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爱伦·坡惊悚小说选 作者:爱伦·坡 内容简介 爱伦坡的小说风格怪异离奇、充满恐怖气氛,他自称其小说特点在于把滑稽提高到怪诞,把害怕发展到恐惧,把机智扩大成嘲弄,把奇特变化为怪异和神秘。他的作品中丰富的想象、不寻常的内容、新奇的手法,以及细致入微的心理、意识的刻画,对现代西方文学和电影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译序 ·唐荫荪· 尽管人们对埃德加爱伦·坡及其作品的评价曾经议论纷纭,褒贬不一,但是,从实事求是的立场出发,我们应该公允地承认,坡毕竟不失为一位非常具有特色,代表了一个时期美国文学的一种思潮,并对世界文学产生了一定影响的著名作家。这位文坛怪杰是美国文学史上的稀世之珍,要了解美国文学和美国文学史,就不能不了解爱伦·坡及其思想和作品。 坎坷的身世 翻开美国文学史,恐怕再也找不出一位作家像爱伦·坡那样身世凄凉,穷愁潦倒的了。坡1809年1月19日出生在波士顿一个流浪艺人的家庭,不到两岁就失怙,可怜的母亲,带着三个幼儿,又要为生计操劳,又要坚持演戏,很快就累病了。卧病数月,也撒手人世,这时坡还不满三岁。还在幼儿阶段,他就失去了父爱和母爱,人生中这份最宝贵的温暖,一开始就被命运给剥夺了。母亲去世后,坡由他的教父约翰·爱伦领养。约翰·爱伦是里士满的一个烟草出口商,家道还较殷实,因膝下无子,便领养了坡,并叫他改姓爱伦。养父开始对他还可以,6岁时,曾带坡回到英国(约翰·爱伦祖籍在苏格兰),并送坡在英国有名的学校读书,在那里打下了古典文学知识的坚实基础。5年后回到美国,又继续送他上学。十七岁时,还送他上了近一年的大学。但这位养父本来就未打定主意将坡正式收为养子,作为财产继承人。后来坡的养母病故,养父重新结婚,生了三个儿子之后,就更加不考虑收坡为养子的问题了。而且将他的姓名又由“埃德加·爱伦”改回为“埃德加·坡”,对他经济上的接济也越来越紧。坡上大学后,不幸结交了一些纨绔子弟,染上了纵酒、赌博的恶习。一向苛刻寡情的养父,对此当然十分恼怒。因此,尽管坡在大学里成绩十分优异,不到一年就学了希腊文、拉丁文、法文、西班牙文和意大利文,而且是全校拉丁文和法文学得最好的学生之一,也免不了要遭到停学的厄运。1826年坡从大学回家过圣诞节时,欠下了约两千元赌债。养父爱伦对此大发雷霆,不准他再回学校,并拒绝为他偿还这笔赌债。坡的11个月大学生活就此结束了。坡是一个性格倔强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他跟养父爱伦之间的决裂已不可避免。终于在1827年3月,坡在跟养父争吵了一次之后,留下一封信,怀着极其悲愤的心情,毅然离开这个并不使他感到温暖的寄居的家,开始了他的飘泊生涯。 这之后,坡为了生活,曾于1827年5月入伍,当兵两年;接着又曾于1830年到西点军校进修一年。后因过不惯军校的严格生活,在检阅、点名时常常缺勤,因此受到军法处理,于1831年3月被开除出军校。从此,他就正式开始他的文学生涯,奔波于巴尔的摩、里士满、纽约、费城等地,不断在报刊上发表诗文,并曾在《南方文学使者》、《伯顿绅士杂志》、《格雷厄姆》等杂志社担任过编辑工作。当时他只能拿到最低等级的稿费,编辑工资每周只有15元,仅够糊口而已。 坡的初恋,由于女方的父亲从中作梗,将坡写给他女儿的许多情书扣留起来,最后以失败告终。坡只好眼睁睁看着他心爱的人嫁给一个富商。后来,在1835年,坡跟他姨妈的女儿弗吉尼娅结婚。其时坡未满27岁,他表妹还不到14岁。婚后的12个年头,是坡一生中生活和文学生涯最得意的一段时期。这时,他有了一个如意的家庭,写作上又全力以赴,硕果累累。《莉姬娅》、《厄谢府邸的倒塌》、《威廉·威尔逊》、《莫格街凶杀案》、《卷进大漩涡》、《红死鬼面具》、《黑猫》及名诗《乌鸦》等许多重要作品,都是这一时期的产物。这段时间内,他还先后担任过几家报刊的编辑工作。可是,好景不长,1847年1月30日,坡25岁的妻子,在经过几年的病魔缠身之后,终因肺结核病离开人世。妻子的去世,是对坡精神上的一次极大的打击。他由于过度伤心,引起精神错乱,发高烧,说胡话。后来病情虽然好转,但他已再无心情和精力进行创作了。在接下来的两年多时间内,他除写几首诗外,就只曾修改过他五年前写的一篇小说。在这两年之中,他虽然在爱情方面也曾有过一些纠葛,有两次他甚至快要与人结婚了,结果终是未成气候。 1849年10月3日,这位一生坎坷,疲惫万分的文坛怪杰,在巴尔的摩街头被人发现,衣着寒伧,人事不省地倒卧在地,气息奄奄。亲友们将他送往医院,此时他已神志不清,胡言乱语。入院后的第四天(即10月7日)凌晨,他稍为安静了些。最后说了声“上帝保佑我!”便与世长辞了。 这位才华横溢的文坛怪杰,生前没有得到美国文坛的重视。因为当时主宰美国文坛的超验主义派不承认坡的作品的价值,甚至将他贬为“打油诗人”,把他的作品说成是“三分天才,两分胡诌”。这是因为,超验主义派的文学观是积极的、入世的社会民主主义观点,认为文学负有严肃的社会道德、教育任务。而坡恰好相反,他极端憎恶“文以载道”,反对文学附有道德、说教、效用等理性目的,而主张一种单纯的美和趣味,一句话,主张为艺术而艺术,这种思想,在当时新兴的、具有“美国文艺复兴”称号的超验主义主宰文坛的情况下,当然没有其容身之地,因此坡不受当时文坛重视也就是很自然的了。 坡一生中还有一件极其倒霉的事,就是他在逝世前指定的遗稿保管人鲁弗斯·格里斯伍尔德是个卑鄙龌龊的小人。坡逝世刚两天,他就化名在报上发表文章丑化坡的为人,极尽攻讦之能事。后来他又乘编选爱伦·坡选集的机会,对坡的某些书信加以篡改,甚至还在一些作品中偷偷塞进一些他伪造的东西,并撰写不符事实的坡的传记,用这种卑劣手段来败坏坡的声誉。由于他在人们心目中是坡指定的遗稿保管人,是坡的作品的权威编辑者,他编出的东西自然是真实可信的,这样,更对坡的声誉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坏的影响。在他的诬蔑、攻讦下,坡简直成了一个恶棍。直到1941年(坡去世92年之后),一位叫奎因的教授出版了坡的书信真迹的复印件,才揭露出格里斯伍尔德的卑劣行径,还坡的为人与作品以本来面目;然而,坡毕竟还是背了九十多年的黑锅啊。 作品的特色 爱伦·坡的写作生涯是从写诗开始的。他12岁开始写诗,到他18岁正式开始文学生涯的1827年,他就出版了他的第一本诗集《塔默兰诗集》。到22岁时,他已出版了三本诗集。到1831年为止坡的早期诗歌,明显地受到他所喜爱的诗人托马斯·摩尔、拜伦和柯勒律治的影响,技巧上没有什么创新。坡一生写的50多首诗,大部分是在这段时期写的。早期诗作中,一般公认最优秀的有三首:《致海伦》、《伊兹拉菲尔》和《海中城》。《致海伦》是坡抒写自己初恋心情的,自认为是“表明了我心灵中第一次纯洁美好的爱情”的一首好诗。他的晚期诗为数不多,都是在他一生的最后5年内写成的,但这却是他极其重要的诗作,使他能够作为一个诗人蜚声文坛,以其诗歌创作体现其诗歌理论。总的说,他的诗大都表现一种忧郁、凄凉的情调,内容多是写爱情、幻灭、死亡,写美与死的结合。他特别强调诗的快感,提倡以韵律创造美,以艺术美引起快感。 我们试举他的成名和代表诗作《乌鸦》为例。这首诗从表面上看来,似乎并不艰深难解,只是在讲述一个故事,思念、悲叹死去的爱人。其实内容却并不是叙事,而是表现一种无所不包的悲凉情绪,表现一种非理性的潜在意识,很富有象征性和暗示性。坡曾谈到他在写作这首诗时,有意识地选择乌鸦这个不祥之鸟,来寄托最大限度的悲痛与绝望。我们从乌鸦跳到智慧女神雅典娜头上不肯下来这一细节上,还可理解到丑压制了美,非理性压制了理性这样的象征意义。此外,这首诗还表现了强烈的节奏感,富于音乐美。 坡对美国文学的极大贡献是他的短篇小说。他一生写了70篇短篇小说,其中饮誉世界文坛的约有20篇。坡的短篇小说大体可分为两类:恐怖小说和推理(侦探)小说。恐怖小说被看做坡的最重要的作品。这些小说几乎全是用第一人称写的,作品大都写死亡、恐怖、惊险、怪异,带着哥特式的传奇色彩,主要人物就是那么一两个,地点多半是在异国。作品中总是笼罩着一种强烈的忧郁和恐怖气氛,使读者读他的作品时也笼罩在一种忧郁、恐怖的气氛里。正如坡自己所说的那样,他的小说的特点是“把滑稽提高到怪诞,把可怕发展成恐怖,把机智夸大成嘲弄,把奇特上升到怪异和神秘”。这类短篇小说中,影响较大的有《莉姬娅》、《厄谢府邸的倒塌》、《红死鬼面具》、《威廉·威尔逊》、《黑猫》、《一桶白葡萄酒》等。坡称《莉姬娅》是他的得意之作,而《厄谢府邸的倒塌》曾被列为世界最杰出的短篇小说之一。两篇都写了死尸复活的情景,其恐怖气氛,渲染得令读者毛骨悚然。坡的推理(侦探)小说,虽然只写了四五篇,但坡仍然被公认为西方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在这方面的作品,对西方侦探小说技巧的发展有明显的影响。英国侦探小说名家柯南道尔就曾说过:“在(侦探小说)这条狭窄的路上,一个作家……总会看到在他前面有坡的脚印。如果他发现自己在一些细小的、次要的地方脱离了坡的窠臼,那他会感到很愉快的。” 一般认为,在美国短篇小说发展史上,坡是个开拓者。虽然,在时间上华盛顿·欧文写短篇小说比他早,但是坡第一个有意识地将短篇小说作为一种独立的文学体裁来对待,并提出了短篇小说的创作理论,这一点就是他的筚路蓝缕之功。坡在《评霍桑的〈陈旧的故事〉》这篇文学论文中写道:短篇小说的创作是由作家“精心设计某种要达到的单一的效果,然后虚构情节,将这种事件联结起来,使之能最好地达到预定的效果。”这种“效果”论,是与当时一般作家的创作方法根本不同的。当时一般作家认为,他们作品中的人物性格,随着故事的发展而变化,一篇小说的结局,可以同原来所考虑的根本不同。但坡则认为作家在动笔之先就应设想好一种效果,要考虑好故事的结局。坡在20年中所写的70篇短篇小说,都体现了他提出的这种“效果”论的创作理论。他在每篇作品中都刻意求工,甚至要求每个句子、每个用词都有助于渲染他所预定的那种气氛。 坡是一贯主张“为艺术而艺术”的。他的这种艺术观贯串在他所有的作品中。他的文艺理论虽然以浪漫主义为基础(这方面他受柯勒律治的影响较深),但他加进了自己的不少创见。他主要的文学批评论著有三篇:《评霍桑的〈陈旧的故事〉》、《写作的哲学》和《诗歌原理》。此外,还写了一些评论莎士比亚、弥尔顿、狄更斯、朗费罗、华兹华斯、爱默生等作家作品的文章。坡在文学评论中所强调的,大体上有这样几点:首先是美。他认为,诗歌(当然也包括一切文艺作品)不是客观现实的反映,而是一种单纯的审美现象,是以诗本身为目的,不能夹杂道德、说教或实用的目的。所谓“纯诗”的主张,最早是坡提出来的。其次是快感。他提倡以艺术美引起快感,认为美感是通过趣味来实现的。评判一首诗写得好不好,就要看它能不能引起快感。诗与科学的区别,在于科学表达的是真,而诗表达的是通过快感表现出来的美。因此,他强调音乐感对诗的作用。第三是文艺作品一定要达到某一种效果。这种“效果”论,在上文谈他提出短篇小说创作理论时已谈过了。第四是短,他主张诗或短篇小说都要写得短。他提倡的短的标准是:一首诗最多不要超过100行,一篇短篇小说能在半个钟头至多三刻钟读完最好。坡的许多精辟的文学批评见解,至今仍被视为文学评论的典范。 深远的影响 坡的作品,在生前和死后的一段时期都没有引起当时美国文坛的重视。但是,当它们传到法国之后,却引起了象征派诗人的高度评价。波德莱尔认为,坡在美国文坛的出现,使美国产生了一位世界上自古以来最使人惊奇的天才,他不但是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而且是理解最深刻、观察最敏锐的评论家之一。同样是象征派诗人的马拉美说:为了能阅读坡的作品的原文,波德莱尔发狠学习英语。后来,他花了很长时间大量翻译了坡的小说,并写了三篇关于坡的作品的论文,先后在1852、1856和1857年发表。他认为,坡的荒诞的小说嘲笑了他周围的无知蠢人。波德莱尔、马拉美等象征派诗人,把坡视为他们的精神领袖。坡提出的“纯诗”论,就是经过象征派诗人的发挥,影响全世界的。法国诗人弗伦、兰波,作家哈伊斯曼及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纪德,都把坡看成是对人类本性具有深刻洞察力的富干幻想的天才。法国著名诗人瓦莱里在19世纪末写给作家纪德的一封信中说:“坡是一位纯洁的作家,他从没有过什么过错。”英国著名诗人丁尼生、史文朋及艾略特对坡都很推崇。在上世纪末及本世纪初,俄国、德国和意大利都有不少作家积极研究和介绍坡的作品。在西班牙,著名作家布拉斯科·伊巴涅斯在1919年甚至说坡是西班牙“精神上和文学上之父。”坡的作品对拉丁美洲文学的影响也不小。 坡的声誉在美国直到1909年坡诞生百年纪念时才恢复。当时,在法国、德国和美国的五个城市——巴尔的摩、波士顿、费城、里士满和纽约——都举行了坡的百年诞辰纪念会。巴尔的摩《太阳报》上登载的一幅漫画很能说明问题。那幅漫画画着山姆大叔抱着坡的半身雕像走进伟人馆。漫画上面有一条醒目的标题:“坡终于成了一位著名作家。” 坡的小说的怪诞特色,受18世纪末就已开创的美国南方怪诞小说传统的影响;后来,坡的作品又反过来给予以怪诞为特色的美国南方小说以重要影响。即使是在“南方文学”流派的主要代表作家福克纳的作品中,也能看出坡的影响。有一位名叫胡克·克兰的美国诗人,在本世纪20年代曾写过一首名叫《桥》的长诗,诗中想象已故去半个多世纪的受人欢迎的作家爱伦·坡,又在地下铁道乘车旅行。很明显,这诗的含义是坡仍然活在美国作家和人民中间,而且继续给予美国文学以重要影响。 一个值得令人深思的事实是:坡这个被当时他自己国家的文坛所贬责、所抛弃的才华横溢的文坛怪杰,以他的新奇怪诞、神秘莫测的作品,深深影响了法国诗坛的一代名家,而后来,这一代新奇的法国诗人,又以自己的富有魅力的作品,深深地影响了美国的后代诗人。 1992年7月12日于望月村 梅岑格斯亭模仿德国人的故事 瘟疫盛行,尸横遍野。[1] ——马丁·路德 恐惧和厄运在人的一生中随处可能出现,因而我没有必要给我所要讲述的故事定一个时间,况且,我还有别的理由来隐瞒时间。在我讲话的此时此刻,匈牙利国内,隐约有一种对灵魂转世的迷信——即是说似信非信。我只要说这些就够了,就当我什么也没说。我肯定我们的怀疑大多像那布吕耶尔描述我们的所有灾祸一样——“不单行”。 但是匈牙利人近于荒唐的迷信也有些道理。他们与其东部当局迥然不同。譬如说,精明卓识的巴黎人会说:“灵魂在有感觉的动物体内只有一次,再说,马、狗、甚至人都只不过是这些动物不易感知的相似体。”[2] 伯利菲岑和梅岑格斯亭两个显赫家族的不和已有好几个世纪了。他们间的积怨之深,就如一个衣衫褴褛、凶神恶煞的干瘪老太婆所说,在这个充满仇视的时代,“即使水火相容了,伯利菲岑人都难以和梅岑格斯亭人言归于好”。这种敌视似乎源于一句古老的预言,——“当必死的梅岑格斯亭人战胜了不死的伯利菲岑人时,高贵的家族也会像马背上的骑士掉下马来一样败落”。 当然,这句话本身意义不大,但即使是更为琐碎的原因,一旦上升——不用多久也会导致同样重大的后果。况且,毗邻的庄园早就争先恐后地参与了繁忙的政务,再说,近邻难以成为朋友——伯利菲岑城堡的居民从他们高贵的扶壁可以看到梅岑格斯亭城堡的窗户。最使历史较短而又不太富有的伯利菲岑人恼火的,就是梅岑格斯亭庄园的壮观。那句古老预言虽然愚蠢,可又是什么奇迹成功地使两个注定争吵不休的家族在世袭的妒嫉心作用下不和呢?预言似乎暗示——如果它真暗示什么的话——有钱有势的家族最终取得胜利,弱小无势的另一方便自然地倍加仇视对方。 威廉?伯利菲岑伯爵尽管出身高贵,受人尊敬,但据说是一个意志不坚,糊里糊涂的老人。他一事无成却过多地介入个人对对手家族的根深蒂固的反感和仇视中。他热衷于骑马狩猎,年迈体弱和昏聩无能都不能阻止他每天参加危险的角逐。 弗雷德里克?梅岑格斯亭公爵年岁不大。他的父亲G部长英年早逝,他的母亲玛丽女士很快便追随其夫而去。 当时弗雷德里克才十五岁。在城里,十五年并不长——孩子经过三次驱邪仪式[3]后仍是孩子;但在荒野——在像那个老公国一样壮观的荒野,十五年却意义深远。 美丽的玛丽女士,她怎么会死呢?她死于肺病!但这是一条我祈求走的路。我希望所有我爱的人都死于这样轻的病。多么光荣!死于壮年——带着所有情感——如火的幻想——死在对幸福日子的回忆里——死在秋天——葬在华丽的秋叶中! 玛丽女士就这样死了。年轻的公爵弗雷德里克孤苦伶仃地站在母亲的棺材边,把手放在她安祥的额上,瘦弱的身体没有颤动,没有叹息。他童年时无情、任性、急燥,就这样无情无义、肆无忌惮、放荡不羁地长大,所有高尚情操和美好回忆都早已与他无缘。 年轻的公爵继承了父亲遗留下来的大笔财富。这些庄园以前几乎从未属于过匈牙利贵族。城堡没有编号,从面积和外形的壮观看,主要建筑是梅岑格斯亭城堡。他的领地从未划清过疆界,——但他的主要公园里有一个五十英里长的跑道。 他这么年轻就继承了爵位,拥有无与伦比的财富。他的性格又众所周知,没人能猜到他可能干什么。的确,在最初三天时间,这个比赫罗德大帝[4]还要赫罗德的公爵的行为,大大超出他最热心的崇拜者的期望。他骄奢淫逸,公然背信弃义,闻所未闻地残暴,使吓得瑟瑟发抖的封臣们很快就明白,如果他们不奴颜卑膝地服从他,他就会不凭良心待人。于是封臣们从那时起便寻找护身办法,用来对付小喀利古拉[5]血腥残忍的毒牙。在第四天晚上,伯利菲岑城堡的马厩着火了。联想到公爵的一系列无法无天、骇人听闻的行为,邻居们不约而同地认为这个罪行定是公爵干的。 在这次事件所引起的混乱中,这个年轻的贵族坐在梅岑格斯亭城堡宽敞无人的顶楼上,显然已陷入沉思之中。褪色的豪华挂毯在墙上悲哀地摆动,隐约可见一千个著名祖先的威严身影。挂毯上穿着貂皮大衣的教士,傲慢武断的教皇无拘无束地与独裁者和君王坐在一起,否决世俗国王的意志或用最高法令来限制叛逆撒旦的统治权;黝黑魁伟的梅岑格斯亭王子们肌肉发达,身经百战,勇敢地跨过敌人的尸体,脸上生动的表情使最为从容沉着的人也要为之惊讶;天鹅般妖冶的贵妇人踏着梦幻般的韵律以迷乱的舞步飘然而过。 这位公爵听着或者说假装听着伯利菲岑马厩传来的越来越大的喧闹声——或者考虑某些更加新奇的想法——考虑某个更加果断的大胆行动,只见他的双眼不知不觉地盯在挂毯上一匹庞大的颜色不自然的马身上,这匹马属于他对手家族的撒拉逊祖先。马处于图案的前景,像雕塑一样一动不动,后面是一个被梅岑格斯亭人的短剑击中倒下的骑士。 弗德里克意识到自己不由自主所看到的东西时,嘴角露出残忍的表情。但他并未移开视线,相反,一种奇怪的深切焦虑袭上心头,像一块罩子盖住了他的理智。他好不容易才从梦幻和断续的感觉中回到现实。他凝视画面越久,就越入神着迷,越不可能将视线从迷人的挂毯上移开。但是外面喧哗声突然变得更为嘈杂,使他不得不把注意力转移到燃烧的马厩照映在窗户的红光上。 但这一动作很短暂。他的视线机械地转到墙上,惊恐万状地发现挂毯上那匹巨大的骏马改变了位置。马的长颈以前似乎出于怜悯弓在主人俯卧的尸体上,现在却朝着公爵伸直了;马的双眼以前看不清,现在却有一种精力旺盛的人类表情,闪着火红的光芒。这匹马显然被激怒了,它张开肿胀的双唇露出阴森可怖的牙齿。 年轻的贵族惊恐万状,跌跌撞撞地跑到门口。他掀开门,一道红光射进房里,将他的身影清晰地映在飘动的挂毯上,他蹒跚地跨出门坎,一看见影子便吓得发抖,好像这个影子就是那个谋杀撒克逊伯利菲岑的无情却又得意洋洋的凶手的外形轮廓。 为了减轻沮丧,公爵赶紧跑出去,在城堡的正门口碰到三个马厩总管。这三个人在危及他们生命的千钧一发之际,正在使出浑身解数,控制一匹庞大的火红马超常猛烈的冲击。 “谁的马?”“你在哪里弄到的?”年轻人嘶哑着嗓子抱怨地质问道。他突然发现眼前这匹愤怒的马简直活脱脱的就是挂毯上那匹神秘的马。 “它是你的财产,先生,”其中的一个马厩总管说,“至少它无人认领。它从伯利菲岑城堡的燃烧着的马厩中奔出,狂吼怒嘶。我们抓住了它,以为它是老伯爵的外国种马,便将它作为走迷的牲口领回来。可那里的马夫没有人认领它——真奇怪,它还带着从火中死里逃生的明显标志。” “W.V.B.三个字母非常清晰地烙在它的额头上,”第二个马厩总管打断他的话说,“我认为这些字母是威廉?冯?伯利菲岑的首字母,但城堡里所有人都断然否认这匹马。” “太奇怪了!”年轻的公爵沉思着,显然没有在意他们的话。“正如你们所说,它是匹奇异高大的马,虽然它可疑且难以驾驭——把它给我。”他停顿一下补充道:“也许像梅岑格斯亭的弗雷德里克一样的骑士可以将即使是伯利菲岑马厩中的魔鬼驯服。” “你错了,主人,我们提到的这匹马,不是伯爵马厩里的,如果是这样,我们就不会将它带到您面前。” “真的!”公爵冷冰冰地说,这时一个小侍满面通红慌慌张张地从城堡走来,凑近主人耳边,悄声告诉他说,一小堆挂毯在他分管的房子里不翼而飞,并详细地描述了一个与此事有关联的人——他的声音虽然低沉,但还是都让好奇而兴奋的马厩总管们听见了。 年轻的弗雷德里克听后显得焦燥不安,但他很快便镇静下来,脸上浮现出邪恶的表情,断然命令马上锁闭某个房间,钥匙放在他自己手里。 “你听说过老猎人伯利菲岑不幸而死吗?”一个封臣对公爵说。这时那匹贵族认领的高大而神秘的骏马猛地怒不可遏地腾跃起来,朝着从城堡延伸到梅岑格斯亭马厩的长路猛冲下去。 “不!”公爵突然转向那个封臣,“他死了,你说的?!” “千真万确,主人。对于您来说,我想这不是一件不受欢迎的情报。” 公爵漂亮的脸上掠过一丝奇怪而愚蠢的微笑,“他怎么死的?” “他在慌忙去救他那喜爱的猎马时,被悲惨地淹没在烈焰之中。” “真——的!”公爵突然喊道,似乎不敢相信这令人激动的消息是真的似的。 “真的!”封臣重复道。 “令人震惊!”年轻人镇静地说,然后一言不发转身走进城堡。 从此以后,放荡不羁的年轻公爵弗雷德里克?冯?梅岑格斯亭的行为举止有了显著的转变。他以往的行为确实离经叛道,有失众望。现在他的习惯和举止却与以前大相径庭,跟邻近的贵族也不一样。他从未走出过他的领地,在这个浩瀚的世界里,他绝无伙伴——只有那匹超常暴躁的火红马真正神秘地享有他好朋友的地位。他后来经常骑这匹马。 好长一段时间,邻居们定期邀请他:“公爵会赏脸出席我们的节日吗?”“公爵和我们一起去打野猪吗?”“梅岑格斯亭不狩猎”,“梅岑格斯亭不会参加”,这就是他傲慢而简练的回答。 急燥的贵族终于受不了反反复复的侮辱。邀请自然越来越稀少,最后完全没有了。 不幸的伯爵遗孀甚至还对他抱有希望——公爵不希望在家时他可能在家,因为他蔑视与同等的人在一起;他不想骑马时可能骑马,因为他喜欢与马交往。用遗传的逆反心理来解释他是多么的愚蠢;一旦我们这样白费力气地做了,只会说明我们的说法多么的无意义。 然而,宽厚的人们却将年轻贵族的一反常态归咎于他过早地失去双亲,忘记了他刚失去双亲后短时的凶残无羁的行为。确实有人说他过于目中无人,妄自尊大以保持尊贵。其他人,其中有家庭医生,还不客气地说他是病态的忧郁和遗传的体弱多病所致;现在大多数人觉得他是由于古怪的性格所致。 公爵确实对新近得到的战马异常地喜爱——魔鬼般的马的暴烈的癖性每发作一次,他便增加一份对它的喜爱。这种喜爱发展到最后在所有理智的人眼里变成了一种可怕和反常的热情。在中午炫目的阳光中——在平静的日子里或暴风雨中——在月亮下或阴影里——年轻的梅岑格斯亭好像被钉在那匹马的马鞍上。这匹难以驾驭的马在性格上与他简直如出一辙。 不仅如此,最近发生的事使骑士的癖好和骏马的才能更显得超凡脱俗和怪诞。 人们精确地测量了那匹马一次飞跃的距离,发现它惊人地超过所有的马。这是最高幻想的人也难以想象的。公爵虽然给他的所有收藏品冠以有特征的名字以便于区分,但还没有给马起名字。马厩也远离其他的马,饲养以及其他必要的照料,除了主人以外没人敢干,也没人敢走进那个特殊的马厩。人们还注意到,尽管在马逃离伯利菲岑大火时曾被三个马夫成功地用链缰和套索制服,但没有一个十分肯定地说他在危险的搏斗中或后来的任何时候,真正地将手放在过马背上。特别了解贵族的举止和烈马的习性不可能使人激动得失态——对每天训练骑马追逐的人尤为如此。他们可以非常熟悉马的灵性,但有时马也对最不信邪的迟钝的人施以暴力——据说有几次它猛烈的跺脚吓退了周围目瞪口呆的人群——有几次年轻的梅岑格斯亭看到它像人一样热情的眼睛里流露出的寻觅的表情,吓得脸色发青。 但是,在公爵的所有随从中,没有人怀疑这个年轻贵族对于这匹烈马的异乎寻常的感情——至少,除了不足挂齿的畸型小侍从以外没人怀疑。这个小侍从周身残疾,他的意见最没用。 如果他的意见值得一提,他就会厚颜无耻地肯定说主人上马时总有些惊慌,他习惯性的长时间骑马归来时,凶恶而得意的表情扭曲了他面部的每一块肌肉。 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梅岑格斯亭从酣睡中醒来,像疯子似的地从卧室走出去,匆匆走上阶梯,跳进幽深的丛林。这事太平常,没怎么引起人们的注意,但他的家人却焦虑地盼望他回来。他走了几个小时后,宏伟壮观的梅岑格斯亭城堡的城垛便在势不可挡的熊熊烈焰中摇摇晃晃地倒塌了。 人们发现起火时,火势已经很大,显然,要想扑灭大火已不可能,惊慌失措的邻居漠然地呆立在周围,不知所措。但是一个可怕的新物体引起了人们的注意,由此证明,无生命的事物带给人们的最骇人听闻的灾难,与人类的巨大悲痛对人的感情刺激无与伦比。 在从丛林通向梅岑格斯亭城堡入口的长长的老橡树路上,一匹骏马驼着一位帽子被打飞了的不正常的骑士,比暴风雨还要暴躁地奔腾而来,在场的每个呆若木鸡的目睹者不禁脱口而出——“太可怕了!” 骑手已不能控制马的奔速。从他悲痛的面部,痉孪地挣扎着的身体,看得出他已竭尽全力。但他没有说一句话。从他那撕裂的双唇中只发出一声孤独的尖叫。他的双唇是在极度恐惧中自己咬伤的。不一会儿,马蹄声又在怒吼的烈焰和咆哮的风中响起,骏马跨过大门和壤沟,跃过摇摇欲坠的城堡梯坎,带着骑手,消失在熊熊烈焰之中。 暴风雨立刻停止了狂怒,继之以死一般的沉静,一条白色的火焰仍像罩子一样蒙住房屋,然后在寂静中飘然远去,弹起一道异光。云一样的烟雾沉重地罩在城堡上空,城堡处在一匹轮廓清晰的庞大的马体里。 邓英杰 译 [1]原文为拉丁文。——译者注 [2]原文为法语。——译者注 [3]驱邪仪式,古罗马每五年普查人口后举行一次驱邪仪式。——译者注 [4]赫罗德大帝(前73—前4),犹太国王,在《新约传》中被刻画为著名暴君。——译者注 [5]喀利古拉(12—41),罗马皇帝,以其残暴著称。——译者注 喘不过气来布赖克伍德文章 噢,别呼吸…… ——穆尔[1]的歌曲集 天大的厄运最终也必定要向哲理的不懈勇气低头——就像固若金汤的城市向虎视眈眈的敌人投降一样。萨尔马纳塞氏就像圣经所述,比撒马拉早建三年,却被毁灭了。萨达那帕鲁斯[2]——看看迪奥多拉斯吧——尽管在尼尼微支撑了七年,也毫无意义。特洛伊,当阿里斯多斯赋予他绅士的荣誉时,终于打开了通往萨米蒂科斯的封闭有二百年的大门。 “你无耻——你这个刁妇——你这个泼妇!”在婚后的第二天早晨我对妻子说,“你这个巫婆!——你这个母夜叉!——你妄自尊大!——你这条咬人的狗!——你罪大恶极!——你凶神恶煞,你集所有邪恶于一身——你——你。”我踮着脚尖,抓住她的脖子,将嘴凑近她的耳朵,正准备用更为恶毒的话语攻击她。如果当时我的话脱口而出,她就会承认她自己低微可鄙。但就在这时,我惊恐万状地发现我“喘不过气来。” “上气不接下气”、“气喘吁吁”这些词句在日常用语中司空见惯,但我万万没料到这可怕的事会真正发生!想象一下——如果您有一次奇妙的转折——想象一下我的疑惑——惊恐和绝望的感受,又会是什么效果! 但是,我始终拥有一种独特的才智。在我最不能驾驭自己的情绪时,仍然可以保持礼貌和得体。就像罗素描述自己一样——情感之路使我真正明理旷达。 虽然当初我不能精确地分析这事对我的影响有多大,但是我毫不犹豫地决定向妻子隐瞒所有的事情,直到凭我逐渐成熟的经验能判断出这次空前灾难的程度为止。我马上一改刚才扭曲肿胀的面孔,做出一副调皮、温和的模样,拍了拍我女人的脸蛋,并在她的另一边脸上亲了一下,没有说一个字(复仇女神们啊,我说不出!),她对我稀奇古怪的幽默感到莫名其妙。我一抬脚转身走出房间。 我一个人静静地躲在一间属于我的房间里,想到性情暴躁带来的不良后果的种种可怕的事例——与死者的资格并存——同时又与生前的嗜好同亡——人世间存在的一种反常现象,就是非常平静,却又喘不过气来。 是的!喘不过气!我断定我的呼吸停止了。如果我的生命结束了,我就吹不动羽毛,甚至连镜子也雾不了。真倒霉!——我刚才突然发作的难以控制的悲哀有些缓和。我不能继续与妻子对话,我断定我完了,但后来我发现我的语言功能实际上只是部分丧失,如果在那个有趣的紧急关头我将声调压得很低,我或许仍能继续向她尽情发泄。这种声调不取决于呼吸的气流,而取决于喉部肌肉的某种蠕动。 我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沉思良久。这当然不是自我安慰。千姿百态、催人泪下却又模糊不清的幻想占据了我的灵魂——甚至自杀的阴影也掠过我的脑际。但抛开显而易见和有所准备的东西,去追求遥远而不定的东西,这是人性反常的特征。自杀这个最令人不快的念头使我不寒而栗。这时,一只斑猫使劲叫着跑到地毯上,那只水獭在桌下拼命喘气,以增强其肺活力,显然都在嘲弄我肺部的无能。 正当模糊的希望和恐惧交加之时,我终于听到了妻子下楼的脚步声。我肯定她离家出门了,心里怦怦跳着又回到了灾难之中。 我小心地从里面拴好大门,便开始四处搜寻。我认为在某个说不清楚的角落或某个厨柜或抽屉里我可能找到我所要的丢失的东西。它可能是气体,甚至可能是有形物品。多数哲学家在很多哲学问题上显得非常没有哲理,威廉?戈德温[3]在他的《曼德维尔》中写道:“看不见的东西是唯一的现实。”大家都承认这有道理。我会叫明智的读者没有机会认为这个断言荒谬绝伦。应当记住,阿纳库萨哥斯[4]认定雪是黑色的。我后来发现就是这样。 我专心地搜寻了好长时间,但我的努力和毅力所得到的回报只是一排假牙、一对屁股、一只眼睛和温登诺先生写给我妻子的情书。我也可能注意到,证实了我的女人钟情于温先生使我大为光火。娜可布瑞斯夫人会羡慕这与我的性格相反的举动,这是件自然而必要的坏事。众所周知,我看上去强壮而肥胖,同时又身材矮小。可奇怪的是为什么我的熟人板条样单薄,他的身高成为笑柄,在娜可布瑞斯夫人眼里还会受到如此的尊敬?以此类推,那么真正的哲学就能够抵御不幸啰。还是言归正传吧。 我的努力,如我先前所说毫无结果。我漫无目的地一个柜接一个柜、一个抽屉接一个抽屉地翻,一个角落接一个角落地找,有时,我认为肯定找到了猎物,我在翻衣箱时,偶然打翻了一只休伊特的“天使般的天堂香精或大天使油”瓶子,闻到了一股奇香。于是我拿走了这个战利品。 我心情沉重地回到我的房间,想法不让我妻子察觉地做好准备离开这个国家。我已下决心这样做。在国外,没人认识我,我或许可能成功,尽力隐瞒我的不幸——比行乞更惨的灾难,疏远多数人,引起正直善良的人对无耻之徒的愤慨。我毫不犹豫迅速地记住了整个悲剧……我幸运地想起在这部悲剧的重头戏或至少在剧中英雄出场的那场戏中,完全没必要用我所缺乏的那种声调,而应该一律用低沉的喉音。 我在常去的沼泽地边练了段时间,没有参考狄摩西尼斯[5]的做法,而是采用我自己的独特方法。就这样,我全副武装地决心使妻子相信我突然迫不及待地想上舞台。我由此成功地创造了一个奇迹:我发现自己可以熟练地用悲剧的某些片断中我使用的公鸭般的葬礼上用的声调回答任何一个问题或建议。由于我极富洞察力,悲剧中的任何一部分我都可以同样适用于任何特别的事物,但这并不说明我完全缺乏那种代表著名演员特征的眼神、步履、露齿方法、膝盖动作及其他优美姿态。他们肯定要我穿上直统统的夹克——感谢上帝!他们从未发现我喘不过气来。 我的事终于现出了头绪。一个清晨,我搭上一辆邮车。我的熟人明白需要我亲自出面的最不重要的事情是什么。 马车快挤爆了。在朦胧的黄昏中,我看不清同伴的面孔。我被不由分说地安插在两个牛高马大的绅士中间,另一个大汉要我给他腾点位置,一屁股坐在我身上并鼾声如雷地睡着了,鼾声淹没了我低沉的呼救声。幸运的是我的呼吸还正常,不然我非窒息而死不可。 马车驶到城郊时,东方已露出鱼肚白。压在我身上的那条汉子站起身来,整了整衣领,非常友好地致谢,他见我一动不动(我的四肢都未摆正,头扭向一边),一下慌了起来,这引起其他乘客的注意。他用肯定地口吻告诉大家,昨晚一个忠厚老实的活生生的旅伴死了——他朝我的右眼重击一拳来证实他的话。 于是,九名乘客像是尽义务一样一个接一个地揪我的耳朵。一个年轻的实习医生将一只小镜子放在我嘴边,发现我真的没了呼吸,验证了我的迫害者的话。所有的人都坚定地表示将来决不驯服地忍受这种折磨,不再与这样的尸首同路。 我被他们扔到了一个有“乌鸦”标记的地方(这辆马车碰巧经过路边的酒店),我的双臂被车的左右轮压断,此后一切归于平静。我必须公道地说车夫并没有忘记让车轮避开我的大半个身体,以免压在我头上,将我的头颅有趣而奇妙地分开。 “乌鸦”地主是个热情的人。他发现我的身体还完整,他为我惹的麻烦还可能得到补偿,便以二十五美元将我卖给了一个他熟悉的医生。 买主把我抬进他的诊所,便立刻动手术。他割掉我的双耳,发现了令他兴奋的迹象。他立刻打电话叫来邻近的药剂师商量这件急事。他怀疑我还活着,后来证明他是对的。但同时他又在我的胃部开了个切口,取出一些内脏作解剖用。 药剂师认为我确实死了。我怒不可遏、拳打脚踢,拼命地反抗医生的解剖,以保全我器官的完整。多亏了一种新的电流电池。药剂师以他灵通的信息获得这种电池并以此做了几次奇怪的试验,其中也有我的功劳。我禁不住对此投以极大兴趣。但这是我的耻辱,我几次试图说话,却没法开口,我的语言功能丧失了,不能驳斥医生那坦率而空想的理论。要是在其他情况下,我肯定会马上以我精通的希波克拉底[6]的病理学理论来反驳。 由于不能确诊,两位实验人便想重做一次检查。我被带到诊所的顶楼,外科医生用女人的内裤和长袜把我包起来,绑住我的双手,用一条手帕拴住我的嘴巴,然后锁好门匆匆吃饭去了。留下我一个人在寂静中沉思。 我兴奋异常地发现要是我的嘴没被手帕拴住,应该是可以说话的。在这种想法的安慰下,我脑子里重复着一些台词——这是我睡前的习惯。就在这时,两只馋猫骂骂咧咧地从墙洞里爬出,带着卡塔卢尼亚[7]的兴奋跳起来。面对面地落在我的两边脸上,不文不雅地争我那无足轻重的鼻子。 有史可鉴,失去耳朵是晋升到波斯国王居鲁士宝座的妙径,失去鼻子使卓皮洛斯占领了巴比伦,那么,我失去脸上的几斤肉,是否可以拯救我的生命。我在疼痛和怒火的驱使下绷开了扣子和绷带,轻蔑地看了一眼我的对手,昂首阔步地走向窗口,使它们惊恐失望地推开窗户跳将出去。 盗邮人W——长得与我特别相像。此时他被判极刑正从城里的监狱押往设在郊外的断头台。由于他长期极度体弱多病,被恩准免带镣铐。他身着与我一模一样地背带服,躺在刽子手们座车的底层(车刚好在我跳出的时候经过医生诊所门口),当时除了一辆车和两个第六步兵队的巡逻兵外,别无他人。车夫睡着了,巡逻兵酩酊大醉。 真倒霉,我恰好掉进车里。W——是个灵敏的人。他看到机会来了,立刻弹起来,箭也似地冲出去,跑进胡同,眨眼功夫便无影无踪。 巡逻兵被喧闹声吵醒,迷糊中看见死囚仍在车里,便以为“这个恶棍(指W)想逃跑”,他们耳语一番,呷了口酒,用滑膛枪头把我击倒。 过了一会,便到了刑场。我当然无法辩解,看来在劫难逃,只能半愚蠢半讽刺地屈从了。其实一点也不讽刺,我感到自已像是条即将被宰的狗一样,有种求生的欲望。刽子手将绞索套在我的脖子上起吊,我吓得浑身哆嗦。围观的人群中一个绅士被吓昏,一些女人歇斯底里地尖叫被人抬回家去。皮克色特也利用这个机会,以他的当场速写的素材,重新画出了绝妙的题为“玛萨克斯劫后余生”的油画。 我想尽可能详细地描述断头台上的感受。要写这个主题,有必要上一次绞架。每个作家都应该亲身经历一些事,罗马将军马克安东尼就以其亲身体验写过一篇关于醉酒的文章。 我当然没死。起吊时虽然感到脖子猛地一扯,但恰好矫正了我在马车上被那位绅士不幸压弯的脖子。虽然我肯定停止了呼吸,天哪!但绞索一抖,绳结勒住了我的耳朵,血流马上回流到大脑,可以说,我一点也不感到难受。 我的疼感不断加剧。心脏在狂跳,手和腕关节的静脉扩张得快爆,太阳穴剧烈地颤动,双眼快从眼窝里弹出。如果我说所有的这些感觉都根本不难忍受,没人会信。 我的耳边响起吵闹声,开始像大钟的响声,继而像万鼓齐鸣,最后像大海低沉的喃喃声。这声音很是柔和动听。 我的思维也杂乱变态。奇怪的是我十分清楚这种杂乱和变态。我可以敏捷地随意确定我哪方面的感觉是对还是偏,甚至可以精确地感到偏的程度,在哪方面这种偏离引我误入岐途,不能自拔。分析我的思维[8],我不禁为之一阵狂喜。 在其他功能中,记忆首先应该丧失,但我的记忆反倒像被赋予了数倍的力量。过去生活中所发生的每件事都像阴影一样一掠而过。在我出生的楼房没有一块砖,儿时读过的识字课本没有一页纸,狩猎的森林中没有一棵树,成人后所穿过的城市没有一条街,那时我还没有清楚地看到。在我早期的学习中我可以重复每一行、每一页、每一个名字、每一个动作、每一章、每一本书,旁人被吓坏了、吓呆了。我一会儿与伊索、与半人半神在一起,一会儿与阿里斯多芬[9]、与一个法国人在一起。 我的脑海中有一种梦幻般的兴奋,我想我可能吃了鸦片,或吃了穆斯林暗杀团的大麻什么的。可我心里仍旧平静,因为我抱着最终逃脱像只秃鹫一样盘旋于我头顶的死神的希望。我脑子里不时浮现出置我死地的根本原因。 绳子在脸上不同寻常的压力掀起了我的帽子,我惊喜地发现我的视力没有受到伤害。四周一片摇晃着的脑袋的海洋。我极度兴奋,怀着极大的同情注视着他们,这些面容憔悴的围观者,祈求我的司命星宽宏大量。 我迅速而深刻地推论并相信民德准则——尤其是执法人,就是因为他我才被绞死——推论并相信我到那时为止尚不认同的政治经济上的谬论——人们通常否认的本身是错误的亚里斯多德教——布登、加尼尔、那克瓦支斯学校那可恶的校规——克雷布[10]的同义词,圣?皮埃尔的太阳——疯狂理论,伯尔汉小说的虚构——维维安?格瑞的美丽——维维安?格瑞的无与伦比的美丽——维维安?格瑞的天才——维维安?格瑞的一切。 我的思维在急速变化。最后的阴影从我的脑海里掠过,暴风骤雨似的,扣人心弦,像羽毛一样将我的思绪带向远方。混乱接着混乱,像一浪接一浪似的,很快谢林就会为我完全失去意识而得意洋洋。人群变成了一堆抽象物。 这时我突然有一种下坠感,怪吓人的。使我浑身哆嗦,但我一点也不知道这些都是我自作自受,而认为是其他生物——某个敌人的故意行为。 在行刑的过程中,我脑子里一直想着的是怎样脱离断头台,后来我发现,就在这时,真正的罪犯又被擒拿归案。 于是人们对我倾以极大的同情,由于我在这座城里无亲无故,当局便决定翌日将我埋进公墓。我隐约感觉到绞索从我脖子上松了下来,我躺着没有一丝活的迹象,就像一场恶梦。 我被抬放在一间堆满家具的房子里,房子虽小得可怜,但在我看来似乎与宇宙一样大。这是我一生中在肉体和精神上所受的最大的劫难。奇怪!抽象宏伟和无穷无尽这样简单的概念会伴有痛苦,可事实就是如此。我想:“生与死、时间和永恒等等概念,其差距究竟多大才能使我们的感觉具体化啊!” 白天过去了,我注意到天色渐黑,但可怕自傲使我飘飘然,这种自傲不只是在这间房里,而且肯定延伸到一切事物。如果说还延伸到七情六欲的话也许没人会理解我。我手指头冰冷、滑腻、僵硬,无奈地一根挨着一根。我想象它们一定肿得像香肠一般大小。我身体的每一部分都臃肿无比。我清楚地记得,一块块的钱币一直放在我的眼皮上,使我的眼皮不能有效地合上。这些钱币像是奥林匹克那巨大颀长的战车车轮或太阳轮。 非常奇怪的是我还有失重感。一种上浮力使我不能着地,像是在深水中游泳,很不方便。这时,我开心地抿笑着想,如果我能行走的话,我运动时的弹跳力与我大山一样的身体会是多么的不协调。 夜幕降临又给我带来一系列新的恐惧。我想葬礼就要举行了,这种意识开始变得清晰连贯,我无时无刻不在想我实际并未死。 “这——”我心里说,“可以感觉到的这种黑暗,给人一种窒息感,这——这——就是死亡,这是死亡——这是可怕的死——高尚的死。这是罗马人,同样也是纳涅卡[11]所经历的死亡。我还——还会永远存在——永远——永远存在。”理性是愚蠢的,哲学是骗人的东西。没人知道我的感觉、我的恐惧、我的失望。那么人们还会坚持理性、探究哲理,使自己成为傻瓜吗?我发现只有这——这——这——这才是唯一的永恒!哦,比尔热巴布!是怎样的永恒!在这广袤可怕的虚无中,在一种丑陋的、不定的、无意义的异常中,在这个静止却又蠢蠢欲动,无力却又渴望有力中,永远、永远、永远地撒谎!” 阴沉多雾的黎明伴随夜色幽灵的消褪到来了,但厄运始终飘浮在我头上,那敞开着的墓穴和葬礼必备品使我恐惧倍增,无心再去想别的什么。 前面我提到过我紧闭双眼,因为我根本无法动,眼前的景物我可以想象得到。但鬼影却不停地从我眼前掠过,像是班可[12]鬼。他们正在紧张地准备我的葬礼。先是抬了一副棺材悄悄放在我身旁。然后一个大胖子,我看得很清楚,他抓住我的双腿,另一个人我只能感觉到,他抬起我的头和肩。两人一起将我放进棺木里,用尸布盖住我的脸,然后用起子紧好盖板。其中一颗螺丝被粗心地钉歪了,深深地嵌进我的肩膀里。我浑身一颤,可以想象我是多么害怕,多么难受。我想要是早一点证实我还活着,我就不会受此冤屈,可现在,天哪!太晚了!当我被人扛在肩上抬下楼梯,丢进柩车时,我的希望完全破灭了。 在通往墓地的短短的路程中,我昏厥了一下,突然又反常地激动起来,我说不清这是为什么。我可以清楚地听到羽毛的沙沙声,随行人群的窃窃私语,该死的马那深沉的呼吸声。躺在窄而挤的棺材里,我可以感到送葬队伍的行进速度,马车夫不停的吆喝声和蜿蜒曲折的路。我可以分辨出棺木的特殊气味——一种钢螺钉的铁锈味。我还可以体察到紧贴我脸上尸布的质地,甚至意识到丧服拍打马车所出现的光和影的交替。 竖碑的墓地很快就到了。他们把我放进墓穴,盖上土后便离去了,剩下我一个人,就像马斯顿在《抱怨》一书中所述: “死神是个好小伙,总是敞开房门。” 当时我觉得这完全是个谎言。我只得郁闷地躺着,成了一个死得最快的人。 第二天清晨,我无意中听到一件稀奇事。可能要过好几个月,陵墓才会重新开启,我想地狱一定会给占满了。如果那时我还能活着,我要采取怎样有效的办法才能让外人知晓我的处境或从棺材中逃脱呢?听天由命吧,我安安静静地躺着,一会儿便酣然入睡。 就这样睡了多久我不清楚。醒来时,我的四肢不再被死神卡住——我可以动了,只要稍微动一下就可以掀起地狱的盖板,因为潮湿已使棺木腐烂变朽了。 我虚弱乏力、磕磕碰碰地摸索着四周,一种饥渴感袭上心头。随着时间的推移,奇怪的是,与恩雷恶魔对我的折磨比起来,泥土的折磨使我好受得多。更奇的是我可以竭力将它从我面前赶走。 陵墓很大,有许多墓穴。我忙碌地察看这些奇异的构筑,估算我所居墓穴的长度和宽度,反复地数着石匠们开采出来的石头,等等,借此排遣单调和枯燥的时日。我摸索着邻近的几副棺材,一个个地揭开棺盖,不停地推敲躺在里面的死人。 “这个,”我翻起一个因肥胖或肿胀而滚圆的尸体想:“这,毫无疑问,是个不走运的人,可怕的命运使他行走不便,像大象、犀牛一样,过着人不像人的一生。 “他飞黄腾达的企图破产了,绕环形轨道而行显然也失败了。每向前走一步,不幸的是他却偏右走了两步,偏左走了三步。他的思维局限于克雷布哲学。” “他可以对陀螺的奇迹没有一点兴趣,对他来说一只蝴蝶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他从未上过山巅,从未在塔尖上俯看都市的壮观。” “酷热是他的死敌,在三伏天他过着就像狗的日子[13],他梦见火焰和窒息,梦见山叠山,梦见希腊南部皮利恩山叠压在东部的奥萨山上。” “他气短,总之,他呼吸困难。” “他认为拉风琴是一种奢侈,他是自动扇、风帆和通风装置的发明 人。他赞助过做风箱的杜蓬,为了想抽支雪茄烟,他悲惨地送了命。” “他的故事令我好奇,我真诚地同情他。” “看这儿,”我说,“这儿。”我怀恨地从另一棺材里拽出一个高挑瘦削的尸体,他的面容耐人寻味,有些面熟,“这个”我说:“这是个坏蛋,不值得世人同情。”为了看得清楚点,我边说边用手将他扶起来坐在棺木里并捏住他的鼻子。 “他不值得,”我重复说,“世人的同情,谁会同情一个影子?他难道还没有享够死亡的祝福吗?他是耸入云端的纪念塔的创始人。他写的《形体和影子》论文使他名震千古。 “他很早便进大学攻读气体力学,学成回家后,不停地说话,吹法国号。 “他赞助了风笛。巴克利船长对着时间走,却不对着他走。温德汉姆和俄尔伯斯是他喜爱的作家。他吸气时被溺死—— 就像圣哲罗姆[14]描写的—— 他无疑是个……” “你怎么能?你——怎么——能这样?”我谴责的对象上气不接下气地打断我的话,拼命地撕开包扎着他下巴的绷带。那可布瑞斯先生,你怎么能残酷无情地捏住我的鼻子?你难道没看见他们怎样捆住我的嘴吗?如果你还懂事的话,你一定知道我有多少话要说!如果你不知道,那么你坐下,能开口与你交谈对我来说是多大的安慰。你不知道每次都是你站出来打断我连贯的演说。打扰别人是恼人的,无疑应该加以制止。你难道不这样想吗?你不回答,我求你——一次与一个人交谈就足够了,我要先说,然后你再讲。先生,你到底是怎么进来的?我求你说话——我已来了好些时间了——可怕的事故!我想你应该听说过——骇人听闻的灾难!不久前,——在你一心想当演员时——我从你窗前走过,发生了一起可恶的事故!你听说过‘喘气’吗?——住嘴,让我告诉你!——我喘过其他人的气!我的气太多!——在街角我遇见布拉布,——他说不出一个音,后来与埃及勒朴西斯一起遭人暗算,布拉布逃跑了——他妈的笨蛋!——他们以为我死了,就把我放这儿,——他们干得真不赖!——我听到你在说我——句句不实——可怕!——真棒!——简直无法无天!——骇人听闻!——不可理解!——……” 听了这番话,我掩饰不住我的惊奇,欣喜若狂,慢慢发现这位先生很幸运地“喘过气”来了。我立刻辨认出他就是我的邻居温德诺。他在与我妻子私会时被我弄断气了。纯属偶然,时间、地点不必多问。但我没有马上松开温的大鼻子,至少在这位纪念塔的创始人向我解释时没松开。我向来谨慎,这是我的个性。 我思忖着在我前进的路上可能还会有许多困难,但只要我尽最大努力就能克服。许多人很容易估量他们所拥有的东西,不管这东西多么没价值、多么让人烦恼,都要精确地去估量他人从中得到的或自己失去的好处。温德诺也会如此吗?我现在急于得到他巴望失去的呼吸,这可以迎合他的贪婪吗?我叹息地记起世上有混蛋,不会无顾忌地接受不公平机会,甚至对隔壁邻居也如此。(这是爱比克泰德[15]的话)那时,当人们迫不及待地想将自已灾难的包袱卸下来时,都很不愿将包袱卸到别人身上。 出于这样的考虑,我仍揪着温先生的鼻子,用话来套他。 “魔鬼!”我开始以愤慨的口吻吼道,“魔鬼!双倍呼吸的白痴!我回答你的问话。你双重呼吸地诅咒是为了讨好上苍吗?你是不是想跟我套近乎?像熟人似地说什么‘我撒谎!’‘住嘴!’等话,对我这个只有单呼吸的人来说真太妙了!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可以帮你卸下灾难的包袱,削减你多余而不幸的呼吸。”像布鲁斯特那样,我顿了一下,等待其答复。这下,温德诺先生急了。旋风般劈头盖脸地嚷起来,一次又一次地辩护,一次又一次地道歉,他答应了我的全部条件,我大获全胜,大占便宜。 他给了我呼吸,我不慌不忙,有条不紊地检查了一遍,便开了一张收据给他。 我注意到人们会责怪我如此轻率地进行这笔看不见摸不着的交易,认为我应该把事情描述得更详尽些。这些都千真万确——这件事肯定可以给生理哲学的某些极有趣的分支以许多新的启示。 但很抱歉,我不能讲。我所能作的唯一答复就是暗示,我慎重考虑过,尽量少讲这件微妙的事会安全得多,“太微妙了!”我重复道,而且还牵涉到第三者,我一点也不希望他现在就发怒。 我们很快就作好了逃离坟墓的安排,两个恢复语言功能的人在地下发出的声响立刻掀起轩然大波。西索?威格编辑在报上发表了一篇《自然和地下声之源》的论文,接着该报专栏就出现了读者反驳和辩解。直到墓穴打开,这场争论才告平息,我和温德诺的出现证明两派都错了。 在结束我对坎坷人生中某些奇异片断的详细描述前,我必须再次唤起读者对哲学的兴趣,可以说哲学是对付那些看不见、摸不着,又无法防备的灾难之箭的有效保障。用这种智慧之学,古希伯莱人相信天国之门会不可避免地向罪人或圣人大开,这些人有健全的肺部和绝对的自信,会大声呼喊“阿门!”。用这种智慧之学,当灾难横扫伊甸园时,各种企图卷走伊甸园的阴谋都是徒劳的。艾比美尼德[16]——就像雷尔提斯在他对这个哲学家的生平描述的第二本书中所说,规劝为真正的上帝修建神殿和庙宇。 邓英杰 译 [1]穆尔(1779—1852),爱尔兰诗人、讽刺作家、作曲家和音乐家,拜伦和雪莱的朋友。主要作品有《爱尔兰歌曲集》。——译者注 [2]萨达那帕鲁斯,古代亚述国最末一个王。公元前612年首都尼尼微沦陷,前605年灭亡。——译者注 [3]威廉·戈德温(1756—1836),英国政治家、哲学家、小说家、散文作家。——译者注 [4]阿纳库萨哥斯:(前500—约前428),希腊哲学家,他认为主宰宇宙的虽是理性,但构成宇宙的却是多样化元素。——译者注 [5]狄摩西尼斯(前384—前322),古雅典雄辩家、民主派政治家,居希腊雄辩家之首。曾发表有关私法及公法的政治演说。现在的辩论记录为政治学、社会学之贵重资料。——译者注 [6]希波克拉底(约前460—前377),希腊医学家,被人尊称为“医药之父”。——译者注 [7]卡塔卢尼亚,西班牙东北部一地区名。——译者注 [8]我敢说读者从那可布瑞斯先生的感觉中可以看到著名谢林的荒唐的形而上学理论。——译者注 [9]阿里斯多芬:(前450—前385),天才喜剧诗人。——译者注 [10]克雷布(1778——1851),英国著述家、语言学家。——译者注 [11]纳涅卡(约前4-65),罗马哲学家、悲剧作家、政治家。——译者注 [12]班可,莎士比亚戏剧中的人物。——译者注 [13]英语把伏天称为狗的日子。——译者注 [14]圣哲罗姆(约340—420),基督教修道者、圣经学家。——译者注 [15]爱比克泰德(约55—135),希腊哲学家。——译者注 [16]艾比美尼德,克里特诗人和哲学家,他持这样一个怪论,即:所有的克里特人都是说谎者。——译者注 瓶中手稿 活不了一分钟了,没什么可瞒的。 ——基诺:《阿蒂斯》[1] 对于我的祖国和家庭,我委实无可奉告。我备受凌辱,迫走他乡,多年来,家国于我俱已疏远了。仰仗祖传的家财,我受了非同一般的教育,加之天性爱好沉思默想,使我能将早年靠勤奋钻研获得的知识加以归纳整理。德国伦理学家的著作尤其令我感到无比快乐,这并不是出于对他们那种雄辩狂的愚蠢的崇拜,而是因为以自己一向严谨的思维,竟能轻而易举地识破他们的伪诈。人们常常指责我秉赋贫弱,缺乏想象力也被作为一个罪名挂在我头上。我见解中的怀疑论总是弄得我臭名昭著。说真的,由于我对形而下学的强烈喜爱,恐怕我的思想也染上了这个时代的一个极其普遍的错误——我是说那种惯于将什么事的发生都与形而下学的原理扯上来,即便与此毫不相干的事也要扯上来的错误。总之,人人都像我一样,容易脱离事实真相,迷信妄想[2]。我想,适当地做这么一番开场白很有必要,免得下文要说的这个难以置信的故事,会被人当做胡思乱想的谵语,而不是当成一个已不再迷信幻想也不屑于幻想的人的实际经历。 在国外旅行了许多年后,18?年,我在富庶而人口稠密的爪哇岛[3]的巴达维亚港乘了船,航行到巽他群岛[4]的海上去。我作为一个乘客出游,心中并无别的动机,只是感到一种如恶魔缠身般的惴惴不安、心烦意乱。 我们乘的帆船约有四百吨重,船身裹着铜皮,显得很漂亮。它是在孟买用马拉巴[5]柚木造的。船上装了些拉克代夫群岛出产的白杨与油料,还载着椰壳纤维、椰子糖、奶油、椰子和几箱鸦片。货物乱糟糟地码作一堆,弄得船身不停地摇晃。 我们乘着一阵微风出发,好些天来都是沿着爪哇岛的东海岸航行,除了偶尔遇见几条小双桅船,从我们的目的地巽他群岛的海面上开来之外,没有任何新奇事聊以驱遣旅途的单调寂寞。 一天傍晚,我靠在船尾栏杆上,望见西北角有一朵奇异的、孤零零的云彩。它那绚丽的色彩煞是醒目,自从我们离开巴达维亚以来还是头一遭看到云彩。我神情专注地眺望着,等到太阳没入海面时,只见这朵云彩蓦地向东西两方铺展开来,在天边勾出窄窄的一道带状的烟霞,看上去宛若一长溜浅浅的海滩。随后,暗红的月亮升起来了,海水也出现怪异的变化,我的注意力立刻被眼前的景象攫住了。海面瞬息万变,海水超乎寻常地透明。尽管海底清晰可见,但抛下铅锤,却发现船是在十五深的海里。空气闷热难熬,暑气蒸腾,像是炽热的铁块上冒出的火气。随着夜幕降临,风也一丝丝地消失了,四周风平浪静,静得出奇。点在船尾的蜡烛,火焰纹丝不动,指间捻根头发悬在眼前,也看不出丝毫颤动。而船长却说看不出有什么险情,船刚靠岸,他就下令卷帆抛锚。没有人值夜。那些水手们大多是些马来人,他们不慌不忙地在甲板上伸腰展腿地睡下了。我下到舱里——心头满是灾祸临头的不祥之感。说实在的,眼前的种种迹象都在警告我会有西蒙风[6]出现,我不由得忧心忡忡。我将我的忧惧告诉船长,谁知他毫不理睬,竟然话都懒得回就走开去了。可是,我心中的不安仍是叫我难以入睡,半夜时分,我来到了甲板上——刚踏上升降口梯子的上面一级,只听得嗡嗡一阵巨响,像是水车轮子飞速旋转时发出的声音,我不由得吓了一大跳。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发现船身在震动抖颤个不停。霎时间,巨浪滔滔猛扑过来,汹涌的潮水前前后后地冲撞着整个船只,从头至尾扫荡着整个甲板,船时刻有倾覆的危险。 这阵狂飚大抵成了这艘船的救星。尽管船整个地被海水淹没了,但由于桅杆折断,落到了海里,船一会儿便从海里费力地浮起,在狂风巨浪的暴虐之下摇晃了一阵,终于恢复了平稳。 靠什么奇迹我才得以逃生,只有天晓得。我被海水打得昏死过去,等到苏醒后,才发现自己卡在船尾柱和舵当中。我挣扎着站了起来。昏头昏脑地四下里张望着,突然想起我们的船是被吞没在汹涌的波涛中,被卷进了山呼海啸、白浪滔天的旋涡里。这旋涡真是太可怕了,你怎么也想象不出它的恐怖。过了一会,我听见一个瑞典老头的声音。他是我们离港时一起上船的。我拼尽全力呼唤他,他立刻跌跌撞撞地来到了船尾。很快我们就明白只有我们俩是这场灾难的幸存者。所有在甲板上的其他人都给卷到海里去了。船长和大副一定是在睡梦中一命归西的,因为船舱已被海水淹没了。没有人帮忙,压根儿就别想保住这条船。并且一开始我们就时时刻刻担心船要沉下去,这一预感令我们浑身瘫软无力。船的锚索无疑是在飓风突起时,像一根线似地被扯断了,不然,我们早就在顷刻间覆舟海底了。船以惊人的速度乘风破浪,海水迎面扑来,一浪接一浪地冲过甲板。船尾骨架被砸得粉碎,几乎到处都是重伤。但令人欣喜之至的是,抽水机没被堵塞,压舱物也没怎么少。飓风大势已去,虽然明知没什么危险了,但我们还是沮丧地盼望风暴完全停止。我们确信,船破败成这样,势必会葬身在接踵而至的滚滚巨浪中,不过,这一很有理由的担心看来根本不会马上成为事实。整整五天五夜呵——这期间,我们仅靠一点点椰子糖充饥,这点糖还是我们千难万难从艏楼弄来的。五天中,这条破船乘着一阵阵迅猛相继的狂风,以无法估算的速度飞驶向前。这阵狂风虽然不似开初的那阵西蒙风那么猛烈,但仍然是我前所未见的可怕的大风暴。头四天的行程,航向东南,偏南,变化很小。我们准是驶向新荷兰[7]的海岸了。到了第五天,天气变得异常寒冷。风向变得更加偏北。在高出水平线仅几度的天边,太阳泛着昏惨惨的黄光爬出来,不死不活地照着海面。天上见不到一朵云,而风势还在加强,一阵阵变化无常地狂号。估计快到中午时分,我们的注意力又被太阳的怪样子吸引住了。它根本发不出所谓的真正的光,而只是透着一点晦暗昏沉的红晕,没有热反射出来,仿佛所有的光线都偏照到另一极去了。还没沉入波翻浪涌的大海,它那中心的火团便突然熄灭,像是被某种莫可名状的神力猛地扑灭了一般。太阳孤零零地剩了一个朦胧的银环,接着倏地掉进了深不可测的大洋里。 我们徒然地等待着第六天的来临——那一天,对我而言还没有来,对那瑞典人而言,压根儿就不会来了。从那时起,我们就被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离船二十步之外的东西就无法看清。长夜漫漫,无休止地包围着我们,尽管海上有热带地区常见的磷光,但黑暗之沉重并未因此而得以减缓。我们也注意到,虽然风暴仍在肆虐逞凶,但一路伴随我们的汹涌澎湃、白沫飞溅的浪涛已不见了。四周一片恐怖,一片浓厚的黑暗,像是置身于令人窒息的黑色的荒原。渐渐地那个瑞典老人越想越疑惑,越来越恐惧。而我呢,心里也充满无言的惶惑。我们不再理会那条船,它实在破得不堪收拾。只是拼命抱住尾桅的残杆,无比凄苦地注视着这一片汪洋,既无法计算时间,也猜不出我们身处何方。但我们心里很清楚:我们是在进一步往南漂去,是先前任何一个航海家都未曾到过的南方。令人吃惊的是,我们一路上竟没遇到常见的冰块的阻碍。当时,每时每刻都可能结果我们的小命——巨浪如山,一浪接一浪地赶来,像是要粉碎我们。浪涛之惊险,远远超出我所能想象的一切,我们没有立刻葬身波涛真是个奇迹!伙伴告诉我船上的货物不重,这使我想起这条船质地优良;不过,尽管存有这点侥幸心理,我还是无法不绝望。我心情阴郁已极,准备去死。随着船一英里一英里往前航行,漆黑一团的翻滚的大海也越来越恐怖。我想,死期在即,没一时好活了。我们有时被抛到比信天翁[8]飞的还要高的浪尖,给吓得喘不过气来;有时又被迅疾地掷到海底冥府,跌得头晕目眩。在那里,空气都凝滞了,没有任何声响惊动克拉肯[9]的安眠。 此时,我们又跌进了这样一个深渊里。突然,夜空中,我的同伴发出一声急迫而又可怕的尖叫:“看!看!”他大声地叫喊着,声音好生刺耳,“上帝呀,看!快看!”就在他叫喊时,我看到一片昏沉而醒目的红光直泻到我们这个深渊的四周,在甲板上投下一道明灭不定的光亮。抬头一看,顶上的一番奇观简直叫我毛发都竖起来了。就在我们头顶上那巍然高耸的地方,一艘巨大的三桅帆船颠簸在陡峻的深渊边缘上。这船怕是有四千吨哩!尽管被托举在比船体高出上百倍的浪尖上,它的外形看上去仍比现有的任何一只战舰或东印度公司的三桅船大得多。它庞大的身躯乌黑乌黑的,不带一般船上习见的任何雕刻。敞开的舱口突兀地伸出一排黄翎大炮,缆索上挂着无数战灯,摇来晃去的,火光映得铜炮油光锃亮。然而,最叫人惊心动魄的是,这艘船竞无视大海的神威,不顾恣情任性的飓暴,依旧满帆高挂,顺风而下。我们最初发现它时,只看见它的船头,此时它正从那阴森可怖的深渊中徐徐升起。有一阵,它在那飞速旋转的漩涡巅峰上停了下来,仿佛是在期待一临绝顶的快意。然后摇摇晃晃,跌跌撞撞地冲了下来,一时间吓得我们魂飞魄散。 这一刹那间,不知怎么我心里突然镇定了。我蹒蹒跚跚地拼力跑到船尾的尽头,鼓足勇气,等待着即将来临的灭顶之灾。那个从天而降的庞然大物朝我们的船猛地一冲,结果恰好冲中了它那已经没入水中的骨架。它终于停止了挣扎,一头沉入了海中。而我呢,随着这势不可挡的一撞,居然被猛然抛到了那个陌生的庞然大物的缆索上。 我刚刚落下来,大船就掉转船头顺风而行了。幸好紧接着一阵混乱,我逃脱了水手们的注意。没费什么劲,我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开着一半的主舱口,立刻趁机躲进了底舱。我为什么要躲起来,连自己都说不清。初一看见这条船上的水手,一种模糊的畏惧就攫住了我的心,也许这就是我要藏匿自己的缘故吧。我可不愿把自己托付给这样一群人。我只是仓卒间瞥了他们一眼,他们所表现的许多特征就叫我隐约感到新奇、怀疑和忧虑。因此,我想最好还是设法在底舱找个藏身之所。于是,我就将活动甲板移开一点,好容我在巨大的船骨之间便利地隐藏起来。 我还没来得及完成我的工作,就听得船舱里响起一阵脚步声。我只好马上躲起来。一个男人踩着虚弱乏力、蹒跚不稳的步子从我的藏身之处经过。我看不见他的脸,但还是看到了他的大致形象。他显然是个年老体衰的人。膝盖颤抖,浑身哆嗦,一副不胜负荷的衰弱相。他低声地断断续续地独自咕哝着什么,那种语言我根本不懂。只见他在一个角落里,在一堆形状怪异的仪器和损坏的航海图纸中摸索着。他的神情古怪复杂,既有老朽的那种乖戾倔强,也有尊者的那种庄严神圣。他终于到甲板上去了,而我也没再见到他。 一种莫可名状的感觉盘踞在我心头,这种感觉没法分析,过去岁月中所获得的经验教训也不足以分析它,恐怕将来也不会有答案。考虑将来的事,对于我这样的脑瓜子来说,何其不幸哟。我永远也不会——我知道永远也不会——相信自己的那些观念了。不过这些感觉难以名状也不足为奇,既然它们的起因是如此新奇绝顶。一种新的感觉——一种新的事物竟又在我脑海里产生了。 我踏上这条骇人的三桅船已经好久了。我思忖着,现在我的命运之线都已聚集到一个焦点上了。这真是些莫名其妙的人!他们一味地埋头沉思,也不知在想些什么,经过我身边时居然视而不见。所以,躲藏对我来说真是傻透了,这些人压根儿就不会看见。就是刚才我还径直在大副眼前经过呢。一会前不久,我还斗胆闯入船长的私室,拿了些要用的笔墨纸张,写了这些东西。这日记我会不时地续写下去。真的,我可能没有机会将它传送到世人手里了,但我决不放弃努力。在生命最后的关头,我会将手稿封进瓶子里,扔进大海。 一件小事的发生又使我陷入了沉思。早些时候我大胆走出舱来到甲板上,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小艇底部的一堆梯索和旧帆当中躺了下来。我一边默想着自己命运的非凡奇特,一边不经意地拿起了一只柏油刷,在身边一只大桶上放着的一堆折迭得整整齐齐的翼帆边缘上涂抹起来。而现在,这张翼帆就系在船上,那不加思索的涂鸦竟展现出“发现”这个词。这种事情是天机的作合吗? 近来我对这条大船的结构作了一番观察。尽管它武装精良,但我觉得它并不是条战船。你只消看它的缆索、构造和普通设备,就能断定这一点,它不是条战船,这容易觉察,但它究竟是什么呢?这可就难以说清了。不知怎的,当我仔细察看它那奇怪的模样、造型独特的桅樯、那大得出格的巨幅风帆、简朴的船头以及颇有古风的船尾时,心里不时地泛起一种似曾熟悉的感觉,而且总是夹杂着这样一些模糊的往事回忆,我莫名其妙地回忆起那些古老的外国年代纪事以及久已封存的岁月。 我一直在查看大船的船骨,这种木料看起来好陌生,它的特征叫人觉得不宜用来造船。我是说这木头的渗水性极强,姑且不论虫蛀,而在这些海洋上航行,虫蛀是不可避免的。更别提随着年深月久木头会要出现腐烂。也许我这么看,过于盘根究底了,不过这种木料倒真是有西班牙橡木的一切特征,假使用某种特殊方法可使西班牙橡木膨胀的话。 当我念着上文这句话时,突然想起一位饱经风霜的荷兰老航海家的一句奇怪的格言。“这是千真万确的,”当人们怀疑他不诚实时,他总是这么说,“千真万确,船体泡在海里会像水手的身体一样膨胀肿大。” 大约一个钟头以前,我斗胆插入一伙水手当中,虽然我就站在他们中间,可他们根本就不理睬我,全然没意识到我的存在。他们就像先前我在船舱里看见的那个人一样,都是须发皤然,垂垂老矣。一个个虚弱得膝盖直哆嗦,衰朽得缩肩驼背。干皱的皮肤被风吹得沙沙作响,低沉的嗓音时断时续地颤抖着,两眼闪烁着老年人浑浊的泪光,灰白的头发在暴风中疯狂地飘舞。在他们周围的甲板上,四散地摊放着一些甚为稀奇古怪、构造陈旧过时的计算仪器。 不久前我曾提到挂了张翼帆。从那时起,船就直走下风,继续朝南方那段可怕的航程驶去。从桅顶的小木球到翼帆下桁,每片风帆都扯了起来,大船的上桅帆的桁端时刻卷进惊涛骇浪之中,这浪涛之可怕真是难以设想。我刚离开甲板,因为在上面实在无法立稳脚了,尽管水手们没觉得有什么不方便。我们这条巨大的船没有立刻被大浪永久地吞没,这真是奇而又奇的事。我们注定要在死亡线上继续徘徊,不会就此葬身深渊。大浪连天,百倍惊险,真是前所未见的。而我们的船竟如海鸥般灵巧,箭矢般地穿飞在风口浪尖。大海活像一群恶魔,在我们顶上赫然昂首,然而它们只是吓吓人而已,不敢来消灭我们。我由此想到,我们每每死里逃生,恐怕只有自然因素才能解释这种结果——我须得假定这艘船是有某种强大的潮流或者猛烈的底流的势力在支配它。 我已当面见过了船长,且是在他的船舱里。但如我料想的那样,他不理我。偶尔遇到他的人看他,也许并不觉得他的外表和常人有什么高下之分,但我注视着他时,总不禁有种敬畏且混合着一种惊讶的心情。他的身材和我差不多,即是说,大约五英尺八英寸高。他的体格结实、利落,不肥不瘦。但他的面部表情却总是怪异特别——这是一种强烈的、惊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老年的迹象,一种十足的、极度的衰老的迹象。它在我心里激起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他的前额尽管皱纹不多,但看起来像是烙着千年万代的痕迹——他的苍苍白发是过去的记录,而灰色的眼睛则是未来的预言。舱室的地板上,厚厚地摊放着奇怪的、铁扣装订的对开本书籍和模铸的科学仪器,还有久已遗忘的过时的航海图。他双手抱住头,暴躁不安的眼光盯着一张纸,我看那是份委任状,不论怎样,上面有一位君主的签名。像我在船舱里看见的头一位水手一样,他也是独个儿嘀咕着,操着外国话低声而气呼呼地说了三言两语。虽然说话人就在身旁,可是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一里之遥传来的。 这艘船和它所载的一切都被灌注了古代的精气。水手们晃来晃去,像是被埋了数世纪的幽灵,眼里有种焦灼不安的神情,尽管我一生都在同古代的东西打交道,心里也总是缠附着巴尔贝克[10]、泰德莫[11]和波斯波利斯[12]那些倒塌的圆柱的阴影,以至自己也变得古里古气了,然而,在战灯刺目的光焰中,当他们的身躯斜刺里挡住我的道时,我的心里仍是涌出一股前所未有的感觉。 当我环顾四周,不由得对先前的忧虑感到羞愧。如果我畏惧那伴随始终的狂风,那么面对这场狂风与海洋的搏斗,岂不会吓得呆若木鸡?“飓风”,“热风暴”,用这些字眼来描述这场恶斗真是太平淡,太缺乏艺术效果了。船只附近是一片永无尽头的黑暗,一片混沌的白浪。不过,就在我们两边约一里格[13]远的地方,隐隐约约不时可看到巨大的冰墙,耸立在荒凉的天宇中,看起来像是宇宙的围墙。 如我所想象的那样,这船确实是在一股大潮中航行;如果这股在白冰的撞击下怒号尖啸、以雷霆万钧之力、像洪瀑般勇往直前、滚滚向南的潮水可以称作潮流的话。 我内心的恐惧是绝对不堪设想的。但尽管悲观绝望,我仍是满心好奇地想要窥破这些可怕地区的神秘,即使面对凶恶的死神也心甘情愿。显然,大船是匆匆地赶往一个充满未为人知的秘密的地方,那里能得到许多令人心惊肉跳的见识,它的结局就是毁灭。也许,这股潮流会带着我们去南极去。必须承认,这一貌似荒诞不经的假设也有各种成立的可能。 水手们步履颤栗不安地在甲板上踱来踱去。但他们的面部表情并没有那种绝望而却步的冷漠,而更多的是一种希望的热切。 此时,风仍然从船尾鼓来。因为大船扯满了风帆,所以船身不时地跃出海面——呵,恐怖真是接踵而至哟!冰块突然从右边裂开,突然从左边裂开,我们在巨大的同心圆中,转得晕头转向,绕着这个宏大的斗技场的圆周,我们转啊转啊,场子围墙的顶端在黑暗中,在远处消失不见了。但是我没有时间考虑我的命运了——同心圆在迅疾地缩小——大船发疯似地一头扎进了漩涡的魔掌——在大洋和风暴的一片咆哮、怒吼和雷鸣般的轰响声中,颤栗着、振动着,哦,上帝!而且——在往下沉去…… 丁放鸣 译 [1]基诺(1635—1688),法国戏剧家,著有歌剧数部,《阿蒂斯》(1674)乃其剧作之一。引为拉丁文。——译者注 [2]原文为拉丁文,ignesfatui,鬼火;转义为“妄想”。——译者注 [3]爪哇,南洋群岛之一,今属印尼,首府为巴达维亚。——译者注 [4]巽他群岛,分为大巽他群岛与小巽他群岛二部,前者包括爪哇,苏门答腊,婆罗洲及西里伯岛,后者包括爪哇以东以及葡属帝汶各岛;其中除婆罗洲北部外均属印尼。——译者注 [5]孟买系印度西部之一邦,该邦首府即孟买。马拉巴乃印度西南海岸地区。——译者注。 [6]西蒙风,非洲和阿拉伯沙漠地带的干热风。——译者注 [7]澳大利亚从前的名称。——译者注 [8]信天翁,生长于南太平洋的一种蹼足大海鸟,身长十英尺,两翼张开宽十二英尺,可飞长途。——译者注 [9]克拉肯,挪威传说中的海怪。——译者注 [10]叙利亚古城膜拜太阳神巴尔的中心地,著名古迹有两大太阳神庙废墟。——译者注 [11]叙利亚东部沙漠上一古城,公元273年被毁,有柱廊街道、陵墓、太阳神庙等著名古迹。——译者注 [12]古代伊朗阿契美尼德王朝的都城。为大流士一世所建,定为波斯国都,公元前330年遭亚历山大大帝劫掠,宫殿被毁。现仅有一片废墟,遗址中的石柱特别令人惊叹、有“百柱大殿”之称。——译者注 [13]一里格约为三或三哩。——译者注 幽会 为我呆在那里!我一定会在那空谷里同你相会。 ——奇切斯特教区主教亨利·金在其妻子的葬礼上的致词 不幸而神秘的人!为你自己幻想的光亮所迷惑,掉进了你自己青春的火焰中!幻觉中我又见到了你!你的身影再次出现在我眼前!——不——噢,不像你——在冷谷和阴影里——可像你该是那样——在那朦胧的幻觉城里度过了美好而沉思的一生,你像那维纳斯——你是群星拥戴的大海天堂,你意味深长而又十分痛苦地从雅典娜宫殿里俯首凝望静静的河流,似乎在寻找其中奥秘。是的!我重复道——就像你该是那样。除了这个世界外,肯定还别有一番天地——除了各种思想外,还有其他的思想——除了这种诡辩推测外,还有其他推测。那么,谁又会怀疑你的行为?谁会去责备你梦幻般的时光或者谴责说那些消遣是在浪费生命,而实际上那只是你永远旺盛的精力的发泄而已? 在威尼斯一座叫做“叹息之桥”的桥拱下,我曾三次或四次遇到我所说的人。我从混乱的记忆中回想起那次邂逅。我想起来了——噢!我怎会忘记?深沉的午夜,叹息之桥,美女,情爱守护神在狭窄的运河昂首阔步地走上走下。 一个异常阴沉的夜晚,意大利广场上的大钟敲过了五点,钟楼广场寂静无声,没有一个人。旧公爵殿中的灯光也很快熄灭。我从广场往回走,经过大运河。当我乘意大利平底船[1]行驶到圣马可运河对面时,突然从幽深的黑暗中连续传出女人狂野的、歇斯底里的尖叫声。我吓得跳了起来:单桨从船夫手中滑了下去,掉进了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不知去向。我们只好顺水漂流,从大运河漂到了小运河。我和船夫像是一种大貂皮秃鹰,慢慢漂向叹息之桥。这时,成千只火炬从窗口闪出,照向公爵宫殿,幽深的黑夜立刻变成了超自然的生动的白昼。 一个小孩从母亲的手臂上滑了下来,从高耸的建筑物窗口掉进了又黑又深的运河。静谧的河水平静地盖住了它的牺牲品;虽然,我只能看得清自己的船,但仍能感到有许多强壮的游泳者已经跳进水中,徒劳地寻找着他们想找的宝藏,哎!宝藏只会在深渊里。离水面几步远处,在宫殿正门的旗杆下硕大的黑色大理石上,站着一个身影,凡是当时看见它的人永远也不会忘记。它就是玛琪莎?阿芙罗狄特——全威尼斯崇拜的偶像——快乐之至——可爱之极,美丽无比——却仍是老奸巨滑的门托尼的少妇,是那漂亮小孩的母亲,那小孩是她的独子,现正在黑沉沉的深水中,痛苦地怀念着她温存的抚爱,叫着她的名字,在水中挣扎着,耗尽了他幼小的生命。 她孤零零地站在那里。她那双赤裸的银色小脚在她身下的黑色大理石面上闪着光。她的头发半蓬松地束在无数的钻石中,盘在她典雅的头上,像小风信子一样卷着,像是刚从舞厅回家准备过夜似的。一件雪白的纱衣垂到脚跟,盖住她那纤细的身体;仲夏午夜的风既热闷又宁静,这雕塑般的身体一动不动,但是环绕其身体的像吊在尼俄伯[2]周围的沉重大理石梯的层层烟雾都在抖动。说来奇怪!她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却没有往下看那埋葬了她最光明的希望的坟墓——而盯着完全不同的方向!古老共和国的监狱,我认为是全威尼斯最雄伟的建筑——可这位女士,在她的独子僵直地躺在下面时,又怎么会如此专注地凝视监狱呢?监狱那黑暗的壁龛正好在她窗户对面打开着——那么它的阴影里有什么——在建筑里——在用常青藤缠绕成花圈的黝黑的屋檐上——又会有什么这位门托尼的玛琪莎没有司空见惯而疑惑不已呢?废话!谁不记得,就在这时,她的眼睛就像一面破碎的镜子,成倍地映出了悲哀的面容,在无穷远的地方看见手边的这种悲痛? 在玛琪莎上面几步远的水闸拱中,站着一位身穿套装,像萨提罗斯[3]样的门托尼自己的雕像,他有时漫弹吉他,好像厌倦寂聊要死,有时他指点人们找回她的孩子。我呆若木鸡,在当初听到尖叫声时,我竟无力从站立的位置上走开。那些骚动的人们一定看到了我鬼怪一样不祥的面容。我脸色苍白,四肢僵直,在那艘葬礼船中随波逐流。 所有的努力都是徒劳。许多精力最充沛的人在寻找小孩中都气馁了,只好痛苦失望地放弃努力。找到孩子的希望似乎非常渺茫(当母亲的该有多么失望!)但是现在,在刚才提到的古老共和国监狱中正对着玛琪莎窗户的那个黑色壁龛里,一个披着斗篷的身影走到高处,在往下跳时停了一下,旋即一头扎进运河。一会儿功夫,他便带着那个依然活着还在呼吸的孩子,站在玛琪莎身旁的大理石旗座上,他的斗篷因浸了水而变得沉沉的,他松掉斗篷让它掉在地上,这时,周围好奇的围观者发现他原来是个漂亮的年轻人,他的名字响彻大半个欧洲。 小伙子一声未吭。可玛琪莎呢!她想接过孩子——想将他放到胸口上——抱住他小小的身体,抚摸得他喘不过气来。哎呀!他怎么被另一个人从陌生人手中夺走——另一个人用双手将他夺走,抱走了,不知不觉地抱进了宫殿里!玛琪莎!她的嘴唇——她美丽的嘴唇颤抖起来:双眼泪汪汪的——那双眼睛像普林尼[4]的老鼠鷚叶形装饰,“柔和明亮。”是的!那双眼睛泪汪汪的——看!我看到这女人全身颤栗直至灵魂,雕塑开始有了生命!苍白的大理石面容,隆起的大理石胸部,纯净的大理石脚,突然掠过一阵无法控制的红潮;她那纤细的身体轻轻颤了一下,就像意大利那波里的柔风吹拂草地上的银莲一样。 那女士为什么会脸红!这个问题无法回答——除了由于她怀着母亲的惊恐与焦躁,丢下她闺房的隐私,忘记将小脚伸进拖鞋,甚至完全忘了将本该披上的衣饰披在她的威尼斯肩上外,还有什么可以使她脸红的呢?——是因为看到了那些狂野而富有吸引力的眼睛?——还是因为酥胸非同一般的起伏?——或是因为那发抖的手痉挛性的压力?——那只手,当门托尼转身走进宫殿时,意外地掉到那个陌生人的手里。还可能有什么原因来解释这低沉的——那女士匆匆告别的无意义的话语中特别低沉的声调?“你赢了”——他说,或者说是河水的潺潺声欺骗了我——“你赢了——日出后一小时——我们再见面——就这样!” 喧嚣已经平息,宫殿里的灯光熄灭了,那个陌生人,我现在认识了,他独自站在旗下。无法掩饰的焦躁,他的眼睛东张西望,寻找着平底船。我只好邀他上我的船;他欣然应允。在水闸口我们捡到一支桨,便一起向他的住处划去,他很快便恢复正常,并礼节性地说我们过去似曾相识。 我非常惬意地细细品味着他。这个陌生人——我如何称呼他,他对整个世界来说仍是个陌生人——这个陌生人就是我品味的主题之一。论高度,他可能还只是中等个子偏低,虽然在他激动时身体实际上会胀大,使人觉得他个子并不矮。他的身材纤细匀称,显得轻盈灵活,在叹息之桥上就已显露出来了,在更加危急的情况下,他甚至会比海格立斯大力神更有劲。大力神的力气对他来说是全无所谓的。他长着像神一样的嘴和下巴——独特的面容,粗犷、丰满而明亮的双眼,由纯蓝色变为明亮的深黑色——浓密卷曲的黑发下面宽阔的额头泛着象牙色的光——我从未见过比这副尊容更古典、更规则而少见的人。也许他是科摩德斯国王的大理石人。但他的面容,任何人在他的一生的某个时期都可以看到,但后来再也不会看到。它并不特殊——没有固定的突出表情烙进人们的记忆;是一张人们看后便忘的脸——但忘却以后,又使人隐约希望回忆起来。并不是每一次转瞬即逝的激情都不能清晰地反映到他的那张脸上——而只是他镜子一般的脸上留不住激情逝去的痕迹。 他在我们历险的那晚离去时,看上去很恳切地希望我第二天早上很早就去叫他。日出不久,我发现我处在广场上,那里是里阿尔托[5]岛附近大运河上的一个幽暗的大水泵。我走上一个拼接的宽大旋梯,进入一套房里,里面无与伦比的辉煌眩目地反射出来,使我眼花缭乱。 我知道我的熟人很富有。听说他的财富多得就像我曾冒昧而荒唐地夸张的那样。我环视四周,简直难以相信欧洲竟有如此巨富,能拥有如此富丽堂皇、巍伟壮观、金碧辉煌的宅第。 虽然外面阳光灿烂,可房里却仍是灯火辉煌。据此以及我朋友疲惫的面容,我可以推断他彻夜未眠。寝室的建筑和装饰都令我惊叹不已。我根本无法注意那些从装修技术角度讲的所谓“协调抑或民族礼节性的东西。我的眼神注视着一件又一件的物品,没有固定在某一件东西上,既没有固定在希腊画家风格独特的作品上,也没有固定在意大利兴盛时期的雕塑作品上,更没有在未经训练的埃及人的大雕刻上停留。房内每一幅富丽的帷幕随着低沉、忧郁的乐曲声抖动,这些音乐出自何处无从考证。一股混杂相斥的香味从怪异的旋绕香炉里飘散出来,直扑鼻孔,炉内闪耀着艳绿色的火舌。初升的太阳穿过每个染成深红色的玻璃窗格射进整个房里。