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斯托维尔开膛手 作者:爱德华·霍克 内容简介 富有的石油大亨阿彻金斯曼出巨资雇佣闻名美国西部的快枪手本斯诺,请他找回离家出走六年、在新奥尔良卖身为生的女儿贝斯继承巨额遗产正当此时,新奥尔良的数名妓女接连遭人杀害,手段残忍这宗连环杀人案是不是英国恶名昭著的开膛手杰克所为? 本斯诺努力劝说贝斯回家,同时追查案件真相、保护贝斯免遭毒手。不料,在四旬斋前的狂欢夜,斯托维尔开膛手潜入了贝斯的卧室 当代短篇推理之王爱德华霍克重新演绎恶魔传奇,黑暗的故事令人不寒而栗! 导读 ◎吴非/文 2006年5月的某一天,我给霍克先生写了一封信,这是他第一次收到来自中国读者的邮件。如今,这位世界短篇推理之王笔下的诸位主角终于在中国悉数登场,我在感到兴奋的同时,心头也涌起淡淡的怅然——因为霍克先生已于2008年1月17日去世了。 生平 霍克全名为爱德华·丹廷格·霍克,1930年2月22日出生在纽约罗切斯特,父亲埃尔·G.霍克是银行的副行长,母亲爱丽丝·丹廷格·霍克是家庭主妇。霍克从小喜欢阅读推理,他阅读的第一本推理小说是艾勒里·奎恩的《中国桔子之谜》(The Mystery of Chinese Orange,1934),虽然霍克自己也认为这并非奎恩最好的作品,但这并不妨碍他喜爱上这种独特的类型文学。霍克在高中时就开始尝试撰写侦探小说,这一习惯一直延续到就读罗切斯特大学的两年(1947—1949年)时光。 1949年开始,他在罗切斯特公共图书馆担任研究员,同时还加入了美国侦探作家协会(MWA)分会成为会员,不时去纽约参加聚会。次年年底,他应征进入美国陆军,并被分派至纽约服役。这无疑给他参加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的活动制造了便利,这两年他和许多当时响当当的人物成了朋友,其中就包括弗雷德里克·丹奈[1](Fred erick Dannay)、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悬念大师康奈尔·伍尔立奇(Cornell Woolrich)、MWA的首位女性主席海伦·麦克洛伊(Helen McCloy)以及魔术师作家克莱顿·劳森(Clayton Rawson)等人。也是在此期间,霍克与名编辑汉斯·斯特凡·山特森(Hans S. Santesson)建立了良好的关系,这为霍克今后的专职创作之路埋下了伏笔。 退伍后,霍克先是在纽约的口袋图书公司找到了一份核算货物账目的工作。一年后,周薪仅涨了三美元,他便于1954年1月回到罗切斯特,并在哈钦斯广告公司找了一份版权和公共关系的工作。这些工作经历,比较明显地投射在霍克塑造的第一个侦探——西蒙·亚克系列的故事叙述者“我”的身上。 1955年9月26日,霍克的短篇“死人村”(Village of Dead)在《名侦探杂志》(Famous Detective Stories)上发表,这是他第一次正式发表的侦探故事,灵感源于1953年夏天他和女友的一次约会经历。而这个故事里担纲侦探角色的西蒙·亚克此后成为霍克笔下最重要也最“长命”的系列侦探。 1956至1967年间,霍克发表了22篇小说。1968年,他的《长方形房间》(The Oblong Room)获得美国侦探作家协会的埃德加·爱伦·坡奖,同时还获得了一份长篇小说合同,于第二年完成了长篇小说《粉碎的大乌鸦》(Shattered Raven)。霍克由此决定转入全职写作。1973年起,霍克作品开始在主流推理杂志如EQMM(Ellery Queen Mystery Magazine,艾勒里·奎恩神秘杂志)和AHMM(Alfred Hitchcock Mystery Magazine,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神秘杂志)上发表。 此后30多年间,霍克笔耕不辍,而他的短篇小说数量也终于在新世纪迎来堂堂千篇大关。 系列 细数霍克笔下的登场侦探,可能双手双脚都不够用,在此仅挑选最耀眼的几位主角做一简单介绍(此次吉林出版品几乎涵盖了这些系列作)。 西蒙·亚克(Simon Ark):年龄超过2000岁,是纪元初期时代埃及的基督教士,在世间的主要任务是寻找魔鬼并消灭魔鬼,这个系列与玄学、撒旦、巫术或不可能的事件有关,不过到故事终了时,这些案子都会以合乎逻辑的方式来解决。西蒙·亚克最后的一篇为2009年1月号EQMM刊载的“圣诞节鸡蛋(暂译)”(Christmas Egg),此系列共计62篇。 山姆·霍桑(Sam Hawthorne):新英格兰北山镇营业医生,专攻密室以及不可能犯罪,故事背景设定在1920至1940年代,首次登场是1974年12月号EQMM刊载的“屋桥之谜”(The Problem of Covered Bridge),最后一篇为2008年5月号EQMM刊载的“秘密病人之谜(暂译)”(The Problem of the Secret Patient),此系列共计72篇。 本·斯诺(Ben Snow):西部快枪手侦探,小说虽具推理成分,不过因为人物设定关系,读者经常可以看到枪战和动作场面,背景时间设定为1880至1910年间。最早的探案是1961年刊登在《圣徒杂志》(The Saint Mystery Magazine)上的“箭谷”(The Valley of Arrows),最后一篇为2008年7月号EQMM刊载的“辛女士的黄金(暂译)”(Madam Sing's Gold),此系列共计44篇。 杰弗瑞·兰德(Jeffery Rand):杰弗瑞·兰德是一位密码专家,退休前是英国隐秘通讯局的特工。兰德系列总是带有外国情调,基本都和密码或谍报有关。初登场为1965年5月号EQMM刊载的“无所事事的间谍”(The Spy Who Did Nothing),最后一篇为2008年12月号的“亚历山大真相(暂译)”(The Alexandrian Solution),此系列共计84篇。 麦克·瓦拉多(Michael Vlado):主角侦探麦克·瓦拉多是罗马尼亚一个吉卜赛部落的国王,口头禅是“我只不过是个贫穷的农民”。此系列开始创作较晚,1984年,霍克受比尔·普洛奇尼之邀(Bill Pronzini,2008年美国推理作家协会大师奖得主,塑造了著名私家侦探“无名”),替《民俗侦探》(The Ethnic Detectives)撰稿,发表了瓦拉多的登场作:“吉卜赛人的好运”(The Luck of A Gypsy),最后一篇为2007年12月号EQMM刊载的“吉卜赛黄金(暂译)”(The Gypsy Gold),此系列共计30篇。 里奥波德探长(Inspector Leopold):康涅狄格州某市警察局重案科队长,在霍克的短篇小说系列中,他出现的次数最多,亦是霍克笔下唯一创作数目过百篇的系列,背景设定相对较为现代,早期作品大多具有警察程序小说特征,后期则趣味性略有增强,不可能犯罪数量上升。 创作 霍克一生共创作数量近千的短篇推理小说,平均两周便产出一个故事,就算称之为故事制造机恐怕也不为过!尽管如此,霍克的作品却令人惊叹地保持齐一的高水准,几乎每一个故事都兼具趣味性与意外性。霍克去世之后,许多读者甚至表示丧失了续订EQMM的兴趣。 这其中秘诀究竟何在?关于这个问题,大抵可以用两个词来概括:一是处处留心;二是不拘一格。 霍克是一个好奇心旺盛,求知欲强烈的人。每天有很大一部分时间会用在阅读报刊杂志或网络新闻(这当然是在电脑普及之后的事了)。而这样处处留心的结果便是积累了大量新鲜有趣的背景资料,实际创作时信手拈来即可。 例如,他笔下有一对还算比较新出道的侦探拍档(最早于2002年的EQMM出场和读者见面),叫做斯坦顿(Stanton)和艾夫斯(Ives),这两人是情侣,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后想去欧洲旅行,但又没钱负担高昂的机票费用,恰在此时,免费机票这样的好事出现了,代价就是他们的行李中要包含委托人的一件货物。好奇的读者不禁要问,世上还有这种活儿?可偏偏还就真有,这个故事的灵感源于霍克在纽约时报上看到的一则报道。报道里描述了一些年轻人通过承接公司委托的小件货物托运业务,可以享受超低折扣机票的好处。 霍克是美国人,但他的很多故事却发生在充满异域情调的地区,如中东、南亚、东亚等地,跟随着霍克的故事,读者仿佛也进行了一次次周游世界的旅行。尤其令人称奇的是,这些故事里的场景,有很多只有到过现场才可能写得出来。因此,读者自然猜想他是否钟爱旅游,去过世界各地许多地方。实际上,霍克每年去的地方很少,主要还是在美国国内以及加拿大,偶尔才会去芬兰等北欧国家。 而那些栩栩如生的描写,是得益于他阅读导游手册(Guide Book)的习惯,尤其是那些配有生动插图的画册,为他的写作提供了很大帮助。 尽管霍克生前始终没有机会来中国旅行,但他仍将一些故事发生的地点设在中国,例如2007年8月号EQMM刊载了一篇“中国蓝调(暂译)”(China Blues),安排斯坦顿和艾夫斯千里跋涉,去了一次黄河边的农村。故事刚一开场,两人便已经身处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了!而早在1989年,当时10月号的EQMM则让杰弗瑞·兰德去香港进行了一次冒险旅程,故事的名字是《间谍和风水师(暂译)》(The Spy and the Geomancers)。 霍克的故事总能营造出两个世界,侦探的冒险世界和真实的花花世界——无论是哪种偏好的读者,都很难不被这亦真亦幻的奇妙感受所打动。 而说到不拘一格,则是霍克对抗古典推理老化的武器。 侦探小说发展至今,已超过160年,诡计挖掘殆尽,人物千篇一律,有时连台词都似曾相识。读者不禁要问,侦探小说的前途在哪里?霍克曾举山姆·霍桑医生的不可能犯罪系列为例,对此类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剖析。 以约翰·狄克森·卡尔为代表的一些作家曾经指出,密室问题的解答种类必然是有限的,也就是说,读者只需要采用穷举法,就一定可以找得到正确的破解方法。古典推理要在当代继续开拓新的生命力,诡计的外延需要拓展,某些并不直接关联谋杀手法的元素必须成为诡计的有机构成。 侦探小说作家的首要任务是要说一个好的故事,其次才是推理和侦探。诡计只有达到和故事的高度结合,其本来面貌才可能被淡化。因此,故事比诡计重要,这一点对于新世纪的推理小说创作是毋庸置疑的。山姆·霍桑系列,几乎全部依循此理念而生,霍克把新瓶装旧酒的技巧玩得老道娴熟,令人惊叹。故而,霍克的大部分故事乃是先构思完成故事大纲,再予以安插合理的解答——对霍克而言,酒可以不甘醇,但瓶子不能不漂亮。 小偷尼克(Nick Velvet)系列堪称对此理念的最佳诠释,在考虑“这次又发生了什么案件”或是“使用了如何巧妙的诡计”这样的问题之前,读者首先要问的是:尼克为什么要偷东西。小偷的任务是偷东西,这本是日升日落般的简单道理,可霍克硬是鬼才地打造了一个地平线,变了的观日角度,真是让每日都是崭新的一“日”:小偷尼克只偷不值钱的东西——用过的袋泡茶、褪色的国旗、玩具老鼠、池中的清水……无所不偷,也无所不能偷。 故事本身有趣还不够,霍克时常创造出一些惊人的崭新谜团。他写过一个著名的短篇,题为“漫长的下坠”(The Long Way Down,1965),不仅入选了1968年的经典密室选集《密室读本》(The Locked Room Reader),还被改编成上世纪70年代黄金强档电视剧《麦克米兰和妻子》(McMillan and Wife)中的一集。故事讲的是一个男人从摩天大楼的窗户跳了下去,可楼下的街道却人来车往,一切如常。正当人们以为发生了凭空蒸发的灵异事件,跳楼男子却在四小时后砰的一声终于着陆身亡!故事的创意和解答都令人拍案叫绝。 可以说,霍克完全就是为短篇推理而生的。他的故事创意和谜团设计,犹如持续新开的枝桠,让古典推理这棵老树迎春般地绿了。 作为作家的霍克才华横溢,生活中的他则是一个十分谦逊和平易的老人,因此在推理圈内颇有人缘。他去世后,很多著名作家、编辑纷纷撰文追忆,而有更多读者,他们如数家珍地在论坛上分享着自己与大师交流的点滴。 受邀写作这篇导读时,我一边翻阅与霍克先生的通信记录,一边感叹光阴飞逝。去年的这个时候,罗切斯特刚开始飘雪,天气有点儿转冷。眨眼之间,又是一个冬季,上海已刮起凛冽的风——岁月长,衣衫薄,幸而爱德华·霍克为读者们留下了如此之多的好文字,足够织成一条温暖绵长的红毯,五光十色的侦探们逐次走过,群星熠熠——这个夜晚,什么也不缺。 2008年12月6日于上海 序言 一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本短篇合辑应该分为两册,收录了以我塑造的西部侦探本·斯诺为主角的最初的十四个故事,所以前言也理应分为两部分。今日,本·斯诺这个人物归两位编辑所属——汉斯·斯戴凡·桑德森和伊莲娜·苏利文。这两人个性迥然不同,却都是我的密友,而且他们都对本·斯诺这个本来不可能出现在推理类杂志中的人物异常钟爱。 汉斯长期从事推理小说和科幻小说的编辑工作,在《神圣神秘杂志》(简称《神圣》)和《奇幻世界》上刊登了很多我的故事,直到两本杂志于1960年停刊。度过了几个月被人遗忘的生活后,《神圣》杂志的创刊人莱斯利·查特瑞斯和一个新出版商签订了合同,《神圣》杂志在美国和英国两地重新发行。汉斯建议我为他尝试创作一个以西部侦探为主人公的新的系列故事。于是,本·斯诺应运而生,名字来源于布鲁诺·费斯彻笔下的侦探本·赫尔姆和百老汇那轰动一时的经典歌剧《旋转木马》里的斯诺先生,两者的结合。很久以后,本的坐骑才由《艾勒里·奎恩神秘杂志》的编辑伊莲娜·苏利文命名为燕麦,她知道我崇拜乔伊斯·卡罗尔·奥特斯[2]的作品。 在这个系列最初的几个故事中,本是一位快枪手,而且百发百中,由于枪法神准,他经常被错认为是比利小子,在本·斯诺的第一个历险故事中,他就已经死了一年了。虽然在马文·拉克曼所撰写的绝佳后记和作品列表中,他提及了一些矛盾之处,但我认为他们两人都生于1859年。最初的《边境之街》和《巷中人》这两个故事几乎是同时于1960年底完成并提交的。汉斯·桑德森为美国和英国版杂志购买下了这两篇,但因为某些原因,却首先刊登了《箭谷》。现在,这两个故事重新回归了正确的排序。只有一些词句稍作修改,主要是美国土著的语言,因为与后续故事反差较大。 由于《神圣》的英国版比美国版提早六个月发行,所以大部分早期的斯诺故事都是先在英国刊登的。从一开始,这个系列就广受好评,我早期事业最大的荣幸发生在一次美国推理小说作家鸡尾酒会上。当时,康奈尔·沃尔里奇[3]坚持要见《斯托维尔开膛手》的作者,好亲口告诉我他对这个故事有多么崇拜。 在编录这部合辑时,其中一个问题就是一些早期本·斯诺故事的质量。我相信,《斯托维尔开膛手》、《飞人》和其他一两个是值得保留的。我们最初本想将这几个故事和后期作品收录在一起。但是,这七个故事中的每一个都很有意思,有些情节或历史背景对这段传奇是十分重要的。毕竟,你在哪儿还能看到本·斯诺破解总统被刺案或是深入墨西哥呢? 于是我们就把这七个故事留下了。阅读的时候,带着一点儿对年轻作者的耐心吧。 二 从1965年1月到1984年5月间,并没有新的本·斯诺故事刊载。我的其他系列人物很受欢迎,事实上,我已经把本抛到了脑后,直到1983年的春天,推理小说作家约翰·鲍尔宣布了重振《神圣神秘杂志》的计划。在那以前,我一直创作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的小说,一个新的本·斯诺的故事情节立刻在我的脑中闪现。像柯南·道尔和艾勒里·奎恩曾让火车消失在车站间一样,一艘汽船也能在密西西比河上消失无踪。 1983年,我在埃德加颁奖周的一次聚会上见到了约翰·鲍尔,便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他。我可以为《神圣》重开本·斯诺系列。他望着我,说他们不想要历史推理,只想要将背景设定为现代的。本·斯诺再次死亡。 但消失汽船的诡计实在太好,我舍不得放弃。必须将它付诸于文字,而且必须是本·斯诺的故事。我找伊莲娜·苏利文谈了谈,在弗雷德·丹奈于1982年去世后,她已成为《艾勒里·奎恩神秘杂志》的主编。她喜欢这个诡计,于是本又重出江湖。从那以后,他便一直被刊载在《艾勒里·奎恩神秘杂志》上,感谢伊莲娜和她的继任者简奈特·霍金斯,她对历史推理尤为喜爱。 的确,本·斯诺的故事就是这样的——不是西部的,而是历史推理。在这些故事中,读者们会发现他们置身于遥远的地方破解疑案,比如小鹰镇的海滩、北卡罗来纳和加州萨克拉门托的一家蜡像馆里。除了消失的汽船外,我们还收录了一篇围绕着幻影牡马和一台早期冷气机的老式密室杀人案。《钟声迷踪》大概是最好的一篇,也是伊莲娜·苏利文本人在她刊载的本·斯诺故事中最为中意的一篇。 尽情享受吧。 爱德华·霍克 罗切斯特,纽约 1997年6月 01 边境之街 一架叮咚悦耳的钢琴——角落里一定会有这么一架叮咚悦耳的钢琴——伴随着酒杯清脆的撞击和人们的轻声细语,这位名叫本·斯诺的男人推开了双向弹簧门,走进了金天鹅酒吧。 “雷恩在吗?”他对疲惫不堪的酒保问道,“告诉他,本·斯诺来了。” 男人点点头,仍然擦拭着手里的啤酒杯,朝吧台里走去。隔着吧台,本看到那幅赋予了这家酒吧名字的十英尺宽的油画——画上一只金色的天鹅被一些赤裸着身体、姿态各异的沐浴少女环绕着。据说,雷恩亲自从西部购回这幅画,先经火车运输,剩下的路程用马车和货车运送。这幅画虽说不是什么名家之作,但是常常会有牧工和牛仔们千里迢迢慕名赶来,只为亲眼一睹。 此时,香烟的雾霭缭绕,金天鹅酒吧里的其他事物都看不真切。钢琴手看起来百无聊赖,弹敲出一首首本自从离开新墨西哥就再没有听过的老歌。今晚,金天鹅的生意有些冷清——只有一些稀疏平常的顾客,只有一些你在任意一家德克萨斯西部酒吧都能见到的流浪汉。 “进来,斯诺先生。你能来我很高兴!” 本的一双狭长的眼睛定在一个站在门后、身材矮小、满面堆笑的男人身上。雷恩·安迪奥克——边境之街的掌权人、金天鹅酒吧的老板,再加上他的哥哥,他们的势力在亚利桑那州不可小窥。矮小而笑容可掬,实则却是一只笑面虎。 在边境大街上待了两个月,本从未真正与这个男人交谈过。也正因如此,这一天早上的突然召见才如此地出乎意料。此时,他只是耸耸肩,跟着这个男人走进了后面的办公室,对于即将发生的事情,毫无头绪。 房间里,在那扇标有“私人所有”的门的后面,本·斯诺落了座。那把椅子是这个小城镇中仅有的几把舒适椅子之一。正对着的是作为雷恩·安迪奥克总部基地的一张陈旧书桌。“有什么事?”他轻声发问。 “喝酒吗,斯诺先生?” “现在喝酒太早。” 雷恩·安迪奥克咕哝了一声:“那么我就开门见山。我知道你是谁,斯诺。几个星期前我就知道了。” “我是谁?”本重复着,佯装迷惑。 “别装傻了,”笑容迅速从他脸上退去,“我有个活儿。新任副警长……” “做掉他?你想做掉他?” 雷恩回应了他一个微笑,“我现在看出来了,我们是同道中人,比利。” “我叫本,记得吗?本·斯诺。” “当然了,本。日落之前,一千美金买副警长的人头。” “一千……” “这可是一大笔钱,本。即使是在东部,也算得上一大笔钱了,更何况在这里,简直是一笔巨额财富。” “你可以花五十美金雇个杀手。”本一针见血,不自觉地调整腰间手枪皮套的位置。 “但是没有人像你一样。没有人。我出最好的价钱,雇最好的人。如果日落前副警长人头落地,一千美金就是你的。” 本·斯诺慢吞吞地站起身,走到书桌前。他面不改色地猛然间击出闪电般的一拳,正中雷恩的下颌。他踉跄后退,撞到身后的墙上。“见你的鬼!”他的手自动伸向书桌的抽屉,但本那只动作迅如闪电的右手已经拔出了自己的枪。 “你把我和别人搞混了,安迪奥克先生。我不是雇佣杀手,记住!” 说罢,他转身离去,雷恩盯着他的背影,眼中透出恨意…… 对于本来说,这座小镇与其他城镇并无两样,而边境之街似乎是一条通向他生活中心的小径。无论他身在何处,都上演着这样的故事。通常先是流言四起,而后是人们在背地里窃窃私语,最后再来一场公开指控。在边境之街也不例外。他还记得所有几乎被他一双铁拳要了性命的人都说过类似的话。他几乎没有用他那把科尔特手枪杀过人。 他走出金天鹅,穿过泥泞的大街,来到一家小餐馆,在一张脏兮兮的木头桌子前坐下,照常和格斯打了声招呼。有时候他觉得,老格斯似乎是他在这座小镇中唯一真正的朋友。至少是唯一的男性朋友。 “你好,本。今天怎么样?”多年以前,格斯曾经是个金矿开采工,直到一支印第安箭废掉了他的左臂。现在他是个厨师,为游荡到这座小镇的牧工做饭。 “很好,格斯。忙吗?” “一早上就两个人。再也没有人吃饭了。” 本清了清嗓子,正要回答,他身后的门被推开了。他向来不喜欢背对门口而坐,他一下子转过身,面向来人。是副警长赖利,安迪奥克想要除掉的人。 他是个相貌英俊的年轻人,在沙漠烈日的常年曝晒下,有着一身古铜色的皮肤。唯一的瑕疵便是脸颊上的一道深色疤痕,但即使是这样的一道伤痕,在边境也显得微不足道。赖利身上有着一个更为严重,而且看不见摸不着的“瑕疵”。他认真对待他的工作,是个正派人。 “你就是本·斯诺,对吧?”他轻声询问道。 “是这名字没错。” “你刚才和雷恩·安迪奥克谈过了。” 本的肌肉绷紧了。“你知道了。”他看了看闪闪发亮的副警长警徽,见他的手伸向了他的手枪。 “拔枪吧,斯诺!我知道你是谁。”他突然发难,大喊道,俯低身子,摆出了开枪射击的姿势。 但是他离得太近,而本的动作又太快。柜台后的格斯发出一声警告的尖叫,正如他所愿使副警长分了心。他的巨拳砸在了赖利脑袋的一侧,副警长瘫倒在地,他一脚踩住他握枪的手,打斗结束得像开始一样迅速。他把赖利拎起来,将嘴贴近他的耳朵。 “听着,白痴——我没拿安迪奥克的钱。如果我可以,我不会杀你或者任何人。现在,你他妈的离我远点儿。” 他一把将副警长推到一把椅子上,向门口走去,丢给格斯二十五美分,付了他还没吃的午餐钱。今天在边境之街没有太平地。没准儿在凯西·诺瑞斯的服装店里能寻个清静,他突然做出决定,再次穿过大街。那里应该会清静点儿。 凯西比本年长——差不多三十五岁了,他猜想——但是她的年龄和她中年的商业头脑很相配。他喜欢凯西,是他在这几个月中在边境遇到的所有女人中最喜欢的。她在金天鹅酒吧不远处开了一家服装店,每年从纽约和洛杉矶购进流行服装,再快销给四十至五十岁的女性,她们风韵犹存,有足够的资本和金钱讲究衣着。 凯西是十年前随父母一起来到西部的,和很多人一样,他们在科罗拉多山中遇到了犹特人。一天清早,她一睡醒就尖叫出声。飞箭像雨一样向他们射来。当一切都结束后,她发现父亲陈尸在马车外。印第安人掳走了她的母亲,不知怎的,她逃过一劫。这段经历可以摧毁所有正值妙龄的女人,但是凯西熬了过来,那段日子只在她身上留下些许的冷酷坚毅与玩世不恭。她和本第一次见面就把这段往事告诉了他,好像对这个悲剧甚感骄傲。 “那么,”她带着惯常的微笑和他打着招呼,“今天早上有什么好消息,本?来买衣服吗?” “消息都是坏的。我一个小时前才起床,却对两个人挥了拳头。” “我希望不是警长。”她一边说,一边忙着生意,整理着蓬松柔软的服装陈列品。 “好不到哪儿去。他的副手,赖利。” “不!” “还有雷恩·安迪奥克。” “你疯了吗,本?即便赖利不把你关进班房,雷恩也会杀了你。” 他坐下,一只坚韧有力的手揉着前额,“老是这样,哪个城镇都这样。” “你知道他们是怎么谈论你的吗?”她突然低下声,问道。 “我知道他们说什么。同样的闲话我都已经听了九年了。” 凯西的商店门被推开了,维克·拜德利警长走进来。细小的汗珠坠在他铁灰色的胡子上,闪闪发亮。“到底是怎么回事,斯诺?”他毫无赘言,用那熟悉的老警官嗓音缓慢地问道,“你在格斯那里打了我的副警长。” “这只是真相的一部分,是他毫无缘由地拔出了枪。” “他说他是有理由的。说是你在为雷恩·安迪奥克和他哥哥工作。” 本上下打量着警长,留意他是否有突然拔枪的动作。但是没有——警官显然只是想谈谈。“不是那样的,警长。我是和安迪奥克谈过话,但仅此而已。我不为赌徒卖命。” “那么你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人。两个月前,你一声招呼也没打来到镇上,自那以后就留在了这里。你不在农场工作,也不为安迪奥克卖命,你做什么工作?” “我要去加利福尼亚,途经这里,”本回答道,“只是在边境稍作停留。” “你从哪儿来?新墨西哥?” 本的身子绷紧了,“我去过那里。几年以前了。” “九年前?”说话时,拜德利警长的手悬在他的手枪上方。 “我们去喝杯咖啡吧,”凯西从两人中间闪身擦过,建议道,“我们去格斯那儿喝杯咖啡。” 紧张的气氛暂时被缓解了,本放松下来。在女士面前,他不想惹麻烦,而且很显然,警长也有同感。但他们还没来得及有所动作,大门再次被推开了,副警长赖利气喘吁吁地进来了。 “快,”他喘着气,“雷恩·安迪奥克被人杀了……” 雷恩·安迪奥克确实被杀了。消息已经传遍了边境之街。人们骑马狂奔而去,大声嚷嚷着,奔跑的人群从四面八方涌向金天鹅酒吧。那阵势堪比总统去世。 “所有人都出去,”警长对赖利大喊道,“把所有人都清出去。给我们一点儿喘气的地方。” “那就是说也包括你。”赖利说着,将本推出了办公室的门。在那张宽大而老旧的办公桌后面,本瞥见尸体那血淋淋的脑袋和横在地板上的一只手。 他迎着人潮,穿过泥泞的街道,一把揪住了迎面而来的格斯的衣领,“我需要一些咖啡和吃的,怎么样?” “当然了,当然了。你看到他了吗?你看到雷恩的尸体了吗?是谁杀了他?” “他们还不知道。在我看来,像是有人用枪把敲碎了他的脑袋。” 老格斯用鼻子轻哼一声,用他没有受伤的手打开了门。“很可能是他那个恶贯满盈的哥哥干的。你认识哈利?” “见过他。”本咕哝着,陷入了沉思。 他静静地喝着咖啡,二十分钟后,警长在他的桌前坐下,“有几个问题要问你,斯诺。” “问吧。” 拜德利面带笑容,“今天早上,你和雷恩谈了些什么?” “他出一千美金,雇我杀掉赖利。”本实话实说。 “你接受了?” “没有,我把他打倒在地,就离开了。不管你和其他人怎么想,反正我不是什么雇用杀手。” 拜德利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你说你把他打倒在地……” “我离开的时候他还活着,如果这就是你想问的。我是用拳头打的他,不是用枪把。” 警长捻着他的胡子,“我要去和雷恩的哥哥哈利谈谈。也许你可以和我一起去。” “既然你说了。”他把餐费付给格斯,跟着警长穿过大街。 副警长赖利和哈利·安迪奥克待在后面的小办公室里,这时,尸体已经被抬走了——毫无疑问是被送到了街尾的殡葬馆,然后会被送到山上的墓园。赖利懒洋洋地坐在一把角椅上,手里卷着一支烟。哈利坐在他弟弟的办公桌后面,看上去阴郁而忧心忡忡。 “说吧,哈利,”警长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哈利·安迪奥克将冷酷无情的眼睛转向本。“就是这家伙杀了我弟弟,”他轻声说道,“所有人都知道他是谁。” “他否认人是他杀的,哈利。而且他的说法很可信。他声称雷恩妄图雇他干掉副警长赖利。” 一听见提到自己的名字,赖利站起身。“我就知道是这样。而且我猜这家伙也下得了手。最近,我给安迪奥克兄弟找了太多麻烦。他们肯定想除掉我。” 但是,这时,哈利也站起身。“你们这些家伙怎么不去死?我弟弟和我没有伤害过任何人。我们为男人们提供正当娱乐项目,从没出过岔子。在赖利当上副警长,还有这个叫做斯诺的家伙来这里以前,我们皆大欢喜。” “本·斯诺离开后,你看到什么人进入这里吗?” “没有,但是这里还有个后门。斯诺或者赖利完全可以从那里绕回来,杀掉我弟弟。” “为什么?”拜德利调整着胯侧手枪的位置,问道,“如果你们做的是正当生意,为什么有人想杀掉雷恩?” “那为什么有人想要枪杀林肯呢?即便是像我弟弟这样的好人也会树敌。这镇上有的是职业枪手。”他说着,别有深意地瞥了一眼本。 “但是雷恩不是被枪杀的,”警长挑明道,“他的头部被数次重击。这可不是职业杀手的手法。” “倒像是兄弟残杀,”本说道,“就像该隐和亚伯[4]。” “像谁?”哈利问道,没明白话中深意。 但是拜德利警长对本更感兴趣,“不管你说什么,斯诺,你都是头号嫌疑人。你可能在离开前杀掉了他,或者后来又折返回来。” “你要逮捕我吗,警长?” “可能会。” “那好,你知道去哪儿找我,”他说,“我先走了。” “你会在哪儿?” “可能是凯西的服装店,先去那里找。”他走出后门,可以感觉到他们的视线都盯在他身上,再次回到街上。 头顶的天空又是阴云密布,看来又有一场大雨要来临了。他咒骂着刚刚在金天鹅后面沾了泥巴的靴子,纳闷传说中亚利桑那干燥的天气什么时候能出现。显然这个月的雨水太多了。 “又见面了,异乡人,”凯西说,“警长抓到嫌疑人了吗?” “如果抓到了,我就不在这儿了。我仍然是头号嫌疑犯。” 她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努力躲避着他的视线,“本……” “什么?” “是这样……他们告诉我关于你的事……是真的吗?” “连你也这样,嗯?连你也相信。” “不是的,本,”她回答道,拆开另一件衣服的包装,“你喜欢这件吗?今天早上刚从纽约运来的。” “不错。你相信,是吧?” 她低下头,看着坐在椅子上的他,看着他身侧松挎着的、装在皮套中的枪——一把她从未见他拔出过的枪。“你是吗?”她喃喃说道,“你是比利小子吗?” 他叹了口气,将目光移开,“比利小子已经死了九年了。人尽皆知。” “有个人……你到这里几个星期之后来到镇上。他在新墨西哥的时候认识比利。他发誓说你和他长得一模一样,也都是在三十岁上下……” “我的名字是本·斯诺,”他轻声答道,“我从新墨西哥来,就目前而言是这样的。” “但是那个人非常肯定,他……他说几个月前他在丹佛遇到了你,说你开枪杀死了当地最好的两个枪手,他说你使枪的手法也和比利小子如出一辙。” “我知道。这些事我已经听过一千次了,这也是我居无定所的原因。” “你在丹佛有没有杀过那两个人?” “他们不仅恨我,也互相憎恨。他们忙着自相残杀时,我落了个渔翁之利。” “去丹佛之前,你在哪儿?” “丹佛之前?在翁迪尼城当兵。屠杀印第安人。” “那之前呢?九年以前呢?” “你真的信了那些话,是不是?你觉得我是什么,幽灵?” “不,你是一个人,本·斯诺。总是充满人情味。但是总是有些传言。有人说九年前,比利小子根本没有死在那个女人的卧室里。” 本点点头,“类似的传言是我一生的诅咒。也是因为这个,只要我能靠两只拳头应付,我都不会拔枪。” “他真的……和你长得很像吗?” “他们是这么说的。而且人们一看到我用枪的手法,流言自然不胫而走。今年的情况尤其糟糕。这地方好像人人都和比利有私交。” 她走向他,他也站起了身,她说:“我相信你,真的,但是你什么也不告诉我。你仍然可能是……他。” “我可能是。” “比利小子这样的男人在一定的情况下会下手杀掉雷恩·安迪奥克。” “他可能会。” “你为什么不离开,本?为什么你不骑上马,离开边境?” “因为那样的话,警长就会更加认定了他的推测。他们会来追捕我,即使他们没捉到我,也会有新的流言跟随我到下一个地方。” “那你现在打算怎么办?” “嗯,我想我现在应该回到安迪奥克兄弟的办公室,查看一下。可能会找到些有意思的东西。” “如果是哈利·安迪奥克干的,他会杀你灭口的。”她言简意赅。 “以前也有人想要杀我,”他对她说,“一会儿见。” 他回到街上,乌云黑压压地预示着大雨将至。一个骑手飞驰而过,溅起的泥水弄脏了他的裤子,在某些城镇里,这完全可以是引发一起决斗的挑衅行为。但边境的民风更为友善。两个月以来,他没有听到过一声枪响,用枪把做凶器更为安静。 副警长赖利站在金天鹅开在小巷中的一扇门旁,检查着左轮手枪中的子弹。“盘算着杀掉谁吗,赖利?”他问道。 “可能是你,自作聪明的家伙。我可能会声名大噪的,如果我射死了比利……” “我叫本·斯诺,记住。现在让开,我要进去。” “我在这里守着,不能让人进去,先生。” “那就去告诉你的头儿我进去了。”本推开他,走进了办公室。赖利手握着枪,亦步亦趋地紧随其后。 本丝毫没有浪费时间。他曾经对付过比安迪奥克兄弟更为狡诈、更为老练的赌徒,知道应该在什么地方寻找他所需要的东西。快速查看了三个平常的书桌抽屉,并无收获,接着,他把枪从枪套中抽出。 “我快你一步。”赖利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出了自己武器,说道。 “不用担心,我来这儿以后就没有开过枪,是不是?只是我碰巧知道这种桌子的构造。我在堪萨斯城见过一次。看这里。”他利落地一挥枪,砸开了这张厚重书桌侧面、装饰华丽的木板。 “你到底在干什么,斯诺?” “这儿,如果我没喝多的话,这些就是安迪奥克兄弟在镇上开设赌场的账簿和记录。你快去通知拜德利警长我找到这些东西了。” 赖利只是稍犹豫了一下,“见你在这儿,他不会高兴的。” “如果你现在不去告诉他,他会更不高兴。” 听了这话,副警长把枪收进枪套,走了。本翻阅着从暗格中找到的第一本厚厚的账目。每页上都罗列着符号和缩略的简写,其中一个出现的频率比别的多很多。 就在这时,他的视线只离开另一扇门——也就是通向酒吧的那扇——半秒钟的时间,这扇门就被打开了,哈利·安迪奥克走进了房间。像一只落入陷阱的狐狸般迅速,他的手伸向腋下的德林格枪[5],“不要动,斯诺。” “好吧,很高兴这么做。” “把枪扔在地上。快点儿!你可能是个快枪手,但是还不够快。” “我全都知道了,哈利。全都记在这些账簿上。” 他的上唇撇成一个嘲讽的笑容,“那么你就必须得死了,是不是?” 本仍然握着枪,枪口冲下,寻找着机会,他所需要的那一瞬间。这时,后门开了,副警长赖利匆匆走进来。 “警长说——”他看到哈利·安迪奥克和手枪时,已经晚了。他反射性地迅速伸手抓枪,可是哈利动作更快。他旋转身体,轻巧的德林格枪发出一声怒吼,赖利应声向后跌倒,鲜血从他的右眼中喷涌而出。 本瞅准了时机,知道他等这一刻已经很久了。他举起枪,脑中估算着角度,就像他曾经做过千百次那样。哈利·安迪奥克却放下了举枪的手,愣在那里盯着向后倒去的赖利,好像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情景。“我没想杀他。”他嗫嚅着。 本坚定地握着枪,却并没有开火。现在,他不能杀这个男人。可能过一会儿,但不是现在。“他不过是一个尽忠职守的副警长,哈利,”本轻声道,“他不该死。” “现在我该怎么办?”他问道,一半是在问他自己。 本晃了晃枪,“我让你五秒钟的时间,哈利。然后我再追你。” 哈利·安迪奥克凝望着他的眼睛——看出他是认真的。他打开身后的门,飞奔而去。本数到五,而后拔腿追了上去。 哈利站在吧台后面,正在将弹药筒推进一把银闪闪的左轮手枪。一见本出现在门口,立刻闪身藏在吧台下。“我们可以做笔交易,斯诺,”他喊道,“我让你入伙。” 本向四周瞄了几眼,确定不会有人被流弹误伤。不过,金天鹅酒吧已经暂停营业了。透过前窗,他只看到维克·拜德利警长脚步匆匆地出了他的办公室,朝这里走来。他最多有一分钟的时间。 “一笔交易,斯诺!这座镇子足够我们两人分的。” “拜德利那边怎么交代?”本轻轻发问。 “我来打发他。” “办不到,哈利。” “那就去死吧,该死的!”哈利·安迪奥克大吼道。他发狂地从吧台上方开了一枪。本知道,自己完全可以不费一枪一弹制服他,但隔壁房间里副警长暴毙而亡的情景在他的脑中清晰闪现。 他单膝跪地,朝着木质吧台谨慎地开了五枪,都瞄准之前哈利探出头的地方。只听一声闷吼和几声咳嗽,紧接着,哈利·安迪奥克就再次从吧台后冒了出来。本看到他伤得不轻。 “见鬼的,”他咳着,“开枪的运气真好……见鬼的好。” “扔下枪,哈利。也许医生还可以救你一命。” 但是,这赌徒已经越走越远,追随他弟弟去了。“告诉……我一件事,斯诺……你真的是比利……比利小子?” 本用充满悲伤和静默的双眼望着他。他向着蹒跚不稳的男人迈了一步,但已经太迟了。哈利·安迪奥克站着咽气了。与此同时,拜德利警长推开弹簧门走了进来…… 片刻之后,他们围坐在格斯的餐馆里,吃着午饭——本、凯西还有拜德利警长。警长对着他的汤皱了皱眉,似乎是想起了命丧黄泉的副警长,还有马上会被运上山顶墓园的三具尸体。 “那么,是安迪奥克杀了他的弟弟,是吗?”他说道,好像是要在自己心中得到确认。 本望着面带微笑、静静品尝美食的凯西,有些憎恶自己不得不做的事情。如果自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大家都将相安无事。 “不,我不这么想,警长。”他答道,转过脸去。 “你不这么想?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哈利·安迪奥克是一个赌徒,不是一个杀人狂徒,你没有看到他射杀赖利时脸上的表情,但是我看到了。我想,这是他平生第一次真正杀人,杀死他弟弟的肯定不是他。” “好吧,见鬼,那么是谁干的?” 本慢慢移开视线,与拜德利的视线相交汇,锁定不动了。“我想是你干的,警长……” “满口胡言!” 本听到他身后传来凯西的喘气声,“我找到了他们的秘密账本,警长。他们从赌博中赚得的钱,给了你很多的分红。显然从一开始,你就是金天鹅的一个秘密合伙人。” “就算我是。那也不能证明人是我杀的。” “是的,但是很多别的证据可以证明。雷恩想雇我干掉赖利,但他好像对你毫不在意。我猜想,他认定他可以搞定你。但你们俩为某件事起了争执——可能是关于副警长——于是你用你的手枪砸了他的脑袋。后来,你犯了一个错误。你提到他的头部遭受数次重击——你很难仅凭观察他的颅骨而得出这一结论。可能某些东部的名医可以估算出击打的次数,但是你不行。警长——除非你当时就在现场。” “没有哪个陪审团会听信你,斯诺。” “还有呢。我敢打赌,你靴子上的泥巴和雷恩办公室后门的泥巴完全吻合……” “我路过那里好几次,那又怎样?” “在哈利死前,他曾说过他可以搞定你,保证你不会找他的麻烦。你觉得他这话是什么意思?勒索,大概,因为他猜到了你就是杀害他弟弟的凶手。” 警长的手指紧张地捻着胡须,“但是没有证据。没有可以呈给陪审团的证据。” “那些账本呢?” “这里可是亚利桑那州。难道你认为只因为我拥有一家赌博酒吧的股份,人们就会把我送进监狱吗?” “我们可以试试看。” 但是警长已经无路可走了,“如果我对外宣扬是你杀害了安迪奥克兄弟和副警长,他们很快会对你动用私刑就地论处。他们已经坚信你就是比利小子的鬼魂,而且这里的人可不喜欢那些他们不能理解的事情。” “那么我们怎么办?” “你在明天之前离开小镇,我们算扯平了。这女人也得跟你走,因为她知道得太多了。”凯西听到这儿,倒抽了一口气,转向本。 “别把我扯进来,”她说,“我在边境大街有生意,很好的生意。我哪儿也不去!” 警长耸耸肩,“没有其他办法了,不是吗?” “我倒有一个,”本轻声说,“你离开小镇。走之前,签署一份文件,把金天鹅酒吧转给我。你现在是唯一的股东了,你知道的。” 拜德利放声大笑,“转给你?转给你?” “没错。” “你以为我疯了吗?” “那我们怎么办?” “你离开。” 本对着他的咖啡皱了皱眉,“如果我不走呢?” “我就开枪杀了你,然后说是你杀了所有人。为了保险起见,也许我也要杀了这女人。”他压低声音,以便不会传到格斯工作的柜台那边。 本终于叹了口气,站起身,“如果我们不能达成共识的话,我们现在就把问题解决了。外面,大街上。” “哦,不!你是个使枪好手。我不可能赢得了……比利小子。” 本掏出他的科尔特手枪,放在了桌子上,“枪膛里还剩一发子弹。其他五发对付哈利时我用掉了。你可以检查。” 拜德利蹙眉犹豫了一下儿,检查了手枪弹膛,“没错,那又怎样?” “我会旋转弹膛,这样我就不知道剩下的这一发子弹在哪儿。然后,我们同时拔枪,我得扣动一次或者六次扳机,才能射出子弹。这就让你占了所需要的所有优势。” 拜德利露出了这一天的第一个笑容。“听起来很公平,”他说,“当然了,你知道,即便你杀了我,镇上的人也不会让你活着离开这儿。我的尸体还没倒地,他们就会扑上来,把你撕成碎片。” “那我也要试一试,”本说,“外面,五分钟以后?” 拜德利警长点点头,“五分钟,就在外面。” 他缓缓站起身,走到街上等待着,凯西伸手抓住了本的手臂。“你这个傻瓜!这算是什么决斗?也许你可以在他开火前先发一枪。你只有五分之一的机会可能赢。” “可能,”本说,“祝我好运吧。” “你这个发疯的白痴。”这是她所能说的全部。 他又等了一会儿,然后把枪收进枪套,站起身。门外,一阵凉风吹过边境大街,维克·拜德利警长独自站在金天鹅酒吧的门口。 “我在这儿,斯诺。” “看到你了。” “旋转弹膛。” 本小心翼翼地掏出枪,举着指向天空,拨转了只有一发子弹的弹仓。六比一。之后他把枪收进了枪套。 “数到十,警长?” “数到十,可以。” 本开始数:“一……二……三……四……五……六……” 拜德利和他一起数着最后四个数:“……七……八……九……” 稍作停顿。 “……十……” 最后一个数字还没说出口,本就已经掏出了枪。他的手指扣动扳机。 一次。 两次。 拜德利的枪响得很快,双眼如虎,闪闪发亮。 本的手指第三次扣紧,却只发出了“嘎嗒”一声轻响。 拜德利奸笑着,停了瞬间,仔细瞄准。 本的枪又空吼了第四次。 拜德利受到子弹的冲力,身体旋转后倒在了尘土中。他的手指仍然痉挛地扣扳机,之后就咽气了。 本叹了口气,把枪装进枪套。他没有再看警长一眼,而是走回凯西等待的大门口。 “本!怎么?……” “我以前也这么干过,在新墨西哥的时候,”他轻轻地说,“对方开火前,我总是可以抢先发五枪,所以,真正稳操胜券的是我。他们认为赢定了,所以反而会放慢动作。” “噢,我的天啊,本!” “不过,拜德利算错了一件事。这些人根本不在乎他是死是活。”他示意横尸的地方,人群安静地聚集在周围。 “你现在要离开了吗,本?” “大概是的。让其他人去争金天鹅吧。” “本……你是个用枪的好手,对吧?” “你可以这么说。” 她的声音放轻,低语道:“你是不是……比利小子?” “是一个人吗?”他回答说,“他只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传奇的集合体?” “你是吗?” “我的名字是本·斯诺,”他微笑着回答,“记住了。” 很快,他骑马离开了这座名叫边境的小镇,一切也都再次归于平静…… 02 箭谷 本·斯诺擦去额头上的汗水,坐在马鞍上弓起身子,俯视着面前这个宁静祥和的小山谷。倘若换个年月,换个时代,这里可能会是农作耕地,或是一片上好的东部牧草场。可能会成为一个城镇或是一个帝国的发祥地。但是现在,这里有的只是堡垒要塞,在晨光中显得一片苍白,仿佛陷入沉睡一般。 箭镞堡是个风景优美、慷慨富饶的地方,好似一支木棘刺般横穿山谷。工作在这里的人们好像蚂蚁一样,从城门口出出进进,在他们的世外桃源中各司其职。 本叹了口气,催促马儿走上通往山谷的一条青草茵茵的小径。这就是他所寻找的地方。只有在最新标画的地图上才能找到的一个小圆点儿。也许是一座正在兴建的城市,亦可能仅仅是一个为抵抗印第安人而设立的前哨基地——箭镞堡。 他们从很远的距离就发现了他,十多支来复枪在朝阳中闪闪发亮,随着他的马移动。他不能责怪他们的小心谨慎。从那么远的距离看来,他可能是个白人,也同样可能是个印第安人。当他渐行渐近时,只见其中一些木制围墙上的来复枪消失了。一名军官和两名士兵出现在城门口,示意他停下。 “停下,说明你来访的原因。”军官命令道。 本立刻勒马停下,保持着微笑,“我叫本·斯诺,我来这儿是想见见你们的指挥官。” “有什么事?”军官狐疑地询问道。 “关于印第安人的。”本言简意赅。 “下来,牵着你的马。”本遵照他的话做,跟着这个男人进了围场,穿过一片草地。草丛被尘土染成褐色,他据此而知箭镞堡建成不久——至少时间还没长到把脚下的草丛踩平。簇拥在一起的人群围观着这位不速之客,他们中的大部分都是军人——他也惊讶于堡内女人的数目。远处传来的孩子的啼哭声告诉他,显然他们是举家迁移至此的。虽然这里也很危险,但也许比在漆黑一片的野外山林安全多了,那里任何一块岩石、任何一片灌木后都可能藏着一个手持火焰弓箭的敌人。 这时,那位军官停住脚步,面前是一座长长的小木屋,屋前还有一面旗子随风轻飘。“在这儿等着。”他说着,并向两个士兵示意,让他们看着本。他走进房子,和一个看不到的人交谈了几句,而后走回门口,示意本进去。 箭镞堡的指挥官是诺克斯上校,他瘦高的个子,蓄着白须,令本不禁想起了卡斯特将军。他很少讲话,更乐意在别人长篇大论地报告完毕后,给出一个单音节的答复。本曾经听说过他,因为像诺克斯上校这样的军人无论行至何处,都带着一身传奇。从西点军校毕业后一年,他在布尔溪参加了内战,并随谢尔曼将军行军穿越南方。七十年代时,他又去了西部,和其他战时受训的士兵并肩抵抗印第安人。他在卡斯特将军手下被提拔为上尉,因为休假回了芝加哥,他错过了小巨角河战役。从那以后,他迅速升为少校,继而是上校,领导了一场复仇突袭。他将印第安人赶出了他的土地,更是让西部在很多年间血雨腥风。 印第安人痛恨诺克斯上校。有传言说他并不仇恨印第安人,但这也不能改变箭镞堡的现状。诺克斯认定,自己不过是尽忠完成一个斗士对国家的义务,而现在在暗处包围峡谷的印第安人可不这么想。对他们来说,诺克斯就是另一个卡斯特——一个或葬身战火,或在睡梦中被刺的男人。诺克斯是现任箭镞堡的指挥官,也正因如此,这座前哨所才被选中作为袭击的对象。他们都很清楚,突袭将至,远则几天,近则数个小时。 “诺克斯上校,我叫本·斯诺……” 他抬头看了一眼,点了点头,“听说过你。什么事?” “我可以和你单独谈谈吗,先生?” 诺克斯挥挥手,让其他军官出去,重复道:“什么事?” “先生,我偶然间得到一条消息,可能对你至关重要……” “什么?”上校咕哝了一声。 “箭镞堡里有人和印第安人串通。” 如果本期望他的陈述会令诺克斯大吃一惊,那么他就要失望了。高个子的男人听了以后,眼睛都没眨一下,“很有意思。谁?” “这我就不知道了,先生,但很可能是你的一位军官。我昨天在山上发现了足迹。两个印第安人和一个人碰头——一个骑着钉了马掌的马的人。我跟着脚印来到了堡垒。因为你们有严格的安全措施,所以我想只有军官才能独自出行。” 诺克斯上校清了清嗓子,“很有道理,谢谢你。”他又将视线转到书桌的文件上,好像本告诉他的仅仅是现在的时间。 “但是先生……” “就这样了,斯诺。” 本转身,走了出去。这样,这趟山谷之行可以说是无功而返。坐在书桌后面的那个男人对于其中一位军官的背叛根本没有兴趣。他抬头望向天空,诅咒着远处山顶上预示着暴雨将至的乌云。 “你办完事了?”一个声音问道,他见是出门迎他的那位军官。 “我想是这样。” “你叫本·斯诺,嗯?” “就是这个名字。” “听说过你,从边境的一些人那里。你是个快枪手。” “我很少用枪,”本实话实说,“我认为用拳头解决不了的纷争也不能用枪来解决。” 军官只是笑了笑,“他们说你在边境杀了两个人,用你的枪。” 本冲着这个男人皱皱眉,忽略了他最后一句话。“我还不知道你的名字,上尉。” 军官浅浅一鞠躬,“罗伯斯上尉,先生。乐意为你效劳。” “很高兴认识你,上尉。但是,我觉得我现在就得上路了,要赶在暴雨之前。” “能否请你好心稍等一下,斯诺先生?”他抓住本的肩膀,“有个人想见你。” “想见我?”本跟随他穿过中央庭院,走到另一端的一栋房子前。难道这里有他在那混沌无知的岁月中结识的故交? “这里面。”罗伯斯上尉打开门,说道。这里显然是一间军官的住所,属于罗伯斯或是其他什么人。 本走进屋子,让眼睛适应了屋里的黑暗,终于隐约分辨出一个年轻女人的身形。他只用不到一秒钟的时间闪身躲过了女人手中左轮手枪射出的子弹。 若不是罗伯斯扑过去,按住她的手臂,她还会开枪。“阿尼塔,你个发疯的白痴!”他吼道,“你会把整个驻军部队都招来的!” 罗伯斯上尉从她手中夺过枪,冲出屋子,查看是否有人被枪声吸引过来。本从地上爬起来,仔细打量着这个刚才试图要他的命的女人。她与他年龄相仿——大约三十或者三十一岁——充满疲倦的双眼中流露出居住在密西西比河西岸多年的艰辛。 “我为何有此荣幸?”他轻声问道。 “我……你和他长得不像……”她脸上写满了迷惑与难以置信。 “像谁?” “比利小子,”她轻声答道,“我听说他没死。我听说……你就是比利小子,从坟墓中爬了出来……” 本叹了口气,坐下来。不管走到哪儿都是一样。都是一样的流言飞语。“我和比利小子长得很像吗?”他问她。 “不,不很像。你们的……脸一模一样,但是你比他更高更壮。” “你认识他?” 她点点头。颔首的动作如此细微,他几乎没有察觉到。“九年以前,就在他死前。在新墨西哥的一个小镇上……” “你以为我是他。你以为他还活着。” 这次的颔首坚定一些,“他们说他还活着。说他在边境,化名为本·斯诺。就是你。” “这只能证明你不能完全相信你听到的东西,”他停下来,更加仔细地端详着她,“你是罗伯斯太太吗?” “是的,”她答道,“到现在已经三年了。他是个好人,可是他不理解我。” “比利理解你吗?” 那双眼忽闪几下,闭合了。“有时候。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眼睛睁开了,“你为什么来箭镞堡,斯诺先生?” “我恐怕这是白来一趟。我偶然间得到一些情报,以为你们的指挥官会很感兴趣。我错了。” 他身后的门豁然洞开,罗伯斯上尉回来了。他脸色苍白,声音颤抖。“天啊,阿尼塔——野蛮人混进来杀了诺克斯上校……” 本听了他的话,并不像应有的那般吃惊。 纳瓦霍人[6]的骑兵们就在山上蓄势待发,那么他们其中某个人设法越过了箭镞堡的城墙,杀死了他们如此痛恨的一个人,也是不无可能。 “怎么干的?”本提出了一个适时的问题。 “一支箭。穿过了他的喉咙。门外的警卫什么也没听见。斯图尔特少校刚刚发现他。” “现在谁来负责?” 罗伯斯想了想,“为什么——斯图尔特是第二指挥官。” “我要见他——现在就要。”他们匆匆离去,留下阿尼塔·罗伯斯一个人待在她家昏暗的小房间里。屋外,远处孩童的玩闹声仍然可以听到——但是本注意到了另一个声音,或者是缺少的声音。