几堆篝火,围着几堆篝火,读书人,官宦子弟,风流名士,满满当当坐了两排。中间主位上坐的不知道是谁,但这些人都对他客客气气。这京城大大小小的官员不计其数,在街上随便都能碰到一个三品官。 我看他们这架势是要办什么篝火晚会了,这些读书人聚到一起,诗词歌赋是少不了的,说是斗酒斗诗,不过互相吹捧而已。而且这些读书人还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女人。不过,正如我所说,这座酒庄是一个基督徒开的,老板并没有养几个唱曲的,卖笑的,陪酒的姑娘。 但难得的是,这些男人居然一样很开心的样子。 每人一张桌子,珍馐佳肴,身旁有的是仆人伺候,有的是丫环伺候,大家都觉得此生没有虚度。 有几个念出几句诗也能博得满堂喝彩。 我在三楼上看到楼下的火光,很想去凑凑热闹,我说过,这样的非正式的娱乐性质的聚会,我还从来没参加过一次。 但诗词歌赋不是我的强项,而且,我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如何才能和这些大才子融洽相处呢。 虽然作为后世来的人,模棱两可的我也记得一些诗句,但要我堂堂信王,堂堂后世二世祖去剽窃别人的诗词,我颜面何存啊。 而且,我能完完整整背下来的诗不是不多,而是非常少,而且,现在已经到了明末,那些诗词大家都差不多出现过了,能供我剽窃的只有在清朝去找了,但如你所知,清朝是文化控制最严重的时代,有清一代,能名传千古的诗人没有,佳作更少。 作为二世祖,我一直都认为文学就是一个屁,但我也听说了一些什么唐诗,宋词,元曲,明清。但所谓的古典四大名著,明朝就占了仨,而且唯一一本清朝人写的《红楼》,貌似故事背景还发生在明朝。 所以,我认为清朝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文学成就。 八`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当然,一家之言。 也就是说,可供我剽窃的名家名作,真的很少。 所以,对于参加这样的聚会,我心向往之,但又很排斥。 有才子,却没有佳人,不过,我想那些佳人肯定都躲在香山酒庄的某一间房间里面偷偷关注着这些我大明王朝年轻一辈的佼佼者。 好在,我穿越到明朝的宿命是帝王,不需要思考安身立命的忧虑,也就是说,我现在根本不需要用诗词歌赋去博得上位的机会,我早已经身处上位。 站在一定的高度,你会觉得吟诗唱曲实在是太过无意。 不过,这篝火晚会本身却是令人欢喜的,大家无忧无虑,喝喝小酒,吟吟小诗,这样的日子过得可不惬意,在这个时候什么胸怀天下,什么为百姓立命都像是烟云,没有什么是真实的,读书人的那点抱负就可以丢进故纸堆了。 这个时候,才可以隐隐约约地做一回真实的自己,恣意放纵,放浪形骸,无拘无束,反正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没有了道德枷锁,没有了读书人的岸然外皮,这样的生活才是每个人心中的梦想。 火光映衬下,秀才举人,榜眼探花,都把自己最真实的某一面放纵在空气里,舒畅爽朗的笑声,总是能勾起人最根本的那根神经。 我有些飘飘然,很想分享一些他们的乐趣,但身份不符,年龄不符,让我有些犹豫。 试想,如果这个时候的我口中吐出,“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那不把他们吓死,至少一个个面红耳赤,坐卧不宁。 那将击碎多少人的自恋情节,还让不让人活了啊。自己勤学半生,居然比不上一个黄口小儿。 所以,这个与民同乐的戏剧效果就只有让我一个人当观众,让他们那群人当演员,年轻人,总是心高气傲,放荡不羁。 虽然没有歌姬舞姬,没有花巷头牌,不过这些公子哥也有带着一些漂亮的丫环,这几个丫环在人群中穿梭,时而红袖添香,时而,倒倒茶,添添柴火。情景倒是很惬意。 在这个问题上,我不过是一个看客,随意让他们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反正里面也没有我认识的人,也没有我想要去认识的人。整个京城纨绔子弟太多了,而我当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明末乱世,诗词歌赋也失去了歌颂太平的用武之地,而为帝国命运呻吟的人也不会像杜工部那样,他们只是在麻醉着自己,好像这个天下将塌与他们无关,天下是皇上的天下,百姓是皇上的百姓,自己只需要吃喝玩乐,他们以为任何朝代都需要他们这样的人,只有他们的存在才能显示这个世界多么值得人们留恋,生活多么美好。 不知不觉,夜就深了,我母亲和妙儿刚开始还在我旁边陪着,后来就先去就寝了,整个房间里就剩下我们三个,好在,这个房间只是一个客房,我们各自都有卧房,不至于让两位老师产生吃则同桌,卧则同榻的想法。不管过去现在,我都不喜欢和男人睡一张床上,特别还是一个长辈一般的老男人。我宁肯让妙儿陪着我睡。 但是作为只有十二岁的信王,让人侍寝有点太早了,如果让妙儿睡在我旁边,我觉得我肯定故态萌发。 各人都回到自己的屋里搂着被子或者侍寝的丫环睡着了,我看着窗外那点星空,话说,我也思念在后世的记忆,我的爸爸妈妈,爷爷奶奶,我的苏贞贞。我不懂星相学,所以我不知道天上哪一颗肉眼看不到的星星是来自未来的眼睛,在打量我在这个世界的一切。 我睡不着了,我到这个世界来很少失眠,没心没肺的人大多这样。我虽然还没有必要来一个阶段性的总结,但这十多年在大明朝的日子让我觉得生活很无奈,我在后世做一名开豪车,睡美女的二世祖,我感觉日子过的是那么的惬意,没想到的是穿越到这里来了,却成了一个婴儿,什么都干不了。不管你多么怀念童年,让你再从小长大一次,你一定会抽风。 少年时代只是在回忆里才变得那般美好。 况且,我现在哪是什么少年时代,明明只不过是童年时代。如果换作后世,不过刚刚小学毕业的臭屁孩而已,兴许还汲着两条鼻涕虫跟在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小姑娘后头,根本就不会知道那翘翘的圆圆的小PP是用来做什么的。 可我清晰的记得在我小学毕业那一天,班上最美的同学给我写了一张纸条,不过,不是芳心暗许,而是骂我是小色狼。因为在这之前我堵在校门口对她说,让她去我车里,跟我去我家。她没答应,这个时候的小姑娘有了一点朦胧的男女意识,但还没有财富等级观念,我想,后来这个妞肯定后悔死,等她明白我车上那个位置的意义的时候,我早就已经把她给忘了。这是因为,这小妞不知道去哪儿读中学去了。 想着这些,我总算是朦胧地睡着了。楼下的篝火晚会也接近尾声,在我的睡梦里甜甜的想起了苏贞贞,以及她那张不屑一顾的脸,我那个恨啊,都相隔了三百多年,还不忘羞辱我。 作为一个纨绔子弟有什么错。 ------------ 第零六二章 迷途羔羊 和两位恩师吃了早饭,吃的是西洋人的烤面包,味道还是不错的,毕竟是无公害食品,跟我家的那些特供食品差不多。 你要知道,在后世,我们家的保姆是不用上菜市场的,那里面的菜只能卖给人民吃,而我明显不是人民,我们是凌驾于人民之上的官二代,富二代。 对于这点,我不想做过多的解释,就像这一世在北京城的十多年,我也从来没让家里或者宫里的丫环太监去菜市场,而是由专门的人负责,这就是所谓的进贡,大到雕栏玉砌,小到一粒米,无一不是精中选优。这也难怪,要是皇上吃了不高兴,那整个北京城就会有很多人睡不着觉。 天启三年春天,我和母亲等一起去北京城的郊区香山踏青,春游,在路上遇到了名垂千古的徐光启,以及有名的传教士汤若望,并和他们结成了忘年交,主要的是我拜了两人为师。当然,这个时候的他们还不知道自己会成为未来的帝师,这个时候的我也不可能目中无人到不想理睬他们。所以,我们很融洽地度过了一天快乐的时光。 如果用一首歌来陈述今天的事情就是:“太阳光,金亮亮,雄鸡唱三唱……花儿对我笑……” 你不要认为这是一首儿歌就有些文不对题,别忘了,鄙人现在只有十二岁,在后世的大多数十二岁的年纪的人中间,很多都还扎着红领巾,唱着,他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只有很少数的小孩子能成为肩扛五道杠的实权人物。 当然,后世的我十二岁的时候没扎红领巾,其实,从小到大,我都没扎过这个玩意,我也不屑于扛什么倒霉的五道杠。 在这个世界,我也是堂堂的信王,唱儿歌的确有些失身份。但你要我唱什么,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 要唱,我也应该这样唱,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信王殿下就是那金色的太阳,多么温暖,多么慈祥,把那紫禁城的十万太监心头照亮。 可要是这样的话,我哥成什么了呢! 我们又呆了一天,徐光启和汤若望说皇上要召见,所以得先进城到礼部报道,我正好也打算回去了,就一同下山。 八_ 零_电_子_书_w_ w_ w_.t_x_t _8_0. c_o_m 队伍还算浩荡,徐光启作为资深的士大夫,手下跟班护卫一大堆,汤若望作为资深的传教士,手下打手教徒也一大堆,甚至在不知名的空中还有一个叫做上帝的人在护卫着他,我呢,作为新晋的王爷,手下的护卫当然更多,祖宗的在天之灵也在我的左右。 这样的队伍如果出现在电视上,必定是所过之处,人仰马翻,鸡飞狗跳,比小鬼子和蒋光头的队伍经过还让人目瞪口呆,这毕竟算是一个跨国组合。 正当我们一行人在官道上缓缓前进的过程中,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个浑身带血的黑衣人从我们身旁飞驰而过,可意外的是,黑衣人突然从马上跌了下来,摔落尘埃之中,那匹马居然一点也没有主意到背上的主人已经不在它身上的事实,自顾自地逃命而去。我不知道是不是遇上了六扇门的追捕飞贼,就叫曹称和胡瓜把那人扶起来,居然还蒙着面,并没有昏死过去,而是用一双大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我想可能是刚才跌疼了就给疼醒了。身上伤痕累累,面上的黑巾却还是崭新的,不知道这人挨了多少刀。 我打算去揭开那层面纱,但这个黑衣人见我有这样的举动居然浑身发抖,而且剧烈地挣扎起来。 我说过,只要是女人,不管你穿多紧的紧身衣,胸脯的状态都能把你出卖,特别是这个人在剧烈的挣扎,加上受伤,喘气比较厉害,胸脯起伏更加的夺目,也就是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人必定是个女人。 除非天然如春哥这样的,你光看胸脯就不会发现她也是一个女人。 唉,看她那样抵触,那就不揭开她的面巾算了,因为就算不揭,我也知道这个人必定是个美女,因为,你见过几个丑女会用面巾把自己的面容挡住的。美女被别人看见了是一种损失,丑女呢,就是一种享受了。 “妙儿,把她扶进马车里面吧,你帮她看看伤势!” “公子,这……”妙儿一脸的不知所措。 “怎么,你难道看不出她是一个女人吗。” “可是,看这人的样子好像是个坏人的样子!”妙儿不知道从哪里得来的结论。 “你知道坏人是什么样子,她又没写在脸上,凭我的印象,受这么重的伤还能逃掉的人,必定是好人,如果是坏人的话,肯定早被打死了。” 我看过一些电视剧和狗血的,好人打坏人总是不给坏人任何机会,逮着就往死里整,而坏人打好人呢,尽管坏人比好人厉害,坏人把好人打到不能还手的时候,坏人就会给好人留一口气,并在那里唧唧歪歪说上一大堆废话,让好人找到可乘之机,或者被好人的帮手赶到。 我要是做坏人的话,必定不会给好人这样的机会。你妹的,难道坏人智商都那么低。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照我的话去做,我不会让你处在危险的境地之中的。”当然,我这样说,心里也有些忐忑,我害怕我受到了无良电视剧的欺骗。不过,不管怎样,我不应该见死不救吧。 (其实,作者本人不是二世祖,也没有过二世祖的类似经历,作者本人也就不会知道作为地道的二世祖是不是不会看这些脑残的电视剧。但有一点我相信,这些官二代,富二代是绝对不会看CCAV的《新闻联播》的,而且更不会从小就看,这些玩意是用来愚民的,很明显,这些二世祖不属于“民”这一范畴――作者) “要不这样,找根绳子把她的手捆起来,这样就方便多了。唉,现在这个世道,连做好人都要打折扣了。为什么不能好人做到底呢!” 那一年,彭宇还没有撞上老太太的时候,我就已经不再做好事了。 “别假惺惺的,放开我,你们这些狗官,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的!要么就杀了我,要么就把我捆起来交给官府。”她这话明显不是跟我说的,而是跟徐光启,在这群人中间,只有徐光启看起来像一个官,不过,我觉得不管从什么地方看徐老师都不是一个“狗官”可以形容得了的。 因为她并没有直接面对徐光启说话,所以,徐光启被骂也发作不得,再说,我们伟大的徐科学家的涵养是很好的,不可能被一个小女子骂一句狗官就要死要活的,以为污蔑了士大夫的人格,要和她决斗。 我依然笑嘻嘻地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们是狗官,我们正像你一样,并没有在脸上写上‘狗官’两字,将心比心,我没有把你当飞贼,你又怎么能够以怨报德呢,虽然,我说要捆你,但那只是一点点防范之心,要你真是一个飞贼,你认为只是把你手捆起来能困的住你吗?” 那女的不说话了,明显,她认为我说的对。这正说明我的猜测是对的,要真是飞贼,肯定没有是非之分,更没有对错之辩,也就是说,坏人往往死脑筋。 “好啦,妙儿,帮一下她吧,给她找件衣服换换,还有,包扎一下伤口,再等下去可能要把血流光了。” 我看这个女飞贼的脸色渐渐的有些苍白,我倒不是见不得死人,而是见不得人死在我面前,特别是女人,特别是漂亮的女人,最特别是年轻漂亮的女人,当然,光凭她的声音和形貌,我还无从分辨她到底最终属于哪一种。但是女人是无疑的了。 ------------ 第零六三章 是非不分 正当妙儿把这个飞贼扶进空着的马车的时候,我们身后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这个女飞贼听到这些马蹄声经不住有些颤抖。 我想,这些人多半是来捉拿她的。 我当作什么都没看到,事实上,我最后也没有捆她,不过,我发现我是不是太容易相信人了,要是妙儿在马车里面被她制住,我该怎么营救,我虽然并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但要我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跟一个女飞贼决斗,我认为这不单是需要勇气就够了的事情。 好在,我相信,受了如此重伤的女飞贼,应该不是曹称的对手。 那些快马从我们身边扬鞭而过,看都没看我们一眼。我当然对他们也无所谓,不过,这些人不像是一般的衙役。但我看不出来。 “这些人好像是锦衣卫!”曹称对我低声说。 “你怎么看出来的?”我想曹称作为禁卫军的千户,对于辨别锦衣卫和禁卫和一般官府的衙役,捕快应该还是有心得的。 不过,这次没带魏钊,要是他应该就能一眼辨别出来。 “我看到其中一个人露出了一截飞鱼袋!” 我有印象,飞鱼服和飞鱼袋可是他们锦衣卫最特别的标志,那可是最能耀武扬威的资本,所以即便穿上便装,这些人也会带着这些东西,甚至有的人把飞鱼服穿在身上,在外面罩一件别的衣服。 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情,这些锦衣卫需要隐藏自己的身份,大摇大摆的上街拘捕犯人不是正大光明的吗。 “管他是什么呢,不过叫他们做好准备。”我吩咐曹称,必要的时候以武力解决问题。 “殿下,马车上的那女人身份可疑。”曹称说出了自己的疑虑,他可能认为我不该贸然去搭救一个被锦衣卫追捕的人。 “没什么可疑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毫不在意地说,事实上,对锦衣卫的先入为主,让我总想和锦衣卫对着干。 “是!” 我们说话都很小声,保证没有被别人听去。 明目张胆的在这京城的官道上追捕犯人,穿不穿便衣还有什么区别呢,真的是。 还有一点我也没想明白,但凡官府追捕犯人,犯人总是逃出城,到一个认识自己的人越少越好的地方躲起来。可这次这个女飞贼明明是跟我们一个方向,是进北京城的。她难道不知道进了北京城就成了瓮中捉鳖了吗。而且,既然锦衣卫在捉她,她能进得了城吗,那不是自投罗网吗。我不由对这女飞贼的智商表示怀疑了,难道连方向都搞错了。 拐了一个弯,我看到刚刚过去的锦衣卫门拦在了路中央,而且有些已经下马在路边的草丛里搜索起来了。 刚才驮着黑衣女子的马正在路边吃草。 可能是锦衣卫们看到这匹马,马上并没有人,就意识到犯人肯定就在这附近。 他搜他的吧,我管不着,但这些锦衣卫把路拦着像什么话! 看着我们走近,像是头领一样的人跟身边的人吩咐几句,那锦衣卫马上拦在我们面前。 “奉旨捉拿朝廷钦犯,下马,接受检查!” 徐光启看了看我,他看来也明白,这些人要捉的就是我刚才救的人,但他作为我的老师当然不好意思对这些人首告,说人在我车里面呢。 “老夫徐光启,蒙皇上圣恩召见,尔等何敢挡我去路?”对方手捧的是朝廷圣旨,我们徐老师当然也只好拿出天子圣恩来压对方了。 “徐光启?”领头的那个人摇摇头,我不知道他表示什么意思,难道是不认识这么个人,还是认为徐光启的身份不够强大。 “原来是前詹事府少詹事兼河南道御史徐大人,失敬失敬。”看样子,这人认识徐大人,至少知道这么一号人物。 “老夫现在乃一介布衣!不敢当大人的称呼!” “徐大人,本官也只是例行公事!”这人说了一半不说了,徐光启看了看他,又回头看了看我,对身边的一个仆人使了使眼色。 “各位为朝廷效力,得保京畿平安,车里都是女眷,请各位兄弟不要惊扰到女眷!”身边的仆人走上前去递给对方一个包袱。 那人笑眯眯地接过包袱,掂了掂,却还没有立刻放行的意思。有一个人走到他身边凑到他耳边说了几句话,这人脸色变了变,但旋即恢复正常。 “多谢徐大人体恤咱们这些跑腿的!” 徐光启看这些人拿了钱并没有要罢休的意思,自己以河南道御史的身份显然已经不能压制住他们了,他当然也就无可奈何了。 这只能有一个解释,车里面可能的朝廷钦犯比起这些银两来说,对他们更加的重要。再说,在这些无法无天的锦衣卫眼里,一个过气的御史算个屁,跟他客气不是因为徐光启的官位,而是他的清誉。 读书人一直都好一个名,徐光启也不例外,多年来,徐光启倒也获得了一些为官清廉的民众口碑。 也就是说,在没有必要的前提下,也犯不着闹得彼此不愉快。 “徐大人,我们奉命搜捕朝廷要犯,从山东一直追到这里,在这里发现疑犯的坐骑,而且这个疑犯已经受了很重的伤,想必逃不远,我的兄弟已经搜遍了周围,想必被哪个不明真想的老百姓给藏了起来。职责所在,而且这件事关系重大,希望徐大人……” “你!”徐光启听他这么说,一点办法也没有,人家做的是正事,而且自己队伍里还真的就有这么一个可疑的人员。 “兄弟们,给我检查一下马车,主意不要惊扰到徐大人的家眷!”为首的笑嘻嘻地吩咐身边的人,看样子,他可能真的从内心里并没有把徐光启这个名字放在心上。 到这个时候,我也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来了,如果表露出自己信王的身份,这就跟我的初衷有些出入了。况且,看这些人的架势,说不定连我这个信王都不放在眼里,那我不是自讨没趣吗。 而且,人家说了,奉旨捉拿朝廷钦犯,作为朝廷的一部分,信王殿下更应该以身作则,跟黑恶势力作斗争,凡是朝廷认为不对的就是我应该坚决抵制的。我不应该跟我哥对着干才对。 可我居然收留了一个疑似钦犯。 如果我哥知道了拿大帽子罩我头上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难道他会认为我年少无知。除非这些人拉大旗作虎皮,拿着鸡毛当令箭,马车里面的人并没有他们说的那么重要。 那几个手下已经走了过来,这群锦衣卫有三十来人,我不知道这三十多人怎么会连一个姑娘都捉不住,我不由觉得这些人都是些脓包,而不是去想这个姑娘是不是有小龙女一样的好身手。 我一筹莫展,难道要以武力解决。我手下手三十多人,汤若望手下人也不少,这些人的武力值都不低,要真打起来,我相信我这边压倒性的优势,但这要真打起来,我怎么跟我哥解释。 公然窝藏钦犯不说,还公然对抗朝廷。我哥就算再相信我,也会在心里有点小阴影,这个弟弟是不是不像他表面上所表现出来的那个样子啊。 我罗哩罗嗦的想了大半天,几个锦衣卫都已经走到了马车边正要去掀开挂帘,曹称见我没有反应只能干着急却不好加以阻挡。可是,我不能让这些锦衣卫去揭开我母亲的马车的帘子啊,她可是要当太后的人,让这些下贱的男人随便掀开帘子看到尊容,那成何体统。 ------------ 第零六四章 剑拔弩张 我的确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那就拘捕吧,公然和朝廷对抗吧,说了这么半天,还是要打一架,那最开始还废什么话呢。 我大叫一声,“住手!”没有人相信这声中气十足的呼喝来自一个十多岁的孩子。 显然,正准备掀开帘子的几个锦衣卫停了停,听到我这么一说,曹称叫手下把两辆马车严严实实地围了起来。 “徐大人,你这是什么意思?”为首的锦衣卫当然以为这个队伍的核心人物是徐光启,所以,在徐光启都默认了的情况下,居然还有人敢反对。 锦衣卫头头见我一个衣着华丽的小孩,可能认为我是徐光启的儿孙晚辈,见我出言阻止,当然认为是徐光启授意。 徐光启也吃惊地看着我,在整个大明王朝,敢直接喝止锦衣卫的人只有两种,权位比锦衣卫大的和不要命的。 不管怎样,锦衣卫代表的是朝廷是皇上,跟锦衣卫做对很容易被打上反对皇上反对朝廷的枷锁。 “曹称,谁敢动马车一下,直接给我打成废人!”我想不到更好的办法了,只能硬抗,不讲理就不讲理了,作为前生今世的二世祖,不讲理本来就是我辈的价值标签。 我没说“杀无赦”,这点基于后世的我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人权概念,再说,打死他们,如果这个女人真的是朝廷钦犯,我哥的颜面也过不去,我不能因为一个陌生的女人就跟我哥剑拔弩张。只是教训他们一顿,也能有许多回旋的余地。 我这次带的是禁卫,只有几个锦衣卫,不知道这一个系统的人会不会有相熟的。 “好个大言不惭,徐光启,你难道要公然跟朝廷做对,我看你真的是活得不耐烦了!” 徐光启也不知道我的身份,他见我这样的架势,着实也没想到,“小五……” “老师,您不用管,我看他们是不是真的就敢上来!”反了天了还,这可是先皇的女人,在我母亲面前大声说话都是罪过。 当然,我这样说也有点拉大旗作虎皮的嫌疑,我母亲不过我父亲众多女人中最不值得称道的一个,最没有地位的一个选侍而已,是一个被皇后可以随意捏着死的女人。 只有皇后和贵妃等稍微有点地位的和皇上特别宠信的女人才会得到上面的待遇,我母亲很难说有什么地位,当然,以后母凭子贵当了皇太后,但那是以后的事情了。 可即便这样,就算作为人子,我也不能让这人这样冒犯我的母亲。特别是在古代男女大防的时代,一个妻子被陌生人碰了一下袖子,都会自断一臂以明志,更别说堂堂信王殿下的母后。 “徐光启,你知不知道和朝廷做对和锦衣卫做对是什么后果!本官封钦命追捕钦犯,尔等何敢造次。”为首的锦衣卫话虽然这样说着,但并没有让手下人动手的意思,我想他们可能也是在掂量掂量吃不吃这眼前亏。我们这边很明显的人多。 当然,他把所有的人都算成我们这边的了,我那点随扈跟他的手下人数上并不占优势。不过,这个时候,徐光启和汤若望肯定已经不能置身事外了。不管他们参不参与,他们都将被打成我的同党。 其实,我也不想生事,如果闹出什么麻烦,我哥或许会对我网开一面,但难保不拿我几个手下问责。可他们是无辜的,他们只是听命于我。再说了,他们奉命保护我的安全,这件事也属于他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我看他一直在游移,想必不想吃这眼前亏,但就这样放我走,他肯定也无法交差,况且种种迹象表明,他们要找的人就在我们的马车里。 从这个为首的锦衣卫的表情可以看出来,他有些不甘心,如果被我这样一句话就吓跑了,他回去会受到处罚不说,颜面也将丢尽,虽然我是凭实力说出的这句话,但他明显不认为我有这个能耐敢和朝廷和锦衣卫做对。 况且,他奉了皇上的圣旨的,是代表了朝廷的,背后有强大的公权力在支持他,他怕什么呢。 但我知道,他也知道,敢在锦衣卫办事的时候叫板的人,要么就是不要命的,要么就是连锦衣卫都不被他看在眼里的,无论这两种的哪一种,自己的眼前亏都吃定了,相比较的就是这件事过后会有什么状况。 如果我是他惹不起的人,那么后果就是自己回去吃锦衣卫办事不力的酷刑,加上得罪大人物的无法确定的后果,如果我是一个不要命的人,那么就要看谁手底下更有实力,如果自己这边实力太差,把小命丢在这里,那就没有以后了,以后发生天大的事情就跟自己无关了。 想来想去,都是出来混口饭,虽然脑袋都栓在裤腰带上,但总比给人砍了喂狗要强一些。 正当他想通了的时候,却突然想到什么,脸上一股阴戾之气一闪而过,“徐光启,你胆敢公然和朝廷做对,窝藏钦犯还妨碍公务,本官要依命将你们拘捕,以钦犯同党论处。兄弟们,胆敢包庇钦犯都是钦犯的同党,都给我抓起来。” 虽然,我们这边人多得多,但这些锦衣卫像是打了鸡血,这一声令下,三十几个锦衣卫都拥了上来,拔出了绣春刀,刀刃闪着含光。 这要真打起来,刀剑不长眼,虽然我的吩咐是废了他们,但要真的砍死几个,我是不怕的,但终归不好说。 “曹称,护住马车,让你的手下尽量不要让他们靠近的同时主意自己的安全!”作为老大,一定要爱护小弟,这样才能让小弟死心塌地。 八*零*电*子*书 *w*w*w*.t*x*t*8 *0.*c*o*m “公子放心,小的血溅当场也不会让他们靠近一步!”曹称的能力我是相信的。他的千户的官位不是凭关系弄来的。 锦衣卫都是狠角色,但我的这些护卫也不是吃素的,不过,汤若望的那些外国仆人护卫什么的,也不是省油的灯,这一打起来就是混战,官道上,北京城外面,居然就这样上演了一场全武行。 我看这些人对我母亲的那辆马车没兴趣,直接都围着飞贼所在的马车往里突,好像他们料定了钦犯就在这辆马车里,我开始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原来,马车下面有一潭浓浓的血迹,而且马车的后面还隔一点远滴那么几滴。 我想,他们肯定要让我们窝藏钦犯的罪名坐实,他们才能掌握主动,要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虚幻。 为首的锦衣卫倒和曹称半斤八两,居然也有两把刷子,不过,他没有拔刀,就和曹称两个以拳脚对抗。我的那些手下当然是有兵器的,在这个世道防身用的兵器是允许拥有的,只有那种军队配置的比如长枪等,才属于管制兵器,私藏就以谋反论。 所以,徐光启的护卫有刀,汤若望的随从也有刀,我的这些手下当然,本身就是禁卫军,不但刀,连军用器械都允许使用。 不过,我们这边人数比锦衣卫多了两三倍,在没有一个人死亡的前提下,我们这边的人制服了这些人。许多人都是一些刀伤,没有生命危险。 ------------ 宝 书 网 w w w . b a o s h u 7 . c o m 第零六五章 救人到底 曹称把为首的锦衣卫押到我面前,这人倒也有点种,死不下跪,我心想,在我面前下跪,你不冤。 想我堂堂信王,只比当今皇上低一级,你一个锦衣卫算个屁,不过皇上的一条狗,而我却是要当皇上的人。 “你认为我窝藏了钦犯?”我挥挥手,让曹称不必按住他,他不跪就算了,正所谓男儿膝下有黄金,有他跪的时候。 “现在说这些做什么,反正你们和锦衣卫做对不会有好下场,窝藏钦犯与钦犯同罪!”这人果真有点骨气,这个时候居然不是摇尾乞怜,而是更加的试图激怒我。 但我是那么容易动怒的人吗。人说越是上位者就越应该有涵养,不能因这么一点小事就大动肝火。 “你说窝藏就窝藏,你说搜查就搜查,你们锦衣卫就真的这么拽?你们不是穿的便装吗,那意思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你们在做什么,但怎么一遇到我们就口口声声说是奉旨捉拿朝廷钦犯呢?” “我无可奉告!”那人的态度使我都对锦衣卫的看法产生动摇了,好像他们一个个都是宁死不屈的共X党员。 “你知不知道,煮熟的鸭子就剩下嘴硬了,我想,你们肯定拿着鸡毛当令箭,哪里来的那么多朝廷钦犯,你们肯定是在街上遇到一个不肯交保护费的良民也当钦犯抓起来,你们有这个便利啊,随便给安点什么罪名,关进诏狱,然后死不见人活不见尸!”其实,我更愿意相信他们说的是真的,而且已经更多的相信了他们说的就是真的,车上那个姑娘就是朝廷钦犯。 但我再怎么说也是堂堂信王,事关皇家的脸面的大事。再说,即便她是朝廷钦犯又如何呢! 锦衣卫的职责是多方面的,所以,我也无从得知这些锦衣卫要捉的是什么人,犯的是什么罪。 但是,不管他们捉的是什么人,既然被我救了下来,我总不能救人救一半,好人当然要做到底,一个大姑娘(当然,事实上是不是还不得而知),被锦衣卫抓进诏狱,那后果可想而知。 而且,她不逃,反而往京城来,其中必定还有什么隐情,我不想关心这些破事,但遇到了总不能袖手不管吧。 “我打不过你,要怎么处置悉听尊便吧,但是,皇上肯定不会放过你的!”这人竟然真的一点都不打算求饶。 “我也不为难你了,本少爷现在心情不错,就放了尔等,下次碰上本少爷,把招子放亮一点,本少爷的马车不是随便什么人就可以搜查的。别人怕你们锦衣卫,我可不怕!”我想让曹称他们把这些锦衣卫放掉算了,不可能捉起来,也不能都砍掉,只能选择放人。 其实,我还是有点小怕,不过,我对我哥有信心,他不大可能因为这样的小事就让锦衣卫把我抓进诏狱的。 “曹称,把他们都放了!”我随手吩咐他们。 曹称当然也知道,我不可能拿他们有什么办法,最多也就不过打一顿,现在打也打了,自己这边的人汤药费自然是信王爷不会在乎这一点小钱。 “以后见着我们家主人绕着走,滚吧!都给我滚!” 一群锦衣卫像斗败的公鸡一样,灰溜溜地走了,但那个领头的把我深深地看了一眼,可能是想牢牢记住我的相貌。 我想,我堂堂信王殿下,难道这些锦衣卫没有内部指示,画影图形的,遇到我不但要认识,而且还要客气一些。 我以为锦衣卫会人手一本京城各阶层大人物的明细,哪些人自己不能去招惹,哪些人要对他客客气气的。 我想,可能是我出道的时间太短,或者这些人一度不在京城吧。 队伍又慢慢的前进了,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回去找来帮手,不过,他们回去肯定会得到我不能惹的指令,那么,我救下的这个女人,我又该如何处置。 “老师,让两位老师受惊吓了!学生的不是!” “小五,你到底是谁家的孩子,连锦衣卫都敢去招惹!要知道这些人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徐光启一时也猜测不到,这也不怪他,他已经远离权力核心有几年了。而我的声名鹊起还是最近的事情。确切的说,我的名声还远没有在京城打响,没多少人认识我也是正常的,我再有名,也不过一个十二岁的小孩而已。 “老师,您以后会知道的,现在恕学生不方便告诉!” “嗯,小五,老夫信任你!” 其实,我发现一路上一直有人在跟踪着我们!不过,我也没放在心上,如果他们见我进了信王府还敢来抄我家的话,我就认命,而且不打算找我哥哥哭诉,反正,我一直认为,我的宿命是多年后煤山上那以三张白绫。 事实上,到我们进了城以后,在后面盯梢的人已经离开了,可能他们已经得到上头的指示,我是他们惹不起的人,就打算就此罢休了吧! 徐光启要去礼部,我也就和他在城门内分别了。 回到王府,我让妙儿把半路上救下来的蒙面女子安顿好,才来思考这个女子身份的问题。 当然,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当面去问她,但这会儿这个女子正在养伤,而且状态还十分不稳定。被锦衣卫追杀,肯定有什么故事,而且这个故事会充满血腥,我暂时也不想让蒙面女子太过激动。我只是叫王承恩去给我叫了两个御医过来,给蒙面女子开了一些药,外敷内服,希望她早点好起来。 不知道是不是我哥真的要拿这个女子怎么办,所以,我还是先把她伤养好再说。看情况,我也不在乎当一次养蛇遗患的农夫。 做惯了大爷,做多了坏事,偶尔做点好事也能让自己心态平和一些。 我现在还没有一套自己的班子,人马,虽然有所谓的一千护卫,但这是嫡属于兵部,是皇上的人,我连他们的饷银都不给付,可见,要我彻底信任他们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我只有托付我认为对我最忠实的王承恩去打探了一下朝廷的动态,反正,现在是天气三年三月,阳光明媚。整个京城歌舞升平。 我也不知道王承恩用什么方法打听到的消息,他回来禀告说,朝廷没什么大事发生,就是给事中陈良训被皇上下诏,逮进了锦衣卫镇抚司大狱。 对于这个消息,我的态度是无所谓,反正天启年间,哪天不是有几个人莫名其妙地消失。 这事当然和魏忠贤有关了,我想,肯定是这些人上疏弹劾魏忠贤反而让魏忠贤蛊惑我哥哥把他们给定了罪。 想想也觉得悲哀。 ------------ 第零六六章 真实身份 在御医的精心治疗下,蒙面女匪徒已经大好了,不过,她总是不说话,并用一种充满敌意的眼神看着我。可能在她心里根本就没有要感谢我的救命之恩这样的意思。 但看得出来,这个漂亮的女孩心里有事。关于她的漂亮,这事当然得从揭开她的神秘面纱开始的。 小女子可能二八芳龄,或者大点不多。除了在昏死前听到她骂了一声恶贼之外,我就再也没有听过她的声音。我有时候让妙儿故意跟她套近乎,想从她嘴里听到点什么,但总是无功而返,她怀着戒备的心理面对我们所有人。 三天来,没有锦衣卫来打扰我们,也没有皇上的口谕之类的传来。好像,我在京城外的官道边所做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我哥哥可能是一直忙于他的伟大工程――微缩的故宫――而无暇他顾。 之前,我去觐见过一次皇帝哥哥,他把故宫里一块空地给腾了出来,做成了一个木工作坊,他按照一百比一的比例造型了几个故宫的主体建筑,我看到的时候,奉天殿已经初具规模。我不得不承认,我哥哥的手艺巧夺天工,放在后世,那一定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而受到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待遇。 也许,我哥哥他想做两个唯一:当皇帝的人之中,唯一会做木工的,做木工的人之中,唯一当皇帝的。 这天,我又像往常一样,去探视女匪的病情,而妙儿和芷兰正在照顾她吃药,我见她脸色已经红润了很多,想必是身上的伤已经大好了。不过,我依然看到她一脸的愁云惨雾,不知道在这个姑娘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女侠,你这几天什么话都不说,你让我对你的好奇心与日俱增,你倒是行行好,开口说几句话啊,我知道你并不是哑巴啊。再怎么说,也算是我救了你吧,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我可是天大的救命之恩啊,不说你需要以身相许吗,你至少要表示出你的意思啊,是我救对了,还是不该救啊。如果我不该救的话,我马上把你交给锦衣卫就对了!”这几天我总是软硬皆施,实在无可奈何。 女匪――在不知道她身份之前,我只能这样称呼她――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目光渐渐的变得呆滞,让我觉得她看起来傻傻的,难道越漂亮的女人就越傻,这是谁给总结的理论啊。 可她要说漂亮,或者说成熟,可能比不了我的妙儿,要说乖巧,机灵,好像也跟我的芷兰有一些差距,要说到甜美,当然,我的周可儿比她也略胜一筹,她胜就胜在综合素质比较好。 “本公子的耐心可是有限的很哦,你不要挑战这一点,不然你会很后悔的!”我只有出言恐吓,但依然不凑效。 “公子,这位姑娘的伤势已经大好了,奴婢的意思,是不是放她走了!”妙儿可能也在跟我演戏,她怎么可能不知道我的意思,没弄明白一件事之前,我是不太会半途而废的,放她走,我何不不救。 “这京城方圆几百里,除了我这里,她还能躲哪儿去,我敢保证,只要她一踏出我的门槛,锦衣卫马上就会把她抓进诏狱,到时候,哼哼!我们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可就再也没法见人了!”我说的当然是事实,诏狱里不说别的,光是各种酷刑就够她受的了。 可能这个飞贼一直惦记着提防我们,却忘了我刚才说的这个事实,这个时候经我一提醒,她好像突然想起来,这几天为什么手眼通天的锦衣卫没有来抓她! 我看她的眼色起了某种变化,我大为高兴,看来,我刚才的话奏效了,只要有了一点变化就好,难就难在,她总是以一种死灰的面孔来面对我们。 “可是,公子,她是朝廷通缉的犯人,奴婢的意思是,如果不放走,一直放在我们这里,迟早,我们会惹祸上身的!”妙儿编谎话的功夫也见长啊。 “妙儿,你放心吧,要是放我这里都不能保全,那普天之下,锦衣卫就畅通无阻了,况且,以我的能力,要保一个人,那不是小事一桩吗!” 飞贼的表情又有了变化,似乎将信将疑,她见我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大言不惭,要么,我是个傻子,要么,我真的有点本事,无论她选择相信那一点,对她本身而言,都没有实质性的伤害。 因为,她对自己的事情本来就已经不抱任何希望了。 “你是谁?”女飞贼终于开口了! 我如释重负,和妙儿相视一笑。 “我是谁暂时并不是最重要的,现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你是谁?”我坐在凳子上,看着斜靠在床头上的飞贼,在窗外柔和阳光的照射下,飞贼的脸,白里透红。 “你到底是谁,你真的能救我吗?” “瞧你说的,我不能救你,你现在还能完好无损地跟我说话?这个年头,虽然不提倡轻易相信别人,但至少也得表现出最大的诚意啊!你说是吧?以你的观察,是不是种种迹象表明,锦衣卫不能拿我怎么样?”我对她这种怀疑一切的想法表示根本上的不赞同。 虽然,总体上,我也是一个怀疑主义者。但我们这样的人最大的缺点就是自己怀疑一切,却希望一切都相信自己。就比如说,我怀疑一加一是不是真的等于二,但我要说一加一等于三的话,我又希望所有人都认为我说的是真的。 “公子,你一定要救救我爹!”女孩子的变化太过极端了,要么怀疑一切,要是一相信起来,就会毫无顾忌的完全信任,她以为我是什么人啊,一出口就是救救她爹,她爹是谁啊?就要我去救,我可不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再说,在这个京城里,我说的话,很多人都可以当作是放屁。 “你爹?你爹是谁,为什么要我去救?” 女飞贼挣扎着爬起来,想是要跪倒在我的面前的样子,妙儿赶紧阻止了她。 “我爹被奸人所害,现在正关在锦衣卫大牢里,生死未卜,我母亲这两年一直卧病在床,因父亲的事,气急攻心,那天夜里就撒手人寰,还没等到锦衣卫来捉拿我们。母亲跟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就是,一定要为父亲申冤!所以,我躲避开锦衣卫的追捕后,却往京城来送死,就是为了见父亲一面,并且要告御状!”飞贼话虽然简要,但说到伤心处,已经泣不成声了。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她的陈述,我第一反应居然是,锦衣卫说的朝廷钦犯居然是真的,而不是选择去同情这个可怜的女孩。 当然,可怜这个女孩的反应在第二时间就做出了。 “看你一个弱质女流,怎么能够在那么多的锦衣卫追捕下,安然逃脱呢?” “我父亲以前一直在四川为官,因为小时候体弱多病,从小就把我送到峨眉山修习武术,所以,小女子也不算是弱质女流了。” 看来,这个女子对自己的功夫还是比较自信,但看她泪眼汪汪的,哪里有一点侠女的风范。 不过,为父亲担心受怕的心情是任何一个为人子女的人都可以理解的。 其实,我所说的救人,只是像救她一样的救,而不是像她所希望的那样,去大狱救,但我大话都说了出来,当然不能就此矢口否认,“令尊大人所犯何事?”我想看看她父亲是不是犯了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如果只是贪墨了几文公款,那我去跟我哥哥说句好话,可能皇上也卖我一个面子,就给放了。 因为下到锦衣卫诏狱的人,基本上都是皇上钦定的犯人。 不过,既然她们母女要为父亲鸣冤,那就说明,这个罪名可能是属于那种莫须有的样子,说你有罪也就有罪,说你无罪也就无罪,全凭审判官的一句话,如果铁证如山,她母女想必也只会认罪,而不是申冤了。 “我父亲上书皇上,弹劾魏奸贼!”女贼说的可能是实质性的问题,但这个问题的表面肯定不是这样的。我知道陈良训他们有一帮人伙起来弹劾魏忠贤,被皇上下了狱,其实,我并不知道这是不是皇上的真实意思。在我的印象里,皇上是渐渐的被魏忠贤把持的,这个时候的皇上已经荒废了朝纲,整天以木工为乐,魏忠贤投其所好,而且总是在皇上干得热火朝天的时候,递奏章,皇上也懒得管,就把一些权力下放给了魏公公。 这很明显就是魏公公在利用皇上打击异己。 王承恩回来报告的说法是,陈良训这些人因诽谤获罪,也就是说,他们上书皇上弹劾魏公公的罪名都被他们自己给扛了起来。 “你父亲是谁啊?我认识吗?”我想,她父亲最好不是历史上太知名的人物,要不然,我要是救不了,这后果就是历史书改写了。 “我父亲是兵科给事中陈良训!”可能是想到了父亲的悲惨遭遇,女飞贼眼睛又开始湿润了。 我说过,我最见不得女人的眼泪,让女人哭是无能的男人才会做的事情,我只得安慰她道,“陈小姐,虽然我不一定救得了,但我尽力而为!”我也不敢把话说得太满了,虽然皇上并不一定会生气于我救一个女孩子,但我要是再得寸进尺,就有点讨打了。 “奴家陈曦辰,公子要是能够救下我父亲,当当牛做马报答!” “好!要是这个时候你父亲在诏狱还完好无损的话,我会还给你一个完整的父亲!等我消息!” 女人承诺为你当牛做马的话,那意思就是说,她这个人就是你的了。虽然我还小,但这女飞贼会武功啊,如果能够做我的贴身保镖,我不是像卡扎非一样享受了。 可惜,这个时候老卡啊,你阴魂不散啊,死就死了,可惜了那一大帮美女保镖了。 ------------ 第零六七章 天启之辩 我和妙儿好言抚慰了一番,陈曦辰好不容易不再动容,也稍微止住了悲伤,我在她眼里看到了希望。我想,这个女人从现在开始,已经把这辈子的全部希望寄托在我身上了,我突然感到肩上的担子重了起来。 不能让一个女人对我失望啊。 她为什么就平白无故选择这么相信我了呢,难道仅仅是因为这两天锦衣卫没来找我麻烦,他爹弹劾魏忠贤下狱,又不是什么反对皇上的不赦之罪,如果运作得当,或许可能弄出来的吧。 老魏不就是想要钱嘛,给他点甜头,他陈良训只不过一个给事中,属于不大不小的人物,放了也就放了。 不过,我虽然没有体会过,但深切地知道几千年才出了这么一个死人妖是一个睚眦必报的阴险小人,据说,你在路上谈论魏忠贤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蔑视眼神都能找来灭顶之灾。 不过,那还是魏忠贤权势通天的以后,现在的魏忠贤,只不过一个司礼监禀笔太监,都还没有提督东厂,更别说在朝堂之上,东林党的权势比他大多了,他肯定还没有办法横行无忌。 不过,有我哥哥选择全方位信任他,他得势也是迟早的事情。 我想,如果我就此事去找我哥哥,让魏忠贤知道了,那么我十多年的韬光养晦政策就要开始暴露了,魏忠贤也会主意到我这么个人,到时候我会不会成为他的眼中钉,还真不好说。 历史上的崇祯在继位之前肯定深刻地懂得夹着尾巴做人的道理,魏忠贤连我哥哥的儿子都能害死,还会害怕害死他的弟弟,如果让魏忠贤知道他自己日后的遭遇,我想,他肯定会迫不及待地下手,明的不行来暗的,反正会除掉我,彻底的消灭后患,然后扶植一个完全听命于他的皇帝,甚至他自己篡权夺位也不是不可能,虽然太监不能当皇帝,但那是以前,魏忠贤要是有了这个想法,他为何不可当皇帝――人家石敬瑭说的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唯兵强马壮者为之尔(是不是石敬瑭,我好像有些模糊)。当一天也是当,当一辈子也是当。 当然,这个可能性非常的小,除非咱大明的皇族或者有骨气的人死绝了,不然魏忠贤只可能会扶植一个傀儡皇帝,而当实际上的太上皇。 如果就此一步走上历史舞台,我担心我的羽翼未丰,说实在的,要是没我哥,要捏死我比捏死一只蚂蚁差不了多少。我只有几百护卫,而且还不一定完全忠心于我。越接近权力中心越危险,这个道理,我前生今世都是懂的。 有时候我在想,我为什么在最开始的时候一定要想到根据我知道的历史来发展,比如说,我为什么要让我哥天启登基当皇帝,我为什么不能发挥我后世成年人的思维把我这个哥哥弄下去,要知道,他当皇帝的时候不过一个小孩子。 如果我在从零岁到九岁这段时间里随便找一个借口让我哥哥魂归故里,那么我就会成为唯一的合法继承人,那样的话,也就没有天启这个年号了。 可我是穿越过来的人,不是野兽,虽然权力斗争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但我可不想让我的权力之路从最开始就沾满血腥。特别是一个和我关系还不错的哥哥。我说过,我哥哥也就当七年皇帝的命,为了这两兄弟的感情,我也等得起。 如果让一个小小的生命在我的面前消失,说实话,咱都是有血有肉的人,不是一尊塑像,虽然后世我是一个地道的二世祖,无恶不作,但杀人放火的事情还真的没干过,更别说手足相残。虽然他只是我的一个便宜哥哥,但哥哥终归是哥哥。 除非要到李世民那样水火不容的地步,我是没有打算去弄一个什么玄武门事件的。也就是说,我不想我以后一辈子活在绝望的阴影里。如果一想到自己的亲哥哥是给自己害死的,我能睡的安稳吗!心理强大如李世民之辈也要请唐玄奘来搞一个水陆大法会去超度那些枉死的冤魂。 也就是说,李世民也会认为自己的皇位来得不正。 更别说我了,我能等,我不像李世民,他知道自己如果不争的话,是永远没有机会的,而我,如果按照历史轨迹,七年后就会轮到我,安安稳稳地继承皇位,不比什么都强。 现目前的情况来看,一切都还在我的期望之中。 我甚至都想能不能想点办法让我哥别那么早死掉,更别说去亲手害死他了。当皇帝是好,但一辈子当皇帝也没什么意思。 如果在当皇帝之前,能周游列国,不是一个很好的计划吗! 说实话,我很想去看看这个时候的世界是个什么真实的样子。但我活到十三岁,居然连北京城都没出去过。 不过,对于后世走遍世界各个角落的我来说,风景还是那些风景吧,改变的可能只是人们的生活方式。 也许,真的该我出现在历史舞台上了,我不应该让魏忠贤把这个花花世界祸害得不成样子,留给我一个烂摊子,哪怕因此我不能当皇帝呢。 当皇帝就应该以天下苍生为重,而不是自己的皇位。 所以,吃了午饭,我决定进宫去见皇帝,向他提出要这么一个人。这个人无关整个大局,我想皇帝应该可以答应吧。 一定程度上,我可以自由出入皇宫,而不必等皇上召见,不过,一般没事我也很少去找他,看他那个专注的样子,我就有些不自在,当皇帝当到这个份上,我真怀疑,我当初的决定是不是英明神武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我把大明的未来断送的啊。我怎么能让这么一个无耻之徒当了七年的皇帝,把一个好好的大明江山弄的是千疮百孔。 可事实上,天启皇帝留给后世的两个印象都是最负面的,一就是怠工,皇帝不好好做,去做木匠,二就是听信奸佞,让魏忠贤把持朝政。除了这两点,能让人记住的他的事迹还真不多。 前有万历这个比他还有特点的皇帝,后有我这个亡国之君,人们健忘他也算是正常的事情。 可毕竟大明在我手里丢的,我还苟延残喘的十七年,如果不是我处置不当,咱大明的江山说不定还能万万年呢。 这么看来,我哥也不是罄竹难书了。 不出意外,太监领着我来到皇上的作坊,他现在正在仿制他的巢穴――乾清宫,做的简直是鬼斧神工,惟妙惟肖,我都有点爱不释手的感觉了。 “小五,你来了!”皇上抬头看了我一眼,然后又继续专注地刨着一根木条。 “臣弟参见皇上!”我跪下! “免礼,来人,赐座!”太监搬来一把椅子,我想这椅子肯定又是皇帝的杰作。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皇上的手艺日渐精进了!”对于他的木工手艺,我是彻底的佩服了的,有些东西还真的要讲天份。 我不相信成功是百分之一的天份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句话。如果没有天份,再多的汗水也是白费。你要是让我来做这木工,哪怕我天天不离手,也最多是一个熟能生巧,要达到我哥的那个境界,我自叹不能。 “呵呵,朕也觉得这几天灵魂开窍了!”对于投其所好的奉承,我哥是笑纳的。 我看魏忠贤这个大坏蛋并不在这里,而这些太监,我想多半也都是魏忠贤的爪牙吧。 别说,我哥现在虽然是一个木匠,但依然有点玉树临风,君临天下的感觉,当皇帝的心态就是不一样。 ------------ 第零六八章 父大如天 “小五,进宫来见朕,有什么事吗?”天启皇帝并没有停下手里的活计,像往常一样,开始了我们的谈话。 “没事就不能来见见哥哥了吗!”我这当然是故意套近乎,不过,我和他的关系本来就比较好。 “去给信王殿下弄一碗燕窝羹来!”天启吩咐在旁边伺候的宫女,然后又对身边的太监说,“去把琉球进贡的那颗珊瑚石拿来!” 我心想,不错啊,不虚此行,恭维我哥两句,极品雪燕的燕窝吃到了嘴里,还弄了一颗珊瑚石,番邦进贡的肯定差不了多少。 后世,其实我是不吃燕窝的,特别是菲律宾,马来西亚进口的雪燕燕窝,因为我知道他们是怎么做出来的,如果你知道是怎么做出来的话,你得把这一辈子吃过的燕窝都给呕出来。 不过,这个时候的燕窝可还都是原生态的产物。作为信王,拿燕窝漱口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我哥赏赐给我的就不一样了,至少这是我兄弟俩感情的见证啊。 支走身边的人,皇帝开口说话了,“说罢,小五,找朕所为何来?” 我看他好像知道什么的神情,难道他知道我此来的目的,不过,想想也释然,我在官道上和锦衣卫闹那么大的动静,皇上怎么可能不知道。 我也就不打算隐瞒,直接说出了来意。 “皇上,臣弟前日和母后去香山进香,在香山偶遇了徐光启徐大人,就一起回京城,在半路上遇到锦衣卫在抓捕犯人,臣弟一看犯人是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就动了恻隐之心,把她给救了下来,并和锦衣卫闹了个不愉快。”我觉得在皇上面前没有什么好隐瞒的,索性把跟这些事无关的事情都给讲了出来,反正,我认为皇上肯定都知道这些,他已经召见过徐光启了,徐光启肯定也会被问到这些事情的。 “你可知道你救的姑娘是谁?” “臣弟就是为此事来的,臣弟恳求皇上赦免陈良训的罪!” 皇上并没有表现出一种断然拒绝的样子,而是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看来,一个小小的陈良训并没有在他的记忆深处。也就是说,他完全可以凭个人好恶来处理这个在他看来是可有可无的人。 我见皇上不说话,一时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如果直接的对他说,弹劾魏忠贤并不是什么大罪过,而且,他们所弹劾的也都是事实,该处理的是魏忠贤,而不是这些正直的大臣。这样的话,我不知道皇上会不会龙颜大怒。 但我知道,皇上肯定不这样想,他好不容易毫无理由地信任一个人,怎么可能让这些大臣说赶走就赶走,那样的话,他可就真的成了孤家寡人了。 再说,我对这个陈良训并不真正的了解,他是权力斗争的牺牲品还是真的是一个品格高尚的人,我一时还拿不定主意。虽然,他女儿看起来不错,但作为朝廷的一员,尔虞我诈,根本就没有非忠即奸的那样泾渭分明。是个人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斗争。 “皇上,他女儿在我家里哭的是梨花带雨,我见犹怜啊,臣弟……” “朕听说这个女子拘捕,还打伤了好几个锦衣卫,可有此事?” “禀皇上,是有此事,臣弟听她说,她在峨眉山呆过几天,修习了一些武艺!”从他的问话里,我知道,这个皇上并没有放弃对天下的监控,至少他能知道他想知道的。 “皇上,那个陈姑娘还说了,如果我能搭救她父亲,她愿意为我做牛做马。我想,不就是被关在牢房里面的一个品级不高的大臣吗,只要皇上一句话,所以,我就答应了她,这才来恳请皇上。” 天启皇帝似笑非笑,不置可否,“你可知她父亲陈良训犯了什么罪?” “只要不是对皇上不敬,只要不是谋反,那还不就是皇上一句话,我也没问她父亲到底犯了什么罪!皇上,您就答应臣弟的要求吧,好不容易有人愿意心甘情愿为我当牛做马的!”我差点就要耍出小孩的把戏,什么声泪俱下了。我完全把自己的目的表现在我一点未泯的童心上,尽量不要让人察觉,我是故意在试探着什么。 我在这个年龄段不应该过多的关心其它的任何事情,我只应该知道玩,作为信王,我可以成天游手好闲,但绝对不能表示出一点点对朝廷的觊觎,不然,我这个哥哥和那个魏人妖都会提防我的。 毕竟我也有问鼎的可能。 “朕也只是想给他们一个教训,没想把他们怎么样,既然信王替他求情,朕就马上给放了?”皇上好像是跟我商量一样,但我看得出来,皇上同意了我的要求。 我知道他所说的教训是什么意思,既然这帮大臣不能跟皇上同心同德,好不容易来了个符合自己脾气的魏忠贤,大臣却想要把他赶走,皇上心里肯定不高兴。可是,皇上不知道的是,这个魏忠贤也太不是东西了,除了谋反,他简直什么罪都犯了,就皇上一个人包庇他,信任他,纵容他。 “谢皇上开恩!”我觉得我的事似乎总是这样顺利,没理由的啊。 当然,这或许只不过是皇上的本意,跟我提没提要求无关,皇帝可能也想啊,不能因为魏忠贤一个人而把自己和整个朝廷的大臣关系搞僵,这个天下可不是他一个人或者他和魏忠贤两个人就能治理好的,要坐稳这把龙椅,和大臣的关系必须要搞好才行。 不过,我也知道,这个“大臣”只是泛指,如果具体到某个人,皇上那是生杀予夺随心所欲的。 比如这个陈良训,说下狱就下狱,说放了也就放了,如果他想杀了他呢,也还是只得由着他的性子来。 这个时候太监和宫女也送来了东西,这燕窝汤,我当然只是象征性地喝上一小口,却对这颗珊瑚石爱不释手,这玩意晶莹剔透,形状像一只翘着兰花指的佛手,而且是自然形成,没有一点人工雕琢的痕迹。 珊瑚石是珊瑚的尸体堆砌而成,那得多少年月才能成型。放在后世,这玩意那得值不少钱。 我高兴地接过哥哥的赏赐,叩头谢恩。 我想,皇上已经开了金口放人,我也就放心了,就跟皇上聊了一会儿,陪他做了一会儿木工。不管是谁,活着都想得到别人的认同,作为皇帝的我的哥哥,在木工手艺上技术确实很高超,但对这件事本身不反对并且赞扬的人可能就我一个吧,而且是发自内心的。 魏忠贤肯定也经常拍皇上的马屁,但他是有所求的,私底下,他或许并不认为一个皇上正事不做去做木工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不过,我想魏忠贤对我哥哥的依赖使得在他的生命里,我哥哥将是一个无可替代的人。 我告退之前,皇上又赏赐我一些瓜果蜜饯,反正,他是把我当小孩一样哄的了,不过,这些东西倒是味道不错。 作为信王,府里的吃食当然丰富多彩,还时不时能得到皇宫里的赏赐,但当面和皇上一同品尝果品,在别人看来那已然是莫大的荣耀了,在我看来,这没什么,他是皇上,但也是我哥哥不是,就算我是一般人,我也不会有受宠若惊的感觉啊。 作为有身份有地位的二世祖,见到比我地位低下的人,不意气指使,见到比我地位高的人,不卑不亢,这样才符合我的一贯身份。就算是见到联合国秘书长,那又如何呢。 首先就要做到荣辱不惊。他们还不都是人,又不是马王爷八只眼。 ------------ 第零六九章 为信王奴 回到王府,我本来打算带着皇上的口谕去锦衣卫诏狱领人的,但我觉得光是我口说无凭啊,虽然矫诏是死罪。 我第一时间去见了陈曦辰,安慰她,说不日就可以让她见到她父亲了,你们就可以父女团圆,让他父亲以享天年。 ⑧`○` 電` 耔` 書 ω ω w . Τ`` X``Τ ` 捌`零` . C`c “你到底是谁?你不是骗我的吧?”陈曦辰明显不相信的样子,对她来说,难如登天的事情,我居然一个来回就给解决了。 我能理解她的不解,呵呵笑道,“事到如今,为了打消你的顾虑,本王爷就告诉你好了!”其实,我很愿意天底下所有人对我顶礼膜拜,就如同地球人都知道奥巴马一样知道我的音容笑貌。这样才不荒废我作为信王存在的合理性。 “王爷,你是王爷?”陈曦辰有些疑惑地看着我。 “我们王爷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信王殿下!”妙儿见我像是要把名讳说出来,她就抢先开了口。这些话当然是她们这些做下人的来说。 这就叫身份! 我微笑地点点头,装着十分老成的样子,“怎么样,作为皇上的弟弟,信王殿下的我要救你父亲,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其实,从最开始,陈曦辰就开始怀疑我的身份来着,锦衣卫都不放在眼里的人,当今天下能有几个呢,就是那些内阁大臣的子侄都不能说不把锦衣卫当回事。说白了锦衣卫是皇帝的家奴,那么这个小孩子肯定是皇家的人了。 “您真的是信王殿下?”陈曦辰身体已经很了很多,但皮肉伤也不是说两三天就痊愈了的,她还只能躺在床上,御医说让她再静养几天,才下地活动,毕竟伤的不轻。 在她看来,我成了她生命中的贵人。 “免礼了吧,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你父亲获释!我看有了皇上的口谕,我马上就去锦衣卫大牢里领人好了!你等我!” 我离开了陈曦辰的房间,准备让魏钊叫几个锦衣卫――也就是本王的出行仪仗队――,一起去锦衣卫大牢,把人救出来,免得夜长梦多。 但我对锦衣卫大牢保释一类的手续和程序并不太熟悉,不过,反正我有皇上的口谕,皇上金口一开,谁敢阻拦。 “魏千户,你作为锦衣卫对这块应该很熟了吧!”我坐在大堂的椅子上,喝了一口芷兰奉上来的香茗。魏钊和曹称站在旁边。 “不知道殿下有什么吩咐?” “你带我一起去诏狱,宣皇上的口谕,叫他们放一个人?”我一直盯着魏钊看,看他脸色上的变化,说实话,做为信王,我也挺无奈的,没有几个值得完全信任的人,我哥哥至少还有一个魏忠贤,我到这份上,简直谁也不敢完全信任。能完全信任的人又是帮不上什么大忙的人,比如妙儿,我是完全信任她的,但她除了侍寝之外,还真没别的用。或者说王承恩吧,因为最后跟我一起上吊,我也觉得自己有些莫名其妙的毫无理由的信任他,但他目前也看不出有什么真才实干。 虽然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魏钊是魏忠贤的人,但不管他是谁,反正不是我的人,至少目前看来,他是锦衣卫系统的人,对我的话肯定会很敏感。 果然,这个人心机比我还浅,脸色马上起了变化,看来,这个魏钊不堪大用啊。 “小的对锦衣卫这一套也不是很熟,里面也没多少熟人,不过,有皇上的口谕,谅他们不敢怎么样,只能乖乖放人。”魏钊小心地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真的假的,反正我不会随便完全相信就是了。 “既然如此,那叫上你的几个人,跟我去诏狱!”说实话,对这个“流芳百世”的锦衣卫诏狱,我已经心向往之了,上次差点就进了诏狱,我真的很好奇里面那些千奇百怪的刑具。比满清十大酷刑还有名得多的酷刑倒底是怎样的人间地狱。 可正等我们整装待发,门子进来报告说,有皇上的圣旨来了。 我赶紧叫大家伙等在院子里,把宫里来的太监领到大厅。这个太监我不认识,我下意识地想,这厮是不是魏忠贤的爪牙啊。 “这位公公怎么称呼?” “奴家姓王,请信王殿下接旨!” 见圣旨如见皇帝本人,没办法,这个时候太监可是最长脸的时候,堂堂的信王殿下也得跪在他面前。 因为这圣旨来的太突然,我也没有叫我母亲出来,也没有沐浴更衣,身边就芷兰一个丫环! “信王接旨!”太监王公公摊开圣旨,念到,“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查兵科给事中陈良训不思皇恩,诬告内臣……今革去官爵,贬为官奴,着信王领受!钦此。” 我其实一直都有注意到王公公后面的那群锦衣卫的,他们带着一个看起来像是犯人的人,我开头还不知道他就是陈良训。但看这些人的意思,肯定是皇上先我一步,直接叫太监把陈良训给领了出来交给我。 可能他也觉得我不应该去锦衣卫大牢那样血腥的地方,毕竟我还是个孩子啊。 我看陈良训有点死鱼眼的眼睛,已经了无生望的他一点也没有死里逃生的感觉,我见他血色苍白,衣服倒是没破,但我想肯定是临走时换上的,在锦衣卫大牢是不受点刑怎么说得过去。 不过,还算这些读书人还有铮铮铁骨,虽然知道自己活不下去了,但依然保持着读书人的那点点自尊和自傲。 “谢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将圣旨接过来,高举过头顶,不过话说回来,一个被罢官的给事中,弄给我做奴隶,也用不着下圣旨这么夸张吧,皇上赏我一个奴才,还要让我跪在地上谢恩。 他陈良训会干什么啊,我花几两银子去市场上买两个奴隶比他可好用多了,要是买两个如花似玉的丫环,晚上还可以侍寝,还可以暖被窝,他陈良训除了吃饭还会干什么! “奴才见过信王殿下!”王公公宣读了圣旨,那他就回归奴才的本分,见到主子当然是要上来见礼的! 我让芷兰奉茶,并拿了一锭金子,略表谢意! 当然,作为有钱无处花的信王,一干跟着来的人都有打赏! 跟这些人当然没什么好说的,正式的事情办完之后,就各各交差,我让王承恩送走了他们。再来打量这个陈良训。 当然,这个消息他的女儿陈曦辰现在还不知道,而且这个陈良训也还不知道他女儿还在我这里呢! 陈良训这个时候也在疑惑,自己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了,没想到今天却逃出生天。只是,给人当奴隶,这让他读书人的名分怎么办,那比杀了他的头更让他觉得耻辱。 所以,他的眼神里并不怎么待见我这个信王殿下,他的新主人。 为了他我闹了这么大动静,他好像一点都不感恩的样子,我当然有些生气。 “陈良训是吧?” “奴才正是!” “好,很好!说说你会做什么?我信王府里面可不养闲人!”我的意思是要告诉他,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将是我信王府的一名奴隶了,这辈子都不可更改,除非皇上什么时候想起你了。不过,我想皇上多半想不起你来了。 陈良训显然还没有我进入状态来得快,他一翻死鱼眼,“禀王爷,奴才除了读书认字,别的什么也不会!” 我知道陈良训说的是实话,这些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读书人,连写几个字都要丫环或者书童在旁边磨墨,干什么不是别人伺候着,现在要学着去伺候别人,一时半会儿,心态上还真的调整不过来。 可我不能真把他当老丈人供奉着吧! 虽然我比较敬佩他读书人的血气,但他毕竟是皇上钦赐的奴才。把读书人,特别是把当官的当奴才使唤,我想这是这个帝国大多数人都有过的一种幻想吧。可毕竟至少只能是极少数处在社会顶层的人才能如愿。 我不知道他会认多少字,但我敢肯定,我会的字他肯定不会。所以,我肯定不能让他当我的教书先生。 突然,我灵光一闪。 “你会认多少字?” “奴才不敢说全部认得,但也八九不离十了吧!” “好,很好!呵呵!”对于陈良训的处置,我已经有了定计! ------------ 第零七零章 臣本奴役 可能是我脑子一闪的光景,我已经给陈良训安排好了这几年的活计。我估计如果按照历史的规律,我多半会当皇帝,到三年后我当皇帝,我多半会给陈良训官复原职,所以,让他当几年奴隶,也是让他体会体会下层劳动人民的艰辛生活,不要动不动就做利益集团的代表或者大棒。 (貌似我如果真的是二世祖的话,是不应该能讲出这样的话来的,可见,这一句话就把我自己给交代了――作者!) 一定要以苍生为念,而不是那点铜臭。 这三年时间,就给他找点事做。 修字典,对,康熙不是写了一部康熙字典吗,我就从现在开始,让陈良训给我编一本崇祯字典。 不过,这件事情可不是想象的那么简单的事情,我想,我得取得我哥哥的许可加上帮助才行。 本来,这些事情是他的那些翰林学士做的事情,不过,为了维护统治,当皇帝的一方面鼓励天下人读书,但一方面又严格设置各种条件,让读书人限制在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 在我仅有的印象里,以农家子读书入仕并名垂青史的人物还真的没有。他们大多属于士大夫行列或者地主阶级代表人物。 所以,从古至今,为官之道是一脉相承的,那就是父终子继,简单来说就是世袭。就比如我爷爷是大官,这就造成了我几个伯父叔父,婶婶,姑姑,姑父,我爸我妈等等都是朝廷命官。到我这一代,我堂兄等等,以至于到我,我相信只要我想,甚至我不想都得想,在未来的某一天踏上仕途。 所以说,为了维护统治,权力只了能会集中在极少数人手里。而知识是改变他们看法的有力工具,我不知道我向我哥提这个建议的话,我哥会不会采纳。 繁荣祖国文化事业是我等义不容辞的责任不是。 有明一代,没有出现过李白,没有出现过柳三变之类。只不过值得称道的几本而已,这在明朝还多属于禁书行列。 这让我这个穿越过来的人情何以堪啊。 编一本字典,不论现在将来,都是一个系统浩瀚的工程,光靠陈良训一个人肯定是不行的,就我家里的那些家丁下人,打扫打扫卫生,听人使唤还行,编书,想都别想。 “陈良训,本王想给你找点事做,不知道你肯是不肯?”作为钦定的奴才,我没有给他看座,反正让他受点罪也是应当的。 再说,不给他座位是礼数使然,而不是我内心不尊重他。 “禀王爷,小的俯首听命!” “好,很好,作为过来人,本王深以为读书之艰难,在于许多字无稽可考,所以,本王准备向皇上上疏,让翰林院那些老学究编一本‘字典’,你以为如何。”说实话,我当朱由检这几年,的确没怎么受过良好的教育,作为我哥哥的皇长子的教育都一塌糊涂,更别说我了。能让我们认识几个字就算不错的了,还能怎样呢。 “字典?字典是个什么东西?”陈良训看起来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词汇。 “就是关于汉字的字型,字音,字义等的典籍,就跟《说文解字》一般,只是《说文》里面的字毕竟太少了一些,本王想的是把所有的汉字都罗列进来。如果所有读书人人手一本的话,也就不会让这些读书人学起汉字来即不方便又不快捷!” “这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好事,奴婢愿意效犬马之劳!”陈良训明显也是读书人,听到有这样的事,当然是十分乐意的。 其实,我也只管出出点子,具体的实施细则,可就不是我能效劳的了,谁叫我前生今世都是锦衣玉食的公子哥呢。 “这也就这么一提,等本王爷找个时间跟皇上提及!你先下去吧,养养伤,把仪容整理一下!” “是,王爷,不过,老奴有句话想问问王爷?”陈良训卑微地点点头,我也不知道他想要问什么。 我点点头,“陈良训,有什么话尽管问吧!”我想一个高傲的读书人,一个朝廷命官,以前自称总是本官,最卑下也是老臣,没想到称起老奴来,也是那样的面不改色心不跳。也是啊,所谓适者生存啊,他目前的身份是他不能改变的。 “老奴这次弹劾魏忠贤,自知必死,不知道为何皇上开恩,免奴才一死!”我想他想问的是,为何要把他送给我做奴隶,是不是我在这里面有什么动作。 “陈良训,何必有此一问,你只要知道皇上天恩浩荡,心里当记皇上眷顾,好好做你该做的事!” “是,奴才莽撞!” 我不知道读书人高贵的头颅是不是真的就这么的低了下来,面对皇权,面对生死,他难道真的这么不淡定。 我以为他应该对我极端藐视才对,头可断,腿不可折! 可事实上,他们天天跪倒在皇权面前,而我在某种程度来说也是皇权的代表,一份子,让他跪是看得起他吧。 “王承恩!” “奴才在!”王承恩从门外低着头走了进来! “去给陈良训安排个住处,手里有什么活儿给他安排点!”我是想让他吃点苦头的说,读书人的手不能只是提笔翻书,脱女人衣裳,还应该学学洒扫。 这所谓自力更生是也! 王承恩带着陈良训走了出去,虽然我想到集合一些资源编一本字典的想法,但这一切还没有一点头绪,再说,以我信王府的力量还显得有些薄弱了。 天启三年春,我做了一件小事,小到在未来的历史书上都没有相关记载,无非是救了一个少女和她的父亲,我不知道如果没有我的出手,这对父女的命运将会是什么。 想到陈曦辰对我的承诺,我有些心花怒放,只要一个女子对你说愿意为你做牛做马,那后面还对应一句,就是,‘任你骑来任你打’。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c 所以,想入非非一会儿之后,我就拉着芷兰的手跑跑跳跳地去到陈曦辰的房间。 当然,我真实的心态当然不是这样的,我只是想要掩盖一点我的心思,不能让人觉得我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心机太重,好像饱经沧桑一般,而拉着漂亮小丫鬟的手在院子里跑正是我这样一个十三岁小孩童心未泯的表现。 芷兰作为一个含苞待放的娇羞少女,被我这样一个小男孩,她的主子拉着跑,可能也是一种别样的体验。 多少年少无知的主子和丫环的爱情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 “王爷,您跑慢点,芷兰跑不过你啦!”芷兰的声音像风铃一样在王府里穿过,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就叫做“无忧无虑”! ------------ 零七一章 有女曦辰 我推开陈曦辰的房间,没想到这个丫头正伏在床上,让妙儿给擦药,背上一片光洁。 当然,对于见过世面的我来说,倒不至于春心大动。只是她的背上有几条醒目的伤痕,不知道会不会留下永久的伤疤,要是那样的话,做我的牛马就有点缺陷美了。 要是让别人知道,还以为我成天的打骂下人呢! 听到推门声,妙儿回头,见是我,也就没有说话。 “妙儿姐,谁进来了!” “是我,芷兰,曦辰姐!王爷要我来问一声,曦辰姐中午想吃点什么,我好叫他们准备。”芷兰对我做个鬼脸,我也不以为意,找了个凳子坐下,目光所及,刚好陈曦辰的背部,以及一点点侧身的轮廓。 “妙儿姐,我怎么还感觉房间里有第四个人的心跳啊!”陈曦辰因为是伏在床上,妙儿又在给她上药,她也就没有抬头。 我吓了一跳,这陈曦辰不会具有传说中的绝世武功吧,连别人的心跳声都能听得出来。是不是地上掉一根针,她都能在嘈杂的环境里听出来。 “呵呵,王爷也在这里呢!”妙儿也拿笑脸面对我。整个王府,敢随便乱闯房间的,除了我还能有谁呢。 “啊!妙儿姐,你怎么不早说呢,我的背!”陈曦辰一阵手忙脚乱,想把衣服,被子什么的盖在背上。 “你害什么羞啊,我们王爷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说这话的时候,妙儿的神情怪怪的,脸色有些绯红,我想,只有她知道我并不只是一个小孩子而已。我对她的不敬也不以为意。要知道敢随便议论王爷,那轻则掌嘴,重则挨板子。 “我不小啦,都十三了!再过几年,我就可以生儿子了!”我这纯粹也是故意捣乱。不过,我还没好意思说,我可以让你们生儿子了。 听得这话,在房间里的三个女孩,三个不同年龄段的女孩都是脸色绯红,当然,陈曦辰的脸色我是想象的,没有看到,因为她把头埋在枕头里面了。 “王爷,刚才你不是说叫魏钊带你去锦衣卫大牢吗,这么快就回来了!”妙儿怔怔地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良久,才问我。 “呵呵,陈曦辰,你就准备在兑现你当牛做马的诺言吧!” “什么?”陈曦辰听了我的话,心里一激动,立马用手臂趁着床面起来,转过身来,看着我。 可她转身起来不要紧,背上的衣裳被褥本来都没有系牢,这下全从身上滑了下来。更要命的是,可能妙儿先前给她身体正面也敷了一些药,所以,身体正面连肚兜都没有戴,我一看,还好,身体正面,特别是那两个要命的地方并没有刀伤,我傻傻地看着那两团洁白的丰韵,因为曦辰激动的心情而不停的随着心跳颤动着。这场景似曾相识,可也都是十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最迟也得在三年前,那个在护城河边柳树下的阴影里。 陈曦辰见我的眼神,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啊!”的一声惨呼,赶紧把被子抱起来挡在胸前。可能是用力过猛,牵动了伤口,她又是一声惨叫。 我饱了饱眼福,也就恢复我正人君子的模样,我发现芷兰也想得有些发呆了,这个小女孩的规模比起曦辰来还要差了一点档次,不过,她还在发育中嘛,我想,很快就可以伯仲之间了吧。 “王爷,您刚才说什么?”相比自己走光,我想,陈曦辰更关心的还是她父亲的安危,所以,躲过了最初的那点尴尬,她马上就问我。 “皇上卖我一个人情,你父亲没有了生命之虞!” 听了我的话,陈曦辰顿时激动地哭了出来,“多谢王爷的救命之恩,奴家定当实现我的诺言!” “不过!”我不是故意要卖关子的,我也不知道要是让她知道她父亲现在成了我的奴隶,她会作何感想。 “不过什么,我父亲现在怎么样?” “不过,你父亲现在被贬为奴仆了,他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这样的现实!”其实,他早就接受了。我想他这个读书人的骨气面对魏忠贤的时候那么硬,怎么面对皇上的时候却一点不存了呢。 “只要我父亲还活着,只要我能再见到他老人家,我就谢天谢地了。我父亲肯定也想再见我娘和我一面,所以,他会忍辱负重的!” 正所谓知父莫若女,我想,陈良训可能的确是有这样的心思吧,不然不能解释他前后如此巨大的态度转变。先前为了弹劾魏忠贤,不顾自己的生死,可现在为了苟延残喘,连皇上贬他做我的奴隶,他都一声不吭。可见,在他心里有些东西是比自己性命更重要的,比如读书人的气节,这就表现在对魏忠贤的不满上面。比如为人父,为人夫的责任,这就表现在不顾自己的一点自尊,想要见到自己的妻女这件事上面。 “王爷,我什么时候能见到我父亲呢!” “不急,先养好伤,本王保证给你一个完完整整的父亲。不过,你是不是要等到见到你父亲才开始履行你的承诺?” 可能是陈曦辰想歪了,刚恢复的脸色又有些泛红,“王爷还只是小孩子……奴家……”她以为我是要她贡献她的初夜以及以后的若干夜,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官宦子弟,她难道也认为除了自己的身体,似乎就无以为报。或者,她会认为我这人贪得无厌,会用高高在上的王爷的权威霸占她的身体。 “你想到哪儿去了,当牛做马也不用拿自己的身体的某个部分来报答啊,不过,你说的也是事实,我的确只是小孩子。我是想,你有这么高的武艺,你以后就做我的贴身保镖吧!需要你暖被窝的时候,你就帮我暖被窝,需要你帮我挡刀剑的时候你就帮我挡刀剑!也就是说,本王可以随意支配你的身体以及你的武艺,甚至你的灵魂!”我这人说话也太过无耻了,本来一件很有诗情画意的事情,让我说得有些血淋淋的真实。 “王爷!”妙儿知道,我其实是在开玩笑的,她看着我长大,当然知道我的一些秉性,我是善良的二世祖,相当的善良。 虽然陈曦辰也是这么想的,但被我直接给说了出来,她一个大姑娘家,的确有些太伤及颜面了。好在,这屋里都是自己人。 “陈曦辰姐姐,本王开玩笑的啦,我只是想请你当我的老师,把你的武艺教一点给我。” 不过,我看陈曦辰面有难色。 “咳咳,如果不方便的话,不教也可以,你就答应做我的护卫就行了,我也知道你们师门肯定有很多的臭规矩。”峨嵋派最著名的就是灭绝师太,她那把倚天剑杀人不眨眼啊。几个臭尼姑的规矩就是多。 “奴家定当竭尽全力护卫王爷的周全!” “那就是说,曦辰姐姐答应了!” “奴家可不敢当王爷的姐姐!” “本王就喜欢管美女叫姐姐!” 可我说这话的时候,妙儿和芷兰正用幽怨的眼神看着我,那意思是说,你并没有管我们叫姐姐啊,难道我们不是美女。 “算啦,这事就这么定了,芷兰,吩咐用午膳!” “是,王爷,奴婢这就去!”芷兰答应着转身离开了房间。 事实上,至少以现在的状况来看,妙儿和芷兰是我的丫环,而陈曦辰是我聘请的护卫,地位在理论上来说,她要高一些。可事实上,陈曦辰的父亲都成了我的奴役,她理所当然地也是我的奴隶。 “曦辰,你好好养伤,不日你就会见到你父亲了!我让芷兰把饭食给你送过来!” “奴家谢过王爷!” “别跟本王太见外,本王可是对你信任有加,以后本王的安危可就系在你手里了!”说实话,这个险恶的社会,我不得不随时提防,虽然我贵为王爷,但暗箭难防了,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落单了,那样的话,谁来保卫我的安全。虽然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但实际上,我比起曦辰的身手来说,差的太远了。 ㈧_ ○_電_芓_書_W_ w_ ω_.Τ_Χ_t_捌_0. c_c 我的确需要一帮子对我完全忠诚的人围在我的左右,替我抵挡各处来的明枪暗箭。最好是一个会武功的女人,如果这个女人爱上我,那就会义无反顾地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我。作为一个王爷,作为一个拥有无上权威的王爷,让人爱上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我不知道陈曦辰小姐是不是对我产生了以上有关爱情的一些想法。如果她因为爱我而愿意给我当牛做马,我当然是乐意的。不过要是她只是为了报答我对她和她父亲的救命之恩而对我俯首帖耳,那么,我想,即便在未来的某一天,我想要临幸这个女人的时候,她肯定会在我的身下一动不动,就仿佛她已经被一段岁月的记忆玷污了一般。 对这样的女人,我当然是不喜欢的,非常不喜欢。 我的目的是让围绕在我身边所有的女人都爱我,但却不会为我争风吃醋。 这是寡人要打造一个大大的后宫的先决条件。 ------------ 零七二章 父女重逢 经过几天的调养,陈良训和陈曦辰的伤都已经大好了。遇到我这样一个富有爱心的主子,应该是他们的福分。 试想,有哪个王爷会为了一个奴隶提供最好的医疗,最好的居住,最好的服务。听说武宗的时候有个叫杨凌的王爷好像挺热血心肠的,但那毕竟是异姓王,跟咱着根正苗红的嫡系王爷不一样。 (我又在羡慕嫉妒月关大大了――作者!) 这几天,我也没有让陈良训去摸什么书本,我让他每天劈柴,打水,扫除院内的落叶。这个陈良训倒也没有怨言,一丝不苟地去执行,虽然很多次,他劈柴差点把自己手给砍着。 做惯了剥削者,当他尝试了一次被剥削的滋味之后,他才能深刻体会到他活着的真实意义。我也一样,两世为人,两世都是剥削者,要我去劈柴,我多半也会劈着自己的手。 但我贵为王爷,总不好亲自去操刀劈柴吧。除非到了那一天,我在景山上吊的时候被人救了下来,然后我就会过上颠沛流离的生活,身边没人伺候,到了那个时候,我多半就会学会洗衣做饭,劈柴生火。 可那样的日子会不会真的出现呢。 这天,我陪着母亲在人工湖边散步,去检查佛堂的修筑进程,这几天回来,母亲一直在自己屋里吃斋念佛,我也没有去打扰。你说一个还算是青春年华的我的母亲,成天就这样与青灯古佛为伴,想想都觉得心里某个地方在疼。这就是古代女人的宿命。 对于这个给了我生命的女人来说,我的感情是很真挚的,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我对别的任何人都没有爱的话,对这个女人一定会有。 但因为身份的特殊,我根本不能给予我母亲什么,我知道锦衣玉食的生活对她来说已经跟粗茶淡饭没什么区别了。即便让她当了皇太后,她还不是一样孤苦,过着一个人的日子,偶尔,她的生活中才会出现一个我。 其实,从离开皇宫那天起,我就在暗地寻找母亲的一些亲人,只是,母亲从小就被选进皇宫,她对自己的身世也并没有存多少的记忆,再加上母亲在宫里这些年,地位一直比较低下,没有人去关心她的家人,而且,她也与她的家人永世隔绝了,这让我打探起来有些吃力。 我只知道母亲是河南省开封府人,母亲的记忆里也只知道她父亲,也就是我外公是一个老实巴交的自耕农,家里有几亩薄田。 我想,这也难怪,我母亲在宫里没什么地位,虽然我父系是整个明朝之最,但母系这一支就比较薄弱了。 我不知道我有没有什么舅舅之类的。而且,我外公他们一家人如果还活着的话,也从来不会认为自己生了一个女儿,还在皇宫里享受什么荣华富贵。进了皇宫,生与死都将不会再与他们有任何关系,外公多半也想,就当自己没生这么一个女儿吧。 进了皇宫的女人,大多数命运是凄惨的,有的时候甚至凄惨过割了一截的男人,那些太监。只有那么几个女人能够得偿所愿。 不过,我想我母亲当初被选进皇宫当宫女时的夙愿也绝对不会是当皇后,如果给她选择,我想,她是不愿意进皇宫的。 即便在外面平平淡淡一辈子,找一个大字不识几个的老实巴交农民结婚,生儿育女,简单而幸福地过一辈子,如果命运不好,被地主恶霸之类的欺负,要么同命运抗争,要么任命运摆布。 可我母亲目前的状态是什么呢,依然只是任命运摆布的结果。 我想找到她的一些亲人,让她的生活燃起更多的希望,这个只有到时候查探清楚再说了。 查看了工程进度,母亲表示满意,我跟她提起,我派人去开封府查看母亲亲人的事情,母亲并没有表示太过的悲或者喜。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牵挂的只是我。这么多年,也许在最初的那些年,她父母的身影会时常在眼前浮现,但过去了多少年,杳无音信的日子里,她的儿子取代了她的父母。 但我想,我应该帮母亲完成这点心愿,她会高兴的。 在湖边,我遇到了正在扫地的陈良训。 “陈良训,过来,本王有话跟你说!”我觉得,应该让他们父女见面了。 “奴婢见过太后,王爷!”陈良训跑过来,跪在我们面前请安,我让他平身。 “陈良训,经过这几日,你有何感想?” “奴婢觉得以前的日子都白过了,以后定当竭尽所能做好自己的本分工作。”陈良训由衷地回答。 我知道,岁月的风霜又洗去了一个读书人的铅华,他那宁死不屈的骨头已经崩折。 “本王知道,你之所以这样忍辱负重,是为了你的妻儿吧!”我把他的这种行为理解为忍辱负重。 陈良训见我开门见山的说出了他心里所想,心头也是一惊,何以王爷对自己知道的这么详细,自己不过是皇上临时起意,赐给信王的一个奴才而已。 “奴婢不敢,皇上要奴婢活着,奴婢便活着,皇上要奴婢伺候王爷,奴婢就伺候王爷!” “你以为真的是皇上一时兴起,把你赐给我做个奴婢的?奴婢到处都是,皇上为什么不赐别人给我,而单单把你赐给了我?或者皇上不把你赐给别人,单单赐给我!” 可能陈良训的确没有想到这个问题,显然是顿了顿,“王爷的意思?” “以你读书人的聪明,难道想不明白?”我倒不是故意卖关子,而是作为王爷,施恩于人,当然是不需要别人知恩图报的。 “难道是王爷向皇上要的奴才?也就是说,是王爷救奴才脱离苦海的!” “不能说是苦海吧,那不是你自找的吗,再说,皇上让你在狱中韬光养晦,检讨自己的罪过,怎能说是苦海呢?” “奴婢万死!”显然,陈良训只要一提到皇上就变得诚惶诚恐了。 “你肯定想问,为什么本王不要别人,单单只向皇上要了你!” 陈良训默然,那意思就是说,奴才的确是这样想的。 “本王也不跟你卖关子了,先你之间,本王救了一个二十岁的妙龄女子,据她自己说,她有一个父亲被关在锦衣卫大牢里,说是让我去救他出来,然后她就给本王当牛做马!你认为本王救的这个女孩会是谁?” “曦辰!王爷,您是说奴才的女儿曦辰也在王府里?”陈良训显得有些激动,比起我当天救他出来的场景,那时候我以为他已经心如死灰了呢,没想到一听到女儿的消息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陈良训,你稍安勿躁,本王隐约记得,她说自己是叫做陈曦辰的。她真的是你的女儿?” “回禀王爷,奴才的女儿的确叫做陈曦辰,而且今年已经十九岁了。”他话还没说完,腿一软,又跪在我面前。我想他这次跪肯定是发自内心的,头一次见我下跪,那是主仆之间的名分,这次自当有所不同。 “要真是你女儿的话,本王就安排个时间让你们见上一面吧!” “多谢王爷!” “本王救了你,你不多谢,救了你女儿你却多谢起来了。你跟本王来吧,本王领你去见你的女儿!” 陈良训颤颤巍巍地站起来,佝偻着腰,等着我起身走在前面,他拿着扫帚,远远地跟着。 我跟母亲解释了一下陈良训和她女儿陈曦辰的事实,对于找了一个会武艺的女孩子做保镖的事情,母亲显然是很高兴的。母亲知道我势单力薄,虽然贵为王爷,但在这个权通天下的北京城,要是你孤身一人的时候,谁会认得你是王爷,多一个人在身边护卫,安全就多一份保障。万一遇到那个不开眼的,你就算诛他九族也换不回我的生命啊。 虽然我单身一人的可能性很小,出入总是浩浩荡荡的队伍,但以防万一的准备是必须的。 这可是在古代,资讯什么的都不发达,就算有人知道有这么个信王,但谁也不认识。要是换了东海市的我,那走到哪儿都是遇到别人低眉顺眼的,因为上报纸,上电视的机会我也是经常性的,当然,这些东西都只能是正面的,负面的报道是不可能出现在新闻媒体中的。 即便没有这些,我也有微博啊,博客啊,虽然我并没有炫富,但身为上位者,一些必要的高姿态是必须的。 我让母亲的贴身丫环送母亲回去安歇,我则带着陈良训来到陈曦辰的房间外边。 房间里面静悄悄的,因为有陈良训跟在后面,我不好贸然直接推门而进,再怎么说,我这个王爷还是要注意一点形象的。 “陈曦辰?”我在门外叫了一声。 “王爷在外面吗,等一会儿,奴家马上来开门!” 我还真不知道这个陈曦辰在屋里搞什么鬼,出于对她外貌的迷惑,对她身份倒也不起疑,官宦家的女孩子嘛,事就是多。 门吱呀一声开了,陈曦辰妖娆地站在我面前,无限春风拂面,她先是看了我一眼,再不经意地向外面扫视了一下,待她看到屋檐外边的人影时,不禁一声惊呼,“父亲!” 果然是她父亲。我想,她肯定不会认错。 陈良训也看到了陈曦辰,但当着王爷我的面,他当然不好直接奔过来,而陈曦辰似乎没想到这么多,直接从我身边跑了过去,扑进她父亲的怀里,两两抱头便痛哭起来。这是否就叫做恍如隔世呢! “父亲,孩儿以为再也见不到您了!”对于这种真情的流露,我一般来说是比较容易受到感动的,虽然我见多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别看我生在显贵之家,往往这样的家庭更不容易看到平常百姓所希望的那种恩情。 “都是为父的对不起你!让你们母女俩受苦了!”陈良训爱护地抚摸着陈曦辰的头,感慨地说。 “父亲,女儿无能,没能把母亲照顾好,在听到你被抓进锦衣卫大牢的消息之后,母亲受了惊吓,已经走了!” “这不能怪你,要怪就怪父亲吧,为父在牢里一直有一股强烈的愿望,要为你们母女而好好地活下去。”陈良训听到妻子的死讯并不感到特别的难过,但却默然地说。这也难怪,相濡以沫多年的妻子,一直重病在床,为了让妻子独享他这份爱,他也没有纳妾,自己为官多年,却两袖清风,这那是官宦之家,简直就是同舟共济的贫贱夫妻。 对她来说,也许这是一种解脱也说不定。 “没想到我抱着必死的决心向皇上上书,自己现在却还活着,而你母亲却和我们阴阳相隔。为父真是愧对了一个做父亲,做丈夫的责任。我对不起你娘和你啊。” 我似乎觉得他们还有很多话想要说,当着我堂堂信王的面,他们竟然当我不存在。不过,我的涵养一向很好,所以,在他们还没提到我在这整件事的不可替代的作用的时候,我就转身离开了小院,让他们父女俩说过够。 ------------ 第零七三章 大赦天下 说起来,这个世界本没有绝对的自由,比如我这个信王,很多事情我都不能按我自己的意愿去做,还有那些各路藩王。 藩王只能在自己的藩国内当王,别的不说,连进京的限制都永远无法克服。要知道,这天下首善,万邦来朝的北京城比起那些藩王的州府来说,不知道要繁华多少倍。 当然,换作是我,如果在京城生活了十多年的藩王,被发配到自己的属国,我就不会打算有事没事到京城来。这京城再好,却没有自己的自由,那比得了自己的藩国。 所以,朱元璋或者朱棣规定的藩王不奉诏不得进京,在我看来并不是对藩王的桎梏,反而让这些藩王得到了一些解脱。不去就不去。做过王爷的人都知道,被皇上惦记并不是一件好事,最好让京城那位九五之尊把自己给忘掉,让自己在自己这片天地为所欲为最好。 这几天,京城好不热闹,从老祖宗朱元璋时期封的藩王到光宗皇帝的兄弟都奉诏入京,一时间,整个京城成了王爷的天下,你出门走进一条巷子,巷子里有一个暗娼,你就能碰到一个亲王,郡王什么的。 就好比在后世,北京城随便一个厕所里你就能碰到一个大学生一样。 这些不事生产的,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朱家人,一个个在吞噬着这个我们的大明帝国的基石。我对这些藩王没什么好感,虽然说三百年前,我们来自于同一个男人的身体内,但我一点也没有产生亲近的感觉。我总是想,朱元璋为什么要生那么多的龙子龙孙,如果让他知道自己的后代成了大明帝国的拖累,他一定想在某个晚上把那玩意射到墙上去。 经过三百年的发展,朱家子孙还真的遍及天下,从这次这些藩王来京的阵容就能发现。这些王爷除了让女人受孕外,好像无事可做。在这样发展下去啊,整个大明王朝的子民都成了朱姓。都成了剥削者,谁来从事生产。 所以,我闭门谢客,不论什么藩王来拜访,我一律不见。 我一个人在自己的天地里自娱自乐,理他们作甚。 不过,我忘了一个问题,这些藩王这次集聚京城所为何来。难怪那天我能在香山遇到朱常汶,感情他爹,那个潞王是得到了皇上的圣旨,他肯定也是跟着来看热闹的,毕竟那些初封的藩王才在北京城生活过,二代,三代都基本上很少来北京城了。在他们眼里,北京城一定是一个闪着金光的地方。 那个在皇帝宝座上坐着的人一定是那散发着光芒的红太阳。 我当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关键是我并不想知道。反正,作为一个王爷,既然是天底下所有王爷的聚会,肯定不会少了我一份。 而且,我还不知道是好事坏事呢。不过,我有理由相信,这是一件好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现在国家欣欣向荣,一片祥和,皇上召集这些王爷进京肯定不会想到一网打尽。那么正经的事情完了过后,皇上一定会赏赐这些王爷。我当然也会有份。 到了正日子,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这天所有的王爷都集聚在太庙,祭祀太祖295岁诞辰。 原来今天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生辰。295年前的今天,太祖呱呱坠地。就我所知道的是,太祖皇帝早先一家都是老农民,后来我们伟大的太祖皇帝饿得找不到吃的,就去当乞丐,要饭。那个时候的凤阳可能真的是饿殍遍地,是什么样的奇遇让我们的太祖皇帝挨过了那段随时都有可能挂掉的岁月。 然后就是当和尚,这可能是历史上除了释迦摩尼,唐玄奘外,最知名的一个和尚了吧。当和尚的人很多,但当了和尚有当皇帝的人不多。 再后来,朱元璋就拉起大旗造反。 生为农民,带领农民军造反,建立的却依然是家天下的封建王朝,任凭他再精明,他也没有跳出这个历史的局限。 他何尝不会总结历朝历代的经验,所以,他以最大的热情鼓励自己和自己的子孙多多繁衍后代,以朱姓为核心,以太朱元璋的子孙为核心,千秋万代霸占着神器。 虽然秦始皇只有一个,但每一个中国的皇帝都幻想着自己也是始皇帝,然后一世,二世,乃至万世。自己不能万岁,至少要让自己的王朝万年绵长。 皇帝不能是孤家寡人,那么就很有必要让这些朱家子孙团结在皇帝的周围,为巩固大明的江山而贡献力量。 只是最后的事实总是事与愿违。就我的感觉而言,这些大明的各路藩王其实对明朝的延续没有起到任何一点作用。相反,他们成了明朝朝廷的负担,而且越来越沉重。 想想,光是我一个信王,年俸就是一万石。当然,这是正式的收入,还有很多非正式的赏赐,这些东西从哪里来,我自己当然是生产不出来的。那还不得是那些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 后世是工业社会,据说平均没30个人养一个不事生产,不产生价值的官僚资产剥削阶级,我们那些工人都喊受不了,税赋太重,更别说,劳动生产率和劳动生产力都极其低下的大明朝,几千万劳动人口养活几十万的官僚队伍,还得养活几十万的地主队伍,还得养活几十万的各路亲王,郡王。 整个祭祀活动我就记住了一点。皇帝宣布大赦天下,各类罪犯罪减一等。 我们这些很多和皇帝同辈的,甚至是皇帝叔辈的王爷,都赞美皇上仁爱,祝福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想到这个大赦,我不知道陈良训是倒霉还是运气好。如果大赦天下所有犯人的话,陈良训会不会也会得到圣恩,也就让他回家著书立说了事。可他却被提前释放了,但身份却成了奴仆。 不过,陈良训犯的罪,皇帝的自由裁量权很大。即便没有大赦,皇上要判他死刑,他就得死,要开恩说他什么事都没有就放他回家也是金科玉律。陈良训呆在牢里,纯粹就是在拿自己的性命赌博,赌赢了,官复原职,甚至加官进爵,赌输了,也就搭上自己一条命。 我不知道这条大赦令能给天下多少家庭带来快乐,但以太祖生辰的名义笼络天下人的心,我哥这招出的还可以。 虽然实际效果无从检验,但态度是要表明的,那就是我们皇上爱民如子,就连犯事的那些犯人都一视同仁,可见皇上也明白那个道理,独乐乐与众乐乐,孰乐。 虽然说,太祖已经离开了我们,但他老人家一手开创的家国天下,可还在自己手里延续着。 所有朱家子孙都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只要天下百姓安居乐业,皇帝才能安心做些为子民的事情,皇族的人才能跟着祖宗余荫享受这美好生活。 ------------ 第零七四章 有法可循 初夏来临的时候,我为母亲建造的佛堂也已经竣工,我在我信王府内搞了一个小小的派对。当然,我认识的人不多,也没有惊动皇上,于是,参加派对的就我和我母亲,还有妙儿几个姑娘,不过,她们的身份不太好跟我一起太过疯狂。整个派对成了我一个人的独角戏。 我本来想去邀请徐光启的,但这一段时间,他好像官复原职,被派到河南去了,整个京城我认识的人物圈子就这些,别的人想进我的王府来,还得我点头同意才行。 至于汤若望,我想了想还是算了,如果我因为修建了佛堂而请他来参观,他想必不会很乐意,这表示他工作的失败啊,如果我修一座尖顶的教堂,他肯定屁颠屁颠就来了。不过,我想我母亲可能不能接受那个浑身上下流着血的,手和脚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就一块遮羞布的伟大的耶稣。 我母亲可是一个传统的中国妇女,哪能见得男人赤裸身体,虽然我们这边的许多佛也袒胸露乳的,但相对来说,总算是好点。 当然,佛堂竣工,最重要的事情应该是请几个得道的高僧来念念经,宣宣佛法,让远在灵山的释迦牟尼佛知道在这东方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里的京畿有一个信王的母亲虔心地请求他用无边的法力保佑她的儿子长命百岁,一生平安。这件事我当然没忘。 (有件事情要交代一下,作者本人并没有去过北京城,对北京城许多历史遗迹并不了解,所以,书中有些东西就只能靠我自己杜撰了。我觉得如果没有必要考证出历史真实的地方,我就会按我自己所设定的去写。所以,请不要怪我不懂历史或者不懂北京的人文――作者) 其实,那些下人们对于这次派对最大的希望只不过在于有一顿好吃的,然后我能发发善心,赏他们几个红包。 事实上,我也是这样做的,王府上下几百个奴婢加上几百护卫军,每人领到价值不一的红包。 所以,最高兴的莫过于这些常年为了信王府的干净整洁而默默做出贡献的人们――我的子民。 PART过后,我就打发人去请了相国寺(这个就属于我的杜撰了,也许相关资料有相关记载,但我对这种无关痛痒的细节小问题也懒得去考证,也许明代的北京城或许果真有一座相国寺呢?当然,如果有读者知道北京有什么有名的庙宇,请告诉我――我没去过北京城,今生可能也不会打算去,那极权主义象征的圣地在我心里充满污秽――请原谅我这样说),请了住持智信法师来为我和我母亲诵经。 智信法师带了一班人马做了七天七夜法事,我当然不会奢侈到如唐太宗一般做九九八十一天的水陆大法(这个是一个和谐词,你看到的肯定是**,我真的有点痛恨那个叫李红志――名字我故意弄错的,不然又是和谐词,肯定会被审核――的烂人,他一个人搞得我们很多自己的文字自己都不能写了!)会,再说,我手底下也没有那么多的冤魂厉鬼需要我叫人去超度。 做了七天七夜法事,也许能够为我以后二十年时间犯下的错得到一些纠正的提示,如果在现实世界得不到神的指使,那就只能寄希望于虚无缥缈的灵鹫宫里那位万能的佛了。 我一想到佛祖头上那一头的疙瘩,我就想,这个佛肯定也被他的信众弄得一个头四个大。他虽然是万能的,但还有一万零一呢。 这就是我理解的佛,当然不好拿出来跟修为造诣都很高的智信禅师论法,鉴于我是王爷,他肯定会臣服在世俗的权力下,而不敢昂起他高贵的头颅,以蔑视的眼神看着我:我是佛的子弟,跟你这些个凡夫俗子没什么好宣扬的。再说,我这些什么狗屁理论当然是不上道的,会伤了很多心中有佛的人的心。 看着智信禅师头顶那一排排的戒疤,我都有种冲动想拿那还飘着渺渺香烟的信香在他头上再弄几个疤,那他就完满了。 临走的时候,我供奉了相国寺五百两银子的香火钱,这是第一次花这么大宗的银子在一些精神层面的消费上。所以,我不知道这是多了还是少了,但我从智信禅师的眼里看不出他有任何的情绪。不愧是京城里香火旺盛的大庙宇的得道高僧,五百两银子在他眼里简直跟粪土一般。 作为王爷,我不知道五百两是不是有些拿不出手。在后世作为二世祖,有时候跟我一些长辈去寺庙祈福,我看到的可是长辈们一摞一摞地把钱给寺庙的住持,那住持那个眉开眼笑的,一点得道高僧的形象都没有了。 有一次,走的有些急,我奶奶没带现金,住持居然叫手下的知客僧拿出一台POS机,让我奶奶刷卡。在我们那个时候的语境下,寺庙一般多是著名或者非著名的旅游景点,游客在里面买点什么纪念品或者带有一些法术的信物是必然的。所以,我也能理解寺庙里面有POS机的存在。现在的世界是一个商业社会,有人的地方就存在买卖,而这个时代又不是以物易物的时代,所以,货币成了唯一合理的理由。 君不见,我们全国最著名的寺庙居然要整体上市,打包成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想,相比起来,我眼前的智信禅师的道行倒是要高深很多,至少,他看起来有些不以物喜。 我还没习惯把这个世界的货币购买力和我以前那个世界做一个对比,因为这已经没有必要了,反正,我目前家里的钱是我怎么花都花不完的。 因为对我来说,钱并不是万能的,有些东西我根本不用花钱就会毫不犹豫地拥有。这就跟我爷爷或者我父亲他们有些相似,工资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 智信禅师最喜欢说的一句就是,阿弥陀佛。我也只有听懂了他这么一句,其它的话,比英语还难懂。 难怪我们流行一条谚语,说别人说话听不懂就像念经一般。 可能这是智信禅师在和他心中伟大的佛进行密码沟通。不过,我也没兴趣要弄明白,我要是弄明白了,人智信法师还怎么保持神秘感。所谓,术业有专攻,我又没打算抢他的饭碗。 总之,经过智信法师和他的团队的开光,我和母亲都发觉刚修的佛堂熠熠生辉,沐浴在一种佛的恩赐之下。就差我立马顿悟,发誓要遁入空门了。 可我的七情六欲可一点也没减少,反而在渐渐的增加。 不知道,要是让智信禅师知道我现在的想法会不会产生挫败感,忙活了七天七夜,感情是做了一堆无用功。 虽然我在这个世界已经生活了十多年,但根深蒂固的思想已经不可能改变了,那就是我是一个坚定的信仰共产主义的无神论者。 当然,前一点是说给别人听的,后一点是说给自己听的。 