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海上流华之四面菩萨 作者:梁燕呢 内容简介 1917年除夕,泸上名探郑芸回乡,下车后便呕血而亡。火化之后,尸骨之中竟现出一尊宝相庄严、晶莹明润的白玉菩萨!十六年后,郑芸的儿子郑涵决心为父寻仇,携佛像向燕京大学的学术泰斗李枯禅请教,却不料李枯禅竟因此自尽,尸身火化后,亦取出一尊十分相似的菩萨而郑涵也被卷入了一个凶险诡异的迷局之中,更牵扯出了十六年前,泸上首富东方家族的灭门惨案 四面菩萨,一面喜,一面悲,一面嗔,一面苦。分别代表了贪、痴、嗔、执,四种妄念烦恼,乃此众生苦痛之源本。可惜世间众生,未能勘破。欲念丛生,爱恨纠错,究竟谁是谁非,孰因孰果?苍茫大地,空传佛号阵阵,红尘紫陌,只余苦海滔滔 引子 1917秋,上海。 “哥哥,月亮出来了。”7岁的女孩小迪望着窗外,喃喃地说。 这晚的月亮又大又圆,像一个女人苍白而模糊的脸。 小迪突然站起身来,向门外跑去。 她穿着一双不合脚的大拖鞋,差点被门槛绊了一下。 天是静谧的蓝色。 院子里落满了蓝白色,如清霜般的月光。 小迪喘着气,站在父亲的门口,她突然伶伶地打了个寒颤,今夜的月光是有灵性的,如一个阴冷而诡异的女人,冷冷地盯着自己。 那背后传来的一阵微风,是否是她幽幽的叹息? “爸爸,我什么时候才能见到妈妈和哥哥?” “等到月亮圆的时候,你就可以见到他们了。” 想到和父亲的对话,小迪昂起头,有些倔强地盯着父亲的房门看了一会。 她理了理额前的头发,清了清喉咙,“爸爸,爸爸……” 没人回答,院子里回荡着她微弱而坚定的声音。 父亲的房间里一片黑寂,门是虚掩着的,小迪鼓起勇气,伸手去推父亲的房门,“吱呀――”一声,月光如水一般流泄进来,小迪最先看到的,是桌子上那座旧钟,尖尖的钟顶在墙上投下狭长的阴影。 而那座钟的上方,赫然挂着一幅女人的画像:她长长的头发,微微垂首而立。 小迪眯起眼睛,努力向画像望去,说不上美不美,然而小迪觉得,画像上的女人有一种奇怪的魅力,在吸引着她。 月光照在她脸上,平添了几分生动,不知怎地,小迪脱口而出:“四面菩萨?” 一股麻酥酥的凉意从头顶传来,慢慢向全身漫延。 画上的这个女人是谁?四面菩萨又是什么?我为什么会叫她“四面菩萨”?我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人…… 似乎有一丝阴冷的微笑从那个女人的嘴角漾开来,小迪的身体像是被慢慢冻结了。 她是活的!这个画像是活的! 小迪慢慢向后退去,她想逃离这个阴森诡异的地方。 然而,经过这幅可怕的画像,向右一拐,就到了母亲的房间了。 小迪已经很久没有见到母亲陈素斐了。 印象中,母亲总是微蓬的头发,柔软合身的绒衣,系着一个蓝色碎花的围裙。 她的声音低而柔和,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香甜的气味。 小迪十分迷恋她那慈爱的目光和微笑,温暖馨香的怀抱。 她喜欢用头在她柔软的绒衣上蹭来蹭去,喜欢嗅她身上香甜的乳香味,也喜欢跟在她的身后在厨房进进出出。 再说,还有哥哥呢。 小迪的哥哥小江,白晰的皮肤,大而黑亮的眼睛,毛茸茸的睫毛。 人们都说,小江像个女孩子,而且,他比小迪还漂亮呢。 不过,小江从不为此而娇纵,他很疼爱妹妹。 妈妈也对两个孩子一视同仁,从不偏袒。 小迪低下头,大步向母亲的房间跑去,她的拖鞋被甩了出去,脚踏在地面上,凉凉的。 她大步踏进母亲的房间,拉亮了电灯—— 昏黄温暖的灯光弥漫了一室,小迪看见母亲了,她躺在床上,怀里紧紧搂着哥哥,脸上漾着一丝幸福的微笑。 哥哥也伸出小手,紧紧地抱着她。 “妈妈,我终于见到你了。” 小迪脚下一软,晕了过去。 第一回 燕蔚古园柳映寒江,枯心禅院竹殒残阳 1932年10月8日(阴历9月9日),北平。 临近霜降,天高风急。 钟鼓楼前,青灰色的厚重城墙,不动声色地在寒风中挺立着。 墙外,往日枝叶繁茂的古树只剩下了几截光秃秃的虬枝,挣扎着伸向天空。 仿佛一个历经苦难的人,展开双臂,祈求上苍。 长衫大褂的行人在寒风中瑟缩着,低着头,紧紧抱住双臂,疾步远去。 只有最后的一抹余晕斜照在城楼的翘檐上,为这座千年古城平添了一丝亮色。 城墙不远处,是一家小小的卤煮店,一位少年坐在窗边,有些失神地望着窗外,忍不住叹了一口气,“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他身材高挑,藏蓝色学生装,肤色很白,眉清目秀,唇色红润。 不过他虽面上微带几分喜色,眼神却格外成熟,苍凉,与乖巧温和的外表似乎不大相称。 他对面的少年闻言,轻蔑地撇了撇嘴,“李祎璠,你丫真能装!”沈筠飞的话音里一股遮掩不住的东北味儿。 他身材魁梧,宽厚的肩背似乎随时要挣脱衣服的束缚。 李祎璠只是微微笑了笑,没有答话,沈筠飞转向坐在另外一桌的少年,“郑涵,你说呢?” 郑涵是个高个子。 看来也不过二十岁上下,虽偏瘦些,却颇有一种勃勃的英武之气,眉远河汉,目点寒星,气宇夺人。 此刻他的精力全在店老板刚刚端上来的一碗卤煮上,他夹起一段热气腾腾的肥肠,几乎囫囵着吞了下去,沈筠飞看得直皱眉,“慢点,把嗓子烫坏了咋办?也抹不了獾子油!” 郑涵的精力全在那碗卤煮上,“咝溜咝溜”,他是吃什么都能吃出面条的响动来,也不管那两个人窃笑。 吃完了,猛抬头见那两人不和自己坐在一处,故作惊奇道:“咦,你们两个怎么脱离集体?” 此言一出,那两人都是又好气又好笑,李祎璠笑道:“你还真挺把自己当回事儿!”他是上海人,上了大学才来北京,却讲着一口嘎崩流脆的京片子。 老板又端来一碗。 郑涵连吃了几大口,突然“啪”地将筷子一撂,直盯着李祎璠,“李祎璠,你有事瞒着我们!” 沈筠飞一愣,“啊?什么?”他抬起头,仔细打量李祎璠,果然,李祎璠故作平静的外表下,有种掩饰不住的兴奋与喜悦。 李祎璠微微一笑,“刚想和你们说,我已经正式被李枯禅聘为助理了!” 沈筠飞当胸就是一拳,“孙子,这么大的事,你不早说!” 也难怪沈筠飞如此激动,李枯禅是当前响誉世界的学术泰斗,屈指可数的国学大师。 燕京大学国学院“四大台柱”之一。 他出身世家,早年身世不详,据说有过一段放浪形骸的日子。 中年以后,幡然悔悟,立志为学,居然成绩斐然。 据说他精通梵文、拉丁文、吐火文、阿拉伯文等数十种文字。 且历史、国学、哲学、艺术、美学、音乐……无一不精,皆有建树。 只是为人有些孤僻怪异,几乎不和别人来往,也少有朋友。 他闭门谢客,十数年来在“枯心斋”里潜修,苦心钻研学问。 不但无官职在身,也很少授课,外界的应酬往来,一概置之不理,连燕京大学本校的师生也难得一窥真容。 然而愈是神秘,却声誉愈隆。 两月前,他要在大四学生中选拔助理的消息一经传开,立即轰动全校。 要知道,以李枯禅的声誉,若是能作他的助理,今后简介,可以自称是“国学大师李枯禅闭门弟子”,闻者谁不侧目?无论从政从文,均大有裨益。 燕京大学的莘莘学子,个个胸怀大志,闻风而动,明争暗斗,各显神通。 没想到李祎璠罕言寡语,不动声色,竟能屏开雀选,得中头魁。 要知道,沈筠飞、郑涵二人与他已是同窗三载,又同在一个宿舍,平日里亲如兄弟。 竟对此事一无所知。 沈筠飞想到这里,忍不住暗暗吸了一口气,“李祎璠呀李祎璠,你藏得也太深了!” 虽如此想,他还是对李枯禅这位神秘的“大师”有些好奇,忍不住问道:“祎璠,你是怎么被选上的?” 他本以为李祎璠会神采飞扬地长篇大论一番,没想到李祎璠只是微微一笑,“他先是看了我的文章,后来又看了我一眼,就选上了,可能是投缘吧!” 沈筠飞对这个答案显然不太满意,认为他有所隐瞒,李祎璠自知理亏,忙笑着说:“这顿饭我请了,筠飞不要和我争哦!” “操!”沈筠飞重重地拍了一下桌子,“你打发叫花子呢?怎么也得上泰丰楼!来它个四凉四热八碟八盏儿,什么葱烧海参、糟溜三白、清蒸活鳜鱼、烩乌鱼蛋、水晶肘子、油爆双脆、芫爆肚丝儿……都给我点上!” 他心中有气,不过是随口说的,没想到李祎璠只是笑了笑,“没问题!下周一吧!” 一向节俭的李祎璠竟如此慷慨,沈筠飞不由得愣了一下,李祎璠笑着转向郑涵,“郑涵,你想吃什么?” 闷头吃饭的郑涵突然问了一句,“祎璠,李枯禅精通佛学吧?” 李祎璠微微一愣,即随笑道:“没错!据说你在佛经中任意找出一句,他立刻就能对出下句。”他一脸骄傲的神色。 “我想见见他!”郑涵一改往日的不羁,面色凝重,“麻烦你引见一下吧!” “什么?” “我想见李枯禅 !” “不见!”李祎璠果断地回绝,声音之大,郑涵和沈筠飞都是一愣。 李祎璠也意识到自己有些不近情理了,忙缓和了口气,“郑涵,我是说,李先生很忙,如果你没有很有价值的学术问题要讨论的话,他是不会见你的……” 看到郑涵一脸不快,沈筠飞忙截住了他,“咱哥儿们都要分开了,还为这事吵来吵去的,有意思吗?” 三人一时无语。 时值乱世,四海干戈,生灵涂炭,四方强豪纷争不休,他们这样的小人物,不过卑微若草芥蚂蚁。 三人即将从燕大毕业,自有壮志在胸,立志做出一番大事业,此时分别在即,想想自已的渺小,映衬着这纷乱广阔的大时代,也不知何时能再见,不免有悲凉之感。 半晌,郑涵笑了笑,“无论怎样,你们二位算是有着落了,只剩下我……唉!日后二位发达了,可千万不要忘了这碗卤煮啊!” 沈筠飞忙反驳道:“这话说反了吧!有多少的好饭碗,奈何老兄你不肯屈就啊!再说我那燕大档案室的工作算个毬!鸟不拉屎的地方!” 李祎璠点了点头,极为肯定地说:“没错!郑涵,日后我们三个人中,成就最大的,肯定是你!” 李祎璠并非随意奉承,在三人之中,沈筠飞家境最好,也最为率性洒脱,对名利不以为意;李祎璠悟性最好,城府最深,却总有些心不在焉;郑涵是三人中最能吃苦的,最有主意,性格又最霸道,所以另外两人时常让着他。 郑涵自信满满,又带点凄凉地一笑,“不过,我得先做一件事!” 李祎璠笑着端起了手中的杯子,“苟富贵,毋相忘!” 三只杯子碰到了一起。 翌日,燕大枯心斋。 枯心斋外的竹格外青翠油润,不像是出自北方的水土。 竹身颀长秀丽,翠竹之间疏密有度,恍若青衣君子,举止从容,笑语温润。 微风过处,叶影飒飒,竹声萧萧。 而竹林深处那座神秘的石屋,便是“枯心斋”了。 “枯心斋”,是一座二层的石彻小楼,三角形斜顶,两侧开有欧式的“老虎窗”,门廊前两根灰色的罗马石柱。 通体用青灰色的方形石块彻成,外墙上满是疯狂蔓延的爬藤类的叶络。 墙角下,是茂盛的青苔。 这里是燕大最神秘的地方之一。 “枯心斋”的主人李枯禅很少外出,而学生也被禁止在这里嬉戏玩耍。 据说,在月圆之夜,风声幽咽,竹影惨淡,会有一个白衣长发的女子在竹林里飘然而过。 种种传说,为这座小楼更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 踏上长条石块彻成的台阶,眼前是一扇黑色的铁门,门上雕有精美的欧式花纹,锈迹斑斑,上面布满了划痕。 门环上却是一个呼之欲出的龙,恶狠狠地瞪着郑涵。 郑涵整理了一下脑中凌乱的思路,方才扣响了那满是锈迹的铁环。 半晌,滞重的铁门“豁啷豁啷”地开了,门后露出了李祎璠苍白清秀的面容。 “郑涵?”他吃了一惊,“我现在有事,五点钟我去找你吧。” 眼看门将被关上,郑涵一把抓住了铁门,郑重地说:“祎璠,我是来找李枯禅先生的!” “别胡闹了!”李祎璠不以为然地笑了笑,“你挂掉的那些科目,李先生可帮不上什么忙!” “我不是在开玩笑,”郑涵严肃地说,“我有一件很重要的事,要请教李先生!” 看到他一本正经的样子,隐隐有一丝不安掠过李祎璠的心头,“哪方面的事?郑涵,能告诉我吗?” 郑涵想了想,压低了声音,“是关于一个人的死……” 轻轻的一句话,却让李祎璠心中一凛:难道,难道是那件事?他突然想起了一件埋藏心底的秘密,不会,不会的!郑涵怎么会知道这个秘密? “等一下,”李祎璠清了清嗓子,“我去问问李先生!” 一踏进“枯心斋”,郑涵便觉得一股阴冷的湿气扑面而来,身上的衣服仿佛也融进入了“枯心斋”的空气,那股阴冷潮湿的感觉紧紧地包裹在肌肤上,向身体内的每一个部分侵入,他不由得蜷了蜷身子。 “冷吧?”李祎璠悠然道,“习惯了就好。 李先生在这个斋子一呆就是十年,从来没有出去过。”他只要提起李枯禅,总是一脸骄傲的神色。 “啊?”郑涵吃了一惊。 一个中年男人十年足不出户,不免让人觉得奇怪。 更让他吃惊的是,李祎璠似乎变了一个人。 那个总是心不在焉,对什么事都不太上心的李祎璠不见了! 要是在平日,郑涵一定会开口反击:瞧你那德行!说起你的“李先生”,和吸了大烟一样!可他现在满腹心事,自然提不起兴致和李祎璠斗嘴。 小斋的过道阴冷潮湿,一侧的窗子又高又小,在对面的墙上投下老式窗棂绘就的光影。 郑涵对这种老式的阴暗房子简直深恶痛绝。 然而在李祎璠看来,那墙上映下的森森竹影,微风过处传来的细细竹香,还有那萧萧的竹音,把“枯心斋”托映得雅致无比,真是花前月下酌酒吟诗的佳处。 进了正厅,皆是半新不旧的酸枝木家俱摆件,风格中西合璧。 南向一个敞阔的月洞门,打起湘妃竹制成的帘子,便是是李枯禅的书房,这可能是整个“枯心斋”最开阔敞亮的房间了,南向整面墙两扇大窗,采光良好。 每至夕阳时分,满屋都是萧萧的竹影,如诗如画。 李枯禅正站在书案前,一身月白色长衫,身材颀直,长面方颐,一双狭长微翘的单凤眼。 看起来也是四十岁开外的人了,面颊清瘦,更显得风神俊雅,意态萧然。 郑涵见了,心中不由暗暗赞叹:怪不得一向自许的李祎璠如此恭恭敬敬,自甘俯首。 这位李枯禅李先生,真称得上是神仙中人!想到这里,郑涵也一收往日的不羁态度,站在一旁,恭恭敬敬地垂手而立。 谁知这位李先生的架子比名气还大,连眼皮也不抬一下,低着头专心作画,运笔泼墨,劲力十足。 两人等了半晌,李祎璠趁他歇笔,轻轻地提醒,“先生,这是我的同学郑涵,他有事请教!” 李枯禅头也不抬,“说吧!”他的声音醇厚,很有磁性。 李枯禅态度冷淡,全在郑涵的意料之中,不过他看起来不愿多说,自己又能问出什么呢?郑涵灵机一动,抛出一个“诱饵”,“李先生,普通人死后能化出舍利吗?” 李枯禅精研佛经多年,听了他的话,十分不屑,一边画,一边淡淡地道:“舍利者,乃是有道高僧和居士历经戒、定、慧修持,发大愿力,圆寂后所化之物,初时佛祖释迦牟尼圆寂后,所化有四万八千份,分至各处寺院供养。 我年少时,在锡兰婆罗寺有幸见到释迦的指骨,通体晶莹如玉,隐约有七色祥光。 余者历代高僧居士的舍利,色相形态各异,至于普通人死后化有舍利,我倒未曾见过……” “先生,”郑涵不觉提高了音量,“我父亲未曾修持,也不通佛法,亦不曾茹素,死后遗体中却化有一异物,有山僧说状如舍利,请大师鉴别!” 他的悲凉沉痛,到底引起了李枯禅的重视,停住了笔,“哦?是吗?拿给我看看?” 郑涵转向李祎璠,郑重地说道:“对不起了,兄弟!这件事关系到我父亲……我不想更多的人知道。” 李祎璠知趣地道,“先生,我去倒杯水!” 他边说边向外走,转身掀开湘帘,内心却有些纠结:与郑涵同窗三年,自以为情同手足,无话不谈。 却从未听他谈起自己的父亲,并且死因似乎还很蹊跷。 想不到一向性格强势的郑涵,也有这么一段难向人言的伤心往事。 只是为什么会提到“舍利子”?他父亲死后怎么会有“舍利子”?这和李枯禅又有什么关系?还有,他所说的“人命”是怎么回事?……李祎璠的心里充满了疑问。 除了挂念郑涵,他更担心的是李枯禅。 李祎璠是个尽责尽职的人,对李枯禅除主雇之份外,更有一份超乎寻常的关心与牵挂。 他自觉肩上有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尽全力保护李枯禅!不仅是他的学术环境,还有他的安全,乃至名誉。 想到这里,他轻轻转回身,拨开竹帘的一角,向里面窥去。 缝隙很小,只能看见李枯禅的半张脸和郑涵的背影。 郑涵见李祎璠已走,从口袋取出了那尊佛像,然后小心翼翼地打开层层包裹,慢慢用手托起,呈在李枯禅面前。 他诚恳又急切地问道:“先生,您知道这是什么?” 令人难捱的寂静。 窗外风过竹梢,满耳都是“沙沙”的声音。 半晌,郑涵抬起头来,看到的是李枯禅收缩的瞳孔。 “四面菩萨!”他脱口而出。 李枯禅直直地盯着那尊佛像,似乎看到了异教的恶魔,惊恐厌恶,又有些难以置信。 他的面色苍白,嘴唇也不停地哆嗦。 仙风道骨的李枯禅,见了佛像会有如此强烈的反应,真是大大超出郑涵的意料,“李先生,李先生,你没事吧?” 李枯禅回过神来,厉声问道:“燕大学者无数,你为什么来找我?” 郑涵定了定神,“李先生,这尊佛像关乎家中私密,我怎么好轻易示人呢?李先生精通佛理,又深居简出,所以前来请教。” “你是谁?这件东西是哪里来的?” 郑涵定了定神,“我是燕大法律系的学生,我叫郑涵。 这尊佛像,是从我父亲的骨灰中找到的。” 李枯禅的面色稍稍平和一些,“你父亲是怎么死的?” “说来话长,”郑涵轻轻叹了口气,“我父亲大学毕业之后,在上海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 由于家境贫寒,我和母亲暂留在农村老家。 民国五年,也就是十六年前的春节前夕,我们像往年一样到火车站接父亲。 不想他一下火车就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抬到家以后,请来的医生也查不出病因。 第二天,他就去世了……有懂医的人说怕是疫病,为防传染,家里便将父亲火化了。 结果,我们在父亲的骨灰里找到了这个。” “十六年前……”李枯禅的身体剧烈地抖动了一下,“等等,你姓什么?” “我姓郑!” “姓郑?你父亲尊讳?” “郑芸。” “郑芸?郑芸?”李枯禅认真地端详着郑涵的面容,同时努力地在记忆中搜索,“芸芸众生的芸?” “没错!”郑涵惊喜地问道:“李先生认识我父亲?” “不认识,不认识……”李枯禅缓缓地摇了摇头,猛然间厉声大笑起来。 湘帘外的李祎璠惊骇得几乎要冲进去,郑涵也是一头冷汗,“先生,先生,您没事吧?” 岂料李枯禅越笑越凄厉,“人做事,天在看!人做事,天在看!”由于用力过猛,他剧烈地咳了起来。 李枯禅的反应如此奇怪,傻瓜也能看出来,他对这尊佛像有着相当的了解,似乎还牵涉到许多纠葛不清的往事,甚至,他似乎还认识自己的父亲郑芸呢?郑涵有些激动起来,“先生!这究竟是什么东西?家父的死与它有关吗?” 李枯禅慢慢平静了下来,他轻轻地摇了摇头,“我不认识你父亲!” 郑涵紧追不舍,“那先生认识这尊佛像吧?” 李枯禅颓然坐在椅子上,闭上双眼,缓缓地道,“我很累,很累……” 郑涵心急如焚,然而他只能耐着性子,恳切地道:“先生,我父亲客死它乡,死因又这么蹊跷,已经足有十六年了……我这个做儿子的,却对此一无所知,实在是不孝之至!我欲查清真相,却不该从何处下手。 先生学识广博,万望指点一二,学生感激不尽!” 半晌,李枯禅睁开双目,凄然一笑,“你一片孝心,我岂有不成全之理?”他的笑容里有一种轻松的味道,仿佛刚刚卸下一个沉重的包袱。 郑涵闻言,喜之不尽,“谢谢先生!” 李枯禅轻轻摆了摆手,“你们家的事,我并不知情。 你手中的这尊佛像,我倒是略知一二——” 郑涵不由屏住呼吸,侧耳倾听。 “我的拙作《宝相选鉴》里,有所记载,只是这套书不被世人所看重,存世甚少,好在燕大图书馆现存一本,你去看看便知。” 郑涵还要再问,却被李枯禅打断,“祎璠,送客!” 李祎璠听了,忙卷帘入内,“郑涵,先生累了,你先回去吧!” 面对如此直接的逐客令,郑涵纵有满腹疑问,也不便再开口。 好在李枯禅已经说出了一条线索,他便礼貌地道谢,悻悻地转身离去。 李祎璠忙赶上前送他,“郑涵,这么大的事,你怎么瞒着我?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囿于视线,他并未见到郑涵手中的佛像。 郑涵步履匆匆,假意哼了一声:“原来你在偷听?” 李祎璠一把拍在他肩上,“太不够意思了,连我们也瞒着,让我看看是什么东西?” 郑涵急于离去,又不便推托,少不了开几句玩笑敷衍过去,于是便凑到他耳边,轻声道:“那位李先生,还真是玉树临风!” 李祎璠心中得意,微笑道:“那当然!” 郑涵猛地停住,李祎璠不知他是何意,也跟着停住脚步,谁知郑涵拍了拍他的肩膀,正色道:“兄弟,可不要犯错误!” 李祎璠一愣,蓦然领悟他所说何意,气得满脸通红,挥起拳头向郑涵打去,郑涵身子微微一侧,灵巧地闪过这一击,笑道:“兄弟,保重!”说完飞快地跑了出去。 李祎璠犹自气咻咻地站在那里,“龌龊!” 他转身向李枯禅的书房走去,此时已值黄昏,瑰丽如血的残阳洒入室内,窗外的风声啸然,竹梢影动,艳丽凄美得几近未世。 李枯禅在案后孓然而立,身上的月白色长衫被残阳染成粉紫色,清俊的脸上也仿佛涂了胭脂,衬上妙目修眉,萧然意态,恍若天外人物。 李祎璠有些目瞪口呆,李枯禅微微一笑,“刚才郑涵和我的谈话,你都听到了?” 李祎璠脸上微微一红,低下了头。 李枯禅颔首笑道:“知道了好,知道了好!今后你若有余力,也可以帮帮他!” “是!”李祎璠连忙答应,“先生……” “我想安静一会,”李枯禅用手轻轻抚着额头,“晚饭八点钟再送过来吧!” 李祎璠不敢再问,转身走了出来,“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他虽然一直在偷窥,却被郑涵的身影所挡,未能看到郑涵手中之物。 他一边走,一边思索李枯禅与郑涵的对话。 《宝相选鉴》!好像在哪里见过! 他转过身,疾步向楼上书房走去。 书房里皆是李枯禅的藏书,大多是古代典籍珍本,又多又杂,几乎都是厚厚的大部头。 好在李祎璠做事严谨,又研修过图书管理学,平日里将那些图书分门归类,整理得井井有条。 所以他几乎不费气力,就找到了那套《宝相选鉴》。 自己的书斋中已有,为什么还要郑涵去图书馆查找呢?难道……先生就是不想让郑涵知道实情?那为什么又要对他提供线索呢?李枯禅向来嗜书,又能随口说出书名,不可能是忘记了自己书房里就有这本书吧?以他的过人才智,怎么会做这样令人费解的事情? 李祎璠翻开那套书,里面是精选的历朝历代的佛祖、菩萨、金刚、罗汉、飞天等各色佛教人物的造像,图像乃是彩印,每尊造像下面皆有简短的说明,并从宗教、美学、造型、服饰、发髻等处分析其艺术特点和美学价值。 看来,郑涵手中所拿的是一尊佛教造像了。 这本书这么厚,共选鉴了大概几千尊佛像,会是哪一尊呢? 李祎璠低下头,努力追忆今天的情景:李枯禅见到那件东西后,厉声长笑:人做事,天在看!这短短的六个字究竟包含了怎样的意义?为何他会有如此种种反常的举动?难道,真的和那件事有关?他心中忽地一沉,又想起了压在心底的那个秘密…… 他突然想起了今日的残阳,他进入“枯心斋”以来,一向只见天高月小,风淡云轻,莫若今日之残阳,红得如此凄艳凛冽,如此动人心魄,仿佛有所寓意,而李枯禅的笑容,又是那样凄然而倦怠……李祎璠突然心头一紧,向楼下跑去。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在淡淡的月色下,李枯禅的书房里到处都是斑斑的竹影,一叠朵云轩纸一半镇在桌上,一半随着风“扑剌剌”地作响。 风声呜咽,如幽幽的箫声…… 李祎璠开了灯,李枯禅结跏趺坐于杏黄蒲团上,双手结法界定印。 眉目端妙,法相庄严,殊无异状。 李祎璠不敢惊动,在一旁默默地侍立半晌,李枯禅却是半点不动,连呼吸之声亦不曾闻,李祎璠顿觉不妙,上前一探:竟无半点鼻息!李祎璠一惊,几乎瘫坐在地上,再仔细打量李枯禅:他面色苍白,浓黑的眉毛斜斜入鬓,眼窝已经有些微微下陷,却更添了单凤眼的妩媚,像凤凰展开斜飞的翅膀。 嘴角微微上挑,还是一贯的冷笑,却平添了几分轻松与满足。 他是怎么死的?李祎璠突然想起郑涵曾说过,他父亲火化后,骨灰中竟出现了一尊佛像……李祎璠蹲下身,试探着向尸体的腹部摸去,果然,果然……他一时如陷冰窟,踉跄着后退几步,跌坐到了地上。 对于李枯禅的死,李祎璠没有想像中的惊讶。 心中更多的是一种无助的愤怒、哀痛与悲凉。 李枯禅生前的种种,如同一格格电影胶片一般在他头脑中掠过:他略偏着头,带着点讥诮的微笑;他挺拔合体,甚至有些过于考究的衣着;他温柔的、有些抚慰似的微笑。 这个风度身量如修竹般挺拨俊朗,这个冷峻孤傲而又宽容温厚,这个自己深深仰慕崇敬的人,难道就这样去了吗? 他颓然坐到地下,将头深深地埋在自己胸前,却怎么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他知道会有这样一天,早晚会有这样一天,只是,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他失神地望着李枯禅,喃喃地自语:我费尽心力,吃了多少苦头,受尽多少磨难,才来到你的身边,转瞬之间,却永远地失去了你…… 也不知过了多久,理智将他从悲痛中唤醒,他挣扎着站起身来。 果不其然,在他的身后,书案上,李枯禅留下这样一幅字条: 祎璠:我一心求去,此事勿怪他人。 遗体火化,后事从简。 书信全部烧掉。 你我师徒一场,时日虽短,亦是缘分所在。 身后俗事,多累你照料,所余书籍文物,全部捐献燕大。 勿念,切切。 另:若遇郑涵,告诉他一句话:四时君子哭,兰陵妃子笑。 李祎璠轻轻念了一遍:“四时君子哭,兰陵妃子笑。” 这是什么意思?既不成章,亦不成对,又没头没尾。 四时君子是什么?最怪异的是“兰陵妃子”,这是一个代号吗?还是,一个女人? 李祎璠的瞳孔猛然收缩了起来,一时间几乎无法呼吸,那“兰陵妃子”四个字的下面,竟然有一个淡淡的血手印! 血手印? 那手印修长,纤细,像是一个女人的…… 燕大图书馆。 图书借阅处的女老师听到书名后,愣了一下。 “你说什么?” 她不过四十岁上下,身穿蓝色过膝旗袍,外套白色针织罩衫,脑后低低一个圆髻,她扶了扶玳瑁边眼镜,瞪圆了眼睛,“同学,你不用找了,那本书早不见了!” 郑涵心头一沉,含笑问道:“老师,这本书被借走了吗?” 女老师面容沉重地摇了摇头,“其实,这本书在五年前就失踪了。” “失踪了?” “说来,这件事也怪我,”女老师内疚地叹了一口气,“那本书规定是不准学生看的。 可是,那个学生缠了我好几天,说他痴迷于宗教哲学,我被他的诚意所打动,又看他挺有礼貌的,就破例允许他在珍籍借阅室里看一天。 诺,就是那个小房间,他就在里面靠墙的第二张桌子读,谁知道晚上下班的时候再过去看,竟然连人带书都不见了!要知道,我一直守在这里,那个房间要是有人出来,我是能够看到的呀!”她充分发挥了中年妇女的特质,喋喋不休。 郑涵迅速扫了一眼那个小房间,几张书架靠墙排列,南向两扇大窗,没有其它的出口。 平整的大理石地面,中间摆着几排桌椅,连藏人的地方都没有,实在不是偷窃的好地方,“会不会是从窗子出去的?” “这里可是四楼呀!”女老师连连摇头,“再说,对面就是教学楼,人来人往的,很容易被发现的。” “是很奇怪,”郑涵皱了皱眉,“他是不是混在人群里走的?” “四楼的图书比较生僻,很少有学生来借,那天又是周一,课排得比较多。 当时四楼只有他一个学生,”女老师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当天还有一个打扫卫生的小姑娘,可是,她也藏不下一个大小伙子呀!” “那个借书的学生,他再也没上过课吗?” “无影无踪,”女教师苦笑了一下,“他叫柳寒江,据说在数学系排名第一呢,非常聪明的一个小伙子。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唉!” 真是匪夷所思!郑涵怀疑地问道:“竟然有这种怪事?” “你可以去档案馆查呀!”那个女教师看出了他眼中的怀疑,大声道:“要不是学校发出了失踪证明,我真怀疑自己作了一场梦,大白天的,竟然从我的眼皮底下蒸发了……” 郑涵皱了皱眉,截住她的话,“老师,北京还有其它图书馆有这套书吗?” “没有!”女教师极其肯定地摇了摇头,“这套书是李枯禅先生的心血之作,我们燕大的井校长多方奔走,才得以出版的。 全部采用了德国最新的印刷技术,造价十分昂贵,内容对于普通人来说又过于生僻晦涩,不会有人来买,所以印数极少,主要送给一些行内的学者名家。 整个北京,公共借阅处也只有燕大的图书馆有这本书,至于私藏,李枯禅先生一定还有……”这位女老师倒也敬业,提起图书来如数家珍。 郑涵的心情越来越沉重,看来,事情远不想他所想的那样简单。 他向那位老师道了谢,快步走进“珍籍阅览室”,推开窗子四下望了望:露在外面的窗沿十分狭小,还不足一掌宽,墙上的石砖也较为平整,上面又满是湿滑的青苔,两窗之间是一根细细的排水管,根本承受不了成人的重量。 普通人要想沿着这里上下攀爬,几乎是不可能的。 对面不出十米便是教学楼,能看到教室里坐得满满的学生。 在周一的上午,众目睽睽之下,为了一本书而跳窗逃走,除非他是疯了!燕大数学系排名第一的柳寒江,又怎么会是个疯子? 燕大档案馆。 沈筠飞边听郑涵讲叙,一边飞快地翻查档案,突然“嗤”地一声笑了出来,“李祎璠这小子咋地了?不会是真看上李枯禅了吧,断袖之癖!断袖之癖!”他越想越可乐,忍不住捂着肚子,“哈哈”地笑了出来。 郑涵不满地拍了一下桌子,“严肃点!这里说正事呢!” 沈筠飞好容易忍住笑,“你说!你说!” “如果档案馆的那个老师所说是真的,柳寒江的失踪一定与那本书有关,他会不会在那本书里发现了什么?李枯禅见到那个佛像以后,反应那么怪异,他一定知道什么重大的隐秘……你说,他们会不会和我父亲体内的佛像有关?”郑涵一脸严肃。 “你是不是想多了?”沈筠飞忙拍了拍他的肩,“你父亲死得有些蹊跷,这不假,可他一直在上海工作,而李枯禅一直住在北京啊!他又怎么会和你父亲扯上关系?还有那个柳寒江,他是个学生,最多二十郎当岁。 你不会以为他怕你今天找到那本书,五年前就把书偷走了吧,那就更扯了!” “那你怎么解释柳寒江的突然失踪?” 沈筠飞不屑地笑了起来,“图书馆那更年期妇女的话你也信?大白天玩人间蒸发?没准是她瞌睡来了,被人把书卷走了,不好交待,又死要面子,非说人失踪了……” 郑涵点了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这件事太离奇了!我们不能听她的一面之辞!” 沈筠飞突然一声大喊,“找到了!在这里!” “兄弟,谢谢了!”郑涵一把抢了过来。 “不客气,东来顺!” 郑涵顾不上搭腔,翻开档案,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柳寒江,清光绪三十四年(公历1908年)生人。 籍贯江苏,出生地上海。 民国十六年毕业于上海南洋中学。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陈素斐(母亲) 柳迪(妹妹,上海南洋女子中学一年级) …… 民国十六年考入我校,另注:该生已失踪,下落不明。 可惜的是,像片处是一片空白,还有些微纸张破损的痕迹,似乎是贴过照片,又被人小心地揭了下去。 不管怎样,这位神秘人物长什么样,是无由得见了。 档案里另附了一份资料,和那个图书管理员所说一致,还有另一位图书管理员的证词。 郑涵看到“上海”两个字,心底升起一股寒意,“她说的是真的,这个人真的失踪了!” 沈筠飞被他的情绪所感染,“邪门!” “清光绪三十四年生人,”郑涵又看了一遍档案,自言自语地说,“现在也二十三、四岁了,怎么就失踪了呢?” “哎——”一旁的沈筠飞盯着档案,突然叫了起来,“我们国文系有一个叫柳迪的,不会是他妹妹吧?” “你没记错?” “怎么会呢?你忘了,我大三时就来档案馆帮忙了。 她是大一的,好像也是上海人,至于是不是柳寒江的妹妹,那我就不清楚了。” “不对啊,”郑涵困惑地摇着头,“这档案是民国十六年建的,当时柳寒江的妹妹高中一年级,现在怎么也不可能读大一,中间空了两年。” “管他是不是呢,”沈筠飞推了他一下,“去问问!” 第二回 觅手足一心分善恶,背金兰只手淆因果 翌日,燕大古月园。 古月园向以荷塘闻名于世。 可惜此时已值深秋,泥塘干涸,风露凋伤,假山下的莲叶如同残喘的老妪,枯槁瑟缩地蜷曲成一团,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郑涵匆匆地穿过湖面上的曲折的竹桥,向国文系的女生宿舍楼——古月堂走去。 他拦住了迎面曼步走来的一个女学生,“同学,请问你认识国文系的柳迪吗?” “她?”那个女生似乎很吃惊,上上下下地打量郑涵,“她今天没课,你去宿舍找找看!” 古月堂是四层的红砖小楼,虽然有些时日了,但那白色的圆拱形门窗和欧式廊柱,看来却别有一番风味。 盛夏时节,墙面由下而上爬满了爬山虎,在墙角处犹是深绿,到二楼的窗时已转成嫩红,通透美丽。 不过而今,只残存了爬藤类的叶脉。 从古月堂里走出了两名女生,见到郑涵,很是留意,有些夸张地打量着他,郑涵忙走上前,“同学,柳迪住在这里吗?” “谁?”两名女生都愣住了。 “柳迪。” “你找她?”前面的女生失声叫了起来,后面的忙推了她了一把,“是啊,是啊,她就住在这楼上。” 说完俩人就推推搡搡地走了,行至不远,一个女生用惊讶又有点兴奋的口气低声说,“他找柳迪!”随后便是嗤嗤的笑声,还不时回过头来看他。 女人就是这样婆婆妈妈的!无论年长还是年少,郑涵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 古月堂由于是女生宿舍,管理十分严格,来访者只能在一楼的接待室等候。 由管理的老师通知被访者,然后方能在接待室会面。 郑涵坐在接待室的沙发上,心中浮想联翩:“柳迪”这个名字起得好,莺语呖呖,明快入耳,让人想起“柳浪莺啼”之类。 柳迪又是上海人,想来总是江南女子,身姿窈窕,细语呢哝。 但自己路上所见,有点说不出的怪异:柳迪好像名气很大,路上所遇的人都认识她。 她似乎又是个很奇怪的人,提到她的女生,似乎总有一种暧昧的神情,有些吃惊,有些不屑,还有些隐约的嘲讽……看起来这位柳姑娘的人缘,好不到哪里去。 根据郑涵的经验,能引起其它女生这样反应的,不外以下几种:要么是极为优秀,相貌出众,成绩又好,却又冷漠高傲不近人情。 要么是有些令人不耻的小“癖好”,如偷窃、肮脏、撒谎等等……当然还有一种,就是这个女生相貌奇丑,丑到令人不敢接近……这位柳迪姑娘,又会是哪一种呢? 接待室的门细细地“吱扭——”一声,被慢慢推开了。 郑涵敏捷地站了起来,眼前走进来的这位姑娘,还真是出乎他的意料之外:她身穿象牙白长袖碎花斜襟小袄,襟上两粒淡紫色圆扣子,下着浅蓝裙子。 油黑的齐耳短发,额头光洁饱满,浓黑英挺的双眉,小巧微翘的鼻梁,饱满的脸颊,挺括而微微翘起的下巴,真是个少见的美女!她略一抬头,正好迎上了郑涵炯炯的目光,脸上便升起了一片红晕。 她不觉得低下头,拨弄襟上的扣子。 这位姑娘倒挺害羞的!郑涵心中暗想。 不过没有哪个男人会对年轻女子脸上的红晕反感,郑涵当然也不例外。 如果说她看上去有什么不足的话,就是她的身高。 相对于一般男生来说,似乎有点太高了,郑涵暗暗比量了一下,刚好齐自己的眉头。 不过她虽高,骨子里却透着娇怯。 “同学,你就是柳迪?” 柳迪低着头,“嗯”了一声。 两人面对面坐下,柳迪偶尔几次抬起头,却又很快红着脸低下头去。 她的眼睛极美,睫毛乌黑浓密,又翘又长,眼仁很大,又黑又亮。 坐在郑涵对面,令她感到拘谨,无论问什么,总是“嗯、嗯”地回答。 习惯性地抿着嘴,每说一句话,便略带歉意似地笑一下。 看来,她似乎只是不擅交际而已。 郑涵心下暗忖。 竟然还有这样的女子?美而不自知,谦卑退让,还真是少见! 该进入正题了,郑涵清了清嗓子:“同学,我是法律系大四的郑涵,请恕我冒昧——” 柳迪有些紧张起来,“嗯?” “我想知道关于你哥哥的信息!”郑涵严肃地说。 “我哥哥?”柳迪愣了足有一分钟,呆呆地看着郑涵,郑涵自觉莽撞,“对不起,我……” 柳迪直直地瞪着他,目光渐渐锐利起来,她猛地扯住了郑涵的衣襟,“他在哪?他在哪?他在哪?他在哪……” 她哭喊着,反复询问这句话,郑涵慌了,忙示意她噤声,“你不要叫了好不好,别人还以为我欺负你……” 郑涵费了好大的劲,才让她平静了下来,柳迪捂住脸,嘤嘤地哭了起来。 “对不起,是我太冒昧,让人伤心了!”郑涵轻轻地说。 柳迪看似文静,情绪却很容易失控。 “对不起,是我太激动了,对不起!”柳迪回过神,又羞又急。 她捂着脸,低声哭了起来,“他已经走了五年了,他到底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告诉我?他以前什么都告诉我的。 我就剩他一个亲人了,一直相依为命……他为什么不要我了?我一个人活在世上,还有什么意思?”她极力地抑制自己,低低的呜咽声还是在屋子里袅袅地漾开。 “对不起,对不起!”郑涵心软了,他自认没有解决不了的难题,却最怕女孩子哭,“是我太冒昧了!” “我来到燕大以后,”柳迪轻轻摇了摇头,“除了调查这件事的老师,你是第一个提起他的人……” “这么说,你一点线索也没有?”郑涵不愿相信这个事实。 “是啊,我是不是太没用了?”柳迪自责。 而想起这一切,又让她自怜身世,她哭得更厉害了。 都是自己害得她这样难过!郑涵有些自责,觉得应该调节一下气氛,这两天发生事,太过匪夷所思了,郑涵也觉得自己的舌头不受大脑控制。 “柳迪,我给你讲个笑话吧!”郑涵侧低着头,想要看她的脸,然而柳迪的头却埋得更低,他干脆自顾自地讲了起来,“从前有个人,从前有个人,从前有个人,从前有个人……” “嗯?”柳迪开始不理,经不起他这样不停地重复,敷衍着问了一句。 郑涵正等着她搭腔,“下面没有了!” “啊?”柳迪茫然又失望,“为什么?” “因为他是个太监!”郑涵话一出口,才觉得不对,恨不能将自己的舌头咬下来,这个笑话是他以前在男生宿舍调节气氛用的,屡试不爽,今天竟然蠢到女生面前讲,还是初见!多么轻浮孟浪!真是太不应该了! 郑涵觉得头皮发麻,等着柳迪发火,谁知柳迪好奇心起,“为什么太监就没有了?有什么典故吗?” 见她这么懵懂,郑涵不觉挠头,“因为太监嘛,那个那个……是吧?对吧……哈!” 也不知是因为郑涵的窘态,还是其它原因,柳迪“扑嗤”一声笑了出来,她的睫毛看起来湿漉漉的,瞳仁愈加乌黑清澈,因为带着一丝笑意,她的双眼眼微微弯起,平添了几分妩媚。 郑涵在那一刻几乎不能呼吸:这个姑娘还真是美…… 柳迪脸上的笑意仅仅是一瞬而过,很快又布满了阴云,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我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只有我和哥哥相依为命,我们在好心人的资助下读书,我很笨,而我哥哥却非常聪明,他学东西很快,总是考第一名,要知道,他不怎么用功的。 他会弹古琴,会画画,书法写得也好,棋下得也好,英文好,词填得连国文老师都说好……人长得也帅,上中学的时候,就有高年级的女生写信给他,有女生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故意在他面前摔跤……”柳迪带着一种崇拜的神情讲起他哥哥,眸子里闪闪发亮。 郑涵静静地打量着柳迪:她虽性格羞怯。 却是眉目如画,兼有一种男子的英挺俊朗之美,若说起她哥哥是个美男子,一点儿也不令人意外。 “我们感情很好,一直生活在一起,后来我们都慢慢长大了,他有什么事不好直接跟我说的,都写在日记里给我看,他什么事都不瞒我的。 他一直比我高二个年级,后来,他考上了燕大,那是我们第一次分开。 他临走的时候,我哭着说一定要考上燕大,他笑着说我一定能行……谁知道,谁知道,他大一的时候失踪了,他到底去了哪里?他为什么不跟我说呢?他是不是已经……”小迪又忍不住哭了起来。 “柳迪,别太难过了,”郑涵只好轻拍她的肩膀,等她稍稍平静了下来,继续问道,“我们来一起想办法。 你哥哥留下什么线索了吗?或者说,他以前常去些什么地方,和什么人打交道?” 柳迪轻轻摇了摇头,“他除了上学,就是呆在家里,一般很少和别人来往,他上了北京后,常给我写信,也没提到和别人来往。” 郑涵皱了皱眉头,“他那些信件和日记还都在吗?” 柳迪一副追悔莫及的神情,“去年我搬了一次家,不小心弄丢了,只留了一个笔记本,上面好像记了一个地址。” “地址?” “是的,是上海的一个里弄,我去过一次,不过已经好久不住人了。” “你哥哥失踪后,就没有人找过他?” 柳迪低下了头,“学校找过一阵,后来就不了了之了,像我们这样的孤儿,又有谁会在意呢?从我哥哥死后,你是第一个问起他的。”她的语气平静,却多少带点委屈。 郑涵点了点头,他自小家中由盛而衰,饱经世态炎凉,深知生活的不易。 这个女孩真是不易:柳迪兄妹自幼父母双亡,相依为命,天知道他们一路走过来,要经历多少辛酸和不易,这个看似娇弱的女孩,一定有着坚韧的内心。 这样说来,他们即使性格孤僻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可笑的是,”柳迪冷笑了一下,“学校的人问过我,有没有见到一本书?他们以为我哥哥——那么优秀的人会去偷一本书,还因此销声匿迹?” “你想太多了,”郑涵只能这样安慰她,“学校也只是查找线索而已,更何况,你哥哥的失踪也的确奇怪。” “对了,”柳迪的目光中也有了一丝锐利,“你为什么要找我哥哥呢?” 为什么?郑涵回想起昨天发生的事情,简直是在做梦! 他苦笑了一下,“因为那本书!” “书?”柳迪像是被针刺了一下,“什么书?” “《宝相选鉴》,就是你哥哥失踪前看的那本。” “你知道那本书?”柳迪叫了起来,“天!我问过许多人,包括图书馆的人都说不清楚,那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 看来在柳迪这里是问不出什么了,只有去找李枯禅! “不知道!”郑涵一跃而起,“不过只要我们找到写书的那个人,不就知道了?” 柳迪也激动得跳起来,“你知道他在哪里?我跟你去!” “枯心斋,”郑涵想起适才李枯禅的反常举动,心里突然有些不详的预感,“快走!” 两人快步跑出古月堂,一路上都是管理老师和女学生惊异的目光,柳迪的鞋子不合脚,一出门便绊了一跤。 “快走,来不及了!”郑涵干脆拉起她的手,快步跑了起来,柳迪的鞋子几次差点掉了下来,几乎摔倒,忍不住尖叫了起来,路人纷纷驻足瞩目。 跑着跑着,郑涵猛然停下身,嗅了嗅,“这是什么怪味?” 柳迪诧异,“没有啊?” 郑涵悚然震动,像是一个刚出生的幼兽,凭着本能,嗅出了天敌的味道,却不明所以的惊惶与悚然。 “不对,不对……” 电光火石般,如惊雷电光霹开了混沌天地,郑涵猛然想起十六年前,父亲火化时,那个高高的炼人炉。 炉中传出的,便是这人体烧焦的气味。 “糟了!”他足上一跺,继续向“枯心斋”的方向跑去,柳迪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西南方向,枯心禅堂,浓烟四起,火光冲天! 两人跑到“枯心斋”的竹林前,两个都是大汗淋漓——那气氛有些不对:竹林里满是萧杀悲凉之气,许多竹叶盘旋飘落,起火的果然是“枯心斋”,那灼灼的烈焰,几乎已将禅堂焚尽!一群人正忙乱着救火,却因火势太盛,禅堂已被毁十之七八,而徒叹奈何。 “怎么会这样?”见此情形,柳迪惊问。 郑涵没有答话,拉着她快步走到了枯心斋前,迎面走来的不是李祎璠,而是一个身着黑色西装,面容严肃的中年男子,郑涵一眼就认出,原来是燕大的副校长井玉笙,他是国文系有名的教授,李枯禅的至交好友。 郑涵在学生会工作时,经常可以见到他。 井玉笙一脸阴云,“郑涵,这里不是花前月下的地方,快回去!” “枯心斋”突然起火,李枯禅生死不明,郑涵心中顿感不妙,“校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李先生呢?” “快回去!”井玉笙一向对郑涵很欣赏,此刻却是一脸严厉,“没看到这着火了吗?别在这添乱了!” “校长,”郑涵心中急切,“我想见见李先生!” 井玉笙的口气十分严历,“不行!李先生谁也不见!” “我有很重要的事,”郑涵灵机一动,“李先生昨天约过我的,麻烦您转达一声:他有一本很重要的书不见了。” “李先生昨天见过你?”井玉笙吃了一惊。 “是的,”郑涵极有把握地说,“他今天还会见我的!” “唉!”井玉笙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实话告诉你吧,李先生已经仙逝了!” 这下轮到郑涵吃惊,“怎么会呢?我昨天刚刚见到李先生,他气色很好啊!” 井玉笙悲痛地合上双目,“李先生,他是自杀,还焚烧了枯心堂……李枯禅呀李枯禅,你到底因为什么事,这么想不开呢!你不但去了,满腹的典籍文章也要带走吗?” 李枯禅死了?郑涵的头脑快速地运转开来。 井玉笙堂堂燕大的校长,自然不会信口雌黄。 那么,李枯禅为什么要自杀?因为自己带来了“四面菩萨”?昨天李枯禅见到“四面菩萨”时,是那么的惊恐、憎恶、愤怒,甚至有些无助……还会有其它的原因吗?李枯禅已死,无法对证,还好有个李祎璠! “李祎璠!”郑涵恳求道,“校长,我要见李祎璠!” “走吧,走吧!”井玉笙满脸不悦,“我们还有很多事要料理,没时间陪你胡闹,记住,不要把李先生的死讯传出去!” 郑涵百般恳求,井玉笙却不为所动,郑涵知道再求无用,干脆大喊起来,“李祎璠,李先生昨天还好好的,怎么会自杀?你快出来说清楚!” 这分明是在问罪!井玉笙闻言一愣,郑涵乘机又喊了起来,“李祎璠,快出来说清楚!” “够了够了,”井玉笙面色铁青,“郑涵,你知道李老可是我们的镇校之宝,他的死讯要是传了出去,肯定会引起人心浮动的。 而且,李老遗嘱要秘不发丧。 不管怎样,我们要等一切处理完毕后再公开死讯,看在你是学生干部,表现又一向不错,这才告诉你,你要是传得满校皆知,看我怎么处分你!” 郑涵只好收声,此时却见李祎璠一身缟素,手拄着一根手杖,缓步从后面走了过来。 他本来生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令人一见便心生愉悦。 此时却微偻着身子,面色苍白,目光迟滞,眼下泛青,一夜之间便憔悴至此。 看到他这个样子,郑涵不免有些担心。 郑涵刚要开口,李祎璠抢先一步,“郑涵,你怎么来了?”嗓音沙哑。 “李先生为什么自杀?会不会和我的那尊佛像有关系?”郑涵只有极力把自己牵涉进来,才不会被赶走。 “佛像?什么佛像?”李祎璠一脸茫然。 “就是我昨天拿给李先生看的那尊!” 事到如今,这个“秘密”也只能公开了。 不过李祎璠昨天虽未在场,也肯定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此时却装聋作哑,太不够意思了! “昨天?”李祎璠讶异地说,“昨天李先生一直在枯心斋,他什么时候见过你?” 郑涵几乎跳了起来,“祎璠,你疯了?我昨天刚刚来过,不但见过李先生,还见过你!” 谁知李祎璠和他同样激动,“你在说什么?我昨天根本就没见过你!” 郑涵又气又急,满脸涨得通红,“那我昨天见到的是什么?鬼吗?” 李祎璠已经平静下来,淡淡地回应了一句,“反正不是我!” “够了,够了,你们不要再吵了!”井玉笙气急地喊,“李祎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李祎璠从怀里掏出一张小小的纸条,一字一顿地念道:“祎璠:我一心求去,此事勿怪他人。 遗体火化,后事从简。 书信全部烧掉。 你我师徒一场,俗事多累你照料,所余书籍文物,全部捐献燕大。 勿念,切切。”这是李先生的遗训,一共就这么多。 井玉笙连连点头,“没错,我看过了。 我和李先生相交多年,他的字迹,我不会认错的。” “不对,不对!”郑涵摇头,“李先生的遗言就这么多?他甚至没有解释自己的死因!” 李祎璠淡淡地道:“井校长,你知道的,李先生不见生人。” “没错!”井玉笙怀疑地盯着郑涵,“李先生连梅校长都很少见,怎么会见你呢?” “校长……”郑涵还欲分辩,井玉笙厉声喝道:“郑涵,你不要胡搅蛮缠,乱上添乱了!信不信我处分你?” 柳迪轻轻拽了拽郑涵的衣服,“别说了,走吧……” “你是谁?”井玉笙目光如炬,紧紧盯住柳迪。 柳迪只觉得头皮发紧,“我,我叫柳迪……” “哦,你就是柳迪呀!”井玉笙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你们两个记住,李先生的事要是传出去了,唯你们是问,知道吗?” 郑涵知道再说无用,努力压制住自己的怒火,转身离去。 柳迪忙跟了过去。 望着他们的背影,李祎璠淡淡地问道:“他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井玉笙还在为郑涵的态度而恼怒,“谁知道?一对神精病!” “我觉得,”李祎璠微微皱了下眉头,“好像在哪见过她……” 第三回 逢月夜竹林惊魅影,陷绝境荒宅辞帝京 浴室里烧得很热,充盈着闷热的湿气,让人有些喘不过气。 郑涵将调温阀拧到最大,让滚烫的水流冲击着自己,裸露的肌肤留下一片片微红,有种自虐似的快感。 似乎这样,才能把几天来的积郁冲刷干净。 这还不够,他又扬起脖子,长啸了几声,引得其它格子间的男生都伸头来看。 “看什么?”郑涵没好气地吼了一声,那几颗伸着的头立马不见了。 郑涵拽出毛巾,胡乱抹了几下,迅速套上了衣服,临走时,一脚踢在格子间的百叶窗上,仿佛那是李祎璠的头。 天色已晚,秋风萧瑟,夜空中一轮圆月。 操场上和宿舍楼里已亮起了盏盏明灯。 郑涵无心欣赏夜景,一边走,一边用力地乱踢。 “骗我!耍我!骗我!耍我!” 自负如他,最痛恨的便是欺骗与背叛。 突然,他停住了脚步。 自己宿舍的窗前闪过一丝微弱的光亮!宿舍里一共住了六个人,临近毕业,政法系的三人为了方便实习,早已搬出。 沈筠飞玩性大,是出了名的夜猫子,不会这么早回来的。 自己又站在这里,还剩一个…… 郑涵突然发疯似地跑了起来,直冲进宿舍,推开门,李祎璠正站在自己的床前,神色有一丝慌乱。 “郑涵,”李祎璠尴尬地笑了笑,“我正要找你!” 你还敢找我?郑涵只觉得一股闷气涌上自己的脑子,他快步走上前,挥手给了李祎璠一记响亮的耳光。 李祎璠白晰的脸上很快现出了五个清晰的红色指印,他眼睛里有种晶莹的光亮闪烁了一下,但很快就平静了下来,“不管你怎么想我,郑涵,我有话要对你说!” 看着李祎璠的脸,郑涵像是个被刺破了的气球,心中的怒气悄悄地、慢慢地泄了出去,但仍硬挺着脖子,“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李祎璠扬起脸,“郑涵,有些事,是我的责任,我必须去做!”他的语气很平淡,而他的眼神,却是无所畏惧的。 有信念的人,才会有这样眼神。 看着他的眼睛,郑涵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你说吧,我再信你一次!” “我是为了保全你,也为了保全我自己。” “怎么讲?” “昨晚你走了以后,我便去了书房。 大概八点钟左右,李先生自尽了。” 郑涵点点头,“这我知道。” “李先生的遗书,我偷偷地裁下了一部分。” “为什么?” “因为在那上面,印上了一个血手印,像是一个成年男子的。” “什么?”郑涵大吃一惊。 “我对比过,那手印不是李先生的,”李祎璠平静得像是在讲故事,“当时你已经走了,而我在书房,那手印会是谁的呢?” 郑涵觉得自己的双颊有些微微发烫,“你怀疑我?” “我不会怀疑自己的朋友!”李祎璠斩钉截铁地说。 郑涵不由得避开了他的目光,“还有其它人?” “没错!” “你刚才为什么不说?”郑涵又有些急了,“李先生很可能是被他害死的。” “郑涵,这件事很蹊跷,我们很难洗白,更何况,”李祎璠的语气依然不徐不疾,“我们还有两个月就拿到毕业证了。 这个时候出现这种事,哪怕仅仅是被怀疑,对我们的前途都十分不利。” 看到郑涵不以为然的神情,李祎璠又道:“别忘了,你母亲对你的期盼!” 这句话打动了郑涵,他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李祎璠说得头头是道,自己一时无从反驳,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他正在低头思索,李祎璠开口打断了他的思路,“郑涵,还有一件事,你要的那本书,我已经找到了!” “你怎么不早说?在哪里?” “枯心斋!” “枯心斋不是已经被烧了吗?他现在说还有什么用?”郑涵有些急了。 “我知道你在找那本书,”李祎璠淡淡地一笑,“所以事先将它藏了起来!” “在哪?”郑涵满怀期待。 “还在‘枯心斋’!” “你明明知道我在找,为什么不拿给我?”郑涵急得几乎跳脚。 “郑涵,你好好想想,”李祎璠冷静地说,“李先生刚死,他的东西全部捐给燕大了,井校长又守在那里,进出都有人搜查,我怎么敢私自夹带呢?” “祎璠,帮我想想办法,我一定要看到那本书!” 看郑涵急得团团转,李祎璠“扑嗤”一下笑出声来,“就知道你着急!我乘人不在时,将那本书从窗子里偷偷扔出去了,就在枯心斋后院的灌木丛里,我特地去看过,那里可没有着火!” 郑涵惊喜地拍了他一下,“可真有你的!” “一会你可以去看看,校卫队的人都在楼里,斋后没人,”李祎璠有些得意地说,“天色黑,树丛又高,没有人会发现的!” “你现在回宿舍做什么?”郑涵突然冷静下来。 “嗯?”李祎璠眨了眨眼,“井校长安排我帮助料理李先生的后事,事情繁杂,可能一段时间不能回来住了,井校长要我回来收拾行李,搬过去住!” 合情合理!不知为何,郑涵还是有些放心不下。 “我来帮你!”他弯下腰去拽李祎璠的被子,想帮他整理一下,不想却掉出一条白色的真丝手帕,李祎璠什么时候也用这么讲究的东西?他随手拾了起来,放在床辅上。 “郑涵,我自己来吧,你快走!”李祎璠抢过被子。 “我们一起走!” “没时间了!”李祎璠一脸严肃地说,“八点之前,校卫队就要封锁那片竹林,到时你再也进不去了!我事情很多,没时间帮你了。” 封林!没错,井玉笙说过,李枯禅的死讯不能外传的。 “好,我这就去!” 月色如水,给竹林裹上了一层银妆。 微风过处,竹林深处传来一阵“簌簌”的抖动,郑涵猛然顿住脚步,似乎听到一个中年男子幽微的叹息。 郑涵突然想起李枯禅刚刚过世,背后一股寒意直传到脸上,汗毛乍立。 顾不得那么多了!想到自己的使命,郑涵把心一横,走进了黑的竹林。 听从李祎璠的警告,郑涵从枯心斋的后方进入竹林,以防被井玉笙等人撞见。 月光洒入竹林的间隙间,到处都是斑驳陆离的竹影,满耳都是竹枝竹叶敲打摩擦的声音。 不时有新出的幼笋与旁逸的竹枝牵绊着郑涵,像是一条条挽留的手臂。 郑涵努力使自己的大脑保持一片空白,迅速穿行在这幽魅的竹林间。 突然,他猛地停住了脚步! 前面突然闪过一个鬼魅般的身影!那身影的行动很诡异,令人过目难忘。 是自己眼花了吗? 郑涵用力地眨了眨眼,可是那身影分明还在自己的左前方! 那是怎样的一个身影啊?说它是个男人,身形却偏偏有女人的妖娆妩媚;说它是个女人,肢体关节又十分僵硬刻板,像随时要破碎的石膏。 它就这样缓慢而扭曲地移动着,直至消失在黑暗之中。 郑涵在霎时间浑身冷汗。 过了许久,他才动了动酸痛的脖子,才发现浑身的肌肉已经僵硬。 是错觉吗?想到那个诡异的身影,他突然觉得有些反胃。 不管怎样,我要去拿到那本书! 郑涵这样鼓励自己,他探试着向前走了几步,没有异常!他越走越快,冷风侵入他已被汗水湿透的衣服,他打了一个寒噤,两腮有些烫。 枯心斋焚后的轮廓在月光下分外清晰。 窗里透出几点微微的灯火,隐约有人声。 想是井玉笙怕李枯禅的死讯外传,故而如此隐秘。 郑涵观察了一会,不见动静,猫着身子蹿进了灌木丛里。 月色将地面的一切照得清清楚楚。 别说是书,连块小石子也没有。 郑涵不甘心,半蹲着将灌木丛里里外外找了个遍,一无所获。 远处传来了一阵沓杂的脚步声,一定是校卫队来了。 郑涵不敢久留,迅速向相反的方向跑去。 等跑出来,回首那片幽暗的竹林,似乎是一场噩梦! 他拖着酸软的双腿向宿舍走去。 为什么找不到那本书?是李祎璠骗了自己,还是……想到那个诡异的身影,郑涵打了一个哆嗦!有可能!它可是从枯心斋的方向过来的。 突然,郑涵的心像被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他突然想起了自己一个致命的疏忽!他拼了命地跑、跑、跑……推开门,跑上楼,开锁,打开灯:宿舍里一如往日,只是李祎璠的床辅空了。 郑涵颤抖着掏出钥匙,打开自己的柜子,从绞成一团的衣物里掏出一副母亲亲手作的布鞋,近乎绝望又满怀希望地摸索着。 不见了!“四面菩萨”! 还用问吗?李祎璠! 郑涵浑身的血液在瞬间凝固。 他的大脑僵硬而麻木,过了片刻,后脑传来一阵阵刺痛,像是有一根钢针,间歇地狠毒地扎着。 李祎璠偷走了“四面菩萨”!他是有预谋的!同窗四年,他当然知道自己要在这个时间洗澡。 天冷,无法在宿舍里自己洗。 只能去公共的大浴室。 在大浴室里,衣物只能存在储物柜里,又容易被盗。 总不能赤身裸体的带在身上吧?更是惹眼。 他算准了自己洗澡时不会将“四面菩萨”带在身上,所以乘机来偷。 而自己放心不下,洗得很快,提前回到宿舍,也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先是巧言令色地将昨天的事掩盖过去,又利用自己求书心切,抛出了一个“诱饵”,丝毫不给自己思索的时间。 把自己引到“枯心斋”,而李祎璠呢,从从容容地带走了“四面菩萨”。 能丝毫无损地打开自己的衣柜,看来他早就偷配了钥匙! 郑涵突然感到一阵彻骨的寒意:李祎璠,你真是太可怕了! 他永远沉默寡言,总是有些心不在焉。 上课时总坐最后一排,从来也不认真听课,成绩也总是不好不坏,远远落在郑涵和沈筠飞的后面。 三人同时竞选,郑涵当了学生会主席,沈筠飞当了班长,他一无所获,陪太子读书,也不见有什么烦恼沮丧。 平时在宿舍常被“欺负”,不是新买的水果挨个被咬了一口,就是雪白的毛巾上一个黑手印,也只是不愠不怒,一笑了之。 四年了,一贯如此。 郑涵与沈筠飞皆是人精里的尖子,眼光何等毒辣,也只道李祎璠淡泊宽厚,不争名利……没想到啊没想到,这人的水可真深! 郑涵又气又躁,在宿舍里来回地兜圈子:找李祎璠去吵闹?不行!自己连唯一的证据都被偷走了。 再说井玉笙先入为主,自己贸然行事,只会使事情更糟! 正在此时,宿舍的门被叩响了,“郑涵,你的电话!” 郑涵忙不迭地跑到楼下接电话,原来是沈筠飞。 “筠飞,太好了!”郑涵突然心底一亮,“我正要去找你呢!你在哪里?” “郑涵,你听好了!”沈筠飞压低了嗓子,“在南门外的小平房后面等我,快点!不要和任何人说话,快走!” 他的声音如此急切,郑涵有些不安起来。 他知道,沈筠飞虽然有些玩世不恭,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但是不会乱来的。 他到底有什么事情?难道和李祎璠有关? 他挂断电话,裹紧衣服,低着头,匆匆地向南门走去。 燕大的南门地偏人稀,门外两侧一溜荒废的土坯小平房,不远处便是庄稼地了,偏僻荒凉。 沈筠飞这小子,不会是在作弄自己吧?郑涵忍不住在心里嘀咕着。 还好沈筠飞很快就来了。 郑涵听到远处那熟悉的脚步声,便知道是他。 身穿挺括的呢制大衣,头上的礼帽压得很低,只露出两只黑亮的眼睛,灿若明星。 他还有些气喘吁吁的,一见郑涵,便把他拽到土坯房的后面,四顾无人,他才压低了声音,“李枯禅死了,是不是?” “你怎么知道?”郑涵警觉地问,“李祎璠知诉你的,是不是?” “李枯禅真的死了?”沈筠飞不答反问,他懊恼地拍了拍脑门,“郑涵,你麻烦大了!” “为什么?” “李祎璠这小子,可真不是个东西!”沈筠飞忿忿地骂。 郑涵反倒平静了许多,“他又做什么了?” “今天下午,我在档案室整理资料,很累就睡着了,结果天黑了,也没有开灯。 大概八点多,我突然被一阵声音吵醒了,我偷偷地从锁孔向外瞧去:原来是李祎璠,他鬼鬼祟祟地溜进了梅校长的办公室……” 郑涵觉得自己的心在慢慢下沉,“他对梅校长说什么了?” “他说,”沈筠飞顿了顿,“李枯禅的死和你有很大的关系。” “他什么意思?” “他说,那天只有你去了枯心斋,你出了门之后,他就去了三楼的书房,再下楼的时候,李枯禅已经死了。 而枯心斋今天下午突然又火光冲天。 也就是说,他不敢保证你是否又返了回来。 还有,校卫队的人在李枯禅的一条白色丝帕上发现了你的指纹。” 郑涵想起帮李祎璠整理床辅时,掉落的那条手帕,他觉得自己的血都涌到了头上,“为什么?他这是为什么?”他大吼了起来,声音在寂静的秋夜里格外响亮,沈筠飞忙捂住了他的嘴。 “小点声,你现在很危险!学校里现在到处找你呢。” “好兄弟,好朋友!”郑涵气极反笑。 “郑涵,郑涵,”沈筠飞担心地说,“你冷静点!” “我还怎么冷静?他这是往死里整我!他在污蔑我!”郑涵拨脚就走,“我要去找他,当面问个清楚!” “你这样去,是说不清楚的!”沈筠飞一把拽住了他,“郑涵,你到底做了什么?李祎璠为什么这样针对你?” 郑涵紧紧盯住他的眼睛,“筠飞,我们已经是对立的了,你帮我还是帮他?” “当然帮你!”沈筠飞不假思索地说,“这小子背后阴人。 操!不带这么干的!” 看到他坚定而关切的目光,郑涵关切之中感到了一丝安慰,他的情绪有些平静下来,“说实话,我只是想查清父亲的死因,把那尊佛像拿给李枯禅看,结果,佛像没有鉴定出来,反而惹出了这些事……对了,那个佛像被李祎璠偷走了,你知道吗?” 半晌,沈筠飞叹了一口气,“看来,他一切都设计好了,现在,你唯一的证据也没有了!” “筠飞,”郑涵有些哽咽,“你知道吗?我被李祎璠算计,不是因为我斗不过他,而是……” “你始终把他当朋友,不愿相信他会这样,对不对?” “没错!