他才离开指挥主楼不久,现在这里却像磁铁一般,无声地吸引着人群。十多个身穿制服的军官凑在一起,他们麻木地交谈着,好像与死者毫不相识。 斯图尔特少校比周围的人都要矮小,给人感觉很像晚年时期的拿破仑。此时,领导权的斗篷突然披在了他的肩上,他显得镇定自若,办事效率也很高,像其他人一样用麻木刻板的声音下达命令。 “斯图尔特少校吗?我叫本·斯诺。长官,我想和你谈谈。” “斯诺,斯诺?”他重复着,好像在记忆中寻找着某些关于这个名字的信息,“难道你看不见我很忙吗,伙计?” “恐怕是关于诺克斯上校的,长官。还有纳瓦霍人。” “那么……进来吧。”他把他领进了办公室,小心翼翼地将视线从书桌后面那扭曲的尸体上移开。本却看着,诺克斯上校的尸体上,一支纳瓦霍箭从左侧穿过他的脖子。箭是斜向下刺中的,应该是从上方射出的,本的双眼不由自主地移到了小房间的天花板上,视线仅仅与坚固木质房顶的棕色横梁相交汇,没有任何孔隙。 “我一到这儿,就和上校谈过了,”房间里只剩他们俩和那具尸体的时候,本开始讲述,“我告诉他我在山谷中发现了一些马蹄印,表明有个堡内的人与两个纳瓦霍人见了面。整件事情有着某种有趣的——神秘感——隐藏其中。我立刻就知道,这可不是什么和平会谈或是停战谈判。这堡内的某个人——因为他是单独行动,很可能是个军官——和印第安人碰头,至于原因,我只能凭猜测了。” “你把这些告诉上校了?”斯图尔特问道,眉毛在他宽阔的前额拧成一团。 “我告诉他了。” “你真的相信这个吗?” “我相信现在山坡上就有五百个纳瓦霍勇士等待着。可能他们在等待一个信号。” 斯图尔特少校稍作沉吟,而后回道:“你了解这里的情况?你知道他们是冲着他来的?”他示意与他们近在咫尺的尸体。 “我听过他的故事,”本承认道,“他是个抗击印第安的老英雄。” “你有没有亲身抗击过印第安人?” “今年早些时候我在伤膝谷的部队待过。” 斯图尔特的脸上闪现出厌恶,“我说的是抗击他们,而不是屠杀他们。印第安人也是人,和我们一样。对付他们的方法有的是。” 本的嘴角上翘,似笑非笑,“就我们现在的情况,你觉得我们应该如何应付?” 斯图尔特少校略一思索,便回答道:“你和我可以出堡,告诉他们上校已经死了,也许能够阻止袭击,如果必要的话,我们甚至可以交出尸体。” “你难道觉得他们不知道吗?” 他摇了摇头,“我愿意拿命打赌,绝对没有纳瓦霍人混进前哨。是别的什么人或东西杀了诺克斯上校。” “你觉得这可以令印第安人撤兵?你认为我们可以毫发无伤地接近他们到一英里的距离?” “我想他们会尊重停战旗的,斯诺先生。” “为什么要我?为什么选我担此重任?” “两个原因。这样做可以让你安全离开这里,还可以给我一个可以信任的帮手。如果你的话是真的,那么我手下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叛徒。” 没错儿,很有道理。本找不出理由拒绝。他不相信在外面虎视眈眈的纳瓦霍人。但是和一个身份未知的叛徒,一个印第安杀人犯,还有一个曾试图杀死自己的女人一起待在箭镞堡里也安全不到哪儿去。“好吧,”他决定了,“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现在。他们绝不会在山头上等上一整天……” 他们骑马出了城,进入山谷,斯图尔特少校举着一面白旗,显示他们的接近是善意的。起初的半个小时,他们连一个人影也没见到,而他们之间的对话也仅限于对头顶的乌云的推测。 但这时,斯图尔特转向本,“我注意到你还带着枪。也许你应该把它拿下来了。” “带着它我觉得更踏实,”本对他说,“如果你更了解印第安人,你也会随身携带武器了。” “不要和停战旗一起带,枪会破坏气氛的。” “没错。” “有人说你长得很像比利小子。”少校随意说道。 本的双眼直视前方,“比利已经死了九年了,我也阻止不了流言。和罗伯斯上尉的妻子谈谈吧,她很了解比利。” “哦?” “不管怎么样,我们想见的人就在那儿。”本说着,示意前方的岩石峭壁。一队纳瓦霍侦察兵出现在山脊后,大概有九或十人。他们只是观望等待着,不盘查也不拦截他们。 “现在怎么办?”斯图尔特少校问。 “他们肯定在附近有指挥官,”本说,“如果他们不杀我们,那就很可能会把我们带去见他。”正当他们说话的时候,印第安人骑着马形成一个圈,仿佛听候着一个看不见的指挥官的命令,将他们包围住。 “他们逮到我们了。”斯图尔特说道。 “至少我们还活着。你举着白旗,我备着手枪。” 这时,印第安人的包围圈停住不动了,一个纳瓦霍斗士骑马顺着一条狭溪走来,本以前从未见过他这个样子的人。这个男人个子很高,六英尺多,虽然年纪尚轻,却一头白发。他骑在马上的架势,仿佛是某位希腊神话中的天神,前额绑着一条束带,上面还插了一根羽毛。但是最令人惊异的是他身上没有携带任何武器,他越走越近,身上连一把刀也没有。 “我叫奔熊,”他说,“这些是我的族人。” “你是纳瓦霍人?”斯图尔特少校问道。 他傲然摇了摇头,“我是从北方来的,我曾经和你们的诺克斯上校在平原战役中交过手,他杀了很多勇士。” “诺克斯上校死了,”本对他说,“不到一小时前,被一支纳瓦霍箭射死了。” 奔熊眨了眨眼睛,但是脸上再没有显现出其他表情。“这话是真的吗?”他问斯图尔特。 “是真的。如果可以保证堡内民众的安全,我们可以交出尸体。” 奔熊闭上了眼睛,然后睁开,“不行,一条命不足以抵偿我死去的族人。有人向我承诺过一百个人的性命。” “承诺?”斯图尔特忍不住说道,“谁向你承诺?” “有人向我承诺过。”奔熊重复着,不肯多说。 “那么女人和孩子呢?” “如果可能,我们不会伤害他们。” “你这个该死的,”少校吼道,“我们会在大门口用子弹和长剑迎接你们的。” 印第安人的包围圈缩小了,本见其中一个已经架箭在弦。另一个也端起了步枪。 “记得吧,”本对奔熊说,“我们是打着停战旗来的。” 印第安人缓缓地点点头,“你们全身而来,全身而退。我希望你们可以及时到达堡垒。现在就走吧,准备迎战。”他的口吻透着威胁,令本汗毛直竖。包围圈给他们放开了出路,他策马而去。 “快点儿,少校。我们离开这儿。” 斯图尔特却脚下生根,一动不动。“给我你的枪,”他说,“我现在就解决了这场战争。”他把停战旗扔在地上。 本看不下去了。他一掌拍向斯图尔特的马,自当前锋冲出了包围圈。他听到身后奔熊的声音响起,下达着某些古老的命令。 一支箭射出,插在地上,距离本那匹飞奔的快马只有几英尺,又一支箭从他耳边呼啸而过。“我们现在就得开战了。”他回头冲斯图尔特喊道。 “反正我早晚要死在纳瓦霍人的箭下。” “枪弹呢?” “如果他们要突袭箭镞堡,他们不会冒险闹出大动静。用弓箭的话,他们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山谷。” 本拔出手枪,在马鞍上扭转身体,可没有理想的射击位置。奔熊的斗士们都在他们周围,但都在手枪的射程之外。他后悔自己没有带把步枪来。 “好吧,至少我可以放几响空枪。”他说。 “省着子弹吧,我们会需要的。” 此时,他们的马匹已经汗流浃背,精疲力竭了,但仍四蹄扬尘地飞奔。而他们周围,印第安骑兵好像春天初融的积雪一样,涌入山谷。一个士兵赤裸的身体上涂满了颜色,闪闪发亮,渐渐逼近,距他们不到一百英尺,安静地挑衅般地端起弓。本鞍上回身,一枪射死了这个印第安人。 “你究竟是在哪儿学的这一手?”斯图尔特有些落后,气喘吁吁地说道。 “当人们认定你是比利小子的幽灵时,你就必须得会这么一手。” 前方,山谷中大约两英里的地方,箭镞堡的围墙蓦然进入视野。他们也许能逃回去,他想。而此时,天空中箭潮汹涌,像仲夏暴雨般纷纷落下。 “斯图尔特!” 他身后,少校的马摔倒在地。斯图尔特蹒跚地刚站起身,一个身涂颜料的斗士就赶了上来。本掉转马头,眼看印第安人的挂羽长矛就要刺入斯图尔特的身体时,连开了两枪。在这样的距离,他是百发百中的。在子弹的冲击力下,印第安人的脑袋好像被炸成了碎片。 但少校也摔倒在地,长矛擦过他的身体,刺进肉里,鲜血从身侧涌出。“快!”本大喊,拉起了他。他们两人好不容易骑上一匹马,向着山谷深处奔去。箭雨如影随形,紧追而至。 坐在他身后的斯图尔特闷哼了一声——本知道这一支箭命中了目标。“坚持住,”他说,“不远了。” 堡垒的大门在他们前面敞开了,步枪的怒吼回应着敌方的箭雨。他们终于逃过一劫。 见罗伯斯和其他上尉飞奔而来,本滑下马。他们把斯图尔特扶下来,试图将视线避开他撕破的军服下面的一片淋漓的鲜血。一支箭仍然插在他的背上,本把它拔了出来,又喷出一股鲜血。 “他撑不了多久了。”罗伯斯上尉说。 “给他包扎一下,”本说,“他还有气。谁是下任指挥官?” “我想是我了。”罗伯斯对他说。 “那么,爬上堡垒外墙,长长眼,你从来没见过这么多印第安人。他们来势汹汹,无人能挡。” 一刹那,罗伯斯看上去有些胆怯。之后,他跑去发令,命人镇守堡垒。女人们接手了照顾受伤少校的任务,本看到阿妮塔为他卷开一卷干净的绷带。看到她和其他妇女一起在白日里走出房间,令他感到有些惊讶。 “罗伯斯夫人……” 她抬起头,望向他,“你回来了,我很高兴。” 头顶上,一支箭划破空气,有惊无险地插在了锡质屋顶上。“所有人,隐蔽,”有人喊道,“他们来了。” 本帮她拉好掩护,空气中突然充满了骚动和狂躁。两个男人赶忙将受伤的少校抬进屋。 “哦,我的天啊!”罗伯斯夫人在他身旁倒抽一口气,“他们会把我们都杀光吗?” 他没有回答。城墙上,一个士兵踉跄后退,送了命。箭雨毫不停歇,此时,印第安人也用上了步枪,开始冒险消耗他们的弹药储备。 “现在是你丈夫掌握指挥权,”本说,“他会击退他们的。” “正因为是他,”她喘着气,“他不会的。他喜欢他们,甚于喜欢白人。他……” 本愣住了。她的话点醒了他,他站起身。当然了!罗伯斯上尉…… “你去哪儿?” “我会回来的,”他大声说,“待在掩护下面。” 他奔去,利箭插入他周围的地面。只见有些印第安人已经攻上了城墙顶,和抵抗者们赤手空拳地近身肉搏。而本一直向前跑去,闯进了总指挥室。 罗伯斯上尉独自一人在房间里,一动不动地坐在上校的旧椅子上。 “当你的人在外面出生入死时,我却在这里找到你。”本说。 “这是怎么回事,斯诺?你来这儿干什么?” “你就是堡垒的叛徒,罗伯斯。昨天你骑马出堡,和奔熊见了面。我跟随脚印找到这里,报告了上校,你只得杀了他。那支箭根本不是用纳瓦霍弓射出的,你像是用匕首那样刺死了他。这就是你妻子企图要我的命后,你跑出房间的原因。那也就是你行凶的时间——就在斯图尔特发现尸体前的几分钟的时间里,你偷听了我和上校的谈话,也企图置我于死地。你知道阿妮塔会动手杀我的。” 罗伯斯上尉从书桌后站起身,举着他的军用左轮,对准本的胸口。“现在,你知道什么都没关系了。奔熊已经敲响了城门。不出一个小时,箭镞堡就是他的囊中之物了。” “为什么?”本追问他,“为什么?” “因为我喜欢印第安人,因为我恨所有披着这身行头的家伙,因为我想做一次上帝。” “放下枪,罗伯斯。” “噢,不行!你不能和我这么说话。没人可以。” 本身后的房门开了,一个中士冲进来,“上尉——他们发起了最后的猛攻。我们怎么办?” “怎么办?”罗伯斯晃了晃手枪,对准他们两个人,“我们投降。传令下去,投降。” “但是上尉……” “这是命令,中士。投降!” 本刚想掏枪,上尉的武器就立刻又对准了他。“别动,斯诺。今天得听我的。” 于是,中士传下投降令时,他们就这样僵持着。渐渐地,墙外的枪声减弱了,城门突然被轰然打开。箭镞堡成了奔熊的囊中之物。 罗伯斯晃了晃枪,示意本走出房间。本看到纳瓦霍斗士从敞开的大门涌进,放肆地高呼胜利。骑马走在他们中间的就是旗开得胜、身材健硕的奔熊,一头白发飘荡在身后,虽不携任何武器,却是他们中的最强者。 “欢迎,奔熊。”罗伯斯站在房前的台阶上喊道,“我遵守承诺,将箭镞堡送到了你手里。”话音未落,人群中就传出愤怒的窃窃私语,但奔熊的军队已经掌控了全局。箭和步枪对准了每个男人和女人。 纳瓦霍领袖做了一个手势,一个士兵走到本的身后,拉开弓,准备好。“现在,”奔熊说道,“一个轻举妄动,你就没命了。在六英寸的射程内,弓箭的威力还是很大的。” “不论射程远近,威力都不小,”本同意道,“但是我觉得你不想杀我。” 奔熊催马靠近,“不杀你?这里所有的成年白人都要死。你也是其中一个。” “为了保住他们的性命,我愿和你决斗,”本说,“只有我和你。如果我赢了,放了所有人。”这是一着险棋,但是他估计若是用刀,胜率是百分之五十,若是用枪更好。 奔熊却摇了摇头,“我没有带武器。我不与人争斗。” “那么你的手下在折磨杀戮时,你只是冷眼旁观?” “没有折磨。他们死得很快,我们尽量不让他们多受痛苦,我不是野蛮人。” “如果你不和我决斗,让我和你的朋友罗伯斯决斗。”本说。 这位军官却向后退了一步,“不行!不要听他的,奔熊。杀了他!” “好的。”奔熊忽然同意了,示意本身后的士兵。 该来的躲不掉,本想。绷紧的后背准备接受箭咬。可是,随之而来的却是一声枪响,印第安人倒下了,他的箭也嗖地一下,插在地上。 所有人不约而同地转身,只见阿妮塔·罗伯斯站在房子的一扇窗前,双手握着一把手枪。本猜想,她曾试图杀他,现在又救他一命,也算两不相欠了。 但就在这时,一个纳瓦霍斗士举起了他的步枪,对准了窗边的阿妮塔。本一跃而起,跨越十英尺想挡在他们中间,就在千钧一发之际,罗伯斯爆发出一声大吼。 “不!”他吼道,“不要杀阿妮塔!”他用仍然握在手中的军用手枪连发两枪。印第安人的步枪落地,向后倒去。但不等他的身体接触地面,五箭齐发,正中罗伯斯的前胸和后背。他扭转身体,伸手抓向他们,脸上写满了惊愕。本立刻移开了视线,因为他不想目睹这个人死亡。 印第安人把阿妮塔带到她丈夫的尸体旁,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她扑在他身上哭泣。奔熊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马背上。仅仅当一个斗士用刀子对准阿妮塔时,他才举起一只手,制止了他。“我们已经杀了她丈夫,”他说,“够了。” 于是,他们就这样站着,本和奔熊面对面站着,中间隔着哭泣的女人和死去的叛徒,两百个军人和四百个印第安人等候着命令。那意味着他们的生死。 “现在怎么样?”本终于发问。 奔熊开口。“带我去看诺克斯上校的尸体。”他说。 本带他走进屋子,两个武装的斗士紧随其后。在里面的房间,他们看到了横卧在地板上,盖着毯子的上校的尸体。“在这儿,”本轻声说道,“罗伯斯上尉杀了他。” 奔熊弯下腰,掀起了死者的眼皮,长时间凝视着那双无神的眼睛。“没错,”他终于说道,“没错。” 然后,他转身离开了,长长的白发垂荡在身后。他翻身骑上他的那匹高头大马,对斗士们下了几个简短的命令。他最后转身面向本,踏上台阶。“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他说。这不是威胁,倒像是一个勇士对另一个勇士的承诺。 之后,他们就离开了,骑着马,走出了箭镞堡的大门,好像西部骤起的风一般。就在他们离去之时,绵绵细雨从山谷上空的乌云中降下。各处的士兵们也纷纷捡起他们的武器,包裹他们的伤口去了。 本·斯诺和阿妮塔一起照看受伤的斯图尔特少校。此时,也正计划着将她丈夫的尸体葬在城墙外的墓地里。 雨幕中,和平笼罩着山谷…… 03 鬼镇 本·斯诺已经骑马走了半天,这时,他遇到了一位孤独的牧羊人和他的羊群——灰色山谷中的白色污点。他催马快行,见那男人抬起头,脸上混合着惊讶、胆怯与古老的恐惧。一个独行的陌生人,无论是枪手还是牛仔,通常都是羊群的大敌。 但本·斯诺可对那群咩咩叫着、为自己让路的动物不感兴趣。夜幕迅速接近东方的山峦,他需要找个地方落脚休息。“下个镇子离这儿还有多远?”他大声问牧羊人。 站在地上的男人二十出头,面色苍白,犹疑不定地望着本。“翻过下个山头就是雨鹿镇了。”他最终开口说道。过了一会儿,他又补充道:“但是你不会想去那里的。” “为什么不?”在旅馆里住上一宿总比在寒冷的星空下露宿强。 “雨鹿镇是个鬼镇。” “我不怕。有时候我喜欢独处。” “你不明白,先生,”牧羊人一字一顿地说道,好像是在引用圣路易斯的某些至理名言,“那鬼镇里有鬼。有鬼魂作祟。再也没有人去雨鹿镇了……” 本低头,笑望着这个男人,“好了,我想,与鬼相伴一个晚上,我还能撑得住,非常感谢。”他的马又出发了,前方的羊群四散开去。 他骑马前行,夜风渐凉,已是黄昏时分了。平原的黄昏向来都是阴郁的,尤其今晚当他独自骑行时,更显荒凉萧瑟。好像他不是朝着什么而行进——那样的话,感觉不会这么差。反倒像是他在逃离什么。在他的记忆中,他一直都在逃离着什么。 牧羊人的话确实不假。一个小镇在他面前伸展开,仅有几栋陋室和一条街道的残迹。这里也许是个被荒废的采矿小镇,只是这里方圆一百英里内根本没有矿藏。他骑马沿着一条土路走下来,经过一块饱经风雨侵蚀的路牌,可能已经立在这里一个世纪之久了: 欢迎来到 雨鹿镇 一个……的小镇 中间的字,无论是什么,都早已被侵蚀风化得模糊不清了。上面还有一个日期,看起来好像是1866,大概这个镇子就是诞生在那个战后最为无畏的年月,那时,人人都相信最艰难的时刻已经过去了。 本对那场战争的结束毫无印象了。战争开始的时候,他还没出生呢。有本名为《红色英勇勋章》的书曾在东部出版,本设法搞到了流入圣大菲城的一本。那时他很年轻,也许他的做法与书中的那位年轻人没有太大差别,他不知道。可是,他晚出生了一代,还是在两千英里之外的西部。在那里,人们现在才开始配枪。 欢迎来到雨鹿镇…… 一个被时间遗忘,沉睡在山谷中的鬼镇。 他把他的马拴在一根摇晃不稳的柱子上,走进了一栋漆黑的房子,想找盏灯。可里面只有灰尘、沙砾和蒿草。还有一些回忆。巨大的镜子和曾经摆放吧台的地方(这里曾经是个俱乐部)。在得克萨斯州西部,酒吧是很宝贵的,经常四处迁移。 他不禁纳闷儿,雨鹿镇一名从何而来。 “站住别动,先生。” 本缓缓转过身,小心翼翼地举起双手,注视着来复枪的枪筒。他对此毫不惊讶,真正令他吃惊不已的是那个举着枪的人——是个脸上污迹斑斑、头上围着一块方巾的女孩儿,她身穿一件被汗水浸湿的衬衫和一条紧身牛仔裤。她站在门口,笼罩在渐暗的黄昏中,她一定有一双蝙蝠般的眼睛,才能在黑暗中看清他。 “我听说这个镇子有鬼作祟。”他说着,向前移了一步。 她面不改色地射出一发子弹,击在他左边两英尺的墙上,“我说站住别动。” “我听你的。拿着那东西要小心。” 这时,门外又有人骑马而至。两个,不,是三个,他们一路狂奔而来。她听到声音,好像毫不觉得惊讶。“快进来,”她喊道,“我们有客人。” 他们有灯,迅速点亮了,将房间沐浴在一片红彤彤的光亮中。就在这片光亮中,本才初见他们的样子:一个身穿白色男装的印第安人,腰间悬挂的不是手枪,而是一把匕首;一个蓄着大胡须、满口臭气的老男人,一直不停地嗤笑着,他的枪垂在胯侧,嘴里嚼着烟叶;最后是个传教士,他的枪几乎被一袭黑衣掩盖。几乎,但不是完全。 还是传教士最先开口,说话的口气像是他们的头儿,“把你的枪扔过来,先生,然后她就会放下枪。” 本耸耸肩,解开他的腰带。“我只是想找个地方过夜,”他说,“我以为这镇子里没有人了。” “是没有人了,先生,”传教士回答道,“我们也只是在这里过夜。你是谁?” “我叫本·斯诺。” 大胡子显然听过这个名字,飞快地伸手掏枪,又立刻意识到本已经被除了武器。但即便如此,他的手仍然按着枪柄。“是比利小子。”他大叫道。 传教士皱了皱眉头,“比利小子死了很久了。” “我很高兴你这么想,”本说,“我都苦口婆心地劝说人们好几年了。” “别让他糊弄你!”大胡子说,“九十年代时,我亲眼见他杀过一个人。” “是真的吗,斯诺?” “我的确杀过几个人。谁没有呢?” “我没有,”传教士说,“但这不是重点。我们要把你绑起来,然后把你扔在这儿。可不能冒险让你给我们找麻烦。” “什么麻烦?” 可黑衣人没理他,“女人——把他绑起来,绑紧点儿。” 她放下手中的步枪,走到本的身旁,“非常乐意。” “我四处查看一下,”大胡子说,“他可能还有同伴。”印第安人跟着他出了门。女孩儿绕过本,动手执行任务。此时,他身上没有枪,但他有一种感觉,这个传教士拔枪神速,即使身着大衣。 女孩儿粗暴地把他的手臂拉到身后,绑住双腕,而黑衣男人冷眼旁观。她捆住了他的双膝和脚踝后,将他翻到侧身。“我肯定你跑不了了。”她说。传教士点点头,出去和其他人在马匹旁会合。 “你一定有个名字,除了‘女人’以外。”当他们独处时,本说。 “劳拉。你对我的名字感兴趣吗?” “我对你感兴趣,”他盯着那条紧身牛仔裤,长时间的骑马令臀部磨损严重,“你是怎么和其他那三个人混在一起的?” “哈利是我哥哥。” “穿黑西装的那个?” “当然!看在上帝的分上,不可能是另外那两个变态!那个留胡子的,杰森,让我觉得毛骨悚然。那个印第安人也好不到哪儿去。我也不知道我哥哥是从哪儿把他们挖来的。” 就在这时,大胡子杰森回来了,走到本的身旁,“你个该死的杀人犯!现在你的快手拔枪也救不了你了,是不是?”他对准本的肋骨抬脚便踢,但劳拉阻止了他,伸脚拦住他。 “住手,杰森。走开。” “该死的骚货!已经准备和他睡了?” 她一掌掴在他蓄着胡子的脸颊上,他骂骂咧咧地离开了。“总是这样。”她对本说,看样子并不是很生气。 “你们四个来这儿干什么?” 她耸耸肩,无辜得有些过分,“只是骑马经过。说说你吧,本·斯诺。他说你就是比利小子。” 他在地板上翻了个身,试图换个舒服的姿势。“虽然很多人都这么说,但也不能弄假成真。比利·邦尼出生于1859年,1881年被害。我是1861年出生的,仍然活着,生龙活虎地度过了三十四年。” “那他们为什么都这么说?” “太多谣言说1881年后比利仍然活着。我猜想是人们希望他还活着,英雄崇拜,你知道。我是个快枪手,于是流言四起。这流言在九十年代传遍了西南部,至今仍未平息,我也无可奈何。我过了五年传奇般的生活,杀了五个向我挑衅的家伙。麻烦好像总是与我相伴。” “你说话像是个文化人。” “我想我上过几年学。” 她在他身旁席地而坐,陷入了沉思。片刻之后,她轻盈地一跃而起,“我一会儿回来,我也想四处看看。” 他独自躺在那儿待了半晌,然后开始试图挣脱绳索。她是个打结的好手,但是他估计可以赶得及挣脱一只手。他就这样努力了五分钟,然后他听到了那一声尖叫。 恐怖的尖叫声回荡在古旧的房子里,但是最令人感到毛骨悚然的是它戛然而止,好像是被某个巨灵之掌突然关闭了。他头顶上传来了奔跑的脚步声,不一会儿,女孩儿劳拉从外面进来了。“谁?……天啊,那是什么?” “松开我,我们去看看。” 她恍若未闻,跑向后面的房间。尖叫声好像就是从那里传来的。“这是什么,水?”她在阴暗的门廊喃喃自语道,伸手拿起一盏灯。与此同时,本挣脱了一只手。她手中的灯掉落在地,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去,发出一声窒息的喘息,这时他已经扯开了缠在腿上的皮绳。 印第安人和黑衣哈利不知从什么地方跑来。慌乱之中,他们竟然没有注意到他已经挣脱了束缚。他们挤在门廊,掉落在地的灯火明灭闪烁,将房间映照得如地狱一般。 大胡子杰森在里面,像一只巨大的蝴蝶,被一根木头和金属制成的长矛钉在墙上。他双眼圆睁,瞪视着降临的死亡,本觉得在长矛刺穿他胸膛之前,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看到了令他难以置信的东西。虽然杰森的恐惧令他们毛骨悚然,但这还不是全部。至少尸体是有形而实在的。但在尸体周围,地面上满是大大小小的水洼,比本这些日子看到的水还要多。好像是在这沙漠的中心,一只海怪从天而降,袭击了这个男人。 “穿过他胸口的那个是什么?”哈利喘息着说道。 本向前一步察看,小心翼翼地避开水洼。“是一支渔叉。”他终于说出,“是他们捕鲸用的。” 他们呆立着,望着这一切,不能理解,因为尚未经历死亡的人永远不能理解死亡。本趁此机会从杰森那来不及碰触的枪袋中,掏走了他的手枪。他一转过身,就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啊!”印第安人大喊一声,伸手拔刀。本举枪便射,正中他的手指。这一下就镇住了他,也慑住了其他人。 “现在我们谈谈,”本轻声说,“在另一个房间里。” 他跟着他们,示意他们坐下。握在手中的枪赋予了他熟悉的权利感。他点燃了另一盏灯,面对他们坐了下来。 “是不是你杀了杰森?”黑衣男人质问道。 “不是。那时候我还被绑着呢。” “可是这该死的镇子里没有别人了。” 本轻松地耸耸肩膀,“那么就是你们三个中的一个。”他还没有准备好将另一个可能性丢给他们。 印第安人的手指仍然流着血。“不,”他简单地说,“没有杀!” “看见了吗?”哈利道,好像这证明了什么,“女人没有那么大的力气,而事发时我在屋外。而且,我们为什么要杀他呢?他是朋友。” 本挠挠满是胡碴儿的下巴,“如果我知道你们四个到底在这儿干什么勾当,也许我就能够回答你们的问题了。” 哈利和印第安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却都不发一语。最终,当沉默愈发明显时,女孩儿开口了,“好吧,为什么不告诉他呢?我们现在手头有一起命案。” “闭嘴!”哈利对她叫道。 她却置若罔闻。“我们打劫了一列火车,”她告诉本,“就是这样。” “别听她的,”哈利仍在坚持,“她只是在和你开玩笑。” “这是开玩笑吗?”她反问道,突然站起身,走到印第安人之前拿进来的几个胀鼓鼓的鞍囊旁。她翻过一个,将里面的东西倒在满是沙砾的肮脏地面上。 钱,一包包的新纸币落入眼底。本握紧手中的枪,蹲下身,拿起一包。“大面额纸币,”他说,“他们会记录连续序列号的。” 哈利摇摇头,“在他们有此行动之前,我们就把钱都花光了。要想把消息传遍全国,怎么也得花上一个星期。你看这样好不好,斯诺?我们把杰森的那份分给你。反正他也用不着了。” 本却不买他的账。“当然,要花上一个星期!难道你们这群傻瓜没有听说过电报吗?” 印第安人说道:“我们现在就动手。把钱分了。” “等早上,雷德曼。时间来得及。” 本露出一丝微笑,“我们可能没有人能活到明天早上。除非你们中的一个能坦白交代。” “我们为什么要杀他呢?”女孩儿问道。 “钱。现在你们每个人都可以分得更多的钱。还可能是,劳拉小姐,他在那儿碰到了你,企图袭击你,你不得不杀掉他。” 但她只是一言不发地摇了摇头。印第安人又开口了:“是恶灵杀他,水鬼恶灵。” 听了这话,本皱了皱眉,至少这一定得说说,“他的话并不离谱。有人说这个镇子有鬼。” “有鬼!哪儿来的鬼?”哈利是个完全不信邪的人。本怀疑他质疑一切非黑非白的事物,这就令他这一身传教士的打扮更显奇怪。或者说只有当他打劫火车时,才装扮成传教士? 作为回答,本耸了耸肩,“我们身处深山峡谷中。这里曾经可能是条河,汇入加利福尼亚海湾。也许一百多年以前,一条捕鲸船经过这里……” “别跟我鬼扯!” 本却发觉,对于那个印第安人来说,这可不是鬼扯。他转过身,不理会本手中握着的枪,向屋门走去。他没走多远。刚到门口,他就又倒抽了一口凉气。“啊!” “怎么了?”本大声问。 “恶灵偷走了马!” 他们都走出去查看,当然,印第安人的话不假。马匹确实不见了。“这里一定还有别人。”哈利坚持说。 “我们再搜索一遍。你们中的任何一个都有可能牵走马匹,”本说出事实,“但我们还是会搜索一遍。虽然不会有什么收获。记住,我已经拿回了我的枪。” “我会记住,斯诺。你也记住我分钱的提议。这些钱足够我们分的。” “你凭什么认定我会要你的钱?” 哈利面部扭曲,挤出一个微笑。“比利小子会要的。”他说罢,便走开了。 他们带上灯,分头在废弃的房子里搜寻着马匹。本发现自己和劳拉组成了一队。“你哥哥是个疯狂的家伙。”他说道。他们正在一个大谷仓中寻找,这里可能曾被用做马厩。 “他很好。” “当然。所有的火车劫匪都很好。” “他的童年很艰苦。” “你也是?” 她犹豫了,“是的。我猜女孩子比男孩子的承受力更强。” “他为什么穿着黑衣服?” “他曾经努力学习,想当牧师。真的,因为他喝酒,他们把他开除了。他在火车上穿着那身行头,就能不引人怀疑地混进装钱的车厢。” “他在车上杀人了吗?” “没有。印第安人刺伤了一个保安。但是我觉得他没要他的命。” “一共抢了多少钱?” “我们也不知道,反正很多,至少十万美金。本来是要运送到西海岸银行的。” 他寻思着,的确不是小数目。拿到四分之一,他就可以不用因为那些逼他用枪的人而东躲西藏了。他可以在洛杉矶落脚,或者回到东部的圣路易斯。他忽然意识到劳拉正说着什么。“什么?” “你和我。我们可以拿走所有的。” 她确实是这么说的——他的耳朵没有欺骗她。“你想算计你的亲哥哥?” 她耸耸肩,“我又不欠他什么。” “没有马,我们跑不了多远,”他停下来,而后漫不经心地补充道,“除非你把它们藏起来了。” “我怎么会?你是对的,当然。这太疯狂了。”她本来就站在他的近旁。这时,在阴暗处,她将身体贴近他,吻住了他。他还来不及有所回应,从外面传来了呼喊声。 “他们在找我们。”他说罢,转身离开了。 他们出了房子,走入黑暗,哈利和印第安人在摇曳的灯光下等候着他们。“那支渔叉不见了,”哈利对他们说,“有人把它从杰森的尸体上拿走了。”他胆战心惊。 本快步朝房子里跑去,枪袋拍击在他的大腿上,令他感觉很踏实。不论凶手是人是鬼,他都拿回了他的凶器。这只能意味着他打算再次使用。 此时,蓄着胡子的尸体躺在地面上,被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翻倒在地。曾被渔叉刺穿的地方此时只剩下一个仍然汩汩流血、创面粗糙的伤口。出血被渔叉阻碍了很久,这时,鲜血、潮湿的地面与水洼混合在一起。“没有人看到什么吗?”本问他们,“你们在哪儿——是在一起吗?” “不是。我在楼上,印第安人在街对面。他过来时发现了这个,然后叫来了我。” 本转向印第安人,“那么,我猜你也什么都没看到了?” 印第安人摇摇头。“找到了水。”他说,语气中透着些骄傲。 “水?” 本跟着他出了后门。果真,一个大集雨桶摆在那儿,里面还留有一两英寸深的水。这片地区很少下雨,但最近几周却下了几场瓢泼大雨,足以解释水的来源。现在,他所要解释的是这个鬼——或者是杰森为什么把水泼在房间里。如果只是想加强渔叉作为凶器的效果,似乎有些多此一举。而且,如果这个鬼想赶走他们,又为何偷走马匹,让他们走不成?不,他越想越确定他们其中一个就是这个杀人鬼,图的是多分到些赃款。 “有人看着钱吗?”他问。 “我把它藏在楼梯下面了,”哈利说,“很安全。” 他们走到屋外。夜风渐起,卷起的沙砾在曾经的街道上形成奇怪的图案,这会儿,星斗也从四散的云朵后现出了身影。本觉得他听到了远处传来的马匹嘶鸣声,但是他不敢肯定,可能只是风的把戏。 “这样吧,”他对他们说,“我们再次分头行动,继续寻找。劳拉,进屋,看紧了钱。如果有任何异常情况,就用你的来复枪轰上一通。” “我想和你一起去。”她说。 “不。”他有种预感,如果他单独行动,就能逼其中一个人出手。如果和劳拉同行,凶手不会现形。 他离开他们,顺着摇摇欲坠的建筑物后沿,踽踽独行。他将提灯贴近地面,在沙地上寻找着马蹄印。但在如此昏暗的灯光下,他什么也看不清楚。 他沿着街道走了大约五分钟,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他。劳拉,可能是。他怀疑印第安人在沙地上行走时,是不能发出如此轻微沙沙声。但他不能冒险。他把提灯支在一根倒塌的横木上,然后走出了灯火的黄色光晕。 有个人,隔着光晕,与他迎面而来。有个人,在跟踪他,就像曾经跟踪杰森那样。他谨慎地拔出枪,等待着,确定自己和对方一样,隐蔽得很好。但是,那时候杰森是不是也隐蔽得很好呢? 突然,在他的右侧,出现了一星微小而明亮的荧光。可能是一颗流星陨落地面,或是灰白的焰火凝固般地绽放。甚至可能就是雨鹿镇的恶鬼,如果本·斯诺相信怪力乱神的话。他瞄准那明亮得怪异的荧光,但它在黑暗中好像又闪到了他的左侧。重击声响起,是利刃与骨肉相抵的声音,随后,荧光就消失在本的视线中了。 他绕过光晕,此时,光线被他挡在身后,星星投下的白光笼罩了一切。某个物体,体积庞大的物体,在尘土中蜷缩着,而前面是一串凶手逃离的足迹。本在四溅的鲜血中跪下,试图拔出渔叉,但是已经太迟了。倒在他面前的是印第安人,他已经死了。 本也奔跑起来,向着脚印撤退的方向奔去,时近时远地在漆黑荒置的房屋间穿行。静默,没有警告呼喊也没有鸣枪阻止。可本仍然备好枪,一路高举着狂奔。 对方被逼得无路可退,一跃逃入了一个嘎吱作响的木门,逃进了一个即使是星光也不能将他暴露的房子里。本跟了上去。 里面,就在那扇黑色大门的里面,那一星荧光再次亮起——那个鬼魂?这次本没有犹豫。他连开两枪,火光在一阵玻璃碎裂的声音中熄灭了。 是一面镜子!他低头看向自己的凶手,他的腹部,恍然意识到荧光就在他自己身上!他毫无隐蔽地站在那儿,对那个幽灵般的凶手来说,是个绝好的枪靶。 枪声响起,他扑倒在地,子弹撕开了他身上那宽松的衬衣。本用他仅剩的四发子弹回应了对方的射击。 很长一段时间,死寂像灰尘一般笼罩着他。他等待着下一波的攻击,发光的腹部紧贴着地面,以求保护。但什么也没有。这时,他身后的门廊传来小心翼翼的脚步声。哈利和劳拉带着灯赶来了。“到底发生什么了?你还好吗?”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想我没事,”本说,单膝支起身子,“照那里。” “天啊!不管这是谁,你射中了他。” 本走过去,用脚尖踢了踢尸体。那张脸虽然已被死亡扭曲,但仍然熟悉。是那个几小时前警告他的牧羊人。 “这就是你们的凶手,”本说,“是他杀了杰森和印第安人。他是那边山头的牧羊人。” “你真是个神枪手。”劳拉说,“即使在黑暗中。” “尤其在黑暗中。如果我动动脑子,早就应该想到是这个牧羊人了,毫无疑问。就是他告诉我这个镇有鬼的,想把我吓走。还有杰森被杀现场的水迹——一定有原因的。我思考过,但是那个离谱的渔叉误导了我。那些水只是用来清洗地面的,清除可能残留的揭示他身份的线索。他守株待兔,首先遇到了杰森,他的第一个被害者,牧羊人用渔叉刺死了他,就像不久前他杀死那个印第安人一样。” 哈利耸耸肩,“印第安人死了就死了,不是大损失。钱又可以少分一份。但是,牧羊人会在地板上留下什么线索呢?” “一些他怕我们可以辨认出的东西。可能是泥土、羊粪、气味、羊膻味。我不敢说我能辨认出这些味道,但他要以防万一。有时候那些牧羊人对我们的看法很奇怪,好像我们属于另一个世界。” 他们把尸体留在那儿,回到那栋曾经是酒吧的房子里。“那马匹呢?”劳拉问。 “我猜想它们应该就在山后面,和他的羊一起。我们一会儿去看看。” “我们先把钱分了,”哈利说,曲下穿着黑裤的双腿,跪在印第安人的鞍囊旁,“这钱对你来说,来的很容易,斯诺。太他妈的容易了!” “我不要一分钱。”本说。 “见鬼,我的意思不是你不劳而获。你至少干掉了牧羊人。在他把我们都杀死前干掉了他。他是怎么了——发疯了还是什么?” “诡异的精神错乱,我想。”本缓缓答道。他拿起那盏灯,小心地吹熄了摇曳不定的蓝色火苗,令他们陷入黑暗。隔着堆起来的钞票,另一星明亮而炙热的荧光闪耀着。这一次可不再是映象了。 “你到底想干什么?”哈利大声嚷道。 “我得看看你是不是也有一个……?”本无声地叹了一口气。 左轮手枪射出的子弹从他的耳旁飞过,那点荧光熄灭了,就像一颗被云朵遮挡住的星星。传教士哈利尖叫一声,倒向本,撞开了他已经拔出的枪。 劳拉再次点起了灯,照亮了本和稳稳地端着枪,刚刚射杀了自己哥哥的女孩儿。“你很聪明,”她说,“聪明得过头了。” “我也有枪,劳拉。”他把枪口对准她,说道,但他想起杀死牧羊人以后,他还没有填充子弹。 “你是怎么知道的?”她举着枪说道。他们距离彼此几英尺,面对面地跪在地上,灯、钱还有她哥哥的尸体隔在他们中间。 “牧羊人的杀人动机是想把我赶走,但那是在你们到达之前。如果他是在等你们,那么一定有人事先告诉了他。有人把钱的事告诉了他。他在黑暗中用那把渔叉刺死了杰森——他在哪儿找到那个的,其中一栋房子里吗?——这可是把人吓跑的好凶器。他在黑暗中杀死了他,也在黑暗中杀死了印第安人,但是我看到了印第安人衬衫上的荧光亮点,目标像灯火一样显眼——你哥哥身上也有。那是少量的磷,一种可以在黑暗中发光的化学物质。如果我的肚子没有发福,我会马上发觉我腰带扣上的荧光。那个牧羊人不可能将磷涂到我们所有人身上,那么他一定有个同伙,代而为之——也就是把打劫火车和赃款的事告诉他的那个人。你,劳拉。” “为什么是我?”在灯光下,她的面孔冷若冰霜。 “其他人没有机会。你绑住了我——但我猜你是趁吻我的时候,把磷涂在我的腰带扣上的。” “放下你的枪,我们可以商量,”她说,“现在他们都死了。只剩下你和我。” 他摇了摇头,“枪可不能放下。没准儿你觉得你的枪比我的快。没准儿你想试试看。” “那些钱是我们两个人的。” “现在你的男朋友死了,我就成了伙伴——是不是?不,谢谢。我确定你不会把我看得比你亲哥哥还重要,看看他的下场吧。” “我从来不欠他什么。” “是的,但是你给了他一样东西。一颗枪子儿。” 此时,她凝视着他的双眼,“放下枪。你不会对一个女人开枪的,对吧?” “那要看我是不是真的比利小子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想比利会对女人开枪的。” 她琢磨了一阵他的话,而后说道:“好吧。我们一起扔下枪,然后我们商量钱的事。” “同意,”本点点头。两支枪哐啷一声,同时落地,“现在怎么办?” “如果你不想和我同行,我们就在这儿把钱分了,然后各走各的路。” 但此时本摇了摇头,“我要把钱带到镇上,上缴给警长。我想你最好和我一起去。” 她轻声咒骂,扑向手枪,但本抢先一步。她抓起他的枪,连扣了两下扳机,见没有子弹,她把枪掷向他的脑袋。 “该死的牛仔!你想杀就杀吧。”接着,她又抓起煤油灯,也朝他扔了过来。灯撞倒后面的墙上,干燥的横木立刻就燃烧起来。 “你个小傻瓜!”本把她的枪塞进枪套,本想抓住她,但她动作太快,身子一滚,逃开了,而后轻盈地跳起身,朝着楼梯跑去。此时整面墙都着了起来,将这里笼罩在一片危险的熊熊烈焰中。灼热,犹如沙漠骄阳。 她本想逃到二楼的窗边,从那里跳到地面,逃入夜色。但是她没料到迅速扩散的火焰已经使年久的木头变得脆弱易断。整个楼梯一下子坍塌下去,像木柴般被火焰吞噬了。她尖叫着消失在不断扩张的地狱中…… 本急忙把装满钱的鞍囊拖到街上。然后,借着跳跃的火光,他朝着山后走去,找到了失踪的马匹,就和躁动不安的羊群拴在一起的。他牵上他的马,放了其他几匹,而后骑上马,沿着他来时的路走去。直到清晨的第一缕曙光,引领他找到一条绕过鬼镇的路。 在前方的某个地方,他找到了一个镇子和一位警长,留下钱,未做解释。然后,继续前行。就让别人去发现那个燃尽的废墟还有那五具散布各处的尸体吧。 现在那里是一座名副其实的鬼镇了。 他不禁纳闷儿雨鹿镇的名字从何而来…… 04 飞人 1896年的夏天对于蜿蜒河镇的居民而言,可不是什么好时节。酷热,干燥,与世隔绝。这里四面紧邻从未有人穿越过的沙漠,和甚少有人愿意翻越的群山峻岭。但对于本·斯诺这样希望被世人遗忘的人来说,这是个绝妙的宝地。但令其他三百多居民留守在像蜿蜒河这样干涸无雨的地方的原因,就很难一语概括了。也许,是山里的矿藏留住了他们,对金子的渴望和偶尔发掘带来的收益,令他们安然度日。 但外乡人却唯恐避之不及,尤其是在1896年的九月。在这里,时间仿佛凝固了,几百口居民饱受烈日灼烤之苦。这里不是旅游胜地,也不适合讨生活,除非你愿意在温度有时达到华氏一百二十度的矿井下劳作。 在蜿蜒河镇,日日大同小异,而这正是本·斯诺中意的。他可以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闲逛,偶尔打打零工赚钱糊口,还可以在那条给了这个镇名字的小溪旁钓鱼。这里甚至还有一个名叫苏的女孩儿,在本落脚的旅馆里工作。本喜欢她。他疯狂地迷恋上了这个小镇。这里只有警长一人有枪。 这天——是个周二——当他从他的房间走到大街上时,发现这里涌动着翘首期待的暗流。“发生什么事了,苏?”他问她。她穿着她的工作服——一件颜色鲜艳、带有圆点图案的衬衫和一条紧身裤。 “有个异乡人穿过沙漠,正朝这里来,”她告诉他,看起来和其他人一样兴奋不已,“他驾着马车,还带着其他什么的。” 很少有异乡人造访蜿蜒河镇。事实上,这是自从本六个月前骑马进镇后,他印象中的第一位访客。他走到街上,刚好看到一辆由两匹马拉着的大马车驶进镇子。人群安静地靠近,已经将它围了个水泄不通。即使是从本站立的地方,他也可以看到在那一刻受到万众瞩目的惹眼的大标语:飞人——罗宾博士! 本曾经在西部见过不少巫医神汉,但第一眼看来,这个好像有些与众不同。这个男人身材高大,一头白发,却有着一张年轻的面孔,使人不禁怀疑那是不是假发。他扯起嗓子,令声音传遍整条街道。“瞧一瞧,看一看!飞人罗宾博士来到这里,带给你们惊讶和战栗。”人群聚集。 本站在旅馆的门廊上,位置刚好可以看到白发男人发表他彩排多次的演讲。“乡亲们,我来到贵镇,为你们带来了你们所未见过的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此时此刻,这项发明已经席卷了东部和中西部。人类不再像蛇和蜥蜴一样,在地面爬行——现在,我们可以飞,就像鹰和隼一样,如愿翱翔!这里,”他猛拉一根绳索,露出马车里覆盖着帆布的整个装置,“让你们大开眼界!” 本确实大开眼界。他看到的是一台奇特装置,形似一双巨翼,或者说是两双——上下排列。两翼展开跨度大约有十五英尺,下面一双巨翼的中间连着一根金属杆,显然是供人抓握支撑的位置。“你是说这东西能飞?”人群中有人喊道。本认出说话的是马匹出租所的弗兰克·麦克柯恩。“也许你能给我的马装上一副。” 但显而易见,罗宾博士早就习惯了这种诘问刁难。他在人群中分发着传单。本也拿了一张,立刻就看出这的确是个非同一般的东西。上面有几张图片——实景拍摄的照片——一个男人仅凭这两副巨翼,凌空翱翔。还有一些东部主流报纸上的文章,其中还包括《纽约时报》。照片上的德国人名叫奥托·利廉德,他凭借自己制造的一系列“滑翔翼”,已经成功滑翔千余次。 “没错,我的朋友们,”罗宾博士再次开口,“你看到了,但你仍然怀疑。我看得出你们脸上的怀疑。好,明天早上,在山的那边,我将亲自为你们演示。我将乘着这副翅膀,从山上飞下来!当我降落之后,当你们全都相信了人类终于可以和鸟儿一并翱翔天际的时候,我将给你们每人一个订购这副翅膀的机会。笑吧,现在你们想笑就笑吧——明天你们就笑不出来了。为什么,此时,这东西在纽约如此风行,以至于警察正在考虑制定特殊的交通规则。人们从高楼大厦上滑翔而下——我亲眼所见!” 他又天花乱坠地鼓吹了一个小时,本看得出,连人群中疑虑最深的人,也快要被他劝服了。至少,明天早上的观众人数众多。隔着人群,本注意到汉森警长靠在街对面银行大楼的墙上,聚精会神地倾听着,随着他的移动,身侧的警徽和手枪不时反射着太阳的光芒。很显然,他和其他人一样,兴致勃勃,根本不想把罗宾博士和他的大马车赶出小镇。 又过了一会儿,本越发觉得乏味,转身离开,向着小溪走去。此时正值酷热的夏末,溪水几乎完全干涸了。近一段时间没有鱼可以抓了…… 就像几个星期以来每天晚上那样,他和苏在旅馆里吃了晚饭。有的晚上,他们给马带上鞍,在只有星群相伴的沙漠中骑行几英里。但是今晚,不知为何,他有些心神不宁,好像罗宾博士的到来破坏了他长久以来构筑的平静祥和。 “今晚不骑马吗,本?”她问道。 “不了。有点儿困了。我想我老了。” “三十七岁?我以前从没听你说过这话。” “有时候,我觉得我应该去东部,苏。可能是纽约。” “那个人们从楼顶上飞下来的地方?” 他哈哈大笑,手里卷起了烟,“不知道为什么,我对此怀疑。但是……” “他来了!”她突然低语道,“他向我们的桌子走过来了!” 的确是罗宾博士,高挑,白发,在桌子中间穿行,朝他们走过来。“啊,”当他走到他们身边时,说,“我是否有荣幸认识本·斯诺先生?” “不知道是否是荣幸,但我就是本·斯诺。有什么可以为你效劳的吗,博士?” “一些生意上的琐事。可否请这位年轻美丽的小姐离开一下?” “当然,”苏说罢,从她的椅子上站起身,“我会在弗兰克的马厩里,本,如果你改主意想去骑马的话。”她犹豫地朝罗宾博士笑了笑,便离开了。 “有什么事吗?”本开口询问。 “我们能找个安静的地方谈吗——比如楼上你的房间?” “我想可以,”本带路走上楼梯,纳闷儿是什么事促使罗宾调查了他的名字和住所,“就是这儿了。” 他的房间可不是休闲娱乐的好地方,只有一张铜制床、一个洗脸盆、一盏灯、一把椅子,暗灰色的墙纸上,只挂着一张褪了色的卡斯特将军的肖像。但罗宾博士好像并不介意。他让本坐在唯一的一把椅子上,自己在床沿边落座。“啊!很好。现在开始谈生意。” “什么样的生意?”本充满怀疑地问道。 “让我从这里开始吧:我知道你的真实身份。” 本感到那种熟悉的恐惧感在他心中升起。不要再来了,上帝啊,不要再来了。“我是本·斯诺。不是别的什么人。” 罗宾博士笑了,“别想糊弄我。我是卢·华莱士将军的一个老朋友。曾经和他一起吃过晚饭。在内战时和他并肩战斗。我看着不像五十岁的人,对吧?除了头发,但这对做生意很有利。” 本打断了他不着边际的闲谈,说:“我只知道卢·华莱士是《宾虚》一书的作者。我从来没见过他。” “也许你没有亲眼见过他,但是我要说的就是这个人。他曾在1879到1880年任新墨西哥州的州长,正是比利小子靠枪横行的时候。我猜那时他正在写书。我去拜访他,听到了所有关于比利小子的传言。” “那么你也听说了1881年他被一个警长干掉了。” “也许卢·华莱士和其他警察都认为他死了,但还有我们这些人知道实情,”罗宾有些狡诈地说,“我们知道他这些年还活着,在西部游荡——用着本·斯诺的名字。” “滚出去,罗宾。我不喜欢你的生意。” “但这是笔生意,比利——本——你能得到好处。我想明天出一百美金,雇你做枪手。” “哦?”本靠在椅背上,话题开始变得有意思了,“我要杀掉谁?” “可能你不用杀任何人。所以这钱才赚得易如反掌。明天我表演飞行后,就接受订单。每套装置一百美金——首付十块,其余的货到后支付。在这样的城镇里,满是金矿,我大概可以卖出一百套飞行翼。那么就有一千美金的现金到手了。你拿一百,只要确保我不会遭遇不测。” “什么样的不测?比如汉森警长逮捕你?” 罗宾博士笑了,“我们互相了解,这是最重要的。可能有人会设法抢走我的钱。” 本叹了口气,感到疲惫,“你只不过是个骗子。你根本没想把装置卖给这些人。你从每个人手里拿走十块钱,可以,但是他们就再也见不到你了。你想让我在明天晚上你逃跑时掩护你。” “你会做的,比利。” “我会做才见鬼!我的名字是本。你自求多福吧!” “我年纪太大,用不了枪了,眼睛不好。飞行表演已经很危险了。” “如果你真的能飞起来,为什么不真的卖这种装置呢?有些疯狂的家伙会买的。为什么要设套骗人呢?” 听了这话,罗宾博士显得有些难过,“情况很复杂。一方面,那个德国人利廉德上个月在滑翔的时候送了命。但我并没有把那部分剪报带来。” “他已经送了命,而明天一早你还要从悬崖上飞下来!”这个男人的话令本愈发惊诧。 “两天的工作,一千美金的进账,收获太丰厚了。值得冒险。在过去的两周里,我在三个小镇成功行骗,而且我已经选好了下个目标。我要一路骗到加利福尼亚,然后靠着这笔巨款退休养老。在那美丽的乡村里。” “你为什么挑这个地方下手?” “因为金矿。这里的人一定有钱。我在得克萨斯州大赚了一笔,那还是一个牧牛村。一个地方就有一百二十二份订单。” “这里可没有那么多钱。相信我,今晚就走吧。我不会为你用枪的。我甚至没有枪。” 罗宾博士耸耸肩,“我猜我得另找他人了。内心的平静比我出的一百美金更有价值。从来就不喜欢枪战。” “如果我告诉镇上居民你是个骗子呢?” 白发男人露出笑容,“那我就告诉他们你是比利小子。你不想这样吧,是不是?”他溜下床,拿起了他的帽子,“明天早上见?” “如果我不睡懒觉的话。” 罗宾博士笑笑,离开了。过了一会儿,本锁上房门,解开他的一个鞍囊。他拿出一把几个月都没有装填子弹的暗铜色德林格枪。虽然只能装两发点四五的子弹,但这足够了。他不会为了帮助一个骗子逃脱法网,但他的武器可能会派上别的用场…… 第二天清晨,阳光普照,微风从西部山区徐徐吹来。当本走到街上时,见几乎全镇居民倾巢而出,等待一睹飞人的风采。苏一直在等他,他们同银行的杰斯罗·阿龙斯一道而行。汉森警长已经到了表演现场,站在一块儿位置便利的岩石上,将所有人的行动尽收眼底。弗兰克·麦克柯恩也在,大概是想在这新式飞行器的光环下,亲眼目睹他所钟爱的马匹的末日。苏的弟弟汤米是个叛逆少年,无疑希望看到一场悲剧。他们都来了,把罗宾博士和他那了不起的飞行翼紧紧地围在中间。 “我想再靠近点儿,本。”苏说。 杰斯罗·阿龙斯坐在一块岩石上,“你们两个去吧。我的腿爬不了。” 但不一会儿,本就在人群的拥挤下,和苏走散了。四周只有人群,乌合之众,期待看到一个人上演奇迹。而罗宾博士也确实不会令他们失望。他踮起脚尖,抓住横杆,绷紧他高挑的身体,准备奔跑,两双巨翼在他上方展开。在他面前,山体突兀地坠落至下面的沙漠,一些镇民也聚集在那里,等待观赏他的着陆。而后,他顺风奔跑起来。 此时此刻,本·斯诺永远不会忘记。他的双脚离开地面,好像被一只巨大而隐形的手拎了起来,罗宾博士腾空而起。他的身影在清晨天空的映衬下,仿佛一只史前巨鸟,向着沙漠猛扑而下。微风轻抚着风滚草,舞弄着波浪沙,他乘风而翔。罗宾博士,一个飞人。 紧接着,就在欢欣不已的人群中突然爆发出的吼声达到顶峰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个白发男人好像突然松开了紧握横杆的手,被装置的横杆和支柱挡了一下,然后就像一只苍鹰的猎物般,从保命的巨翼上掉落下来。失去了控制力,飞行翼姿态古怪地落到地上,但还是罗宾博士的身体首先触地,撞击到沙地上,回弹了一下。本身后有人尖叫出声,人群立即奔逃而去。 汉森警长在本和其他人之前到达尸体旁。他将他翻转过来,摸向他的心脏,却粘了一手黏糊糊的血。“死了。”他只是说。 “摔死的?”有人问道。 汉森警长头也不抬,摇了摇。“我想他是中了枪。谋杀……” “是谁杀了罗宾博士?”杰斯罗·阿龙斯问道。他已经从费力爬山的疲惫中缓过劲儿来,一条腿僵直地伸在身子前面。“这也是我想问的,好了。”他们聚集在小银行的大厅里,蜿蜒河镇的元老们选择在这里聚集,不为别的,只是他们心照不宣地达成共识,对于阿龙斯来说,很难走去稍远的地方。 