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黑猫 作者:埃德加·爱伦·坡 内容简介 《黑猫》精选了爱伦坡悬念故事中的精彩篇目,包含玛丽罗杰疑案、黑猫、情约、贝蕾妮丝、闹市孤人等5个独立的短篇悬疑故事。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且短小精致,便于携带,是读者旅途或工作途中及闲暇阅读的方便读本。 玛丽·罗杰疑案 虽然现实常常不能和理想相符,可人们还是常常把二者相提并论。于是,人们的理想不得不常常在现实中进行一些修正。但是不完美的理想,其现实的最终呈现很可能也是不完美的。比如16世纪时出现的宗教改革。最初只是为了对抗天主教,于是新教出现了,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路德教派的壮大。 ——诺瓦利斯 即使是再理性的人也很少会一点儿都不信邪,比如那些思想家,虽然他们几乎总是保持着沉着冷静的思考,可还是会被一些暧昧神奇的超自然现象所吸引,面对这些,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无法解释的巧合,令人钦佩的理智在这时是没有什么用处的。当然,相信这种个别的超自然现象的并不仅仅包括一些思想家,如果没有人专门统计其发生的几率,很可能大多数人都是相信这些东西是真实存在的。话又说回来了,严谨而科学的概率论能不能完全解释这些反常的超自然巧合现象呢?它的解释就一定是事实真相吗? 现在,我先把大众特别关心的这一连串令人费解的巧合事件中那两点尤其为人感到惊奇的细节公布出来。第一点,其发生的时间点是一前一后的;第二点,这个事件和近来在纽约发生的玛丽·西西丽亚·罗杰斯命案有着十分相近的背景和发展形式。 大家或许还记得一年前我所写的《莫格街凶杀案》,当时我只是想将一个名叫舍瓦利埃·C.奥古斯特·杜宾的朋友那种超长的心智推理能力描绘出来让大家了解。但是在这之后,我从来没有想继续记录和他有关的故事。当时发生的那些一连串荒唐古怪的事件充分展示了杜宾超出凡人的心智思维能力和他充满个性的行事风格。其实这并不是唯一的证据,杜宾那种比常人优越的心智思维和推理能力能够在很多事例中体现出来,但我觉得实在没有必要用那么多例子来证明杜宾的长处。不过纽约最近发生的玛丽·西西丽亚·罗杰斯命案让我不得不改变我最初的想法,在这一命案不断的后续发展中,让我不敢继续进行自己的推论,因为它实在有些令人难以置信。特别是当我听到了很多关于此案的离谱的推论之后,我才开始思考,的确应该将一年前这桩我自己亲身参与侦破的离奇命案经过告诉大家,因为我发现,在前后这两桩命案中不可思议的巧合简直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 杜宾在成功侦破莫格街的离奇凶杀案之后,便再也不关心这件事了,他又回到了自己原来的样子,在自己郁郁寡欢的幻想世界游荡。几乎每一天他都是在恍惚神游中度过,至于我,当然随着他,过着梦一般的生活。我们把自己的未来寄托在了圣·日耳曼区这栋陈旧偏僻的老房子中,这种宁静、单调、乏味的世界让我们都感到满足,而在这一小世界中我们任意地描绘着自己的梦想。 只是这样的生活很快便被打破了,莫格街那桩离奇的凶杀案的成功告破让巴黎警方无法忽视我的朋友杜宾的作用,“杜宾神探”这一雅号也渐渐为人们所知,不过这更有一些嘲讽的意味,因为没有人,包括巴黎警察局长也并不了解杜宾是通过什么方法找到真凶的。除了我之外,没有第二个人完全了解这一过程。也是因为其他人并不了解其中的情况,因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把这说成是只不过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奇迹”和“巧合”,他们说“这完全是被他撞上了,他的直觉竟然是准的”等等。杜宾对于世人的评论并没有放在心上,我觉得这足以让那些别有用心者惭愧了。不过,这些流言蜚语却正好让杜宾没有对“神探”太过狂热。最重要的变化是,自从人们知道了杜宾这么一个人以后,当地再发生一些搞不清楚的“谜案”人们便会想到杜宾,让他来进行破解。这其中让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一名名叫玛丽·罗杰的年轻女子的凶杀案。 大约是莫格街惨剧之后的两年,一名名叫玛丽·罗杰的年轻女子被人杀害了,她曾经在香水店工作过,而她的姓名正好与最近人们非常关注的发生在纽约的“雪茄店女孩”命案的被害人几乎一样,所有人都惊讶这一诡异的巧合!玛丽·罗杰的父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便去世了,她是跟着母亲长大的。在她被害的三年半之前,她与自己的母亲相依为命,并居住在圣安德烈街,她们有一家能够提供膳食和住宿的家庭小旅馆,靠这个收入维持生活。后来的某一天,商人白朗先生,他是皇家宫殿地下一楼做香水生意的老板,觉得芳龄二十二岁的玛丽姑娘年轻貌美或许可以吸引更多顾客光顾自己的生意(但是这家店的主顾基本上都是一些不很正经的人士),于是便向玛丽提出准备雇用她去工作,并为她开出了优厚的待遇条件。对于这件事,玛丽的母亲是有些不放心的,可是她并没有让玛丽拒绝这一要求,玛丽非常热切地同意了。 果然如香水商人预料,玛丽的到来让香水店“增色”很多,她美丽的容貌和迷人的魅力使得香水店的艳名一下子提升了不少。可是她在某一天却神秘地失踪了,许多对她有所爱慕的客人为此而担心她,可是白朗先生却难以给大家一个合理的解释。当然,玛丽的母亲因为这件事而心神憔悴。正当很多报纸都在报道有关玛丽失踪及警方开始认真展开调查的时候,已经有一个星期不见的玛丽竟然又出现了,她又回到了香水店上班。看上去,玛丽并没有什么大问题,只是显得有点儿憔悴。人们对于玛丽所失踪的这个星期中发生的事非常感兴趣,但是玛丽和她的母亲告诉人们的则是“到乡下探亲去了”,除此之外一些非常隐私的问题,她们则缄口不言。至于玛丽的老板,白朗先生则说自己丝毫不清楚玛丽这一个星期到底去哪了。这件事就这样被人慢慢淡忘了,显然人们的淡忘让玛丽松了一口气,因为她不用再去回应人们对此无礼的好奇,也不用再承受一种心理的压力,不过,她还是辞职了,重新回到了圣安德烈街的家和自己的母亲一块儿生活。 之后,玛丽又一次失踪了,这让她的朋友们非常担心。可是随后三天,人们得不到有关玛丽的任何消息。直到第四天,人们在圣安德烈街对面的塞纳河岸发现了玛丽的浮尸,那里距离十分偏僻的劳尔郊区很近。 由于玛丽艳名远播,因此这桩凶案激起了整个巴黎人的兴趣,他们几乎都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于是几乎所有人都带着一种有色的眼光关注着事件的发展。给人的感觉是,巴黎人好像从来没有像现在一样一致地对一桩凶杀案这样关心。虽然命案已经发生了数个星期,可是巴黎人对此案的关心不但没有任何减少,有关此案的讨论反而变得更加热烈了。人们对此的兴趣似乎远远超过了事关自己福祉的政治新闻,他们把所有的焦点都集中到了这一谋杀案上。而巴黎警方也没有闲着,局长敦促自己的手下必须全力侦查此案,全巴黎的警察全部被征调以更大范围地进行侦查。 其实警方的工作从女孩的尸体刚刚被发现时就开始了,很多人觉得警方以如此规模的投入必然能够在不长的时间内缉拿凶手。并且在不到一周之内,警方便开出了奖金悬赏缉拿凶手,当然,奖金并不是很高,只有一千法郎,但这也足以看出警方对此案的重视。不过,虽然警方在这段时间内非常努力地进行着必要的工作,可是他们明显没有足够的判断力。接受调查的人越来越多,可是有价值的线索则几乎没有,而关注此案的人们则因此而更加关注。案发之后第十天,警方仍然一筹莫展,于是他们提高了悬赏金,数目增加了一倍,即二千法郎。案发之后第十四天,案情仍然扑朔迷离,没有任何突破,这导致了一些原本就对警方办案能力不满的民众举行了几次小暴动,以表达自己的不满。这让巴黎警察局长压力很大,于是他亲自公布新的悬赏方案:“凡是能够提供正确线索,帮助警方捉拿真凶者,奖金两万法郎当即兑现;若此案涉及多人,凡能提供主犯信息者,同样兑现奖金两万法郎;若是同犯,但只要供出犯案同伙,则免除罪行。”除此之外,巴黎市民委员会也发布了悬赏公告,赏金也高达一万法郎。以三万法郎作为悬赏而只是针对一起凶杀案,即便是经常发生凶杀案的巴黎这种大城市,也可谓是非常少见的了,而且三万法郎的确是一笔非常高额的奖金,特别是这只是针对一位出身寒微并没有什么背景的女孩。 所有的人都相信有如此高额的悬赏,破案肯定不会那么困难。警方也确实在这期间抓捕了一两次嫌犯,可最后还是嫌犯因为根本与案情没有直接关联而被释放。 其实在最初,我和杜宾并不知道这一案件。但是当女孩的尸体被发现三个星期之后,人们还是没有看到案情的任何突破,于是引起了民众的愤怒,紧接着是到处流传的各种谣言,直到这时我们才听说了这一命案。在此之前我和杜宾埋首于自己的研究,几乎有近一个月从没踏出家门和接待任何客人,即便是读报也只是匆匆看一看头条的政治新闻便扔在那里不再关心,因此,我们一直没有注意这一案件的发生和进展。直到巴黎警察局长G先生前来登门造访,我们才知道了这一命案。那是七月十三日的午后,警长先生一直待到深夜才离开。或许因为他对此案付出了太多精力,结果却什么也没得到,因此显得非常生气。局长先生对我们说:“如果此案再不告破,那我一辈子的名声就全部完蛋了!”说这话时的局长仍然带着巴黎人的神气,“就算是最基本的脸面也都没了!”的确,此时几乎所有的巴黎民众在注视着他,看他怎么侦破此案,这自然是一种极大的压力。正因为如此,他非常希望能够让案情有所进展,即便是付出极大代价也要达到这个目的。到最后,局长甚至很不情愿地用自己僵硬笨拙的赞美之词赞赏杜宾的机智,并非常慷慨直率地请求我们介入案件侦查,协助警方破案。当然,局长许诺给了我们一些条件,但我并没有权力也没有必要把这些也都进行一个说明,毕竟这和这个故事的主旨没有什么关系。 虽然局长先生的恭维只是草草的几句,可是杜宾依然表示当不起。当然,这种谦虚也是很客套的。杜宾非常爽快地答应了局长先生的请求。于是,局长先生便将自己对本案的看法热烈地表达了出来,并非常详细甚至可以说繁冗地评论了当时已经掌握的证据。这一点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我们对此仍然一无所知。局长先生滔滔不绝地说着,不用说,其中有很多观点是非常有见解的。其中几次,我都试着提醒局长先生现在已经时候不早了,可是不管是局长还是杜宾都纹丝不动地坐在扶手椅上没有结束的意思。杜宾非常耐心地聆听着局长先生的高见。他戴着一副深色墨镜,十分安静,有时我甚至觉得他已经睡着了。你要知道,局长先生从踏进我们的家门到现在几乎是没有停歇地大谈了七八个小时,我想任谁都会有些疲倦的。 第二天一大早,我便到警察局取了一份非常完整的关于此案的侦查报告,接着又收集了各家报纸对于此案的报道,从案发第一天直到此时此刻的所有有关报纸都包括在内。我进行了一些初步的工作,即整理已知的证词和信息,把一些已经被证明是错误的全部剔除,下面是我整理出来的关于这一事件的整个轮廓概要,现在我把它呈现在下面的文字中,供读者参考: 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大约在当日早上九点钟,玛丽·罗杰从自己圣安德烈街的住所离开。这个信息她只告诉给了雅各布·圣·厄斯塔什先生,并说自己是准备去住在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关于圣德罗梅街,那是一条人口非常稠密却非常窄小的街道,这条街离河堤不远。如果是走近路,这条街离位于圣安德烈街的罗杰太太的小旅馆只有两英里(约三千米)的距离。而玛丽告诉的对象圣·厄斯塔什先生是玛丽的未婚夫,也是大家都知道的玛丽的情人,他便在罗杰太太经营的旅馆中住着。原本的情况应该是他在当天傍晚接玛丽回家,但是那天下午有过一场大雨,于是他觉得玛丽肯定会留宿姑妈家,这种情形以前是有的,因此厄斯塔什先生便没有去接玛丽。据说在当天晚上,已经将近七十岁、身体孱弱的罗杰太太曾经非常担心地说自己恐怕再也无法见到玛丽了。只是当时,没人会想到这句话竟然一语成谶。 第二天,即星期一,家人才知道玛丽已经离开了姑妈家,但这之后一整天都没有任何有关玛丽的消息,于是众人开始到一些玛丽可能去的地方寻找,但没有结果。直到玛丽失踪之后的第四天,人们才得到了确切的消息。这一天的日期是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当时的情况是柏维先生和自己的一名友人到圣安德烈街对面、邻近塞纳河岸的劳尔郊区寻找和打探玛丽的消息,却被人告知几名渔夫刚刚从河中打捞上来一具漂浮着的女尸。柏维先生刚看到尸体之时,内心还有些迟疑,但是他很快确认了死者正是已经失踪的曾经在香水店工作过的那个女孩。而与柏维先生同行的友人则非常干脆地认出女尸正是玛丽。 女孩的整个脸上是已经凝固了的黑色血液,其中一些是从嘴巴中流出来的。在她嘴里没有泡沫,也就是说这可能不是溺水而死的。尸体身上的细胞组织不存在变色的现象,其喉咙处留有一些淤伤和指印。尸体双臂已经被弯曲地放在胸前,如今已经呈僵硬的状态。其右手紧握,左手微张。在左手腕处发现了两圈擦伤的伤痕,非常像绳索捆绑许多圈之后留下的;她的右手腕同样是多处擦伤的伤痕,而其整个背部则全是擦伤,在肩胛骨部位的伤痕特别严重。虽然尸体被渔夫们用绳子捆绑着,可是这种捆绑很显然不可能造成这些身体上的擦伤。尸体的颈部已经有着很严重的浮肿,没有发现非常明显割伤或殴打导致的伤痕,但是发现了唯一一小条蕾丝饰带,这条饰带紧紧缠绕着死者的脖子,非常紧,几乎已经陷进了肉里,因此人们很难一下子肉眼发现这条饰带;饰带一直被缠绕到左耳的后方,并有一个结,即便只是这一伤害便足以致命。而内科验尸的证词同时显示,死者在生前没有受到性侵害,但是明显地被残忍暴力虐待。当人们发现死者之时,其面容仍然比较完整,这也是前来认尸的友人不久便认出死者身份的一个重要原因。 被害人身上的衣服已经很凌乱且被严重撕扯。其中外部洋装部分,有一条从裙子下摆撕扯到了腰部的大约三十厘米宽的布条,但是没有被完全撕断。布条被环绕在被害人腰部三圈并在其背部打了一个特殊式样的固定结扣。被害人衣服内部是精细棉布制成的衬裙,其中一条宽度大约四十五厘米的衬裙布已经被小心而均匀地撕扯下来,而这条被扯下来的衬裙布条被发现很松垮地缠绕在死者颈部,也是一个死结。在死者的颈部除了刚刚提到的蕾丝饰带和衬裙布条之外,在最上方还有一条女式帽子的系带缠住了死者的脖子,帽子仍然在死者的脖子上。但是,让人奇怪的是女式帽子系带的打结方式并不是常见的女性的打法,而更像是一种水手或船员常用的滑结形式。 在确认了死者身份之后,她的尸体没有像正常程序一样送去殡仪馆,而是匆忙下葬在发现尸体不远处的一个地方。柏维先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将发现玛丽尸体一事压制了下来,不然,已经沸腾的媒体和大众一定会因此而大做文章。直到尸体被发现后大约一周,各方面的人出现了一些反应。其中某周报仍然对此事进行了大肆的宣传,以至于死者的尸体被再次挖了出来,重新进行了尸检。但是新的验尸结果和此前的发现没有什么不同,唯一有所变化的是,此次验尸时,死者身上的衣物得到了死者母亲及其友人的确认,他们很肯定这正是死者当天从家中离开时身穿的衣物。 事情发展到了这一步,巴黎各界更加集中地关注与这一命案有关的事件发展。警方再次将一些有作案嫌疑的人逮捕,不过他们很快又被释放。其中,玛丽的未婚夫厄斯塔什先生被认为有着重大作案嫌疑,因为他在最初时并没有清楚地说明玛丽当天离家之后自己到底干什么去了,不过很快,他便以一份没有任何瑕疵的口供让局长先生不得不将他释放,因为他在这份口供中非常清晰地说明了自己当天每个小时中所做的所有事情。随着时间的推移,案情仍然毫无进展,而这让很多充满矛盾的谣言应运而生,所有的媒体记者都在胡乱揣测。其中有一则谣言非常值得注意,其大致内容是:“其实玛丽·罗杰根本没有死,在塞纳河畔所发现的那具尸体只是一个替死鬼,她根本不是玛丽,而是另外一位不为人知的不幸受害者。”这一揣测发表在巴黎很有名气的《星报》上,下面我就把有关的报道内容节录摘抄如下: 六月二十二日的星期天早晨,罗杰小姐从和母亲一起居住的家中离开,但是她谎称自己准备去位于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也或者是谎称去其他什么亲戚家。从那时开始,就已经再没有什么人见过她,她完全地失踪了,没有人知道她的行踪,也没有人得到她的音讯。至少,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什么人主动地出来说,自己曾在她当天离家之后又见过她。虽然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能够证明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早晨九点钟之后离家的玛丽现在仍然活在这个世上的证据,但是玛丽在离家当天早晨九点钟的时候仍然活着则是非常肯定的。在这之后几天,星期三的中午,位于劳尔郊区附近的塞纳河河面上便出现了这具漂浮着的女尸。关于尸体的漂浮问题我们需要先进行一个知识普及,即根据我们已知的经验,无论是溺水还是死后被弃尸河中的人,其尸体完全肿胀浮上水面必须在六到十天之后。就算是被大炮轰烂的尸体,也至少在水中浸泡五至六天之后才会从水中浮上水面,然后再沉入水中。也就是说,按照常理,不管怎么样只有在河中浸泡五天以上的尸体才能浮上水面。而玛丽·罗杰从离家开始的时间算起到其尸体被人发现,期间总共的时间仅仅不过三天而已。如果我们假设玛丽·罗杰离家之后不久便被杀害,比如三个小时之后,她被害了,而且其尸体被凶手丢进了塞纳河。那么,首先,杀害玛丽·罗杰的凶手就必须在白天作案,并在作案当天的午夜之前进行弃尸。这显然是没有可能的。因为光天化日之下进行这种罪恶的、见不得人的事情是一个杀手的愚蠢选择,如果不是极为特别的情况这种可能性很小,更别说还要立即弃尸于塞纳河。其次,如果在河里被发现的尸体的确是玛丽·罗杰,也就是说她的尸体在河中有两天半最多是三天的时间。那么根据我们上面说的经验来判断,一个仅仅被陈尸河中三天的人怎么会在没有到浮起尸体的时间便浮出水面了呢?如果玛丽·罗杰并不是在离家三小时后被害的,那么其被害的时间更加往后,也就是说其尸体在河中待的时间将更短,比如是直到星期二深夜以后才被弃尸河里,那么就更不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出现浮尸的情况。况且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也更可能被警方发现。可是事实是我们什么都没发现。再说,一个如此凶残并能够实施如此恶行的罪犯,怎么会连在尸体上绑上重物而不让尸体浮出水面的办法都想不到?这实在让人想不通。 《星报》的报道认为,此次被发现的尸体被丢在水里的时间一定已经超过三天,甚至说此具尸体至少已经有十五天之久。报道还说,在尸体的某些部位一定已经非常严重地腐烂了,因此在最初发现尸体的时候,柏维先生才不能一眼就认出来。不过《星报》的这一观点立刻因为证明不实而遭到了驳斥。我将继续引述此报道接下来的内容: 那么,柏维先生是怎样认出这具尸体就是玛丽·罗杰的呢?他说是他拉开死者的袖子,找到了一些能够辨认死者身份的特征之后才认出来的。大家都很清楚,一般被人当作能够进行辨认特征的标志在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是有的,不过其中的大部分都是一些类似于疤痕之类的标记。但是柏维先生的根据却只是搓了搓尸体的手臂,然后发现上面的一些汗毛。这种判断是不是也太儿戏了一点?柏维先生在发现尸体之后,也没有在第一时间向死者的家人报告,至少当晚他没有对死者的家人说起此事,而只是在星期三晚上七点左右让另外的人带了一个口信给罗杰太太,告诉她,其女儿的尸体现在正在进行检查。如果从罗杰太太身体不好的方面进行考虑,那么老太太没有再去看自己女儿的最后一眼是可以理解的。可是,这一猜想实在有些太过有同情心了,竟然设身处地地为老太太着想到了如此地步!那么其他同样知道此事的人,难道就不会去进一步了解一下验尸的情形吗?让人最不可思议的正是此点,竟然没有任何一个人去关注对浮尸的验尸情况。在圣安德烈街上,竟然所有人都不知道玛丽的尸体被发现的消息,包括住在罗杰太太膳宿公寓中的玛丽的未婚夫厄斯塔什先生也完全不知道这件事。厄斯塔什先生在事后曾经说,这件事是第二天早上,柏维先生才去他那里告诉他的,他才真正知道玛丽已经遇害的消息。更让我们无法相信的是,与死者关系最为亲近的人对于死者的被害竟然十分平静地接受了!这无论如何都让人难以置信。 在《星报》的报道中,人们会觉得“玛丽的亲人丝毫没有对女孩的死亡感到震惊和伤心”,好像他们非常冷血一样。但是这种刻意营造却和其所报道认为的“亲人们非常肯定女尸就是玛丽,玛丽一定是被人暗害了”的观点有些矛盾。或许这一点也被《星报》的记者了解了,因此它开始自圆其说,试着影射出了这样的情节:“众人不知是因为什么原因开始质疑玛丽的贞洁,这让玛丽压力很大,于是她在众人(亲人)的默许下安静地从城里离开,正好在这时塞纳河上发现了一具和玛丽有些相像的年轻女尸,于是她的亲友们便抓住了这一大好机会,跟世人说那个死者就是玛丽,从而也成功地向世人掩盖了玛丽离开城市的事件真相。”尽管《星报》竭力在完善自己的报道,可是我们还是能够很明显地感到说玛丽的亲人们对女孩死亡一事非常冷血,实在有些妄断的意味。当然这在以后也被证实为纯属错误的观点。事实情况是,罗杰太太因为身体实在太虚弱而无法去见玛丽最后一面,并且老太太在得知了女儿被害的消息之后情绪非常激动,以至于已经完全不能再做其他的事情。至于厄斯塔什先生,他根本就没法冷静地接受这个噩耗,他非常悲伤,心情狂乱,柏维先生还专门找了一位友人和亲戚来照顾他,这样才能防止他不能控制情绪而参与或干扰尸体挖掘和检验工作。《星报》说,重新安葬死者的费用是相关部门支出的;死者的家人也没有接受一些个人赠送墓地的愿望;死者的亲属并没有去参加葬礼。这些信息或许并不是没有价值的,可是《星报》之所以要报道这些事,其实还是在强化自己坚持的“玛丽的亲人非常冷血”的观点。我想再说一遍的是,这种观点在后来都被证明是错误的报道。《星报》在次日的相关报道中,则又开始质疑柏维先生。其报道的主要内容如下: 到现在,此案的发展再次出现了变化。一位B太太向我们说,一次她正好去罗杰太太家,而刚好遇到正准备外出的柏维先生,他对B太太说,可能待会儿将会有位警察到这边儿来调查一些有关玛丽案子的事,B太太最好什么也不要说,不管什么事都等他回来之后再进行处理。从这一信息中,我们觉得柏维先生似乎试图要自己掌控这整个事件的发展,而在这整个事件中,似乎所有的事情都离不开柏维先生,不管我们试图从哪个方向尝试了解事情的真相,柏维先生似乎总要在前头阻挡我们的探寻。我们并不了解这是什么原因,就好像柏维先生并不想让任何人参与这件事一样,更让我们感到诧异的是他本人的态度,他不允许任何男性亲戚过多关注这件事,似乎是不希望其他男性看到玛丽的遗体。 而让柏维先生看上去有很大涉嫌的是接下来我要转述的事实。玛丽在失踪前几天曾经去拜访过柏维先生,她去了柏维先生的办公室,但是当时柏维先生正好出去了,于是玛丽在办公室旁边的留言板上留下了自己的署名,而且在办公室门上的钥匙孔中还插了一枝玫瑰花。 最近的一段时间内,大部分人都是通过报纸对这一案件的发展进行了解的,很多人都相信杀害玛丽的人一定是一群流氓混混,他们推想,肯定是这帮混蛋强行将玛丽带到了河岸边,然后对她残暴地虐待并最终谋杀了她。可是,巴黎另一家非常有影响的《商报》对这种看法非常不认同。现在我就把其中的一小段相关报道摘录在下面: 案子进行到现在,人们把所有侦查方向都集中到了当初发现尸体的地区,即劳尔郊区。我们觉得这个方向是非常有局限性的,这并不利于侦查的继续进行。要知道死者是一位年轻貌美且非常有知名度的女孩,如果她独自穿行三条街,难道就没有一个人能够认出她来吗?就算确实没有认识她的人,可是只要见到她,也总会对这个貌美且富有吸引力的女子有所注意吧?另外,从玛丽离家出门的时间去推断,当时的时间应该是街上有很多人的时间,然而玛丽从家中一路到劳尔郊区或者是圣德罗梅街她的姑妈家竟然没有一个人认出她。而且在现在已经知道的供词中,虽然能够从中知道死者当时有出门的“打算”,可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人主动地证明,玛丽确实曾经出过家门,关于这一点也没有什么其他证据被发现。所以,我们并不知道玛丽是不是真的出过门。死者的衣服被从下向上撕开,其身体被凶手弄的布条紧紧环绕捆绑,这就像一个包裹一样。假如玛丽真的是在罕无人至的劳尔郊区被害的,那么凶手有必要花这么多心思如此处置尸体吗?难道只是因为害怕被人发现?我们认为发现尸体漂浮的地方并不一定就是最初被弃尸的地方。另外,现在的发现中还包括一条从可怜女孩的洋装内部衬裙上撕下的长约两英尺(六十厘米)、宽约一英尺(三十厘米)的布条,它被绕过女孩头部后方,并在其下巴处打了一个结,这好像是要防止女孩大声呼喊而专门进行的。或许凶手是一个不习惯随身携带手帕的人,不然他完全可以用手帕将女孩的嘴捂住,何必这么费事? 就在局长先生到我们的住处拜访杜宾前一两天,警方又发现了一条十分重要的与命案有关的线索,而正是这条线索基本上把《商报》报道中所谈到的大部分观点给推翻了。这一重要线索是德吕克太太的两个儿子发现的。 “当时他们正在劳尔郊区附近的一个灌木树林中闲逛,然后他们就发现了一个由三四个大石堆成的像是有靠垫和脚凳的椅子。在这一椅子上面还有一件白色衬裙,其中第二块大石上还有一条丝质披巾,地上则散落着一把阳伞、一副手套和一条绣有“玛丽·罗杰”字样的手帕,另外还有许多破碎的洋装布在林间的很多地方被发现。椅子跟前的地面已经因为践踏而显得非常凌乱,一些灌木也被人折断了,也就是说,在这里很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灌木林与河岸之间还有一道篱笆,但是篱笆有的地方已经倒塌了,地面上还有明显重物拖过之后的痕迹。” 《太阳报》很快就对这一新发现的重大线索发表了评论意见,但是其观点并没有什么新意,和其他巴黎媒体的论调几乎没有本质的区别。《太阳报》的报道内容如下: 灌木林中发现的东西似乎已经被丢弃了很长时间了,有三四个星期之久。在这段时间内,出现过几个雨天,因此一些东西都已经变硬和发霉,而且黏成了一团。在这四周是茂盛的杂草,这些杂草完全遮住了一些东西,这可能就是直到现在才被发现的原因。遗留的阳伞上,其丝质伞布仍然非常坚韧,但是丝线纤维已经因为发霉而糊成一团。伞顶是对折的状态,不过现在已经发霉腐烂,将伞撑开,伞便裂开了。另外还发现了灌木上遗留的两条长约6英寸(15厘米)、宽约3英寸(7.5厘米)的布条,这显然是从洋装上扯下来的。其中一条是洋装外部的车缝边,而且还有似乎被缝补过的痕迹;另一条则是洋装内部的衬裙布,但不是车缝边。这两条被扯下来的长布条,就在离地约1英尺(30厘米)高的带刺灌木丛上。从这些发现不难判断,此处正是这一命案发生的现场。 不过就在灌木林的一些物证被发现之后,又马上有新的证据出现。新的证据是一份证词,其提供者是德吕克太太,她自己有一家小旅馆,就坐落在离劳尔郊区对面不远的河岸上一条路边,德吕克太太说,这一带很少有人来,显得非常荒凉,一般她的旅馆所招待的都是城里的流氓混混,他们大多在星期天的时候从城里乘船到这边游玩。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好像是三点钟左右,有一对年轻男女曾经来过她的旅馆,其中男子的肤色黝黑,不过只待了不长时间他们就离开了,之后顺着路到了附近的树林中。德吕克太太声称自己之所以能够对这名女孩特别有印象,是因为这个女孩当时穿着的洋装与自己一位死去的亲戚的一件洋装非常相似。另外,德吕克太太还特别注意到当时女孩还围着一条披巾。