我前后左右、反反复复地察看着,察看从檐口滚下来的像溶化了的水银瀑布般的帘子,察看自然壮观的房梁和这不自然的光线,在像液体一样豪华的智利金布地毯上映出的极不协调的斑斑驳驳的阴影。 “哈!哈!哈!——哈!哈!哈!”——我走进房里时,主人大声地笑着,示意我坐下,他自己一屁股坐在一张带垫矮凳上。“我看你,”他发现我对如此奇特的欢迎不知所措便说道,“我看你对我的房子——对我的雕塑——我的画——我的建筑构思和室内装饰——感到吃惊,被它完全陶醉了,是吗?但是很抱歉,我亲爱的先生(他说话的声调降了下来,显得很热情),原谅我不太礼貌的大笑。你看上去惊呆了。有些事情荒谬滑稽之至,要么你就大笑,要么就死。大笑而死,死得光荣,死得其所!你还记得托马斯?摩尔爵士[6]吗——他是个好人——他就是大笑而死的。在瑞韦希斯?特克斯特的《荒唐》一书中,有许多人死得很壮烈。然而你知不知道,”他继续深沉地说,“在斯巴达,在斯巴达,我说,在城堡西部,在人迹罕至的废墟中,有一块上面清晰地刻有∧A=M字母的座石,毫无疑问它是E∧A=MA的一部分。现在的斯巴达,有成千个庙宇和神殿供奉着不同的神灵。其他的神坛都不在了,只剩下大笑神坛,这事多么奇怪!但就现在的情况看,”他换了一下语气和姿势继续说,“我无意取笑你。你可能惊呆了。欧洲绝对没有比我的皇宫般的小房间更漂亮的房间了。我的其他房间也绝非千篇一律,而是一个胜过一个。这比当今时尚更胜一筹——不是吗?这不由得使那些要花去全部家当才能拥有这些的人妒火中烧。但我对此早有防备。自从这些房间被华丽地装修以来,除了我和我的仆人以外,你是唯一例外地进入这帝国般神秘的地方的人!” 我俯首承认:因为这逼人的壮丽,刺人的香味,这音乐,还有那出人意料的怪癣的讲话和态度,使我不能用言语来表达我的欣赏,我只有表示恭维。 “这些是,”他站起身来,挨着我的胳膊在房里转悠,继续说,“这些是从希腊画家到契马布埃[7]再到现在的画。很多画,就像你看到的一样,都按维尔鲁的意见作了细微划分。但是不管怎样,它们用做寝室挂毯都很合适。这还有无名大人物的杰作——这是人们没完成的设计,在当时很有名。设计者的名字,敏锐的学会只告诉了我。你认为,”他突然转身说道,“你认为‘圣母怜子像’怎么样?” “那是圭多[8]的自画像!”我激动地说。我已发现了画中无可比拟的绝妙之处,“是圭多的自画像!——你怎么会这样看?——画中她俨然就是一尊活脱脱的维纳斯雕像。” “哈!”他深思熟虑地说,“维纳斯——美丽的维纳斯——麦底西的维纳斯?——她头发发黄?一部分左臂(他降低声音,使人听起来很吃力)和整个右臂修复了,有一种媚态,我认为是所有情感的精华所在。给我卡诺瓦[9]!还有阿波罗!——它们是复制品——毫无疑问——我真是个又瞎又蠢的人,居然看不出阿波罗夸耀的蛊惑!我受不了——可怜我吧!——我禁不住更喜爱安东尼奥,说雕像在大理石中找到自己的位置,这话是苏格拉底说的吗?那么米开朗基罗并没有最先说出以下两行诗—— ‘不管怎样,他若不是最好的艺术家何以大理石独只在他手中万千变化。’” 应该说,我们一直注意到真正的绅士与粗鲁人之间举止上的区别,但却不能一眼明辨区别何在。如果说这种评价完全适用于我熟人外向的举止,我觉得,在那个多事的夜晚,倒不如将此评价全部用到他的内在气质和性格上。我不能解释那种将他与其他所有人从根本上区别开来的奇特的精神,我只能管它叫做一种深刻不断的思维习惯,控制他的每一细小动作——包括他的瞬间放荡——与他的刹那间的欢乐交织——就像从绕着珀塞波利斯[10]庙宇的檐口中笑嘻嘻的面具眼里挤出来的蝰蛇。 然而,我禁不住从他很快地评论琐碎小事时既轻浮又庄重的混合语气中,注意到他有些惶恐——言谈举止中有些紧张,有点虚情假意——情绪有些波动,在我看来总是莫可名状,有时甚至使我警觉。他有时说话说了一半就忘了,显然不知从何谈起,他好像非常专注地听我讲话,好像时刻在等候某个人,又好像这人只存在于他的幻想之中。 在他出神或因出神而停顿时,我翻开放在身边带垫矮凳上的一页诗和学者波利齐亚诺[11]美妙的悲剧《奥尔甫斯》(第一部意大利悲剧),发现有一段用铅笔划了横线。这是第三幕尾的一段——这段虽然有些下流的东西,但凡是读过这段的男人都会因一种新奇感而激动——女人都会叹息。这一段文字全被刚流的泪水模糊了,在背面有以下几行英语,笔迹与我熟人的性格大相径庭,我很难辨认是他所写。 你是我的一切,爱人 我的灵魂为你而憔悴; 你是海中绿岛,爱人 像甘泉和神龛样沉睡; 花果为你驱逐寒冷, 我,就是盖住你的花卉。 啊,转瞬即逝的姜丽梦境, 啊,徐徐升起的希望期冀, 不知不觉间蒙上层层阴影, 高昂的未来之声铿然响起; 将过去踏在脚下——向前进, 我的灵魂惊吓得无声无息, 在黑暗的海空徘徊回应。 天哪!天哪!我的生命之源 消失殆尽,飘流而下; “一去不返”——“一去不返” 黑沉沉的海水不断喧哗, 这语言将它送到海岸; 雷景之树为之开花, 惊得老鹰直冲云端。 我恍恍惚惚失魂落魄, 夜夜梦缠绕,聚散依依; 你乌黑的眼睛在闪烁! 你翩翩起舞,美丽飘逸; 你的脚步不停地穿梭, 在那意大利的小溪。 天哪!可憎的时光惹人气恼, 把你从充满爱火的心底 从朦胧的地方送上波涛, 送到罪恶之人的怀里; 让你蒙受耻辱,日渐衰老, 丝丝银柳也为此悲泣。 这几行诗是用英语写的——我不信诗人熟悉这种语言——但我一点也不吃惊。我很了解他的见多识广,但他藏而不露,待人非常惊讶地发现时,他便从中获得一种快感;我得承认,他所落的日期和地点我一点也不吃惊。最初写的是“伦敦”,后来,他又仔细划掉——这涂掉的几个字逃不过我审慎的眼睛。对此我一点也不吃惊;因为我清楚地记得,以前在与我朋友交谈时,曾特别问过他是否在伦敦见过门托尼的玛琪莎(她婚前在那儿住过好些年),如果我没听错的话,他回答说他从未去过大不列颠的伦敦城。我也可能说起过,我不止一次听到(当然不是不可能)我所说的这个人不仅生在英国,而且长在英国。 “有一幅画,”他没有意识到我不安的表情,说道,“还有一幅画,你没见过。”他拉开帷幕,里面有一幅玛琪莎?阿芙罗狄特的巨幅画像。 这是勾画出她超常美丽的人类艺术的巅峰。在公爵宫殿出事的第二天晚上,我又一次站在她优雅的体态的画像面前。她脸上的表情,虽然笑容常驻,但是仍然潜藏着(难以理解的反常!)一丝忧郁,这恰恰是她完美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她的右臂放在胸前,左手向下指着一个非常奇怪的花瓶。但见一只漂亮的小脚,赤裸着踩在地上——在似乎包藏着她的美丽的耀眼的空气中很难看清楚,飘着一对构思精巧的翅膀。我的视线从画上移到我朋友的身上,嘴里不禁脱口说出查普曼的《贝西?丹布瓦》[12]中一句生动的话语: 他起来了像一尊罗马塑像!他会站到死神将他变成大理石之时! “过来!”他最后说,然后转向一张华丽的釉面银桌,桌上有几个镀得很漂亮的高脚杯和两个与画像中看到的独特花瓶一样的花瓶,倒满了叫做“约翰里斯堡”的酒。“来!”他突然说,“我们喝酒!还早——我们喝吧。时间的确还早。”他若有所思地继续说,像是一个小天使拿着一把沉重的金榔头一样。太阳出山才过一个小时——“的确还早,可有什么关系?我们喝吧!我们来敬这神圣的太阳一杯!太阳出来后,这些花花绿绿的灯和香炉便会急不可待地离去。”他要我与他干杯,然后一口气干了几大杯酒。 “做梦,”他抓起一只华丽的花瓶放到香炉的光线中,继续用随意的口气说:“做梦是我的终生职业。就像你看到的那样,因此我建了一幢做梦的房子。在威尼斯的中心我还能建一幢更好的吗?你看看你的四周,真的,是建筑装饰的大杂烩。爱奥尼亚[13]的高雅为古老的设计所触怒,埃及的狮身人面像躺在金地毯上。只有胆小的人才认为效果不协调。地点特别是时间的恰当是令人头痛的事,使人不敢考虑壮观的设计。我曾经自己成了装修师:但那种愚蠢的升华并没有对我的灵魂起作用。现在,这一切都很合我的口味,像这些阿拉伯式的香炉一样,我的精神在火中扭曲,我为此发狂,更疯狂地幻想着我正在追寻的那片土地和那真正的梦。”他突然停下来,将头埋在胸前,好像在听一种我听不见的声音。最后,他站起身,向上看,念出奇切斯特教区主教的两行诗句: 为我呆在那里,我一定会在那空谷里同你相会。 过了一会儿,由于酒的作用,他一屁股坐在有垫矮凳上。 楼梯上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紧接着便是猛烈的敲门声。我等待着第二次骚扰,突然,门托尼家的一个小侍冲进房里,又踉踉跄跄地出去,激动得哽咽着断断续续地说,“我的女主人!——我的女主人!——服药自杀——服药自杀了!噢,美丽的——噢,美丽的阿芙罗狄特!” 我手足无措,跑到矮凳前,尽力摇醒沉睡的人,让他知道这惊人的消息。可他四肢僵硬——双唇发青——刚才还炯炯有神的双眼死一样凝滞。我跌跌撞撞地退到桌边——手摸到一只破碎的发黑的高脚杯——我心里突然意识到整个事情的可怕。 邓英杰 译 [1]意大利威尼斯运河独有的长形平底轻舟。——译者注 [2]尼俄伯,希腊神话中底比斯王后,因哀哭自已被杀的子女而化为石头。——译者注 [3]萨提罗斯,希腊神话中性好欢娱乐及耽于淫欲的森林之神。——译者注 [4]普林尼(23——79),古罗马作家、政治家、博物学家、百科辞典编纂者,编有《博物志》37卷,涉及大量的自然科学。——译者注 [5]里阿尔托,尼斯的一个岛,曾为商业中心。——译者注 [6]托马斯·摩尔(1477—1535),英国人文主义者、作家、政治家。代表作有《乌托邦》。曾任内阁大臣,因在教会政策问题上与国王威廉意见分岐。1534年被抓入狱,次年被处死。400年后,被追谥为圣徒。——译者注 [7]契马布埃(约1240—1300),意大利佛罗伦萨画家,活动于意大利拜占廷艺术风格由盛而衰的时期。其作品为意大利绘画带来新的空间意识和雕刻特征,被看做西欧新旧绘画传统的分界线。——译者注 [8]圭多,13世纪意大利画家,是最早突破拜占廷绘画古老格套的意大利画家之一。——译者注 [9]卡诺瓦(1757—1822),意大利雕刻家。——译者注 [10]珀塞波利斯,古波斯都城,其废墟在今伊朗设拉子附近。——译者注 [11]波利齐亚诺(1454—1494),意大利诗人,人文主义者,文艺复兴时期古典文学研究先驱之一,他1480年写成的诗剧《奥尔甫斯》是意大利最早的世俗剧。——译者注 [12]《贝西·丹布瓦》,英国翻译家和剧作家查普曼(1559—1634)的三部著名历史悲剧之一。——译者注 [13]奥尼亚,古希腊工商业和文化中心之一,在小亚细亚西岸。——译者注 伯瑞尼斯 痛苦是多种多样的。人世间的不幸也是多种多样的。它像彩虹一样跨越宽阔的地平线,也跟彩虹一样绚丽多彩,一样清晰,一样亲密无间地混杂在一起。像彩虹一样跨越地平线!我怎么能够于美丽之中推导出不可爱之处?——从和平盟约中推导出悲哀的比喻?就像在道德伦理中,邪恶往往是善良的结果一样。事实上,离开欢乐便产生悲伤。对过去欢乐的记忆,就是今天的苦恼,或者就是源于可能有过的极度兴奋的极大痛苦。 我的洗礼名叫依格斯;我的姓我将不会提到。但是世上没有一个城堡有我家祖传的那间灰暗大厅古老。我们家族过去被称之为空想人;在许许多多引人注目的细节上——在家族宅第的特征上——在主客厅的壁画上——在宿舍的挂毯上——在雕梁画栋的撑墙上——尤其是在古董陈列室——在时髦的图书室——最后在图书室的内容特征上,足以使人对此坚信无疑。 回顾我的早年生活,便会很自然地联想到图书室,还有书籍——对后者我不想过多提起。我母亲就是在这儿去世的,我就是在这里出生的。但是说我出生以前没有在此住过,这纯属废话——因为灵魂不可能先于肉体而存在。你否认吗?——我们不必争辩。我曾试图不信,但是我信。我记得有气体的形状——记得超越世俗、意味深长的眼睛——记得音乐般的声音,凄厉哀婉——一种不能忘却的记忆,像阴影一样的记忆,隐晦难辨,变化无常,含混不清,全无规则像阴影一样,只要我理性之光不死,就不可能将其排除。 在图书室里,我出生了,就这样从看上去虚无却很实在的长夜中醒来,很快便走进这个天堂——走进幻想宫殿——走进修道士似的思想和广博的荒野领地——我用惊奇而热情的双眼打量自己,这不足为奇——我在书中消磨我的童年,在幻梦中耗去我的青春;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我作为一个成年人却仍居住在父辈的屋里,这却很奇怪——我的生命之源停滞了,这很奇妙——奇妙使我最为平常的思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世上的现实像梦幻一样影响着我,只像梦幻一样,同时由于梦幻所产生的狂想反过来又变成——并非我每天赖以生存的物质——而变成实实在在地是生存本身,别无他物。 伯瑞尼斯和我是表兄妹,一同在我父亲的府第里长大。但我们的成长却不同——我身体虚弱,成天郁郁寡欢——她灵活优雅,精力旺盛——她在山坡上漫步——我龟缩在书房里——我生活在我自己的心里,一心一意地进行最深刻而痛苦的沉思冥想——她无忧无虑地游历人间,从来不去想那前进道路上的阴影,或去想长了乌鸦翅膀的时间在悄悄流逝。伯瑞尼斯!——我叫着她的名字——伯瑞尼斯!——在灰色的记忆废墟中,成千上万种骚动的记忆被这声音唤起!啊!她的形象生动地出现在我面前,就像她早年活泼愉快时的模样!啊!艳丽绝伦的美人!啊!阿莱恩灌木丛中的风情!啊!清泉中的神女!——后来——后来全是神秘可怖和不能讲述的故事。病魔——致命的病魔——像西蒙风[1]一样降到她身上。甚至在我注视她的时候,这种变异的灵魂还掠过她全身,以最微妙最可怕的方式影响她的思想、习惯和性格,甚至扰乱了她的个性!天哪!捣蛋鬼来了便走,而受害者——她在哪里呢?我认不出她了——她不再是伯瑞尼斯。 在由那彻底改变我表妹精神和肉体的致命的病魔所引发的一系列疾病中,最使人沮丧,最顽固的就是癫痫病。她常常突然昏死过去——像是抽筋,很多次她又令人吃惊地很快好起来。与此同时,我自己的病——有人告诉我不要叫其他名字——我自己的病又急速加剧,最后被确诊为一种形式奇特的孤癖症——时刻在加剧——最后我完全束手就擒,不可理解地任其摆布。这种孤癖症,如果我必须这样叫它的话,使人病态地心烦意乱,急躁易怒,按形而上学的观点讲,叫做“专注”。读者很可能难以理解我的意思;我确实不能将我由于神经方面的原因而产生的“浓厚兴趣”,向最普通的读者恰如其分地表达出来。我发病时,常常带着这种“浓厚兴趣”,全力以赴地用我的沉思能力(不从技术角度讲),忙于苦思冥想宇宙中最为常见的事物。 我就这样长时间地、孜孜不倦地冥思苦想,把注意力集中在书本的空白处某些极为平常的设计或书的排版上;聚精会神地想夏日斜照到挂毯或地板上斑驳离奇的阴影;彻夜不眠地凝视灯火或余烬中飘闪不定的火苗;成天白日做梦似地闻到花香;枯燥单调地一遍一遍地重复某个普通的字;断断续续地重复,直到声音不再传递任何心中所思之事为止;由于全身绝对静止而失去了运动或肉体的感受,但我还是长时间顽强不屈地坚持着:——这些就是我大脑功能所引起的最普通、最无害的异想天开,并非以前从未有过,但是这无疑是对分析或说明之类的东西所进行的一次挑战。 可别理解错了。——由无足轻重的物体勾起我过度而诚恳的病态注意力,切不能与所有人都可能有的沉思默想的嗜好,尤其是沉湎于热情的幻想的性质相混淆。它并非像人们刚开始认为的那样是一种极端状态,或这种嗜好的夸大,它们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异和不同。举个例子,做梦的人或热心人,如果对通常并非琐碎的事物感兴趣,便会难以察觉地如痴如醉地陷入推导和联想之中,而对此事物视而不见,直到充满奢侈的白日梦结束,他的冥想消失殆尽之时,他才发现这个刺激,这个勾起他冥想的第一因素。在我的病例里,虽然由于我失调的视觉的折射作用,往往将细小的物体不真实地看成重要物体,但是这些物体实际上一成不变地全都是无关紧要的。我对事物重要与否,几乎没进行过任何推导;如果说曾有过的话,也是将我的注意力执拗地回到原来的物体,以它为中心进行推导的。冥想绝非使人愉快;在幻想结束时,那首先远离我的视野,使我视而不见的第一因素,被我超自然地夸大,成了我的兴趣所在。这种兴趣就是此病的主要特征。一句话,我具有进行特别训练的心智能力,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叫做“专注”,而白日做梦的人叫做“推测”。 我在冥想的时候,我所看的书,如果没有真正刺激我这个神经失常的人,使我莫名其妙地兴奋异常,至少也参与了这种活动,使我不合逻辑地异想天开,使我失常的特征一一表现出来。这点读者会清楚地看到的。我还非常清楚地记得,在其他章节中,高贵的意大利人科埃利乌斯?塞康杜斯?库里奥的论文《广阔天国之神癨》圣?奥古斯丁[2]的巨著《论上帝之城》以及德尔图良[3]的《基督的肉体》中那似是而非的句子,占据了我不可分割的时间,我进行了四个星期艰辛而无结果的观察。 由此看来,我的理性只为小事失去平衡,与托勒米[4]说的海岩相似。这种海岩不断地抗击人类暴力的攻击、海水的狂怒和海风的吹打,却不为之所动,只抖动了叫做日光兰的小花。虽然,在粗心的人看来,伯瑞尼斯不幸的癫痫病带给她的变化,无疑为我提供了许多训练我反常的沉思能力的东西(我的沉思的特点,我曾费力解释过),但事实并非如此。在病中,当我神志清醒时,我确实为她所遭受的灾难而痛苦,每当我深深地回想起她的美丽和优雅一去不复返时,我就常常痛苦地琢磨:是什么奇迹,使她突然间变得面目全非?但这种想法,并不是我的病的特应性反应,就像在同样情况下,发生在普通人身上的情况一样。我的病还是那样使我着迷于伯瑞尼斯身体所发生的虽然次要却触目惊心的变化上——她的个性被奇特地、令人震惊地扭曲了。 在她正值貌美无双、欢乐无比的时刻,我确实从未爱过她。在我精神失常时,我的情感从来不是心灵感应,而是精神上的感情。穿过清晨灰蒙蒙的白雾——在午夜森林斑驳的阴影中——在夜晚图书室的静谧中,她总是闪现在我眼前。我看见了她——却不是活生生的伯瑞尼斯,而是梦中的伯瑞尼斯——并非人世间的人,而是人的抽象化——并非令人爱慕的姑娘,而是供人分析的物体——不是爱情的目标,而是最杂乱、最难解的思索主题。现在——现在我一看见她就瑟瑟发抖;她一走近我就脸色发青;还非常痛苦地为她孤独失落的境地惋惜。我想到她曾爱过我的长时间,在一个不祥的时刻,我还跟她谈起过婚姻大事。 我们的婚期已近,突然,那年冬天的一个下午——那个不正常地温暖、平静而雾蒙蒙的日子,是美丽的哈尔塞恩的护士[5]——我独自地坐在图书室里沉思,一抬眼看见伯瑞尼斯站在我面前。 这是我自己激动的幻觉——还是迷雾蒙蒙的环境的影响——还是图书室摇曳不定的曙光,还是盖住她身体的灰帘子——映出这么游移不清的轮廓?我说不出来。她一言不发,我——也说不出一个字来。我全身一阵寒栗,一种无法忍受的焦虑压迫着我,同时,一种强烈的好奇心心占据了我的灵魂;我跌坐在椅子上,吓得一动不动,大气不敢出,两眼直楞楞地望着她。天啊!她消瘦得太快,从她身上找不到一丝从前的影子。我热烈的目光最后落到她脸上。 她额头隆起、脸色苍白,却出奇地平静;曾经乌黑发亮的头发部分在额前,无数的黄色小环怪异地覆盖着她空荡荡的太阳穴,与她面部的忧郁极不协调。她双眼无神、无光,好像没有瞳孔,呆滞地看着我。我赶紧不自觉地避开她的目光,去想那萎缩的薄唇,她双唇张开,神秘地笑着,将改变了的伯瑞尼斯的牙齿慢慢地展现在我眼前。上帝啊,我从未见过这些牙齿。如果我曾经见过的话,我早就被吓死了。 关门声打断了我,我抬起头,发现我表妹已走出房间。但她却没走出我混乱的大脑。天哪!她离开了,她幽灵般的白色牙齿并没有随之而去。牙齿洁白无瑕——光洁的牙齿没有一丝污痕——牙周没有有凹痕——但她短暂的微笑足以烙进我的记忆。她现在的影像比刚才更加模糊不清。牙齿!——牙齿!——有,那里有,到处都有,看得见,摸得着;又长又细,特别地白,无血色的双唇在外面蠕动,就像刚刚可怕地露出来时一样。我的偏执狂一下便爆发了,我拼命地反抗它奇怪的无法抗拒的影响,却毫无结果。在外部世界成倍增加的物体中,我什么也看不见,只看得见牙齿。我情绪紊乱,激动异常地渴望得到这些牙齿。其他一切事物,一切不同的兴趣都以这种思维为中心。它们——它们出现在这思维的眼前,以其独特的个性成了我精神生活的精华。我把它们放在不同的光线下,调整它们的每一个姿态,检查它们的特征。我详细地讲述它们的奇特之处,思考它们的外形,思索它们所发生的性质上的变化。我幻想让它们可具有敏感力和知觉力,甚至在双唇的协助下表达思想。一想到这些,我不寒而栗。人们对Mam′selleSalle(法语,服务小姐)评论得好。“她们的一切都不是发自内心的。”[6]就伯瑞尼斯来说,我更真诚地相信这些牙齿全都出自她的思想。思想![7]——啊,这就是毁我的愚蠢思想!这些思想!——我疯狂地觊觎它们!我感到拥有它们只能永远给我带来和平,让我恢复理智。 夜幕就这样降临了——黑暗笼罩大地,逗留片刻,然后离去——又一个黎明来到了——第二个夜晚的浓雾又聚集在周围——我仍然独自坐在那间房里,一动不动,陷入沉思中,牙齿的幻影仍然可怕地占据优势,还是那么栩栩如生,清晰可辨,在房里灯光和阴影的交替中浮动。最后在我梦中爆发一阵惊恐和沮丧的叫声;略为停顿,继之以忧虑的声音,与许多悲哀或痛苦的低吟声相混合。我从座位上站起身来,推开图书室的一扇门,看见一个女佣人眼泪汪汪地站在接待室中,她告诉我伯瑞尼斯与世长辞了。清晨,她癫痫病突然发作,现在,夜晚来临,坟墓已为它的房客备好,所有埋葬前的准备工作均已就绪。 我发现我又独身一人坐在图书室里。好像刚从一个令人激动而混乱的梦中醒过来似的。我知道现在已是午夜,我很清楚自从太阳落山以后,伯瑞尼斯就被埋葬了。但是我不太——至少不一定理解那可怕的时刻。我对它的记忆充满恐惧——由迷糊而产生的恐惧更为可怕,由模棱两可而产生的恐怖更加可怖。这是我人生记录中可怕的一页,全都记载着阴森、骇人、难懂的往事。我奋力地驱赶它们,却是徒劳;从此以后,就像逝去的声音之灵,一个女人刺耳的尖叫声好像一直回响在我耳边。我做了一件事——是什么?我大声地问自己,屋里悄声地回应着,“是什么?” 我身旁的桌子上燃着一盏灯,灯旁有一个小盒子。盒子平淡无奇,以前我常见过,是家庭医生用的那种:可它怎么会在这里,在我的桌上,我看到它为什么会发抖?这些简直说不清楚,我的眼光最后落到一本翻开的书上,落到划有批注横杠的句子上。这是一位诗人奇特而简洁的话语。那为什么在我仔细阅读时,我头发上指,体内的血液在血管里凝固不动了呢? 有人轻轻地敲图书室的门,一个仆人,脸色像陵墓里出来的人一样苍白难看,踮着脚走进来。他看上去被吓得魂不附体,以嘶哑而低沉的声音颤抖着对我说。他说了些什么?——我只听到一些零碎的句子。他说一阵狂叫打破了夜晚的寂静——打乱了家庭聚会——顺着叫声找去——他的声调激动得清晰起来,他悄声说坟墓被扰乱了——腐败的尸体钻出尸布,她仍在呼吸,心在悸动,还活着! 他指着我的衣服——衣服上有泥和血块。我没吭声,他轻轻地抓住我的手,——我的手有人的指甲印。他将我的注意力引向靠墙的某个物体;——那是一把铲子。我尖叫一声跳到桌边,抓起桌上的盒子。可我就是打不开;我双手发抖,盒子从手上滑走,重重地摔在地上,摔成了碎片;从盒里唏哩哗啦地滚出一些牙医器械,中间掺和了三十二个小而白的像象牙一样的东西,撒了一地。 邓英杰 译 [1]阿拉伯、非洲等沙漠地带干燥而带有尘沙的热风。——译者注 [2]圣奥古斯丁(354—430),古代基督教会最伟大的思想家。——译者注 [3]德尔图良(约160—230),迦太基神学家。——译者注 [4]托勒米,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地理学家。——译者注 [5]朱庇特在冬天,给了两个七天的温暖,人们把这温暖的叫做美丽的哈尔塞恩的护士。——译者注 [6]原文是法浯。——译者注 [7]原文是法语。——译者注 名人生活片断 所有的人在巨大的惊奇中靠他们的十个脚趾走开。 ——引自《霍尔主教[1]讽刺作品集》 我是——也就是说我过去曾是——一个大人物;但我既不是朱尼厄斯[2],那位作者,也不是戴假面具的人,因为我相信,我名叫罗伯特?琼斯,而且我出生在法姆——富奇市的某处地方。 我生活中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用双手抓鼻子。我母亲见了这个动作,称我是个天才;我父亲则高兴得哭起来,并以一篇论疾病分类学的论文赠我。这样,我在被打屁股之前就占了统治地位。 现在,我开始在科学上摸索我的道路。很快我就了解到,让人生个鼻子,这是充分惹人注目的事,仅仅凭这一点,他就可以达到社会名流的地位。但我的注意力并不单单限于理论方面。每天早上,我给我的大鼻子闻几口烟,此外还咽下几杯酒。 当我成年时,我父亲有一天问我,是否跟他一起进入他的研究园地。 “我的儿,”他坐定以后说,“你生活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父亲,”我回答说,“主要目标是疾病分类学。” “你说什么,罗伯特,”他问道,“是疾病分类学?” “爸,”我说,“是鼻子的科学。 “那你能不能告诉我,”他问道,“鼻子的意义是什么?” “鼻子么,父亲,”我极其柔和地回答,“那几乎有上千名不同的作者对它作过各种各样的解释。”(此时我掏出表来。)“现在是中午或者大约中午了——午夜以前,我们将有足够的时间将他们所有的人通通念一遍。那么就开始吧:——鼻子,按照巴托林纳斯的说法,就是那个突出物——那个隆起部分——那个赘生物——那个——”“行了,罗伯特,”善良的老绅士打断话头,“你的知识范围使我大吃一惊——确实是这样——的的确确。”(此时他闭上眼睛,将一只手放在胸口上。)“到这儿来!”(此时他抓住我的一只手臂。)“现在可以认为对你的教育已经完成——现在该是你为自己去厮混的时候了——而你除了只信奉你的鼻子以外,再也干不出一件更好的事——所以——所以——所以——”(此时他将我一脚踢下楼梯,我一个踉跄直跌到门外。)——“你从我屋子里滚出去吧,上帝保佑你!” 当我感到我身上有一种天赐的神感时,我便认为这次意外事件对我来说,还是一件颇为幸运的事。我决心以父亲的意见为指导,决定信奉我的鼻子。我当即为它抽了一两口烟,并且立刻写了一本论疾病分类学的小册子。 整个法姆——富奇市一下子骚动起来。 “绝妙的天才!”《季刊》上说。 “超级生理学家!”《威斯敏斯特》杂志上说。 “聪明的家伙!”《外国人》杂志上说。 “棒作家!”《爱丁堡》杂志上说。 “渊博的思想家!”《都柏林》杂志上说。 “伟人!”本特利说。 “非凡的心灵!”弗雷泽说。 “我们中的一员!”布莱克伍德说。 “他会是谁呢?”巴斯-布鲁太太说。 “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大巴斯-布鲁小姐说。 “他在哪儿呢?”小巴斯-布鲁小姐说。——但不管这些人说什么,我一概置之不理——我只是走进一家艺术家的铺店。 那位真要命的公爵夫人正坐在那里等着给她画像。那位某某某某侯爵手里抱着公爵夫人的长卷毛狗。那位随便哪位伯爵正在随夫人的兴致而跟她调情;而那位高傲自恃的殿下则靠在她的椅背上。 我走到艺术家身旁,翘起我的鼻子。 “啊,真漂亮!”公爵夫人赞叹道。 “喔唷!”侯爵咬着舌头说。 “啊,令人震惊!”伯爵拖声曳气地说。 “啊,可恶!”殿下嗥叫道。 “你愿意为它取得什么呢?”艺术家问。 “为他的鼻子!”公爵夫人大声嚷道。 “一千英镑。”我说,一边坐下来。 “一千英镑?”艺术家沉思地问。 “一千英镑。”我说。 “你可以保证好么?”他问,把我的鼻子转向朝光的地方。 “我可以保证。”我说,同时好好地擤了擤鼻子。 “是真正的原型么?”他问,同时带着崇敬抚摸着我的鼻子。 “哼!”我哼了一声,把鼻子翘向一边。 “没做过复制品吧?”他问,一边通过放大镜仔细审视。 “没做过。”我说,把鼻子翘起来。 “妙极了!”他突然喊出声来。我用的策略的妙处使他放松了警惕。 “一千英镑。”我说。 “一千英镑?”他说。 “一点不错。”我说。 “一千英镑?”他说。 “正是这个数。”我说。 “你将会得到这笔钱,”他说,“一件多么好的古董!”——于是他立即为我签署了一张支票,并为我的鼻子作了一个素描。我在杰明街定了房间,并且呈献了一本第九十九版的《疾病分类学》给女王陛下,书上还附有我鼻子的画像。威尔士王子,那悲伤的小浪子,请我赴宴。 我们全是些名人和精英。 其中有一位现代柏拉图主义者。他引证了新柏拉图主义哲学派重要人物波菲利[3]、扬布利科斯[4]、普罗提诺[5]、普罗克洛斯[6]、马克西穆斯[7]的言论。 有一位人类完善论者,他引用了杜尔哥[8]、普赖斯[9]、普里斯特利[10]、孔多塞[11]、斯塔尔夫人[12]10和“身体欠佳但野心勃勃的学生”的言论。 有一位实证悖论的爵士,他说他通过观察认识到,所有的笨蛋都是哲学家,所有的哲学家都是笨蛋。 有一位美学和伦理学家,他谈到火、统一和原子;谈到双重要素,先在灵魂;谈到亲缘和倾轧;谈到早期的智力和同型。 有一位神学研究者,他谈到优西比乌斯[13]和阿里乌[14];谈到异教和尼西亚会议[15];谈到牛津运动[16]和三位一体[17]教义;谈到本体同一[18]及本体相类论[19]。 有一位从罗谢德?康卡莱来的烹调师,他谈到米里通地方的红色口条;谈到加鲜肉汁的花椰菜;谈到圣梅内乌尔地方的小牛肉;谈到圣佛罗伦萨的腌泡鱼;还谈到混合桔子冻。 有一位好饮酒的奥班佩,他谈到拉图尔和马克布鲁内恩出产的酒以及汽酒和红葡萄酒;谈到里什布尔和圣乔治出产的酒;谈到奥布里翁、莱翁维勒和梅多克出产的酒;谈到巴拉克和普雷格纳克出产的酒;谈到格拉夫和圣佩赖出产的酒。他对武热奥出产的葡萄酒摇摇头,闭上眼睛,说出了它与雪莉酒和西班牙白葡萄酒之间的差别。 有一位佛罗伦萨来的名叫廷通廷蒂诺的绅士,他谈论奇马巴布埃、阿尔皮诺、卡尔帕乔和阿戈斯廷诺等画家——谈论卡拉瓦乔[20]的忧郁,谈论阿尔巴诺的优雅,谈论提香[21]的色彩,谈论鲁本斯[22]的皱眉蹙额,还谈论扬?斯滕[23]的谐谑。 有一位法姆法奇大学的校长,他认为月亮在色雷斯叫奔狄斯,在埃及叫比巴斯提斯,在罗马叫狄安,在希腊叫阿特米丝。 有一位斯坦布尔的尊贵的土耳其人,他没来由地认为天使们都是些公马、公鸡和公牛;认为在第六层天上的某某人有七万个脑袋;认为地球是由一头天蓝色的母牛用它无数的绿色犄角支撑住的。 有一位叫德尔芬纳斯?波利格洛特的,他告诉我们,八十三种遗失掉的埃斯库罗斯[24]的悲剧后来到了哪里,伊塞奥斯[25]的五十四篇讲演稿后来到了哪里,吕西阿斯[26]写的三百九十一篇演讲词后来到了哪里,泰奥弗拉斯托斯[27]的一百八十篇论文后来到了哪里,阿波罗尼奥斯[28]的第八本著作《圆锥曲线》后来到了哪里,平达[29]所写的颂歌和狂热的诗歌后来到了哪里,小荷马的四十五出悲剧后来到了哪里。 有一位叫费迪南?菲茨—福绥拉斯?费尔斯巴的告诉我们关于地球内部的火和第三纪的形成,关于气态、液态和固态,关于石英和泥灰岩,关于片岩和黑电气石,关于石膏和暗色岩,关于滑石和方解石,关于闪锌矿和角闪石,关于云母片岩和圆砾岩,关于蓝晶石和锂云母,关于赤铁矿和透闪石,关于锑和玉髓,关于锰和你所愿意知道的任何矿藏。 还有一位就是我自己。我谈的是关于我自己,关于我自己,关于我自己,关于我自己,关于疾病分类学,关于我的那本小册子,以及关于我自己。我翘起鼻子,谈了关于我自己的情况。 “了不起的聪明人!”王子说。 “好极了!”客人们说。第二天上午,真要命的公爵夫人对我进行了一次拜访。 “你愿意到阿尔麦克斯去吗,漂亮的家伙?”她说,在我的下巴下面轻轻拍了两下。 “我以名誉担保。”我说。 “鼻子和其他一切?”她问。 “的的确确。”我回答。 “那么,这儿是一张请帖,我的生命,要我说你务必来吗?” “亲爱的公爵夫人,我以全部的心。” “啐,不!——你说以你的整个鼻子好吗?” “以我的整个鼻子,亲爱的。”我说:——并且将我的鼻子拧了一两下。就这样,我发现我自已来到了阿尔麦克斯。 房子挨房子,简直密集得令人窒息。 “他来了!”有人在楼梯间说。 “他来了!”有人在上面一点的地方说。 “他来了!”有人在更上面一些的地方说。 “他来了!”公爵夫人喊道——“他来了,这可爱的小家伙!”——同时她紧紧地抓住我的两只手,在我鼻子上吻了三次。 这立即使我产生一阵显著的激动。 “魔鬼!”卡普里科努蒂伯爵说。 “遭千雷劈的!”格兰努伊莱公爵喊道。 “恶魔!布拉登纳夫选帝侯嗥叫道。 这是无法忍受的。我生气了,冲着布拉登纳夫发起脾气来。 “喂,老兄,”我说,“你是一只狒狒。” “喂,老兄,”他在停顿了片列之后回我说,“你要遭雷击呢。” 这就是我所期望得到的一切。我们交换了名片。第二天上午,在白垩场,我打掉了他的鼻子——然后我就去拜访我的朋友们。 “愚蠢!”第一个说。 “傻瓜!”第二个说。 “笨蛋!”第三个说。 “蠢驴!”第四个说。 “笨伯!”第五个说。 “蠢宝!”第六个说。 “滚开!”第七个说。 所有这些都使我感到屈辱。因此我便去拜访我父亲。 “父亲,”我说,“我生活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我的儿,”他回答说,“那仍然还是研究疾病分类学;但是,打掉选帝侯的鼻子你却做得太过分了。你有一个好鼻子,这是实在的;但布拉登纳夫却没有鼻子了。你挨诅咒,他却成了那天的英雄。就算你对,在法姆——法奇,一位名人的伟大是与其鼻子的大小成比例的——可是,天哪!没有人会去跟一位根本没有大鼻子的名人去对抗呀。” 唐荫荪 译 [1]霍尔主教,即约瑟夫·霍尔(1574—1656),英国圣公会主教,道德哲学家,著名讽刺作家。——译者注 [2]朱尼厄斯实际上是个化名。18世纪60—70年代,英国的《公共广告报》上发表一系列信件,辛辣讽刺和抨击当时的权贵,作者匿名,只用“朱尼厄斯”这个化名。这些信件在1772年被编为一辑,以《朱尼厄斯信件》的书名出版。——译者注 [3]波菲利(约234—约305),古罗马时期出生于希腊的新柏拉图义哲学家。——译者注 [4]扬布利科斯(约250—约330),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学派的重要人物,该学派叙利亚分支的创始人。——译者注 [5]普罗提诺(约205—约270),一译“柏罗丁”,公元三世纪希腊大哲学家,新柏拉图主义学派的重要代表(一说为创始人)。——译者注 [6]普罗克洛斯(约410—485),公元五世纪希腊重要哲学家,曾担任柏拉图学园主持人。——译者注 [7]马克西穆斯(?一370),新柏拉图主义哲学家、巫师。——译者注 [8]杜尔哥(1727—1781),法国经济学家、重农学派主要代表之一。——译者注 [9]普赖斯(1723—1791),英国道德哲学家、财政专家。——译者注 [10]普里斯特利(1733—1804),英国教士、政论家、教育家、科学家、他大大推动了18世纪的自由思想和实验科学。——译者注 [11]孔多塞(1743—1794),法国数学家、革命家、哲学家,他的关于人类能够无限地完善自己的进步观念,对19世纪的哲学和社会学有极大影响。——译者注 [12]10斯塔尔夫人(1766—1817),法国女作家、文艺理论家。她和拜伦有深厚的友谊。她的文学成就主要在浪漫主义的文学理论。1796年发表的《论激情对个人与民族幸福的影响》,是欧洲浪漫主义重要文献之一。——译者注 [13]优西比乌斯(?—约340),公元4世纪基督教主教、教会史著述家。——译者注 [14]阿里乌(250—336),利比亚人,埃及亚历山大里亚基督教司铎,在神学上倡导阿里乌主义,认为基督是受造的,有限的,没有真正的神性,强调只有上帝才是绝对独一至善。这种理论被早期教会宣布为异端。——译者注 [15]尼西亚会议,这里是指公元325年在古代尼西亚城,今土耳其境内的伊兹尼克)举行的第一次普世会议,会议谴责了阿里乌主义,强调圣子(耶酥基督)与圣父(上帝)绝对平等,即所谓“本体同一”。——译者注 [16]牛津运动,19世纪英国基督教圣公会内部以牛津大学为中心兴起的运动。运动旨在反对圣公会内的新教倾向,恢复天主教思想和惯例。——译者注 [17]三位一体,基督教教义之一,谓上帝本体为一,但又包含为圣父(上帝)、圣子(耶稣基督)、圣灵三个“位格”,三者己结合于同一“本体”。——译者注 [18]本体同一:参阅注③“尼西亚会议”。——译者注 [19]本体相类论,公元4世纪基督教会中以阿卡西乌斯主教为首的一派提出的另一种形式的阿里乌主义,认为圣子与圣父并不同体,但相似;他们反对“本体同一”教义。后来与阿里乌主义同遭谴责。——译者注 [20]卡拉瓦乔(1573—1610),意大利早期巴罗克画家,作品富有真实性,童年生活悲惨,11岁沦为孤儿。——译者注 [21]提香(1477/90—1576),意大利文艺复兴盛期威尼斯派画家,在世界艺术中占有崇高地位,他笔下女性的柔美和男子的雄健,以及对绘画中色彩的创新和发展,都使他成为难以超越的典范。——译者注 [22]鲁本斯(1577—1640),西方艺术史上的著名人物之一,佛兰德著名画家,他曾将欧洲艺术发展到一个新高峰。——译者注 [23]扬·斯滕(约1626—1679),荷兰画家,所作日常生活情景画仅次于伦勃朗和哈尔斯。——译者注 [24]埃斯库罗斯(约前525—前456),古希腊三大悲剧作家之一,被称为“悲剧之父”。(另外两大悲剧作家为索福克勒斯和欧里庇得斯)。——译者注 [25]伊塞奥斯(约前420—前350),雅典职业演讲稿撰稿人,遗嘱法专家。——译者注 [26]吕西阿斯(约前445—前380),希腊职业演讲词写作家。——译者注 [27]泰奥弗拉斯托斯(约前372—前287),古希腊逍遥学派哲学家,亚里斯多德的学生。——译者注 [28]阿波罗尼奥斯(约前262—前190),古希腊数学家,当时以大方几何学家闻名,其专著《圆锥曲线》是古代科学巨著之一。——译者注 [29]平达(约前518—前438),古希腊抒情诗人,以写合唱颂歌著称。欧洲文学中的平达体颂歌即因他而得名。——译者注 影子寓言 是的!虽然我走过死荫的幽谷。 ——《圣经·诗篇第二十三篇·大卫的诗》 读书的你还活在人间。可写书的我早已走进了影子世界。稀奇古怪的事确会发生,秘密终会让人知道,在这些纪念物被人知道之前,许多世纪将会过去。那时,有人会相信,有人会怀疑,可有些人会思考用铁尖笔刻在这里的人物。 这是恐怖的一年,感情比恐怖更加深刻,因为在世上恐怖还没有名字。许多奇观和标记已出现,瘟疫的黑色翅膀向四面八方展开在陆海上空。然而,对那些星空中精明的生灵来说,他们都知道天空有一种病态;对我来说,希腊的欧依努斯在其他人中间,现在,显然那794年的交替时间已经到了,这时在白羊宫门口,木星与可怕的土星的红环联合起来。天空中的奇特精灵,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自己在宣布,人类幻想和沉思不仅存在于地球的物理轨道中,而且存在于灵魂中。 晚上,我们一行七人坐在叫做普托勒梅斯的幽暗城市的豪华大厅里,端着高脚杯喝红葡萄酒。我们的卧室除了一扇极高的铜门以外没有进口;门是由工匠科瑞尔努斯制作的,工艺很罕见,从里面闩门。幽暗的房中的黑色帷幕将月亮、苍白的星星和无人的街道一并遮住——却遮不住邪恶的预兆和记忆。周围的一些东西我不能清楚地解释——物质和精神上的东西——在空气中沉甸甸的——有一种窒息感——焦虑感——尤其是神态清醒且活跃却没有思维的那种可怕状态。死一般的沉重感挂在我们身上,挂在我们四肢,挂在家具上,挂在我们喝酒的高脚杯上;一切都很抑郁,很败落——除了为我们的欢宴照明的那七盏铁灯的灯火以外。它们自个儿在纤细的光亮中升起,就这样苍白无力地燃烧;在镜子中,火光映在圆乌木桌上。我们围坐在桌边,每一个人都看见自己苍白的脸色和同伴消沉的眼睛里的闪光。但我们大笑,按我们的方式取乐——简直是歇斯底里;唱着古希腊诗人阿那克里翁的歌——简直疯了;开怀畅饮——虽然紫色的酒使我们想到血。我们房里还有一个叫做佐依努斯的年轻房客。他死了,直挺挺地躺着,用尸布盖着;——秘密的精灵和恶魔。天哪!他根本不参加我们的欢笑,他的面部因瘟疫更加扭曲变形,双眼中,死神已将大半瘟疫之火熄灭,只有这两样东西对我们的欢笑感兴趣,因为死人可能偶然参与要死的人的欢乐。虽然我,欧依努斯,感到那个逝去的人的双眼看着我,但我仍然强迫自己不去看那双痛苦的眼睛,而直盯盯地凝视着乌木桌面,洪亮地大声唱泰尔斯儿子唱的歌。我的歌声渐渐停下来,歌声的回音在房里的貂皮帷幕中远远滚过,越来越弱,听不出来,最后消失。瞧!从歌声离去的貂皮帷幕中,走出一个说不清楚的黑影——像月亮的阴影,在低空时,可能类似人的外形:可这既不是人的影子,也不是上帝的影子,更不是任何熟悉东西的影子。在房里帷幕中颤抖了一会儿,最后完全暴露地落在铜门面上。但这影子模糊、无形、不定,既不是人的影子也不是上帝的影子——既不是希腊神的影子,不是古代巴比伦迦勒底神的影子,也不是埃及神的影子。影子落在黄铜门口,落在门的柱顶盘拱下面,在那里一动不动地呆着,也不吭声。影子所停的门,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正对着盖着尸布的年轻的佐依努斯的脚上方。我们七个人,目睹影子从帷幕中出来,不敢再看,只是放下眼帘继续盯着乌木桌面。后来,我,欧依努斯,低声问起影子的名字和住处。影子答道:“我是影子。我住在普托勒梅斯的卡塔克姆布斯附近,在那靠近肮脏的查罗尼尔恩运河的灰暗的哈努逊平原,我过得很艰难。”我们七人,吓得全站起来,瑟瑟发抖:因为影子的声音不是任何一个人的声调,而是好多人的声调,每个音都变一个调,以我们所熟悉和记得的许多逝去的朋友的口音忧郁地灌进我们的耳朵里。 邓英杰 译 寂静寓言 山峰沉睡;山谷、山岩和山涧一片寂静。 ——阿尔克曼[1] “听我说,”魔鬼将手放在我头上说,“我所说的地区是利比亚的一个沉闷的地区,在扎伊尔河边界。那里没有沉默,没有宁静。 “河里的水呈橘黄的病态色;并不流向海洋,在太阳的红色眼睛下永不停息地喧哗痉挛悸动。在泥泞的河床两岸,有几里远都是长满苍白的特大水百合花沙滩。它们在这荒凉的地方一个接一个地叹气,向天上伸出它们像死人一样的长脖子,一前一后地点着它们永恒的头。从它们中间传来一阵不清晰的喃喃声,像地下水的冲刷声一样。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叹息着。 “它们的领土也有边界——高大而阴森可怕的森林边界。下层丛林像英国赫布里底群岛的波浪一样不断地滚动。可天空却没有一丝风。高大的原始树木呼啸着无休止地前后摇摆,从树尖中源源不断地掉下一滴滴的露珠。在树下,有毒的花草在沉睡中不安地扭动。头顶上,乌云不停地呼呼向西卷去,像大瀑布一样滚过天空燃烧着的墙。天空中没有一丝风。在扎伊尔河滩既没有沉默,也没有宁静。 “晚上,下了一场雨,下着的是雨,一直下的是雨。我站在高高的百合花中的泥淖里,雨点打在我头上——百合花在荒芜中一本正经地一个接一个地叹息。 “突然,月亮从可怕的薄雾中钻出来,颜色深红。我的目光落在一个灰色的大岩石上,这块岩石屹立在河滩边,月亮照亮了岩石。岩石是灰色的,高大可怕——岩石是灰色的。岩石上刻有字,我穿过百合花泥淖,走到河滩,以便看清石头上的字。可我却看不清楚。我走回泥淖,月亮已变成深红色,我又回过头去看岩石上那些字;——上面写着‘荒凉’。 “我抬起头,岩石顶部站着一个人;我赶紧躲进百合花中,观察他的行动。这人身材高大,古罗马的宽大外袍从肩罩到脚。他身体轮廓不清——可他的样子看上去像神;夜晚的迷雾、月亮和露水的笼罩没有遮住他的脸。他的眉毛由于思索显得高傲,他的眼睛由于操心显得狂野,从他面颊上几乎看不见的皱纹中我可以读到悲哀、疲倦和对人类厌恶的寓意,可以读到他孤独中的渴望。 “这人坐在岩石上,将头靠在手上,看着外界的荒凉。他往下看那不安分的低矮灌木,向上看那高大的原始树木,再向上一点看那唰唰响的天空,看那深红色的月亮。我躺在百合花的栖身处,观察这人的举动。这人在孤独中颤栗;——黑夜消逝了,他仍坐在那岩石上。 “这人把注意力从天空转到沉闷的扎伊尔河上,可怕的黄色河水上和水百合苍白的区域里。这人聆听着水百合的叹息,听着从中传来的喃喃声。我躺在附近的隐蔽处,继续注视着这人的行功。这人在孤独中颤栗;——黑夜消逝了,他仍坐在岩石上。 “后来我走进泥淖深处,消失在野生的百合中,叫住泥淖深处沼泽中的河马。河马听见我的叫声,这巨兽来到岩石边,在月光下可怕地大声吼叫。我躺在附近的隐蔽处,观察这人的行动。这人在孤独中颤栗;——黑夜消逝了,他仍坐在岩石上。 “我用咒骂喧嚣的话咒骂风雨;天空中聚集可怕的暴风骤雨,刚才还没有一丝风。天空由于暴风雨的恐怖变得脸色发青——雨点打在那人头上——洪水来了——河水翻着泡——水百合在尖叫——森林被风吹倒——电闪雷鸣——岩石摇晃起来。我躺在附近的隐蔽处,观察这人的行动。这人在孤独中颤栗;——黑夜消逝了,他仍坐在岩石上。 “我生气了,咒骂宁静的河流,百合,风,森林,天空,雷电和水百合的叹息声。它们被诅咒后平静了下来。月亮停住了,踉踉跄跄地走向天空——雷声消失了——闪电没有了——云一动不动——河水归于原状——树木停止摇摆——水百合不再叹息——不再听到它们的喃喃声,无边无际的沙滩没有一丝声响。我再看岩石上的字,那字变成了——变成了‘寂静’。 “我的目光落在这人的脸上,他的脸恐惧得发白。他慌忙抬起头,站在岩石前聆听。可整个无边无际的沙滩中没有一点声音,岩石上刻着‘寂静’两字。这人颤栗了,转过身,慌慌张张地逃走了,再也没有看到他。” 在马奇[2]的著作中——在马奇无法更改的伤感的著作中——又有了新的故事。我想里面都是天空、地球和浩瀚的大海——统治大海、地球和高高的天空的妖怪的光荣历史。在女预言家说的话中也有许多学问;环绕多多[3]抖动的忧愁的叶子听到了古老而神圣的东西——但是,阿拉[4]活着时,魔鬼在陵墓的阴影处坐在我身边讲给我听的寓言,我认为是最妙的!魔鬼讲完故事后,走回墓穴中大笑着。我不能和魔鬼一起大笑,因为我笑不起来,他便骂我。长期蛰居在陵墓中的大山猫[5]钻了出来。躺在魔鬼的脚下,眼睛一眨不眨地望着我的脸。 邓英杰 译 [1]公元前7世纪希腊抒情诗人。——译者注 [2]马奇,宗教传说中,向初生基督朝圣的东方三大博士之一。——译者注 [3]古希腊位于伊匹鲁斯区内多玛鲁斯山多多那地宙斯神至圣所。——译者注 [4]阿拉,伊斯兰教的真主。——译者注 [5]一种短尾的猫科野兽,视力非常锐利。——译者注 莉姬娅 其中有意志在,意志永不寂灭。谁解意志之奥妙与魄力?盖上帝即一以其专诚泽及万物之伟大意志。人若非有意志脆弱之缺点,绝不向天使亦绝不向死亡屈服。 ——约瑟夫·格兰维尔[1] 我怎么样也记不起我是如何跟莉姬娅女士初次相逢的,在什么时候,或者确切地说,在什么地点。从那以后已经过去了好多年,而我由于经历了许多生活的磨难,记忆力也衰退了。或者,此刻我心里想不起上面所说的那几点来,也许确实因为我心爱的人的品格,她那少有的学识,她那非凡的娴静淡雅型的美,她那动人心弦、使人着迷的音乐般的语言,已用那偷偷的然而坚定的步态,不知不觉地进入到了我的心头。但我还是相信,我跟她初次相逢以及随后交往得最多的地方,是在挨近莱茵河的一个古老的、破落的大城市里。关于她的家世——我确实听她谈起过。无疑有悠久的历史。莉姬娅!莉姬娅!我正在专心致志地从事一项最适于淡化那种世俗观念的研究工作,就单凭这三个亲切的字——莉姬娅——我眼前就能幻出她的形象,而她却已不在人世了。而现在,当我写文章的时候,一阵回忆忽然掠过我心头:她曾是我的朋友和未婚妻,后来又是我研究工作的合作者,最后成了我的爱妻,而她姓什么我却从不知道。这是不是我的莉姬娅开的一个玩笑?或者是不是对我的爱情强度的一种测验,只要爱得真,就不必在这一点上去向她打听?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不是我自己的一种无法解释的怪想——是最热烈献身的神龛前的一种狂热多情的供品?我只能模模糊糊地回忆起其事实本身——事情的起始或随后发生的情况我已完全忘却,这又有什么可奇怪的呢?确实,要是那个名叫“风流”的女神——那个为埃及人所崇拜的虚弱而有轻薄翅翼的阿什托菲[2],如人们所说的,掌管不吉利的婚姻,那么,毫无疑问就是她掌管我们的婚姻。 然而,有一个重要的话题我没有忘却,那就是莉姬娅的仪态。她身材修长,有几分纤弱,在她临终的那些日子里,甚至是面容憔悴。我要是想描绘出她那举止的尊严娴静,或是她脚步的灵敏轻捷,那是枉然的。她来去身轻如影。若不是她将那只大理石股的玉手放在我肩上,口里低声吐出那音乐般的甜美声音,我绝对感觉不到她走进了我那房门关着的书斋。论脸蛋的俊俏,没有哪个少女能比得上她。那是鸦片梦中的那种光彩——一种优美的、容光焕发的媚态,比萦绕在德洛斯[3]女儿们沉静的心灵周围的那种幻想更为神妙。她的容貌可不是异教徒在古典作品中错误地教导我们去仰慕的那种匀称的容貌。韦拉兰姆勋爵培根在谈到一切形式、一切种类的美时说得不错:“匀称中无特异,即无绝妙之美。”虽然我知道莉姬娅的容貌不是一种古典的匀称美——虽然我看出她的美确实是“绝妙的”,而且感到她有很多的“特异”之处,但我想发现她的不匀称并想尽量找出我自己对“特异”的感觉,则全属徒然。我观察那高尚、苍白的前额的轮廓——它是完美无缺的——那字眼用到如此非凡的庄严样子上,真是太乏味了!——那皮肤好比最纯净的象牙,鬓角以上部分微微突出,显得威风凛凛地宽阔而安详;然后是那乌黑的、有光泽的、浓密的、自然卷曲的长发,显示出荷马用的那个“有如风信子”的性质形容词的充分力量。我看到那鼻子的优美外形——除了希伯莱人的那种雅致的圆形浮雕肖像以外,我没在别的地方看到过类似的标本。还有那舒适光滑的鼻子表面,还有那鼻梁的几乎察觉不出的带弯曲的趋势,还有那匀称的曲线鼻孔表明一种奔放不羁的精神。我注视那张好看的嘴。这确实是一切事物的极好的范例——短短上唇的动人的弯曲——下唇柔软、妖娆而娴静——嬉戏时酒窝盈盈,说话时红唇闪动——她微笑时发出的每一道沉静而又充满欢乐的圣洁的光落在她的牙齿上,又被牙齿以一种几乎是惊人的光彩反射回来。我细细看她那下巴的构造——从这里,我发现了希腊人的那种适度宽阔、柔和而又威严的鼻子——这种轮廓,阿波罗神只是在梦中才显示给雅典人的儿子克莱奥门尼斯[4]看过。接着我又凝视着莉姬娅那双大眼睛。关于眼睛,我们可找不出远古的典型。也许在我心爱的人的这双眼睛里,也含有韦拉兰姆勋爵所提到过的那种秘密。我得相信,它们比我们自己家族的普通眼睛要大得多。它们甚至比诺贾哈德山谷部族中最圆的那种瞪羚眼睛还要圆。但只有偶尔在热烈兴奋的时刻,这种特点在莉姬娅身上才变得更加明显。在这种时刻,她的美——或许它是在我兴奋的幻想中显得如此——是那种要么是在天上,要么是在尘寰之外才能找到的美——是土耳其神话中伊斯兰教天堂中的仙女的那种美。那对眸子乌黑发亮,眸子上方是修长的黑色睫毛。眉毛的轮廓有点不齐,但同样乌黑。然而,我在她眼睛里发现的“特异”之点,跟她面貌的构造、颜色或光彩不同,归根结蒂应当是属于神态上的特异。啊,这是个没有意义的词!就在这个词的广泛含义后面,我们筑防掩饰自己对于人类心灵的一窍不通。莉姬娅的那种眼神!我曾花了多长的时间来细细掂量它!在这仲夏之夜,我通宵都在努力想领会它的含义!那是什么——那比德谟克利特[5]更为深奥的——深藏在我心爱的人的瞳孔里的?那是什么?我满腔热情,一心只想发现它。那双眼睛!那双硕大的、闪亮的、绝妙的眸子啊!它们成了我心目中的勒达[6]的双星,而我则成了他们的最虔诚的占星学家。 心理学上许多费解的反常现象往往无法得出要领,它们比事实更为强烈地激动人心——我相信,学校教育中也从没注意到这点——那就是,当我们尽力回忆某一件好久以前就已忘却的往事时,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时差一点就要回忆起来了,可到后来还是想不起来。在我仔细端详莉姬娅的眼睛时,也是这样,我曾觉得我接近于完全了解她那眼神了——觉得接近了——但还没有十分了解——而结果却全部告吹!而且(奇怪,啊,一切都是怪得出奇的玄秘!)在宇宙间极其平凡的事物中,我发现一系列跟她那眼神相类似的东西。我的意思是说,以后当莉姬娅的美已成为我的灵魂,像放在神龛里面那样深入到我心中的时候,见到现实生活中的许多事物,也能使我产生一种像我看到她那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时所充满在我心头的感情。但我更无法给这种感情下个明确的定义,也无法对它进行分析甚或加以揣度。让我再说一遍,有时当我审视一根迅速生长的葡萄藤——注视一只蛾子、一只蝴蝶、一条蛹、一溪流水时,我体会到了这种感情。看到大海,看到流星殒落,我也感到它的存在。见到年逾耄耋的稀有长者的眼色,也感到有这种感情。用望远镜观察到天上有一两颗星星(特别是天琴星座的大星附近的那颗六等光度的、看起来好像是双重的、变幻不定的星星)时,我也曾感觉到有这种感情。听到弦乐器的演奏声,看了书上的某些段落,我心中都曾充满这种感情。在其他许多事例中,我记得最清楚的是约瑟夫?格兰维尔的一册书,那册书(也许只是由于它的奇妙吧——谁说得清?)总是以这种感情使我感动;——“其中有意志在,意志永不寂灭。谁解意志之奥妙与魄力?盖上帝即一以其专诚泽及万物之伟大意志。人若非有意志脆弱之缺点,绝不向天使亦绝不向死亡屈服。” 经过了好长的时间,随着也进行了深思熟虑,确实使我探索到了莉姬娅性格中的某一部分,与这位英国伦理学家所写的这段文章之间的某种间接的联系。她在思想、行动或言辞方面的激烈,也许就是那种巨大的意志力的结果,至少是一种标志,在我们的长期交往中,我可找不到它的存在的其他更为直接的迹象了。在我所认识的所有女人中,只有她,外表沉着,总是心平气和的莉姬娅,才是那狂暴激情的热烈贪求者的最大牺牲者。这种激情,我无法作出估量,除非借助那双大得出奇的、立即使我又惊又喜的眼睛——借助她那非常低沉的声音里那种几乎具有魔力的和谐调子,那种适当的抑扬顿挫,那种清晰与宁静——借助她平时说出的那种狂热的词句的强烈力量(这与她说话的态度相比显得双倍有效)。 我曾经谈到过莉姬娅的学识:那真是渊博无边——女人中我从没见过这样有学问的人。她精通古典语言,就我自己对欧洲现代方言的通晓程度来说,我从没见她在这个问题上发过愁:确实,在任何最受崇拜的研究课题上(那是研究院所夸耀的学问中最深奥的一种),我又何曾见莉姬娅发过愁?多么异乎寻常——多么令人惊心,我妻子性格中的这一点,只是在近期才迫使我注意到!我说过,我在女人中从没听说过有她这种学问——但又哪里有这样的男人,他在广泛的学术领域内全面研究过伦理学、物理学和数学等一切科学,而且取得很好的成绩呢?当时我不知道,现在才清楚地认识到莉姬娅的成果的巨大和使人震惊;但我却充分了解她的无限权威,于是我便像小孩一样地信任她,听从指导我走过那形而上学研究的混乱天地;我们结婚之后的早几年,我花时间最多的就是忙于形而上学的研究。在研究时,当她俯身伏在我身上,我感到多么得意,多么高兴,有多少微妙的希望,而当时却很少有人寻找——很少有人知道——那慢慢展开在我面前的美妙的前景,沿着它那条漫长的、华丽的、人迹罕至的路,我最后可以到达知识的目的地,这知识珍奇绝世,对它的研究叫我欲罢不能! 因此,在几年之后,眼看着我那些很有把握的希望展翅飞走时,我心头的悲伤是何等的强烈!没有莉姬娅,我只是个在黑暗中瞎摸的孩子。有她在,有她单独讲解,我们埋头研究的先验论中的许多玄奥之处都变得栩栩如生,明白易懂了。缺少她那双眼睛放射出的光彩,那金光闪闪的字比古罗马时代的铅制品还要暗淡。现在,那双眼睛越来越不经常落到我用心阅读的书页上面了。莉姬娅病了。任性的眼里闪着过于——过于灿烂的光辉;苍白的手指,变成了坟墓中尸体的那种透明的蜡黄色,高高的前额上的青筋,随着极其柔弱的感情之潮而激烈地起伏。我知道她必定会死——我心里跟邪恶的死神拼命斗争。使我惊奇的是,我这位多情的妻子所进行的斗争甚至比我所进行的更为有力。她的坚强的性格足以使我深信,对她来说,死并不是一件可怕的事;——可事实并不如此。她跟死神幽灵搏斗的那股猛烈劲头,实非言语所能表达。这可怜的惨状使我极度痛苦地呻吟起来。我该安抚她——我该劝慰她;但是,在她那强烈的求生愿望面前——求生——只是求生——安抚和劝慰只类乎干极傻的事。她的狂热的内心虽然痉挛似地翻滚折腾,但不到最后时刻,那种外表上的平静态度不会动摇。她的声音变得更加柔和——更加低沉了——但我却不愿详述她低声说出的那些话的不着边际的意义。当我对这不同凡响的优美声音——对这人类以前从未听过的臆想和渴望听得神魂颠倒时,我的头发晕了。 她爱我,这用不着怀疑;而我也可以很容易地看出,在她那种胸怀里,爱情支配着一种非比寻常的激情。但只有在她去世时,我才充分地、深深地感到她那爱的力量。她久久抓住我的手,在我面前倾诉衷肠,那远远胜过多情的忠诚,简直成了盲目崇拜。我怎么配享受这番自白的恩惠?——我怎么这么糟糕,当我心爱的人正向我吐露衷肠的时候,我却要因她的离去而深受痛苦?对于这个问题,我实在没有心思细说。我只能这样说:在莉姬娅的超过女子气质地抛弃一种完全不配的、完全不值得给予的爱这件事情中,我终于认识到她的渴望的原因,带有如此强烈诚挚的对于生命的渴望,而这个生命目前正迅速地逝去。这种强烈的渴望——这种对生命的渴望之猛烈——只是渴望生命——我没有能力描述——没有口才表达。在她去世那一晚的午夜,她命令式地用手势把我招到她身旁,吩咐我将不久前她自己写的一首诗照念一遍。我遵从她的吩咐。——那首诗是这样写的: 看!这是寂寞晚年中的 一个欢乐的夜晚! 有群天使翅翼昭然,饰以 面纱,珠泪满脸, 坐在戏院,观赏一出 希望与恐惧的戏剧, 乐队不时奏出 悦耳的天庭乐曲。 丑角把天国的上帝摹拟, 唧唧哝哝低声细语, 忽东忽西到处乱飞—— 只有那些傀儡来来去去 听命于那些无形的人物 他们将景物往返变换, 从他们那神鹰翼下拍翅飞出 看不见的灾难! 这出混杂的戏——啊,一定 不会使人忘却! 人们永远追逐幻影, 却又无法将它捕捉, 通过一个老是折回的圆圈 到达完全相同之处, 剧情要旨颇多疯狂,更多罪愆, 还有令人胆战的恐惧。 瞧,一个蠕动的怪物, 挤进摹拟者群中! 它从舞台的僻静之处 蠕动而出,浑身血红! 蠕动!蠕动!——忽觉疼痛剧烈 丑角们顿时被虫咬食, 害虫的毒牙染上了人类鲜血 天使们对此哽咽抽泣。 熄了——灯火熄了——全然无光! 幕布在抖动着往下拉, 样子跟出殡的时候那样, 骤雨般疾驰而下, 天使们面色苍白,满脸倦容, 站起身,摘掉面纱,都说是 这是出悲剧,名叫《万物之灵》, 其主角就是那征服者虫豸。 “啊,天哪!”当我念完这些诗句时,莉姬娅跳将起来,用一种阵发性的动作高举着双臂,用半尖锐的声音喊道——“天哪!圣父呀!——难道事情就是这样一成不变么?——难道这个征服者将永不被征服?难道我们不是您的一部分?谁——谁解意志之奥妙与魄力?人若非有意志脆弱之缺点,绝不向天使亦绝不向死亡屈服。” 现在,她似乎由于激动而精疲力尽,听任两条雪白的胳膊垂下来,态度严肃地回到死神的床位上。当她呼吸最后一口气息时,两片嘴唇之间还发出一种低声的喃喃自语。我把耳朵凑近一听,听到她念的又是格兰维尔那段文章的结尾几句话——“人若非有意志脆弱之缺点,绝不向天使亦绝不向死亡屈服。” 她死了;——悲哀将我压得粉碎,我再也忍受不了孤独凄凉地住在莱茵河畔那座阴暗破落的城市里了。我并不缺少世上所谓的财富,莉姬娅给我带来的要比通常一般人所有的多得多。所以,在两三个月令人厌倦的、无目的的漫游之后,我买下了一所修道院,并对它作了一些修缮。这所修道院我叫不出名字,它座落在风景优美的英格兰的一个人迹罕至的极为荒芜的地方。这大厦的那种阴郁、沉闷的豪华,这庄园所处的那种几乎是荒野的方位,以及和大厦及庄园有联系的许多年代悠久的、令人伤感的回忆,与我的这种万念俱灰的心情十分一致;这种心情驱使我来到这个偏僻的、与世隔离的乡村地区。虽然修道院外部没有变换什么,仍然是一片青葱悬垂在衰朽之上,可我却带着一种孩子似的倔强,也许还带着一种缓解悲痛的模糊希望,转而将其内部展示得比王宫还要富丽堂皇。——对于这种傻事,还在童年时代我就尝过味道,而现在它们又回到我身上来了,好像忧伤使我年老昏愦似的。哎呀,我深深觉得,在那华丽而奇异的帷幔上,在那庄严的埃及雕刻上,在那古怪的上楣和家具上,在那伦敦圣母玛利亚疯人院型的、有簇状金丝的地毯上,我甚至都发现了早期的疯狂!我抽鸦片早已上瘾,我的工作,我的常态,都带上了我那种抽鸦片的梦的色彩。但这些荒唐事情我不能停下来详详细细讲述。让我只谈谈那间总是遭人诅咒的卧室吧,在那里,我由于一时的精神错乱,我娶了我的新娘——作为我不能忘怀的莉姬娅的后继者——那个特里缅因地方的秀发碧眼的罗威娜?特里万妮昂小姐。 那座新房的建筑式样和室内装饰,一想起就如在眼前。新娘的高贵家庭,为了渴望金钱,竟答应自己心爱的闺女踏入一间如此装饰的房间的门槛,真不知道他们的良心到哪儿去了。我曾说过,我精确地记得卧室内的许多细节——但我却将些重大的题目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房子里的古怪陈设没有系统,又不协调,所以不能勾起我的回忆。这间房子位于城堡式的修道院的一座高高的塔楼上,呈五边形,颇为宽敞。五边形的整个朝南那一面,被一扇唯一的窗户所占领——一块极大的威尼斯不碎玻璃——只有一个窗框,漆成铅灰色,因此,不管日光或月光透过窗户射进来时,总是将一种恐怖的光彩照在室内的物件上,在这扇巨大窗子的上头,伸展着一个葡萄藤架,一根老葡萄藤沿着塔楼结实的墙往上爬。幽暗朦胧的橡木天花板,极高而呈拱形,上面有精工描绘的半哥特式、半德鲁伊特式的那种极其古怪而风格又极其特殊的回纹形图案。在这令人伤感的拱顶的中心凹进处,用一根长环金链悬挂着一个巨大的撒拉逊式金香炉,上面的那许多孔眼镂空得那么精巧,以致让人觉得炉烟在孔中进出翻滚,有如生气勃勃的蛇状焰火,有如连续不断的色彩斑驳的火花。 房里四处放着几只东方型的绒垫睡椅和金烛架——还有一张印度式的床——婚礼床,坚实的乌木上有浅浅的雕饰,床顶上罩着一幅棺套似的天篷。房间的四角各竖起摆着一口巨大的从卢克索[7]对面的皇陵中挖出的黑色花岗岩石棺,古老的棺盖上布满年代久远的雕刻。哎呀,最奇妙的设计还在房里悬挂的帷幔。四壁其高无比——简直高得不相称——壁上从顶到脚地悬挂着重叠的沉重的大幅挂毯——挂毯的质地看来一如地毯,睡椅垫及乌木床罩、床的天篷以及部分遮住窗子的华丽的涡纹窗帘,是一种极为贵重的金丝布,上面遍布一块块有不规则空隙的阿拉伯式的蔓藤花纹图案,每块图案的直径大约有一呎,这就使布具有一种乌黑发亮的格调。但是,只有当你用一种专一的观点来瞧它们时,这些图案才带有那种蔓藤花纹的特征。由于一种目下已流行而实际要溯源于远古时代的设计,这些图案在样式上便变化多端了。一个人一走进房,看到的只是一种单纯的怪异;再往前走,怪异渐渐消失;当参观者在卧室里一步步移动地点时,他就发现自己被诺曼底人迷信中的、或是修道士的问心有愧的睡眠中出现的一系列无穷无尽的恐怖鬼影所包围。从帷幕后人为引入的连续不断的风的强劲气流,大大增加了这种幻影般的效果——使整个房子都显得活生生的恐怖和令人不安。 就在这些个厅堂里——就在这间新房内——我和那位特里缅因的小姐,度过了我们婚后第一个月的那些亵渎神明的时刻——很少有不安和忧虑。而我不禁发觉我妻害怕我那种叫人难受的郁郁不乐的脾气——发觉她避开我,并不爱我;但这倒反使我颇为高兴。我怀着一种只有魔鬼才有而人没有的憎恨厌恶她。我想到了莉姬娅(啊,我带着何等强烈的惋惜心情想到她),想到我的心爱的、尊严的、美丽的、躺在坟墓中的莉姬娅。我沉醉在对她的纯洁、她的智慧、她的高尚而有灵气的性格、她的激情和她对我的盲目崇拜的爱的回忆中。于是,眼前我的心灵中充分而自由地燃烧起比她的更为炽烈的火焰。在我的鸦片梦的激动时刻(因为我已习惯性地束缚于这种药物的桎梏),我将高声呼唤她的名字;在夜晚的寂静中,或在白天的荫蔽的幽谷里,仿佛通过强烈的渴望、神圣的激情和以一种燃烧着的灼热渴念死者,我就能使她回到她已离弃的人世间来——啊,难道能永远这样生死永诀? 大概在婚后第二个月开始的时候,罗威娜小姐突然病了,她恢复得很慢。高烧折磨得她精疲力竭,使她夜不能寐;她在半睡半醒的混乱状态中谈到塔楼上这间卧室里的响动。这种响动,我断定除了幻想使她不正常,或许是这卧室本身的变幻莫测的影响之外,不会有别的来源。她终于逐渐复原——最后完全好了。但是,没过多久,她又患上了比前次更为厉害的病,使得她再一次卧床不起,饱受折磨;自此她病入膏肓,缠绵卧榻,全无起色。由于是旧病复发,医生们绞尽脑汁,用尽办法,都一样无济于事。随着她这种人力无法治愈的缠身的慢性疾病的日趋严重,我看到了她脾气中那种紧张不安的焦躁情绪和因小事害怕而敏感的现象也越来越严重了。她现在又谈到她以前提过的帷幔中的那种声音——那种细微的声音——那种异常的响动,而且谈得更经常,语气更坚定。 9月初的一个夜晚,她以引起我注意的异常的强调语气谈到这个使人烦恼的问题。她刚从一个不平静的梦中醒过来,我带着半是焦虑、半是模糊恐惧的心情,注视着她那憔悴面孔上的抽搐动作。我坐在她那张乌木床旁边的一把印度绒垫睡椅上。她半躺着,认真地轻声谈到当时她听到而我听不到的那种声音——谈到当时她看见而我察觉不到的动作。帷幕后面风势较急,我想告诉她,那些几乎听不清楚的声息,墙上那微微变动的影子,只不过是风通常吹过所引起的自然效果而已;然而,让我坦白承认吧,对于这点,我也不能完全相信呢。但她脸上呈现出的那种死灰色,证明了我想尽办法使她安心也是枉然。她看样子要晕过去了,眼下又没个仆从可以一叫就应。我记起那里还放着一瓶医生吩咐要用的淡酒,便赶紧到卧房那边将它拿来。但是,当我走到香炉射出的光下面时,有两种令人吃惊的情况引起了我的注意。我觉得有某种看不见却可触知的物体从我身旁轻捷地擦过;同时我看到在金丝地毯上,在那贵重的烛台中央,有一个从香炉里投下的影子——一个模糊不定的天仙般的身影——这可能被幻想成一个鬼魂的影子。我当时由于服用了过量的鸦片,正处于极度兴奋之中,没有怎么留心刚才见到的事,也没有对罗威娜讲。找到淡酒之后,我又走到卧室的这一边来,倒了满满一酒杯,端到昏迷不醒的小姐唇边。这时她恢复过来了一点儿,自己端着酒杯,我则躺到身边的一把睡椅上,眼睛紧盯着她的身子。这时,我清楚地听到躺椅附近的地毯上有阵轻微的脚步声;转瞬之间,当罗威娜正把酒凑到唇边时,我看见,或者也许是在梦中看见,仿佛从房里空气中的一道看不见的泉水中往她杯子里滴入三四大滴红宝石色的晶莹液汁。只有我看到了这一情况——罗威娜却没有看到。她毫不犹豫地把酒喝了下去,我克制住自己,没把这情况告诉她,因为我考虑到,这毕竟可能只是由于这位小姐的恐怖,由于鸦片的作用,以及由于时在夜晚这几方面的因素所导致的一种生动的想象力的联想而已。 但我不能把眼见到的事掩盖过去,那就是,就在那几滴红宝石色的液汁滴进酒杯,我妻子饮下之后,她的病很快就恶化了;到接下来的第三个晚上,她的奴婢们就在为她的死做准备,而在第四个夜晚,我伴着她那用裹尸布覆盖着的尸体,独自坐在那间曾把她作为我的新娘来接纳的古怪卧室里。——眼前出现一片由于鸦片引起的、闪闪掠过的、鬼影般的荒诞幻象。我用不安的眼凝视房子四角那四副石棺,凝视帷幔上那些形式多样的图案,凝视头顶上香炉里色彩斑驳的火花的翻滚。然后,当我回想起前几天晚上的情景时,目光就落在香炉眩目的光下面的地方,那里,我曾见到过幽灵的幻象形迹。然而,如今却再也见不到它了;我舒适地嘘了口气,把目光转向床上那苍白而僵硬的形体。这时,一千种对莉姬娅的回忆向我袭来——接着,那全部无法说出的悲痛,狂潮般注到心头,我就是带着这种悲痛,注视她也是这样覆在裹尸布下躺在那里。夜色已阑,我仍然注视着罗威娜的尸体,胸中充满对我唯一至爱的人的痛苦思念。 大概是子夜的样子,也许还不到,也许已经过了,因为我没大注意到时间,这时忽然有一声抽泣把我从冥想中惊醒,这声音低而柔,但很清楚——我觉得这声音是从乌木床那里传来的——那张躺着死人的床。我以一种极其迷信的恐惧谛听着——但没有再听到声音了。我把视力集中在尸体上,看那里有无动静——但那里看不出有任何微小的动作。然而,我并没弄错。我确曾听到过那声音,不管那声音多么轻微,而且我当时心中也很清醒。我毅然地、坚定地将注意力集中在尸体上。好多分钟过去了,还是没有见到任何可以阐明这一神秘现象的情况发生。最后,终于使我看明白,在两颊和眼睑上凹下去的微血管一带,泛出了一层轻微的、极其柔弱的、几乎难以觉察到的血色。通过一种人类的语言无法充分表达的极度的恐怖和畏惧,我感到我坐在那儿心脏停止了跳动,四肢也僵硬了。但是,一种责任感最后又使我恢复冷静。我不再怀疑我们的准备工作太草率了——现在罗威娜还活着。我们得尽力想办法;但塔楼距修道院里仆人居住的地方很远——叫是叫不应的——我要是不离开这房子几分钟,就无法叫他们来帮忙——而我又不能冒险这样做。所以我只好独自一人努力奋斗来召回这正在徘徊的灵魂。然而,肯定没有多久时间,尸体又故态复萌;眼睑和双颊上的血色消失了,留下一片比大理石还要白的苍白;嘴唇变得加倍地干瘪,撮起来显出一种可怕的死相;一种讨厌的粘糊糊、冷冰冰的东西顿时布满尸体表面;接着又跟原来一样变得梆硬。我颤抖着颓然坐在刚才我从那里惊起的躺椅中,重新让自己沉于对莉姬娅那热情的活生生的幻象的思念。 一个钟头这样过去了,这时我又第二次(这是可能的吗?)听到从床铺那里发出一声模模糊糊的声音。我怀着极端的恐惧,仔细谛听。声音又传来了——是一声叹息。我急忙冲向尸体,看见——清楚地看见——嘴唇抖动了一下。很快就放松下来,露出一线明亮的珍珠色的牙齿。原先我心中只是极度害怕,这时又加上了惊异。我感到我的视线模糊了,思想紊乱了;费了好大的劲,我才终于使自己提起精神,去做那责任感又一次向我指出的事。这时,其前额、面颊和喉部都现出一些微红;可以感觉到整个躯体都有热气;甚至心脏都微微跳动起来。这位小姐还活着;我便以双倍的热情来进行使它复活的工作。我擦洗了她的鬓角和双手,用尽了经验及不少医书上所提供的各种办法。但是,一切都枉费心机。突然,血色消退了,心跳停止了,嘴唇重又现出那种死人的表情,接着,整个尸体又显出冰凉,青灰,梆硬,皮包骨,显出几天以前就成了死人的一切令人恶心的奇形怪状。 而我再次沉湎于莉姬娅的幻象之中——再次又听到乌木床那里传来一声低声抽泣(事情这样离奇恐怖,以致现在我一边写一边还在发抖,这又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但是,我何必连续不断地细述那一晚的那些无法形容的恐怖呢?何必按下正文不写,却来反复讲述在灰色黎明到来之前,这出可怕的复活剧如何一次次地重演;每一次的故态复萌,如何只能导致更为坚定的、显然无可挽救的死亡;每一次的发作,如何都带着一种跟无形的仇敌拼博的样子;以及每次拼搏之后,尸体上就如何要出现一种我无法知道的古怪变化呢?还是让我赶快来结束这篇文章吧。 那个恐怖之夜已过去了一大半,而已经死亡的她,又一次动了一下——这次比以前动得更有力,虽然,毫无希望使它从死亡中苏醒这件事,比任何事情都更为可怕。我早已停止去努力或者行动,只是一动不动地坐在睡椅上,孤立无援地经受着一团混乱的强烈感情的折磨,这种感情倒不是极端畏惧,畏惧倒不可怕,也不令我憔悴。我再说一遍,尸体动了,而且这次比以前动得更有力。生命的色彩以罕有的力量照映到脸上,使脸色骤然发红——四肢松动了——除了眼睑仍然紧闭,尸体上裹着绷带和寿衣,仍然让人觉得是个死人样子以外,我可能会要想到罗威娜确实已经完全从死神的镣铐中挣脱出来了呢。如果这种观点在当时也不能完全被接受,那么,至少我不再怀疑那裹在寿衣里面的东西已从床上爬起身来,摇摇晃晃,脚步无力,双目紧闭,像一个人迷迷糊糊在梦中一样,有形的,可以摸得到的走到房子当中来了。 我没发抖——我也没动——因为许许多多无法形容的幻想,跟这个人形的神态、身材、举动连在一起,很快冲进我的脑子,已使我瘫痪——已使我冷却成为石头。我一动不动——只是注视着那幽灵。我的心中狂乱无序——心烦意乱得无法平静。站在我面前的果真是活着的罗威娜吗?果真完全是罗威娜——那位特里缅因地方的秀发碧眼的罗威娜?特里万妮昂小姐吗?为什么,为什么我要怀疑呢?那绷带死死地缠在嘴巴周围——那么有可能那不是特里缅因那位活着的小姐的嘴?而那两颊——有着她妙龄期的那种玫瑰红——不错,这的确可能是特里缅因那位生气勃勃的小姐的美丽的双颊。而那下巴,连同那两个酒窝,跟健康时一样,这也可能不是她的吗?——但是,是不是患病以后她却长高了?不知是一种什么样的疯狂使我有这种想法?我一跳跳到她跟前!她往后一退,不让我接触她,这样她就使头上裹着的可怕的尸布松开,落下来;而让满头蓬松松的长发在卧室里流动的空气中飘动;那比子夜的鸟翼还要黑呢!这时,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形慢慢睁开眼睛。“这一下,至少,”我尖声高喊,“我绝不会——我绝不会弄错了——这对圆圆的、乌黑的、任性的眼睛,正是我失去的爱人——那位小姐——莉姬娅小姐的!” 唐荫荪 译 [1]约瑟夫·格兰维尔(1636—1680),英格兰人,自封的怀疑论者和皇家学会辩护人,相信巫术和魔鬼,相信灵魂在肉体之前即已存在,并为之辩护。有人认为他是心灵研究的创始人。——译者注 [2]此词恐为阿斯托雷之误。阿斯托雷,亦即阿斯塔忒,东方丰产女神和司爱情婚姻之女神,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爱神阿佛洛狄忒。——译者注 [3]德洛斯,爱琴海昔克拉德群岛之一,希腊神话中说,宙斯宠情妇勒托,使其怀孕,天后赫拉妒嫉,迫使勒托到处流浪,最后到达德洛斯岛上,产下了阿波罗及其姊妹阿耳特弥斯。勒托作为母神,与子女同受祀奉,阿耳忒弥斯则是一位贞洁的处女神。——译者注 [4]克莱奥门尼斯,公元3世纪雅典著名雕刻家。——译者注 [5]德谟克利特(约前460—约前370),古希腊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原子说创始人之一,其著作达73种,几乎包括人类知识的一切部门,现仅存极少数断片。他有一句名言:“事实真相在井底。”因此,“德谟克利特之井”意为储藏秘密之所。——译者注 [6]勒达,希腊神话中的仙女,斯巴达国王的妻子。宙斯爱其美貌,化为公天鹅,与之交,后勒达生下二蛋,一蛋孵出海伦,一蛋孵出后来成为双子星座的狄俄斯库里兄弟。——译者注 [7]卢克索,埃及集镇,原为埃及底比斯古城南半部遗址。——译者注 怎样写布赖克伍德[1]文章 “以先知的名义——无花果!” ——土耳其无花果小贩的叫声 我相信人人都听说过我。我叫西格诺拉?普赛克?芝诺比阿。我知道这是事实。除了我的敌人以外,没人叫我做萨克?斯诺布斯。我肯定萨克只不过粗鲁地讹用了“普赛克”这个名字。“普赛克”是希腊文,意思是“灵魂”(那就是我,我就是彻头彻尾的灵魂),有时指“蝴蝶”,无疑,这是因为我常穿红色缎料衣服,戴天蓝色阿拉伯小斗逢,绿色的搭扣装饰品,七层橘红色耳状报春花荷叶边。而斯诺布斯[2]——无论谁看见我,都会立刻注意到我的名字不是斯诺布斯。塔比萨?特尔尼普[3]小姐完全出于妒忌才这样宣传的。塔比萨?特尔尼普真是!哦,这个小坏蛋!我能期望萝卜干什么?不知她是否记得“血从萝卜中流出,等等”。这句古老谚语了。(备忘录:让她留意第一次机会。)(备忘录:揪她的鼻子。)我在哪里?哦,我肯定斯诺布斯讹用了芝诺比阿[4]这个字,芝诺比阿是个女王——(我也是。摩尼佩恩尼[5]博士总叫我红心女王[6]——那个芝诺比阿,还有普赛克[7]是善良的希腊人,我父亲也是个“希腊人”,因此,我有权跟随父姓,叫芝诺比阿,而绝对不是斯诺布斯。除了塔比萨?特尔尼普管我叫萨克?斯诺布斯外,没有其他人这样叫过我。我叫做西格诺拉?普赛克?芝诺比阿。 我刚才讲过,每个人都听说过我。我就是那个西格诺拉?普赛克?芝诺比阿。我是“Philadelphia费城、Regular规则、Exchange交换、Tea茶、Total全体、Young年轻、Belles美女、Letter信件、Universal普通的、Experimental实验的、Bibliographical著作目录、As-sociation联合、To作为、Civilize开化、Humanity人性的通讯秘书。摩尼佩恩尼博士给我们这么多头衔,他说是因为它听起来很响,像一只蹩脚的空打印机。(他有时很粗暴——有时却很深沉。)我们都在名字后面签上协会的第一个字母,就像“皇家艺术协会”的第一个字母是R.S.A.——“实用知识传布协会的第一个字母是S.D.U.K.,一样,等等。摩尼佩恩尼博士说S指:Stale“陈旧”,D.U.K.拼成duck“鸭子”(并不是这样)。S.D.U.K.指不新鲜的鸭子,而不是指罗德?布鲁厄姆社——但是,摩尼佩恩尼博士是一个古怪的人,我从不相信他讲的是实话。总而言之,我们总是将P.R.E.T.T.Y.B.L.U.E.B.A.T.C.H.