汉森警长也在,当然,还有马厩的弗兰克·麦克柯恩,和其他一些本觉得面熟的人。没有人赶他走,于是他就留下,站在人群外,听着小镇元老们的谈话。罗宾的尸体已经被当地殡仪事务承办人抬走,而罗宾的马车被孤零零地遗弃在旅馆门前。“好,我认为是麦克柯恩开枪杀死了他,为的是保护他的租马生意。”矿主考克森开口道,却没有人发笑。 “你给我闭嘴,”麦克柯恩回道,“在那样的距离,我怎么能用手枪射死一个人?” 汉森警长清了清嗓子,“我想没有人可以从地面用手枪击中他。” “难道你认为凶手和他一起在天上——隐形人?” “不——我想他是被来复枪击中的。我看他的伤口像是来复枪子弹造成的。” 杰斯罗·阿龙斯小心翼翼地站起身,一瘸一拐地穿过房间。“那就更荒谬了。今天在场的人没有携带来复枪的。” “除了警长,甚至没人有手枪。”考克森一针见血地补充道。 “我已经派我的警员们过去了,搜查石岗,寻找凶器。我想凶手今天一早就把枪藏在了那里,做好了一切准备。” “但是,他甚至不知道罗宾打算从哪里起飞,不是吗?他怎么知道应该把枪藏在哪儿呢?还有,他杀死罗宾的动机何在呢?” 此时,已经变成了群众意见交流会,本觉得已经得不到有用的消息了。他溜出大门,头顶晌午艳阳,漫不经心地四下寻找着苏。她却不在,但她的弟弟汤米却懒洋洋地站在酒馆前早已废弃不用的系留柱前。 “苏在哪儿,汤米?” “我怎么知道?我又没用铁链锁着她。没准儿我应该锁住她,是吧?” 本没理会他,但他踩在木制便道上的脚抵制不住诱惑。他抬起脚,一脚踢在汤米的腿弯儿处,让他重重地扑倒在地。“该死的,斯诺!你给我走着瞧!” “当然了,”本边走边说,“你尽管来。” 苏果然在马厩里,本一点儿都不觉得惊讶。既然麦克柯恩对谋杀案的兴趣更大,总得有个人照看马匹。当他走进门时,她抬起头,露出了笑容,“你去哪儿了,本?” “四处闲逛,现在想骑马出去走走吗?” “晌午的太阳正是热的时候。” “我想我们可以骑马进山。我想问你一些事。” 她的表情很好奇,但却没有疑惑。“当然。”她开始给她的马上鞍。这是一匹健壮有力的栗色马,若是在东部,完全可以成为一匹赛马。他曾对她说过,他们应该去肯塔基州参加比赛,但他们当然没有去。他听说一匹名叫本·布瑞士的马赢得了那年的比赛。从那以后,苏就拿他开起了玩笑,她叫她的这匹栗色马本——不知是因为布瑞士还是斯诺,他从来没有追问过。 他们走小镇的后巷,避开了主路上紧张的气氛和三五成群、窃窃私语的人们。正如她所说的那样,骄阳似火,但在山脚下的阴凉地,他和苏谈天的时候,马匹也可以吃些草。 “你和你弟弟从出生起就住在这儿了。给我讲讲关于其他人的事情。” “关于他们?关于他们什么,本?” “比如说警长。他一直住在这儿吗?” 她轻笑一声,透着一些悲哀,“只有我和汤米一直住在这个镇上。我十五岁的时候——也就是六七年前,汉森警长来到这里。他很适合干这行儿,我猜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罪案可以当做谈资的。有那么一两起醉酒闹事的事件,仅此而已。” “那么其他人呢?阿龙斯和考克森?还有麦克柯恩?” “我对考克森了解不多。他突然出现,然后成了矿主。杰斯罗·阿龙斯在这里好几年了。他曾在堪萨斯城有一家银行,但决定往西部迁移。在旅行途中,一伙印第安强盗从保留地里跑出来,抢劫了他的火车。一颗子弹击碎了他的膝盖,从此就行走不便了。至于弗兰克·麦克柯恩——你自己对他了解的够清楚了。” “我知道他喜欢马。但是不知道他会不会为了马而杀人。罗宾博士可能是他的对手。” “纯属傻话!弗兰克连一只苍蝇都不会伤害。” “也许。” “我们得回去了,本。我们出来时,都没有和弗兰克打声招呼,应该有人照管马匹的。而且,旅馆的科马尔先生也会认为我把他晾在一边了。” “他怎么样?” “本,行了!你想当侦探还是怎么的?” “总得有个人刨根问底。” “对,但不是你。那是警长的工作。” 他们静默地骑马回到镇上,发现这里和他们离开时没什么两样。有人把罗宾博士的飞行翼从沙漠搬了回来,放在了殡仪事务所的门口,好像一些奇怪的陪葬品等待和尸体一起下葬。但此时,银行里却一片寂静,本不禁纳闷儿乡镇元老们都跑哪儿去了。 他很快就找到了答案。他们都围在马厩前的转角处,他看到杰斯罗·阿龙斯鹤立鸡群般地站在中间。汉森警长站在他们前面,一只手随意地扶在枪把上。“发生什么事了,警长?”本说道,心中隐约有了答案。 “正想问你几个问题,本。下马。” 他能感到衣袋中袖珍的德林格枪坚硬地抵着身体,不禁怀疑这是不是他使用它的最后机会。不,他不能冒险伤害无辜百姓。这只是例行询问的时间。“苏,牵着我的马。” “怎么回事,本?他们想干什么?警长,这是什么意思?” 汉森做了个手势,本看到苏的弟弟站在人群外面。“这个男孩儿对你做出了很严重的控诉,本。他说昨晚听到罗宾和你的谈话了。说罗宾指认你就是……” “汤米!你怎么能这么做?”她走到他跟前,脸上堆满了遭受背叛的愤怒。 “就是比利小子。” 话如惊雷般炸开,连苏都面如死灰,“本……” “比利小子已经死了十五年了。”本轻声说。 “我都听见了!我听见他对你说了。当时我就在门外!”汤米一下子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他乐在其中。这就是他长久以来找寻的、对他姐姐的恋人进行报复的机会。 弗兰克·麦克柯恩也插了进来,“我听说有个叫斯诺的男人,来自亚利桑那,是个快枪手,据说他就是比利小子。但我从来没有把他和你联系起来。你一直看起来是个好小伙儿,本。” 本呆立不动,但他的心脏却越跳越快。逃跑的冲动已经摄住了他,这种熟悉的冲动已经伴随他穿越了整个西部。为什么他会为这个对他咄咄相逼的小镇挂心不已?为什么不掏出枪,杀出一条血路,离开蜿蜒河,和苏还有她的弟弟度过余生,每日垂钓河边或者是其他……为什么不呢? 但他只是很平静地问道:“好了,警长,你的人找到来复枪了吗?” “没有,上上下下都找遍了。但你刚才骑马去过那个方向,对吧?” 苏跳起来反击,“胡说八道,不管你在想什么。我一直就没把眼睛从他身上移开。他根本没有靠近过什么来复枪!”她怒气冲冲,娇小的胸脯上下起伏。 “冷静点儿,小姐。” “好了,警长,没有来复枪,你认为我是怎样射杀罗宾博士的呢?” “不知道具体的方法,但你是唯一一个具有作案动机的。他知道你是比利小子,于是你就杀了他。” 本脑中灵光一闪,好像最后一发子弹滑入枪膛一般。他知道了——他知道了,他可以告诉他们。但是他应该告诉他们吗?这样不就意味着将更多的杀戮带到这片净土上吗?无论他做什么,他还可以留在这里吗?“让我和你单独谈谈,警长。我想我可以告诉你是谁杀了罗宾博士。” “小心——这是个圈套。”这回是矿主考克森,他不说话,没有人会注意到他。 汉森警长浅笑一下,“我想我可以照顾我自己。我们去我的办公室,本。我希望你看在你自己的分上,说点儿有用的……” 本隔着桌子坐在他对面,当汉森小心翼翼地把他的手枪放在他们中间的斑痕累累的木质桌面上时,本已经感觉自己像是个囚犯了。汉森是个友善而老实的男人,但他好像巴不得本伸手抢枪呢。大概所有小镇警长都希望告诉自己的孙儿们,是自己射死了比利小子,即使此言不实。 “说吧,本。” “好吧。你听着,因为我们可能没有多少时间了。” “会发生什么事?”微笑的痕迹又爬上了他的嘴角。 “你听着就好。汤米说的都是真的——罗宾的确认为我就是比利小子。他其实是个骗子。他在东部了解到了这个飞行装置,便盘算着用它大捞一笔。顺便说一句,那个用这装置滑翔数千次的德国人已经死了,但罗宾隐瞒了这部分。他打算收取十美金的预付定金,而后今晚溜之大吉。如果出现任何不测,我要负责掩护他,只不过我拒绝和他同流合污罢了。不管怎么样,他离开我房间的时候说他再去找别人,而这就是线索。你找对了动机,警长,却抓错了凶手。” 他头顶上的时钟嘀嗒作响。下午几乎要过去了。“你是什么意思,本?” “罗宾离开我的房间后,他又去找了另一个人,另一个居住在蜿蜒河、被他认出曾是个枪手的人。既然他今天愿意实行他的计划,那么他肯定又找到了一个帮手。只不过,他接近的第二个人在这里的地位不能受到威胁。这个人不能让这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暴露自己的过去。罗宾必须得死,他甚至还以为这个凶手同意为他卖命呢。” “有道理。你是否能指证凶手的名字?” “我能,警长。想想吧——罗宾博士之所以能认出我,是因为他讲话时我站在旅馆的门廊上,正好在他的视线之内。但他曾告诉我,他的眼睛不好。他可能在多年之后,认出甚至只是注意到——举个例子,考克森这样的人吗?” “我猜不能。” “但他会注意到像你这样的人。骗子总是留意警长,”当本说出这话时,汉森的手移向手枪,“但这里还有来复枪的问题。罗宾是被一支来复枪杀死的,而你的警员们没有在山里找到藏匿的武器。所以,凶手随身携带着那支来复枪。当围观群众的注意力被飞人吸引时,他朝罗宾开了枪,而后又将凶器带离了现场。” “谁能这么做呢?除了我有把手枪以外,镇上就没有人有任何武器了。” “确实如此,警长。来复枪是个显眼的武器,不便于藏匿。” “我读到过有一种可以拆分的……” “那种枪在射击远距离目标时的精准度还是个问题。不,肯定是个经验丰富的神枪手用一把完整的来复枪作的案。” “是谁?” “把一支来复枪藏在女人裙子下面虽说有点儿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行,但是罗宾不太可能接近一个女人寻求掩护。那么,什么样的男人在今天早上可以在身上藏匿一支来复枪呢?只有一个——蜿蜒河的跛脚银行家,杰斯罗·阿龙斯先生。” “不可能!” “是吗,警长?所有事实都与他吻合。一个需要保护的重要地位,一只跛脚,高大的身材使他在人群中如鹤立鸡群,还有一个藏匿来复枪的绝佳位置——在他的裤腿里!” “没有人看到他吗?” “他一瘸一拐地和我们一起走,但在石岗上停下了。他在人群之外,当没有人看他时,他拿出了来复枪,开枪射中了正在他们头顶上飞翔的男人。然后,他只要将枪藏回不能伸直的那条腿的裤管里就行了,然后和其他人一道走回来。他个子很高,记得吗,腿也很长。” “可能,”汉森勉强承认道,“只是可能。” “你知道,阿龙斯因为腿脚不便,很少走动。你们甚至为了迁就他而在银行大厅开会。就算他要看飞人,一瘸一拐地跑到那么崎岖不平的山地去,难道你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吗?” 警长站起身,拿起手枪,“我们去找他谈谈。” 他们下了满是尘土的木制楼梯,斜穿过街道,走向银行的红砖大楼。他们刚走到马路中间,就听到一声枪响打破了午后的宁静。汉森一手按住自己的肩膀,被子弹的冲击力撞得侧过身,倒下了。 “这一枪本来可以穿过他脑袋的。”一个声音从银行有遮蔽的门廊上传来,本看到阿龙斯站在那里,手中的来复枪像第三只眼睛般,紧盯着他。 “你今天已经杀了一个人了。”本边说边靠近。德林格枪仍在他的衣袋里,但在这样的距离,根本派不上用场。“还不够吗?” 枪声引来了人,年少的汤米第一个跑到。当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时,已经跑入了银行家手中的来复枪的射程。阿龙斯稍稍调整枪口,对着这个少年。“好了,小伙子。现在你也得掺一脚。看到街那边的那辆马车了吗?你要用那个把我送出镇,如果你想活命,就别耍花样。” 汤米向后退去,“我……阿龙斯先生……怎么……?” “是他杀死了罗宾博士,汤米。是他,不是我。而且我敢打赌,这不是他第一次杀人。” “闭嘴,”阿龙斯吼道,“把马车拉过来,小伙子,停在银行的正门口。记住,来复枪的射程很远,我甚至打死了一个飞人!” “你是什么人,阿龙斯?”本又向上挪了一级台阶,问道,“一个枪手?” “曾经是,很多年前,是堪萨斯最快的枪手。但对我来说,堪萨斯文明开化的速度太他妈的快了。我在一家银行工作了一段时间,然后偷走了他们的一点儿闲置款,来到西部,开起了我自己的银行。一个警长开枪射中我的膝盖,使我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于是我决定改邪归正,做个守法公民。蜿蜒河是个重新开始的好地方,直到罗宾博士来到这里。他的眼睛可能不好,但是他的记性倒不错。我不能让人毁了我辛苦建立的一切。没料到有你这么个聪明的家伙——直到在马厩的时候,我见你望着我。” “让我们帮帮汉森。他会流血到死的。” “在我坐进马车以前,没有人可以靠近汉森和他的枪。” “我们的马不出十分钟就能追上你。” “你试试看,但这个男孩儿就没命了。”汤米已经把马车驾来了,握着缰绳的手不停发抖。他不再是那个讨厌姐姐爱人的、自以为聪明的弟弟了。此时,他只是一个被吓坏了的少年,第一次正视死亡威胁。他并不喜欢眼前的一切。他是不同的一代,不会是枪手,也不会是先锋兵,而是新时代年轻人的第一代。 这时,杰斯罗·阿龙斯以怪异的姿势坐进了马车,本也已经靠得够近了,他本可以用德林格枪的两发子弹打爆他的头,但是来复枪的枪管几乎抵着汤米的脖子。本对这个男孩儿绝无半点儿亏欠,也许正因如此,他先开了口。 “我拔枪了,阿龙斯!” 高个子男人转过身,来复枪的枪筒画了个圆弧,这动作在本的眼中,几乎是缓慢的。他唇边的笑容是一个老枪手的笑容,也许是因为阿龙斯是个枪手,比起汤米,他更愿意对本开上一枪。他看到德林格枪的时候并不显得惊讶,抑或他根本没来得及看清楚。他的子弹从本的脸颊旁飞过,嵌进了后方十英尺的土地里。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拔枪便射,一枪就了结了他…… 之后,当夜晚的凉爽扫过平原,本和苏骑马在星空下散步。他知道他很快要离开了——现在在蜿蜒河已经没有他的容身之地了。但今晚,他不需要想这些。 “很奇怪,”他在苏的身旁,慢慢骑行,“罗宾博士只要用他的飞行表演让人们大开眼界,就可以老老实实地赚钱了。而杰斯罗·阿龙斯根本不需要畏惧他。因为即使镇上居民知道了阿龙斯的过去,也不会拿他怎么样的。” “他们可能会把钱从他的银行里撤走。” “可能,”他叹了口气,“钱,总是为了钱。罗宾博士可以在明处赚钱,却偏要在暗处,杰斯罗可以在暗处赚钱,却偏要摆在明处。” “本,你当时被吓坏了吗?” “吓坏了?不,我知道我能胜过他。” “你知道?但你怎么知道的?” 他露出一个奇怪的笑容,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枪手的笑容。“罗宾博士了解我们两个,”他只是说,“而他先找上了我……” 05 巷中人 本·斯诺从一把新牌中抬起头,望着桌子对面那个高挑的男人。其他玩家咒骂着自己的牌运和庄家的技术,都已经撤走了,此时,他是唯一的一位顾客。本发出两把牌,全都赢了之后,低声说道:“有什么收获?” 高个子男人微微颔首。他很英俊,穿着考究,还有一半法国血统。他叫克劳德·穆塞,在平克顿全国侦探事务所的新奥尔良分部任职。“我想我们已经帮你找到他了,斯诺先生。” “在哪儿?” “圣路易斯。” “他用的什么名字?” 克劳德·穆塞犹豫不定地轻蹙了一下眉,“我想到圣路易斯再告诉你。你星期五之前能到那儿吗?” 本的脑海中闪过将他留在堪萨斯城这么久的工作和那个女孩儿。如果他要找的那个人在圣路易斯,那么他就得去一趟。“明天晚上,我坐火车出发。”他对穆塞说。 “很好。星期五早上九点,在森林公园的美术大楼前等我。他就住在那附近。” “好的,”本说,“再玩一把?” 平克顿事务所的男人摇摇头,“再玩儿的话,你把我们的调查费都赢回来了。再见,斯诺先生。” 本等到整点时另一位庄家接替他。他慢慢地踱步,穿过这栋金碧辉煌的宫殿,寻找着老板。酒吧里渐渐挤满了周末晚上光顾的人群,有的来自东部,有的来自西部,有城市人,也有乡下人,还零星混着一些退伍老兵。“在圣胡安山的时候,我就在泰迪的身后,而现在他却成了副总统!”本微微一笑,继续前行。像这样的一场小战争结束后,肯定会有很多士兵退伍。而他们都与泰迪·罗斯福有私交。 他回到自己的房间,房间很小,他从没有把这里当做过家。他开始收拾行李。他告诉老板自己将要离开,现在只剩下珍一个人需要知会了。在堪萨斯城里,他没有别的在乎的人。 他正忙着收拾行李时,她走了进来,“要去什么地方吗?” “要离开几天。去圣路易斯。我会回来的。” “去圣路易斯干什么?” “公事。” “那个法国人?”有天晚上,他曾和她说起过。对她讲得太多了。 “对,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话。他发现了我要找的人。” “这对你这么重要吗,本?甚至比你的工作和……我还要重要?” 他在床边坐下,把她拉到身边,感受着她裙子下面熟悉的柔滑触感。“珍,珍——看着我。我已经四十一岁了,而我这辈子都做了什么?牛仔,雇用兵,酒吧招待,赌场庄家——每年一个工作,每年一个城镇。我停留下来,过着平凡的生活,直到某个人恰巧知道那个名字,那张脸或者那段流言。本·斯诺,当然了!西部最快的枪手,他的真实身份是比利小子,因为人人都知道比利没死。” “本……” “每个城镇都是这样。不论我走还是留。如果我留下,我总会杀掉什么人。他们都想给比利小子一枪。或者为了他们的目的,他们要雇我做枪手。” “但是那都已经过去了,本!现在是1901年了——二十世纪了!西部已经文明开化了。没有人带枪了,至少在堪萨斯城没有了。” “我要一直向东走,但即使在这里,也无法逃离那些流言。我曾试图改名换姓,但是没有用。我真是一筹莫展,直到我雇用了这个平克顿的侦探。你看,我得想可能这些流言不是空穴来风。可能比利小子并没有在1881年死在新墨西哥。可能他仍然活着,而如果我能找到他,我就可以摆脱麻烦了。” “那么,那个法国人找到他了?” 本耸耸肩膀,“他已经寻找了六个月了。他找到了一些线索——在圣路易斯——一个人,但我还不知道具体情况。难道你还不明白我必须得去一趟吗?” “我明白了。我想我明白了这对你意味着什么了,本。” 他轻吻了她,“我会回来的。” “除非你找到他。除非你找到他,本,他会杀了你的。” “不要为这个担心。我还年轻,死不了。” “如果比利还活着,他和你同岁,本。也许他也觉得他还年轻。” “也许……” 圣路易斯伸展在八月的炙热下。森林公园就在城的西沿,这个原本原始的荒野之地现在却充斥着施工的喧闹声。虽然路易斯安那州采购博览会还有将近三年才开幕,但这地方已经初具雏形了。一千二百多英亩的土地已经被清理,用数字标明的洞孔表明了暂时和永久建筑的前期阶段。本终于找到了艺术大厦,这里也不过是土地上的一个洞孔。他在附近的一棵树下坐下,等待着穆塞。 他不喜欢炙热的天气,从没喜欢过。在这儿,源远流长的密西西比河沿岸,气候不像沙漠地区那么干燥,而是有种潮湿的雾气包裹着他的皮肤。他可以感到衣袋中那把他总是随身携带的德林格枪,接着,他从另一个口袋中掏出一份《丰足周刊》。堪萨斯城以东,人人都读阿瑟·S.普兰提[7]在《丰足》上发表的犀利尖刻的政治观点和国际事务评论,本没用多长时间就染上了这个习惯。“总统在俄亥俄州休假,最高法院拒绝承认波多黎各人民的公民权。”一条副标题这样写道。虽然这话不够严谨,但却很好地吊起了《丰足》读者的胃口。 正当本费力地读着一篇关于一年前意大利国王赫伯特被刺的社论时,身材高大的平克顿侦探从树林间走入视线。“你迟到了,”本和他打着招呼,“我开始想我是不是找错了地方。” 穆塞笑了,“很漂亮的一个公园,对吧?你是第一次来圣路易斯?” “我是第一次。我们要找的人在哪儿?” “呃,恐怕我有些坏消息要告诉你了,我的朋友。他离开了。” “离开了!在我大老远地跑来以后?” “请你听着,就是听着。我们要找的人,使用威廉姆·基德[8]这个名字——” “就是他!威廉姆·基德——比利小子!”本感到他的心脏越跳越快。 穆塞慢慢地露出一个微笑,“不要妄下定论。记住,近二十年中,人们就是这样对待你的。很不幸,这个名字是我们最有力的证据了。威廉姆·基德的年纪相符,曾经在西部生活,但我只能告诉你这些了。在圣路易斯这里,他打打散工,和一些很有意思的人有联系。” “比如说谁?” “他有个妻子——或者是情妇——名叫萨迪,一直陪他四处周游。昨天以前,他们在这公园前面有套公寓。他频繁与一个名叫艾玛·戈德曼的女性无政府主义者接触,而这个女人很有名。她来自纽约州的罗切斯特,周游全国,沿途发表演说。” “如果她还在这儿的话,难道我们不能从她嘴里问出基德可能的去向吗?” “哦,我知道他的去向。他和萨迪买了去布法罗的火车票。” “布法罗!” “在罗切斯特的附近,这可能是某种无政府主义者集会。而另一方面,可能基德只是喜欢参加博览会。泛美博览会现在正在布法罗召开,很多圣路易斯人去那里转转,为1904年找些点子,你知道的。” “我们不能去那儿吗?”本问道,“我都已经跑了这么远。” 法国人笑了,“我预料到了。我已经把我的办公室交给别人看管,我们可以去布法罗。” 本哈哈大笑,他们一道向公园外走去。“你真的认为这个人就是比利吗,克劳德?”他问,用的是这位侦探在他们初次见面时使用的名字。 “谁知道呢,我的朋友?也许他只是基德船长的一个后裔……” 开往布法罗的列车里既拥挤又闷热,就连路途中的夏日暴雨都不能令本觉得好受些。距离上次骑马已经有一年多了——也许这算是一种进步,但这种新型交通工具却让本怎么都兴奋不起来。对于本来说,火车更适合运输动物,而非人类。随着他们向东北方的行进,本对这种交通方式和周围的乡村的厌恶越来越深。烟囱、磨坊和街道上挤满了马车,人群,更多的人群。当他们抵达这里的钢铁巨城——匹兹堡时,堪萨斯城甚至连圣路易斯都显得那么可爱。 布法罗是个稍小的城市,但在这里人群的拥挤却更加剧烈。到处都充斥着对于博览会的谈论。游客——有美国人,也有加拿大人——涌入这个盛夏小城。“我没看到一头野牛[9]。”本说,虽然他根本没有指望能看到。 穆塞耸耸肩。“曾被称为布法罗·克里克。因一个印第安人还是什么而得名的。” “在这样的人山人海中,我们怎么找到基德和那女孩儿(萨迪)?” 他慢慢地对本露出微笑,“那是我的工作。待在旅馆附近,一两天之内我会联系你。” 本并不喜欢这主意,但自己又别无他法。接下来的一天时间,他只是在街上闲逛,街角的报童忙着兜售最新的《纽约时报》、《丰足周刊》,以及布法罗当地报纸。他光顾了一家安装了电灯的新酒吧,买了杯啤酒,然后漫步回到旅馆。六点整,穆塞来找他了。 “比我想象的简单,”侦探对他说,“今年五月,基德的朋友艾玛·戈德曼曾在克利夫兰发表过演说,她在那儿遇到了一个叫莱奥·柯佐罗滋的男人。” “这是什么鬼名字?” “波兰人。他和这群无政府主义者偶尔有些接触。但重要的是,他现在住在西圣历嘉,就在布法罗市外。他在这里的一个小旅馆里租了个房间,今天下午,基德拜访了他。” “基德住在哪儿?” “就在镇上,和萨迪一起。他们在百老汇约翰·诺瓦克的沙龙租了间房。百老汇一千零七十八号。他可能就是你要找的人,但到目前为止,他毫无可疑之处。他从西圣历嘉回来,我跟踪了他一路,没有被他发现。” “谢谢,克劳德。我就需要这些情报。”本衣袋中的德林格枪突然变得沉重了。经历了这些年后,他终于要见到这个男人了——威廉姆·基德、威廉姆·邦尼、比利小子——一直以来都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别抱太大希望,我的朋友,”穆塞谨慎地说道,“就我们目前所知的,真正的比利应该被埋在新墨西哥的坟墓里。” “我只想和他谈谈。我会很小心的。” “他有同伴。但我可以告诉你,柯佐罗滋会出城。我监视他的住所时,他收到了一则电报。我稍稍贿赂了西联公司的职员,设法看到了电报的副本。是从纽约发来的,发件人署名为Asp。他指示柯佐罗滋今晚搭船去克利夫兰,星期六再回来。” “Asp?你确定没有读过尼克·卡特[10]的书吗?” 侦探笑了笑,“无政府主义者是一群怪人。他们喜欢这种暗号密码,你追我逃的事情。但是,好像有大事即将发生。” “好吧,”本将想法说出,“今天是星期四,如果基德的朋友星期六才回来,那么我就有足够的时间去见他。也许下个周一,我就可以回西部了。” “星期一是个节日——劳工节。我们可以待到那时候,转转博览会。” “我连这节日都没有听说过!东部的城市真是无奇不有。” “他们甚至还有禁止杀人的法律,我的朋友。和西部的法律有天壤之别。” 本轻松地嗤嗤笑着,一只手却再次移向衣袋内的手枪。“别担心。我可不能让他死。如果他是比利,我要他活着,然后把他踢进监狱。” 大约八点的时候,他们在旅馆大堂分开。本来到基德下榻的百老汇小旅馆。但他和那女孩儿都不在房间里。那晚,本等了三个小时,最后放弃了。他回到他的房间,有些灰心丧气,不禁纳闷儿克劳德·穆塞在这么一个远离家乡的陌生城市有什么好忙的。 星期五很暖和,四散的白云好像会聚集成一张真实的棉被般。穆塞仍然不在,执行着某些神秘的任务,于是本再次来到诺瓦克沙龙楼上的旅馆。这次他很幸运。旅馆服务员抬起疲惫的眼睛,瞥了眼大堂旁的一个小房间,用手指着。“当然。基德先生和他的妻子刚刚去了酒吧。”本谢过了他,循着方向走去。 威廉姆·基德是个矮小的男人,看上去比四十一岁的实际年龄要年轻些。但是比利总是看起来像个男孩儿,这也解释了这个绰号跟随他多年的原因。本从酒吧里的有利位置观察,越看心中越坚信这个男人就是他要找的人,在多年的争斗与暴力之后,这个男人可以还他一个平静的生活。他对基德兴趣太大,根本没有注意那个叫萨迪的女人。她大约年轻十岁,有着一张曾经美丽却有些坚硬的面孔。她是个西部女人,比圣路易斯更往西。本见过她这种类型的女人,在酒吧,甚至在街上。一个采矿营地的女人,一个军事基地的女人——哪儿有肯花钱的男人,哪儿就有这种女人。 他正想找个借口和他们搭讪,却看到克劳德·穆塞站在门口,搜寻着酒吧中的面孔。本放下他的啤酒,慢慢地踱到他身边,“找我?” 穆塞轻轻点了一下头。“我就知道你会在这里。和基德谈过了吗?” “还没有。我正想过去。” “小心点儿。我们惹上了些大麻烦。太大了,他们很危险。” “怎么个危险法?” 穆塞今天没有笑,“我又去了柯佐罗滋的旅馆。他用一把他不再需要的、有毛病的左轮手枪抵了住宿费。我觉得他还有一把。” “你担心的是柯佐罗滋,我要找的是基德。” 穆塞点点头,“旅馆见。” 本回到他的位子,又点了一杯啤酒。当他再次转头看向那张桌子时,惊讶地发现基德已经不在了。萨迪独自坐在那儿,手指轻触她的空酒杯。嗯,可能他去了洗手间。本决定这是出击的绝佳时机。他拿起他的杯子,走到那张桌子旁。 “一个人吗?”他知道,这种搭讪对于她这种女人来说,既不会惊讶也不会生气。 “省省吧,先生。” “只是想你请你喝点什么。” “滚开!” “和你坐在一起的那个男的看起来很眼熟。” “他是我丈夫。如果被他抓到你和我搭讪,他会打爆你的脑袋。” “那我也要冒险一试,”他拉出一把空椅子,坐了下来,“我认识的人叫威廉姆·基德。是你的丈夫吗?” 她的双眼怀疑地眯成一条缝,“你怎么认识他的?” “在新墨西哥认识的,很久以前了。” “我从没听说他来自新墨西哥。你确定吗?” 本有些退缩,“那好,等他回来,我们再问他。他去哪儿了?” “你把我问住了,”她一耸肩,说道,“但他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呢。” 本终于劝她又叫了一杯酒,他们坐了一会儿,有些别扭地交谈着。显然,两年前萨迪在得克萨斯遇到了基德。他们去了圣路易斯,在那儿结了婚,定居下来为了——什么?本没有忽略萨迪小心避开谈论她丈夫的职业。接近午夜,很明显,基德不会回来了,她借故离开回了房。本又叫了一杯啤酒,而后独自回家。 旅馆门前的街道上有一阵骚动——过着夜生活的人们越聚越多,人群的直径越来越大。正当本推挤着穿过去,人群中心的一个女人发出一声尖叫。“他死了!”另一个人喊着。本的心跳加快,好像他还没看就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瘫倒在煤气灯的光亮下,他的脸既没有扭曲也没有显露任何痛苦——如果有的话,更多的是惊讶。 克劳德·穆塞,一个侦探,更是一位朋友,一个不应该死的人。可就是他,匕首深深地刺入他的胸膛。“我看到他跌跌撞撞的,我以为他喝醉了。”只要再早几分钟,五分钟,十分钟,克劳德可能就不会死。“有人报警了吗?”本转过身,觉得无力,觉得绝望,好像这次寻找,这次跨越了半个国家的搜寻只是为了这样一个结局。 暴力仍然追随着他。即使在这里,在东部人中,也只有死亡。而死亡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那晚,本彻夜未眠,而是坐在旅馆房间的窗户旁,凝望着下面昏暗的街上来往的路人。不时卷一支香烟,抽到只剩半英寸。很幸运,旅馆的工作人员没有将他和穆塞联系起来,他也不会主动向警方提供任何线索。他在这片遥远的土地上是个异乡客,关于东部警察,他只知道众所周知的“刑讯逼供”、“温度箱酷刑”,而橡胶软管,不分男女一律适用。他可不想惹上那种东西。而如果有人要替穆塞复仇,那么这个责任非他莫属。是他雇用了这个法国人,把他带到布法罗来追踪一个可能已经死了二十年的人。 但是穆塞曾经提到过某个“大事件”,某个显然比发现比利小子仍然在世更大的事件。本为此困惑良久,试图把他看到和听到的拼凑在一起。杀害侦探的凶手,看起来,只可能是三个人中的一个——基德、萨迪或者柯佐罗滋——因为在布法罗他只和这几个人有过接触。这三个人——还有那个电报中的神秘名字,The Asp。但本自己和萨迪整晚都在酒吧里聊天,而柯佐罗滋那天应该身在克利夫兰。只剩下基德了,这时,本清楚地想起来他就跟在穆塞身后离开了酒吧。难道这个星期早些时候他已经发现了侦探的跟踪,便从酒吧跟上他,躲在看得到旅馆的阴暗处,刺杀了他?那么到底穆塞发现了什么才招来了杀身之祸呢? 当本终于在床上躺下时,已经是黎明时分了。埃丽湖的徐徐凉风吹进房间,他盖上了被子,他睡着了…… 星期六的报纸上满是这宗谋杀案的报道,虽然穆塞作为平克顿侦探的身份尚未被查明。本猜测当记者得知这一消息后,一定会引发另一波头条热潮。天色将晚时,他出门朝百老汇旅馆走去,心中隐约希望基德和萨迪已经离开,坐上飞机,像秋天的鸟儿飞向未知的远方。可是他们仍然登记在册,只不过此时他们不在。本等了一会儿,然后又回到了他的旅馆。如果他们仍在镇上,显然他们要等谋杀事件风平浪静。也许,如果他幸运的话,他们甚至根本没有注意到他和穆塞在酒吧里说过话。 星期天,他的运气转好了。这天是九月一号,第二天就是穆塞曾经提到过的半节日——劳工节了。这天下午天气很热,穿着短袖衫的男人们眼巴巴地看着酒保将一桶桶的啤酒滚入昏暗阴凉的地窖。本正在旅馆下面的酒吧里喝着啤酒,这时,他看到基德走进狭小的大堂,和一个男人打了招呼。这个男人身材纤瘦,背有些驼,脸孔圆润而平滑。他随意地踱到门边,刚好可以听到他们的谈话。 “你昨天晚上去过了,莱奥?”基德问道。 “是啊,坐船回来的。”这个眼神呆滞的男人说。他一定就是柯佐罗滋了。“事情怎么样?” “很好。我们今晚十点和他见面。” 柯佐罗滋点点头,他们经过本的身旁,进了酒吧。如果基德已经认出他是穆塞的同伴的话,那么他一点儿也没表露出来。本等他们端着啤酒落了座,便走向外面满头是汗的旅馆服务员,“看到那边那个棕色头发的小个子男人了吗?” “是的。” “他住在这儿吗?” “是的。” “他叫什么名字?” “无名氏。” “你开玩笑吗?” “你看,先生,你问我他的名字。他登记的名字就是无名氏,我只能告诉你这些。我们从不多问。” “谢谢,”本叹了口气说,便转身离开了。这意味着什么?就在几天前,柯佐罗滋还安心地使用真名登记。他突然变得神秘,是否与穆塞被杀有所联系呢? 他几乎整晚都琢磨着这件事。当晚十点,他站在百老汇大街上旅馆的阴影里。他们一起走出来,基德和柯佐罗滋,径直走向附近一条冷清的街道。在大约距离旅馆半个街区的地方,他们在一条窄巷的巷口停住脚步,环视四周后,便走了进去。本穿过马路,跟在他们身后,他的手在衣袋中钟爱地握紧德林格枪那冰冷的金属外壳。 这个街区的煤气灯距离很远,于是他走进小巷,隐藏在阴影中,用左手摸着粗糙的墙面探路。这条小巷通往下一条街道,只有巷子口有盏煤气灯,所以他只能看到那三个人的轮廓。三个人——基德和柯佐罗滋,还有身材更加高大的第三个人。他们低声谈着话,但有件东西却在他们手中传递着——一个信封,可能,给了基德,然后另一个给了柯佐罗滋。那个高大的男人手上的某样东西,可能是一枚钻戒,反光闪烁了一下,然后便结束了。高大的男人转头看向一辆等在煤气灯下的马车。本从衣袋中掏出枪来,心里清楚若要行动,便在此刻。 但他能做什么呢?为了一宗他们可能毫不知情的谋杀案,在巷子里开枪把他们打死?可能穆塞只是一宗单纯的抢劫案的受害者。不,现在还不能开枪。本小心翼翼地退出巷子,轻手轻脚地躲进身旁的一条门道。不一会儿,基德和柯佐罗滋便进入视线,朝着旅馆的方向走去。 此时,本的狩猎真正开始了。他曾在军队中横穿西部平原追踪印第安人,现在他追踪着这两个人穿过布法罗的街道。星期一一早,他就来到旅馆,守在外面等待第一个出来的人。这天是基德,他只是在城区漫无目标地闲逛。但第二天,他的运气就转好了。他跟踪柯佐罗滋走进了位于主要街道上的一家商店,他站在几步远的地方,看着这个小个子男人买了一把点三二口径的埃尔文·约翰逊左轮手枪,坚硬的橡胶枪柄的两侧都刻有猫头鹰头的图案。 星期三晚上,城里举行了很多活动,热闹非凡,因为第二天总统就要来参加博览会了。由于他妻子生病,他错过了原本安排在六月的行程,但是现在这个城市对于他的到来给予了帝王般的欢迎,结束时还有礼炮响彻夜空。基德和柯佐罗滋呆在他们的房间里,但本再次发现萨迪独自坐在酒吧里。 “嘿,你好!”他说,不等邀请,便坐下了。 “噢!又是你?” “没去车站迎接总统吗?” “我不去。我把那些政治活动留给我丈夫了。” 本向酒保示意,要了两杯啤酒,“我还是想见见他。” “他一直都在的。他和他的朋友。” “他们在这儿有工作吗?” “谁知道呢?只要有钱给我,我就不多问。”她端起啤酒,一口气灌下半杯,“很好,我很渴。” “你们打算在这里待多久?我还是想见见你丈夫。” “他好像说这个周末离开。” 这次本没有和她多待。被基德发现他们在一起可不太好,这时候还不行。但是很快,这个周末前,本就必须得有所行动了。 星期四,柯佐罗滋和五万人一起,去参观了博览会。会上,总统麦克金利发表了一篇令人惊讶的演说,更改了自己对于互惠贸易的看法。本没怎么注意听演讲,却是这个地方本身令他惊叹不已。展台和展品到处都是——名字都很奇怪,像是音乐圣殿,富裕喷泉,还有百合庭院。将近傍晚时分,四百多英尺高的巨大的奶油色灯塔被三万五千盏灯泡点亮。大部分建筑物都有种西班牙教会建筑的庄严风格,与泛美主题相呼应。到处都是美轮美奂的电灯,电力都是由十五英里之外的尼加拉瓜瀑布供应的(具体方法是本也搞不懂的)。 正当灯火陆续点亮时,柯佐罗滋离开了博览会,漫步回到了市中心,一个人坐在公园里待到十点。这是一个阴郁的夜晚,温暖而阴郁,但对本——这个暗中监视者——来说有种厄运迫近的窒息感。 星期五早上,基德在这座城市的时间越来越短——至少据萨迪说的——本知道他必须得行动了。但是,可能就在今天他们会露出他们的狐狸尾巴。他对自己轻笑出声,想到他的犹豫不决很像他在堪萨斯城看过的一出戏中的一个叫哈姆雷特的家伙。 于是他再次跟踪了柯佐罗滋。这天早上,这个纤瘦男人的行动好像有所目的。他在酒吧里买了一支雪茄,然后逛了几个街区来到一口开着盖的下水井旁。他停住脚步,把一叠纸扔了下去。他在一家街边小餐馆吃了早饭,然后又在一家理发店理了发。他登上一辆开往尼加拉瓜瀑布的有轨电车,但很快又改了主意,回到了布法罗市中心。所有的时间他好像都在做准备——为了什么? 这天下午,两点刚过,他又来到了泛美博览会,本跟在他身后不远。这时,他在音乐圣殿外排起了队,耐心地站在藐视一切的作曲家头部雕塑的下面。本站在稍远的地方,监视着,向一个路过的警察询问道:“这支队伍是干什么的?” “和总统握手。四点整。你最好占个位子。” “谢谢。”本疑惑地蹙着眉,望着队伍,卷了一支烟。柯佐罗滋不像是那种站在烈日下等待与总统握手的人。而后,他的眼睛扫过人群,他一眼看到了基德,在凉爽的富裕喷泉下悠闲地溜达。他们两个都在这儿! 四点整,音乐圣殿那高高的大门霍然打开,总统接待开始了。被两排警察和士兵夹在中间等候的公众队伍朝着身穿黑色长礼服、白色衬衫的总统移动。还有一些显然是秘密警察的男人站在他身边。在这高一百八十英尺的穹顶下,温度很高,一些人用手绢拭去汗水。 本在门口观望着。他盯着在炙热下很闲适的基德,盯着从衣袋中掏出一块大手绢的柯佐罗滋,盯着一个正与总统握手并打着绷带的男人。 就在这时,他看到了。 柯佐罗滋并没有用那手绢来擦汗——他握着手绢,紧贴着身体,好像他的手也裹上了绷带。但莱奥·柯佐罗滋的手根本什么问题都没有! 没有问题。有点儿不对劲。所有的事都不对劲儿! 这时,柯佐罗滋排到了麦克金利总统的面前,一旁的一个保安轻轻地催促他。本的手伸进了装着德林格手枪的衣袋。只是几秒钟。上帝啊,几秒钟…… 柯佐罗滋隔着手绢开了两枪。 麦克金利颤抖了一下,惊讶地挺直了身子,接着就向后倒去,与此同时,军警和保安扑向刺客,把他按倒在地。他的手绢被火药引燃了,拳脚和枪把痛击着他。“别对他动粗,孩子们!”麦克金利喊道,鲜血从他的腹部流出,但是仍然活着。 “我完成了我的任务。”他喃喃地说。他们把他拉走,仍然不停地对他拳脚相加。 本难以置信地看着这一切,一股寒意从脊梁骨窜出。他转而寻找基德时发现他已经离开了,消失在尖叫四起、四下奔逃的汹涌人流中。现在怎么办?现在他知道了克劳德·穆塞死前知道的事情了,现在怎么办……? 在美国,没有哪个总统是默默死去的。虽然麦克金利熬了八天才咽下最后一口气,这一波冲击早已席卷了整个国家。柯佐罗滋在刑讯逼供下承认了自己是个无政府主义者,但是却一直拒绝供认其他涉案人员。但单凭无政府主义者这一个词就足以引燃乡间。从纽约到新墨西哥大范围搜捕,而在怀俄明州,一个同情柯佐罗滋的人被涂上了焦油,再在身上插满羽毛,受尽折磨。在纽约,当警方还在试图从柯佐罗滋口中问出实情时,《丰足周刊》出版了一期特别企划,语出如惊雷:“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无政府主义者用一把售价四美元五十美分的手枪,令整个国家陷入混乱,当麦克金利总统于布法罗的住处在生死间徘徊时,全美上下的眼睛都集中在西奥多·罗斯福的身上,他随时可能成为美国最年轻的总统。” 经过几天的讯问,柯佐罗滋承认了他和艾玛·戈德曼之间有联系,但却否认她参与此次罪行。一张逮捕令在圣路易斯发出,但她却因为害怕警察的严酷审讯,而在执行之前就逃出了城。最终,她在几天后向芝加哥警方自首,但她所受的待遇并没有好到哪儿去。一个警察一拳打在她的脸上,她一定明白了刑讯逼供在哪个城市都一样。与此同时,在罗切斯特,她的父亲被逐出犹太教会。 在布法罗,本·斯诺读了所有报纸,听了所有访谈节目,等待着。威廉姆和萨迪并没有及时出城。他们被传讯,又被警方扣留了几天,但是似乎可以肯定是他们很快就会被释放,除非柯佐罗滋扛不住,招认了一切。起初,警方颇有自信地认定还有其他人参与此次刺杀行动,但随着九月一天天地过去,柯佐罗滋仍然保持沉默,本越来越觉得其他人可能会逃脱。他想到巷子中那个被阴影隐藏的男人,还有那枚闪光的钻石戒指,想知道他们是否还会见面。 麦克金利于九月十四日去世,西奥多·罗斯福成了总统。两天后,是个星期一,布法罗警方因为证据不足,释放了基德和他的妻子。本跟着他们回到旅馆,他们收拾行李时,他心中逐渐升起一种厄运迫近的感觉。他们要走了,警方扣不下他们,他也扣不下他们。即使他向警方说明一切,那又能证明什么呢?他怎么能在一星期前将穆塞被杀和这场暗杀联系在一起呢?随着时钟每次嘀嗒作响,基德正在远离这一切,远离本的生活。 如果他是比利小子呢? 只有一件事,只有一个方法能知道答案。一件这些年如梦魇般纠缠本的事。他们之所以认定他是比利,是因为他的枪拔得快。二十年前,比利曾是新墨西哥最快的枪手。他一定仍然很快——也许比本更快——但这是得到答案的一个方法。如果本能逼他拔出枪,击中他的肩部或手肘,他也许就能得到他需要的答案了。即使比利不因为麦克金利被刺而上绞架,在新墨西哥也有二十一桩谋杀案等着他呢。 本跟着他们穿过漆黑的街道,距离渐渐缩短,他只能看到一个提着手提箱的矮个子男人和一个提着帽箱的女人。他等待着,直到他们去往火车站的道路将他们领入一个偏僻的地带,在这里,不会有人来打扰即将发生的事情。他心中仍然存着怀疑、犹豫不定,但他意识到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他必须行动了,否则克劳德·穆塞就白白送命了。 “比利!”他在距他们五十公尺远的地方大吼一声。 他们惊愕地转过身,在唯一的一盏煤气路灯那摇曳闪烁的光亮下,萨迪认出了他。“就是他!就是那个对我问这问那的家伙!” 靠近一些,要在德林格枪的射程范围内。靠近一些,但是不能太近……“我为了找你,跑遍了全国,比利。拔枪吧!” “到底是什么?……” “拔枪吧!” ……瞄准肩膀……或者手肘……迅速,他一掏出枪……一掏枪…… 本看到他拔出了,动作快得眼睛几乎看不清,利刃划破了他的衬衫,感到一阵割痛。德林格枪发出作为回应的一声怒吼,精准地——过于精准地——瞄准了它的目标。袭来的不是预料中的枪弹,取而代之的是一把匕首,这让他的大脑拒绝执行计划好的谨慎的一击,一生的积习表现出了自己的权威。基德踉跄几步,向前扑倒,一只手已经摸出了第二把匕首。 “你杀了他!”萨迪尖叫道,“他死了!” 本慢慢地走过去,抹去身侧的血迹和疼痛。“对不起。我只想打伤他,”他曾经多少次在心中讲过这几个字?枪手永远的悔恨。他把手伸入衣袋,掏出几张纸币,“拿着这个。离开这个城镇,萨迪……” 但她只是不停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上嘶喊尖叫,他惊诧地恍然意识到她真心爱着这个倒在她脚下的男人。他悲伤地转身,飞快地走开了——虽然他现在想起了插在克劳德·穆塞胸前的那把匕首,但也于事无补了。基德,不管他是谁,已经偿还了他的罪行,不管是什么样的罪行。 离开了那里,离开了那个尖叫的女人和死去的男人,他气喘吁吁地停下脚步,整理思绪。还有一个人可以告诉他他想知道的,一个可能知道威廉姆·基德真实身份的人。那个小巷中的男人…… 《丰足周刊》的编辑部占据了曼哈顿下区一栋细高大楼的整个九层。对于本来说,纽约的一切都是那么令人难以置信,所以他干脆置之不理。他来这个城市的目的只有一个。他乘上装饰华丽,开放的栅栏式电梯,等了很长一段时间,终于与那个传说中的人物面对面了。 阿瑟·普兰提[11]靠在他那超大的椅子背上,冲着桌子上的一罐啤酒做了个手势。“请自便,好心的先生。如果没有啤酒,没有人可以熬过纽约的夏天——丰足的啤酒,你可以这样说!哈,哈,哈!” “谢谢你。”本轻声说道。 “请你再说一遍你来访的目的?忙碌,你知道。做周刊可是件辛苦活儿。哈!” “我读了你写的关于麦克金利被刺的特辑。” “可怕的事情,可怕!我只祈祷这个罗斯福可以令这个国家重整旗鼓。”他为自己倒了一杯啤酒,擦去满是横肉的脸上的汗水。 本·斯诺挤出一个笑容,“你的关心令我感到很惊讶,因为你以前常常批评麦克金利。你甚至几周前写出了一篇关于暗杀的文章……” “是的,没错。惊人的巧合。” “惊人。你知道,我在布法罗也算是柯佐罗滋的一个熟人。” 这个健壮男人的举止突然有了些微妙的改变。“你认识他?” “他还有其他一些人。威廉姆·基德和一个叫萨迪的女人……” “好吧,柯佐罗滋的审判很快,但是很公正。现在已经结束了。” 本点点头,面无笑意。他想抽烟,但是他得让两只手都空着。“十月底,柯佐罗滋就会被处决。但很遗憾,只有他独上刑场。雇他行刺麦克金利的人仍然逍遥法外。” “你一定弄错了,斯诺先生。没有人雇用柯佐罗滋。天晓得布法罗警方有多么努力地试图套出其他人,但是他们几乎毫无收获。” “只是他们没有找对地方,普兰提先生。他们没有查找,比如说,百老汇的小巷,在那儿柯佐罗滋和基德收了行刺的报酬。十点整,行刺前的那个星期日的晚上。” “你应该为我写小说,斯诺先生。”普兰提的手伸向啤酒罐,但这次倒酒的时候有些颤抖。 “不是小说,是事实。我亲眼所见。我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手指上戴着一枚戒指,很像你手上的那枚,普兰提先生。” “你是什么人,先生?你找我有何贵干?”此时,啤酒已经被遗忘了,他脑袋后面,午后微风突起,掀起了窗帘。 “我已经告诉你我的名字了。普兰提先生。我的职业可以算做判官。上个星期,我已经对你的朋友基德做出了审判。” “基德!” “我杀了他。” “我不认识什么基德。” “我想你认识。我想是你雇用他们两个去刺杀总统的。我想你就是国内无政府主义者的领导人物,普兰提先生。” “你对我做出的这种指控,我可以让警察逮捕你。毫无证据支持的指控。”他拉开桌子的抽屉,伸手进去。 “杀死基德的枪正对着你的大肚子,以防你打什么主意。” 他拿出一盒雪茄,这个无害的举止好像使他松弛的肌肉得到了放松。“没有念头,斯诺先生。只是雪茄——无毒,无爆。我可不是个暴徒。” “你刚才说到证据。我想除了我的亲眼所见,我有些证据。你太心急地出版了关于暗杀的特辑,在你的社论中,你说漏了嘴。你提到柯佐罗滋花了四美元五十美分买了手枪。” “我想其他报刊也提到了这个事实。” “但那时候还没有——这就是重点。你的社论刊登出来时,柯佐罗滋还没有开口招认。我知道那把手枪的价格,是因为他买的时候我就站在他旁边。但是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普兰提先生?这证明了你不仅在我看到你们在一起的那晚和他们有所接触,那个星期晚些时候你也联系过他——枪的话题就是你们那时讨论的。” “是我的记者把这些东西带回来给我!”他吼着,捶着书桌,“有人告诉我这把枪值四美元五十美分!” “然后还有电报的事。我的一个朋友,一位侦探,看到一封署名为The Asp的人发来的电报,在暗杀前一个星期给柯佐罗滋下达指示。很遗憾,我的这位朋友作为一名侦探太够格了。他不可能真的看到The Asp这几个字母,因为在电报中the甚少使用。我就没见过用的,但是我也知道这些字母都是大写的。所以,我朋友真正看到的不是The Asp,而只是简单的三个大写字母ASP,打印在一起。ASP就是阿瑟·S.普兰提[12]的缩写。” “这就是你所谓的证据?” “仅凭比这少得多的证据,有些林肯案的同谋者照样被吊死了。” 这话戳到了他的软肋,他不再大呼小叫了。他只是坐在那儿,隔着桌子望着本,“好吧,你要多少?” “只要正义,普兰提先生。就这个,这也是我的国家!” “麦克金利一无是处。如果有人该死的话,就是他了。” “我无权评断这个。你也无权,”他停顿一下,然后问出了那个重要的问题,“但是告诉我一件事。这个男人基德——他到底是谁?” “我不知道——一个流浪汉,艾玛·戈德曼在圣路易斯选的人,”他手一挥,敷衍了事,“她在克利夫兰找到了柯佐罗滋。” “她也参与了这次暗杀吗?” 他摆摆大手掌,“没有。我派柯佐罗滋去克利夫兰招募更多人手,但是他却空手而归。只有他和基德两人。他把其他无政府主义者的名字列了出来,但是我让他销毁掉了,免得警察在他的房间里搜到。” “好吧,”本说,又是死路一条。威廉姆·基德的身份被深深埋葬了。 “你要钱吗?” “不要。” “你打算怎么做——告诉警察?” 本望着他,怜悯和反感在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不知道。我还没想好。我想我得好好考虑一下,”他准备离开,“再见,普兰提先生。” 他走出编辑部,等待坐慢速电梯下楼,对于他应该怎么做,他不知所措。也许写封匿名信寄给警方…… 在入口处,本发现他的出路被慢慢聚集的人群堵住了,兴奋的人群。一个女人发出尖叫,还有一个好像昏了过去。他拨开人群,走到中央,就好像那晚他在布法罗旅馆门前做的那样。但是这次不是胸口插着匕首的克劳德·穆塞。 “他跳下来的!我看见他跳的!” “天啊,一团乱。有人认识他吗?” “是普兰提,杂志发行人。他每天中午都在我的餐馆吃饭。” 本走开了,觉得恶心。他猜想,这也是一种公正,却不是他所期望的。当然,一个觉得他有权夺走美国总统性命的人,被形势所逼,也会毫不犹豫地结束自己的生命。现在不用给警方写信了。柯佐罗滋独自为他的罪行偿了命,没有人会被欺骗。 也许除了历史书以外…… 06 斯托维尔开膛手 本·斯诺是在临近墨西哥湾的一个得克萨斯小镇上遇到阿彻·金斯曼的。本已经游荡一年了,眼看冬天将至,他在冰雪与寒冷到来前朝南进发。这里靠近墨西哥边境,空气中仍然有种旧时西部的味道,一种混合着马肉、长角牛和硝烟的味道。这是本的那种镇子——至少在阿彻·金斯曼在那里找到他以前。 金斯曼年纪很大,样貌比实际年龄更显老。他已经是个一只脚踏进坟墓的人了,就连豪华的马车,珍珠手柄的手枪,还有价格昂贵的雪茄也不能把他拉出来。他在一间名为瑞欧咖啡厅的后屋里找到了本,带着一种心慌意乱的匆忙,隔着桌子坐在了他的对面。“你就是本·斯诺,对吧?” “是的。”本说道。他注意到了他华丽的服饰,还有那张脸色灰暗、线条坚硬的衰老的脸。 “我想雇用你为我做件事,”他说,“我叫阿彻·金斯曼。你可能听过这个名字。” “对不起。我对这里并不熟悉。”无论他有何目的,至少蹭杯免费的啤酒也是不错的。 “但你的名气却先你一步,斯诺先生。”然后又是那种会意的微笑,那种跟随本穿过西部的微笑。 “你想雇个枪手?” “我想雇新墨西哥最快的枪手。” “找错州了,金斯曼先生。这里是得克萨斯州。” “但你是从新墨西哥来的,对吗?” 本叹了口气,将杯中的啤酒一饮而尽,“是的,我是从新墨西哥州来的。” “让我请你喝一杯啤酒,”他向前面的酒吧做了个手势,“我听到过一些传言,你知道。是关于你在新墨西哥小小的冒险经历的,还有其他一些。你真是一条汉子。” “让我们有话直说吧,金斯曼先生。你听说我就是比利小子,二十年前不仅没死,还生龙活虎地活到今天,在西部游荡,作为快枪手被人雇用。这些传言不是真的。” 金斯曼红了脸,“当然不是——我根本就没相信过那些!但你仍然是我想雇的人。这绝对不会牵扯到杀人。事实上,刚好相反。