我现在彻底死心了。”郑涵仰起头,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而且我也想不通,他为什么这样对我?” “一切都是从那个佛像开始的,对不对?我总觉得,那个东西很邪门。” 从佛像开始!郑涵低头沉思,试图从中整理出一个思路:自己带佛像去见李枯禅……李枯禅奇怪的反应……李枯禅的死……李祎璠对自己屡屡陷害……还有竹林里那个诡异的身影……再加上自己父亲离奇的死亡。 这一连串的背后,是怎样的因,怎样的果,又是怎样的联系?郑涵一时间头疼欲裂。 看到他痛苦的样子,沈筠飞打断了他的思路,“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去找李祎璠,找他问个清楚!”郑涵机械地说,他的大脑麻木而空白,仿佛不是自己的。 “你那是自投罗网!李祎璠正盼着你去呢。 他手中有遗书,有指纹,还有精心设计的圈套,而你呢,只有一张嘴!” “你说我该怎么办?” “我劝你出去躲一躲!学校现在到处抓你呢!” “我又没做亏心事,为什么要躲?” “哥哥!”沈筠飞跺了跺脚,“古往今来,这世界上的冤案还少嘛!李枯禅是什么人?那是个国宝,咱学校把个国宝给弄没了,怎么向外界交待?李祎璠又这样陷害你,你不背黑锅谁来背?说不清楚的!” 郑涵的心情突然平静许多,“你说得对!” “这才对嘛!”沈筠飞欣慰地说,“宿舍你也不要回了,赶快回老家去躲一躲。 我给你收拾几件衣服,我这里还有点钱,你先拿去用!” “不,筠飞,”郑涵摇了摇头,“我要去上海!” “上海?你那有熟人吗?” “没有,不过我很早就想去上海了,我父亲是死在那里的,我还有他当时工作过的地址,我要过去查清楚……” “郑涵,你疯了吗?”沈筠飞一幅恨铁不成钢的样子,“你现实点好不好?上海,那是个销金窟!你吃在哪里?住在哪里?你有那么多钱吗?难不成你要满大街要饭去吗?” “筠飞,你先听我说,”郑涵提高了声音,“我父亲死在上海,李祎璠来自上海,柳寒江兄妹两个也来自上海,难道这些都是巧合吗?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我看你才奇怪!你父亲都死了快二十年了,当事人都已经死的死,走的走,你怎么查?你还只是问了问李枯禅,就惹出这么多稀奇古怪的事,再问下去,恐怕连自己的命也丢了!做人还是现实一点的好,你还是好好想想你的前途吧!” 沈筠飞或许是对的,他永远冷静而现实。 他没有什么理想,但也不会吃亏。 这或许就是他比自己高明的地方吧?但郑涵毕竟和他不同。 “筠飞,这件事情,是我一生都迈不过的坎儿。”郑涵说得吃力而缓慢,“你能想像,当你还很小的时候,你的父亲就死在了外面,你不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到底是谁害死了他,他到底受到了怎样的伤害,他临死前受到了怎样的折磨……而你当时还太小,还没有能力也没有胆量去追问这一切,只能跟在母亲的裙子后面……那年的冬天很冷,是那种钻在衣服里无处躲也无处藏的冷,所有人都穿着黑衣服,头上顶着黑布,这是我对这个世界最深刻的印象,奶奶的,老子现在还讨厌黑色!” 郑涵很少这样向别人敞开心扉,沈筠飞忍不住打断他,“哥们,咱别这么悲情行不?你说吧,我能帮你做什么?” “就知道你不会见死不救!”郑涵狡黠地笑了一下,“你那有多少钱?先帮我凑点!还有,帮我摸摸李祎璠的底!” “钱好办,”沈筠飞痛快地说,“我那还有几百块,只要你小子不嫖不赌,够你吃住半年的了。 至于李祎璠,咱俩和他混了三四年,他的那点底你还不知道?” “三四年,除了知道他是上海来的,你还知道什么?他这个人很可疑,你去查查他的档案,找人盯着他,看他到底在干什么?” “没问题!”沈筠飞有些担忧地说,“你都四面楚歌了,还是先想想自己该怎么办吧!你在这里等着,我去帮你凑钱去!” 郑涵点了点头,沈筠飞刚走出了几步,又回过头来,“郑涵,我到给你找好了个好伴,你搭上她,没准吃住全有着落了。” “谁?” “柳迪呀!”沈筠飞坏笑着眨了眨眼,“我看过照片了,长得挺漂亮的!” 郑涵作势要打,沈筠飞笑着跑了几步,消失在黑夜之中。 随后是死一般的寂静,秋夜的星星诡异地眨着眼睛,仿佛预示着遥不可测的未来。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世界?我又在做什么?郑涵喃喃自语。 自己到底陷入了一个怎样的谜局?这一切到底是为什么?到了上海,能找到那个答案吗? 大约四十分钟之后,南门传来了一阵杂迭响亮的脚步声。 沈筠飞不会这么快,而且也不会带这么多人!郑涵灵机一动,躲进了一旁废弃的平房里。 暗中窥视着外面的动静。 那群人渐渐走近了,果然是由低年级学生组成的校卫队!他们围着平房四围转了一圈,没有发现异常,渐渐松懈下来,开始交谈。 “死冷寒天的,谁会躲到这里来,要跑早跑远了!” “不过是走走形式嘛!哪都要查到了,我们快回去吧!” “别急别急,晚点回去,显得咱们办事认真!” 有一个人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那个郑涵,不是学生会主席吗?他会犯什么事?” 看来,他们还不知道李枯禅的死讯,也不知道自己是个“谋杀”嫌疑犯。 “嗨!我早就看那个小子不地道,平时就那么趾高气扬的,老子天下第一,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学生会早就有人对他不满了,你们不知道?” 这说话的语声太熟悉了!郑涵忍不住仰起头,透过碎裂的玻璃窗向外望去:原来是同系的一个小师弟,平日经常跟着自己,师兄长师兄短的,很是亲热。 人情如此,郑涵忍不住苦笑了一下。 不过对比李祎璠,这已经不算什么了。 人群渐渐远去,寒冷早已侵透单薄的衣物,郑涵试着活动了一下早已冻僵的肢体。 这个沈筠飞,怎么还不过来?他想冻死我吗? 就在郑涵近乎绝望的时候,远处渐渐传来了脚步。 郑涵忙向外看去,却不是沈筠飞,那身影比沈筠飞矮小很多,手里拎着一个小小的箱子。 那人渐渐近了,“郑涵?郑涵?”他有些犹疑地低叫。 郑涵未敢现身,那人又叫道:“郑涵!郑涵!沈筠飞让我来的!”他的声音压得低低的。 “我在这!”郑涵的嗓子有些哑。 那人觅声而来,终于看到了躲在屋子里的郑涵,惊喜地道:“可找到你了,我还以为你被他们找到了!” 郑涵才认出来,原来是低年级的一个学生,自己叫不出名字来,“沈筠飞呢?” “他被校长他们叫去了,脱不开身,他让我给你收拾了几件衣服,还有,时间太紧,只凑够了五百块钱,师兄说让你快去上海,到时他再给你汇!”他的语速很快。 郑涵有些无奈地看着他中的小箱子,恐怕只够勉强塞下一件冬大衣的,“谢谢啦!” “不客气,师兄!”那人的脸红通通的,可能因为觉得冒险而感到有些兴奋吧,“沈师兄还说了,今晚十一点有一趟南下的火车,你现在赶到火车站,可能还来得及。” 郑涵接过钱和箱子,那位热心的小师弟又嘱咐道:“尽量走小道,到海淀那边截个黄包车,拉你到车站!” “谢谢你,”郑涵有些苦涩的笑,“没想到,来送我的是你!” “师兄太客气了!”小师弟一双明澈的大眼睛,“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知道,”郑涵耸了一下肩,“不过,不管怎样,我一定会回来的!” 第四回 探奇案初识王保国,忆往事详说不死婴 十一点二十三分,郑涵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车厢里挤得满满的,煤烟、汗臭、旁边有人抽烟袋,再混合上不远处的厕所,这是长途火车上所特有的味道。 男女老少一律面目焦黑、神情疲惫,只有几个精力格外旺盛的小孩在不停地尖叫,好像他们永远也不会累。 郑涵有些麻木地挤在人群中。 没有座位。 郑涵没有丝毫犹豫地和一群民工一起,挤在两个车厢的连接处。 山东到北京路途遥远,郑涵早已习惯了这样的旅行。 紧挨着郑涵的是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子,衣服油光黑亮,满脸皱纹,笑起来像一朵绽开的菊花,他见郑涵衣饰整洁,不好意思地向旁边让了让。 郑涵对他笑了一下。 “你是大学生吧?”他带着几分崇敬的神色。 郑涵笑着点了点头。 “我儿子也在上大学,我担几担红薯去卖!”他憨厚地笑,嘴里豁了几颗牙。 “如果我父亲还活着,也该这把年纪了!”郑涵想,心中一痛。 起伏的连山不断向远处延绵而去。 深秋的夜空澄明高远,月已残,几点星寒。 车轮在郑涵身下有节奏地摇摆着,单调而又亲切,让他有些怅惘,又感到心安,经过长时间的紧张,他现在有些松懈,一阵睡意袭了过来。 很冷,即使许多人挤在一起。 郑涵枕着自己的小箱子,把身体卷成一团,如婴儿蜷缩在母亲温暖的怀中,安然入眠。 1932年,乱世,深秋,世事苍茫。 一列命运的旅车,载着各怀心事的乘客,也不知将要驶向何方? 三天后,上海。 自从站在码头上,透过黄浦江上的茫茫薄雾,看到海关大楼的钟塔尖顶起,郑涵就被这座城市深深吸引了。 时髦、洋气、优雅、野性、热闹、粗野、势利……种种不协调的气质揉和在一起,反而造就了上海无与伦比的独特吸引力。 他拿着当时父亲留下的地址,按图索骥,一路找过去。 上海与北京不同:“叮叮铛铛”的有轨电车;体态丰腴、笑颜温婉的美女月份牌;西装礼帽、风度翩翩的绅士;体态婀娜、身姿曼妙的旗袍美女们;外滩上的建筑形态各异,简直就是个气势恢弘的“万国博物馆”。 郑涵感到无比的亲切与兴奋,仿佛自己天生是属于这个城市。 他因为有要务在身,顾不上欣赏上海的都市风光,按照手中的地址,找到了宏远大厦。 这座大厦看起来有些年代了,但气势依然。 高耸的双层尖顶钟塔楼冠,花岗岩贴面,石彻拱形门廊,白色大理石门柱,门旁匍卧着两只青铜狮子,大厦非凡的恢弘与气派强烈地冲击着郑涵。 想到父亲曾经工作在这里,一股暖流涌入了他的胸腔,他感到喉咙有些微微发干。 衣着得体的女店员礼貌地迎了上来,“先生,请问您要办理什么业务?” 郑涵心中颇有些忐忑,“请问,这里有个桑宏事务所吗?” “先生,恐怕你找错地方了,”女店员微笑着说,“这里没有什么事务所。” “十六年前呢?十六年前这里是不是事务所?” “十六年前?”女店员谔然,“我只知道,这家银行在这里已经开了十年了,至于十六年前,我还真不太清楚。” 此刻银行里的顾客不是很多,店员们也相对空闲。 她们服务周到,言词也很得体,但没有人能回答郑涵的问题。 在询问了一圈以后,一位女店员突然想起了什么,“对了,六楼有个文书,是这里的老人,你过去问问吧,他或许能知道呢。” 郑涵谢过,按她的指点,走上了楼梯。 刚刚走至六楼,郑涵突然感到脊背上一阵刺骨的寒意,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与楼下的光鲜截然相反,这里灰败而阴森。 地上铺的大理石地板已然破碎,露出了下面粗糙的水泥地基。 楼梯扶手与墙角到处都是飘荡的蜘蛛网,窗上残留的碎玻璃像狰狞交错的兽牙。 窗外依然是繁华都市,车水马龙,与这里简直是两个时空。 从楼梯通道的门口向里望去,是一条狭长而昏暗的走廊。 好久没回来了。 郑涵的脑子里突然冒出了这么一句。 我怎么会这么想?难道我以前来过这里? 郑涵又打了一个哆嗦。 他打开门,向里面走去。 两侧错落地分布着办公室,走廊的尽头是一扇门,门外的光线远远够不到这个狭长而阴暗的角落。 满地都是尘土与碎玻璃。 这里似乎好久没有人住了。 他凭直觉走到左手第三扇门,豪华考究的木制门,所雕的花纹是典型的巴洛克风格,上面挂着一个精致的金黄色门牌,“63”。 门上大概齐头高的地方,留下了重物击打过的痕迹。 “谁?” 郑涵吃了一惊,回过头去,逆着光,看到一个矮小的黑色身影。 郑涵皱了皱眉,大声道:“先生,我找人!” 那人缓缓走了过来,他的脚有点跛。 郑涵也迎了过去,走得近了,见那人不过五十岁上下,头发却已花白了一大半,眉低目垂,目光呆滞,脊背微驼,一副总是担惊受怕的样子。 “你,”他吃力地吐着字,“有事吗?” “老先生,您是这里的文书吧?” 他有些迟疑地点了点头。 “我想请问一下,这里从前有个桑宏侦探事务所吗?” 老文书怔了一下,“事务所?” “是桑宏侦探事务所!” “有、有……都十几年了……”他混浊的老眼里闪烁着奇异的光辉,随即便消失了。 “就在这栋楼里?”郑涵惊喜地问。 “没错,就在那!”那人指了指“63”号,“是桑、桑知非……大律师,大神探,多风光啊!” “桑知非,他是事务所的人?” “没错,桑宏事务所就是他创办的,当年他是上海最有名的神探。” “事务所里有个叫郑芸的人吗?” “郑芸、郑芸……”他失神地念叨了几遍,“我想起来了,是有这么个人……” 郑涵长这么大,第一次听到母亲之外的人谈起父亲,激动得有些忘乎所以,“你认识他吗?他长什么样?个子很高吧?工作干得很出色吧?” 老文书努力地回忆着,“他是桑知非的助理,个子高高的,穿戴很体面。 他当时,算得上是桑知非最信任的人了……” 郑涵难掩心中的激动,冲口而出,“那你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老文书突然打了一个哆嗦,嘴角也不停地抽搐着,“不、不知道!” 郑涵觉查到气氛有些异样,忙道:“老先生,我只是找一个亲戚,想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您能给我说说吗?” 老文书霍地站起身来,上上下下地打量郑涵,他一改方才温良的神情,有些焦躁和愤怒,“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郑涵还要说话,老文书突然转回身,“咣”地一声锁上了门,“不知道!” 郑涵好容易才打听到线索,岂肯轻易放过?他仔细想了想,老文书之所以突然暴怒,并不是因为自己提到郑芸,而是因为提到了郑芸的死,老文书为何如此敏感呢?郑涵决定用激将法。 他轻轻地敲了敲门,“老先生!” 里面犹自暴怒不已,“滚!” “老先生怎么这么激动呢?”郑涵冷笑了一下,“是不是郑芸的死和你有关啊?” 里面却突然没有了声音,郑涵提高了音量,“不会是你害死他的吧?” “你再胡说八道,我叫门卫了!” “叫警察更好,老先生就到警局去讲讲!” 老文书终于忍耐不住,打开门,瞪着一双血红的眼睛,“你是谁?到底想干什么?” 郑涵陪笑道:“老先生,实不相瞒,我就是郑芸的儿子,不把事情弄清楚,我是不会走的,请先生不吝赐教!” 老文书死死地盯住他的脸,像是想从中辨认什么,半晌,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十六年了,郑芸的儿子都找来了……” “这里到底发生过什么事?郑芸是怎么死的?老先生,您告诉我吧,我都等了十几年了!” 老文书犹自出神,“她也要回来了!” “她?她是谁?和郑芸有关吗?” 老文书并不答话,他一把拉住郑涵的袖子,仔细地端详着他的脸,“真像……你父亲是个好人,我不能骗你……这样吧,你去平安里,找一个整天喝酒的老疯子,他会告诉你的。” “老疯子?他会知道?” “他知道的比我多!”老文书意味深长地说道。 平安里,上海南市一条狭长而曲折的里弄,挨挨挤挤,住得都是寻常的市井人家。 郑涵多方打听,找到了弄口的一家小酒馆。 一个简陋的小木棚,几套粗制的木桌椅,棚前斜斜挂了一块招牌,烟熏火燎的四个大字,“陈家酒馆”。 正值晌午,里面闲闲地坐了二、三个人,皆是贩夫走卒之流。 棚外斜斜地靠了一个人,倚着个破包裹,一身破烂不堪的旧夹袄,须发花白,皆是乱蓬蓬的。 他半眯着眼,正在悠然自得地晒着正午的太阳。 这个老叫花子,倒挺舒服的! 店里扔出几块鸡骨头来,似乎在睡觉的老乞丐突然起身,直扑过去,抓起客人啃剩的鸡骨头,又靠回原来的位置,津津有味地啃了起来。 他的速度之快,叫郑涵叹为观止。 “喂,”郑涵走了过去,“我请你喝酒吧!” 老乞丐仍旧贪婪地啃着那个已经没有多少油水的鸡骨头,“我不去!” 郑涵奇道:“你在这吃别人剩下的东西,我正经请你喝酒吃肉,你倒不去?” 老乞丐狡黠地一笑,“没事请我这个老疯子,没安好心!没安好心!” 郑涵又好气又好笑,干脆坐到他身边,“你一个老叫花子,能有什么油水可捞?” “那可不一定,”老乞丐一笑,“你在家里杀了人,怕被官府治罪。 假装和颜悦色的请我吃饭。 把我灌醉了,把刀放在我手上来陷害我。 告到官府,谁会替我这个老叫花子说话呢?为了你一顿饭,老叫花子把命搭进来了啦!不安好心!不安好心!” 这老叫花子八成有妄想型精神分裂症,郑涵有些哭笑不得,“老先生……” 他刚开了口,老乞丐马上截住,“快别叫,快别叫,我人老身轻骨头贱,你叫老疯子、老叫花子、老不死的、老不正经……什么都行,就是别叫我老先生。 我听了,浑身难受!” “好,老疯子,我祖上可是八代良民,从来没杀过人……” “没杀过人?”老疯子挠了挠头,“那你就是日本特务!” “日本特务?这是怎么说?” “我听人说,日本人抓中国的活人做实验。 你肯定是他们的特务,把我灌醉了,再把心、肝、脾、胃、肺……全割去买了,不安好心!不安好心!” 郑涵干脆掏出了学生证,“老先生,你看,我可是燕京大学毕业的!” “你是大学生!大学生毕业了,可是要当官的!我知道了!你是官府派来的。 你们要把我灌醉以后杀掉,再把我弄得面目全非,算作土匪拿去邀功,不安好心,不安好心!” 这个老叫花子,似傻非傻,似癫非癫,言辞却是清楚爽利,郑涵笑道:“不请就不请,我想问你一件事……” 老疯子嚷道:“连壶酒都没得喝,谁告诉你呀!” 郑涵啼笑皆非,干脆单刀直入,他正色问道:“老疯子,你知道桑知非的事吗?” 老疯子把头一偏:“不知道!” 郑涵声音一低,“你知道宏远大厦里的老文书吗?是他让我来找你的!” “老瘸子?他还没死?”老疯子脱口而出。 看来他们真的认识,郑涵心下暗忖,“他说你知道这件事!” “你找错人了!”老疯子懒洋洋地道,“我什么也不知道!” “他让我来平安里找老疯子,我就来平安里找老疯子,除非你在平安里找出第二个老疯子来,我就放过你,否则……我就整天守着你,把这个酒馆里的鸡骨头鸭骨头统统抢过来,扔出去喂狗,让你什么也吃不成……” “你还真够狠的!”老疯子哼了一声,“我就不信,老文书怎么会告诉你!” 郑涵凑在他耳边,低声道:“你还记得桑知非有个助理叫郑芸的吗?我是他的儿子郑涵!” 老疯子猛地瞪大了眼睛,死死地盯住郑涵的脸,郑涵笑道:“你盯着我干什么?我的脸上有鸡骨头?还是有肉?” 老疯子唏嘘道:“难怪老瘸子会出卖我!你和你老子还真像!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你去我那里!” 郑涵一把拿起他的破包袱,“去哪?” “慢着!” “又怎么了?” 老疯子嘻嘻笑道:“你就不……那个……表示表示?” 老疯子住在平安里的一家小阁楼上,木制的楼梯年久失修,踩上去“咯吱咯吱”的,老疯子怀里抱着酒肉,一边走,一边回头嘻嘻笑道:“大个子,把腰弯下去,当心碰头!” 进了阁楼,虽然狭小简陋,却是十分干净整洁。 南向的老虎窗开着,光线正照在屋子中间,倒也敞亮。 几个木制衣箱拼在一起,凑成一张小床。 被褥叠得整整齐齐,摆放在上面。 正中一张小桌,一付碗筷,洗刷得干干净净。 床旁是几个旧橱柜,里面整齐地码放着一些泛黄的旧书报。 房间里一股淡淡的檀香味,混合着陈年旧书的霉味。 看起来这样邋遢的一个人,房间却收拾得如此整洁,此人不可小觑! 老疯子并不客气,一屁股坐到椅子上,抓着郑涵新买的鸡腿,有滋有味地啃了起来,不时抿几口酒,一只鸡腿快啃光了,才想起郑涵来,“来,你也一起坐下吃点!” 郑涵一笑,“还是留着您慢慢享用吧!” 说完转身去看书橱里的书,那些书大都残旧、破损,用胶纸细心地粘好。 《刑事侦察学》、《莫格街谋杀案》、《毒学概论》、《指纹学》、《犯罪现场调查》、《血字的研究》,还有一些英文原版书,一个“老叫花子”,怎么会对刑侦犯罪之类的书籍有兴趣? 他转回头,老疯子狼吞虎咽,越吃越快,越吃越大口,几乎噎到,郑涵忙道:“老疯子,你慢点吃,别噎到!” 想不到老疯子吃着吃着,竟然哭了起来,“十六年了,回也回不去,追也追不回了,你叫我说什么好?” 郑涵默然,十六年的光阴,足已改变人生的轨迹,品不尽也道不完,其中的甘苦况味,旁人又如何知晓?一切安慰的言词,都不过是隔靴搔痒罢了! 老疯子嚎啕大哭,郑涵心下过意不去,“老疯子,对不起了。 你要是不想说了,就算了!”说完转身要走。 老疯子忙叫住他,“谁说我不想说了?十几年的破烂帐没提起来了,你总得叫我哭一哭,清清肠子吧!” 郑涵笑道:“老疯子,这才够意思!” 老疯子摇头笑道:“我老疯子是什么人?混吃混喝,死不要脸,想不到今天在你小娃娃面前丢人丢大了。 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吧!” 郑涵面色沉重地问道:“我想知道我父亲生前的情况,他究竟是怎么死的?” 老疯子长嘘了一口气,“那么,你总知道不死婴吧?” “不死婴?那是什么?” 这下轮到老疯子吃惊了,“你连不死婴都不清楚?你娃娃是怎么混的?” 上海很少有这样的阳光吧?金黄而明媚。 从阁楼的老虎窗望出去,天蓝得令人心醉。 就是在这天下午,老疯子讲起了“不死婴”,他的声音低沉、喑哑。 “小伙子,你知道二十年前,东方家族的灭门惨案吗?” 东方家族!灭门惨案!这些词语似曾相识,究竟什么时候听说过呢?郑涵深吸了一口气,“老疯子,东方惨案究竟是回事?快给我讲一讲吧!” 老疯子站起身,从后面的书橱里拿出一本书来,放在桌面上。 郑涵凑近一看,那本书纸张暗黄,边角残缺不全,大概有十几年的历史了。 封面背景是幽蓝的天空,一轮金黄的圆月隐在乌云里。 远处山中隐隐有一栋欧式小别墅。 封面的主体是一个小女孩,不过三、四岁的模样,过于浓密的黑发联络成绺,弯弯曲曲地垂在肩上,头上还插了一个小小的钻石“皇冠”,额头饱满,眉毛淡得几乎没有。 一双大大的眼睛黑黝黝,影沉沉,无底深潭一般。 粉嘟嘟红艳艳的小嘴,笑得极其灿烂妩媚。 一张圆圆的小脸,却有一个尖得出奇的小下巴,面部线条变化得有点诡异。 这本来是一个极其漂亮的小女孩,不知为何,却给人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似乎她身上散发着森森的妖气。 书的下方是三个血红的大字:不死婴。 字体诡异,颤颤地似浮动的幽灵。 这样的图画加书名,无论做得怎样精致漂亮,看起来都像是一部不入流的鬼怪小说。 郑涵仔细端详了一会,“不死婴?这是什么意思?” 老疯子总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你从来没听过不死婴?” 郑涵摇摇头,“我第一次到上海来。” “难怪呢,”老疯子压低了声音, “不死婴是吴越一带的传说,那里自古以来便重男轻女,很多人生下女婴后就放到水盆里沁死。 传说中这些女婴怨气不散,她们死后会变作一种小鬼,到阳世投胎,生下来都是聪明漂亮、人见人爱的小女孩。 这小孩长到三、四岁的时候,就会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吸干全家人的血,然后再去投胎,祸害别的人家,如此循环往复,这种传说中害人的小鬼,就叫作‘不死婴’……” “荒诞!”郑涵忍不住笑了,“这样一来,谁家还敢生女孩?” “传说不死婴出生后,身上都会有一个圆圆的红痣,”老疯子的目光有些阴沉,“叫做‘血凝’,不死婴吸血之后,血凝之处便会流血不止,不死婴也会全身抽搐而死,死后继续投胎……” 郑涵嗤之以鼻,“这无稽之谈,居然也有人相信!” 老疯子微微一笑,“小伙子,就是这个看似荒诞的鬼怪故事,把上海滩搅得天翻地覆!你知道在二十年前,上海是谁的天下吗?” 郑涵摇了摇头,“我只知道白老虎、杜云铮、张小林……” “你年纪小,当然不会知道,”老疯子微微一笑,“当年上海的东方家族,是当时权倾一方的望族。 近二、三百年间,代代都有进士、举人。 东方家族当年的嫡系传人叫东方琰,他祖父做过上海的道台,父亲是亲英的买办。 东方琰风流成性,三妻四妾的多得他自己都数不过来,不过身子也被掏空了,只生了两个儿子。 东方琰老爷子蹬了腿以后,因为分财产的事,闹了好一阵子,后来不知怎么,这份大家业就到了长孙东方郡的手里。 这个东方郡才能更胜爷爷,有权谋,有手段,专门结交权贵,家中钱财无数,气焰熏天!上海滩上没有人不逢迎巴结这位东方老爷!这位东方老爷一路走来风光无限,只是有一件事不顺他的意……” “这东方郡虽然妻妾众多,却膝下无子。 好容易到了五十岁的上头,一个小妾才给他生了一个女儿。 东方老爷晚年得女,自然是视若稀世珍宝,给她取了个名字叫东方若希,小名就叫若希儿。 这若希儿也十分争气,不但聪明伶俐,生得也漂亮,像个小雪团一样,见到的人没有不夸的。 全家人爱得不得了,恨不得天天供在案头上,对若希儿百依百顺。 这个小丫头生来就精灵古怪,刁钻得紧,这样一来更是给娇纵坏了。 家里的下人们更是战战兢兢,唯恐老爷的心肝宝贝有什么闪失。 在若希儿三岁的时候,有一天想吃糖,便叫她的奶娘去取。 她的奶娘是个忠厚人,从小看着若希儿长大的,自然对东方家百般尽忠。 她因为若希儿年纪小,怕牙给蚀坏了。 于是想尽办法哄着若希儿,不让她吃糖。 谁知这个小丫头人小鬼大,心眼歹毒,表面上装得像没事人一样,心里却恼恨异常。 等到大家忘了这件事,她在袖中藏了一把小剪刀,说自己眼睛里进了东西,她奶娘忙走近了帮她看,哪知若希儿拿起水果刀,就向她奶娘的左眼上扎去……” 郑涵忍不住道:“三、四岁的小姑娘,能有这么歹毒的心思?” “她们家里人说的,这还有错?”老疯子冷笑了一下,“更有意思的是,她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东方郡非但不警省,反而到处夸耀,说这个宝贝女儿聪明果断,手段狠辣,极像自己,长大以后一定会大有出息!” “哪有这么混蛋的父亲?”郑涵忍不住道:“教子无方,长大还不知道要出什么乱子呢?” “没等她长大,就已经出乱子了!”老疯子的眼睛盯着远方,“民国五年的农历九月十五,是若兮儿的四岁生日,东方月为她大肆庆祝了一番,就在她们家的‘东方别墅’。 当时上海滩上所有的豪权巨贾,贵妇名媛都去了。 连政府的首脑都来了不少,领事、工部局董事、市长、司令……夏疆之流当年还只是小角色,你刚刚所说的白老虎之类当时还不知在哪卖菜呢!不过最轰动的是,当时上海滩上最难得一见的大美人,那天也去了,并和东方郡共舞一曲……”老疯子的表情有些古怪。 “大美人?是谁?” “十六年了,再美的女人也老了。”老疯子低声嘟哝着,他的呼吸开始急促起来,浑浊的目光也开始闪亮,似乎自己也回到了那个奢华而又诡异的夜晚,“那天晚上宾主尽欢,但上海滩上人人都知道东方郡生性猜疑,从不留外人过夜,所以大概到了晚上十一点钟,宾客便相约着起身告辞了,东方郡喝了不少,也不甚挽留。 他钱多得数不清,人又上了年纪,总疑心别人要害他,所以在法租界中盖了座大别墅,所有的近族佣人一概住在里面,晚上把门院锁得紧紧的,家里外面的人一概不许出入。 那天晚上因为东方家里灯火辉煌,热闹非凡,所以外面远远的站了不少看热闹的闲人,迟迟没有散去。 他们远远望去,只见里面张灯结彩,灯火通明,走出来的客人又非富既贵,都艳羡不已,说些不知深浅的疯话。 谁知客人散后,天上竟下起大雨来了。 这群闲人住得很远,正好东方家为庆贺若希儿的生日,在外面搭了些露天的凉棚,就钻到里面。 有几个人闲人一夜没睡,打了一晚上的牌,说是东方家的灯一夜未熄。” “第二天,‘东方别墅’竟没一个人出来,没有人出来开门,也没有人出来打扫,电话也没有人来接,不过前一天那么尽兴,喝得醉了,大家又都知道东方郡的脾气不好,谁也不敢进去打扰。 加之东方郡为人狠毒刻薄,也没有人真正关心他。 再说那么一大家子,上上下下足有五、六十号人,又能出什么事呢?可是到了第三天,‘东方别墅’里面还是没有一个人出来,大家就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劲了。 当时的巡捕房奉命搜查,等巡捕们破门而入,全都愣住了:里面竟然一个人也没有!他们从楼上走到楼下,从一个屋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推开了一扇门又扇门,偌大的一座屋子里,硬是找不出一个活物来。 房间里还像往常一样平静而整洁:壁炉里还有余温,好像炉火才刚刚熄灭一样;银制的咖啡炉还架在炉火上。 床铺都被收拾得整整齐齐;一摞碗放在洗碗池里,等着人来刷。 一支鸡毛掸子被放在橱柜上,灰尘刚刚扫了一半,一切都是那样的自然而平静,没有一丝血迹,也没有挣扎打斗的痕迹……只是没有了人,东方家族上上下下一共五十余口人,竟然在一夜之间消失得干干净净。 没有人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有知道他们去了哪里。 他们是生?是死?还是消失在冥冥中某一个神秘的空间里?没有人能知道……”老疯子停了下来,喘了一口气。 “然后呢?巡捕房就没有调查吗?”郑涵焦急地追问。 老疯子的目光有些慌恐,像是又一次回到了当时的场景,“当时房间里很静,那些巡捕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和血管中汩汩流淌的声音。 他们的枪握得越来紧,脚步也越来越快,终于,在一个小得不能再小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个小女孩:她看起来不过三、四岁的年纪,眉毛淡得几乎没有,圆圆的脸蛋,尖尖的小下巴,穿着一件干净整洁的公主裙。 她的脸色平静,瞪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看着我们,从她的眼神中,人们可以看出,她目睹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她知道那个恐怖的夜晚里发生了什么。 然而奇怪的是,无论人们怎么哄怎么劝,她都一言不发,只是瞪着一双眼睛,狡黠中又带着几分嘲弄。 大家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毕竟她只是一个小女孩,总不能刑讯逼供吧……” “然后呢?”郑涵焦急地问。 “这个案子极其轰动,被害者是上海第一豪门,案情又如此离奇诡异,英、法、德、美等各国不断施压,国民政府也屡屡询问,社会各界惊恐异常,巡捕房却一点线索也没有。 在种种压力之下,只好请出了桑知非。” “桑知非?” “桑知非!”老疯子点了点头,“你父亲当年就是他的助理。 这位桑知非桑探长,是上海鼎鼎大名的‘神探’,断案如神,而且为人正直,破了多少的大案、奇案、要案,当时的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只可惜……唉!” “怎么,连他也破不了这个案子?” 老疯子摇了摇头,“桑知非接手后的半个月,突然得了一场重病,身体每况愈下,难以继续工作。 但当巡捕房接手的时候,发现当时的卷宗、线索等等,已经被人为地破坏了。” “桑知非真的病了?”郑涵有些怀疑地问。 老疯子苦笑着摇了摇头,“我当时见过他一次,的确很憔悴!” “还有这样巧合的事,”郑涵感叹地说,“后来呢?” “半年以后,桑知非因病去世,在他死前,我曾见过他一面……” “他说什么了?” “他说,此案乃鬼神之意,非人力所能管测,叫我切勿沾惹……” 郑涵摇头,“这可不像一个侦探说的话。” “他死了之后,”老疯子叹了一口气,“我们都在找你的父亲,他是桑知非最亲信的人,也参与了这个案子,应该知道一些线索。 没想到,你父亲竟然失踪了!整个上海翻遍了,也没有找到他。” “我父亲回到山东老家,第二天就去世了!” “他临死前说什么了?” 郑涵摇摇头,“他到家时,已经不成了。” 他又想起了那个夜晚,昏暗的灯光,父亲的呻吟,母亲与祖母相拥而泣,父亲的眼神焦灼、愤怒、不甘却又无可奈何……他不由紧紧地握住了拳头。 “原来是这样!”老疯子看着他,眼神带着些安慰的味道,郑涵转过头去。 “既然大家都破不出,这案子也就成了悬案,”老疯子接着说道:“东方这一族的人都死绝了,若希儿又太小,没有人能继承那笔庞大的遗产,东方家的住宅在法租界,一向与英、法、美、德几国有商业往来,而财产又存在瑞士银行,几家争执不休,相互制衡,却又彼此奈何不得。 当时的上海政府也出面协调,最后大家达成了一个协议:把若兮儿交给她唯一的亲人,远在日本的叔公东方楚抚养,等她年满二十以后,便可回国继承所有的财产,当然要向租界支付一大笔费用。 三月以后,她的叔公把她从上海接到了日本,这个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 东方家族的那栋房子二十年间几经火患,现在怕也只剩下基座了,存款也一直存在瑞士银行,现在加上利息,怕已是个天文数字了……” “东方惨案发生后,这本书就在上海滩流传开来,”老疯子抚弄着那本书,“大意是说:有一个‘不死婴’投胎到了一个大富之家,她乘人不备,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里,吸干了她全家人的鲜血……” 郑涵拿起桌子上的书,“原来是在影射若兮儿!” “没错。”老疯子点了点头,“可是她要回来了!” “谁?”郑涵吓了一跳。 “就是她,”老疯子指着那本书, “不死婴,若兮儿……” 郑涵向茶桌上看去,封面上的不死婴正在向他微笑。 “十六年过去了,若希儿长大了,她要回国继承遗产了。” “老疯子,”郑涵顿了顿,“我怎样才能见到若希儿?” “做梦!”老疯子嗤了一声,“若希儿是女财主,是大贵人!你一个穷小子,不认不识的,就想去见她?白日做梦!白日做梦!” “我不是做梦,”郑涵反驳道,“只有查出东方惨案的线索,才能找到我父亲真正死因,我一定要见到若希儿。 你有什么办法!” “我要是能见到若希儿,还会在这里啃鸡爪子?”老疯子不屑地将头一偏,眼神里却带着一丝狡黠。 郑涵微微一笑,“你一定有办法!” “没有!” “让我来猜猜你是什么人吧?你一定是当年负责办案的巡捕吧?” 老疯子似乎有点慌乱:“不是!不是!你不要乱说!” “你隐姓埋名,又这样装疯买傻,是不是在躲避什么?” “你别说了!”老疯子突然大喝一声。 沉默半晌,老疯子方道:“我就是一个老疯子,来无影,去无踪,过路君子行行好,莫问根基与姓名!” 郑涵突然觉得一阵心酸,“对不起啦!老疯子,是我胡说呢!欠你一顿酒!” “这才像话!”老疯子呲牙一笑,“桑知非死了,他只有个女儿,死得比他还早。 不过他有个侄子,据说继承了他的财产,说不定会有什么线索!” “他侄子?他是做什么的?会见我吗?” “他叫桑卫兰。 你找他试试看吧,你父亲和他叔叔交情不浅,看他念不念旧情喽?” “老疯子,我还有一件事想问你,”郑涵顿了一下,“你知道四面菩萨吗?” “什么?” “四面菩萨!” 老疯子的眼睛猛然向上翻去,像是撞见了厉鬼,“四面菩萨!四面菩萨!”他惊恐地瞪着前方,身体却不断后退。 “她看见了!她看见了!她什么都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他双目直直地瞪着天花板,语无伦次。 “老疯子,你怎么了?”郑涵起身,想去扶他。 “她,她,啊——”老疯子脚下一空,失足跌到楼梯上,顺势滚了下去。 郑涵忙追了过去,没想到老疯子灵巧地爬了起来,发了疯似地向外面奔去,“来了,来了,来了——”他的声音尖锐而凄厉,回荡在平安里。 谁来了?老疯子刚刚看到了什么? 郑涵像是想起了什么,回身向楼上走去。 老疯子的房顶是糊了一层纸的,那上面有什么? 郑涵仔细地查看了楼顶,在那层层叠粘的墙纸上面,原来有一幅小小的工笔,水月观音。 但见她,白衣胜雪,璎珞矜然。 第五回 夏谙慈巧谑珠玑语,郑语涵惊梦鬼魅声 郑涵毫不费力便查到了桑宅的电话,只是连打了几遍,也没有人接。 转眼天色已晚,郑涵来到巷口的电话亭,决定再试试运气。 在电话拔通的一刹那,郑涵突然觉得嗓子有些发紧,他清了清嗓子。 “喂?”是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 “喂,”郑涵突然有些紧张,忙定了定神,“请问桑卫兰桑先生在么?” “你是谁?你有什么事?”他的语速很快,显得很警惕。 郑涵想了一下,“我的父亲叫郑芸,生前是桑知非先生的助理。”他把“生前”两个字咬得很重。 “哦,”那个男子的语气缓和了许多,“你找桑老板有什么事?”看来,他并不是桑卫兰。 “电话里不方便说,我想,最好能和桑老板当面谈谈。”欲擒故纵,希望能见到桑卫兰。 “请等一下!” 短短的几分钟,在郑涵看来却无比的漫长。 桑知非这样关键的人物已经去世,希望在他侄子那里能找到一些线索,还好对方很快就有了回音。 “你现在在哪里?”他刻意降低语速,不过似乎也很急切。 郑涵一阵欣喜,“我在平安里!” “一个时辰后,你在巷口等我,我开车去接你。” 不管怎样,这位桑老板,做事还真是爽快。 不过,桑卫兰急于见到自己这位素未谋面又毫不相干的“世交”,仅仅是因为好客吗? 一个时辰之后,一辆黑色的汽车如约来到了巷口,车上跳下一位中年男子。 他约有三十五、六岁,头发浓黑微卷,中等个头,宽肩厚背,身材很壮实。 给人以宽厚踏实之感。 一双眼睛却格外明亮,有种不同寻常的锐意。 “你是郑涵?”他伸出宽厚的大手来,微笑着自我介绍,“我叫刘则轩,一直在帮桑老板做事,你就叫我刘大哥好了!” 郑涵忙来握他的手,“刘大哥,请多关照!” 刘则轩的手很厚,很硬,掌心的茧与指纹皆是粗砺不平,像百年枯木上淀积的年轮。 “上车吧!”刘则轩顺势帮郑涵打开了车门。 郑涵故做轻松地上了车,“想不到刘大哥还是个练家子!” “哦?”刘则轩似乎有点吃惊。 郑涵一笑,“我们老家有个和尚,一掌下来可以劈四块砖,手和你这一样。” “不行,”刘则轩一笑,他自幼练的是北派的拳法,“早荒废了!” 一路无语,汽车飞快地向前驶去。 后视镜里,刘则轩的脸黝黝地,不知在想什么。 郑涵心中正紧张地盘算:桑卫兰是何许人也?他是否知道东方惨案?如果知道,他是否会支持自己破案?他会帮自己见到若希儿吗…… 驶近“桑庐”时,天色已黑了下来。 “桑庐”原是“神探”桑知非的宅邸,后被桑卫兰所承继。 郑涵坐在车中,远远望去,只见是一座三层的白色小楼,在公共法租界众多的别墅洋楼里,并不算出众。 不过前后庭院还算阔大。 楼前生着一株高大的菩提树,枝叶凋零已半。 另有栀子、玉兰、海棠、芭蕉等花树交相掩映,草坪修剪得十分平整。 院落四周用绕满荆棘的铁栅栏围住。 远远望过去,门前的树影站了个小姑娘,正在探头打量,见车子过来,忙缩回去了。 刘则轩微微一笑,“这个小芮,还是这么鬼头鬼脑的!” 车子刚驶近大门,便有一位身穿蓝袍、满头银发的老者打开大门,满面笑容地向车内望来,“到了?”郑涵知道是说自己,忙笑着问好。 “这是郑伯,桑宅的老人了。”刘则轩笑着补充了一句。 车子驶进大门后,车道两侧皆是高而浓密的灌木丛,虽然枝叶凋落,修剪得却十分整齐,地上半片落叶也未曾见,可以想见盛时景象。 “这花树修得可真好!” “是啊,”刘则轩微微一笑,“夏老板常修剪的。” 郑涵不知“夏老板”是何许人也,也不便细问。 正在出神,只见车前有个高大的黑影一跃而过,几乎就在车前,两人皆吓了一跳,刘则轩忙刹住车,骂道:“老三,你不要命了吗?有客人来了,还这么毛愣,也不怕人笑话!” 只听一声长长的马嘶,马上那人拍手大笑:“哈哈!你们可回来了,我的肚子都饿瘪了!” “这家伙,就知道吃!”刘则轩不禁笑了起来,回头对郑涵道:“这是我兄弟刘则举,你叫他三哥就好!” 郑涵忙点头答应,正说着,只见刘则举纵马跃起出,他身形魁梧,下马却如飞猿跃树一般轻捷,大约三十岁上下,面色黝黑,须眉浓密,比刘则轩高出半个头,一见郑涵就拍着手大笑:“兄弟,可把你给盼来了!” 看来是个豪爽人!郑涵忙笑道:“三哥好!” 刘则举哈哈笑道:“好!好!郑兄弟一看就很爽快,合我的脾气!” 刘则轩也微微一笑:“我家老三是个直脾气,你别见怪。” 三人说说笑笑,向那座白色的小楼走去,楼内灯火通明,看着热闹,也很温馨。 刚至楼前,听一个小姑娘乱嚷,“绿茵姐,来了来了来了!”看身形是刚刚大门外的那个小姑娘,不过十五、六岁,身材瘦小,一双黑而圆的眼睛,望着郑涵滴溜溜直转。 刚进了门,迎过一个人来,笑道:“已经找了你十五年了,可把你给盼来了!” 他身材高大,只穿着半新的家常衣服,却气势夺人。 头发黑亮,额头宽阔。 脸上的轮廓,较一般的东方人更深些,眼睛黑亮而锐利。 他紧紧地握住了郑涵的手,郑涵一看便知是桑卫兰,忙笑道,“桑老板,真是打扰了!” 几人转过玄关,只见沙发上坐了一个人,原来是桑卫兰的三叔桑知谨,五十出头,头发半白,长脸厚唇,眉头习惯性地皱着,寡言罕语,一幅谦谦长者的模样。 几人在沙发上坐下,桑卫兰的态度,很是亲切、随意,随手递过一杯茶来,郑涵忙起身接过,两人目光对接,桑卫兰的目光,却如冰锥雪剑般,一霎间似乎要他五脏六腑照个雪亮,郑涵也算见过点世面的人,被他这么一看,顿时有些不自在起来。 “你我说来也算世交了!家叔在世时,常提起令尊来,说一向多蒙令尊相助,二人亲胜兄弟。 嘱咐我要时常来往才是。 不想家叔不幸离世,令尊又下落不明,殊是此生憾事!不想今日能在家中相聚,实在是缘分不断,情义应更胜当年!”他高鼻深目,带着点西方人的轮廓,眼珠倒是比一般的中国人更黑些,说话略着带点鼻音。 郑涵回过神来,亦是侃侃而谈,“我是村野之人,家世贫寒,见识粗陋,此番前来,多承桑老板不弃!” 桑卫兰一旁打量他:眉宇朗阔,器宇轩昂,哪有半点自卑自怜之意,不过客套自谦而已,于是笑道:“哪里!哪里!世兄现在哪里高就?” “刚从燕大毕业!”郑涵微笑着说,心中却有些忐忑:桑卫兰如果知道自己是个“谋杀犯”,还会相信自己吗? 桑卫兰只是含笑颔首,并不多问。 此时刘则举早已忍耐不住,大喊了起来:“余妈,你们把好酒都藏到哪里去了?快拿出来!” 余妈应声走了过来,五十岁上下,肤色白净,耳后低低地梳了一个髻,干净利落,“就来了,三爷!”一口吴侬软语。 说着扭头去看郑涵,“像!太像了!和他父亲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她的目光温暖慈爱,像是久别多年的亲长,郑涵觉得心中温暖,又不免有几分酸楚。 桑卫兰笑道:“没错,我当时虽然小,倒也见过郑叔叔几次,真是像极了!” 刘则举哈哈大笑,把郑涵一把拽住:“走走走,咱们酒桌上见!你今天要是喝得少了,便是大学生瞧不起我们这起粗人!” 他倒爽快!不过郑涵到底是北方人,酒量傲人。 他爽快地笑道:“好,那我陪三哥多喝两杯!咱们一醉方休!” 刘则举喝道:“好!爽快!” 刘则轩忙拦他,“等等,夏老板还没回来呢!” 桑卫兰忙笑道:“不要管她,我们先喝酒!” 刘则举也不让桑卫兰,拉起郑涵就往餐厅走,一边说道,“走走走,咱兄弟先喝两杯!” 桑知谨有些担心,忙在后面叫,“则举,你不要让他喝多了,他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哪经得起你折腾?” 郑涵被刘则举一路拽到了餐厅里,只见餐桌上已经摆了几道小菜,皆是粤、泸两处的名点,偏又有几道冷盘是鲁菜,想必是特地为郑涵准备的。 众人分宾主坐下,郑涵坐在桑卫兰右首,左侧却空了出来,桑知谨、刘则轩、刘则举依次坐了下来。 “大学生,来来,我为你接风洗尘!”刘则举一坐下便嚷开了,见了桌上的烛台,便用手推开,“我早说这玩意儿碍事,偏偏夏老板又要摆出来,真是麻烦!” 桑知谨听了,呵呵笑了起来,“你有本事,下次当着她的面说,不要和我们抱怨。” 刘则举便不答话了。 桑卫兰提议为郑涵接风,众人便同饮了一杯。 饮毕,刘则举忙给郑涵斟了一杯酒,又在自己面前斟了满满一大杯,说了一声:“兄弟,我先干为敬!”只一仰头,便喝得滴酒不剩。 郑涵本是生性豪迈之人,酒量又好,见刘则举如此慷慨,不觉心头一热,便举杯咕咚咕咚地一口喝干,众人见了,都喝起彩来。 桑知谨也笑道:“说起来,则举的酒量也算上海滩上数一数二的,想不到今天竟被比了下去!” 刘则举把拇指伸过来,“好,果然是好样的!” 几个人正说着,只听楼上有人说:“夏老板回来了!” 桑卫兰、刘则轩等人忙说快请。 郑涵连喝两杯,已经有些耳热了,不禁暗暗地吐了吐舌头:这个“夏老板”,想必也是刘则举一流的人物,今天岂不是要醉得一塌糊涂?他抬眼向上看去,不觉呆住了:楼梯上竟然是一位年轻的女郎,不过二十四、五岁的年纪,身长颀秀,骨骼隽逸,神情散朗,秀色逼人。 正扶着一个女孩的手,缓缓走了下来,形容态度,如云轻月朗,烟袅风闲。 郑涵在北京上了四年学,也见过一些名媛闺秀,只是那神韵风骨,未有及此者,一时间神迷目眩,连忙低下了头。 众人中除了桑知谨与桑卫兰,都站起身来。 刘则举端了一杯酒上前,“夏老板辛苦了,我先敬你一杯!” 那女郎含笑道:“现有贵客在此,我又焉敢放肆?” 桑卫兰起身,扶她坐下,对郑涵介绍,“这位是夏悯夏谙慈,我们都叫她夏老板!”他带着几分玩笑的神情说。 他们是情侣,还是夫妻?不过既然未称“夏夫人”,郑涵自然不敢贸然相称。 不过“夏老板”这个称呼,似乎在暗示她的能干,也不失为一种恭维。 郑涵何等聪明?自然心领神会,“夏老板好,久闻大名了!” 那位“夏老板”亦是含笑问好,又问路途艰辛等语,方才落座,只是特地在桑卫兰的左侧,款款地坐下。 郑涵留意,见她以左手执箸,原来是个“左撇子”。 刘则举还嚷着要和郑涵喝酒,桑卫兰忖度郑涵旅途劳累,忙岔开道:“差点忘了说正经事,三叔,今天和那几个美国人谈得怎么样了?” 桑知谨刚要说话,刘则举忙抢了过来:“成了成了,那几个美国人真是麻烦,谈了一次不成,谈了两次又不成,今天才算谈成了,早知道这样,我们前两次不去,今天去一次算了——” 桑卫兰刚要说话,夏谙慈抢先道:“从前有个人吃烧饼,他吃了一个没饱,吃了第二个又没饱,吃了第三个才饱,他唉声叹气地说:‘早知第三个才饱,我就不吃前两个了!’”说得大家都笑了起来。 众人都晓得她的脾性,见惯不怪。 唯有郑涵是初见,又是好笑,又有些吃惊:这位“夏老板”真是才思敏捷,口齿伶俐,她不过说了一个流传甚广的段子,却贴切合宜,又切中时弊,让人难以回驳。 以刘则举一向的为人,当然不会在意,此时却故意板起脸来:“我最恨别人说话拐弯抹角了,有话直说好了!” 夏谙慈忍不住笑道:“你不直说我最恨‘你’说话拐弯抹角,而说我最恨‘别人’说话拐弯抹角,可见你也不是个爽快人!”说得大家又笑了起来。 刘则举恨得拿筷子敲酒杯,“桑卫兰,你要是再不管,她可要上房揭瓦了!” “管当然是要管的,”桑卫兰微微一笑,对夏谙慈说道,“你这张利嘴,只管欺负老实人,要是再不老实点,我可要重重地罚你了。” 刘则举抚掌大笑:“哈哈,报应,报应……” 夏谙慈挟菜,轻声问道:“怎么罚?” 桑卫兰微微一笑,“让我再想想……” 此时席上除了夏谙慈,人人都喝了不少,连一向谨慎的桑知谨都喝了几杯,他轻轻地笑道:“今天见的那个美国人,原来是走私军火的……” 刘则举一听“美国人”三个字,早已不耐烦起来,叫道:“那几个美国人也就算了,最烦的是那几个当翻译的假洋鬼子,嘀嘀咕咕地说我‘粗俗’,谁耐烦用那些洋鬼子的东西?不会用那些刀叉就‘粗俗’了?” 刘则举的话是问着郑涵的,郑涵还没答话,夏谙慈在一旁道:“你不‘粗俗’,粗俗和傻能一样吗?” 刘则举酒已半酣,没听见出来她的弦外之音,直着舌头说:“我不粗俗,粗俗和傻不一样——”突然截住,猛然回过味来:“你是说我傻呀?” 众人都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郑涵正坐在他对面,眼见他的憨态,更是撑不住,一口酒都喷了出来,连桑知谨都忍不住指着夏谙慈,“你这张嘴呀——” 桑卫兰似笑非笑地看着夏谙慈:“哦,原来你唯恐我不罚你……” 夏谙慈笑道:“错了,我是怕你罚得不够……”一语未了,却站起身来,一旁的小姑娘早斟了满满的三杯酒在她面前,夏谙慈拈起一杯来,微微笑道:“桑老板言出必行,我与其坐以待罚,不如自罚三杯。 这第一杯酒,为郑涵接风洗尘;这第二杯酒,恭贺三叔生意谈成;这第三杯酒,是罚我这张嘴,一解刘老板之气,二证桑老板之信。”说完,将满满的三杯酒一一饮毕。 刘则举拍手称赞:“好!痛快,我也陪饮一杯!”说完也喝了一杯。 桑卫兰忙叫人把夏谙慈的酒杯收起来,“又破戒了,回头胃疼也是活该!” 刘则举呵呵笑道:“难得大家这么高兴,今天我们不醉不休!” 一时间,觚筹交错,人人尽欢,唯有桑卫兰只是浅酌而已,众人知道他的脾性,便也不去劝他。 几轮下来,人人俱是酒酣神疲,各人回房休息,只有余妈带着两个大姐收拾杯盏。 这是一条长长的的走廊,腥红色的墙纸,软软的酒红绣花地毯,踏上去,仿佛驾了云雾一般。 走廊尽头,是富丽堂皇的大厅。 红男绿女们,衣香鬓影,一派富丽气象,可是……为什么这么冷?那些高贵的客人们,面目青紫,幽灵般地游荡着,逡巡着,向他投来冷冷的目光。 郑涵一时间浑身发冷,似乎有个毛茸茸的小动物在他耳边,细细地喘息着,“哥哥,哥哥……” 他定睛,一个黑眼仁,尖下巴的小女孩,在朝他微笑。 郑涵突然从噩梦中惊醒,浑身都是冷汗。 连日来的旅途劳顿,晚上又多喝了几杯,令他全身酸痛,头疼欲裂。 他挣扎着爬起身来,将窗帘拉开一条小小的缝隙,夜已深了,天上一轮圆月微残,泠泠地放着寒光,像女人瞪着的眼,想窥视屋内的动静。 客厅里的挂钟“铛铛”地响了十二下。 他推开房门,“桑庐”里很静,走廊与门厅里都换上了昏黄的灯光,温暖而又柔和。 楼下的书房门半掩着,还亮着灯。 郑涵走出了房间,轻轻地穿过走廊,下了楼梯,他走到书房前,轻轻地敲了敲门。 “请进!”是桑卫兰的声音。 郑涵推门而入,灯光明亮,却不见人影,几排红木书架矗立在书房里,上面几乎触到了天花板,书架上累累地摆满了书。 壁炉前有一个雕花躺椅,躺椅旁是几个藤制的圈椅,一只圈椅下有一只橘黄色的异国短毛猫,毛茸茸的扁脸,睡眼惺忪地瞧了他一眼,又蜷起身子呼呼睡去。 椅旁的桌子上,并立着两个赤铜攒花的相框,里面镶的两张照片吸引了他的注意。 一张是并立的一男一女,男的高大英俊,简直可以媲美荷里活的明星。 女的神情大方,轮廓略嫌硬朗,反而为她增添了几分神秘野性的美,一双眸子格外明亮,满脸聪慧之色。 另一张照片中的男子,和合影中的男子很像,不过要瘦削一点,气质也更为儒雅。 郑涵被这两张照片深深吸引了,他似乎从中感觉到了什么,仿佛那是解开父亲死亡之谜的,神秘的脉络。 “桑老板?” 桑卫兰微笑着从书架后面转了出来,“酒量不错嘛!怎么不多休息一会?” “有点睡不着,”郑涵微笑,“这么晚了,桑老板还没休息?” “我同你一样,睡不着,想找几本书看。”桑卫兰在藤椅上坐了下来,他拍拍身边的藤椅,示意郑涵也坐下来,“来杯清茶吧?醒醒酒。” 郑涵有些迟疑地看着脚下那团毛茸茸的东西,桑卫兰抬腿就是一脚,那只猫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懒洋洋地走开了,郑涵笑着坐了下来。 “桑老板……” 桑卫兰笑着打断了他,“就叫大哥吧,亲切!”他的态度和蔼,令人如沐春风,他见郑涵总是打量那两张照片,便拿起来递到他手上。 “那张合影,是我爸爸妈妈的,”见郑涵的疑惑的神情,桑卫兰笑道,“那张单人的呢,就是我叔叔了!” 果然证实了郑涵心中的猜想!郑涵惊喜过望,他父亲郑芸,是桑知非最得力最亲密的助手。 了解了桑知非,也就离他的父亲、离东方惨案更接近了一步。 “桑叔叔,”郑涵端详着桑知非的照片说,“桑叔叔还真是气度不凡啊!” 他决不是信口恭维,桑知是的外貌气质近于西方人,而桑知非则是中国式的,儒雅的君子。 温润如古玉,那是流淌了亿万年的,昆仑山玉龙河打磨出的。 浑圆了棱角,收敛了光茫,微笑着站在发黄的照片中,隔着光阴,隔了生死,倾倒了几十年后的人。 “是啊,”桑卫兰也不觉带着点笑,“是啊,我爷爷是英国女王钦封的爵士,一生自负。 但最令他骄傲的,还是这个二儿子,我二叔十六岁就考上剑桥了,是我们桑家一门的骄傲。 我小时候望着他的博士毕业照,羡慕得不得了,希望以后能像他一样,当一个大侦探!可惜我啊,就是学习不好!” 郑涵笑着点了点头,“桑大哥,我有些事情想请你帮忙……” 此时门外有人轻咳了一声,一直陪在夏谙慈身边的女孩——郑涵知道她叫绿茵,端了一盘茶点进来,轻轻放在案上,垂手立在一旁,桑卫兰向她略点了点头,“你去休息吧!” 绿茵轻轻地应了一声,微微踮着脚走了出去,“啪嗒”地一声将门带上。 郑涵笑着呷了一口茶,“府上真是不简单!” “哦?怎么讲?” “天已经这么晚了,我才坐到这里,茶点随后就到,也不用人嘱咐,进门前先提示一声,出门时又轻手轻脚。 规矩大,仪态好,下人们尚且如此灵慧,当家人就更不用说了!” 如此入情入理的恭维,听者自然入耳。 桑卫兰一面喝茶,忍不住又打量了他一眼,“看不出你年纪不大,倒很细心,可以继承你父亲的衣钵了。” “桑大哥,我就是因为父亲的事来到上海的。” “哦?郑叔叔现在还好吧?” 郑涵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自己在上海毫无根基,要想取得进展,一定要得到桑卫兰的帮助。 既然寻求帮助,就一定要以诚相待,实话实说,不管自己的经历是多么的离奇、诡异。 “他早就去世了,”郑涵抬起头,坦率而直接地说,“说来话长,会不会打扰您的休息?” “说吧,”桑卫兰轻轻拍了拍他,“今晚我们促膝长谈!” 十六年的酸甜苦楚,一时涌上心头,竟如水面浮光,海里浪迹,闪烁不定,又难寻脉迹。 郑涵沉默了一会,决定从父亲回乡讲起。 他离奇的死亡,信封上的地址,诡异的佛像……“枯心斋”的火光、李枯禅的死、柳寒江的失踪、李祎璠的背义、自己的冤屈与逃离、宏远大厦里的老文书、平安里的老疯子……他详尽地讲了一遍。 桑卫兰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从不插话,不时点点头,或发出几个语气助词表示自己在认真聆听,不过他的面色十分平静,好像自己听到的不过是寻常的家事。 郑涵几乎是一口气说完,觉得有些口渴,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桑大哥,”郑涵诚恳地问,“你相信我吗?” 桑卫兰笑了,“相信!” “您不觉得我遇到的事很离奇吗?” “再离奇的事我都见过,”桑卫兰轻轻呷了一口茶,“我已经给沈筠飞打过电话了,他很惦记你,北平警备署正四处通缉你呢。” 郑涵心中一惊,像被拉紧的钢弦狠狠抽了一下,从自己下午打电话到现在,不过四、五个小时的时间,桑卫兰竟然找到了自己最好的朋友,摸清了自己的情况,行动之迅捷,思虑之周密,信息之灵敏,这个桑卫兰,只是一般的生意人那么简单吗? “桑老板,你不继承令叔父的衣钵,做个大侦探,简直太可惜了!”郑涵是在试探,桑卫兰说过,他想过要做侦探。 他是否对东方惨案有兴趣? “上海任何一个侦探赚钱都没我多,”桑卫兰端起了杯子,“像我们这种人,做事谨慎是必须的,希望你不要介意。” “我理解,如果我有桑老板一半的名望和财产,也会很小心的,”郑涵微笑,“不过桑老板,你就不怕我是个杀人犯?” 桑卫兰摇头,“我说过,相信你!” “相信一个嫌疑犯?为什么?” “不为什么,”桑卫兰笑了,“看人和做生意一样,是在不断的赌博,我赌你说的都是真的,赌你没有杀人。” 郑涵苦笑了一下。 自己与桑卫兰素昧平生,又顶着杀人嫌犯的罪名,没有任何可以洗脱自己的证据,仅凭沈筠飞一张嘴,和两个已故人的交情,能得到如此待遇,自己应该很知足了。 “我在北平有几个朋友,”桑卫兰轻描淡写地说,“帮你拿回毕业证还是没问题的,先不要回北平了,在上海也是一样,你下一步想怎么做?” “我想查东方惨案!”郑涵生性直爽,快人快语。 说出这句忍了很久的话,竟然觉得一阵轻松。 房间里是令人难堪的沉默,半晌,桑卫兰才开口,“其实你有很多事可以去做。” “难道这件事不应该去做?”郑涵做了个手势,来加强他的语气,“你知道,不管是你叔叔还是我父亲,他们的死都和东方惨案有直接的关系,他们临死时,一定有太多的痛苦和不甘,太多的心愿没有实现,为什么不查清事实,惩治真凶,还他们清白和公正,让他们在九泉之下得以安宁呢?” “很难,”桑卫兰直接地说,“水太深了。” “我知道很难,否则桑叔叔也不会破不了,”郑涵使出了在学校时的演讲功夫,“您继承了桑叔叔的财产,生前也得到了他的关照和提携,想必如父子情深吧?如今他的名誉遭到玷污,能力受到质疑,你作为晚辈,一定也想尽自己所能,为他做点什么吧?” “恰恰相反,”桑卫兰舒服地向后靠了靠,“我和二叔没见过几面,这座宅子是我自己花钱买来的。 不管你怎么想,没有利益的事,我是不会做的。” “我现在走投无路,身无分文,您好心收留我,恐怕不是为了利益吧?” “人情,又是另外一回事。”桑卫兰笑道。 “好吧,”郑涵点了点头,“桑大哥既然有自己的打算,我当然不敢勉强。 我一定谨慎从事,不会给你来任何麻烦的。 我再冒昧问一句,您能不能帮我一个忙?” “说吧,”桑卫兰爽快地说,“只要我能做得到!” “桑叔叔生前查过东方惨案,他一定留下了许多卷宗和资料吧?您能不能借我看一看?” 桑卫兰的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如果我有,还能活到现在么?” 郑涵心头一沉,“你的意思是……” “你现在看到的桑宅,是我在废墟上重建起来的,”桑卫兰扫视着房间的每一个角落,“我叔叔死后不到两个月,‘桑庐’里突然起了一场大火,把‘桑庐’烧得精光。” “混蛋!”郑涵抑制不住内心的愤怒,重重地拍在沙发扶手上,“太过分了!杀了人不算,为了灭口,竟然把房子也烧了,到底是什么人干的?” “据说,是一场意外。” “这场‘意外’,也未免太意外了吧?”郑涵涵口带讥诮地说。 “这是巡捕房的官方解释,”桑卫兰笑了笑,“还有什么我能帮忙的呢?” “桑大哥,”郑涵想了想,“你见过若希儿吗?” 桑卫兰一向平静的脸上显出一丝凝重,“见过。” “她长什么样子?”郑涵对这个传说中凶残又充满灵性的女孩十分好奇。 桑卫兰笑了一下,意味深长,“你这么好奇,不如去见见她?” 这真是意外的收获!郑涵几乎要跳起来,“你是说,我可以见到若希儿?” “明天下午三点钟的船,若希儿就要回来了,”桑卫兰边说边向外走去,“我已经收到了请柬,后天上午她要办一个大型的宴会。 你只要跟着我就可以了,不过,你可千万别惹出什么麻烦来。” “不会的,绝对不会的!”郑涵连忙答应。 “你刚刚喝了不少酒,也该早点休息了。” “桑大哥!”眼看桑卫兰要推门而出,郑涵叫住了他。 “什么?”桑卫兰回过头来。 “您不会一点线索也没有吧?”郑涵坦率地问,“你叔叔因此而死,房产又被烧毁,你在上海住了这么久,不会一无所知吧?你难道就不好奇吗?东方惨案到底是谁干的?” 桑卫兰有片刻的犹豫,他的眼中闪过一丝复杂的神情,被郑涵敏锐地捕捉到了,他步步紧逼,“你有线索,是不是?” “你问得太多了!” 桑卫兰瞬间换了另一副面孔,他静静地站在那里,却有一种掌控一切的气势,不怒自威,郑涵不由自主地停下了脚步。 “你知道得越多,危险也就越多,”桑卫兰冷冷地说,“太晚了,睡吧!” 他重重地关上了门,一声巨响,整个“桑庐”仿佛为之一颤。 第六回 补玄装情动青衫女,析旧志覆射缟衣人 第二天一早,郑涵从床上跳起来时,天已经大亮了。 “糟糕!”郑涵顾不上自己还有些头疼,一翻身跳了起来。 来上海的第一天就起得这么晚,失礼还在其次,关键不能误了正事。 他匆匆穿好衣服,跑出房间,才发现桑卫兰等人已经早早出了门。 刘则轩走了进来。 刘则轩笑道:“兄弟,对不起了,有点急事要处理,我和桑老板他们一早就出去了。 桑老板怕你一个人在家太闷,让我早点赶回来陪你,我带你出去转转,看看上海滩,怎么样?” “刘大哥,你们太客气了!我一个人转转就好。” “没事没事!”刘则轩拍了拍他的肩膀,“外边的事已经处理完了,今天我专程陪你,去外滩转转?” “谢了!”郑涵满脑子都是东方惨案,自然无暇欣赏风景。 桑卫兰对自己查案,看起来是不大赞成。 他一大早就出去了,会不会是避谈这件事呢?这个刘则轩,应该和他是站在同一立场的。 如果自己开口,免不了一番相劝,岂不无趣? 郑涵想了想,“刘大哥,我想查一些早年的资料,你可以带我去吗?” “资料?什么资料?”刘则轩似乎有些警惕起来。 “哦,”郑涵想了想,还是留了个心眼,“我的毕业论文还没完成呢……” “你的论文,写的是什么?”刘则轩看似不经意地问。 他虽忠厚,却精明细心,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是……上海近代历年城市规划……” 刘则轩呵呵一笑,“你们导师也太促狭了,一个外文系的,竟然出这样的题目。” 郑涵脸上一热,刘则轩显然不信,不过没有当面揭穿而已。 “哦,我在学校里选修过城市规划,算是第二专业,”郑涵是何许人也?他才不会坐以待毙,“刘大哥对论文流程这样熟悉,一定是师出名校吧?” “我?”刘则轩呵呵笑了起来,“你看我哪里像舞文弄墨的秀才?倒是夏老板是读过书的,她毕业的时候,也是忙着写论文,所以知道一些。” “夏老板是学什么专业?”郑涵有些好奇。 “她?”刘则轩不觉失声而笑,“她什么都学,就是毕不了业!”