——这些第一个字母——即Philadelplia费城,Regular规则,Ex-change交换,Tea茶,Total全体,Young年轻,Belles美女,Letters信件,Universal普通的,Expermental实验的,Bibliographical著作目录,Association联合,To作为,Civilize开化,Humanity人性——加在我们名字上,一个字母代表一个字,这是罗德?布鲁厄姆的令人瞩目的进步。摩尼佩恩尼博士说我们的第一个字母分别代表每个人的性格,——要不是我还活着,也就不知道他指什么了。 尽管博士的办公室舒适,尽管协会竭尽全力引人注目,在我参加协会前,它在这方面不太成功。事实是会员们只沉湎于唇枪舌剑。每个星期六晚上所读的报纸都没有多少深度,更多的是打浑和滑稽。全都是匆匆写就的摘要,没有去深入探讨主要原因、主要原则。没有探讨任何事情。他们并不在意“是否恰当”这个大问题。简而言之,就是没有细腻的描写。太肤浅!没有深度,不具可读性,缺乏想象——根本看不到有识之士的所谓灵性,也看不到非有识之士贬为假话(Cant)的东西。(摩先生说我应该将Cant的C写成大写的K[8]——可我更清楚怎样写。) 我加入协会时,我曾努力推介一种更好的思维方式和写作文体,全世界都知道我多么成功。我们登载在P.R.E.T.T.Y.B.L.U.E.B.A.T.C.H.[9]上的文章一跃成为受欢迎的读物,甚至跟《布赖克伍德》文章不相上下。我之所以说《布赖克伍德》,是因为我肯定最好的作品,不管是什么主题的作品,都可以在那个名副其实的杂志上找到。现在我们把它作为写作样板,也就相应地很快有人注意到我们的东西。如果你搞得漂亮,要写出真正的《布赖克伍德》文章,毕竟不是件难事。我当然不是说做政治方面的官样文章。每个人都知道,自从摩尼佩恩尼博士作了解释以来,我们都成功了。布赖克伍德先生有一把缝纫剪刀,三个学徒站在他身旁听候吩咐。一个人递给他《时报》,另一个递给他《观察家》,第三个人递给他《沟壑——俚语新编》。布先生只需剪辑润色。很快便完成——除了《观察家》、《俚语》和《时报》外,没有别的——然后还是《时报》、《俚语》和《观察家》——然后还是《时报》、《观察家》和《俚语》。 杂志的主要特色就在于它内容的多样性;最精彩的就是摩尼佩恩尼博士叫做“稀奇古怪”(管他什么意思)和其他人都称之为“深刻”的文章。这是写作的范例,我早就知道怎样欣赏了,虽然我只是在最近(由协会委派)采访布赖克伍德先生以后,才注意到详细的写作方法。方法其实很简单,但却没有政治那样简单。说实话,在我拜访布先生让他了解协会的意图时,他非常礼貌地接待了我,将我引进他的书房,详细地介绍了整个过程。 “亲爱的夫人,”他说,我威严的表情显然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身着深红色缎料,钉着绿色的搭扣,缀有橘红色的报春花边。“我亲爱的夫人,”他说,“坐下。事情是这样的。首先,要想写有深度的文章,你的作者使用的墨水必须很黑,而且要用很大的钢笔,笔尖很钝,注意我说的话,普赛克‘芝诺比阿!”他顿了下,继续以感人肺腑的口吻,一本正经地说,“注意我的话!——那支钢笔——必须是——从未修过的!夫人,这里面有个秘密,是表现深刻的根本方法。我个人认为,没有人,无论他多么有天才,都没有用好钢笔写过,——明白吗,——写过好文章。你可以想当然地认为,每当他们的手稿出来时,简直不值一读。这是我们遵循的首要准则,如果你不愿赞同,我们的谈话就到此为止。” 他中止谈话。当然,我不想就此结束这次谈话,于是,我表示赞同,这个建议太明显不过了,我早就注意到这个事实。他似乎很满意,继续传授经验。 “普赛克?芝诺比阿小姐,给你推荐一篇或一组文章作为样板或用来研究,别人会妒忌的;但是,也许我也可以引起你对一些情况的注意。让我看看,有篇叫做《起死回生》的文章,妙极了!——记录了一位先生的感觉、爱好、惊恐、情感、空想和博识,在他回生前埋葬时跑出了体外——全部跑出去了。你会发誓说作家生在棺材,长在坟墓。还有一本叫做《鸦片鬼的忏悔》——妙,简直妙不可言!——丰富的想象——深刻的哲理——敏锐的思维——充满烈焰和怒火,使这晦涩难懂的东西妙趣横生。这些都是空洞的恭维话,但却脍炙人口。他们会说是柯勒律治写的文章——其实并非如此。是我们宠物狒狒朱利珀尔一边端着荷兰大酒怀喝“又热又没放糖”的水一边写就的。”(这些话如果不是出自布赖克伍德先生之口,而是由其他人说出来,我几乎无法相信。)“还有一本《偶然的经验主义者》,描写一位先生被人置于烤箱里烘烤,出来时尽管受了些伤,但却安然无恙。还有《一位已故医生的日记》,这篇东西夸夸其谈,而且用拙劣的希腊文写成——但两篇文章都很合读者胃口。还有一篇文章叫《钟里人》,热诺比亚小姐,我不能过多地介绍。它描写了一位年轻人在教堂的钟舌里睡觉,被葬礼钟声敲醒的故事。钟声敲得他发疯,于是,他便拿出纸笔,记下了他的感觉。感觉毕竟是妙不可言的东西。如果你被淹死或被绞死时,切记要记下你的感觉——它值得你花10个几尼[10]买一张纸。如果你想写得更具说服力,热诺比亚小姐,得注意你每分钟的感觉。 “我当然会这样,布赖克伍德先生。”我说。 “好!”他答道,“我知道你是一个听话的好学生。但是我必须让你熟悉写可以称得上是天才布赖克伍德感觉文章的必要细节——你会明白我的意思的,我认为这种文章的论题最好。” 第一件必不可少的事就是将你自己置身于从未有人遇见的困境中。譬如,烘箱——妙极了。如果你现在没有烘箱或大钟,如果你不能方便地从气球中蹒跚而出,或被地震所吞没,或紧紧地粘在烟囱里,只要想象同样的灾难,你就可以心满意足了。但我更希望你通过实践去证明。只有手中掌握的实践知识才能很好地解释幻想。你知道,‘实际情况往往很奇怪,比故事更奇怪’——除了更加中肯以外。” 我使他相信我有一副顶好的吊袜带,我会用它上吊的。 “好!”他答道,“就这样做——尽管上吊方式有些陈旧。也许你会干得很漂亮。吃一剂布兰德雷恩的药丸,然后告诉我们你的感觉。当然,我的指示同样适用于各种灾难,在你回家的路上,你可能被人轻易地击中脑袋,或被一辆公共马车碾过,或被疯狗咬住,或淹死在沟里。但是,别回头。 “确定你的主题以后,接着你必须考虑你叙述的语气和方式。可以用说教的、热烈的、自然的语气——都很平常。然后用简练或简短的语气,这种语气最近用得较多。都是短句,但不能太短。不能太性急。只能用句号。没有段落。大体如此。 还有高昂、冗长的惊叹语气。我们的一些最好的小说家赞赏这种语气。词句必须全部打乱,必须造成和嗡嗡乱叫声非常相似的噪音,问答自如而毋须意义深刻。这是作家急切追求的最佳思考方式。 抽象的语气也不错。如果你知道一些大话,你可以抓住机会用。谈谈讽刺和埃利亚学派[11]——还有阿基塔斯、乔治亚和阿尔克蒙。谈谈客观和主观。一定要谩骂一个叫做洛克的人。总而言之,要嗅觉灵敏。如果你漏掉一点荒谬的东西,你没有必要费心去乱涂乱改,只需加一个注脚,说明上述深刻的阐述归功于‘批判纯理性,’或‘形而上学最初以自然科学为基础’即可。这让人看上去觉得你博学——而且——而且坦率。 “还有其他种同样有名的语气,我只提两个——先验语气和多相语气。前者的优点在于比其他任何人都要深刻得多地看透事物的自然性。后者如果运用得当也会非常有效。稍微读读《日规》你就会受益非浅。在《日规》中,Eschew(避免)是大词,要将它尽可能地变小,而且要反着写。再看看钱宁[12]的诗,他对‘使人想到罐头状的小胖子’的描写,独具匠心,没有半点与人类同之处。而且,我还留心暗讽,暗示一切——却不露声色。如果你想说‘黄油面包’绝不可直截了当地说出。你可以说一些或全部接近‘黄油面包’的话。你可以暗示荞麦饼,甚至可以说远一点,暗示燕麦粥,但如果黄油面包是你要说的真实意义,当心,亲爱的赛克小姐,无论如何也不能说‘黄油面包!” 我向他保证只要我还活着,我绝不说此话。他吻了我一下,继续说道: “说到多相语气,它只是将世界上所有其他语气均等地混合起来,组成了一种深刻、奇异而美妙、超乎寻常、妙趣横生的混合语气,实在是一种明智之举。 “现在,我们假定你已确定好了你的故事和语气。最重要的部分——实际上是整个文章的灵魂部分——还要顾及到——我暗指‘填补’上。我不是要一位女士或先生过一种书呆子式的生活。但是,不管怎样,你的文章有必要给人以博学多识的感觉,至少也要使读者能够海阔天空地阅读。现在,我就要让你做到这一点。看这儿!”(他拖出三四本外观平常的书来,随便打开。)“你每读世界上任一本书的任一页时,你应该能够立即看出表现作者学识高深、才智过人的片断,正是这些片断使布赖克伍德文章增辉。我读两篇给你听听,你可以记下来。第一篇是《让人发笑的趣事》,第二篇是《如果需要,可以介绍的妙趣横生的表达》。现在记!——”他一边读我一边记。 “《让人发笑的趣事》。‘原先有三个缪斯——米勒蒂、穆爱玛和阿俄德——思维、记忆和歌唱。’如果你用得恰当,你可以很好地利用这一细微事实。你知道,这不是众所周知的,看上去又很稀奇。你必须仔细而直截了当地即兴创作。” “再有,‘阿尔弗斯河从海底流过,不失清澈地出现。’太陈腐,当然,如果适当地修饰润色,也会新鲜如初。” “这儿有篇更好的。‘波斯彩虹女神拥有一种甜食和香精,有人认为浓香四溢,而有人却认为淡而无味。’这篇好,写得细腻!反复推敲一下,你就会发现它创造了奇迹。我们还有其他描写生物的文章。写得最好,尤其是对小草坪的描写。记下来!” “‘空中花’是爪哇生长的一种非常美丽的花,连根拔出来也会存活。当地人用一根绳子把它吊在天花板上,成年享受其芬芳。’简直绝了!它使人笑颜常驻。现在来谈谈妙趣横生的表达。” “妙趣横生的表达。‘有一部年代久远的中国小说,名叫《朱考里》[13]。’妙极了!熟练地读出这几个字可以显示你对中国语言文学的功底。有了这种功底,即使你不懂阿拉伯语、梵文也能应付。但是,不懂西班牙文、意大利文、德文、拉丁文和希腊文却不行。我得检查一下你对每种文字的掌握程度。写写看!” “‘AussitendregueZaire'——与扎伊尔一样温柔——法语。在以《温柔的扎伊尔》为名的法国悲剧里,这句话反复出现多次。如果介绍得当,不仅显示了你的语言知识,而且显示了你的知识面和智力。比如,你可以说,你现在吃了鸡(写一篇关于某人被鸡骨头卡死的文章)完全‘没有扎伊尔那样温柔。’写!” ‘Van m uerle tan escondida, Que no te sienta venir, Dorgue el plazer del morir, No me torre a dar la vida。' 这是西班牙文——摘自西班牙小说家塞万提斯之作。‘啊,死神,你迅速到来!可千万别让我知道,除非你的出现带给我欢乐,让我不幸地起死回生。’当你由于鸡骨头卡住喉咙在痛苦中垂死挣扎时,你可以不知不觉、恰如其分地把这句话写进去。写! ‘Il pover。′huomo che non se′n era accorto, Andava combattendo, eera morto。' 这是意大利语,出自意大利诗人阿里奥斯托[14]之手。意思是说有一个大英雄,在激烈的搏斗中,没发现自己已被杀死。虽然他已死,但他仍然继续英勇斗争。显然你要将这段运用到你的文章中——我相信,赛克小姐,你在被鸡骨头卡死后,你不会忘记再踢它一个半小时的。请写! ‘Und sterb′ich doch, no sterb′ich denn Durch sie——durch sie!' 这是德语——是德国诗人席勒的诗作。意即,‘如果我死,至少我为您——为您——而死!’非常清楚,在此,你呼出了你的灾难之因——鸡。我知道,心智健全的先生(也包括女士)的确不会为一只摩洛哥种的肥阉鸡而死,这只阉鸡塞满了驴蹄草和蘑菇,还吃了一色拉盘桔子冻。写!(你可以在托托尼家吃到的)——如果你愿意就写下来! “这里有一小段精彩少见的拉丁文(众所周知,人们使用拉丁文时不可能过于精雕细琢,也不能太短),——ignoratioelenchi。他犯了ignoratio elenchi的毛病——即是说,他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你看,这人是个笨蛋。你在对某个可怜虫讲话。他在你讲话时,被鸡骨头卡住喉咙,因此不能准确地领会你的意思,从牙缝里挤出一句ignoratio elenchi,立刻便叫你让人给消灭了。如果他敢回答,你可以用卢坎[15](这里就是)的话告诉他,语言只是anemonae verborum(银莲花宫)。银莲花,银光灿烂,没有气味。如果他蛮横地大吼大叫,你可以用“朱庇特[16]的梦幻”——西利乌斯?伊塔利库斯[17](看这儿!),用形容浮华夸张的思维的短语去抨击他。这肯定会命中要害。他无以反击,只好毙命。麻烦你记下来! “希腊语中有些出色作品——例如,德摩斯梯尼[18]的演说词。‘A-ner o pheogon kai palin mokesetai。’对此有两行勉强可以过得去的较好的休迪布拉斯[19]体的翻译—— 会飞的他要重新战斗, 但绝不会滥杀无辜。 在布赖克伍德文章中,你的希腊语将更显身手。这些字母给人以深奥感。夫人,只要观察一下那个厄普赛隆[20]敏锐的目光,你就可以看出!那个Phi一定是个教主!还有比那个奥迈克兰[21]更聪明的人吗?只要注意那个托[22]就行了!简而言之,只有用希腊文写的文章才真正引起轰动。就目前情况看,你用希腊文写文章这一例子是世界上最能说明问题的。那个毫无用处的笨蛋恶棍居然听不懂你用简单的英语讲鸡骨头之事。如果你信誓旦旦地、最后通牒似地突然对他讲这句话,他会理解你的暗示。然后走开,肯定会。” 上述这些都是布先生就此题目所能给我的所有指示,但是我觉得这些对我已绰绰有余。我终于能够写真正的布赖克伍德文章了,并决心从此写下去。在我起身告辞时,布先生建议我买已写好的报纸;可由于他只能以五十块钱卖给我一张报纸,我认为与其让我自己牺牲这笔微不足道的钱还不如让协会去买。但是尽管我显得吝啬小气,这位先生还是在其他各方面关心我,对我确实礼貌客气。他的临别赠言感人至深,我想我会永远感激地记住这些话: “我亲爱的热诺比亚小姐,”他眼泪汪汪地说,“我还能做些什么才能促你崇高事业成功呢?让我想想!唯一的可能就是,你不可能尽快去——去——去淹死,或——被鸡骨头卡死,或——或绞死——或——被咬——等会儿!现在想起来了,院里有两条凶猛的牛头犬[23]——好小子,我保证它们——凶猛,都是——的确都是要你出钱——他们会吃掉你,你的耳状报春花边以及所有东西,不用五分钟(看表!)——然后只要想想这一感觉!喂!我说——汤姆!——彼特!——狄克,你们几条恶棍!——出来”——但是我确实很匆忙,不能耽搁一秒钟,于是我很不情愿地不得不加快我的告辞,起身便走——显得有些仓促,我承认,我没有做到礼貌谦恭。 尽管与布赖克伍德先生告辞时,遇到某种直接困难,但我此行的主要目的达到了,按照他的建议,带着他的观点,我在爱丁堡漫无目的地转悠了大半天,寻找着孤注一掷的冒险——足以加深我的感性认识,适于我想写的文章的巨大特点的冒险。在这次短途旅行中,我的黑奴[24]庞培陪着我,还有我宠爱的小狗迪亚拉,我从费城带来的。直到下午很晚的时候,我的艰苦事业才获得全面成功。后来,一件重要事件发生了,其实质性的结果就是造就了多相语气的布赖克伍德文章。 邓英杰 译 [1]布赖克伍德(1776—1834),英国威廉·布赖克伍德公司创办人。1817年创办《布赖克伍德爱丁堡杂志》,早期撰稿人有司各特、霍格和德昆西等名家。——译者注 [2]“斯诺布斯”意即“势利。” [3]英语萝卜(turnip)的谐音译名。——译者注 [4]芝诺比阿为公元3世纪罗马属下巴尔米拉殖民地的女王。她曾想脱离罗马而独立,结果失败。——译者注 [5]“摩尼佩恩尼”为英语金钱(money, penny)的谐音译名。——译者注 [6]指纸牌上的红心女王。——译者注 [7]此处暗指希腊神话中以少女形象出现的人类灵魂的化身普赛克。——译者注 [8]Cant,英语意即“假话”,但如写成kant,则变成德国哲学家康德的名字。——译者注 [9]均为以上15个英语单词的缩写字母。连起来读,意思是“快活,忧伤的一群”。——译者注 [10]英国昔时的金币。——译者注 [11]埃里亚学派,由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创立并由诺芝发展的学派,其主要论点是断言存在是统一的,而运动和变化是不真实的。——译者注 [12]钱宁(1856—1931),全名为爱德华·钱宁,英国历史学家。——译者注 [13]作者为了整个文章的需要,随意取的书名。——译者注 [14]阿里奥斯托,16世纪意大利文艺复兴时很有影响的诗人。——译者注 [15]卢坎(39—65),罗马诗人。——译者注 [16]朱庇特,罗马神话中的主神。——译者注 [17]西利乌斯·伊塔利库斯(25/26—101),罗马拉丁史诗诗人,政治家。——译者注 [18]德摩斯梯尼(前384—前322),古雅典雄辩家,民主派政治家,他的演说词是古代雄辩术的典范。——译者注 [19]休迪布拉斯,英国诗人兼讽刺文作家勃特勒(1612—1680)写的一部著名的讽刺诗,他因写此诗而创立了“滑稽式英雄体”(即休迪布拉斯体)这一讽刺诗的新体例。——译者注 [20]希腊文第五个字母的谐音。——译者注 [21]希腊文第十五个字母的谐音。——译者注 [22]希腊文第十九个字母的谐音。——译者注 [23]一种身体大而结实,颈粗短而善咬之猛犬。——译者注 [24]这里指她牵的黑羊。——译者注 困境 好太太,什么机遇使你如此发狂? ——《科玛斯》[1] 一个宁静的下午,我在美丽的爱丁拉市溜达。街上嘈杂混乱得可怕。男人们在谈天说地,女人们在尖声叫喊,孩子们在哽咽,猪猡哼哼叫,马车嘎嘎响,公牛吼,奶牛哞,马嘶鸣,猫叫春,狗跳舞。跳舞!可能吗?跳舞!天哪,我想,我跳舞的时日一去不复返了!多少使人忧郁的记忆,在天才充满幻想的沉思中,重新浮现脑际!尤其是浮现在这样一个天才的脑际,它命中注定要永无止[2]地、无穷无尽地、持续地,就像人们所说的——连续的——是的——持续不断地、辛酸痛苦地、焦躁烦恼地、恍惚不安地,如果允许我这样表达,就是这样恍惚不安地受到这静谧的、神仙天堂似的令人兴奋、使人振奋的净化作用的影响,这种净化作用可以被视为世界上最令人妒忌,百分之百令人妒忌——不对!最美丽而不使人妒忌的,最使人心醉神迷的,就是这样,最可爱(如果我可以大胆地这样表达)的东西(原谅我,好心的读者!)——可我已心驰神往,不能自制了。带着这样一种心态,我再重复一遍,一件琐事便勾起了我一连串的回忆!狗跳舞!我——我却不能!它们快活——我就忧伤。他们雀跃——我则大声啜泣。多么动人的场面!这难免不勾起精通古典的读者回忆起描写合理性的精彩片断。这些片断可以在绝妙的中国古典小说《朱果恩诺》[3]开头找到。 我寂寞地穿过城市,带着两个谦卑的忠实伙伴。迪亚拉,我的狮子狗[4]!最宠爱的动物!她的唯一的一只眼睛上长了好多毛,脖子上时髦地系着根蓝带子。迪亚拉尚不足五英吋高,可它的头比身子大,尾巴被剪得很短,给人以一种无辜受伤的感觉,总之这有趣的畜生很讨人喜欢。 庞培,我的黑奴!——可爱的庞培!我怎会忘记你?我抓起庞培的胳膊。他三英呎高(我喜欢详细描述),罗圈腿,身体肥胖。他的嘴不算小,耳朵也是。可他的牙齿像珍珠一样,他有一双大大的鼓眼睛,眼白很可爱。他生就没有脖子,脚踝长在脚上部中间位置(黑羊都这样)。他的衣着非常朴素简单。唯一的衣服是一条九吋长的硬颈带[5]和一件八成新的黄褐色大衣,是身材魁伟的蒙尼佩恩尼博士以前穿过的。是件好大衣,剪裁得体,做工精致。面料很新。庞培用双手小心地提着,以免弄脏。 我们一行三个,其中两个我在上面介绍过,这第三个——第三个人便是我自己。我叫西格诺拉?赛克?热诺比亚。此时此刻,我穿一件深红色的缎子礼服,戴一顶天蓝色阿拉伯小斗蓬,礼服上配有搭扣,我便成为三人行中的第三个。有狮子狗,有庞培,还有我自己。我们三个。因此人们说原来只有三个复仇女神——麦尔蒂、尼米和赫蒂——深思女神、记忆女神和无足轻重女神。 我紧挨着豪侠的庞培的臂膀,穿过人口稠密的闹市,来到令人惬意、人迹罕至的爱迪拉街,迪亚拉规矩地远远跟在后面。突然,前面出现一座教堂——一座哥特式大教堂——威严宏伟,教堂的尖塔直耸云端。是什么促使我如此疯狂?我为什么要这样玩命?我在一种无法自制的愿望的驱使下想登上令人晕眩的塔尖,鸟瞰整个城市。大教堂的门诱人地敞开着。命运之神引导着我。我走进不祥的拱道。我的守护天使在哪里?——如果确有这种天使的话。如果!这使人沮丧的两个字!这神秘、意味深长、充满疑惑和易变的世界都包含在这两个字眼中!我走进不祥的拱道!我走进去了;没有弄坏我那桔红色的耳状报春花边,我穿过正门,出现在教堂的门廊中!就像人们所说的宽阔的阿尔佛雷德河奔腾不息,不受海水侵蚀地从海底流过。 我想,这阶梯像是没个尽头。它是圆形的!对,这些阶梯往上转啊转啊,精明的庞培陪着我,我喜欢他,对他充满信心。我靠在他手臂上,禁不住猜想——禁不住猜想这无穷尽的螺旋梯的顶部已意外地移走了,也许本身就是这样布局的。我停下来喘着气;就在这时发生了意外,它发生得如此突然,按常规或按形而上学的观点看,简直突然得无人注意。在我看来——我确信这是事实——我不会错——不会的!我担心地仔细观察了迪亚拉一会儿——我说我不会错——迪亚拉嗅到了一只老鼠!我立刻要庞培注意,他——他与我的看法一致。毋庸置疑。老鼠是被嗅到了——被迪亚拉嗅到了。天哪!我怎么会忘得了这一令人无比兴奋的时刻?哼!人还有什么资格吹嘘自己的才智?老鼠!——在那里——即某个地方。迪亚拉嗅到了这只老鼠。可我——我却不能!怪不得人们说波斯彩虹女神拥有一种甜食和香料,有人认为浓香四溢,而有人则认为淡而无味。 我们爬啊爬,现在离顶点仅三四步之遥。我们还在爬,只有一步了。一步!一小步!在人生的长梯中有多少酸甜苦辣都取决于这一步了!我想到庞培!——天哪,我想到爱情!我想到我曾经走错的每一步,也许今天还会走错。我决定谨慎些,冷静些。我丢开庞培的胳膊,不要他扶,跨上这最后的阶梯,进入钟楼。我那狮子狗紧紧跟着我。只有庞培一个人走在后面。我站在楼梯口,鼓励他也上来。他伸出一只手给我,不幸的是他在伸手的同时,也被迫松开了紧紧抓住大衣的手。上帝为何这般折磨人?大衣掉了,庞培的一只脚不由自主地踩在拖曳着的大衣边上,他被绊倒——这种后果无法避免。他那讨厌的脑袋一下——一下便撞进我的怀里,把我撞得仰面倒下,他也一样,倒在钟楼里又脏又硬、令人作呕的地板上。我迅速而全面地实施报复。我怒气冲冲地双手抓住他的羊毛,扯下一大把又脆又卷的黑东西,不屑一顾地丢掉。那毛发似的东西掉在钟楼的绳子上。庞培站起来,没吭一声。却用可怜巴巴的大眼睛望着我——叹息一声。上帝啊——那叹息,直钻我的心。那头发似的东西——那羊毛,如果我能捡回它,我会用眼泪洗净它,以表示我的懊悔。可现在,唉!我根本就够不着。它飘到钟绳上,我想象它仍然是活的。我想象它愤怒地立着,像人们所说的爪哇的一种名叫“幸福的花花公子空中花”的美丽花朵一样,连根拔起依然存活。当地人用绳子把它吊在空中,常年享受其芬芳。 我们停止争吵,环顾四周,试图找一个鸟瞰爱丁拉城的窗口。房里没有窗户,阴暗中唯一的光线来自一个直径一呎,高七呎的方形开口。可事在人为。我决定爬上去。口子对面有一大堆轮子、小齿轮和其他一些看上去神秘莫测的机器,离口子很近;机器上的一根铁杆穿过口子。在轮子和有开口的墙之间只能容下我的身体——我不惜冒险,决定坚持下去。我把庞培叫到跟前。 “你看那个口子,庞培。我想从口子往外看。你就站在口子下面——就这样。伸出一支手,庞培,让我站上去——就这样。另一支手,庞培,帮我站在你的肩上。” 他按我的吩咐一一执行,我一站上去就发现我可以轻而易举地将头和颈伸出口子。外面的景色很壮观。没有比这更动人的景色了。我停了一会,要迪亚拉听话,并让庞培放心,我会疼惜他的,会尽可能轻地踩在他肩上。我告诉他我会温柔地对待他的感情的——ossiten-derguebeefsteak[6]。我如此这般公正地对待我忠实的朋友后,便将我的极大兴趣和热情完全投入到享受这个毫不保留地展现在我眼前的景色之中。 但是我会克制自己不去详述这个主题。我将不去描述爱丁堡城。每个人都去过爱丁堡——古爱丁拉。我要将我局限于对我这一可悲的冒险活动的重要细节的描述中,我多少满足了我对城市的规模、环境和总貌的好奇心。然后,我有闲心详细考察我所在的教堂和尖塔的精致建筑。我发现我将头伸出的口子是一个大钟的转盘口,从街上看肯定像一个大锁孔,像我们看到过的法国表一样。其真正用途无疑是让教堂侍者必要时将手从里面伸出去调校钟的指针。我还惊奇地看到,这些大指针,最长的不会少于十呎长,最宽不会窄于八或九时。显然都是用坚硬的钢铁制成的,它们的边口看上去很锋利。注意到这些细节以后,我将眼睛移向下面壮丽的景色,不一会儿便陷入沉思之中。 过了几分钟,我被庞培的叫声唤醒,他说他受不了了,求我行行好下来。这不合理,我这样对他说。他回答了,但却显然误解了我的意思。于是我发火了,坦白地告诉他说他是个傻瓜,他犯了“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错误,我发完火后,他似乎满意了,我又回到了沉思中。 大约半小时后,我正全神贯注地欣赏下面仙境般的风景,一下被冰凉的东西惊醒过来,这冰冷的东西轻轻地按了一下我的后颈。不用说我有多惊讶。我知道庞培在我脚下,迪亚拉,我看到它蹲在房里最远的角落里。那又可能是谁呢?天哪!不久我就会发现的。我轻轻地将头偏向一边,惊恐万状地看见那根像短弯刀一样闪闪发光的巨大秒针,正在转动,转到我脖子上。我知道我得马上抽回脖子。刻不容缓——但是太晚了。没有机会强行将我的头从那可怕的陷阱里抽回,我的头被紧紧夹住,这个陷井还在飞速地变窄。那一刻的巨痛是无法想象的。我举起双臂,竭尽全力拼命地将这根沉重的铁棍向上推。我也许可能将大教堂整个掀起。指针向下,向下,越逼越近。我尖声向庞培求援:可他说我叫他“无知的斜视眼”伤了他的感情。我对迪亚拉呼唤;它只是“汪汪”地叫,还说“我要它在角落里呆着千万别乱动。”这样我不能期望我的伙伴来搭救我。 与此同时,那根沉重而可怕的时间镰刀(现在我终于想起了这句舶来的古典短语)并没有停下来,也不像是要停下来。它往下,再往下。已将它锋利的刃口嵌进我脖子里足有一吋深,我的感觉越来越混乱不清。我一会幻想我与威严的摩尼佩恩尼博士一起在费城,一会儿幻想在布赖克伍德先生的后客厅里接受他无用的教导。接着又甜美地回忆起那早年的好时光,想到世界还不全是沙漠,庞培还不残忍的幸福日子。 机器的嘀嗒声真有趣,有趣。我说,我的感觉现正接近极乐世界的边缘,最糟糕的境地给我以快感。永不停歇的嘀嗒——嘀嗒,嘀嗒的钟声是我耳中最美妙的音乐,有时甚至想起奥哈彼德博士那令人愉快的演说。钟面上那些大数字——看上去都那么聪明,那么聪明,那么耐看!它们在跳玛祖卡舞,我认为“V”字跳得最合我意。显然她是有教养的女士。一点也不矫揉造作,她的运动灵活无比。她旋转起来使人羡慕——用指针尖旋转。我见她精疲力尽。力图递给她一把椅子,——就在这时,我才完完全全意识到我的糟糕处境。的确糟糕!铁棍已埋入我脖子两吋深。一阵剧痛感将我激醒。我只求快死。 可现在出现了新的恐惧,足以使神经最为坚强的人害怕。我的双眼,由于机器的残酷挤压,绝对地正在蹦出眼眶。我在想我没有眼睛怎样生活,突然,一只眼球真的从我眼里蹦出,从塔尖的斜坡滚下去,射人流经主建筑屋檐的雨水槽中。失去眼睛的损失不算大,大的是这只眼球掉出以后获得了自由,目空一切地蔑视着我。它就躺在我鼻子下面的水槽里,它对自己的态度如果不令人恶心的话至少也是荒唐的。它眨眼闭眼的动作我从未见过。我掉进水槽里的眼睛,没有感激,傲慢而无耻的行为不仅引人发怒,而且使人想同情它又非常地不便,因为同情心总是存在于同一头颅的两眼之间,无论有多远。不管我是否愿意,我只得闭眼眨眼,与躺在我鼻子下面的那个恶棍东西保持完全一致。我的另一支眼球也掉了,我感到一阵轻松。它朝同伴同样的方向滚了下去(可能是合谋好了的)。两支眼都一起滚出水槽,说实在的,除掉了它们,我倒很高兴。 现在铁棍已插进我脖子四吋半了,只剩下一点皮没被割掉。我感觉非常幸福,因为我觉得最多只要几分钟,我就会从这种窘况中解脱出来。带着这种期待,我一点也不失望。下午五点二十五分,大分针可怕地向前转动,准时将我脖子上仅有的一点皮也截断了。看到使我尴尬的脑袋最终与我身体分离,我一点也不遗憾。它开始从尖塔边往下滚,过了几分钟,便掉进水槽,然后弹到了街中间。 我坦率地承认我现在的感觉最奇特——不仅最神秘,而且最使人困惑,使人不可理解。我的感觉在同一时间,一会儿在这,一会儿又在那。一会儿我幻想我有头,我的头才是真正的西格诺拉?赛克?热诺比亚——一会儿我确信我的身体才是真正的我。为了理顺我的思维,我从衣袋里摸出鼻烟盒来,想像往常一样拼命抽几口。这时我突然意识到我的独特缺陷,于是将烟盒朝我的脑袋那边扔下去,它满意地吸了一撮,对我笑了笑,作为回报。不一会儿,它对我说话,我没有耳朵但却依稀可辨。我听了一会,知道它对我在这种境地还抱存活的希望感到吃惊。在结束讲话时,它引用了阿里奥斯托的高尚的话: “有个大英雄,在激烈的搏斗中没发现自己 已被杀死/虽然他已死,但他仍然英勇战斗。” 它将我比做那位在激烈的搏斗中没有发现自己死了还继续英勇顽强地斗争的英雄。现在我无法避免我从高处往下掉了。庞培从我的面容上看到了什么奇特的东西,我根本没法弄清楚。那家伙嘴张得不能再大,紧闭双眼,好像要用眼皮捶核桃似的。最后,他扔掉大衣,跳上梯口消失了。我用德摩斯梯尼激烈的言辞对着这个混蛋吼道:“安德鲁·奥佛勒革向,你真迫不及待地飞奔。” 然后转向我的心肝,独眼狗!卷毛丛生的迪安拉[7],天哪!我眼前的景象多可怕!钻进洞里的那家伙是只老鼠吗?是残酷地被魔鬼吞掉的小天使的骨头吗?上帝啊!我看见的是什么——是我可爱的小动物分离的灵魂、阴影和幽灵吗?是那条优雅悲哀地坐在角落里的小狗吗?注意!她说话了。天哪!是用席勒的德语说的—— “如果我死,我至少要 为您——为您而死!” 天哪!——她的话难道不千真万确吗? 可爱的动物!她为了我也牺牲了自己。我现在没了狗,没了黑奴,没了头,那么不幸的西格诺拉?赛克?热诺比亚又剩下什么呢?天哪——一无所有!我已尽力而为了。 邓英杰 译 [1]《科玛斯》,英国伟大诗人弥尔顿(1608—1674)写的假面舞诗剧名。——译者注 [2] [3]根据文章的需要,作者随意取的书名。——译者注 [4]狮子狗:一种有卷曲厚毛,形状象狮子的狗,其厚毛常被人剪成各种花样。——译者注 [5]硬颈带:过去男子所用的与现代领带相似的颈带。——译者注 [6]法语,意为“与牛排一样嫩”,这里指庞培的感情。——译者注 [7]此为罗马神话中月亮和狩腊女神狄安娜的谐音。——译者注 厄谢府邸的倒塌 他的心是只吊着的诗琴; 一碰就发出清脆的声音。 ——贝朗热[1] 在那年秋天的一个郁闷、阴沉而又寂静的日子,天上彤云密布,我整天骑在马上,独自穿过乡间一个极其冷清的地带;在挨近黄昏时,我终于发现死气沉沉的厄谢府邸已遥遥在望了。不知怎么回事——第一眼瞥见那座府邸,就有一种令人难受的忧伤感渗入我的心灵。我说令人难受,是因为我的这种忧伤感无法被任何一种富有诗意而较为愉快的情绪所解除,而平常有这种情绪时,哪怕是极其凄凉可怕的自然景象,我的心也是接受得了的。我以十分沮丧的心情望着我面前的景色——望着那幢房子和庄园内那些天然的风景特色——望着那些无遮蔽的墙垣——望着那些空洞洞的眼睛般的窗户——望着那几排薹草——望着那几根腐朽了的白色树干;这种沮丧心情,我完全不能将它恰当地比拟为激动心情,而只能比做一个狂抽乱吸鸦片者梦醒后转入正常生活时的痛苦心情——面罩去掉后感到的可怕心情。我心头有一种冰冷、低沉、要呕的感觉——一种不可填补的思想上的阴郁,任何想象的刺激都不能将它曲解成为崇高的事物。那是什么——我停下来思考——是什么使得我在一旁静观厄谢府邸时就意志消沉?这是一个极其难解的奥秘;我也无法同那些在我沉思时蜂涌而至的幻想进行较量。我只得求助于这种不能令人满意的结论,那就是,毫无疑问,一些朴素的自然界的事物连在一起时,就有一种使我们感动的力量,而要对这种力量加以分析,则仍然是我们的思考力所不及的。我心里想,这些风景的特色,这些景物的细节,只要显得与目前所见的有所不同,那就将充分减轻甚或消除其伤感效果的能力;这念头一产生,我就勒马缓行到一个阴惨的、呈苍青色的山间小湖的险峻岸边,小湖就在住宅旁边,湖水平静无纹,泛着光泽。我俯视湖水映出的灰蒙蒙的薹草、苍白的树干和空洞洞的眼睛般的窗户的倒影,不觉身子一抖,甚至比先前更感到毛骨悚然。 然而,我还是打算让自己在这幢阴郁的府邸里待上几个星期。府邸主人罗德里克?厄谢是我童年时代的好友之一,我们已有好多年未见面了。可是最近却有一封信寄到远方我的家里——是他写来的信——信里那股强烈要求我去的劲头,只能容我有亲自去一趟的余地。原信中有一种神经质的激动的迹象。说他身体有剧烈病痛——精神也错乱,使他压抑难受——他热诚地希望见到我这个他最好的、确实也是唯一的知己,试图通过和我的愉快相处来减轻一些他的病痛。他信上所写的就是这样一些话——他是带着一颗明显的诚心邀请我的——这就使我没有犹疑的余地;我于是立即遵约,但我仍觉得这是一次非常奇特的召请。 虽然我们从小就是亲密的朋友,但我对我这位朋友却真正了解得很少。他为人讳莫如深,而且一惯如此。不过,我却了解到,他的远古家族,从很早很早以前就以具有一种喜怒无常的乖僻感情而闻名。在很长的年代里,这种感情表现在许多高贵的艺术品中;近来,又表现在接二连三的慷慨而又不为人知的施舍行为上,同时也表现在对音乐科学的那种错综复杂的热情献身,而不去注意其通常是易于赏识的美上面。我也知道这一极为异常的事实,即厄谢家族的血统,尽管一直很有名望,却从没有过传之不断的旁系家族;换句话说,整个家族都是世袭直系相传,一惯如此,只有很少的临时性的变化。我想到,就是刚才掠过我头脑的这种缺憾,即这幢房屋的特性与认为是他的家族的特性完全保持着一种统一;同时我又猜测,在好多世纪的长期过程中,这一种特性可能对另一种特性施加了影响——也许,就是这种缺少旁系子孙的缺憾,结果财产和姓名都是正统的一脉往下传,父亲传给儿子,最后,财产和姓名二者合为一体,乃至庄园原来的名字大家都不叫了,只是合并叫做“厄谢府邸”这个既古雅又有双重含义的名称——农民们叫这个名称时,他们心中认为它既包含了厄谢家族,也包含了这座府邸的名称。 我曾经说过我那略带孩子气的实验的唯一效果——我往山间小湖里俯视——结果加深了原先那种奇特的印象。毫无疑问,我那种很快增长的迷信意识——为什么不这样叫它呢?——大概更加促进了迷信本身的增长。我早就知道,这是一种认为所有感情都是以恐怖为基础的反论的规律。同时,可能仅仅因为这个原因,我重新把目光从小湖中府邸的倒影移到府邸本身上,心里产生一种奇异的想象——这种想象实在可笑,我这里谈到它,只是说明压制我的各种感觉的那股强烈的力量。我曾经这样想象过,似乎真的认为整个府邸及其房产区域周围都附着一团气,使它们及其紧邻地区显得格外特殊——这种气不同于天上的大气,而是从枯朽的树木、灰色的墙垣、宁静的湖面发出的一种讨厌的、神秘的雾气,朦胧、呆滞,依稀可辨,呈铅灰色。 我摆脱心头谅必是在梦中的那些想法,更加仔细地审视这幢建筑物的真实面貌。它的主要特点似乎就是极度的古。因年代久远而大大褪色。整个表面布满了微小的真菌,从屋檐下缠附下来,有如编织得很好的蛛网。但这一切并不显得特别破败。石工建筑没有一处倒塌;大部分完整与个别石块的碎裂显得不很协调。其中许多情景使我回想起在某个废弃的地下室里的那件旧木器,外表看来好似完好,但由于室内不通风,多年来就已腐朽了。然而,除了表面上的衰颓迹象之外,这幢建筑物并没表现出不稳定的标志。或许要仔仔细细观察,才可发现一条好不容易看出的裂缝,在房子正面,从屋顶呈“Z”字形一直裂到墙脚,最后消失在阴郁的湖水中。 我一路看着这些景物,策马走过一条短短的堤道,来到府邸。侍仆接过马,我走进大厅的哥特式拱门。一个蹑手蹑脚的男仆从这时起就默默领我穿过许多阴暗错综的走廊,到他主人的工作室去。不知是怎么搞的,我沿途见到的许多东西,更加深了我说过的那种暧昧情绪。我周围的许多东西——天花板上的雕刻,墙壁上的浅黑色挂毯,乌黑的地板,和那些幻影似的盾徽纪念品,我迈步走过时就震得格格作响,这些都是我幼年时期就见惯了的——但我犹豫不决,不承认所有这一切是多么常见的——我仍然弄不清,原来的形象是由于这些幻想引起的,而这些幻想却是如此的不熟悉。在一个楼梯间,我碰见了府里的家庭医生。我认为他脸上的表情夹杂着下流的狡诈和窘困。他发着抖同我打个招呼就走过去了。这时领我的男仆打开了门,把我带到他主人面前。 我发现这间房子又大又高,窗子又长又窄,呈尖拱式,离黑色的橡木地板很高,手完全够不着。几缕深红色的微弱光线,透过格子窗玻璃射进来,将周围一些突出的物件照得十分清楚;然而,哪怕眼力再好,也看不清房子里远处的角落或是那拱状的、有回纹装饰的天花板的幽深处所。墙壁上挂着黑色帷幔。一般家具都很奢侈,令人望着不舒适,古老而又破损。到处都摆着书籍和乐器,但并没给这种场面增添一份生气。我感到我呼吸到一种愁惨的空气。一种严峻、深沉而又难以矫正的忧郁气息,笼罩、充斥在各处。 厄谢原来挺直身体躺在沙发上,见我进来,马上起身以生气勃勃的热情欢迎我,开始我认为这未免过于热诚了——是世上感到厌倦的人的一种出于勉强的努力。然而,在我一看他的脸色之后,才相信他真是出于挚诚。我们坐下来;有片刻时间,他一声不吭,而我则带着一种半是同情、半是畏惧的感情注视着他。确实,没有人在如此短促的时间内会发生像罗德里克?厄谢一样如此骇人的改变!我好不容易才辨认出我面前这个病弱之身的人就是我童年时代的伴侣。但他的面部特征却总是很显著的。面容枯槁;眼睛大而清澈,无与伦比的明亮;嘴唇略薄,没有血色,呈一道极其优美的曲线;鼻子是优雅的希伯莱模式,但鼻孔之大则怕找不到同类了;下巴造型很好,只是不够凸出,这说明缺乏一种道义上的力量;头发比蛛丝更柔更细;这些特色,连同那过度扩大的鬓角部位,便构成一副完全不易被人忘却的相貌。只要将这些外貌上的特点和他一惯表现出的表情稍稍加以夸张,那就会产生很大的变化,乃致要使我怀疑我在同谁说话了。眼下他皮肤是那样可怕地苍白,眼睛闪着那种非凡的光泽,首先就使我震惊甚至畏惧。还有那丝一般的头发,也毫不注意地听任它生长,当那质地轻柔的头发飘在而不是垂在脸上时,我怎么也无法将这种奇异的样子跟普通人的样子联系起来。 我朋友的这副样子,立刻使我产生一种不连贯——不一致的印象;很快我就发现,他这是起因于一连串无力而又无功的努力去克服一种习惯性的手足发抖——一种过度的、神经质的紧张不安。我对他的这种状态,其实已有思想准备,这一方面是由于他的那封信,另一方面也由于对他的儿童时代的某些特点的回忆,以及对他的特殊的身体结构和脾性所下的结论。他的行动是生气勃勃与愁眉不展交替出现。他说话的声音由颤颤巍巍、优柔寡断(此时他的元气似已全无)很快变为精力旺盛而简明扼要——变成那种粗暴、有分量、从容不迫和瓮塞的声调——那种沉重、有条不紊和完全有调节的喉音,那只是迷迷糊糊的醉鬼或是不可救药的瘾君子,当他们处于最强烈的兴奋时期所表现的行为。 他就是带着这种表情,谈到这次邀请我到他家来的目的,谈到他如何渴望见到我,还谈到他希望我能给他安慰。他相当详细地谈到他对他自己的病的性质的看法。他说,那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家族性的病,他找不到治疗的办法——他跟着又加了一句,说那是一种神经方面的疾病,毫无疑问很快就会好的。它从许多奇怪的感觉中表现出来。他详详细细地谈了,其中有些使我感兴趣,同时又使我感到迷惑;虽然他的措辞和叙述方式或许有其影响。理智的病态过敏使他受了不少苦;他只能吃淡而无味的食品;只能穿某种质地的服装;一切花香对他来说都是一种沉重的压抑;一点点微弱的光线都会刺痛他的眼睛;而只有一种特殊的声音,即发自弦乐器的声音,才使他听了不生厌。 我发现他已陷入一种反常类型的恐惧之中了。“我将会死去,”他说,“我定会在这种可叹的放荡中死去。就这样、这样死去,不会以别的方式。我害怕将来的那些事,不是害怕那些事情本身,而是害怕其后果。一想到任何哪怕极其细微的意外会引起一种我的灵魂难以忍受的激动,我就战栗起来。说实话,我并不厌恶危险,而只是厌恶那种无条件的结果——恐怖。在失去意志力的那种可悲的情况下,我感到我得抛弃生命和理智,同恐怖这个冷酷的幽灵作一番搏斗的时期迟早会要到来。” 况且,偶尔通过他那断断续续的、语义双关的暗示,我还知道了他内心状态的另一不平常的特色。他对他那居住多年从不敢冒昧离开的住宅有某种迷信的想法——关于他的想象力量所传送的一种影响,说来过于朦胧,此处无法重述——他说,由于长时期的接受,他家这幢大厦形式和质地上的一些特色的影响已传到他精神上——灰墙和塔楼以及它们所终日俯瞰的暗淡的小湖的外貌的效应,终于造成了对他本人精神的影响。 然而,他承认,虽然说得有些含糊,许多如此折磨他的独特的悲哀能追溯到一个更为自然和更为明显的根源——那就是他在世上的最后和唯一亲人,他多年来的唯一伴侣,他最疼爱的妹妹,长期以来重病缠身,确实已显然接近死亡了。他用一种使人难以忘怀的悲苦口吻说:她的去世,将使他这个没有希望的、意志薄弱的人成为古老的厄谢世家的最后一根独苗。他说这话时,那位玛德琳小姐(人们都这么称呼她)在房子的那一头缓缓走了过去,她没有注意我在这里,径直走过去了。我以一种极为惊异而又杂有恐惧的心情注视着她走过——但我发现这种心情是没有办法说清楚的。当我的眼睛紧随着她消失的脚步时,有一种茫然若失的感觉压迫着我。当房门终于在她背后关上时,我的目光本能地、渴望地搜寻这位兄长的脸色——但他已把面孔埋在双手中,我只能看见他那消瘦的手指比往常更为苍白,手指缝间滚出好些动情的眼泪。 玛德琳小姐的病早就使她的医生感到技穷。医生给她的不常见的诊断是:根深蒂固的冷淡,身子日益消瘦,以及经常的、阵发性的身体局部的僵住症状。迄今为止,她一直坚持跟疾病的压力作斗争,直到最后还没有使自己卧病在床;但就在我到达他们家的那天傍晚,她终于向摧残她的病魔屈服了(这是他哥哥在晚上以难以形容的激动心情告诉我的);这时我才知道,不久前我见她的身影,竟是这生中最后的一瞥——而这位小姐,至少是她那活着时的身影,我再也无法见到了。 接着一连好几天,我和厄谢都没提到她的名字。在这段时间里,我在忙着尽力减轻我朋友的伤心。我们一起绘画,一起看书;或是像在梦中一样,我听他用富有表情的吉他演奏那怪诞的即兴创作的曲调。像这样,我们的关系愈来愈密切,我就愈有可能无保留地进入他的精神世界的深处,而这又愈使我痛苦地认识到,我想把他从阴郁变为愉快的一切努力都是无用的,他的那种阴郁,好像是一种天生的、绝对的特质,它倾泻出来,使整个精神领域和物质领域的一切物体都蒙上一层不断放射的幽暗光辉。 我独自和厄谢府邸的主人一起这样度过许多庄严的时刻,这将使我永远铭记不忘,但要想表达出他缠着我或带领我去进行的那种学习或工作的正确性质的观念,那是枉然的。激动和高度精神失常的空想,将一切都罩上了一层琉磺色的光彩。他的那些冗长的、即席创作的挽歌,将永远在我耳边鸣响。在其他的一些事情中,我厌烦地记住了他将冯?韦伯[2]的那首最后的华尔兹的狂热曲调加以某种奇特的滥用与夸张的情景。那些凝聚着他的精巧幻想的绘画,在他一笔一笔地添画之下,使画面变得含糊不清,看了使人发颤,因为我不知道何以要发颤,就更加使人毛骨悚然;——这些绘画(如今还栩栩如生在我面前),要我用文字尽力演绎出其一小部分含义,那是白费气力。由于那种完全的单纯,由于他设计的坦率,吸引了人们的注意,也使人感到威慑。如果有人能在绘画中画出思想的话,这个人就是罗德里克斯?厄谢。至少对我来说——处于当时周围的环境——从这位忧郁症患者计划在画布上投下的那些纯粹的抽象概念中,我产生一种强烈的无法忍受的畏惧感,而以前我在注视富塞利[3]的确实色彩强烈而且十分具体的幻想画时,却没有产生过一丝这种畏惧的影子。 我朋友的那些幻影似的构想之一,倒并不带有严重的抽象色彩,可以用文字表示出来,虽然我表示得不很高明。一张小图表现一个颇长的短形地下室或者地道的内部,四壁很低,光滑洁白,其中无障碍物,也无器具。图的某些附加条目足以说明这地道离地面极其深。在很宽范围内的任何部位都见不到出口,没看见有火把或其他人工光源;但有一大片强光在地道内摇晃滚动,使整个地道都笼罩在一种恐怖的、不相宜的光彩中。 我在上文说过,由于他的病理的听觉神经,使得一切音乐都令他难以忍受,除了某些弦乐器之外。也许这就形成了一个狭窄的范围,使他只限于弹吉他,这样他在演奏时就能在大部分时间产生一种幻想的特性。但他的即兴演奏的高度熟练却不能以此来说明。那该已经或是表现在他那古怪的幻想曲的曲调和歌词中(因为他常常自己一边弹奏,一边随口唱出押韵的即兴作品),这是他精神高度的镇静和集中的结果,这一点我以前曾提到过,只有在高度人为的激动的那种特定时刻才能见到。这类幻想曲中的一支的歌词,我很容易就能回忆起来。也许,我对它有更为强烈的感受,因为当他唱出其意义中从属的、神秘的倾向时,我认为我第一次看出了,就厄谢来说,他已充分意识到了他那崇高的理智君主正在其宝座上摇摇欲坠。这首诗题目叫《闹鬼的宫殿》,虽然我记得不是绝对准确,却也相去无几。诗是这样的: 一 在我们那苍翠欲滴的群谷中间, 居住着美丽而善良的仙女, 往日有座洁白而宏伟的宫殿—— 辉煌的宫殿——把威仪显出。 接受思想君主的统治—— 它屹立在那儿! 六翼天使从未舒展翮翅 从如此美丽的屋顶飞过。 二 灿烂的金黄色的旗帜, 在屋顶飘飘飞舞; (这情景——这全部情景——都是 在很久以前的往古) 一阵阵轻柔的和风,嬉戏 在快乐无涯的日子中间, 沿着夸饰的无生气的墙壁, 飘飞的香气很快消散。 三 快乐山谷里的旅游者, 透过两个明亮的窗户 看到天使们和谐地移动着 和着古琵琶协调的音律, 围着一个宝座旋转,那儿坐着 (思想君主!) 他的荣誉庄严而又十分适合, 王国的统治者俨然在目。 四 富丽堂皇的宫门 缀满了通红的珠宝奇珍, 从门里不断流进、流进、流进, 而且永远光彩照人, 一队山林女神,她们愉快的职责 只是用美妙无比的声音 去讴歌颂赞 她们君王的智慧与贤明。 五 一群恶魔,身着魔袍, 袭击君主的高尚帝基; (啊,让我们哀悼吧,他再也见不到 翌日的黎明,多么凄其!) 在他宫殿周围,他的 一片火红繁盛的荣誉 已成为早被埋葬的古老的 只能依稀记起的故事。 六 如今在那山谷的旅行人, 突过那红光摇曳的窗口,看到 一大堆魔影离奇古怪地闪动 随着一个乱哄哄的曲调; 其时,众魔有如一条恐怖的激流, 蜂拥奔出幽暗的宫门, 丑恶的一伙不断往外奔走, 不见笑脸——只闻狂笑声声。 我记得很清楚,从这支歌引起了联想,将我们引导到一连串的思想,这显然是厄谢的一种看法。我这样说,是因为他执拗地坚持这种看法。而不是说这种思想新颖(因为别的人[4]也有这种思想)。这种看法,就其一般形式来说,就是认为所有植物亦有感觉。但是,在他那混乱的想象中,设想得更为大胆,而且在某些条件下,他竟违犯常规,认为所有无组织领域里的东西都有感觉。我缺乏言语来表达他如何完完全全地、恣意地确信他那种见解。然而,这种信念,正如我在前文中所提示过的,是跟他祖先的那幢房子的那些灰色石头有联系的。他设想,感觉的条件就在这里,就应验在这些石头的搭配方法上——在它们的安排次序上,以及铺盖在它们上面的那许多真菌上和竖立在周围的那些朽树上——尤其应验在这种安排的长久镇静的耐性上,以及那小湖死水中的倒映物上。他说,湖水和墙壁它们自己发出一种气体,又逐渐凝聚,从这里就可看到其迹象——感觉的迹象。我被他说的这些话吓了一跳。他还加上一句,说其结果就在那种默默无言却又纠缠不休的可怕的影响上可以看出来,这种影响好几个世纪以来就决定着他们家庭的命运,同时也将他弄成我现在所见到的他——弄成这样一个人。这种观点无须评论,我也就不在这里多费笔墨了。 我们的许多书——这些书多年来在形成这位病人的精神现状方面起了不小的作用——与病人的这种幻觉的性质紧密协调,这是可以猜测得到的。我们一起用心阅读如下作家的作品:格雷塞的《喂——喂,又名女修道院的鹦鹉》[6],马基雅维利[7]的《魔王贝尔费戈》,斯维登堡[8]的《天堂与地狱》,霍尔堡[9]的《尼尔斯?克里姆地下之行》,罗伯特?弗卢德[10]、让?丹达日内和德?拉尚布尔三人各自写的手相术,蒂克[11]的《蔚蓝深处旅行记》,康帕内拉[12]的《太阳城》。我们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多明我会修道士艾梅里克?德吉龙内写的一个小型八开本的《宗教裁判手册》;而莲波留斯?梅拉[13]写的关于古代非洲的森林神和畜牧神的那几段文章,往往使厄谢看了之后接连好几个钟头坐在那儿出神。 然而,他的主要兴趣还在于仔细阅读一本四开本黑体字的珍本奇书——一座被人遗忘了的教堂的一本祈祷书,书名叫《马贡廷奈教堂合唱队随伴亡灵在斋戒前夕之守夜》。 一天傍晚,当他突然通知我玛德琳小姐去世,并说他打算在最后为她举行葬礼之前,将她的尸体在大楼主墙的地下室之一里面保存两个星期时,我不禁想到这部奇书中的那种古怪仪式及其对这位忧郁症患者可能产生的影响。然而,他作出这种特殊处理的办法,有它世俗的理由,我不便提出质疑。他对我说,他作为兄长,作出这样的决定,是考虑到死者的那种性质奇特的疾病,考虑到她的医生的某种热切的多嘴多舌的打听,也考虑到家里的坟场遥远偏僻,不避风雨。我不否认,当我一想起来到这府邸的那天在楼梯上遇到的那个人的险恶的脸色,我就不反对他这么做了。我认为他这么做,充其量也只是对什么事情无害处,而决不是一种不合情理的预防措施。 在厄谢的恳求下,我亲自帮助他安排临时性的安葬。尸体已经入了棺,我们两人将棺材抬到停放地点。放棺材的那个地下室多年没打开过,我们的火把在窒息的空气中差点要熄灭了,根本没机会在里面仔细查看。那地下室又小又潮湿,完全无法使光线进入;这很深的地下室上面,正是我所住的那栋房子。显然在很久以前的封建时代,它曾被用来作为监牢为邪恶目的服务;近年来,又被作为放置火药及其他高度易燃物品的场所,因为它的一部分地板,以及我们走过的长长的拱道内部,都仔细地包上了铜。那扇笨重的铁门,也同样有保护作用。当那门随着它的铰链移动时,它的巨大的重量使得它发出一种不平常的尖锐刺耳的声音。 我们将这伤心的重负搁在这恐怖地点的支架上之后,便将那尚未取下螺钉的棺材盖子移开一点点,以看一看死者的面孔。这时,他们兄妹俩面孔的惊人相似引起了我的注意;厄谢也许察觉到了我的想法,咕哝着说了几句话,我听到他说的是,他跟死者本是孪生兄妹,他们之间往往存在着许多几乎不可理解的同感。然而,我们不能长时间地观看死者——因为我们不能说不感到害怕。这位小姐正当青春年少时就被病魔埋葬了,像一切确切地僵住症患者所常表现的那样,胸口和脸上泛出一种微弱的、回光返照似的红晕,嘴唇上常留着那种可疑的微笑,死人留着这种微笑真可怕。我们重新放好并钉上棺材盖,牢牢关上铁门,满身辛苦地走出来,走进楼上那间几乎是同样令人沮丧的房子。 极度悲伤的几天过去了,如今我朋友的精神错乱的样子有了显著的变化。他平时的那种态度已见不到了。日常的那些工作他也不去理睬或是将它们遗忘了。他用一种匆忙的、不均匀的、漫无目的的步子,从这间房踱到那间房。他的灰白的脸色显出(假如可能的话)一种更为苍白的色彩——可是他眼里的光辉却荡然无存了。以往那种干哑的嗓音再也听不到;他说话时总是发出那种颤音,好像对什么感到极其恐惧。确有不少次我曾认为,他那颗不停地焦虑不安的心里在思考着某一桩压制着的秘密,他在努力寻找必要的勇气将其透露出来。我时不时不得已又将这种想法归结为仅仅是难以解释的疯狂的怪想,因为我曾见到他以一种全神贯注的姿态,好久好久地对空凝望,仿佛在谛听某种想象中的声音。毫不奇怪,他的这种情况使我受惊——它感染了我。我感到他的那种奇异但又给人深刻印象的迷信之强烈影响力,正在慢慢地往我身上爬。 特别是在马德琳小姐的尸体停放在主楼地下室之后的第七或第八天深夜,我睡在床上时,更体验到了这种感情的充分的力量。我躺在床上,不能成眠——而时间却在一分一秒地消逝。我尽力想把那种支配我的神经过敏推论出个原因来。我尽力使自己相信,这多半(如果不是我所感到的全部)是由于房里那些阴郁的家具——那些破烂的黑色帷幔,这些帷幔被即将产生的风暴所送来的阵风一吹,就在墙壁上来回间歇地摆动,并且在拂过床上的那些装饰物时,发出沙沙声响。但我的努力没有产生效果。一种压抑不住的颤栗渐渐扩大到我全身;最后有一种完全无根由的惊恐的梦魇压在我心头。我喘着气挣扎了一回,才将它摆脱,我在枕上打起精神,认真盯视着房子里的那一片黑暗,侧耳倾听——不知为什么,除非是一种本能的精神促使我这样做——某种低低的模糊的声音,那声音每隔好长的间歇时间,在风暴瞬间暂停时就能听到,不知道从哪里传来。我被一阵无法解释又无法忍受的极端恐惧的感情所压倒,赶忙披上衣服(因为我感到那晚我将不会再睡觉了),迅速地在房子里来回踱着步子,用这样的办法将自己从已陷入的那种可怜亦复可笑的状态中唤醒过来。 我用这种方式还没踱几趟步,隔壁楼梯间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立刻听出那是厄谢的脚步声。之后,他马上在我的房门上轻轻敲了敲,走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盏灯。他的脸色跟往常一样,面如死灰——此外,他的眼里还有一种狂欢的神情——他的整个举动中都有一种明显的压制住的歇斯底里。他那副样子可把我吓坏了——但不管什么都比我这样长久熬受的寂寞要好,所以我甚至还欢迎他的到来,以解除我的寂寞。 “那么你还没瞧见?”他默默朝周围注视了一会儿之后突然说——“你当时没瞧见?——但是,等一下!你会瞧见的。”他这样说着,一边把灯仔细遮好,急忙跑向一个窗口,对着大风顺手将窗户推开。 从窗口刮进来的一股猛烈的强风,差点将我们从地面刮起来。那晚确是个大风暴的极美之夜,恐怖得异常,也美得异常。在我们附近显然有一阵旋风聚集了力量,因为风向总是时常剧烈地改变;彤云密布,低低地压在府邸的塔楼上,但我们仍可不受阻碍地看到,乱云从四面八方急剧地往各自相对的方向活生生地飞驰,而不飞到远方去。我说即使彤云密布,也不妨碍我们看到乱云飞渡的情景——我们既没有月亮和星光可以凭借——天上又没有闪电。但那一大团翻滚的雾霭的下部外表,还有我们周围地面上所有的物体,都在一种微亮却又明显可见的雾气所发出的奇怪的光中发亮,那雾气充塞在周围,笼罩着这幢大厦。 “你不可以——你不该看这个!”我颤栗着对厄谢说,一边微微使劲将他从窗口拉到座位上。“这些把你弄得糊里糊涂的现象,只不过是普通的放电现象——或者,也许是小湖中腐烂的有机物散发出的瘴气使它这样吧。让我们把窗子关上——空气很冷,这对你的身体有危害。这儿有一本你喜爱的传奇故事。我来念,你来听——我们就这样一起来度过这个恐怖之夜吧。” 我手里拿的这部古书是朗斯洛特?坎宁爵士写的《狂人特里斯特》;但我把它说成是厄谢喜爱的书,可不是认真说的,而是开的一个伤心的玩笑;因为,实际上,这本书中那些笨拙的、缺乏想象的冗长的描写,没有什么地方能使我朋友的那种高尚的、超乎世俗的想象力感兴趣。然而,这是我手边唯一的一本书;同时我还抱着这样一个模糊的希望,即在这位忧郁症患者心头翻滚的激动之情,可以从我将要为他念出的那些傻到透顶的事情中得到缓解(因精神错乱史上与此相类似的反常现象是屡见不鲜的)。确实,要是我能从他那愉快的过度紧张的狂热态度上判断出他是在认真听,还是只在表面上装着在听故事的情节,那我就庆贺我的计划成功了。 我已经念到了故事中有名的那一部分,说书中主人公埃塞里德由于想和平进入隐者住处未得成功,继而用武力闯入。记得那段叙述的文字是这样的: “埃塞里德生就一颗勇猛的心,这会儿加上趁着酒兴,更是力大无比,他便不再等待与隐者谈判(隐者的性情其实也顽固而狠毒),但觉肩上雨水直淋,他怕风暴来到,当即抡起他的钉头槌,猛砸几下,在门板上砸开一处他带着臂铠的手可以伸进去的地方;同时用力往外拉,将整个门弄破,敲断,打碎,那干燥的带瓮塞声的木头发出的声响惊动山林,使整个林间都发出回响。” 念完这段话之后,我吓了一跳,停了一会儿没继续念;因为我觉得(虽然我马上下结论,那是我兴奋的幻想使我产生的错觉)——我觉得从这幢大厦的远处,有一声不明显的响声传到我耳里,那声音跟朗斯洛特爵士所细致描写的敲破门的声音极其相似,就像是它的回声,但我听到的这声音肯定是沉闷的、模糊的。毫无疑问,正是这种巧合,才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这种声音本身,夹在窗户吊窗的卡嗒卡嗒声和有增无减的风暴混和声中,确实不足以引起我的兴趣或是打搅我。我继续念故事: “好个斗士埃塞里德进得门来,不见那恶毒隐者的形迹,不由得吃了一惊,顿时怒火中烧;隐者不在,却有一条遍身鳞甲的怪龙,口吐火舌,守卫在一座金色宫殿前面,冒殿的地面系用白银铺就;宫内墙上挂着一块闪闪放光的黄铜盾牌,上面镌有如下两行铭文—— 能入殿便是首领; 斩怪龙可得宝盾。 埃塞里德手举钉头槌,猛击龙首,怪龙首级被击落在地,只听它尖叫一声,顿时断气。其叫声恐怖刺耳,彻骨寒心,埃塞里德只得双手掩住耳朵,来堵住这闻所未闻之恐怖噪音。” 念到这里,我又一次带着一种强烈的惊奇的感情突然停顿下来——因为这一回,毫无疑问,我真的听到了(虽然它来自哪个方向我还弄不清)一声低低的,显然来自远处但又刺耳、持久的极不寻常的尖声怪气而又使人烦躁的声音——跟我所幻想出的传奇中那条怪龙的怪叫声一模一样。 我诚然被这第二次出现的离奇的巧合所压服了,心头有许多互相冲突的感觉,其中主要是惊奇与极度恐惧。但我仍然保持充分的镇定,避免用任何言语来刺激我朋友的敏感的神经。我决不能肯定他已注意到这个声音;尽管在过去的几分钟内他的举动发生了奇特的变化。他在我前面慢慢将椅子转了个边,以便对着房门口坐着;这样我就只能见到他的部分面目,然而我看到他的嘴唇在颤动,好像在默念着一些什么话。他的头垂在胸前——但我从侧面看到他那睁得很大的固定不动的眼睛,知道他没有睡着。他身体的动作也说明他是醒着的——因为他一直在以一种柔和的但却是不断的、均匀的动作向两边摆动身子。由于我很快注意到了这一切,我便重新开始念朗斯洛特爵士的那段文字,它是这样叙述的: “如今斗士逃过了怪龙的凶险,心中便想到那面铜盾,想到要解除那铜盾上的妖术,于是他搬开面前的龙尸,英勇地走过宫中铺银的地面,向挂有盾牌的墙边走去;其实尚未等他完全走到跟前,铜盾便落在他脚下的白银地面上,发出一声极大的、可怕的钟鸣般的轰响。” 我刚从口里念出这些话,就听到一声明显的沉重而响亮的、金属的、显然是闷塞的回响——仿佛此时确实有一面铜盾沉重地掉落在铺银的地面上一样。这使我完全失去勇气,吓得跳了起来;但厄谢还是泰然自若地在那里继续他那匀匀整整的摇晃动作。我冲到他坐着的椅子面前。他两眼呆呆的专心望着前面,脸色严峻而无表情。但当我将一只手放在他肩上时,他全身强烈地发起抖来;嘴唇抖动着现出一丝阴沉的微笑;我看见他低声地、急促地、模糊不清地咕哝着什么,好像没有发觉我在他跟前。我俯下身去凑近他,终于听到了他说的那些话的可怕的含义。 “没有听见么?——不,我听见了,而且早已听见过了。好久——好久——好久——好几分钟前,好几个钟头以前,好几天以前,我就听到过了——但我不敢——啊,可怜可怜我吧,我是个不幸的倒霉的人!——我不敢——我不敢说!她还没死我们就将她弄进棺材了!我不是说过我的感觉很敏锐么?我现在告诉你,她在那空空的棺材里的那些初次的微弱的动作我都听见了。我听到那些声音——在许多,许多天以前——但我不敢——我不敢说!而现在——今晚——埃塞里德——哈!哈!——隐者的门的破裂,怪龙的临死吼叫,盾牌落地时的丁当响声!——还不如说是她棺材的破裂声,是她那地牢的铁铰链的摩擦声,是她在地下室的铺铜拱道中的挣扎声!啊,我能飞到哪儿去?她不会立刻到这里来吗?她不会匆匆赶来谴责我办事草率吗?难道我没听见她上楼来的脚步声?难道我没听清她那沉重而可怕的心跳声?疯子!”说到这里,他猛地直跳起来,尖声大叫,似乎要豁出生命——“疯子!我告诉你,她现在就在门外面!” 仿佛他说的这些话的超人的力量中有一股符咒的神力——他用手指着的那扇旧式的镶板大门立时慢慢往后拉开了沉重的乌黑的口子。这是被一阵劲风刮开的——但这时门外确实站着极高的、裹着素服的厄谢府的玛德琳小姐的身影。她的白袍上满是血迹,她那衰弱的躯体处处都显示着苦苦挣扎过的迹象。她在门槛上战栗和前后摇晃了一会儿——然后,带着一声低低的哀号,沉重地跌进门内,倒在她哥哥身上,她的猛烈的、如今又最后成为死亡的痛苦,将他带到地板上成为一具尸体,成为他早已预料到的恐怖的牺牲品。 我吓坏了,马上逃离那间房子,那所大厦。当我发现自己正穿过那条古老的公路时,风暴仍然十分猛烈。突然,沿路射过来一道奇怪的光,我转过身去看这道不平常的光是从哪里发出的;因为这幢巨大的府邸及其影子只是在我后面。那光原来是那一轮正要落下去的带血红色的满月发出来的,它透过原来那条好不容易分辨清楚的裂缝明亮地照耀着,那条裂缝,我以前曾经说过,从这房子的屋顶部分呈“Z”字形延伸下来,直到基脚。当我正注视这道裂缝时,它很快在变宽——听到有一阵旋风的声息——那轮满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当我见到那一堵堵巨大的墙分崩离析时,我的头发晕了——一阵长时间喧闹的呼喊声,像一千道洪水的撞击声——我脚边那深深的、潮湿的小湖,阴沉的、静静地淹没了“厄谢府邸”的碎瓦残垣。 唐荫荪 译 [1]贝朗热(1780—1857),法国著名诗人和民歌作家,他的讥讽君主专制和反动教士的讽刺诗,以明白畅晓、富于魅力的风格见称。——译者注 [2]即卡尔·马里亚·韦伯(1786—1826),德国作曲家。1804年起历任歌剧院指挥、宫廷乐长等职。——译者注 [3]富塞利(1741—1825),瑞士出生的英国画家,英国皇家学会会员。作品具有异国情调、独创性和色情味,题材主要来自文学作品。——译者注 [4]指沃森[5]、珀西瓦尔医生、斯帕兰札尼,尤指兰达夫主教。——见《化学论文集》第五卷。——作者注 [5]沃森(1737—1816),英国主教,即兰达夫主教;珀西瓦尔(1795—1856),美国医生,地理学家,诗人;斯帕兰札尼(1729—1799),意大利生理学家,曾受充分的古典文学及哲学教育。——译者注 [6]格雷塞(1709—1777),法国诗人、剧作家。他写的滑稽叙事诗《喂——喂,又名女修道院的鹦鹉》于1734年发表后,轰动文坛,赞誉经久不衰。——译者注 [7]马基雅维利(1469—1527),意大利政治学家、历史学家,文学家。——译者注 [8]斯维登堡(1688—1772),瑞典著名科学家、神秘主义者、哲学家和神学家。他的想象力一直是巴尔扎克、波德莱尔、爱默生、叶芝和斯特林堡这些杰出作家灵感的源泉。——译者注 [9]霍尔堡(1684—1754),丹麦作家,18世纪丹麦启蒙运动的先驱,以喜剧作家的成就蜚声欧洲文坛。——译者注 [10]罗伯特·弗卢德(1537—1637),英国医学家、著作家、神秘主义哲学家。——译者注 [11]蒂克(1773—1853),德国早期浪漫主义运动作家、批评家。——译者注 [12]康帕内拉(1568—1639),意大利思想家、诗人和作家。他最著名的幻想小说《太阳城》(1602),用对话录体裁描写了一个乌托邦式的社会主义大同世界。——译者注 [13]梅拉,公元1世纪罗马地理学家,用古拉丁文撰写的唯一古代地理学论文《世界概述》的作者,本书于公元43—44年写成,其影响曾延续13个世纪。——译者注 威廉·威尔逊 怎么说来着?是说冷酷的良心, 那是横在我前进路上的幽灵吗? ——张伯伦《法萝妮德》[1] 我暂且自称作威廉?威尔逊吧。我面前这张洁白无瑕的纸,不应让我的真名实姓给玷污。我的名字在我们族人中,遭人唾弃——使人惊愕——惹人憎恶。难道这愤怒之风没有将我这空前的臭名吹送到天涯海角吗?唉,我是天下头号无家可归的浪子!——你不是在地球上永不存在了吗?——你不是已永远告别了鲜花、荣誉和雄心壮志了吗?——难道不是有一层无边无际的稠密阴霾永远遮断了你的希望和天堂之路吗? 我曾遭受到难以言状的不幸,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如果在此可以不提,我今天就不会谈了。这些日子——那过去的岁月——我的堕落突然升级,其中的根源我正在追寻。人,通常是一步步走向卑劣的。而我却在一瞬间,突然脱胎换骨,变得卑劣无比。那些相对的鸡毛蒜皮似的邪恶,我像巨人一样一步迈过,坠入远胜依拉加巴勒[2]的罪孽深渊。是什么机遇,什么事故导致我犯下如此罪孽?在我述说事情的经过时,这些问题一直萦绕我脑际。死神来临;死亡前的阴影慰抚我的灵魂。在穿过这幽暗峡谷之际,我渴望获得世人的同情——几乎是怜悯。但愿他们相信我,从某种意义上讲,我是人力无法控制的环境的奴隶,希望他们在我的详细叙述中,为我所犯的错误找到哪怕是一丁点幸免一死的绿洲。我要使他们承认——他们也不得不承认——虽然不久前我受到的诱惑不算小,但如此诱惑,至少凡人从未经历过——当然,也绝不会遭此厄运。难道他就不会因此痛苦吗?我当真不是生活在梦中?我不会被尘世间千变万化的荒诞怪异、恐怖神秘的幻觉所吓死吧? 我们族人素以想象丰富、性情乖戾暴躁著称,我就是这样一族人的后裔;早在襁褓中,我便地地道道地承袭了家族的秉性。时间一天天流逝,我的特性也一天天发展显著;由于许许多多的原因,我着实害得我的朋友们焦虑不安,同时又危及我自己。慢慢地,我变得固执任性、喜怒无常,我行我素,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我父母优柔寡断,与我一样体弱多病,对我这出名的癖性束手无策。他们曾软弱无力地进行过错误的努力,结果一败涂地,当然我大获全胜。从此以后,我的话便成了家法;到了几乎没有小孩不被人牵着走路的年龄,就已经为所欲为,无拘无束了。除了我的名字是爹妈给取的以外,一切都由我自作主张。 我记得我的早期学校生活是在一幢零乱的伊丽莎白式[3]楼房里度过的。这幢楼房坐落在英格兰一个雾蒙蒙的山村里,山村树木参天,房屋全部异常古老。说实话,那威严的古镇,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仙境。说到这里,我仿佛感到镇上那葱绿幽静的林荫道上惬意的凉爽,仿佛闻到了灌木丛中散发出的沁人肺腑的清香;仿佛听到教堂低沉的钟声,每间隔一小时,便打破灰蒙蒙的暮色中的寂静,冷不防地沉闷地响起,那被风雨侵蚀的哥特式尖塔还在沉睡着呢。一想到这些,我心里便涌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激动。 说不定仔细回味学校生活和在学校发生的一件件事情,还是我一生中最开心的事呢。我如今身临悲惨境地——悲惨境地。天哪!这就是实实在在的现实——那么,我在此杂乱无章地写上几笔,借以寻求哪怕是转瞬即逝的微不足道的解脱,这应该是情有可原的吧。虽然,我所写的琐碎得不足以挂齿,甚至荒唐,但是,与时间地点一联系起来,即意想不到的重要。我幻觉中认出,那时命运初次向我隐约提出警告,后来一直阴魂不散地笼罩着我。让我记住那时吧。 那幢房子,我提到过,又旧又不规则。院子宽阔,围着一堵又高又结实的砖墙。墙上抹了一层厚厚的灰浆,插着玻璃渣。这个牢房般的壁垒限制了我们的活动界线;我们一星期只能出去三次——每星期六下午出去一次,由两个老师领着,穿过附近的田野,散散步——星期天出去两次,也是这样规规矩矩地列队,早晚各一次到村教堂做礼拜。我们校长是教堂的牧师。我多么惶惑不解,多么诧意啊!于是,我擅自坐在长廊远处的靠背长凳上,看他迈着严肃的脚步,慢慢地走上讲坛。这个道貌岸然的人,一脸慈悲,衣冠闪亮,拖着教士穿的长袍,戴着扑满粉的又硬又大的假发——难道他就是最近穿着给鼻烟弄脏了的衣服,板着一张脸,手持戒尺,执行严格校规的人吗?唉,真是天下怪事,荒谬绝伦,令人费解! 在那笨重的围墙一角,有一扇阴沉着脸的格外笨重的门。门上钉满了铁钉,钉尖参差不齐地冒出,使人感到阴森可怕,不由畏惧三分。除了上文提到的那三次间隔的进出以外,大门总是紧闭着;因此,门的两翼每吱呀地响一次,我们都感到神秘莫测——它是大家严肃地评论的世界,或者说是我们更为严肃地思考的主题。 宽阔的场地形状很不规则,有许多大面积的凹进处。其中三四个最大的凹进处连成了运动场。场上地面平整,铺了又细又硬的沙砾。我记得很清楚,运动场既没有树,也没有长凳,里面什么也没有。场子当然在屋后。屋前有一个小花圃,种着黄杨和其他灌木。可说真的,我们难得经过这神圣的地方——第一次进校或最后离校,或当父母亲友来接我们回家过圣诞节或施洗约翰礼[4]时,我们才兴高采烈地经过这地方。 那幢房子呵!——多么古怪的一幢旧厦!——在我眼里真是个名副其实的迷宫!它的不可理解的厢房一个连着一个地迂回曲折、蜿蜒无尽头。随时随地你都难以分清自己是在楼上还是楼下。从这一间房子到另一间房子要上下三四梯。侧面的套房数也数不清——想也想不到——一间套一间地无限循环,套来套去没个完。我在那里住了五年,可我从未能够精确地弄清楚我和其他二十来个学生所住的睡房到底在哪个偏僻的角落里。 教室是整幢房中最大的一间——我不禁认为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教室又长又窄,低得可怜,哥特式尖状窗户,橡木天花板。在远处阴森可怕的角落里有一个八到十英尺见方的书斋,是我们校长布兰斯比博士“上课时间”所用的私室,它建筑结实,房门很大,老师不在时,我们宁可被罚死,也不愿去开那个门。在教室其他角落,还有两个同样的像罐头似的房子,虽然远不及那扇门那样使人敬而远之,却仍叫人十分畏惧。其中的一间是“古文[5]”教师的讲坛,另一间则是“英语和数学”教师的讲坛。房里横七竖八、杂乱无章地放着数不清的漆黑破旧的长凳和书桌,乱七八糟地堆着发黑的书。桌子、凳子和书早已面目全非。首字母、名字、奇形怪状的人物和无数的刀痕,比比皆是。房间的一头放着水桶,另一头立着一面大钟。 在这所古老书院的四面高墙内,我度过了我一生的第三个驱邪仪式[6],却毫无枯燥烦闷感。我童年时想象丰富的大脑,根本不需要外界来占据或充实;校园生活固然单调乏味,但与我在成熟的青年时期的奢侈以及壮年时期的罪恶相比较,我从学校生活中所得到的快乐却是无可比拟的。但我必须相信,我大脑最初的发育异乎寻常——甚至很极端。就常人而言,发生在幼年时期的一桩桩事情,在成年时期通常难以留下鲜明具体的印象。一切都是灰蒙蒙的影子——不规则的淡淡的记忆——对零星的欢乐和幻影般的辛酸的依稀模糊的回忆。可我却不这样。童年时,我一定像个男人样,感觉到现在深烙在我记忆中的事情与迦太基[7]奖章上的题铭一样鲜明、深刻、永难磨灭。 可实际上——以世俗观看——没什么好回忆的!早晨梦醒起床,晚上闻铃上床;默读,背诵;阶段性的半放假,漫步闲荡;运动场上的对骂、嘻戏、捣鬼——这些,由于大脑早已淡忘的魔法作用,难免引出耸人听闻的事件,丰富有趣的故事,无限变化的情感和振奋人心、动人心魄的刺激。“oh, le bon temps, qne ce siecledefer!”[8] 说实话,我热情奔放却性情专横。很快,同学们便人人皆知我这一显著特征了。在所有与我一般大的学生中,我自然而然地一步步占了上风。只有一个人除外,这个人就是那个虽不与我沾亲带故,却与我同名同姓的学生;——与我同名同姓,这只是一种巧合,实际上毫不足为奇;因为虽然我出身豪门,我的姓名却很普通,早在远古时期就已成了平民百姓的共同财富。所以,在本文,我自称做威廉?威尔逊——与真名实姓相差无几的假名。按我们的校园术语说的“我们这伙人”,他们认为在全班,只有那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在学习上——在运动上和运动场上的对骂中,与我一试高低,才敢不听我的指挥,不服从我的意志,才敢对我独断的发号施令横加干涉。唯有那童年时主宰其他低能同伴的专制,才是至高无上的绝对的专制。 威廉的不服,在我看来,最使我尴尬难堪;——我越是在大庭广众之下虚张声势要好好地刹他的威风,越感难堪。我甚至暗暗地有些怕他,不禁认为他与我是平手。他如此轻而易举地取得了并驾齐驱的平手的地位,证明他才真正占了上风;因为为了不成为他的手下败将,我不得不坚持不懈地奋力抗争。但是,他占我上风——甚至与我并驾齐驱——这事实际上只有我一人知道;我们的伙计们,不知何故,居然视而不见,似乎没有半点疑心。他与我比试,他不服,尤其是他肆无忌惮、顽固不化地破坏我的意图,这些他都干得实在巧妙而隐蔽。我有一种激发自己向上的热情,一种使我得以取胜于人的雄心。而他似乎缺少这些。他与我作对,可能只是被一种想挫败我、使我吃惊、使我受辱的冲动愿望所驱使;我禁不住诧异、谦卑而愠怒地注意到,他伤害我,侮辱我,与我针锋相对,竟还掺杂有一种叫人难以接受的虚伪的“亲热”。我认为,是因为他自高自大,俨然以保护人的身份自居的低级神气,才导致了他这种特别行为。 也许正是威尔逊的举止中这一亲热的成份,加上我们同名同姓,又同一天入校,因此在学校高年级同学中流传着我们是兄弟的说法。他们倒不会对低年级同学的事去认真调查。我在上文中早已说过,威尔逊与我的家庭一点也不沾亲带故。但是,如果我们是兄弟,肯定是双胞胎;因为,离开布兰斯比博士书院以后,我偶然得知,这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生于1813年1月19日——简直无巧不成书,那天刚好也是我自己的出生日。 说来也怪,尽管威尔逊和我较量,使我坐立不安,他的对抗精神叫我实在难以忍受,但是我却对他全然恨不起来,不用说,我们几乎天天吵架,虽然我当众取胜了,他却千方百计地使我感到他才是真正的胜利者。我的骄傲,他的名副其实的尊严,总使我们保持在“泛泛之交”的水平上,而我们的性情又有许多共同点,于是在我心底唤起了一种感情,这种感情也仅仅因为我们双方的地位悬殊而难以发展为友谊。我对他的感情确实难以解释,甚至无法描述。各种错综复杂的感情揉和在一起,怎么也说不清——一种使性子的敌视,却还不能说是仇恨,有几分敬意,更多的是尊敬,还有难言的畏惧和无穷无尽的好奇感,使我如坐针毡。在道德家看来,没有必要补上一句,说威尔逊和我自己是一对拆不散的好友。 无疑,我们两人之间存在一种微妙关系。我不失时机地攻击他,明枪暗箭,无所不用。我逗弄取笑他时,冷嘲热讽,只是为了取乐,没想到却刺痛了他的心。但我绝无与他誓不两立之意。我尽管用尽心机,难免有失,甚至经过精心策划,也不能百战不殆;因为与我同名同姓的人一向严肃寡言,从不装腔作势,别人开玩笑讲挖苦话,也讲不到他头上,我只能找到他一个弱点。可不到穷途末路,无计可施,没有人会去钻他这一空子的——我发现我这个对手的弱点在他的咽喉部。可能由于先天多病所致,他无论如何也抬不高嗓音。他的声音就像悄悄话。他的这一缺陷,是个打着灯笼也难找到的好空子。然而我钻这个空子,却只占到可怜的一点便宜。 威尔逊对我的报复形式,不乏其招数;他有一种行之非常有用的花招,使我大伤脑筋。琐碎小事,往往也能使我提心吊胆。他无论多么聪明绝顶,也不应该对此了如指掌呀。对这个问题,我一直无从解答。可他发现了这一招,便经常性地使用这一招。我对我这庸俗不堪的姓深恶痛绝。凡是不是平民的人都这样。我一听到这姓名,就如脓灌耳。我进校的那天,另一个威廉?威尔逊也来到学校。他也取这个名字,对此我非常气恼,倍加憎恶这个名字。一个陌生人竟然也取这个名字,就是因为他,害得这名字要喊上两遍。他会经常出现在我面前。正是由于这个讨厌的巧合,他所关心的事,他在学校的日常作业,势必与我自己的搞混。 我和我的对手在精神和肉体上宛如一人,在我心中由此产生的那份烦恼,也就随情况的变化愈加强烈。当时我还没有发现我们同岁这样一个显著事实;但是我知道我们个头一样高,外貌体态惊人地相似。当我听到高年级中流传说我们有亲戚关系时,我肺都快气炸了。总而言之,再也没有什么比提到他和我在思想、外貌、身份上样样相似更使我焦躁不安了(尽管我千方百计地掩饰这种不安)。但是实际上,我毫无理由相信,人们曾经以此作为话题来议论,他们甚至看都没看到,只不过提到我与威尔逊有亲戚关系罢了。这些,显然威尔逊自己也看到了,只是跟我一样没有说出来。但是,他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现这使人恼怒不堪的事,就像我说过的一样,这只能说明他的眼光不同寻常地敏锐。 他模仿我的言谈举止,简直到了尽善尽美的程度,他这一角色扮演得可真绝。我的服饰,不难仿制,可我的步态和仪表他模仿起来也毫不费力,而且恰如其分;尽管他有天生的缺陷,甚至连我的嗓音他都模仿得惟妙惟肖。我声音洪亮,他当然没法模仿,可他的音调却跟我的一模一样;他奇特的悄悄话,变成了我自己的回声。 我这个巧夺天工的精湛的肖像(把它叫做漫画,不公道。)使我多么烦恼,我现在不敢形容,但有一点我可以聊以自慰——他模仿我,实际上只有我一个人看到,我也只消忍受我同名同姓的人得意的微笑和不可思议的冷笑。他为使我内心产生了预期效果而感到心满意足,好像他对带给我的刺痛暗自高兴似的。他机智而成功的努力,本可以轻而易举地博得大家的掌声,可他却很有个性地对此不屑一顾。学校当真没有察觉到他的企图,没有看到他已达到目的,而跟他一起嘲笑我?