我想让你把我女儿从新奥尔良带回来。” “那你为什么需要一个快枪手?” “我需要一个可以保护自己,免遭一些恶棍伤害的人。我的女儿……好吧,也许我应该把整件事都告诉你,”他停下来,用一块手绢擦了擦脸,他的皮肤和手绢一样苍白,“我家曾有三口人——我的妻子和女儿贝斯,还有我。我们生活在北方。过了几年一无所有的日子,我设法筹到了钱,买了一个小农场,日子总算有了盼头。但是,我猜想我不是一个很好的父亲,但我确定我不是一个好丈夫。一天晚上,我在床上捉到了我的妻子和我的工头。我向他开枪,理所应当,但是她跳起来挡在了枪口前面,就这样,他们俩都死了。事件发生时,贝斯十八岁,我想,对她来说,这是一个极大的打击。我不知道她怪我多些,还是怪她妈妈多些,但是我想我们两个一起把那个夜晚在她眼前摧毁殆尽。不管怎么样,她离开了农场——离开了我——我已经六年没有见过她了。” 虽然在他讲述时,眼睛有些模糊,但仍然很明显,阿彻·金斯曼是个用石头刻出来的人。他的妻子和女儿都离开了,但从他的话语中可以感觉到,这个事实并不真正令他难过。唯一令本感兴趣的是为什么在六年以后,他突然想要采取行动。“你说她在新奥尔良?” 金斯曼点点头,“起初她偶尔给我写信。与其说是为了让我放心,不如说是为了加重我的痛苦,我想是这样。她沿着海岸线漂泊,到了新奥尔良,然后成了……好吧,一个普通妓女。我想这是从一个做父亲的嘴里说出的关于他女儿最糟糕的事情了。但该死的,没有更文雅的词了。她在信中说,她在追随她妈妈的脚步,这封信简直把我的心挖出来了。几年前,我去找过她,不远千里到了那里——斯托维尔,他们现在这么称呼它——然后我转头又回来了。我猜我害怕看到可能发现的一切。” “你想让我跑一趟,去找她?” 他再次点点头,“如果你把她带回来,我就付给你丰厚的酬劳,斯诺。我知道你可以胜任。” “为什么在六年之后,如此心急?” 他的手颤抖着伸向啤酒,“看着我,只要看着我!这双眼睛里、这张脸上都透着死气。我已经看过州里最好的医生,他们都这么对我说。一种血液病,无药可治,毫无希望。一个月,两个月,至多三个月后,我就是一个死人了。知道自己马上就要死了,这是件可怕的事情。” “每个人都会死的,金斯曼先生。” “但你真的相信吗?难道在你内心深处没有期盼过也许你是一个例外?” “我年轻时也许这么想过,”本承认道,“我想每个年轻人都会梦想永生不死,”接着,他既没想到他会说这样的话,也不知道为何这样说,突然又加了一句,“我会帮你去找你女儿,金斯曼先生。我会带她回来。” “天啊,我想见她,比世界上任何事都迫切。在我咽气前见到她。我给她写过信,每年圣诞节寄给她一百美金,还有她的生日……我现在是个有钱人了,斯诺先生。这就好像极度的成功跟随着我生活中的悲剧而来。她离开我之后的一年,也是我杀死我妻子之后的一年,在我的土地上发现了石油。想想吧——那该死的黑玩意儿毁了我的牧场!但却让我成为一个百万富翁。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把这当做一个秘密,在信中不敢告诉贝斯,怕她为了钱而回来。但是上个月我告诉她了,因为反正我快死了,钱也是她的了,全部都是。” “她给你回信了吗?” “没有,就像我刚才说的,起初她还很有规律地给我写信。后来,在过去的两年中,她连一个字都没给我写过。明信片上潦草的‘谢谢’两个字,就是对我圣诞礼物的回应。我生日时也只有一张廉价的贺卡。至少她还记得。但我告诉她,她即将成为一个百万富翁后,什么也没有,一个字也没有。” “你有她的地址吗?” “没有。我把信寄到邮局的存局候领处,她去那儿取。我有一张照片,是她十五岁时照的,如果有帮助的话。” 本端详着这张照片,上面是一个留着金色长发的女孩儿。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儿,现在也应出落成个美女了。照片中,她的眼中仍然透着纯真,但现在一定已经消失了。脸庞一定有了变化,身体也是。 还有思想。 “好吧,”本叹了口气,“但你仍然没有解释清楚。为什么找我?为什么不找个律师把她带回来?” “我不知道。我想是那些谋杀让我忧心。” “谋杀?”这个词令本的脊背散发出一股熟悉的寒意。 “我想你已经在报纸上读过了。” “我很少看报纸。” “三个星期前,一个那种女人在斯托维尔被杀害了。被乱刀刺死。上周又发生了一起手法相同的案件。有些报纸暗示类似的案子还会发生。他们猜测是他干的。” “他?谁?” “那个从英国来的家伙。他叫什么来着?开膛手杰克……” 因为斯托利参议员发起的一项城市法令,斯托维尔在前几年——也就是1897年——才刚刚成为新奥尔良的中心城市。虽然在南北战争以前,妓女在这个城市中就是合法的行业,但这是第一次试图将这个行业集中限制在城市的一个区域。这是一个很大的区域——四面分别以伊贝维尔大街、圣路易斯、贝森北街、还有罗宾逊北大街为界。在这里,有妓院、有酒吧、有赌场,组成了新奥尔良生活的阴暗面。街道相接,分布着阿灵顿宫、新桃花心木大厅、狮子狗咖啡厅,皮特拉拉咖啡馆等等。白人与黑人一起工作,一起娱乐。妓院的档次不一,有像新桃花心木这样配有电梯的大理石建筑,也有开在路边一个狭小单间里的小窑子。这是个名副其实的城市,上空飘荡着一种新式音乐那轻柔的节奏。冬季已经向南方侵袭,紧闭的门窗令乐声有些发闷。 本·斯诺在到达斯托维尔的第一个下午听到了这种音乐,当时,他正漫步在贝森街,依着渺茫的线索寻找那个名叫贝斯·金斯曼的女孩儿的踪迹。他把他的枪藏在大衣下面——不是那支他经常携带的小巧的德林格枪,而是一把老式的点四五口径,他几乎都不记得这种枪的分量了。新奥尔良地处东部,但这里仍是个点四五口径手枪横行的地方。至少这个星期是这样。从他在得克萨斯与金斯曼分别已经过了四天了,时间长得足够另一个女孩儿在斯托维尔的阴暗小巷中惨遭杀害。晨报告诉他了一切:她叫“萨迪·斯托德,黑人”,年约三十。她被人发现面朝下倒在一栋豪华妓院前的喷泉浅水池中。毫无疑问,这三个女人都是被一个使刀的杀手所害。 开膛手在斯托维尔徘徊!一份报纸如此嘶喊道。也许他确实在徘徊寻觅。本并不在意这一点,只要他的刀刃放过那个名叫贝斯·金斯曼的女人。但有那支沉甸甸的枪放在身侧,他觉得很安心。 “贝斯·金斯曼。” “贝斯·金斯曼?不认识她。今年冬天这个区里有将近六百个女人。你看,你到阿灵顿分店去,花二十五美分买本通讯录。如果她是斯托维尔的妓女,里面会有她的名字。” “谢谢。对了,他们演奏的这种音乐是什么?” “那叫做爵士乐。这才是真正的音乐。” 在那家名为阿灵顿分店的酒吧里,有个黑人钢琴手,他也演奏着那种旋律。不同种族的客人们好像都很欣赏这种音乐。吧台前一个黑皮肤的女孩儿随着音乐轻舞摇摆,后面还有一对男女跳着快步舞。本循着指示,花了二十五美分买了一份通讯录,然后坐在一张桌子前看了起来,越看越惊讶。 这上面是仔细地按照字母顺序排列的所有妓女的名单——白人、黑人还有黑白混血(虽然只有六七个)。也有酒吧的广告和一些受雇的乐手。大部分都是钢琴手,而且几乎都是有色人种,有些因为可以弹奏爵士曲而洋洋自得。但此时,本对妓女的名单更感兴趣。金斯曼,贝斯——有了,像生活一样又大又猛。好了,贝斯,我们找到你了。 他经过三个幽暗的街区,向那个写在她名字后面的地址走去,不知找到的是栋大宅还是个棚屋。当他到达后,发现那地方介于两个极端之间。是一栋需要重新粉刷的灰白色房子,不是那种二层阳台上有着扭曲铁艺栏杆的、典型的新奥尔良式建筑。不是,这房子在本这个外行人眼中,好像最初是北方人建造的——可能是其中一波战后冲击,如灾难一般席卷了南方大地。 “我来找贝斯·金斯曼。”他对来开门的黑女孩儿说。 “对不起,我们七点才开门。” “我有事找她。但不是你们那种事,确切地说。我要和她谈谈。” “她不在这儿。我帮你找露露伯爵夫人。” 本耸耸肩,站在门阶上等,试着在脑中描绘出那个叫露露伯爵夫人的相貌。他错得离谱——她是个白种女人,大约四十多岁,气质安详尊贵,那名字可能正是由此而来。她可能曾经比现在要胖一些,因为她脸上有些地方的肉奇怪地堆叠在一起,使她比实际年龄更显老。 “你好,你要找我们这儿的一个姑娘?” 本点点头,理所应当地摘下了他的帽子,“是的,贝斯·金斯曼。” “你是警察吗?是关于开膛手吗?” “不,不是那么回事。我只是想和贝斯谈谈。我会付钱给她的,如果你为这个困扰的话。” 露露伯爵夫人看上去有些犹疑不定,“她现在不在,但是如果你愿意等……” “我愿意,谢谢!”他跟着她走进一间客厅,里面悬挂着土褐色天鹅绒帘子,这样的设计好像就是要把每一丝光亮和声音隔绝在外。客厅里只有一个人,一个身材肥胖、皮肤苍白的男人正抽着一根讨厌的雪茄。 “这位是小猪,我们的钢琴手。这年头,每家妓院都得有爵士乐。” 小猪大声吸着雪茄,漫不经心地咕哝一声问了好。他坐在一架老旧的竖钢琴前,昏昏欲睡地几乎要抱着钢琴倒下了,就好像有个女人在他怀里似的。 露露伯爵夫人在一张堆满靠垫的沙发上坐下,让自己的身子陷在丝绸般的柔光中,开口说道:“过来坐在我身边,先生。贝斯很快就回来。” “她跟了你很久吗?” “从我到斯托维尔就跟着我了。到现在差不多两年了。很好的姑娘,很受顾客的欢迎。” “她有没有说起过她的父亲?还有她在得克萨斯的生活?” “有时候,但不经常。女人不会活在过去。” 本小心地卷了根香烟,“你是从新奥尔良来的吗?” 露露伯爵夫人摇摇头,“坦帕、哈瓦那、墨西哥城。我常常搬家。现在住在这里。” “新奥尔良是个充满罪恶的城市吗?” 她轻轻地一耸肩,“在这里,妓女合法已经快五十年了。在南北战争期间,一位北方司令官甚至下达了一条命令,在新奥尔良,任何侮辱北方士兵的南方女人都可以被当做一般妓女对待。但这种事并不能帮助这个城市提升地位。男人来到新奥尔良为的是一个完全开放的都市,而我们有求必应。明天是四旬斋前的最后一天,等明晚你会大开眼界的!” 本听说过这个四旬斋前的节日。在这一天,所有城市的人都蜂拥来到斯托维尔,忘记其他五十一个星期的刻板的生活。他们常常戴着面具,藏起面孔,富人与穷人一起纵酒狂欢。他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个日子就快到了,但现在是二月中旬,四旬斋从星期三开始。 “也许我会留在这儿开开眼。”本对她说。他们身后,坐在钢琴前的小猪嗤笑一声,开始弹奏一曲本不知名的乐曲。 “如果有多余的房间,我们可以让你住下来,”露露提议道,“有时候姑娘们来来去去的,我们这几乎空着。姑娘们经常跳槽,今天在这儿,明天就走。我来到这座城镇时正赶上一家妓院被烧了,我很幸运,正好收揽了一群无主的姑娘。好了……我想这回应该是贝斯了。”她站起身,走到前门,开门又关上。两个女人和一个男人走进房间,他立刻就知道哪位是他要找的了。 她的头发是照片中的金色,如果说相貌有了些不同,也就是年纪和冷漠所带来的不同。她现在应该有二十四岁了,比他口袋里那张照片的她年长九岁。 “你好,贝斯。” 她冷漠而怀疑地看了他一眼,“我认识你吗?” “我是你父亲的一个朋友。他让我来找你。” 她犹豫地瞥了一眼跟随她一起进来的两个人——一个俊俏的黑发姑娘,像是从南方来的。还有一个神情警觉的年轻男人,门牙有个豁口,还留着稀疏的黑胡子。那姑娘已经走上了楼梯。“我要换衣服,贝斯。如果你要找我,我就在我的房间里。” “好的,多蒂。现在,先生,我们可以在这儿谈了。”她示意在客厅里。 “我想找个更私密的地方。” “五枚银币,你就可以去我的房间。这个价格还包括一杯威士忌。” 本稍作犹豫,“很公平。你的朋友也要一起来吗?” 留胡子的男人轻哼了一声,贝斯说道:“我们一会儿见,雨果。工作在先,享乐在后,你知道的。” 她带路,小心翼翼地走上了铺着厚厚地毯的楼梯,来到一个狭窄的走廊,两边点着不对称的煤气灯,灯光摇曳闪烁。本跟着她,越发觉得心里没底。一个简单的工作总是会变得复杂。他照她的指示,进了一个房间,他发觉走廊对面的房门打开一条缝隙,知道那个叫多蒂的女人正透过门缝偷看。 “你有个不错的房间。”她关上门后,他对她说。 “还凑合。现在你想要什么?” 他踱过房间,轻轻地在床边坐下,“我想我已经告诉你了。你父亲让我来的。” “都这么多年了,他还想干什么?” “我想你知道。他想让你回家,回得克萨斯去。他快死了。” “我收到他的信了。”她坦言道。 “你和我一起回去吗?” 她脸上的表情难以言喻。可能是犹豫,也可能是恐惧。但她回答道:“我不回去。已经太久了。” “他仍然爱你。” “他告诉你我为什么离开了吗?他告诉你发生了什么了吗?” 本点头,“他告诉我了。” “你觉得我还能回去吗?回到杀死我妈妈的男人身边去?” “这个男人是你的父亲,他快死了。” 她点燃了一支烟。这是本第一次见一个女人抽烟。“我不能回去。就这样,没得商量。” “他是个有钱人,贝斯。一个百万富翁。这些钱都将是你的。难道你就不能冲着一百万美金回去吗?” “你不明白,”她说,“你不知道我已经变成了什么。”他知道,只是不会说出口罢了。不知为何,那几个字和她那张脸不相配。 “那些谋杀案让你父亲很忧心。至少你可以明白这点。” “我在这儿住了六年了,过着这种生活,而他现在才担心我会被杀掉?” 本叹口气,站起身。他知道再劝下去也没有用。“好吧,可能我会再来找你。我打算在这儿住几天,”而后,又想到了什么,“和你一起进来的人是谁?” “我不觉得这和你有任何关系,先生?” “斯诺。” “斯诺先生,但是我还是会告诉你。多蒂的房间就在对面。我认识她已经五年了,差不多是我刚来就认识她了。雨果是个好朋友。有天我可能会嫁给他,但是我肯定我父亲不会同意的。满意了?” “满意了,”他面带微笑说,“再见。好好考虑一下,嗯?他真的很在乎你。” “再见,斯诺先生。” “你是不是忘了那五美元?” “我很卑鄙的,原谅我。”第一次,那坚硬的外壳下面的东西流露出来。他微笑着走出门。 下了楼,小猪弹奏着钢琴,街上的两个黑皮肤年轻人进来聆听。露露伯爵夫人已经不见了。本走入暮色,开始在大街上漫无边际地闲逛。在他的周围,夜晚的声音渐渐响起,奇怪的声音。快乐,震颤的声音,但仍然很奇怪。 远远地,本就已经看到了那个男人。他迈着坚定稳妥的步子从煤气灯照不到的暗影中走出来,双手插在衣袋中,身上那件大衣即使对于二月的天气也显然过于暖和了。这个男人浅浅地笑着,挡住了本的去路。“不用掏枪,”他轻声说,“我没有恶意。” “你是谁?” “警察。警探乔纳森·韦瑟斯,愿为你效劳,先生。” “哦?” “你在这儿是个生面孔。在这谋杀频发的风口浪尖上,一个陌生人理应受到盘问,同意吧?” “同意。”这男人显然来自英国,但说话带有南方口音。他可能在那边住过很长时间。 韦瑟斯警探露出微笑,“我们挺合得来。我手上现在已经有了一些关于你的报告。姓名,本·斯诺。对吗?” “对。我受雇于得克萨斯的一个石油大亨,来这里找他的女儿,并把她带回家,这就是我的目的。”他接着简短扼要地说明了他的造访和这一天在斯托维尔的行踪。 韦瑟斯点点头,似乎很满意,“进来这里。我请你喝杯啤酒。我们还有很多要谈的。”几分钟后,喝着啤酒,他前倾身子,问道:“你听说过开膛手杰克吗?” “略有耳闻。几年前伦敦的一个连环杀手。” 韦瑟斯点点头,“确切地说是1888年。他杀了七个女人,都是妓女,到现在也没有被抓到。有传言说他来到了美国,在新泽西杀了两个女人。” “你是英国人。”本说出了心里所想。 韦瑟斯警探挤出一个笑容,“1888年时,我是个伦敦警察。我想从那以后我就想方设法追捕开膛手了。” “你认为这是同一人所为?” “几宗案子惊人地相似。妓女在红灯区的街道和小巷里被袭击,都是被刀子残忍地剖开了。当然了,如果我没错的话,还会有更多案件发生。他的胆子会越来越大,再次入户作案,就像他在伦敦做的那样。就在她们的房间里。” “这三个女人都是谁?” 侦探掰着手指算道:“第一起案件发生在几个星期前,死者是个已经从良的妓女,名叫珍·斯万。她在一个酒吧卖唱。在一条小巷里遇害。然后,又是一个晚上,萨迪·斯托德,死在离这里几个街区的一个喷泉池里。顺便说一句,开膛手的第五个被害者名叫伊丽莎白·斯托德。可能只是一个巧合,也可能不是。” “没有别的了吗?从种族角度呢?” 韦瑟斯警探摇了摇头,“前两个是白人,最后一个是有色女人。除了她们都曾经或现在从事卖淫业外,我们没有找到其他联系。当然了,很难追查到很久以前——这里的人口流动性总是很大。” 爵士钢琴曲声时起时落,好像远方的海浪顽皮的拍击。“你不会真的认为我与这些案子有关吧?”本问道。 “可能无关。至少我知道你不是开膛手杰克。但是有报告说……” “说我可能是比利小子?和那个一样荒唐。” “你大衣下藏着手枪。” “有个疯狂的杀手在外作乱,难道你不认为带枪是个好主意吗?” 韦瑟斯警探耸了耸肩膀,“我的态度向来都是警方有能力提供周全的保护。” “那天晚上他们对那个叫斯托德的女人提供保护了吗?” 侦探站起身,没有对本最后一个问题作出回答,就终止了这次谈话。“我会和你保持联系的,”他说,“如果你有了什么消息,可以随时找我。” 本看着他离去,又点了一杯啤酒。他坐了一会儿,聆听着钢琴曲,凝望着这个夜之城苏醒,伸展身体,散发出活力。终于,他料到自己会这么做,他发现自己又溜达到与贝森街相隔三个街区的那栋房子前。此时华灯初上,却透着黑暗中伤感的快乐。音乐与笑声大作,表明他们逃避到了斯托维尔的世界。至少对于贝斯·金斯曼来说,这里一直都是个回避现实的逃离之所。 露露伯爵夫人站在门边,“决定来光顾一次了?” “不是的。我想再见见贝斯。” “这次要交现金了,交给我。” 他把钱给了她,上了楼。这时候,房子里很安静,他注意到小猪离开了他所钟爱的钢琴。一个黑人在楼梯上与他擦肩而过时,转过了脸,匆匆忙忙地离开了这里。本敲了敲她的门,待她回应后,进了门。如果她惊讶于再次见到他,那么她丝毫没有表露出来,只是带着一种定是始于夏娃的天真,坐在床上等待着。 “又见面了,贝斯。” “你回来得挺快。” “我想知道你是否考虑过了。回得克萨斯去。” “我考虑过了。” 冷酷倔强再次浮现在她的眼中,她的唇边。这已经不是六年前被阿彻·金斯曼逼走的那个女孩儿了。“结果呢?” “我已经告诉过你我的答案了。我没有改主意。” 冷酷,甚至伴随着那种天真,仍然像面纱一般遮着她的脸。她一定是个出色的演员,但到底哪种情绪是她演出来的呢?“我希望……” 他没有来得及说完。一声惊叫响起,如被诅咒的哭嚎一般,突如其来却又戛然而止。贝斯·金斯曼一下子站起身。“是多蒂。走廊对面!” 他们跑到走廊上,捶打着房门,摇晃着门锁,因为突然而来的死寂比那声尖叫更令人心惊胆寒。露露伯爵夫人不知从何处赶来,小猪和其他女人的脸上只写着一个恐怖的猜测。房门颤动,在本的肩膀的撞击下碎裂,他们向里面望去。 乍看之下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起初她看起来好像还活着,背靠着墙,坐在地板上,低头看着在原本胃的位置上一个血红的大洞。接着,就在他们的注视下,她的头慢慢向一边歪去,只见一把薄刃剃刀插在她的喉咙上。 贝斯惊叫起来…… 韦瑟斯警探很郁闷。他在楼下的客厅里走来走去,像一只被困笼中的老虎,等待着他的手下完成楼上房间的检查工作。“第四个,”他说,“就在四旬斋前夜之前。一到明天,他就可以戴着面具、丝毫不惹人注意地自由游荡,你可以想象这个疯子会干出什么吗?” 本在小猪的钢琴长凳上坐下,一边听,一边看,手却从没离开他的枪。他曾经与很多杀人凶手打过交道,但这个是如此贴近,却又抓不到他的踪迹,这令他身心俱疲。“他是怎么进来的?” 韦瑟斯耸了耸肩,“从窗户,穿过房顶。看起来他选择多蒂·瑞森姆作为目标只是因为她房间的位置,并且当时她恰好独自待在房中罢了。” 而本正在思索,“但她的尖叫声被如此快地掐断了。她看见他从窗户爬进来时并没有尖叫。他一定是在她呼救前就把刀子刺进了她的腹部。然后又一刀刺向她的喉咙,让她安静下来。这是不是能够说明凶手是她认识的人?或者说是她信任的人?” “她可能正躺在床上,闭眼打盹儿。” “我想可能。”本勉强赞同道。 他又等了一会儿,接受讯问,说出了他仅知道的一点儿情况,然后就看着韦瑟斯和他的手下盘查讯问妓院里的所有人。终于,午夜已过,他们才准许离开。他走过几个街区,来到阿灵顿宫,找到个房间过夜。 睡意来得很快,但他仍然把枪放在枕头下,触手可及。他脑中最后的一丝念头就是要想方设法把金斯曼的女儿带离这地方。那个杀害了四个女人的魔鬼离她已经很近了…… 第二天清晨,他发现斯托维尔的大街小巷发生了奇特的变化,人们用五彩缤纷的彩带和欢乐喜庆的狂欢节服饰隐藏内心的恐惧。这天是四旬斋到来前的一天,街道上已经散布着戴着面具、身着奇装异服的身影。街区中,报童叫卖着开膛手最新犯下的谋杀,但在这样的欢庆之日里,连这个也被人们抛在了一旁,置之不理。 阿灵顿分店毗邻旅馆大厅,为客人提供了一个每天早晨吃早餐的好地方。一个酒保正擦拭着玻璃杯,其中一个女侍者为本端上一盘冒着清晨忙碌的香气的培根鸡蛋。此时,除了本,仅有一位顾客。是个有些面熟的年轻男人,蓄着胡子,门牙上有个豁口。本很快就想起了他——贝斯的朋友,雨果。 “嘿,你好!”他含着满嘴的食物,打着招呼。 “斯诺,是吧?” “没错儿。本·斯诺。” “我叫雨果·戴迪尔,我听说贝斯的老爹雇你来的。” “我想是这样。他想要她回得克萨斯去。” 戴迪尔一直站在吧台前。这时,他走到本的餐桌前,“差不多是贝斯来新奥尔良的第一天,我就认识她了。我想我可以照顾她。” “你能保护她免遭开膛手的毒手吗?你能把她从现在这样的生活中救出去吗?你能给她一百万美元吗?” “我可以试试。”戴迪尔说。这是年轻人的永恒答案,即便是在这个充满罪恶的斯托维尔。 “你觉得你是她的真命天子吗?你是干什么的——可能是拉皮条的或是毒品贩子?” “我和贝斯是同一类人。我们理解彼此。” “我愿赌一把。你会为她在通讯名册上刊登出广告。可能对她的生意有帮助,”这番话激怒了戴迪尔,但还没等他反驳,本突然冒出个念头,“你说,他们这里有没有留存过期的通讯册?” “我不知道,”戴迪尔一耸肩,压下了怒火,“去问酒保,别问我。” 本走到擦得锃亮的长吧台前,打断了酒保清洁酒杯的工作。“过期的通讯册——你们有吗?” 酒保古怪地看了他一眼,“过期的有什么用?最新一期里列着所有妓女的名字,名不在册的女人都不在这里了。” “我只是想看看。” “这是1895年才创刊的。” “好的。你有没有从1895年开始的?” “我想我可以在后面的办公室里帮你找一套。等一会儿。”本等待着,不一会儿,酒保回来了,手里拿着五本卷了边的过期通讯册。“你可以在这儿看。但是看完得还给我。” “好的。” 雨果·戴迪尔又回到了吧台前的位子,本坐下,开始翻看第一本通讯录,虽不知他到底要找什么,但他有种感觉,他会在这里面有所发现。这书一年比一年厚,更是在1897年骄傲地宣布斯托维尔区的正式诞生。渐渐地,出现了钢琴手的广告,虽然“爵士”一词尚未被他们使用。 但眼下,本对名字更感兴趣。他浏览着名单,偶尔做个记录,突然灵光一闪,找到他所要的。这是两年前那期,但好像这就是关键。也许,只是也许,这就是破解开膛手一案的关键线索。 “你今天早上看到韦瑟斯警探了吗?”他对酒保大声问道。 “还没有。他通常中午的时候过来,但今天是四旬斋前日。” “我知道。” 本将一本通讯册塞进衣袋,向大门走去。“我说,我告诉你了得还回来!”酒保在他身后叫着,但他已经走上了街道,被不断聚集的、戴着面具、身涂彩绘的狂欢者的浪潮吞没了。 本花了两个小时才找到韦瑟斯。当他发现他时,这个英国人正在帮助驱散聚集在罗宾逊北街一栋房子前的人群。一个女人,显然不是喝醉了就是吃了药,穿着一件极短的串珠服,爬上了房顶,跳着法国康康舞,令下面的人群激动不已。 “好了,”他说,终于在人群中发现了本,“喜欢这表演吗?” “我一直在找你。我们能谈谈吗?” 韦瑟斯警探端详了一会儿他坚决的表情,然后朝街尾做了个手势,“去警局。来吧。” 办公室里几乎没人。他们在一张被香烟烧灼过的桌子前坐下,本掏出了那本两年前的通讯册。他见侦探的眼中立刻闪出了兴致,他说道:“我想我找到了些线索,但我需要你提供关于这个区的一点情况。” “说吧。” “你知道,这本书罗列着妓女的名字和她们现今的住址。好,两年前,所有被害者都住在同一个地方。” “见鬼!让我看看!” “她们都住在珍珠欢乐宫。现在,剩下的请你告诉我,警探。” 韦瑟斯皱皱眉,然后靠向椅背,“当然了!我认识一两个在珍珠手下工作的女人,但时隔两年,我忘记了其他的。珍珠宫就是被烧毁的地方。” “那里有多少个女人?” “着火时?她手下有六个,我想。” “没有钢琴手吗?” 韦瑟斯摇摇头,“那时还没有。是那些地方最近添加的。” “好的,”本又拿起了名册,“这是我找到的名字。萨迪·斯托德……” “开膛手的第三个受害者。” “珍·斯万……” “第一个受害者。那场大火后,她就从良了。” “劳拉·欧图尔……” “别管她了。她在那场火灾中被烧死了。” “玛丽·奎恩……” “第二个受害者。” “多蒂·瑞森姆……” “第四个,就在昨晚。你也知道。” “珍珠她自己呢?” 陷入回忆的韦瑟斯蹙着眉头,“珍珠是个中年老鸨,一个严重酗酒者。有人甚至说就是她的醉酒导致了那晚的火灾。去年她用个碎酒瓶杀了一个男的,然后就逃到了南美。现在仍然在那里,住在巴西。” 本对着眼前的名单叹了口气。他翻过书页,低头看着他查出的最后一个名字,“珍珠手底下的第六个女人……” “如果你没错的话,她就是开膛手的下个作案目标。” “……就是贝斯·金斯曼。” 警探的脸僵住了,“快走。”他说…… 但这可没那么容易。临近傍晚,街道上充满了狂欢的喧闹与色彩,挤满了戴面具的男人和身涂彩绘的女人,他们已经把那个杀害了四个女人的开膛手忘在了脑后。他们出来寻欢作乐,这就是宪法保障的“追求幸福”的活例子。宪法——不,本记得是独立宣言——说得好听,但他们对于杀人凶徒只字未提。没有哪条法律规定有凶犯混迹其中时,人们应当立即停止寻欢。 他看着化装的人流经过露露伯爵夫人的妓院前,特别注意到其中一个家伙打扮成警察的样子。看上去像是小猪,但他也拿不准。这时候,他对什么都拿不准。 韦瑟斯从妓院里出来,一双眼扫视着经过的人群。“不用担心,她没事。至少目前为止。我会派个警官过来盯着。” “确保他不会戴个面具。人群中有个假警察。” 韦瑟斯发现了他,推挤着人群,跟了过去。不一会儿,他就消失了,被五颜六色的人流吞没了。但本仍然坚守在露露伯爵夫人的门前。他知道,阿彻·金斯曼不会为女儿的尸体支付丰厚酬劳的。一支爵士乐队经过他面前,这是他初次看见爵士乐队,领头的是个吹喇叭的黑人,装扮成魔鬼的样子。当夜晚的影子开始在街道上拉长,他走进屋去察看情况。 “这一晚!”露露尖声说道,“每个姑娘都忙得很,还有三个家伙在等!” “你的音乐呢?” “小猪喝醉了,逛到别的地方去了。”她扔下他,消失在厅门后。 他待了几分钟,打量着在客厅里等候的化了装的男人们。脑中的念头令他觉得反胃,他转过身,朝街上走去。他的手刚握住门把手,就听到头顶上传来东西倒在地板上的声音。有人尖叫——可能是贝斯·金斯曼。 本三步并作两步爬上楼梯,一只手已经掀开大衣,掏出了手枪。他拧动她的房门的把手,反锁着,她再次发出尖叫,“本,救命!是开膛手!” 他用肩膀撞向脆弱的房门。他想起前一天晚上多蒂·瑞森姆的房门,想起了他在房间里所看到的。但贝斯·金斯曼还活着,和一个戴着面具、扮成小丑样子的男人厮打着。他的右手握着一把弯刀,他们在床边搏斗时,刀刃寒光闪烁。 “开枪,本!他要杀我!” 但她的身体挡在了本和蒙面杀手之间。他向搏斗挣扎的两个人影靠近,却见手起刀落,刺入了贝斯的腹部,她身上的粉色家居服立时就被喷涌而出的鲜血染成了深红色。她再次尖叫,向地板上倒去,本一把抱住了她瘫倒的身体,开膛手向卧房唯一的窗户冲去,砸碎了玻璃,一蹿身,向下面的屋顶跳了下去。 本撕开家居服,试图用他的手绢止住涌出的鲜血。见其他人陆续赶来,他钻出窗户,去追赶那个化了装的人影。 窗外的屋顶向上倾斜,尽头处与临近的房子相隔五英尺。本毫不犹豫,纵身一跃,抓住了滑溜的石板。在他上方,小丑停下脚步,朝他紧紧抓握的手掷下一块石板。他感到石板击中了他的脸颊,爬上屋顶,从肩头拽下了碍事的大衣,一边攀爬,一边摸索枪袋,确定枪仍在里面。前方,对手已经攀下了屋顶,双手并用,飞一般地爬上了房前华丽的铁艺围栏。 本紧跟不放,手中握紧锈蚀的金属,此时,他与对手仅仅相距几英寸,几乎是触手可及的。凶手单手握住栏杆,而那匕首的利刃在黑暗中暗淡无光,像眼镜蛇般舞动。利刃砍了过来,本失去平衡,仅靠双手吊在空中,离下面的街道有二十英尺。此时凶徒向他靠了过来,杀意毕露,舞动着刀子越来越近。悬在空中的本冒险松开一只手,摸向身侧的枪袋,掏出枪,就吊悬在铁格子阳台外,开了枪。 这并不是他这辈子最好的一枪,但却足够了。子弹射入了面具人的体内,他颤抖了一下,松开了紧握金属栏杆的手。他慢慢下落,像一只放了气的气球,“砰”的一声,落在了下面的路面上。 本爬下来,推开围拢过来的人群。他弯下身子,看着血淋淋扭曲的尸体,摘下了他的面具。是贝斯的朋友,雨果·戴迪尔…… 第二天是圣灰节,四旬斋的第一天。在这一天,即使是在斯托维尔,也有人去教堂。但韦瑟斯警探和本·斯诺却有别的事要做。在医院里,他们见到了舒舒服服地躺在一张白色窄床上的贝斯·金斯曼。虽然几个小时前她得知了袭击者的身份,但仍然面带微笑。 “这真的难以置信,我知道,”她对他们说道,“但有时候,他真的有些奇怪。一想到他那么残忍地杀害了四个女孩儿……” “毫无疑问,是他干的,”韦瑟斯说,“那把刀和所有案件中使用的凶器吻合。当然了,他太年轻,不可能是开膛手杰克,但是他也好不到哪儿去,是个疯子。” “可能不是,”本轻声说道,“或者说至少不像他看上去的那么疯狂。” 贝斯费力地转向他,“你知道他的动机吗?他为什么杀害那些女人,为什么还企图杀死我?” “我想我知道了,”他别过脸去,“我想审判的时候,一切都将真相大白。” “审判!”她惊讶地说道,“但是他已经死了!” “不是他的审判——是你的。韦瑟斯警探来这儿,要以在四起谋杀案中协从犯案的罪名逮捕你。” “但是……但是这简直发神经!他也企图杀掉我!为什么我要杀掉那四个女人?”她从床上坐起身,面色如床单一般苍白。 本叹了口气,感到疲惫,并且有些落寞,“你要杀掉她们,是因为你的名字是劳拉·欧图尔。你要杀掉她们,是因为真正的贝斯·金斯曼早在两年前的大火中丧生…… “你很聪明,”他继续说道,“非常聪明。事实上,你做得滴水不漏。但是我很奇怪所有人中,为什么唯独你没有提起四位受害者之间的联系。警察和其他人也许已经忘了她们都曾在火灾发生时在珍珠欢乐宫接客。之后,当然了,昨天晚上你也遭到袭击。当我发现开膛手是你的朋友雨果·戴迪尔时,我着实困惑了好一阵儿。他是最不可能在昨晚袭击你的人,因为当我在阿灵顿翻阅过期的通讯册时,他也在场。他知道我发现了受害者之间的联系,也知道我预料到了你也会遭到袭击。并且,当然了,他的身份允许他在其他任何时候对你下手——那么为什么冒着那么大的风险,偏偏在昨晚我有所防备时,半真半假地对你下杀手呢?答案显而易见,这次袭击根本就是演戏。他从没想真的杀死你,但他知道我预料到了对你的袭击,所以必须在昨晚做做样子。否则,我就会怀疑你的。” “你觉得这是演戏?”她坐在床上嚷道,“我的肚子都被刀子剖开了!” “我想,在最后一刻,你另有打算。我想你认定雨果必须背上杀害那些女人的罪名。所以,你对我喊,要我开枪射他,那可不是事前计划好的。当然了,你从紧闭的房门内喊我名字的时候,我就提起了戒心——这意味着你一直盯着我进入了房子。” “我究竟为什么这么做?”她已经变了一个人。此时已经完全换上了一副冷酷、心机深沉的嘴脸。 “是这样的,珍珠宫被烧毁时,那四个女人都在那里,于是我自问她们知道了什么重要的事,以致招来杀身之祸呢?我想到了一点。我记得大约两年前,贝斯就不再给她父亲写信了。想到这儿,我恍然大悟。贝斯才是那场火灾的遇难者,而你是另外那个女人——劳拉·欧图尔。你们一定长得很像,足以蒙骗偶尔光顾的主顾和一些泛泛之交,但妓院里的其他女人却知道火灾之后,你窃取了贝斯的身份。” “为什么?你也知道这个吗,聪明人?” “为什么?嗯,我推测,一开始,只是为了每年圣诞节和生日时,他父亲寄给她的一百美金。当然了,你对此一定很清楚,之后,贝斯在火灾中遇难,你发现和她互换身份是如此容易。这就意味着每年两百美金,而且你也确定她父亲绝不会来这里看望她。那四个女人对此一清二楚,当然,还有珍珠和你的朋友雨果。但是在斯托维尔,人们来来去去,很容易骗过其他人。拿露露伯爵夫人来说吧,她就是火灾之后才来到这儿的——所以对她来说,你一直就是贝斯·金斯曼,而不是其他什么人。” “那么为什么我要在两年之后杀掉那些女人?” “她们并不介意你玩弄的这个每年二百美金的小骗局,但是上个月你收到了那封信,信上说贝斯的父亲病重,并第一次对你说明了他拥有价值一百万美金的油田,你就知道,你必须要清除那些知道你是个冒牌货的人。那些女人会要求分一杯羹——一大杯羹——以保持沉默。珍珠已经去了南美,有个谋杀的罪名等着她,她是不会回来的,所以你只要除掉四个人就可以了。雨果替你下的手,他却不知道你一有机会也会除掉他。当然了,开膛手杰克的主意掩盖了真正的动机。” “故事讲得真好,”她说,此时已经镇定了一些,“你觉得你能证明你的话吗?” “你接到那封关于继承一百万美元的信后一个星期,谋杀便开始了。这不算证据,但是陪审团也愿意听。” 韦瑟斯警探打断了她,“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证明你不是贝斯·金斯曼——通过笔迹或是其他什么。然后我们就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了。我敢肯定,我们找到其他认识你们两个的证人。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把阿彻·金斯曼带来见你。” “如果他能活那么长的话。”她出言挑衅道。 本叹了口气,一只手滑过床栏杆,“最初,我也是从这里察觉出有点儿不对劲儿的——就是你不愿回得克萨斯去见你奄奄一息的父亲。起初贝斯经常给她爸爸写信,这就说明她仍然是惦记他的,但是你却拒绝回去,就连有一百万美元等你来拿,也不能打动你。你不能,当然,因为虽然你长得有点儿像照片里贝斯十五岁时的样子,但你不可能糊弄过她的父亲。但不管怎样,你也会冒险赌一把,把钱捞到手。你知道金斯曼没有其他亲戚了。我推测金斯曼一咽气,你就会抬出露露和其他一些最近结交的朋友,使律师们相信你就是真正的贝斯。” “我无话可说,”她喃喃说道,“我们等着看陪审团的裁决。” “是的,我们等着,”韦瑟斯附和道,“我们可能无法定你的谋杀罪,但欺诈罪和你的品性也会把你送进监狱好几年。” 本离开房间后,她失声痛哭起来。冷酷的面具融解了,如果韦瑟斯很快得到一份坦白供认,他也不会觉得惊讶。 但对本而言,此时返回得克萨斯的路程所剩不多,带着他不愿告诉任何一个父亲的事实,回到翘首期盼的阿彻·金斯曼那里。甚至在他内心深处,他希望死亡先他一步,到达金斯曼身旁。那会是最好的结局…… 07 尤卡坦之雪 从格兰德河上的布朗斯维尔镇到广袤而神秘的尤卡坦半岛,陆路距离有大约九百英里,本·斯诺骑马耗时一个多星期,才完成这段旅程。一越过北回归线,到达南方的坦皮科[13]他就开始后悔这次旅行了——气候和百姓的态度突然变得恶劣起来。他刚在坦皮科城外从一个睡眼惺忪的墨西哥人手里买下一匹新马,就遇上了一伙儿喝了酒壮胆的强盗。他杀了一个,伤了一个,然后便靠着胯下的那匹快马,蹚过帕努科河的浅水湾,逃过了其他人。即便如此,还有三分之二的路程等着他。 他在寻找一个叫钱瑟的男人——韦德·钱瑟。此时,他知道的只有一个名字和在圣安东尼奥一个酒吧中听来的一段故事。但却足以驱使本·斯诺踏上这九百英里的旅程了。当然,有些时候,在昏暗的酒吧里听来的故事足以令人踏上旅程。而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他们有三个人,冷酷坚毅、饱经风霜,一看便知是退伍军人。本没用多长时间就证实了这个猜测——他们曾在古巴服役于泰迪·罗斯福[14]的莽骑兵。这三个退伍兵在他面前的桌子上排出一堆皱巴巴的纸钞和金币。 “两千美金,”他们中身材最高大的人说,“我们都出了钱。其他人也有份。” 本·斯诺怀疑地睨着这些钱,“这是做什么?” “我们想要你帮我们干掉一个人。” “我想你们找错人了。” 那大块儿头——他名叫万特纳——摇摇头,“你是本·斯诺,没错吧?” “没错。” “那么我们就没找错。两千美金,干掉韦德·钱瑟。” “看你们的样子,完全可以亲自动手。如果这事很重要,为什么要雇我?”他来了兴趣。隐藏在表面下的某些东西总是会触动那根好奇神经。 “因为钱瑟在一千英里之外的墨西哥。” “也就是说我要为你们大老远地跑到那里把他干掉了?为什么?” 万特纳在桌子上平摊双手,“当年组建莽骑兵的时候,他帮我们报了名。大部分入伍者都来自西部——原住印第安人、牛仔、马车车夫、矿工还有猎人——要让我说,我们组建了一支实力非常强大的战斗队伍。我们跟着泰迪南下,把那帮古巴人打得落花流水……” “西班牙人。” “……西班牙人!他们都是一路货。不管怎么说,要不是我们得了黄热病,我们早就攻过去了。” 本·斯诺清了清嗓子,“那这个钱瑟是怎么回事?” “对,我正要说。没错,我们上圣胡安山的时候,韦德·钱瑟也在我们的部队中。他本来和我们是一道的,后来叛逃了——就因为他的逃跑,我的兄弟和其他一些硬汉子牺牲了。西班牙人的炮火从本来应该由钱瑟负责掩护的侧翼击中了他们。我们好不容易才追查到这只老鼠的踪迹,终于发现他订了一张开往中美洲的不定期货船的票,沿途会在尤卡坦停靠。” “你们认定他会在那里下船?” “我们知道他一定会,”万特纳说,“莽骑兵从佛罗里达坐船过来,那艘船的名字就是尤卡坦,我记得当时他说有一天他要去那里看看。反正最近我们听说他就在那儿,错不了。组织印第安人,夺下了整个该死的国家。我猜他在那儿自封了个将军什么的。” 另外两人中的一个爆出一句粗话,“像他那种人根本不配当兵。” 本靠向后面的椅背,“因此你们想干掉他?” “我们想干掉他,是因为他是一个懦弱的、一无是处的逃兵,这就是原因。如果他被军队逮到,他们也会处决他的,所以我们只是帮他们省了麻烦事。” 本清清嗓子,语气放柔,不想与这些人敌对,“我想莽骑兵并不是正规军队……” “先生,我们是美国第一支自愿骑兵队,虽然大部分马匹都被留在佛罗里达了。但我们始终是支军队。” “最初泰德不喜欢莽骑兵这个名字,但还是沿用下来了。” 他们就这样说着,三个老兵,虽然年纪不老,只有回顾历史时,脸上才流露出稍纵即逝的光彩。此时他们也许仅仅因复仇的欲念而团结在一起。本听了一会儿,然后问道:“你们为什么找上了我?是谁告诉你们我是个雇用杀手的?” 万特纳不好意思地笑了,“你是本·斯诺。有人说,你就是比利小子……” “比利已经死了快二十年了。” “当然,当然。那么你就是本·斯诺。你的名声在国内也是响当当的。我们听说你去了新奥尔良,正在回家的路上。你是个杀手。” “可能。但不是你们所想的那种杀手。” 万特纳站起身,其他两人也跟着起身。“考虑一下。等明天。我们明天一早再谈。” “你们可以省省口舌。不管怎么说,我不喜欢墨西哥。” “考虑一下。” 本想了想,但没花多少心思。差不多是机缘巧合,那天晚上,他遇到了一位他认识的联邦元帅。当他们的话题转到了墨西哥和威胁愈发严重的流窜强盗团伙时,本提到了韦德·钱瑟这个名字。 “钱瑟,就在尤卡坦。是的,最近几个月我也听到过传闻。但他可不只是个强盗头子。他在那里是个土皇帝,至少也是个将军。勋章什么的都戴着。战后出现在那儿,我猜他真的把印第安人给弄懵了。科尔特斯[15]之后最大的人物。” 这话引起了本的兴趣,但他并未表现出来。这话令他感兴趣,也在他脑中引发了疑问。“难道你不觉得这传闻有些夸大其词吗?一个人怎么可能在几个月内征服数百个印第安人呢?” “我也想知道,”元帅嗤笑道,“我也想在家里试试这个技巧。”本想起他有个印第安妻子。 “我可能很快要去趟墨西哥。”他对那人说道,并不知道是什么使他改变了主意,只知道念头一闪,对那种塑造他整个生活的知识的一种渴求。一个应该被处决的逃兵不知如何变成了一个用心险恶的人物,一个掌权之人。对本来说,掌权之人一向险恶,特别是当他们的权利来源被疑云笼罩时。 于是,第二天一早,天还没亮,他把收拾好的必需品驮在马背,向南方的边境线走去。他没有把他的离去告诉万特纳。那个退伍军人永远不会明白为什么在他拒绝接受两千美金之后,又会自己决定踏上旅程。也许本·斯诺自己都不能完全了解自己。当然了,他不愿受雇于万特纳,做个刺客。谋杀是其他人或其他年轻人的游戏,通常是这样…… 过了北回归线向南而行,他渐渐接近了墨西哥城周围环绕的群山,道路越加崎岖,但本走起来却轻而易举。他每天行进的路程越来越远,遇到的原住民越来越少,也再没碰到他在北方遭遇的那些强盗团伙。他穿过了韦尔克鲁斯[16],远眺圣胡安德拉乌拉城堡的古老要塞,在那里,可以一览整个海港。这个墨西哥湾最南端的港口突然更名为回声营湾,是由尤卡坦海岸边一个城镇而得名的。在本这次漫长旅程的倒数第二天,到达了这个城镇。 当他在回声营湾外最后一次更换马匹时,一个墨西哥骑马人不紧不慢地径直向他走过来,“啊,先生!你从北方来的?” “得克萨斯,”本照实说道,“之前在新墨西哥。” “远道而来。换了不少马。”墨西哥人从他的坐骑上下来,走过来,一只手随意地放在他胯侧装在枪套里的左轮手枪上。虽然本自己身上也带着一把,但看到一个带枪人如此友好地接近,他还是觉得有些惊讶。几年前,在得克萨斯的街道上已经看不到随身携带武器的人了,现在只有牛仔和警察才会配枪。 “是挺远的。可能我应该坐船过来。从地图上看,好像没那么绕远。” 墨西哥人点点头,“你来这儿找人?” “我要找韦德·钱瑟。” “要找他,还得向半岛内陆再骑马走半天。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把你带过去。” 本伸出一只手,“我叫本·斯诺。很高兴和你同行。” 墨西哥人点了点头,“我叫安东尼奥·亚拉斯。我受雇于韦德·钱瑟。” 好吧,本做出决定,如果亮明他的目的地是个错误,现在更改也为时已晚。但如果钱瑟真的像传闻中那般手握大权,本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在毫不惊动他的情况下找到他。他们在马厩旁的一家小窝棚里喝了些酒,一个脏兮兮的墨西哥人从落满灰尘的琥珀色瓶子里倒出了热乎乎的朗姆酒。之后,他们骑上马——亚拉斯在前面领路,朝东而行。 他们骑马行进了几个小时后,稀疏的灌木丛明显被雨林所取代。天气也越加暖和,陌生的藤蔓植物和热带气候下繁茂生长的树丛,将他们所走的小路遮蔽得越加幽暗。本这辈子从未到过这种地方,已经感到厚重的衬衫难受地贴在他的皮肤上。前额上的汗珠闪闪发亮,骑在马背上是如此地不舒服,他甚至开始感谢偶尔斜生而出、茂密低矮的灌木丛,这令他们不得不下马,牵着马匹,缓慢步行。 “这种路还要走多远?”途中,本询问亚拉斯。 “不远了,”墨西哥人答道,“我们离遗址越来越近了。” “你对这个国家了若指掌。” “我从出生就住在尤卡坦。到现在已经三十八年了。在我之前,我父亲和祖父也是。我父亲曾经告诉我,我们家族是巴托洛米奥·哥伦布——克里斯托弗·哥伦布的弟弟的后裔。” 本点点头,“在北方,我的国家,有些人的祖辈是移居美洲的清教徒。我想,作为哥伦布弟弟的后裔,也算是一种荣耀。” 亚拉斯耸了耸肩,“他可不是什么好人。克里斯托弗任命他管理西印度群岛,而他主要的政绩就是引进寻血猎犬来追踪并屠杀反对他统治的原住民。他偷了他们的金子,让他们做奴隶。” “你受过不少教育。” 墨西哥人哈哈大笑,“我坐在爸爸的膝头,就听他讲巴托洛米奥的故事了。” “但你的英语讲得很好。” “我是在墨西哥城上的学,而且我去过你的国家。是个好地方。” “告诉我,韦德·钱瑟在这儿想干什么——建立一支印第安军队吗?” 亚拉斯耸耸肩,此时,他们走出了矮木丛,他轻松地翻身上马,“我想,他只是要试图重建玛雅文明的辉煌。他是位伟大的领袖,伟大的将军。” “他是泰迪·罗斯福组建的莽骑兵的一个逃兵。”话一出口,本就意识到他又犯了一天中的第二个错误。虽然这个墨西哥人看起来很友善,但他的立场还不得而知。 但在这个话题被他们面前突然变宽的小路打断了。这里,一座被藤蔓覆盖、巨大的千年金字塔巍然耸立在雨林之中,犹如旧时西班牙军队一般挡住了去路。一段残破的石阶一直延伸到金字塔的最中心,本想起他曾经在某本书上读到过关于大祭司用活人祭祀未知神灵的故事。“太惊人了,”他喘息道,“实在太惊人了!” “尤卡坦有很多这样的遗迹,”亚拉斯告诉他,“曾经高度发达的文明如今仅留下这些。有时候我想,我们已经进入二十世纪了,我们的文明会留下什么呢?” 他们骑马继续前行,几个小时后,终于一丝带着咸味儿的空气吸进了本的鼻孔,“我们离海不远了。” “没错儿。我们漫长的旅程也终于要结束了。你很快就能亲眼见到韦德·钱瑟了。” 雨林渐渐稀疏,他们来到了一片平坦的开阔地带,大约延伸了一英里,与海相接。在岩石峭壁的边缘,耸立着许多或古老或现代的建筑——另一座玛雅金字塔,还有一座同样古老的平顶石头建筑。在这些遗迹中间,搭建了一些窝棚和房子。等他们靠得更近一些,本看到一些印第安人走出来,朝他们迎上来。很多人手里拿着现代来复枪。有钱瑟这样的将军,他们一定已经知道如何使用枪支了。 本跟着亚拉斯,经过紧盯着他们的印第安人,进入了金字塔旁的那栋古老的石头建筑。地底下,在地底深处,海浪冲击着岩石,腾起的一股股咸咸的水雾包裹着他们,他推测,这里的风一定总是这么强劲。 令人惊讶的是,建筑物内部装饰得很现代,破碎的石砖已经用刨过光的漂亮木材加固过了,木头大概是从邻近的雨林中伐来的。他们穿过了两间外室,之后,亚拉斯便留下本一个人等待,自己去找韦德·钱瑟了。没等多久,墨西哥人很快就回来了——后面跟着的就是让本·斯诺跋涉九百多英里来见的男人…… 韦德·钱瑟是个身材高大的年轻人,还不到三十岁,看起来更像是个律师,而不像将军或是枪手。即使是他下颌上的稀疏的胡须和胸前三枚闪闪发亮的勋章也无法驱散这种错觉——他不过是个化装舞会的参加者,一个身着临时服装的话剧演员。但他的腰间却挂着一把军用手枪,一双黄眼睛中透着危险,当你注意到这些,就会更改稍早之前得出的结论了。至少,站在这个几乎比自己年轻十岁的男人面前,本是这样的。乍看之下,韦德·钱瑟这个男人看起来人畜无害,仅凭这点,他就可能很危险。 “你不远千里跑来见我,”他一边说,一边伸出一只手致意,“我能为你做什么吗?” 本对他露出一个表示友好的微笑,“是这样,我骑着马,一路上听了很多关于你的传闻。我想起我认识你在得克萨斯时的一个朋友,就想着我可以顺道过来,给你带个好。” 黄眼睛中透出冷酷,“我在得克萨斯没有朋友。在其他地方也没有。” “那人名叫万特纳。” 韦德·钱瑟笑了,嘴唇边透着一丝冷酷,“斯诺先生,现在有三架来复枪瞄准你的后背。如果万特纳派你来刺杀我,我向你保证你再也不能把枪从枪袋中拔出来了。” 本稍微把帽子向上推了推,露出濡湿的前额,“我不是雇用杀手,钱瑟。我来,只是想知道关于你的那些传闻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 亚拉斯不知从什么地方端来了三个大玻璃杯,“先生们,我想我们可以喝点儿凉的。凉饮料降火气。” 韦德·钱瑟缓和下来,倒了一杯。他在一张木制雕刻的椅子上坐下,示意本也坐下,“原谅我,我这个主人有违待客之道。请坐。” “就说你在这儿想干什么,钱瑟?”本问他。 蓄着胡子的年轻人摆摆手,“我想组织革命。尤卡坦,墨西哥,可能几年之内拿下整个中美洲。我能做到。” “在印第安人中,你到底握有什么权力?” 他又笑了,“只是权力之力,正义之力。我要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上重拾曾经的辉煌地位。” 本向后靠在椅背上,心里清楚如果来复枪仍然待命的话,他接下来要说的可能让自己的后背挨上三发子弹。“万特纳说你在古巴叛逃了。” “万特纳是个傻瓜。我可以领导自己的军队,打赢自己的战争,凭什么要为像罗斯福这样的人的个人荣誉而战?” 本轻嘬了一口酒,发现这种异国调酒很适口。朗姆酒和一些果汁,他猜想。“为了达到你的目的,你会杀墨西哥人吗?” 钱瑟咧嘴一笑,“为了达到目的,我更愿意杀掉美国人。你不觉得吗?” 又走进来一个人,是个带着眼镜、略微有些秃顶的中年男人。他穿着欧洲样式的衣服,这种风格在美国东部城市正在流行。本觉得他应当待在得克萨斯,而不是这里。“你有客人,”这男人有些惊讶地说,“对不起。” “不要紧,伊瑞尔教授。这是本·斯诺,从得克萨斯远道而来拜访我们,”然后对本说,“伊瑞尔教授是巴黎的一位著名科学家。他曾经和居里夫妇还有其他一些人一同工作过。你也看到了,人们从世界各地赶来参观韦德·钱瑟的领土。” 本和法国人握了手,“很高兴见到你,教授。这里还有什么惊喜等待着我?” 钱瑟放声大笑,“只有马姬·费什。她和你一样,也是美国人,是我雇的护士。” 本抓住了“和你一样”几个字。显然,韦德·钱瑟不再把美国当做自己的故乡了。他是一个真正没有国家的人,而也许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觉得有必要建立自己的国家。“你也受雇在这儿工作吗,教授?”他问道。 “哦,亲爱的,不,”法国人说道,好像觉得这种想法很可笑,“你可以管这叫做工作假期。我来这儿待几个月,考察原住民风俗。你也知道,法国对墨西哥一向很感兴趣。” 本笑了笑,“我还以为三十年前,他们就在美国的帮助下,失去了兴趣呢。” 伊瑞尔教授红了脸,“我的国家偶尔会倒退回帝国主义时期,但我们不谈这个。” 韦德·钱瑟一直兴致索然地旁观,但这时,他突然弯下身子,咳嗽起来。他用一块儿手绢捂住嘴,拿开时,本瞥见一抹血红色。但他几乎立刻恢复了镇定,站起身。“失陪了,我最近觉得不太舒服。”说罢便离开了,亚拉斯急忙跟上去,只留下本和伊瑞尔教授。 “一个不同寻常的男人。”本从桌子上的盒子里取了一支烟,点燃了,说道。 “不同寻常,”伊瑞尔赞同道,“而且很危险。” “他有多危险?” 法国人环视四周,声音压低,“他将印第安人组织起来,有时候说想派支军队,向墨西哥城进军,我相信,他说到做到。” “印第安人会任他摆布吗?毕竟,他是个美国人。” 伊瑞尔耸了耸肩,“但重要的是,有像亚拉斯这样的墨西哥人支持他。他们也梦想着重拾玛雅文明的鼎盛。” “想控制印第安人可没那么容易。” “他有一种力量。