他一种戏谑的口气,只有最相熟的朋友之间,才会这样。 听起来夏谙慈学业无成,郑涵也不好再问。 “以前闸北倒是有个东方图书馆,可惜被日本人烧掉了,”刘则轩想了一下,“你可以去文庙的上海市立图书馆查一查,看看有没有可以用的资料。” “谢谢了!刘大哥,”郑涵迫不及待地说,“快带我去看看吧!”刘则轩可不是普通的武夫,机警心细,他不敢再多说了。 刘则轩的车技很好,二十分钟后,就开到了上海市立图书馆。 这是一栋古老的建筑,青灰的水泥墙面,像一头巨兽矗立在两人的面前。 刘则轩快步下车,替郑涵打开车门,“兄弟,我是个粗人,一看书头就大,就不陪你进去了,我在外面等你吧。” 这正中郑涵下怀,他连忙笑道:“刘大哥,没准我要一直查到晚上,您先回去忙吧。 反正也不远,我走回去算了。” 刘则轩想了想,“那样也好,我晚上再来接你!” 两人商定好,郑涵目送刘则轩开车绝尘而去,转身走进图书馆。 古老的建筑总是都些潮湿阴冷,都散发着一股老旧纸张特有的霉味。 郑涵办理了手续,方才来到位处一层的“上海地方志”阅读室,这个室内的资料不能外借,只能在馆内阅读。 偌大的一个阅览室,只有廖廖几个人,百无聊赖地翻阅着泛黄的报张。 在这个馆内,曾经发生过的重大事件按笔划顺序索引,在总目录里,很容易就找到了“东方惨案”这一目,整整五大卷的资料,郑涵心中一阵激动。 然而,当他按照索引找到“东方惨案”资料所在位置时,却发现五大卷的资料都不见了,书架上是空的! 郑涵皱了皱眉头,按规定,这些资料是不能外借的。 看来,它们还在这间阅读室内,只不过被人拿去或放错地方了而已。 可是,其它书架上并没有多出来的资料,到哪里去了呢? 郑涵扫视了一下西侧的阅览区,廖廖的几个人,手中都是薄薄的报纸,不可能是是东方惨案的资料。 他继续向后走去,原来在书架的后面,还有一个在前面难以查觉的拐角,拐角里另外摆着几张桌子。 其中一张桌子上放着厚厚的一摞资料,郑涵走过去扫了一眼,正是他苦苦寻觅的资料! 书桌后面坐着一个人,从前面望过去,视线被资料所阻,是看不到她的存在的。 是个年轻的女孩,肤色白晰,乌黑浓密的短发,小巧精致的鼻子,她正微低着头,全神贯注地抄写。 柳迪!郑涵吃了一惊。 与此同时,柳迪似乎觉察出有些异样,突然抬起头来,两人几乎同时叫了起来。 “柳迪!?” “郑涵!?” 柳迪怎么会在这里?这未免也太巧了吧?郑涵虽心中疑虑,但落难至此,他乡遇故知,心中不免又惊又喜,甚至有些激动。 “你怎么会在这里?”两人又几乎同时问。 双方一时语塞,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先坐下再说吧!”柳迪把案前的一堆资料挪向一边。 郑涵点点头,随手拽来一张椅子,坐到了她的对面。 “你怎么会在上海?”柳迪问,“学校在到处找你呢!” “正因为学校找我,所以才来上海,”郑涵并未把几天来的经历合盘托出,“我可是个杀人犯,和我在一起很危险的!”他开玩笑地说。 “怎么会呢?我相信你!”柳迪瞪大了眼睛,认真地说,“几天不见,你瘦了不少,也黑了。” 尽管心存顾虑,看到柳迪那关切的目光,郑涵还是觉得心中一暖,“你也变了,”他故作惊讶地望着她,“你的脸怎么了?” “啊?怎么了?”柳迪惊慌地摸自己的脸。 “更漂亮了!”郑涵笑,也不完全是顺口恭维。 柳迪瘦了,显得有些憔悴,然而神情却大方了许多,整个人也显得有了光彩。 “油嘴滑舌!”柳迪噘嘴,眉宇间却掩饰不住笑意,“你知道吗?那天从‘枯心斋’出来,我郁闷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我就去找你,可是怎么也找不到。 我听说你和沈筠飞的关系不错,就去找他,可他说没见过你,就把我打发走了!” “他是怕暴露我的行踪,”郑涵解释说,“你知道,我是个杀人犯嘛!” “我不许你这么说!”柳迪认真地说,“我都说了相信你!” “谢了,”郑涵靠在椅背上,两眼望天,“如果我能洗脱罪名,重新翻身的话,是忘不了你们二位的!” “对了,”柳迪的声音一低,“我见到李祎璠了。” 郑涵心中一紧,柳迪接着说道:“他和井校长一起来找我,问我怎么会和你在一起,问我知不知道你的行踪。” “该死!”郑涵自责地说,“我连累你了!” “不会的,井校长只是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经过,让我写了一份笔录,就让我走了。 可是……” “可是什么?” “后来李祎璠单独找到了我,他问我,问我有没有去过日本……” “日本?”郑涵觉得匪夷所思,“他为什么这么问?” “我也不清楚,”柳迪也是一头雾水,“我可从来没出过国,也不会日文,长得也不像日本人,不知他为什么这么问。” “他还说什么了?” “我说没去过日本,他看了看我就走了,什么也没说,他看人的眼神好奇怪啊!”柳迪摇着头说,“他看起来很憔悴,脸色不好,好像很难过的样子,他看起来不太像个坏人。” 郑涵忍不住冷笑,“装腔作势!” 柳迪忙改口,“我只是说‘不像’!” “管他呢!等我查清这边的事情,早晚要找他算帐!”郑涵看向案上那厚厚的几大卷资料,“对了,你怎么会在这里,还抄了这么多资料?” 柳迪面前摊开了厚厚的一个大笔记本,上面密密地写满了娟秀的小字,郑涵远远地看到了“东方惨案”几个字。 “放假以后,我本来想在北京找些事做的。 不知为什么,好像耳边总有一个声音,让我快回上海,所以我一放假就回来了,你不会笑我神经病吧?”她小心翼翼地看着郑涵,似乎在试探他的反应。 郑涵摇了摇头,等着她向下说。 柳迪的神情有些紧张起来,“我刚到家的那个晚上,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陌生的男人走进了我哥哥的房间,我很奇怪,就跟了进去,谁知那个男人突然钻到了床下,然后就不见了。 我吓得大叫起来,就醒了……” “一个梦而已嘛,”郑涵不以为然地笑笑,“干嘛这么紧张?” “你别笑,奇怪的事情还在后面呢,”柳迪心有余悸地说,“我越想越觉得这件事是真实发生过的,就打开灯,到哥哥的房间找,结果……就在我哥哥的床下,找到了一个日记本,是哥哥的!我以前从没见过。 你说,怎么会这么巧?” “你别疑神疑鬼了,不过是个巧合而已。 那本日记上写了些什么?”郑涵急切地问。 “不,这不是巧合!我的预感很准的,”柳迪认真地说,“日记是我哥哥去北京读书前写的,大概有半年的时间里,他都在写‘东方惨案’。” “东方惨案?”郑涵一惊,看起来柳寒江这条线索也和东方惨案重合了。 或者说,两者根本就是一回事? “没错!我以前从没听说过什么‘东方惨案’,不知道哥哥为什么对这件事感兴趣,所以就来图书馆查一查,看看‘东方惨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线索交叠到了一起!李枯禅、《宝相选鉴》、柳寒江、东方惨案,这其间一定存在着某种复杂而又密切的联系!调查东方惨案,借阅《宝相选鉴》,神秘失踪……柳寒江去了哪里?他究竟知道些什么?他在这一系列事件中又起着怎样的作用?不管怎样,柳寒江的日记中,一定有许多突破性的线索! “柳迪,你哥哥的日记带来了吗?” “没有,我怕弄丢了,所以放在家里,”柳迪拍了拍脑袋,“不过要是知道能遇到你,一定会带来的!” “能借我看看吗?我希望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好啊!”柳迪爽快地说,“我家离这不远,要不,你跟我过去拿,顺便坐坐?” “荣幸之至!”郑涵笑道。 郑涵拿着那本厚厚的笔记,和柳迪并肩走在柏油马路上,天气有些冷,但阳光很好。 金黄色的梧桐叶子已经有些凋落了,梧桐的枝桠之间,漏下点点阳光,抬起头,可以看到蓝得通透的天空。 “好美呀!”柳迪感叹。 “是很美,没想到上海这么美!” 柳迪却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如果我哥哥还在,那该有多好!” “一定会找到他的!”郑涵握紧拳头,做了个战斗的姿式,“一定,一定,成功,成功!”他的怪样子惹得柳迪忍不住大笑,两人不觉一起大笑起来,响彻云天。 柳迪的家果然很近,大概走了十五分钟就到了。 一个上海最寻常不过的里弄。 窄得仅容两人并行,头上横七竖八的竹竿,上面挂满了五颜六色的“万国旗”,地上坑坑洼洼地满是积水。 狭小简陋的“石库门”,门楣上镌着四个大字:“天命有德”。 进门是一个窄小的天井,由于朝向不算好,只有斜斜的一角可以照到阳光,种了几株花叶稀疏的夹竹桃,一旁放了个小风炉。 柳迪家是窄窄的二层红砖小楼,年久失修,已经很破旧了。 “老房子了,又小又破,”柳迪有些难为情地说,“让你见笑了!” “螺狮壳里还能做道场呢,”郑涵不以为然地说,“室雅何须大?” 郑涵眉宇英挺,气度朗阔,说起话来,自是一股“莫欺少年穷”与“粪土万户侯”的潇洒与磊落。 柳迪侧过脸却去瞟了他一眼,忍不住一笑,“你还挺会说话的!”两人走到小楼的东侧,有一个木质的扶梯,直通向二楼,楼梯尽头有一扇小门,一看就是后改造的。 柳迪一边从随身的小坤包里掏钥匙,一边向上走,“我们小的时候,家境还算殷实,可后来爸爸走了,家里就没了来源,还好舅舅对我们很好,总算衣食无忧。 可后来我和哥哥都要上学,舅舅也很吃力,只好把下面一层买掉了。” “哇,这样的二层小楼,在上海一定价值不菲吧,”郑涵边走边笑着说,“你原来是个大家闺秀,难怪我觉得你和普通的女孩子不太一样!” 这简直是恭维女孩的金句,毕竟每个女孩都觉得自己与众不同。 “行了行了,”听他这么说,柳迪似乎有点不好意思,“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我知道你是什么意思,一定是觉得我怪怪的。” 正说着,柳迪已经打开了门,光线很暗,柳迪忙拉开了电灯。 进门是一个小小的方厅,两张黑色的皮沙发,中间夹着一个暗红陈旧的木茶几。 对门是一个木柜,上面却没有供神。 沙发的对面是一张吃饭的木桌,也是斑驳陆离,油漆掉了一半,不过还算整洁。 “又脏又乱,让你见笑了,”柳迪有些歉疚地说,“家里先前也有一些东西,这么多年,当的当,卖的卖。” “这还脏还乱?”郑涵不以为然地说,“你去我们农村老家看看,就不会这么说了。 就算我们在厨房里吃饭的时候,我们家里的鸡呀,鸭呀,猫呀,狗啊的,都在我们身边走来走去,我现在回去,只怕都呆不惯了。” “真的?”柳迪瞪大了眼睛,“你们家里养了那么多小动物?” “当然,”郑涵一本正经地说,“我四岁的时候,就会给兔子割草了。” “真好玩,”柳迪一脸向往地说,“我们最喜欢小动物了,可是一直没有机会养。” “没你想得那么浪漫,小姐,”郑涵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又脏又臭,还要割草!” “对了,给你看毛毛!”柳迪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拽了拽郑涵的衣角。 “毛毛是什么?”郑涵不觉有些好奇,跟着柳迪走上阳台。 毛毛原来是一株含羞草。 细长的、椭圆形互生的叶子,婀娜纤弱,上面开着一个浅粉色的,小小的绒球。 在睦暖的阳光下,微微颤动着。 柳迪俯下身,带着点温柔而慈爱的微笑,轻轻地嗅着毛毛,“我养什么都不活,只有毛毛……它可爱吗?”她那长而密的睫毛同含羞草绒绒的小花交叠在一起,直暖到人心里去。 “嗯!”郑涵应着。 这眼前的一幕,让他心中有种温暖而轻柔的东西,不知不觉融化了。 郑涵用手轻轻抚着毛毛,它立刻含羞地垂下叶子。 “我觉得你就像这含羞草,”郑涵由衷地说,“细细的,柔柔的,很温柔,又有点害羞……” 柳迪突然脸红了,扭头走进自己的的房间。 郑涵一愣,方知自己的话有点过于亲昵了,也忙跟了进来。 房间不大,老式的暗紫色雕花木床,围栏上雕着各式镂空的吉祥图案,白色的纱帐在两侧高高束起。 一旁是同色系的梳妆台,上面的雕花十分精致。 “这是我母亲出嫁时的嫁妆,”柳迪幽幽地说,“以前家里的老东西,就剩下这两件没卖了。” “这没什么,”郑涵笑着安慰她,“这些都是身外之物,再说旧的不去,哪里会有新的呢?” 柳迪耸了耸肩,“旧的去了,也未必有新的,我哪有钱买呢?” “这个简单,”郑涵笑道,“等我赚钱了,送你一套!”他话一出口,方觉有些不妥。 柳迪一声不响地走向另一个房间,同样很小,不过一张床,一套桌椅,外加一个大书柜而已,书柜里放得满满的,多是线装的旧书,这一定是柳寒江的房间。 郑涵站在书柜前仔细端详起来。 “你哥哥房间里的摆设使我想起一个人来,”郑涵说,“和老疯子家里差不多。” “老疯子是谁?”柳迪好奇地问,她搬开椅子请郑涵坐,又倒了杯清茶。 “老疯子就是老疯子!”郑涵坐下,呷了一口茶,把自己与老疯子见面的经过大致说了一遍,“我一说起‘四面菩萨’,他就像见了鬼一样地跑了出去,追都追不上,我哪天再去找他吧!” “我觉得,”柳迪皱眉道,“这四面菩萨和东方惨案之间好像有点联系。 你看,《宝相选鉴》里有关于四面菩萨的内容,而我哥哥失踪前看的正是这本书,而他之前在日记本里又反复提到过‘东方惨案’!” “真是英雄所见略同!”郑涵夸张地说,“我们怎么想到一块去了?快把你哥哥的日记本拿出来,给我看看!” 柳迪闻言,从床下的木箱里翻出一个厚厚的牛皮本来,做工很粗糙,边角处用粗线密密地缝起来。 “我也是第一次见到。” 郑涵接过,忙翻开来,柳迪也搬过一张椅子来,坐下和他一起看。 只见扉页右下角有“柳寒江”三个字。 郑涵对书法一窍不通,也觉得柳寒江的字相当不错,刚毅有力,转折提顿锋芒毕露,透着一股杀伐决断的利落劲儿。 郑涵忍不住赞道:“你哥哥的字真好!” “岂止是字呢,”柳迪自豪地说,“我哥哥人聪明,做什么都好。” 郑涵叹了一口气,“你有这样的一个哥哥,我很有压力呀!” 柳迪白了他一眼,“关你什么事!” 郑涵继续向下翻看,第一页空白,第二页上方有字迹: 民国十六年四月七日 虎豺当道,荆棘遍布,十方间尽丧心负义人。 看破此幻象者,唯余一人而已矣。 运笔于此,头痛欲裂。 月将圆,如毒妇人眼。 不知为何,柳寒江的字体配上他的文字,让郑涵感到有点不舒服,似乎头上有人,正在冷冷地打量自己,他抬头看了看,不过是一盏微微摇曳的白炽灯。 他又身下翻去: 民国十六年五月八日 东方惨案错综复杂,不过如此。 世间众子丑态,尽入余眼矣。 恨无后羿之神箭,待余射毒妇人眼。 头欲裂,至此搁笔。 再向下翻看,每页也只是短短的一段。 民国十六年五月十日 试看将来之沪上,又是谁之天下! 民国十六年六月五四 迷信神佛者,以利已私心出之,品行柔弱,意志不坚,为吾所厌弃者也。 民国十六年六月五日 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 堪称天下淫词之首,为吾深恨之! 郑涵忍不住问,“你哥哥是不是性格很急啊?” “是有点……”柳迪不太情愿地承认,“你怎么知道?” “他对事情的判断很专断,也很绝对,动不动就是‘深恨之’,‘厌弃之’,连月亮都很讨厌,还有,他为什么讨厌迷信神佛的人?” 听他这么说,柳迪有些郁闷,“他和别人的关系是有点不太好,不过对我还是挺好的。” “这我知道,还有这句,‘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这是谁写的?你哥哥为什么说这是淫词之首呢?看起来还蛮有意境的嘛!” “这诗是晚清诗人龚自珍所,曾有传言说是写给顾太清的,”柳迪不愧是国文系的,谈起诗词如数家珍,“顾太清是晚清一位贝勒的侧福晋,被誉为一代才女,男有成容若,女有顾太清。 她和龚自珍来往唱和,书信频传,据说,他们俩是有……有一些暧昧的,这里面的‘缟衣人’,指的就是顾太清。 不过,这些都是小说家言,当不得真的。” “原来是这样,”郑涵皱了一下眉,“古往今来,香艳的词多了,你哥哥为什么单恨这一首,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柳迪不假思索地说。 “有了,”郑涵笑道,“你也未必知道!” “我说没有就没有!”柳迪急了。 郑涵忙笑道:“好,好,你说没有就没有!”心中却有些诧异,柳迪也太认真了吧? “真的没有,”柳迪认真地说,“如果有,我是一定知道的!” 郑涵不再和她争辩,接着向下看去: 民国十六年八月十二日 盂兰盆节,大醉,纵酒狂歌。 但恐余不知世人,不畏世人不解余矣! 民国十六年八月十三日 东方案之未解,非是众人愚,贪之过耳。 酒色钱财,众生之篱绊。 民国十六年八月十五日 所谓‘唐生’,竟然是李楚岑!有趣,有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露。 狡兔三窟,不过如此耳! 柳寒江的日记虽然精短,却是至性至情,随心而记,极不连贯,又没有多少逻辑可言,郑涵看得有些头疼。 “李楚岑是谁?你认识吗?” 柳迪茫然地摇了摇头,“从没听说过。” “那唐生呢?” “我们认识的,姓唐的先生有好几个,不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 “你还说很了解哥哥呢!”郑涵忍不住说。 柳迪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郑涵却没有在意,“看来他似乎知道一些东方惨案的真相,他说‘是众生贪’,贪什么?钱财还是美色?你哥哥要是在这里就好了……” 他还没说完,柳迪突然死死抓住了他的胳膊,郑涵吃了一惊,柳迪的身体在微微地颤抖,即使隔着衣服,他也能感觉到少女紧致而丰满的肌肤。 他下意识地挣了一下,却没有挣开,柳迪身上一股淡淡的檀香味传了过来,鬓边的发丝蹭在他脸上,感觉有些痒痒的,他忙定了定神,向后缩了一下身子,“柳迪,你怎么了?” 柳迪的双手冰冷而又潮湿,她在发抖,“郑涵,床下面有人!那个人……” 郑涵一阵毛骨悚然,他和柳迪都背对着床,而且,柳迪坐下后就从未回过头,她怎么看得到? “别胡说了!” “是真的,”柳迪依旧没有回头,双眼定定地盯着前方,耳后细微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你看,他的胳膊伸出来了……” 她的情绪感染了郑涵,郑涵忍不住“砰”地一声站了起来,回头看去,半新的床单静静地垂在床沿,纹丝未动,看不出有藏人的迹象。 “没有啊?” “一定有!我看到他的胳膊了!”柳迪极为肯定地说。 郑涵快步走上前,一把掀开了床单,床下是两个笨重的木箱,“你看,什么都没有!” 柳迪站得远,却“啊——”地一声惊叫起来,郑涵定睛一看,才发现原来两个木箱之间,藏着一条五彩斑斓的大花蛇,足有杯口粗,双目荧荧,挑衅似地昂首而立,蓄机待发。 郑涵吓了一跳,“快找根棍子来!” 柳迪又慌又怕,不知所措,只晓得在原地转圈,慌乱之中,连椅子都掀翻了。 郑涵顾不上说她,大喊道:“扫帚!扫帚!”他这里一喊,那蛇也紧张起来,头昂得更高了。 柳迪躲在后面,远远地递来了扫帚,郑涵接过就打,那蛇作势要扑过来,郑涵手疾眼快,用扫帚的前端抵住它的头。 不料那柄扫帚太过老旧了,竹齿尽已脱落,蛇从齿隙间溜了过来,对准郑涵的腿就是一口,郑涵又疼又怒,一手按住蛇,另一只手拎尾巴来,乱抡乱甩,蛇很快就不动了,被郑涵重重地掷到地上。 柳迪吓得怔了半天,方才回过神来,“郑涵,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 “天冷穿得多,没有咬穿,”郑涵故作镇定地说,“我在老家的时候,还专门抓蛇来卖,一条小长虫,也想来吓我?” 柳迪惊魂未定,拍着胸脯,“吓死我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蛇呢!” “什么?你以前没见过蛇?” 柳迪连连摇头,“我从小到大,还是第一次见到蛇呢!” “怪事!偏偏今天就有蛇?”郑涵拿着扫帚,把每个房间的角角落落都仔细查看了一遍,连天花板也仔细看了,柳迪亦步亦趋地跟着他,并未发现异常,两人暂松了一口气。 “郑涵,”柳迪有些犹豫,“你说会不会是因为我们追查这些事情,损害了某些人的利益,有人想害我们。” 郑涵忍不住笑了起来,“谁要是用这种蛇来害人,那他可真是个棒槌!你知道吗?这就是一种草蛇,看起来很厉害,其实没毒的!” “奇怪!”柳迪瞪大了眼睛,“别说我们家里,就是整个一条里弄,也没听说有蛇,它是怎么进来的?” “看来,是有人想给你一个惊喜!你们在上海有仇人吗?” 柳迪忙摇了摇头,“没有,我和哥哥很少和别人来往的,怎么会有仇人呢?” “那么,有谁知道你回上海吗?” 柳迪自嘲地苦笑了一下,“谁会在意我呢?一个小小的荠菜仔。” “荠菜仔,你再好好想想,你才回来两天,这条蛇就出现在你的房间里,这不是偶然的。” 柳迪歪着头想了想,脑中突然灵光乍现,“李祎璠!” “他?” “他曾问过我是哪里人,我说是上海人,他还用上海话问了一句,‘侬是上海人’?他的上海话说得很地道。” “那当然,他本来就是上海人!” “他问完以后,我们又用上海话说了几句,他突然说了句奇怪的话,我听不懂。” “他说什么?” 柳迪想了想,“像是问了一句话,他说得很突然,我愣了一下。 不是北方话,也不是上海话……倒像是外语。” “是日语吗?” “对对对!”柳迪连连点头,“你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是很像日语,你是怎么猜到的?” “这还不简单?”郑涵有些不屑地说,“你不是说,他曾问你是不是去过日本?” “啊呀!”柳迪拍了拍脑袋,“我怎么没想到呢?” “你确定他得知你回来的消息?” 柳迪耸了下肩,“你知道,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都不怎么注意我的,我去哪里,他们都不理会。 在放假前,只有李祎璠找过我!” “以他这一向的作为来看,倒也干得出来。”郑涵冷笑了一声,“你觉得,他为什么会放蛇来吓你呢?” “不知道,不好说……”柳迪嗫嚅了一阵,“我刚和他认识,也没有得罪过他。” “让我来替你说,”郑涵快人快语,“很可能是因为我。 因为想掩盖一个真相,他想整我,下死手,甚至不惜让我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而你不幸曾和我出现在一起,或者,因为你哥哥的缘故,你也很可能和那个秘密有关,他不惜追踪千里,在你的屋子里放蛇,可能就是让你离我远点,也可能是想让你闭嘴,不许说出那个秘密……” “郑涵,”柳迪害怕极了,她的声音在颤抖,“我可不知道什么秘密,真的!” “我也不知道,”郑涵长吐了一口气,“可是我们身不由己,都被卷进来了!” 真是难以置信!柳迪原是个飘浮在云端的人,整天活在自己幻想的世界里,却突然被人拽到了刺骨的冰窖里!书本里的风花雪月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冰冷而残酷的现实,柳迪心中有种大难临头的凄惶。 “郑涵……”柳迪满脸愁容,“怎么办?我好害怕!” 郑涵生平最讨厌遇事便手足无措的人。 不过面前是一个年轻貌美的姑娘,又是如此花容失色,楚楚可怜。 更何况,女孩子见了蛇和老鼠什么的,本来就应该叫两声,跳一跳。 女孩子柔弱一点,反而惹人怜爱。 “别怕!”郑涵笑了笑,“来一条我抓一条,来两条我抓两条!” 他下意识地抓住了柳迪的手,才发现她的手是如此的冰冷,又如此的柔软,手心微微的有些汗意,滑得像是嫩嫩的蛋羹,她没有骨头的吗?他这样想着,心脏突然疯狂地跳跃起来,柳迪早一把甩开了他的手。 “要是我哥哥还在这儿,”她噘着嘴,“我才不理你呢!” 郑涵刚想调侃几句,突然想起一个问题来,“柳迪,”他严肃地问道:“柳迪,为什么你刚才明明没有回头,却知道床下面有东西呢!” “我不知道!”柳迪仍噘着嘴。 “啊,我知道了,”郑涵信口雌黄,“那条蛇肯定是你藏在那的,你想乘我来时吓我,然后你再‘英雄救美’,企图俘获我的芳心,对不对?” 他的一番话,果然惹得柳迪又羞又恼,追着他打了起来,“叫你胡说!什么英雄救美?你哪里美了?谁要你的‘芳心’?不要脸!” 两人绕了几圈,郑涵连连求饶,“好姑娘,我再也不说了!再也不说了!” 柳迪的神情,突然变得有些忧郁起来,她默默地走到厅里,在沙发上坐了下来,“郑涵,”她看来顾虑重重,不住地咬着嘴唇,“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她还有什么事瞒着自己?看到她太过严肃了,郑涵反倒嬉皮笑脸,“有什么不能说的?哪个少女不怀春?这很正常嘛!” “你说什么呢?不许胡说八道!”柳迪又气又急,重重地拍了下茶几。 “好!好!好!”郑涵忙正色道,“我非礼勿言,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你说吧!” 柳迪看着他的眼睛,似乎有些忐忑,“你相信我吗?” “相信!” “你不笑我?” “不会!” 柳迪的脸色异常严肃,她直视着郑涵的眼睛,“郑涵,你有没有发现,我身边的人都很讨厌我?” 讨厌还算不上,多少有些敬而远之,顾及柳迪的自尊,郑涵只好回答得委婉一些,“嗯?是吗?你太多疑了吧?最起码,我就很喜欢你啊!” 柳迪白了他一眼,“你不要给我留面子了!他们就是很讨厌我!”柳迪直截了当地说,“你知道为什么吗?” “你认为呢?” “因为……”柳迪咬了咬下唇,“因为我常有些奇怪的幻觉。” “幻觉?” “是的,”柳迪痛苦地说,“我常常头疼,疼得像要裂开一样,疼的时候,脑子里还有一些很奇怪的画面。 比如说,我有一次头痛的时候,躺在床上,可脑子里有这样一幅画面:漫天的大雾,我走在街上,隐隐约约地,我看到一个梳辫子的女孩在卖木犀花,她的声音细细的,花哩!花哩!花哩!花哩……我好像飘在云彩里,离她越来越近,一会又离她越来越远……我就这样一边在床上躺着,一边看她卖花。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想到这些,我从来没见她,也没想过要去买花……”她的目光发直,似乎已经沉浸在自己编织的幻象之中。 “你是在做梦吧?”郑涵想让她放松一些,“我的梦里也是胡思乱想,不着边际。 每个人都这样,没关系的!” “可是,可是郑涵,”柳迪有些无助地说,“就在那个下午,我在街上见到了那个卖花的女孩,高高瘦瘦的,梳着两条辫子,和我梦里见到的一样!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她!” “你的意思是,你有预感?” “可以这么说吧,我试过很多次了,很准的!”似乎是有些紧张,生怕郑涵不相信,柳迪开始咬自己的指甲。 “是吗?”郑涵歪着头,有些调皮地盯着她的眼睛,他是一个很理性的人,对灵异的事情向来嗤之以鼻。 “真的!”柳迪抬起头,直视他的眼睛,“我对天发誓,我说的全都是真的!” “哇!真厉害!那你考试之前都不用复习了!”郑涵开玩笑地说。 “试卷我倒是从来没‘见’过,不过很多事都在我的意料之中,”郑涵显然不相信自己,柳迪的神情悒悒,“其实我哥哥也有预感的,你看,他在日记里写过,他也常常头疼。” 没错!从日记所记的内容来看,柳寒江性格偏执、狭碍,思维跳跃,没有多少逻辑可言,有点像偏执性人格障碍,甚至有点象反社会型人格……他还有所谓的“预感”,会不会心理有些问题?柳迪温和、柔弱、善良,和他的哥哥截然不同,但多少也有点“怪”,会不会有家庭遗传史?郑涵选修过心理学,难免会“学以致用”。 “你们从什么时候开始有‘预感’?” 柳迪咬了咬嘴唇,“小时候,我们都很好,都很快乐,可是在我七岁那年,家里发生了一些事……从那以后,我就经常会头疼,也能预感到一些事情了……” “什么事?”郑涵心中一动,敏感地问。 柳迪的目光,越过了郑涵的肩膀,飘向了很高,很远的地方,那是一个郑涵所不能触及的所在,“我忘了!”她突然漠然地说。 温柔的柳迪突然如此反常,那一是不堪回首,刻骨铭心的痛吧? “对不起!”郑涵自责地说,他想起童年时的自己。 “没事儿!”柳迪漠然地说。 柳迪沉默不语,郑涵也未开口,他的思绪回到了那一天。 湿冷刺骨,阴云密布,屋前老树上的乌鸦不祥地哀号着,每个人都穿着一身黑衣,腊黄而麻木的脸,漫天遍野的纸钱……在那一刻,他觉得自己突然懂得了柳迪的感受。 “郑涵,我好怕!”柳迪无助地说。 “怕什么?”郑涵微笑,“小傻瓜!” 小傻瓜这三个字,有安慰,也有些怜惜的意味了。 柳迪低下头去。 深秋苍茫的大地上,照进了些许阳光。 “我怕李祎璠!” “他?”郑涵感到意外,不屑地说,“他有什么好怕的?” 柳迪心中慌乱,两条浓眉纠结到一起,“他是不是能看穿别人的心思?还是,他也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为什么这么说?” “你忘了?他曾经问过我,有没有去过日本?” “难道你去过?”郑涵惊讶地问。 同时感到,事情似乎比他想象得还要复杂。 “没有,郑涵,我从小在上海长大,除了上海和北京,我哪里也没去过。” “那你为什么说,李祎璠能够看穿你的心思?” “因为,因为……”柳迪又慌又怕,带着些哭腔,“我经常会在梦里,见到一个日本女孩。” 她抬起头,看到郑涵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是真的,在最近的两年里,我常常会看见她,她穿着浅蓝色的和服,站在樱花树下,带着微微的笑,她又漂亮,又高贵,有时看起来很高傲,有时又很温柔……” 郑涵还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柳迪微微一笑,沉浸在她甜美的梦境里,“我真的没疯,但最近这两年,我常常会在梦里见到她。 阳光很温暖,樱花开得很灿烂,淡粉色的,周围是青青的绿草地,她头上带着一个浅紫色的发带,在微风中飘啊飘的,她长得很白,眉毛有点淡,脸圆圆的,下巴有点尖,很温柔的看着我笑……”她说完后,微笑着看郑涵,等待着他的反应。 事情有点诡异,郑涵一时无语,柳迪和她哥哥,究竟是怎样的人,又有着怎样的经历? “郑涵,你相信我吗?”柳迪急切地等待答案。 “柳迪,”郑涵郑重地说,“我觉得,你应该去看看医生……” “喔。”柳迪淡淡地应了一声。 她很平静,可是郑涵看得出她眼中的委屈、失望还有落寞,他有些不忍,可是自己不能骗她。 “柳迪,”郑涵温柔地说,“我是说,你不是经常头疼吗?生病了就应该去看医生,而不是自己扛着……” “我看过,”柳迪平静地说,“医生说我应该去精神科,说我应该住院治疗,去疯人院!” “柳迪……”柳迪平静的神情让郑涵不安,他一时不知该怎样安慰她才好。 “没有人相信我!没有人相信我!”柳迪突然哭了起来,“我是个疯子!我是个疯子!”她哭着跑回自己的房间,重重地关上了门,大哭了起来。 郑涵心烦意乱地踱着步,试图理性地分析这件事。 柳迪是有点“怪”,但怎么看也不是一个“疯子”。 她温和柔弱,也很善良,善于为别人考虑……还有,放眼中国,别说是女生,男生能考上燕大的,也是凤毛麟角。 一个“疯子”,怎么能考得上燕京大学?再说自己一路上所遇到的事,不都很奇怪?父亲的离奇去世,火化而出的“四面菩萨”,李枯禅的死亡,李祎璠的背叛,诡异的东方惨案,柳寒江的失踪,哪一件事不是光怪陆离,令人匪夷所思?而且,这些事都是真实存在的。 柳迪的“怪”,和这些事情比起来,简直不值一提。 她所说的“预感”,不管是否真实,一定是有原因的。 看起来,她和哥哥童年时一定经历了一些不寻常的事,是否有一些沉淀在她的潜意识之中,而她自己已经忘却,所以形成了她的“预感”呢?郑涵在大学里选修过“精神分析学”,虽然他对弗洛伊德的那一套似信非信,但现在已经下意识地用其分析问题了。 不管怎样,他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安慰柳迪。 毕竟,她现在是除沈筠飞以外,最理解、也最能慰藉自己的人了。 “柳迪!”郑涵轻轻地敲了敲门。 “进来吧!”听起来她已经平静了许多。 “柳迪,”郑涵打开门,走了进去,“你见到的那个日本女孩,和你说过什么没有?” 柳迪的双眼微微发红,还有些肿,她默默地摇了摇头。 “你确定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她?” “没有,”柳迪清了清嗓子,“以我的经验,她以后一定会出现在我的面前……” 郑涵又有些无语了,他一向抗拒有些“灵异”的事情,感觉像农村妇女跳大神。 “我知道你不相信,”柳迪坚定地说,“不过它迟早会发生的。” “我明天就要见到若希儿了,”郑涵玩笑地说,“你先‘预见’一下,她长什么样子吧。” “谁?” “若希儿,东方若希!” 柳迪摊开了双手,认真地说:“郑涵,我预见什么,并不是我所能控制的,我只是被动地接受。” “那你有没有‘预见’过,你哥哥在哪里呢?” “没有,”柳迪低下了头,“不过,在他走以后,我常常‘预见’一些奇怪的人和事。” 她静静地坐在床边,低着头思索,鬓角有些凌乱,橙红的斜阳照在她的身上,平添了几分艳异之美。 这个场景是如此的熟悉,似乎在哪里见过,但郑涵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一时间前世今生,轮回飞转的宿命感,让他心中有些怅闷。 “柳迪,我该走了……明天还有很多事呢,谢谢你!”窗外的斜阳提醒他时间已不早了。 虽然是受过现代教育的学生,但毕竟碍于国情,青年男女共处一室,也不太好。 “哦,那我送送你吧。”柳迪微微一笑,她眼中似乎有些淡淡的失落,不知怎地,郑涵看在眼里,心中有些不忍,觉得自己冷落了她。 “等等,”柳迪突然叫住了他,“你的袖口破了,我给你缝缝吧。” 经她提醒,郑涵方才发现自己西装的左袖破了一个很大的口子,大概是刚才打蛇的时候,不小心刮破的吧?他不便拒绝,脱下来递给了柳迪。 柳迪接过,拉开了灯,找出了针线,细心地对比着颜色,找出了一种最相近的线,将衣袖固定在绷子上,细心地缝补起来,她是那样地专心和稔熟,似乎已经忘记了郑涵的存在。 郑涵靠在一边的椅子上,细细地打量着她,柳迪低着头,专心地缝补衣服的神态,和自己的母亲惊人的相似,甚至她缝完一根线以后,用牙咬断线头的样子。 郑涵觉得似乎有一根微小而又尖锐的刺,扎到了自己内心最柔软的地方,那种疼痛是如此熟悉,让他感到温暖,又有一种最为熨贴的安慰。 “补好了。”柳迪微侧着头,咬断了最后一根线,她一扭头,郑涵正盯着她发呆呢,她忙低下了头。 “你想什么呢?” “明天有一个重要的宴会,我却没有一件像样的衣服穿,”郑涵想起桑卫兰曾说过,要带他去参加若希儿的宴会,“你知道哪里有租礼服的地方?” 柳迪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我哥哥有一身很不错的礼服,你不会介意吧?” “太好了!”郑涵惊喜地说,“你简直是有求必应的观世音菩萨!” 柳迪很轻易就在衣柜里面找到了柳寒江的礼服,布料的确不错,做工也很考究,款式也很耐看,郑涵兴冲冲地试穿时,却发现柳寒江的身量明显和他差得很多,柳寒江比他矮,比他瘦小一些,他不禁想:柳寒江真的像柳迪所说,是那么一个聪明绝顶,博学多才的美男子吗?还是柳迪对他哥哥的崇拜,有些盲目,以至于夸大了他哥哥的优点呢? 郑涵遗憾地换下衣服,“看来,是我无福消受啊!” 柳迪看起来比郑涵还要沮丧,她像是想起了什么,麻利地从衣柜里拿出一样东西,“郑涵,试试这个?” 那是一条深蓝色,带些浅色条纹的领带,款式很别致,郑涵一眼就看好了,带上以后,果然增色不少,把郑涵衬得分外帅气,两人都很满意,在镜子里相视而笑。 “多谢了,看来你哥哥的品味不错!”郑涵低下头,领带上有种特殊的香气,淡淡地。 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奇怪的香气,因为柳迪的缘故,他没有说出来。 “那当然,”柳迪骄傲地笑,“这是他最喜欢的一条领带!” “天很晚了,我该走了,打扰了你一天,真是有些过意不去!”郑涵诚恳地说。 “你再这样说,我就生气了!”柳迪噘起了小嘴,“分明不把我当‘哥们儿’!” 郑涵忍不住笑了,这么一个小丫头,还想学别人义薄云天,“好好好,我不说了。 把你哥哥的日记借我,我拿回去看行吗?一定不会弄丢的!” 他没抱希望,没想到柳迪痛快地答应了,“到时候还给我就好!” 他走了几步,突然转回身来,“你……不会害怕吧?”他想起了那条蛇,心中一沉。 “没事,没事!”柳迪故作轻松地说,“我们一起检查过的,没有什么了,我把门锁好就行了。” 郑涵很担心她的安危,但天色已晚,他不好再拖延,柳迪会误以为他想留宿,故意赖着不走。 柳迪一个人,会害怕和寂寞,但她未尝没有和郑涵一样的担心,两个人都有点不自在起来。 他接过那沉甸甸的牛皮日记,似乎一块阴云压在他的头顶。 柳寒江在日记所表现出的刻薄怨毒,和那条领带一样,像幽灵一样缠在他的身上,让他觉得背后发寒。 柳迪送他出大门,“天晚了,你要小心!” 他挥了挥手,“你也是,把门锁好!” 将出里弄,他下意识地回头望去,柳迪那娇小的身形只剩下了一个淡黑色的剪影,还在向他这边张望着,他觉得心里暖暖的,用力挥了挥手。 出了里弄,天上一轮将圆的明月,不知为何,郑涵突然想起柳寒江日记里的话: 月将圆,如毒妇人眼。 第七回 醉风情娇纵琉璃盏,赏旖旎艳惊牡丹亭 郑涵回到“桑宅”时,天色已经黑透了,桑家的人都聚在客厅里,他还未进门,刘则轩已经迎了出来,“郑涵,你跑到哪去了?我在图书馆找了足足一个时辰,差点交不了差!” 郑涵方才想起,刘则轩等了他很久,桑家的人对他如此在意,让他又歉疚又感动,“对不起!遇到一位朋友,聊得有些晚了,忘了回来,让大家久等了。” 桑知谨笑道:“我就说嘛,这样一个大小伙子,还能出什么事?快去吃点东西吧!” 桑卫兰也笑道:“回来了就好,吃完了去试试衣服!” 郑涵一愣,“衣服?” 夏谙慈正坐在沙发上,闻言款款地站起身来,笑道:“我找裁缝给你赶了身衣服。 因你今天一早就出去了,只好翻你箱子里的衣服,量了量尺寸,希望你不要介意。” 看来,他们早想到了自己的顾虑,赶在明天的宴会前为自己做了身衣服,如此的细致体贴,又不动声色,真是令郑涵感动不已,“给你们添麻烦了!” 夏谙慈微微一笑,“别客气,快去试试看!” 桑家果然是大手笔,这么短的时间赶制出这样一套衣服来,价格肯定不菲。 布料做工无不上乘,把柳寒江的那套远远比下去了。 人靠衣裳马靠鞍,郑涵穿上以后,几乎认不出自己了,他在镜子前转了又转,照了又照,突然觉得有一点小小的缺憾。 如果再带上柳寒江那条别致的领带,那就更完美了! 翌日,百乐门。 “月明星稀,灯光如练;何处寄足,高楼广寒;非敢作遨游之梦,吾爱此天上人间。” 三十年代上海滩的“百乐门”,的确当得起“天上人间”的美誉。 每当到了夜晚,满眼灯火辉煌,琉璃闪烁,浅吟低唱,歌声靡靡。 当时许多的豪门望族,红男绿女们,都在这里耳鬓相厮,随乐起舞。 一九三三年的十月十四日(农历9月15日),“百乐门”更是宾客云集。 十六年前,沪上轰动一时的东方惨案唯一幸存人回来了!这位东方大小姐,东方惨案唯一的见证人,自幼便有许多离奇诡异的传说相伴,此次更要继承东方家族的巨额财富,如此集财富与传奇于一身的妙龄女子,谁不想争相前来,一睹她的芳姿呢? 正当来宾渐渐稀疏的时候,走来了一男一女:男的一身得体的西装,称得上是风神俊朗;女的身材娇小,面容娟秀,却穿了一件小绿碎花的白色旗袍,外套鹅黄罩衫,漂亮是漂亮,只是家常了些。 门前的侍者不敢怠慢,抢上前一步:“二位好,请问……” 男的递上两份大红的请柬,侍者忙两手接过:“哦,原来是郑先生,朱小姐,二位请——” 绿茵挽着郑涵的胳膊走进“百乐门”,径直上了二楼,大厅里已站满了人,舞台上奏着轻快的爵士乐,西装革履的绅士小姐们,三三两两,或站或坐,正在彼此寒暄客套,女客们精心装扮,打扮得千娇百媚,唯恐被人比了下去。 两人刚走下楼梯,只见一群人正围着一个人,百般奉迎。 那人四十岁上下,个子很高,身材粗壮,一脸的麻子,身着黑色长衫,面色阴沉,似乎正在排兵布阵。 他身边的一从人等,皆目光警觉精利,不住地四下睃巡。 郑涵正觉得奇怪,里面的宾客大都儒雅,气度不凡,而这人一身的江湖世侩气,怎么会在这里? 绿茵见了他们,忙拉着郑涵走开了,一直走到舞池边,方才悄悄地笑道:“看见刚才那个麻子了吗?他就是法租界巡捕房的督察长白老板,别人都在背后叫他‘白老虎’。 别看他是瘪三起家,现在在上海滩上可是鼎鼎大名,凭谁也得让他三分。 今天就是怕有人捣乱,所以请他带巡捕房的人来坐镇。” 郑涵忍不住笑道:“我说嘛,若希儿好歹是名门小姐,怎么会请这样的货色?” “真正份量足的,你还没见着呢!”绿茵忍不住微微一笑,“上海不比别处,这些人可不好惹呢!” 正说着,只听后面有人喊了一声“夏部长!”绿茵的脸都白了,回头一看,幸好那人背对着他们,绿茵忙拉着他躲进了舞厅的帷幕后面。 郑涵知道绿茵一向沉着稳重,不知为何如此慌乱,于是低声问:“这人是谁,你这么怕他?” 绿茵却连连摇手,示意他不要出声。 郑涵知道厉害,不再做声,约有五、六分钟,外面再无声息,两人正要出去,突然帷幕后又钻进两个人来,距他们不过在十步开外,行动诡秘。 二人本不想窥人隐秘密,事已至此,也不能出声,两人大气也不敢出。 “东方楚已经来了,就在下面……”高一些的人低语。 郑涵听见“东方楚”三个字,心中一紧。 另一人点了点头,“一切按计划行事,不可妄动……” “那浅川樱子……” “在这里胡说什么?还不快去?”那人一语未了,一个黑衣人走了进来,“记住了,不该说的不要说。” 先前的两人不觉悚然,唯唯而退。 郑涵与绿茵不敢作声,约过了五、六分钟,听外面没有动静了,方才掀开帷幕,二人皆吃了一惊——适才那个黑衣人,正盯着他们,冷冷而笑。 他是一个年轻人,不过二十八、九岁,高个子,肤色偏黑,戴着金丝边眼镜,一身黑色的西装,身份做派,也是桑卫兰一流的人物,只是目光阴鸷得多,绿茵吓得脸都白了,行了个礼,“大爷!” 那人一声冷笑,“鬼鬼祟祟的,小心你的脑袋!” “是!”绿茵低头应道,“我们本是无心的,下次再也不敢了……” 那年轻人看也不看他们一眼,扬长而去。 郑涵见他倨傲凌人,不免气不过,正要上前找那年轻人理论,绿茵紧紧拉住了他,“郑涵,夏大爷可不好惹,桑老板也得让他三分,千万不要多事!” 郑涵心中以破案为念,听她如此说,也只好先忍下一口恶气。 只见那“夏大爷”从人群中直穿过去,遇到他的,莫不行礼问好,而他则神情倨傲,并不作答,待走至一个人的身前,却低眉顺目,垂手立在一旁。 只见那人倨坐在椅子上,约六十岁上下,长方脸,浓眉毛,肤色晦暗,目光阴沉,眼睛嘴角都向下耷拉着,更添了几分倨傲态度,令人不敢直视。 那夏公子的脸形肤色和他很像,不过气质要儒雅得多了,正在小心侍候。 绿茵忙跑过去,对着那人小心翼翼地行了个礼,“老爷!” 那人有气不便发作的样子,哼了一声,手一挥,绿茵便连忙走开了,只听那“老爷”对身后的年轻人说道:“你瞧,还怕我不够生气,想着法的气我!” 那个年轻人陪笑道:“爹,你又何必和她们一般见识?” 周围一圈人,都小心翼翼的叫着“夏部长”,那位夏部长阴沉着脸,并不做声。 郑涵不由得想:那位夏部长也姓夏,而绿茵又称他为“老爷”,想必夏谙慈一定与这“夏部长”有些渊源了…… 郑涵十分讨厌“夏部长”一家趾高气扬的官僚做派,于是转开身,到别处去了,突然看到一群衣着华贵的少年人,个个都是面如冠玉,神采风流,围到一起,不知在讨论什么,郑涵忙凑上去听。 旁边一个胖子笑道:“要说漂亮,还得是百乐门里唱夜场的金巧妮,白而糯,长得跟月历牌上的美人儿似的……” 周围有几个人连连应和,郑涵听他们不过在比美,又好气又好笑,刚要走开,只听一个大声嚷道:“不对,不对,你们说的都不算美,我那天遇到一个,长得真是天仙似的……” 郑涵听了这话,心里面“咯噔”一声,也不知为什么,脚步再也动不了了,只听那人又继续说道:“要说那林旻言,也只好比林黛玉;那金巧妮,再好也不过是个杨贵妃,而那一位,活活是天上的神仙,神仙什么样,她就是什么样子……” 他的话还没完,另外一个人忙截住:“我知道你说的是是谁了,夏谙慈吧?”众人一片和声,“怎么把她给忘了?” 郑涵不由顿住了脚步,那位“夏老板”戏语巧谑,盼顾风流,不同于寻常女子,虽只有两面之缘,却给他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自己正愁不知她到底是何方神圣,想不到无意中听到了别人对她的议论。 一个年纪稍长的人冷笑了两声道:“我说你们没见过世面,她那算什么?” 众人惊呼道:“她还不算什么?” 那人冷笑道:“只怪你们年纪小,没赶上她娘当年的盛况,她娘说来也是个大家闺秀,当年江南的第一名媛,只要坐在舞场里咳嗽一声,整个上海的人都围上来递手绢;只要歪着头笑一笑,就有成千上万的人争着赴汤蹈火。 如今的夏谙慈也算是好的了,怎么赶得上她娘的十分之一呢?” 众人都听得出了神,那人见此,更加起劲了,清了清嗓子道:“你们可知道她的出身来历吗?她也是——” 突然之间音乐停了。 只见人群里一阵骚动,都挤到前面来。 郑涵只道是若希儿来了,仗着自己身材高,又灵活,挤到前面来,只听得一阵细细的笙箫响起,众人都静了下来。 郑涵不知其故,忙拉住旁边的人问,“这是要作什么?” 问了一圈,四周的人都不理睬,后面一人嫌他聒噪,一支扇子拍过来,郑涵闪身躲开了,那人犹不解气,骂道:“嚷什么?安静看戏!” 他身边的人忙劝道:“稍安勿躁!稍安勿躁!”还是怕他吵闹。 郑涵才知道他们是为了看戏,也不知是请了哪位,竟这么大的阵势。 只听得笙箫齐鸣,台上帷幕缓缓拉开。 一位女子背面而立,并未扮上。 身量极高挑,举止更是做足了风流,在潇潇的白色羽纱披风,并无一点杂色,直拖到地上来,手中拈着一枝红梅。 开口念道:不到园林,怎知春色如许—— 原来是《皂罗袍》,众人哄然叫好。 那女子方回过身来,原来是夏谙慈,移莲步,踏香尘,缓缓唱道: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 赏心乐事谁家院。 朝飞暮卷, 云霞翠轩,雨丝风片, 烟波画船,锦屏人忒看的这韶光贱—— 众人又是一阵叫好。 夏谙慈犹未出戏,突觉楼上有人正瞧着她,向上瞧去,只见有人影一闪而过。 正立着,桑卫兰已含笑上前来扶她,并肩下台。 两人都是高高的个子,仪表出众,衣履风流,在人群中分外抢眼,众人已经迎了上来,桑卫兰无论贫富贵贱,一律含笑点头问候,遇到知交的,便多说几句,遇到面孔生疏些的,也丝毫不显怠慢;夏谙慈虽眼睛里含着笑,向人望去,不过看到十分相熟的才点个头,一般的却是理也不理。 桑卫兰正在与人说话,只听人群后面有人哈哈大笑道:“桑老板,好久不见了!”众人忙不迭地让开一条路。 桑卫兰抬目一看,那人一脸的麻子,身穿黑衫,手中摇着一把折扇,不是巡捕房的白老虎是谁?于是微微一笑道:“原来是白老板,久违了!” 两人见了,也只不过说些闲话,说起前几日刚刚购进的大生船行的股票。 夏谙慈听得不耐烦,刚要走开,白老虎的夫人林桂生走过来揽着她的腰,一口一个“悯悯”,叫得十分亲热。 林桂生满脸喜色,笑道:“悯悯唱得越发好了,这一口吴音,唱得我骨头都酥了。 只怕就是德和楼的吴老板听了,也要挂了罢?” 旁边有人笑道:“林老板说得极是!” 夏谙慈摇头笑道:“不过唬人罢了,叫行家听了笑话!” 后面有一个不甚听戏的,问道:“夏老板唱的这出是什么?” 林桂生笑道:“是什么?夏老板思春哩!” 众人哄然大笑起来,夏谙慈抿嘴笑道:“我这一把年纪,都暮秋了,还思春呢?” 林桂生忙去推她,“你们瞧这悯悯,说话有多呕人!她这一捻子嫩妇少女的,还说暮秋,那我们这把老骨头算什么?” 说得众人又笑了,桑卫兰回头对白老虎笑道:“她们俩凑到一起倒热闹!” 林桂生忙又笑道:“听说夏老板把李约翰灌到桌子下去了,可有这回事吗?” 夏谙慈听了,虽然还懒懒的,眉目之间却有了几分喜色,林桂生揣度着她的脸色,笑道:“那李约翰仗着他外国干爹的权势,欺男霸女,伤天害理的,做出了多少丑事,除了夏老板的胆识酒量,谁能治得了他?。” 夏谙慈冷笑道:“谁叫他来惹我?” 林桂生忙笑道:“他看夏老板身子单薄,想来讨便宜,没想到我们夏老板虽然看着柔弱,喝起酒来,十个男人也不是对手!” 夏谙慈笑道:“这也是天生的,再烈的酒,我喝着比别人喝水还淡!” 桑卫兰回头笑道:“下次给你撤半斤盐下去,看你还嫌淡!”说得众人都笑了。 此时人已经来得差不多了,只是等了近一个时辰,若兮儿还未现身,早已经有人不耐烦了, “怎么还不来,真以为自己是公主呢!”郑涵回头望去,原来是位风流俊俏的白衣公子。 “寒云公子别急嘛,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舒窈纠兮。 劳心悄兮”,他身旁另一位少年笑道,“所谓佳人嘛,自然要姗姗来迟了!”他肤色微黑,但盼顾间自有一种温存款款的态度。 他知道卢寒云不学无术,有意卖弄文采,卢寒云心知其意,冷冷地一笑,“夏二公子好文采!”心中却暗恨道:你以为酸溜溜地诌上两句,若希儿就看得上你了?走着瞧吧! 桑卫兰听了,微笑着摇了摇头, 几个人坐下说话,刚说了几句,只听众人一迭声地喊:“来了,来了!”只见一个穿大红衣服的人影上了舞台,有人忙站起来,伸直了脖子看,白老虎也忍不住觑着眼睛看,“这人怎么这么眼熟?” 桑卫兰忍不住笑道:“白老板天天到百乐门捧她的场子,能不眼熟吗?” 白老虎定睛一看,原来是“百乐门”的红歌女金巧妮,也忍不住“扑嗤”一声,“我的眼睛也花了!” 林桂生一旁冷笑道:“只是眼睛花还好了呢!” 这时乐声响起,原来金巧妮唱了一曲《玫瑰玫瑰我爱你》,便有数对红男绿女,随着乐声下了舞池,翩翩起舞。 一曲已完,众人都在等着第二支舞曲响起,谁知金巧妮匆匆地下了台,又走上一个人来,数百人的大厅立刻静了下来,在座的人也都肃然而起。 夏谙慈定睛一看,那人西装革履,身材矮小,面目黑瘦,脊背却挺得直直的,手中拄着一根拐杖,一双小眼睛总是笑眯眯的,精光直露,却是以前未见过的,正想问,桑卫兰在她耳边低声道:“南京来的特派员,‘老头子’的心腹。” 夏谙慈冷笑了一声,也低声道,“这是一块肥肉,谁不想过来咬上一口?” 正说着,特派员在台上笑道:“诸位,在下年迈位卑,本不敢在此露丑,贻笑大方,然而东方先生再三邀请,盛情难却,只好腼着老脸,上来啰嗦几句……” 郑涵身畔有人低声道:“这个东方楚,面子可真不小,这都请得动,难怪……” 旁边有人推他道:“言多必失,言多必失……”那人便不敢再说了。 特派员客气了几句,又说道:“今天众位虽然都是被请来的,然而都算是上海滩上的名流,也都算得上是主人,因为我们有一位共同的客人——日本归来的若希儿小姐,今天正好是她的二十岁生日,希望诸位一尽地主之谊,盛情款待这位远道归来的小姐——”一时间,掌声雷动。 当此际,若希儿却高高地站在三楼的看台上,海上繁华,尽收眼底。 深秋的寒夜里,她黑色的真丝晚礼从肩上滑下,松松地叠在肘弯。 手中的杯高高擎起,葡萄美酒,琥珀光。 有没有人像我一样?冰肌稚齿,却心死如灰?她嘴上浮现了一个浅浅的,嘲讽似的笑。 谨以半盏残酒,来祭奠我死去的青春吧! 若希儿纤手一扬,手中的美酒,在空中泼成一个血色的弧线。 楼下的人正凝神屏气,静待东方大小姐的出场。 不想有人“哎哟”一声,接着便是“叮”地一声脆响,跌了满地的琉璃碎盏。 众人皆是一惊,觅声望去。 原来是一位年少的白衣公子,修身玉面,鬓若刀裁,他是民国“四公子”之一、沪上军阀卢嘉祥之子卢寒云。 本来纤尘不染的缟衣,此时却染满了斑斑血色。 卢寒云何曾吃过这等大亏?惊魂定后,不由得勃然大怒,与众人抬眼望去:原来是一位黑衣的女子,鬓发微篷,酽粉浓妆,惟有那一双眸子,却如婴儿一般明澈。 正斜倚着栏杆,向下望来。 只听有人惊呼道:“东方小姐,你怎么跑到上面去了?” 大厅里死一般寂静。 卢大公子是何许人也?这位东方大小姐倒好,初出场便泼了人一身残酒。 如此尴尬情形,如何化解是好? 半晌,若希儿挥了挥手,满不在乎地笑,“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带着微熏的醉意。 众人皆以为卢寒云会兴师问罪,大动干戈,不想他竟向若希儿微微欠身,“古有掷果盈车,今日寒云能得小姐凭栏洒酒,也算一件雅事!” 话音未落,已有人喝起采来,“卢二爷真是胸襟阔朗,魏晋风度!” 众人皆附和起来,若希儿懒懒地笑道:“我也就是随手一泼,又不是冲着你去的!” 卢寒云微微笑道:“既然小姐无意,更是寒云的运气!” 若希儿不屑地一笑,正要开口,听见了一个男子低沉的声音,“若希儿,下来!” 语句简短,却有着无庸至疑的权威。 若希儿的眼神瞬时黯淡了下来。 她垂下眼帘,颀长的脖颈却倔强地挺立着,步履有些僵直地从楼上走下来。 说话的男子正在台上,华发长衫,负手而立。 他的嘴角上带着淡淡的笑。 深遂的眼神,历尽世事的沧桑与尘埃,远远地望过来。 “东方楚?”台下有人低低地惊呼。 这句话像是湖泽中的涟漪,层层漾开,刹时间传遍全场。 一阵骚动,却再无人作声。 “他是谁?”郑涵忍不住低声问。 没有人回答,众人心照不宣地沉默。 若希儿默默地走上台,静静地立在东方楚的身后右侧。 她的眼睛,始终没有望向东方楚。 “诸位,”特派员姜主任笑咪咪地介绍,“这位美丽的小姐,就是东方家族唯一的继承人——若希儿小姐!”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 若希儿却始终眼角低垂,仿佛这一切与己无关。 “前面的这一位,就是若希儿的监护人——东方楚先生!” 人们沉默良久,才像是突然醒悟过来,零零星星地鼓掌。 掌声之后,又是一阵沉默。 姜主任忙笑道,“诸位,若希儿是我们尊贵的客人,今天又是她的生日,就让我们应该把最诚挚的祝福,献给这位美丽的小姐吧!” 又是一阵掌声。 姜主任笑道:“下面请若希儿的监护人,也就是他的叔公——东方楚先生讲几句!” 东方楚微微一笑,“诸位,在下是不才之人,生性淡泊,不堪重任,本欲躬耕于深山之中,终老此生。 不想十六年前,侄儿东方郡家中惨遭巨变——”他的神色开始凝重起来,“全家人至今生死不明,只遗下三尺之孤,茕茕弱女,四顾无人,痛哭悲号,斯情斯景,何其惨烈?睹此惨状,试问天下何人可以袖手?况若希儿只余吾唯一至亲之人矣!只得收余一贯散淡之心,勉力抚育,躬亲教养,不敢有些许懈怠之心。 至今已有一十六载矣!如今若希儿虽然有些娇纵,倒也是亭亭玉立,双十年华,已是成人。 众所周知,她原是东方家族唯一传人,根据法兰西共和国上海租界法律,有权继承东方家族全部财产!” 东方楚此言一出,举座哗然。 十六年前,东方家族一夜之间全部失踪,只留下亿万家财与一个年幼的女孩,已是诡秘异常。 大神探桑知非接案半年后意外死去,助理郑芸又下落不明。 而东方楚作为唯一的亲眷将若希儿接走,更是惹人猜忌。 东方楚不避嫌疑,三个月后就接走了若希儿。 此时又作为若希儿的监护人,帮助若希儿回国继承东方家庭的财产,众人怎能不心存疑虑?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因此只是私下窃语。 “东方大小姐,不愧是贤淑蕙德,娴雅贞静,也足见府上家学渊薮,东方兄教导有方,真是可喜可贺!”听声音,这人虽上了年纪,仍是中气十足,众人觅声望去,原来是夏疆夏部长,正襟危坐,因为皮肤黑,更衬得目光阴骘。 两排黑衣人直直地立在背后,临阵一般。 他所说的,句句都是称颂之语,但若希儿刚一出场便沷了人一身残酒,骄纵倨傲,他却说“贤淑蕙德,娴雅贞静”,讥讽意味十足。 在场中人知道他来者不善,心中暗笑,更有几个轻狂少年,早已笑出声来,至于桑卫兰等众人,都盯着东方楚,看他怎样应对。 东方楚却是不急不恼,轻轻地长叹一声,“若希儿这孩子的遭遇,诸位也都知道了。 我待她,实在是同水晶灯琉璃盏一般,呵护不已,疼爱不及,唯恐,唯恐有任何的闪失……唉!我实在对不住她父母,若希儿也还小呢,卢公子,真是对不起得很,你要怪,就怪我好了!”他双目微垂,满面自责之情。 短短一席话,却让众人不觉对他有了些同情:一来他承认已责,并不一味推诿,是个有担当的人;二来道出了抚育若希儿的辛苦情形:若希儿失去父母亲人,自幼孤苦,东方楚作为叔公,对她溺爱一些,也在情理之中。 多少纨绔子弟,绮罗女儿,亲生父母尚且管教不好,何况他人? 卢寒云在旁忙笑道,“东方叔叔,真的没关系的!” “造次!”卢嘉祥在旁喝道,“大人讲话,哪有你插嘴的份?东方先生是抬举你,你就不知好歹起来!” 一方来历不明,一方又位高权重,这么深的混水,这个不知深浅的混小子贸然蹚了进去,怎么不令卢嘉祥面上作黑? 夏疆冷笑了一下,不再做声。 众人只道一场风波已定,不想有一人站起身来,高声问道:“听说,东方先生在日本有一个女儿,怎么不给大家引见一下?”原来是卢嘉祥的副官孙仲昆,满脸关切之色。 只是他的一口山东土音,有些令人发笑。 “多谢这位兄台关心,”东方楚平静的脸上,突然有了一丝淡淡的阴翳,“小女已去世多时了。” “原来如此,”孙仲昆一脸的沉痛与惶恐,“在下造次了,海途遥远,别来日长,在下真的不知令媛早已仙逝,东方兄不必挂怀,请节哀顺便!”他脸色沉痛,不知者以为他满心关切。 其实在场之人,但凡精明些的,皆听得出他的弦外之音,是在怀疑若希儿的真伪。 想来也是:东方惨案距今,已有十六年之遥。 谁知道那是不是真的若希儿?怎知没有换成东方楚自己的女儿? 东方楚只是微微一笑,回过头去,俯身向身后的和服男子低语了几句。 便有一个仆童引几个人走上台来。 为首的一位,是位矮胖的外籍男子,四十五岁上下,须发灰白,原来是同济医院的遗传学专家贝当,贝当从随从的手中接过几张证明,向众人一一展示。 这段话似乎是事先背好的,他的汉语并不纯熟,怪腔怪调,有些惹人发笑。 “十六年前,东方若希小姐曾来我院作过血液及指纹采样,并存档备案。 昨日,台上的这位小姐到我院做血液指纹采样。 经分析对比,二者的血液成份与指纹型状完全相符。 兹证明,台上的这位小姐即是东方若希小姐!” 正说着,又一人走上台前。 金发碧眼,气宇轩昂,原是法国大律师查理森,肃然正色,“援引法兰西共和国法律,东方若希小姐有权继承东方家族所遗全部财产。 鄙人作为东方小姐的代理律师,有权冻结并清查东方家族全部财产,直至交割完毕。” 话音一落,有人在台下轻轻笑道:“见招拆招,看来这位东方楚先生,早就准备好了!” 他是向着桑卫兰说的,桑卫兰只是微微一笑,并不答话。 只见东方楚在台上笑道:“诸位还有什么疑问吗?” 只听台下有人击掌,“妙啊,妙啊,若希儿继承家产,真是再好不过的事!不过这样一位妙龄小姐,继承这样大的一笔遗产,可真是不太好打理呢!” “你急个什么?”他身旁有人冷笑,“她有一位精明能干的叔公在此,帮助料理……” 他两人一递一声,分明是在暗讽东方楚有觊觎窥夺之意。 众人听见有理,正在议论纷纷,东方楚走上前,挥手笑道:“请诸位安静一下,我还有几句话要说。”众人果然安静下来,听他说话。 东方楚微微笑道:“我才能平庸,又生性懒散,最不擅当家理财,操持俗务,而侄孙若希儿,又是妙龄女子,掌管如此家财,未免吃力。 此次回来,我希望觅得一位少年才俊,扶持照料若希儿,我也好把当家理财等冗杂繁琐之事一并付与,以减我料理之难,盼顾之忧,岂不两全?” 此时台下轰然,有如雷动。 东方若希即将继承亿万家财,谁人不晓?再向台上看去,若希儿华衣慵懒,醉容娇憨,好一位琼台贵小姐,灯下冷美人!如此财色兼收的好事,又有谁会错过呢?尤其诸位翩翩少年,暗暗顿衣整冠,个个伸长了脖颈,如待宰的鹅,只盼能一箭射中东方小姐的芳心。 更有几位显贵公子,昂首而立,踌躇志满,似乎已做了东方家的东床。 正乱着,台下又有人高声道:“还没破案呢,就想着遗产了?东方家族一夜之间全没了,东方先生就不给社会作个交代?” “此言差矣!”东方楚面色严肃起来,“在下虽无能,此事却一直挂怀在心上,时刻不敢忘怀!不过在下不过一介平民,破案之事,在下虽有心,恐怕也只是无力!” 法国领事因不能破案,自觉面上无光,忙起身解释:“至于东方案件,我们一直未曾放弃,以后也会继续追查。 此事我们巡捕房有失责之处。 但诸位也知道,由于桑探长的逝去,和案宗的失踪,增加了破案的难度。 我们已经惩处了一批办案不力的人员,也会加大破案的力度。 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也对东方小姐有一个交代。 法政府已经拨了一笔重金,悬赏线索。 希望知情者本着正义之心,为我们提供线索。 至于若希儿小姐,她是东方家庭唯一幸存者,无论破案与否,她都是有权继承财产的。” 一语刚完,台下又是一片议论之声,正闹得不可开交,只见南京特派员又上台笑道:“请安静一下,东方先生还有话要说。” 东方楚面容凝重,“东方家的往事,想必诸位已了然于心。 在下每每思及十六年前之惨状,未尝不忧思悲愤,昼夜难寝,至于侄孙若希儿,更是思念至亲,悲苦难安。 东方之案,一日未决,在下一日难宁,无颜面对九泉下的亲友,鄙人在此许下诺言,谁能破得此案,愿以东方家半数之财产奉上,决不食言!”言毕悠然而退。 众人一时都怔住了,待回过神来,只听有人大喊道:“这个好,就是当不成东方家的女婿,也有钱分的!” 众人听他说得俗鄙,都忍不住笑起来,旁边一个人也笑道:“沈老三,你还是争取当女婿吧,多一半的钱呢!” 夏谙慈听了,捂着脸叹道:“唉!可惜我年纪大了点,不然也有机会做人家女婿的。” 说的桑卫兰也笑了,刚要说话,夏谙慈又推他道:“你看到了吗?