这真是一个谜。为此我提心吊胆地琢磨了好几个月,也不得其解。也许他模仿的水平高超,不易露出破绽;或者更可能是因为模仿我的人神气活现,不拘形式(在画中愚蠢的人只看得见形式),只将我的精神面貌暴露无遗,让我思考,使我烦恼。 我已不止一次地提到过他以保护人自居的那种恶心的神态,提到过他好管闲事,横加干涉我的个人意志。他干涉我时,总是没礼貌地劝告一番;并不直截了当,而是暗示或暗讽。对此,我反感透顶。这种反感的程度随我的年龄递增。现在已时隔多年,还是让我对他说句公道话,不妨承认,我记不起什么时候,我的对手所提出来的忠告是错误的,或者说是愚蠢的。他尚未成年,缺乏经验,犯那样的错不足为怪。避开他的才能和智慧不谈,我承认,至少他的道德观比我强得多;我承认,如果我多少也听一点他意味深长地悄声提出的建议,我现在可是个比较善良的人,生活也会更加幸福。可我当时对他的建议却偏偏深恶痛绝,并嗤之以鼻。 在他那缠死人的监督下,我自然变得桀骜不驯到了极点,越来越直截了当地当众对他的自负表示不满。我简直无法忍受他那自高自大的样子。我作为同学与他交往的第一年,我在上文已提到过,我对他的感情不难成熟为友谊;可在我住校的最后几个月里,虽然他显然已多么减少了用他的一贯态度来冒犯我的次数,可我的感情,差不多一如既往,仍然对他恨之入骨。有一次,他八成看出来了,后来就回避我,或者说假装回避我。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大概就在那一时期,在我俩的一次激烈争吵中,他一反常态地撕去了他的面罩,公然明目张胆地跟我干起来,这与他往日的性格大相径庭。从他的腔调中,从他的神态和外表上,我发现,或者说幻想发现了那第一次使我惊愕,并由此使我颇感兴趣的东西。我仿佛隐约看到我还在摇篮中的事——看到还没有记忆时那密密麻麻的混乱不清的事。折磨我的感情,我不知如何描述才好。多年前——在遥远的过去的某一天,我认识站在我面前的这个人。这种心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摆脱掉。不过这种幻觉出现后,去也去得快;我提到它,完全是为了解释那天,我与我奇特的同名同姓的人进行了最后一次会晤。 在这幢庞大的旧厦和数不清的厢房中,有几间毗连的寝室,住了不少的学生,房子的设计如此蹩脚,难免有许多小角落或凹进部分以及其他的零碎部分。这些地方,虽然只有壁柜般大小,容纳一个人却是没有问题的。精打细算的布兰斯比博士,别出心裁地将这些角落装修成宿舍。其中一个小房间就住着威尔逊。 大约在我们第五年接近尾声之时,就在刚才提到的那次吵架之后的一天晚上,我发现人人都裹在被子里进入了梦乡,便从床上起来,手里拿着灯,悄悄地穿过荒无一人的狭窄过道,从我自己的卧室来到对手的寝室。我早已策划好恶毒的花招,拿他开心,可总未能得逞。我现在的意图就是要将我的诡计付诸行动。我决心使他感到我到底对他有多恨。我一到他那壁柜样的寝室,便丢下灯,盖上罩子,轻手轻脚地走进去。我向前走一步,聆听他平静的呼吸声,断定他已熟睡了,于是折回去,拿着灯朝他床边走去。床上严严实实地挂着帐子。我马上就实施我的计划。我慢慢地一声不吭地撩开帐子,明亮地灯光唰的一下,生动地照在他熟睡的脸上,我的目光也随着灯光落到他脸上。我看了一眼——一种凉嗖嗖的麻木感掠过我全身,我胸脯上下起伏着,双膝发颤,我的整个灵魂被一种无法抗拒的恐惧慑住,实在叫人难以忍受。我喘息着,将灯更加靠近那张脸。这——这就是威廉?威尔逊的容貌吗?我看清了,确实是他的模样。但我又摇头,好像打了个寒颤一样,幻想不是他的。那容貌有什么摄魂魔力可以如此困扰我?我端详着——脑子里转出许多不连贯的想法。他醒着、轻松愉快时,看上去并非这种模样——看上去肯定不是这个模样。同样的名字!相同的外貌!同一天入校!然后又顽固不化地莫名其妙地模仿我的步态、我的声音、我的习惯和我的举止!我现在所看到的,难道就是他使用一贯伎俩,讽刺地模仿我的结果吗?凡人真能做到这一点吗?我惊恐万状、不寒而栗,吹熄灯,悄悄地走出寝室,马上离开那所院校的大门,一去不复返。 我百无聊赖地在家里呆了几个月,不知不觉地成了伊顿[9]的学生。这短短的几个月时间,足以淡漠我对布兰斯比博士院校事件的记忆,至少,现在回忆起来,感情也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这出戏的事实——悲惨场面已不复存在,我可以有机会来怀疑我自己的理智是否正常;根本不再提起这个话题,只是对人如此容易上当受骗感到万分惊讶,暗自嘲笑我自己居然承袭了家族活跃的想象力。但是在伊顿的生活,并不能减轻我的重重心事。我毫不犹豫地鲁莽地冲入荒唐愚蠢的旋风中。这旋风卷走了一切,只留下过去时光的泡影,一时间吞没了每一个深刻实在的印象,脑海中只留下对以往轻率行为的回忆。 然而,我并不希望追朔我悲惨的放荡生活——那种逃避了学校的警戒,藐视法律的放荡生活。三年的愚蠢生活,一无所获地过去,只害得我染上了根深蒂固的恶习。此外,我的身材异常地长高。我过了一星期的荒淫无度的放荡生活以后,邀请了一些放荡绝顶的学生,在我寝室里秘密举行宴会。那晚,很晚了我们才碰到一块儿;准备一直狂饮暴食到第二天早晨。酒流成河,也无须其他更危险的诱惑;东方已露出淡淡的鱼肚白,而我们却正闹饮在兴头上。打牌、醉酒,我满脸通红,正在粗野地坚持要为我平常的渎神行为干杯,突然房门被猛地推开了一半,马上将我的注意力引了过去。从外面传来一个仆人心急火燎的声音。他说有人急不可耐地要求在大厅里与我讲话。 由于酒作用,我异常兴奋。这突如其来的干扰与其说让我吃惊,倒不如说使我高兴。我马上跌跌撞撞地走出去,没走几步便到了前厅。前厅又低又小,没有点灯;这里现在根本不让点灯,只有穿过半圆的窗户射进去的朦胧曙光。我一跨过门槛,借着这早晨的微光,立刻看到一个个头与我一般高的年轻人。他穿一件白色开士米早礼服,式样新颖,与我当时穿的一模一样;但是他的面容,我却看不清。我一进去,他便大步迎上前来,急不可耐粗鲁的抓住我的胳膊,在我耳边悄声说:“威廉?威尔逊!” 我马上神志清醒了。 看看这个陌生人的态度,看着他跷起一根指头,对着光指着我,我感到莫名其妙,惊愕不已。但是这并未怎样打动我,倒是他那奇特的低声和嘘嘘声中严肃的警告;那少有的简单、熟悉却很小声地说出的话语,那腔调,那声音,使我对过去岁月的千百种记忆蜂拥而至,像触电一样震慑我的灵魂。我还没来得及恢复理智,他便没了踪影。 虽然这一事件,使我混乱的想象力重新活跃起来,但这种活跃却只是昙花一现罢了。好几个星期,我都在千方百计地打听,进行百般病态的猜测。我并不隐瞒我感觉到那奇特的人的身份。他死不罢休地干涉我的行动,总是用他讽刺的劝告来烦我。这个威尔逊是谁?是干什么的?——他从哪里来?——用心何在?这些问题,我都无从答复,只弄清他家突然出了事,在我逃走的那天,他也离开了布兰斯比书院。过了些日子,我也就不再想这个问题了,一心想着离开这里去牛津这事,不久便如愿以偿。我父母极度虚荣,为我准备好全部用品和一年的开销,使我能够随心所欲地过我一心向往的奢侈生活——能够与大不列颠最神气活现的富家子弟一试高低。 有了这笔供我作恶的开销,我天生的脾性更加放任自流,热情增加了百倍。我一脚踢开文雅的约束,疯狂地热衷于寻欢作乐。但要停下来细细描述我的挥霍,却不太像话。我只消说:在挥霍放荡的人中,我远远胜过希律王[10],干了一大堆新奇的蠢事,在当时最无节制的大学中的长串罪恶录上,我增加了不少短的附录。 但是,人们难以置信,在牛津,我的名誉甚至一落千丈,君子风度被一扫而光。我追求职业赌徒的卑鄙透顶的骗术,成了擅长此道的长手,并不时地用来实践,让一些弱智的同学上当。事实就是这样。我犯下滔天罪行,毫无疑问,原因是我寡廉鲜耻,丧尽天良。这是主要原因,但不是唯一的。我们这伙荒淫无度的伙计们,谁会为此争辩是非,怀疑这慷慨大方、快乐而坦率的威廉?威尔逊——牛津最高贵的心胸最宽阔的自费生的行为?他的愚蠢(他的寄生虫行为)只是由于他年轻无羁的幻想所导致的——他的错误是举世无双的一时冲动所致——他的罪恶也只不过是大胆妄为地奢侈而已。 我成功地玩这种把戏已有四年了。就在这时,一位名叫格莱丁宁的年轻暴发户贵族也来到牛津。据说,他的富有不亚于赫罗德?阿提库斯[11],财路也来得容易。很快,我就发现他智力较差,自然选中他为我施展骗术的对象,经常邀他玩牌,用赌徒的惯用手法,设法让他赢一笔钱,使他乖乖地落入我的圈套。最后,我看时机成熟,便在自费生普雷斯顿先生住的寝室与他见面(成败在此一举)。他俩都是我的好朋友。但是,公正地讲,他对我的诡计丝毫没有察觉。为了使这更富戏剧性,我想法召集了八到十个人,小心翼翼地不露声色,使打牌这事好像是偶然提起的,而且是由我选中的猎物自己提出的。要简略地说这个难听的话题,但却不能漏掉每一个卑劣的手段不谈。任何如此迷恋赌博的人,都会落入别人的圈套,这是常见之事,不足为奇。 我一坐下来,就像钉在凳上一样坐到深夜。最后,我耍了个花招,很有效,格莱丁宁成了我唯一的对手。我们玩的是两人玩的纸牌,那是我所喜欢玩的。其余几个人,见我下的赌注数目可观,都很感兴趣,丢下他们自己的牌,站在我们周围袖手旁观。这个暴发户,前半夜受到我的骗术的诱惑,大口大口地猛喝酒,神经绷得紧紧地、激动地洗牌、发牌。我想,这多半是酒精起了作用吧,但又不是决定性的作用。很快,他便欠我一屁股的债。他喝了一大口葡萄酒,果然不出我的所料——他提出将数目已经够大的赌注再翻一番。我假心假意地表示不情愿,一再拒绝他。这下可激怒了他,他冒出一些气愤的话,激我就范。最后,我终于被迫答应了。经过我这一番苦心,结果他完完全全掉进了我设的圈套;不到一个小时,他的债务就翻了四倍。他刚才还由于酒的作用满面红光,后来紧张得慢慢发白,现在已毫无血色。对此,我感到十分惊奇。我说,我感到十分惊奇。我曾急切地四处打听过,格莱丁宁富得流油。他输掉的钱,虽然数目可观,但我认为还不至于真正使他动怒,更不至于使他倾家荡产。是他刚才吞下的酒使他变脸色的,我马上想到这点;另外,为了在我的伙计们眼里保持我自己的个性,没有其他的不纯动机,我正要断然坚持结束赌博,这时我旁边一些人的表情和格莱丁宁突然说出的绝望的话,使我明白我确实已使他倾家荡产了,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就是魔鬼也不忍再去侵害他的。 我现在可能怎样做,很难说。被我骗的人的那副悲惨相,使整个气氛尴尬抑郁;好一阵子房里都鸦雀无声,良心尚未泯灭的人向我投来无数火辣辣的鄙夷的目光。我不禁感到面红耳赤。正在这时,一件突如其来的事,把我从尴尬之中解救出来,卸下了我心里难以忍受的焦虑的包袱。那扇大而笨重的折叠门忽然被撞开,那迅雷不及掩耳的动作,好像玩魔术一样,将蜡烛一下全部扑熄。在蜡烛熄灭的一刹那间,我看见一个陌生人走了进来。他的个头与我差不多,紧紧地裹着一件披风。现在一片漆黑,我们只能感觉到他的存在。他如此鲁莽地冲了进来。我们惊魂未定,便听到来人讲: “先生们,”他用清晰而低沉的悄悄话说。这悄悄话不禁使我毛骨悚然,直刺到骨髓里,使我终生难忘。“先生们,我如此莽撞,但我不想表示歉意,因为我这样做是在履行我的职责。这个人今天在玩两人玩的纸牌中赢了格莱丁宁爵士一大笔钱。他的本性,毫无疑问,你们无人知晓。我决定马上揭穿他的骗局。方便的话,请你们检查他左袖的衬垫,他的绣花轻便晨衣的大口袋里有好几个小包。” 他说话时,房里静得连一颗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说完话,他便无影无踪了,跟他来时一样突然。我可以——我可以描述我的感受吗?一定要我说出我被人诅咒时的那种惊恐万状的样子吗?当然,我没有时间想这些问题。大家七手八脚地揪住我,灯光霎时间又亮了。他们把我浑身上下搜查了一遍,在我衣袖衬垫里找到了所有的牌,主要是两人玩的纸牌,在我轻便晨衣的口袋里,还发现了一些袋子和赌博时用的假牌。我做的假牌是那种用术语讲叫做“圆形外廓”的东西。大牌的末端有些凸,小牌的边缘有些凸。这样布局下,受骗的人最后像往常一样抽牌,就会发现他的对手总抽到大牌。而这个赌棍,在砌牌时,当然不会发给他所骗的人可以记分的大牌。 当时一旦发现此事,便爆发出劈头盖脸的诅骂声,我心里也许会好受一些,可偏偏大家一声不吭,满脸鄙夷,或镇静自若,一脸冷笑,使我感到无地自容。 “威尔逊先生,”主人说道,俯身从脚下捡起一顶奢华的珍稀皮毛披风,“威尔逊先生,这是你的财产。”(天气很冷;我离开我的卧室时穿一件轻便晨衣,披一件披风,一到赌场便取了下来。)“我想,(他冷笑着看了一眼衣服的褶层)我看没有必要再从这里找出你玩鬼的更多的证据来。证据已够确凿。我希望你心中有数,离开牛津——首先,马上离开我的寝室。” 当时,我被贬得一钱不值,面子丧失殆尽。如果当时他们没有找到那触目惊心的确凿证据,他说出如此伤人的语言,我会马上火冒三丈地挥拳揍他。我披的那件披风是用珍稀皮毛做成的;多么珍稀,价值多么惊人,我不敢说。披风的式样,也是我独具匠心所设计的。就连这么琐屑的小事,我也考究到了荒唐的程度。因此,当普雷斯顿先生从靠近折叠门的地上捡起披风递给我时,我惊讶地(几乎可以说是惊恐地)看见我自己的披风早已披在我肩上(肯定是不知不觉地披上去的)。递给我的那件披风与我肩上的一模一样。那个将我的丑事公诸于众、给我带来灭顶之灾的人,我记得,他也穿一件披风;我们这群人,除我以外,根本没有人披披风。想到这些,我接过普雷斯顿递给我的披风,趁人不注意,披在我的披风上;我挑战似地板着一张脸,走出了房间;第二天拂晓前,我便离开牛津,带着极度痛苦和耻辱的心情,匆匆地到欧洲大陆去了。 我想逃也是枉费心机。我的厄运总是扬扬得意地跟着我,这正说明厄运神秘地摆布我才刚开始。我还未到巴黎,这个威尔逊就开始管我的闲事了。真是讨厌之至!岁月一天天流逝,可我却总也得不到安宁。这个混蛋!——在罗马,他多么不合时宜地像鬼怪一样地管我的闲事,不让我称心!在维也纳,也是这样——在柏林——在莫斯科都这样!难道我真没有令人痛苦的理由在心里诅咒他吗?我终于被痛苦所迫,要逃离他的不可思议的专横,就像逃避瘟疫一样;可是逃到了世界的尽头,也是白搭。 我一次又一次地暗自寻思,在心里问:“他是谁?——他从何处来?——他居心何在?”却找不到答案。于是,我详详细细地研究他不礼貌地监视我的形式、方法和主要特征。即使这样,也很少有根据猜出什么。他最近多次对我的事横加干涉,他这样做不外乎破坏我的计划或干涉我的行动。我的计划如果得以全面实现,可能会导致意想不到的危害,这是可以看到的。话说回来,这是为专横跋扈的威风人士所寻找的最没说服力的辩解!我天赋的人生自由被粗鲁地剥夺,以上说法,只是对我的人生自由的微不足道的补偿! 我也不禁注意到,折磨我的人长期一丝不苟地、聪明绝顶地坚持幻想与我穿着一致,死皮赖脸地干涉我的意志,却无论如何也不让我看到他的脸。不管他是不是威尔逊,这些至少是他的特征或愚蠢的表现形式。他在伊顿规劝我——在牛津损坏我的名誉——在罗马阻挠我的意志,在巴黎不让我报复,在那不勒斯不让我热恋,在埃及使我被错误地叫做贪婪的欲望不能满足——我的天敌,恶魔。难道他以为我认不出小学时的威廉?威尔逊,这个与我同名同姓的人,这个伙伴,这个对头——在布兰斯比书院既可恨又可怕的对头吗?不可能!——让我赶快讲完最后这一幕剧吧! 我就这样苟且偷安地屈服于他的专横,任他摆布。我常常怀着深深的畏惧感来看威尔逊高尚的情操和博大的智慧。他显然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甚至使我感到恐惧。他的自负以及他天性中的其他特征刺激我,使我觉得自己软弱无能。我虽然十分不情愿,却又绝对服从地屈服于他专横的意志。可最近,我自己完全沉醉于酒中;使人恼火的酒对我遗传性的脾气起了不可抵挡的作用,使我越来越烦躁不安,不能自制。我开始低声抱怨——犹豫不决——奋起反抗。难道只是幻觉诱我相信,随着我自己的不断坚强,迫害我的人就会按比例变弱吗?如果是这样,那就这样吧。我现在开始感到有一种希望在我心里燃烧,激励着我,最后在我心底深处形成了一种坚决果断的、不顾一切的决心。我将不再听人摆布。 在18?年的狂欢节之际,我在罗马那布勒斯参加布罗格利欧公爵家举行的化装舞会。在酒席前,我开怀畅饮,比往常喝得更开心;房里拥挤不堪,气氛令人窒息,叫人简直不能忍受,我心里不由得有些冒火。我好不容易才挤过人群,但这并不能消我的气;因为我在急不可耐地找(别让我说出是什么卑劣的动机)年迈昏馈的布罗格利欧那年轻漂亮、轻浮放荡的妻子。她曾肆无忌惮、信心十足地与我交谈,告诉我她在舞会上穿什么。现在,我一眼瞥见了她,便慌慌张张地挤过去,让她看见我——就在这时,我感到一只手轻轻地放在我肩上,耳边传来了永世难忘的该死的悄悄话。 我怒火中烧,立刻转身对着那个与我作对的人,猛地抓住他的衣领。他,果然不出我所料,打扮得跟我一模一样,披一件西班牙式的兰色天鹅绒披风,腰束一根深红色皮带,皮带上挂着一把轻剑,一张黑丝面罩蒙住了他的脸。 “混蛋!”我嘶哑着声音气愤地说,同时每发一个音都好像在火上添油,“混蛋!骗子!大坏蛋!你不会跟我跟到死!跟我来,否则我就当场刺死你!”我不容他反抗,拖着他从舞厅冲到一间毗邻的小接待室。 一进房,我便愤怒地将他猛地一推。他跌跌撞撞地碰到墙上。我骂骂咧咧地关上门,命令他拔剑。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轻叹一声不声不响地拔出剑来,准备迎战。 决斗很短。我激动得发狂,感到双臂力大无穷。我用力将他推在护壁板上,残忍地一剑刺进他胸部,一遍又一遍地猛捅。 这时,有人在动门闩,我赶紧去阻止,然后马上回到奄奄一息的对手旁边。我一看到展现在我眼前的景象,那种惊愕,那种恐惧,不知要用什么语言才能恰如其分地描述出来。一转眼工夫,足以引起房屋上方和房屋最端头在布局上发生显著的变化。一面大镜子——现在立在以前谁也看不见的地方;我恐惧万分地向它走去时,我自己的形象,面色苍白,鲜血淋漓,摇摇晃晃地迎面走来。 我说,好像是这样,其实不然。那是我的对头——是威尔逊。他强忍住临死前的巨大痛苦,站在我面前。他的面罩和披风扔在地上,现在还在地上。他衣服上的针针线线,无一与我的两样——他脸上引人注目的五官轮廓,简直就是我自己的复制品。那分明是我自己的脸! 这就是威尔逊;他不再用那种悄悄话讲话,我还以为是我自己在说呢。 “你胜利了,我输了。但从此以后,你也死了——你对人间、对天堂、对希望来说死了!我活着,你才有生命——我死了,看看这样子,这是你自己的样子呢,你把你自己给彻底毁了。” 邓英杰 译 [1]张伯伦(1619—1689),英国医生、作家。《法萝妮德》,是他所作的著名史诗。全诗分五部分,叙述了游侠阿加尼亚与公主法萝妮德历尽磨难,终成眷属的爱情故事。——译者注 [2]依拉加巴勒,又名希略加巴勒,约生于公元205年,系叙利亚以米沙太阳神庙祭司,218年被选为罗马皇帝,荒淫无耻,丑名远扬,于222年为其侍卫所杀。——译者注 [3]指英国伊丽莎白女王(1533—1603)时代所流行的建筑式样,以大窗户、长回廊、高烟囱为特征。——译者注 [4]圣徒约翰的洗礼节在6月24日。——译者注 [5]指希腊文学和拉丁文学。——译者注 [6]古罗马每五年普查人口后举行一次驱邪仪式。文中的“第三个驱邪仪式指第三个五年。——译者注 [7]迦太基,古国名,在今非洲北岸突尼斯附近一带。——译者注 [8]法语,意即:啊,黄金时代是这铁器时代。此处指童年时代。——译者注 [9]英国著名学府,培养英国上层政界人物的一所中学。——译者注 [10]希律王(前73—前4),犹太国王,他荒淫无度,在新约传中被刻画为有名的暴君。——译者注 [11]赫罗德·阿提库斯(101—177),希腊新诡辩学派最有名的演说家和作家,雅典巨富出身,以乐善好施著称。——译者注 人群中的人 祸不单行。 ——拉布吕耶尔[1] 有一本德文书讲得好,“er lasst sich nicht lesen”——不允许自己被人阅读。不能向别人坦露自己的秘密。一些行将就木的人,夜间扭着忏悔神父的双手,可怜巴巴地望着他们的眼睛,带着内心的绝望和喉头的痉挛而死,为了他们不愿泄漏的骇人的秘密。人的良心受到谴责所背的包袱如此沉重,以至于只能带进坟墓。因此,所有罪恶之精华得以掩盖,未能公诸于世。 不久以前,一个秋天的傍晚,我坐在伦敦D咖啡厅巨大的弓形窗边。我病了好几个月,刚刚痊愈,恢复了元气,心境很好,没有一些烦恼——有着强烈的欲望,大脑中的幻影消失了,思维异乎寻常地敏捷,就像莱布尼茨[2]生动而坦率的理性、高尔吉亚[3]的修辞一样。人仅有呼吸是一种享受,而我可以从许多正常的痛苦之源中求得真正的欢乐。我对任何事物都很平淡,却又很好奇。嘴上叼着雪茄,腿上放着一张报纸,我就这样消磨了大半个下午,一会儿看看广告,一会儿环视厅里的男女老少,一会儿穿过朦胧的玻璃窗向外面的街道眺望。 这条街是城里的主干道,成天熙熙攘攘。但今天,当夜幕降临,华灯齐放之时,街上连续有两批人潮从门前汹涌而过。这种情况我从未遇见过,翻滚的人流使我感到新奇无比。最后,我放弃宾馆里的所有事务,陷入深深的沉思中。 起初,我的注意力是抽象和概括性的。我看着成群结队的行人,便把他们划分成群来考虑。但很快我又饶有兴味地更加仔细地研究人群中各式各样的身段、衣着、气质、步态、外表以及面部表情。 行人中绝大部分举止像是公务员,显然只是为了挤过这条街。他们紧锁双眉,眼观八路,即便被人碰撞,也无反感表现,而是整整衣着,匆匆赶路。其他人,为数仍然不少,走路时却显得焦躁不安,面部胀红地自言自语,打着手势,好像周围的拥挤使他们感到孤独似的。当前进受阻时,他们马上停止咕浓,但手势做得勤了一倍,咧大嘴巴似笑非笑,停下来让路。如果被人推撞,他们便不停地向对方鞠躬,好像慌得不知所措——这两大群人的举动我尽收眼底。他们的礼服整洁体面,无疑是贵族、商人、律师、店主、证券经纪人——世袭贵族和平民百姓——无所事事的人和为了生计而奔忙的人。他们并不怎么引起我的注意。 一群店员倒引人注目,我巧妙地把他们分成两组。豪华店铺的年轻店员——身穿紧身衣,脚蹬锃亮的统靴,头发油光水滑,双唇露出目空一切的表情。且不说(他们)衣冠楚楚,风度翩翩,俨然一副坐办公室人的打扮,他们的举止,在我看来,简直就是十二或十八个月以前上流社会[4]的完美再现。他们有着过时贵族的优雅——我相信,这是对这群人的最确切定义。 另一组是忠实商行的上层店员,或称“稳重的老伙计”,这样叫准没错。他们的特征是黑色或棕色的外套和坐着使人感到舒服的马裤、白色围巾和马甲、宽大而结实的鞋子、长统袜或是绑腿。——他们都有些秃顶,右耳由于长时间夹笔而奇怪地竖着。我注意到他们总是用双手摘帽、戴帽,佩有刻着许多古色花纹的短金链。他们的穿着打扮附庸风雅;——可却没人欣赏他们的如此风雅。 有很多衣着时髦漂亮的人,我可以轻而易举地辨认出他们是出没于大都市的职业扒手。我十分好奇地打量着这些人。简直难以想象,他们竟会被真正的绅士们误认为绅士。他们宽大的衣袖,一看就使人生疑,立刻就会露出马脚。 赌徒们,我不是在描述几个。他们依然让人分辨得出来。他们衣着各异,有铤而走险的用套筒骗赌法行赌的赌徒穿的衣服,天鹅绒马甲,时髦的围巾,镀金链条,精致的纽扣。在审慎而朴实的牧师看来,一切都很可疑。从他们有些黝黑的面盘和呆头呆脑的神情,像薄膜一样暗淡无光的眼睛和紧抿着的无血色的嘴唇就可以看出来。还有两个特征,用它我准能认出他们;——那就是说话声调很低,而且带着防备的口吻,大拇指向右伸得厉害。——与这些骗子们在一起,我时常察看到他们的习惯虽有不同,但却是一丘之貉。他们可能自诩为靠机智为生的绅士。他们对民众的劫掠介乎土匪和军人两类人之间;前者的主要特征是长发和微笑;后者则是盘花纽扣大衣和皱眉。 接下来文雅一点,我找到了更为深刻的主题去思考。我看到了犹太小贩,脸上闪着一对鹰眼,其他每一特征都带着落魄的谦恭;顽强地沿街乞讨的职业乞丐,瞪眼怒视着处境比他们稍好的同行,绝望迫使他们走进祈求别人慈悲的黑夜;他们虚弱多病,死神肯定在向他们招手;他们羞怯地蹒跚着走过人群,哀求地注视着每一张脸,似乎在寻求安慰,寻求某种失去的希望;含羞的年轻姑娘拖着长时间劳动后疲惫的身子返回没有欢乐的家,悲愤而欲哭无泪地畏缩着躲避流氓的淫视,她们无法避免与他们相遇;城里各式各样老老少少的女人——有像卢西恩[5]描述的雕塑般如花似月的女人,她们有着帕罗斯岛大理石般的外表,却满腹污物——有穿着破烂,令人恶心以至最后走丢的麻疯病人——有满脸皱纹,却尽力用珠光宝气,涂脂抹粉使自己显得年轻些的老太婆——有尚未成熟却涉足情场,成了可怕的情场老手的小女孩,她们有着一种狂热的野心,急切要与比她年长的人一试高低;还有数不清不可名状的醉鬼——有的穿着满是补丁的衣裳,摇摇晃晃、口齿不清,双眼无光,脸上挂着擦破的伤痛——有的衣着虽脏却还完整,行走有些踉跄,双唇厚而肉感,看上去精神饱满,容光焕发——其他有的曾经穿得较好,但却已磨损得破烂不堪——还有的步履显得很是自然、坚定和轻快,但脸色却苍白得可怕,双眼红得可怕,给人以疯狂的感觉,当他们大步穿过人群而受阻时,手指头捏得发颤;除此之外,馅饼师,搬运工,运煤工,烟囱打扫工;街头艺人,耍猴人,民谣歌本零售商,那些叫卖和唱卖的人;衣衫槛褛的工匠和各式各样疲惫的劳工,全都吵吵嚷嚷显得过分轻松,极不协调,既刺耳又刺眼。 夜深了,我对人群的兴趣愈加浓郁;人群的总的特性有了重大的改变(比较温和的特性随着秩序井然的人群的渐渐走散而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粗鲁,各种罪恶和丑行却倾巢而出了),煤汽灯微弱的光线起初与残阳抗争着,现在终于取得优势,给街上每一物品都涂上一层明亮却不规则的光泽。四周漆黑却很壮观——很有点德尔图良[6]的风味。 我就着灯光的杂乱效果探查着每个行人的脸庞;光线的照射在窗前忽闪忽现,只允许我在每张脸上瞥一眼,但即便是短暂的一瞥,我奇特的脑袋瓜都可以从中读懂历史的沧桑。 我将眉毛贴在玻璃上,聚精会神地细细审视这群人,突然出现一张脸(是一个衰弱的老人的脸,可能六十五或七十岁)——这张脸马上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它有一种绝无仅有的奇特表情,我从未见过类似的表情。我清楚地记得看见这张脸时的第一个反应是,如果雷兹看到了,他会放弃他所画的魔鬼化身而万分喜欢这张脸。最初仔细审视这群人时,我尽力去分析其中的寓意,脑子里满是迷迷糊糊,似是而非的概念,想起无边的智力,想起告诫,想起吝啬、贪婪、冷酷、邪恶、嗜血,想到胜利、欢乐、惊恐万状,想到热情,想到万般无奈的绝望。我感到特别刺激、惊讶和着迷,自言自语道:“他的内心记载了多么疯狂的历史!”我渴望看到这个人——深入了解他。我匆匆穿上大衣,抓起帽子和手杖,推开人群,朝那人走的方向奔去。他已看不见踪影。我费了好些周折才看到他,我靠近他,小心地跟在他的身后,以免引起他的注意。 我现在有机会仔细观察这个人了。他身材矮小、精瘦,显然非常虚弱。他的衣服总的说又脏又破;但当他不时地走近、走在明亮的路灯下时,我看见他穿着亚麻衣服,虽然脏,质地却很好;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在他钉有密密纽扣的宽大齐膝的旧男外衣中,我看见了钻石和短剑。这些更增加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跟着这个陌生人,不管他走到哪儿。 天完全黑了,潮湿的浓雾悬在城市上空,不久便下起了滂沱大雨。天气的骤变在人群中产生了奇异效果,他们顿时混乱起来,被雨伞的世界所淹没。增加了十倍的摇晃、推撞和哼哼嗡嗡声。我并不把雨当回事,依然激动不已,湿漉漉的雨珠使我内心有一种冒险的快感。我将手帕绑在嘴上继续跟着他。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老人沿着主干道走,显得很吃力;我担心看不见他,便紧挨着他的肘部走,他从未回过头看我。不久他便走到一个十字路口,这里虽然拥挤,但没有他走过的主干道那样人多。这时他的举止显然有所变化。他比以前走的更慢,更少遇到障碍——他漫无目标地一遍又一遍地过街;依然很挤,他每这样走一次,我就得紧紧跟着。这条街又窄又长,他走了近一个小时,路人渐渐散去,像我中午在公园的百老汇大街见到的那样——伦敦的人口与人们常去的美国都市的人口有天壤之别。转过第二道拐,我们便进入一个广场,那里灯火辉煌,充满生机。这个老人又恢复了他刚才的仪态。他的下颌垂在胸前,紧锁着双眉,两眼在遇见的人身上乱转。他继续不懈地匆匆赶路。但我惊奇地发现,他围着广场转一圈后又回过身沿着老路走。更使我吃惊的是,他反复走同一条路已好多次。有一次他突然转弯时,我险些被他发现。 就这样走着,又过了一个小时,最后,路上只有几个匆匆过客。雨下得很大;天气变得阴凉;人们都在返家。这位漫游者显得很有些烦闷,侧身走进了一条人烟更少的小街。这条街约有四分之一英里长,他——走上这条街便脚下生风,很难想象这把年纪的人还有如此活力,要跟上他得花很大力气。几分钟就过了这条街,我们走进了繁忙的大市场,这地方他似乎很熟悉,他又像最初所见的那样漫无目的地在蜂拥的商人中间挤来挤去。 在大约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我必须非常小心才能看见他而又不引起他的注意。幸好我穿了双橡胶套鞋,可以不弄出一点响声,他从未看到我在注意他。他走进一个又一个的商店,茫然地胡乱瞅着商品,什么也没买,也一声未吭。他的这番举动实在令我费解,我下定决心不探个究竟,满足我对他的好奇心,决不罢休。 钟楼洪亮的钟声敲了十一下,市场上的人们很快散去。一个店员打烊时撞了一下老人,我马上看见他浑身一颤,慌慌张张地拐进一条街,紧张地环顾一下四周,飞也似地跑过许多弯曲无人的巷道,最后再一次出现在宽阔的主干道上,并朝着D宾馆的那条街走去。这条街已与刚才不一样,虽然煤汽灯光依然明亮,但是雨下得非常大,几乎没有一个人。老人脸色苍白,闷闷不乐地在曾经拥挤嘈杂的马路上走了几步,然后长叹一声,朝河边走去,钻过几条迂回的小道后,看见一个大剧场。剧场快关门了,观众从门口拥出。我看见老人加入人群时喘息着,似乎喘不过气来;我想他脸上的极度痛苦可能有所减轻。他的头再次垂在胸前,像刚看到他时一样。我注意到他选择了观众散去很多的路走——但是,总而言之,我对他的难以捉摸的行为迷惑不解。 他继续走着,人越来越少,他又变得踌躇不安。他紧跟着十多个狂欢暴饮的人走了一会儿;但这些人一个个散去,最后,走到僻静、狭窄而黑暗的巷子里时只剩下三个人。他停了一会,好像在沉思什么;然后,又万分焦燥不安地迅速走上一条通往城边的路,这条路通向与刚走过的路迥然不同的地区。这是伦敦最糟糕的地方,这里的每样东西都使人联想到如洗的贫困和多端的罪恶。趁着一盏意外出现的微弱光线,我看见一幢高大、陈旧、虫蛀了的木屋摇摇欲坠,看不出有什么过道。铺路的石子乱堆着,没有放在丛生杂草的路床上。肮脏不堪的秽物堆积在拦起来的路沟里,一派荒凉颓败的景象。前面出现人的喧闹声,当我们走近时,只见伦敦的一大群纵情者在来回摇摆。老人立刻来了情绪,就像即将熄灭的灯一样。他又开始脚下生风地大踏步前进。在一个转弯处,突然,一道强光直射我们的眼睛。我们站在了城郊的放纵寺——魔鬼?金的一个宫殿。 天快亮了。几个可怜的醉鬼还在炫目的寺门口挤进挤出。老人欣喜地尖叫一声,被迫为他们让路,然后又恢复了他最初的模样,在人群中一前一后漫无目的地大踏步地走,但好景不长,寺门的守卫示意要关门了。这下,这个让我坚持不懈地监视的怪人大失所望。但他并没有半途而废,而是疯狂地踩着以前的脚印,向宏伟的伦敦中心走去。他箭也似地跑,我在后面惊愕不已地跟着,坚决不放弃这位让我饶有兴味、全神贯注地监视的人。迎着早晨的阳光,我们再次到达人口稠密的城市商业中心D——宾馆街,出现在眼前的喧闹和繁忙绝对不比昨夜逊色。我继续在混乱骤增的人群中跟踪这位老人。而他仍和昨夜一样,来来回回地走,整个白天他没有错过街头的喧嚷。当第二个黄昏来临时,我已精疲力竭,一动不动地站在这位漫游者的跟前,坚定地凝视着他的脸。他还是没有注意到我,仍严肃地走他的路。我没有再跟他走下去,相反,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这个老人,”我最后说道:“他是罪孽深重的天才。他不甘寂寞。他是人群中的人。跟着他简直是白费力气;我既不能了解他,更无法理解他的行为。世上最糟的就是比《灵魂的小花园》更大的书,也许这就是上帝的大慈大悲。‘不允许自己被人阅读。’” 邓英杰 译 [1]让·德·拉布吕耶尔(1645—1696),法国道德家,讽刺作家。——译者注 [2]莱布尼茨(1646—1716),德国哲学家、著述家、数学家。——译者注 [3]高尔吉亚(前483—前375),希腊哲学家。——译者注。 [4]原文为法文。——译者注 [5]卢西恩(117—约180),希腊讽刺作家、修辞学家。——译者注 [6]德尔图良(约160—230),迦太基神学家。——译者注 莫格街凶杀案 塞壬[1]唱的什么歌,或者,阿喀琉斯[2]混在女人中间时用的什么名字,虽然这都是些费解的问题,却也并非无法猜测。 ——托马斯·布朗爵士[3] 人们说智慧的外表就是善于分析,其实它们本身很少受分析的影响;我们只是从效果上来评价它们。从一些别的事情中,我们知道它们对天赋极高的人来说,往往是一种极度欢乐的根源。身体强壮的人因其身体能量而欢欣鼓舞,乐于从事活动肌肉的锻炼,而善于分析的人则为他那排难解纷的精神活动而洋洋得意。他甚至因他的才能在极其细微的事情上发挥了作用而得到乐趣。他喜欢暧昧的话语,喜欢猜不透的难题,喜欢难解的符号;还表现为他对一些问题的不同程度的聪敏解答,而这在那些只具普通理解力的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他的分析方法的精华所带来的成果,确实带有那种全靠直觉的派头。 通过研究数学,特别是研究它的最高分科,可能使一个人解决难题的能力大大地振奋人心;这种最高分科,仅仅因为它施行的是倒算法,就似乎典型地把它叫做解析,这是不恰当的。计算本身并不就是解析。比如,一位象棋选手,他就只是在计算,而并没有在解析方面费工夫。由此可见,认为象棋游戏有着智方特征的效果的看法是一种大大的误会。现在我并没有在这里写论文,只不过是利用我的观察资料,信笔为一篇有几分奇特的记事写个开场白;所以,我想乘此机会声明,较高级的智力思考能力往往更明确、更有效地为朴实的跳棋所采用,而不为费尽心思的象棋所采用。对象棋来说,每颗棋子都有不同的、古怪的走法,因而也就有其变化无常的、各不相同的重要性。象棋仅仅是复杂而已,却被错误地(这种错误还很经常)认为深奥。下棋时注意力必须高度集中,若精力稍有松弛,就会造成差错,终致子损棋败。象棋的走法不仅多种多样,而且错综复杂,因此造成差错的机会也就增多;十有八九,赢棋的总是精力集中的人,而不是脑子敏锐的人。与此相反,对跳棋来说,走法单一,很少变化,粗心大意的或然性也就减少;与象棋相比,用不着那样全神贯注;双方棋逢对手,谁聪明谁就能取胜。我们别只说抽象的道理——让我们来设想一局跳棋,棋枰上的棋子只剩下四个王棋了,在这种局面,当然不会有什么疏漏可言。很明显,在奕者双方势均力敌的条件下,胜利肯定只能是属于因很好地运用智力而终于走出了经过仔细推敲的一着的那一方。在毫无办法时,善于分析的人便设身处地地专门探索对方的心绪,这样,他往往能不感困难地一下就找出一些唯一可行的方法(有时确实只是些简单到极点的方法),但他就是用这些方法来诱使对方犯错误,或者使对方在仓促中作出错误估计。 惠斯特牌[4]游戏从来就以能培养人的所谓计算能力著称,具有极高智力等级的人,显然都对玩这种牌感到无穷的乐趣,而对下象棋,则认为意义浅薄,避之犹恐不及,毫无疑问,再没有同类性质的游戏需要付出这样大的分析能力。世上最好的象棋手,充其量只不过是个下象棋的能手而已;但是,精通惠斯特则意味着在一切更为重大的勾心斗角的事业中取得胜利的能力。我说“精通”,就是说熟练这一行当,包括懂得从中取得正当优势的一切泉源。这些泉源种类繁多,形式各异,而且往往藏于思想深处,是普通的理解力所难以企及的。用心观察,就能清楚记忆;到目前为止,集中精力下象棋的人,也将会打得一手好惠斯特牌;而霍伊尔[5]的牌戏规则(均按牌戏技巧写成)也很容易理解。一般认为,要成为一个好的棋手,就得有很强的记忆力,同时要按“书本”行事。但要是遇上牌戏规则里没有的情况,那就显示出有分析能力的人的本事了。他默默进行了大量的观察和推断。也许他的同伴也是这样做的;但他们获得情报的深度和广度各不相同,这与其说取决于推断的正确,毋宁说取决于观察的本领。怎样观察是必须掌握的一门学问。我们打牌的人决不能只限于考虑自己手里的牌;同样也不能因目的是赢牌,就不去推断局外的一些事情。他考察搭档的面部表情,将它跟每个对手的表情仔细比较。他考虑每个人在手上将牌分类的方式;往往通过执牌的人落在每张好牌上的眼色,来计算一张张王牌和一张张大牌。牌局进展中,他注意人们脸色的变化,从自信、惊讶、喜悦和懊恼等各种表情中收集大量思想活动。从赢家收拢一墩牌的神态中,他判断此人能否再赢一墩同花牌。从人家出牌时把牌掷到桌上的神态,他辨认出这是不是一个虚晃一招的动作。一句偶然的或无意中说出的话;偶然跌下或翻开一张牌,为了掩饰,随之而出现的那种不安或无所谓;数赢得的牌的墩数,摆这些墩牌的顺序;困惑、犹豫、渴望或惶恐——所有这一切,都为他那貌似直觉的洞察力提供了事情的真实情况的迹象。两三圈牌过后,他就充分掌握了各家手里牌的内容,从这时起,他对自己的牌的估计都有绝对准确的效果,好像其余各家都把自己的牌摊开在桌面上打一样。 分析的能力不能与机智灵敏混为一谈;因为善于分析的人必须机智灵敏,而机智灵敏的人却往往异常地不会分析。推断能力或综合能力,常常能表现出机智灵敏,而骨相学家们却把它们归因于(我认为这是错误的)一种独立的器官,猜想它们是一种天赋的能力,这种能力在那些智力跟白痴相近的人身上也常常能见得到,以至引起了心理学方面的作家们的普遍注意。机智灵敏和分析能力两者之间的差别,固然比幻想和想象之间的差别要大些,但就其性质来说,却是全然相似的。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机智灵敏的人往往是富于幻想的,而真正富于想象力的人却都是善于分析的。 下面这篇记事,读者诸君可以看做是上面提倡的那种主张的一个注释。 18?年春季和部分夏季时间,我住在巴黎,在那里认识了一位塞?奥古斯特?迪潘先生。这位年轻的绅士出身于一个卓越的——确实有名望的家庭,但是,由于种种不幸事件,使得他家道衰落,沦为贫困,他因此一蹶不振,沮丧消沉,无心恢复家业,幸蒙债主们的好心,还给他留下了一点祖传遗产;靠这点薄产的收入,他省吃俭用,维持住一种起码的生活,他再无心去追求更为奢侈的生活了。确实,书籍倒是他唯一的奢侈品,而在巴黎,书是很容易得到的。 我跟他初次会面是在蒙马特街的一个不出名的图书馆里,我们两人碰巧同时在找同一部极其罕见的奇书,这样,就使我们建立了一种比较密切的交往。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碰面。他对我极其坦率地评述了他的那段小小的家史,我深感兴趣,法国人只要一谈到自己的事情,总是畅谈不休的。我对他阅读范围之广也感到惊异;尤其是他想象力中那种狂热的激情和生动的新意,使我感到我的灵魂在体内燃烧起来。由于我正在巴黎寻找当时我要寻找的对象,我便感到同这样一个人交往,对我来说,真像是找到了一件无价之宝;我把我的这种心情坦率地吐露给了他。最后我们商量好,当我留在这个城市期间,我们住在一起;因为我的手头比他稍稍宽裕一点,便由我付资在巴黎市郊偏僻、荒凉的圣杰曼区租了一幢因年代久远而遭剥蚀的样子古怪的公馆。这幢房子摇摇欲坠,由于迷信传说而荒废多年,我们且不去管它,只是按我们两人所共有的那种嗜好朦胧幽暗的怪癖将它布置起来。 要是人们知道了我们在此地的生活常规,定会把我们视为两个疯子的——虽然,也许他们会把我们视为无害人本性的疯子。我们完全与世隔绝,不接待来访者。真的,我们的隐居地点我对以前的朋友也是保密的;而迪潘在巴黎停止同人交往已有许多年。我们孤独地生活在我们自己的圈子中。 为了黑夜本身的缘故而迷恋黑夜,是我这位朋友的一种反常的怪癖(除此我还能叫它做什么呢?);而我在无形中也潜移默化地染上了他这种怪脾气,像染上他的所有其他怪脾气一样;我尽量使自己的思想接近于他那种荒唐的奇想。黑暗之神不会老陪着我们;但我们可以假冒她的来临。早晨曙光初露时,我们便把这幢古老建筑的厚实的百叶窗全部关上;点上两支涂了浓烈香料的极小的蜡烛,只射出一种令人恐怖的微弱的光线。借这种光线的帮助,我们让自己处于梦境中——阅读,写作,交谈,直到时钟预告真正黑夜的到来。这时我们便手挽手地走向街头巷尾,继续白天的谈话题目,或是四处漫游,直到很晚很晚,在这座人口稠密的城市的杂乱无章的灯光和人影之中,追求那种无限的精神刺激,那种刺激,当你在默默观察时,就能为你提供。 在这种时候,我不由得要评论和钦佩迪潘的特殊的分析能力(虽然从他的丰富的想象力中,我早已预料到他有这种能力)。他也似乎有极大兴趣想在这方面显示一下——如果不完全是卖弄——同时他毫不含糊地承认从中得到的乐趣。他低声轻轻一笑向我夸口说,对他来说,大多数人的心思他都能一眼看破,好像他们的胸口都安了窗玻璃似的,并且他不必用些直接的、令人吃惊的证据来证实他对我的心思的断言之不误。在此时,他态度冷淡,神情恍惚,两眼发呆;而他的嗓音,平常是响亮的男高音,现在提高到一种尖锐刺耳的声音,要不是他说话时从容不迫,发音十分清晰,人家还以为他在发脾气呢。见到他处于这种情绪,我往往仔细默想那种关于双重灵魂的古老哲学,而以两个迪潘——有创造力的迪潘和有解决问题能力的迪潘——的想象来作自我消遣。 从上面我说的这些话中,切莫以为我在详述什么神秘事物或者撰写什么传奇作品。我所描写的关于这位法国人的事情,只是一种激动的或许是病态的理解力的结果。但他在这段时期内谈话的特征,用一个例子可以很好地表达其概念。 一天晚上,我们正在王宫附近的一条长而脏的街道上漫步。显然由于我们两人都各怀心事,至少有一刻钟之久谁也没说一句话。突然迪潘开口说: “确实他身材非常矮小,可他去游艺场会要表演得好一些。” “那是毫无疑问的。”我无意中回答他,当时我已完全陷入沉思之中,开始完全没有注意到说话人所说的内容与我沉思中的内容完全一致这样的奇事。过了一会儿,等我从沉思中清醒过来,这一惊是非同小可的。 “迪潘,”我认真地说,“我怎么也理解不透。老实告诉你,我实在惊奇万分,几乎不敢相信我的感官。你怎么可能会清楚我正在想——?”说到这里,我停了下来,我想弄清楚他是否真的知道我刚才想到的是谁。 “——在想尚蒂伊,”他说,“你为什么要停下来呢?你刚才心里是在议论,他那种小个子不适合演悲剧。” 刚才我想的正好是这件事情。尚蒂伊过去是圣德尼街的一个补鞋匠,后来迷上了戏剧,曾尝试扮演过克雷比荣[6]悲剧中泽克西斯[7]这个角色,结果费力不讨好,他的辛苦所得到的只是使他声名狼藉的讽刺。 “你一定得告诉我,”我叫了起来,“告诉我你有什么法子(如果有法子的话)能猜透我心里在想这件事。”实际上我的吃惊是非同小可的,尽管我没有形之于色。 “就是那个水果商人,”我的朋友回答说,“是他让你作出结论,认为那个补鞋匠没有足够的高度扮演泽克西斯以及所有这一类角色。 “水果商人!——你这话可叫我吃惊——我可不认识什么水果商人。” “就是约莫一刻钟以前,我们走进这条街时你迎头碰到的那个人。” 现在我记起来了,当我们从塞××街走到我们现在站在这里的这条通衢大道时,确实有个水果商,头上顶着一大篮苹果,不小心差点把我给撞倒;可我真弄不清楚,这与尚蒂伊又有什么关系呢。 迪潘可绝不是那种惯于胡编乱造的江湖骗子。他说:“我会向你解释的,那时你就会清清楚楚地明白了,我们且先来回顾一下从我跟你谈话时起直到偶然碰到那个水果商为止时你的思路吧。它是按这样几个比较大的环节进行的——尚蒂伊,俄里翁[8],尼科尔斯博士[9],伊壁鸠鲁[10],石头切割术,街石,那个水果商。” 人们大都喜欢在生活中的某个时期回顾一下他们所走过的人生道路,并从中得出自己的特殊结论,用这样的事来娱悦自己。这件事往往是饶有趣味的;初次尝试这事的人,总要为起点和终点之间是那样明显地无边无际而情节又毫无连贯感到惊异。因此,当我听到迪潘刚才说的那些话,而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都是真话时,自然要惊诧不已。他接着又说: “如果我没记错,在离开塞××街之前,我们正在谈关于马的问题。这是我们讨论的最后一个题目。当我们转入这条大街时,一个水果商人,头上顶着个大篮子,急巴巴地同我们擦肩而过,将你撞到正在修补的人行道旁的一堆铺路石上。你踩着一块散开的碎石,滑了一跤,脚踝给轻微地扭伤了。你现出恼火的样子,或者生气了,口里咕哝几句,回头看了看那堆石头,然后继续默默往前走。我没有特别注意你的这些举动;但是最近以来,观察已成为我生活中的一种需要。 “你的两眼一直望着地上——气冲冲地看了看已铺过的路面上的那些凹洞和车轮辙印(所以我知道你心里还在想那些石头),直到我们抵达那条名叫拉马坦纳的小巷(这条小巷,作为实验,已铺好牢牢交搭在一起的条石),你才喜形于色,而且,由于察觉到你的嘴唇在动,我无疑就知道你在喃喃地念着“石头切割术”这个词,而这个词用在这种铺路石上是很不自然的。我知道你自言自语地说“石头切割术”时,心里不能不想到原子,并因此而想到伊壁鸠鲁的理论;而且因为不太久以前当我们讨论这个题目的时候,我向你谈起过那位高贵的希腊人的那种模糊的推测多么非凡,又多么未被引起重视,直到后来的星云宇宙起源学说时才证实了他的推测,所以我就感到你不会不去抬头望望猎户星座那里的那团大星云,我也确实期待着你这样做。你望了;我这才有把握,我是准确地跟循着你的思路走的。昨天出版的《艺术走廊》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恶毒攻击尚蒂伊的长文,作者用很不光彩的含沙射影的手法,攻击这个补鞋匠穿上粉底靴,就改换姓名,而且还引用了我们常谈到的一行拉丁文诗句。就是下面这一句: 首位字母不发原有音 我曾告诉过你,这是关于猎户星座的一行诗,猎户星座(俄里翁),原来的发音是“乌里翁”;我解释这件事时还带着某种挖苦,我知道你不会忘记的。所以,很清楚,你不会不将猎户星座和尚蒂伊这两个概念联系起来。从掠过你唇边的那一丝微笑的特征上,我就知道你已将它们联系起来了。你想到那可怜的补鞋匠被当成了牺牲品。刚才你一直是弯着腰走路;可现在我见到你把身子伸得直挺挺的。于是我就肯定你想到尚蒂伊的矮小身材。就在这时,我打断了你的沉思,说他确实身材非常矮小,可他去游艺场会要表演得好一些。” 在这以后不久,我们正在翻阅一份《判决公报》的晚刊,注意力一下就被下面的几段消息吸引住了。 “离奇凶杀案——今晨三时许,圣罗克区居民被一阵可怖之尖叫声从睡梦中惊醒,尖叫声似从莫格街一幢楼房之四楼传出,此楼房据云系由一名为莱斯庞奈耶之太太及其女卡米耶?莱斯庞奈耶小姐所独居。人们闻声赶至该宅,无法入内,延误片刻,只得用橇棍将门撬开,邻居约十人,在两名警察陪同下,进入室内。此时呼叫声业已停止;然当众人刚奔至第一层阶梯时,忽闻有两三人之粗野争吵声从上层楼房传来。待到得第二层阶梯时,此种声音亦复停止,一切归于阒寂。众人便分散,急忙逐房巡查。及至四楼一间大后房,见门已锁上,而钥匙在房内,便破门而入。当时所见光景,令每个在场者既大惊失色,又恐怖万分。 “室内乱做一团——家具被毁后弃置各处。室内仅一床架;床垫已被掀开,置于地板中央。一张椅上,搁有一把沾满血污之剃刀。壁炉上搁有二三绺长而浓密之灰白头发,亦溅有血迹,似系连根拔下者。地上发现有四枚拿破仑时代之金币,一只黄玉耳环,三把大银匙,三把阿尔及尔出产之小型金属匙,两只钱袋,装有近四千枚金法郎。室内一角有一五屉柜,抽屉全被拉开,显然已遭搜劫,然屉内诸物尚存。床垫下(非床架下)发现有一小型铁质保险箱。箱盖打开,钥匙仍插于锁孔内。箱内除几封旧日书信及其他不关重要之文件外,别无他物。 “室内不见莱斯庞奈耶太太踪迹;然壁炉处发现有大量烟灰,众人便搜寻烟囱,只见(言之令人丧胆)其女之尸体被头朝下从中拖出;其尸体被硬性塞入烟囱窄孔一大截。尸体尚温。细察其体,上有多处擦伤痕迹,显系将其强力塞入后又拖出时所致。面部有严重抓伤,喉管处有黑紫色肿块,且有深深指甲压痕,死者似系被扼杀而亡。 “众人将此幢房屋之各个部分彻底进行搜查,无有更多发现,乃至屋后一铺砖之小院,只见院中横陈老太太尸体,喉颈已被割断,众人拟将她扶起,讵料头颅亦随之落下,尸体及头颅均被彻底毁伤——尸体被毁尤烈,不复呈人形。 “我们相信,对此一恐怖疑案,至今尚未获任何蛛丝马迹。” 第二天的报纸上,又加登了关于此案的详细情况。 “莫格街惨案。与此一极为离奇、恐怖事件有关之人物已被传讯,”(顺便插一句,“事件”这个词儿,当时在法国并不像我们所看待的那样含意轻率。)“然未获任何足以说明本案之材料。兹将审讯中所得全部重要证词刊载于下。 “波利娜?迪布尔,洗衣妇,证实认识被害母女已有三年,在此期间,伊为其洗衣未尝间断。母女关系甚好——彼此感情极为深厚。洗衣费付给从优。其生活方式及收入实难叙说。莱斯太太想要以算命卖卜为生,据传手头有积蓄。伊去接、送衣服至其家时,均不见有人,故可肯定她家未曾雇请用人。除第四层外,整幢房屋之任何部分均未见陈设家具。 “皮埃尔?莫罗,烟草商,证实近四年来,他一惯以少量烟草及鼻烟售与莱斯庞奈耶太太。出生于附近地方,常居于此。被害母女在其尸首被发现之房屋居住六年有余。此之前,为一珠宝商租居,彼将上层房间转租给各色人等。此屋本系莱斯太太之财产,伊见租屋人为此胡乱转租房屋,极为不满,乃自入居住,并拒绝再将任何一间租与他人。此老妇颇具稚气。六年间证人仅见其女五六回。母女生活极度与世隔绝——据传甚为殷富。邻居中盛传莱斯太太算命卖卜——然证人不信。除老妇及其女外,旁人绝少进入此屋,仅有一挑夫进入一二回,及一大夫进入十来次。 “其余邻居多人,所供证据情况亦大致相似。均说并无人经常出入该宅。莱斯太太及其女有无姻亲在世则不得而知。宅前之百叶窗极少打开。后排者更是常闭不开,唯第四层大后房之窗常开。该宅可算上等房宅——并未十分陈旧。 “伊西多尔?米塞,警察,证实凌晨三时许,他应召前往该宅,彼时门口已聚集人众约二三十,正设法进入宅内。后终以刺刀破门而入——并非用橇棍。撬开门甚易,盖此门系双页或折页,上下部位均无门栓。门内尖叫声不停,待门被强力撬开后,叫声乃戛然而止。似有某人(或数人)于极度痛苦中发出哀鸣,其声响而长,非短而促。该证人当时引众登楼。刚至一层阶梯,闻有两人高声怒骂争执——一人声粗哑,另一人声尖锐,颇为奇特。前者系法国人,尚能从其争吵中辨听清楚数字,即‘可恶’、‘魔鬼’。此绝非女人之声。尖声喊叫者为一外国人,无法确定其是男是女,亦无法听清其话语,然想系西班牙语。至于室内情形及尸体状态,证人所述均与昨日本报刊载者相同。 “亨利?迪瓦尔,邻居,系一银匠,证实他随首批人入室,并证实米塞所述均属事实。彼等用强力进入屋内后,随即将门紧锁,不让外人入内。因当时虽已夜深,好事者仍很快聚满门外。此证人认为,发尖锐声者为一意大利人,绝非法国人。不能确定其为男声,可能系一女人声音。证人不谙意大利语,故不能辨听其言词;然从其音调听来,确系意大利语。他认识莱斯太太及其女,常与之交谈。他确信此尖锐声并非发自死者中之任何一人。 “——奥当埃梅尔,饭店老板。该证人系自愿作证者。原籍为阿姆斯特丹,不能说法语,经译员受讯。当屋内尖声呼叫时,他正经过该地。呼声持续约十分钟之久。其声长而高亢——极其可怖而令人悲痛。他是第一批进入屋内者。所供与前述相同,唯一处有别,即此证人认为尖锐之声确系出自一男人之口,且为一法国人。其词语无法辨清,其声响而促——时高时低——说话时显然惧怒参半。其声极为刺耳——言其尖锐,不如言其刺耳准确。不能称其为尖锐。而粗哑之声则反复云‘可恶’、‘魔鬼’,一次还吐出‘天哪’二字。 “朱尔?米尼欧,银行家,德洛兰讷街米尼欧父子银行老板。他系老米尼欧。他云,莱斯庞奈耶太太稍有财产。八年前之春季,伊曾在他银行立有户头。常存入少量款项,一直未取。直至伊遇害前三日,伊才亲自将四千法郎总数提出。此款系用金币支付,由一职员携往伊家。 阿道夫?勒邦,米尼欧父子银行职员,证实当天约莫中午,他携四千法郎金币,分装为两袋,伴随莱斯庞奈耶太太至其住宅。门开时,莱斯小姐即出,从他手中取过一袋金币,而另一袋亦由老妇接去。他当即鞠躬告退。其时他未见街上有人。其处为一偏街——极为僻静。 “威廉?伯德,裁缝,证实他随众进入室内。彼为英国人,在巴黎住有二年。他为首批登楼者,曾闻争吵声。发粗哑声音者为一法国人。当时曾听出几个词,可现已不能全部记起,只记忆有‘可恶’及‘天哪’二词。当时似闻有数人搏斗之声——一阵擦刮扭打之声。尖锐之声甚高——高过粗哑之声。发此声者绝非英国人,似为一德国人,且似为一女人声音。证人不谙德语。 “以上后四名证人于再次传讯时证实,当彼等到达发现莱斯小姐尸体之卧室时,房门从内倒锁。四周阒寂——无呻吟声亦无其他声。撞开门时,室内未见有人。前后室窗户全行关闭,并从内紧锁。前后室相通之门亦已关闭,但未上锁。由前室通往走廊之门已锁上,钥匙插于门内。房屋正面之四楼,走廊顶头,有一小室,室门半开。室内堆满旧床、箱匣诸物。此诸般什物,亦经小心搬开并搜查。可说,此房屋再无一寸之地未经仔细搜查。烟囱亦经上下打扫。此屋有四层,上有阁楼(有复折屋顶之顶楼)。屋顶之活动天窗已牢牢钉死——视其状为多年未开者。从听得争吵声到撞开房门,其间所耗时间,证人之说法各不相同。有人云短至三分钟——有人云长至五分钟。打开此门,确属困难。 “阿尔丰索?加里奥,企业家,证实他居莫格街。原籍西班牙。随众进屋,但未登楼。他胆小怕事,终日惴惴,总担心将招致不良后果。曾闻争吵声。认为发粗哑声者为一法国人。无法辨听其词语。发尖锐声者为一英国人——此不致有误。他不谙英语,乃由其语调而判断。 “阿尔贝托?蒙塔尼,糖果商,证实随首批人登楼。曾闻上述声音。发粗哑声音者为一法国人。能听清几个词。说话者似在进行忠告。发尖锐声者所谈话语则无法听清,以其过于疾速而参差不齐也。他认为此系一俄国人之声音。他证实一般证词属实。彼系意大利人。从未与俄国本土人交谈。 “后又传讯数名证人,彼等均一致证明,第四层楼各室之烟囱均极狭窄,无法由人通过。打扫烟囱系用平时清洁工所用之长圆形扫帚。曾用此种扫帚将屋内各条烟道上上下下尽行通扫。楼上无后通道可使人乘众人登楼时由此下楼。莱斯庞奈耶小姐之尸体被塞入烟囱有如此之牢固,以致需四五人合力,才将其从中拽出。 “保罗?迪马,医生,证实天刚破晓即被叫去验尸。两具尸体当时正停放于发现莱斯小姐尸体室内之床架绷子上。年青小姐尸体上多处青肿及擦伤。此事实足以说明死者系被强行塞入烟囱者。喉部严重擦破。额下有几道抓伤深痕,并有数处青块,显系指头按压痕迹。脸色惨白,令人可畏,眼珠暴出,舌头局部地方被咬穿。胸口有大片青痕,分明系用膝头抵压所致。据迪马先生意见,莱斯庞奈耶小姐系被一名或数名不知名者所掐死。其母尸体残缺不全,惨不忍睹。右腿骨及右臂骨几处被压碎。左胫骨严重碎裂,左肋骨亦然。整个尸体均有可怖之瘀伤块,尸体已变色。此多处伤痕因何而致,实难定论。除非有大力士,手挥沉重之木棒、铁杆、椅子或其他笨重武器,方可致此。妇人使用任何种武器,均不致造成此重伤。证人见到死者时,头部已完全与身体分离,且严重碎裂。喉管明显为某种利器割断——可能系用剃刀。 “亚历山大?艾蒂安,外科医生,与迪马先生同去验尸。证实迪马先生之证词,与迪马意见相同。 “虽曾传讯其他数人,然并未获更重要之证据。一桩所有详情如此不可思议、如此困惑难解之凶杀案,在巴黎尚属前所未闻——若果为凶杀案。警察当局亦一筹莫展——此为此类事件中最不平常之事件。至今尚无任何蛛丝马迹。” 这家报纸的晚刊报道:圣罗克区仍处于极度骚动之中——该栋房屋复经认真搜查,证人亦曾被重新传讯,终亦未获结果。然新闻结束语中说阿道夫?勒邦已被逮捕入狱——虽然除了已经评述过的事实之外,别无其他证据可以将他定罪。 迪潘似乎对此案的进展异常感兴趣——虽然他未加评论,至少我从他的态度可以断定是如此。只是在勒邦入狱的消息公布之后,他才问我对这件凶杀案有何意见。 我只能同意巴黎人的意见,认为这是个不可解的谜。我看不出用什么办法可找到凶手。 “我们不能凭审讯的外表来断定方法。”迪潘说,“都说巴黎警察聪明,其实他们不过是狡诈而已。他们在活动时,只能有些现买现卖的办法。他们极力炫耀办法很多,可都不能很好地适用于所提出的目标。这就让我们想起汝尔丹先生叫人拿睡衣,以便更好地听音乐的故事[11]。他们往往也能收到一些惊人的成果,但那多半是由于简单的勤劳和活动得到的。当这些本事不能生效时,他们的计划就失败了。比如,维多克[12]是个善于推测和不屈不挠的人。但思想未受过训练,过于把精力集中在调查上,因此连续犯错误。他看东西时距离太近,以致损害了视觉。也许,他在微观上对一两点看得十分清楚,可是在宏观上他势必失去对事物的全面观察,这样,有的事情就显得过于意义深远。事情的真相不会永远沉于井底。实际上,我认为更为重要的知识总是表面性的。说它深奥,只因为它躺在我们寻索的山谷,而不在举目能见的山顶。这种错误的方式和来源,可用静观天体这件事来作代表。用眼望一下星子——斜眼瞟一下,将视网膜的外部(它比视网膜内部对微弱光线更为敏感)对着星子,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颗星子——对它的光泽就能有最好的鉴赏;而当我们的全部视线都投在那颗星上时,则所见到的光泽反倒越模糊。在后一种情况下,绝大部分的光线实际上都落到眼睛上;而在前一种情况下,则包含更为精炼的光的容量。过于深奥,我们会将思想弄得复杂而虚弱;而太持久、太集中或太直接地仔细察看,则甚至连金星本身也有可能从太空消失的。 “至于这两起凶杀,在我们拿出意见之前,不妨自己先去作一番调查。进行一次探访将使我们很感兴趣。”(我认为他这样用词有些奇特,但未做声。)此外,勒邦曾为我帮过一次忙,对此我不会忘情。我们将去亲眼看看那幢房子。我认识巴黎警察总监葛××,他会允许我们去的。” 得到允许之后,我们便立即动身去莫格街。这是那些极糟糕的大街之一,介于里舍利厄街和罗克街之间。我们到达那里时已是傍晚了,因为我们住的地方距那个区有很远一段距离。那幢房子很快就找到了,因为街对面还有许多人,带着一种漫无目的的好奇心,仰头望着那些紧闭的百叶窗。这是一幢普通的巴黎式房子,门口有一条通道,大门的一边有间装了玻璃的门房,窗内有块可滑动的板条,上写“门房”两字。进屋之前,我们往街口走去,转进一条巷子,然后再拐个弯,转到那幢建筑物后面——当时,迪潘仔仔细细地察看了整个街坊及这幢房子,我却看不出他的目的是什么。 我们往回走,又来到这幢房子前面,按了门铃,出示了证件,几个负责管理房屋的人员让我们进了屋子。我们上了楼——走进发现莱斯庞奈耶小姐尸体的那间卧室,两具尸体还摆在那儿。房间里还是像原来一样的乱七八糟。除了《判决公报》上登的那些之外,我再看不到什么别的情况。迪潘则仔细查看每一件东西——连被害者的尸体也不例外。然后我们又到了其他房间,还到了院子里;一个警察一直跟随我们。我们一直检查到天黑才离开。在回家的路上,我的同伴还到一家日报社去了一下。 我曾说过,我朋友的怪念头是多种多样的,而我对此只是宽容迁就(这只是近义,因为这个词在英文中无法找到对应词)。当时,他根本不跟我谈那桩凶杀案的事,这是他的脾气。直到第二天约莫中午,他才突然问我在凶杀现场是否观察到了什么特殊事物。 他着重讲“特殊”二字的那种神态中,蕴含着某种名堂,不知为什么这使我不寒而栗。 “没见到什么特殊的东西,”我说,“至少,没有什么比我们在报纸上所看到的不同的东西。” “报纸嘛,”他回答说,“恐怕它还没有接触到事情的那种非比寻常的恐怖性质吧。我们且不去管印刷品上的那些毫无用处的空谈。这桩神秘案件大家都认为破不了,可在我看来,正因为有这种看法,倒是很容易破——我意是说这就是这个案子的特点中的那种奇怪的性质。警察方面被那种表面看来似乎缺乏动机(不是指凶杀案本身的动机,而是指如此残暴地进行凶杀的动机)的现象给弄懵了。还有,以下情况也使警方大惑不解:那就是上楼的人分明听到了楼上有人争吵,而楼上除了遇害的莱斯庞奈耶小姐以外再没发现有旁的人;而且,在上楼的人群的众目睽睽之下,纵有天大本领也无法下楼溜走。房子里面一团糟;尸体给倒塞进烟囱;老太太的尸体那样可怕地残缺不全;考虑到这些情况,加上上述的以及其他不必提及的情况,就足以使那些官方办案人员自吹的所谓聪明失去作用,因而对破案无所作为。他们犯了将不平常的事混淆为深奥的事这种严重的但又是平常的错误。但若真要探寻事物的真相,则要脱离事物的常轨,才可摸索出缘由。像在我们正在从事的调查工作中,不该老是问‘发生了什么事’,而应该问‘发生了什么以前从未发生过的事’。事实上,我将轻易地解决,或者说已经轻易地解决这桩神秘案件,与警方认为明显的无法解决,正好成正比。” 我目瞪口呆地望着讲话的人。 “我现在正在等,”他朝我们住房的门口望着继续说——“我正在等一个人,虽然他也许不是这两桩凶杀案的罪犯,却也跟凶杀有几分牵连。犯罪行为中之最恶劣情节可能与他毫无干系。我希望我的猜测是正确的,因为我把解开这整个谜的希望都寄托在这上面。我在这里——在这间房里——每时每刻都期待这个人的到来。确实,他也可能不来,但他很可能还是会来。若是他来了,就有必要将他扣下。这儿是手枪;到时候如果需要,你我都知道怎么使用。” 我拿了手枪,几乎不明白我在做什么,而且也几乎不相信我听到了什么;而迪潘却在继续讲下去,很像是在独白。我在前面曾经说过他在这种时候的那种神情恍惚的样子。他的讲话是对我说的,但他那嗓音,虽然并不高,却跟同远处的某个人讲话所用的腔调一样。他的眼睛毫无表情地只是注视着墙上。 “大家在楼梯上听到的争吵声,”他说,“不是那两个女人的声音,这一点已为证词所充分证实。这就使我们完全不用去怀疑这个问题,即是否老太太先除掉她女儿,然后再自杀。我说到这一点,主要是为了方法问题;因为以莱斯庞奈耶太太的力气,完全办不成将女儿的尸体塞进烟囱里(像后来所发现的那样)这件事;而且从她本人身体受伤的性质来说,也完全排除了她是自杀的想法。那么,凶杀只能是由第三方面的人干的;那第三者的声音,就是大家曾听到的争吵声。现在让我来谈谈——不谈关于这种声音的整个证词——只谈证词中的特殊之处。关于这点,你观察到任何特殊的东西吗?” 我说,证人们都说那个发粗哑声音的是法国人,而对那个发尖锐声,或者被其中一个人称做刺耳声的,则说法大不相同。 “那是证词本身,”迪潘说,“不是证词中的特点。你没有注意到有特点的东西。可其中却有东西该引起注意。如你所说,对于那个发粗哑声音的,证人们的意见一致,毫无异议。但关于那个发尖锐声音的,则有特殊之处——不是证人们争执不休——而是他们中一个意大利人,一个英国人,一个西班牙人,一个荷兰人,和一个法国人,在描述那声音时,每个人都说那是一种外国人的声音。每个人都确认那不是他本国人的声音,也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种外国语的声音——而是恰好相反。法国人猜想那是西班牙人的声音,说要是他懂西班牙语,就会听清几个词。荷兰人坚持说那是法国人的声音;可他不懂法语,对他的审讯是通过翻译进行的。英国人认为那是德国人的声音,而他又不懂德语。西班牙人‘确认’那是英语,然系全凭语调推断,因为他全无英语知识。意大利人相信那是俄语,可他从未与俄国本土人交谈过。此外,审讯中第二个法国人与第一个法国人说的又有所不同,他肯定那是意大利人的声音,可他又并不懂意大利语,跟那个西班牙人一样,他只是凭语调确信的。可见当时那声音真是何等的古怪异常,类似上述这种证词,能够探明它是哪种声音么!——甚至连欧洲五大区域的公民,对这种腔调一点都不熟悉!你会要说,那可能是一个亚洲人的声音——一个非洲人的声音;可是在巴黎的亚洲人和非洲人都不多。我们且别去否定这种推断,这里我将只提三点来唤起你的注意:一、对于那声音,有个证人说‘言其尖锐不如言其刺耳准确’。二、另外两个说它‘过于疾速而参差不齐’。三、没有一个证人说过他曾听清楚一个词——或一个类似词的声音。 “我不知道,”迪潘继续说,“到现在为止,我的话在你自己对案情的理解上产生了什么样的效果;但我毫不犹豫地说,甚至从证词中关于粗哑声音和尖锐声音这一部分所作出的合理推论本身也足以引起人们的怀疑,这种怀疑可以为此神秘案件的进一步调查指明方向。刚才我说了‘合理推论’,但这还没有把我的意思充分表达清楚。我本打算说,这是唯一恰当的推论,而从这种推论中所必然产生的独一的结果便是怀疑。至于怀疑什么,那我现在还不说。我只希望你记在心里,我在那间卧室进行调查时,它已充分具有说明力地给了我一个明确的形态——一种可靠的倾向。 “现在让我们设想那间卧室。我们首先寻找什么?寻找‘凶手外出的方法。不用说,我们俩谁都不会相信超自然的古怪事儿。莱斯庞奈耶太太和小姐不是被鬼怪害死的。作案的是有形的实体,逃走时也会显体露形。幸好在这点上只有一种推论方式,而这种方式必定使我们得出明确决定。让我们将凶手可能采用的办法逐一加以考查。很明显,大家上楼时,凶手是在发现莱斯庞奈耶小姐尸体的房间里,至少是在隔壁房间里。那么,我们就只需在这两个房间里寻找出口。警察已将各个地方的地板、天花板和墙壁彻底查看。在他们的高度警惕性之下,没有什么秘密出口不被搜查出来。但是,我不相信他们的眼睛,我用我自己的眼睛检查了一遍。检查结果,确实没有秘密出口。从房间通向过道的两扇门牢牢锁着,钥匙插在里面。让我们回头看看烟囱。那些烟囱的宽度虽然都像普通烟囱那么大,高出壁炉边约十来英尺,可整个烟囱里面连一只大猫都通不过。上述地点绝不可能有出口,我们将目光转到窗子上面来。从前面房间的窗户逃出,谁也逃不过街头群众的注意。那么,凶手必然是从后面房间的窗户逃出去的。好,我们既然得出了如此明确的结论,作为推论者,那我们就不能因其表面上的不可能而加以否定。我们所要做的,正是去证明这种表面上的‘不可能’,实际并非如此。 “卧室里有两个窗户。其中之一没有家具拦住,完全可以看见。另一窗户的下半截被一紧靠的笨重床架头遮住,让人看不见。前者是从里面牢牢拴住的,力气再大也别想把窗子拉起。左边窗框上有个大钉孔,钉孔里钉着一颗粗大的钉子,几乎钉到了头顶。查看另一窗户时,发现也有同样的一颗钉子照样钉着,费多大劲想把吊窗拉起来也无济于事。警察看了之后,完全满足于出口不在这两个窗户方面。所以,认为没有必要拔起钉子,打开窗户。 “我自己的调查则更为细致,我这样做的原因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因为我知道,所有貌似不可能的事,必定会被证明实际并非如此。 “我就这样继续进行思考——用由果溯因的逆推法进行思考。凶手是从两个窗户中的一个逃出去的。事情要真是这样,他们可无法又从里面把吊窗拴上呀,而人们发现窗子是拴着的;——正因为这是明摆着的事,警察才停止在这方面进行详细调查。而吊窗是拴紧的。如此看来,它们必定有自动拴上的能力。这个结论是十拿九稳的。我走到没被堵住的窗户前,比较费力地拔下那颗钉子,想把吊窗升起来。像我所预料的那样,我竭尽全力也无法将它升起。这时我才知道,暗中必有弹簧。我这种想法的确定,使我深信至少我的前提是正确的,不管钉子的情况看来仍然还很神秘。仔细一搜查,那个暗藏的弹簧马上就被发现了。我按了一下,很满意这一发现,但我克制住没有将吊窗升上去。 “我当时将钉子重新钉好,又仔细考虑。一个人通过窗口出去,这窗门可能重行关上,而弹簧也会将其挡住——但是钉子却无法重新钉上。这个结论是明显的,同时又一次缩小了我的调查范围。凶手必定是从另一个窗口逃走的。那么,让我们来设想,两扇吊窗上的弹簧大概是相同的,但在两颗钉子之间,至少在它们的钉法上,必定会找出不同之点。于是我站到床架的绷子上,越过床头板接连几次看了另一个窗户。我把手伸到窗板后面一摸,毫不费力就发现了弹簧,我还按了一下,正是我所猜测的,跟邻窗的那个弹簧一模一样,我又看那钉子,也跟另一颗钉子一样粗大,而且从表面看跟那颗钉子的钉法也相同——差不多要钉到头了。 “你会要说,这下我就遇到难题了;但是,如果你这样看问题,那你就误解了归纳推理的性质。用一句体育运动的习语来说,我是从不‘失误’的。线索瞬息也没失掉,链条中的任何一环都没有断裂。我已经追查到这一秘密的最后答案了——这个答案就是钉子。我说,从各方面来说,这钉子看起来与另一窗上的钉子毫无二致;但这一事实(看来它似乎是无可争论的)与此时此刻,就在这个骨节眼上,马上就要循线索找到结果的考虑比起来,它就是全然无效的了。‘这钉子必定有什么蹊跷’。我说。用手一摸钉子,钉头,带着四分之一英寸长的钉身,落到我手指中。其余的一截钉身留在钉孔里,钉子就断在那里面。断痕是旧的(因为边上生了一层锈),而且显然是用锤子敲断的,钉子头部的一截,嵌入吊窗底部的顶端。我仔细将这上一截钉子重新放进刚才取出它的钉孔内,它就完全像一颗完整的钉子了——看不见断痕。按一下弹簧,我将吊窗轻轻升上一点点,钉子头部的那一截稳稳当当留在钉孔里,随着吊窗上升。我将窗子关上,钉子又像是完整的一颗了。 “到此,谜被解开了。凶手是从面向床铺的那个窗户逃走的。凶手一出去,窗就自动关闭(也许是故意关闭),弹簧就把它抵紧;弹簧的这种固定作用,警察误以为是钉子的作用,因为认为没有必要进一步调查。 “下一个问题是逃走的方式。关于这一点,我同你围绕这幢房子转了一下之后,心里就已满足了。离我们所说的那个窗户约五英尺半的地方安了一根避雷针。从这根避雷针上,任何人都不可能伸手摸着窗户,更莫说进入窗户了。然而,我观察到四楼的百叶窗是巴黎的木匠称铁格子的那种特别的窗子——这种窗子现今很少安装,但在里昂和布尔多这两个城市的一些极为古老的邸宅上常常可以见到。它们的式样跟平常的门(单扇门,不是双扇门)一样,不同的只是上半部分装有格子或是雕成格子——这就给人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攀缘支撑点。我们现在所说的四楼的百叶窗足足有三英尺半宽。当时我们在屋后面看到这几扇百叶窗正半开半掩——也就是说,百叶窗跟墙正摆成直角。可能警察也像我那样查看了这幢房子的后面;如果这样做了,看了铁格子的宽度(如他们所应该做的那样),但他们却没有看出窗子有如此之宽,或者,不管怎么样,他们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事实上,由于他们已满足于认为这个地方不能作为出口,自然对这个地方的调查也就很草率了。然而,我却很清楚,床对面那个窗户的百叶窗如果全部推开到一直抵墙,那它与避雷针之间的距离还不到两英尺。还有一点也很明显,只有非比寻常的勇敢与矫健的人,使出极大力气,方可从避雷针上跳进窗内。——跳过两英尺半的距离(我们现在还得假设百叶窗开到了极大限度),强盗就可稳稳地抓住那铁格子结构。然后,离开避雷针,双脚牢牢撑在墙上,猛地一跳,他便可以把百叶窗带关,而且,我们要是想象当时窗子开着,那他甚至可以像打秋千一样:一晃荡就晃进房里去。 “我希望你特别记住我所说的,要完成那样危险、那样艰巨的技艺,就必须要有一种真正非比寻常的矫健。首先一点,我打算让你明白,从窗口跳入这件事是可以做到的;但,第二点,也是主要之点,我要你印象深刻地认识这一点:就是要完成跳窗这件事,就得有真正非凡的——几乎是不可思议的敏捷。 “毫无疑问,你会用一句法律上的语言说,‘阐明你的理由’。对于作案者跳窗的敏捷,我宁愿将其估计得低一些,而不将它估计得过高。这也许是法律的惯例,但不是理性的习惯。我的最终目的只是弄清事情的真相。现在我的意图是引导你将我刚才所说的话与证人们原来提供的情况合并起来考虑一下。刚才我说的是真正非凡的敏捷;证人们原来提供的情况是:极为特殊地尖锐(或刺耳)而又参差不齐的声音,那声音属于哪国的口音,说法各不相同,对其发音也分不清一个音节。” 听了迪潘这番话之后,他话中含义的一种模糊的、似懂非懂的概念掠过我心头。我似乎接近于理解,却又无法懂得——正如有时候人们发现他们自己快要记起一件事情来,可到头来终又想不起是什么事一样。我的朋友继续他的高谈阔论。 “你会知道,”他说,“我已经将话题从出去的方式转到进入的方式。我的意思是想表达我的这种看法:出去或进入都在同一个地方。用同一种方式。现在让我们回到卧室内部来。我们来环顾一下这里的情景。据称,五屉柜抽屉曾遭搜劫,但还有许多衣物留在里面。这个结论是荒谬的。这只是一种猜测——极为愚蠢的猜测——如此而已。我们怎么知道在抽屉里发现的东西不就是所有抽屉原来存放的那些东西?莱斯庞奈耶太太和她女儿过着一种极度与世隔绝的生活——没见和她们来往的人——很少出外——不用准备好多换洗衣服。在抽屉里发现的那些衣服,至少很有可能是这两位女士所有的最好的衣服。如果盗贼在抽屉里偷走了东西,何以他不偷其中最好的——何以他不全部偷走?简而言之,他何以丢下四千法郎的金币不拿,却拿些衣服使自己受拖累?金币没被盗走,银行老板米尼欧先生谈到的那一整笔钱,被发现几乎完整地放在地板上的两个袋子里。所以,我希望你思想中不要有那种错误的动机观念,而警察就是根据证词中说送钱人在房子门口把钱转交给顾客便认为他有谋杀动机的。那笔钱送交后,大家闻讯三天之内就发生了凶杀案,我们生活中每时每刻都能遇到十倍于此的类似这样的离奇的巧合,可没引起人们片刻的注意。一般说,巧合是有一类思想家道路上的绊脚石,这一类思想家在所受教育中没有学或然性的理论——人类最辉煌的研究对象就是从这种理论的辉煌的说明中得到的。且看眼前这个事例,如果金币丢失了,那三天以前交钱的事就不单是巧合了。那倒会证实关于动机的看法。但根据本案的真实情况,如果我们把得到金币设想为这次暴行的动机,那我们也就必须将凶手想象成一个动摇不定的傻瓜,傻得连金币和他本来的动机都一股脑儿弃而舍之了。 “现在你要牢牢记住我提醒你注意的几点——那个特别的声音,那种不寻常的敏捷,以及在一桩如此异常残忍的凶杀案件中令人惊异地竞缺乏动机——让我们来看一看这场惨杀本身吧。一个女人被用手扼死,给倒着塞进烟囱。普通凶手杀人不采用这种方式。尤其是不这样来处理被害者。从把尸首塞进烟囱的方式来看,你得承认那有点过于荒谬——与我们关于人类行为的普通概念大相径庭,哪怕作案者是极为堕落的人。你还想一想,把尸体用力塞进那么小的洞孔里,要好几个人一齐用力才好不容易将它拖下来,那个力量该有多大!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那股惊人的力气的使用的另一个迹象。壁炉地面上有几大绺——很大几绺——灰白色的头发。那是连根扯下来的。你知道,从头上扯下哪怕只是二三十根头发,也是需要很大的力气的。我和你都看到过那几绺头发。头发根上(那景象真令人毛骨悚然!)还凝结着头皮肉的碎肉块——这就是那极大力气的确实标志,那力气也许一下就能连根扯下五十万根头发呢。老太太不仅喉管被割断,而且完全身首异处:杀人工具只是一把剃刀。我希望你也看看这些行为的那种兽性的残忍。关于莱斯庞奈耶太太尸体上的伤痕,我且不去说它。迪马先生及其称职的助手艾蒂安先生都已说过,那些伤是用一种钝器打成的;就这点来说,这两位先生说得很对。所谓钝器,很明显就是院子里铺的石头,被害者是从面向床铺的那个窗口掉下去碰在石头上的。这种看法现在看起来虽然似很简单,却没有引起警察的注意,其原因与他们没有注意百叶窗的宽度相同——因为那两颗钉子的情况,使他们万万感觉不到窗子有被打开过的可能。 “除了上述情况之外,如果你现在适当地考虑一下卧室里奇怪地乱七八糟的情况,那我们甚至可以将下列情况联系起来一并考虑:令人吃惊的敏捷,非凡的力气,兽性的残忍,没有动机的残杀,绝对违反人道的令人发抖的怪诞,一种许多国家的人听来都像外国音调而且没有清楚明白音节的声音。这样一联系,会产生什么样的结果呢?不知我的话在你的想象力上产生了什么效果?” 迪潘问我这个问题时,我感到遍身似乎有虫子在爬动。我说:“这是个疯子干的——从邻近一所私立医院跳出来的一个狂暴的疯子。” “从某些方面来看,”他回答说,“你的看法也并无不当。但疯子的声音,甚至在他们突然大发作时,也跟楼梯上所听到的那种特殊的声音根本不相吻合。疯子总是某个国家的人,他们的语言,尽管语无伦次,但在构成音节上总还是紧密结合的。此外,疯子的头发决不像现在我拿在手里的这种。这一小束毛是我从莱斯庞奈耶太太那僵硬地握紧的手指中弄出来的。你说这是什么毛。” “迪潘!”我说,这时我已完全失去意志力,“这种毛发真是太不寻常——这不是人的头发啊。” “我没硬说这是人发呀,”他说,“但在决定这点之前,我希望你看看我画在纸上的这副小小的草图。这副草图是根据当时部分证词所提供的情况描摹的,其一是说莱斯庞奈耶小姐喉部有“黑紫色肿块,且有深深指甲压痕”;另一是说(根据迪马和艾蒂安先的证词)有“数处青块,显系指头按压痕迹。” “你将会发觉,”我的朋友继续说,接着在我们面前的桌上将那幅草图摊开,“这张草图给人这样的看法,即当扼杀时是牢固地扼住颈部。