关于这点,毫无疑问。” “这东西听起来很虚幻。” 法国人笑了,“生命本来就是虚幻的。连我也是虚幻的——我的姓的意思就是虚幻,但就是有这种事。当然,近来科学的发展甚至比钱瑟这样的人更虚幻。但是要小心。我在这儿亲眼看到过他的原住民手下杀死异乡人,而不会放他们离开。我们之中没有人是绝对安全的,尤其是你,你知道钱瑟的过去。” “你听到了?” 伊瑞尔点点头,“我进屋前听了一会儿。我说了,要小心,多加小心。” “我应付得来。” 伊瑞尔点点头,如来时一般,匆匆离去了。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亚拉斯回来,把本领到过夜的房间。为他安排的住所是一间靠近古老金字塔的小木屋,样式古怪的小房间看上去像是被用做储藏室。等到剩下他一个人时,他小心翼翼地探查了一下这栋房子,然后便要上床睡觉,正在这时,他听到有人接近的声响,绝不会错。 本的手握住了手枪,烛光在门口一闪,出现一个女孩儿的身影。她显然是个美国人,有着一张长满雀斑的脸和一头金发,她一定就是那位护士,马姬·费什。“你好——我听说有另外一个美国人今晚在这里过夜。” “进来,”他松开握住枪把的手,说道,“这地方真是充满惊奇。我叫本·斯诺。” “马姬·费什。我是这里的护士,尽我所能照顾这些印第安人。我猜,这种为他们提供医疗保健的假象,也是钱瑟先生征服计划的一部分。”她颇有涵养的语言中透出一丝尖刻,这个还不到二十五的女人令本感到惊讶不已。他甚至无端揣测,她是不是也是钱瑟的情妇。“你是今晚第二个透出对韦德·钱瑟不满的人,”他说,“难道亚拉斯是他唯一的朋友?” “钱瑟像别人利用朋友那样利用敌人。你还和谁谈过了?” “那个法国人——伊瑞尔教授。” 她在桌子上滴上一滴蜡油,将蜡烛牢牢地固定住。摇曳不定的黄色烛火映照着她动人的脸庞。“别被伊瑞尔骗了,”她说,“他为了自己的目的,两边做好人。我敢打赌,当他谴责钱瑟时,他肯定没有告诉你他献给了他一枚勋章,对吧?” “一枚勋章?” 她点点头,“他佩戴的勋章有两枚是美国军队的——我猜他是从尸体上偷来的。但中间的那枚是法国的。一个月前,伊瑞尔从巴黎带来的,献给了他,作为法国政府示好的象征。” 他注意到她年轻紧致的身体只有一部分隐藏在她身上穿着的典型墨西哥服装下。“你为什么告诉我这些?我能做什么?” “你是个美国人,和我一样。” “钱瑟也是。” “正是如此!我很早以前就知道华盛顿政府是不会放任不管的。我知道他们会派人来收拾钱瑟。” “但这个人不是我,相信我。一个叫万特纳的人企图雇我干掉钱瑟,但我没答应。你可以说我只是路经此地,但你就没那么单纯了。” 女孩儿有些恼火,“我告诉过你他雇我做护士。如果你不相信我,明天和我一起转转,”而后又一想,她补充道,“你可以见见老奥克。” “是谁?” “一个印第安人。他是他们的精神领袖,真的。我想,他是世界上年纪最大的人。” “他多大了?” “他说科尔特斯在韦拉克鲁斯登陆的时候,他还是个小孩子,那是1518年。那就是说他已经三百九十岁了。我知道这很荒谬,但在部落里,关于他的书面记载可以追溯到一百多年前。我们美国独立战争时,他就已经是个满是皱纹的老头儿了,还有一位美国历史学家在1840年拜访过他。” 本见到了一线光明,“钱瑟雇用你,主要是为了照顾这个老人,是吗?这是他掌控印第安人的第一步——善待他们的首领。钱瑟想要振兴他们的过去,而这位首领与过去有着直接联系。” 女人笑了,“你是个合格的侦探。玛雅文明已经接近衰落,当科尔特斯攻占……” 本飞快地一挥手,打断了她,一把将她拉到身边。“外面有人!”他急切地低声说道,另一只手伸向腰间的手枪。 木门霍然而开,两个目露凶光的野蛮人闯了进来,长长的匕首在烛火下闪着光。在他身后,马姬·费什刚一发出尖叫,本就已经拔出了枪。他的左轮手枪开火,正中第一个印第安人的太阳穴,冰冷的利刃划过他的衬衫。他失去了平衡,向后跌倒,把蜡烛从桌子上撞倒。如果他只身一人,他可以冒险在黑暗中赤手空拳地肉搏,但有个姑娘身陷危险之中,他不能冒险。在蜡烛摇曳熄灭的最后一刻,他谨慎而快速地开了两枪,如他二十年间一样,靠着一个以枪谋生的人的百发百中的技巧,正中目标。 寂静。之后,过了一会儿。“本?” “躺着别动。他们可能还没死。你摸得到蜡烛吗?” “我想可以。” “很好,点上,站到一边去。” 蜡烛头儿的火苗跳动,重获新生,在它的光晕下,本看到了那两个刺杀未遂的杀手的尸体。他射中了一个人的左眼,但另一个还活着,血泡从胸前致命的伤口冒出,苟延残喘。本跪在他身旁,想听清他翕动的嘴唇吐出的词语。“什么?” “尼芙……”他很清楚地重复了一遍,而后就咽气了。 “雪,”马姬·费什翻译着,“他在叫你的名字。”[17] “可能。”本站起身来,装填他的手枪。 “你打算拿他们怎么办?” 他朝门外望了望,然后小心地关上房门,“好像没有人听到枪声过来查看。我会把尸体从峭壁上扔进海里。这样,韦德·钱瑟就知道我是玩儿真的了。如果他再派其他人过来,我随时奉陪。” “事情都到这个地步了,你还要留下?” 本点点头,“至少要留到明天。我想和你见见那个人,那个三百九十岁的人……” 在本看来,清晨的活动并无异样,印第安人们忙着完成早前布置好的任务,似乎并未留意有两个同伴失踪了。他看到伊瑞尔教授和亚拉斯沿着悬崖散步,如果他们是在寻找尸体,那么他们丝毫没有表露出来。阔边帽在微风中晃动,墨西哥人看起来很是危险地摇摇欲坠。 马姬·费什在她自己的房间里,正在为她对原住民的日常巡视而准备各种药品。“我很早就起床了,”她说,“韦德·钱瑟好像病得很重。” “他怎么了?” “我不知道具体是怎么回事。腹泻并伴有出血,但我不知道是什么引起的。他还是个年轻人。” 本扫了一眼瓶瓶罐罐,“你不会不小心给他下了毒吧?” “当然不会!我不可能——他有个印第安厨师,要为他试吃每道菜,就像古罗马皇帝似的。” “有时候我觉得他是个恶魔,根本就不是一个人。看见了吗?”她拿起一个黑色的方盒子,“这是一台照相机,照相用的,你知道。印第安人对这东西很着迷。但几个星期前,我想给钱瑟照相,但是什么也没有。胶卷上雾蒙蒙一片,好像我照的是个幽灵!” 本很感兴趣地检查着照相机。他以前也见过这东西,但从没近距离接触过,而他像个孩子似的,对照相这件事十分着迷。“二十世纪又一大奇迹,”他说,“我猜想,有一天每个人都会拥有这么一台。你给那个老人照过相吗?” 她点点头,“有一些照得很清楚。不过,跟我来吧,你可以亲眼见到他。” 本跟在她身后,绕过了一些印第安人的小窝棚。她告诉他,还有很多印第安人住在雨林里,那两个已经送了命的刺客很可能是从那里来的。本一边专注地听着她的话,一边用心地观察着他们遇到的印第安人。很多年轻男人的表情和眼神中都有一个共同点,既吸引他,又排斥他,令他疑惑不解。 终于,接近中午时分,他们到达了建筑群的最外围的一个窝棚前。外表上,它与其他窝棚并无不同,但却有一种被隔离开的感觉,如果不是实际位置的隔离,就是精神上的隔离。“我们到了。”马姬·费什喘息着,好像要进入的是一座教堂。 屋里的男人的确很老——他那布满皱纹、像木乃伊一样的脸无疑是本见过的最古老的东西——当他讲话的时候,清晰地传出濒死的喉声。他全然不理会他们的问题,半西班牙语半印第安语地讲述着他所知的辉煌,讲述着很多年前,科尔特斯的强大军队在这片土地上纵横驰骋,装甲部队的刀光剑影和震天炮火。而在他身侧,蹲坐着老奥克的云孙[18],也已然是一个老人了。是的,本想,对于一个对过去辉煌抱有梦想的人来说,这是一个绝好的地方。整个部落的印第安人每天就是听着这个老圣人讲述光荣战争的传说,对韦德·钱瑟来说,真是一个绝佳的起点。 他们在那儿逗留了二十多分钟,看到了老奥克的样子,也听到了他的声音。最终,就在这次拜访即将结束的时候,亚拉斯出现在门口。“你得来一趟,费什小姐,”他阴郁地说道,“韦德·钱瑟病得很重。” “我马上就去。” 他们匆匆离去,丢下本一个人陷入了沉思。他慢慢往回溜达,在古旧而杂草丛生的大金字塔前驻足停留,攀登而上。石阶一直通向最顶端。本登到塔顶,稍作休息,一览在脚下伸展的大海和雨林的广阔全景。攀爬令他有些气喘吁吁,岁月不饶人,他已不再年轻,但站在如此贴近云端的塔顶,他暂时忘记了这些。站在这里,一切显得如此渺小,人可以感到无尽的力量。在这里,一个像韦德·钱瑟这样聪明的懦夫可以想象自己是万物的主宰,可以像很久以前玛雅人那样,为了自己的目的而献祭人牲。 本有些不舍地下了塔,去寻找伊瑞尔教授。法国人的住所在大石房子的侧翼里,很容易找到,但却不见他的人影。本花了几分钟时间,将干净整洁、却空荡荡的房间打量一番,注意到床头柜上的一摞阅读材料的名字。大部分是以法文印刷的小册子,皆与各个科学领域有关。本在新奥尔良生活时,曾学过一些法语的皮毛,一些书名很容易读懂:《碱的加工过程、产物与贸易历史》,C.T.金泽特,伦敦,1877;《镭射线的化学效用》,玛丽·居里与皮埃尔·居里合著,巴黎,1899;《冶金术:银与金》,J.帕尔西,伦敦,1880。 正当本拿起其中一本小册子,尽力想翻译他仅懂的几个词时,伊瑞尔教授回来了。法国人面色苍白,颤抖不止。“韦德·钱瑟死了,”嗓音都变了,“上帝救了我们所有人……” 整个下午,大房子里都被阴云笼罩,随着夜幕的降临,阴云逐渐散去,被一种紧迫感取代。钱瑟暴毙的消息早已在印第安人中传开了。他们躁动不安的声音传入大房间,也就是在那里,本·斯诺此生唯一一次与韦德·钱瑟见面。马姬·费什也在,还有伊瑞尔教授,亚拉斯和本。墨西哥人端着来复枪,像在他自己幻想的可怕动物园中的笼中困兽一般,不停踱步。 “他们会把我们杀光的,”他说,“他们都是疯子。” “那我们就离开这里。”本建议道。 “还要穿过雨林?” 伊瑞尔教授清了清嗓子,“钱瑟在悬崖下停着一艘小船。这样,我们可以绕过雨林,回到文明城市。” 亚拉斯却丢下来复枪,“我不走。机不可失,我不会让它从指缝间溜掉的。” “但你刚才也说他们会杀了我们的。” “如果我们控制住他们,就不会,”墨西哥人说,“如果我们像钱瑟那样控制住他们。” “通过老奥克?”女人建议道。 亚拉斯摇了摇头,“那只是其中一部分。对钱瑟这样的人来说,老奥克只能帮助他营造合适的氛围。” 本决定是时候揭穿真相了,“总之,老奥克是个冒牌货。” “冒牌货?” “当然!没有人能活到三百九十岁,即使在这儿也不可能。你们难道没有注意到印第安老人看起来都差不多吗,尤其是在昏暗的灯光下?只不过是个家族骗局罢了——当一个老奥克去世后,他们偷偷地将他埋葬,由他的儿子接替他。现在这个儿子的年纪已经足够大了,可以接他的班了。直到一个老奥克无子而终,这场骗局才结束。但同时,这也是一个伟大的传奇——即使一些印第安人会心存怀疑。我曾经读到过,在欧洲有一个男人,名叫老巴尔,也玩过同样的把戏。传说他生于1483年,死于1635年,但其实是祖孙三代轮番饰演一人。” 外面不知从哪里传来一声枪响。“原住民都不睡觉。”马姬·费什本想开个玩笑,却没有成功。 亚拉斯朝大门跑去。“我去制止他们,”他说,“我必须去!” 本对伊瑞尔喊道:“带马姬上船,等我回来。我去追那个愣头青。” 屋外,一团篝火被点燃在雨林的外缘,火焰高高地腾向夜空。借着火光,本看到许多武装的野蛮人朝他跑来。他飞快地射出两枪,压住了他们的进攻,四下环视,寻找亚拉斯。墨西哥人正朝着金字塔顶上那间漆黑的小室爬去。本跟了上去,一天之中第二次攀登金字塔。他清楚,印第安人会紧追在后。 “亚拉斯!”他大吼道,“站住!” 墨西哥人已经爬到了塔顶,点燃了一根蜡烛,搜寻着什么,“你无法阻止我。我已经回不了头了!” “什么?”本终于截住了他,气喘吁吁地问,“什么东西值得你付出这样的代价?” 亚拉斯转过身,手里仍然端着来复枪,“你要理解我,朋友。我要的不仅是权力,像钱瑟那样。我要的是伴随权力而来的辉煌。看这儿——这是一位玛雅大祭司的石棺,他已经死了大概一千年了。我想要的是他那时候的辉煌的重生,为了尤卡坦,为了所有墨西哥人。” “这就是你支持韦德·钱瑟的原因?” “这就是我支持他的原因。” “也是因为这个,你默许他让印第安人吸食毒品?” “毒品?”在摇曳的烛火下,墨西哥人的双眼透着谨慎。 “你心里清楚我的意思,亚拉斯!那些印第安人吸食毒品,已经疯了。你可以从他们的脸上,眼中看出来。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如此驯服地听从钱瑟的命令——因为他让他们染上了毒瘾。他派来杀我的其中一个人,临死前,嘴里叨念着雪。令他在意的一定不是我的名字——他是想要一些毒品,据我推测是可卡因。这种白色的晶体对于印第安人来说一定很像雪,他们大概只是从马姬·费什的照片上见过雪。” 亚拉斯伸出另一只手,将大祭司的石棺盖顺着石滚轴向后推去。“你说的没错。他给他们可卡因,这里还有更多——我帮助他从南美的古柯种植园搞到了一大批可卡因。我会给他们这个,像钱瑟那样控制住他们。” 本拔出了手枪,“我不会让你这么做的,亚拉斯。” 墨西哥人端起了来复枪,“我并不邪恶——这一点你必须相信。我只是一个有梦想的人。如果几磅的可卡因可以换回一个王朝,我愿一试。现在我得杀了你,并不是因为我恨你,而是因为我的梦想。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他的手指刚要扣紧扳机,本一枪射穿了他的前额…… 十分钟后,本迎着海浪,涉水走到等候的小船边。伊瑞尔和那女孩儿把他拉上船,他精疲力竭地瘫倒在船板上。“你是怎么逃出来的?”马姬·费什问。 本咳了一声,坐起身,湿透的衣服紧贴着他冰冷的身体。“好不容易。印第安人一定有禁忌,不能爬上金字塔。他们在塔下守株待兔,我是从后面下来的。每节石阶大概有八英尺高,但我还是设法下来了。” “亚拉斯呢?” “亚拉斯死了。而他打算分给印第安人的可卡因也沉入海底了。我过来的时候处理掉了。” “可卡因!”伊瑞尔喃喃自语道,“原来他是用这个方法!” “我曾经怀疑过,”马姬·费什说,“但是我没有证据。” 风扬起了他们的帆,将他们送入了开阔无边的大海。运气好的话,几个小时后他们就能离开尤卡坦了。离开尤卡坦,回去,回到得克萨斯去。“我得去找个人,”本似乎是在自言自语,“一个叫万特纳的人。他愿意出两千美金要韦德·钱瑟的命。” “你会收他的钱吗?”伊瑞尔问。 “不,”本答道,看到那女孩儿忙着调整船帆,听不见他们的谈话,“不会,我不会收的,教授。因为是你谋杀了韦德·钱瑟。”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是自然死亡。” “我知道的也不多,教授,所以我不会把你的秘密泄露出去的。在你房间里,我看到一本关于镭的书,我只明白我可以翻译的几段文字。镭是一种新的化学元素,1898年刚刚被两个叫居里的人发现,而韦德说过,你和他们一起工作过。这种物质的威力尚不清楚,但已经被证明是致命的。我想就是这个要了韦德·钱瑟的命。” 浪花飞溅,伊瑞尔教授面无表情。最终,片刻的寂静之后,他说:“我并不知道镭可以置人于死地。我在动物身上做的实验并无相关结果。我只知道镭可以让他生重病,也就解除了他带来的威胁。” “你是为法国政府工作的间谍吗?” 伊瑞尔耸耸肩,“我不能说。我们这样说吧,我是为所有害怕韦德·钱瑟的权利梦的人工作的。” 本点点头,“我想,对我来说够了。我没有权利惩罚你,甚至评判你。”之后,他又说,“你可能会对镭的一个作用感兴趣。当那女孩儿想给钱瑟拍照时,镭令照片变得模糊。这是另一件引起我疑心的事。” “你知道镭藏在哪里吗?”伊瑞尔问,说话中的语气分明透着一股子自豪,“不过是一小块儿银色金属,但却足以在一个月内要了他的命。” 本凝视着天空,心里突然涌起一阵悲哀,不禁想知道当死亡的射线可以杀人于无形时,未来还会给世界留下什么呢?“我想我知道,”他回答说,“我想是藏在你别在钱瑟胸前的勋章里……” 08 消失的汽船 1902年初,将本·斯诺差到下游城市新奥尔良的工作圆满完成了,但他发现自己不愿再回西部去了。这里天气宜人,他也结交了一些好朋友,包括一个名叫伊迪·阿比林的河船赌徒,此人是个玩牌的好手,也常有奇闻轶事讲与人听。也正是这个伊迪,在春天——洪水泛滥的威胁终于平息后,将他哄骗至上游的维克斯堡。 “作为交换,给我讲讲你的事,本,”一天晚上,在维克斯堡河边地区的一家温馨宜人的小咖啡厅里,伊迪一边喝酒,一边建议道,“总是我给你讲故事,你就是坐在那儿听。” 本·斯诺只是笑笑,“我活了四十二年,从没讲过我的故事,伊迪。现在也没有理由改变。” 但伊迪·阿比林可不会放过他,“昨天有个朋友告诉我说你是个快枪手,名声远播。我从不知道你随身带枪。” “那些都只是传言罢了。我年轻时,就有传言说我是比利小子。带着这么个名声,很难过上安稳日子——但若想不辜负这名声,也不是那么容易。” 伊迪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比利小子已经死了二十年了。” “你知道,我也知道,但很多老家伙没得到这消息。如果他还活着,他大概和我差不多年纪。” “但你是个快枪手?” “曾经是,在我带枪的时候。但那是在得克萨斯,墨西哥和印第安人的领地内。在密西西比河上,我不需要。” 伊迪·阿比林掀开他的蓝色丝绒大衣,露出腋下的一把袖珍德林格手枪。“在河上,我向来都带着。有时候,一些人一见手里的牌不对,就发疯。你知道有一艘名叫‘分水岭’的汽船?现在就停靠在下游几英里的地方。” “我见过。” “去年它驶往上游的圣路易斯时,我在船上,和三个陌生人友好地赌了一把。其中一个输得很惨,当我用四张J压了他的满堂红时[19],他亮了枪。他叫杰瑞秋·琼斯,动作很快。我还没来得及掏出枪,他就射穿了我的大衣。我第一枪打偏了,击中了他身后的一面大镜子,玻璃碎了,把他砸在了下面。如果不是这样压制住了他的行动,我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本回想这段谈话,试图想起他们是如何谈到河船上的枪战的,但最终他还是决定任由伊迪去说。“你什么时候再次出航?”他问。 “我不知道。我猜是我需要钱的时候吧。维克斯堡是个不错的小镇,但没什么刺激的事发生。” 正在这时,好像是要证明他错了似的,码头有人打起了架。有三四个人,本只能听到叫嚷声,看到黑暗中晃动的人影。突然,一个人高喊了一声“救命”,却又被一声尖叫打断。“去看看发生什么事了。”本说。 他们还没跑到码头,人影便散开了,两个人分别向相反的方向逃之夭夭。一个男人仍然瘫倒在码头边。“他被刀子刺中了,”本说,“去叫人帮忙,伊迪。我陪着他。” 伊迪跑开后,本试图止住从男人身侧刀伤中泉涌而出的鲜血。“你能听见我说话吗?”他问他,“是谁刺伤了你?” 但那男人已经说不出话来了。他口中冒血,不一会儿就咽气了。当伊迪找来帮手时,已经太迟了。此时,从河岸边的酒吧中引来的人越聚越多。“我认识他,”一个男人说道,“是弗兰克·毕彻,一个赌徒——他搭乘‘分水岭’旅行。” “是他,没错儿,”伊迪确认道,“我曾经在新奥尔良遇到过他一两次。” 没有人为这个死去的赌徒落泪,连伊迪也没有对他的离去显示出丝毫的遗憾。“难道你不怕你也落得这样的下场?”后来,本问他。 “本,如果你不这样死,也会那样死。但这对我来说是个机会。我可能会再坐‘分水岭’号去趟圣路易斯,看看能不能在路上赚点儿钱。”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几天有一个赌博的公众聚会,实在不容错过。他们都是经由铁路去圣路易斯——恐怕汽船就要被淘汰了。已经有很多停止运营了,他们说六月时,一列从纽约开往芝加哥、名叫‘二十世纪特快’的列车要开始运营了。全程只要二十小时。还有汽车!上个月成立了一个什么‘美国汽车联合会’,鼓励人们自驾出行。火车和汽车——那才是未来,本,不是汽船。但像‘分水岭’这样的好船还能跑几年,我还会一直搭乘汽船的。和我一起去吗?” 本摇摇头,“我还没有去北方的打算。” 但第二天早上,他还是陪伊迪·阿比林来到了码头,目送他走上一条上船踏板,汽船鸣笛,准备起航。像大多数这种船一样,这条船的推进器在船尾,可以将船首推入浅水湾,几乎可以停泊在任何地方。大约一百八十英尺长,高高的排烟管向外喷着黑烟,“分水岭”气势不凡。本望着它驶离河岸,向北航行而去。船上装载着糖浆和棉花,乘客和船员共有五十五人。它转过密西西比河的一个弯道,消失在视线中。 本只能看到在树林上方,飘出的一缕缕黑烟,标志着它的航行轨迹,而很快,连这也消失在清晨的阳光中了。 第二天清晨,本坐在维克斯堡咖啡厅外面的一张桌子前,看着码头工人从一艘向南航行的、名叫“卡罗顿佳人”的汽船上卸货,这时一个高挑纤细的女人朝他走来,她脚踏一双靴子,身穿一条流苏边儿鹿皮裙。“你是本·斯诺。”她说。 “正是在下。有什么我可以为你效劳的?” 她拉出另一把椅子,自顾自地坐下来,“我叫斯黛拉·达恩。我想雇用你。” 他以前听过这个名字,“‘分水岭’号是你的。” “没错儿,还有一些稍小的河船和小艇,在新奥尔良还有几间仓库。我父亲去年去世前,都是他名下的产业。”他估计她年约三十岁左右,并且猜测如果她露出微笑的话,应该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眼下,她看起来很冷酷。“我想雇你把‘分水岭’号找回来。” “那可是小菜一碟。昨天早上八点左右,它从这里起航。据我估计,她现在应该已经到达北部阿肯萨斯的赫勒拿了。” “你错了。‘分水岭’连格林威尔也没有到达。” “什么?” “它在河道上消失了。失踪了,我想你帮我把它找回来。” “一艘那么大的船不可能消失,”本争辩道,“一定是撞上了什么,沉没了。” “在大白天?船上还有五十五个人?”她摇摇头,打消了这个想法,“我和‘卡罗顿佳人’的船长和领航员谈过了。他们刚从孟菲斯下来,他们根本没看到我的汽船的踪影。” 本耸了耸肩,“他们可能在晚上错过了。这条河很宽。” “‘分水岭’号应该在天黑之前经过格林威尔,而‘佳人’号在天黑前已经过了格林威尔。而且,他们也不可能错过,昨晚天气很晴朗,一点儿雾也没有。” “格林威尔的人怎么说?” “‘分水岭’号根本没有到港。我在新奥尔良,他们给我发了电报,我连夜赶过来了。‘佳人’号的船长也一口咬定在河上没见到它。” “我也在密西西比河上航行过很多次,”本对她说,“这里以北的大部分河岸都覆盖着茂密的森林,只有零星的农田。没有地方藏得下一艘汽船。如果河面上没有,那就是沉了。” “我认为它被偷了,”斯黛拉·达恩十分肯定地说,“被那些妄图毁了我的人偷走了。” “想得到是谁吗?” “我继承了我父亲的航运生意,这令很多人都心中不满,包括我的继兄。如果‘分水岭’号出了事,我想就是他搞的鬼。也正是如此,我才需要雇一个快枪手。” 他开口便反驳:“我不是——” “找到‘分水岭’号,我付给你一千美金,用金币支付。” 这可是一大笔钱,以本那朝不保夕的财政状况来说,很难拒绝这个工作。有了那么一大笔钱,他甚至可以为箱子里的那把枪买条皮带了。而且,如果“分水岭”号确实失踪了,那么他的朋友伊迪·阿比林也失踪了。他想找到他。 “我会找找看,但我可不能保证什么。你需要的是警察,而不是我这样的人。” “维克斯堡的警察不怎么感兴趣,但是河道管理局已经派出了工作队去打捞残骸。” “我不相信没有生还者,没有目击者,它就这么沉了,”本说,“最近几天,河面一直都很平静。” “我也不相信。所以我才认定是有人偷了它。我已经向上游所有的港口发了电报,询问消息。如果真如我所料,是河盗干的,那会很危险。” “我能照顾自己。跟我说说你这个继兄。” “罗迪——罗德里克·达恩。他是我父亲和前妻的儿子,他觉得他应该继承汽船和所有财产。他比我年长五岁,但他行为做事仍然像个孩子。父亲和他断绝了关系,遗嘱里什么都没有留给他。罗迪很不高兴,话里话外威胁过我好几次了。而且也发生了几起事故。” “事故?”本问道。 “一个月前,‘分水岭’号上的七个工作人员相继死亡或受伤。一个在新奥尔良从船上掉下去了,淹死了。一个被掉落的一捆棉花砸死了。一个被失控的马车撞成了重伤。还有两个在酒吧争斗中被打伤。” “大概情况我明白了,”本说,“你可能不知道,但是前天晚上,就在这里的码头,一个叫毕彻的赌徒被人捅死了。” “又一个?他在‘分水岭’号上工作!” “我也是这么听说的。看来好像有人和这条船过不去,受害者都和这条船有关。” “我想自己研究一下老河道图,”她说,“我想你可以今天下午四点到河道管理局办公室来找我。” “好。我也可以用这段时间自己转转。” 她留下第一个微笑后,便起身离去了,本想得没错,微笑的确为她的脸庞增色不少。他望着她穿过厚木地板,走上通往城镇的小路。而后,他决定他应该和“卡罗顿佳人”的船长谈谈,但首先,他得回住所取枪。 “佳人”号停泊在跨河高速公路大桥的阴影之下,除了围绕着船舷和上部的两根红色条纹,看起来和其他密西西比汽船没什么两样。本走上两条踏板中的一条,爬过最近的一段楼梯,来到了上层的领航室。一两个船员毫不在意地瞅瞅他,却没有人上前盘问。 “卡罗顿佳人”的船长是个蓄着马克·吐温式胡子的白发男人。他叫托马斯·伯特斯,本找到他时,他正在俯身记录航行日志。 “我能为你做什么吗,先生?”他直起身,合上本子,问道,“如果你想预订去新奥尔良的航线,你得去——” “不是关于航线的事。我在调查‘分水岭’号失踪的事件。” “一艘船不可能好端端地从河上消失,”伯特斯船长刚说完,马上又改了口,“但有一条船,三十年前——‘铁山’号。但那时我还没入行呢。” “跟我讲讲吧。” “你是河道管理局的人吗?” “我是为船主斯黛拉·达恩工作的。我叫本·斯诺。跟我讲讲‘铁山’号。” “那是在1872年的6月,它也是在这个港口起航,驶往上游,船后拖着几艘装载着棉纱的小驳船。两个小时后,另一艘船发现了漂着的驳船,‘铁山’号却不见踪影。看起来,连接驳船和河船的绳索被蓄意剪断了。其他船只也出动搜索,但是没有发现任何残骸或生还者。” “这条河上的一个传奇故事。”本说。 “不是传奇,先生。是真事。” “你对‘分水岭’号了解多少?” 伯特斯船长伸出长满老茧的手,“了如指掌。她和‘佳人’号是对姐妹船,都曾属于圣路易斯公司,直到他们把‘分水岭’卖给达恩,把‘佳人’卖给我老板,一个名叫麦克斯韦尔·格瑞尔的圣路易斯商人。” “这么说这两条船是竞争对手了?” “不,不是——我们主要驶往圣路易斯,而‘分水岭’的基地在新奥尔良。我们偶尔在河上相遇,但仅此而已。” 本思索了一下,“如果我租条小船,用几个小时,你愿意和我一起去上游看看吗?” “河道管理局已经派出了搜索队。” “我知道,但我想亲自看看,而且我也需要一个向导。我会付给你钱的。” 伯特斯船长眯着眼睛,打量了本一阵,“我派我的副手和你去。他和我一样熟悉这条河。你可以在外面等他。” “谢谢你。我很感激。” 本悠闲地靠在领航室的外墙上,直到一个身材魁梧、脸上冒出胡碴儿的男人朝他走来。“我叫罗伊·福克斯。船长说你需要一个向导去上游。” “是的。我在寻找‘分水岭’号。” “跟我来吧。我知道一个地方,我们可以租艘汽艇到密立根湾。单程需要两小时。” 航行在密西西比宽阔的河面上,本不禁寻思自己到底要寻找什么。汽船不像沙地上的马儿那样留下足迹,而他们搜寻的范围也只是圣路易斯以下很短的一段河道。但他依然得着手调查。汽艇鸣叫着经过两岸的树墙,他听着罗伊·福克斯讲述的故事,关于这条河、河船领航员、还有不择手段的土地投机商人的故事。 “我认识的一个人在这里有个种植园,离这条河几英里远。这里的地势特别平坦,有天晚上,他在河岸上挖掘了一条沟渠,就改变了整条密西西比河的流向!这条河转向西方,直接流进了他的种植园,地价翻了两倍。” “可能吗?”本发问道。 “当然可能。这条河总是不断改变流向,尤其是在开罗[20]以南的河段。有时候看看地图,你就能看出它是怎么在国界上折腾的了。它改变流向,向西或向东,往低处流,就会形成深深的马蹄形弯道。当这条河的流向又变回来时,有些弯道就会被截断,我们就有了一连串新月形的湖泊。有些甚至被命名为老河湖。” “你对这一带很了解。” “我想是的。这辈子都在这儿工作。” 接近密立根湾,他们遇到了其他几艘搜索船,一些人把长长的铁钩伸入河底打捞,大概是希望能捞到一根“分水岭”上的烟筒,但本观望了一会儿,他们捞上来的也只有枯树干而已。 “发现残骸了吗?”本大声问距离最近的一艘船上的一个人。 “连影子也没有,”那个人回答说,“我们觉得它不是在这附近沉没的。” “那它会出什么事?” 搜索船上的男人耸耸肩膀,“也许它并没有驶向北方,而是朝南走了。” 之后不久,本和罗伊·福克斯就调转船头,回航了。汽艇顺流而下,驶得更快,三点多的时候,他们就回到了维克斯堡码头。“谢谢你陪我航行,”本一边对福克斯说,一边递给他几美元的报酬,“向你们船长转达我的谢意。” “寻找‘分水岭’号我们也没帮上什么忙。” “我想它会出现的。”本说道,尽管他说这话也有点儿底气不足。 如安排的那样,四点的时候他在河道管理局办公室找到了斯黛拉·达恩。她一边查看着一张密西西比下游地区的河道挂图,一边和一位穿着高档灰色西装的男人交谈着。“哦,本,这位是河道管理局的尤利西斯·哈瑞斯。我们一直在讨论问题。本·斯诺,哈瑞斯先生。” 哈瑞斯用力地与本握了手,然后便开门见山,直奔主题,“我们已经派了所有船只出去搜索,但目前尚无音信。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可能性——‘分水岭’号可能永远不会被找到了。”他的个子很高,本猜测他可能出生于内战期间,以格兰特将军的名字命名。那么他就应该在四十岁上下。 “我有个主意,”斯黛拉·达恩说着,一只纤细的手滑过挂图,“我读过很多书,我记得有个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写的故事。我想是几年前发表在《海滨杂志》上。” “那是什么?”本问道。 “一本英国杂志。你一定听说过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吧!” “我没有那么多看书的时间。不过,跟我说说吧。” “《失踪的专车》这个故事并不是关于福尔摩斯的,但讲述的是一列火车在两站之间消失的故事。就如同‘分水岭’号消失在两个港口之间一样。” “故事中的那列火车到底出了什么事?”哈瑞斯问道。 “它被驶上了一条旁轨,进入了一个废弃不用的深邃煤矿中。” 哈瑞斯只是笑了笑,“河边可没有什么煤矿。” “是没有,但是有些类似旁轨的支流。看这张地图。看到这些密西西比河曾经流经的弧形水道了吗?” “有个朋友刚和我说起过那个,”本说,“他说现在已经形成了小湖泊,和河道已经不连通了。” “如果挖一条沟渠,让‘分水岭’号驶进其中一个湖,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斯黛拉说,“然后再用树枝把沟渠盖住。” “有这个可能,”尤利西斯赞同道,“我会派些人骑马搜查两岸。” “现在就去——今天,”斯黛拉坚持道,“我要找回‘分水岭’号!” 本和她离开了河道管理局,并建议找家码头咖啡厅吃晚饭。她身上有种气质是女人甚少具有的,这令本为之着迷,他发现自己想留在她的公司,而且不仅仅以一名雇员的身份。 晚饭时,他给她讲了他的河上旅行,但她并未留心。“你在河上待了一天,一无所获?” “我本想了解一下这条河,再看看打捞作业的进展。” “他们找不到的。我的仇家并没有把‘分水岭’号弄沉。” “你仍然认定是你的继兄搞的鬼?” “没有别人了。” 他的注意力被吸引到吧台边,一个身着黑衣、身材纤细的男人好像观望着他们。“你认识他吗?”本问她。 “我从来没见过他。” “可能他只是在看漂亮姑娘。” 她选择忽略他的赞美,而是问道:“我给你看过上游各码头发来的电报了吗?” “没有,我想看看。” 她将表格递过来,他机械地读着:过去二十四小时内南北双向均没有汽船经过。没有发现“分水岭”。署名是詹金斯·格林威尔,发电报时间是今天早上。 “他是我们在那里的货运经理人。”斯黛拉说道。 “你能相信他吗?”本一边问,一双眼睛再次游离到吧台边。那个纤瘦的男人仍然盯着他们看。 “他不可能撒这样的谎。即使是在晚上也会有五十甚至一百多的人能看到它经过。” “失陪一下,好吗?”本说,“我想看看那个男人到底想干什么。” 他站起身,大步流星地穿过木地板,向吧台走去。黑衣男人试图躲避他的视线。“我不想惹麻烦,先生。” “那你盯着我们干什么?你是什么人?” “我叫杰瑞秋·琼斯。” “杰瑞秋——你就是去年在‘分水岭’号上开枪射伤我朋友的家伙。” 他并没有否认,“伊迪·阿比林。我那天就应该结果了他,不过,我想现在也无所谓了。他已经喂鱼了。” “你知道确切消息?” “那条船已经沉底了,阿比林也和它一起沉了。这活儿你干不了,别收她的钱。” “你是为她的继兄工作的,对吧?” “如果是又怎样?” “是不是他弄沉了‘分水岭’号?” “不是,但它沉了,我们也不觉得难过。况且还有阿比林陪葬。” 本推搡了那个男人一把,便转身离去。这是他犯的一个错误。“他有枪!”斯黛拉在房间的另一头大喊。 本转过身,已经握枪在手,与琼斯的德林格枪同时开火,如以前一样,闪身向一侧。纤瘦的男人痛喊出声,而本也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他刚要起身,只听吧台侍者说:“你中枪了,先生。你的后背流血了。” 本犹豫不定。他没有感觉到疼痛,但枪伤一开始时都是这样。此时,斯黛拉弯下身,查看他,然后说道:“不是的,只是油漆。他没事,子弹射偏了。” “很高兴听你这么说。”本站起身,说道。酒吧侍者和其他人一起照料琼斯流血的手。 “你是怎么做到的?”本领着她离开时,她问道,“我听说你是个神枪手,但你都没有瞄准就射掉了他的德林格手枪。” “这没有看起来那么难,”他解释说,“当来不及瞄准的时候,你就往你双眼注视的地方射。当我转过身,我看到的是他握枪的手,一枪中的。” 这时,他们已经走到大街上。“太不可思议了。他为什么要朝你开枪?” “因为你的继兄想阻止我调查——这是最可能的原因了。” “我们是不是应该待在那儿等警察来?毕竟,你开枪伤了一个人。” “我还不习惯东部的规矩,”本坦言道,“在西部,你开枪射伤了一个人,就得马上离开。他的朋友可能会来寻仇。” 太阳已经开始下沉,落入西方天际的一排树影下,他们一起漫步,本感觉枪战的紧张感已经离他而去。他远离了西部的边境生活,在新奥尔良的几个月让他的反应变得迟钝,肌肉变得僵硬。也许,年过四十,他才开始感到岁月不饶人。 突然在落日的余晖中,一个高大的身影从一条小巷中走出,朝他们逼近。他的突然出现令本伸手掏枪。斯黛拉辨认出了来人,惊讶地倒抽一口气。 “罗迪!你在这儿干什么?” 在渐渐消失的光线下,本看清了这个身影。罗迪·达恩是个瘦骨嶙峋的男人,长着孩子般光滑的脸,一副天真的样子。“我是来见你的,”他解释说道,“我一听说‘分水岭’号失踪了,我就想你可能需要帮助。我没想到我的一个手下会被你雇的枪手打伤。” “这位是本·斯诺,”斯黛拉说道,“本在帮我寻找‘分水岭’号,他不是雇用枪手!” “帮你找船?在这儿?为什么不去河上找?” “我在河上找过了,达恩先生,但我想能够找到‘分水岭’号的地方还是这里。知道了是谁策划了这个阴谋,就知道了船的下落。” “你为什么射伤了我的人?” “杰瑞秋·琼斯?他先拔枪的。在这里,人们可不应该那么做。他很幸运,我只射中了他的手。” 他们被从码头传来的一阵汽船鸣笛声打断。“是‘分水岭’号!”斯黛拉说。 她的继兄却摇摇头,“只是‘卡罗顿佳人’,准备起航南下。他们要在明天中午前到达新奥尔良。” “那可要全速前进了,”本说,“逆流而上得需要二十四小时。” “水流会帮忙的。” 某些事情困扰着本。“尤利西斯·哈瑞斯还会在河道管理局办公室里吗?”他问斯黛拉。 “我不知道,天色已经晚了。” “我会回来。”他丢下一句诺言,甩开大步走了。 正如他担心的那样,河道管理局办公室的房门紧锁,于是他急忙来到了附近的电报局。 “我能为您做些什么吗?”营业员询问道。 “我想往圣路易斯发个电报,然后等回电。” “当然。但得花点时间。也许有一天,我们也能有台东部那种奇妙的长途电话。那你就可以和圣路易斯方面讲话了。” 本飞快地写下消息,“把这个发给河道管理局,或者码头负责人,或者在晚上这个时候可能还在工作的任何人。” 那男人看了本写下的简短的问题,“我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别介意——发吧。” “反正是你的钱。”营业员摇了摇头,转向了电传打字机。 本走出门,正看到“卡罗顿佳人”号鸣响了最后一声汽笛,驶离了码头。 他呆立着,望着自己映在电报局玻璃窗上的影子。 向南而不是向北。油漆而不是血。 他朝着码头奔去,奔向他们那天早上租下的汽艇。尤利西斯·哈瑞斯和一个戴着警长徽章的男人站在码头边。“跟我来!”本大喊道,“我们得追上‘卡罗顿佳人’!” 哈瑞斯皱皱眉,“你的意思是‘佳人’号弄沉了——” “不是,”本催促着他们跑向汽艇,“‘佳人’号没有弄沉‘分水岭’——它就是‘分水岭’!” 当罗伊·福克斯端着一支散弹枪出现在“佳人”号的船栏杆后时,本一枪射中了他的肩膀。他们仅凭这一枪,登上甲板,夺取了船的指挥权。伯特斯船长悲伤地站在领航室里,丝毫没有抵抗。 本在汽船娱乐室中找到了伊迪·阿比林,他正一个人码着纸牌。伊迪面带微笑,打着招呼。“你好,本,”他说,“你来救我了。” “你凭什么认定你这样疯狂的阴谋可以成功逃脱?”本说。 “这根本就不疯狂。即使汽船业正在走下坡路,但这艘船也能值一大笔钱。如果我们能够到达新奥尔良,我们就可以给它换个装,那样就没人认得出她了。我也弄到了一些文件,证明她是由佛罗里达州银泉港发出的一艘名叫‘奥克拉瓦瓦’的船艉明轮推进船。不费吹灰之力,我就有了一艘属于自己的船,而且没有人受到伤害。” “没有人受到伤害?你制造的一连串的意外事故,除掉主要船员,好让自己的人代替上船,这又怎么说?你为了自己能在最后时刻上船,杀害了弗兰克·毕彻,代替他的位置,难道不是吗?” 伊迪·阿比林耸耸肩。“本来没想杀他的,本。那是个意外。我还能说什么?”他抬起头,望向窗外,“我们正在调转航向。” “在密西西比河道管理局的授权下,朝维克斯堡返航。你将在那儿和新奥尔良,接受指控。” 伊迪看起来有些难过,“现在谈条件太晚了吗,本?” “太晚了,伊迪。” “你是怎么发现的?我们出了什么纰漏?” “‘分水岭’号可能沉没了,也可能驶入了某些隐蔽的支流,但两种可能性都没有证据支持。没有留下任何证据,这就是你的第一个错误。从格林威尔发来的电报说近二十四小时内,南北双向均没有任何汽船经过。但‘卡罗顿佳人’应该从圣路易斯起航,向南航行。这样,不仅‘分水岭’号没有由南方经过格林威尔,‘佳人’号也没有从北方驶过那里。答案显而易见不是吗?我又想起一些事情,便知道了真相。 “两艘船是姐妹船,这就意味着她们的大小和外观是几乎一模一样的。斯黛拉·达恩听到‘佳人’号的汽笛声时,以为是‘分水岭’号。还有,之前我和别人打架,有人以为我后背流血了——但那只是油漆。之后,我盯着窗户上的影子,试图回想那红油漆是怎么弄到我背上的。然后我就想到了围绕在‘佳人’号船舷和上部的两条红线。我想起我曾经靠在领航室的外墙上。那两条线是新漆上去的,同样还有船名,为的是改变船的外观。船在河中时,你不可能把油漆涂满整个船舷,但等船到上游时,你就可以了。你事先让另一个船长、大副还有其他船员装扮成乘客混上船,他们占领整艘船后,就变成‘卡罗顿佳人’顺流回航。告诉我,剩下的船员和乘客怎么样了——那些没有参与你阴谋的人?” 伊迪思索了好一会儿,才回答。他说:“他们被绑起来,堵住嘴,锁在下面了。我们本想过一阵就放了他们。如果他们不——”他犹豫一下,“我们计划把他们扔在新奥尔良外的沼泽里。” “活的还是死的?” 他抬眼望着本,“现在这些还重要吗?” “我想不重要了。你一直藏在甲板下面,所以没有人会认出你来。但是我想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停留——这是冒险。” “每艘船都在维克斯堡停靠。如果我们不停,会引起怀疑的。福克斯本来应该在上游河段扔下一些船只残骸,这样看起来就像我们沉没了,可是他忘了。他是个马大哈,”他再次停顿,然后问道,“你怎么知道有我一份的,本?” “当我想到那些事故和打斗是为了除掉船员,让别人代替,我就知道了——我想起你就是其中的一个代替者,代替‘分水岭’号上的一个赌徒。” “你也应该一起来的,本。我会分你一份的。” 不久之后,他们向码头靠近,本看见斯黛拉·达恩正等待着。他第一个走下船踏板,她用一张黄色的电报表迎接了他。“这是什么意思?是给你的,上面说‘卡罗顿佳人’正在圣路易斯港口修理。这不就是——?” “这就是你的‘分水岭’号,斯黛拉,它被一伙儿聪明的河盗抢走了,还被漆上了两条红线,好让人误以为这是‘佳人’号。我起了疑心后,就给圣路易斯发了电报,但我没等回电。他们要去新奥尔良给船改头换面,再用个新名字航行。” “我的船长——” “他被囚禁在甲板下面,连同几十位乘客和船员一起。他们已经被释放了,警长也逮捕了河盗。” “我不仅要付给你酬金,还要感谢你,本。你帮我找回了‘分水岭’号。” 而我失去了一个朋友,本心想。他瞥见伊迪·阿比林和其他人被领下船。他刚想挥手,却又改变了主意。 消失的汽船 09 海滩兄弟 十二月的一天,气温在华氏四十五度上下,本·斯诺在伊丽莎白城走下火车,为了去大西洋海岸的剩余路程,他要去租一匹马和一辆轻便马车。 这个国家已经完成了向西部的扩张,而他常常感觉自己逐渐向东的旅程与这有些矛盾。现在已经有四十五个州了,东西横贯北美大陆,而俄克拉何马,新墨西哥,亚利桑那的领属问题也在商议,很快就会被归入联邦。他年轻时,曾经抗击过印第安人,也偶尔行至墨西哥,但是现在,他却在东部——布法罗、萨凡纳还有新奥尔良这样的城市间游荡。 当他年轻时,诸如密西西比和特拉华这样的河流,只有名字出现在不甚精确的地图上。而如今,他已年逾不惑,时代也进入了二十世纪,一切都不同了。西部不再需要抗击印第安人的士兵,也不再雇用拔枪像比利小子那样迅速的枪手了。 本·斯诺根本不是那种甘愿做一名农场雇工的男人。他曾考虑过在平克顿[21]当职,让自己侦破罪案的能力派上用场,但这家侦探事务所深深地卷入破坏罢工的事件中,这可不合他的口味。于是他四处游荡,找到工作就做,力所能及时也会帮帮老朋友的忙。 以前,他从未东行至北卡罗来纳这么远,很快,他便注意到,在1903年的这里,人们在街上是不系枪带的。于是,他在为租马匹和马车讨价还价时,也把自己的枪放在了箱子里。“小鹰镇,”他对马厩里的男人说道,“有多远?” “大约三十五英里,”男人回答道,“你沿着这条路向东走到巴克镇,然后沿着海岸线向南走。就在一个狭窄的海角上,可以一直通到海特拉斯,不过你可以雇个摆渡过海。为什么有人会在十二月去小鹰镇?那里除了沙滩什么也没有,天气太冷也不能游泳。多数时候,大风刮得好像风暴似的。” “我得去见个人,”本答道,“马和马车多少钱?” 他们讨价还价了一阵,之后,本终于坐上马车,上路了。他在城市的街道上看到了几辆汽车——人们开始这么叫它们,但他没有勇气去尝试。况且,他也不知道海滨沙地沿途的道路状况是怎样的。 他经过巴克镇,沿着海岸向南,第一次看到了潮水汹涌的大西洋,很快,一个人骑着马朝他靠近。这个男人很年轻,相貌英俊,有着一头金色的卷发,姿态潇洒地骑坐在鞍上。“你是本·斯诺吗?”他驱马走到马车旁边,问道。 “就是我。” 他身子前倾,伸出手,“罗德里克·克雷摩尔。是我哥哥卢多尔夫雇了你,但他因为生意去了州首府,让我来见你。” 他们勒马停下,本一旋身,从马车上下来。“我觉得还是骑马更舒服,”他坦言道,“但带着我的行李,最好有辆马车。” 克雷摩尔掏出一支雪茄,又给了本一支,“我哥哥告诉你了多少?” “只告诉我他雇我下个星期看守小鹰镇的一片海滩。他要找个外地人,所以他就找上了我。上个星期,他在圣路易斯雇了我。” 罗德里克·克雷摩尔点点头,深吸了一口雪茄,“大约三年前,有两个叫怀特的兄弟从代顿来到这里,在小鹰镇的沙丘上滑翔。他们好像给气象局写了信,被告知这里是测试滑翔最好的地区,因为海风持续不断地以二十多英里的时速刮过来。” “他们的滑翔测试使你困扰了吗?” “去年夏天,他们把在海滩上组装的一些驱动零部件用船运了过来。他们制造了他们自己的轻型汽油发动机——四个汽缸,用水冷却。” “我对发动机一窍不通。”本坦言道。 “这引擎是用来带动安装在机翼后面的两根八英尺长的木质旋桨。这东西不是滑翔翼。怀特兄弟之一在上面驾驶,它就可以自己起飞,自己飞行。这就是我们需要你的原因。” 本·斯诺微微一笑,“把它射下来?” “当然不是。” “1896年,我在西部,有个家伙自称飞人。他把翅膀绑在胳膊上,试图从山顶上滑翔下来。有一天在表演时,他被人谋杀了,我帮助他们破了案。我告诉你这些,你就清楚我的立场。我年轻时,曾经杀过不少人,但没有一个是不该死的。不管你和你哥哥听到什么传闻,反正我不是雇用杀手。” “你看,斯诺,我们不想雇用杀手。但是如果星期一的时候,这对发疯的怀特兄弟引来一千人前来观看他们的飞行表演,不论用什么必要的方法,我都要他们远离我们的地盘。” “好吧,”本同意了,“我住在哪儿?” “有个女教师在弑魔山上有栋房子,离小鹰镇只有几英里远。我们在那儿为你租了间房子。” “那就好。” 本一路东行至北卡罗来纳州,在这里遇到了理应居住在每个西部城镇的传说中的美丽女教师,本觉得很是讽刺。伊丽莎白·博伊尔斯是个黑发美女,大概过了三十岁,看起来却像小女孩儿一样美丽年轻,即使是最冷酷无情的心也会被她的微笑融化。她独居在一栋房子里,马路对面就是她上课的地方——一个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 “这里的孩子不多,”她坦言道,“大部分都来自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古老家族。但总得有人教他们。如果我走了,他们只能靠摆渡到大陆去上学了。” 这一天是星期天,他们一起在海滩上漫步,看了看第二天怀特兄弟试飞的地点。 “你觉得他们会成功吗?”他问道。 “说实话,我觉得不会。上周三发生兰利那件事以后,我觉得不会。” “兰利是谁?” 她哈哈大笑,“你不看报纸,斯诺先生。塞缪尔·兰利,发明家,战事局拨给他五万美元,要他开发一种飞行器。他花了五年时间,上周三,他在波拖马可河上的一个船坞棚顶上试飞,好几船的华盛顿记者和政府官员都去观看了。可机翼前端却碰到了助飞器,飞行器在空中四分五裂。兰利是史密森学会的秘书长。如果连他都不能制造出像样的飞行器,那么那对儿在代顿开自行车店的兄弟也没戏。” “明天会有记者来吗?” “如果可以的话,怀特兄弟不想有记者在场。他们想在试飞以前保守秘密。他们会给他们的父亲发电报,再让报纸公之于众。” “那为什么克雷摩尔那么担心?” 她犹豫了一下才回答:“是谁雇用了你——罗德里克还是卢多尔夫?” “卢多尔夫。他是哥哥,对吧?他在圣路易斯找到我,要我来这儿看着他的海滩,并且答应支付我的路费和一个星期的工资。我倒是觉得他可以用一半的价钱雇个本地人。” “他们的确在海滩上拥有一块地。我也见过他们在那儿挖掘。我开玩笑说,他们在寻找海岛的宝藏。大西洋沿岸的这些岛屿总是有关海盗的传说。” “你为什么问是谁雇用我的?” “哦,”她轻描淡写地回答道,“我和弟弟罗德里克之间有点儿小麻烦,也就是昨天把你带过来的那个。去年我和他约会过几次,他向我求婚。我说不,但他不接受。现在我和别人订婚了,他对我纠缠不休。如果不是我需要钱,我都不会收他们的房租。” “他们不挖掘宝藏的时候,怎么维持生计呢?” “他们有制冰生意。他们把冰砖送到镇子里的各家各户和商店。” “我们那里从没有这样的生意。” 她对他笑了笑,“这就是文明。这就是二十世纪。” 他们远远地观望了怀特兄弟的飞行器,便回到了住所,本发现卢多尔夫·克雷摩尔正等着他。卢多尔夫比他的弟弟更高也更强壮,罗德里克骑在马上英姿飒爽,本却想象不到这个男人骑马的样子。在圣路易斯,他雇用本的时候,卢多尔夫看起来像个成功商人。在这里,他的家乡,他隐约透着些阴沉险恶。 “你看到他们的飞行器了?”他问本。 本点点头,“在我看来好像前后颠倒了。前面的是尾巴。不过我不懂飞行。” “如果我们运气好,明天他们就会像兰利那样掉下来。但万一成功了,人们就会向这里涌来,我需要你在下个星期看守我们海滩的地产。” “难道你不能从这儿的城镇里雇个人看守吗?”伊丽莎白开口道,“为什么让斯诺先生大老远地从圣路易斯跑来?” “我想要找个今天在这儿、明天就走的人,不要那些镇里的小伙子,他们在酒吧里几杯酒下肚就口无遮拦。在西部,斯诺先生可是大名鼎鼎。当我四处打听寻找雇工时,人人都向我推荐他。” 克雷摩尔把本拉到一边,付给他佣金的尾款,还有旅途费用。“你带着你的枪呢,是吧?” “带着呢。”本向他保证。 “明天带着,但是藏在你的大衣下面。” 他走后,本对伊丽莎白问道:“你觉得那片沙地上有什么那么值钱?” “除了海盗宝藏?”她笑着回答道,“我不知道。” 那晚,本睡得很不安稳,揣测着清晨将会带来什么。天气并无变化,但这天将要发生的可远不止这些。寒风从海上刮来,他发觉需要穿上从中西部带来的羊毛衫了。他将枪带系在羊毛衫下,检查后确保柯尔特手枪的六发子弹都是上满膛的。他心中不禁怀疑东部是否有法律禁止藏匿携带武器。也许这就是克雷摩尔兄弟需要从遥远的异地雇人的原因了。 “斯诺先生,你起床了吗?”伊丽莎白隔着卧室房门朗声问道。 “当然起了,我马上就下楼。” “早饭已经准备好了。我的未婚夫,马克·弗瑞恩,也来了。” 弗瑞恩有着一头棕发,脸上时常挂着微笑,是个令人愉快的家伙。和伊丽莎白一样,他也是个老师,只不过他的学校在大陆上。“今天我翘班了,”他解释说,“我们两个都不去上课了。这可能是历史性的一刻——就在小鹰镇。” 本惊讶地发现很大一群当地居民已经聚集在了海滩上。“那就是怀特兄弟,”伊丽莎白指着戴着帽子,穿着夹克衫的两个人,说道。他们看起来三十多岁。“奥维尔和维尔布。” “你和他们有私交吗?” “我和他们说过话。他们从九月起就在这里装配‘飞行者’了,是那东西的名字。去年他们在这儿做过一千多次的自控滑翔。现在他们可是人人皆知了。” 他们的谈话被一个男人的到来打断了。这个人年纪稍大,戴着厚厚的眼镜,留着胡子。“哦,教授——我想让你见见本·斯诺!”