那位东方先生是右腕戴表……” 桑卫兰并不答话,只是唯唯而已。 他原是个聪敏异常之人,早已觉察到了其中蹊跷: 孙仲昆等人先后三次向东方楚发难:先是置疑若希儿的真实身份,被东方楚不动声色,轻轻避过。 然后又暗示东方楚夺财的居心,最后又指责东方楚不肯破案,皆被东方楚一一化解。 这几个人表面和气,波澜不兴,暗地里却一层紧似一层,惊险异常。 定是早有预谋了,这几个人即使不是一伙的,至少也互通了声气。 若不是东方楚深沉老练,早有准备,几乎着了他们的道。 这几个人是什么来历?仔细想来,这几个人发话,又恰恰在夏疆发难之后,难道他们是夏疆的人?看起来夏疆与卢嘉祥皆要与东方楚为难了。 如此说来,这个东方惨案,可真称得上是波谲云诡,凶险异常了。 桑卫兰本是个爱热闹的人,家中世代经商,一向喜欢冒险,遇到这样的事,反倒有些兴奋。 不过他身经百战,知道其中的厉害,不可妄动。 突然想到郑涵年轻,不知世事,唯恐他年轻冲动,着了别人的道儿,忙向人群中的郑涵望去,万一有什么意外,可以随时化解帮衬。 “东方小姐,”只听姜主任向若希儿笑道:“这大厅里有几百人,其中不乏翩翩公子,少年才俊,不知哪位能有幸与你共舞呢?” 众人听了他这一番话,都向若希儿望了过去。 虽然她有些娇纵放诞,毕竟身家亿万,看模样也算一位美女,身世传奇,又充满了神秘色彩,在场的哪个人不想接近她?况且今日大厅中要人云集,就算不能娶她为妻,若能共舞一曲,又是何等风光? 就在众人摩拳擦掌之际,早有一个人上前鞠躬道:“东方小姐,可否赏光,与在下共舞一曲呢?” 原来是卢寒云,换了一身白色礼服,果然是少年才俊,衣冠翩翩。 众人心中暗叹:他倒也配占这个螯头!他俩又有泼酒的前缘,一些原本跃跃欲试的公子们也不禁心下黯然。 若兮儿看也不看他:“我不想和你跳!”干脆利落,众人都吃了一惊。 夏疆在旁哈哈笑道:“世侄,下次要算清辈份,不要叫东方叔叔,要叫叔公!” 卢寒云自幼千骄万宠,何曾受过如此奚落?又羞又恼,正待发作,回身看见父亲正向他摇头,也不敢多说,只得低着头退了下来。 只见又一个少年公子走上前去,眉目带笑,眼角含情,微笑中带着三分温柔体贴——原来是夏疆的二公子,以风流多情著称的夏谙忠。 众人不禁暗自咋舌:乖乖,民国四大公子出动了两个,这下可有好戏看了。 那公子轻叹一声,“若希儿,见到我给你的礼物了吗?” 若希儿虽满脸不耐烦的神色,到底是小女孩心性,不禁好奇心大起,“哪有什么礼物?” 夏谙忠低低地道:“你这一路走来,跨遍山,涉过海,可曾看到那漫天的星星,路边的玫瑰?这些,便都是我送你的礼物!” “你骗人!”若希儿生性直率,“这一路走来都是大雾,哪有什么星星、玫瑰?” “若希儿,”夏谙忠只是微微一笑,低声道:“你瞧!” 此时舞厅中突然灯光黯淡。 从四面传来一丝丝淡淡的香气,在场的一众宾客们,都忍不住轻声尖叫起来:只见那点点星光,从四面飞来,漫天舞动。 每一颗星星下面,还飘散着玫瑰的花瓣,上下翻飞。 星光漫布,玫香袭人,在场的女子们,都不觉神飞意驰,心魂激荡。 夏谙忠心中也自得意——培育荧火虫,玫瑰花,这是他精心设计的得意之作,相信这世上,没有一个女孩子可以抵御得了。 若希儿呆呆地望着漫天荧光,满眼憧憬,夏谙忠悄悄地走到她身旁,低低地道,“我不敢奢求,我不敢奢求,我只求在这漫天星光中,能同你共舞一曲!” 若希儿如醉如痴,突然滴下泪来,夏谙忠见状,过去握住她的手,将她的掌心向上翻过,便要亲吻……众人正要起哄,谁知若希儿突然脸色大变,抽出手去,翻手就是一巴掌! “谁要和你跳?” 夏谙忠不觉满脸通红,他自小流连于花丛之中,打动了多少姑娘的芳心?不想今日却栽到若希儿手中,他怔了一怔,强自镇定,微微一笑,“牡丹花下,纵死何妨?在下唐突了,请姑娘恕罪!”便退了下去。 他虽风流,却也不失风度,众人好笑之余,对他倒也有些敬佩。 夏二公子栽在若希儿手中,夏谙慈倒是满心称快,“活该!真是现世的报应!” 桑卫兰亦是一笑,心中却在暗忖:夏疆既与东方楚不和,又怎会让自己的儿子来引诱她?夏二公子虽然风流,一向怕他老子,不敢轻易造次的……是了,是了,若希儿翻脸,是在夏谙忠去捉她的手之后。 若要跳舞,直接牵手就是了,为什么非要拿起她的手看?她的手上有什么?适才贝当说她的血型和指纹与当年的若希儿一样,血型只有四种,指纹却绝无可能重合。 若希儿若不愿与夏谙忠跳舞,直说便是了,何至于反手一个耳光,莫不是有心病? 只听有人高声问道:“若希儿小姐,难道这一众少年公子都不合你的意?你莫不是要拿他们消遣么?” 众人闻言,都静了下来,看若希儿如何应对,只见若希儿的小手向人群中一指:“我要和他跳!” 众人纷纷回过头,看若希儿心仪的,究竟是何等人物? 若希儿慢慢向台下走去,众人纷纷让出路来,一边回头望去,只见若希儿看中的那个人,一身合体的黑色西装,身材颀长,宽肩长腿,挺直通脱,虽比不上卢寒云与夏谙忠的风流俊俏,倒也称得上是玉树临风,只是有些面生,今天所能来到此处的,非富即贵,不知他是哪家公子? 郑涵此时也如坠雾中,他虽一向自负,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 可今日这舞场之中,显贵公子不在少数,外貌风度胜过自己的,也是大有人在,这位东方大小姐,怎么一眼就看中了自己?眼看众人纷纷让出路来,若希儿越走越近,全场的焦点都集中在自己身上,郑涵在大学里也是见过世面的,并不怯场。 他微笑着迎上前去,向若希儿鞠了一躬,若希儿扬起头,微微一笑,全场掌声雷动,更有些轻薄少年,开始起哄。 浮云散 明月照人来 团圆美满 今朝醉 清浅池塘 鸳鸯戏水 红裳翠盖 并蒂莲开 双双对对 恩恩爱爱 这软风儿向着好花吹 柔情蜜意满人间…… 他们两个,一个不谙世事,一个初到上海,是以刚刚的明争暗斗,皆未放在心上。 那个若希儿,天生的娇骨架,怯身材,纤腰一握,宜被揽入怀。 巴掌大的一张小脸,浓脂艳粉,酽彩重色。 若说她风尘老历,偏偏一双婴童般的眼,稚气明澈,全无半点杂尘。 若说她不谙世事,这双眼偏又能穿透千百层伪饰,直见人心,令凡心杂念,无可循形。 辛辣与温柔,风尘与纯净,直率与娇柔,犀利与懵懂,神奇地揉于一体,这女孩简直是个精灵! 她死死地盯住郑涵,一直看一直看,目光是六月暖暖的骄阳,穿越层层的水藻与青荇,直照到深而暗的潭底。 郑涵有些招架不住,连连错步。 “盯着我干什么?看上我了?” “不是看上你,而是看透你,”若希儿眯起眼睛,狰狞地笑,“我看人很准的,没有人能逃得过!”这个不可一世的小丫头,笑起来如此率性可爱。 “是吗?说说看!” “你是上海人!”若希儿说,不可置疑的口气。 “错!”郑涵斩钉截铁。 若希儿出师不利,却不乱阵脚,依然强硬,“你很早就来上海了!” “大错!”郑涵的嘴角毫不掩饰地上扬,带些讥讽的笑意。 “你先别得意,”若希儿的眸子是无底的深潭,一旦坠入,就很难再爬起,“先别急,听我说——有人派你来的,是不是?” 她到底在说些什么?郑涵忍不住笑了,“大错特错!我自己派自己来的!” “你骗人!”真不知若希儿为何如此肯定。 “你看得不准,”郑涵开始反客为主,“倒是我们祖传的相人术,看人很准的,你要不要试试?” “是吗?”若希儿不屑地冷笑。 郑涵故作神秘地一笑,不再开口。 女人都急于知道别人对自己的评价,若希儿终于抵不过自己的好奇心,“说说看?” “姑娘你出身名门,是金玉之命,只可惜幼年坎坷,双亲相继离世……” 若希儿带些鄙夷地冷笑,郑涵不慌不忙,继续向下说:“少年还算顺利,但与身边最亲近的人命相相克,会有诸多波折……”她与东方楚感情似乎不是很好,这不难看出来。 若希儿脸色有点难看,郑涵语气一变,“不过姑娘今后否极泰来,可保平安富贵,只是有一件事不顺……” 他暗暗揣度若希儿的脸色,“感情不顺……” “你说什么?”若希儿蓦然间被掐住了三魂六魄,“为什么?” “我没说错吧?”郑涵忍不住暗自得意。 “为什么?”若希儿追问。 “你有执念!”郑涵可谓目光毒辣,只可惜城府尚浅,又是一副赤热的心肠,谈兴浓时,总想去点醒别人。 “什么是执念?”若希儿不懂。 “偏执,好听一点是执着。 比如说吧,你在思考的时候,总喜欢歪着头,斜着眼睛,一副恨恨的样子。 就好像一个小孩子,在想着自己得不到的玩具,而且一副‘我一定要得到,我一定要得到’的表情。 像你这样的人,一旦陷入情网,一定偏执得要命……” 他们俩一个身材高挺,衣冠翩翩,一个粉妆玉琢,小巧玲珑,远远望去,真是一对璧人。 桑卫兰远远望去,心中疑窦丛生,恰巧此时夏谙慈低声问他,“那么多翩翩佳公子,若希儿为什么会选中郑涵?” 桑卫兰摇头,侧目看见夏谙慈含笑点头,便问道:“你说为什么?” 夏谙慈笑笑,“我也不知道。” 夏谙慈遥看郑涵若希儿,二人细语呢哝,跳得越发默契,尤其是若希儿,还有些兴犹未尽,想要再舞一曲的意思,这时一支舞曲已近尾声。 夏谙慈眉头一皱,便与林桂生调换了位子,坐在白老虎的身边。 众人不明其意,都望着她。 此时一曲已终,若希儿与郑涵走到了舞池边沿,夏谙慈款款起身,走过去对郑涵道:“我请你跳个舞吧?” 郑涵一怔,下意识地点了点头,这时第二支舞曲已经响起,夏谙慈便拉着他进了舞池。 夏谙慈已知郑涵来上海的目的,有心助他。 若希儿性情骄纵,喜怒无常。 二公子都是风月场上的高手,若希儿尚且翻脸不认人,何况郑涵这种未曾历练过的?只怕他辖治不了若希儿,反受其辱。 此时看到若希儿对郑涵的样子,颇有些恋恋不舍,便想从中截断,让若希儿恋而不得,远而不舍,留有余味,便对郑涵愈加留恋,对破案大有益处。 但夏谙慈毕竟心窍玲珑,想她夺了若希儿的舞伴,以若希儿的性格,毕然会以牙还牙,再抢自己的舞伴,所以她事先调换座位,坐到了白老虎的身边,若希儿纵然气恼,也不过请白老虎共舞,而不会去找桑卫兰,与自己又有何妨?她心中得意,不住地偷眼去看若希儿,看她有何反应。 若希儿愣了一下,看了看白老虎,却冷笑了一下,走到桑卫兰的面前,递上纤纤柔荑,“桑老板,陪我跳舞!” 桑卫兰心里不免有些吃惊,躬身笑道:“荣幸之至。”二人便走进舞池。 夏谙慈再也没想到若希儿认识桑卫兰,心里面哭也不得,笑也不得,气恼也不得,她这里心不在焉,郑涵也如坠五里雾中,难免分心,连连错步,着实踩了她几下,夏谙慈暗暗叫苦,回头一看桑卫兰正瞧着她笑,反而做出一副矜持优雅的模样来。 桑卫兰与若希儿二人都是舞场高手,虽是初次携手,却如行云流水一般,桑卫兰不由得冷眼打量她,目如漆点,口鼻娇俏,十足的一个美人坯子。 又见她虽然只跳了一曲,却已经气喘吁吁,手上湿冷,可见身上有些病症,心中不禁暗暗地叹息起来,却不说话。 若希儿等了半日,忍不住问道:“你怎么不问我?” 桑卫兰“哦”了一声道:“请问小姐贵庚?” 若兮儿冷笑,“你要问的不是这个!” 桑卫兰笑道:“敢问东方小姐,我应该问你什么?” 若希儿倒被他问往了,哼了一声道:“你自己心里清楚!” 桑卫兰笑道:“在日本,跳舞时必须问问题吗?” 若希儿死死地瞪住他,像抓住了什么把柄一般:“你不想问我小时候的事,为什么还千方百计地接近我?” 桑卫兰正色道:“这个……似乎是我在下面好好坐着,然后小姐你过来请我的,莫非是我记错了?” 若希儿歪着头想了一下,“哦,好像……”她话题一转,向后努嘴道:“夏谙慈请别的男人跳舞,你不吃醋吗?” 桑卫兰笑道:“我为何要吃醋呢?” 若希儿哼了一声:“上海滩谁不知道你俩好?” 桑卫兰心想:这小丫头知道的还不少,我倒要看看她还知道多少,于是笑道:“那你可知道,和夏谙慈共舞的那位先生是谁吗?” 若希儿摇了摇头:“我刚回国,我怎么知道?” “你刚回国,又怎么认识我和夏谙慈的?” 若希儿撇嘴,“你想套我的话,我偏不告诉你!” 桑卫兰也不理她,笑道:“他是夏谙慈的弟弟,他叫……” 他的话还没说完,若希儿忙打断道:“你胡说,夏谙慈只有两个哥哥,哪有弟弟?” 桑卫兰心中一惊:夏谙慈的身世,她竟能随口说出,可见是有备而来了,他心中虽如此想,口中却笑道:“姑娘人人都认识,怎么偏偏不认得他?” “难道你认识他?” “夏谙慈既然请他跳舞,自然认识他,夏谙慈既然认识他,我又怎么会不认识他?” 若希儿刚想发问,眼珠一转又笑道:“你想让我问你?我偏不问!” 桑卫兰一笑,想这个若希儿单纯直率,却也有许多可爱的小心机。 这时舞曲已完,忙把她送回座中,又有人上前请若希儿跳舞,若希儿回头向桑卫兰做了一个鬼脸,便走进舞池。 桑卫兰瞧着夏谙慈,不停地笑,夏谙慈假装不知,只是盯着舞池里的若希儿,侧目看见桑卫兰还在瞧着她,不停地笑……终于沉不住气道:“你笑什么?” 桑卫兰笑道:“你平日里常读三国,知道哪一句最妙?” 夏谙慈有些没好气起来:“不知道!” 桑卫兰笑道:“以我愚见,还是那句‘周郎妙计安天下,赔了夫人又折兵’最妙,你看,把今天的景都画活了……” 夏谙慈咬着嘴唇,半晌也说不出话来,桑卫兰看着她笑道:“你虽然赔了夫人,算得却没错,那个若希儿,还会找郑涵的……” 郑涵立于舞场之外,灯色流离,人影恍惚。 他纵然聪明,此刻也不免有些胡涂:一个是美貌多金,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若希儿;一位是身份神秘,气质如兰的夏谙慈,为何偏偏先后与自己共舞? 也难怪他,到底是年轻的男子,又不曾在风月场中流连,如何得知女人那些千回百转,又彼此心照不宣的机巧心思? 若希儿为何找我?为何认定我早早来到上海?而且语气又如此肯定? 夏谙慈又为何从中打断,而不让我们继续交流?桑卫兰言明置身事外,又为何阻拦?莫非,他根本就不想破案? “怎么不去跳舞?”背后有人细语婉转。 郑涵回头,却见若希儿粲然一笑。 那是冰雪消融,春回阳转,风暖云淡,阳光明媚得有些晃眼,燕呢莺婉,柳浪草长,蝶舞花香,好一派初春风光,明丽气景! 女子最盛时的美,是淬了毒的箭,一箭穿心,猝不及防。 那艳丽而热烈的毒,直甜到心里,死了,也是心甘情愿。 “跳舞?”若希儿笑。 郑涵点头。 两人曼步入舞场。 周围一众虎视耽耽,毒恨的眼,亦是一簇簇射出的箭,与少女射出的丘比特之箭一样,皆使郑涵陶然。 若希儿依然一袭黑衣,身上却加了件小小皮草。 脸半仰,眉微挑,“受宠若惊吧?” 郑涵反驳,“感到荣幸的应该是你!” 他发现,若希儿变了!同样是冰肌皓齿,适才却面容灰败,眼神黯淡。 此刻,她的眼神骤然有了神彩! 有信仰的人,眼中才会有这种神彩。 女人至高无上的信仰,就是爱情。 女人的颓败与精彩,皆出于爱情。 然而郑涵未必知道许多,他只是在暗自思量,“若希儿怎么了?” 他虽一向自信,却不会盲目自大,不愿联想到自己身上。 当前的任务,是要她说出十六年前的状况,毕竟,她是凶案当晚唯一在场的人,她会说吗?他下意识地注视着若希儿。 只见她,盈盈春意,粉面桃腮。 “真漂亮!”郑涵出自真心的恭维,目光难移。 若希儿笑,她头上的碎发拂过郑涵的脸,痒,郑涵忍不住偏过头去。 樱唇偏又凑上前,“去我房间吧!” 耳边细细的风,淡淡的香,微微的暖。 郑涵身体深处一阵微小,持续,令人迷眩的悸动,越来越强烈,一波又一波汹涌的洪水,将人淹没,直至窒息。 那是先于人类意识的,最原始,最神秘,又最强烈的震颤。 感谢它,人类才得以生息,繁衍。 第八回 寄芳笺遥传故人影,绣樱柳难觅檀郎踪 若希儿重重地扣上门,房间里南向整面墙都是敞阔的落地窗,她走过去,拉下了厚重的天鹅绒窗帘。 郑涵的目光瞬间被吸引住了,窗帘是一整幅精美绝伦的苏绣: 柳,初春的垂柳。 浅浅淡淡若有若无嫩绿与鹅黄之间的一抺颜色,娇嫩,柔软,油润,是可人意的柔,贴着心的暖。 似被微风轻拂,懒懒地洒满了整个墙面。 柳下一位浅粉色和服的姑娘,背身而立,若有所思。 衬上淡蓝色的天,这是一幅让人极舒服的画面。 颜色、构图、画面,赏心悦目之极。 郑涵不由得迷醉。 “好看吗?”若希儿甩下脚上的高跟鞋,倨傲地靠在椅背上。 郑涵没注意她颤抖的手和垂下的眼帘。 “原来你喜欢柳?”郑涵沉浸于柳浪莺鸣的春意之中,没有察觉若希儿的神色。 “嗯!” “为什么?” “不为什么,”若希儿正在努力克制自己,“就像是有一个人,他最喜欢竹子。” 郑涵若有所觉,他警觉地追问,“你说的是谁?” 若希儿瞬间觉得自己要发狂。 他难道不清楚我想要什么?那他还在罗嗦什么? 长达两年的疑虑、猜测、委屈与等待。 足以让一个女人失去所有的骄矜与忍耐。 何况,再加上愤怒。 现在,没有了旁人的监控,她再也控制不住,挥手上前。 “啪!”一记清脆的耳光,重重地落在郑涵的脸上。 “他在哪儿?”若希儿仰起脸,蛮横,又带着些挑衅。 真是莫名其妙!郑涵又惊诧又恼火,可他面对的不是李祎璠,而是弱不禁风的若希儿,他只消一拳就可以将她打晕——他几次扬起手,最终又放了下来,握紧了拳头。 “你说的‘他’是谁?”他强抑怒火,平静地问。 “柳寒江!”若希儿依然强硬,却有些底气不足。 比起话语或行动上的反击,他的平静才令她有些恐惧。 柳寒江?!郑涵经历过太多离奇的事,已经有些见惯不惊了,而柳寒江这三个字竟然从若希儿口中说出,还是令他大感意外。 柳寒江,柳迪的哥哥,上海人,出生至中学在上海,后为燕大学生,大一于图书馆突然失踪。 东方若希,出生于上海,4岁跟随叔公至日本定居,20岁回国。 除了同在上海出生,二人并无任何交集,若希儿为什么会认识柳寒江?他们两个又是什么关系? “你认识柳寒江?” 若希儿嘴角一个讥讽似的笑纹,“别演戏了!你想要什么?我全给你!” 可能是她过于急切,无意中加重了郑涵一方的砝码。 郑涵坐了下来,不答反问:“我想知道: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若希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四年前,我在平谷中学寄宿,在一个同学的介绍下,我认识了柳寒江。 我们就交往了,是私下的交往,很少有人知道我们的事。 两年前,”若希儿咬了咬嘴唇,“他突然不见了,一个字也没给我留下,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这个柳寒江,简直是个失踪的专家!郑涵皱了皱眉,“他是中国人,怎么去了日本?” “我也是中国人,不也去了日本?”若希儿激动地反驳,随即,她的眸子突然黯淡了下来,“他到日本留学。” “留学?”郑涵感到可笑,“他从燕大失踪,原来是去日本留学?” “失踪?燕大?”若希儿惊诧不已,“他是燕大的学生?” “你和他交往了两年,连这都不知道?”这下轮到郑涵吃惊,“你到底了解他多少?” 若希儿被激怒了,“我当然了解他,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他,全世界我最了解他!” 她的目光与郑涵对视,他的眼神带点怀疑,带点讥讽,更带着一点安慰与同情,她陡然泄了气,没错,她适才所说的,连自己都不敢相信。 “有些事,他没对我说,”若希儿咬了咬嘴唇,“但我相信,他是有苦衷的。” “什么苦衷?”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若希儿白了他一眼,冷冷地说。 “包括不辞而别?”郑涵冷笑。 若希儿又一次被激怒,“他是被迫的。” “被迫?你确定?”郑涵一脸的怀疑。 对于骄傲的女人,可以试试激将法。 “没错!”若希儿几次欲言又止,似乎在权衡着什么。 “他如果真的在乎你,又怎么会不辞而别?除非……” 若希儿胸口剧烈地起伏,她又一次被触怒了:你以为你是谁?竟然一而再,再而三地挑开我心中最痛、最隐秘的伤疤? 她迅速挥起手来,想再次赏给郑涵一记响亮的耳光,然而郑涵早有防备,一把攥住了她挥来的胳臂。 “放开我!”若希儿尖叫。 郑涵加力,“我想让你知道,不是每次偷袭都能成功,也不是每次都有人原谅你!” 或许是真的痛,或许是因为气愤,若希儿的眼泪都流出来了,她歇斯底里地大叫,“放开我!” 寂静的秋夜,她尖利的声音格外刺耳。 门外有急切的脚步声汇聚过来。 郑涵轻轻一甩,若希儿打了个趔趄,倒在椅子上。 若希儿跳了起来,面露狰狞:她是谁?东方大小姐若希儿!娇生惯养,金尊玉贵!只有她颐指气使吆三喝四,他是哪来的野小子,敢对自己无礼?她想动手,却实在不是对手,那也得撒撒这口恶气!她抬腿踢翻了椅子,又顺手打烂了两件古董。 她满脑子都是四处奔腾冲撞的怒气,要砸,要打,要发泄,要出气! 郑涵轻巧而灵活地躲避着她砸来的东西。 这姑娘也太暴躁了!一副即使咬不着你,也要把自己咬两口的架式,郑涵先是恼怒,继而有些好笑起来,他善意又不无讥讽地笑,“小心摔,别把自己砸到!” 他还敢嘲笑我!若希儿真真正正地被激怒了!她血液中歇斯底里的因子被点燃了!她抬起自己的右臂,死命地咬了下去,直至满嘴是血。 郑涵被她吓住了,没想这姑娘的脾气如此暴烈,“快停下,你这是在伤害自己呀!” 若希儿狰狞又得意地一笑,发了疯似地撕扯自己的头发,又用力向自己的胸前抓去,丝帛碎裂,雪白的胸前几条血痕。 这就近乎撒泼了! “你想干什么?”郑涵冷冷地问。 若希儿挑衅而又得意地盯着他,“你知道调戏东方大小姐的下场吗?明天你就要上头条了!” 门外有敲门声,“东方小姐,有什么事吗?” 这个场面要是被人看到,毫无疑问,郑涵一定会前程尽毁。 若希儿得意地笑,郑涵却不为所动,他扶起椅子,缓缓坐下,冷静地说:“你不想找柳寒江了吗?” 只这一句,就彻底击败了若希儿。 柳寒江是她最大的软肋,是她心底最甜蜜的温柔,也是最痛楚的伤。 即使是千帆过尽,玉碎楼倾,他也会是她生命中,最后的那抹余辉。 “他在哪儿?” 郑涵不答,外面是急切的敲门声,“东方小姐,你没事吧?” “没事,快滚!”若希儿粗暴地喊。 “东方小姐,请你开一下门!”门外人冷静而坚持。 若希儿向郑涵冷笑,“你看到了?一群狗!我叔公养的狗!我走到哪里,他们就跟到哪里,我从来就不知道什么是自由!” 纵然是金尊玉贵的大小姐,也会有她自己的烦恼,郑涵蓦然间对她有了一些同情。 “我有一件事不明白,你怎么这么肯定我认识柳寒江?” 若希儿不答,她的眼神自上而下,缓缓划过郑涵的身体,最后停留在郑涵的胸前。 有那么一瞬间,她眸子里的娇纵与张狂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罕见的痛楚与温柔。 郑涵局促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领带!柳寒江的领带! “你不会仅凭一条领带,就断定我认识柳寒江吧?” 若希儿冷笑,带着些高深莫测的神情,“你闭上眼睛,仔细闻闻。” 郑涵学着她的样子,闭上双目,仔细体味,若希儿亦细细解答:“他的香味很奇怪,你若是不曾留意,便一丝也体味不到;若是用心品味,便越来越浓烈。 前调强烈的芬芳是栀子香,中调带着一种辛辣刺激的药味,那是迷迭香;后调不很香,闻来不过是一种普通的植物,说不上名字,但闻久了,让人头晕目眩,难以自控,那是黑色的曼陀罗,三者用白麝香作凝固剂,所以仔细闻来,香味越来越强烈,几乎令人眩晕。 这么独特的香味,那是他所特有的香味,我怎么会分辨不出?” 门外的声音越来越大,有撬门锁的响声。 郑涵睁开眼,若希儿的头几乎贴在自己的胸前,陶醉在那独特的香气中。 郑涵脸红心跳,忙向后退了两步。 “他到底在哪里?”若希儿睁开眼。 门外“碰”地一声巨响,两人都吓了一跳,原来是两个黑衣人破门而入,衣冠楚楚,面色冷漠而平静。 “东方小姐,您没事吧?” “没事!”若希儿挑了挑眉,“没有人打我,也没有人骂我,也没有人要强奸我!”她顺手整了整衣襟。 “是不是,郑涵?”她有些暧昧地笑,亲呢地搂过他脖子,凑到他的耳边,朱唇微启:“柳寒江的事,是我们俩的秘密,不要和别人说,千万,千万!” 为首的黑衣人尴尬地清了清嗓子,“东方小姐,对不起,误会了!我们也是为了您的生命安全负责。” 若希儿点燃一支烟,“是为东方楚的钱负责吧?” 黑衣人僵硬地笑了笑,若希儿正眼也不瞧他们,“还不走?” “东方先生请小姐过去一趟,他说有话要问你。” 若希儿有些抓狂地笑,“他那么不放心我,不如搬过来和我一起住!” 若希儿歇斯底里地尖叫,然而黑衣人丝毫不为所动,“东方小姐,你这又是何苦呢?先生也是为了你好!” 若希儿在一瞬间想要撞墙、撞墙,撞得头破血流,撞得昏死过去,让自己多年的愤怒与怨怼都化作疼痛,给自己积聚的情绪一个发泄的出口,就像两年前一样……那时,她看到了鲜红的血,雪白的墙,周围人震惊而又恐惧的眼神,她体味到胜利的快感,甚至压倒了肉体的痛楚,但那又有什么用呢?等她好了以后,她依然做不了自己的主,生命不是自己的,触目所及,皆是禁锢的墙。 她气极反笑,“行了,我知道了,反正胳膊拧不过大腿,下次我洗澡的时候,一定不会锁门,好让你们放心我!” 看来,一只禁锢在狭小笼中,时时被人监视的金丝雀,未必比一只飞在野外的灰麻雀幸福。 此中内情,郑涵虽不甚了了,但也能忖度出一二。 “若希儿,”他忍不住开口,“快去吧,你叔公也是关心你!” “还是这位公子明事理!”黑衣人阴阳怪气。 “不过,也请你转告东方先生,”郑涵情之所至,脱口而出,“若希儿也算成年人了,凡事还是多考虑考虑她的感受吧,不要再把她当小孩子了!” 若希儿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难得有个人,还是素昧平生,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 不管他是真心,还是假意,心里都有小小的感动。 黑衣人冷笑,这个毛小子是什么人?衣着长相还算得体,不过凡富贾政要的公子都在东方家备了案的,没有这位不入流的野小子。 纵使若希儿喜欢他,那又如何?若希儿曾爱一个人,爱到去死,最后还不是被活活拆散?众所周知,这位亿万家产的继承人,其实是做不了主的。 “这位公子,”黑衣人恭敬笑容的背后,是难掩的轻蔑与冷漠,“东方家的事,就不劳您烦心了吧?公子还是早点回吧!您又没有车,小心夜深露重,打湿了衣服!” “不许你对我的客人无理!”若希儿用手指着他的鼻尖。 黑衣人貌似恭顺地垂下了头,郑涵冷笑着回击,“我是没有车,不过我的脖子上也没拴链子!” 碍于若希儿在场,黑衣人不敢还嘴,只是讪讪地笑。 “说得好!要不要我给你买条链子?”若希儿走上前,亲昵地为郑涵整理衣领。 “你该走了。 不过,我还会去找你的!”她递给郑涵一个调皮而又有些妩媚的眼神。 她亲热得过于放肆了,郑涵不自在地向后退了一步,将双手背在身后。 她似乎乐于在别人面前制造两人关系密切的假象。 当两人独处时,又有些趾高气扬,一本正经。 不管为什么,郑涵总有种被利用的感觉,让他想起了李祎璠。 “快去吧,”郑涵微微一笑,“你叔公等着你呢。” 郑涵站在原地,目送三人向前方走去。 这是一条狭长而幽暗的走廊。 廊顶昏黄的光线不出咫尺,即被黑暗所吞没。 若希儿娇小的身躯夹在两个高大的黑影之中,显得那么渺小、脆弱而无助,他们一直向前,向前……直至走进走廊深处,那无尽的黑暗之中。 郑涵不觉有些怅然,走出旅馆,“百乐门”内,依然是歌舞喧嚣,外面灯光已是寥寥,门外却还停着一辆黄包车,“这位公子,要去哪里?”那车夫赶着上来,一脸的殷勤。 郑涵正要跨进车里,突然想起自己忘了带钱,“对不起,我忘了带钱……” 那人却是满脸堆笑,“没关系,到了再给,也是一样!” 郑涵望着他,不觉心生疑窦,那舞厅里尚自灯火通明,不愁没有客人,自己已声称没有带钱,这车夫也太过热情了吧?正迟疑间,那人见事不谐,竟抬掌向他颈上扫来,郑涵虽不会武功,却生性机警,反应奇快,又早有防备,早闪身躲过。 此时不知从哪里钻出几个黑衣人来,一齐向他逼来,郑涵退至一角落里。 正危难间,只听有人高声喊道:“这几位朋友,手下留情!” 那几个人回头望去,原来是刘则轩,气定神闲地站在背后,那几人早闻听他的身手,不觉面有惧色,领头的人面呈难色,“我们夏部长有话要问这小子,请刘老板不要让我们为难!” 刘则轩微微一笑,“郑团长不是一直在卢军长手下,什么时候投到夏部长门下?” 原来他是卢嘉祥的人,却假称是夏疆门下。 那人见事情败露,撕破脸皮,四、五人一起向刘则轩欺来。 郑涵从地上捡起一块砖头,想要乘机暗助。 不想其是一个人返回身来,出掌便打,掌掌生风,郑涵扔起砖头向他砸去,他人一缩身,郑涵乘机躲进一旁的小巷。 那人紧紧相逼,郑涵正着急时,只见刘则轩走了过来,微微笑道:“兄弟,你回去对卢军长说,这位小兄弟有刘则轩在此相护,他想必不会为难你!” 那人见他气度从容,衣冠完好,想是那几个同伙加起来也不是他的对手,不敢再战,忙踉跄着退了出去。 郑涵大喜过望,抱着刘则轩笑道:“刘大哥,你真是及时雨!” 刘则轩见了他,忍不住有些好笑,“及时雨不敢当,只是你今晚的风头,也未免出得太大了!”原来是桑卫兰知道郑涵当晚惹祸不小,不说当众驳了两大公子的面子,单是与若希儿共赴香闺,也足以让众人妒恨了。 所以让刘则轩在外面等着他,以防不测。 郑涵适才未亲眼见到刘则轩施展武功,总觉得有些遗憾,“刘大哥,你这么快就打倒了那几个人?真是太厉害了,有时间教教我吧!” “回去再说吧!”刘则轩笑道,“现在打你主意的人,可多着呢!” 两人上了车,郑涵的心里不停地思量:该怎样解释今夜的奇遇呢?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走进了若希儿的香闺,发生了什么事?什么都没有发生?有人会信吗?若希儿要找一个叫柳寒江的人,她凭借一条领带找到了自己,而柳寒江在五年前早已失踪,郑涵通过一本还未曾谋面的书认识了他的妹妹……离奇得连郑涵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 说给别人,会有人相信吗? 而刘则轩什么也没有问,他面色沉静,嘴角上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 他也知道,前方还有许多新的烦恼,在等待着他们。 曲终人散,月明影寒。 桑卫兰与夏谙慈回到“桑庐”,刚刚坐定,余妈便递来一封信,“桑老板,这是给您的。” 桑卫兰随手接过,“哦,谁送来的?” “不清楚,有人送到门房的。” 素雅的淡蓝色小封,带着一种浓烈而奇特的香气,让人想起妖异而有毒的花。 桑卫兰皱眉,他不喜欢香水。 “这种香,我好像在别人身上闻到过,”夏谙慈低头思索,“是谁呢?” 别的香水目的是引诱,而它呢,只能让人联想到死亡。 桑卫兰拆开信封,朵云轩的暗花格子小笺,只有短短的一行字,桑卫兰看罢,面色凝重。 “你愁什么啊?”夏谙慈一本正经地说,“要么生下来,要么打下来!” 桑卫兰先是一怔,随即忍不住笑了,“胡说!” 他随手递过,原来是一个地址:稻香村二十号唐前燕(李楚岑)。 “李楚岑是谁?”这个名字,夏谙慈仿佛听过。 桑卫兰环顾左右,余妈与小芮皆知趣地退下。 桑卫兰点燃一支烟,有些出神地看着那火光的明灭,那使他想起了十六年前的那场大火,以及大火中被焚毁的,桑知非那些厚厚的卷宗,他深深地吸了一口烟,“花间四君子,你听说过吧?” 一些潜藏的记忆如火光电石般闪过,夏谙慈惊异得“啊”了一声。 桑卫兰有些惊讶地看着她,“怎么了?” “我好像在哪里听说过,”夏谙慈蹙眉苦思,“不过,实在想不起了……” “李楚岑在这个时候现身,”桑卫兰微微冷笑,“竟会有这么巧合的事?” 夏谙慈好奇心起,连连追问。 桑卫兰只得从头细细解释: 花间四君子,是二十年前沪上名噪一时的风流人物,皆是翩翩公子,青年才俊。 四人中有三人曾留过洋,回国后组“兴华社”,批评时政,倡导共和,一时间声名大噪。 四人于作为之外,更是多才。 其中“狷柳”周拂尘擅琴,羌管、琵琶、古琴以至西洋乐,无所不精;“修竹”柳忆眉相传为柳公权之后,法兼王柳,格局开阔,笔力雄浑,更别成一家;“病菊”李楚岑善画,尤擅工笔美人,妩媚细致,妙态传神,为当时一绝;不过个中翘楚,当属“雪松”东方楚,人谓面冠如玉,肝胆如雪。 诗书琴画,无不精妙,才冠当时。 亦有从政之能,指点江山,讽策时局,常有精辟独到之语,吸引了当时一群青年俊杰围绕身旁。 四人都出身世家,才情相仿,性情又相投,恃才傲世,人称花间四君子。 世人皆称四君子将大有作为,尤其是东方楚,可谓将相之才。 不料四人皆如流星火萤一般,转瞬一耀,只有东方楚去了日本,人所周知,但也不过在学术上略有建树,并无太大作为。 其它三人便若飞灰微尘一般,不知所踪了。 “竟然有东方楚?不会也和那个什么惨案有关吧?” 夏谙慈忙道。 桑卫兰笑而不答,点一支烟,殷勤递上。 夏谙慈接过,架式十足地抽了一口,却被呛得涕泗齐流,咳嗽不已。 她酒量惊人,却不太喜欢烟。 桑卫兰微笑地看着她,夏谙慈抽烟是出于他的怂恿,他只是觉得好玩儿。 “悯悯,我想问你件事!”他很少叫她的小名。 当然,一旦他突然和颜悦色起来,她也非常警觉,因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说吧!”夏谙慈答应得很爽快,同时竖起耳朵听。 “悯悯,”他试探着说,“关于东方惨案,你听说过什么没有?” “没有!”夏谙慈不悦,乘机掷掉那支讨厌的烟。 连她自己也没意识到,在潜意识中,她是相当讨厌“东方惨案”这四个字的。 夏谙慈排斥这件事!桑卫兰仍微笑,但心中一沉。 “找到李楚岑了,又怎么样?” “有点小麻烦!”桑卫兰眉头微皱,“会是谁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夏谙慈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快说吧,别再卖关子了!” “我叔叔曾经在日记里写过,要想破东方惨案,就一定找到四君子。 但在东方惨案发生后半年,周拂尘就已经死了;东方楚在东方惨案的前三年就去了日本,一直没有回国。 而李楚岑与柳忆湄在惨案发生后就音信全无,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很多人不惜花重金寻访他们的下落,都一无所获。 我也曾暗中打听,但毫无结果……你看,在这个时候,若希儿回国,即将继承财产,还有郑涵,来寻找父亲的真正死因,这时却有人给咱们送来李楚岑的地址。 送地址的人是谁?他送地址的目的是什么?这个地址是真是假?为什么要送给我们?他还送去给谁?他又是怎么找到这个地址的?……你说,这一切是不是很值得玩味呢?” 他抛出了一堆问题,然而夏谙慈却没有被他引牵,她敏锐地发现了其他的问题。 桑知非一生无子。 所以他死后所余财产由长兄桑知是唯一的儿子桑卫兰所继承。 而据桑卫兰所说,他只有年少的时候来过上海两次,一直生活在香港,直至叔叔死后半年,他才来上海继承遗产。 而在桑知非死后不到两个月,他的房产“桑庐”就被一场意外的大火烧光了,所以桑卫兰应该没有机会见到叔叔的日记。 并且,桑卫兰一直在追查李楚岑与周拂尘的下落,似乎也不像他自己所说,对“东方惨案”漠不关心。 “你看过二叔的日记?还查访过四君子的下落?你不是不想管这件事吗?” “夏老板,”桑卫兰脸上带着点揶揄的笑,仿佛在讥笑她不通世故,“我二叔只有一个女儿,也很早就去世了,我是他最亲近的人。 他难道就不会给我写信吗?信中就不会提及一些关于东方惨案的事吗?他难道就不透露任何线索吗?我不想理会并不代表我不好奇。 我从没想过当皇帝,不代表我对宫廷斗争,宫闱秘事不好奇;我从未想过要娶荷里活的明星,但我喜欢听她们的风流韵事,你懂吗?” “我知道,我知道,”夏谙慈马上表示理解地说,“你不想作摄影家,但不代表你对人体摄影没有兴趣;你不想钻研古典文学,但你却能对《金瓶梅》、《肉蒲团》、《如意君传》、《灯草和尚》如数家珍;你不想当画家,却藏了无数压箱底的春宫,保证你们家这一辈子都不会起火……” “哎哟哎哟……”桑卫兰忙道,“不是早被你抢过去烧掉了吗?” “谁知道呢?”夏谙慈有些忿忿地说。 桑卫兰表面上略显尴尬,心中却庆幸不已:终于被他遮掩过去了!如果夏谙慈知道是桑卫兰自己烧了叔叔留给他的“桑庐”,不知要作何感想? 16年前,18岁的桑卫兰在报上得知东方惨案的经过和二叔桑知非的遗嘱后,决定只身北上,闯荡上海滩。 当时的他父母双亡,虽然是长孙,在家族中却不太受待见,亲戚离弃,身无长物,只余满腔热血,雄心勃勃,还有与生俱来的胆识与谋略。 他高调地宣称即将南下继承叔叔的财产,私下里却提前两天来到了上海。 18岁的桑卫兰年少轻狂,称履薄衫。 旧“桑庐” 舒适奢华如宫殿,他只是不屑的打量。 “桑庐”集桑知非毕生心血而成,里面不但有桑知非所搜集的珠宝古董,大量私财。 单单一座当时沪上少有的花园洋房“桑庐”,价值便不可估量。 无端继承这样一大笔财产,无疑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那晚的夜很黑,风很大。 桑卫兰举着一个小小的袖珍电筒,在欣赏完这座洋楼,认真挑选了几件古董之后,细细将柴油浇到房间的每一个角落。 之后,微笑着点燃了它。 一时间,火随风起,火光冲天。 他潇洒地转身,躲在隐蔽的角落,悠然地欣赏着腾空的火势以及赶来救火的、忙乱的人群。 “东方惨案”太恐怖太惨烈也太诡异了。 桑知非怕给侄子留下祸患,留下巨额财富的同时,并未留下多少相关的案宗与笔记,但是,但是别人会这么想吗?有多少人妄图夺取自己手中根本不存在的秘密?或者有人已磨刀霍霍,将刀刃对准了自己?桑卫兰才不会因此恐惧烦恼,他只是悄悄地、果断地烧掉它。 这并不是桑卫兰火烧“桑庐”唯一的解释。 更深层的原因是,当时的桑卫兰太狂妄太骄傲了,迫不及待地大展拳脚一飞冲天,拼出一个坦荡前程光明未来。 他只想赤手空拳一跃而起,而叔叔的这笔遗产无疑是在他脚下踮了块砖头,或是说让他冲刺的赛程缩短了距离。 对他来说,是对自己能力的一种质疑,让他辉煌的起点打了折扣,这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的。 我想要的东西,自己会来取。 说完这句话,他烧掉了“桑庐”。 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巨产,化作一片只余灰烬与残垣的空地。 两天后,《申报》的记者在上海的车站拍到了桑卫兰下车的情景。 无数人揣着幸灾乐祸的心理表述着对这个少年的同情:到嘴的金鸭子又飞掉了,换成任何人也会沮丧不已。 而桑卫兰则声称:为了生计所迫,他将拍卖掉所有自己与桑知非的通信。 上海滩又一次沸腾了!人们迫不及待地抢阅《申报》,却失望地发现信上没什么特别的内容。 桑卫兰与二叔桑知非之间的关系没有人们想象中的亲密。 桑知非没有亲生子女,而长兄桑知是与长嫂过世很早,把财产留给他们唯一的儿子桑卫兰是再自然不过的选择了。 叔侄双方客气得近乎生疏,遣词用字皆是空泛的套话,就这种谈话氛围而言,即使桑知非隐匿了一部分信,也没有提到“东方惨案”之真相的可能。 人们窥私探秘而不得,失望之余大骂桑卫兰。 他的父亲早死,叔即为父,而叔叔尸骨未寒,就为了蝇头小利,卖掉了他的亲笔信件。 背典忘祖、卖亲谋利、不顾廉耻、见利忘义是最常用的词句,毕竟,中国人最痛恨的,就是“不孝”。 桑卫兰对此从不在乎,也不解释,他一生重利不重名。 他心里有数,自己省去了多少不必要的麻烦。 极少有人怀疑火烧“桑庐”是出自他的策划与操作。 又有谁会相信,这件事中所表现出的胆识、魄力、城府与心计,是出自一个18岁的少年? 即使今天想来,桑卫兰也为之陶然不已。 他眼中所散发出的神采,自然逃不过夏谙慈的眼睛,“都要立冬了,你还作春梦?” 桑卫兰苦笑了一下,“不是春梦,而是噩梦,到底会是谁送来的呢?它的目的又是什么?”他掂了掂那封信,问夏谙慈。 这实在是个难题。 夏谙慈她愣了愣,即随答道:“不管是谁送的。 只有两种可能,不是真的就是假的,至于是真是假,你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她反将一军,却不知正合桑卫兰的心意,“这可是你说的?我明天就去!” 桑卫兰的神情不像是在开玩笑。 夏谙慈也知道他的脾气,心中一沉,“你真的要搅进去?” “是,”桑知非轻描淡写地说,“这件事我管定了!” “为什么?” 桑卫兰轻笑,“无利不起早啊,丫头!这是多大的一笔生意?” 夏谙慈点头,“做好了,财色双收!” 桑卫兰知道她在说若希儿,微微一笑,“我这把老骨头了,会有人要?” “那也未必,看个人的口味。” 到底是年轻。 巧笑佯嗔之间,掩饰不住眉间那点淡淡的忧悒。 桑卫兰察觉到了她的不快,“怎么了,不开心?” 夏谙慈叹气,“这件事很麻烦,怕是没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没错,麻烦的事情还在后头呢!”桑卫兰心中带着些怜悯,温柔地看着她。 夜静更深。 桑卫兰猛然间从睡梦中惊醒。 “桑庐”很平静,雕梁玉栋,满室浮华。 他所拥有的,远比外界所想象的多得多。 二十年前赤手空拳,身无长物的少年,如今已是名震上海。 还有睡在枕畔的,心爱的女人。 可是,这些即是全部吗? 满足之后,只余空虚。 月光泠泠清清,弥漫满室。 上海人不喜欢这样的月亮,大,圆,苍白,倨傲,诡谲,阴森,正如同他们不喜欢美丽而不安份的女人,正如他们讨厌十六年前月圆之夜发生的那宗家族血案。 桑卫兰也不喜欢这样的月亮,他果断地拉下窗帘,把那惨淡的月光隔绝在窗外。 在黑暗中,他漆黑的眸子在黑夜中闪烁着冷静而锐利的光,如一只猫科动物。 他在反复问自己:我只是一个商人,狡诈,自私,唯利是图,我为什么要去关注一个十六年前的,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复杂残忍的,只见其害,不见其利的灭门惨案呢? 适才,他又一次梦到了自己的二叔——桑知非。 梦中的他,已不复其文弱资质,衣冠翩翩。 他身着一身黑衣,眼周青黑,病容憔悴。 他似乎正被最恐怖的梦魇所追逐,心也正被一点点绞碎。 他失魂落魄,穷困潦倒,对桑卫兰几近哀求,他反复诉说的,永远是他临死之前,在信中写给桑卫兰的那几句话: “汝今失怙恃,我亦无子……吾今待尔,一如吾子矣! 东方之案,非我不才,实不能也!我今如坠阿鼻狱中,忧思悲愤,痛断肝肠,九泉冰冷,烈火煎熬,吾已逐一尝遍。 其中委曲复杂之隐情,安敢向外界道也?……忧愤之下,遂成重疾,已入膏肓。 我今将财产悉数留于汝,皆因汝为桑家最长之男丁也。 兴吾家业之责,尽在汝身。 万望汝念及骨肉亲情,能继承吾业。 拯吾平生之声名事业,解吾平日里忧思劳顿之心结,则吾虽人在九泉之下,亦感激泣零矣!贤侄可否?” 婉转的哀求与血缘的温情,几乎令这个18岁的少年号啕大哭起来,这泣血的哀号,这如地狱般的煎熬,万里之外的叔叔,到底遭遇了什么?他几乎按捺不住,立刻冲到上海滩去——可是,可是,自己又能做得了什么呢?他刚年满18岁,自己立足未稳,身无长物,只凭意气用事,不但帮不了二叔,很可能招来杀身之祸。 他残忍而冷静地烧掉了这封信。 剩下无关痛痒的信,被他卖到了报社,因为他需要钱,需要消除一切可能招至祸患的因素。 这么多年了,他从不为此负疚,为此悔恨,为此自责。 他意志坚定,行动果断,我行我素,从不顾及他人的眼光和言论,他在自己的心中,默默地写下了八个大字:韬光养晦,蓄势待发。 他像一只野兽,在夜深人静之时,在他人酒酣入梦之时,静静地梳理皮毛,磨尖利爪,且目光警醒——他在等待一个时机,一个最恰当的时机。 但他不知何时才是最恰当的时机,也不知岁月尘土,是否已将十六年前的血腥一并掩盖。 十六年,太长了。 长得让他几乎忘掉了当年自己的那个承诺。 可是,在十六年后的今天,在他功成名就,春风得意之时,无数次午夜梦回,酒酣微醒时,为什么会又一次梦到了自己的叔叔。 是因为血液中潜藏已久的亲情被唤醒?是因为自己当时未能许下的那一个承诺?还是,叔叔悲愤幽怨的冤魂一直缠绕在自己身畔,久久未能离去?或许是,自己只是想找到一份答案? 桑知非思维缜密敏捷,才华卓越,破过许多大案要案,当时的上海人都知道,没有桑知非破不了的案子,人称“神探”、“中国的福尔摩斯”……他曾因完美地侦破过一宗远洋诈骗案,从而受到英国女王的嘉许。 东方惨案,与之相比要简单得多,他怎么会对此束手无策,甘愿服输呢?这不是桑知非的性格。 难道是他受人胁迫?还是为利益所诱惑?不会,不会的。 即使当时远在香港,桑卫兰也能从报上和家人的口中得知:桑知非虽然外貌文弱,但也算是一位铁骨铮铮的硬汉子,轻易不为外界所动。 他生前破案时,曾受到过许多阻力,一些政要曾出钱收买他。 有一些黑道人物挟持威胁他,甚至用枪指着他的头,桑知非都不为所动。 生命尚且不惜,那又是什么力量,迫使他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追求东方惨案的真相,并且感到“坠阿鼻狱中,忧思悲愤,痛失肚肠,九泉水冷,烈火煎熬”,以至于“忧愤之下,遂成重疾,已入膏肓”?这其中究竟有什么隐情?只可惜,二叔并未给自己留下一丝一毫的线索。 桑卫兰开始在头脑中梳理二叔的生平脉络,希望从中寻找到蛛丝马迹:桑知非出生于香港,毕业于香港拔萃中学,后到英国剑桥大学,攻读法律、刑侦专业。 毕业之后,独自来到上海,开办了“桑宏律师事务所”,很快声名大振。 他专攻业务,不沾酒色,也没有什么不良癖好,不但能力出色,为人口碑也很好。 只有一件事,被人认为是“私德有亏”,并饱受攻讦:桑知非曾和一个出身“不甚雅驯”的女子交从甚密,并且有了一个私生的女儿,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不过桑知非之父桑振棠认为那女子出身过于卑贱,不配作桑家的媳妇,棒打鸳鸯。 桑知非又是至孝之人,不忍悖逆老父之意,以至于那女子含恨自尽,留下了私生女儿桑惠兰。 可惜桑惠兰亦是短命之人,才四岁便得病死了。 自此桑知非心无旁鹜,再无婚恋之事。 直至半年以后,发生了东方惨案。 桑知非既不怕死,又不贪财,亦无家室之累。 到底是什么,让他坠阿鼻狱中,最终痛苦忧愤而亡呢?在二叔身上,还有多少不被世人所知的隐情呢? 窗外隐隐传来汽车引擎的轰鸣声,一定是刘则轩载着郑涵回来了!想起郑涵,桑卫兰微微皱眉。 郑涵的到来,真的如他所说,是被人陷害,才被迫来到上海吗? 他刚巧在若希儿回沪的前两天到达上海,仅仅是巧合吗? 在百乐门,若希儿毫不掩饰自己对郑涵的好感,俩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溜出场外。 早有人给桑卫兰报信:他们走进了若希儿的房间。 他们之间,发展得太迅速太露骨了吧? 当时在场者大概有二、三百人之多,其中不乏翩翩公子,衣冠少年,品貌不下郑涵者,大有人在,若希儿偏偏一眼看中了他,难道真是一见钟情?似乎说不通。 这背后,究竟有怎样的隐情?郑涵身上,又有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今天收到的那封蹊跷的信,是不是也和郑涵有关呢? 眉,微微皱起,因为他想到了那种香。 浓烈,艳异,令人联想到死亡。 夏谙慈曾经提到过,她在一个人身上似乎闻到过,那人是谁? 郑涵!是郑涵!电光火石般地一瞬,桑卫兰忽然想起,前夜郑涵回来时,身上隐隐有种异香,不过要淡得多,加之众人要赴若希儿之约,所以他没有太过在意。 楼下有人开锁,进门。 客厅的灯亮了。 桑卫兰站在二楼的栏杆前,俯身下望,进来的只有刘则轩。 “郑涵呢?你没见到他?”桑卫兰的语气有些急切。 不单是为了问清真相。 他也是为郑涵的安全担忧。 “见到了。” `“那他人呢?” “他执意要去芙蓉里,我开车送过去的。” “芙蓉里?他去那做什么?” “不清楚,”刘则轩摇头,“大概是去见一个人吧?” 桑卫兰皱眉,“那里安全吗?” “我开得很快,应该没有人能跟得上,”刘则轩很有把握,“郑涵看起来不希望被打扰,所以我先回来了。” 桑卫兰向窗外望去。 月色如霜。 芙蓉里,这个普通的小里弄,又隐藏着什么秘密? 今夜的月亮大、白、圆,阴森而诡异。 走到芙蓉里的巷口,郑涵泠泠地打了个寒噤,他又想起了柳寒江日记中的那句话,“月将圆,如毒妇人眼”。 此时的芙蓉里,幽影幢幢。 一种细微的、阴森冰冷的寒意从头顶开始,沿着他的脊柱向下漫延。 他突然有种不详的预感,如同他在“枯心斋”竹林的那个夜晚,那种诡异的,阴森的,令人作呕的感觉又一次袭上心头。 郑涵心头一颤,柳迪呢?柳迪不会有事吧?他快步向弄里走去。 柳寒江为什么要去日本?他和若希儿怎样相识相恋?他又为何不辞而别?柳寒江又去了哪里?……这一切,柳迪似乎未必知晓。 事情似乎又有了新的进展:一条小小的,在衣橱里搁置了六年的领带,所散发出的异香,竟然让若希儿在千百人之中,各种浓香艳粉环绕之下,一闻之下,就断定这是柳寒江独有的香气,这未免也太神奇了吧?什么样的香水,能持续六年? 唯一的解释就是,近期有人向领带上喷洒过香水,会是柳迪吗?不太可能!她的哥哥久未归家,她这样做不大符合情理。 况且,自己从未在柳迪的身上闻到过类似的味道。 那么……难道是柳寒江近期回来过?连若希儿也说,柳寒江在两年前早已离开了她。 也就是说,柳寒江很可能早已回来了! 想到这,郑涵不由加快了脚步。 月色泠泠,他的脚步在弄里显得格外空洞而孤寂。 转过拐角,他看到柳迪家的二层小楼了。 窗口黑黑的,没有开灯。 郑涵心下一沉,不过还存着一丝希望。 天色已晚,柳迪很可能已经睡下了。 走到门前,郑涵轻轻地拍了两下门。 门内寂然无声,郑涵终于耐不住性子,重重地拍起门来,“柳迪?柳迪?” 里面响起一个女人尖锐的嗓音,“哪里来的小赤佬,小憋三,晚上不睡觉,跑到我家门前嚎丧?”泼辣粗鄙,声音高亢,当然不会是柳迪。 郑涵突然想起,柳迪提起来过,小楼的一层已经卖给别人了。 柳家住在二层,这个泼辣的女人,是一楼的住户吧? 在人门下,郑涵只得好言相向,“大姐,我找柳迪!” 门开处,先探出来的竟是一对奇大的胸脯。 那女人蓬着长发,一身看不出颜色的睡衣,金刚怒目,正要开骂,一见到郑涵,倒和悦起来,“侬找哪个?” “柳迪!” “谁?” “柳——迪——!”郑涵又重复了一遍。 “嗐!柳家的!”那女人吃惊,眼神里又隐隐透着一种兴奋。 郑涵讨厌她的眼神,油而浮,让人一见之下,就想起是非,长短,流言蜚语之类的词,“侬找柳家小妹?” “她不在?” 那女人眼里的光芒,类似于蚂蟥见了血,或是黄鼠狼见了鸡,“侬是她什么人?” “哦……是同学。” 那女人又上下打量了郑涵几遍,“柳家小妹到北京念学去了,好些辰光没回来了!” 柳迪回来了几天,她和柳迪同院,竟然都没有发现?可看她的样子,又不像是在撒谎遮掩,也没有这个必要。 郑涵忍不住说道:“柳迪回来了,我两天前在这里看到她了!” 这下那女人吃惊了,“侬真格见到柳家小妹了?我和她住一个院子,整天住在这里不出门,怎么都没见到?她出去读书,已经走了一年了。 倒是小江,这两天回来了!” 郑涵几乎跳起来,“小江?谁是小江?” “柳家大少爷呀!” “柳迪的哥哥?” “是的呀!” “他在里面?” 那女人抬起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傍黑的时候出去的!” “什么时候回来?” “哎哟,人家大小姐大少爷的,平日里正眼都不肯瞧我们一下?阿拉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 看来,这两家人平日里来往不多。 不过即使换了郑涵,也肯定不愿与这样的高邻来往。 这个柳寒江,他居然回来了?怎么这样神秘?自己久闻他的大名,却始终是“神龙见首不见尾”。 “要不,到堂屋里坐坐?”那女人凑近,笑着邀请。 郑涵一眼瞥到她油头上的白屑,勉强忍住心中的不适,向后退了一步,“不打扰了,我还是站在外面等他吧!” “哎哟,那可没准!柳家大少爷一年半个月也不回来一次,好容易露个脸,闪个头,也是说走就走。 我们一起住了二十年了,话也没说过两句呢!” 郑涵实在是控制不住自己对柳寒江的好奇,他是柳迪口中,琴棋书画样样俱精的风流才子?还是若希儿口中,白衣俊马,多情又似无情的翩翩少年? “大姐,那个柳寒江,长得什么样?” “不怎么样,瘦瘦小小的,”那女人撇了撇嘴,不过很快语气一转,“不过说起来也怪,小江长得不算高,也不壮,但身量看着就那么通透,那么挺拔,眉眼那么精神俊气,尤其是他的那双眼睛,勾魂哩!” 那女人三十五岁上下,臃肿肥胖,篷头垢面,此时提起柳寒江来,面上竟带着少女般的娇羞红晕。 郑涵想起柳迪与若希儿的话来,两相对照,不禁惊异于柳寒江的魅力。 他自己也算个美少年,虽不太在意,平生见了女孩子倾慕的目光,也颇为自傲。 他身边的朋友,像沈筠飞李祎璠乃至桑卫兰之流,也都是引人瞩目的美男子。 但若说到了柳寒江这般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女孩子一见之下误终生的,还是第一次听说。 还有在他心中,男子都是以高为美,柳寒江既然不高,怎么可以帅到那般地步?想必是比例太好?不过想想柳迪的外貌,柳寒江不美也难。 想到这里,郑涵对柳寒江兄妹越发好奇了。 “大姐,”郑涵问,“柳家还有其它的亲人吗?” “还有一个干爹,也好些辰光不来往了。”那女人突然瞪大了眼睛,“怎么,你还不知道他们家的事?” 郑涵一惊,“什么事?他们家还有什么事?” 那女人不住地发出“啧啧”声,以显示自己的惊讶和郑涵的无知,郑涵心中厌恶,却越发好奇,“大姐,柳迪家到底怎么了?你能说说吗?” 她凑近郑涵,压低了声音,“她们家呀,咳——” 她正待说,突然被一个粗暴的男声所打断,“册那!大半夜不归家,在外嚼舌头,再说一句,喇耶记你光!”?背后伸出一个黑壮的胳膊,一把拽进去,看也不看郑涵一看,“咣”地将门关上。 整个里弄只听那女人杀猪一般喊叫,“老瘪三,覅面孔!我嚼不嚼舌头,与侬有什么相干?交关晦气!” 郑涵还要敲门,举起的手又放了下去,这两人都粗野俗鄙,和他们说不清楚,反怕生出别的事端来。 此时更深人静,不好打扰其它住户,柳家兄妹不知何时回来,他想了一下,坐在柳家门前的石阶上。 奇怪的柳家兄妹,为什么总是在关键的时刻消失呢? 郑涵反复思量,只觉疑云重重:照那妇人所说,柳寒江在柳迪之前早已回到上海,并且一直在家中居住,和柳迪回上海的时间是重合的,为什么柳迪对此避而不谈,反而哭哭啼啼地到处找哥哥呢? 她在撒谎?还是想掩饰什么?郑涵回想起柳迪的模样,她的瞳仁大而黑,清澈、纯静、善良,心中有太多城府、欺骗和狡诈的人,是不会有这样一双眼睛的,郑涵相信自己的眼光。 而那个妇人也有可疑之处:她和柳家同住一起十几年,她本身又是个好事之人,柳迪回来了许多天,她竟丝毫未曾觉察?柳迪回来,可是郑涵亲眼所见的。 难道那个女人在说谎? 一个泼辣的,不修边幅的,与自己仅一面之缘的妇人为什么会信口雌黄?没有理由啊,郑涵想得头都大了。 整件事情的发展,就是一桩怪事接着一桩,匪夷所思,不可理喻。 所有的事都那么离奇,所有的人都那么古怪。 郑涵有瞬间的恍惚,这是不是一个梦?我是不是只是在作梦? 若希儿已远去,柳迪不知所踪,刘则轩早已离去,柳寒江始终神龙隐迹,莫测高深。 这些人真的存在过?还是一场梦? 郑涵甚至恍惚看到了二十年前,父亲临死前的场景,焦黄的脸色,痛楚的呻吟,无助的哭泣,昏暗的油灯,自己的恐惧、悲伤与誓言……都是梦吗?一个作了二十年,永远也不会醒来的梦。 郑涵拧了自己一把,疼痛使他清醒。 他突然有些想念“桑庐”了。 郑涵没有家。 “桑庐”里温暧的橘黄色灯光,“桑庐”中人亲切的笑容,每一个慰贴而细致的细节……有趣的是,以“桑庐”之大,居住在里面的除桑知谨与桑卫兰外,皆无血亲关系。 连刘则举与刘则轩,也只是结拜兄弟,真是个奇怪的家庭!不过,可能这也是郑涵觉得亲切的原因吧? 郑涵突然想起自己留在“桑庐”的,柳寒江的那本日记中,记载着一个地址,那里会什么新的线索吗 第九回 少年游春日杏花岭,携手探烟雨稻香村 “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刘则轩一面整理衣襟,一面淡淡地说。 “怎么?”桑卫兰回头问他。 刘则轩抬头。 天上,是一轮皎洁的圆月。 过分完美,便意味着即将残破。 “刚刚得到的消息。 东方楚已经开始清理财产,一个月内便可以完成。 如果那时东方惨案还没有结果,他很可能就带着若希儿回日本了。” “这么快就要走了?”桑卫兰冷笑,“这也太沉不住气了吧?” “只有一个月!”刘则轩说着,不觉加快了脚步。 二人来到车库。 刘则轩何等机敏之人?虽在黑暗之中,未开库门,已觉得有些不对。 及开了车门,吓了一跳。 车后座一个黑色的剪影。 轻衣长发,骨骼隽逸——不是夏谙慈是谁? 桑卫兰吃了一惊, “你来干什么?快回去!” 夏谙慈微微一笑,“稻香村!” “什么稻香村?” “桑老板决定的事,又怎么会拖到明天?”夏谙慈冷笑,“你们总不会走着去吧?” “荒郊野岭,你去那里做什么?” “找人嘛!”夏谙慈微笑,“你们别想瞒过我!” “你是怕我做人家的女婿吧!”桑卫兰上了车,顺手将车门关上。 “这个……”刘则轩还有些犹疑,“夏老板也去,这不大合适吧。”此去吉凶未测,带上个女人,总是不大方便。 “去吧!去吧!”桑卫兰挥了挥手。 刘则轩点了点头。 汽车轰鸣着,一路绝尘而去。 稻香村位于上海南郊,不过是一个二、三百户人家的小村落。 绿树掩映,花柳成荫,泥瓦柴扉,俨然世外桃源。 只是交通不便,满路泥泞。 如今在黑夜之中,眼见点点灯火。 耳中时闻鸡鸣犬吠之声。 刘则轩选了一个偏僻之处,远远地停了车,刚打开车门,便蹲在地上仔细察看,桑卫兰忙问:“怎么了?” “有人来过!” 桑、夏二人忙下了车。 泥泞的小路上,果然有汽车刚刚碾压过的痕迹。 夏谙慈冷笑,“我就说没那么简单!” “这车最多两小时前到的,开得很急,看车轮像是别克的。”刘则轩一字一板地说。 “这车是谁家的?”桑卫兰问,刘则轩爱车,上海的名车他如数家珍。 “不好说,”刘则轩皱了皱眉,“大兴车行都是这种车,太多了。” “别是村里人租的,”夏谙慈忙道,“咱们倒在这里疑神疑鬼。” “大小姐,”刘则轩苦笑,夏谙慈十指不沾阳春水,不知道乡下人的难处,“这个稻香村,男的出去做苦力,女的当大姐娘姨,哪有闲钱租车?” “没错,”桑卫兰点头,“三更半夜的,急急地赶到这里来,一定有鬼!” “莫非……有人赶到我们前面来了?” 桑卫兰不语,夏谙慈所说,也正是他所担心的。 那封带着香氛的,神秘的信,能送给他,就不能送给别人? “这样,”刘则轩沉稳地说,“我去看看这车开到了哪里,相信开车的人还在村子里。” 桑卫兰点头,“好,你要当心!” 桑卫兰与夏谙慈沿着狭窄泥泞的田埂前行,一边是无垠的稻田,一边是木制的篱笆。 向下望去,低矮而黑的土房里,点点昏黄而温暖的灯火。 在外飘泊的游子,会有多羡慕这平静而安稳的生活? 远远地,田埂上迎面走来一个人,步履有些踉跄,“三十年来辨孔窍,几番得眼还迷照,一见桃花参学了,呈法要,无弦琴上单于调……无弦琴上单于调……” 夏谙慈听清歌词,不觉立住了,捏了捏桑卫兰的手。 “怎么了?” “在这里,怎么会有人唱这个?” 那人越走越近,身材瘦小,普通的农家装扮,满身的酒气,远远地便满脸堆笑,“二位,这么晚还没睡呢?” 桑卫兰笑道:“你不也是?” 两人呵呵一笑,那人手里提了两个酒瓶,村里人家,长夜无事,几个邻里聚在一起喝上两杯,也是常事。 “两位,是找人吧?” “没错,请问稻香村二十号是哪一家?” “哦,”那人不假思索,“就是最里面的那一家,唐先生人还和气,不过不大和别人来往的。” 桑卫兰有些诧异,这醉汉回答得太快了,像是有备而来。 “这几天,有别人找过他吗?” 那人一愣,“有,有!” “是个什么样的人?” “年纪轻轻的,个子不高,长得挺清秀。” “是男人吗?”夏谙慈问了一句。 “啊……”他犹豫了一下,“是,是男人。” 夏谙慈心里有点好笑,是男是女这么简单的问题,也值得想一下? “那人叫什么?”桑卫兰问道。 “不知道。” “那他找唐先生有什么事呢?” 那人摇头,“不清楚,我只是听人说起过。” 桑卫兰见再问不出什么,于是笑道:“如果有人问起,别说我们来过。”随手给了他二百块钱。 那人满脸堆笑地接过,“谢谢先生,谢谢小姐,先生再见,小姐再见!” 夏谙慈忍不住“扑噗”一笑,桑卫兰也笑道:“再见!”说完转身离去。 那人盯着夏谙慈,着实看了好一阵,方才回过头。 等人走远了,他弹了弹手中的钱,“这是第二拔人了,还有一拔,看来还得等上一会!” 桑、夏二人按那人的指引,来到一户人家,只见与别家一样的泥墙茅顶,不过院子里外用青板石铺盖,打扫得十分整洁干净,墙上爬满了薜荔藤萝,别有一番雅趣,不像是普通的乡村人家。 桑卫兰扣门,“唐先生,唐先生在家吗?” 墙内悄然无声,一只蛐蛐叫了两声,也终归寂寥。 夏谙慈按耐不住,也“碰碰”地敲了两声,“唐先生在家吗?” 片刻之后,只听到一个人的脚步声走了过来,直至门前,透过门缝,向外打量着他们,似乎是个女人。 夏谙慈笑道,“大姐,我找唐先生!” 那人不语。 夏谙慈忙又笑道:“我是他远房的侄女,过来看看他!” 那人又犹豫了一下,只好开门。 原来是一个四十五岁上下的中年妇人,长而微方的脸,削鼻薄唇,身着普通的粗布衣裳,却不甚合体。 她长得不算好看,然而颇有气度,不像寻常的乡下妇人。 她一见夏谙慈,似乎大吃了一惊,嘴唇不断地哆嗦,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 初次见面,便直露地盯着她看,还真是奇怪,夏谙慈笑道:“大姐,我脸上脏了吗?” 那妇人方回过神来,却不说话。 桑卫兰问道:“大姐,唐先生在家吗?” 那妇人一愣,随即用手一指,意指唐先生就在屋内。 “我们想见他,方便吗?” 哑妇作了一个手势,请他们入内。 