显示不出曾松开过手。每个手指都保持着那可怕的牢牢嵌进肉中的样子——可能直到把被害者扼死为止。现在你来试着将你所有的手指同时放在你面前的各个指印上看看。” 我这样做了,但合不上。 “我们这样做可能试验不好,”他说,“这张草图现在是在一个平面上铺开,可人的喉颈都是圆筒形。这儿有一段木头,形状跟人的脖颈相仿。将草图围在木头上,再试一次看。” 我依他的话做了;但这次明显地比上次更加难于合上。“这不是人手的印迹。”我说。 “现在你来看看居维埃[13]的这段文章。”迪潘回答我说。 那是一段关于东印度群岛产的黄褐色大猩猩的详细解剖和一般说明的报道。这类哺乳纲,体形魁梧,力大无穷,矫健灵敏,生性凶残,性喜模仿,这是大家所充分知晓的。我立刻明白这桩凶杀案的所有恐怖情节之来由了。 “文章里面对猩猩爪子的描写,”我在看完文章后说,“正和这张草图上的相一致。我看除了文章里提到的猩猩之外,没有其他种类的动物能按下如你所描摹的那种指印。这一束黄褐色的毛,也和居维埃所说的那种野兽的毛完全一样。但我对这个恐怖的神秘案件的细节还是不大明白。此外,还听到有两个声音争吵,而其中一个毫无疑问是法国人的声音。” “确实是这样。你将还记得,证人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他们在两个人的争吵声中听到过‘天哪!’这个措词。其中有个证人(糖果商蒙塔尼)正确地说出了那个声音的性质,说那似乎是一种规劝或忠告。因此,我就将解开这个谜的希望主要放在这两个字上。有个法国人知道这桩凶杀案。很可能——确实只不过是很可能——他与发生的这起流血事件毫无干系。那只猩猩可能就是从他那儿逃走的。他可能追赶那只猩猩追到了发生事件的那个卧室内;但是,在接着发生的那种一团糟的情况下,他没能重新抓获猩猩。它现在仍在外面自由自在乱闯。我不再继续进行这种猜测了——因为我没有权利将它们估计为另外的情况——因为这种猜测所据以显现的思考屏幕,几乎已淡化到凭我的才智不足以看到它们,同时也因为我不能装做使别的人也懂得。那么,我们就把它们叫做猜测,就把它们当做猜测来谈吧。如果我们说到的这个法国人,如我所猜测,确实与这次残暴行为无关,那么,这则广告就将把他带到我们的住所来。这广告是昨晚我们回家途中我到《世界报》去登的。这是一份专为航运界办的、深受水手欢迎的报纸。” 他递给我一张报纸,我看了如下广告: 招领——本月某日清晨(即发生凶杀案的那天清早),于布洛内丛林中捉得婆罗洲种黄褐色巨型猩猩一只。现已探明,该猩猩之主人为马耳他商船上之水手,失主在验明失物无讹,并付少量捕捉及代养费后,即可领回。请至市郊圣杰曼区某某路某某号四楼领取。 “你怎么可能知道那个人是水手,而且是属于马尔他商船上的呢?”我问。 “这点我并不知道,”迪潘说,“对此没有把握。然而,这里有一小根缎带,从它那形式及油腻腻的外表看,显然是水手们用来系他们很喜欢扎的长辫的。而且,带上的这种结子除水手外没有几个人会打,并且只有马尔他商船上的水手会打。这根缎带是我从避雷针杆下捡来的,不可能是死者的遗物。如果我从这根缎带上推论出那个法国人是属于马耳他船上的水手这一结论有误,那毕竟对我在报上登那则广告也没有什么损害。如果我错了,他只会设想我在某些事实上弄错了,在这方面他是不会自找麻烦跑来问我的。但要是我对了,我就达到主要的目的了。那个法国人虽与凶杀案无关,却知道这件事情,他自然要犹豫是否对广告作出反映——是否来认领那只猩猩。他将会这样推究:——‘我是清白无辜的;我贫穷;可我的猩猩却非常值钱——对一个处在我这样境况的人来说,它本身就是一笔财富——我为何要因为毫无根据的怕有危险的想法而失掉它呢?它就在这里,在我的掌握之中。它是在布洛内丛林中被发现的——距残杀现场有很远的距离。人们怎么会怀疑一头无理性的野兽会干出这种事情来呢?警察一筹莫展——一点线索都得不到。即使他们跟踪查到了这头畜生,也不可能证明我知道这桩凶杀案,或者因为我知情而牵连有罪。最主要的还是我已被人家知道了。登广告的人指明我是那只野兽的所有者。我弄不清他的知识可能在多大范围内发生作用。我要是不去认领一笔有这么大价值的、人家知道是为我所有的财产,我终于就会使这头畜生引起人们的疑心。不管将人家的注意力引到我自己身上还是引到这头野兽身上,都不是我的策略。我要对这广告作出答复,要回猩猩,将它关闭起来,直到这一事件在人们头脑中烟消云散为止。’” 正在这时,我们听到一阵脚步声响上楼来。 “准备手枪,”迪潘说,“但没有我的信号,别开枪,也别先出来。” 屋子的前门是开着的,来访者没按门铃就走了进来,还走上了几级楼梯。可是,现在他似乎在犹豫。不一会儿,我们听到他在往楼下走。迪潘飞快地转移到房门口,这时我们听到他又走上楼来。他没有第二次往回走,而是下决心走上楼来,用力敲响我们卧室的房门。 “请进!”迪潘用欢快而热诚的音调说。 走进来一个男人。显然是个水手——身材高大、结实,肌肉发达,脸上带着一点冒冒失失的表情,却并不完全不逗人喜欢。他脸晒得黝黑,大半个面孔给络腮胡须和八字胡须占去了。他带着一根橡木粗短棍,看来身上别的地方没带武器。他动作笨拙地鞠了个躬,用法国土腔向我们道了“晚安”,虽然带有几分北部讷沙泰尔口音,但还是听得出原籍是巴黎。 “朋友,请坐,”迪潘说,“我猜想你是来领猩猩的。嗳呀,我真羡慕你能拥有他;是头很好的,无疑也是非常值钱的动物。你看他有几岁了!” 水手深深吸了一口气,带着如释重负的神情,用一种自信的腔调回答说:“我也没法说清——不过四五岁吧。他在您这儿!” “啊,不在这儿;我们没有关猩猩的便利设备。他就在附近迪布尔街的一家马房里。你可以在明天上午去将他领回。当然你是准备来认领这笔财产的吧?” “确实是这样,先生。” “同他分别我会难过的。”迪潘说。 “我不会让您白白操劳,先生。”那人说,“我决不能那样想。我很愿意为找回这头动物付一笔报酬——这就是说,只要合情合理,什么都可以。” “好,”我朋友回答说,“的确非常公平合理。让我想一想!——我该要什么好呢?啊,我要告诉你。我要的报酬将是这一件,就是你要尽全力把莫格街的凶手案情全部告诉我。” 迪潘说最后几个字时音调很低,而且非常文静。他也是用这种文静的态度走向门口,把门锁上,将钥匙放进口袋里,然后从胸部衣服里面掏出手枪,丝毫也不慌张地将它放在桌上。 水手的脸顿时变得通红,仿佛他正在因窒息而挣扎。他惊得一下跳起来,手握木棍;但接着他又坐了下去,浑身颤抖,面色苍白,一言不发。这情景使我从心底对他产生同情。 “我的朋友,”迪潘用一种亲切的音调说,“你不必惊慌——确实不必。我们对你总没怀恶意。我以一位绅士和一个法国人的荣誉向你保证,我们决不想害你。我完全知道,莫格街的残杀,你是无罪的。可是也不能否认,你与这案有些牵连。从我所说的话中,你该知道,关于这个案子,我自有掌握消息的方法——这种方法是你做梦也没想到的。现在事情明摆着。你并没有做什么你要回避的事从而使你应受惩罚——确实没有做。你甚至连抢劫的罪名都没有,而你本可以放心大胆地趁火打劫一番的。你没有什么事情要隐瞒,也没有理由隐瞒。另一方面,从每一种道义的本能来说,你也有义务要将你所知道的情况全部供认出来。有个无辜的人现在还关在监狱里,由他承担了这案子的罪名,而你却能指出这案子的凶手是谁。” 迪潘说出这番话来,才使水手大大恢复了心境的镇定;但原来那种卤莽冒失的态度却一扫而光了。 “我敢对天发誓,”他在一个短暂的停顿之后说,“我将把我所知道的关于此案的全部情况都告诉你;——但我并不指望你相信我所说的一半——要是指望你相信,那我真是个傻瓜了。然而,我是无罪的,即使我为此死去,我也要全部说出来。” 他所说的事情的大意是这样的:不久以前,他航行到东印度群岛,随同一些人在婆罗洲登陆,并深入到内地去游览取乐。他和他的一个同伴抓获了这只猩猩。那个同伴死了,这头动物就归他一人所专有。回家的路上,猩猩的凶性偶尔发作,难于制服,给他添了许多麻烦,后来终于将它安全地带回巴黎,关在自己的住所里。为了避免招惹邻人们那种令人生厌的好奇心,他将猩猩小心隐藏起来,直到它的脚上那处被甲板上的裂片刺破的伤口恢复为止。他的最终计划是要将它卖掉。 那天夜里,或者不如说发生凶杀案的那天凌晨,他跟几个水手举行了一次欢乐的聚会之后回到家里,发现这头野兽占据了他自己的卧室。它进他的卧室,是从隔壁一间密室逃出来破门而入的。原来以为把它禁闭在那间密室里很安全。它手拿剃刀,满脸肥皂泡,坐在镜子前面,正准备刮脸。对于这件事,无疑是它从前从密空的钥匙孔中窥见它的主人这么做过。他见到如此危险的一样武器,被一头如此凶猛的动物拿在手里,又用得如此灵巧,真吓坏了。一时不知如何是好。然而,他一惯是用鞭子使这头野兽安静下来的,哪怕是在它最凶猛的时候,现在他又要求助于鞭子了。猩猩一见鞭子,立即跳出房门,奔下楼去,从那里窜出窗户(令人遗憾的是窗户碰巧正开着),跳上街头。 那法国人绝望地紧跟着追赶;那猩猩,手里仍拿着剃刀,偶尔还停下来回头望望,朝追赶他的人做手势,等追赶者快要追上他时,他又撒腿往前跑。像这样追赶了很长一段时间。此时已将近凌晨三点钟,街上阒寂无人。当猩猩跑过莫格街后面的一条小巷时,它的注意力被莱斯庞奈耶太太家四楼她卧室的窗口照射出的光吸引住了。便冲向这座房子,以令人难以置信的敏捷从那根避雷针杆爬了上去,抓住此时正好敞开靠墙的百叶窗,像打秋千那样顺势一荡,就正好落在床头架上。这整套技艺还没花一分钟时间。猩猩进到房中后,又把百叶窗给踢开了。 此时水手感到又高兴又为难。他强烈希望眼下就重新捕获这头畜生,因为它几乎无法逃出它自己冒险跳进的这个陷阱,除非只沿避雷针杆爬下,那样一来他就可以将它截住了。另一方面,一想到不知它会在屋里干出些什么样的事情来,又使他感到十分焦虑。后一种想法促使他仍然紧跟这个逃跑者。爬上避雷针杆并不困难,特别是对水手来说;但是,当他爬到窗口那么高时,见窗子在他左边,离他还很远,无法够着,他成功的希望受阻了;他所能做的只能是伸过头去瞧瞧房里的情况。这一瞧,可把他吓得魂飞天外,差一点从避雷杆上掉下来。正是这时,黑夜里传来恐怖的尖锐叫喊声,将莫格街居民从睡梦中惊醒。莱斯庞奈耶太太和她女儿穿着睡衣,看上去是在整理前面说过的那只铁质保险箱里面的文件;那保险箱业已拉到房子中间,已经打开,里面的东西摆在它旁边的地板上。被害者那时该是背对窗口坐着;从那头野兽进入房中到发出尖叫声的时间距离看,似乎她们并没当即发现猩猩。不用说她们以为百叶窗噼啪作响是风吹的。 当水手从窗口往房里瞧时,那头巨兽已抓住莱斯庞奈耶太太的头发(头发是蓬松的,因为她刚梳过头),模仿理发师的动作,拿剃刀在她脸部胡乱挥舞。她女儿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她已吓得晕过去了。当猩猩将老太太的头发从头上揪下一绺来时,老太太又尖叫,又挣扎,这就使本来也许抱着和平目地的猩猩转为激怒。它用那健壮有力的臂膀坚定地一挥,几乎把她的脑袋都割下来了。猩猩一见到血,更加从愤怒转为发狂。它咬牙切齿,两眼闪着凶狠的火光,扑到那姑娘身上,用它那可怕的爪子紧紧扼住她的喉部,一直扼到她断气。它那双狂乱的、到处乱转的眼睛这时看到了床头上窗口外面主人的那张带着恐惧的面孔。看刭主人,它心里就记起了那可怕的鞭子,于是它的狂怒立刻转化为害怕。意识到它该会受到惩罚,它似乎想掩盖他所犯下的血腥罪行,带着一种紧张不寄的焦虑在卧室里乱蹦乱跳:碰到家具就掀倒或打碎,把床垫也从床架上拖下来。最后,它首先抓起那女儿的尸体,将其塞入后来被人发现的那个烟囱里;然后又抓起老太太的尸体,立即从窗口倒栽葱地猛投下去。 当这只大猩猩带着被它毁伤的那堆负荷物走向窗口时,水手吃惊地把头缩回,与其说爬下避雷针杆,不如说是支溜溜直滑下去,立即匆忙跑回家——深恐与这桩残杀案有干系;由于害怕,他也乐于不再去管这只猩猩的命运。大伙儿在楼梯上听到的那些话,就是那个法国人的惊恐的叫喊声,混和着那头野兽的魔鬼般的吱吱喳喳的叫声。 我几乎没有什么可增加的了。猩猩该会是在门被撬开前逃出卧室,又从避雷针杆溜下去的。它从窗口出去时,一定是把窗门给关上了。这只逃走的猩猩后来又被它的主人亲自抓住,并将它卖给植物园,得了一大笔收入。在我们到巴黎警察总监办公厅说明情况(其中迪潘作了一些解释)之后,勒邦立即被释放。这位总监,虽然对我的朋友态度很好,但也无法完全隐藏住他在这件事情上的懊恼之情,既然案情已经弄清楚,他只好说上一两句挖苦话,比如说什么人应该别去多管闲事才是正理等等。 “由他说去吧,”迪潘说,他认为没有回话的必要,“让他去说他的,这样他心里才舒畅一些。我在他的分内之事上把他打败,已很满足了。然而,他破不了这个神秘案件,倒根本不是他所设想的是件怪事;因为,说实在话,我们的这位总监朋友太狡猾,以致不能深谋远虑。他的智慧之花里缺少雄蕊。他的智慧有头无身,跟拉韦娜[14]女神像一样——或者,最多只有整个头部和肩膀,像条大头鳕鱼。但他毕竟还算是个不错的家伙。我尤其喜欢他那种虚与委蛇的主要手腕,就凭这种手腕,他获得了机智的名声。我的意思是,他用的办法是‘抹杀事实,无中生有’。”[15] 唐荫荪 译 [1]塞壬,希腊神话中半人半鸟的海妖,常以其美妙歌声诱惑船夫而使航船触礁沉没。——译者注 [2]阿喀琉斯,一译“阿基里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全身除脚踵外刀枪不入。传说其母为了不让他参加特洛伊战争,将他男扮女装,化名同一群姑娘混在一起。——译者注 [3]托马斯·布朗爵士(1605—1682),英国医生、作家。——译者注 [4]惠斯特牌,一种四人玩的牌戏,即桥牌的前身。——译者注 [5]霍伊尔(埃德蒙·霍伊尔,1672—1769),英国惠斯特牌戏高手,牌戏技术书著作家,著有《惠斯特牌戏浅说》。——译者注 [6]克雷比荣(1674—1762)法国戏剧家,生前被认为是伏尔泰的对手。其代表作为悲剧《拉达米斯特与齐诺比》。——译者注 [7]泽克西斯(约前519—前465),波斯国王,为镇压埃及反叛,曾血洗三角洲。又为报父仇,远征希腊,洗劫雅典城,但在海战中遭惨败。晚年,在一次宫廷阴谋中遇害。——译者注 [8]俄里翁,希腊神话中的英俊猎人,因与黎明女神厄俄斯相爱,触怒众神,被月亮和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射死,死后化为猎户星座。故此处实指猎户星座。——译者注 [9]约翰·尼科尔斯(1745—1826),英国作家,他的多卷本《十八世纪文学轶事》为后人了解18世纪英国文人生活和创作提供了宝贵资料。——译者注 [10]伊壁鸠鲁(前341—前270),古希腊杰出的哲学家,伦理哲学创始人,较早提出原子理论,认为世间万物都是原子运动的结果。——译者注 [11]此典故源于莫里哀的讽刺喜尉《贵人迷》。剧中主角汝尔丹为一小市民,却一心摹仿贵族的生活方式,闹出许多笑话。——译者注 [12]维多克(1775—1857),法国冒险家和名侦探,曾帮助建立法国“保安警察”,是雨果、巴尔扎克和大仲马等名作家的朋友。——译者注 [13]居维埃(1769—1832),法国动物学家,曾创建比较解剖学和古生物学。他的工作为后来进化论学说的建立提供了重要证据。——译者注 [14]拉韦娜,罗马神话中之赢利女神,被认为是窃贼的庇护者,最初为司黑暗的女神。罗马城附近有其圣林。——译者注 [15]语出卢梭《新哀绿绮思》。——译者注 卷进大漩涡 上帝造化万物之道,乃是天道,非比凡人之道;其所造万物,博大精深,玄妙莫测,亦绝非吾人设计之雏型所能等同于万一,其中奥秘,较之德谟克利特之井尤甚多多。 ——约瑟夫·格兰维尔 现在我们登上了巍峨的砏岩顶点。有一会儿,那位老人似乎劳累不堪,连话都说不上来了。 “不久以前,”他终于说话了,“我还能像我最小的儿子那样为您在这条路上当向导;但是,大约在三年前,我碰巧遇到一件以前凡人所从未遇到过——或者至少没有一个遇难后幸存的人谈起过的事,当时我所经受的那六个钟头的追魂夺魄的恐怖,把我的身体给整个儿弄垮了。你可能以为我是个很有一把年纪了的老人——但我并不老。还不到一天工夫,那场恐怖就将我满头乌发变为苍白,使我四肢无力,神经衰弱,所以现在我稍一用力就发抖,看见影子也害怕。你可知道,我从这小小的悬岩上往下望一眼,就感到头晕目眩呢。” 他就是毫不介意地躺在这“小小的悬岩”的边沿上休息,身体的重心部分就在那里,而他只是靠了用肘部抵住那溜滑的悬岩边沿,才不致滑落下去——这“小小的悬岩”是一道完全没遮拦的由乌黑闪亮的石头构成的绝壁,从我们底下的砏岩群中突然耸峙约一千五六百英尺高。我决不会走到六码开外的那个悬岩边沿去。说实话,看到我的同伴处于那样危险的境地,我真紧张到了极点,以致我让自己挺直身子躺在地上,用手死死抱住身边的灌木,甚至连抬起眼睛望一眼天空都不敢——当时我心里总是摆脱不了这种思想:要是一阵狂风刮来,那这座悬岩的根基都会发生危险。过了好久,我才说服自己鼓足勇气坐起身来,向远方眺望。 “你应该丢掉这些幻想,”向导说,“因为我既已带您到了这儿,您就有极大的可能来看看我所讲的碰到那件事的现场——让你眼望着你眼皮底下的那处地方,来给你讲那个完整的故事。 “我们现在,”他用他那特有的详详细细叙说的方法继续说,“我们现在是靠近挪威海岸——在北纬六十八度——在挪威的大省份诺兰省——在荒凉的洛福登区。我们坐在它顶上的这座山叫海尔塞根山,又叫云雾山。现在请您将身子坐高一点——如果感到头晕就抓住草——就这样——往外看,越过我们下面那条云雾带,直望进大海。” 我昏头昏脑地往前望,望见一片无边无际的大海,海水的色彩那样漆黑,乃至使我立刻想起那位努比亚地理学家[1]所描述的“黑暗的海”。景象荒凉得近乎凄惨,不是人类的想象力所能设想得出的。极目所到之处,左右各伸出一排俯瞰大海的黑得令人生畏的悬岩,像是给这世界筑的城墙;高高跃起的拍打着岩脚的海涛,带着可怕的白色浪峰和永不停息的怒吼尖鸣,越发有力地说明了这儿景象的朦胧阴暗特性。在我们登上的这个山顶下面的岬角正对面,大约离这儿五六英里之外的海上,看得见有个样子很荒凉的小岛;或者,更恰当地说,透过围绕着小岛的那一片茫茫的波涛,可以辨清小岛的位置。在挨近陆地两英里左右的地方,又冒出另一个小一些的岛,可怕地崎岖而荒瘠,四处都围有一道道暗黑色的石壁。 在远处的小岛和海岸之间的那片海面,显得有些很不寻常。虽然,这时正有一阵强烈的大风从海上向陆地吹来,使得远处海面上一条横帆双桅船,带着双层折叠的在风暴时使用的斜桁纵帆,顶着风停下来,其整个船身还因跌人浪谷而时时看不见,但这里却没有掀起有规律的滚滚巨浪,只有一股短而急促的、从四面冲过来的劲头很足的海水——不管当风不当风,都是这样。除了紧紧挨着岩石的地方之外,很少有浪花。 “远方的那个岛,”老人继续说,“挪威人称它做武尔格岛。近一些的这个岛叫做莫斯柯厄岛。北边一英里远的那个岛叫阿姆巴阿伦。那边的几个岛叫伊斯莱森、霍托尔姆、凯尔海尔姆、苏阿尔文和布克霍尔姆。再远些——在莫斯柯厄和武尔格之间的几个岛叫奥特霍尔姆、夫利门、桑夫莱森和斯托阔尔姆。这是这些地方的真正名字——但究竟为什么有必要给这些岛屿都起个名字,那就不是您跟我所能懂得的了。您听见什么了吗?您看到水里有什么变化吗?” 我们当时已到达海尔塞根山顶上约十来分钟。我们是从洛福登区内地登山的,所以先前见不到海,直到我们爬上山顶,它才突然呈现在我们眼前。当老人问我这话时,我听到了一阵响亮的、逐渐增大的声音,犹如美国中西部大草原上大群野牛的吼叫声;与此同时,我又见到下面被水手们称做有波涛汹涌的特性的大海,顷刻变为一股向东卷去的海流。就在我注目凝视间,这股海流形成了极大的流速。流速每分钟都在加快——水势每分钟都在变猛。就在五分钟之内,从岸边到远处的武尔格岛这整个一片海面,汹涌湍急的海流已猛烈到什么也无法阻挡了;而且在莫斯柯厄岛与海岸之间这片地方,海流喧嚣得尤为激烈。就在这片地方,原来的一片宽阔的水面裂变成上千条互相冲突的水道,突然间狂乱震荡起来——汹涌,沸腾,嘶叫——旋转成无数巨大的漩涡,旋转着向东冲去,速度极快,除了在突然往下落的地方,海水是绝不会有这种速度的。 又过了一会儿,刚才所见到的场面来了一个根本性的改变。整个海面变得略微平稳,漩涡一个跟着一个消失,以前不见浪花的地方,现在明显可见一层层巨大的浪花了。这些浪花最终铺向远方,连成一片,也像消退了的漩涡那样旋转起来,似乎要成为另一个更大的漩涡的起源。突然——极其突然——我眼前出现了一个清楚而明显的大漩涡圈,直径有半英里以上。漩涡边沿是一道宽广的闪光的浪花带;可是却没有一点点浪花滑进这只巨大的漏斗口,漏斗口内,极目所到之处,是一片光滑、闪亮而又乌黑发光的水墙,与水平线形成四十五度的倾斜角,它晃晃荡荡,使人头昏眼花地高速旋转,还向四周发出一种半是尖叫、半是狂吼的骇人的声音,就连雄伟的尼亚加拉大瀑布在它强烈爆发时,也未曾向上天发出过这样的呼号。 山连基脚都震动了,石壁也在摇动。我由于一种过分的神经质的焦虑而匍匐着卧下身子,手里紧紧抓住稀有的几株草的叶茎。 “这,”我终于对老人说:“这只能是挪威西海岸的迈尔大漩涡。” “有时候人们是这样叫它,”他说,“我们挪威人却称它做‘莫斯固柯厄漩涡’,是根据离岸近一些那个莫斯柯厄岛取的名字。” 以前读过的关于这个大漩涡的一般描述,根本没有为我今天所见到的情景作好一点思想准备。约纳斯?拉穆斯[2]写的那篇,也许是所有这类文章中描述得最为详细的一篇,但却未能使此壮丽、恐怖的景象——或使观者大惊失色的新奇而迷惑不解的景象让读者领略于万一。我无法确定这位作者是从什么地点和在什么时候观察这一奇景的;但绝不可能是站在海尔塞根山顶,也不可能正当风暴来临之时。然而,他那篇文章的某些段落,由于描述得比较详细,倒是可以在下面引用一下,虽然在表达一种奇观的印象方面其效果显得极其微弱。 “在洛福登和莫斯柯厄之间,”他在文章中说,“水深达三十六至四十[3];但在另一边,即朝向韦尔岛(即武尔格岛)那边,水之深度显然变浅,浅到连一只航船在风平浪静时通过那里也难免要触礁破裂。涨潮时,潮水以狂暴之速度奔向洛福登与莫斯柯厄之间一带;而其向海中猛烈退潮时之吼声,则连轰然巨响、极其可畏之大瀑布亦莫能与之匹敌;退潮时之巨吼声闻数里之外,这些漩涡,或谓深渊,有如此之大,如此之深,乃至若有船误入其引力范围,则不可避免为其所吸引,带至海底,在礁石上撞成齑粉;待海水平息,其碎屑残片方被重新抛上。然此种间断性之平静仅在退潮与涨潮之间,仅在风平浪静之时,且仅能持续一刻钟,然后又逐渐恢复其肆虐。当激流极为凶猛,而风暴益增其淫威,此时若接近距其一挪里[4]之处亦甚危险。小舟、快艇、大船,稍有不慎,则未达其处即被卷走。鲸鱼亦然,当其游至距漩涡太近时,往往被其强力所吸引而遭厄运,其徒然咆哮、挣扎想解脱自己之状,非笔墨所能形容。一次有头熊意欲自洛福登游往莫斯柯厄,为激流所卷,带至水下,彼时此兽厉声狂吼,声闻于岸。粗大之枞、松树干卷进激流后,再浮上来时已残缺不堪,其甚者碎裂如毛发然。此清楚表明海底为嵯峨之礁石所组成,被卷下之木干即在此嵯峨礁石间来回旋转。此激流为海潮之涨落所调节——总是每六个钟头升降一次。1645年四旬节[5]前之第二个星期日清晨,激流猛烈而喧嚣,致使岸上屋宇之石块亦震落于此。” 我不知道,就在紧挨那大漩涡的地方,究竟他是怎样查清海水的深度的。所谓“四十,应该只是说的那个海峡中靠近莫斯柯厄岛或洛福登岸边的部分地区的深度。莫斯柯厄漩涡中心的深度定是无法计量的;关于这一事实,无需取得更好的证明,只要站在海尔塞根山那高耸入云的砏岩上,瞟一眼那漩涡的无底深渊就够了。从砏岩顶上俯瞰下面那条咆哮的佛勒格同河[6],我不禁要笑老实的约纳斯?拉穆斯未免有些鲁钝,竟将难以置信的鲸鱼和熊的轶闻也作为历史材料记录下来了;因为事实上在我看来,这是不言而喻的事:即使是现今最大的战船,只要一进入那要命的吸引圈的范围,要想抵抗,那真如羽毛之于飓风,是莫可奈何的,只能是立即遭到灭顶之灾。 有些企图解说这种现象的文章,记得当时细细读来,也觉得似乎很有道理——而现在却截然相反,认为它们完全不能令人满意了。一般的看法是,这种现象正跟费罗厄群岛之间的三个较小的漩涡一样,“非有他故,仅因潮水涨落时升起或跌落之波浪与水中礁石之背脊相撞击,礁石禁锢海水,海水若瀑布状突然下跌;波涌愈高,其下跌亦愈深,其自然之结果则为旋流或漩涡,其巨大吸引力,以小型实验即可得知。”——这段文字是布列颠百科全书上面的。基谢尔[7]等人都设想大漩涡水道中心是个无底洞,这个无底洞贯穿地球,大漩涡里的水流往某个很远的地方——流往波的尼亚湾[8]就是一种较为肯定的说法。这种见解本是没有根据的,但看着这段文字,我的想象力竟欣然同意他这种意见了;而且,使我吃惊的是,当我把这种意见说给我的向导听时,他却对我说,虽然在这个问题上,这几乎是挪威人普遍能接受的一种观点,但却不是他自己的观点。对于前一种看法,他承认自己理解不透;在这一点上,我的看法倒是跟他一致——因为尽管书上写的看起来无可辩驳,但在那漩涡深渊的雷鸣声中,那种看法变得完全难以理解甚至荒谬绝伦了。 “现在您已经清楚地看到了漩涡,”老人说,“如果您绕着这砏岩爬到它避风的一面,就能避开这海水的吼声,我就给您讲个故事,使您相信我对莫斯柯厄大漩涡确实有些了解。” 我爬到他要我去的地点,他便开始讲述他的故事。 “我和我的两个兄弟以前有一条载重量为七十吨左右的双桅纵帆渔船,我们一贯是用它在莫斯科厄岛那边、武尔格岛附近的小岛之间捕鱼。如果人们有勇气一试,在大海的巨猛涡流中,遇到适当时机,就能捕到大量的鱼;但在洛福登沾海的所有居民里面,只有我们兄弟仨经常出外到我对您说过的那些岛屿之间去干这行当。通常的捕鱼区是在南边下方很远的地方。那里不用担风险,随时都可以捕到鱼,所以一般人都愿意到那里去。然而,在这块礁石之间的上等地区,不但鱼类品种极其优良,而且产量也十分丰富;这样,就使我们在一天之内所捕得的鱼,往往比那些胆小的同业们在一周内所捕的鱼还要多。事实上,我们将这当成一种不顾死活的投机事业——用冒生命的危险来代替劳动,凭胆量来保证资本。 “我们将渔船停在从这儿往上走约五英里岸边一个险阻的海角;我们的惯例是,在晴好天气,趁一刻钟的平潮时间,赶紧将渔船开过莫斯柯厄漩涡的主要水道,在那水坑的老上头,然后再开下去,在挨近奥特霍尔姆或桑夫莱森的某个地方停泊,那里的漩涡没有别处的猛。我们通常就在这里停留,直等到我们估计的下一个平潮期才开始回家。我们决不在来回途中没有平稳不变的侧面风的时候出海远航——我们要估准那风在我们归来时不会误我们的事——而这点我们很少有预测上的错误。六年来,有两次因为一丝丝风都没有,我们只好被迫在那儿停泊,逗留通宵,而这种现象在那处地方确实是少有的;又有一次,由于我们到达打渔场所不久就刮起了大风,水道上风急浪高,翻腾不已,其情景简直不敢想象,我们不得已,在那里呆了将近一个星期,快要饿死了。那一次,我们有幸漂进无数交叉激流中的一条——今天在这儿,明天又到了别的地方——后来将我们推送到了夫利门岛避风的一面,我们有幸在那儿抛了锚,不然的话,我们早就给推送到大海外面去了,因为旋流将我们的船弄得团团转,转得个稀里糊涂,后来我们干脆将锚缠住,拉了上来。 “我们在‘打渔场所’遇到的困难,哪怕是其中的二十分之一我也无法向您叙说——即使在晴好天气,那也不是人待的地方——但我们总是尽量设法安然无恙地躲开了莫斯柯厄漩涡的折磨;有时碰巧我们的开船时间比平潮期早了或晚了分把钟,那我就紧张得心都跳到口里来了。有时船出发那刻,风不如想象的那么强,我们就要比原来预计的路程少行一段,因为激流使船无法驾驶。我大哥有个儿子,十八岁了,我也有两个身体结实的儿子。在这种时刻他们在划桨、捕鱼方面都是极好的帮手——但是,不知为什么,我们仍要亲身去担风险,我们没有那份让年轻人去冒险的心肠——因为那终归是一种极其可怕的危险,这话不假。 “到如今,再过几天,就是我要对您讲的这个故事发生的三周年。那是18?年7月10日,是这一带的人永远不会忘记的一个日子——因为那天从天上刮来了最可怕的十二级飓风。而那天整个上午,实际上是直到下午傍晚之前,都还吹的是柔和、平稳的西南风,太阳光也很明亮,因此我们当中年龄最老的水手,也预见不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 “我们仨——我跟我的两个兄弟——在那天下午两点钟左右,将船开到那边的小岛,没多久,渔船就装上了满满一船上色鱼。我们都说,以往每天捕到的鱼从没有像那天那么多。当我们起锚回家,以便在平潮时期也对那漩涡作最坏的考虑时,我的表正好是七点,而我们知道平潮期将在八点。 “我们开船后,有一股强劲的风在船的右舷催策,好一段时间船都以高速飞驶,做梦也没想到会有危险,因为我们实在看不出丝毫担惊受怕的理由。突然,从海尔塞根山那边刮来的一阵风使我们大吃一惊。这件事极为奇怪——以前我们从没碰到过——不知为什么,我开始感到有点担心起来。我们顶风行驶,可船根本无法到达旋流那里,我正打算回到原来停泊的地点去,向船尾一望,只见整个水天相接处以令人吃惊的速度盖满一层紫铜色的奇特云彩。 “这时那阵阻扰我们的风消失了,我们的船因无风而完全无法开行,只能随波四处漂流。可是,这种情况也没能持续到足以给我们时间想想这是怎么回事。还不到一分钟,风暴就向我们袭来了——不到两分钟,天空罩满愁云惨雾——这种现象以及高涌的浪花,使得周围突然变得如此漆黑,以致我们在船中彼此都分不清面目。 “当时刮起的那阵飓风,谁要想将它加以描述一番,那只是一种傻念头。就连挪威年纪最老的水手也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我们在风帆还没将船完全掀翻以前就突然将它们放了下来;可是,刮来的第一股强风就将我们的两根桅杆吹到海中去了,仿佛是用锯子锯断的一样——主桅倒下去时将我弟弟也一起带人海中,因为他为了安全起见,将身子缚在主桅上。 “我们的船有如浮在水面上的一根极轻的羽毛。它有溜平的甲板,靠近船头有个唯一的小舱,这舱,平时我们在要过大漩涡时,为小心起见,总是习惯于将它封闭起来,以防汹涌的海水。不是这样的话,我们早就该沉到海下了——因为有那么一会儿我们是完全给淹在水下的。我没法说清我哥哥是怎么样逃脱灭亡的,因为我实在没机会弄清楚。至于我自己,我刚一放下前桅帆,就匍匐在甲板卜,双脚抵住船头那窄狭的船舷上沿,双手抓住前桅脚附近的一个环端螺栓。那只是我的本能提醒我这样做——无疑这是当时我所能采取的最好的办法——因为我当时过于慌张,已无法去想什么办法了。 “正如我所说的,有一会儿时间我们完全给淹在水里,这段时间我一直屏住呼吸,死死抓住那环端螺栓。到我再也坚持不了时,便支持着站起来,双手仍抓住不放,这时我的头脑才清醒过来。不久,我们的小船摇晃了一下,正如一条狗从水里上来时浑身一耸一样。这一耸,多少从浪涛中挣脱出来。这时,我也从恍惚中恢复神智,开始集中思绪,想想要怎么办才好,突然感到有人抓住了我的手膀。那是我哥哥。我不禁为之雀跃,因为我原来以为他已掉到海里去了——但接着这种欢乐之情顿时变为恐惧——因为他把口凑近我的耳朵大声叫道:‘莫斯柯厄大漩涡!’ “当时我的心情是谁也不会知道的。我浑身发抖,好像患了严重的疟疾症。我很清楚他说那个词的意思——我知道他想让我明白。我们的船被这股风推着,正向大漩涡的旋流里驶去,谁也无法挽救我们! “您了解我们过大漩涡的水道时,通常要在旋流上游绕一大段路,即使在风平浪静时也是这样,然后就小心等待那平潮期——可现在我们却是直朝那水坑本身驶去,而且又刮着这样猛的飓风!当时我想:‘肯定我们到达那里时会正好碰上平潮期——我们还有一线希望’——但随后我又骂自己是个大傻瓜,此时还梦想有什么希望。我十分清楚,即使我们的船十倍于有九十门大炮的军舰,也会要沉没。 “这会儿风暴的第一次猛势消退了,或许是我们顺风疾驶感觉不到它的猛烈,但不管怎样,原来给风压住,较平稳而泛着浪花的海面,现在已是波浪兼天涌了。天空也发生了奇特的变化。周围还是一片漆黑,但头顶上却突然现出一块圆圆的明朗的天空——跟平常所见到的天空那样明朗——湛蓝湛蓝的——还有一轮皓月闪耀着我以前从未见过的光辉。月亮把周围的一切照得清清楚楚——但是,啊老天爷,它照出的是一副什么样的景象! “有一两次我打算同哥哥讲话——但是,我有些弄不明白,不知为什么嘈杂声越来越响,以致尽管我放开喉咙冲着他的耳朵高喊,也无法使他听见一个字,不久,他摇摇头,面无人色,跷起一个指头,仿佛说:‘听!’ “开始我没弄懂他的意思——很快我脑子里就闪过一种可怕的念头。我从口袋里掏出表来,表不走了。我借月光看了一眼表面,我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并把表丢到海里老远老远的地方。表正停在七点钟上!我们没赶上平潮时间,大漩涡的旋流正在狂暴地旋转! “当一艘船造得很好,行驶时保持平衡,装货不多,又遇上顺风,那些为大风掀起的浪头,有如从船底下滑过——这对一个未出过海的人来说,显得非常奇怪——可我们航海的术语却把这叫做漂海。唔,我们就那么轻巧地随浪漂行;但不久大海偶然从下面将船把住,带着我们随它一道往上升——往上——往上——仿佛升上了天。我不相信波浪能升得这么老高。接着,只觉得船一掠,一滑,一簸,我们就往下跌了,这一下使我感到头昏眼花,心头作呕,好像梦中从一个极高的山顶往下落一般。在船随浪上升时,我向周围很快瞥了一眼——这一眼就足够使我立即知道我们现在所处的准确位置。莫斯柯厄大漩涡就在我们正前方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但它可不是平时所说起的莫斯柯厄大漩涡,而是您现在亲眼见到的,像一圈推动水车的水流。要是我不知道我们是在哪里,不知道我们不得不预期某种事情的发生,那我也就会根本认不出这地方了。但事实上我还是在恐怖中不自觉地闭上眼睛。眼皮死死地闭紧,像抽筋一样。然后,不出两分钟,我们突然感到浪涛平静下来,周围是一串浪花带。船忽地向左舷方向车了个半圈,接着就闪电般朝新的方向疾驰而去。与此同时,海水的怒吼声完全被一种刺耳的尖锐声掩盖了——这种声音,你可以想象为几千条汽船的排气管道同时排气时发出的那种声音。这时我们正在那道总是环绕着漩涡的浪花带中间;当然,我心想,待会儿我们就会被扔进那无底深渊——当我们以惊人的速度飞转下去时,只是模模糊糊看不清什么东西。船完全不像要沉下水去,只是像只气泡一样从海浪的表面掠过。其右舷挨近漩涡,左舷那边升起的就是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一大片海洋,它像一堵翻腾着的巨墙,横亘在我们和水平线之间。 “这似乎是很奇怪的事,现在当我们已经落入这漩涡的虎口时,我的心情反而比接近漩涡的那会儿更加平静了。由于我下定决心对什么都不再抱希望,也就解除了先前那种大量的、使我落魄丧胆的恐惧。我想是由于绝望才使我神经紧张的。 “看起来像是在吹牛——但我对您讲的全是真情——当时我心里在想,能像这样去死是一件多么堂皇的事,看到了上帝威力的如此神奇的显现,而我却只想到我个人的生命这种渺小而微不足道的事情,真是太愚蠢了。我相信,当这种想法掠过我心头时,我准是羞得满面通红了。过了不久,我对漩涡本身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我确实感到有一种想探测其深度的愿望。甚至为此作出牺牲也在所不惜;我最伤心的事情就是我永远无法把我将看到的奇迹告诉我岸上的老伙计们。毫无疑问,这都是些在临终时刻盘踞人的心头的奇特的幻想——而且以后我还经常想,怕是那条船绕着涡洞旋转,转得我有点头昏脑胀了。 “我的恢复平静还有其他原因,那就是没有风了;处在我们当时的地位,风是无法吹到我们这儿来的——因为,如您亲眼所见,那一圈白色浪花比一般的海面要低得多,而现在海面正像一道又高又黑的山脊高耸在我们上头。如果您从不曾在海上碰到过大风,那您也就不会有那种因风浪共同肆虐而引起的慌乱心情的概念。它们弄得你看也看不到,听也听不见,使你呼吸困难,将你行动或思考的一切力量都剥夺殆尽。可我们当时倒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这些烦恼——正如狱中判了死刑的囚犯可以允许他们享受一点小小的恩惠,但在尚未判决之前,则禁止他们享受。 “我们在那道浪花带上转了多久的圈子我无法说。我们飞快地转呀转,大概转了有一个钟头,说是在漂流,还不如说是在飞翔,渐渐地越来越转进浪涛中间,越来越接近那可怕的里面的边界。所有这段时间我一直没放开那环端螺栓。我哥哥在船尾,抱住一只小小的空水桶,那水桶本来牢牢系在船尾的一个捕鱼笼下面,而且是在大风第一次侵袭我们时甲板上唯一没给风刮到海里去的东西。当我们接近漩涡坑边上时,他放开抱住的水桶,跑过来抓这环端螺栓,他在极端恐惧中,尽力把我的手弄开,因为那地方太小,容不下我们两人的手去抓。没有什么比看到他这个动作更使我感到伤心的了——虽然我知道他这么干定是发疯了——极端的恐怖使他变得疯狂。不过我倒是不在乎跟他去争这个抓手的地方。我认为我们两人无论谁抓住它都一样,所以我就让他抓住了那地方,而自己却到了船尾水桶那里。我这样做并没有多大困难,因为渔船在旋转时是够平稳的,船首船尾在同一水平上——只是随着漩涡极大的冲激和翻滚前后摇摆而已。我到船尾之后,还没来得及将自己缚牢在桶上,我们的船就猛地向右舷那边一倾侧,然后一头直向那无底深渊冲去。我赶紧低声向上帝祈祷了几句,心想:这下全完了。 “我感到这样往下急降心头有些不适,就本能地将水桶抱得更紧,并且闭上眼睛。有好几秒钟我不敢把眼睛睁开——只期待着就要到来的死亡,使我不理解的是,怎么我还没掉下水去,在水中作临死前的挣扎。时间不断消逝,我仍然活着。脑子里没有掉下去的感觉了;船的转动还是跟在浪花带中时一样,只是它更加循着涡流直往前驶。我鼓起勇气,再一次观看那景象。 “当我望着周围的景象时,心中那种敬畏、恐惧和赞叹之情永远也不会忘却。渔船仿佛魔术般的中途悬在一个又大又深的漏斗的内壁上,如果不是那内壁那样使人眼花缭乱地飞速旋转,如果不是它闪现出那种苍白的光辉(因为此时一轮满月正从我曾说过的那高入云端的圆形裂口中,沿着那道黑色水壁,射下一道金色的光辉,一直照进那无底深渊的渊底),那十分光滑的内壁真会被人错误地当成乌木呢。 “开始时我由于过于慌乱,没法精确地去观察事物。我所看到的只是那突然闪现在我面前的了不起的宏伟庄严的景观。然而,当我从慌乱中恢复过来一些以后,我就本能地往下注视了。从这个方向,我对渔船悬在漩涡深坑斜壁上的情景可以毫无遮碍地看到。它十分平稳——也就是说,船的甲板与水面平行——但水壁是呈四十五度以上的角度倾斜的,因此我们的船看来似乎要倾覆似的。不过我注意到了这一点,即在这种情况下,我要保持我的手抱水桶脚抵舷的姿势,几乎并不比我们在一个完全的水平面上这样做更感困难;我想,这该是由于我们在飞速转动才能这样的。 “月亮似乎在探索这深渊的底部;但我对底下的东西还是看不清楚,因为那儿所有的东西都罩着一层浓雾,浓雾上头悬着一道壮丽的彩虹,有如那座窄狭的、摇摇欲坠的小桥——穆斯林所说的今生与来世之间的唯一通道。那层雾,或是水花,无疑是这漏斗的巨大的水壁在底部相遇、碰撞所形成——但从雾中发出的那种直冲霄汉的响声,我却不敢加以描述。 “开始我们从上面那圈浪花带滑进这无底深渊时,已从水壁斜面滑下一大段距离;但进一步往下落的情况则跟开始时完全不一样。我们的船给冲得团团转——不是以一种一贯不变的动作转动——而是使人头昏眼花地摇摇晃晃,颠簸前进,有时只前进一两英尺——有时则几乎绕着漩涡转了整整一圈。我们往下转的时候,每转一圈,速度虽慢,但还是可以感觉到。 “望着周围浮载着我们的那一片茫茫的流动的‘乌木’,我发觉我们这条船并不是漩涡所包含的唯一的东西。在我们上面和下面,都可见到船只的破片,大堆建筑木材和原木,以及一些小件物品,如家具、破箱、木桶和木棍之类的东西。我曾经描述过我在原来的恐怖中产生的那种反常的好奇心。在我一步步接近可怕的厄运时,竟又产生了那种好奇心。此时我开始以一种奇异的兴趣注视那许多跟我们一道漂流的东西。我准是精神错乱了——因为我甚至以推测它们各自落进浪花的快慢速度来取悦我自己。有一次我发现自己在说:‘下一个被卷进浪花而消逝的,一定是这根枞树了’,——可接着使我失望的是,一条失事的荷兰商船追上它,并抢先掉了下去。我还猜了好几次,可全都没猜对——这一事实——即我一律猜错的事实——终于使我产生一连串的沉思,弄得我又一次四肢发抖,猛烈心跳起来。 “使得我这样并不是又产生了新的恐惧,而是萌发了一种更为激动人心的希望。这种希望的产生,部分由于回忆,部分由于当前的观察。我回想起漂浮在洛福登海岸各处的各种东西,都是被莫斯柯厄大漩涡吞下去之后再吐出来的。大量的东西都破损得一塌糊涂了——擦破得那么厉害,那么粗糙不平,乃至像是浑身粘满了刺似的——但接着我又清楚地记起,那些东西里面有些却完全没有破损。当时我也说不清这种差别的原因,只是猜测,只有那些粗糙的碎片才是被完全卷入的——而其余的则是在潮期末尾时被卷入的,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卷进去之后却下降得很慢,以致在潮水转变或退潮之前没有到达漩涡底部,情况看来就是如此。我以为,不管是哪一种情况,它们再次被卷到海面上来时,可能没有遭遇到那些更早被卷入或很快被吸入的物体的那种命运。我还得出了三条重要的经验。第一条是,作为一般规律,物体越大,下落得越快;第二条是,两个体积相等的物体,一为球形,一为任何其他形,则下落速度最快的是球形物体;第三条是,两个同样大小的物体,一为圆柱形,一为任何其他形,则圆柱体被卷入的速度较慢。我逃出命来之后,曾几次跟这个区的一位老教师谈起过这个问题,我用的“圆柱形”和“球形”这两个词儿,就是从他那里学来的。他向我解释——虽然我早已将那些解释忘了——我所见到的实际就是那些漂浮碎片形式的自然的结果——并且显示给我看,浮在漩涡中的圆柱体,如何对其吸力产生阻力,而且比其他任何形状的同体积物体更难于吸入漩涡。[9] “有一件令人吃惊的事情有效地促使我进行这些观察而且切望加以说明,那就是:每当我们在漩涡内转一圈,我们都要从一些诸如木桶、断帆桁、断桅杆之类的东西身边掠过,当我第一次睁开眼睛看漩涡内的奇景时,这些东西中的许多种都和我们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旋转;而现在我们却在它们下面了,它们似乎仍在原来的地方,移动得很少。 “我不再犹豫了,决定将自己牢牢地缚在手里抱着的这只水桶上,将它从船尾松脱,然后同它一道滚进水里。我用手势引起我哥哥的注意,甩手指着那些漂流到我们身旁的大桶示意,尽一切力量使他明白我的意图。最后我以为他了解我的计划了——但是,不知他是懂了还是未懂,他却表示绝望地摇摇头,拒绝离开那环端螺栓。我不可能迫使他照我的计划行事;情况紧急,不容延误;这样,我内心痛苦地斗争了一下,心想,现在只好让他去听天由命了。于是我用船尾那根系水桶的绳子将自己缚紧在水桶上,连人带桶一道投入海中,一分钟也没有犹豫。 “结果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因为现在是我亲口在为您讲这个故事——因为您知道我真的从虎口逃生了——因为您还已经知道了我那种有效的逃生方法,所以也就一定会期待着所有我下一步要说的——很快我就要结束我的故事了。我离开渔船之后约莫个把钟头,渔船已下降到我下面好远的地方,它接连猛烈而迅速地打了三四个回旋之后,就带着我心爱的哥哥,一下子、永远栽进下面那浪花深渊中去了。我缚在上面的那只水桶下降到距离渊底和我从船上跳出的地点约一半远的地方,漩涡的性状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那只大漏斗的斜面变得越来越不陡了。漩涡的转势渐渐地越来越不猛了。浪花和彩虹也渐渐消逝了,深渊的底部似乎也在慢慢升高。天色晴朗,风已停止,那轮满月正在西天放射着灿烂的光辉,这时我发现自己已在大洋面上,洛福登海岸历历在目,原来我正在刚才的莫斯柯厄大漩涡的上头。那时正当平潮期——但由于飓风的影响,海面上仍然汹涌着山峰般的巨浪。我被猛浪带到漩涡的水道上,几分钟后很快就被冲到海岸边渔民的捕鱼场所。一条渔船将我救上来——那时我已累得精疲力竭了——而且(现在当然危险已经消除)那时我一回想起那种恐怖景象,就连话都说不出来,那些把我拉上船的人是我的旧日伙伴和天天在一起的朋友——但他们却不认识我了,只当我是从幽灵世界来的一位旅客呢。我的头发在出事的先一天还是乌黑的,却在大劫中变得像您现在看到的这样苍白了。他们说我的气色也变了。我把我的故事告诉他们,他们不相信。现在我把它说给您听——我几乎并不期望您会比洛福登的欢乐的渔民更相信这个故事。” 唐荫荪 译 [1]努比亚为东北非古代地区名,大体上北起尼罗河第一瀑布,东至红海之滨,南达喀土穆,西接利比亚沙漠。“努比亚地理学家”,有关典籍认为是指12世纪阿拉伯地理学家阿勒·伊德里斯(1100—1165/66)。伊氏早年曾在北非和西欧许多地方旅行。他撰写的一部地理巨著被称为《一个想周游世界者的愉快旅行》(又叫《罗杰之书》)。——译者注 [2]约纳斯·拉穆斯(1649—1718),挪威历史学家。——译者注 [3],测量水深的长度单位,一合6英尺,或1.829米。——译者注 [4]一挪里相当于7.53公里。——译者注 [5]四旬节,基督教徒称从圣灰日起至复活节前夕的40个周日为“四旬节”,在此期间,为纪念耶稣受难而在荒野禁食,故亦称“四旬斋”、“封斋期”。——译者注 [6]佛勒格同河,希腊祝福中冥府五条河流之一,河水为腾腾火焰,故亦称“火河”。——译者注 [7]基谢尔(1601/02—1680),博学多才的耶稣会教士,出生于德国,在美国受圣职,后来定居罗马。他的大量活动在于传播知识,起着一种科学文化情报的个人交换中心的作用。他研究的学科包括地理、天文、数学、语言医学和音乐,写了约44卷书和2000多篇手稿、信件,人称最后一位文艺复兴人物。——译者注 [8]波的尼亚湾,位于瑞典与芬兰之间的波罗的海大海湾。——译者注 [9]见阿基米德[10]著《论浮体》第二卷。——作者注。 [10]阿基米德(前287—前212),古希腊数学家、科学家和发明家,理论力学的创始人。传说他曾宣称:“给我一个立足点,我就能移动地球。”——译者注 孟诺斯和尤娜的对白 这些事发生在将来。 ——索福克勒斯[1]——安提哥 尤娜:再生了吗? 孟诺斯:是的,亲爱的尤娜,再生了。抛开教士们的解释,我对这些话的神秘含义思考了很久,直到死神为我解答为止。 尤娜:死神! 孟诺斯:美丽的尤娜,你答得好怪!我从你的脚步注意到你踌躇不前,眼里喜中有忧。你被“永恒的生命”的新奇所迷惑和压抑。是的,我说的是死神,说这个使人恐惧的字眼多怪!实在使人扫兴! 尤娜:啊,死神,在各种筵席上尽情享受的幽灵!孟诺斯,我们多少次忘情地讨论!它多么神秘地检验人类天伦之乐,说:“快乐之至,不能过之!”我的孟诺斯,诚挚的爱情之火在我们的心中燃烧。当她第一次出现时我们是多么地荣耀和幸福,爱情的力量加深了我们的幸福!天哪!当爱情发展时,我们又同时感到害怕,害怕那匆匆赶来永远拆散我们的罪恶时刻的到来,到那时恋爱将变为痛苦,仇恨将成为仁慈。 孟诺斯:别这样悲观,亲爱的尤娜,我的,你永远是我的! 尤娜:可对逝去的悲痛的记忆难道不是现在的欢乐吗?我很想谈谈已发生过的事,而且,我急切地想知道你在黑暗的山谷和幻影下所发生的事。 孟诺斯:光采照人的尤娜什么时候问他的孟诺斯而没有得到回答呢?我马上就讲,可这件不可思议的事该从何谈起呢? 尤娜:从何谈起? 孟诺斯:你已说过。 尤娜:孟诺斯,我明白了。在死亡中我们都知道男人喜欢解释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我不是说从生命中止的那一刻开始谈,而是要从你身处险境,坠入无呼吸无运动的麻木时,我用充满爱情的手指合上你苍白的眼帘的那悲哀的瞬间开始。 孟诺斯:我的尤娜,先说一句话,说这时男人总的情况。你应该记得我们祖先中那一两个博学的人,他们虽未获得世界的公认但的确博学,他们曾冒韪地怀疑“进步”这个词用于表达文明发展时是否合适。在我们分散后的时间里,每隔五六个世纪就出现了一些才华横溢、思维活跃的人,他们敢于向那些现在看来再明显不过的真理挑战,这些真理教导我们遵循自然规律而不是违背它。过了很长时间,又出现了一批骄子,将实用科学的每一次进步看成是真正实用性的倒退,认为那些在我们看来经久不衰的真理只可能是通过推理来论证想象所形成的,而那些没有根据的推论是说明不了问题的。有时,那些诗人才子——我现在认为他们是最杰出的,既然那些经久不衰的重要的真理只是通过类推的幻想的证明来实现,没有足够的理论依据,——有时他们确实把含糊的哲学思想向前推进了一步,从“禁果”“死亡”中他们清楚地发现知识不是在人的心灵还处于婴儿期时就可以获得的。这些人——诗人们——在势利者的蔑视中生存或消失——在那些自封为只适用于小人的头衔的蛮横的空谈家的蔑视中生存或消失。这些诗人们博学多才,他们苦苦地反思着过去我们还不能解决温饱,更谈不上享受的那些日子——反思人们尚不知道“寻欢作乐”为何物,以低沉而严肃的声调说的却都是“幸福”的神圣、威严、极乐的日子,——反思着蓝色的河流在尚未砍伐的两山之间奔流不息,一直流进森林中原始、荒凉、芳香的处女地的日子。他们的反思是理智的。 这些诗人才子的独特见解在混乱中产生,而对立意见的出现又加剧了混乱。天哪!在不幸的日子里,我们碰到了最大的不幸。这个伟大的“运动”——这是行话——继续进行着一种精神和肉体的病态骚动。艺术——文学——曾一度被推崇到至高无上的地位,却给推崇者戴上锁链。人,由于他只信奉自然的无上权力,故而对逐步掌握的自然知识像小孩一样欣喜若狂,甚至当他幻想悄悄追踪上帝的时候,他出现了一种婴儿式的低能。可以假设在他混沌的大脑中,他受系统和抽象的影响,被概念所包围。在其他怪异的思想中,天下大同、人人平等占居上风;在推论和上帝面前,尽管天上和人间都明显存在着森严的等级——他们却仍抱有推行民主的野心。这种野心的始作俑者就是——知识。人不可能同时又明白又服从。其时庞大宽广冒着烟的城市,数不胜数。绿叶在熔炉的烘烤下枯萎了。大自然美丽的脸庞被讨厌的疾病蹂躏变形。亲爱的尤娜,我认为甚至连我们懈怠的被迫感和远距离也可能在这里俘虏我们。可现在,好像我们反常的欣赏力,或更确切地说,盲目忽视派系文化已导致我们自己的毁灭。因为,说实话,在这关键时刻只有欣赏力——这种才能介于聪明和道德之间,绝不会被忽视——现在只有欣赏力可以轻轻地将我们带回美,带回自然,带回生活。但是我为柏拉图深沉的思想和崇高的直觉惋惜!为他视为对心灵的最好教育的音乐惋惜!为他和它惋惜!——因为两者都是我渴望过,但又都被我一干二净地忘却或鄙视的。[2][3][4] 帕斯卡,咱俩崇拜的一位哲学家说得多么正确!——“我们的所有推理都源于意识”。[5]对自然的意识,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不可能不重新得到它以前在学校的数学推理方面的优势。但事情并非这样。过早地放纵知识进行推理,从前的世界就是这样进行的。人类不是没看见,或者人们不幸却很贪婪地生活,假装没看见,但对我来说,地球上的遗迹教我用最高的文明代价来寻找最大面积的毁灭。我从对简朴而吃苦耐劳的中国和亚述[6]的建筑师、埃及星占术、无比狡猾而狂暴的所有艺术之母的努比亚的比较中预知我们的命运。想到这些地区,我仿佛看到了未来之光。后面三个国家的发明却是地球的地方病,我们都知道消灭这种疾病所用的药方,但是对大面积受影响的世界,我所看到的只是死亡而非新生。我认为,作为动物的人类,不会灭绝,他必须会“再生”。 我最亲爱的,我们每天将思绪包裹在梦境中,现在是黄昏,我们谈论着即将来临的日子,烙上了艺术疤痕的地球表面在经历了只能擦去淫秽的净化[7]后,应重新用青翠、山坡和天国欢笑的河流打扮自己,最终是给人类——给让死神清洗过的、其非凡才智不再被知识所毒害的人类——给解放了的、新生的、快乐无比的、求助于物质才能永生的人类的合适的居住地。 尤娜:我很清楚地记住了这些话,亲爱的孟诺斯,但我相信被猛烈地摧毁(离人类灭绝的日子)还为时尚早。人活着,也会死亡。你病故了,进了坟墓,你忠贞的尤娜很快随你而去,虽然过了一个世纪,我们才相聚一起,忍耐折磨我们懈怠的意识。可孟诺斯,这不是一个世纪。 孟诺斯:这只不过是浩瀚时空中的一瞬。毫无疑问,我死于地球的年迈昏聩。我对混乱和腐败的焦虑使我心力交瘁,高烧几天后,许多次梦幻般神志不清、心醉神迷之后,讲了一些怕你误解而你却误认是高烧所致的胡话以后,在经过几天你所说的呼吸停止、四肢僵直之后,“死亡”这个我身旁的人常说的字眼,终于到来了。字是模糊的东西,我并未失去知觉。我与安息的他并没有太大的不同,他熟睡了很长时间,一动不动地平躺在中秋的月光下,没有被外界的喧闹吵醒,睡足之后,开始慢慢恢复知觉。 我不再呼吸,没有脉搏,心脏停止了跳动。意志消褪、毫无力气。而神志却异常活跃,尽管很怪诞——它们经常随意地互相作用着。味觉和嗅觉无法控制地互相串换,成了一种异常而强烈的感觉。你温柔地用玫瑰水湿润我的双唇,用花的芬芳来感动我。这奇异的花朵在我们周围竞相开放,比世上任何东西都要美。它们的眼皮透明无血,我看得很清楚。由于它们暂时没有意志,眼球在眼帘里不能转动——但所有视野里的东西都或多或少清晰可辨;投在视网膜或眼角的光线比投在前面或内部表面的光线效果更为生动。但是,前者的图像很不规则,我只能将它当做芳香怡人却不协调的花来欣赏,因为朝向我的花朵在阴影中颜色时浓时淡,外形卷曲有棱有角。同时,我的听力虽有些亢奋,但仍正常,可以非常精确地判断声音,很敏感。触觉则奇怪地有些改变,反应迟钝,却执拗地保留着,我总能感到最大的肉体快感,你柔嫩的手指放在我眼皮上的压力起初我只是通过视觉感知,后来,你把手抽回很久我周身才感到一种不可名状的感观快感。我说话也有一种快感。我的所有知觉都是清晰的。靠感觉器支配的大脑根本就没有受已逝去的理解的影响。我充满快乐,没有任何道德上的痛苦。你疯狂的呜咽和悲哀的声调飘进我的耳朵,我不是把它看成是表达哀痛,而是当成一种美妙的音乐来欣赏。你线一样的泪珠打在我的脸上,告诉旁人你的心碎了,但却使我身上的每一根神经激动异常。这就是旁人虔诚而悄声地讲的所谓“死亡”——而你,可爱的尤娜在嚎啕大哭。 他们给我穿好寿衣,然后入殓——三四个黑影忙忙碌碌地闪来闪去,他们在我的视野中只是一些影子而已,而当他们经过我身边时,我能感到尖叫与呻吟,以及其他恐惧、厌恶或悲哀的阴沉的表情。只有你一人穿着白色的丧服,在周围音乐般地穿来穿去。 白天过去了,当光亮消失的时候,我感到莫名地不安——就像一个在悲哀的噪声中极想睡觉的人的感觉一样——远处传来低沉、庄严而有节奏的铃声,与我忧郁的梦混在一起。夜幕降临,像某种重物沉沉地压着我的四肢,使我很不舒服,黄昏时开始出现的一种呻吟声,一种比远处碎浪的回声更为连贯的呻吟声,随着黑夜的到来愈发变大。突然房里有了光,这种呻吟中断,变得断断续续,没有那么清晰,那么可怕。沉重的压迫感顿时减轻了大半,一种悦耳而单调的声音从每一盏灯(有很多灯)的火焰中传出,直流进我的耳朵。亲爱的尤娜,当我走近我躺过的床边时,你温柔地坐在我身旁,你双唇呼出的香味儿喷到我的眉毛,一种燥热感在我心里颤栗地升起,并伴有一种肉体的感觉。这种燥热的感情既是对你的爱恋又是对你真诚的爱和悲哀的感情的回报;但这种感情在不跳动的心里是没有根基的,像影子一样不可捉摸,很快便消失了,先是消失在静谧中,然后进入一种像以前一样纯肉体的快感中。 现在,在我日常意识的废墟和混乱中仿佛出现了非常完美的第六感官。使用它时我欣喜若狂,我认为这仍然是肉体的快感。作为动物的身体运动完全停止。没有肌肉颤动、没有神经兴奋、没有动脉搏动。像是脑子里蹦出的一种不能用语言来向人类传递信息的模糊概念。姑且把它称之为心理悬垂悸跳。这是人对“时间”的抽象思维的具体化;时间在绝对均等地流逝,天穹按自己的周期在调整。靠着第六感官的帮助,我测量出壁炉上的时钟和侍从的手表的不规则(性)。它们的嘀哒声响彻我的耳边,其比例稍有偏差——这些偏差还真有本事——它影响我,就像惯于对抽象真理的亵渎在地球上影响我的道德观一样。虽然房里的两个钟表没有精确地一同嘀哒,但我不容易在脑中稳定地把握住调子,把握住每一瞬间的偏差。这——这种敏捷的、完美的、持续的、自我存在的感觉——这种感觉独立地存在(人看不见它的存在)于每一件事物中——这种感觉——这第六感观;从其他感观的骨灰中产生,是超越时空的灵魂在墙上那暂且永恒的门槛上跨出的明显而坚定的第一步。 现在是午夜,你仍然坐在我身边。其他所有的人都远离死亡之屋。他们把我放进棺材。灯火摇曳闪烁着,这我是通过单调旋律的颤动感知的。但是,这种旋律突然明显减弱。最后停止。我鼻孔里的香味也没了。视觉中不再有形体,黑暗的压迫从我胸中消失。我周身像触电似地麻木、震惊,最后完全失去触觉。人们所说的感官融进了我的意识,融进了持续的感觉中。人体最后被致命的“腐烂”之手赶走。 但是,不是所有的知觉都丧失,剩下的意识和感觉只有一些麻木的直觉功能。我估摸着正在我肉体上发生的可怕变化,就像做梦的人有时感觉到压在他身上的人体一样。可爱的尤娜,我依然迟钝地感到你坐在我身边。所以,当翌日正午来临时,我也感觉到将你放在我身边的举动,它曾同样将我放进棺材,放进灵车,把我运到坟墓,然后将我留在黑暗中腐烂,悲哀地与蠕虫睡在一起。 在这个有些秘密要泄露的狱房里,时间一天天、一周周、一时时地滚过,灵魂严密地注视着飞逝而去的每一秒钟,漫无目的地无力地做着记录。 一晃过了一年,“存在”的意识越来越不清晰,只有“位置”在很大程度上控制着它。实体的概念已变成了“地方”。紧紧包围身体的狭窄空间正与身体融为一体。最后,就像所有睡着了的人(睡觉象征“死亡”)一样,就像一个酣睡着突然被闪烁的光惊醒后半睡半醒的人一样——我也是这样,在“阴影”的紧抱下,出现了能够惊醒人的光——永恒的爱情之光。人们在艰辛地挖掘着我躺着的正在变暗的坟墓,他们扬起的湿土扔在我的尸骨上,缓缓降下尤娜的棺木。 现在又回到了虚无中。朦胧的光线消失了。微弱的激动也安息下来。许多次“驱邪仪式”意外地进行了。尘土又归于尘土。蠕虫不再有食物,作为人的感觉最后完全消失,代之以占统治地位的永恒的独裁者:“时间”和“地点”。它们没有形状——没有思维——没有感官——没有灵魂,至此事物在其中没有一席之地,它们虚无飘渺,永恒不变,坟墓仍是它们的家,流失的时间是它们的伙伴。 邓英杰 译 [1]索福克勒斯(前496—前406),希腊悲剧诗人。——译者注 [2]“很难找到比多年积累的经验更好的教育方法;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它存在于为了身体的体育和为了灵魂的音乐之中。”(《共和主义者·丛书》)——译者注 [3]音乐教育最为关键,因为它使节奏和谐完美地沁人肺腑,最为牢固地抓住人心,给人以美的感受……听众会赞扬崇拜美,会欣然敞开心扉迎接它,从中汲取营养,用它同化自已。”(《共产主义者·丛书》)——作者注 [4]但是音乐(μovfδτkη)对于雅典人远没有对我们那么具有广泛的含义。它不仅包括时间和曲调的和谐,而且包括诗一样的措辞、感情和创作,每样都寓义深远。对音乐的研究实际上是对性情的全面陶冶——对美的认识——区别于理性,理性只论述真理。“历史”,来自lδτopεlv,在沉思。——作者注 [5]原文是法语。——译者注 [6]亚述:古国名,在今亚洲之西南部,约盛于公元前750—612年。——译者注 [7]“净化”这字在这里似乎是指希腊字πvp,即火。——作者注 别拿脑袋跟魔鬼打赌有寓意的故事 西班牙诗人唐托马斯?德?拉斯?托雷斯在他所著的《爱情诗》的序言中写道:“作家的寓意很纯净,就作者个人而言,并不是指书的寓意。”我们假定唐托马斯由于下此断言现正处在炼狱中,那么从诗的公正角度讲,让他在《爱情诗》出版或由于缺乏读者而永远躺在书架上之前,一直呆在那里,这也是较为聪明之举。每一篇小说都应该有所寓意;而且,评论家们也已发现,每篇小说都有寓意。菲利浦?梅兰希顿[1]在前些时候写了一篇评论《蛙鼠之战》的文章,证实诗人写诗的目的就是蛊惑人心以煽动暴乱。皮埃尔?拉?塞内甚至走得更远,说诗人的用意在于建议年轻人节食、戒酒。雅各布?雨果也就是这样彻底搞清楚,荷马是以欧厄诺斯[2]来影射约翰?加尔文[3];以安提诺俄斯[4]暗讽马丁?路德[5];食忘忧果的民族[6]一般暗贬新教徒;哈耳皮埃[7]则讥讽荷兰人。后来,一些评论家同样敏锐地揭示出《太古之人》、《波瓦旦人》等书的寓意;《科克-鲁宾》的新见解和《跳吧,拇指》的先验论。简而言之,就是说不经过深思熟虑,精心构思,没有人可以坐下来写东西。对作家来说可以省去许多麻烦。例如一个小说家,他没有必要在乎小说的寓意。在某些方面,寓意和批评家都可以各得其所。时机成熟时,先生们所想表达的和不想表达的,都会与他可能表达的一切及需清楚交代的其他东西一起在《日规》或《新英格兰人》中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最后一切都会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地展现出来。 因此,某些无知的人对我的指控是站不住脚的——我从未写过有寓意的故事,或者说从未渲染过我的寓意——这是秘密。不久以后,《北美季聊》的出版会使他们为自己的愚昧而羞愧难当。同时,为了延缓我的死刑——为了减轻对我的控诉——我附带加进了悲惨的历史——寓意显而易见的历史,读者可以在构成故事名称的大都市里阅读。我这样安排应该受到称赞——比拉封丹[8]和其他人要高明得多,他到最后才将他的意思表达出来,在故事的末尾才偷偷地将寓意塞了进去。 “执行有偏私无法施加影响”,这是十二桌会议定的法律,“除非有用之才,死去毫不足惜”是一条绝妙的禁令——即使我们谈论的死人是多么的微不足道。因此,谩骂我逝去的朋友托比?达米特并不是我的主意。他是一条悲哀的狗,这是真的,他只是像一条狗一样死了;但他不必为他的恶习而自责。他的恶习是从娘胎中带来的,他还在襁褓中时,母亲就拼命抽打过他——这是她应尽的职责,尽职总使她感到快慰。孩子,就像一块硬牛排,不打不熟,或者像现代希腊的橄榄树,不打不成材——可怜的女人!不幸的是她是个左撇子,用左手抽打孩子最不好。地球从右到左地旋转。不能从左到右地抽打孩子。如果打到某个关键部位,打出个怪癖来,那么每打歪一捶,就会将一定量的邪恶给打进去。托比挨打时,我总是在场,他反抗着,并一天天地变坏。最后,我透过泪花看见这个恶棍简直无可救药。一天他参加斗殴,被人打得鼻青脸肿,人们还误认为他是小非洲人,结果他大发雷霆,我忍无可忍,双膝跪地,抬高声音预言他最终会毁灭。 他过早邪恶的现实,是件非常可怕的事。他刚五个月时,就常常发脾气,那时,他还不能说话。六个月时,我看见他在啃一包卡片。七个月时,他就养成了捉女婴和吻女婴的习惯。八个月时,他断然拒绝在节制牌上签字。他不断地做坏事,月复一月,到他满周岁时,他不仅坚持要蓄胡子,而且养成了咒骂人和发誓的癖好,并为他说的话打赌。 他那最无君子风度的习惯迁延到最后,我预言将发生在托比?达米特身上的毁灭终于发生在他身上。他的恶习,“与他一起成长,随着他力量的增加而加剧。”他成人后,说话时总爱打赌,但并没有真下赌注——没有。我为我的朋友公正地说他不久就会下的。对他来说,什么事都只是一个公式——再没有别的了。他讲话的措辞没有任何意义,如果说不是完全无害的口头禅,那至少也是简单的——用他那完整而富有想象力的词句。他说:“我将赌你什么什么”时,没有人会想到他会真赌;但我仍然忍不住地认为我有责任镇住他。这种习惯为道德,我这样跟他说过。这是庸俗的——我求他相信;为社会所不容的——我列举了事实;国会所禁止的——我没讲半句假话;我就这样规劝他——但却没有效果;我用事例来证实——也是白费力气;我恳求他——他微笑一下;我哀求他——他则大笑不止;我劝戒他——他嗤之以鼻;我威胁他——他诅咒发誓;我踢打他——他叫警察。我揪住他的鼻子,他擤鼻涕,并拿脑袋跟魔鬼打赌,我再也不敢冒险地去进行这样的尝试了。 贫穷是他的另一恶习,是达米特母亲由于体力不支遗传给她儿子的。他穷得叮当响;毫无疑问,这就是他常把打赌挂在嘴边,却从不赌钱的原因。我可以肯定地说,我从未听他说过诸如“我赌一美元”之类的话。通常都是“我对你喜欢的东西打赌,”或“我对你敢做的事打赌,”或“我赌一块蛋糕”等等,更没意思的就是“拿我的脑袋跟魔鬼打赌”。 这最后的一句话他似乎最满意——也许因为这句话最无风险可言,因为达米特特别吝啬。如果赌输了,他的头小,因而损失也小。这些都是我个人的看法,我不敢肯定他是否确是这样想的。但他对我们正在讨论的这句话的喜爱却是与日俱增,虽然一个人用脑袋代替钞票打赌很不合适——可我的朋友刚愎任性,不会理解这一点。后来,他果真放弃了其他下赌形式,宁愿牺牲自己“用脑袋跟魔鬼打赌,”他如此执拗,如此信奉这句话,不仅使我大为不快,而且使我为之惊讶。我常常为我解释不清的事大为不快。难以捉摸的事总是诱人去理解,这样对健康有害。事实上有些事悬而未决,达米特可以任意说出气人的话——他说话的神态——开始还觉得挺有趣,后来则非常烦人——有些事确切地说是“稀奇古怪”;而柯勒律治[9]先生说它神秘,康德先生说它泛神,卡莱尔[10]先生说它狡诈,爱默生[11]先生说它怪诞之至。我开始讨厌它了。达米特先生的灵魂处于危险状态。我决定充分运用我的能言善辩来挽救他,我发誓像对待圣?巴特瑞克[12]那样待他。在爱尔兰编年史中,这被称之为癞哈蟆服务,也就是说:“使人清醒地意识到他的处境。”我心里叨咕着必须立即行动,再次规劝他。我积蓄力量,准备最后再劝他一次。 我的劝戒结束时,达米特似乎沉湎于对某一可疑事物的遐想。他沉默了好一会儿,好奇地看着我。过了一会,他将头偏向一边,扬起眉毛,摊开双掌,耸了耸肩,然后眨了一下右眼,又眨了眨左眼,接着紧闭双眼。后来又双目圆睁,我开始严肃地警觉起后果来。他将拇指放在鼻子上,其余指头难以描述地动起来。最后,他双臂交叉,屈尊俯就地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只记得他开头讲的话。意思是如果我住嘴他会感谢我。他不需要我的劝告。他瞧不起我含沙射影的所有说教。他已够大了,可以照顾好自己。难道我还以为他达米特是个小孩吗?我有意与他格格不入吗?想侮辱他吗?我是个笨蛋吗?总之,我的父母发现我不在家吗?他是对一个诚实的人提出后面这个问题的,他耐心地坚持要我回答。他再次明确地问我我母亲是否知道我出去了。他说,我的慌乱使我露了馅儿,他愿意拿脑袋跟魔鬼打赌我母亲不知道我出去了。 达米特先生并未停下来等我的反驳,他一抬腿仓促离去,让我好不尴尬。他这样做对他很好。我的感情却受到了伤害,我甚至火冒三丈。这一回我非要接收他下的赌注镇住他不可。我要赢得我的大敌达米特先生的小脑袋的原因是,我妈妈非常清楚我暂时不在家。 Khoda shefa midehed——老天助我——回教徒在别人踩了他们的脚趾头时就这样说。我是在规劝他时受到侮辱的,我堂堂男子汉忍受这种侮辱。但是,现在在我看来,我对这个可怜虫也已竭尽全力了。我决心不再用我的规劝去烦他,让他自己良心发现,咎由自取。尽管我克制自己不再去冒犯他,但却不能与他断绝往来。我甚至还幽默地取笑他的那些受人指责的怪癖;有几次我还居然赞美地说了一些充满恶意的笑话,就像讲究饮食的人吃芥菜一样,直冲得眼泪汪汪——听到他那邪恶的讲话我便伤心透顶。 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我俩手挽着手朝河边走去。河面上有座桥。这桥是封了顶的,用来遮风挡雨。桥拱上开有几个窗子,黑黝黝的使人感到很不舒服。我们跨上桥面,外面光亮眩目,里面暗黑阴沉,内外的反差使我的情绪变化很大。但是闷闷不乐的达尔特情绪却没受影响,他用脑袋跟魔鬼打赌说我很沮丧。他似乎性情非同寻常地好,显得异常活跃——他太活跃了,以至于我内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安的疑虑。他不可能受先验论的影响。我无法精确地诊断他的病,并果断地说中其要害;不幸的是,我没有一个《日规》[13]朋友在场。尽管如此,我仍出了个主意,因为这种小丑行径困扰着我那可怜的朋友,使他愚蠢透顶。他找不到可以打赌的东西,搜肠刮肚地四处搜寻,看到什么赢说什么;一会儿大喊大叫,一会儿口齿不清,大话怪话连篇,但却始终板着一副面孔。我实在无法下决心是踢他还是可怜他。我们过完桥,走到步行道,突然,一根高翘的绕杆挡住了我们的去路。我一声不吭地绕了过去,像往常一样。可达米特却不这样,他坚持要跳过绕杆,说他可以在空中跳鸽翼式花色舞步。他虽说的一本正经,我却认为他不会这样做。各式各样鸽翼式花色舞步跳得最好的是我的朋友卡莱尔。我知道他不会跳,我不相信托比?达米特会跳这种舞。因此我叨咕着,说他吹牛,说他兑不了现。为这事,我后来好生后悔——因为他直言不讳地说拿脑袋跟魔鬼打赌他会跳。 尽管我已下决心不再管他,但是我刚要说他不会当真的时候,我听到肘部旁传来一声轻轻咳嗽声,像是“哼!”了一声。我慌忙环顾四周。目光最后落在桥体一个不易被人察觉的角落,落在一位可敬而矮小跛脚的老先生身上。他的打扮和表情令人肃然起敬;他身着黑色套装,衬衣一尘不染,衣领整洁地竖在一块白色领结上,他的头发像女孩一样从中间分开,双手焦虑地交叉放在其腹部,两眼直勾勾地望着上方。 再进一步仔细观察他,就发现他的短小衣服上系了一条黑色丝围裙;这玩意儿我觉得挺怪。但我还没来得及对此奇观发表看法,他又“哼”了一声,打断了我。 我注意到了这些,却并不准备马上回答。事实上,他如此简短的话我是无法回答的,我看过一本季刊,为“空话!”两字左右为难。我羞于启齿,因此,我转而求助于达米特先生。 “达米特,”我说,“怎么样?你听见了吗?——这位先生说‘哼!’”我对我的朋友说这话时,严厉地看着他;说真的,我感到非常迷惑不解,当一个人有这种感受时,他一定会皱眉,看上去挺粗鲁,或是像个傻瓜。 “达米特,”我说——虽然这听起来像发誓,但我心里清楚得很——“达米特,”我提醒道,——“这位先生说‘哼’!” 我不打算为我这句深奥的话进行解释;我自己并不认为它深奥;但我注意到我的话并未产生应有的反响;如果我用佩克斯汉炸弹一次又一次去射击达先生,或用“美国诗人和诗”去敲击他的脑袋,他或许不至于会有我用那几个简单的词句对他讲话时那样狼狈。“达米特,怎么样?——你听见了吗?——这位先生说‘哼’” “你没这样说吧?”他最后喘着气说,脸色通红,比战场上飞行员被追逐而仓促起飞时的脸色还要红。“你很肯定他说了吗?那么,不管怎样我现在就做给你看,我会很勇敢的。看吧。——哼!” 听了这话,那个小老头似乎满意了——天知道为什么。他离开原来站立的那个角落,优雅地跛着脚走到达米特跟前,拉着达米特的手,热情地握着,温和而慈祥地盯着达米特。他的这种温和和慈祥的心很难以想象得出。 “我肯定你会赢,达米特,”他笑容可掬地说,“但我们得试一试,你知道,这只是出于礼节而已。” “哼!”我朋友答道。他长叹一声脱下大衣,将一条手巾拴在腰上,一会儿眯起双眼,一会儿又张开,抿着嘴,脸部表情十分——丰富——“哼!”他顿了顿,又“哼!”了一声,打那以后,他没有说过“哼!”字以外的话。“啊哈!”我想,却没有大声说出来——“托比?达米特现在没话可说了,无疑这是他以前太爱打赌所致。一个极端会导致另一个极端。我纳闷,他是否已经忘记我曾给他长篇大论地讲道理时他那么利落地弄得我无言以对的事?无论如何,他的先验的毛病总算被治愈。” “哼!”迷米特答道,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一样,他看上去像一头发呆的老绵羊。 那位老先生拖着他的胳膊,把他领到桥上的阴影里——离绕杆几步远。“好样的,小伙子,”他说,“我让你离这么远起跳,够可以的吧。在这儿等着,待我在绕杆处站好,在那儿我可以看见你是漂亮地还是糟糕地跨过去的,别忘了跳鸽翼式花色舞步的戏剧性的动作。你知道,按规矩,我喊‘一二三跳。’我说了‘跳’后你才能起跳。”他在绕杆处站定,停了一会儿,像是在沉思什么,然后仰视了一下,脸上掠过一丝微笑,接着系了系围裙,凝视着达米特,最后按约定的程序发令—— 一——二——三——跳! 一听到“跳,”我可怜的朋友便猛地向上窜。绕杆不算高,跟勒德先生的绕杆一样——可也不矮,像勒德的评论家的绕杆一样。但总的说来,我肯定他会跳过去。可他跳不过去怎么办?——嗨,这是个问题——如果他跳不过怎么办?“如何是好,”我说,“这老先生有什么权力让别人跳?这个一瘸一拐的小老头!他是谁?如果他要我跳,我不会干,真无聊。我才不管他到底是谁呢。”这座桥是拱形的,被荒唐地封闭着,一直都有一种令人非常难受的回声——这种回声在我说出最后几个字之前一直没怎么注意过。 但是,我所说的,所想的,或所听到的,都在一瞬间停滞了。可怜的达米特起跑不到五秒钟就跳了起来。我看见他敏捷地跑,从桥板上漂亮地弹起,双腿跳出几个难度最大的戏剧性动作。在绕杆顶部令人羡慕地跳鸽翼式花色舞;当然,他没有继续跳完,我认为这事非同寻常。他的跳跃只是瞬间动作,我还没来得及思索,达米特先生便从他跳的绕杆那面往后仰了下去。老先生迅疾拐过去,用围裙接住了从绕杆拱凸处的黑暗中重重摔下来的东西。我目瞪口呆,无暇去想。达米特一动不动地躺着,我觉得他的自尊心被挫伤,在那里向我求助。我赶紧跑过去,发现他受了重伤。事实上他摔丢了脑袋,我找了半天也未找着,于是,我决定把他背回家,找顺势医疗师为他治疗。就在这时,我突然冒出一个念头。我打开那座桥的相邻窗户,一个令人悲哀的事实立刻闪现在我眼前。在旋杆顶部五英尺处有一根铁棍,垂直地支撑在步行拱上,用来加强引桥的支撑力。显然在这根撑杆边上千真万确地挂着我朋友的脑袋。 他惨遭灭顶,未能幸存下来。顺势医疗师只能给他一点药,一点少得可怜的药,他还犹豫不吃,最后,他每况愈下,直到毙命。这对所有疯狂地活着的人都是一个教训。我的泪水打湿了他的坟茔。我在他家的盾牌上是个“应受遣责的罪人”,我把为他举行葬礼的所有花费列成清单,并将清单非常谦逊地交给那些先验论者[14]。那些混蛋拒绝付款,于是我马上将达米特先生挖出来,将他卖掉给狗吃了。 邓英杰 译 [1]菲利浦·梅兰希顿(1497—1560),德国宗教改革家。——译者注 [2]欧厄诺斯,希腊神话中埃托利亚境内的河神。——译者注 [3]约翰·加尔文(1509—1564),生于德国,神学家及宗教改革者。——译者注 [4]安提诺俄斯,希腊神话中一群闯入俄底修斯王宫,强迫王后改嫁的求婚者的头目。后为俄底修斯所杀。——译者注 [5]马丁·路德,(1483—1546)德国宗教改革领袖。——译者注 [6]食忘忧果的民族,希腊神话中吃了忘忧果而忘记一切、流连忘返的人。——译者注 [7]哈耳皮埃,希腊神话中司旋风的诸女神。在荷马的《奥得赛》中,它们是将人刮走的风。荷马在《奥德赛》中讲了这个故事。——译者注 [8]让·德·拉封丹(1621—1695),法国诗人,寓言诗作家。——译者注 [9]柯勒律治(1772—1834),英国诗人、评论家,浪漫主义思潮的主要代表之一。——译者注 [10]卡莱尔(1795—1881),英国苏格兰批评家、历史学家。——译者注 [11]爱默生(1803—1882),美国哲学家、散文家及诗人,先验主义运动的主要代表。——译者注 [12]圣·巴特瑞克(389?—461?),爱尔兰之守护圣徒。——译者注 [13]《日规》,以爱默生为首的先验主义派在1840—1844年所办的杂志的名称。——译者注 [14]指达米特的亲属。——译者注 椭圆形肖像 我的仆人为了不让身受重伤的我在露天过夜,竟大胆闯入一座城堡。多少年来,亚平宁山脉[1]间蹲伏着许多这样的城堡,它们既幽暗阴森,又华贵气派。拉德克利夫夫人[2]想象中的城堡其实就是这样的。看上去这座城堡的主人只是一时离去,且是前不久才走的。我们挑了间面积最小、摆设最简朴的房间安顿了下来。这房间位于城堡的一个偏僻塔楼里,里面的装饰虽然豪华,却已经破破烂烂,陈旧过时了。墙壁四周挂着壁毡以及五花八门、各式各样的纹章奖品,还有多得惊人的生气十足的现代画,这些画都镶嵌在饰有金灿灿的蔓藤花纹的画框里。它们不仅挂满了四壁的主要墙面,而且也塞满了这座城堡的奇特建筑所构成的许多角落。也许是受伤带来的初期呓妄吧,这些画竟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于是我吩咐佩德罗将房里的几扇厚厚的百叶窗关起来——因为天已经黑了——又叫他点亮床头的落地大烛台,再将床铺四周的黑色天鹅绒的须边帐幕全部拉开。我希望这一切停当之后,即使睡不着,至少也可以凝神静观这些画,再细看那本在枕边找到的小书。书中称里面有对这些画的评述呢。 我看了好长时间的书,又认认真真地观赏了那些画,惬意的时光飞也似地过去了,不觉已到深夜。烛台的位置不合我的意,不想惊动仆人的酣梦,我费劲地伸出手去移动烛台,好让烛光充分地投射在我的书上。 这一移却产生了出人意外的效果。因为烛台上蜡烛很多,道道烛光这会儿都照射到先前被床柱的阴影遮住的一个壁龛里。借着明亮的烛光,我见到了一幅开始根本没注意到的画。