伊丽莎白·博伊尔斯做着介绍,好像他们和她都是多年的老朋友,“本,这位是罗利城一所大学的曼德教授。” 本和他握了手,然后问道:“你是专程赶来这里看今天的飞行表演的吗?” “并不完全是,”教授回答道,“我就在镇南的罗阿诺克岛做研究。你可能还记得,那里曾是沃尔特·拉雷爵士[22]的失却的殖民地。” 本点点头,竖起了衣领以抵御寒风,“我希望他们快点儿开始,这外面很冷。” 飞行者号已经被怀特兄弟和五个助手从仓库拉出来了。本听到人群里有人说,这架飞行器重达六百多磅。弑魔山是一座一百多公尺高的沙丘,他们将飞行器停在山下的一片平坦的沙地上。而后,兄弟俩掷了硬币,维尔布猜赢了。飞行者被推上一个低矮的滑车,助飞滑道上涂满了油脂,有六十英尺长,然后,他爬上去,面朝下趴在下机翼一个摇篮型的机舱中,在起飞前最后一次用身体检查机翼和方向控制器。 人群紧张,本环视四周,寻找着克雷摩尔兄弟的身影。远处海滩上有几个人,但他看不清到底是谁。飞行者的汽油引擎轰鸣启动,他将注意力拉了回来。那两根旋桨开始转动,机器在涂满油的轨道上滑行。人群骚动渐起,照相机也准备好捕捉升空的一刹那。 紧接着,不知为何,引擎在起飞时熄火了。一声闷响,飞行者号跌落在沙地上。 围观人群叹息着,奥维尔赶忙跑过去,把弟弟从飞机中拽出来。“结束了,”伊丽莎白遗憾地说,“那东西飞不起来。” “又是一个兰利。”马克·弗瑞恩总结陈词。 维尔布站起身,出了驾驶舱,兄弟俩开始检查损毁情况。本转过身,发现曼德教授坐在沙地上。“你是不是兴奋过头了?”他弯下身,伸出手,戏谑道。 这时,他看到一把匕首插在曼德的后背上,意识到这个男人刚刚被谋杀了。 东部凶案调查的方式和本所熟知的西部方式有着天壤之别。在西部,警长从不费心寻找线索和疑犯。他们寻找目击者,或是查找有最大作案动机的人,而且正义得到伸张时,往往是迅速而致命的。而在寒风凛冽的北卡罗来纳海滩上,怀特兄弟修理着他们损坏的飞机,正义的脚步也缓慢而沉重。正义的代表是两名州警,他们在笔记本上记录下名字和地址,然后拿起相机拍摄下凶案现场的照片。 所有的现场目击者都一致认定怀特兄弟不可能是凶手,因为试飞的整个过程,所有人的眼睛都盯在他们身上。但这对缩小嫌疑人范围可谓杯水车薪。在州警看来,众多观看者中任何一个都可能是凶手,其中包括本·斯诺。 “北卡罗来纳的平民是不系枪带的,”其中一个咄咄逼人地对他说,“这可不是野蛮的西部。” “和死人去讲吧。”本回嘴道。 警员名叫赖兰斯,他看本的眼神好像要把他锁进班房似的。“说正事,你在这儿有何贵干呢?” “克雷摩尔兄弟雇用了我,要我看守他们的海滩。他们怕有些围观群众会乱闯误入。” “那么你隔着这么远看守?” “从这儿我能看到。我没看到有人进入。” “克雷摩尔兄弟今天也在这儿吗?” “我没看到他们。” “他们竟然会错过这么一场好戏,很奇怪啊。”赖兰斯说道。 本的双眼在围观人群中游移,心中也有同样的疑惑。有些人已经散去了,但大部分留下了姓名后,仍然迟迟不愿离去,吸引他们的一方面是凶案调查,另一方面是怀特兄弟正全力以赴地修理着他们的飞行器。 这时,本看到卢多尔夫·克雷摩尔从沙丘上大步流星地向他们这边走来。他离开赖兰斯,向自己的雇主走去。“这里发生什么事了?”卢多尔夫询问道,“我听说这里发生了谋杀案——” “是的,”本说道,“死者是个叫曼德的教授。” “曼德!我认识他!他就在附近的一个岛上工作!” “有人刺死了他。” “我弟弟在这儿吗?” “一早上我都没见他。” “他今天没去工作,我以为他来这儿了。我不得不一个人运送冰砖,”卢多尔夫扫视着冷风呼啸的海滩,“我们的地没事吧?” “没有人靠近过。”本向他保证。 “曼德被杀之前他没过去吗?” “没有,除非他是在我今天早上到这里以前去的。你并没说要我全天看守这里。” “不,你不用。我只是想你可能会看到他在那边溜达。” “我想现在是时候你告诉我一切了,”本说,“如果我知道所有事实,也许能对调查有所帮助。” “好吧,”克雷摩尔同意了,“今晚来我家。如果我能找到我弟弟,他也会在。这是地址。就在小鹰镇上。” 伊丽莎白和弗瑞恩从损坏的飞机那里匆匆回来了。“奥维尔说得花几天时间修理,但他们希望周四再试飞一次,”她说道,“你会待到那时候吗,斯诺先生?” “我想会的。克雷摩尔兄弟雇了我一个星期。” “我看到赖兰斯警员和你谈话了。他向你求助吗?” “没有。” “他有嫌疑人吗?” “目前我可能是他首要怀疑对象。他注意到我身上系着枪带。” “太荒唐了!我们都站在一起。” “但曼德教授就在我们身后。当所有人的视线都集中在怀特兄弟和他们的机器上时,我想我可以绕到他身后,给他一刀。有人这么做了。” “可是为什么呢?他是个招人喜欢的老头。怎么会有人想杀他呢?” “关于他,你知道多少?他在这儿干什么?” “马克比我更了解他。几个星期前,他去罗阿诺克岛和他见过面。” “他在研究所谓的失落殖民地的遗迹,”弗瑞恩说明道,“你知道,沃尔特·拉雷爵士在那个岛上建立的殖民地于1587年到1590年间消失了。” 关于殖民时代早期的历史,本顶多算是略有了解,但他还是点着头,催促弗瑞恩继续往下说。 “是这样,1587年时,一艘船为补充补给品而返回英格兰,剩下男女共八十五人留守在这个殖民地。英国和西班牙的战争使得补给品1590年才运抵罗阿诺克岛,而此时,那里只剩下一片荒芜,防御要塞也被洗劫一空。留守者一个都不见了。一根立柱上刻着一个名字——克柔头安,显然是南方的一座岛屿的名字。他们可能迁去了那里,也可能被印第安人杀死了。到现在仍是历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 “而曼德教授认为自己找到了破解这个谜团的新证据,”伊丽莎白·博伊尔斯插嘴说道,“他为了继续他的研究,去过那儿好几次了。” “有意思,”本承认道,“但他为什么会被杀呢?为什么一件发生在三百年前的事情要赔上一个人的性命呢?” 他们寻不到答案,便返回了房间。下午晚些时候,伊丽莎白和弗瑞恩待在一起,本又来到了海滩上。远远地,他看到怀特兄弟和他们的助手们正忙着修理飞行器。他看见赖兰斯也在,走来走去查看着被践踏得一片狼藉的沙地。 当晚,本·斯诺骑着马,来到了克雷摩尔给他的地址。这是小鹰镇小村落中众多房子中的一栋。他停下马车,卢多尔夫走到门廊上迎接他。“进来吧,斯诺。我弟弟已经回来了。” 本走进房子,客厅里没有几件家具,他找了把椅子坐下。显而易见,这个家里没有女人打理,他第一次意识到年长的克雷摩尔可能还没有结婚。他和罗德里克握了手,然后说道:“我今天早上没看到你。” “我有点儿事,”罗德里克回答道,“我听说飞行器根本就没离开地面。” “他们正在修理。打算星期四再试飞一次。” 卢多尔夫走进来,坐下,“有些附近的村民也在帮他们。我们心里有更重要的事。” “跟我说说吧,”本建议道,“告诉我为什么你们的地那么宝贵。真的有什么海盗宝藏埋在那儿吗?” 哥哥微微笑了笑,“照曼德教授的看法,比那差不到哪儿去。你知道失落的殖民地和罗阿诺克岛的故事?” “知道一点儿。” “那好,历史学家一直推测如果殖民地居民没有被印第安人杀害的话,那他们就是向南迁移到了另一个岛上。曼德去了那儿,四处考察。他却认为他们来到了北方,就是小鹰镇的海滩这里。看看这张地图。你可以看到废弃的赖利堡就位于罗阿诺克岛的最北端,与我们现在的位置隔海不到十英里。” “曼德跟你说的?” “一点儿没错!”罗德里克说道,“他在我们的土地上挖来挖去,找到了殖民者在此定居的证据!” 卢多尔夫给本看了一个有缺口的碗,“看见这个了吗?这不是印第安的。这种碗是殖民者从英国带来的。” “而你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本问。 “必须保守住!还有一些人拥有海滩周边的土地,特别是村子附近。我们开始收购。这么一个古老的定居点,人们会花钱来参观的。那我们就发财了。” “这事都有谁知道?”本询问道。 “只有我们俩和曼德。所以我才跑那么远去雇个看守。这件事我们要瞒着,我不想有任何本地人听到一点儿风声。” “你们买了多少块地了?” “到目前为止,大约价值两万美金。曼德同意扮演中间人的角色,这样一来,就没有人知道我们是买主了。” “你们就是在挖这些东西吗?”本问道。 卢多尔夫点点头,“我们自己也挖掘到一些东西——一些饰品和一把剑。” 罗德里克抓了抓脸颊,“明天一早,我们最好检查一下地契。曼德一死,我们那两万美金可能就打水漂了。” “我已经想到了。”他哥哥阴郁地答道。 本留下他们俩查阅记录,试图估算出可能的最大损失,自己离开了。 星期二的下午,州警赖兰斯来到了博伊尔斯的家,要和本见面。他笨重地坐下,翻开了他的笔记本。“这宗案件出现了一些意外的转折,”他说,“我需要重新讯问目击者,特别是那些站在受害者身边的人。” “博伊尔斯小姐今天要上课。”本告诉他。 “就从你开始。围观人群中有一个人谎报了姓名和地址。弑魔山的迪克·罗尔。根本没有这个人。” “你觉得你让凶手溜了?” “好像是这样,”他闷闷不乐地说,“我对他有点儿印象。留着泰迪·罗斯福那样的胡子,戴着一顶羊毛帽。当然了,胡子可能是假的。你记得身边有这个人吗?” “不记得了,”本实话实说,“但我并没有留意人群。” “好吧。”赖兰斯合上笔记本,准备离开。 “你刚才说这案子有些意外的转折,还有什么?” “死者曼德。我们发现他也是个冒牌货。罗利城里没有任何一所大学和曼德教授有关。” “有意思,”本承认道,“昨天海滩上有两个冒牌货——一个是凶手,一个是死者。” “好像是这样。”赖兰斯点点头。 “但为什么曼德要用假名呢?他到底是什么人?” “我们会查清的,”赖兰斯信誓旦旦,“接下来的几天内,你会留在这儿吧,斯诺先生?” “至少会留到星期四试飞结束后。” “那就好。”赖兰斯说完,便离开了。 星期三,本·斯诺在卢多尔夫·克雷摩尔送冰砖的路上找到了他。那时,他正在费力地往弑魔山上的一家小咖啡馆运送五十磅的冰砖。“我想问问关于你弟弟的情况。”他说。 “他现在就在制冰厂。你可以去那儿找他。” “他曾经爱过伊丽莎白·博伊尔斯,是吧?” “据我所知,他现在仍爱着她。可她就是迷上了那个老师,马克·弗瑞恩。这对我弟弟是个很大的打击。” “有没有听说过附近有个叫迪克·罗尔的?” “没印象。” “赖兰斯认定星期一(讯问的时候),凶手用的就是这个名字。” “从没听说过。”克雷摩尔爬进他的马车里,用一根碎冰锥又分下五十磅冰砖。 “看来这活儿可不轻松。” 卢多尔夫耸了耸肩。“谋生手段,”他一转冰锥,将旁边的冰砖码放整齐,“一旦有像失落殖民地这样的大事来临,就得靠它赚钱埋单了。” “那如果失落殖民地从未出现呢?万一曼德教授是个骗子呢?” 卢多尔夫·克雷摩尔眨了眨眼,望着本,“你在说什么啊?” “你和你弟弟查看过那些地产契约了吗?” “他今天查看。” “我祝你们好运。”本说完就想离开。 “等一下!”克雷摩尔叫着,匆匆跟在他身后,“你想告诉我什么?” “那个曼德是个骗子。那不是他的真名,而那些沙地里的饰品也是他事先埋好的,为的就是让你们挖到。在西部,我们管这手儿叫做‘给矿加料’——把一些天然金块儿埋在土层表面,再让受骗者挖到。” “但那些地产——” “如果他在对某个人行骗,那个人就一定是你了。大概他拿走了你那两万美金,然后伪造了一些文件,根本没有购买地产。” “那——” 本丢下他一个人站在冰车旁冒冷汗。 克雷摩尔家弟弟的踪迹难寻。当本到达制冰厂时,他已经离开了,于是,他只得在附近的酒吧中寻找,直到他发现罗德里克的马拴在公用马厩外。他在里面找到了这个年轻人,见他正在修理他的马镫。 “今天早上我和你哥哥谈了一会儿,”本对他说道,“我可以和你去外面谈谈吗?” 罗德里克耸耸肩,“我想可以。明天还会看守海滩吗?” “我会去的。不过等你听完我要说的话,你可能会决定不再需要我了。”本言简意赅地将他之前告诉他哥哥的关于曼德的假身份和一切可能是场骗局的事情和他说了。罗德里克的反应不像他哥哥那样激烈,但他显然很难过。 “我一直怀疑那家伙。他看起来不像是个教授。” “你检查过那些地契了吗?” “我正要去。” “还有别的事。”本说道。 “是什么?” “警察相信杀害曼德的凶手是个叫迪克·罗尔的男人。” 血色从罗德里克的脸上褪去。 “就是你,对吧?迪克·罗尔就是罗德里克[23]的一个简单的字母换位。”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星期一早上你也在海滩上,戴着一顶羊毛帽子,粘着假胡子。是你杀了曼德教授。” “我没有!你胡说!” “那你为什么乔装打扮以后出现在海滩上?” “不关你的事。我们雇用你看守海滩,不是叫你打探的。” “如果你不回答我的问题,就得回答警察的问题了。” 他瞪着眼,刚想走开,却仔细想了想,“好吧——如果你必须知道。我想见伊丽莎白!” “见她?” “和他。和那个弗瑞恩。我想听他们在说什么。” “你乔装打扮,就为了监视伊丽莎白·博伊尔斯?” “是的,”他的声音低了下去,躲闪着本的注视,“我爱她。” “你不能接受她和另一个男人获得幸福的事实?” “我只是想听听他们在说什么,想亲眼确定她是不是在乎他。就这些。我根本没有注意曼德也在那儿。” “好吧,”本说,心中也不确定是否应该相信他,“明天早上你去吗?” “去。”罗德里克回答道。 “乔装吗?” “现在没有那个必要了,不是吗?” 星期四的早晨天虽晴了,却冰冷刺骨。当本和马克·弗瑞恩还有伊丽莎白一起到达小鹰镇的海滩时,他们说海风的风速达到了二十七英里每小时。零零星星的观众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以抵御寒风,有些不禁怀疑怀特兄弟还会不会试飞。 但九点刚过,维尔布和奥维尔在五名助手的簇拥下,再次将机器拉出了仓库。飞机被抬上了弑魔山底的滑车。 除了伊丽莎白和弗瑞恩这两个再次翘班的老师外,克雷摩尔两兄弟也在场。本瞅见赖兰斯在不远处踱步。角色都到齐了。 卢多尔夫走到本的身旁,“你昨天和我弟弟说什么了?不管你说了什么,他都为此很难过。今天他甚至不想来了。” “我注意到他离伊丽莎白·博伊尔斯很远。” “嗯,他们曾经在一起。我想他是在吃她朋友的醋。” 好像怀特兄弟永远也调试不完飞行者号,冷风刮跑了一些意志不够坚定的家伙。奥维尔正忙着支好相机的三脚架,然后将镜头对准了助飞轨的尽头。如果飞机飞上了天空,他要拍下这历史性的一刻。 终于,十点半,他们准备好了。 这次轮到年轻的奥维尔驾驶了,他环顾四周,找人帮忙按快门。他叫来一个曾帮助过他们的乡民,如果飞机升空,要他拍下照片。而后,他爬上飞行者号,把自己牢牢捆好。维布尔朝下拽了拽帽子,戴得更舒服些,然后握紧了这架复翼飞机的右下翼的前端。 引擎启动,推进器开始转动。飞行者号在滑轨上移动。维尔布牢牢地握着机翼前端,跟在旁边奔跑。 “星期一他可没玩这一手。”卢多尔夫·克雷摩尔注意到。 这时,奥维尔开大了节流阀,将引擎开足马力。时间是十点三十五分。 “没错,他没有,”本·斯诺赞同道,“但如果你那天不在这儿,你是怎么知道的?” 飞行者离开了滑轨,腾空而起。维尔布松开了机翼,相机咔嚓作响。零星的观众发出一阵欢呼声。 飞机摇摇晃晃,猛扑下来,滑槽撞在沙地上。飞行只持续了十二秒,高度距离地面也不足十英尺,但却移动了一百二十公尺。 人们向前奔去。卢多尔夫刚想跑,本却拦着了他,“你知道星期一这里发生的事情,是因为当时你在场。因为你来这里杀害了那个骗了你们的男人。” “你觉得我是那个迪克·罗尔?” “不,那个是你弟弟,他在监视伊丽莎白。” “但当时所有围观群众都被记录在案了!” “你根本不在人群中,卢多尔夫。你藏在一座沙丘的后面,关键时刻,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怀特兄弟身上,你悄悄靠近曼德,距离足够近时,你朝他的后背掷出那把匕首,就像你昨天你将冰锥扎进大冰砖里那样。你一直距离他十五到二十英尺以上,而且沙地被踩踏得乱七八糟,很难留下脚印。没有人看到你,是因为当时我们都盯着相反的方向。” “但是,直到你昨天告诉我,我才知道他是个骗子!”卢多尔夫争辩道。 “你演得不错,但我想你知道。当你弟弟来接我时,他说你有事去了州府。也就是罗利城,曼德声称教书的地方。你在那儿调查了他,发现他是个骗子。你回来,一抓住机会就杀了他。” 赖兰斯一直在一旁听着他们的对话,这时,他上前一步,“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克雷摩尔先生?” 卢多尔夫不再狡辩,“只是想说他骗了我们,他该死。没有陪审团会定我罪的。” 第二天一早,本·斯诺就离开了镇子。克雷摩尔的土地不再需要看守了,他也没有听到陪审团的裁决。至于怀特兄弟,几年后,本又听到了他们的名字。十二月十七日,他们在小鹰镇成功飞行了四次,他们的父亲发布了这条消息,但第二天全国只有两家报纸刊登了这则新闻。 没有观众聚集到小鹰镇。克雷摩尔兄弟也不再需要本·斯诺了。 10 温斯顿医生的五百小时 维克利夫车站的这个案子发生在本·斯诺流浪生涯早期,那时,他作为一名快枪手声名远播,人们经常将他误认做是另一个孩子气的枪手——比利小子。1882年十一月的一个下午,本到达了维克利夫站,此时比利已经死了两年了,但在那个年代,消息在西部的传播速度是很慢的。毕竟1876年,小巨角河发生了卡斯特大屠杀,这么大的消息也用了一个多星期才传到华盛顿,更何况是比利小子被杀这样的消息了。 因此,也难怪那时人们会将二十四岁的本·斯诺误认做是比利了——虽然在维克利夫站这样的地方无关紧要,因为这里居住的五百口人几乎过着完全与外界隔绝的生活。虽然每天中午都有一列火车驶过,只有打了旗号,才会准备停车,但这里仍然与东部文明城市联系甚少。 这是个慵懒的西部城市,正合本的喜好,在这里,他作为枪手越来越大的名气不再重要,也许他可以在再次上路前,享受一个星期的平静生活。 铁轨周围没有几户人家和商铺,当本骑着他的马——燕麦进城后,街道上有些孩子在玩耍。“去旅馆怎么走?”他问其中一个有着一头沙黄色头发的男孩儿。男孩儿盯着他的手枪问道:“先生,你是枪手吗?” “不是,只是个旅客。” “你见过印第安人吗?” “一个也没见过。” “你可以住在杰斯特夫人家,”一个年纪稍大的男孩儿主动说道,“就是这条街尽头的那栋白房子。” “谢谢。” 本一边骑马继续前行,一边记下了俱乐部和铁匠铺的位置,仅有这两个是他在维克利夫站停留期间可能需要的设施。杰斯特夫人的房子看起来干净整洁,房前还有一个围着篱笆的小院子。一扇窗户上挂着一个小招牌:房间供日租或周租。他把燕麦拴在屋前的一根拴马柱上,走进了屋。 杰斯特夫人是个身材苗条、笑脸迎人的中年女人。“维克利夫站很少有外地人来,”她对本说,“你打算住多久?” “一两个星期吧。我从得克萨斯赶牲口过来,现在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如果你想在这儿寻点儿刺激,那可没有。” “不要刺激,”他对她保证道,“只想要清静。” “好吧,你可以睡在楼上的房间里,这是钥匙。一个星期五美金,包括三餐。” “价格挺公道。”他拎起鞍囊,刚想上楼。 “先交钱。自从我丈夫过世后,我就不得不当个商人了。” “可以。”本递给她一些银币,笑了笑,发现她是个很有吸引力的女人,大约四十多岁。 “温斯顿医生今晚来镇上,所以我们会早点儿吃饭。” 本在楼梯下停住脚步,“温斯顿医生?” “他每个月来这里做药品宣传巡回展——变几个小魔术,然后兜售他的药品什么的。现在他身边有个叫凯蒂的女孩儿陪他到处旅行。” “我想看看。”本说道,心中寻思这大概是他可以期待的唯一一项当地娱乐项目了。 楼上的房间温馨舒适,装饰华丽,床上还铺着一张花织毯。他将他的风衣挂在衣橱里,然后向窗外望去,视野很好,下面就是小镇的主街道,一直通向尽头的铁道。一个令人愉快的小镇,他心想。一个休息的好地方。 天色将晚,镇上的居民聚集在杰斯特夫人旅馆外面大街上的一辆马车周围。本站在人群外围。当一个身材纤瘦,留着胡子的黑眼男人现身时,人群中响起欢呼和问候,这令本大为惊讶。 “晚上好,伙计们,”他开口说道,“每次来到维克利夫站我和凯蒂都觉得很高兴。这个月我为你们带来了一些奇迹——其中一个是你们所能见到的最大的奇迹。我会向你们出售一种比任何专利药品都神奇的东西,比金钱还宝贵的东西。但首先,允许我请出我艳光四射的助手——凯蒂!” 凯蒂从马车后走出来,站在他的身旁。她是个红发美女,穿着一件亮闪闪的紧身服,令那些站在满是尘土的大街上的人群惊羡不已。一个距离她很近的男人立即把手伸向了她的大腿,可她面带微笑,用一只手坚定地挡开了。这时,温斯顿医生仍然滔滔不绝地说着。她一边在马车四周来回移动,一边用魔术手法轻松地点燃火把,直到整个场地都沐浴在火光之中。观众靠近了些,好像火焰在黑暗中为他们提供了保护。 接下来的十五分钟里,温斯顿医生和凯蒂表演了一些小节目,用纸牌和硬币变了一连串小魔术。本在大城市里看到过更好的表演,但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镇上,这算不错了。当他们表演结束后,他猜测接下来,温斯顿应该开始兜售他的补药和秘方了,但温斯顿医生的商品却有些不同寻常。 “这个月,我的好朋友们,我要卖的是时间——世界上最重要的商品!在这里,每天的生活都大同小异,你们可能会纳闷儿这有什么重要或者宝贵的。但是让我告诉你们,时间是最棒的滋补品。我向你们保证,绝不耍把戏。我打算卖给你们额外的时间,按小时或者天为单位——这是不属于日历或时钟的时间。如果你从我这儿买一天或者一个星期或者一个月,这就是你生命之外的时间。你可以随意支配使用它,而这段时间结束后,维克利夫站之外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你可以随意使用额外时间,而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时间——还有生命——会被冻结。” 一个站在前排的结实的男人大声说道:“算了吧,博士,你在耍我们吧!你觉得我们会信你的鬼话?” “并不是无凭无据的,斯波福德警长。我当然不想因为虚假广告而进班房。因此我准备了一些小证据。我今晚会出售五百小时,足够卖给维克利夫站的每个居民一个小时。你们可以亲身体验。我将以最低廉的价格售出,每个小时一美元,以此作为证明。” 人群中议论纷纷,杰斯特夫人说话了:“如果我们买,什么时候兑现?” “十一月十八号,中午。也就是后天。” “是星期天!”有人说道,“反正星期天从来没有大事发生。” 温斯顿医生笑了,“这个星期天就会发生一件大事。对于那些买下额外时间的人来说,这天将有二十五个小时。” “星期天我们用这多余的一个小时干什么呢?”杰斯特夫人寻思着。 “去野餐,”警长建议道,“我们把镇上的生意都关了,然后自己去野餐。” “去野餐太冷了。”一个声音插进来。 这时,一个戴着大礼帽的高个男人向前一步。之前本没有注意到他。他的衣着看起来与这个小镇格格不入,好像他乘火车下错了车站。本穿过人群,挤到杰斯特夫人身旁,询问道:“那是谁?” “菲利克斯·波尔斯,镇上的银行家。钱多得他都不知道应该怎么用。” 波尔斯占据了这场在火把映照下的戏的中央位置,举手示意观众安静下来,“如果这个人真的可以做到他所说的,那真是太惊人了。我,作为小镇一员,愿意买下星期日的一小时。而且我还会为维克利夫站的所有人出钱——一共五百美金!”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欢呼,温斯顿和银行家握了手。本发觉待在这个小镇上,可能比他预料的更有意思。 当晚,俱乐部里都在谈论着温斯顿医生和他异乎寻常的商品。有人觉得他彻底疯了,但酒吧老板——一个名叫马特·奥得利的肌肉结实的年轻男人认为,反正他们不用花一分钱就能知道真相。 “如果老波尔斯想要浪费五百块钱,我想我们也不用拦着他。”他说道。 “温斯顿以前做过类似的买卖吗?”本疑惑地问道。 “没有,以前他就满足于卖蛇油。” “和他一块儿旅行的那个小女孩儿真可爱。他们结婚了吗?” 马特·奥得利耸了耸肩,“快结了。她是几个月前出现的,从那以后就一直跟着他。我猜他去过这一带的所有小镇。道奇城以西的每个镇。” “星期天你打算用额外的一小时干什么?” “我想开着酒吧,请每个人免费喝一杯,但牧师肯定不同意。” 本付了酒钱,溜达到外面。微凉的秋风从远处的山上吹来。天空很晴朗,他能看到满天的星斗。在回杰斯特夫人旅馆的路上,他经过了温斯顿医生的马车。里面传来话语声,可是声音很低,他一个字也听不清。 清晨,他骑着燕麦在城里转了一圈,顺路在铁匠铺停下,修了马掌。快到中午的时候,本走到了铁道边,他看到温斯顿医生的女人凯蒂站在那儿,好像在等火车。“要去哪儿吗?”他问道。 她冲他微微一笑,拽了拽围在肩膀上的墨西哥披肩。“不,只是出来逛逛。” “你明天也会有多余的一个小时吗,还是只有乡民有?” 回答之前,她先打量了他一番,大概是在掂量他问题中的挖苦成分。最后,她决定完全忽略这个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一个问题,“你也是刚来这里的,对吧?我记得以前没见过你。” “我只是个牧场帮工,赶牲口的间隙休息一下。我叫本·斯诺。” “有意思——你还带着枪,像个枪手似的。” “以前也有人这么说。” 他们看到火车从远方驶来。驾驶员看到了他们,开始减速,但凯蒂摇着头,挥手让他继续开。“很准时,”她评价道,“正午时分。” “他们这儿连个站台都没有吗?” “只有个候车的小棚子。如果你想上车,就向火车摇旗,上车以后再买票。他们可不会在这么小的镇子上安排个站长。” “你和温斯顿医生坐火车去过什么地方吗?” “没有,我们只乘马车。有一天,但是——总有一天他会干出一番大事的。” “也许就是明天。” 她瞟了他一眼,“也许。” 当天晚上,斯波福德警长来到旅馆拜访本。本刚刚吃过晚饭,趁着夜风转凉前,在前门廊上休息。“本·斯诺先生,”警长和他打着招呼,“对吗?” “是我。” “很高兴你能在这儿住上几周。这里有什么特别的,把你吸引来吗?” “只不过这里看来是个世外桃源罢了。”本对他说。 “保持这里也正是我们的目的。”斯波福德拽了拽枪带,“我们格外小心,因为这里还没有通电报线路。如果我们有个像样的火车站,铁路部门会给我安装一部,但是我们没有。所以不是所有凶杀、银行劫案这样的消息都能传到我们这里的。除非火车在我们这里停靠,有人下车,否则我们对外界一无所知。” “有时候这样最好。” “当然,有时候。但我总是想着明天中午那多余的一个小时。可能有些外地人趁此机会打劫波尔斯先生的银行。” 本只是对他笑了笑,“我今天没看到任何外地人来。” 警长的手轻轻拂过他的枪把,“那好吧,睁大你的眼睛,斯诺先生。如果你发现了任何可疑的事情,就来向我报告。当然,我也会睁大我的眼睛。” 星期天早上吃过早餐,杰斯特夫人问道:“你要去教堂吗?”她穿着一袭华贵得出奇的亮红色长裙。 本并没有考虑过,但他知道他应该去一趟。“我想我会去。”他决定道。 “那就把你的枪拿下来吧。没有人带着枪去教堂。” 他笑嘻嘻地望着她,“你让我想起了我妈妈。” 牧师大约五十岁左右,是个看起来很阴沉的男人,一双眼睛冷得像手枪筒。杰斯特夫人向本介绍他是迪克松牧师。本暗自推测,他是刚刚来到这个镇上的,但他却很乐意在布道时对事情大胆评论。 “你们这些愚蠢的人啊——你们是上帝的子民,但你们却放任自己被蛇引诱。他对你们许诺了什么?永生不死?百病不侵?世间财富?没有,什么都没有,只是一天中多余的一个小时,好像他可以令日月停止!而为此,你们要出卖你们的灵魂。小心——小心,上帝的子民们!撒旦并不是以狰狞鬼脸来到我们之中!不,今天他赶着一马车的承诺来了!” 温斯顿医生和凯蒂都没来教堂。布道结束后,外面的街道上也不见他们的身影。此时已近中午,小镇居民对他们的兴趣更甚于迪克松牧师的话。 “我们怎么知道?”一个女人问道,“时钟会停吗?” 银行家菲利克斯·波尔斯正要离开教堂,他回答说:“列车,亲爱的小姐。还有七分钟,午间列车就要来了,除非天气不好,否则它从不晚点。” 于是他们等待着。所有人都等待着。连迪克松牧师也出来和他们一起等。 “到中午了。”最后,酒吧老板马特·奥得利开口说道。 没有火车的影子。 “你的表快了。”有人说。 但他们又等了五分钟,仍不见火车驶来。 终于,人们陆续回了家。一些人说觉得空气好像凝固了。本·斯诺走到迪克松牧师的身旁,问道:“您怎么想?是个奇迹?” “更像是魔鬼的把戏。” 本刚要走开,就注意到警长站在铁匠铺的阴凉地,盯着他的一举一动。 一个小时之后,维克利夫站的居民们不约而同地聚集在铁道两旁。作为一个局外人,本在他们身后不远的地方徘徊着。他瞟了一眼铁匠铺洒满阳光的门前,但此时斯波福德警长已经不见了踪影。 “它来了!”当一小缕烟出现在视野之中时,菲利克斯·波尔斯大喊道。的的确确是午班列车,对照维克利夫站的所有时钟,正好晚了一个小时。 火车减慢速度,驾驶员向他们挥手,许多人喊道:“现在几点?” “十二点整!”他大声回答道,“我们没有晚点。” “他做到了,”杰斯特夫人说道,她的声音中透着一丝敬畏,“他真的做到了。我们多出来整整一个小时的时间,却没有人好好利用。” 本发出会心一笑,沿着土路往回走。俱乐部开着门,生意很火。人们想要谈论刚刚发生的一切,分析并解释出答案。但他心里还有别的事。当他走到温斯顿医生的马车旁时,他环顾四周,确定无人注意,便掀起马车后帘,闪身钻了进去。至于到底要找什么,他只有很模糊的概念,但不出五分钟,他就有所收获。在被褥下面藏着一周前的一份道奇城的报纸,大标题写着:铁路暴政! 他飞快地浏览了一遍文章,将报纸塞在衬衫下面。然后他溜下马车,朝着旅馆走去。快到旅馆时,他看到温斯顿医生从街道中央朝他走来。温斯顿一定看到他从马车里出来了。 本放慢脚步,继续往前走。这情景让他想起了在西部城镇街道上他看到过无数次的枪战场面,只是他没有带枪,当然希望温斯顿也没有。当他们相距二十公尺远时,温斯顿说:“先生,你在我的马车里干什么?” “翻翻以前的旧报纸。”本一边回答道,一边盯着这男人的手,以防有任何突然举动。 温斯顿的脸因怒气涨得通红,刚要发作,一声枪响打破了午后的平静。本屈身自卫,温斯顿一把抓住自己的胸口,倒下了。 第二枪没有跟来。街道上空无一人。本跑到他身旁,将他翻转过来。他已经死了。子弹穿过了他的心脏。 “不许动,斯诺!”一个声音大喊道,“动一下,你就没命了!” 他抬头看到斯波福德警长从铁匠铺旁边的小巷中跑出来。他手中一支六响枪对准了本的脑袋。 “你看到了,他不是我杀的,”本辩驳着,“我身上根本没带枪!” 斯波福德一路上用枪指着他,把他带到了教堂旁边的警长办公室,尸体也被别人抬走了。唯一为温斯顿的死流露悲伤的就是凯蒂,她从俱乐部里跑出来,伏在倒在地上的尸体上哭泣。其他人也来围观,却一言不发,他们盯着本的眼神好像已经判定他是凶手了。 “我了解枪手,”警长对他说道,“你把小巧的德林格手枪藏在袖子里或者靴子里。” “来吧,搜我的身。” “别着急,我会的。” 可是并没有搜出手枪,斯波福德仍不罢休,“你可能把它丢在什么地方了,或者是那个女孩儿从俱乐部里跑出来时,你递给了她。” “警长,我听到了射死他的那声枪响。我觉得那听起来像是把卡宾枪[24]。” “那我不知道。你和他站在街上,在我看来,肯定就是你开枪射死了他。” “为什么?因为我是个外地人?” 警长半眯着眼睛,斜睨着他,“我有张比利小子的旧通缉令。看起来和你有点儿像。” “维克利夫站的消息闭塞。比利小子已经死了。” “他们是这么说的,”斯波福德想了一分钟,然后改变了对策,“我在你衬衫里发现的这张报纸是怎么回事?从哪儿来的?” “道奇城,原始的。我刚刚在温斯顿的马车里发现的。你看过以后就会知道那额外的一小时是怎么回事了。” “这是关于铁路的。”警长拿起报纸,说道。 “一点儿不错。今天正午,纽约时间,美国铁路部门划分了四个新时区,代替了以前覆盖全国的五十个地区时区。有些地方时间多了,有些地方少了——从几秒钟到一个多小时不等。人们到底应不应该让铁路部门支配他们的时间,这引起了激烈的争论,但显然大部分地方打算采用新时区。从上面印着的地图,你就可以看出,维克利夫车站多出了一个小时的时间。” 斯波福德眯着眼望着本,“温斯顿让我们以为这是他施的法术,他希望从中得到什么好处?不久以后我们就会知道真相。竟然没有人知道这件事,真是奇怪。” “警长,镇上不通电报,与外界隔绝是出了名的。但温斯顿并不是在赌运气。昨天中午他让凯蒂守在铁道旁,就是以防有人下火车来通报这个消息。” “谁是凶手,你心里有数吗?” “你知道不是我,那就把我放了。” 斯波福德想了想,“要温斯顿命的那颗子弹从他的背部穿了出来,比射入的伤口位置略低。所以,子弹大概是从上面射来的,可能是比德林格甚至六响枪威力更大的枪。我猜我可以碰碰运气,相信你是无辜的。但是如果你要耍把戏,记住,我盯着你呢。” 几分钟后,本走进俱乐部,马特·奥得利正在整理吧台。“干得漂亮,斯诺!我们都听说了你是怎么收拾那个骗子的!” “他不是我杀的。” “没关系。你戳穿了他,现在他死了。全镇都觉得你是个英雄。” 本摇了摇头,“我不是英雄。” 奥得利还想说什么,但本却瞥见温斯顿的女人凯蒂从后门悄悄溜了出去。他决定侦查就从她入手。他找到她时,她正解下其中一匹拉车的马,装上马鞍。“去什么地方吗?”他问道。 她冷冷地望着他,“是你杀了阿蒂。” “是他的名字?” “阿蒂·维尔格克斯。温斯顿医生只是个艺名。” “我猜多数人都这么想。但他不是我杀的。” “我不管。我爱他——他马上就要娶我了。我想我猜到他会命丧街头。像阿蒂这样的男人不会死在床上。” “他是个诈骗犯,对吧?一个骗子?” “是。但他的做法很公道。纸牌和点火把的那些魔术。他教过我很多。但我求过他忘了那该死的马车,正经到舞台上去表演,”她怒气冲冲地拉紧一根鞍绳,“但他就是要到处游荡。我想他只有在外面兜售商品,哄骗乡民掏腰包时,才会高兴。” “那他这次铁路时区的圈套呢?” “这是他的另一个计划。一个星期前,我们在道奇城,他在报纸上看到铁路部门的计划,他想到如果找一个对更改时区这件事毫不知情的小地方,诓骗人们相信他可以出售额外的时间,那一定是一个伟大的骗局。我们以前来过维克利夫站,一致认定这是个极佳的地方。有时,我觉得这里的人甚至不知道加菲尔德总统两年前已经遇刺身亡的事情!” “但温斯顿并没有出售这五百小时——他分发出去了,或者至少那个银行家会为大家买单。” “那只是让人们相信他有这个本事。他这个骗局只是对一个人设下的——我不知道是谁——将会有一大笔钱入账。他打算今天下午收钱,人们知道新时区的事情前,我们就已经远走高飞了。” “你现在就要走?”他见她爬上马鞍,问道。拉车的马戴着嚼子,好像很不舒服。 “当然要走。我可不想让那个眯眼警长认定我是诈骗从犯,把我关进监狱,”她一只手拉着缰绳,停顿了一下,“你是怎么知道铁路改时间了?你是在什么地方看到的吗?” “我也是在你们的马车里找到那张道奇城的报纸后,才知道的。不过,如果温斯顿真的有什么超自然力量,可以让时间停止一个小时,你们就得指望着太阳也停止运动。温斯顿的魔法时间刚过,我经过铁匠铺,看到斯波福德警长站在它前面的阴影里。一个小时后,阳光却照到了这个商铺的门前。我推想,如果太阳的位置变了,那就意味着时间根本没有停止。于是,我决定到你们的马车里看看。” 她点点头,“恭喜你。我要上路了。” 但她刚想策马前进,斯波福德警长又出现了,挡在了巷子口。“你现在哪儿也不能去,小姐。” “走开,别挡我路!”她大喊着,策动马匹,好像她要向他撞过去。斯波福德伸出手臂,一把抓住缰绳,另一只手把她从马鞍上拽了下来。她挣扎着,但力气和他差得太远。本本想过去帮她,但他知道,如果逼急了警长,他会毫不犹豫地用枪。他打定主意袖手旁观。 “对不起,小姐,在我们彻底查清这起枪击案前,没有人可以离开这个镇。” “不是我杀的!” “我刚才听见你对斯诺说你们设局骗了一个人。” “但是我不知道是谁。” “可能骗局成功了,你卷了钱要逃跑。” “如果你这么想,你可以搜我的身!” “可能我会的。” “警长——” “别插手,斯诺!我会让杰斯特夫人帮我的。” 他们一块儿来到了旅馆,杰斯特夫人接受了任务,去搜凯蒂的身,而警长检查她的鞍囊。除了衣物和几件个人物品外,他们一无所获。她的口袋里只有不到五美元。 “阿蒂的东西我什么都不要,”她对他们说,“我不是小偷。我只骑走那匹马。我想到别的镇子,可以卖了它换点钱。” “你最好在这里再留一天。”警长对她说。 她裹着杰斯特夫人的一件长袍,房东夫人检查完了她的衣服,终于报告道:“只有五美元。我想她说的是实话。”她随手把凯蒂的衣服扔在她的脚下。正在这时,本在她的一堆私人物品中瞥见某样东西。她有些化妆品装在一个布袋子里,大概是为参与温斯顿的表演准备的。这个粗糙的白色布袋让本想起了银行用来存放和运输银币和其他硬币的袋子。他拿起这个袋子,把它翻过来。袋子的另一面印着维克利夫站银行。 “这是什么?”警长问道。 “我的化妆品。”凯蒂回答说。 本望着她,“这袋子是你从哪儿弄来的?” “银行,之前我来这里的时候。” “菲利克斯·波尔斯给你的?” “那个银行家,对,我想他就叫这个名字。” 本点点头,“这个镇子唯一一个钱多得能让骗子盯上的人就是那个银行家了。而且我们已经知道波尔斯很容易上温斯顿医生的当。” “你说得对,”斯波福德同意道,“我们去找波尔斯谈谈。” 当本和警长到达银行家位于镇子边沿的家时,他正好在家,走到门廊上迎接他们。这门廊更适合东部的房子,那里不会有沾满污泥的靴子在东方地毯上留下脏脚印。“伙计们,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吗?”他嫌恶地看了一眼本。 警长还没说话,本飞快地抢先开口道:“我们知道你给了温斯顿医生一大笔钱。” 银行家的脸泛红了,“我不是给他钱。更算是一项投资。他有一些点子,我很感兴趣。” “就像卖给你额外的时间?”本推测道,“能让你在股票交易所大捞一笔?” 菲利克斯·波尔斯明显有些泄气,“既然他已经死了,我想告诉你们也无妨。他向我详细说明过,铁路部分强制推行的新时区政策把全国上下都搞糊涂了,也许我们能在纽约股票交易所赚上一笔。盐湖城附近的一个煤矿公司要发动一次大规模的金矿罢工。罢工一旦确定,温斯顿想他可以利用这多余的一个小时给纽约的经纪人发电报,下达指令,在当天股市关闭前,买进股份。” “维克利夫站没有电报。”警长说出了事实。 “所以他需要我的钱回到道奇城。他这桩卖时间的生意只是要证明整座小镇都会被时区更改愚弄。” “你给了他多少?” “一万美金,”银行家哑声说道,“你在他身上找到了吗?” “没有。”斯波福德警长回应道。 “那就一定在他的马车里。” “我已经搜查过马车了。” “那个女人——” “我也搜过她了,”警长顿了顿,问道,“波尔斯先生,你得知温斯顿被射杀后,为什么没有马上来报告这件事?” “我不想让我妻子知道。她在楼上,生着病。她常说我在钱的事情上犯傻——” “那么一大笔钱你就当打水漂了?” “我打算晚点儿再去找你。” 除非他真是个容易被骗的傻瓜,连本都看出他的故事站不住脚。在这个时间问题上,蒙骗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小镇上的五百人和愚弄盐湖城和道奇城这样连接有电报的东岸城市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他对一万美金的事情毫不挂心,也许,他因为上当受骗而射杀了温斯顿,之后已经取回了那笔钱。 但本并没有把这个想法说出口。他们离开了银行家的家时,斯波福德只是说:“看起来,不管是谁杀了温斯顿,他为我们所有人都帮了个大忙。” “也许吧。”本附和着他的话。 警长回他的办公室后,本也回到了旅馆。他打开房间的门锁,心怀不满地走了进去。麻烦好像一只盘旋不去,准备突袭猎物的老鹰,总是跟随着他,他知道他得在其他事情发生前离开这里。维克利夫站并不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平静。 他系好枪带,从衣橱里拿出他的那件轻薄的长风衣。外面起风了,他得穿着它穿越寸草不生的荒原。然后,他拿起他的鞍囊,收拾其他行李,这时,他在风衣口袋里摸到一个小而坚硬的物体。 是一枚弹壳,对于他的那把点四五口径的科尔特枪来说太小了——更像是来复枪或是卡宾枪的子弹壳。 街上传来的一阵吵闹声将他引到窗边。几乎就是在温斯顿被杀的地方,迪克松牧师拦住了牵着马的凯蒂。他冲她嚷着什么,看来她需要帮助。本把风衣和鞍囊扔在床上,跑下楼去。 当他跑到时,凯蒂正大喊大叫着:“那不是真的?下个星期他就会在道奇城娶我!你老担心罪恶什么的,但你们镇子充满了罪恶!那个谋杀了阿蒂的凶手怎么样?” 牧师涨红了脸,对她说道:“离开我的镇子,你这个罪孽深重的女人!” “我也想走——警长不让我走!” 迪克松拉拽着她的一只手臂,本一把抓住了他,“放开她,牧师。斯波福德已经找了她不少麻烦。” “谁让你来插手?你是个外地人。” “我只是想——”他的话被他的右眼突然瞥到的金属反光打断了。他来不及多想,条件反射地旋转身体,从枪袋中拔出点四五枪,拨开撞针保险,朝着他自己的房间开了枪。 凯蒂尖叫着,他朝着旅馆跑去,穿过前门,奔上楼梯。 她躺在窗前,身上穿着他的风衣,此时已被鲜血浸透。卡宾枪扔在她身旁的地板上。 “杰斯特夫人。”他一边说,一边试图抱起她。 “没关系,”血从她嘴里涌出,“是我杀了他。我还要杀了她。我不是要杀你。他要娶我的。他向我承诺以后,竟然要娶她。” “我去找人帮忙。”他对她说着,转身看到斯波福德警长进了房间。 “不用麻烦了。省了审判的麻烦。”斯波福德说。 本望着他。他们设法把她抬到床上,但五分钟后,她就咽气了。 警长没有对本开枪提起诉讼,但俱乐部老板,马特·奥得利对本说出了全镇人的看法。“你杀了杰斯特夫人,”他说,“在维克利夫站没有哪个女人比杰斯特夫人更受欢迎。” “我知道,”本说,“对于她的死,我很抱歉。如果我知道窗边的人是她,我可能不会那么快地开枪。” “你以为是谁?” “我没有想。我只是瞥见我的窗户里有来复枪枪筒反光。当然,我第一天入住的时候,就注意到那个房间能把整条街道一览无余,今天开枪前又有这个想法。警长告诉我温斯顿是从上面射杀的,但我并没有把这和我的房间联系起来,直到在我的风衣口袋里找到了一枚弹壳。她两次都将我的风衣套在她那件红裙子外面,这样她就不会被人透过窗户认出来了。她把弹出的弹壳放进我风衣的口袋,然后又忘了。当我意识到凶手使用了我的房间时,我就应该想到是杰斯特夫人了。我的房门锁着,只有她有备用钥匙。” “不管她做了什么,”奥得利对他说,“你都不应该杀她。如果是她杀了温斯顿,她就是一个英雄——就像我之前认为你是一样。” “她的动机可没有那么崇高。前几个月,温斯顿来这里时曾和她恋爱。他甚至让她相信凯蒂只是雇来表演的,对他来说什么也不是。而星期六,他又告诉她他马上就要结婚了。今天中午,她从教堂回来后,就去了我的房间,就在你们都以为他成功令时间停止在他胜利的一刻,她开枪射死了他。我向她开枪时,她也要杀凯蒂。” 但马特·奥得利和其他人不想听这些。他们只想让他离开。 他和凯蒂一起骑马出了镇。他们走了大概两英里时,他对她说:“你的马觉得嚼子不舒服。也许我应该看看。” “不劳你费心。”她飞快地说,但本已经下了马,掰开了马嘴。在嚼子上绑着一个用油纸裹着的小包。 “嗯,这是什么?” “该死的你!”她喊道,“那是我的!” “更像是菲利克斯·波尔斯不见的那些钱。这可真是个诡计,你被搜身时,让马把钱含在嘴里。我就猜到,如果你有那个空钱袋,你就一定也拿了钱,藏在了什么地方。” “你想做什么?”她问道。 “我们一边走一边说。”本爬上马鞍说道。 11 钟声寻踪 追寻了两天后,本·斯诺在一个小水潭边找到了这个奄奄一息的男人。他慢慢让燕麦停住脚步,右手握着枪柄,提防自己落入圈套。但紧接着,他看到那个男人胸前被血染红的绷带,认出他就是从始至终跟在波德尔身旁、有着一半墨西哥血统的枪手——汤米·冈左拉斯。他的马在不远处啃咬着稀疏的青草。 即使已经知道冈左拉斯快断气了,本仍然缓缓靠近。空旷的地形没有为来复枪手提供任何遮蔽物,但他深知波德尔残忍无情,会把一个将死之人作为陷阱诱饵。“你身上有没有武器?”他问冈左拉斯,“把你的枪扔过来。” 那个男人连头都抬不起来了,手枪就掉在一公尺外的沙地上,他抓在胸前的双手却一动不动。本飞快地大步走过去,一脚把武器踢到他够不到的地方。然后,他蹲下身,检查他的伤势。 “我快不行了。”冈左拉斯清晰地说。在托斯科抢劫银行时,他受了伤,而让本·斯诺接手这项在沙漠中追寻波德尔的工作的唯一原因就是他相信重伤会拖缓他们逃亡的脚步。但波德尔却给这个男人一把枪,把他扔在一个水潭边,任他自生自灭,自己走了。 “跟我说说波德尔,”本问这个男人,“他朝哪儿走了?摘下面罩,他长得什么样子?” 冈左拉斯想笑,但他嘴里充满了血。“你永远也抓不到波德尔,”他费力地喘息着,“没有人可以。” “说吧,冈左拉斯,他把你扔下等死。你不欠他的。” 但为时已晚。墨西哥人的头歪向一侧,阖上了双眼。一时间看来,他好像咽了气。本刚想站起身,冈左拉斯吐出了最后几个字。“钟声,”他说,“听着钟声,你就能抓到波德尔,或者波德尔会抓到你。” 本不知道这番话旨在帮助他还是会将他送上死路。但钟声是他唯一的线索。他将汤米·冈左拉斯埋葬在水潭边,解下马匹的鞍子,放了它,然后骑上马继续追寻。 第二天,他遇到了一个站在一匹死马旁的女孩儿。她穿着一条粗斜纹棉布裤和一件男式衬衫,但即使隔得很远,也能毫无疑问地确定她的性别。她傲慢地高昂着头,黑色的长发飘荡在背后,端在手中的来复枪足以提醒来者她可不是好惹的。目之所及,仍不见城镇或道路,本觉得有义务帮她一把。他策马走近,看到的令他感到兴奋。躺在她脚边的那匹死马很像波德尔逃出托斯科时骑的那匹黑白相间的马。 见他骑在马背上靠近,她放低了来复枪。“开始我还以为是他又回来了。”她说。 “谁?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一个蒙面男人抢了我的马。” 本下了马,走过去检视那匹死马。它被人近距离射穿了脑袋。“那人长什么样?” “我说了,他蒙着面——头上套着一个布袋子,眼睛的地方挖了两个洞。他个子很矮,和我差不多,是个用枪的好手。” “你一个人在这儿干什么?” 她又端起了来复枪,“为什么要告诉你?” 本笑着迎着枪口走过去,轻轻推开枪筒,“那个抢走你的马的男人据说名叫波德尔,他是绝对不会留给你一支填装了子弹的来复枪,好让你在他离开时从背后给他一枪的。他拿走了子弹,是不是?” “你好像什么都知道,先生——” “斯诺。本·斯诺。” 她看起来放松了一些,好像他的名字令她接受了他。“我叫艾米·弗瑞斯特。我和我弟弟在离这里四十英里远的山谷里有个牧场。我在找走散的牲口。” “在沙漠里?” “有时候他们能跑这么远,特别是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羊羔子。这附近有些水塘。” “我昨天路过了一个。” “不管怎么样,我听到一声枪响,就朝着这边过来了。那个男人看到我后,就把袋子套在了头上,拔出枪来对着我。说他的马扭断了腿,他只好射死了它,而且他要骑走我的马。他把我的来复枪子弹倒空,就像你猜的那样,然后就把我扔在了这儿。我真希望我看到他的脸。” “如果你看到了,你就没命了。那个蒙面男人自称波德尔,从来没有被任何人看到过他的真面目。他在新墨西哥全境打劫银行和公共马车。一般情况下,他都是一声不吭,他有个叫汤米·冈左拉斯的跟班替他说话。但现在冈左拉斯已经死了。” “你怎么这么了解他?” “几天前,他在托斯科杀了一个银行家。我恰巧在城里,他们就雇用我去追他——一个人的武装队!” “你有什么本事?” 他对她笑了笑,“他们相信我是比利小子,简直疯了。” “他已经死了。” “别告诉他们。只要把波德尔带回去,不论是活是死,他们都给我钱。” “他的名字是什么?” “据我所知,他没有名字。波德尔在西班牙语里是‘力量’的意思。这只是他用的一个化名。没有人知道他的任何事情。除了冈左拉斯,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而他现在又死了。” “我想我还活着,算是幸运了。你能把我带回我的牧场吗?就在正北方。” 他放眼望去,在一片荒芜中寻找着可以指明波德尔逃窜方向的线索。“我不知道。我想往西走。如果你在地图上标出波德尔抢劫的地点,就会发现好像它们都集中在西边。但我的马可以把我们两个人驮到下个城镇,我可以把你放在那儿。” “好的,也算个办法。” 他爬上马背,帮助她坐在他身后,她轻盈灵敏的动作令他惊讶不已。 他们的旅程还没开始,他隐约听到了远方传来的声音。像是钟声。“那是什么声响?”他问她。 她向左侧歪着头,仔细倾听。“你是说那钟声?那是圣伯纳蒂诺市[25]的传教区。就离这里几英里远。你要把我带到那儿去吗?” “我想是的,”本做出决定,“就是那儿。” 到达下一个小丘顶时,传教区映入眼帘,本估计距离波德尔抢走艾米·弗瑞斯特的马的地点大约五六英里。他不紧不慢地走下最后一个沙丘,脚下的地面变得坚实,接着他策马穿过零星散布的仙人掌和山艾树。传教区坐落在一片小绿洲上,包括一栋白色的砖砌教堂和后面一座长而低矮的房子。艾米解释说,这家修道院是应宗教规程而建的,这里的神职人员尽力种植庄稼,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这里只有几位牧师。其他都是在田里干活儿的凡人修士。还有一些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在传教区外设立的一个贸易站。” “听起来,你对这地方很了解。”本说。 “我经过这里时,常常会停下歇脚。当然,女人是不允许进入修道院的,但我喜欢这座教堂平静的感觉。不管天气多么炎热,这里总是给人一种清凉感。” 他看到十几个人从教堂里走出来。“他们在干什么?” “现在是星期天的早上。他们刚做完弥撒。” “我忘了。在这里,每天都是一样的。” “他们只在十点做一次弥撒,那口钟每个星期也就响这一次。我们能听到算是个奇迹了。” “也许我们是被召唤来的。”本自言自语道…… 他们在一个圈马匹的小马厩旁下了马,艾米朝着围栏跑了过去。“是国王!”她指着,“那是我的马!” “那匹棕色的大家伙?” “我确定!” 