当这对年轻男女走后,就有一群混混来到了旅馆,他们飞扬跋扈,大声喧哗,而且还白吃白喝,后来便沿着那对年轻男女所走的路线离开了。不过,到了傍晚时分,他们又回来了,一行人似乎非常着急地要渡河。 在当天夜晚即将到来的时候,德吕克太太和自己的大儿子曾经听到过在旅馆附近的一声女人的惨叫。对于灌木林中发现的披巾和洋装,德吕克太太进行了指认,她说这些物品正是那天那个年轻女孩身上的物品。德吕克太太的这一证词还得到了一位名叫维伦斯的公交车司机的证明,在那个星期天他也看到过玛丽和一名肤色黝黑的男子渡河到了对岸。维伦斯还声称自己是认识玛丽的,因此他不可能把人认错。同时,灌木林间所发现的东西也被玛丽的家人证明的确是玛丽的。 在我进行搜集与命案有关的证据和消息报道的工作之时,杜宾曾经建议要注意所有与此案有关的任何信息,也因此我特别注意到一条其他人并没有非常重视的信息。我个人认为这一条信息显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这条信息是有关被害人玛丽的未婚夫圣·厄斯塔什先生的。在人们发现了死者的衣物之后,据闻厄斯塔什先生十分悲伤,甚至是失魂落魄的,然后人们发现了他死在了玛丽被害的现场附近。尸检人员给出的结论是他服药自杀,而在他身上也确实发现了一个标着“鸦片酊”的空药瓶。他在临死之前没有留下任何话,但在其身上发现了一封信,信的内容非常简短,只是说其之所以要自杀,只是为了证明自己是多么地深爱玛丽。 我把自己详细整理的命案笔记交给了杜宾,他非常认真地看过之后说:“很显然,本案比起以前那起我们侦破的莫格街惨案要更加复杂,我想你肯定也是这么认为的。不过在这两个案子中还是存在着一个非常大的不同,就本案来说,玛丽·罗杰的死看上去好像非常普通,但是其被害的手法却十分凶残。我的意思是说,这一命案好像并没有非常特别的地方。也正因为这样,这个案子才在一开始便被很多人认为并不难破解,但是,我们这些靠推理吃饭的人是不能有这样的想法的,一旦觉得某个案子‘肯定是很容易侦破’的,那么事实的真相反而不容易被发现了。大概警方所犯的毛病正是这个。他们当初对于此案非常有把握,于是觉得根本不需要悬赏什么奖金,但事实证明,这让他们更加被动。一般说来,警方在办案的时候常常有种像反射性一样的办案逻辑,他们大多数时候会觉得一个凶杀案发生的原因及凶手作案的手法都是能够找到蛛丝马迹的,于是他们早在自己的脑袋里预先假设出来了多种凶杀案的犯罪模式和犯罪动机,而且常常过于依靠以前办案的成功经验,认为不管外在的条件怎么样,犯罪的动机和模式总不会跳出那几种可能。但是在这个案子中,警方面临的是一个相对不一样的情况。在本案中可以进行侦查的方向实在非常之多,而且似乎每一个方向都能进行一个完整的假设,于是,摆在警方面前的便是千头万绪,根本没有一条相对明显的主线。我想,正是因为这样,才说明本案其实非常不简单。其实,我很早就有这样一个意识,那就是如果一个人想要在众人之前找到侦破案件的重要线索,那必须要有一种在理性判断基础上的直觉,否则,是很难发现隐藏在表象中的真相的。因此,对于这个案子,我要说的还是,应该关心的不是本案中‘到底有过什么样的事发生’,而是在本案之前‘到底有过什么以前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发生’。就像之前那个莫格街发生的惨案,为什么它会把英勇干练的巴黎警方弄得晕头转向,大丧士气?就是因为这个案子的犯罪模式和犯罪动机是他们以前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全新的情况,他们的经验完全帮不了他们,他们却仍然按照以往积累的经验和逻辑去推论案件的发展,那只会离真相更远,也会越来越折磨从事案件侦破和调查的工作人员。可是这种完全无法用经验来处理的案子对于我们这些受过专门心智训练的人来说,正是一个可以施展身手的广阔舞台。不过话又说回来,对于我们这样的人,如果遇到像本案这种几乎没有什么特别元素、毫不稀奇古怪的案子,发挥作用的空间反而不会很大,我们不得不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到固定的范围之内苦思。我的意思是说,创新性的推理在本案中并没有很大的空间能够发挥,重要的是梳理已经规定好的各种细节,不能有任何遗漏。虽然是这样,你我都应该相信,像这样的案子之所以还难以有一些根本性的突破其实是因为一些关键的环节还没有发现,还是缺失的,因此只要这些东西被我们找到了,案情就一定可以真相大白。此时侦破工作的停滞只不过是暂时的,所以,我们还是可以在面对警方的时候从容不迫,告诉他们,不久这个案子就能告破。” 杜宾在说这些话的时候对于这个案子还没有成熟的思考,但是他确实是非常从容的。他继续说:“你还记得我们在调查‘莫格街命案’时的事吗?在我们涉足那个案子的一开始,我们就能够肯定那是一桩凶杀案,也就是说,能够完全排除死者自杀的可能,因此也就不用在自杀的方向上展开推测。现在这个案子,我想我们同样能够将自杀的可能性排除。这从在劳尔郊区附近发现的尸体状态来看,就已经很清楚了。但是,的确有可能被发现的这具尸体并不是玛丽·罗杰本人。为什么有这个可能?请你不要忽略了警察局长G先生和巴黎市民委员会都为捉拿此案中杀害玛丽·罗杰的凶手或共犯开出了巨额的悬赏金,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所以有可能有人为了得到奖金而设计了很多其他的工作。另外,如今我们已经介入这一案件的侦查,这笔赏金也确实成了与我们有关的一个因素,所以我们不能不考虑局长是不是真像他说的那样可以兑现这笔巨款。我们不能过分相信局长先生的为人与信用。他自己到我们这里来拜访,希望我们能帮助警方破案,而现场知道这件事的只有我们三人,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人知道这件事。因此,假如我们全力以赴地调查这起命案,追寻作案的真凶,最后却发现死者是另外的人,或者发现玛丽·罗杰其实还活着,那么局长可能不会认同悬赏金要交给一个只是发现了根本不存在凶手的真相的人,他或许会以我们没有能力缉拿凶手而只想得到悬赏金而把我们晾在一边。那么我们的工作岂不是白费苦心?所以,从这两方面考虑,我们都必须首先把自己在这个案子的侦破中的立场定位清楚,我们可不是吃皇粮的,不是要维护什么官方的司法正义才介入这个案子的侦破工作。因此,我们进行侦破的第一项工作就是确认已经发现的那具尸体的身份,她到底是不是已经失踪的玛丽·罗杰!” 杜宾接着讲到了媒体和报纸的问题:“自从命案出现,《星报》从一开始便十分关注此案,其报道中的推论主张让大众中的很多人都觉得非常有道理,而报社自己也觉得自己对命案的分析很有道理,关于此点,《星报》已经直言不讳,比如他们在某天的报道中就有‘今天,已经有几家同行媒体表示《星报》在星期一所刊登的报道对此案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可是这一点我个人是不认同的,就算那篇报道的确有什么‘决定性的意义’,那也最多是撰稿人对此案的极度热忱而已。一般来说,媒体总是希望把话题搞得耸人听闻一点,他们根本不关注真相是什么,他们只关注自己的报纸能不能大卖。就算确实有媒体深入对真相的调查,那也只是为了炒作话题,所谓探寻真相其实只是一个偶然,因此关于媒体在探案中的作用,我们这些人是不用太过在意的。要知道,现在这个时代是需要一些有冲击力的读物的,假如报纸的观点平淡乏味,即便它说的是高尚的真理,即便它的观点有着坚实的立论基础,那也无法吸引别人的眼球,让人对它感兴趣。因为大多数人还是喜欢有刺激性的立论,喜欢一直纠结的不断出现的矛盾,好像不这样就不是一篇深入的报道一样。在很多人看来,对于一件事情的推理就应该像文学创作一样,要不断地给人制造悬念,不断地充斥着似是而非,否则,人们就不能普遍地接受。但是,我们应该是清楚的,不管多么精彩刺激,似是而非、模棱两可对于找到最终的真相,还原当时所发生的一切,根本没有好的作用,你说是这样吗?” 从对媒体的意见引出了杜宾对本案案情的分析,他说:“所以,照我看,《星报》非常高调地宣扬‘玛丽·罗杰仍然还活着’的猜测,根本就是为了勾起人们的好奇心,满足人们喜欢猎奇的古怪癖好。而他们这样说,也正好可以安慰一下那些对这个女孩抱着深深同情的人,让他们对自己希望发生的事情还抱有希望。但这完全没有顾及真相,完全抛弃了现实的残酷性。你可以把《星报》对本案的几篇报道中的观点摘出来分析一下,就能发现不少问题。” 这是杜宾的长项,《星报》的各种有关观点都被他拿了出来一一剖析:“你看这篇报道,其撰稿人一开始想传达出来的信息就是‘被发现的尸体不可能是已经失踪的玛丽’,其根据是从玛丽失踪直到发现浮尸,期间最多只有三天的时间,所以死者一定是另外一个不为人所知者。他还假设了凶手的作案、弃尸时间,因为这样从最极端的情况推论都无法满足“尸体五天之后才能浮出水面”的经验原理,所以他的推论就显得更加合理。由于在最开始他就有这样的主旨,因此在以后对案情的分析上他也显得十分轻率。在报纸上他说‘那么,首先,杀害玛丽·罗杰的凶手就必须在白天作案,并在作案当天的午夜之前进行弃尸。这显然是没有可能的。’他的这个观点完全没有说服力,因为我们很自然地会追问一句‘为什么不可能?’或许女孩是在刚刚离家五分钟就被谋杀了呢?或许她是在一天中的其他时间被人谋杀的呢?被害人随时都可能被人谋害!女孩有可能是在星期天早上九点钟之后到深夜十一点四十五分之间这段时间被人杀害的,因为这样凶手就有时间将尸体于午夜前丢进河里。但不管怎么说,《星报》所有的推论都是倾向于案发时间不会在星期天当天,因为他们认为这段可能作案的时间不足以让凶手完成这次谋杀和弃尸,于是,他们的结论就是发现的尸体不是玛丽。对我们来说,我们不能轻易地认同类似《星报》这种有嫌乱猜的观点,不然以后媒体还不知道能有多么嚣张的报道。报纸上说的是‘这显然是没有可能的’,很可能撰稿人当时就是这么认为的。撰稿人还有另外一个假设,他说‘虽然我知道这个假设不太可能是事实,但反正都是假设,所以有必要也说明一下,即假如凶手的确是在午夜之前杀了人,那他是不是一定要在午夜之后才将尸体丢进河里掩人耳目呢?’其实这个假设也很可笑,这很不合理,不过比起报上的那段还是要好多了。” 杜宾根据自己的推测说报纸撰稿人还有另一个假设,这一点我更倾向于相信杜宾的推测是正确的,因为我非常清楚杜宾的推测能力,并亲自验证过。杜宾继续说:“我们的任务不是为了驳斥《星报》的论点,要是这样的话,我们就不必再在这个案子上花更多的心思。我们要找到事实的真相。《星报》总的结论就是,不管怎么样凶手都不可能在星期天午夜之前杀人然后弃尸。这一点是站不住脚的。可是我们应该注意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论。撰稿人为什么觉得不管死者是死于什么时间,尸体都不会在午夜前被丢进河里?出现这个错误结论的原因是撰稿人对命案的假设。他认为命案肯定是首先在某种情况下的某个地方发生的,杀完人之后尸体又被运到了河岸然后丢弃在河里。可是,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命案就是在河岸或河上发生的,如果是这样就不存在《星报》撰稿人一直认为存在的时间差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什么时间发生的命案,尸体都可能是立刻就被丢到了河里,而且这也是处理尸体最快捷、最方便的方法。我虽然这么说,但这并不证明我的这个意见就更正确,其实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真正开始调查这个命案!我只想让你注意,不要让《星报》的观点给束缚住,因为我们的专业是不应该在最初便被媒体的片面之词所影响的。” 除此之外,杜宾还分析了一下本篇报道中他们的其他推论:“《星报》假设尸体不会在星期天当天的午夜之前被丢进河里,这一点是因为他们预设了一个时间差。而且他们还假设,尸体若真的是玛丽本人,那么玛丽被弃尸在河里的时间是非常短的。报道中普及了一个所谓的真理,即一具尸体浸在水中至少要五天之后才能浮出水面。关于这个观点除了一家叫《箴言报》的媒体不认同之外,巴黎其他的媒体看上去对这个观点都是赞同的。《箴言报》在有关尸体最少需要多长时间才会浮到水面上的问题上有一个不同的意见,它还用了五六个案例证明,尸体未必像《星报》说的至少在五至六天之后才会浮出水面。可是说实话,《箴言报》的案例一点也不高明,因为它们都是一些非常特殊的例子,用这个来反驳《星报》所表述的一般常例,显然是没有说服力的。如果《星报》自己所说的这个通则没有什么问题,那么就算《箴言报》再举出五十个这样的‘特例’也难以对《星报》的推论构成威胁。其实,《箴言报》根本不是不认同《星报》的观点,不过它希望自己的观点显现出特立独行,因此才有这样的分歧。在这件事中我们需要弄清楚的唯一问题是,尸体可不可能在两三天之内便浮出水面。现在回过头来再看《箴言报》那些试图推翻《星报》‘常则’的案例,你甚至会发现在‘尸体到底至少需要多少时间才会浮出水面’上的争议,竟然更有利于《星报》的观点。” 杜宾把目光转向了我,然后面无表情却又似乎略带微笑地说:“你也发现了,现在的问题是要求证一下《星报》中所说的‘尸体至少得在沉到水里五至六天之后才能浮出水面’这个通例常则是不是靠得住。让我们看看它是不是有问题。从一般情况来说,人体的密度与塞纳河这种淡水水质的密度进行比较的话,结果应该为一比一,也就是说这里面不存在谁轻谁重的问题。而一个骨架小、较为肥胖的女人与一个骨架大、较为精瘦的男人相比较,显然这个女人的身体密度是比后者的身体密度更小的。另外,河流的密度比重还会受到海水的潮汐作用的影响。但我们先把潮汐的作用放一放。凡是自己主动跳进大河里的人,几乎很少有人不会受到灭顶之灾。但是只要这个人想法让自己身体的全部都浸泡在水中,包括那些不小心掉进河里的人,他就能够使得自己的身体与河水的比重保持在一比一的状态,因此他是能够浮起来的而未必一定会溺水。一个根本不懂游泳的人,只要能够让自己在水中保持一个站立的姿势,然后让自己的头尽量往后仰,而将鼻子和嘴巴露在水面之上呼吸,他同样可以很自然地浮到水面上来。也就是说在人体和河水之间有一种十分微妙的比重平衡,这个平衡只要轻微的一点改变就会被破坏。所以我们所熟知的情况是,假如现在有一个人在水中,一旦他将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比如一只手臂,伸出水面,那么他原本与水之间的比重平衡便会被打破,水的比重因而变大,产生一股将人的头部往水中压的力量。假如恰巧此时在他的旁边有一块漂浮着的木头,只要他能够抓住这块木头,其身体也会因这一辅助浮起的力量,和水的比重再次实现平衡,其头部便可以重新探出水面。但经常发生的情况并不是这样的,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掉进水里时,他往往会挣扎,并且十分慌张,总希望让自己身体的更多部分到水面之上,而且往往是不会想到尽量让自己的头部后仰,靠近水面的,他此时根本没有时间想到这样做反而更容易让自己站在水中,不会溺水。如果头部被浸到水中,水会因为水压的作用灌向口鼻,此时如果呼吸,只能把水吸进肺里,还有更多的水进入胃里,这时整个身体因为被灌进大量的水,其身体就比正常情况下更沉,因此整个身体便会在水中下沉。当然,例外也是有的,比如一些骨架小而肉多肥胖的人,他们溺死之后往往是浮在水面上,而不是沉在水底。” 杜宾说:“沉入到水底的尸体如果没有某种外力的改变,那么尸体和水的比重是平衡的,只有尸体中的水被排出,才会出现浮在水面上的现象。其中能够改变这一结果的外力也包括了尸体的自然分解。当尸体开始腐烂或者细菌开始分解尸体时,将产生很多气体,这会让身体的细胞组织和器官膨胀,死者的面目也将因此更加恐怖。持续的分解和肿胀在重量不变的情况下,会让尸体的比重相对变轻,于是尸体便会浮到水面之上。但是,尸体被分解的速度由很多因素决定,比如季节中的温差变化,水质中的细菌、矿物质含量多少,水域的深浅,水的流速,死者生前的身体状况等等,这些都足以导致不同的分解速度。所以,我们无法确定究竟需要几天的时间尸体才会分解而最终浮到水面上。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出现时,尸体甚至会在死后一小时之内便浮到水面上来;另外一些情况,则是尸体将永远沉在水底,比如被注射了氯化泵等化学物质的动物尸体便可能不会腐烂分解,因此这种尸体便会永远都沉在水中。不过,能够在尸体分解时产生气体的并不仅仅是尸体本身,一些残留在胃部的食物,同样会在一定的时间之后发酸发酵而产生气体,其他的一些器官也可能会在一些物质作用的影响下而出现气体使尸体最终肿胀,从而从水中浮上来。《星报》中还提到了用大炮轰炸的尸体,其作用无关尸体沉浮的时间,只不过是物理上的震荡作用而已。当然,大炮的震动可能会让尸体在软泥中松动,或者震掉了原本掩盖在尸体上的泥土,让尸体与水直接接触而发生分解,这等于间接帮助尸体浮出水面;也可能在强劲的震动力影响下,尸体的组织细胞之间联系被破坏,各器官产生了分解,于是尸体肿胀,浮出水面。” 说完这些的杜宾松了一口气,然后接着说:“这是与溺水及尸体在水中的不同情况有关的理论,明白了这些,我们就可以看看《星报》所谈到的说法是不是正确了。《星报》一直在强调一具尸体至少要在水中浸泡五天之后才会浮上水面,还有被大炮轰过的尸体等等说法。这些说法仔细检查一下就会发现是自相矛盾和完全没有条理的。根据经验也无法确切地得到六至十天之后尸体才会浮出水面的结论。至少尸体要经过多长时间才会从水中浮起的这个问题,不管是科学上的解释还是经验中的判断,都没有一个权威而准确的标准答案。假如尸体被大炮轰炸,它浮在水面上的原因也是因为其尸体的自身分解和在分解过程中产生的气体,只要这种分解和气体没有被全部消耗,其比重便将小于水的比重,因此是不存在沉到水底的可能的。但是,我想提醒你的是,‘溺水而死的人’和‘因为暴力被谋杀致死又在死后被弃尸于河中的人’,这两种情况是非常不同的。这一点《星报》的撰稿人也有一定的区分。开始他并没有将溺水和弃尸水中两种情况混为一谈,但是在后来的推论中却完全没有对此进行区分。先前我所说的,一个‘掉进河里的人’,因为试图将身体的更多部分脱离河水而慌张地将手臂伸出水面,因为吸入大量的水而使得身体比重超过了水的比重,于是失去平衡,导致溺水,这时,其死后的尸体是会沉入水中的。但是这种情况并不适应于一个‘因为暴力被谋杀致死又在死后被弃尸于河中的人’,因为已经死了的人是不会在水中挣扎的,因此他不可能吸入大量的水改变自己身体的比重。但这么简单的一个因素,《星报》竟然完全没有进行考虑。从常理上来说,如果一个人是生前被用暴力谋害致死,然后尸体被丢进河里,那么这一被丢弃的尸体,是不可能自行改变其与水之间的比重关系的,也就是说它只会静静地漂浮在水面上。当然,如果没有人发现这一尸体,待其骨肉都完全腐烂和被分解之后,它将自然地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宾接着谈到了他对尸体身份的分析意见:“《星报》非常想肯定这具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他们的理由我们也已经分析过了,即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不过是最多三天,因此死者不可能是玛丽。但我们已经分析了,支持《星报》这一推测的理论在科学上并没有答案,如果《星报》如此肯定自己的推测,那实在有些无知和自大了。那么这具浮尸的真实身份到底是不是玛丽呢?我们可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首先一具死去的女尸未必一定会沉入水中。退一步说,即便这具女尸开始的确沉到了水里,但其何时浮出水面也是难以确定的,有可能只是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便浮上水面了呢?而目前大多数人都认为玛丽并非是溺水而死的,她更可能死于遭到谋杀然后又被弃尸河中,因此,根据上面假设的几种情况,无论玛丽如何死去,其尸体都可能是浮在水面上的。” 杜宾再次引用了《星报》的一些观点:“《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道:‘如果玛丽·罗杰并不是在离家三小时后被害的,那么其被害的时间更加往后,也就是说其尸体在河中待的时间将更短,比如是直到星期二深夜以后才被弃尸河里,那么就更不会在更短的时间内出现浮尸的情况。况且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也更可能被警方发现。’最初,我并没有理解这位撰稿人为什么要有这样的推论,因为这种推论的潜台词似乎是‘当死者的尸体还没有被丢进河里时,尸体的分解速度自然要比在水中的分解速度更快,弃尸河中将会更容易让尸体漂浮在河面上。于是才可能出现星期二午夜弃尸,星期三便发现了这具河中的浮尸’从这个角度看,撰稿人似乎是故意让人对他的观点提出异议,让人意识到这具在如此之短的时间内就浮到水面上的尸体根本不是玛丽。为了让‘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推论变得更加完满,撰稿人又进一步深入了自己的推论:‘凶手在四周留下蛛丝马迹’。他的逻辑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因为尸体在岸上的时间很长所以就可能留下不少形迹线索。但是这一点,恐怕还不好做出判断。” 杜宾继续分析道:“《星报》还说:‘再说,一个如此凶残并能够实施如此恶行的罪犯,怎么会连在尸体上绑上重物而不让尸体浮出水面的办法都想不到?这实在让人想不通。’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觉得他们的思维逻辑是多么混乱和可笑!在死者身上存在着非常明显的被人施暴的痕迹,也是根据这个,不管是《星报》或者其他的媒体基本上有一个相同的观点,即死者必然是先被谋杀的,然后才被弃尸河中。《星报》的报道其实主要就是要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但是从《星报》所做的推论中我们发现他们不仅没有证明‘玛丽其实没有被谋杀’这个观点,反而证明了‘并没有人被谋杀’这个观点,这恐怕也不是《星报》的撰稿人所希望得到的结果,他其实已经被自己筑起的推论死胡同给困住了。我猜想其荒谬的推论应该是这样的:‘人们在河中竟然发现了一具没有在尸体上绑着重物的浮尸,如果这具浮尸是作案凶手丢弃的,他怎么连在尸体上加一个重物而防止尸体浮出水面这样简单的想法都没想到呢?看来尸体肯定不是杀人凶手丢弃的!既然这具尸体不是凶手丢弃的,岂不是说明有关玛丽的这一谋杀根本就不存在吗?’你看《星报》是不是在用自己那混乱的逻辑打自己的耳光?他们推论了半天,其实根本就与‘尸体根本就不是玛丽’的观点没有关系!比这更早一点儿,《星报》还在其报道中说:‘从发现的尸体情况来看,很明显地,死者一定是在生前即被人杀害。’这还是他们在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杜宾似乎揪住了《星报》的低级失误不放,这大概是因为他根本无法容忍任何对严谨的心智思维和逻辑推理的亵渎的关系。他说:“《星报》的撰稿人甚至连开始建构‘死者根本就不是玛丽’这个论点时的工作都没有做好,在他混乱和瞎猜的推理中,自然不自然地出现了非常多的与他自己的论点矛盾的推论。我已经说过了,他的主要观点就是自始至终认定已经发现的这具尸体的真实身份并非玛丽,因为玛丽失踪的时间只有不到三天或者说最多三天,因此在玛丽失踪和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差是对不上的,所以死者不是玛丽,而另有其人。要想沿着这个相对非常明确的推论目标推论下去,其逻辑应该是将那个时间差尽可能地缩到最短,即将凶手作案、弃尸和尸体被发现的发生时间全部缩短,只有这样推论下去,我们才能得出所发现的尸体并非玛丽的论点。在这一点上,撰稿人先生确实是考虑到了,花了不少精力来说明玛丽离家开始,便再没有什么人见到过她,他说我们至少能够肯定的是玛丽在六月二十二日星期天早晨九点钟的时候时仍然是活着的。当然这句话是对的,可是撰稿人先生的假设是在太过理想化,而他之所以这么设想其实好像就是为了证明玛丽仍然还活着。对我们专门研究过推理以及受到过正规训练的人来说,其仅仅想通过几个时间点便整理出一条完整的事情发展链条实在是非常片面和狭隘的。如果要从这种思维方向去进行推论,何必这么费劲?只要假设在星期一或星期二的时候有人曾经见到过玛丽不更简单吗?因为这样的话女孩被害到尸体被发现之间的时间更加短了,这个时间差就更加被证明无法说得通了,因此玛丽被杀的可能性就更加降低了。总之,《星报》那些冠冕堂皇的推论或许能够让他的部分读者感到满意和欣慰,但是其片面的时间点思维方向,让其撰稿人先生‘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观点显得非常无稽可笑。现在,让我们再看看《星报》有关柏维先生对尸体身份指认时的报道吧。《星报》质疑柏维先生,认为柏维先生发现死者手臂汗毛这件事并不可信。为什么不可信?因为他们必须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因此,我非常怀疑他们片面扭曲了或者曲解了柏维先生所提供的证词。难道柏维先生是个笨蛋吗?他指认死者的身份就靠看到了死者手臂上有没有汗毛?仅凭这个就把死者的身份指认出来,我相信连一个上小学的孩子都不会这么草率。我猜想,柏维先生的证词中一定是提到了在尸体的手臂上汗毛存在着非常不寻常的地方,显然这个不寻常的特征只有玛丽具备,它或许是说颜色,或许是说数量、长度等等,然后才确认了玛丽的身份。” “《星报》对柏维先生的质疑是全面的,他们还否认了柏维先生在指认死者身份时的其他细节之事,这实在有些离谱。其报道说:‘被发现的死者的脚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和其他女性的基本一样,所以这根本不能成为指认的标志;而死者脚上所穿的吊袜带同样难以成为死者身份的标志,因为这些都是大批量制造和出售的,如果不同的人穿着同样的袜子,也实在没什么奇怪;除此之外还有死者身上发现的饰花女用帽,这也是大工业商品的产物,同样不能作为一项切实的证据;最后,柏维先生在指认身份时以死者身上的吊袜带扣合的特别方式作为自己的根据,并说玛丽一项是用钩环反扣回来,然后将自己的一截丝袜卷起,使得丝袜看上去有些短;但这根本什么也证明不了,因为几乎大多数女性都会在镜子面前自己穿戴,而那些并不熟悉钩环使用的人编制好反手自己扣了,只是这一点其他外人并不能全部了解而已。’这段文字无法让我感受到《星报》这位撰稿人推敲案情的诚意,他所有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坚持‘死者根本不是玛丽’的论点而已。从相反的角度来考虑一下,如果柏维先生确实发现了一具与玛丽身体情况非常吻合的尸体,而柏维先生又没有考虑尸体身上的衣物等其他因素,这说明柏维先生当时一定是已经断定了这具尸体的身份便是玛丽。我们再假设如果这具尸体除了在容貌、体型与玛丽都非常相似之外,其手臂上的汗毛特征竟然也与玛丽的非常相像,那么当时的柏维先生肯定会更加确定这具尸体就是玛丽。我们按照媒体的说法再进行假设,假如玛丽自己的脚是非常娇小的,尸体同样有这个特征,如果我们把这两个条件放在一起,像数学一样交互运算,综合考虑,那么死者身份为玛丽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这就如数学中不单只是加减法而是通过等比级数运算后得出来的结果,简单的结论背后是复杂的运算!