这幅画中的人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姑娘。我匆匆地朝它瞥了一眼,然后就闭上了双眼。我何以这么做,一开始连自己也不甚了了。然而在我闭目沉思之际,我还是略略地想了一下我之所以闭目的原因。这无非是出于一时激动,想获得一个思考的机会——要弄准我的视觉没有在欺骗我,让自己心灵的幻想镇静、缓和下来,以便更清醒、更确切地看看那幅画。一会儿后,我又定定地凝视着这幅画了。 现在我是看清了,不能也不会再怀疑了。因为烛光最初照射到油画上时,那如梦幻般向我袭来的恍惚感看来已消失殆尽,我蓦然惊醒过来。 那幅画,我已交代过了,画的是个少女。它只画了头部和肩部,技术上用的是所谓晕映画法[3];很像萨利[4]头像杰作的那种风格。臂膀、胸部、甚至亮丽的发丝,都惟妙惟肖地溶进了构成整个画面的朦胧、幽暗的阴影中。画框是椭圆形的,镀金镶银,精雕细琢,一派摩尔式[5]的风格。作为一件艺术品,最叫人赞叹不已的还是画本身。然而,如此突然、如此强烈地震摄我的,既非作品的炉火纯青,亦非画中人的国色天姿。刚刚摆脱了半睡半醒的状态,我决不至于将画中人幻想成真人。我很快就明白,一定是这幅画的设计、晕映画法以及画框风格等特色,倏地驱散了我的那种念头——哪怕只是片时的意念都被阻遏住了。我一边认真地思考着这些细小处,一边半坐半倚,目不转睛地看着这幅画,就这样过了约一个小时。终于,我领悟到了这幅画魅人的真正的奥妙,便在床上仰面躺了下来。我发现它的魅力就在于人物表情的鲜活生动、呼之欲出之中。这一点始则令我蓦然一惊,继之则使我惶惑、拘谨以至胆寒心颤。我带着深沉的虔敬将蜡烛台放到原来的位置上。这样,这幅叫我激动不已的画又隐没在阴影中了。于是我急切地找出那本论述这些画及其故事的书来。翻到标明椭圆形画像的那一页,从中读到这么一段含糊而离奇有趣的文字: “她是个美艳绝伦的妙人儿,怡然自得,可爱动人。然而当她遇上画家,并和他结为爱侣后。便与灾祸结下了不解之缘。他热烈多情、勤勉好学、严谨治事,对艺术情有独钟。而她却还是‘不识愁滋味’的俏姑娘,总是神采飞扬,一脸笑嘻嘻的模样,像小鹿般地爱嬉戏打闹;对一切事情都怀着爱心并加以珍视,唯独’对艺术恨若情敌:她唯恐那些调色板、画笔以及其他烦人的工具夺走了她爱人青春的容光。因此,当画家对妻子说他要给他的新娘画张像时,新娘简直吓懵了。但她生性温和恭顺,于是,她在塔楼顶上那间小房间里乖乖地坐了好几个星期。这间画室很黑,仅有一缕光线从顶上投射下来,照在苍白的画布上。画家抢时间夜以继日地画。他本是个热烈多情、似醉如痴、情绪变幻不定的人,眼下更是陷入幻想,忘情地投入绘画中了;因此,他怎么会想到射进这座孤楼的那缕惨淡的光,已将新娘的身心都损耗了呢。她显然日渐憔悴,唯独他看不出来。然而她仍旧满面笑容,无怨无艾,因为她明白,这个画家(他已早负盛名)对他的工作怀着炽热的兴趣,不惜焚膏继晷地为她精心描绘肖像。她是这么地爱他,然而她却日渐沮丧和衰弱了。实际上,那些看见了这幅画的人都在低声赞叹它的鲜艳逼真,将它看做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是画家天才的明证,也是他对被他描绘得超凡绝伦的妻子饱含深情厚爱的明证。然而到末了,当画稿即将竣工之际,他竟然不许外人进入塔楼;因为画家一心扑在他的作品上,已到了忘我的境界,他几乎是目不斜视地盯着他的画布,甚至连妻子的容颜也忽略了。他压根儿就不知道,他涂刷在画布上的色彩,就是从坐在身旁的妻子的红颜上蘸就来的。几个星期过去了,画也差不多完稿了,只剩下朱唇未描、眼睛未点,此时这个小妻子的精神犹如灯残油尽的火花一样,忽地又摇曳闪烁了一下。于是眼睛和嘴唇都给描绘好了。画家站在他精心绘制的肖像前,一阵子看得出了神。但接下来,当他还是目不转睛地凝视着画面时,他竟然一个劲颤抖起来,面色煞白,一副惊骇不已的样子,他大声叫道:‘这真正就是活人一样呵!’接着他蓦然转首看他心爱的人,——她死了。” 丁放鸣 译 [1]亚平宁山脉,意大利半岛的主干山脉。——译者注 [2]拉德克利夫夫人(1764—1832),英国女作家,擅长写哥特式浪漫主义小说,喜根据书本和画幅描写自然景色。代表作有《尤道弗神秘事迹》。——译者注 [3]晕映画法,轮廓边缘渐次变淡的一种画法。——译者注 [4]T.萨利(1783—1872),美国19世纪最出色的肖像画家之一。作过2000幅左右的肖像画。——译者注 [5]摩尔人指在11-17世纪创造了阿拉伯安达卢西亚文化,随后在北非定居下来的西班牙穆斯林居民,或阿拉伯人、西班牙人以及柏柏尔人的混血后代。其建筑及装饰富有伊斯兰教色彩,工于雕琢,富丽堂皇。——译者注 红死鬼的假面具 “红死”病蹂躏国人已经很久了。这么致命,这么骇人听闻的瘟疫真是前所未有的。这种瘟病的征状和特点就是出血——血红惨惨的,令人发怵。患者先是感到剧烈的疼痛,突然又一阵晕眩,接着毛孔大量出血而死。患者身上,特别是脸上,一出现猩红的斑点,就等于是亮起了瘟病的红灯,使得他的亲朋好友都不敢前去救助他、慰抚他。从染病、发作到死亡,整个过程约莫半小时光景。 可是普罗斯佩罗王爷还是快快活活的。他无所畏惧,且妙计在胸。当他领地上的老百姓死了一半时,他就从他宫里的武士和贵妇人中挑了一千名健壮而又快乐的伙伴,召集到他跟前,然后领了他们到他那座偏僻的城堡形的寺院里隐居起来。这寺院占地宽广,构筑宏伟豪华,是根据王爷那种古怪而庄严的口味建造的。一堵坚固的高墙环绕着寺院,墙上装有铁门,臣仆进来后,便用带来的熔炉和大铁锤将门栓都焊死了。他们下决心断了出入之门,纵使困守笼中,陡然绝望发狂,也出入不得。寺院内贮备了足够的粮食,准备充分,臣仆们当然可以高枕无忧、藐视瘟疫了。至于外界怎样折腾,由它去吧。再者,伤心或者多虑都是徒劳的蠢事。王爷早已将赏心乐事安排就绪,有丑角,有即兴表演家,有芭蕾舞演员,有乐师,有佳人,也有美酒。里面真是个万事俱备的太平世界,外界却是“红死病”肆虐的鬼府。 这种隐居生活过了将近五六个月,此时外面瘟疫横行,猖獗到顶点,而普罗斯佩罗王爷却举行了一个空前盛大的化装舞会,来宴请他的一千名陪伴。 化装舞会好一派奢侈逸乐、纵情声色的气氛。且让我先将举行舞会的场地介绍一番。这套行宫有七间房子。不过在大多数的宫中,这种套间只消将折叠门向两边的墙跟推开,就可一览无余地直看到整个七间房的尽头,而这里的情况就大不一样,因为它们处处都体现了王爷那种离奇古怪的嗜好。房间布局很不整齐,一眼只能看到一处景。每隔二三十步就是一个急转弯,每一转角都是一幅奇观。左右两面墙中间,是又高又窄的哥特式窗子,窗外是一条沿着套房蜿延伸展的密闭的回廊。窗户都装有彩色玻璃,颜色和窗内各房间装饰物的主要色调相一致。例如,东厢悬挂的饰物是蓝色的——窗子也就是蓝莹莹的。第二间房的饰物和绣帷是紫红色,窗玻璃也是紫红色。第三间通体都是绿色,它的门式窗也是绿色。第四间的陈设和透进来的光都呈桔黄色,第五间是白色,第六间是紫罗兰颜色。第七间房从天花板到四面墙都严严实实地复盖着黑色天鹅绒绣帷,帷幕折叠重重地拖到同料同色的地毯上。然而唯有这间房子里的窗户颜色和室内装饰不同。这里的窗玻璃是猩红色——暗红暗红的血一般颜色。在七间房子里,那铺天盖地的大量金银饰物中,竟没有一盏灯或是一个烛台。整套房间里,没有一点灯光烛火。可是在环绕套间的长廊上,每个窗户对面都立有一个沉甸甸的三脚香炉,上面搁着个炭盆,火光透过彩色玻璃放射出眩眼耀目的光芒,照得房间通亮。因而显现出一种光怪陆离的情景。而在西头的黑屋子里,火光透过血红色的玻璃,流泄在黑色的帷幕上,那景致却十分可怖。凡进屋来的人,都被照得面目狰狞,所以没几个人敢放胆在这屋里驻足稍停。 也就是在这间屋里,靠西墙摆着一架巨大的乌木时钟。钟摆来回摆动,发出枯涩、沉闷而又单调的铛铛声。每当分针在钟盘上转过一圈,要打点的时候,大钟那黄铜的胸腔里就发出一阵既清晰又宏亮,既深沉又非常悦耳的声音,然而它的调子和重音又是如此怪异,以致每过一小时,正在演奏的乐队的乐师们就不得不暂停片刻来倾听钟声;而跳华尔兹的舞伴们也不得不停止旋转,快乐欢欣的众男女一时间都慌乱起来。而且,当报时的钟声还在铛铛响时,就可看到那些轻佻至极的人都变得面色惨白,那些年事已高而又持重庄敬的人都以手抚额,像是陷入了紊乱不安的冥思幻想之中,当回音全然沉寂之后,人群中才立刻响起一片轻松的笑声;乐师们也面面相觑,笑了起来。像是在嘲笑自己的胆怯和愚蠢,他们彼此交头接耳地发誓:下次时钟报点时再也不要这样感情冲动了。转眼又是六十分钟(也就是说三千六百秒过去了),时钟又报点了。此刻人们仍旧像先头那样惊慌、颤抖、冥想起来。 但尽管这样,舞会仍是一场快乐尽兴、规模盛大的狂欢。王爷的趣味确实怪异,他对颜色和效果很有眼力,那些单单只是时兴的装饰他都不屑一顾。他的设计大胆而够刺激,想象闪耀着粗野的光彩。有人会觉得他是个疯子,而他的扈从并不这么看。确证他是不是疯子,得要听听他说话、见见他或跟他接触一下才行。 在这个大型宴乐场合中,七间房子的活动装置大多是他亲自指导完成的,那些舞会来宾们的各具特色的装扮也是按他的嗜好来决定的。不用说,一切都显得怪里怪气。只见一片炫眼刺目的光与色,刺辣辣的、晃悠悠的,令人心神迷乱——大多是在《爱尔那尼》[1]中见过的场景。那些花里胡哨的人,四肢和装扮都极不谐和;那些令人狂乱谵妄的幻景,只有疯子才会想得出。这里有许多美丽的东西,也有许多淫荡的东西,许多是离奇古怪的,也有一些是可怕的,还有不少东西是令人恶心的。事实上,在这七间房子里来回潜行的人,不过是一群梦游人罢了。这些梦中人身披各间房里的彩光,来回地扭动着,翻滚着,引得乐队奏起了疯狂的音乐,仿佛是他们脚步的回音。少顷,那在黑幕掩盖下的大厅里矗立着的乌木时钟又敲响了,于是眨眼间一片宁静,除了钟声以外,一切都阒然无声。梦中人一个个立足如同凝固了一般。但等到钟声的余响消失后——也不过就是片刻工夫——一阵轻松的、半带抑制的笑声就随着袅袅余音飘荡开来。此刻音乐渐起,梦中人也活跃起来,香炉上的火钵放发出的火光,透过许多色彩斑斓的玻璃窗,将一片片的彩光倾泻到徘徊起舞的人影上,他们比先前扭动得更欢畅了。然而七间房子中顶靠西头的那一间,仍然是无人敢涉足。更深夜阑,血红的窗玻璃泻进一片绯红的光色,黑幽幽的帷幕令人骇怕;只要往这阴森的黑毯上一站,就可以听到近处的乌木大钟发出低沉郁抑的钟鸣,它比在远处房间里耽溺声色的人们所听到的更肃杀,更有压力。 挤在其他房间里的人摩肩擦踵,一颗颗活泼泼的心在激烈地跳荡,宴乐狂欢高潮叠起。直到午夜来临,钟声又响。此时,像我前面说过的那样,音乐戛然而止,跳华尔兹的舞伴们也停止了旋转,一切都像先前那样陷入了一种令人不安的静止中。但这一次,时钟要敲十二下。狂欢的人们因此有更多的时间沉思冥想,因而也滋生出许多念头。也许正因为如此,在大钟最后一击的余音完全沉寂之前,许多人都得空意识到,出现了一个先前一直没引起人们注意的戴面具的幽灵般的人。有关新出现的幽灵的消息很快就交头接耳地传开了,终于在全体来宾中激起了一片嘁嘁喳喳、窃窃私语,人们纷纷表示非议和惊讶——最终竟至于惊慌、恐怖和厌恶起来。 满可以这么说,在我所描绘的这个幻景丛生的集会上,一般人的出现绝不会激起这种反响。说真的,这一夜化装舞会也几近放纵无度,而人们议论的这个人却有过之而无不及。王爷虽然不拘礼仪,而他却比王爷更恣肆无忌。那些最鲁莽放纵的人,心里也会有一触即动的情弦;即使是毫不在意,将生死视同儿戏的人,也总有些事是不能视为儿戏的。说实在的,全体来宾似乎都深深感到,这个陌生人的衣着和举止既无半点情趣,又不合礼仪风度。这个人又高又瘦,从头到脚裹着尸衣。那张掩盖着面孔的面具做得同僵尸的面容相去无几,不凑上前去细看,压根儿难辨真伪。然而,这一切尽管遭到会上狂欢的人们的非议,好歹还是可以忍受。可这个假面人也做得太出格了,竟把自己装扮成“红死鬼”的模样。他的长袍上溅满了鲜血——宽阔的前额以及五官都密密麻麻地满布着恐怖的猩红点。 这个鬼怪缓慢而庄严地走动着,仿佛是要把这个角色表演得更充分似的,他在那群跳华尔兹舞的伴侣中高视阔步,徘徊往复。普罗斯佩罗王爷一见到他,立即一阵痉挛,不知是恐怖还是厌恶,他不由得浑身剧烈地战栗起来。但转眼间,他就气得满脸通红。 “好大的胆!”他嘶哑着嗓门喝问站在他身边的下人道——“谁竟敢用这种可恶的玩笑来侮辱我们?抓住他,撕开他的面具——让我们看看,明天日出时分要吊死在城垛上的那人究竟是谁!” 普罗斯佩罗王爷说这些话时正站在东头那间蓝色房间里。声音宏亮而又清晰,在七间房子里回响——因为王爷秉性胆大粗野,所以他一招手音乐便戛然而止。 王爷站在蓝房间里,身边是一群面色苍白的臣仆。开初,当他说话时,这群喽罗齐向这位当时就在身边的不速之客稍稍进逼。而现在,这家伙反倒迈着从容不迫的、稳稳当当的步子,向王爷步步逼近。这个假面人的猖狂在所有宾客的心中激起一股莫可名状的畏惧。谁也不敢伸出手去抓住他。就这样,他一无所碍地来到了王爷跟前,离他仅一码之遥。此刻,那一大帮人都不由自主地从房间中央退缩到墙边去;而与此相反的是,那假面人脚不停步地朝前走,步子还是那样的庄重、匀整。他从蓝色的房间走到紫红色的房间,又从紫红色房间走到绿色房间——出了绿色的房间又来到桔红色房间——然后又来到白房间——再由此来到紫罗兰色的房间。此时王爷才决心采取行动逮捕他。为刚才自己的一时胆怯而气得发狂,恼羞成怒的王爷,此时急匆匆地一气冲过六间房,其余的人都吓破了胆。无人敢跟着他,他高举着一把出鞘的短剑,怒气冲冲地迅速逼近那个正在后退的人。两人相隔不过三四尺。此时,那个已退到了那间黑房子尾头的假面人,猛地一转身,面对着他的追捕者。只听得一声尖叫——那柄短剑寒光闪烁地落到了漆黑的地毯上。旋即,普罗斯佩罗王爷仆倒在地,一命呜呼了。到这时,那群狂欢作乐的人才鼓起拼命的勇气,赶紧朝那间黑房间涌去。那个瘦高个儿直挺挺地站在乌木时钟的阴影里,纹丝不动。他们一把揪住他,谁知下这么猛的劲抓在手里的,竟是件寿衣和一个僵尸面具。里面全然没个肉身。见此情景,大伙儿吓得喘不过气来,那份恐怖,简直无法形容。 此时此刻,大家都公认“红死鬼”已经来到跟前了。他是像夜贼那样溜进来的。狂欢纵欲的人们一个接一个地倒在血染的歌舞场中,个个都带着绝望的姿势,横尸于地。乌木时钟的生命随着淫荡的终结而消逝了。香炉里的火焰也熄灭了。剩下黑暗、衰亡和“红死”统领乾坤。 丁放鸣 译 [1]《爱尔那尼》是法国作家雨果(1802—1885)所著著名悲剧,描写16世纪西班牙贵族出身的强盗爱尔那尼为父复仇而与国王抗争的故事,剧中大量采用奇情剧的手法,如乔装、密室、宝剑等,富有强烈的舞台效果。——译者注 陷阱和钟摆 邪恶的行刑者疯狂地喧闹不已 无辜的鲜血还不足以滋养他们。 如今死牢被打破重得兴旺顺利, 死亡逃向远方生命又得到安宁。 为巴黎雅各宾俱乐部[1]遗址建 立的市场大门所作的四行诗 我身子虚弱——长时间的苦恼使我虚弱得要死;当他们终于将我松绑,并允许我坐下时,我感到我的知觉正在离我而去。我耳朵里所听到的那最后的清楚的着重的声音,就是宣判——那可怕的死刑宣判。在那之后,那些宗教法官们的嗓音似乎融入一种梦幻般的模模糊糊的嗡嗡声,它给我思想上带来一种旋转的观念——也许是由此而联想到火车轮子的嘎嘎声。这种情况只维持了很短的时间,因为不久我就再也听不见了。可一会儿我却看到了,这是一种何等可怕的夸张,我看到了黑袍法官们的嘴唇。在我看来它们是白色的——比我写字的这纸还要白——同时又薄得出奇,薄得带有他们那种坚定表情的强度——毫不改变决定的强度——坚决不管别人受刑时的痛苦的强度。我看到对我来说就是死亡的判决还在从那些嘴唇中发出来。我看到它们以一种置人于死地的特别的说话方式在那里翕动。我看到它们现出叫我名字的音节的样子,却又没有声音跟着发出来,不由得发抖。在一阵精神错乱的恐怖之后,我还看到房子墙壁上的阴暗的帷幔在微微地、几乎觉察不到地飘动。然后,我的视线落到桌上七根高高的蜡烛上面。首先它们显出仁慈的样子,好像是会要救我的苗条的白衣天使;但是,接着,突然间我感到一阵极其难受的恶心,我感到周身的纤维都在发抖,好像我触到了蓄电池组的电线,这时那些天使们的形状也变成了长着火焰脑袋的毫无意义的鬼影,我看它们那副样子将是无法救我了。当时,有一种思想像一支圆润的乐曲偷偷潜入我的幻想:我认为躺在坟墓里面该是一种很香甜的休息。这种思想轻轻地、不声不响地溜进来,好像它溜进来好久我才完全知道;但正当我思想上终于真正感觉到它并对它发生兴趣时,那些法官的身影魔术般地从我面前消失了;高高的蜡烛也不复存在,它们的火焰完全熄灭了;接着便是一片漆黑;一切感觉都像是灵魂在猛地往下沉,一直被卷进地狱。接着就一片宁静,一片死寂,整个世界都是一片黑暗。 我昏倒过去,但还不是完全失去知觉,还保留着哪种知觉我不打算弄清楚,甚至也不想去描述它;但并不是所有的知觉都丧失了。是处于沉睡状态——不是!是处于精神错乱状态——不是!是处于昏厥状态——不是!是死啦——不是!甚至在坟墓里面时也并不是所有知觉都丧失殆尽。不然的话,人就没有永生了。从沉睡中醒过来,我们打破了某种薄薄的梦的网罗。但接着我们立刻就记不起来我们曾经做过梦(也许是那梦的网罗太薄了)。从昏厥中苏醒过来有两个阶段;首先是思想上或精神上的知觉;其次是身体上的知觉,即感到了自己的存在。如果达到了第二阶段我们还能回忆起第一阶段的印象,那我们似乎就有可能在昏厥漩涡的记忆中见到那些活生生的印象。那么那漩涡是什么?我们至少该怎么区别其他迹象与死的迹象呢?若是我把它叫做第一阶段的那些印象无法随意回忆起来,但在时隔多年以后,它们难道不会自发地跑到我们的记忆中来,而我们却不知道它们从何而来?从未昏厥过的人,不可能见到在熊熊燃烧的煤火中涌现出的奇异的宫殿和极为熟悉的面孔;不可能见到漂浮在半空中的许多人无法见到的凄惨景象;不可能仔细掂量某种珍奇花朵的芳香——不可能被以前从未引起过他注意的某种乐曲的含义弄得脑子迷迷糊糊。 我总在经常地、细心地尽力回忆,总在热切地努力重新搜集似乎不存在而我的灵魂又确曾陷入过的那种状态的某种标志;有时候我自以为成功地找到了;也有很短一段时间,我回忆起,后一阶段的神志清醒的理性使我弄清楚只能作为那种似乎是无意识状态下的参照。这些回忆的迹象模模糊糊地告诉我,那些高大的身影将我举起来又默默地将我往下带——往下——再往下——直到我想到这种无止境的往下沉要到何时为止时,一阵可怕的头晕将我抑制住了。回忆的迹象还告诉我,因为当时我的心是非常地平静,所以只是模模糊糊地感到一点恐惧。接着又产生了一种感觉,觉得突然间一切东西都不动了,似乎带着我的那些人(那群坏透了的家伙!)在下沉中已超过了那没有极限的极限,只是对他们的劳役感到厌倦时才停下来。在这之后,我只觉得意气消沉和沮丧,一切都陷于狂乱——记忆忙于回忆一些禁忌的事物,就使它陷于狂乱了。 猛然间我心灵上又感到了动作和声音——心脏猛跳的动作和耳朵里听到它的跳动声。不久便停止下来,这时一切都成了一片空白。随后又是声音,动作,还有触觉——一阵刺痛感传遍我全身。接着,唯一的知觉就是自己还活着,再无其他的想法——这种状态持续了好久。猛然问,有了思想,产生毛骨悚然的恐惧,而且还热切地尽力了解我的真实状态。又是一股强烈的欲望,想自己还是沉入一种不省人事的状态。然后,心灵一下苏醒过来,想活动一下的努力也成功了。这时,才完完全全记起了审判,记起了那些法官,记起了那阴暗的帷幔,记起了那判决,记起了身子的虚弱,记起了昏厥。对跟着来的一切,对以后以极大的热诚和努力才使我模模糊糊回忆起来的一切,却全都彻底地忘记了。 到目前为止,我还没有睁开眼睛。只觉得我是朝天躺着,没给我上绑。我伸出手去,手沉重地落到一个又湿又硬的东西上面。我让手在那上面搁了一段时间,一面努力想象我是在哪儿,这是个什么地方。我渴望但又不敢使用我的视觉。我怕第一眼望到周围的物体。我倒不是害怕见到可怕的东西,只是怕一睁眼什么也见不到。最后,我心里不顾一切,很快睁开眼睛。这时我那最坏的想法果然证实了。无边黑夜的黑暗包围着我。我挣扎着呼吸。黑暗的强度似乎逼迫得使我窒息,空气闷热得难受,我仍然静静地躺着,努力运用我的理智。我回忆那些审问程序,想从那点上推断出我的真实景况。宣判已经过去,对我来说已经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我一刻也没假定我自己真的死了。这种假定,尽管我们在小说中读到过,但与实际生活完全不一致;——我是在哪儿,又是处于怎样一种景况下呢?我知道,判处死刑者,通常都是用火刑处决,在审判我的那天晚上,就行过一次这样的酷刑。难道我已被押回地牢,等候几个月以后才执行的下一次的牺牲?这一点我当即看出是不会的。受害者都是立即召唤去处死的。而且,我的这间地牢,跟托莱多[2]所有的死牢一样,有石块地板,并不是完全不透光的。 这时,突然又有一个可怕的思想驱使我的血液急流般涌上心头。有段短暂的时间,我又一次回到人事不省的状态。醒过来之后,我立即站起来,全身每一根筋都在痉挛地颤抖,我把手臂向上面和四周的每一处方向长长地伸出去,什么也没碰到;可我又不敢移动一步,怕被这坟墓般的牢房的墙壁挡回。汗水从每一个毛孔冒出来,在前额上结成大颗的冰凉的汗珠。我终于忍受不了那种提心吊胆的苦恼,便伸开双臂小心地朝前走,眼睛睁得大大的,希望能找到一丝蒙蒙的亮光。我向前走了好多步,但一切仍然是黑暗与空虚。我呼吸比较自由了,这似乎表明,我的厄运至少还不是最可怕的那一种。 此刻我仍然继续小心地朝前走,却有许多关于托莱多的模模糊糊的恐怖传闻麇集在我的记忆之上。关于地牢,是有一些奇怪的传说——我都把它们当做一些荒唐的故事——但毕竟还是很奇怪,也太可怕,不好再加重述,除非悄悄地说。我是要被留在这地下的黑暗世界里活活饿死,或是有什么更加可怕的厄运在等待我?结果都将是死,而且是比惯常的痛苦更为厉害的死。毫无疑问,对那些法官的性格我算是了解得太透了。死的方式和死的时间这两个问题,总是占领或分散我的思考。 我伸出的双手终于碰到了某种坚硬的阻碍物,那是一堵墙,好像是用石头砌成——极其光滑、粘糊而冰冷。我顺着墙走去,谨慎小心而又带着猜疑,这是我看过的那些旧的故事书提示我这么做的。然而,这种走法不能给我提供弄清这地牢有多大的方法;有可能我沿着地牢打了个圈子,回到了原来出发的地方还不知道,因为墙壁似乎都是完全一样的。于是我就去找口袋里那把小刀,当我被带进审讯室时小刀还在口袋里,可现在它不见了;我的衣服已被替换,换上了一件劣等哔叽的长袍。我原想用刀口用力在石头墙上刻下一条缝隙,以识别我出发的地点。然而,困难是不足道的;虽然,开始在我乱七八糟地胡思乱想时,它似乎是不可克服的。我从长袍上撕下一条褶边,将这条破片尽其长度摊开,与墙成直角。这样,我沿着这牢房摸索着走完一圈,就不会碰不到这块破布了。至少我是这么想的,但我没有将地牢的宽度和我自己的虚弱情况考虑进去,地上又潮湿又溜滑。我摇摇晃晃地往前走了一段时间,一下子失足跌倒在地。过度的疲乏使我只想躺在地上;我刚一躺下,睡眠就将我压倒了。 醒过来后,我向前伸出一只胳膊,却发现在我身边有一块面包和一壶水。我当时实在是过度地精疲力尽,便不管三七二十一,狼吞虎咽地将它们收拾干净。过了不久,我又重新开始对牢房的环行,费了好大的力,最后还是找到了那破哔叽布条。到我跌倒时为止,我曾经数到了五十二步,重新再走之后,我又数了四十八步,这时我走到了破布条那里。这样,我一共走了一百步;我将两步当一码,便推测出地牢的周长是五十码。然而,我环行时遇到墙有不少拐角,这样我就无法猜出这地窖是呈什么形——我不禁猜测这是个地窖。 我这样子推究并没有什么目的——当然也没抱什么希望;只是一种模模糊糊的好奇心激起我继续这么干。我决定离开墙,横过这牢房。开始时我极其小心地往前走,因为那地板虽然似乎是用坚固材料铺成的,却是滑得不行。但最后我还是鼓起勇气,毫不犹豫地稳稳当当走过去;我打算尽可能呈直线地走到那边,这样走了十步或十二步的样子,不想我长袍上撕破的褶边部分卷到我两腿之间,我踩着了它,于是猛地扑面一交跌倒在地。 在我摔倒的慌乱情况下,我没能立即领悟到一种有些令人惊异的情况,而在几秒钟之后,当我仍然匍匐躺在地上时,这惊人的情况才引起我的注意,事情是这样的——摔倒后我的下巴倚靠在牢房地面上,但我的嘴唇及头的上半部分,虽然似乎比下巴的地位还要低些,却并没有碰到什么东西。与此同时,我的前额似乎浸在一种滑腻的水蒸气之中,而且有一股腐烂的真菌的特殊气味直往我鼻孔里冲。我向前伸出一只胳膊,才毛骨悚然地发现我正跌倒在一个圆坑的边沿上,那圆坑的大小,当时我当然无法弄清楚。我在坑边稍下一点的石壁上摸索,成功地抠出一小块碎石,我让它落进那个深渊。有一阵子,我侧耳倾听碎石往下落时撞在坑壁上发出的回响;最后是一声碎石掉进水中的沉闷的声音,继而传来一声很大的回声,与此同时,头顶上传来一声类似一扇门很快打开又迅速关上的声响,这当儿有一道朦胧的光亮突然在幽暗中一闪,接着又突然消失。 我清楚地看到为我准备的这个劫数,并庆幸自己适时地发生了这次意外,从而逃过了这次大难。当时我要是再往前跨出一步,世界上就再没有我这个人了。刚才我逃过的这次死亡,是我所听过的关于宗教法庭的故事中的那一类性质的死亡,而我以前总还认为那些故事是荒唐无稽的,不值一听的。宗教法庭暴政下的牺牲品只能有这样的选择:是直接经受身体上的痛苦而死,或是经受极可怕的精神上的恐怖而死。我是注定属于后一种,由于长期经受痛苦,我的神经已很衰弱,衰弱到听到自己的声音也发抖,而且在各方面我都已变成一个适合于熬受那种等待着我的折磨的人。 我四肢发抖,摸索着回到墙边;决心宁肯就去死也不去冒那陷阱的恐怖之险,在我的想象中,这地牢四周都有陷阱。要是在另外一种心境之下,我可能会有勇气跳进一个这样的深渊,以结束我这悲惨的境遇;但我现在却是个十足的胆小鬼。而且,我也没有忘记那些描写这种陷阱的书——在那些书里面,生命的突然消灭并不是它们最恐怖的构想。 精神上的兴奋,使我在好几个钟头之内都保持清醒;但最后还是睡着了。醒来时,我发现跟前次一样,我身旁搁着一块面包和一壶水。我口渴得要命,一口气就将壶里的水喝干了。那水里面定是下了麻醉药,因为我还没把水喝完时,就变得困乏难挨。于是我沉入了酣睡之中——像死那样的酣睡,睡了好长时间当然我不知道;但当我又一次睁开眼时,我周围的一些东西都能看得清楚了。在一道强烈的硫黄色的光亮照射下(开始我还无法决定这道光是从哪里射来的),我看清了这牢房的范围和样子。 它的大小我先前完全估计错了,整个墙壁周线的长度不超过二十五码。这个事实在几分钟之内引起我一阵白费心思的操劳,确实是白费心思!因为处在这种可怕环境的包围之中,还有什么事情比测量地牢的大小更为不重要;可我思想上就是对这种小事感到强烈兴趣,而且还忙着尽力证明我在测量它时所犯的错误。我突然悟出真情来了。在我第一次测量时,我数到了五十二步,这时我摔倒了;当时我隔那根哔叽布条该只有一两步远;事实上我已将近绕这地窖走完一周。接着我就睡着了,醒来之后,我定是稀里糊涂又往回走——这样,就把这地窖的周长想象成实际长度的两倍了。当时我心里一片慌乱,使我无法注意到我是从墙的左边那头开始走起,走完时却到了墙的右边那头。 在牢房的形状方面,我原来也被假象所欺骗。我沿着墙壁摸过去时,发现有许多拐角,这样就使我以为牢房是极度的不规则形,当一个人从嗜眠症或熟睡中醒来,只见到一片黑暗,这影响有如此之强烈!那些拐角其实只是些微微凹进去的地方,或是些安在奇特的空隙间的神龛。牢房总的形状是四方形。起先我将它当做石壁的,现在看来似乎是铁的,或某种其他金属的,组成大块的厚金属板,其接缝或榫合处就形成了凹陷的地方。这金属牢房的四壁上粗俗地涂画着一些吓人的、讨厌的图案,这种图案是僧侣们的骨灰堂的迷信场所兴起来的。枯骨形的恐怖的魔鬼画像,以及其他真正可怕得多的形象,涂得满壁都是,将墙壁涂得不成个样子。我注意到这些鬼怪图形的轮廓充分明显,但色彩似乎变得淡而模糊,好像是由于潮湿的空气影响所致。这时我又注意到地板是用石头铺成的。地板正中有个圆形陷阱正张开大口,我刚才就是从这个陷阱的险境中逃脱的,这地牢里只有这一个陷阱。 所有这一切我都是模模糊糊而且费了很大的劲才看到的,因为当我睡着了时,我的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我现在直挺挺的朝天躺在一种低低的木头框架上。身子被一根类似马的肚带那样的长长的皮带牢牢缚住。它在我的上下肢和身体上缠绕了好多圈,只有脑袋没捆住,还有左臂也可以伸出去,只要费把劲,就可以从我旁边地板上放的一个陶器盘子里拿取供我食用的食物。我看到水壶被拿走了,感到很恐慌。我说恐慌,因为我口渴难挨已到精疲力竭的程度。这种口渴好像是迫害我的人故意造成的。因为盘子里的食物是带刺激性的风干了的肉。 我抬眼往上看,检查牢房的天花板。它在头顶约有三四十英尺高,结构跟墙壁很相似,其中有块镶板上有幅奇特的画像使我集中了全部注意力,那是时光老人的画像,跟平常的画法一样,只是他手中拿的不是长柄大镰刀,随便望去,我猜想是个巨大的钟摆的画像,跟我们所见到的古代的钟摆一样。然而,这机械的外表上有某种东西使得我更加聚精会神地注视它。当我径直朝上凝视它时(因为它的位置正在我上面),我的幻觉使我看到它在摆动。片刻之后,这种幻觉被进一步证实了。它摆动的幅度小,当然动得也慢。我带着几分恐惧,但更多的是惊奇,守望了几分钟。它的那种呆板的动作,终于使我感到厌倦,于是我将眼睛转到牢房里别的东西上面。 一声轻微的响动引起了我的注意,我一望地板,见有几只大老鼠横穿过去。它们是从那陷阱里爬出来的,陷阱就在右边我目所能及的地方。甚至在我的目光注视下,它们也在肉的香气的诱惑下成群结队地匆匆跑出来,带着贪婪的眼光。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我费很大的力才能将它们吓退。 可能过了半个钟头甚或一个钟头(因为我只能不很准确记下时间),我再一次用眼睛往上望,这一望使我惊奇不已。这时那钟摆摆动的幅度已增大到将近一码。当然,速度也快得多了。但主要使我心里感到不安的是我见它显然在往下降。我现在注意到——心里何等恐惧是毋需说的——它的下端是一道新月形的闪闪发亮的钢片,两角往上翘,角与角之间相距约一英尺,钢片的下端很明显像剃刀那样锋利。它似乎又大又重,也跟剃刀一样,刀口的地方很薄,而上面却很厚实。它挂在一根沉甸甸的黄铜杆上,当这一整套结构在空中摆动时,发出一种嘶嘶的响声。 我不能再怀疑,这又是僧侣们独出心裁想出的为我准备的折磨我的一种劫数。我发觉陷阱的事被宗教法官的密探知道了——陷阱的恐怖,注定了要由像我这样大胆的抗拒者来经受。陷阱,地狱的代表,传说是宗教法庭的一种绝顶刑罚。我由于极其偶然的事故,才避免了掉进陷阱。我知道,出其不意地偷袭或用计诱使陷入痛苦,这是地牢中离奇古怪的杀人方法的重要部分。由于没能让我掉进陷阱,而他们的罪恶计划中又没有列入将我硬推下深渊的部分,这样(他们再无别的选择)只好安排我去感受一种不同的、较为温和些的死亡。温和些!一想到我竞用上这么一个词语时,不免苦笑了一下。 当我数着那钢刀匆匆来回摆动的次数时,那段漫长的时间真比死亡还要恐怖,但说这个又有何用!钟摆一英寸一英寸——一丝一丝地下降,要隔好久才能察觉到它下降,那间隔似乎很久很久——下降,它还在下降!过了些日子——可能已过去了好多天——它下降到离我很近了。当它在我上头摆动时,我闻到了它扇来的一股辛辣气息。那种锋利钢刀的铁腥气直往我鼻孔里钻。我祈祷——我用祷词来烦扰上苍,希望那钟摆快点降下来。我变得极度疯狂,挣扎着迫使自己往上迎那可怕的摆动的新月形钢刀。接着,我突然又镇定下来,躺着对那亮晶晶的死刑发笑,就如一个小孩对着某一件珍贵的玩具发笑一般。 又来了一次时间的间歇——我又一次完全失去知觉;时间很短,因为当我恢复知觉时,并没看出钟摆比原来有所下降。但也可能时间很长,因为我知道有些坏家伙,他们注意到我晕过去了,便可能随时不让那钟摆摆动。在我恢复过来时,我还感到非常——啊,难以形容的虚弱和疲乏,好像经历了长时期的营养不良。即使是处于当时那种痛苦之中,人的本性还是渴望食物。我带着痛苦,努力在绷带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远地伸出左臂,拿到那一点点老鼠吃剩的肉。当我将一点点肉送进嘴唇时,心头忽然涌上一股半形成的思想,一股欢乐——一股希望。但希望跟我有何相干之处?如我所说的,那是一种半形成的思想——人总是有许多这种从来不完备的思想。我觉得那是欢乐的——有希望的;但我也觉得它在形成的过程中就消逝了。我想尽力形成这种思想——尽力将它保持住,可全属徒然。长期的受苦使我原有的记忆力几乎全部消失了。我是个低能儿——一个白痴。 钟摆的摆动与我直挺挺躺着的身体正好成直角。我看到那新月形大刀预先被安排好要划过的我的心脏部位。它将划破我的哔叽长袍——它将反反复复地来回摆动——一次又一次,尽管它那骇人的摆动宽度大到大约有三十英尺,它那嘶嘶降落时的力量足够将这几堵铁壁全都划破,而在那开始的几分钟之内它也只不过是划破我的哔叽长袍。想到这里我停住思路。我不敢再往前想。注意力只是执着地停在眼前的想法上。——似乎停在这种想法上我此刻就能止住那钢刀往下降落。我强使自己细细想那新月形钢刀划过我的长袍时的声音——细细想由那布的摩擦而在我神经上引起的那种异常的使人毛骨悚然的感觉。我细细思考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直到想得心里腻烦起来。 下来了——钟摆迟缓但坚定地往下降落,我用它下降的速度和它横向摆动的速度作比较,以此来作不知死活的取乐。往右——往左——摆动得又远又宽——带着一种该死的鬼叫声;像只老虎用不声不响的步子接近我的心口!一忽儿这种思想,一忽儿又那种思想在脑子里占主导地位,于是我交替着一忽儿狂笑,一忽儿嗥叫。 下来了——毫无疑义地、毫不留情地下来了!它在离我胸口还不到三英寸的地方摆动着!我猛烈地、狂暴地挣扎,只想将左臂挣脱出来。现在只有从肘到手的部位没被绑上,我要费好大的力才能使手从身旁的盘子那儿伸到我嘴边,再远可就不行了。要是我能将捆着我上臂的皮带弄断,那我就会抓住那钟摆,而且会要试图阻住它。我同样可以像这样去阻止一次雪崩呢! 下来了——仍然不停地——仍然不可避免地降下来了!我对着每一次摆动喘气和挣扎。每一次摆过来都使我的身子痉挛性地缩紧。我的眼睛带着那种毫没意义的绝望的渴望,随着它向上或向外转动;钟摆往下一降,眼睛就跟着一闭,虽然死会是一种解脱,啊!那是一种何等不可言喻的解脱啊!那杀人的机器只消再往下降那么一点点,就会使那锋利的、闪光的斧口落到我胸口上,一想到这点,我的每一根神经还是颤抖不已。是希望激起神经颤抖——使得身体收缩。是希望——在刑架上洋洋得意的希望——它甚至在宗教法庭的地牢中也还是在死刑犯人的耳边私语呢。 我看出来,钟摆再摆十一二下,就会使钢刀接触到我的袍子。看到这个事实,我精神上突然感到一种绝望中的极度的、泰然自若的镇定。好些个钟头以来——或者也许是好些日子以来——我第一次动脑筋想问题。这时我想到绑住我的那根皮带,或者说是马的肚带,是唯一的一根带子,再无其他与此不相连的索子捆住我。那剃刀似的新月形钢刀在带子上的任何部位划上第一下,就会将它割断,而我依靠左手的帮助,不会让它割伤我的身子。但在那种情况下,与钢刀离得那么近,是多么可怕!那时,只要你稍稍挣扎一下,其结果就不堪设想!而且,是不是那些行刑的刽子手们曾预见到这点并且对此作好了准备!穿过我胸口的带子是不是有可能就是那钟摆的导向装置?由于害怕我这线微弱的、似乎也像是最后的希望终成画饼,我便高抬起头,以便看清楚我的胸部。马肚带将我的四肢和全身都捆得紧紧的——只除开那要命的新月形钢刀晃过的那一线地方没有捆。 我几乎还没将脑袋靠回原位,心里就闪过一个念头,这念头就是我在前面提到过的那还未形成的关于如何从这刑架上脱身的想法,也就是我把食物送到因极渴而快要焦枯的嘴唇边时脑子里立时想到的那一部分。这整个想法现在在脑子里呈现出来——没有把握,几乎还不清楚,几乎还不明确,——但却是完整的。于是我带着一种绝望的紧张不安的心情立即着手,试图将我这想法付诸实行。 有好几个钟头了,我躺在上面的那个木框架附近简直挤满了老鼠。它们粗野、大胆、贪婪;它们通红的眼睛注视着我,好像只要等到我不动弹了,就把我当食物来啃吃。“它们在陷阱里惯常吃的是什么食品呢?”我心里想。 尽管我尽力阻挠,老鼠们还是狼吞虎咽地将盘子里的肉吃得只剩下一点点了。我曾将手上下挥动,或是在盘子周围摇晃,但最后这种无意识的千篇一律的动作已不能生效了。这些害人瘟贪吃得要命,常常用它们那尖锐的牙齿咬紧我的手指。我用盘子里剩下的一点点油腻的、带香味的食物遍擦在捆住我的带子上,凡手能伸到的地方都擦遍了;然后将手从地板上收回来,屏住呼吸,一动也不动地躺着。 这些贪婪的动物开始对我躺着不动的这种变化大吃一惊,吓得要命。它们机警地往后退缩;有许多逃到陷阱里去了。但这只是很短时间内的事。老鼠总是贪食的,这我没估计错。它们看到我仍然保持一动不动,一两只最大胆的跳上了木框架,闻了闻马肚带。这似乎是一种一齐出动的信号。它们从陷阱里爬出来,很快又结集成新的队伍。它们守在木框架下面——接着爬上木架,成群地跳到我身上。那钟摆的匀整的动作根本无法干扰它们。它们避开钟摆,忙于啃那涂上油腻食物的带子。它们压着我——成堆地挤在我身上。它们在我喉管上蠕动;它们的冰冷的嘴唇在我的嘴唇上搜索;它们成群的挤压使我感到快要窒息了;一种无名的憎恶感在我胸中增长,而且,那种粘粘糊糊的感觉使得我的心里发冷。但只有一分钟之久,我感到这种挣扎就会过去。我清清楚楚地发觉那带子松开了。我知道被咬断地方不止一处。我以超人的毅力躺着不动。 我的预测没有错——我没有白白地熬受这一切。我终于感到自由了。那根马肚带断成一截截吊在我身上。但这时那钟摆已划到我胸上。它已划破了我的哔叽长袍。它已割开长袍里面的亚麻衬衫。它又摆动两下,这时我的每一根神经都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但是,逃脱的时刻来到了。我将手一挥,我的那些救命者赶忙纷纷逃走。我用一种果断的动作——小心地将身子打横,蜷缩着,慢慢地——我从带子的包围中滑脱出来,那新月形钢刀这时对我已无能为力,至少眼下我是自由了。 自由了!——但还在宗教法庭的掌握之中!我差一点不能从我那恐怖的木床上踏上监牢的地板,这时,却见那地狱般的机械停止了动作,我看到它被一种看不见的力量拉到了天花板上。这是我要深深记住的一个教训。我的每一个行动无疑都有人守望着。自由了!——我只不过是在一种受苦的形式中逃脱了死亡,而又被引渡到某种另外的更甚于死亡的痛苦。带着这种想法,我神经质地将眼睛转向包围着我的四面的铁壁,有某种不寻常的事——某种开始时我还不能明显意识到的变化——显然在这房子里发生了。在好几分钟恍恍惚惚的、颤巍巍的出神状态中,我忙于白费功夫的进行一些毫不连贯的猜测。在这段时间中,我第一次知道了照亮牢房的那硫黄色光的来源。它是从一道宽约半英寸的裂缝里照进来的,完全照到牢房四壁的墙脚这样就显得(而且实际也是)墙壁同地板完全分开了。我尽力想通过那道缝隙往外看,当然是徒劳的。 当我站起身来时,突然看到这房子里起了神秘的变化。我曾经看到过,虽然墙壁上的画像轮廓足够清楚,但色彩却似乎显得一片模糊。而现在这些色彩都已显现,而且时时刻刻呈现出一种惊人的强烈光辉。将那些妖魔鬼怪的画像变得连神经比我稳定的人见了也要感到毛骨悚然,以前壁上不见有魔鬼眼睛,现在四壁各处都是古怪的狞笑的魔眼朝我瞪着,眼里闪出通红的火的光辉,我无法强迫自己把这想象成为虚幻的景象。 虚幻么!——甚至当我呼吸时,也有一股烧热的铁的气味钻进我的鼻孔呢!牢房里充塞着一种闷人的气味,那些圆睁的望着我受苦的眼睛时刻在变得更红!周围画的那些血腥的恐怖场面也罩上了一层更深的红色。我喘息着!气喘吁吁地!毫无疑问,这又是那些折磨我的家伙施的诡计——啊!这些极度狠心的家伙!啊!这些人类中最凶恶的家伙!我从发红的铁壁退缩到牢房中间。在想着即将被那火红的铁壁烧死时,突然心里想到那陷阱的阴冷,就像想到一件安慰品一样。我冲向那致命的陷阱边。我张大眼睛朝下望去。从燃烧的房顶发出的眩目的光照亮了陷阱最深处。顷刻间我思想上狂乱无主,不想去了解我所看到的一切的意义。最后它强行——它闯进我心头——自己燃烧着灼到我那颤巍巍的理智上。——啊!给我声音让我说出来吧!——啊!多恐怖啊!——啊!怎么样恐怖都可以,就是不要像这样恐怖啊!我尖叫一声,从陷阱边跑开,将脸孔埋进双手中——悲痛地哭泣起来。 牢房里的热度很快又增高了,我又一次抬头往上张望,这时我竟像打摆子那样发起抖来。牢房又来了个第二次变化——这回的变化明显地表现在形式上。跟以前一样,我开始尽力想懂得或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却终归枉然。但不久我就疑团冰释了。因为我两次逃脱死亡,宗教法庭就急着要对我进行报复,而现在我就无法再一次跟死神开玩笑了。牢房本来是四方形。可我看到它的两个铁角如今变成了锐角——因而另外两个角就成了钝角。在一阵低低的隆隆声或嗡嗡声中,这种可怕的差异很快地增大。顷刻之间,这间牢房的形状竟改变成菱形。但这种改变并不是到此为止——我也既不希望也不要求它到此为止。我能将烧红的墙壁当作永久安息的寿袍紧紧抱在胸前。“死嘛,”我说,“任何一种死法都可以,只是别让我掉进那陷阱!”傻瓜!难道我不知道那烧热的铁壁逼迫我的目的就是要我下陷阱?我能顶住它那发红的光焰吗?或者,即算能顶住,我能经受住它的压榨吗?而现在,这菱形变得越来越扁,快得没有时间容我仔细思考。菱形的中心,当然即那最宽处,正好是那裂开大口的深渊。我往后退缩——但朝我逼近的墙壁又迫使我无可奈何地向前走去。最后,这牢房的坚实的地面上已没有一英寸的地方容我这被烧灼的、扭动着的身体立足了。我不再挣扎,但我内心的痛苦却以一声响亮的、拉长的、最后的绝望尖叫声找到了出口。我觉得我在那陷阱边上踉踉跄跄——我把眼睛转开—— 这时听到一阵乱糟糟的嘈杂的人声!听到一阵像是好些喇叭的合奏声!听到一阵滚滚雷鸣般的粗糙刺耳声!烧红的墙壁往后急退!当我正在昏厥,要跌进深渊时,有一只伸过来的手臂将我抓住。那是拉萨尔将军[3]的手。法国军队已进入托莱多城。宗教法庭已落入它的敌人之手。 唐荫荪 译 [1]雅各宾俱乐部,正式名称叫“宪政之友社”(1789—1792)和“雅各宾自由和平等之友社”(1792—1794),18世纪法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最大的革命组织,因会址设在巴黎雅各宾修道院而得名。——译者注 [2]托莱多,西班牙新卡斯蒂利亚地区托莱多省省会,为一典型的西班牙风格城市,以产钢刀闻名,市区有国家兵工厂和大马士革钢制品作坊。——译者注 [3]拉萨尔(1775—1809),拿破仑手下的法国名将,1808年曾率兵攻入西班牙。——译者注 泄密的心 没错!——神经过敏——我是非常、非常过敏,过去如此,现在依然如此;但您为何总是说我疯了呢?这种病反倒使我的感觉变得敏锐了,压根儿没使它们失灵或变得迟钝。特别是听觉敏锐得很。天上人间的一切声音,我全听得见;地狱的许多响动我也辨得清。这么说,我是不是疯了呢?听着!我要把这件事全部告诉您,再看看我说起来有多神气,多镇定。 说不清这念头最初是怎么钻进我脑海里的,但一经打定主意,我就日日夜夜挂记在心。目的是没有的,愤恨也谈不上。我爱那个老人。他从未得罪过我。从未侮辱过我。我也不觊觎他的钱财。我想就是因为他的眼睛!对,就是这个原因!他有只秃鹫的眼睛,淡蓝色的,雾蒙蒙的。那目光只要落到我身上,我就不寒而栗;这样,渐渐地——一步一步地——我就打定了主意,要那老东西的命,好永远摆脱那只眼睛的盯视。 明白了吧?这就是关键所在。您以为我疯了。疯子是啥也不懂的。不过当初您要是看见我就好了。真遗憾,您没看见我干得多么诡诈,做得多么谨慎,多么善于老谋深算,掩饰得多么巧妙。在杀那老头的前一个星期中,我对他表现出从未有过的亲切。每天晚上的半夜时分,我就扭开他的门锁,将门打开——噢,好轻好轻!而且,我只把门开得刚好能伸进我的脑袋,就将一盏黑罩子提灯伸了进去,灯罩得严严实实,不漏一丝儿光亮,接着我才把头探进去。嘿,您若是看见我怎样机灵地将头伸进去,您肯定会哈哈大笑!我慢慢地探着头,一点一点地缓缓伸进去,这样就不会惊醒那老头儿。花了一个小时才将脑袋整个儿地伸进门缝里,这下我就看见他了,此刻他正躺在床上。哈!——疯子会有这么聪明吗?脑袋一伸进房里,我就小心翼翼地开启灯门——唷,真是小心而又小心,因为铰链会发生吱吱嘎嘎的响声哩——我将灯门开了窄窄的一条缝,只露出细弱的一道光线,照在那只秃鹫眼上。我这样干了整整七晚,每晚正好都是半夜时分——但我发现那只眼老闭着,这使得我无法下手;因为激恼我的不是老头子,而是他那只“毒眼”。每天早晨,天色微明之际,我就厚颜无耻地走进他的房间,大胆地跟他说话,用热情的语调叫他的名字,并且问他晚上睡得如何。所以,您明白了吧,除非他是个心怀叵测的老头,否则决不会怀疑每天晚上,恰好十二点的时候,我会趁他睡着时探进头去窥视他。 第八天晚上,我比往日更为谨慎地开了门,动作好慢好轻,表上的长针恐怕都比我快得多呢。直到那天晚上,我才头次发现自己是何等的艺高胆大、能力非凡。满腔喜悦,简直按捺不住。想想吧,我就在他的门外,蹑手蹑脚地开了门,而他即使做梦也想不到我暗地里的举动和阴谋。想到此,我简直要咯咯笑出声来了,他大概听见了我的声音,因为他仿佛大吃一惊似的,突然在床上翻了个身。眼下您可能在想我会退步抽身吧——没有的事。他的房里漆黑一团。因为怕遭强盗抢劫,百叶窗关得紧紧的,弄得房里黑古隆冬。我知道他看不见门开着缝,于是继续将门一点一点地、稳稳当当地推开来。 我将头伸了进去,正要打开灯门,突然,大姆指在铁扣上滑了一下,弄出了声响;此刻只听得老头忽地从床上坐起,大声嚷道:“谁?” 我纹丝不动,一声不吭地站着。整整一个小时过去了,我硬是肌肉都没掣一下,也没听到他躺下去。他仍旧坐在床上侧耳细听,就像我夜复一夜地,倾听着墙里的报死虫[1]的叫声一样。 一会儿,我听见轻轻的一声哼哼,我清楚,只有吓得要死的人才会这么哼。这不是疼痛的呻吟,也不是哀鸣——哦,不是!——只有吓得浑身瘫软的人,才会从心底里发出这样一种低低的、憋不过气来的呻吟。这声音我耳熟得很。多少个夜晚,也恰恰是半夜三更,当周围阒无声息时,种种恐怖弄得我快要疯了,我的心底深处就涌起这样一声哼哼,还激起可怕的回响。所以说这声音耳熟得很。我知道那老头心里是什么滋味。尽管我在心里窃笑,但还是同情他。我晓得打从他听到第一声轻微的响动后,他在床上翻了个身,就一直睁眼躺在那儿。自那以后他就越来越畏惧。他竭力想把它当成一场虚惊,但就是做不到。他一直自言自语地说,“没事,不过是烟囟里的一阵风声罢了——只是个老鼠穿堂而过罢了”;或者说,“仅仅是蟋蟀唧唧叫了一声哩”。就这样,他左猜右想,尽量宽慰自己,不过他也发觉一切都是枉然,全是枉然。因为死神蹑手蹑脚地一步步来到了他的面前,张开黑色的大网,要将这倒霉蛋一口吞进去。就是那个看不见的死神作祟,引得他心里好生悲哀,因此觉得我的脑袋进了房间,尽管既没看到也没听见。 我存着十二分耐心,等了好长时间,既然没听到他躺下,就决定将灯打开条小缝——很小,很小的一道缝。于是我开了灯门——您简直想象不到我做得多么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终于,一道暗淡的,像蛛丝般纤细的光线,从缝里射了出来,正正地照在那只秃鹫眼上。 那只眼睛正睁着呢——睁得圆而又圆。我看着它,不禁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我看得十分清楚——浑然一团暗蓝色,一层丑恶的薄膜蒙在上面,叫我看了骨髓都凉透。可那老头的面庞和身体一点都看不见。因为仿佛出自本能似的,我把灯光恰恰照在那只该死的眼睛上。 哎,我不是告诉您了吗?您误以为我发了疯,其实只是过于敏感罢了——好,且听我说。我听到了一阵低沉的、窒闷的、急促的声音,就像表包在棉花里的声音一样。那种声音我也耳熟得很。那是老头的心跳。这声音真叫我火上添油,就像是战鼓咚咚激起了战士的勇气一样。 不过这时我还是抑制住火气,保持镇静,连大气都不敢出,牢牢把持住灯,尽可能地让灯光照在那只眼睛上,不要晃动。此刻,那可恶的突突突突的心跳声越来越响了。一下比一下快,一声比一声高。那老头一定是吓得魂不附体啦!听我说,声音越来越大,一声比一声响!——您记得吗?我跟您说过,我神经过敏。是这么回事。眼下夜深人静,站在这一片死寂的老屋子里,听着这种古怪的声音,简直吓得我魂儿出窍。但我仍旧屏声静气,又站了好一阵。不料心跳声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我想那心肯定要炸了。这时,一种新的焦虑又攫住了我——这声音邻居肯定会听到!是结果他的时候啦!我一声大叫,将灯门打开,一个箭步跳到房中央。他哇地一声尖叫——只叫了一声。眨眼功夫,我就将他拖到地板上,将笨重的大床推倒压在他身上。眼看大事已毕,我开心地笑了。不过,那心跳还是闷声闷气地响了好一阵。但我并没恼怒;隔着墙总听不见吧。谢天谢地,它不响了。老头死啦。我搬开床,查看了一下尸体。没错,死了,伸腿了。我把手放在他心口上,探了好一会。心不跳了,死得邦邦硬啰。那只眼睛再也不会恼我啦。 如果您还以我是疯子,且听我说了藏尸的绝招儿,您就不会这么想了。夜色已央,我赶紧动手,轻手轻脚地没弄出点声响。我先将尸体支解了,砍掉头,割下手臂和腿。 然后掀开房里的三块地板,将一切都藏到小木柱之间。再将板子放回原处,巧妙极了,简直天衣无缝。任什么人的眼睛——即便是他的——也不可能看出什么破绽。没什么要冲洗的,任何斑点都没有,丁点儿血迹都不存在。我做得多谨慎哟,都接在澡盆里了!——哈!哈! 待我收拾完毕,已是四点钟——天仍旧黑得像半夜。钟敲了四下,这当儿,大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我坦坦然然地下楼开了门,——现在我怕什么呢?进来三个人,他们温文尔雅地自我介绍一番,原来是警官。说是有个邻居在夜里听到一声尖叫,疑心出了谋杀案,于是报告了警察局,这三位警官便奉命前来搜查房子。 我笑容满面。——有什么值得怕呢?我彬彬有礼地迎接了三位先生,对他们说,那是我在梦里叫了一声。老人吗,我说,到乡下去了。随后领着来客将房子上上下下看了个够。我请他们搜查——认真搜查。最后,我带他们来到老头的卧室,让他们看看他的家具都好好的,无人动过。我成竹在胸,热情洋溢,将几把椅子搬进房里,请他们在这里歇息歇息,好驱散一下疲劳,而我自己呢,则因为大功告成而愈发大胆放肆起来。将椅子就放在那个下面埋着死鬼尸体的地方,坐了下来。 那三个警官都满意了。我的态度消除了他们的疑虑。我也就格外地安逸自在。他们坐着拉起了家常,我兴致盎然,应对自如。可是没多久,我只觉得自己脸色发白,巴望他们快走。接着,头也疼,耳朵里嗡嗡作响;但他们依然坐着不走,依然聊个没完。耳鸣越来越清楚了。——嗡嗡个不停,越来越分明。为了摆脱这种感觉,我越发无拘无束地谈开了;不料嗡嗡声连连不断,而且声声分明——终于,我明白过来,那声音不是在我耳朵里。 不用说,我的脸已变得惨白;但嘴里言辞滔滔,有增无减,嗓门也扯得老高。那嗡嗡声还是越来越响——我怎么办?这是一阵低沉的、窒闷的、急促的声音——就像是包着棉花的表发出的声音。我气喘吁吁;而警官们竟没听见。我的话变得更急促、更激烈了,不料那声音仍一个劲地增强。我站了起来,为一些琐事争得不可开交,高声嚷嚷,手舞足蹈,然而那声音还在执意地往上窜。他们为什么偏不走哟!我脚步沉重地这头走到那头,俨然被他们的看法激怒了,谁知那声音还是越来越大。噢,老天爷,我怎么办哟!我唾沫横飞,语无伦次,诅咒谩骂!将椅子在原地摇晃起来,在地板上弄出刺耳的嘎嘎声,然而那声音竟盖过一切,不停地响,越来越响。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大——越来越大!那三个人仍在兴致勃勃地闲聊,而且还嘻嘻笑呢!他们没听见,这可能吗?天啦!——不,不对!他们听见了!——他们起疑了!——他们清楚了!——他们正在讥笑我的惶恐!——这一点,我过去这么认为,现在也一样。但任什么滋味都比这种痛苦轻松;哪一种侮辱都比这种嘲弄好受!我再也受不了这种伪善的笑啦!我只觉得要叫喊,否则会死的!——哦——又来了!——听啦!越来越响!越来越响!越来越响! “恶棍!”我一声尖叫。“别再作戏了!我招了那事!——掀开地板!——这里,这里!——他那颗丑恶的心还在跳呢!” 丁放鸣 译 [1]报死虫系蛀木器的小甲虫,属窃蠹科。受惊时缩足装死。在木中钻孔时,头碰撞坑道壁发发出卡嗒声,迷信者认为系死亡之前兆。——译者注 黑猫 我要写下来的这个故事野蛮之至,然又平常之至,因此,我既不希冀也不恳求读者相信。既然我打心眼里不相信这是自己的亲身经历,若还指望别人相信,那一定是疯了。但是,我现在并不疯,而且压根儿不是在做梦。可明日我就要死了,今天还是坦白地说了,便借此卸下心灵的重负吧。我急切地想要把这些纯粹的家务琐事暴露于世,做到真诚、简明,不加任何评价。这些事一直在恐吓我、折磨我,终于断送了我的一生。然而我并不打算对它们详加解说。它们给我带来恐怖;而在大多数人看来,那不过是件稀奇古怪的事而已,谈不上有什么可怕。将来,也许那些智者会将我的故事贬为老生常谈。某些智者比我更冷静,更有逻辑头脑,也远没有我这么易冲动,他们会看出:我不厌其详、惶恐不安地描述的这些事,不过是些自然而然、平平常常的因果相承的事罢了。 我自幼以性情温柔善良闻名。我的心地特别特别温柔,竟以至于小伙伴们都以此取笑我。我格外喜欢动物,父母也迁就我,送了我各种各样的小宠物。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和动物嬉戏之中了,每当我喂养和爱抚它们时,就感到从未有过的快乐。我这个癖好随着年岁的增长不断发展,成年以后仍偏爱此道,乐在其中。对于那些珍爱忠实伶俐的狗的人来说,我无须煞费苦心来向他们说明其中那分自然强烈的喜悦。一个人若是经常品尝到人类那种无情无义的滋味,畜生的那种无私的、自我牺牲的爱,定会给他带来满心的温暖。 我早就结了婚,发现妻子竟也跟我脾味相投,自然好开心。她见我偏爱家畜,便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替我弄到那些中意的小动物。我们养了些鸟、金鱼、良种狗、兔子,一只小猴子,还有一只猫。 这只猫块头特大,长得又很漂亮,全身乌黑乌黑的,而且伶俐得令人咋舌。我妻子骨子里笃好迷信,一说起这猫的伶俐,总要提及古老的传说,认为所有的黑猫都是巫婆伪装的。我提到这件事,并不是说她对这一点一向很认真,只不过是此刻恰巧记起了它而已。 普路托[1]——这是那猫的名字——是我最宠爱的小东西和游戏的伙伴。我自个儿喂它,我在屋里无论走到哪,它总跟着。即使上街,它也尾随着我,怎么也赶不走。 我们之间的友谊就这样持续了好几年。这期间,由于灌多了黄汤,成了酒鬼,我的脾气和性格变得糟透了。我日甚一日地忧郁不堪,动辄发怒,无视他人的感情。我居然口出粗言詈骂妻子,后来竟对她饱以老拳。不用说,我的小宠物们也感到我的脾气变坏了。我不仅忽略它们,而且还虐待它们。那些小兔子、那只小猴、甚至那只狗;当它们碰巧或出于依恋来到我跟前时,我便毫无顾忌地粗暴地对待它们。唯有普路托,我对它尚存满腔怜爱,不忍作践。不意我的病日趋恶化——想想有哪种病会比酗酒更蝎虎的呢?普路托终于也老了,脾气也变得乖戾起来,于是,它同样开始饱尝我那臭脾气的苦果了。 一天晚上,我在城里一家经常光顾的酒店喝得烂醉,一回到家中,我就以为这猫是在躲避我,过去一把逮住它;它被我那恶狠狠的样子吓懵了,突然在我手上轻轻咬了一口。我一见那牙印,顿时火冒三丈,真像是魔鬼附体一般,我不顾一切了。原来那颗温柔善良的心仿佛一下飞离了我的躯体,我顿时酒兴大作,变得比恶魔还要凶残,根根神经都在愤怒地颤抖。我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打开来,一把抓住那可怜畜生的喉咙,歹毒地挖出了它的眼球!当我写到这一可恶的暴行时,我真是面红耳赤,颤栗不安呢。 清晨,一觉醒来,神智恢复了,隔夜的酒疯无影无踪。想起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心中不由得悔惧交加;但这充其量只是一种微弱而朦胧的感觉而已,灵魂深处仍是无动于衷。我重又埋头痛饮,沉湎于醉乡,三杯酒一下肚,很快就将这事忘了个精光。 同时,那猫也在慢慢康复,挖掉眼珠子的那只眼窝,样子真是可怕,但看上去它不再感到疼痛了,它又像往日那样在屋里走来走去,而不出所料的是,我一走近它,它就惊恐万状地飞奔逃离。我毕竟还存有几许天良,因此一开始看见过去曾那么喜欢我的畜生,如今这么明显地厌恶我,不禁一阵悲伤。但这种伤感很快被恼怒取而代之了。接着,仿佛是要叫我万劫不复永世不得翻身似的,那个邪恶的精灵又来了。这种邪恶,哲学上并没引起重视。我想,我们的灵魂就寓于其中,不过我更为确信的是,这种邪恶是人心的一种原始冲动——是人的本能或情绪中极微小的分子,它决定了人的性格。谁未曾在无意中多次干下卑鄙勾当或愚蠢行径呢?而且是无缘无故,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我们不是明知那么做会犯法,却就是不顾自己作出的理智的判断,总是一心要以身试法吗?嗨!就是这个恶灵断了我的气数。它使我的灵魂渴望自寻烦恼,渴望扭曲自己的本性,渴望仅仅是为作恶而作恶。正是由于灵魂深处这种难以理解的渴望,驱使我对那个已饱受折磨的无辜的畜生,继续加以残害,终于结果了它的性命。一天早晨,我昧着良心将根绞索勒住了猫的脖子,然后将它吊在树枝上;——我吊死了它,一边还泪如泉涌,痛心地悔恨;我吊死它,就因为我知道它曾经爱过我,就因为我觉得它从未伤害过我;我吊死它,因为我明知这么做是在作孽犯罪——罪大恶极,会要危及我那永生的灵魂——倘若灵魂可能不灭——即使是慈恩浩荡、至亲至敬的上帝也无法救助我。 就在我干下这桩残忍勾当的是日夜晚,一阵大呼救火的叫声将我从梦里惊醒了。只见床上的帐帷火苗直窜,整个房子烈火熊熊,我和妻子、仆人好生费力才从大火中逃了出来。这是一场彻底的毁灭。我的全部家财在大火中化为灰烬,自那以后,我也就听凭自己灰心绝望了。 我还不至于那么怯懦,要在这场火灾和我所犯的暴行之间建立一种因果关系。但事情的始末根由我还是要说个详尽——哪怕是一个可能不甚完整的环节,但愿都不要落下。火灾的次日,我来到那片废摩墟视察。墙壁都倒塌了,只有一堵还在。我认出那是道间壁,不太厚,位于房子的中间,我的床头就靠着这堵墙。多半是墙上的灰泥挡住了火势——因为这墙最近粉刷过。一大堆人层层叠叠地挤在墙跟前,好些人带着非常细心而又兴致勃勃的专注神情,似乎在查看墙上某个特别的地方。只听得声声“怪哉”!“奇事!”等诸如此类的感叹,我不禁感到好奇,走到墙跟前一看,只见白墙壁上有个巨大的猫的图案,仿佛是个浅浮雕。这只猫刻印得出奇的逼真,简直丝毫不差。它的脖子上还套着根绞索。 我第一眼看到这个怪影,就惊恐得无以复加,因为我实在无法视若无睹。好在经过一番思考,我又镇定了。这只猫,我记得明明是吊在与房子毗邻的花园里。火警一起,花园里立刻挤满了人。——一定是哪个将猫从树上解了下来,然后从开着的窗户外扔进了我的卧室。他这么做可能是想将我从睡梦中唤醒。而另外几堵墙倒下来,又将这只被我残害致死的猫压在新粉刷过的灰泥壁上;墙上的石灰,加上烈火和猫尸的氨气,一齐产生了某种反应,于是墙上出现了这幅我所见到的猫的浅浮雕。 刚才我详细描述了这一令人吃惊的事实,我对它所做的解释,即使良心上说不过去,从道理上说也顺理成章。虽然如此,这种解释还是没能说服我,总是挥之不去,好几个月,我摆脱不了那个猫的幻影;这期间,我的心里又涌起一阵仿佛是悔恨又不是悔恨的惆怅。我甚至后悔害死了那只猫,于是我在那些惯常出入的下等酒肆四处寻觅,想找到一只外貌有点儿相似的黑猫,来替代普路托。 有一天晚上,我迷迷糊糊地坐在一间污秽不堪的酒肆,突然注意到一只装杜松子酒或甜酒的大酒桶上,躺着个黑乎乎的东西。这只大酒桶是这房里的一件主要家具,刚才我一直定睛凝视着桶顶有好一阵,居然就没早些看到上面那东西,这可真令人奇怪。我走到它跟前,用手摸了摸,原来是只黑猫!个头好大,足足有普路托那么大;除了一处地方,其它各处都酷似普路托。普路托浑身上下没有一根白毛;而这只猫的整个胸脯,几乎全是一片白斑,尽管模模糊糊不甚分明。 我一摸它,它就蓦地站了起来,“喵呜、喵呜”直叫唤。它用头摩擦着我的手,似乎对我的垂顾感到很高兴。看来,这正是我要找的那只猫。我当即向店主提出要买下这只猫;不料这人既不知道猫的来历,以前也从未见过它,自然就没要钱。 我继续抚摸着它,当我正准备回家时,这猫却显出要跟我一道走的神情,我让它跟我走;一边走,一边不时地俯身轻轻拍它。它一到家,立刻温驯起来,很快就成了我妻子的宠物。 至于我自己,没多久我就对它感到嫌恶起来。这恰恰和我的预料相反;但我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原因何在——它对我分明是那么亲热,而我却因此对它既厌恶又恼怒。渐渐地,这些厌恨情绪竟膨胀成一种刻骨仇恨。我有意识地避开这猫;我有某种羞耻感,对过去的残暴行为也记忆犹新,因此,我不敢对它施加拳脚。好几个星期,我没打它,也没用别的法子虐待它;但我越来越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憎恶,一看到它那讨厌样子,我就悄没声息地逃之夭夭,好比躲避瘟疫一般。 不用说,这畜生叫我火上添油的原因是,我带它回家后的次日早晨,我发现它竟和普路托一样,也被挖掉了一只眼睛。而我妻子见此情形,反倒更喜爱它了。我上面曾经说过,我妻子富有深切的同情心,过去我也曾有过这种高贵品质,我从中获得了许多天真无邪、至纯至洁的快乐。 尽管我对这只猫百般嫌厌,但它对我的依恋似乎有增无减。它老是执拗地跟着我的脚步走,这股拗劲,恐怕读者都难以理解。任什么时候我只要一坐下,它就会在我椅子下面蜷缩起来,或是一跃就到了我膝上,在我身上到处舔舐磨蹭,恶心死了。我一起身走路,它就梗在我两腿中间,弄得我跌跌撞撞;要不就用又长又利的爪子扯住我的衣服,顺势爬到我的胸脯上。这种时候,我虽然想要一拳揍死它,但我还是隐忍着没这么做,一来我记起了自己先前所犯的罪,而主要的原因——让我干脆坦白了吧——是我对这畜牲确实害怕。 我并不是害怕受肌肤之痛——怎么说呢?我真的讲不清。我羞于出口——真的,哪怕已身陷死牢,我也羞于出口;我被那畜生激起的惧怕,竟在一种纯粹的幻觉的作用下愈来愈剧烈,这层惧怕就可想而知了。我的妻子不止一次地提醒我注意那块白毛斑记。我上面也提到过,这只怪物与我杀死的那只猫唯一明显的不同之处,就是这块白斑。读者应该还记得,这片斑痕虽然很大,原本是很模糊的;但慢慢地,几乎是不知不觉地,它变得越来越明显,最后显现出一个清晰的轮廓来,好长时间,我的理智总是拒绝承认,因为它实在是太怪诞了。这时它的轮廓变得像是某样东西,这东西我一提到它的名字就不寒而栗——因此,我对这妖孽深为憎恶、尤为惧怕;假若我敢的话,我早就将它剪除了。听我说,原来这图像是个丑恶的东西——可怖的东西——一个绞刑架!啊呀!多么悲惨而吓人的刑器哟!这是真正恐怖的刑器,治罪的刑器——是叫你垂死挣扎、一命呜呼的刑器啊! 看来我是倒八辈子霉了,晦气到顶了。我轻蔑地杀了一个无理性的畜生,而它的同类——一个无理性的畜生,竟对我——一个人,一个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人,精心策划了这么多难以忍受的灾难!哎呀!我明白,无论白天黑夜,我再也别想安宁了!白日里,那畜生不让我独自安静片刻;到晚上,我常常从恐惧得难以形容的恶梦中惊醒,醒来就发现这东西在往我脸上喷热气。它那死沉死沉的身体就像是梦魔的化身,永远盘踞在我的心头,我竟没有丝毫力气来摆脱它! 如此沉重的痛苦辗压着我,使我心里仅存的些微善良也湮灭了。我满脑袋都是邪恶的念头——下流已极、恶毒无比的念头。往日喜怒无常的性格也变本加厉,竟至于仇视一切事,痛恨所有的人。我无法控制自己,经常突如其来地大发雷霆,一任自己莽撞胡为。唉!首当其冲的自然是我的妻子,她经常受苦,饱尝委屈,却总是无怨无艾。 迫于穷困,我们只得住在一所老房子里。有一天,为了某个家务活,她陪我到那幢老屋的地窖里去。那只猫也跟着我下去,阶梯陡峭,它差点将我绊了个嘴啃泥,这一下可把我气疯了。我操起一把斧头,愤怒之中忘了那种迄今使我不敢下手的幼稚的恐惧,对准这猫就是一斧,当然,要是当时斧头真按我的意愿落了下去,这猫登时就会一命呜呼了没想到我妻子伸手一把抓住我。她这一挡,更惹得我七窍生烟,赛过凶神恶煞。我猛地挣脱她,抽出胳膊,对准她的脑袋砍了一斧。她哼都没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干完这桩罪不容诛的杀人勾当,我赶紧慎而又慎地谋划起隐藏尸体的事来。我知道我不能将尸体搬出屋外,因为无论白天或黑夜,邻居们难免会看见。我想到了不少计划:一会儿想把尸体砍成小块,放到火里烧掉算了;过一阵又想在地窖里掘个墓埋了它;我一会儿打算把它扔到院子里的井中,又打算将它当做货物装入箱子,按平时的做法,雇个挑夫把它运出去。最后,我忽然想到一条我认为是万无一失的妙计。我决定将尸体封到地窖墙里去——据记载,中世纪的僧侣们就是这样把他们的牺牲品封到墙里去的。 这个地窖很适宜派这个用场。墙壁结构松松的,最近刚用粗泥灰全部粉刷过,因为地窖里空气潮湿,灰泥一直没干。再者,有面墙突出一块来,那原本是个临时烟囱或是壁炉,早已填塞了,且做得同地窖里别的部分差不离。我能轻而易举地撤掉这块墙的砖头,将尸首塞进去,然后照原样全部封上,这样,任何人都不会看出什么疑点来。 事情果然不出所料。我用铁橇随便就将砖墙撬开了,然后小心翼翼将尸体靠着里面的墙放好,让它撑住墙免得倒下来。接着,没费什么周章就把墙照原样重新砌了起来。我弄了些灰浆、沙子和毛发,一切准备就绪,就搅和出一种跟原来的差不多的灰泥,然后仔仔细细地将它涂抹在新砌的砖墙上。干完以后,见一切都很熨贴,心里这才踏实了。新墙看不出丝毫被人拆动过的痕迹,地上的垃圾也百倍仔细地掇拾干净了。我喜滋滋地环顾四周,自言自语地说道:“再怎么说,至少这事我没白干吧。” 下一步就是要寻找那个给我招来这么多祸害的畜生;我终于铁了心,要把这祸根剪除掉。假若当时我碰上了它,那它一定没命了。不料那狡猾的畜生前阵子见我暴跳如雷,早吓得逃之夭夭了,而眼下见我火气未消,它是不敢露头的。这只讨厌的猫总算不在了,心头只觉如释重负,快乐无边,这般滋味,简直无法形容,也难以想象。整夜,猫都没露面;这样,自从这猫到我家以来,我总算美美地、安安静静地睡了一夜;唉!尽管心里压着谋杀人命的重担,我竟然也睡着了! 第二天、第三天过去了,这个害人精还没出现。我再一次地像个自由人一样呼吸起来,这个怪物吓得从宅子里逃走了,永远不会回来了!它不会再刺我的眼啦!这真是个天大的喜事!我虽然罪大恶极,但心里并无多少疾恨。有人来调查过几次,我随便应对几句就将他们敷衍过去了。甚至还抄过一次家——不用说,什么都没查出来。我满以为吉星高照,将来可以安享太平了。 万万没想到,在我杀人后的第四天,一伙警察突然来到家中,又将宅子严密地搜查了一遍。但藏尸的地方隐蔽难测,我有恃无恐,所以压根儿不觉得心虚气短。警官们命我陪同他们搜查,他们将所有的角角落落都翻了个够,搜到第三遍或是第四遍头上,他们终于下了地窖。此刻我面不改色心不跳。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就像个清白人一样,心里平静得很。我在地窖里这头走到那头。我抱臂胸前,来回漫步,甚是悠然。警察们疑虑尽释,正准备离去。我一时喜上心来,乐劲之足,怎么也按捺不住。我迫切地想说话——哪怕是说一个字——来表达我的得意心情,也好叫他们加倍相信我的清白。 “各位先生们,”当这帮人走上阶梯时,我终于忍不住说道,“我很高兴获得了你们的信任。谨祝各位身体健康,还望今后多多关照。顺便说一句,先生们,这——这房子结构非常牢固。”我疯狂地想要信口开河,至于说了些什么,我简直连自己都不知道。“可以说这房子的结构特别地牢固。这几面墙——想走了吗?诸位先生——这几面墙砌得可坚固了;”说到这儿,我纯粹被一种虚张的勇气弄得发了疯,竟然拿起手杖,狠狠地敲着那堵背后就立着我爱妻尸骸的砖墙。 啊,愿上帝保佑我,把我从撒旦的魔爪中救出来吧!我的敲击激起的回音余响未绝,就听得墓穴里传来一个声音!——是一声哭叫,起初低沉窒闷,时断时续,像是孩儿的抽泣,接着迅速变成长声高调、连续不断的尖啸,声音怪异,惨不忍闻——这是一声哀号,一声凄厉的哭叫,半是恐怖,半是得意。只有地狱里才会传出这种声音,这正像是堕入地狱痛苦挣扎的魂灵,和见魂灵受罚而幸灾乐祸的魔鬼一齐发出来的声音。 去谈我自己的想法,这是很愚蠢的。我神情恍惚、蹒蹒跚跚地走到对面墙跟前,警察们站在阶梯上,一时间惊恐交加,木然发呆。不一会,十来条粗大的胳膊使劲地拆起那堵墙来。整面墙都倒了。只见那具腐烂不堪、凝着血块的尸体,赫然直立在众人面前。尸体的头上,就坐着那只吓人的畜牲,它张着血盆大口,独眼里怒火直冒。就是它用诡计诱使我杀了妻子,如今又用叫声告了我的密,把我送交给了刽子手。原来我把这妖孽封到墓墙里去了! 丁放鸣 译 [1]普路托即希腊神话中地狱和冥国统治者的名字。——译者注 荒凉山的传说 1827年秋天,当我住在弗吉尼亚州的夏洛茨维尔城附近时,偶然结识了奥古斯塔斯?贝德洛伊先生。这位年轻的绅士各方面都异常古怪,这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和好奇。我发现,他无论在精神上还是生理上,都叫人难以理解。有关他的家庭,我不甚了了。他从何而来,我也不知底细。甚至他的年龄——尽管我称他为“年轻的绅士”——也是个叫我相当困惑的问题。他固然看似年轻,他自己也咬定他是青年。然而,有时若将他想象成一个百岁老人,我看也不是什么难事。不过,他的独特异常之处不在别的方面,而在于他的容貌。他身材高得惊人,瘦得出奇,背驼得厉害。四肢好长好瘦,前额又宽又低,面容毫无血色。他那大大的嘴显得很柔韧,露出尽管完好却参差不齐的粗野的牙齿,这种牙齿以前我从未见过,简直是非人所有。好在他的笑容根本没有人们料想的那么讨厌。不过,无论怎样也没什么变化。总带着一种深沉的忧思,一种莫可名状、无休无止的戚郁。他的眼睛大得反常,圆得像是猫眼。双眸随着光的明暗而收缩扩张,也正像你在猫族的眼球上看到的一样。每逢激动,眼珠子亮堂得令人吃惊,似乎在放射出灿烂的光芒,这光不是反射的,而是像蜡烛或太阳那样,由体内放射出来。但是在通常状态下,它们是那么朦胧、呆滞、毫无生气,以至于使人感到这是一双埋了很久的尸体的眼睛。 这些容貌的怪异之处,给他带来许多烦恼,他常常用一种半解释、半抱歉的紧张口吻,暗示这些缺陷。当我初次听他说这类话时,不由得深感痛苦。但很快我就听惯了,不安的情绪也随之消失。看来,他宁可暗示而不愿直接声明这一点:他的身体原本不是这样子,是一系列神经痛的折磨夺走了他那比一般漂亮的容貌还要出色的容颜,使他变成了我所见到的模样。许多年来,他一直由一位名叫坦普尔顿的医生看护。这是位老绅士,约有七十来岁。最初他在塞拉托格[1]与老人邂逅相遇,在那里,通过这位医生的护理,他获得或者说是想象自己获得了很大的裨益。结果,富有的贝德洛伊同坦普尔顿医生商定了个协议,根据这个协议,也鉴于丰厚的年收入,坦普尔顿医生同意奉献他全部的时间和经验来一心治疗、看护这个病人。 坦普尔顿医生年轻时曾是个旅行爱好者,而在巴黎,他则成了大半个梅斯美尔[2]主义者。他曾经完全靠催眠治疗,成功地减轻了贝德洛伊的剧痛。而这种成功,自然就使贝德洛伊对推断出这些治疗方法的见解抱有一定程度的信任。不过,这位医生却是狂热地相信催眠术。为治愈他病人的眼球,他作了巨大的努力,而且,最终达到了目的,竟说服了病人接受他的大量实验。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实验,效果出现了。这种实验近年来已属司空见惯,没多少或根本没有吸引力了,而在故事发生的年代,在美国,它还鲜为人知。言归正传吧,在坦普尔顿先生和贝德洛伊之间,逐渐产生了一种迹象明显而强烈的默契或是催眠联系。但我并不想断言,这种默契的功力越出了纯粹催眠的界限,但这种功力本身达到了很大的力度。在第一次诱发催眠幻梦的尝试中,这位梅丝美尔的信徒全部失败了。第五次或第六次试验,他获得了部份成功,以后又经历了长期不懈的努力,只有到第十二次,他才大功告成。这之后,病人的意志迅速听从医生的意志。到后来,当我与他们俩初次相识时,睡眠几乎只靠操作者的意志就会立即产生,甚至此刻病人还没有意识到他的存在。只有在今天,1845年,当同样的奇迹日益被千百万人证实后,我才敢冒昧地将这一看似不可能的严肃的事实郑重其事地记录下来。 贝德洛伊的气质极为敏感,容易激动,富有热情。他的想象也格外丰富而有创造性。无疑,这是由长期服用吗啡产生的副作用引起的。他吞食了大量的吗啡,离开它,他会觉得简直不能活下去,他已养成习惯,每天上午早饭后——或干脆说是在喝了一杯浓咖啡后,就立刻服用大剂量的吗啡,而中午前不再吃什么东西,然后独个儿或仅由一条狗陪着出去散步,在夏洛茨维尔西南方荒野而凄凉的山中久久地留连。这一片冈峦人们称之为“荒凉山”。 时近11月末,这是四季中的一个奇特的间歇期,在美国叫做小阳春。在一个阴暗、温暖而又薄雾朦胧的日子里,贝德洛伊先生像平常那样,离家上山去了。去了一整天,仍不见他归来。 晚上八点左右,他的逾时不归叫我们十分恐慌起来,正待出发去寻找他,他突然意想不到地出现了,看上去气色不比平常坏,而情绪比往常要高昂得多。他讲叙了他的历险过程和叫他难以脱身的意外遭遇,这些事的确闻所未闻。 “你们应该记得,”他说,“我离开夏洛特茨维尔时,大约是上午九点,尔后,十点左右,我来到了一个峡谷,这地方对我来说全然是个新发现。我饶有兴趣地沿着山隘弯弯曲曲的小路走去,一路四面的景色,虽不能冠之以所谓壮丽,但在我看来,它自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寂寞凄凉的妙趣。这一与世隔绝的荒凉之处,看来纯粹是块处女地。我不得不相信脚下踩着的这些青草、灰岩,以前都是人迹未至的。这个峡谷的入口太隐蔽了,事实上无从进入,除非事有凑巧。所以说,很有可能我是地地道道的第一个冒险家——真正第一个也是唯一的一个进入这深山幽谷的冒险家。 “富有小阳春季候特色的浓云密雾,沉沉地托挂在一切景物上,别有一番风味。不消说,它使得原本朦胧的景物变得更模糊了。这怡人的雾那么浓密,竟使我根本看不见前面十二码以外的路。这条路极为蜿蜒曲折,加上又看不见太阳,我很快迷失了前进的方向,此时,吗啡也在习惯性地发生作用了——它使我兴趣盎然地领略外界的一切。树叶的震颤——草片的颜色——三叶草的形状——一只蜜蜂的嗡嗡声——一滴露珠的闪烁——微风的吹拂——来自林中淡淡的香气,都使我联想到一个森罗万象的世界——一个由狂欢、混乱的思绪带来的快乐而绚丽的世界。 “我就这样,不停地幻想着,不觉走了好几小时,这时,周围的雾也越来越浓了。最后我只得完全摸索前进。走着走着,一种难以形容的不安,一种神经质的犹豫和颤抖攫住了我。——我害怕再往前走会陷入某个深渊。而且我想起了有关荒凉山的那些奇怪的传说,据说在树林中和大山洞里住着一些粗野而又残忍的蛮族。无数模糊的幻想使我感到压抑和沮丧不堪——正因为模糊,这些幻想就更令人苦恼。猛然,一阵宏亮的鼓声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不用说,我那份惊讶真是无以复加。鼓声在这些山里简直是闻所未闻。我即使听到大天使的号角[3]。也不会有这等惊奇。然而,一件新的更令人惊骇困惑的趣事接踵而至,只听得传来一阵猛烈的“卡嗒卡嗒”“叮当叮当”的声音,仿佛一大串钥匙似的——一闪眼,一个面容黝黑、半裸着身子的男人尖叫着从我身边跑了过去。当时,他离我的身子那么近,我简直感觉到他喷在我脸上的热气。他手里拿着个由一些钢圈组成的器械,一边跑,一边使劲地摇着它们。他刚一消失在雾中,一头巨兽就张着嘴、瞪着眼、气喘吁吁地紧随他急驰而来。一看它的模样我就知道是条鬣狗。 “看见这么个庞然大物,并没增加我的恐惧,反倒叫我松了口气——因为我确信自己是在做梦,于是拼命想唤醒自己的意识。我果敢而轻快地朝前走去。揉揉眼睛,大声地叫了起来,又捏了捏自己的四肢。只见眼前有条小溪流过,于是我停了下来,俯身洗了手、头和脖子。这下似乎驱散了那些一直困扰我的模糊感觉,我觉得自己换了个人似的,于是,迈着沉着而又轻快的步伐,朝前面那个未知世界大踏步走去。 “由于劳累过度,加之空气相当沉闷压抑,我终于力不能支,在一棵树下坐了下来。一会,太阳出来了,放着昏弱的光芒;树叶的阴影懒懒地投射在草地上,但轮廓也还清晰,好一阵,我诧异地凝视着这些阴影,它们的形状简直叫我惊奇得木然发呆。我抬头一看,那树竟然是棵棕榈。 “这一下我遽然站起,激动得不知所措——因为,这不再是梦幻作祟——我看出,我也感到我已完全驾驭了自己的感觉。