夏谙慈刚迈过门槛,那妇人已一拉住她,用手指着地面的脏水,口中“呃呃”两声,原来,她竟是个哑巴,想提醒夏谙慈小心湿鞋。 她看夏谙慈的眼神,不像是初次见面的寒暄客套,也不是历经世故的人情达练,而是充满了长者的关切之情。 夏谙慈自幼失恃,少有人关心。 又是个冰雪聪明的人,如何看不出?心中自然感动,笑道:“这位大姐好面善,倒像我的一个亲戚!”恍然间亦有些茫然,在她遥远而模糊的童年,想必真的有这样一个亲戚吧? 那妇人眼圈一红,却是连连摇头。 夏谙慈边走边笑道:“大嫂,您是唐先生的……” 那妇人向东边邻舍指了指,边走边比,意为自己是唐前燕的东邻,因唐前燕病了,自己来照顾。 桑卫兰问道:“大嫂,唐先生得的是什么病?” 那妇人比划道:“也不晓得是什么病,才服了医生开的药,刚好些。” 说着几人已经到了屋前,那妇人敲了敲门,意在提示屋内的唐先生。 只听屋内有人“唔”地应了一声,那妇人笑着比划道:“你们里面说话,我还要捡几个鸡蛋去。” 夏谙慈见她和善识趣,随手捋下一个钏子送她,那妇人一惊,连连摇头。 夏谙慈执意要给,那妇人也不再推辞,双手将玉钏捧在手中,盯着夏谙慈狠狠看了一阵,回头去了。 行至庭中,又回头看了一眼,方才离去。 她眼中所蕴含的慈爱与温暖,让夏谙慈又诧异,又有些心酸。 桑卫兰心中疑惑,“你认识她?” 夏谙慈亦觉蹊跷,“我再问问她!”说着,向那妇人追去。 桑卫兰忙嘱咐道:“别走远了!”不过料想是个女人,也没什么大事,于是踱步进入房中。 深处房间透来微弱的光。 桑卫兰原地站立,好一会才适应了屋中的黑暗。 古旧的房间阴冷湿暗。 旧式的镂花窗棂在风中微微翕动,原来是一小小客堂,半新不旧的桌椅,厅前一幅小小尺幅《兰竹图》,并无题跋,纸字黄暗,看来有些年月了。 画旁是一副对联,“忠厚传家远,诗书继世长”。 桑卫兰叫道:“李楚岑李先生在吗?” 连叫了几遍,方听里间有人淡淡地答道:“这里没有姓李的,你找错人了。” 桑卫兰忙快步向里间走去,穿过月门。 一灯如豆,满室墨香。 一个人背对着自己,站在书案前,身材瘦高,腰板笔直。 此时已是民国十八年了,此人仍是一根油黑的长辫子拖到腰际,玄色长衫,俨然一位满清遗老。 桑卫兰眼尖,早看见案上画了满纸的杏花,粉妆玉彻,明媚耀人。 那人手中的笔提在半空,微微颤动,却总也落不下去。 半晌,长叹了一声,将笔一掷,染了满纸落红。 桑卫兰趁此机会,忙抢身向前,半蹲未蹲,半跪未跪之际,满脸堆笑,“老先生身体安好?愚侄请李老先生安啦!” 李楚岑以前清遗老自居,终日长衫长辫,不免为周围众人所笑,整日郁郁寡欢,难以合群。 此时突见一位西装革履,气宇轩昂的男子向自己施以旧礼,不禁大为感动。 他本是个忠厚之人,不惯应酬,哪里受得住桑卫兰这套?只见他满面春风,声声称晚,口口自谦,先自有些晕了。 “你是……” 桑卫兰笑道:“李老先生不认得我了?我是桑知非的侄子,我叫桑卫兰!” 李楚岑点头道:“哦……是你!不过我不是什么李先生,我姓唐,唐前燕!” 桑卫兰拍手赞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看似朴掘,实有来历,不愧是李老先生的文章!” 李楚岑隐姓埋名二十余载,岂肯轻易相认,冷下脸道:“在下早说了,我姓唐,不姓李!阁下要找姓李的,还请另觅门户!” 桑卫兰笑道:“李老先生又何必相瞒呢?家叔在世时,曾携愚侄多次拜谒老先生。 当时愚侄虽年幼,已对老先生的品识才干,书画双绝,仰慕不已,如今老先生虽清瘦些了,容貌却宛如当日,愚侄又岂能记错?” 桑卫兰信口开河。 不过李楚岑年轻时确实见过桑知非数面,他本是个不理俗务的文人,哪里记得桑知非所携何人?人又忠厚,见此一说,不由长叹道:“罢了,罢了,吾命休矣!” 桑卫兰忙笑道:“愚侄不过登门问候,老先生何出此言,这让愚侄如何担当得起?” 李楚岑并不答话,他眼中的光泽却一点点暗淡下来,半晌,失神地问道:“你们怎么找到我的?孟真呢?你们一起来的?” 看来找到李楚岑住处的,并非只有他们一行人,桑卫兰一惊,“孟真是谁?” 李楚岑亦是一惊,“什么?你们不是一起的?那你是怎么找到这里来的?” 事已至此,隐瞒无益。 桑卫兰自怀中掏出了那封小笺,他还没将信封打开,李楚岑猛然站起身来,向窗前走去。 他浑身颤抖,两颐通红,是意外?气愤?伤心?还是悲痛? “这香味,好熟悉的香味,他在叫我过去呢……” 李楚岑喃喃地道。 “他是谁?” 桑卫兰追问。 半晌,李楚岑苦笑了一下,“说吧,你想知道什么?” 他如此坦率,桑卫兰自然求之不得,“老先生,您还记得十六年前,东方家族的灭门惨案吧?” 李楚岑神色自若,淡淡地“哦”了一声,想来桑卫兰所问,早在他意料之中。 “听说,当时先生与东方楚、周拂尘、柳忆湄并称为‘竹柳菊松’四君子?听说,当时的四君子和东方家族颇有交情?听说,在东方惨案的当夜,除了远在日本的东方楚,其它三君子都在现场,并且都送了不菲的重礼?在东方惨案发生后,除东方楚外,其它三君子便人间蒸发,不知所终了,这些都是真的吧?” “是真的,你到底想说什么?依你的意思,东方惨案的凶手是我?” “不敢,不敢,”桑卫兰忙陪笑,“愚侄不过是想知道,当年老先生为何要不辞而别呢?” “你为什么对东方家的事感兴趣?因为你叔叔?”李楚岑不答反问。 桑卫兰想了想,“是!” “冤孽啊!”李楚岑长叹一声,“我对不起你叔叔!”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是真凶?桑卫兰心中一凛。 “你们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来找我?” “我刚刚知道你的地址,还有,”桑卫兰顿了一下,“我想是因为若希儿回来了,所以有人才会把你的地址透露出来吧。” “若希儿回来了?”李楚岑大惊,若希儿成年之后,回国继承财产,原是情理之中的事。 然而东方惨案,于李楚岑是心口上久伤不愈的疤,稍有碰触便会崩裂,鲜血淋漓,惨不忍睹。 “岂止若希儿?东方楚也回来了,你不去见见老朋友?”窗外一个女子的语声飘来。 这声音如此熟悉,似乎只出现在百转千回,令人柔肠寸断的梦里。 李楚岑大惊失色,不由得向门外望去。 月门外,天上一轮浑圆的满月,静好若女子,满庭淡淡的,微蓝色的光。 一位风骨卓绝的女郎站在门前,手中折了一枝桂子,含笑而立。 白衣长发,骨秀神清,丰颐广额,眉宇朗阔,她是谁?她是谁?她是谁? 李楚岑怔怔地瞧了她半晌,失神地道:“是你……你也来了?”话音未落,突觉头眩神迷,眼前一黑,栽倒在地上。 夏谙慈随口一句话,不想有这样的后果,吓得掩口而立。 桑卫兰手脚利落,早把李楚岑扶了起来,半倚在罗汉床上,“你见过李先生?”他问夏谙慈。 夏谙慈吐了吐舌头,“我哪有这福气,想必是认错人了吧?”她端了一杯水,递到桑卫兰手上。 桑卫兰正要说话,只见李楚岑缓缓睁开了眼睛,上上下下打量夏谙慈,夏谙慈心中惊疑不定,笑道:“老先生,我说错话了吗?” “你……你是谁?”他定定地盯着夏谙慈,摇摇头又点了点头,“是了,是了,我知道你是谁了。 你是夏家的二小姐吧?” “怎么你认识我?” “在你小的时候,我去你家里见过你。”李楚岑微笑,眼中是长辈的和蔼与关切。 夏谙慈微微一笑,“老先生的记性真好,居然还记得我的样子。” 李楚岑笑着摇了摇头,“你们家的人都是这个样子,我一眼就能看出来。” 桑卫兰几乎笑出声来,夏疆家的人,皮色偏黑,美是美,不过带有南洋风情。 而夏谙慈清雅秀丽,反倒不大像夏家的人。 “是孟真带你来的?” “孟真?孟真是谁?” “你、你……”李楚岑惊奇地问,“你不认识孟真?你和她不是一起来的?” 桑卫兰与夏谙慈都有些诧异,他们相互交换了一个眼色,李楚岑蓦然发现了他们之间非同寻常的默契,“你们……是一起来的?” 夏谙慈微微一笑,算是回答。 李楚岑见了,震惊得半晌说不出话来。 心中感慨万千,他哪里想到,自己避世多年,上海滩上已是沧海桑田,风云变幻。 桑知非的侄子,居然与夏家的二小姐走到了一起,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冤孽啊!冤孽啊!”李楚岑长叹,“你们找到这里来,真是因果报应,循环不爽!事已至此,我还有什么好隐瞒的呢?天网恢恢,疏而不露,疏而不露!”话音刚落,窗外一阵冷风吹过,传过一股淡淡的花香,李楚岑忍不住咳了几声。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桑卫兰略一沉吟,微微笑道:“因是什么?果又是什么?还请老先生指点一二!” “夏姑娘,”李楚岑轻轻叹了一声,“你出去看看孟真走远了没有,她应该知道一些的。” “孟真?刚才头上带青巾的那个?”夏谙慈恍悟。 “是她!” “我出去看看!” 夏谙慈急步追出,桑卫兰觉得不对,想起身拉住她,想想又坐下了,有刘则轩在外接应,料想出不了什么事。 上海的夜晚倦懒、寂静而慵长。 夏谙慈匆匆的步声已远,又仿佛就在耳边。 因为太过安静,时光似乎也已静止。 李楚岑看似在发呆,六神无主的样子。 桑卫兰知道,他在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 他体贴地并不做声,从柜橱里找出茶来,暗绿色,僵硬的,卷缩成团的碧螺春。 茶具亦有,光洁细腻的白瓷,仿明代青花云龙纹样。 在沸水的冲击下,那茶沉了又浮,浮了又沉,挣扎激烈,如是几次,方才浸满了水分,舒展了躯体,臣服了命远,悠悠下沉,直至碗底。 李楚岑恰在此时,悠然开口,“你想知道什么,就问吧!”嗓音喑哑,短而平淡的一句话,却费尽他半生的气力。 桑卫兰却一时无语。 人生就是这样。 苦寻三十年岁月,跋涉八千里山河,万水千山,岁月蹉跎,方至终点,却迟迟不敢揭开那最后的帷幕。 他终于开口,“你为什么要把夏谙慈支开?这件事和她有关?” 李楚岑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夏姑娘是无辜的,我不想让她难过。” 桑卫兰心中猛然一沉!他心中曾有过这样的猜想,这也是他迟迟不敢碰触东方惨案的原因,查来查去,竟查到了自己心爱人的身上。 这东方惨案,竟是硫酸烈焰,不用直扑到身上,即使擦到些皮毛,也是非死即伤。 “十六年前,夏姑娘才五、六岁的小囡而已,当然不会是她做的。 她母亲死得又早,是她父亲夏疆吧?” 夏谙慈的父亲夏疆夏部长,生性暴烈,铁腕铜拳,不太得人心。 又是位高权重,财力雄厚,二十年前与东方家庭往来密切。 有条件制造东方惨案。 如果李楚岑指证他,桑卫兰也不会感到意外。 李楚岑痛苦地闭上眼睛,慢慢点了点头,“就算是吧?” “什么‘就算’?”李楚岑含混的回答,让他不满。 李楚岑正要开口,猛见窗外人影一晃,像是夏谙慈,便不再说话。 桑卫兰也伸头去瞧,只见夏谙慈已转过月门,“你走路就不能出点声吗?” 夏谙慈走路一贯如此,“桑庐”的人都说她是猫。 “不作亏心事,还怕人听?”夏谙慈反唇相讥。 “你找到孟真了?” 夏谙慈摇头,“她为什么急着走?不想见人吗?” 李楚岑却如释重负地叹了一口气,“走了好,走了好。” “她到底是什么人?”夏谙慈问道:“为什么要来这里?” 李楚岑却只是失神地望着她,极力寻找当年的回忆。 依稀二十年前,日丽风暖,杏娇桃艳,竹杖青马,年少春衫。 不过眨眼之间,稚齿童颜,已是亭亭玉立。 而当年的青丝红颜呢,是否已幡然老妪?前世今生,白发红颜,岁月的蒙太奇不停地在眼前切换,李楚岑忍不住滴下泪来。 桑卫兰屏住呼吸,“先生请讲!” “东方惨案的真相,全在一个人身上!” “什么人?” “什么人?”李楚岑苦笑,“她不是人,她是倾城乱世的罗刹女,宝相庄严的观世音!凡一睹宝相者,心障难除,万劫不复!” 桑卫兰猛然触动前情:他似乎曾听到过这样的评价?是谁呢?会是她吗?一时间只觉悚然。 他向李楚岑投去询问的目光,李楚岑分明看到,却只是微笑着,低下头去。 只是置之不理?还是默认? 他的微笑里,带着点憧憬,带着点留恋,还有点自怜。 是否他亦中了那女人的毒,情根深种,且至死不悔? “二十年前,我就是在杏花陂上,第一次见到她的。”他眼中的光茫,折射出杏花陂上落日的余辉,也折射出那个女人的芳华。 窗外阴风乍起,三人各怀心事,皆未在意。 李楚岑低语,“还好我留有她的东西。 虽然她离我很远,只要那个还在我身边,让我觉得冥冥之中,我们还有一丝一缕的关联,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看来,李楚岑还真是个痴情种子。 桑卫兰笑道:“李先生真可谓至情至性之人。 只是不知道她给你留的是什么?是定情的信物吧?难为你如此朝思暮想!” “信物?”李楚岑苦笑,喃喃地道:“她的眼里哪会看到我?我不过是她脚下的尘埃……” 神魂颠倒,朝思暮想,原来不过是单恋一场。 他牵挂了一生,也被她害了一生,李楚岑这个男人,可谓软弱愚蠢之至,桑卫兰心中不免鄙夷。 不过他始终如一,且至死不悔,倒也有几分可敬之处。 “她做事有条理,有记日记的习惯。”李楚岑顿了顿,脸上竟有几分属于少年的羞涩,“那个时候,她很信任我,很多重要的东西都交给我保管……她字写得漂亮,用的东西也是美仑美奂。 她记日记,用的是一种特制的笺纸,皆是用千叶莲瓣、白芷蕙兰、菩提之冠、雪松之根,捣烂成汁,再掺入云母粉,炼冶而成的。 色白而香浓,能数十年而不褪色,笺上印着自然的山水纹理,往往耗费巨资,只供她私人之用,所以市面上千金难求……” “那时我蒙她青眼,经常为她整理纸字,把她的小笺订正成册。 小笺已是蕴藉雅致到极点,她的字更是隽秀俊逸,骨力十足,我越看越爱,忍不住偷偷藏了两本。 没想到……没想到不久之后,就发生了那么大的变故,我再也看不到她了……” 夏谙慈忍不住发问:“你说的那个东西在哪?” 李楚岑并未答腔,自顾自地说道:“那两本小记,我可以倒背如流,我熟悉上面的每一个花纹,每一个字,但正是太熟悉太痴迷了,我甚至不知道那些字组合起来是什么意思。 直到后来,我才发现,我喜欢迷恋的,是这样一个人,我一点也不懂得她……但我不后悔……” “她到底是谁?”桑卫兰问。 “看到那本小札,”李楚岑轻轻咳了一声,“你会明白的。” “那东西在哪?”桑卫兰心中有些焦躁。 “就在……”李楚岑猛然顿声,抬手向书案后指去,向他们眨了眨眼。 桑、夏二人也顺着他指的方向瞧去,窄且高的杉木书架,磊了满满一架的书。 一阵暖而烈的风从后窗涌入,夹杂着浓烈而甜腻的花香,桃、杏、李、莲、栀子、丁香、茉莉、芍药、牡丹……似乎所有花香都掺杂在其中。 那香气如此浓烈,似乎风中皆是花粉的颗粒,令人几乎窒息。 夏谙慈忍不住连打了几个喷嚏,“该死,什么东西这么香?” 这个李楚岑,该在窗外种了多少花,连吹入一阵风都如此香腻?夏谙慈不由得向窗外望去。 然而李楚岑并未答话,身后是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喘息声。 “砰”地一声,桑、夏二人忙回头望去:李楚岑躺倒在地上,全身痉挛。 他双眼都突了出来,额上、项上的青筋暴突,面目狰狞。 他双手紧紧地扼住喉咙,竭尽全力,却只能发出低微的嘶声——那是濒死的声音。 “怎么会这样?”桑卫兰大惊失色,抢上前扶起他。 窗外似乎有响动,但生死攸关,两人无暇顾及。 桑卫兰将李楚岑扶上床,掐人中,按胸肺,却无济于事,李楚岑喘息愈烈。 夏谙慈怔手忙脚乱地倒水。 然而李楚岑喘息愈促,面目青紫,双肩耸起,手脚也不停地抽搐,水根本喂不进,反到洒了他一身。 夏谙慈伸指摸了摸脉象,又扒开眼皮瞧了瞧,“左寸浮实,右寸细软,火盛克金,心火亢盛,肺气不足……”她在圣约翰大学,学的是医科。 桑卫兰不耐烦地道:“谁让你背书呢?到底怎么回事?” “就是哮喘!” 李楚岑的气息渐弱,偶尔抽搐一下,喉间有痰音,面色渐成灰白,显然是难受已极。 虽然算是素昧平生,不过看他如此,亦是令人难过,夏谙慈不忍地转过头去。 “快送去医院吧?” “怕是不成了!”夏谙慈年龄不算太大,却见过太多生离死别。 她闻得见死亡的气息。 从此处到上海最近的医院,开车最快怕也要两个小时,看李楚岑的情形,绝对赶不上的。 夏谙慈移灯过来,在烛光的映照下,李楚岑的脸上渐渐恢复了红润,眼中的神采,更胜往日,他伸出手,指尖直直地指向夏谙慈,“杏,杏花——” 夏谙慈想到他是将死之人,心中害怕,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 “什么杏花?”桑卫兰凑上前,“老先生,你说什么?” 李楚岑双目莹润,面浮浅笑,如在追思甜美的往事,微微摇曳的烛光照在他的脸上,离合恍动,一时间恍若翩翩少年,话语也清晰起来,“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 妾拟将身嫁与,纵被无情弃,不能羞……”说罢,喉中一哽,将头一偏,不能动了。 桑卫兰伸手在他鼻下一试,已经没了气息。 二人相顾无言,又惊又怕。 “他的哮喘这么厉害,还在后院种花?”夏谙慈猛省过来,疑窦顿生。 二人走至后窗,向外望去:整个院落,都是低矮的青菜,哪里有花?况是那么多那么香的花? 没有花,哪里来的花香? 桑卫兰用手指在窗棂上一抹,“该死,全是花粉!” 回想起来,花香飘过之时,窗外有响动,那棵高大的桑树,可以藏得下人,是不是有人跳了下来?夏谙慈的眼,在黑夜中瞪得发酸,恍惚有个幽灰的人影,在眼前不停地晃动。 “难道有人故意在后窗播散花粉,以引发李楚岑的哮喘?” “她还没走远!”夏谙慈说着就要追出去,桑卫兰一把拉住她,“别追,太危险了!” 正说着,刘则轩快步飞奔进来,“怎么回事?好像有动静?” 桑卫兰忙向后窗指去,“有人害死了李楚岑,你快去追!” 刘则轩不等说完,转身飞奔而去。 夏谙慈顿下脚步,蹙眉道:“到底是谁?会来害他呢?” “你别忘了东方惨案!”桑卫兰蹙眉。 夏谙慈心中一凛,“你是说?” “这个凶手真是别出心裁啊?”桑卫兰冷笑,“居然用花香来杀人?” 夏谙慈点头,“看来,凶手和李楚岑很熟,知道他有哮喘,早就准备好花粉了。” “没错,”桑卫兰起身,走到书架前,“蓄谋已久!” “凶手为什么不早点动手,非当着我们的面杀他?” 桑卫兰低头想了想,“很简单!我们不是刚刚才收到李楚岑的地址吗?凶手也是!他很可能和我们同时知道了李楚岑的下落。” 这不是凭空臆想。 李楚岑不是也说,他隐居了十几年,今日命休矣。 可能他早有预感吧,或许,他已经知道了些什么。 “他毕竟比我们来得早些。 为什么不迟不早,偏要在这个时候动手呢?” “你说为什么?”桑卫兰冷笑,“想想看,李楚岑手里有什么?” “你是说……”夏谙慈恍然,“凶手和我们几乎同时拿到了李楚岑的地址,但比我们来得早一步。 他知道李楚岑手中握有重要的证据,并想拿到那些证据,所以暂时没有杀李楚岑。 而是不断劝说李楚岑,拿出那几样东西。 当我们进来的时候,凶手暂时隐匿到一旁。 他知道李楚岑是念旧情的人,不会说出他们的。 没想到李楚岑下定决心,要对我们说出那些证据的下落,凶手他实在不能容忍那些东西落到我们手里,才杀了李楚岑。 那凶手几乎等到了最后一刻,足见那些东西对他有多么重要,是这样的吧?” 桑卫兰颔首,“聪明!” 那凶手会是谁呢?夏谙慈想,还有人比孟真嫌疑更大吗?她在桑、夏等人之前来到,并且转瞬消失;听李楚岑说,她也是刚刚来到…… 自己看着孟真走出去的。 那就是她的同谋,躲在后窗,偷听了几人的谈话,在必要时,撒进早已备好的花粉,给李楚岑致命的一击! 心思不可谓不缜密,手段不可谓不狠辣! 孟真到底是谁?夏谙慈似乎觉得她有些面熟,但却不记得这个人的存在。 还有,李楚岑似乎在暗示,自己和孟真本应很熟,为什么自己就想不起这个人呢?究竟是前世的记忆,还是自己的记忆出现了一段真空?在那一瞬间,她觉得有些不寒而栗。 “我总觉得,我以前见过孟真……”她蹙额道。 “是吗?你再好好想想。” 夏谙慈缓缓摇头,“我想得头都疼了。” “那就算了,”桑卫兰转身望向书架,“我们还是找找那位美人的旧物吧,没准顺藤摸瓜,就能查出是谁呢?” 夏谙慈迫不及待地抽出书架上的书,一本本仔细翻看。 他的书都是古旧艰涩,诘屈聱牙之类,泛了黄的书卷,一股陈年旧物常有的霉味。 夏谙慈对文字很敏锐,看书又快,人也心细。 可从上到下翻了几遍,皆是《兰陵世家》、《月楼堂集》、《莲花色尼出家因缘跋》、《大乘造像功德经》、《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轨仪经》、《不空绢索陀罗尼经》等生僻书卷。 她怕东西藏在书中,一页页细细翻过,哪里有李楚岑口中的,用千叶莲瓣、白芷蕙兰、菩提之冠、雪松之根炼冶而成的蕴藉雅致之物? “没有!”夏谙慈放下一本小卷,失望地摇了摇头。 桑卫兰皱了皱眉,“你再仔细找找?” 夏谙慈微微冷笑了一下,“你想,李楚岑会把那件东西放在这里吗?” 桑卫兰猛省,没错!李楚岑对那两件小册爱逾珍宝,怎么会把它和那些霉烂发黄的书放在一起呢? 屋中的家具,是一整套厚重的黄杨木家具,偏这杉木书架极是轻便,他轻轻地搬开书架,后面除了发霉的墙面,空空如也。 “怎么会这样?”夏谙慈愣住了,“他刚才明明指的是这里!” 桑卫兰微微侧过身子,又将书架放至原处,“大概他又反悔了吧,不想被咱们看到那件东西。” 桑卫兰口中的“他”,自然是指李楚岑。 夏谙慈突然觉得头顶一酥。 天色已晚。 昏黄的灯盏在天棚上摇曳,屋内乍明乍暗。 清风过处,月门外的纱帘鼓荡而起。 李楚岑的尸体被掩映在老式雕花床架的阴影里,黑黢黢的看不清楚。 夏谙慈突然想到自己是和死人在一间屋子,猛然间汗毛乍竖,向桑卫兰靠了一步,将手伸到他臂弯里,桑卫兰笑道:“害怕了?” 夏谙慈哪肯示弱,“哼”地冷笑,“你当我没经过事儿呢?当年我母亲死的时候……”她突然咽住,说不出话了。 人的一生中,究竟有多少令人难以释怀的往事?如一尾潜在深水中的鱼。 夜深人静的秋夜里,不经意地跃出水面,荡起涟漪。 正说着,外面传来了脚步声,像是刘则轩。 桑卫兰笑道:“猜猜看,刘则轩抓到那个人了没有?” “抓不到也无所谓,反正那个孟真,早晚还会回来的!” “哦?为什么?” 夏谙慈冷笑一声,“她想要的东西,还在这间屋子里呢!” 桑卫兰不由自主地抚弄着自己的衣领,“是吗?可是我们并没有找到啊!” 正说着,刘则轩已经走进来了。 他甫见夏谙慈,一脸震惊,“夏老板,你走得好快呀!竟走到我前头来了!” 夏谙慈被他说得一愣,“什么?我一直在这里啊!” 刘则轩有些难以置信地望着她,桑卫兰也忙道:“夏老板一直和我在一起,从未出去过!” “这就怪了!”刘则轩皱眉,“我刚刚追出去,看身影是个女人,就要追上了,那人突然跑到田边。 那有一个岔口,我正要追过去,突然看到夏老板在另一条路上,正在向田里走,我怕有危险,喊也不理,就忙追了过去,可她走得很快,路窄树多,我追了半晌,又不见了,原来是一片荒坟。 我觉得有些不对,只好回来了。” “你看清楚了,可是夏老板?” 刘则轩正要开口,外面突然传来了一声尖叫。 那尖锐而凄厉的叫声划破夜空,令人毛骨悚然。 刘则轩竖起耳朵听,“像是一个小女孩,八、九岁左右。” “还发什么愣啊?快去看看!”夏谙慈忙不迭地向外跑。 桑卫兰一把拉住她,“怕是调虎离山呢!” 刘则轩点了点头,“没错!你们快出去看看,我在这里守着!” 夏谙慈转身向外跑去,桑卫兰却回过头来,指着书架后方,向刘则轩使了个眼色。 女孩的叫声越发惨烈,夏谙慈飞快地跑在前面。 偏僻的小村,路面崎岖泥泞,交错的小巷狭窄而曲折。 夏谙慈觅声而寻,跌跌撞撞地跑了几乎半个村子。 每听到小女孩的哭声,她恍然见到童年的自己,整日蜷缩在角落里。 她来不及似地要将她抱在怀里,给她很多很多的爱,亦是给自己。 在那一瞬间,夏谙慈觉得自己陷入了一个诡异的梦魇。 自己走入一个空旷而死寂的鬼城,怎么努力,也走不出去。 前面有个扭曲而诡异的身影,长长的头发在空中飘散,他肩上有个小女孩,正在恐惧地大叫。 那身影走得很慢,夏谙慈几步赶上前去,想捉住那个诡异的身影,救下女孩,然而她伸出手去,抓到的却是一手黑黑的、长长的头发,像是一条扭曲盘旋的乌梢蛇。 黑发?黑发? 她恐惧地大叫,想甩开那腻滑的、丝丝缕缕的黑发,甩脱了,她定睛瞧去,这一条小巷子,牵牵绊绊,断断续续,满地都是长长的女人的黑发。 她又是一声惊叫,几乎瘫倒在地上。 桑卫兰赶上,攥住了她的手。 他能感受到她手心的冷汗,和她的颤抖。 “怎么了,怎么了,悯悯?出什么事了?” “有鬼,有鬼!”夏谙慈隔了半日,方才发出声音来,“那小女孩好可怜,我们快去救她!” 终于,在一家的后院。 他们在角落里发现了一个小女孩。 不过八、九岁,蜷缩在泥泞里。 即使在黑夜中,他们也能感受到,她眼中极度的恐惧。 她的嗓子已然沙哑,还是声嘶力竭地尖叫。 桑卫兰蹲下身,捉住她的手,极力使她平静,“小姑娘,别害怕!你爸爸妈妈呢?村里的人呢?都去哪儿了?” “啊——” 小女孩张着嘴,半晌才从喉咙里挤出一种尖锐的声音,“有鬼——有鬼——” 寒风乍起,夏谙慈长长的发在夜空中飘荡。 夏谙慈与桑卫兰面面相觑,心中都在想:小女孩口中的“鬼”,又会是何方神圣呢? 第十回 闻古曲雅醉叙清楼,悟前因猛醒博采店 那盏昏昏欲睡的油灯,“啪”地一声,绽出凌厉而凄艳的火花,瞬时归于寂寥。 夏谙慈身上一凛,倦意全无。 昏暗的灯光下,小女孩的脸昏黄而模糊。 可能是受惊的缘故,她发起了高烧,满嘴呓语。 夏谙慈端起油灯,仔细地打量。 她一点也不好看,疏眉肿眼,塌鼻,嘴巴还大。 左眼完全肿胀起来,黄而稀疏的头发,松松辫成两个小得可怜的辫子。 在农村,女孩完全是被忽视的,遑论这样丑的女孩。 在家中,永远是被呵斥,被打骂的那一个。 然而越是这样的丑孩子,越有着卑贱而顽强的生命力,如一株野草,坚韧、倔强而又茫然不自知地活下去。 夏谙慈带着些鄙夷,又带着由衷的悲悯与同情,俯视着她。 小女孩的鼻子突然抽搐了两下,“六叔叔,不要,不要……”她急速地摇头,梦魇般大叫起来。 “你说什么?谁是六叔叔?他怎么了?”夏谙慈推她。 “不是叔叔,不是——”小女孩尖叫,仍旧闭着眼。 “是谁?是谁?你看到什么了?”夏谙慈轻轻摇她,然而她翻了一个身,仍旧陷入凶险而火热的昏睡之中。 夏谙慈叹了口气,将冷毛巾敷在她的头上。 昏暗的灯光,让人始终有些倦意。 夏谙慈忍不住昏昏地睡去,恍惚中,她见到一个人站在自己面前。 白衣,长发,头顶有些尖,长长的手指,黑发盖了满肩,只留窄条的、苍白的脸。 夏谙慈心中一惊,睡意全无,抬眼望去,原是一面镜子——那不是镜中的自己吗? 她有些好笑起来,伸手整理自己的头发——怎么,自己的头发不是盘在头发上吗?而那人的长发,是散下来的,她心中大惊,向后退去,不想绊在椅子上,跌倒在地,“哎哟——” “怎么了?”刘则轩一边摘下手套,一边从里间快步走了进来。 他在里间检查李楚岑的尸体,兼看有无遗漏的线索。 他见夏谙慈跌倒在地上,忙搀她起来,“不要紧吧?” 夏谙慈定了定神,见四周并无人影,也没有脚步声,难道是自己的幻觉?她勉强笑道,“没什么,不小心摔了一下!”虽说如此,仍是觉得阴气森森,鬼影幢幢。 刘则轩心中疑惑,也不好多问。 夏谙慈笑道:“刘爷,这屋子里渗得慌,陪我出去走走!” 刘则轩只道她心中害怕死人,欣然允诺。 两人前后走到院落里。 天上那轮圆月,丰盈姣好,皎洁莹润。 刘则轩仰起头看,月是有魔力的,它能控制潮汐,甚至是女人的身体。 月色如水,照在夏谙慈的白衣上,平添几分清寒。 “发现什么了?”她问。 “瞧!”刘则轩从口袋里找出一件东西来,垫着白色的手绢递了过来,“这是在后窗发现的。” 夏谙慈接过,这是一件二寸许长的白玉佛像,面目姣好,法相庄严。 眉目低垂,极尽慈悲之态,雕工细致,但背部却不甚平滑,像是摔坏了后又被重新雕琢过。 背面隽着一行梵文。 夏谙慈“咦”了一声,刘则轩侧眼打量她,笑道:“怎么?很精致吧?” 夏谙慈摇头笑道:“这个很常见,我小的时候家中就有一套呢,和这个样子很像。 我没事常拿在手里玩,这料子好,盘起来油润得很。”她记得这是一套“四菩萨”图。 “是吗?”刘则轩不动声色地反问,“你看这做工?” 夏谙慈托着那个小巧的佛像,仔细打量。 刘则轩的疑惑是有道理的,这个佛像玉质油润,质料上乘,也有些年代了,怎么也不会是常见之物。 放眼整个上海,应该也不多见,它会是夏家的那一套吗?如果不是,又是谁家的呢? 夏谙慈天生反骨,一个女孩子,却早早地和家中断绝了关系。 不过即使如此,她也不愿夏家莫名其妙地和东方惨案扯上关系。 “如果你是凶手,会带上这个毫无用处,反而容易添乱的东西去杀人吗?”夏谙慈冷笑,“而且,还是一个心思缜密,出手狠毒的凶手,他甚至没留下什么其它的证据。” “有道理!”刘则轩点头,“我和你想得一样,有可能是故意栽赃。” 夏谙慈的眼神骤然变冷,她微微一笑,“刘爷,你不怕我就是凶手?” “你不是!”刘则轩摇头,微笑地看着她,“我想了很久,那个人不是你。 你走路太慢,胆子也小,是不敢一个人走夜路的。” 两人忍不住相视大笑。 秋夜的凉风吹过,门外远远传来两个人的脚步声。 一个沉稳有力,一个滞重而狼狈。 “桑老板回来了!”夏谙慈欣喜之余,忙去开门。 门开处,一股刺鼻的酒气传来,夏谙慈直皱眉头。 桑卫兰是一脸淡漠与鄙夷。 他半搀半挟了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浑身的酒气,目光涣散,头与肩上都是湿淋淋的,似乎还沾了些青苔水藻之类。 夏谙慈觉得有些眼熟,仔细想想,原来是初至稻香村时,给他们指路的那一个。 刘则轩忙至门外查探动静,并将大门锁好。 “怎么回事?”夏谙慈惊问。 “没事,”桑卫兰松开手,那人便瘫倒在地上,淡淡地说,“贵人开口难。” 原来是“严刑逼供”,夏谙慈不语。 她不喜欢这种江湖气,有股腾腾的杀气。 从小生长于夏家,她知道光鲜浮华的背后是什么。 “到底怎么回事?”刘则轩问。 “进去再说,”桑卫兰挟着那人,快步向房间里走,“你看看,到底是不是?” 刘、夏二人也忙跟了进去。 桑卫兰将那人揪到小女孩的床前,“是吗?”他的声音不大,却带着威胁的意味。 “二囡呀,我的二囡呀!”见到小女孩的惨状,那人纵声哀嚎起来。 原来他是小女孩的父亲。 一个人纵再酗酒,再不成器,不顾家,这点父子母女的天性,还是有的。 “你小点声!”刘则轩忙道。 “二囡呀!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触目所及,惊心动魄的伤痕,放在一个无辜的小女孩身上,确实令人心痛。 “那个王八蛋!我操!操你八辈祖宗!”他脱口而出。 “你知道是谁干的?”夏谙慈忙问。 “是……是……”他颓然地低下头,“都是我害了二囡!” “你都知道些什么,快说吧!”桑卫兰有些不耐烦地提醒,“我是不会亏待你的。” “三天前,有一个年轻人来到我家,给了我很多钱,让我打听唐先生的事,还让我不要告诉别人……” “哦?”夏谙慈忙问,“那人长什么样子?” “看起来也就二十四、五岁,个子挺高,穿得也气派……” “他五官长什么样子?” 冯三有些茫然地望着前方,“长得、长得挺标致的……” 夏谙慈嘴角泛起微微的冷笑,乡下人就是不通,哪有用“标致”来形容男人的? 桑卫兰皱了皱眉,“那个人的身上,有没有一股奇怪的味道?” 冯三浑浊的眼睛猛一亮,“有,有……老板,你怎么知道?” 桑卫兰掏出那封信,“你仔细闻闻,是这种味道吗?” 他刚掏出来,冯三已是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种香,连二囡的娘都说,妖里妖气的。” “他都打听唐先生什么事?” “就问问唐先生在这里住了多久,平时都爱吃些什么,什么时候出门,都跟什么人来往之类的。 我是个粗人,唐先生平时也不会和我们这些人来往。” “就这些?” “嗯!”冯三说道,“他还让我以送鸡蛋的名义,到唐先生家走了一趟,记到屋子多大,有哪些房间,屋子里都摆着什么……” “你照作了?” “是啊,我想这也没什么要紧的。 唐先生虽然不大和我们来往,但人还蛮和气的。 请我到屋子里坐,我都记住了,也告诉了那个人。” “今天的事,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人在我家住了两天,一直缩在屋子里不见人,也不让我告诉别人。 直到昨天晚上,他给我拿了好多钱,让我买酒在外面喝,边喝边等人……” “等人?”桑卫兰只觉心惊,“等什么人?” “他说今晚六点以后,要来三批人……” “三批人?”夏谙慈吃惊得几乎跳起来。 一向沉默的刘则轩也忍不住道:“我辈尽入瓮中矣!” “那三批?都是什么人?” 冯三避开桑卫兰的眼神,“六点十五,开来了一辆黑色的老爷车,车上坐着两个人……” 刘则轩低声道:“正好是东方楚开晚宴的时间……” 桑卫兰点了点头,“车上是什么人?” “有一个是女人,大高个,有四十多岁了,穿得气派,下车向我问路……” 桑卫兰接口道:“是不是瘦长脸,看起来有点凶?” “是是是!你们认识?” “一定是孟真!”夏谙慈脱口而出,“就是衣服不对……”不过初见孟真时,她的衣服不甚合体,想是换了件衣服。 “还有一个人呢?长什么样?”桑卫兰忙问。 “她坐在车里,看不到,黑乎乎的一片……不过也像个女的。” 一直沉默的刘则轩开口,“她有多高?” “看不清,什么都看不清!” “那车是谁家的?”桑卫兰问。 他其实在问刘则轩,刘则轩愣了一下,“没找到!”他避开了桑卫兰的目光。 桑卫兰感觉到了他的迟疑,“然后呢?”他问。 “我给他们指了路,那女人给我一些钱就走了。 我就去给‘那个人’报信,他要我继续等……” “还有谁来过?” “再就是……再就是你们三位了……” “你给我们指过路以后,就去向‘那个人’报信了?”夏谙慈冷冷地问。 冯三又窘又怕,尴尬地笑了笑。 “他说什么了?” “没说什么,就说知道了,让我出去等,谁知,谁知,就出这样的事了,我走的时候,二囡还好好的,现在怎么成这样了?”冯三带着哭腔。 到底是骨肉情深,心中不会不疼。 “是谁干的?” “还能有谁?不就是那个王八蛋?说要清静,怕见人,我叫家子婆带囝仔回娘家去了,留下二囡给他送饭,谁知道,这个天杀的,对我们二囡下起毒手来,我们二囡才十二岁呀?哪里冲撞他了?” “是不是你什么地方得罪他了?”夏谙慈问道。 “我哪有?掏心扒肺地替他办事!” “ 先别说这个了!”桑卫兰忙道,“你刚刚说,有三批人要来这里?” 冯三点了点头,“是,他说第三批人大概10点到。” 夏谙慈不由惊呼道:“连时间都算准了?这人真可怕!” “快走!”刘则轩猛省,“此地不可久留!” “嗯!”桑卫兰点头,“刘爷,你去把那二囡抱出来!” “干什么?”冯三大惊,下意识地伸手去拦,“你们要干什么?” 桑卫兰微微一笑,“你女儿病得很重,我们带她到上海看病,嗯?”他的话里带着点威胁的口气,但也不无诚意:二囡病情沉重,留在这里,只怕真要被耽误了。 二来冯三即使日后受人胁迫,也不敢胡乱指证,信口开河了。 冯三护女心切,想要阻拦,又是不敢,夏谙慈见他满面焦急关切之色,终是不忍,柔声笑道:“你放心吧,一切有我呢,等给她治好了病,我再给你送回来!” 冯三知道阻拦不住,听了夏谙慈的话,多少放下心来,哑着嗓子道:“那就拜托小姐了!” 刘则举抱着二囡刚要出门,突然停下了脚步,“有什么味道?”空气中,隐隐有一丝辛辣刺鼻的味道。 桑卫兰心觉不妙,“快走!” 汽车颠簸在崎岖的山路上。 夏谙恕把自己紧紧裹在呢制风衣里,眉微皱,眼低垂,浓重的阴影投在五官立体的面颊上,更显阴沉。 他的随从们,大气也不敢出。 作为夏家的长子,不但家人,外界的评价亦是“雏凤清于老凤声”。 夏疆一向以“铁腕”著称,可惜行事过于铿锵,处事过于专断,手段过于狠辣,心胸过于狭隘,所以不得人心。 位居高处却不胜孤寒。 夏家的长子,夏谙恕,继承了父亲的志与智,虽气魄不逮,胸襟韬略却要更胜一筹。 待人接物,行走进退也更为活络圆滑。 他是旧式家长眼中最为理想的继承人。 聪明上进,最重要的是,他能自觉自愿地,接过祖辈手中递来的,那份沉甸甸的责任。 他对祖辈恭敬,对父亲孝顺,对弟妹疼爱,对子女严历,对下人和气,四方周旋,竭力支撑,不过他心中清楚:夏家表面风光,实则渐露末世之象,黑云压城,山雨欲来,他的弟妹家人,犹不自知,依然华服高坐,笙歌饮宴。 唯他独在高楼,已闻满城风。 两个小时前,当他从父亲手中接过这封信,故人重现,异香沁人,已是暗自惊心。 而父亲的反应,更是令他心痛不已。 快六十岁的人了,又在病中,一见此信,竟猛然坐起,“车,快备车,我要去稻香村!” 夏谙恕发现,自己的父亲——一向矜持自重,不露声色的夏部长,竟满面通红,老泪纵横,颤抖不已,仿佛被那封信,摄走了三魂六魄。 情志外露,不能自持。 还未过招,先自输了。 夏谙恕不由暗自叹息。 不知是何方高人,设此迷局?只怕来者不善。 夏谙恕其实已经猜到了几分,心中冷冷一笑。 夏疆勉力支撑,只是年岁大了,又身在病中,刚走了几步,只觉头昏眼花,不能自持。 夏谙恕忙主动请缨,“父亲,您就休息一下,让我去吧!我一定把李楚岑给您带回来!” 夏疆摇了摇头,双目紧闭,却流下两行清泪。 一向威严的父亲竟然如此,夏谙恕心中难过。 世间最令人嗟叹者,唯有红颜凋零,英雄迟暮。 “父亲,你信不过我?” 夏疆依然双目低垂,“一定把他,把他给我带回来!”喃喃自语,却是不可辩驳的声气。 夏谙恕想起适才父亲的话,绷严了脸,抿紧双唇。 他平日严肃,此时更显目光阴沉,有种慑人的力量,令人不敢直视,他的手下们,更是大气也不敢出,唯恐出错。 山路狭窄蜿蜒,正在颠簸,猛然一个急刹车,夏谙恕正在沉思中,不免吓了一跳,他的心腹罗副官,此时正坐在他身旁,忙问道:“怎么了?” “对面开过来一辆车,稻香村方向来的。” “喔?”夏谙恕问,“谁家的?” “是……”罗副官小心翼翼地说,“桑卫兰!” 迎面而来的两辆车蓦然开足了灯光,晃得人睁不开眼睛。 “那是谁家的车?”桑卫兰问。 不等刘则轩开口,夏谙慈已淡淡地道:“是夏家的。” 桑卫兰不禁苦笑,真是冤家路窄,偏偏是夏疆!设局的人,也太狠了吧? 夏疆之厌恶桑卫兰,上海人人皆知。 当年夏谙慈离家出走,已令夏疆颜面尽失,在报上刊登声明,夏家的上下人等,一概不许与夏谙慈来往。 而后夏谙慈竟与桑卫兰混在一起,怎不令夏疆七窍生烟,恨之入骨? 不过桑卫兰亦不是好惹的。 他爷爷桑振棠是英国女王亲封的爵士,虽无实权,亦有余威。 况且桑卫兰与英法皆有贸易往来,和英法几国领事交情不浅。 上海到底有租界,夏部长在这地界上混日子,也要考虑到国际影响;二刘兄弟是“洪棍”,年纪不算大,辈分倒高。 是以夏疆不敢轻举妄动。 不过夏疆早已公开放出话来,“早晚要教训教训这小子!” 而今山高路远,天黑地险,岂不是个大好的时机?夏疆的手段,桑卫兰不是没见识过,蓦地,他惊出了一身的冷汗。 “我去!”夏谙慈一拍椅背,猛然起身,“大不了杀了我!”她伸手要开车门。 桑卫兰一把按住她,“别动!” “刘爷,把车灯灭掉,原地等着!”他沉着地说。 夏谙慈边挣边道:“你干什么?让我过去!他最恨的是我,和你们没关系!让我过去说清楚!” “别动!”桑卫兰紧紧抱住她,低声道,“不要轻举妄动,小心他们开枪!” 夏谙慈闻言安静下来,桑卫兰轻轻地道:“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我想,他们就是冯三口中所说的,第三批人了。 想必你父亲和我们一样,也被套进了这个局里。 想来他和我们一样不知就里,我们必需解释一下,所以我会把车灯熄掉,以示我们的诚意。” “他会听吗?” 桑卫兰微微一笑,“你父亲是做大事的人,必要的时候,他会和我们结成同盟的。” “但愿吧!”夏谙慈冷冷地说。 “刘爷,”桑卫兰突然道,“把那个玉制的佛像给我!” 对面车上的强光冷冷地射过来,和他们的主人一样,居高临下。 半晌,对面车上走下两个人。 在强光的映衬下,他们黑色的身形幽幽幢幢,越走越近。 “是桑老板吗?”为首的一人轻轻敲着车门,桑卫兰方才看清,原来是夏谙恕手下最得力的,罗副官。 桑卫兰忙打开车门,“原来是罗副官,失敬失敬!” 罗副官司冷漠而不失礼貌地点了一下头,“桑老板,刘老板,哦……二小姐也在!” 夏谙慈冷冷地点了一下头,算是回应。 “桑老板,夏公子请您过去坐一下!” “夏公子”三个字,似乎让桑卫兰绷紧的神经稍稍放松了下,随即又紧张起来,这个夏公子,在某些方面是不逊于父亲的。 他故作轻松地笑了一下,“好,我去去就来!”他轻轻地捏了捏夏谙慈的手。 夏谙慈一双黑而亮的眸子紧紧地盯着他。 “我也去!”刘则轩说。 “不必了!”桑卫兰微笑着,轻轻摆了摆手,“我去去就来!” 车外的空气湿而冷,匝在头上,感觉微痛而清醒。 四处的林木幽影幢幢,那是伺机而动的野兽。 夜很静,回响着他们沉闷的脚步声。 远处不知有什么低低叫了两声,想是无家可回的野狗。 路很滑,罗副官突然一个踉跄,似乎是不由自主地扶住了桑卫兰,手快速地在他腰间滑过。 “罗副官,”桑卫兰扶住他,笑容可掬,“我没带枪!” “桑老板,误会了!”罗副官的笑容,尴尬而僵硬。 桑卫兰的手,“不经意”地在他的腰间略过,*****。 (枪的型号) 罗副官变了脸色,他甩开桑卫兰的手,拂了拂衣襟,又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桑卫兰还他一个微笑。 夏谙恕背对着自己,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呢子风衣,瘦长的身影看起来很威严,似乎又有些寞落。 “夏主任!” 夏谙恕回过头来,他脸黑而长,单眼皮,眼角下耷,使得那张刚毅的脸,平添了几分文弱气质,鼻梁英挺,很有男子气概,加上他举手投足中所散发的威严与成熟,应该有不少女性心仪。 “桑老板!” 因为夏谙慈的缘故,两人还是第一次正式交谈。 不过桑卫兰能感觉到,夏谙恕并不像他父亲那样排斥自己。 “桑老板,”夏谙恕面无表情,“这么晚了,还不休息,来荒山上散心?” “夏主任不也是?”桑卫兰微微一笑,没等夏谙恕有所表示,他马上又道,“我想,必有缘故吧?” “哦?”夏谙恕看了他一眼,“你以为,是什么缘故?” “夏主任是不是收到了一封信?” 夏谙恕顿时脸色大变,他盯着桑卫兰,眼神狠毒而阴鸷,“是你写的?” 他身后的罗副官也立时警觉起来,右手摸向了腰部。 “我没那么无聊,”桑卫兰平静地说,“放着赚钱的生意不做,来趟这混水。 我也收到了一封信!” “哦?能给我看看吗?” 香气,古怪的香气,桑卫兰甫一掏出信,夏谙恕就闻到了那混合着死亡、绝望与疯狂的味道。 他皱了皱眉,一脸厌恶的表情。 桑卫兰见状微微一笑,“这种香味很奇怪,是吧?” “哦,是吗?”夏谙恕似乎有些诧异,难道他以前闻过这种香? “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桑卫兰忙笑道。 夏谙恕不理,他拆开信。 “一样的!”看完了小笺上的内容,夏谙恕面无表情地说。 “看来,写这封信的主人,才是我们要找的人。”桑卫兰微笑。 “你知道他是谁?” “不知道。”桑卫兰缓缓摇了摇头。 “我凭什么相信你?”夏谙恕不屑地问。 “你必须相信!”桑卫兰突然间严肃起来,直视着夏谙恕的眼睛,“形势对我们很不利,我们只有联起手来,才有挽回的希望!” “联手?”夏谙恕有些轻蔑地笑了起来,“有这种必要?” “有!”桑卫兰正色,“还有其它人也收到了这封信!” “是吗?那又是谁呢?”他傲慢地问。 “不知道,”桑卫兰缓缓地说,“好像是女人,两个女人。” 夏谙恕有些警觉起来,“女人?什么样的女人?” 桑卫兰笑了一下,“我还以为你不感兴趣呢!” 夏谙恕“哼“地一声,脸色一沉,”我是不太感兴趣!”他转身向自己的车走去。 这位夏公子的火气也太大了!桑卫兰忍不住暗笑,“其中有一个女人,哦……好像是叫孟真!”他声音很轻,像是自言自语。 夏谙恕却猛然站住身。 孟真!孟真!这个普普通通的名字,此时听说,却不啻于五雷轰顶! “你说什么?”他转过身,“再说一遍!” 他极力克制自己,但桑卫兰听得出,他声音颤抖。 “说了你也不信!”桑卫兰气定神闲地一笑。 夏谙恕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转身来到桑卫兰的面前,步履庄重,直视着他的眼睛,“桑老板,你说吧!我信!” 语音变得诚恳,他是真的相信。 只因“孟真”这个名字。 这个名字,已经多年没人提起,他本以为,这只属于一段上了锁,封了尘,沉了底的隐秘。 没想到,此时此刻于桑卫兰口中说出,真令他神魂俱惊,冷汗齐流。 可是,这段隐秘只属于他们家族,关乎生死,关乎存亡,关乎成败,关乎荣誉,连夏谙慈也无从知晓,桑卫兰又何从得知? 他纠结复杂的神情,桑卫兰一一看在眼里。 李楚岑说得没错,这件事情,夏家脱不了干系。 “夏公子,你认识孟真?” “不认识!”夏谙恕把目光移向夜空,“不过好像听说过这个名字,她长得什么样子?” “很高,瘦长脸,薄嘴唇,看起来有些刻薄。” 就是她了!就是她了!夏谙恕在心里暗暗地吸了一口气,目光依旧盯在半空中,那轮月,太大太圆太皎洁了,美得令人神曳目眩。 然而正是过于完美,却让人感到惋惜——它即将残缺。 “她在哪里?” “早就走了。” “去哪了?” “不清楚!” 夏谙恕知道自己的失态,知道桑卫兰将细节一一看在眼里。 可是他不能不问,“你说,还有一个女人,她长什么样子?” “不知道,我们没有见到她。” 如果她轻易地被你们看到,那她就不是她了。 夏谙恕心中不由微笑,嘴里苦苦的。 “她也去李楚岑家了?”他脑中闪过一个不祥的念头。 “是,”桑卫兰点点头,“在我们之前。” “这么说……李楚岑知道她的行踪?” “有可能,”桑卫兰苦笑了一下,“不过,李楚岑已经死了。” “死了?”在那一瞬间,夏谙恕觉自己全身的血都在凝固,下沉,犹如缓缓沉入幽深冰冷的湖中。 “怎么死的?”片刻,他缓缓问道。 “是谋杀。” “谁干的?” “目前还不清楚,可能是孟真和那个女人,也可能是那个送信的人。” “凶器是什么?”夏谙恕蹙眉。 “花。” “花?”匪夷所思。 “凶手撒了大量的花粉。 李楚岑很快窒息了,我怀疑,他有很严重的哮喘。” 夏谙恕紧紧盯住他的眼睛,目光犀利,“你看到了?” “看到了,我们当时就在他身边。” “你看到凶手了?” “凶手在后窗外撒的花粉。 发生得太突然,等我们意识到时,他已经跑了。” “男人,还是女人?” 桑卫兰轻轻摇了摇头,“不知道。” “既然你什么都没见到,又怎么知道有两个女人去拜访李楚岑?” “这村子里有一个叫冯三的人,他目睹了这一切,夏主任可以去问问他。” “好啊,我去问他!”夏谙恕点了点头,突然话锋一转,“李楚岑临死之前,都和你说什么了?” “素昧平生,”桑卫兰苦笑,“他还能说什么?” “你以为我会相信?”夏谙恕的眼神骤然变得阴冷。 “确实难以置信,”桑卫兰只有苦笑,他话锋一转,“不过,我们发现了这个……”他高高擎起那白玉佛首。 夏谙恕的瞳孔骤然缩紧,尽管早有心理准备,冷箭射来,还是觉得惊心动魄。 “这是什么?” “是白玉佛首。”那佛首慈目低垂,宝相妙色,光洁莹润,恍若冰魂雪魄。 然而在夏谙恕眼里,这是世上最阴险狠毒的恶魔。 他的眼神变得冰冷而狠毒,“在哪里发现的?” “在窗外,像是凶手丢失的……” 夏谙恕突然厉声打断,“你知道这是什么?” 桑卫兰翻过佛首,背面镌几行梵文,“不认识!” “南无妙色身如来!”夏谙恕缓缓地说,他的话音冰冷,眼神愈显阴沉。 双眼微眯,似乎突然做了一个决断。 桑卫兰心下一沉。 四周是连绵的黑黢黢的群山,在这黑夜的山谷,夏谙恕能够予夺生死。 桑卫兰略一思忖,微微一笑,“夏主任真是渊博!” 夏谙恕在鼻子里“哼”了一声,“就没有人说点什么?” “哦?”桑卫兰有些吃惊地问,“说什么?请夏主任明示。” “我说的是夏谙慈!”夏谙恕突然历声道,“她没跟你说过什么?”夏家的人,从未在外人面前提到过夏谙慈,甚至这个名字,已成了家族的一个禁忌。 桑卫兰自忖无法隐瞒,他故作轻松地笑道,“哦,她倒是说过,这件东西很眼熟,不知道在哪里见过。” “不是眼熟,”夏谙恕恨恨地笑了两声,“这就是我家的东西!” 他如此直接,只怕是要撕破脸皮,痛下杀手了!桑卫兰心中狂跳起来,可真相到底是什么?凶手到底是不是夏家的人。 如果是,夏家为什么要写信让自己来,难道是想一箭双雕,顺便杀自己灭口? 可即使是因为夏谙慈,自己与夏家也非不共戴天的深仇大恨。 况且刘则轩武功奇高,也是尽人皆知,若此时真动起手来,输赢还未可知。 再者,看夏谙恕的样子,也有些如坠五里雾中,若真是他所策划,又何必多费唇舌? 可如果与夏家无关,佛首怎么会在这里出现?这个佛首以夏家之尊,奇珍异宝无数,而夏谙慈与夏谙恕皆一眼认出了这个佛首,可见这个佛首不但贵重,而且稀有。 夏家大公子都看重的宝物,又怎会轻易落到别人手中? 可见凶手即使不是夏家的人,也一定与夏家有所瓜葛。 不管怎样,当务之急,是要消除夏谙恕的疑心。 想到这里,他微微一笑,“夏主任,岂止这个佛首是你们家的呢?” 夏谙恕脸色一沉,“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桑卫兰正色道:“我们刚到稻香村,就发现了村口道路上的车辙。 你知道,从今晚五点收到信,如果想尽快赶到这里,就只有坐汽车了。 而且,到稻香村,又只有这一条路可以通车。” “你是说,那是凶手的车。”夏谙恕冷冷地道。 “是的,刘则轩还循着车辙,找到了那辆车!” 夏谙恕蓦然脱口,“也是我们家的车?” “是的,”桑卫兰点头,“车号是贵府上的!” “他妈的!”夏谙恕恶狠狠地骂。 “车牌并不难作假。” “你真的这样想?”夏谙恕斜睨他,冷冷地问。 他紧紧盯住桑卫兰的眼睛,似乎在估量他的话中有多少诚意,桑卫兰故作轻松地笑,“当然!” “可那确实是我们家的!”夏谙恕冷笑。 “真的?”桑卫兰愕然,“还有人敢动贵府的车?” 不管这话说的真心如何,至少他说出了夏谙恕想要听的,“这是我二弟的车,前段时间被撞坏了,送到修理厂去修,谁知第二天就不见了,修理厂的老板差点上吊,我说是谁这么大胆,原来……” 他猛然咽住话音,“桑老板,你怎么看?” “当然是有人故意陷害!”桑卫兰语气十分肯定。 “哦?”夏谙恕垂下眼皮,冷冷地问。 “这迷局设得错综复杂,让人摸不清头脑。 但这栽赃嫁祸的手段,可真是不怎么样。 略些头脑的人,都不会相信。” “你真的这么想?”夏谙恕抬眼问他。 “如果真是贵府人干的,断不会开二公子的车。”桑卫兰忍不住微笑,夏家二公子夏谙忠是出名的风流公子,作风张扬,全上海没有几个人不认识他的车。 此言一出,夏谙恕不由微微颔首。 “再者,凶手别的不丢,单丢这个佛首,只怕是有意为之。 试想,杀人行凶,只恐被别人发现,谁会戴着这无用之物,徒留行迹呢?那凶手行凶手段诡谲狠辣,滴水不漏,又偏偏会下这个?用花粉行凶的人,会犯这样简单的错误?” “你能这样想,说明你还算有脑子。” 桑卫兰笑道,“在下一向头脑清醒!” 夏谙恕冷冷地一笑,双眼向远处望去,不知是在思量桑卫兰话的真假,还是另有所思。 半晌,他微微一笑,“李楚岑应该留有不少遗物吧?” “看起来,”桑卫兰微微一笑,“李老先生所藏颇丰。” “就没有点什么特别的?” “李楚岑之死太过诡异,此处夜深路远,悯悯胆子又小,不敢过多逗留,是故未来得及翻检,既然夏主任责怪,不如我再回头去看看?” “得了吧!桑老板,别跟我来这一套了!”夏谙恕冷笑,“你就是拿了,我又能把你怎么样?” “确实没有!“桑卫兰正色道,“不信,您现在就去李楚岑家看看,有没有翻检过的痕迹。” 夏谙恕冷笑一声,突然脸色一变,向东南方向望去,桑卫兰觉察他神色有异,也忙回过头去—— 李楚岑家一带,火光冲天,浓烟四起!他猛然想起临走之时,那隐隐的火药味道。 一定是有人想毁灭证据!不过,也正好乘乱脱身。 “糟糕!”桑卫兰忙道,“有人纵火!李楚岑的东西,岂不是全毁了?现在快赶过去,说不定还能抢下来一些!” 夏谙恕不觉又急又怒,“你在搞什么鬼?” “夏主任,”桑卫兰淡淡地一笑,“我们一行三人,都在此处,请夏局长明察!” 夏谙恕本不想轻易放过他,只是事出突然,急于去李楚岑处查看,与桑卫兰纠缠下去,只会耽误了时间,夏谙恕打定了主意,冷冷地一笑,“那么桑老板,我们后会有期!” 夏谙恕登上汽车,绝尘远去。 桑卫兰向自己的车子走去,才发现自己的领口都已被汗水浸透了,在这寒冷的秋夜里。 若非那场大火,以心狠手毒著称的夏谙恕,怎会如此轻易就放过自己?可是,这场“及时”的大火,又是谁放的呢? “双安里”,是上海街头极常见的一个里弄,狭窄的过道,挨挨挤挤的石库门……郑涵站在弄口,望着刻有“双安里”三字的石牌,心中有些忐忑,“双安里12号叙清书寓”,按这个地址,能寻到柳寒江的下落吗? 郑涵走至弄里,只见里面家家门户虚掩,一色的二层小阁楼,样式简陋,多是随意搭建的。 正想着,身旁一家门户“吱呀”一声半开了门,只见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粉嫩白胖,一张嘴涂得红红的,穿着一件鲜荷叶绿黑滚边斜襟的小绸褂,胸前的两个扣子未系,露出了一片白花花的胸脯,晃得人睁不开眼,倚在门上乜斜着眼睛打量郑涵,郑涵觉得好笑,向她做了一个鬼脸,加快脚步向前走。 “小赤佬!”后面传来一声骂。 郑涵并不理会,又走了几步,顿觉豁然开朗,弄底一家的门庭,要比别处阔朗许多。 遥遥望去,但见那家楼阁玲珑,古木参差,遥闻琴笳之声,颇有古韵,大门上有四个字“叙清书寓”,郑涵不由心想:想不到在这样的里弄,竟然还有这样的人家。 如果他知道“书寓”的真实含义,不知心里会怎么想。 郑涵走近,刚敲了几下,里面便有人将门打开了,出来一位十五六岁的青衣少年,斯文清秀,举止大方,笑道:“先生,请问您找谁?” 郑涵想了一下,微笑道:“我想找一个人,请问柳寒江住在这里吗?” 那少年笑道:“哦,柳先生啊,他很久没来过了。” 起码他认识柳寒江!郑涵心中一阵狂喜,“那么你知道他现在在哪?” 那少年略一迟疑,“这个……恐怕得问我们姑娘。” “那我能见见你们姑娘吗?”郑涵又忙补充,“我有很要紧的事,想找柳寒江,拜托你通报一声吧!” “请问先生尊姓?” “姓郑,郑涵!” 那少年微微一笑,“请稍等,我去问问姑娘!”说罢飘然而入。 他的言谈举止,让人觉得说不出的怪异,带点戏剧腔的造作与扭怩,似乎不属于这个年代的人。 大概是旧式的大家族,有些守旧吧?郑涵觉得好笑。 半晌,那少年返回笑道:“我家姑娘请郑先生进去呢!”说罢躬身请入,郑涵忙跟了进去。 进门却是一个烟雨山水的墨石小屏风,转来只见湘竹成阵,青翠欲滴;奇石层叠,曲窍玲珑,正对着一座精致的小楼,未至门前,早有两个青衣小鬟的姑娘卷起湘帘,只闻一缕淡淡的清香,令人神情一爽。 两人在厅中坐定,早有一个青衣女子捧出茶盏来,恭恭敬敬地奉上,郑涵忙双手接过,笑道:“好香的茶,碧螺春吗?”他不懂茶,随口乱问。 那女子掩口笑道:“这是安溪铁观音,用莲叶上所集的露水泡制,我们姑娘专门用来款待贵客的。” 郑涵并不介意,不过是一杯茶,说错了又怎样。 那女子笑道:“先生可是姓郑?” 郑涵点头,那女子又笑道:“郑先生从北京来的?” 郑涵故作惊奇,“你怎么知道?” “先生官话说得真好!” “过奖了!”郑涵话锋一转,“你认识柳寒江吗?” “这个,您得问我们家姑娘!” “你们姑娘在吗?” 那青衣姑娘微微一笑,躬身道:“请郑先生上楼!” 郑涵被那姑娘引上楼来,此时传来一阵琴声,朴拙苍劲,余韵悠长,透人心魄,听起来绝非年轻女子可以为之,郑涵循声走去,此时琴声陡然急迫起来,弦如流水,急湍飞溅,泻玉碎珠;突然声作变徵,如巫山猿啼,怨女夜哭,凄厉不忍卒听。 郑涵忍不住推门而入,那琴弦“嘣”地一声断了。 一个女子背对着郑涵,缓缓站起身来,看来不过二十左右的年纪,脸颊瘦长,面容苍白,穿着青布袄裙,身若束薪,瘦得如同纸片儿一般。 形容态度却是一片苍松雪岭,晚棹孤舟之气,令人不敢亵慢。 弹琴女子竟有如此的容颜气度,郑涵颇感意外。 那姑娘微微一笑道:“我弹得好听吗?” 郑涵点了点头,那姑娘又笑道:“你怎么不说话?” 郑涵心想:你瘦成这个样子,我只怕出一口气,就要把你吹跑。 郑涵击掌赞道:“姑娘弹琴,一个‘好’字不足以称赞,可我一时间又找不出别的词语来,能配得上你的琴声。” “你到挺会说话的,”那女子又是一笑,“你看我这间屋子好看吗?” 郑涵转头四顾,只见这间屋子如天府雪洞一般,器物陈设,皆是旧式,看起来绝非一般人家所有,郑涵也不认得,只觉是少见的古器珍玩。 倒是房梁上绕着一根青色的丝带,让郑涵觉得有些诡异,也不解其意。 倒是墙上的一幅画,更觉精妙:画上是两个孤伶纤瘦的女子,大约是娥皇女英之类。 衣服头饰,不过是水墨皴染,取其大略而已。 脸容神情,却是工笔细雕,十分传神:只见两个女子黛眉浅蹙,两靥含愁,遥目远眺,似在送北燕南飞,又似在叹惜落芳飘零,大有自感身世,瘦影自怜之意。 更兼广袂轻薄,当风摇曳。 郑涵虽不懂画,也大概能赏其意韵,不由赞道:“这画画得真好!”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那女子蹙眉道:“画虽好,可那两个女子却太过薄命了!” 郑涵吃了一惊:“这两个女人……你见过她们?” 那女子凄然笑道:“岂止见过她们,这屋子就是她们的,那张床就是她们住的,我弹得那张琴……也是她们的!” 郑涵听了,抬起头看见她那凄迷哀怨的眼神,再看看画上的两个女子,觉得容颜与那青衣女子十分相似,不由得激泠泠地打了个寒战。 此时此地,此景此画,无不氤氲着森森的鬼意,令人彻心寒凉。 “活见鬼了?”郑涵心中不免嘀咕。 那女子请郑涵坐下,奉上香茗,开口道:“先生若不弃,我为先生说段这姊妹的故事,以消永昼,如何?” 郑涵虽急于询问柳寒江的下落,但也不好打断对方,贸然相问。 更兼被青衣女子的情绪急感染,这位姑娘的背后,一定有非同寻常的故事。 她和柳寒江,又是什么关系呢? 郑涵朗声道:“姑娘请讲,在下洗耳恭听。” 那女子幽然道:“这两位姑娘姓谢,原是一对姐妹,祖上亦是簪缨之族,翰墨之家,只因父亲支持维新,触怒龙颜,被老佛爷斩首,满族皆受株连,这一对姐妹也因此流入官籍。 后来大清虽亡,却并无一二亲朋故旧肯垂悯搭救,到底流连于青楼书寓之中,被养母带到上海来了,还好这一对姐妹才情品貌皆不俗,那养母自然居为奇货,轻易不肯令其见客。 而那对姐妹更是洁身自好,盼觅得红尘知己,以为终身之托,如此一来,两姐妹名动上海。” 郑涵听她滔滔不绝地说起陈年旧事来,心里有些焦急。 不过他虽然急躁争强,到底宅心仁厚,见她泪光莹然,又不好贸然打断,“然后呢?” “姐妹俩原来的名字已经不记得了,养母又另取了名字。 姐姐谢紫衣,工笛。 妹妹谢青衿,善筝,多少达官司贵子,狂蜂浪蝶,一掷千金以求嫣然一顾,姐妹俩只是冷淡相对,以为皆非终身之靠。 一来二去,连养母也着了急,逼着姐妹俩择人,虽知这时,妹妹青衿的心里已经有人了……” 郑涵脱口而出,“这人一定是个穷小子!” 那女子微微一笑:“先生真是聪明人!” 郑涵因自己也不过是个穷小子,多少有些心虚,“戏曲小说里,不都是这个套路吗?” 那女子微笑道:“不错,我这个故事,也未能脱得了这个俗套。 青衿姐姐看上的那个人,是从香港来的,身世显赫,只是当时家中遭遇变故,却落魄得很,虽然生得一表人才,却身无分文,两手空空,租了前面胡同的房子,天缘巧合,两人偶然相见,一个惊为天人,另一个引为知已,不久便两情相慕。 青衿姐姐是个至情至性的人,把自己多年的体己积蓄一悉奉上,以助其成事,养母知道后,将她毒打了一顿;姐姐紫衣心疼妹妹,便将自己多年偷偷攒下的积蓄给了那人,让他帮自己妹妹赎身……” 郑涵不由感叹:“这个姐姐有情有义,还真是不错!” 那女子惨然一笑道:“那个姐姐,谢紫衣,到底大了两岁,自然多了几分成熟世故,多攒了几个钱,却也是一片痴心,替妹妹赎身,只盼妹妹终身幸福。 那位养母也是风尘出身,知道个中滋味,虽然钱少些,也不再为难她们,置席款酒,热泪盈然地道:‘我养了你们一场,知道你们的脾气秉性,容貌才情皆不输给别人,只是痴心太过了,日后未必不被男人所负,我这样说,倒不是咒你们,只盼你们日后当心些……我养了你们一场,实在把你们当成女儿一样,心里疼得很……’说到这里,在座的人无不涕泪俱下,想不到,这话竟一语成谶,想那养母以一青楼老鸨之身,尚有如此气度胸襟,而那些男人……” 郑涵不禁问道:“怎么,那个男人真的负心了?” 那女子脸色苍白,捂着胸口,似乎心中绞痛,“是啊,青衿姐姐与她的心上人搬出书寓另过,从此华服尽褪,相夫持家,虽绳床瓦灶,暗牖蓬门却无所怨,而她的心上人果然不俗,不但胸有鸿鹄之志,更有出众之才,几年便成了上海滩上有名的人物,他的同胞哥哥更是大有所成,家道复兴。 青衿姐姐更在此时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心想此后可享夫妻和合,举案齐眉之乐了,哪知那个负心人,他和眉悦色地叫人抱走女儿,又托人传信,说家中嫌青衿出身贫贱,生的又是个女儿,要令他再娶,并给了青衿姐姐一笔钱,青衿本是个刚烈的女子,自觉所托非淑,遇人不识,羞怒悔恨之下,竟绝食而死……” “他妈的!这男人真不是个东西!”郑涵并非随口迎合,他生性耿直,重情重义,最听不得这种事,拍案而骂,“这么好的女人,竟然不知道珍惜,让他不得好死!” “借你的吉言,那个负心人已经死了!”青衣女听郑涵如此说,不论真假,也感到安慰。 “死了?”郑涵不免有些惊讶,“怎么死的?”他整天想着破案,多少有点神经过敏,听说有人去世,总觉得和凶杀有关。 “算他尚有几分良心未泯,”青衣女子冷笑,“见青衿姐姐惨死,良心不安,自誓从此不娶,与青衿姐姐遗下的女儿相伴……”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郑涵不以为然,“人都死了,后悔又有什么用?” 