假如又发现尸体身上的鞋正是当天玛丽失踪时所穿的鞋子的款式——当然,鞋子的款式能够相同,与此款鞋子在市场上有大量的销售有关系——那么,我们基本上就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尸体的身份一定是玛丽!我们从中能够得到什么启示?往往那些并不起眼,也没有什么特色的证据却正是做出正确判断的最重要根据。只要这些证据被我们放在了合适的地方,真相便可以大白于世人。不要以为重要的证据就一定是一些特别的、神秘的证据。紧接着,假如尸体身上的女式帽子,有着与玛丽所拥有的帽子一样的花饰,那么,我们就实在不用再去找其他证据了。可是假如这个帽子的花式是非常复杂的样式,比如其花饰有两朵,三朵,乃至更多……这并不影响证据的可信性,其每增加一朵吻合的花饰,证据的可信度就增加了数百倍、数千倍。继续,如果死者身上的吊袜带同样与玛丽生前所穿的一样,到这里已经不用再去寻找别的证据了。另外在死者身上发现的吊袜带扣合方式也是非常特殊的,但巧合的是这也和玛丽生前习惯的方法是一样的,都是用钩环反扣然后将丝袜卷起一截,让丝袜变短。所有这些,我们实在没有其他的理由再怀疑死者的身份了,假如仍然有人抱着不相信的态度,那么他肯定是脑子本身就不清楚的,不然只能是鸡蛋里面挑骨头的找碴儿。《星报》却在自己的报道中说死者的扣吊袜带的方式根本不值得注意,这已经充分证明了撰稿人自己的思维是多么固执。要知道吊袜带钩环基本上是带弹性的,而死者的习惯是用钩环的弹性回卷丝袜让丝袜的长度变短,这是一个非常特别的习惯。丝袜本身同样非常有弹性,假如不是自己去卷的,一般根本不需要外力对丝袜的调整。我想玛丽这种特别扣法必然有其自己的道理,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调整自己的丝袜的,将这一特征与吊袜带扣合的特征结合起来,足以在对于尸体的身份的判断上给出有力的支持。当然,我并不是说,判断一个死者的身份只是凭尸体上的吊袜带、鞋子、帽子、帽子上的花饰、小脚特征、手臂上的特殊印记、体型和容貌等等任何一个证据单独地下结论,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证据必须在整体集合起来之后,再通过严密的分析才能得出判断。到此,死者的身份问题已经非常清楚了,所以我觉得虽然《星报》的撰稿人表示对死者的精神状况有疑虑,但这个问题我认为没有必要再进行更深入的调查,就算真的调查了,我们又能从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之所以他有这种疑虑,大概是因为与他私底下的律师朋友们聊天时聊到的,或许他的律师朋友们又非常鼓励他这种奇怪的想法,于是他便以为这一想法是非常可信和合理的。提到这点,我想说明我个人的一个看法。通过我的观察,许多被法官所拒绝接受的证据恰好常常可以给心智推理能力非常卓越的人以启发,对这些人来说,这些被认为是没有价值的证据都是非常珍贵的破案线索。法官与很多警察一样,往往跳不出自己的习惯思维,只能接受一些一般性的证据,对于那些特别的少见的证据往往采取了排斥和不采纳的态度。他们总是死守着已经用旧了的常规,思维僵化,完全无视一些可能出现的矛盾或例外。当然,必须承认这些常规是多少年才积累起来的重要经验,凭借它们,很多并不复杂的案情是可以被理清的。总之,这种保守换来的是一种很安全和不走极端的正常做法。它们非常有价值,可是我们必须承认,这种思维并不能解决所有的案子,还是存在着一些因为这些思维的限制而被误判的案例。” 杜宾发表完这一通意见之后紧接着提到了柏维先生这个人,看上去他非常不屑《星报》将此案的凶手指向了柏维先生,他说:“《星报》的报道中将本案的矛头指向了柏维先生,我想你大可不必把这一舆论当回事。大概你也能够推论出这位好好先生是一个什么样个性的人,很显然他是一个憨厚老实的人,但是非常热心。一般来说这种性格的人,要是生活中碰到了大事,他们都会全心全意地投入的,也因此他们常常会被一些比较有心眼或者不怀好意的人认为是他这么积极地奔走,背后一定有所图或者是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星报》的撰稿人至少已经有几次对柏维先生的访问了,但柏维先生不会顾及《星报》到底要宣传什么观点或立场,总是从对玛丽负责的角度将《星报》的观点毫无忌讳地反驳了,并且非常慎重地表示,尸体就是玛丽的。《星报》中的报道有这样的句子:‘虽然我们对这种关于尸体身份的确认结果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质疑,可是柏维先生非常执着地排除了我们的质疑,并且坚称那就是玛丽的尸体,而且要求大家要相信他说的话。’那么柏维先生又为什么不把自己的判断依据明白地告诉大家呢?或许我们可以如此理解:很多时候,因为对一个人太过熟悉和了解,往往是说不出对方的特点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他常常找不到一种合适的语言或词汇来表达自己,对于一些在别人眼中是非常明显的特征的地方,在他眼里反而看不出来。可能你也有这种感受,当有人让我们描述自己对一个人的印象时,我们常常无言以对,因为具体形容对一个人的印象是最难的事。虽然一个人能够非常准确地认出自己的邻居,可是这不代表他一定能用非常确切的语言把自己的邻居形容出来。也因为这样,我个人觉得《星报》的撰稿人实在没有权力这样歪曲柏维先生所提供的观点。” 杜宾继续分析有关柏维先生的推论:“从我个人的观点看,柏维先生与这一命案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之所以被人误会恐怕与他自己那种浪漫和过分热心的性格有关。我想这么说至少对柏维先生更公平一些,总比《星报》暗示他有作案嫌疑更加合理!如果你也觉得我所说的柏维先生的个性是一个不可不考虑的因素,那么有关玛丽为什么要在柏维先生的办公室门的钥匙孔中插了玫瑰且署名的问题就很好理解了,要知道这是一位充满浪漫的男士,而一个女孩对此往往总抱着热心。当然,《星报》所质疑的柏维先生竟然不希望让玛丽的其他男性亲友过多地卷入到此事中以及似乎并不希望让其他男性围观玛丽的遗体,甚至包括不让B太太向前来调查的警方提供更多信息的问题也会变得更好理解,表面上看柏维先生似乎并不愿意其他任何人过多插手此事,其实从这一点上可以有一个推论,那就是柏维先生应该也是玛丽追求者中的一员。另外很可能,玛丽也的确向柏维先生表示过好感,于是这位先生便自认为自己有义务处理好玛丽的身后之事,而且他来处理这件事是最恰当的。关于柏维先生的事,我想我们不用再继续讨论下去了,到此为止。除了这些,《星报》还说到了玛丽的母亲和其他亲人对于玛丽的死似乎并不伤心,而且表现得非常冷血。而这一点也确实好像和她的亲人们在一开始就非常肯定尸体就是玛丽并认同玛丽已经被害的态度有些不相符。关于这一点我想我们会在后面对证据的讨论和分析中解释清楚。现在,我们已经把死者的身份问题弄清楚了,接下来就要针对这一命案中的其他疑点了!” 我问杜宾:“那么《商报》呢?你怎么看《商报》的相关推论?” 杜宾的思绪的确也想到了这一点,他似乎更加欣赏《商报》的评论,他对我说:“其实,对于《商报》的观点,我倒是从心底觉得它比其他媒体的评论更有参考价值。《商报》的推论还是非常有道理的,你也能感觉到它的观察是比较敏锐的,但是在这个推论中至少存在两点推理过程中的瑕疵。首先,《商报》好像暗示玛丽在离家那天出门之后不久便被一帮流氓混混绑走了。它的报道中说像玛丽这样知名度很高的年轻貌美女子应该不会在独自穿过三条街的过程中竟然没有被任何人认出来。我想,为《商报》撰稿的人之所以要这样推论,很可能是出于他自己的感受,大概他就是个名人,每当他在报社附近的街道上穿行的时候会有很多人认识他。因为他自己的这种经验,所以他想当然地认为漂亮且充满魅力的玛丽也应该如此:一个像玛丽这样的年轻貌美的女孩在自己家附近活动时怎么可能没有任何人认出她来呢?但是,《商报》的撰稿人没有注意到另外一点,即如果玛丽没有非常固定或常见的行走的习惯——像这位撰稿人自己一样,那么《商报》的这个观点不一定是成立的。我猜想这位撰稿人大概每天都有一个固定的活动范围,每天都是固定的路线、固定的路程,而很少有变通,所以这很容易被周围的人注意,然后人们就都认识他了。但是玛丽是不是也这么死板是难以肯定的,或许她每天的活动的路线和范围都是不固定的,而且,如果她失踪当天行走的路线完全不同于以往,这种可能也是存在的。如果《商报》的观点能够成立,那么玛丽就得必须像这个撰稿人一样有着非常固定死板的活动范围和活动路线,然后走遍整个城市。但是,本案中,玛丽在失踪当天的情况有两种可能,既可能遇到了熟人,也可能一个熟人都没遇到。以我个人的判断,我觉得当时的情况很可能是,玛丽在走出家门之后的某个时间里,特地挑选了一条不会遇见任何熟人的去姑妈家的路线。而且我们还应该这么想,就算全巴黎最有名的人,虽然的确有非常多的人见过他、认识他,可是如果把这些所有认识他的人的数量和巴黎总人口的数量相比,又会怎么样呢?还是一个相当绝对的少数,何况玛丽的知名度也并不很高。” 杜宾说到了《商报》在推理中的第二个瑕疵:“《商报》出现的第二个推理上的问题,是它假设了在当天玛丽离家的时间段内街上有很多人。这一假设让《商报》对此案的分析影响力骤减。它在报道中说如果从玛丽当天出门的时间进行推断,当时的街上应该会有很多人。但这不是事实,要知道那一天是有些特别的星期天!在一个礼拜日的早上九点钟街道上一般会是什么情况呢?没错,一个星期中从星期一到星期六,任何一天的早上九点钟,街上都可能有非常之多的人,但是到了星期天情况就不一样了,星期天的九点钟更多的人当时正在家中进行出门到教堂做礼拜的准备。这一点是任何一个观察力敏锐的人都不可能忽略的因素,很多人都清楚,星期天早上八点钟到十点钟的巴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座空城,这个时间段内的巴黎街道上不仅不是人声鼎沸,反而是空荡荡的,直到十点钟以后,街上的人才会渐渐多起来。所以,当玛丽出门的那一刻,即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九点钟,那时的大街上应该基本上没有什么人。《商报》的这个推论的假设显然是错的。” 杜宾兴致盎然,接着说:“除此之外,《商报》还有一点推论是可以商榷的。其报道中说凶手从玛丽的洋装内部的衬裙中撕下了一条大约长两英尺、宽一英尺的布条,然后用这一布条从女孩头部的后方绕过,在其下巴处打了一个结,并因此而推论凶手这么做是为了防止玛丽大声呼喊,并紧接着继续推论凶手是一个没有随身携带手帕习惯的人。这个推论也很有意思,我们暂且不谈凶手这么做是不是要防止玛丽大声呼救,我们也分析一下凶手‘是一个没有随身携带手帕习惯的人’这个观点是不是合理的。要知道,在巴黎人的记忆中,除了那些混混,几乎每个人都会随身带着一块手帕。也就是说《商报》似乎是在暗示凶手可能是小混混。但是,你肯定也观察到了,在最近这些年来,就算是小混混也已经经常随身掏出一块手帕,就算这些人不穿衬衫、衣着邋遢,可是在身上带一块手帕几乎是没有例外的。显然,《商报》的这个假设也是太想当然了。” 杜宾分析完《商报》的评论之后,我又向他询问对《太阳报》评论的看法:“你认为《太阳报》对这个案子的推论有没有价值呢?” 杜宾嘴角一扬,苦笑着说道:“照我说,为《太阳报》撰稿的人真应该投胎当鹦鹉,不然实在可惜了他。假如他是一只鹦鹉,那一定是其同类中最为出色的,因为他的确非常擅长模仿和重复别人的话!《太阳报》的推理没有任何新意,其唯一的工作就是非常努力地把其他媒体的观点搜集到了一起,然后东拼西凑弄出了一篇报道,其实只是应和或者重申了一遍别人已经说过的观点。在报道中,《太阳报》评论灌木林中新发现的证据说那些东西很显然已经放在那里有三四个星期的时间了,并肯定灌木林就是谋杀发生的现场。这早已被很多人所知道,但即使是这样,我仍然对这个观点表示怀疑,不过还是等我们后面谈到和这一点有关的部分时,再来说明这个观点的不实之处吧。” 杜宾建议说:“目前,我们的注意力应该在和此桩命案有关的其他线索上。你是不是也觉得验尸的工作是非常不严谨的?当然尸体的身份应该早就有确认的结果了,可是其他方面的检验结果让人失望。比如最简单的一些问题:死者身上是不是有财物被抢走了?死者从家中出来时身上戴珠宝了吗?假如有,为什么没有在尸体身上发现任何珠宝呢?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和这些问题差不多的疑点需要弄清楚,这些得我们自己亲自去调查,特别是有关玛丽的未婚夫圣·厄斯塔什先生的很多情况,必须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当然,这不证明我认为他有作案嫌疑,但起码按照正常的调查程序也应该弄清楚一个与死者有着如此非凡关系的人的信息。现在首先要弄清楚的是厄斯塔什先生那份交代自己在星期天的行踪的口供是不是真实的。要知道口供可是常常让人越弄越糊涂的东西。假如那份口供是真实的,那么厄斯塔什先生的嫌疑自然可以排除,可是他又离奇地自杀了,这不得不让他也陷入更大的嫌疑中。当然,他的证词要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就没有必要围绕着他这个人以及他的自杀动机大做文章,因为我们的主要任务还是调查有关玛丽的死亡真相。” 杜宾不很同意之前各方的侦查方向,他说:“我认为在对于本案的调查中,不应该再过分关注本案已经知道的一些内部环节,我们的调查方向应该是那些目前还不知道的、外部的线索。如果我们只调查那些与本案有直接关系的线索,而忽视了那些间接的、表面上并不重要的证据,很可能会让我们完全走错了方向,远离真相。就像我前面说的,如果像法官一样只重视那些和案情直接相关的证据或言论,那么是不能正确判定所有案件的。我们也有不少这样的经验,许多看似不相干的事情很可能就是发现真相的最重要依据。这就如同一些不能被现代科学中的理性知识解释的难题,还可以通过一些有些神秘、难以言说、不好预见却挑不出问题的知识来解释。你可能没有理解我刚才的话。你也知道,在我们人类的漫长历史中,知识的累积和文明的发展从不缺少一些偶然的从生活中那些不相干的、灵光乍现的事情中得到斩获与发现的经验。所以,从人类一直追求进步和突破的角度来说,那些好似不太重要、十分平庸的东西其实都是不可或缺的,正是它们的被人认识,才出现了更多、更大、更超出人们预料的惊人发现。我们也常常感到生活中的真相往往让我们想不到,它不合常理,难以推断或预见,但是这些真相却在全部呈现之前通过很多貌似无关紧要的、完全没有联系的偶然因素给过我们提示,只有那些敏感的人才能提早有所准备。而这些所谓的偶然、机会、超出预料的事,其实完全能够和数学演算联系在一起,因此它们是能够被归纳到数学运算范畴中的。” 杜宾进一步强调了把调查方向扩大开来的重要意义:“我必须再次强调一下,不少事实真相之所以被发现并不是因为有什么直接的、特殊的、珍贵的证据,而往往是在一些间接的、表面上没有干系的事件中得到的,而且通过这些平庸的证据发现的真相往往是非常可靠的。鉴于到目前为止各方对于本案的侦破工作都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进展,所以我已经准备把整个侦破的调查方向完全改变,从命案外部的因素入手,从那些表面上与本案没有什么联系的事件调查上入手。在后面的这段时间中,我希望你能帮我弄清楚厄斯塔什先生的证词是不是真实的,而我将会更加全面和更大规模地再度检索与本案有关的所有媒体信息,我希望能够从中发现一些能够给我们关于这一案子外部信息的提示。其实直到现在,我们所有的搜集和分析工作所接触的资料和信息都还完全是与本案有着直接关系的一些环节,如果我们的工作进行顺利,能够从中找出一些与本案有间接关系的证据,那么我们对这一命案的调查一定会更加完整。我个人感觉,那些没有被媒体注意到的细微观察点,就是我们重新建立新的调查方向的重要基础。” 于是,在后面的日子里,我按照杜宾给出的建议,对于圣·厄斯塔什先生的证词进行了仔细的调查和分析,最后我确认这份口供是没有问题的,它不存在什么疑点,完全是一份可信的证词。这同时也说明了厄斯塔什先生与本案没有关系,他是清白的。而杜宾正像自己所说的,把自己埋在各家媒体的报道中,其检索的仔细程度实在让我吃惊,以至于我都觉得他的工作过于琐碎了,几乎没有什么目标。就这样有一个星期之久,杜宾将其工作成果单独整理成册放在了我面前,其摘抄出来的内容如下: 就在三年半以前,同样发生了一起让大众关注的失踪事件,那次失踪事件与此次命案中的情况十分相似,而当事人与此次命案的主人公是同一人,即玛丽·罗杰!当时玛丽在皇家宫殿地下一楼的香水店工作,但失踪得无声无息。直到一个星期之后她才平安地返回其工作的香水店。当时人们没有觉得她有什么异常,只是面容多少有些憔悴。人们非常感兴趣的是玛丽在失踪的这一周内都做了什么,但是她的母亲和香水店老板白朗先生只是告诉众人,玛丽离开的这一周是去了乡下拜访朋友。随后这件事很快被人淡忘,人们也就不再以此为意。不过,我们猜测玛丽这次的失踪,与上回应该没有什么区别,或许她还会在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之后,回到我们的视线中。 ——摘自《晚报》,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 在昨天的报纸中,一家晚报提到了有关罗杰小姐前一次失踪的事件。这件事大概很多人还有印象,大家都知道罗杰小姐那次从白朗先生的香水店失踪有整整一周的时间,在那一周里她和一名海军军官在一起,而这名军官先生是出了名的荒淫放荡之人。据推测,当时可能是因为两人的口角而让罗杰小姐负气离开,因此才有后来的平安返家。我们还知道与罗杰小姐在一起的那位海军军官名叫罗萨里欧,目前他正驻扎在巴黎,至于其他的个人细节,目前我们还不便公开。 ——摘自《水银报》,六月二十四日,星期二早上 前天的巴黎近郊,发生了一件令人震惊的暴行。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当日傍晚时分,有位男士和自己的妻子及已订婚的女儿搭乘由六名男子划行的船渡过塞纳河。这六名男子不是专门的渡船人,而是在河两岸划船游玩、无所事事的人。在船安全靠岸,三名旅客分别下船并走出一段距离远离河岸之后,年轻女孩忽然发现自己的洋伞忘在了刚才搭乘的渡船上,于是又回去取伞。但在她回去之后,这帮混混便掳走了女孩。他们堵住了女孩的嘴巴,并把女孩带到河上施暴,最后女孩被弃尸。其弃尸的地点就在当初女孩和自己父母搭船处不远的地方。据悉,目前这帮罪犯仍然在逃,但警方已完全掌握了他们的行踪,很快便会将这帮罪犯捉拿归案。 ——摘自《晨报》,六月二十五日,星期三 近几日,本报收到了一两封读者寄来的信,来信的主要内容都是提供有关最近在巴黎近郊所发生的一桩凶残命案的嫌疑人信息的。来信指出嫌疑人与一个名叫曼奈斯的帮派有很大关系,但是当警方询问了相关嫌疑人之后,他们还是洗刷了自己的嫌疑而被释放。虽然这体现了几位投诉人充分的热心,但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所以本报不拟刊登来信内容。 ——摘自《晨报》,六月二十八日,星期六 最近,本报收到了几封非常有说服力的读者来信,这几封书信都认为不幸的玛丽·罗杰在失踪的当天于巴黎近郊被一帮恶徒残忍地谋害。对于这个意见,本报是认同的,因此本报拟在将来几天选择更多的版面,尽量刊登类似观点的读者来信。 ——摘自《晚报》,六月三十一日,星期二 就在本周一,一名和税务单位有往来的船夫称自己曾看见一艘空船在塞纳河上漂流,其船帆没有拉起而是在船的底部。此名船夫之后便将这只空船拖回船舶办公室,不过他又在第二天早上,在没有人前来认领船舵并没有告知办公室任何相关人员的情况下,将此船悄悄开走。此船船舵到目前仍然还在船舶办公室处。 ——摘自《勤报》,六月二十六日,星期四 当我看完了杜宾所选出的这些媒体报道信息之后,完全没有感觉到这些信息之间有什么彼此的联系,而且我甚至觉得这与我们正在着手调查的案子也没有什么关系。因此,我等着杜宾要进行的解释。 杜宾对此讲解说:“为什么我要摘取其中的第一、第二则新闻?当然不是因为在这两则新闻中还有需要我们进一步进行分析的信息,而是因为这两则报道同时提到了三年半之前玛丽的那次失踪,并且在新闻中还暗示了当时的这个事件还有一名海军军官,可是即便媒体如此明显地提供了相关的线索,我们的警方却到现在都没有展开对于这位海军军官的调查,从中也能看到我们的警察是多么无能。我想我们都能看出来,造成玛丽死亡的这第二次失踪很明显是与其第一次失踪有关联的,如果到现在我们还看不出这一点,那实在是太愚蠢了!现在,我们不妨就认为玛丽的第一次失踪是一种与情人的私奔,但在其与情人共处的一周之内却发现男方因为荒淫和放荡而对自己不忠,于是发生了两人的争吵,接着便是负气返家。假设玛丽的第二次失踪同样是与情人私奔的话,那么这次与其私奔的对象非常有可能仍然是之前那位花心男人,是新对象的可能性不大。其逻辑很好理解,这个花心男人又一次向玛丽献殷勤希望能和她恢复关系,于是第二次私奔是可能的,其可能性远远高过玛丽与新对象私奔。所以,我们假设玛丽的两次失踪其实都是和这位海军军官私奔了,在第一次私奔与第二次私奔之间,其时间要长过我们的海军舰队一般巡航的时间,这有可能说明,那位海军情人在第一次就预谋准备干的坏事,因为舰队出航时间的提前而被迫中断了,因此他的预谋被拖延到了这次,于是他抓住军队这一次再度回到巴黎的时间,再次联系到玛丽,最终实施了此前就已经准备实施的计划……当然,这只是一些推测,它是否就是事实,我们还不能得出结论。” 杜宾马上又说:“不过,这种推测或许无法让你认同,你可能会说玛丽的第二次失踪或许根本就不是私奔。这种异议是合理的,我们确实还不能肯定玛丽这次的出走是否还是和这个花心男人私奔,但是同样我们也无法排除我们这种假设的可能性。从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情况看,公开追求玛丽的正派人士,只有圣·厄斯塔什先生和柏维先生,除此之外还没有发现其他人,但是,玛丽并不是只有公开的追求者,还存在台面以下且没有人清楚的秘密情人。按照道理说,玛丽应该与这位神秘的情人有着非常不一般的关系,不然她不会如此放心地、没有犹豫地在星期天一大早便跑到地理位置偏僻的劳尔郊区和这个人私会一天。很自然,我们要问,谁是这个神秘的情人?玛丽又为什么向众人保密,不让身边的任何亲朋好友知道此人的存在?而且玛丽的母亲又为什么在女儿离家当天念叨着自己可能再也无法见到玛丽了?” 杜宾对玛丽的想法进行了猜测:“虽然我们确实不能单单根据罗杰太太的这句话就认定老太太是知道玛丽又要准备私奔的,但是我们应该能够肯定玛丽自己一定有这个想法。为什么?请听我说:据我们现在所了解的,在玛丽离家的当天,她告诉自己的家人是准备去住在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而且与自己的未婚夫厄斯塔什先生约好当天傍晚时分过去接她。这几句话似乎已经把玛丽当日的行踪交代得非常清楚了,根本看不出什么‘私奔’的迹象。可是,如果我们好好想想,当天的玛丽真正的意图是要去与某人会面,然后他们渡河,又在下午三点左右到了劳尔郊区,其最终的行踪是相对复杂的。在玛丽答应要去和这个人碰面时,她怎么可能一下子向自己的家人交代清楚连自己都未必清楚的行踪问题?另外,玛丽的未婚夫厄斯塔什先生如果在傍晚时分按照约定去了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接她,但是发现玛丽根本就不在姑妈家,这一定会让厄斯塔什先生感到惊讶,紧接着引起他的猜疑。如果当厄斯塔什先生回到圣安德烈街的公寓时仍然发现玛丽没有回来,他肯定会感到其中的蹊跷。我认为玛丽一定也想到了这些后果,她肯定预料到厄斯塔什先生会因此而非常愤怒,甚至她还料到了待自己回去之后一定要面对的他的质疑眼光。但是,如果玛丽本来的想法就是准备再也不回这个家,那么那些可能出现的麻烦对玛丽来说根本就无足轻重了。” 杜宾臆测玛丽是有一个计划的,他说:“在玛丽的心中或许是这样的一种想法:‘我要与某人私奔,这个人谁都不知道。我不会让其他人阻碍这个私奔的计划,而且应该保证我们两个人有足够的逃跑时间,不让其他人追踪,因此我告诉他们要去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并且在那里待一整天,然后我要求厄斯塔什先生直到傍晚再来接我。这样的话,就算我离家一整天,他们也不会有任何怀疑。这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借口,这个借口还能保证我们有足够的时间走得远远的。假如我要求厄斯塔什先生到傍晚去接我,那他肯定定会直到傍晚才到圣德罗梅街的姑妈家,这完全不会影响我们逃走。如果我没有告诉他要他来接我,那么大家都会认为我会从姑妈家早点回去,可是如果我没有在他们预想的时间内回去,他们肯定会担心我,从而出来找我,这样的话,我逃跑的时间岂不是被缩短了吗?所以,我若只是出去和某人见见面、逛逛街而不打算离家私奔,那我就不告诉厄斯塔什先生要他来接我,因为其实不去姑妈家却要求他到那儿去接我,当他发现我不在那儿,岂不等于我在愚弄他吗?这样他肯定会怀疑我这一天的行踪。我是不可能把我真正的行踪告诉厄斯塔什先生的,因为我不能让他知道我和某人的事,因此不管从哪方面说,我告诉厄斯塔什先生自己会一整天地待在姑妈家然后要他到傍晚的时候再来接我,对我的计划是最有利的。我的计划是可能永远不回家,或者可能几周之后才回家,又或者可能是等我已经有了秘密藏身之处安顿好其他的事之后才回家,所以,要实施这个计划,首先是能够有充足的时间逃跑。’” 杜宾还将大众的意见进行了分析:“你整理出来的命案分析资料说明你也注意到了一件事,即,从一开始大众的舆论便是认为制造这一命案的凶手肯定是那帮混混。我们不否认在很多时候,大众舆论都是非常有参考价值的,因为大众舆论往往是人们自然而然形成的,这种自然的状态很多时候就相当于某些特殊天分的人那种敏感的直觉。直觉很重要,有时候很多难以破解、毫无头绪的案子就需要直觉,这种情况下,或许一百次中九十九次都需要直觉或舆论来发现其中的线索。可是,只靠直觉或舆论是不能发现实实在在的线索的,这也是直觉破案法存在争议的地方。毕竟不管是直觉还是自然形成的公众舆论,大多数时候还是被主观想法所控制的,而破案讲究的是客观的、具体的线索。为什么大众在本案中会认为凶手就是那帮混混?其原因大概就是我摘录的那则‘一家三口渡河而女儿在后面折回去取洋伞时被杀害’的命案报道,这一报道让大家把两件案子放在一起联想推敲。要知道,玛丽本人也是年轻貌美、艳名远播的女子,当她的尸体被发现时,全巴黎人都在为尸体身上那些多处被暴力对待的痕迹及弃尸塞纳河的惨状感到激动和表示关切。这更容易让人们将玛丽的死和我摘录的报道中那名年轻女子被杀的命案联系到一起进行猜测。但是后面这一案子的凶手已经被证实是一帮歹徒了。在这两件案子中,两名女子都是在生前受到了暴力对待,只是后面案子中那名年轻女子所受侵害的程度远远没有玛丽那么严重;其次这两件案子发生的时间也正好差不多。但是从推理理论上说,让人奇怪的是,后一件案子的案情和结论是非常清晰的,人们却用这样清楚的一个案子推论另外一件还有很多问题尚扑朔迷离的案子。当然,人们之所以有一系列的推论是因为得到了许多细节的暗示,在这两件案子中,案情清楚的年轻女子受害者的尸体同样是在塞纳河畔被发现的,这与玛丽的尸体被发现的地点一致,而这正是人们受到暗示的地方。或许就是因为在这两件案子中有太多非常相像的地方,所以人们才将这两件案子放到了一起推理,在他们脑中太多相似的信息不断地反映出来,于是形成了错误的联想和直觉,以为玛丽的死也是拜这群恶徒所赐。可是事实上,除非是一个奇迹,否则是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城市、同样荒僻的地点发生由两群混混用同样的手法、同样的凶器制造的两件凶残异常的凶杀案的。