这些感觉此刻在我的脑海中展现了一个新奇而又特别令人激动的世界。立刻我只觉得热得难受。微风送来一阵奇异的气味。耳边传来一阵低低的连续不断的潺潺声,像是从满满的,却是缓缓流动的江面上飘来的,其中还混杂着一种特别的嗡嗡声,那是嘈杂的人声。 “我的那份惊讶就不要细说了,且说我正听得惊诧时,迅猛刮来短短的一阵风,仿佛是经魔法师的魔杖点触了似的,凝云滞雾一下就被驱散了。 “我发现自己来到了一座高山脚下,俯瞰下方,是一片辽阔的平原,一条气势宏伟的大江蜿蜒穿过大地。江畔矗立着一座东方风味的城市,正如我们读过的阿拉伯故事中描写的景象,不过比书中描写的更富有奇情异趣。我所站的位置,远比城市的水平面要高,因此我能看到它的每一处僻地和角落。看起来街道不计其数,不甚整齐地纵横交织,四通八达。不过迂回曲折的小巷比街道更长,而且挤满了居民。那些房子充满了生动的画趣,阳台、游廊、尖塔、神殿以及雕得稀奇古怪的凸肚窗比比皆是。集市非常繁荣,陈列在这里的丰富的商品,真是琳眘满目,应有尽有。有丝绸、棉布、亮得耀眼的刀具、大得惊人的珠宝。除了这些,处处还可见到王公贵族的旗帜,载着雍容华贵严裹面纱的贵妇人的大轿小轿,装扮得豪华漂亮的大象,劈削得怪诞奇异的神象,鼓、锣、矛以及镀金镶银的权杖。在拥挤、喧嚷和一片纷繁混乱之中,在那些缠着头巾、身着长袍、须髯飘拂的黑色和黄色皮肤的人群中,无数束带的圣洁的公牛[4]在漫步倘徉,同时,还有许多虽然污秽但也是神物的猿猴,在屋檐周围攀爬着,或是依附在叫拜楼[5]和凸肚窗上。从拥挤的大街到江边,下了数不清的阶梯,就是浴场;整个江面,帆樯林立,此刻,许多满载货物的船队似乎堵塞了航道。城区外,密密的棕榈和可可树丛,以及其它巨人似的奇形怪状的百年老树,拔地而起。放眼看去,到处是稻田、农家的草屋、水池、孤零零的寺庙和吉卜赛人的帐篷,还可见到孑然独行的娉婷少女,头顶水罐,向大江的岸边走去。 “当然,你们马上会说我是在做梦;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我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思,压根儿没有做梦的那种明显特点。一切都是非常合乎逻辑的。起初,我不相信自己真的是醒着,便做了一系列的试验,结果立刻证明我真的是醒着。说起来,当一个人做梦并在梦里怀疑他正在做梦时,这种怀疑实际上已证实了自身的正确,而且这个睡觉的人几乎立即就惊醒了。因此,诺瓦利斯[6]说得对:‘当我们梦见自己在做梦时,我们就快醒了。’假如我产生了像我所描绘的那种幻觉,而并不怀疑它是个梦,那么它倒完全可能是个梦;可是,事情真的发生了,而且我也怀疑它是个梦,并对它做了试验,因此,我不得不将它归入别的特殊现象。” 坦普尔顿博士说:“这一点,我不能肯定你是错的。不过说下去吧。你起身下山进城去了。” “我起身了,”贝德洛伊用一种深深惊诧的目光注视着博士,接着说:“像你说的那样我起身朝城里走去。一路上,我遇见了一大群民众,他们拥挤着穿过一条条大街,朝一个方向涌去,一举一动都显示出疯狂的激动,猛然问,我被一种不可思议的冲动所驱使,对正在发生的一切,充满了强烈的兴趣,我好像觉得自己要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但又不太明白这角色究竟是什么。然而,面对着包围我的人群,我感受到了一种深刻仇恨。我从他们中间退了出来,旋即经过一条迂曲的小路进了城。城里到处骚乱迭起,争战激烈。一伙身穿半印度半欧洲式外衣的男人,在几个身着英式制服的绅十的指挥下,正同一群暴民吵得不可开交。我加入了人少的一方,从一位倒下的军官身上取下武器装备自己,我准也不认识就同那些残暴的亡命之徒打斗起来,我们一下就被众多的暴民击败了,被迫退到一个土耳其式的凉亭里掩蔽起米。我们设栅防守,暂时脱离了险境。从凉亭顶部的一个小窗口,我看见黑压压的疯狂激动的人群,正在包围和袭击一座悬垂在江上的华丽的宫殿。突然,从宫殿高处的窗户里,只见一个模样柔弱的人,用一根由他侍从的头巾做成的绳子吊着降了下来。一条船就在他身边,他乘船逃到江对岸去了。 “接着,一种新东西又攫住了我的心。我匆匆对伙伴斩钉截铁地说了几句,成功地说服了几个人服从我的命令,于是我们从凉亭里拼命地突围出去。我们一头了冲进了包围凉亭的人群中。开始,面对我们的突围,他们猝不及防,连忙后退。接着,又重整旗鼓,疯狂反扑,然后又撤退。这期间,我们也被赶得远离凉亭,困在两旁是高大的悬垂式房屋的狭促街巷里,钻进那太阳终年照射不到的壁凹中,一个个狼狈不堪。暴民们对我们发起猛攻,枪声大作,箭如雨下,我们一下就被击溃了。那些流矢可非同一般,有些像马来人的转动短剑,是模仿爬行的蛇身做的。又长又黑,带有浸了毒液的芒刺。突然一支毒箭射中了我的右太阳穴。我晃了晃身子倒了下来。蓦地,致命的疼痛攫住了我,我挣扎着、喘息着,死了。” 我笑着说:“我猜你大概不会一口咬定,你全部的冒险经历不是一场梦了吧?你不准备坚持说你现在死了吧?” 当我说这些话时,我当然期待贝德洛伊会说几句俏皮话来解嘲。不料令我吃惊的是,他竟吞吞吐吐、抖抖嗦嗦,脸色白得吓人,半晌不说一句话。我看着坦普尔顿。他直挺着腰板,肃然危坐在椅子里——牙齿震颤作声,眼睛瞪得像是要从眼窝里掉出来一般。“说下去!”他终于粗嘎着嗓门对贝德洛伊说。 “有好一阵,”后者接着说:“我只感到一片黑暗,只觉得一片虚无,只有对死亡的意识。最后,我的整个灵魂似乎遭到了猝然而猛烈的一击,仿佛是电流穿过一般。随之而来的是一阵富有弹性而又明亮的感觉。这明亮不是我见到的,而是感觉到的。眨眼间,我似乎从地上升起来了。但我没有形体,没有可见可闻、可触可知的存在。人群早已离去,骚乱已经停止。城里也比较安静了。在我的下面躺着我的尸体,右太阳穴上中了枝箭,整个头部肿得老大,严重受伤。但是这一切都是我感觉到的——不是见到的。我对任何事情都不感兴趣,甚至那具尸体似乎也与我无关。我没有意识可言,但似乎又不由自主地动了起来。我飘飘浮浮地飞出了那座城市,折回那条我先头经由它进城的弯弯小路。当我回到山中峡谷,在我先前遇见鬣狗的地方,我又经历了一次电击般的震动,它使我对重量、意志以及实质的感觉统统都恢复了。我又成了原来的那个我,匆匆转身朝回家的方向走去。可是过去的事仍旧那么真实生动地印在我的脑海中——哪怕是瞬时片刻,我也不会再强迫自己将它作为一个梦来理解。” “也不尽然,”坦普尔顿带着十分严肃的神情说,“不过这事应怎样以不同的名称来解释它,真是难以说清。我们不妨假定,现代人的心灵将要成为某些伟大的心理发现的对象。且让我们满足于这种假定吧。至于其他,我要解释一下,这里有张水彩画,以前我早就应当拿给你们看的,但由于一种难于说明的恐怖情绪,我迄今不敢拿出来。” 我们注视着他拿出来的那张画。我从中没看到任何新奇之处,但是,它在贝德洛伊身上产生的影响却非同小可。他凝视着画面,差点昏厥过去。然而这不过是张小肖像而已,不过确实画得惟妙惟肖,画的就是贝德洛伊自己那奇特古怪的相貌。至少我凝视它时是这么想的。“你们看这画的日期,”坦普尔顿说,“它在这里,几乎看不清,在这个角上,是1780,这肖像就是这一年作的。画中人是一位已故的朋友——一位叫奥尔德的先生,在华伦?哈斯丁斯[7]任职期间,我在加尔各答[8]与他结下很深的友谊。当时我年仅二十岁。当我第一次在塞拉托格见到你贝德洛伊先生时,正是你的相貌同这画中人的神奇般相似,吸引我同你结识,寻求你的友谊,进而达成了那些协议,使我最终成了你的忠实的看护。促使我达到这一目的的动机,部份是——也许主要是因为我对死者充满歉疚的怀念,但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出于对你的一种惴惴不安的并且多少有些恐怖的好奇。 “就你刚才细叙的你在山中见到的幻景来看,实际上你已至为详细而准确地描绘了恒河边的印度城市贝拿勒斯。那些骚乱、格斗、大屠杀,都是切伊特?辛格[9]叛乱的真实事件,发生在1780年,是时,哈斯丁斯正处于他一生中最危急的关头。那个用头巾做成绳子逃走的男人,就是切伊特?辛格自己。在凉亭中的那帮人是归哈斯丁斯领导的英军印度兵和英国军官,我就是他们中间的一员。我竭力阻止那个军官轻率出击,以免送死。不幸他中了孟加拉的毒箭,在拥挤的胡同里倒下了。那军官是我最亲密的朋友,他就是奥尔德。你们从这些手稿中可发觉,”说着,他拿出一个笔记本,上面有几页似乎是刚才写下的。“正当你在山中幻想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恰恰就在家中详细记载了这些事。” 这次谈话以后大约过了个把星期,夏洛茨维尔报上出现了下一面这段文字: “我们沉痛宣告,一位和蔼可亲、德高望重而深受夏洛茨维尔市民爱戴的绅士——奥古斯塔斯·贝德洛先生逝世了。 “多年来贝先生为神经痛所苦,常常命系垂危;然而这只能视为死亡的间接原因,其直接原因真是离奇之至。几天前,他去荒凉山作短途游览,因稍感寒热,导致血液大量涌集脑部。为减轻症状,坦普尔顿博士采取了局部放血。他将水蛭放在病人的太阳穴上。但转瞬之间,他就死了。事情似乎是在装了水蛭的罐子里,偶然放进了一条有毒的蠕虫形水蛭,这种水蛭有时能在附近的池塘里找得到。毒蛭牢牢吸附在他右太阳穴的小动脉上。因为它看上去同医用水蛭非常相似,故使得大错铸成,救治无时。 “注意,夏洛茨维尔有毒水蛭同医用水蛭总是可以区别开来的。它呈黑色,特别是它那蠕动扭转的动态和蛇非常近似。” 一日,我正同上述报纸的编辑谈起这次非常不幸的事件,突然我想起要问他,何以死者的名字被写成了“贝德洛”。 “我想,”我说道,“你对这么拼写是有根据的,但我一直以为这个名字应以‘e’结尾来拼写。” “根据?——不,”他答道,“这纯粹是个印刷错误,这名字是‘贝德洛’再加个‘伊’,普天下都这么拼写,我从不知道有别的什么拼法。” “那么,”我一边转身,一边喃喃自语地说,“那么,说真的,一个事实往往比任何虚构要奇怪得多——因为‘贝德洛’不带‘伊’,除了是‘奥尔德’这个名字的颠倒之外,又意味着什么呢?不过这位先生告诉我,它只是个印刷错误而已[10]。 丁放鸣 译 [1]美国纽约州东部一村落。——译者注 [2]梅斯美尔(1734—1815),奥地利医生,当代催眠术的先驱,当时的科学家们对他持否定态度,将他的“治愈例”归因于患者自己的想象。——译者注 [3]天使们吹起号角宣布最后的审判开始;当上帝降罚之日,也吹号角,见《圣经·启示录》。——译者注 [4]在印度,牛被视为神圣的动物。——译者注 [5]叫拜楼,回教寺院的尖塔。——译者注 [6]诺瓦利斯(1772—1801),德国早年浪漫派诗人。——译者注 [7]华伦·哈斯丁斯(1732—1818),英国政治家,1773—1785任首任印度总督。——译者注 [8]加尔各答,印度港市。——译者注 [9]18世纪70—80年代,东印度公司对其领地上的农民横征暴敛,以支付军费开支。1780年,哈斯丁斯到贝拿勒斯索款,该邦罗阇切伊特·辛格请求暂缓,哈斯丁斯却下令将其逮捕。愤怒的群众闻讯冲进王宫,打死了监视罗阇的英军土著雇佣兵,带走了切伊特·辛格,哈斯丁斯损失上尉两名,士兵一百三十多人,他自己好不容易才逃出该城。——译者注 [10]贝德洛伊与奥尔德的英文分别:Bedloe、Oldeb,前者去掉e,恰好是Oldeb的回文。作者以此暗示贝德洛伊与奥尔德的命运无处不有神秘的相通之处。——译者注 活葬 有些题目确实富有引人入胜的趣味。不过,若是拿来虚构,不论多么合情合理,却也整个的太令人恐怖了。真正的浪漫主义作家,如果他不想得罪人,不想叫人厌恶的话,当尽力避免作这一类小说。只有用朴素庄严的真实性来证实和充实它们,才能恰到好处地将它们表现出来。比方说,对于有些报道,我们会因为其中具有惨烈的“切肤之痛”而感到心灵的颤栗——别列津纳河之战[1]、里斯本大地震[2]、伦敦大瘟疫[3]、圣巴托罗缪惨案[4]。以及加尔各答“黑洞”[5]中一百二十三名囚犯的窒息死亡等等。不过,在这些报道中,仅仅是事实,是现实的和历史的事件激动人心。而作为创作,我们只会对此感到嫌恶。 我已提到了好几个比较著名的骇人听闻的灾难,都是有案可稽的;不过,有些活生生地铭刻在想象中的东西,其可怕的程度,一点也不亚于那些大灾大难。我不必提醒读者,我本可以从长长的人类苦难的神秘目录中,撷取许多个人的例子,因为他们所遭受的,较之任何群体的不幸,更充满本质的苦难。的确,真正的不幸,最终的悲哀,是特别的,而不是普遍的。真是万幸,忍受痛苦的可怕极限的,是个别的人,而决不是大多数——为此,让我们感谢仁慈的上帝! 活着而被埋葬,毋容置疑,在那些命当一死的劫难中,是最为恐怖的。这种事频频发生,屡见不鲜,不由你不信。生与死的界线,充其量是个朦胧而模糊的影子。谁说得出生在哪儿结束,死从哪儿开始呢?我们知道,在有些疾病中,生命的所有表面机能会出现全部中断,然而,这种中断严格地说来,只能称之为“暂停”。它们只是暂时停顿在那种不可思议的机械状态。过了一定的阶段,某种看不见的神秘的本原又会使人阳还气转,起死回生。灯未灭,油尚存。但此时此刻,魂在何方呢? 一开始我们就得出一个不可避免的结论:什么种子结什么果——此类众所周知的晕厥病症的发作,自然会常常导致过早的埋葬。不过,姑且不去考虑这一点吧,我们还能从医学上和平时的经验中提供直接的证据,证明的确发生了为数甚多的早葬。如果有必要,我马上可举出许多证据确凿的例子,其中最著名的一个,有关它的细节,某些读者可能还记忆犹新。这件事前不久发生在邻近的城市巴尔的摩[6],它在那里激起了轩然大波,使得人人为之扼腕叹息。这个妇人是一位声誉卓著的市民、职位显赫的律师兼国会议员的妻子,她突然身患一种疑难病,简直令她的医生一筹莫展。几经折磨之后,她死了,或者说,人们以为她死了。确实,没有人怀疑,也没有理由怀疑她是假死。她具有死人的所有常见特征:面孔皱缩,轮廓下陷,双唇冰冷苍白,眼睛暗淡无光;身体无一丝热气,心脏也停止了跳动。尸体保存了三天未葬,这期间它越发变得僵硬如石了。总而言之,因为人们担心尸体很快就会腐烂,葬礼匆匆就办完了。 这位夫人的遗体就存放在她家族的墓穴里。以后三年都无人去惊动它。三年期满后,为了放供奉,墓穴被打开了;——她丈夫亲自开了门,可是,天啦!等待他的是多么吓人的场景哟!他把两扇门朝外一拉,一个穿白衣的东西嘎嘎有声地跌落到他的怀抱中。这正是他妻子的骨架,穿着尚未腐烂的尸衣。 仔细调查的结果表明:在葬后的两天中,她就苏醒过来了——她在棺材里拼命挣扎,弄得棺材从搁板或架子上摔到了地上,棺材摔得很破,使她得以钻出来。人们还发现,当初偶尔留在坟墓里的一盏盛满油的灯,现在也空了,不过那可能是挥发掉了。一道阶梯通往下面那个可怕的墓室,在它的最顶上一级,有一大块棺材碎片。看来她为了呼救,曾用它使劲敲击过铁门。大概就在她拼命呼救、挣扎的当儿,剧烈的恐怖使她昏了或者是死了;接着,尸体在滑落下来的时候,尸衣缠在墙上伸出来的一个铁器上,她就这样挂在那儿,就这样直挺着腐烂了。 1810年,法国发生了一起活埋事件:其中的细节足以证实这样一个结论:事实确实奇于想象。故事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叫维克托里娜?拉富尔卡德的小姐,这位妙龄女郎出身名门,家境富有,且又生得花容月貌。求婚者趋之若鹜。其中有一位叫朱丽安?博絮埃的,此君乃一介寒儒,大概是巴黎的一个记者。他才气横溢,通体温柔,深得这位富家小姐的青睐。看来他真的被她爱上了。但是,门第的骄傲最终使她拒绝了他。她后来嫁给了蒙西厄尔?雷内勒尔,这是一位银行家,也是一位官位颇显的外交家。可是,结婚以后,这位先生就对她弃而不顾,或者更确切地说是虐待她。悲悲戚戚同他过了几年之后,她死了——至少她的情形极为像死,竟使每一个前来看她的人上了当。她被葬了,没有葬在墓穴里,而是葬在她所出生的那个乡村,一座普通坟墓里。她的恋人悲痛欲绝,对当年浓情密意的怀念,仍叫他激情似火,怀着罗曼蒂克的目的,他从首都来到那个偏远的乡村,想要挖出爱人的尸体,得到她的一绺美丽的鬈发。半夜里,他来到坟地,挖出了棺材,打开了棺盖。而当他去解开爱人头发的当儿,突然,他注意到她的眼睛没有闭上。原来这位夫人是被活葬了。她的生命力并没有完全丧失,爱人的拥抱和亲吻,将她从那被误认为是死亡的昏睡中唤醒了。他抱着她欣喜若狂地跑到他在乡村的下榻处。好在他懂得不少的医道,他使尽浑身解数,终于妙手回春。她苏醒过来了,认出了她的保护人。她和他就留在那儿,慢慢调养,直至完全康复。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这爱的最后一课温软了她那颗女人的心。她终于倾心于博絮埃了。她不再回到丈夫身边,而是将自己复活的事对他隐瞒起来,同爱人一起双双逃到了美国。20年后,考虑到时过境迁,容颜已老,她的朋友都会认不出她来,于是两人回到了法国。但他们错了,初次见面,蒙西厄尔?雷内勒尔竟一眼就认出了她,并提出要认领他的妻子。这一要求遭到了她的拒绝,法院法官也支持她的态度。并作出以下裁决:鉴于特殊情况,加之夫妇分离年深月久,宣布丈夫的权力无效不仅是公正的,且是合法的。 莱比锡的《外科杂志》是一份有很高权威和价值的期刊,哪位美国书商最好翻译和重版这份杂志。在最近的一期上,刊载着一件和上述事件相仿佛的伤心惨目的事。 一位炮兵军官,生得体格魁梧,结实强壮,一日从一匹桀骜不驯的马上摔下来,头部撞成重伤,立刻失去了知觉,头盖骨稍有破裂,但看不出有什么急迫的危险。医生为他成功地做了环锯手术。给他放了血,并采用了许多其他常见的减缓痛苦的办法。没料到,他渐渐陷入越来越不可救治的昏迷状态,到最后,人们都以为他死了。 是时气候温暖,于是大家急匆匆地将他埋在一处公墓里。星期四举行葬礼。到那个星期天,墓地像往常那样来宾济济。大约中午时分,一个农民声称,当他坐在这个军官的坟上时,他分明感到地下一阵骚动,仿佛有人在底下挣扎似的。他的话令人大吃一惊。开始,人们并未理睬他的奇谈,但他那惊恐失色的样子,讲述这件奇闻时的那种固执,终究还是引起了众人的重视。很快,铲子拿来了,好在坟墓浅得可怜,只用几分钟就挖开了,埋在里面的那个人露出了头。当时他看上去真像是死了;可他几乎是直直地坐在棺材里,棺盖在他的猛然挣扎下已被掀开了一半。 他被立刻送到了最近的医院,医生宣布他还活着,尽管还处于窒息状态。几小时后,他苏醒了,认出了在场的每一个熟人,并且,断断续续地说起了他在坟墓里垂死挣扎的情形。 照他所说的来看,显然他在坟墓里清醒了一个多小时,直至后来失去知觉。坟墓里草率而疏松地填了一些非常透气的泥土,这样,空气自然就渗透进去了。他听见了头顶上杂沓的脚步声,于是拼命想让他们也听见他的声音。他说,看来,正是坟墓里的那阵拼命挣扎将他从沉睡中唤醒了——但是,他刚一醒来,就充分意识到他处境的极度恐怖。 据记载,这位病人恢复得很好,似乎大有痊愈的希望,不料却成了庸医们医术试验的牺牲品。他们对他使用了伽伐尼[7]电池组,一阵狂喜发作,他突然气绝身亡。这种电疗偶尔会引起这类事故。 不过,提到伽伐尼电池组,使我想起一个有名的而且非常离奇的有关例子。伦敦的一位年轻律师被埋了两天,通过对他作电疗试验,证明这种疗法确实能够起死回生。这事发生在1831年,当时不论在哪里谈及这一话题,都会产生耸人听闻的效果。 病人叫爱德华?斯特普尔顿,表面上死于斑疹伤寒,附带出现了一些异常症状,他的医护人员对此十分好奇。针对他的表面死亡,医生请求他的朋友允许他们做死后鉴定检查,但他们拒不允许这么做。像这种拒绝往往会导致的结局一样,那些医生决定挖出尸体,然后慢慢地进行秘密解剖研究。伦敦多的是盗尸团伙,他们同其中的一个商议好,不费吹灰之力就达到了目的。就在葬礼后的第三天晚上,他们从一个八码深的坟墓里挖出了所谓的尸体,将它存放在一家私人医院的手术室里。 医生真的在他的下腹部开好了一道有一定长度的切口,此时,一看到病人新鲜而未腐烂的肌体,他们就想到要使用电池组。于是,试验一个接一个。然而,除了有一两次,肌肉的痉挛显示了超出一般的生命迹象外,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试验产生了惯常的效应。 时间很晚了。天亮时分,终于大家认为还是立刻解剖为好。但有一个学生特别希望能检验他自己的一个理论,坚持要在一块胸肌上使用电池组。一道粗粗的口子开好后,他草草地就将电线接通了;此刻只见病人以匆匆忙忙而十分镇定的动作,从手术台上翻身坐了起来,一步步走到房间的中央,不安地凝视了他好几秒钟,然后开口说话了。他说的话晦涩难懂,但字眼清楚,音节分明。一说完,就沉沉地倒在地上。 好一阵大伙儿都吓得瘫软了——不过,面对这一紧急情况,他们立即镇定下来。他们发现,尽管斯特普尔顿先生处于昏厥状态,但他还活着。他复活过来了,而且迅速恢复了健康,这只有天知地知哩。对他的那些亲朋好友,医生将所有关于他复活的消息都隐瞒起来了,直至他完全康复,无复发之虞,才告诉他们。他们的那份惊愕,那份喜出望外的疯狂,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这件事最令人毛骨悚然的奇特之处,还在于斯特普尔顿先生自己的道白。他说,从医生宣布他死了的那一刻,直到他昏倒在医院的地板上,他没有完全失去知觉的时候,只是隐隐约约、昏昏沉沉地意识到他身旁发生的一切,他一认出他是置身于解剖室,就竭尽全力要说出那几个字:“我还活着。”但他们没听懂。 这一类掌故真是不胜枚举,但我还是就此打住吧,因为,说实在的,我们没有必要去证实这样一个事实:活葬存在。我们很少考虑怎样尽力查明这些事,这也是理所当然的;既然如此,我们就得承认,它们可能经常发生,只是我们没有认识到罢了。事实上,人们简直没有什么理由去侵占好大一块坟场,当然也就发现不了骷髅的那种足以令人恐惧地起疑的姿势。 怀疑的确是可怕的,但更为可怕的是死!可以毫不犹豫地断言,没有哪件事会有活埋那么恐怖,它足以使身心痛苦达到顶点。难以忍受的肺部的压抑——潮湿的泥土散发出的令人窒息的气味——尸衣的缠附——狭促的棺材盒子,硬梆梆的包裹,无尽之夜的漆黑,没顶之洋一般的死寂,看不见但摸得着的吞噬肉体的蠕虫——这一切,加之想到头顶上的空气、草地,回忆起那些只要得知我们的灾难,一定会飞奔前来援救的亲爱的朋友,意识到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得知这一灾难——我们绝望的处境就成了真正的死亡的深渊。照我看来,这些念头给那仍在扑扑跳动的心灵带来的惊心动魄和无法忍受的恐怖,其程度即使是最勇敢的人去设想,也会吓得退避三舍。我们对人世间如此痛苦难忍的事一无所知,对地狱的最底层有那么恐怖的事一点也想象不到。因此,围绕这一题目所说的所有故事就显得饶有趣味了;不过,由于这一题目本身的严肃和庄重,这种趣味就严格地和特别地有赖于我们得相信故事情节的真实性。下面我要讲的就是我自己的真实见闻,地地道道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 多年以来,我患有一种奇怪的失调症。因没有更确切的名称,医生们都一致称之为强直性昏厥症。尽管这病的直接的和易于诱发的原因,乃至确切的诊断,至今仍是个谜。但它的特征显而易见,不难理解。尤其是它的各种变化似乎很有特色。有时病人在一种格外昏沉的睡眠中,只躺一天甚或更短的时间。无知无觉,表面上不动不弹;但心跳仍微弱可触,身上还有些许暖气:面颊中央还泛着一点血色;而且,将镜子贴到嘴唇上,我们会发觉他的肺部仍在有气无力地、时断时续地抖动。而另外一些时候,昏迷可持续好几个星期,甚至几个月;这期间尽管做至为仔细的观察和最严格的医疗试验,仍是无法在患者的病状与我们想象的绝对死亡之间,建立任何实质的区别。他之所以屡屡免于活埋,仅仅是因为他的朋友们知道他原先就一直患有强直性昏厥症,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怀疑;而更重要的是因为病人根本没有腐烂的迹象。幸亏这种病的发作是逐步而来的。最初的征候尽管有迹可寻,但仍是不甚分明;待频频发作,就越来越明显了。每一次发作都较前一次时间更长。这是病人幸免于活埋的主要保证。不幸的是,有些病人一开始发作竟然就登峰造极,那情景若是偶尔被人撞见,几乎就不可避免地要被活活地送进坟墓。 我自己的病征与医书上说的没有很大的出入。有时无缘无故,我就渐渐地陷入了半昏睡或半痴迷的状态;这时,既不痛,又不能动,或者严格地说,不能想,便是,对生命,对围在我床边的那些人,还是有一点迟钝而淡漠的知觉。我就这样躺着,直至转机来临,云开雾散,眨眼间,感觉全部恢复。而在另外一些场合,我会猝不及防地昏过去。先是恶心、麻木、发冷、昏眩,接着立刻倒在地上。于是,好几个星期,一切都成了真空、黑暗和死寂,宇宙化为乌有,毁灭也统统结束了。但是,在这后一种发作中,与突然发作相对应的是,我会渐次地缓缓地苏醒过来。正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孤独的乞丐,在漫长而凄凉的冬夜整夜徘徊街头,终于盼到了黎明一样,我的灵魂的光芒也是那么缓慢,那么困乏而又那么喜气洋洋地重新来到了我身上。 不过,除了易患昏迷症外,我的体质大体看来是健康的;也没有发觉我就是受了那种流行病的影响——真的,除非可以将我平时睡眠中的一种癖性看做是并发症。我从睡眠中醒来,从未能立刻完全清醒过来。总要在十分糊涂而茫然的境界徘徊好一阵;大脑的功能,特别是记忆力,处于一种绝对中止的状态。 总之,我承受的并非肉体的痛苦,而是一种无边的精神折磨。我的想象变得鬼气森森。我唠叨着“蠕虫、坟墓和墓志铭”,陷入了死亡的幻想之中,而活埋的念头像是魔鬼附体一般,屡屡缠附在我的心头。我所害怕的这个可怖的危险弄得我日夜提心吊胆。对死亡的冥想本已使我饱受折磨,而对活埋的恐怖更使我痛苦得无以复加。当阴森狰狞的黑暗笼罩大地,我就在那种极为恐怖的想象中瑟瑟抖动起来——抖得像是棺架上的羽毛一般,当身躯不堪忍受这种觉醒状态时,我竭力要让自己入睡,因为醒着就可能发现自己住在坟墓里。一想到这点,我就觳觫不已。而最终当我沉沉入睡之后,只不过是立刻撞进了一个鬼影憧憧的世界而已。那同一个阴森的幻想,张开巨大的、乌黑的、遮天蔽地的翅翼,凶猛地翱翔在那世界的上空。 这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的阴郁的梦幻,多得不可胜数。我要选录的则是其中独一无二的一例。一日我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场其持续时间和深度都超出一般的强直性昏睡。突然,一只冰凉的手放到了我的前额上,一个不耐烦的、喋喋不休的声音在我耳边悄悄地说:“起来!” 我直身坐起。周围一片黑暗。刚才那个唤醒我的人压根儿不见影子。我既想不起何时昏睡过去的,也不知此刻置身何处。我仍旧纹丝不动,努力想要集中思想。这当儿那只冰冷的手凶狠地抓住了我的手腕,粗鲁无礼地摇着它,那个喋喋不休的声音又说道: “起来!没听见我叫你起来吗” “谁?”我问道,“你是谁?” “在我所居住的这个地方,我无名无姓。”那个声音不胜悲哀地答道,“我是人,但也是鬼,我冷酷无情而又慈悲哀悯。你觉得我在发抖吧——黑夜永无尽头,我一说话牙齿就打颤,但这不是因为夜晚寒冷所致。不过这恐怖太叫人受不了了。你何以能安然入睡?那些揪心捣肺的哭嚎搅得我无法安宁。我是不能忍受这一片悲景了。起来!跟我到外面的黑暗中去!让我为你打开那些坟墓,那是多么叫人悲伤的奇观啊!——看哪!” 我看着;那个看不见的仍然抓住我手腕的人,突然打开了全人类的坟墓,枯骨在每个坟墓里闪着昏弱的磷光;于是,我看到了墓穴的最深处,在那里,裹着尸衣的尸体,带着痛苦的神情,在黑暗中凄惨她睡着了。可是,啊呀!真正睡着的没有几个,成千上万的人根本没睡着;他们在有气无力地挣扎,只见一片令人痛断肝肠的骚动。从无数地狱的深处,传来一阵尸衣的凄凉的簌簌声。我看见许多看似已经安息的人,都或多或少地改变了原先被埋葬时采取的僵硬而不舒适的姿势。当我一边看时,那个声音又对我说: “真是——哦,真是惨不忍睹哟!”——然而,我还没来得及回话,那影子就放了我的手,磷光熄灭,坟墓突然猛地被关上了。坟墓外喧响起一阵绝望的哭声,那个声音又哭着说:“真是——哦,天啦,真是惨不忍睹哟!” 诸如此类的荒诞的幻觉,一到夜晚就出现在我面前。那种毛骨悚然的滋味,在我醒着的时候也久久不散,弄得我的神经极度衰弱,使我终日遭受恐怖的啄食。我不敢骑马、步行,或是享受任何离开家人的运动。事实上,我不敢脱离周围那些知道我易患倔强昏迷症的人,否则,一旦旧病复发,病情还未得到确诊,我就会被送进坟墓。即使是至亲好友,对他们的关心和尽职我也不信任。我害怕哪一次昏睡得比平时更长,他们就可能被迫信了别人的劝诱,认为我是不会苏醒的了。我甚至这么担心:因为我添了太多的麻烦,说不定哪次,他们会乐意以发作拖延太久作借口,来将我了却干净。尽管他们作了最郑重的承诺来尽力消除我的疑虑,但都是白搭,我坚持要他们指天誓日:不到烂得体无完肤,无法继续保存,任何情况下他们都决不能埋我。然而,即便那样,我的致命的恐怖还是害得我听不进一点道理,也不接受任何安慰。我苦心经营了五花八门的防备设施。别的不说,我将家里的地窖修改了一番,以便能从里面迅速地打开。一支长水平仪远远地伸到坟墓里,只要上面有极小的一点压力,就会导致铁门突然朝里打开。为了通风透光,还作了一些专门布置。盛食物和水的方便容器,就放在专为收容我而准备的棺材附近。这副棺材铺垫得又暖又软,棺盖根据拱门原理造型,另外装有弹簧,这么个设计,身体最微小的一点动作都足以掀开它。除开这一切,墓顶上还吊有一个大钟,钟的拉绳打算从棺材上的一个洞眼里穿过,然后系在尸体的一只手上,可是,哎呀!用这种办法来和一个人的命运作对又有何用?即使机关算尽,万无一失,也不能使一个命定要经历这些大苦大难的倒霉蛋,免于活埋的挣扎。 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终于来临。像以前屡次出现过的情形一样,这当儿,我发现自己从浑然无知中浮出来了,对生存渐渐有了微弱而模糊的感觉。——好慢啊,慢得像是乌龟爬行一样,曙色朦胧,晨光暗淡,心灵的白昼缓缓启明了。麻木、冷漠。痛苦也罢,不适也罢,我都不太感觉得到。没有忧虑,没有希望,也没有行动。过了好一阵,这时,耳鸣开始了;接着,又过了更长的一段时间,四肢感到一阵尖锐的刺痛;然后是一阵仿佛永恒不变的悦人的寂静;这期间,各种复苏的感觉竞相进入意识;接着重又陷入短暂的虚无之中;突然我又苏醒过来。终于,眼皮微微颤动了一下,紧接着像是遭了电击一般,一种致命而又模糊的恐惧感,猛地向我袭来。血液顿时从太阳穴直涌向心脏。事不宜迟,当务之急是要努力思考,头等大事是要拼命回忆。好,成功了,尽管只是部分的,稍纵即逝。我的记忆力开始管用了,我多少意识到了自己的处境。我觉得眼下我不是从平时的睡眠中醒来的,记起自己一直犯有倔强昏睡症。此刻,像是一股海浪冲来,我那颗发抖的心,终于被那个狰狞可怕的险怪——那个时时处处都在作祟的妖魔般的念头吞噬了。 被这念头缠住后,良久,我没动一下。为什么呢?我鼓不起一点勇气挪动,我不敢相信自己的命运,所以我就不愿做那种努力。然而,一个声音在我心里悄悄地说:“这是真的。”久经踌躇之后,我绝望了。这可不像别的不幸造成的绝望,唯有这绝望之魔逼促我睁开沉涩的眼帘。我睁开了双眼。哦!只有黑暗,一片漆黑。我知道发作结束了。我明白病痛的转机已挨过了很长的时间,我清楚眼下我已充分恢复了视觉能力——然而,只有黑暗,一片漆黑,黑夜永无尽头,黑暗浓厚无边。 我拼命地想要尖叫;双唇和焦干的舌头痉挛地运动着,一齐使劲。可是肺腔里像是压着个沉重的包袱,怎么也发不出一点声音;每使一次劲、每拚命吸口气,心就急速跳动,喘不过气来。我拼命想要大声叫喊的当儿,我发现双颚难以开合,可见它们是被绑紧了,像通常给死人做的那样。我还感到,我是躺在某种坚硬的东西上面;两旁同样硬梆梆的,而且紧紧地包围着我。到目前为止,我的手脚没敢动弹一下,双腕一直交叉放在身上,此刻我猛地伸出双臂,可它们撞到了坚固的木质的东西,它离我的面孔不到六英寸,在我的身体上方延伸开去,我不能再怀疑了:我终于睡到了棺材里。 来了,在无边的痛苦的汪洋中,那个希望天使翩然而至——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各种防备。我转过身子,一下接一下地使劲,想用身体掀开棺盖:可它竟然纹丝不动。我摸索着双腕找钟绳:偏偏也没有找到。完了,我的希望之神无影无踪,一去不复返了!同时,一个更叫人胆战心惊的绝望之魔对我张牙舞爪起来;因为我不能不正视这一点:我那么精心准备的软垫,根本不存在;其次,我还闻到一股潮湿的泥土发出的强烈的怪味。结论是无可辩白的,我不是在地窖里。当我不在家,而是在一群陌生人中间时,就陷入了昏迷,至于在什么时候,或怎么去的,我不记得了——就是他们将我像一只狗似地埋了,将我钉在一口普通的棺材里,深深地,永远地抛进了一个平常的无名的坟墓中。 就在这可怕的念头向我灵魂深处步步进逼时,我再一次奋起挣扎,大声吼叫。第二次努力成功了,一声长长的、狂野的、持续不断的、极其痛苦的尖声号叫,在黑暗的地狱中回荡。 “喂!喂!醒醒吧!”一个粗哑的声音回应道。 “究竟出什么事啦?”第二个人说道。 “你出来呀!”第三个人说。 “你干吗叫得这么难听,像个野猫子似的。”第四个人说。随即,一伙面相十分粗鲁的人,毫不礼貌地抓着我晃了好一阵。我并不是靠他们这一摇才从昏睡中醒过来的,因为当我尖叫时,我已十分清醒,——不过,他们使我完全恢复了记忆。 我想起来了,这次奇遇发生在弗吉尼亚的里士满[8]附近。原来是我同一位朋友,到詹姆斯河下游几哩路的地方一同去打猎探险。夜幕降临了。偏偏又突然遇上了风暴。停泊在河边的单桅小帆船,装满了肥土,只给我们留下一个栖身之所。我们充分利用了这点空间在船上过了一夜。船上仅有两个铺位,我睡了一个。一个仅六七十吨的小船的铺位,无需描绘。我睡的这个铺压根儿没任何被褥。最宽不过十八英寸,顶上的甲板和它的底部相距恰好也是这么多。我感到要挤进去真是件很困难的事。不过,我还是沉沉入睡了,我的全部想象根本不是梦幻,也不是恶梦——由于这种睡眠位置和环境,由于我平时的思想偏见,也由于我上面提到的镇定神智的困难,特别是从昏睡中醒来后好长时间都难以恢复记忆力,我的所有这些幻觉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那些摇我的男人是小船的水手,还有些力气在卸货。那股泥土气就是从船上所载的泥土中发出来的。所谓绑在颚上的绷带是条丝手帕,我用它包着头来临时代替我用惯了的睡帽。 但是,这一次我所忍受的痛苦,不容置疑,同真正的坟墓所给人的痛苦毫无二致。太吓人了,简直叫人魂飞魄散,令人发指。然而,祸福相依,物极必反;因为这一要命的恐怖,给我的心灵带来了不可避免的突变。从此,我就变得心神安定,健康和谐起来。我出了国。我精力充沛地锻炼身体,呼吸着天空的自由空气。我考虑着别的事情,不再去想死。我扔掉了那些医书。布肯[9]的书我也烧了,什么“梦魇”啦,关于墓地的耸人听闻的文章啦,什么妖魔鬼怪的传奇啦,诸如此类的东西,我一概不读,一句话,我成了个新人,过上了人的生活。自那个难忘的夜晚起,我就永远消除了尸骨存放所的恐惧,而强直昏睡症也随之化为乌有。这个病嘛,大概恐惧是其因,而并非其果。 有时候,纵使照理性的清醒的眼光来看,我们这个可悲的人类世界,可能也与地狱甚相仿佛;不过,人的想象之域可是些凶吉难测的洞穴,探微索隐,难免无害。啊呀!这一团活葬的恐惧,可不能都视为想象;但是,真像是魔鬼缠身一般,它们必须睡去,否则会一口吞掉我们——假若不叫它们睡着,我们就会完蛋哩! 丁放鸣 译 [1]别列津纳河在原苏联白俄罗斯加盟共和国境内,1812年11月14日—16日,拿破仑从莫斯科败退至此渡河,与俄军发生激战,桥毁人亡,死于渡河者达一万二千多人。——译者注 [2]里斯本为葡萄牙首都,1775年曾发生大地震。——译者注 [3]伦敦大瘟疫发生在1664—1666年,全市46万人,7.5万人死亡。——译者注 [4]圣巴托罗缪惨案指1572年法国基督教都新教胡格诺派惨遭屠杀的事件。是年8月22日胡格诺派海军上将科利尼遇刺(未死),经调查国王查理九世的母亲卡特琳涉嫌此案,她为了摆脱被动处境,力促国王下令处死胡格诺派首脑。8月24日(圣巴托罗缪节)清晨,屠杀从巴黎开始,仅巴黎一地死者即达3000余人。——译者注 [5]加尔各答黑洞原是东印度公司对轻微罪犯的拘留所,是一间长5.5米,宽4.5米的小室。1756年6月20日,孟加拉的纳瓦布西拉西-乌德-多拉攻占了加尔各答,约翰·霍威尔(东印度公司参事)手下的驻军投降后,被关进了黑洞。据霍威尔称,关了146人,活着出来23人;据后人研究,关了64人,出来21人。——译者注 [6]美国马里兰州海口。——译者注 [7]伽伐尼(1737—1798),意大利科学家,研究电能的先驱。——译者注 [8]弗吉尼亚首府,詹姆斯河下游河港。——译者注 [9]威廉·布肯(1729—1805),苏格兰医生,著有《家庭医学》。——译者注 失窃的信 精明过头,乃智者大忌。[1] ——塞内加[2] 18?年秋天,巴黎,一个起风的傍晚,夜幕降临后,在郊外圣杰曼区,多瑙街三十三号第四层楼上,我正陪着朋友C.奥古斯特?迪潘,坐在他那间小小的后书房或者说是书橱里,我一边沉思,一边用海泡石烟斗抽着烟,不胜惬意。至少有一个钟头我们是深陷在沉默之中。此刻若有人碰巧来访,就会看到我们俩在心无旁贷地吞云吐雾,直弄得满屋子乌烟瘴气。不过,我正在暗自思忖着天刚擦黑时我们俩谈论的某些话题,我是指毛格街事件和玛丽?罗热谋杀案之谜。无巧不成书。就在此时,房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位老相识,巴黎警察局长葛××先生。 我们热情地迎接了他。此人虽相当卑鄙,但也着实有趣,加之我们已多年未曾与他谋面。我们原本坐在黑暗中,此刻迪潘起身要去点灯。可一听葛先生说,他是来找我们商量,或干脆说是来向他请教一些麻烦透顶的公事的,就又坐了下来,不去点灯了。 “假若是需要沉思默想的问题,”迪潘住手不去点灯,说道,“那我们还是坐在暗处细想好些。” “这又是你的一个怪念头。”警察局长说。他对于自己不理解的每件事,统统冠之以“怪”,因而他总是生活在连翩而至的“怪事”之中。 “很正确。”迪潘说,一边递给客人一支烟斗,又推了张舒服的椅子给他坐。 “这次遇到了什么麻烦?”我问,“但愿别又是什么谋杀案吧?” “哦,不是,不是那类事。说实在的,这件事委实很简单,我确信我们自已完全能够处理好。不过,我想迪潘会愿意听听这件事的细节,因为它确实怪得过了头。” “又简单又怪。”迪潘说。 “呃,是的,不过也不尽如此。说真的,我们都对这事感到大惑不解,因为事情看起来如此简单,可就是束手无策。” “也许正因为它太简单的缘故,你们才被搅得茫然无措的吧。”我的朋友说。 “你真是胡说八道!”警察局长开怀大笑地答道。 “也许这个疑案是有点太白了。”迪潘说。 “噢,天啦!谁听说过你这样的看法?” “有点过于不证自明了。” “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呵!”客人乐坏了,放声大笑起来。“哎哟,迪潘,你真地要笑死我!” “那究竟有什么事要解决呢?”我问道。 “别忙,我会告诉你们的。”警察局长回答。他安闲而若有所思地长长地吐了一道烟,在椅子里坐好了。“我几句话就可以告诉你们,不过,事先让我提醒你们,这事须绝对守密。假若有人知道我将此事泄露给别人了,我很可能就要丢掉这顶乌纱帽。” “接着说吧。”我催道。 “要不就别说。”迪潘说。 “说就说吧。我从高层人士那儿听到个秘密消息,说皇宫里丢失了一份非常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谁,已经知道了,这是毫无疑问的,人家亲眼看见他拿的。另外还得知这份文件还在他手上。” “怎么会知道的呢?”迪潘问。 “这从文件的性质就可推断出来,”警察局长说:“而且,如果文件一朝脱了偷信人的手,马上就会引起某种后果,这后果暂时还未出现;——也就是说,最终他肯定要盘算着怎样利用这封信。现在他是将它派了用场了。” “说得更明确些吧,”。 “好吧,我敢冒昧地说,这份文件能使它的持有者在某方面具有某种权力,而这权力在这方面的价值是无可限量的。”警察局长喜欢卖弄外交辞令。 “我还是不甚明白。”迪潘说。 “不明白?好吧。这份文件若是泄露给了第三者(我不会说出他的名字),那一定会影响到一位地位高贵的要人的声誉。利用这一点,持有这份文件的人,就会随意支配那个声誉卓著的要人,他的名望和安宁就要受到威胁。” “不过这支配行不行得通,”我插嘴道,“得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者清楚就是他偷的。谁敢……” “偷信的人吗?”葛先生说,“就是德××部长。他真是天不怕地不怕,正当的或不正当的都做下了。偷窃之术真是大胆而又巧妙。那份文件——说白了,是封信——是失窃的那位贵妇人独处王室客厅时收到的。她正细读着这封信,突然闯进来另一位要人,而她偏偏又不想让他看到这封信。于是慌慌张张地将它死命地往抽屉里塞,无奈塞不进去,只得把它摊放在桌上。不过收信人的地址和姓名虽露在外面,内容还是没暴露,这才逃过了来者的注意。就在这关键时刻,德××部长进来了。他锐利的目光一眼就看到了信,认出了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笔迹,而且,收信的贵妇人的那种慌张神情,使他一下就窥探到了她内心的秘密。他像平常那样匆匆办了几件公事,然后拿出一封信来,这信和贵妇人的那封信多少有些相似,他拆开信假装读着它,然后将它并排和那封信紧放在一起。他又说了约莫刻把钟的话,无非是些公事,终于起身告辞,顺手从桌上拿走了那封不属于他的信,这一切收信人是看到了的,但有第三者站在身边,当然不敢挑明这一事实,那位部长将自己那封无甚要紧的信留在桌上,扬长而去了。” “你听,”迪潘对我说,“你想知道偷信人怎么随意支配失主,现在全明白了吧——偷信人明知失主晓得他是贼。” “是这样。”警察局长答道。“几个月以来,他利用如此得来的这份权力,来达到某种政治目的,已到了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步。那位遭窃的贵妇人与日俱增地深信:非收回这封信不可。不过,这事当然不能公开进行。末了,她实在是山穷水尽了,只好委托我来处理这件事。” “你嘛,”处在袅袅升腾的烟雾中的迪潘说道,“我看没有谁比你更精明的了,你这样的密探当然是求之不得、想象不出的人选罗。” “你过奖了。”警察局长回答。“不过他们可能是这么看的。 “很清楚,”我说,“如你所说的那样,这封信仍然还在那位部长手中。正因为信还在他手里,没派什么用场,他才拥有这份权力。信一旦派了用场,这份权力便消失了。” “不错。”葛先生说道,“我正是根据这一信念来行事的。最先关照的就是彻底搜查这位部长大人的旅馆。搜查而又不能让他知道,这事给了我很大的麻烦。事先我就受到了警告,倘若给他个把柄,使他疑心我们的计划,那就要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我说,“做这种调查工作倒是你的拿手好戏。巴黎警察以前经常干这一行。 “是这么回事;就因为这一点我才有信心。这个部长的一些习性也给了我很大的方便。他经常整晚不在家,仆人也不多。他们睡的地方离主人的房间有一段距离,而且多是些那不勒斯人,很容易灌醉。你们知道的,我有许多钥匙,巴黎的大小房间我都打得开。三个月来,我只要有空,没有哪一夜不是亲自上阵,花上大半夜时间,将德××的旅馆搜个遍。这件事牵涉到我的名誉,而且,实话告诉你们,报酬也相当丰厚。所以,在我确信这贼比我更精明之前,我是绝不会放弃搜查的。我想,那屋子里凡是可能藏信的隐蔽处,都被搜尽了。” “尽管这封信可能在部长手中,事实上这是毋庸置疑的,”我提出一点看法,“但难道他会将信藏在别的地方,而不藏在自己的房间里?这不大可能吧?” “这种可能性不大,”迪潘说,“根据目前宫庭事务的特别情况,尤其是众所周知的牵涉到德××的那些阴谋来看,这封信会要很快派上用场——会要让它便于立刻交出来——这一点同持有这封信几乎一样重要。” “便于交出来?”我问道。 “也就是说,要便于毁掉。”迪潘说。 “是的,”我分析道,“信显然是在部长的房子里。至于是不是在他身上,我们可以断言这是绝不可能的。” “完全正确。”警察局长说。“他已两度遭到路劫,好像都是徒步的剪径贼干的。我亲眼看见他被严密地搜了身。” “你倒是可以省却这桩麻烦,”迪潘说,“我想德××压根儿就不是个傻瓜。既然不是傻瓜,肯定会料到这种路劫是不可避免了。” “他压根儿就不是个傻瓜。”葛说道,“不过他是个诗人,照我看来,诗人和傻瓜如出一辙。” “是的。”迪潘从他的海泡石烟斗中深深喷了一口烟,思索了一会说,“虽然我也写过歪诗,做过傻瓜。” “详细谈谈搜查细节吧。”我说。 “事实上,我们也是不慌不忙地搜,每处都搜一遍。我在这方面也算是老经验了。整幢房子都一间间地搜过,每一间都花了七个晚上。首先我们检查了每间房子的家具,每个抽屉都打开了。想必你们也知道,对受过正规训练的警察来说,所谓秘密抽屉是不存在的。在这种搜查行动中,倘若有谁放过一只‘秘密’,抽屉,那他准是个傻瓜。事情就是如此明白。每只柜子的一定尺寸、占地大小都计算出来了,而且我们还备有精确的尺子,一丝一毫都逃不过我们的眼睛,搜了柜子后就搜椅子。有种长针,细细的,你们看见我用过的,我们就用那种针将椅垫统统戳了一遍。桌面我们也揭开了。” “为何要这么做呢?” “那些想藏东西的人,有时将桌面或其它装配相类似的家具面子拆开来,然后挖空桌腿,把东西藏进洞眼里,再将桌面重新盖上去。床柱头和床柱腿也可用同样的方法派上用场。” “但是,空心一敲击不就会被听出来吗?”我问道。 “绝对不会。东西一放进去,只要在它周围填满棉絮就行。再者,我们这次行动,绝不许弄出声响。” “照你说的那样,家具可用来藏东西,但你们不可能搬开或拆开所有家具啊。例如,一封信可以卷成细细的螺旋条,它的形状、大小和大号编针差不离,这样它就可以塞进椅子的横档里。你们没把所有的椅子都肢解了吧?” “当然没有。但我们做得更老当——我们用了架高度显微镜,将旅馆内每张椅子的横档,以及各式各样家具的接榫,都逐一细察过。若是有任何最近触动过的痕迹,一下就会查出来。比如,一点钻眼屑子也会放得同一只苹果一般大。上胶的地方若有什么异样——接榫处有什么反常的缝隙——肯定能清楚地察看出来。” “我想你们也注意过镜子吧,底板与镜面之间,还有床铺和被盖,窗帘和地毯等,都戳过一遍吧。” “那当然,我们用这种方法将每件家具都搜查一遍后,就搜查房子了。整个房子的表面都分格编了号,这样,没有一处会遗漏。然后,像先前那样,用显微镜将整个房子,包括两幢与它相邻的房子,一方寸一方寸地仔细查过。” “两幢相邻的房子?”我不由得叫起来,“你们一定折腾得很苦吧?” “说的是。可这笔报酬实在可观哟!” “你们查过房子四周的地面吗?” “地面全都铺了砖。这倒没费什么事,我们查了砖缝间的青苔,没发现什么异动痕迹。” “那当然也查过他的文件和书房里的图书吧?” “当然查过;每个大包小包都打开看了,不仅打开了每本书,而且是逐页逐页地翻过。我们可不像有些警官那样,光是将书抖几下就算了。而是用非常精确的尺子,将每本书封皮的厚度都仔细地量过,再用显微镜作高度准确的检查。倘若哪本书是新近装订过的,那根本不可能逃过我们的眼睛。约有五六本刚装订不久的书,我们都用长针从里仔细地戳过。” “地毯下面的地板呢?查过没有?” “那也不用说。每块地毯都移开过,地板都是用显微镜仔细察看过的。” “那么墙纸呢?” “查过了。” “你看过地窖吗?” “看过了。” “那么,”我说道,“你肯定判断错了,那信并不如你推测的那样藏在房子里。” “这一点恐怕你是对的,”警察局长说,“哎,迪潘,依你所见,我该怎么做才好?” “将房子重新来一次彻底的搜查。” “那绝无必要。”葛××回答,“我敢发誓,那封信绝对不在公馆里。” “那我就没什么更好建议给你了,”迪潘说,“你肯定能确切地描述一下这封信的样子吧?” “哦,能,能!”——警察局长边说边掏出一本备忘录,高声地念着有关那份失落的文件里面的详情,特别是有关它的外表的记载。念完这篇说明后,他起身告辞了,神情显得格外沮丧,压根儿不是先前我所认识的那位好脾气的先生。 大约一个月以后,他又来光顾我们了。进门就发现我们几乎还像上次那样坐着。他拿了只烟斗,在椅子里坐了下来,开始唠起了家常。末了我问道: “哎,葛××,那封被窃的信怎样了?我想你最终还是认定你的狡诈斗不过那位部长吧?” “唉!这该死的混蛋,我照迪潘的建议,重新作了一次检查——但一切都是徒劳,我早知道会如此。” “你说报酬到底有多少?”迪潘问道。 “哦,很大一笔钱——一份非常丰厚的酬金——我不想确切地说有多少,不过我愿意告诉你一件事:谁能帮我找到那封信,我宁可自己掏钱,给他一张五万法郎的支票。说实在的,情况一天比一天严重了;而酬金最近也翻了倍。不过,即使酬金翻三番,我也无法再有所作为了。” “唉,倒也是啊。”迪潘不停地喷着烟,慢条斯理地说,“不过,我倒真——觉得,葛××,你还没尽——最大的力量。你还——我看还可以尽点力,哎?” “怎么尽?——用什么办法?” “嘿”——啪夫,啪夫——“你应该”——啪夫,啪夫——“听从忠告,哎?”——啪夫,啪夫,啪夫。“你还记得阿伯尼西[3]的故事吗?” “记不得,见他的鬼去,阿伯尼西!” 说得好,尽管由你说阿伯尼西见鬼去吧。不过让我告诉你,从前,有个阔气的吝啬鬼,设下个圈套想骗阿伯尼西给他白看病。抱定这个主意,他就在一次私交中和阿伯尼西唠起了家常。他迂回巧妙地将自己的病征告诉医生,并将它说成是一个子虚乌有的人的病。 “‘我们来设想一下,’小气鬼说,‘假如他的病如此这般;那么,医生,您会教他吃什么药呢?’” “‘教?’阿伯尼西说,‘哦,那当然是教他听从医生的忠告嘛!’” “但是,”警察局长有点心绪不宁地说,“我可是真心实意请教别人,听从忠告,而且还愿意付钱。谁要是能为这事助我一臂之力,我就真地给他五万法郎。” “果真如此的话,”迪潘一边说,一边打开抽屉,拿出一本支票簿,“你就把刚才所说的数目,开张支票给我吧。只等你签好字,我就把那封信交给你。” 我猛吃一惊。警察局长看上去也惊得如同遭了电击一样,好一阵说不上话来,一动也不动,只见他大张着嘴巴,疑容满面地看着我的朋友,眼球瞪得像是要凸出来一般。少顷,他似乎多少醒了点神,便抓起一支笔,几次踌躇,茫然数顾之后,终于填了张五万法郎的支票,签了名,然后交给桌子对面的迪潘。迪潘仔细地验过支票,便将它藏到皮夹子里。这下他才打开书桌,从里面拿出封信,将它交给了警察局长。局长大人欣喜若狂地一把抓住信,颤巍巍地将它展开来,迅速地浏览了一下信的内容,然后匆匆奔到门边,莽莽撞撞地夺门而出,最终一言未发地冲出房间,跑出屋子。自从迪潘要他填支票以来,他就一声未吭。 他走后,我的朋友就对我解释起来。 “巴黎警察嘛,”他说,“搞侦破倒真是能力非凡。他们百折不回,精明狡诈,而且完全精通本行业务知识。因此,葛××把搜查德××公馆房间的详细经过一讲出来,我就完全相信他已做了一番圆满的调查工作——他确实已尽力了。” “已经尽力了吗?”我问道。 “是的,”迪潘说,“他们所采用的法子不仅是最好的一种,而且也运用得尽善尽美。假如这封信是藏在他们所搜索的范围之内,那这些家伙无疑就找到它了。” 我听了不过笑笑而已——而他说起来却显得正儿八经。 他接着说:“方法固然好,干得也出色,错就错在这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和这个人。警察局长的所谓精明过人的机智,不过是套削足适履的玩艺,他霸蛮把它生搬硬套到自己的计划中。眼前这件事,他不是做过了头便是欠火候,所以一错再错。连许多小学生都是比他高明的推理家呢。我认识一个八岁左右的小学生,他玩“单双”游戏真是到了家,一猜就中,令人佩服。这游戏很简单,是拿石弹玩。玩的人一只手里捏着几颗弹子,要别人猜弹子是单数还是双数,猜中了,猜的人赢一颗,错了则输一颗。我说的这孩子将全校的弹子都赢到了手。不用说,他自有一套玩法;这就是靠观察和揣测对手的机敏度如何。例如,对手是个十足的大傻瓜,伸出紧握着弹子的手,问道:‘双还是单?’这小学生回答:‘单’,可是输了;但到第二回他却赢了。因为他私下里在心里说,‘这傻瓜第一回出双赢了,就他那点灵气来看,他一定会在第二回出单;因此我就猜单;’——他猜单,果真赢了。好,若碰上个比头一个高明点的傻瓜,他就会这样推理:‘这家伙见我第一次猜单,第二次他一开始定会心血来潮,决定来一个由双变作单的简单变化,像头一个傻瓜所做的那样。但转念一想,这么变未免太简单了,终于他还是决定像头一次一样出双。因此我就猜双;’——他猜是双,又赢了。这个学生,被同学们称为‘幸运儿’——总之,他的推理方法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个嘛,”我说道,“不过是推理者的思维和他敌手的一致罢了。” “是的,”迪潘说,“我曾问过那孩子,他是怎么做到和他对手的思维全然一致,因而赢了他们的,他这样回答我:‘当我想发现对方有多聪明或多愚蠢,有多好或多坏,或当时有些什么想法时,我就尽可能准确地在脸上装出一副和他一致的表情。他的回答道出了一切貌似高深的学问的根源。罗什富科[4]、拉布吉夫[5]、马基雅弗利[6]、康帕内拉[7]的学问就是这么产生的。 “如果我理解对了的话,”我说道,“推理者的思维若要同他对手的保持一致,就得靠准确地揣测对手的心思。” “实际上就是如此。”迪潘答道。“警察局长和他的同事们之所以屡试屡败,首先是不具备和对手全然一致的思维,再者,对敌手的心思估计错误或根本没有估计。他们考虑的只是自己的高明计策,在搜查那些藏匿起来的东西时,涉及的只是那套他们自己藏东西时会采用的办法。他们这套办法和大多数人的心计不谋而合,所以倒也行得通。不过,碰上个心性不同的老谋深算的滑头,当然就得栽跟头了。对手若胜他们一筹,跟头则栽定了;对手若比他们逊色,他们也经常败北。在侦查过程中,他们的原则总是一成不变。就算是遇到不同寻常的紧急情况——受特别丰厚的赏金的刺激,他们最多是将老操作方法变通一下罢了,而万变不离其宗。比方说,在德××的这个案子中,他们到底做了什么改变侦破原则的事?又是钻又是戳,又是听测,还用显微镜照,把房子表面分成好些个方格,编上号码——这一切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种搜查法则的扩大应用,或者是一套搜查法则罢了。这些个法则就是根据他们对人心巧拙的看法定出来的,警察局长长期例行公事,早已习惯了这一套。莫非你就没看出来,他认为所有的人要藏一封信的话,虽不一定在椅子腿上钻个眼,至少也会藏在什么隐僻的洞眼或角落里,这同一般人想把信藏在椅腿钻眼里的念头岂不是如出一辙?难道你不明白,只是在一般情形下,而且只有那些智力平平的人,才会将东西藏在这种稀奇古怪的角落里;因为,大凡藏东西的人起初可能会这么设想,藏东西就要藏在希奇古怪的角落里。如果这样,要发现它就根本不需要什么精明狡黠,搜查者只须具备小心、耐心和决心就行了。若遇到重大案件——若有重赏,在警察看来也是要案——他们必定会小心、耐心和有决心的。你这下理解我的意思了吧,如果那封失窃的信藏在警察局长的检查范围之内——换言之,如果藏信的办法恰巧同警察局长的那些原则相一致——那么要将它找出来就根本不在话下。但是,这位警官完全被搅迷糊了;追根溯源他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把这个部长当成了傻瓜,因为他享有诗人的声望。所有的傻瓜都是诗人,这就是警察局长的观点,由此推论,凡是诗人都是傻瓜。他错就错在不该因果颠倒[8]呢。” “可是这人真是个诗人吗?”我问道,“我知道他有兄弟俩,两人素有博学多才之誉,那位部长曾写过专论微分学的文章,学术性很强,我相信他是个数学家,不是诗人。” “你弄错了,我是很熟悉他的,他两者都是。身为诗人和数学家,他肯定擅长推理,若仅仅是数学家,压根儿就不会推理,那他准落入警察局长的手掌心了。” “你真叫我吃惊,”我说,“你这些观点,恰恰与世人的意见相左。你不至于公然蔑视千百年来为世人所普遍接受的观点吧。数学的推理长期以来就被认为是最完善[9]的推理。” “‘可以打赌说,公众的意见是愚蠢的,因为它迎合大多数人。’”迪潘引了尚福尔[10]的话回答道,“我承认,数学家一直在尽力传播你刚才说的那种流行的谬论,尽管它被当做真理传播开来,可仍旧是个谬论。例如,为一种没多少意义的缘由,他们巧妙地将‘分析’这一术语引入代数的应用中。而法国佬就是这种独特骗术的始作俑者;不过要是术语有什么重要性——如果字眼的适用能产生什么价值的话,那么,‘分析’就表述了‘代数’的意义,就像拉丁文中的‘ambitus’包含有‘野心’的意思,religio暗指‘宗教’的意思,或‘homines honesti’意指‘正直的人’的意思一样。” “我知道,你正在同巴黎几位代数学家争论,”我说,“不过你还是继续说下去吧。” “我怀疑那种推理的适用性以及它的价值。它们只能用在抽象逻辑的形式上才有意义,而不能栽到任何一种特殊形式上,我特别驳斥了由数学研究演绎出来的推论。数学是形式和数量的科学。数学推论只有用于研究形式和数量时才是合乎逻辑的。最大的谬误是,竟把所谓纯粹代数学的真理,当成是绝对的或一般的真理。这样一个弥天大错竟普遍为世人所接受,真叫我吃惊不已。数学公理不是一般真理的公理。例如,比数对形式和数量而言是正确的,但对心理学而言,大体上常常是错误的。各部分相加等于一个整体,这在心理学里通常是不对的。在化学里,这条公理也不能成立。在考虑动机时,它也不适用;因为两个动机,各有各的意义,加起来未必等于它们各自的意义之和。数学上还有大量其他的真理,只有在比数的范围内才是真理。可是数学家们出于习惯,总是根据这些个有限真理来争论,仿佛它们具有绝对的普遍的适用性一样——而世人也的确以为它们是普遍真理。布赖恩特[11]在他那部学识渊博的《神话学》里指出了一种类似的错误,他说:‘我们尽管不相信异教徒的神话,但我们常常忘记了这一点,还是把这些神话当成存在的事实来进行推断。’可是这些代数学家们自身就是些异教徒,他们相信‘异教徒的神话’,并且从中推断。与其说是因为记忆有误,不如说是因为他们的头脑莫名其妙地昏愦糊涂。一句话,我所遇到的数学家只有在平方根方面信得过,或者是这样一种人,他们都是暗地里将x2+px绝对地无条件地等于q奉为自己的信条。如果你不在意,你不妨试着对那些个先生说,你认为x2+px有时未见得等于q,让他明白你的意思后,你须赶快逃走,否则,他准会死命地揍你一顿。” 他最后这几句话逗得我哈哈大笑。“我的意思是,”迪潘接着又说了起来,“如果这位部长只是个数学家,那警察局长压根儿就用不着给我这张支票了。可是,我知道他既是数学家,又是诗人,我就针对他的身份和所处的环境,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我知道,他既是朝廷大臣,也是个大胆的阴谋家。这样一个人,我认为,他肯定知道一般警察破案的方式。他也决不会预料不到自己会遭剪径。事实证明他是预料到了。我想,他肯定预见到了会对他的房子进行秘密搜查。他晚上经常不在家,警察局长竟庆幸自己得了成功之机,殊不知这只是个阴谋诡计,无非是想给警察提供彻底搜查之机,这样,可尽快迫使他们相信:那封信根本不在屋子里。事实上,葛××最终是这么认为的。我也觉得,刚才我不厌其烦地讲给你听的那一系列想法,也就是有关警察搜查藏匿物的那套不变公式的想法——我觉得肯定都会在部长脑海里一一过目。这必定使他藐视那些一般藏东西的角落。我想他不至于蠢到这种地步,以至于想不到他公馆里最复杂、最隐秘的角落,一旦碰到警察局长的眼睛、探针、钻子以及显微镜,就会像一只最普通的柜子一样醒目。总之我看出来,若不是经过老谋深算的选择,就是为事实所迫,他才采取了简单的办法。你大概还记得我们的第一次谈话吧,当时我提出这件疑案之所以这么棘手,很可能是谜底太显而易见了,他听了这话却大笑不止。” “是的,”我说道,“我记得他那副乐不可支的样子,当时我真以为他会笑死呢!” “物质世界,”迪潘接着说,“同非物质世界有许多酷似之处,因此,修辞学的原理多少有些真实色彩,暗喻或明喻,既可用来修饰记叙描写,也可用来加强论证。例如,惯性[12]的原理在物理学与形而上学里面,似乎是同样的涵义。物理学认为,推动一件大的物体比推动一件较小的物体要困难,而随后产生的运动量也同这种困难的大小相等。在形而上学看来,才智较高的聪明人,虽然在行动中比才智较低者更为有力、更持久,产生的效果也更大,但在前进途中的最初几步,他们的行动总不那么爽快,比较窘迫局促、犹豫不决。这两者的道理都是同样正确的。还有,你注意过街上店铺门上的招牌没有,哪一家的最醒目?” “那我可从没想过。”我回答。 “有一种拿地图猜谜的游戏,”他继续说道,“一方说出一个名字——城镇名、河名、州名或者国名——总之,就是在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地图上说出任何一个名字,另一方要在图上找出来。新手通常是说些字体极小的名字来刁难对方,而老手呢,却偏挑那些字体大的、从地图的一头排到另一头的地名来让对方猜。这就同街上那些字体过大的招牌或广告一样,因为过于显眼,反倒被人忽视了。这种视觉上的疏忽,同精神上的不明察非常相似。大多过于突出、过分明显、不言而喻的东西,聪明人不会去注意。不过,这一点警察局长似乎难以理解或者说是不屑理解。他从未想过部长大概会将那封信直截了当地放在显眼的地方,这样任何人都难以发觉它。 “我一想到德××的胆气、锐气和他那份有辨别力的机智,一想到如果他打算好好利用这份文件,肯定会始终将文件放在手边这一事实,想到警察局长获得的确凿证据,即这文件压根儿没藏在这位官员一般能搜查到的范围内,——我越想越确信这一点:部长为了藏好这封信,玩了个精明狡黠的诡计,他根本没去费力把信藏起来。 “我满心都是这些个想法,就给自己准备了一副墨镜,一天清晨,我不期而至地来到了部长的宅邸拜访。德××在家里,只见他像往常那样,哈欠连连,懒洋洋、闲悠悠,装成一副无聊已极的派头。他也许是当今活得最精力旺盛的人——不过那只是在无人看见他的时候才是如此。 “为了像他那样掩饰自己,我抱怨眼睛有疾,唉声叹气地说只好戴副眼镜。靠了眼镜的掩护,我细心地将房间整个地观察了一遍,俨然一副和主人专心谈话的样子。 “我特别注意了靠近他座位的那张大写字台,上面乱糟糟地放了些五花八门的信和其他文件,还有一两件乐器和几本书。我审慎地打量了好长一段时间,但没见到什么叫人特别犯疑的东西。 “我的眼睛在房间搜索了一周,终于被一个中看不中用的纸板名片架吸引住了。这名片架饰有金银细丝,由一根脏兮兮的蓝色缎带系着,挂在壁炉架中央的一个小铜球上。架子上有三四格,插着五六张名片和唯一的一封信。这封信脏兮兮的、皱巴巴的。当中几乎扯成两半——仿佛当初曾想把它作为无用的东西扯了算了,但后来又改变了主意或是搁了下来。信封上有块黑色的封印,方式特别而非常醒目地印着个“德”字,“德××部长亲收”几个字是女性绢秀的手迹。这封信被漫不经心地放在架子的上面一层,甚至显得有些满不在乎被人看见似的。 “我一看见这封信,就断定它就是我所要找的那一封。它的外表根本不同于警察局长曾向我们详细介绍过的那些特征。这封信的封印又大又黑。印着“德”字的花押;那一封的封印又小又红,印着“史府”的公爵纹章。这封信署明部长收,字迹纤细柔弱;那封信的姓名住址显明是给某皇室显贵的,笔触遒劲洒脱。唯独只有信的大小相当。不过,那些根本不同之处也太过分了。那脏样子、那秽迹斑斑而又破烂不堪的样子,与德××平素真正有条不紊的习惯如此不协调,分明是要欺骗来人,好把它当成一份无关紧要的文件,这些事,再加上信就放在格外显眼的位置,每位来客都可看得清清楚楚,这就跟我先前得出的结论非常一致了。我是说,起了疑心的来客一看到这些情况,他就确证了自己的猜疑。 “我尽可能地延长时间呆下去,跟部长煞是热烈地讨论某个问题,我心里明白得很,这个问题肯定能激起部长的兴趣和劲头,而我自己的注意力却笃定地落在那封信上。在这一次的仔细观察中,我努力记住了信的外形和它在架子上的位置;终于得到了一个新发现,它消除了我心存的最后一点疑虑。我细细审视着信封的四周,发现它们似乎不该磨损得这么厉害。一张硬纸曾在硬纸夹里折过、压过,现在又按原来的折痕翻过来折了一次,才会显得这么破烂。发现这点就够了。我很清楚,这封信像翻手套似地里外翻了个个,重写了地址,重加了封印。向部长告辞后,我马上起身离去,将一个金鼻烟盒留在桌上。 “第二天早晨,借口拿那个鼻烟盒,我又去了德府,我们兴味盎然地谈起了先天话题。正谈得兴浓,忽然,从公馆窗户下面猛地传来一声爆炸,像是手枪开了火,接着,又连连传来可怕的尖叫声和一大群人的叫喊。德××一下冲到窗前,推开窗户朝外看去。我趁机走到名片架前,拿了那封信放进我的口袋里,再将一封外表一模一样的复制品放了进去,这是我在寓所里精心制作的,德××的花押,我用面包做了个印章,就非常容易地摹仿出来了。 “街上那阵骚乱,原来是一个拿着滑膛枪胡来的人引起的。他在一群妇女和孩子中间开了枪。但后来证实并没上子弹,人们就把那家伙当成疯子或醉鬼,给打发走了。那人一走,德××就从窗边走来。信弄到手后,我也立即跟着他走到了窗前。没过多久,我就和他告辞了。那个装疯的人实际上是我花钱买通的。” “但你究竟为何要用一封假信换了那封信?”我问道,“你头一次去拜访他时,就公开地将信夺走,岂不是更好吗?” “德××这个人嘛,”迪潘告诉我说,“他可是个狗急跳墙的人,也是个有胆力的人。他的公馆里,也不是没有忠心护卫他家业的侍从。如果我照你建议的那样贸然行事,我就别想在部长的跟前活着离开他。巴黎的好人也就再也听不到我的消息了。但除了上述几点理由,我还有个目的。我的政治倾向你是知道的。在这件事中,我成了那位贵夫人的同党。十八个月来,部长一直随意摆布她,现在轮到她摆布他了。因为他并不知道信不在他手中,他还会当信是在手中那样,照旧对她进行敲诈勒索。这样,他在政治上势所难免地会迅速走向毁灭。这一跟头跌得既重且惨。下地狱容易[13],这话真说得妙极了。但是往上爬这件事,就像卡塔拉尼[14]谈及唱歌时所说的那样:上台远比下台容易。眼下,面对这个下台的人,我丝毫也不同情——至少丝毫也不怜悯,他是个令人发怵的怪物,一个无廉耻的天才。不过说实话,我很想知道,当他被那个警察局长称之为‘某贵人’的女人蔑视了一通后,只得去拆开我给他留在卡片架上的那封信,此时此刻他心里会转些什么念头呢?” “怎么?你在信里说了什么特别的话吗?” “那当然——留张白纸在里面似乎不大对头——那倒真是个侮辱。德××昔日在维也纳的时候,曾坑害过我。我非常和善地对他说过:我会记住这笔账的。我知道,他多少想要弄明白这个叫他上当受骗的人是谁。所以我想不给他一点暗示也太遗憾了。他很熟悉我的笔迹,我也就在那张白纸当中抄下了这么几句话: ——如此惨毒计谋, 阿特雷若罪有应得,迪埃斯特也罪有应得。 这句话引自克雷比永的《阿特雷》。”[15] 丁放鸣 译 [1]原文为拉丁文。——译者注 [2]塞内加(约前4—前65),古罗马雄辩家、悲剧作家、哲学家、政治家。——译者注 [3]约翰·阿伯尼西(1764—1831),英国外科医生。——译者注 [4]罗什富科(1631—1680),法国作家,著有《箴言集》。——译者注 [5]拉布吉夫,出处不明,另有版本刊作“拉布吕耶尔”(1645—1696),法国伦理学家,理论家。——译者注 [6]马基雅弗利(1469—1527),意大利政治思想家,历史学家,著有《君王论》。——译者注 [7]康帕内拉(1568—1639),意大利空想共产主义者,著有《太阳城》。——译者注 [8]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9]原文是法文。——译者注 [10]尚福尔(1740—1794),法国作家、杂文家,以风趣著称。所写格言在法国大革命期间成为民间流行的俗语。——译者注 [11]布赖恩特(1717—1804),英国神话家,神学家。——译者注 [12]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13]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14]安琪丽迦·卡塔拉尼(1779—1849),意大利著名女歌剧演员。——译者注 [15]克雷比永(1674—1762),法国戏剧家,善于描写恐怖。生前被人认为是伏尔泰的对手。《阿特雷与迪埃斯特》一剧典出希腊神话。国王死后,阿特雷继位,其弟迪埃斯特诱通兄妻,图谋王权。阴谋败露后,阿残酷报复,当迪前来和解时,阿烹了弟弟的三个儿子,献与弟弟尝之。为惩罚阿的罪行,众神要使他的全族遭殃。后迪埃斯特亦降祸于阿特雷一家。——译者注 与木乃伊的谈话 昨天晚上的酒会使我的神经绷得很紧。会后我感到头昏脑胀、昏昏欲睡。因此,我放弃了外出夜生活的打算,呆在家里。当时我想,最明智的事莫过于吃点晚饭,然后马上上床睡觉。 当然只能吃少许食物。我格外喜欢吃乳酪汁,而且很快便吃了一磅多,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不可取的。但我的胃仍然承受得了。两磅和三磅之间只差一个单位,或许我还能冒险吃下四磅。我妻子扬言可以吃下五磅;——但是,她显然混淆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单讲五磅这个抽象数,我愿意认账,但具体来说,它还包括一瓶黑啤酒,吃乳酪汁如果不喝啤酒,就会味同嚼蜡。 就这样节省地吃了一顿,我便戴上睡帽,带着第二天中午再美美地饱餐一顿的希冀,头一碰到枕头,便酣然入睡。 可是,事与愿违,我的鼾声还没来得及打三下,临街的门铃便急促地响起来,接着便是一阵急不可耐的捶门声,一下便把我吵醒。过了一会儿,我还在揉眼睛,我的妻子将我的老朋友庞诺勒医生捎来的便条扔到我的脸上。便条上写着: 我亲爱的朋友,收到此条,请务必速来我处一趟。不知费了多少口舌,博物馆馆长终于同意我们对木乃伊进行检验——你知道我指的那具木乃伊。如果合意的话,我会打开进行解剖。我只请了几个朋友到场——当然包括你。木乃伊现就在我屋里,我们今晚十一点动手。 你的朋友庞诺勒 看完庞诺勒的便条,我顿时睡意全消。激动得从床上一跃而起,以平常少有的麻利穿好衣服,大步流星直奔医生家里。 庞诺勒家里早早聚了一些人,他们情绪高涨,急切地在等着我,木乃伊直挺挺地横在餐桌上;我进去时,检验刚刚开始。 几年前,庞诺勒的表兄亚瑟?萨布瑞塔希上尉在离尼罗河较远的利比亚山附近埃莱萨斯陵墓买下了两具木乃伊,这便是其中之一。那个墓穴虽然远不如底比斯墓壮观,但由于它带有为数不少的描绘古埃及人生活的壁画,因而别具情趣。据说那里藏有极其丰富的壁画,四壁全都布满了壁画和浮雕,还有许多塑像、花瓶和图案精美的镶嵌工艺品,这些说明死者生前是个非常富有之人。 这些珍贵的财富按萨布瑞塔希上尉发现时的样子原封不动地存放在博物馆;——也就是说从没被人动过,就这样供游人观赏已整整八年了。这具完好无损的木乃伊现在归我们支配;对我们来说,这个珍稀的古物来得多么不易,无论如何我们也得为此庆贺一番。 我走到桌边,桌上放着一个大盒子或者说是箱子吧。约有七英尺长,三英尺宽,二点五英尺深,呈长方形——外形不像棺材,乍一看,材质像是无花果木,可细看剖面,才发现是硬纸板,更确切地说,是用纸莎草做的制型纸板,装饰性地涂了一层厚厚的油漆,用来喧染葬礼时的悲哀气氛,在盒子的外壁上随处可见刻意写上去的起点缀作用的象形文字,无疑是死者的姓名。幸运的是,熟谙象形文字的格利登先生也在场,他毫不费力地辨出这些字母只是语音,代表“阿拉米斯塔肯”几个字。 要想在无损坏的情况下打开棺材,不是件容易的事。但我们最终还是打开了。里面还有一具比外面小得多但模样一样的棺材。两个棺材之间注有松香,几乎盖住了里面棺材的颜色。 打开第二层(轻而易举),我们发现还有第三层,与第二层相比,除了材质不同以外,没有两样。这一层的用材是香柏,仍然散发着木头独有的浓香。第二层与第三层之间没有间隙,两层恰好紧紧套住。 第三层打开后,我们看到了尸体,并将它拖了出来。原以为它会像通常那样通身缠捆着绷带或麻布条什么的,但实际并非如此。它外裹一层用纸草做的护套,上面涂了石灰,镀了厚厚一层金,还绘有油画。油画上画有各类外形与人体一样的鬼魂和神灵。这些画极有可能就是这些被涂了香料以防腐的人的画像。护套呈圆柱状,从头到尾横着写有一排象形文字,再一次注明死者的名字和头衔以及死者亲属的名字和头衔。 死者的颈部有一个圆筒形的五颜六色的玻璃珠项链,彩色的玻璃珠排列成带有球形翅膀的神明和蜣螂[1]等图案。死者的腰部也系有同类型的腰带。 剥开纸莎草,我们发现尸体完好无损,没有明显气味,颜色发红,皮肤很硬,但却光溜溜的。牙齿和头发都完好,双眼(看上去)已被挖掉换以玻璃眼,玻璃眼珠非常漂亮,足以以假乱真,只是看上去太凝滞了,手指和指甲都镀了金,金光闪闪的。 格利登先生对尸体表皮的红色发表了见解,他说尸体完全被防腐用的沥青覆盖着;但用钢器刮下表层的灰丢进火里,显然可以闻见樟脑和其他香树脂的气味。 我们非常仔细地搜寻取出内脏的切口,但令人吃惊的是,我们一无所获。没有切口的完整木乃伊并不少见,但当时在场没有人注意到这个问题。人们往往习惯于从鼻孔中排出脑水,从身上开个切口取出肠子,然后再将尸体刮洗干净,抹上盐;搁上几个星期。待准备完毕后,再涂抹防腐香料。 由于找不到切口,庞诺勒医生准备用手术器械来解剖木乃伊,当时已是凌晨两点多。大家都想把内脏检验时间推至第二天晚上,我们正要分手时,突然有人提议用伏特电池进行一两次试验。 把电流输入一个至少有三四千年的古老木乃伊身上的想法,即便不聪明,也够得上是一种创新,我们立刻表示赞同。于是,我们以一分认真,九分玩笑,在医生的书房里架好电池,将两极联到埃及人身上。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我们才将木乃伊太阳穴处的肌肉裸露出来,那里的肌肉看上去没有躯体其他部位那么僵硬,但是,不出所料,连通电流后,木乃伊并未对电击作出反应。这第一次尝试,实际上是瞎折腾,我们为自己的荒唐而大笑,互道晚安准备离去。突然,我的目光恰巧落到木乃伊身上,马上惊呆了。我短暂的一瞥足以使我相信,我们看到的玻璃眼珠,最初看上去目光凝滞,可现在却被眼睑盖住,只看得见一小部分白膜。 我禁不住大叫一声,引起大家的注意。 我不能说我对这类情况比较警觉,因为“警觉”用在我这种情况下不确切。但很可能是黑啤酒的反应,我有点紧张。至于其他人,他们毫不隐瞒地承认被吓了一跳。庞诺勒医生吓得可怜兮兮。格利登先生有着不同寻常的阅历,没有表露出惊慌。西尔克、白金汉先生呢,我猜想,他不敢大胆地否认他们推开四人,钻到桌子底下的事实。 受了这次惊吓,我们决定留下来继续进行检验。我们从木乃伊右脚的大脚指开始手术。在最里层的种子状骨[2]的外部开了个切口,一直开到解展肌的根部。重新调整了电池,将液体涂在交叉神经上——这时,木乃伊像活人般动了一下,先是抬起它的右膝一直碰到腹部,接着飞快地伸直,一脚踢在庞诺勒医生身上,医生像离弦的箭一样从窗口掉进下面的街上。 想必庞医生已摔得血肉模糊,于是我们全都冲出去抬他。还好,在楼梯口我们碰上了他,他正慌慌忙忙地爬楼,脸上洋溢着探究知识的激情,他似乎比任何时候都更为深刻地认识到热忱而严谨地进行试验的重要性。 根据医生的建议,我们选择在木乃伊的鼻尖上切了一个很深的口,庞医生用双手使劲捉住木乃伊,猛地将电线连了上去。 无论是从精神和肉体——还是夸张和严格地讲——电都起了作用。起初,尸体张开双眼,很快地眨了几下,像是巴恩斯先生演哑剧一样;接着,他打了个喷嚏;坐了起来,对着庞诺勒医生挥动拳头;然后转向格利顿和白金汉两位先生,用地道的埃及话说道: “先生们,我必须说我对你们的行为既感震惊,又感羞耻。从庞诺勒医生身上不可能指望得到什么好结果。他是个可怜虫,胖笨蛋,他不知好歹。我怜悯他,宽恕他。可你,格利登先生,还有你,西尔克——你们在埃及旅游居住过,人们还以为你们是土生土长的埃及人——我们之间可以很随便地用地道的埃及语交谈,就跟你们写本国语一样——我一直认为你们是木乃伊忠实的朋友——我曾期望你们的行为更加具有绅士风度。可你们站在旁边眼看着我遭受如此不幸而麻木不仁,我会怎样看你们?你们竟允许汤姆?狄克和哈里在这么冷的天气把我从棺材里拖出来。剥光我的衣服,我会怎么想?(言归正传)你们唆使并协同那个可怜的小混蛋庞诺勒医生损害我的鼻子,我又会怎样想?” 在这种情况下听到这番话,毫无疑问我们要么夺门而逃,要么就歇斯底里地狂叫,要么就晕倒在地。我想三者必居其一。