青衣女子惨然一笑,“人心险恶,有些人连小孩子都不放过,那小孩子活到三、四岁上,就随她妈妈去了……” 郑涵吃了一惊,“你是说……谢青衿的女儿被人害死了?”这里面一定有蹊跷! “不提这个了!”青衣女子摇了摇头,转而笑道:“我再说说那位姐姐吧,谢紫衣,她大了几岁,到底世故些,觉得世上的男子多不可靠,还不如找个有钱的,日后就是色衰爱弛,也能多攒些钱财,以度余生,所以便找了一个俗不可耐的富翁,做了他的第五房小妾,众人都替她不值,不过她主意己定,倒不好再劝……她过门以后,那人对她倒还不错。 一年之后,她生了一对粉妆玉琢的女儿,那富翁在此之前从无所出,从此更是对她奉为至宝……” 郑涵道:“看来她的归宿还好些……” 那女子冷笑道:“好?过了不久,她与那对女儿都被人暗算了,死于非命……” 楼下的自鸣钟铛铛地响了起来,打断了她的话,郑涵再也忍耐不住,急忙问道:“她们姐妹俩,到底是被谁害死的?是什么人这么狠毒?” “什么人?”她嘴边一丝哀怨凄苦的笑,“说出来,又有谁能相信,有谁能相信……”她的声音越来越低,近乎喃喃自语。 “是谁?到底是谁?他到底是什么人?”郑涵焦急地追问。 然而那个青衣女子突然抱着头,一副痛苦不堪的模样,“我的头好痛,好痛……” 她一反刚刚的矜持,近乎失态地滚到椅子上,面色苍白,不停地呻吟,郑涵吓了一跳,忙跳过去扶她。 此时门“碰”地一声从外打开,先前的那个紫衣姑娘走了进来,蹲下身,不慌不忙地查看青衣姑娘的情况,郑涵忙道:“我们正在谈话,不知为什么就成了这样,快送医院吧……” 紫衣姑娘回头笑道:“没事的,这是姑娘的旧疾,好久没发作过了,先生不必担心!” 郑涵忙道:“那我去请医生吧!” “不必了。 家里有现成的药,煎上一副,服下就好了,并无大碍,先生不必挂怀!” 话虽这样说,郑涵见青衣姑娘疼得大汗淋漓,面色青紫,口中也不停地呻吟,心中实在不忍,“那我能帮忙作什么吗?” “不劳先生了。 姑娘好久没有发作了,今儿个想是提起旧事,郁结于怀,气血不畅,所以引发的。 想必今儿是不能再陪先生聊天了,不如先生先请回去,等我家姑娘身体好了,再请先生过来,如何?” 如此直接的逐客今,况且说得入情入理。 青衣姑娘病成那样,也不好再问什么了。 郑涵只好起身告辞,“等姑娘身体好些了,再来打扰!” 告辞出来,仍是那个清秀少年送相送。 一出门来,郑涵只觉晴日朗朗,阡陌交错,并无里面凄清寒冷,森然透骨的感觉,仿佛天上人间,轮回世界,一时间只觉得有些头晕目眩,恍恍惚惚起来,那少年笑问道:“请问先生要去哪里?” 郑涵脑中思绪烦乱,随口答道:“出去就好!” 少年微微一笑,走在前方。 郑涵只觉这里的里弄小巷多如牛毛,却又杂如蛛网,纵横芜乱,交错复杂,南北西东,都是一个模样,若不是有人带路,自己一定走不出去。 走了一阵,好容易出了里弄,来到一幢临街的房子,那少年便止步不前了,“先生,就到这里吧!” 郑涵见临近街边,便笑着称谢。 那少年转身,飘然而去。 他走路的样子,完全像几十年前的人。 整个“叙清书寓”里的人,也完全没有沾染上这个时代的气息。 郑涵觉得自己像是闯入了《聊斋》中鬼狐所幻化的宅院。 不仅如此,自己所经历的整件事都有些怪异:按柳寒江日记中的地址,找到“叙清书寓”,没有找到柳寒江的线索,却莫名其妙地听了一个看似毫不相关的故事…… 等等,真是毫不相关?据那女子所讲,一对青楼出身的姐妹,妹妹嫁给一个穷小子,后者发迹后将她抛弃,妹妹郁郁而终,不久她的独生女儿被人害死;而姐姐嫁了一位富翁,生了一对女儿,不久后她连同她的女儿一同被人害死。 问题就出在这里,到底是什么人,要和这些弱小的女人孩子过不去?这对姐妹和她们的女儿身上,又隐藏着怎样的秘密,才会引来杀身之祸?这对姐妹的真实身份是谁?她们和那个青衣女子,又是什么关系呢?她为什么要把这些事情,讲给自己听? 郑涵正摸不着头脑,突然看见对面有人向他招手,郑涵定睛细看,才发现这里原来是临街的一家店铺,扁额上有三个大字:“博采店”,专买女子手饰并古董器物的,原来是店里的伙计见他在对面,还以为他要照顾生意,“先生,进来瞧一瞧吧!上好的古玩玉器首饰,买一件,送女朋友吧!” 不知为何,听了他的话,郑涵突然想起柳迪来,那个孤零柔弱的少女。 不知她现在身在何处?找到她哥哥没有?还有,她没出什么意外吧?尽管郑涵一再压制自己的情感,心中却不由自主地涌起一股强烈的负疚感,毕竟,柳迪的眼神中,对自己有种深深的信任和依赖。 而自己呢,在她最孤苦无依的时候,却将她弃之不顾。 虽然一再提醒自己不要将儿女情长放在心上,郑涵还是感到有些悔恨和自责。 鬼使神差地,他走进了那家店。 “先生,您买点什么?”店伙计笑语殷勤。 “哦,随便看看!”郑涵一边说,一边走进了“博采店”。 店面不大,却整洁雅致。 靠墙的木架上,陈设各种古董珍玩。 一溜玻璃柜橱,上层是女子用的胭脂首饰,下层是各色旧物。 那小伙计还在招揽生意,“先生,看看胭脂,我们这有上好的暹罗胭脂水粉,买点送女朋友吧!您看这成色!” 郑涵顺着他手指望去,只见那个首饰盒下的玻璃柜子里,垫着一些黄而旧的纸张,突然心中一动,走上前去,果然是一叠旧报纸,纸张已经泛了黄,一边还被水浸过,郑涵凑近看时,只见那上面几行大标题写道:豪门惨案……姊妹花身世飘零…… “豪门惨案?姊妹花?”郑涵见这两个词联在一起,脑中像被电击了一般,忙叫道:“伙计,把报纸拿出来,我看一下!” 那伙计心中奇怪,犹豫一下,还是拿给他了,郑涵拿在手中,原来那是两行大字标题: 豪门惨案,不死婴余劫未了; 红颜薄命,姊妹花身世飘零 本报讯,半年前东方豪门“不死婴”惨案尚未烟消云散,近日又有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一个惊天秘闻:原来“不死婴”若希儿的母亲,竟然是“叙清书寓”三姐妹中的大姐谢紫衣!谢紫衣姐妹三年前在上海曾红极一时,色艺双绝,被誉为青楼翘楚,扫眉状元,风光一时无两,却于三年前却悄然隐匿,不见踪迹,众人皆猜想她嫁入豪门,尽享荣华,时著名诗人刘悲秋作《昔昔艳》二首以记之。 不想亦落得尸骨无踪,红颜命薄的结局,真是可悲可叹!另:谢紫衣的妹妹谢青衿,早前曾与海上大神探桑知非珠胎暗结,生下女儿桑蕙兰,然桑家亦是香港的豪门世家,不肯娶青楼女子,以辱家门,谢青衿羞愤之下,竟然绝食而死。 三姐妹中最小的谢红袖,因年纪尚小,未曾论及婚配之事,有消息说尚在“叙清书寓”中居住,等记者闻讯赶去之时,却早已是人去楼空,不知前途去向如何,但愿将来别蹈两位姐姐的覆辙,正是:百花摇曳秋风中,红颜薄命今古同…… 郑涵顾不上看那作者的歪诗,脑中飞速地运转开来:原来那青衣女子所说的确有其事,似乎还隐隐与“不死婴”惨案有关……谢紫衣所嫁的,竟然是东方惨案的苦主东方郡,生下的女儿,竟然是若希儿!而谢青衿所嫁的那个负心人,竟然是桑卫兰的叔叔——承接东方惨案的神探桑知非。 谢青衿的女儿桑蕙兰,自然是桑卫兰的堂妹……原来桑知非与东方郡竟然是事实上的“连襟”,如此说来,他破案应该更加卖力才是……照此说来,桑卫兰与东方若希儿还算是亲戚……郑涵觉得,在这错综复杂、千丝万缕的关系网中,隐隐有他苦苦寻找的破案线索,那又该是什么呢? 郑涵把报纸翻至首页,民国四年*月*日,距今已有16年了。 把那叠报纸住下翻了翻,大概都是同一时期的,长篇累犊地写着“不死婴”的案情,他顾不上细看,脑子里闪过了那青衣女子苍白清冷的面容……她一定知道不少隐情,可又似乎隐瞒了一些。 报纸上说谢家有三个姐妹,而她却说只有两个,莫非她是想隐瞒什么?她的面容与谢家姐妹的画像那么接近,难道她就是那个年龄最小的谢红袖?她对东方惨案难道也知道些什么吗?对了,她似乎说过,谢家两姐妹的死,与一个女人有关,而大姐谢紫衣是死在东方惨案中的,难道说东方惨案的策划者是一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和谢家姐妹过不去呢?难道东方惨案是一场因妒而生的情杀?……不能在这里胡乱猜想了,应该立即找回“叙清书寓”,问个明白! 郑涵起身想走,突然发现自己的手中还攥着一叠报纸,“伙计,这些报纸要多少钱,我买了!” 那个伙计一愣,“报纸?这些都是旧的,不要钱!不要钱!” 郑涵谢过,跑出门走了几步,又折了回来,“小兄弟,请问双安胡同怎么走?” 那个伙计张大了嘴巴,吃惊地打量他半晌,“这地方可不好找呢,你出门先向西走,撞到人再打听吧。” 郑涵依言出来,东寻西问,有一刻钟的时间,方找到了双安胡同,己是满头大汗,也顾不上歇息,朝里弄走了进去,依然是简陋的二层小阁楼,走至尽头,却不见“叙清书寓”,郑涵心急如焚,胡乱转了几圈,却连原来的位置也找不到了,进退无由,半晌才有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过来,郑涵忙上前问道:“先生,请问‘叙清书寓’怎么走?” 那男子一怔,向后一指道:“那个不是?绕过去就是正门了。” 郑涵仔细一看,后面果然是个大宅第,怎么刚刚就没瞧见,又是急又是好笑,忙道了谢奔过去,没听见后面那人嘀咕——“青天白日的,去那种地方做什么?” 郑涵奔向前方,可不是“叙清书寓”?只是大门己上了锁,贴了封,难道是因为那青衣姑娘病了,不肯见客人?可也没有在大门贴封条的道理。 郑涵顾不上许多,忙敲起门来,半晌也不见有人出来,郑涵只得高喊,“喂,有人在家吗?我有急事!” 身后有个女人的声音,“小老板,你找谁啊?” 郑涵忙回头,原来是一个披红着绿的女人,手里拿着一块大红绸的帕子,正在吃吃地笑。 郑涵忙道:“我找书寓里的人!” 那女人只当他害羞推脱,咂嘴道:“啧啧,还不好意思呢,你也不用跟我装腔拿调的了,这里的姑娘我都认识,你直说吧,要找谁?” “我找这书寓里的姑娘,她姓……是姓谢吗?” 那女子见郑涵一本正经,不像是说笑,瞪大了眼睛,“啊哟,你可别寻我开心!” 她一定认识那个姑娘!郑涵只好详尽描述,“那个姑娘穿着一身青衣服,长长的瓜子脸,长得白白的,会弹古筝,就住在这书寓里,上午我还见过她……” 那女人吓得脸都白了,一边摇手一边向后退去,“这书寓里住过姐妹三个,大的两个都死了,小的在这里面上了吊,平时就穿青衣服,这房子十多年没人住了,你莫不是见了鬼了?”说着便扭头跑了。 郑涵回头望去,仔细看来,门锁上锈迹斑斑,封条己是破旧泛黄,门槛上浮灰深浅,苔痕浓淡,少说也有十余年光景,站在门前,只觉一阵阴恻恻的风从里面吹来,顿觉森然透骨,外面虽是朗朗乾坤,炎炎烈日,却越发寒凉彻骨。 “那青衣姑娘,难道是谢红袖的鬼魂?我所见的,难道真的是抱恨而死的冤魂向我诉说不平?那柳寒江呢?他为什么和这种地方有来往?……” 郑涵回到桑庐后,发现门前有两个戴黑色礼帽的人,正在鬼鬼祟祟地打探。 郑涵一向机警,又有昨夜之鉴,知道情况有变,只装作过路,向另一条大道走去,不想那两个戴礼帽的人似乎是认识他,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郑涵越走越快,又转过了几条里弄,那两个人到底是本地人,熟悉路况,狗皮膏药一般,贴得紧紧的。 郑涵转过一条路,见路上有安南寻捕,忙走上前,用英文求助。 那安南巡捕见他衣冠出众,像个上等人的模样,再看后面两个人,面目猥琐,行踪鬼祟,果真上前盘问,郑涵这才乘机脱身。 郑涵知道自己被盯上了,“桑庐”前暗探遍布,怕是一时回不去了,思来想去,还是先去“芙蓉里”,打探柳迪的消息。 他怕有人盯稍,不免东行西绕,穿堂过巷,至下午时,方才到“芙蓉里”。 然而他刚走进“芙蓉里”,却发现刘则轩正在弄口等着他。 “刘大哥,”郑涵又惊又喜,“你怎么在这?” “有危险,上车再说!”刘则轩忙拉他上车。 郑涵心细,这车也不是桑家常开的那辆。 开上了一程,至一处偏僻路段,刘则轩方才叹道,“这下我们有麻烦了!” 麻烦?是自己惹的祸吗?不想牵连了桑卫兰一家人。 郑涵心中自责,“对不起,拖累你们了!” “不干你的事,”刘则轩摇了摇头,“不过,我恐怕谁也脱不了干系!” 刘则轩开车,不回“桑庐”,反而开至锦江饭店。 桑卫兰在二楼长期包住了一套房间,原是款待客人之用。 “稻香村”之行,李楚岑之死,李宅突然起火。 无论如何,桑卫兰已是脱不了干系了。 夏谙恕去火场之后,一无所获,迁怒于桑卫兰,令人在上海警局报案,指证杀桑卫兰杀人放火,上海警局迫于他的权势,下了通缉令。 而桑卫兰一向在法租界居住。 警察局于是知会法租界寻捕房,共同缉拿要犯。 桑卫兰从“稻香村”回来,才行至半路,就得到了巡捕的线报,“桑庐”是不能回了,又不敢明目张胆地开出法租界,以防被查,于是掉转车头躲入锦江饭店内,再图出路。 一回到房间里,夏谙慈便病倒了。 大概是因为惊吓过度吧?桑卫兰又担心又自责——当时就不该带她去!可事已至此,上天入地,无所遁逃,也不能后退,只能想办法破案了,找出杀害李楚岑的凶手,还自己一个清白了。 桑卫兰一世精明,竟会落到如此地步!自己想来,也不觉苦笑了。 深夜,刘则轩将郑涵接回锦江饭店,郑涵刚一进门,便迫不及待地道:“桑老板,我有事要和你说!” 桑卫兰望着他笑了笑,“好,我正有事找你!” 几个人都心事重重,胡乱吃了些点心。 夏谙慈直嚷头晕,自去睡了。 刘则轩亦推有事,早早去了。 桑卫兰与郑涵仍至书房,促膝长谈。 “桑大哥,原来你和若希儿,还算是亲戚!”郑涵开门见山。 “好你个福尔摩斯!”桑卫兰看看他,忍不住笑,“查案子查到我头上来了!” 关于桑知非与东方家族的这段公案,由于时日已久,当事者如桑知非、东方郡等人也早已去世,所知者不多。 桑卫兰因为暗地里留心此事,所以早有所闻。 但这又能代表什么呢?若希儿既是桑知非妻姊之女,他理应办案更加尽心,没有敷衍的道理。 坊间还有传言,说桑知非因为身份特殊,也参与了东方惨案的策划,所以杀尽东方全族,只留下若希儿,他好以监护人的身份谋财,虽知人算不如天算,从日本杀回一个东方楚,打破了他的如意算盘,所以桑知非贼喊捉,怎么破案?桑卫兰对待这些传言,从来就不屑一顾。 桑知非为人正直,决不会干出这等丧尽天良之事。 况且他如果想要钱的话,有的是快捷简便的办法,何至于灭人全族,又要等上十几年呢? 郑涵将手中那叠发黄的报纸递给他,桑卫兰扫了一眼,并未接过,“这些,我多少也知道一些。” “桑大哥,”郑涵盯着他,“那你知道,谢家姐妹连同她们的女儿,很可能是被同一个人给害死的吗?” 桑卫兰不语,仔细琢磨着他话中的含义。 谢家姐妹连同她们的女儿,竟然是被同一人所害?这,自己还是头一回听说。 这对姐妹出身卑微,与世无争,什么人会去害他们?谢紫衣嫁做东方家第五房小妾,难道是其它几房争宠?不会的。 东方郡发妻早死,其它几房小妾于东方惨案时一并失踪了。 在说就算是妻妾间争宠,也不至于狠毒到将无辜的谢青衿母女一并毒死。 还有另外一种可能,那就是矛头是指向二妹谢青衿的。 谢青衿又与何人结怨,算来算去,只能自己的叔叔桑知非了。 毕竟是他始乱终弃,德行有亏。 难道,郑涵怀疑的对象是桑知非? 他的心仿佛被重重地锤了一下。 “稻香村”之行,自己已经成了众矢之的,幕后真凶尚未可知,夏疆也盯上了自己。 若不是自己机警,又接到了一个通报的电话,现在可能已经“全军覆没”了。 现在连郑涵也在怀疑自己?无论如何,自己已入局中,只能进不能退。 眼下是用人之际,郑涵与若希儿的关系又非同小可,一定要把他稳住才行。 郑涵缓缓地问,“这些,都是真的吗?”在他心中,并不完全相信青衣女子的话。 亦只是想求证一下。 “是真的,”桑卫兰直白地说,“你想说什么?” 郑涵心下一沉。 桑卫兰仍在笑,但眼神已经冷了下来,“你怀疑我叔叔?是不是也在怀疑我?” 两人双目相接,桑卫兰阴冷,而郑涵坦诚。 “不管这件事是谁做的,”郑涵诚恳地说,“我并不怀疑桑老板!” “是吗?”桑卫兰呷了口茶,“为什么?” “如果真的是这样,你就要千方百计掩盖真相,而不会收留我,这只会给你增加麻烦,更不会带我去见若希儿!” “嗯!”桑卫兰点了点头,“只可惜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么聪明,我这里已经成了众矢之的,情况危急,你现在全身而退,还来得及!”他的话里不乏真心。 他已经无路而退。 而郑涵不同,他不忍郑涵重蹈父亲的复辙。 “桑老板,你太小看郑某了!我受人诬陷,走投无路,多蒙桑老板收留。 我来了以后,给桑老板惹了这么多的麻烦,如今桑老板有难,我又岂能苟且逃生?况且我早就发过毒誓,一定要破了这个案子!”郑涵说着,有些激动起来。 郑涵虽年轻,倒是有担当。 桑卫兰点头,“你要想好了,现在不是意气用事的时候!” “不用想了,我郑某这点义气还是有的。 桑老板,现在当务之急,是早点把案破了,才能洗刷我们的不白之冤。” 郑涵主意已定,桑卫兰自然也不好再勉强,“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不会是一页页翻出来的吧?”他指着那一摞发黄的报纸。 郑涵想了想,把自己寻找柳寒江的来龙去脉,一并和盘托出。 桑卫兰听了,并不做声,半晌笑道:“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啊!你不觉得,自己一直被牵着鼻子走吗?” 郑涵深有感触地点头,“没错!当我带上了他的领带,引起若希儿的注意后,我就觉得有些事是被人设计好的。 尤其是今天,通过柳寒江的日记找到‘叙清书寓’,见到那个青衣姑娘,然后又被带到‘博采店’,我像一个木偶,被人牵引着走向戏中的命运,这感觉真他妈的让人不爽!” 桑卫兰笑了笑,“入他局中的,岂止你一人呢?”他想起了稻香村之行,不也是别人精心设计的局? 桑卫兰转身拿出一封信,递给郑涵,“闻闻看,熟悉吗?” 郑涵闻后大惊,“就是这种香!柳寒江的领带上也有,若希儿说这香是柳寒江调配出来的,绝无仅有,你是怎么找到的?” 果然,这封信,是柳寒江送来的。 可是,柳寒江为什么要把李楚岑的地址送给自己?他又是怎样找到李楚岑的?他同时又把地址送给了谁?他究竟想干什么? 桑卫兰将稻香村之行的经过大概讲叙了一遍,不过隐瞒了有关于夏家的内容,他不想对夏谙慈有任何伤害。 “又是柳寒江?”郑涵皱眉,“他究竟是站在哪一边?想破案,为什么躲躲闪闪,故弄玄虚?想隐瞒,又为什么告诉你李楚岑的地址?他究竟想干什么?” 桑卫兰不答反问,“你确定真的有柳寒江这个人?”郑涵找了他这么久,连一个影子也没见到。 “没错!”郑涵肯定地回答,“燕大的老师、柳迪、柳迪的邻居,甚至若希儿,都见过他!” “哦,”桑卫兰点点头,“那他的妹妹柳迪呢?这个人怎么样?” 郑涵的脑海中闪现出柳迪那清水般的眸子,以及眉间那淡淡的忧悒。 漂亮的女孩子很多,但柳迪身上带有一种风拂弱柳,雨打梨花般的娇弱,惹人怜爱。 “这个女孩子很单纯,我想,她是不知情的。 她哥哥做什么事情,一定都瞒着她。” 桑卫兰不置可否地笑了笑。 没错,郑涵聪明能干,又一表人才,放在哪也是个尖子。 可在他的这个年纪,遇到个漂亮女孩子,尤其是漂亮有心计,又会装可怜的女孩子,往往就要缴械投降了。 “柳寒江的日记在你那?” 郑涵点点头,“是的。” “拿给我看一下吧。” 郑涵起身,很快就找了过来。 桑卫兰同样被柳寒江文字中的怨毒与杀气所震惊。 桑卫兰不懂书法,但不妨碍他被柳寒江的文字所感染,钩划折断之处,一股同归于尽的怨恨与戾气,这是一个充满了仇恨与暴戾的男人! 文字廖廖,翻至“所谓‘唐生’,竟然是李楚岑!有趣,有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露。 狡兔三窟,不过如此耳!”那一段,桑卫兰心中一跳,果真出现了李楚岑的名字!看来,李楚岑用“唐生”的名字与柳寒江有过交往,又被柳寒江识破真身。 李楚岑自东方惨案后,销声匿迹,从不以真面目示人,为什么又和柳寒江往来?有趣的是柳寒江对李楚岑的态度,“天网恢恢,疏而不露”、“狡兔三窟,不过如此”, 嘲讽、讥笑、幸灾乐祸。 看来,他不但识破了李楚岑的身份,连他藏匿的原因也一清二楚。 这个柳寒江,到底是什么人?桑卫兰隐约猜到了几分…… 还有,在柳寒江的日记中,反复提到“月将圆,如毒妇人眼”,他是如此痛恨那个女人,以至于见到月亮,也觉得象那个女人怨毒的眼睛。 一个女人?是否是李楚岑口中,那个宝相庄严,颠倒众生的绝世美女?是否又是那青衣女子口中,杀害谢氏姐妹一家的凶手? “一骑传笺朱邸晚,临风递与缟衣人。”桑卫兰亦反复玩味。 “这是谁写的?柳寒江为什么这样痛恨这首词?” “哦,”郑涵忙道,“据说这是晚清诗人龚自珍写给他情人。 那人的名字叫……”郑涵一时想不起了。 桑卫兰有些遗憾,如果夏谙慈此刻在就好了,她国文底子好,没准能从日记里看出点别的意思来,看来只好等明天了。 “郑涵,你快去找柳迪,她很关键,”桑卫兰顿了顿,“找到了她,就一定能找到她哥哥,毕竟他只有这一个妹妹!” 郑涵点点头,双眉紧锁。 柳迪,你到底去了哪里?你找到哥哥了吗? 两人正在苦苦思索,刘则轩神色凝重地走了进来。 “桑老板,”他低声说,“杜云铮来了!” “谁?”桑卫兰吃了一惊。 “杜云铮!” 空气一时仿佛凝滞起来了,郑涵嗅得到那紧张的气息。 “这么快就摸来了?”半晌,桑卫兰冷冷地一笑,“他带了多少人?” “前院后院,都给围了起来,”刘则轩的双眼奕奕闪亮,“硬拼的话……” “不行!”桑卫兰决然否绝,“夏老板怎么办?再说还有那个病丫头!” “桑老板,”郑涵再也忍不住了,“杜云铮到底是什么人?” 桑卫兰不答,只顾凝神思索。 刘则轩轻轻答道:“他是法租界巡捕房的探长,白老虎最得意的门生!” “巡捕?”郑涵虽初到上海,也知道其中的厉害,“桑老板,不如你们先躲一躲,我来应付他们!” “不行!”桑卫兰断然否决,巡捕房岂同儿戏?郑涵也太天真了。 “别忘了,你身上还有命案呢,”他轻轻地说。 正说着,楼下传来重重的敲门声。 “来者不善!”刘则轩说,他忍不住去摸腰间的枪。 “慢着!”桑卫兰拦下他的手臂,“我有办法了!” 第十一回 杜云铮重宝托奇案,柳忆眉抛女隐旧情 昏暗的壁灯照射下,杜云铮缓缓上楼。 他生得身材高大,瘦长脸颊,广额悬鼻,双目精悍,街上的算命先生见了他,是要惊呼“生而异象”的。 他身着一袭长衫,头戴礼帽。 杜云铮虽出身低微,眼下却是青帮里排名“悟”字辈人物,巡捕房督察长白老虎最当红的门生。 “桑老板,有扰了!”桑卫兰迎下楼来。 桑卫兰虽身处困境,余威犹在,杜云铮虽有些居高临下的优越感,表面上也不敢太过狂妄。 他此番前来,亦是想来摸摸桑卫兰的底。 夏疆固然不好得罪,但桑卫兰亦不是好惹的主。 桑卫兰身后的“太湖三侠”刘氏三兄弟,刘则轩、刘则举、赵则长。 其中以刘则轩为最,他的身上很带点传奇色彩。 他虽人不在帮会,可帮会的人都有些惧怕他,对他礼让三分。 杜云笙夹在中间,左右逢源,顾盼观望。 如今桑卫兰未露颓势,他是不好贸然得罪的。 此时见桑卫兰不但面无忧惧,反而隐隐有得意之色,他本性多疑,不由暗自吃惊:难道这其中另有隐情?还是夏家与桑卫兰联手炮制的烟雾弹、苦肉计?又见二刘兄弟不在身边,更不敢妄动。 他心存疑虑,不敢草率行事,反而更加客气起来。 殊不知桑卫兰只是顾做姿态,想唱一出空城计而已。 “桑老板,杜某深夜拜会,打扰桑老板休息了,还请见谅啊!” “杜老板哪里的话,”桑卫兰有些自嘲地笑,“若不是杜老板通报,桑某真不知是身处何地呀!” “通报?”杜云铮惊讶地问,“什么通报?” “杜老板助人而不居功,真乃真君子也!”桑卫兰诚挚地说,“在尊堂之中,如此急人济困而不矜功者,除了杜老板,不做他人想也。 桑老板今已至此,一片挚诚之心,杜老板就不要推脱了吧?” 事已至此,杜云铮也不好再抵赖,微微一笑,“哎呀,杜某不过举手之劳,不值桑老板挂记在心上!” 桑卫兰的推测没错,向他通风报信的,便是杜云铮。 杜云笙耳目灵通,在第一时间得知上海警局与法租界联合缉捕桑卫兰之事,别人还未行动,他倒抢先一步,向桑卫兰报信。 一来他素日八面玲珑,凡事皆留有余地,方能左右逢源,所以无论黑白两道人等,均与之交好。 二来近日来巡捕房两派斗得厉害,杜云铮不愿杜威独占功绩,干脆从中作梗;三来也是桑卫兰平日里慧眼识人,用心交结之故。 杜云铮于微时,曾得桑卫兰大力相助。 四来桑卫兰一向广结人脉,钱多势重,只怕夏疆也奈何他不得。 与其翻脸相向,不如留条后路。 杜云笙助人而不居功,一来为避人耳目,二来为事后收揽人心。 不过桑卫兰又怎么猜不到是他? 两人寒暄已毕。 因为彼此都知道所要谈及的话题涉及机密,所以桑卫兰带他到书房,相对坐定。 “桑老板,气色不错呀?”杜云铮探试着说,“人逢喜事精神爽,想是……” “哪里的话?”桑卫兰苦笑,“桑某如今已成了过街老鼠,杜老板就不要再打趣了!” 杜云铮欲言又止,桑卫兰笑问,“怎么不见白老板?”他想知道,这件事情白老虎可知情? 杜云铮忙笑道:“家师事情太多,难保事事都顾及周全。 我们做徒弟的,承蒙他老人家的载培,自然要四处探听走动得勤些,才算不辜负他老人家。” 果然,杜云铮野心勃勃,绕开了白老虎,直接接洽。 不论如何,他耳目如此灵通,也令人刮目相看。 “杜老板,真非池中物也。 假以时日,成就定不在白老板之下。”桑卫兰感慨地说。 他这话也是发自肺腑。 英雄总是相惜,自他第一眼见到杜云铮,就觉得这小子是个人物。 “哪里,哪里,”杜云铮恭谦地说,“我哪里敢跟师父比,桑老板说笑了。” “杜老板,无事不登三宝殿,”桑卫兰微笑着,将话题一转,“今日入我蓬门,是不是想将桑某绳之以法呀?” “不敢不敢,”杜云铮含糊地打了个哈哈,“桑老板,你也是个爽快人,我有话直说好了,听说,你有李楚岑的下落了?” 桑卫兰点头,淡淡地一笑。 “他死了?” 桑卫兰微笑。 “听说,昨夜夏局长也去稻香村了?” 桑卫兰笑道:“杜老板,你耳目灵通,消息广大,自然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了,怎么还来问我?” “桑老板这话,真叫我无地自容,”杜云铮苦笑,“我要是什么都知道,哪敢来打扰桑老板?我在上海警局有几个相知的弟兄,昨晚打电话给我,说是当年四君子之一的李楚岑死了,还是夏局长报的案。 还有夏局长也去了稻香村,我想了一晚,也想不出个前因后果来,今天还是来登门请教。” “杜老板就不认为我是杀害李楚岑的真凶?” “哈哈!”杜云铮大笑,“桑老板的为人,我杜某最是清楚,哪怕全天下的人都说是桑老板,杜某也不为所动!” 桑卫兰递上一支烟,杜云铮接过,狠狠地吸了几口。 双方一时无语,都在彼此琢磨、估量对方的心思。 杜云铮低头吸烟,却用余光觑视着一旁的桑卫兰。 “哎!”杜云铮叹了一声,“在下很是为难呀!” “怎么?”桑卫兰明知故问。 “如今上海警察局已知会法租界,工部局下令全力破案,正合力缉拿桑老板,想来桑老板已经知道了!” “不错!” “唉!”杜云铮又是一声叹息,“杜某不抓桑老板,便是不忠;若抓了桑老板,便是不义,忠义难两全,可叫杜某好生为难!” “那还等什么?”桑老板配合地伸出双臂,笑道,“任凭杜老板处置!” “这……教杜某如何下得了手啊?”杜云铮一时反怔住了,桑卫兰如此配合,莫非其中有诈?若是他与夏家串通一气,自己岂不白作恶人? “这有何难?”桑卫兰哈哈一笑,“杜老板事前通报,教桑某逃过一劫,已是尽了义气。 所余者,不过将桑某带回巡捕房,以全这个忠字,这又有何可虑?” 杜云铮满面痛心之态,“杜某又怎么忍心看桑老板吃苦呢?” “吃苦?”桑卫兰故作惊讶,“吃什么苦?我明人不做暗事,一生不做违法乱纪之事,问心无愧,何苦之有?” “哎呀,我的桑老板,”杜云铮不觉拍手,“话虽如此说,可是你夜闯稻香村,这其间病死李楚岑,火烧宅院,可是夏谙恕亲眼所见呀!” ?? “李楚岑病死不假,宅院被烧也不假,”桑卫兰冷冷地一笑,“夏主任又凭什么认定,是我所做的?” 杜云铮明知他故做糊涂,慑于其中厉害,却不敢蛮干,只能慢慢剖析其中原委,“令叔当年未曾破得了案件,他又与东方若希有亲戚关系,已经惹得巡捕房猜疑,令叔是否与案情有关,只是苦于没有证据。 如今桑老板找到了李楚岑,他又死了,房屋尽毁,巡捕房有人猜测,会不会是桑老板为了保全令叔的声誉,故意毁灭证据……桑老板此去,只怕是凶多吉少,凶多吉少!” 桑老板心下一沉,杜云铮所说,与郑涵所想极为相近,此番果然是“凶多吉少”了,他心中忐忑,面上半点不露,“无妨!无妨!”他笑着将双臂递上,“还是杜老板的前程要紧!” 他谈笑自若,杜云铮反而更是谨慎,“难道桑老板已想好了脱身的法子?”他试探着问。 桑卫兰无所谓地扬了下眉头,“走一步,再看一步吧!”他若无其事。 杜云铮素知他心计深沉,行事谨慎,若无万全之策,又怎会如此轻描淡写? “莫非……”他问,“桑老板知道杀害李楚岑的凶手了?” 桑卫兰微笑着摇了摇头。 “那……”杜云铮又问,“桑老板是找到证人了?” 桑卫兰又摇了摇头。 “这……”杜云铮故做惋惜地说,“那桑老板到了巡捕房,岂不是要大吃苦头?” 桑卫兰不由得哈哈大笑起来,杜云铮一时间不解其意,如坠五里雾中。 “杜兄,你先是舍命相救,如今又对我如此挂怀,不如就对你实说了吧,”桑卫兰做一幅推心置腹的模样,杜云铮忙俯耳上前,桑卫兰轻轻笑道,“杀李楚岑的是谁,我不知道,可东方惨案的凶手是谁,我却是了然于心!” 他款款道来,可对于杜云铮来说,却不啻于耳边一个炸雷,惊得说不出话来。 他抬眼看桑卫兰,一脸的志在必得。 “夏谙恕怀疑我叔叔是凶手,我才会杀李楚岑掩盖,”桑卫兰又闲闲地道,“如今我直捣龙头,干脆找出东方惨案的凶手,还有谁会怀疑我杀李楚岑?” 看到杜云铮一脸震惊,桑卫兰忙补充了一句,“这话我只对你说,千万别传了出去!” “桑老板,果真是真人不露相!”杜云铮赞叹,心下却是惊疑不定:桑卫兰所说,究竟是真是假?不过若说桑卫兰能破东方惨案,原也在他意料之中:他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眼光精准得近乎恶毒。 他早就断定,桑卫兰表面恭谦温和,不过是扮猪吃老虎,根本就不是什么善碴!十五年前“桑庐”的那场大火,在他看来,根本就是个精心炮制的烟雾弹!桑卫兰这样精明的人,会让送到嘴边的鸭子飞了?杜云铮几乎可以肯定,关于“东方惨案”,桑卫兰所知的内幕,要比人们想象得多得多。 他可是桑知非的亲侄子!桑卫兰能找到消匿已久的李楚岑,就是最好的证明。 桑卫兰此时不但镇定自若,更有些得意之色,让他更加确信自己的判断……如果桑卫兰真的破了案子,他岂不是要分去东方家族一半的财产?杜云铮忡怔之间,仿佛有一只只灼灼耀目的金元宝生出翅膀来,翩翩飞入桑卫兰的荷包。 不行!不行!这等发财的良机,岂容它白白溜走?在那一瞬间,杜云铮已经作了个决定,要乘此机会,捞上它一笔! “桑老板,这东方惨案,可不是件简单的事,”杜云铮一副推心置腹的神色,“不知桑老板有多少把握?” 其实桑卫兰何曾有半分的把握?不过借此脱身而已。 不过他若说有十分把握。 一来杜云铮不信;二来也难圆其说。 于是淡淡笑道:“实不相瞒,现在也只有七分熟而已!”说少了,杜云铮不肯上钩。 说多了,又不利于拖延时间。 “哦?”杜云铮诧异,“这是怎么说?” “我于一个偶然的时机,曾经得到一份至关重要的证据,”桑卫兰说得很慢,以便思考下一步的对策,“有了它,破案便有七分的把握了……” 杜云铮眉宇间闪过一丝疑虑的神色,他不信! 桑卫兰微微一笑,“那是一本日志,何等风流蕴藉!却记载了许多不为人所知的往事。 浮光掠影,草蛇灰线之间,隐藏着令人惊心动魄的秘密……”他突然想起李楚岑临终之语,灵感突至,气定神闲地娓娓道来。 杜云铮正听得入神,桑卫兰却将话题一转,“真可惜呀!唉!” “桑老板为何叹气?”杜云铮忙问。 “只可惜那本日志上的线索虽多,却只是有句无篇,”桑卫兰想起柳寒江的日记来,信口胡绉,“日志的主人性情所至,随手写来,其间极不连贯,虽然已将作案经过吐露了七八分,可线索终究是断裂的,总是欠了那么点说服力!”桑卫兰虽是信口开河,也不忘抛下一个诱饵,就看鱼儿咬不咬钩了。 果然杜云铮“哈哈”一笑,“我当桑老板所虑何事!弟虽不才,这件事上,倒可以帮得上忙!” “哦?”桑卫兰似乎不明所以。 “巡捕房再不济,当年到底也调查过东方惨案,现在,也放着一叠厚厚的卷宗呢!里面总有迹可寻吧?巡捕房当年查案的老人都在,桑老板要找谁,言语一声便是了,没准就有桑老板想要的。 再说,我们巡捕房人手众多,又名正言顺,追查起线索来,总比别人方便吧?” “妙啊!妙啊!”桑卫兰恍然,击掌赞叹。 “桑老板已存七分,巡捕房再怎么不济,也能寻出个三分来,”杜云铮笑道,“到时两下合璧,岂不有了十分了?” “说得好!痛快!”桑卫兰又是一击掌,“杜老板,桑某这就随你去巡捕房吧!”桑卫兰以进为退,假意要走。 “且慢!”杜云铮慌忙阻拦。 他心中另有一番主意:如今巡捕房因办东方惨案不利,另提拔了一位法国巡捕长杜威,很得总巡长的宠信。 杜威与白老虎明争暗斗,似乎还稍胜一筹。 如今桑卫兰要是去了巡捕房,岂不是白白便宜了杜威?杜云铮岂会让到嘴的金鹅飞走了? “桑老板且听在下一言,你手中的证据既然不全,这件事,一时半刻说得清楚吗?” “这……”桑卫兰犹豫,“怕是要费些周折……” “岂止是要费些周折?”杜云铮分析利弊,侃侃而谈,“你我兄弟一向情同手足,义薄云天。 桑老板所知,自不会瞒我!桑老板所言,我自不会相疑!可如今巡捕房负责此案的是杜威,他是番邦外夷的洋鬼子,懂什么礼仪廉耻,兄弟情义,桑老板所说的,恐怕他未必会信。 再加上夏部长不明就里,从中阻挠,我只怕桑老板要吃苦头!”他提起杜威来,心中未免有气,竟忘了桑卫兰本身便混杂了多国的“番邦”血统。 “这……”桑卫兰故作犹豫,“杜老板有何高见呢?” 杜云铮故作为难,只顾低头吸烟。 桑卫兰知道他要有许多腔调要做,自然由他做足。 半晌,方才试探着问道:“依杜老板之见,桑某该如何是好?” “桑老板,”杜云铮猛然间眉头一皱,狠狠地掐灭烟蒂,“杜某不才,平生最看重的是一个义字,实在不忍心看桑老板自投虎口。 这样吧,你快带着家人去公共租界,此事还没有与公共租界工部局交涉,你先过去避避风头再说!” “这怎么行?”杜云铮如此痛快,桑卫兰倒吃了一惊,他是真心,还是探试? “杜老板此番不能抓桑某复命,回头总巡长岂不会怪罪下来?”桑卫兰连连摇头,“桑某怎么忍心独自偷生?” 他所顾虑的,杜云铮心中早打好了如意算盘:他抓回桑卫兰,也不过是便宜了杜威,白替人做了嫁衣裳;抓不回去,也不过是个失职之罪,比之东方楚所许诺的赏金,简直不值一提,杜云铮自然不会因小失大;至于桑卫兰呢,他的主要产业都在法租界,别说是到了公共租界,就是跑到了法国,也不愁他不回来!所谓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这我自有办法应对,”杜云铮站起身来,“桑老板,时候不早了,早做准备才是。 再拖延下去,恐怕我也帮不了你了!” 看来他是认真的!桑卫兰一时间感激不已,“杜老板如此厚德,桑某真是不知何以为报?” “桑老板这话就见外了!”杜云铮豪气地摆了摆手,“兄弟之间,哪说得上这个?” “虽如此说,”桑卫兰拱手为礼,“杜老板的这番情义,桑某永生不忘!” “客气客气!不过,”杜云铮不失时机地提点,“杜某此番毕竟是担着干系的。 只盼桑老板早日破案,洗脱不白之冤。 杜某也跟着摆脱这个做事不力的罪名!” “应该的,应该的!”桑卫兰恍然,“此事关系着你我兄弟的前途命运,愚兄自当竭尽全力!” “好!”杜云铮抚掌大笑,“有桑老板这句话,你我兄弟联手,不愁东方惨案不破!” 杜云铮终于提到了“联手”,他想要的是什么,桑卫兰自然心领神会,“桑某不过是一介商贾,既不是探长,又非侦探,就算破得了案子,传出去对我也没什么好处,不过是徒增冤仇尔。 这破案神探的浮名,还要多蒙杜老板来承担!” 他说得清楚,只图利,不图名。 想来也是,他不过一介商人,要神探的美名做什么?而杜云铮倒是堂堂巡捕长,到时候以他的名义破了案,在法租界威名大震,升迁受赏,要什么没有?只怕早晚要盖过他的师父白老虎,杜云铮想到此处,有些按捺不住内心的兴奋。 不过他也不忘安抚桑卫兰,“桑老板言之有理!这等浮名,想来要之无用。 不过好在东方楚说过,谁能破案,便能分东方家庭一半的财产……” “他的话,”桑卫兰微微一笑,“作得了准吗?” “桑老板放心。 若希儿已经正式签了协议,她可是正牌的继承人。” “果有此事,”桑卫兰笑道,“杜老板两次救桑某于水火,如此恩义,克不敢忘。 至于钱财之事,杜老板做主便是了!” “桑老板言重了,云铮不敢有非份之想,”杜云铮恭谦地笑,“我一个后辈,何德何能,敢与桑老板议价?我出身寒微,多亏了师父的栽培,才有今天,只想给师父争口气,破这个大案,说出去也是师父的提携之功。 至于钱财,都凭桑老板做主!桑老板一分不给,云铮也无话可说。 若说桑老板见云铮奔劳有功,分些微利,杜某也只有感激的心思,再无他想!” 这个杜云铮,话倒讲得漂亮! “这怎么行?”桑卫兰笑道, “你我兄弟二人此刻共患难,到时少不了要同富贵!” 二人各怀心事,彼此推脱歉让,正说得入港。 突然客厅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杜云铮尤未防备,条件反射似地一哆嗦。 桑卫兰也是一阵心惊:这时候少有人知道他在这里此时电话竟打到了这里,怕是走不成了! 两人正惊疑不定,倒是刘则轩走上前,接起了电话,听了半晌,“找郑涵的!”公寓与“桑庐”电话线相通,可以转接到这里。 “是谁?”杜云铮慌忙问道,只怕是杜威的人追踪至此,搅了他的好梦。 “郑涵,”桑卫兰点了点头,“刘爷,让他听电话!” 郑涵正对着一摞报纸,苦苦思索,突然响起一阵敲门声,“郑涵?郑涵?” 郑涵一跃而起,“什么事?” “郑涵,有您的电话!”是刘则轩。 竟然有自己的电话?郑涵吃惊之余,隐约还带点期待。 自己“逃难”到上海,一直隐名埋姓,深居简出,竟然有人知道自己住在“桑庐”?对了!一定是沈筠飞! 郑涵飞快地跑下楼去,接起电话,“喂?” 果然,电话那头传来沈筠飞爽朗的笑声,“这么长时间也不给个信儿,你小子是不是把我给忘了?” 沈筠飞,在这寒冷的季节,给郑涵带来一丝丝暖流。 郑涵带点歉疚,“对不起啊,哥们,让你费心啦!” 沈筠飞是责备的语气,“说什么呢?太不把我当哥们啦!什么时候事情完了,就赶紧回来,我想死你小子啦!” 沈筠飞的声音很大,听得出心情很好。 “筠飞,你是不是有什么好消息要告诉我?” “消息倒是有,不过也不知是好是坏……” “快说快说!”郑涵焦急地催促。 “说说说!瞧你急的!第一,你知道李枯禅是谁吗?”沈筠飞压低声音。 “李枯禅?你这话什么意思?” “李枯禅的真正名字是柳忆眉!” “啊!”郑涵吃惊地大叫,“四君子!” 他的声音之大,正在上楼的刘则轩都停住了脚步。 “你小子行啊?”沈筠飞吃惊地说,“这你都知道?我怎么没听说过?”沈筠飞是东北人,家中是贩木发家,不通文墨,读得又是理学院,没听过“四君子”的威名,也不足为怪。 “我最近正在查的事,涉及到这些,所以知道点,”郑涵着急地问,“你是怎么知道的?可靠吗?” “‘枯心斋’突然失火,但李枯禅的遗物并未完全烧光,燕大组织了一个小队,专门清理他的遗物。 他的书很多,从里面发现了一些东西,虽然零零星星地,还是能判断出,他就是四君子里面的柳忆眉。 连井校长都说,这个柳忆眉真行!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连自己最擅长的书法都放弃了,他的字体都和从前不一样了。” “确定是柳忆眉?” “嗨!”沈筠飞不以为然地说,“你这个人怎么这么罗嗦?那么多专家都确认了,还能有假?不过据说柳忆眉之所以隐名埋姓,和以前上海的一个什么案子有关,虽然不太可能是他做的,但他因此受到了牵连。 而且燕大的台柱,竟然是别人匿名假扮的,也关乎燕大的名誉,所以这件事已经被学校瞒下了。 只有学校的一些领导知道,当然还有我。” “李祎璠知道吧?”郑涵突然想起李祎璠,他那么崇拜李枯禅,不,应该是柳忆眉。 “知道,实际上,就是他最先发现的。”沈筠飞又一次压低了声音,“说来也怪,别人整理资料,都挑一些大块的整理,因为容易出成绩。 而李祎璠专挑一些不起眼的零星碎文,别人都以为他有毛病。 然而小组里有一个钻研近代书画的行家,看到李枯禅的一幅涂掉的画,怀疑他就是当年的柳忆眉,到处寻找,也没有其它证据,才想李祎璠整理的那些零碎,然而把那些小件的证据整理在一起,竟然能推断出李枯禅就是‘四君子’中的柳忆眉。 很多人都觉得奇怪,李祎璠是不是早就知道些什么?” “哦!”郑涵脑海中飞快地思索着:十六年前,柳忆眉因“东方惨案”,隐名埋姓,后又来到燕大,在“枯心斋”中一躲就是十几年!直到他看到了自己带去的“四面菩萨”,想到往事,难怪他当时会有那么激动的反应。 但他为什么会死,是怕事情败露而自杀?难道他才是真正的凶手?还有,“枯心堂”的火究竟是谁放的?李祎璠吗?李祎璠应该早就知道柳忆眉的身份,那他这一系列奇怪的行为,欺骗、偷窃、诬陷、迫害……他的目的又是什么? “李祎璠呢?他现在在做什么?” “他离开北京了!” “什么?”郑涵一惊。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沈筠飞提起李祎璠来,语气中总带点鄙夷,“自从你出事以来,我就没答理他。 他总是一副想和我说话又不敢的模样,像一条被打怕了的狗。 他知道,我真的会打他。 那一天,我和院里的小四他们打球,他远远地走过来,好像有话要说。 我一大口痰吐在地上,小四他们都哄起来,他就走了。 谁知第二天,他就离开北京了,谁也没告诉,也没人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 老实说,我真没想到,因为井校长特别喜欢他,如果他留在学校,应该是前途无量的……” 郑涵听着,不知为何,心里有种淡淡的失落。 “喂,郑涵,你在听吗?” “在听,你说吧!” “你还记得柳迪吧?” “当然!呃,有什么事?你快说……”郑涵焦急地催促,难道沈筠飞有柳迪的消息? “她昨天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她到处找也找不到你,只好给我打电话。 我当然没告诉她,还是问问你再说吧!” “什么?”郑涵大叫,“我可一直在找她啊!你知道她在哪儿?” “那当然!这点觉悟我还是有的。 我留下她的地址了:新安路十四号双安旅馆!” “谢谢啦!兄弟!我有急事要找她,改天再好好和你聊!”郑涵急着要挂断电话。 “等一下!” “怎么?” “我总觉得……”沈筠飞有些犹豫,“柳迪哪里有点不对劲,你要小心点……” 郑涵跑出房间的时候,“噼里叭啦”像一阵风。 杜云铮站在窗前,目送郑涵远去。 “这位就是郑涵吧?” 桑卫兰苦笑,“天底下还有什么事能瞒过杜老板?” “桑老板,误会了!”杜云铮忙陪笑,“云铮纵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来打探桑老板的朋友。 只是这位郑先生,那天与若希儿一舞生情,两个人携手走进若希儿的香闺,可是整个上海都知道的!云铮想不认识他,只怕很难!” “我怎么把那晚的事给忘了?”桑卫兰嘴边带点暧昧的笑,“年轻人嘛,谁没干过几件荒唐事呢?” 杜云铮干笑了几声,“如果我是郑涵,才不会浪费这么好的资源!” “哦?” “若希儿那个小妖精,真是金口难开,”杜云铮皱着眉头说,“十六年前,连巡捕房也撬不开她的嘴,现在更别指望了。 不过郑涵就不一样了……”他呷了一口酒。 桑卫兰呵呵一笑,“她如果真的知道什么,还用等到现在?东方楚是什么人?这点事情还做不到?” 杜云铮冷笑,“就怕他不想知道呢!” “哦?” “是不想让别人知道!” “你怀疑东方楚?” “所有的人都怀疑他,关键是没有证据。” “嗯!”桑卫兰点点头。 “东方楚和若希儿的关系很差。 你看那天晚上就知道了,若希儿很叛逆,竟然一杯酒浇到卢筱云身上了,”因为卢筱云曾与白老虎有过节,杜云铮毫不掩饰自己的幸灾乐祸,“听说,若希儿刚刚和东方楚大吵了一架,若希儿竟然要割脉,还好割得不深,没出什么大事。” “有这样严重?为什么?”桑卫兰皱眉,他眼前浮现了若希儿那张精灵一般的小脸,那孩子虽然乖张任性,模样秉性还是可人疼的。 “没有什么大事,若希儿大吵大闹,说东方楚控制她,什么事都要管。 不过听人说……”杜云铮顿了一下,压低声音,“听说若希儿在日本交了一个男朋友,被东方楚拆散了。” “嗨!我当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呢!”桑卫兰不以为然地说,“每家都会出现这种事,家长都会觉得女儿选的男朋友不可靠,不过很多时候,他们的眼光是对的!” “若希儿这个时候很需要安慰,只要有个她信得过的人,她很快就会吐露心声的。” “郑涵吗?” “这是一个好机会,我想任何一个年轻人都不会放过的。”杜云铮狡黠地笑。 新安路十四号双安旅馆,郑涵终于见到了他日夜苦寻的柳迪。 她看起来有点憔悴,深深的眼睛有些陷了下去,两颊也见瘦削。 然而到底年轻,连疲惫也是种动人的点缀。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找你好久了!”两人几乎同时喊道。 惊讶之外,是重逢的喜悦,柳迪有点害羞地笑了一下。 “你怎么会在这里?”郑涵带点惊讶地打量四周。 窄仄黑暗的房间,墙角上层叠的是梅雨天所浸的霉渍。 除了一张单人床,唯一的一件家具是个一张小桌,上面满是油污。 他想起了柳迪的家,虽然陈旧简陋,但不失整洁。 柳迪咬了咬嘴唇,没说话。 她的眼中带点寞落,也带着点委屈。 郑涵自从见了她,才明白自己对她的惦念与牵挂到底有多深。 柳迪失踪后,他的心情一直处于一种惴惴不安的惶惑之中。 他一直告诫自己:要坚强,要平静,自己什么大风大浪都经历了,才在乎这点事?可能没用,心中总是惶恐。 像是一潭无底的深水,没有外界的干扰,却不断向外吐着气泡,没人知道潭底正发生着什么。 柳迪张了张口,眼圈先红了,她忙转过头,郑涵笑,“怎么啦?林妹妹?” “不许你这样说!”柳迪生气地说,“我有那么脆弱吗?” “好好好,我不说,你来说!” 柳迪咬了咬嘴唇,“我的家不能住了。” “为什么?” “还记得你上次到我家,看到一条蛇吗?你走的第二天,又出现了一条同样的蛇。” 郑涵心中一沉,这正是他所担心的。 “对不起!”他歉疚地说,“其实我早应该想到的。” “关你什么事?”柳迪故作轻松地耸了耸肩,“其实这也挺好。” “你为什么要住到这里?”郑涵问,“离你家很远,而且条件也不算好。” “我正想告诉你呢,”柳迪压低了声音,“我见到李祎璠啦!” “李祎璠?”郑涵吃了一惊,“他回上海了?” “没错,肯定是他,我遇见他两次。” “在哪里?” “就在愚园附近,我有一次悄悄地跟着他,想看他到底去了哪里,结果,似乎被他注意到了。 我只好放弃了,也不知他有没有认出我。” “你住到这里,就是为了跟踪他?” “嗯,”柳迪点了点头,“所以我昨天给沈筠飞打电话,我想,他应该和你联系的。” 郑涵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柳迪与李祎璠素不相识,又没有什么过节,为什么对他这么感兴趣? “喂!”他笑着问,“你跟踪李祎璠,是不是为了我呀?” “你说什么呢?”柳迪板起脸来。 她能用愤怒掩饰自己的窘迫,却掩饰不住脸上的红晕。 少女脸上的红晕,最是醉人。 更何况,柳迪又那么漂亮。 “那你费这么大的劲,又是为什么呀?” “你别自作多情了!我觉得你这个人最没意思,最无聊了!见到你就讨厌!”柳迪恨恨地说。 “是嘛,我真的那么讨厌?” “没错!” “那你还到处找我?” 柳迪变了脸色,刚要开口,郑涵又换了一幅脸色,“别闹,坐好了,和你说正事呢,你哥哥回来了,知道吗?” “我哥哥……”柳迪愣住了,“你说的是真的?” “不知道,令兄一向神龙见首不见尾,”郑涵无奈地耸了耸肩,“不过你那位高邻说的。” “谁?” “就是住在你楼下的那位!”郑涵用手在胸前画了个夸张的抛物线。 “讨厌!”柳迪用手推他,“人家不过是长得胖一点,你用得着这么刻薄吗?” “你不刻薄别人,别人可要刻薄你呢!”郑涵狡黠地笑。 “什么?她都和你说什么了?”柳迪脸上骤然色变。 “她说呀,”郑涵笑着学那个女人的扭捏口声,“柳迪又漂亮,又聪明,又能干,又温柔,怎么不快点找个小女婿呢?” “哎呀,你——”柳迪恨得要打,郑涵灵活地闪过,夺门而出。 柳迪气得跺脚,“你站住,你站住!” 郑涵边跑边笑,“快走啊,你不快点回去,看看你哥哥在不在?” 天气有些冷,但阳光很好,天很蓝,让人心情舒畅。 郑涵与柳迪并肩走在街上,两人都身材修长,男的俊朗,女的娟丽,走在一起很是惹眼。 一路上,不断有行人投来艳羡的目光。 年貌相当,两情和悦,真是世上最美好的事。 郑涵注意到,柳迪的步伐不算快,甚至还有些拖沓,“柳迪,怎么了?你不想见到哥哥吗?” 柳迪的声音带些疲惫,“郑涵,我太累了。 我一次又一次地寻找,结果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 我现在希望永远走在路上,这样,我的心中就满是希望,而不会是接踵而至的失落!” “柳迪,振作点!”郑涵不由自主地握了握她的手,“从我六岁那年,我父亲死在我的面前,我发誓一定要找出事情的真相。 这么多年了,我曾经很痛苦,很失落,觉得自己无能,怀疑自己,可我从来没有放弃希望。 虽然现在离我的目标还很远,但每天早上醒来,想到又多了一点线索,又多了一点进展,我就很高兴,很振奋!身边还有很多人帮我。 我想,我的心愿早晚会实现的。” 他的情绪感染了柳迪,她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她是一个带点消极情绪的人,需要身边有人不断给她鼓劲。 郑涵正相反,他乐观自信的情绪仿佛身体里都盛不了,汤汤地要溢出来,总是能鼓舞周围的人。 “柳迪,”郑涵问,“你认识李楚岑吗?你哥哥的日记里提到过这个名字。” “李楚岑?”柳迪茫然,“没听说过。” “那你认识一个姓唐的人吗?唐前燕?” “啊!唐叔叔呀?他在哪儿?”柳迪带着几分惊喜。 “怎么?你和他很熟?” 柳迪摇了摇头,但眼中满是欣喜,语速也加快了,“在我们小的时候,我和哥哥都叫他‘神秘叔叔’,因为他每次来看我们都是在晚上,还要穿得严严实实的,看起来很神秘,还要我们不要告诉别人。 他给我们带了好多好多的东西,什么九连环啦,小木偶啦,赛璐珞的洋娃娃啦,还有好多好多好吃的,洋汽水,酱牛肉,葡萄干……” 郑涵越听越不是滋味,化名“唐前燕”的李楚岑对柳家兄妹不错,柳迪对他也很有感情,如果她知道李楚岑惨死,一定会很伤心吧?还有,既然李楚岑对柳寒江兄妹这么好,柳寒江为什么要向外泄露他的地址呢?他知道李楚岑其实是想隐居世外的,而且还造成了李楚岑的惨死。 柳寒江,你是故意的吗?郑涵心中突然产生一个大胆的推断,想向柳迪求证。 “柳迪,唐前燕为什么对你那么好?他是怎么认识你的?” 柳迪的脸色一时间变得很难看,她用了好长时间才恢复平静,“他和我爸爸以前是很好的朋友,我爸爸走后,他觉得我们兄妹很小很可怜,所以有时会来看我们。” 郑涵再也忍不住,“柳迪,你爸爸是不是叫柳忆眉?” 柳迪抬起眼,惊讶地问他,“你怎么知道?” 郑涵不答,他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柳迪的父亲是四君子之一的柳忆眉!他似乎感觉很多东西在他身边转呀转地兜圈子,就是不让他看到真相。 现在的问题是,郑涵明知柳忆眉刚死,要不要把这件事情告诉柳迪呢? “柳迪,”郑涵小心翼翼地探试,“你父亲在哪?” 柳迪的脸似乎抽搐了一下,“不知道,他带着我和哥哥住在乡下,在我们十四岁的时候,把我们带到现在住的房子里,又给我们留下一笔钱。 他说有很重要的事要做,于是就走了,再也没回来过,我再也没听过他的消息。 可能,可能他已经有了新家,又有了漂亮的女儿吧……”柳迪眼圈一红,低下头去。 郑涵真是觉得匪夷所思,天下竟有这么狠心的父亲!自己的亲生儿女尚未成年,竟把他们丢在那里不闻不问,一走了之。 柳忆眉在“枯心堂”里一住十年,自然没有组成新的家庭,那他为什么走了呢?仅仅是为了逃避“东方惨案”?可是,他离开柳迪兄妹的时候,距“东方惨案”已经有些年头了。 “你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柳迪摇了摇头。 “那你心里怨他吗?”郑涵小心翼翼地问。 “不!”柳迪回答得这样干脆,真是出乎郑涵的意料,“他能陪我们到十四岁,我已经很感激了……” 柳迪这样评价自己不负责任的父亲,郑涵很意外,可能是因为柳迪的心地过于仁厚吧?不过那毕竟是别人的家事,也是一段令人伤心的往事,他也不好再说什么。 “你的父亲,和李楚岑,不,唐前燕,是不是有什么过节呢?”郑涵进一步探试。 “没有啊!他们是很好的朋友,否则唐叔叔怎么会照顾我们呢?郑涵,你是不是听到了什么?”柳迪疑惑地问。 “啊……没有,我只是从你哥哥的日记里看到了李楚岑的名字,又打听到了他的一些事,才随口问你的。”这个时候郑涵已下定决心,不管是柳忆眉还是李楚岑的死,都先瞒着柳迪。 虽然柳迪与他们已经很久不联络了,难免还会觉得伤心。 还有,自己毕竟是“杀害”柳忆眉的头号“嫌疑犯”。 要是据实相告,柳迪还会相信自己吗? 四君子之中的柳忆眉、李楚岑在短短的时间内相继死亡,恐怕不是偶然吧?这是出自谁的策划? 不管怎样,李楚岑的死,柳寒江是脱不了关系的。 他为什么要害善待自己的“唐叔叔”?李楚岑的死,是出自他的本意吗? 柳迪默默地向前走着,若有所思,她相信郑涵的解释吗? “郑涵,”她咬了咬嘴唇,似乎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你知道什么地方要招人做事吗?” “做事?”郑涵不解地问,“做什么事?” “嗯……”柳迪吞吞吐吐,“我上学期勤工俭学的钱快花完了。” “怎么不早说?”郑涵忙道,“我有钱!你要多少?”沈筠飞当初给他拿的钱已经花得差不多了,不过自己是男人,总比柳迪有办法。 “不、不、不……我不要你的钱!”柳迪连连摇头,好像郑涵的钱烫手,“我想找点事做,编辑、校对、抄写都行,做家务也行,我很在行的,最好是提供吃住的地方!” “有了!”郑涵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我知道了!” 第十二回 醉江月旧员伤往事,念奴娇孤女惭沷茶 “醉江月”茶楼,坐落在文庙街几曲桥西侧,系良木筑成,依水而建,飞檐斗拱,几曲玲珑,是当时第一等繁华热闹的所在。 此处来往人等众多,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无不曾在此处小驻,以至三教九流,鱼龙混杂。 桑卫兰沿着水面曲折的竹制小桥,缓步前行。 “稻香村”一行,和李楚岑的死,将桑卫兰搅入局中,再无退路了。 好在他巧言说动了杜云铮,连夜将他与刘则轩、夏谙慈等人送至公共租界,入住到桑卫兰在此处的秘密房产——“谙园”里。 一来他在公共租界广结人脉,可以互通声气;二来,上海警局并未知会公共租界,在此并不担心有人要缉拿他,所以先躲至“谙园”,避过风头再说。 杜云铮立功心切,急于破案,第二日便找来了当年办案的巡捕,让他详细说明当年的办案经过,协助桑卫兰破案。 这下弄得桑卫兰哭笑不得。 事已至此,再无退路,只能尽全力破案了。 桑卫兰心中烦闷,在家中坐不住,索性到喧嚣之地走一回,与杜云铮约在“醉江月”里。 至于生意场上的事,干脆全推给三叔桑知谨。 桑卫兰还未走至茶楼,已经迎出了一个伙计,“哟,先生来了,快请快请!” 桑卫兰含笑点头,上了三楼。 在茶楼的三层,都间隔成一个个的雅间,桑卫兰径走至里间的一个小小雅间前,掀开竹帘,只见里已经坐了一个人。 青布长衫,头上黑色礼帽压得低低的,将面孔挡得严严实实。 那人见桑卫兰进来,方才摘下礼帽,起身相迎,“敢问可是桑老板?” 桑卫兰含笑道:“正是在下!”一面入座,一面打量那人,大概五十岁开外,瘦长面容,三角眼,面色腊黄,拱肩缩背。 却是从来不曾见过的。 桑卫兰唯恐有失,于是笑道:“先生找我有事?” 那人看出了桑卫兰的疑虑,连忙笑道:“桑老板不必多虑,是杜老板叫我来的。 我叫周海峰,已经多年不曾在巡捕房供职了。 想当年,我可是瞻仰过令叔的风采!” 果真是寻捕房的旧人!桑卫兰忙拱手道:“原来是前辈!失敬!失敬!” “岂敢!岂敢!”周海峰忙含笑道,“杜老板之所以让在下来,一是避人耳目;二来在下当年曾接触过东方惨案,有些事也说得清楚!” 桑卫兰笑道:“不愧是杜老板,想得周到!” 杜云铮绕开杜威与白老虎,私自染指东方惨案,自然希望避人耳目,放着巡捕房那么多人不用,找来退隐多年的老巡捕,可见其处心积虑。 周海峰递过一张纸来,“这是杜老板叫我呈上的,东方惨案当夜的宾客名单,请桑老板过目!” 桑卫兰忙双手接过,只见那纸上写道: 民国五年10月11日东方郡晚宴宾客:(农历9月15) 英国领事约翰逊携夫人、罗栋国 法国领国事敏体尼携夫人 法租界工董局董事费沃利、贝特罗、加洛尼 浙江督军杨忠善、松沪护军使何丰林 爱新觉罗?浦英、复察生、叶赫那拉?尔江、 张思远(面粉大王)、程意卿(著名买办) 夏疆(现任部长)、夫人萧太清 岳明逊(买办)、冷玉翁 四君子(其三):李楚岑、周拂尘、柳忆眉 四公子:张雨泠、袁方定、张自行、卢骆庚 …… 那纸的反面写道: 当夜安保巡逻人员: 总巡长任长卿、副巡侯冬天 高级探长麦兰、法伯尔、周海峰、李得财、王保国、陈天贵 巡捕雅尔诺、麦克兰、冯三、张大忠、胡良、金宝、贾英、李大成 包打听陈金贵、孙成 另:私家侦探:桑知非 桑卫兰细细看了一遍,周海峰正色道:“这名单是最齐全的,当夜但凡去过的人,都在里面。” 桑卫兰抬头笑道:“原来先生当时也在现场,那我倒要好好请教!” “不敢!不敢!”周海峰叹了一口气,“东方郡怕死得很,当天请了巡捕房的人镇场,当夜我们的确是尽心尽力,克尽职守,整个晩宴过程并无一点意外。 谁知当我们撤离之后,竟会发生这样的事……” 桑卫兰又细细看了一遍名单,“老先生,你们当时就没有着重怀疑的人吗?” “有、怎么没有?不过,我们始终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 “是谁?” “夏疆,”周海峰脱口而出,突然觉得有些不对,抬眼看了看桑卫兰,见他面色如常,才继续说道,“还有柳忆眉、周拂尘和李楚岑他们三个……” 桑卫兰不由皱了皱眉头,“还有吗?” “还有……”周海峰迟疑了一下,似乎有所顾虑,“说出来可能有人不信,但我曾怀疑过东方楚!” “为什么?”桑卫兰似乎有点意外,低头看了看那张名单,“那天晚上东方楚并不在场啊?” “他虽不在场,但他却有作案的动机与嫌疑,” 周海峰的笑里带些苦涩,“他曾在争夺家产的过程中,败给了自己的侄子东方郡。 据说在这个过程中,东方郡颇使了些手段,所以东方楚怨恨他,也在情理之中。 当晚东方楚虽然不在现场,可他曾经的三个好友柳忆眉、李楚岑、周拂尘都在现场,并且代东方楚送上贺礼。 而且,这三位名噪一时的人物,在东方惨案不久后便消失了。 这也是东方楚饱受猜疑的原因之一。” “哦?”桑卫兰对他所说的贺礼很感兴趣,“你可记得,他们送的是什么礼物?” “当然,”周海峰毫不犹豫地回答,“是花间四友祥云瓶。 蓝底掐银丝的景泰蓝瓶,有一人多高,制作十分精美,上面雕着松、竹、柳、菊四友,象征着四君子。 在办案的过程中,这四个瓶子曾作为证物被保存起来。”看来,周海峰对这四个瓶子印象深刻。 “瓶子是密封的?” “不是,”周海峰摇了摇头,“瓶身本身是闭合的,瓶口很小,上面有镂空的盖子,外镶掐丝雕花,可以开阖,镂着蝙蝠、鹿、麒麟、喜鹊等祥瑞之物。 瓶子本身是铜胎的,没有任何问题。 据当天搬运的工人说,瓶子里不像是装了东西。 而且他们后来也试搬过一次,据说重量也没什么变化。” 桑卫兰皱了皱眉,进一步追问,“就没有一点蛛丝马迹?” “有……”周海峰不由自主地看了看周围,似乎有所顾忌,“在瓶身内部,距瓶口大概二十公分左右,有一圈微黑的痕迹,当然,小得几乎不能察觉。” “哦,依先生之见,那是如何造成的?” “不像是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周海峰犹豫了一下,“倒像是酸腐蚀过的痕迹。” “还有呢?” “瓶底有少量黑色的灰迹。” “什么灰?” “很少,可能是烧过的木材,也有可能是纸。” “四个瓶子都有吗?” “都有!” 桑卫兰想了一下,继续问道:“那夏疆呢?为什么怀疑他?” “夏疆与东方郡俩人早有过节,很多人都知道。” “据说,”周海峰欲言又止,似乎有所顾忌,“夏疆曾与东方郡是结拜的兄弟,两人因为追求同一个女人而结怨,而那个女人就是夏疆的夫人。” 桑卫兰瞄了一眼名单,“不对啊,夏疆夫人不是叫方素吗?为什么单子上写的是萧太清?” 周海峰即随吃惊地反问,“夏家的事,桑老板难道不知道?” 桑卫兰苦笑,“怎么,我就该知道夏家的事吗?”当年他和夏谙慈的事,闹得满城皆知。 不过夏谙慈十六岁就搬离夏家了,她很少提家里的事。 “当时,夏疆的夫人是萧太清,方素是夏疆后续的弦,夏家的二小姐夏谙慈,就是这位萧夫人所生的……”周海峰顿了一下,考虑要不要继续说下去。 桑卫兰笑道:“你说吧,没关系的。” “当然,这位萧夫人也不是夏疆的结发夫人。 夏部长为了娶她,不惜抛妻弃子,与原配夫人反目,吃了不少苦头。” 