其实,作为二世祖,我和我这一代人最大问题就是没有信仰,信仰的缺失才会导致我们作为二世祖这个集体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成为某种人所共知的代名词。 但我并不准备改变这个现状,就凭我供奉的那五百两香油钱,我就有理由相信,信佛跟信共产主义是一样的道理。 你还不如想点实际的问题,比如明天会不会下雨! ------------ 第零七五章 母亲生日 接下来在这个五月,对我和整个王府来说,最重要的事情莫过于母亲的生日。我的伟大的母亲大人,今年已经三十了。而立之年的她,已经守了十三年的活寡,从我和皇上的父亲,也就是光宗皇帝驾崩到现在也过去了三年多。我母亲一直一个人活着。 我决意要把这个生辰搞得尽人皆知,让我母亲在快乐的期盼里活过后面的一个三十年,两个三十年。也就是说,我希望她老人家长命百岁,虽然,她现在不过才三十岁。这要换了后世,正是女人的黄金年龄,殊不知,这个年龄多是A类剩女。这类女人有几个共同的特点,N高:学历高,收入高,眼光高,年龄高,还有长相也总是过得去。 我一个表姐就是她们的典型代表。当年我还只有二十岁的时候,我表姐二十九岁,美国哈佛大学毕业的海归,长得那也算是惊艳。加上有不俗的身世,我表姐那算是挑花眼了,或者,这个世界大多数男人都不入她的法眼,偶尔有那么一两个,又多是花心萝卜。 这就应了那句话,皇帝的女儿也愁嫁啊。就这样,几年过去了,到了三十还没找到人家,但我姐又不是典型的单身主义者,她一直在幻想着她的白马王子在一个万众瞩目的情况下来到她身边。 我的神啊,上帝啊,老天爷啊。 家里的人都为她担心死了,但她反而优哉游哉,其实,我知道,她也在发愁。 可我母亲呢,现在三十了,儿子都十三了。多少岁月都蹉跎在日复一日的绝望之中了呢。 我知道我母亲的日子是不快乐的,至少,没有女人愿意在孤苦的等待着消耗着为数不多的青春岁月。 我母亲的青春又该从哪里去寻找。 生日是五月十八。我母亲喜欢安静,我本来建议把全北京城有头有脸的人物都邀请来参加母亲的生辰,但母亲觉得太闹,而且作为先皇的女人,没有陪先皇于地下已经于礼不合了。现在她最应该做的就是青灯古佛,燃尽一切杂念。 我当然知道,皇帝一死,总是喜欢弄一堆女人陪葬。别的女人,我暂时没能力管,要是那帮子人敢动我的女人,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去。 好在,这一切都过去了,先皇已经死了快三年了,没有人会再来要求让我母亲去地府陪他。 作为穿越过来的人,不管是过去未来,我都不会赞同活人殉葬这一灭绝人性的事情发生。 虽然我两世为人都生存在极权主义社会,但终归是见了一些自由主义精神的,虽然我两世都活在人权归零的时代,但我好歹也认为有人权这么个东西存在,不管你认或者不认,它总是在那里。 八!零!电!子!书 !w!w!w!!t!x!t!8! 0!.!c!c 尊重母亲的意愿就是对她最大的爱,所以,我也就打消了要搞一个轰动北京城的生辰的想法。但我想给母亲惊喜的想法并没有磨灭,一直以来,我找人打听的消息,倒是有了新进展,因为母亲记得她的父亲叫什么名字,于是,我就叫人去开封府每一个县衙,寻找相同名字的人。范围正在渐渐的缩小,如果能赶在五月十八号之前得到最准确的消息就好了。 其实,我之所以想要找到母亲的亲人,一个很重要的目的是,我想培养一股势力,一股属于我自己的势力,这股势力当然都从我自己身边的人开始发展。母系亲属当然是一股很好的力量,只是不知道,我外公这个家族能有多大的潜力可以挖掘。 我母亲说了,她家是自耕农,我想,能给我利用的力量多半有限,但好歹我得去努力争取一回。 如你所知,整个明朝似乎没有出现外戚干政的绯闻,整个朝堂似乎就那三股势力纠结来回,皇帝,太监,和大臣。这三股力量斗争到最后,谁也没有找到一个动态平衡点,于是就把大明的江山拱手让给了外来力量。 我想,我要是能培养一股外戚势力,是不是能够找到一种相对的制衡,当然,这个前提得是这股力量得完全掌握在我自己手里才行,不然他们就会很容易跟其他的势力做交易,出卖的只能是我的皇权。 事情到了这个份上,我有了一定的自由和权力,当然得为自己以后的统治铺路,我不能坐等我哥哥死于非命,我应该以更积极的姿态迎接那闪着金光的皇帝宝座的召唤。 当然,外戚在母系这一支是一股力量,还有一股力量来自于皇后,我当然不知道历史上的我的皇后是谁,虽然在小的时候朱常洛给我弄了个指腹为婚,但我不知道我的皇帝哥哥会不会认账,毕竟,信王纳王妃也不是一件小事,如果指腹为婚的女子德貌还能达到条件的话,也许可以认同,如果我的名义上的未婚妻达不到作为一个王妃的水准,那当然就不能让他们高攀了。 那个周家的女儿,那次偷偷出皇宫的时候碰到过一次,貌似是一个美人胚子,只是又过了这么几年,会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作为王爷,作为未来皇帝的继承人,命中注定要六宫粉黛,三千佳丽,所以,虽然我早已懂得爱情,但我并没有发觉自己是一个用情专一的好男人。 跟着我的那些女人可能要受苦了。 五月十八日,一大早,我和母亲就接到皇上的圣旨,褒奖我母亲,并赏赐母亲白银五千两,绸缎,首饰若干。 我又做了一次善人,家里的佣人又都领到了红包。 反正,本王爷有的是钱。我也不怕坐吃山空。 不过,话说回来,就我所知道的历史上的崇祯朝,压块这匹瘦骆驼的稻草很多根,但其中最重要的一根莫过于朝廷缺钱。 我觉得,我现在就应该努力想出对策,发展经济。如果事实上我哥一直在消耗着仅有的国力,那么就让我在暗中把力量积蓄下来吧。 我是时候该做出点什么改变历史进程的事情出来了。 当然,这一切都应该在暗中进行,不然,未来的历史我就不可预知了,比如,如果我没有按时登基当皇帝,那么我所知道的一切有关的历史就会成为阻碍我看待真实的障碍。 我肯定不会乐于见到这样的情况,明明有些历史已经改变,但我还在希望着历史朝我预知的那些轨迹发展,这不是悖论,而是无知。 也就是说,如果有重大的历史发生了改变,虽然不至于否定我存在的合理性,但我们所熟知的那些历史就应当随之改变。 也就是说,如果我没有在天启七年登基,那么不管我以后多久登基,我就不应该还会在崇祯十七年上吊的啊。 ------------ 第零七六章 母系家族 外公叫刘世武。这是母亲铭记在心的名字,但这个时候的外公还会不会叫这个名字呢?这个疑问使得我搜寻母亲亲人的工作量加大了若干倍。 不过呢,这些都还只是假象的状态,因为我的人还处在按照刘世武这个名字寻找的阶段,至于会不会改名字,并没有触及到这个问题。 我母亲的家族其实蛮庞大的,据我母亲回忆,她在家是小妹,上面有三个哥哥,两个姐姐,她还有若干叔伯,姑姑,还有若干舅舅,姨娘。当然,这些关系有一些亲疏远近的分别。 这跟我的家庭倒也有几分相似,我在东海的大家庭也有若干直系,旁系。 但这些都是我母亲小时数的记忆,至于过去这么多年,家里是不是因为天灾人祸等等损失或者增加了人口,那就只有等到找着了才会清楚的明白。 总之,为了尽快找到这些人,我加大了力度,不过,为了掩人耳目,我让这些人低调地打听,并没有惊动官府,也没有让他们打着信王的旗号招摇,所以,进展相对慢了很多。 其实,随着我的年龄慢慢长大,我也渐渐的存在了危机感,即便我什么事都不做,什么历史都不试图去改变,但一切并没有定数,因为,我本身就已经是一个变数了。 也就是说,这么多年我一直坚信的我会在某年某月的某一天登基当皇帝的事情是不是真的会发生,在现在的我看来,已经可以打上一个问号了。 虽然我主观上认为,我一直小心谨慎,并没有改变任何可能影响我当皇帝的事情。 看来,我能否当皇上并不取决于我忍辱负重这么多年,然后被动的接受,我应该主动的出击。 可我现在思想转过弯来已经有些晚了,我现在虽然贵为信王,其实跟一个傀儡没什么区别,要是我胆敢有那么一点谋朝篡位的想法,我哥肯定饶不了我。虽然我知道他只有三年好活了,但他自己并不知道。 而且,我的出现,是不是已经悄无声息地改变了历史事件的进程规律,还是一个未知数,虽然万历,泰昌两位皇帝都如我所知道的那样了结,但那毕竟已经算是年代久远的事情了。 也就是说,我根本不能做什么,做什么的话也只是于事无补,而且还会有所妨害的。那么,我只有去做一些不会影响历史进程的事情。比如,寻找母亲的亲人,这件事是没有被写进史书的小事,当然,我没有很详细地读过《明史》,关于我这位母亲的记述到底有哪些,我是不得而知的。 试想,一个无所事事的二世祖,会无聊到去读砖头还厚的史书吗?若非必要,我连书都不想碰。 对于,我隔三差五的跟母亲报告寻找亲人的进程,我母亲的反应也渐渐的热烈起来。那曾经如死水一般的心也渐渐有了一点涟漪。毕竟,生她养她的父母跟她唯一牵挂的儿子一样,是值得去铭记的。 自己现在成了王太后,过的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如果能够找到自己的生身父母,亲人,也不枉费他们生养一场的恩情。 打开了心扉,母亲倒是把许多童年的记忆都坦露了出来,这就给我寻找外公又增加了许多有用的线索。 夏去秋来,从开封府终于传来了好消息,母亲的父亲找到了!这是一件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但这个消息却不能得到母亲的确认,因为那边的人不肯听从我手下的建议到京城来。我没让他们说出此行的目的,只有百分之百确认之后,我才会认为合理性高一点。再说,这么多年不见了,还以为命短深宫,谁会想到当初的宫女会成为如今的王太后。 不过,我认为他们肯定多虑了,试想北京来人的话,那是多少人多少辈子都希望能够出现的奇迹。 手下人来报告的时候,也这样说。我就问我母亲能不能找到什么信物,让他们带回去。因为,我和我母亲都不太可能出京去开封认亲啊,本来就要秘密进行的事情,不能大白于天下的。再说,我虽然贵为王爷,其实出行还是会受到一定的限制,只可能在京城附近自由活动,要是不声不响就带着母亲去了开封那么远的地方,皇上肯定会怪罪。这要是一怪罪,那就不是责骂几句就够了的。 可我母亲当初很小的时候就进了宫当宫女,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直珍藏的东西。没有办法,我就跟我母亲提了一个计策,我母亲不好反对,也就只得同意。 于是,我就让曹称和胡瓜去办这件事情,因为他们传来的消息是外公一家住在乡村,是单元独户,而且家境还算殷实,也便于我实施计划。 我让曹称带三十个人到那边后假扮山贼,绑走了外公,并快马加鞭,连夜赶路护送外公到京城来,留下几个人跟他们周旋,并警告他们不要报官,不然多少赎金也不管用,如果报官的话,只等着撕票吧。我让曹称要了一个他们能够凑齐,但却需要一段时间才能凑齐的数目。这就让他们先安心去筹钱。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舅舅们还真的就没有报官!可能,他们也对那些基层政府感到失望了吧,这是帝国崩溃的前兆啊。民众离心离德,对朝廷不信任。也就是历朝历代统治者最怕的事情,失民心者失天下。当人们热衷于丛林法则而对世界既有的规律产生质疑甚至否定的时候,该会发生什么事情,历史已经很好地告诉了我们。 可从我母亲的叙述中,我知道我外公岁数不小了,已经六十岁多,花甲之年,我不知道他受不受得了这个惊吓,万一要吓出个好歹来,我如何给母亲交代。所以,我吩咐曹称,只要一抓到我可能的外公(通过母亲的叙述和结合手下人搜集的情报,我认为这个可能性应该是一百),就跟他讲清楚不会对他和他家人的生命产生威胁,而且,说不定还有天大的好处。我先略过我身为信王这一点,也略过,要让他找到以为已经死掉的女儿这一点。免得到时候如果不是的话,不会闹太大的笑话。好像我信王在全天下找外公认一般。咱皇家的颜面何存。 不过,不论如何,我要求我那些手下人一定要让我外公安全到达。 曹称办事我还是放心的。我唯一担心的是外公能不能承受这长途跋涉的舟车之苦,这可不像后世,我要开法拉利在开封和京城之间走一遭,也要不了几个钟头。在这个世界,即便最快的马车,也要几天吧。 好在,我外公还算配合,也就没受多少苦,就平安地抵达了京城。 ------------ 第零七七章 久别重逢 晚上,曹称偷偷把刘世武带进了信王府。我和母亲已经在大厅里等待着。说实话,我母亲当然比我更期待这一刻,那曾经死灰一样的心,因为即将到来的亲人而澎湃。 我觉得我做了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 八_零_电_子_书 _w_w_w_.t_x_t_8 _0._c_o_m 身为皇宫里面的女人,还有多少幸福可言,如果远离了权力斗争,那么就安心地享受人伦之乐吧。 在我心里,我已经认定曹称带回来的会是我的外公,也就是我母亲近二十年未见的亲父。 我想,母亲应该能够认出来吧。或许外公不会认识我母亲了,因为母亲十岁刚出头就进了宫,多少岁月的沧桑已经深深地改变了母亲的容貌(当然,这是母亲跟我说的,至于母亲小时候是个什么样子,凭她的讲述,我也知道,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外公,二十年前就已经是四十岁的中年男人,任凭多少年的风吹日晒,改变的只能是粗糙的脸庞,而容貌必然还一如从前。 当然,如此血亲的父女俩必定有自己独特的认知方式,也许,多少年的分别也不能割断的这份亲情。 曹称带了刘世武进来,然后悄悄地退了出去,我让妙儿给刘世武看茶,并让他在客位上坐下。 刘世武有些战战兢兢,一辈子没进过北京城,一辈子没见过大人物,我并不能体会他这个时候的感受,虽然我两世为人过的都不算太平凡的生活,但我其实对这些小人物的生活并不向往。 任何人,都不会愿意自己生活在社会的底层,如果有机会,哪怕只是向往也好,都会对社会上处支配地位的人的生活产生无限的遐想。 对方是我即将相认的外公,所以,我不太好摆谱,虽然按照礼法来说,即便他是我外公,见到王爷也是要下跪的。 我母亲从看到外公进来眼睛就没有离开过刘世武身上。我看得出来,母亲有些激动,手都在不停的颤抖。 我多想她的生活恢复到十岁以前,享一享,父母疼,哥哥姐姐爱的天伦之乐,而不要什么事情都自己一个人在幽蓝的深宫里独孤的承受。 母亲极力压制着自己内心的激动,但我看她眼角已经开始闪现泪花。我想,这多半就是她魂牵梦萦的身影。 为了免于产生认错人的尴尬,我觉得我应该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一些。虽然,我对母亲的态度百分之百的信任,但对那些手下人,说实话,我不可能去绝对信任他们。 万一他们串通好了,给弄个相貌类似的人来糊弄本王爷的话。 好在,许多细节性的问题我并没有对手下人交代。还有许多东西应该只存在母亲和她父亲两个人的记忆里。 当然,即便是这样,也还是有一种可能,我的那些手下找到了真的外公,并严刑拷打,逼着我外公说出了很多当年的往事,然后找个人来假扮。 不过,我认为他们用不着这样,在这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会在未来某一天当皇上,不在我哥临死前一刻,都不会有人认为我还是一个真龙天子。信王已经是我人生的顶峰,找个人来假冒信王的外公能得到什么样的政治利益呢。 如果是想要钱,只要他们给我把事情办好了,我当然少不了给他们的赏钱。也就是说,那信王的外公做晋身的阶梯是毫无意义的。 所以,很大程度上,我认为他们是真心替我办的事,这个刘世武是真实的刘世武。 只是,是不是我外公就等着我母亲来下评判了。 “你可叫刘世武?”我外公可能的确是没见过世面的人,可能这辈子见到最大的大人物不过一个乡正里正,或者偶然遇到一下县太爷,还被那些皂隶驱赶回避。 “小的的确叫刘世武,”草民就是这样卑微,到了哪儿都得自称‘小的’,可按老百姓的伦理来说,我才是地地道道的小的。 这人可是我准外公啊,我可不是乱认亲戚的人。 “那就讲讲你的家和你自己!”我这样问是这样想的,如果是手下人找人来糊弄我的话,找的肯定不会是一个奥斯卡影帝,他的心理素质一定不会坚强到什么都不惧,如果他照搬台词的话,如果在某一个细节的地方前后不连贯,那么,他也就穿帮了。 “小的叫刘世武,家住开封府杞县柳林镇刘家堡,家里有十口人,小的和小的娘们,还有大儿子,大儿媳,大孙子,大孙子媳妇,大孙女,二儿子和二儿媳,还有小孙子。小的世世代代为农……” 我见他说的表情,不像是背台词。如果是找人冒充的话,手下人肯定会交代还要说,有一个女儿进了宫。 但貌似,这个刘世武早就已经想不起还有这么一个女儿了,连女儿坐在面前都不知道的样子。 “你确定你家里就这些人了吗?” “小的确定,不过还有两个女儿都已经出嫁了!嫁出去的当然就不算在家人内了。” “你再想想!”我努力提示他,让他想起面前这个女儿。 “小的确是只有这些家人!” “那一年,家里的母猪生了十只猪仔,有一只没有尾巴,有两只纯白的,有两只长有斑点,有一只被家里的狗咬死了……还有一只被我带到地里淹死了!”我想我母亲多半已经能够确定,眼前这个老年人就是她的父亲了,所以,她开口说了这么一段往事。 我不知道母亲为何只说这件事,貌似,难道勾起他们对往事回忆的居然是一群猪仔,难道没有更多一些琼瑶式的回忆。 “你,你是谁?”更让我吃惊的是,这个刘世武居然对这件事也这么记忆深刻,居然像是震惊了一般,好像谁打开了他心底永久的记忆的痕迹。 “我就问你,你们家里还有谁,你是不是忘了还有谁了!”如果母亲信了六分的话,我肯定信了八分。 “小的家里原先还有一个小女儿,不过自从十二岁那样被选秀女进宫服侍皇上以后,就再也没有了消息,这么多年,小的以为已经死掉了!”看得出来,这个刘世武是真情流露,真的是从年代久远的回忆里才记起曾经还有过这么一个女儿。 “请问这位夫人是谁,你怎么知道小的和小的小女儿之间的事情!”刘世武明显没有把现在这件事情跟他进宫的女儿之间联系起来。 母亲没有说话,却唱起了儿歌,话说,这儿歌还带有他们地方特色,用的还不是标准的北京话,我都听不太懂。 难道过了这么多年,母亲的乡音还这么浓烈,可她从来没有在我面前说过自己的家乡话,那都是一口地道的京片子(此京片子非彼京片子),标准的官话。 可我的这位没有见过世面的外公说的家乡话口音都还不是特别的重,我都能勉强听懂。 可我看得出来,刘世武的手也在颤抖,跟刚才母亲的表现一样,那是一种出乎意料的意外感情收获。 “你是小妮!你真的是小妮?”看起来,我的外公完全没有预料到到北京来的目的会是什么,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阿爸,我就是小妮,你的小妮啊!” 看样子,刘世武是我的外公的可能性是百分之百了。 我觉得我应该给他们父女俩留点单独的空间,所以,我借口去出恭一下,离开了。却是去厨房吩咐芷兰准备点丰盛的午宴,今天来了一位贵宾。不过,我想我的外公多半不能适应这样的待遇。 他现在肯定也不会有飞上枝头变凤凰的感觉,他肯定只是在想认回了自己的女儿,至于女儿现在的身份,他多半还没想到。 ------------ 第零七八章 血浓于水 其实,整个王府最高兴的人是我,我给母亲找到了久违的亲情,我希望我的这些从地下钻上来的亲戚都是些重感情的人,而不是那些狗血的电视剧演的那样,唯利是图而又一无是处的小人。打着信王的旗号,从人下人一下子做到人上人,把这样的人的嘴脸从头到尾表演得淋漓尽致。 所以,虽然我想发展一部分外戚的势力,但也得是一些扶得上墙的烂泥才行。不知道我的那些舅舅,表哥们如何,如果不会做事只会添乱的话,还不如没这些亲戚呢。 而且,整个大明朝是没有外戚生存的土壤的,我这一切都得冒很多风险,当然,这些风险应该可以得到控制。 所以,我就一个人在院子里想这些事情,以后怎么去调教一些可以跟我一条心的可用之才。 母亲却在大堂里叫我了。 看来,认亲的过程比我想象的还要顺利一些。可能母亲是叫我去认外公了吧。 说实话,在很多时候我都没有摆出我信王的无边架势出来,前生今世都是做人上人的我,自然会产生很多返璞归真的想法,觉得那些特别讲究的事情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说实话,我也想过过平凡人的生活,虽然实际上不行,但心态其实是最重要的。 谁敢否定我作为信王的存在呢! 我走进大厅,看到感人的一幕,我的母亲跪在刘世武的膝前。我不得不喜欢我母亲这样的真性情。那些无良的连续剧,太后的哥哥,甚至太后的父亲进宫见太后都要下跪磕头。我一度认为这是泯灭人性的。在我们后世那么操蛋的世界,都没有老子跪儿子的说法。 “小五,来见过你外公!”母亲被刘世武拉了起来,母亲的额头也有过磕头的痕迹。贵为王太后的我的母亲居然给一个老实巴交的老农民下跪磕头了。这并不奇怪,因为这个老农民是她父亲啊。 我这会却在纠结要不要下跪了。虽然我在心里承认他是我外公,但我对他肯定没有母亲对他那样的感情。 当然,我还纠结于我的身份,堂堂一个信王要给一个老农民下跪,总是觉得有些别扭,虽然这个老农民是母亲的父亲。 “你真是我外公?”我虽然一开始就认同了他的身份,但总还是要表现出一种惊喜的表情出来。 “小的……我是说,我的确是……”虽然认了亲,但他一辈子卑躬屈膝,这一时也改变不了,再说,他也不能改变什么。虽然成了我的外公,但我的身份尊贵才能显出他的重要性。也就是说,在我强大的身份面前,他仍然的确只是一个‘小的’。 “外公,不可如此,虽然我贵为王爷,但没有外公也就没有我母亲,当然也就不会再有我,请受本王一拜!”我想到这里,也就觉得给他下跪也没什么了,给了我母亲生命的人,难道还当不得我一拜吗。而且,我话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这是一个王爷在拜你,只此一次。说完,我也就给他跪下了。 到了这份上,我像极了一个平凡的庶人子弟,在外公膝下承欢,别人也许考虑到我的身份就会认为我很做作,其实,我这是天性使然。不管你身份多么高贵,你永远只会是你母亲的儿子,没有你母亲也就永远不会有你。也就是说,你再高贵,也会比母亲矮一截。 “小的不敢,王爷请起!”刘世武赶紧离开座位,把我扶起来,我也就顺势站了起来。 “外公,母亲在宫里受了很多苦,这次找到家人,我真的替母亲感到高兴!”貌似,我也开始冒着泪花了。 看起来,我的真的成熟了,一个十三岁的小孩会替他的母亲感到疼痛或者快乐,那么他真的就长大了。 看得出来,外公没有那种捡到宝一样的兴奋,更多的是质朴农民找到女儿的真情流露。在这个时候,他想到更多的可能是女儿这些年是怎么过的,而不是他成了一个王爷的外公,那以后荣华富贵…… 这就是真真切切的一家人,抛开那些苦逼的身份,这是多么感人的场景。我知道,如果我什么身份都不是的话,外公找到女儿的心情会是跟现在一样的。我有些庆幸,这个外公看起来人品不错,希望他教出的儿子们也跟他一样,把亲情放在第一位,然后才会是什么锦绣前程,富贵荣华。 “外公,我们好不容易找到亲人,我的想法是把你们接进京城来住,不知道你和母亲意下如何?”我当然是想找个人多陪陪母亲,这个人最好当然是母亲的母亲。母女之间的话是说不完的。 “可是,我除了会干点农活外,什么都不会!”一听这话就知道我外公一辈子从来没有做过剥削阶级,也体会不到不劳而获的幸福感受。而我,两世为人做的都是十指不沾泥的纨绔生涯,对这种感受尤其的深刻。 我除了会花钱外,什么都不会! 要是我我就会这样说。好在,我的信王府里不需要他会,“瞧外公你说的,难道我堂堂信王爷还养不活你们一家人,还要你干活,从今以后,你和舅舅他们都将过上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好日子了!” 我这样说,好像有点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感觉。党从小就教育我们,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是没有剥削的,都是按劳分配。但事实是什么,我当然很清楚。 总之,“他们”和“我们”有截然不同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可我一辈子在田里呆惯了,洗干净脚上岸,可能会很不适应!”瞧我外公说的这话,多有水平,这那像是一个常年面对土地的人说的话。 我们所在的世界,城市化进程越来越快,许多一辈子在田间劳作的老农突然之间洗干净脚,成了城市居民,他们也和我外公一样,不适应。 (作为二世祖,我不应该有这么多的片面感受,但这本书是马家街49号所写,这里的一切都有作者的思想在里面,也就是说,你不是二世祖,你就很难理解二世祖会有怎样的感受――作者) “不需要你适应,作为王爷,我认为你按我的吩咐去做就是了!”我说这话的时候,我看了看母亲。她责怪我把话说的太直接,可能会伤了淳朴的外公的感情。 我是这样想的,如果我走在大街上,突然一个人跑过来对我说,我是你外孙,我现在有几个亿的资产,我找到你的唯一目的就是让你替我花钱。我的第一想法肯定也是不可思议,进而是不敢相信,会把他当骗子或者傻子。 当然,这个前提是我一辈子做惯了穷人,但我两辈子都没做过穷人,像外公一样的穷苦百姓想的是什么,我就很难搞清楚了。 也就是说,如果外公只是想承认我们这门亲戚,但并不打算靠上我们这棵高枝的话,我就表示不能理解。 谁不想攀龙附凤啊。就算天上掉下馅儿饼,谁都希望砸自己头上,哪怕把自己砸晕过去。 “如果你外公不愿意,你也不要勉强!”我母亲这样对我说,但她心里其实也酸酸的,如果外公不能跟着进京城来,那么找到亲人的意义又会是什么呢,仅仅只是见上一面就结束了吗,自己又不能出京去找他们。 “嗯,孩儿记得了!”我像是接受了母亲的谆谆教诲一般。 “还有,再过几年,皇上定会给你一块地,你也就会去封国就藩,以后不奉诏就不能随意进京了,也就是说,我们呆在京城的时间也不多了。”母亲的意思是说,既然我们自己都在京城呆不了多少时间了,还让外公一家人背井离乡跟着流离,也不是个事。 母亲当然是按既往的规律在说,她当然不知道,我还没机会出京呢,我那倒霉的哥哥就一命呜呼了,然后皇位就不知不觉落在了我的头上。 然后,我就会和母亲一起再次搬回紫禁城去居住,不过,我的住所不再是和母亲一起,她住正宫,我住别院,而是我去了乾清宫,母亲的宫殿也就会变成“慈宁宫”或者别的。 也就是说,以前在皇宫里,我们只是看客,等我们再一次进宫,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紫禁城的主人,也是全天下的主人。 “是,孩儿知道,孩儿只是想为母亲多带来一点欢乐!”这话说的是真的。 “小五的心意,为娘的心领了!” 自始至终,母亲都是一个农家孩子,在血雨腥风的后宫里甘于平凡。这是我母亲的痛苦,也是我母亲的幸福。又有几个人在后宫腥风血雨中笑到最后,平平淡淡的过一辈子是人最应该选的选项。 弱小的她,只有与世无争才能换来片刻的宁静,或者生存的权利。不然在孩子还小的时候,母子俩的命运就会充满坎坷。 ------------ 第零七九章 自我定位 我不得不说,我外祖父的出现,给母亲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一些欢笑。所以,这几天,母亲总是和她父亲聊一些往事,聊一些各自的生活。 我有时候听到感动的一塌糊涂。仿佛在后世我小的时候躺在爷爷的臂弯里听他讲那史诗般的战争故事。 我爷爷说的故事并没有经过艺术的加工,所以充满血腥和残酷,所以,从小我就对那些电视剧里面的脑残情节嗤之以鼻。我爷爷从战火纷飞的地方走过,当然认为拍电视只是儿戏。 这些都是闲话,只不过,母亲和我那半真不真的外公之间的亲情流露,使我不由自主地想到我后世所感受到的那些天伦之乐。 在这个世界里,我只有感受到过真挚而热烈的母爱。爷爷的爱,父亲的爱,少得可怜,近乎于没有。 而哥哥天启皇帝给我的爱,又会有所不同,当然,我们之间的兄弟之情是不怕火炼的。 当然,这只是我的希望,如果我胆敢做出什么太出格的事情的话,我想我哥哥也是不会轻易因为我是他唯一的弟弟就选择原谅我的。 如果我是郭四姑娘(虽然作为平凡人,我并不是很推崇他,但他毕竟成功了,成了我辈的“楷模”,但故事中的‘我’是一个各种二代于一身的人,对这样的人当然是有些不当回事了――作者),我想我必定有了某种想要抄袭一段文字的因由。 见得越多的人越会相信,亲情才是这个世界的永恒。纯真的爱情故事只存在郭四姑娘和琼瑶奶奶的里。 比如,我在后世是那么的想要得到苏贞贞的爱情,但我们之间确实是没有爱情的,更别说什么纯真。当然,爱情这个东西,你信它就有,你不信它就没有,关键就在于,我不想再去相信。 所以,我更想见到母亲的微笑,她的微笑比起褒姒的笑有更能让人不顾一切的理由。 说了很多话以后,为了不让外公家里人担心,我就让曹称送他回去了,至于以后的安排,我还没定夺好。现在,还没有一个人能给我出出主意,我往往是在孤军作战。你知道,前生今世我都是一个二世祖,这样的人要么聪明之极,要么混蛋一个,我虽然不是混蛋,但聪明也没有聪明在它必要的地方。 也就是说,我需要一个团队为我出谋划策,为了以后的大明江山不会断送在我优柔寡断的手里,我需要在这个时候开始建立一个智囊团,我应该以什么方法去搜罗人才呢。 这个时期已经不是战国时期了,要是在战国时期,我怎么说也是一个比肩于春申君,信陵君等四公子的公子,那样的话,我手下的门客必定也以千数。那就不乏一些鸡鸣狗盗之辈,我的意思是说,各种可以被我使用的人才都会报效于我,而不知道有国家。 也就是说,天下是我的天下,但我不能也不太可能用我一个人的思考代替全天下人的思考。 虽然我贵为王爷,以后还会稳坐紫禁之巅,但我可不想蛋疼到,我一思考,全大明朝的猪都发笑,这样的极品的程度(貌似,我这句话里面包含了很多的恶意――作者)。 我可是思想极其开明的从后世穿越来的二世祖,这十多年来我一度没有忘记这样复杂的身份。理论上讲,这十多年来,我应该因为要想方设法融入这边再也无法回去的生活而选择把从前的许多记忆忘记。可从我的表现来看,我很明显并没有在这个大明朝扎下根,我的心还在那个全国飘红的国度,那里好像更像是我的家。而这个紫禁城旁边的王府,更像是我的一个别院,或者囚牢。 也就是说,我并没有以主人翁的精神自居。 难道我还做着有朝一日再回到未来的梦吗。这里至少也已经有了让我留恋的人,也是十多年的生活,难道我自己的代入感不强吗。这历史难道需要我去重蹈覆辙。 我是否已经没有了一点雄心壮志,也许别的人不知道,作为一个有来自未来穿越思想情节的人在这个世界做一个小孩,一做就是十多年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情。 而从现在到天启七年这段黎明前的黑暗岁月必将更加折磨我幼小的心灵。 我有时候甚至在想,如果我一穿越来就是伟大的崇祯皇帝,我立马就可以为所欲为,呼风唤雨,那该是一件让人多么神往的事情。 小孩的身份使得我真的到现在为止都把自己当成了一个过客,一个看着大明王朝日益坠落的审判者。 最让人难过的是,这个世界还没人能够理会我的感情,谁也没法理解一个未来的人的世界观,人生观。 这从一个侧面就可以看出来。 整个大明朝有《西游记》,有《三国演义》,有《水浒传》,有《金X梅》,有《肉X团》,没有一部跟科幻扯得上关系。也许《西游》里面的什么千里眼,顺风耳具有一定的对未来的假想,但这都太过粗略。 也就是说,在整个大明朝的臣民们的心里,未来是个什么样子是不需要想象的,必定跟当前一样。 那就是老朱家的人坐在紫禁城那把独一无二的龙椅上,挥斥方遒,激扬文字的都必将是他老人家。 而什么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数风流人物,就只能还看他朱元璋的子孙了。也就没后来我们那些老人家的事情了,你说呢! 可事实上,从现在天启三年到明朝的葬歌的唱响也就只差二十年了。可见,整个大明朝的人目光都短视,最长也没有超过二十年的。 而我,居然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甚至我还能知道无限远,当然,这只是一个理论知识点,那就是从宇宙的大爆炸到宇宙的大毁灭。 可事实上,我一直纠结在这个问题上,让我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看起来像三十三岁。这就叫做早熟,但事实上,早熟还有一个关联词,那就是早衰。 你知道甘罗十二岁拜相,但你知道他三十二岁在做什么吗? 你知道仲永九岁就被称为神童,但你知道他十九岁,二十九岁在做什么吗? 你不知道。 也就是说,我的目光其实也很短视,我无法预知明天会发生什么。就如同我根本就从来没有想到过,我会玩一回穿越。 在我们那个世界,老子天下第一,哪个敢不遵从我的意思。整个东海,我横着走没人敢当道。 在这个世界,还有一部分叫做御史的人,但在我们那个世界有什么呢? 麻木的看客,和愚蠢的走狗。 粉饰太平或者诅咒黑暗。 但在我那个世界,我唯一存在的理由就是享受,这一切的一切跟我无关。但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享受变成了第二位,第一位是高悬在我头上那根白绫,我得为最后生存的权利而斗争。 可这不该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该做的啊。我们该做的是喝酒泡妞,然后看谁不爽就对他说,我爸是XX。 看着别人那种畏惧如虎的样子,我们都能在阴暗的心里得到一阵快感。 到这里我得为这些二世祖正名,不是我们无知,而是我们无聊,或者说,我们无恐。在这个世界上行,远没有让我们害怕的东西。 可在大明的国土上,有三样东西从出生就像噩梦一样缠绕着我。 皇太极,李自成,还有就是煤山上那根歪脖子树。 这是我命运最后的三个场景。我穿越过来的宿命就是自我了结。 ------------ 第零八零章 信王日记 作为二世祖,我并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因为生活确实乏善可陈,如果从一个月开始到一个月结束都在每一页日记上写同样的一段话: 晚上,带着XX(名字各不相同,但代表同样一个身份),到希尔顿开房,离一千个目标还差XX(这是一个数目字,每天在不断的减少)。 那就不是在记日记,而是在自我宣泄,用别人的话来说就是装逼。 可自从过上信王的生活后,我发觉我的生活有了很多值得书写的地方。我知道,等我当了皇帝以后,我就会有人安排写起居注,跟上面那句话里所描述的客观事实相似的内容,在太监写的起居注里,可能就会变成这样: 是夜,皇上临幸X贵妃。皇上曰,3P,朕所愿也!不得,祖训不敢或忘。 皇上每晚临幸一女是正常,如果同时要几个宫女伺候,那就是**后宫了,那不被那些言官骂死才怪,因为太监的起居注是要给这些人过目的。 可现在我是信王,没人给我记起居注,晚上,我睡在妙儿身边,也没有人记上一笔,是夜,信王殿下夜宿宫女房。 所以,我应该自己给自己写点什么,以备等我老了以后,我可以写写回忆录,至少为那些写史书的人提供点素材,别只会在太监的起居注里去找历史的真实,虽然太监的历史,也是真实的历史,但这样的历史总是会少那么一截。 而我们被称为历史的精华的二十四史恰恰就少了这么一截,你能怪谁呢!虽然他们并不都是太监写的。 就比如我帮助我母亲,也就是以后的刘太后找到亲人这件事情,我想后世的史书多半就不会记录,因为这是我作为王爷的时候做的事情,还没有太监来记录我的一言一行,后世那些史官也没有详尽的资料可以参阅。那么,我帮母亲寻找天伦之乐的事情就只能淹没在一大堆无关痛痒的起居注里。 虽然,在我看来,这件事更值得称道。 不过,话说回来,我没有读过《明史》,我当然并不知道明史里有关我的那段记录,会不会记着这样的故事,天启三年,上为信王时,太后父……什么的。你要知道读史书不是我的爱好。我的爱好甚至都不包括读书。 在这个世界亦然。在这十年里,虽然我说的是读了很多的宫廷珍藏,但我大多囫囵吞枣,不求甚解。很难说获得多少具体的知识和意象。 也许,这需要从小耳濡目染才行。在别人眼里,我当然只是一个稍微认识几个字的小孩子而已,学人家做学问,不是我的专长。 可事实上,我们这个世界的学问就一条,如何专营!这是每一个社会精英都会花毕生功力去学会的一门技术。其它所有的学问都是为了这个最终目的而存在的。就好比读书是为了入仕一样,读书不是目的,目的是读书然后做官。 在这个世界,知识改变命运的信条被更多人严格地供奉。没有几个读书人会为自己认识几个字而沾沾自喜,而是为自己读书后考了秀才,考了举人,有了做官老爷的资格才会莫名兴奋。话说,我们这朝有个叫范进的,就是一个极端典型的例子。 所以说,在这个世界,读书人是作为官员的预备队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尊敬和爱戴的,说到底还是对权力的膜拜。如果像范进一样,老不中举,就会受到父老乡亲,甚至是老丈人的嘲笑,在这些人嘲笑他的时候,可没有人想到,他原来还是一个读书人,应该受到应有的尊重。可见,他们尊重的并不是知识本身,而是知识所能带来的附加值。 这是中国几千年来没有任何改变的人性。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对权力的信仰就变得更加的深入骨髓,进入了这个民族血液里,甚至成了这个民族的特征,就跟黄皮肤,黑眼睛一样,走到哪里都能给人辨认出来。 而我,作为一个无限接近权力,而且无限运用过这种权力的人,却对这种权力看得开了一些。不得不说,我是这群人中的异类。 作为中国人,只要手中有一点权力,都会想方设法把这种权力无限延长,放大,并向更高的权力顶峰遥望。 每每想到这些,我有种莫名的耻辱感。我觉得我们那些先辈流血有些不值得,那些口号让我自己都有些脸红。 我并不是要现身说法,而是作为信王,我觉得很无奈。 我根本没什么权力,只有一种精神上的象征,再怎么说,我也是皇家的人。 于是乎,我的生活就变得有些暗淡。成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这个世界没有夜生活,白天可供我这个年龄段的孩子玩的东西也少得可怜。我不知道我该干什么。 干脆这样说吧,作为一个穿越者,我发现,我有些不思进取。你知道的,我这个二世祖基本上不怎么翻书,除了知道有个网络,网络上有个QI点外,我不知道那里面都有些什么好看的。不过,话说回来,没见过猪跑,还没吃过猪肉吗。 (其实,这句谚语原话是什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作为二世祖,我还真没见过猪跑,但却真真实实地吃过猪肉,所以,这句谚语应该从这个时刻加以更改才对――作者:其实,大多数城里人也都没见过猪跑,但却吃过猪肉,作者作为农村人,从母猪产仔到肉猪屠宰都有所耳闻目睹过。) 我知道这个X点上有很多写穿越的,也知道,这些穿越过来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在这个世界寻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价值。改变这个世界,或者被这个世界改变。但我好像有些碌碌无为,穿越过来都十多年了,居然还一事无成,别的人早就实现了从一文不名到权倾朝野的蜕变(在这里,作者再次向月关大大致敬――作者)。 也许是从小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得我真正的变成了一个大明王朝的王爷,你见过几个大明王朝的王爷有所成就的,除了燕王朱棣和我信王由检。 其他所有的王爷都碌碌无为,他们对大明王朝的贡献基本为零。 我这个时候开始幻想,我哥朱由校不要死了最好,就让我安安静静地当一辈子王爷也行,如果野猪皮打进来,我不去煤山上吊,把那地留给我哥,我在我封地自掘一个坟墓把自己埋了得了。 有了这个颓废的想法,我就打算开始给自己记日记,我写的日记跟小学生写的日记标准差不多。格式也大同小异,内容更是如出一辙。 比如,昨天我写的日记就是这样的: 天启三年夏七月(甲子),晴,有风 京城里安安静静,我一个人坐在池塘边的榕树下,知了在声声的叫着夏天,草地里的秋千上,蝴蝶和妙儿都停在上边…… 我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就篡改了一句歌词,但这并不足以说明我的心情。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可以用很多词来形容,如果抓几个比较典型的举例的话,有:颓废,无聊,无耻,无可奈何,大到整个家国天下,小到柴米油盐。陕西有个李自成,那边的天灾不知道闹成什么样了,会不会演变成我大明最后的悲歌。而关外那白山黑水之间,崛起的后金部族已经建立了后金国,渐渐有跟我大明分庭抗礼的局面了,而我哥却视之如草芥,根本不会注意到,大明的气数快要尽了。 站在热爱自己国家的高度,我恨不得自己变身成一个小兵,在战场上痛快淋漓,要么马革裹尸,要么杀尽外贼。 站在自己皇家的高度,我也恨不得把我哥拿来大骂几句,你可以把你的事情交给太监,但你不能整个大明王朝,整个朱家的未来都交给一个太监。太监是没有后来的,而我们朱家子孙却要千秋万代的啊。 站在我自己这个程度,我也希望自己哪怕自力更生丰衣足食呢,也不至于这么颓废,无病呻吟地哀叹。 这样生活了三十年(前世二十年,这世十多年),说实话,我已经厌倦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比如,今天,妙儿去买了几颗白菜,我就屁颠屁颠地跑到厨房去,想要看看他们是怎么做菜的,然后自己也做做。但却被妙儿拦在了门外,说什么,这些地方是不该信王殿下去的,我很想盛气凌人地喝问,是个人都得劳动,为什么我就不需要劳动。 但这些问题她们怎么会知道,她们从一生下来就知道这个社会存在压迫是合理的,她们被人奴役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我很想告诉她,在我们后世的那些‘书里’都写着这样的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宪法赋予所有人同等的权利。 这些话要是出自一个信王之口,相信整个大明王朝都会震惊,所以,我就没说。我可是整个社会处在金字塔尖的人,这样的人会告诉别人,其实你跟我应该是平等的,这不扯淡吗。 所以,我生气地一个人跑到这里来打发时间。妙儿也知道我有些生气,就带着几个丫环和曦辰过来逗我开心,我让她们自己去秋千边玩,别理我,让我一个人安静安静,让我一个人思考一下我自己存在的价值。 那,我存在的价值是什么呢?虚度光阴,无所事事。 这些是不是显得太过沉重了,我不过一个小孩而已,以后还有大把大把的好日子在等着我呢。 我想,我应该给自己找点事做,虽然我生理年龄太小,许多事情做不了,但我心理年龄可不小了,很多事都可以去做了。 我不应该混吃等死的。 ------------ 第零八一章 银柜赌坊 许多思想都只是暂时的,想当然的,这就是我作为一个信王的善变,我才想要去做点大事,却又开始偷懒起来。 其实,我的想法很简单,从我最熟悉的地方开始,我最熟悉的当然是娱乐。作为前世的二世祖,最拿手的当然是吃喝嫖赌。前三者在这个世界要么已经至善至美,比如,嫖,这个世界处理这点男女关系上都是合法的,没法再有什么创新,要么就受到时代的局限,比如吃喝,虽然山珍海味也有,但后世许多东西这个世界是没有的,比如拉菲,几万几十万一瓶的红酒,这个世界就没有。当然,我并不是说,我们美丽富饶的大明没有好酒,这些好酒都差不多定性了,我能挖掘的已经不多了。 所以,我准备从赌入手。 赌最开始的形式是休闲的游戏,比如牌九,比如摇骰子,这些都只是游戏,只是因为加入了金钱,才使得游戏变成了赌博。而纯智力竞技的游戏,如象棋,也可以是一种赌具不是。 而这个世界的赌博方式还比较单一,还有很多后世很好玩的游戏,这个世界没有,或者没有那么完善。 我的想法就是从这里入手,选择几个后世比较有代表性的游戏给这个世界,即可作为游戏存在,也可参与赌博。 我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麻将。可能是没怎么接触的原因,我好像看到这个世界没有麻将的存在。 这个玩意既可以拿来赌博,也可以纯竞技,还可以纯娱乐,推广起来应该很容易。 论起麻将,在全国各地,我每到一个地方,我首先就是要把这个地方的麻将学会。论起我这个二世祖,我不应该对麻将这样低级的娱乐方式感兴趣才对。你看香港电影里《赌神》,《赌圣》的,高手都是玩梭哈的。可我不得不说,相比起纸牌,麻将才更应该称为国粹。跟京剧一样的高度。 麻将算是我们伟大国家独有的娱乐方式,西洋鬼子会玩纸牌,但一般都不会玩麻将。 可我不是高手,说实在的,我又不靠搓麻将过日子,所以,我的技术不算高,全看我自己的兴趣,如果场上的气氛到了,输个百八十万也很正常,赢个十万八万也行。 要的就是那个气氛。 因为我头脑比较简单,综合全国各地的玩法,我还是比较钟情于四川麻将的玩法,特别是成都地区最流行的玩法。 血战到底! (这是因为作者是四川省安岳县人,在成都又呆了很长时间的缘故啊――作者――要不要对成都的麻将宣传一番呢?) 四川麻将的打法简单,但乐趣多多。 不过,为了不显得那么突兀,我得给这个麻将找到一点依据。所以,我决定,在制作麻将之前,先进进赌场。 我想听听陈良训对赌博的看法,因为他是传统的读书人,这类人都是有道德洁癖的人。赌博是不受正经文人喜爱的。 “太祖皇帝当年立下规矩,发现赌博赌资到一定金额,就会处以极刑!”陈良训给我的回答让我大吃一惊,极刑是个什么概念,轻则绞刑,重则腰斩。 这可给我的印象不对等了。在我所看的一些电视剧和里,那可是赌坊林立啊,倾家荡产的大有人在啊。连皇帝都会微服私访进赌场的啊。 “不过,过了这么多年,太祖的规矩也没有太过严格的执行,毕竟……”我知道他说的,毕竟得给人们找到一些宣泄的途径。再说,世道好了,人们富裕了,业余生活也应该丰富多彩一些才行,赌博,也算是一种消磨时光和消耗意志的好方法。 那他的意思就是说,现在整个国家和士大夫阶层并不反对赌博了。那我作为信王出入一下赌坊也应该无妨了吧。 不会有损我伟大光辉的形象了吧。 再说,我这也不是去赌博,我是去考察博彩这个行业的行情,未来世界还有很多国家赌博合法呢,别的不说,拉斯维加斯我也是去过的。虽然我还年轻,受到父母的管制比较严格,没法在哪里一掷千金,一夜之间豪掷百万,千万。但总还是有点钱砸在了里面。 我让王承恩把曹称叫了来。 “曹大人,本王爷今天突然有兴趣想去京城的赌坊走走,玩玩,你有没有什么好地方推荐?”我让曹称坐在了末座,虽然在我面前,他不该有座位,但我要笼络人心的啊。 曹称一副不知道如何是好的表情,说得难听点就是拉不出屎的样子,让我觉得好笑。他可能以为我在考验他呢,或者我发现了他是否经常进入赌局,一天无所事事,败坏了信王府的名声。 “王爷,这……”曹称也在琢磨我这样问他到底有何用意。 “曹称,你不用紧张,本王也觉得生活很是无聊,想去找点刺激,这吃喝嫖赌,本王认为嫖这件事还是再等几年再说,毕竟我这身子骨还小,所以,本王那个先想体会体会这赌的感觉。也不枉费我京城第一公子哥的称谓啊!”我说的话好像是要告诉全世界,我信王即将成为一个终日沉湎于酒色的纨绔。 可事实上,我的确是京城,乃至整个大明王朝最大的纨绔,不是吗! “属下一般不怎么赌博!”我不知道这个曹称是不是真的是个正人君子,还是怕我责怪他而不敢吐露实情。 我看他那样子,好像死了亲爹一般。 “那你去找几个对京城一代赌坊很熟的人进来!” 这曹称的脸色更加地难堪了,嗜赌成性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再说,这些人可都还有正经的事情要做呢,那就是保护信王的安全,要是让信王知道成天不务正业,跑去赌博,那后果会是什么? 说实话,我也不放心把自己的安全交给这样一群人,所以,即便他们真的嗜赌成性,他们也不敢在信王面前表露出来。 我看他可能也不想把手下人压制得太过份,所以也就不再难为他,“那这样吧,你去找几个体格魁梧的,能打的来,做本王的打手,那些乌烟瘴气的地方,我的安危还是要顾及一下的!” “殿下,那些藏污纳垢的地方,王爷还是不要去了吧!”王承恩刚开始还不知道我要干什么呢,听说我要去赌博,而且还这么大张旗鼓的去赌博,赶紧跪下来磕头,劝我不要去。曹称也赶紧跪下,也表示,堂堂信王之尊去那种地方不但危险,还有损威仪。 “王承恩,你干什么,本王决定的事情,你还能更改得了?”我真的想获得一些第一手的资料,如果我真的要从这个时候开始积累财富,涉足京城的赌博行业也是不错的开始。 “干嘛,曹称,你还想违抗本王的命令?”我发起怒来也是雷霆万钧地,不知道他们俩能不能承受得了。 “小的……这就去!”曹称知道我说的话他必须得听,所以就退了出去。 “王承恩,有的时候,你要做的是投我所好,而不是像一个御史大夫一样管天管地,明白吗?” “奴婢明白了!”我想,我的话不至于让王承恩的心灵发生什么扭曲吧。好好的一个人,可别让我给逼疯了。 不一会儿,曹称叫了五十个护卫过来! “我们又不是去打老虎,要那么多干什么?”其实,一般情况下,我在街上瞎逛的时候,身后跟着的人也差不多这个数,这就基本上能够保证在大多数情况,我能稳占上风。 “你们谁喜欢赌博的?”我的话一出口,下面的人一个个面面相觑,谁敢承认自己喜欢赌博的!这个王爷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 “今天本王要让大家高兴高兴,谁和本王一起去赌坊,每人五十两赌资,输了算本王的,赢了归自己!” 我以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但事实上,还是没人挺身而出。 “平时大家伙为了整个王府的安危,勤勉操持,本王是看在眼里的,对大家的努力,本王也是看在眼里的,只要大家不耽误正事,赌博这件事情,本王不会怪罪你们的,只要你们自己有一个度就好了!今天大家如果有兴趣都可以参加,本王就给你们这个特权!” 其实,我知道,这些兵油子,平日里没什么娱乐项目,加上又大多不识字,赌博多半是这些人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其它的爱好当然是吃喝嫖赌,叫花姑娘。 “殿下,小的知道京城哪里有一家很有名的赌坊,人气特别旺,服务也周到,而且都很正规,信誉也好,花样还特别多!”看得出来,这个人似乎在冒一种风险,我看他这次冒得值,因为我的确没打算怪他们嗜赌成性。 “好,很好,还有谁愿意去的?不过,最好离我信王府远一点的地方!” 有了出头之人,这些人一下子就热情起来了,“小的愿意去保护王爷!”一下子站出来二十多个。 “好,留下三十个人,十个人不赌钱的做我的保镖,其他二十个人每人领五十两,你叫什么名字?”我指着刚才第一个站出来的侍卫问道。 “小的叫侯三!” “好,侯三,你领一百两!” “谢殿下!” “我可说好,一定要发挥你们最大的能力去赌,如果哪个想要偷懒,污了本王的银两,那就得双倍退给本王!” “还有,今天去赌钱,不一定要捡你们最拿手的,本王希望你们把所有的赌具都玩一遍,明白吗?” “明白!” 我让妙儿把早就准备好的银两放在桌子上,每人上前领了一锭五十两的银子!要知道,这些侍卫的年俸不过十多两! 等发完了银子,大家都有些踊跃了,“大家都知道侯三说的那个地方吧,大家分散开去,分批去,尽量先要装着大家彼此不认识,当然,如果里面碰到熟客,也不用刻意隐瞒身份!走吧!” “侯三,你领本王前去!” 妙儿开始对我的想法也表示不能理解,但她最大的优点就是唯我是从,我说什么她都不会反对的。 我让妙儿和曦辰换了男装,然后让侯三和曹称领着我们一起去了城西那家赌坊,叫做什么银柜的。 我倒要见识见识,说实在的,这可是我到这个世界来第一次,最好留下一些深刻的记忆为好! ------------ 第零八二章 赌品人品 说实话,对进赌场,我还怀有一点点激动。不过,在我的记忆力,任何赌场背后都是黑白两道,如果没点背景去里面只有听天由命。 当然,这是指我们国家的地下赌场,人美国和澳门赌博合法,也就不存在这些问题,就跟一桩生意一样,开门迎客,受到法律保护的。 我本来很想叫人给我弄一本大明律来看看里面关于赌博方面的记录,但你要知道,法律一般是为奴役草民而用的,堂堂皇族信王殿下,难道还要受到大明律的约束不成。虽然古代一直有王子犯法与民同罪,但我不是王子,我是皇子啊。 虽然我学习成绩不怎么好,但中学课本里面关于法律的记载就是这样的,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 当然,作为二世祖,我从来没有天真的时候,我从一出生就面对血淋淋的现实啊。 赌场在城西,虽然并没有在车水马龙的闹市,但也不显偏僻,可见,赌博在大明朝处于半公开状态,也许那些法律会约束着那些官员,但对小老百姓就不管用了。再说,赌场也为那些官匪勾结提供了一个合理的渠道。 要是大明律真的对赌博有明令禁止,那么你就可以想象,每一家赌场背后有怎样的能量了。 就好像我们后世抓黄赌毒,但从来也没见这些玩意有所收敛,一则因为这毕竟有广阔的市场,二则当然是因为背后有人撑着。 可侯三领我来的这家赌场并不算档次多高,里面多的是些贩夫走卒,有个三五七钱银子就来凑凑热闹。一次性拿几十两银子来赌的人还真少。 不过,我并不介意。在门口大汉阿谀的眼光中,我叫他们赏了他几两银子。说实话,走进平常百姓的生活,这也是一个不错的突破口不是! 我让他们分批进来,所以,我身边就三五几个人,不过,这些赌场的打手可能也看惯了这样的场面,并不觉得奇怪,赌博还带着侍卫的可能也司空见惯了吧。 这些人可不是那些富家公子的家丁,这可是实实在在的锦衣卫,禁卫军。随便一个人撂倒十个八个那些狗腿子不成问题。 我就不相信在这些乌烟瘴气的地方能遇到像陈曦辰那样的高手和我过不去,所以,我倒也有恃无恐。 我让他们在外面叫我少爷或者公子,这信王殿下的名号我还是能隐藏就隐藏,我也不想闹到整个京城都知道我这么一号人物,每次走到街上,别人都会在背后指指点点――瞧,这个就是那个传说中十岁就开始吃喝嫖赌的信王殿下。 我只是不想让他们一见到我派头就知道,哦,信王殿下驾到了,那就没趣了。 不过,京城的地方确实太小了一些,要是有后世的八卦杂志狗仔队加上相机,我想我可能早就家喻户晓了。 这家赌场还真够大的,目光所及,好几十张桌子,上面赌着各种各样的花样,好多我的侍卫冒充的赌棍在里面偷偷地向我张望了一眼,然后又心无旁骛地押注,好像真的不认识我一样。 “公子,这家赌坊的规矩是要兑换筹码,您要多少,小的给您兑去!”侯三点头哈腰殷勤地伺候着。 “先兑个三五十两吧,这好像不怎么高档啊?”说实话,里面的气味确实有些难受。 “他们有贵宾包间,好像是只做熟客,毕竟,太祖皇上当年的律法还在!”侯三给我解释道。 旁边一个看起来像大堂经理的人,笑眯眯地走到我面前,“这位公子是第一次来吧?小的恭迎不周,您要兑换多少筹码,小的马上命人准备!” “兑一百两!”跟这些人打交道的事情当然是不用我自己出马的了! “好的,请稍等!”掌柜的一挥手,叫手下人去拿筹码,这赌坊跟做生意是一样的,一定要慧眼识人,想必对方一见我架势不凡,必定是个多金男,再加上年纪轻轻,身边的随从就这么多,定是什么大人物的后辈,无聊出来打发打发时间来的。倒也小心侍候着。 说实话,每年几万两的实俸,一次性拿几百两去输我当然不心痛,但架不住天天这样输啊。所以,来这里赌博跟我后世的心态又有所不同。后世的二世祖有近百亿的遗产可以理论上继承,每天输个几十万我当然一点不会心疼了。况且,我还没到嗜赌成性的地步,只是偶尔输那么一次,试想每次输一百万,一百亿要输多少次。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些钱现目前还不是我的啊,我想输也输不了啊。让赌场的人打欠条,借高利贷这样的事情,我虽然是二世祖,但还没有那么操蛋。再说,在东海这个地方,没几个人敢跟我家去要钱的。 不过,这赌场的气氛倒是很嗨,可惜,端茶倒水,迎来送往的全是些五大三粗的男人,整个赌坊就见不到几个姑娘。 我让妙儿和曦辰换了男装进来,会不会让她们感到不适啊。不过,我也需要她们在我身边侍候着我啊。 换了筹码,掌柜的更加笑容可掬,“公子是在这大堂里玩玩还是……只是,我们这里去包间必须要有介绍人的!”可能京城也 有一个固定的圈子,赌博只是维系这个圈子的一个纽带,参与赌博的人多是些半瓶晃荡的人,试想穷得揭不开锅的人拿什么去赌,富可敌国的人凭什么还要去赌。像以前的我,虽然也喜欢打牌,但从来不以纯赌博为目的。 整个大堂里面身上钱最多的可能就我那些手下,其他的人,唉,你让我去跟他们赌什么呢。赌人品? 我挥挥手,示意我自己去玩就是了!我本来主要目的不是来输钱的,赌多赌少对我而言就没有什么分别了。我主要是要考察一下赌场经济。 想我堂堂信王殿下,除非特别无聊,不然我到赌场来做什么啊。吃饱了撑的吗! “公子慢慢玩,有事叫小的就行了,小的也不打扰了!” 虽然整个大堂里赌桌有好几十桌,但我大致浏览了一下,最多的是牌九,然后就是摇骰子,甚至还有猜枚。最没有技术含量的赌博项目居然是猜铜钱的正反面。 当然,这个玩意也不是不能玩,比如有猜一枚铜钱的,有猜两枚铜钱的,猜的铜钱越多,难度越大,赔率越高。 这只不过一个数学概率问题,就好像跟后世猜双色球一个道理,或者足球胜负。 还有玩什么叶子戏的,还有什么马吊的。我看这个马吊倒是跟后世的麻将有些相似的地方,比如也有什么饼,索,万等等。只不过,只是一些雏形。 看来,我从麻将身上找突破口还是比较英明正确的。因为不会有人说我这好像成了神来之笔,一个什么都不会的二世祖,凭什么就能突发奇想,研究出这些玩意出来的呢! 既然有了麻将的雏形存在,那么作为英明神武的信王殿下,给它稍微做一下改良,也是不怎么花费脑经的事情,反正本王爷不事生产,成天吃了睡,睡了吃的,正事不做,还爱赌博,十三岁就走进了赌坊,研究这些也在情理之中。 这个赌场里不好玩的一个最大的原因就是赌法单一。 说实话,从后世过来的人对这些简单的竞猜游戏,都不怎么感冒,庄家在上面摇骰子,下面买定离手,要么押大,要么押小,你要是高手,可以时刻注意着庄家作弊,跟着庄家的步伐,你要不是高手,那就只能等着被宰吧,你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这些玩意都是需要庄家的,通常这些庄家都是赌场方面派驻,你输了你什么都不剩下,你赢了,他还会利用筹码给你抽头。所以,进赌场的人都得准备着输光裤底。 也就是说,进赌场赌博从一开始就失去了所谓的公平,不管赌场方面如何单方面宣布公平公正公开,那都是幌子。 不过,我也不是高手,做不来听风辩位,根本不可能猜到庄家摇的骰子是几点,是大是小。 不过,我认为最好的办法是押少,也就是说,越少人下注的地方,庄家开出来的可能性越大。要是一桌十个人,有九个押大,剩下一个押小,那么庄家开小的可能性更大。 当然,这还跟押的赌注有关系。 玩了几把,我就失去了对这些游戏的兴趣。不过因为麻将的缘故,对这个马吊倒是多玩了几把,这个马吊看起来像纸牌,又比纸牌厚,说是麻将呢,又比麻将少。玩法也很简单,不过,确实有一些麻将的影子。 本来还想留下一些美好的记忆,比如和某位大佬梭哈一把,从赌牌品到赌人品,到最后以性命相博。 (这是香港电影里面固定的套路――作者) 这些人痴迷这些游戏,确实是因为没什么别的好玩的。 看来我有肩负着繁荣祖国赌博文化的历史重任了。 我把剩下的筹码给了侯三,让他们继续玩,不要坠了我信王府的威风,然后我就打道回府了。 ------------ 第零八三章 麻将创意 晚上,那些赢得眉开眼笑或者输得眼睛发绿的人都回来了,看得出来,这伙人很高兴,难道信王我给他们银子让他们去赌博,这可是千年一遇的怪事。难得他们这么放开手脚没有后顾之忧。 我让曹称把这些人召集起来,为了信王府的威仪,我让他们先整理了一下仪容。他们以为把五十两花完或者输或者赢,这事就算完了,但却不知道我找他们还有什么事情。 不过,他们想,既然王爷能给自己银子去玩,也不会有什么坏事吧。 看着这一长溜我忠贞的卫士,我不知道我下面要说的话会不会让他们想去撞墙。 “咳咳!”我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诸位,今天不知道大家玩的怎么样?” 下面一群人表情各异,我说过不能私吞这银子,必须一天都在赌场上呆着,要么赢,要么输,想必这些赌鬼都照做了吧。所以,有赢钱的,那就开心了,有输钱的,连自己的钱都给输了进去的。每个人的表情当然都比较丰富了。 “别的本王也不多说,就一件事,把今天做的事情和你们自己的感想都给本王写出来!”我此话一出,下面的人呆若木鸡。 当然,在我威严的王爷面前,他们当然不敢窃窃私语,都愣在当场了。 “怎么,有问题?”我看了看侯三,他笑得最开心,可能赢了不少。 “禀王爷,属下大字不识几个,可能写不出来!”侯三陪着小心,不知道是不是在揣摩我到底是什么意思。 侯三的话一出,下面二十人表情突然变得出奇的一致,那意思就是说,属下们都不识字。 我可能也把这茬给忘了,这些痞子能识字倒是怪了。 “那本王管不着,既然花了本王的银子,就要替本王做事。不过,这也不是什么难事,本王给你们提个醒,找个教书先生帮你们捉笔吧,还有,每个人都得写自己最真实的感受和想法,不能互相抄袭,如果让本王发现有抄袭的地方!就这样,三天内把二十份心得交上来!还有什么问题?” “没有!”下面一群人倒回答得爽快,不识字,难道还不能说话,花一两银子找个穷秀才随便写一大堆。 可是,每个人都面临一个同样的问题,这写赌博的感受,赌博有什么感受呢,无非刺激或者沮丧。 这就是最真实的感受,难道还要站在道德制高点批判一下吗! 可是,这可是王爷出资的集体活动啊。 看着这群心态各异的护卫走了出去,我也想自己这算是什么,理论联系实际吗?不就推出一个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善的,后世风靡的游戏项目吗,搞得好像是检验什么主义才能救中国一般。 这是不是就叫做小题大做。 不管他们是什么感受,我推出麻将的态度已经很明朗了,为了这个玩意,我已经花掉了一千两银子了,二十个护卫每个人五十两,这得有所回报才行。 三天后,我收到了二十份报告,我没限定字数,所以,很多人也就写了两三百个字,幸好用的是白话文,不是文言,而且是这些大老粗口述,别人执笔的,也没有要求给润色,都比较符合这群人的心理世界。 试想,一个连字都不认识的人,说出来的话能是之乎者也吗。 我粗略看了看,居然还有人把赌博联系上了家国天下,说什么当兵的赌博,败坏军纪,当祖国和人民需要的时候(当然,他们的原话是皇上和朝廷),不能安心保护百姓,心里想着的却是赌桌上的骰子。并表示洗心革面,从此远离赌博。 当然,这样给我表忠心的人我还是比较赞赏的,这也算是一份意外的收获,能让他们体会到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上,还有比赌博更重要的使命等着他们去完成呢。 综合这二十份第一手资料,我总结了这些第一线赌鬼普遍的心理状态,那就是赌博越来越缺少激情了,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花样翻来覆去就那些。没有了新鲜感。 我认为这是事实,但实际上,后世的人也能一辈子扑在麻将桌上而不动声色,也没见哪个赌鬼说麻将玩腻了,能不能弄点刺激的出来。 可见,花样翻新并不只当务之急,以某些人的经验来看,即便同样的赌具,随着筹码的增加,感受定然不近相同。又或者如果筹码超出了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那刺激就会一阵接着一阵。 就比如我作为二世祖,输个十万八万,眼睛都不眨一下,而别的工薪阶层,一年收入才这么多,他敢拿十万去做赌注吗。除非心理失控。 (这是我的心得,作为麻将爱好者之一,我从最开始的五毛钱一注,到后来的一块,再到后来的两块,五块,到现在的十块。每到一个层次,都会给人不同的感受,虽然都是打麻将。幸好,我还没做出超出自己经济承受能力的决定出来――作者――这也能看得出来,作者是个穷人,想在QI点上发点文,收获三五铜钱,没想到N多次申请签约都被打了回来,可见,写比打麻将难度高多了。好在,我的爱好并不是打麻将,而是写。麻将一年不打不会手痒,一年不写就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了!) 不过,这些报告,给我推出麻将扫除了理论障碍,我将发明的是影响中国现代社交关系的一样东西,堪比京剧的另一国粹,麻将。 (你要知道有多少公私腐败都是在麻将桌上完成的,明明自己摸一个二饼就是清一色自摸,但下家领导也要胡二饼,你就得打出去让领导先胡!――作者) 这玩意没有什么技术含量,要垄断经营貌似也有不少的难度,不过,如果抖出我信王府的招牌,我想没人敢跟我抢生意吧。 我装着对这份报告很有研究的样子,突然灵光一闪,“有了,王承恩,你去跟本王找一个玉匠来!” 王承恩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这几天信王表现有些怪怪的,难道真的对赌博上瘾了,还让手下人去写什么报告,报告赌博的心得。这那像一个王爷该做的样子。 王承恩有这样的想法,当然不好表露出来,赶紧去给我找了一个玉匠来。 趁他去给我找玉匠的时候,我把麻将大致的草图画了出来,一百零八张。当然,这是我特钟爱的成都麻将的牌数。 要是广东麻将,就得加上东南西北中发白二十八张,再加上梅兰竹菊,春夏秋冬,八张,一共就得一百四十四张。 貌似,虽然我比较喜欢麻将,但对麻将的发展和演变也不是很了解。我不能凭空就说这就是一副麻将,我得为这些东西找到一个美学的含义。 一百零八让我想到了梁山好汉,但这个时候的《水浒传》好像是本朝的禁书,如果加上这个寓意当然是行不通的。如果说是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天罡变化和猪八戒的三十六般地煞变化,好像也不行,因为《西游记》也是禁书。它们都犯了隐射的毛病。 我也不知道历史上真正的麻将发明者是不是套用了这样的典故,反正中发白,东南西北这些牌面倒也好解释。梅兰竹菊,春夏秋冬就更好解释了。 要是抛开《水浒传》是禁书这一点,我也就不必再挠头了,直接拿来主义就行了。 不过,这些可以慢慢想,先把这些东西弄出来再说,要是传播到全国各地,会有聪明的老百姓给它们套上各种神圣的含义的。 “殿下,您要找的人奴才给您找来了!”王承恩在外面禀告。 “让他进来!” “草民王进见过信王殿下!”这个自称王进的跟在王承恩后面来到我的书桌前,赶紧跪下磕头道。 “起来说话!”说实在的,我不习惯跪别人,也不习惯别人跪我! “谢王爷!”王进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赶紧把头低了下去,可能他看到一个十二岁的小孩的时候,肯定心里也是一种别样的感觉。 “你可会弄玉石?” “禀王爷,草民世代以琢玉为生!” “好,你给本王把这些东西弄出来,本王会有更大的好处给你!”我把图纸给王承恩,让王承恩递给王进。 “用象牙最好,因为玉这个玩意容易碎,也容易碰掉边边角角,明白吗?一模一样的弄两副,一副稍微大一点,但在肉眼刚可辨认的程度就可以了!” “草民一定做出最好的东西呈现给王爷!”王进看了看图纸,看到里面好像有些什么跟马吊一样的图案,不知道这个是什么东西。 “一共四十二种图案,除了梅兰竹菊和春夏秋冬外,其它的每种图案做四枚,共一百四十四枚。记着了,上面都有详细的尺寸,注解!” “草民记住了!” “多久能做好?” “十天之内,草民给王爷送过来!” “行,十天就十天,这是定金,你先拿着,如果做的讨本王喜欢,还有赏金!” “草民谢过王爷!”王进接过王承恩递过去的一张银票,谢恩后就走了。我却在想这个玩意送一副给皇上,不知道他会不会喜欢。 皇上当然要独一无二,所以,我让王进做了两副,一副更大一些。 ------------ 第零八四章 麻将诞生 作为二世祖,我不能解释自己对麻将的某种偏爱,这是一种娱乐工具,也是一种赌博工具,更是一种交际工具,在后世那个阶段的中国,麻将已经成了一种产业。麻将和纸牌撑起了中国地下赌场的半壁江山。 当然,另外的一半是赌球和六合彩。 (其实,在本书中,作者很少做一种下结论的论调,为了少点别人的口水,但貌似,我胡乱写点,获得的赞同和批评一样的稀少――作者) 这点在王进把两副麻将奉到我面前的时候表现得特别的强烈。我有一种老朋友久违的感觉。这可是我到这个世界十三年第一次以自己后世的思想做的事情,要是再不用一用,我都怕我把以前都给忘了。 不过,我即便忘了我爷爷是怎么打下江山的,我也不会忘记这一百四十四颗牌给我的快乐。 我拿起一颗放在手里摩挲,跟我的要求差不多,手感很好,特别是象牙,质地很柔和,有玉石的温润,又有水晶的冷凝。总之,给我的感觉很好。 “王进,做的不错,手工很精细,本王很是喜欢,去领赏吧,以后本王有事会再来找你的!” “谢王爷!”王进怀着有些激动的心情跟着王承恩去领赏钱去了。能得到王爷的嘉奖当然是一件值得激动的事情,要是这么一传开去,他家的生意那不马上就翻倍的火爆起来。不过要是让人知道他不过给王爷做了一件赌博用的玩意的话,不知道对我这个王爷做何感想。 我可是要做皇上的人,而且我还有了记日记的习惯,要是让那些史官记在史书上,我的恶名又多了一项也。 十二岁的小孩,别出心裁,发明赌术。 可见这人从小就不是什么好鸟。 可你要知道我是二世祖啊,让我去酿酒,烧水泥吗?我连见都没见过水泥长什么样!烧玻璃,大炼钢铁,我知道有这么个东西存在就已经很不错了。 再说,我也只会喝酒,不会酿酒,貌似酒精提纯在这个时代已经有了,因为我几次喝的酒度数已经很高了。让武松到这个世界来喝,他绝对喝不了十八碗,那种大海碗至少是两斤的量,让他喝三十几斤五十六度的白酒,我们武二郎的胃可不是铁打的。 我是一个只知道花天酒地的公子哥,十指不沾泥的纨绔,我只知道花钱,不知道钱的真实意义的。这么一个人,当我想起来要赚钱的时候,才会发觉,自己一直引以为傲的比这个世界的人多几百年见识的这个优点多么的不值一提。 我依然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是公子哥。搞发明创造居然就只是想起来从赌博入手。这么没技术含量的也容易被仿造的东西,如何能给我带来财富上的极度膨胀,以及无限的市场长尾效应。 不过,这玩意毕竟已经真实地放在我面前了,这是我第一次发明创造,虽然是抄袭,跟我这个二世祖的身份也极不相称,但总归有一定的纪念意义。 我相信,总会有一款适合我。 如果市场反响不错的话,我顺便就可以推出扑克牌和别的一些经典的游戏,也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像我这么脑残的二世祖都能想到的点子。 再说,我的主要目的不是赚钱,而是寻找一条救国的道路,在这个时候可没有伟大的马克思主义道路指引着我们。作为帝国的领袖,我得为我自己的未来命运以及整个大明朝的前途担忧啊。 我的想法很天真,我想让袁崇焕带几千副麻将到宁远城去,城破之后,让皇太极的兵把麻将捡回去,然后每天都沉迷于玩麻将,丧失了斗志,那样的话,我的大明也就能苟延残喘了。 这叫什么,这叫精神炸弹。 跟当年刮民党在日占区空投传单有一样的效果。 那就是祈求屠杀者自己良心发现,这有可能吗! 麻将到手,我就迫不及待地想要玩了,可这个世界就我一个人懂规则,不知道他们理解起来需要多少时间。 难道我还要附带写上一份麻将使用指南。 不过,这好像确实有必要,如果我开个作坊专门生产麻将的话,必要的说明书还是要有的。 只是,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九都是文盲,难道我还要用看图说话,甚至出一个语音演示版。 我倒是想,条件不允许啊。 其实,我已经想到了一个很好的推广方式,只是,得为这事找个由头才行。 这个推广方式跟商鞅的扛木头进城和吕不韦的一字千金有相似的地方,准确的说法是,我想搞一个万人雀神大赛。 这件事情的前提得是有一万人会才行啊,现目前可就我一个人会。 因为不会有人看视频画面学,也没有电视直播,一切都得靠口口相传,这时间上可就来得有些慢了。 还有,我怎么过我哥那关,堂堂信王做起生意来了,成何体统!难道朝廷给我的实俸不足以维持一个王爷体面的生活吗! 我要怎么回答我哥,我是在提前筹划怎么收拾你留给我的烂摊子。那样的话,我哥肯定让我更加提前去见太祖皇帝。 我想的可是更高一层的实业救国,总结崇祯一生最大的难题就是没钱。我这是在做国富民强的尝试,走的是娱乐产业化的道路。 其实,要扭转这种被动局面,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切产业收归国有。并逐步提高商业的地位,虽然不至于重商抑农,但对商业做出一定的合理的解缚就足够再支撑多少年了。 这些办法我不是没想过,但这些士大夫掌控着舆论,也掌控这明朝的未来,我可不想因莫须有的罪名被骂死。 中国的士大夫是一个词的代名词,那就是顽固。 我不认为这些士大夫有徐光启那样高的眼光,几千年来,我们一代一代的统治者都在享受着人口红利,没有一点进步。貌似一代比一代强,那仅仅是因为人口增加了而已。 (我写的不是议论文,也不是在天涯发帖,所以,关于这个话题就打住,休再提及――作者) 可是士大夫们骨子里对商业的轻视和对财富的欲望使得他们永远在作茧自缚却不自知。 当然,人们都说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他们有那样的思想也不能怪他们,毕竟他们不是从后世穿越过去的现代人,哪想得到那么多。他们必定认为抑制工商业的发展是维护统治的最好方式。 把农民束缚在土地上就永远不会有纷争,因为这个世界人口的主体还是农民。可他们不知道这个有一种东西叫做自然灾害,特别是陕西那个地方一连几年遭灾,造就了一个神样的人物。打破他们的美梦,把他们踩在脚下,再狠狠地踢上几脚的这么一个人。 我的思维是不是有些天马行空,由一副麻将联想到十多年后的家国命运。我现在最应该想的是先找四个人围一桌,然后教会他们玩麻将才是。 这可是我以后娱乐生活的重头戏。 我记得我爷爷有一次我们一家围在一起打麻将的时候跟我说,我们伟大的领袖和伟大的总设计师都是个中爱好者,我就好奇地问爷爷,他们拿什么做赌注呢? 爷爷没有回答我。可能是爷爷并没有和他们坐在同一张麻将桌上过,当时的他可能还不够资格。 但我想金钱已经引不起他们的兴趣了,除了用权力做赌注外,这游戏就没法玩了。我想,领袖和设计师在一桌上玩的时候,赌注肯定是,你若输了国务院某部门就让我的人当头头,反之亦然。 这就是在牌桌上的妥协,有些东西不好拿到明面上来说。 从这方面来说,我爷爷多半成了他们曾经的赌注之一。 怎么说,我爷爷也是封疆大吏。到了这份上已经不能明争暗斗了,只能妥协。 要说我爷爷省委的任命是这样来的,我肯定不同意。所以,这些想法,我可从来没对人讲过,别人会认为我很小白的。 ------------ 第零八五章 血战到底 这王进送来的麻将是一件艺术品,而不是用来赌博的赌具。这象牙应该是从云南那边来的,而不是来自西非的海岸边,那个什么科特迪瓦还什么的。 我让王承恩拿着图纸找了一家木工作坊,要他们赶进度为我做了二十套木质的麻将。毕竟象牙的可不是平常老百姓能消费得起的。不过,我也尽量要求他们做工稍微精细一点,握在手里的手感稍微厚重一点,如果轻飘飘的话,感觉肯定很不舒服。 我把麻将拿到手里,却有些不知道该用怎样的方式送给皇帝,要是让言官们知道我这个信王送了一副赌具给皇帝,那皇帝和我都得给骂死。我得找个很好的契机才行,只是不知道皇帝会不会喜欢我送副麻将给他。 他爱的可只有木工,业余时间应该不会浪费在无聊的码砖上面,虽然泥瓦匠和木工都是下三滥的活计。虽然,我送麻将给他的目的是希望他能引领整个京城的潮流,如果这个麻将是从皇宫里流传出去的话,传播速度会快上若干倍的。 我就只有先让麻将在自己王府里小范围内流传再说。 我一个,妙儿一个,曦辰一个,芷兰还太小了点,她也说她可不敢跟王爷坐在一张桌子上。那我就只能三缺一了吗,让老太监王承恩补个缺,他也诚惶诚恐的。我到底该怎么办,我母亲现在一心念佛,让她跟我这群小辈打麻将,成何体统,她也不会愿意。 所以,我只能以王爷的威仪命令芷兰坐上牌桌,她们几个姑娘其实没怎么见过什么赌博,并不太清楚这麻将是什么东东,连马吊都没什么具体印象。我费了半天的劲才跟她们讲清楚这是一种赌博的器具。 至于为什么我要叫它麻将,我也没解释,古代的马吊跟现在的麻将虽然有相继承的因由,但对于麻将为什么要叫麻将,我也没有研究。 想到多年前在皇宫里和妙儿的那次猜枚游戏,我心里一发热,又要求以脱衣服来做赌注。三个女孩脸红燥热的纷纷摇头表示不干,芷兰更是说,打她手心她也不玩。 没办法,我只好退而求其次,一文钱做底,并把战场摆到曲径通幽的花园里,现在已经是盛夏,但今年北京的天并不是热得没法生存,在花园高大的榕树下,我让那些暂时没有什么活的下人,还有那些护卫都围在外面观摩。在找不到更好的办法推广麻将游戏之前,我只能在王府内尽可能多的让人理会。 因为在整个北京城的纨绔圈子里,还没有我的身影。你说我这么一个十来岁的小屁孩,那些正直青春年少的才俊怎么会和我有共同语言。什么吟诗作对,寻花问柳,都不是我所擅长的啊。 我不知道我的那些下人是不是认为我没有什么王爷的架子,居然让人来围观自己。不过,他们平时也都习惯了王爷我的品行,为所欲为,想一出是一出就是我的特点。不然,你以为信王该怎么来当。 因为他们是第一次接触麻将,也是这个世界第一次接触已经发展成型的麻将,所以,我准备教他们最简单的打法,也就是我钟爱的四川麻将血战到底的打法。 其实,广东麻将相对也很简单,就是规矩多。 当老师,还是我比较少有的经历,特别是教人赌博。社会主义教导我们要品行端庄,做人要起表率作用。教几个纯洁的小女孩赌博,这在后世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情。因为在后世有几个条件不太好满足,第一,纯洁的小女孩难找,第二,连麻将都不认识的纯洁小女孩就更难找了。以麻将在后世的普及程度,即便不喜欢赌博,至少也是会玩的。 幸好几个女孩都还算是认识字的,头脑也都比较灵活,有些东西一教就会,可那些不认识字的家丁下人和护卫们就有些吃力了。光是记住这些麻将的形象就会花很多努力。 不过,还好,麻将本身并不复杂,不就是一些关于碰,杠,刮风,下雨,胡这几项操作要领和血战的概念嘛。 玩上几盘也就会了。 可女人天生的某种情愫使得他们对赌博根本没多大兴趣,虽然我极其要求她们全身心投入,但她们总是有些心不在焉。我有种赶鸭子上架的无奈,但我也没有办法,找不到人跟本王爷玩,本王爷就会很生气,后果当然是严重的。 男人的一生都在赌博,所以,对赌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却没多少女人为纯粹赌博而赌博,除非女人特别无聊或者赌博能获得牌桌上的金钱以外的利益才会去赌。 从吃了早点就开始到日上三竿,她们几个倒也学会了大多数套路。本王爷一声令下,用膳。三个姑娘像解脱一般,赶紧跳起来,伺候我用午膳。这大热天的冰镇酸梅汤是少不了的。 吃了午饭,我又吆喝着开始,但三个姑娘都异口同声并且态度决绝地表示,不玩了,随我怎么处罚她们她们都不玩了。 她们难道研究透了我的心理,我怎么可能对美丽的姑娘下手惩罚,况且,她们三个平时侍候我都用心用力,我喜爱她们还来不及呢。 难道我出师未捷吗,连推广一下麻将都这么吃力。这可是我第一次真正的想做点什么事情,难道我这个二世祖真的什么都不会。 那我还怎么有能力去扭转未来大明王朝的命运以及自己的命运。难道从麻将这件小事就能够看出,我不堪大用吗! 纨绔二世祖就是纨绔二世祖,到哪个世界都一样一无是处,只会知道出了事就高喊――我爸是XX。 可在东海那片土地上,我的形象可不只是一个不学无术的高干子弟。不管怎样,我们这个群体可是未来国家的接班人! “你们可有人愿意一试身手?”我只有循声问旁边的下人和护卫们。 大家都不啃声,可能表示跟信王殿下一桌赌博,作为信王殿下宠信的丫环到也行,但这群下人可不敢造次,压力很大啊。 我也看出了他们的顾虑,“其实,本王玩了一上午也累了,本王玩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让你们学学怎么玩,通过一上午的观摩,有谁会了的?” 有几个人举起了手,还有几个在犹豫。 “这样吧,下午你们会玩的就自由组合,不用真金白银的赌,每人发一百个筹码,到晚上谁手里的筹码最多,本王爷就给予相应的奖励,大家也都被本王府做了贡献,就当今天放大家一天的假,大家玩玩!” “王承恩,去叫人搬二十张桌子来!大家开开心心的玩!”我就不相信,以我王爷的尊贵做出了表率,再加上,本王表现出来的对麻将的喜爱,还不能蛊惑一部分人爱上这个麻将。 在王府里,我就是天,除了紧跟我的步伐,他们没有别的出路,再加上,去银柜赌坊每人五十两的赏钱的先例,他们不踊跃才怪呢。 下人们搬了二十张桌子在花园的长廊,走道,池塘边,虽然我又是激励,又是以身作则,结果二十桌还是没有坐满。可见,接受一件新鲜事物,即便再普通,也是需要时间的。 说实话,平常的下人哪得到过这样的待遇,在整个王府,除了下人活动的区域,在我活动的地方,哪会有他们坐的自由,而现在,他们不但坐着,还坐着打麻将,这那还有一点王府王爷的尊仪吗。 要是让皇上知道了,轻则怪我这个王爷不懂皇家的规矩,重则当然就要批评这些下人冒犯皇家颜面了。 当然,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必定要维护我的权威,是我强迫他们这样做的,我的本意并不是要和他们打成一片,我也不认为他们和我信王享受同等的权利,我只是想要急切地推广麻将这项全民运动而已。 幸好,整件事情大家都是受益人,即便护卫和锦衣卫里面有皇上的人,但他们也不会事无巨细都要向皇上交代清楚,而且,这些人里面也有他们自己的好兄弟,总的来说,他们算是一条线上的蚂蚱。即便消息走漏了,也只会有人知道信王府里面流传出了一项据说很好玩的游戏,但具体今天的场景是什么,必定有一定的神秘感。 越是神秘就越能勾起人们的兴趣。 我的目的也就达到了。 虽然他们严格来说是皇上的人,但这样的小事,皇上不会对我怎么样,但我要是报复起来,他们肯定承受不了。他们不得不掂量,哪些可以报告,那些不需要报告。 说实话,除了谋反,他们打任何报告都是对他们自己不利的。 现在,我在某些地方把他们当人一样对待,他们应该受宠若惊更多一些吧。虽然,我们国人的劣根性是你越把他当回事,他越不把你当回事。但把这个关系用在信王殿下和他的护卫之间就不成立了。 对于下人和丫环,他们背后可没有皇上的背影,我是绝对的权威。 通过一下午的激战,收官之后,手里的筹码最多的人是侯三,看来这个侯三还真是一把赌博的好手。 这使我想起了《水浒传》里面的高俅,那货原来端王府里面一个下人,因为蹴鞠不错,就被端王赏识。一不小心,端王继承了他哥哥的皇位,成了皇上,他高俅就一下子平步青云了。 这侯三简直有做高俅的潜质,我也是命里注定要当皇上的人,而侯三这人也蛮讨我喜欢的。 如你所知,皇上的仪仗队,锦衣卫都生得人高马大,模样俊俏,虽然侯三属于禁卫军,不是锦衣卫,但禁卫军也不是一些歪瓜裂枣可以当的。也就是说,这个二十多岁的侯三长得也比较有潜力。 难怪我要做亡国之君,连手下人都有高俅,我不做宋徽宗行吗! 好在,我这样对比的意思是,我应该要以史为鉴啊! 虽然我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祖,但再怎么无能,也不会做隋炀帝,陈后主,宋徽宗。我崇祯皇帝朱由检虽然是亡国之君,但我这个亡国之君跟上面几位还是应该有所区别的。 ------------ 第零八六章 收藏推荐 每逢佳节倍思亲,我突然发觉,我在这个世界逍遥的活着的同时,倍加痛苦地思念我在未来的亲人。 虽然我是一个冷血的二世祖,但我对我奶奶,爸爸妈妈依然充满血的依恋,我真的不知道,我在那个世界的死去对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而且,这都快十多年过去了,我不知道他们在那个世界起了何种变化,是不是还会在梦里想到我永远也无法再成长的青春。 他们一定非常自责,自己对我太过溺爱,以至于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突然发觉,要是我孑然一身多好,就算让我在这个世界重生,我也不会在这么多年还带有如此沉重的负罪感。 我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十三个年头,也就意味着,我在彼世已经死了十三个年头,尸骨可能也早就已经化成了灰,而我的母亲呢,头上是否已经长出了白发。 临近中秋月圆之夜,天上月亮渐圆,而还是这个月亮,能否照亮那个世界亲人的脸庞。我知道,他们不会把我忘记,对他们而言,那何尝不是血的教训呢,更何况,我可是他们的心头肉。 为了应付这个世界的生存艰难,我只得把这些思念深深藏在心里,找不到人倾述的痛苦折磨着我。 现在看来,过惯了依赖生活的我,居然过了十三年也还没有完全融入这个世界的生活,融入信王的生活,在这个世界,虽然作为信王,上面有皇帝哥哥罩着,但实际上,我必须独当一面。 每当我一个人发呆的时候,妙儿在旁边也紧锁着眉头,她见多了我这样,但她自己却无法帮我排解,为此,她只有跟着我忧愁。 通过近一个月的强行推广,以及让我那些家丁护卫把玩法介绍给自己的家人,以及带入赌场,在京城很小的圈子内已经种下了麻将的根。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的后果会是什么,也许是在往已经没有任何疼痛感的人们身上又多加了一注迷幻剂。 难道我应该变本加厉,干脆去弄点罂粟花来,麻痹我这些子民,也麻痹那个马背上的民族,让他们丧失战斗力。 想当年西方列强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差点就成功地控制了我泱泱华夏。 要知道,那个时候的我们中国有近四万万人口,而现在的后金人口不足百万,带甲的士兵也不过十万之数,要是找到一个突破口,让他们成为瘾君子,至少要让他们丧失一半的战斗力。 可事实上,这样做当然更大后果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因为毕竟我大明的人口基数大很多。加上,我这些子民由于长久的被压制,被剥削,心里极度的虚幻,在面对这样的诱惑面前,可能更加的难以抵挡。毕竟在我的印象中,野猪皮的人意志力都会坚强得多。那可是在深入骨髓的寒冷中斗争过来的人。 月圆前几夜,皇上说要在中秋当天组织一次京中大臣和皇家的大联欢,让我去参加。说实话,这十多年的孤独生活正在悄悄改变着我的性格,要知道在后世,我是一个非常爱热闹的二世祖,而在这个世界,我是一个孤独的信王。一个孤独的划着即将沉没的大船的水手。 在大海中即将迷失航向的船。 不过,对于推广麻将来说,我还是有了一点信心,比我当初设想的最坏后果要好上一些。 你想,连后世的我们如此多娱乐方式的时代,都有很多人对麻将情有独钟,更别说在这个世界,物质普遍缺乏,精神生活相对没有的时代,一个好玩又刺激的玩意,绝对能深入人心。 可事实上,到目前,我并没有从麻将推广上得到任何好处。下一步是什么呢,难道开一个麻将生产作坊,垄断整个大明王朝的麻将生产和销售?走上富可敌国的道路。 这应该是马上就要做的事情,所以,我已经叫王承恩去联系多家木器坊,定点生产木制或者竹制的麻将。只是,现在市场还没有打开,再说,京城的达官显贵们肯定认为木质的麻将档次太低。 可事实上,我们这个国家从古至今都有官营这个说法,也就是说,一些民生和军事利用上的资源被国家垄断经营,比如,盐铁,还有就是铜。我本来想用铜做一批麻将,卖给那些有钱人,但私自铸铜可是犯法的事情。虽然刑不上大夫,更别说我这个王爷,但终归是影响不好。 你要知道,我曾经偶尔读《明史》,看到天启传位给崇祯的时候说的是,吾弟当为尧舜。在中国人心目中,尧舜禹汤可是天底下皇帝的典范,可以说是领袖的集大成者,受到所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顶礼膜拜。 也就是说,我这么一个想要效仿尧舜的人,怎么应该给自己人生留下一些污点啊,明知犯法的事情,还非得去做。 当然,就算是木质,也是有区别的,比如在后世,最普通的松木和最昂贵的黄花梨,价格差别就跟破铜烂铁和黄金的差别一样。 关键还是要看做工。 做这些的时候,我没有让他们打着信王的旗号,而是私底下以一个私人掌柜的名义收购。 当然,背地里有我撑腰就是了。这是京城和大明各地很多商号的特点,你要知道达官显贵特别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对经商那是嗤之以鼻的,但对钱财却不能做到视如粪土。所以,那些比较大的商号背后的东家往往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人,商号越大,背后的权力也就越大。 整个京城知道麻将的人都知道这个玩意从信王府里传出来的,所以,京城如果有卖麻将的商号,不用想也知道背后有信王府的利益纠葛。反正大家心知肚明的东西,要的就是这么朦朦胧胧,似是而非。 这天,皇上宣我入宫,我猜度,皇上肯定对麻将这个东西有所耳闻了,于是,就把麻将带在了身上。 那可是我精心给皇上准备的一副象牙麻将。 皇上看起来总是那种心事重重的样子,不知道是为自己这段时间没有龙子诞生而苦恼,还是为关外蔓延的战火而伤神,还是晚上御女消耗了太多的精力。 “臣弟参见皇上!” “信王免礼!来人,看座!” 我每次来,皇上都给我看座的,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亲兄弟。 “明天就是中秋佳节,信王有什么好主意给朕参考参考,让我们君臣来个联欢!” 我不知道皇上这话是不是在诱导我,我只有老实地回答,“皇上,臣弟也没怎么参加这些活动,但往年的保留节目不都是喝喝酒,叫教坊司的人唱唱曲,跳跳舞,然后有雅兴的大臣做做诗。今年还这么搞就是了。” “信王以为朕是喜欢跟别人吟诗的皇帝吗,朕可没有李后主那样的雅兴。再那样玩就腻了。”我知道皇帝当着我的面承认自己不通文墨有点难为情,但这是事实。再说,作为未来也要当皇帝我来说,也没有什么兴趣在诗词歌赋上,我还不如学那个纣王(是他吗?)搞个酒池肉林,让漂亮的宫女脱得光光的在紫禁城里到处乱窜,这才是动人的风景啊,这个不比那个什么“寒蝉凄切,对长亭晚”来得有趣多了。也算是对繁荣祖国成语事业做了一点点应有的贡献。 这下两个近似文盲的兄弟面面相觑,好不尴尬。 “说实话,皇上,臣弟对这一套也没兴趣,不过,现今天下承平日久,总得给那些做臣子的歌颂皇上英明的机会。” “呵呵,信王说的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我就不信天启皇帝他不知道大厦将倾,整个大明王朝已经风雨飘摇,许多人已经离心离德了。 “不过,朕总想弄点新花样出来才好玩!你有什么好的想法?”皇上怎么老是回到这个问题上,难道他是要我亲口说出什么关于麻将的事情,他当然不太好开口询问我,我自己说出来那就不一样了。 “是这样啊。臣弟最近发明了一种游戏,很好玩的,不知道皇上有没有兴趣玩玩!” 皇上听了我的话,脸色明显增加了笑容,“什么游戏啊,信王果然聪明,不枉朕的一番疼爱!” “谢皇上夸赞,臣弟这个游戏叫做麻将,现在已经在京城推广了有月余,反响还不错,臣弟想,京官里面肯定也有人会玩了,不如明天就由皇上领个头,在大会上举办个麻将比赛,有皇上号召,那些大臣肯定趋之若鹜,而且,这玩意确实会让人爱不释手。不瞒皇上说,臣弟联系了作坊生产了一大批麻将,还在愁销路呢!如果能够在京官中这么一推广,那举国皆知的日子也就为时不远了!”在皇帝面前我最好说实话,再说,也没必要隐瞒什么。 皇上听了我的话,哈哈大笑,“小五啊,你这是要把朕架在火上烤啊!” 我知道皇上这话并没有什么恶意,但我还是吓得筛糠,赶紧离开座位,跪倒在地上,“皇上息怒,臣弟万死!”这要求难道过份了? “起来吧,你不是不知道哪些言官每天都盯着朕,要是让他们知道朕帮你卖麻将,朕还不得每天收很多的奏章请愿。” “臣弟惶恐,不过,要是让那些言官也爱上麻将,他们也就无话可说了!再说,这只不过一个游戏项目,跟唱曲作诗是一个意思,都是消遣。” 看来,皇上知道这个麻将不单单是游戏娱乐的工具,更重要的是赌博的工具,我也是为赌博而发明的嘛。 “臣弟早就做好了一副独一无二的麻将,不知道该怎样献给皇上,今天臣弟正好带了来,不知道皇上会不会喜欢!” 我让宫门外伺候的太监把我装麻将的木盒子拿了进来,呈献在皇上面前。 “这就是你发明的麻将?”皇上看着沉滞的象牙和上面的图案,微语道。 “正是,臣弟结合了当下流行的马吊和叶子戏,牌九等游戏的特点,综合而成。” “好,王弟的礼物,朕收下了,明天中秋,就让这帮大臣打麻将!来人,赏信王黄金千两!” 君臣相视一笑。 话说,这一副象牙麻将可值不了这么多钱,看来,我是又赚了一笔。 ------------ 第零八七章 赐宴煤山 天公作美,八月十五那天天气晴朗,预计晚上会看到一轮皎洁的圆月,作为北京居民的一份子,我的心情当然也是分外高兴的。 话说,这个时候的北京城还是有许多的帝都之象,连空气都没有那么污染,我在这里生活倒也显得自在。 皇帝下旨在万岁山赐宴群臣,虽然我不是臣,但我作为皇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在被赐宴的行列。 对于吃点什么饭,我的兴趣不大,我主要的兴趣还在于皇上给我的承诺,我现在最大的想法就是让麻将在京城的达官显贵,士大夫圈子里流行开去。 可惜今年不是三年一度的会考之年,不然让那些从全国各地到京城来赶考的举人们把京城的流行传播到全国各地。 在古代,人口流动最大的除了强制性的移民外,就数参加会试的为最。在这个世界没有电话,没有电视,没有互联网,信息的传播就只能靠口口相传,说实话,对于能不能在转瞬之间就流行全国,我不抱太大希望。我只是想着整个京城这片土壤。 万岁山,这个从我穿越到现在都在刻意回避的地方,说实话,京城就这么点大,别的地方我能去都去了,就是这个万岁山,我连朝这个方向遥望都要下很大的决心。 可能是我不能直面惨痛的过去吧。 可这个过去跟我有什么关系,对我而言,这个还在将来,既然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轨迹,如果最终我必须选择上吊的话,我为什么不可以在奉天殿的匾额上吊死,也给那些捡我烂摊子的爱新觉罗家的人恶心恶心。 后世故宫博物院的导游小姐就会这样给游客介绍:这里是明朝的奉天殿,清朝的太和殿,是皇帝处理朝政,与群臣会面,还有举行一些隆重的仪式的地方,也是当年崇祯皇帝上吊的地方。 不过,要是换了我,如果我的前任皇帝在这里上吊,我多半没有心情在这里上朝,我多半会把这座宫殿拆了重建。 万岁山,也既是宫里的人唤作煤山的地方,也就是我最后魂归故里的地方,据他们说,永乐年间,修紫禁城的时候,这个地方堆满了黑乎乎的煤炭,为的就是防止蒙古残余势力对北京的围困。因此,煤山而得名。 至于后世所称的景山,不好意思,那是后金时期的事情,离现在还相当的遥远。 可这次皇上居然把赐宴的地方选在了这么个地方,让我回避不得。 我不知道那二十年后承载我整个生命重量和一世的悲愤的老槐树现在长得如何,作为皇家园林,怎么会栽种这些不入流的刺槐,干嘛不种点银杏,红豆等等名贵一点的树木呢。 反正皇家的规矩就是多,一套繁琐的礼仪下来,我吃饭的心情早就没有了,而且,大家都是在各自的家里吃了中午饭才来的。皇上赐宴是在晚上。说实话,我到这个世界来,别的都有过思考,就是没有去思考过有关吃的东西。作为两世的二世祖,我从来没有为吃烦恼过,对于“无粥何不食肉糜”这样的话,我说不定也能讲得出来。 所以,经过最初的慌乱之后,我就奠定了一个目标,那就是改变我未来的宿命,我活着的唯一终极目的就是这个,其它的一些目的都是为了完成这个目的而衍生出来的。所以,吃的对我来说,该吃什么就吃什么,没挑没剔的。 所以,对于座位上那些看起来还比较精致的瓜果点心,我的胃口并不是很大,再说,现在皇帝陛下还没有驾到,我们这些做臣子的就只能在边上等着。 终于等来了耍大牌的皇帝陛下,群臣山呼万岁,随着皇帝就坐,我们这些大鱼小虾也按着位次坐了下来。 这些大臣我好像认识的不多,我的那个指腹为婚的王妃的爷爷,现在去了南京养老,好像成了什么部的尚书。而我的岳丈大人外放到湖广做布政使了好像。当然,这些都是我从那些小道消息听来的,东一耳朵,西一耳朵的,反正我在群臣中没有看到他们。 倒是还有几个比较面熟,不过,现目前我和他们的交集不多啊。一个屁大的王爷,在这些老奸巨猾或者老气横秋或者位高权重的朝中阁老面前根本不算个事,由于尊重朝廷和皇家的脸面,也对我行大礼,说不定背后怎么腹诽呢。 可是,没有办法啊,谁叫咱生在了帝王家呢。 当然,下面还有很多的大臣会是我那一朝的重臣,但我都不带认识的。管他是谁,今天我的目的是推广麻将来的。 但看这个架势,皇上好像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心上。 我想也是,对家国大事来说,这点事算个屁,可我哥他好像对家国天下的事都不怎么上心,对这些事不上心也属正常范围。 随着太监传来一声,“皇上驾到”,我们整个宴会的主角,领导者,舵手,航灯,天启皇帝姗姗而来。 跪吧,跪下一大批吧,跪倒在无边的皇权之下。 我也不例外,“恭迎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卿平身!”皇帝迈着有些矫捷,有些颓废,有些期望,有些哀怨的步伐走到这个世界独一无二的座位边,庄严肃穆的坐下。 “谢皇上!”下边一大群人分列两边,按朝中权位高低就坐。就我所知,朝廷中的一些内阁都是些五品官,所以,要是按品级来坐的话,这里面可就没他们的位置了,但他们可是朝廷掌握实权的一部分人。 这里边几十个人可都是四品以上大员,五品的小官就只能坐在外围或者根本就没有受到皇帝的传唤。 我身为王爷,官级同一品。也就是说,我的地位跟那些三公三孤大人一样,但跟内阁的几个大学生还是有差别的。 不过,我可是皇上的弟弟,当然就坐在了最挨着皇上的第一位,我下手就是当朝内阁首辅叶向高,这老头我和他有几面之缘,不过不太认识。 反正等我当皇帝的时候,这些人也都告别了历史舞台,我没打算去深入研究这些人的性格和执政理念。 其他的人,恕我不认识了啊。但我知道一些人的名字,比如杨涟,左光斗,等等。 我略微朝皇帝那边看了看,看到魏人妖居然也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气场,这个时候的他可谓是意气风发,在朝堂的斗争中因为有皇帝的支持,已经快要占上风了。过不了多久,整个朝堂就只能听到他一个人的呼喊了。 而整个天下只知道有九千岁而不知道有万岁。我哥悲哉。 “众位卿家为了我大明殚精竭虑,不辞劳苦,值此佳节之际,朕代表我大明朝七千万子民感谢大家,来,众卿家,端起身边的酒杯,干!”这皇帝看起来精明强干的,虽然说的是废话,但能有几个皇帝会这样跟他的臣子说话。 “谢皇上,这都是臣等分内之事!”所有人都受宠若惊,赶紧端起酒杯,看着皇上先喝了一口,然后一饮而尽。 身边伺候的宫女赶紧又给每个人的酒杯添满。 唉,这场景就是以后皇上和大臣的同乐的典范。怎么我感觉跟我在夜总会和我那些兄弟们喝酒的情况一样啊,身边都有一个美女陪着。 不过,就差这些大臣把这些宫女搂在大腿上,或者有意无意地捏捏大腿,拍拍屁股了。 那样的话,场景就太过香艳了。这可是皇帝身边的女人,谁敢造次。即便某位好色之徒看到某个宫女长得不耐,有些心花怒放,但也不敢多看一眼啊。 这天下很多事情都可以做,但跟皇帝抢女人的事情,不管自己有几个脑袋都最好不要去做。 为了保持皇家血统的纯正,那皇家对女人的要求不是一星半点的严格。要不然,这个世界也不会这么多太监。 我以为,这样的场景一般都是太监传旨什么赐酒啊,大家随便吃了。 可见,我哥也是性情中人。 他自己没什么能力,可不就得仰仗这一帮大臣帮自己治理天下,可惜,他在深宫,就跟现在“政不出中X海”一样。再好的经也被这些歪嘴和尚念歪了。 开场酒喝了,下边的节目是什么我没什么兴趣,我就想知道会不会让这群大臣在这里打上一圈麻将呢。 ------------ 第零八八章 气节有价 正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听得台上的皇上说道,“听闻朕的御弟信王殿下最近发明了一种游戏,在京城很是风靡,不知道众卿家有否耳闻?” 这哥哥对我还真不是盖的,菜没吃几口,就这样直接奔入主题了。 下面的一群大臣也没有料到皇上会扯到这个问题上,都不知道如何回答,虽然这段时间京城是在流行一种新游戏,而且传说新游戏是由信王府里传出来的,但这跟今天中秋君臣同乐赏月有什么关系。 有几个大臣朝我看了过来,我一脸无辜的表情,表示我也不知道皇上会这样问。可我也有些心虚,这可是我跟皇上串通好了的。 见下面的大臣不说话,皇帝只好又开口道,“如今国内连年灾害,关外又有建真人虎视眈眈,所以,朕想,众卿家一定每天都紧绷着一根弦,丝毫也不敢放松。今天是中秋佳节,朕就和众卿家来玩玩这信王发明的游戏如何?让大家放松放松,然后明天以更饱满的姿态去处理朝中大事,众卿家以为如何?” 尽管有人认为皇上这个提议有些荒唐,这麻将可是大家更喜欢用来赌博的赌具而不是简单的游戏而已。但难得皇上和大臣都这么高兴,自己也不能扫了大家的兴致,况且,是个人都猜得出来,皇上是有备而来的。现在朝堂之上跟魏忠贤勾结的人越来越多,自己可得会审时度势。 所以,下边的人全哑口无言了。本来平时恨不得把魏忠贤十八代祖宗都写进奏章里面去的那几个御史也都听着皇上的下一步吩咐而没有做声。 “来人,撤去酒宴,摆上麻将桌!”稍微吃了点菜品,大太监魏忠贤就听皇上的旨意吩咐那些太监宫女把酒席给撤了。 这个麻将桌可不是我的设计,只是一个小一号的八仙桌而已,我也没想到还应该配套设计一副麻将桌的。这点回去得安排一下。 虽然桌子上摆的珍馐佳肴大家还没吃几口呢。当然,大家都是斯文人,平时也是山珍海味的惯了,一点也没有因为撤去了好酒好肉就不高兴。 等摆好麻将桌后,皇帝又一次发话了,“众位卿家,如果会玩的就自由组合,桌上面已经放好了围棋子,每人一百颗,到酉时赏月开始时结束,哪位大臣手里的棋子最多,朕奖赏黄金千两,加官一爵!” 这话一出,下面的人终于有人沉不住气了,“皇上不可!” 说这话的不是首辅叶向高,我当然也就不知道是谁,可能是一名御史,反正他们的职责就是给皇上提意见。我想皇帝为我是下了血本了,不惜背上无道昏君的骂名,居然以打麻将的技术高低来奖赏官位。我也没料到皇上会这样。不过,我还有什么好说的。 虽然我会跟他一同背上骂名,虽然我会为此少了很多以后的执政基础,但我不可能表示反对吧。 “沈一行,陛下今天心情很好,不可破坏了皇上的雅致!”皇上可能也知道自己这话一出口就会有人反对,所以,他还没啃声,魏忠贤倒是不高兴了。 这人叫沈一行,但我不知道这么个人。 “陛下,臣也耳闻麻将乃京城新近流行的游戏,据说脱胎于马吊,但此游戏多见于赌坊和青楼,并且不单单是简单的游戏而已,更多的人依靠它来赌博为乐。有的人更是倾家荡产,据说,现在京城流行一句顺口溜,麻将杠上花,害人又败家!如果皇上只当娱乐,臣本不反对,但朝廷制授官职不能如此儿戏!”这个叫沈一行的居然搬出了这样一句顺口溜,我怎么不知道,这京城人民编顺口溜的速度也太快了吧。 “大胆沈一行,居然敢说皇上的旨意是儿戏?来人……”魏忠贤一心要维护的是什么呢! 皇帝还没开口,他就唧唧歪歪的擅自处理起来了。 看样子,这个沈一行不是魏奸一党。 我算是记下了这个名字和这个人。 “臣万死也不敢让皇上损了朝廷威仪!”沈一行看着走进来的锦衣卫,并不惧怕,反而还有点慷慨赴死的态度。 “众卿家以为如何?”皇帝并没有让锦衣卫把沈一行抓走,而是看了看另外的大臣的意思。锦衣卫站在沈一行旁边,随时待命。 “请皇上三思!”这有了出头之人,一帮子文人的气节都来了。虽然其中有那么一些人会玩麻将,并且也嫌自己的官位有点低,但这个时候可得保住自己的节操。 我也不知道皇上出这么一个主意是为了什么,他明知道这朝中大臣多是些酸腐之类,这些败坏朝纲,完全称得上荒淫无度的行为必定会受到所有大臣反对的。 我看皇上的脸色有些难堪,他可能也没想到,居然是所有的大臣都反对起来了,难道自己用麻将来激励大臣上进难道还不如商纣,隋炀吗。 皇上没有开口,这其中牵扯到我的利益,我也没好开口。下边一帮大臣纷纷攘攘的都说不可,这让这个结不知道怎么收拾了。 “各位大臣,陛下难得有如此好心情,与众位大臣同乐于此,听皇上告诉老奴,这麻将乃信王殿下发明,据说能提高人的思辨能力,对人性情的养成也有莫大的好处,如果能在众位大臣中脱颖而出,也是能力的体现。作为一级赏格,加官进爵也未尝不可!” 这个时候的魏忠贤可不是在朝堂上决定一切的魏千岁,所以,他面对所有大臣的时候,也客气了很多。不管什么时代,总是众怒难犯啊。 “叶爱卿,你以为如何?”皇帝憋了半天,终于问到了算是总结性发言的人。 我知道,如果叶向高表示反对的话,这出戏也就到此为止了。 这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戏嘛。 “老臣以为,皇上同臣等同乐,臣等感激涕零,但朝廷官爵毕竟自有法度,老臣认为,这麻将可以玩,赏银也可以赏赐,但这官位就请皇上不要赐予了。”叶向高也没把众位大臣一棍子打死,也没全部驳了皇上的面子。 皇帝也知道,这些大臣就算是廷杖加身也会不改初衷的,本来好好的一场游宴,可不能坏了兴致。 “就依首辅之言吧。” 经这一闹,那些会玩麻将的大臣居然都不再扭扭捏捏,开始还有些顾虑的几个大臣都不约而同地坐了上去。 我看了看皇上,皇上也看了看我,我才明白皇上的用心,他一开始也没打算就这样随便地赐予官位,他只是提出价码,让大臣来讨价还价,这样一来,他的真实用心就被掩盖了起来。 他的目的不是要谁赢了就赏谁银子,而是要让这些大臣对麻将生出另外一种态度出来。 我要在达官显贵中推广麻将的初衷也就能更好地实现了。 反正,大家对麻将的印象经过这剑拔弩张的情形过后就更加的深刻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最后手上棋子最多的人不是别人,正是这个沈一行。我是见不得迂腐之人,虽然做了一辈子的士大夫,但麻将却是一种润滑剂。这人或许有可用之处。 试问,一些老古板能打好麻将吗! 这个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正四品的官,刚才还想着可能因为自己的死谏被皇上廷杖,这会儿却发现自己手里的棋子是最多的,这不能不说是一出戏剧。 早知道,自己就不给皇上提意见了,说不定自己明天就会以右副都御史的官位站在朝堂之上了。 当然,这是我恶意揣测的想法,这些士大夫应该不会这样市侩,而且一切合乎礼是他们一辈子最为看重的东西,这里的“礼”可是合乎法理,合乎道德,合乎读书人做人的规范。 如果自己的官位是靠不正当手段得来的,那是会被同僚耻笑的,况且在这当着所有大臣的面前。 “皇上有旨,赏右佥都御史沈一行黄金千两!另,每位大臣红木麻将一副!”当然,这麻将是我友情提供的! “谢皇上!” 这会天已经暗了下来,月亮也已经躲在了空中,就等着翘首以盼的人们剥开它最后神秘的面纱。 我的目的达到了,对看这个月亮就没什么兴趣了,而且这些饱学儒士又开始拽文起来,这是我不爱听的。但我又不能提前告辞,只得装作自己也爱好文学一般。 这可是明末,整个清朝没几个人读书人会写诗的。与月亮有关的诗,我能想起的都发生在了前朝,想靠这个卖弄卖弄的机会都没有。 清朝的读书人都不知道干什么去了,可能是被打压得太惨了吧。稍微有点名气的文学家要么在清初,要么在清末,清初当然是明朝余孽,跟清朝无关,而清末,那就是清朝廷掌控力变弱了,国人得以一抒胸襟,就变得活跃起来了。 这个世界的月亮再圆,难道还能圆得过后世的米利坚。 ------------ 第零八九章 歪脖槐树 虽然整个宴会上大家一团和气,但对我这个小小的信王来讲,这些人都充满险恶用心。 坐累了,大家都由皇上领着在万岁山赏玩起风景来。大家都跟在皇帝身后,在天上明月的照耀下,在砖石铺的路面上洒满了银白色月光。 当皇帝领着大臣来到一个地方的时候,我看着仿佛与生俱来的恐惧一般,差点栽倒,这个地方虽然我没有来过,但后世的景象和现在总有那么一点神似。 这个地方就是后世的景山公园里立着一块碑的地方,上面写作:明崇祯皇帝殉国处!还有一块中英文的标识牌:崇祯皇帝自缢处。 就是这个地方,我抛下了所有国仇家恨,洒下了最后一滴热血,把一缕孤魂伏地,告别了这个惨痛的世界。 那颗歪脖槐树还好吗,是否生机盎然。 (前些地方关于这棵树的描述好像是柳树还是什么,但百度一下才知道是槐树,所以我以前模糊的记忆害死人啊――作者) 它是否知道自己的宿命会成为清朝人口中的“罪槐”!明明整个爱新觉罗家族都应该感谢这棵槐树的,却被清朝的皇帝给用铁链锁了起来。 在夜色中,皇帝并没有发现我的异常。 不过,我看这棵树似乎跟我去北京景山公园看到的那棵不一样。当然,这有两种可能,一是我后世看到的那棵是我挂上的那棵树死后重新栽种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现在看到的这棵树会在未来某天死掉,然后挂我的那棵树就会移植到这里来。 抛开这棵我心头无比沉重的树,别的地方倒也风景瑰丽。 不过,我心情根本没法平静,虽然我的死罪魁祸首不可能是这棵树,但正如清朝的统治者一样的心态,我也觉得这棵树有罪,它怎么能够承受我高贵的万金之躯呢。 我真想掩耳盗铃地叫人把这棵树给砍了,甚至把这个小土坡给挖掉。但我还不至于这么没有逻辑思维。 要不是因为我吊死在这棵树上,这棵树就如同这个园子里甚至整个大明朝所有平凡的树一样,活着或者死去。这座山也平凡的如同京城所有的园林山丘一样,供人游玩赏乐。而不会遭人如此嫉恨。 要知道在大清朝,除了皇上本人,其他所有人从这里经过都要下马落轿。整个大清朝,哪棵树有如此殊荣。 它凭什么,难道就凭它挂了那么一回崇祯那脑大肠肥的没了灵魂的躯壳?我大清坐天下全靠的是马上战功,而不是你这棵吊死了崇祯的烂槐树。 可事实上,以我目前的状态,算不上脑袋大脖子粗,我还算是一个标准的美少年。至于以后会不会往粗了长,这我就不知道了。 可惜,我这张看了无数次的脸,跟后世的我根本没有任何相似之处,所以,我也无从对比。 在我仅有的印象里,我觉得明朝的皇帝一个个都长得很难看。这似乎也符合逻辑,你想,朱元璋一个小时候忍饥挨饿惯了的穷孩子,长大了多半面黄肌瘦,就算后来再怎么补,依然补不回他已经失去的神采。而他的原配,马皇后也是他的患难之妻,也就不会是当了皇帝后,海选的天下美女,以此而提高皇族的血统,她还是朱棣的母亲(这个居然存疑?),而后世明朝皇帝都是朱棣一脉。所以,大明朝所有皇帝从根子上都没有继承到优良的基因,长得难看点也属于正常范围内的事情。 而且,我那些便宜老祖宗放着选的漂亮的妃子不要,非要去临幸那些稍微差次一点的宫女,基因图谱当然又会有所改变。 当然,我现在还小,还看不太出以后会不会跟我们的老祖宗朱元璋一样,长一张猪腰子脸。 不过,我倒是没有要责怪他的意思,那是万恶的旧社会,咱们现在处在大明朝的新社会之下,民风淳朴,没有如蒙元一样把人分三六九等。在大元朝,最次一等的是南人,也就是南宋的汉人,而凤阳那个地方应该在淮河以南,那就属于故南宋的地理范围。所以,我们老祖宗朱元璋出生在一个多么悲惨的世界。 差点连选择自己姓的权力都要快被剥夺了。我记得朱元璋的大名叫朱重八还是什么,他的爹叫朱五四。 我甚至有些恶心地想,为什么这些元朝的统治者没剥夺汉人的初夜权呢,或者本来是被剥夺了的,但我们的史官总是会选择性的记录,统治者也会选择性的让百信认识真想。不过 ,我想,那感觉肯定很爽。 要真是那样的话,我想元朝的统治地位都不用等到我们老朱家去剥夺了。毕竟这天下汉人占了百分之九十强。 不过,元朝和清朝的相继统治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不是把我们汉人逼急了,其实,我们愿意让他们在我们头上拉屎撒尿,作威作福。就好比,他们剥夺了我们公民权,他们强行要我们剃发易服,我们都静静地去做了,但是,他们要是连我们汉人做男人的初夜权都要剥夺的话,是个男人都宁肯死都不会答应的。 (突然想起了梅尔吉普森的《勇敢的心》,那里面苏菲玛索简直太完美了――作者――那里面就有关于初夜权的讨论,呵呵!) 每一个朝代的灭亡无不是一个暴政的终结,新的暴政的酝酿。 就好比,我大明沦陷在我手里,虽然有的人在说崇祯仁政,但我看不然。极权AND皇权都不可能产生仁政。 所有一切的权力都建立在暴力的基础上,然后依靠暴力来维护,最后又被暴力所推翻。 我的自缢看似不经意,其实,我知道当时的我肯定别无选择。我以一种冷暴力的方式解决了自己和自己所必须要面对的一切问题。 我知道,我这是弃大明朝千千万万子民于不顾啊,是一种最自私的体现。我的自缢,让整个天下的汉人在绝望中沉沦了三百多年,直到…… 我当时活在新世纪的阳光下,当然体会不到崇祯面对那棵槐树时的心情,而现在,我居然真真切切地站在这个历史的转折点,我的心情又会如何呢。 后世,我虽然是一个二世祖,但我没有任何能力对这个世界做出什么改变,但这一世呢,如果注定要当皇帝,他能终究改变这个历史变态的过渡吗。 哥哥他们都走远了,我还驻足在这里,他们似乎也没注意到我情绪的变化,任由我在这里胡思乱想。 “信王殿下,皇上在那边叫您呢!” 一个太监跑过来对我说。 “嗯,我知道了!” 我深深地凝望了那棵现在还散发着无限生机的槐树一眼,然后跟着太监走了,回到了现实生活中。 ------------ 第零九零章 商业地位 经过皇上这么帮我一吆喝,这麻将的推广速度比我想象的快多了。我以更快的步伐把麻将生产的作坊开了起来,生产一系列麻将和麻将的外围产品,并依据不同顾客的喜好,生产了各种档次的麻将。 当然,这一切都不能让我自己出面,我让王承恩给我物色了一个人选,充任麻将作坊的掌柜。 当然由我百分百控股。 我貌似做这些做得很隐秘,但其实,京城里都知道我信王的作坊垄断了所有的麻将生产和销售,谁也没有打算跟我抢生意,所以,我也没有发展到去欺行霸市。 大家都晓得,信王的背后是皇上,是整个大明王朝,谁敢叫板呢。 虽然我作为信王有用不完的钱,但作为一个后世来的人,多那么一点点开天眼看世界的眼光,我当然知道,以农业立国是说一个国家贫穷落后的代名词。不管怎样,扶持手工商业的发展壮大是我当皇帝首先要做的事情。虽然在这个国家从汉朝开始就重农抑商,这些士大夫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与不耻都无法一时克服,但我坚信,这些人谁也不是道德真君子,家里的钱绝大多数来自于私底下自己家里掌管的产业,要知道我大明给这些官员的俸禄是不高的。 秦朝还出了个以商人掌控国家权柄的吕不韦,先秦还出了个范蠡,都是坐地起价的商贾,事实证明,以商人唯利是图的眼光,打理一个国家更能做到精打细算,只要他是真心的想为这个国家而不是仅仅为自己谋利益。想一想吧,秦国,越国,哪个不是当时的强国。 虽然我对历史知道的不多,但我也知道南宋虽然偏安一隅,人家的岁入就比多发展了三百年的我大明还多,靠的是什么,当然不是人丁税和田亩税(南宋的人口和土地必然比我大明要少),而是商业税收。想那个时候,我大中华的帆船竞航在马六甲海峡,印度洋,那是何等的壮观。我的老先人不知道是哪个开始居然实行禁海,害得我大明少发展了上百年。 事实证明那么蒙昧的野猪皮到了最危险的时候都能幡然悔悟,原来,实业才能救国,也就发展到十九世纪洋务派的欣欣向荣。 而我大明的子民难道比清朝人来不如,经过我的教导,难道还不会明白,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有了这些思考,我才打算亲身去实践一下所谓的实业救国,发展经济,繁荣祖国的工商业。 虽然我知道的不多,但我还是知道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只要发展起来了,并且为我所用,那么我的命运当然不至于吊死煤山那么凄惨。 展开麻将生意当然只是我投出去的一小块石头,说实话,跟伟大的设计师说改革开放一样,我这种想法也是摸着石头过河,慢慢实践才是检验我这个真理的唯一标准。 虽然后世经得起历史检验并且已经检验过的理论,在我心里对自己非常有信心,但我相信这个世界的聪明人并不比我笨,而历史真实的情况并没有发生我所期望的事情,哪怕只是萌芽,这就证明,这些在后世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理论在明朝的土壤就不一定行得通。 而且,我也曾经听人说起过,我们这套摸着石头过河的理论正在被历史检验出若干瑕疵――作为当权派,我当然不会全然否定这些领导的英明决策,说是瑕疵已经是我能容忍的极限贬义词了。 所以,作为未来政策的制定者,紫禁城的主人,我不能让我的政令出不了紫禁城,也不能让我政令到了地方全被面目全非了。 所以,趁我现在还只是信王,获得一些第一手最直观的感受是必须的。而且,我这样做还有别的目的,掌控大明的经济命脉。 就跟后世的垄断经营一个样,我必须赶在那些商家做大做强之前,把自己或者政府掌控的那一家做到最大最强。只有这样,整个大明王朝才算是真正掌控在我手里。 因为自从有了货币这个价值体系以来,我们人类一切的社会活动都围绕这个物品展开。也就是说,人终归是经济动物。我掌控了经济,虽然不一定就不能导致流民,但那些商人必然在我的牢牢控制之下。 也就是说,现代政府的本质是财富的再分配,而我要做的使政府在这一核心功能外还要有一种能生产财富的功能。 那就是把一些牵扯到国家利益的商品由国家垄断。(诸如……) 当然,这些东西并不是什么新理论,我们历朝历代都实行的盐铁专卖。我说的是更多,不止这两样东西。 不过,在这个商品还不极大丰富的时代,我并没有发现多少商品具有很强的公共属性。比如,我们这个时代还没有中国石油,还没有中国移动,也还没有人民银行。也还没有中国烟草,国家电网。 但我相信,我总会发现一样商品属性符合我所设置的定义,然后就可以触及整个大明王朝的整个社会价值体系了。 那么,我的目的就算是达到了。 首要要做到的一点就是改变这些社会精英,统治阶级对工商业的固有成见,也就是商业,商品和商人的社会地位。 虽然我是一个不事稼轩的二世祖,但耳边也总是响起一些诸如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的关于三农问题的讨论。 (说实话,作者就是一地地道道的农民――作者) 这其实是可以做一做对比的。 我们后世生在伟大的新中国,立国的口号就是四个现代化,当然最最基本的还是发展工商业,彻底甩掉农业大国的贫穷帽子。 也就是说,我们的国策是“重商抑农”,虽然你从来不会在任何地方看到这样一种提法。但细心的你会发现,我们现在对工商业和对农业的态度其实和古代对农业和对工商业的态度是何其的相似,只是双方调了一个个。 虽然我并不懂得农事之艰辛,但我也明白一点,“我们”(对作者而言是“他们”,但对书中的主角而言是“我们”――作者)一贯的政策是利用剪刀差让农业补贴工业。几十年来莫不如此,以至于到现在已经养成了习惯而改不过来了。 (自从在某一天知道“剪刀差”这个词以后,作者本人就对现在的一切体会失去了信心――这是婉转的说话,实际的说法是,我对政策的制定者不会再给予任何信任,哪怕他们如何的巧言令色,即使我表面上表现得极端亢奋,但我内心依然是伤不起的农民――作者) 这跟我在这个世界的体会是一样的,朝廷使命的压榨工商业,使得工商业很难发展得起来。 我相信,只要我出一道政令,而且那些政令的执行者能够很好的执行的话,工商业的复兴是指日可待的。 而我要做的就只是让那些执行政令的人不阳奉阴违或者阴奉阳违。 这可能才是我以后一辈子要去伤脑经的事情。 而且,我觉得我这辈子只需要做好这一件事就够了。 ------------ 第零九一章 红顶商人 由于麻将开了一个好头,让我有些飘飘然的,在整个京城,我的名气是渐渐的起来了,正如我后世在东海一样,快要做到家喻户晓的程度了。 不过,我的表现还算淡定,不就出了一点小名吗,我堂堂信王,难道还在乎这点虚名,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利益,价值体现。 反正我已经着手准备让人去南京(也就是应天府)开分店了,这个势在必行的事情越早做越好。 一南一北,领袖此时的娱乐界。 当然,麻将的上下游产业被我垄断还远远不够,必须还得开发麻将的同类产品占领整个娱乐行业才行。 于是,我绞尽脑汁收集资料,想凭我自己那点脑子,应该拿出什么方案来适应这个世界。 关键在于定位,我的目标当然是京城那些有钱人。 难道我应该如后世那样,专门针对这些人开个什么“烂会所”!可你要知道,虽然这个世界的商人很有钱,但他们没地位啊,更不可能公开和朝廷掌握实权的高官有任何来往。 而且,朝廷的法度也是禁止官员私下聚会――意图当然是防止官员相互勾结。虽然皇权昭彰,但很明显的是,皇帝最怕手下这些臣子们图谋不轨,危害到他的统治地位。 也就是说,即便我开起了这样的会所,为这些达官显贵和商贾之间建立了一个第三方的平台,但这个平台也是见不得光的,是非法的,如果我哥哥一个不高兴,把我也当成谋逆份子,那我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所以,表面上,我必须用一种能够掩人耳目的手段给这些批上光彩的外衣。娱乐当然就是一个最好的注脚。 这个世界,赌场是赌场,酒楼是酒楼,客栈是客栈,妓院是妓院,我如果把这一切整合在一起不就成了后世的夜总会,高级会所。 这个世界谁都会认为在酒楼里召妓有些伤风败俗,倒胃口的事情,但我身为信王,能不能够引领潮流呢,只有试过才知道。 反正这些理论在后世是得到最大程度的实践过的。 在这个世界,赌场只是赌博的地方,最多也就是穿梭的一些小商贩卖点解渴的水,磨牙的瓜果,他不会提供食物,不会提供第三方服务。酒楼也只是吃饭的地方,他不会提供住宿,不会提供赌博。客栈是住宿的地方,很少提供高档酒食,最多提供点果腹的便饭。妓院更只是妓院,虽然可以留宿,虽然也有酒食,甚至也可以在里面赌博,但你不能把小姐带出去。 我如果提供可以外包的妓女,不知道生意会不会更火,或者会遇到一些什么样的麻烦。 反正这些在别人看来一定光怪陆离的想法一时占据了我的头脑。 作为后世来的人的,当然要有所创新才行,虽然这样的创新还必须经得起检验,但不创新怎么显得出本王爷的与众不同。 至于经不经得起检验,当然要试过才知道(以我和本书作者的交情,当然是无往不利――主角无敌嘛!)。 这基本符合我前生今世都是二世祖的特性――想一出是一出。 谁能奈我何。 于是,我到这个时候表现出了一个信王应有的态势,叫王承恩把京城最好的地段给我买了差不多一顷地。这里就将是我的试验田。 我不知道王承恩那个家伙有没有狐假虎威,以我的名义霸吃霸喝,别搞得跟后世一样,遇到拆迁就民怨沸腾。 我跟王承恩说的是如果不愿意卖的话,尽量多做思想工作。 他明白我的意思,言外之意当然是不能听任他们漫天要价,我当然不好直接跟他说,不愿意卖的,给我打,打到他愿意卖为止。 以我信王这棵参天大树,他们想不卖,成吗。信王我有的是银子和背后的权力。 可是,当我想要做点事情的时候,我才发现,可以供我使用的人才是多么的缺乏。我身边可堪信任的人不多,有经营头脑的人更少,要做我的生意的大掌柜,总得有点本事才行。不可能我自己去抛头露面当掌柜的接客吧。 家里面那点人,要么都是武夫,要么都是女人,用谁好呢。 现目前,也只有让王承恩去主持这件事情了。我知道,这里面有油水可捞,我也由着他,想着他和我一起上吊的忠心,我得照顾着他,尽量满足他的欲望。我知道,如果我当了皇帝,那个东厂,那个司礼监的位置是少不了他的。希望他如我所知道的那样,好好的服侍我,听我的吩咐,尽心给我办事。 也希望尽这几年的时光,好好磨练一下他,不然一个五体不全的太监的思想就太过狭隘了,我希望他有他老前辈三保太监郑和的眼界和能力。 当然,我这样说也有把自己比喻成明成祖朱棣的想法,其实不然,我和他将是截然不然的两种类型的皇帝。 这个世界的皇帝列表中,不会有我的偶像。 说实话,从小生活在权力的中心,我对权力并不膜拜,我以为那是与生俱来的东西,不知道这玩意其实是需要自己去争取的,争取来了也需要自己去维护的。搞不好就会人头落地,权财两空。 就好像我做二世祖,成天优哉游哉,每碰到一个人都对我俯首贴耳,阿谀奉承,但我从来就没有去想过,要是我老子身上权力一朝消失,还会不会有这么多人会对我摇尾乞怜。 至于在整个土地的收购和拆迁的过程中会遇到些什么故事,这就不是我需要去关注的了。不过,我当然也希望这些事情能低调就低调一点,毕竟信王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人物。 从朱棣开始,明朝的王爷就只能老老实实的当王爷了――这当然跟朱棣出身于王爷而掌柄天下有关。 如果一个王爷太嚣张,出镜率太高的话,是会引起皇上的关注的,虽然,在我看来,我目前所有的作为都只能用小打小闹来形容,但皇帝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把所有不利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我要打造的将是京城最顶级的娱乐消费场所,只要你进来了,一辈子不出去都能生活得自由惬意,给所有人以至尊的感受。不是皇帝胜似皇帝,当然,这话可别让我哥知道了,不然我这娱乐城也就别想开了。 当然,前提是你得有足够的银子。 到这个时候,十三岁的我已经一副后世成功企业家的派头了,虽然我装着深沉,而且,从一出生心理年龄就已经二十岁,但这并不妨碍我拥有一张稚气的脸,各方面来说,我真的还只是一个孩子。 可在这个世界,对于拥有了权力的人来说,商人算个屁。官商虽然也勾结,虽然也狼狈为奸,但那些商人的地位是不牢固的,联盟随时都会破灭。 而我,既是皇家的人,又是有一定身份地位的王爷,还做足了经商发财的大梦,那么用后世的话来说,我可是一个红顶商人。红表示我紧跟着皇上的步伐,顶,表示我可不是一般的商人,咱有统治权。 这样的身份的商人,想不发财都难。 当然,我必须要抱紧我哥的大腿才行,不然一切都是梦幻。 ------------ 第零九二章 以儆效尤 对于他们去购买土地的事情,我是没有关心的,但有一天皇上把我叫进宫去我才知道事情比我认为的要让人难堪一些。 我以为我哥这个木匠皇帝什么都不知道,但他不但知道,甚至连是我派人去买土地这样的小事都一清二楚。 我像以往一样带着一种兴奋的表情走进乾清宫,你要知道,我每次去都不会空手而回,皇上总是会把身边的某种宝贝或者金银赏赐给我带回家,他只有我这么一个弟弟,他不赏赐我赏赐给谁呢。 但今天去我就发觉事情有些诡异,皇上居然在批阅奏章,这是很不常见的事情,我被太监领着进去以后,一言不发地站在边上等着,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站得我腰酸背疼的,皇帝哥哥连头也没抬一下。 就在我以为皇帝忘了召我进宫来的这件事情的时候,皇帝终于放下了手中的朱笔,伸了一个懒腰,状似很舒坦的样子斜眼看到了我。 “信王来了?” “臣弟参见皇上!”我也不知道今天皇帝是怎么了,可能有什么事情令他不愉快了吧。可在我的想象中,这几年的内忧外患并没有让我哥有一丝一点的不愉快啊。 “免礼,平身吧!”我刚跪下,又站起来,可今天皇帝居然不叫太监给我搬凳子了,难道我做错了什么事情? 没得法,在皇上面前,他不叫我坐我当然不敢坐,就算我看到前面不远就是一张舒服的凳子,我也不敢造次。 “皇上召臣弟进宫不知道有什么事情?”我也就不拐弯抹角的了,我站得都快散架了,他倒好,坐在又大又软和的椅子上。 光凭这一点,就知道当皇帝的无限好处了。 “你这段时间都在做什么啊?”皇上话里有话的问,但我不明白他问的问题背后是什么意思,所以,也就捡了点我认为不重要的事情说。 “臣弟这些天窝在家里研究别的好玩的花样,就跟麻将相似的东西。”作为信王,搞这些好像是能够被允许的,所谓玩物丧志啊,成天就知道玩这些东西当然就不会去研究如何坐上皇上的龙椅这样的事情了。虽然凭我现在的能力,根本没有可能跟我哥挣什么,我也不想去挣,但皇帝的心情就是怀疑天下所有人,特别是我这样的有资格继承皇位的人。 “那研究得怎么样了?” “臣弟看来天生是吃喝玩乐的料,臣弟最近又研究出一种纸牌,不过,还在完善玩法。”其实,这个只是我的铺垫,我指的纸牌当然是我们后世的扑克了。这个东西肯定比麻将更有市场,这也是后世检验过的,全世界都流行这个东西。 “那什么时候带进宫来让朕也玩玩。” “臣遵命!” “那除了这个呢,还做什么了?”皇上似乎还知道什么,我开麻将作坊的事情他是早就知道了的,他也没有表示反对,虽然,他说作为皇家的人不应该去做那些商人才做的事情,但他也认为皇家的人应该掌控一些商业。 他当然知道这天底下所有的王爷,谁家里没点产业,光靠朝廷给的那点禄米哪够这些花天酒地的王爷挥霍的。 我现在就有一件事情瞒着皇帝,那就是我购买土地的事情,以及我买土地来干什么的事情。难道他已经知道了我在京城买地的事情,我抬眼看了一眼皇上,皇上好像是要我亲自说出真相一样。 “臣弟这些天在京城买了一块地……”既然他知道了,我还是老实一点吧,反正再隐秘的事情也有曝光的时候。 我倒不是怕他知道我买地的事情,也并不怕他知道我买地来做什么的事情,而是怕他认为我一个十三岁的小孩好像什么都懂,比他还能干,那我可就朝不保夕了。想他自己十三岁的时候还和我一起在宫里脱宫女的衣服呢,他哪里知道发明麻将,纸牌这样的东西,哪里知道买地融合各种资源开什么娱乐会所。 “你是不是嫌朕送给你的王府太小了啊?” “臣弟知错了,皇上。皇上赐给臣弟的王府,臣弟怎么会嫌小呢,只是,臣弟……” “那你知不知道你手下人在买地的时候都做了些什么?” “臣弟只是让他们去给我买地,至于用什么方法买的,花了多少银子,卖地的什么情况,臣弟还真不知道,他们也还没有回来跟我汇报,好像这件事情也还没最后结束。”我只有老实回答。 “你知道魏忠贤给朕提了什么建议吗?他让朕给你选一块地让你去就藩。”皇上这话说的明显是树立我跟魏忠贤的敌对关系嘛,不过在他看来,我和魏忠贤没有什么交集,敌对就敌对,也没什么关系,再说,我有他罩着,魏忠贤也不能拿我怎么样。我当然不会因为魏忠贤要赶我走就记恨他,我早就恨不得寝他的皮了,当然,我这是代表天底下所有大明的子民提的想法。 “臣弟不想离开皇上……”我知道他的意思,他想让我远离京城,毕竟我的存在对魏忠贤而言是一个威胁,威胁到他不可告人的秘密。 “朕还没恩准,不过,你……” “臣弟知道该怎么做了……”我心里一惊一乍的,看来我稍微有点动作,就引起了魏人妖的主意,如果我真的在我哥殡天之前离开了京城,这未来皇帝的身份能不能成真还真的有可能打个问号。如果没有了皇帝的庇佑,你说以他魏忠贤在朝廷里九千岁的地位,要对付我一个无权无势的王爷,那还不简单。 从皇宫里出来,我身上都让汗水给浸透了,我不是担心我现在的状况,而是担心我的未来啊。 即便我现在再胡作非为,我的地位是稳固的,因为有我哥。只是,我的将来,当皇帝的宿命会不会因此而改变还真就成了一个未知数了。 回到王府,我黑着脸叫来了王承恩。 “王爷……”王承恩一见我好像要爆发的样子,吓得后面的话都没说了,他伺候了我十来年,什么时候见过我是这样的表情。 “王承恩,你干的好事……来人,把王承恩拉出去给我打,打到我满意为止。”我话一说完,就进来两个仆人把王承恩给架了起来。 “王爷,奴才无罪啊!” “还敢狡辩!”一般情况下,我不随意打骂下人,但我知道,我再这样下去,这王爷的威仪都快没了。这人啊,你越把他当回事,他越不把你当回事。 我知道,这事可能跟王承恩无关,但我把事情交给他了,他不给我办好就得挨打。 院子里一阵乱叫,“王爷,奴才冤枉啊!” 我听得王承恩杀猪一样的叫唤,想着这个人跟我一起死的情谊,我也就心软了,“把他给我拖进来。” 王承恩的屁股居然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我以为已经血肉模糊了,我不知道是这个王承恩不经打,打一下就好像要死了一样嚎叫,让我心软,还是这几个下人受了他的好处,没有认真打。 “你们几个出去!”虽然没有皮开肉绽,但王承恩也只能趴在地上了。 “你知道你做错了什么?” “奴才尽心尽力给王爷办事,不知道做错了什么?”王承恩一副受了天大的委屈的样子。 “我让你去买地,低调一点,低调一点,可现在呢,现在好像搞得满城风雨了,还传出了负面的流言,你让我这个王爷如何自处啊。” “奴才该死,奴才的确不知道啊,奴才的确也是吩咐他们不可张扬的。”王承恩一听这话也就明白了,肯定是王爷今天被皇上召进宫去受到了皇上的训斥。 “叫你们办点事,怎么这么不上心呢,你叫我以后怎么把更大的责任交给你。去弄点药敷一下,你要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去查清楚,一定要严肃处理,这次我就饶了你,你知道该怎么做。还有,这次买地的事情作罢,如何善后你也去给本王处理好,本王还想多做几天王爷呢。你要知道本王爷不是无法无天,本王上头还有皇上呢。我是能罩着你们,但当我自己都罩不住自己的时候,我还能罩着你们吗。你知道什么叫丢车保帅,什么叫杀鸡给猴看。你去教育那些下人都给本王本份着点,北京城并不是他们能横着走,狐假虎威的地方。” “是,王爷!” “来人,把王承恩给抬出去!” 看王承恩疼的样子,也不像是装的,要是这些下人真的在我面前演双簧,那我这王爷真的没法当了,连教训一个奴才都变成了奢侈,那以后这王府就没我什么事了。 我让王承恩去给我买块地,这些人居然强买强卖,还把一祖孙俩打得瘫在了床上,虽然这对于那些远在天边的王爷来说,屁大的事都不算,但我在京城啊,皇上也要顾及舆论的。 而且,我自己最清楚,我得爱惜点自己的羽毛,不然德行有亏,那帮大臣必定不会让我这个未来的皇上当得那么顺利。 我现在也正是风头正盛的人物。 看样子,在没当上皇帝之前,我还真应该什么都不做,安安分分地做个王爷,吃喝玩乐也就够了,乖乖地当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做十三岁孩子该做的事情。 如果实在不想安分了,想做点什么,也一定不能让任何人发觉。 ------------ 第零九三章 地震之后 我像受惊的小鸟一样再也不敢去想什么超出我这个年龄段的人该想的事情了,要高调得有高调的资本才行。谁让我是一个处境十分尴尬的王爷呢,手里根本没什么实权,还处处被人提防。而且还处在风暴的中心,让我去山高皇帝远的地方称王称霸不好吗。 其实,我蛮中意魏忠贤的提议,赶紧让我去藩国当土皇帝算了,即便因此与皇帝失之交臂。如果我有那个能力,到了藩国,我秘密发展势力,到时候跟大明朝裂土称王,或者到时候我哥倒下,他们选新皇帝的时候就得看看我的脸色。 也就是说,如果我不按正常的套路出牌,非要自己去反叛,然后学朱棣一样,靠武力争取一个皇帝来当当,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至少能让我的人生更丰富多彩一些。 如果一切都被人家给规划好,我按着人家的指示按部就班的走完自己悲怆的一生,那多没意思啊。 越在京城里生活得久,你就会发现我活得越窝囊,堂堂信王,连买块地都成了不可能,那我还能干什么。可我真的不是那种只知道吃喝玩乐没有一点上进心的王爷。 要是我不知道我的宿命,也许我还会老实本分地做一个王爷,但我是后世穿越来的人,难道我就只能在这个狭小的王府里称王,出了王府,我遇到谁都要点头示好。一点价值都得不到体现。而且我一出生就拥有了王爷的身份,也根本不可能靠自己奋斗最后弄个王爷当当。 也就是说,虽然我是纨绔,但我这个纨绔还是不甘平庸的,总想着为这个社会创造一点价值。但这个世界规定了王爷只能吃喝玩乐,混吃等死。 这个时候的我根本没有任何机会挑战这条祖宗的规定,要改变这种状况只有两种可能,那就是如我所知的那样,我当上皇上,或者即便我当不了皇上,也得让我去我自己的藩国发展我自己的势力,至于我武装反叛的结果是什么,我也就不计较了,至少好过我一天吃了睡,睡了吃,做一头对社会没有任何贡献的猪,人家猪还提供猪肉,我这个王爷就只会提供大粪。 当然,要是在后世,我二十岁的时候,我根本想不到这些,那个时候的我,昏天黑地的就知道玩,不愁钱花,没人敢惹,我当然只会为所欲为,什么未来的重担,什么人生价值,在我看来都是浮云。 可现在的我不一样了,我这样活着有些腻味了,你没有做过王爷就根本不知道做京城的王爷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唉,看来,我只有忍了。 十月,天气慢慢凉了起来,我依然无所事事,承诺要发明的纸牌,我也在思考要不要推广出去,我这只出头鸟不能太风光,不然给人们留下太深刻的印象了似乎也不是我想要的。 反正我窝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做一个守法的良民就是了,我现在甚至连王府都不想出去了。上街去调戏调戏良家妇女这种在我看来十分好玩的把戏我也很久没做了。 很多时间,我组织妙儿,芷兰和曦辰陪着我打麻将。谁输了谁就把脸提供出来让大家亲(这个大家当然指的是我们四个),当然,赢的人可以选择不亲。 每次我输了,几个女生都扭扭捏捏的不想亲,但好歹妙儿和芷兰还亲了那么几回,可这个曦辰姑娘就是死活不亲我。而她输了的时候,我为了争口气,也不去亲她。我看她能得意到几时! 看来,在她心里,我是没有地位的。 堂堂王爷,把粉嫩的小脸提供给她亲,她居然都不领情。 好在,我也不是急色性,不然我让人扒光她的衣服,我看她是不是不就范。当然,这只是我的想法,具体实施起来,可能有难度,我知道这个妞的武力值我们王府没人是她对手,出于我的救命之恩,把她惹急了,她可能不会对我怎样,但我也不能对她怎样。 所以,每次我输了,我都用一种恨恨的眼神看她,妙儿和芷兰因为女孩的羞赧,看曦辰不亲,她们也不敢亲了。不过,我要赢了,那就不管了,不但亲,而且还上下其手。 反正我的想法是这些女孩一个个的都将是我未来的囊中物,谁也别想跑。 当然,前提是我尊重她们的意见,如果她们愿意成为我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之一,我当然会成全,如果她们要自己去寻找自己如意郎君,我当然不会拦着。寡人何患无女人。 这些想法太远了,当不当得成皇帝还不是百分之百的事情,所以,先现在能占点便宜是点便宜。可惜我这样一个成年人的思维啊,看着如花似玉的姑娘就是无法临幸,你说我悲哀不悲哀。 也许我不是太监,但能体会那些太监的心态了。这皇宫里成千上万的女人,每天看着,却只能干看着。不扭曲才怪呢。 这天,我们几个又在一起打麻将,当然,作为花丛中的信王来说,只有女孩而且只有漂亮的女孩才有资格跟本王爷打牌,换了王承恩这个老太监,他肯定不配,跟这些臭男人或者不男不女的人打牌,别败坏了我信王爷的名声。 王承恩只有在边上伺候的份。可王承恩可是我王府里下人地位最高的,来侍候几个丫环,他的心态可能也不好。但我的吩咐他不能不顾吧。 “胡了!”我把摸到的牌用力在桌子上一拍,却发现整个桌子都摇晃起来了。 “怎么了?”我还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呢,难道我的武功威力如斯。 进而听到屋顶上的瓦悉悉索索的开始往下掉,在我看来这就几秒钟的时间,但就这几秒我见到了这几个女孩对我的情谊,几个女孩包括王承恩见到地震来了,没有一个自顾自己逃走或者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办的,都把我团团围住,当然,王承恩在外围,三个女孩围着我蹲在院子中央,即便房子倒了或者树倒了都砸不到我的地方。 “地震了吗?快去看看太后!”我当然最关心的还是我母亲。 “你们护着王爷,奴才去看看!”王承恩当然知道他这个时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就以最快的速度跑了出去。 “我们也去!”我不能丢下我母亲,我以为地震会越来越厉害,然后把房子给震垮了。 “王爷,危险。”我本来想站起来,但大地摇晃得太厉害了,我腿在发软。 这个时候考验曦辰的时候到了,她知道我母亲在我心目中的分量,把我抱起来,努力地往外跑,我仿佛觉得天旋地转的,也不知道有多久。我也根本没感觉曦辰抱着我给我的感觉是什么。 我们还没跑到母亲房间的时候,地震就结束了。我看地面并没有硝烟弥漫,房子似乎也没倒一间,院子里也站满了人,大家都恭请我这个王爷金安。 在我的印象中地震那是相当具有杀伤力的自然灾害,那楼房倒下来,任谁都逃不了。可我忘了我这是在明朝,二层以上的楼房都很少见。即便在房子里,要不了三秒钟就能跑到院子里的安全地带。 可能是这里的人都接受了这样的常识,就我好像怕得要命似的。 大家伙见曦辰抱着我,都感到有些尴尬,当然,他们可不敢笑出来,笑话王爷胆小,不想活了。 “属下救驾来此,望王爷恕罪!”曹称和魏钊几个也都有点灰头土脸的围了上来,本来这事也事发突然,再说他们也不算来迟了。我刚从我的寝宫跑出来没多远。 “没事了!你们都没事吧!” “属下这就去清点一下!” “好,有什么情况再向我禀报!” 曦辰这个时候才发觉自己怀里抱着一个男人,脸色一下就红了,我看着她的脸,看到她的眼睛望着我,她想放我下来,但是不可能,我双手搂着她的脖子。这场景要是换一个性别,我是女人而曦辰是男人的话,那是一副多么美妙的英雄救美图啊。可令人倒胃口的是,偏偏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还不想下来。 当然,如果你知道曦辰已经是十八岁的大姑娘而我还是一个十三岁的小孩的话,这样的景象也就值得原谅了。 “王爷,您把手放开,我放您下来!”曦辰悄声对我说。 “本王爷就不,这样的感觉挺好的!你怀里多柔软啊!”说这话的时候我故意在她怀里挣扎了一下,触动了她身上能让人感到柔然的那个部分。 “王爷,我求你了!” 我赌她不敢当场把我摔下来,所以,对于她的恳求我不当一回事。 我还惦记着母后的安危呢,“快抱我去找母后。” 曦辰没有办法,只能抱着我去母后的寝房。在半路上碰到王承恩簇拥着我母亲走了过来。 “我儿没事吧!”母后见我被曦辰抱在怀里,还以为我受伤了,赶紧快走两步。 “母后,孩儿没事,就是稍微受了一点惊吓,腿发软,站不起来!” “王爷你真是站不起来吗,说谎也不脸红!”曦辰小声在我耳边说,说实话,她呼出的气加上风吹着她的头发弄得我耳朵发痒。 “妙儿,去给王爷弄碗参汤压压惊!”做下人就这点不好,本来大家受的惊吓的程度是一样的,但这会却还得给别人做参汤。 说实话,妙儿也吃惊不小,关心我是一部分,自己吓着了也是一部分,“母后,没事,一会儿就好了,大家也都吓着了,都去歇会吧。” 我窝在曦辰的怀里发号施令,一副从容的模样。 “王爷,你再不下来,奴家真要摔你了!”曦辰一副要生气的样子,不过,我一眼就看出来她是假装的,再说,她武功那么高,抱一个小孩难道还会觉得累吗。 “曦辰,王爷没事吧?”陈良训不知道什么跑了过来,看到曦辰抱着我,也如我母亲一样,以为我出了什么事故。 “王爷没事,受了点惊吓,我抱着他就好了!” “曦辰姐姐,本王的王妃可能要皇上钦定,不过嫔妃,侧妃什么的,我给你留个位置怎么样?” “王爷,你才多大,成天就想这些事情!” “难道你长大了天天就在想这些事情吗?”我这是故意的,真的。和女孩子调笑是我最愿意做的事情之一。 曦辰被我问得哑口无言,这花季少女总是有心事的,看她一贯的表象,我不知道她的心事里有没有我。 可能真的是想到了自己的心事,她居然不自觉地就松开了手,不过还好,虽然我只有十三岁,她已经十八岁了,但她比我高不了一点,我也就没有被摔个屁股墩。 “大胆!”我这话一出,曦辰才从思绪里出来,看到我已经脱离了她的怀抱,以为把我摔着了。 “王爷没摔着吧,奴婢一不小心松手了!”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我当然也不好意思因这点小事就发火。我这个王爷还是有涵养的,哪怕她心里想着别的男人,但她现在的身份可是我的奴隶,这个世界只有两个人能改变这个事实,要么皇上宣布给他们平反,恢复他们家的身份和地位,要么就是我。 所以,哪怕她想着别的男人,那也无济于事,所以,我愉快地笑笑,“没事了,大家都没事了,该干嘛干嘛,母后,孩儿陪你去休息休息吧!” 我撇开曦辰扶着母亲往回走了,曦辰若有所失的跟在我们身后。 ------------ 第零九四章 赈灾义举 很快,朝廷公布了这次地震的初步统计情况,京师少数房屋倾斜,年久失修的房屋倒塌数间,数人受轻伤,地震最重的地方在北直隶保定府,数千间房屋倒塌,数十人死亡,几百人受不同程度的伤,上万的人无家可归。 由于地震发生在中午十分,许多人们得以及时逃生,死亡多为老人和病人。朝廷已经着户部下拨救灾款项,并开仓赈灾,各地官府必定做好百姓安抚事宜,并减免保定诸灾区三年给付。 我知道保定府离北京并不远,而北京震感虽强,却没有人员死亡,可见这次地震的震级并不大。房屋倒塌也原因多半是因为那些房屋没有京城房屋那么坚固吧。毕竟这个时候的人们可没有抗震等级这个概念。 想那年汶川地震的时候,也是上万的房屋垮塌,死亡十多万(官府的最终数字是八万多,但我不相信!――作者),那些死亡人员更多的死于倒塌的房屋而不是地震本身。而这个时代的房屋大多数只有一层,还多不是砖混结构,即便砸下来,只要救助及时,都还不一定致命。所以,一次地震死伤几百人就算比较严重的地震了。 除非是晚上,而且震级特别大,才会造成非常大的伤亡。而且,因为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限制,因地震受伤的人也会造成很多死亡,而在后世,只要在地震当时不死,多半也就能保住性命。所以,朝廷公布的数百人受伤的人里面必定还会造成一部分人医治无效。 地震最重要的问题当然是解决活着的人的问题,所以,那上万的人没有睡觉的地方才是朝廷的当务之急。 幸好这个时候的人们并没有养成依赖朝廷的共性,从地震一结束,大家都开始了生产自救,当然,作为信王,这些都是我道听途说来的,我没有去第一现场,但我相信这些人朝廷不会不管的。 地震过后最怕的是疫情,要是再遇到连日阴雨,那就会造成疫情的扩散。那死的就不只这点人了。 地震过后这几天京城就时不时刮点风,下点雨,让我这个信王都在担心灾区的人的安顿问题。 可是,不管怎样,京师照样歌舞升平,一片祥和,京城也没有一个难民涌入,当然,作为京师,首善之区,要是有大量的难民进了京城,那地方官的乌纱帽也就不保了。 所以,地方官总是尽最大的努力防止这些无家可归的难民到处流离。 我突然有种想法,想去保定府看看。看看我那些正在遭受苦难的子民,从发生地震以来,我都有些食不甘味啊。 这个世界没有系统的救灾体制,发生了自然灾害,只有靠朝廷的自觉和一些大富大贵之家的无私奉献了,而除了朝廷的救济,其他的人都各自为营,根本无法发挥出大家最大积极性。 而在我们后世,有那么多的慈善组织,在我们国家最著名的当然是那些国家级的慈善组织了,不管是发生了自然灾害还是人为灾害,马上就能见到他们的身影。 (我是捂着鼻子写完这段话的――作者) 而我们现在这个世界,根本找不到一个这样的组织。 朝廷事无巨细都承担着所有的责任。 而我作为这个社会的一份子,未来要当皇帝的人,当然要对我的这些子民表现出更多的爱心。 所以,我进宫找我哥请求去灾区慰问,但我哥以我的身体健康和安危为想,拒绝了我的请求,这让我有些干着急。 我哥不让我出城,我不可能自己混出城去,微服私访这样的事情我还是不要去做为好,这个乱世,可不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坏蛋总是笨蛋,主角总能遇难成祥。主角不死定律要检验过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万一不是真的咋办呢。 凭李自成一介流民都能把我这个大明皇帝赶得无处可逃而上吊自杀,这就足以证明这个世界有头脑的人多不胜数。 要是我哥允许的话,我当然可以带上我那群王府卫队,上千人的队伍一般的小毛贼当然不敢靠近了。 没办法,我只有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比如义卖。我把京城的几家麻将商铺所有的麻将都标为义卖,只要顾客购买其中任何一款麻将,店铺将会以价格两倍的银两捐给灾区。 不过因为这个世界没有电视,报纸,所以宣传效果不是特别理想,并没有造成门庭若市的壮观景象,不过,还是增加了一些人流量,毕竟买了麻将也能做做好事,自己也得了利也帮助了受苦受难的同胞,这都是中国人爱做的事情。 当然,至于他们对我这个王爷的信任度为多少,我暂时没有去考虑,反正我从一出生爷爷就告诉我要做一个信守承诺的人。 前世二十多年,虽然我是一个纨绔,好逸恶劳,称不上正直,但说过的话就算数这点我还是一直坚持了下来。当然,以我的条件实现我的承诺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我也没有必要不去实现。 我还征求了皇上的同意,把皇上赏赐给我一副唐伯虎的名画拿出来卖,不过为了卖个好价钱我准备搞一次拍卖。 地点当然就放在我的王府里。 卖点当然是这画是唐伯虎的传世名作,还有这画是王爷我得到的赏赐,谁能赏赐王爷我,当然是皇上了。而且我还打着义拍的名义,让京城这些有钱人得了利又博了名。 我粗略了解了一下京城喜欢收藏唐伯虎画作的官宦,发了十多张请柬,说王府于某年某月某日有一副唐伯虎的传世之作出售,有兴趣都可以来看看。 当然,我还顺便邀请了一些名流,我也不打算只卖一幅画,卖得越多越好,只要他们愿意出钱买。 皇上为了鼓励我的义举,居然也提供了一副吴道子的画让我拿来出售。我当然不好说这是皇上的东西,要是让世人知道皇上都拿自己宫里的东西来卖了,那还不得引起恐慌,难道朝廷已经穷到这个程度了! 当然,这是在非常时期,要是在平时,皇上都出来首倡了,这些做子民的那还不群起响应。 这可是这个世界开天辟地第一回,以往的买卖都是卖家和买家私底下交易,这拿到大庭广众之下的情形还是第一次,为此我得做足充分的准备。 我让王府里的师爷按我的指示誊写了几十份拍卖流程说明,当然,总体上跟后世的拍卖差不太多,只是少了公正一个环节。不过,到时候我希望请皇上指派一个有一定地位的太监代表皇上来监督,走一下过场。 毕竟这是这个世界的第一回,我也不知道别人买不买账,或者会有什么意料不到的后果,我得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当然,有我王爷这张身份牌在这里摆着,大多数人都会感兴趣的,即便对唐伯虎或者吴道子不感兴趣,但总是对我和皇上之间的联系感兴趣的。 也就是说,有一部分人心思肯定在这件买卖上,有一部分心思就不在这里,但我的目的只要他们掏钱。至于他们怀着什么目的就不是我需要去考虑的问题了。 至于想要在我这里获得什么好处,那就要看他开出什么条件了。 不过,我邀请的都是官宦,至于那些有钱的富商巨贾就不在这次的邀请之列了,让这些达官和那些商人同台,我怕弄出矛盾,结果事与愿违。 虽然不用想都知道,京城许多官员和那些商人必定有某种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在台面上,官员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 谁叫咱中国自从有阶级以来都是官本位思想占据统治地位呢。 ------------ 第零九五章 京城首拍 这天终于来了。正如我所料,我叫人送了请帖的那些人无一缺席,有的可能是看重了这些拍品,有的可能是看重了和本王爷结交的机会。当然,我一时半会也没有去看陈良训给准备的请柬上的名字和这些来王府拜会的人的名字,反正到这个时候我只认请柬不认人。 我让家丁把这些客人请到大堂,并用好茶招待,瓜果点心一样不少。 我原定计划午时开始,因为毕竟这京城这么大,远点的客人需要时间,没想到时间刚到巳时,该来的都来了。这一个时辰我不能让他们干等着啊。就叫下人准备了并不算丰盛的午餐,反正,以我现在的想法来看,这些人有很多是我以后朝廷的重臣,骨干,这个时候笼络一下也是必要的。既然灾区人们在遭受苦难,我们样子也应该做全,说是要筹集善款支援灾区,自己却在这里大鱼大肉似乎也不太好。 不过,我哥不会认为我有借此机会结交近臣,意图不轨的意图吧,天地良心,我的初衷真的只是为灾区的人民群众筹集一点点爱心。 吃了饭,大家安安心心地竞拍也不错。反正我的本意也是要好好招待大家一顿饭的。 仆人们把饭菜摆上桌的时候,我坐在主位上给大家敬酒,基本上没有什么熟面孔,我不知道这些人在朝中的地位如何。 “众位朝中大人,前日保定府遭了灾,朝廷通报有万余人无家可归,本王深感不安,为了尽一点绵薄之力,特此举行一场拍卖会,所谓的拍卖,本王已经让人写明了一些说明和流程并随请柬一并送上,想必大家都有了个大致的了解,大家用过午膳后就可以正式开始了。” “王爷请!”其实,大家都志不在吃饭,再说,那些想要结交我的人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之下跟我说什么,只能是借这次机会混个脸熟,以便于有后续动作,所以,见座上并没有山珍海味也就不以为意,本王可不是一个抠门的人,只是觉得这样的气氛得相符合才行。 王爷的身份可是十分尊贵的,所以,在座的所有人都频繁地敬酒,说实在的,我这么小一个小孩,能喝多少酒,况且,现在的酒早就已经不是武松时代的酒了,你要喝三大海碗,别说过岗,胃出血都能给你喝出来。 等大家酒足饭饱,仆人们收拾完餐具以后,我们也就正式的进入了今天的主题,拍卖。 “各位大人,本王先说两句,这次重点的拍品是两副名画,一副是唐吴道子的《十指钟馗图》,一副是我朝唐寅的《赤壁图》,想必大家都喜欢收藏字画古董,对这两幅画也不陌生,至于它们的来龙去脉本王也就不提及了,只是本王做担保,保证都是真品,大家放心购买就是了。” (这两位作者经过百度一下,有这两副图存在过,至于它们具体的价值,作者也就不想去考证了,所以,如果后面出现了价值的偏差,那就是作者无意的――作者) 开始递请柬的时候并没有说有吴道子的图,这朝廷有点地位的大臣都知道吴道子的这幅图是怎么回事,所有,我的话一出,下面马上嗡嗡声一片。 “请大家安静一下,本王郑重宣布,本次义卖所得全部捐给灾区,所以,如果大家喜欢,请献出你们的爱心!好,现在拍卖正式开始。” 等我把话说完,我让曦辰来做了拍卖师,这样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站在台前,让下边一帮老学究大跌眼镜。 不过想到信王我乃一乳臭未干的小屁孩,也就不难理解了。反正信王做的事情,大家都能理解。 至于让曦辰来做拍卖师,我也是做了她很长的思想工作,她总是以女孩子家不宜抛头露面为借口拒绝。我跟她说,说不定能在拍卖会上碰到一个中意的青年才俊,那就是你意外的收获了。她才勉强答应下来。 看来,在她心目中,真的没有我的位置,一说到找意中人,看她那神采飞扬的样子。 再说,她一武林中人,也没有一般人家千金小姐的矜持,上台也不会扭捏,加上知书达理,肯定也能款款而谈。 如果出了什么状况,有我信王在背后站着,她也不用担心。再说,我也教给了她什么情况下该说什么,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一个好的拍卖师当然不会靠一次拍卖就能打出名气的。 反正,我的想法是,经过这次拍卖会,我要在京城开一个拍卖行。反正这玩意有我信王的名誉做担保,不会没有生意的。 “各位大人,各位朋友,今天的第一件拍品是由信王殿下私人收藏的一件盔甲,此盔甲系由正德年间异姓封王的杨凌所佩戴,相传此盔甲陪着杨凌出生入死,多次为主人挡住了致命一击……此拍品的起拍价为一千两白银,每举一次牌五十两白银,请大家叫价!” (对于拍卖的一些专业术语,稍微做了一些引用,有些不适宜出现在历史事件中的,那就只能口语化了,反正历史的人并不知道拍卖是怎么回事,我说什么就是什么了――作者) 因为是一次义卖,我并没有让这些进场的人缴纳保证金,反正这些有钱人不会因为一点钱就得罪我信王殿下吧。 刚进场的时候,我就给了他们一人一张号牌,总共二十号。人数不是很多,不过,也不少了。 本来我还想来一个无底价竞拍,这样才能更体现我的无私爱心,但我怕这些人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实际价值。 我也回到了坐席,当然,我不好意思也去举牌,如果我自己买自己的东西,我又何必搞这么一套动作呢,不过我事先安排了一个人,在必要的时候出牌以抬高价格,当然是看我的脸色行事,他怎么会知道什么时候必要呢。 对于这样舞弊的行为,我当然是坦然的,反正我的目的是让他们多出血,至于以后我真的开起了拍卖行,这种行为应该会被我禁止。 转眼之间已经好多人好几次举牌了,价格也一路飙升到了一千八百两。对于我怎么得来的这副盔甲我只能说保密了(我怕月关大大骂我――作者)。 当有人出到两千两的时候,就只有一个人在跟他竞价了,我看曦辰掌控场上的场面还是可以的,不由对她报以赞许的微笑。 最后这副盔甲被一个看起来孔武有力的中年男人拍得,成交价为两千五百两白银,这也在我意料之中,我收购这副盔甲花了我一千五百两。 不过,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些人的姓名,我只知道他拿的是十九号号牌,看起来应该是一个武官,我现在也没有想法去看一看登记的资料,不过,我不知道是不是历史有名的人物。 说实话,这些人都是陈良训给推荐的,我对他倒也信任,就放手让他去做了。 第二件拍品是一件翡翠,没什么历史,不过是我在琉璃厂古玩店里收购来的,花了我五百两银子。最后以八百两成交。反正,这个玩意也就值这点钱。 看起来,这些人还是把目光放在了最重要的两件拍品上了。 “下面这件拍品是由信王殿下收藏的江南四大才子之首的唐寅的代表作品,《赤壁图》,这副作品相传是唐寅进京会试不第回乡路过赤壁时有感而作,赤壁的雄伟壮阔跃然纸上,起拍价六千两白银,每一次举牌五百两白银。” 这次就没几个人敢于举牌了,我的估计和按照唐寅画作的市面价格,成交价应该会在一万以上。 (如果看官觉得我信口雌黄的价格悬殊太大,请指正――作者) 不过,有人当然是有备而来,势在必得的,所以也有几个人在竞相竞价,在曦辰的操控下,价格一路向一万两挺近。 我不知道他们的具体身份,但他们自己可清楚的很,所以,如果看出什么苗头的话,许多人也就收手了,这点是我初时没有预料到的,我请的这些人都是官场上的人,那官大一级压死人啊,如果上级领导志在必得,你在这里提价,那不是给领导难堪吗。通过几次举牌,我也发现了这个问题,可现在我是根本没有办法去解决这个问题的。因为这个时候根本不能做到场外操控,也不能请到代理人,因为我的请柬都是有名有姓的,必须本人到场的,再说,受到我信王邀请那是多大的荣幸,谁还会不亲自来。 我想,就是这些当事人可能也没想到会出这样的状况。 最后,这副唐伯虎的《赤壁图》以一万一千两成交,看来这人有银子。 要不是这副画是皇上赏赐给我的,以我现在的实力去买都要考虑一下,毕竟我当信王还不久,家里的产业有限。 幸好我这次打着义拍的幌子,要不然,这些大臣还不敢这样露富吧。要知道朝廷给的俸禄可比这少多了。 最后的重头戏在吴道子身上,谁都知道这纸质的画作历史越久远就越值钱,毕竟这玩意时间越久保存的越不易。况且吴道子可是被尊称为“画圣”的人物,诗圣是个什么人物,书圣是个什么人物,武圣是个什么人物,能被称为圣当然是在这个行业内首屈一指的。 我给定的起拍价是八千两白银,这也是我找了几个收藏界的元老给定的价格。为了引导这些人的购买欲望,我当然没有把起拍价和最终期望的成交价之间做某种联系,况且这个世界的人还没经历过拍卖这样的新鲜事物,我得给他们一定的接受期限,所以,我理想的成交价比我定的起拍价多不了多少。 反正出得多就算是为灾区做贡献了。 这次参与竞争的人就更少了。 最后以一万三千两成交。 最后一件拍品完成拍卖,剩下的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因为这个世界没有信用卡,所以,我给他们一天的时间凑集现银,毕竟谁家里都不会放上上万两的白银。 明天到信王府来交割。 虽然没有保证金,也没有什么信用凭证,但我相信他们不会放我信王的鸽子,只是签字划了一下押,我想,这个凭证已经足够了吧。 正当我们准备收官的时候,外面传来一声“皇上驾到!” 我们一行赶紧跪在门边,叩头迎接皇上圣驾。 我还在纳闷为什么皇上没有派一个得力的太监来监督或者督促,要是这些大臣真的爽约我还真没办法对付呢,虽然他们应该不会。这下皇上来了并经历了这个场面,想必那些大臣不会食言了吧。 “众卿平身!” “皇弟,今天你举办的赈灾拍卖效果如何?”皇上坐上最高的位置,然后问我。 “禀皇上,还算圆满,不过因为以前没有拍卖过,遇到一些细节没有处理好,这次共筹集到善款三万一千两白银!” “好,很好,皇弟你费心了,朕代表灾区百姓谢谢皇弟和各位大臣的慷慨解囊。” “微臣不敢,替皇上分忧是臣等分内之事。”几个大臣赶紧口头谢恩,能得到皇上的感谢,那不是平常的人平常的事就能够的。 “既然筹集到三万一千两,朕就给凑个整数吧,五万两白银,着户部以最快的速度拨发到灾区,用于灾民的安置和米面的发放。” “皇上圣明!万岁万岁万万岁!” “众位卿家为国分忧,其心可勉!起驾!” “恭送皇上!” 经过皇上给这么一个注脚,我也就放心了。这次拍卖还是皇上出了大头啊,我一副唐伯虎的画加上一些小玩意,不到两万两,皇上一幅画加上一万九千多,已经超过了三万。 这可是皇上T恤民情最有利力的证据啊。 看来,我的哥哥并不比传说中更昏聩啊,他是这样一个爱民如子的好皇帝呢,要是光看他今天这一件事就能证明他是好皇帝的话就对了。 ------------ 第零九六章 千古贰臣 晚上我拿到拍到物品的名单,我才留意到这几个名字:吴襄,洪承畴,卢象升。 这几个人难道现在就要跟我有所交集了,我知道这些人都是我当皇帝以后风云大明十多年的人物,特别是这个洪承畴,被后世评价为叛国贰臣的典型,因为他对大明和后金所做的贡献简直一样的大。 当然对这些人的贡献我现在不甚了了,能知道这么几个人的名字对我这个二世祖而言就算难能可贵的了。 对于他们在历史上正确评价以及这个世界的生平事迹,甚至在天启三年他们的状态我都一无所知。 因为这备注上面只写有人名并没有什么官职之类,毕竟这场义卖跟官位无关。知道吴襄当然是因为他那历史知名的遗臭万年的儿子吴三桂,那个所有汉族人都应该痛恨的卖国贼,那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我记得昨天就是那个看起来像赳赳武夫的人拍得那件盔甲,原来这个人就是吴襄,看他那年纪,也不过三十多岁的样子,不知道他儿子吴三桂这会多大了,什么时候去见见枭雄小时候长什么样也是一个不错的提议。 当然,这一切的原因还在于,我并不确切知道吴三桂这厮的生卒,但能在康熙初年还能和康熙争一把也说明这鸟现在年纪不会太大,要知道康熙年间离现在至少也还有四十来年,说不定吴三桂跟我年纪差不多也不一定。反正和我应该是同龄人,我要活到康熙年间也不过五十岁左右。当然我要活到五十岁,这个世界铁定没康熙什么事,有我存在当然就会有大明存在。 哪怕最初和清朝划江而治,我相信历史上的崇祯也会扭转乾坤,毕竟后金和金有所区别,南明和南宋也有所区别。而崇祯更是和赵构有所区别。 而历史是不能假设的,现在我穿越成了崇祯,那历史更是没法假设了,到了这个份上,我真的不知道我所知道的那些历史还算不算数,我还是不是一个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的牛人。 而买吴道子的人居然就是洪承畴,他家这么有钱!有钱的人都比较惜命,相传洪承畴最有名的故事当属范文程去劝降他的时候,见他不经意拂去衣袍上的飞尘。范文程回去就对皇太极说有戏,理由是连自己的衣服都如此爱惜的人必定更加的惜命。果不其然,其后不久,洪承畴就投降了。当然这中间还牵扯到一个香艳的故事,说的是皇太极把自己的爱妃送给了洪承畴,总的来说就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然后洪承畴就投降了。在我看来,洪承畴这是在找个台阶吧,毕竟前世的我真的待他不薄啊。要是没有洪承畴清朝能不能问鼎中原都还是一个未知数,即便能入主也不知道要延后多少时间,可见这个洪承畴乃真是历史关键人物。 我记忆里昨天买画的人也是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这个世界的人平均年龄要比我们那个时候小很多,所谓“人生七十古来稀”。所以到了三十岁就已经进了中年,而我们那个时代,三十岁都还只是愣头青,一事无成的人大有人在,当然,这也说明了我们那个世界竞争太过激烈,人到三十岁还基本上不能脱颖而出。 而在这个世界,三十岁就能够建功立业了。比如这个洪承畴,比如这个吴襄。当然,这个时候的他们必定没有以后那样有名,但无疑可以肯定的是,他们都处于人生的关键时刻,进一步则扬名天下,退一步也就碌碌无为了。 洪承畴其实是有很强的军事才能的,只是当时的皇帝是崇祯,加上国家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也无力回天而已。事实上,他的能力应该比袁崇焕强,但袁崇焕“为国捐躯”并被后金的人塑化成民族的英雄,而为大清的建立做出过突出贡献的洪承畴却被刻意雪藏。这统治阶级的事情你想不明白的。 而对卢象升,仅有的一点印象也不深,但我知道他也是一个能干人啊,辅佐我大明的栋梁啊。可能是死得太早的缘故吧,他的事迹反而没有前面两个人那么有名了。 我记得昨天拍下这件瓷器的是一个小伙子吧,年纪应该不大,属于那种很平凡的模样,放在人堆里你也不能一眼便认出来的那种类型。 早晨我刚和母亲吃了早膳,王承恩来报说洪承畴来拜见。说是拜见,当然是来给钱的。 这个时候明初使用的纸币已经基本上退出了货币市场,而且明朝算是银本位的货币体系,大多数交易都以银两为最终结算货币。而且这个时候的银两贬值得比较厉害,当然这跟银矿的开采技术进步有很大关系,还有一点这个时候的中国是全世界的消费和出口大国,源源不断的白银流入,使得老百姓手里的银两购买力在渐渐的下降。 当然,这个时候的世界多半是银本位或者金本位,都是黄金和白银作为结算货币,不会出现后世如美国的布雷顿森林体系(是这个名字吧!)以美元为国际结算货币而让全世界人民为美国缴纳铸币税。 不过,这个时候的纸币根本不能流行起来,一来,防伪技术太落后,二来,老百姓用着心里不踏实。在这个时期所有的老百姓心里都认为只有真金白银是不会贬值的。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有一个词叫做“通胀”,但他们也应该很明白,以两作为单位的白银的购买力在下降。 也是在这个时候,以一批山西人为代表的晋商开始占据大明有限的金融业的寡头地位,也就是票号,这当然是钱庄的前生,还有自恋的中国人说这是银行的雏形,硬是想要把现代银行的兴起往我们中国人头上拉。我知道,中国最早以异地存取款这个现代银行最基本的业务为基本业务的是唐朝时期的飞钱,但这些并不针对普通客户,而现代银行最基本的利润是存贷差,飞钱没有这个功效。当然,这个时期的山西票号初步具有了这个功能。 而洪承畴拿来的就是一张“日升昌”的银票(历史上确有这么个山西票号,但我不准备去考证出更多的真实,只有这个名字确实存在――作者),面额为五千两,余下为金锭。我想这洪承畴真够有钱的,家里是做什么的,如果光靠这点死工资,他能这样潇洒。 可能家里在当地也是名门望族,控制了许多生意吧,才能让他在京城如此挥霍。 不过,话说回来,这吴道子的画就得值这么多钱。 我让芷兰给洪承畴端来一杯茶,然后就开始打量他,典型的书生模样,我倒不知道为何他以后会靠镇压农民军(当然,在现在的我看来应该叫流民或者匪乱更合适一些,但我后世叫管了,不管怎样后世对李自成的农民起义是持肯定态度多过否定的――这当然是为了统治的需要以及寻找一些统治的正当性,众所周知,我们的当权者发动的就是一场农民战争而推翻蒋介石政权的――作者)发迹的。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我根本看不出这个不知道多少年的进士是怎么就具有了做一名优秀军事统帅的本领的,反正在我大明朝,书生统军的实例也很多,袁崇焕和孙承宗就是很好的例子。 再说,我们大明朝的制度就是一个地方的最高军事长官都由文官来担任,可能是统治者天生的对手握重兵的武将的不信任吧。 相对来说,文官更容易被朝廷控制一些。 “洪大人现在是什么官职?”我也不觉得跟洪承畴交流有什么必要现在,只是,我想看看他脑后是不是真的有反骨。 “下官神宗万历四十三年赐进士出身,承蒙圣恩,现在在浙江任提学佥事。”洪承畴恭敬的回答道。 看来我真的没有做到从小耳濡目,这个提学佥事是个什么官?几品,主管什么的干活? 当然,我不能表现得太过无知或者对这个东西太过感兴趣,私底下我觉得我应该去吏部找一份详细的大明官职列表来看看,别到时候我当了皇帝,连什么是巡抚什么是总督这样的官职都搞不清楚,那这个皇帝当得就不称职了。 按理说,这些东西不是我该去搞清楚的,而且也不是我这个年纪该明白的,我一辈子注定是王爷的命,当然不会也没有必要去了解详细的一些职能部门的官职。 “洪大人真是前途无量啊!”我至少知道这个洪承畴在我大明也就是在我的手底下能位极人臣,在我的印象里至少是个蓟辽总督,那可是明朝最有实权的大官了,那些虚职也是封了一大堆,什么太子太师,太子少师等等,不过我不知道这些是清朝的人封的还是明朝的人封的了。想想他任蓟辽总督,位高权重,朝廷为了笼络人心,给点荣誉性的虚职还是可能的。 “多谢王爷谬赞!下官定当为国为民,死而后已!”这是他洪承畴说的话吗,还为国为民,死而后已,被俘了没有死节,也不学徐庶终身不为曹营献一计,帮助清军夺了以前老主子的江山,这能叫为国为民吗! 当然,站在今天我们统治阶级的需要,他这样做也的确是为国为民,至少人家促进了民族大融合不是! 东三省没有沦为和外蒙古一样的命运,他洪承畴居功至伟啊。试想如果没有洪承畴,清朝在关外和明朝或者明以后的汉人统治者分庭抗礼,演变到现在,多半是一个独立主权的国家。那我们伟大祖国的领土就没有九百六十万了。 “如果天下所有的读书人都有洪大人一样的胸襟,国家何愁不富强啊,洪大人,皇上对你们这些年富力强的大臣寄有中兴之向啊。”这些话不该是我说的,一来,我只是一个小孩子,二来我只能是一个不能参政议政的幸福王爷,但我忍不住要叮嘱他们,这些人可是要撑起我崇祯朝的半壁江山啊。明末能人异士辈出,可惜出了两个不那么聪明的皇帝,浪费了本来占据绝对优势的大好形势。 对于我大明来讲,唯一不多的是时间,只要有充足的时间,比赛跑的话,后金坐直升飞机也赶不赢的啊。 “王爷小小年纪,见识卓远,下官拜服!” “别这样说,本王容易骄傲的,你先去吧,王爷我只是一个小孩,什么都不懂呢!”要是让我哥知道我在这里大谈忠君爱国,大谈为君为臣之道,不知道他会怎么想,我也就只能随便的侃两句,点到为止就够了。 “那下官就先行告退了!” “嗯,洪大人,记住你今天说的话!”我目送洪承畴有点怪异的脸色跪拜而去。 说实话,我不知道他对我的印象如何,以及对今天的谈话持什么样的态度,这些话,我是不是不应该说,但是我就是忍不住了,我现在是处处把自己当成了未来的统治者,未来的皇帝,这样做不太好吧。 我是有恃无恐吗,还是我真的是缺心眼。 但是,作为皇家的一份子,这些话好像我也应该能够说的吧,再怎么说,我与这个国家与有荣焉,国家存在并强大了,我这个王爷才有好日子过。督促那些臣子忠君爱国为国尽忠的思想也是至少政治正确的。 ------------ 第零九七章 皇后有喜 其实我们的古代没有“政治”这个词,政治的表意是权力的斗争与妥协,但我很难看到古代的那些当权者懂得“妥协”这个词,全是你死我活的权谋,试问,商鞅懂得妥协吗,王安石懂得妥协吗,张居正懂得妥协吗。这就是我们历朝历代政治经济军事改革之所以不能获得最后成功的一个客观因素吧。连崇祯皇帝都不知道妥协,宁肯拂面朝地也不肯去做那偏安江南的事情,听到说要和后金和谈,就好像比皇太极抢了他老婆还难受。 他们能算是一个雄才大略的政治家吗。 如果真的懂得妥协,也许就不会有后来朝代什么事了,天下可能还一如既往的是秦N世,就如同日本的精神领袖到现在还是最开始的那个天皇家族。 当然,这些只是小子之见了,不过,不光政治人物不知道妥协,身为中国人都不知道妥协,要么站在强权的最顶端奴役别人,要么趴在强权的脚底任凭强权奴役却做着有朝一日去奴役别人的美梦。 这也就是是鲁迅先生所言,坐稳了奴隶的时代和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我就奇怪了,中华三千年,所谓中庸主宰着这个世界的思想,但在面对权力的时候怎么一点也没有中庸的想法呢。按说,中庸之道如此盛行,从古至今我们国家都应该是一个橄榄型的社会,中间人群占绝对多数,但不管我的记忆还是历史事实都告诉我们,我们国家一直都是沙漏型的社会,从来没产生过一个所谓的“中产阶层”。 幸好我不是被统治的一员,而是站在权力顶端的那一部分,所以,我虽然有这样的认识,但我不准备改变这样的现状,想让人放弃既得利益,那比杀了他更难,哪怕下一秒他就要死了,他也会牢牢抓在手里咽气的。 作为王爷接待朝廷官员是属于被限制的行为,但我身在北京城,和这些朝廷官员有所往来也是避免不了的,再说,这次举行拍卖是获得皇上首肯了的。 所以,我接见这些大臣并没有什么心里负担。 前几次去宫里见皇帝,具不见皇帝有太多的喜色,但这次我把五万两白银交给户部然后去给皇上禀告这次事情的整个过程,不知道皇帝为什么连锯木头的时候都发出会心的微笑。 “皇上!臣弟这次最灾区也尽了一份心,不过臣弟恳请皇上一定要督促那些大臣务必要把银子全数用到灾民身上,切不可做雁过拔毛的事情!” “放心吧,御弟,朕谅那些大臣也不敢!如果真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朕拔了他们的皮!”看皇上那信心满满的样子,我真不好泼他冷水。这官员贪腐,是从有私有财产以来都无法克服的难题,越是极权贪腐越是严重,因为少了监管,一个社会越是走想动荡,贪腐也就越严重,想我大明的基石是怎样被贪腐一点一点吞噬干净的呢。 “皇上对贪腐切不可姑息!”我真的是对贪腐恨之入骨的(这是作者的意思,不是主角的意思,或者说不是主角前世的意思,身为崇祯皇帝当然对贪腐不能容忍。) “先不说这个了,皇弟,朕告诉你一个好消息,皇后要生了,就在这最近几天!”皇帝说这话的时候,看得出来,他是喜形于色的,已经二十岁的我的哥哥这个时候做父亲已经算是大龄了。 不管一个人做人多么失败,做皇帝多么昏庸,但当父亲的那一刻,他是有信念当一个合格的父亲的。 这是生物的本能,对于延续自己种群和自己的基因,所有生物都会格外重视。 “恭喜皇上,贺喜皇上!”这皇帝口风够紧的,我以前来他怎么不跟我说呢,我也没什么机会去见皇后,每次来都在皇上的木工作坊里,这个地方皇后是不被允许来的。 听皇上的口气,对这个皇后还是满意的。不过反正我知道这个皇上到最后也没能留下一个继承者,皇帝的龙椅才落在我的屁股下面。我不由对这个即将诞生的龙子担忧起来。 “会是皇子还是公主?”如果是龙子的话,那就命不长了,如果是公主的话,命运如何也将是一个未知数。 “御医说是个龙子,皇弟啊,朕后继有人了!”这话听着不像是欢喜的样子啊,二十岁就在感慨自己还没有继承人,难道是对自己的未来没信心吗。还是对自己这么几年都没有子嗣感到有所怀疑。 反正既然皇后有喜了,也能证明我哥还没到房事不举的地步吧,所以,他大可不必为自己正值年富力强还没有儿子担忧的。 “皇上万岁!” “去见一见皇后吧!”我哥让我去见皇后做什么,皇后和我并不是很熟,这个时候的她也不过一个十多岁的大姑娘而已,母仪天下的重担不知道她扛着会不会觉得累。 在我仅有的一点印象里,我总是觉得天启皇帝没有继承皇位的儿子跟魏人妖和客氏有莫大的关系,但我没读过史书,对这些历史知之甚少。 反正可以想象得到的是,皇帝和皇后身边多是魏忠贤的爪牙,恐怕直接听命于魏忠贤的人要多过听命于皇上的。 再这样下去啊,这皇上多半还真成了国家名义上的元首。只是一个形象啊。 可我是不是应该提醒一下这个皇后,提防着身边的宫女太监。如果生了龙子,多留在自己身边,用自己以前的信任老人来照顾。如果魏忠贤真的处心积虑的话,那么,这个愿望多半不能实现。 再说,如果皇后的孩子能够保全,以后那还有我的位置,我纠结啊。 难道我真的要学一学燕王,来个靖难,清君侧。如果几年后天启归西,他儿子继位,肯定执掌大权的仍是魏忠贤和这个客氏阉党,留给我争权夺利的时间根本就不够。 我只能看着大势已去,乖乖地做一个无忧无虑的王爷。但看着我的这些侄儿被魏忠贤残害,我于心何忍呢。 “臣弟这就去给皇后请安,”我怀着一种图揣揣的心情去了坤宁宫。 这个时候皇后正在静养,由一个女医官服侍着吃小点心。 “臣弟拜见皇后娘娘!” “是小五吧,快过来!”皇后一听我的声音欢喜地转过头,看着门边上正跪着的我。 “恭喜皇后娘娘!就要当母亲了!” “小五嘴真甜,来吃块点心,这可是交趾国进贡的。” “谢皇后!”我接过皇后递过来的点心,但看到皇后欢心的表情后面掩盖不住的一丝忧愁。 难道她对自己的处境也有所察觉了。 “真好吃!”我这个时候也就只能装着什么都不懂的小孩一样,把点心放嘴里咬了一口。 “好吃吧!你刚才见到皇上了?” “是,是皇上让臣弟来问候皇后娘娘的!” “小五啊,你也快成大人了,来让本宫好好看看!” “皇后娘娘,小五宁肯永远也不要长大,这样才能得到皇上和皇后娘娘的更多的疼爱!” “看你说的小孩子话,人哪有不长大的,等以后太子长大了,你还要好好辅佐皇上跟太子治理我大明江山呢!” 我说的是实话,如果不长大,我就也不会眼看着皇上和皇后以及几位皇子被魏忠贤残害,而自己要么束手无策,要么听之任之了。 我一个王爷,辅佐个屁,上不能建言献策安邦定国,下不能牧使一方,造福一里,我只能国家兴旺了,我荣华富贵,国家倾覆了,我横尸乡里,“臣弟只会当王爷,吃喝玩乐,做不来别的!” “小五聪明绝顶,皇上和本宫可都喜爱着呢!” “谢皇后娘娘厚爱!臣弟不敢当!” 我跟皇后随便聊了聊,就告退了,从皇宫里出来,说实话,我心里七上八下的,我不知道我是不是有能力阻止这些惨剧的发生,但我要是真的什么都不做的话,我良心难安啊。即便我做了什么也难以改变什么。 ------------ 第零九八章 太子慈然 没过几日,宫里传出消息,皇后诞下龙子。对大明或者对我哥来说,这都是一件大事,国无嗣君不稳啊。 群臣皆贺喜,作为诞下皇子的皇叔,我这个信王当然也应当有所表示,可我除了钱还有什么呢,而且这些钱都是这个小孩子的父亲当今皇上赏赐的。 初生婴儿月内不见人,所以,我也不知道我这个侄儿长得怎么样,不过皇上说了生下来四斤六两。 不过,对于这个重量我没有比较,我唯一知道的是这个世界的重量单位和后世的不同,后世一斤等于十两,而这个世界一斤等于十六两。如果古代的斤和现代的斤一样,那么两这个单位就不一样,反之,两一样的话,斤也就不一样,但依我所见所闻,后世的斤和两都跟现在的单位不一样。 如果用后世国际标准克做单位的话,这个世界的一两应该四十多克,比后世的两少几克。而斤那么就是七百来克了,比后世的斤多了将近一半。 当然,这都是我用手感觉来的结果,后世的我怎么会知道一斤大概有多少,我能知道一斤有五百克就已经很不错了。 除了黄金,我想我从来没有买过以重量来计算单位的物品,你像什么名车,奢侈品牌,衣服,箱包,等等,这些东西都是论件的,而不会论斤。再说,即便我偶尔买点黄金制品,人家也都用克做单位,或者盎司。可没有像卖大白菜一样论斤。 不过,我怎么会知道大白菜是论斤卖的呢。看来,我这个二世祖还是有生活经历的嘛。 反正,我也没打算修改这个世界的重量单位体系,不然,我怎么知道国际单位的“克”具体有多少”mol”。后者是一个化学单位,一MOL好像是十的多少次方个分子或者原子。 (作者当年化学全班乃至全年级第一,这些基本知识点还是忘记完了,对不起我们的班主任啊,都还给他了――作者) 凭我的印象,我们后世之所以修改斤和两的重量关系,就是为了跟国家单位的克,千克相对应。 四斤六两,应该是一个胖乎乎的大小子,换算成后世的那也该有七斤了吧。 整个紫禁城从我出生到现在已经没有听到过几次婴儿的啼哭了。我后边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但弟弟早夭,妹妹倒长得活蹦乱跳的,但常年和那些公主,长公主,大长公主一样关在禁宫里,都缺少了一些必要的亲情之间的联系。反正在这个世界,特别是皇家,女儿是多余的,要不是皇家有的是米面养活她们,甚至都有可能一出生就给丢粪池里去。 (这话是有出处的,作者外婆的一位婶娘冬天生了一个女儿,刚一生出来,剪断脐带就直接给丢到屋外面活活冷死了,因为前面已经生了几个女儿了,农村人都想生儿子,越多越好,可天知道她最后生的那个儿子居然一点都不孝顺自己的母亲,幸亏靠了几个女儿,不然他老人家晚年必定凄凉――那是五十年前,人命贱如狗,不过貌似现在人命依然贱如狗――这些都是听我妈讲给我听的――作者) 紫禁城缺少的不仅仅是亲情,还有欢乐,平凡人家的天伦之乐。 不过,皇帝本人对这件事还是比较看重的,大臣提议以元子生赦天下,这当然都是皇朝的保留项目了。我哥哥想也没想就答应了,这是规律,是必然的,都是要让天下人体会一下皇家的欢乐嘛。 不过,这一个月也是多事之秋,余震接连不断,虽然震感越来越弱,说实话,已经有大臣上表,说这是我大明获罪于天,希望皇帝下诏罪己。 但皇帝刚刚生了皇长子,就去做这么没面子的事情,他的脸往哪儿放,别的人还以为他生了皇长子而得罪了上苍呢。 这是一个润十月,闰月生的人命运多舛是前人总结的规律,皇帝这个皇长子生在这样一个动荡的岁月,加上接连地震,难道国之将乱,必有妖孽。可惜,我这个侄儿死的太早,不然倒是可以验证一下他是不是会比我这个信王还妖孽。 按朱元璋定的谱系,到了我们子侄辈就应该叫慈,然后第三个名字必须取火旁,于是,皇上给这个刚出世的婴儿取名为慈然。 我心想,我那个可爱的侄儿啊,你还有多少岁月可以蹉跎。天启七年,就是你皇叔我的天下了。 我觉得,为了狠下心,我不应该去见他哪怕一面,就当他只是一个符号,他的生或者死,我都不要放在心上,这样,我才会少一些负罪感。 虽然他也只是一个宫廷斗争的牺牲品。 当然,这些都是见不得正史的,野史也都是遮遮掩掩,因为,这毕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再说,明朝除了朱元璋等前几个皇帝,后来的皇帝是一代不如一代,子嗣都非常少。这可能是遗传基础在起作用。很多皇子生下来不久就都夭折了。联想到这个世界的医疗水平,婴儿的出生死亡率一直很高,在这个问题上,他皇家的人也没法搞特殊化啊。该死的还得死,虽然皇家的人吃的好,穿的好,占用的医疗资源也更多,但这个世界有许多的不治之症。 当死变得容易的时候,人们也就不再畏惧谈论死亡了。 如果站在整个人类的高度,死一个把人根本不是个事,但站在个体上来说,生命诚可贵啊。 所以,整个大明朝,就我一个人对皇长子的出生感到一种凉意,原来知道一个人的生死跟知道自己的生死一样,都是让人揪心的事情。 不过,不管怎样,我可以在未来的某一天控制住自己的命运轨迹,而他,怀冲太子慈然可就不这么幸运了,除非,他跟我一样,由后世穿越而来,并且笼罩着主角光环。 话说,我从小到达,基本没生过什么病,难道我从后世穿越而来,从根本上影响并改变了这具躯体的体质,使得我已经百毒不侵了。 这似乎也是有可能的事情,穿越本来就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再匪夷所思的让自己无所不能也是能让人容忍的事情。 不然,我何以在这个世界立足。 因为一个注定夭折的生命诞生,居然让我产生了这么多的感慨,不为别的,只为他还只是一个婴儿,他什么都不知道,而我从一出生就具备了一个二十岁男人的心灵,面对自己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上吊也更能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了。 不管怎样,人类总是对弱小的生命报有同情和怜悯,特别是人类的婴儿,因为婴儿就意味着希望。 是人类种群延续的希望。 当然,这个时候的慈然并没有被封为太子,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被安排为大明朝未来的接班人,因为我哥当然不会知道自己已经命不久矣。他会以为自己定然能活过他爷爷也就是神宗皇帝的年纪,也就是说,让慈然长到二十岁再封太子也不迟。 可事实上,人算总是不如天算。 ------------ 第零九九章 总督东厂 历史走到了天启三年的年末,这一年是多难的一年,当然也是发生许多历史转折事件的一年。当然,对于我这个信王来说,这一年的收获颇丰。但在这一年最兴奋的当属那个在宫里兴风作浪的死人妖,魏忠贤。 不过,也是在这一年,整个大明进一步出现了衰败的迹象。因为人微言轻,我根本阻止不了许多事情的发生。 这一年,他隐隐已经具备了领袖群臣的迹象,而且在这一年搞起了内操。带甲入宫,进出如皇帝一般的待遇,身边居然甲士护卫,连我这个信王都没有这样的恩遇。 我真不知道我的那个哥哥要被蒙蔽到什么时候。不过,在目睹这些事情的时候,我真的带着私心。我真怕我稍微有一点动作,我的皇位就会鸡飞蛋打,让我做了十多年的梦就此破灭,我给自己制订的唯一方针就是忍。 我想当初那个倒霉的崇祯在面对这一切的时候也是只能用忍的吧。不然怎样,在强大的魏忠贤面前,他想要做点什么,还不马上就被锦衣卫和东厂给察觉,然手随便安置点罪名――当然,谋反是少不了的,那就小命不保了。 如果我被魏忠贤害死了,就算皇上后来察觉,杀尽天下所有姓魏的人,把魏忠贤鞭尸,然后让奸尸癖奸尸,再把尸体放在粪水里浸泡也于事无补啊。 我都已经死了,这些事情管我蛋疼到了吗。 宫里更是谣言四起,说什么裕妃有了身孕,但被客氏阴谋害死,但凡被皇上宠信的但不听命于他魏忠贤的都被残害。不知道这些谣言是怎么传出来的,并且,我哥是否听到了这些谣言。 还有许多大臣上书弹劾,但居然都被我哥给压了下来,我真不知道我哥相信了他们那点。 当然,我知道魏忠贤得势跟客氏有莫大的关系,就好像妙儿是从小伺候我长大的,如果他在宫里找个太监对食,我说不定也会对这个太监言听计从。这是对客氏的一种依赖。 当然,我的妙儿和这个客氏有本质的区别,一,我的妙儿可是一个从小长在深宫的宫女,而不是结婚生子的乳娘。也就是说,我纳她为妃是合乎礼法的,而我哥却不成。 二,我的妙儿善良可人,对我关怀备至,根本不像客氏贪慕虚荣,阴险狡诈,纯粹是在利用我哥对她的信任。最重要的是,我不是我哥。就算我会受人蒙蔽,但我不会一世英名毁在一个太监手里。 因为我不可能成为太监没了却又渴望重新长出来的那一截。 慈然出生还不及一个月,生命体征就渐渐的枯竭,我哥也感到心灵受到了些许震撼,不过,毕竟还没有长期接触,面对这样一个小人儿,我哥再也没有孩子刚出生时的那种初为人父的兴奋了。 有一次,他真情流露地跟我说,他当真是获罪于天了,我知道,他这个皇帝当的也幸苦,内外交困,身边没有几个值得信任的人。 其实,面对魏忠贤,我知道,他也并没有全权的信任,而是他根本找不到人来寄托信仰,我这个弟弟有时候是他唯一可以推心置腹的人。在他看来,我年少无知,对权力对金钱都不会痴迷,狂热。所以,有时候,他也跟我说说真心话。 “朕难道真的要发罪己诏!”他这样问我。 其实,这个罪己诏有用吗,有屁的用,不过是自我安慰的借口,然后是皇帝故作姿态的表演而已。 在这个皇权至上的年代,让皇帝承认自己的罪过是何等艰难的事情,就算自己的儿子都快要死了,也别想让皇帝认错。因为他相信儿子可以再有,如果丢了皇帝的颜面那就再也找不回来了。 我哥能问出这句话,就说明,我哥是典型的封建帝王,唯我独尊的,他是天上地下唯一正确的理由。 “皇上,上天降下灾祸也并不就是皇上的不是,臣弟觉得皇上可以带领文武百官祀天,也足以表达皇上的爱民之心和对上天的诚意。” “朕也是这么想的,皇弟解了朕心中的一团疑惑啊!” 于是,在我的奏请下,皇帝带领文武去南郊天坛祭天,让上天体现好生之德,不要再降下灾难惩罚已经多灾多难的大明子民。 我没有去,因为我的身份有些特殊,属于皇家但不是皇上,属于臣子,但不是百官。 不知怎的,祀天以后回来,我哥好像已经忘了前些时候还发生过地震的这一事实,更忘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垂垂危矣,变得更加的宠信魏忠贤起来,不管事无巨细都交给魏忠贤去处理,凡是弹劾魏忠贤的奏章都留中不发。 我不知道魏忠贤让什么东西取代了我哥心中那仅有的一点怜悯之心,可能他以为既然自己放低了姿态向老天承认了错误,上天应该把自己儿子的性命还回来吧。 可能为了呼应我哥的真心,我那短命的侄子真的在好转呢。 可能因为此,我哥以为都是魏忠贤的功劳,居然下旨,让魏忠贤提督东厂,这个我哥当皇帝以来最失败的决定立马造就了魏忠贤的九千岁地位。华丽丽的从一个宫中大太监,转变成内廷外廷最大的实权派。 就因为此,“阉党”一词出现在了后世的史书上。 有了东厂的羽翼,魏忠贤结党营私就变得更加的肆无忌惮。 这个时候的锦衣卫已经完全依附东厂了,也就是说,魏忠贤提督东厂,他也就掌握了大明最血腥恐怖的两个特务组织。腥风血雨将是天启这后几年注定的悲剧。 那些“五狗”,“十孩儿”,“四十孙”把持着朝政,打击异己,进一步把大明拖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我该怎么办?继续装聋作哑,听之任之,还是不惜生死在皇上面前上书。我知道,那个世界的朱由检肯定什么都不懂,每天都浑浑噩噩或者忍辱偷生地活着,不敢跟魏忠贤起任何正面的或者背面的冲突。 试想,那个时候的朱由检少时没受过多少深入的教育,到这会儿也只有十多岁,正是一个年少无知的年龄,他懂什么。他难道会预计到自己在未来的某天会君临天下,他难道知道天启皇帝宠信魏忠贤是咎由自取? 可我知道这些啊,我慈悲为怀不忍天下苍生为我一人受过啊。 这个皇位可以不要,甚至我也可以抛头颅洒热血,有时候我真的有点冲动的热血。我应该做点什么,即便为此身死也应该在所不惜。 党教育我们要牢记先辈为了新中国献出生命的光荣事迹,共和国有他们血染的风采啊。我也应该学学他们。 所以,我决定给我哥提个醒,信任魏忠贤可以,但不能绝对的信任。 用他们言官的话来说,我这是要上书弹劾魏人妖,虽然整个大明的没落不是由魏忠贤一人造成了,甚至他都不应该担主要责任,但我不可能跟我哥说,你这个皇帝当的太昏聩了,赶快的下台,让给我来当。 再说,当皇帝也不是想当然的,士大夫永远是这个社会的主流,所以,我也就只能拿魏忠贤来说事了。 就此,我打算真正的跳上历史舞台了,因为我的穿越,让朱由检提前三年走进公众的视线,那么,我所知道的历史必然会发生转变,但这不应该是我去考虑的事情了。 如果穿越到这边来的人还纠结在未来的历史进程中,那我不是脑袋进水,就是蛋疼。 我应该完完全全把自己当成这个世界的一份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那一份子。况且,我身为信王,不是匹夫那一点点责任就能够了的。权力越大,使命越大。 我的使命是使我大明摆脱国破山河在的噩运,而不仅仅是让自己不在煤山上吊死。 ------------ 第一零零章 弹劾魏奸 我想了好几个晚上,不知道该怎么跟我哥说,我可没有权力上奏章,只能是我哥召我进宫的时候,跟他说说,不过,我不知道他会不会把我这个小孩的话当回事。 在他这个帝王的眼里,目空一切,妄自尊大,等这些都不是形容词,而是实打实的名词。他以为他总是英明神武的。 再说,这个时候的魏忠贤刚刚得势,许多恶迹斑斑的事情还没有去做呢,我该怎么跟我哥说,哥啊,那个死人妖要建生祠,要杀杨涟左光斗他们,要勾结朝中大部分大臣组成所谓的阉党,要杀你的几个贵妃。甚至你的皇子都惨死在他们的魔掌下。你说我哥会不会让太医把我拉到黑屋子里关起来,还美其名曰“被精神病”! 证据,我需要证据,虽然我大明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做事仍旧是要讲证据的。就如同后世一样,你跟他讲人情,他跟你讲法律,你跟他讲法律,他跟你讲国情…… 尽管要限自己于不利,我还是要去试一试。 皇上成天无所事事,基本上不上朝,连奏章都不怎么批阅,一应权力都交给了魏忠贤,我知道,这个皇上太过懒散,这是跟他爷爷学来的传统。好歹,这个朝廷还运行着,我哥所代表的皇权还没有旁落,也就是说,魏忠贤再猖狂,他也改变不了他只是我们皇家一个奴隶的命运。 过完新年,我一直也没找到机会跟皇上聊聊,每次皇上召见,魏忠贤都在旁边伺候着,我总是不太好让皇上把他支开,人家现在是司礼监大太监,又总督东厂,这皇上身边的人说不定全是他的爪牙,就是我的王府里,说不定早就已经潜伏着魏忠贤的人,只是,这一直以来,我循规蹈矩,装着对朝廷大事从来不关心,再者,魏忠贤认为我还只是一个小屁孩,没有必要太过紧张,所以,我才能安然到如今。 总之,在魏忠贤眼里,一个王爷是根本不算什么东西的,他手下那个锦衣卫东厂番子不知道残害了多少皇家的人,也不差我一个信王,虽然我和当今皇上的关系不是别的王爷能比的,但终归我也只是一个王爷而已。 他要真给我构陷点什么罪名,我真不知道以我哥喜怒无常的性格,会不会真的就办了我。事实上,兄弟亲情永远都比不了那世界独一无二的龙椅。 我那倒霉的侄儿一直身体欠佳,不知道还能活多久,而魏忠贤却更加的猖獗起来,朝廷中除了少数大臣之外,大多数都已经成了魏忠贤的帮凶。 虽说这次阉党为祸,其实根源还在于党争,万历以来,东林党一直把持着朝政和社会舆论,那些不容于东林党的士大夫贬的贬,杀的杀,这就使得他们不得不托身在魏忠贤的庇佑之下,也许在这些人心目中,他们并不是对魏忠贤为虎作伥,而是在利用魏忠贤对东林党做斗争。 这一段时间,依然地震不断,虽然京城里一片祥和,但谁都知道就等着一根导火索,积压已久的矛盾就会爆发。 欣欣向荣的背后是权力的彻底腐朽和堕落。 这天,我哥宣我觐见,这春天刚刚过去一半,京城已经接连几次地震,说实话,我不知道是不是去年大地震的余震,大凭我的感觉,这几次的震级都不低。当然,京师这一带属于太平洋板块构造带,地震频发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我去乾清宫见我哥的时候,明显我哥病得不轻。可能是受了这一长段时间地震的惊吓吧。 几名宫女太监小心谨慎地伺候着。 见我来了,皇上居然想要太监扶着起来,“陛下保重龙体!”我趋步上前,在龙榻前跪下,连头也不抬。 皇帝哥哥咳嗽两声,但明显有一股痰堵在咽喉里,咳了几下,本来有些苍白的脸色立马变得红润了起来,我偷眼观望,说实话,后世来的人总是把许多规矩不当一回事。 一名太监赶紧轻抚皇上的后背,帮这皇上理顺了气息,皇上终于咳出了一口痰,一名宫女赶紧递上痰盂,皇上像是要一吐多年心中的戾气,狠狠地把那口痰吐在了痰盂里。 “皇上保重龙体要紧,臣弟恨不能替皇上分担!” “御弟,朕已无恙,前日吃了两副药,感觉好多了。” “皇上,臣弟斗胆,皇上应该多到御花园去走走,尝尝百花的香气,多活动活动。”这皇上的病多半是平时缺少锻炼造成的,想我信王,可从来没缺少身体锻炼,每天依然早起在王府里跑上几圏,然后练练拳,练练臂力。虽然我只是一个小孩,但我身体确实挺壮实的,一般不生病。 “御弟所言极是,想朕当年为皇孙时也和御弟在池塘边游玩,现今,这些日子不可企及了!” “皇上日理万机,臣弟好生惭愧,只知道吃喝玩乐,不能为皇上分忧。” “祖宗律法,王爷不得参与朝廷事务,不然等御弟稍长,朕定当委以重任!” “先祖律法不可废,臣弟甘愿做一个好逸恶劳的王爷,只是,陛下也应该以国家为重……” 我知道,我这样说是冒了风险的,我应该什么都不要去想,皇帝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不让我做我就不能做。这些话也不是我该说的。 “连信王也来职责朕不是贤明君王了吗?每天只知道宠信魏忠贤那?”很明显,我的话让皇帝有些激动,我不知道他会不会马上就咔嚓了我。 我说了,我做好了死的准备,这十多年的耳濡目染,早已经使我从一个油瓶倒了都不知道扶起来的二世祖,变成了一个忧国忧民的志士。 我要么远离权力斗争,要么就成为权力斗争的牺牲品,独善其身已经在我的字典里找不到了。 虽然我现在任何人都能一指头捏死我。 “皇上,如今天下并不太平,东虏日渐坐大,具有染指关内的能力,而关中灾荒不断,各地流民此起彼伏,再看我朝中诸臣以家小为念,结党营私,而皇上宠信的魏忠贤更是起用私人,排除异己,蛀空了我华夏根基。万望皇上三思啊!”我想我说这话皇上肯定大发雷霆,没办法,我当二世祖习惯了,想到什么就说什么。 “信王大胆,这些话是谁教给你的?”皇上见我一个小孩都这样咄咄逼人地劝谏他,一阵激动,胸口剧烈起伏。 “陛下,臣弟也是有感江河日渐,朝中大臣勾心斗角,已经没有人能为我大明的未来真正考虑过,才斗胆进谏,臣弟万死!” “住嘴!”皇上松懈下去,躺回床上,空洞洞地看着乾清宫的房顶。 我知道,我说到了他的痛楚。虽然我没有直接说他昏庸无能,但内不能管好家奴,外不能平衡朝中多方势力,只知道做木工,这也是事实。 “皇上保重龙体,臣弟万死以替!” “不要再说了,朕想休息,你先回去吧!” “臣弟冒犯天颜,请皇上治罪!”我这是在演戏还是在什么,竟然不顾自己的安危,对这么一个喜怒无常的皇帝进言。 “谅你年少无知,朕这次就原谅了你,以后休要再提起,好哈做你的信王为是!送信王出宫!” “皇上,臣弟告退!” 我知道,我这初出茅庐的一出戏并不算精彩。但我慷概赴死的决心倒也让自己惊喜,看来,我正在完成从纨绔到胸怀天下的转变。 ------------ 第一零一章 信王选妃 不知道是不是经过我这么一激,皇上的病渐渐好了,不过,他始终没有对我怎么样,看来皇上对疼爱之意并没有因为我的不恭而稍减。 我以为皇帝没有拿我是问就是不多不少听进了我的进言,但我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看来,到现在为止,我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政治家,更不是一个合格的帝王人选。 要以我现在的状态去当皇帝,多半跟我哥一样,怠于政事,然后宠信太监。作为一个二世祖,除了讲几句冠冕堂皇的话外,我好像什么都不会。 而且,连讲话的方式方法都根本没有掌握好分寸。 虽然我那一次出格的表演到现在还没有什么后果,但我知道,后果必定会有的,或许在我不经意间就降临到我头上。 事实证明,我真的有先见之明。 这日进宫面圣,皇帝给了我一个非常让我意外的消息。 皇帝跟我说,近日已下旨着应天府各地官府挑选良家女子进京,给信王纳妃。 我听了皇上的话,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来的,浑身感觉轻飘飘的。皇上要给我册封王妃了。虽然我不知道历史上的朱由检是什么时候册立的王妃,但这事在我给皇上进谏之后发生,不能不令我遐想万端。 为什么是这个时候给我册王妃呢。 我还小啊,还不足以担当一个做丈夫的责任和义务啊,特别是义务,作为信王,我对王妃当然不会有任何责任,但我的王妃当然就有侍寝的义务,也就是说,我必须要完成一个从男孩到男人的转变了吗? 这事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一点,让我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虽然这事迟早都会发生,但在天启四年的春夏之交,我还真的不知道,在我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这事就这样来了。 作为信王,可以有自己的爱情,但册立王妃这样的事情必须由皇上做主,可你要知道,从后世过来到我,基本上相信那个关于自由恋爱的美好故事,媒妁之言我是打心眼里拒绝的,虽然我哥不是媒婆。 我本来想跟我哥耍一下娇惯,但一想到这事的后续,我就断然打消了这个念头。 册立王妃后的事情会是什么,当然是挑个地方让我去当藩王,也就是赶我出京了,这可能才是皇上的真实目的。难道我跟他说的话隐隐让他感觉到什么了吗? 我不是怕出京,我是怕历史已经不归我管了。虽然我对历史知之不详,但我也知道,崇祯皇帝从来都没有离开过京城。也就是说,他并没有自己的藩国,而我这一册立王妃,紧接着就得出藩,那我知道的那点历史就真的面目全非了。