但实际上什么事也没发生,为此我感到困惑不解。也许,真正的原因要从年龄中寻找,这完全是按照逻辑学中的反命题规则进行的,现在人们通常都是按反论和不可能的方式来解决一切问题的。或许,正是木乃伊的泰然自若的表情,使得他的话不那么可怕。不论是否这样,事实很清楚,我们中没有一个人惊惶失措或魂不附体。 我相信这没多大的事,只走开几步,以避开埃及人的拳头、庞诺勒医生将双手插进裤袋里,紧紧盯着木乃伊,脸部涨得通红。格利登先生将衣领竖起,敲着腮帮子。白金汉先生垂着头,将右手大拇指放在左嘴角。 埃及人严厉地看了他几分钟,最后不屑一顾地说: “你怎么不说话,白金汉先生?你听见我问你的话吗?把大拇指从嘴里抽出来!” 白金汉先生略为动了一下,将右手大拇指从左嘴角拿出,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他又将左手大拇指放进右嘴角。 埃及人从白先生那里得不到答复,便暴躁地转向格利登先生,以一种命令的口气,质问我们到底居心何在。 格利登先生详细地回答了他。由于美国的印刷厂尚没有象形文活字,我便非常荣幸地录下了他绝妙讲话的全部内容。 需要说明的是,木乃伊所参预的整个讲话都是用原始埃及语,通过媒介(到目前为止只与我及其他在场的人有关)——通过媒介,即格利登和白金汉先生的翻译来进行的。这两个人讲着一口非常流利而优雅的木乃伊母语;但我却发现(无疑是因为两位先生对木乃伊讲述了现代新奇的东西),两位先生有时不得不用浅显易懂的形式来表达某个特殊意义。譬如,格利登先生在谈及“政治”这个术语时,埃及人听不明白,于是他便用一块木炭在墙上画了一个小丑样的人,露着肘,呈跨跃式地站在一根树桩上,右拳紧握着向前挥舞,双眼仰望天空,嘴张到九十度大。以同样方式,白金汉先生却没能表达出“假发”这个绝对现代字眼的含义,后来,在庞诺勒先生的提示下,他脸色苍白地同意摘下了头上的假发,才解释清楚。 格利登先生主要谈到,对木乃伊进行解剖研究,对科学发展极为有利,但无疑会惊动它,对此特向这位阿拉米斯塔肯木乃伊表示歉意。接着,他暗示(除此之外,别无他意)说,在那些小事情得以解释清楚后,我们是否可以按计划进行解剖。庞诺勒医生已备好了器械。 对这位发言人最后的提议,阿拉米斯塔肯似乎有些顾忌,为什么会这样我也说不清,但他说对于道歉表示满意,并从桌上下来,与在场的所有人一一握手。 这一仪式结束后,我们立刻忙于修补解剖刀在木乃伊身上划的刀痕。缝好了他太阳穴的刀口,用绷带绑好他的脚,在他的鼻尖上贴上一张一英寸见方的黑膏药。 我们注意到伯爵(这个头衔好像就是阿拉米斯塔肯的)略微颤动了一下——一定是感到冷了。医生马上便到衣柜取来了一件剪裁得体的黑大衣,一条天蓝色方格尼马裤,一件粉红色方格花布女式无袖衬衫,一件飘逸的绣花背心,一件白色的宽松外套,一个带钩的藤拐杖,一顶无沿帽,还有漆皮靴、草色儿童手套、眼镜,小胡子和瀑布式的围巾。由于伯爵和医生高矮胖瘦差距较大(比例约为2:1),要将这些衣物穿在埃及人身上很有点困难,我们费尽周折,勉强才给他穿戴好。于是,格利登先生伸出手,把伯爵牵到火炉旁一张舒适的椅子上坐下。医生马上按响门铃,要来了雪茄和酒。 谈话很快便热烈起来,阿拉米斯塔肯现在居然还活着,我们对此都感到非常好奇。 “我本来以为,”白金汉先生说,“你早就死了。” “嗨,”伯爵非常惊讶地答道,“我有七百多岁了!我父亲活了一千年,去世时,一点也不糊涂。” 于是我们提了一系列的问题和猜想,这些在古老的木乃伊看来显然荒谬绝伦。他被寄放在埃莱萨斯陵墓里已有五千零五十年零几个月时间了。 “可我,”白金汉先生重新说,“并没有提到你被埋时的年龄,我承认你仍是个年轻人。我是问你何时被沥青裹起来。” “被什么裹起来?”伯爵问。 “沥青。”白先生重复道。 “哦,对的,我大概明白你的意思;——在我所处的那个时代,我们除了双氯化汞以外,几乎什么也没用过。” “可我们还是不明白,”庞诺勒医生说,“你怎么可能死后埋在埃及五千年,现在还安然无恙地活着。” “我真像你们所说的,死了吗?”伯爵答道,“现在我很可能还是死人;因为我看你们的电流疗法还不完善,不能解决在我们那个古老年代极为普通的问题。事实上,当时我只是癫痫病突发,晕厥过去,我最要好的朋友们以为我十有八九死了;于是他们马上给我涂上了防腐香料——我想你们应该清楚涂抹香料这一方法吧?” “嗯,不太清楚。” “嗨,我发现——你们太无知了!我刚才没讲清楚,看来有必要解释一下,确切地说,在埃及无论何种动物都按此办法进行防腐处理。我这里用“动物”这个词,从广义上讲,它指的是肉体,更多的是指有道德和生命的人类。我复述一遍,涂抹香料的主要原理就是以此立即抑制并永远中止动物的所有的功能。简单地说,涂抹香料对人是什么模样,就会永远保持这种模样。现在,我身上流淌着金龟之血,我真幸运,涂抹香料时我还活着,就像你们现在看到的我一样。” “金龟之血!”庞诺勒医生惊叹道。 “是的,金龟是一个非常著名而罕见的父系家族的标志或‘族徽’。‘金龟之血’只是个比喻,指的是用金龟作为族徽的那个家族的后裔。” “可这与你还活着有什么关系?” “按埃及人的惯例,涂抹香料前必须先将死者的肠子和脑髓取出,但只有金龟族不这样。如果我不是金龟人,我就会没有肠子和脑髓;没有这些,我就活不了。” “我感觉到,”白金汉先生说,“我们到手的木乃伊可能都是金龟人。” “毫无疑问。” “我想,”格利登先生很温和地说,“金龟是埃及的一种神。” “埃及的一种什么?”木乃伊惊叫一声,站了起来。 “格利登先生,你这样讲话,我真为你害躁。”伯爵说着坐回椅子,“地球上没有哪个民族曾经承认有一个以上的神。与我们生活在一个时代的金龟族、鹮族等等(与其他种族一样),都只信奉一个令人敬仰的创世主,通过图腾和巫师进行一系列祭祀活动。” 他停了下来,后来,谈话又由庞诺勒医生重新引起。 “你所说的不是不可能,”他说,“在尼罗河附近的陵墓中,可能还有金龟族的其他木乃伊活着。” “毋庸置疑,”伯爵答道,“所有活着而被意外地涂抹香料的金龟人肯定都活着。甚至有些故意被涂抹香料的人,也可能被涂抹人忽略,现在还在墓中。” “你是否可以解释一下,”我说,“‘故意被涂抹香料的人’是什么意思?” “非常乐意,”他说。“在我们那个时代,人的寿命一般约有八百年。如果不发生非常意外的事故,很少有人在六百岁以前死亡;但也很少有人活过一千岁;八百年是自然寿命。涂香料原理被发明后,我刚才已给你们描述过,我们的哲学家们突发奇想,提出分期度过这八百年的设想,在这段时间,科学的进步可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从历史的角度上,这种事件也理所应当,譬如,一位年届五百岁的历史学家想写一本宏篇巨著,于是便将自己小心地裹上涂料;然后给当时涂料的人留下指示,要他过一段时间,五百或是六百年以后再让他重生。届时,他就会惊奇地发现他的巨著变成了杂乱无章的古书标本——也就是说,变成了一种相悖的猜想、难解之谜,整群恼怒的评论像争吵的口舌战场。人们会发现这些以注解形式出现的猜想等等,完全包裹、扭曲并淹没了原文,作者必须拿一盏灯方能找到自己的书。待找到时,又会发现自己完全是白费功夫。历史学家便会义不容辞地立即着手重写,用自己的知识和经验来纠正对有关他早年生活时代的传统习惯的描写。现在重写和纠正工作由好些德高望重的人来完成,为防止我们的历史退化成无稽之谈的寓言。” “对不起,”这时,庞诺勒医生将手轻轻地放在埃及人手臂上说,“对不起,先生,我可以打断你一会儿吗?” “当然可以,先生。”伯爵答道,停止了讲话。 “我只想问你一个问题,”医生说,“你提到过历史学家亲自校正对他所在时代的传统习俗的描写。请问先生,魔法占卜的比例平均有多大?” “魔法,这个词用得恰当。先生,魔法普遍都精确地施在幼鲑上,事实都记录在不能重写的历史上;——也就是说,两者丝毫不是孤立的。就我所知,在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完全彻底地错。” “既然,”医生接着说:“你涂抹香料显然已过了至少五千年,那么我可以想当然地认为你们的历史,如果不是传说,也只始于大约十个世纪以前。对于你们的历史我们最感兴趣。” “先生!”阿拉米斯塔肯伯爵说。 医生复述了他的话,并加了不少注释后,这个埃及人才听明白。埃及人最后犹豫不决地说: “我认为你提出的问题独具匠心。在我那个时代,我从没有听谁说过宇宙(或像你们所称的世界)还有一个开端这个奇异的幻想。我记得有一次,只有一次,听一个富于思考的人曾间接地提示过有关人类起源的问题;据这人说,你们常用的亚当(或红地球)这个词,当时也在用。但这个词在广义上用指从过于肥沃的土壤中自然萌发的人类(就像低级动物的萌发一样)——我说,自然萌发有五大群人,同时从地球上五个区分明确而均等的地区生长。” 在场的所有人都耸耸肩,其中一两个人意味深长地摸了一下自己的额头。西尔克先生先是瞥了一眼阿拉米斯塔肯的枕骨部,接着瞥了一眼他的头前部,然后说道: “你们那个时代的人寿命长,偶尔还要像你所说的那样分期度过。那你们一定强烈地倾向于知识的总发展和密集型,但埃及人在微观科学上与现代人,尤其是与美国佬相比较,处于明显劣势,因此,我认为,这些完全是由于埃及人头盖骨强度大的缘故。” “我再次承认,”伯爵语气平和地回答道,“我不太明白你的话,请告诉我微观科学指什么?” 我们几个人七嘴八舌,详详细细地解释假定的脑相学和神奇的动物磁力等。 听我们讲完以后,伯爵继续讲述了一些轶事,证实说胆囊和骨刺的原型在埃及早已兴盛,只不过后来逐渐衰败,几乎被人忘却,催眠术与底比斯的热带草原奇迹相比,简直让人瞧不起。底比斯的热带草原创造了虱子和许多其他类似的东西。 于是,我问伯爵,当时的人是否会计算日蚀和月蚀,他不屑地说会。 这使我有些吃惊。当我准备问些有关天文学的其他问题时,在场的一位一直缄默不语的老兄悄声告诉我,说要了解他脑子里想些什么,最好去问问托勒密[3](不管他是谁),还要问问普鲁塔克[4]有关月形岩相的问题。 于是,我问木乃伊有关生产玻璃之事,如烧制玻璃和透镜什么的;可我的问话还未完,那个一直不吭声的仁兄又悄悄碰了我一下,求我看在上帝的份上,窥视一下西克洛人[5]迪奥多拉斯[6]。而伯爵却反问我,现代人是否有显微镜,是否可以像埃及人那样切割浮雕宝石。我正思忖着怎样回答,矮子医生庞诺勒突然搭腔。 “看看我们的建筑!”他不无感慨地说。这使得那两位游客格先生和白先生非常气恼,他们随意地拧得他青一块紫一块。 “看,”他激动地叫道,“纽约的鲍灵格林喷泉!如果要看规模大一点的,就看华盛顿特区的国会大厦!”——这个善良的矮医生继续详细地讲述这一建筑的面积大小。他解释说光门廊一项就装饰有不下二十根直径五英尺,每根相距十英尺的柱子。 伯爵说,他很抱歉,已经不清楚阿兹拉克城某一主建筑的准确规模,反正它是在没有白昼之分的时期奠的基,其遗迹在他涂抹香料时还伫立在底比斯西部的荒漠上。他还记得(说到门廊),在下宫附设了一个叫做卡拉克的门廊,共由一百四十四根柱子组成,每根圆周长三十七英尺,相距二十五英尺远。从尼罗河到这个门廊要穿过一条两英里长,分别为二十、六十和一百英尺高的狮身人面像、石像和方形尖塔组成的林荫道。宫殿里每个方向都有两英里长(他还记得),方圆可能有七英里。所有墙壁内外都写满了象形文字。不是吹牛的话,在围墙内甚至可以建造五十或六十栋医生所说的国会大厦。他还没有说,可以费点神挤它个二三百栋。因为卡拉克宫殿毕竟是个不起眼的小建筑。但是他(伯爵)也不得不承认喷泉家医生所描述的那样设计优雅,外观壮丽,傲然屹立在鲍灵格林。这在埃及或其他地方绝对看不到。 我问伯爵对我们的铁路有何看法。 “没有什么特别的看法,”他答道。“这些铁路规模太小,设计太糟,非常拙劣地拼凑在一起,当然比不上埃及人搬运整个寺庙和一百五十英尺高的方形尖塔时用的宽敞、平坦的铁槽路。 我补充说我们拥有雄厚的机械能力。 他承认我们在这方面确有所长,但又反问我要费多大的功夫才能制造出卡拉克小宫殿上面的拱梁。 我佯装没听见他提的问题,继续问他对自流井有何看法;他高傲地扬起眉头;格利登先生在一旁对我使劲眨眼,悄声说工程师最近在埃及一个绿洲发现一口自流灌溉的自流井。 接着,我提到钢铁;可这个外国佬居然抬起鼻子问我,我们的钢铁能否做出方形尖塔上的尖状曲线形物。这些东西可全都是铜刃具制成的。 我们在与他的对话中一直未占上风,只得以攻为守,把话题转向空洞理论。我们找来一本叫做《日规》的书的副本,读了其中含混不清的第一二章,主要谈及的是波士顿人所谓的“大运动或“进步”。 伯爵淡淡地说“大运动”在他处的时代已见惯不惊,至于“进步”,曾搞过一次,简直是胡闹,根本没有进步过。 我们接着谈到民主的极大魅力和重要性。但却很难使伯爵相信我们生活在没有国王,有自由选举权的国度的优越感。 他似乎听得兴味盎然,但实际上并不感兴趣。我们说完这些后,他说好久以前曾发生过一起非常相似的事。埃及的十三个省突然决定全盘自由化,为人类的其他民族树立榜样。他们组织一批有识之士,共商可能想象得出的最具独创性的宪法,并很快获得成功;但他们都只是在夸夸其谈。结果这十三个省与大约十五或二十个其他省合并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令人作呕的、孤立无援的专制国家。 我问那个专制暴君姓甚名谁。 伯爵记得很清楚,说叫马布[7]。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只好抬高声调,说对埃及人不懂蒸汽感到悲哀。 伯爵十分惊愕地看着我,没有作答。可那个默不作声的人用肘猛地推我的肋骨——说我这下子使自己暴露无遗了——问我是否真是个笨蛋,竟然不知道现代蒸汽机来源于一个名叫所罗门?德?科斯的英雄发明家。 眼看我们就会全线崩溃,幸运的是,庞诺勒医生重整旗鼓,救我们于危难之中。他问道,埃及人在穿戴上是否能与现代人一比。 伯爵听后向下瞥了一眼他穿的马裤,然后,把上衣后摆部分抓到眼前看了一会儿。接着放开衣服,慢慢地张开嘴巴,笑得合不拢;但我已记不清他怎样回答的了。 我们的士气大振,医生非常高傲地走向木乃伊,希望他坦率地以它的绅士名誉担保,埃及人是否早已了解庞诺勒的糖衣药片或布里德雷斯的小药丸。 我们急切地等待着它的回答,但很失望。他并没有回答。这个埃及人面红耳赤,低头不语。这是我们最完美的胜利,是它最不光彩的失败。我确实不忍心看这个木乃伊屈辱的样子。我摘下帽子,生硬地鞠了一躬,然后离去。 回到家里,已是凌晨四点多钟了,我马上上床睡觉。早晨七点钟就起了床,为了我的家,为了全人类,我用笔录下了上述内容,现在已是上午十点整。我感到自己从心底里讨厌现实生活,我的老婆太刁钻,我讨厌19世纪的生活。我相信一切都错了。我急于想知道2045年谁会当总统。因此,我打算刮完胡子,喝下一杯咖啡后,立即去庞诺勒的家里,将自己涂上香料,保存它二百年看看。 邓英杰 译 [1]古埃及人的护身符。——译者注 [2]一种手足中可发现之短骨,常包在肌腱或关节束囊内。——译者注 [3]托勒密,古希腊数学家、天文学家、地理学家;于公元前127—前125年在埃及亚西三大城进行天文观测。——译者注 [4]普鲁塔克,(约46—120),希腊地理学家。——译者注 [5]西克洛人,西西里人之一。——译者注 [6]迪奥多拉斯:公元前4世纪麦加学派的哲学家,曾对模态逻辑有突出贡献。——译者注 [7]英语Mob的译音,意为暴民。——译者注 乖戾的后代 由于人类心灵主要构件的能力和冲动,骨相学家们曾无法给一种倾向让出位置,这种倾向,虽然以一种基本的、原始的、无法减缩的感情明显地存在着,却同样为所有地位比骨相学家们高的道德家们所忽略。因此而完全值得骄傲的是,我们所有的人也都忽略了它。我们曾允许它存在而忘掉我们的理性,只是由于缺乏信仰——缺乏信心;——不管是对《圣经》中的《启示录》缺乏信心,还是对希伯莱神秘哲学缺乏信心。只是因为它的表面的额外工作,我们便从未想到过它的思想。我们看不到这种冲动的必要——为了这种倾向,我们无法看出其需要。我们无法了解,也就是说,如果这种原动力的概念曾经强加于它本身,那我们一直弄不清楚;——我们一直弄不清楚,它可能以何种方式来促进人性的宗旨,暂时的或是永久的。无可否认,骨相学,扩而大之乃至所有玄学,生成就是被编造出来的。是摆弄理智和逻辑的人,而不是明智的和观察敏锐的人,让自己设想出一些计划——向上帝口述意志。这样,由于推测耶和华的目的得到满足,他便从这些目的中建立无数见解体系。比如,拿骨相学来说,我们很自然地首先就要认定,人必须吃饭这是上帝的旨意。于是,我们就分配给人一种寻找食物的本能器官,这种器官是一种惩罚性的工具,上帝就是凭这种工具来强迫人进食,不管你是否愿意。其次,由于已经安排好人必须延续种族,这是上帝的意愿,我们马上又发现一种好色的器官。同样,我们也发现了好斗性、想象力、因果性、建设性——总而言之,各种各样的器官,无论是代表一种性格倾向,一种道德情操,或是一种纯智力的才能。在这些人类行为准则的安排之中,刺激而生行动,不管是对还是错,是部分或是全体,大体上都是跟随他们先辈的足迹;从预先知道的人的命运中推断和确定各种事物,而以上帝的旨意为借口。 要是以人们经常或偶尔做过的事情以及经常或偶尔在做的事情为基础,而不以我们认为当然是上帝想要他这样做为基础来进行归类(如果必须归类的话),那该是比较明智和比较安全的。如果我们连上帝所做的许多看得见的工作都无法领悟,那我们又怎么能领悟他的那种使得这些工作得以完成的不可思议的思想呢?如果我们连他的客观的创造物都无法理解,那我们又怎能理解他的真实的心情和创造的状态呢? 根据经验,归纳法将会使骨相学接受一种作为人类行为的先天的原始的本原的诡辩事物。由于缺乏一个更能表示其特性的名词,我们姑且把它叫做“乖戾”吧。我想,这个词按其意义来说,其实就是一种无目的的灵活机动,一种非动机的目的。通过它的激励。我们的行为没有一个能理解的目的,或者,如果这种提法在措词上会被理解为有矛盾的话,那我们到目前为止还可以改变一下,就这样说:通过它的激励,我们为了不应该那么做的理由而那么做。从理论上说,没有比这更为荒唐的理由了;但实际上,却是没有比它更强有力的了。在某些条件下,随着某些见解,它变得绝对地不可抗拒。我并不比相信任何行为的过失的自信更相信我的生存是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它推动我们,而且单单推动我们将其付诸实行。我也不大相信这种占压倒之势的倾向将会错上加错,在不可告人的原理中能容许分析或解析。它是一种基本的、原始的冲动——是本质的。我知道,有人会要这么说到它,说当我们坚持某些举动时,是因为我们感觉到我们不该坚持它们,我们的行为,只不过是那种一般来源于骨相学的好斗性行为的一种调节而已。但对这种说法,我们一眼就可看出其谬误。那种骨相学上的好斗性是为了其本体,为了自卫的需要。它是我们反对损害的保护措施。它的原理与我们的福利有关;这样,那种愿人好的愿望与它的发展同时激动人心。由此可见,那种愿人好的愿望必然与那仅仅是好斗性的调节的任何原理一道激动人心,但是,至于提到我所称之为“乖戾”的这件事情时,那种愿人好的愿望就不仅不能激励人心,反而存在一种强烈的对抗情绪。 求诸自己内心,毕竟是对上面提到的诡辩法的一种最好的回答。没有哪个对自己的心灵深信不疑地谘询参考同时又彻底怀疑的人,会有意于否定那种值得怀疑的倾向的整个根基。它并不令人难以理解,只是有点与众不同。世界上没有人在某个时期不曾被,比方说,一种用冗长啰唆的言词耍弄一位听者的热切愿望所苦恼。讲话的人知道他使人不愉快,他也曾有各种打算想使人愉快,他通常是简短的,准确的,清楚的,他最简洁而明白易懂的语言是努力练好舌头的发音,唯一的困难之处就是禁止自己说得流畅,他害怕听他讲话的人生气,并请求他息怒。然而,下面这种思想还是在袭击着他,那就是,由于某些纠缠和插话,可能惹起这种气忿。只要单一的思想就够了。冲动增长为愿望,愿望增长为乞求,乞求增长为无法控制的渴望,而这种渴望(引起讲话人的深深遗憾和屈辱,而且不顾一切后果),是沉溺而放纵的。 我们面前有一项必须迅速完成的工作。我们知道,它将破坏性地被延误。我们生活中最重大的危机大声要求有立即的能力和行动。我们热情洋溢,我们满腔热情地开始做这项工作而累得精疲力竭,为了预期它的辉煌成果,我们的整个心灵都燃烧起来了。它必须、它将会在今天着手进行,而我们却将它推迟到明天。这是为什么?除了我们觉得乖戾以外是找不到答复的,而使用“乖戾”这个词时,却又难以理解其原理。明天到来了,随着它的到来,我们更急切地渴望去尽我们的职责,但是,正是随着这种渴望心情的增长,那种不可名状的,因其高深莫测而确实令人害怕的渴望推迟的心情也出现了。希望赶快去尽职的这种渴望转瞬间就集聚了力量。行动的最后时刻即将到来。我们因我们内部的争论——因确定中又带着不确定——因实体上又拖着一条影子而激烈颤抖。但是,要是这种争论就是这样进行下去,那就是成功的阴影,——我们的斗争白费心机了。钟声敲响了,这是我们幸福的丧钟。同时,它也是雄鸡对好久以来一直威慑我们的鬼魂的通报。它飞逝了——它消散了——我们自由了。旧有的能量返回了。现在我们将劳作了。啊,可是太晚啦! 我们站在一道峭壁的边沿。我们凝视着深渊——我们变得很不舒服,头晕目眩。我们最初的冲动在危险的情况下收缩了。不可理解地,我们幸存下来。慢慢地,我们的不舒服、晕眩和恐怖变得渐渐消失在一团无以名状的感情的云雾之中。在渐变过程中,更加无法觉察地,这团感情的云雾现出形状来,正如《天方夜谭》中从瓶子里飘出的那股烟雾变成一个恶魔一样。但是从峭壁上我们的这团感情云雾中变出的是可以触知的东西,是一个形象,它远比任何恶魔或任何传统中的精灵都更为可怕,而它却又只是一种思想,虽然是一种可怕的思想,一种因强烈爱好其恐怖而使我们感到寒彻骨髓的思想。它只是当我们从一个绝顶仓卒跌落下来时的感觉的那种念头。而这种跌落——这种冲刺式的毁灭——就是由于这样的理由:它包含关于“死”的所有最可怕、最讨厌形象中的最可怕、最讨厌的一个,同时又要容忍那些曾自己显示在我们想象中的形象——就是由于这个原因,我们现在就成了最活跃的希望它的人。又因为我们的理智从边沿上强烈地拦阻我们,所以我们又是更为急切地向它靠拢的人。世界上没有一种激情像一个站在峭壁边沿上发抖,打算要往下跳的人的激情那么着魔般地急切。在你的打算的任何企图中沉迷片刻,你必定会想得出神,因为沉思只是极力要求我们克制,所以,我说,我们无法沉思。如果没有一只友谊的手臂牵制我们,或者如果我们没有能以突然的努力使自己临渊而向后扑倒,那我们就跌落下去就被摧毁了。 考究这些行为以及我们愿意考究的类似行为,我们将发现它们完全是由那种乖戾精神产生的。我们干那些不好的事,仅仅因为我们觉得我们不应该那样做。超出或不及这一点,就再没有更明白易懂的原理了。而且,真的,要不是这种乖戾偶尔也为人所知促成了好事的话,我们也许要认为它是撒旦的一种直接煽动呢。 我常这样说,说我多少总会回答你们的问题,说我会向你们解释我为什么来到这里,说我会把一件事情的至少是些微的道理告诉你们,比如我何以要戴上镣铐,何以要住进死刑犯的牢房。如果我不曾这样啰唆,那你们就会或者完全误解我,或者同一群临时聚集起来的人一道,以为我疯了。但事实上,你们将很容易发觉我是那乖戾的后代的无数牺牲品中的一个。 要使任何行动都经过更为精密的思考之后才做出,那是不可能的。几周以来,数月以来,我都在思考关于谋杀的方法问题。有一千种方案都被我放弃了,因为这些方案的完成都包含了被发觉的机会。最后,在读了一些法国回忆录之后,我发现一篇关于通过一支意外地涂了毒的蜡烛而使皮洛夫人染上了几乎是致命的疾病的叙述。这个念头立即触动了我的想象力。我知道我的牺牲品有经常躺在床上看书的习惯。我也知道他的房间窄狭,而且通风条件很差。但我不必用一些不得要领的细节来烦扰你们。我不必描述我在他卧室的烛光架上换上一支我自己制造的蜡烛这种很容易的技能。第二天上午,人们发现他死在他自己床上。而验尸官的结论是“因上帝的天罚而死”。 由于继承了他的财产,好些年来我一切都很顺利。我脑子里从不曾有过被发觉的念头。至于那截剩下的致命的蜡烛,我已亲自小心处理掉了。我没留下有可能证明有罪或者甚至怀疑我犯罪的线索的任何蛛丝马迹。当我想到我是绝对安全时,我胸中升起的那股满意之情简直是难以相信的。很长一段时间,我习惯于沉迷在这种感情之中。它给予我比从我的罪行中增长出的所有那些仅仅是世俗的利益更多的真正乐趣。但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期终于来到了,就从这个日期起,我那种欢乐的感情,以一种几乎难以觉察到的渐变,变为一种难以摆脱的、折磨人的思想。它之所以折磨人,是因为它反复出现。我一时几乎无法摆脱它。一首普通歌曲中的叠句,或是一出歌剧中的某些令人印象不深的片断的唱腔在我们耳中,或者更确切地说,在我们记忆中鸣响,引起我们烦恼,这本是件十分普通的事。如果歌曲本身很好,或歌剧的曲调值得称赞,我们也不会感到有些微的烦恼。终于,我就这样不断地听到我自己在思考我的安全,并且总是低声重复这句话:“我是安全的。” 一天,我沿着街道闲逛,在我半提高嗓音,低声念着这句习惯性的话时,我就停下脚步来。一阵暴躁,使我将它们改变成这样:——“我是安全的——我是安全的——对——要是我不愚蠢到去公开招认!” 我刚一说出这几句话,就感到有一股冰冷的寒气朝我心口偷偷袭来。对这种乖戾现象的发作我曾有过某些经验,其性质我曾不厌其烦地加以解释,同时记得很清楚,我一次也没有成功地阻止它们发作。现在,我自己的一种偶然的自我暗示,即我也许会愚蠢到去供认那次犯罪的谋杀。这种暗示面对着我,仿佛被害者的鬼魂面对着我——并且招手让我朝前走去,走向死亡。 开始,我要努力抖掉这种心灵上的梦魇。我精神饱满地走着——快些——更快此——最后我奔跑起来。我感到一种想高声惊叫的疯狂愿望。每一个接踵而来的思潮,都以新的恐怖压服我,因为,啊,我清楚地、十分清楚地了解,在我所处的情况下,思考,就是迷惑。我更加加快我的步子。我像疯子一样跑跑跳跳通过拥挤的大街。最后,群众感到吃惊,就跟踪我。当时我感到我的命运完蛋了。当时要是我能扯下我的舌头,我也会那么干了。这时,只听得一声粗暴的声音在我耳边回响——有人粗鲁地一抱,箍住了我的肩头。我转过身来——气喘吁吁。有一阵子,我感受到了窒息的全部痛苦,我变得目不能视,耳不能听,并且头晕目眩。然后,我想是某个不露面的刻毒鬼,用他那宽阔的手掌在我背上拍了一下。长期被囚禁的秘密从我的灵魂中冲了出来。 他们说,我讲话带着独特的清楚发音,但带着明显的强调语气和急躁慌乱,好像是害怕在结束那几句简短但意味深长的话之前被人家打断话头,那几句话是说,让他们将我交给刽子手,送往地狱去。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由于我已经讲叙过了为这次极公正的定罪所需要的所有的话,我跌倒在地,晕厥过去。 但是何以我又要再说点什么呢?今天我戴着镣铐,身子在这儿!明天我将不戴镣铐了!——但身子又在何处呢? 唐荫荪 译 瓦尔德马案件真相 我们的一篇文章,用的就是上面这个题目,发表在科尔顿先生主编的上一期《美国评论》上,引起了一些议论——特别是关于文章所说的是真事还是假事的问题,当然,对于争论之点,不适宜让我们也去置喙。有人要求我们重印该文,我们也乐于这么做,让文章自己去说话。然而,我们却可以看到,社会上确有那么一种自夸以怀疑为职业的人。 ——《百老汇月刊》编者 瓦尔德马特别案件引起了讨论,我当然不会自称认为这是件奇事。如果不引起讨论,那倒是一件奇事——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经所有有关当事人要求,不将这一事件公开,至少在目前,或在我们有进一步的调查机会之前不要公开——通过我们的努力做到这一点——但却有一些经过窜改和夸大的说法不胫而走,流向社会,变为许多令人不快的误传的来源,很自然地,也变为大量怀疑的来源。 现在有必要提出,我来说明事情的真相——就我亲自了解的情况来说明。简单说来,真相就是这样: 近三年来,我的注意力曾再三被引向催眠术的科目。并且,大约在九个月以前,我十分突然地想到,在迄今为止所进行的一系列实验中,有一个非常显著的、最不可理解的疏忽:——至今还没有人在临死前还能说话时被催眠过。而它可以让我们知道,首先,在这种情况下,病人对催眠的影响是否还存在任何敏感性;其次,如果还存在,是否因情况而减少或增加;第三,这种作用在什么程度上,或有多长时间能阻止死神的侵犯。还可以弄清楚其他一些问题,但上述几点最激发我的好奇心——从结果的极其重要的性质来说,尤其是最后一点。 察看一下我的一些实验科目方法,我就可以检查到这些详细情况,于是就使我想到我的朋友M.欧内斯特?瓦尔德马,那位远近闻名的《法律书目》的编者,和署上“伊萨尔?马克斯”笔名的《华伦斯坦》[1]和《巨人传》[2]的波兰文译本的译者。瓦尔德马自1839年以来主要居住在纽约的哈勒姆区,他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是(或者曾经是)身体瘦削——他的下肢跟约翰?伦道夫[3]的很相似;而且,又因为他的洁白的络腮胡子与他乌黑的头发形成强烈对比,因而使一般人误认为他的头发是假发。他的性情显然容易激动,这样就使他成为一个很好的催眠实验的对象。有两三回,我没费好多气力就使他人睡,但在其他效果方面却使我失望,这一点,由于他的独特的体质,曾是我预料到了的。他的意志没有一个时候是在我的绝对、完全的控制之下,而且关于超人的视力方面,我在他身上没有完成丝毫可信赖的事情。我往往将我在这些方面的失败归因于他的健康情况失调。在我跟他相识之前数个月,他的医生就曾宣告他患了难治的肺结核病。这确实是他的习惯,当他谈到他正在向死亡走近时,态度沉着,好像谈论一件既不回避又不遗憾的事。 当我产生了上面提到过的那种想法时,很自然地我就会想到瓦尔德马。我对这个人的稳重哲学了如指掌,因此不用担心他会有什么顾虑;而且他在美国没有可能会干扰他的亲属。我对他坦率地谈到这个问题;使我惊喜的是,我好像大大地激起了他的兴趣。我说我感到惊奇,是因为虽然以往他一直慷慨地答应将他的身子交给我做实验,可他对我所进行的工作却从未给予过任何同情的象征。他患的病是那种有可能准确计算出其死亡日期的病;于是在我们之间作出了这样的安排:他将在他的医生宣布他那种病情之前约二十四小时被送到我这儿来。 自从我收到瓦尔德马亲自写来的下面这张附加的便条以来,到现在已有七个多月了: 我亲爱的P——, 你现在也可以来了。D——和F——都一致认为我不能 坚持到明晚午夜以后;我认为他们对时间估计得八九不离十。 ——瓦尔德马 这张条子被写好之后半小时,我就收到了它,而在收到它之后一刻钟之内,我便又到了这个垂死的人的卧室。我有十天没见到他了,我为他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之内所起的可怕的变化而感到惊骇。他的脸呈铅灰色,眼睛完全失去光彩,消瘦得简直连皮肤都让颧骨顶穿了。他的唾液过多。脉搏几乎感觉不到。然而,他在精神力量和某种程度的体力这两方面都还保有非常好的势态。他讲话清楚——不用坚持服一些缓解药物——而且,当我走进房间时,他还正在用铅笔在一个笔记本上作纪录。他用枕头支撑着靠躺在床上。D——和F——两位医生伴随着他。 在紧紧握了瓦尔德马的手之后,我把两位陪伴医生请过一边,从他们那里得到了关于病人情况的一分钟时间的说明。他的左肺处于半骨质或软骨质状态已有十八个月之久,当然也就完全失去了生命力的效用。右肺的上部,也已部分(如果不是全部)骨化,而其下部也仅仅是一片化脓性的结核,彼此连结在一起。还有好几处地方出现大片穿孔;而且,在一点上,与肋骨发生了持久性的粘连。肺右叶的这些现象是在比较近的时期出现的。这种骨化现象以一种很不寻常的速度进行;一个月以前还没发现这种现象的征兆,粘连现象则只是在前三天才被观察到。与肺结核无关,病人被怀疑是主动脉瘤;在这一点上,骨质的症状使得准确的诊断成为不可能。两位医生的意见是,瓦尔德马将在次日(星期日)大约午夜时死亡。他们当时是在星期六晚上七点钟说这话的。 D——和F——两位医生离开病人床边和我谈话时,已经跟他作了最后的告别。他们的意思是不打算再来了。但是,在我的请求下,他们同意在明天晚上十点钟左右再来看看病人。 他们走了之后,我无拘无束地跟瓦尔德马谈论关于他的接近死亡的问题,尤其是打算进行实验的问题。他表示非常愿意甚至急切希望进行这种实验,并催我马上开始进行。他身边有一个男护士和一个女护士陪伴,但我完全没有感到有这两个人在这里我就可以随便进行这种工作,认为万一出了事故,他们是最好不过的证人。所以我将手术延迟到第二天晚上八点钟左右进行,那时有个医科学生会来,此人我认识,他名叫西奥多?L——1先生,这样我就可以从进一步的困境中解放出来了。第二天晚上,我本来是计划等两位医生来了才进行实验的,但首先由于瓦尔德马的迫切恳求,其次由于我确信,由于他明显地在迅速衰弱下去,我一分钟也不能浪费了,于是我被敦促提前进行。 L——1先生真好,他答应我要他注意所发生的一切情况的要求;现在我所要谈的情况,绝大部分材料都来自他的记录,或者是经过压缩的,或者是逐句抄录。 当我拿着病人的一只手,请他尽可能明确地对L——1先生说,在目前这种状况下,他(瓦尔德马)是否十分愿意让我给他施行催眠术时,大约是八点差五分。 他用微弱的但仍然能听得清楚的声音回答说:“是,我愿接受催眠”——说过之后,他接着又加上一句:“我只怕你延挨得太久呢。” 他说这句话时,我便开始那种过去在他身上曾最为有效的催眠操作。我的手第一次侧击过他的前额,他明显地受到了影响;但是,直到十点过几分D——和F——两位医生按约定时间来访时为止,我虽然用尽了力量,也没能引起进一步的感受得到的效果。我向两位医生简要地说明了我的计划,当他们没有提出反对意见时,我就说,病人已在死亡的痛苦之中,我对进行实验没有犹豫——只是改用了给极其衰弱的人使用的侧面操作法,同时我正面凝视着病人的右眼。 此时他的脉搏极其微弱,呼吸打着呼噜,每隔半分钟一次。 这种情况几乎有三刻钟的时间未变。然而,这段时间过后,这个垂危的人的胸部发出一声自然但十分深长的叹息,这时他的呼噜停止了——这就是说,他的呼噜不再明显,间隔却并未减少。病人的临终处于一种冰冷的状态。 十一点差五分时,我发现一种明确的催眠影响的朕兆。呆滞的眼睛的转动变为一种心神不安的内部观察的表情,这种表情除了在睁着眼睛睡觉的状态下是从未见到过的,这绝不可能弄错。用一个轻微的迅速的侧面操作,我使他的眼睑微微抖动了一下,好像刚睡时那样;又用一个轻微操作,我使它们完全合拢了。然而,我对此还不满足,只是精神饱满地继续进行这种操作法,而且以极大的意志力进行,直到我将这个睡眠者的四肢放在一个看来是很舒服的位置,并使它们完全变得僵硬。他的腿完全伸直了,手臂也几乎是这样,摆开在床上,与腰部保持适度的距离。头部稍微垫高。 当我完成这件工作时,已完全到了午夜了,我要求两位医生前来检查瓦尔德马的情况。在试测了一下之后,他们承认他是处于一种非寻常的完全的催眠的昏睡状态。这大大唤起了两位医生的好奇心。D——医生当即决定留下来通晚陪伴病人,而F——医生在离开时答应天亮时再来。L——1先生和护士们都留下未走。 直到凌晨大约三点,我一直没让瓦尔德马受到一点干扰,当我走近他时,发现他还是处于F——医生离开时的同样状态——这就是说,他躺在同样的位置,脉搏微,呼吸轻缓(几乎感觉不到,除了用镜子到嘴唇边观察),双眼自然地合上,四肢像大理石那样僵硬、冰冷。然而,其总的外形自然不是死亡的那种样子。 我走近他,用右手来回轻轻掠过他的身体,半尝试地想引动他的右手来寻找我的。在这个病人身上进行这种实验,我以前从未成功过,毫无疑问,现在我也没有成功的奢望;但使我惊奇的是,他的手臂欣然地,虽然是无力地,跟着我的手臂所指引的方向行动。我决定不抱希望地跟他对一对话。 “瓦尔德马,”我说,“你睡着了吗?”他没答应,但我察觉到他的嘴唇抖动了一下,于是我便反复问他这个问题。在问到第三遍时,他的整个身躯因一次极其轻微的颤抖而摇动了一下;眼睑张开到甚至现出了眼球的一条白线;嘴唇缓慢地动着,从中发出几句好不容易才能听清的低语: “对——现在睡着了。别叫醒我!——让我就这样死去!” 我摸到他的四肢,发现它们还是跟以前一样僵硬。右臂也像刚才一样,跟随着我的手指示的方向。我再一次问这个睡着的不眠者,“瓦尔德马,你还觉得胸口疼吗?” 这次随即就有答复,不过比以前更难于听清,“不疼——我正在死去。” 我认为正在那时去进一步打扰他是不恰当的,所以在F——医生到来以前便再没说什么,也没做什么。F——医生在日出之前不久来到这里,他发现病人还活着,感到无限惊奇。他在摸了病人的脉搏和用镜子看了病人的嘴唇之后,要求我再一次跟这个睡着的不眠者说话。我照他的话做了,说:“瓦尔德马,你还在睡吗?” 跟以前一样,隔了几分钟才作答复;这个垂死的人似乎在趁这个间隙集中他的精力来说话。在我第四次重复我的问话时,他非常无力、几乎是听不见地说:“对,还在睡觉——正在死呢。” 现在两位医生的意见,或者毋宁说是愿望是:瓦尔德马在他目前这种显然很平静的状态中该会被允许生存下来,直到死亡的意外发生——而这种死亡的意外发生,一般认为谅必就在眼下的几分钟之内。然而我决定再一次跟他讲话,而且内容仅仅是重复我原先的问题。 在我讲话时,这位睡着的不眠者的脸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眼睛溜溜滚滚地慢慢睁开,瞳孔向上消失。皮肤普遍呈死灰色,与其说像羊皮纸,不如说像白纸。到刚才为止还明显地存在于两颊中间的两块病态潮红,立即消失了。我习惯于这种表现,因为上述现象消失的突然,在我心里只不过是一只蜡烛被一口气吹灭罢了。与此同时,他的上嘴唇扭动,离开了牙齿,而先前还是完全盖住牙齿的;下颚随着一声听得见的抽搐而往下落,使得口大大地张开,完全露出那发肿的、变黑了的舌头。我认为当时我们在场的这群人中没有谁曾习惯于临终时的恐怖;但瓦尔德马此时的表现之令人恐怖则更超出人们的想象之外,因为他从床上来了个全身大蜷缩。 现在我感到我的叙述已达到使每个读者惊骇到完全不相信的程度。然而,我的职务使我要继续讲下去。 瓦尔德马身上再没有些微生命力的朕兆。由于断定他已经死亡,我们便将他交给护士们照管,而这时,只见他的舌头上出现了一个强烈的振动性动作。这个动作也许持续了一分钟。这个动作过后,从他那膨胀的、静止的上下颚中发出一种噪音——这种噪音,我要是想形容它,那我定是疯了。诚然,有那么两三个表示性质的形容词,也可以认为多多少少是适合的;比如,我可以说,那声音是刺耳的、沮丧的、瓮塞的;但其可怕的整体性却是无法形容的,理由很简单,就是从来还没有类似的声音刺激过人们的耳朵。然而,我当时认为,而且现在仍然认为,有两点可以适当地说明这种音调的特点——同样也适于传达其奇异特性的某些观念。第一,这种噪音在我们听来——至少在我听来——似乎是从很遥远的地方,或是从地下某个深洞中传来的。第二,它传到我这里(确实,我怕不可能使我自己理解),就像一种胶状的或粘质的东西传到触觉上一样。 我曾说到“声音”和“噪音”这两个词。我的意思是说,声音是一种清楚的——或者甚至是奇特地、动人地清楚的——音节区分。瓦尔德马在回答几分钟之前我对他提的问题时,说话明明白白。你们将还记得,我曾经问他是否还在睡觉。他现在说: “对;——不;——我曾经在睡觉——可现在——现在——我死啦。” 在场的人中甚至没有人假装否认或者企图熬住这种无法形容的、令人发抖的恐怖,只要看看下面这几句话,就可知道是一种怎么样的恐怖了。L——1先生(那位学生)当场晕倒。护士们马上离开了病室,怎么样也不肯回来。我自己的印象,我不会装做明白告诉读者。因为将近一个钟头,我们都忙于自己的事,默默地——没有说一句话——尽力让L——1先生苏醒过来。他醒过来后;我们又谈论瓦尔德马的情况研究。 各方面依然保持我前面所描述的样子,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镜子不再提供呼吸的证据。从他手臂上抽血的打算未能成功。我还应该说,这只手臂已不是合我意愿的进一步的实验科目。我尽力使它跟随我的手的方向移动,但终归徒然。实际上,催眠影响的唯一真正迹象现在是当我随时向瓦尔德马提问题的时候在他舌头的振动动作上发现的。他似乎在尽力想作回答,但已不再有足够的意志力。对于由任何别人而不是我自己向他提出的询问,他似乎完全没有感觉——虽然我尽力使每个人都跟他处于催眠术中的那种友好关系之中。我相信现在我已讲了对于了解这个处于这种时候的睡着的不眠者所需要的一切。另外的护士被介绍来了;十点钟时,我和两位医生及L——1先生一道离开这间屋子。 下午,我们大家都来再次探望病人。他的情况正好保持着原来的样子。我们现在对于唤醒他是否适宜和可行进行了一些讨论;但我们没有什么争议就一致认为,我们还提不出这样做的真正目的。很明显,到此刻为止,死亡(或者通常被称为死亡的)已被催眠的过程所阻止。对我们来说,事情似乎已很清楚,弄醒瓦尔德马将会仅仅是为他立即、迅速的死亡提供保证。 从这时起一直到上周末尾——间隔将近有7个月——我们不断对瓦尔德马的住房作每天的造访,时常陪同我们访问的还有一些医界或其他的朋友们。整个这段时间,这位睡着的不眠者仍确切地保持着我过去所描述过的样子。护士们还是不断地专心关照。 是在上个星期五,我最后下决心做苏醒实验,或是打算让他醒过来;而这次最后实验的效果也许是很不好的,它在私下引起了那么多的议论。——引起了那么多我不免要认为是不应当的廉价的同情。 为了将瓦尔德马从催眠的昏迷状态中解脱出来,我使用了惯常用的挥手动作。这些动作暂时未能凑效。他苏醒的第一个迹象是眼球虹膜的减弱。特别显著的是,可以看到这种瞳孔的减弱伴有大量的淡黄色的脓水流出(从眼睑下面)而且带有一种刺鼻的令人讨厌的气味。 这就提示我现在要跟往常一样,对他的手臂施加影响。我这样做了,可是没有成功。于是D——医生提示一个愿望,要我向病人提个问题。我接受他的意见,提了如下的问题: “瓦尔德马,你能向我们讲清楚你现在的感觉或希望吗?” 这时他脸上明显地恢复了两团红晕,舌头颤动了,或者不如说是在口里用力地卷动(尽管两颚和嘴唇还是照样僵硬),最后发出了我所描叙过的那种可怕的声音: “看在上帝分上!——快!——快!——放我睡着——或者,快!——让我醒来!——快!——我跟你们说我死了!” 我完全失去了意志力,有一会儿,我拿不准该如何办才好。首先我尽力让病人安静下来;但,由于全部意愿的未能生效,这一点也失败了,于是我重新认真努力让他醒过来。在这个尝试上我很快看到我会成功——或者至少我很快想象到我会要完全成功——而且我可以肯定,房子里所有的人都在准备看病人苏醒过来。 然而,实际发生的事却是任何人都完全不可能有思想准备的。 当我赶紧对他施以催眠的挥手动作时,在完全从病人舌头上而不是从嘴唇间发出的几声“死!死!”的突然叫喊声中,他的整个身子立即——在一分钟或者甚至更短的时间内缩小——溃烂——在我的手下完全萎缩了。在床上,在所有的同僚们面前,躺着一摊近乎液体的、令人恶心的——极为讨嫌的腐败物。 唐荫荪 译 [1]《华伦斯坦》,德国诗人、剧作家席勒写的规模宏大的三部曲历史剧。——译者注 [2]《巨人传》,16世纪法国著名作家拉伯雷的长篇名著。——译者注 [3]约翰·伦道夫(1773—1833),和杰弗逊总统同时的美国政治领袖。富于辩才,曾任美国参议员。——译者注 天蛾 当纽约霍乱流行的恐怖时期,我接受一位亲戚的邀请,到他那位于哈得逊河畔的装饰性郊外别墅的幽静地点去度过两个星期的时光。我们在这里有一切夏季通常的消遣方法;在林间漫步、作速写、划船、钓鱼、沐浴、听音乐和看书籍,我们本该够快活地度过这段时间,如果没有那可怕的情报每天上午从人口稠密的城市传到我们这儿来。没有一天它们不为我们带来一些熟人死去的消息。于是,当死亡人数不断增加时,我们学会了每天期待失去一些朋友。最后,每当一个送信人走近时,都使我们感到焦虑不安。就连从南方来的空气似乎也叫我们联想到死亡。确实,这种使人陷入无能状态的思想整个占据了我的灵魂。我既不能说,又不能思考,也不能梦想任何事情。我主人的脾气是很少激动,虽然他在精神上也感到很抑郁,但还是尽力鼓舞我。他的丰富的哲学理智任何时候都不会受虚幻事物的影响。对于恐怖的实质,他是充分注意到了的,但对其阴影,则并不忧虑。 他想用我在他图书馆里找到的一些书,把我从已经陷入的反常忧郁状态中唤起,他的这种努力大都归于失败。他这种做法的性质是,不管我内心潜伏着的是什么遗传迷信种子,都要迫使它们发芽。我曾在他的理解范围之外阅读这些书,这样,他往往无法说明那种由我的幻想所产生的有说服力的想法。 我最喜欢的论题是大众对于预兆的信仰——这种信仰,在我有生之年我都几乎要为它辩护。在这个题目上,我们进行过长期的、热烈的讨论——他坚持认为相信这种事情是毫无道理的。——而我却争辩说,一种群众感情的产生,带有绝对的自发性——这就是说,其中并无明显的启发的痕迹——其本身具有真实的明确要素,它值得像重视直观一样来加以重视,而直观是天才的个人的特质。 事实是这样的,来到别墅不久,在我身上就发生了一件完全无法解释的偶然事件,这事件充满着不祥的性质,以致我有理由认为这是一个不好的预兆。我吓坏了,同时也使我感到又狼狈,又糊涂,隔了好几天,我都还没下决心把事情的详细情况告诉我的朋友。 在一个非常暖和的日子的傍晚,我手里拿着书,坐在一个打开的窗户前,通过河两岸树木排成的长长的透视风景线,俯瞰一座远山的景色。这座山的正面离我的位置最近。由于一次叫做“山崩”现象的发生,山上的主要树木都给毁光了。有好长一段时间,我的思想从我眼前的书本上游荡到邻近城市的忧郁和凄凉的气氛之中。从书页上抬起眼来,我的目光就落到那山的光秃的正面上,同时也落到一个物体上——落到某一种形态丑恶的活的怪物身上,那家伙很快地从山顶跑到底下,最后消失在下面的密林中。当我第一次看见这东西时,我怀疑我的神志是否清楚——或者至少我的眼睛是否看明白了,直到过了好几分钟,我才充分弄明白我既没有疯,也不是在梦中。现在当我来描述这个怪物时(我曾清楚地看到过它,而且在它从山顶到山下时,我曾沉着地观察过),我怕我的读者会要甚至比我自己更难于相信我所讲述的这些特点。 估计那家伙的身围大小有它所经过的最大的树那么大——是森林中少数几种从山崩的灾难中逃过来的巨兽之一——我推断它比现有的任何战列舰都要大得多。我说到战列舰,是因为那怪物的形状令人联想到战列舰的样子——一艘装有七十四门大炮的军舰的外貌大抵可以比拟出它的大概轮廓。这动物的口位于一根长鼻子的末端,鼻子有六十或七十英尺长,大约有一只普通象的鼻子那么大。鼻子根部长着一大片黑色粗毛——比水牛身上的毛还要密;从这片黑毛中间,向下横长出两根闪闪发光的长牙,那牙和公野猪的獠牙并无大的不相同之处,只是在尺寸上要比那长得多和大得多。与那长鼻子平行,两边各向前伸出一根巨大的棍子样的东西,三十或四十英尺长,从外面看是纯粹的透明结晶体,形状是完全的棱柱形:——它以极华丽的形式反射出落日的光彩。长鼻子呈楔形,尖端向地。从鼻根那儿伸出两对翅膀——每个翅膀差不多有一百码长——一对在上,一对在下,所有翅膀都厚厚地盖上一层金属鳞甲;每片鳞甲的直径显然有十或十二英尺。我观察到,上下两排翅膀由一根强有力的链条连着。但这可怕的东西的主要特色还在它那死神的头的样子,那脑袋几乎将它整个胸部都遮住了,好像是由一个艺术家仔细地设计过,在它那漆黑的身体的底色上用耀眼的白色精密地勾画出来的。当我怀着一种恐怖和畏惧的感情——怀着一种即将出现不幸的感情(我发现这种不幸不可能用任何理智的努力去消除)注视着这头可怕的动物,尤其是注视它那胸部的外貌时,我看到它长鼻末端的巨大的上下颚突然张开,发出一声又响亮又表示灾祸的声音,它像一声丧钟碰击我的神经。当这怪物消失在山麓时,我当即昏倒在地板上。 在我恢复过来时,第一个冲动当然是将我所见到和听到的情形告诉我的朋友——可是,我几乎无法解释是一种什么样的矛盾的感情,结果阻止我将事情告诉他。 终于,在见到怪物三四天以后的一个傍晚,我们一同坐在我见到过怪物的那间房子里——我坐了同一个窗户边的同一位子,他则懒洋洋地躺在近旁一张沙发上。时间和地点的联想,促使我向他叙述了那件怪事。他听我把故事说完——开始亲切地大笑——然后变为一副极端严肃的态度,好像我的精神错乱已超过疑心病的范围了。就在这时,我又一次清楚地看到了那个怪物——我带着极度的恐怖大叫一声,并指给他方向要他注意看。他热切地往我指的地方看——但坚持说他什么也没看见——尽管当那家伙从光秃的山的正面下来时,我详详细细地指出了它经过的路线。 现在我感到极大的恐慌,因为我估计这个幻象要么是我死亡的预兆,或者,要么更坏,是一种癫狂病发作的前兆。我急躁地回到椅子上,久久地将脸埋在双手中。当我睁开眼睛时,再也没见到那怪物了。 然而,我主人的态度现在恢复了几分平静,显得很活跃地问我关于那幻象生物的形态。当我在这方面完全满足他之后,他深深叹了口气,好像是从某种难以忍受的重负下解放出来,同时用一种我认为是思辨哲学的多种论点的无情的平静继续谈话,以前我们讨论的就是这种题目。我记得在别的事情中间他特别坚持这种观念,那就是在所有人们的调查中,错误的主要根源在于对一个客体重要性的过低估计或过高估计的理解倾向上,而这种估计又仅仅凭错误地测量其近似之点。他说:“比如正确评价由于彻底传播民主而将其影响自由地施加于人类,这时间的距离(其时此种传播可能业已完成)应不失在评价中列为一个项目。但你能否告诉我,当一位作家写文章论政府的主体时,究竟谁曾想过这主体的特殊分支也值得加以讨论呢?” 说到这里他停了下来,走到一张书橱旁,抽出一本博物学的普通提纲性的书。他要求跟我交换一下座位,以便他可以更好地识别书中精美的插图。他将我那把扶手椅搬到窗前,打开书本,用一种跟原来非常相同的语气继续他的谈话。 “对于你极为详细地描述的那个怪物,”他说,“我可能无法随意向你说明它是种什么东西。首先,让我来为你读一段一个学生说明昆虫纲、鳞翅目、晨昏出没虫类科、天蛾类的文字吧。那段说明文字是这样的: “‘四瓣膜质翅翼,覆盖有看去像金属的彩色小小鳞状点;口为一能卷曲的长鼻形,系由两颚延伸而生成,其两侧尚可见两颚之退化器官痕迹及带绒毛之触须;下部翅翼由一坚牢之毛状物而使其保持在上部翅翼之下面;触角为棱柱形之细长棒状器官;腹部尖形。有着死神之头的天蛾,由于时不时发出一种类似忧郁的叫声,以及其胸部所带有的死亡的标志,偶尔也使老百姓感到甚为恐惧。’” 念到这里,他将书合上,身子向前坐正,这就使他自己正好处于我前回看到“那怪物”的位置。 “啊,它在这儿!”他立刻喊道——“它正在从山的正面往上爬,我承认是个样子很惊人的动物。可是,它绝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大,也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远;因为事实是当它往上扭动一丝丝时,正有个蜘蛛也在沿着窗框工作呢,我发现它充其量不过十六分之一英寸长,同时离我的眼珠子也只有大约十六分之一英寸远!” 唐荫荪 译 一桶白葡萄酒 福图纳托无数次地伤害我,我一直竭力忍耐。但是如果他竟胆敢侮辱我,我发誓要报仇。您是熟知我的脾性的,所以不会以为我是在危言耸听吧。有朝一日我要报仇雪恨,这个主意我是打定了——拿定这一主意,什么危险的念头就断然不去考虑了。我不仅要整治他,而且要做得干净利索,无后顾之忧。报仇的还要遭报应这仇就未报,报仇的不让对头知道是谁报复了他,这冤就未伸。 不用说,我一言一行都没有使福图纳托怀疑我居心不良。而是一如既往地对他笑脸相迎,他根本就没发觉我现在笑的意味,我是在想着要送他上西天呢! 福图纳托这家伙有个弱点——尽管在其他方面他还是个令人尊重甚至令人畏惧的人。他经常夸耀自己是个品酒行家。没几个意大利人有地道的鉴赏家的品味。因为他们大部分的热情都投入到利用时机,好叫那些英国佬和奥地利大富豪上当受骗的行径中去了。在绘画与珠宝方面,福图纳托像他的同乡一样,冒充内行,爱夸海口。不过谈到陈年老酒,他倒真有两下子。在这方面,我和他并无多大差别——鉴别意大利葡萄酒我是很熟谙的。只要有可能,我随时大量地买进来。 这是沸腾的狂欢节的一个傍晚,在昏暗的暮色中,我与这位朋友邂逅相遇了。他异常热乎地招呼我,因为他灌饱了黄汤。这家伙一副小丑打扮,穿着杂色条纹的紧身衣,头顶尖尖圆帽,上面还系着铃铛。看见他真叫我开心极了,以至于像久别重逢似地紧握着他的手不放。我对他说道:“亲爱的福图纳托,见到您真是太幸运了。今天您看上去真是容光焕发啊!我弄到了一大桶酒,说是白葡萄酒,可我不相信。” “怎么?”他说,“白葡萄酒?一大桶?不可能!这可是狂欢节期间啊!” “我就是怀疑啰,”我回答说,“我真是太傻了,居然没请教您就照白葡萄酒的价全数付了账。找您吧又没找到,而我又怕丢掉这桩买卖。” “白葡萄酒!” “我不太相信。” “白葡萄酒!” “我可要确证一下!” “白葡萄酒!” “既然您不得空,我这就去找卢克雷西,他才真有品酒的天才。他会告诉我——” “卢克雷西连白葡萄酒与雪梨酒都辨不出呢!” “但有些蠢货认定他的功夫可与你一较高低呢!” “喂,咱们走吧。” “去哪?” “去你家地窖。” “朋友,不行,我可不愿利用您的好心。我看得出您现在很忙,卢克雷西——” “我没什么事,走吧。” “朋友,不行,问题不在于有没有空,而是太冷了,我看您会受凉的。地窖里潮湿不堪,四面满是硝皮呢。” “走吧,管他的。冷算个屁。白葡萄酒!你上当啦!至于卢克雷西嘛,他连雪梨酒和白葡萄酒都分不清哩!” 说着,福图纳托就挽住了我的手臂。我呢,就戴上黑丝绸面罩,紧紧裹住短披风,由他拽着上我自己府邸去。 家中不见一个仆人,早都溜出去寻欢作乐过佳节了。我告诉过他们,我要到第二天早晨才回,还明确规定不许外出活动。其实我心里清楚得很,有这几句指示就够了,保管我一转背,他们立刻就会一个个不见踪影。 我从墙上的烛台上取了两个火炬,给了福图纳托一个,然后躬身引着他通过几套房间,来到了那个通往地窖的拱门。我走下一道长长的旋梯,请他一路紧跟,多加小心。我们终于来到了楼梯脚下,一同站在蒙特里梭府墓窖潮湿的地面上。 我这朋友的步态仍是踉踉跄跄,每跨一步,帽上的铃儿便叮当作响。 “那桶酒呢?”他说。 “还在前面,”我说;“你可得注意洞壁上那些发亮的东西,那可是白蛛网。” 他转身对着我,两眼醉意阇眬地泛着泪光,直盯着我的眼睛。 “硝?”他终于问道。 “硝。”我回答他。“你咳嗽多久啦?” “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呃赫!” 我可怜的朋友好一阵答不上话来。 “没事的。”最后他说。 “不,”我果断地说,“我们得回去,您身体要紧。您这么富有,又德高望重,人见人爱;您像我从前一样福气。我倒不打紧,您若有个闪失,那可真叫人惦记呀!您若病了,我可担当不起这个责任。再者,卢克雷西——” “够了吧,”他说,“咳嗽有什么要紧?又不会要我的命,我不会咳死的。” “对——对,”我答道;“吓唬您没有必要,我没那个意思——不过您得适当地注意一下才好。喝口美多克酒能驱湿气。” 于是,我从摆在泥地上的一长列酒瓶中拿起一瓶来,敲掉瓶颈。 “喝吧。”我说,将酒递给他。 他将酒瓶举到唇边,斜眼瞥了瞥我,略为踌躇了一下,随后对我亲切地点了点头,弄得帽上的铃铛也跟着叮当叮当响了起来。 “我干杯,”他说,“为我们周围那些长眠地下的人干杯。” “我为你的健康长寿干杯。” 他又搀着我的胳膊,我们继续朝前走去。 “这些地窖,”他说,“好宽大哟。” “蒙特雷梭家嘛,”我答道,“家大业大,子女众多。” “我忘了您家族的纹章啦。” “一只巨大的金色的人脚,背衬着天蓝色的底子,大脚结实地踩着一条跃起的巨蟒,它的毒牙紧咬着脚后跟。” “那么你们家的格言呢?” “凡伤我者必遭报应。”[1] “好!” 酒力使他的两眼闪烁发亮,帽上的小铃也在叮当作响。这口美多克酒也使得我想入非非起来。我们通过了一条由累累尸骨以及大小酒桶混合堆成的长通道,来到墓窖的最深处。我又停了下来,这次我斗胆抓住了福图纳托的上臂。 “硝!”我说,“瞧,越来越多了。吊在窖顶上像是青苔。我们是在河床下面,水珠直往尸骨中滴呢。快,我们趁早回去吧,你的咳嗽——” “没事,”他说,“咱们朝前走吧。不过先让我再喝口美多克。” 我打开一小瓶葛拉维[2]酒递给他。他一口气喝了个精光。 此刻他两眼直露凶光,哈哈大笑着,将酒瓶朝上一扔,那个手势叫我不解其意。 我惊讶地看着他。只见他又做了那个动作——一个古怪的手势。 “你不懂吗?”他说。 “我不懂。”我回答。 “那你就不是同仁。” “为什么?” “你不是泥瓦匠[3]”。 “是的,是的,”我说,“是的,是的。” “你?不可能!你是个泥瓦匠?” “是个泥瓦匠,”我答道。 “暗号,”他说,“暗号呢?” “就是这个。”我回答他,说着从我的短披风的褶子下出示一把泥刀。 “你开玩笑!”他惊叫着,后退了几步,“咱们继续去找白葡萄酒吧。” “行。”我说着,就将泥刀重新收在披风下面,又将胳膊伸给他。他靠在我的臂上沉甸甸的。我们继续往前走去寻找白葡萄酒。穿过一排低低的拱门,往下走,朝前走,再往下走,来到一个深深的墓穴里,里面恶浊的空气竟使得手中的火炬只冒红火,不放光。 在墓穴的尽头,只见还有个更窄狭的墓穴。沿着它的四壁成排地堆放着尸骨,直码到墓穴的拱顶。像是巴黎的那些大墓穴一样。里面小墓穴的三堵墙依然是这样装饰的。在另一堵墙边,尸骨被推倒了,乱糟糟地抛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很大的尸骨堆。在骨头移开后露出的这堵墙里,我们发现里面还深藏着一个墓穴或壁龛,约有四英尺深,三英尺宽,六七英尺高。看来造这个穴并不是为了派特别的用场,它仅仅只是墓穴顶下两根大支柱之间的一个空隙罢了,背后也是一堵坚固的花岗石界墙。 福图纳托举着暗淡的火炬,竭力往壁龛深处窥探,可是徒劳。火光微弱,我们根本就看不见墓穴的底。 “往前走吧,”我说,“白葡萄酒就在这儿。说到卢克雷西嘛——” “他是个笨蛋。”我的朋友一面趔趔趄趄地朝前走,一面打断我的话头。我也紧跟着他走了进去。很快他就到了壁龛的尽头,一见岩石挡住了他的出路,便手足无措地呆呆地站住了。一会儿功夫,我就将他束缚到花岗石墙上了。墙面装有两个铁锁环,横里相距约两英尺。一个环上系着根短铁链,另一个环则挂着把锁。只有几秒钟功夫,我就将铁链牢牢地拴在他腰上了。这一猝不及防的举动叫他惊恐已极,无暇反抗。我抽出钥匙,退出了壁龛。 “伸出您的手,”我说,“去摸摸墙吧,您肯定能摸到硝。说真的,这儿太潮湿了。让我再一次地恳求您回去吧。不回去?那我真的要离开你了。不过我首先还是要尽微薄之力,来照顾照顾你。” “白葡萄酒!”我的朋友不禁魂飞魄散地突然喊叫起来。 “对,”我答道,“白葡萄酒。” 说着我就在前面提到过的那堆尸骨中忙碌起来。我将尸骨扔到一旁,很快掏出一堆可筑墙的石头和砂浆,用这些材料和我那把泥刀,我劲头十足地开始砌墙了,好堵塞壁龛的入口。 我还没来得及砌好第一层石块,就发觉福图纳托的醉意多半是醒了。最先的动静是壁龛深处传来一声低低的哀叫声,这可不是醉汉的叫声。随后是一阵长长的固执的沉默。我砌了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接着听到了疯证地摇动铁链的声音,一直持续了好几分钟。这当儿,为了可以听得更舒心惬意,我干脆停下手中的活,在骨堆上坐了下来。等到铁链的当啷声终于沉寂之后,我又重新操起泥刀,一口气砌了第五层,第六层,第七层。此刻墙差不多齐胸高了,我又停了下来,将火把举过石墙。一束微弱的光线投射到里面那个人影上。 突然,那个上了锁链的人影从喉咙里爆发出一连串响亮而刺耳的尖叫,似乎是要死命地推开我。霎时间我踌躇起来,不由得瑟瑟发抖。我嗖地拔出双刃长剑,握着它在壁龛里探寻起来。但转念一想,顿时我又放了心。我将手往墓穴坚固的构造上一放,心中便觉释然了。我再靠近墙根,回应起那家伙的叫嚷来。他嗷嗷乱叫,我也哇哇直嚷,一声助一声,一声盖一声,我叫得比他响,比他有力得多。这一来,那家伙也就渐渐销声敛气了。 时值午夜,我的任务也渐近尾声。我砌完了第八、第九和第十层。最后一层也就是十一层也砌好了一部分,只需放上最后一块石块,抹上灰泥就行了。我奋力举起这块沉甸甸的石头,将它的一角搁在预定的位置。不料此时壁龛里传来一阵低沉的笑声,直叫我毛发耸立。接着又听得一个凄惨的声音,好不容易才辨出那是福图纳托老爷的声音。那声音说: “哈!哈!哈!——嘻!嘻!嘻!——真是个绝妙的玩笑——天大的玩笑。等到了府邸,我们会开怀畅笑的——嘻!嘻!嘻!——一边喝酒一边笑——嘻!嘻!嘻! “白葡萄酒!”我说。 “嘻!嘻!嘻!——嘻!嘻!嘻!——是的,白葡萄酒。但岂不是太晚了吗?他们不会在大厦里等咱们吗——福图纳托太太和其他人?咱们走吧。” “好,”我说,“咱们走吧。” “看在上帝的分上走吧,蒙特雷梭! “对,”我说,“看在上帝的分上! 然而,说完这句话后,我压根儿就听不到一句回答了。渐渐地,我不耐烦了,便大声喊道: “福图纳托!” 没有回答。我又叫:“福图纳托!” 仍然没有回答。我从还没封上的墙眼中将火把塞了进去,扔在墓穴里,回答我的只是一阵铃铛的玎玲声。我不由得涌起一阵恶心,这是由于墓穴里太潮湿的缘故。我赶紧结束我的工作。将最后一块石头嵌放好,抹上了灰泥。紧靠这堵新墙,我又重新垒好原来的尸骨堆。半个世纪过去了,从未有人来打扰他们。愿死者安息![4] 丁放鸣 译 [1]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2]法国博多地方所产的葡萄酒。——译者注 [3]英文mason,意“泥瓦匠”与“共济会员”。共济会起源于中世纪的石匠和教堂建筑工匠的行会。是世界上最大的秘密团体,旨在传授并执行其秘密互助纲领。——译者注 [4]原文是拉丁文。——译者注 跳蛙(或八个系铁链的猩猩) 我真的不知道有谁会像国王一样酷爱开玩笑。他看上去活着就是为了开玩笑。你要能说个笑话奇闻,并且能讲得绘声绘色,包你能得宠。恰巧,他的七个大臣都以擅长讲笑话著称,而且个个都像国王一样,既是盖世绝伦的滑稽角色,又是虎背熊腰、肥头大耳的滑头,人究竟是一开玩笑就发福,抑是胖子本身就喜欢开玩笑,真叫我拿不准。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说一个瘦骨伶仃的小丑确是稀世奇珍。 这种雅事,用他自己的话说,这种所谓“鬼”机灵,国王绝少躬亲其烦,他对过火的笑话特别欣赏,因此往往不厌其烦。吹毛求疵的学究味反倒叫他倒胃口。他宁可读拉伯雷的《卡冈都亚》[1],也不愿读伏尔泰[2]的《查第格》。总之,搞个恶作剧远比开个口头玩笑更对他的味。 在我说的这段故事的年月里,职业小丑在宫庭中还没完全过时。欧洲大陆上的几个“列强”,仍旧豢养着“弄臣”。他们头戴系铃圆帽,一副小丑装扮。须得时刻准备着,一俟御桌上赏给一点残羹剩屑,立即就以谐言隽语来取悦龙颜。 我们故事中的国王,当然也养着“弄臣”。说实在的,他很想干点愚行蠢事——只要能中和一下他手下七员聪明大臣的正儿八经的智慧——更不消说他自己的那份才华了。 不过,圣上的“弄臣”,那个职业小丑,不仅仅是个白痴,事实上他还是个侏儒,且还是个瘸子。因此,在国王的眼中,他的身价就高了三倍。那年头,侏儒在宫廷中和白痴一样寻常。许多君王要没有个小丑陪着笑闹一番,要没有个侏儒供他取笑一番,就一定会觉得度日如年(宫廷里的时光比在其他地方要长得多哟)。但是,如前所述,小丑百分之九十九都又肥又壮,笨头笨脑。这样,我们的国王一看跳蛙(这就是那弄臣的名字)一个顶三个宝贝,真是感到莫大的欣慰和满足。 我认为,“跳蛙”这名字不是侏儒受洗时他的教父母给他取的,而是七位大臣鉴于他走路与别人不同,才商量好了将这绰号赐给他的。其实,跳蛙只能以一种交替变化的步态——半是跳半是扭的步子——行走,这种动作叫圣上看得无比开心,自然从中求得许多安慰。因为尽管国王生得大腹便便,肥头大耳,宫廷上下仍认为他是首屈一指的美男子。 话说回来,跳蛙尽管腿有残疾,走路或上下楼都相当困难,但上天像是要补偿他下肢的缺陷,特意赠给他的双臂以惊人的力量,使他能在树木或绳索一类可攀爬的东西上面表演许多身手敏捷的绝技。操着这套本事,他当然堪与松鼠、小猴崽媲美,而不只是个青蛙。 跳蛙原籍何处,我说不准确。就只知道他出身于一个无人听说过的蛮荒之地——那地方离皇宫好远好远。与跳蛙同来的,还有个年轻姑娘,个头和他差不多矮小。身段倒是纤秾合度,而且还是个出色的舞蹈家。当年有个常胜将军,强行将他们从彼此相邻的家乡掳来,进贡给了国王。 在相同的遭罹下,两个小俘虏之间产生了一种至亲至密的感情。这是不足为怪的。他们成了刎颈之交。跳蛙尽管能逗许多乐子,但要是不能替特丽佩塔效劳,压根儿就不受人欢迎。而她呢,尽管是个侏儒,因为生得优雅秀丽,人人都迫不及待、宠爱有加,因此她很得人心。无论什么时候,只要能办得到,她就尽力帮助跳蛙。 在一个国庆盛典——什么节可记不住了——到来之际,国王决定举行一场假面舞会。每当宫廷中举行假面舞会一类的活动,肯定要将跳蛙和特丽佩塔召来表演一番。特别是跳蛙,能别出心裁地为舞会组织节目表演、设计新颖的角色、安排服装等等,要是没有他的帮忙,似乎一事难成。 钦定的节日之夜到了。在特丽佩塔的监督下,一座富丽堂皇的大殿早已用各类饰物装扮一新,它们足以使舞会流光溢彩。满宫庭的人都等得焦灼不安了。至于服装与角色,不难料想,每个人都早已拿定了主意。很多人在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前就决定扮演什么角色了。事实上,人人都心无旁贷——只有国王和他的七位大臣例外。他们何以踌躇不定,我真难说清,除非他们存心是要开玩笑。更有可能,是因为长得太肥才难以下决心吧。总之,时间飞也似地过去了。作为最后一招,他们传旨召来了特丽佩塔和跳蛙。 两个小伙伴应召前来见国王。他们看见他坐在樽前正同七位内阁会议大臣饮酒,然而国王一脸愠色。国王知道跳蛙不爱喝酒,因为酒一下肚,这可怜的瘸子几乎就要发疯;发疯的感觉可不好受。但是国王爱搞恶作剧寻开心,喜欢强迫跳蛙喝酒,照国王自己的说法,是“饮酒作乐”。 小丑和他的朋友一进门,国王就说:“过来,跳蛙,为你远方朋友的健康干了这一杯。”跳蛙听到这叹了口气。“然后再为我们想个新招,我们要扮演角色——角色!奴才——新奇的——出格的,那些个令人厌烦的老套套我们腻了。来,喝吧,酒会激发你的灵感的。” 跳蛙像平常那样,竭力想戏谑一番来回报国王的青睐,却不料努力过了头。这一天恰巧是这可怜的侏儒的生日,听到为他的“远方朋友”干杯这道圣旨,忍不住热泪满眶,当他卑顺地从那暴君手中接过酒杯时,大颗大颗的辛酸泪珠就叭嗒叭嗒滚落到了杯子里。 “啊!哈!哈!哈!”见侏儒十分勉强地干了杯,国王便纵声大笑起来,“瞧,一杯美酒有多大的神力呀!嘿,你眼睛都在发亮啦!” 可怜的家伙!他的眼睛与其说是发亮,不如说是在发光呢。因为酒力一窜进他的脑门,他就激动不已,立时发作。他神经兮兮地将酒杯放在桌上,直勾勾的眼睛半疯半癫地扫视着周遭的大臣。他们一见主子的“玩笑”成了功,个个都显得乐颠颠的。 “好,现在言归正传吧。”说话的是首席大臣,活脱脱一个肥佬。 “对,”国王说,“哎,跳蛙,给我们出个主意吧。角色,我的好小子啊!我们需要扮演角色——我们全体呵——哈!哈!哈!”这可是个郑重其事的玩笑,七位大臣附和着他一齐大笑起来。 跳蛙也跟着笑了,不过笑得衰弱乏力,多少有些空洞。 “哎,你听见了没有?”国王好不耐烦地说,“你就想不出一个主意吗?” “奴才在努力构思新颖的节目呢!”侏儒心不在焉地回复着国王,他已被酒灌得心神迷乱了。 “奴隶!”暴君声色俱厉地吼了起来,“你这是什么意思?噢,我明白了,你心里不高兴,还想喝酒是吗?来,喝了这杯!”说着他又倒了满满一杯酒,将它递给瘸子。跳蛙只是怔怔地盯着酒杯,吁吁喘不过气来。 “喝,喂!”魔王咆哮着,“不喝就见鬼去吧!” 那侏儒显得犹豫不决。国王气得脸成了块猪肝,周遭的大臣们一味傻笑、假笑着。特丽佩塔吓得脸色惨白,怯怯地走到御座前,双膝跪下,哀求皇上饶了她朋友。 暴君注视着她好一会,显然对她的大胆无礼感到很吃惊。他似乎不知怎么说也不知怎样做——怎样才能发泄他的心头之恨才好。末了,他未发一言,便猛地将她推开,将满满一杯酒泼到了她脸上。 可怜的姑娘挣扎着爬起来,大气不敢端,便重新到御桌下方站好。 大厅内瞬时一片死寂,哪怕是掉片树叶、羽毛到地上也都听得见。突然,一阵低低的刺耳的“嘎嘎”声打破了这片死寂。它拖得长长的,像是从厅内每个角落里传出来的。 “你为什——什——什么这么怪叫?”国王暴跳如雷地转身对着侏儒喝道。 侏儒看来多半是醒了酒,他镇定自若地盯着昏君的面孔,只是大声地叫喊道: “我——我?怎么可能是奴才呢?” “声音像是外面传来的,”一位大臣禀道,“微臣窃以为是窗口那只鹦鹉在笼子的铁栅上磨嘴呢。” “对。”君主答道,这番话仿佛叫他放心多了,“不过,朕敢以名誉担保,准是这小流氓在咬牙,绝对的!” 侏儒于是哈哈笑了起来,露出一排又大又硬令人嫌恶的牙齿。国王是个老牌小丑,他不会反感任何人放声大笑的。侏儒接着乐意地表示要他喝多少酒就喝多少。国王顿时息了怒。跳蛙又干了一杯,并无明显的醉态,他立刻精神振奋地开始筹划起假面舞会来。 “奴才不知怎么会想到这个主意。”他以平静的口吻启奏道,像是从来未曾喝过一滴酒似的。他继续说:“就在陛下打了那个姑娘,将酒泼在她脸上——就在您做完这事以后,鹦鹉正巧在窗外发出那怪声时,奴才忽然灵机一动。想到一个绝妙的游戏——一种奴才家乡的狂欢聚会的游戏——常常由奴才和乡亲们在假面舞会上演出:不过在这儿它会是出奇制胜的,可惜呀,非要八个人不可哟,而——” “这儿不就是八个人吗!”国王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似地笑着叫喊起来,“正好八个——朕加七位大臣。说吧,什么游戏?” “奴才乡里叫它做‘八个系铁链的猩猩,’”瘸子答道,“如果扮得好,倒真是桩妙不可言的赏心乐事。” “我们好好扮就是。”国王正了正身子,垂下眼帘说道。 “这个游戏的妙处,”跳蛙接着说,“就在于能使娘们魂飞魄散。” “棒极了!”君王和他的大臣们不约而同地吼叫起来。 “我要把你们扮成猩猩,”侏儒继续说,“一切都交给奴才去办吧。一定得扮得非常相像,让舞会上的人将您们当成真正的野兽——不用说,他们保准既惊奇又恐怖。” “啊,这太妙了!”国王叫道,“跳蛙!朕要好好赏赐你!” “系上链条,好让啷啷当当的响声造成格外混乱的声势。您们应当是从看守手中一齐逃出来的。舞会上来了八个带铁链的猩猩,陛下您简直难以想象这种效果该有多好,大多数人还以为是真家伙哩!猩猩粗野地叫嚣着,冲进舞场,夹在一群穿金戴银,优雅亮丽的男人女人当中,这可真是举世无双的对比哟!” “肯定的!”国王说。内阁大臣纷纷起立(天色渐渐晚了),去着手实行跳蛙的计划去了。 跳蛙将他们化装成猩猩的方法很简单,但很有效果,足以达到他的目的。在我说的这个故事的时代,文明世界中的任何一个地方都难以看到猩猩。侏儒装扮出来的猩猩与真的像极了,而且它的可怕还有过之无不及。其乱真的程度可见是绝对可靠的。 国王和他的大臣先裹上紧身的弹力衬衣和衬裤,然后再涂上柏油。这当儿,八人中有一位建议插上羽毛,但被侏儒立即驳回了。他头头是道地对八位说,在视觉上,像猩猩这类畜生的毛发,用亚麻来代替,是再好不过了。说得他们点头称是。于是,柏油上面就粘上了厚厚的一层亚麻。一条长长的铁链拿来了,先在国王的腰上绕一圈,然后拴紧,再在一位大臣的腰上绕一圈,也拴紧,以同样的方法,依次给各位大臣拴上铁链。铁链绑好后,君臣各位都尽可能远地彼此站开些,形成一个圆圈。为使事情看起来更逼真,跳蛙将余下的铁链,做成两根直径直角交叉横贯圆周,这是采用现今婆罗洲人捕捉黑猩猩或其他大猿的办法。 举行假面舞会的大厅,是座圆形的大房间,殿堂巍峨雄伟,只有顶部的一扇窗户透进阳光,因为是专门为夜间的宴乐设计建造的。到了晚上,主要靠一盏巨大的枝型吊灯将大厅照得通明透亮。吊灯吊在从天窗中央垂下的一根铁链上,升降通常都靠平衡锤,为雅观起见,平衡锤从拱顶外面经过,挂在屋顶上。 厅内的一切布置都交由特丽佩塔负责,不过,一些细微处看来还是按她的矮子朋友的意见办理,矮子是成竹在胸的。按照他的意思,这种场合枝型烛灯要撤掉。天气这么热,蜡烛难免没有烛泪滴下来,大厅内,衣着华丽的客人,因为拥挤的缘故,肯定有人挤到殿堂中央来,也就是说,会挤到烛灯下面来,烛泪势必会玷污他们的华服。吊灯撤掉后,厅内的各个角落,不碍手脚的地方,都另外安置了烛台。靠墙立有五六十个女像石柱,它们的右手各擎一支火炬,散发出阵阵芬芳的气味。 八个猩猩,听从跳蛙的吩咐,耐心地等到半夜,等厅堂里挤满了宾客方才露脸。钟声一停,他们就一齐冲了进去,其实不如说是滚了进去。因为铁链绊得他们多半都跌倒了,他们进场时,一个个都是跌跌撞撞的。 宾客的惊乱真是非同小可,而国王则满心欢喜。不出所料,不少客人设若不是把这些面目狰狞的畜生当做猩猩,也把它们当成了某种真正的野兽。许多女宾吓得当场晕倒。假若不是国王事先警告,撤掉大厅内的所有武器,他的舞友恐怕立刻要以鲜血来平息这番狂欢了。事实上,人群已向大门涌去,不过国王一进大厅就命令手下立刻将门锁好。而且,按矮子的建议,钥匙都寄存在国王身上。 骚乱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每个人都只顾自己逃命,受惊的人群挤呀踩呀,那才真叫险呢!平时悬挂吊灯的铁链,撤掉吊灯时本已拉上去了,此刻只见它缓缓落下来,链钩离地不到三尺高。 紧接着,国王和他的七个朋友,蹒蹒跚跚地在厅内的四周走着,终于来到厅堂中央。不用说,正好挨着灯链。侏儒原本紧紧跟在他们背后,唆使他们不停地捣乱起哄,一俟他们往灯链下一站,就抓住绑在他们身上的铁链链端圆圈内那个十字形的交叉部分。此刻他灵机一动,将挂吊灯的钩子钩住铁链,眨眼间,像是有人暗中操作一般,灯链一下被拽得老高,钩子伸手难及。八个猩猩自然就被拉得紧紧相挨,面面相觑。 这当儿,来宾多少才镇定一点。开始意识到整个事件是一出精心编排的戏谑剧。看着八个猩猩悬在半空的窘境,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 “把他们交给奴才吧!”此刻跳蛙叫喊道,透过一片嘈杂,人们清楚地听到了他那尖利的嗓音。“把他们交给奴才。奴才或许认得他们。我只需好好看他们一眼,立刻就说得出他们是谁。” 说着,他拨开人群朝前挤去,设法来到墙跟前。一会,他从一座女像手中取得一支火炬返回到大厅中央。他像猴儿一般敏捷地跳到国王头上,顺着铁链往上爬了几英尺,举着火把往下细照着那帮猩猩,还在叫嚷道:“奴才马上就会看出他们是什么人!” 现在,全体在场的人(包括猿人在内)都笑得喘不过气来。小丑忽然“嘘”地一声尖啸,只见铁链猛地往上窜了三十来英尺,猩猩悬吊在半空中,一个个惊恐万状,拼命挣扎。跳蛙紧攀着灯链,跟着升了上去。他仍旧同那八个假面人保持着相应的距离,继续满不在乎地将火把朝下照着他们的脸,好像竭力要看清他们是什么人似的。 铁链这一升不打紧,满屋宾朋顿时惊愕不已,大厅内一片死寂。约莫分把钟的光景,一阵低沉、刺耳的“嘎嘎”声打破了这阵寂静。先头国王将那杯酒泼在特丽佩塔脸上时,国王和他的大臣们就曾听到了这种嘎嘎声。不过,眼下这种声音发自何处,倒是毋容置疑的。它发自侏儒那犬牙般的齿缝间。只见他朝着他们咬牙切齿,嘴角唾沫直翻,满脸怒火地盯着君臣八个仰起的面孔。 “啊,哈!”气得发狂的小丑终于说道,“啊,哈!奴才现在可认出他们是些什么人了。”说着装做更仔细地看清国王面孔似的,将火把凑到国王跟前,裹在他身上的那层麻一下被点着了,立刻冒起了熊熊火焰。眨眼功夫,八个猩猩统统烧起来了,在下面观看的人群一下傻了眼,一个个觳觫不已,吓得尖叫起来。根本无力救助火中的猩猩。 火最终越燃越猛,忽地烈焰腾空,逼得小丑顺着链子往上爬,以避开火舌。众人见他如此动作,刹时间又陷入沉默。侏儒抓住这一机会又开口了: “奴才现在看得分明,这些假面人到底是些什么货色。他们是国王陛下和他的七位枢密顾问——就是这位国王,他毫无顾忌地殴打一位孤苦无助的弱女子,而他的七位大臣竟助纣为虐。至于小的我嘛,我就是那个小丑跳蛙——这是奴才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由于粘在身上的亚麻和柏油都极易燃烧,所以侏儒没说上三言两语,这仇就报了。八具尸体烧成了黑乎乎的一团,面目难辨,悬吊在铁链上,晃晃荡荡,散发出一股难闻的恶臭,令人毛骨悚然。侏儒将火把扔到尸体上,从容不迫地爬到天花板上,翻过天窗消失在夜色里。 据说特丽佩塔就是她朋友报仇雪恨的同伙,当时她就守在大厅顶上。又听说他俩终于一同逃回了家乡:因为再也没见到过他们两人的踪影。 丁放鸣 译 [1]拉伯雷(1494—1553),法国作家,人文主义者,《卡冈都亚》乃其长篇小说《巨人传》的第一部。——译者注 [2]伏尔泰(1694—1778),法国作家,哲学家,启蒙思想家,《查第格》是其短篇哲理小说。——译者注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