所以,将这两桩命案放在一起进行联想和推理是错误的。话又说回来,也正是因为在这两件案子中有太多的不可思议的巧合,才让我们能够看到,人们的直觉和自然形成的舆论有时候又是靠不住的。” 杜宾接下来要分析的是有关报纸所认定的案发地点的问题,他没有停歇地说道:“在对玛丽的命案进一步深入调查之前,应该首先对不少报纸所认定的案发地点进行一下分析,也就是位于劳尔郊区的那片灌木林。这是一片距离公路非常近且非常茂密的灌木林,报道中说在灌木林中‘三四个大石堆成的像是有靠垫和脚凳的椅子。在这一椅子上面还有一件白色衬裙,其中第二块大石上还有一条丝质披巾,地上则散落着一把阳伞、一副手套和一条绣有“玛丽·罗杰”字样的手帕,另外还有许多破碎的洋装布在林间的很多地方被发现。椅子跟前的地面已经因为践踏而显得非常凌乱,一些灌木也被人折断了,也就是说,在这里很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虽然几乎所有的媒体都为灌木林中的新发现感到兴奋,甚至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就是案发地点,但是在我看来,不管我是不是认同报纸的观点,我还是认为这里面的疑点很大。比如,《商报》曾认为玛丽应该是在市区离自己家不远的地方被一群混混掳走的,如果《商报》的推论是正确的,并且我们进一步假设作案的恶徒目前仍然在巴黎市区隐藏着,那么这些凶手一定会因为媒体有了正确的推论而心虚,于是,他们很可能会设想‘既然尸体本来就是在劳尔郊区发现的,而这个地点又被很多人认为很可能就是案发地点,那么如果我们将死者的一些遗留物丢在那儿,岂不是能够把大家对于市区的注意力进行成功的转移。’假如我的这个假设成立,那么现在看,很明显他们的诡计得逞了,如今几乎所有的人都把自己的目光集中到了劳尔郊区,并几乎下了灌木林就是案发地点的结论,很少有人再关注市区中可能发生的一切。除此之外,《太阳报》又说这些东西至少已经在灌木林中很长时间了,但是,这个说法还没有被证实。如果从‘自然环境因素’考虑,此处确实非常有可能是案发地点,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些东西怎么可能留在灌木林二十多天之后才有人发现。《太阳报》还随声附和说这些留下来的东西已经变硬发霉并且黏成了一团,在它们的四周都是杂草,所以很难发现。又说,那把伞上的丝质布还是非常坚韧的,可丝线已经因为发霉糊成了一团,伞顶是对折的,也已经发霉腐烂了,将伞一撑开,伞就完全裂了。所有这些明显能够看出《太阳报》的说法只是根据周围有非常多的杂草,而这些杂草让这些东西很难被发现,那么既然现在发现了,自然得出的结论就是这些东西已经在灌木林中很久了。但是我想问的是,这种说法是从何说起的呢?是那两个发现这些物品的男孩说的。他们在刚刚发现这些东西之后就把这些东西带回了家,所以《太阳报》所说的那些信息都是这两个男孩的回忆之语。当然,在这个季节杂草是长得很快的,特别是这种温暖潮湿的气候中,而命案又发生在这段时间中,如果再下一些雨,那些草有可能一天之内就长高二到三英寸(五至八厘米)。因此如果确实有一把丢在那里的洋伞,相信只要不到一周,就可能被新草彻底覆盖。《太阳报》在自己的报道中多次提到了‘发霉’这个词,但是我想撰稿人自己恐怕根本就不清楚‘发霉’需要什么条件。我想他肯定没有考虑到,导致事物发霉的菌类在现在这个时候一般都是一天之内生长出来,然后马上死掉的,发霉的时间远远不像我们印象中需要那么多久。” 杜宾提到了劳尔郊区的地理特征:“所以,媒体中所说的灌木林中发现的物品已经在那里有很长时间的推论其实很可能是错的。另外,我认为这些物品本身不可能会在灌木林里有三四个星期之久,就算有一个星期的时间,都不太可能。更不要说是三四个星期竟然没有人发现。劳尔郊区虽然是巴黎的近郊,但是我们都知道在巴黎这样的城市中,不管是市区还是近郊,只要还没有远在巴黎之外,那是很少有什么人迹罕至的林间幽静之地的。我们不能保证在巴黎这样人口众多的城市中会没有一些非常热爱大自然、喜欢到郊区的荒地中走走看看的人,或许他们厌烦了都市中让人沉重和喘不过气来的感觉,因此愿意在一个正常的上班日把一切工作都抛开,然后去到离市区并不是很远的相对幽静的林间绿地,重新感受一下大自然。不过比较不幸的是,他不用走几步路就会发现一些在树林中喧闹、滋事、抽烟、喝酒而聚集在一起的混混。这些近郊的所谓幽静之所正是巴黎比较低贱的市民喜欢去的地方,或许你可以说这是亵渎的圣土,可是你不能说这里人迹罕至。这种情况在星期天等休息日更是如此,那里不仅不是人迹罕至,很可能还是人潮涌动。一些平日在城中从事脏活累活的纯粹劳动者往往在休息的时间跑到巴黎近郊让自己放松一下。当然,他们不是因为自己对大自然的丰富感情,而只是纯粹地暂时逃离城市的管理者和各种加在他们身上的限制;他们来这里不是为了寄情山水,闲情逸致,而是为了不受拘束地放纵自己。那些路边的小旅店、小酒馆,或者是一些什么建筑都没有的隐秘树林,正是他们能够洒脱地挥洒自己的场地。你觉得这些人会被人鄙视吗?可能会,但是他们根本完全不在乎,只与那些‘狐朋狗友’们大吃大喝,尽情享受。所以,我要说的是,虽然劳尔郊区只是郊区,但这里可未必没有什么人来到,一些东西如果留在这里三天以上没有任何人发现,我认为是不可能的。那位《太阳报》的撰稿人先生的观点也就不攻自破了。” 杜宾又回过头来解释了一下自己刚才那个关于凶手转移大众注意力的假设:“所以,我的意见是,之所以在灌木林中发现了这些物品,其实是凶手为了将大家对凶案真正发生地点的注意力进行转移,而且,我认为劳尔郊区并不是案发现场还有其他的理由。我请你不要忽视发现灌木林中物品的‘日期’,然后你拿这个日期和我所摘录的那篇《晚报》上所刊登的‘最近,本报收到了几封非常有说服力的读者来信,这几封书信都认为不幸的玛丽·罗杰在失踪的当天于巴黎近郊被一帮恶徒残忍地谋害’的报道‘日期’进行一下核对。你有没有发现,在这篇报道刊出不久之后,灌木林中就发现了‘物证’。报道中说报社收到了好几封不同读者的来信,但是来信的内容全部把作案凶手的矛头指向了一群帮派流氓,并且认为案发地点可能是劳尔郊区。不过,发现物证的那两个男孩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发现了这些东西呢?我对他们没有太多的怀疑。如果说他们是因为公众舆论将劳尔郊区视为案发地点,于是便带着好奇跑到了林子里进而发现了一些东西,那么这种说法也是合情合理的。我感到有所怀疑的是,之所以这些物证没有在更早的时间被发现,是不是因为它们原来根本就不在灌木林中?我推测这些物品很可能是凶手声东击西的杰作,假设给《晚报》写信的人是一个人,然后他又故意转移报纸和民众的注意力,于是故意投递好像对‘凶手’充满愤恨的‘读者来信’,而这些后来被发现的物品很可能就是在投信当天或者比这早几天才被精心安排在灌木林中的。” 杜宾的这一推论让我大吃一惊,因为如果他的推论是正确的,那就说明这个凶手其实在时刻密切地关注着案情的发展。这样想来,凶手实在是太恐怖了。杜宾接着说:“另外,这片灌木林本身就是十分特殊的,首先它非常浓密,似乎是与世隔绝的一个地方,在这里还有一张由三四个大石堆成的形状像有靠垫和脚凳的椅子。总的看,这片树林非常祥和宁静,虽然它也会被不少巴黎底层人士前来打扰。而且这片灌木林距离德吕克太太的住处非常近,只要几步路就能够到达。德吕克太太的两个儿子则常常到这片树林中玩耍,比如他们会常在那里找一些掉落的黄樟树根部的树皮。你不觉得奇怪吗?按照这片灌木林这些特别的条件,我敢打一个一千比一赔率却十分有把握赢的赌注,那就是,这两个经常到树林中玩耍的孩子一定能够非常快地发现这张就像石头宝座一样的椅子上所留下的东西。所以,如果说灌木林中的物证是在很长时间才被发现的,很显然是不可能的,即便留在那里一个星期没有人发现都是不可能的。假如有人质疑我是如何断定这两个孩子的行迹的,那么我会反问他有哪个小孩不是好动顽皮的?不是从早到晚四处乱逛、到处寻找能让他们感兴趣的‘神秘’之地的?所以,我断定那些从灌木林中所发现的物证一定不会在这个林子中放置超过两天,因为有两个精力旺盛又总在树林里穿梭的‘探险者’以极大的热情搜寻着这片树林。也因此,我非常有信心地认为,这些物证都是在《晚报》刊登出那篇‘读者来信’的相关报道前后才被有计划地精心放到树林中的,而且刚放到树林不久便被两个孩子发现了。至于《太阳报》所认为的这些物品已经在林子中很久的观点,显然我是不认同的。” 紧接着,杜宾对于灌木林中发现的物证也提出了自己的质疑:“除了我已经提到的,我们还能从一些其他方面发现更强有力的证据让人相信这些所谓的物证,其实都是后来被精心安排而放进树林的。你可以回想一下那些物证的摆放位置,它们是多么不自然,在最上面的石块上是白色的衬裙,第二个石块则是一条丝质披巾。阳伞、手套和绣有‘玛丽·罗杰’字样的手帕被散落地放在地上……这明显是非常刻意和不自然的,只要不是大脑出现了问题,便不会觉得这种散落在林间的物品是非常自然的。也就是说,在物证被刚刚发现的时候便能够看出来这不仅不是‘自然’的,而且更像是事后又被专门布置的,很显然有‘刻意摆放’的意思。如果是我来布这个局,那我会随便将这些东西丢在地上,然后再踩上几脚,这样至少还显得更自然一些。假如当时真的出现过一帮恶徒凶手在这一窄小的树荫底下与死者争吵和扭打,那么事后死者的衬裙和披巾竟然还能很好地摆在石头上,这实在是见鬼了。另外《太阳报》的报道中说现场已经被践踏得非常凌乱,而且也有不少灌木被折断了,于是《太阳报》断定此处到处都是死者挣扎的证据。既然是这样,为什么衬裙和披巾却仍然好端端地摆在石块上,就像被放在架上一样?《太阳报》的文章中还提到了一条布条,长大约有六英寸、宽大约是三英寸,并且说布条是被缝补过的等等。虽然《太阳报》也不小心地用了表示怀疑的字眼,但是很清楚的,如果这是因为灌木的棘刺而从衣服上撕扯下来的,不是用手故意撕扯的,那么布条怎么可能如此长宽一致地整齐?一般说来,死者衣服的材质如果的确被灌木棘刺或者钉子什么的勾到,那也不太可能会被扯成两条长布条,难道你见过这么神奇的事吗?可能的情况是衣服被撕出一个长方形的乱七八糟的破洞,即衣服被勾出两条裂缝,然后互呈直角地被扯下来。如果要从这种一边是车缝边、一边没有车缝边的衣服上扯下一条长布条,则只有用两股不同力量且彼此朝两个相反方向撕才能办到,只有一种力的灌木棘刺是不可能撕成这种形状的。再退一步,假如恰好有两根棘刺用两股力量刮住了衣服,那也需要这两股力量朝两个相反的方向拉才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倒是那条两边都有车缝边的手帕是可以扯下一条布条的,这不用两股力量,只要一股力量就行。所以只是靠灌木棘刺从玛丽的洋装上扯下‘长布条’,基本上可以断定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这样的布条还不止一条。不过,让我感到最惊讶的并非这长布条的问题,而是我实在不能相信一个杀了人的凶手,既然能够以惊人的冷静和谨慎将尸体搬离现场,为什么在案发后却又将物证摆放得这样不自然和刻意化,这不是把自己之前的所有谨慎都给毁了吗?这样想来这实在太让人感到诧异了。你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虽然这么说,但我没有说灌木林就一定不是案发的现场。或许当时灌木林中或者德吕克太太的小旅店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意外,但是这对本案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因为我们这样进行调查不是为了找到命案发生的现场,而是为了找出那个操刀的真正凶手。我为什么花了这么多时间质疑这些好像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这出于两个目的:第一,我要让你明白,《太阳报》那个两条布条是因为灌木棘刺导致的推论非常愚昧无知;第二,我想让你跟着这个方向也进一步思考制造这起谋杀案的到底可不可能是那帮无所事事的小混混呢?这才是我最想达到的目的。” 杜宾对于验尸报告同样是质疑的,他推论说:“凶手到底是不是一帮混混?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从验尸报告中进行分析,虽然这个报告让人有些反感。报告中有一个很有倾向性的推论,它说‘命案的凶手应该是几个混混’,我觉得巴黎那些德高望重的解剖医生一定会把这个推论当成一个笑柄,因为我们没有从中看到任何根据,它的这个说法实在有些荒谬和不公平。的确,法医在验尸之后可以有一个自己的推论,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但是问题是,玛丽·罗杰的死是不是因为几个混混的恶行是无法从验尸中就看出来的。难道验完尸之后就能得到这个结果?难道就不存在其他的可能?” 杜宾对于凶手人数的分析是根据“挣扎的痕迹”进行的,他说:“让我们来反思一下在报纸上的一句话,报上的话是这样说的:‘这里很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正是这句话让大家觉得在灌木林的现场一定到处都是挣扎的痕迹,于是大家会联想到这应该是一帮恶徒造成的。可是处处留下痕迹得是多么激烈的挣扎和缠斗才能造成的?一边是一群混混,一边只是一名弱小女子,这会造成很激烈的挣扎吗?我觉得似乎不大可能吧,一帮恶徒收拾一名弱小女子应该是非常简单的,这几个男人只要用自己比女孩粗壮得多的胳膊把她紧紧地抓住就好了,这个女孩还能有所招架吗?恐怕不用多少时间她就被制住了。结果竟然出现了‘可能出现过十分激烈的争执’的情况,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只能更加有利于证明凶手不是一群歹徒。因为要是一群歹徒的话,这里发生的事一定不会出现‘十分激烈的争执’。我知道你要说什么,你会说,这样的推论岂不是推翻了案发现场就是灌木林的观点?而且现在的舆论几乎全部倾向于凶手是一帮人,假如凶手是一帮人的话,案发现场就不应该有非常激烈的挣扎痕迹,但是灌木林中有这样的痕迹,这岂不是在说灌木林根本不是案发地点?这个推论是对的,但是我们应该这么想,为什么一定得假设是一群人行凶的呢?另外你别忘了,虽然我已经说过,灌木林中发生了很多故事,可是目前为止的推论还不能肯定灌木林就不是案发地点。所以我的观点是:如果灌木林的确是案发现场,那么凶手就不是很多人。我们假设本案的凶手只是一个人,不,这不只是假设,而是肯定,而且也只能这样肯定,因为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灌木林中那些激烈的挣扎痕迹才能解释。” 为了更清楚地讨论本案的凶手究竟是否是多个人的问题,杜宾再次提到了在林中发现的物证:“我在前面也已经说过,那些在林中发现的好端端的物证是十分让人怀疑的,因为这要真的是犯罪证据,那就不可能这样容易地被留在树林中等着让人发现?假设凶手非常冷静沉着,因为只有这样他才会在杀害玛丽之后很快将尸体从现场搬离,但是这样一个狡猾的凶手又怎么会如此大意地将一块有‘玛丽·罗杰’名字的手帕忘记在犯罪现场没有处理呢?难道他在等着被人发现吗?谁都清楚,处理一块手帕要比处理尸体更容易,而且尸体是会慢慢腐败最后消灭于无形的,但是手帕不会腐烂自行消失,也就是说手帕是一种更容易被保存下来的证据,难道凶手希望自己行凶的证据被保存下来?就算这是凶手大意的结果,那这更证明凶手不会是多名歹徒,因为单独行凶的凶手更容易有这种失误。这个道理是很简单的。我们想一想,如果凶手是一个人,他凶残地杀害了玛丽,玛丽被受尽虐待的尸体就躺在他眼前,这或许会让他有些害怕,而在他的周围,是一个当时没有任何人出现的茂盛树林,林中有的只是他和一具死尸。他刚才还疯狂的杀人激情在尸体面前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他的心中很可能只剩下了惶恐。这种状态是比较合理的,如果凶手是一帮人的话,每个凶手的内心可能不会有这样的恐惧。此时他可能会害怕自己的恶行被人发现,于是他必须考虑怎样把尸体处理掉。此时可能的假设是,他认为如果一次就把尸体和现场遗留下来的所有物证都处理好是很难做到的,于是他就先处理了尸体,将尸体运走、丢进河里,然后再回来处理其他的作案证据。但是在搬运尸体到河边的过程中他消耗了相当大的体力,并且一路上的虫鸣鸟叫让他本来就害怕的心情更加紧张,他越走心越慌,甚至可能在心中出现了一些莫名的其他人的脚步声,因为他太害怕自己正在干的事被别人发现了,或许只是一些河岸附近普通的灯光,也会让他紧张心慌。因为这些他搬运尸体的过程很不顺利,但当他将尸体终于丢到河里的时候——或许他是驾船到河中央进行弃尸的——他已经疲惫不堪,因此身心的疲惫可能让他不敢再回到那个让他毛骨悚然的杀人现场,于是他忘记了还应该处理掉现场留下的物证和痕迹,解脱一般地撒腿逃跑了。” 杜宾的假设依然继续:“那么,如果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匪徒,他们又会怎么处理现场的犯罪证据呢?假如一个人是从来没有杀过人的,那么当他们好几个人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他的胆子不但不会变小反而会比以往更大一些,这时的人往往无所顾忌肆无忌惮地为非作歹。因为人多,他们中每个人都不会像独自杀人者那样会感到害怕、会恐惧、会紧张和不安。如果这群歹徒中确实有一个人根本没有考虑处理现场遗留的问题,那么他们中还有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甚至第四个人,这么多人必然会有人想到处理现场这一点,至少这种可能性要比独自杀人者的可能性更高。另外,多个人的时候,其处理现场是可以分工的,有人处理尸体,有人处理物证,有人处理痕迹,或许一次性就能把现场所有的秘密掩盖,这和凶手是一个人的情况是十分不同的。” 杜宾进一步认真分析了凶手是如何处理尸体的:“那么,凶手应该怎样将尸体运走呢?不知你还记不记得死者的尸体被发现时,她身上洋装的特征?‘其中外部洋装部分,有一条从裙子下摆撕扯到了腰部的大约三十厘米宽的布条,但是没有被完全撕断。布条被环绕被害人腰部三圈并在其背部打了一个特殊式样的固定结扣。’凶手用布条临时打成的这个绳结,很明显就是为了搬运尸体用的。但是如果凶手不是一个人,而是多个人,那么在处理尸体的时候他们还会用这么复杂的搬运方法吗?如果凶手是三个人或者四个人,他们只要合作将尸体抬走就可以了,还用那么麻烦地用布条打一个结?所以,从凶手搬运尸体的手法来看,也能说明凶手很可能是一个人而不是多个人。另外还有一点,即报纸上说到的灌木林与河岸之间的篱笆也是倒塌的,而且报纸推论说这是因为有重物被拖行过留下的痕迹,如果凶手是好几个人,是不应该出现这种因为搬运尸体而将篱笆弄倒的情况的,因为这无疑又为案件的侦破提供了线索。他们只要将尸体往上一抬,篱笆就会安然无恙,不留下任何痕迹。而且若是凶手人数足够——超过两个人就行——他们完全可以将尸体抬到准备弃尸地点的附近,何必要拖着尸体呢?这不是留下更多的破案线索吗?还有,在《商报》上还对尸体身上的布条特征有过报道,关于布条的事我也有过分析了,但是我们可以再回过头来看看报纸上的说法:‘现在的发现中还包括一条从可怜女孩的洋装内部衬裙上撕下的长约两英尺(六十厘米)、宽约一英尺(三十厘米)的布条,它被绕过女孩头部后方,并在其下巴处打了一个结,这好像是要防止女孩大声呼喊而专门进行的。或许凶手是一个不习惯随身携带手帕的人,不然他完全可以用手帕将女孩的嘴捂住,何必这么费事?’” 杜宾说:“我已经说过,如今就算是一个小混混也基本上是随身有一块手帕的,不过,我要说的不是这个。我是想说,报纸上以为凶手将布条打结实际上是要防止被害人大声呼喊。我们可以这么想,如果只是为了把玛丽的嘴巴塞住,那么完全可以用在灌木林中发现的那块手帕,除此之外也可以用其他的方法阻止玛丽可能的喊叫,也就是说,布条应该是有别的用处。而这一点在警方的调查报告中交代得很含糊,并且和《商报》的观点有着很大的不同。在警方的调查报告的验尸证词中,他们说一条衬裙布条被系在尸体的颈部并且是松垮地缠着,但是是一个死结。这条布条有大约十八英寸,约四十五厘米宽,这样的宽度即便只是块非常薄的棉质布,如果拧起来仍然是非常结实的一条带子,而这条布带又是缠在了死者的颈部。因此,我的推论是,这个单独作案的凶手在杀完人之后,开始是费力地搬着尸体准备到河中弃尸,不管他是从灌木林还是从其他地方往河边去,总之他是从案发现场开始其弃尸之路的。但是在走了一段之后,或许因为尸体太重,让他太费力气,于是他又改成了拖着尸体到弃尸地点,因为这样可能要轻松一点,而且这一点在报纸报道的内容中也涉及了,即灌木林处发现了重物拖行的痕迹。那么怎么拖呢?当然是在尸体的一端拴上一条绳子之类的东西。最好的位置就是颈部,因为头部的阻碍可以不让绳子脱落。但是凶手并没有准备绳子,那么怎么办呢?或许可以用手帕,可是凶手似乎没有带手帕;也可以用玛丽的手帕,可是玛丽的手帕已经被落在了树林中的某个地方——这是以树林为案发现场的假设;如果再回去取手帕,这会太浪费时间。在尸体腰部有一条绑着的布条,可是这条布条显然是被凶手弃用了,因为它在尸体身上缠了好几圈,并且还打着一个结,也可能是因为这条布条还没有从洋装上扯下来。总之,凶手选来选去,发现从洋装内部衬裙中重新扯下一条布条是最简单的办法。于是,他亲自动手从内部衬裙中扯下了一条宽布条,并将这一布条缠绕在死者的脖子上,用这个办法将尸体拖到了河边。” 杜宾对德吕克太太所反映的情况,即好像在说一帮混混是杀人凶手的证词,进行了分析。他说:“我所说的这些推论,其前提是我假设凶手只是一个人,但是你肯定会向我反映,说报纸上的推论或许是无厘头的,可是还有一位德吕克太太的证词。在她的证词中也提到了一群混混曾经在与谋杀案相接近的时间到过河边和灌木林附近。难道德吕克太太的说法就没有丝毫的价值吗?我个人对于德吕克太太所反映的情况没有什么怀疑。我想弄清楚的问题是,在谋杀案发生的那个时间前后到底有多少就像德吕克太太所描述的混混出现在劳尔郊区附近。不过,我们还要注意的是,德吕克太太的证词为什么在案子已经进行了很久之后才出现?不要忘了,这帮混混曾经在德吕克太太的小旅馆中白吃白喝了很久,所以德吕克太太的说法实在不能排除是因为憎恨这帮吃喝不花钱的混混,所以才这么说的。” 杜宾说:“德吕克太太的证词几乎把凶手的身份全部指向了那帮在她店中放肆无理的混混,可是她的根据又是什么呢?她为什么可以这么说呢?你看这份证词,其中说有一帮混混跑到了她的旅店中,然后大声喧哗、白吃白喝,又顺着可能是玛丽的那个女孩和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离开的路线离开,并且这帮混混在傍晚的时候又返回到了旅馆,而且是神色匆匆。我们不禁要问,他们为什么会神色匆匆?这可能是从德吕克太太特有的角度观察的结果。在此之前,这帮混混白吃白喝德吕克太太一顿,这可能让她当时难以忘怀这件事,而当这帮人又重新返回她的小店时,我想她或许以为这帮大爷忽然回心转意了要来还钱,因此又对这帮人抱上了希望。她可能希望这帮人或多或少给她一点吃喝消费的钱,也因此,德吕克太太会一直非常注意他们,这种专注让她觉得这帮混混离开时行动匆忙。另外那天晚上还出现了一场大暴雨,因此这帮人或许是因为担心大雨的到来,于是决定在天黑到来之前马上离开这条河,这也就是让德吕克太太感觉非常匆匆的原因!” 对德吕克太太的证词,杜宾继续分析说:“不管是‘天黑之前’还是‘天色已晚’其要表达的意思都是‘夜晚还没有到来’。在这份证词中,德吕克太太在看到这群混混有些神色慌张地匆匆忙忙离开这个地区时,那时被德吕克太太描绘成‘天色已晚’,也就是说当时的时间还不足以视为夜晚。但是我们也知道,在当天的夜晚,德吕克太太和她的大儿子曾经都听到了一声女人发出的惨叫,并且说这个声音是在她的旅馆附近。这个时间被德吕克太太描绘成‘夜晚刚降临’。不管‘夜晚’是怎样的‘刚降临’,但这毕竟已经是‘晚上’了,已经不再是‘天色已晚’的时候。也就是说,那声女人的惨叫声是在这群混混离开劳尔郊区后才出现的。但是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些时间点都非常清楚地记载着,可是不论是警方还是媒体竟然都对此熟视无睹,完全没有给予充分的注意。” 关于本案的凶手不是多个人的论点,杜宾又阐述了其最后一方面的推论:“本案的凶手绝对不是那帮混混,还有一个非常重要且绝对可靠的证据。为了侦破本案,警方开出了高额的悬赏,并且宣布只要供出凶手就算参与了此案也可以免罪,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一个所谓的‘共犯’出来供出同伙,这实在是有些让人意外。如果本案的真凶果然是多个人,那么在这种悬赏和许诺面前,他们不会仍然保持着淡定。对他们每个人来说,当下最好的选择就是,把同伙供出来。因为越早供出对方,越不用担心自己被出卖,况且还能免罪。可是到现在仍然没有任何这方面的消息,从另外一面看,这正好能够反证本案的凶手不是多个人而是一个人,不然没有人出来自首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正是因为本案就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可能有共犯将其供出,而案情也就至今仍然扑朔迷离。你要问我到底谁知道这桩命案的真相,那我会告诉你有两个人肯定知道,一是那位凶手,另外一位就是老天爷了。” 杜宾刚刚将所有搜集的资料分析完,便紧接着开始推论案情了:“通过对这些资料的分析,我们至少还得到了一点小小的成果。对于这个案子,我们已经知道的情况是,本案的真凶是死者的爱人或密友,而其犯罪地点只有两个可能的地方,一个可能是意外地发生在德吕克太太的旅馆,另外一个可能是蓄谋已久地发生在劳尔郊区附近的灌木林。从我们已经搜集到的这些证据来看,最大嫌疑人就是那位和玛丽生前有着密切关系的海军军官。第一,这位凶手肤色黝黑;第二,在尸体的背后发现了一个特殊样式的绳结;第三,死者颈部的女用帽系带上,是一个只有水手才常用的结扣。虽然死者玛丽有些轻佻,但还没有证据表明她是一个放荡而随便的女孩,因此能够让玛丽这样动情的人应该不是一个粗俗而没有文化的普通水手,也就是说她这位密友兼凶手应该有着良好的教养和一定的军阶,这与海军军官的身份是一致的。我说过,那些所谓的揭露本案真凶的‘读者来信’很可能就是凶手故意搞出的声东击西转移人们视线的杰作,而且我还推论这几封读者来信很有可能都是一人之手写出来的,另外这些‘来信’对于案情的剖析不落俗套,更为重要的是,媒体和读者几乎都相信了这些‘来信’给出的暗示,成功地把人们的注意力转移到了一帮混混身上。如此高超的嫁祸技巧,如此有水准的推理分析能力和制造案情的能力,恐怕一定是一位受过很好教育的且见多识广的人才做得到,而海军军官与这一要求也恰恰是符合的。根据这个推论,正好能够联系起我摘自六月二十四日的《水银报》中的那篇报道,该报道曾经说,玛丽的第一次失踪私奔事件和一位名叫罗萨里欧的海军军官有关,而这位军官目前就在巴黎驻扎。” 杜宾的方向非常清晰,就是那位肤色黝黑的海军军官,他说:“我们分析到这里,就应该说一说为什么这名肤色黝黑的男子到目前为止就像消失了一样一直不肯露面呢?我们首先需要注意的就是这名男子的肤色,我想他的肤色一定是最让人注目的明显特征,不然公车司机维伦斯和德吕克太太就不会有着这样深刻的印象。但是这名男子为什么到现在从来没有出现过?难道他也有什么意外?比如他不是凶手而是与玛丽一起的被害人,也被一帮歹徒谋杀了。假如是这样,那为什么到目前却只有玛丽的相关物品被发现而没有这位海军军官的物品被发现呢?按照道理来说,如果凶手在同一个地方作案,就不会只留下其中一个被害者的东西,至少也会发现一些关于这位军官被谋害的线索。另外,这位军官若真是被害,其尸体哪去了?总之,从目前的发现来看,这位军官应该是安然无事的。那么如果这位军官没有被害,他为什么不出现呢?