这才是我担心的。 难道我那一席话说出口,就已经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了吗? 如果我真的离开了京城,想要再回来可就变得无比艰难了。况且,我哥的皇长子虽然病病歪歪,但好歹还活着,再说,我哥会不会真的在天启七年殡天也是一个未知数。 也就是说,我当皇帝的命运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一切都是未知数,难道我应该懊恼不应该去跟皇帝谄媚,说些什么大义凛然的话,好好的当我的王爷等着历史的发展不是很好吗,可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再说,我在说那些话之前,早就已经想好了后果不是。 只是,我没想到的后果会是这样的。 纳妃。一整天,我都在想着这个词,妙儿见我进宫回来就闷声不语,就表示关心地问我怎么了。 “妙儿啊,本王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啊!”我没想到忍辱负重十多年,一朝功亏一篑。 “是不是皇上责罚王爷了?” “不是,皇上要给我册立王妃了!”我心事重重地跟她说。 “这是好事啊,恭喜王爷,贺喜王爷,终于要成大人了!”妙儿站在我身后给我捏着肩膀。虽然我只有不到十四岁,但我的个头已经比妙儿还高了。 “你知道什么!本王就为这个烦呢!”我挥了挥手,不耐烦地说。 “王爷息怒,妙儿不知,请王爷责罚!” “好,本王就责罚你,罚你今晚洗干净了到我房里等我,本王该是实现对你的承诺的时候了!” 我看妙儿的脸羞得通红,但却跪在地上不敢起来,“请王爷责罚奴婢,奴婢从来也不敢奢望王爷会对奴婢垂怜,奴婢只是希望能一辈子侍候王爷就心满意足了。” “你什么都不懂,起来吧,陪本王去见见太后!” “是!” “什么,皇上要给你册立王妃?”母亲听到我的话也是一愣,明显也没想到这个事情上来。 “是的,母后,皇上要给儿臣册立王妃,这会儿正从各地选秀女呢!” “不过,哀家记得先皇口头允诺过周御史家的孙女的!” “母亲,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皇上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给我册立王妃!” “是啊,哀家也纳闷,这册立王妃往往是皇子或者王爷年满十六周岁时的事情,我儿才十四周岁!” “是啊,况且,我朝的规矩是王爷一旦册立王妃之后就必须到自己的藩国去……”我若有所思地回答。 “我儿的意思是,皇上要赶你出京城?这样也好,远离这是非漩涡,到地方上做一个太平王爷也好,哀家早就想出去走走了!” “母后,有些事情你不明白,儿臣也没法跟你说清楚,我真的不想这个时候就完婚。” “那有什么,早点完婚,哀家早点抱孙子就是了!” 我不想说我母亲妇人之见,但我能跟她说,我不能离开京城,再过三年就是你儿子我当皇帝了,这要离开了京城,我哪还能那么容易回来。 “孩儿……”我也一时无话可说了。 “哀家觉得,这未尝不是好事,既然来了,我儿就泰然吧,至于你父皇当年的承诺,不知道你皇帝哥哥的想法了!” 这会儿可是我哥哥做主了,再说,如果这个时候承诺当年的婚事,要是那女孩不适合做王妃怎么办呢。做王妃当然得有王妃的淑仪和王妃的德行才行,虽然册立王妃不能跟册立皇后相比,但无论如何,这也是皇家的脸面。 “做自由自在的藩王就是我们的宿命,早晚都要来的,我儿不能反对!该去谢谢陛下隆恩才是!” “是!孩儿知道该怎么做!” 我想,这一切肯定是上次给皇帝进言的后遗症,毋容置疑。只是,我不知道这里面有多少是皇帝的本意,我以为皇上已经淡忘了这件事,没想到一出手就是我不能拒绝也不能抵御的招数。 这个皇上给我选的王妃,我从来没见过,更别谈所谓的感情,然后我就必须得同床共枕,谁知道会不会同床异梦,要真让我来挑,我宁肯让妙儿或者芷兰做我的王妃。至少我对他们还熟悉一些。 可这些事情根本上就不能由我自己做主。王爷册立王妃也是一件家国大事,我小小年纪当然不能参与意见。 悲哀,做王爷的悲哀就是受制于皇上,而做皇上的悲哀又是什么呢,受制于天下人? ------------ 第一零二章 周家有女 我母亲还给我讲了些我们皇族宗室婚配的一些轶闻。说的是官宦人家的女子都不愿意嫁入宗室,刚听母亲一说,我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后来母亲解释说,“因为祖制,宗室姻亲不得入官”。 也就是说,不管是皇帝的外戚还是王爷的外戚都不能当官,难怪有明一代没出现外戚干政。朱元璋真的是从根子上杜绝了实权外戚的存在。要么当官就不要想着和宗室结亲,要么就老老实实的当宗亲,不能当官。 这样一来,我就有些搞不懂光宗皇帝当年的意图了,当时的他可是太子啊,要当皇帝的人,儿子怎么也是个王爷,王爷的老丈人也是不能当官的,那周公权一家子都不能当官了,这肯定是他们家所不愿意的。 也就是说,不管是皇帝还是周家,可能都不会承认曾经有过这个约定。可我隐约还记得当年溜出宫到周公权家里见到了那个和我指腹为婚的女孩,貌似当时的周公权对我还挺照顾的啊。现在的她是不是已经婷婷玉立了呀,我很想见见。要知道,我当时认为这小姑娘长大了必定是绝色。做我的妃子倒也合适,至少我是比较满意的。 如果皇上不认这门亲,我倒觉得有些遗憾了。 当然,女大十八变,也有变好看的,也有变难看的,也许这个时候的她变成芙蓉姐姐了也说不定。 反正两世的二世祖的经验告诉我,以貌取人是必须的,但也不是绝对的。 后世我就以滥情著称,虽然后来心里一直装着一个苏贞贞,但这并不表示我对别的女孩没兴趣,这可能就是苏贞贞不搭理我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所以,要让我在这个世界对某一个女人专一,我想我是办不到的,从我未来做皇帝的使命来说,三宫六院也是必然的。即便我只是一个王爷,王妃,侧妃,等等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娶多少。 反正这个世界和我们后世一样,有钱就可以无数的玩弄女人。当然,玩弄这个词太过贬义,多情,呵呵,我承认自己比较多情。 也就是说,别的王朝的人争着和皇家结亲,什么驸马,皇妃,王妃,就只有我大明,驸马不能做官,皇妃的家人,王妃的家人都不能做官。这样一来,以我信王的尊贵,多半就娶不到士大夫家的女儿,占这个世界统治地位的士大夫多半都有官位在身,他们肯定私下贿赂那些各地选秀女的太监,让自己女儿落选,好保住自己的官位和大好前程。 除非对自己未来绝望的官员或者平民家的女子,才会以获选王妃为荣了。 一直以来,我身边有三个美女伺候着,我根本就没有去想那个叫周梓琳的女孩,这皇上一提起要给我册立王妃,我才想起我还有这么一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妻。不过,以皇上的脾气,她直接成为我王妃的可能性很小。 想到周梓琳,我又想到另一个同样姓周的女孩,有浅浅酒窝的女孩,那个意图救我一命的女孩,那个叫周可的女孩,不知道她现在又是什么情况。看来我的圈子还真小啊。 周公权去了南京,而周梓琳的父亲现在也在地方做官,周梓琳应该跟着他父亲去了吧,不知道以后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经过我哥这么一说,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紧锣密鼓的进行着,反正这事我不能犯愁,犯愁也没用,我只有听任皇上的安排。所以,我跟皇上说,昔日先皇指定了一个未婚妻,但皇上以周家女子不适合做王妃为理由拒绝了我的提议。 我不知道他如何认为人家周梓琳不适合做我的王妃,难道真的如我所料的,已经长丑了,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俏皮可爱的小姑娘了。 不过,听他的口气,似乎他也派人调查过这个周梓琳,看来,我和这些小时候有个一面之缘的朋友们再也无缘再见了。 皇上让我安心等待,会为我挑选一名满意的王妃的。我知道,我哥对皇后的感情还是比较好的,而皇后就是他自己从无数的秀女中挑选出来的,从小在女人堆里长大的我的哥哥,看女人的眼光应该是独到的吧。再说,凭当年他和我同样看上了妙儿来说,我和他的眼光也有许多相似之处,至少我也认为张皇后是皇上身边的女人之中有资格担当后宫领袖重任的不二人选。 统领后宫,母仪天下的张皇后做得很好,虽然她身边的许多宫女太监都成了魏忠贤的爪牙,自己有时候还受制于人,但那种雍容的典范是当乳娘的客氏所不具备的,这也许是引起客氏嫉恨的一个重要原因吧。 中国的女人都是那种恨人有笑人无的市侩,而善良敦厚的女人在庙堂之上真的不多见。一提到皇帝的后宫,那总是让人联想到暗无天日的嫉妒和恨,勾心斗角的殊死搏杀,一样的充满了血雨腥风。 我只能谢主隆恩了,就等着皇上给我安排的宿命吧。 谁让我是个连自由都没有的王爷呢! 我又提议是否可以让我也参与挑选,但皇上还是否决我的意见,他认为有皇后替我挑选就已经足够了。他认为我一个十多岁的小孩子去选妃子,说出去会让别人笑话,好像皇家的人一辈子没见过女人一样,十来岁就迫不及待的要自己去选王妃了。 可我想,这不是你给我选的吗,我本人可没想这么早就纳妃,况且我心里早就已经有了好几个人选,只要我一当上皇帝,那皇后,贵妃的人选也都有了。再说,虽然我一直认为我不会介意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但事实上,我做不到对这些女人始乱终弃,甚至如我父亲对待我母亲那样,临幸那么一次就把我母亲给彻底遗忘了。我会好好的爱我以后的每一个女人。 让她们感觉到做我信王的女人或者做我崇祯的女人是她们这辈子最大的幸福,而不会让她们更多的感受到深宫的阴森恐怖和人性的迷失。 我在盘算着我还有多少日子可以逗留在京城,我的宏图大志还没有开始实施呢,况且,我要真的走了,那么这个京城就真的跟我说拜拜了。 按照历史的轨迹,我不应该这样啊,要我真的当不了皇上了,以后一辈子做一个王爷,那日子太平淡了一些吧,什么争霸天下的美梦该怎么去完成呢! 我的王妃啊,你们在什么地方,赶紧的给我有多远就滚多远,我真的希望皇上挑不出一个中意的,然后就把我的婚期无限期推迟。 也好让我等到天启皇帝跟大明朝说拜拜的那一天。 ------------ 第一零三章 朝中大事 就在我哥给我挑选王妃的这段时间,朝廷里弹劾魏忠贤的奏章是前赴后继,整个朝堂都在议论魏忠贤的是非。当然,这还是这些阉党和东林党斗争的延续,也就是说,现在的两党之争处于白热化阶段了。 不过,明眼人都知道谁将会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阉党有皇上支持啊,而且东林党人弹劾魏忠贤及其走狗的奏章从来都没有被我哥重视过,我现在只能默默无闻地看着这些我甚至认为是狗咬狗的闹剧。 因为这群人成天喊着以天下苍生为己任,行的却是中饱私囊的事,真正忧国忧民的不是被两方共同打压就是处于江湖之远,朝堂上根本听不到他们的声音。也就是说,我从来不认为东林党人所代表的就是正义的一方,在权力斗争中,没有正义与非正义,有的只是私利与非私利。当然我所说的非私利并不就是公利,而是对立的私利,不属于己方的私利。 虽然我只是一个二世祖,但我也听说过文天祥,这样的人才应该算是真正的大公无私的士大夫的代表吧。虽然我不曾知道他的事迹真实与否,但我至少知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这样的墓志铭吧。 而明末这群东林党人有几个有这样广阔的胸怀,他们早就淹没在了权力斗争的漩涡里,所仅有的一点点悲悯之心也早就荡然无存。思考任何问题都只是从自己的私利作为最初的出发点。 如果当年崇祯能够依仗一下魏忠贤和东林党斗争的权衡,那么明末说不定真的就是另一种盛况了。你想,天启朝阉党和东林党斗争那样残酷,但国家大事居然没有太过无法弥补的纰漏,而崇祯一当政就急着干掉了魏奸,那这下好了,没有了势力和东林党制衡,那些酸腐的文人一条条给崇祯设计出了永远不能回归的死路。 现在我或许有些明白,为什么老哥需要魏忠贤这样一个人,权力斗争永远都只能找到平衡点,而不能鱼死网破。 在这些人中间,以杨涟这个嫉恶如仇的人为代表,轮番上书弹劾魏忠贤,我想这些事情肯定让魏忠贤很恼火。这个时候的魏忠贤想的可能还是怎么和东林党搞好关系吧,毕竟这个朝廷如果真的只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就不好玩了,猫和老鼠的游戏,总得有老鼠才行啊。况且,这个时候的魏忠贤并没有绝对的力量能把东林党怎么样。再说,东林党总是占据着全国的舆论,他魏忠贤虽然死不要脸,但皇上还是要保留一点点最后的尊严的,所以,有些事情魏忠贤也知道自己不能做的太过了。 我现在只是一个把自己幽闭在王府里的小王爷,朝堂之事,我只是耳闻,根本不敢再有任何议论。这次我给皇帝进言,皇帝并没有给我撕破脸,只是让我去地方安心当王爷,如果我再不顾死活要给皇帝上万言书,那皇帝恼羞成怒,不知道还认不认我这个弟弟。这些当皇帝的最基本的功课就是六亲不认。连伟大如李世民这样的皇帝都要杀兄夺父,更何况喜怒无常的我的哥哥。 看似疼爱,实则,我哥也具有猜忌之心。 所以,尽管朝廷里斗得难分难解,你死我活,但我只能优哉游哉的等着我哥给我挑选的王妃最后揭晓。 珍爱生命,远离是非之地啊。 其实,我要去打探这些消息很难,只能靠几个得力的太监和下人到大街上瞎打听,朝廷中的事基本上还都能在京城里流传,除了有些大家一致保密的军国大事。像杨涟弹劾魏忠贤的奏章,其实都不是朝廷中流出来的,而是杨涟自己散播出去的,一方面,他当然是为了获得舆论支持,另一方面,他当然是想博得不畏权奸,不怕身死的伟大形象。 我说过,朝廷中这些人的斗争,你很难用阶级立场来划分,只能用利益链条来区别。哪怕是他杨涟弹劾魏忠贤的二十四大罪状都是真实的,但你敢说扳倒了魏忠贤,杨涟他们不会扶植一个亲东林党的赵忠贤。 前些年有一个和东林党相近的大太监王安,作为内廷的代表参与了很多大事,但你能说王安就代表了正义,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了吗。很明显的是没有。 虽然我对这些历史细节不是很清楚,但我也必然知道,杨涟他们的好日子不长了。毕竟我太知道了魏忠贤在后几年里是如何玩弄天下人于掌股之间的。稍微有点骨气的读书人都隐匿山林,别的都成了他魏千岁的走狗,魏忠贤有这群读过书的人做走狗必定比做宫里一群死太监的头头要过瘾得多。 那些日魏忠贤在街上瞎混的时候,何曾想到会有今日呢。那个时候的他必定老受读书人的欺负,现在他把整个大明王朝的读书人都踩在脚下,那样的感觉可能不仅仅是长出了一口淤积在心里的恶气那么简单的了。 一句话,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 杨涟他们从来没有认识到自己为什么扳不倒魏忠贤,如果东林党就地解散,我想要不了几天,我哥就会削魏忠贤的权。我哥虽然昏庸,但维护皇权的想法还是会根深蒂固的,毕竟谁也不想自己皇帝当的好好的,就半途而废了不是。 虽然一定程度上,我哥是受到了魏忠贤的蛊惑,但我哥的确也是需要这样的制衡,被一群朝臣操控总不如让魏忠贤来制约这些朝臣,毕竟控制一个魏忠贤,我哥自认为还是能行的。 魏忠贤可能也是认识到了这一点的,所以,他总是变本加厉,越来越无法无天。但对我哥他到目前还是怕的。 站在魏忠贤的角度,他当然也需要我哥,如果没有我哥这个皇帝,他想他自己肯定马上就被那帮大臣活吞了。连骨头渣子都不吐一块。 作为王爷,我就只能静观其变了,我无意参与他们任何一方,当然如果我以后做了皇帝,这些为君之道我还是要学习学习的。 这些都是帝王之术啊。要掌控大明千千万万子民,那是说的那么容易的事情吗。 当然,在这个万千黎民还相信君权神授的时代,做皇帝毕竟还是要容易一些。要是在我们后世搞君主复辟,当然是没有任何可能的了。 但几千年的极权统治却在老百姓心里留下了不舍的眷念,推翻一个极权,拥戴另一个极权,我们老百姓居然都乐此不疲。推翻满清,以为三民主义可以救中国,但事实证明了不能,于是,老百姓放弃了蒋光头,后来又以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于是…… (谢绝跨省,作者真的只是想写来着,写着写着就胡言乱语起来,诸君谅解――作者) 所以,我大明朝的子民在年复一年地承受苦难,还以为这些苦难是自己该去承受的。 (就好比我们许多人总是喜欢给出这样的理由,要是没有共X党,我们还生活在解放前――拜托,他们难道不知道要有发展的眼光看世界吗,纵向对比有JB毛的意义。) 完了,我想,我回到明朝怎么越来越变成了一个自由主义战士了。那这个未来的皇位我该怎么去坐稳呢。 我们这个世界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自上而下的,然后我们这些升斗小民再去为这些行为寻找合理的解释,道义的支撑。 我们太需要一场自下而上的运动了,真的。 (上面这一段是作者的话,不是书中主角的意思!我忘了这是QI点,不是天涯,诸君是喜欢yy的书友,而不是天涯粪青!) ------------ 第一零四章 我思我在 长兄如父,虽然我哥比我大不了几岁,但他是皇帝,所以给我选王妃的事情他是一手操办了的,连日程这些都安排得妥妥帖帖,自认为我会感恩戴德的。当然,在王妃册立大典以前,我是不可能见到王妃一面的,而且,我全程都没有能够参与其中哪怕一个非常小的环节。 皇家的事情当然不比平常百姓,我哥要怎么做我只好依着他的意志。 我知道魏忠贤也想赶我走,皇上也想赶我走。但皇上赶我走以后应该就不会有后续行动,而魏忠贤就难说了。 好在,我现在还没有和魏忠贤起正面冲突,他应该对我记忆不深或者不会欲除之而后快。他现在跟朝廷那帮硬骨头硬碰硬还来不得,那会来管我这个没有实权的小王爷。但当他意识到我存在的危害后,难保他不会发难,要对付一个离京的王爷,简直太易如反掌了。 随便罗列点罪名,轻则脱层皮,重则无限期羁押――当然不会关在锦衣卫诏狱里,而是在凤阳的别宫里幽闭起来。 所以,我很怕出宫,也就很怕这个册立王妃的日子到来,不管从任何一个方面来说,我都不喜欢在这个时候纳妃。 好在,皇家做事就是臭规矩多,所以,选定的册立王妃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好像要到明年去了,而且定好了日子以后就不会更改,除非遇到不可抗力。不过,在我们皇家看来,没什么力是不可抗的。山崩海啸当然不会影响到京城,外敌入侵,貌似这个时候的大明朝还没有到兵临紫禁城的地步,卫戍京城的军队还多着呢。 于是纳妃这件事就成了悬在我头顶上的剑,我根本没办法回避,我想请皇上收回成命,但皇帝已经不听我的了,或者,他根本就从来没听过我的。 我想,这个时候的王妃可能都已经选好了,养在某个地方了吧,不知道长什么模样。 我每每为此伤神,我又期盼着它赶快来,免得我如此成天不知所谓,事情既然没办法改变,倒不如来的痛快一点,好让我去思索以后的对策。 所以,整个天启四年的后半年都我在惴惴不安中过着日子,我在京城里什么都干不了,虽然我时常出入赌坊,高档酒楼,把信王的名头在京城是彻底打响了,但我内心却是苦闷的。 天下大事与我无关,朝中大事与我无关,连我自己结婚都与我无关,我把自己完全包装成了一个合格的纨绔,当然我一直都以纨绔为荣。 我的目的当然是减少皇帝对我的戒心,以及魏忠贤的盯梢给我带来的压力。 我没法选择自己参与这些大历史的条件,从万历三十九年到如今的天启四年,我没做过任何一件成功改变过历史的事情,也没有任何一项试图向皇上证明我很能干的事情,我一直都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合格的小孩子,每天吃喝玩乐。 而当我试图有一点点想法要有所作为改变历史的时候,最先得到改变的却是我自己,我就快要离开京城了,虽然我对这里并不眷念,但要回归权力的中心就必须得守在京城里。 母亲的关爱,妙儿对我的细致入微的照顾,都能让我倍感温暖,使我觉得做一辈子乖乖的王爷其实是一个对我而言利益最大的选择。我说过,我是一个二世祖,不管前生今世,我都没养成凭自己的奋斗去争取生存的权力的那么一个人,我拥有与生俱来的优越感,却没有危机意识。 这是一个二世祖无耻的自白,所谓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在现阶段看来,我的命运轨迹似乎要发生而且正在发生着完全不一致的转变,对此,我的办法居然是无能为力,作为一个穿越者,我觉得我似乎秉承了后世的我一贯的特征,安之若素。 这才是一个二世祖该有的特征,想要争取一下,然后发现争取很难,于是就打了退堂鼓。 虽然我现在有些想法想要去收回我那次给我哥说过的话,并承认自己一时头脑发热,希望得到皇上的原谅,然后安安静静地等着天启七年,那个我所知道的我和我哥以及大明王朝的节点的到来。 如果事实并没有如我所料的那样到来的话,那时我再去选择妥协或者争取,或许才是我最应该要做的事情。 从一出生,我依据后世的记忆就以为自己会在天启七年当皇帝,但我从来不认为,既然自己的到来已经改变了历史上那个真实的崇祯,那难道不意味着,这些历史已经不一样了吗? 可想到这些的事情,一切都已经晚了,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实权也没有任何后盾,也还没有任何经济基础的王爷,我能做什么呢。 我只能寄希望于我哥能如我所知的那样在天启七年把皇位传给我,如果他没死或者我有了侄儿,甚至我离开了京城,这三件事情只要有一件发生,我的皇帝梦就只能算白搭了。 当然,我还可以走另外一条路,学学当年的朱棣,但这个时候的王爷和那个时候的王爷有了本质的不同,朱棣他老人家肩负着保卫大明边疆的重任,手下雄兵强将如云,我什么都没有,拿什么和朝廷争。 而且,我们这个时候的王爷基本上都退化了,成了只会造大粪的机器,谋反这样的事情连想都不会有人去想。 这样的生活不是很好吗,当今皇上圣明,朝廷官员为民谋福利,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太平盛世难道还不知足吗,如果没有皇上,我们还生活在异族蒙元的残酷血腥统治之下。 (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统治者,包括我们的国民思维都是延续性的――古代这样,现代还这样――作者) 我们也不想陷万民于水火,为了那点虚无缥缈的权利而丧失目前的虽然说不幸福但还过得去的生活。 这就是我一个当了几年王爷的人的那点残缺的想法。 不管怎样,努力去争取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自己最需要的或者最适合的。 坐等命运之神降临虽然也不是人该有的正常思维,但我这个王爷却只能选择后者。我等着皇帝把皇位传给我的那一天,但那一天如果真的不来,我后悔还来得及吗。 从天启登基我就把自己的命运交到了他手上。 如果在那之前几年,我为自己争取一把,是不是就能提前好几年当皇帝呢,那么我是否就能带领大明走向复兴。 答案当然是不确定的,历史不能假设,就算是我穿越了过来,历史依然不能假设。 不过,如果我真的只能做一个什么都做不了的王爷的话,我以后的生活又会怎样去体现波澜壮阔,大道无形的呢。 我必然碌碌无为,善始不能善终。 ------------ 第一零五章 冬至夜媚 王爷的生活是索然无味的,特别是我这样一个不大也不小的小孩的生活,也许我少了很多精神寄托,或许我应该学我母亲一样给自己寻找一点信仰。 哪怕像后世的我那样,把自己完全放在女人的肚皮上,那样至少我不会觉得自己活得空虚无聊。 我又当了一次发明家,利用这些无聊的时间,我让自己的麻将作坊又开起了印书坊,用的当然是活字,对外也承接一些业务,但要让我没事干写一部(或者就算是照抄)《红楼梦》出来,我当然是做不到的,对此,我表示十分的遗憾。但我会走五十四张纸牌。 这个纸牌的发明无疑又是一项引领京城潮流的玩意,这个玩意正如后世一样,比麻将的吸引力更大得多。毕竟麻将不方便携带,而纸牌放身上就可以,然后麻将还需要一张麻将桌,而纸牌不受任何地形的限制,走到哪儿,在哪儿席地而坐就可以开始。 也因此,这项游戏也更受普通老百姓欢迎。 当然,我的发明贴合了这个时代的特征,比如阿拉伯数字就改成了汉字,J/Q/K所代表的图案也有了新的解释,当然大鬼小鬼,春夏秋冬四色,每个季节十三个周,一年五十二周,梅花,方块等等,都做了相应的变通。 冬天,北京城的天气是寒冷的,所以,我一般窝在王府里哪儿也不去。说实话,我当然是变懒了,生活随时会发生变化的人真的不想去想明天的自己该怎么去过。 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 麻木了吧,只有试着当过明朝的王爷的人才知道当明朝王爷是一件多么无趣的事情。 好在这些都是属于内在精神领域内的事情,感官上的享受我是一件都不落的,该吃吃,该睡睡,该玩玩。 冬至有吃羊肉的习惯,但作为王爷和后世的二世祖,我一直都不习惯羊肉那股膻味。虽然羊肉理论上讲不错,营养也算丰富,但我多的是别的好东西吃,我怎么会吃羊肉呢。 牛肉不好吃吗。 对狗肉我倒是不拒绝。 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 冬至节晚上,我特意让妙儿吩咐厨房给我弄了一狗肉火锅,可惜的是母亲不能陪着我吃,我让他们把火锅放在我的卧房里,可我一个人吃着索然无味啊。 可整个王府就我母亲一个人跟我地位平等,其他的人都没有权力陪着我吃饭的。 就算我特别宠爱妙儿和芷兰以及曦辰几个丫环,但这并不表示,他们有身份跟我坐一张桌子上吃饭。 就算他们再目无尊长,再觉得我这个王爷不端架子,平易近人,那有些礼法也是不可逾越的。 冬天吃狗肉是大补的,特别是今天北京下了一场不大但也不小的雪,门外是美仑美奂的雪景,门内是飘香的能把雪融化的香肉,身边再有几个绝色丫环伺候着,这样的幸福生活也许是很多人所向往的吧,作为二世祖,我又还能奢求什么呢,但我却总觉得缺少了些什么。 也许所谓的是“一入侯门深似海”吧,可有许多事情也是我这个王爷所不能左右的。 一个白天我在期待着,然后组织了几个丫环跟本王爷玩雪仗,可她们那敢真的往本王爷身上砸呢。这就让我觉得很无趣,而我却跟疯了一样,捡着雪球就砸,砸着谁谁就倒霉,连我心爱的妙儿也不例外。甚至依着曦辰的武功,她完全可以毫无难度地逃开,但她也不避让,让我的雪球往她身上砸。 我知道,她们也知道王爷我有心事,但她们却没有办法给王爷分担,所以就让王爷尽情地发泄着。 我的心事谁又能了解呢。 做王爷当然地位崇高了。 而且王爷即将纳妃的消息王府里当然是尽人皆知的了。 但她们不会知道王爷为什么苦恼。 “妙儿,曦辰,芷兰,你们三个陪着本王一起吃!”我一个人坐在桌子边上,三个人在边上伺候着,我觉得索然无趣,连香肉都已经不再香了。 “奴婢不敢!请王爷饶了奴婢!”尽管我经常对这些丫环提些无礼的要求,但只要没有达到尊卑不分的地步,她们基本都能答应,而且要是只有两个人在场的时候,还过分一点她们也都能应着,我知道他们是出自真心的而不是慑于我的权威。 但今天我要她们三个一起陪着我用膳,她们却不敢答应了。尊卑有序是这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基础,而且从后世那里我也没有完全接受到足够的人人平等的思想,后世的尊卑依然是有序的,作为二世祖,认为自己应该高人一等也是合理的诉求。 更别说这世的王爷了。 几个女孩子虽然平时被我宠着,但性子里也不会突出僭越的想法。看着我有些想要发火,几个女孩子更是不敢答应下来。 虽然一直以来我作为王爷对下人都不错,而且对这几个一直伺候我尽心尽力的丫环更是疼爱,但我也会发火的。 她们越是不答应,我越是反应激烈,难道我想体会一点点后世那种一大家子人围在一起吃饭的感觉都不能够吗。 可能我有些微醉了吧,我知道自己还小,也很少喝酒,喝酒也从来不会醉。但今天不知道为什么从早晨起来就觉得气特别不顺。 而她们也都用心伺候,根本不给我一点点发火的理由。 难道我会因为皇上要给我选择一个我根本就不认识的女人做王妃我就对她们横加责罚,难道我会因为关外后金势力一步步膨胀就对这些伺候我的女人随意责罚。 虽然我不是一个道德有多高尚的人,但我也知道怜香惜玉。况且还是这些伺候我这么久的人。 但她们就是不肯陪着我吃饭,你让我怎么办? 打吗?我从搬进王府的那一天开始就定下了规矩,不得随意责打下人。我不能自己坏了自己王府一直还算很好的遵守着的规矩吧。 没办法,我只有对桌子上的碗碟出气了。 说着,桌子上的官窑的瓷碗统统掉在了地上,我好像也情绪失控一般,居然想要去弄还燃着无烟木炭的炉子,铜锅里还冒着气的汤水也溅了出来,把我手臂洒了一大片。 “啊!”这油还滚烫着呢,虽然手臂上有衣服,但还是生疼生疼的,特别是有几滴滴在手背上。 这一疼倒把我弄清醒了一点点。 “殿下,奴婢该死!”几个丫环也没想到会有这突发状况发生。 摔锅砸碗在我的印象里我是第一次,在她们的印象里当然也是第一次。 几个丫环赶快去找冷毛巾,然后给我找来衣服。 虽然是冬天,当然王府里王爷的卧室就如同后世有空调的房间一样。虽然不至于像大夏天穿那么少,好歹我也没穿几件。 看着自己手臂上烫红的一片以及手背上几个水泡,我也不知道自己刚刚是怎么了。 可我的神志还没有恢复过来的时候,我看到妙儿因为心疼而变得有些发红的脸,我不知道是不是自己长久以来压制着的那根神经被挑动了起来还是怎么的,我觉得妙儿这会儿简直是妩媚之极,那眼神荡漾着浓浓的柔情,用微微颤抖的双手为我除去已经打湿了的衣服。 我竟然不顾这里还有两个女孩在场的情况下,也不顾自己受伤的手臂,居然把手伸进了妙儿的怀里,并且去扯她的腰带。 妙儿明显被我的举动吓住了,好几秒钟都没有反应,说实话,我当然也没有去理会她们的反应,妙儿的腰带已经被我给扯了开来。 “王爷,您做什么?”妙儿终于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也意识到还会发生什么,赶紧想要挣开我的手。而芷兰和曦辰明显的已经僵立当场了。 我没有理会她的挣扎,努力地把她抱住,并在她脸上狂亲了起来。 “王爷,您住手啊,妙儿不想这样!”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的我算不算是y乱,但在妙儿不愿意的情况下做这样的事情,我觉得我也的确有些操蛋。 难道我是借酒装疯,还是狗肉在起作用,但我根本没吃几块狗肉啊,我可是二世祖,什么东西没吃过,根本不会像那些粗人,吃什么都一大碗一大碗的吃。 可更令我没想到的是,妙儿在这样的情况下居然想到的是抵死反抗,拼命争扎。 “啪”! 这一巴掌居然不是我打在不顺从我的妙儿的脸上,而是她这个丫环打在了我这个试图施暴的主人的脸上。 妙儿居然打我,她居然打了我一巴掌,而且声音清脆,富有节奏,力度可能也是她所能用的极限。 ------------ 第一零六章 妙儿初夜 我被怔在了当场,其他两个丫环也惊呆了,妙儿却抽泣着跪在地上,并没有夺门而逃。 她的衣服有些散乱,肩膀也露了一截出来。 我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曦辰和芷兰也跪在地上,一时,我们都不知道该做什么了,只有听得到妙儿的哭泣声。 “曦辰,你和芷兰先出去吧!”我吩咐道。 “殿下,请您饶了妙儿姐姐吧,她也不是故意要冒犯殿下的,”曦辰和芷兰替妙儿求情。 我还能不比你们清楚妙儿不是故意的,这十多年她如此尽心尽力地伺候我,何曾出过半天差池,敢打我,舍得打我,必定是在她盛怒或者极度悲切之下。 “我知道,你们先出去吧!”我要是想处罚她,还叫你们出去干什么。 “是!”曦辰和芷兰不安地离开了,然后就剩下我和妙儿以及狼藉的地面。 “妙儿,给我敷一下手吧,刚被烫了,很疼的!”我没有提被她打的脸其实也有点疼。 “奴婢该死,奴婢不该打王爷!”妙儿跪着过来给我用冷毛巾敷手,衣衫凌乱。 说实话,这样的场景极其暧昧。 我也没有让她起来的意思,“妙儿,我知道你为什么要打我,我不会怪你的,只是,有些话我想要跟你说!” “殿下,奴婢……” “如果你不愿意依了我,我就放你出府吧,你去找个情投意合的人结婚吧,只要他能对你好,我不会亏待他的……” “奴婢死也不会离开王府的……”妙儿听我这么一说,要赶她走的意思,毛巾都掉在了地上。 “殿下要打要罚奴婢都愿意,只是王爷不要赶奴婢走!”妙儿这么多年对我形影不离,但依然还是那么纯真,居然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好好利用一下我对她的宠爱。要是换了别的女人,我要是对她这样,她们还求之不得呢。 “我知道,你跟着我受了很多委屈,不能嫁人,不能找到自己的心上人,每天还受我这个王爷的臭脾气,你如果真的找到如意郎君,我会送你一笔丰厚的嫁妆的!”其实,我说过,我不会强求任何一个女人,她们要离开我,我是不会阻止的。 “王爷,您如果今天要要妙儿的话,妙儿就给你吧,只求王爷不要赶妙儿走,妙儿一辈子只做王爷的人!” “那你刚才为什么要打我一巴掌,你不知道我很少被人打的吗!” 妙儿没有回答我的问题,而是站了起来,眼里闪着泪光,把已经被扯开的衣服轻轻往下褪。 这是一个成熟而美丽的女人的胴体,也是一个我爱的女人的胴体。 但我知道,她满含着委屈在脱自己的衣服。 我知道我为什么会被打了,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粗暴的被对待。 我承认,在刚才那个时刻,我看到的不是那个心疼我,照顾我的妙儿,而是一个可以随时被我使用的女人的肉体。 在她的眼里,我刚才只是禽兽一般的行径,而不是真的爱恋。而且当着另外两个女孩的面,我相信她完成承受不了那样的压力。 当妙儿把自己的衣服脱得只剩下肚兜的时候,她静悄悄地走到床边,任满目疮痍的地面瓦砾遍地。 我知道,妙儿她其实在等这一刻。 虽然我岁数比她小很多,但她看着我长大,早就对我产生了依赖。并且经过以前的一些事情,如果我不能要她,她也必定终身守玉。 我也知道,这十多年来,我的日子其实也不好过,拥有一个成年人的思维,却只是一个孩童的身体,你让我怎么办。 况且,我答应过她,一定要给她幸福,而且是把自己的第一次给她。就如同我哥把他的第一次给她的奶娘客氏一样。 当然,我不知道我哥的第一次是不是受到客氏的引诱更多一些还是我哥对客氏的依赖使得他那样做。 当然,他的第一次是不是真的给了那个客氏也是存疑的。 但妙儿不一样,她一直默默地承受着这一切,从来不对我提任何要求。 我坐在椅子上没有动,说实话,虽然我不是一个特别容易动感情的人,而且 也是在女人肚皮上盘桓过的人,我依然感动于妙儿的真情。 我知道,她也想要一个值得铭记终身的这样一个夜晚。 至少要合乎她自己心里的道德观、价值观,不然跟被奸污何异! 在刚才那一刻,她想到的是自己,所以她打了我,这一刻,她觉得她的价值观里应该把我的感受放在首位,所以,她认为她应该满足我的任何要求和任何做法。 说实话,我对女人的真爱不多,前世有一个苏贞贞,但我从来没有得到过她,另外的女人,我也是从来不需要去考虑她们具体的感受的,虽然我不会承认我玩弄女人,也不会承认自己玩弄女人的感情。 在这一世,我依然认为我有资格在这些事情上占主导地位。 我走到床边,“妙儿,对不起,我刚才没有顾及到你的感受!” “王爷,您怎么能跟奴婢说对不起呢,是奴婢的错,奴婢没有体谅王爷的感受,奴婢以后再也不会了!” 妙儿这样说,更是让我无地自容,在对待这样的事情的时候,我的妙儿和我母亲一样,习惯了逆来顺受,刚才那一点爆发也只是她以为她所熟知的那个王爷不应该会那样对她,所以她惊恐,或者说失望。过后她发现自己做的不对以后,她就会认为王爷应该怎么对待她都是正确的。 妙儿坐在床沿上,并没有躺上去,这可是王爷的床! 我轻轻搂住妙儿有些颤抖的身体,我说过我具有成年人的思维,所以,我的行为举止像极了一个成熟的男人,至少我前生今世加起来比妙儿大好多。 我吻了吻妙儿的额头,虽然她比我在岁数上大很多,但事实上,我的体格比她大,“妙儿,我以后再也不会那样对你了!你从我出生就伺候着我,我也不应该那样对你,我以后会更好的待你的!” “王爷……”妙儿没有说更多的话,而是把嘴唇凑上了我的嘴! 她的嘴法生涩之极,但我有后世绝对的经验值,我知道今天晚上,我和她都将失去自己的第一次了。对她而言是宝贵的,对我而言是一个承诺。 那柔软的唇以及火热的舌头,我的表现当然是个中高手,而妙儿在尽情忘我的同时,显然是忘了我们之间也曾经有过这样的亲吻,但那次是没有目的的,而这次,充其量只是前戏而已,后面的,我们都更加的期待…… ------------ 第一零七章 王爷多情 在后世,从我十五岁开始,我身边就没缺少过女人,所以,在做这件事情上,我是无可挑剔的。而妙儿却是一个懵懂未开的女孩儿,从小就被选进宫里做宫女,所见所识更是有限,再说,男女之事在这个世界是所有人的禁忌。 所以,当我和妙儿激情热吻之后,她的身体渐渐瘫软,要不是我搂着,她肯定就倒在了床上。 当然,倒在床上是必须的一个步骤。 我不是道德君子,所以,我解开了妙儿红肚兜的系绳,这个时候的女人少了很多能够使用的化妆品,所以也就少了很多可以被称为庸脂俗粉的女人。而我的妙儿,别看她只是一个从小在宫里长大的宫女,行为举止倒是符合一个淑女的风范。当然,她的气质比起那些大家闺秀来说,可能是差了一点点,但我一直都比较注重对她内在气质的培养。这么多年以来,只要她换上一套衣服出现在公众面前,绝大多数人都会认为她是一个名门闺秀。 十多年来,我未经人事,心里有一种渴求当然是抵挡不了的,作为一个正在发育的少年,女人是最好的催化剂。 我一直以来坚定的要把自己的最初一次保留到十五岁以后,但在今夜,我彻底的忘记了这个目标。 再说,我离十五已经不远了。当然,这是虚岁,实际上,我刚十四。 可我作为男人的那一部分并不显得跟我的年岁一样的小。 这么多年,我的身体不是白锻炼了的。 而妙儿白皙的身体就突显在我面前,我看着妙儿脸上的红晕飞过,幸福的闭着眼睛。 她可能也无师自通地在想着,下一步该做什么呢…… 是啊,下一步该做什么呢? 这个问题从我十五岁以后就不再是个问题。 我的双手时而轻揉,时而挤捏,时而凑上我的嘴唇,而妙儿渐渐的开始融化在我的床上。 显然,妙儿不是一具木乃伊。她的手居然也紧紧地搂着我的后背,并不断的摩挲。 这就证明,有些东西是不需要导师的,这是人类乃至动物的本能。 当然,这是最基本的东西,而要达到快乐的顶点,人就有其它动物所不能比拟的优势了。 准备工作做的足够以后,我才褪下妙儿的亵裤,而在烛光映衬下的妙儿是那样的美…… (我不得不打很多的省略号――作者,这就叫做意犹未尽吧!) 妙儿终于睁开了一直闭着的眼睛,看着我,脸上是羞涩和笑意并存,她是在笑我这个王爷小小年纪就这样猴急吗,还是在笑我这个王爷终于着了她的道。 而妙儿光着身子用渴求的姿势面对着我,我抓着妙儿的手,让她学着给我除去身上这个时候略显多余的伪装。 妙儿用手触摸到我身上这个时候最滚烫的那一截,像是被电了一般,我感受得到她全身都在颤抖。 我想笑话她又不是第一次见到,但这个玩笑开不开都对现在的事情没什么影响,所以,她的手轻轻握着的时候,我知道在这一刻,不是她死就是我亡。 再没有什么事情能够阻止我跟她身体和意志的完全融合。 我笑着看着我的妙儿,妙儿爬下床,从自己褪在地上的衣衫里找到一方纯白的手帕,轻轻地走回床边,弯腰厥着屁屁,展开那方手帕,放在了这张无限春光的床上它该存在的位置。 我知道她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所以,我不做声响地看着她做完这一切。 然后,她就仰面躺在了床上,把身体的某个部位放在了那张手帕的上面,我看到手帕上面那一抹浓浓的夜色已经盎然了冬意。 这是一个完全发育成熟,却又未经人事的女人的胴体,在一张一弛之间,尽显作为女人的无穷奥秘和诱惑。 作为第一次,我没有让她用更加离奇的方式或者姿势,而只是用了人类最古老最具本能的姿势把我自己这么多年来的爱恨情仇统统都迎了上去。 而在妙儿的一声惊呼之后,我知道,她终于完成了一个从女孩到女人所要经历的转变。为此,她等待了二十多年。 这一刻,窗外有皑皑白雪…… (又是省略号!) 不知道过了多久,但我知道,这个时候的妙儿脸上依然还有红晕,她睡不着,我也睡不着。 这个时候的她能忘了自己所代表的身份吗,能全身心的爱她刚刚为之付出了女人仅有的一点东西的这个男人而不用去考虑这个世界所有的陈规吗。 寂静得只能听到我们的呼吸声,我看着妙儿因激动而起伏的胸脯,而妙儿似乎意识到什么,她认为完成了刚才那一番行为之后,她应该用被子把自己包裹起来,所以,她动手拖被子。 我当然不允许她把自己遮挡起来,我像是欣赏一件由我自己完成的艺术品一样打量着妙儿。 妙儿“嗯”的一声,突然意识到什么,也忘了拉被子,而是赶忙起身,寻找那方见证。 看到见证上那几点殷红的红点,我看到妙儿闭上幸福而陶醉的眼睛,像是在回味,又像是在期盼。 然后,她轻轻地把手帕折叠起来。 可不知怎的,这妮子居然打了一个喷嚏,把气氛完全搞没了,而这个喷嚏喷出的口水全溅到我胸口上了。 “殿下,奴婢该死,喷了你一身,您感觉到冷了吗,奴婢刚才突然有点冷,打了一个喷嚏。” “是我喷了你一身好不好……”我当然指的是刚才那最后从灵魂深处而来的能量! “王爷,好像炭火熄了,奴婢去给王爷生火!” “妙儿,我跟你说了多少次了,在外人面前,你可以自称奴婢,但就我们俩的话,你完全可以你我相称,我不会有意见的。你要一直这样,我们以后咋平等相处。” “奴婢怎么敢跟王爷平等相处!奴婢去生火,王爷盖上被子吧,待会儿受凉!” 我没有啃声,妙儿拉过被子轻轻盖在我身上,像极了一个大姐姐对小弟弟的照顾。而当她看到我那个已经柔软下去的地方,象是受到惊吓的小兔一般,赶忙下床,可一抬腿,却又嗯了一声,一个不稳差点从床上栽下去。 女人第一次都会有一种痛感经日不灭,“妙儿,不用了,来躺在我身边,我抱着你也就不会感到冷了!” 从母亲身边离开以后,我可一直一个人睡一张宽大的床。 “奴婢怎敢和王爷同床共枕!奴婢回奴婢的房间去睡!” “妙儿,我求你了,好吗,你不要在我面前奴婢长奴婢短的了,虽然我有我哥钦定的王妃,我不能给你最大的名分,但我不会再让你当奴婢的,等皇上给我册立了王妃以后,我就封你做侧妃,你也将是这个王府的主人,以后……”我本来想对她说,以后等我当了皇上,你的贵妃也是跑不了的,但我现在都在怀疑我那铁定的皇帝头衔会不会因为我自己的行为而落空了。再说现在说这事可是大逆不道的。 我拉着她已经有些冰凉的手不让她下床。 “王爷,奴婢……我依着你就是了,请王爷不要用求,我依着你就是了!只是,明天早上被她们看到的话,王府里……” “那好,还不快过来,钻到被窝里搂着我,我们一起睡觉!我的王府,谁敢怎么样,再说,你情我愿,谁又能说什么。” 妙儿没有再说什么,光着身子钻进被窝,轻轻搂着我,用一团永不熄灭的火包围着我。 没过多久,我的身体又起了反应,妙儿也察觉到我又开始想要蠢蠢欲动起来,就吹气如兰地在我耳边低声说,“王爷,你身子并没有长大,还是多爱惜一下身子,我以后一辈子都是王爷的,再说,王爷必定不会只有我这么一个女人,这个时候不应过度!” 我本想问她,什么叫“过度”,又或者她怎么会知道我身体还没有发育完全,她难道有过对比!但这明显是让人喷血的问题只会伤害我的妙儿的感情,再说,我难道还不比她知道得多些。 “有你在身边,我如何能不有反应……” “那奴婢……那我还是回去睡好了,我去帮王爷把炭火生起来,王爷一个人睡就不会冷了!” “我开玩笑的,放心睡吧,我搂着你就是了,这点自制力都没有了,以后怎么办。难道也要学皇上,临幸完一个嫔妃就让嫔妃自己回自己的房间睡觉,别人平凡人家的小夫妻每天也做这事,然后就相拥而眠,我们为什么做不到呢!再说,你也是第一次,接二连三的话,我怕你也承受不了!” 我不知道妙儿听到这话作何感想,我虽然说自己也很爱她,但当着她的面说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女人,我想随便一个女人听了心里都会不舒服的。 “王爷以后肯定也会有很多女人,所以,我希望王爷爱惜自己的身体。” “呵呵,我以后虽然会有很多女人,但你是第一个这个事实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了。你知道女人对自己的第一个男人是终身难忘的,男人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 第一零八章 女人如水 第二天我睁开眼,妙儿已经不在我身边,我探起身,看到妙儿正在用毛巾抹着地面,昨天吃的残羹碎碟已经不见了踪影。 “妙儿,来帮我穿衣服吧,这些事情让她们来做就是了!” “王爷,你醒了!”妙儿的变化是明显的,看到我醒来,一阵高兴。 但当她看到我的眼睛的时候,脸刷的一下红了。 我们的生活可不是言情,妙儿虽然比我大很多,但经历当然不会有我丰富,她的表现完全符合一个初为人妇的女人所应该持有的表现。 “奴婢伺候王爷更衣!”妙儿把毛巾收拾了一下,用铜盆里的温水洗了洗手,并擦干了手,就过来帮我穿衣服。 “我说过了,你不要再叫自己奴婢了!” “可奴婢一辈子都会好好服侍王爷的!”妙儿不可能经过昨天一役就彻底地改变了自己。 “我也没说不让你服侍了啊,即便服侍我也不用自称奴婢的嘛!好不好,你叫我王爷我不反对,但我反对你再叫自己叫奴婢,你已经彻底的成了我的女人了,知道吗。”我知道我跟她根本不可能姐姐弟弟这样的叫,更不可能达令达令的叫,叫相公,娘子也不可能,叫亲爱的,甜心,那更是肉麻而不切实际,我只是需要她叫自己叫“我”就行。 奴婢这个贱称当然已经不再适合她称呼自己。当然,这个时候她叫自己臣妾,妾身似乎也有点不合适。因为她宫女奴婢的身份还没有从法律上予以消除。而且,对外来说,她更是无名无份,叫妾身也是不行的。 我第一要做的应该是给予她一个合法的身份。但改一个宫女的身份容易,赐给她自由自身就可以了,但要让她成为我王府的家人,也就是我的侧妃,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有一个神秘的部门叫做“宗人府”。 虽然这个时候已经不像明初要求那么严格了,但报批也是必须的,没有宗人府的认可,她的侧妃的身份就是不合法的,也就是说是不稳固的。 “妙儿,我没什么能给你的,只有等到皇上给我册立了王妃,我才能给你定一个侧妃的名分,希望你不要心里不高兴!”妙儿给我光秃秃的身子穿衣服的时候,我如是跟她说。 “奴婢……妾不需要王爷给什么名分,只要王爷能疼爱妾身就行了!” 说实话,以前我也有很多女人,但我还真没玩过姐弟恋,没想到在这大明盛世,第一个女人就跟我来了一把姐弟恋,而且,年龄差距还不小呢。我刚出生的时候,妙儿都十岁了。这十岁的年龄差距可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 说实话,从小妙儿服侍我,简直都可以当我的母亲了。 “我会疼你爱你的,直到我死!”我对她打包票。 “只要王爷能疼爱妙儿,妙儿别无所求!” 这会时间其实还早,王府里的天空还没有亮透,我穿好衣服下地,然后去花园里跑了几拳,耍了一套拳,浑身冒了汗,回来,妙儿和芷兰已经把洗澡水给我放好了。 这是我一贯的作息程序。 以往我还小的时候都是妙儿伺候我洗澡,后来,我总觉得自己快按捺不住自己的时候,就把妙儿也给赶了出去,自己一个人在木桶里面洗澡。反正从小到现在,给我洗澡是妙儿一个人的特权。 不过今天早上情景有些不同。 妙儿像往常一样,给我找好了换洗的衣服,搁在木桶边,然后像往常一样跟我说,“王爷请沐浴,奴婢……臣妾在外面候着!” 我往常的回答就是,“嗯!” 可我今天不准备回答“嗯”了,因为她连自称都变成了臣妾,也就意味着事情起了本质的变化。 “昨天晚上太累了,要不妙儿你给我捶背吧!” 妙儿的表情变化太过丰富多彩了,她可能在想,你还累呢,我昨天可是疼痛呢,而且疼到现在呢,走路都有点发软! 我看她窘窘地看着我,哈哈一笑,“开玩笑的了,本王爷生龙活虎,一夜七次也不在话下,怎么可能一次就累趴下了。不过,你也累了,要不,一起洗洗,洗洗更健康嘛,我给你捶捶腿,捏捏肩!当然,你得做好我的手不止捏你肩膀一个地方的思想准备。” “王爷又拿妾身取笑,王爷一个人洗吧,妾身今天斗胆违抗王爷的命令了!” “你要不陪王爷我洗,我就去叫曦辰来陪我洗!” “呵呵,”妙儿莞尔一笑,“那妾身去给王爷叫她过来!” 妙儿转身欲走,我赶忙叫住她,“算了,曦辰那妮子的武艺不低,我怕制服不了她!” “那怕什么,王爷拿出一夜七次的雄风,还怕她不就范!” 妙儿今天居然也跟我开起这样的玩笑来了,当然,这些带点暧昧的玩笑我是无所谓的了。 “算了,你要觉得还疼就去休息一会儿吧,我自己洗好了!” “如果王爷保证不动手动脚,我就给王爷捶捶肩,但妾身可不跟王爷一起洗!” “行啦,再调笑几句,我就只能洗冷水澡了。”我倒是不怕洗冷水澡,但昨天刚那什么,而且还是第一次,我想还是洗热水好了,而且,我也不是天天洗冷水澡,一个月洗上几次就可以了。 妙儿没有回避我,我在她面前脱得光光的钻进水里。 不过想着妙儿那个地方浓黑的一团,而我自己这个地方刚刚有点东西冒头,要长到如她程度,还得再过几年,心里就有点潸然。 浴桶里的水刚够我的肩膀。我的肩膀倒也结实,也不是那种没见过阳光的惨白,而是有一点古铜色,这副身板,我是满意的。 妙儿轻轻按摩着我水面上和刚刚水面以下的那部分肩膀,在水里面泡着感觉就是好极了。 “妙儿,如果我说女人是上天用男人的一根肋骨做的,你相信吗?” “我们人不是女娲娘娘用泥土造的吗,女娲娘娘用手捏的就是后来的帝王将相,而那些用树根上的泥点随手一甩变成的就是我们平民百姓吗。女人怎么又是男人的一根肋骨做的呢。不过王爷说什么妾身都会相信的。” 我怎么跟她解释,这是人家西方社会的宗教信仰所带来的上帝造人的传说,这可是在我们这儿没有市场的,女娲这样造人就预示着这个社会不平等是与生俱来的,是上天的安排,帝王将相是女娲亲自捏的,而平头百姓就是泥点随便一甩。 我作为帝王当然要维护这个传说的正当性和普世性。 “那你相信男人是泥做的骨肉,而女人是水做的骨肉吗?” “王爷今天怎么这么多新奇的想法。” “我是联想到昨天,我在你怀里就像泥土融化在水里一样。”当然,这句话是我对曹雪芹老先生的话的片面的理解。 但妙儿可不知道谁是曹雪芹。 “王爷怎么今天一早上都忘不了昨天的事情呢,妾身不替你捶背了!”妙儿娇羞地轻轻拍打我的肩膀。 “我跟你说过的嘛,男人对自己的第一个女人总是念念不忘的啊,你得做好心理准备,我还得再念叨一段时间呢!” 妙儿要不是联想到尊卑有序,她甚至都想骂我一声,“王爷,你真坏!真讨厌!” 可我的妙儿也已经不年轻了,那些许多撒娇的媚态她不会,而且也不好施展出来。 再说,我就一小孩,她还怎么跟一个比自己还小的小孩撒娇啊,那像什么了都,太滑稽了。 “王爷,你对妾身真好!” 作为在宫廷长大的孩子,她当然是见惯了始乱终弃,更是见多了不把女人当回事的人,就算是为皇上生了龙子的女人,在皇上面前也连屁都不算一个,说抛弃就抛弃,哪像我们的王爷,疼爱自己的丫环就像疼爱自己的家人一样。 “我记得有人曾经说过,女人生下来就应该让男人疼的,虽然我贵为王爷,但我根本上也是一个男人!不管你以后变不变心,不管我以后还会不会有别的女人,我会一辈子一如既往地疼爱你的!” 如果我回头,我会看到妙儿脸上留下一滴热泪。 我想,她这辈子不会有她主母(我母亲)那样的命运了,她这应该是幸福的眼泪。 有时候,我也在想我当皇帝的场景,我想我肯定做不到把心分成三千份,给予每个后宫佳丽同样多的爱,那么,是不是我母亲的命运还会在我的女人的身上再次上演。 如果真是那样,我如何兑现我今天的承诺。 ------------ 第一零九章 册立王妃 天启五年开始了,这一段时间我总是浑浑噩噩的不知所谓,但离册妃的时间越来越近了,我有种无法逃脱的悲哀。 连我这个贵为当今皇上的弟弟的信王殿下也得跟自己不喜欢的或者见都还没见过的女人结婚了。 虽然一直以来我的观念就是婚姻如同儿戏,但我的确还没有经历过婚姻,如果加上后世的日子,我都已经三十好几了,我不知道在后世我会不会结婚了,但我二世祖的本性应该不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如果这个女人不是苏贞贞,我想我不会同意结婚的,再说,跟苏贞贞结婚也算是门当户对,我家里肯定是不会反对的。 可惜,这个妞从来不拿正眼看我。 现在好了,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成了信王殿下,已经很少有女人不拿正眼看我了,可我就要结婚了,我一个十四岁的孩子知道什么叫婚姻吗,知道什么叫相濡以沫吗。 我哥这不是害了人家姑娘吗。 当然,以我见一个爱一个的个性,我当然不会保证不会爱上这个我的新媳妇。不过,我可不敢保证我会不会百分之百爱上她,毕竟本王爷经历的女人无数,爱上的也很多,但都有我去爱上的理由,不知道这个姑娘被我爱上的理由会是什么。 如果仅仅是因为她是我的王妃我就要义无反顾的爱上她的话,那我还是选择让她自己做选择好了。 不过,她自己多半没有机会做选择。她的命运跟我一样,是被我哥安排好了的。 我期望着这中间发生点什么变故,可京城一如既往的太平,连我所认为的皇长子会夭折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历史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我已经没有了当帝王的机会,或者说帝王之位不会自然而然地落在我的头上了,如果我要当皇帝就必须自己去争取。 可事实上,我该如何去跟我哥或者我的侄儿争这个皇位。 难道我要利用李自成的农民军。 我在不安中等待这一天的到来,这一天终于毫无悬念的来了。 也就在这一天,我将正式成为一个女人的老公。这对我而言是一件新奇的事情,虽然我对我王妃的长相不会有任何怀疑,但我不知道她会不会对我而言是一个合格的妻子。 好在,我并不太清楚一个合格的妻子应该是怎样的。 奉先殿,我站在了一个我不想来的地方,陪同的有有资格参与的众位大臣,当然还有主婚,主婚的居然是我和皇上的皇叔,也就是那个神宗皇帝特别宠爱的福王朱常洵。按说,他对我兄弟俩那是不感冒的,神宗皇帝根本上有意将皇位传给他,而他哥也就是我们的父亲朱常洛并不受神宗的欢喜,但争执不过大臣,还是让皇长子当了皇帝。 也就是说,朱常洵差一点就成了我们的皇上,而不仅仅只是在这个时候做一个无关紧要的主婚人。 所以,我从他的眼神里看不到一点我所想要的祝福,虽然他的脸上堆满了笑容。 纳采,问名,纳吉等等一套规格的仪式下来,我头晕目眩的,比我上两次封王礼,行冠礼都要让我更头疼,因为那两次都是我一个人站着,这次却有一个陌生的女孩站在我身边。 我感受不到一点点来自这个女孩的气息,我不知道她今后将如何跟我实现共度一生的美好愿景,人们说夫妻是前世所修来的缘分,那么我们之间必定有某种内在的联系,但目前为止,我还没发现。 (关于历史上这一套规矩是我最头疼的,如有不正确的请谅解一下了,我就按我结合一部分史书加上自己的想法乱写一通了,身为书中的当事人当然应该对这一切都很了解才对,但作者才疏学浅,而且没有经历过,不知道真实是怎样的――作者) 按理皇上是没有必要出现在皇子或者王爷的册妃现场的,但今天皇上来了。 听我哥的意思,这个王妃可是皇后亲自选的,我对我嫂子的眼光还是肯定的,至于能不能情投意合当然还需要时日。 在奉先殿一一做完了那一套礼节,接着,按规矩我要带着新媳妇去老丈人家。可我连老丈人家的门朝哪个方向开都不知道。 当然,这一切都不需要我去操心。 老丈人的家在北京城里,要不然我们得走七天七夜,那还有时间搞什么新婚之夜呢。不可能在路上行夫妻大礼吧,舟车劳顿啊。 一行人马在北京城里四拐八弯的来到一座不算特别宏伟的大门边,当然是拿我的信王府和紫禁城来做的对比,比起一般人家的大门当然是要好上一些,可是,这个大门一看就不是士大夫之家,可能是一般的市民百姓吧。 我们皇家的人选妃子当然是只能从士和农这两种人之间选。什么工,商,贱都是低等人。当然,这个农还包括一些在城市里面的平民子女。 所以,我想我的这个媳妇多半只能是一个平民家的女子了。虽然相貌可能没得说,可是从小受到的是什么教育呢。 也就是说,会不会是一个知书达理的闺秀还真的就不好说了。 因为这个姑娘一直蒙着盖头,虽然在我身边,但我真的没看到过她的样貌。 从这个门就看得出来,这个女孩不是父亲当年给定的娃娃亲。我说过,明朝的士大夫并不以嫁入皇家为荣啊。那可就剥夺了他们做官向上的机会了,虽然荣华富贵少不了,但那比得上权钱两得呢。 看到大门边跪着一行人,我不知道哪个会是我的老丈人,他们都低着头,就好像迎接皇上驾临一般。 在这里可不是老丈人最大,而是我这个信王最大啊。 我当然是大摇大摆的第一个走了进去。这个房子还可以,可以看出这家人并不算穷。 当老丈人和丈母娘站在我面前接受我的礼拜的时候,我才看到这个我正妃的父亲,我觉得很眼熟,不过想不起是谁了。 难道我认识他不成。 而我的老丈人看我的眼神似乎也有点怪异,难道你也见过我不成。 这高低贵贱之分还真他妹的苛刻,我给老丈人行礼,老丈人居然都只能站着。而老丈人的亲戚不管辈分高低,都得给我跪着行礼,而我却可以坐着。 这“人人生而平等”的最高境界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在我们国人之中形成共识。 我不知道这样折腾一天晚上还有没有精力洞房啊,我可是一个小孩子,而我的娘子多半不会比我年纪大,这该如何是好呢! ------------ 第一一零章 洞房花烛 不管这些礼节千奇百怪,千变万化,总有一条是改变不了的,那就是最后一道工序,洞房啊。 也就是完成结婚这个仪式的最后一步,夫妻行人伦大礼。 等我疲惫不堪地回到我们的新房,也就是王府里给王妃单独开辟的住所,我的新媳妇羞羞答答地坐在床沿边埋着头。我不知道她此时此刻的感受是什么。是不是跟我一样,感觉特别累,特别想睡觉。 我这个时候当然还没想到脱光衣服上床这件最要紧的事情,而是更想知道我的这个妻子长什么模样。 所以,我像一个逛遍青楼的浪荡公子一样,踩着节点,怀着不怀好意的大笑――我装着喝醉了嘛,走到我的王妃跟前。 这个盖头当然是要做相公的来揭开了。这道工序倒是和平民百姓家一样。而女孩子羞羞答答的给人的感觉也很相似。 我作为信王也改变不了只能在新婚之夜才能见到妻子第一眼的命运。这就是古代许多夫妻的宿命。 用这个时代时髦的话来说,就是“先结婚后恋爱”啊。 可我轻轻揭开盖头以后,我突然怔住了,这个女孩子我也好像在哪里见过! “你……你……你……”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而我的这个妻子,居然闭着眼睛,好像不敢看我一样,她难道是怕她的相公是个丑八怪。 我可是地地道道的大明美男子,高富帅啊。 当然,高还不显得特别的高,我还要长个的嘛! “咦,爱妃,你怎么不睁开眼看看你的夫君!” 我这话一出口,原本还想假装淡定的女孩,一下子就脸红了。她可能也知道,这个时刻是自己这一辈子命运的转折。 我的王妃此时此刻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了我一眼,然后就低下头去,可是好像有一种魔力使得她再次抬起头仔细地看了看我。 “你……我们是不是在哪儿见过?”我的爱妃居然跟我有一样的感觉。 “你也有这样的感觉,我怎么也有这样的感觉呢,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这个,臣妾叫周可!” “周可……那是不是五年前我们见过啊?” “你真的是朱五五?你怎么成了王爷了?”小女孩显然对我还有印象,我可差点就记不起她来了,她的模子虽然孩子啊,但女孩子的变化很大的啊。 “那你还成了王妃了呢?”我这话又一次让本来惊喜的小女孩脸上飞满了红霞。 “王爷!” 看来这个女孩还真就是我上次在京城碰到的那个女孩,可她父亲不是商人吗,商人可是贱籍,怎么能够被选为王妃。 “难怪我看你父亲有些面熟,原来是老熟人!哈哈哈,看来这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作为不读史书的二世祖,我当然不知道历史真实的崇祯皇帝的皇后是谁,所以,我也无从得知是不是因此就改变了历史。 “臣妾以为这一下嫁入王府就再也见不到你了!”我的王妃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爱妃对本王还念念不忘,不会是对本王早就一见倾心了吧!” “臣妾也是命不由己。” 没想到还是老熟人,所以,我的心情大好,而且凭我的印象,这个叫周可的小姑娘还是蛮讨人喜欢的,我对她本来的印象不错。 “爱妃说说你这几年是怎么过来的吧,还有你父亲不是商人吗?” “那年臣妾和父亲一起回了苏州,歇了几处生意,然后回老家管理了几年田庄。臣妾父亲并没有入商籍,家里有一大片庄园,臣妾每天都跟周大哥学学剑,然后学学女红,学学诗画。” “也就是说,爱妃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了?还会武功!”没想到这小姑娘还真能干。 “臣妾不敢妄称精通,学过一点而已。” “那倒也是,能被皇后看重的姑娘可不光只有相貌就够了的。我还一直琢磨,要是皇后给我挑的王妃不让我满意,我该怎么办呢,现在看来,这个顾虑消失了一大半了。” “臣妾也满心欢喜得紧!” 我一拍脑门,“哎哎,光顾着跟你叙旧了,把正事都给忘了!” “王爷还有什么正事?” “咱们俩夫妻的正事啊,行夫妻大礼啊!” 这个周可被我说得眼角都不敢抬起来了,低着头摆弄着服饰。 可我才十五岁不到,周可比我还小点,这么小一个姑娘我该如何下得去手啊。前世我倒无所谓,那个时候我的心理生理都只有十五岁,跟比自己还小的姑娘做这事当然没有顾虑,可这个时候我实际年龄远不止十五了啊,要我如何去对一个未成年少女下毒手。我不是恋童癖啊。 所以,我又有点犹豫了,“臣妾伺候王爷更衣!” 过了许久,见我怔怔的没有后续动作,这小妮子居然主动提出了要求。我也叹气一下,这个时代的女孩早熟的厉害啊,别看她只有十四岁,身体该发育的早就发育了,而且这个时代的女人如果在新婚之夜没有被老公破瓜,那会是一辈子的心理阴影的啊,好像她做妻子的义务没有尽到。 而且,我想,她在家里肯定已经被她母亲教导了一番,该怎么在新婚之夜和相公完成行房之事。 说实话,我的王妃是周可已经超出我的想象了,这就是所谓的缘分吧。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周可比我想象的更讨人喜欢。 看来,我应该抛掉我的那种羞耻心,好好的疼爱这个女孩子才对,她可是我以后一辈子相濡以沫的法定的妻子,从她的话里也看得出来,她其实对我早就已经情根深种了,只是没想到我会是信王而已。当然,九岁时候的她对我是不是爱情就不得而知了。至少现在,我相信她再次见到我的时候,那份浓烈的感情是真挚的。 她以为嫁入皇家就已经跟她心中那个朱五五彻底决裂了,没想到命运之神再次垂怜或者眷顾了她。 我有什么理由要让她在新婚之夜这样一个大喜的日子里留下永久的遗憾。 所以,我点了点头,让她轻轻地为我除去冠服。 而她的指尖所及,就如同一股电流一样击打我的心。 我轻轻地吻上了她的嘴唇…… (每每写到这样的地方总是少不了需要省略号――作者) 跟我的妙儿一样,可爱的周可我的王妃也在自己的身下铺上了一块洁白的手帕,这些可能都是母女之间代代相传的规矩吧。 初夜见红是每个女人最神圣的梦想。 要是没见红,一个女人多半就此留下终生的阴影。 好在,别的我不会,让女人的初夜见红,我还是做得到的。 虽然我的王妃已经发育成熟,但毕竟身子还没有完全定型,比起我的妙儿来说,还是少了点丰韵,身体也显得娇弱了许多。 而她两腿之间居然跟我一样,也只是稀稀拉拉的一点点黑色。 我小心地进入,但明显感受到周可一种痉挛似的疼痛。 “疼吗?”我关心地问。 可能是她母亲教导她在做这事的时候不能发出一点声音,不然就会被认为是yin荡不堪,不是良家女子所为,所以,她闭着眼睛没有理我。看她的脸上却浸出了汗水。 我放慢了速度,甚至想让她坐在我身上,但她羞赧地一动不动,连搬开她的腿都需要我亲自去完成。 这样的状态可不是我喜欢的,当然,第一次嘛,我可以原谅,如果她以后根深蒂固的思想转不过弯来的话,那我们的夫妻生活可就不和谐了。 我希望我能改变她。 在我们共赴极乐的时刻,烛台上的红烛摇曳…… ------------ 第一一一章 就藩之选 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晚,而我的王妃更是睡得沉沉的,昨天的确太累了,各种繁琐的礼节,加上晚上的付出。 我亲亲地吻了吻可儿怀着某种微笑的脸庞,下了床,也没有叫妙儿进来伺候我更衣。她多半还不知道她的主母还是个老熟人呢。 我的动作可能惊醒了可儿,她睁开眼睛,看着我自己手忙脚乱地穿衣服,赶紧坐起来,“臣妾伺候王爷更衣吧!” 我的感觉是这个女孩子太过保守了,在做完这件事以后,她就把落红的手帕收好,然后把该穿的衣服都穿好。 我当然没有这个想法,我依然什么都不穿,搂着可儿就睡了。 “天都大亮了,臣妾睡过头了……”可儿给自己穿好衣服,跳下床,居然一瘸一拐地要给我穿衣服,可我已经穿好了,只剩下梳头了。 我把可儿一把抱过来,放在自己的膝头,并用力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在这个时候我可是一个大丈夫,不是一个十多岁的毛头小伙子。 “王爷,我们还得去给母后请安呢!起来这么晚,”我知道,可儿这是怕太后怪罪。 我抚摸她的头发,“没事,梳洗一下,我们这就过去吧!母亲她能理解的。” 我领着可儿去给母亲请安,从我自己的卧房经过的时候,妙儿正端着一盆水从里面出来,当她看到我,再看到可儿的时候,赶紧过来给我们请安,“奴婢给王爷,王妃请安!” “妙儿姐姐!你看我是谁?” 听了可儿的称呼,妙儿也是大惊,本来她可不敢正眼看王妃,但这话一出口,好奇心也就使得她抬起头看着王妃,“可儿姑娘?不,王妃,奴婢该死,王妃恕罪!” “妙儿姐姐,我真是可儿姑娘呢,你没想到吧!我也没想到我们会以这样的方式再见!” “是,王妃,奴婢也没想到!请王妃不要叫奴婢姐姐,奴婢不敢当。” “好啦,妙儿,我们一起去给母后请安去吧!” “是,王爷!” 妙儿叫另外的丫环把水给端走,跟在我们身后,却看到王妃连走路都有点吃力的双腿,想到自己那日的情景,脸色不由得刷地红了,我转过头正好看到妙儿红晕的脸庞。 “妙儿,你怎么脸红红的?” “没什么,王爷!奴婢替王爷高兴,娶了一个这么好的王妃!” 我看可儿走路有气无力地样子,不管怎样,女孩子的第一次都会对身体有些改变性的影响。 “你没事吧?” “臣妾没事!”可儿想当着丫环的面问这些问题,那还不难为情。 给母亲请安后,我的生活又回归到平淡的等待,等待着皇上什么时候让我离开京城。会给我选个什么地方。 我发现从我在这个世界出生的那一刻起,我的生活就是在等待中度过的,等着自己快些长大,等着神宗死掉,等着光宗死掉,现在一度也在等着熹宗死掉,现在在我记忆中没有的关于崇祯离开京城的事情也快要发生了,而我还是在等待。 我为什么不能自己去争取一把呢。 过了一个月,皇帝召我进宫,我知道该来的事情总是要来的。 “御弟对皇后给你挑的王妃印象如何?”皇帝叫我觐见的目的当然不会只是询问一下我对新晋王妃的感受。 “多谢皇上和皇后对臣弟的抬爱,臣弟喜欢!” “喜欢就好,按祖制,皇子皇弟大婚之后就应该选一个地方就藩,朕念你年幼,本想多留几日在京城,也好便于朕照拂。可朝中大臣上书祖制不可违,朕喜爱五弟尤甚,本应由朝中诸臣商定五弟去处,然后由朕定夺,今日朕就把这个权力交给你。你想去什么地方,朕都满足你的要求!” 我想,我躲不掉了,可是,居然让我自己来选藩国,这也是好事一件啊,当然,皇帝肯定不会以为我会选北京,南京或者凤阳这些地方。我也不会选这些地方。 不过我一直以为是皇上给我安排一个去处,所以,我也一直没有去考虑我应该去什么地方,这皇帝突然跟我说我自己可以选地,这让我一下子却不知道怎么样好了。 见我沉吟不决,皇帝开口问,“五弟可有定计?” “陕西!”我突然觉得我似乎有一个好去处。 “陕西,关中土地虽然肥沃,可陕西这些年接连灾害,五弟为何要选陕西,别的地方,比如山东,江浙,不都很好吗?” “臣弟也不知道为何突发奇想,不过如果皇上依臣弟的意见的话,那就陕西吧,至于哪个城市,西安府,凤翔府,汉中府都行,不知道可不可以。” “可以,朕满足你的要求,待朕告御百官,朕就把你的封国建在陕西州县吧。来人……” 反正现在我跟我哥其实也很少交流了,自从那天之后,我哥可能也意识到不能在自己的弟弟面前丢了自己做皇帝的颜面,自己怎么能当皇帝没个皇帝的样呢。 可我哥就是这样想点事情就只有三天的热乎劲,三天一过,他又恢复他的本性了。 我又从皇帝哪里得到点赏赐,但这比起我心中的雄心可就差远了,我以为我的宿命是当皇上呢,没想到,我居然马上就要面临远离京城的前景了。 我又能怎么样呢,手里一点实权都没有,也实在找不到借口留在京城。 我乖乖地去外地当王爷吧,很多事情就只能静观其变了,我改变不了的就只好去接受了。 其实,我选择去陕西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我知道陕西是李自成和张献忠等人发迹的地方,而且这两年陕西连年灾害,已经出现了民不聊生的迹象了。好几次都有流民叛乱,只是没成气候,很快就被镇压下来了。 而如果我没有了顺利当皇帝的机会,至少我也应该为大明朝做点什么,让自己能够苟延残喘。虽然从现在的迹象看起来,历史已经不再朝着我所知道的那条轨迹发展了,但陕西灾害引发农民军这一点是必然无疑的,即便我哥不死,他也无力改变我大明朝的日暮西山,到时候,我可不想在三十岁的时候没有在北京城的煤山上吊死,却在长安的大雁塔上跳楼。 只要明朝灭亡,就不会有我们皇族的任何机会了。即便当不了皇上,我也想多活几年呢。所以,我的目的很简单,在农民军还没成气候的时候,看能不能从中掣肘,让农民军不至于动摇我大明的根基。虽然我在京城是没有任何权力的王爷,但在我自己的藩国,我总还是有点权力的吧。 至于该不该有军权,那个动乱的时候,我组织个两三万的王国卫队也是可以的。 祖制,王府可以有至多三卫,每卫三多千人。也就是说,我有一万私人武装是合理合法的,我在这个基础上扩展到两万,因为闹流民嘛,皇帝当然不会有意见,然后我在背地里组织一两万,那我这个王国也有至少三万的正规军了。 只是,这些王府的护卫军是隶属于兵部的,怎么能绝对受我掌控,那就要看我的本事了。 到时候,我土地里的那些佃户,王宫里的仆人,再组织一万杂牌也是可以的。只要咱有钱,怕什么。 至于怎么赚钱,那应该不会太困难啊。四个字,开源节流。 以这点军队问鼎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想当年朱棣也不是靠了自己几万部下夺了自己侄儿的权吗。 退以自保,进以勤王,我选择的余地就大多了。 哪像在京城,说的是一千卫队,结果只有几百人,还都不是对我忠心耿耿的人。 也就是说,出京对我而言也并不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事情,总还是可以利用的东西比较多一点。 想到这些,我也就没有那么悲观了,当然,前途并不是光明一片,中间还有许多事情会牵扯到事情的功败垂成。 ------------ 第一一二章 改封商王 我以为我马上就要离开京城了,所以,从皇宫里一出来,我就叫下人收拾行装,准备挥泪别京城。 我以为事情会很简单,事实上事情并不是这么简单的。 至少我得给我哥一点时间给我在地方上修一座王邸,那哪能是拔地而起的呢,至少得花上几个月。所以,我期望着这几个月又会有所变数。 反正不花任何精力就当上皇帝才是利益最大化的表现。如果我离开了京城,鬼才知道我还有没有机会,即便有机会,我又会付出什么样的努力。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二世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是我本性。皇位无缘无故落在我头上才是我希望的。 你让我打得头破血流的去争取那个九五之尊,我还真的不习惯的啊。 既然一个王位都是别人靠打破头奋斗来的(请参见《回明》——作者的确比较推崇这本书),而我这王位与生俱来,我还有什么好去争取的呢。 既然是让我自己选的地方,那这个地方肯定就没有现成的王宫给我居住,得现兴土木,那这个时间段,我又只能选择等待了。 变数就这样来了。 皇上下旨要重新给我封个王位。 改封王位的事情,我好像记得大明朝似乎没有过,不过我哥要是心血来潮,这些不会影响到朝中大臣利益的事情,他们当然也不会以祖制来反对。 在他们的眼里,王爷算个屁,没有任何实权,只能在自己的王宫里称王,出了他那几亩地,谁都可以不鸟他。 当然,京城这些手握实权的显贵当然会认为我不值一提,但在地方上,在我的王国周边,那我代表的可是皇上。 三月,彻底颠覆我既有知识的事件终于来了,皇帝居然要重新给我封一个王位。这封王真的视为儿戏了。 在奉天殿,当首辅顾秉谦宣制“改封皇弟信王由检为商王,并赐名由桂”的时候,我知道我所知道的关于我未来的历史已经不那么重要了,也就是说,失去了指导意义,变得只剩下象征性的参考价值了。 我已经失去了躺在王位上等皇位的机会了。 连我的名字都给我改了,这让我情何以堪呢。这真是我没有想到的,我哥是出于什么心思要把我名字都给改了呢。 “商王由桂!我的名字改成了由桂,那以后还有崇祯皇帝朱由检这个名字吗?”从现在起,我所知道的历史都已经不管用了吗?我哥会在天启七年死掉吗,李自成会在崇祯十七年打进北京城吗? 我恍恍惚惚地不知所以然的理解着这个对我而言太过意外的皇命,但是皇命难违啊。 这历史改的面目全非了都。我一时半会儿接受不了啊。 “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我只得匍匐在天子的脚下,拜领了这个皇帝单方面的决定。 从此以后,我叫朱由桂了!我不再是朱由检了?我不再是信王了!而是商王了。我在等着我哥继续宣布给我封地在什么地方。 他们在背后搞什么阴谋我真的一点都不知道,我渐渐的远离了权力中心,并且一直都没有抓住过任何权力的末端,身份的尊贵并不能给我带来任何朝廷中的殊荣,每年我所能得到的仅仅是那一万石的粮食加上我哥时不时的一些赏赐,然后我就乖乖的成天吃了睡,睡了吃,跟其他所有的王爷一样,比赛生儿子。 这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封商王由桂西安府商州,着户部拨银三万两建商王府邸,赐三护卫!” 算起来,我也得到了王爷所能得到的一切了,西安府商州,我不知道这个地方如何,但不管如何,那以后是我的一亩三分地了。 “谢皇上!” 就这样,我又一次完成了从信王到商王的转变。 崇祯,我的一个更重要的身份会不会就此沦为泡影。 难道我的一生就将要禁锢在商州那一片荒凉的土地上!看来,信历史还不如没历史,不管历史如何演进,自己的脚步还得自己一步一步来走。 不管信王也好,商王也好,我依然还是我,我并没有因此而失去某些东西,至于我的皇位,那只是我凭后世的记忆而来,谁又能保证我以后百分之百就不会当皇帝呢。 路要一步一步走,饭要一口一口吃。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并不全是贬义,至少,我当一天商王就只能对皇位有那么一点点觊觎之心而已,走一步看一步也是在积累,在积累中爆发还是在积累中消沉,看的不是结局,而是为了那个我所希望出现的结局所付出的努力。 原本我以为皇位会不费吹灰之力就落在我头上,既然现在事情出现了转变,我就只能倚着这样的转变去调整自己,然后让自己离那个闪着照耀万年光芒的龙椅更近一点,再近一点。外力使我偏离,我就用内力让自己靠近。 只要有一线机会,就不应该全盘否定! 也就是说,我的血雨腥风的一生已经不是从崇祯元年开始的了,而必须从天启五年开始,比历史上的我提前了两年,这两年我能改变就当尽量去改变,不能改变的,留给我的时间也还有很多。 不过,我以为我哥会把我封在西安,毕竟整个陕西的民政军的中心都在西安府所在地长安县,而不是在那个相对偏远的商州。 不过,也怪我对我朝的发家史不明了,我朝太祖已经把自己的儿子秦王朱樉封在了西安府,一个地方当然不能有两个封国,名义上我们有各自的封国,所谓国当然得有一个相对的地理范围。 当然,有明一代,所谓的封国,藩国都是虚指,我们这些王爷,国王,在自己的封国里没有任何军事,民政权力,能指挥得动的就自己府邸里那点奴仆和护卫。而且理论上,这些护卫还不受王府辖制,当然,实际上,这些护卫是王府的亲军,当然得对王爷表示忠心,不然何以维护王爷的安全。 所谓王府建衙,开府,不过是大一点的管家而已。 能把一个家叫府的当然是指能开府办公的地位了,当然,我在北京的时候属于临时羁留,就没有必要开府了,不过等我到了商州,开府是必然的事情。 可王府那点大,除了吃喝拉撒,还能有什么破事呢!当然,处置王府内的事情其实也蛮多的,什么下人犯罪啊,许多不涉及地方上的事务当然都得由王府的一应官衙来处理了。 别的我都无所谓,我就是有些懊恼,这唾手可得的皇位离自己渐行渐远自己居然毫无办法。这也就应了那句话,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如果我穿越过来改变了崇祯皇帝的历史命运,那当一个什么都不管的王爷也是不错的命运啊。 历史的重担自然有人去担当,当然,如果时事需要造就我这样一个英雄,我还是不会拒绝的。 既然由后世穿越过来,不可能让我当了一回看客就完结了吧。 总还是要做点什么才符合我穿越过来人的身份。 既然我连我自己的宿命都已经不可企及,我当然也不再相信,这是一个乱世,还是一个明末的乱世。 而那些注定要在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的人物还会是那样注定了的吗? 作为唯物主义者,我认为既然已经有了变数,那随着这些变数而发生变化的当不仅仅只是我这个该当皇帝而没有当成的人。 ------------ 第一一三章 羁绊京城 既然注定了要走,这个时候还让我留在京城就变得让我心神不宁了。我真想早点走了算了,管它桑田与沧海。我只需要立马终南山了。在我印象里,商州当然靠着终南山。 由于在京城的时间不多,我每天所能做的事情又非常有限,所以,我的足迹就只能遍布京城的饭庄酒楼,赌坊。 好在,青楼我还不打算去,家里有两个恩爱的妃子,我哪还有兴趣去理会那些庸脂俗粉。 虽然我对妓女持公正看待的态度,但要我后世堂堂市委书记的公子去召妓,那让东海市的女人们情何以堪呢。同理,这个世界堂堂信王――这个时候应该是商王,要多少女人没有,何必去青楼狎妓呢。 再说,我现在年纪还太小,身体正处于发育阶段,对这方面的需求并不是很旺盛,家里有两个就够我折腾的了。 除了这些,你要让我学什么诗书那是不现实的。我们二世祖的标签就是不学无术,要是我们都成了社会精英,那二世祖的名号又该落到谁的头上去呢。 要是连我们这帮人都不做二世祖了,那祖国实现四个现代不指日可待了吗!当然,自我批评之余,我还是应该自我肯定一下,虽然我们没有拉动生产力向前,至少我们也没有扯祖国的后腿啊。 我们只是躺在人民的功劳簿上分了一杯羹而已。 我哥给我银子,我拿出来随便花,既促进了商品交易市场的繁荣,增加了国民生产总值,又增加了国库的税收,钱还是又回到了我哥的手里。 钱这个东西是用来消费的,而不是用来积累的,钱放在哪里就什么都不是,只有流通了才能发挥它本来该有的作用。 所以,我花天酒地。 作为一个不可能有任何正事做的王爷,也只有胡乱花钱才能造成我们依然存在着的既有印象。 如果让别人认为我们游手好闲,一点点消耗着国家的活力,那不是我的本意。我是想为这个国家做点贡献来着,可是我哥不让啊! 如果你能说服我哥,让我做哪怕一个小小的县令,我必定也会有造福一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还有自信心。 而不会像现在这样行尸走肉似的活着。 作为一个热血青年,我多希望我存在的价值是燃烧自己照亮别人,哪怕是做大海上孤独的灯塔,也好过被别人认为就算是呼吸一点大明的空气都不是应当的。 我大明朝小冰河时期的干旱少雨就是因为我这个王爷多呼出了那么一点的二氧化碳,提高了大气层吸收太阳光能的能力,造成了温室效应。 可罪真的不在我。 有困难找魏忠贤吧,这个世界已经是他的了。 在我毫无节制的玩乐的时候,杨涟,左光斗,魏大忠他们已经被魏忠贤给整垮了,整个朝廷快要成为一言堂了,东林党和阉党的斗争眼看着就要以魏忠贤的全面胜利告一段落了。 后金军都占领了旅顺了,我大明在辽东可就真的只剩下锦宁一线几个据点了。那是不是就表示着,我大明将彻底的丢掉整个东北。 对我大明上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来说,丢掉个把旅顺算什么,丢掉整个山海关以外又算什么,我大明依然是整个天下的中心,依然是万邦来朝的天朝上邦。 当然,对于教导这个时候的人认识到维护每一寸国土的主权来说,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 整个大明王朝要确实丈量出土地的面积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因为根本就不存在划得清晰明了的界河,界碑这样的地方。 在任何一个国家当中,土地是最大的财富,而整个国家的所有都依附在土地之上,而我大明多的就是土地。 想我后世,也是这区区之地,却养活了十五亿人,而我大明朝有多少呢,算上皇族,算上流民,也不过七千万,二十分之一,所以,我大明还有足够的能力发展生产,增加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所以,我哥给我的或者我们皇族存在的一个唯一的理由就是生孩子,越多越好。可事实上,我们所有的后代对这个社会的贡献率为零啊。 我多想为天启皇帝站一班岗。 说实话,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的心是永远向着天上地下唯一的红太阳,天启皇帝的。 我在京城是出了名的二世祖,飞扬跋扈的王爷,到了这个阶段,信王都变成了商王的阶段,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未来在哪里,出路在哪里。我只有借着高调的生活来掩饰我内心的慌张。 这样的话,我就成了一个哲学家,可是,对哲学而言,我就知道一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 也就是说,我作为商王的存在是合理的,我成天游手好闲也是合理的,我成天混吃等死也是合理的。 如果这个时候上天一个惊雷打下来,我想他一定会在黑暗的那点亮光里看到这样几个字:我不服。 是的,不管爆发或者灭亡,我肯定不想就这样过我的一生。无论我走到哪里,都会有我的怒火在燃烧。 不管我哥会不会死,不管李自成会不会打进北京,我的终点都不可能是那个摇摇欲坠的王朝的宿命。 即使,我的前瞻性没有了多大实际作用,但用来做一面镜子还是合适的。而且,我比这个时代的人多的并不只是那点点历史发展规律的知识,我还多更多的人文,社科知识。 总之,历史那点屁事是最会骗人的,这个世界的历史真实,跟我所知道的历史真实起了模糊的对应也是好事一件,至少让我不会盲目地认为,天会助我。 在滞留京城的这些日子,我算是搞清楚了,我以后前进的方向,不自由,毋宁死。 当然,我这个时候所说的自由跟后世倡导的自由有一些本质的区别。我所说的自由是没有任何约束的自由,作为一个国家最高而且是唯一领导人的自由,那就是当皇帝。 我会为此不择手段的,我相信我会。 我对我哥一度谦逊忍让,那是因为我一直以为他会在天启七年挂掉,然后我不用任何努力就能当皇上,这样,我即当了好人,又立了牌坊。但现在的事实在渐渐背离我的预计,所以,我现在开始后悔起来,为什么没有在泰昌元年之前就让我哥哥挂掉。或者用一个小孩子的心机夺取第一顺位继承人的位置,我相信,我哥至少不是穿越过来的,他是小孩的时候必定就只是一个小孩,那个时候对付他就容易得多了。而现在,我要对付他第一要做的就是隐忍。而且唯一能做的也就是隐忍。 忍到他丢掉对我的戒心,忍到我有一定的实力和足够的预期跟我哥一争长短。 虽然王爷什么都不是,但好歹整个明朝除了朱棣之外,还有一些人也给我提供了一些蓝本,虽然都是一些前车之鉴,比如朱棣的小儿子,比如那个盘桓在江西的宁王,他们都有过要取天下而代之的意志,只是天不遂他们愿而已。 如果最后的实际情况是天也不遂我愿,我也无怨无悔了。 这至少证明,作为一个二世祖,我也抗争过,我也是有理想,有文化,没素质,没纪律的青年。 所以,我每天在京城瞎混的时候,却是在等待着那最后启程的日子的到来。 ------------ 第一一四章 偶见魏钊 我无所事事,所以,我的足迹遍布京城,要么我在酒楼,要么还在去酒楼的路上。 我去酒楼不是图一醉,而是我根本没地去可去了。 后世的北京城所有的景点都依附在我已经住腻了的那座紫禁城周边,要是没有我大明朝移师北京,我猜想后世的北京城绝对不会是我们祖国的首都,而且根本不会有任何文化气息。 那地方在我看来不过北方极寒的不毛之地而已。 古人常说,燕赵多侠士,但由于北京地理上靠近游牧民族,其文化上必然受到两种截然不同的文明的冲击。至于,你能看到的,将会是一片虚无。 我像往常一样,坐在太白酒楼的酒桌边,身边有妙儿和曦辰伺候着,周可是我的正妃,不太好出来抛头露面,妙儿和曦辰理论上还算是丫环。 窗外是一条永定河的分支,跟运河也有一定的联系,河床不宽,但时有舟船通过。 桌面上放着两盘精致的小菜,我却没有心思下箸,我从来都不是一个悲观者,但我现在感觉总是有些伤感,在这里生活了十多年,却要去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了,单单就是生活上的问题我就要面临很多改变。 这个时候的陕西也是吃羊肉泡馍的时代吗? 我说过,我知道一些有关这个时代的历史重大事件,但具体发生在哪一个时间段就不是我能了解的了,我在后世一无是处,在这个时代同样也变不成先知。 我在京城家喻户晓,但并不表示我走到哪里就能被人给认出来,只要我低调一点的话,京城像我一样的公子哥多的去了。 我有了一个高手保护,当然就用不着带一大堆爪牙上街了,曹称的武功,说实话,不是曦辰的对手。 再说,现在京师还算太平,谁也不会跟一个无权无势的破落王爷过不去的。 所以,从楼梯口上来三个人就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当然我也没有刻意去注意他们。 我们中国人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吃饭的时候决定某些重大事件,这个传统从古至今,以至于到后世。 而酒楼鱼龙混杂,应该遍布了各种势力的眼线,我不知道这三个人是什么身份,而他们就选在我隔壁一张桌子上坐了下来,并点了些精致的菜肴,但三个人并没有侃侃而谈,神情还算是肃穆。 我只是扫了一眼这三个人,对他们没有既有的印象,也就是说,我不认识他们。 当然,他们是否会对我不利就不是我能猜测的了。我一个王爷,没招谁,没惹谁,难道走到街上还怕被绑架或者被暗杀吗? 但他们为什么要在此时此地出现呢?难道仅仅是为了来吃饭的吗。 我并没有故意要去店家给一间雅间,做惯了人上人,你就会发现,体验平凡的生活也是一种臆想。 二楼客人很多,声音也很吵杂,虽然比不上菜市场。不过,对菜市场人声鼎沸也是凭既有印象,我怎么可能会去过菜市场呢。 也没有人注意到这三个人的存在。 凭我的观察,我一直以为他们的确是来吃饭的,直到第四个人的出现。 第四个人从楼梯口上来,象征性地扫视了一下整个楼层,当发现那三个人的时候,心神稍定地走过来,但他刚迈出第一步的时候就看到了我。他的脸色就起了变化,当然是因为我的意外出现。 这个人我认得啊。 魏钊啊,他虽然在我王府里很听我的话,但后来我无意中听到他和魏忠贤的关系后,对他就产生了很大的意见,跟我哥找了个借口撤换了这个魏钊,不知道这个做法是不是导致魏忠贤对我有意见的一个原因。 其实,皇帝给我的锦衣卫当然并不是锦衣卫指挥使的锦衣卫,而仅仅只是我的仪仗队而已,只不过比皇帝的仪仗队差了一个等级,穿的也是锦衣,当然,跟皇帝仪仗队的锦衣还在细微处有些区别。但这不是我关心的。 而魏钊的真实身份的确是锦衣卫那个臭名昭著的特务机构的一个千户,只是奉魏忠贤的令安插在我身边监视我的。不过,即便我用点手段调走了他,新来的或者原本里面的人还有多少魏忠贤的暗哨,我就真不得而知了。 反正,我没办法全然信任他们。 这魏钊一见我也在这儿,不知道什么缘故就停住了脚步。好像我知道他要做什么一样。 这人做锦衣卫看来还真的不合格,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才是一个合格的特务最基本的素质。 居然一看到我就连走路都不会了,这样的人无所谓忠诚了,要他变节当是易如反掌的事情。可是我对他没兴趣,而对他为什么见到我就踌躇不前表示出了兴趣。难道他们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而不是纯粹是为了吃饭。 “魏大哥,我们在这儿呢,赶快过来喝两杯!今天特地叫了几个你最喜欢吃的菜。” “难道他们真的是来吃饭的!”我心里想,虽然我赶走了魏钊,但他没有理由怕我啊,魏忠贤现在如日中天,马上就要九千岁了,他至少也得有个千儿八百岁吧。 魏钊见到我当然不能装作不认识我,只得走到我跟前给我行跪拜礼,搞得那三个人咋呼呼的。 “卑职见过商王殿下!” “商王!”那几个人的表情一致的惊讶,可能没想到其貌不扬的一个小屁孩坐在这里吃饭,居然就是当今皇上的弟弟。 “平身吧,魏大人近来可好!” “谢殿下,卑职还好!”我知道这魏钊肯定也不情愿成天看着我,在我身边当暗探又没什么油水可捞,哪像一个真正的锦衣卫千户啊。所以,我赶他走说不定正中他的下怀。在平头百姓面前耀武扬威实在有趣多了。 “你去做你的事吧!” “卑职是来吃饭的!”魏钊站起来垂首道。 “那就去吃你的饭!”我很不想理他了,我也不知道他们所为何来,肯定不是来吃饭的这一点我能肯定,但他们会密谋什么呢,虽然我知道肯定跟我无关,但我成天无所事事,打探一下别人的隐私我也有一定的兴趣。 知道我在这里,这些人肯定不可能再做什么细致的交谈了,肯定就会把这顿酒席当成了纯粹的酒席。 其他三个人有些惊慌地看着我们这边,我心想,活腻了吧,居然见了本王不过来给本王行礼。 “草民见过商王殿下!”三个人自称草民,那肯定不是朝廷里的官员或者官员的子弟了,那他们是谁,到底跟魏钊有什么瓜葛。 “殿下,他们几个是卑职的朋友,没有朝廷官职!相约到太白楼喝酒,卑职晚来了一步,叨扰到殿下的清静了,还请殿下恕罪!” “饭人人都得吃,何罪之有!” 不知道我在场或者不认识我也就算了,既然知道我是商王殿下了,他们当然不敢当着我的面坐在桌子边上吃饭,几个人站起来,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不可弄得人尽皆知,你们另外找一桌吃饭吧!” “卑职遵命!” 几个人到对面进了一间雅间,离开了我的视线。他们现在知道我在这里,不知道还会不会谈他们刚开始想谈的事情,虽然与我无关,但我其实挺好奇的。没遇上也就算了,可现在既然让我遇上了,我总该知道他们在图谋什么吧。 可我怎么去打听呢。 ------------ 第一一五章 瞎摸打听 我想他们几个肯定得等到我走了之后才会出来,而且这次肯定不会再讨论任何正题了。所以,我吃了饭就下了楼,在不远的一个店铺里面买了几身衣服,然后把我们三稍微伪装了一下,不刻意来看的话不会有人知道我们是谁。 我准备来个跟踪。 按我的分析,私下的交易应该只有两人参与才能保证隐密性,知道的人越多,暴露的危险越大,所以,那三个人之中必定只有一个是和魏钊有交易的人,其他两个要么是中间人,要么就是过路的。 因为我的出现,打乱了他们的计划,所以,他们这会儿肯定不会就此达成交易,那么他们一行出来的时候,会是各自散开还是和魏钊有交易的人会选择跟魏钊一起另外选择一处他们认为比较隐秘的地方呢。 我不得而知,只有看情况再说了。 “曦辰,你说,我们呆会应该怎么个跟踪法!他们有四个人,而我们才三个呢,而且,我也不放心让你们独自去追踪,特别是妙儿!”说实话,分析应变的能力我虽然具有,但我不认为魏钊会傻到不知道我会对他们的事情感兴趣。 “王爷,那个魏钊是魏忠贤的人,跟着他肯定没什么意义,如果他们交易完成,他肯定是回去给他的主子禀报的,而其他的三个人就不好说了,关键是我们对他们一无所知。” 我认为曦辰说的对,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等待,看着他们四个人是个什么情况再做决定。 我们找了一棵比较大的柳树躲在后面,观察着酒楼的大门进进出出的人。 盯梢这事我还真没做过,以往那都是吩咐那些小弟去做,我这个当大哥的当然不会亲自去盯梢。 我对盯梢没兴趣,我只是对他们的交易有兴趣,或者说,我只是对他们交易的标的感兴趣。 当然,这类交易当然不过一些权钱交易,或者以生命为标的进行买卖。 锦衣卫的人是出了名的喝了你的血还要吃你的肉。当然,这个时候东厂,锦衣卫,司礼监,甚至整个朝堂都被阉党把持着,买官卖官轮不到魏钊这个小人物,那多半就是一些买卖在他们锦衣卫诏狱里面的人的命或者其他了。 也就是说,多半的可能性是那三人或者其中一人想用钱买在诏狱里的某个人的命,要么上让他死,要么是让他活。 反正就一句话吧,有钱能使鬼推磨。 终于几个人大摇大摆地出来了。可能是出来看到商王殿下已经走了,魏钊那颗心也就放肆起来了。锦衣卫千户的架子那是十足的表现了出来,另外三个倒显得点头哈腰。没办法,求别人办事当然也看人家的脸色。 几个人朝街头打量了一下,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也就准备各回各家了。魏钊居然一个人走了,这让我的想法落了空。 总之,没有什么事情是必然的吧。 另外三个人从东走,魏钊朝西走。我当然没有必要去跟着魏钊。话说回来,我跟谁都没有必要。他们密谋什么或者有什么交易,管我屁事。我是不是吃饱了没事干是什么呢。 话说回来,我在京城根本没有自己的势力,而且什么也做不了,这些事情就算我想去操心也轮不到我啊,或者力不从心啊。 风风光光的王爷,原来这么窝囊。有时候我想,嫩点的豆腐能装死人不。堂堂一个穿越过来的生命,居然十多年来什么正事都没干过,说出去也都让别人笑话。 而当我下定决心想要做点什么,劝谏一下皇上,换来的却是连自己名字都给改了的结局。你说我还能做什么。 王爷不得干政啊!这条祖训最他妹的不是东西了。人家唐朝宋朝的王爷一个个活得多滋润,那个李世民有个弟弟叫什么李道全还是什么的(参见《隋唐英雄传》),包拯时期的宋朝有个叫八贤王的(请参见《三侠五义》),人家的身份都是王爷都是皇上的弟弟,可人家在京城那也是实权人物。 更别说赵匡胤的弟弟赵光义了,没当皇帝之前那可是开封府尹,跟包拯一样大的官。而我这个大明王朝的皇上的弟弟,就什么都干不了,成天只能在京城的大街上瞎溜达。 “王爷,我们是跟谁呢?”妙儿见我一副入定的样子,不知道在想什么,眼看着这些人都要离开视线了,急忙问我。 “跟着那三人吧!曦辰,你去快一点,从他们身边经过,听听他们有没有做什么交谈!”我想反正都这份上了,即便跟不出个名堂来,总还是要去跟踪一下,才显得我不是一个吃饱了没事干的人心血来潮。 “奴婢遵命!” 曦辰快走两步,跟了上去,我和妙儿也紧跟着,不让那三人离开视线。反正在这人流量比较大的大街上,跟踪起来比较的容易,而且我发现这几个人一点反追踪的观念都没有,一路摇摇晃晃,旁若无事的往前走着,根本不会注意到后面还有人在跟踪他们。 当然,他们可能以为别人没有理由要跟踪他们吧。 过了一会儿,从他们身边经过的曦辰装着在小摊边上买了一盒胭脂落在了后面,我当然也当着去买胭脂。 有本王爷在,总不能让她们几个女孩子连买胭脂都要自己掏钱吧。 为了一视同仁,我给府里几个女孩都买了一盒,当然,这就不能体现出我王妃周可的特殊性,不过,我想她会理解的吧。 “王爷,奴婢刚才经过,他们口中似乎在说什么八万两,不知道他们能不能筹集这么多钱。” 难道他们居然跟我猜测的不一样,在我眼皮底下达成了交易,标的是八万两白银。八万两可不是随便哪户人家就能拿得出来的数字。 那必定是经营多年的朝中的位高权重的世家或者京城的巨贾。 像我这个王爷,刚当王爷没两年,要让我拿出八万两,把王府所有的人和物件都卖了也还不够。 我的岁入是一万石禄米,折算成白银也不过几万之数。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勤俭持家的人,也就是说,我前生今世对钱都没什么概念,想到什么就用什么,也没人管制我,也就是说,一年下来,钱也省不下多少。 那些当王爷当久了的人,家里肯定不止朝廷给的岁入那点钱,甚至这点钱只是小头,多的都是靠家里的产业,我现在的产业小的可怜。 总之一句话,让我立马拿出八万两我是办不到的了。虽然我总是不太关心府里到底还有多少钱,但很明显,不会很多。 京城里面家财万贯的人家可不是随处都有的。再说,一万贯算什么呢,八万两就得八万贯。 什么东西值得用八万两去交换? 肯定不是让锦衣卫结果某人的性命,如果他想要杀的人能值八万两,我想锦衣卫里的人肯定会让那边的人出更高的保买命的。 那么就有这种可能了,他们想要用八万两去保住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的人的命,什么人对他们这么重要呢,当然是家长,也就是父祖辈。 能进锦衣卫诏狱的当然得有点条件才行,阿猫阿狗随便在街上处决了都没人问。 那么,他们要保命的人肯定是朝廷的要员。 可我不闻窗外事,根本不知道朝廷里的动向,也不知道锦衣卫里面都关着谁,当然,一些小道消息我还是知道的,但我却很难和人本身对上号。 现在的锦衣卫大牢里可关着一些朝廷重臣。试想现在正是阉党和东林党斗争白热化的阶段,锦衣卫诏狱里当然也会人满为患。 让一部分人出钱买命,也是一笔丰厚的收入,再说,现在锦衣卫和东厂都由魏忠贤控制着,想让谁生想让谁死,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如果龌蹉一点,得了银子还不放人,也没人能奈何。 也就是说,一个即将正法的大臣,在他们眼里值八万两白银。 这简直比我这个王爷每年白得一万石粮食还容易。我承认我是不劳而获的剥削阶级,但没想到的是,魏忠贤这些人吃骨头连渣子都不吐。 到了这个份上,我还能去关心是谁在监狱里等着家人凑钱去救命呢。 了解到事情的大致可能性之后,我就对这件事失去了兴趣。并且那八万两的标的远远超过了我的心理预期,让我有种耻辱感,堂堂王爷,居然听到八万两银子的数目就给吓着了。 不过,我要是被下到锦衣卫大狱里,魏忠贤让我的家人拿八万两去赎人,我母亲该怎么办呢,我哥这个时候算不算我的家人呢。 肯定是不算的了。 没有皇上的授意,他魏忠贤敢把我抓紧大牢里去吗。他如果真想办我肯定得奏请皇上,得到皇命才敢这样做。 我现在只能想,他们口中的“他们”指的何人,这倒霉蛋会是谁呢?家里能不能拿出这么多钱出来呢。 这几个鸟人一路走了一下午,天色将暗下来,一直都没走回家,他家有多远呢,最后居然三个人一同走进了一家妓院! 看来,这三个人都不是苦主,如果是苦主,家人有人在大牢里,要家里拿银子救命,他们还会有闲心去逛窑子,那可真的就是岂有此理了。 跟了半天,没跟出个所以然出来,我本来想上去抓住其中一个问个明白,但我似乎不应该对这件事情表现得这么关心。 反正每天都有臣子因为得罪了魏忠贤和他的阉党而被投进锦衣卫诏狱,而且站着进去的很少能站着出来。 由他去吧,我想,我不能再在这里等着那几个人玩完了出来吧。 不管怎样,我都没有要去妓院逛逛的想法。 所以,我放弃了要弄个水落石出的打算,回家去抱着美人入眠才是惬意的事情。 本来这些都是私下隐秘的事情,我不知道也算是正常。不该知道的不知道,低调才是王道。 ------------ 第一一六章 不如离去 天启五年的夏秋之际,在东林党最后的哀歌之时,我也踏上了我的征途。