一个印第安人站在一旁,看样子是负责管理马厩的。本对他说: “你——你叫什么名字?” “斯坦丁·艾尔克。我从印第安人的村子来。” “好,斯坦丁·艾尔克。你有没有看到是谁牵来的那匹棕色公马?” “不,我不知道是谁。”印第安人穿着一条毛了边的鹿皮裤,头上围着头饰带,但没有插羽毛。他的个子比本略矮,看起来也更年轻一些。 “你没看到有人骑马过来吗?大约——多久,艾米?” “一个小时左右。你遇到我之前一小时,他抢走了我的马。当然,他可能比我们骑得快一些。” “我没看到。”斯坦丁·艾尔克一口咬定。 “好吧,”本说,“来吧,艾米。我们过一会儿再为你的马伤脑筋。” 一位身着礼拜日法袍的牧师站在传教区教堂外,小心翼翼地躲避在钟楼投射下的阴影里。他很年轻,有着一头金发,本想象着他的皮肤在新墨西哥沙漠的烈日下很快被晒伤。 “早上好!”他向本问候道,“欢迎来到圣伯纳蒂诺传教区。你今天怎么样,艾米?” “我现在很好,这位是本·斯诺,安吉里斯神父。” 神父弯身致意,本初次注意到垂在他法袍后面的兜帽。“我很遗憾,你没有赶上弥撒,本。我们这里只在十点举行一场礼拜。每天早上还有一场日常弥撒。” “神父,本在沙漠里救了我的命。一个枪手抢走了我的马。” “枪手?在这附近?” “我们觉得他朝这里来了,神父,”本告诉他,“他杀人抢劫,无恶不作,自称波德尔。” “力量,”牧师下意识地翻译道,“我没听说过这个人,”他转向艾米,“但是,我的亲爱的孩子,经历过这些,你一定觉得很累——进来吧,让罗德里格兹夫人照顾你。” 艾米开口推辞,安吉里斯神父却十分坚持。本跟在他们身后,直到艾米被交给一个一脸慈祥、胖胖的墨西哥女人。之后,本等着牧师虔诚地褪下法袍,叠起收好。 “在沙漠中央,这地方真是不错,”本说,“我对这里不熟,但我应该了解一下。” “你从哪儿来?”安吉里斯神父把额前的金发拨开,问道。 “我出生在中西部。但我已经流浪好几年了。我想我根本没有一个家,”他们穿过通往修道院的回廊,他问道,“你们有多少人住在这儿?” “雷诺德神父、坎泽斯神父还有我。目前只有五个凡人修士,还有几个人给我们帮帮忙。罗德里格兹夫人负责一日三餐,路易斯星期日打钟,斯坦丁·艾尔克照料马匹,还有皮德罗·威尔德打理贸易站。其他人路过这里时会顺道看望我们。就像艾米。” 一个一脸稚嫩的修道士走进修道院的大门,安吉里斯神父叫住他介绍道:“亚伯拉罕修士,这位是本·斯诺,一个路过歇脚的旅行者。” 牧师说完,亚伯拉罕修士微微屈身行礼,“很高兴你来到这里。我希望你在这里过得愉快。” “我一定会的。”本对他说完,修道士便走开了。 “亚伯拉罕,”本说道,“旧约中的一个名字。” “一个总统的名字,”安吉里斯神父纠正道,“现在,用林肯的名字命名的这一代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了。” “这附近的印第安人有没有给你找麻烦?” “杰罗尼莫投降后,就再没有了。阿帕切人曾经骚扰过我们,但他们现在好像安分了。印第安村寨的村民一向是我们的朋友。很多人已经皈依了基督教,虽然他们顽强固守着他们古老的礼节。” 他领着本参观了修道院里空荡荡的如囚室般的房间。“好像监狱一样。”本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从某种角度说是,但是精神是自由的。像亚伯拉罕这样的凡人修士在田间辛苦劳作,我们时常陪伴在他们身旁。每天早上,我们其中一人主持弥撒,一般情况下,贸易站的所有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都会参加。” “有很多墨西哥人。”本注意到。 “边境离这儿不远。” “你认识一个叫汤米·冈左拉斯的男人吗?他好像有一半墨西哥血统。” “我想他有时候来这儿。你为什么问这个?你在找他吗?” “我已经找到他了。” 他们回到了教堂,经过一座巨大的十字架下面时,他在胸前画了十字。“你像个枪手一样带着枪,斯诺先生。我希望汤米·冈左拉斯没有受到伤害。” “我找到他时,他已经受到伤害了,神父。我把他埋在了沙漠里。” “愿上帝令他的灵魂安息。” “他既是个银行劫匪,又是个杀人犯,神父。他和我寻找的那个叫波德尔的男人是一伙儿的。” “抢了艾米·弗瑞斯特的马的人?” “就是他。” “我对他一无所知。” “这个星期,有人离开修道院吗?” “这可没法儿说。就像我刚说的,他们来来往往。斯坦丁·艾尔克可能比我知道得更清楚——他照料马匹。” “好的。我会再和他谈谈。” 传教区的伙食简单却很可口,能为他们做饭,罗德里格兹夫人好像感到格外自豪。唯一令本遗憾的就是艾米没有上桌与他们共进午餐,但那位女士在厨房为她特别烹制了一餐。五个修士中,只有一个是墨西哥人,因为他不会讲英语,坎泽斯神父用西班牙语和他交谈。第三位牧师,雷诺德神父,在内战时期曾是位骑兵军官,本是为了西部抗击印第安人来到这儿的,却寻到了上帝。 “我认为,救赎他们的灵魂比杀死他们的躯体更为重要,”他说,“但那时候你还太年轻,一定不记得那场战争了。” “战争结束时,我六岁,”本说,“我现在二十八岁。” “你看起来更显老——或者我应该说更成熟。在烈日下骑马让你的脸看起来饱经风霜。” 亚伯拉罕修士坐在他对面,旁边是弗兰克林修士和卢多尔夫修士。他们都不喜多言,但亚伯拉罕好像是最安静的。本想知道他有什么故事。 午饭后,坎泽斯神父和本一起漫步至贸易站,把他介绍给了皮德罗·威尔德。他相貌英俊,留着小胡子,和一群混血助手一起打理着这个地方。他和坎泽斯神父开着玩笑,胖胖的神父仿佛享受其中,这显然已经成为他们之间一种友好的礼节了。“你是神父的朋友?”他询问本,“一个新朋友,当然了,否则到现在,他早就把你喂得和他一样胖了。” 闲聊几句之后,本问道:“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汤米·冈左拉斯的混血儿,他常常来这儿?” “我认识他,是的。我认识很多人。” “他最近去世了,我想帮他带话给他的密友。他告诉我他在传教区这里有个好朋友。” 威尔德点燃了一支细细的小雪茄,“他死的时候你在他身旁?” “是的,我在他身旁。” “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和其他人聊天,但没有特别要好的朋友。” 本想起那匹死去的马,“这附近有谁骑着一匹黑白花儿的马吗?” “杂色马和带斑点的马在这里很常见,因为野马仍在附近游荡杂交。现在斯坦丁·艾尔克的畜栏里好像有六匹黑白花儿马。” 本叹了口气,“我只是想给汤米·冈左拉斯的朋友捎个话儿。你没帮上忙。” 坎泽斯神父走开了,浏览着印第安人出售的毯子和小摆设。这里的生意很冷清,本心想,连知道这个地方的人也寥寥无几——圣伯纳蒂诺传教区远离马车惯常路线。他想偏远是否就是波德尔逃到这里的原因。 “我在找一个叫波德尔的男人,”本最后说道,“你认识他吗?” 威尔德笑了,双眼发亮,“托斯科的人雇你来抓他。是的,斯诺先生。消息已经传到这里了。今天早上一个印第安人告诉我比利小子来抓波德尔了,或者是来杀他。但你的个子太高,不像比利。他像我一样,个子很矮。而且,他已经死了。在他女朋友位于萨姆纳堡的家中,帕特·伽莱特两枪要了他的命,之后他被葬在了那儿,离这儿不远,”威尔德端详着小雪茄燃着的烟头,“比利应该接受卢·华莱士将军给他的特赦令,离开新墨西哥。你知道,他见过华莱士,但他拒绝了他的提议。” “你在暗示我什么吗?”本疑惑道,“我也应该趁我还可以的时候,抽身而退?” 墨西哥人耸了耸肩。“你觉得你在哪儿能找到波德尔呢?你觉得蒙面骑马的是胖神父坎泽斯?还是这些在泥土中玩耍的印第安小孩儿?你仔细想过吗?” “我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我们都走了很远的路,斯诺先生。”孩群中爆发出一阵喧闹的骚动,威尔德转过身去。他用西班牙语对他们嚷了几句话,他们就都安静下来了。本转过身,朝着畜栏走去。 畜栏里面圈着二十多匹马,但却不见斯坦丁·艾尔克的踪影。也许他也去吃午饭了。本慢步走回了传教区,注意到一位修道士脚步匆匆地穿过回廊。他戴着兜帽,看不出是谁,但他的动作引起了本的注意。他走得太快了,几乎是跑的。 本翻过回廊矮墙,朝着那个修道士走的方向追了上去。他知道回廊通向修道院,当他踏入门槛的时候,他发觉他进入了禁区。此时他身旁没有安吉里斯神父给做向导。 这里很阴暗,只是偶尔有几缕午后的阳光从外面透进来。他沿着走廊向前,走过修士居住的房间。他一度觉得他听到身后有脚步声,转过身子,拔枪在手,却发现什么人也没有。房子里好像只有他一个人。 他转过一个拐角,僵住了。 正前方是一个木制隔墙,螺旋的栏杆好像格子窗。一个男人的手臂从栏杆间伸出,而后滑落下去,好像他在逃跑的瞬间被抓到了。 是那个印第安人,斯坦丁·艾尔克,他已经死了。 雷诺德神父是第一个听到本的喊声赶到现场的,他为这个死去的人做了临终祈祷。“有血。”结束后,他说道。 “他是被刺死的。” 安吉里斯神父和弗兰克林修士随后赶到,“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斯坦丁·艾尔克被杀了,”本说道,“我应该预料到会发生这种事的。” “你不必自责。”安吉里斯神父说道。 “是我的到来引发的。在他告诉我是谁骑来了艾米·弗瑞斯特的马前,波德尔杀他灭口。” “我简直不能相信,你要找的这个人藏在这里。”雷诺德神父说。 “这就是证据。”本指着尸体说道。 “如果尸体在这儿,”弗兰克林修士说,“是不是意味着凶手就是我们中的一个?” 本摇了摇头,“如果斯坦丁·艾尔克可以进入这栋房子,那么其他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也可以。穿上一件你们那种袍子,再戴上兜帽,谁能分辨出来?” “方圆一百英里之内没有警长,”安吉里斯神父说道,“我们怎么办?” “埋了他。我回到托斯科后会报告的。这么热的天,你们肯定不能就这么放着尸体。” “我们得举行一场葬礼弥撒,”牧师揉了揉自己的沙色头发,说道,“但我们没法儿给尸体做防腐处理。得尽快埋葬他。” 葬礼弥撒在当天下午晚些时候举行,由安吉里斯神父主持。修道院的大钟哀悼地鸣响后,绿洲的人们一天中第二次涌入教堂。本和艾米·弗瑞斯特坐在教堂靠后的部分,观看着这古老的仪式。牧师结束弥撒后,另一个印第安村落的居民奔狐走上前去,将一些念珠和手环放入皮德罗·威尔德和他的助手们做好的普通的木制棺材里。 结束后,本、艾米和其他人一起站在修道院后的小墓园中为他默哀。之后,本端详着每个吊唁者的面孔。但即使其中一个是波德尔,他的脸上也不会写着。本向坎泽斯神父询问他们是否有这片地区的地图。“我们的图书室里有一张。”胖牧师回答道。 他将本和艾米带到回廊附近的一个摆满图书的房间后,便离开了。在地图上,本测量了从修道院到他所记得的波德尔作案地点的距离。他正忙着,亚伯拉罕修士走了进来,从他身后探头观望。“你在干什么?” 本放下工作抬眼看看他,“我寻找的那个人大概就是谋杀斯坦丁·艾尔克的凶手,他在这些地方都作过案。所有地点都在距离修道院三天的行程内。” 修道士默默地点点头,过了一会儿,他就离开了。本问艾米道:“你知道关于他的事情吗?他看起来有点儿奇怪。” “只听他们说他十岁的时候,父母就被阿帕切人杀死了,从那以后,他就一直在这里。” 本将地图放了回去,而她在书架前走来走去。“他们这儿的书还真不少。梅尔维尔、维克多、雨果、狄更斯、霍桑。甚至还有一本我们地方长官写的小说《宾虚》。” “我很惊讶他们竟然有雨果的书。我听说教会并不推崇他的小说。” “我猜除了牧师和修士外,没有人看过这些书。大部分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可能都看不懂英语。” “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波德尔很少说话?”本问道,“因为他的英语水平有限?” “当你说常常是那个叫冈左拉斯的人说话时,我就有同样的想法。我猜想会不会是因为波德尔的英语不好。” “但是,他抢走你的马时,和你说过话了。” “只有几句,而且他还蒙着面,含糊不清。” “对于他为什么很少说话,还有另一种解释,”本轻声说道。这想法在他的脑中一整天都挥之不去,“你的来复枪在手边吗?” “我们到这儿的时候,我把它放在厨房了。大概还在那里吧。” “走,我们去拿。” 他的要求好像令她很迷惑,但她还是照做了。他们在墙角找到了立着的来复枪,罗德里格兹夫人正忙着准备晚饭。“我们马上就开饭了,”她说,“别走太远。” “就在外面。”本向她保证道。 他们走到回廊旁的庭院里,本端着枪,指向天空,“我刚才说之所以他很少说话,还有另一种解释。波德尔可能是个女人。” “我——” “可能你在去修道院的路上,你的马扭断了腿。你不得不射杀了它,当我出现时,你害怕我会认出那匹黑白花儿的马是波德尔的。于是你编了个谎话,说是他抢走了你的马。” “你真的这么想吗?” “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如果你的话是假的,那么他根本没有取走你的来复枪的子弹。它现在就应该是有子弹的。”他扣动了扳机。 来复枪发出一声巨响,一枪射向天空。 艾米·弗瑞斯特愣愣地站在那里,盯着他。整整一分钟,两个人都一动不动。然后,她开口说道:“今天下午我从维尔德那里买了一些子弹,装上了。如果你不相信我,你可以去问他。” 他放低来复枪,“我相信你。” “波德尔不是女人。和我说话的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她转过身,走进了屋。 本站在原地不动,望着她的背景。而后,他转身,朝着贸易站走去。那里的人寥寥无几,他在一棵大仙人掌的阴影下坐下,在沙地上胡乱画着。 不多久,安吉里斯神父走到他身旁。“我听见一声枪响,”牧师说,“我看到了艾米。她很难过。” “这是很合逻辑的,”本对他说,“她杀死斯坦丁·艾尔克并不是因为他今天早上看到了是谁骑马去了马厩,而是因为他知道没有人去。他知道她在撒谎。” “逻辑和真相并不是总能画上等号的,”牧师说,“即使波德尔真的在这儿,也不会是那个小女孩儿的。” 本抬起眼,望着他。“你知道真相,对吧,神父?波德尔向你忏悔过。” “他没有,当然了,即便他有,我也不能告诉你,”他瞥见本在沙地上写的字母,“这是什么?” “波德尔和皮德罗[26]的字母是相同的。只是排列顺序不同。” “这么说,你有个新的嫌疑犯取代艾米了。” “这里只有威尔德一个人叫皮德罗吗?” “是的。但这次慢慢来,本。” 罗德里格兹夫人召唤他们吃晚饭,牧师离开了。但当本站起身,抹平他面前沙地时,他想起了修道院图书馆里的一本书。他受教育的程度不高,但他儿时在中西部也曾经读过一些经典名著。也许一部分答案就在那本书里。 他突然瞥见回廊间一个人影一闪,又是他在发现斯坦丁·艾尔克尸体前追逐的那个脚步匆匆的修道士。他拔腿便跑,想这次抓到他。这个人一直在监视他,那就意味着他可能就是他要找的人。 “站住!”本大喊道,此时蒙着斗篷的身影已经拉开修道院的大门。修道士刚要隐入入口,他伸长手臂,一把抓住他后面的兜帽,拉了下来。那人一转身,面对着他,他所看到的,是他既希望又害怕见到的。 没有面孔。只有一块儿布面罩,眼睛的位置开了两个洞。 “波德尔!咱们终于见面了!” 斗篷的皱褶下面亮出一把手枪。本一把抓住,扭拧着将对准自己的枪口移开。枪声响起,子弹划过他的脑袋,一瞬间,他钳紧的手松了劲。两人的距离太近,无法瞄准,波德尔抡起手枪,砸在本的太阳穴上。 他眼冒金星,一阵灼热的疼痛穿过脑袋,感到自己摇摇欲坠。他伸手抓向跟前的蒙面人,拼劲气力将一根手指钩住面罩上的一个眼洞。他向后倒下,顺势拉下了面罩,用最后一口气祈祷,至少让他看到杀死自己的凶手的面孔。 他看到了——波德尔的面孔。 这张男人的面孔他从来没有见过。 他的视线逐渐清晰,恢复了知觉,本认出了艾米和安吉里斯神父跪在自己身旁。“是谁?”艾米问道,“是谁袭击了你?” “波德尔。” “你看到他的脸了吗?” “看到了。”他试图站起身。他头痛欲裂,但除此之外,好像并无大碍。他的枪仍然插在枪袋中。“我得去追他。” “他会杀了你的。”艾米说。 “他刚才没有。” “我们跑过来,把他吓跑了。” 本靠在墙上,站稳身体,然后迈了几步。他没事。他现在可以。“你们俩待在这儿。”他说。 “你知道他在哪儿吗?”安吉里斯神父问道。 “我知道。” 他离开他们,向教堂走去。进门后,他发现一架梯子直通上面,便爬了上去。他一直爬到钟楼顶,这里距离地面大约五十英尺。 波德尔正站在两口传教钟的后面,背对着天空,等着他。 “我知道你会跑到这儿来,”本说,“你叫路易斯,对吧?我记得今天早上安吉里斯神父告诉我,‘路易斯负责周日敲钟。’我以为我在斯坦丁·艾尔克的葬礼上见到了所有人,但是当然我没有见到你,因为那时你也在这里敲钟。” “你不应该插手,”波德尔说道,“你不应该找到这里来。” “我受雇抓你回去。” “是冈左拉斯告诉你的,是不是?我怕有人在他死前发现他,但我下不了手杀他。” “他说听着钟声就能找到你。我应该按字面意思理解,但是我没有。我以为他只是说你藏在传教区。但你的失误在于你抢了艾米·弗瑞斯特的马。” “我必须这么做。” “我知道。你来不及了。你的马扭断了腿,站不起来的时候,你一定慌了神。但就在这时,你看到了她,抢走了她的马。当我想到这儿时,我问我自己为什么。你离修道院只有五英里远——对于一个打劫公共马车和银行的男人来说,走起来也不算远。即使蒙着面,也要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留下活口,这是为什么呢?” “我从不杀女人。” “但你完全可以步行八九十分钟,为什么要冒险呢?为什么——除非因为某些周日早班工作,你必须赶回修道院?我问自己,这可能是什么工作。当然,十点的时候有弥撒。有没有可能波德尔是三位神父中的一位呢?不,因为他们说过,每天都有弥撒,而波德尔整个星期都不在这儿,骑马用三天时间赶到托斯科,再用三天赶回来。他一直都不在,而且以前也曾经离开过这么长的时间。所以,他不可能是牧师,也不可能是每天在田里工作的修士。也不会是为他们准备一日三餐的罗德里格兹夫人。但印第安人和墨西哥人来去全凭自愿,不参加周日弥撒也不会有人注意。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人整个星期的其他时间都是空闲的,但星期日早上有工作——路易斯,星期天敲钟的人。如果十点的时候,钟声没响,人们就会问路易斯去哪儿了。” 波德尔稍稍动了动,本看到了他手里的枪。他微微向右移动,让两口钟挡在他们中间。“拔枪!”波德尔说,“谈话时间结束了。” 但本仍然滔滔不绝地说着:“我想是从这里俯视的景象让你走上了这条路。看着下面这些渺小的人,会给人一种权利感。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中的驼背人曾经是个可怜而丑陋的残废,直到他从他的钟楼上向下俯瞰巴黎的街道。一个人会觉得自己像高高在上的神——有权利抢劫或是杀戮,无可匹敌。蒙面和沉默是这个形象的一部分,给你加上一些传奇色彩。” “拔枪,你这该死的!”波德尔大喊一声,扣响了他的六响枪。子弹“当”的一声,击中了大钟,震颤着四周的空气。 本拔出了他的枪。 他从塔顶俯视良久,俯视着地面上微小的人影,见安吉里斯神父和艾米跑向他坠落的地方。牧师跪在尘土中,在路易斯的尸体旁祈祷。本俯视着这一切。 在塔顶,他感到充满了力量,路易斯曾经感受到的那种力量。终于他不得不将视线转向一望无垠的沙漠,直到他再次感到渺小。 钟声寻踪 12 幻影牡马 这年夏天,因为无人出钱雇用本·斯诺的枪和才智,他只好做起了临时牧工,在得克萨斯西部贺瑞斯·格兰特名为六根杆的广袤农场里工作。当时,格兰特已是一位七十多岁的重病老人了。一次从马背上摔下,从此,他就瘫痪在床了,但雇用人手仍然要经过他同意,本在六根杆牧场工作的第一个早晨,他就被格兰特的大儿子泰瑞领进了这位老人的卧房。 “别紧张,只是走个形式。”泰瑞·格兰特安慰本说。泰瑞大约四十多岁,身材强健。本猜想他把大部分辛苦活儿都留给他弟弟了。“整个夏天,你大概只能见爸爸这一次。” “你们不能用轮椅把他推出去吗?” 泰瑞·格兰特摇摇头,“这么热的天,不行。以他现在的情况,受不了。对他来说,呼吸已经很费力了。所以我们才会安装那个冷气装置,你会在他的房间里看到。就好像1881年加菲尔德总统被刺后,他们在白宫用的那种。” 本茫然无措地踏进病房。在屋外只能隐约听到机器的咔嗒声,变得越发清晰,当第一股凉气朝他迎面扑来时,他看到一个棺材大小、几乎占据一半卧室的大铁箱。这就是声音和冷气的来源,他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东西。 但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躺在床上的人吸引过去——一个白发老人粗声粗气地问道:“你是来看我的还是来看那玩意儿的?” “爸爸,这位是本·斯诺,我想雇他在我们这儿临时干几个星期。他说他是驯马的好手。” 贺瑞斯·格兰特从半垂的眼皮下望着本,“在附近的其他牧场干过吗,斯诺?” “这附近,没有,”本说道,“但你不会对我失望的。”他的注意力转移到洒满阳光的窗口,从那里可以望到山谷。大约一英里之外,一座令人惊叹的、意大利别墅式建筑正拔地而起。“看起来你在那边正在盖一栋农场新宅。那么奢华的建筑,这附近可不多。” “我的儿子们为我建的,”老人自豪地回答道,“这是我临终前的愿望。我以前总是向他们的妈妈许诺会有那么一栋房子。她活着的时候没能看到,但现在有了,老天作证!” 泰瑞·格兰特清了清嗓子,“怎么样,爸爸?我们让斯诺干上几个星期,可以吧?” “当然,当然——看上去他像个好人。” “谢谢你,先生,”本恭敬地答道,“你不会后悔的。” 他们离开了卧室,泰瑞说道:“我告诉过你就是走个形式。他从来没有拒绝过任何人,但我们想让他觉得自己仍然在大小事务上有话语权。” “积极充实的生活后却卧床不起,一定很糟糕。” “我们尽力让他感觉舒适。我妻子劳瑞把一日三餐端过来,我和我弟弟席拉斯安装了那台冷气机。那东西运转起来要花费一大笔钱,但为了让他舒服,也值得。” “这东西是怎么工作的?”本问道。 “我们用马车把冰块从城外运进来。这是花费最大的一部分。把冰刨碎,和盐混合在一起,制成一种盐冰混合物,放在那个铁柜上层,融化后的水滴流在毛巾过滤板上。一个由蒸汽驱动的发电机带动柜子底部的一个风扇。暖空气从外面吸入,经过过滤层被冷却。” “应该有办法降低风扇的噪音。我敢肯定,加菲尔德总统的那台机器不这么嗡嗡乱响。” “我想那台是安装在隔壁的一个房间里,然后由墙壁里一根管道输送冷气的,”泰瑞承认道,“但我们不能那么做,因为隔壁是厨房。我父亲坚持要住在一层的房间,这样他可以看到牧场工作情况。而那个会客室是我们唯一可以改为卧室的房间。” 本打量着主客厅里四面窗户上悬挂的厚重布帘。“如果你不介意,我提个建议,用一些那种布帘挂在冷气机和床之间,从天花板垂到地板上。一来可以减低噪音,二来可以缩小降温区域。你可以在布帘上穿个洞,通过一根管道。” “多棒的建议啊!”一个声音在本的身后说道。他转过身,看到一个英气勃勃的女人,身着一袭坠着流苏的骑马装,站在前门旁边。“这位聪明的年青人是谁,泰瑞?” “本·斯诺,新来的临时帮工。本,我给你介绍我的妻子,劳瑞。她打理这栋房子,这里她说什么就做什么,和我说是一样的。” 劳瑞·格兰特看起来比她丈夫稍稍年轻一些,大概三十五岁左右。她有一双浅蓝色的眼睛,摘下帽子后,他看到她将一头金发在脑后挽成一个发髻。“很高兴能在这里工作。”他对她说道。 她打量他一阵,然后对她的丈夫说:“泰瑞,如果今天下午你能把斯诺先生借给我用一下,我想我们可以在晚饭前就把布帘安好。” “去吧,”她丈夫挥了挥手,说道,“我得去北边牧场看看给牲口打烙印。你帮助我的妻子,本,明天我带你到处看看。” 当只剩下他们两人时,劳瑞·格兰特忙活起来,她从一个房间里拿来一根窗帘杆,又去另一个房间拿了些棕色的厚布。 “你是从得克萨斯来的吗,斯诺先生?” “请叫我本。我只是一个雇工。” 她放声大笑,“有时候我觉得我也只是一个雇工……” 他们开始干活时,贺瑞斯·格兰特正打着盹儿,当本轻轻敲打固定窗帘杆的钉子时,他醒了。“什么——?”他咕哝着,“又是那匹该死的马!” 劳瑞急忙过去安抚他,“不,不是——我们只是要挂一层布帘,让屋里更安静点儿。兰格已经死了。它再也不会来了。” “怎么回事?”他们挂好布帘后,回到客厅里,本问道。 “他常梦到兰格,就是那匹把他扔下来,害他受伤的公马。出事之后,泰瑞的弟弟席拉斯开枪射死了兰格,但贺瑞斯仍然梦到它,有时幻想它就在房间里,暴跳不止,用蹄子踢他的床。” “我想它年轻时一定精力旺盛。” “是的。” “我看到他们在山谷那边盖房子。至少他还有个盼头。” 劳瑞·格兰特转过脸去,“对,是的,离竣工还有好长时间呢。我想,他只是想要一栋像纳山·李的家那么大的房子,他是邻镇奔跑W牧场的主人。从我嫁到他们家以来,他们两个就是死对头,都想把对方比下去。格兰特和李——好像又是一场南北战争。” 她和本在屋外四处走了走,向他说明了主楼周围的一些房子的用途。 “我睡在哪儿?”他问道。 劳瑞瞥了他一眼,“雇工宿舍。就是畜栏那边的那个长长的房子。放轻松,你在这儿会很愉快的。办事不要着急。” “我只做吩咐给我的工作。”对她突如其来的冷漠,他说道。 她向后退了一步,“哦,还有本——下次你进屋前,把你的枪带放在屋外。我不喜欢我的房子里有武器。” 他礼貌地碰碰帽子,默默地离开了她。 第一周的剩下几天,本主要和泰瑞的弟弟——席拉斯·格兰特一起工作。他和本的年纪差不多,三十出头,骑马很有一手。如果说他缺少他哥哥那种当家人的气质,作为弥补,他身上自然流露出一种坚韧。 他们整天在牧场里骑马,做些牧场惯常的杂活儿,像是拦铁丝网、驱赶走失的牲畜。到了周末,席拉斯的话多了起来,也更友善了一些。“我还记得兰格把我爸爸扔下来那天的每一件事。”他吐出一口嚼烂的烟草,说道,“可怕的事情,太可怕了!兰格暴跳起来,要把他踩在蹄子下。我来不及多想。拔出我的科尔特枪,照着那畜生的脑门就是一枪。但对我父亲来说,太晚了。” “你救了他的命。” “如果你觉得那还算活着的话——瘫在床上,陪伴他的只有窗口外面的风景。” “你们让他很舒服了,比如降温——” “那只是泰瑞的馊主意。我们花了大把大把的银子,把冰从城里运过来。” 他们的谈话被打断了,只见一个高大的人骑着马穿过牧场,朝他们走过来。“那是我们的人吗?”本问道。 席拉斯握住他的枪柄,好像是在检查手枪是否带在身上。“如果不是纳山·李就见鬼了!来吧!” 他们策马飞奔,本上马慢了一步,席拉斯抢先赶到了入侵者面前。当他追上时,席拉斯右手握枪,骑在马上。“离你的家有点儿远,是不是,李先生?” 纳山·李是个白发男人,大约六十多岁。他的脸孔饱经风霜,好像一辈子都在牧场里度过。“和你一样,找走失的牲口。你知道我的标志,席拉斯。看到牲口没有?” “不可能。我们送你到边界线。” “我能找到回去的路。” 席拉斯朝本示意,“看着李先生回到他自己的地界去,本。走最短的路。” 本按照吩咐,默默地跟在纳山·李的身侧,骑了大约一英里,老人打破了沉默,“你是新来的,是吧?我在镇上没见过你。” “只是临时工,”本解释说,“赚点儿钱,帮我渡过难关。” “你像枪手一样,带着枪。” “不,我不是。”本向他保证道。 “我正想着,是不是老家伙格兰特找了个枪手对付我。” “那我可不知道。我只是路过这里。” 他们又骑了一段路。在他左侧,远远地,本能看到那座新别墅的外墙。今天那里好像没有人施工,但当他想到这儿,他意识到整个星期都没有看到一个工人。“格兰特的荒唐事,你怎么想?”纳山·李朝着山谷那边的别墅做了个手势,问道。 “贺瑞斯·格兰特对工程进度很满意。”本小心翼翼地回答道。 “那个傻瓜会的,”李嗤嗤地笑着,回道,“他都不知道在他眼皮子底下都发生了什么事。” 本把他送到边界线——一条蜿蜒的小溪,一侧的岸上拦着铁丝网。在回牧场大宅的路上,他决定绕个远儿,近距离地看看那栋接近完工的别墅。他慢慢接近,让他的马——燕麦——放慢速度一路小跑,他意识到有点儿不对劲。从这个角度看,房子前面漂亮的砖石好像是平面的,就像舞台布景一样。 而当他走到近前,他看到那就是舞台布景! 原本应该是石质的外墙是画在粗麻布上的图画,再由一个木框撑开,下面有几根木头支柱,插在地面上。整个东西都是假的,但从一个有利位置来看,却可以以假乱真——那就是卧室的窗口,贺瑞斯·格兰特世界里的唯一一道风景。 就在本仍对他的发现感到迷惑时,另一个人骑马靠近。他看到来人是牧场的工头,保尔·伍斯特。他的眼睛亮晶晶的,左脸颊上有一道刀疤。本还没有和他一起工作过,但在雇工宿舍的漫漫长夜里,他们早已互相认识了。 “你在这儿干什么,斯诺,巡逻?” “我和席拉斯骑马时遇到了正在找牲口的李先生。我把他送出了我们的地界。” “我问的是,你在这儿干什么。” “骑马经过,随便看看。这是块画布。都是假的。” “这也不关你的鸟事!如果你想保住你的工作,就规规矩矩的。别管闲事。这是他们的家务事。” “但是格兰特先生以为——” “他以为什么不重要。他活不了多久了,而他们只是想让他最后的日子过得快活些。他们在他的房间里安装那个冷气机,给他搭个漂亮的布景看。忘了你在近处看过它。如果格兰特先生问起,就说这地方快完工了。明白?” “当然,”本应承着,“我不是来这儿找麻烦的……”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天气越来越热。本发觉自己越来越多地与保尔·伍斯特还有其他雇工在牧场里工作了。他很少能看到格兰特兄弟俩,根本见不到劳瑞·格兰特。有的夜晚,在拥挤的雇工宿舍里,伍斯特讲述着和墨西哥人在里奥格兰德刀锋相向的故事时,他会想起她。 本在六根杆牧场工作了两个星期后,一天早上,劳瑞·格兰特招呼他去主屋。一车冰块儿刚从镇上运来,她需要人把冰刨碎,再用铲子填装进贺瑞斯卧室的机器里。“你喜欢在这儿工作吗?”他忙着手里的活儿时,她问道。 “是份好工作。” “席拉斯认为你是个逃亡的枪手。他甚至觉得你可能是比利小子。” “比利小子已经死了十多年了。” “人们仍然听到传言。” 她帮助他把机器重新填满。她穿着一条工作裤,衬衫下摆塞在裤子里。他们干活儿时,贺瑞斯·格兰特轻微地打着鼾,在床上熟睡着。 “他最近怎么样?”本问道。 劳瑞耸耸肩,“不太好。昨天晚上,他又梦到那匹马了,惊醒后大呼小叫的,说兰格在他的房间里,要用蹄子踩他。” 本望向远处的别墅,“新房子盖得怎么样?” 她瞥了他一眼,“你比我更清楚。我听说你上星期去过那儿了。” “我骑马经过。” 他们将碎冰装满机器上层后,她说道:“穿过布帘的管子松了。你能紧一紧支撑架吗?” “当然可以。” 问题三下五除二就解决了,只用了几分钟。他在客厅里找到了她。“都修好了。你还有什么事情要我做吗?” 她好像在考虑他的话和自己的回答,“你帮了我大忙。我可能很快会再找你。” “随时吩咐。” 他走出房子,来到畜栏,泰瑞·格兰特正在那里训练一匹新马。直到目前,本还没有看到哥哥做任何体力活儿,但他能控制住这匹膘肥体壮的牡马,足以见得他的力量。最终,他下来了,把马交到一个牛仔手中。他走到围栏边,问本:“你帮劳瑞了?” “都干完了。我们把冷气机里装满了碎冰。” 当天晚些时候,本和泰瑞检查过围栏后,劳瑞对他们说:“贺瑞斯说他觉得好多了。他想明天坐轮椅出来逛逛。” “天气太热了,”泰瑞突然回答道,“会要他的命的。” “我也是这么和他说的,但他很认真。而且明天,他想让我们用马车带他去看看别墅。” 泰瑞低声咒骂着,“我们今天晚上再谈。” 午夜过后,本被一阵异常的响声惊醒。当他的眼睛适应黑暗后,他看到保尔·伍斯特悄悄溜出了宿舍,快步穿过院子,向谷仓走去。大约一个小时后,就在本差不多再次进入梦乡时,他听见他回来了,不禁纳闷儿他究竟去做什么了。 第二天早上,本再次帮助劳瑞把机器填满碎冰。大约一个小时后,他正在马厩里干活儿,他看到纳山·李骑着马走来。四下里不见兄弟俩的踪影,于是,本走过去拦住了他,“我能帮你吗,李先生?” “我是来见贺瑞斯的。我认为你们的人偷了我的牛犊子!” “我们没有——” “带我去见贺瑞斯·格兰特!”与他前次见面时的友善消失得无影无踪。 “恕难从命,先生。” 李下了马,徒步走向马厩。本把马缰绳系在一根围栏上,跑向大屋。 “怎么了?”劳瑞见他走进门,问道。 “纳山·李过来要见贺瑞斯——格兰特先生。他就在外面的马厩里。” “他不能见他。不可能。他现在正在休息。如果我把他叫醒,他就要去外面。” “好吧。我去转告他。” 李却不在马厩里。里面空无一人。本在畜栏里转了一圈儿,发现他的马仍在里面,但主人却不见踪影。这时,他见劳瑞站在牧场主屋的门口,挥手招呼他。 “怎么了?”他向她跑过去,问道。 “他房间里有声响,还听见他叫喊。他可能又做梦了,但我打不开门。不知道是卡住了还是怎么了。” 本走到房门口,试着转动门把手。可以拧动,但却打不开门。“好像锁住了。”本说。 “现在我担心了。你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破门进去?” 本踌躇着,“席拉斯和你丈夫在哪儿?” “天知道——他们可能在牧场那头儿!” “待在这儿,”他当机立断,“我绕过去,从窗户外看看。” 房后的沙地很松软,本发现自己不自觉地查看着脚印。没有脚印——只有一只小牧羊犬抓刨过的痕迹。他站起身,透过窗户向里看,见窗子是从里面锁上的。他望向贺瑞斯·格兰特躺着的床。被子只遮住他的一半身子,脑袋以怪异的角度扭曲着。隔着床,本可以看到唯一的一扇门从里面反锁着。 他用枪把砸碎了窗户,拉开插销,抬起足够他爬过去的高度。他只看了贺瑞斯·格兰特的脸一眼,就知道他已经死了。他的头的一侧被砸得血肉模糊,一个血马蹄印清晰可见。 本再次拔出他的点四五手枪,环视四周,大步走向挂在冷气机周围的布帘。他一把拽开布帘,但后面什么人也没有。除了本和这个已经断气的男人,房间里空无一人。他走到房门前,检查门销,却没有碰触。一根小木棍别在门鼻上——这不可能是从外面锁上的。他小心翼翼地打开门,面对着劳瑞,挡住她的视线。 “怎么回事?”她问道,恐惧在她的脸上扩张。 “他死了。有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砸碎了他的头骨。” “我的天啊!” 本搓了搓有些潮湿的手指,“从伤口的形状看,可能是个马掌。” “他总是梦到的那匹幻影牡马?不可能是兰格!” “你最好去把席拉斯和你的丈夫找来。” 这时,她才注意到他握在手里的枪,“你这是干什么?” “纳山·李还在附近的什么地方转悠,我得找到他。” “你觉得是他杀了贺瑞斯吗?” “反正有人杀了他。” 她望向他身后,看到那张床和被砸碎的窗户玻璃。“兰格——” “别管那匹马了。房门是从里面锁上的。贺瑞斯瘫痪在床,当然也不可能是他梦里的一匹死马锁上的。” “那是怎么锁上的?还有,如果窗户也是上了锁的,凶手是怎么出去的?” “我不知道,”本直言道,“但我会查明的。” 他在谷仓后面间的牲畜围栏旁找到了李,他正聚精会神地和保尔·伍斯特谈着话。“你们两个最好都到主屋去,”他对他们说,“贺瑞斯·格兰特被杀了。” “被杀了?”李好像一时间没有理解他的话,“你是什么意思?” “看起来像是谋杀。” 伍斯特将矛头指向李,“你是他在附近唯一的对头,李先生。我很不愿去想你枪杀了一个瘫痪老人。” “我没有。” “他不是被枪杀的,”本解释说,“他的头骨被一个马掌重重地砸了一下。是一种在这附近随手可得的凶器。是谁给你们钉马掌,保尔?” 伍斯特抓抓头,“如果马匹需要钉掌的话,我们通常把它们带到城里,但如果有需要的话,有些小伙子可以自己动手敲个钉子。我自己就做过。” 在回牧场大屋的路上,本和工长并肩而行,本轻声问道:“你和李待了多长时间?” “就几分钟。我看到他鬼鬼祟祟地到处转悠,就问他在干什么。” “他在干什么?” “看看可以从这儿挖谁到奔跑W牧场去工作。该死的,我还以为他会问问我,但他就是拐弯抹角,和我打马虎眼。” 本点点头,“好像他知道贺瑞斯·格兰特已经死了似的。” 本一行人到达大屋时,泰瑞和席拉斯·格兰特也双双回来了。几个牛仔也在,还有厨子。泰瑞已经掌控了局面,派了个人骑马到镇上找警长。席拉斯站在一边,本惊讶地发现他哭过。 “我想我们现在可以把幕布别墅拆除了,”他的语气中透出一丝痛苦,“没人可骗了。” 泰瑞望着他,“你这是冲着我来的?” “你的主意,不是吗?” “只是为了让他最后几个月过得开心些,让他以为我们在搭建他梦寐以求的房子。” “你怎么知道这是他最后几个月?也许是你令他相信了幻影牡马的鬼话。” 泰瑞的样子好像要揍他弟弟,“马是他做梦梦到的!和我无关!”他见纳山·李着急离去,便将注意力转向了他,“你擅闯我们的地方,”他尖刻地说道,“而你在这儿的时候,我父亲被害了。现在,你在这儿等着,警长到了以后,你得接受讯问。” 李挣脱了他拉住自己的手,“要是我想杀你父亲,我有的是机会——在牧场用六响枪解决,才不会偷偷摸摸地溜进来,把他打死在病床上。不管怎么样,谁会想要杀死一个一只脚跨进棺材的人?” 本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他想起老人曾想坐轮椅出去。难道有人害怕他发现远处的别墅不过是个舞台布景? 龙警长到了,原来是个上了年纪,一脸倦意的男人。“我对贺瑞斯·格兰特了若指掌,”他悲伤地说,“看到他这样死去,我很难过。” 他听取了现场的详细情况,和本关于破窗而入的陈述。 “警长,你怎么想?”泰瑞·格兰特问他。 “死于意外事故,我想。见鬼,也许是那匹该死的马杀了他。” 泰瑞瞠目结舌,“在一间密室里?” “我想会不会是那匹马把他扔下来时,他的头被踩到,伤口在他死后才显现出来。” 连席拉斯也不能接受这番解释,“我宁可相信幽灵马,也不相信这个。” “那么纳山·李呢?”泰瑞理论道,“他恨我父亲,全乡上下都知道。今天,他擅闯我们的地盘,而且——” “我会讯问他的。”警长同意道。他把李带到餐厅,和他坐下。听不到他们说话,但本从他的举止已经猜到他可不愿得罪辖区里的另一位大地主。 泰瑞和劳瑞要准备葬礼,本出门来到畜栏。没有人叫他帮忙查案,他们不需要他。也许是时候考虑继续旅行了。 当晚,雇工宿舍里怨声四起。人们担心薪水发不出来。他们怕泰瑞和席拉斯会争权夺利,他们还谈论着纳山·李对他们其中一些人提出的雇用建议。有些想跳槽到奔跑W牧场,但当保尔·伍斯特踏入房间后,跳槽的话题就戛然而止了。工长看起来为白天的事烦忧得够呛,一言不发,但当本例行询问他第二天的工作时,他毫不迟疑地给出了答案。 “所有工作都和往常一样,本,你可以放心。葬礼两天后举行,我们都要参加,当然了,但如果不参加,我们就在农场里干我们的活儿。” “李给的那份工作怎么样?” “让李见鬼去吧!” 那天夜里,十二点过后,伍斯特又一次离开了雇工宿舍。这次,本悄悄地套上裤子和靴子,跟着工长,借着星光,穿过畜栏,来到谷仓。他没有带枪,希望自己不会后悔。但当他跟在伍斯特身后,一溜进谷仓,他就知道他不需要武器。他听到了劳瑞那柔和的声音说:“我不知道你今晚来不来。” “为什么?因为那老头儿被杀了?就他那个样子,这更像是一次安乐死。不值得悲伤。” “警长走后,泰瑞和席拉斯又打起来了。” “别担心,你丈夫知道怎么应付他的小弟弟。” “我丈夫——” “他就是你丈夫。你不会离开他的。” “不会的。”她坦言道。 “过来吧。” 在阴暗中,本看到他们的身影融在了一起。之后,他从虚掩的门溜到外面,多亏了晴朗的天空,领着他走回雇工宿舍。 第二天早上,席拉斯·格兰特在吃早饭时来到雇工宿舍,让伍斯特把布景别墅拆掉。“今天就处理好,”他命令道,“我再也不想看到它。” “好的。”工长说道。 席拉斯朝着他的马走去,本追上了他。“你们还需要我吗?”他问道。 “当然了。为什么不?是我哥哥雇用了你,不是我父亲。”他翻身跨上马背,朝等着他的一群牛仔骑去。 本留在雇工宿舍里,本想着伍斯特可能需要他帮忙拆除布景,但最后劳瑞却来找他了。“我们不需要那台冷气机了,”她说,“你能帮我把它清空吗?” 扇叶已经被关掉了,自本到这儿工作以来,这台庞大的机器第一次安静下来。盛放碎冰的隔层好像棺材一般,他掀开的盖子,意外地发现了一件东西。 这是一根木棍,一头松松地钉着一块染血的马掌。“那是什么?”劳瑞问道。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是凶器。” 劳瑞一只手捂住嘴,倒抽了一口凉气。 本谨慎地拿起它,“这就是你的幻影牡马,和我想的差不多。” “当然了,”劳瑞说道,“杀死贺瑞斯后,凶手就藏在这箱子的上层,也就是碎冰层。这儿足够藏下一个人。当我们去叫人时,他溜了出去,可能从前门,也可能从你打开的窗户。” 本瞟了一眼碎裂的窗户和下面松软的土地,但龙警长和那两兄弟都去过那里了,地面被踩得乱七八糟,脚印太多,根本找不到线索。“他一直和我们在这个房间里,”本咕哝道,“我们让他逃了。” “但是是谁呢?” “伍斯特告诉过我,他偶尔也会给马钉掌。我找到他时,他和李在一起,但他说他们只待了短短几分钟。那他们两个就都没有不在场证明了。”提到工长的名字时,他紧盯着她的脸,但她却毫无反应。 “你打算怎么办?”她说道,“报告给警长?” “首先我想再和伍斯特谈谈。”本知道,无论他此番有何发现,都可能危及他在牧场的工作,但他还是离开房子,骑上燕麦,穿过山谷,朝着布景别墅的方向奔去。他能看到工人在那里忙碌着,推测工长也在其中。接近那里的时候,他下了马,一只手扶着枪,徒步走了过去,走到近前,幕布上涂画的别墅看起来死气沉沉,毫无真实感,糊弄不了任何人。但儿子们知道他们的父亲是不可能走到近前观看的。 “伍斯特!”他大叫着,“你在吗?” 突然,一阵风刮过,一大块幕布松脱了,好像被一只隐形的手解开了似的,保尔·伍斯特的灰色高头大马窜出来,直冲着本狂奔而来。他只得飞身扑向一旁,躲开了马蹄的践踏。 “你没事吧?”伍斯特看到这一幕,喊道。 本站起身,掸去衣服上的尘土,“死不了。” 伍斯特打了个口哨,召唤回他的马,“对不起。我们正把幕布从这些木杆上拆下来,空间太小,没有足够的地方。幕布松脱时,奔跑者从我身边挣脱。我正让他帮我够到高处,把上面的钉子拔下来。” “没有足够的地方。”本重复道。 “是啊。你确定你没事,斯诺?” “我没事。” “那就给我搭把手。我需要你的帮助。” 但本置若罔闻,朝自己的马走去。他得去做件事。伍斯特在他身后叫喊着,他却骑着燕麦向牧场大屋跑去。 他一进门,劳瑞正从厨房出来。他还没开口,他的表情就已经告诉她他知道了真相。“你为什么要杀害那位老人,格兰特夫人?” 她一眨不眨地盯着他,两只手紧张地忙碌着,“他怎么可能是我杀的呢?门是从里面反锁的。凶手藏在冷气机里。” “不,大约一个小时前,我刚刚往里面填满碎冰。里面没有足够的空间藏下一个人。” “门是从里面锁上的。”她重申道。 “那是世界上最容易的小把戏。你用那马掌把他打死后,把那棍子藏在冷气机里,然后拿出一小块冰。你关门时,用冰块支住门销。一两分钟后,冰块儿融化了,门销就会落下,把门从里面锁上了。” 她面如死灰,“就算是这样,任何人都能做到。为什么偏偏是我?” “首先,因为除了凶手以外,其他人锁上那扇门都是说不通的。用马掌杀人的想法就是要给这起案子一种超自然的气氛,把谋杀和每个人都听说过的贺瑞斯的噩梦联系起来。但锁上房门这一行为将这个效果破坏殆尽。不管是瘫痪在床的老人还是那匹幽灵马,都不可能锁上门,那么为什么要锁上门呢?将门从里面反锁后,谁会受益呢?只有你,格兰特夫人,因为你在门的另一边。如果房门没有上锁的话,你最有机会杀害贺瑞斯·格兰特。而其他人——你的丈夫、你的小叔、你的工长、甚至纳山·李——都不会把门锁上的。” “假如凶手行凶后,听到我来了,就把门锁上,阻止我进来?你有没有想过这种可能性?” “想过,”本的声音中透出一丝悲伤,“如果是那样你离开房子叫我的时候,凶手就应该趁机逃走。他不可能把自己和被害人关在一起。” “我——”她结结巴巴,说不下去了。她词穷了。 “你为什么要杀他?”他再次问道,“是因为保尔·伍斯特,是不是?” “你知道了?” 本点点头。 她叹了口气,“有一天,我在贺瑞斯的房间里和保尔说话,就像我和你说话那样。我以为那老家伙睡着了。但他听到了,还威胁说要告诉泰瑞。这会毁了我们的婚姻的。就为了和一个满身臭汗的牧场工长待上几个小时,我不能冒这个险。我觉得我帮了那老家伙一个忙,不管怎么样,他想死。” “不是以这种方式,他不想这么个死法儿,”本肯定地对她说,“在他脸上压个枕头可能还算是一种安乐死,但用钉在木棒上的马掌可就不能算了。” 淡蓝色的眼睛里浮上一丝狡诈,“我想也许那样会将嫌疑转移到牛仔身上。” “比如你的情人,保尔·伍斯特?他会把马掌钉得更紧些。从凶器上就可以看出,凶手对钉马掌毫不在行。” 他们都没有注意到他们谈话时,泰瑞·格兰特走进了房子。这时,他走过来,看到他完成对他的妻子的最后一击。她崩溃了,靠在他的肩膀上,抽泣着。 “我会处理的,”他对本说,“收拾好你的东西,走吧。我会付给你下周的工钱。” “不应该报告给警长吗?” “我会处理的。” 不出一个小时,本就拿着他的工钱离开了牧场,向北而去。 他再也没有见到他们中的任何人,只是第二年春天,在杜兰戈[27]的一个酒吧中,有人告诉他六根杆牧场的枪击事件,泰瑞·格兰特枪杀了他的妻子和工长,然后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13 萨克拉门托蜡像馆 1885年,萨克拉门托位于跨州铁路主干线上,本·斯诺也是乘坐火车,在西摩·道奇的陪伴下,抵达这里。他以前从未到过加利福尼亚,也从没有游历过像萨克拉门托这样的大城市。那年,他只有二十六岁,他可能就是比利小子的荒谬谣言仍然如影随形地跟着他。 他知道比利已经死了,1881年被帕特·伽瑞特射死了,但在西部,如果消息传播的话,速度也是很慢的。华盛顿方面用了十一天才得知卡斯特在小巨角战役中溃败,比利小子在新墨西哥死后一年,拉斯维加斯仍然印刷着他的通缉令。土匪和警长间的枪战被传得神乎其神,而神话总是比实际消息传得快。 西摩·道奇是个创造神话的人。他身材纤瘦,嘴上的一缕胡须让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在卡逊城[28]的一家咖啡厅里,他接近本,并提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建议。“和我去趟萨克拉门托,”他建议道,“我给你出火车票和旅馆住宿费,另外再给你一百美金——而你只要工作两天。” “我不是枪手。”本对他说道。在这个男人一眨不眨的凝视下,他觉得很不自在。 “没说你是。但你了解枪手——你就混迹在他们中间。我一看你戴枪袋的方式就知道。很低,便于迅速拔枪。” “我是很快,”本勉强承认道,“而且百发百中。” 西摩·道奇咬掉一支雪茄茄帽,划了根火柴,点燃它。“见过比利小子吗?”他随意地问道,“你和他的年纪差不多。” “从没有见过他。” “帕特·伽瑞特还有怀特·厄普[29]呢?杰姆斯两兄弟[30]呢?” “没见过。” “可你认识其他像他们这样的人,”道奇有些失望地说,“正是我需要的。我在萨克拉门托买了一个蜡像馆——特纳蜡像展览馆——我要添加一个有名的西部警长和土匪的展区。我需要一些服装上的意见,一个人带枪的方式啦,戴帽子的方式啦,还有靴子的样式什么的。” “我想我可以帮上这些忙。”本同意了。 “好。你可以把你的马放在这儿的马厩里,回来以后再来骑。火车行程只有一百三十五英里。用不了多长时间。” 对于本·斯诺而言,整个旅程和看到萨克拉门托的第一眼充满了惊奇,尤其是坐落在广阔公园中的州议会大厦,令人惊叹。“他们用了十四年建那个。”道奇说道。他们乘坐着租来的马车,驶往蜡像馆。“你知道,这座城市是靠着淘金热发展起来的。这里要不是离苏特金矿很近,还是个毫不起眼的小镇子,哪像能成为现在这样的州首府。” “蜡像馆成立多久了?” “理查德·特纳在伦敦参观过杜莎夫人蜡像馆后,1857年开了这家。他料想淘金热过后,大批人口将涌入萨克拉门托,会愿意到这儿看看的,他猜对了。蜡像馆立刻就火了——特别是根据法国大革命布置的断头台场景,成为主展区。那些场景如此逼真,以至于开业早期甚至有鬼怪作祟的传言。老特纳死后,他的继承人打算把这地方关了,但我买了下来。” 从外面看,特纳蜡像展览馆装饰过于花哨,招牌和灯混杂在一起,但本跟着道奇一进大门,整个地方立时透出一种静止的压迫感。灯光昏暗,隐约照着几十座姿态各异的蜡像。“这边走。”西摩·道奇领着本走上一条狭窄的过道,经过一片州历史展区。 他们走过道奇之前提到过的断头台场景,一个人等待处决,还有一些站在旁边——都穿着华丽却有些褪色的法国贵族服装。“看起来好像活的一样。”本评价道。 “据特纳说,有些服装就是当年死者穿过的。但这才是我要雇你做的。” 他们经过断头台,来到展览馆的后部。一大张幕布从天花板上垂下,把最新展品挡在了公众视线外。道奇掀起了幕布一角,本弯身从下面钻了过去。“这里,让我把灯打开。”他说。明亮的灯光突然照亮了六座西部打扮的人像,有几个拔出了枪。他们如此逼真,本几乎也要伸手掏枪,却才想起他把枪带放在鞍囊里,进门时搁下了。 “太令人印象深刻了,”他坦言道,“他们看起来几乎像是活的。” “这是怀特·厄普和道格·豪乐迪在O.K.科拉尔[31]。这个是在道奇城的巴特·马斯特尔森[32]。罗伊·比恩法官在得克萨斯,”他戏剧性地停顿了一下,“而这儿,就是比利小子和帕特·伽瑞特。” 本屏住呼吸,面对着这个栩栩如生,重新被塑造出来的男人,即便在他死后,本也还替他遭了报应。事实上,他长得和比利一点儿都不像,只是他们出生相近,年纪相仿。即便如此,比利·邦尼出生在纽约,和本·斯诺相隔整个大洲。他是个小个子青年,还不到五英尺七英寸高,有着一双蓝色的眼睛和浅棕色的头发。蜡像制作者把这些一一还原。他甚至捕捉到了那张男孩儿般的脸上透出的那一丝残酷。但有一个地方错了。 “这儿不对,”本忽然开口,指了指枪带,“比利不是左撇子。” “我以为——” “他只带一把枪,在右胯上,也常常带着一支来复枪。