是不是因为担心惹上谋杀玛丽的嫌疑而不敢出现?因为已经有人指出他当天曾与玛丽在一起。可是,如果他当时没有像玛丽一样被歹徒杀害,又为什么没有在案发第一时间出来做证呢?一般来说,面对这种情况的人,如果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他是一定会非常积极地配合警方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并会十分愿意指认凶手的。但是,可惜,没有。不要忘了,这名军官与玛丽一起渡河,是有人非常清楚地看到的,就算脑子再慢的人也知道,他自己是很容易背负谋杀玛丽的嫌疑的,而洗刷自己嫌疑的最好且唯一的办法就是出来指控凶手,协助警方破案。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这位海军军官之所以到目前为止一直隐藏在人们的背后,主要是因为他无法对那个致命的周日夜晚给出一个清白的合理的解释,也找不到借口说明自己完全不知道这起谋杀。我想只有这个假设能够解释他为什么到现在都不露面。” 杜宾认为要查明所有的真相应该从以下的几个方面开始:“你不用担心我们无法破解此案,我想当我们越深入调查,一定会发现越来越多的不为人知的内幕来解释这起谋杀案。我们要想弄清这个案子,首先,需要搞清楚玛丽第一次私奔到底是因为什么。这就需要我们调查一下这名海军军官是一些什么背景以及他现在的情况和在案发之时他的行踪等等。其次,我们要弄清楚的就是那几封投寄到《晚报》的读者来信,也就是六月三十一日《晚报》提到的那几封信,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写的,这需要对其笔迹进行仔细的对比;同时要对比的还有更早几天寄到《晨报》的读者来信,这些信的相关消息被刊登在六月二十八日的《晨报》上,因为这几封信的内容与《晚报》中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转移人们的视线,它坚称曼奈斯混混就是凶手;信的笔迹还需要和海军军官的字迹进行比对,这样我们才能断定那几封‘读者来信’是不是一个人写的,才能知道这几封信与海军军官有没有关系。另外我们还得去调查德吕克太太以及她的两个孩子和公车司机维伦斯先生,要进一步搜集那位肤色黝黑男人的信息,比如其容貌、举止神态、特征等等,这一询问需要技巧,恰当的询问会让我们了解到这名男子的更多事情,包括一些可能连证人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信息。然后,我们必须调查那艘正好在玛丽失踪的第二天,也就是六月二十三日星期一早上被一名船夫捡到的空船,并且要弄清楚这艘船为什么在尸体还没有被发现之前,没有任何管理职员被告知且船舵没有被取走的情况下,竟然被开走了。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得足够仔细,这艘船是一定可以被找到的。要知道如果一个人内心坦荡,他怎么会不告知管理人员、不拿船舵便将船急忙地开走呢?不过在我们的这些调查工作开始之前,我想再说明一下有关这艘船的事。这艘船是被一名船夫捡到的,至少报纸上是这样说的,但却没有任何有关认领这只船的启事,然后这只船便被弄到了船舶办公室,第二天又有些莫名其妙地被人转移走了。如果前来开走船的人是船主或者租用此船的人,他怎么会在没有报纸刊登遗失船只消息的情况下于第二天也就是星期二知道这艘船就放在船舶办公室呢?我想,可能正是因为失主本人和海军有某种关系,所以才如此了解相关的信息。” 杜宾接着推理了凶手的弃尸手法:“凶手在将尸体拖到河边之后是怎么弃尸的呢?我已经说过,凶手弃尸的方法中有利用船只的可能,因为如果只是将尸体丢弃在河岸或者水位较浅的地方,那么太容易被人发现,这不利于凶手拖延掩盖其罪行的时间,所以,从这个角度来推测,玛丽的尸体是非常有可能通过船然后被丢进河里的。另外,留在尸体背部和肩胛骨处的伤痕非常像船底的肋材[与船只龙骨相连接的弯曲支干。 ]造成的。如果凶手只是在河岸边弃尸,那么他应该会像报纸上质疑的那样在尸体上加上一个重物以便尸体下沉到水中,但他要是早就准备从船上弃尸,这种预防尸体被过早发现的措施是很可能被疏忽的。或许直到将船开到了河中准备弃尸时才意识到自己忘记了准备重物,但是这时补救已经来不及了,他不可能冒险再回到岸上,所以我们发现尸体的时候才是毫无重物的。当凶手草草处理完让他不安的尸体之后,他很可能是想立刻回到城里,于是便急切地开着船到了一处并不被很多人所知道的码头,然后便急忙登岸逃走了。但是,这只他用来弃尸的船该怎么处理呢?难道就把船拴在码头上?我猜想他可能是因为太急于逃走,于是在没有完全拴好船的情况下便跑掉了。甚至,他还可能是想到,要是把船牢牢地拴在码头上,很可能就为自己留下了犯罪证据,他的直觉告诉他,从现在开始应该远离所有的犯罪证据,所以他故意没有将船拴好,更没有准备将船固定在码头等着被人发现。于是这只船顺从他的意思竟然自己漂流到了河中。他想让船漂得越远越好,可是不幸的是这只船竟然在第二天被一个讨厌的人捡到了,而且就停在他需要每天进进出出的地方,这一定让他大吃一惊,于是,在星期一的当天晚上,他又匆匆忙忙地进行了一次盗船,在没有取走船舵的状况下,便急忙将船弄走了。不过这艘没有船舵的船现在在哪儿呢?这是我们的当务之急,必须尽快找到它。只要找到这艘船,那么破案就已经指日可待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这艘船能够让我们很快找到那个在星期天午夜驾驶它的人,而一连串的证据便都会浮上水面,凶手也就离被捕不远了。” 有关玛丽·罗杰的命案推理就是这样,我想大家一定为这位在香水店上班的漂亮女孩感到惋惜,但幸好,我们已经接近了真相。让我想到的还有另外一件事,如果大家比较熟悉纽约最近发生的一个在雪茄店上班的女孩玛丽·西西丽亚·罗杰斯的命案,就会理解我为什么对这两桩在背景和细节上都有着非常多巧合的命案感到不可思议。我从来不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着那些神秘的超自然现象和超自然力量,可是如此巧合的两件案子实在让我有些震惊,因为它们实在是太像了。事实上,如果你相信造物主,那么对你来说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不可能的事情。很多人都清楚,“自然万物”和“造物主”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不仅创造了万物,而且还控制着万物。请注意,我说的是造物主的“自由意志”,而不是指所谓的“至高无上的权力”。当然,如果你说造物主是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而且就是通过这种权力来创造和控制万物的,那么我也无话可说,但我更相信造物主是靠自己的自由意志来创造和控制万物的,因此它才无所不能。其实,我们不能否认在造物主的造物章法里,有一些巧合或许是命中注定的,接受巧合或许也是我们人生的一堂必修课。有些事就是让你觉得巧合不断。 所以,我得在此声明,以下的内容,我只是把它们当作巧合。不然我无法解释为什么在纽约的不幸的玛丽·西西丽亚·罗杰斯会与在她之前在遥远的巴黎同样被害的玛丽·罗杰有着这样相似的令人惋惜的悲惨命运。我想就算你是一个十分理性的人,你一定也无法解释,为什么在这距离相隔很远的两件命案中,其背景和细节都达到了惊人的相似。我觉得你肯定同样为此而感到难以理解。当然,我这么说不是要暗示纽约警方也应该像巴黎警方侦破玛丽·罗杰凶杀案那样去调查玛丽·西西丽亚·罗杰斯谋杀案,我也没有说只要用同样的推理手法,就能侦破玛丽·西西丽亚·罗杰斯命案。 你要问我纽约这桩命案怎么破,我只能说不知道。因为能不能按照巴黎的方法来展开纽约命案的调查,这是一个未知数。我们都应该清楚,就算是两个完全一样的案子,如果其发现的线索有一些稍微的差异,也是需要用完全不同的方法进行调查的,不然就可能出现严重的失误,让最终的调查方向出现混乱。这就如同数学运算,虽然只是一个微小的环节不那么严谨,但是最后的结果可能是相差千里。如果有人再在你面前强调说某两桩命案是什么什么地方相似,所以它们的结果可能一样或者部分一样,请你不要忘记我在文章开始时就提到的,或许除了严谨的科学运算得出的数学概率能够给出一个可信的解释之外,这些巧合的现象仅仅只是巧合而已,其余的任何东西它都无法说明。如果你只是根据一些到目前为止已经发现的、所有的细节都十分相似,然后就断定它们之后的发展和结果也会是一样的,很可能你会受到极大的打击。因为这可能只是一些特殊的、反常的、无法预测的巧合而已,它不是在数学概率中所能够包括的。不过能够完全理解这个道理的似乎只有数学家而已。这就像我们玩的掷骰子游戏,每次掷骰子只不过是其中一个独立的单一事件,最终掷出几点,能够对结果产生影响的只是掷出各个点数的几率,除此之外剩下的完全是巧合了。那些不可预测的巧合事件正如同掷骰子。如果这么说你还是有疑问,还觉得这种巧合是必然的,那我实在就无话可说了。我不得不说,如果在推理上犯了这种被巧合迷惑错误的人,他的脑袋实在不适合做推理,因为推理一定得严谨,不然很可能导致更大的推理灾难。我想这一点对于我们这些通晓事理的人来说,是不需要再多费唇舌的。只是由于最近纽约的这起命案被很多人关注,所以我才想起了这件与其巧合的而且同样是杜宾推理的杰作,于是决定把它完全重现出来,让大家也有一个参考。当然,再说一遍,参考并不是照搬! 黑猫 接下来的这个故事是我的亲身经历,但我并没有指望读者能够相信。 这是一个非常离奇却又好像非常平常的故事。说实话,我倒真希望读完这个故事的人认为我疯了,认为这只是我自己幻想出来的东西,可是我的感官知觉告诉我,我没有疯,也不是在做梦。就如同明天就是我的大限之日,所以我一定要在今天这一最后时刻,将我经历的一切说出来。 我希望自己能够以一种简单明了且尽量没有个人主观意见的方式把这件在我家所发生的事讲清楚。在这个故事开始之前,我必须要说明的是,这些家务事发展到后来,不仅把我吓坏了,甚至几乎就把我完全给毁了。 对我而言,这些事真的让我感到害怕。虽然这些事对听众来说未必有我所能感受到的那种可怕,他们或许只是觉得这只是诡异了一点而已。其实我自己也常常想,如果一个比我更为冷静、镇定的人来理智地思考这个故事,或许它根本就不是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可能我的确是有些大惊小怪了。如果事实真的是这样,那在这个故事中只能说明冥冥之中有一种因果的存在而已。 我被人认为是一个有着温和性格和常常悲天悯人的人,这种观点自打我小时候就已经被人们认定了。或许正是因为我这种软心肠,因此常常有同伴取笑和作弄我。 我非常喜欢小动物,而我的父母亲在这方面没有限制我,他们同意我养一些各种各样的小宠物,于是在我成长的很长时间中我都是和小动物在一起的。我所能感受到的最大快乐,就是在给小动物们喂东西以及抚摸、拥抱它们的时候。 喜欢小动物的我在长大成人之后也没有根本的改变,我觉得自己生活中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和小动物在一起的时候。我想,假如你是一个十分喜欢狗的人,就不难理解这种对动物的感情。而且凡是对小动物有很深感情的人,一定能够切身感受到,其实动物对自己主人是有着极其无私和能够牺牲自己保护主人的情感的,但同样的情感,我们却常常感觉到很难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获得。这种情感是彼此忠诚的、不问回报的一种真挚情感。 我结婚很早,并且非常幸运,因为妻子和我个性契合。她知道我非常喜欢小动物,因此一旦有机会她便收养一些让人可怜的小动物,于是,在我们家中就有很多宠物,有鸟、金鱼、一只狗、几只兔子、一只猴子,还有一只猫。 我想说说这只猫,它非常特别:体型硕大但是体态优美,它的毛发都是黑色的,而且它非常聪明。也正是因为这只黑猫实在太聪明了,所以就连我妻子这个从来不迷信的人也变得总是将“黑猫是巫婆的化身”的古老传说挂在嘴边。她常常开玩笑说这只黑猫说不定真是巫婆变来的,不然它怎么会这么有灵性?当然,妻子没有特意这样说,我也只是现在忽然想起而已。 我们给黑猫取名普鲁托,我最喜欢它,而且也经常和它玩。一般都是我亲自给它喂食,或许我们的关系的确非常亲密,因此不管我走到哪儿,普鲁托总会在我屁股后面跟着。有时候需要出去办事,我总是得费很多精力才能摆脱它,不然它就会一直跟着我不放。 我们很平静地生活了很多年,我和妻子、我们的宠物们,当然还有普鲁托。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原本温和的我脾气变得越来越坏,喜怒无常,动不动就发脾气。有时候我真觉得这是恶魔故意安排设计的。 总之,如今的我已经性格大变,已经不再像以前一样善解人意,经常会不顾及周围的人、事、物,只是任性行事。后来竟然发展到了对妻子恶语相向,甚至对其施暴,至于那些宠物们,当然也不怎么关心了,可恶的是甚至还会虐待它们。但是,对普鲁托我仍然钟爱着,也只有它还能在我面前撒娇,其余的,则只会被虐待。提起这些,我真是羞于启齿。我想,那时候的我一定是病得不轻,这或许是因为长期酗酒的酒精中毒所导致的,到最后,就连普鲁托也无法得到我的爱了。虽然它已经是一只名副其实的老猫了,可是每当我发脾气的时候,它总要遭殃。 一次,我在城里的一家酒馆喝完酒半夜回家之后,竟然没有发现普鲁托,这时我想到的唯一一点就是:这个老东西是在故意躲我!这让我很生气,于是开始四处找它,终于它被我粗鲁地抓住了。但是我没有理由的怒火实在吓到它了,或许是出于无奈,它竟然轻咬了我的手一口。 这简直就是一场暴风骤雨的导火线,我的怒火一发而不可收拾。我相信这时的我完全不再有温和的影子,如同被恐怖而暴怒的恶魔附体。在刚刚入肚的酒精的作用下,我全身颤抖、怒气冲天……我顺手从口袋中掏出了一把折叠小刀,已经完全丧失理智的我,把刀打开,死死按住普鲁托的喉咙,用这罪恶的凶器将它的一只眼睛挖了出来……我实在无法再写下去,每当我想到当时自己的所作所为便无地自容,浑身发热,难以控制地颤抖个不停。 但当时的我就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在为非作歹之后安然地爬到了床上呼呼大睡。当第二天我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恢复了正常的人,但一想到昨夜的罪孽我顿时感到慌张和自责。不用说,我对普鲁托所犯下的暴行让我深深感到自己的罪孽深重。可是这并没有让我彻底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深深的罪恶感只是在我内心中一闪而过,我原本温和善良的灵魂仍然被魔鬼所收押。即便对普鲁托行凶之后,我的残暴仍然没有得到改变,而最受苦的就是在我身边的人和动物。往往在大醉之后,我便肆无忌惮地实施自己的暴行,似乎这一切都不需要承担责任一样。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黑猫普鲁托的眼睛之伤已经不再疼痛,只不过那只空洞的眼窝更加让人觉得恐怖。虽然它仍然常常在屋子中游荡,可是它再也不敢靠近我了,总是好像害怕一样离得我远远的。 最初,我对普鲁托这样害怕和疏远我感到有些伤感,因为毕竟我们之间曾经是那样亲密无间,但是这种感伤以极快的速度被愤怒给代替了。这一刻在不久便到来了,虽然我的内心深处是清楚自己没有理由这么做的,可是邪恶完全掩盖了理性,这种邪恶让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止我的癫狂。应该说,那时的我变得无比决绝和绝情,内心中滋长的是一种或许存在于人类天性中的无法遏制和清除的原始的犯罪冲动。这种冲动正在引导着我的所有行为。 其实很多犯下罪行的人,内心中或许并非不知道很多事不该做,可是道德和正义并不是总能主宰我们的内心,甚至总是有一种犯罪的欲望深藏在我们内心深处,当这种欲望难以控制的时候便可能真会做出那违反法律、违反正义和良知的事。或许你要找一个理由,但其实没有什么理由。而我在对待普鲁托的问题上便是这种无法遏制的原始犯罪冲动让我最终犯下了难以掩盖的罪恶。这其中完全没有什么理性可言,几乎只是出于一种难以抑制的欲望,而这种欲望让我的灵魂一直被烦扰,以至于我不能停止对动物的虐待,普鲁托就遭了我的毒手。 在某一天早上,丧心病狂的我非常冷血地将一根绳索套在了普鲁托的脖子上,接着便残忍地把它吊死在树上了。或许你觉得我这么轻描淡写地就把这一残酷的行为写完了,但我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语言和理由去描述这一行为。我当时一边吊死普鲁托,一边非常自责地流泪。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理由让这个曾经那么喜爱我的生命没有理由地接受我的虐待,而在我无法改变自己的恶行之前,我觉得让它死就是最好的选择。我吊死了普鲁托,我就真正犯了罪,也就意味着我内心中的犯罪欲得到了满足,而我也将因此再也无法给自己找理由了,不用再在道德正义和欲望邪恶之间犹豫,就算是最慈爱的上帝也无法再纵容我了。 普鲁托被吊死的当天夜里,我们家中失火了,熟睡中的我被大火的炽热惊醒,我和妻子以及一名仆人,好不容易才从火场中逃了出来。然后我失去了自己所有的身家财产,更为重要的是我也失去了对生活的希望。 这让我不得不将前后发生的两件事联系在一起去想:之所以发生这场大火,是不是因为我残忍地处死了普鲁托而遭到的报应?我想很多人站在我的角度都会这样去想吧?鉴于此,我打算将这一连串的事进行一次梳理,其中任何细节都不要遗漏,看看这两件事中间是不是真的存在什么联系。 于是在火灾发生后的第二天,我来到了已经被焚毁的家园,如今这里只剩下了断壁残垣,唯一没有倒下的是一堵墙。但这堵墙并不是很厚,它只是一个隔断墙,原来基本上就在房子的正中央,而且就是我床头挨着的那面墙。 我原本以为这面墙没有在大火中倒掉的原因应该是在不久前才涂上的灰泥,正是因为这些灰泥才抵挡住了凶猛的大火。可是,就在我到达现场的时候,正有一大堆人围在墙的前面,他们好像发现了什么东西正在进行仔细的检查。这是墙的某一角,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好奇。然后我就听到他们不时地说着“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这实在是太特别了”等等的话语,这让我也感到好奇,于是也到跟前去看,啊呀!这实在太让人吃惊了,在那灰白墙面上竟然有一块突起的浮雕,而且浮雕的形状是一只大猫!这只猫的形状栩栩如生,并且脖子上有一条系着的绳索。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当我看到出现在墙上的这个浮雕时,我真正感到了恐惧,并且很自然地想到了这是普鲁托的亡灵显现。直到后来当我冷静下来之后,再去把其中的疑点理清,才明白事实并非如此。据我的推测,事情可能是这样的:被我吊死的黑猫一直就挂在庭院中房子旁边的树上,当大火燃起的时候,肯定有人很快就发现了这点,为了提醒我又一时没有找到合适的东西,于是便将吊死普鲁托的绳索切断,将这只猫的尸体从窗户中扔了进来,这样我就能够从睡梦中惊醒,从而顺利逃生。 当猫的尸体被扔进火场之后,很快就被其他已经倒塌的墙压住了,而压住它的墙刚好是涂灰泥的墙的一部分。于是灰泥和猫被烧的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化学反应释放出氨气,最终导致了猫浮雕的形成。 尽管我能够从理性上明白这个浮雕的形成原因,但这无法阻止我的胡思乱想。此事之后的这几个月中,我的脑海里一直都有黑猫普鲁托的影子在晃动,而我也常为自己愚蠢而残忍的举动感到十分悔恨。我内心中还是喜欢这只黑猫的,因此它的死尽管是由我一手导致的,但是我仍然非常伤心,我有时借酒浇愁其实只是为了能够在那个我经常去的龌龊小酒馆中看看能不能发现一只类似的黑猫,因为我觉得这样或许能够将已经死去的普鲁托取代。 不知道是哪天的晚上,我又在一个到处是琴酒或者朗姆酒大酒桶的酒馆喝得半醉半醒。就在这时,我突然发现一个趴在大酒桶上的黑色物体正在动。当我使劲儿定了定神之后,非常专注地观察起了那个黑色物体,时间大概有几分钟,但或许因为喝得有点多,直到这时我才明白原来这是一只猫。不知为什么,我向它走去,然后很轻地抚摸着它。是的,这确实是一只黑猫,而且它与死去的普鲁托十分相像,无论是体型还是长相都与普鲁托非常像,可以说除了这只猫胸口有块很大、但图案不太明显的白色印记之外,它就是普鲁托! 我一抚摸它,它就咕噜咕噜地发出声音,而且还主动蹭我的手,似乎我的这种关注让它非常开心。这时我忽然觉得这就是我想要的猫,于是,我马上向酒馆老板提出希望自己能够把这只猫买回去,可是老板出人意料地告诉我根本不用出什么钱,因为这根本不是他的猫,而且在今天这个晚上之前,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这只猫。 于是我不好再说什么,只是继续抚摸着这只猫。可是当我要回家时,这只猫却也准备与我一起离开,我觉得没有必要阻止它,于是就让它和我一起走。当我们回到家里之后,没有想到它竟然非常快地适应了我们家的环境,而我的妻子对于这位新客人的到来更是十分高兴,并且非常疼爱它。 但是,我不久之后便又回到了邪恶的状态中,因为我发现自己很快就产生了厌恶、憎恨的情绪。我自己实在弄不清楚为什么会这样,刚才还非常喜欢这只猫,可是马上便是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厌恶的情绪没有任何改变反而渐渐发展成了敌意。这让我不得不特意躲避这只猫,因为我不想再干出像对待普鲁托那样的残忍事件,而我一直对普鲁托的死怀有愧疚,这也是我克制自己那个坏脾气而不敢虐待这只黑猫的原因。 这种状态持续了好几周,在这段时间里,我从来没有打骂和虐待过这只猫。只是,我内心的反感没有任何的减少。当然,我自己完全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到底是什么。而我非常明显地感觉到自己的这种厌恶感越来越重,它就像一种病毒一样在我身上滋长,但是我又不得不克制自己,于是拼命地躲避着这只让我深恶痛绝的猫,其中的痛苦你可以想象。 我自己也在想为什么我会讨厌这只猫。这其中可能有一个原因是很重要的,那就是这只被我带回家的猫与普鲁托一样,有一只眼睛是瞎的。我是在第二天早上才发现这个问题的,因此或许是因为它的遭遇和普鲁托太像了,才让我产生了一种奇怪的厌恶,而我的妻子也或许是因为同样的原因才这么快就接受了它,并且十分疼爱它。而且,我的妻子本来就是一个悲天悯人,特别纯真,特别喜欢小动物的人。 我对这只猫的憎恨从产生的那天起便没有一丝减少,可是这只猫对我的感情却非常好,而且有增无减。我到哪儿,它也到哪儿。外人可能无法想象这种执着,但这真的让人很吃惊。比如我在椅子上,它就会趴在椅子底下,或者跑到我的膝盖上,而且还总是蹭我。当我走路的时候,它会在我的两腿之间穿梭,好几次都因为它的存在让我差点绊倒,或者它用又尖又长的爪子抓住我的衣服,往我的身上爬。 说实话,我非常受不了它的这些举动,我真想给它一拳,把它毙了,可是我始终都在克制,也从来没有伤害它的事情发生。我想其中的一个原因应该是和普鲁托有关。但这可能也不是最重要的原因,我之所以没有伤害它最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我必须承认,我是从内心中对这只猫感到害怕,莫名的害怕! 它真的让我有些不寒而栗。虽然我有些羞于承认,可是每当见到它,看到它的样子,我的确总要把它想象成妖魔的化身。另外,我的妻子总是有意无意地说到它和普鲁托的相同或区别,比如妻子就总说它与普鲁托的不同之处是胸口那块白色的毛。是的,我在前面说过,这只猫的胸口有很大一块长着白毛的区域,但是这块图案原本在我眼中一点都不明显,可是慢慢地,我觉得这块白色印记是那样的清晰,虽然这一点我老想否认。 只要我想到这只猫胸口处那块白色的印记,我就有些害怕,甚至颤抖。到现在为止我都无法说清楚那块图案到底像什么,或者这是因为我不想承认。你可能感到疑惑,只不过是一块白色的图案,何必这么害怕呢?可是,我要说,这个图案仔细看上去非常像绞刑台!我的老天啊,为什么偏偏是绞刑台?为什么是这个凄惨的装置?为什么是这个让我总是联想到邪恶的罪行和临死前的痛苦的装置? 或许因为这些,我今后的生活就只能是苟延残喘了。原来我的命运竟然是被一只畜生所掌控?难道这只是因为我曾经把它的同类吊死?要知道我毕竟是上帝所造的崇高的“人”啊!总之,如今我已经无法再得到安宁了,我对这只猫实在毫无办法。白天的时候它会一刻不离地缠着我;夜晚的时候我又总被不安的噩梦所惊醒,而每当我醒来时总是能发现这只猫正对着我的脸凝视,它庞大的身躯压在我的胸口总是让我从梦魇中醒来,但我在黑暗中又不敢将它推开,生怕因此而激怒一个黑夜中的幽灵。 因为这种身心的折磨,我更加疯狂了,几乎最后的道德和良心都因为这种恐惧和疯狂而不复存在,我只能说,阴沉的邪恶现在是我唯一的精神归属。因此我的脾气更加喜怒无常,即便是一些不该这样对待的人,我也会不留情面地动怒,让人觉得不可理喻。而面对这些,我没有任何办法去控制。我那善良可爱的妻子因此常常成为我暴虐的受害者,她默默地忍受这一切,让我更加恨自己。 一天,我和妻子到老房子的地下室处理一些杂事。而这只猫也意料之中地跟着我们来到了地下室。要知道地下室的阶梯非常狭窄且非常陡直,这只猫让我差点就从楼梯上摔了下去,自然,这让我怒不可遏,那些压抑在我心中的对它的畏惧因此而毫不保留地爆发了,我在盛怒中,举起手中的斧头朝它砍去,这是非常致命的一砍,如果砍中的话它必死无疑。但就在这时,妻子将我的手抓住了,她不想我再次犯下后悔的事,但是这一阻拦,我变得更加愤怒不已。我像疯了一样挣脱了妻子的阻拦,挥起斧头便朝她的头上砍去,连一声呻吟都没有,妻子当场就倒在了血泊之中。 妻子就这样被我无情地砍死了。但这也立刻让我冷静了,我想到的第一个问题竟然是如何处理尸体!我非常清楚,无论是晚上还是白天,尸体都不能被运出房子,因为一旦这样做,邻居们肯定会发现。就在这一瞬间,我立刻想到了多种处理妻子尸体的办法:可以将尸体切碎,然后用火焚烧;可以在地下室挖一个洞,然后将尸体掩埋;可以直接将尸体丢弃在院子的井里,神不知鬼不觉;可以将尸体装在一个箱子里然后请个杂工将它搬走。但我忽然有一个自认为非常好的点子,那就是像中世纪的僧侣处理牺牲者一样,将妻子的尸体砌在墙里。 在这地下室里正好能够实现我的这个想法,我需要做的只是稍稍改造一些地方。原本地下室中的墙便不是很牢固,而且墙面也是最近涂上的灰泥。因为天气潮湿的原因,灰泥并没有完全硬化。更为有利的是,地下室中的一面墙,原本可能是打算弄一个烟囱或壁炉的,这里往外凸出且已经完全封住,因此成了一面凸出来的墙。只要我将这面空墙打开然后把尸体塞进去,再重新把这里封好,就一切都完成了。而且这样也没人知道这里有新砌的痕迹,不会有什么人疑心,因为其他墙上的灰泥到现在还没干,所以不会留下什么明显的痕迹。 我的计划进行得很顺利,空墙的砖头非常简单地被拆了下来,我将尸体弄进墙内,靠内墙站立。然后,我又将原来的砖头砌好,从表面上看这和没有被打开前完全一样。除此之外,我还非常小心地将一些灰泥、沙子、毛发搅在一起,使得它与原本的墙面非常相像,并将这些涂到了砖头表面上。当我完成这一切之后,我非常满意自己的杰作,我相信没有人能看出这是一面新砌成的墙。然后我又仔细清理了现场可能出现问题的遗痕,有些得意地看了看四周,没有问题,我还对自己说:“这技术真算可以。” 接下来,我要做的事便是找出那个罪魁祸首:害我大忙一场的那只黑猫!事到如今,我已经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必须把这只可恶的猫弄死!