在我滞留京城这段时间,朝廷来了一次大清洗,杨涟,左光斗等东林党的骨干在锦衣卫的牢房里结束了他们自认为很辉煌的一生,为了权力,斗争不止的一生。 但却难以听到老百姓对他们正义的歌颂和对他们死去的惋惜。所有大明朝的老百姓的态度是听之任之。当然,这是由于消息闭塞之故,居江湖之远,但没有几个人会忧其君的,他们只会关心自己明天还能不能有食物果腹,还会不会有地主老财不问青红皂白就欺负到头上。 至于他们是为民请命还是为利益集团代言,就不是我能妄下评论的了,历史会给出公正的回答,虽然我不知道历史会是怎样的。 人们常说,一朝天子一朝臣,但老百姓还是那些老百姓。 在天下的东林书院纷纷倒塌的那些日子,我虽谈不上快乐,但也根本不会悲伤,那些杀的杀,流的流,放的放,徒的徒,贬的贬,罢官的罢官的东林党。统统跟我无关,他们走了,自有后来者,要么抱紧魏忠贤的大腿,要么选择和魏忠贤做斗争,然后重复他们前辈的光荣荆棘路。 除了在我哥那里的一次惊鸿一瞥,我一直都回归到了我小孩无知的本性上面,不管世事多么变幻无常,我还是一个不痛也不快乐的王爷。 不管那些朝堂大事多么的惊天动地,对我而言都比不了我得离开京城所能带给我的触感。 事实上,不管东林党的人死了多少,或者还会死多少,或者还会不会死灰复燃,大明王朝这架马车终究还是在徐徐向前的,因为拉着这辆车的不是这些死掉的或者即将要死掉的所谓的士大夫,而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他们口中所谓的“草民”们。 因为我已经认为我所知道的那些历史跟现在正在发生着的即将成为历史的历史不符合了,所以,我也不会知道这架已经被蛀烂了车栌的马车还能颠簸多久。 可事实上,没有我参与的这些人和事似乎并没有发生什么变化,也就是说,现在的这个天启五年和历史上的那个天启五年还是有一致性的,至少东林党的惨败是我所知道的。 也就是说,我改变的只是我自己,而不包括这个蛀满了蚁穴的马车。至于他们惨败的经过跟历史上的那次会不会有所不同,那就不是我能知道的了。后世我可不是一个明史研究专家,能知道东林党会惨败就已经很让我满足了。 至少,他们谁胜利,谁失败,我都不会分到一杯羹,也不会有一点损失。 总之,我的王位跟他们的斗争无关,也不会成为他们斗争的牺牲品。 当然,我被赶出京城也许能跟他们的权力斗争扯上一点关系。但这也只是我主观上这么认为,毕竟有一套祖制在那里放着,王爷大婚之后就必须离开京城,所以,我哥当然不会说是在赶我走。 而是我必须得走了。 我没有理由留下来。 虽然我知道的历史上的事实是天启七年我哥会死掉,而且他会没有子嗣继承他的皇位,而我就这样当了皇帝。但我并不知道那个历史上的天启五年的时候我哥是不是也没有儿子。但是现在的情况是,我哥有一个儿子,虽然这个儿子看起来健康状况有些令人担忧,但毕竟还活着。哪怕像我们父亲一样,继承皇位一个月后就死了,他也是有谥号,有年号,有庙号的皇帝。 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我哥当然想不到自己会后继无人,如果他知道自己最终会没有儿子的话,他肯定也会把我留在身边,至少为着皇权不至于旁落的想法,也应该由自己最近这一脉的人来继承大统。 当然,我不知道我哥会不会有,“他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这样的想法。 如果他有这样的想法,别说赶我出京,就是砍了我的脑袋,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作为帝王,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是其主要特征。 我就这样要走了,跟历史上我记忆深刻的真实的崇祯皇帝彻底决裂了,整个王府的人都各怀心情,我佯装着兴奋的笑脸,指挥着大家伙收拾起该收拾的东西。我哥一次性赏赐了我十万两,比起神宗皇帝给他儿子福王也就是我们的叔父的赏银来说,这点钱太少了。当然,这还因为神宗皇帝是出了名的贪婪,内帑多得不计其数,我哥就没他那么富裕了。 不过,我也比较能够满足,他不给我我还不是得乖乖的走掉,不带一丝怀念。 站在我的角度来看,我哥已经仁至义尽了。当然,在京的大臣也认为我这个时候是到了离开京城的时候了,毕竟做为王爷留在京城违反祖制,也是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我哥给我三护卫,将近一万人,如果我留在京城,少说也要有个三四千的护卫军,这点部队在京城的城墙里面还是能干点事情的。如果一点护卫都不给我好像也说不过去。 所以,对我,对我哥,对朝廷来说,我的离去都是一件有利的事情。 我知道我的宿命既然已经改写,我就只能坦然接受了,至于躲在京城里等到我哥死掉的那一天,看来已经成了昨日黄花,只能存在于记忆之中了。 我的事实充分地印证了,天上真的不会掉馅儿饼这样的事实。 我生命的起点不会从崇祯元年开始了,而得从天启五年开始。如果我蓦然回首,我发现,原来我已经蹉跎了十四年岁月。 我大明的子民在一步步走向深渊,而我这个上天降下的救星居然一直的想法是应着历史轨迹而动,居然不想要去救民于水火。 既然我一出生就拥有了成年人的思维,为什么我不在那个时候试图去改变。利用我是儿童,所有人都会以为我什么都不懂这一点,让神宗,光宗,熹宗,都提前结束他们的轮回和历史使命。那么,我,史上最年轻的皇帝就会诞生。 出生不到一年,刚学会走路的我就经历了几场血腥的屠杀,先是干掉神宗,让我爹继位,然后是干掉熹宗,让我获得第一顺位继承权,然后再干掉我爹,或者我爹自己死掉。 可那个时候的我,连走路都不会,这些事情我能做得了吗,在没有帮手的情况下。 如果我有帮手,如何让帮手相信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就知道了弑兄夺父。 所以,那个时候,我隐忍了下来,没想到,我自己什么都没做,依然改变了历史。那个众里寻他的大明朝,还会有崇祯这个年号吗。 如果不是想着我会轻松继承我哥的皇位这个想法的话,出京其实是对我而言最好的选择。可见,有时候先入为主的想法真的会害死人的。 既然我已经穿越了过来,不可能都变成了可能,那可能的会不会变成不可能呢,不能对自己有利的就希望他符合历史,而对自己不利的就当他历史中没这件事。 这是不是就叫做“掩耳盗铃”呢。 幸好,我这个思想转变终究还是完成了,虽然花了我十四年时间,毕竟我想通了这个难题。 那么,我的眼界就变得像大海一样宽广了。 没有了崇祯这个年号,至少要让世界上有许多关于商王朱由桂的故事流传到后世。 不管这样的故事是流芳百世,还是遗臭万年。 我身之后,这些故事当由后人评说。 ------------ 第一一七章 放虎归山 天启五年八月六日,这是一个钦天监和宗人府及一切相关部门挑选的黄道吉日。这一天的早晨,几十辆马车从北京城的商王府里缓缓驶出。怀着对新生活的向往和对旧日岁月的依恋,我,以及王府里大大小小的家眷们,以及一些我用得比较顺手的奴役们,还有我那号称一千,实际只有五百的禁卫军和仪仗队,踏上了西去的官道。 这个时候,谁也没有认识到我存在的价值,而且怕着朝臣沟通藩王的罪名,没有几个大臣来给本王送行。我不免有些失落,这证明我在京城的十多年生活是失败的,根本没产生任何影响力。至少作为一个个体的人来说,离开故地,应该有几个老友劝我更尽一杯酒才对。 当我们的马车来到正阳门,一个太监急匆匆地赶来,向我报告说,皇上马上驾到,让我稍等片刻。 看来手足之情终究还是发挥了一点作用,我不必看着自己的背影孤零零地离开了。 城楼上南城兵马司的指挥官指挥着手下的士兵严阵以待,刀出鞘,箭上弦,毕竟我这支部队人员比较多。 不远处,车轮滚滚而来,想必是皇上驾到了吧。 皇帝的出巡当然比我这个王爷的级别更高了。 我带着母亲和王妃周可离了我的护卫军一箭之地去迎接皇上的圣驾。皇上的龙辇徐徐而来,后面文武百官,再后面就是无数的东厂番子,锦衣卫。 我从来没有去试着读过那些宗人府的册记,根本不知道那些许许多多的臭规矩,我以为我会孤身一人上路,没想到皇上倒是带领着众多官员来给我送行,不知道这算不是祖制。也就是说,是不是所有的王爷离京都会受到这样的待遇,还是这是皇上单独给我的优待。 “臣弟恭迎皇上圣驾,万岁万岁万万岁!”我还有我的母亲,还有我的王妃,跪在路边等着皇上从马车上下来。 不管他的座驾如何奢华,它毕竟也只是马车而已,虽然叫做龙辇,但却不真的是龙来拉的车。不过就是比一般的马高大俊俏不凡一点,但它依然叫做马啊。 魏忠贤小心翼翼地走到马车边上,叫马夫压轿,皇上从马车里出来,在场的所有人都跪了下来。 “众卿平身!” 我哥上前两步,状似亲昵而又不舍地伸出两只手,扶起了我。 我谢皇上之后就顺势站了起来。 “御弟这一去,不知何日才能再见,朕何时才能像御弟一样,到外面去看看呢!”说这话的时候,皇帝回过头看了看众位朝廷的脊梁,肱骨之臣,那意思当是很明显,这些大臣是不会答应皇上出宫的要求的。 我曾经也答应过我哥,带我哥出去看看,但我不得不食言了,关键是因势利导,没有合适的机会,我们大明朝的皇帝可不像后金那样,康熙,乾隆想出宫就出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在康熙的眼里,那些大臣不过是爱新觉罗家的家奴而已,而我大明的大臣却是朱家王朝的拱卫者。君臣关系远比主仆关系更庄重得多了。 我也不知道我哥为什么老是要想着去京城外面游览一番,难道他想要学习他的先辈武宗,明明是皇帝却要自封一个什么将军,带领士兵去打仗。以现在的目光来看,太过无厘头了。 这尘世间还有什么身份比皇帝更尊贵呢。 “臣弟无能,没有能够帮皇上实现这个愿望!” “这不能怪你!” “御弟到藩国以后,当以皇族为重,厚爱我大明子民,不得扰乱地方!” “臣弟谨记皇上教诲!” 有些话还是不要说透了为好,我到了地方是不是天高任鸟飞也还是一个未知数,至于会不会扰乱地方,那就要看地方对待我是一个什么态度了。 既然从正面获得帝位看起来似乎前景暗淡,那么从反面谋取也是可取的,至少朱棣的榜样在那里。历史当由胜利者来书写,所以,如果我胜利了,那么我就是伟大的,反之,我就会是大明的罪人。 这两种可能性我都不啻为之。 “御弟这一路必然劳顿,朕已下旨,见御弟车马如见圣驾,并着各地官府护送过境。” “谢皇上隆恩!” 说实在的,一路吃喝玩乐,游山玩水,就当是出了一次远门吧。 如果我还能再回来的话。 可惜,这个时候的我,只能夹着尾巴谢主隆恩了。 恭送皇帝走了以后,我没有回头地离开了北京城,当城头上我最后一丝背影淡去以后,我的人生将没有了剧本。 说实话,从我被封为商王到现在几个月时间,我一直都在不安中度过,因为这与我所知道的历史真实差别太过巨大了,以至于我像失去了主心骨一样萎顿不堪,好像失去了人生的方向,失去了指路的明灯。 一直以来我怀着一种我是真命天子的使命感来到这个世界并配合着自己的一言一行,可从此刻起,我就发现,我当皇帝的宿命并不是十分而且必然的时候,我在这个世界的立足点都发生了动摇,我根本就从来没有真正融入过这个世界。我一直把自己当成一个旁观者,不肯也从来没有想法要好好地学会在这个世界生存。 除了我是商王这个身份外,我居然什么都不是。我依然只不过拥有一些我在后世的经验以及用后世人的眼光看这个世界的一些感官体验,也就是说,我根本就还没有代入感。 我还把自己当成一个东海市委书记的高干子弟,而不是当今皇上的弟弟。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一直保留着这样一种心态,十多年都不曾动摇过呢,当然,有过动摇一次,就是那一次细微的动摇,我就把自己的未来变得如此模糊起来。 我是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按理说,我就不应该如此悲观,但身为王爷的悲哀就在于此,就是你头顶上的那个人会把你的所有欲望压制在你的心里不敢爆发。 任何一个王爷(当然是受封的王爷,不是世袭的)都会发现,自己曾经离皇位是那样的近,哪怕当时多费一根指头的力气,说不定骑在其他王爷头上作威作福的就是自己了。 这就是做王爷的罪与罚,因为离皇位那么近,所以皇帝时时刻刻提防着,限制各种自由,直到让你对那个闪光的皇位死心。 或者在奢靡的生活中变成行尸走肉。 但从大明开国以来,没有王爷有如我一样的经历,他们当王爷的时候其心理年龄跟实际年龄相差不大,都是十多岁封王,然后离开京城,从此就永远失去了当皇帝的机会,那个时候的他们当然不会明白王位和皇位的巨大差别,也根本没有任何心机和能力去争夺皇位,只能听从宿命的安排。 而我呢,我从一出生就有了成年人的心智,但我依然选择了懵懵懂懂,听从宿命的安排,最后与皇位渐行渐远。 但我当皇帝的心不死啊,我该怎么办。 走上谋反之路必定艰难而曲折,这是一个从来只会享受胜利果实的二世祖所不能擅长的啊。 看来,我真的错了,我从一开始就应该学会在这个世界斗争,不折手段的斗争。不管怎样,我现在去学还来得及吗? 从一个无知无畏的二世祖演变成一个宫廷喋血,染指江山的叛国者,这一路肯定值得期待。 除非我哥还一如既往地在未来死掉,并让我顺理成章当上皇帝,不然我将带来的血雨腥风是避免不了的。 哪怕只有几万人也有问鼎神器的可能,也就是说,生命不息,我将奋斗不止。 因为在我看来,当一个太平王爷太无聊,我根本没什么事情可做,还不如轰轰烈烈的生或者轰轰烈烈的死。 在二世祖眼里,没有窝囊这两个字。我以前无所作为是因为既有思想所左右,我以为我哥会死掉,然后我就当上皇帝,而现在的情形是,我如果不去争取,这个皇位很有可能就花落别家了。 当皇帝,特别是你离皇位如此近的时候,你不去争取一把,你死都不会瞑目的。 所以,哥啊,如果你没有如我所知的那样把皇位顺利移交到我手里的话,你就准备接受我制造的不稳定因素吧。 ------------ 第一一八章 一路向西 这趟出行,只有目的地是确定的,其它的都由我自主,我可以自己选择行进路线,我可以自己选择逗留时间,一个月,两个月,只要我愿意,我可以一直在路上。 我可以经山西下陕西,也可以经河南入汉中。反正只要我高兴,我甚至可以绕地球一圈从北美入欧洲,横跨亚欧大陆,从哈密入陕西。 当然,事实上,我没这样的兴趣,人生虽然只是一场旅行,但我并不着眼于沿途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因为我实在没什么看风景的心情。 在现在的我看来,这些风景都是别人的风景,跟我无关。 几十辆辎重,大多数是现银,这些应当是我的全部家当以及我发家的根本。 可惜这个时候没有银行这个概念,不然我倒可以轻装上阵,我这点钱绝对没有比尔盖茨的多吧,人家周游世界只需要一张VISA卡就够了。而我却不得不把所有笨重的银子装在笨重的木箱里,用笨重的马车驮着。 不知道为什么,我哥不给我转移支付,比如让陕西的官府把他们地方的上缴朝廷的税给我,我就不用带这么多钱上路了。 还好,皇上另外拨了三千禁卫护送我上路,让我安心不少。不过这些人不属于我的王府卫队,这些部队可是朝廷卫戍京师的主力部队的一部分。装备无疑都是这个时代最好的,而我的王府卫队可以想象,肯定装备落后之极,多半跟后世的保安跟公安的差别一样大。 这当然是为了从制度上防止王爷的那些私人卫队成了威胁皇上的要素。 天底下的王爷那么多,要是每个王爷都有一万人的正规部队,那大明朝王爷谋反的实例也就不会只有那么几条了。 北京城的王府还是王府,里面还有许多丫环仆人在忙活,维持着整洁的形象,那将是以后皇上召见我的时候,我在京城的行在。 我在京城的几处生意还是照常运行着,我没几个信得过对我忠诚的亲信,但钱能买来一些我想要的,我只是想要一点在我在商州当王爷的时候能比朝廷的动作更快一点接收到京城的一些消息。 当然,没有朝廷里面和宫里面的线人,许多消息都只能落后了。可事实上,我花了重金购买了几个太监,几个无关紧要的小太监,他们彼此也不认识,而且全是单线联系,只需要他一个月传一次他认为对我而言极其重要的消息。 至于他会不会对我忠诚而信守诺言,那就要看他的本性了,不过我不担心他会把我出卖,那样的话,他必定比我死得更快一些。而且,他口说无凭的事情,我哥最多批评教育一下我就是了。 (在皇宫里安插自己的耳目,这样的事情的可能性有多大的成功率呢?――作者) 也许,他们本来就是双料间谍,两边吃利。 搞斗争,必定是间谍先行,情报是斗争胜负的关键。我不想步步被动,那样的话,我什么都干不了。 对我而言最重要的当然是皇帝本人和皇嗣。 他们的存在直接影响到我所有的规划和目标。 只有了解到他们的详情,我才能给自己做出相应的决定。所谓谋而后动就是这么个意思吧。 我这个时候开始就应该要处心积虑地谋划了。 所以,我一点也不打算在路上逗留,我现在一故把商州当成我的龙兴之地,当成我的根据地,将要燎原的那点火种是否能在那个地方点燃呢。 也许是传统吧,我虽然没有被规定行进路线,但沿途的官员们都像迎接圣驾一样迎接我的到来,把各州府最好的馆驿留给我,在最好的酒楼宴请我,各种礼物我也收了一大堆。 好在,我不打算在一路上做什么出格的举动,我老老实实地跟这些地方官接洽,该有王爷尊严的时候就表现出一点王爷的尊严,除此之外,我总是像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子,被沿途的人们瞻仰,注视。 王爷在大明朝不算是稀奇玩意,皇帝同一个时间段内只能有一个,但王爷却普遍的很。幸好这些藩王只是名义上的藩国,不然我就总是在从一个国家踏进另一个国家了,像春秋一般,孔子周游列国,上午还在卫国,下午就到了鲁国。 那些藩王也没有地盘概念,我的队伍浩浩荡荡从他们的家门口经过,他们要么驻足观礼,要么不当一回事,我是王爷,他们也是王爷啊,只有王爷才能体会王爷的心情。 外表华丽,内心空虚,就是我们这群人的真实写照了。 因为生活的极度奢靡也无法弥补对权力无法获取的无奈啊。 为了释一释心中的疑惑,我决定中途去一趟五台山,也就是说,我的王驾就从北直隶到山西再到陕西了。 我也不知道走了几天,我也不知道五台山还有多远,我只感觉到悠悠闲闲地走在路上,还是蛮惬意的。 一路上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谁也不能拿我这个小孩怎么样,反正圣旨也没有规定我必须在多少时间内到藩国。那就只能由着我的性子来了。 我是现阶段这个大明朝最有资格的二世祖啊,我有什么办法不这样呢。我虽然有个侄儿理论上比我有了更多的成为二世祖的资格,他是当今的皇长子啊,但他可不像我,刚一出生就具备了不学无术的本领。 再说,反正我在路上的一切费用由各地地方官府负担,我走到哪里,哪里就负责我的衣食住行。 我不知道那些地方官会不会认为我的队伍像蝗虫一样,所过之处,就会造成当地民生落后好几年。 其实,我不可能把他们吃穷了的,虽然我走的是有些慢,但这跟这个世界的交通落后有关,而跟我的思想无关。我也想坐上空客A380,两个小时就到目的地,可是,没办法啊。 我不可能雨天也要赶路吧,我不可能夜晚还要赶路吧。队伍里还有很多女眷,我得照顾她们的情绪,让她们多休息休息,补充点体力吧。 所以,有了这些原因,别人看起来,我们就像是龟速了。好像五台山成了我们这一行的目的地一般。可事实上,走到五台山也才不过一小半的路程。 从京畿到太原府的官道虽然是这两个地方之间最好的道路,但下雨天依然湿滑,虽然有许多地方铺的条石,但依然有雨水淤积。可惜,作为二世祖,水泥的配方这样低层次的东西不应该装在我的大脑里,不然我倒是可是造水泥,用水泥来修路,那样的话,在路上耽搁的时间就会少很多。 (作者在农村喂鸡,深深的知道一条水泥路对农村经济而言意味着什么,但短视的农村人看不到这一点,他们一味的以为去了城市就能永久的作为城里人,并且摒弃作为农村人的尊严和自豪。当他们为城市服务了一辈子,生产,消耗以及所有都留在城市的时候,再转过头来看自己的家乡,为什么她变得那样的荒芜,连一条弯弯曲曲的水泥路都无法取代那泥泞不堪的土路。他们为自己的家乡做出了什么贡献吗?没有、他们恨不得自己祖辈前三代都生活在城市里。如果有一条从自己家门口通往小镇的水泥路,你就会发现,城市能拥有的,农村也即将拥有,而农村拥有的,城市永远都不会具有――作者) 在这个世界,谁能告诉我,水泥是怎么制作出来的吗? 我说过,我会的很多,但我会的基本上都是花钱的才能,而不是赚钱的才能。比如说,我会打高尔夫,但这个游戏可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起的,可我又不能够达到老虎伍兹的水平靠高尔夫去挣钱养活自己。可对这个世界的人而言,高尔夫是个什么狗屁。 所以,暂时,我根本不知道我该如何利用我在后世的人生体验来达到改变自身,以及改良社会的目的。 ------------ 第一一九章 五台求真 五台山也算是名山大川,后世的五台山那是相当有名的,就算是这个时期的五台山,那也是咱大明的佛教第一名山。 处处透着一种佛性,我是不是应该学学人家杨五郎,在五台山出家算了,做什么王爷嘛,忘记尘缘,用一种谎言欺骗自己。 可我真真实实的是一个无神论者,甚至连最基本的信仰都没有我不信仰共产主义,真的,不过,如果党需要我是党员的话,以我二十岁的时候就能拿出十年以上的党龄,不管你信不信。 那我来五台山干什么,难道只是为了看看风景。 五台县几个主要领导一致要求陪同我来参观视察五台山,但我拒绝了他们。说实话,最开始我也不知道我去五台山要干什么。我只是想,既然来了,随便去逛逛。 后来,我觉得我可以去问一问前途,我现在最迷茫的就是我的未来了,虽然我还是认为我的未来不是梦。 如果有得道的高僧能看破玄机,点破我紫微星下凡的话,我就能坚定我还是会当皇帝的这个信念。 虽然我是无神论者,但自欺欺人我还是做得来的。 为了显示我的诚意,我只叫曹称带了百来名随从到山脚下,然后我带着周可,妙儿,曦辰,还有曹称陪着我母亲来到显通寺。 我只是一个王爷,而且有点微服的意思,所以就没有叫寺院方面早早的洒扫山门,清除香客。也没有让县里面提早通知让住持出山门来迎接。 当然更不可能让寺院组织一群光头的和尚排成两列手持鲜花,并欢呼。也没有让他们在通往寺院的大路上用红幅写上,热烈欢迎商王殿下莅临我院指导工作。 这个年代,宗教还没有彻底的世俗化,他们还保留了一点点神秘主义色彩以及一点点让凡人产生敬畏的庄严。 由于他们并不知道我的身份,所以,他们也只是由一个最普通的知客僧接待了我。 我象征性的捐了点香油钱。 然后就在那个偌大的文殊菩萨像前的蒲团上跪了下来。 我知道,我那点香油钱是不够引起住持法师的重视的,也就是说,我要想见到住持,得再多扔点钱。 可见,这些和尚头上并没有神圣的光环环绕。说实话,我不相信白日飞升的奇迹,也不相信肉身不腐,也就是说,这些和尚也只不过披着宗教的外衣,行的却是不事生产的剥削者的生活。 五台山周围也不知道有多少地产是属于显通寺的,这些和尚名下的资产比华西村的村民还高。 当然,寺庙算是集体主义,所有产业属于寺庙而不属于寺庙中的某个个人,也就是说,定义上来说,寺庙的寺产住处法师只有支配权而没有所有权,这跟华西村有点相似。 也就是说,我根本不相信有所谓的玄机。我是一个穿越过来的人,理所当然应该对这些自然科学无法解释的理论产生一点敬畏之心,但我没有。我依然觉得,这些和尚依据香客捐献的香火钱给予不同规格的对待是不合理,违反佛教教义的行为。 佛本来就是人们自身根据某些神秘现象而设定的一个表象,然后由这个表象来引导人们,这怎么可能呢。 不管如何,这个世界的主宰依然是人,而不是神。有人的存在才有神的存在,如果只是神,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依托。 当然,我许下对而我而言算是良好的愿望却还算是正当的。 我当着法力无边的文殊菩萨像许愿,我的帝王梦还能继续发酵。我多希望我即将经历的天启七年跟我曾经知道的那个天启七年一样,发生许多事关大明国运的事情。 可我知道朱元璋可是当过小沙弥的,所以,有明一代,对和尚还算是比较礼遇的。 要不然这里的和尚也不可能视钱财如粪土,本王爷布施的那点香火钱,他们居然看不上。 要知道,佛教徒这一传统是一脉相承的。否则释永信大师也不会把少林寺注册成公司,自己住高档别墅,开宝马,还专门去找北大或者电影学院的女大学生化缘(至于化的什么东西,你的明白?――作者)。 毕竟,我大明的和尚终归还是离红尘远一点,色戒在我看来,他们大多数还保持得很好。 不过,我并没有打算把整个五台山几十座寺庙都逛遍,所以,我也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尼姑庵。 在文殊菩萨的佛像前想这些,不知道算不算对我佛的大不敬。 还是让他们多给点钱吧,不然我饿着肚子就要骂娘了。 管你是天王老子还是阿弥陀佛。 我让曹称叫了一个知客僧过来。 “请问施主呼贫僧需要什么帮助?”表面上看起来,这个小僧倒也客气,但你能从他的眼神里看出某种不耐烦,这种不耐烦绝对会随着金钱的增加而减少。他不会对你衣着光鲜就表示亲近,如果你是一个乞丐,但兜里装着十万银票,他也会认为你跟我佛有缘。 你说我一个富贵逼人的王爷都没有瞧不起善良的平头百姓,你一个四大皆空的出家人为了点阿堵物就不知道佛祖在西方极乐世界倡导的众生平等了。 “我家公子想见见你们住持!”妙儿的声音有点竹林听涛的感觉,让这个不知道有没有近过女色的小和尚脸色稍微起了那么一点变化,可能是想起了人类的本能。 我很想抽他丫的大嘴巴,六根不净,居然也学人家在头上点几个戒疤装斩断慧根。 “我家住持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见的吗?”小和尚明显没有眼力界,看样子就算是再苦苦修行六十年也悟不出我佛如来召唤他当和尚的真实目的。 说实话,可能是这里的和尚见惯了各种大人物,却没见过像我这么低调的大人物。话说回来,我是不是大人物也是可以存疑的,要不是我姓朱,又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我想,这小沙弥不鸟我的话,我还真没话说。 从古至今,哪个大人物出行不是前呼后拥,甚至交通管制。什么康熙微服私访,那只是追慕康乾盛世的遗老们YY的美梦而已。 我爷爷,我爹,没有那一次出行能做到不惊扰别人,即便他想低调一点,也会有许多追名逐利的人不让他低调。 我笑笑,没有理会,一来,我母亲是虔诚的佛教徒,不能让她在佛祖面前承担子不教的罪过,二来,我还真带着诚意来的。 “小师傅,烦请你通报一声,哀……我儿想求住持法师指点迷津!”我母亲一副虔诚的样子,倒是让这个小和尚记起了自己可是空门的人,不能一味目中无人。 当和尚的应该做到目空一切,但必须要有悲天悯人的胸怀,也就是眼里必须要有人。这应该是做和尚的第一堂课就要教会这些小和尚们懂得的道理啊。 我都懂,你说这些和尚还能不懂。 “女檀越,我们住持被山下的赵员外请去颂扬佛法去了,要三天三夜才能回来。” 我想,请得动住持,这三天三夜的香火钱必定不少。 也就是说,我这次要落空了,不过,以我对佛的态度,我也很难觉得我会与我佛有缘。 既然我与佛祖在东土凡间最重要的代表失之交臂,那可就真的证明了,佛所知道的,并不一定就是我想得到的,或者说,他们不一定想要告诉我我想要知道的。 他们管这叫冥冥之中自有天定。 不管你信不信,我信了。 ------------ 第一二零章 宁信其有 晚上留宿和尚庙,那是那些赶考的学子最容易碰到奇遇的地方,我就不打算凑这个热闹了。既然住持不在,而且还得三天以后才回来,我认为我还是走了好了。虽然我很想真诚地问一问前程,但我真的敢问出来,“请问大师,本王爷可有帝王之象?” 现在我就是最纠结在这个问题上,别的我都不想去关心,因为与我无关。而让老和尚主动找我谈心,除非我真的是紫微星下凡。 我让妙儿再往公德箱里放了一点让本王都觉得汗颜的散碎银两,小和尚一脸鄙夷地看着我们几个走出了大雄宝殿。 对于“妖言惑众”这个词,就看说出这话的人的立场了。不过,但凡说这话的人必定都不属于“众”这个行列,因为他没有被“惑”。那么这句话一般都会出自统治阶级之口,而统治者最会选择性失真,对统治有利的,不管你说的是天花乱坠,人家也都会说这是民众的福音,而对统治不利的,一概而论就是“妖言惑众”。 虽然我是统治阶级的一员,但我依然认为和尚的言论就属于“惑众”的部分。佛祖教导信徒要忍,要逆来顺受,要以身饲虎,做统治者统治下温顺的小羊羔,这样的宗教恰恰不是出世的。而本来就牢牢地禁锢在红尘中。 显通寺在周边百姓的心目中,那是大大的教导众生脱离苦海的圣地,我往外走,那一拨一拨眼里散发着无限信仰光芒的善男信女匍匐而前,恨不得亲自去给佛祖甚至庙里的住持舔脚趾。 但你却不能从这些信徒眼里看到狂热,你看到的只是死鱼一样的灰白。 我摇摇头,不应该以这样的态度去对待我善良的大明子民们啊。他们是何其善良,何其淳朴,任劳任怨地任凭我们这些抽脂喝血的寄生虫爬在他们身上。他们不就是想寻求一点精神解脱吗? 现实生活压得他们欲仙欲死,而佛就适时出现,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自欺欺人的介质。但他们的本性并没有得到改变,尽管他们在承受肉体的折磨,但他们终于会把死鱼一样的眼睛变成暗淡。 正在我走着的时候,一团无辜的男女簇拥在一个老和尚的身边,往山上走了上来。 我当然没当一回事,但我发现那个老和尚不同一般,他有一股子让人心甘情愿拜服在他脚下的气息。就好像慕艾的少年看到天仙一般的美女而情不自禁。 这个比喻虽然有点不般配,但也贴切。 这个老和尚必定是得道高僧,这是我第一眼之后下的结论。 而这个老和尚在人群中也看到了我,我发现他眼神里有一股光芒闪过。 不管是不是糊弄人的吧,一样东西,重复得多了,也便会有了自己的认识。和尚没有世俗的事情,每天就是念经,那晦涩难懂的经文倒也能启迪他们的智慧。也就是说,这个老和尚,不,这个老高僧,必定会给我一个我想知道的答案。 “大师请留步!”我虔诚地拦在了这个老和尚的跟前,用一双渴望的眼睛看着他。这个时候的我根本就已经忘记了刚才在庙里面对他们的恶意。 “老衲智信!”这个老和尚单手合十,报了自己的法号,然后给我宣了一句佛号,“阿弥陀佛!”另一只手数着念珠,倒也有一点神仙之姿。 这人的确蛮自信的,一报家门,就等着别人恍然大悟一般,好像他的名号家喻户晓如雷贯耳似的,不知道就不好意思到五台山来一样。 事实上,我的确恍然大悟了一般,因为我知道这个智信是显通寺住持法师的法号。 “原来是智信禅师,本……小可有眼无珠,失敬失敬!”我这本王本王也倒也改不了口了。如果我口中宣称“本王”不知道他会不会也如立地成佛一般。 “小可来贵宝刹就是想一睹禅师的风采,本以为会错失良缘,没想到却又如此偶遇!”这老和尚不是去善男信女家里讲佛去了吗,还要三天三夜才回来的吗,怎么今天就回来了。 看来那个小沙弥在骗人啊。可恶。 “施主,所谓‘心诚则灵’!老衲自幼出家,有的只是对我佛慈悲为怀的感悟,何来‘风采’一说。”老和尚虽然口头上不承认,但他架势,完全是满足我对他奉承的虚荣。 终究还是肉体凡胎,不是那十世转世的金蝉子。 也就是说,终究还是没有能够跳出作为人的桎梏。 不过,我要的不是这些,这些是作为人都具有的,我要的是他具有而别人不具有的,那就是看穿世事,知晓过去未来的佛性。 而我的高度也就只是看到他作为人的那一部分,但却无法领悟到他作为“高僧”的那一部分。 “施主既与我佛有缘,烦请到敝寺,老衲当与施主论道。” 不知道是不是观察人的眼光比他那徒子徒孙强多了还是怎么的,可能以为我会因此供奉更多的香油钱吧。 虽然刚才那一霎那,我被他的气势所折服了,但我无神论的思想根深蒂固,可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我又跟着那批信徒一起回到了显通寺。 刚才那个知客僧见我去而复返倒也有点吃惊的模样,更让他吃惊的是我是跟着他们的住持法师一起回来的。 “去收拾一间斋房给这几位施主休息一下!”智信法师直接给来迎接他的几个和尚下令,这几位施主当然指的我们几个。 “大师,不用了吧,小可一行人多,恐扰乱了佛门清静,再说,多有不便!” “那山下的几十名护卫模样的人也是施主的随从吧!” 有些东西装是装不来的,也是掩藏不起来的,比如气场。 我作为商王殿下的气场那肯定就掩盖不了。举手投足倒是像极了有身份有派头的人。可那最应该察言观色的知客僧为什么就对我的气场视而不见呢。 “不瞒大师,小可偶生疑惑,想要求大师指点!”我不信佛,却又想要佛来指点迷津,我这是不是找抽啊。 “善因种善果,世事之道,莫不因果循环!施主请随老衲来!”对佛没有任何研究的我就需要这样浅显直白的话,虽然说了等于没说。 因果当然是循环的,有因才有果嘛,俗话不是说了吗,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不也就是这么个意思吗。黑格尔的所谓“逻辑”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作者本来想学学出家人,打打诳语,谈谈机锋,可惜,力有所不殆,贻笑大方了。所以,这一章,大家略过也罢,因为作者是无神论者,在作者看来那些佛法不过是一些语言上的技巧而已――大多数穿越文总喜欢来点玄乎的佛啊道啊对主角穿越身份加以神秘化的注释,我也免俗了,但能力却不争――作者) 我不知道下面老和尚会不会对我说,你是紫微星转世呢?难怪衲掐指一算,帝星西移,原来商王殿下来了陕西。 这些东西玄吗?玄个狗屁,就算我身在其中,我也不觉得有什么难以理解的,连佛祖都免不了要众生供奉,别说这些有点佛法,但不多的老和尚了。 这就跟汉高祖斩白蛇起义一样,在后人看来是无稽之谈的东西。 至于说我头上有什么祥云笼罩,可我出生的时候我并没有感觉到我母亲的宫殿里放出红光啊,我母亲也没对我讲过,她梦龙而孕。 可惜,史书只对那些有些作为的皇帝弄这些往神秘先验主义上靠的传说。如果我果真当了皇帝,并且带领大明子民称霸航海时代,我想,后世看到有关我的本纪,必定也是一片神秘故事。 上天注定了要让我来当王,那是挡也挡不住的。 去了智信法师的禅房,我突然想到了李叔同也就是弘一法师,相比而言,弘一法师的禅房要质朴多了。 这也难怪,做了这么大一个寺庙的住持,有那么多的寺产需要自己去支配,有点奢靡也是理所当然的。你想想人家少林方丈比他拉风多了。 虽然称不上金碧辉煌,但该有一样也没少,连小沙弥奉上的茶都是极品的龙井。这是一个懂得生活的法师。 “施主,关于施主想问的,老衲只有一句话,施主当是非常人,当做非常事!其他的,可就不要怪老衲不敢泄露天机了!” 说一千,道一万,我跟法师在禅房里磨叽了半天,最后得到这样一个总结性的发言。 什么叫泄漏天机啊!我自己差点就把天机给泄漏了。 因为一直以来我都以为我会当皇帝,但这一下子可能性变得渺茫了起来,我就不能接受了。真需要有个人跟我聊聊心事,但这些心事哪敢随便找人聊啊,就算跟自己的枕边人也不能乱说的啊。虽然我不认为她们会告密,我也不认为会隔墙有耳,但我怎么跟她们解释,现在的皇上理论上是应该在后年死掉的,而我就会当皇帝。那我就成了未卜先知的至圣了,那我何不学释迦摩尼以尼泊尔王子的身份最后做了佛教的创始人也给自己的学说开一个宗教流派。 怎么说我也是大明的皇子,身份上跟释迦摩尼有些相似,而且我也能知过去未来。 可惜的是,未来并没有按照我所知道的那样演进啊。那我最后可能的后果就是“妖言惑众”了。 当然,我更不可能问智信法师,我的未来是不是当皇帝的命。 我只是含含糊糊地问了问,佛对前生或者来生的看法。至始至终,我也没有对他说我的王爷身份,但是我想他多半知道。 商王就藩,一路风光无限,想必早就传遍了沿途。加上我一口的官话,再略一对照,很明显就能知道,原来我就是商王殿下。 当然,智信法师一副得道高僧的模样,还是让我心生崇拜的。也就没有把自己最真实的想法提出来,反正这些都只是我自己内心的活动,不过,从他的反应可以看出来,他并没有洞察我的真实内心世界。 我母亲请住持给我们每个人求了一个平安符,周可和妙儿分外的兴奋,特别是妙儿,自己居然和王妃得到了一样的待遇,可见,在王太后的眼里,自己和王妃一样。虽然这么多年来,我母亲对妙儿是不错,也很疼爱,但我母亲可从来没说过要纳她为妾的话,不知道她愿不愿意。 曦辰和曹称也获得了我母亲格外的关爱。 我当然也有了,不过我反正是不信的,只不过因为她是我母亲,也就是说,我佩戴的是一份母爱而不是佛的庇佑。 ------------ 第一二一章 行万里路 从显通寺出来,我们几个又游历了一番五台山的几处盛景,我倒是也感叹自然界的巧夺天工。 妙儿从小在宫里长大,在她很小的记忆里,她对紫禁城外面的世界没有了任何印象。所以,一路上最兴奋莫过于她了,不过她只是一个丫环,倒也不敢喜形于色。 我说过要给她一个名分的,等我到了商州,我就向皇上上书,让宗人府给造册。不知道侧妃有没有这个权益。 还好,除了我母亲外,其他几个女子都不算是娇生惯养,一路爬坡下坎,她们倒也没有喊累。 我的王妃可算是民间女子,而且从小还跟周勃学了些防身术,曦辰就更不用说了,一身还只存在于我的想象里的技业,妙儿当然,丫环的身子,小姐的命,这点苦还是能吃的。 我一度问过周可,周勃去了哪儿,她说他已经浪迹天涯去了。我倒是有点惋惜,没能再见,如果请他来做我王府护卫的指挥,也许是很合适的人选。 这些时候,天气还比较适合,不热也不冷。中午领着所有的护卫去显通寺吃了一顿素餐,青菜豆腐,许多面食居然做成肉食的味道,美其名曰素鸡素鱼,甚至还有素酒。 为什么是素,却让食客心里想到肉。 佛门清静地,我倒也没有打算胡闹。吃了饭就领着人回了驿馆。 下午当然又是五台县的知县领着县里的名门望族宴请,但我何必对一个小小的知县屈尊,本不想搭理他的请求,但考虑到我以后还是有可能当皇帝的,得知道笼络点人心,所以,就给这些土豪劣绅们一点薄面,让他们攀缘附会了一下,反正有的吃,我是不拒绝的。 况且从任何方面来看,都不会是鸿门宴,我怕什么呢。 离了五台山,我倒有了点归心似箭的感觉,恨不得马上就到自己的王宫里胡作非为一番,当然,我指的是我身边的如花美眷。 这一路,我除了吃,好像还真的没别的事干了。 有三千铁甲禁卫保护我的银子跟女人,而我们又行走在大明的国土之内,再加上各地州府派遣的人在自己的境内的周到服侍,我倒一点也不担心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因为没有意外发生,所以,整个过程就单调了许多。我不能在路途中邂逅某位超级大美人,并结伴而行,也不能让那些山贼掳掠了去,被山贼的女儿看重,私自放下山,然后我重情重义的带她私奔,一路走的是官道,也不能体察民情,虽然不用体察,我也知道我大明的子民这个时候已经开始走上民不聊生的绝路了。尤其的这以后几年的陕西行省。 也就是说,这中间少了许多发生传奇故事的地方,我只能毫无悬念地走在路上,敢掳掠皇室成员的必定不是山贼那么简单了,必定已经公开反抗大明残暴统治的起义军了。 而这个时候在我的印象里的那些农民军还没有发展开来。 也就是说,虽然我一路上押着几十车贵重物品,倒也没人敢来打我的主意,再加上地方官府事先做了宣传工作,一切以维稳为重,自己的乌纱帽可就系在我身上呢,谁也不敢让我出什么意外。 虽然我也很想一路上把这些银子散在穷苦百姓手里,但这点钱也无疑杯水车薪。这些也是我的生活费啊,都给别人了,我怎么养活自己和我的女人们。 所以,大丈夫当行大仁而不是小义。 再说,一路上有地方派遣的人陪同,我去哪里找那些需要我施舍的人啊,把钱交给官府那些人,我又不放心――(参考红会――作者) 也就是说,我要做的是带领我的子民致富奔小康,而不是把自己辛苦挣的这点钱,施小恩小惠于人。 走到陕西境内,我就低调多了,离商州也近了。虽然我看不到赤地千里,但空气中确实有些干燥的痕迹,地方官当然不会跟我说什么几年未下雨云云了。我只是一个到自己藩国当王爷的人,地方上有什么状况那是不用我操心的,到了地方,我也根本就不能够上达天听了,跟皇上说这些可就有了妄议朝政的嫌疑了。我当然不会授人以柄,让别人拿锋利的剑刃对着我。 人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从京城到商州的两千多里地,我就这么走了过来。要是换了后世坐最慢的火车从北京到西安也要不了十来个小时(我没坐过),两千里地,按我法拉利的时速,最慢也不过十多个就到了,而我堪堪的走了一个月。 我获得的第一手资料虽然有限,但好歹一路上也看了许多。领略了一下我大明悠然的风光,那些淳朴的自然和尚未开发的人文,比起后世,繁华不足,但纯美有余。 太行山,吕梁山,黄河,那些奇幻仙境,与后世截然不同啊。 至少,我去过的任何一个地方都没跟我要门票。 几个女人一路上也喜笑颜开,好像逃脱樊笼的小鸟那样自由自在,要是我,我就不那么想了。 这段时间也是我和周可培养感情的时间,可惜更多的时候我不能和她单独在一起。除了某些晚上,很多时候,我们身边都围着很多人。 不过,我和她的感情得到提升倒是不争的事实。 虽然理论上讲,这个时候的我根本应该不懂得什么叫爱情才对,但我既然都有了王妃,还准备有侧妃,正经严肃一点的话,我也算是一个有了动力去担当责任的男子汉了。 可惜,从出生到现在,我很少有可以标榜史册的事迹。如果我以后当了皇帝,这段时间必定只能在史书上一笔带过。 如果我存在史书里面只能以一个王爷的身份列传的话,这些事更是不值一提了。 什么叫可歌可泣呢,我很想知道。 这是一个二世祖像扬名立万的最初构想。 他们不是有句话说的好,叫什么:醉卧美人膝,醒握杀人剑,我想,这就是男人最难消受的两种人生。 江山也爱,美人也得爱啊。 还好,这一路无惊无险,商州已经近在眼前了。 商州准备好了接纳一个王爷了吗? ------------ 第一二二章 商州印象 当我们一行队伍刚刚可以看到到商州低矮的城墙的时候,官道上就已经有人迎上来了。 当然,对于他们的热烈欢迎,我并没有表现出受宠若惊的态度。 当然,这些迎接我的人都是朝廷官员,为数很少的几个作为商州士绅的代表。我看这些人好像没有二品大员,最大的官穿的也只是从三品的官服。 这个最大的官应该是布政使司的人,商州作为一个府管州,最大的官也不过一个从五品的知州。那些陕西巡抚,总兵,总督一个都没鸟我。 可见,我这个没有实权的王爷在他们眼里还真的什么都算不上。 不过在人群中,我发现一个有点熟悉的面孔! 周延儒,我曾经以为会是我国丈的那个周延儒。 关于他的消息,我只知道他到地方任职去了,不过不知道他到陕西来的。 而且,他居然就是这里面最大的那个官,从三品的官服,在一个行省里面,从三品的官应该是一个左参议或者右参议,不知道这个周延儒是左还是右。反正三十多岁就做到从三品应该是很不错的了。 这个殿试过后从庶吉士一路干起来的人,如果混的好,以后可是入内阁的好苗子,从现在看起来,仕途简直是一帆风顺。从未入流的庶吉士到现在从三品的布政使司参议,中央,地方的工作经验都具备了。要是再回到京城,那最少也是一个六部的侍郎,然后就是尚书,在几个部之间积累了足够的人气和经验,然后混够了资历,那就是大学士,首辅。 虽然在一个承宣布政司,参议上面还有二把手,一把手,但也具备了左右地方政府的一些能力。 当然,像周延儒这样京城外放的官,没什么地方势力,有点像浮萍一般的存在于那些盘根错节的地方行政体系中,不知道他有没有如鱼得水的感觉。 好在,他还有个有能力的老爹不是,凭他爹在朝中的影响力,别的同僚应该能和他和睦共处。 “下官见过王太后,商王殿下,王妃,下官代表代表陕西布政使王大人以及全陕西四百万百姓欢迎殿下的到来!”周延儒说完便下跪行礼,他身后所有的官员及百姓等都跪成了一片。 按制,官员和百姓见了王爷都是要下跪的,更别说,我这会儿代表的是皇上。皇上可是说了的,见我如见圣驾。 “周大人快快请起,众位都免礼吧!”我上前一步,双手扶起周延儒。 “谢王爷!”大家都顺势站了起来,周延儒用一种狐疑的眼光看着我,好像我不应该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一般。 我也不解释,第一个朝城门走了过去,我母亲和王妃跟着我,然后是按品级排序的官员。 这就是商州,不出意外,我以后要生活一辈子的地方。 这里的城墙还没有紫禁城的城墙高,更别说北京城的城墙了。 当然,这只是我的感概,事实上,商州城的城墙比起紫禁城倒是高大了许多,但没有北京城的女墙高却也是事实。 城门大开,两列卫兵威武庄严地站在两边,目送着这座城以后名义上的主人。那战士长矛上的红缨随着风轻轻飘舞。 光看这个城楼和城墙,就知道商州城并不大。不知道常住人口有没有十万。北京城的人口可是上百万。 虽然人口不多,城不算大,但城门里面的建筑倒也能用鳞次栉比来形容。虽然这个时代的土地并不是寸土寸金,但因为城墙包围的缘故,后世摊大饼的城市发展模式不太适合这个世界。以城墙的建筑历史来看,起码上百年商州城都没有过扩张的历史。城墙所包围的范围还只是那么点大,而城墙外面,也没有多少集聚起来的繁华的村镇。 这是祖国的西部,后世二十一世纪都还十分贫穷的地方,这个时代又能有多富庶。 自从唐灭,西安的帝王之气不再,后世的统治者都没有再把这里当成首都,整个西安渐渐的落后了。 虽然整个关中沃野千里,但连绵好多年的自然灾害加上各级官府的盘剥,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消弱,甚至宁肯荒废,让自己加入流贼的行列也不愿再去种地。 (就如同我们这世的农民宁肯在大城市里遭受城里人的鄙视,甚至恶毒的咒骂,也不愿回农村种地是一个性质,农民种地被盘剥得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惨烈――不要试图反驳我,如果你是农村人,你会认同,如果你是城里人,没有经历就没有发言权――作者) 这就是商州,我初见时给我的第一印象。一个我来了就没有常规办法离开的城市。 我将成为商州之主。 这个时候的商州,市民们脸上虽然没有洋溢着感谢天朝感谢敬爱的熹宗皇帝(当然,熹宗是庙号,是死后才有的,那就应该叫天启皇帝)的那种幸福,但也还没有多少菜色。小冰河时期才刚刚来临,各级政府还没有意识到这次持续多年的自然灾害会给这个多难的民族和大明王朝带来什么。 遇到自然灾害,各地的反应就只是上报朝廷,减免税收,但事实上,年年减,却越减越多,民不聊生已成可见的事实。 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欺上瞒下,中饱私囊。 而兴修水利这样的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事情,地方政府是想不到的,因为这些并不作为地方政府考核政绩的范畴。 (就比如我们后世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只考核GDP而不考核环境一样,所以,破坏环境的事情随便干,只要能让辖区内人们的平均工资上升。) 看来这些事情得靠我这个王爷去完成了,只是不知道会对即将到来的民变产生多少正面的抑制作用。也就是说,还来不来得及。 陕西省这个唐朝以前不需要多少漕粮就能解决上百万京城人口吃饭问题的地方,却将要面临有史以来最艰难的局面。 在我的印象中,李自成和高迎祥他们是崇祯初年就开始啸聚山林了的,也就是说,留给我的时间最多三年。三年后,李自成登高一呼,几十万为一口饭吃的农民就扯起了迎闯王不纳粮的大旗。 作为一个威胁到我这个王爷和王爷背后的皇族生存的流贼,我是打心眼里憎恨的。 要是没有他李自成,我会在北京的煤山上吊死吗,我千千万万汉族子民会在清人的铁蹄下呻吟吗。 当然,这个时候的我已经改变了命运,连不会出京的我都来到了这个藩国,还有什么事情是必然的呢。 商州,一点也看不到即将到来的噩运,当然,我指的是城墙里面,至于城墙外面,我一路从官道走来,倒也见了一些民不聊生的景象,多年不见的卖儿卖女的事情又一次出现在了我大明的土地上。 当然事情还没有严重到易子而食的地步。 也就是说,对整个陕西而言,受灾的还只是一小部分,官府还有一定的实力保持他们大部分人不至于饿死。 而且,这个时节,草根树皮还是有的。 观音土也还能让人吃了有饱的感觉。 (你不要问我一个二世祖还知道什么是吃草根树皮,吃观音土,这些都是‘我’爷爷长征过草地时印在脑海里的回忆,曾经他像讲故事一样讲,而我像听故事一样听――书中的我) (――作者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当然是知道稼轩之艰难的。) 商州城的街道上,还算人来熙攘,各类店铺倒也正常的经营着,官府各部门倒也各司其责,生活也算是在正常的轨道上。 给我的第一印象是,民风还算淳朴。我的大队人马经过,所有的人都跪迎,等我走过以后,他们才站起来干自己刚才正干着的事情。 街道上是黄土,并没有全部铺成砖石,好在,刚刚一路都被官府的人洒了水,没有扬起满天的尘土。 我的目的地当然是我在商州的家――商王府。 ------------ 第一二三章 商州之主 无论从规模还是从规格上来说,我眼前的这座商王府无疑都是整个商州最具代表性的建筑。 无可比拟的在商州具有独一无二的地位。 当然,比起我在北京城的信王府还是差了一些,毕竟修得比较仓促,而且还只是一些主体结构完工了,一些绿化,修葺等等还没有最后完成。当然,这些需要假以时日让那些下人一点点完善也就是了。 门楣上那三个镏金的大字闪闪发光,“商王府”预告着,我走了这么久终于达到了此行的终点。 “下官王府长史司左长史司马岚,右长史章校直率长史司全体属僚恭迎王爷千岁。”我的王府大门口也集聚着一堆人,我还以为是谁呢,原来是我的家臣。当然,这些人拿的也是朝廷的俸禄,位列的也是朝廷的品级。 长史官也不小呢,正五品,当然,官职以左位尊,虽然左长史和右长史都是正五品,但左长史坐的是第一把交谊。 “免礼,平身!”我没有故作姿态地去弯腰扶人,一面让人受宠若惊,只是挥了挥手。 这些人怎么不一起到城门外去接我呢,我有点闹不明白了。不过,我暂时也管不了那么多。 “各位大人,各位乡亲,大家都到里面坐坐吧!”不管怎样,我是在表姿态吧,笼络人心有没有。虽然我后面一大群人中间有很多是没有资格踏进我商王府大门的,见了都要绕道而行。 “下官以及商州父老已经在听雨楼备了酒宴给王爷接风洗尘,还请王爷赏脸!”周延儒也没有要跟我进去的意思,他当然主要是陪我找到目的地,至于到商王府里做客,那是后续的事情,现在这些地方士绅也都知道,王府里一大堆事要处理,那容他们叨扰。 “那行,等本王沐浴并稍事休息之后来赴宴。” “下官等先行告退!” (谁能告诉我,地方官员在遇到王爷时该怎么自称:下官,卑职,微臣,当然,肯定不会是奴才!后金的皇上才管大臣叫奴才) 虽然所有的房子都是新的,除了一丁点桐油的味道外,并没有一点甲醛味(作为二世祖住的别墅,用的最好的家具,好像应该不知道甲醛是什么东西才对,但是作者知道啊――作者) 里面许多下人已经各司其责地本分地做着事情了,所以,我根本不需要提醒我此时此刻需要什么,立马有人给我带路,让我找到了我的床! 剩下的事情我就不用去操心了,放银子的金库,母后的住处,王妃的住处等等,都有了妥善的安排。 事实上,洗澡水早就已经烧好了! 由于从小就是妙儿侍候我的饮食起居,所以,不例外的是,我也准备让妙儿侍候我洗在商王府的第一澡。 可我的可儿却要抢了妙儿的生意,我的王妃要服侍我,我当然不好呵斥。 可儿是知道我和妙儿的这种微妙的关系的,我也给她说过我会纳妙儿为侧妃。从她的反应里,我能感觉到,她不是一个善妒的女人。要是我真能当皇帝,把后宫交给她打理我也能放心。 这个时候的女人河东狮毕竟是少数,而且如果一个女人阻止夫君纳妾可是会成为丈夫休妻最义正言辞的理由的。 除非丈夫自愿,那么女人只能承受丈夫同时拥有多个女人的事实,女人的从属地位表明了女人根本就不会具备独占老公的权力,最多有个争宠的想法,更不会想到争取妇女权利解放。 女人,这个时候的女人大多数是善良而温顺的,虽然每天都在发生正妻欺负妾的事件,但那是情感的一种宣泄,就像皇上有权力在奉天殿里廷杖大臣一个道理,谁也不会说皇上的不是。 这是这个世界正常的现象。连我这个后世来的人都认为挺正常的。 周可是一个善良的好姑娘,具有母仪天下的仪范。 我在想,这个世界的光棍一定很多,那么多有钱人家里三妻四妾,许多穷人家的孩子就只能靠五指姑娘给解决问题了。 这也许就是妓女行业发达的原因之一吧。 大明也是一个重男轻女的社会,虽然因为没有B超技术,男女出生性别比一定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但这个社会存在一种现象,溺婴,如果不想要女儿,在刚出生或者一段时间内,你把她丢茅坑里,谁也不会有不同意见。 因为这个世界父为子纲,生命是父母给的,父母想要索回他的生命也是理所当然的。 当然,大明的法律不会这样写。但子女杀父母会凌迟,父母杀子女罪过就会轻很多,要是情有可原的话,甚至都不会构成犯罪。 那么,这就会造成整个社会男多女少,再加上有很多男人有十个老婆,那么会有多少男人打光棍呢。 幸好,这个社会给这些男人设计好了两条出路,马革裹尸或者挥刀自宫。 是谁说,明朝鼎盛时期,宫里的太监有十万,加上宫外的,那不知道有多少。再加上,明朝边境也经常打仗,人为地淘汰了部分男人。 那就使得女人的从属地位依然得不到改变。 而后世,女人拥有的那个胯间之物就是要挟男人的筹码。 房子,车子,票子。 (作者并不是二世祖,这些可恶的社会现象总是令作者头痛不已,所以不知觉地就角色代入了,事实上,真正的二世祖是不会为这些事情烦恼的,他们甚至不会知道有这样的事情存在――作者) 可儿柔软的小手抚摸在我的后背上,让我多日旅途的疲惫一扫而光,我甚至想让可儿跟我一起洗个鸳鸯浴,但她脸红地拒绝了。 我说过,可儿是一个还比较传统的女孩子,仰面躺着分开双腿,她会认为那是她的义务,而以Z字型厥起某个部分,她就认为那太过Y乱,不是良家女子所为。 我希望我能改变她的这个观念。 女人为了爱他的男人,可以付出所有,何在乎区区观念乎。 白日宣淫的事情,我的可儿可是不会干的。她受到的教育就是认为,这件事必须要晚上,夜深人静之后。至于熄灯不熄,她的观点当然是熄,只是,那新婚之夜的红烛给了她很深的印象,要求也就不那么顽强了,这也给我一个讯号,她是可以改变的。 为了不让她认为我精虫上脑,我就没有强求她答应我的要求了。不过,我严重怀疑她知道什么叫“精虫”不,她难道知道我每次留在她体内的东西能分解成上亿个留着小尾巴的小蝌蚪。除非,她能发明显微镜。 洗完澡,我就感觉神清气爽多了。可儿幸福地给我捶背,时而往桶里添一点热水。夫君的快乐就是她最大的快乐。 这样的女子后世还有几个。 相比做商州之主,我更愿意做我爱妃的主人。当然,就算我做了天下共主,我也不会舍弃了我可爱的可儿姑娘。 明朝的王爷有一字王,是亲王,二字王就是郡王。亲王是皇上的儿子或者弟弟,郡王就是皇上的侄儿。 而一字王最重要的就是以古国名命名的王爷,比如曾经的秦王,燕王,赵王,韩王等等。 而我这个信王虽然是一字王,但却不是古国名,好像也不是古地名。而现在,商这个字可是古国名,那可是一统天下的商朝,而且,也是我所在封地的地名,商州。 看样子,取名也是一大学问。 幸好,我不会为此操心。给皇子取名等等是宗人府的事情,宗人府报批,皇上恩准。 作为商州的主人,我要做的是熟悉这里的一草一木,包括他们说的那家听雨楼。 听名字不错,就是不知道这种小地方再加上水土不服的话,那里的菜品如何。 当然,我从京城带了几个厨子来,专门做我喜欢吃的菜肴,川鲁淮扬。 ------------ 第一二四章 听雨小筑 听雨楼貌似在商州最繁华的地方,不过,这个最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它比起京城来说,差的就不是一个档次的问题了。 大门外一直有商州知州派的轿子等着,还有一个不知道是知州的幕僚还是下属,穿着便服等在这儿。 你说,我应不应该选择相信他呢,也就是说,我初来咋到的,是不是应该就这样跟着走。 不管我走到哪儿,我都会带着妙儿以及曦辰的。虽然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碰上需要用到曦辰武功的时候。 当然,现在的商州对我而言是人生地不熟的,我带的可不止这么几个人了,后面一大队人马跟着我。当然,我的王府两位长史大人是必须要带着的,以后王府的一切事务运行有效得靠他们齐心努力。 不过,说实话,我以为整个长史司的人都可以由我任免呢。居然我还没到地方,一整套班子都在有效的运转了。 那要我怎样安插一些亲信进来。当然,我现在还真没什么亲信。 你说我做一个王爷容易吗,处处受制于人。这个王府长史司除了维持整个王府正常运转外,难道就没有一点监视王府动向的意思吗? 要不然,怎么会被上头任命,而我自己一点意见都参合不进来呢。 “王爷,府台大人命卑职在此恭候,请王爷上轿!”这个人既然说自己是卑职,那肯定是朝廷的命官了,不过,我管他是几品呢。 我大马金刀地上了轿,这轿子还比较舒适。一般情况下,我在京城就是骑马,或者坐马车,坐轿子的机会倒是不多。 没过一会儿,也就到了听雨楼。 可见这商州城并不算大。 听雨楼外被州府的一些皂隶把守着过往的路口和进出的大门。限制着无关人员的出入。本来我想,既然以后我就是这座城的主人了,为了表示亲民,至少要做到不扰民的,但这样的情况,当然不能算是没有扰民。 听雨楼肯定被官府给包了下来,不知道这些官员会不会给人家掌柜的打白条。 以周延儒为首的官员和最有名望的几位士绅站在等候着我的大驾。 对于吃饭这件事情,我是这么看的,有的吃就吃,不用客气。再说,作为王爷的我,根本不需要对任何人客气。 “商王殿下驾到!”跟随我多年的太监王承恩唱到。 “臣等,草民等,恭迎商王千岁。” “免礼!”我大刺刺的从轿子里钻了出来,看了看在场的众人。这些人可就是我最近这一段时间需要打一些交道的人了。 当然,我也可以把自己关在王府里什么都不做,没人会来烦我。 整个二楼空无一人,倒是摆好了几桌酒席,不过都是圆桌。这里的人谁又有资格同我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呢。 虽然我年纪小,但我地位高啊,虽然一路代表皇上到进商州城为止,但至少我还是代表了皇家的,皇上什么时候会同一些官员坐在圆桌上吃饭。 难道这些人没有这些考虑。 周延儒当然明白我现在的心思,“王爷,请随下官进到包间里进膳!”周延续用手指了指一扇门。 这等级太森严的社会就是不方便。更多的人只能在外面大堂里吃饭了,而我还有几个品级高一点的官员走进了包间。 包间倒是以我为尊,独居上位,两侧是官员和士绅。也就五六个位置。 你说,为我接风洗尘,搞得我又不能跟更广大的人民群众吃在一起,那算什么接风嘛。 坐我左手第一位的当然是从三品的周延儒,他在这里是品级最大的官员。其他的官员我不太认识,只有等他们落座之后一一报名了。 当然,妙儿和曦辰是和我形影不离的,王承恩也在旁边伺候我。而这些官员和士绅都是一人赴宴。 “各位大人,父老,本王就藩商州,初来乍到,很多都不熟悉,希望大家以后通力合作,为皇上分忧!” “敢不效力!” “那好,本王就先干了这杯!”喝上几杯酒当然不是什么大事。 虽然这里是我的藩国,但这里的所有一应官员我都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喝了第一杯酒之后,这些人就一一道出姓名。省里来了两人,除了布政司外,还有按察使司的正四品按察使副使赵晋全,府里来了一人,正六品的西安府同知闵兴文,商州州主,从五品的知州大人马文斌。士绅方面,有一个世袭的伯爵侯志海,还有就是商州的首富,好像是什么总兵官的老丈人,姚文远。 跟这些人有了一些照面,也算是认识了。 反正这些人都不靠我吃饭,彼此也都只是应酬,也是一些朝廷该有的礼节。而我的两个王府长史当然在一定程度上是要看我的脸色吃饭的。 我已经离朝堂那么远了,就算皇上曾经多么的爱护我,现在我也不能在皇上面前说他们一句好话了。 当然,彼此是不会撕破脸的。 反正我的本意也只是敷衍一下而已,他们和我也根本没有利害关系,为我所用或者与我为敌都在他们一念之间而已。 再说,我要是老老实实的做一名王爷,吃了睡,睡了吃,他们也才懒得理我。如果我是这样的话,他们也不能靠我得到什么好处。 反正,宾主尽兴而归就是了。 这听雨楼的菜还算不错,最要命的是,马文斌叫了几个在册的教坊司的歌舞姬来助兴,这些当官的都是些文人,饮酒的时候总忘不了吟诗,可王爷我还真不好这口。 这些歌舞姬还真一个比一个有姿色,这些带点地方特色的女子是我在京城所不能谋见的,不由看得有些呆呆的。 当然,这只是不经意间的事情,女人我可是见得多了,我身后两个女子,姿色都不比她们差。 虽然算不上绝色天香,但只有一番风味。 几位大人见我走到哪儿都带着侍女,以为我真的好这口,见我看到几个异域女子眼睛都要掉下来了,都以为,这可能就是我的致命弱点了,或者突破口了,或者别的什么口了。 这些女子穿着暴露,随着节奏扭动着腰肢,应该是羌族之类的舞蹈吧。我对这些涉猎不深。 倒是那个唱曲的女子有更甚的吸引力。毕竟唱歌的就一个,跳舞有好几个。这小曲唱的倒让我感觉好像窗外真的在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呢。 这商州三面环山,到西安府一条路倒也平坦,在这听雨楼听点小曲,倒好像处在终南山的原始森林里,那么静谧,悠远。 当官当然以说官话为主,虽然夹杂一些乡音,但好歹沟通起来障碍不大。 曲终当然就得人散,酒足饭饱之后,我当然得去前厅表达一下所代表的皇上给予大家的嘉奖,并祝大家一帆风顺。 当然,这些人又呼万岁又呼千岁的。 然后大家就各回各家了,以后,那些没品位的士绅我还可以经常召见召见,而这些朝廷命官,可不敢再和我随意相见了。藩王私下会见官员最重的处罚就会是削去藩王称号。就是差点以谋逆论处的地步了。即便我想见,这些官员肯定也避之不及呢,再说,锦衣卫,东厂的人肯定随时在商州活动着,查探我王府的情报。甚至,我王府里面肯定也布满了锦衣卫的暗探。 我倒是酒足饭饱了的,有点飘飘然了,可我的妙儿和曦辰以及王承恩等都还没吃饭呢。 好在现在并不算正经的吃晚饭的时间,天还没黑呢。 我本来想等他们都走了以后,我再折返,给我看着我们吃了半天的妙儿叫点饭菜,但这里的小二和掌柜肯定都认识我了,我要是吃了饭,他们肯定不敢跟我要钱的。 我可从来没有吃过霸王餐。 随同我来的护卫,我让曹称领着他们在一楼吃了饭,为了照顾那些皂隶的情绪,我让曹称分批请他们也吃了一顿,饭钱算在我头上就好了。 显然,上官吃饭的时候,这些衙役之类只能等着,没想到这次还被商王的人请去吃饭,他们当然对我这个商王表示出了一点好感。 ------------ 第一二五章 王府长史 回到王府,我让妙儿她们也去吃了饭,然后就让两位长史给我汇报了一下这里的情况。 说实话,照我的分析,这两位长史并没有出奇的能力,应该说给我的第一印象是能力平平。 话说回来,朝廷当然只能提供一些平庸之辈给我调遣,如果我的长史司里面有解缙,李善长一类经天纬地的人才为我所用的话,那不又是祸端。而且,这两个长史看起来都不太年轻了,在我王府长史的任上也算仕途到头了。 反正挺累的了。 我的寝宫和我王妃的寝宫当然不是一间,我去给我母后请了安以后,却跟我的周可儿聊了几句,至于什么夫妻之礼,今天就免了,周可年纪还小,我也不想大加哒乏。再说,我也还小啊,再说,这事我经历的多了。 跟她聊了几句情话,我也就回去睡了。 第二天,我起了一个大早,因为这一路上我的锻炼都给落下了,我得跑步,练练拳,虽然曦辰并没有把本门功夫教给我,但在一旁指点指点她倒也是乐意的。 再说,我根本不相信那些飞来飞去的武功以及一使用内力,水面能溅起十丈高的水花的传说。当然,曦辰看起来一个柔弱女子却有比我想象更甚的武功也是事实。不过,我想,她只是以剑法见长吧,如果单手搏斗,光凭力量,我不知道她能胜我多少。 我拿一把砍刀,我就不信我打不过泰森。 洗了澡,我去给母后请了安,吃了早饭,整个王府似乎都规规矩矩的,虽然才刚来,但一切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也不需要我这个王爷去操心了。 王府的一隅就是王府的长史司,里面的人倒也开始办公起来了。当然,说它们附属于整个王府的建筑群也行,说它们独立于外也可以,不过,反正,那里我可以随便进出就是了。 (我搜集了一些粗略的资料,也没弄明白,王府的长史司是在王府内办公还是王府外办公,知道的告诉我一声,如果我错了,就做一些修改,谢谢了――作者) 在这里面办公的人也蛮多的,其实,在我看来,这些也都是一些王府的管家也能干的事情,只不过,因为是王府,所以把这些管家的地位拔高了一些,让他们拥有了一些品级,使得他们像一个官,一些王府的柴米油盐也是需要这些长史司的人来操心的。 这一下就使得我以前王府的人手安排发生了一些变化,对外的王府很多事情都得交给这些长史司的人去完成了。 当然,我商王府的内眷以及与此相关的一些事情还得由我自己来安排。 不过,我找长史司的人第一件事情就是告诉他们,让他们给宗人府打报告说,本王要立侧妃。 我得把这些事情跟母后以及王妃以及妙儿本人说清楚明白才行。 不过,这些都不是我的当务之急,我现在最想知道的是,我的护卫亲军在哪儿。 虽然王府里有家丁以及一些从北京带来的老护卫,但皇上答应给我的三护卫,有两个在商州和西安附近的原卫调为王府护卫,另一个的意思没有明说,当然就是任我自行组建了。 圣旨里面说的,这两个卫应该是隶属陕西都司的华山卫和秦山卫。 (关于这些卫,只有杜撰了!不过搜过明史,有华山卫一说,但具体卫所在地,就只能靠我的胡说了――作者,反正,所有的都以作者所说为准了吧,跟历史有出入的地方,大家将就认为我说的是对的吧,不过,如果太离谱,也希望大家指出来。) 陕西在明末已经属于边区了,明朝对以前属于羁绊性质的乌斯藏,朵甘,甚至哈密,曲先等都司卫所的控制力已经接近或者等于零了。 只不过名义上还认天启这个共主。实际上自己自己独立的王国。 实际上,陕西北边的宁夏镇,就是传说中的大明九边重镇之一,面对的可是鞑靼与瓦刺等蒙古势力。所以,陕西的卫所比较多,屯兵也比较多。当然,这些都是边境线的重兵,不大可能调为我王府的私人卫军。 而华山卫和秦山卫都依山而建,不属于边军,控制这商州,华州境内的一些千户所,倒是可以在必要的时候供王府调遣。反正离我商州也不远。 明朝为了限制王爷的权力,基本上从朱棣起就没有过给王爷三护卫的权力,三护卫少说也有一万人,这一万人倒也能兴风作浪。 不过,我不知道我哥是出于什么目的,居然要给我置军的特权。 这两卫的兵虽然听我调遣,但实际上属于兵部,当然,现在他们独立于陕西都指挥使司了。 如果两边都有权调遣,那还算我的护卫军吗,肯定不算了。 我当然很有必要去看看,这两只护卫我安全的卫军了。谁都知道,明朝后期,这些大多数军官及所有士兵都世袭的部队,战斗力简直弱到了极点,数量上,装备上都优越于李自成的农民军的这么一只部队,遇到李自成,总是不战而溃。 这样的士兵对我而言,有何用处呢。 我想要使用三卫的目的就是扼杀农民军在萌芽状态,不能等他们坐大。如果我在京城做王爷,我当然什么都不做不了,我也不能跟皇上说,有个叫李自成的会成为我大明王朝的掘墓人,赶紧的把他抓来杀掉。 可事实上,没有李自成,会有张自成,王自成。我们不能自欺欺人吧。 再说,我说的我哥也得信啊。 既然他让我自己组建一只卫军,那我就只能老实不客气的服从了。 当然,对于我的到来是否已经涉及到改变历史的命题,我现在还是有种怀疑的态度,因为事实上跟我无关的很多事情还在朝着历史的进程发展着,而我却事实上发生了逆变。 也就是说,我现在对于后几年会不会出现李自成的农民军叛乱,我还真的有些拿不准。因为我连天启帝会不会死都拿不准,连他的儿子会不会活得比他更久也拿不准。 反正有备无患嘛,我是这样想的。 我的王府里还得有仪卫司,不过,跟着我一起到商州来的仪仗队里的队长就应该是这仪卫司的头头了吧。都是些五品官,但与商州知州这个五品官不可同日而语的。 说起来,王爷的藩国好歹也是一个“国”,五脏六腑还是应该俱全的。就好比俄罗斯的加盟共和国,也是国,除了外交和国防外,其它的权力自处。 我这个王国当然什么权力也没有,就算指挥一个地方最小的七品知县,八品县丞都不能。 说实话,我的手脚全被缚在了这个“王爷”身上。 你别无选择,只能混吃等死。朱棣之后,好不容易出了个敢造反的王爷,宁王,还被三下五除二就剿灭了。你让我们这些王爷情何以堪啊。 好在,我比这个宁王多了点自主权,我可以自己招募军队组成一卫呢。 这个时节,离我知道的大明天启和崇祯的历史节点还有将近两年的时间,这两年的时间里,我能做些什么呢。 ------------ 第一二六章 街头喋血 我的到来,商州城热闹了两天,由于我的深居简出,商州城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平静的后面就是无比真实的场景。 我刚来的那个时刻,从商州城外几里远的官道一直到我的王府,我没有看到一个乞丐,难民,甚至连穿补丁衣服,脸有菜色的人都很少。 可等我若干天以后,我再出去的时候,商州城像变了一个模样一般。很多街边躺着一些衣衫褴褛的难民和一些身患疾病的贫民。 这个世界很少有因病致贫的事例,因为贫和病就如同两贴膏药,贴在底层农民的前胸和后背,无论你从前看还是从后看,都能看到一个真实的国家。 怕的就是很多人熟视无睹啊。 我的态度,表面上看起来,当然也是熟视无睹的,我是谁啊,我锦衣玉食,无忧无虑的商王殿下,别人的死活关我屁事。 可事实上,我的心是痛的,这些人无论如何也是我大明的子民,我不忍心看着他们痛苦地呻吟。 有时候又能偶尔看到一些官府和大户人家在街边支起的施粥摊,让这些难民喝完一口粥才咽气。虽然他们是饿死的,但阎王爷一定以为,他们是撑死的。 虽然在很多时候,我的活动和行为受限,但整个商州城除了州府衙门,我是想去哪儿就去哪儿的,商州城外当然也不会受到任何限制,只是得在一定的距离内,这个距离不会无限大,至少不能有商州到京城这么远。 也就是说,我现在想要去京城,那是不容易的,除了皇上召见,我是没有机会的。 在商州城落稳了脚跟,我第一件事就是悄悄的派人采购粮食。 反正随着干旱在以后几年的加剧,粮食减产,物价必定飞涨,我的那点现银当然不能留着贬值了。 这个世界确切是粮食本位的世界,什么都可以贬值,但粮食不会贬值。因为很多人还在为温饱挣扎,那像我们后世,大多数人都过了小康般的幸福生活。 当然,我的足迹不会只在商州附近,我得在西安府,开封府,甚至天府之国的成都府收购粮食,只要有利可图。 凭我那点禄米是远远不够的,我得发展一点自己的商业。但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 在京城的时候,我光顾着玩了,最多也就发明了点麻将牌,赚了点零花钱,我之所以没有大规模进军商业领域,是因为我不想让我哥觉得我太聪明了。一个十多岁的孩子,好像什么都知道,谁都不会认为这是正常现象。 我能够发明麻将就已经远远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我每天就带着妙儿曦辰几个人在商州城内以及城外瞎逛逛,寻找点商机,钱不会自动落到我的口袋里来的。 其实,我还有一个目的,寻找一些可以完全听命于我的人来发展我的势力。现在,我身边值得我完全信赖的人太少了。 曹称这些年倒是对我没有半点二心,他的那些手下也有些能为我所用,但整体上,这一只队伍还需要打磨。 我真的不敢保证里面是不是添杂了一些锦衣卫的人。 我根本没法对他们做到审核上三代,下三代。 当然,这个时候的我根本不会有任何不一样的想法,我也不怕这些人里面有锦衣卫的番子。 我组建亲军是皇上首肯了了,合理合法。 那个以前箭法超好的胡瓜,我已经让他做了一名总旗,他对我倒是忠心耿耿。我不是要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这些人,只是没有经过事实的检验,我根本看不出他们的赤胆忠心。 反正,这点人我还不很担心,只要曹称对我完全忠心就好,他有能力完全掌控这些人,我怕什么呢。 凭这五百来人的力量,我得把他们发展到五千人。反正一个卫的标准建制是五个千户所,一个千户所统辖十个百户所,一个百户辖两个总旗,一个总旗辖五个小旗,一个小旗手下十个兵。加上一些马夫,伙夫等等后勤,一个卫六千人是必须有的。 当然,皇上给我的三护卫规格是每卫三个千户所。也就是说,总人数也就一万来点。 但谁会知道我这个自己组建的护卫有五千人呢。 我想着这些杂乱的事情,走在商州的街上,一些嘈杂的声音把我给吵醒了过来。 一般我是喜欢微服的,如果成天穿着皇上赐的蟒龙袍,让别人一看就知道我是王爷,也无趣的很。反正现在商州城也都算知道有这么一个小王爷了,但知道我面容的还不多。 只不过,这商州城太小了,平时带着丫环护卫上街耀武扬威的人比起京城来是少多了。 而且,自从他们知道来了个比他们牛逼的王爷后,收敛了许多。 我没有爱看热闹的习惯,但我看到几个强壮的家丁模样的人在拳打脚踢一个躺在地上争扎的瘦男孩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的同情心又要泛滥了。 以前我在东海街头打架斗殴的事情多了去了,我怎么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呢。难道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 当然,那个时候的我只欺负那些配被我欺负的人,比如,我可以去踩踩那些眼高于顶的东海的富商的儿子,也可以去踩踩那些自以为是的混混,但我从来不欺负不来招惹我的平民家孩子。 我以目光示意曹称,曹称立马上前去阻止。 “住手!当街打人,还有没有王法了!” “哈哈,王法,咱们靖西伯府就是王法!”几个人根本没把曹称的喝止当回事。 曹称当然也不跟他们客气,没用几下就把这几个看起来孔武有力的大汉给打趴下了。 “好小子,有两下子,你等着,敢惹伯爵府的人,你是不想活了!”他们可能以为曹称是路见不平的好汉,因为我装作看热闹的一般躲在了人群里。 几个大汉狠狠地盯了曹称一眼,然后连滚带爬地走了。可地上被打的男孩似乎并不领情,曹称想要扶起他,他谢都不谢一下,挣扎着爬起来,要走。 “小兄弟,他们为什么打你?”曹称一把拉住了他。 “不用你管!放开我!我要回家。”小孩的口音明显有很强的地域性,我只能通过他的动作来揣测他话里的意思了。 曹称看了我一眼,我示意他放人,曹称松开了手,这个小男孩居然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我示意叫两个人跟着这个小孩,我对这个小孩突然比较感兴趣起来。 作为商州的人,可能知道伯爵府的人不敢惹,而且也知道伯爵府的人睚眦必报,所以,见曹称没走,居然也有很多人没走,好像在等着继续看好戏一样。 我初来乍到,对这些可是不熟悉,曹称当然不会走,人家放话让他等着呢。 他能不等着吗? 我当然也想看看伯爵府的人凭什么在我这个商州的主人面前还耀武扬威的。以前没有我这个王爷,他们伯爵府最大嘛,可现在他们还这么放肆,可就有点不对了。现在可以在商州城里为所欲为的人好像应该变成我才对。也就是说,是我纵容家丁当街打人,被人打然后放下话,“敢惹商王府的人,你等着!”才对。 我当然也得等着! ------------ 第一二七章 不打不识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一群人气势汹汹地就来了,看到人群还没散去,曹称还优哉游哉地站在原地,那群人那个气啊,太没把伯爵府的人放在眼里了吧。 “就是你,打伤你侯爷的家丁的?你不知道在商州城里我侯家的人可以横着走吗?”为首的一个趾高气扬的年轻人根本没把曹称放在眼里,他后面一群如狼似虎的家丁更是不可一世的模样。 “那是以前,现在有我在这里,你再横着走试试?”曹称轻蔑地说。 那人一见曹称似乎根本没把商州侯家当回事,也不由一愣,可能是侯家在这里当霸王当惯了,突然冒出一个不识相的,还真的没有心理准备。 我看这人也不像是以多欺少的样子,而且这个年轻人看起来也应该是练过的,不知道手下功夫如何,要想每次欺负别人都能成功,不但要有足够多的狗腿子,自己也还得有点刷子才行呢。 “哼,那咱们就比划比划!” 曹称当然不会怕这些酒囊饭袋,当然,虽然他很轻视这群人,但依然冷静地如临大敌办沉着应对。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武者所应该表现出来的态度,在没有最后打倒对方之前,都把对方想象成最厉害的对手。 当然,如果实力实在不在一个档次上那就另当别论。 我对曹称是有信心的。这人虽然看起来有两下子,但看他虚气上升,肯定外强中干。 可能是这些商州的市民见过这些人的手段,所有人都不自觉地往后退,为了不暴露,我也往后退了开去,给他们腾出了更大的地方,以便于施展。 “老子今天就来见识见识你的本事!”对方恶狠狠地发话了,并且拳头也招呼了过来。 我打了无数架,不管前生今世,如电视一样满天乱飞,手掌拍出气浪的架却没打过一次,所以,我总是认为,武功这个东西是个骗人的幌子,打架还得靠拳头的硬度来解决。 曹称轻蔑的一笑,待到拳头靠近自己的面庞的时候,一个侧身,然后出拳。 “哎呦!”那人居然比我想象的还要次点,就这样轻松地被曹称击中胸膛,当然,我只是让曹称教训他们,没让他弄出人命,如果这人只是侯家的外人还好说,要是是侯家的子弟,我虽然可能会没事,但皇上为了息事宁人,肯定会办了曹称的。毕竟我王爷也怕树大招风啊。再说侯家好像从成祖的时候就受封靖西伯,皇上总还是要给他几分面子。 那人似乎也对自己就这样被击中了表示不能理解,自己平时拳法不是很厉害的吗,怎么今天这么不中用了呢?“找死!” 那人大喝一声,又气又急,朝曹称攻了过来…… 曹称虽然练过武,但跟曦辰的武不是一个概念。曹称作为世袭的千户军官,统兵打仗是他的本行,军队要求的是最有效的消灭敌人的有生战斗力,一点花里胡哨的东西都不会有。 要不是曹称没有存心要他性命,这个人在挨了几下之后肯定躺在地上只有出气没进气了。 不过,这个时候的他也不好过,跪在地上干呕,显然不经打的很呢。 “快去叫我大哥来,这杂种有两下子!”所有的家丁都围在了那人周围,防止曹称爆发伤人,有几个人跑去叫帮手去了。 我不知道他口中的大哥实力如何,会不会跟他一样,这样不经打。 见平时横行霸道的侯家的人被教训成这样,这里围观的人群都禁不住要喝彩了,但想到侯家的势力,却又开始替曹称担心起来。 曹称当然不会走,他要等着他侯家口中的的大哥。 我不知道侯家是不是离这里很近,不一会儿,又一拨人急匆匆的赶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个二十七八的年轻人,也许就是那人口中的大哥吧。 “在下靖西伯爵世子,不知道阁下如何称呼?”来人似乎不是来报仇的,而是来谈判的,首先就报出了自己的名号。 这就是靖西伯的世子,看起来倒是蛮帅的,比起他的弟弟倒是英武多了,实力肯定也在他弟弟之上很多。 “我的名号不说也罢,你弟弟纵容家丁打人,目无法纪,我出手教训了一下令弟,如果世子是来替你弟弟报仇的,那就别废话,如果要跟在下讲道理,在下也可以跟你你讲讲。” 我没想到这个曹称还会讲道理,书没读几本,他难道也会引经据典的给人摆事实讲道理。 靖西伯的世子没想到曹称这么直接,而且似乎并不惧怕自己的家世,也哈哈一笑,“小弟纵仆行凶,当由我伯爵家管束,还轮不到外人干涉,阁下自持武力高强就不把伯爵府放在眼里,本世子倒是要见识见识!” 看来,这个世子似乎还懂一点道理,不似他弟弟那样不可一世。 “这架打不打都无所谓,我也不是为了打架来的,如果伯爵府能就此事道歉,在下倒是可以负责令弟和尊府仆人的医药费。” “好大的口气,阁下太不把靖西伯爵当回事了!即使伯爵府有错,也轮不到向你一个贱民道歉。” 我们出来,除了我穿的公子袍服,他们都穿的是随从,仆人等的衣服,所以,在他们眼里,曹称是贱人,要不是有点功夫,连跟他对话的资格都没有。 曹称可是世袭正五品的千户,虽然军职的五品不能等同于文职的五品,但好歹也算是中级军官了。跟贱民可配不上关系。 曹称听他这么说,心里也是一怒,倒是想要教训一下这个出言不逊的家伙。但他当然也知道,这个人肯定不是刚才那个可比的。 当然,这个人的身份都已经公开了出来,是靖西伯的世子,自己如果打伤了他,也会给王爷造成一些麻烦。 我当然是不担心曹称的身手的,即便打不赢,也不至于惨败。 他们在场中交开了手,一个护卫回来报告我说,那个小孩如何如何,我一下子对那个小孩有了比这个靖西伯更多的兴趣。 “曹称,算了,别打了!”我分开人群,走进场中央。 见我走进来,两个交手的人一个错身,分开,双方都没有用全力,也没有下死手,所以,倒是谁也没有受伤。 那人见我后边跟着的人,以及我的京城口音,脸色变了变,可能对我的身份有所猜测了吧。 “这位世子是吧,令弟纵仆为恶,我认为你还是应该好好管束一下才是,这次就这样了吧,我还有事,曹称,我们走吧!” 曹称看了那人一眼,退到我身后! 虽然他有所猜测,但我没有公开我的身份,他也不好做什么,所以,只有怔怔地看着我。 刚才还以为大哥必定能给自己报仇的弟弟这下子只能无助的看着他哥了,因为我身后跟着的这些人,明眼人一看,那都是个顶个的高手,至少是他那些垃圾家丁所不能比拟的。 那些家丁为虎作伥惯了,但凡见到一些满身正气的人都有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这次也不例外。 我的那些护卫虽然并不是从京营里挑选最好的,但经过这些年我有意无意的熏陶,总算像极了一个合格的军人。 至少目前不会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的时候转身就逃跑,同等实力条件下,他们取胜的几率占七成以上,即便稍微处于劣势,也有一半的胜算。 当然,他们现在也只是经历了一些街头斗殴,还没真正参加血腥的战争,有些效果还得经受检验才知道。 关键是,他们的士气一直都不错。 虽然他们最初来自皇上的京营,但现在基本上听命于我了。 当然,我还是不知道,我要是去叫他们杀皇上造反,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干。我对他们的忠诚还没有必定的把握。 因为我自己都还没有多少表现自己的机会。 我一直在他们面前是一个合格的纨绔,而不是一个能让他们心甘情愿卖命的主人,统帅。 “那人有可能是商王……”世子这样对他的弟弟说。 “商王……哥,我是不是闯祸了?” “现目前来看,还没有,走,回去吧!以后少出来惹事,如果惹到了商王,别说你我,就连父亲都不会好过。” 一群人就这样消失在街头。 ------------ 第一二八章 小偷小米 刚才手下来报告说跟踪着那个小孩进了一座破败的寺庙,里面有好几十个逃难的难民,其中有很多小孩,虽然这个小孩刚才被打得很惨,但进庙门那一刻,他立马换了一个轻松而愉快的笑容。这让我觉得很奇怪,对这小孩的毅力也表示佩服,就想看看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让手下人带着我们来到庙门外,我让曦辰和妙儿在外面看着,领着曹称走了进去。 这里面太脏乱,我怕妙儿她们受不了,说实话,我都受不了。里面污秽到处都是,而且空气质量太差了,让人想呕。 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遭罪。前生今世,这几十年,我何曾到过这样的地方。 倚着墙角,横七竖八地躺着一些难民,见我这个穿得还算体面的人到这里面来也感到有些诧异,不过并没有扑上来让我施舍点钱物给他们。可能是为我的气场所折服或者他们还没到饿得想把我活吞了的地步。 那个小孩正在和他们那群人说说笑笑,见有生人进来,警惕地打量我们,当他看到曹称的时候,咦了一声。 “你怎么找到这里的?”这小孩说话的口音让我很难受,因为我没听懂。 我想曹称也没听懂。 可能看出了我们不太懂他们的方言,小孩就不再理会我们,反正无法很好的沟通,他扭过头去,不再理我,而其他几个小孩却怯生生地看着我们。 我看这群小孩年纪大的十八九岁,小的也十四五岁吧。 当然,在我看来他们是小孩,其实,他们并不是小孩,有的比我年纪还大呢。 不过,他们都围在一个人周围,这个人看起来有二十出头的样子,可能是生病了,脸色有且蜡黄,也正看着我,显得有气无力的。 “你们是从哪儿来的难民?”我的问话显得很不严谨,我只是凭表象认为他们是难民而已。显然,我说的官话,他们能听懂,至少那个成年人是听懂了的。 这个成年人穿的是儒衫,这让我想到了孔乙己,再穷也要保持自己读书人的姿态。 也就是说,这个人是个读书人。读书人都会说一些官话,要是不会说官话,那怎么进京赶考。 “小米,你怎么得罪人家了,是不是偷人家东西了?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多少次了,我们是落难了,但落难也不能去偷东西。我们一定要有自己的气节,小米,你说,你刚才带回来的药是不是偷来的。” “老师,我没有……”虽然他做了否定的回答,但语气一点都不坚定。 “小米,过来……”这个男人脸涨得通红,因为激动咳得厉害,被叫做小米的男孩为了让老师缓缓情绪,毅然走到他右手边跪了下去。 这个老师咳了几声,咽了一口痰,抬起手,想要重重地砸在那少年的身上,但终究还是因为没有更多的力气而无力地垂在地面。 “老师,是我不对,我看老师快要死了,就去城里找大夫,但大夫死活不来,我就去药铺想要去求一点药,但药铺也把我赶了出来,我见一个妇人提着一包药,那妇人也咳得厉害,以为会治好老师的病,我就上前抢了就跑,被后面的人给追了上来。” “什么,你还去抢,还抢跟我们一样的穷苦百姓?你,你……”那个男人可能是气急攻心,一口气提不上了。 “快,救人!”我吩咐曹称,虽然我的急救知识不多,好歹曹称他们的行伍出身倒有一点这方面的经验。 “老师,……”几个小孩都吓得大哭了起来。 曹称叫人扶起这人,然后轻抚后背,可能是一口痰堵在气管了,过了一会儿,这人便悠悠醒转。 见老师醒了过来,这些小孩破涕为笑,都围在了曹称和我周围,并给我们磕头。 “这位先生,我看你们还是应该去找个大夫看看,如果再拖下去,可能会有生命之虞啊!”我让曹称把这人扶着靠在墙上。 “我们都是逃难的难民,那会有钱去请大夫,只有听天由命了,不过还是谢谢你们刚才救了我一命。” “听你们的口音好像不是本地人士!” “我们都是延安府米脂县人士,年前持续干旱数月,粮食颗粒无收,今年又是如此,很多老百姓举家流离……” “等等,米脂县,你们是米脂县的?”对米脂县我唯一的知识点就是李自成这厮就是米脂县的,这群人中间不会有李自成吧。李自成应该跟我也就是崇祯是差不多一个时期的人,也就是说,这个时候的李自成不会超过二十岁。当然,李自成先前是当作驿卒的,这会儿应该不会在这里了。 我只是突然想到而已。 “是啊,我们世居米脂县,小可读了两年书,但一直没有考取到功名,以至于流落如斯。” “呵呵,没什么,我这里有点钱,你们拿去看病吧,还有买点好吃的!”因为听到吵杂的声音,曦辰她们早就全部进来了。 我身上可从来没带过钱,钱都给妙儿揣着。妙儿拿出一锭十两的银子递给那个读书人,读书人有气无力的不知道是接呢还是不想接呢。 我把钱给了那个叫小米的男孩子,这个男孩眼里闪着光芒,也许一辈子都没见到过这么大的一锭银子吧。 庙里的人见我这么大方,本来都想围过来要钱,但看我身边这么多壮汉,也就打消了念头。 不过,说实话,我不知道这里所有的人是不是一伙的,万一我一走开,这些病人小孩肯定不是这些人的对手,钱被抢了怎么办。干脆好事做到底好了。 “赵四,你把他背起来吧,我们去城里给他找个大夫看看!”我的那些护卫我虽然并不能全部叫出名字,但比较突出的几个我还是知道的,这个赵四力气就不是一般的大,要光是比力气的话,曹称说不定都不是他的对手。当然,这人光有力气还不行,好在,这个赵四做事很勇武,而且也唯我命是从。 “是!” 赵四让两个帮手帮忙把这个人背到背上。 我大致扫视了一下整个庙宇,好像还不止这一个人生病。 “这样来回也够折腾的,这样把,赵四,你去跑一趟,找一个大夫来,让他把这里所有的病人都看看!” 妙儿和曦辰以及所有的人都以一种不明所以的眼神看着我。 我当然没法跟他们解释,我看这里大多数是二十多三十岁的中青年男女,我希望我这对他们施恩,能换来他们对我的忠诚,也就是说,我想让他们成为我的护卫军的一员。我当然要公开招募才行,光是这样也不够的很,三五千人呢。 ------------ 第一二九章 施恩图报 这里的所有人见我会给他们找大夫治病,都围了上来,给我磕头谢恩,直呼活菩萨。好多人也已经饿得没有力气了,连围上来的力气都没有。 赵四又把这人放了下来,去城里找大夫去了。 “多谢活菩萨救命啊!”所有的人都觉得重生了一般,能给他们看病还能不给他们饭吃吗。 “你读过书,会认字?”我问刚刚把气理顺的那个先生。 “恩人,小可姓杨,叫杨默,的确读过两年书。这几个小孩都是我在沿途收的学生,他们和我一样,父母要么走失了,要么就饿死了。” 从这些人身上,我才真正的体会到帝国衰败的迹象。我在北京城生活了十几年,何曾见过这样的场景。 连帝国的中流砥柱,读书人都开始了乞讨生活,那这个帝国的希望在哪里呢? “好,很好,会算账吧,我正好少个账房,你愿意跟着我吗?”这人看起来要死不活的,其实倒也没有性命之忧,多半是没钱治病,拖的,本来可能也就是小感冒而已。 “我……小可……”我知道,读书人嘛,有时候是很难思想拐弯的,当账房可就有损读书人的节操了。在他们看来乞讨都比当别人的奴仆好。 不过,我的确是少账房,但我还少别的很多人才,但他能做什么,我还不知道呢。 “恩人救了小可一命,无以为报,小可愿意为恩人效劳。” 我问了问他家乡米脂那边的灾害情况,可能比我想象的还要严重一些,有的地方已经整村整村的成了死村,用饿殍遍野来形容都不为过。 那边接近蒙古部落,而且属于黄土高原地区,山高土薄,雨水很少,粮食本来就产量不高,这一干旱,就更是减产甚至绝收。朝廷的赈灾款大多都落在了地方官府的手里,真正发到灾民手里的十停没有一停。 雁过拔毛的事情古今皆然,我也没什么好愤怒的。 陕西南边还好一点,渭水流域雨水还不算太少,而且,我一路观察,这里的山森林植被都还不错,这两年还有点收成。 作为王爷,我都觉得这些当官的太过分了。 过了一会儿,赵四领着一个扛着药箱的老者就进来了,这应该就是大夫吧。但这个大夫很明显一脸的不耐烦。 “你让我给谁看病啊?”大夫可能没想到赵四会把他领到这种地方来,捂着鼻子状似恶心。 “把这里所有的病人都看一看!”我想我作为高贵的王爷都没有在这些人面前捂着鼻子,你一个小小的大夫居然敢这样面对我。 “你是谁?” “你管我是谁,你只管看病,开药,诊金少不了你的!” 本来这个大夫还想说什么,但慑于我的威仪,加上我身边的这些拿着刀的人,就什么都没说了,开始看起病来。 现在的气温还不算冷,最热的时候也过去了,疟疾和伤寒等病都没有大爆发的可能。只是一些个体的生病。我想大多是因为饿的吧。 “他们只需要一样药?” “什么药?” “馒头!”大夫看了几个人以后,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不过,这个人需要老夫开一个方子!”大夫给杨默把了把脉,看了看舌苔,然后从箱子来拿出一张处方单,写了几味药。 “赵四,你领几个人去买足量的馒头回来,然后多抓几副药,给这位大夫五两银子做诊金!” “是!” 我让妙儿拿了一锭五十两的银子给赵四。 “把这些钱尽量换成铜钱和散碎银两!”我的想法是不给这些人整锭的银子,要不然被别人看到起意抢夺。难民手里有银子也不是件好事,吃的买不到,说不定还会丢命。 他们有能力保护自己手里的一锭五十两的银子吗?肯定没有。 事情做到这个份上,我觉得我应该走了,因为我都想捂着鼻子了,这里的味道确实让人不好受。 可我要施恩于人不能半途而废或者让人觉得我不够真诚,所以,我还得等着。 过了一会儿,赵四几个人拉着一辆驴车就回来了,车上放了好几屉的馒头,多半是把整个商州城的馒头都给买了下来了吧。 因为有吃了,车子后面居然又跟来了十来个难民。 从米脂到这里少说也有好几百里的路,他们从那边走到这边也确实很费力了。虽然商州也不算鱼米之乡,好歹还没受到太大的灾难,养活这点灾民还是能够的。 只是,官府和那些衣食不愁的富人是不会去考虑这么点灾民的。 这点馒头,我让曹称他们发给了每个人,每个人大概有两个馒头而已。 然后,我又给他们每人发了五钱银子。七八十个难民每个都像感谢如来佛祖一样感谢我的大恩大德。 五十两银子对我来说,算得了什么呢。 我王府里现在有好几十万的现金和现银呢。你说我是不是二世祖太得瑟了。 当然,如果是我一个人加上一家人花这点钱,当然会花上一段时间,要是有个一万人来帮我花,每人也不过几十两而已。 说实话,虽然我以二世祖自居,但我不是真的败家子。家里可不是暴发户,家教这个东西还是比较好的。 所以,同情弱者也是我的一个微妙心理。 我本来想让人把这个杨默带回王府,但考虑到我不能凭空就完全相信一个人,所以就没有这样做。 等大家几口吃掉馒头,把几钱散碎银子像宝贝一样放在只有自己能拿得到的地方之后,我才感觉这些人的感激是真诚的。 我知道我会利用这些真诚,所谓施恩图报吧。 “杨默,过两天等你病好点,我再来看你,好好保养身体吧。” “请恩人慢走,小可会好好的活下来的!小米,快扶我起来,我要给恩人磕头。” “不用了,想要磕头,以后有的是机会,等你病好了再说,我记着你的磕头呢!哈哈!”我挥挥手,让小米不用扶他起来。 “恩人走好!”我走出破庙,里面所有的男男女女都给我磕头下跪。 即便不是他们的恩人,我也能生受他们的磕头,整个天下除了皇上需要我给他磕头外,谁见了我不给我磕头呢。 “曹称,你安排几个人在这里盯着,打探一下他们的真实底细!”虽然我知道,这个时候暴乱还没有大规模发展起来,但是流民已经形成,只要一点星星之火啊。但这星星之火是什么时候点燃的,我还真就不知道了。 “是,王爷!”曹称转身吩咐了身边两个人,两个人答应着,离开了队伍。 反正他们穿的是便装,也看不出他们王府的身份。 ------------ 第一三零章 再施援手 过了两天,我倒是没有再去看过那些蓬头垢面的难民,王府里也不用我去操心,长史司的人都做的很好。 这天,周可也吵着要出来玩,平时我只带妙儿和曦辰的,当然,这两天我都没有出门,在家里玩麻将,这个周可居然是个麻将高手,显然是在京城的时候就学会了,我还准备要费点心思教她的呢。 曹称跟我报告说,这两天那群难民都很老实第呆在破庙里,有几个身体恢复了的年轻力壮的男人开始在城里打探有没有做工的机会。而且,通过对城里一户从米脂过来的商铺老板的了解,那边的情况的确如杨默所说,灾害比较严重,很多人都饿死病死了。 反正,这群人都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因为没有吃的才落难来的。 既然这样,我觉得应该可以信任。就凭他们四处找工就能证明,他们不想听天由命,想要自力更生。 既然有了想要活下去的动力,那就好得多了。 所以,我打算去看看杨默的病好得如何了! “可儿,我们这次要去的地方可是又臭又脏,杂乱不堪,你不厌恶吗?”我故意跟可儿这么说,这个小女孩当然是很爱干净的,现在做了王妃,那更是见不得一点脏。 “你做王爷的都不怕,臣妾还怕什么呢?” “那就好,那就好,哈哈!那咱们走吧。”反正我活了这十多年,一直陪在我身边的是妙儿,我走到哪儿都不能把她给丢了。 我们一路慢慢悠悠地朝城外的破庙走去,刚出城,曹称安排的那个护卫就急匆匆的跑过来,“禀殿下,有一帮泼皮在破庙里欺负那群难民,小三还在盯着,小的请王爷示下,该采取什么行动。” “那群难民的反应是怎么样的?” “有两个想要反抗的难民被打得吐血,还有几个年轻一点的女子仅有的一点衣衫被扯得七零八落,小的想,要是这群难民再不反抗,那女子很有可能就会被奸污。小的记得王爷吩咐不可采取任何别的行动,可小的看那群难民也太软弱了,七八十个难民里面至少有四五十个男人,居然被十多个地痞吓得跪地求饶。”护卫气愤地说。 “是吗?尊严可是要自己去维护的,如果自己都不想要尊严了,那谁也帮不了他了。”说实话,我想要招兵,但绝对不想招一队只知道领饷的兵,还没到敌人阵前就一哄而散的兵。 只有发出打心眼里对敌人的仇恨的兵才能战无不胜,比如打进北京城之前的李自成的兵,就是这样一群兵。这样的兵才有战斗力。 “走,过去看看,大家先隐蔽起来!” 出了城,离破庙就不远了,从南城门往左,拐过城墙边,就挨着破庙了。小跑的话,一口气就跑到了。 我们来到破庙外面的墙边,听到里面女人哭,小孩闹,还有几个人口中破口大骂,“叫你出头,看爷不打死你!他妈的一群叫花子。” 看情形,这群泼皮还控制着这些难民,这些男人只有几个敢于反抗的。 而在破庙的背后,好像响起了一阵淫笑,一个年轻女子的惨叫,“放开我!你们这群禽兽,放开我!” 我挥手示意曹称,曹称领会,带了几个人拐到破庙后面,准备解救受侮辱的女孩子。 “说,小杂种,你的银子是怎么从老子那里偷来的,老子昨天晚上刚丢了一百两银子,兄弟们可都看见了,是一个乞丐偷走了!”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我想。 可能被打的就是那个小米吧,前天我给了他十两的银子,难道他还没舍得用掉。 不知道杨默被打了没有。 我现在可有点恨这些人为什么这么懦弱了。自己的孩子被别人打,自己的女人被别人奸污,自己的钱被别人抢,居然毫无反应。 他们的血性去哪儿了。 别人说,人穷志短,但他们是穷吗,他们连最基本的生存条件都被剥夺了,反抗死路一条,不反抗也是死路一条。 里面狂笑越来越强,污言秽语越来越难听,我看到我身边的周可,妙儿,以及曦辰,脸上的怒火都将要喷发出来了。 不过,我好像没有听到后面的声音了,不知道曹称他们是不是得手了,还是外面的笑声把里面给掩盖了。 就在我准备挥手让人杀进去的时候,里面终于传来了不一样的声音。 “跟这帮杂种拼了!” “大不了是个死!” “反正老子都在鬼门关走了一遭了!” 我终于露出了笑脸,看样子,这群人的血性还在。 可下一秒,我就听到金属撞击的声音,看来这些人拿着武器,我想这些难民肯定不是对手,难怪十多个人就把一屋子的人控制住了。 我回头对身边的赵四说,“你们全部悄悄退回到十丈开外,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奔进去,反抗就杀。” 赵四领命,按我的吩咐退后一定的距离,再冲进去。当然,目的是为了让人觉得他们一刻也没有停的冲进去的,而不是在外面观看了半天的表演。 我当然不能让我几个女孩涉险。 再说,我带了这十来个护卫难道还对付不了十几个泼皮。 几番下来,随着哎呦声起伏,然后归于平静,我想我的人已经控制了局面,就大摇大摆的走了进去。 地上所有的人都在挣扎呻吟,而且都在往边上躲。 好像没人死亡。 虽然我不怕杀死些人,但能不伤人命也好。 还有几个刚才被羞辱的难民,这会儿还想上去添上几脚,但我的人制止了他们。 曹称也从后面押了一个人出来,还有一个女子,不用说,一截白花花的大腿,以及那种想要杀人或者被人杀的脸庞。还好,曹称懂得怜香惜玉,把自己的一件衣服披在了她身上,不然,不知道她身上这个时候还有点什么。 但看那个男的衣服并没有脱掉,可能曹称及时出手了吧,女孩子最多被这个男的摸了个够。 可这个时代,别说是摸了,就是被人看见都算不得是完人了,被别的男人碰一下都相当于是被破处了似地,这个女孩的表情倒也可以理解了。 女孩十七八岁的样子,虽然穿的是难民的衣服,但脸上收拾得倒也干净,不过,到底是农家的女子,脸色可比我的周可等黝黑多了。除了这点,脸型,身形倒也符合一点点美女的标准。哭起来虽然不是梨花带雨,但也是叫人心疼的。 不过因为生在农家,体格比较健壮。力气可能也比一般的女子大,这也就是刚才那个男的没有得逞的一部分原因吧。 立马有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跑了过去,“小花,你没事吧!” “我……我没事,幸亏这位英雄救了侄女!”她口中的英雄并不是曹称,而是另外一个我安排在这里盯着的护卫,我不知道叫什么名字。 “我苦命的姐姐啊,你留在这个世上唯一的骨肉,妹子也没给你看好啊!差点就被他们给糟蹋了!” 这一抢天哭地的一哭,几个女人也禁不住苦了起来。 “都别哭了,都怪我们没用,我们任由这些狗杂种骑在我们头上,连自己的妻子女儿都保护不了。” 几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狠狠地拍打自己的胸脯,后悔得恨不得撞墙。 “是这位公子又救了我们,大家还不谢这位公子的救命之恩。”说这话的是杨默,我看他头上被打得头破血流,连腿上都是伤。 看样子,这个男人是有骨气的。 小米也被打得躺在地上。 “赵四,你去以我的名义让官府派捕快过来把这些人抓进牢里,要是不好好按律处置他们,你就跟马大人说,我差点被奸人所害,他要想继续在这里待下去就别让我老是碰上这样的事!然后找几个大夫来,要快!” “是!”赵四领着两个人飞快的走了。 “杨默,怎么样,严重吗?” “不严重,死不了,今天又蒙公子相救!