桑卫兰再也忍不住, “周先生,我曾听人说起过,当年有一位与四君子同时,风华绝代的大美人,不会说得就是这位萧太清,萧夫人吧?” “萧夫人的确很漂亮,”周海峰沉吟了一下,“据说她才气过人,和四君子也有过来往。” 桑卫兰的心,在一点点下沉。 李楚岑所说的那位绝代佳人,又和夏家有关系的,会不会就是她呢?难怪李楚岑欲言又止,想必是夏谙慈就在当前,不好明言。 夏谙慈从稻香村回来就病倒了,是不是也因为觉察到了什么? “那夏夫人……”桑卫兰带点尴尬地笑,“呃,箫太清有什么别号吗?比如说,兰陵妃子什么的?” “这倒没听说过。” 桑卫兰有些失望,周海峰却突然像是觉察到了什么,“桑老板……是不是听说过什么?”“ “没有没有!”桑卫兰连连摇头,“先生说她有才气,又和四君子有来往,文人们诗词唱和,有雅号什么的也正常!” “哦!”周海峰点了点头,他是巡捕出身,心思敏锐,自然不大相信,不过桑卫兰既如此说,也不好再追问。 “听说,四君子中的李楚岑也喜欢她,周先生知道吗?” “这倒不清楚,”周海峰摇了摇头,“只听说东方郡和夏疆都为她神魂颠倒,一度闹得很僵。” 这会是制造东方惨案的动机吗?桑卫兰暗想。 “她当晚也出席了,周先生应该见过她吧?”桑卫兰是想求证她的魅力。 “嗨!我哪有那福气?”周海峰摇头笑道,“这位夏夫人架子大得很,我一介小小的巡捕,哪能见得着她呢?” 桑卫兰点了点头,“既然夏疆与东方郡不睦,为何还要前往祝贺呢?还要携同夫人?” 周海峰笑道:“桑老板想啊,这人一旦占了便宜,谁也不想把事情做绝,夏疆抱得美人归,心满意足,自然想乘着东方郡晚年得女,缓和一下气氛。 另外嘛,自然也是想炫耀一下。” “嗯,你说得有理!” “当天我们知道夏疆要去,恐怕出什么乱子,都如临大敌,没想到宾主尽欢,其乐融融,都松了一口气……没想到,唉!竟然会出那么大的事!”时隔多年,周海峰依然耿耿于怀。 “你们当时去查勘现场,还有什么特别的吗?” “有!有!有!”周海峰连说了三个“有”字,是什么事,让他印象如此深刻呢? “什么事?” “那是若希儿生日后的第三天,巡捕房接到报案,总巡长任长卿带着我们十几个兄弟到东方老宅,我们破开门,发现东方家的人都不见了,房间内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血迹……我们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地找,终于在一间密闭的,不起眼的小屋子里找到了若希儿,问她什么也不说,又怕她有危险,就将她带了出去。 我们兄弟又在里面继续查找线索,可是不久,几个兄弟都说头晕,恶心,还有一个兄弟说,他见到了一个穿红衣的女人,飘悠悠地就过去了,他这样一说,好多兄弟也说看到了,还有人说看到了一个穿花裙子的小女孩……总巡长呵斥大家,说他们胡说,可是不一会,我们见他的脸色也有些发黑……” “那您呢?有什么感觉?” “我倒没看到什么红衣女人,可是我觉得胸口闷,不舒服……很多人都说这里有恶鬼,大家越传越怕,只有我和另一位探长王保国,还在坚持。 过了一会,一个兄弟晕过去了,巡长下令撤退,我们闭锁了门窗,就走了。 第二天,关于东方全家被恶鬼杀死的消息就愈传愈烈……” “那几位被送到医院的兄弟也查不出什么来,可是身体却越来越差,头疼,眼睛疼,闭上眼睛就看到面前有个红衣女人,可睁开眼睛又什么都没有……” “有没有考虑过是毒气呢?” “怎么没想过?可当时我们的技术很有限,又没有专门的人才,从法国请人来要耽误几个月的时间。 而你叔叔在英国牛津大学学过药理学,所以延请了他来破案。 但他取了空气样本分析后,说是并没有毒性。 法租界领事十分震怒,要求必须破案。 巡捕房在东方老宅又取了样本,等法国的专家来分析,可是还没等专家到来,样本瓶子就被一个巡捕房的小兄弟,不小心给撞破了……” 桑卫兰忙问道:“那个小兄弟,叫什么名字?” “叫沈大巧,”周海峰叹了一声,“他可能怕上面怪罪,年纪小经不住事,当天就自杀了。 其实像我们这把老骨头了,多少年以后再回过头去看,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啊!只要能活着,只要能活着就是好的……”周海峰忍不住老泪纵横。 这人心地不错!桑卫兰想,心中不由对周海峰多了几分敬意。 “办案过程中,还发现什么特别的吗?” “有!”周海峰想了一下,坚定地点了点头,“在一楼的一个房间的窗子缝隙中,发现了了一点类似于胶泥似的东西。” “胶泥?” “是的,胶泥,那间房的窗子是棕色的,那胶泥的颜色也很相近。 可是因为风干了,还是看得出有一些不同。” “那间房是做什么的?” “是女佣住的房间。” “哦。”桑卫兰点点头。 “桑老板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还有我叔叔,他当时的精神状态怎么样?” 周海峰默默地想了一会,“似乎不太好,不过这也是我过后才回想起来的。 当时哪有心思想这些?以前他虽然瘦,可总是神采奕奕,不过在东方惨案前后大概有半年的时间里,他一直郁郁寡欢,似乎有什么心事。” “他有可能被人威胁吗?” “威胁?”周海峰苦笑了一下,“我实在想象不出,有谁能够威胁他!” 桑卫兰不由得轻轻叹了一口气,大神探桑知非破解了世上无数的谜案,却最终留给世人一个难解之谜。 “若希儿呢?她怎么样?” “她?”周海峰苦笑了一下,“她是我见过的,最可怕的小孩子。” “为什么?” “她的可怕之处,不在于沉默,也不在于善变,也不在于谎言,而是……”周海峰顿了一下,“她似乎对家人就没有一丝一毫的感情!要知道,她才四岁呀!正是孩子最依恋父母的时候。” 桑卫兰回想起若希儿那精灵一样的面孔。 娇纵任性,不按常理出牌,可是掩饰不住她的单纯,桑卫兰自诩目光精准,是不会看错人的。 若希儿,会在才四岁的时候,老练毒辣到一个巡捕也不寒而栗的程度?这怎么可能?桑卫兰陷入了深深的思索,突然灵光一现。 “你们确定那个小女孩是若希儿?” “怎么会不是?”周海峰惊讶地反问,“在她生日那晚,我们都见过她,怎么会认错?除非……是她的双胞胎姐妹,可若希儿并不是双胞胎呀!” “双胞胎?”桑卫兰皱起了眉头。 “桑老板,您还有什么要了解的吗?” “没有了,老先生,”桑卫兰回过神来,笑道:“多谢您告诉了这么多线索。 有您出山相助,相信东方惨案的真相,就快大白于天下了。”他的话,的确是发自肺腑。 然而周海峰却突然流下泪来,“大不了,我拿这条老命和他们拼了!” “周先生何出此言呢?”桑卫兰笑着宽慰他,心中却有些不安,李楚岑临死前不也说过类似的话? “老先生不用出面,只要暗中指点就行了,面上的事,还有杜老板呢!” 周海峰凄凉地笑。 那笑容,分明是对未来深深地绝望,“老疯子,老疯子也失踪了!” “老疯子是谁?” “老疯子就是王保国。 当年巡捕房里人人都在捞金子,混日子,只有我们俩想认认真真干一番事业。 我一本正经,他嘻嘻嘻哈哈,人们都叫我们哼哈二将。 我们俩认真又玩命,连总巡长都说我们前途无量。 想不到啊想不到,就一个东方惨案,整得我俩一个半死,一个半疯……” “怎么会这样?” “怎么会?东方惨案破不了,上面没面子,人家法国巡捕没事,倒霉的只有我们这些替罪羊了。 没门子的一定被辞退,有门子也降了职。 我和王保国最惨,平时办事太认真,出的风头太多,上司也看不惯,挨整了呗。 我还好点,不过被辞。 王保国平日里话多,又直,得罪了很多人,被人寻了不是,关进牢里。 谁让我们上头没人,又太过认真呢。 他在牢里不知受了什么磨难,出来以后就有些疯疯癫癫的了。 我们这么好,没事去瞧他,也掏不出他一句真心话,想来是被人整怕了吧?我好久都没看见他了,昨晚上做梦,他被关到一个黑黑的水牢里,到处是齐腰深的污水,身上都露出了骨头……他是不是死了?” “怎么会?”桑卫兰笑着劝慰他,“老先生多虑了。” “我昨天去找他,”周海峰摇了摇头,“巷子里的人说好几天没见他人影了。” “是这样?我派人去找找他吧!”桑卫兰说,“他既然有些疯癫,谁又会去害他呢?” “不,他其实没疯!”周海峰难过地摇头,“人们都说他是个老疯子,老酒鬼。 但我知道不是,只有我知道,他其实没疯。 二十年了,若希儿回来了。 东方惨案风云再起,倒霉的还是我们这些人,躲也躲不开。 其实我们什么也不知道,只想过点太平日子……也不行。 不过也是,捏死我们,就像是捏死一只蚂蚁。 我想想算了,我还躲什么躲?藏什么藏?他们连一个疯子都不肯放过,更何况我呢?” 桑卫兰心里沉痛,一时无语,周海峰又继续说道:“当时经手的兄弟们,怕是也不剩几个了。 案发后,就有几个兄弟病倒了,到医院也查不出原因的,不死也是残废。 桑老板您说,我又有何德何能,能逃过这一劫呢?” 桑卫兰忙道:“既然这样,不如我给先生另安排住处吧。” “多谢桑老板的好意,只是不必了,”周海峰摇头笑道:“各人有各人的缘法,强求不来的。 况且我自有妻儿老小,又怎么能抛下他们,独自求生呢?况且桑老板如今也身在其中,要处处小心才是!” 桑卫兰苦笑了一下,自己也是泥菩萨过河,也不好再勉强。 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周先生,我还有一事想请教。” “桑老板请讲!” “您听说过‘四面菩萨’吗?” 周海峰一惊,随后皱了皱眉,陷入了沉思。 想了良久,他才缓缓开口,“似乎听人提起过,也是在那几年。 但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也无从知晓!” 看他的样子,倒不是在装假。 “桑老板,怎么突然提起这个来,和东方惨案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只是好奇而已。”桑卫兰摇了摇头,“那关于‘四面菩萨’,就没什么相关的资料?” “我在巡捕房的时候,没听说有这方面的案宗。 不过桑老板要是想了解的话,可以问问城隍庙一带的人,他们整日求神拜佛,没准听说过‘四面菩萨’。” 桑卫兰微笑点头,“多谢了!” 郑涵带了个漂亮姑娘回来,整个“谙园”都震动了! “谙园”是桑卫兰与夏谙慈在公共租界里兴建的房产,占地倒不算大,三进式的庭院,主楼是西式洋楼,后面花园倒是仿江南园林的格局。 屋内的格局陈设,也是中西合璧。 专有一家四口人在这里看守,日常用品一应俱全。 平日里无人居住,所以外界少有人知。 此时算是偷偷来此避难,桑夏二人与二刘兄弟,只带了绿茵与小芮两个。 绿茵稳重,知道家中出了大事,只管低头做事,默默分忧而已。 小芮年纪小些,第一次来“谙园”居住,兴奋不已。 此时见郑涵带了个漂亮姑娘回来,更是雀跃不已,大呼小叫起来。 桑卫兰听说有客人来了,正要下楼,一眼瞥见坐在楼下的柳迪,果然如人所说,真是年轻貌美,眉目如画。 她看郑涵时,别有一种甜蜜而羞涩的神情。 桑卫兰下了楼,郑涵忙拉起柳迪,“桑老板,这是我朋友柳迪!” 柳迪含混地叫了一声,“桑老板好!” 她就是柳迪!桑卫兰想起她的哥哥柳寒江,心里“咯噔”一声。 “快请坐吧!”桑卫兰含笑招呼。 三人坐下后,桑卫兰一边喝茶,一边打冷眼量着她,还真是个小美人儿!二十出头的年纪,肌肤可以掐得出水来。 不过最美的是她的眼,睁起来是一汪水,出神时泛一层雾,睫毛又浓又长,眼角上翘,就是相书上所说的桃花眼。 大凡是美女,都是有点脾气的。 而她没有一般美女的骄傲,眼神里怯怯的,未战而屈。 她根本不敢和桑卫兰对视,迅速地低下眼帘。 美而不骄,这郑涵还真是好命!桑卫兰不禁暗羡起郑涵的艳福来。 “桑老板,”郑涵笑道,“您不是说过,府上正少一个人帮忙吗?我这位同学柳迪,正好想找点事做。” “帮忙?”桑卫兰一愣。 郑涵忙向他眨了眨眼,桑卫兰会意,笑道:“这是什么话?你的朋友,自然是我们家里最尊贵的客人,让她做事,传出去像什么话?” 柳迪忙抬头道:“我什么都能做,洗衣,做饭,缝衣服,收拾家务……”刚说到一半,见桑卫兰盯着自己,不争气地两腮作热,垂下了眼睛。 郑涵知道她的性格,连忙圆场,“桑老板,我这个同学,可是燕京大学中文系的高材生,有名的小才女呢!” “是嘛,果然是腹有诗书气自华,”桑卫兰笑道,“那么更不敢怠慢了。” 小迪急了,求助地看着郑涵,郑涵笑道:“桑老板,我这个同学,其实是想趁着假期找点事做,勤工俭学,谈不上怠慢不怠慢的话,既然府上觉得不合适,我们再去别处找找!” “怎么不合适?合适!”桑卫兰笑道,“都说我们家的菜口味太淡了,我们吃惯了,也吃不出来,请柳姑娘帮忙尝尝!这在国外叫试吃员,薪水可不低呢!” 一席话说得两人都笑了,柳迪听他的意思,同意自己留下,也放下心来。 “不过,”桑卫兰微笑,“这种事还要问过夏老板才行!” 郑涵忙笑道:“那是当然了!” 桑卫兰又寒暄了几句,就站起身来,“柳姑娘,你先坐会,我还有事,去去就来!” 他起身进了书房,郑涵忙跟了进来,桑卫兰问:“这是怎么回事?” 郑涵随手关上门,“她是柳寒江的妹妹,四君子之一的柳忆眉的女儿,桑大哥,我们应该留下她。” 桑卫兰并不急于表态,“你是怎么找到她的?” 郑涵把找到柳迪的经过大概说了一遍,“桑大哥,柳迪非常重要,她说要找事做,我就假托府上用人,带着她一起过来了。 让她暂住在府上吧,他哥哥柳寒江做了那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把她留在身边,对我们办案有利,也是在保证她的安全!” “安全?”桑卫兰苦笑,“现在我们的处境,也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 “虽说如此,她有那样一个哥哥,又孤身在外,只怕更危险些。 在我们这里,别人一时找不来,再说刘大哥武功高强,到底可以照顾她一些。 还有,她在我们身边,她哥哥即使想对我们怎样,也不能不有所顾虑了。” 郑涵所说,自有几分道理,桑卫兰不由点了点头。 “不仅如此吧!”桑卫兰带点揶揄地笑道,“你就没点别的企图?” “你这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郑涵一本正经地说,突然也觉得有些底气不足。 他对柳迪所做的种种,仅仅是为了办案吗? 桑卫兰没有理会他神态的变化,“你不觉得,她的几次出现,都很巧合吗?这位柳姑娘,可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郑涵心中不快,“桑大哥,我了解柳迪,她是个非常单纯善良的女孩子,她对人对事,是完全不设防的,没有心计。” 桑卫兰笑了,他眼前浮现出柳迪那对雾水葱笼的眼睛。 他自诩眼光毒辣,长于识人。 这柳迪看来也是的确善良纯净,不像有心计的人。 不过他到底是风月场中打过滚的人,知道这其中的厉害。 像郑涵这样的年纪心性,一旦陷入其中,那便是捂了眼,迷了窍,蒙了心。 再也劝不回来的,非得吃了亏才知道,因此也不再多说。 不过,就算柳迪没有攻击性,她哥哥可真是个危险人物,把她留在家里,总觉得有些不妥。 郑涵也有同样的担心,“只怕她会给府上添麻烦!”想起柳迪那个行迹不定的哥哥柳寒江,他的背上发寒。 “有什么麻烦?”桑卫兰反而笑着安慰他,“她一个姑娘家,只怕她会有麻烦!”他想了想,柳迪再历害,来者不善,也不过是个小丫头,他们几个大男人,还怕了他不成? 等夏谙慈午睡醒了,桑卫兰早和她说了原委。 下楼来说话,见了柳迪,免不了应酬几句。 不知为何,她一见柳迪,就不太喜欢她。 不过到底是郑涵带来的人,不好怠慢。 再加上她一向懒于交际,谈得来的人不多,现在又病中寂寞,同她聊了几句。 柳迪到底是燕京大学的高材生,学的又是国文,两人聊起近日看的笔记小说,倒也聊得火热。 桑卫兰见状笑道:“柳姑娘还找什么事做?就在我们家,等开学了再走!” 柳迪笑道:“承蒙你们不嫌弃,我虽然笨,也是会做些事的。” 夏谙慈正色道:“这是什么话?你来了就是客,哪有让你做事的道理?这话要是传了出去,叫人怎么说我?”桑卫兰早和她说过原委,柳迪是个关键人物,不能放她走。 郑涵忙给柳迪递眼色,叫她不要再提。 不过柳迪是个要强人,打定了主意不肯闲在人家白吃住。 一时小芮送茶来,柳迪便抢着倒茶,小芮哪里肯给?两个人争执起来。 柳迪手肘一掣,顶在小芮身上,柳迪一慌,一壶热茶全泼在夏谙慈臂上。 只听夏谙慈“哎哟”一声,手肘上立时红了一大片,桑卫兰和郑涵都跳了起来,“怎么了?怎么了?” 夏谙慈脸都白了,半晌才摇着手,强笑道 ,“没什么,别大惊小怪的。” 小芮拉着夏谙慈的手看,“啧、啧、啧”直咂嘴,桑卫兰骂道:“还不快去拿獾油,在这里发什么愣?” 小芮忙跑去了,众人一顿忙乱。 余妈拿冷毛巾给夏谙慈敷上,嘴里抱怨,“这烫得不轻,一会要肿起老大一个水泡,还要拿剪刀剪开,把药敷上。 这细皮嫩肉的,要破相的!” 夏谙慈本来又气又疼,心里焦躁,听余妈这么说,又有些害怕,又不好发作,“没准敷上药就好了,您老人家别乌鸦嘴了!” 柳迪又羞又愧,只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来去,那种一直缠绕着她的自卑感又袭来了,仿佛有几千个人直指着她的鼻子,骂她笨!她手足无措地呆站在那里,两只眼睛泪汪汪的,又不敢哭,又插不上手,见众人忙完了,才走上前去给夏谙慈鞠了好大一个躬,“夏老板,真是对不起,刚一见面,就把你给烫了……”一面说着,桃花脸上滚下珍珠泪来。 夏谙慈勉强笑道:“瞧你们把人家姑娘吓的,小可怜样儿!小姑娘,我没什么事。 你先坐坐,我先上去歇会。 郑涵,你好好陪陪柳姑娘,我一会下来找你们说话!” 于是众人簇着夏谙慈上楼去了,只留下郑涵安慰柳迪,柳迪羞愧难言,眼泪穿起串来,“郑涵,怎么办?我把夏姑娘给烫了,我没脸在这里呆了……” 竟然会出这种事!郑涵也觉得郁闷,不过也只能安慰柳迪,“没事,你又不是故意的,夏老板不是个小气人,她不会怪你的。” 柳迪没脸再见“桑庐”的人,执意要走,郑涵笑着拉住她,“说实话,没有把人烫了就走的道理。 你要走,也得照料夏老板的伤好了再说,你这样一走,心里不愧疚吗?” 柳迪听了有道理,也就不再提要走的话了。 夏谙慈回到卧室,把鞋甩了,滚到床上,连声喊痛,桑卫兰捋起她的袖子一看,都已经紫了,又是心疼,又有几分气,咬牙笑道:“那个小丫头,看来不是装的,她是真笨!一壶滚水直接浇在你身上,也就烫成这样了!” 夏谙慈把手一摔,“我就知道你们是故意的,就看不得我好!” 桑卫兰一边涂药一边笑道:“你们瞧瞧!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烫的,就知道拿我撒气!” 余妈在一旁笑道:“不找你撒气,难道找别人撒气?” 桑卫兰笑道:“好好好,我就是个箭把子,有气都往我身上撒!”一面说,一面又给她涂了一层厚厚的药膏。 夏谙慈皱眉道:“你倒是轻点!粗手笨脚的!你这是磨刀呢?会做点事不会?” 桑卫兰一边笑,一边摇着头叹气。 余妈在一旁咕嘟着嘴,“桑老板,你们也别嫌我这老婆子多嘴:这才见第一面就给烫着了,这是那小姑娘和夏老板八字不合,命犯刑克呢!要么就是上辈子欠下的,这辈子来讨呢!这姑娘可留不得,早晚要出大事!” 桑卫兰不语,夏谙慈反而被她说笑了,“都什么时代了,还说这种老皇历。 我才不信这些!” 桑卫兰笑道:“余妈去打点水来!” 余妈见夏谙慈不听,沉着脸去了。 桑卫兰掩上门,低头看她伤势,“还疼吗?会不会起泡?” 药力多少发挥了些作用。 “好些了,其实也没那么疼……到底不是滚开的水,”夏谙慈皱了皱眉,话题一转,“那个柳迪,怎么看着怪怪的?” “哪里怪了?”桑卫兰笑道,“你是看人家年轻漂亮,心里忌妒吧?” 他似乎也说出了一点症结,夏谙慈白了他一眼,忍不住回头去照镜子。 桑卫兰想起柳迪,忍不住想笑。 年轻漂亮的姑娘,笨手拙脚的,反而显得可爱起来。 是有男人喜欢这一种的,郑涵不就是这样? “你知道吗?她不仅是柳寒江的妹妹那么简单,他们的父亲,是四君子之一的柳忆眉!” “哦?”夏谙慈一惊,“我怎么听说,柳忆眉终生未婚,什么时候出来个女儿?还有个儿子?倒是周拂尘有一儿一女,竟然还出了那种事!” 桑卫兰看着她笑,“看来,你还挺清楚的。” “这两天闲着没事,把以前的书报翻出来看看,没准就翻出点什么事来!”夏谙慈冷笑。 “哦?”桑卫兰不觉有些好奇,“你翻的什么,还在吗?” “就在书房,南边窗角那个大架子上,就知道你要用,我让刘爷都带过来了。” “哦,”桑卫兰看似漫不经心地问,“我记得你刚搬来时,也有些书画文物,好像有些年头了,都放哪里了?我想找找看,没有没些有用的东西。” “怎么?”夏谙慈歪着头问,“想让我卷铺盖走人了?” “我怎么舍得呀?”桑卫兰笑道,“再说了,要走,也是我走呀!” 桑卫兰走进书房,果然在靠南窗的书架上有几大叠厚厚的旧书报,几乎占了大半个架子。 仔细一看,都分门别类,“案宗卷”、“四君子卷”、“评论卷”、“证物卷”等凡此种种。 用小夹子细细夹好。 重要的地方,皆用朱笔勾划圈点好。 翻阅起来就省力多了。 桑卫兰不禁感叹夏谙慈心细,一连翻阅整理了这么多书报,难怪她的病一直不见起色。 桑卫兰正看着,听见外面有人走过来敲门,听声音就知道是郑涵,“进来吧!” 郑涵进来,随手关上门,“桑老板,今天的事,实在是抱歉!” “这有什么?”桑卫兰顺手掩上书卷,笑道:“我正要和你说呢,你去劝劝柳姑娘,今天的事,不要放在心上。 就和自己家里一样,需要什么,就和余妈说一声。” “已经不胜劳烦了!”郑涵笑着说,他轻轻皱了皱眉头,欲言又止。 “怎么?你有话要说?” “我实在是捉摸不透柳寒江,”郑涵蹙眉,“他似乎一直离我们很近,却又在兜圈子,我们却连他的影子也摸不到。 但柳迪呢,又一无所知,我看她不像在装假。” “她真的是柳忆眉的女儿?”桑卫兰翻过一页纸,沉吟地问。 “你怀疑她?” “不,只是问问,”桑卫兰摇了摇头,“我看过一些资料,都说四君子中只有周拂尘结过婚,而柳忆眉终生未婚……难道是非婚生子?” “她有撒谎的必要吗?”郑涵也有些疑惑起来,“她和我聊过一些柳忆眉的生平习性,说得也合得上来,柳忆眉已经死了,他又隐居多年,不和别人来往,这种事,还真的很难对证。” 桑卫兰微微一笑,“放着现成的菩萨不找?倒去求和尚?” “什么菩萨和尚?”郑涵到底聪明,恍悟道,“哦,你是说若希儿!可是她这么多年也没吐露半点消息,又怎么会告诉我?除非,我能找到柳寒江!” “现在谁也找不到柳寒江。”桑卫兰笑道,“可是,你却找到了他的妹妹。 柳迪在你这儿,还怕没有柳寒江的消息?若希儿不会不考虑这一点的。” “我何曾没有想过这一点?”郑涵说,“可毕竟若希儿找的是柳寒江,而不是他的妹妹。 她找了柳寒江这么多年,费尽心机,不是那么好糊弄的。” “你知道吗?”桑卫兰轻轻叹了一口气,“我现在已经是树欲静而风不止了,现在全上海的人都在找我,想打探李楚岑的死因。 好在杜云铮被我骗过了,暂时可以帮我应付。 可我为了脱身,已经对他夸下了海口,说可以破案。 如果案情没有进展的话,我不知道咱们还能拖延几天。 如果惹恼了杜云铮……”他苦笑了一下,没有继续说下去,郑涵也知道他话中的份量。 “都是我不好,”郑涵发自心底地自责,“是我不自量力,连累了你!”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桑卫兰打断了他的话,“现在我们要想的是,怎么把这件事做好!” “可是,就算找到了柳寒江,若希儿会背着她叔公,反过来帮我们吗?” “我倒是听说,”桑卫兰淡淡地说,“若希儿和叔公的关系很不好,若希儿甚至自杀过几次。” 郑涵猛然想起那个夜晚,若希儿那种悲凉无助的眼神。 她看着自己时,似乎在求助,又仿佛寄托了全部的信任。 就像濒死者,抓住最后的一线生机。 郑涵的心突然像被针蛰了一下,他觉得自己有点辜负了若希儿了期望。 “不如你去看看她,聊聊天也好,”桑卫兰轻描淡写地说,“顺便把柳迪的消息告诉她,看她是什么反应。” “既然如此,”郑涵下定了决心,“我去看看她,死马当活马医吧。 没准她一高兴,会说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桑卫兰笑了,“不要轻易让她和柳迪见面!” 柳迪,现在算是挟制若希儿的砝码。 只是不知,这砝码在若希儿心中的份量如何。 “这我自然知道!” 可是,人算不如天算。 夜里刘则轩回到“谙园”,带回一个惊人的消息。 那夜下了入秋以来最透彻的一场大雨,像是泼洒了银河。 窗外像是涂了浓浓的墨,偏偏不时一个霹雳,照得天地万物通彻,一时白亮如昼,令人毛骨悚然。 众人都聚在客厅里说话,夏谙慈笑道:“好痛快的雨!只怕要彻底凉下来了。 这时候谁赶夜路,才倒霉呢!” 大家都笑道:“谁这么不开眼,这么大雨天赶路,作死呢!” 正说着,却传来敲门声,大家都笑了起来,桑卫兰却心下一沉,这样的雨夜赶回来,一定有急事,多半不是什么好消息。 门开处,原来是刘则轩,披着一个黑色的大雨披,雨水顺着身体淌成了流,转眼地毯就湿了一片。 “刘爷,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夏谙慈担忧地问。 “桑老板,若希儿订婚了!” 这消息如同一个惊雷,震得众人回不过神来。 “什么?你说什么?” “若希儿订婚了!”刘则轩波澜不惊,又重复了一遍。 众人方才回过神,“怎么会?” “这么快?” “是早安排好了吧!” 夏谙慈起身问道:“到底是哪家的公子?” “不知道,”刘则轩摇了摇头,“这也是一个道上的兄弟传出来的,东方楚不日就要举行订婚仪式了。 如果案情再没有进展的话,东方楚很可能带着若希儿,举家搬到日本了。” 第十三回 逞唇舌娇娃影秘事,渡陈仓檀郎赴佳期 翌日。 雨已经停了,天仍是灰蒙蒙,倦恹恹,白里透着几分青苍。 只有天边,晕了两道斜而浅的黛痕。 夏谙慈与桑卫兰竟接到了东方楚递来的贴子,当然是由杜云铮转寄来的。 两人都大感意外——水红色洒金的朵云轩笺纸上,只浓浓的两行墨: 桑卫兰、夏谙慈先生: 年十月十八,东方宅若希儿缔姻之喜,望身临为盼。 东方楚谨沐恭临 桑卫兰拿着帖子,却不说话,刘则轩开口道,“东方楚这次较为低调,只请了大概二、三十个人,都是南京特派员、英法两国领事和工部局局长这样身份的人,连白老虎杜云铮都没有请。” 桑卫兰皱了皱眉,他现在身处困局,成了杀死李楚岑的嫌犯。 即使有人明知他不是凶手,因觊觎东方家的财产,也巴不得从他身上套出李楚岑的死因来。 现在整个上海都在找他,东方楚此举,难道亦是想从自己身上查找到破案的线索? “不能去!”夏谙慈不由分说,将那贴子几下折了起来,“这是鸿门宴!” “夏老板说得没错!”刘则轩附和,“去时容易,想回来可就难了!” “错!”桑卫兰此语一出,众人都吃惊地看着他。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一味躲藏也不是办法,倒让别人说我们心虚。 如今,我们只能以进为退了,”桑卫兰微微一笑,“想办法让郑涵也混进去,设法接近若希儿。” “不成!”夏谙慈断然摇头,“东方楚一定以为我们杀死了李楚岑,断然不会放过我们的。 就算他相信李楚岑并非我们所杀,也一定以为我们掌握了相关的证据,岂肯轻易放过我们?他的住所虽在公共租界,可杜威等人一定会来的,只要和工部局打过招呼,引渡我们过去怕也不是什么难事。 东方楚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样子来,只怕是在麻痹我们,引我们上钩呢!” “夏老板说得没错,”刘则轩连连点头,“此番若是去了,很难脱身。 再说他并没有请郑兄弟。 上次全仰仗人多,被他混了进去,这次怎么办?少了他这个关云长,还唱得了这出《单刀会》吗?” “再说就是见到若希儿,也未必能问出来什么,反而把我们一众人白白搭进去,还是另想办法吧!”夏谙慈微微蹙眉。 他二人一唱一和,说得极有道理。 桑卫兰想了想,笑问道:“郑涵,你怎么想?” “我想混进去!”郑涵用手抚着下颔,“不过总不能硬闯吧?要不,想办法把若希儿约出来说话?” “这也要看若希儿的态度,”桑卫兰说,“这个若希儿也奇怪,郑涵不是说,她几天前还爱柳寒江爱得要死要活,突然就订婚了。 难道她在捉弄你?” 郑涵坚定地摇了摇头,“不可能!没有理由的。”他想起了若希儿那焦急的、苦苦寻觅着的双眼。 “也是,”桑卫兰点了点头,“她确实没有必要骗你。 那很难解释她为什么突然订婚。 莫非,新郎就是那个柳寒江?” “不可能!”郑涵立即反驳,“柳寒江要是订婚了,柳迪不可能一点消息也没有!” “柳寒江做了那么多事,哪次柳迪有消息了?”夏谙慈忍不住冷笑。 “说得也是,”桑卫兰笑道,“没准我们去东方家,得到的就是若希儿与柳寒江订婚的消息,事情越来越有意思了!” “他们在日本相恋,生生被东方楚给拆散了。 若希儿寻死觅活也没有用。 回到中国,东方楚反而同意他们的婚事,这可能吗?”郑涵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有什么不可能?”桑卫兰微微一笑,“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也有这个可能,”郑涵点头,“毕竟我们还没有摸透柳寒江的意图,他做了这么多事,可能只是想娶若希儿吧?我一定要想办法见到若希儿,问个清楚!” “问什么?”夏谙慈道,“已经十六年了,如果能问,东方楚早问出来了。” “如果他不想问呢?” 当然有这种可能,东方楚也是嫌疑人之一。 “无论如何,”桑卫兰下定了决心,“郑涵,你明天一定要去!” 当夜,夏谙慈在阳台吹风,桑卫兰走过来陪她。 “对不起,悯悯,我连累你了。” “不要这么说,”她轻轻地叹息,眼角却带着点微笑,“无论你干什么,我都会和你在一起。” “我太莽撞了!”桑卫兰深深地叹了口气,“我不该插手管这件事的。” 夏谙慈回头看他,微笑着摇了摇头,“你也不必这样说,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是要这样做的。 其实也不尽是为了你叔叔,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吧?人这一生,有许多事是逃也逃不过的,这就是我们的命。 如果错过了这次,你也会后悔的。 如果这次我们做了,尽力了,案情就此水落石出,该有多好……反正你终究要做。 做过了,无论输赢,也是好的。” 桑卫兰带着几分诧异,又带着几分感激,“还是你懂得我。 我本来心里很自责,听你这么一说,心里好受多了!” “正是呢,”夏谙慈带着几分欣慰地笑,“连郑涵尚知为父寻仇,不遗余力,更何况你我?” “可是,”桑卫兰轻轻抚着她的发丝,“可是我看得出你很不开心,为什么?告诉我。” 夏谙慈的眼神中,不是担忧,不是恐惧,而更多的是彻骨的荒凉与忧悒,这是最令人担心的。 夏谙慈的声音低低地,如渺渺的笛声在夜色中漾开,“也不为什么,不是因为你……因为你追查这件事情,而是我,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那些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深深的绝望与孤独突然喷涌而出,整个地吞噬了她的身心。 “别怕,好吗?别怕!”桑卫兰将她抱在怀中,轻轻吻着她,“不管是什么时候,也不管是什么人,我都不允许他伤害你一丝一毫。 在这件事中,我不敢保证能破这个案子,也不敢担保自己能活下来,但我保证不会让人伤害你!拼却我们几个性命,也要保证你……” 他说得郑重,夏谙慈却听得心惊,忙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这种不吉利的话。 我又不像刘爷他们,在江湖中混日子,有那么多的冤家,谁来寻我的麻烦……”她突然说不下去了。 “卫兰,”她突然想起什么,“孟真到底是谁?她认识我吗?” 桑卫兰正要说话,突然听到房内“咣啷”一声,两人都吓了一跳,桑卫兰厉声问道,“是谁?” “是我……”绿茵探出头来伸了一下舌头,“不小心把碗打了一个,夜已经深了,姐姐还不去睡吗?明天还要起早呢!” 夏谙慈蓦地脸上泛红,“要你管!你也来做探子了吗?”她因为有点窘,声色俱厉。 绿茵跟得她久了,一向知道她的脾气,只是笑了笑,没有做声。 “你发那么大脾气干什么?”桑卫兰笑着推夏谙慈,“不过是一只碗,岁岁平安嘛!”他一面说着,向绿茵望过去,绿茵一向稳重,此时神色倒些反常,莫不是出了什么事? “你们聊!”绿茵有些勉强地一笑,转身走进屋去。 “怎么,她生我的气了?”夏谙慈低声问。 “没有的事,”桑卫兰忍不住笑道,“你哪次发起脾气来,不比这次凶,她要是也这认起真来,一天有生不完的气!” 夏谙慈闻言,歪起头,瞪着他,“我有那么凶?” 桑卫兰连连摇头,“哪里凶了?瞧瞧你现在的模样,真正眉横远山,眼颦秋水,含情脉脉,简直温柔贤淑,贤良端庄极了!” “肉麻!”夏谙慈早忍不住笑倒了,“你好意思说,我都不好意思听!” “我想你也不好意思听!”桑卫兰说着在她额头上弹了一下,“记得我带你第一次见刘爷,我才‘温柔娴雅,品貌端庄’地夸了半晌,回头你已经窜树上去了,三爷还问我,‘桑老板带回来个猴吗?’我的脸都不知往哪搁?” 夏谙慈想起前情来,笑得前仰后合。 一时住了笑,那双乌黑的瞳仁里,慢慢溢上悲伤与苍凉。 “卫兰,”她紧紧地握住他的手,好像会突然失去他,“明天一定要去吗?” 他点点头,“是!”不容置疑的神色。 “没那么简单,”夏谙慈摇了摇头,“东方楚那人,简直深不可测……” “没什么好担心的,”桑卫兰微微一笑,从案上拈起颗果子来,“他也不一定怀疑咱们,都是血肉之躯,没什么好怕的。 就连杜云铮那样的人,不也要和咱们合作吗?” “可是,”夏谙慈微微蹙眉,“如果东方楚才是真正的凶手呢?岂不要想办法栽赃?我们明天要是去了,不正中了他的圈套吗?” “放心,”桑卫兰冷笑,“目前的形势虽然对我们不利,但他要想栽赃给咱们,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可是……”夏谙慈终是心中惴惴。 “你放心!”桑卫兰不忍她担心,俯在她耳边低低地说,“我已经有办法了!” 夏谙慈一惊,抬起眼来望着他。 桑卫兰爽朗而镇定地笑,倒不像是为了安慰她,才故意做出来的。 翌日,公共租界,吴公馆。 这是个极好的的天气。 空气虽寒凉,阳光却好,“爱丽舍”大道两旁的梧桐在寒风中欢唱着,跳跃着,闪烁着愉悦的金光。 “吴公馆”就坐落在“爱丽舍”大道的尽头。 一座两层的黄色小楼。 庭园阔大,草坪也很宽广。 草坪中间是一个荒废的喷泉,喷泉中间是一座小天使的石雕,几个肉乎乎的小女孩,胁下生着翅膀,颇引人遐想。 公馆的主人早已移居外国多年,房间已空置多年,只有一个老伯时隔半年打扫一下,所以颇有几分神秘色彩。 东方楚乍回国时,因这里场地阔大,且雅致清静,遂辗转托了朋友,暂寓居于此。 桑卫兰、夏谙慈与郑涵提早来到吴公馆,以防节外生枝。 那座庭院虽修葺一新,却人影寥落,并无半点喜庆气氛。 只在院门的墙柱上贴了一张红纸条,上写“东方”二字。 大门前站了一个人,四十五岁上下,中等身高,整洁合体的灰色长衫,脊背挺直,圆脸,逢人便带三分笑,浑身上下一股掩饰不住的东洋气息,桑卫兰见了他,忙摇下车窗,笑道:“宫本先生,好久不见了。” 宫本庆夫一怔,笑问道:“原来是桑先生,欢迎欢迎!”他在东方楚初回国时,露过一面,不想桑卫兰就记住了。 桑卫兰忙递过两张请柬,“恭喜,恭喜!” “多谢,”宫本庆夫接过,抬头笑道,“这位想必是夏谙慈夏小姐?”他抬眼向车内望去。 夏谙慈望着他微微一笑,宫本看到她时,脸上现出一种惊异的神色,一瞬即逝。 桑卫兰咳了一声,“宫本先生,我们可以进去了吗?” 宫本微笑着看郑涵,“这位先生也是一起来的吧?” 桑卫兰忙笑道:“这位说起来也是世交,他的父亲与东方先生、家叔当日交情匪浅,日前正在寒舍小住,闻听东方小姐缔姻之喜,特来恭贺的。” 宫本温和有礼地笑,“可是郑涵先生?” 桑卫兰心想不好,上次郑涵与若希儿闹得太甚,众人皆知,东方府上已然备了案,只怕敷衍不过去呢。 郑涵忙笑道:“宫本先生,我是特地赶来向东方叔叔道贺的,我父亲与东方先生当年交情很好,算得上是生死之交,我一片诚心,还望东方先生通融。” 宫本笑道:“不是在下不通情面,实是因我家若希儿小姐订婚,也是一辈子的大事,东方先生不想出任何疏漏,早吩咐在下,未接到请柬的,一概不予接待。 请众位不要让在下为难了。” 郑涵岂肯放过这次接近若希儿的机会?他还要说话,桑卫兰远远看到后面又来了一辆车,唯恐节外生枝,于是回头笑道:“宫本先生说得在理,郑涵,你还是下车吧!” 郑涵心中极不情愿,桑卫兰回头低声道:“公馆东侧有个小门,在那里等我们的消息。” 事已至此。 郑涵也压低嗓音道:“给若希儿带个口信儿,就说我来了。” 桑卫兰点头,此时后面一辆车也开过来了,郑涵忙跳下车,闪过一边。 原来是虞正卿的车,虞正卿自是微微一怔,桑卫兰与他打过招呼,两辆车一前一后驶进了吴公馆。 郑涵心中有些悻悻,宫本庆夫始终是温和有礼的微笑,双眼却始终盯着他,似乎怕他会干出什么不可思议的傻事来。 郑涵也微笑着打量他。 宫本是典型的日本人,那礼貌也是拒人千里之外的,还有骨子里的刻板与执拗。 这个人是东方楚的心腹,很难对付。 郑涵想,这条路是走不通了。 “宫本先生,”郑涵故作轻松地摊摊手,“你见到东方小姐时,请转达一下我对她的祝福!” 宫本似乎松了一口气,“这是当然,郑先生,我一定转达!” 郑涵见到他的表情,心中忍不住好笑,他一定以为自己是来争风吃醋的吧?他边向后退,边笑着摆了摆手,“宫本先生,后会有期!”他故意快步向西走去。 宫本见到自己走了,一定会长出一口气吧? 恰恰相反,宫本望着他远去的背影,脸上那种恭谦温和的微笑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轻蔑而深沉的笑。 仿佛一只藏匿于草丛的蜘蛛,广布罗网,悠然等待着自己的猎物,慢慢入彀。 郑涵躲在围墙后,见又有两辆车陆续抵达吴公馆,此外倒是有一群人和自己一样,被拦在门外,想是记者和一些无聊的闲杂人等,闻风而动,跑来看热闹的。 倒是墙内有几个绰绰的人影,应该是东方楚请来的保镖之流,这么大的事件,东方楚不会不做防备。 天空碧蓝而通透,梧桐金黄的叶子在寒风中欢快地跳跃着,“簌簌”作响,这些高大直挺的梧桐倒是很好的掩体,郑涵绕了好大一圈,穿过几家公馆,方才绕到吴公馆的东墙。 那是一段陈年的红色砖墙,还算坚固,却早已斑驳不堪,上面爬满了爬山虎,越至上面,红得越通透,几乎看得到叶子上的脉络。 墙很高,郑涵跳了一下,很难翻过去,而且不知道墙内的情况。 东墙果然有个小门,铁制的栅栏,上面锈迹斑斑,粗而重的链锁倒像是新换的。 郑涵向墙内望去,这是一个小花园,栽种着各种不知名的花木,中间是一条碎石子铺成的小路,蜿蜒曲折,小路两旁是高大而整齐的灌木丛。 小路的尽头是吴公馆的后楼。 没有见到有人走动。 空气中隐隐流淌着一段乐声,郑涵侧耳去听,又似乎没有,不知吴公馆里是什么状况,他们能见到若希儿吗? 郑涵蹲下身,从墙边拾起一个小石子来,试探着扔了进去,软软地似乎落到了草丛里,此外没有任何响声。 他玩性大发,恶作剧地拣起一把石子,全部扔进了门内,突然只听低低的“哎哟”一声,是个女孩子的声音! 打到人了!郑涵条件反射地把头一缩,墙里却又没了声音。 郑涵担心把人伤得太重,忙低声喊道:“喂!你怎么样了?没事吧?” “哎哟……你想杀人啊?”那边声音低低地,似乎也不想声张,“哎,你是谁?” 她一手揉肩,三步两跳地从灌木丛后走到了门前,原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丫头,黄袄,水粉色坎肩,两条辫子拖在肩上。 “郑涵?”她一眼看见,惊喜地说,“你是郑涵?” “嘘——”郑涵忙制止她,“小点声!你怎么认识我?” “上次宴会的时候,我见过你,”她用手向东墙指了指,“快进来,若希儿要见你!” “若希儿?”郑涵望着她,满腹狐疑,桑卫兰这么快就见到若希儿了? “若希儿让你来的?” “小姐早就想见你了,可是我们都出不去,”小姑娘扶着门上的栏杆,“她就猜到你今天会来的,让我在这里等你。”看来,她大概是若希儿身边的丫头。 若希儿和自己想到一块来了?郑涵心中暗忖。 “你知道我会来东门?” “废话!”小姑娘白了他一眼,“大门你进得来了吗?” “你怎么知道我这个时候来?”郑涵疑虑重重。 “我在这里等了好一会了,”小丫头嘟起嘴来,“你不进来,我可要走了。 一会老爷要是问起来了,我可吃不消。” 虽然事情有些蹊跷,但这样的好机会,郑涵当然不能放过。 “进,进,当然进!你有钥匙吗?” “美的你!”小姑娘撇了撇嘴,“我哪有?” “那我怎么进去?” “等着吧!”小姑娘指了指西墙。 过了片刻,小姑娘从墙上掼了一样东西下来,郑涵仔细一看,原来一个高脚的木凳,上面还拴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还在墙内。 郑涵踩着高脚凳爬上墙头,那姑娘把凳子拉回去,又垫在墙角下,郑涵看她放好了,一脚踩在凳子上,灵巧地跳了下来。 那个小姑娘熟练而又麻利地将绳索整理好,然后将凳子藏在一旁的灌木丛里,拉出一些枝桠盖好,完全看不出痕迹。 郑涵冷眼旁观,从她动作的熟练程度来看,她已经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 东方楚那么聪明的人,会容许有人在他眼皮底下耍这种小把戏?她又是若希儿身边的人,以若希儿的个性,知道了这个法子,还不会偷偷溜出去,而是在家中苦等?除非……她所做的一切,都经过了东方楚的默许!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他所做的这一切,目的又何在呢?郑涵不禁皱起眉头。 “快过来!”小姑娘悄悄地指了指灌木丛中的小夹道,“被人发现就惨了!” 不管他目的如何,先进去再说,大不了见招拆招,东方楚还能把自己吃了?郑涵打定注意,猫着腰钻进了小夹道。 “低点!再低点!”小姑娘急得满头是汗。 郑涵个子太高,即使猫着腰,也要露出灌木丛半个头出来。 看她着急的样子,又不像在装假,郑涵有些迷惑了。 两人在长长的灌木丛夹道里,急急地穿梭。 这条小路应该刚刚被清理过,一片落叶也没有。 两边灌木丛的边缘,如刀裁一般,修剪得整整齐齐。 “这里打扫得真干净!”郑涵由衷地感叹。 “那是!”小苕说,“我们老爷最爱干净了!” 东方楚心如细发,连庭园的细节尚且如此。 在这样重要的日子,自己偷溜进来了能不知道?郑涵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判断。 无论如何,能见到若希儿总是件好事,不如将计就计。 狭长的石子路所对应的,正是吴公馆后楼的一个小门。 两人走到小门前,郑涵疑虑地问,“我这样进去,会不会被人发现?” “应该不会,他们都到前面去了,从这里进去,上楼就是若希儿的换衣间,你偷偷溜进去,在那里等她就行了。” 小苕轻轻地打开房门,探着头四处打量一番,见没人,才悄悄地向郑涵招手,叫他进去。 两人蹑手蹑脚地进房间,果然四下无人,前楼传来留声机瓮声瓮气的歌声,《月圆花好》。 这座公馆看起来有些年头了,半新不旧的酒红色绣花波斯地毯,门旁即是楼梯。 精致的西洋雕花镀银扶手,因年代久远,已经有些斑驳。 两人轻手轻脚地上了楼梯,虽然到前面有说话的声音,却没有遇到人。 上了楼梯,第二间即是若希儿的梳妆间,小苕打开门,双手用力将他往里面推,“快进去!躲在帘子后面,别说话,别出来!否则我就完蛋了!”她将门反锁上,又嘱咐了一句,“放心!若希儿一定会来找你的。”说完便“噔噔噔”地跑下楼去。 在那一瞬间,郑涵似乎有些紧张,不过他很快就定下心来,自己隐约能听到前面的乐声,在关键时刻,自己就算不能破门而出,弄出声响来,前面的宾客也能听到,想必谁也不敢乱来。 再说即使是东方楚,也没有必要致自己于死地,大不了是想利用自己,达到什么目的。 只是这房间里的香水味实在太浓了,他几乎怀疑自己要中毒。 窗前的落地窗帘拉得严严的,他掀起窗帘向外看,窗外便是宽阔而整齐的草坪,看起来很软,凭自己的身手,从窗外跳出去也不会有事。 他把窗打开了一个小缝,以冲淡房间内浓烈的香水味。 一股清冽的冷风透了进来,似乎没有那么憋闷了。 郑涵拉严窗帘,四下打量这个小小的房间。 房间不大,地上凌乱地摆放着各种式样的女鞋:高跟鞋、舞鞋、拖鞋、居家鞋……足有六、七十双鞋,还不包括门后鞋柜上整齐摆放的,足见这个房间女主人的奢华气派。 进门正对着,摆在窗前的是一个大而夸张的梳妆台,镜框上镶嵌着五颜六色的各式珠宝,足以眩人眼目。 台面上摆放着各式各样精致的瓶瓶罐罐,数以百计,想来是若希儿的化妆品吧?郑涵凑上前仔细观看,靠镜面的一些摆放整齐,而右手边的一部分则东倒西歪,桌角处还残留着一些深褐色的粘稠液体,散发出强烈而怪异的气味。 郑涵俯下身去,地面上能看到一些同样的液体,还有一点玻璃碴儿,想是匆忙间打碎了什么东西,又来不及收拾。 郑涵正在查看,外面的走廊里,自西向东,传来两个人脚步声,正向自己所在的房间走来。 一个步伐跳哒轻快,听起来是个活泼的年轻女人。 另一个步伐则有沉重稳健一些,是个男人,并且是个个性沉稳的男人。 他们的步伐越来越近了!郑涵必须躲起来。 房间右边整面墙都装饰着宝绿色的天鹅绒窗帘,郑涵忙掀开躲了进去,原来里面另有乾坤:这是若希儿的衣柜,挂了整整四排衣服,大多是落地长礼服,可见东方家族的财力与气魄。 那两个人走到了门前。 不知是谁将门锁“喀搭”一拧,郑涵心中一紧,不过他们并没有进来。 “那封信是哪里来的?”那女子开口了。 是若希儿!郑涵心中狂喜。 她的声音不算清脆,甚至有几分沙哑,但是别有一番娇嗲、慵懒的韵味。 听到她的声音,郑涵能想像到她那挑衅似的双眼与微微翘起的唇。 不知为何,那个男子没有做声。 “你说啊!”若希儿忍不住气,高声叫了起来。 等了半晌,仍未见答案,若希儿却主动放低了姿态,“你找到他了,嗯?”她的声音少有的温柔。 仍然没有回答,等待她的,似乎是永恒的沉默。 若希儿口中的“他”到底是谁?是柳寒江吗?郑涵想,若希儿对面的男子又是谁?他可真沉得住气。 “这两年,你到底去了哪里?”若希儿的声音又高了起来。 “若希儿,”沉默的男子终于开了口,“有些事,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我怕你受不了!” 他的声音很低,却像迅猛的惊雷般在郑涵耳畔炸响。 这个男人是谁?为何他的声音如此熟悉,好像穿衣吃饭一般,曾融入到自己的生活。 似乎就在昨日,或是前日,刚刚在耳边响起,桑卫兰?刘则轩?桑知谨?杜云铮?……不对,都不对,这人到底是谁呢?郑涵想得头疼。 “笑话!”若希儿冷笑,“生不如死的日子我也挺过来了,还有什么是我受不了的?你知道什么了是不是?快告诉我!快告诉我!”她低促地恳求。 “若希儿,无论什么时候,你要相信我。”他的声音依旧低沉,但很真诚。 “我相信你,告诉我,快告诉我!”若希儿哀哀地恳求。 她哭了? “来不及了!”那男子说,“你快去换衣服,完事了我再告诉你!” 若希儿依言走了房间。 听着她的脚步慢慢走进,郑涵的心又提了起来。 若希儿是否已经知道自己在这里?听她适才与那个男子的谈话,似乎并不知情。 如果这样,她猛然看到自己,岂不吓得大声喊叫?那可糟了! 郑涵悄悄后退,躲进最后一排一件长可及地的黑色大衣后。 若希儿猛地拉开了天鹅绒窗帘。 郑涵躲在后面,悄悄地打量她,几天不见,她看起来越发憔悴,两鬓微乱。 面如白纸,唇却涂成烈焰。 她苍白的肩膀太过孱弱了,似乎身上的大红真丝礼服随时会滑落下来。 她突然伸出右手,似乎要摘取某件衣服,却又定格在那里。 郑涵心中狂跳,以为她发现了自己。 其实不是,她的眼睛望向遥远的地方,定格在虚空中的某个焦点。 毫无防备地,她突然拉下了身上的大红真丝礼服,在那一瞬间,郑涵还是瞥见了她那瘦而窄的肩,略显突兀的肩胛骨,肩部紧致滑腻的肌肤。 他忙紧紧闭上了眼,若希儿太瘦了,不是理想中的女性身体,但他还是控制不住自己剧烈的心跳,如果是柳迪,又会怎么样呢?柳迪的肩是细腻光洁的,也一定是丰腴的……他更喜欢丰满白净的女孩。 若希儿迅速换好了衣服和鞋,打开门走了出去,那个男子在门外等她,“换好了?” “哥,”她的声音低低的,哀哀的,像只被遗弃的小猫,“这不是真的吧?” “当然不是,”他亦低低地回答,“相信我。” 他的声音有些颤抖,但坚定。 他是在鼓励若希儿,亦是给自己打气。 他又低低地说了几句话,郑涵听不清楚,只听若希儿不停地问:“真的吗?真的吗?”仿佛他的回答,是她唯一的希冀。 他俩渐渐走远。 郑涵却有些迷惑:二十年前东方家族惨遭灭门,东方子楚又终生未婚,若希儿怎么会有哥哥?那个被她叫做哥哥的男子到底是谁?…… 桑卫兰与夏谙慈甫进吴公馆,便被请进一间单独的雅室内。 一间小小的客厅,布置得分外温馨雅致,已至此处,两人反倒定下心来。 落座后,一个十六、七岁的日本少年走上前鞠躬,轻轻地道:“东方先生请两位先生放心,两位先生既然来此,便是我家先生的客人,如有人敢对两位先生无礼,东方先生决不与他们干休,即刻请了出去!” 此言其实早在桑卫兰意料之中,闻言向夏谙慈笑道:“瞧,我们来着了吧?一会还有好茶呢,我都闻到香气了!” 那少年笑了,“有茶,先生!”说着转身要走。 夏谙慈忙叫道:“你回来!” 那少年吃了一惊,诚惶诚恐地问,“什么事,先生?” 夏谙慈将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方慢慢地道,“你一口气说那么多先生,不累吗?” 那少年忙答道:“不累,先生!” 此言一出,三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片刻奉上茶来,果然是上好的碧罗春。 桑卫兰见四壁挂得都是画,忍不住放下茶,四下里看了起来,他虽不大通,常见夏谙慈与刘则轩谈论起来,也略懂一些,不由叹道:“想不到东方先生这么风雅,收藏了这么多的文人古画!” 夏谙慈只顾喝茶,垂着头,淡淡地道:“其实都是一个人画的。” “哦?”桑卫兰不由吃了一惊。 这四墙上已挂了数副字画,或行或草,或腴或瘦,或谨或狂,若不是夏谙慈如此说,绝看不出乃同一人手笔。 “他若能专于此道,数百年间绝无可及者,”夏谙慈看出了他的疑惑,低低地道,“花间四君子,果然名不虚传!” 正说着,那个日本少年又走了过来,“我家先生请二位先生过去!”他一说到“先生”两个字,就忍不住想笑,分外努力地板着脸。 两人并肩走出,此时大厅里宾客都到齐了。 果然不过三、四十位,似乎对他们的到来早有准备,想是东方楚打过招呼了。 英法两国领事、卢嘉祥、虞正卿等诸人,都若无其是地打了声招呼,虽是彼此应酬寒暄,一团和气,无形中却隔了一层距离。 偶尔眼神探针般地探过来,刺得人头皮一紧。 夏谙慈一向冷淡惯了的,倒是桑卫兰谈笑风生,没事人一般。 东方楚一出现,整个房间立刻安静了下来。 尽管并非初见,但夏谙慈还是忍不住感叹:天底下怎么会有如此好看的男人?他长得很高,略瘦,淡淡的灰色长衫,身材笔直,通脱。 端肩削臂,骨肉匀亭。 他永远都似刚从水墨画中走出来,或说整个人就是淡淡水墨晕染的一幅画。 他的眼微微眯着,像是有风,从很远的地方吹过来。 他微微笑着,带着点苍桑,又带点自嘲,然而又温暖,如初春暖煦的风。 他的美,是可以颠倒众生的。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扫视了一遍,最后停留在夏谙慈身上。 像一只温暖而粗糙的大手,轻轻抚着自己的头,或许,这只是自己的错觉?夏谙慈定了定神,原来东方楚正看着桑卫兰,桑卫兰也紧紧盯着他,彼此点头,微笑。 “各位,多谢大家莅临寒舍。 今天我很高兴地告诉诸位:我的侄孙若希儿,我唯一的亲人,已经找到了他如意郎君,此生挚爱,请大家祝福这对有情人吧!” 人们礼节性地鼓掌,只是掌声寥落得令人有些尴尬。 人们心中都在疑虑:若希儿这么快就找到了心上人?自己怎么一点消息也没得到?不会是早就设计好的吧?如此一来,要东方楚交出财权,岂不成了一句空话?若希儿订婚尚且如此,那么破解东方惨案呢,不会也是一句空话吧? 在场的宾客各有所思。 老成些的,不动声色。 一些性情耿直的,已难掩其疑虑鄙薄之情态。 东方楚的心情丝毫不受影响,依然凭栏微笑,姿态玄然。 正说着,若希儿与一个陌生的男子从他身后走了出来,众人为之屏息。 只可说是天造地设的一双。 若希儿身材娇小,合体的黑色真丝礼服,冰肌雪骨,玲珑剔透。 而他身畔的年轻男子,身长玉立,唇红齿白,眼睛里就透着聪明和气。 这世间最美好之事,莫若佳女檀郎,年貌相当,又正值锦秀年华,衣冠裘马。 那些心怀不满的人们,见此情景,简直有些不忍心出言挑剔。 然而明眼人也不难看出:若希儿的神情有异。 虽算不上伤心难过,但也没有女子觅得佳偶时的欣喜,而是淡淡然,一幅不置可否,无可无不可的表情,令人心生疑窦。 “哎!东方家的贵婿!”突然有人阴阳怪气地发难,“说说你们的恋爱经过吧,也给我们传传经啊!”众人定睛望去,原来是浙皖督军卢嘉祥之子卢寒云,他父亲站在他身后,阴骘地笑。 夏谙慈轻轻掐了下桑卫兰的手,这下有热闹看了! “若希儿回国才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这么快就选定了佳婿,”卢寒云冷笑,“牲口配种哪?” 众人“哄”地一声笑出来,卢寒云的话虽粗鄙,却正合人心。 东方家的所作所为,也实在是说不过去。 “你给我闭嘴!”若希儿气得满脸通红,指着他的鼻子,“卢寒云,你别在这里放肆,小心我把你写的信印成传单撒到街上,再用高音麦克当众读出来,让人看看你那幅恶心的嘴脸!” 卢寒云显然没想到若希儿还有这一手,不由一愣,不过他马上嘻嘻笑道:“我给你写的信?不就是我想对你说的心里话嘛,嘻嘻,你想听,我现在就说给你,还发什么传单吗?我这就说给你听:若希儿,你是我的心肝,宝贝……” 若希儿突然提高声音,“老陈,把前天卢公子的电话录音放出来听!” 卢寒云闻声一愣,只听后面房间里传来了留声机“嘶嘶啦啦”的杂音,片刻,只听一个年轻男子油滑的声音,“我的心肝,我的宝贝,有了你,我爹又算什么东西?我娘又算什么东西?我爹都是个老头子了,有什么好怕的?他死以后,什么都是咱俩的了,我只听你一个人的了……” 众人都听得出是卢寒云的声音,不由得哄堂大笑,卢寒云满头满脸都胀成了紫色,浑身上下汗水涔涔,侥是他一向浅浮轻薄,无德无行,此时也忍不住想找个地缝钻进去。 卢嘉祥亦是又惊又羞又怒,想不到儿子说出这等忤逆无行的话来,但此时也得撑足场面,假意怒道:“东方楚,你找谁学我儿子的声音,坏我们父子的名声?不把他交出来,我们今天没完!” 东方楚一直不动声色,此时才悠然笑道:“卢司令,不但令郎,阁下还有录音留在鄙处呢,要不要一起欣赏一下?” 卢嘉祥闻言满脸煞白,嘴唇哆嗦着,只是说不出话来。 想必亦有丑态,被东方楚抓住了把柄,一时几欲动武。 正欲发作之际,一眼瞥见法国领事与南京特派员,都在向他微微地摇头,不由出了一身冷汗:东方楚敢把事情作绝,事先岂无准备?他卢嘉祥能有今天的地位,自然是能屈能伸,不吃这眼前的亏,这奇耻大辱,留待日后再报! “东方兄,我们还会再见面的,”他拱了拱手,逐字切句地说,谁都能听出他的恨意来,“后会有期!” 他对着蔫头搭脑的儿子,恨恨地喝道:“走罢!不成器的东西!” 众人赶快涌向两边,为他们父子俩让出一道路来,卢寒云吹了些冷风,方才有些清醒:方才录音中所说的话,都是若希儿事先设计好了问话,诱他说的。 他父亲的录音呢?想必也是了。 东方家早早就设好了圈套,等他父子俩入瓮呢! 大厅里此时却是鸦雀无声,他们中的大多数,谁没暗中与东方楚交涉过呢?想必他也留了证据了。 众人仍是心怀疑虑,只是谁也不敢公开发难了,卢家父子便是前车之鉴。 桑卫兰一直打量着若希儿身边的那个年轻人,不过二十三、四岁,眉毛浓黑,嘴唇饱满红润,有红似白的好肤色,一看就是个知理知性,聪明乖觉,讨岳父岳母喜欢的东床佳婿。 适才那一出跌宕起伏,活色生香的好剧,他竟是眼观鼻,鼻观心,不羞不怒,不悲不喜,头也未抬地淡然处之。 他的不动声色,不是懦弱,亦非不理世事的淡漠。 而是世事尽在意料的深沉。 桑卫兰不禁感叹:这个年轻人,看来也绝非等闲之辈! “诸位也看见了,”东方楚轻叹一声,淡淡地道:“不是我处心积虑,有意导演这场闹剧。 其实是不得已而为之矣!孀儿孤女,徒有双十年貌,亿万家财,不过似携珠夜行,空教众人觊觎垂涎矣。 多少年来,多少人几欲染指?老夫不苦心设计,竭力护爱,怎么对得起我那枉死的侄儿一家?” 东方楚一席话,入情入理。 说得众人垂首沉思,在座的众人,无论轻重,不分公私,谁没有觊觎过东方家的财产呢?不过不若卢寒云那般轻浮直露而已。 想东方楚这十几年所费的心力,监护之功,全嗣之义,也着实不易。 那么今天设计了这场闹剧,一来惩卢氏父子之野心,二来警戒后来者。 不但不能说过分,反而全在情理之中了。 “诸位,给大家介绍一下,”东方楚微笑,“站在若希儿身边的这位年轻人,是我的义子——观月敏之先生!” “日本人!?”宾客中有人感叹。 东方楚的话如一枚投入水中的石子,荡起圈圈渐扩大的涟漪。 “没错,”东方楚微笑颔首,“敏之其实是我的学生,自幼便陪在我的身旁,他与若希儿,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了。” 原来如此!众人又惊又怒,都忍不住纷纷议论起来。 “东方兄这也算是多此一举了!”虞正卿微微冷笑道,“既然早就有了中意的佳婿,为何在回国之初,又大张旗鼓地选婿,惹得那些少年公子们伤心,害得大家空忙一场?既然有此佳婿,若希儿自己喜欢,东方兄又赞赏,你们在家里自娱自乐便好了,又何必招我们这些不相干的人来?莫非你就想让我们知道,你女婿也选好了,案子也不想破了,只等着我们来送上贺仪,道一声恭喜吗?” 他所言虽皆是激愤之辞,倒也不无几分道理,众宾客十之五六都纷纷附和起来。 更有人高声道:“东方楚,你来这一出,是不是要送小两口出国度蜜月,顺便拿我们开涮,让你们寻开心的?大家都收拾收拾散了吧!” 正在议论纷纷,南京特派员起身打圆场,“诸位,诸位,今天是东方家族大喜的日子,不要把话扯远了嘛!提起那些事,徒令人伤心,也不吉利,大家好歹听东方先生把话说完嘛!” 众人不好驳他的面子,于是又静了下来。 桑卫兰真有些佩服东方楚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他都如古井深潭一般,波澜不惊,仿佛一切都没有发生过,可谓修为深厚。 “年轻人的事,说来也有趣,”东方楚继续笑道,“他们在日本时,彼此情同兄妹,两小无猜,也都没往旁的地方想去。 谁知敏之回国读了几年书,若希儿与他想念牵挂得紧,再见面时,竟彼此有了意思,两情相悦,愿携手此生,诸位说说,这岂不有趣?” “这正合了中国的古话,”特派员也在一旁凑趣,“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啊!” 东方楚的话虽然未足取信,倒也勉强算得上合情合理,年轻人青梅竹马,转了一个圈子又回到原地的也不是没有。 再加上有特派员帮衬,众人也不至为此事,害了面上的和气,只是心中未免有些不忿,于是皆哼哼哈哈地敷衍道:“原来如此,恭喜,恭喜!” 台上的那对璧人,观月敏之十足是得到梦里佳人的激动与欣喜,还有几分淡淡的羞涩,表情拿捏得恰到好处。 倒是若希儿,依旧冷若冰霜,叫人不免起疑。 “新娘子,”左首有人发问,原来是孙仲昆,向若希儿笑问道,“令叔公所说,都是实情吗?” “我叔公说的不是实情,你说的倒是实情?”若希儿冷笑反驳,“叔公说的,就是我想说的,你算什么东西,轮得着你来置疑?” 他们叔公侄俩,既使是不睦,场面上也是一致对外,那人讨了个没趣,被噎得满脸通红。 “若希儿,不要无理!”东方楚淡淡地笑,“来者都是客,又都是你的长辈,问几句话,也都是关心你,便是你所言所行,有失当之处,指教两句,你也听着便是!” 若希儿冷笑了一下,便不做声了。 东方楚刚要开口,只听孙仲昆冷冷地道,“东方兄那日许诺了两件事,如今若希儿喜得佳婿,令人好生高兴!那东方家族二十年的血案呢,想必已快真相大白了吧?” 此言一出,众人知道又有好戏看了。 都竖起耳朵,惟恐漏掉了什么。 东方楚微微一笑,“孙兄此言,未免混淆视听,扰人耳目,我许诺的是谢仪,而非破案。 我身负血海深仇,若有余力,岂能不破?素无此才,有心无力矣!一来我不能破。 二来,破案并未小事,最忌打草惊蛇。 其中原委脉络,轻易不足向外人道也。 如今孙兄既然问起,想必是能助我破案了?如若如此,当备薄资以奉上!” 孙仲昆原是乘机生衅,令他难堪,不料东方楚口齿清楚,娓娓说来,孙仲昆倒有些窘迫起来,忙道:“不不不,我哪里破得?” “既然如此,”东方楚微微一笑,“孙兄就不必多问了吧。 若要别有用心的人听去了,不说孙兄好奇,倒说孙兄设法探听,是别有目的。 孙兄是方外散淡之人,原不重这些名节虚利,如今我倒要为孙兄,爱惜起名节来了!” 孙仲昆听了,不由满脸通红。 他一向与夏疆交好,东方楚的话虽委婉,却在暗示他是受了夏疆的指派,来探听破案的内幕。 孙仲昆被他一通冷嘲热讽,不由得恼羞成怒,却无由发作。 夏谙慈在一旁见到孙仲昆的窘态,忍不住轻轻笑道:“瞧不出东方楚那副仙风道骨的样子,口齿倒挺伶俐!” 桑卫兰“嗯”了一声,“你们两个倒有一拼!” 孙仲昆生衅不成,语峰一转,“东方先生,我是破不了案子,也未能给您提供线索。 不过桑卫兰桑老板此时正在场呢,你问问他,不就什么都知道了吗?”竟把矛头对准了桑卫兰。