假如它现在就在我的眼前出现,那它绝对不会活命。但是,它早已因为我之前的愤怒而逃掉了,现在我不知道它躲在什么地方,我只知道它肯定不想被我撞见。对我来说有利的消息是,从这天之后我的内心那种对这只猫的恐惧已经不复存在了,而且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再也不用担心自己又会做噩梦,因为我的胸口处不会再有那只讨厌的猫,让我连大气都不敢出。 这天晚上,这只猫果然没有来,真是太棒了!自从它出现之后,我就没像今天这样可以睡个舒服的好觉。我不得不承认,自从这只猫失踪之后,我的内心一下子轻松起来,这种轻松甚至让我都忘记了自己曾冷血地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这件滔天罪行。 两天、三天过去了,这只猫仍然没出现,我暗自为自己重获自由而叫好。我觉得只要我不再见到这只怪物,那么我就是开心的、自在的、幸福的。它的消失带给我的是自己再没有心头大患了,和这件事比较,就算杀害了自己的妻子这种十恶不赦的罪行也没有让我感到担心和害怕!当然,在这期间警察好几次向我询问有关妻子的情况,但打发警察并不是很难。虽然他们也到过家里进行了上门搜查,可是他们什么都没发现。于是,我开始畅想自己的未来一定是美满和幸福的。 在妻子死后的第四天,又来了一群警察,他们是突然搜查,而且非常仔细。因为我对自己处理尸体的选择非常有信心,因此当我被要求陪同警察搜查的时候,也没有表现出什么异常。警方进行了十分彻底的搜查,包括屋子中的角落和密室,而且以这样的方式先后进行了三四次的全面搜查。当警察出现在地下室的时候,我十分镇定,将双手交叠搭在胸前,十分轻松地回答着警官们的问题。最后,他们还是什么也没发现,并不得不完全相信我,正要离去。或许我对自己的高明太过得意,以至于当时那种自满的心情都难以掩饰。说实话,我当时甚至想同警方说点场面话和客套话,因为我以为这是对警察胜利的宣告,另一方面这样或许能够让警察对我更为放心,将我的谋杀嫌疑排除掉。 就在警官们准备走上阶梯、离开地下室的时候,我对他们说:“众位警官们,能够把我的嫌疑彻底排除,让我很高兴,所以我希望你们都能够身体健康。另外,我希望你们能够更多地尊重我。其实,我得告诉各位警官,我们的这栋房子是非常牢固的(虽然我想让自己更加自然一些,随便地说一些家常话,可是我真不知道当时在说什么),是的,它的确是非常牢固,你看这些墙……警官们,你们不是要走了吧,难道没有打算看看这些墙吗?它们砌得都很坚固啊!”我有些虚张声势,然后我故意地拿拐杖往墙面重重地敲了几下,而所敲的那面墙,正是我安置妻子尸体的地方。 可是,或许是上帝想要救赎满身罪恶的我,他终于准备把我从恶魔手中解救出来了,于是才有了接下来的事!就在我用手杖使劲敲了几下墙之后,墙里面便传出来一阵哭叫。最初的时候,那只是一个模糊并断断续续的声音,就如同一个小孩子哭泣的声音,但是很快,这个声音便成了一阵连续的尖叫。那是非常不寻常的声音,根本不像是人类所能发出的声音,而且在那个声音中还夹杂着一些尖锐的、类似惊恐与欢呼的叫声,就像是人在地狱中所发出的痛苦呻吟和地狱恶魔那种欢欣的鬼叫声混合在一起之后的感觉。 我不得不说,我这么做简直就是愚蠢到家了!当我听到这个声音的时候整个人几乎被吓昏了,我摇摇晃晃地走到对面的墙前。而警官们刚听到这样的声音时同样被吓得一动不动,呆在楼梯那里,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他们很快便从楼梯上冲了下来,跑到了这堵墙的前面,并开始砸这堵墙。很快,他们看到了真相:墙内的尸体已经差不多完全腐烂了,血液早已凝固,尸体僵直地站在警官们面前。而就在尸体的头上,正有一只让人恨之入骨的黑猫,它大口张开,唯一的眼睛中充满怒火。就是它,因为狡猾的诡计让我犯下了谋杀案,然后又用其凄厉的叫声让人将我识破,它是想把我送上绞刑台,就像当初我把另外一只可恨的黑猫送上绞刑台一样! 情约 就在那里等待我,我将去幽谷和你相会。 ——契切斯特主教亨利·金为他的夫人所写的葬文 在我眼中,这是一个一直都充满想象,一直用自己的生命拥抱着生活的人。我非常欣赏这个像谜一样,却很不幸的男人!我不能不再次记起你,所有你的音容或者笑貌一直印刻在我的心里,可是,我为你抱不公,我觉得你实在不应该像现在一样静静地躺在冷清幽静的小小山谷中。威尼斯,那才是你的家乡,你应该待在那里,那个总是带着朦胧却无比美好的水乡。威尼斯这个海角的乐园,才是你尽情遐想的合适之地。你是不是还记得那座被智慧和灵美包裹的宅邸,只要你站在那个巨大的窗户边向下俯瞰,似乎所有穿越威尼斯的河水都变得充满灵气……是的,你真正的生活在这里。我当然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思想有很多种,有人或许是犀利的洞见,有人或许是沉着的推理,可是,为什么世人就不能容下你和你的思考呢?他们为什么要不依不饶地责备你、质疑你?他们为什么总是说你不务正业、沉溺在幻想而没有意义的世界里消极颓废呢?我肯定这些批评你的人根本就不懂得你,他们从未见过你的思想世界是多么充满生机和魅力,他们只会人云亦云,随声附和! 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那时我在威尼斯著名的叹息桥下的运河上。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到你,在我少得可怜的印象中,这应该是第三次或者第四次看到你的身影。我说过,我脑子中的印象少得可怜,我根本记不清当时的细节,我只是非常清楚地记得——而且我相信我会永远记得,在那个普通的午夜,在叹息桥两端,除了我之外还有一个绝美的少妇,另外一个就是直接跳进运河、不顾一切搜救的情圣,当然在这周围还有很多无关紧要的人。 我记得在那个普通的夜晚,夜色并不是像平常一样的黑色。在广场上不知已经坚守了多久的大钟刚刚告诉宁静的夜空那时已经是晚上十一点了。钟楼广场上显得非常寂静,整个威尼斯都在渐渐入睡,老公爵的府邸中的灯也逐渐地熄灭了。我当时正从市集广场离开,准备穿越大运河回到自己家中。就在我乘坐着贡多拉行到圣马可运河河口的时候,却突然有一阵女子的尖叫声从宁静的夜空中传来,这是一个令人觉得恐怖的声音,它非常猛烈且非常疯狂,似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这个声音有好一阵子,那种女人特有的凄厉将整个威尼斯的夜晚氛围打破。我实在被这个声音吓坏了,几乎整个人都从贡多拉中跳起来,当然为我划船的船夫也一样,长船桨都从他手里滑落下来。这是一个异常黑暗的晚夜,船夫实在无法再找到已经丢失的船桨,我们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随着水流在运河中漂行。当我们的贡多拉进入了一条小运河之后,它就自行地向叹息桥方向漂过去。此时,公爵府的灯又重新点亮了,从窗户中发出了明亮的灯光,紧接着,便是众多手持火把的人从府邸大门沿着台阶走了下来,在这一刻,威尼斯异常黑暗的夜忽然变得明亮起来。 发生了什么?一个来自公爵大宅中的孩子非常不幸地从母亲的手臂中掉了下来,更为不幸的是这个母亲当时就站在紧靠运河的窗户边上,于是,孩子落入了运河中。这是一段非常高的距离,而运河很深,落入水中的孩子几乎没有来得及反应便已经被河水吞没。在这条运河的附近,唯一还能看到的东西只有我所在的这艘贡多拉,此时,从公爵府邸跑出来的那些人中有好几个没有什么犹豫便跳到了运河里,他们非常急切地在水面附近寻找刚刚落入水中的那个尊贵的小宝贝。遗憾的是,没有什么所获,孩子或许已经沉到运河水底了。还有一个人目睹了这一切,虽然起初并没有人注意这个身影,但是这个身影就站在公爵府邸门口处并不远的一块宽石板上,运河离那里最多只有几步的距离。这个身影是一个很难被人忘记的身影,因为这个人便是玛秋莎·艾芙罗黛蒂,一个可以称得上是世间最美艳动人的女人,一个被所有威尼斯人崇拜倾倒的人。当然,她还有一个身份,那就是狡猾的老公爵曼托尼的年轻夫人,而这个人也就是落入水中孩子的母亲。公爵夫人只有这一个孩子,可是这个孩子现在却生死未卜。 公爵夫人一个人痴痴地站在那块宽阔的黑色石板上,她显然还没来得及穿鞋,这显然是平日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你看,就算现在已经是深夜,公爵夫人除了光着脚之外仍然保持着自己极为讲究的发式:一条长长的发辫一圈一圈盘绕在她的头上,其间有许多小的钻石镶缀其中。她同样来不及像往常一样仔细着装,只有一件雪白而单薄的长衫,就如一个天使一样。此时正是威尼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空气似乎都是凝固的,所以尽管公爵夫人的长衫非常单薄却没有风吹动,美丽而焦急悲伤的她站在那里就如同一尊神圣的雕像一样,残酷的现实已经完全控制了她的神经,她现在一动也不动。恐怕没有人想到的是,此时的她并不是紧盯着运河中,她的目光伸向了另外一个地方!从我的观察来看,我想,她所注视的地方应该是威尼斯所有建筑中最雄伟的古共和时期监狱,这栋建筑就在公爵府邸的对面,在它们中间便是吞噬了孩子的运河,连接运河两岸的正是我所在的叹息桥。我实在不明白在这种火烧眉毛的时刻,她没有关注运河反而在盯着那栋古监狱的原因。于是,我也朝着公爵夫人注视的方向看去,正对着公爵夫人房间的是一个凹龛牢房,可是,那里现在什么也看不见啊!除了一片漆黑之外,实在没有什么可看的。难道在那边还有什么非常特别的事物吗?公爵夫人不会只是注视一个漆黑的阴影,或者古建筑的建筑样式,或者已经将整面墙都覆盖的藤蔓或什么飞檐吧?这个场景,我想公爵夫人早已欣赏过不知多少次了,完全不会在这个时候去看这些东西啊!哦,我错了,公爵夫人当然不是在看什么建筑,她一定是在注视着凹龛囚房,可是现在是她的孩子凶多吉少的时候,看一间牢房有什么别的含义呢?难道只有这样她才能够更镇定一些?难道这是为了缓解自己内心刀绞一样的悲伤? 在公爵夫人身边不远是另外一个人,他此时身着非常正式的服装,仅仅就在公爵夫人的几步之外,此时这个位置正是叹息桥桥拱的下方。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非常贪酒又十分好色的老公爵曼托尼。曼托尼似乎没有紧张眼前还没有结束的悲剧,他十分镇定地站在那里,手里甚至还抱着一把吉他,偶尔拨弄上几下,非常漫不经心地指挥着正在忙前忙后的救援人员。如果不了解其中的情况,无论你怎么想,也绝不会想到被救援的正是他的孩子。此时的我,还没有从之前公爵夫人那突然的十分凄厉的尖叫声中缓过神来,直到此刻,我虽然看到了所有人的救援与匆忙,可是我自己的整个身体还是非常僵硬的。我就站在我租借的贡多拉上,我私下在想,或许此时此刻的我在不少人眼中,应该像鬼一样可怕:一个面无血色、全身僵硬而静静地站在贡多拉上完全静止的人。 可是,人们在水中对孩子的搜救进行得相当不顺利,虽然不少身体强壮的大汉都把自己的体力耗尽,但仍然没有找到落水的孩子,在尽力之后他们只好十分丧气地回到岸上,显然这些人对于没有找到小主人非常伤心。时间过去了这么久,眼看着孩子就算救上来恐怕也难以活命,公爵夫人似乎也想到了这一点,因此悲从中来,似乎非常地绝望。让人惊奇的是,这个时候,那间古监狱的凹龛囚房中一下闪出来一个黑影。此人已经被黑色斗篷罩住了全身,他的步伐轻盈,只用很短的时间便从一片漆黑的监狱背影中走出来,来到了有光亮的地方,他走上叹息桥,只停留了片刻时间,在这个时间中,他探下自己的身子向运河中看了一眼,于是便纵身跳入了运河中。没有多少时间,这个全身斗篷的男人竟然像神话一样将落水的孩子找到了。孩子已经奄奄一息,斗篷男人将这个孩子抱在怀中来到公爵夫人身边,将孩子交给了公爵夫人。那一身飘逸的斗篷在河水的浸泡下让这位男子显得格外狼狈,他浑身都已经湿透,这个时候,或许是因为斗篷无法承受水的重量而自然地松开,滑落到了地上。直到这个时候,人们才看清楚斗篷男人到底是谁,原来还是一位风度翩翩的俊男,而且此人不仅是在威尼斯,就算在整个欧洲,也是一位大名鼎鼎的人物。 将孩子交给公爵夫人之后,斗篷男人什么话都没说,可就在公爵夫人尚没有时间将自己的孩子好好呵护一下的时候,尊贵的小主人便忽然被人从手中抱走,然后这个人紧接着便进了公爵府。公爵夫人此时非常激动,可是似乎不是因为自己的孩子被抱进了府宅,只见她美丽的双唇正在颤动,而漂亮的大眼睛中一汪晶莹的泪水正在眼眶中打转,原本只是一尊雕像的公爵夫人此时却似乎重新焕发了生命。再看她的面容和双脚,以前的苍白不见了,血色又重新回到了公爵夫人身上;她那原本一直让人感觉冷峻的心,现在明显又重新跳动起来;公爵夫人娇弱而柔美的身躯此时轻轻地震了一下,然而却像一株被清风吹动的百合花一样,显得那样摇曳生姿,令人动容。 我非常肯定自己看得很清楚,在公爵夫人的脸上竟然还闪现出一抹潮红,这个时候我是完全想不通其中的原因的。我想这应该不是因为公爵夫人发现自己衣冠不整而觉得难为情的原因。为什么公爵夫人此时会有这样的表情呢?是不是因为她刚刚看到了斗篷男人那摄人心魄的双眼,或者是因为其他什么原因感到紧张害羞,还是因为这一切太惊险了她难以抑制自己的激动造成的?另外,刚刚另一个人急切地从公爵夫人手中抱走孩子回到公爵府的时候,公爵夫人怎么会将自己正在颤抖的双手轻压在了斗篷男人的手上?为什么在这之后又故作神秘地跟这个男人告别,并且又恢复正常地说着一些冠冕堂皇的客套话?当然,我没有听清楚他们之间的对话是什么,可是我似乎听到了公爵夫人说:“你已经完全将我征服,我希望我们能够在日出后的一小时再次见面,不管什么东西,都无法阻挡我们!” 一场因为孩子落水而引起的混乱在孩子被成功救上来之后平息了。像往常一样,公爵府邸中的灯光又逐渐全部熄灭。可是,这个斗篷男人却仍然意犹未尽地站在自己刚刚上岸的地方,一直不停地在颤抖。其实这个人是我不久前刚刚认识的一位朋友,而且我们也没有见过几次,在我印象中这次大约不是第三次见就是第四次见。朋友的目光此时注视着运河,他似乎在寻找能够搭载他的船。当我了解了朋友的意图之后,便邀请他来我的船上——虽然我们已经找不到船桨也在困境之中。后来,我们在公爵府中借了一支船桨,接下来便向着这位朋友在威尼斯的住所划去。他的情绪显然已经不再像刚才那样激动,因此也有兴趣和我继续聊我们之前见面时并没有聊完的话题。 对了,我还没有向大家介绍我的朋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的人,而且,我在此想向读者声明,在整个故事中,所谓的“神秘男子”就是我的这位朋友,因为他确实是一个在我们普通人眼中有些深不可测的人。他虽然没有出类拔萃的身高,可是也仅比一般男人矮一点而已,因此,如果遇到他情绪十分亢奋的时候,他整个人反而会看上去十分高挑。不过他并不胖,看上去还显得有些瘦,其实这只是看上去而已,他的身高和体重搭配得非常好,因此他是一个远比看上去更加健壮的人,不然他或许也不能用那么快的速度从古监狱冲到运河边,跃入运河中救人。我的朋友做事非常果敢,特别是一些紧急情况出现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在那儿浪费时间犹豫,因此很多看上去麻烦的事遇到他基本上就有解决的办法。他有着十分完美的嘴型和下巴的线条。他的眼睛炯炯有神,眼神中带着一些狂野,但非常清亮。至于他的头发,则是一头有些卷的黑发。他的额头非常宽阔饱满。总之我常常从他的容貌中想到古罗马皇帝康莫多斯,我想或许只有这个有名的暴君能比我的朋友模样更加端正吧?我是说,他的长相真的非常端正,而他给人的整体感也十分地匀称,我想这样的人也不是总能见到的吧?或许正是因为这样,他的那张脸往往能给人深刻的印象,不容易被人忘记。虽然在这张脸上你看不到太多奇怪的表情和神态,当然他也不是总抱着一种冷漠的神态,但是却总让你无法忘记这张脸。 在神秘男子,也就是我的朋友,将孩子从运河中救起之后,我们便一道回到了他的住所,在分别的时候,他多次嘱咐我,要我在清晨,也就是从现在算起几个小时之后,一定要去一趟他的家。我答应了他。于是在天刚亮时,我便收拾了一下来到了他的住所。这是一幢壮阔的豪宅,可是显得非常阴郁,其位置就在里奥托桥附近,旁边就是大运河。进入这栋建筑首先需要爬一座回旋梯,这是一座由马赛克瓷砖镶缀而成的楼梯,在楼梯的尽头就是一间大房间。因为是第一次到朋友家中,尽管我做好了心理准备,但我还是被开门看到的第一眼给震惊了,这简直就是一座富丽堂皇的宫殿!完全不同于外表,房间内部几乎全是用金子铺成的,到处都闪着金光。如果有阳光,我想,我一定会被晃得无法睁开眼。 我之前就知道自己的这位朋友是非常富有的,但是,我从来没有想到他是如此富有。在威尼斯,有很多关于他的传闻,其中不少人都在传其家产物业富可敌国,当时,我觉得这完全就是在胡编乱造。如今,当我亲自见识到这种豪奢之后,我才相信威尼斯的传言并非一点根据都没有。而很多威尼斯人都在说他是某个皇族贵胄的后裔,我实在不知道该不该相信。 此时的天色已经大亮,可是屋子中的灯仍然没有熄。神秘男子看上去很憔悴,我猜这肯定和他昨天晚上不惜身体去救人的事有关,而且从叹息桥回来到现在也不过几个小时的时间,或许他这一夜就没有时间睡觉。我又仔细观察了一下这个房间是什么设计风格,随便看了几个地方我就充满了惊叹,因为你实在无法将这栋建筑简单地归为哪一类或哪种风格。房间中的所有摆设好像都是有些渊源的,应该都是非常有鉴赏价值的稀罕之物,其中有希腊画作,还有罗马全盛时期出现的雕像,就连古埃及的巨大雕刻这里也有。除了这些奇怪的摆设之外,房间中还弥漫着一曲叫不上名字来的悲怆音乐,这很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共鸣,仿佛引你进入一种厚重的历史。在四周还有非常华贵的挂毯,装点着周围,让这座宫殿看上去更加富丽。另外还有几只造型非常怪异的香炉,一直不断地蹿出绿光和紫光的火舌,两种根本不和谐的香味,弥漫在整间房子中,十分刺鼻。房子的玻璃中有一块是猩红色的,阳光从中投射进来让整间房子中的金黄色装饰更加显得光彩夺目,而窗帘却像银瀑一样,如果放下来的确让人觉得震撼。这是我所见过的最奢华的私人住宅。 “哈!哈!哈!”神秘男子非常欢迎我的到来,在一边朝我开心地笑,然后示意我到这边的椅子上坐,他自己则在一张沙发椅上斜躺着——看来这是主人的专属座位。我想,他肯定看得出我对这处豪宅的震惊之情,也清楚我并不习惯他那种大笑式的迎客方式,因此,他向我进行介绍:“我发现你似乎对我这里的这些雕像、画作,还有室内的设计和装潢风格,有些不太适应啊!是不是觉得这里实在太过奢侈了?当然,我对我刚才比较失礼的笑向你道歉,我实在不该笑得那么夸张,因为我发现你刚到这房子中,就只顾着四处查看了,好像整个人都有些傻了眼,我实在没有忍住,这你得原谅我啊!我真是被你这毫无保留的震惊给差点儿笑死了。不过,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说,我要真是笑死的,倒算有福气的人了。你知不知道,大笑而死才是人无数死法中最壮烈的一种,像英国的托马斯·摩尔爵士,他是一个多么杰出的人物啊!最后便是含笑而终的,我觉得这个你肯定是清楚的;拉维斯·泰克特在他的《荒诞集》中也提到了很多非常壮烈的大笑而死的角色;或许你也知道,在古斯巴达的西边曾经有座城堡,当然,如今只剩下一点残缺不全的土堆、城墙了,就算历史已经不复存在了,可是在一块残留下来的雕像底座,到今天仍然能够辨认其中所雕刻的‘笑神’的字样,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啊!我们都知道斯巴达境内曾经有无数被这个民族供奉的各种神祇,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最终都化为烟云,只有‘笑神’的圣坛台座却保留至今,这也激励我们平时得多‘笑’,因为只有笑才是永恒的,你说对不对?嗯,我就不再跟你说这些没什么用的话题了。其实,不仅是你,就是我也常常因为这个自己亲手打造的宫殿的奢华而陶醉。我基本上敢向任何人挑战,我觉得我的这间房一定是目前欧洲最豪华、壮丽、气派和品位不凡的私人住所。你现在看到的这些设计与摆设,绝对与那些用金钱堆砌起来的豪宅不同,它们,在我眼中最多只是算高级,却是一种毫无内涵的高级!而我这个不仅华贵,而且有历史的厚重感。我相信就算是其他贵族来到了我的房间中,他们必然也会为这种豪华的沉重感而倾倒,或许还能掀起一股仿效的风潮也说不定。当然,我个人是不希望看到这种事情发生的,因为我的这个设计可到处都是我自己的原创,如果模仿的人太多,那简直就是在亵渎我自己的智慧和灵感。所以,当我完成对这个房间的装潢、设计之后,便一直很低调,因为这样才能保证我的隐私,你也知道威尼斯人是什么样的禀性。所以除了我自己和奴仆之外,你是第一个,当然也很可能是唯一一个被邀请到我的府邸的客人啊!” 听到他这样说,我感到自己非常荣幸,因此向我的朋友深鞠一躬。你或许会问为什么不把自己的敬意说出来?那我只能告诉你,其实从我进门到现在,我还没有从震惊的情绪中走出来,包括我的朋友那种古怪神态下的说话语气在内,整个房子的富丽堂皇,怪异的香气,让人无法捉摸的音乐……所有的一切,都让我觉得神秘,我在这种神秘中不敢开口。 神秘男子此时从自己的沙发椅上站了起来,并将自己的手搭在我肩上,意思是不要再惊讶了。他现在正要带着我去其他房间参观一下,并向我介绍说:“我平时收藏了很多画作,不管是古希腊时期还是近代的文艺复兴时期,包括当代在内,我都有收藏。我想你也发现了,我所收藏的这些画并非与普通收藏者的风格一样,但是这些画却和我整个房间的装潢风格非常和谐,对吧?另外,收藏界有一个不好的风气,那便是他们眼睛只盯着一些名人,但是我早就很关注一些并不怎么有名却有非常好的作品的画家的画作,甚至其中还包括了许多根本就不算作品的草稿。有些画家虽然在当时的时代是很有名的,可是在这些画家死后,他们的作品便不再被那些号称具有敏锐洞察力的学院派学者所宠幸,因此便又湮没无闻起来,我觉得这些人是应该被后人知道的,但事实并非如此,这也是让我很头疼的一个问题,为此我花了大量的时间去研究这些曾经有名现在却无人知晓的画家的经历。哦,你认为这幅《圣母恸子图》怎么样?”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雷尼的真迹?”我仔细查看着神秘朋友指给我的一幅画作,“天啊,这真是出自雷尼的手笔!我的天,你怎么能找到这样一幅画?我想以这幅画现在的价值,它完全可以和雕塑界的维纳斯相媲美啊!” “你是说维纳斯?”神秘男子听到我这么说,略一思考,说道,“据我所知,现在收藏维纳斯女神雕像的是著名的麦迪奇家族,但是,我想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那尊雕像并不是现在呈现在世人面前的样子,她的左手局部和全部的右手都是被人修复过的!以我的眼光看,维纳斯雕像中那只遮着胸部的右手,把一种挑逗情欲之美展现得淋漓尽致,任何修复都是多余的。真是可惜,如此自然天成的美却已经被人修复过,我觉得这纯属多此一举,反而破坏了原来的自然。所以,如果非要说维纳斯,我反而更想得到卡诺瓦的仿古雕塑阿波罗神像!你或许应该仔细看看那尊雕像,那种阿波罗自傲的神态简直让人陶醉不已,这可比被破坏了自然天成的维纳斯要珍贵更多。当然,我还是最喜欢古罗马美男子哈德良皇帝的年轻爱人——安提诺乌斯的雕像。你是不是觉得我太贪心了?我想很多人都会这么看我,但我是有理由的。你是否知道安提诺乌斯的雕像原来是直接在一块大理石里头雕刻的,仅仅这一点就能说明当时创作这个作品时是一种非常朴实的创作理念,而并非刻意地对自然的东西进行精雕细琢。其实关于这种创作理念,在米开朗琪罗的诗文中也进行过阐述,他说:‘好的雕刻大师,不会总把自己的东西刻在一块原本完美的大理石上。’” 我想读者现在应该多少了解一些我的这位朋友、被我称为神秘男子的人是一个有着怎样气质的人了吧?其实我一直觉得他才是一个真正充满性情的人,才算一位真正的绅士。可是,这一点只有你与他亲密接触之后才能发现,因为他平时的表现实在和我们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当我被邀请到他的豪宅中,我才觉得自己原来是多么不了解他,虽然我以前便知道这是一个懂得生活、热爱生活,并且富有学识的人,但直到现在我才真正确定他确实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神秘的人”。他总是用另外的角度思考问题,而且总是将问题的各个方面考虑到,就算是非常琐碎或者在普通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东西,他也会非常郑重地看待,这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多么敏锐的人。我还发现他总能从思考中找到兴奋和快乐,这也是我之前所不能理解的。 当然,通过与他的接触,我发现他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人,因此在我们难得共处的那个早晨中,我变成了一个倾听者和观察者,静静地在一边欣赏着他那不很重要却充满情趣的说不完的话题,我只是随时在一边插几句配合他融化在他自己丰富的精神世界中。让我有些好奇的是,他有时在说话的时候会神态紧张,甚至有些焦虑和激动,就如同有一点略微的神经质一样。我不明白一个对艺术有着如此深刻的见解且甘心隐居生活的神秘之人为什么会这样。我想这或许是因为他的大脑太过活跃的缘故。他实在太喜欢思考了,而且总是能够从思考中延伸出很多东西。与其说他是在思考中寻找快乐,不如说他是在思考中进行探险。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出现刚刚我说的情况。 一次他正向我介绍一个话题,可是刚说了几句,他便停顿下来,自己陷入了思考,这已经是常见到的情况了,所以我不以为意,便随手拿起就近的一本书,等待着他思考的结果。这本书是诗人斯特里乔非常著名的《奥菲欧》,当然也是在意大利具有开创性意义的一部悲剧剧本。其中一个段落已经被铅笔画的线特别标出了,而这毫无疑问正是整部书中最著名、最令人动情的一段文字。让我有些意外的是,就在这一页上,我发现了竟然还有泪痕,在文字旁边是一段用英文写的批语,我仔细观察了一下笔迹,发现写批语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我的朋友——神秘男子。批语的内容是这样的: 你是我的最爱,我的全部, 虽然我因为这爱而衣带渐宽; 你是我的最爱, 是无际汪洋中可以停歇的绿岛, 是绝望荒漠中重燃希望的一泓清泉, 是罪恶世界中休息心灵的一座圣殿。 只有你,让我收获了精灵般的果实, 而所有幸福让我如入梦幻。 我知道,梦境总会醒来, 我知道,白昼难逃夜晚, 太阳能够被乌云遮掩。 可是,我总能听到内心的声音在召唤, 是它告诉我—— “必须前行,把目光朝前!” 或许灵魂至今还在幽暗中不前, 或许我仍旧沉默,让你黯然, 但,我同样悲痛伤感。 光辉渐渐变淡, 世间已不再是从前。 已经腐朽的枯木再无法复生, 已经受伤的雄鹰停下了疲惫的翅膀! 此刻的我,陷入彷徨, 只有梦中的夜晚, 才能重温你温柔的脸, 在那里,我不忍让你离开我的身边; 在那里,我们才能共赏意大利的河湾; 你步履纤纤, 轻舞如婉。 忽然,我又被那该死的一刻惊醒, 我又想起了你离开的时间, 你从我身旁走远, 你流着泪的脸, 你走向老贼怀抱时的漠然…… 离开了,从此我们天各一边, 只有我还常常在这无数暗夜里, 尽情泪流到忘记悲欢! 我以前一直以为神秘男子并不是很熟悉英语,可是,我万没有想到他竟然还能用英语写出这样的句子,这时我才知道他是一个多么会隐藏自己的人。在这段话的最后,他的落款是“写于伦敦一书感怀”,但这个落款又被涂抹过,似乎是不想让人知道,但仔细看的话,是不难看清楚的。让我惊讶的正是“伦敦”这个地方,因为就在昨天深夜,也就是公爵夫人的孩子落水事件之后,我与神秘男子一起搭船送他回家的途中,我还专门问过他是不是在伦敦的时候就已经和公爵夫人认识了。