小可真是……” “什么都别说了,把伤治好再说吧!” 杨默看我的眼神有点怪异,可能他认为我的身份有些神秘,能随便吩咐城里的官府,来头肯定不小! 我也不去理会他。 我本来想发表一点煽动性的发言,什么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之类的,但眼前的事实最有说服力了。 我还需要说什么呢。 再说,我燃起他们的怒火和自尊心,也是为了让他们替我卖命的。如果历史还是没有改变的话,很有可能他们将来要面对的可就是他们米脂的老乡李自成了。 而且,名义上,我是他们的主子,他们是我的百姓,一般情况下,这是对立的两个层面,有时候能和谐共处,但并不表示我们之间没有永恒的隔阂。我是压迫者,是统治者,我怎么能鼓动我的子民爆发呢,他们要真的爆发了唯一针对便是我们皇族和皇族的同盟,官员士大夫。 比如李自成。 ------------ 第一三一章 武装力量 没过一会儿,一大班的捕快跟在知州马文斌的马后面到了破庙的门口。 马文斌急得头上都冒汗了,滚落马下,见我安然无恙地正看着他,这才松了一口气。 “卑职参见王爷殿下!殿下受惊了,卑职万死。”一帮捕快见他们的知州大人都跪下了,那也是赶紧的跪在了他身后。 我最烦别人说什么“受惊了!”真的。同音字害死人啊,当然,这个时候的古代人不懂这个道理。而且,这个时候的官话跟我们后世的官话在发音上还有有巨大的差别的。 那些泼皮有的受伤并不严重,他们以为自己反正捕快里面,牢里面都有人,而且自己的老大会摆平这些事情的,脸上还很轻松呢,但看到自己州的父母官,在我面前那卑躬屈膝的模样,心想自己这次可能不会那么侥幸了。本来他们还想回头找回这个场子呢,听知州大人口中喊什么“王爷!”,王爷是几品官? “那可是皇上家的人!自己今天这么倒霉居然碰上了天大的主!” “免礼吧!把这些人带走,本王看着晦气,还有,本王希望你秉公执法,不要因为他们对本王犯法就不适用大明律,该怎么判你比我清楚!” “谢王爷!”马文斌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吩咐手下人把这些地痞全捆了起来,几个捕快把地上的刀给收了起来。 “这些刀就不用拿去做证物了吧!”我现在可是最需要武器的,可我自己可没有开铁矿的权力,也没有炼铁的权力。 反正一个卫的武器装备我哥会提供给我,但别的我去哪儿要去。 “是,是!把刀留下,人全部带走!” 我也懒得理会那个马文斌,他也老老实实地知趣的走了。 几个大夫却姗姗来迟,我也不怪他们,几个老头都年过半百了,肯定走不快嘛。 这里面就有上次被赵四叫来看病的大夫。 这个老头一看又是我在,什么话都不说,赶紧打开药箱,找出一些急救的药,给这些受了外伤的人清洗伤口,然后上药。 这个时候,那些难民才反应过来。 “王爷!王爷不都是吃人不吐骨头,肥头大耳,坐在轿子里面的人吗,怎么面前这个人也是王爷。” 大家都忘了给我下跪磕头了。 我也不怪他们,山野草民,那知道礼节。 我可不知道,他们这个时候却是在当稀奇玩意一样看着我呢。 等大夫给杨默包扎好伤口,杨默才正式地给我行起了跪拜礼,“草民杨默参见王爷千岁,千千岁!” 其他的人见杨默这样做,也都赶紧学这杨默的样子对我三叩几拜,“免礼平身吧!” “幸亏本王来得及时,不然大家定然被这几个流氓欺辱!”我其实一直在外面看热闹呢。 “草民谢王爷救命之恩!” “本王刚到商州,需要组建一只护卫队,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兴趣当兵?” 所有的人可能还没有这个心理准备,一时都没有人回答。他们可能或多或少都知道当兵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子子孙孙都得当兵。 “小人愿意,当兵有吃的吗,有银子拿吗?”一个看起来二十岁的小伙子有些不明白地问。 “呵呵,当然,本王有吃的,肯定就饿不死你们,银子至少也能让你们养家糊口,不至于流落街头!” “狗儿,王爷救了我们一命,我们为王爷去死都心甘情愿,你还说什么混账话。王爷,小的愿意!”说这话的是一个快四十岁的男人,虽然看起来有些消瘦,但庄稼人的身板底子还在,就是刚才被他们打的那个,身上好多处的破了口子。 “小的也愿意!” “小的也愿意!” 基本上所有的年轻力壮的男人都表示了同意为王爷效命。 我满意地点点头。 “赵四,这些人就由你来领着,先做一些基本的体能训练,不要强度太大,先多吃点东西,把身体补回来!本王升你为百户,还有,那个,你俩叫什么名字?”我指的是刚才安排看着他们的两个人。 我还真没全部记住他们的名字。 “回王爷,小的叫马晋,是一名小旗!” “回王爷,小的叫周敦,也是一名小旗!” “你们俩,都升为总旗,跟着赵四一起把他们带好。” “是,王爷!” “先训练一下,挑选一些体格好的做小旗,淘汰下来的人本王另有安排!至于地点嘛,暂时就在这破庙里面吧!有什么事随时回来禀报本王!” “至于你们妇孺……”我府里的丫环很多了都,叫她们做丫环,也不太合适。 “王爷,臣妾也来训练一支兵怎么样?”周可貌似认真地跟我说。 “你,这不是开玩笑吗,你训练兵做什么,再说,你一个女孩子家家的,怎么训练这些大男人!” “王爷,臣妾的意思是,训练一支女兵!” “女兵?”我怎么没想到,这倒是一个好主意,可是,周可她行吗?我可不想让她太费心做这些事情。 “古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穆桂英三军挂帅,唐朝还有位公主带领一支娘子军所向披靡呢!臣妾怎么就不行。”周可这个年纪虽然已经为人妇,但小性子依然是在的。 我看了看这里面二十来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但看她们的表情,似乎都不以为女人还能参军打仗。 “王爷,俺愿意!”这话是刚才那个被凌辱未遂的丫头说的,看她那坚定的眼神,我知道,她心里的创伤是很重的。 有了第一个站出来的人,就有第二个。最后有十六个人表示愿意。 “好,非常好,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你们当兵,本王不会亏待你们,你们最初拿的饷银跟男兵是一样的,而且,本王还准许每个月给你们两三天的假期。”我当然很明白女人的生理周期的问题。不管过去未来,不管她们的身份是什么,但在我眼里,她们都是女人啊。 这个时候的兵可不会像后世的和平时期的兵,还可以有双休,探亲假什么的。那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都得呆在军营里。 “当家的,俺也想去!”一个二十多的脸上雀斑很多,有些微胖的女人看了看男人队伍里面一个男人一眼。 “当然要去,王爷救了我们的命,我们当然听王爷的话,王爷叫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好,王爷,算俺一个!” “可你要想好了,要是当了兵,可就不能三天两头跟你当家的耳鬓厮磨了!” 女人可能不知道耳鬓厮磨是什么意思,只是呵呵一笑! 然后又有三个妇女加入了进来,可能也是已婚妇女吧。 这里有一百来号人,除了老人妇孺,以及身有残疾的,有二十名妇女和五十名男子成了我最初的一支自选嫡系队伍。 “赵四,这里叫交给你了!待本王选好了地方,再把人带过去。你们把王爷的旗号打起来,拿出我商王府的威风。” “遵命,殿下!请殿下放心,属下一定把他们训练成最强的兵。”赵四升了官,当然有些喜形于色,并且信心满满的向我保证。 “好,好好努力,本王对你们寄予厚望!本王的安危……还有……就靠你们了!”我本来还想说国家的长治久安,但想想还是算了,他们的身份是王府卫兵,扯不到国家那个层面上去。 这些人受的都是皮外伤,只有小米受伤较重一些。 “把他抬到王府里面去医治吧!” 反正我哥给了我组建私人卫队的权力,那我就要大张旗鼓的去搞,轰轰烈烈的去搞。 “还有,杨默,也随本王去吧!” ------------ 第一三二章 占山为王 虽然我年纪不大,但看起里倒也显得老成,不过,可能在很多事情的处理方式或者行为上被别人认为太过幼稚或者思想不成熟。 不过,你要知道我穿越之前只有二十岁,而且是一个只有二十岁的二世祖,那个时候的我生活简直一团糟,什么都不懂。而穿越到这一世来以后,由于受到身体还是小孩的限制,我也觉得我根本就还是一个小孩,而且许多时候我还得把自己装扮成一个什么都很好奇的小孩。 为了不让别人认为我是妖孽,我一岁的时候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只有一岁,十岁的时候也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只有十岁。 我现在快十五岁了,看起来,倒渐渐的像一个成年人了。当然,这是我自己的认识,事实上,我一直给人的感觉就是太轻浮了吧。 这是不能怪我的,一个王爷,皇上只给了我不成熟的权力,如果我太成熟,思想就难免激进。 我现在是王爷,虽然生活上无忧无虑,但我真的看不到希望。 我可不想真的一辈子就这样活在大明朝廷靠这些权贵和士大夫描述出来的虚假繁荣之中。 有没有有志之士看到大明朝已经无可挽回的危局呢? 对于我自己亲手建立的这个卫的营所建在哪儿,我也一直在思索。城里肯定是不行的。但必须离城尽量的近,在最快的速度下能赶到城里面来。至少要比另外两卫要近才行。 商州城就那么大点地方,四四方方的一座城,边不过四里。基本上房屋都已经占据了所有的地盘。而且,这支部队,我得对他们做一些隐秘的处理,让他们若隐若现的存在在这个地方。 所以,我准备把卫所建在商州城南边的山里面。 虽然说,名义上,我可是商州城的主人,是一定方圆内整个藩国的主人,但事实上,我能支配的土地就我商王府那一小块而已。 这个秋天,我得在城南外面的山上画一个圈,圈上几千亩地把这些兵训练成一以当十的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有了这个想法,我就带人以打猎的名义去到山中做了一番考察。 南门不远这座山叫商洛山,因为天启皇帝避讳朱常洛的名讳,就给改成了商雒山。 说实话我的地理知识不强,他们告诉我,这里算是四省交界处,陕西,河南,四川,湖广。山里面林木葱郁,野生动植物资源也非常丰富。而且我好像还看到有后世被称为国宝的大熊猫。 可我真的对这个玩意不感兴趣。就算再国宝,再濒临灭绝,像后世我们这些没有人性的二世祖,要吃什么濒危物种吃不到。 当然,我不怎么爱吃那玩意。 当然,商州城离四不管地带还有点远。 商洛山应该是秦岭的余脉,属于亚温带气候,森林植被茂密。我们一连几天都在山里穿梭。 从山里面到商州城最快可能只需要半个时辰。要回防或者撤回城里守卫是完全来得及的。 找了几天,终于给我找到一块四面环山,一条小河从北边流过注入洛水的地方,而出口也就在小河边。这是典型的易守难攻的地势嘛。 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这里隐密性还真的不错,山谷中间有一大片开阔地,能开展各种军事适应性训练。然后一层一层的山峦,要是不熟悉地形很可能迷失在里面。 不过,这里没法形成屯田,做一个卫的基地倒是合适的。当然,养马可以。这是下一步要做的事情。 要是有个一万人,各种防御设施完善,并且有足够的粮草的话,任多少敌人也攻不下来嘛。 可我有必要把它建设成如潼关一样牢固的关隘吗? 只是一个临时性的军事训练基地而已。 反正从各种方面来说,我觉得这个地方不错。用曹称一个世袭的禁卫军千户的眼光来看,我的分析是对的。 既然相中了,就要想办法把这块地的产权变成商王府的才行。即便巧取豪夺。 虽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皇帝能直接管理的皇田皇庄还真的不多。而且,我可是商州之主,可这些山川草木每一寸皆有其主。 要变换主人必定要通过相对的等价交换。 而且,我也不能以国家的名义征调。 为了一切看起来正规合法,我把这个任务交给了长史司的人,让他们给皇帝上书,把我要建的卫所地址选在了商洛山中。 可事实上,经他们向马知州查询,商洛山并不属于私产,原是无主之物,或者说,属于国有性质。 我想我哥肯定会准许的,所以,我在还没有得到任何答复的情况下,就开始筹集材料,准备在商洛山里搭建营帐了。 我想,等我把山寨――当然,应该叫卫所――建起来以后,我是不是成了标准的山大王了呢。 整个商洛山是很大的,几百上千的人进了里面无疑跟滴水入海一个道理,我所选择的这个地方,隐蔽性很好,至于怎么具体的规划,这本不是我所长,好在,曹称在这方面还有一点经验。 只是,不知道他这个纸上谈兵的世袭千户,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之间能不能达成一个联系。 反正到目前为止,我以及我所有的战斗部队还没有经历过一场正式的标准军事对抗,其战斗力是需要打上问号的。 不过,如果按照标准的历史史实来看,野猪皮打进来还需要二十年的时间,这二十年里,我和我的部队应该能够在对付李自成的战斗中成长起来。 可我说过,历史已经发生了改变,这个世界还会不会有李自成都是可以存疑的了。 好在,按现在的情形,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旱灾还在陕西大地肆掠,官逼民反是迟早的事情。 我不知道那些平常以欺压良善为快乐之本的大明卫所军队,为什么面对手无寸铁的农民军就丢盔弃甲,一泻千里。 可见,愤怒的力量是无穷的。 对于朝廷的世袭军户制度,我是不太赞成的。这种战时为军,平时为民的部队能有什么战斗力。 朝廷在这方面剥削了他们生命的同时还剥削他们的剩余劳动价值,一个军户的军人,不但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朝廷,连自己的儿子妻子都得为朝廷做贡献,这也罢了,他们还得为这些军官做更多的私人事务。经历了太长的和平时期,你让这些军人怎么打仗嘛。 难道要我跟他们唱,“咱当兵的人就是不一样!” 对古代的军队实行政治思想教育不是这样的啊。 ------------ 第一三三章 武器装备 我自己没有权力公开的打造军械,所以,对于建立一支标准军队的配给,我就只能找陕西行省的都指挥使司的人要了。 我自己出面去西安府要还得给皇上打报告啊,我主动去找这些地方军政大员,那是犯了大忌的,再说,现在我和这些陕西方面大员没有什么交情,见与不见都是一个道理。 所以,我就没有出面了,让司马长史一股脑的向户部,兵部等打了报告。 失败就失败在,我不是万能的上帝啊,想要有什么就会有了什么,一切都得按部就班的来。好在,本王爷还算有点小钱,多线出击的条件还是具备的,在武器装备,朝廷行文还没来的时候,我就已经在我选的地方大兴土木了,当然是建立一个标准化的五千人的卫。虽然朝廷只承认我只能有三千人的限额。 可你要知道,这个时期的明朝军官最喜欢做的就是冒空饷,明明只有三千人领军饷,他会报充五千人,剩下两千人的军饷当然就由军官私分掉了。我恰恰要反其道而行,明明我有五千人,我就只当有三千人去领饷。事实上,朝廷也只会给我三千人的饷银。 这些我私人的武装,可是要在兵部备案的,是由朝廷饷银支付呢。 虽然这样看起来,好像就跟我王爷没什么关系了,但事实上,朝廷的银子不要白不要啊。 对一支队伍最好的控制方式就是给钱,你给的钱越多,他对你越忠心。当然,给钱并不一定就能建立一支无限忠诚,无限战斗力的部队,但不给钱却是绝对不行的。谁也不会饿着肚子为你卖命,虽然肚子饱的时候也不一定,是吧。 要养活一支五千人的部队,本王爷那点钱还是绰绰有余的。 与着建设一支铁军同步的,当然还有就是本王府自身的经济建设。 这个时候最好的买卖当然只是一些把本地特产运到非特产但需求量大的地区,赚取差价。这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如果你能垄断货物的收购,运输和销售,那就更是日进斗金了。 比如,商州盛产一些药材。可惜,这个世界最赚钱的三个买卖,茶,盐,丝,商州都不具有。 但不具有只是因为这里不是产地,但就整个陕西省而言,经济活力还是具有的,特别是西安府,达官显贵也足以支撑起整个行业的蓬勃发展了。 也就是说,这里虽然不是盐,茶的产区,但却是巨大的消费区。 盐这个玩意属于朝廷专卖,虽然有盐引这个东西,但到这个时候为止,各种利益格局已经成型,我一个刚来的王爷,还没法摸进他们风雨不透的利益链条之中。 除非我明确地跟皇上说,我想要占据一部分朝廷在陕西省的食盐销售,以分一杯羹。 可就算皇帝想答应,他又会以何种方式达成我的愿望呢。 我在这里一点根基都没有,就算有王爷的身份,但这些商业后面无不有世家大族在里面,西安府的秦王,在西安府经营几百年,虽然他们没有我和当今皇上的关系亲密,但他在地方上的说话分量绝对比我重得多,而且那些掌握陕西大权的官员必然跟秦王沆瀣一气。 不过,我比秦王多了一个很大的优势,我可有一万的私人武装,而且是合理合法的,他秦王可没有三护卫这样的恩遇,他要敢明目张胆的组织一支几千人的军队,必定马上以谋反罪论处。 身处这个乱世,没有点完全属于自己的武装,那就世事艰难了,悲剧了。 所以,我觉得我现在只有先利用这个优势,至少是心理上的优势。 我不能私自去西安府,所以,我就只能派人去查探消息了。要在陕西的商业圈站住脚,西安府才是必定发展的重心。 现在商州王府我的智囊团只有几个对我表示出忠心的人,陈良训不用说了,他是皇帝钦赐的奴隶,对我是忠诚的,还有就是曹称,以及他的一些武夫,但这些武夫做智囊是不够的,连书都没怎么读。 对于王承恩,他倒也忠心,也识字,但毕竟一直久居皇宫,见地有限。最近我又招了几个心腹,那就是杨默,这人虽然自己说考了很多次,连个童生都没考了,也就是说,他连考最低等级的功名秀才的资格都没有。 要考取了童生,才有资格参加秀才考试。 不过,这人比我想象的要能干些,那天我在书房里召见他,他看到我书桌上放着一本徐光启送给我的《几何原本》,他居然提出要拿回去看看。他对这书表示兴趣,至少表示他知道这个世界有这本书存在,也大概知道里面是什么内容。 要知道在古代的读书人眼里,数学属于杂学,跟阴阳,风水,算卦,这些处于一个档次,是不屑于去学习领会的。 可杨默看了几天,回来跟我报告说,这书里面含着巨大的能量。 这至少证明了这个人不保守,思想知道变通,这也就怪不得,他连童生都考不起了。 看来,让他做我的账房先生绝对会屈才。 可现目前,我也没有更合适的职位给他了。 没过多久,朝廷下文,准许我在商洛山中建卫,并着陕西都司提供军械物资。 这才是我真正需要忙碌起来的开始。 虽然明朝一直有文官领兵的传统,但事实上,到了明末,军队基本上都掌握在了武将的手里。形成了许多事实上的藩镇。 当然,这跟唐末的藩镇是不同的。比如明末最出名的军事集团,吴三桂的关宁军,虽然他是实际上的辽东之主,任何人都指挥不动他,连皇上也不例外,但实际上,他不具备地方行政官员的任命。但他却实实在在的左右着地方的行政事务。 所以,随着朝廷的行文来的是一堆在我看来跟破铜烂铁没什么区别的武器装备,许多长矛的枪头都生锈了,衣服也蛀了虫。 好在,数量上比三千多点。可能这些人认为把这些破烂尽量多的淘汰掉,好跟朝廷要新的吧。 所谓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嘛。 我让曹称他们把这些大大小小上百车的器械放在了王府里面。 商洛山里面的人手还太少,不足以保证这些物资的安全啊。 ------------ 第一三四章 招兵买马 经过一个月的训练,挑拣,破庙里面五十个人有四十五人合格,加上原本我的卫队,组成了一个五百人的战斗队。其他被淘汰下来的人我也该暂时安排了点活计,让他们有口饭吃。至于那二十个女兵,居然全部合格,那个叫小花的姑娘成了这二十人的领队。 剩下的事情就是招募军队了。 我把这些女兵的指挥权全权交给了周可去负责。至于她们的最终人数会扩大到多少,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了,反正从这几天招募的情况来看,不是很理想,女人当兵,这是一件让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幸好,我招收的女兵不是那种习惯缠小脚的小脚老太太。明朝对女人的禁锢还没有清朝那么强烈,农民并没有强制性的缠脚,而且女人也广泛的参与田间劳动。 但女人当兵打仗兵没有在她们母女代代相传的口述教育里面。女人的职责最重要的一条只是替丈夫生儿子。 君不见,大明以及前朝历代,统计人口最重要的数据是“丁”,也就是成年男子。 初期,我觉得我还是只招募规定限额的人员就好。所以,预计招兵男兵两千人,女兵五百为限。可招了半个月,女兵也才招了几个人。 后来我才发现原因所在,我没有让她们来现身说法。而且,我派到各地的招募人员都是男人。 我还派了一支米脂本地的队伍到米脂去招兵。 在那四十五人中,有个叫牛楠的人脱颖而出,我任命他为总旗,让他去米脂招兵。 现在的招兵可不像后世,有强大的宣传机器,都得靠口口相传的啊。 原则上我招兵的条件是失地农民,以及一些城市破产手工业者,而那些世袭军户不在我的考虑之列。 明朝的军户制度并不是让所有军户的子弟都当兵,一个军户只有一人世袭军职,其他的男丁只是潜在的对象。朝廷并不发给每个军户子弟饷银。 要不然,子子孙孙所有的男丁都当兵吃饷,那军队的数量不成几何级数增长才怪呢。 虽然这些军户的子弟没有军职,但却绑定在了那个军户制度上,我当然不能用他们来当兵了。 好在,这个年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失地的农民一抓一大把,加上干旱形成的灾民,一个月的时间,他们为我挑选了两千多的兵源。同时,我让女兵去挑女兵,最后挑了两百多。 我没有亲临招兵现场,至于队伍里有没有尉迟恭这样的角色,我暂时没法去考虑。 只能让他们在战斗中成长吧。 可现目前,我到哪儿去战斗呢。 这些事情都是合理合法的进行的,也不怕地方官打什么报告,相反,这些地方官还得对我开方便之门。 牛楠从米脂带回来五百条件还可以的兵源。 我很想问问他们,这里面有没有叫李自成的,但我很害怕里面的确有一个叫做李自成。如果真是那样,我不是不战而屈人之兵了吗,历史上李自成为祸的历史是不是就此烟消云散。 那我拉起这只队伍的目的又怎么能够达到呢。 所以,我的想法是顺其自然吧。我不想刻意去制止某些事情的发生发展或者结局。 也就是说,其实,我是不相信历史必然的。既然我都发生了改变,这些人还会一如历史上的他们吗。 万一,这个时候的李自成还在家里当农民呢。万一,这个时候的李自成懦弱不堪呢。这个时候的李自成完全不能够做一个合格的军事将领呢,谁又知道具体的情况是怎样的。 虽然我倾向于,李自成到这个时候还会是历史上的那个李自成,因为,跟他相关的一切东西,都没有因为我的存在而发生改变。他们的地方遭灾,依然还在遭灾,地方政府腐败不堪依然腐败不堪,朝廷里魏忠贤当道还似乎魏忠贤当道,只不过,我由信王变成了商王而已。 我现目前改变的只是我自己以及一些跟我相关的小人物。跟我相关的大人物,比如我哥还是我哥,还是皇上,还是一个喜欢木匠没皇帝正形的皇上,还是宠信魏忠贤和客氏的皇上。只是一些依靠我的人发生了变化而已。 在招兵买马的同时,我依据陈良训和杨默的提议,以及从西安府传来的情报,我决定第一步发展物流业。 这个时期,太平景象已经不再,一些难民开始不甘于流落城镇乞食而活,开始打起了啸聚山林的主意,当然,这些时候的强盗对统治者还构不成任何威胁,但却威胁到过往行人客商的生命财产安全。 当然,镖行从有货物运输开始就存在了,但镖行并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并不是那些镖师就具有独霸一方的功夫,大多数镖行都是一些年轻力壮的男人在护镖而已,他们靠的是和朝廷和土匪的人际关系沟通。 而整个陕西并没有一家独大的镖行,而且这些镖行只运送大宗货物或者贵重货物,跟现代的物流业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我要做的不但可以护送大宗货物,也可以运送一件衣服,一封书信,这才是现代物流快递业的基础业务。 虽然这个时期各处有驿站,但这些驿站只为公家服务,不对民众开放的。 在我立足未稳的时候,我就只能先蚕食一些别人不愿意接收的业务了。 反正我知道有个名词叫长尾效应。 不知道用在这里做解释合不合理。 于是,与招兵买马同时进行的就是商州城里的车马行。我给取名叫做民丰车行。 虽然跟后世的快递业无法达到速度上的比拟,但其它的我都按照快递的模式建立。当然,对于快递的核心理解力,我一个做二世祖的,也不甚了了,反正它的基础业务就是把货物从一个地方送到另一个地方。 在我看来,这里看似市场不大,只不过是因为没有开发起来。比如一件商品西安府是产地,而商州的百姓就在商州城里面购买商州商户采购来零售的商品,原价一两银子,到商州就会变成二两,这中间就有物流成本和商户的合理以及不合理的利润。 而我是不是可以做代购业务,甚至团购,跟后世的网络购物有一些相似度。当然,这个任务要完成需要有几个前提,那就是需要此商品的人有一定基数,还有就是我这个快递的知名度。 这些都需要去检验才知道,所以,我准备用头半年不盈利而大规模投入为前提。反正后世一些行销手段能在这个世界用上的我都准备用上。虽然我是一个二世祖,但我后世再怎么说也处在商品经济社会,跟这个小农经济社会比较起来,还是有许多经验值得借鉴的。 影响快递的一个更重要的原因是,这个时候的人因为交通和户籍的限制,生活范围很是狭窄,一个商州人也许一辈子都不会去西安府,更不会在那边有任何社交圈子,这就是说,要产生不同城市间的货物投递的需求是很小的。 也就是说,只有商人才会在两个城市之间穿行,而商人基本上都有自己的输送途径。 但并不是没有,而是因为没有这样的业务,使得需要这样的需求被压制了。 就好比我们后世,没有电子商务的时候,谁也不会认为网络购物是大家所迫切需要的,但事实上,后世我穿越的那会儿电子商务如日中天。 当然,这些分析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具体总结了。 我带来的将会是商品社会的一次全新变革。风险和利润都是无法预知的,我也不可能拿后世的现状和这个时候做根本的对比,甚至连参照都不能算。 后世社会的一个典型特点就是分工越来越细。 一件商品,原材料有不同的生产商供应商,如果有十个不同的配件就有可能由十个不同的企业生产,然后由一家公司组装成产品,至于运输,销售等等更是分工明确。每个人都可以围绕着这一件商品获得利润。 试想,这个时代能行吗?这个时代很多商品都是由一个作坊生产,加工,销售。 分工合作根本不能在这个世界的人心中形成概念。 而要让我一一对他们做出解释,那要费多大的口舌。 不过,我想有一点是可以改变的。 那就是变被动的接受业务为主动的寻找业务。 这个世界商品不是极大丰富,对于销售而言根本不会有太大的压力,基本上生产多少货物就能卖掉多少货物,总的来说,总是供不应求的局面。 卖不掉不是因为商品本身,也不是因为销售方式,而是因为店家的销售态度。我不能改变商品本身,也不能改变商家的销售态度,那就只能改变销售方式了。 ------------ 第一三五章 新学旧渐 虽然我的车马行开张了,但事实上,开始几天根本没有生意。因为我的目标还只是西安府和商州以及周边县城之间,货物的流通量本来就不大。许多手工商品都是自产自销,而且西安府的许多商品,商州城同样拥有生产能力。根本没有形成有影响力的品牌效应。 没有人会舍近求远。而且两地之间价格差异也不明显。比如我叫人考察了一下,同一件货物,商州生产和西安生产的成本相差不大,虽然西安府的土地和房屋地租价格比商州高,但基本上也抵消了物流成本,也就是说,我不能把西安府的商品运到商州来卖,也不能把商州的货物运到西安去卖,用以赚取利差。 除非是那种特产,只有本地才有的东西。可商州有什么商品能够比拟苏州的丝绸,福建武夷山的茶呢。 作为一个二世祖,我以为挣钱很容易呢,但只有等自己真正体会之后,才能明白,钱,不是那么好挣的。 当然,我指的是规规矩矩挣钱,合乎商业道德地挣钱。 对于现在这些商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欺行霸市等等行为,作为王爷的我是不屑为之的。 我让手下人到商州城各地摆摊设点,宣传我们车马行的服务理念,并发传单宣传,扩大广告效应。 不过,我的理念还是超前了四百年,理解的人不多啊。而且在实际的操作中,我发现点对多的方式有其困难的地方。大明王朝的户籍制度确定了里甲制度,通过里名,街道名,门牌名倒是能锁定一个人,但寻找起来就比较费力。商州城小还好说,西安府,北京城那样的大城市,要寻找一个门牌,难度无疑相当大。 我又能拿什么方法来克服这个问题呢。 而且,确立货主的真伪也是一件难题。好在,大明朝有户牒这个东西,跟我们后世的身份证一样。虽然伪造不是很困难,但一经查证就是死罪,所以,小老百姓伪造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这个时候已经行将乱世,这些制度也难以发挥它该有的作用了。 这些问题,只有在结合具体的实践过程中,来慢慢发现,慢慢克服了。 这些超前的理论要适应古代,只需要做适应性的修改即可,不管怎样,人类社会的一些基本职能是共通的。比如吃穿住行用,每个时代的每个人都会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 只是,这需要一个过程,需要修改的地方就修改,需要完善的地方就完善,需要削足适履也必须要这样做。 谁叫这些后世普世存在的东西在这个世界并行的许多土壤还不具备呢。 可我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我不能发明水泥把路面硬化,也不能发明电动机,继而发明电报,更不能发明车床生产机动车,就这样通信和运输就永远处在历史真实水平之内,那我的生意又能怎么发达得起来呢。 所以,要让这个大明的末世突然就达到二十一世纪的生产力水平那是不可能的。 我能做的只是循序渐进,但这个世界王爷的权力太过有限,我不能做立法者,改变这个世界人们短浅的目光,也不能做改革者,倡导人们过上全新的生活。 这个时候的明朝,农业文明渐渐的快要没落,商业社会才是未来的主流,但这个时期明朝几千万人没有一个能够看到,或者看到了,却把自己深深地埋在传统文化的泥沼里。 我一边自说自话,说自己可以拯救大明万千子民,一边却又哀叹他们不具备启智的条件。 以我后世深受独裁好处的未来人穿越到这个世界,根本不会去考虑什么自由和民主。更何况,我以为我的宿命是统治全国的皇帝,那更不可能自己给自己掘坟墓了吧。 我只会为天启皇帝皇权渐渐消弱而感到悲哀,就好像我自己失去了这些独裁的权力一样。 想到得到一项权力很难,要让放弃得到的这项权力更难。这就是独裁者的心态。 可这些都不是当务之急,我得让我的车马行有生意可做。而且,在选择做这项事情之前,我是叫人做了详细的考察的,能挖掘的地方还是很多的。 比如那些需要从商州城或者西安府进货的一些县城的小店,他们自己供养一批物流车马明显划不来,就会雇佣别人的车马,虽然这些地方有提供这种服务的车马,但这些多属于个体性质,根本没法跟我做竞争,我只要以稍低的价格便抢到了这些生意。 虽然,这个生意明面上没有打出商王的旗号,但谁不知道这个生意由商王做后台。有我商王乃至朝廷的信誉做担保,生意也便渐渐的有了起色。也算我不惜成本的投入,加上手下一批人员卖力的做事。 对员工的激励上,我当然也别出了心裁,薪水也比别的车马行的人薪水高,至于别的什么对员工精神上的友善对待就更不是别的商行可比的了。总之,一段时间之后,商州的所有于外包物流有关的业务基本上被我和伯爵府的两家人垄断了。侯家作为商州老地主的这块根基也快要被我给撬了。 明显因为我现在所能带给商州的都是正面的向上的信息。在他们看来王爷不贪财好色,不生活奢靡,不横行乡里都让他们诧异。作为王爷,这样的人毕竟太少见了,就对我产生了无限的遐想。事实上,我的王爷做得还算比较成功。 虽然我不过一个草包的二世祖,生活也在使着我发生转变。以一个社会吸取民脂民膏的负面形象成长为创造财富,输入价值观的上进青年,这个过程让我欣喜。 说实话,对于没有穿越之前的我,真的不知道自己会不会永远这样不成熟下去,反正家里有用不完的钱,有父辞子继的行政权力,我可以什么都不做,随心所欲地活到见阎王那一天而不会去考虑哪些事情是该做的,而哪些又不该做。 事实上,我毕竟在成长着。虽然这个过程有些缓慢。马上我就在这个世界达到一个成年的标准了,十六岁。这就表示,我不能再拿我还未成年这件事来蒙蔽我自己了。 如果我还继续躺在孩童的世界里,那就有些无耻了。 这个世界没人会认为一个孩子具有左右世界的力量。所以,我一度把自己包裹起来。那么,以一个成年人的思维过惯了这种蒙面的生活的话,我还能自如地撕下这层面纱吗! 建车马行和护卫军无疑是很好的证明。 证明我这个二世祖到目前为止并不是一无是处。 ------------ 第一三六章 建卫商山 在我开的车马行入不敷出的时间,我的护卫军却度过了最初筹建阶段。皇上已经恩准我给我的护卫取名叫做商山卫。跟华山卫,秦山卫一道,成为护卫我商州商王府的三道犄角。 因为不担负其它地方的保障任务,所以,我把两千多的卫军全部安置在一个地方,方圆不过五里之内。不像华山卫等其它的卫,其所辖的所分布在各个认为比较重要的要塞地段。而我商山卫能以最快的速度集结所有的兵力。 当然,虽然陕西在前线,但我这三卫并不是边军,倒是有足够的时间集结兵力开赴前线的。 为了最大限度的让这些护卫军的人对我产生爱戴和效命的感情,我基本上很多时间都会在军营里呆上一段时间,甚至跟这些士兵一起体验。有时候还和他们一起训练。 我的想法当然是以身作则,让这些士兵产生一定量的自豪感和使命感。虽然这些兵只不过是我花银子雇佣来的,但我希望他们能像一家人一样相亲相爱。 不过,有一点我可能没做好。虽然我是一个王爷,但在这些士兵的心目中,我是一个平易近人的王爷,只是不知道他们对我有多少敬畏之心。也就是说,军队统帅要在士兵中形成一种威信,我不知道我还具有多少。 这些士兵我把他们分成了三个千户所。并且把这些人的地域观念打碎。经过挑选,选择了其中最强的五百人加入到我的贴身护卫队之中。 要知道,古往今来,军队的同乡观念是非常严重的,我就这样把所有的人都分开来散乱地组合在一起。不过,有个很大的问题我还没法解决,这些人都是陕西省的,这要拿到全国来说的话,也是同乡来着。 牛楠的表现很突出,我把他提升为副千户,管辖五个百户,但我明确跟他们交代,现在我大明的队伍已经不兴世袭制了,有能力可以往更高的地方爬,没能力就只能回家种田。 当然,他们大多数已经没有田可种了。 对这个世界的其他人而言,他们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用我阴暗的想法就是,我想用他们替我卖命呢! 当然,曹称成了这将近三千人的头,所谓的卫指挥使大人。比他的世袭千户又有了一个大飞跃。对于这支我的私人队伍,我当然有升赏的权力,只需要让长史司的人向兵部报备就可以了。而兵部,五军都督府当然没有可能安插人进来。 而胡瓜,李佑,吴大军三人被我提升为千户。 在我看来,这已经是一支相当标准的军队了。除了曹称是一个世袭的千户外,其他所有的人都没有任何世代背景,都是贫穷的受苦人。一当兵就升官,这在他们是没有期望的,这更是给了他们向上努力的动力。 至于需不需要把一些后代军事训练的项目加入到他们的日常训练科目中,我还在研究之中。 我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场实战来检验这只士气还算高昂的全新的部队的战斗力,可我到哪儿去找敌人呢。 我不可能千里行军,把他们拉到辽东去攻打沈阳吧。再说,这会儿的吐蕃鞑靼回鹘等少民还表面上臣服于我大明,我也不好意思带头去挑起事端。 看来,只有去对付那些山贼土匪了。可这商山一代还真没土匪。我也不知道向何处去打听,这商州境内哪儿有土匪在占山为王。 再说,去打土匪就得面对很多不利因素,地形不熟,战法不熟,人数对比优劣不知道。 还是再等等再说吧。 总是要拉出去练练才行。不然,如何在战争中学习战争。 可惜有一点比较遗憾的是,我这只嫡系的部队这会儿还没有骑兵。马不好买呢,有钱也买不了,就算买得了,也送不进来,皇上可没有恩准我买上上千匹战马,那些边关的守将也不敢擅自做主为了我开绿灯。 但这骑兵的建设反正从开始建卫就进入了我的计划之中。 我好不容易搞到三十匹军马,除了给几个主将外,就是组建了一支二十人的斥候部队,这可是相当于雷达,探测器之类的一支部队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马,那就相当于没有了腿,那能打胜仗吗,逃跑起来都比别人慢很多呢。 这二十人的斥候我是优中选精,每一个都是佼佼者,当然,战斗力对他们而言是其次的,最重要的是他们有细致的观察能力,以及灵活的处变能力。为了以示区别,这二十人由一个百户率领。 我下一步还会在这些人中间选一百至五百人组成一支更强的单兵或者协同作战的队伍,所谓的特种部队是也,要让他们每一个以一当百。 不过,这个条件要求就比较高,对于这些人的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的考察,毕竟真金也要火来炼过才知道的呀。 对于那两百名女兵,我在王府里单独开辟了一块地方,有尤小花带领,也在做一些常规训练。所以,时不时,王府还能传来清脆的女人喊杀声。 这渐渐成了商州城一道风景。可惜,别人是看不到的,只能闻其声,不能见其人。 这些女兵大多数是黄花姑娘,在面对着这些强度并不比男兵低多少的训练时,所表现出来的那份坚毅,倒让我也十分的佩服。 只是,我觉得这些兵少了某种信念。 那就是他们这样刻苦的目的是为了什么?因为是我王爷的兵,当然不会拿朝廷的苛政和压迫作为他们释放怒火的对象,也就是说,我不是要这些兵跟着我造反。 这个时候,农民军还没有点燃星火,只不过一些少数灾民落草当了土匪,这跟农民军是两回事。而且,我肯定不能跟他们说,你们努力训练吧,保持你们高昂的斗志吧,两年后,你们米脂的老乡李自成就要造反了,到时候,本王就可以用你们去扑灭这股大明未来的祸患。 我没那么傻吧。 还有,我也不能跟他们说,关外的野猪皮肆掠,杀我同胞,我们要报仇。慢说,我根本没机会领兵去打后金,就算有,这些兵对后金的认知度等于零,那些抢我女人,杀我孩子,夺我粮食的东虏在这些陕西人的眼里是很陌生的,在他们的眼里,甚至可能会认为关外是另外一个世界。 他们对东虏的仇恨绝对没有对当地朝廷官员和土豪劣绅的仇恨来得强烈。 所以,现目前,我根本没法用同仇敌忾或者民族向心力来凝聚他们的战斗豪情。 但我相信,要他们做到爱护身边的人这点上,他们是能做到的。这几个月,这些兵没有多少在营地里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的事件,当然,因为这样,我便不知道这些兵还有多少血性保留在身上。 ------------ 第一三七章 开荒种地 现在已经是山中的冬天了,气温比较低,这个时期的人没什么环境保护的概念,反正,山里有三五千人永远也用不完的林木,生火做饭,造屋,取暖等等,就近砍伐。 话说,这里面的野生动物资源也比较丰富。 后世的理论证明,中国人在体质上不如西方人的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肉食不是中国人主要的食物。中国人对肉食最初的印象是所谓的打牙祭,也就是说,在某些时候,吃点肉都成了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 而陕西人的主食是面食。 好在我这人不挑剔,有的时候在营房里,我还带头去山里面采野菜吃。在这些大头兵面前,堂堂王爷居然也要吃野菜,不禁让他们刮目相看了。 可我是从后世经过来的人,那些机关食堂高档的菜蔬里,原生的野菜是大家最抢手的了。 大多数的人间食物,如果只放盐的话,当然不会好吃。 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下过厨房,有一天我突然起了兴趣,跑到营房里的火头营,看到这些人把一口大锅烧得都快红了,然后放了一小勺白腻腻的猪油,然后把一大锅野菜倒里面,加满水,煮沸了以后,每人给分了一碗少许菜叶的汤就着一个大馒头。 我想,我怎么能让为我牺牲生命的士兵吃这些东西呢。每天放在我餐桌上的菜很大一部分都被浪费掉了,这让我莫名的自惭起来。 我这个王爷还自诩对下人很好。我不能跟这些兵做到同甘共苦也就算了,却宁肯浪费许多粮食不吃,却让这些兵吃这些东西。 说实话,看着这些有些拘谨地默默吃着野菜和馒头的士兵们,我有些感动了。 我知道,这个世界物质还不是极大丰富,但那些剥削者――包括我,都认为自己锦衣玉食是理所当然的,而这些祖国的保卫者却吃糠咽菜也是当然的,不知道我哥看到这一副景象又会作何感想。他会不会认为自己这个帝王当得太不称职了。 而让我更加感动的是,这支队伍的最高指挥官,曹称指挥使也跟这些战士吃的一样的食物。 以往我都是吃了午饭从城里到这边来呆上半天,天黑之前回去,很少看到过他们的伙食状况。就算有那么几次在营地里吃饭,也是当天的伙食还不错的前提下。而且,他们吃的野菜是大锅菜,而我却是小炒,味道确实不可同日而语。 今天不知道是为什么,我来的时候,他们还没开饭。 我从火头手里抢过一把勺子,盛了小半碗野菜汤,轻轻茗了一口,虽然老远我都能闻到一股野菜的清香,但吃到嘴里又别是一番滋味。 对于崇尚自然的现代人看来,这或许是一碗难得的佳品,但说实话,天天吃这个,谁也受不了。 我不知道曹称给我打的预算够不够。所以,我吃了一根菜叶,就到曹称的军帐里问他这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我可不想怀疑他克扣军粮,他跟了我也好几年了,总体上我对他是放心的。 “曹称,你说说这是怎么回事?是不是本王每个月拨给你们的银子不够啊?士兵们都吃这个东西,怎么行军打仗?” 曹称面带愧色的对我说,“王爷,兄弟们的伙食是比较标准的,只是……” “只是什么?你不要告诉我,你下面的人贪墨了粮饷!”我看他欲言又止的样子,好像有什么想说的。 曹称单膝跪在我面前,“王爷,属下对手下的军官都有信心,他们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而是,属下跟几个千户等商议截留了一部分麦子!” “截留?曹称,你好大胆子,截留不就是贪墨吗?”我有点不敢相信,曹称居然直接跟我说出了截留这样的话出来。 “请王爷听属下解释,这些新招的士兵大多是农民,他们有些老婆孩子都在商州城外面讨饭,属下们就商议留下了一部分麦子作为种子,把山谷那边那块河滩地开荒种上了麦子。” “种麦子,本王交给你的任务是训练他们成为一只战无不胜的军队,而不是让他们又成为军户。本王不需要他们种麦子!”我有些怒气地道。 “王爷,属下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们没有去种麦子,而是那些老人妇孺在开荒种地。他们有几百号人,每人分了两亩地,属下只是有几次带领士兵给他们砍了点木头搭屋子和栅栏,其它的时候都是他们自己在劳作,并没有耽误正事。” “嗯,那你为什么不向本王报告?” “士兵们都说,王爷给他们那么多的饷银,他们不能再向王爷提要求了,他们自己就节省两个月的部分口粮,把地给种上了麦子,希望来年那些麦子能养活他们的家人。” “那,那些地怎么样?” “土质还算肥沃,一亩可能会有两三石的收成吧!”曹称也是预估着回答。 “陕西这些年雨水越来越少,本王估计,以后好多年可能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嗯,你做得对,但你也不用不跟本王禀报啊,难道本王连这点种子钱都拿不出来了吗!” “属下本来是要跟王爷报告的,但大家都觉得自己能克服这点难题。” “曹称,你要记住,本王要随时知道这些士兵的一举一动,特别是一些头脑里面的想法。你一定要把这个事情放在重中之重。”这所谓的思想控制,我当然不能跟曹称说的太明白了。 “属下明白!” “这样,你让那些士兵家属养点猪啊,羊啊,鸡啊什么的,然后本王以市场价购买,拿来给这些士兵打打牙祭。还有最重要的就是马,有条件的话,就让他们养马。我们必须要组建骑兵才行。而马就只能我们自己想办法了。这山里那么多草场,养马应该不是问题吧。” “既然这样,你每个月给这些士兵放两天假,让他们跟家里团聚团聚,然后,如果再有私自跑回家的人,严惩不贷。” 我就怕这士兵要是知道自己老婆孩子就在山那边,那还有心思放在训练上。说不定思想老是开小差。 “属下谨遵王爷命令。” “今天训练什么科目啊?”我看了看曹称的案桌上放着一份佥事表,可能是一些行程安排。 “负重跑!” “背多重,跑多远?” “三十斤,跑十里路!” 这个时候的斤大致有我们后世的700来克,三十斤差不了多少跟后世普通士兵负重二十五公斤差不多了。 说实话,我对自己的身体状况还是有信心的,这么多年基本上坚持下来的锻炼也让我十五岁的孩子有了几块完美的肌肉,负重三十斤应该不是问题吧。也就是说,我也想去试试。 可是,每天我坚持跑的路程也不过三五里,也没负重,不知道三十斤十里,我能不能承受下来。 可是我真要去跑了,如果跑不下来的话,可不就让这军士看了笑话了吗。虽然我身体条件不错,但我也只不过才十五岁,是个孩子啊。正在长身体的时候,可我的想法是以后要亲自指挥这支部队的,能跟他们建立超越阶级的感情不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吗。 我看我还是先回去,以后自己先渐渐的往身上加点重量跑跑吧。倒时候认为自己跟他们有一拼的时候再来丢人现眼也不迟了。 “那你们去训练吧,本王就不打扰了,本王过两天叫人额外送两车麦子来,一定要让他们吃饱。还有,至少保证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一顿猪肉吃。需要加多少粮饷,你写份呈报给我。” 我不知道这个要求能不能达到,因为说实话,我对这些东西没有概念,猪肉多少钱一斤,三千人的队伍一顿需要多少猪肉,这些我都懵懂。 “谢谢王爷体恤士兵,属下立马去办!” ------------ 第一三八章 开胃大餐 不知不觉,我来商州都三个多月了,也就是说,快要过年了。也就是说,到了我满十五岁的日子了。 虚岁十六了。从汤若望那里我知道,现在是西历公元1626年刚过没多久,事实上,因为纪年法的不同,我们的阴历总是会比西历晚一段时间到新年。 整个冬天,商州这边下了两场不大的雨,还好四围的山里植被茂森,洛水和渭水这些地方还有一定量的水流补充,不知道明天春来会不会下点贵如油的雨水,要不然,灾害将进一步加剧。 只是不知道明年别的地方会不会又制造出更多的灾民。 可我的这些担忧也掩盖不了商王府喜气洋洋的热闹气氛。 本王爷虽然早就行了冠礼,但事实上过了生日才真正的成年。 作为一个刚到地方的王爷,我打算把这次生日宴会办得隆重而热烈。所以,我准备了很多的请柬,要仆人送到陕西省,西安府,商州各级官府衙门的头头脑脑。 我想,如果我送了邀请函都不赏脸的话,那我是会记恨的哦。 司马长史对我说,朝廷严禁藩王和地方官员交往,这就表现在,藩王不得出现在衙门,官员也不能出现在王府。但有几天可以例外,这就是王爷的生日,或者元旦新年。 其实,我办生日宴还有一个目的就是这些人的礼金。 说实话,曹称给我打的报告让我觉得养一支军队的开支的确是大。我得不顾一切的弄银子才行。 现在两三千的队伍当然不愁,而且朝廷还给负担一部分,但我的目标可不是这三千人的队伍。 这陕西省大大小小的官员总得给我凑上万把两银子,不然那好意思在我王府出现。 到时候,我让厨师给弄两个野菜就够了,那我能省下一大截。 我就在他们面前表现为一毛不拔的铁公鸡王爷好了。 我不在乎。 当然,这只是我想想而已,我不要脸面,皇上还要脸面呢。当然,除非我给这个野菜宴找一个理由。 其实,理由很好找,天干物燥啊。 生日前两天,我的门房就开始开门迎客,每个人都不空手而来,这让我喜出望外,反正我不拒绝任何带着诚意来的客人,只要他认为他有资格结交我这个王爷,只要他认为他手里那点银子能够完全表达他的诚意,我都让门房来者不拒。 我看了看拜帖,商人们,士绅们,致仕的官员们,在任的官员们,商州的,西安的,远的近的都渐渐的赶了来。 不知道秦王府的办寿宴会不会比我更热闹。 我本来想只让他们吃点野菜的,但我还是准备让他们吃大鱼大肉,山珍海味,毕竟他们出的礼金可不少。不过,在吃这些开胃大餐之前,我给他们上了点小菜。我让曹称他们给采了一大堆野菜回来,并让厨房里按士兵们吃的那种方式给煮了几大锅汤,然后端在每个人面前一小碗。 看着那碗绿油油的汤水里面时而漂浮,时而下沉的菜叶,连一点油星都没有。所有的人都面面相觑,这是什么东西? 杨默还告诉我,他们甚至吃过树皮,吃过观音土,我考虑到这些剥削阶级的承受力,就没有给他们上这些点心了。 可能大多数人没经历过这个场面,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下官看着上官,上官互相猜测,这王爷要搞什么名堂。 我这是在给他们上课,忆苦思甜的课。 “各位,对于大家光临本王的生日宴会,本王表示感谢,为了答谢各位,特请各位品尝本王府独有的菜式!” 我第一个端起碗来,夹了一口菜,放在嘴里细细的咀嚼。 这野菜其实口味并不差,吃惯了大鱼大肉,偶尔吃点这个也是不错的,要是这些官员跟我一样的想法,那我今天忆苦思甜的目的就要打折扣了。 有几个西安府来的官见我像是享受一样在吃,也怀着一种期待夹起了几根野菜叶,放进嘴里。因为他们官位最高,所以离我最近,可从他们的眉头我看得出来,他们一辈子可能都没有吃过这么难吃的东西,但他们又不能当场吐掉。 生生的咀嚼之后,咽进了嘴里。其实,野菜是好东西,只是光放点盐,可就难以下咽了。 见有人带头吃了,大家都夹了菜往自己嘴里送。我可让丫环们记着呢,谁要是没吃,或者吃了偷偷的吐掉,都给我记录在案。我不当皇上就算了,如果我当了皇上,我才跟他们算账。 他们可能以为我只是跟他们意思意思而已,所以动了一次筷子以后就不再动了。可我的本意是要让他们全部吃掉。就算因此而把整个陕西省的官员都得罪光了,我也是无所谓的。 我考虑到他们的承受,倒也没放多少在里面,两口汤,几片叶子而已。 我当然还得做表率,说实话,我的胃也接受不了,所以,我让厨房在里面多放了点别的调料,但他们看不出来,也就是说,我这一小碗味道要好多了。 我吃了个低朝天。 看样子,我的所作所为还没有超出他们的承受底线,他们也都把自己碗里的那点菜叶和汤水给吃点一点不剩。 我想,他们所有的人应该不会当场站起来拂袖而去吧。就算这里面最大的官,陕西布政司从二品的布政使都满带笑意的把自己碗里的菜给吃了。 就算他们心里多么的不舒服,也不敢在我面前表现出来,至于他们回去以后会在我后背说什么坏话,那就不是我在意的了。 见大家都吃了干净,我才吩咐厨房上菜,美酒佳肴接踵而来,那些美丽的丫环在各桌之间穿梭,倒也是一道风景线。 我见有些人并不动筷子,不知道是不是前后剧烈的反差让他们有所感触,还是刚才吃下去的跟猪吃的一样的食物让他们胃部不适,看到这些美味也吃不下去了。 此时此刻,我不知道他们想到的是什么。我心想,大家尽管吃吧,吃到崇祯十七年的时候,要么你把头发剪了,家产充国库,苟且地活着,要么就把自己吃饭的家伙送给别人,追随我崇祯的脚步。 后金的人可不是想象的那样慈悲为怀。 这个时候该我发话了,我当然以悲天悯人的姿态发表了演讲,“各位大人,各位宾朋,本王初到商州不久,就看到商州城里城外到处都是各地涌来的难民,听说陕北的灾害越来越重,本王食不甘味,皇上远在京城也牵挂着自己的子民。本王知道,在座的各位大人,各位父老都在不遗余力地跟灾害做斗争,也都尽到了自己的绵薄之力,本王心甚慰。只要大家齐心努力,救济斯民,本王相信,在皇上的英明指导下,我们陕西四百万儿女定能战胜重重难关,过上从前美满的生活。在此,本王决定在商州城外开粥厂,救济灾民。希望各位大人和有识之士解曩相助。” 我不知道我这样捆绑他们,他们是否乐意。不过我倒是经常见到商州城外和城内有富商大贾对灾民施舍馒头或者稀粥。 “王爷爱民如子,此乃我陕西之福啊,王爷千岁。本官回到西安府必定号召全府人士行动起来,尽一份力,为皇上分忧!”这话是布政使大人的表态。 “皇上万岁万岁万岁万万岁!” “王爷千岁!臣等,草民等愿倾囊相助。” 在场的所有人都给我跪下,叩头谢恩,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心的,又有多少人会感觉到肉痛。 吃完了饭,我也没让他们当场认捐,反正我的姿态是表明了的,至于你们回去会不会赈济灾民,那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他们可见不得这样的王爷啊。不过,偶尔有这么一个把异类,我想他们也是能接受的。 ------------ 第一三九章 盐引之利 我以为皇上把我的生日给忘了,这可是我到商州就藩的第一个生日,可没想到皇上还给了我稍微的惊喜。 第二天早上,带着圣旨的太监才姗姗来迟,这玩意反正不是晚就是早,刚好按着时间来的话,可不像后世一个电话,分分钟的事情。 我沐浴更衣,领着母亲和王妃跪迎了圣旨。 圣旨说赏白银十万,河东解盐一万引。 说实话,我是真不知道这个时期的国库有多少,动不动就赏十万,因为这些事情不关我的事,所以,我一度都没有去关心,而且我也没地去关心。作为一个王爷,老实本分才是我该做的,去打听朝廷一年的岁入,那是想要做什么。 我只管领着钱花就是了。 当然,皇上赏我的钱只是他的内帑,但国库充足才能保证他的内库才能充实啊。 我反正的印象中觉得明朝不是亡于李自成,也不是亡于后金,而是亡于财政,也就是说,明朝末年的财政收入不足以支撑这个庞大的帝国,好像才几百万两白银。你说,皇上一次打赏就是十万两白银,加上一万引的盐,这全国上下多少王爷呢。 当然,王爷也有跟当今皇上的亲疏远近,我想作为皇上的亲弟弟,他才会如此毫不吝啬的赏赐吧,别的王爷会不会有这样的殊荣那就不得而知了。 款待了来使,我才来思考,这盐引是个什么东东。 看来,我真的不太关心身边的事情啊。你说我在明朝活了这么多年,居然没有真正的去关心过这里的生活,连什么是盐引都只有一个大概印象。当然,这并不能全怪我,我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啊。这么多年,柴米油盐什么时候轮到过我去关心。 只有真正的融入其中才能得到具体的体验。经济生活是这样,政治生活同样是这样。 而我现在才刚刚决定融入大明王朝的社会经济生活当中,而政治,好像离我还很远。许多明朝的政治制度,我好像根本就不怎么去关心。 以前我还以为我可能是要当皇帝的人,应该对这些做到了然于心,可现在,我有可能连紫禁城的门都不能再走进,我还去思考这些问题做什么呢。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是也。 再说,大家不都是说明朝的皇帝昏聩无能吗,但明王朝不一样国祚三百年。也就是说,帝王之术不用学也能当皇帝。自有身边一帮大臣推动帝国朝前进。只要君权神授在百姓心中还有市场,那皇帝就会自然而然存在。 我把陈良训和杨默叫到身边,详细向他们问了问关于盐引的问题,并一些明朝的经济制度。 盐这个玩意所有人都需要,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吃得起。我大致了解了一下,贩盐这个行当的利润有多高。 难怪后世的一些电视总是拿盐来说事,好像举国上下所有的富商都因盐而兴。 换句话说,朝廷是在用盐榨干普通百姓最后一点血汗啊。 换了我是王爷,我应该对于这么高昂的利润欣喜若狂才对,但我怎么觉得自己在吃百姓的骨肉呢。 杨默告诉我,解盐算中等档次的盐,产于山西解州附近州县,统称河东盐,行销陕西和山西部分府州。每引最少可以卖到6-7两白银。 也就是说,我手上这一万引的盐我除了支付从山西解州到陕西西安府的运输费用外,全是净利润,连税都不用缴纳。 用陈良训的话来说,至少能有五万两白银的入账。 那些商人还需要为购买盐引支付价值在一两到二两白银不等的银钱或者粮食,再付出运费都能获得高额的回报,更别说,我只需要出点运费了。 我哥看来待我还真的不薄,可怎么前些年在京城的时候他不给点盐引给我呢,这是一个一本万利的买卖啊。 杨默还对我说,朝廷对盐实行专营并配给制度。这一整套流程是这样的。 朝廷在产盐区设立灶户,专司食盐生产,世代制盐,然后由盐运司收购并统一对外发售。商户用实物或者货币购买盐引,到各地产盐区支取贩运到指定的地方销售。 但销售和运输原则上不属于同一个商户。 零售采用配给制,也就是说,普通百姓丁一个月最多一斤盐,口半斤盐。朝廷于是就把食盐的生产销售统统掌控在手里。 我认为,这应该算是计划经济的规律了吧,那就注定要失败。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虽然食盐生产成本并不高企,但成本比起后世来还是高了很多。许多灶户比农户生活水平更低。 一引盐直接间接的成本因为运输路途的远近以及食盐本身的质量而有很大的区别。 有的地方食盐能卖到10两银子一引。 难怪这些商人如蛆附骨一般。杨默甚至告诉我,朝廷的税赋甚至有一半来自盐。 要真是这样的话,只能证明这个国家太畸形了。 这里的食盐已经不仅仅是食盐了,而是朝廷对普通百姓抽取的食盐税。反正盐所有人都会吃的,因为食盐国营,所以,只要你去购买食盐,你就给朝廷上缴了税赋。谁也逃不掉。 (这就比如后世,许多人认为自己的工资没有达到3500的个税起征点,就以为自己没有给国家纳税,其实,国家对所有销售的产品抽取17%的增值税,而增值税全部包含在了商品的价格之中,因为增值税是根据商品零售价而定。光这一项就表示只要你购买了商品就为国家上缴了17%的税,谁也逃不掉,除非你什么东西都不买。但这是不可能的。中国人的税负指数是全世界第二,达到百分之三十多,别的不说,你买一辆小汽车或者一套房子,起码一半以上给国家交了各式各样的税费,那些狗屁专家还说咱老百姓宏观税负不高,艹!) 对此,我也无可奈何。我现在想的是如何去把一万引的食盐变成现钱呢,当然变成能吃的粮食也行。 不管怎样,在这即将到来的乱世,粮食才是硬通货。 在面对果腹的口粮的时候,天下没有人是神仙。古时候被饿死的帝王将相也不乏其人。三国的袁绍(还是袁术?作者)兵败的时候,想吃一碗粥而不得,最后活活饿死。 陕西省差不多有口四百万,而我这一次就有盐两百万斤,差不过够全陕西人吃半个月的了。 杨默跟我说,赏赐众王爷勋卿盐引是尾大不掉的痹症,许多人手里有盐引,而产盐地没有盐可供给,这就造成了许多人手里的盐引需要往后挪很多年才能变成真正的食盐,这个在法名上有个说法叫守支。还有种说法叫常股和积存。 因为朝廷滥发烂卖盐引,使得盐引的总和数目已经远远高于实际食盐的产量,这就造成了某些商户提高盐引价格来获得优先支取食盐的权力,而朝廷认为这有利可图,就把食盐的一部分固定为积存,这部分食盐优先供给有优先支取权的盐引,而另外一部分就是常股,按排队的先后次序支取。 我看了一下我的盐引,属于积存,也就是说,我可以随到随取,而不用去解州排队等着拿盐了。 反正听杨默和陈良训你一言我一语的讲了大半天,我才明白这里面原来这么多讲究。 难怪这个时代私盐,盐帮盛行,有百分之百的利润,资本家就会不顾人间的一切法律了。 虽然现在的商人算不上资本家,但有过之而无不及。 ------------ 第一四零章 再见汤君 新年一过,我就安排杨默负责去支取食盐,因为各地的食盐只能贩卖到指定地点,而且又不能买卖盐引,所以,这一切就必须要我把食盐运到西安府来贩卖,我想少赚钱省点事都不行。 还好,车马行的生意越来越有起色,购买了很多的马车牛车,驴车。从山西到陕西一般就只能走陆路。好在并不算远,几日路程。不过听来往的客户和赶车的马夫说,沿途有些地方有小股土匪侵略。 我安排胡瓜领了一个百人队负责押运。因为车辆毕竟不多,再租赁了一些老乡也才一百多辆车。杨默告诉我一次只能运送500引左右的食盐,也就是说,来来回回得走二十多趟。 不过多走几趟也无所谓了。 我也没想一次性就把这一万引的银子套现。 杨默这人生意头脑也还是不错,思维比较灵活,不愧是读过书的,连《几何原本》都看过的人,比起那些只读圣人言的书呆子毕竟要层次高一点。 当然,这是站在我的角度而言,站在那些老夫子立场而言,杨默必定要被妖魔化。 在车马行的生意上,每个月都会有固定的车辆往返于京城商州之间,我得掌握一些京城的消息才行,虽然我得到这些消息会迟上很长一段时间,但总好过我什么都不知道吧。 这开年的消息是后金的兵围困宁远,袁崇焕渐渐的爬上了高位,当了什么宁前道参政,反正以大明帝国文官领兵的传统,他现在已经是宁远的最高指挥官了。 后世传言就是这次战争,让努尔哈赤让袁崇焕给炮击受了重伤,最后不治而亡。但从北边传来的消息兵不涉及这些,只有可靠的消息是,袁崇焕带领满桂等战将消灭了一万多敌人,使得努尔哈赤仓皇撤退,努尔哈赤本人是否受伤,没人知道。 这当然是我大明对后金用兵的一次伟大胜利,但就算取得了这样的胜利,我们也并没有动摇后金的根本。所以,我一点也没有沾沾自喜的意思。后金依然是我大明东北边疆最大的威胁。 我哥那边的消息是他皇长子死了。他还有一个公主,还有一个尚在孕中的孩子,不知道是男是女。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时候皇上挂掉,我的继承权是首位的。 看来,他们的一切还一如既往的发展着,只是,我的经历变了。 现在而言,对我来说,最大的悬念就是我哥会不会在明年死掉,当然,这个是因,果就是,我会不会当上皇帝,这是我在这个世界活了十多年最关心的问题。 可就算我用尽全部的心思去关心也是没有用的,我还是只能在商州城里吃喝玩乐。 当然,整个商州都已经知道了我这个王爷,已经难逢对手了。我又不像其他的二世祖,主动去惹事生非,经过这一世后那一世,我想我的境界已经拔高了很多。 所谓高处不胜寒吧。 但不管怎样,吃喝玩乐我倒是没落下。 有时候,我又会很怀恋我的法拉利啊。坐在颠簸的马车里或者马背上,我才明白为什么后世的人觉得世界那么幸福。坐在法拉利里面,虽然像飞一样快,但依然感觉不到车子在移动。 这个世界的物质是匮乏的,精神领域是空白的。 所以,有的人就对西方的神秘世界感到由衷的好奇。 这是我在街上碰到汤若望的时候的感觉。 商州城有名的珠宝,当铺,丝绸商人,宋记的大老板宋星居然头脑发热要受洗,并承诺在商州城里修一座教堂。 西洋传教士在中国传教几百年,总体来说他们的本质工作是失败的,虽然有少数人开始信奉基督教,但在中国这个儒家的天下,基督教还是没有多大的市场。 那次和汤若望以及徐光启分别后,我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们,当然,我没有去主动找他们也是一个原因,另一个原因是他们都不在京城,至于他们去了哪儿,我还真不知道。 但我在商州带了快半年了,也没听到说过汤若望在商州这样的事情。 好在,虽然几年过去了,我的模样还一如既往的帅,汤若望还是认出了我。当然,他就更是一点没变了。 要说有变化,还是有一点,他居然会说一些陕西方言了。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这边呆了很长时间了。 可能汤若望还不知道我就是商王殿下吧,见到我只有一种老师见到学生的热情。 “老师,真高兴能在这里见到你!” “小五,我也没想到你在这里,怎么,家里长辈到这里任职了吗?”看来他是真不知道我的身份了。 反正,我一般出门都不把能表露我身份的东西拿出来现眼。对别人而已,王爷也许是一种永远也爬不到的高峰,但对我而言,那真是欲罢不能的桎梏。 我有时候也想,我要是穿越过来不过是一个贫家的子弟,机缘巧合加上自己的努力,这十多年绝对已经左右了整个中国的命运。出将入相那是必须的。不似现在,做一个无权无势的王爷,在商州的大街上溜达。 这就是所谓的世事无常,你总想去得到你不能得到了。 “学生来这里小半年了,怎么从来没见过老师!” “我这些年在西安府做点事情,今天到商州来,是因为有教友受洗!” 看汤若望的穿着,他在教内的身份应该不低,至少应该是一个地区的主教,当然,作为中国这边的主教,权力和势力那倒是小了很多。 “老师在哪里下榻,等老师空闲下来,学生再来听老师教诲。” “我就住在宋员外家里,而且还会呆上一段时间,宋员外答应在商州修一间教堂,我得给他出出主意。” “是吗?那太好了,以后学生什么时候想要忏悔了,就有地方去听听福音了!” “怎么,小五也要入我教吗?” “说不定哦!”我入教,那我哥不被气死才怪,堂堂大明王爷,信起了洋教,连祖宗老子都不要了。 “老师,你忙的话就去忙吧,不忙的话,学生做东,去听雨楼喝两杯如何?” “宋员外也在等着我呢,有机会的,小五,我先走了,你住在哪里,我去看你吧。” “还是我去看你吧,哦,对了,还没给你介绍,这位是学生的发妻!”一般情况下,我不带周可出来的,已经为人妇了,总是抛头露面的也不太好。 周可可能也见过洋人的,看到鹰钩鼻,蓝眼睛的外国人并不觉得惊讶,只是好奇地看着他,想要知道我和他是怎么认识的,而且我还称他老师,看起来还比较尊崇。 也没有怪罪他对王妃的不敬。 因为他只不过看了周可一眼,连手势都没有一个,更别说下跪了。 这个汤若望可是一个中国通了现在。 虽然说汤若望并不是中国做聪明的人,但他懂的绝对比这个世界大多数人都多,至少他是明白,地球是圆的,只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哥白尼的信徒,坚持的是日心说还是地心说。 反正,关于科技启蒙的那一点,他知道的就比中国人多。不过,他可能知道的少些。 我甚至知道,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人类会真实地在天上飞来飞去,他这个时候可不敢去想象。 “那老师,再见了!”虽然口中称呼他为老师,但我也大刺刺的没有作揖下拜什么的。反正,这个老师是西洋人,也不来这一套。 “那你等两天我空了到宋员外家来找我吧!” “嗯!” ------------ 第一四一章 小赌怡情 商洛山里的初春是比较寒冷的,虽然我并不是天天往卫里面跑,但隔三差五的总是去看看。 因为那里的生活的确是比较单调,每天除了训练还是训练。 我连看着都觉得枯燥,更别说每天生活在这里的士兵了。 可我今天来发现情况有些特殊,营地中央两个兵被剥了衣服绑在柱子上,身上有几道被鞭子抽打的痕迹。不知道他们犯了什么罪。 令行如山,犯了什么罪就得受到什么惩罚,我看这两个人也像个爷们一样,虽然冷得发抖,但并有吭半声。也就是说,他们认罚。 我去到曹称的中军帐,看到曹称正在和几个千户商量着什么,见我进来,他们几个赶紧过来下跪把我迎到主位上坐下。 “曹称,外面的两个军士怎么回事?”虽然我经常来军营,但我还没见过几次处罚军士的情况,总体来说,我是宽慰的,那就是说,只几千人的队伍还算比较遵守军纪军法。 “禀告王爷,两个军士目无军纪在军营里斗殴,属下已经按军纪对他们实施处罚。” “好好的,怎么会打架呢?”我以为曹称对这帮士兵的思想控制还算比较好呢,没想到别的军营里会出现的情况,我的军营也同样会遇到。不过,打架这玩意,倒是刺激他们男性荷尔蒙的好办法。 “回禀王爷,属下管束不力,他们在军营里赌博!到最后聚众闹事,不过,没闹出什么大乱子,属下就稍事惩戒!” 我看曹称没有什么隐瞒着我的样子,不过,“既然是聚众赌博,怎么只惩罚他们两个呢?” “这个……,其他几个属下关了他们三天禁闭!这两个人闹得最凶,一个说另一个作弊,出老千,另一个说这个输不起,想耍赖。说着说着就打起来了,等属下接到报告赶过来,这两个人居然急红了眼。” “曹称啊,这还是你平时工作没做好啊!” “是,属下也认识到了这一点,原本军营里枯燥乏味,属下见他们偶尔小赌一把,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没闹出什么矛盾,属下也就放过去了!” “看来,这主要原因还是出在将士们平时不训练的时候没事可干,曹称,你认为怎么给他们找点事做呢?” “属下认为加大训练强度,这样他们就没有时间想别的了!” 我也觉得不能让他们太过安逸,没有屯田,不用干农活,一般情况下,我又让曹称下令除了军官的几个亲兵,不能让别的士兵给军官干私活。 所以,我这里的军士除了训练可能比别的卫所多一点外,其他的所有状况都优于别的卫所。 而且,克扣军饷这样的事情更不能发生。这一点点部队,我认为还是很好控制的。 再说,这些中层军官都是我从这群人里挑选提拔出来的,除了以前护卫里的几个百户和总旗根据能力相应的提了一级外,都来自底层的农民。 没有世袭的军士和军官,那些军队里恶劣的习气,他们还没沾染多少。至少,他们到目前还是把这些士兵当兄弟看待的。 难道是他们认为生活太安逸了?刚从死亡线上挣扎回来,就忘了生存的意义。一两银子的月饷,除了扣除一部分的伙食外,他们基本上不花什么钱,有家室的当然都会存着,没家室的当然就挥霍。在军营里怎么挥霍,当然是赌博了。 看来,我真的是时候把他们拉出去遛遛了。刀不磨要生锈的啊。 我本来考虑训练到一定程度就把他们放出去野外生存训练。除了带一把刀或者弓箭外,什么都不带,火石,饮水什么的都不带。但考虑到商洛山里面经常有大型的猫科动物和其它的食肉动物出没,他们单独个体可能不是这些野兽的对手,而且,商洛山里还有狼群呢,这个玩意十个八个的都不够人家塞牙缝的,别说一个人了。 所以,对于野外训练,我想还是策划的详细周密一些,不然,还没上战场就减员,那不是我想看到的。 可是,如果像曹称一样加大训练强度,每天从天刚亮训练到睡觉,似乎也不妥,那会使这些士兵心生怨恨的。再说并不是所有的士兵都有一颗强大的心和强壮的身体。如果引起官兵的哗变或者出逃,那也不是我想看到的。 我的目的是要在严格的军事管理条件下,尽量做到人性关怀。 虽然赌博我不反对,但如果一支部队大多数官兵都沾染上了赌博的恶习,那就是一支部队丧失战斗力的开始。就好像清末的绿营兵个个是大烟鬼,这样的兵人数再多有什么用,看到西洋兵就丢盔弃甲。 还好,这只是一小部分人在赌博,还在可控的范围内。 为了让他们摒弃赌博这个恶习,只有让他们做一些他们认为更有意义的事情。 可是,做什么呢? 我真的不想想这个时期的大多数官老爷一样,压榨他们的生命又剥削他们的劳动力,不然,我倒是可以弄点军工企业类似的东西,让他们去做。比如什么种地,伐木,烧炭。 那样,这群人的战斗力必定会受到削弱,又要把他们当战争机器,又要把他们当工人机器,这世界哪有那么便宜的事情。 老祖宗朱元璋就打的这个好算盘,平时务农,给自己创造口粮,还把剩余口粮上缴国家,战争的时候还要这些人卖命,不但自己,还有自己的子子孙孙。 虽然这个世界的人愚昧,但我不认为他们会愚忠。如果上面的压力一小,先保住自己的命将是他们最合理的选择。这就是后来,为什么卫所兵一点战斗力都没有的缘故。 如果大家都跑的话,没有人会拿你怎么办,然后再聚集起来,再面对敌人,然后再跑掉,这就进入了一个循环,死循环。 我不能让我的兵也这样。 不过,我突然想到了一个很好的主意,只是这个主意不知道有多大的土壤能够实行。 先试试看吧。 “这样,曹称,你把所有不当值的士兵都聚集起来,本王爷要训话!” “是!请王爷稍等,属下马上去办!” ------------ 第一四二章 以学之名 很快,军营的空地上,以总旗为单位,两千多人的队伍集合完毕。 这里所有的人都知道,王爷我才是他们的最高统帅,虽然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孩子,但谁也不敢否认我的权威。 “参见商王殿下!”两千多人看着我在点将台上站定,然后齐刷刷的单膝跪下。 “都起来吧!众位将士,本王听闻你们之中有人聚众赌博,还斗殴,可有此事!” 这是很明显的,那两个还在旗杆上绑着呢!而且曹称已经着这些千户百户,通喻全军了。 “这也不能全怪大家,是本王考虑不周!本王已经跟曹指挥吩咐过了,把那两人放了吧,还有关禁闭的人都给放出来。”我不知道我的话他们是不是都能听清楚,两千人虽然不多,但也黑压压的一片。好在,没有人窃窃私语,声音在山谷里回荡,倒也增加了一些回声。 曹称吩咐一声,身边的两个亲卫跑去解开了柱子上的犯人的绳子,兵给他们找来了衣服。 当王爷的,当官老爷的面对下级的自我检讨,这个世界可能就皇帝有过那么一两次吧。因为这个世界的官都是对上负责的,在下属面前检讨,没有这规矩,丢不起这人。 皇帝的罪己召那就没有办法了,他不可能一个人跑到祭台上对上天说,朕知错了。虽然百官是对上负责的,但皇帝却应该对全体臣民负责。 “本王也知道军营的生活大多很枯燥,所以,本王想给大家找点事做,希望以后,大家不要再出现今天类似的情况。” “谁会认字,会认十个八个也行。会认的举手!” 大家可能都不明白我要做什么,但还是有将近一小半的人举起了手。 这有点出乎我的意料,我以为这些老农民肯定全都是文盲呢。不过,认识几个字跟文盲也没什么区别,人家韦小宝这个流氓还认识自己的名字呢。 “那会写几个字的举着手,不会写字的把手放下!” 刚举着的手,一下子掉下去一半。可见,这些人把认识一个字也算做是认字了。 会认字可不一定会写字,写和认之间还有一道坎要迈过去。 “读过书的人把手举着,没读过书的把手放下!我所说的读过书,指的是看过一些弟子规啊,百家姓啊,三字经啊什么的。”当然,专研过四书五经的人也不会在这里来当兵。只要中了童生,朝廷都会每月提供一定的口粮,不至于饿死,丧失了读书人的尊严。 这下子,就只有稀稀拉拉的人还举着手了。 可见这个时代的农民受教育程度有多低。两千多人里面不过三五十人家里有藏几本书或者借过书来看过。 “好,举着手的人出列,到前面来站成一排!”我一数有五十多人。这五十多人是不是真的有点文化,还要打个问号! “是总旗以上官职的先回去!”我的一声吩咐,五十人里面又走掉了二十个!可见有点文化的人当军官的可能性也是要大一些。 “剩下的三十人,每人写一段自己曾经读过的书中的话或者自己记得的诗句!赵四,去搬几张桌子,然后拿点笔墨来!” 大家都不知道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都睁着眼睛看着。 不一会儿,三十人都按自己的记忆写了一些字,曹称呈给我看了看,没人的字算写得好看的,好在还能认识,有的写的人之初,有的写的道可道,有的写的赵钱孙李,还有一些人写了一些在这个世界耳熟能详的诗句,什么野火烧不尽,什么鹅鹅鹅,还有什么滚滚浪花东逝水。 不过,这成绩也算出乎我的意料了,这个时代已经不阻止农民送自己子弟到私塾读书了,主要是家里穷,才造成很多的文盲,如果家里有点钱的都会送自己的子弟去认识几个字。这个时代的核心价值就是,唯有读书高。 “好,你们三十人,不管以前任的何职,从现在开始,你们都是自己以前所在总旗的右总旗。嗯,对右总旗。在次,本王对军官制做一些改变,从指挥使往下,参考文官制度的九品中正,设立左右千户,左右百户,左右总旗。至于副千户及其它职位都予以保留。至于你们右总旗的职责,因为你们认识些字,思想比较灵活,接受事物的能力也会强一点,所以,你们的主要职责是和旗里的军士多做沟通,比如有时候某些军士有什么情绪,你们要负责安抚。当然,你们还有一个任务,让旗里面的战士多认点字!还有就是协助长官做好上级安排的事情。至于你们的升迁,原则上右总旗只能胜任右百户,右百户升任右千户,以此类推。但并不拘泥于形式。” “还有一件事情,本王看你们闲的时候赌博打架,都是不务正业的事情,偶尔一次本王还能原谅,次数多了,本王也不饶恕。本王将在你们三十个人里面选出一些右百户或者右千户,现在不是战时,不以军功升迁,本王的军队也才草创,对大家的能力也都不熟悉。本王将考察你们的文字能力,还有教学能力。大家如果有兴趣学点字就找自己旗里的右总旗。这是一件自愿的事情,如果要学认字就跟各自旗里的总旗报名,至于笔墨纸砚的费用会在每个月的饷银里做适当的扣除。用多少扣多少,不用不扣!” 我本来想费用全免的,但考虑到这些人免费得来的东西总是不珍惜,要让他们有点上进心,就得给他们一点鞭笞。 还有,如果费用全免,每个月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呢。这还只是开始,我的想法是要形成惯例,如果所有费用都免的话,金山也不够啊。 当然,还有一层意思就是避免浪费。 (因为有些词汇已经根深蒂固,其实,在行文的时候,我也知道,有些词汇是古代没有的,只是我没法去考究这些词汇在古代有什么样的词汇对应,所以,大家不要怪罪!) “好吧,至于其它还没有右总旗的旗,本王会让曹指挥使安排的。至于右百户,右千户,希望你们努力表现出你们的能力争取。” “好啦,本王也没别的事了!曹称,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没有?” 这山中的天气蛮冷的! “王爷英明,属下定当竭尽全力做好王爷吩咐的事情。王爷千岁!”曹称还有什么好说的。 把当兵的当人看,就足够让这里所有的士兵心生感动了,还要让他们都学会认字,这在以前可是不能想象的。 我的想法是参考后世我军的政委指导员的体例来安排的,至于能取得什么样的效果,那就等时间来检验了。 当然有文化的并不一定就会做指导员,没文化的也不一定就做不来指导员,但我现在也只有这一条办法来甄别了。 不管我的设想如何,检验了才能给出证明。 “王爷千岁,王爷英明!”校场两千人的欢呼倒也气壮山河! 我自信满满的样子。 宽以待人会不会训练出一支所向披靡的部队呢? ------------ 第一四三章 妙儿身份 在王府里,我和几个主要人物虽然说有一定程度的平等,但事实上,我是整个王府唯一的主宰。因为就我一个男主人,其他几个女主人或半个女主人不是后世穿越过来的女权主义者,不可能跟我抢权力。他们只能接受我的任意安排。 针对给妙儿身份这件事情,我召开了一次家庭会议,列席的当然就只有我,我母亲和我的王妃。 因为我已经习惯了让妙儿照顾饮食,所以,我依然如以前一样,给妙儿安排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虽然她是一个下人,没有理由住在这里。在这一段时间里,我也经常留宿妙儿的房间,这些事情我当然也不会隐瞒什么,所以,当我一开口谈及妙儿的时候。 我母亲的反应是平和的。 “哀家是看着妙儿长大的,从小也照顾我儿,尽心尽力,于情于理,哀家也应该对妙儿给予一些回报。虽然,她的身份只是一个宫女,但哀家当年入宫又何尝不是宫女呢!”提起这些王爷,我母亲当然是不由的感慨万千。 “母后说的是,妾身也得感谢妙儿姐姐对王爷一直以来精心的照顾,所以,妾身也没有意见,王爷尽管纳她为侧妃就是!在妾身眼里,从九岁那年第一次见到妙儿姐姐就一直把她当姐姐一样看待。” “不过,妙儿的年龄毕竟比我儿大很多!”我母亲一直对妙儿也是很疼爱的,最初的时候或许是当妹妹,生我那年,我母亲十七,妙儿十来岁,那个时候的我母亲只不过比宫女高那么一点点,只是因为受了皇太子的临幸,生下了皇孙,身份才变得稍微高贵了一点,我母亲是没有经历过宫廷斗争的女人,和宫女也相处得比较合得来。 渐渐的,妙儿陪着我一起长大,她也发现我已经离不开妙儿,甚至对妙儿产生了一种特别的情愫,她就开始把妙儿当自己的女儿一样看待了,虽然她不过比妙儿大六七岁而已。 不过,将心比心,她当然也不希望别的女人孤独终老,跟自己有一样的命运。 她也知道妙儿对我的依赖程度,要是把她赶出王府嫁给别的男人,妙儿肯定抵死不从的。 “母亲,孩儿不会在意这点年龄的,孩儿不仅对妙儿这么多年悉心的照顾表示感谢,更多的是孩儿对她是有感情的,很深的感情!”我当然不会跟她说,其实妙儿十岁的时候,我都已经二十了。按这样来计算的话,我比她大好多呢。 房间里滴漏在静静地响着,兽炭散发出来的温和使我们每个人看起来都那么的和善。这才像一家人,我觉得。 我为可儿的大度表示感谢,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她要是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话,她必定得不到我更多的宠爱。 作为一个有可能会成为统领后宫的皇后,她必须要有一定的胸怀才行。虽然,从她的一言一行我知道她是爱着我的,心甘情愿为我做出牺牲。从她的种种表现来看,她符合母仪天下的大多数要素。 当然,因为从小和我一起长大这一点她永远都不能跟妙儿比,她也知道她不可能把我全部抢走。 “可儿啊,哀家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抱孙子啊,你和妙儿什么时候给母后一个惊喜啊!”我母亲看样子一开始就不反对我纳妙儿为侧妃。 “母后,孩儿在尽力呢!”可儿小脸通红地忸怩的回答。 “母后,这事是急不来的,再说,你看孩儿现在的样子,我自己都还只是一个小孩呢,那像当父亲的样子啊。”话说,我的实际年龄才十五岁,就当爹了,没那么夸张吧。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我和可儿或者妙儿虽然没有达到七次郎的程度,按概率论来说,也该中标了的啊。 这只是她们表面的想法,其实实质的做法我是这样做的,后世御女无数的我对于女人的生理周期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的。 我根据既有的这些知识,结合妙儿和可儿的月事期推算出了一个大致的安全期,只在她们相对的安全期内做这件事情,这就大大的降低了受孕的可能性。 只是去了解到这两个女人的生理周期,着实费了我一些功夫。你和他脱了衣服睡在床上做什么都行,但你要问她,你的月事是哪天啊,她肯定不告诉你。这个世界的女人(包括男人)都认为女人每个月的这几天是不干净的,邪恶的,甚至比鬼还邪恶,君不见很多人用狗血或者女人每月一次的血喷鬼头上,在这个地方,女人的血跟狗血一个层次。 再说,每次见到可儿或者妙儿她们浑身都干干净净的,你根本无从查知她们是不是处于生理期。 幸好,我把频率加大到每三到四天一次的话,终于听到可儿和妙儿对我这样说,“王爷,奴家这几天那个来了!你去找可儿妹妹或者妙儿姐姐吧,”于是,我就这样查知了她们的生理期。 我不能直接问她,也不能直接问她们的丫环,如果打听这个,肯定被她们当成变态。 当然,这些我是不会告诉她们的,让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女孩承受分娩和怀孕之痛,我还没那么残忍。 没办法,虽然古时候有一些避孕的药物,但那些药物副作用太大了,甚至有可能造成终生不孕,我可不敢让她们吃,再说,我要告诉她们,你们这个阶段不能怀孩子,她们会作何感想,特别是妙儿,女人三十之前不生孩子,以后生孩子的机会就越来越渺茫了。而且女人为自己的男人生孩子,那是天经地义而且是不容被剥夺的权力。 可我真的不想,一来,我和可儿真的都还小,才十五岁,二来,我的未来还有很多的不确定性,至少也要等到明年再说,如果我能当皇帝或者我只能死心当王爷,那个时候再来想这些事情好了。 “小五啊,哀家也准许你纳妙儿为侧妃了,如果明年哀家还抱不上孙子,哀家可就要再去挑女孩给你了!” “母亲啊,这事可不像母鸡下蛋那么简单的!那能说怀上就怀上呢!”我只能这样反驳我的母亲了,我当然不能跟她说,这怀孕是两个人的事情,不是女人单方面的责任。 “母后,都怪孩儿的肚子不争气,孩儿也希望早点给王爷诞下王子。”可儿别看这么小,可为人妻的责任她也是很明白的。 话说,我也想让我的第一个孩子由可儿给我生,毕竟她生出来的就是嫡长子,无可争辩的第一顺位继承人。 当然,这要是我当了皇上,才有可能造成嫡长子和庶长子之间的某些明争暗斗,可我现在还是王爷呢,当不当得成皇上还真的是一个未知数。 “小五,你安排长史司的人给皇上和宗人府上奏吧,哀家同意了!” “孩儿已经这么做了,只是现在宗人府都不怎么管皇室纳妾之类的事情了,这天下的皇族太多了!刚过完生日,孩儿就着人上了奏章,现在还没消息。” “是啊,那也不用等了,哀家给选个吉日,让你们成亲!” “不用选什么吉日了,就明天,孩儿让妙儿改口叫你母后这就算仪式完成了,这是我跟妙儿商量过的,一来,她说自己只不过一个宫女,不应大操大办,二来,她说自己年龄比我大很多,如果太张扬,恐惹人闲言!孩儿觉得她说的也对,人言可畏。” 妙儿说的也是事实,这个世界多的是老牛吃嫩草,但搞姐弟恋的还真不多。而且以男人为主导的姐弟恋更是少有。通常这个世界的姐弟恋都是女人强势,比如我们伟大的千古唯一女皇帝武则天,她的那些面首可都是清一色的年轻俊俏的后生,那是绝对的姐弟恋了,都够当他们的奶奶了。 你只见过李隆基抢他的儿媳妇,可曾听说过他喜欢杨玉环她七十岁的老奶奶吗。 “我儿考虑的是,那就依你吧!” ------------ 第一四四章 身份转变 我要把这个消息告诉妙儿,我想她会很高兴的。我一直以为我母亲会因为她年龄的关系而拒绝,可没想到,我母亲根本就不用我去说服。 当然,周可的意见,我其实是不用参考的,但考虑到后世穿越过来的我,还是比较尊重别人意见的。 这个世界见多了后宫争宠,但谁见过那个强势的皇后会干涉皇帝纳妃。 传说中的孝宗皇帝弘治只喜欢张皇后,后宫就她一个女人,那只是因为皇帝不想纳别的女人,而不是因为张皇后是河东狮。 女人可以争宠,可以失宠,但必定都围着男人展开。 你说后世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女人的时代,我都走马观花的更换女人,更别说这世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日子了。 我肯定是控制不住自己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我穿越过来并没有转性成一生只爱一个女人对伟男。当然,我只会去爱上配我爱上的女人,这还得有个前提,必须是爱我的,而不是我强迫或者追逐名利的女人。 第二天,王府正堂。母亲高坐,周可坐在侧位。 我的意思当然就化繁就简,奉茶,然后改称呼就够了。反正都已经既成事实了,躲也躲不掉的了。 想到妙儿这么多年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我们的情投意合,我倒有些感动得热泪盈眶了。 妙儿先是给母后敬茶,然后是给我敬茶,然后是给王妃敬茶。 我们的做法简直就是按平常百姓家的做法来做的。 作为王妃,周可在王府的地位理论上当然比做侧妃的妙儿的地位高。 可妙儿的年纪可比周可跟我都大很多。 所以,周可反而叫了她一声姐姐,这也是她发自内心的。 当年我和妙儿在北京的大街上偶遇周可的时候,她叫妙儿大姐姐那个叫的甜的,这下,她们真的成了好姐妹了。 我当然要说这是造化弄人。 我当初也好奇,为什么北京城周边那么多女孩子,偏偏选中了和我有一面之缘的周可呢。难道这真的冥冥之中自有天定,或者这就是传说中的缘分。 “母后!”这妙儿一声母后叫出口,她的侧妃地位也就算是在王府内落实了,至于宗人府和皇上那边,我的意思是,不管他们怎么做,我行我素就对了。 作为后世穿越过来的人,何必一定拘泥于那些陈规。 我当皇上首先第一条就是要驳斥的是祖制。虽然我们是一个敬天法祖的社会,但要想进步就得往前看,不能一味的闻老祖宗留下的臭屁啊。 当然,我们皇权统治的基础就是孝,在老百姓是孝,在皇家那就是祖制不可违。不然,统治基础都会受到动摇。 这是一个很矛盾的事情,我作为皇上的话,肯定会为这些事情操心不少。还好,我现在不是皇上,可以不用去为这些事情操心。 这么多年我叫妙儿叫惯了,我居然不知道她的姓是什么? 我母亲肯定也不知道,妙儿也从来没有主动跟我们说过。 这样看来,我口口声声感谢她这么多年的照顾,其实我是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了。 做了王府里有一定地位的侧妃,当然得有自己的姓氏。 这个古代的女人很少有名的,字更是不可能有。 “妙儿,一直以来,我好像都忽略了一个问题,你父姓什么?”我知道,我对妙儿是疏于关心了。 妙儿进宫的时候也应该十来岁了,当然应该记得自己小时候的情形。 “妾身父姓颜!籍贯是南直隶苏州府!” 这又是一个前半生跟我母亲一样命苦的女人,从进宫到现在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家人。 “那家里都还有谁啊?”我母亲当然感同身受,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居然都因为我跟亲人分别这么久,我心实难安啊。 “回禀母后,妙儿记得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哥哥。种着几十亩地,别的也都不记得了。” “那行,小五,叫人去苏州府把妙儿的家人都接到商州来吧,让他们见见女儿,这骨头分离的滋味的确是不好受的。” “嗯,孩儿谨记了!” “多谢王太后!” “还是叫母后吧!哀家看着你长大,对你也是喜欢得紧,这么多年你一直伺候我儿小五,哀家还应该代他谢谢你!” “母后快别这么说,这些都是妙儿该做的。” “妙儿姐姐,以后可儿就帮你分担一些照顾王爷的责任吧,我们一起伺候王爷。”周可很明显不是伪装的,我知道,她不会有那种独霸我的想法。 “你们肩上的担子不轻呢,我可不是那么好伺候的!”我有意拿她们俩来开玩笑。 我应该很感动的,面对这一富妻妾和睦图,可我却拿眼偷瞄了一下陈曦辰,可她居然好像毫无反应。 我可没自大到会认为全天下的女人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我。我对曦辰当然也没有多深的爱,只是在身边相处的时间多了,难免产生感情。 反正她现在是我的奴隶,跑是跑不掉的。 可我到目前为止认识的都是些下人啊,丫环啊,奴婢啊,一个大家闺秀都没有,那些富家千金,官宦小姐,我怎么没机会去碰上几个,来点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呢。 当然,在我生命中有过一个女孩的身影,那个九岁的小女孩,也算一个官宦的小姐,只是不知道我跟她又会有怎样曲折的缘分。 我更没可能邂逅一个公主了,公主可是我妹妹。传说中古代最美的女孩子就是公主,可我怎么觉得我的那两个妹妹没我的可儿漂亮呢。 这当然是因为看人的角度不同,或者怀着一种什么利益去看。 至于其他官宦家的女儿,我没有主动去寻求的心思,再说,皇上可是限制我跟这些大臣交往的。美丽的邂逅可不是说有就有的。 明末最为后世关注的女人当然是秦淮八艳之一的陈圆圆。那个据说改变了我们中国历史的女人。那可真是倾国倾城的容貌啊。 陈圆圆之所以左右甚至改变了中国的历史,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她所接触的大人物。最大的人物当然是我,这个本来要当皇帝的人。我的亲家,也就是我什么妃子的父亲送给我的美女就是陈圆圆,可我当时好像对这个陈圆圆根本就没兴趣,结果陈圆圆就落到了吴三桂的手里,最后演出了一出冲冠一怒为红颜的绝唱。本来这个女人的命运应该是褒姒或者妲己的,可她毕竟没有因为我的无能而受到牵连。这是她的幸或者不幸呢。 那应该是崇祯末年的事情,也就是说,三十岁左右的我,送给我的女人必定年纪比我小上十岁以上才比较合适,我虽然不记得陈圆圆的真实年纪,但必定这个时候最多不会超过五岁。 只是不知道倾国倾城的陈圆圆这个时候是个什么模样。 反正从有王府以来,妙儿都负责整个王府的事物,相当于管家的她,在这些下人奴婢中是有一定威望的,谁也不会拿她以奴婢的身份成为王妃说事,那不是自己找死吗。 这个世界我的女人可不容别人嚼舌根。 反正,我等了很久,宗人府方面也没有消息传下来。 ------------ 第一四五章 视察两卫 自己建卫的事情初步完成,妙儿的事情也算是有了一个交代,车马行也步入正规,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对我的两外两卫进行一些必要的改动了。 这是一个风起云涌的时代,在这个巨大的时代背景下,却有一个落魄的背影走在商州城里。 醒握杀人剑,醉卧美人膝。 这是对英雄两面人生的总结,可事实上,大多数人更多的状态是不醉不醒或者半醉半醒。 就比如说我吧,穿越过来十多年了,有过握杀人剑的时候,当然,还没杀过人,也有过醉在美人怀里的时候,但更多的时候,我却是迷茫,无助,甚至像一具只会呼吸的尸体。 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平凡。 但凡那些赫赫有名的人物,他们有不平凡的人生经历,但不可否认,在他们的一生中,大多数时候是平凡的。不平凡的时刻或许就是那么一瞬间。 所以,我的迷茫我一直都认为是必须的,应该的,合理的。是完成蜕变的一切步骤中最至关重要的一步。 对我而言,当上皇帝那一刻才是我不平凡的时刻,在这之前的人生就将只能用平凡来书写传奇。 一个平凡的王爷,做着平凡的吃喝玩乐的事情。 谁也不会认为一个纨绔的游手好闲,昏聩无能是一件不平凡的事情,哪怕这样的纨绔只占整个总人口的若干分之一。 当了皇帝之后,也会有很多平凡的过程,要不然一本史书光记录一个皇帝的事迹就够了。 我从来没去过皇上给我指定的那两卫,只是两卫的指挥使来参见过我,给我的印象是,这两个世袭的千户后来凭某些能力胜任指挥使的军官并不具备统领官兵取得胜利的能力。 这是委婉的说法,直白点的话,这两个具有这个时期所有中上层军官所有的特点的军官,吃拿卡要,作威作福,阿谀奉承,欺上瞒下,反正所有贬义词用在他们身上都具有合理性。 让这样的军官来统领士兵,士兵不败才怪呢。 不管怎么说,他们在他们的那点士兵面前是土皇帝。所以,给我的最初印像并不好,但我并不打算裁撤他们,因为我有理由怀疑,他的那些下级军官全成了他的附庸,那样的话,那几千的兵可能没有几个具有合理的人格了。所谓将熊熊一窝是也。 如果我强制性的采取措施的话,说不定适得其反了。 反正,我对他们的态度会让他们觉得我好应付。再说,他们可是陕西总督的人。这个陕西的一把手,封疆的大吏,就算我这个王爷,也不太好把他不当回事。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虽然这两个卫指挥使现在隶属于我,受我节制并指挥,但他们还谈不上对我的忠心。表面上唯我是从,但实际上并不一定会听我的话。 再说,我现在也没有要用到他们的时候。 这个玩意总得需要一定时间去经营才行,他们可能也认为我不过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除了具有一个王爷的身份外什么都没有,公平点说,他们认为相安无事就是最好的局面。 当然,他们现在的职责是保护我的安全,如果我的安全出了问题,他们当然难辞其咎。不过,这大明的天下谁敢对王爷不利。 如果王爷以非王爷的身份出事,当然就跟他们无关了,因为,他们并不是贴身护卫。 我去看看隶属我的卫军也不为过,但去看到的都是一副生气勃勃的景象,虽然那些问题都被掩盖在了粉饰的繁荣上,但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王爷。 这些卫属于屯卫,有很大一部分人的主要职责是农民,而不是士兵。华山卫在华山脚下,控制着进出关中的咽喉,属于整个潼关防区的一部分,我本来想四处走走,但指挥使和几个千户寸步不离地跟着我,说是为了保护我的安全,其实,可能是不想让我去某些地方看到他们不想让我看到的东西。 只是,我不知道他们不想让我看到什么? 除非他们认为自己的军营并不是铁板一块。 但我根本没有了纠察他们的兴趣。反正就这么随便看看,我就知道,我要是把希望寄托在他们身上那是不现实的,为他们操心还不如好好经营一下我自己的私人卫队。 当然,我不应该就此低头。一个王爷,连隶属于自己的卫军都收服不了,那还怎么在这个世界号令群雄,统帅三军呢。 看他那一点也没有打算臣服于我的态度,我有些气急。不过,暂时就放开他,找点空子,放几个特务进去,打探点消息,再来考虑对付他们的方法。 我这人做了两世的二世祖,唯一一个优点就是不急躁,当然,这个优点如果用稍微具有一点贬义的话来说就是有些懒散,我没法不懒散,无所事事的人一般都比较懒散。 对于这两卫的人马,我必须要收为己用才行。但这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这里面的关系盘根错节,我不可能把两个最高指挥官杀掉就能够控制住整个部队的,再说,我也不可能杀了他们,我拿什么去杀嘛! 我是王爷,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杀人不偿命,但对这些帝国的中层军官,那不是简单的说杀就杀了的,即便我找出了这些人犯罪的证据,我哥也不会让我多生事端的,而且听说这个陕西总督也是魏忠贤的人,那我不是更要引火烧身了吗。 所以,在一阵气愤中,我只有打道回府。 再去思索一条严密的对策。这事得集思广益,不能意气用事。 陕西总督虽然不能把我怎么样,但我也不能把他怎样啊。难道我想被阉党污蔑为想要造反不成。 如果我被打上谋逆的罪名,就算我哥如历史所说的那样于天启七年挂掉,而且他也没有子嗣的话,也轮不到我去坐皇帝宝座了。 除非我真的有足够的实力去谋反,打下这座江山,很明显的是,我现在还不太具有。 所以,对于这两卫,我现在只能干瞪眼。 只能希望他们别做出牵连我的事情,因为名义上,他们是我的王府护卫呢,没出事,我指挥不了他们,出了事,就是我的授意,我这王爷当的憋屈啊。 有时候就只能在王妃的肚子上寻求一点安慰了,幸好,这两个女人是贴心爱我的,不会跟我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不然,我这个王爷非疯掉不可。 看样子,我应该再多找几个这样的女人,组成一支粉红军团,进攻北京城,把魏忠贤那个死人妖的脑袋割下来当夜壶用。 可他到目前为止并没有怎么为难我啊,如果我做一个安分的王爷,他肯定都不会想起有这么一个我。 可我怎么才能做一个安分守己的好王爷而对神器不觊觎呢。 我先入为主的认为那个龙椅是我坐的,龙床是我睡的,宫里所有的女人都应该是我临幸的。可事实不这样的时候,我那个心痛啊。 可这跟我视察华山卫的心情有一毛钱的关系啊。 ------------ 第一四六章 商业起飞 既然从军事上,我没多大建树,也没多少机会,那从商业上呢? 我是否应该把重心转移到工商业上来。可我后世一心一意的当二世祖了,什么挣钱的门道都没学会,就会花钱了。 虽然母亲有一个商业帝国,但那里面我没有一粒米的贡献啊。我也不知道她的那些钱怎么就挣了来。 我能知道的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肤浅的东西。 也就是说,我只知道水泥可以用来修房子,造桥,但根本不知道水泥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我知道电磁感应定律,但却不知道怎么发电。 电是现在工业社会的基础,要在明朝实现工业化,那这是一个绕不过的弯。 就算我把这一理论告诉天下人,让天下人替我出主意,说不定他们之中就会有一个叫做“麦克斯韦”的或者叫“爱迪生”人,但这也需要一个过程啊,需要一个时间段的,因为一件事物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必定会有很多与之相关的事物被发现。 我不可能用一年的时间就完成了对全体人民的智慧与科学的启蒙。 我不是上帝,说有光就有了光。 可我习惯了好高骛远,眼高于顶,你让我怎么办。 虽然我不巧取豪夺,但我利用我在商州百姓中还算有点的威望,在商州各个行业遍地开花应该是可以的吧。 所以,一批挂着“信宝坊”的生意在商州城的各个角落如雨后春笋一般开张了。 生意都不大,但架不住横跨三百六十行啊。 总有行要出状元不是!这在后世叫做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我的目的是要把“信宝坊”打造成一个金字招牌,成为商州商业的一面旗帜,甚至是整个商州的商业形象。乃至整个西安府,整个陕西省,整个大明帝国。 于是,什么赚钱的买卖我都上,什么不赚钱的买卖我也上。典当行,酒楼,客栈,珠宝行,茶庄,妓院,药铺,私下拆借高利贷也少不了我分一杯羹。 