别的看起来都没问题,只是除了那顶帽子。比利戴的不是西部传统帽子,而是帽檐更窄的那种。” 西摩·道奇好像很满意,“我需要的就是这类信息。但我记得你说过,你从没见过比利。” “我看过他的照片。” 道奇掏出一块大金表,掀开表盖,“差不多是晚餐时间了。我得带你去饭店安顿下来。然后明天早上我们再真正开始工作。” “有别的展出计划吗,还是只有这些?” “我已经在着手制作布莱克·巴特和其他一些,就在地下室,如果我们能给他们找到适合的服装的话。我可能再做一些印第安人,可能还有卡斯特。” 本下榻的饭店就位于下个街区。这栋刚刚建成的饭店对他来说仿佛宫殿一般。而且以边境的标准来看,奢华的不仅仅是饭店。他在一间富丽堂皇的餐厅里吃了晚饭,餐桌上铺着亚麻桌布,然后踱到大厅里,就在这时,一个身着一袭长丝裙,美得令人目眩的年轻女人向他走来。“你刚来这镇子,先生?想找点儿乐子吗?” “哪种乐子?”本单纯地问道。 “我们边喝酒边谈怎么样?” “好吧,”本决定道,“我喜欢这条裙子。你叫什么名字?” “莫莉,”她领路走进餐厅旁边的一家酒吧,“这裙子是中国的。一个海员送给我的。你叫什么?” “本。我来这镇上办事。” “你看起来像个牛仔。”她在一把椅子上坐下,说道。 本隔着桌子,坐在她对面,“你为什么这么说?” “你的靴子。还有走路时,右手张开,紧张地放在身侧,好像你曾经带着枪带,并且时刻准备拔枪。我说的对吗?” “非常接近,莫莉。”他承认道,“这是我第一次来加利福尼亚。” “没错,人们在萨克拉门托不带枪。这是州首府。我们都是很遵纪守法的。” “我今天去了蜡像馆。我在那儿有点儿工作。” 她等酒保为他们端来了他们点的酒后,说道:“你一定认识西摩·道奇。” “我在卡萨城遇到了他。在这儿的这段时间,我为他工作,为他的一个新展览提提建议。” “今年早些时候,他买下了那个蜡像馆。特纳先生去世后,他的家人本想关闭它的。” “这蜡像馆很受欢迎很吸引人吗?” 她姿态挑逗地抚平裙子的前襟,“哦,当然——特别吸引访客。全加州有很多人到萨克拉门托来,人们来这里取得立法机关通过的土地票据。” “我打赌,你就是和这些访客做生意。你是个漂亮女人。” “我做得还不错。” “你有没有姓,莫莉?” 她耸了耸肩,“你的呢?” “斯诺。本·斯诺。” “莫莉·哈波尔。”她平和地说。 “你演戏吗?” “以前演过。他们这儿有个剧院而且——”她一眼穿过房间,看到一个人,“失陪一分钟。那是维特金斯参议员。我得见见他。” 她匆匆走到一个戴眼镜的白发男人身旁,本觉得他有点儿眼熟。他们谈了几分钟,莫莉说了些什么,参议员低声笑着,然后他们就在门口分开,她回到了桌子旁。“你肯定是在白道上混的。”本评论道。 “他是州议会多数党的领导人——在这座镇子上可是个大人物。” “我打赌他喜欢办聚会。” “曾经有段时间。”她直言承认道。喝完酒,她问道:“你要不要来我的房间?” “你在这饭店里有个房间?” “我认识前台服务员。只要我待的时间不长,他可以给我一个空房间。” 本隔着桌子,捏了捏她的手,“也许改天晚上。我会在这儿待几天的。” 他独自在城里转了一圈,熟悉这个地方。这是个政治城镇,至少在议会召开期间是如此。对他来说好像外国一样。他想念马蹄踏在土道上的声音。不知何故,马车驶过卵石路面的声音是不一样的。 他睡得很好,早上在房门口发现了萨克拉门托的晨报。头版有幅乔希·维特金斯参议员的速写画,和本前一晚印象中的他一模一样,上面头条写道:参议员领导人卷入土地丑闻。随附的文章中充满了暗讽,暗示受贿渎职,却并未明言。土地丑闻的细节对本来说太复杂了,再加上对加利福尼亚的政界一无所知,他并不特别感兴趣。但他仍然想知道莫莉·哈波尔会怎么想。 本吃过早饭,溜达到另一个街区时,西摩·道奇已经在蜡像馆里了。这是一个温暖的春日,街道上马车川流不息。偶尔有人骑马经过,但正式的着装绝不会被人误认做是工作的牛仔或是闲逛的枪手。甚至有些人骑在马上轻触帽檐,向路过的马车里的女士们行礼。这就是文明,本心想。 “喜欢这城市吗?”他走进蜡像馆,道奇问道。 “和我惯常厮混的地方很不一样。有时,我常常一个月都见不到一棵树。” “常常旅行,是吧?” “一直四处游荡。我不记得我有固定住所超过一年,连我小时候也是。” 道奇带着本参观了蜡像馆,比前一天下午花了更长时间。这里一共有四个展区——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断头台,一个恐怖画廊,里面塑造的都是著名的杀人凶徒;加州历史区里包括了过去和现在的探险家和政治人物,还有他正在扩充的狂野西部展区。道奇领他参观加州历史区,里面还有州长的蜡像,令人一见难忘。这时,本注意到有些东西放错了位置。“这家伙不是加州人。他是卢·华莱士将军——几年前,他曾是新墨西哥的地方行政长官。他写了一本小说,名叫《宾虚》。” 道奇看起来有些迷惑,“你说得对,当然了,但他是怎么跑到这里来的?我把他摆在那边的狂野西部展区里了。” “这些长官喜欢待在一起。”本打趣地说道。 “不——这可能很严重。我记得我说过,早前曾有传言说这个蜡像馆里有鬼怪作祟。闹鬼就是这样——人像移动或是一夜之间变换位置。” “我不相信鬼怪,”本对他说,“如果人像移动,那就是有人挪动了它。” 他把蜡像搬到道奇指定的地方,惊讶地发现蜡像很轻。这样一来,加州展区就明显空出一块儿,但道奇重新摆放了其他人像,补上了空缺。 “这东西不像看起来那么重,”道奇同意道,“我们用的是蜂蜡。低温融化后,和颜料混合。古埃及人甚至用蜡制做神像和水果,而这一艺术经过罗马时代和中世纪流传下来。第一个蜡像展览是十八世纪早期在德国举办的,不过当然了,最著名的还是杜莎夫人的,法国大革命时期,她被关进了监狱,几年后她在伦敦开了一家蜡像馆。就是从她以后,断头台场景在今天几乎成了每个蜡像馆的一个传统展区。” 本对于法国历史的知识有限,饶有兴致地参观了大革命展区,“那个被刺死在浴缸里的男人是谁?” “马拉。他被夏绿蒂·科尔代杀害了。” “他在浴缸里拿着书做什么?” “他患有了一种皮肤病。他花大量的时间浸泡在温水里。” 本花了一天中大部分时间为道奇提供西部服装的细节。当他们察看完主要展区的蜡像后,他们来到地下工作室,布莱克·巴特的头部已经接近完成了。“这个我可帮不了你了,”本说道,“我从没看过他的照片。我只知道他劫过几辆富国银行的马车。” “我这儿有张他的照片。看——他通常衣着整齐,有时戴着一顶窄边礼帽,穿着一件长大衣。抢劫时,他蒙着头巾,但我想露出他的脸。我得做得老一点儿,再加上一把小胡子。因为他年纪大了,他们就提早把他从监狱里释放出来了,你知道。我想他大概六十五岁左右。” 他们正要结束一天的工作,蜡像馆的大门响起了一阵敲门声。道奇过去应门,让进一个留着一把毫不修剪的络腮胡、样貌粗壮的男人。“我得见你,道奇。”他坚决地说道。 “蜡像馆要关闭几天,特瑞西。我们正在准备新展品。” 这个叫特瑞西的男人向地上啐了一口,“我才不管你的蜡像馆!我要我的钱!” “你会拿到的。我只是遇到点儿小麻烦。” “我要是拿不到钱,你就会有大麻烦了。那些地契是很值钱的。” “再给我几天时间。”道奇央求道,最终这个蓄着络腮胡子的男人说了句还会再来,便离开了。 当蜡像馆主人回到本的身旁时,他思忖道:“也许我不应该雇你做顾问,应该要你做保镖。” “你有麻烦?” 道奇耸耸肩膀,“我猜没什么我应付不了的。特瑞西是个爱放狠话的人,但我觉得他并不危险。我购买这座蜡像馆时,他借给我一些地契作为贷款抵押。现在,他为了自己的生意,想把地契要回去,而我遇到了一些麻烦,不能如我所愿尽早偿还贷款。” 他们关闭了蜡像馆,一起喝了杯酒,道奇支付给本五十美金。 “还要工作一天。也许半天。我到时候付给你剩下的钱,傍晚前你就可以启程回卡萨城了。” “很公道。”本同意了。 “你觉得我们的城市怎么样?” “人们非常友善。”本想到莫莉·哈波尔,下了这句评语。 和西摩·道奇在萨克拉门托河上的一家海鲜餐馆吃了晚饭后,本向饭店走去。他在大堂里坐了一会儿,当莫莉再次现身,从酒吧的方向走来时,他一点儿也不惊讶。 “今天过得怎么样。”她问道。 “非常好。这钱赚得很容易。” “你要把所有狂野西部展区的人像都穿上衣服吗?” “大部分。我明天就能完工了,”他低声笑道,“从这份工作中,我学到不少东西。大部分人像只有头部和双手是蜡制的。露不出来的地方通常也就是裁缝用的那种假人模特。” “喝杯酒怎么样?”莫莉提议道。 “在酒吧里?” “我想的是在我的房间里。” “楼上?” 她摇了摇头,“楼上是做生意用的。我想带你去我的房间。就在旁边的一个街区里,在家禽市场上面。” 本稍作犹豫。为什么不呢?这可能是他在萨克拉门托最后的一晚,他不想一个人度过。“走吧。”他说道。 他们离开了饭店,穿过狭窄的街道,躲开了一辆刚刚启动的公共马车。“在他们修好铁路以前,乘坐马车仍是去一些地方的唯一方式。”莫莉说道。 “今天道奇给我讲了布莱克·巴特的故事。他抢了不少这种马车。” “直到他被捕,”她在市场漆黑的窗户前停下脚步,“这个商店早上八点开门,正好是我睡得正香的时候。来吧——上了这段楼梯,就到了。” 她的公寓看来是这栋大楼里的唯一一个住宅。除了一个主房间外,还有一个小厨房和一个浴室,而一张双人床占据了主房间的一半空间。 “很不错。”本称赞着帷幔和街上的风景。 “我想更安静些,特别是早上的时候,但是还可以。” 她打开一瓶上品威士忌。喝酒的时候,他注意到她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把六响枪。 “这东西上子弹了吗?” “当然上了子弹。有时候有些家伙想跟着我回家。我这儿得有点保护措施。” 他打开并旋转弹膛,“一支平衡性很好的枪。” “我在五金店买的。” “用过吗?” “有天晚上我朝一个人的脑袋开了枪,”她回忆起来,咯咯笑道,“之后,他当然被吓跑了。” 他把枪放回床头柜,“你有很多男人?” “断断续续。你大概看到晨报上关于维特金斯参议员的报道了。” “我当然看到了。他也是其中一个?” “他来过这里一两次。他觉得他爱上我了,但他是个醋坛子!有段时间,我得特别小心不让他看到我和别人在一起。不过,他现在好多了。他现在有麻烦了,大概不会有心思理我了。” 外面天色已经暗下来了,她刚要开灯,却转念一想。“我们浪漫点儿。”她决定道。 “我明天就要离开了。”他提醒她。 “见鬼,我又不是要你娶我,我只是喜欢你,仅此而已。” “我很高兴你这么想。”他坐在床沿上,吻了她。 片刻之后,夜幕已经完全占据了房间,本听到房门传来一阵响动。有人正在摸索着开门。莫莉·哈波尔坐起身,突然恐惧地绷紧身体。“是谁?” “你知道是谁,该死的!”一个粗暴的男人的声音回答道,与此同时,房门被霍地推开,“有多少人有你的家门钥匙?” 走廊上的灯光映照出一个戴着眼镜的白发男人的身影,他的右臂半藏在门框后。他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好像试图看清床上的人影。“我的天啊!”莫莉倒吸了一口气,对本说道,“是维特金斯参议员。如果他看到你——” “你和谁在一块儿?” “没有人,乔希!” “我听够了你的谎话,莫莉。” 本看到他伸出右手,握着一把小巧的德林格枪。他来不及有所行动,维特金斯参议员就开枪了。他听到子弹打到墙上,距他的头顶只有一英尺。 本知道这种双枪筒的手枪可以填装两发子弹。他不等维特金斯再次开火,低下头,从床头柜上抓起左轮手枪,朝着门口的男人开了一枪,维特金斯僵硬地踉跄后退,一声闷响,倒在了地上。 莫莉闪身下了床,跑到他身旁。本把枪扔在毯子上,慢吞吞地跟了过去。他低头望着双眼紧闭的参议员,迷惑地望着他胸前的鲜血。 “你杀了他!”莫莉说道,“你得离开这儿!” 楼里只有他们两人,枪声也没有引来邻居。莫莉飞快地用一条毯子盖住尸体。“我得做点儿什么,”她说,“编个故事。不要自责,本。见鬼,你救了我的命!” “我想我救的是我自己的命,”他对她说,“我们为什么不报警,告诉他们实情?” “他是议院多数党的领导人,本!除了州长,他可能是这镇上最重要的人物了!没有人会相信你的话。没等你缓过神,他们就把你挂在绞架上了——可能还有我!今晚就去车站,跳上一列火车出镇!” 这仿佛是此刻最可靠的建议了,“我在饭店里的东西怎么办?” “你最好别管那些东西了,”她建议道,“我得把事情报告给警察。” 他刚要捡起尸体旁边的德林格手枪,但又转念一想。“无论你怎么对他们说,”他决定道,“这都得留在尸体身边。” 她领着他从后楼梯下去,到了街上,他匆匆奔入夜色。 但是,他并没有径直去往车站。他的枪仍在饭店房间的鞍囊里,不带枪他是不会离去的。他回到饭店,一路上畅通无阻,从他的房间里取走了鞍囊。他离开大堂,没有人注意到他。经过蜡像馆时,他看到里面黑漆漆一片。没有西摩·道奇的踪影。 下一班开往东部的火车要两个小时后出发,而他不愿在孤寂的车站里等待那么久。“去旧金山的火车三十分钟后出发,”售票员对他说道,“如果你不在意去哪儿的话。” 他在意吗? 在卡萨城里,除了他的马——燕麦,无人等候他。 “你说两个小时?” “如果准时的话。” 他没有买票。而是踱到车站外面,站立着眺望远方月光笼罩下的州议会大厦的圆顶。他想在警察抓到他前,赶快离开萨克拉门托。他想跑,不停地跑,回到开阔的牧区,在那里,他唯一需要相信的只是腰间的六响枪。但他越想越觉得他还不能这样不声不响地离开萨克拉门托。 他沿路回到了家禽市场,躲在黑暗中,盯着通向二楼的门,等待着。如果他没猜错的话,他等不了多久。 三十五分钟后,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路灯下走过,进入了通向莫莉房间的门。本等了几秒钟,尽量放轻脚步,跟了上去。 在楼梯尽头,男人叩响了莫莉的房门。“莫莉,”他低声叫道,“是我,开门。” 门刚被打开,本就行动了。他一跃,迈过最上面的两个台阶,扑向那个男人,将他撞倒在地,与此同时,屋里发出一声枪响。本在走廊上打了个滚儿,举枪瞄准,命令道:“放下枪,道奇!这可不是蜡像!” 他等西摩·道奇扔下手枪,双手举过头顶,站到莫莉身边。然后本站起身,从满是灰尘的地板上扶起了乔希·维特金斯参议员。 参议员要求作出解释。西摩·道奇和莫莉·哈波尔都不需要。 “整件事情得看起来是一宗完美罪案,”本坚定地用手枪指着那一对男女,开始解释道,“道奇去卡萨城,寻找一个看起来像是枪手的人,一个把枪带系得很低,方便快速拔枪的人。他需要找一个先开枪后提问的人。我看起来符合条件,于是他借口为他蜡像馆提供服装方面的帮助,雇我和他一起来到这里。” “但他们为什么要找你?”维特金斯参议员问道。 “他们的如意算盘就是要你被谋杀,要我背这个黑锅。不光是要我背黑锅,还得要我确实相信我犯了罪。杀害州议会多数党领导人的凶手会遭到报复,被敷衍审判,最后就会有根绳子绕过我的脖子。你看,大约一个小时前,我在这儿和莫莉在一起,道奇把你的人形蜡像抬到这儿,让它立在门口。然后,他打开门,冲我大喊大叫。我从没听过你的声音,在那一刻,在昏暗的灯光下,一切看起来都真实得可怕。人像的右手被小心地藏在门框后,道奇从它后面用一把德林格朝我开枪。我已经知道床边有把上了膛的六响枪,而且他们肯定我会反击。我射出的子弹将蜡像打翻在地,道奇也帮了点儿小忙。而后,莫莉奔向暗处所谓的尸体,并在它衬衫的前襟上涂抹了些红色的液体——” “是鸡血,”莫莉的声音平板,听天由命般地说道,“从楼下市场里拿的。” “我连一句话都不敢相信,”议员对她说道,“你为什么要杀我?我以为你爱我,至少有那么一点儿。” “想要你死的是道奇,”本解释说,“具体细节我不清楚,但我猜想这和土地丑闻有关。今天有个叫特瑞西的男人朝他要钱,用地契的事威胁他。” “西摩发现——” “闭嘴,莫莉!”道奇吼道。要不是本手里握着枪,他就朝她扑过去了。 “让她说下去,”本命令道,“告诉我,莫莉。” 她将前额的发丝耙梳到脑后,“西摩上个星期就发现报社在调查了。他怕事情会扩大,牵扯到他。参议员一死,调查就会终止,他自己的地产生意就不会被牵扯到。他知道我和参议员有交情,就给我钱要我帮他完成这个阴谋。我把你诱骗到这里,帮助他用蜡像伪造枪击事件。你逃离现场之后,假人和德林格枪被移走,我再把参议员引到这儿,实施真正的谋杀。” “你怎么能这样对我,莫莉?”维特金斯参议员哀伤地质问道,“我给了你那么多——” 她只是耸耸肩。他等待着,却没有回答。 维特金斯转向本。 “你是怎么知道真相的?” “我昨天晚上在饭店第一次见到你时,我就觉得你很面熟,”本说明道,“道奇第一次带我参观蜡像馆时,我注意到了你的蜡像。而今天它却从加州历史区消失了——道奇试图用一个别的展区的蜡像填补空缺。一个小时前,你的蜡像出现在门口,它倒下时姿态僵直,而且莫莉慌忙用毯子把它遮住,从这儿我就应该想到了——她不能让我靠近检查。道奇在蜡像的脸上做了一个大的改动。眼镜后面的眼睛是闭上的。” “你知道我们是一伙儿的?”莫莉问道。 本点点头,“我只告诉过你,我为道奇的新展览提建议,但今天晚上你却问我是否给所有狂野西部的人像穿衣服。只有道奇能告诉你我在那儿做什么。即使我已经意识到这点,我还是没有搞清楚,直到我突然想到这场阴谋的目的除了让我背黑锅之外,还会真的杀害维特金斯。警察会抢先一步给卡萨城发电报,我一下火车,就会被逮捕。” “如果这里面出了岔子呢?”维特金斯问道,“如果你没有向那个假人开枪呢?” “他们也毫无损失。这就是为什么真正的谋杀要安排在假戏后面,就是要确保我按照他们的计划行动。” “我去报警,”维特金斯说道,“你在这儿看着他们。” “愿意效劳。”本对他说。 “你得承认,这点子不错,”参议员走下木质楼梯后,西摩·道奇说,“如果成功的话,没有人会相信你的话,没有人相信参议员会先开枪。” “这可真不是什么好主意,”本对他说,“还有一点我没提到。莫莉得把血涂在假人的胸前,好让那看起来像是致命伤。当我开枪时,我瞄准的不是前胸,而是肩膀。就算用的是一把刚上手的枪,我也知道我不会射偏那么远。” 14 塔斯科唯一的树 一天下午,本·斯诺骑马来到一座小镇,他们正准备用塔斯科唯一的一棵树实施绞刑。它矗立在主大街的尽头,是一棵古老而苍劲的松树,本猜想它以前被这样使用过很多次。他正在南下的路上,要去墨西哥边境,打算在塔斯科稍作停留,喝几杯酒,吃顿热乎乎的饭。 “什么时候行刑?”他问酒吧里的酒保。 “明天一早。他们已经拴好绳子了。” “我看见了。” “一个墨西哥小伙子。用一把刀子捅了我们镇的银行家。在他胸口戳得一塌糊涂。一桩血淋淋的谋杀,太可怕了!要是你问我,判绞刑算是便宜他了。” 本喝完了酒,打听镇里餐馆的方向。酒保给他指了一家名叫莫利厨房的小餐馆。“从这儿到圣菲之间最棒的饭馆,”他说,“相信我。” 莫利厨房的饭菜果然很棒,经过几天的长途旅行后,本更是对这顿佳肴赞赏有加。他甚至更欣赏莫利·泰恩本人。她是个从东部搬来的英气勃勃的年轻女人,精力旺盛,手脚麻利,他吃完饭后,忍不住问道:“你是怎么找到塔斯科这样的地方的?” “我坐火车来到西部,”她一边擦拭着一对中年夫妇腾出来的一张空桌,一边解释道,“在几家哈维餐馆工作过后,我决定开一家自己的餐厅,超过他们。一年前,我来到塔斯科,因为我听说铁路南线会经过这里。我还等着呢。” “这可不是一个等待的好地方,”他评述道,“刺杀和绞刑是怎么回事?” “皮德罗·马碧弥——那个他们要吊死的墨西哥人——是无辜的。谋杀案发生时,他正在帮我打扫厨房。但没有人听我的。” “他们认定他有罪,一定是有原因的。”本轻嘬了一口咖啡,说道。 “只因为那把刀。他们偏执地认定如果有人用刀子杀人,那就一定是墨西哥人干的。” “他们公审了吗?” “当然,”她恼火地撩动棕色的头发,“或者说是塔斯科所谓的公审。就在今天早上,被害人的儿子担任法官。听起来公平吗?” 本不愿干涉当地事务,也急于再次上路。但如果他明知明天一早,一个有可能是清白无辜的人将被吊死在那棵树的树枝上,还要离开小镇,那么,他将夜不能寐。“法官叫什么名字?”他问,“我在哪儿能找到他?” “他名叫厄尔·凯瑟。他父亲伯特拥有那家银行。” “有抢劫的迹象吗?” “没有。谋杀并不是发生在银行里,而是在他的家。首先,伯特·凯瑟根本不会让皮德罗走进他家前门。所以整件事情才那么令人难以置信。” 本并没有特意指出皮德罗有可能是从后门未请自入的。 “厄尔和他父亲住在一起吗?” “不,他有家纺织品商店,就住在商店二层。通常镇里只有他一位法官。” “我想我会去见见他。”本说。 “你为什么那么在意皮德罗是死是活?”她问。 “可能我并不在意。我只是想查清真相。” 虽然已近傍晚时分,但夏日的骄阳依然高悬在西方的天空上。本爬上纺织品商店的楼梯,来到住宅层。厄尔·凯瑟不是一个人,开始时,本还以为和他一起的那个金发姑娘是他的妻子。当她羞怯地闪身躲进卧室后,他才意识到自己猜错了。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厄尔·凯瑟还没允许本进入门廊,问道,“商店已经关了,明早才开。” “我不买东西。我对这次的谋杀公审很感兴趣。” “皮德罗·马碧弥得到了一个公平的审判,明天早上他还会得到一个公平的绞刑。” “我想和你谈谈。在我看来,如果法官是受害者的儿子,那就不是完全公平的。” 凯瑟眯起了双眼。他的样子本来就令人嫌恶,那表情更加深了这种感觉。“你不可能是一位执法官吧,是吧?” “名字是本·斯诺。我想进屋,问你几个问题。” 凯瑟不情愿地侧跨一步,“我可以给你五分钟。你也看见了,有位姑娘需要我陪。” 本坐下,“跟我说说你父亲被杀的案子。” “他是前天晚上被那个企图行窃的墨西哥人杀害的。而我是县城外唯一的一位法官,所以由我审理了这起案件。我们有一个由六位本地人组成的陪审团,而且证据确凿。要是在附近其他镇子,皮德罗·马碧弥会被当场枪毙。我们给了他一个公平的审判。” “据我所知,皮德罗有不在场证明。” “毫无价值!他给莫利小姐帮了半个小时的忙,但谋杀发生在八点到十点的任何时刻。我十点去他家看他时,发现了他的尸体。” “当时尸体是什么情况?” “我父亲的前胸被多次戳刺。可怕极了!我一开始还以为有人想挖出他的心脏。” “你为什么会怀疑马碧弥?” “他们最近吵过嘴。他想从我父亲的银行贷款买几头牛。你能想象吗——一个在这儿拥有一座牧牛场的墨西哥人?” “但是他会为了这个杀害你父亲吗?” “他在酒吧里撂过狠话。人们都听见了。” “仍然——” “他是个狠角色。有天晚上,我看到他在酒吧里拔出了刀子,只因为有人说了墨西哥人的坏话。” “肯定有很多塔斯科人都随身带刀。” “不,他们不带。我们这儿已经有一点儿文明开化了,斯诺先生,”他尖刻地瞥了一眼本的枪带,“你会发现,镇上的人一般是不带武器的。” “行刑前,我想和皮德罗谈谈。” “那得问斯科特警长了。他负责管理囚犯。” 本点点头,“谢谢你的帮助。” “你从哪儿来,执法官?” “我没说我是执法官。”本说着,走出了房门。 监狱是一栋距离莫利厨房两个街区的平房。斯科特警长刚刚和值夜班的副手交了班,本走进来时,他正准备离开。“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吗,陌生人?”他问道。 “我想在行刑前见见皮德罗·马碧弥。凯瑟法官说没问题。” “他说了,是吧?你为什么要见他?” “我正在调查这次公审。我想要确保这次审判是公平公正、光明正大的。” “审判一点儿问题也没有。” “谋杀发生后很快就开庭了。” “我们本来应该昨天开庭的,但我们得先葬了伯特·凯瑟。” “而且让他的儿子担任法官,还有——” “审判是公正的。” “你勘查了案发现场?” “当然勘查了。厄尔一发现尸体,就立刻跑来找我了。我从没看到过这样的惨景——只有墨西哥人会把他刺成那样。” “据我所知,没有抢劫的迹象。” “没有,但凯瑟的六响枪就掉在他的尸体旁。看起来好像他要用来保护自己,或是抓贼。” “我能见见皮德罗吗?” 警长指了指本的枪套,“枪带解下来放在这儿。” “当然。”本解下枪带,放在了桌子上。 斯科特警长从办公桌后站起身,从墙上的一个挂钩上取下一串钥匙,领路穿过一扇栅栏门,进入了监狱区。一共只有三间囚室,而且只有一间被占用。“你有十分钟,”警长说道,“不能再长了。” 本走进囚室,皮德罗抬眼望着他。“你是谁?”他用地道的英语说道,“你想干什么?” “我是莫利的朋友。她让我来看看是否能帮助你。” “没人帮得了我。明天早上他们就要吊死我。” 本挨着他,在坚硬的床铺上坐下,“伯特·凯瑟是你杀的吗?” “不是。我只在银行里见过他。我绝不会去他家威胁他。我不做犯法的事。” “案发时,你没有不在场证明。”本说。 “我和莫利小姐在一起。她告诉他们了,但他们不听。” “但凯瑟拒绝给你贷款买牛。你威胁了他?” “我可能在酒吧里说过不喜欢那个男人一类的话,但我并没有威胁要杀他。我也根本没有杀他——得有人相信我!” “除了莫利小姐外,还有人可以支持你的话吗?” 他摇了摇头,“没有人站出来。” “你的刀子呢?他们检查血迹残留了吗?” “他们说我把血洗掉了。就算有把干干净净的刀子,也是我的罪证。” 本愿意相信这个男人,只因为他自己也有一次曾经被误控为杀人凶手。有些人甚至在真正的比利小子死去并被埋葬很久后,还指认他就是比利。“那么钱呢?凯瑟拒绝你后,你有没有去其他地方试过?” 墨西哥人想了想,“我问过山姆·伊斯顿。卖给我地产的就是他,我想和他谈谈也许就行得通。他给了我一个非常优渥的抵押条件,但我还是没有钱支付定金。” “我可能会和他谈谈,”本决定道,“我在哪儿能找到他?” “也许在他城外的牧场,在北边的路上,”墨西哥人凝望着本·斯诺的眼睛,“你真的认为我还有机会吗?” “我们试试看。” 本从马厩里牵出他的马——燕麦,沿着北路骑马前行,一直走到伊斯顿的牧场。他曾经在得克萨斯的一家牧场工作过,相比之下,要比这家大得多,但在昏暗的灯光下,他能看到这家牧场的牧草很不错。他刚一下马,就听到一声沉闷的爆炸声从牧场另一边传来,只见一股烟伴着碎石腾空而起。一个壮硕的白发男人看到了他,边朝他走过来,边对其他几个牧场帮工叫道:“天太黑了,不能再爆破了。最好开始收拾工具。” “你就是山姆·伊斯顿先生吧?”当那男人走近些,本问道。 “就是我,孩子。找活儿干吗?” “不,只是打听点儿事情。”本朝着刚才爆破的地方点点头。 伊斯顿打着手势,“南边草场上都是大石头。我们已经炸了两天了,还有很多没做完,”他摘下他的宽边帽,掸去了上面的灰尘,“你想打听什么?” “我正在调查那晚伯特·凯瑟被杀案。” “哦。那可怜的墨西哥孩子给自己惹了一堆麻烦。” “皮德罗说他要从你这儿买块草场。” “五十英亩,如果他凑得到钱的话。这事是我引起的,如果可以我想帮他。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本·斯诺。” “跟我来,本。我得把炸药箱锁起来,”他们朝着牧场走去,伊斯顿简要地把土地交易的细节说了一遍,“我想我不能怪老凯瑟拒绝他的申请。他偶尔也对我做同样的事。但我仍然为皮德罗感到遗憾。这令他大失所望。” “失望到对伯特·凯瑟痛下杀手?” 伊斯顿摇摇头,“我不认为是他干的。我真希望我是陪审团的一员。” “他儿子看起来好像并不伤心。” “他为什么要伤心?他继承了一栋漂亮的大房子,还有银行生意。比开纺织品商店强多了。”他们走到两个木箱旁,伊斯顿搬起一个。“你能搬另一个吗?”他问本道,“里面只有几根雷管。别担心——不会爆炸的。” 当他们将炸药锁在一个小木屋里后,天已经黑了。“凯瑟的家离这儿有多远?”本问道。 “穿过草场,大约两英里。走大路更远点儿。进屋吧,斯诺先生。我请你喝些上好的威士忌。” 伊斯顿的妻子是个漂亮的中年女人,名叫朱丽,为了让他们的客人舒适,她一个劲儿地忙活着。“皮德罗的事很遗憾,”她边拿出几个精致的玻璃杯倒酒,边附和道,“想到明天早上就要吊死他,我觉得我今晚都合不上眼。” “案发当晚,你有没有碰巧见到附近有陌生人出现?”本品着威士忌,问道。 伊斯顿思索了一下,“说不上看到什么人。那天傍晚我出去打猎了,但我没有看到任何人。” 本踱到石质壁炉前,细细打量着一把挂在那儿的来复枪。“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样的枪。我能仔细看看吗?” 伊斯顿摘下它,“这是我最喜欢的猎枪——点四五七口径的温切斯特连发步枪,威力大的足够杀死一头野牛,或者大象,如果附近有的话。看看这弹夹的尺寸!整个县都再没有像这样的武器了。” “令人惊叹,”本拨弄着长步枪的弹仓,坦言道,“不过,你用这个猎什么?” “那天晚上我要猎鹿,但你永远不知道会不会有只迷路的熊游荡到这边来。” “你看到什么了吗?” 伊斯顿摇了摇头,“一枪没发。” “别用你的那些打猎功绩烦斯诺先生了,亲爱的,”他的妻子说道,“你会在镇里待很久吗,斯诺先生?” “可能只待到明天。我访问了一些可能对皮德罗一案有所帮助的人,但我已经没人可问了。” “费尔南德斯夫人呢?”朱丽·伊斯顿建议道,“她是凯瑟最近的邻居。她可能看到了什么。” “多谢,”本说,“还有谢谢你们请我喝酒。我现在得走了。” “再来,”伊斯顿对他说,“这里总是欢迎访客。” 在骑马回镇的路上,本琢磨着这个男人,他有一位漂亮的妻子,摆弄起炸药和大威力来复枪轻而易举。也许,他就是西部开化所需要的那种人。 费尔南德斯夫人就住在凯瑟家旁边的一栋小房子里。天黑后,她不愿让陌生人进屋,于是本只好和她隔着半开的门谈话。“我什么都不知道,”她告诉他,说起话来带着浓重的口音,“我什么都没看到,也没看到什么人。” “案子大概就是发生在现在这个时候,天刚刚黑——” “我把所有知道的都告诉警长了。我听到一声枪响从房子那边传来,没有别的了。” “一声枪响?”本想起斯科特警长说过凯瑟的手枪掉在尸体旁边,“你还记得时间吗?” “当然。我看了一眼钟表。九点十五分。” 他试图回忆莫利是否精确地指出在这个时间皮德罗是和她在一起的。“你把这件事告诉斯科特警长了吗?” “我告诉他了。他说我搞错了。如果有枪声的话,也是野地里有人在打猎。” “谢谢你,费尔南德斯夫人。”本离开房子,向着莫利厨房走去。山姆没有看到有其他猎人,自己也没发一枪,所以费尔南德斯夫人听到的枪声不会是猎人发出的。 饭馆已经关门了,但里面有灯光。本砸着门,直到莫利终于过来开了门。她望了他一会儿,才想起他是谁。“噢——斯诺先生,是吧?你怎么回来了?恐怕我们现在关门了。” “我和厄尔·凯瑟谈过了,还有皮德罗。我忙了一晚上。” 她望了他半晌,才侧身把他让进屋。“请进吧。”在提灯的光照下,她的皮肤泛着天使般的柔和光晕。 “我需要知道一件事。厄尔·凯瑟说皮德罗只帮了你半个小时。” “比那长点儿。从快九点到九点半,他一直在这儿。我知道厄尔说他父亲有可能从八点到十点的任何时间被害,但我不相信。厄尔十点时发现了尸体,凶手在作案前后肯定需要几分钟的时间。” “如果我们能证明凯瑟是在九点十五分遇害的,你能肯定那时皮德罗和你在一起吗?” “当然可以!” “那我想我们还有机会。” 但她却显得更忧郁了,“我们太迟了。现在所有人都上床睡觉了,而厄尔·凯瑟也不会下令推迟行刑。” “由受害者的儿子担任法官,任何一家上诉法院都不会同意这样的判决生效。” “当然不会了。但等到有人听说这件事时,皮德罗已经死了,尸体都被埋了。” “也许不会,”本对她说道,“也许有个方法可以延迟执行判决。” “你是什么意思?” “你不知道最好。”本说。 他再次来到伊斯顿农场。此时已近午夜,可以看到主屋,里面没有灯光透出。本下了马,将燕麦拴在一棵灌木上,步行走完最后的路程。当他走到存放炸药的那间上了锁的小房子前,便用左轮手枪的枪筒把旋拧在老木头上门闩撬开。他本来准备冲锁头开一枪的,很高兴无此必要。 他带着鞍囊里的三根雷管炸药,骑马回到了塔斯科。他原本的打算很简单——在监狱的墙上炸开一个洞,和皮德罗骑马逃走。但当他回到这个沉睡的小镇时,立即发现这一行动至少有两个缺点:有两名配备来复枪的副警长在监狱外看守,而本也不打算伤及无辜,再说,炸开皮德罗囚室的墙很可能伤到这个他要营救的男人。 本的第一反应是灰心丧气。也许他应该把整件事抛到脑后,但费尔南德斯夫人关于枪声的说法,再加上莫利为皮德罗所做的不在场证明,已经证明了皮德罗的清白。他从监狱掉转马头,朝镇子边沿塔斯科唯一的树骑去。 一根雷管炸药就够了,他暗想,他将它绑在树干底部,点燃了引线。 一点刚过,爆炸声震碎了夜晚的寂静。本远远地望着,看到那棵古老的松树战栗着倒下,犹如叹气般触及地面,枝叶减缓了倒地的速度。 莫利·泰恩同意本在厨房的储藏室里借宿一宿,他在里面睡了几个小时,努力让自己对街道上沉闷的喊声和骚动充耳不闻。爆炸惊醒了小镇。 天刚亮,莫利就轻轻把他摇醒了。“本!本,醒醒!” “怎么了?”听出她声音中透出的恐慌,他问道。 “斯科特警长让他的副手在监狱外搭个临时绞架。他说一搭完,就吊死皮德罗。” 本一边穿好衣服,一边喝了杯莫利煮的咖啡,然后将枪带系好,向监狱走去。斯科特警长半路上拦下了他。“正找你呢,斯诺先生。我们昨天夜里遇到点儿麻烦。有人炸断了我们打算吊死皮德罗·马碧弥的那棵树。你对此一无所知,对吧?” “我怎么会知道?” “山姆·伊斯顿用炸药清理他的牧场。他说昨晚是你帮他把炸药锁起来的。后来有人撬锁溜进去,偷走了一些。” “这事我可帮不了你,警长。我想爆炸的时候我在睡觉。” “不可能!”警长吼道,“我们可不喜欢外地人插手本镇的事务,斯诺!我们不喜欢他们炸断我们唯一的一棵树,只为救下一个即将上绞架的杀人犯!一两个小时之内我们就将吊死皮德罗,到那时,我们也能给你找条绳子!” 监狱就在眼前,本看到临时绞架正在搭建。他们没有费力搭建台阶和绞架台——只有一根垂直树立的高木桩和一根挂着绳套的横木。皮德罗会以西部传统方式,坐在马背上,被带到绞架旁。“我可以证明不是他干的,”本对警长说,“你得听我说。” “我总是乐于倾听。开始说吧。” “凯瑟的邻居,费尔南德斯夫人,在九点十五分左右听到一声枪响。当晚,除了山姆·伊斯顿以外,没有其他人出猎,而他告诉我,他没开一枪。那声枪响只能来源于凯瑟的那支六响枪,他是朝凶手开枪。而九点十五分,皮德罗不可能在那栋房子里,因为从快九点到九点半他一直和莫利·泰恩在一起。” 斯科特警长默默地听着,而后示意本跟着他走进监狱。他拉开木制档案柜的抽屉,拿出一支闪闪发亮的长筒左轮手枪。“这就是伯特·凯瑟的手枪。我自己在他尸体旁找到的。给你——看看吧。” 本打开弹仓,见这支枪是上满子弹的。他察看了枪筒内部。“这支枪自从上次清洁后,就没有开过火。”他说。 “没错。我发现时,它就是这样的。费尔南德斯夫人根本没有听到什么枪声。” “她为什么说谎?” “因为她是个墨西哥人,和皮德罗一样。她想救他。” “方法倒是很有意思。她不可能知道这把枪的存在,同样也不可能知道皮德罗的不在场证明。” “从现在起两个小时后,这就无关紧要了。”警长说着,从敞开的房门望向绞架。 “对皮德罗来说很重要,对我也很重要。现在,你得让厄尔·凯瑟宣布重新开庭,我会证明不是皮德罗干的。” “你要怎么证明?我已经给你看过凯瑟那把没有开过火的手枪了。皮德罗的不在场证明根本毫无价值!” “我认为有。那把没有开过火的手枪不仅告诉我皮德罗是清白的,还告诉我谁是凶手。” 那天早上十点,厄尔·凯瑟勉强同意根据新证据,重新审理皮德罗·马碧弥一案。“这是非常不合常规的。”他一开始就对本说,“这男人已经审判并被定罪了。” “你担任法官一职也是非常不合常规的,”本一语中地,“如果你现在拒绝重审,并开始行刑,那就说明你这样做只因为被害人是你父亲。” “我给你一个小时,”凯瑟最终驳回了斯科特警长的反对,说道,“中午之前我们就能吊死皮德罗了。” 六人陪审团被重新召集,皮德罗也被从监狱囚室里押解到作为法庭的酒吧里,即便到了这时,警长还在喋喋不休地抱怨着。“被炸断的那棵树怎么办?我们是不是也要审这家伙?” “如果你有证据的话,警长。”凯瑟说道。 “山姆·伊斯顿可以作证,斯诺知道炸药的事。” “这还不够,”凯瑟对他说道,“忘了那棵该死的树,我们开始吧,”他转向本,“你声称持有公诉皮德罗·马碧弥一案的新证据?” 本站起身,“我有,法官大人。”他环视四周,见莫利坐在听审席间,离皮德罗不远。费尔南德斯夫人也在那儿,还有山姆·伊斯顿和他的妻子朱丽。 “请出示。”外面,监狱前搭建绞架的锤击声已经停止。已经准备好行刑了。 本清了清嗓子,开始陈述,“昨天我到达塔斯科时,皮德罗·马碧弥的审判已经结束了。他被判定谋杀了伯特·凯瑟——你们银行的行长。据我所知,没有人为他辩护,而且证据不充分。他的贷款申请被凯瑟先生拒绝,在这间酒吧里,对他说过一些威胁性话语,还有就是凯瑟被皮德罗携带的那种刀子凶残地杀害了。这镇上没有人随身携带类似凶器。这些就是所谓的证据。而莫利·泰恩做出的证言——案发时皮德罗和她在一起,与之相抵。” 厄尔·凯瑟开口了,“证据显示我父亲的遇害时间,可能在不在场证明时间段之前或之后。” “千真万确,”本赞同道,“但是,我们请出费尔南德斯夫人和她在九点十五分时听到一声枪响的证言。我一开始的想法是,这声枪响一定是伯特·凯瑟为了自卫发出的,但斯科特警长给我看过了那把枪,它从上次清洁后就没有开过火。我不相信这声枪响是费尔南德斯夫人杜撰出来帮助皮德罗脱罪的,因为这毫无帮助。如果她想做伪证帮他,她可以声称见到一个神秘陌生人在凯瑟家附近出没。我们必须相信她关于一声枪响的说法,那就引出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了。是哪支枪开的火,子弹又射到哪儿去了?” “猎人们。”斯科特警长喃喃说道。 “据山姆·伊斯顿的说法,没有人出猎,”本说,“如果费尔南德斯夫人认定那枪声由凯瑟家的方向传来,那么我愿意相信这就是事实。伯特·凯瑟的枪没有开火,我们就可以由此推测当时还有第三个人在那栋房子里。如果有枪开火,那就是杀害凯瑟的凶手开的枪。” 旁听席发出一阵骚动,厄尔·凯瑟敲着小槌维持秩序,“继续,斯诺先生。” “假定警长能够发现任何一个明显的弹孔,我们就得问,子弹去哪儿了?我想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它射入了伯特·凯瑟的身体。他不是被刀子刺死的,而是被子弹所杀。” “太荒谬了!”斯科特警长反驳道,“如果他是被子弹杀死的,那为什么他的胸口被刺成那个样子?” “为了掩盖他被枪杀的事实,警长。受害者是死后被剖开的,这样凶手才能拿回子弹。你描述过死者胸口被多次戳刺,这是唯一的解释。” “但为什么?” “因为子弹可以毫无疑问地锁定凶手身份。你们中谁会被自己枪里的一发子弹锁定身份?你们中谁自己承认,拥有县里最大弹夹的来复枪?谋杀案发当晚,又是谁在凯瑟家附近打猎?” 无人应答。山姆·伊斯顿从座位上跳起,向大门逃窜,却被前一晚本监视到的那两名值夜岗的副警长逮个正着。 事后,莫利带皮德罗来见本。“我要怎么感谢你呢?”皮德罗说,“要不是有你,我现在就已经一命呜呼了。” “我们很幸运,有证据支持我的猜测,”本说,“从一开始,我就觉得警长忽略了很多东西。他好像认定只有你随身带刀,但任何人出猎都会带刀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伊斯顿很倒霉。本来威力那么大的一颗子弹,从那么近的距离射出,应该会穿透受害者的身体的。在这起案件中,子弹一定是打在骨头上,或是速度被减缓了。当伊斯顿意识到子弹仍留在尸体中时,他知道他得用刀子把它挖出来。他说起过在财务上和凯瑟有些纷争,我猜想这就是导致谋杀的原因了。” “警长说他承认了一切。凯瑟想要取消他的贷款赎取权。打猎之后,伊斯顿来到他的家,他们为这事争吵起来。银行家拿出手枪,要他离开,伊斯顿就用他的来复枪射向他的胸口。” 本想到那准备好的绞架,“他们现在就吊死他吗?” “不可能,”莫利回答道,语调中透出一丝苦涩,“他不是墨西哥人,又是一个地主。他会被收押在监狱里,然后被押解到县城进行审判。我猜他会雇个律师,并请求自我辩护的。” “我想我得上路了,”本说,“很高兴我帮得上你,皮德罗。” 出镇的路上,他经过一根碎木树桩——塔斯科唯一的树只剩下这些。 15 后记 离家千里:本·斯诺的旅程 马文·拉克曼 撰 在《布法罗小溪的无头骑士》这一故事中,一位女士评价本·斯诺“离家千里”。本说:“我总是离家千里。”这就是被创作者喻为拥有“浪子笑容”的男人。麻烦好似一只徘徊不去,等待俯降捕食的老鹰一般,跟随着他,而他也自知要浪迹天涯……附随的书单包括了斯诺历次冒险的地点,故事中也透露出他还到过其他一些州。在本的旅途中,他被卷入了一些重要历史事件。 1889年他在印第安人属地,著名的领土扩张的热潮刚刚过去,并最终导致该属地被作为俄克拉何马州归入联邦。在第一个出版的本·斯诺的故事中,我们知道1890年时,他随军在伤膝谷作战,这场战役最终终结了美国印第安战争。(我们永远不会知道本是军人还是民兵。)1898年,本去了育空[33],正是淘金热刚刚退去,而1901年,麦克金利总统被刺时他也在场,追查凶手。1903年,他目击了怀特兄弟在小鹰镇的飞机试飞。1905年在泰迪·罗斯福的宣誓就职典礼上,本奉命保护卓越的印第安勇士——杰罗·尼莫,并和他成为朋友。 1885年,本甚至了见到了马戏团里著名的大象钟宝,1894年在丽姿·伯顿被宣判无罪后,与她见了面。 虽然本·斯诺大部分时间做牛仔或牧工,但他做过很多种工作。他不断否认自己是枪手,却由于枪法出众,常被雇用为保镖。最终,他在东部开了一家保安公司,让那匹跟随他十五年的忠实的坐骑燕麦退了休,并在十九岁配了种。 本总是四处游荡,常常是在寻找新工作的途中经历多次险境。作为一名业余侦探,他总是随时准备停留,侦破罪案,主持正义。的确,正如他在《巷中人》一案中说的那样,“我的职业可以算是判官。”他用了一个古老的词语来替代法官或司法推事。 《闹鬼的圆顶帐篷》是我最喜爱的一个斯诺的故事,七十六岁高龄的本向霍克笔下的另一位杰出的历史侦探山姆·霍桑博士请教一件发生在1890年苏族露营地的疑案。从这个故事中,我们得知,本在弗吉尼亚州的里奇蒙德开了一家保安公司,并于1905年结了婚,但他并没有提及妻子的名字。在最新的一个斯诺故事《獠牙突现》中才透露,他娶了塔米娅·彭特。在杰罗尼莫做出选择的那一年,她跟随印第安统帅杰罗尼莫来到华盛顿,并在那里与本邂逅。 始终贯穿斯诺故事的一条主线便是他与比利小子之间令人怀疑的相似之处。本的快枪为他冠上了那个著名土匪的名号。每当人们称他是比利时,他总是反驳,但这一可能性常常令他与人拳脚相向,甚至拔枪决斗。与比利小子的酷似又引出了关于本的出生和成长过程的疑问。本曾经声称出生在中西部,但通常他介绍自己从新墨西哥来,并在那里度过了最初的十八年。 在几乎一半的故事中,本始终介绍自己出生于1859年。但是,在《鬼镇》一案中,他又说自己出生于1861年!为了把这一问题解释清楚,在《清晨的疯狂》一案中,霍克让本这样回答了关于他年龄的问题:“我家人总是说我出生在1961年,但如果我是比利,我就出生在1959年。有时我自己也糊涂了。不管怎么说,我今年不是二十八岁就是三十岁。”也许霍克一直保持了本就是比利小子这一可能性,被埋葬在新墨西哥萨姆纳堡的另有其人。毕竟,霍克将本描述为一个有着“枪手笑容”的男人。 本·斯诺:发表时间顺序 [注释:SMM=神圣神秘杂志,EQMM=艾勒里·奎因神秘杂志] 《箭谷》SMM(英),1961年3月号;SMM(美),1961年9月号 《边境之街》SMM(英),1961年5月号;SMM(美),1962年2月号 《鬼镇》SMM(英)1961年9月号;SMM(美),1963年1月号 《飞人》SMM(英)1961年9月号;SMM(美),1962年7月号 《巷中人》SMM(英)1962年4月号;SMM(美),1963年6月号 《斯托维尔开膛手》SMM(英),1962年9月号;SMM(美),1963年12月号 《尤卡坦之雪》SMM(美),1965年1月号 《消失的汽船》EQMM,1984年5月号 《海滩兄弟》EQMM,1984年8月号 《温斯顿医生的五百小时》EQMM,1984年12月号 《钟声寻踪》EQMM,1985年4月号 《幻影牡马》EQMM,1985年10月号 《萨克拉门托蜡像馆》EQMM,1986年3月号 《塔斯科唯一的树》EQMM,1986年10月号 《金块赌场的扑克赌局》EQMM,1987年3月号 《金心棺材》EQMM,1987年10月号 《酒吧里的裸体画》EQMM,1988年2月号 《维多利亚刽子手》EQMM,1988年8月号 《萨卡加维雅的金子》EQMM,1989年1月号 《马戏团谋杀案》EQMM,1989年8月号 《本·斯诺迷踪》EQMM,1990年1月号 《死亡谷的海盗》EQMM,1990年7月号 《闹鬼的圆顶帐篷》(与山姆·霍桑博士),EQMM,1990年12月号 《1900年的边缘》EQMM,1991年2月号 《布法罗小溪的无头骑士》EQMM,1991年6月号 《得克萨斯镇的五日》EQMM,1992年1月号 《金十字架迷踪》EQMM,1992年9月号 《杰罗尼莫的选择》EQMM,1993年1月号 《丽姿·B受难记》EQMM,1993年9月号 《清晨的疯狂》EQMM,1994年4月号 《马贼安息所》EQMM,1994年12月号 《花岗岩神像》EQMM,1995年6月号 《血旗》EQMM,1996年2月号 《以刀谋财》EQMM,1997年1月号 《獠牙突现》EQMM,1997年8月号 本·斯诺:故事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金十字架迷踪》1882年,新墨西哥 《温斯顿医生的五百小时》1883年11月,大约在俄克拉何马州 《萨克拉门托蜡像馆》1885年,加州萨克拉门托 《马戏团谋杀案》1885年9月,加拿大安大略省温泽市 《塔斯科唯一的树》1886年,新墨西哥 《钟声寻踪》1887年,新墨西哥 《本·斯诺迷踪》1887年,新墨西哥 《死亡谷的海盗》1888年,加州 《清晨的疯狂》1889年4月,印第安属地(后部,俄克拉何马州) 《闹鬼的圆顶帐篷》(前期事件)1890年夏,达科他·苏族露营地 《维多利亚刽子手》1890年8月,加州洛杉矶南部 《萨卡加维雅的金子》1891年初,怀俄明州黄石公园 《边境之街》1891年冬末春初,亚利桑那州 《箭谷》1891年,亚利桑那州 《幻影牡马》1892年左右,得克萨斯州 《马贼安息所》1892年12月,犹他州和亚利桑那州 《金心棺材》1893年,亚利桑那州墓碑镇 《丽姿·B受难记》1894年7月,内布拉斯加州 奥马哈市 《鬼镇》1895年,大约在加州 《布法罗小溪的无头骑士》1895年10月,蒙大拿 《酒吧里的裸体画》1896年7月,俄克拉何马州 《飞人》1896年9月,亚利桑那州或得克萨斯州 《花岗岩神像》1897年春,新墨西哥·拉斯克鲁塞斯 《金块赌场的扑克赌局》1898年夏,育空属地 《以刀谋财》1899年春,亚利桑那州 《1900年的边缘》1899年12月31日,亚利桑那州 《血旗》1900年6月,得克萨斯州·厄尔巴索市,墨西哥 《尤卡坦之雪》1900年左右,得克萨斯州和墨西哥 《得克萨斯镇的五日》1900年11月,得克萨斯州(与路易斯安那州交界附近) 《巷中人》1901年,纽约州 布法罗·密苏里·堪萨斯城;纽约市 《斯托维尔开膛手》1901年,得克萨斯州;路易斯安那州 新奥尔良 《消失的汽船》1902年,密西西比·维克斯堡 《海滩兄弟》1903年12月,北卡罗来纳州小鹰镇 《杰罗尼莫的选择》1905年2月至3月,弗吉尼亚州和华盛顿特区 《獠牙突现》1908年8月犹他州 《闹鬼的圆顶帐篷》(后期事件)1935年9月,新英格兰一小镇诺斯蒙德 [1] 弗雷德里克·丹奈是两个“奎恩”中的表弟。“奎恩”是弗雷德里克·丹奈与曼弗雷德·李(Manfred Lee)共同创作时使用的笔名。 [2] 美国作家。奥特斯的英文是“Oates”,燕麦的英文是“oats”。 [3] 康奈尔·沃尔里奇,美国著名电影编剧,曾为《原罪》、《后窗》等多部电影担任编剧。 [4] 出自《圣经·创世纪》第四章,该隐杀弟。 [5] 一种大口径小型手枪。 [6] 美国最大的印第安部落。 [7] 普兰提Plenty,有丰足之意。 [8] 基德Kid,有孩子的意思。 [9] 布法罗(Buffalo)一词有野牛的意思。 [10] 尼克·卡特是一个侦探系列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名字,作者是约翰·R·科伊尔。 [11] Arthur Plenty。Plenty有丰足之意。 [12] 为求简练,定冠词the在电报中常常被省略。 [13] 赫尔南多·科尔特斯,西班牙的殖民者,他曾带领军队征服了墨西哥。 [14] 墨西哥港口城市。 [15] 墨西哥东部一港口城市。 [16] 罗斯福在担任美国总统之前,是海军的助理部长。他在1898年辞去职务,以便专心组织一支莽骑兵,这也是美西战争中的第一批自愿骑兵队。美国当时因为西班牙对古巴的殖民政策问题而与西班牙发生冲突。罗斯福招收了一群牛仔、矿工、法律运行官,以及美国原住民等,让他们加入莽骑兵。 [17] 斯诺的姓Snow也是雪的意思。 [18] 云孙即第六代孙。 [19] 满堂红即三张同点加一对儿。 [20] 开罗:美国伊利诺斯州最南部的一个城镇,靠近密西西比河与俄亥俄河汇合处。它依埃及的开罗而命名,是因为它也有金字塔一样的建筑。 [21] 平克顿国家侦探事务所,请参阅本书《巷中人》。 [22] 沃尔特·拉雷爵士,文艺复兴时期英国冒险家、诗人、历史学家。 [23] 罗德里克原文为:Roderick,而迪克·罗尔的英语是:Dick Roer。 [24] 卡宾枪,一种骑兵用的短来复枪。 [25] 圣伯纳蒂诺市,位于美国加州。 [26] 波德尔:Poder,皮德罗:Pedro。 [27] 墨西哥一个城市。 [28] 内华达州首府,位于该州西南部。 [29] 两人皆是美国西部的传奇警长。 [30] 杰姆斯两兄弟是指美国西部大盗杰西·杰姆斯和弗兰克·杰姆斯。 [31] 亚利桑那州一牛仔驻地,在那里发生了美国西部历史上有名的一次枪战对决。 [32] 美国西部一名枪手,为维持社会秩序,以暴制暴。 [33] 加拿大一个地区。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