或许我没有交代,公爵夫人在没有嫁给老公爵之前,是一直生活在伦敦的。可是当时他告诉我的答案是他长这么大就从来没有去过伦敦。我早就听到威尼斯人的传闻,说我的这位朋友,也就是神秘男子,本来就是英国人,并且是在英国完成的教育。现在,当我综合所有的信息时,我认为威尼斯人的这个传说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你来,”神秘男子现在的思路似乎是理清了,而且他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手中的那本书,“我想你肯定没有见过这幅画。”他边说着边掀起一块布,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一幅非常特别的画!这幅画不是别的,而是一个人的人物像。这个人是谁?是什么历史名人,或者是家族祖先吗?都不是!这幅画正是公爵夫人的全身画像! 这简直就是一幅完美的画作。画作中将公爵夫人本人所具备的那种超凡脱俗的气质和无与伦比的美貌原原本本地展示了出来,既不能再多加一分,也不能再稍减一分。这幅画中的公爵夫人,就和昨夜亲眼见到的那个站在公爵府门前大理石台阶上的美人一模一样。如果不是我确信自己现在正在神秘男子家中,那我一定会以为昨夜的那一幕又重现了,因为它实在画得太栩栩如生了。唯一不同的是,昨夜的公爵夫人一脸愁容,画中的人却是充满微笑,虽然在这微笑中你还是能够感觉到一种挥之不去、好像天生的忧郁。但无论如何,我都无法想象是谁将公爵夫人描绘得如此充满质感,因为这绝对是一幅无可挑剔的佳作。此时,我转头看了一眼就站在我身旁的神秘男子,他的目光完全在这幅画上,此时的他英姿飒爽,身材挺拔,充满感情的眼神中难掩全身散发出的逼人的英气,这让我想到了查普曼在《布西·德·昂布阿》中的几句诗: 他像古罗马的雕像一样,是那么昂然挺拔, 他会永远这样站立, 直到死神妥协, 直到他成为人们心中的雕像! 就在这个时候,神秘男子开口说话了,他边说边有些怅然地走向了一张镶嵌了富丽搪瓷珐琅的大银桌边上。有几只高脚杯正在那张桌子上面整齐地摆放着,还有两只装满上等德国白葡萄酒的伊特鲁里亚花瓶同样整齐地摆在桌子上面;而这两只花瓶的形状和样式,和画中公爵夫人旁边的那只完全一样。此时,天已经亮了将近一小时了。神秘男子对我说:“我们喝点酒吧!你看现在才不过天亮一个小时,时间还非常早,不过我们用不着管这些,你喝一杯吧!”看得出,我的朋友此时又陷入了一种他一直想掩饰却始终无法掩饰住的悲伤情绪中,他似乎要告诉我一些东西,却不肯说出口,或许这是一段难以开口叙说的往事,他继续说,“来,让我们为远方神圣的太阳干杯。就算房间中的窗帘永远不拉开,就算房间中的灯光永远这么开着,就算人造的香气再浓重一些,光明、太阳的光明始终都还是要来的,而且没有人能阻止它的降临。所有人,你,我,还有我爱的人和我恨的人,我们所有人都得臣服在光明面前。”他说话时就像诵读诗歌一样,但是情绪明显非常激动。他一连将几杯酒一饮而尽,似乎要用这酒让自己远离不可逃避的光明一样。 “我需要让自己沉醉在梦中,”神秘男子说话的语气非常古怪,他将一只伊特鲁里亚花瓶靠近焚香香炉,然后说道,“我的所有生活就是这些。你都看到了,我完全靠自己打造了一个如同梦幻的屋子,而且它就位于这个充满浪漫和艺术气息的意大利城市的市中心。是的,在这里,不管是你看到的,还是你现在感受到的,有些混乱和疯狂。这里既有朴素纯洁的爱奥尼亚风格,也有与这一风格完全不搭边的远古时期的艺术品……我知道,这显得非常不协调,尤其是对于那些保守谨慎的老派人来说更是这样。可是,我们不都是为了自己而生活吗?为什么非得弄成时空上协调对应呢?我实在觉得,人们的生活太死板了,就连人们的心灵也很僵化。我以前就是这样,我现在尤其觉得以前的自己俗而无味。可是现在,你都看到了,一个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的,这才是我最真实的想法和爱好。在这个屋子中所有的这些艺术品,每一件都记录了我的心情,看到它们,我就看到了当时的自己。我想,你肯定还难以理解这些,因为你没有经历过自己心死的时候,你不知道一个人在心死之后怎样复活。啊,现在,我又得离开了!离开我的幻梦之境……”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便忽然停住了,并将自己的头垂到胸前,好像在捕捉内心正在发出的声音。然后,他抬头向上看——那幅公爵夫人的画像,他念出了契切斯特主教曾经写给自己妻子的几句话: 就在那里等待我,我将去幽谷和你相会。 当他深情地念完这句话之后,似乎是已经不胜酒力,而整个人又回到了他专用的沙发椅上。就在这个时候,门外的旋梯上一阵非常急促的脚步声传来,随之便是十分急促的敲门声。我以为或许是神秘男子邀请的另一位重要客人来访,但是出乎我意料的是来的人竟是老公爵府中一名仆人。他用十分哽咽的声音对神秘男子说:“我家女主人……女……主人……她……服毒自尽了……夫人……死了。” 我实在没想到一大早传来的竟然是这样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但是神秘男子此时似乎已经睡着了,我于是赶紧跑到沙发椅边上,试图叫醒我的朋友,把这个他或许会非常关心的消息告诉他。可是,我没想到,神秘男子,我的朋友此时已经全身僵硬、嘴唇发青……就在刚刚的几分钟之前,他仍然还是用那炯炯有神的目光向我讲述各种有关收藏的话题,可是现在……我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切感到惴惴不安,摇摇晃晃地后退到了那张华丽的银色吧台桌边上,不小心碰倒了一只高脚杯,当杯子碰到桌子发出一声清脆的声音时,我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我仔细将神秘男子之前饮酒的高脚杯端详了一下,那杯子早已变成了淡黑色……我的朋友早就准备好了服毒!当我重新回忆这一切时,脑袋中一个有关两个年轻人凄美爱情的故事闪过…… 贝蕾妮丝 有各种各样的不幸和苦难存在于人世间,这些不幸和苦难如同在天际垂悬的彩虹,赤、橙、黄、绿、青、蓝、紫,层次分明而紧紧相邻。啊,如此美丽壮阔的彩虹,你象征着和平,我怎可用你比喻不幸和苦难呢?可是,伦理学上不是讲,最终,所有美好事物的结局定然都是邪恶吗?欢乐走开,紧接着登场的不就是悲伤吗?这实在就是在告诉我们,昨天有着多么令人狂喜的美好欢乐,今天就有多么苦切沉重的烦恼痛苦。 我名为伊格斯,受洗时我用的就是这个名字;而我家族的姓氏是什么,就略过不表了。可是我想,我祖传的这一座城堡,大概是世界上历史最为悠久、让人感觉最为沉郁幽闭的一幢!怎么这么说呢?这是因为外界一向用“幻梦家族”来称呼我的家族,说的是我们家族中人都喜欢在幻想、空想和白日梦中沉溺。外人如此看待我们家族是中肯的,仅从古堡的建筑特点、寝室的挂毯、武器室的雕刻、回廊上的古董画作、图书室的装帧、藏书内容以及大厅的壁画来看,我们一家子的阴沉就可一目了然。 家中的图书室中沉淀着我有生以来最早的记忆(自然,对于图书室的藏书,我了如指掌,可是,在这儿我就不多说了)。我为何会跟图书室有这么深的渊源呢?我认为,原因就在于母亲在这儿将我生下,我获得了生命,她却死去。我明白,在我降生之前,并不能说是真正来到了这个世上,因为肉体的存在是灵魂出现的基础,不是吗?可是,这个观点我们不用在这儿争辩(我确实觉得,人要有灵魂,先要有肉体;只要我自己相信这一点就可以了,没有必要让别人都相信)。可是,我注意到,某些缥缈模糊的记忆是我生来就有的,那是一个如乐音般美妙然而悲哀的声音,一双幽幽然、纯纯然的眼睛。回忆如人影一般,模糊多变、朦胧飘忽;可是,我只要思路清晰,保持着理智,在我出生时就出现的幽影般的记忆,就会在我心中永存。 我出生于图书室,当时的感觉我依旧记得,感觉自己似乎沉睡了许久,随后终于在漫漫长夜中醒过来;我呱呱坠地之时,就将骨碌碌的眼睛睁开,热切而惊恐地观望四周,发现自己好像身处一个幻想之境,一个满是神秘知识的浩瀚所在。我的童年是在埋首书堆中度过的;我的青少年是在沉溺幻想中度过的。不过这些没什么值得惊奇的,惊人的是,已经过了很多年,始终在祖传房子中待着的我,虽然已是壮年,然而对奥秘的几十年探索,不仅使我青春常驻,外表还跟年轻小伙子一样,并使我本来资质一般的脑袋获得了完全不同的深度。对我来说,外面的世界就是一场浮云;而蕴藏在这幢浩瀚知识宝库中的各种神奇思想,则早已不但是我每天必须吸收的精神营养,更是一种真实存在的独立个体,每时每刻,我都跟它们互相探索,一起呼吸俯仰。 贝蕾妮丝是我的表妹,小时候,我们就一同玩耍于这幢祖传的房子中,可是,最终我们却发展成了迥异的个体。就性格和体质而言,我性格阴沉,并且总是病恹恹的;而她则优雅大方、敏捷机灵,浑身洋溢着活力。就喜好和兴趣而言,我喜欢待在图书室,书籍是我的最爱;而她则每天都要到山上闲逛。就人生观而言,沉思和幻想的习惯已经深入到我的骨髓,我在阴郁痛苦中无法自拔;而她则从不去想人生路上的阴影,或感叹流年易逝,时刻都开心愉快。贝蕾妮丝,贝蕾妮丝,我每次这般大声呼喊之时,和她有关的狂乱回忆就会浮现在我阴郁的脑海中——啊,她在我的眼中是那么鲜活、那么阳光灿烂、那么开怀畅朗,她如同那喷泉中的水之女神、树林间的可爱精灵!可是为什么,这一切的美好,最终都变得那么恐怖惊悚,让人瞠目结舌,让人无法言说。如荒漠热风般的致命疾病摧残着她的身体,她整个人的心灵、气质、习惯和性格全都改变了,她变得阴阳莫测,骇人恐怖,跟原来的她简直就不是一个人。将她毁灭的力量来而复走,它将我所熟悉的贝蕾妮丝带走了;眼前这个人,我不认识,我美好的贝蕾妮丝到底去了哪里? 一种原发性的致命疾病侵袭了贝蕾妮丝,她的身心就是被这个病摧残得无比恐怖,此外还带来了很多并发症。其中最让人感到担心苦恼、难以控制的,就是“癫痫症”;发作完癫痫症之后,病人就如死尸般躺着,突然又会猛地醒来,或者说活了过来。而这时,我身上的病情也一天比一天严重(好像没有恰当的病名称呼我所患的那种精神疾病),严重到催生出极端偏执的性情,并且时刻都在恶化,最后这偏执狂症状将彻底俘虏我的心智。可是,从纯理论角度来看,这种容易发怒、极端亢奋的“偏执狂”症状,也可以说是“专心致志”。无论是专心致志也好,是偏执狂也罢,我很不了解这种病症,至于精神的极度亢奋是怎么一回事,我想我也没法跟你们说清楚;依我的状况来说,我想大概可以说(要是不用学理上的或者太技术性的说法),我是陷入了一种“在冥想中极度沉溺”的状态,即便一个事物看上去无比平淡、可以忽略不计,也都可以让我陷入到沉思当中,无法自拔。 我能一连几个小时盯着书本的排版印刷或者书页空白处的插图,丝毫不感觉疲劳;夏天,当日影在地板或挂毯上映照出某个奇怪的影子,我也会全神贯注地盯上半天,好好研究一番;整个晚上我都可以盯着火堆中的灰烬或油灯的火焰,使自己彻底沉浸其中;整个白天,我能够做梦一般,好像闻到了花香似的;我还能够将某个最平凡的字眼反复念叨,直到所有和它相关的念头都不会再出现在脑袋里,这才能停止;我更能使身体长久地处于静止状态,就这么石头一样保持固定姿势,直到全身都麻痹僵硬、丧失了知觉。我偏执狂症状发作时,诸如此类的行为还不过是最无害、最普通的举动,或许这些举动并非绝无仅有,不过大概也很难对之进行解释或分析吧! 这种总是沉溺于琐碎事物的偏执狂症状,跟一般人喜欢沉思、富于想象力的习惯完全不同,诸位千万不要误解了,我这种状况确实太过沉沦、太过病态。即便有的偏执狂极端严重,总是在荒谬至极的空想中沉溺,这也跟普通人喜欢沉思、富于想象力的习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比如说,一般喜欢幻想的人通常不会感兴趣于琐碎之事,而只喜欢在他所关注的事情中沉溺想象,毫无章法地、想当然地胡乱想象和推论,直到白日梦得到满足,才意识到这件事最初吸引他注意的原因已经被自己忘了。而我的偏执狂症状呢?我确实是在对极其琐碎的事物的空想中不能自拔,并且因意识混乱所产生的幻觉,常常让感觉很不真实,使我觉得这是些非常重要的事,根本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那么无聊琐碎。在这些琐事上集中全部精力时,我总是专心致志地幻想,推论演绎之类的思考却很少,即便有,我也会把思考的重心放在琐事上,让思绪围绕着琐事本身打转。所以,我不由自主地陷入的此类空想沉思,跟一般人做白日梦绝然不同,完全没有后者的愉快感觉;可是,就是因为喜欢幻想的人常常浮想联翩,最后甚至忘了自己一开始为什么要胡思乱想,才会使人们将这样的人误解成患有偏执狂症状。就这么说吧!总之,我倾向于用“在冥想中极度沉溺”来指称这种锻炼心智能力的特殊行为,不过喜欢幻想的人也许会称它是“深刻的推论和思索”。大概每个人都会用自己的方式来看待心智活动,因此才会有很多不同的解释吧。 我生病的时候读的书,大多是些不合逻辑、天马行空的书,所以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催发了我的偏执狂症状。我很清楚地记得,特别是那些尊贵的意大利文作品——克利欧·塞贡都·库利欧的《广阔天国的神祇》、圣·奥古斯丁的名著《上帝之城》,还有特士良的《基督的肉身》,书中某些模棱两可的句子,都曾使我连续几个礼拜努力加以研究,然而可惜的是,最后都没有获得惊人的发现。 生病的时候读的这些内容混乱的书,进一步摧残了我脆弱的精神状态,即便是极端细微琐碎的事物,也有让我精神失控的可能。努比亚地理学家何费斯提恩所说的海边峭壁跟我像极了,虽能抵御强风海浪的猛烈侵袭,也能和人类的暴行坚决抗衡,可是只要被娇弱的水仙稍稍一碰,我就会全身震颤。贝蕾妮丝得了怪病、整个身心发生彻底改变的事,不刚好能让我“在冥想中极度沉溺”的病态心智得到满足吗?这也就是说,我可以尽情地想象、猜测她所患的怪病,不就是这样吗?可是,事实并非如此,我从贝蕾妮丝得怪病这件事中获得的,并不是冥想的快感,而是巨大的痛苦啊!不错,在我的病情较为缓和时,我经常痛苦地思索:上帝为何会把这种怪病带给贝蕾妮丝?为什么要把她那美好温润的生命夺走?而这么剧烈地侵入她的全身、使她整个人发生了如此严重变化的,到底是什么样的疾病?这种对贝蕾妮丝生病、对上帝产生的思索和疑问,不算是反常吧?无论谁处于我这种状况下,都会向苍天质问吧?这完全无关乎我的偏执狂病状。可是,话说回来,外表这回事我虽说一直都很不重视,然而自从贝蕾妮丝生病后,她那恐怖扭曲乃至于变形的外表,却毫无道理地使我极度着迷、偏执沉溺。 以前,对于那个开朗漂亮、灵动活泼的贝蕾妮丝,我可以肯定地说自己从未动心。我对自己的反常和怪异一清二楚。所以,我那时并未对贝蕾妮丝产生感情上的爱恋,而仅仅是一种理性的、精神上的感觉。以前,在那些树影掩映的午后、薄雾笼罩的清晨、安静阅读的夜晚,我的眼前就会闪过贝蕾妮丝的身影,可是,我看到的实际上是我幻想中的贝蕾妮丝,而不是现实中的贝蕾妮丝;我看到的贝蕾妮丝是一种抽象的灵魂,而缺少血肉的质感;我没有爱慕那个眼前的贝蕾妮丝,她仅仅是我想要加以分析的对象;我没有对眼前的贝蕾妮丝有所爱恋,她仅仅是个我难以理解的对象。现在,每当看到贝蕾妮丝我就忍不住战栗,她只要稍稍靠近我,我就吓得脸色煞白;然而即便如此,看着她的身形日渐枯槁,我还是感到无比不舍与悲痛,我真想帮她做点什么。我想到,一直以来她都在爱着我,所以在这时,我跟她说,请她嫁给我,我向她求婚了。 我跟贝蕾妮丝举行婚礼的日期一天天接近了,我记得在某个午后(那是某个冬天的午后,一个难得多雾、祥和而温暖的午后),我独自一人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坐着。我忽然抬头,竟然看到贝蕾妮丝就在我面前站着。 到底是因为外面浓雾的气氛的影响,还是因为受到了图书室中的日暮光影的影响,抑或是贝蕾妮丝身边灰色褶皱挂毯的原因,或者仅仅是因为我的想象力太过丰富,总而言之,贝蕾妮丝出现在我眼前,轮廓显得朦胧模糊。她就那么静静地站着,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浑身战栗,被巨大的焦虑感挤压着,我的灵魂还是被强烈好奇心所占据,就一直在盯着眼前的这个人。我整个人朝后坐了坐,深深地在椅背上靠着,一动不动、全神贯注地凝视着贝蕾妮丝,就这么看了好一阵子。天啊,在我这么认真观察她的时候,才发现她现在已经憔悴到了极点,现在,往日的神采在她身上一点都找不到了。最后,她的脸庞吸引了我灼热目光的全部能量。 她有着高而苍白的额头,看上去非常平静;她那曾经乌黑漂亮的头发,现在全都变得焦黄,无数黄色卷发遮盖着两边凹陷的太阳穴,还有些黄发在额头上覆着,这些诡异奇怪的特点跟她忧郁的脸庞很不相称。她目光呆滞、双眼无神,谈不上有任何光彩,看上去就跟没有瞳孔一般,我的目光不自禁地退缩了,转而观察她纤薄干瘪的嘴唇。她的嘴唇微微张着,带着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她缓缓地笑着露出了牙齿,在她生病之后,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牙齿。我的天啊,让我死了吧,我真希望这些牙齿从未被我看到过! 忽然我被一阵关门声所惊醒,回过神来一看,这是贝蕾妮丝离开时关门的声音。可是,我混沌错乱的脑海中还是停留着她那两排尸体般惨白的牙齿,怎么也赶不走那让人惊骇的样子。不要误会,贝蕾妮丝的牙齿没有跟她的外表一样变形扭曲,相反,她的牙齿没有任何凹痕或污渍,很是光洁,为何我会对她洁白的牙齿产生那种印象呢?如今,这些牙齿的样子我反而看得更清楚了——牙齿、牙齿,这里是牙齿、那里是牙齿、到处都是牙齿,我的眼前都是牙齿;尖细的、惨白的牙齿,随着贝蕾妮丝毫无血色的苍白嘴唇到处蠕动,这种景象是多么骇人啊!然后,我的偏执狂症状又异常猛烈地发作了,不管我如何做,都必须要承受这个后果。对我而言,周围那些经常使我陷入沉思的事物已经无关紧要,贝蕾妮丝的牙齿吸引了我全部的注意力,我是多想得到它们啊!我的脑海中到处都是这些牙齿,它们是有思想的生命,我心智活动中最重要的主角就是它们,我在各色灯光下翻来覆去地把玩它们,对它们的特色认真研究,我总是想着它们的奇特古怪,我研究着它们的构造,我想象着要是它们的本质发生了改变又会怎样;我甚至战栗着把感知的能力赋予它们,期待它们即便从那双唇上脱离,也能将其心智思想充分表达出来。啊,我相信这些牙齿即便从贝蕾妮丝的双唇脱离出来,一定还会说出、表达出贝蕾妮丝的思想。不错,的确是贝蕾妮丝的思想,不错,这该死的思想就是我渴求的,我把自己搞得人不人鬼不鬼、疯疯癫癫乱七八糟,就是为了这思想;可是我相信,要是这该死思想的化身——这牙齿为我所得,我就可以恢复理性和平静。 然后,天色逐渐昏暗,天黑了天又亮了;太阳重新升起,日子又翻过一页,渐渐地,日影西斜,夜露又在沉默中悄悄包围了我。可是我,还是石头般在与世隔绝的图书室中待着,一直在沉思默想中沉溺着。谁让那可怕牙齿的影像还在我的心头?最恐怖的是,随着外面光影的变化,那恐怖的牙齿竟然也会变幻,漂浮游荡于屋中、于我的眼前。最后,我的幻梦被一声慌乱惊恐的尖叫声戳醒;尖叫声随即停止,然后,焦躁不安的人声夹杂着痛苦悲伤的呜咽声又传了过来。我站起身来,走到图书室的门口,将门推开,看到图书室前的接待室中站着一个女仆,她含着泪水跟我说,贝蕾妮丝已然——已然去世了。今天早上,发作了一番癫痫症后,贝蕾妮丝就再未醒来;现在已是深夜,众人已经安排好了贝蕾妮丝的后事和墓穴。 现在,我发现自己又在图书室中独自坐着,感觉似乎刚刚从混沌迷乱的梦中醒来。我明白现在已是深夜了,而在日落时分,可怜的贝蕾妮丝就已在墓穴中安息了。可是,自日落时直到深夜,在这段难熬的阴郁时光中,我到底做了什么事呢?我一点都想不起来。我就是总觉得毛骨悚然,有一种隐隐然的恐惧,恐惧感越来越重;模模糊糊地感觉骇人,惊怖感也越来越深。我想,在我生命的篇章中,这一页绝对非常恐怖,里面定然写满了难以理解、模糊惊怖的回忆。我努力想要搞清楚,将这恐怖的回忆破解,可徒劳无功。随后不久,一阵女性的尖锐刺耳的尖叫声传进我的耳朵,这声音就像亡魂所发。我想,我之所以听到这样的尖叫,肯定是因为自己做了什么事,所以,我就吼叫着质问自己:“我究竟干了什么事?”偌大的屋子里紧接着就充满了呢喃般的回声,这回声回应道:“我——究——竟——干——了——什——么——事?” 我身边有张桌子,桌子上有盏油灯,油灯边上有一个小盒子。从前我在家庭医生的身上经常看到这个小盒子,它毫无特别之处,可是,为什么这个盒子现在会在这里出现,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桌子上?我又为什么战栗着不敢将它打开呢?我很难清楚地回答这种种疑问。我的目光最后落到了某本书上,我看到一行被画了线的诗句,这是一句简单然而意涵奇特的诗——“朋友们跟我说,到爱人的坟穴去看看吧,这样就可以让苦痛暂缓。”而为什么我一细读这句诗就觉得汗毛倒竖、全身血液如遭冰雪呢? 此时,图书室的门被人轻轻敲响,然后,轻手轻脚地走进来一个面色死灰的男仆。他看上去很害怕,说话的声音有些颤抖又有些嘶哑并且极度低沉,他带着古怪的神色说了些什么呢?他说的句子都是断断续续的,我努力将之串连起来。 男仆说道,寂静的夜晚被某个诡异的喊叫声所划破,所以家里所有的人都聚到一起,想要把声音的来源找出来。然后,男仆用很明显非常恐惧的声调说,有人破坏了贝蕾妮丝的坟墓,墓中人被毁尸,而那个躺在棺木中的死人,竟然还在呼吸,她的心脏还在跳动——贝蕾妮丝还没有死! 然后,男仆指着我身上的衣服,烂泥巴和凝结的血块还沾在上面。他看我没说话,就又把我的手轻轻抬起,上面都是指甲的抓痕。随后,他又指着墙上挂的东西让我看,我好一阵子盯着这东西瞧,那是一把铁铲啊。我尖叫一声跳到桌子边上,把桌子上的那个盒子一把抓起,可是因为双手在剧烈颤抖,没有把盒子打开,盒子反而从我手中滑落,重重摔到地上碎成了好几块;随即,金属发出的嘎嘎声传来,牙医专用的器具从盒子中接连滚出,盒子里面,还有三十二颗白白的、小小的、如象牙般的物什,散落一地。 闹市孤人 一个人最大的不幸,是无法和自己独处。 ——约翰·拉布尔耶 仅凭这个有趣的书名,就知道这是本很有意思的德文书,那就是《不准读我!》。很明显,这是一本不想被人阅读的书!可是,谁说能发挥自由意志的只有书呢,人世间的秘密也有很多,也很明显不想让人们知道。有多少人在夜晚的睡梦中死去;在濒临死亡的睡梦之中,他们拼命拉着神灵鬼魅的手,凄凉地看着对方,渴望着救赎,努力地告解,然而他们再怎么拼命地想喊叫,喉咙还是被塞得死死的,最终,只能带着绝望离开尘世。临死之人为什么连最后的告解也无法做呢?喉咙为什么无法打开、声音总也发不出来呢?那是因为,他们想要将心中深藏许久的秘密告解出来,可是,这是些极为丑恶的秘密,既然已是秘密,就不能被揭开。唉,人生一世,有的时候,心中埋藏着各种秘密,这些秘密时刻都压迫着人,让人无法得到片刻的安宁,直到他死去之时,依旧要将秘密带到坟墓中去,方得解脱,而有些秘密之所以永远都是秘密,原因就在于此。 不久之前的一个秋天的傍晚,我在伦敦的D咖啡馆的拱形大窗下坐着。在此之前的几个月中,我一直在生病,然而后来身体好了许多(因此才能到咖啡馆中闲耗),也恢复了些精神气力,心情很是快活,跟此前精神状态不好时凡事都觉得倦怠很是不同。所以,我觉得较之以前,我的思考能力也显然更加活跃,甚至我感觉自己有着可以媲美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的鲜活敏锐的思考能力,有着堪比古希腊哲学家高尔吉亚那样精湛华丽的辩才。从病中恢复过来的我,心里感到无限的赞美与感激。啊,还是活着好啊!经历了病痛,对于人生的悲伤苦痛,我才有更深刻的理解,如今我能用更为平和的心境去面对周围的人事物,当然还没失去对世界的好奇心。那个傍晚,我叼着雪茄在咖啡馆坐着,把报纸放在腿上,或者观察咖啡馆中嘈杂哄闹的人群,或者悠然自得地读着报纸,或者,就透过雾蒙蒙的玻璃,打量窗外的街道。 城市最主要的交通干道之一就是窗外的这条大街,所以,街上涌满了熙攘的人潮。不过在华灯初上的夜晚,会从四面八方涌来更多的人群,眨眼间就能将大街挤得水泄不通;现在就是人流最多的时候,接连有两堆人,每个人都行色匆匆地从我面前一闪而过。这下班高峰期真是有意思啊,无数的人涌到我身边,将我包围起来,这种情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真是一种新鲜有趣的感觉!最后,我懒得再看咖啡馆中的人事物,而是在咖啡馆外的蜂拥人潮上投注我的全部注意力,抓住机会对这瞬间暴增的人潮加以观察研究。 起初,我的观察还仅仅是泛泛的,观察这些来往的人群,想象他们为什么会在此时此刻聚集此地,想象他们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然后,我的研究就更为细致,对人们的各种样态加以观察,包括他们的外表、步伐、神态、服装、体型,还有他们的表情等等。 看起来,生意人占了人群的绝大多数,他们只想赶快从人群中穿过,表情泰然无波;有的人在走路时眼睛还在骨碌碌转着,皱着眉头,似乎是在考虑工作上的事,所以他们即便被路人碰撞推挤,也只是稍稍整理一下衣服,就继续前行,而毫无焦躁之感。另外,还有很多人在走路的时候,神情激动亢奋,一边走一边舞动手臂、念念有词,脚步也烦躁不安,他们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像跟纷乱杂沓的人群毫无关系;走路的时候,要是前面的路被人挡着,他们马上就会停止自语,带着虚伪的笑容,夸张地表示让对方先走;要是跟路人稍有碰撞推挤,他们总是先习惯性地欠身表示道歉,随后就做出一副困惑而无辜的样子。我觉得这两种人都没有什么特别的,对我没什么吸引力可言。他们每个人都穿着体面,看上去俨然就是上流人物,毫无疑问,他们大概都属于商人、律师、贵族、股票经纪人、店家老板之流。贵族们悠悠然打发时光,其他的则汲汲于功名利禄,他们的生活都刻板而平淡,我实在没法对他们产生什么兴趣。 另外,一般公司的职员也是人群中非常显眼的一类。可是,此类人群又可分为两种,即在大型企业工作、资历较深的一种,和在小公司或新兴公司工作、资历较浅的一种。比如说第二类公司职员,他们基本上都是年轻的男子,短靴锃亮、头发油亮、西装笔挺,高傲的气息从双唇之间不经意透出。他们把上流社会那一套风雅的习气学得十分到位,给人一种精明能干、光鲜时髦的感觉。我只想说,他们充其量只是一群自以为跻身上流社会的、附庸风雅的浅薄年轻人而已。 而第一种公司职员呢,就是工作于大型企业、拥有较深资历的上层职员,他们的特征又是怎样的呢?这些老家伙看上去大都作风老练、稳健沉着,这种人我一眼就能看准。他们基本上都穿着棕色或黑色的深色西装(不过往往会搭配宽大的长裤,因为这样坐着舒服)、白色领带和白色短筒袜以及坚固厚实的鞋子。他们大都有点秃头,因为长期夹笔思考,右耳有些变形僵硬。我还注意到,无论是戴帽子还是脱帽子,为了体现自己的优雅,他们基本上都会用两只手进行;他们身上都戴着怀表,黄金材质的表链,古老而坚硬的样式。把体面做作的姿态发挥到极致的,大约非这群老家伙莫属了。 人群里面还有一些一副上流绅士派头、十足潇洒潮流做派的人。不过看一眼我就清楚,他们是扒手中的高手,在各大城市中专门伺机下手偷取钱财。对于这些上流扒手,我兴趣十足,对他们的观察就很仔细。他们和真正的上流绅士的差别我很快就发现了,那就在于“上衣的袖口”。扒手们大都有着太大、太宽松的上衣袖口,这分辨起来很容易的嘛。凭这一点要是还分辨不出扒手和真正的上流绅士,那才是真正的不可思议呢。 另外,还有一些赌徒骗子混杂在人群中。我是如何知道的呢?那是因为较之于扒手,他们的特征更明显!他们往往有着差异极大的气质和装扮,要么朴素到极点,清纯的样子跟神父都有得一拼;要么围着高级领巾、戴着金项链、别着闪闪发光的饰扣、穿着丝绒背心,一脸凶神恶煞。不过这些赌徒骗子还是有着共同特点的,他们基本上都是眼神涣散茫然、脸色苍白、双唇干瘪、皮肤黝黑;并且,让我轻易辨认出这些骗子的还有两条线索:首先,他们大多有着低沉而谨慎的声音;其次,他们将大拇指伸展开来时,不知怎么回事,拇指居然跟别的手指形成一个直角。