只是一下子这么多行业,肯定人才是不够的,于是乎,巧取豪夺的事情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许多。有许多店铺是新开张的,有许多是我收购来的,有许多是强制性入股的。当然,也有很多是谈判参股的。 很明显,商场是不相信眼泪的。 商州这个舞台毕竟太小,但我作为王爷又不能离开这个地方,别的地方我的掌控力毕竟会弱很多。 当然,关键还是要有一批忠诚于我的骨干才行,天下可不是一个人能拼下来的。 可事实上,我只能成为像皇帝一样的孤家寡人啊,高处也有不胜寒的道理。 幸好,在商州这个地方还游刃有余,那些店铺用日进斗金来形容也还算说得过去,不过,有很多铺子又不赚钱还赔本,所以,总体上来说,利润水平就给拉了下来。 在习惯了古人的商业运作模式之后,再来谈一点后世的创新,这才是我该做的,也是力所能及的。 商州作为一个带商字的地方,必定要有一些独到的商业模式才行啊。 所以,我的目的是把商州走出去的商人变成跟晋商,徽商等等齐名甚至超越的名字,但叫“商商”这名字就有点难听了。 我选取的突破口是车马行,但这个行业明显不是大明朝经济的支柱产业。而略带金融性质的典当行,才是我运作的核心。 因为在这个工业立国的口号还没有提出来的时候,金融业无疑是一条领袖群商的捷径。 当然,这个时候的金融业还只是一个雏形,有点后世银行的概念,但跟银行有本质的差别。 典当行就有点抵押贷款的含义。这是一个乱世,乱世有权有势的人更容易发财,就以典当为例,十两的东西,我以超越价值规律的二三两银子存当,别人也会毫不犹豫地典当,因为东西是死的,银子却能救命呢。而乱世的大多数典当都能成为死当,别人一拿手银子都会很快花掉,到期赎回的可能性非常低。 当然,这对我而言也是不小的挑战,因为死当越多,理论上的现金流越吃紧,因为是乱世,我收进的那些死当也很少能出手。 好在,这点对我王爷来说不是问题。 也就是说,我这个王爷也开始发起国难财了,体恤民情的初衷已经严重被我背离。可见,商场是一个扭曲人性的地方,就连我都没能例外。 只是,在这一连串的运作之后,我的资本却越来越雄厚了。我一家,占据了整个商州的半壁江山那是一点也不为过。 再说,我一直以来生存的希望都保留在北京城的红墙之内,这在商州的一举一动,不管是什么结局,我都不会特别的留恋。 积累这些经验,只是要以小见大,到时候不让那些人认为我不学无术,好欺骗。或者认为我一个足不出户的王爷,为什么好像什么都懂,难道是狐仙附体。 天启六年的整个春夏,我就马不停蹄地在商州城各处店铺之间游荡,间或管理着那点私人卫队,皇上赏赐的那一万引的食盐也让我全部倒空,赚了好几万的银子。 到了这个份上,商州城的首富已经非我莫属了。至于整个陕西省,最有钱的几家都在西安府,当然,别处也有很多生意,因为生意往来,手下那批人倒跟我介绍了很多西安府的商业环境,西安府最大的商号是日盛,东家姓钱,主要就是做食盐运销加茶叶和丝绸,反正都是依托着官府发横财的主。因为他兄弟就是陕西巡抚钱伟尚。 当然,西安府最有钱的也是他家,权钱交易的内幕一箩筐,不想发财都难。 西安府的秦王府影响力当然不如陕西巡抚,但架不住人家在西安府经营了两百多年,再加上皇族的身份,也能给他们大把大把的捞银子,西安府周边数千顷的土地都是秦王府的,而且生意也遍布各行各业。当然,因为秦王分封的早,后世已经蔓延下来数千后裔,家大业大的,花钱的地方多啊。 我跟他们比起来,九牛对一毛,人家是九牛,我是一毛。 谁家不是家资巨万,要不是制度限制,我敢肯定钱家的宅子比紫禁城还辉煌灿烂。因为他一家喝足不会去考虑天下的劳苦大众,而皇上再怎么说,全天下人都是他的子民。 钱家的生意主要在江南,而我的生意却局限在商州城内和几个下属及周边州县,想要打进西安府是很难的。 壁垒森严呢。整个西安府的达官显贵都不允许我这个后起之秀分他们一杯羹。 就算我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也搞不过这些人依靠魏忠贤啊,再说皇帝也不可能处处袒护我不是。 而且,很多事情,我不能亲自出面处理,那样不管成败都会给别人以口实,而手下那群人,天赋异禀的还不多。人才都被他们掌控得死死的,我是毫无办法了。 当然,现在的我对金钱的要求不高,能有个维持一两万人军饷的财力就够了。至于以后的打算,如果我当不了皇帝,钱对我而言就真没什么意义了,要是当了皇帝,我就得为国库空虚操心了。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阴谋都是苍白的,可事实上,我现在就是没有绝对的实力。 等当了皇上,我再来谈实力吧。不过,因为拥有一万人的武装,这些人也不敢太不把我当回事了。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得给本王一些颜面。所以,西安府也有那么一两家店铺是我“信宝坊”的。 这其中就有一家裁缝铺。 因为我目前还没有从江南贩运丝绸进陕西的条件,所以,我的裁缝铺在夹缝中惨淡经营。需要丝绸都得找钱家高价购买,这一度让我很恼火,好在,我发现一条他们忽略的地方,成衣,而且是葛布或者麻布甚至棉布的成衣。 ------------ 第一四七章 服装潮流 他们既然要在这个领域忽略我的力量,那就怪不得我依靠这个地方攻城掠地了。 因为有时代局限性和人们普遍的价值观,我觉得有些东西还是先稳步求发展。所以,对于衣服这一块来说,我决定由内及外。 “暴露”这个词在这个世界是一个死穴。我大明的子民可没有唐朝的人那么开放,各种爆乳装在这个时代是行不通的,即便行得通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不能一炮打响。由内及外也许就能达到突出骑兵,出奇制胜的效果。 (当然,为什么《金X梅》,《肉X团》都出现在明朝,我不解释) 女人永远觉得自己衣橱里少一件衣服,古今皆然。 所以,我派人在全陕西四处收购棉布和葛布,主导是棉布。间接的收购大批丝绸,虽然丝绸的价格很高,但我的利润会更高。 我的目的当然是一步到位,覆盖所有目标人群。 在做内衣这块,棉布有丝绸无法比拟的许多优势,当然,这个时代的人不理解我也不能怪他们,所以,对于我收购棉布这件事情,所有的潜在对手都嗤之以鼻。 这个时代棉还没有广泛种植,棉跟丝的价值虽然差距很大,但也是一种能够称得上奢侈的产品。葛布当然就属于普通大众了。 我把裁缝和他老婆叫回王府,吩咐他们一定要在数天之内教会一批妇女裁缝的一些基本知识。我的目的当然不是让她们去做裁缝,而是让她们做销售,卖女人的东西当然得靠女人才行,特别是穿在里面的东西,这个时代可没有开放到只穿内衣到大街上溜一圈的程度。 我利用一个晚上的时间勾画出了这个世界第一个文胸。不过,因为材料的关系,跟后世以舒适和美感著称的文胸,在这个世界还有许多无法克服的难题,比如柔韧性,比如海绵内充,比如固定钢圈,蕾丝花边等。不过,这些就需要一步一步去完善,或者寻找替代了。 好在,这个创意是充满革!命性,颠覆性的,就算达不到后世完美的标准,但比起这个世界的肚兜那就不止多了很多重的意义了,首先,对女性身体特别是胸前的保护效果更明显,这是防止下垂的一个很好办法啊,其次,对于夫妻情趣来说也是致命的。 要不然,这东西一经发明就能风靡全球,从女孩稍微开始发育开始到死都离不开这个东西呢。 当然,这个玩意的模仿性很强,技术含量也不高,为了占领整个市场,我觉得先推出上半部分,至于下半部分,市场的知名度打响了再来。至于以后的许多情趣系列,功能系列,细分市场等等,那是后话。 再然后循序渐进的从内到外,整个服装市场将会以我引领先机。 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保守的人们会以飞速的眼光看待这一事件。 即便如此,我也能比他们更快,更高,更强。 因为没有合适的媒介,我就只能面对面地跟这个裁缝讲解原理和制作方法了,好在,这个裁缝年龄不大,不是那种猥亵的大叔或者大爷的类型,而且思维还算比较灵活,没用我费多大的脑容量,他就完全领会了。 当然,为了最大程度的防止他走漏消息,我没有让他拿那点死工资,而是对他承诺,每卖出一件产品,他都会有提成,卖得越多,单位提成更高。 我在府里挑选了十个年龄不大,姿色中等偏上,关键是胸部看起来比较完美的丫环充当售货员,并和裁缝铺的裁缝和他老婆一起,充分地做了一些面对面,手把手的讲解说明。 我在讲解的时候,让这些小丫头面红耳赤的,但看我严肃的样子却又不敢笑出来,特别是我讲到关于杯罩,我用的词是胸围。关于ABCDEF的划分,我当然没用这个英文字母,用的是甲乙丙丁。 我本来想找个体态最完美的丫环让她把衣服脱了,让大家更直观的了解,但考虑到不能便宜了这个裁缝,所以就打消了这个想法,再说,我的那些丫环也不一定会支持啊,裸模那是多年后才出现的现象。 我这样做肯定会被他们当成白日宣淫了典范了。 几天后,裁缝就以她老婆为标本制作了一套五件各种尺寸的纯棉文胸,基本上能涵盖大多数妇女,除非那种胸部大到需要用大麻袋来搂着的女人。 裁缝根据我的讲解,结合他自己的领悟和他的专业眼光,做了一些修改和完善,一副初步功能具备,撩拨男人眼球的文胸就此诞生。说实话,对比现在的技术条件,我已经相当的满意了。 至于这个发明的初衷或者灵感的来源,我只能说,本王爷阅女人无数,量变引起质变的原因,我难道要告诉你,这是后世我剽窃别人的成果。 在收购布料的同时,我就着手招手人才,各种裁缝,还有心灵手巧,针线活出色的妇女。因为这个阶段基本上是纯手工制作,不需要懂得操作机器,只要会针线就行。当然,裁缝是必须的,裁缝才能懂得一块布料的合理最大化的利用,虽然这个时代会做针线的女人一般都会剪裁,但毕竟分工要有所不同才行。 出于保密的原则,我把作坊选在了商洛山里,而手工制作的妇女又都是选择了军士家的妻女,保密性就能得到最大的保障。 这个世界的女人的内衣服都是要避着丈夫的,有的时候甚至都不能拿到太阳下晾晒。我把裁缝制作的文胸,挑了两件,送给我的两个王妃,我也很想送一副给曦辰,但考虑到她可能会不接受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现在整个王府的丫环中间都传开了这个关于文胸的话题,大家见到王爷我的眼神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当然不是恶意的认为我够龌蹉,而是认为王爷真是一个懂得女人的人。 那是一种怎样的崇拜和仰慕啊。 晚上,周可穿着我送给她的这个世界的第一副文胸,躺在床上,接受我的检阅,说实话,我很满意。周可因为年龄还小,胸部没有妙儿那么宏伟,只是一个C减的标准,但小巧玲珑,加上她的身材,真的是相得益彰,为周可增添了无上华彩。 当然,这个世界的制作水平和制作材料毕竟有限,要取得最佳的视觉冲击,还得假以时日,但毕竟比肚兜上了一个台阶。 当我轻轻解开周可后背文胸上的布制小扣,我知道,我又找到了久违的感觉,而可儿也像一个新婚的妻子一样,有了一种全新的体验。 一阵紧张而活泼的夫妻活动之后,我问周可对我的这个发明的看法,周可就一句话,“臣妾以王爷为荣!” 第二晚在妙儿那里,我得到了一样的歌颂和赞美。 看来,这第一步,我也算是胜利的跨了出来。 ------------ 第一四八章 推广创意 半个月后,第一批一千只文胸制作完成,材质有丝绸,纯棉,葛布,颜色也各异,当然,花纹是少不了的。也有纯白的,也有纯红的,也有纯黑色的。 我让人把这一批文胸秘密运抵西安府,放在仓库里包管起来。 我的首要市场在西安府,毕竟那边的人口数量和消费能力不是商州可以比拟的。所以,我当然要在西安府打响第一枪。 然后就是推广的问题了,这个问题我也思索了半天,这个世界最容易接受新思潮的女人群体是谁?就两个方面,达官显贵之中的社交名媛,她们有钱,就更容易接受新鲜事物,另一方面当然就是妓女了。妓女见过的各色人等最多,知道什么是可以吸引男人最根本的人性的东西。 对于走高端路线当然是我所追求的,但现在这个西安府对我的敌对意味是很浓的,我在背后挖他们老婆女儿的墙角的事情,他们必定会很恼怒。再说,我不能出现在西安府,去和这些达官显贵的妻女交涉的事情就没人能够胜任,我要不出现,效果必定也会大打折扣。 再说,为了最大程度扩大影响力,我即不能让一群女子光穿着文胸在大街上走一圈,也不能召开服装发布会。 所以,我只能选择走妓女这条路线。当然,这就更加着重强调文胸的情趣性而非功能性。 根据府里丫环的反应,我给这个文胸取了一个蛮好听的名字,“女人香”。那些变态男人,卫道士的想法,在我这里暂时忽略了。 在商州有些时日了,也认识了几个二流子纨绔子弟,因为我是王爷,当然以我为核心,他们这群人无所不能,最喜欢的就是狎妓了,每个人在西安府和商州城里都有相好的粉头。 我让这些人每人领了一批文胸去逛妓院,目的当然是把这些文胸送给妓女,让他们的相好在姐妹中先流行起来,然后让妓女在那些客人中间极尽张扬的能事,忽悠这些男人回去也给自己的老婆买一套。 当然,在妓女们忙得不亦乐乎的同时,西安府三家女士内衣专卖就开张了。清一色的标志小姑娘,款款深情地招呼着过往的路人。 有一家只买高档货品,中低端在另外两家。 名气也不是一下子就打响的,这些男人女人进来逛的时候,根本不知道这种开放式的货架上放的是什么东西。 不过经过一些青楼女子不遗余力的鼓吹和对客人的视觉冲击,这个对女人来说是颠覆性的设计当然瞬间传遍整个西安府。 在西安府的女人中间,这些天谈论最多的话题就是这个名字叫做“女人香”的所谓的文胸。 虽然这个玩意不过简简单单几片布片,但要模仿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我让作坊的裁缝女人们加足马力生产,反正前期我已经收购了足以制作上万件文胸的布料,前期为了推广,价格也算适中,一般平民家庭也能买得起。 当然,那些做工更加精细的纯棉的,丝质的文胸,那就不是平民百姓能买得起的了。 反正这个产品一经推出,反响是无比的强烈。据说,那些卫道士白天在积极的上书或者撰文广造舆论评说这股诲淫的歪风邪气,但晚上却又爱不释手地把玩自己妻妾身上套着的那个像碗一样的东西。 这一项预计能给我带来五至十倍以上的纯收益。 可是,没过十天,市面上就出现一样的产品。 我当然这些天都没闲着,内衣下面那一部分顺势推出。这玩意对男人的诱惑也是致命的,她能把女人的下半部身体暴露的到极致,那种欲拒还迎的姿态,任何一个男人都抵挡不了。 还好,我选择的是直营专卖的形式,这十天,整个西安府就这三家门店,通过口对口的宣传,在西安府的三家门店的地址比西安府的府衙和秦王府的王府还具有更高的知名度了。 与西安府同步的是,我早就派人携一部分货物直奔苏州,在苏州也开起了专卖店。 这样,从西北的西安府到东南的苏州府,“衣之香”的品牌声名鹊起。 每到一个城市所有的布局都一致,一家店铺只卖高档产品,另外两家只卖中低端产品。这在一定程度上消化了冒牌货的负面影响。 至于南北两京,我暂时还没有打算占领市场,反正在外围把市场知名度打响,再进军京城,那里的人们也是会认同这个品牌的。 不过,对于仿冒我的品牌这件事,我现在还没想到更好的办法解决。都是纯手工制作,谁也不会比谁的手艺更高超多少,也就是说,质量相对而言都相差不大。 最关键的,我充分调动了制作设计销售团队的主观能动性,只要是设计师设计出一款新式内衣,我就会支付不菲的佣金,并且在销售上予以提成。 反正现在的市场是空白,只要是这类产品,那就是供不应求的。 当然,对高端客户,我的要求又会不同,那一定要美观与舒适并行。 最开始,西安府那些卫道士还想阻碍时代的进步,但事实上,这一创举是适应广大女性朋友的生理及审美需求的,只要一旦发明出来,就将无法避免。就算那些家庭主妇自己在家给自己制作也将彻底地让肚兜和亵裤告别历史舞台。 当然,作为历史的见证,肚兜倒也能让一些人留恋,但文胸再也不会舍弃就成了不可改变的事实。 而全天下的女人就认一个牌子,“女人香”!这就是我的目的。 虽然这个时代资讯不发达,但点对点的宣传也是最重要的品牌营销的手段,毕竟“衣之香”是这个行业的开拓者,集大成者,每隔十天就会有最新的产品面世,这是谁也追赶不上的。 西安府里那些被我打败的绸缎庄,成衣铺只有走模仿我的路线了,但他们永远就只能被我踩在脚下。 “信宝坊”以一种前所未有的姿态刮起了一股商业的旋风。 因为有王爷这个身份,谁也不能奈我何,只要我不行谋逆的事情,那我永远都是我。 “信宝坊”也将屹立不倒。 唯一让我有些遗憾的事情是,专业的人才永远赶不上我扩张的道路。 作为后世穿越过来的人,动手能力也许不强,但一些堪称天才的创意是无穷尽的。就算敌人阵营里有这样的天才,但他们哪又能比得上我信手拈来的速度呢。 所以,“信宝坊”一旦进入某个领域,这个领域就将发生彻底的转变。 ------------ 第一四九章 创业团队 银子我有,点子我有,我唯一缺的只是人才,执行我命令,鞍前马后,勤勤恳恳,鞠躬尽瘁的人才。 商州城太小,作为整个“信宝坊”‘托拉斯’的总部倒是合适的,但我却只能坐镇总部,别的地方我去不了,又不能实行有效的监管,那单靠底下员工对我的私人忠诚是不够的,远远不够。我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把他们捆绑在“信宝坊”这驾战车上。 不过,比起这个世界大多数的家族作坊式生产来讲,我的“信宝坊”无疑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至少跟后世的公司有了些许相似度。 我引进了会计制度,当然,要在这个世界完全采用会计核算还有很多条件不具备,不过,引入这个理念却是必须的,然后逐步去完善吧。 我找来了母亲的娘家人,找来了周可家的娘家人,也在发动人寻找妙儿家的娘家人。 周可老家在苏州,我就让他负责监管苏州的所有产业,但他们不参与具体的事务。并且没有左右大掌柜决策的权力。当然,有能力的本身就是掌柜的外戚除外。 母亲的娘家人负责西安府。 目前这是我最重要的两个基地。 我一步到位地采取了股权激励这个做法,让负责一方的大掌柜拿比他偷偷贪墨更具诱惑力的年底分红,这也变相地保留住了人才,别的东家能给他这么多薪水吗,不可能。 只有让这些员工发挥最大的能动性才能创造更多的价值。 因为我给他的永远比他能创造的要少,剩下的都得归我。只要存在有人不经过劳动就能获得报酬,那么剥削就一定存在。 下一个被我看上的行业是印刷。 这也是一个相当空白的行业。 这个世界已经开始广泛运用活字技术,木活字,泥活字,铜活字等等。最先进的当然是铜活字。 我的想法当然是技术革新到铅印,但我不知道铅印的技术,这个世界对铅的认识还不是很够,所以,我招募了一大堆在这个行业摸爬滚打了一生的活字印刷和雕版的师傅,并组织其中最优秀的一部分组成一个创新团队,以大量的资金投入到对技术的革新上,我只是对他们提出了铅印,或者油印这个概念,剩下的事情交给他们了。 因为,我确实也不懂这些东西。 研究成功有大笔丰厚的奖金,不容他们不殚精竭虑。 反正最初的点子由我来提出,其它的就让他们去负责,这才是分工合作的态度。有一部分他适合做设计,有一部分人他适合做销售,有部分他适合到处指手划脚,这都是各取所长的缘故。 虽然我的“信宝坊”离现代的法人公司有很大的差距,但我已然带领着他们走在了这条路上,不出意外的话,世界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公司将出现在大明的国土上。 我不知道会不会比西欧那些国家落后,即便落后,但我相信追赶的脚步也是最快的。 而第一批职业经理人也将诞生在我的“信宝坊”里。 我现在是求贤若渴啊。 虽然我的生活过的节俭,但为了不给人口实,我也是极尽夸张之能事,在别人所能看到的地方跟所有的人比奢侈。 当然,这些都是一次性投入的本钱,实际上并不花很多钱。在不逾制的前提下,我把表面功夫发挥到了顶点,坐最豪华的马车,穿最昂贵的衣服,但在家里,我也不过穿能御寒的衣服,果腹的菜蔬。 所以,钱财源源不断的进了我“信宝坊”的金柜! 然后在不让人指控囤积粮草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把这些金银化成粮食,并化整为零地运送到商山卫,由我那两千卫军负责看守。我收购粮食的秘密应该是风雨不透的。 反正我知道两年后,陕西将越来越旱,粮价将比金价。 当然,这个时候我的想法是囤积居奇,但实际上,我会怎么做,谁也不知道,我或许会开仓放粮,不收一文钱。 前提是,我能否顺利登上皇位。 如果我哥没有在我的意料之中把皇位传给我,那我有可能取代李自成的地位,靠手中的粮草和金银去夺取皇帝宝座。 因为我手中有粮食,李自成就必定难成气候,而且很有可能为我所用。 如果我能够当上皇帝,那这些粮食当然就赈灾,不收一文钱。把关中的大旱的影响尽量减小,好给我更多喘息的时机。 可惜我不是地方政府官员,不然我倒是可以在这个时候旱灾没最严重化的时候兴修点水利,让人们在大旱之年能有一口吃的。 虽然陕西已经旱了有两个年头,但都还不严重,除个别州县的个别地方外,老百姓还有活命的口粮,再加上干旱初到,许多人家家里还有盈余的口粮,所以,饥荒除了米脂县比较严重外,其它州县都呈零星爆发的趋势。 所以,西安府这样的大城市依然歌舞生平,欣欣向荣。就连我商州除了看到一些衣衫褴褛的乞讨人员外,看不到一点儿破败的迹象。 我的印书坊也如火如荼起来。 在我的印书坊,创意依然是无穷的,别的印书坊只有追赶我的脚步的份。 丛书的概念,选集的概念,合集的概念,杂志的概念,直接在书封面定价的概念,统统出自我信宝坊。当然,这些我是渐进式的推出的,让别人无法揣测我下一步又会做什么。 至于什么版权,版税,连载等等,无疑都是这个世界陌生而有诱惑力的词汇。 有版税的存在将直接创造一个新的职业――作家。 坐在家里写书的人。 大明是空前繁荣的时代,那些话本,志怪,神话,历史,比如什么《西游》,《水浒》,《三国》,《金瓶》等等。不过这些书在我大明王朝都是禁书。一般人家肯定不敢私藏。 好在,这个世界还有很多人写了很多。 以前卖弄文学只能带来文学以外的收获,而不能从文学本身创造财富,但如今不一样了,写点诗,写点就成了养家糊口的谋生手段。 这就直接开创了这以后大明王朝的文化繁荣的局面。 这之间,我还拜会了汤若望,让他和他的传教士不遗余力地带领一些对东西方文化都有涉猎的文化人翻译外国著作,当然,主要是科学类。 这个是个不赚钱的买卖,但我可不比这个时代的任何人短视,这些都将为我大明中兴并引领世界潮流提供扎实的基石。 见我这么卖力地赚钱,然后如此夸张地花钱,我哥居然十分高兴,时不时还给我点赏赐,可能他认为钻进钱眼里的王爷是个好王爷吧。 可他肯定不知道我商王府的资产到底有多少,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我大部分的现银都转变成了粮食,除了必要的周转资金和储备金外,商王府里并没有多少银子。再说,信宝坊的各项业务都是独立核算,就算我要从里面支取现银都得打票据。不过,这会儿还没有董事会,没有董事制度,也不需要董事会批准。好在,我够自觉。皇上的赏赐,我的禄米等等让我源源不断地往里投钱而不是往外抽取。 所以,我的信宝坊摊子铺这么大,我也没有感觉有资金链断裂的危险。 尽管这些行业都是赚钱的行业,毕竟商王府刚立足陕西不久,跟别人家的百年老店还有一些差距,但后来居上的苗头渐渐具备。谁也不会怀疑,我在不久之后会取代钱家在陕西的地位,成为陕西首富。 在这之中,团队的核心是不可动摇的。虽然在信宝坊总部没有设立董事制度,但在各个分店,大掌柜并不是唯一说了算的人。因为从一开始我走的就是合资合营的路子,有许多生意都有别人的影子,只是保持我信宝坊绝对的控股权就是了,当然,在一些边缘化的产业上,我只保有参议的权力。 在一些不那么核心的领域,实行的便是简单的董事制度,也就是多数决定制。 反正也是独立核算,独立经营,即便出了问题,也对我信宝坊总部不会造成任何灾难性影响。 好在,在用人方面,我采取的是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策略,尽量挖掘出所有人的所有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内部人员出卖信宝坊或者能力平庸的人,我设计的制度都能在最低限度的时候把他们消灭。 ------------ 第一五零章 国家大事 说实话,我并不知道天启是天启七年什么时候死的,也许是正月,也许是腊月,我无从得知,我只知道历史上真实的情况是天启八年被改为崇祯元年。 而现在已经是天启六年的夏秋季节了。 说不定再过几个月我哥就该挂了,也说不定还得等一年多。 现在是我这一生最忐忑的一段时间,照理说,以前存在我脑海之中的历史事件都真实的发生了,这次也没有理由不发生啊,但我总是觉得事情好像没有那么简单呢。因为事实上,我已经离开了京城,离开了权力中心,这中间的变数是我不能左右的。 我远离了京城,对京城发生的事情不能做到了如指掌,好在,我的车马行有固定的往返京城的路线,对京城的消息,我还是能得知一二。 不过,跟我关系不大的事情,我多半的态度就是听之任之了。因为我也没有办法不这样,无权无势的王爷,又不能参政议政,就只能看着时事一天天崩溃下去,而没有任何办法。 对我而言,有一件大事是如实按照我的记忆发生了。这件事就是努尔哈赤死了,死在宁远大败之后半年。这个跟大明做对了一辈子的老兵走了,带着他的所有遗憾和满足。 所谓的一代雄主,黄太吉就这样登上了历史舞台。 努尔哈赤的死对后金并不意味着损失,当然,对我大明来说,却是少了一个劲敌,却多了一个死敌。可惜在我的记忆里,黄太吉也没有做到他父辈的理想,这得等到他儿子福临来捡这个弥天大馅饼。 我相信这个时候的努尔哈赤根本不会做问鼎中原的春秋大梦,就连刚继位的黄太吉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 朝廷有一部分人建议乘后金新主继位,人心不稳,发兵辽东,不图消灭后金,也希望能够大伤其元气。好在,大多数人还是认为黄太吉是跟着他父亲努尔哈赤长期征战的优秀将领统帅,此刻的沈阳并没有自乱阵脚,以关宁前线的大明士兵看到后金军就丢盔弃甲的表现来看,攻取沈阳无疑只是空想,不切实际。 这些消息反正是延迟了数日从京中传来,还有一些朝廷里面的任命,我虽然不怎么关心,但也想看看这个时期的朝廷是否跟我记忆的朝廷一个样子。 从浙江那边传来的消息是,浙江巡抚为魏忠贤建生祠,这个后世臭名昭著的历史事件就此登上舞台,转瞬之间,全国各地都在为魏忠贤建生祠。 魏忠贤的地位一下子上升到跟孔圣人和武圣人比肩的程度,可见这个时代魏奸的权势有多大。 商州知州并不是魏奸一党,而且有些嫉恶如仇的书生本色,居然就没有给魏忠贤建什么生祠。 我对这个知州马文斌的好感倒是增加了一层,不知道他会不会是可以被网罗的一员。 我在记忆里对建生祠印象最深刻的当属袁崇焕,连袁崇焕这样的人物都对魏忠贤虚以委蛇,可见,魏忠贤在这两年的势大如天。 心中有一股浩然正气倒也难能可贵。 可这些事情我一点也影响不了,改变不了,也做不成任何抉择,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它们一件件发生。 我唯一等待的就是那个历史时刻的到来。如果不到来,我将要面临的局面就非常被动而且尴尬。 这些事情就让他自然的发生吧,谁也改变不了,就连我这个后世穿越来的人都对魏忠贤及其党羽都无动于衷,更何况这个世界生存的人,如何才能不屈服在他们的淫威下呢。 对我而言更重要的一个消息是,我安排在蜀中收购蜀锦的车马,迟迟没有回来,我就在猜度那边发生了什么事情,结果回来了一个小厮,报告给我一个相当具有震撼力的消息。 粮队行到保宁府的时候,遇到流民围城。 这个消息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燃遍了整个大明北边土地的流贼开始点燃烽火了。这以前也有流民,但大多啸聚山林做剪径的强盗而已,敢围困州府那是不常见的。还有一些零星的武装叛乱最多只是攻打一些小县城,保宁府是川北和汉中的交通要道,也有防守川北藏区的责任,通常有重兵把守,这些流贼居然能把保宁府围困,可见势力已经不小了。 对于这些历史中的小事件,我是不知道它的真实发展历程的,我也不知道保宁府是否被流贼给击破了。我倒是为我那几车丝绸担忧起来。 本来蜀道就难,从广元穿秦岭出斜谷过汉中到我商州,得费多少人力物力。所以,虽然蜀中号称天府,蜀锦也算得上上品,但我也没打算在蜀中运多少丝绸出山,而苏州到商州大多的路可以走水路到洛阳,再走陆路就会方便很多。 成都府从唐以来,甚至可以说从汉以来都堪称世外桃源,有多少次中原的皇帝被撵得往四川跑,唐有扬一益二的说法,就说明成都府的富裕程度。可我毕竟网罗的人才不足,时间也不够,所以就没有去占领广阔的四川市场,只是让人去收购了一些蜀锦回来。 从内衣到外衣是我既定的策略,“衣之香”的品牌打响之后,我就准备朝外衣方面发展了。那么丝绸的使用量必将大增。 但我能购买到的丝绸太过有限。除非我自己组织桑农栽桑养蚕然后自己织锦,可这一切都需要时间啊,而且,以我现在的状态,我根本没法抽身。 再说,我挣钱的初衷是为政治服务的,而不是我自己想敛财。但我不能做太多与民争利的事情,于斯民休养生息的必要性我还是懂的。 虽然我是王爷,我也关心着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命运,但我更关心我的皇位。如果我最终不能当皇帝我才来计算怎么保护我的王位,再然后才是发家致富。 可事实上,我即便什么都不干,我也能够活得比这个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滋润。 不劳而获的日子我又不是没经历过。 先天下之忧而忧的事情自有别的人去做,先天下之乐而乐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这些王爷就算刀架到脖子上也舍不得有尊严地死去。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歪理邪说对我而言根本不起任何催化作用。 如果我不是穿越过来的人,作为这个世界大多数的王爷的想法必定与此相同,可我却偏偏穿越了过来,有一统天下的欲望,能力却平平,还有许多条件限制着我发挥这点仅有的水平,我又能如何是好呢。 ------------ 第一五一章 事发突然 这个秋天,阳光一直那么灿烂,这是我的看法,而对于那些穷苦百姓而言,这太阳已经炙烤掉他们最后一滴鲜血了。去冬到今秋,天上下的雨还抵不上老百姓流的泪。 一个词解释,就是陕西大旱。 农民无论怎么努力,一个结果,颗粒无收。 因为城市里达官显贵依然穷奢极欲,所以,一度给我的错觉就是,这陕西真的是富足平和,可事实上,去年的流民根本不能跟今天做比较。 用一个词叫做,爆发性增长。 去年刚旱,农家或许还有点余粮,但今天依然没有收成,那就意味着,这些人把活下去的希望都寄托在了国家和朝廷上面。 可期望的朝廷赈灾粮只吃了几顿,然后被官府的人拿回家并拿出其中的一小部分以私人的名义施舍给这些灾民,这让我这个王爷情何以堪啊。虽然这些是事实,但我却拿不出任何证据,而且,我根本就没有了向皇上建言的条件,就算有证据,我又能怎么办。 因为商州的知州为官清廉,上头层层盘剥剩下的赈灾粮到他手里,他一粒不少地分给灾民,使得商州的灾民比西安府还多。 而我商山卫开垦的荒土因为有商山这个大水盆,还有一点收成,今年又开垦了一大片,收成够他们自己口粮和来年的种粮外还有一定的盈余。 我觉得我是不是应该趁此机会扩大军队人数。 因为流民四起,大家都有一种危机感,都想法设法寻求更多的保护自己财产和生命的机会。把这些流民招为看家护院不适为一个很好的方法,只要给他们一口吃的,他们就能给你卖命,至少能给你壮胆。 我还在为怎么样无声无息地把这些难民变成我的护卫军伤透脑经的时候,一个无疑是重磅的消息被人传了来。 因为不堪指挥使的盘剥,有一部分华山卫的军户哗变了。包围了卫指挥使衙门要求给个说法。指挥使还意气指使地想进一步激怒军户。 因为指挥使离心离德,除了他的一部分亲军外,大多数都持观望态度。 看来,探子给我的回报是真实的,并不是所有的中级军官都和指挥使同流合污,至少有一部分人一直在明哲保身。 在这件事情上,可能有一部分人想要从中渔利了。 我作为华山卫名义上的主人,我当然要赶过去处理。 我带着一千商山卫赶到华山卫驻地的时候,陕西都指挥使也派了一个参将带着两千兵来镇压哗变。 因为华山卫几个千户所并没有聚集在一个地方,所以,有些把总,守备什么的得到消息都按兵不动,这个时候听到王爷和都司的人马都来了也堪堪的带着兵把围困卫指挥司的哗变的军户来了个反包围。 其实,哗变的兵并不多,千多来人吧,大多数只是军余,就是所谓的军户的家人。因为他们大多数人拿的是锄头或者木棒。 这些兵的战斗力,我想我手下三两百人就能把他们打败。按说卫指挥使周俊应该有能力平定叛乱才对的啊。 可见,愤怒的力量是无穷的,让人害怕的。可能是周俊平时作恶太多,也怕上天怪罪他吧。 可我是无神论者,不信这个。 那个参将我不认识,他看到我也是一愣,但随即明白我是谁。 “属下参见商王殿下!”参将下马跪倒在我面前。 “免礼平身吧!”我虽然是王爷,只有在喊他免礼的时候他能听从,他的军队我是无权指挥的。 “谢殿下!” “王爷来了,王爷来了,咱们让王爷给我们一个说法!”哗变的人群中有人高呼,随即大家一起响应。里面居然有我安排的暗哨,也跟着起哄。 我觉得这是一次很好的让我控制这支军队的机会。 “你们有领头的吗?没有的话,派几个代表过来说话!”我身边的亲兵听了我的吩咐,大声朝人群喊话。 因为毕竟我是这支部队的名义主人,都指挥使派的参将带的两千兵就只能作壁上观了。 “小的杨铁见过王爷,求王爷为小的们做主!”一个看起来孔武有力的三十岁左右的男子从队伍里走了出来,跪在我面前。 “你可知道鼓动军士哗变可是死罪!”我没有让他起来的意思。 “小的世袭百户,祖祖辈辈都在华山卫当兵、以前也偶尔闹灾荒,我们军户也都能克服过去,但今年接连去年,前年年年旱灾,许多屯田无粮可收,指挥使大人还强迫我们上缴税粮,我们连自己都没有米下锅,也不知道拿什么去缴。指挥使就叫人抓了我们的几个军户家的女孩,说如果不把税粮徼上,就要抓我们的妻女抵充。我们实在是没办法活了,才把指挥使司给围了起来。” 我心想,原来这个指挥使这么混蛋,克扣军饷这样的事情做做也就是了,这天干物燥的没有收成,大家都以安抚为主,偏偏他别出心裁。 “你去叫指挥使的人把门打开!”我转头吩咐一位亲兵。 “指挥使大人被小的给打伤了!所以不敢出门迎战,我们也只是想要给个说话,也不是真的想要造反,所以就只是把城给围了起来。” “那你们的妻女呢?” “在城门楼上!”我一看,果然几个女子被绑着给一些军兵押着,可见这个时期的卫所兵已经无法无天到了什么地步,公然行的是强盗的行径。 难怪我大明要变天啊。 因为投鼠忌器加上指挥使大人受伤,可能就是大家相持的原因吧。 “那周俊怎么会被你打伤呢?” “禀王爷,周俊他在城门楼上耀武扬威地让我们这些狗腿滚开,并且不断的辱骂,小的当时气急,就拿箭射了他一箭,正好射到他左肩膀上。要不是小的们看着城楼上的女人们心软,说不定早就攻下城门,取了他周俊的狗头。” “你要真杀了他,那你们造反的罪名就坐实了!”因为我的目的不是来平叛,所以,他们是不是造反,我并不怎么在意。 “小的反也是死,不反也是死,如果王爷不是来为小的们做主的话,小的连王爷也反!”杨铁简直没把我王爷当回事嘛。 “大胆杨铁,敢说出这等大逆不道的话,不想活了!”我身边的胡瓜呵斥杨铁,但他没傻到叫人把他给绑起来。因为那边一群人用饥饿而愤怒的眼神看着我们这边呢,而且,我也没有吩咐他动手。 “小的知道王爷待手下人很好,所以,小的们就等王爷给小的们做主,只要杀了周俊这个狗官,要杀要刮,请王爷尊便!” “本王会为你做主的!”虽然我很想控制住这支部队,但那边还有好几个千户在观望呢,这些人肯定会狐死狗悲,但这个时候如果不对周俊明正典刑,难免会酿成一次流血冲突。旁边的参将眼睛里都快吐火了。恨不得下一秒钟就把这些叛匪给一网打尽。以他带的两千兵加上里面周俊的兵里应外合还有几个千户的兵,完全能够做到。 ------------ 第一五二章 请杀人剑 周俊还在里面等着救兵呢,外面的人报告说救兵来了,却看到所有的兵都按兵不动,他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手下人的又来报告说,王爷要求打开城门。 周俊就有点犯糊涂了,这是来帮他的还是来逮他的啊。自己犯的那点事,杀十次都够了。 但王爷在外面叫自己开门,自己能不去开吗? 我在外面安抚了一下哗变的军士的情绪,却不见里面的人开门出来,我心想,我堂堂王爷居然吃闭门羹,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啊。 不过,话说我也怕周俊的人把军士的家人给害了,所谓投鼠忌器啊。我也只能站在外面等着。 可我确实有些不耐烦了,就让军士朝楼上喊话,“周俊目无法纪,欺下瞒上,骄横跋扈,引发士兵哗变,罪无可恕,打开城门,胁从不办!”我只有展开心理攻势了,很明显,这个周俊有种穷途末路的无奈,开门是死,不开门也是死。 可城门上的士兵好像根本听不懂我的话,依然拿刀架在几个女人的脖子上,我那个气啊,可我还真的没有任何办法,我得收复这些士兵的心,如果这几个女人有什么三长两短,这些兵就不一定能控制得住了。 可没过多久,卫所里面突然冒起了几处浓烟。 “不好,这个周俊看样子叛逃了!”我没想到这个周俊居然不负隅顽抗,也不鱼死网破,也不选择缴械投降,而是选择跑路。 “胡瓜,你带五百士兵去追!”周俊肯定是要跑才会放起火来,他怎么可能自焚嘛。 “参将,回去告诉你们都司大人,周俊克扣军饷,残害士兵,引起士兵哗变,已经畏罪潜逃,本王希望都司派兵捉拿。” “是,王爷,属下可以派出骑兵去追击,定能将叛将周俊一举擒拿。”这个参将带了五百骑兵,说不定还能追上,而我的军士都是步兵,追多半不能追上,沿路过去说不定早跑没影了。 “也可以,一定将其擒拿归案,如果反抗,格杀勿论!”我其实是在演戏给他看的,不知道这个参将和周俊之间有什么联系,但必定沆瀣一气,蛇鼠一窝。当然,关键时刻丢车保帅的事情,反派角色都会喜欢去做。 见到城里燃起的烟火,守城门的士兵知道自己给卖了,都毫无反抗之力地丢下武器,打开城门,投降了。 一个小小的卫指挥使居然都不把我这个王爷放在眼里,没有实权真的害死人啊。理论上他还归我辖制的,居然当着我的面跑路了。跑就跑吧,要跑早点跑,非要等我来了等了半天再跑。你让我颜面何存,想原谅你都没有办法原谅。 我叫人把这些投降的士兵看管起来,挨个儿审查,然后找人扑灭了火灾。 剩下的事情当然是整顿。 因为这里的指挥使为魏奸的人,所以,我也把他们当成了杂牌军而不是我的嫡系,一般情况下,我也没有理会他们这里的状况。 既然给了我这个机会,我还是把这支队伍整顿好,为我所用。 当即我叫人去找佥事,镇抚,吏目等一干辅官,但下面的人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佥事和同知,可能不在这里或者跟指挥使一起奔逃了。 过了一会儿,我的亲军押着杨铁走了进来。 “王爷,杨犯自知犯上作乱死罪,特来听候王爷发落,只是希望王爷绕过我那些苦命的兄弟们!他们都是受了我的胁迫,这件事跟他们无关!”杨铁倒是一个好汉,宁死不屈,把所有的罪都抗自己身上,我不由有些惜才之意。 可他的确犯了死罪。我要对他既往不咎,那不是鼓励下边的人以满足自己的要求为借口叛乱呢。 “溺爱出刁民嘛!”我是这样想的。 可要真杀了他,他手下那些跟着叛乱的士兵必定控制不住。 我身边又没有张良范蠡,在这个时候我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先看管起来,把军中所有的粮食和饷银军械做一个统计,然后根据以前士兵的欠饷情况补发饷银。还有核查人数,如有冒领空饷的军官一定严惩不贷。” 我的一千亲军有一半去追击周俊,另一半控制着整个军营城墙。各千户,守备,把总被我安排在中军帐等候升帐。 还有一千哗变的士兵及军户呆在城门外,等候我的答复。如果我就此把他们的首领怎么样了的话,他们肯定也是不会善罢甘休的。 我还在军中查察,着人清查账目,胡瓜回来了。 结果如我所料,没有逮着。 “属下沿着后门一路追过去,奈何他们都是骑兵,为数最多不会超过三百。而且放火的时候已经走了有一会儿了。” 看来他一知道我来就有了逃走的打算,他肯定知道我会借此机会整治他,明明应该听命于我的指挥使却做了魏奸的走狗,他能不害怕吗。 “没抓着就算了,让都司的人去抓就是。你去负责分派粮食,安抚一下军士的情绪,”没有骑兵,这也是一件恼人的事情。 我想,我要有这两三百的骑兵不早把这些拿着锄头当武器的人给杀得片甲不留了,怎么这个周俊这么窝囊呢。还带着三百人逃跑了,天下之大,他能跑哪儿去。 可见这个时候的军户早就没有了任何战斗力,连指挥使的亲军也这样,祸害百姓倒是厉害。 忙活了半天,手下人给我做了大致的报告,我也有了定计。 中军帐,几个千户站在帐内,有的脸色急促不安,有的气定神闲,想是各怀心事。 “商王驾到!”我的一千亲卫绝对不会惧怕这两三千的军户兵,包括这点军户的家人在内。这几个月训练也不是在游玩呢。 “属下参见王爷!” “各位免礼吧,”我施施然坐下,其他几人当然只有站着。 “各位,周俊目无王法,克扣军饷,残害军户,以致激起哗变,其心可诛,现虽然脱逃,但不日必定成擒。各位如有被周俊胁迫而从的可以告免,把贪墨如数退还,本王就减轻处罚!等了这么半天,可能各位已经有了自己觉得对自己最有利的想法,不妨说出来。如若顽固不化,本王定不轻饶!” 虽然我没有干预地方行政军法的权力,但这华山卫可是我的亲军,归我调遣的,处理几个千户当是不在话下。 几个千户你看我我看你,都不知道我说的是真的假的。看我胸有成竹的样子,又好像不是拿话哄他们。这些人没跟我打过交道,对我不理解也属正常,我王爷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的。 这几个千户,那平时可是无法无天,在这华山卫的一亩三分地上呼风唤雨,不可一世。别看官小,但县官抵不过现管。 “看来,你们是不相信本王有雷霆手段了。”我倒真的希望他们心存侥幸,以为新军归附,人心不稳,杀人这样的事情我会很少做或者不做,可我还真想杀几个人,消除一些大家的怨气。所谓杀人立威嘛。 “李如进,你平日里欺压良善,克扣军饷,把军户当牛马使用,强奸民女,并杀人全家,可知有今日!”一听我叫出他的名字,这个叫李如进的脸上冒出了汗。 “你可知罪?” “属下冤枉,属下奉公守法,善待下属,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他可能以为我刚来,这许多事情来龙去脉根本弄不清楚。可他忘了这个世界有暗探这样的人存在。 “还敢狡辩,来人,卸下武器,押下去!待查验无误,明正典刑。”我挥了挥手,进来两个我的亲军,押着李如进拖了出去。 “王爷,属下冤枉!属下不服!”这个李如进还真的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在我王爷面前一点都没有仪范了,就凭在王爷面前失仪都是死罪。 在我王爷面前那有你不服的地方。 “王爷,属下知罪!”有了前车之鉴,有两个千户赶紧下跪磕头,把自己的罪行一一供认出来。 “很好,认罪伏法也表示你们良心未泯!”我当然知道这些人不过是想暂时保住自己,或者在我的淫威下不得不屈服,跟良心无关。 这些军官最大的罪行也就是克扣和冒领军饷嘛,至于把国家的军士当自己的仆人使用,这个没有量化,也不好处理。 只有一个千户依然站在那里,冷眼看着这一切。看来这个人要么就是心理素质特别好,要么就是真的恪守军法。 “来人,摆驾校场!” 大校场内,我的亲卫一千人威风凛凛,军姿最盛,而卫所的一千来兵一个个萎靡不振,另一千军余更是衣服颜色各异。 李如进和几个罪恶最重的百户以及刚被乱军之中找出来的指挥同知被剥去上衣,五花大绑跪在台前。 我这是要杀人了。 我想,这个时候无论谁都阻挡不了我的脚步了。虽然有可能背上擅杀的恶名,但我可不怕这些地方官参劾我,再说,当王爷的杀个把千户百户,算个屁。 而且,这也算是我自己的事情吧。 (王爷有没有这样的自主权?――作者) 验明正身,我宣读了这几个人的罪名,按军法当斩!随着刽子手的手起刀落,几个人头跌落尘埃,一股血喷上天际。可以用壮观来形容吧。 “王爷千岁!”底下人的人跪了一片,毕竟这些军士被压迫得太惨,能看到一点新气象,就会让他们真心顺服。 “从今往后,谁要再敢克扣军饷,虐使士兵,本王当严惩不贷!”不管以后如何,我不会让这样的事情出现在我控制的部队里面,如果被我知道,后果必定很严重,我不会考虑别的。 然后又一批人被押了上来,这些人罪不致死。惩罚是杖,不等。 最后是这个杨铁,我心有保护之意,但放是不能放的,要这样杀了我也不舍,就编了一个周俊在逃,待周俊捉拿归案再并案处理的理由,先打了棍子收押。 大家也都没有异言,我让他们打了八十军棍,当然是做做样子,比别人轻多了。 “军不可一日无主,指挥使周俊叛逃,由华州守备千户文征暂领指挥使一职。” 因为刚刚我又是发钱又是发粮,再加上剪除了几个下面的士兵认为罪大恶极的军官,那群行尸走肉一般的军户也变得活跃了起来。 我要把这些人训练成对我忠贞不二的铁军,当然是打一批人,拉一批人。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文征了,他就是那个在我面前一点也不胆怯的守备,我觉得这人有一股军人的豪情,手下人对他的调查也没有发现什么疑点,而且他的手下军士对他都很拥戴,看来是一个可用之才。 在华山卫待了一晚上,第二天,我才回到商州。 ------------ 第一五三章 亲民助农 上次我以王爷的身份去找汤若望,让汤若望不胜诧异,我还让他给我弄来了很多的玉米种子,并发给商山卫里开垦的荒土里种植,这个夏末的时候取得了收成,虽然比不上我的预期,但比传统的小麦毕竟多了一倍。 我让这些乡农把所有的玉米都给收集起来,交给马文斌,让他说服商州附近百姓,来年种上玉米。 对于这个陌生的农作物,大家当然是将信将疑的,就算是我的卫所,他们开始都怀疑能不能获得高产。 汤若望告诉我,他这几年都在西安府附近试种玉米和土豆,已经有了一套适合这里土壤气候的种植经验,这当初可是让我如获至宝的。 汤若望也没想到我是大明的王爷,不过,我们的师生情谊还是在的。所以,我邀请他不为任何目的地给本王翻译一些他们泰西的著作,他也毫不犹豫答应下来。把自己传教的重任都给放在了一边。可能他也认识到在中国传教无疑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能对中西方文化的交融做点贡献,也是他十分愿意的。 毕竟他是先行者,应该受到我的尊重。 因为马可波罗,他说他对古老而神秘的东方充满好奇心,等他真的来到这个地方以后,更加热爱上了这里。 这当然是主旋律的说法,我比较喜欢他的这种虔诚的态度,对我大中华的文化顶礼膜拜的人多了去了。 我对泰西文化的浓厚兴趣也得到了汤若望的欢欣,一个王爷居然对泰西文明感兴趣,这难道不是他此行最大的收获吗? 我不是农民,后世的我甚至不知道这些农作物合适的时令,更别说怎么种植这些作物了,好在,汤若望教会了一些本地的农民种植,本来一生都在土地里刨食的农民有的经验和教训,而所有农作物都有一定的相似性,什么土壤,什么水分,什么光照等等。 这些也是我看徐光启送给我的《农政全书》所带来的一些感受。其实,看了这些书,理论上的知识是具备了一些的,要作为一个合格的统治者,当然得对我国的农业现状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貌似,我们大明王朝充其量不过是一个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农业大国,要实现初步的工业化,那是任重道远的事情。 要做到清醒的认识,只是看看书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这个秋天,玉米成熟的时候,我让曹称带着我去到商山里我们自己人开垦的农地里去见识一下农人丰收的喜悦。 我虽然是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二世祖,但我好歹也知道袁隆平,他的杂交水稻是养活我们国家十几亿人的大功臣,这点无可厚非。 可在这个后世越来越追求生活质量的今天,杂交水稻已经不那么受到社会上很多人的认同。 因为,大家向往自然啊,自然是什么,自然就是有机食物,那些用杂交育种,用化肥提供营养的食物很难称得上有机,而明朝这个世界,当然全是纯自然的有机食物。 为这个世界引来高产的比如玉米红薯这样的农作物还不是我的终极目标,我的终极目标是水稻的杂交技术。 可我是真心不懂啊。 我真的有些悔恨自己为什么在穿越之前什么都不会,来到这个世界以后,我依然只能一天混吃等死,对推动社会文明的向前发展做不成一点应有的贡献。 我真是枉为后世穿越来的人啊。 所以,当我背上竹制的背篓下到地里跟这些农民伯伯一起掰玉米棒子的时候,就连汤若望这个有点自由主义思潮的人都大感意外。 堂堂王爷居然不怕玉米叶子的粉刺和相对还算毒辣的太阳,把身上弄得脏兮兮的,臭烘烘的去掰玉米。 我这算是在亲民吗,不,我不这样认为,我认为我这是在赎罪啊。身为这万千子民的主人,不知人间冷暖,农事艰难,何以做一个受人拥戴的皇帝,王爷。 我不是像每年春耕开始皇上在地坛做样子的所谓亲耕,我这是实打实的走进玉米地。 我也没有让他们在旁边给我撑油纸伞,也没有让人在前面开道。虽然我没干过农活,但我也不是娇生惯养的人。做这点活计的体力还是有的。 不过,这活干的确实有些口干舌燥,还好,妙儿在旁边伺候着,给我递上香气扑鼻的好茶。我让她们几个把这些茶水送到田间地头每一个干活的农人手上。他们何曾喝过这样好的茶叶,极品铁观音。 当然,因为冲的水太多,味道差别就大了很多了。 这些农民笑呵呵地,有些腼腆地看着我,他们何曾见过这么大的官,这么高贵的王爷下地干活的。 “王爷,您看您,手臂上都给拉开口子了!”妙儿心疼地抚摸着我的手臂,刚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这玉米叶子的叶边居然是锯齿形的,在这初秋的太阳下,给人以极其强烈的感受,加上玉米穗上面的花粉因为震动落在我的脖子里面,那感觉还真的是十分的难受。 但我可不能就这样认怂。我是谁,堂堂王爷,治国平天下的事情我都能胜任,难道这小小的掰玉米棒子还能难倒我。 “没事,妙儿,你看到这些金灿灿的玉米没有,这可是我大明的黄金啊,民以食为天,这几年陕西大旱,农作物歉收,而这玉米抗旱能力是很强的,只要有一点点水份就能茁壮成长,而且产量比起麦子来说高了一大截。”我看着堆成小山似得玉米棒子跟妙儿说。 “这个要怎么吃啊?”妙儿拿了一颗玉米棒子在手上,她当然没见识过这个东西。 “磨成粉,或者碾成颗粒,跟小麦的吃法差不多吧,汤老师,你说是不是?”按理说,我不应该知道这些的,但后世虽然没有种植过玉米,好歹知道玉米的食用方法。 “王爷说的极是,玉米粉可以做成馒头,也可以和着面做成面条什么的。” “当然,最好吃的吃法还是煮着或者烤着吃,比如这样的就可以拿来煮着吃,”我在玉米堆里选了一颗看起来很嫩的玉米棒子,递给妙儿。 “妙儿姑娘,你拿指甲掐一下,看能不能掐出一点浆出来,如果有浆就说明很嫩,就可以照王爷的说法做来吃。”汤若望对玉米的了解在吃这个方面还不一定有我多,毕竟哥伦布的地理大发现在西方也是有一个接受并普及的过程。 妙儿以一种崇拜的眼神看着我,王爷真能干,好像什么都懂,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 “王爷真是博学!”汤若望也对我刮目相看了。 我坦然接受,这在后世是是个人都会知道的常事,在这个世界居然成了卖弄的手段。 我汗颜不汗颜啊。 “好了,大家伙加把劲,争取吃午饭之前把这块地全给掰了!”我都有动力,这群人谁能没动力呢。 “妙儿,你和曦辰姐姐就把我们掰来的玉米挑上一些嫩的,个头小的,咱们中午回去煮玉米棒子吃。” 我当然只是要挑这些小的,那些大的,颗粒饱满的,熟透的玉米当然是留作来年的种子使用。 这个世界可没有杂交的优良品种,好在,玉米这玩意不像杂交水稻。 (作为农民知道的,但作为二世祖应该不能知道,所以,我想普及一点有关杂交和自然留种的区别的知识,想想,还是算了。起点上的读者可能上三代,下五代都不会再有机会接触农作物,普及也没有意义,反而落得个,废话连篇的评价) (说点题外话吧,书评区但凡给我书评的人给我的评价都离不开‘废话连篇,找不到重点’这样的评价,说实话,我不得不表示遗憾。我认为我没有一句是废话的话,居然这么不被认同。我想说,这是能力问题不是态度问题,很多一笔带过的东西,我就想多着笔墨,而别的作者详细加以描述、分析的地方,我却想一笔带过。这是我写了这么多文字的通病,有时想改都改不了,不过可能因为能力有限,反而让人觉得我写的语无伦次,废话连篇,找不到重点,但我认为我的出发点是合理的。比如,我行文总是纠结在数字上,别的作者在对待数字上只是一个认知问题,而我却想探究根源,比如主角总是对钱没有概念,主角需要没钱来表现某种东西的时候,他身上就一个铜板都没有,主角需要有钱的时候,几千,几万,上亿那就只是作者的一个数字而已了。而我却总是想去探究每一个铜板的来历,这样写就很累,还不讨好,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作者) 亲民是好的,但怎么保持上位者的尊容,也是一个严肃的问题。 好在,我现在的身份就是一个王爷,成天异想天开的王爷,心血来潮跑来掰玉米也是合理的范围内的事情。 ------------ 第一五四章 公益助学 这块地不大,加上我们这多人,没多久几大堆玉米棒子像山一样堆在了田边。我很兴奋,这玩意可是未来保持农产品增收的一大利器啊。 不过,不管怎样,我得在这个世界有限的条件下,提供最好的条件研究研究水稻杂交或者玉米杂交的技术。就算因为条件不够不能达成最后的技术进步,也能在这个世界的人心中留下一个印象,有关作物遗传学的初步概念。 农民并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只知道干活就够了的,还得知道更多的有关种植的科学知识。 只是,我也不具有这样的知识,我该如何教会这个世界的人呢。 想法当然是好的,只是实行起来有难度啊。 作为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史的农业大国,在朝廷的中央组织机构里从来都没有一个专门的农业部门(以前似乎短暂的有过,但为什么改了呢?),我不知道这些帝王将相是如何把农业放在首要地位的。 六部之中,刑部管法律,吏部管人事变动,礼部管各种社会,皇家,朝廷文化,户部,管全国的人口财政,兵部管国防,只有工部管农业。 但工部又不只是管农业,为什么不能成立一个单独的农部呢。 不管历史,还是未来的经验告诉我们,要想经济繁荣,最根本的一条就是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除此之外,别无其它。 也就是尽量减少农业人口。 但依着我们大明王朝目前的生产力水平开看,注定要让全国90%以上的人捆绑在土地上。才能有更多的剩余价值供这些不事生产的统治阶级挥霍无度。 作为统治阶级的一员,我当然不应该去认识这些被压迫的人的痛苦的,而只应该享受我作为统治者的荣耀。 可马克思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要想过上更加奢靡的生活,得让这些为我们创造剩余价值的人们获得更多的创造力和生产力。 所以,那颗晶莹的玉米棒在我眼里就不再是玉米棒,而是让老百姓过上富足生活的基石。 后世的口号,所谓“科教兴国”,科学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手段,而教育是提高劳动者能力水平的手段。 对我而言,教育也是重中之重。 在军队里开展扫除文盲的活动进行得如火如荼,但他们也仅仅只能够多认识几个字而已,关键的改变还得从下一代开始。 所以,我的目标是在祖国的下一代中培养一些可造之才。 也许,对我而言,现代意义上大明王朝的第一所大学就会应运而生了。但依然比牛津剑桥晚了好几百年。 不过,首当其冲的还是办私塾,小学。 我让汤若望帮忙翻译外国著作也不是没有目的的。 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我们这一代的臣子们只读四书五经。不过,作为太过超前的思想,肯定会动摇到那些保守派的核心观念,以及他们对未来的担忧。 作为统治阶级,文字历来是统治的工具,一方面宣传所谓的任何人都可以读书识字,考取功名,但另一方面却有千方百计剥夺这些人所能创造的一点价值,提高读书的门槛,有意识的控制整个国民的识字率。 这是一个文盲占大多数的时代。 不过,我可以在我自己这一亩三分地搞实验,如何说服那些顽固派不是我现在想要去做的。 从一到一万或许很容易,但从零到一却是相当的困难。 这点我是深有体会的。 教育从娃娃抓起,所以,我投入若干的金钱给商州周边很多的私塾,让更多的贫寒农家子弟可以有求学的机会。我本来想让人按我的意图编写一本小学算术课本,让这些私塾教授学生子弟,但谁会阿拉伯数字啊,就汤若望带来的几个人才勉强认识一点。再说,我也太清楚我小时候学的算术都有些什么课程了。 汤若望还稍微记得一些他小时候启蒙的教育,但东西方毕竟有差异。而且,就算我们编写成功了一套可行的小学教材,让谁来教呢?这也是一个难题。 所以,人才啊,才是这个社会发展的关键。别说二十一世纪人才最贵,就是十七世纪,人才依然是最贵的。 但要什么都弄顺了再来的话,黄花菜早凉了,后金都占领大明好多年了。只有慢慢的走一步算一步,在摸索中前进吧。 毕竟后世的许多表象知识我总算是具备的,在实际中遇到的问题总能采取一定的办法加以处理。 既然杨默有当先生的天份,我就没有让他再管理生意,让他在商州城里开了一家私塾,招收一些内部6-8岁的子弟组成一个实验班。破天荒地在学龄儿童中用阿拉伯数字以及相关的一套方法普及起算术知识。 总结我后世的经验和汤若望的看法,我们编写了一本薄薄的相当于小学一年级的识数的教材,至于后续的课程再在实践中积累慢慢总结吧。 为了取得更好一点的效果,我这次招收的学生都按照一定的聪明程度排序,挑选了相对来说更聪明一些的三十个孩子,提供免费的食宿,免费的教育。 当然,我这是长远的打算,因为等他们长大成才还有十多年,不知道那个时候,我是不是能够当上皇帝呢。如果不能,我就不知道我这样的实践具有什么样的意义了。 在我看来,我的所作所为并没有影响到已经形成千年的世俗文化,孔圣人的儒学依然是这个私塾教授的重点。我知道,一件新事物的出现,一定得给别人一定的时间认识并接受。 好在,我办私塾的事情也没有大张旗鼓。 我让汤若望找了一个他手下的传教士任教员,教算术课程,反正,他们这群人的中文底子已经相当深厚了,都在大明生活了好几年,跟小孩子沟通完全没有问题,完全能够胜任这样的教育。 至于口语上的差异,我就让他们尽量用京师官话教学,反正这个世界的汉语并没有一套标准的注音体系,会认会读就行了,发音上的差异就只能任其存在就是了。 至于要不要搞什么汉语拼音方案,得结合具体的情况来处理了。 作为交换条件,我答应给他传教提供最大的便利,甚至就是我自己本人入教都是有可能的。 当然,这话我没有明着跟他说,我可是大明的皇族,当今皇上的弟弟,去信仰泰西的妖教,成何体统! 有我这个王爷的身份,以及我和他师生的关系,我的这点要求他当然不能不答应。 也就是说,后世意义上的小学,就在我商州大地上诞生了。 由于没有什么基础,我当然不能一上来就教他们微积分吧。再说,这个世界到这会儿还没有微积分呢,牛顿他老人家还在苦苦的等待那棵苹果砸他头上呢。 虽然每个阶段该学什么,我不太清楚,但终归还是知道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的道理。有了这个大纲,我还是能够编写一些粗浅,不够系统的教材。 反正,小学阶段学的是一些必要的加减乘除,初中就学一些平方开方,还有一些平面几何的初级知识。 高中学函数,立体几何,解析几何,大方向我还是知道的。反正我也暂时没打算要他们之中诞生几个高斯,莱布尼兹。我知道的那点数学知识就够用了。对于中学课程的学习,我虽然没有深入的体会,无法察觉对整个民族的教化作用,但好在,后世这一套方法也经过实践检验过的,具有逻辑和可操作性。 而且,我的终极目标是标准意义上的大学。不过,我认为这个世界的大学可能也就相当于后世高中的水平就够了。如果要从无到有地生成一个后世意义上的大学,我认为是不可能的。什么条件都不具备,只有慢慢的发展吧。 牛津有八百年的历史了,但我并不知道八百年前的初创的牛津都会怎么教学生,微积分是不可能的了,应用物理也是不可能的,牛顿力学更是没得学。 反正一切抱有实验性质,我哥要是抵挡不住朝廷保守势力的攻击,那么我关门就是了。我哥难道还会因为我妄图改良社会的目的而降罪于我。 我的目的当然还是让人们更好地为统治阶级服务嘛。 ------------ 第一五五章 乐不思蜀 在商州当王爷比在京城当王爷惬意多了。当然,我单指的是当王爷这件事而言,如果还对皇位抱有幻想的话,呆在京城是更好的选择。 我远离了权力核心,在自己的这片天地里为所欲为,不断扩大着我作为王爷的影响力,终归有一天,当我接收政权或者夺取政权的时候,这里将是一片为我所牢牢掌控的土地。 该做的,我都在慢慢的进行着,我的幻想是从社会的各个方面对这个社会加以改造或者改变。政治,军事,文化,经济,科技,等等吧,各个方面我都应该加以探索和总结。 作为统治者的一员,我当然不可能宣扬自由平等博爱,但在最大程度启民以智是我该做的事情。至于他们懂得一定的道理后会不会产生对君权神授思想的再认识,那就不是我能左右的了。 不管怎样,就算有最坏的打算,我也有英国作为蓝本嘛。 在我看来,英国国王就比慈禧明智多了,至少人家现在依然富贵荣华,而且地位尊崇。至于在我中华土地搞君主立宪的可能性有多大,这是一个不能被讨论的命题。 毕竟我们的先行者孙中山先生提出的是‘驱除鞑虏’的口号,那是不死不休的对立,根本不会有妥协的可能。慈禧可能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对改革派或者反对派都是不遗余力的打压。 我的目的当然不只是启智那么简单,最重要的是要让这些既有知识为我所用,为统治阶级服务哇。 虽然我是一个二世祖,但我还没傻到自掘坟墓。 总的来说,这些具有某种社会改良性质的举措并没有得到来自朝廷的反对和地方士绅的反弹,反正我的所作所为都在他们认为不据战略地位的侧面。至于能不能获得必要的效果,那就要有待时间来检验了。 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穿越过来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是统治阶级,我会不会站在朝廷的对立面主动而深入地去对这个社会施加来自未来的影响力呢。 可这个命题是伪命题,前世我也是极权统治内部的一颗螺丝钉,这一世,我依然享受着权力带给我的种种荣耀,我没有必要跟自己做对不是。 虽然我去地里掰过苞米,但要我天天去地里掰苞米,那还不如让我去死。 因为跟官府打交道的机会少,所以,我很多时间都在王府里掌控着各处的生意,还好没出什么大的纰漏,生意依然蒸蒸日上地发展壮大着。 如果照这样发展下去,“富可敌国”这个形容词就可以拿来形容本王爷我了。当然,本王爷本来就有理论上的国,所谓藩国嘛。在我的藩国里,我不是最富有的,那怎么成呢。 在商州这块地界上,我的影响力已经无可比拟了。我要在商州横着走,没人敢斜着走。 如果不抱有统御天下的信念的话,在商州做王爷到这个程度已经是最惬意的了,无以复加,除了钱能再多点,其它所有该具有的我都具有了。 一段时间,那两个叛逃的卫指挥使仍然没有抓获归案,我知道,他们是彻底的堕落了。 后来听说居然依靠了手里一点兵占了个山头,拉了一些流民,当起了土匪,并且依靠那些武器配置顶级的士兵火并了几处山贼,在吕梁山一代呼风唤雨。 这让我更加有力地掌控了这两个卫的士兵,指挥使等中层军官大多是我自己挑选的人。剔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之后,这两个卫已经表面上对我表示了忠心。至于会不会有绝对的掌控力,当然还得经过检验。 可现在就是缺少检验的机会。 虽然我并不是独立的王国,但在商州这块地方,除了行政能力外,我左右了商州的方方面面。 虽然我渴望那方玉玺,但我也很享受现在的生活,王爷就是这样炼成的。 时间也许能燃起一个人的斗志,但同时也在消磨着一个人的意志,我不知道我再在这样的生活中多活上几年,是不是会沉湎于其中,忘记了带领我大明子民过上幸福小康生活的神圣历史使命。 我有时候把自己视为大明王朝的普通一员,而不是站在金字塔尖的人物。带着这样的心态来打量这个世界的话,我会发现,整个世界是黑白灰的颜色。远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多姿多彩。 我这人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对皇位垂涎,但却可望而不可得。酒色财气,我也一样没有深入研究过。我认为这些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整个生活来源于这些盘根错节,但却突出于这些生活琐事之上的体验。 我每天的日程排得很满,但更多的时候,我只管出出主意,然后检验结果,挣钱是我的第一要务,和家庭成员搞好关系是我的重中之重。好在,这两个方面我都处理得很好。整个王府以我为中心,所有人都在高速地运转,为王府的辉煌添砖加瓦。 我现在已经很少带着人在商州的大街上耀武扬威了,我也过了这个装逼的心理历程了,再说,整个商州城,现在谁还会不认识我,见到我要么躲着我,要么跪在路边,谁也没有胆量来惹我。我一个人玩也根本不好玩。 主要的原因还是商州这个地方太小了。虽然才来这个地方一年多,但我已经玩腻了。 可我又没别的地方可去。 于是,我就悲剧了,每天就呆在王宫里或者去商山。好在,我还比较有兴趣在这两个地方呆着。 在王宫里我就和妙儿,周可她们玩暧昧游戏,在商山,我就和这些大头兵搞军事训练。 因为对前景的不可预知性,我很多奋斗的热情都得不到宣泄。也就是看不到希望啊。我要是不能当皇上,我就真的什么都不是。要是能当皇上,我或许还能去努努力,可要是皇帝的宝座与我无缘的话,我做各种努力又有什么意义。 凭我一个无权无势的王爷根本掀不起任何波澜。 这个社会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 好在,我对这些还算有清醒的认识。 对这个国家建构而言,我穿越了十多年,依然只是一个旁观者,什么时候才能让我这个王爷指点指点江山呢。 来这个世界走一遭,总应该留下一些难以磨灭的印记才好。 ------------ 第一五六章 创新之路 商州的冬天来临的时候,我发觉天气冷了起来。我的狐皮大氅并不能给我带来绝对的温暖。幸好,房间里有木炭,虽然不能像空调一样保温,但至少在室内我可以自如的活动了。 我说过,我的发明从吃喝玩乐开始,并且从玩开始,麻将和纸牌是我的得意之作,在京城和商州两地至少已经流行开来。 吃的方面,我给商州百姓带来了玉米和土豆,我相信,要不了多久,此地人的饮食结构必定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只要玉米和土豆落地生根,那影响将会是深远的。 喝的方面,说实话,我并不清楚啤酒是怎么制作的,我只知道绍兴一代的黄酒跟啤酒的制作方法有些类似,可黄酒并没有在全国流行开去就说明,白酒才是主流。 再说,这个世界无论什么老字号的酒,都没有形成一种固定的奢侈品牌,无法做到一个统一的国内市场。 再对应到衣食住行方面。衣服方面我已经在渐渐的改变这个世界的人们的衣着观念了。至于等级式的读书人才能穿长袍,农民只能穿短打,而且衣服用料也各有规定这个方面,我是暂时不能加以改变了。彻底的影响是不可能,但潜移默化还是有所希望。 吃的方面,老祖宗已经足够博大精深了,也不需要我再去啰嗦什么了。 住的方面,如果不来彻底的建筑材料方面的变化,我也没有多少发言权,雕栏画栋已经足够美轮美奂了。 我说过,我不会水泥的配方,而这个世界建筑业所用的粘接剂居然有用到糯米的,比如我们大明和秦修的长城很多都是用糯米加上一些石灰和粘土组合而成。 我不知道这个时期的人的智慧是不是已经消耗殆尽了还是怎么的,一千多年都没有任何发展。 虽然我不知道水泥是怎么做出来的,成分是什么。但我知道一点,水泥是需要用火来烧制的。 我找了几个从事建筑业的老工匠让他们不遗余力地研究生产水泥的方法。我尽量给他们提供最大的便利,在一定时间内,不要求他们有任何成果,只要求他们自己去寻求用火烧制水泥的方法,当然,我把自己所能了解的有关水泥的知识对他们做了表述。 或者这样说,我对他们提出,我想要获得这样一种东西,用水混合后会坚硬如铁,并且把一些石头和砖块牢牢的粘接在一起,而且价格比起糯米粉要便宜多了,当然,这就是水泥的作用。 有了水泥,制作混凝土就简单多了,至少我知道混凝土的三种主要成分,水泥,沙,碎石,至于按什么比例混合,按我的理解,不同程度的硬度应该有不同的要求,这好像有个专门的名词叫做‘标号’。 如果研制出了水泥,那么对于我大明的工业将会有质的影响。 说实话,我什么都想搞,但摊那么大的饼我也受不了啊。好多投入都是没有或者暂时没有产出的。 在农业方面,我提出了杂交育种的概念后,同样组织了一批人做不遗余力的研究工作,这些都是需要大投入的。 工业的腾飞必须要以解放大量农业人口为前提,所以,在土地有限的条件下,只有尽量提高粮食单产量才有可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因为在没有全面机械化之前,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一件不靠谱的事情,一个农民一个作物季节能种植多少土地是一定的。 反正到了二十世纪,我们国家还有很多地方停留在刀耕火种的时代呢。所以,农业机械化并不是解放生产力的唯一手段。 对冶铁技术的研究,也是重中之重,这当然更重要的是钢的生产。好在,这个世界已经知道怎么炼钢了。 只是一些纯手工制作,使得产量不高,再加上,这个世界对钢的认识不足,需求也不大,没有足够的愿望对钢进行开发。 再就是电了,有了电这个世界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真恨我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学点工科的知识,冶金啊,电力啊,石油啊,机械啊,任何一样我能做到精通,也能在某一个方面起到带头作用啊。 书到用时方恨少啊,我到这个时候才深深的体会到这句话的残酷性。 只有集思广益了,对他们进行初步的一些教育,然后让他们去开发吧,我是无能为力了。 蒸汽机也应该在当务之急的研究之列,可我光知道有这么个东西,也知道一点点原理,但要我动手做一个蒸汽机,那不是难啊,那是难上加难啊。 我相信,我大明肯定有对这个东西感兴趣并有一定的知识积累的人,但我不是皇帝,我就没有条件去寻找到这样的人。 我不是全知全能,只能更多的调动起所有老百姓的生产积极性,才能在这个伟大的时刻所有建树。 说实话吧,当皇上并不是我的目的,我的目的是让大明的国家面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西方这个时候已经悄悄的开始工业起步了,我不能落在后头,所谓落后就要挨打啊。无论如何,这个时候的大明王朝没有落后,还有很多地方领先世界,只要当政者能够足够的重视,不坐井观天,世界依然将会是我大明主导。 我有这样的信心。 在这个大明GDP占世界三分之一的时代,有什么是做不成的呢。 这将是一个繁杂而系统的面面俱到的工程,我的头脑是严重不够用的,这会儿我还没经历争权夺利,要是我真的当了皇上,和那帮大臣勾心斗角的话,我哪还有更多的时间去想改良世界的问题哦,保住皇位,保住朱家的天下才是正经。我的命运可是要在崇祯十七年上吊的。 现在都天启六年末了,还有十八年,能给这个世界带来多少改变呢。 一切都是未知数。 想要认清这个世界,还得走到人群中间去。 要完成一些体系的建立,可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完成的,所以,我有耐心继续等下去。我首先要做的就是努力的挣钱,给他们更多的条件,去把自己心中所想化为现实。 我不想在这个世界,任何事情都亲力亲为,我相信,这个世界有比我更聪明的人,我只要把他们放在他们应该存在的位置,那也就够了。 不可否认,我的思想从刚穿越过来到现在十多年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变得更加的思考这个社会的存在价值了。 我到这个世界来走一遭已经完完全全的不能用享受来形容了。我是来受苦的! 当我发出这个声音,我想,我看到了整个大明王朝和我自己的希望。 ------------ 第一五七章 进京觐见 我正在为我这么多事情理不出一个头绪烦恼的时候,京城传来圣旨,说要召我进京过元旦。 我哥真是待我不错,虽然他赶我出了北京城,可这也是祖制,我也没有不同意见,除了这事,我基本上受到了所有王爷都能享受到的最高规格待遇。 马上就天启七年了,这对我来说是一个命运转折的一年。皇上这个时候召我进京,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反正我得坐好充分的准备才行。 可皇帝下旨只召我一个人,可见,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会发生什么,也就是说,我个皇帝过了新年之后还得自己回来,皇上可没打算留我。 看样子,我十七岁虚岁,实岁十六的生日就不能在商州过了,现在赶到北京城还能赶上我过生,也就是说,我不用在路上就把生日过了。 当然,表面上,皇帝是召我进宫一起过元旦,但会不会是魏忠贤背地使坏,我就不得而知了。 事实上,这在商州的一年多时间,我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一个十六岁王爷的能力范畴。 在魏忠贤看来,十六岁的我应该只会吃喝玩乐,经营那么多的产业,搞那么多的创新实属不可想象。 当初他可能以为把我赶出北京城就是伟大的胜利,现在却发现,有点放虎归山的意味,还是觉得把我放在他眼皮底下更好一点呢。 我不知道。 也就是说,我如果一回到北京城,魏忠贤是不是就已经设计好了某种圈套让我去钻,然后一句话,我就得发配凤阳,给幽禁起来。 我也知道我的所作所为,超出他们的理解力太多。已经接近妖孽的程度了。 要是换了平时,我多半要找理由不去,以防万一啊。不过,我行事也没什么把柄被抓住,想要对付我一个王爷,他魏忠贤也不像捏死一支蚂蚁那么容易。虽然我哥很听魏忠贤的话,但以现在的情况来看,我根本对我哥不会构成任何威胁,他又有什么理由要对付我呢。 因为我坚信,我哥会在新的一年里的某一天出什么事情,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时候,但这个时候进京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也许是我哥觉得自己命不久矣,想先把我宣进京稳住阵脚呢。 这个时候他已经没有儿子了,我哥可没有他死之后管他洪水滔天的想法。 这件事情当关系到我的命运以及大明王朝的命运。不过,失败就失败在,我真的不知道天启是哪个时候死的呀。虽然说天启七年,但这个七年有三百多天呢,有可能是年头,也有可能是年尾,我根本不知道。 第二天就得启程,我安排好宣旨太监的住处,就去了商山一趟,目的当然是叫一对人马护卫我的安全。 曹称现在是这几千人的最高指挥官,这里离不开他,我就叫胡瓜领了五百人做我的护卫。 并让曹称在我不在的时候,严密保护王府里家眷的安全。我不能把话说明了,反正这也是正常的交代。 晚上吃了晚饭和周可云雨之后,就对她交代我离开后的注意事项。 “可儿,我这一走,也不知道会在京城待多久,我这段时间在商州的所作所为,肯定引起了京城某些人的注意,我不是危言耸听,未雨绸缪才是正确的!” 可儿刚刚还沉浸在无边的快乐之中,突听我话里有话的这么一说,脸上的红晕立马就变成了苍白。 “王爷的意思是,你此去京城会有意外发生?”可儿明显没有思想准备。 “可儿,我当然不会有什么生命安危,我只是说,没我在身边的话,你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家,你可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你训练的女兵到来要发挥作用的时候了,你知道吗?如果我在京城没有确切的消息传过来,你们尽量呆在家里面,哪儿也别去,我到京城之后,会每隔一段时间往回传信的。”我不能跟她说,我进京有可能被软禁,也有可能就会登上大宝,这些都是我自己臆测的东西,也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我跟你说这些的目的并不是要你为我担心,没什么好担心的,我只是这一去并不是单单的去过节,皇上没有宣你去觐见,我也不好违制带上你,你好好照顾家里吧!过完节我可能也就回来了!” “王爷!” “好啦,乖乖睡觉吧,”我是很想说些什么,但发觉自己什么都不好说,只有把话题打住。 第二天,我带着五百护卫和仪仗队就出发了。 我倒是希望在路上有什么美丽的邂逅。 可我对未知的前途有一种莫名的担忧。 虽然我并不希望我哥死,但他真的要死了的话,我多半会袖手,我给自己的解释当然是顺应历史的潮流。历史上我哥会死,那他就真的得死啊。 这跟兄弟之情无关啊。 我只要不推波助澜,也就能获得心理的慰籍了。 他不死,哪来我的出头之日呢。 难不成,我真的要当一辈子的王爷,这不是我的理想啊。 再说,这也不是历史的设定啊。 今年注定要在我头脑里形成一个挥之不去的阴影就是我哥会不会死,会有一个什么样的死法。 怪就只能怪我读书不用心,这点历史知识都不知道。 但不管怎样,我哥不会过劳死,喝水死,睡梦死吧,虽然,我哥年纪轻轻就挂了,但也算是死得其所,如果让他继续那么祸害,真不知道大明王朝还有没有十七年的运数。 不过,有时候我又觉得,如果我哥不死,说不定我大明还能苟延残喘更长的时间,我哥他是什么都不懂,也什么都不做,但他终归还是知道用那么几个人,而前世的我,什么都想管,什么都想做,就是不能识人,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安排错误的人,做错误的事。 我可不想去检验我这个论断的合理性,我总得过把皇帝瘾再死吧,也不枉费我来这个世界走一遭啊。 我哥这个时候没有子嗣,连怀孕的嫔妃都没有一个,我不知道我哥的心态会有怎样的变化。自己那么勤勉的努力,为什么自己当父皇的时间这么的短呢。 他到底想没想到是身边的人在祸害他呢。 就这么点时间了,我不知道我到了京城会不会又一次头脑发热,直接告诉皇帝,你的儿子都让你最信任的那个魏人妖给祸害掉了。 我当然不会这样去说,没凭据的话还是不要乱说的好,后世的一些正史野史都有记载,但我不能跟我哥说,后世有一本叫做《明史》的书,里面记载皇上你将会在今年死掉,而你的那些第一顺位继承人都让魏忠贤和你的乳母客氏给全部弄下了地狱。 而我却渔翁得利,捡了一个现成便宜。 如果我这样说我哥一定会把我当疯子看待。 ------------ 第一五八章 小镇遇美 因为队伍的庞大,以及打着商王的旗号,一路上也没人敢太岁头上动土,也让旅途少了许多乐趣。别的不说,扮猪吃虎这样的事情就没法做了。 所以,我决定微服,也就是让他们打着旗号继续按照既定路程走,而我却留在了后面,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让他们离我只有最多一天的路程,在路上走走停停的等我。 这是我出生以来,唯一的一次没有带妙儿同路,看起来,我在路上应该和陈曦辰好好的发展一下关系,培养点私人之间的感情。她以一个丫环的身份伺候我的饮食起居,最主要的作用当然还是沿途保护我的安全。有她一个抵得上一支千人队。 当然,我自己的身手一般的小毛贼也不在话下。但轻易不能让我千金之躯涉险不是。 我的根本目的倒不是在沿路寻花问柳,当然,更不是一路上体察民情,我只是想过一过走到哪里没有人跟着的平凡人的生活。 我把自己装扮成一个进京赶考的富家公子哥,曦辰当然是我的丫环,过了华山,进入河南境内之后,就我和曦辰两个人一起了。 还没到洛阳,在一个叫渑池的地方的一个小镇。渑池这个地方可是大大的有名,完璧归赵的故事不就是发生在这个地方吗。 在这个小镇上,因为靠近官道,客栈和酒楼倒也不少,规格也还可以。因为天将黑,我就和曦辰找了一个档次足够高的客栈落脚。 孤男寡女少不了产生一些暧昧气氛。我为了制造这样的气氛,可是煞费苦心,连房间都只要了一间,并用她有义务十二个时辰在我身边保护我的安全为由,让她整个晚上只能在我的房间里呆着。 不过,她要是不愿意的话,我多半也不能用强,我打不过她啊。 正在我看着坐在桌子边上双手趁着头的曦辰胡思乱想的时候,客栈楼下传来了一阵吵杂声。 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再说,什么事也不管我的事。 这里靠近官道,治安相对还可以吧,我想,打家劫舍这样的事情不会就让我遇上的。 遇上也没关系,我有足够的让我活命的钱啊。看我拿出这么多钱,他们是否也得掂量掂量我背后的力量呢。 所以,我相信我的人身是安全的。 曦辰可能受到了影响,眉头有些发皱,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在想今天晚上怎么过这件事还是觉得这个地方实在太恶劣了。 因为这客栈档次还可以,倒是没有那些贩夫走卒,多是些归家的商贾或者省亲的官员。 不一会儿,门外店小二引着客人走过我们门边,我听到店小二口中说道,“小姐,这是本店最好的房间,请看看,是否满意!” 住在我隔壁,当然是最好的房间之一。跟我的房间差不多吧。 小姐还没说话,可能是她丫环的人开口了,“去打点水来,我们小姐要洗洗手!”听这话,当然是对这间房的居住条件感到满意了。 这丫环的声音倒也甜美,声音甜的人长相大多不差,例外毕竟是少数,所以,我敢推测这个丫环长得不错。那么那个未闻其声,不见其人的小姐肯定是极品。 幸好,我房间里还有个曦辰也算是官宦小姐,不然我都想要冲出房间去看看我的判断是否正确了。 曦辰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眼角带笑地看着我,似乎在笑话我有贼心没贼胆。 我觉得,她更应该替自己担忧才对。但似乎她有恃无恐,我不知道我要是真的用强的话,她会做到什么程度的反抗。 我眼含秋波地看着她,她眉毛一挑,把她随身不离的宝剑轻轻放桌子上。 她难道还要割了我,她不想活了,我还是她和她父亲的救命恩人呢,到这个程度,她以身相许也算合情合理,我要求也并不过分。 曦辰给我打了一盆温水,我洗了洗一路的灰尘,并让店小二奉上饮食,我坐着,曦辰站着。 这人都得经过这一套,妙儿从前也是我让她坐下她死也不依,这曦辰也犯这样的毛病。 好在,我也习惯了。 我就吃了两样菜,留下三样曦辰最喜欢吃的菜给她吃。 这客栈的房间隔音效果还真是差强人意,可能是隔壁澡盆子在靠我们房间这边,我居然听到淅淅沥沥的水声,很明显,有一个美人在入浴。 虽然动静很小,但抵不住我这边根本就没声音。 我就只听见我的心跳声和曦辰脸上噌的一声飞上的红霞。 想必,以她武功修为的程度,听到的声音比我听到的更真切,此情此景,还真是让人遐想联翩。 幸好,隔壁入住的不是夫妻俩,不然她和我听到的声音将更加的迤逦。 我要是个流氓,这个时候我绝对会跑到隔壁破门而入。 能被称作小姐的人肯定长得不赖,最少也不过新婚,结婚久了就得称少奶奶了,就算从娘家带过来的丫环一直叫小姐,那也叫不了多久。 幸好我不是乾隆老儿,要不然多少年后一个小美女华丽丽地对我说,还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吗? 我该如何自处。 虽然我并不太想去看隔壁小姐的出浴图,但我还是比较想看她穿戴整齐后的容貌。 无聊嘛,又找不到借口,这么晚了去唐突佳人。 还好,隔壁没打算洗个全套的牛奶花瓣浴,没过一会儿,声音就停了。这会儿夜还没深,我居然听到隔壁开门的声音,看样子,那位小姐还要出去。 我没有理会曦辰,一个箭步打开门冲出去,我以为我计算好时间,当这位小姐从我门前过的时候,我突然冲出就会和她碰个满怀。没想到她刚刚走了过去,留在后面的是那个丫环,我把这个丫环撞了个趔趄。 “啊!谁啊,走路没长眼睛吗?”丫环一声惊呼,待看到一个长得标志,穿着华贵的小少爷的时候,本来想骂上祖宗十八代的话就没有出口。 那个小姐回过头来看出了什么情况,虽然夜色朦胧,但我一看到她的容貌,就只能感叹造物主的神奇了。 用什么语言来描述呢,我就只能说为什么这个世界要有男人和女人的分别呢,要是都长得一模一样也就不会有慕少艾这样的故事发生了。 我觉得我还是不要表现出一副久经沙场的模样为好,给人留下一个好一点的印象啊。 其实,那一刻我看到的是一个小少女,至少比我的周可还小,朦胧之中,我只看到一个轮廓,说实话,但我已然认为此女非凡品可及,再长大一号,我的曦辰也比不过。 “小姐,发生什么事了?”楼下突然跑上来两个壮汉,看样子是这个小姐的家丁,我就说嘛,这个漂亮的小姐独身上路,那不是把羊往虎口里送吗。 不过,即便是想给这个女孩留下一个好印象,我也不打算说什么对不起之类的话,再说,她们也看不出来我是不是故意的。 “没事,小环被这位公子不小心撞了一下,大家都安顿好了吧!”这女孩指挥若定的样子,好像比我想象的要成熟一些呢,怎么看都不像一个十四五岁的孩子。 那两个家丁见我穿着不俗,只是看了我一眼,反正被撞的不是他们小姐,只是小环而已。 “我们下楼吃饭吧!”小姐的声音真的比丫环的好听多了,地道的北京官话。我有些怅然地看着这几个人下楼而去,我找不到借口跟下楼去。再说,我的目的达到了,要想泡人家妹妹,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我懊恼地转过头,回到房间,曦辰正一脸怪笑地看着我。 这丫头目无尊卑,真想把她的屁股放在我的膝头上用力地拍打几下,让她敢笑话她的主人,王爷殿下。 幸好我的扮猪吃虎的想法并不想针对刚才那个女孩,所以,我认为我至少没有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在她心里。 可我有没有必要找点别的借口去跟人家小姐搭讪呢。 泡妞三十六计我会的不少,但用过的不多,往往我的身份往那儿一摆,就足以风靡万千少女了。 我真正用心去营造的一份爱情却没有得到好结果,不能不说,有些失败。 我跟这个美女的第一次邂逅就这样结束了。 看着曦辰把玩着手里的宝剑,我也对她失去了兴致,不过,她到底跟我这算什么呢,若即若离,她难道觉得这样很好玩! 我没有让曦辰伺候我更衣,自己把外衣脱了,转进被窝里睡觉了。 别怪我不懂怜香惜玉,本王爷我正在生气,再说,我的床上有她的位置,她自己不上来,又不允许我用强,我有什么办法。 好在,房间里多的是被子,地板又是木头的,她在我床边铺一个地铺是不会影响到她的睡眠的。 ------------ 第一五九章 英雄救美 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睡着的,等我半夜醒来感到尿急,需要嘘嘘的时候,才发现房间里一团漆黑,曦辰真的没有爬上我的床,唉,本王爷的魅力的确有限的很。 我刚想翻身下床,地板上就传来一个声音,“王爷,有什么吩咐?” 这曦辰,还真的打地铺,真的不愿意和本王爷同床共枕,但本王不开口,你可就一辈子是我的奴隶,再说,这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你要说没发生点什么故事,说出去谁信啊,反正她曦辰的清白已经毁在我手里了,虽然清者自清,但我是王爷不是。 “掌灯,曦辰,我要尿尿!” 黑暗中,一块火石发出啪的一声,一点火光点燃,这曦辰,居然和衣而卧,连外衣都没脱,有必要防王爷我像防贼一样吗,甚至连宝剑都放在枕边,我现在只能相信,如果我在黑暗中扑向她的话,她一定会把我的脑袋削下来。 “把夜壶给我提过来!”平常这些事都是妙儿伺候我,从我自己知道尿尿开始到离开商州之前,当然,小的时候我更是离不开妙儿,这一下子换了一个人提着一个夜壶在我脚下,我都有点不习惯,我有点傻傻地看着曦辰。 “你还是回避一下吧!”我说。 我不想让她觉得难为情,或者她不愿意面对这样尴尬的局面。 曦辰点点头,拿着剑走到门外,掩上房门。 我这个王爷是不是真的离不开下人的伺候,连嘘嘘都需要别人帮忙吗?我可是从后世穿越过来的人。 只可惜,前世的我依然这副德行,要不是因为尿尿的那个玩意长在我自己身上,我真的会让别人把这些事情都给代劳了。 这冬天外面挺冷的,我也没让曦辰把这夜壶提出去扔了,我自己把脸盆里面的水倒了一点在里面,中和了一点味道,把夜壶放在了床地下的最里面。 “曦辰,有劳你了,为了表示一下我对你的敬仰,要不我睡地上,你睡床上好了!”等我尿完,把曦辰叫了进来。 “奴婢不敢,还是王爷睡床上,奴婢睡地上,好随时伺候王爷!” 我知道,就算我强拉她她也不会听我的,我也就不再勉强,又钻进被窝里睡觉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居然听到房间里有水声,可能是我在做梦,要不然就是我在尿床,可我一岁以后就不尿床了。 等我想明白,我才知道这个房间里可不止我一个人。 难道是曦辰在嘘嘘? 我嘘嘘她都要回避的,她嘘嘘居然就在我的房间里解决了?不可想象。 结果,却是我错了,我睁开眼,曦辰正在往水盆里到凉水,试了试水温,原来,曦辰已经起床了,给我弄洗脸水呢。 我基本上都是这个时候起床,曦辰也知道我的这个生活规律吧。 看样子,昨晚她尿尿肯定去的外面。 黑灯瞎火的还真的不方便。 “王爷,您醒了,奴婢已经把洗脸水打好了,奴婢伺候王爷洗漱吧!” “昨晚睡得好吗?”我把曦辰递过来的毛巾摊开,擦了擦脸。 “奴婢在峨眉山的时候,有时候冬天都睡在山中!”曦辰这样回答表示,更艰苦的都经历过,这当然不在话下了。 “你可别对外宣传本王让你睡地下,虐待于你!” “奴婢不敢!”可能她听出了话外之音,我的意思可是要让她知道,我要让她睡床上,她不能也不应该拒绝的。 一般情况下,我比别人起来更早一些,这个时候隔壁的美女可能还在睡梦之中,我是想要等她起来,然后搭讪几句,所以,我没有让曦辰给我弄早点到房间里面来吃,而是去了客栈的一楼大厅,坐着等。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对主仆才从楼梯口出现。 一楼好几张桌子上都围满了人,看到那个姑娘下来,居然都站起来叫小姐,里面居然还有练家子。 一些人手里还有威远镖局的大旗。 原来这个小姐是威远镖局的东家小姐吗? 威远镖局是陕西比较大的一家镖局,生意很兴隆。 可我今天把这小姐看得真真的时候,发觉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跟记忆里某个女子的容貌有些许重合。 “赶快吃饭,收拾东西,我们好继续赶路!”小姐发号施令的声音都那么甜美,让人不敢推迟。 “我已经吃好了,随时可以跟你走了!”我这话一出口就把自己当成了她的下人了。 没想到我以这样的方式唐突了一下佳人,那个姑娘也是一愣,没想到我会接着这茬跟她搭讪。 很明显,我这是在调戏人家的小姐,有人生气也是很正常的,在这些镖师和家丁的眼里,她们的小姐一定神圣不可侵犯。 几个镖师表示不能接受我的行为,并想口头和实际上教训教训我,就朝我走了过来,我当然有恃无恐地端坐在位置上,看着有些着恼的大家小姐。 这样轻薄人的事,我又不是第一次,有的是心理准备。 “大胆狂徒,知道我们家小姐是谁吗,也是你能轻薄的?”一个看起来算是这里领头的镖师对我怒目而视。 “敢问小姐芳名啊?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跟美女聊聊天,也算不上轻薄了。”我没把镖师当回事,而是直接问起了人家的名字。 可能这个小女孩还没有到把男女大防看成生离死别的程度,居然并没有像别的受到轻薄的女孩一样骂什么讨厌啊,恶心啊,无耻啊,下流啊。而是喝止她的下人,叫她们别节外生枝,赶路要紧。 我觉得我是不是应该像一块牛皮糖一样黏上人家呢。 就是不知道她们的方向是不是京城,听她说的可是官话,如果真的是去北京,那这一路就有得热闹了。 有美女同行当然是我乐意的。 真好,我想,要是我带着几百人的队伍,那会有这样的际遇呢,别人躲我还来不及呢。 不过,人家小姐不理我,我也讨了个没趣,那小姐好歹也算是看了我一眼,再看了看曦辰。 她不会是认为我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吧,身边有那么一个大美人了,还调戏人家小美人。 可她哪里知道,碗里的这碗饭不好吃呢。 并且,我只能干看着,不能吃啊。 当然,她心里骂我无耻登徒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 为了打探她们的走向,我决定跟在她们后面,看看她们的去向,可别人家就到洛阳,那我得争取点时间才行。要是到北京的话,路上倒还有很多机会。 我坐在一楼饭桌上,等着那一行人收拾停当,那小姐坐着马车离开之后,我才吩咐曦辰退房,然后骑着马跟了过去。 幸好这是一条往洛阳的官道。 那么她们必定要去洛阳, 我是像无耻的登徒子一样跟在后面受这些镖师的急眼呢,还是先到前面去等着佳人呢。 可是要到下一站,我就不知道她们会投宿哪家客栈了。 所以,我决定冒着对方翻脸的危险跟在后面。 她们赶路我也赶路,她们休息我也休息,中午路上没有碰到可以打尖的地方,就在路边上我解决了午饭问题。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了小姐的严令,这些镖师们并没有来找我麻烦,而且,我看他们也没有押运装金银的箱子,不知道押的是什么东西,只有几辆马车,驴车,装了几个麻袋。 反正吸引我的是她们的小姐,而不是他们押送的东西。 这路又不是他家的,而是我家的,我走在后面也没犯法,他们能拿我怎样。 以我估算,这十几个镖师加上三十多个家丁,要想活捉或者伤到我和曦辰,他们得费点力才行。 再说,我也不过是想和人家小姐套套近乎,也不至于兵戎相见,闹出血光之灾吧。 可惜,跟在后面跟了一天,这小姐连马车都没下来过,除了有一次好像是去出恭,可惜人家出恭我更加不可能跟上去啊,我虽然爱慕人家,但也没有偷窥癖啊。 人家出恭也是在另外一辆马车上,被几个镖师远远地围着,那像我,脱了裤子,迎着风就洒下了英雄尿。 虽然是官道,但官道两边也有连绵的山脉,山里面也有山大王。 也就是说,我们碰上了剪径的强盗了。 好像人家打的是这几车镖师护镖的东西。 这个时候算是傍晚了吧,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难道走熟这一路的镖师不知道前面还有多远才能到下一个集市,或者先前早就应该找个地方歇一晚,现在害得我也以身犯险了。 当一排山贼拦在路中央,摇旗呐喊,“打劫,不想死的留下金银珠宝自己逃命!”,而路两边的丛林里还不知道有多少的时候,我知道,我的机会来了。 这难道又是一出英雄救美的好戏? 只是只凭我和曦辰两个人的力量好像不够似得,不知道我的护卫现在在什么地方等着我。 这个时候我当然不希望我的护卫出现,那这戏就没法演了。 ------------ 第一六零章 美女其罪 可能负责押镖的镖头对这些强盗也不熟,正一脸巴结的笑容上去交涉,对方显然不领情,跳出两个人端着长矛挡住,不让他再前进。 “大王,小弟路过贵宝地,没来得及拜山,还望海涵,这点银子不成敬意,请兄弟们喝茶!” “少啰嗦,我家大王要的是你们全部的银子,而不是这么一点,就这点钱还想买你们的活命吗,”出来一个看起来属于头目一样的人,接过镖师递过的银袋,依然没打算放他们过去。 镖头的脸色也是变了变,这乱世走镖本来就是刀口上舔血的生活,在平时如果遇到山贼,孝敬一点银子也就放过去了,这也是道上的规矩,镖行和山贼彼此形成的默契,反正最后的银子都由货主来出。 看来,这山贼才做山贼不久,这就是破坏了规矩了。 显然,这个时候的大小姐是不适应出面的,山贼一般都缺少压寨夫人,如此如花美眷,要是落入山贼的眼里,那前景暗淡了便。 这群山贼在人群中间打量,忽然好像发现天仙下凡一般看着我身边的曦辰,那一双双充满欲望的眼睛直往曦辰身上瞄,曦辰不由有些恼怒,但还没有发作出来。我倒是有些生气,我以为曦辰一个丫环装束的人是不会入他们法眼的,那知道,这群山贼这么没素质,本来,我也不指望山贼有状元郎的学问。 “那个小娘子,你过来,我们寨主说了,你要跟了我们寨主,吃香的喝辣的的,做了压寨夫人,你们这群人都可以放过,不然,统统的没命!” “这群人好像跟我们没关系,你要她做你们的压寨夫人,得问问我同不同意才行。”我这就把火烧我身上来了,看来,我还是沉不住气。 “我们可不管你们有没有关系,反正你要做我们压寨夫人,他们就活命,不然,他们的死可就跟你扯上关系了!” 这不是挑起矛盾吗!我很想说,各位,那辆马车里还有一位比我这位还漂亮呢!想想还是算了,不管怎样都不能善罢甘休。 “咦,那儿还躲着一位丫环,寨主,那辆马车里面说不定有重要的东西,你看这些家丁镖师都围着那辆马车!” 这些山贼还真不笨,这才发现了新大陆。 这些家丁可能也是护主心切,你越是表示关注就越表示那里面的东西的重要性,唉,我不懂了。 “马车上的人下来!不然大爷我要开杀戒了!”这山贼的寨主也吃了没文化的亏,一点山大王的派头都没有,骑的那个马比我的马差远了,好像都快被寨主给压垮了,瘦的一点精神都没有。 这可是官道,我觉得他们应该速战速决的,拖延时间绝对对他们不利,不过,行在乱世,也没什么人表示对这些地方的关注,朝廷在辽东和陕西灾害投入了太多的人力物力,那还有心思来管这些地方的山贼。 见马车里没有反应,所有山贼靠拢了过来,人数上比镖师多一倍以上。 镖头也以为这次不能善了,所以,立马下令,“拔刀,护住马车,死也不能让山贼靠近马车一步!” “是!”这些镖师和家丁好像也视死如归的样子,纷纷拔出大刀,一副不死不休的架势。 山贼并不占绝对的多数,即便能全部杀死这些镖师,自己这边肯定也会有所损耗,所以,寨主吩咐身边的一个喽啰,喽啰一声响箭,不一会儿,路两边又涌出百多名山贼。把这群人全给围了起来,包括我和曦辰在内。 这群家丁和镖师看到山贼这么多人,一下子倒也变得有些胆颤。 我知道,以曦辰的水平护着我逃跑是绝对能够的,但我可不想看着这位小美人做人家的压寨夫人。 不知道山贼还有多少人马,这点应该不是全部。 我的五百护卫能不能够在不利的地理环境下赢得胜利呢。 也就是说,我打的是让曦辰去报信,我和那位大小姐一同被俘的打算。这个时候做无谓的争斗是不合适的。 可是,要进了寨子,我们可就有点身不由己了。 “公子,奴婢护着公子先走吧,这里太危险!”关键时刻,曦辰心里还是想着我的,我看着曦辰,心想,有你这句话,我入主了皇宫,贵妃的位置有你一席之地了。 “别的人无所谓,但那位小姐我不能看着她遭难啊!”这个世界没有即时通信类工具还真的是麻烦。如果我现在有个苹果手机,一个电话,要不了多久,胡瓜就领着五百铁兵从天而降,这点山贼当然是不在话下啊。 “王爷的爱心又泛滥了!”曦辰这句话让我感觉她好像有什么因素含在里面,是敬佩,是喜欢,是赞扬,还是有一点嫉妒。 话说,我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救下她的。 “作为王爷,当然得有博大一点的胸怀,不然何以服众!”我刚和曦辰说了两句话,那边就打起来了。 看起来,这些家丁和镖师还算是狠角色,把小姐坐的马车牢牢围在中间,我和曦辰也处在了核心。 我心想,你们他妈的会不会打架了,一上来就让人家数量多的一方给包了饺子,这架还怎么打,想跑都跑不了。 