当然,骗子里面多少会有几个习性气质有所不同的人,不过不用怀疑,他们绝对是同一伙的。他们大都凭着自己的小聪明,或者伪装成长发迷人、笑容灿烂的花花公子,或者伪装成一脸严肃深沉的军人出现在众人面前,他们就是靠这套骗人的把戏过活的。 对各种各样、真真假假的上流阶层进行观察之后,我注意到还有更深沉黑暗的人事物存在于城市之中,值得我去挖掘。我看到为生活辛苦奔忙、一脸沧桑的犹太小贩,他们有着卑微的神情,而眼神的锐利却好似鹰隼,能洞达人心。我看到专门乞讨的职业乞丐,把某地圈占起来,堂而皇之把他的同行从他的地盘上赶走,可是那些因为突然的意外而遭遇贫穷、真正需要别人帮助的可怜的乞人,又该如何是好呢?我看到在人群中蹒跚行走的病入膏肓、虚弱无依的人,看着迎面而来的陌生人,渴望来自他人的温暖安慰可以将一丝生命的曙光带到他的身上。我看到劳累了整整一天后,乖巧端庄的年轻女子在下班之后,还要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那个毫无温暖、沉郁冷酷的家;没料到,回家的路上居然还被流氓混混缠上,在无赖男子轻浮猥亵的目光下,女子只能咽下委屈、畏畏缩缩地赶紧跑开,免得清白不保。我看到城市中有些风华正茂的女人,有着靓丽的外表,内心里却空洞苍白;还有些被众人厌恶、避之唯恐不及的麻风女病人,穿着破旧的衣衫瑟缩在路上;还有满脸皱纹、鹤发鸡皮的老太婆,却费尽心力地涂脂抹粉,显示着她们对青春的执着;还有稚气未脱的小女孩,却已经学会搔首弄姿地勾引男人,想在情色行业中闯出名头。我看到数不清的醉汉酒鬼,他们有着千奇百怪、无法形容的举止。有的人披着褴褛的衣衫,脚步打结,说话含糊,眼神涣散无光,脸上还带着淤伤;有的人还穿着完整的衣服,却脏得无以复加,他们满脸红光、嘴唇肥厚,走路也有些不稳,不过看上去还是人五人六;有的人虽然穿着很老旧的衣服,不过仍能看出质量很好,并且很认真地刷洗整理过;有的人脚步轻快而稳健,可眼里满是血丝,面色犹如死尸,非常恐怖,在人群里大步流星地走着,还不时将颤抖的双手伸出,想要抓住些什么东西。另外,街上还不时掠过搬煤工人、搬运工人和叫卖点心馅饼的小贩;还有耍猴艺人、民谣歌曲诗人、管风琴艺人,一路唱着歌卖艺讨钱;各行各业的工匠们劳累了一天,狼狈而乏力地走着。这条街上齐聚着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嘈杂的声响不绝于耳,人生百态尽皆呈现。 夜色更加深沉了,我也越来越着迷于夜后的街景。夜晚在这儿聚集的人群,迥异于白天在此地流动的人潮。白天,这里活跃着守法的正派良民;晚上,这里则横行着进行各种勾当的三教九流之辈。另外,还在傍晚的时候,那一柱柱立在街上的煤油灯就准备好了,要接替将尽的日光;起初,阳光的残影还不愿意就此退场,努力地挣扎着,所以煤油灯就暂时落在了下风,光色惨白而无力;终于,日光湮灭,夜幕笼罩大地,就到了煤油灯扬威的时候了,其光影闪烁,影影绰绰,把夜晚装点得光亮照人、灿然华彩。 来往的人们的脸上映照着诡奇的光影,让我感觉到愈发地如痴如醉,上瘾一般对光影下的每张脸孔仔细观察。光影从每个人的脸上飞快掠过,我在窗前坐着,大都只能惊鸿一瞥,没法仔细看清每个人;可是,一开头我就说过,因为那时我的心智和精神状态非常敏锐而奇特,就是这片刻的流光,就能让我将那些身影背后的精彩故事窥探清楚。 我将头贴到窗户上,认真地观察街上的人群,忽然,我的全部注意力都被吸引到一张奇特脸孔上。那张脸孔属于一位六十五到七十岁之间的老人,看上去很是沧桑。不管怎样,这样的脸孔是我从未见过的。我记得很清楚,一看到老人的脸,我就立马联想起了雷斯克,这个老人十足就是他画作中魔鬼的化身。我想,他要是也见到了这张脸,肯定会毫无保留地赞同这一点。我反复观察老人的脸孔,想要读出其中的故事,然后,我的脑海中就出现了各种混乱的念头。无比复杂、诡异而迷人的特质隐藏在这张脸孔下面,那包括了超人的智慧、贪婪、吝啬、冷静、谨慎、怨恨、无情、冷漠、欢乐、成功感、极度的绝望和恐惧等等。这个人是多么古怪啊!这时,一股想要仔细观察老人的渴望从我心中升起,我想更多地了解他的故事!所以,我赶紧穿好大衣,将帽子和手杖抓起来,向老人刚刚离去的方向追了过去,可是,老人却不见了。我很是费了一番功夫,才找到了这位老人,我小心翼翼跟在他的后面,以免让他发现我在跟踪他。 这时,我终于可以好好地对这位老人进行全面观察了。他身材瘦弱,看上去很是单薄。起初,我还以为他穿的那件衣服破旧而肮脏,不过当他走到街灯下面,被煤油灯的强光一照,我才注意到他所穿的亚麻材质的衣服虽说很脏,可质量很好。然而,老人穿在身上的那件长风衣却是旧货,他衣服上的扣子扣得严严实实,不过我还是能隐隐约约地透过扣子之间的缝隙看到,一颗钻石和一把匕首藏在了风衣里。我很惊讶于这个发现,我对老人的兴趣更浓了,于是我就决定,无论老人走到哪里,我都要跟着他。 如今夜已深重,一股浓厚的湿气弥漫在城市之中,然后,很快就下起了大雨。面对这突然变化的天气,人们纷纷逃荒似的奔跑,稀里哗啦的大雨声中夹杂着各种嘈杂的嗡鸣声,大街显得更加骚动吵嚷了;总而言之,差不多每个人都将雨伞撑了起来。淋一点雨我虽然觉得无所谓,可是毕竟,我是大病初愈,要总是这么被大雨淋着、浇灌着,委实有些不够明智,于是,我决定为保暖起见,将嘴巴用围巾罩好,继续跟在老人后面。在随后的半小时中,老人继续冒着大雨沿街而行,我也就只能这么跟在后面,生怕一转眼他就不见了。所幸老人始终没有发现我跟在他后面。随即他穿过马路走到了对面街上,较之先前那条大街,这条街上的人显然少了不少,老人的举止也有了很大的变化,他的脚步变得缓慢,走路游移不定,好像没有目标一般。随后,老人三番五次地在这条被一条马路隔开的街上来回穿梭,从左边走到右边,又由右边走到左边,如此反复,搞不清他在做什么?这时,街上还是有不少人的,而老人如此这般的举动又实在怪异,我只能谨慎地跟在他后面,生怕跟丢了。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老人一直在不断地反复跨越这条窄长的小街,这时,街上的人愈见稀疏了。突然,老人的路线再次改变,他转过一个弯,来到一座灯火通明的广场上,广场上此时人潮汹涌。老人低垂着头,下巴都要挨到胸口了,一边坚定有力地绕着广场行走,一边皱着眉头扫视周围的人群。由不得我不惊诧的是,老人绕着广场走了一圈之后,又反复绕了很多圈;有一回他忽然反向绕着广场走,我跟在后面差点没反应过来,险些被他发现。 如此这般又是一个小时,老人始终在绕着广场转圈。雨势渐大,气温也随之降低,人们大都选择了回家,广场上的人也渐渐少了很多。忽然,老人好像很不耐烦地做了个手势,随即钻到了一条人迹罕至的巷子里,巷子的长度约有四分之一英里。老人此时的速度简直就像是在百米冲刺,我怎么也想不到如此年纪的老人还可以跑得这么快,我费了很大劲才总算没有把他追丢。这条巷子随即就走完了,一处大型的繁忙的商业街就在前面,看上去老人很熟悉这里;然后,他又跟刚才一样,在人群之间、在商店之间漫无目的地来回走动。 在这个封闭的商场之中,为了避免老人发现我在跟踪他,我必须得更加小心才行;所幸,我这一天穿的是橡皮雨靴,走路时没有什么声响;我想,我对他的跟踪应该还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街上的每家店铺老人都进了一遍,古怪而茫然地瞪着店里的商品,不说话,当然更不问价格。现在,老人的举动已经引起了我百分之两百的好奇心,他这一个晚上到底在干什么呢?我一点都想不透,所以,这就更坚定了我要探个究竟的决心。就这样,这条街又耗费了我们一个半小时左右的时间。 街上的人群迅速地散去了,因为晚上十一点的钟声已经敲响。有个店家打烊时正在往下拉门,无意间碰了一下在旁边站着的老人,老人突然就如同被电流击中一样浑身发颤。他立即奔到街上,焦虑地四处张望着;随即,老人又用那令人惊诧的速度,从很多弯曲的无人巷道飞快地穿过;最后,我跟着他回到了首次发现他的地方,即D咖啡馆前面的这条大街。现在雨势依旧猛烈,大街上冷清肃杀,只有煤油街灯依旧明亮耀眼,人却几乎一个都看不到。老人在这条冷清的空荡街道上闷闷地踱步,脸色很是苍白;然后,他长叹一声,便转身走向河岸的方向。老人从很多迂回弯曲的小路上绕了一圈;最后,他在一家大戏院前停了下来。这时,戏院刚刚结束一个节目,各个出口一下子涌出无数的观众,老人在散场的人群中间站着,虽然被挤得必须要大口呼吸才能喘过气来,可他脸上的线条看上去却变得柔和了,似乎他的心情没有之前那么痛苦了。老人就跟之前一样,又一次低垂着头,眉头紧皱,打量着那些散场出来的人群,并在一群群结伴散场的人群后面尾随着。我实在是无比困惑于老人这些怪异的举动,他的用意还真是难以揣度啊。 一群群观众在眼前离开,喧闹吵嚷的十几个人也慢慢地各自走开,到后来一群人只剩下三五个,此时老人又表现出茫然不安的样子。当这些人群消失在狭窄漆黑的巷子中时,老人一时间好像也乱了方寸,停住不动了;然后,经过一阵的不安和烦乱,老人又有了方向,开始飞奔起来,一下子就到了城市的边缘。我随着他来到了城郊,我们今晚到的其他地方跟这里的景貌都全然不同。伦敦最为肮脏、贫困和混乱的地方就是这里了,在唯一一盏昏黄街灯的照耀下,很多残破、古老的高耸木造公寓出现在我眼前,看上去随时都有倒塌的危险。一幢幢混乱的破旧公寓毫无秩序地排列着,房子之间是否有通道根本就看不出来。地上散落着铺路用的石块,看起来路始终都没有铺好,到处都长着杂草。路边的排水系统全都堵塞了起来,一阵阵恶臭从沟中的恶心秽物上散发而出。据我判断,此处大概是个没有人烟的废墟;可是,我跟着他越是往前走,“人烟”复苏的声音就越是清楚地传来;最后,全伦敦最堕落的一群人在前方出现了,他们在来回扭动着自己的身躯。老人见到这些,竟然如同回光返照一般,精神振奋,轻快地疾步前行。忽然,我们拐过一道弯,就看到一道明亮晃眼的灯光。矗立在我们眼前的,是一座充斥着犬马声色的恶魔殿堂,一座大型的纵欲之地。 黎明就要到来,然而在这夸张绚丽的酒吧入口,还进进出出着很多醉生梦死的酒鬼。老人兴奋地尖叫一声,就挤到了酒吧的人群之中,跟之前一样来回走动着。可是,没过多久,酒吧就要打烊了,人群也逐渐散去。这时,我观察了一整夜的这位诡异老人,突然显露出一种绝望的神情。可是,这时他还在被一股莫名疯狂的活力所驱策着,随即就坚决地调头,走向市中心。老人始终都保持着那么飞快的速度,真让我觉得无法想象;我不想轻易放弃这次调查行动,依旧跟在他的后面。走在路上的时候,天就已经亮了,在我们重新站到D咖啡馆前的大街上时,新的一天已经开始了。伦敦最繁忙的金融中心,伦敦人群最密集的地方,还真是非这条街莫属。原来在白天的时候,此处人声鼎沸、人头攒动的盛况,较之夜晚一点也不差。整整一天,我都在这扰攘喧嚣的大街之中,始终坚持我的观察行动,跟随在老人后面;老人也跟昨天一样,来回走动于在这条熙熙攘攘的大街上。傍晚的时候,我已经感觉力已不支,疲惫虚脱得马上就要晕厥了,最后,我来到老人的面前,盯着他的双眼;不料老人完全无视我的存在,对此毫无反应,他径自走着自己的路。我没有再跟着他,而是陷入了深沉的思考。最后,我这样总结这个老人的行为: 这个老人是作奸犯科的化身,是罪恶的象征,有无数不可言说的秘密藏在他的心中。正因如此,他才无法独处,即便在喧嚣的街市中依旧无法获得真正的平静,只能让内心接受那无止尽的煎熬。我要是还跟在他后面观察他,大概也只能是徒劳,他的秘密永远不会被我窥破。秘密之所以是秘密,就在于别人无法理解。罪恶龌龊、脏脏卑劣、无耻下流的各种秘密流转于世间各处,其数量之多让人无法想象,更让人无法承受;大概,上帝让这些肮脏龌龊、卑鄙下流之事永远成为秘密,永远不被揭破、不被说出,就是对世人最大的怜悯和慈悲。 作怪的心魔 很久以来,对于颅相学家们所说的能够从人类头骨的形态对一个人的心智特征加以判断这件事,人们始终有着普遍的怀疑。颅相学家是如何说的呢?在他们的理论中,各种各样原始、激进而不可驯服的心智特征是人先天就有的,并且在大脑中都能找到对应这些心智特征的特定区域。可是,要是说原始的心智冲动特征和实际运作的身心官能构成了我们人类,那些高高在上的正统人士肯定深为不屑。原因何在?因为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出于理性的傲慢和自负,觉得不可能有“原始、激进的心理冲动”或“非理性”的血液存在于我们的身上。要想让人类释放心中那股“原始、冲动的心理冲动”,承认自己的非理性,就只有让人类直面神奥教义、天启或宗教信仰等超出理性所能理解的力量! 一般情况下,人们对“冲动”这项心智特征不加以思考的原因,在于它好像跟“理性”相悖,并非什么正面的特质,没有存在的价值;可是,这种“冲动”会因为我们的不去正视而消失不见吗?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自己有时会有原始冲动的爆发?我们从来就不明白,什么样的事是原始冲动驱使我们去做的?究竟原始冲动仅仅只是奔腾的江水随即就会平静,还是如脱缰的野马永远难再驯服?也许,颅相学家和玄学家的主张(他们认定,人类先天就具有掌管“心理冲动”的官能)我们要好好参考参考,别总是觉得自己理性之灯长明,进而将其他的心智特征一并抹灭。并且,较之于观察能力和聪明才智平庸一般的人,相信神的旨意这回事(也就是相信“非理性力量”的存在)的反而是那些看上去非常理性的高级知识分子。 高级知识分子觉得,上帝是为了让他们完成某项神圣而重大的使命,因而创造了他们,他们把自己想象成非常重要、伟大的存在,因为总是相信他们是带着耶和华的旨意来到人间的,因而总是在想象中自我膨胀。此时,那些高级知识分子完全不顾这种想法是否合理,过度放纵了“非理性力量”,反倒一点点抛却了自己原有的理性思维。 人类的存在如果真是出于上帝的旨意,那如果再结合颅相学的理论,岂不就是说,一个人所有的思想活动都可以归纳为天意论和颅相论了吗?这种逻辑推论大概也太过自大偏狭了!要明白这两套理论怎样解释人类思想活动,只需要看看两个例子。 其一,人类的脑袋把肚子饿的感觉给唤醒了,所以人类才需要吃饭;那么,上帝之所以把消化器官赋予人类,无论我们是否愿意,只要饿了,就想吃且必须吃,这就是在惩罚人类!其二,同样出于上帝的旨意,人类才会繁衍后代,于是性爱器官的存在就立马被我们想到。这么一来,我们全部的思想都在上帝旨意的统帅之下,它能让我们充满美好的品行,或凶狠狡诈,或开朗积极……总而言之,如果按照这两套理论的解释,心智冲动特征和思维官能控制了人类全身所有的器官的运作。可是,无论颅相论和天意论到底是对或错,抑或有哪些谬误和真理,好像已经没有关系了,因为颅相论的研究者们已经在前人的基础之上,建立、演绎出了一套原则,即——“个人先天具有的心智特征(颅相论)和造物者的旨意(天意论)协同运作,共同塑造了人类的一切思想行为。” 可是我觉得,要是将人类的思想行为视为一套能够进行分类、分析的学问加以研究(探究为什么某些举动是人们经常做的?为什么某些举动是偶尔做的?为什么某些举动是习惯性地做的?),较之以用上帝的旨意来解释一切,应该更为稳妥明智!我们若不尝试了解自身,对上帝创造的这份有形做工深入理解,又如何能够对它所创造的万物有所了解呢?我们要是不通过上帝创造的万物对他的伟岸加以理解,又如何能够对它创造万物时的那份坚定的心和心路历程有所了解呢? 可要是对颅相论认真地加以归纳研究,就会看到它所坚持的原则,事实上有悖于人类的某项心智特征;颅相论把人类的一切思想活动都看作是一种先天的、原始的心智活动,看作是一种必然如此的心智运动结果,而对于人类为什么有时特别倔强、特别喜欢跟自己过不去这一点却无法解释,因而其主张太过化约、小瞧了人类,所以我认为,这是个有瑕疵、自相矛盾的理论。我所说的特别喜欢跟自己过不去的、倔强的这种心智特征,实际上是一种说来就来、没有缘由的意念,或者对这种心态我们能够这样解读——“我们并没有什么特定的理由,仅仅是出于一种明知不可为而非要为之的冲动,因此才喜欢跟自己过不去。”从理论上而言,我们压根就没有道理、理由或必要跟自己过不去,可有时候恰恰就因为明白“不应如此或这么做没有道理”,才更能激起一股无以名状的、莫名其妙的冲动,让我们决意如此。人处于某种特殊的心理状态之下,就是想要跟自己过不去,就是想为难自己,一旦激起了这种着了魔一般的莫名其妙的内心冲动,就完全无法对之稍加控制或压抑。 我不敢确定无疑地断定人类很多思想行动是正确还是错误;可有一点我能够确定,那就是,经常会出现一股我们无法压抑或控制的力量,驱使我们去干什么事,处于这种状态下,我们只能任由这股冲动的力量控制自己,任何别的理智思考全都失效。我们很难判断这股无法阻挡的力量是好还是坏,或者说它根本就是拒绝用理智进行分析的;我们不了解究竟有什么元素包含在这股力量之中,只知道这种心理冲动是非常原始而激进的。说到这里,我明白,对我的观点一定会有人表示反对,他们会反驳说,这种跟自己过不去的着了魔般的心态之所以在人身上出现,其根源就在于颅相论所说的“好斗反叛”的心智特征,不过程度没有那么严重而已,所以,颅相论完全可以解释此点,它不能构成颅相论理论存在破绽的理由。 可是,我说这种想法和推论都是错的。怎么这么说呢?颅相论认为,好斗反叛这种生而有之的心智特征,是一种为了免于自己受伤而进行自我防护的心理机制;说白了,“确保个人身心的平衡和健康”这个宏大的原则在背后支撑着这个机制,所以在这个原则下面,很多自我防护的心理机制就会在我们的内心发展出来,比如“好斗反叛”。可我所说的偏要跟自己过不去的着了魔一般的心态,却是一种彻彻底底的、强大剧烈的心智反动,跟自我防护心理机制的表现完全就不搭边。 只要一个人勇敢地直面自己的内心,某种激进反动的心智倾向就一定会被找到,它是源自内心的真正的呼唤;我们只要愿意躬身自省,内心这股无法控制的呼唤就不难被发现,而困难在于该如何说清或分析这股力量到底是什么样的。为了更好地说明这股着魔心态,我们可以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有两个人正在聊天,A在说话而B在倾听;A说着说着,竟无法控制地突然说出各种拐弯抹角的话来激怒B,好像着了魔一样。此时,A话中的敌意也被B察觉到了,而A也明白,B会为自己的言语感到很不高兴,可是,A实际上半点不想说这种让人讨厌的话。A向来都有着简明扼要、清楚明确的说话风格,可他此时却无法顺畅地表达,心里面似乎有股什么力量跟他为难,就是不让他清楚明快地把话说好,反倒只能看上去很是虚伪地、闪烁其辞地说话。A万分不愿用这种方法激怒B,对于这个举动的后果也非常担心;可是,不知为什么,A就好像走火入魔了一样,让人嫌恶的话从嘴里滔滔不绝地就出来了,并且后果可能很糟糕。 唉,这种莫名其妙的着魔般的冲动,竟能够使冲动转变成希望,希望再变而为向往,最终向往成为渴望。刹那间,即便是羞愧和歉疚堆积在A的心中,他还是抛开了一切最糟糕的后果,让渴望变成了现实,说出那些明知不能也不该说、可就是要说的让人嫌恶的话。 为了说明着了魔的冲动会不时地出现在每个人心中,让人想作怪、想倔强、想要跟自己为难,我再举个例子。假设有一项需要赶紧完成的重要任务摆在我们眼前;要是稍有延误,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所以,我们对自己大声说,这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就是现在这项任务,因此必须立即鼓足精神、开始行动。那完成任务之后的美好和光荣只要一被想到,我们的内心就不禁为之振奋、燃烧、灼灼闪亮,恨不得马上就把所有的心神精力投入其中。原定的是今天就开始做这项任务,可我们偏偏推迟到次日才动手,这又是为何呢?这不是件非常重要的事吗?也许,我们只能用“心魔作怪”来解释。好吧,第二天来了,昨天的延误已经让我们的内心感到很是焦虑,此时工作总算可以开始了吧?可是,就在焦虑不断地在内心堆积的同时,莫名的恐惧和担忧竟然又着魔一般使我们再次将工作拖到第三天;这股让我们延误偷懒的渴望是那么热烈,完全没法压抑,使人将时光的无情流逝、将此后工作进度的紧张完全抛开不顾。现在,事情已经火烧眉毛了,我们必须要立即开始工作。可没有料到,内心还在持续着冲动与理智的战斗,甚至还有一大片晦暗难明的阴影蒙在心头,使我们浑身为之战栗;理智和心魔战斗到现在,眼瞧着胜利的天平倾向了心魔的阴影,一切抵抗都将变成沮丧。这时,钟声敲响,这钟声是为理智的战败而响起的……可就在此时,内心中倏然升起一股雄鸡般的斗志,将捣鬼作乱的心魔逼退,将心魔的巨大阴影驱散。心魔突然消失,我们又找回了理性,立即动手吧;唉,没有办法,此时方才动手,时机已经不在! 还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这种非要跟自己为难的着魔举动。假设我们在悬崖边站着向下看,眼前是无底的深渊,我们遂觉得晕眩、恶心。条件反射式的自我保护本能始终在警告我们远离危险、从悬崖边走开,可有种没法解释的原因,让我们还是在那儿站在。慢慢的,内心的惊恐、晕眩和恶心逐渐蔓延加深,终于汇聚成一大片无法形容的乌云笼罩在我们心头。在不知不觉中,这片乌云一点点幻化出一个恐怖的样子,就如同在《一千零一夜》的故事中,从瓶底往上窜的蒸气逐渐幻化成了神灯巨人一样。此时,在我们的头脑中,这具来自于心底的恐怖形体,其邪恶恐怖要胜过一切传说故事中的恶魔精灵。可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非要这么自己吓自己呢?因为惟其如此,我们才能把自己放置在绝对的恐惧中,当恐惧达到极点,就会形成令人战栗的兴奋快感,让我们浑身震颤,仿佛全身的骨头都在游动;在跌下万丈深渊的那一刻,心头所充塞的唯一感受就是这样的。也许,我们以前也曾想象过自己死亡之时的各种恐怖惊惧的场景,可是——“坠落悬崖,向下急速俯冲,冲向万丈深渊……”无疑,最恐怖骇人的就是这种彻底毁灭的死法;然而,也许就是因为这种毁灭性的死法曾经出现于我们的想象中,当下这种想要体验自我毁灭的感受的渴望才会这么强烈。而在此时,有着自我保护机制的理性还在命令我们远离悬崖、赶紧退后,可心里面那股着魔般的冲动,却驱使我们更逼近悬崖的边缘。在我们的天性当中,内心那股无法压抑的冲动之激昂程度,不是任何澎湃的热情所能比拟的,就这样,我们颤抖着站在悬崖边,向往着纵身一跃的感觉。在那个瞬间,我们要是当真跳下,内心着魔的冲动虽得到了满足,死亡却也随即到来。 你说什么?理智告诉我们一定绝对不能向下跳?我告诉你,不可能,我们必须这么做。所以,我们当时要是无法及时恢复理智离开悬崖,或被人拉上一把,就真的会从悬崖边耸身一跃,向死亡狂奔而去,完成生命最彻底的毁灭。 有关特别喜欢跟自己过不去、偏要倔强的例子,已经说得够多了,从中我们能够发现,“作怪的心魔”缠绕着案例中的每个当事人。此时此刻,我们为什么要对别人或对自己使坏?仅仅是因为明知不该却偏要为之的心态,再无其他原因。我们没办法理解,为什么会有跑出来作怪的心魔,也许只能将之当成是某种邪魔附体吧;若果然如此,那么出了栅栏的邪魔,若不使坏作怪,反而不符合邪魔的本性了! 在开始讲述我的故事之前,先是说了这么一大通,就是想能让诸位多多少少地了解(我明白这个理由听上去很微不足道而又不可思议,很像是在为自己脱罪的狡辩),我为什么会落到现在这幅境地,我为什么会戴着脚镣、在死刑囚牢中住着。我前面说了那么多,请相信我肯定有我的理由,因为我真的不希望诸位在听了我的故事之后会产生误解,或觉得我是疯子。若是前面我所表达的那些概念你们真的能够理解、明白,那么,我就可以说了,我就像无数人一样,也是被“作怪的心魔”所害。 我足足花了几个星期,不,应该是说好几个月,来策划那场谋杀案;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不会有别的谋杀计划能有这么精密。有上千种谋杀计划和方法都被我否决了,因为它们都达不到我成功杀人并掩人耳目的目的;最后,我还是在好几本法文书里面,找到了一种让我觉得满意的完美谋杀手段。书上有这么一则案例——“蜡烛能够杀人,蜡烛曾毒死过一个名叫琵嫪的女士。”而让我决定采取这种蜡烛杀人计划的原因有两点:其一,我谋杀的对象在睡觉之前有夜读的习惯;其二,我了解到他所住的房间既狭窄又通风不畅。而我是怎么轻松地进到作案对象的房间、把毒蜡烛替换上去等作案的细节,我不便在此详述。总而言之,一天早晨,人们发现我的谋杀对象在其房间的床上死去;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验尸官判断死者是自然死亡,听从了主的召唤。 谋杀目标死了之后,他的财产就被我继承了下来,就这样快活自在、安然自得地过了很多年。我从不觉得有东窗事发的可能,因为就连作案用剩下来的蜡烛都被我处理得干干净净,警方一点线索都找不出来,他们早就排除了我的嫌疑。那次谋杀手法之高明、计划之完美每次被我想起,我总有种洋洋自得之感,在犯罪方面,我有着太好的天赋。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忘记过这桩完美的谋杀案,反之,谋杀计划的胜利欢呼时时都让我沉醉其中;这种源自精神层面、发自心底的无形的狂喜,完全不是杀人后继承的世俗有形财富所堪比拟的。 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不知不觉中,这种杀人的狂喜就成了一种萦绕在心头的困扰,一种无法摆脱的烦扰;说起来真让人发笑,这感受让我觉得困扰的地方,就在于它始终在我心头萦绕,怎么都无法摆脱。这种困扰的感受就如同嗡嗡的耳鸣始终在耳际响着,或是某些歌曲的副歌、某些剧曲的片段总是在耳中不断响起一般,想要盖住或关掉,却徒劳无功。可是,当然,这些剧曲、歌曲的旋律要是优美的,我们的脑袋和耳朵大概还不会这么难过。然而,这困扰感只要有一天还存在着,我就要总是在心中不停地低声说:“我不会被发现、我不会被发现。” 我有一天悠闲地在路上散步,居然发现自己很大声地自言自语;一阵急怒攻心之后,我将自言自语的内容改成了:“我不会被发现、我不会被发现,我只要没有蠢到主动跟警方自首,他们就永远发现不了。” 然后我又接着自言自语,很快,我便就有种汗毛竖立、毛骨悚然的感觉。怎么会这样呢?坏了,心魔不会又要出来捣鬼了吧?(这种经验我以前就曾有过;而什么是“作怪的心魔”,我已经把长篇大论堆在了这个故事的前面。)我明白,心魔只要开始作怪捣乱,我可一点招架之力都没有。莫非就是因为我刚才跟自己说——“不会蠢到跟警方自首,告诉他们我犯了谋杀罪”,心魔就非要过来挑衅,要跟我决斗一番吗?莫非这作怪的心魔,便是那可怜的冤魂用来跟我讨还冤债的工具吗? 然后,我就集中所有的力量,想把这作怪的心魔给甩掉,我激动地大步行走,走得越来越快,甚至最后成了一阵狂奔。一种极度疯狂、极度想要吼叫的欲望攫住了我。天呐,一个又一个无比恐怖的念头不断地翻滚在我的脑海里,我的脑袋马上就要爆炸了。我明白,我的心神和理智已经彻底崩溃了;我太清楚这一点不过了。我接着狂奔,步伐更快,十足就是个疯子,疯癫地跳动于人潮汹涌的大街之上。路上的人们被我的举动吓坏了,终于有人报警把我抓了起来。这时,接下来的命运是什么,我都已经察觉到了。我要是能扯掉自己的舌头,不使自己招供泄密,我肯定毫不犹豫地就这么做了。可是,我的耳边依旧回荡着那刺耳的嗡嗡困扰声,我的肩膀被一股莫名的力量紧紧抓着,天呐,我快要窒息了,我立即转过身去,张大嘴深深地呼吸。就在刚才的一瞬间,一股窒息的郁闷感覆盖了我,我浑身上下憋得都要爆炸,我听不见、看不到,天空在我头顶打转,我的世界即将崩塌。随后,有个我无法摸到更无法看到的恶魔,用它那厚重的手掌重重地击打我背部,于是,我的灵魂立即就迸出了那幽闭了很多年的杀人秘密,我坦白自首了。 此事过后,听说那时我的自白宣言非常有力铿锵,并且当时的样子好像生怕被人中途打断,因而激动而急迫,说话的语气也在加重,总之整个自白过程激昂而热切。唉,心魔已经找上了我,我的嘴巴就不归我自己管了,现在,我待在死牢里的原因,你们明白了。当我把那些足以让自己定罪的口供说完之后,随即就昏倒在地。 我到底是为什么要跟你们说这些呢?今天,我镣铐在身,在牢里待着等死;明日,就是我被处决的时候,那时,虽然已经没有了镣铐的束缚,可我的灵魂又会被什么囚禁呢?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