没几下,我们这边的人倒下不少,当然,死没死几个,全都中了刀枪,没了战斗力的人,山贼也暂时没有来顾及,曦辰和我都没有出手,在我眼里,这些人跟NPC没什么分别,我虽然有大爱,但还算分得清死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的分别,他们为职责和主人尽职尽忠,也算是死得其所。 我虽然一副气定神闲的样子,其实,整个场面真是凶险万分。 见这些山贼的路数,我觉得曦辰不会受到伤害,我也就不再去顾及曦辰,而是全心照看着这辆马车。 眼见我们这边的人越来越少,我也把剑劈了几个已经靠近的山贼。 山贼头目可能也错误估计了形式,他以为在人数上一压,我们这边的人多半就举手投降,可他真没想到这些人还真不是吓大的。 我想,我现在也多半不能逞英雄了,也应该想办法突围,不能落在山贼的手里,看这群山贼虽然行事不按章法,但明显的是,每个人手底下也有几条人命的,不然不会这么狠。 可能也是饿极了,也杀红了眼。 跑吧,趁现在还有机会,我只能狗熊地想到逃跑了。 可能受到惊吓,拉车的那匹马显然已经进入癫狂状态,脚高高的扬了起来,看样子要撒腿狂奔了。这就跟所谓的脱缰的野马一般。 “曦辰,照顾好自己!”我话没说完,就从我自己的马背上跳上那辆马车,那匹马突然狂奔了起来。 其实,一开始,我们就不应该多废什么话,直接调转马头,逃跑就对了。 只是,这群人都没有马,就两辆马车,还有几辆驴车。 我太托大了,以为这个时候我还是不可一世的王爷,随时有几千人在身边效命。 路两边是山,虽然没有山崖,但也不是平地,而是有点坡度。我想尽力拉住马,但实在是拉不住。 可惜,这马它不走正路,非要往路边跑,这一个斜坡看起来不陡,但实际上,如果马车进了里面,我们打算逃走的计划就只能泡汤。马拉着车飞奔,这木头架子那经得起这样的颠簸,车轱辘已经快散了,虽然我的骑术不错,但要控制住马基本不可能了。随着咔嚓一声,一个轮子就跟车体脱离了,车身一歪,我就听得里面两声惊呼,并发出撞击的声音。 幸好,这个时候马也被我弄得脱离了马车,另一个轮子被一块石头一挡,车身在斜坡上滚了几圈,终于撞在一棵大树上停了下来。 我想,早知道这样,我们束手就擒算了,我被摔得七荤八素的,身上也擦了甚多伤,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醒了过来,天色已经黑了,好在,我头脑还算清醒,加上这坡并不算太陡,身上没什么很严重的伤。就是不知道马车里面的人怎么样了。 因为马和车脱离的那一刻,我就被摔出了马车,并没有跟着马车一起滚,所以,我躺的地方跟马车还有一点距离。 虽然我自己觉得伤势不算严重,但疼是难免的。 我争扎这爬起来,在昏暗中找到马车,里面好像没有什么声音,难道出事了,我也顾不得礼仪了,钻进马车,透过一点点的光亮,我看到两个人抱在一起,好像是撞晕了,可我看不清伤势如何。 ------------ 第一六一章 夜色如昨 我以为我只救了一个女孩呢,没想到丫环也在车上。 我只有轻声的叫着,“小姐,你怎么样?快醒醒!”我不知道她们伤势如何,倒也不敢随意动她们。 过了一会儿,一声嘤咛,那个小姐活转了过来。 我大喜过望,“小姐,你伤得重吗?” “我现在在哪儿,你是谁?”对方显然还没有恢复过来。 “放心,我们现在不在山贼手里,暂时是安全的,我就想确定一下小姐的伤势!” “你是一路上跟着我的那个公子?我好像没受什么伤,只是浑身有些酸疼。是你救了我们!” “可以这样说吧,不过,我救得也不彻底,害得小姐从坡上摔下来。”唉,这世道险恶,没有一点权力,真的是寸步难行啊,我稍微装一下B,结果就差点死翘翘。 “跟你一起还有一位女孩子呢?” 这位小姐先不是关心自己的那些手下,先来关心我的随从,就冲这份心意,我也得舍命相救不是。 “不用担心她,她不会有事的!”我觉得我有这个自信,那帮山贼想要抓住曦辰,那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我在马车里感到整个车里面弥漫着一股处子之香,那香味引人入胜,而且手上触感很柔和,原来整个车里面都给铺了一层厚厚的兽皮,难怪没有碰出伤口。 “小姐还能活动吗,要不我们先下车!万一山贼不甘心搜寻过来,我们可就不好跑了,”说是下车,其实整个车都快散了。 “小环,小环,你醒醒!” “小姐,我们这是在哪里,我们是不是死了!”小环睁开眼看到一阵朦胧的月色和两双眼睛。 “死你个头,你没事吧?” “小姐,我没事,您还好把,奴婢该死,没有照顾好小姐!” “这个时候说这个做什么,我们先出去。” “是,小姐,奴婢扶着您!” 我们出了马车,山中的夜色倒是有点冷,好在,我还受得了。两个姑娘倒是有点发抖。可我也没有多余的衣服脱下来表示一下关心。 说实话,我也不知道我们是应该留在原地呢,还是尽快离开这里。从我们从马车上摔下来到现在,至少过去了一个时辰。要是他们找来,应该早就找过来了。 “这乱世之中,我们应该早点找个集镇投宿,不应该这么急匆匆的赶路的!”我是没有经验,不知道到了黄昏时分还没有找到驿站或者集市。那帮走南闯北的镖师难道也不知道吗,真的是。 “公子说的是,奴家还没谢过公子救命之恩!” “没事,我救的也不止一个两个,”我的任务可是拯救天下苍生,但刚才我眼看着我的苍生被人屠杀。 “我们是不是应该尽快离开这里,说不定那帮山贼会找过来,或者遇到山里面的豺狼虎豹什么的!”我的江湖经验确实也不多,但这山中有狼的知识我还是知道一点的。 “一切听公子的就是了!” “那我们还是去找个山洞容身吧!至少不会被老虎给吃了!” “小环,把马车里面的包裹带上吧,里面还有点吃的,我们只能等着明天有人来搜寻咱们了。” 小环从马车里拿出包裹,还有几条毛毯和兽皮褥子,我把这些东西背了起来,朝阴影的地方走过去。 “有火石吗?”虽然我觉得打火把会暴露我们的目标,但有火光至少不会被狼给盯上。 “有!” 我用已经被折断了一截的剑割了几把干透了的茅草,可火石这玩意我还从来没用过,搞了半天,都没能把火点燃。 小环在一旁看着我,不免偷笑。这也不能怪我,不管前生今世,生活做饭这样的事情对我而言都太过陌生。再说,后世我用的打火机,那是一打就着,那像这个火石,半天就冒点火星,一点明火都没有。 我突然想到,这个世界可能还是比较需要像后世火柴那样的东西的吧,要是都像这个火石一样难以点着,那做顿饭都得花上大半天。 我不好意思地把火石交给小环,可事实上,小环也点了好几分钟才总算让茅草燃了起来。 我看着燃起的火光,努力思索,火柴是怎么制作出来的。 反正我就知道火柴头里面有硫磺,火柴皮里面有红磷或者白磷,这些都是极易燃烧的东西。而火柴棍可以是干透的木棍也可以是浸过蜡的纸。这个世界我不知道有哪些原料是具备的。 虽然我有过一定的野外生存经历,但在这个世界还是第一次,后世不管怎样,野兽少多了,而且手里有枪,这个世界山中到处是食肉动物,我手里就一把断剑,这火无疑是最大的保护装置。 可茅草太不经烧了,几下就燃尽,需要不停地往里投,这就使得我们根本没法行进。 所以,我们决定就在马车边上过夜了。 因为马车破损的一些车轮和椽子之类的还可以当柴烧,车体还算没有散架,能够避避风,有火光的话,一般的野兽也不会靠近,至于山贼是否能找过来,我暂时不想去做这样的考虑。 如果曦辰顺利逃脱的话,她去搬救兵应该很快就会过来,反正现在离事故发生已经有段时间了,他们要找来的话,早就应该来了。 我的提议得到了那位小姐的赞同,所以,就着火光,我们三个坐在火堆边,吃了一个小环带着的烙饼,说实话,这饼没什么好吃的,只是我就算是王爷,也是知道饿的啊。 “还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我以为打听对方名字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我首先提出来的,因为我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魂被勾走了似得,恨不得马上就知道对方的名字。 “小可姓朱,小姐的芳名可否见告,在下唐突了!” “原来是国姓!奴家姓周!” “国姓不一定就是皇亲国戚啊,周小姐,昨晚一见周小姐,在下就惊为天人,所以今天有点……还请周小姐莫怪!我觉得我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周小姐一般,在我的记忆深处有一个周小姐的影子!”我也觉得自己脸皮够厚的。 周小姐还没说话,她的丫环小环倒是开口了,“你们公子哥是不是都这样讨好女孩子啊,很多有钱的公子哥都跟我们小姐说以前在什么地方见过!” “小环!”周姑娘喝止丫环。 我倒也不以为意,她说的的确是事实,我的追女孩子的手段毕竟还处于初级阶段,跟别人有所雷同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呵呵,可是别家的公子哥有我跟你们小姐这样同生共死的经历吗?所以啊,还属我跟你们家小姐缘分更深一些!” “朱公子!奴家对朱公子的救命之恩十分感谢,其它的请不要再提好吗?” 反正都说出来了,我也不怕有什么后果了,“怎么,作为小姐的救命恩人也不能获得小姐的垂青!”我说话总是这么直接,一点浪漫气息都没有。 是个女孩子都会拒绝于我,即便想答应,她好意思答应吗。 我见周小姐欲言又止的样子,“难道小姐已经许配人家,亦或是心有所属,小可倒是冒失了!请小姐见谅!” 这个世界英雄救美后美人以身相许的事情都是标准化的模式呢。 “不瞒朱公子,奴家的确从小就被指腹为婚,所以,奴家只能让公子失望了!”周小姐似乎想对我毫不保留地说出自己的情况,也许是想让我在开始就死心,免得到后面受到更重的伤害,或者她这样做只是在提醒自己,自己是有婆家的人,不能再对别的男人动什么感情。 “我知道了!”我一脸痛苦的样子,我知道,有婚约对这个世界的女人来说就跟嫁了人一样,撕毁婚约会是一件名誉扫地的事情。有时候就跟妇女失节一样严重。 我一时也无话可说了。而周小姐脸色也十分的凄然,难道她对这桩婚事不满意或者其中有什么隐情。 初次见面,我倒没有想打听人家隐私的想法,这夜空当中,不时传来一声狼啸,倒把两个姑娘吓得不轻。事实上,我也感到挺害怕的。 只有努力把四周的茅草还有一些干枯的树枝投入到火堆里。 “周小姐去马车里歇息吧,我在外面守着火堆就是了!” “我睡不着!”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害怕睡不着。 “我也是,要么我们谈点各自的爱好啊,志向啊什么的,可好!”我拨弄着火堆,使得一些火星升腾起来,映着周小姐俏丽的脸庞,虽然才十四五岁的模样,但却略显沉稳。 可能是从小心事太多吧。 难道指腹为婚的女孩子都有这毛病,当自己懂事开始就知道自己有个夫君,若干年以后不管这个夫君人品怎么样,家境怎么样,喜欢不喜欢自己,自己一辈子都得做他的女人,有时候,这样想想,难免对生活有过多的感慨。 虽然这个世界不提倡自由恋爱,但到了适婚年龄再谈婚论嫁好歹也有一段时间属于自由的自己。 所以说,指腹为婚无疑是一道比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沉重的枷锁。 “我的理想是过自由自在的日子,哪怕一天也好!”她能说出这句话,我就能体会到她此刻心里的痛苦。 “今天的你还不算自由自在吗?” 周小姐怔怔地看着火堆,没有说话。 ------------ 第一六二章 脱离险境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四周静悄悄的夜空突然有声音传来。我一下子紧张起来,难道是山贼搜过来了。 他们难道真的不死心。 我的曦辰倒底逃脱没有。 两个女孩也听到了声音,吓得抱在一起。 我很想把火光弄灭,但我也害怕远处的野狼啊。 “哈哈,我找到他们了!那边有火光,肯定是他们错不了!”远处几个人影带着火把朝这边走了过来。 我心一沉,如果来的山贼只是少数几个,我倒也有办法对付,要是一大群,我也就只有束手待毙了。 我不明白,他们为何不肯放过我们呢,山贼无非就是抢钱,谋财的事情更多过害命。难道他们打定主意要马车里面的人去做他们的压寨夫人吗,可他们连周小姐的面都没见过。 这其中的缘由,我还真的想不明白。 “果然是你们!哈哈,找到这小子和这位小姐,寨主的赏钱肯定不少,兄弟们捉活的!”那些山贼见我们就我一个男人,显然没把我放在眼里。七八个人就围了上来。 我觉得他们必定还有别的队伍,为了不让他们产生报信的想法,我尽量示弱吧,我觉得我有信心对付这八个人,但要防止他们第一时间报信,我还真没有好办法。 几个山贼满脸淫笑地看着已经陷入绝望的周小姐,在火光之中,分外的恐怖。人性的丑恶这个时候显露无遗。 我故作惊慌,但却大声喝问,“你们想干什么,别过来,本公子可不是好惹的!”我挥舞着断了一截剑尖的宝剑,显得一点底气都没有。 目的当然是为了麻痹他们。 “哈哈,兄弟,看见没,人家大侠不是好惹的,”几个山贼显然没把我当回事,更加的不可一世起来。 可惜,我没有杨过的身手,见他们已经有人开始拉扯周小姐的衣服了,我觉得得先度过眼前的困境再说,也就不再废话,提着半截的剑刺向靠的最近的一个山贼,山贼显然是大意了,被我一下子刺中胸口。 “妈的!先宰了这小子!”几个人才意识到,我也是危险的动物。几个山贼纷纷拔除大刀朝我砍了过来。 虽然我不具有杨过的功力,但对付这些小毛贼也是够了的,没几下,又两个人挂了。 “放响箭,别让到嘴的肥肉跑了,”为首的贼人看出来我不是易与之辈,倒也不敢再托大,打起十二分的精神跟我周旋起来。 随着一身破空的响声过后,敌人传讯的消息也就算发出去了,不知道待会儿会有多少山贼找过来。 几个山贼已经完全改变了战斗方式,只是跟我缠斗,不打算再以杀伤我为目的,对此,我也无可奈何,人家人数占多,我又不能不顾人家两个女孩子自己逃命。 没过多久,我听到更多人的吵杂声,看来敌人寻了过来。 这几个身上挂了彩的山贼一下子兴奋了起来,把我看得更紧了。 我知道逃跑是不行的了,反抗也不是办法了,唯一的希望就是曦辰能够逃出去,及时找来救兵。不然,我这个王爷可能要做刀下鬼了。 虽然我对自己未来有一定的信心,认为自己不会死在这样的地方,但面对如此险境,我也不由的对自己的命运表示怀疑起来,难道我的宿命真的不再是吊死煤山,而是要死在这里吗? 我不想这样啊。 不过,我还是死死地护着两个姑娘,不让山贼靠近一步。 终于,好几十个山贼把我们包围了起来。 我很想问问他们,我的曦辰的情况怎么样,但我怕他们以此为要挟,说曦辰在他们手上,逼我就范。如果他们自己不提,我想曦辰多半就会成功脱险。 “把那小子拖开!再反抗就卸一条胳膊!”为首的山贼下了一个充满血腥味的命令。 “谁敢靠过来,有本事就来缷我的胳膊试试,如果我有什么三长两短,我相信你们所有人都见不到明天的太阳!” “哈哈,死到临头还嘴硬!看你穿金戴银的,可能家里有点钱,不然直接剁了你喂狗。我们大王可不管别的,只认银子。那么皇帝老儿在这儿,我们也能捉了去。” 我觉得,这些人才算是大言不惭,就凭这点人,居然口出如此狂言,要捉皇帝老儿。可他们难道不知道皇帝只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呢。 “知道我们家小姐是谁吗,长了狗眼的东西,这里的官府得到消息,肯定已经调兵遣将把你们的山寨给围了起来,你们还在这里口出厥词。”我猜测周小姐身份肯定不一般,所以,准备拿出来打掩护。 其实,我也对周小姐的身份挺感兴趣的,是官宦人家无疑,但不知道来头有多大。这些山贼也是不怕死,官府也不放在眼里。 这也难怪,明末官府对地方的控制力明显已经快没有了,有个几百人的队伍就敢跟官府对抗。不然也不会导致民变四起,烽火不息。 “哈哈,老子管你是谁家的小姐,就算是公主,也只有给我们寨主当压寨夫人的命了,等你家人寻到你的时候,一个小寨主突然跑出来叫外公,那景象肯定非常好玩。哈哈!”几个山贼一脸无辜的大笑,笑的我浑身鸡皮疙瘩。 其余的山贼也哈哈大笑,没把我的警告当回事。 这世界上的人都疯狂了,不过也难怪,连死都不怕了,还怕别的吗,在这个世界上活着,有一天的快乐就应该当成两天来享受。在死之前有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陪在枕侧,那是做鬼也风流的了。 “别废话了,动手!” 很显然,双拳难敌四手,我的左肩被一根棍子击中,我也刺伤了一个人,然后胳膊又中了一刀,看样子,目前是我今生遇到的最凶险的情况。 这么多人围着我,我无暇顾及,两个女孩子被生生的扯开,然后小环就被这些山贼上下其手,小环拼命的挣扎,但一点用也没有,好在,周小姐是属于寨主的,这些山贼倒不敢太过猥亵。 我心里那个恨啊。 眼看着我将力乏不支,我甚至都能看见周小姐被剥得干干净净地捆在山贼的床上。虽然过后我可能找回这个场子,但要是让山贼得手,那历史可就再也转变不回来了,一个少女毕竟就这样香消玉殒了。 我大吼一声,朝正往周小姐身上捆绳子的山贼冲过去,有些不顾一切,几个山贼又给了我身上添了几处刀伤。 我现在明白为什么那些狗屁电视剧写皇上微服都要把皇上写成绝顶高手,比如张铁林,张国立还有郑少秋演的辫子戏里面的皇上,一把扇子,一把剑做武器,那是风流潇洒,大杀四方,就算身边没有高手护卫,对付江湖绝顶高手也不在话下。那是装逼啊。 可我虽然练过一定的武,要对付这几十名山贼却也无能为力。以后要微服出巡还是悠着点好。 看着周小姐发育完美的胸脯被两根绳子成×字型勒着,我出离的愤怒了,作为一个眼高于顶的王爷,居然连一个同行的女孩都保护不了。 我这王爷怎么当的。 我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安危,不顾一切地挥舞着断剑,几个山贼倒也被我的气势给吓了一吓,我得以靠近周小姐。 “周小姐,别怕,有我在,他们就伤不了你!” “谢谢你,我不想受到这些恶贼的侮辱,要先行一步了。”周小姐说完就朝地上竖着的一柄断了的刀刃上扑过去,当是要自杀,免得被凌辱。 “周小姐,不要!”我一把拉住她,因为她双手被反捆在后背,重心不太稳当,我这么一拉,倒让她整个人全倒在我身上,我稳住下盘,轻轻搂着周姑娘,闻到她身上迷人的香气,精神不由一震。 再看小环,这些山贼居然想要在当场把小环给办了。一个头目已经在撕小环的衣服了。 “小姐!小姐救我!”小环明显在发出最后死亡的呼唤! 就在这个时候,不远的天空几支响箭穿过夜空。 我一听这声音,大喜过望,“周小姐,我们有救了,我的人找过来了!周小姐!你要坚持住,我们有救了!” “是吗?”周小姐显然是惊吓过度,昏了过去。那个想要强暴小环的山贼头目显然也是听到了这几声响箭,也听到我的呼喊。 “怎么回事?”他放开已经被他撕开上衣的小环,问身边的喽啰。 小环显然也惊吓不轻,浑身发抖,一截雪白的胸脯就这样暴露在空气中。 “取你狗命!”随着一阵马蹄声传来,一柄剑从天而降,我看得真真的,那是曦辰。 我当然不希望她放响箭只是虚张声势,就她一个人想带着我们三个逃走,那是相当的困难的。 这个山贼的头目毕竟也临危不乱,眼见着剑尖已经抵到自己的胸口,用力地拉过身边一个喽啰,替他挡了这致命的一剑,可怜刚才还做着等头目享受完就轮到自己的美梦的小喽啰,就这样一命呜呼。 “公子,奴婢来迟了,胡瓜他们马上就来!” “好,很好,把这些山贼抓起来,如果反抗就地正法,然后荡平他们的山寨。还这片土地一片朗朗乾坤。”我一手抱着周姑娘,一手挥舞着断剑。 远处的火把越来越亮,人声越来越噪杂,山贼头目本以为就曦辰一个救兵,还想倚多为胜,但见这么多火把,他倒一下子泄了气。 “撤!”头目一声令下,所有的山贼都四散溃逃。 这些山贼那是我训练有素的正规军的对手,还没跑出多远,就全给拦了回来,那些刚想试图反抗的山贼直接被我士兵手起刀落,简直如砍瓜切菜一般。 这些没什么实战经验的军士好歹也曾经参与过地方上剿匪的行动,只是我在米脂招的那些兵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没杀过人的,好在,这次带的兵基本上是我从北京带出来的,也经过一些战争的洗礼的。 “王爷,没有一人逃脱,反抗者全部正法,有二十人投降!属下救驾来迟!请王爷恕罪!这二十人要怎么处置!”胡瓜半跪在我面前,脸上沾了许多血迹。 我认为,我真应该拿这些人去练练手,“不怪你,起来吧,你们来的很及时!” “谢王爷!” “有没有信心去荡平这个山贼的老巢,连本王都差点成了他们的刀下鬼,如何才能咽下这口气!” “属下马上派人去打探虚实,再回来向王爷做禀报!” “也好,要是不能力敌就智取,乘着夜色,我们应该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我也不知道这座山寨到底有多少土匪,山寨的地理构建如何,是否有取胜的可能。 “是,属下遵命!” “就先在这里扎营吧,把尸体清理一下,让士兵们吃饱,休息一下。有你们在身边,本王就安生多了!” “这两位姑娘怎么办?”曦辰看着我怀里搂着的姑娘问我。 “把她们安顿在马车里休息吧!也怪我太托大,没想到山贼这么快就找了来,要不是你及时赶到,你就再也见不到王爷我了!” “奴婢见王爷和这位姑娘一起在马车上,而马受了惊吓,本来想过来救护,却被几个山贼缠住,后来见王爷没有了踪迹,奴婢就去找胡将军来救援,走到半路就遇到胡将军领着兵折了回来!然后沿着王爷的马车可能的方向搜寻了过来,在不远就看到这边有火光和打斗声,奴婢没能好好保护好王爷,请王爷责罚!” “我感谢你还来不及,怎么会责罚你呢,要是没你,我现在早就身首异处了,曦辰,我还要谢谢你!你不在身边,我才感觉到你对我有多重要!” “奴婢以后一定更加用心保护好王爷!决不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嗯,这次主要还是怪我自己,让你也跟着身处险境,以后,我再要微服出行得再思量思量今天的情景了!哦,对了,你去给那位姑娘把衣服弄一下,等她醒过来再说吧!”我还在这儿聊天,却忘了小环被撕坏的衣服和气急攻心昏死过去的状况。 “是!” 我把周小姐抱进她的马车,我已经让几个军士把马车扶正,里面的舒适程度不比床低多少。一应床上用品齐全。 等我把周小姐放进马车,周小姐喉咙咯咯两声,长出了一口气,悠悠醒转,她感觉一个人抱着她要做什么非礼的事情,吓得一声怪叫! “周小姐,别怕,是我,这下我们算是彻底的安全了!” 黑暗之中,周小姐可能听出了我的声音,再加上她感觉自己身上的衣服并没有减少,心里安定了一些,“朱公子,山贼被赶跑了吗?” “赶跑了,没事了!你放心睡一觉吧,不会再有人来打扰到你了!” “小环呢,她有没有怎么样?” “没事,她也很好!” “嗯!我累了,我要睡一会儿!”此时的周小姐才总算放下一颗沉重的心,在马车里安详地睡着了! 我觉得她对我已经发生了一些心理上细微的变化,开始对我莫名的信赖起来,我说什么,她就以为是什么。 当然,我也是绝对不会欺骗女孩子的。 曦辰在一旁默默地给我包扎着伤口,还好,都是一些皮外伤,刀口都不深,也没出多少血,以我年轻的体质,没几天也就会恢复如初了。 ------------ 第一六三章 剿匪方案 包扎好我的伤口,我问胡瓜了解到的信息。 “胡瓜,情况如何?” “属下初步审问那几个山贼以及调查走访附近的乡亲,得知山里的山贼可能有上千之数,寨子也建在一个险峻的山崖之上,易守难攻!属下认为在人数上不占优的情况下很难有取胜的把握。” 人数上千的山贼,为什么会对一个小姑娘穷追不舍呢,我没弄明白,而且,似乎有迹象表明这些山贼知道周姑娘的一些底细。当然,他们肯定是不知道我的身份的。 我也有些着恼,我可以头脑发热,带着这五百精兵去攻打一个无关紧要的山寨,但我却不能置这些军士的性命于不顾。 如果我的军士在地势熟悉的地方采取守势,对付一千山贼是绝对能够胜任的,但要去攻打别人苦心经营的巢穴,胜算有多少,我也不敢保证。从昨天的表现来看,这伙山贼比乌合之众强多了。 可是,不荡平这伙山贼,如何才能消我心头之恨呢。 “曦辰,周姑娘他们一行昨天还有活口留下吗?” “这个奴婢不是很清楚,奴婢离开的时候,有十来个家丁已经缴械投降了,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杀掉这些俘虏!” “胡瓜,可不可以去通知地方官府派兵来配合围剿!本王不杀他个鸡犬不留誓不离开!” “属下正要向王爷禀报,我们可以要求地方官府配合围剿,但不知道这里的官府是不是跟这些山贼有勾结,而且这个时候去找官府,可能会延误一点战机,天亮之后,战斗对我们这边就很不利。而且属下派出去的探子回报说,虽然山寨里大大小小,男男女女有上千人,但真正有战斗力的悍匪不到一半,有一些山贼的家人,还有很多被山贼抓上山的奴隶!” “哦,这就是说,他们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么厉害吗?这仗是不是有得打?”我思索了一会儿,觉得,最好的办法是里应外合。 但要怎样打入山寨内部,这是一个问题。 “胡瓜,你以为该怎么力取这个山寨?”一般情况下,我都不是独断专行的人,兼听则明嘛! “属下觉得,为了尽量减少我们士兵的伤亡,最好还是智取,先派人打进山贼内部,挑起那些奴隶起来反抗,或者,我们进去的人捣乱,然后趁乱,我们一举攻山!” 我赞许地点点头,这无疑是当前最好的办法,我们又不是大规模的野战军,也没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比如红衣大炮,也没有像样的火器,远程攻击就只有一点翎箭,而敌人至少依山而守,会有一些滚石擂木,所以,我们必须扬长避短,贴身肉搏才能发挥出我们最大的战斗力。 “嗯,这是一个不错的办法,胡瓜,你挑几个机灵点的士兵伪装成一种可以接近山寨的身份,不过,这件事要成功得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我们大军要攻山的消息还没有走漏出去,也就是山贼对这边的动静并不知情,没有人有什么疑心。” “王爷,我们可以利用抓回来的二十个山贼!”曦辰在一旁建议。 “你是说,我们的人伪装成凯旋回去的山贼?”我认为这个建议有可操作性,但风险太大,被正法了有十几个山贼,连那个小头目也被杀,这二十个山贼虽然投降,但贼性难改,要他们为我所用,得做好万全之策。 “行是行,但是山贼里混进了新面孔,难免也让人起疑。” “胡瓜,你去把山贼带过来!” 二十个山贼被反绑着手串成一串,胆战心惊地跪在我面前。 “如果你们诚心归附,洗心革面,本将军倒是可以选择放你们一条生路,”我现在的身份是将军而不是王爷了。 “愿听将军的,”二十个山贼磕头如捣蒜,看来,还是怕死的人多啊。 “好,本将军现在就给你们一个任务,把我的人带进山寨,然后伺机捣乱,放火,开寨门,助本将军扫平山贼,如若有异心,寨破之时,鸡犬不留,各位如果还惦念在寨子里面的家人老小,就好好记住本将军的话!跟我大明朝廷做对是没有好下场的!” “小的愿意听从将军调遣!” “你们二十人谁有不同意见!” “没有!”所有人都老老实实地回答。 “好,胡瓜,你挑上七八个机灵的军士,装扮成山贼的模样,人数不能太多,生面孔应该越少越好,我和曦辰装作被擒拿,想好一个应对之策。进入山寨以后以放火为号!这个时候,我们先去勘探一下山寨的情况。” “王爷万万不可冒险!”曦辰和胡瓜明显都不同意我的建议。 “有什么不可以,我们来个出其不意,本王不会有任何危险的!”我说出去的话就跟泼出去的水一样,不能被别人左右。 “属下万死不让王爷进寨,要不等天亮咱们调动附近的卫所军队来围剿!如果王爷有什么闪失,属下死不足惜,可王爷乃千金之躯!” “别说了,就这样定了,刚才你们没来的时候,我还不是差点就挂了!” “挂了?” “嗯,我是说,刚才你们要是晚来一会儿,本王可就危险了!有你们在寨外,我的安全是有保障的!只要你们同心协力,一鼓作气,我们就能胜利。” “是,属下跟王爷一同进去!”胡瓜明显是不放心我! “你有更重要的事情做,你要好生指挥士兵们,打赢这场硬仗,你们不畏死,我才有生的希望,知道吗?” “是,属下遵命!” 因为要直面战争,我有些小小的激动,后世,我那有过这么大规模的械斗,有的只是少数人在一起打打群架而已。 双方投入总兵力达上千人,这是我这两世都没有经历过的,虽然有一定的好奇心,但自己和部下的生命安全才是最重要的。我不能以自己有兴趣就置所有将士的生命于不顾。 “如果不能成功进入寨门!”我不想去想这样的后果,因为成功的可能性很大的。 我们五百人加上二十几个山贼,穿行在密林里头,因为是黑夜,虽然有一点点月光,但树林下到处布满陷阱,而且为了不打草惊蛇,我甚至只让走在最前头的山贼点着火把。 翻过几个山头,便进入了山寨的外围。因为有内部人员,我们很轻松靠近并解决掉几个暗哨。 靠近山寨之后,我观察到寨子后面是险峻的山峰,左右都是坡度不等的峭壁,虽然不是绝对的直角,但在夜色中也不利于攀爬。而且看这架势,这里的山贼肯定苦心经营多年,进寨的四周必定布下很多陷阱机关。 正面进出寨门的路甚至可以用羊肠小道来形容,最多可以放三匹马并排进入。而且还弯弯曲曲,坡度也不适宜战马前进。 虽然寨子后面的山在可观察的范围内,但要绕过去还得穿过峡谷,从山的另一面攀爬上来。 端的是易守难攻。 看来我采取的里应外合的策略是正确的。 我低声吩咐胡瓜,进入战斗状态,然后让胡瓜放那二十多个山贼以一种战胜的姿态挺进寨门。 因为要到处搜寻敌人行踪,花费这么多的时间也是合理的。 因为为了更好的迷惑敌人,我按既定方案进行,让曦辰装扮成他们打劫的周小姐的模样,被带了进去。我想就算有人认识周小姐,也必定是少数,而我又不是要求他们在里面待多少天,只需要寨门打开,人放进去就够了。 当然,曦辰因为参加过今天下午的战斗,必定给那些山贼的一部分人印象深刻。但守寨门的人可没有去参加战斗,而且,我特意让曦辰蒙上面,在夜色朦胧之中,必定可以迷惑敌人。 当然,为了更加的以假乱真,我也决定以身犯险,让他们把我也抓了进去。 反正,这个时候大多数土匪都睡觉了,打个措手不及的话,胜券在握了。 我被反绑着手押了过去,当然,绳子打的是活套,而且绳子有几个地方就只剩下一丝连接,用力就可以挣断。 在接近最开始的暗哨的时候,解决了暗哨之后,我就让山贼以他们内部的方式传了讯息,表示人回来了。 当我们走到寨门,守寨的山贼见我们一行人,没有了赵总旗,就开声询问,我才知道,原来这伙山贼的建构居然仿制明军,搞什么千户,百户制度。 “赵总旗被这个王八蛋给害了,”为首的一个山贼指了指我!我装着慷慨就义的态度承认了这个事实。 为了迷惑敌人,我让曦辰把我好不容易包扎好的伤口又给解开了几处,在火光下,我身上好几处伤口都在淌血,看起来倒是经过激烈的搏斗的样子,事实上,我也的确刚刚经历了殊死搏斗。 看到我身上的伤,这些人也便信了大半,好在,这里面有二十个是真正的山贼,只有八个人是我的军士,我让他们刻意在脸上涂上血迹,泥迹,在火光下不仔细辨认,是认不出来的。再说,我也不认为这些守寨门的人能认全山寨里面的所有山贼。 “进去吧,大王还在聚义厅等着你们的消息呢,你们给大王立了一大功,大王肯定大大的奖赏。” “哈哈,等哥哥我领了银子,咱兄弟到城里去会会相好的怡红楼头牌!兄弟我做东!” “那感情好啊!” 我真不知道周姑娘对他们来说有什么重要性,居然让大王彻夜等候。这周姑娘有什么秘密的身份。 他们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把我押进了山寨。 ------------ 第一六四章 鸡犬不留 进了寨门,我发现这个寨子蛮大的,许多房屋错落在各处,行到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我一声吩咐,“行动!” 我的几个士兵就和投降的山贼两人一组,寻摸地方点火。剩下十多个山贼依然押着我和曦辰以应付有可能出现的巡夜队伍。 而且本着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十来个人押着我来到聚义厅,可能周姑娘担着什么秘密,聚义厅除了几个守卫外,里面只有几个人,可能是寨主和他的心腹。下午我是见过他们口中的寨主的,反正守寨门的知道我们进来了二十多个人,但寨主不知道。 就算这个时候这些山贼再次反叛,我和曦辰也应该可以暂时立于不败之地,所以,暂时也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为了防止曦辰的身份暴露,我们走得比较慢一点,配合那边的行动。我们才刚走进聚义厅的大门,就听到寨子里突然传来走水的吵杂声,我觉得时机成熟,挣脱绳子,从一名山贼手里抽出一柄大刀,就朝寨主方向扑过去。而曦辰的动作明显比我还快。 寨主就是寨主,在我刚动作的瞬间,他就发觉事情有变,这聚义厅从门口到寨主的头把交椅还有几丈远,我杀过去也要点时间。 而寨主并没有选择迎战,而是转身逃出了聚义厅,这也不怪他,他手上没有兵刃,也没披挂。 寨子里点起了火,山下的胡瓜也突然点起了火把,每人数根,绑在附近的树干上,至少造成山下有上千人的假象。然后齐声呐喊着从山下攻了上来。 他们这是正规的军队,一路要保护我王爷的安全,燃油和火石是必须要带着的,不然,我哪去找几下就能点燃几百火把的引燃物。 多半这里的山贼也弄不明白,为什么突然就有这么多人攻上山来了。那真的是神兵天降。谁叫他们不开眼,惹到我这个随时带着护卫队的王爷呢。 门外几个守卫见发生变故,刚想进来帮忙,却被几个山贼两下解决。等我杀到寨主位前,那些反应稍微迟钝点的就只能做我和曦辰的刀下鬼了。 然后,我就把聚义厅里的火把和松油什么的全点了起来,最好燃的当然是布料,我直接便点在了死人的身上,这房子多是木结构,一点就着。 等我领着十多个山贼出了聚义厅,整个寨子已经炸开了锅,喊杀声震天,没费什么功夫,胡瓜他们就杀进了寨子里面。 我先前就吩咐,只要敢于反抗就杀,这些都是作恶多端的强盗山贼,移交官府也是绞刑伺候。所以,这些山贼也知道要么被杀,要么趁乱逃命,投降也是死路一条。在没反应过来的山贼看来,我们已经胜利摧毁了他们的自信心。 反正寨门已经被我的人控制了起来,不过,我想这里肯定还有别的出口,我和曦辰提着刀带着一队士兵到处搜寻寨主的下落,可找了半天都没找到。难道这个寨主这么窝囊,连个照面都没有,就落荒而逃了。 这让我情何以堪呢。 天黑,到处一片混乱,再加上对地理不熟,我估摸着,我多半找不到这个山大王了。 这样,就在根本上无法实现我荡平山寨,鸡犬不留的既定目标了。 我想这个时候的大王肯定后悔死了,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招惹了谁。一点前兆都没有,就这样一支正规军就消灭了他的山寨。 天还没亮,战斗就基本结束,校场密密麻麻的站满了人,一千多人,可能逃走了百多人,死一百多人,重伤几十人,轻伤一百多人,还有一百多人投降,剩下的都是妇孺和奴隶。 我方有几十人不同程度受伤,有十多人阵亡。 总的来说,这是一场大胜仗。 重伤那几十人多半难以存活。我让胡瓜处理善后。愿洗心革面从新做人的妇女和小孩就把寨子里面的赃银拿出一部分分给这些人,各自回家,有家人死亡的,各自领回自己家人的尸骨。 重伤的,我也让家人领回,给了一笔治伤的银子,没有家人来领的,我也尽了一点人道主义关怀,让我的手下给包扎,治伤,虽然效果基本等于零,一会儿接一会儿很多重伤的人都咽了气。 我也知道,他们可能很多人落草是因为官府造成的,健全的社会把坏人变成好人,而败坏的社会把好人变成坏人,作为统治者,我觉得我自己也有责任。 处理这些投降的和轻伤的山贼成了我的头痛的事情。 我可不相信他们都是良民,首恶未除,如果放了这些人,难免不让他们继续跟着他们的山大王为祸乡里。 可要让我直接杀掉这两百多人,我下不了手。 虽然他们是山贼,我不必遵守国际法公约的所谓给予他们战俘待遇,但杀人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更别说这些已经手无寸铁,至少目前没有反抗能力的人。 但是,要移交官府吗,官府哪来那么多地方关这两百多人。 “胡瓜,你认为应该怎么处理这些俘虏?” “回禀王爷,属下觉得放一部分,关一部分,杀一部分吧!属下也相信,他们之中并非都是十恶不赦之徒。也许有因为走投无路混口饭吃的,也许有被官府逼迫上山的,也许有被山贼裹挟上山的,他们很多人可能手上并没有沾染我们大明子民的鲜血。” “嗯,胡瓜你说得对,怎么处理俘虏也是个大问题,关系到王爷的声誉,虽然对敌人仁慈就是自己残忍,但我不想滥杀。只是怎么甄选却是一个难题,你有何见解?” “可以请里正,乡里有德望的老人作保!” “嗯,这是一个好办法,就算有错放,到时候可以追究里正的责任,只是,这样一来,恐怕这些里正怕引火烧身而拒绝。这些就交给地方官去处理吧!本王还得往京城赶呢!” 这里应该还属于渑池县境,天亮之后,我让胡瓜领二百人押着这些俘虏下山去找渑池县衙交接,我带着曦辰和周小姐回到大道上。 (对于渑池有没有对应绵延几十公里的大山,作者不想去考证了,只是想省点心,不想去另外想一个地名,就当渑池县有这样的山吧――作者) 周小姐带的货物居然是几车玉米和土豆。她拿这个东西来做什么。 周小姐的十来个家丁也给放了出来,我们来到山下,却见到县里面县令领着一些衙役捕快和驿兵,巡检司的游勇,说是要来协助王爷攻山。 我看这支杂牌军的样子,也没有批评县令什么,他一个小小县令能奈何得了这么一个大的土匪窝吗。 “卑职参见商王殿下千岁!”山下我的仪仗在那里摆着,谁都认识。 而周小姐得知我的身份以后,看我的眼神已经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我不知道她的眼神里都有些什么,但明显跟先前有所感动的眼神不一样了,变得有些排斥。 我待她不错,加上救了她的命,还有我王爷的身份,难道还不足以让她有所想法。 我把从山贼手里夺回的几车货物交还给周小姐和她的家丁,并邀请她们继续和我一起同行,但当我问道她们的去向的时候,周小姐的回答让我有些失望。 她们去南京! 我的既定方向是走开封,也就是说,我们最多同行到开封。 过了洛阳一路上应该就会太平很多了。中原腹地和江南一直在明朝廷强有力的掌控之下,加上土地比较肥沃,物产也比较丰富,很少有人干山贼这个很有前途的职业。 十多个人赶往南京应该不成问题。 至于剿灭逃跑的山贼的任务,当然只能由当地官府去完成了。反正我们临走的时候,把所有能烧的房子都给烧了,他们现在回去只会看到一片残垣断壁。我们甚至找了几个寨主的心腹,从地里刨出了寨主埋藏的一部分金银珠宝,至于是不是全部,我就不知道了。 我们把十多个阵亡的军士火化,让一个总旗领着手下军士护送这些骨灰回商山安埋,并给予家属优厚的抚恤。 ------------ 第一六五章 周家小姐 虽然和我们一路同行,但这个周小姐似乎根本不怎么爱搭理我,既然他都知道我是王爷了,居然还对我这副态度,这让我有些受伤。 难道我高富帅的外延和内涵还不能引起她的共鸣? 当然,这或许是因为她已经有了未婚夫的原因吧。虽然我高富帅,但我也没打算去抢别人的老婆。 虽然我有点好奇她的身份,但她不告诉我我也不强求知道。 作为两世的二世祖,学会尊重别人是我最需要上的课程。 几天下来,我和周小姐能说的话比起那天晚上还少。这让一度觉得很无趣。 这天到了开封,周小姐将要乘船南下,而我们却要北上,眼见着就要最后分别了,我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所有人都叫她小姐,我甚至想收买她的丫环小环,让她告诉我有关她家小姐的一些消息,但想想还是算了,我又没爱她到不可替代的程度,作为这个世界的王爷,我有大多数正确的理由见一个爱一个,但架不住人家不理会我,我能怎么办,我当然可以利用身份的特殊性,把她强抢到手,但这有何意义? 而且,周小姐肯定是官宦人家的小姐,我这样做,还得考虑朝廷百官和皇上的感受。 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很多强抢民女的事情,但强抢官家小姐的故事能听说多少。 再说,我想要一点自由恋爱的味道,虽然我和周小姐同生共死过一次,但心灵的共鸣根本谈不上,要不然,她不会连自己的名字都不告诉我。 送她上了船,我有种不甘心的想法赖在船上不下来。 “王爷,请回吧,奴家自己去南京便是,多谢王爷这几天对奴家的照顾!”周小姐不知道为什么知道我的身份以后就对我有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话说,我可是她的救命恩人啦,如果不是我,她多半已经蜷缩在山贼臭烘烘的床头任凭人家山大王掰开双腿摆布了。 我这人施恩就是要图报,她该拿什么来回报我呢! “周小姐!这一路上我一直有个问题想问你,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冷漠呢?咱俩也算是朋友了吧?” 周小姐凄凄然地看着我,“王爷真的想知道吗?” “想!”我点点头! “奴家姓周,名梓琳!” 我一下子没明白,她叫周梓琳跟她对我冷漠有什么联系呢! “周梓琳!”我反复叨念这个名字,突然九岁那年那个有酒窝的小女孩的面容出现在我脑海里。 “周梓琳,你是周梓琳,就是当年父皇做太子时给本王指腹为婚的御史周公权家的孙女,那年我九岁的时候我们还一起玩过的那个小女孩?”我说怎么见到她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还跟我有这么深层次渊源关系的女孩,不过多年未见,长得越发俊俏可人的周梓琳,我居然没有认出来。再说,当年九岁的时候去周家见她的时候,她还那么小,这么多年过去了,她有了很大的变化也是正常的事情。 “正是奴家!”周梓琳用力咬了咬嘴唇,眼睛里有泪光在闪现。 原来她口中的那个未婚夫指的是我。 可我现在已经娶了周可为王妃,再说,对于这门亲事,皇上并没有持同意的态度,我也无能为力。 “对不起!梓琳,我不知道是你!” 梓琳比我小一岁,眼前的这个小女孩居然有种饱经世事的沧桑,难道我父皇当年不经意间的一句话已经彻底改变了这个小女孩的人生吗。 她从小就把自己当成了我的妻子,可等她长大以后,我却娶了别人,这让她做何感想,贞洁女子不事二夫,就算是未婚夫都不行。 难道我会害了她一辈子的幸福吗? 虽然这事跟我本身关系不大,但我的的确确是主要当事人。 我想伸手把有些哀怨的周梓琳搂在怀中,但我没有这样做。因为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面对她。一个以为永远再无交集的女孩竟然能有如此奇景下相遇,我不由得有些悠然,也有些伤感。 “王爷既然知道奴家为什么要这样对王爷了,王爷还请下船吧,奴家要走了!” “走了,嗯!我是该下船了!”我呢喃地说,却没有挪动脚步。 我不知道这一离开,又会在何时才会有见面的机会,可我又有什么理由继续呆在船上。 “如果我愿意娶你,你愿意嫁给我吗?”我不知道她是否愿意做侧妃,我的王妃是一个民间女子,而她却是朝廷大员的女儿,我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居于人下。就算我以后真的有机会做皇上,她也不会是皇后,除非周可有什么失德的行为,但很明显,周可不会。 周可的贤良是无人可比的,如果我做了皇上,就算我为了感谢周可我也要立她为皇后。 再说,皇室多娶民间女子,这是咱大明王朝的祖训,这是为了避免外戚干政的一条铁律。 但听梓琳的态度,她今生只认和我的这个婚约。事实上,皇上并没有下旨解除这个婚约,那么这个婚约其实还依然有效。 周梓琳没有回答我,但她的表情告诉我,她内心在起着变化。 “如果你不愿意,我去奏请皇上下旨解除我们的婚约,我不想害了你!这都怪当年我的不是!”我知道,要不是周梓琳的妈妈在我一岁生日那天抱我,而被我调戏,父皇为了缓解这个尴尬的情况,才出此下策的话,她怎么能成为我的未婚妻。 我哪里知道,她妈妈果然就生了一个这么漂亮的女儿呢! 可事实上,我九岁那年见到的她对我并没有任何特别的感觉在里面,那么当年的她,肯定不知道我就是她未来的相公了。 梓琳依然没有说话,但我知道,她有一大堆的泪水要从眼眶里滑落。 我这人最见不得的就是女人的泪水,不管什么情况,女人为你流泪,那就表示你在这个女人的心中占有无比重要的地位,这点毋容置疑。 “你知道的,我现在的王妃是皇上给我挑选的,我没得选择,作为一个信守承诺的男子汉,我也知道我应该娶你的!但我身不由己啊!”废话,这么一个漂亮的人儿,心里深深的装着你,你还怎么忍心伤害人家。 我虽然给不了她王妃的名分,但至少侧妃是有的,所谓一正妻,二平妻,对我王爷来说,就是一正妃,两三个侧妃,这些都算是妻子,剩下的才能被成为妾侍,才没什么地位。 侧妃也是妃啊。 “这两天我们生死与共,我知道,即便没有我们之间的婚约,我也是深深的爱上了你的,我觉得,这是我们之间的缘分,谁也阻挡不了!”我开始想试图说点情话化解一些我们之间的误会。 我知道,像我这么拉风的男人,怎么可能只有寥寥几个女人喜欢嘛,虽然不至于每一个认识我的女人都会爱上我,但总会有人觉得,爱上我是一件十分幸福的事情。 而周梓琳去认为,爱上我却是如此的痛苦。 只因我们之间指腹为婚,如果我现在身边没有这几个女人环绕着,我想周梓琳是会非常幸福地感谢上天把她的真命天子送到她身边的。 我知道她喜欢我,但她真的想一个人独占我的话,我又能怎么办。我要告诉她,我不可能只属于你一个人,我是属于整个天下人的。 “你走吧!我现在心很乱,我要回南京去了!”周梓琳没有接过我的话头,只是在回避着。 “嗯,我知道你父亲大人在西安,我回商州一定要去拜访他老人家。我先走了!祝你一路顺风。”我怅然地下船,看着船慢慢地漂走,周梓琳并没有走出船舱回望我几眼。 “希望你能体谅我!”我心里默默地想! 直到船的影子消失在远方,我才默然收回目光。 “王爷!属下已经把马车备好!是不是马上启程了?”胡瓜在我身边垂首问道。 “嗯!走,马上走!”由于我身上受了一些伤,我决定躺在马车里修养修养,就不骑马了。 ------------ 第一六六章 兄弟如金 送走了周梓琳,我一刻也不想再在路上多呆,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了京城。 昔日的信王府如今的商王府,我不过离开才一年多,这里依然还是这里,王府里也没有什么变化。 王府里几个下人跪在路两边迎接我这个王府的主人,话说,我离开一年多,这里连个主人都没有,还好,这些下人还算勤勤恳恳,任劳任怨。 得到我回到京城的消息,皇上立刻叫太监宣我觐见。 我洗了一个热水澡,穿好王爷的冠服,施施然进了宫。 一年多未见,皇上显得憔悴了许多,我偷眼看了一眼皇上,难道今年真的是他大行的日子。 “臣弟朱由桂参见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我跪在地上磕头。 “御弟免礼吧!”朱由校离开御座,带着略微有些木然地脚步走到我身边,双手扶起了我。 “谢皇上!” “御弟,一年多未见,你长长大了,高了不少!”皇帝在我面前还是伪装出了一点见到我时的欢喜笑容。 “皇上却憔悴了!”我其实是真的有些心疼,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挺不过今年。我不打算说恭维话,这个世界有太多人的人对皇上说违心的恭维话了,我得提醒皇上,主意身体,虽然在这个世界,说不定我是最希望皇上死的人。 我用这是历史的规律来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我虽然是一个人见人烦的二世祖,但我自认为良心大大的好。 “家事国事天下事,都需要朕来操心,御弟,是不是觉得朕苍老了?”皇上放开我的手,侧了半个身子,望着御书房的窗外。 “臣弟不敢,只是希望皇上保重龙体要紧,我大明一日不能没有陛下!”皇上站着,我也站着。 “唉,说这些你也不懂,来,说说你这一年多在商州都做了些什么?来人,给商王看座!”皇上走回到御座边,然后沉沉地坐下。 “谢皇上!”一个太监搬来凳子,我斜坐下,这样坐着其实比站着还累,可这是规矩。 “皇上,陕西这两年旱灾,许多地区灾民流离,臣弟在商州倒是把皇上赏赐臣弟的一些金银换了米粮赈济给了灾民!以为皇上分忧!”反正我做了些什么,皇帝必然都已经知晓了,我也不在隐瞒什么。 “很好,御弟小小年纪就知道忧国忧民,比那些白胡子一大把的朝廷大员强多了。”我不知道皇帝这是真欣慰呢,还是在提防我。 我其实知道,皇上并不是只知道吃喝玩乐的昏庸皇帝,至少他知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百姓兴才能国家兴。只是许多时候,他也无能为力,朝廷里面守旧的东林党代表的江南士族的权力太大了,许多事情他和魏忠贤都奈何不了。 “朝廷有官员提议减免咸阳潼关一带百姓商税,给百姓休息的机会,朕也准备应允,明年颁行!”朱由校说这些话跟我,不知道想的是什么。 “皇上!”我欲言又止,在商州这一年行商,我知道,我大明的商税不是太重了,而是太轻了,反而让这些商巨商大贾认为不交商税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许多商贾的力量足以影响到地方官府,而地方官府当然也足以影响到朝廷。在这个商业越来越发达的明末,商税反而越来越低,这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而明末的税赋大部分是农业税,而农业税是人头税,按人头缴税,占全国最大一部分的农民承担了所有的国库收入,而那些拥有良田万顷的地主士绅也不过按人头缴纳和农民一样多的税,这是典型的劫穷济富的做法,影响的当然是所有农民的社会生产力。 “御弟有何言?”朱由校当然以为我只是一个花花公子哥,大明的朝政我怎么可能会懂。 虽然,我的确不是很懂,但我还不至于一无所知。 “回禀皇上,臣弟这一年也在商州和西安府开了许多的商号,对经商这一条也算有了一点点认识,不知当不当讲!” “但说无妨!”朱由校显然很愿意我多说点什么。 “臣弟觉得,那些说减免商税的大臣该打板子!”虽然皇上身边可能有魏忠贤和东林党的耳目,但我觉得,我管不了那么多了。 “为何?” “臣弟经商,知道各种商贸生意确为一本万利,有的甚至根本就没有本钱。全天下富可敌国的富商大贾多如牛毛,减商税并不能保证农民休养生息,反而让商贾们从中获利!请皇上三思!”我想我还是不要说太多,就说一点粗浅的认识好了,点到为止。 “朕何尝不知如此,但国库空虚,而我大明大部分国库来源于农民,减免农税,将会使朝廷的岁入雪上加霜。”看得出来,皇上最头疼的就是国库里没银子。 “臣弟年幼无知,不能替皇上分忧!”我该说的就说了,再多说也无益。 “御弟做得很好,虽然我大明皇族禁止经商,但全国那么多王爷谁手里没几个挣钱的产业,谁不是富甲当地,靠朝廷那点禄米,养家糊口都难。”皇上显然认为我没有欺瞒他而显得很高兴。 呵呵,我只有傻笑了,一万的禄米对我而言已经不少了,当然,我现在不过才两个妃子,还没儿女,好在,就算我的儿女,那也是郡王,郡主,还是有禄米的,不需要我太过操心。 我又给皇上讲了讲在回来的路上,我在山中遇险,并剿灭山贼的故事,皇上听着有些感慨,说我少年莽撞。 “听说你纳了从小伺候你的宫女妙儿为侧妃?这不胡闹吗?”皇帝突然问我道。 “皇上以为不可?臣弟这十多年都得她尽心伺候,臣弟只是想给她一个名分而已!”我不知道我这样说有没有戳到他的痛楚,他从小也得客氏的照料,还是他的乳母,但他却不能明着给客氏什么东西,只能暗地里让这个客氏为所欲为,这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是吗,御弟倒是心底宽广!” “谢皇上夸赞,臣弟想恳请皇帝赐婚!”我准备打蛇随棍上。 “你又看上谁了?朕给你选了一个娇媚的王妃,你还要朕帮你选,你自己去挑就是了!”皇帝有些诧异地看着我。 “臣弟是恳请皇上把周延儒的女儿许给臣弟做妃,就是先父皇亲口应允的那门亲事。” “哦,就是你说的在山中救下的那个周梓琳姑娘吧!”皇帝显然不笨,至少不比我笨,我们还真的是兄弟。 “正是!” “这事,明年再说吧!”皇帝不知道跟周延儒或者周公权之间有什么问题,这件事情本来很好解决的,他为什么就是不肯呢。 “御弟生日,朕准备大宴群臣,就在商王府里,御弟就等着收礼吧!朕有些累了,御弟去御膳房带几样点心水果回去尝尝吧!听他们说是吕宋进宫的呢,味道不错。” “多谢皇上,臣弟告退!” 皇上吩咐我去御膳房当然不是要我真的去,而是吩咐御膳房做几样点心然后挑了点水果算是皇上赏赐给我的。 我领着点心水果高高兴兴地回去了。 还有五天就是我十六岁的生日。 我回到王府的第一件事就是制作请柬,准备大操大办,把京城所有的官员勋贵都请来,反正到时候皇上要来,这些官员那还不挤破脑袋想进来啊。 还好,商王府里有一套仆役,我只需要去外面请几个大厨就是了。 再说,虽然是我的生日宴,应该吃吃为主,事实上,谁也不会在乎能吃到点什么,就如同我在商州那样,我就是煮点野菜给这些人吃,这些人也不会有意见。 这是我捞金银的好机会啊。当然,捞这点金银对我来说,不值一提。 只是不知道我哥又要做什么,有什么他自己的目的。 反正对我有百利而无一害,我何乐不为呢。 ------------ 第一六七章 王爷十六 不知不觉,本王爷我十六岁了,马上就要面临着兄终弟及的命运了。 在我生日当天,宾朋高坐,当然,作为王爷,我的位置是最高的,整个王府煞是热闹,我想,就我参加过的几次生日宴,除了我哥二十岁生日那次,就数我这次最为壮观。 万人空巷啊!都挤我王府来了。 而当太监魏忠贤服侍着我哥来到的时候,整个生日宴达到了高潮。 我作为皇上的弟弟,当然是圣眷正隆了,大家也都不奇怪,当今皇上唯一的弟弟过十六岁的生日,皇上不出现,那像什么话呢。 在朝中大臣面前,我哥的精气神看起来很好,我也只是觉得我哥有些累而已,我不是医生,也不会看相,我只是凭后世的记忆,认为我哥会在不久的将来死掉,所以,看到他有些憔悴,我就以为是死亡的前兆。 可能只不过他承受了一些心理压力而已,毕竟整个大明帝国在他的手里在走向不归路。还有,他到这个时候了还没有儿子来继承他的遗志。 当然,这点他自己是意识不到的,我也没打算提醒他,毕竟原本的大明帝国是断送在我手里的。 虽然有种说话是对我的肯定,说如果整个大明朝让天启再祸害几年的话,可能等不到崇祯十七年就会灭亡。 其实,我真不这样认为,就我知道的那点未来的历史,崇祯完全有可能把帝国再运转上若干年。 就算是迁都一条,也能让明朝挺过崇祯十七年,不一定能偏安,但至少能多活几年吧,南明小朝廷都能苟延残喘,我不信崇祯不行。 所以,我和我哥都不应该把所有的罪过都背上。 用我们后世最流行的一句话,这里也有许多归结于体制的原因。中央集权的君主制唯一的好处就是白痴一般的皇帝,大家都得去爱戴,去拥护。 我哥和我不管怎么评价,都不能用白痴来形容。 就凭我哥自有一股帝王威严地走进我的王府,我就知道,我哥绝对不白痴,能看出这一点,也证明我也绝对不白痴。 过了今天,我就算正式的成年了,虽然我早就行了冠礼,但凭我后世十八岁才算成年的计算方法,我还是一个少年,可以不用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任何法律上的责任。 事实上,在我大明,只要行了冠礼,那就基本表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我的责任就是带领整个大明王朝的子民过上小康生活。 这点跟所谓的太平盛世是不一致的,比起太平盛世来说,追求小康就稍微高了那么一点层次。 说到这里,我觉得,我的使命并不是要维护我皇家的统治,而是要在大明的土地上构建一种叫做“中产阶级”的人群分类。 也就是说,我唯一想要做的是改变这个社会的结构,由金字塔型向橄榄型转变。 但凭我一己之力,我觉得这很难,因为这个社会必定会给我很大的阻力,就算我当了皇上,许多事情我也做不了主。 因为要达成这样的目标,绝对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既得利益,而这些既得利益者目前占据了整个社会的话语权,决策权。 对此,我能做什么,只能在皇权的庇佑之下苟延残喘。 我哥就是很好的例子,有许多事情他也决定不了。 好在,还有很多事情他是能够决定的。 比如,在我的王府里,他决定减免关中地区的商税一年,以资生息。 这是他们早就决定好了的事情,只不过皇上在这里提前宣布了而已,再说,反正这里大多数大臣都在。 下面那些狗屁官员们,差点弹冠相庆。 难道这些人都在关中有生意吗,这么高兴。 在他们心里到底有没有天下苍生,我以后也得依靠这帮臣子来治理这个天下吗。 如果我选择不合作又会有什么后果。 为了表示我们皇族的无私慷慨,我慨然允诺,把今日所有礼金如数交给户部,购买江浙余粮赈济山陕。 因为我深知,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 但是,这些大臣不明白,他们以为只要手中有粮,心中就不会慌。他们以为有自己的存在才有朝廷的存在,但作为他们的一个个体,他们并不比一个草民强大多少。 强大的是朝廷,而不是朝廷里面的官员。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大政府小社会的例证。但凡中央集权的国家形式都有这样的特征。 毫无疑问,在场的所有大臣又一次被我绑架,我一阵慷慨陈词,就算是一毛不拔的铁公鸡,也会拉下一坨金便便,当然,我不会跟他们宣传,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匹夫有责就是匹夫无责,因为所有人都会想,没有我还有他们呢,天下那么多匹夫,又不少我一个。 于是,大家都主动回避了。 而且,当着皇上的面提什么天下兴亡好像也不太靠谱,这个时候又没有到生死存亡的关键时期。 我哥这个时候可还在做着帝国千秋万代的大梦呢,他就算意识到帝国在走下坡路,但他绝对不会预料到,帝国会在我手里灭亡。 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会认为自己就没有了希望。 我哥是这样,我也亦复如是。 两世为人都是二世祖,我对钱根本就没什么概念,只有我这样的人才能深刻体会,钱财乃身外之物这样的深层次含义,那些每天高唱凯歌的士大夫不会明白的,他们有的人宣称自己视金钱如粪土,那是因为他们早就把自己当成了蝇蛆。 中国所有的士大夫都有这个毛病。 不管怎样,我既不是一个热爱金钱的人,也并不是一个热衷权力的人,我不会每天以数银子为乐,也不会去思考每天是把手放在女人的肚皮上还是御书房的奏章上。 我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我敢肯定,我的言行举止在这个世界超前了四百年。 因为我是从四百年后穿越来的这么简单吗,当然不是。 我说过,我是统治阶级中的异类。 我哥对我的行为当然是赞赏的,可惜,我的号召力毕竟有限,这帮大臣为了替自己铺路或者供自己玩乐,多少钱都不会在乎,但让他们替受灾的百姓提供点帮助,每个人五两十两,上百两的根本就很少,而且,还得依据官职来,低级的官员不敢出的比高级的官员更多。 我的十六岁生日就是这样结束的。 这个时代的统治者根本不知道,税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道理。 当然,我对他们也不能太过高估,因为事实上,到了后世的那个时代,统治阶级依然不懂得这个道理。 统治者收上税收,在满足自身挥霍之外,才会考虑使用在民生上面,这个时候明朝的税赋已经严重入不敷出,连统治阶级的代表皇帝都要节衣缩食的时候,草民们的死活谁还会关心呢。 ------------ 第一六八章 节日气氛 元旦,所有大臣都不坐班,整个北京城都洋溢在节日的气氛里,我的王府当然也当灯结彩,可除夕晚上,皇上却把我留在了宫里。 我知道,皇上也有寂寞的时候,整个皇宫里就他一个正常的男人,许多时候,他都觉得应该把我这个弟弟留在身边的,以便于随时可以召进宫里。 当然,他叫我来当然不是为了搞什么基或者什么断袖。 在御花园里,皇上,还有张皇后,还有我,还有一个王贵妃,我们四人玩了一通麻将,然后就是歌舞,喝酒,说实在的,我哥并不淫乐,不然这个时候的他应该酒池肉林,让那些宫女脱光了在我们面前跑,像《封神榜》里面的商纣王一样。 不知道从那本书里我知道商纣王其实是古代所有帝王中最被污蔑的皇帝,史书上很多关于他的记录都是不真实的,而无耻地给予商纣王惨无人道的污蔑的就是周武王。 当然,这些都是找不着北的东西,我也不太相信,但凡亡国之君总有这种或者那种的人格缺陷和能力缺失,比如我,后世的评价是刚愎自用,无端猜忌,这是导致我败亡的最大原因。 帝王之术说白了就是识人用人之术而已,刚愎自用和猜忌都会体现在用人上面。 除夕之夜,我的哥哥这个时候也像极了一个正人君子,连让王贵妃坐在自己的大腿上的事情都没有去做。 可能他认为在弟弟面前还是要表现出一种君子之风。 可我真的不在乎这些,你要说在后宫里让我加上你跟这些妃嫔玩NP,我也会很乐意。谁叫这些妃嫔一个个的倾国倾城呢。 当然,话是这样说,实际上我是不会做的。 我和我哥喝酒到很晚,可供我们谈的东西却又很少,我和我哥都不怎么通文墨,要让我对着这些嫂嫂和准嫂嫂来抒情一番,我是做不到的。 在这个时候说什么军国大事也有些不合时宜,再说,我哥认为我根本不会懂这些,虽然事实上我的确不怎么懂。 可我又不怎么喜欢跟我哥谈木工技术,虽然那是他的爱好,我要谈这个可以拉近跟他的距离。 打我从商州回来,我看到我哥的心理总是怪怪的,像是在欣赏一句尸体,可这具尸体还喘着气。我哥要是知道我此时此刻想的是什么,多半会把我砍死埋在御花园的柳树下。 虽然我不是真心要咒他死,所以,从这点来看,知道未来历史走向根本就是一件十分蛋疼的事情。 相比之下,我宁愿什么都不知道,做一个安安静静,无所作为的王爷,只会在史书上留下一个名字或者一句话:信王由检,光宗第五子,天启某年封信王,某年薨。 如果我什么都不知道,当皇位突如其来的话,我才会感到昏厥般惊喜,而不像现在,我看我哥就跟看到皇帝的新装的那个小孩一样自欺欺人。 所以,我和我哥喝酒的时候谈的东西不多,最多不过谈谈皇宫里怎么这么冷,虽然在房间里,虽然有炭火,但我依然觉得整个皇宫缺少生气。 我要当了皇帝可不可以学武宗呢,搬出皇宫去住。 我哥虽然留我喝酒,但却没打算留我过夜,没这规矩。所以,酒喝够了,话也聊得不知道还能聊什么了,守岁的钟声在紫禁城响起,整个北京城一下子鞭炮齐鸣的时候,我告退了。 陪着皇上过了一个新年,当然少不了得点赏赐,我哥的现钱还真的不多了,就随便赏了点小玩意,明天大年初一,我去给他拜年的时候,他得给压岁钱呢,作为皇帝,怎么也得给个万儿八千两吧,虽然他没什么钱。 以往他当皇帝这几年,我都去给他磕头拜年,每次也能得几锭黄金,虽然不多,但贵在亲情。 我满怀思念地回到王府,虽然我的王府比紫禁城还要冰冷。 虽然曦辰有给我暖床的义务,但她拒不执行。 第二天,我又有义务陪我哥一天。当然还有我的两个姐姐,已经出嫁的公主。 皇上打算去煤山玩,我们当然得陪着,就冲他给的一千两银子我也得陪他,舍命陪君子了。 两个公主也很高兴,平常别说出北京城,就是出自己的宫门都很困难,没事都得呆在自己的宫殿里玩,驸马爷不能在宫里住,只能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和公主在一起。我觉得,我这两个姐姐也是苦命人。连去煤山这么近在咫尺的地方,也那么兴奋,像逃脱樊笼的小鸟一样。 他们不过比我大两三岁而已,可她们的生活又何尝有我这个一定程度也受到活动限制的王爷快乐呢。 商州再小,至少比紫禁城那点破地方大。 驸马也背允许来随驾。所以,我的两个姐夫都很高兴,他们虽然是皇亲,是驸马都尉,但他们没有任何职权,每天领着钱盼着跟公主一聚,而且连寻花问柳,纳妾的可能性都不允许存在,这样的男人其实生不如死。 在这个世界可能只有驸马和公主最符合一夫一妻制的标准。 这也算是我们这个小家难得的聚会,可惜,我的王妃们没有来。 煤山的风景很美,虽然冬天到处都是枯木,但事实上,再过几天就要立春了。 北京城没有下雪,这是有点遗憾的事情,前世作为在东部沿海长大的孩子,对雪的认识还没有深入到骨髓里。 寒风虽然有点扑面,可禁不住我们穿得暖和啊,还有我们这些人的热情啊。 我哥虽然不是一块当皇帝的料,但好在,他还比较善待自己的家人,特别是几个弟弟妹妹和他的皇后。 这么多年,魏忠贤总是在找皇后的不是,想让皇上废了皇后,但我哥总是没有这样做,可见,我哥对张皇后是有感情的。 当太监撑着的华盖下,张皇后挽着我哥的臂弯,我就知道,他们之前不全是皇帝和皇后的关系,还有丈夫和妻子的关系。 我知道,张皇后,你也是一个苦命的女人,年纪轻轻就要开始受活寡了。当然,这只是我的认识,命苦不苦只有她自己清楚。 但我想他是痛苦的,她没能给皇上生一个能够活得长久的子嗣。 不知道她知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习惯性流产。 这是一个快乐的节日,我还是少去想这些令人悲伤的事情了,还是想点好的吧。 当我哥站在煤山的顶上回望整个紫禁城的时候,我在他眼里看到一种落寞,帝王的幸与不幸就在这一眼之间。 这种基调太过悲伤,我们应该看到紫禁城那辉煌的屋檐和永不落幕的皇权。 这没什么,有种时候,我甚至想,如果我当了皇帝,会不会某天突然发疯,叫人把紫禁城给拆了。 把紫禁城拆了,是不是就能瓦解人们头脑里深藏了千年的君权思想和奴役本性。 (在后世那个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紫禁城的存在却给了人民皇权思想在中国体现的另一种样本。当伟大的主席在紫禁城的城门上宣扬,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以后,作为屁民的我们,却只能永远匍匐在那高高的城墙下面。当那段破败不堪的城墙上了国徽的时候,我们都应该知道,紫禁城,她的象征意义必将永远存在。――作者) 我哥当然不会知道,紫禁城在后世还会演变出这样富有戏剧效果的故事,那里只不过是他出生并成长的地方,不过是他一生中所有的记忆的支点。 我想我哥这一辈子真的只能围绕着这座天上地下第一伟大,占地七十二万平方米的皇宫而存在。 而我呢,如果真的当了皇帝的话,我会如何? 好在,我有无数后世的记忆,就算我成天枯坐在这苦闷的皇宫里,我还能有很多的回忆浮现在我的脑海。 零四卷 摄政监国 ------------ 第一六九章 无望等待 日子总是过的很快,这点我哥也赞成,这几天连玉皇大帝都要休息,所以,我哥也全身心地把自己松懈下来,尽管他一直都比较松懈。 元宵节过后,我该回去了,但我真的很想留下来,如果我哥真的要死,就让我平平静静地继承这个帝国,而不要发生什么流血冲突。 当然,这个时候我还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如果我哥这个时候死掉,全国人民都会毫无怀疑地拥戴我登基。 但我就怕万一啊。 可我没有理由留在京城,跟皇上道别之后,我就只能乖乖地踏上返乡的旅程,带着一种期盼,我回到京城,以为能偶然地遇到我哥大行的那一天,可我等了一个月,我哥还是活得好好的。 所以,回到商州我的王府,一连几天我不想跟我的几个王妃亲热,甚至连话都不想说,我以为魏忠贤要对付我,可他好像什么都没做。也许我处在风暴的中心而没有了感觉吧。 也许这只是我杞人忧天,事实上,前世的我并没有被魏忠贤所害,这就足以证明魏忠贤要对付我还得掂量掂量。 当然,前世的我呆在北京城,没名没姓,好不突出,而这世的我在商州那是风生水起,还兼有上万的护卫军,这不得不成为魏忠贤的眼中钉,肉中刺。 可我这一切都是合理合法的获得的,我到目前也没有什么把柄在他手里抓着,生活作风上,政治思想上,我认为我无懈可击。 我认为他想捏死我并不比一只蚂蚁更容易,再说,我这次去京城可给了魏公公一大堆的商州特产,当然,商州所出他最喜欢的东西还是银子。 虽然我心里恨他要死,但我依然跟他谈笑风生。 周可不知道我去京城发生了什么故事,所以每天晚上都挺关心地问我,可我该如何跟她说,我难道跟她说 ,我心里在想,我哥怎么还不死。 这样的焦躁日子过了一个月,京城一点消息也没有,连皇上生病的消息都没有,我这个时候最想变成孙悟空,至少可以分身到京城去。 等我想到该来的总是会来的以后,我也就心情平和了很多,在和周可温存的时候也不会草草了事,她一度以为我是因为在这方面雄风不再而心情郁闷。其实,我是因为心情郁闷而对这些事情提不起精神,这就使得每次那几亿只带尾巴的小蝌蚪总是不受我控制地早早奔向他们的归属。 好在,我总有接受现实的这一天。 我哥长久的没有变故,我只能放下心,这样天天期盼也不是办法。还是安心地打理我的生意好了。 虽然我钱多到用不完,但挣钱确实是一件非常快乐的事情。 我的生意已经渗透到商州的各行各业,随着我的一些金点子的不断涌现,改变这个世界的社会现状的契机,我想就要出现了。 虽然说当皇帝的机会不知道还会不会出现,但改良这个社会的理想至少还存在着,只是,这个时候远没有到我大展手脚的时候,作为一个王爷,有时候,我连挣钱都表现得遮遮掩掩的,我还能做什么事情呢。 所以,我当上皇帝是我有能力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必要条件。 因为许多新鲜事物的出现,必定引起一部分人的好奇,但也一定会引起一部分的恐慌。 因为,这不会是一个按部就班的事情,我必定在这个过程中拔苗助长。要是循序渐进的话,后金依然会统治中原,资本主义萌芽依然也只能被扼杀在萌芽状态。 而吃苦耐劳的,艰苦朴素的,善良温顺的华夏儿女就还得承受被无休止奴役的命运。 可我的时间真的有限,许多事情只能在我生活中发觉,比如造火柴这个事情,如果没有我在路上的一段遭遇,我怎么可能会想到,这个世界是那么的需要这种东西。 但我并不知道火柴的具体成分,只知道有磷,有硫,好在,我有一种方法让人们获得这样的知识,那就是无休止的实验。 我找了几个人,对这个 行当有一些基本知识的工匠,给他们提供一定的思路,然后就让他们专门找个地方发挥丰富的创造力,往这些东西里添加各种在这个世界可以获得的成分,反正,我就告诉他们一个我需要的结果。 那就是一根小木棍,顶端有一小粒燃点很低的引燃物,然后一个火柴皮上面能有一种和火柴棍里面的成分轻易发生反应而放出热量的东西,然后这点热量达到引燃物的着火点,最终引燃干燥的小木棍,而且,这个过程必须在瞬间完成。 先不用去管成本,先把这东西制作出来,然后再慢慢的去寻找替代物或者更安全更高效的制作方法,从而降低成本。 我告诉这些工匠,如果这个东西制作了出来,将会改变整个天下的人的生活方式,只要我们严守秘方,那么钱会大把大把的进来,为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我甚至许诺,以后每卖出一盒火柴,就会有他们的提成。 因为,如果我当了皇帝的话,必定会提出专利这个概念,并用大明的法律机器去维护它的权威性。 因为我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具体发明过程,也不知道这些东西的发明需要那些条件,所以,我就只有以这样的充满诱惑的方法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如果事不关己的话,我想他们的惰性会战胜他们的积极性,而我要的恰恰相反,我希望他们把所有的聪明才智用在他们想用在的地方,只要对我大明有利,对我王爷有利,对我百姓有利。 这是不是就是“三个有利于”。 这需要一个成体系的理论思想的建立,很明显,我做不到。我所知道的就只能是剽窃。 这是我穿越过来唯一会做的事情,就是把表象划归为实质,让我头脑里的一件件形态成为实际存在的物品。 不管是工农兵学商,还是政经军教,能改变的我都尽量去改变。虽然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我想尽快去实现。 也就是说,就算最后我当不了皇帝,我也可以给这个世界留下点什么,至于会不会改变历史,会怎样改变历史,那不是我能考虑得到的了。 (作为作者,我的唯一目的恰恰就是要改变历史!而不是装逼的去体验做帝王的美好生活!作者生存的世界太多的人反对皇权,反对霸权,反对极权,但却同时做着我就是皇帝,我就是总统,我就是唯一领袖的YY,这就是中国人最大的问题所在,不想别人对自己这样,却总想自己对别人这样。――作者) 要发明一些新事物,其实最需要的就两样东西,思想和努力。 有了这两条,整个近代工业体系在我中华的土地上建立起来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因为中国人做惯了奴役,所以总是缺少这样的思想。因为中国人一直做着奴隶,所以也根本没有多少条件去为建立这样的思想而努力。 所以,我认为只要自上而下地形成一套坚持不懈的指导思想,发明就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改良世界的目的也就自然而然地达到了。 这才是我想要的,而不是我凭自己是一个穿越者就包办一切。 ------------ 第一七零章 减震轴承 由于思绪比较混乱,我一直也不明白,我到这个世界来到底该做些什么,因为我觉得我在这个世界生活得还比较方便,你知道,许多发明都是懒人设计的,目的是让自己更懒或者更舒适。 我在后世做的二世祖,有许多东西,都不在我的视线范围内。 好在,经过这一趟,我又知道我有什么东西需要去发明了。 这个就是减震装置。 作为王爷的马车,虽然内部极其奢华,但它也根本没法解决一个问题就是震动。 这个世界没有弹簧,没有轴承,没有橡胶轮胎。 在这三样东西里面,我觉得做个弹簧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至于严格做到满足一些力学定律,我觉得没有必要,这个问题就让其他人去操心吧。对于牛顿力学的公式,我最多记得几个什么S=v*t,也就是路程等于速度乘以时间。 这个是初中的课程吧。 当然,爱因斯坦的那个光能公式我也知道,e=mc2。可这有什么用呢。 于是,我就只能找来两个铁匠,画一张草图,让他们去制作要么螺旋形的弹簧,要么圆柱形的弹簧。 至于怎样达到最完美的效果,我难道要跟他们讲弹簧拉伸的长度跟它所受的力成正比吗? 当然,为了表示我对这个东西的重视,我觉得有必要花几天时间和这几个工匠共同研究一下。说实话,我对动手制作也挺感兴趣的,关键是,这个东西不会有什么危险,不像做火柴,随时有可能燃烧,或者爆炸,也不像做水泥,满身尘土。 怎样把一截硬度足够的钢丝做成弹簧,这个问题倒是难倒我了,我的目的是要做马车的减震器,当然钢丝的直径得足够大才行。 因为我和这些工匠一样,完全没有什么理论指导,只能算是摸着石头过河,在实践中总结,用各种方法制作。 当然,我们最先用直径小一点的钢丝制作弹簧,虽然不尽完美,好在,它也能被称为弹簧。 不就是把一根钢丝绕成一圈一圈的吗。 看着地上一些半成品,次品,我想,再试一次就成功了。爱因斯坦制作小板凳也报废了好几个呢。 综合几个工匠的意见,把钢条放到炭火里烧红,这样的话,钢条就容易弯曲多了,然后,把钢条缠在一根铁棍上,尽量靠紧密,等冷却后,终于出现了一个我比较满意的所谓弹簧的东西。 弹簧要使它发挥作用,最主要的是发生弹性形变只要能够复原,不管你是压它,还是拉它。也就是说,弹簧主要的功能是存储能量,这就达到减震的目的。 我让工匠试了试,虽然效果不是很理想,但倒也能让我满意。 主要的可能就是在使用寿命上跟现代化的弹簧有一点差别吧。 (工业化的弹簧是怎样生产出来的?作者不知道) 不管怎样吧,这个弹簧具有一定的减震功能。 不过,把这个玩意儿装上马车,就不是我所能熟悉的了。 虽然后世我开过不少的车,但让我修车可就有点强人所难。再说,这个马车的构造可就跟汽车有本质的区别了。 因为没有轴承,马车的底座和车身是分开的,也就是说,车在往前移动的时候,车轴跟着车轮在旋转。这样一来,弹簧就根本没有地方可放置,就算放置了也不会起作用。 看来,下一步,我得制作出轴承才行。 后世我不过知道有轴承这么个东西,也见过一些轴承,也只是大体知道轴承有几个主要的部件,这些就只有凭印象了。 我真有点后悔当时没学工科了,当然,以我这个从小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来说,学工科是有点丢人了。再说,我刚读大二就被抛了过来,就算学工科,也学不到什么东西。 前思后想,我还是只能发挥这些人的创造思维。 我召集了几个铁匠,几个制作马车的匠人,跟他们提出了,能不能只让轮子转动,而不让车轴转动的方法。 他们想半天当然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我就适时的提出轴承这个概念,后世的轴承属于精密机械的基础,我也不要求那么高了,能使用一年半年的我也就很满意了。 可这个轴承倒底是怎么制作出来的,我一窍不通。 只有通过若干次实验了,至少我知道需要内外两个钢圈,钢圈中间固定两排滚子,滚子在凹槽内转动,而不脱落,这当然需要固件。大体上就这样吧。 在我看来,这玩意比弹簧难度大多了。 在钢圈内表面削凹槽就是一个很难完成的任务。 好在,这个时候,我还不需要量产,全手工一点一点的磨也要磨出来。 为了一次比一次做出更好的产品,我当然要求这些人做相对的记录,我的目标当然是标准化。 有了一个标准,才有可能量产或者改进。 可这些铁匠,木匠,没几个认字的。 反正这个世界缺少的就是一套严密的理论体系。我的任务就是构建这样的体系。让它在大明的土地上生根。 那么我做的就是伏尔泰的事情。 那就是所谓的法国启蒙运动。 也许,我把自己想象得太伟大了一些,这个时候的我不过大明若干屁都不是的王爷之中的一个。 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肩不能挑,背不能扛的。吃饭浪费大米,呼吸浪费空气。总的来说,我一无是处啊。 好在,我有钱,有钱就可以让这些对这个社会有贡献的人为我所用。 他们说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作为王爷存在当然也是合理的。 而我让他们加班加点生产一副轴承,也是合理的。 我是未来穿越来的人啊,要是这些都不会,说出去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可惜,我空有一肚子酸水,无处倾倒,说起话来好像自己多厉害,当真正动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什么都不会。 可你要让一个后世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二世祖这也会,那也会,你是不是太高看我们祖国的未来领导者了。 再说,所谓术业有专攻,我的历史使命就是消耗这个世界的劳动者产生的剩余价值的。 我反正什么都不会,我相信,李刚他儿子也跟我一样,什么都不会,除了会喊一句,他爸是李刚。 我真不知道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放不放心把祖国和人民的未来交到我们这样一群人手上。 他们流血又流汗打下的江山。 我看着手上的这个轴承的内外两个钢套,我突然想到了后世我的祖国,我这思维的跳跃太强烈了。 每一项发明的成功无疑都会经历很多次的失败,就连一个小小的轴承,我招来的几个铁匠也费劲心机,要制作出来也是非常的不容易,好在,在精度上,我没有要求到纳米级,过得去就行。 就是这样,也花了我们很长的时间,一个转动起来会发出很重的金属摩擦的声音的轴承也算是成功了,那里面的几粒珠子,根本就不能用球来称呼,叫做橄榄可能更好一些。一个铁匠用猪油代替了润滑油起到润滑的作用,效果稍微好了一点,但我真担心这玩意的使用寿命。 好在,不管怎样,它能起到减少摩擦,使轴固定而不旋转的作用,有了这个功能,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然后,就是依靠这个发明,改装马车了。 可惜,我无法使用一种强度足够的橡胶来制作充气轮胎,不然,这个世界第一舒适的马车就会成功制造出来了。 当然,还有一点我无法改变就是动力。 汽油不行,柴油不行,电也没有,马车已经是这个世界最好的动力源了。 人类对新能源的使用无疑是社会变革的起点。 比如,电能,比如石油,比如现如今的太阳能,核能。 可我们伟大的大明王朝还在使用清洁无污染的畜能!畜能虽然有上述优点,但它也有一个显著的缺点,效率低下。离我需求的理想状态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不管怎样,大明第一辆安有弹簧减震和轴承的马车在商王府诞生了。虽然比不上我在后世坐在法拉利里面的感觉,但好歹在这个世界是独一无二的最高级享受了。 皇上的马车能有这样舒适的感觉吗,虽然他的马车用八匹马来拉,而我的车最多只能六匹,事实上,我只用一匹马,低碳,环保嘛。 这个理念,后世都深入人心了,我都给带这边来了。但这个世界可没有温室效应这个说法。全世界所有人呼吸一天的二氧化碳也没有一家工厂产生的废气多。 再说,这个世界的森林覆盖率,就是后世的瑞典见了都会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建立在森林里的国家。 我有什么好担心的呢,采矿,挖煤,淘金啊。人类活动的破坏,远远赶不上自然界自我修复的速度。 ------------ 第一七一章 体育运动 由于我的空闲时间其实并不多,很多生意需要打理,加上家人需要陪同,还有几千士兵的穿衣吃饭需要我去操心。 所以,我除了每天坚持早起锻炼一个钟头的身体外,很少参加什么体育活动。这个世界有一种东西叫做蹴鞠。 也是因为没有高强度的橡胶的缘故,这些蹴鞠的弹性明显不够。跟后世的足球比起来,那是差远了,因为它是实心的。 做空心的东西,这个世界的技术明显不够。 不过,这个世界也实在没什么好玩的,我也就组织了一队人马练习蹴鞠。 其实,在后世,我会玩的体育项目还是比较多的,贵族运动,平民运动我都有喜欢的,比如我们的国球,乒乓和羽毛球。当然,我也会打保龄球,也会玩高尔夫,网球也所有涉猎。 因为前世的我实在比这世还无聊,不做这些就真的找不到事做了,再说,那个世界也没那么多的傻逼让我看着不舒服想要去欺负几下。 这一世的我还得学会做生意挣钱。 而后世我家里的钱,要是让我按常规的方法用的话,一辈子也用不了十分之一。 当然,这世的我其实也挺有钱的,但我不是有许多许多地方投入到科技创新和技术研发上了吗,这些技术就算研究成功,也许很久都不会投入实际运用,我的投入就会打了水漂。 比如,那个轴承,我和那个团队,现在也没找到更好的简化工艺的方法,能够使得轴承能够批量生产。 看起来,老祖宗说的学以致用还真的是经验的总结。 没有实际用处的东西,发明出来干什么呢,还不如一堆废铜烂铁。 可我真心要说,老祖宗错了,就是因为有这些狗屁理论,使得我们中国落后了人家几百年。 我不过希望我的所作所为能给这座坚固的堤坝咬一个小口子,那我就是那只小蚂蚁。 我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所以,我得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不光是可以娱乐的项目,我应该让一些体育运动在这个世界扎根。 用后世举国办奥运的理念来指导我们这个世界的全民健身体育运动。这个世界,体育并不是一个实质性的概念,这个世界有两种人,一种是不得不劳碌命的人,比如农民,士兵和下人。有一种人是天生的有闲阶级,当然,这种人以我为代表,我们不事生产,也就很少参加什么样的活动,对我们这样的人来说,最累的活计可能就是和老婆在床上进行的互动了。 也就是说,我们这个世界少了一种为了某种目的而参加体育运动的人,也就是说,没有为了体育而体育的人,这在后世叫做专业运动员。说出去让人笑话。看样子,等我当上皇帝之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大规模的体育运动比赛。当然,比赛的运动员最好不是职业的,而是业余的。 反正这个世界还没有职业选手这个说法。 然后剩下一个关键的问题,我应该选什么样的项目在这个世界呢。田径相关的项目当然很多,但这没有什么过多的要求,我当然想要发明一种球类运动,以体现我发明大王的美誉度。 这个世界只有一种球类运动,蹴鞠。 其它的所有球类都需要一种空气压缩技术,以及密闭技术。这个世界,很明显,达不到这个要求。 空气压缩技术倒还好说,大不了找个肺活量大的人往里面使劲的吹,但密闭技术就有点难了,既要有很好的粘连性,还能有一定程度的抗压和抗拉。 至少要能跟一个大气压强相当才行。 看样子,有许多事情,我自己根本做不了。我应该当上皇上以后,专门设置一个机构,负责这些事情。每天发皇榜,招募天下所有的英才来解决这些我只知道结果而不知道过程的事情。 有些事情可能真的不需要我去亲力亲为,只需要发挥我应有的作用就对了。 唉,我为什么不是全知全能的神呢。 全大明朝的人都在为明天的太阳会不会照常升起而晃晃不可终日的时候,只有我,远在商州的王爷,成天把自己关在书斋里,但我不是要读书,而是带领着整个大明未来中兴的希望的那些工匠们夜以继日地忙碌着,发明着未来能够影响世界的创新,当然,我的发明单子有很长的一串。今天一个念头,明天一个念头。我的希望当然是把后世的世界全搬过来最好了。 通过若干次实验,我终于发明了一样球类运动,羽毛球。 鹅毛和软木这个世界是存在的,不需要为了发明羽毛球而再去发明或者发现别的什么东西,至于球拍当然是用木制的,碳合金就算了。没那个技术。 球面当然用的还算有弹性的羊筋,这个还真的没什么技术含量,当然,这是一项彻底的平民运动。没有场地限制,器材也不贵,也不需要专门的训练。 我知道我的发明一定能风靡整个大明王朝。 在别人眼里,我一定是太伟大了,为什么我的脑袋里就能有这些层出不穷的新奇玩意出现,别人为什么就想不到。 严格来说,棋类也属于体育运动的一种,虽然棋类更考察思考能力,但我发明的这种棋却不需要多大的智慧就能够学会。 这种棋叫军棋。 这一段时间,我的那些士兵都或多或少地认识了一些字,我觉得他们跟从前比起来应该有了很大的变化,我就决定教他们玩这种棋。当然,做了必要的变更。 玩过军棋的都知道,军棋的下法其实非常简单,简单到只需要知道上级压下级就够了。 我们大明最高的军事首脑理论上讲应该是皇帝,皇帝是天下的共主嘛。但我当然不好设置皇帝这个棋子,那是大不敬的罪。 军棋可以不用改动,然后司令当然就是元帅,军长就是都司,师长就是总兵,旅长就是游击,团长就是守备,连长就是百户,排长就是总旗,工兵当然就是工兵了。这个世界没有炸弹的概念,我就设置了一个火炮,地雷也没有,那就设置了一个陷阱。所有走法都跟军棋类似。 这个军棋也不需要任何技术含量,用一块小木片,在上面刻上两个字就可以了。 在最初的时候,我的那些兵还不太敢玩这个游戏,毕竟把什么守备大人,总兵大人的军职写上面,是对那些上位者的不尊重,但我作为王爷都不在乎,他们还在乎什么。 再说,这就是一种游戏,而且,游戏中严格按照官职排大小,也符合这些人的等级观念。 总之,在我的要求下,这些人渐渐的习惯于玩陆战棋了。 这玩意虽然对益智并无多少助益,但好在打发消磨时间的目的能够达到。难道你让这些大头兵去下围棋,象棋。 ------------ 第一七二章 皇帝的事 这几个月我一直想去西安府探望探望周延儒,顺便看看他的女儿周梓琳,但一直也没有成行,关键的问题是我怕魏忠贤抓我把柄,以结交地方官为理由弹劾我。王爷不能进官衙,这是规定。我不能倒在黎明前的黑暗里。 再说,就我目前的情况,见或不见,周梓琳都在哪里,她也走不远,凭她的心意,我知道,她是中意于我的,只是,皇上并没有允诺这门婚事,或者家里面也有着某种担心。 我想,再等等吧,我们都还年轻,等得起,我哥的消息总应该是要传过来的。 终于,京城传来了消息,皇帝出事了。 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好像病得不轻。 难道他真的到了大限,现在才七月,正是秋高气爽的时节,我不知道我哥出了什么事。只能说,京城的消息控制得比较严。 听到这个消息,我不是高兴或者兴奋,而是有些惶恐,我不是说不愿意我哥离开历史舞台,而是据传闻宫里有好几个妃子有喜,好像有人要诞下龙子了。 当然,不知道是男是女,就凭几个御医把脉当然并不能百分之百保证是男孩。也就是说,如果我哥还坚挺一段时间,等生出来的真是龙子,不知道这个刚出生的婴儿会不会成为皇位继承人。 魏忠贤当然是愿意的,那样他就铁定成了整个大明王朝权力最大的人,就连皇上都被他操控在手里。 就算我孤陋寡闻,但我也知道整个历史当中,还没有刚出生几天的小娃娃当皇上的。溥仪当皇帝的时候够小了吧,也需要三岁啊。 这就到了决定我命运的时刻了吗,把自己的命运让别人来操纵的感觉真的不好。我愿意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但我能做什么,带领这些一万多的士兵造反,那无异于以卵击石。 因为我大明朝的所有人都只认正统,当然,朱棣是个例外,篡位的皇帝是没有好下场的,而且造反也没有成功的。 几个妃子见我开头还热情万丈的每天弄这弄那,而这两天突然无精打采,都不知道我在想些什么,但我又怎么能告诉她们,我的命运马上就要得到改变了,我有可能当皇上啊。 这种把心里话憋着心里,找不到人诉说的感觉真的一点都不好。 我哥得什么病了,居然有点一病不起的意思。可惜,在后世我学的不是医学,不然利用一些后世的医学知识,说不定可以解决一些问题。 哥啊,你放心的去吧,大明王朝再不能让你继续祸害了。 当然,在我手里可能也是祸害,但纵观整个大明王朝,好像真找不出比我更适合当皇帝的人了。 我不但是当今皇上的亲弟弟,更重要的是,我是后世穿越来的人啊。虽然在很多方面比不了这个时代的精英,但这个时代所有的人都有那种历史局限性我就没有。至少我超前了三百多年。 我就在坐立不安中等待。 终于等来了一个圣旨,召商王进京觐见,得到这个消息,我那是一刻都不想停留了,我知道,这个时候的北京城肯定是斗争的漩涡之中心了,我是粉身碎骨还是取得最后的胜利,就看这一段时间了。 我现在也没有闲情逸致去考虑当上皇上以后的事情了,得先当上皇上才行。 虽然继承皇位我有优势,但节外生枝的事情也不是不会发生。毕竟皇位也是各方势力平衡的结果。 虽然东林党在和阉党的斗争中暂时败北,但以江南士林为代表的东林党可不是魏忠贤几个爪牙可以撼动的。要是没有了天启皇帝的支持,没有任何根基的奸党必然土崩瓦解。 为了赶速度,我只挑了一百来人全部骑马,算是星夜兼程往京城赶去,深怕错过了天启瞑目的那一刻。 还好,为了免得路上出什么状况,我和我的人都算是静悄悄的赶路,一点也没有要惊动任何人的意思。 等赶到京城,住进王府,还没有传来皇帝驾崩的消息,我松了一口气。国不可一日无主啊,万一谁以我德行有亏什么的阻止那些大臣迎取我当皇帝,比如魏忠贤,他肯定是这个世界上最不愿意我当皇帝的人,虽然到目前为止,我并没有在正面和他斗争过。 但他肯定相信他的直觉,他会断送在我手里。 当然,大明王朝的读书人比较认死理,我的皇上的亲弟弟,那皇位的第一顺位继承必然是我,就算我是白痴,也必须是我。 好在,我并不白痴,十多年韬光演晦,给人的形象应该算是正面的,积极向上的。 虽然皇上还在的时候我并没有表现出多少能带领大明中兴的能力,但绝对不会是一个扶不起来的阿斗。 可惜,这个时候的我根本还没有一个自己的势力圈子。 到了京城,找了一些知情人士,我才知道,原来皇上叫了几个小黄们和几个贵妃到颐和园游船,不小心掉河里了。 可在我的记忆力,从前小时候,皇上是会游泳的啊,当初还想让我带着从暗河游出去玩呢。 不可能就让水给淹死了吧。 这会儿八月也算秋高气爽,颐和园里面的水不会很冷的吧。 我只能解释,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啊。 当然,没有他的倒霉,那能轮到我走进历史的中心。 当天晚上,皇上就召我进宫觐见了。我看到皇上脸色惨白地躺在龙床上,心里一紧,就算贵为皇帝有怎么样,二十三岁就要与人世告别了。 要是换了后世,一个国家的最高领导者才会活二十三岁吗!谁不会活到大多数人的年龄上限。 在为我哥哀叹的同时,我也看到自己未来的影子了,我也不过比我哥多活十年而已,同样在年富力强的三十而立之后撒手人寰,享不尽的人间富贵不同样成了过眼烟云。 “禀皇上,商王觐见!”太监并不敢高声,只是轻轻地在龙床边站定。 这个时候的皇上还是醒着的,张皇后也在旁边伺候着,我感到心里一暖,这又是一副凡间的夫妻恩爱图吗? “臣弟参见皇上,皇后娘娘!” “小五平身吧,快过来,半年不见,小五越发英气俊朗了!”皇上向我招了招手,让我靠近一些。 “谢陛下,臣弟恨不能替皇上!” “说什么话,朕与小五虽为君臣,但更为兄弟,朕今天就以兄长的名义和你聊聊天就是了!” “皇上将息身体要紧,臣弟在商周日日焚香祈福,祝愿皇上早日康复。”我说的是真的,虽然我也很想继承皇位,但我也不愿意我哥就这样去了。 再怎么说也血浓于水不是。 ------------ 第一七三章 天启托孤 这几天我也算是衣不解带了,随时等着皇帝的召见,看着他日渐无光的眼神,我真不知道,过几天等待我的会是什么。 不过,我的机会是很大的,至少这会儿的皇帝没有儿子,有孕的几个妃子都没有生产。 这天,皇帝又召我进宫,我是看着天启皇帝是不如一天啊,死神在向他逼近了。 他难道就真的要远离这个他依依不舍的皇位了吗,就为了那么一次在水里的游玩。 我痛哭流涕地跪倒在乾清宫皇上的龙床边。 “小五啊,人皆有命数,朕也不例外,切莫悲伤!”皇帝见我是动了真感情的,也颇有些伤感地对我说。 “皇上,以天下苍生为重……” “小五,别的也不多讲了,朕至万历四十八年登基以来,七年有余,自知行为失检,无脸见二祖列宗于地下矣!” 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难道皇上也认识到自己这几年的帝王生活给自己及整个大明帝国带来的灾难了吗! “皇上,请别这么说!”我本来想宽慰他几句,把他比做什么唐宗宋祖的,但他离他们的差距确实也太大了一些,没好意思说出口。 “朕的所作所为也该到了盖棺定论的时候了,小五不用替我辩解什么,朕不是一个合格的皇上,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夫君”天启刚说了几句话脸色就泛起了潮红,胸口起伏不定,看样子,很是吃力。 这就是所谓的回光返照了吗? “来,朕知吾弟冰雪聪明,必定中兴大明。朕的两个妃子已有孕在身,不日即将分娩,本想让吾弟继承皇位,担起这个重担,但……”天启说了两句又剧烈的咳嗽起来。 我知道他是在交代后事了,也就不打算阻止他,让他心情平复了一会儿之后再说。 等到喘息稍定,天启又开口说道,“如若朕的妃子所生皆为女,吾弟可继皇位,当为尧舜,中兴我大明……”天启又停顿了一会儿,接着说道,“如果有一男,那吾弟为摄政王,代行国事,十年后,如果朕子可教,则为皇帝,否则,吾弟为皇帝!” 这搞的什么事啊,天启的意思让我在这十年里代行国事,当代皇帝。 这历史上有类似的事情吗,我的历史知识至少没有这样的记载。 人刘皇叔托孤,总还是有一个已经长大的阿斗啊,我这个,还没出生呢,是男是女都还不知道。 “皇上真命天子,上天定会眷顾我大明的,我大明不能没有皇上啊,臣弟还太年轻,不敢担此重任!”我当然是客气,谁也不是一生下来就会当皇帝的。 如果我只是王爷,我是没有资格参政议政的,我怎么去做摄政王。但这会儿如果皇上真的挂掉的话,可真的没有一个男人比我更合适这个历史使命了。 “皇上定能千秋万世!臣弟做一个太平王爷也就是了!”我这是在假意推辞吗?要知道我等这一天等了十六年了,虽然等来一个跟我知道的历史不太符合的情况,但我当皇帝的几率已经非常非常大了。 生男生女有一半的几率,我会在年内当皇帝,就算天启的遗腹子是男孩,十年后,他依然不过一个小屁孩,能跟我斗吗! 那个时候,天下人就知道有我朱由桂,天启的儿子是谁,不知道。 总之,我不会让我的皇位从我手上溜走了。 我知道,这肯定是天启皇帝和朝中大臣以及魏忠贤妥协的结果,虽然他也想把皇位给自己的儿子,但他儿子还没出世呢,我毕竟是他的弟弟,是朱家的人,为了皇朝的稳定,当然不能立一个还没出世的小孩为皇帝,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 没有先例啊。 虽然从有权力继承开始,父传子就是大家默认的规律,但兄终弟及也是合理的架构之一。 听说商朝就喜欢搞这一套。 历史上最著名的兄终弟及的例子就是赵匡胤和赵光义!当然,还有我的哥哥天启和我。 想我大明王朝好多皇帝都短命,儿子不成才就只能传位给弟弟了,但像我哥和我这样的情况,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没出现过。 现在的皇帝就要死了,而他没有儿子,却有两个待产的妃子,这让他把帝位传给谁呢? “吾弟善良,朕也听说了很多你在商州的事迹,定能得到臣民的爱戴!”当然,这是天启本也没打算听我的建议或者我的态度,这是不容抗拒的历史使命,我必须要勇敢的承担下来。 谁叫我生在了帝王家呢! 又是皇上的亲弟弟,皇上有难,我不能不帮的啊。 “臣弟谨遵圣谕!”其实,我内心是狂跳的!我难道真的就要踏上权力的顶峰了吗?可我真的好像还只是一个孩子啊,什么都不知道呢! “吾弟先行告退吧,朕休息一下!”我看天启说两句话就吃力的样子,不知道能不能挨过这两天。 好在大明对皇帝权力的交接习以为常了,一个皇帝去世和一个新的皇帝的继位,在大明的子民看来都是极其正常的事情,不会导致国家发生任何波动。 只要官府还在正常的运作就行了。 对他们而言,皇帝是神圣的存在,也就是说,皇帝的变更跟他们无关。他们只关心地里的庄稼会不会有好的收成,如果新皇继位能泽被苍生他们当然喜欢,但是新皇是一个荒淫无道的昏君的话,他们大多数时候也只能承受。 不过,就算我未来若干年内毫无建树,我多半也不会留下昏君,残暴这样的评价给后世。 谁叫我是穿越过来的人呢,最多给后世留下一个平庸而已吧,我想。 当然,每一个皇帝都有可能成为暴君,这是专制皇权的必然结果。就算我也不会例外,无限制的皇权必然产生无限制的暴力。 因为我就算再怎么使用暴力也不会有任何后果,我为什么不用呢! 就算是皇帝也有不开心的时候啊。 就像从前的我,不开心的时候就想找两个人扁一顿。 我真没想到,我以为我去了商州,这皇帝的位置就会跟我彻底绝缘,看来,天启皇帝还是在按照历史的规律在消亡着。 可如果真按天启的方法,明年可就不是崇祯元年了,因为我并没有真正的继皇帝位,而只是一个摄政王而已,我是没有资格改元的。 当然,天启的两个妃子肯定会在年前生产,要是两个生的都是女孩,那我还来得及在明年改元。 要是有皇子出生,明年是不是还得继续使用天启年号呢! 而且,就算我当了皇帝,我为什么一定还要建年号为崇祯呢,别的不一样吗。 到时候,我要改为黄帝纪年,谁又能拿我怎么办。 年号这个东西自汉武帝开始,好像成了约定俗成的东西了,可我为什么又一定要去继承这个可有可无的东西呢。 ------------ 正文_第一七四章 登基 ? 我不该用‘盼望着’这样的字眼,但我确实在盼望着,死神的脚步近了,我仿佛看到我哥的灵魂已经从紫禁城上空缓缓升起,至于他是下地狱还是上天堂,我就不要去操心好了,反正按常理,人间的帝王死后多半会是上天堂的。 像《西游记》写的李世民死后下地府的事情应该是不存在的,所以,我觉得他根本就不用担心地府那些枉死的冤孽。他和他们根本是两个世界的存在。 要是换了是我,我连活人都敢杀,还怕死人。 一个杀兄弑父手染万千生灵鲜血的人居然怕几个鬼魂吗! 现目前,我还不具备李世民那样的气魄,至少到现在为止,我手上还没沾上无辜者的鲜血,也没有伯仁因我而死。我每天都会睡得很安稳。 只是现在我有点期盼得到皇帝断气的消息。这样的心态不知道是不是有些不道德。虽然在我心里我早就认定天启会死于天启七年的某一天。 每时每刻都会想到这样的结局,不知道对我这样的穿越者而言,是幸或者不幸。 阴历八月十三日,就在我哥哥召我觐见后的第三天晚上,我,还有魏忠贤,张皇后,几个内阁大臣守在乾清宫天启皇帝的床前,看着天启皇帝艰难地咽下最后一口气。 这个贪玩的木匠皇帝终于走完了他那并不算出色的一生,留下一个烂摊子给我或者他的继任者。 整个房间里死气沉沉,只有张皇后在抽泣,我也象征性地挤出了几滴泪水,其他几人都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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