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也不再遮掩,纷纷向桑卫兰、夏谙慈二人望去,恨不能从他们的眼神中,破解出东方惨案的秘密来。 “孙兄不要信口开河,”桑卫兰冷冷地一笑,“我哪里知道什么线索?” “桑老板不必过谦了,”孙仲昆轻轻地扬起眉头,“稻香村夜行,李楚岑惨死,桑老板当真一无所知?” 气氛陡然紧张起来,数十道目光一起射向桑卫兰,锐利,贪婪,又紧张地注视着他。 “稻香村夜行,李楚岑惨死?”夏谙慈故做惊讶,“还有这回事?我怎么不知道?” “夏小姐,”见她装腔作势,孙仲昆强抑满腔的怒火,“你就别再假装了。 人证物证据在,还有什么可抵赖的?” “有人证?”夏谙慈冷笑,“人证在哪里?你倒说说看!” 她知道,孙仲昆是不敢当众说出“夏谙恕”这三个字的。 孙仲昆一声冷笑,“有人亲眼目睹,千真万确!” “既然是‘目睹’,那他也一定去了稻香村!这人是谁?孙先生倒说出来听听!” 孙仲昆一时语塞。 适才夏谙慈的话,已经将夏谙恕也绕了进去,孙仲昆怎敢妄言? “那人是谁并不重要,”孙仲昆冷笑,“桑老板稻香村之行,可是众人皆知的,千真万确!” “孙先生说得这么肯定,莫非那夜你也在稻香村?” 孙仲昆脸上变色,“你胡说什么?我怎么会在稻香村?” 夏谙慈却不说话,盯着他上上下下地打量,“我知道了!” 孙仲昆脸上变色,“你知道什么了?” “李楚岑临死之时,窗外有个人影一闪而过,看起来很是眼熟,”夏谙慈指向孙仲昆,“原来就是你!”她与桑卫兰去过稻香村,证据确凿,赖也赖不掉。 如今见孙仲昆多事讨厌,干脆将他拉下水。 在场之人皆是又惊又疑又怒,纷纷向孙仲昆望去,孙仲昆又气又急,“你们别信她胡说!这是没有的事!” 然而事已至此,百口难辩。 众人投去的目光,既疑虑又有些不屑。 也颇与其拉开了些距离。 “诸位,诸位,”东方楚微微一笑,“今日来此的人,无论是桑老板,还是孙先生,都是在下的客人,无论前情如何,在老朽的寒舍之中,决不许有人与他们为难!” 他身居舞台中央,气定神闲,若无其事。 然而身后站着南京特派员与英美两国的领事,目光警惕又带着几分威胁意味地注视着全场。 人群中的骚动与不安渐渐平静了下来,然而那紧张而危惧的气氛却在暗暗地漫延。 孙仲昆知道虽眼前无事,自己却已经被拽入矛盾与争斗的旋涡之中,不能自拔。 窗外一晃而过的,是租界寻巡捕红色的帽子。 孙仲昆腿上一软,几乎瘫坐在地上。 “你也太淘气了,”桑卫兰见孙仲昆神色萎顿,轻轻地道,“何苦把他也拉下水?” “谁叫他来惹咱们?自作自受!”夏谙慈冷笑,“反正咱们也走不了,拉下一个是一个!” ?? 他们也看到了,窗外晃动着的,巡捕的帽子。 正在此时,东方楚微微一笑,“寒舍略备了几杯薄酒,请各位不吝赏光!” 此时隔壁的厅内已经摆好了几桌酒席,数位待者燕翅列开,恭候众宾入席。 众人见此情形,总觉得将来会有一番恶斗,想继续留下静观其变,于是分宾主尊卑列座,交头接耳地私语。 观月敏之留连于席间,寒暄应酬。 众人见他年纪不大,又来中国不久,却应对圆融,礼数周全,汉语说得也极好,皆深以为异。 问他家乡求学等事,应对流利自如,并无半点纰漏。 一时东方楚出门去了,观月敏之又去敬姜先生的酒。 夏谙慈心中记挂郑涵,忙擎了酒杯,笑吟吟地走到若希儿面前,“若希儿,还记得我吗?” “当然记得,”若希儿抿嘴一笑,露出两个酒窝,“桑老板呢?你不把他看住了,小心又有人请他跳舞!”不知为何,她见到夏谙慈,有点淡淡的酸意。 夏谙慈又岂会受她奚落?微微笑道:“放心!他就算要走,起码也会跟我打声招呼!” 若希儿满脸煞白,她是真的被刺痛了!她酗酒,她不羁,她放纵,她游戏人生,她满不在乎,可她真的在意柳寒江,她被夏谙慈的话激怒了!夏谙慈只觉得自己面前站了一只刺猬,竖起了全身的刺,一触即发,剑拔弩张,她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过分,女人最大的伤,莫过于被爱遗弃。 “你以为你是谁?”若希儿冷笑,由于激动,她语速很快,“你以为你有资格居高临下?你以为你比我高贵?你比我清白?我告诉你——我失去的一切,你早晚也会失去!走着瞧吧!” 她的话又轻又快,却如同一串鞭炮在夏谙慈耳边炸响,她似乎有所领悟,但又不明其所指。 “若希儿,”夏谙慈惊愕,又急切地问,“你到底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若希儿冷笑,俯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你不明白吗?我也不明白!你还是回去吧,把你的桑老板看紧了,小心他也登船跑了!”她把“登船”两个字咬得很重。 夏谙慈整个人立时僵住了,脖颈酸麻,冷汗涔涔地,将衣衫浸染。 若希儿的话如火光雷电,霎时洞见胸腑,她心中埋藏最深的隐秘,一览无余。 她又惊又怒,又羞又怕,有些事,甚至桑卫兰也未必知道。 她有些难以置信地打量若希儿,她是谁?她到底知道些什么?还是,只不过是信口开河? 不过夏谙慈到底不肯示弱。 她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开始反攻,“你到底在说什么?”她冷笑,“我怎么听不明白?” 若希儿却徒然泄了气,她似乎意识到自己失言了,不过依然嘴硬,“我不过随便说了两句,你就急了?说到你心坎里去了?还想知道什么?” 夏谙慈强装镇定,妄图扳回一局,“若希儿,你想不想见见郑涵?” “谁?” “郑涵!” “郑涵?”若希儿带些不屑地笑,“他想见我?去问问我的未婚夫吧!” 夏谙慈走回来,桑卫兰只觉得她神色有异,“怎么?又碰了一鼻子灰了?” 夏谙慈不语。 她脸色煞白,有些失神地盯着前方,桑卫兰握住她的手,她似乎被浸入冰冷的潭底,身体也不停地颤抖。 他从来没见过她如此模样。 “悯悯,你怎么了?”他用力捏了捏她的手,担心地问。 “卫兰,我好怕。”她低低地仿佛在呓语。 “你怕什么?”他问。 “她好像什么都知道……”她喃喃地说,依旧在抖。 “知道什么?你到底怎么了?”他追问,用力地捏了捏她的手。 夏谙慈吃痛,猛然惊醒,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我只是觉得,”她咬了咬嘴唇,“她好像知道我小时候的一些事情……” “这很正常,”桑卫兰安慰她说,“上海滩上,来来去去就这么几家,谁不知道谁呢?” “不是的,有些事……”她又咬了咬嘴唇。 桑卫兰紧紧盯住她的眼睛,她假装镇定,却掩盖不了她的惶恐与无助。 到底是什么事,惹得她这样紧张? “到底什么事?”他低声问,“我知道的?”对桌的虞正卿似乎注意到了他们的异常,桑卫兰端起酒杯,对他笑了笑。 “不,”夏谙慈也低声说,“你不知道。” 桑卫兰心中有些紧张起来。 他们在一起已经八年了,也几乎无话不谈。 她到底有什么事,连他也无从知晓呢?莫非是?是非是……他心里突然惴惴,一种强烈的不安攥住了他的心。 虞正卿端着杯子过来敬酒,他忙抛开了那种不祥的联想,含笑举杯起身。 虞正卿走后,桑卫兰向夏谙慈举了举杯,“别愁眉苦脸的,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什么?” 桑卫兰俯在她耳边,低声道:“郑涵进来了!” “真的?”夏谙慈又惊又喜,“你怎么知道?” “我当然知道!”桑卫兰故作高深地一笑,“这你就别问了!” “他在哪里?”夏谙慈环顾四周。 “他在后面,二楼的一个小房间里。” “他是怎样进来的?” “是东方宅里的一个小丫头带进来的,我想,一定是若希儿想见他。”他本不想这么快便吐露消息。 不过见夏谙慈悒悒不乐,想转移一下注意力。 她脸上果然有了霁意。 想不到若希儿早就令郑涵暗渡了陈仓,难怪若希儿似乎对郑涵的到来无动于衷,原来这其中另有蹊跷!不过她亦有些疑虑:东方楚老谋深算,郑涵这么容易就躲过他的耳目?不过不论如何,只要若希儿心中有所求,就不愁撬不开她的嘴! 她的嘴角不自主地向翘了起来,眼睛里也闪着欢快愉悦的光,当她的眼睛无意中扫到二楼时,却见东方楚正站在天鹅绒帷幕后,手擎酒杯,凭栏而立。 他一直在含笑打量着她。 从他的角度向下望去,她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第十四回 壁中字别手殷勤写,阶上莲旧敌龃龉生 斗室偏能生春,这小小的一间雅室,布置得格外典雅、舒适、温馨。 大而明亮的飘窗前,地炕上一幅残局,胜负尚未知晓。 墙上陈列着几幅字画。 东方楚用小托盘托了盏茶来,夏谙慈含笑接过。 “夏小姐,你习字,也弹琴,还弹得很好,你用左手?” “你怎么知道?”夏谙慈呷了一口茶,抬起头问。 她是左撇子,一直习惯用左手,不过很少有人注意到。 看来东方楚很细心。 东方楚用宽厚的手掌轻轻握起她的手。 他的神情温柔却庄重,没有任何亵渎或调笑的意味。 夏谙慈并未推脱,她的手白晰而纤长,左手中指第一个指节右侧,磨了厚厚的茧,变形得厉害。 “你临了不少帖吧?” “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她满不在乎地笑笑,“好久不练,生疏了。” “底子在就好,还可以拾起来。”他像一个严厉又慈爱的师长,谆谆诱导。 他翻看她的手心。 指肚与手掌结满了厚厚的茧子,“我的天!”他吃了一惊,“要下多大的苦功,才能磨成这样!” 童年的事,夏谙慈从不提,也不去想,不过她的眼神,却不由自主地黯淡下去。 “古琴不该是那么小的女孩学的……太过苛责了!”他握着她的手掌,喃喃地说。 他眼中流露出痛苦与怜惜的神色,深深地刺痛了她。 为了缓和气氛,她开玩笑地指着他的手,“我看看,咦?你两只手都练过字,而且练得都很好!” 夏谙慈有些吃惊,两只手都能写,并且都写得好的人的确不多。 东方楚的手在男子中算是极美的,白晰,修长,干净,整洁,却又不失男子的温厚有力,如果说略有不足,就是微微有些干且硬。 东方楚脸色微变,他缩回双手,“我的字写得不好!”可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窘态,他尴尬地笑笑。 他五十开外的人了,略带一点腼腆是很可爱的。 夏谙慈笑了,“哪里丑了?不过走的是粗拙的路子。 你临过徐渭的帖吧?” 她以指代笔,轻轻地在案上划着。 秋日暖暖的阳光照进来,可清晰地看见“谨沐恭临”几个字,虽笔画纤细,力道略有不逮,可其粗旷古拙之神韵,却模拟得十足。 东方楚不禁感叹,夏谙慈方见了自己一个贴子。 就能将神韵拟得十足,而且几可乱真,只能说是天赋过人。 “像吗?”夏谙慈回眸,微笑着问她。 “像!”东方楚微笑着,在她的字迹上逐一修正,“在我小的时候,父亲会给我留很多功课,其中有一些帖子,我只要看上几眼,就临得很像,几可乱真。 可父亲从不夸我,每次都严厉地指出我的不足。 说我资质有限,心浮气躁……有一天,他喝多了,却对我说,你天赋很好,日后可以继承我的家业……我才知道,他其实是以我为荣的。”他垂下眼帘,淡淡地说。 “喔,是吗?”夏谙慈低下头呷了一口茶。 “听说你的画画得不错,能给我欣赏一下吗?” “你知道得倒不少,”夏谙慈抬起头望着他,她上学的时候学过西洋绘画,不过已经很多年没有动笔了,连她自己也几乎忘了,“你对我家很熟?” “是啊!”东方楚发自内心的微笑,“我没出国之前,经常去你们家,你那时只有二、三岁,冬天时穿着毛茸茸的大红衣服,戴着长命锁,特别可爱。”他眼中氤氲着一种浓烈而又含蓄的情感,像是手中的那杯茶,袅袅地蒸腾着水汽。 夏谙慈靠在椅背上,略有些矜持地微微而笑。 东方楚奇怪的神情,她皆看在眼里——他眼中有种“光明磊落”的意味,绝非寻常男女欢娱之情所能比拟。 她觉得温暖,又带一丝感动。 她与东方楚素无来往,但两人之间有一种无名的契合,令他们一见如故。 这其中的况味,夏谙慈早已意会,却不能言传。 “若希儿似乎知道一些事情,是从您那得知的吧?”夏谙慈终于说到了主旨。 “哪些事?”东方楚略有些诧异,微笑着问。 “她曾说过,什么……登船?” “登船?”东方楚放下手中的茶杯。 在那一瞬间,他的脑中闪过凌乱的、碎不成章的蒙太奇,如飞鸿踏雪,片羽流光。 夏谙慈未及开口,门外传来一个声音,“好啊!原来你们两个躲在这里吃茶,却不叫我!”是桑卫兰掀起帘子进来,他与英国领事说了几句话,方及来此。 “原来是桑老板,失敬!失敬!”东方楚又斟了一杯茶递上,“这是我从日本带回来的,味道有些淡,我倒是喝惯了。 桑老板也试试?” 桑卫兰接过茶,一饮而尽。 夏谙慈一直稳稳坐在椅子上,忍不住“扑嗤”一笑。 “笑什么?”桑卫兰在她对面坐下,问她,“笑我糟蹋了好茶?” “是真名士自风流!”东方楚笑道,“桑老板是魏晋名士的气派!作事不拘定法,饮茶不同流俗,举杯便饮,一饮而尽,何等痛快!” “说得好!”桑卫兰拍手笑道,“东方先生所说,正是我所想的,乐府之中,多俗俚之语,世人皆以为雅正;士大夫之作,正襟危坐,亦有淫声,概雅郑之别,取其神不取其貌,所谓美人在骨不在皮。 我心中自有香清美韵,又岂拘于饮法!” 夏谙慈听说,不由笑道:“好,好,你们俩个雅士,就我一个俗人!” 东方楚听了桑卫兰的话,心中吃惊不小。 原想桑卫兰不过外夷之后,落魄的浪荡公子,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适才他所说的话,未必有高深的见解,却也并非不学无术之辈。 夏谙慈能对他青睐有加,想必自有一番道理。 “我们在这里说话,你进来作什么?”夏谙慈微笑,半真半假地问。 “我原是闻着茶香,想来分上一杯的,打扰二位的谈兴了?”他笑问东方楚。 “怎么会?桑老板进来,更热闹些。” “我不打扰你们了,”桑卫兰含笑,“我见外墙上有些字画,能看看吗?” 东方楚笑道:“桑老板请便!” 桑卫兰向二人点点头,掀起帘子到外间看画。 夏谙慈拈起坐炕上的棋子摆着玩。 只觉那棋子浸凉密润,掂在手上沉甸甸的。 “这玉真好,上等的籽料,如今市面上难得有这么好的了。” 东方楚忙道:“夏姑娘喜欢,这幅棋就送给你了。” 夏谙慈摇头,“我不用别人用过的。” 东方楚听说,便不再坚持。 夏谙慈笑道:“我记得小的时候,家里也有这么一幅,也是好玉,略盘几下,便油润得不行。” 东方楚却不说话,只是微笑。 他招牌似的微笑,是沧桑悲悯里略带些自嘲,什么都看透,却什么都宽恕,包括自己。 微眯起眼睛,像是有风吹过。 夏谙慈不禁想,这样一介风流人物,是要什么样的美人,才配得起他? “夏姑娘,”东方楚斟酌再三,终于忍不住开口,“要不要到日本去转一转?” 去日本?夏谙慈愕然,她从未想过。 正要问从何说起,桑卫兰的声音又传了进来,“东方先生,外墙的字画可都是你作的?” “哦,”东方楚淡淡地说,“我向来不挂别人的东西。”他骨子里的自负,可见一斑。 桑卫兰一脸赞叹的神情,又有些不解,“我对字画不大通,也看得出大多出自同一人之手。 可其中有一幅,与别的尺幅大有出入。” 东方楚微微一笑,“喔,我知道了你说的哪是一幅了,确是出自老朽之手。” 桑卫兰一脸震惊,夏谙慈忙掀起竹帘去看那幅字画,恍悟道,“我知道了!东方先生能用左手写字的,那就是你的左手书,对不对,东方先生?” 东方楚先是有些迟疑,随后微微一笑,算是默认。 夏谙慈却注意到,桑卫兰的眉头微微一挑,几乎不被查觉的表情,却被她捕捉到了。 她知道,他每有得意之事,才会有这样的表情。 那是一幅字,字体圆润遒媚,如好色女子,令人观之,心生喜悦。 她却觉得有些不对——这种字体似乎在哪里见过。 书中的“撇”划如飞龙劲蛟,变化多端。 时而一波三折,时而反写,时而作横,时而简若点划。 在哪里见过呢?她一时如冷水沁顶,一种不祥的预感涌入心头。 桑卫兰却转过头去,看身后的一幅字画,东方楚走了过去,他们会心地相视一笑,似乎在瞬间达成了默契。 东方楚拍了拍手,从外间走进一个穿和服的东瀛女子来,手中捧着几幅绣品,谦卑地对夏谙慈鞠了一躬,“这里有几副日本带来的绣品,请夏小姐移步,到外面欣赏!” 夏谙慈何等聪明?早知道是东方楚要支开自己,想与桑卫兰单独说话,他们之间,有什么话是不能让自己听的呢? 夏谙慈有些赌气地将目光投向桑卫兰,“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不如拿过来,大家一起欣赏!” 然而桑卫兰像是不懂她的意思,“我不通风雅,对这些也不感兴趣,还是你过去瞧吧!” 他竟敢故做糊涂!夏谙慈恨恨地瞪了他一眼。 不过事已至此,要是硬赖在这里,反而没趣了。 夏谙慈一向心气高傲,更是不屑为此,于是向东方楚笑道:“那我可要好好瞧瞧去了,看看是什么的样宝贝,先生这样珍重地藏著私室,等闲不令人瞧见呢?”说完拉着那个日本姑娘扬长而去,看也不看桑卫兰一眼。 东方楚望着她的背影,忍不住笑道:“这位姑娘可是够厉害的!” 桑卫兰苦笑了一下,“见笑,见笑!” 踢踢踏踏的屐声渐渐远去,终至不闻。 二人坐在罗汉床上,垂首品茗。 有的人,是愈老愈醇,东方楚不就是这样?他满头华发,年纪看起来已经五十开外了。 然而岁月的厚重与甘醇也沉淀在他身上。 他只是坐在那里,自信、从容与镇定已从身上散发了出去,隐约间还有一种掌控一切的威严与霸气。 曾几何时,二十岁的郑涵在三十的桑卫兰面前感觉到了压力。 如今,桑卫兰面对五十的东方楚,亦感觉到了这种压力。 桑卫兰不觉向那残局望去,初见是一片祥和气象,望得久了,险象环生,进退皆在生死之间,无论执黑或白,一步一步杀将过去,都是血海刀峰去处。 或损兵折将,或自断股肱,不管怎样,都逃不掉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下场。 眼见棋盘上半子不动,却已是烽烟萧瑟,战骨遍野。 桑卫兰蓦然之间,惊了一身的冷汗。 “桑老板,”东方楚微微一笑,“见到了吗?” 桑卫兰点头,“见到了。” “好!”东方楚微微颔首,“可堪破了吗?” 桑卫兰微微一笑,“在下肉骨凡胎,堪它不破!” 东方楚似乎并不灰心,“此局行弈至此,凶险异常,老朽精研了它十几年,终不过是个——” “两败俱伤?”桑卫兰笑着接道。 “没错!”东方楚微微一笑,“看来桑老板亦精于此道!” “只是看得多了,略懂一点!”桑卫兰摇了摇头。 刘则轩酷爱此道。 “桑老板过谦了!” 桑卫兰低头看棋,微微皱了皱眉头,“那么请问东方先生,可有破解之道吗?” “破解之道便是——”东方楚说着,将手伸向棋盘。 桑卫兰认真地瞧着,瞬也不瞬,谁知东方楚微微一笑,将局搅乱了。 “不下!”他一笑。 桑卫兰略有些惊诧地抬起头,两人相视,突然大笑起来。 “妙啊!妙啊!”桑卫兰抚掌大笑。 “多谢!多谢!”东方楚矜持,又颇有些自得地微笑。 “可惜啊!”桑卫兰话题一转,脸色也恢复了平静,“先生如方外高人,散淡无欲,堪得破这个迷局,而世间人执于痴贪嗔诸念,轻易堪它不破!就说这盘棋,殚精竭虑,厮杀至此,进退维谷,尔死我亡,又有几人可以罢手?最算其中一人半途醒悟,对方又岂肯放过?树欲静而风不止,即此理矣!” “这等沽名浮利之争,”东方楚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老朽早已看得淡了!” “先生下这盘棋,已然看了十几年,自然可以看淡了,”桑卫兰微微一笑,“若是初下时便至如此,也看得淡吗?” 东方楚不由微微一怔,桑卫兰说得没错!他已年过五十,名利之心大灰,自然可以说堪得破。 若是年轻之时,凭他对奕局的痴迷,纵是满盘皆输,片子不留,也是一定要下到底的。 “你说得对,”东方楚不由得苦笑,“我若是真堪得破,也不会专研它十几年了。 桑老板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啊,惭愧惭愧!” “先生言重了!”桑卫兰微微一笑。 两人借弈言它,像是两只谨慎的蜗牛,伸出触角,小心地彼此试探。 “东方先生找我来,”桑卫兰忍不住先开口,“不会仅仅是喝茶下棋这么简单吧?” “当然不是,”东方楚微微摇了摇头,“我也知道,这样做是太过冒昧了。 但此事关系着东方家族数十条人命,血债累累,冤魂悲泣。 此事不结,老朽纵于九泉之下亦难得安宁。 此心拳拳,可对天表!请桑老板见谅!”他声音不大,显然是强抑住了自己内心中的悲痛与愤懑。 “原来如此。 在下若力有所逮,自当竭尽全力,”桑卫兰亦诚挚地微笑,“先生请讲!” 东方楚所思所说,其实和孙仲昆并无二致。 不过他眼神中流露出的谦和与诚恳,不但不令人反感,反而心生敬意。 如果能得到东方楚的理解与支持,或许能助他们安渡此关呢?桑卫兰暗忖。 “那晚,”东方楚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才开口,“有人说桑老板也去稻香了?” “是,我去了!” 东方楚在那一刻有些悚然,他有些急切地问,“你见到,见到楚岑了?” “李先生吗?我见到了!” “他……”东方楚的声音,在那一刻有些颤抖,“他死了吗?”他急切地想听到,却又不敢听到那个已知的答案。 “死了,”桑卫兰轻轻地说,“是在下亲眼看到的。” 东方楚明亮的眼睛,在那一刻突然黯淡了下去。 他似乎衰老了许多,疲惫,而又憔悴。 “楚岑,楚岑……我终究还是没能见上你一面,”他喃喃地,像是说给自己听,“你忘了我们的廿年之约了吗?” “东方先生?”桑卫兰有点担心地望着他,“请节哀!” “哦!”东方楚回过神来,有些自嘲地笑笑,“桑老板不要笑话,我老了!人一老,就爱忆旧,想想我们那些老朋友,我们四个,现在只剩下我还活着……”他说着,悲从中来,语音也变得酸楚与悲凉了起来。 桑卫兰忙劝慰道:“生死有命,东方先生千万保重!”他不禁飞快地思虑了起来:四君子中,周拂尘于东方惨案半年后便已经死去;李楚岑死在稻香村,是自己亲眼目睹;而郑涵曾说过,柳忆眉化名李枯禅,亦已经死去,只是燕大至今未公开他的真实身份。 现在东方楚说只剩了他一个,看来他已经知道柳忆眉的死讯了,这件事少有人知晓,东方楚真是耳目灵通。 还是,他和柳忆眉一直保持着联络? “话虽如此,”东方楚嘴角上是酸涩的苦笑,“我身负血债,数十冤魂的深仇,至今毫无结果,实在是愧对九泉之下的众位亲友……桑老板,老朽斗胆问你一句:楚岑,楚岑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桑卫兰早料到他有此问,当下苦笑道:“在下无意隐瞒,只是敢问东方先生:可信得过在下吗?” 东方楚走到他面前,严肃而诚挚地望着他,“信!怎么不信?否则,老朽也不会冒险,请桑老板来此一聚,更不会置外面众贵宾于不顾,在此与桑老板促膝相谈了!” “是花!”看到东方楚不解的神色,桑卫兰又补充了一句,“应该是死于花粉过敏!” “花粉过敏?”东方楚皱了皱眉头,“据我所知,楚岑是不养花的。” “有人乘我们说话的时候,从窗外向内撒入花粉,”桑卫兰颇为自责,“都怪我当时太过粗心了,如果事先防备,李老先生也不至……” “不,你错了!”东方楚打断了他的话,“凶手有备而来,你防不住的。 楚岑自幼体弱,患有严重的哮喘症。 而凶手竟然想到用花粉来杀死他,说明对他甚是了解,而且预谋已久。 他杀人的手段,也不仅此一种……对了,你见到凶手了吗?” 桑卫兰似乎微微一怔,“惭愧!事发突然,又是深夜,我们连他的影子也没看见。 不过,在李楚岑死前,有一个叫孟真的女人刚刚拜访过她……” “谁?你说是谁?”东方楚一惊。 东方楚激动得有些反常,难道他认识孟真? “东方先生也认识她?” “她长得什么样子?”东方楚不答反问。 “个子很高,很瘦,薄嘴唇,看起来很有气势,绝非普通的妇人。” 东方楚长吁了一声,看他的神情,分明是认识。 “楚岑死前既然见到了孟真,难道就不对她有所防备吗?”东方楚像是自言自语,“是了,是了,楚岑为人一向痴善疑……还是他心里还惦记着那个人呢?” 他简直是一语点破!桑卫兰猛记起来,李楚岑曾提到过一个女人,“凡一睹宝相者,心障难除,万劫不复……”他不觉复述起李楚岑所说的话来。 “你说什么?”东方楚惊愕不已,“楚岑提起过她?” “‘她’是谁?”桑卫兰忍不住追问。 “这么多年了!”东方楚长叹一声,“楚岑还是没有忘了她!唉,真是冤孽!对了,楚岑临死前,还提起过别人吗?” “没有了,”桑卫兰想了想,“不过,李先生曾提到过,他有收藏‘那个人’的一本日志!”他留神观察着东方楚的反应。 “什么?”东方楚愕然,“日志?” “是的,”桑卫兰点点头,“据李老先生所说,那是用千叶莲瓣、白芷蕙兰、菩提之冠、雪松之根炼冶而成的,极其蕴藉雅致。” “楚岑没说过,那件东西在哪里吗?” “他刚要说,就被人给害死了。” “唉!”东方楚不觉叹气,“可惜楚岑——”他没有继续说下去,然而深邃的眼神中却包含了无尽的悲伤与叹惋。 “楚岑的书房中,有什么特别的陈设吗?”半晌,东方楚继续问道。 桑卫兰摇了摇头,“在下也留神察看过,书房里不过是整套的黄杨木书案、书柜、多宝架,还有一张罗汉床,半新不旧,没什么特别的。” 东方楚眉头微蹙,“楚岑虽禀性柔善,行事却极伶俐,断不至做下这无头公案来,对了,他在临死之前,有过什么暗示没有?” 桑卫兰想了一想,“有!他虽未说出那本日志的所在,却向在下身后左侧,深深地望了一眼。” “我说楚岑为人伶俐!”东方楚不觉苦笑了一下,“当时室内虽然只有你们三个,他也有心说出那件东西的所在。 不过更多了个心眼,以目相示,纵有人在窗外偷听,也是看不见的。” 天气似乎有些闷,要下雨了?桑卫兰转身,打开了窗,新鲜的空气流淌进来,“这下好了!”他微笑着说。 “你身后左侧,都有些什么?”东方楚问。 “一个摆放古玩的多宝架,还有一个书柜。” “多宝架……”东方楚想了想,“可曾仔细查过?” “那个多宝架,上面摆不过寥寥几件瓷器……” “可曾打开看过?” “只有一个霁红花瓶,里面插着鸡毛掸子,并几幅小卷轴,都是李老生前的画作。” “没有了?” 桑卫兰点头。 东方楚皱了皱眉,“那多宝架的上上下下,你可都找遍了?” “都找遍了!” “那书柜呢?”东方楚又问,“上面的书,可曾一一查过?” “书柜上的书虽多,我和夏谙慈都一一翻过,都是一些泛黄的旧书,并未发现什么特别的。” “哦?那书架可仔细检查过,有无暗格?” “在下逐一敲过,并无暗格。” “那就奇怪了!”东方楚想了想,“那书柜下方呢?可曾搬开看过?” “确实看过,”桑卫兰垂下双目,“不过空无一物。” “果真如此?那确是怪事!”东方楚诧异地说。 双目粲粲,向桑卫兰望过去,桑卫兰却低下头,避开了他的目光。 “东方先生,还有什么要问的吗?” “有!”东方楚顿了顿,“你是怎么找到楚岑的?” “因为这个!”桑卫兰掏出了那封信。 一丝淡淡地、妖异的香气袭来,东方楚脸上,微微色变,忙展开那封信。 “柳寒江?”东方楚颇有几分嫌恶地,叫出了那个人的名字。 “怎么?先生认识他?” “岂止认识?”东方楚无奈地叹了口气,“老朽平生遇事无数,遇人也不少,还从来没有怕过谁。 唯独这个人年轻人,老朽却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这个……”桑卫兰忍不住微微一笑,“在下斗胆猜一猜,可是因为若希儿?” 东方楚又叹了一声,“这可真捏住老朽的软肋了!” “年轻人的事,本也难说!”桑卫兰微笑着道,“是他纠缠若希儿?” “唉,”东方楚叹气,颇有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意味,“现在的年轻人,都这样荒唐!” “先生没找他谈一谈吗?” “这个柳寒江滑得像泥鳅,我哪里找得到他?” “东方先生可曾见过他?” “见过,远远地见过一面。 面如冠玉,目若朗星,行事奇诡,不过那都是三年前的事了,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东方楚话题一转,“倒是桑老板,他既然给你送信,你们很熟?” “哪里?”桑卫兰不觉苦笑,“这位柳兄,实在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在下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哦?”东方楚似乎有些疑惑,“那他为何要送信给你?” 桑卫兰无奈地摊了摊手,“在下也不知道!” “那你可知道,他还给谁送信了?” “据一位知情人所说,他一共送了三封信,一封送给我,一封送给孟真一行人,还有一封,送给了夏部长!” “奇怪!真是奇怪!”东方楚不由惊叹,他转过头,见桑卫兰有些吃惊地望着他。 “先生为何连连称奇?难道这件事与你的预想不符?” “是啊,桑老板,”东方楚点了点头,“那三封信的去处,你确定不会记错?” “不会!”桑卫兰极为肯定地点头,“这是稻香村本地的村民亲眼所见,错不了的!” “这就怪了!”东方楚一脸震惊。 “怎么?先生?” “难道我之前的推测都是错的?”东方楚轻轻地揉了揉额头,“那种香气是有来由的,据我所知,这世上只有三个人会调配,一个是四君子中的周拂尘,不过他已经死了。 还有一个就是孟真……” “还有一个人呢?”桑卫兰忙追问。 “还有一个人,”东方楚微微苦笑了一下,“如果你知道了孟真的来历,你就会知道那人是谁了。” 东方楚为什么不说出那个人的名字呢?是有所避讳,还是另有苦衷?无论如何,又多了一条线索,总是件好事。 “柳寒江那样年轻,他能配制这种香料,一定是别人教给他的,”东方楚缓缓地道,“周拂尘已经死去十几年了,他生前也没有男孩,所以柳寒江不太可能从他那里得到配方。 我一直以为,柳寒江所配之香,是孟真教给的。 然而,柳寒江又把那个地址送给孟真,同时又给了另外两个人,看起来柳寒江和孟真也未必是一路人。 那么柳寒江是哪一路的?我被搞糊涂了!” 东方楚语焉不详,看起来也是雾里观花,不得其所。 至于桑卫兰,正努力地从东方楚的话语里整理出一鳞半爪: 柳寒江所配香料的秘方,只有三个人有:周拂尘、孟真,还有东方楚不肯说出姓名的“第三人”。 而那“第三人”,与孟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柳寒江同时将信送给孟真、夏疆和自己。 这能说明柳寒江和孟真、夏疆不是一路的,否则也不会出此下策。 不对,不对,桑卫兰猛省过来:如果是柳寒江和其中的某一派人作戏呢?孟真能恰到好处地杀死了李楚岑,而后在刘则轩的追踪下逃脱。 会不会是出于柳寒江的配合呢?毕竟,柳寒江提前勘探好稻香村的环境。 至于夏谙恕呢?自己刚从稻香村出来,便遇上了他。 而且他不由分说,一口咬定自己便是真凶,串通警察局与寻捕房通辑自己。 莫非,他是贼喊捉贼?其实早和柳寒江策划好了……这一切的一切,根本是个巨大的阴谋! 他不觉长长地出了一口气,东方楚回过头来,微微一笑,“怎么了,桑老板?” 桑卫兰不觉苦笑,“这件事比我想像的还要复杂!” “这下桑老板相信我了?”东方楚微微一笑,“只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根本破不了这个案子!” “恐怕我也是无能为力!”桑卫兰耸了耸肩,“我所知道的,远远没有东方先生多……” “我所知道的,桑老板早晚也会知道,”东方楚猜到他要说什么,忙截住了他的话,“我再提供给桑老板一条线索:找到一个叫邓俊芳的人。” “邓俊芳?” “没错!他曾是令叔事务所里的员工,”东方楚点头,“令叔临死之前,据说还交给他一件重要的东西。 随后他就消失了,没有人能找得到他……” “先生真会开玩笑!”桑卫兰冷笑。 “不过,最近有人见过他!” “哦?在哪里?” “会有人告诉桑老板的!”东方楚微微一笑,随后又作了一个手势,像是要结束这次谈话。 “能否破案,都是后话了,”桑卫兰苦笑了一下,“在下现在要考虑的,是如何走出这间屋子!”他并不是危言耸听,吴公馆的房前屋后,皆已被围得水泄不通。 “桑老板不必担心,”东方楚微微一笑,“我送你们出去!” 郑涵悄悄地溜下楼来,这样做是很冒险,可他生性喜欢冒险。 不去想后果,先来赌上一把,会有什么大不了呢?他想。 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肾上腺分泌加速,手心里全是汗,心跳加速。 这些天以来,他经历了无数险境,可是没有一次令他这么紧张,这么激动。 他不停地摩挲着那银制的楼梯扶手,上面雕刻着连绵不断的缠枝莲花纹样,郑涵不大懂艺术,对花纹图案之类的东西也没有多少兴趣。 可是这样的缠枝莲花纹样,他一眼望去,心中便是隐隐的绞痛,二十年前那痛彻心扉的一幕,即刻浮上心头。 四面菩萨,二十年前,从他父亲腹中取出这样一件器物。 通体晶莹剔透,雕琢精湛,宝像庄严,面呈悲色,这低眉的菩萨,也看不过尘世间的苦楚?在佛像的足底,赫然刻着同样纹样的莲花。 怎不叫郑涵触目心惊? 他蹲下身去,楼梯是用精美的汉白玉彻成的,一阶梯,便是一整块白玉,看来价值不菲,如果你够细心,可以看到,每块楼梯右下角,刻着同样精致的莲花。 “就是这里了,就是这里了。”他小声嘀咕着,手心里全是冰冷的汗。 他用手指摩挲着那朵莲花,几乎磨得有些平了,不像是新雕上去的。 半晌,他才活动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腿,慢慢抬起头来,他眼前竟有一双黑色的皮鞋,他的心“咯噔”一下,几乎跳了出来。 “先生,您这是……”那人开口。 他当然不是鬼,也不是怪物,那有什么可怕的?郑涵定了定神,慢慢抬起身起。 那人光头,一身黑色的西装,带着西式侍者特有的礼貌与漠然。 “哦,我想找厕所。”郑涵镇定自若地说。 “前面就有厕所,先生。”他一定以为郑涵是东方楚请来的客人。 “前面人太多!”郑涵反应很快。 “今天人是很多,”他点点头表示同意,又想了一下,“您跟我上二楼吧,那里还有一个洗手间,不过您得快点。 那是小姐专用的,她不喜欢别人用。” 郑涵表示谢意,“对了,这是东方先生的房产吗?” 那人摇了摇头,“东方先生很早就去了日本,他在国内没有房产,这只是临时租住。” 郑涵想起了楼梯上的缠枝莲花,看起来有一、二十年了,“这所房子的主人是谁,您知道吗?” “宋公馆嘛,自然姓宋,他也很早就出国了。” “这房子是他建的?”郑涵追问。 那位侍者奇怪地望着他,“您问这个作什么?” “哦……我只是好奇,这么漂亮的房子!” “哦,”侍者有些不以为然,他一定以为郑涵是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吧,“听说是夏部长盖来送给她夫人的,后面他夫人死了,就卖给姓宋的了。” “谁?谁?谁?”郑涵吃惊不小,连声追问。 侍者显然没想到他这么激动,有些惊讶地望着他,“是……夏疆夏部长,怎么?您没事吧?” 郑涵连咽了几下,似乎要把这个意外的发现咽到肚子里去,“没事,没事……”他心中亦是半信半疑,这栋房子,竟然是夏谙慈父亲夏疆建造的,既然如此,怎么没听桑、夏二人提起过呢? “你确定吗?” “应该没错吧,我在上海已经三十多年了。” 他们上了二楼,刚转过拐角,迎面竟遇上了神色慌张的若希儿!她正从梳妆间出来,回头看见郑涵与侍者走在一起,几乎跳了起来。 “嗨!保罗!”她望着郑涵,“我找了你好久,你怎么在这儿?” “我在找厕所!” “你这个傻瓜!我给你带路!”她亲昵地挽过郑涵的胳膊,回头对侍者说,“我们有事要说,你先下去吧!别告诉别人我们在这里,我马上下去!” 打发了侍者,若希儿将郑涵拉进她的梳妆间,关好门。 房间里光线昏暗,酒红色的的落地窗帘被拉得严严的,两人站在门前,若希儿仰起脸,郑涵可以清晰地看到她焦灼的神色,“你跑到哪去了?被我叔公看到了怎么办?” 郑涵刚要开口,若希儿又急急地问,“他呢?你有他的消息吗?” 这个“他”,自然指柳寒江了。 不过联系到她刚刚订婚,她如此焦急地寻找另一个男人,就显得太过虚伪可笑了。 “‘他’是谁?你未婚夫吗?”郑涵冷笑。 若希儿立时被气得满脸通红,不过她很快就就抑制了怒意,由于激动和委屈,她眼圈都泛红了,“郑涵,我的时间不多,我马上要下去……有些事来不及解释了,不过你要知道,我的心是没有变的,我永远永远都不会变的……”泪水大滴大滴地从她脸颊划过,她瞪大了眼睛,既不眨眼,也不去拭泪。 郑涵表面上不动声色,其实有些心软了,他最见不得女人的眼泪,看起来若希儿不能忘情于柳寒江。 她订婚,想必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吧? “我就知道,你不会有他的消息的,我想,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若希儿疲惫而虚弱,像一个溺水的人,挣扎了许久,却最终选择放弃。 “若希儿,你一定会找到他的!”郑涵肯定地说,“他现在就在上海!” 若希儿摇头苦笑,“我真傻,我早该想到的。 他一定是被人控制了。” “控制?”郑涵一惊,“你怎么知道?你有他的消息?” 若希儿自悔失言,不过既已打开话闸,她也希望和别人聊一聊,缓解痛楚而焦灼的心情,“叔公说,他有柳寒江的消息,只要我同意订婚,他才会让我们见面。” “你叔公?他知道柳寒江在哪里?”郑涵又惊又疑,“他有证据吗?” “我早该想到的,”若希儿答非所问,“他不会不辞而别的,他不会抛下我不管的,一定是叔公早把他控制起来了,他不想我们在一起……” “证据呢?证据呢?”郑涵追问。 “叔公给我看过一张字条,上面是柳寒江的字,”若希儿肯定地说,“他的字别人仿不来。 而且,一定是近期写的。” “字条上写得是什么?”郑涵追问,他已隐约猜到了一些。 “是一个地址,我记得很清楚:那是一首小诗:远寺楚山岑,香稻雨后村。 李前堂燕寂,钟声听未真。” 郑涵已经跳了起来,“你叔公当真知道他的下落?那这一切,你叔公岂不知情?” “什么?”若希儿大惊,“哪一切?出了什么事?” “这几天发生的事啊!”郑涵几乎是跺着脚道,“桑卫兰、刘则轩、夏谙慈,还有我,我们几个几乎被折腾死了……你不知道吗?稻香村啊!稻香村——若希儿,你再说一遍那首诗!” 若希儿见他语无伦次,虽是不明所以,还是认认真真地念了一遍:“远寺楚山岑,香稻雨后村。 李前堂燕寂,钟声听未真!” 郑涵听着,又在纸上将那首诗写了下来,“若希儿,这首诗是什么意思?柳寒江为什么要写这首诗给你?” “我也不知道!”若希儿茫然地摇了摇头。 “让我来告诉你吧——”郑涵有些激动起来,“这首诗根本就没有意思!” “什么?”若希儿气愤,又有些不解地问,“你说什么?你在说什么?” “若希儿,你被骗了,”郑涵极其肯定地说,“这诗不是柳寒江写的,而是别人用他的字拼凑起来的,因为这里面有‘稻香村’、‘李楚岑’、‘唐前燕’几个字!” 若希儿经他点醒,猛然愣住了,“真的,这首诗和他以前写给我的一首诗,好多字都是一样,只有禾、稻、村、岑、燕这几个字是新的……” “这就是了!”郑涵拍掌,“柳寒江最近写过一张纸条,上面就有这几个字,你叔公一定是看过了,他又那么擅长书法,能模拟不同的字体……” “你骗我!”若希儿突然激动起来,“我为什么要相信你?” “我为什么要骗你?”郑涵好容易挣开她的手,“你看看这个!”他拿出一张纸,是从柳寒江的日记上撕下的。 “是的,是的,是的!”若希儿拿在手中,匆匆看了一遍,“这是他的字,郑涵,你从哪里找来的?” 郑涵答非所问,“若希儿,我敢肯定,柳寒江不在你叔公手里!” “可是他在哪儿?”若希儿绝望地大叫起来。 郑涵忙做了个“禁声”的手势,“从那个字条看来,他现在一定在上海,而且离我们不会太远,不到某个时机,他是不会现身的。” “可他为什么不来看我?”若希儿绝望的落泪。 她宁可相信柳寒江是被人控制,才不来看她的。 “他找到了李楚岑,然后把他的地址分别给了桑卫兰、夏谙恕和和另外一个人,原来那是你叔公?对了,桑老板说过,在他和夏谙恕之前,有人已经到稻香村了。 但桑老板说可能是两个高个子的女人,她们是你叔公的什么人?你认识她们吗?她们去稻香村做了什么?” “不知道,”若希儿觉得头疼欲裂,疲惫地倒在椅子上,“叔公没说过,我也不想知道。” 郑涵走过去,蹲下身,直视着她的眼睛,“若希儿,这些事对我很重要,可能只有你才最接近真相,帮帮我吧,”他诚恳地说,“我们的处境是一样的,都在尽力寻求某样东西,苦苦追寻,都有些心力交瘁了,但只要我们能坚持下去,就一定会有答案的,我们很可能只差一小步了。 为什么不坚持下去呢?是的,我没找到柳寒江,但我找到了他的家,他的妹妹,甚至他的日记。 我没找到他,因为他有意躲起来,连自己唯一的妹妹也不见,但他一定会出现的。” “真的!”若希儿猛地坐起身,像黑暗中的人,突见一丝光明,“他还有个妹妹,我怎么就没想到呢?是的,他亲口跟我说过,他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妹妹和他相依为命,他很爱自己的的妹妹,甚至胜过他的生命……郑涵,我应该早就去找他的妹妹,我以前没想到他会消失得这么彻底,我甚至要回到中国,找到他妹妹,才能找到他……” 她的话,让郑涵兴奋,甚至有些激动起来。 一直以来,都是柳迪大谈特谈哥哥对她的呵护与宠爱,而他柳寒江抛下妹妹,消失得无影无踪,从未现身。 郑涵甚至怀疑柳迪的话只是在自我慰藉。 他常替柳迪感到心酸。 今天若希儿的话,多少让郑涵感到欣慰。 至少,他的哥哥真的这样说过,这样想过。 “郑涵,谢谢你!谢谢你!”若希儿紧紧握住郑涵的手,像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你说得对,找到了他妹妹,就一定能找到他,求求你,帮帮忙,继续找下去吧,我叔公不会帮我的,我只有你可以信任,只有你了……” 她的双眼放着憧憬的光。 面色也一改适才的灰败,变得容光焕发。 郑涵突然替她感到悲哀与心酸:她真的有那么爱柳寒江吗?还只是爱上了爱他的这种感觉?从未得到爱的女人,骨子里是卑微到泥土里的。 一旦有合适人,在合适的场合施舍一点爱。 便会奋不顾身,倾其所有,一如扑火的飞蛾。 “若希儿,”郑涵顿了顿,“找柳寒江的事,我一定尽力,你的事就是我的事,毕竟,我也有求于你,你是知道的。” 若希儿摇了摇头,“郑涵,李楚岑的事,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 “不是这个,若希儿,”郑涵抿了抿双唇,他知道这一定让若希儿痛苦为难,可对他太重要了,他一定要知道真相,“二十年前,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你能告诉我吗?” 他想若希儿可能会暴发,甚至冲上来打他一个耳光,可若希儿只是低垂眼帘,静静欣赏自己的手指。 羊脂玉,寇丹红,不是莹白如雪,便是烈焰如火。 一如她的性格,惨烈而绝决。 “你真想知道?”她平静地问。 “是的。”郑涵屏住了呼吸,期待她的下一句。 “你知道,”若希儿抬起头,带着苦涩的微笑,“这么多年,我为什么没有说吗?” 郑涵摇了摇头,她终究还是不想说? “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睡着了。” 郑涵甚至没有感到失望,因为他根本就没抱有希望。 他觉得嘴里苦苦的,半晌,无奈地耸了耸肩。 “不过在我睡着之前,我还是看到了一件事。”若希儿说。 “什么事?”郑涵着急地追问,“若希儿,你能告诉我吗?” “叔公曾嘱咐过我,叫我不要说出来的,不过郑涵,我只打算告诉你一个人……” “放心,若希儿,”郑涵郑重地说,“我会竭尽我所能的。” 若希儿点了点头,她的眼望向半空中,“那天,我玩得很累,我的阿姨哄我睡觉。 我还没睡熟,她就出去了。 我的房间外还有一个很隐蔽的套间,我半梦半醒之间,听见那个房间有奇怪的声音,我就轻轻地,踮起脚尖去瞧……” “你看见了什么?”郑涵紧张地问。 “我看见,我父亲搂着夏部长的夫人,不过你知道,这种事情我见多了,我父亲就有七个老婆……”若希儿嘴角带着不屑,也有些自嘲似地冷笑。 郑涵只觉脑中“轰”地一声,这会是“东方惨案”的诱因吗? “若希儿,”郑涵问,“夏部长的夫人是谁?” “就是夏部长的夫人呀!”若希儿不屑地看着他,“夏谙慈的娘,有名的大美人,你出去打听打听!” 整件事情突然有了明晰的线索,原来夏疆的夫人与东方郡有私情,会不会是夏疆因此怀恨在心,一手策划了东方惨案?不过,若希儿的话就一定是真的?她四岁的时候没说,十六年间没说,偏偏告诉了只有两面之缘的郑涵? “既然是这样,你当时为什么没说呢?” “你怀疑我?”若希儿不满地盯着他的眼睛。 郑涵微笑着摇了摇头,“不是的,我只是觉得奇怪。” “这没什么可奇怪的。 当时他们发现了我,夏夫人本来就一脸的怒气,看见我转身就走了。 我父亲非常生气,威胁我说不许告诉任何人,否则就要杀死我。 我第一次见到父亲对我那么凶,心里很害怕,所以打死也不说。 其实,我那里不懂得什么叫‘死’,以为他们只是躲起来了,所以根本不懂得害怕,也不会悲伤。 直到现在,我也觉得他们并没有死,而是躲在世界某个隐秘的角落里。 或者,他们去了另外的一个空间……一夜之间,死了所有的亲人,这对一个四岁的小女孩来说是很难接受的,所以,我坚信他们没有死……” 她絮絮地说着,郑涵心中却是疑虑重重,即使她说的是实情,四岁的小女孩,嘴会有那么严吗?况且这个秘密,一瞒就瞒了十六年。 “郑涵,”若希儿盯着他的眼睛,“这件事这只告诉你一个人,希望会对你有所帮助,但你不要告诉任何人,好吗?” 郑涵点了点头,“若希儿,当时你的父亲,和夏夫人,他们……关系很亲密吗?” “没觉得,”若希儿撇了撇开嘴,“我父亲去搂她,但她好像挺生气的,俩人一边撕扯,嘴里还在说些什么,不过我没记住。” 郑涵双颊有点发烫,房间很暗,他和若希儿又靠得很近,在这样暧昧的氛围中讨论这样的话题,他觉得很不自在。 若希儿倒是泰然自若。 “也就是说……”他咽了一下,“很可能是你父亲调戏夏夫人,而夏夫人不同意?” “谁知道呢?”若希儿冷笑,“她要是那么三贞九烈,会跑到我父亲的房里?孤男寡女的,谁信?” 郑涵还要说话,恰在此时,门“砰”地一声被推开了。 “若希儿,你怎么还不——”听声音是若希儿的未婚夫,话没说完,猛地咽住了,他是看到房间内的郑涵了吧? 若希儿的表情又惊又慌,又有些尴尬。 即使背对着来人,郑涵也能想到他的表情,一定是又惊讶又愤怒吧?无论是谁,看到未婚妻在订婚的当天,躲在暗室里与陌生的男子亲密的交谈,也会感到愤怒吧?都怪自己太粗心了,来人了也没听到。 自己该如何解释呢? 不过不管情形有多为难。 自己作为男人,也应该勇敢地面对,为若希儿解围。 他略思忖了一下,缓缓转过身去。 在转身的一瞬间,他设想了多种可能。 但他永远也不会想到他即将面对的是谁。 若希儿的未婚夫,竟然是他? 李祎璠?若希儿的未婚夫竟然是李祎璠? 郑涵一时间愣在那里。 李祎璠也瞪大了眼睛,他也没想会在这种场合遇到郑涵吧?这个世界这么小? 俩人对峙似地站在那里。 谁也没说话,也不动。 若希儿有些慌了,她不知前因,只道是两人醋意渐浓,她哀求似地拽着李祎璠的胳膊,“敏之,你误会了,他只是我的一个朋友……”? 李祎璠没有说话。 “敏之?”郑涵回过神来,冷笑。 他想,他今生也不会忘记李祎璠给他带来的伤害,“李祎璠,你什么时候改名字了?不会连姓也改了吧?” 李祎璠犹豫了一下,如此意外的会面,没给他留丝毫准备与遮掩的间隙,与其躲闪,不如坦荡相见,“郑涵,我们又见面了!” “怎么?你们认识?”若希儿瞧瞧这个,又瞧瞧那个,难以置信地问。 “岂止认识?”郑涵冷笑,“我们还是同学,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寝室,义结金兰,同生共死,两肋插刀,我们是好兄弟!”他越说越激动。 李祎璠却比他平静多了。 他脸上是容忍和退让的微笑,一幅“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模样,让郑涵恨得牙根痒痒。 他最恨李祎璠的就是这点,明明背地里干尽了坏事,人前还要装出无辜受害,宽宏大量,不计前嫌的假象,扮猪吃老虎,十足的小人模样!郑简直想挥起一拳,砸在他鼻子上。 “观月敏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若希儿有些沉不住气了,大声置问。 “啧啧!连国籍都改了?连祖国都这么轻易背叛,更何况兄弟呢?”郑涵开始冷嘲热讽。 李祎璠倒是不急不恼,“若希儿,你先出去等我一会儿,我和郑涵有话要说!” “我不!”若希儿跺脚,“你们到底有什么事瞒着我?快告诉我!” “若希儿,”李祎璠郑重地说,“这是男人之间的事。 你先出去,等我们解决完了,我会告诉你的。” “若希儿,你先出去吧!我们有事要谈!”郑涵说。 他固然恨李祎璠,但同时也很好奇,李祎璠应该在自己之后回上海的,若希儿也刚刚回国,他们俩应该没有机会相处的,他怎么会成了若希儿的未婚夫?难道……他们之前就相识? “你真的会告诉我?”若希儿问。 李祎璠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见俩人态度坚决,若希儿有些赌气地摔门而去。 见她出去,李祎璠不容郑涵作声,抢先说了起来,“郑涵,我知道你心里很恨我,但你要知道,我心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的。 我所作的一切,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我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还有更重要的人要保护,他们对我来说,比我的性命更重要。 总有一天,我会向你解释清楚这一切,不过现在不行……郑涵,你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是若希儿放你进来的吧?一旦被人发现了,他们不会轻易放过你的。 听我的话,你快走吧,时间不多了……”他的眼神无辜,表情焦虑而真诚。 如果不是前面发生那么多事,郑涵很轻易就会被他蒙蔽。 “我的处境我很清楚,”郑涵鄙夷地冷笑,“倒是你的处境不妙——早晚有一天我会揭穿你,让你身败名裂!” “不,你不清楚!”李祎璠焦急地回头四顾,“你知道吗?我当初那样做,就是想让你知难而退,远离险境!想不到,想不到你一步步竟闯到虎穴里了。 你知道自己的处境有多危险?他们不杀你,是因为你还有利用的价值!” “没错!”郑涵冷笑,“只有你为我好,欺骗我,污蔑我,偷配我的钥匙,偷走我的东西,让我身败名裂,不得不落荒而逃,到头来,原来都是为我好!” 李祎璠刚要开口,若希儿打开门,小声道:“有人来了!有人来了!” 李祎璠不由分说,拽着郑涵的胳膊向窗边拉,“快走!快走!再不走,就来不及了!这不算高,下面是草坪,你可以跳下去!” 郑涵来到窗边,用力甩开他的手,“我当然要走,不过我不会领你的情的。 就算东方楚发现了我,今天那么多宾客,他会杀掉我?再说还有桑卫兰,他不好轻易得罪吧?你真的是担心我?是怕我把你的丑事说出来吧?” 李祎璠一时无言以对,他愣了一下,凑近郑涵,小声地说,“郑涵,有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你要当心柳迪,恐怕她才是最危险的人!” 他还真是指鹿为马,颠倒黑白!郑涵觉得全身的血都往头上涌,李祎璠,你也太无耻了吧?你也不照照镜子,竟然还在污蔑柳迪!郑涵再也忍不住,挥拳向李祎璠的鼻子上砸去。 他打得很重。 房间里光线很暗,天鹅绒窗帘拖地,映得人脸微红。 李祎璠显然猝不及防,怔怔地望着他,手捂着鼻子,暗红的血从他指间流了下去。 郑涵看清了这一切,心满意足地掀开窗,跳到了厚软的草坪上。 李祎璠冷静地掏出手帕,拭去鲜血。 关好窗,拉严窗帘。 动作娴熟而流畅,仿佛这一切,早在他的意料之中。 他刚做好这一切,东方楚推门走了进来,后面跟着若希儿。 “怎么回事,敏之?宾客们都等着你呢!”东方楚带着责怪的口气。 “没什么,”李祎璠微笑,忍不住摁了摁鼻子。 “你流鼻血了,嗯?”东方楚吃惊。 他很细心,幽暗的环境里,也能发现微小的细节。 “没、没什么的……”李祎璠微笑着掩饰,“我不小心碰的。” “怎么回事?”若希儿紧张地跑了过来,仔细查看他的伤口。 “我真的没事,”李祎璠微笑着说,“我觉得房间暗,想拉开窗帘,不小心碰到的。 “瞧你,”若希儿掏出自己的手帕来给他擦了擦,“怎么这么不小心?” “若希儿!”东方楚说,“你先下吧,大家都等着你呢!” 若希儿不敢违拗,她回过头向李祎璠眨了眨眼睛,李祎璠似乎没留意。 若希儿只好悻悻地走了。 “敏之,”东方楚看似平和,但李祎璠跟着他久了,能觉查他的不快,“你到底怎么了?” 李祎璠走到门前,确认若希儿走远了,低声道:“郑涵来了。” “嗯?就是上次和若希儿跳舞的那个年轻人?” “是的。” 东方楚的脸色有些阴沉,“他是怎么进来的?” 李祎璠迟疑了一下,“应该是若希儿偷偷带进来的。” “若希儿也太不象话了!”东方楚在鼻子里“哼”了一声。 第十五回 桑庐密谈一灯如豆,静轩生隙半壁清辉 桑卫兰将两块木柴扔进壁炉里,火苗猛地窜起来,带着噼噼啪啪的响,漾起一股松枝的清香来。 夏谙慈怯寒,每年都早早地升起火。 从吴公馆出来,他们乘坐了东方楚的车,在新赫德路又换了大兴车行的车回来,总算是平安到家。 可这轻易得来的胜利,连他们自己也不敢相信,总觉得身后暗处有鬼火一样的眼睛,窥探着。 夜已经深了。 窗子关得严严的,还听得见窗外的风呼啸而过。 下午刚从“宋公馆”回来,就听杜云铮的人来传话,说晚上有一个“惊天秘闻”要来报,几个人等到深夜,还未见消息。 到底是什么事情,难道和东方楚所说的事有关?桑卫兰不禁暗忖。 夏谙慈斜倚在沙发上,“郑涵是不是被新郎官发现了?要挨打的。” 刘则轩摇头,“不会的,有人看到他出来了,从东门出来的。” “那也该回来了。”夏谙慈的表情有些凝重。 桑卫兰不以为然地微微一笑,“放心吧,那小子鬼着呢,不会有事的。” 门外有人敲了敲门,“夏老板,您的药!” “进来吧!” 原来是柳迪,怯怯地笑,“夏老板,夜已经深了,你身体又不太好,不如早点歇息吧!” 她此言一出,桑卫兰也催促,“没错,你就不要再等了,明天再告诉你也一样!” 夏谙慈思忖了一下,站起身来,“我去睡了,凭你们有什么天大的事,也别叫醒我!” “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桑卫兰笑道,“快去睡吧!” 夏谙慈趿着鞋,向门外走去,绿茵赶上前,将走廊里的灯开亮了。 只照亮了半段楼梯,刘则轩扭头向外看着,她俩一级一级,向没有光亮的二楼走去,逐渐被黑暗掩没,他的心里“咯噔”一声,有种说不出的难受。 不过一刻钟的时间,书房响起了轻轻敲门声,桑卫兰笑了一下,“猜猜看,是谁来了?” 刘则轩想也没想,“是郑涵!” 桑卫兰打开门,郑涵一脸凝重地站在门前。 该不该把若希儿的话告诉桑卫兰?毕竟牵扯到夏家!郑涵思索了很久,最终决定如实相告。 首先若希儿的话未必是真的。 再者自己与夏家素无来往,很难查明真相。 还有,东方楚既与李祎璠关系如此密切,想必早就注意到了自己,单打独斗的话,很难成功。 所以,他决定找桑卫兰,赌上一赌。 先看看桑卫兰的态度。 “坐吧!” 郑涵在壁炉前坐了下来,桑卫兰递给他一杯茶,“回来有一阵了吧?” “嗯”,郑涵端起茶,一饮而尽,“桑大哥,你们今天有什么收获吗?” “就算有吧?”桑卫兰手中把玩着一件打火机,“你呢?” “若希儿和我说了一件事!” 桑卫兰没有抬头,盯着手中的东西,“和夏家有关吧?” “你怎么知道?” 桑卫兰反问,“你为什么等夏老板走了才进来?” 看来,大家彼此心知肚明。 郑涵忍不住笑了,随即又沉下脸来,“若希儿说,她在惨案发生的当天,看见东方郡和……和夏疆的夫人在一起。” “还有呢?”桑卫兰不动声色。 “没有了……”郑涵忙又补充了一句,“当时夏夫人好像很生气的样子。” “这丫头说谎呢!”桑卫兰不假思索,“要是真有这种事,她不会瞒到现在。” “还有”,郑涵补充,“宋公馆楼梯上的花纹,与‘四面菩萨’上的一模一样,很独特的花纹,我从未在别的地方见过。 听宋公馆的人说,宋公曾馆属于夏疆的夫人。” 桑卫兰心下一沉,郑涵所说,与他一直以来的所见所想,如一条条涓涓的细流,逐渐汇聚成浩浩的江河,正在流向最终真相的彼岸。 真相,真相,这就是最终的真相吗? “花纹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刘则轩插话,“你说的那个菩萨,我虽没见过,想必是古物,要么也是仿的,历代的瓷器、玉器,装饰的花纹大体不过那么几种,想必是巧合吧。” 郑涵摇头,肯定地说,“在北京上学时,我查过很多资料,也经常去琉璃厂的古玩摊去转,都没见过那种独特的花纹,连琉璃厂的老师傅也说不认识。” “会不会是后雕上去的?”刘则轩问。 “不会,”郑涵摇了摇头,坚定地说,“楼梯上有些地方磨损得厉害,不像是故意作旧的。” “未必!”桑卫兰冷笑,“东方楚素与夏疆不睦,他回国后别的房子不住,偏偏要住夏疆的旧居,这是何居心呢?” 郑涵心中不服,但他没说话,事情已经有了明晰的线索,就算若希儿的话是假的,宋公馆楼梯上的花纹也假不了。 再说若希儿一心找柳寒江,未必会欺骗自己。 不过桑卫兰一心把矛头指向东方楚,分明有意替夏疆开脱。 桑卫兰点上一支烟,看起来有些焦燥,他平常都是一副不动声色的模样,很少见他有这么心烦的时候。 他很难接受东方惨案与夏家有关吧?毕竟他的叔叔桑知非是因此而死,而夏谙慈又是夏疆的女儿。 郑涵不得不想,如果夏疆真的是东方惨案的凶手,桑卫兰还会继续追查下去吗? “都去睡吧!”桑卫兰用力地磕了磕烟灰,“太晚了,明天东港还有批货呢!” 刘则轩微微一怔,随即明白过来。 “也是,”他拍了拍郑涵的肩,“今天折腾累了吧?快去睡吧!” 郑涵心中有些不安,他走到桑卫兰的面前,“桑老板,我只对事不对人,不是故意让你为难的。” 桑卫兰看着他笑了笑,“这怎么能怪你呢?快去睡吧,别多想了。” 小芮走进夏谙慈的卧室,没有开灯,窗上拉严了厚重的天鹅绒窗帘。 她用力地瞪着眼睛,半晌才看清夏谙慈的所在。 还是被她炯炯的目光吓了一跳,她双目清亮,灿如寒星,都说夏谙慈是上海滩有名的美人,不是没有道理的。 “怎么样?”夏谙慈低垂着眼帘。 “你上来不久,郑涵就进书房了。 说了一会,他们就都出来了。” “出去了?”夏谙慈一惊。 “没有,”小芮忙道,“各自睡了,桑老板去了客房。” “哦,知道了,”夏谙慈不动声色地说,“太晚了,你快睡吧。” 小芮小心翼翼地窥探着夏谙慈的脸色,她于漆黑的夜里,独坐在窗边。 却不肯开灯。 小芮有些担心,“夏老板?” “嗯?” “夜深了,又冷,您赶快歇息吧!” “好,知道了,”夏谙慈有些不耐烦,“就你管得多!” 小芮退下。 更深露重,夏谙慈只穿着丝质的睡衣,突然觉得有些冷。 她坐在椅子上,紧紧抱住双腿,陷入了深深的忧惧与黑暗之中。 晨凌两点钟,桑卫兰被一阵轻轻的敲门声惊醒,他敏捷地披好衣服,快步走到门前。 黑夜中,只看到刘则轩的眼睛黑而明亮,格外有神,他一向都是夜猫子。 “有消息了!”刘则轩轻声说。 “杜云铮来了?”桑卫兰一面穿好外套,一面快步向外走。 秋夜的寒意一阵阵袭上身,冷,却也令人格外清醒。 “不是他,是他的手下张寸山。” 两人悄声走至客厅。 客厅里只开了一盏小小的壁灯,灯火微弱。 张寸山摘下了黑色的风帽,他个子不算高,也很瘦,但身材结实。 皮肤黝黑,高颧骨,目光精敏。 桑卫兰方才想起,这人是见过的,也说过几句话,但不算太熟。 “桑老板!”他拱了拱手,还是帮会的习气。 “张先生,快请坐!” “不必了!”张寸山摆了摆手,“杜老板让我来传一句话!” “请讲!” “周海峰被人绑架了!还有王保国。 这两个都是巡捕房的旧人,还有一个……据说叫邓俊芳,还不知是什么来历。” 果然!桑卫兰心下一紧,居然被东方楚说中了!他竟如此消息灵通?最可怕的是,他竟然对自己与杜云铮的来往了如指掌! “这消息是从哪里得来的?可靠吗?” “绝对可靠!至于来源嘛……”张寸山微微一笑,“桑老板还是不知道的好。” “王保国是谁?”刘则轩不解地问。 “就是平安里的那个老疯子,”桑卫兰说,“郑涵刚到上海时,就和他接触过,想必那个时候已经被人盯上了。” “没错,”张寸山点头,“他和周海峰一样,曾是巡捕房的得力干将,接触过东方惨案。” “是谁干的?”刘则轩问。 “夏疆!” “你确定?”桑卫兰盯着他,目光犀利。 “有道上的人亲眼所见,说他们被关在待清园里。” 桑卫兰心下一沉,待清园是夏疆建在上海南郊的一座园林,夏疆从未在那里待客,也不许生人靠近。 桑卫兰与刘则轩相对一视,面色凝重。 片刻,桑卫兰问道:“杜老板怎么说?” “杜老板说,待清园非同小可,他也想知道桑老板的意思。” 桑卫兰思忖片刻,微微一笑,“杜老板说得对,待清园非同小可,看来夏疆是要动真格的了。 我们还是不要轻举妄动的好,不如坐观其变。” “杜老板也是这个意思。”张寸山忙道。 桑卫兰微微点头,开口问道,“张先生,在下还有一事请教!” “桑老板太客气了,”张寸山微微一笑,“只要在下知道,知无不言!” “你认识孟真吗?” 张寸山一怔,似乎没听清楚。 “叫孟真!”桑卫兰连忙补充,“女的。 大概四十五岁上下,高高的个子,长脸,看起来有点凶!” 张寸山脸色一变,“不会那个吧?” “哪个?”桑卫兰与刘则轩齐声追问。 “十几年前,夏疆家里有个女仆,就叫孟真……”张寸山有些神色不定地说,“据说是个哑巴,不过她的武功很高,我有一个兄弟,曾在她手里吃过大亏……” “那她现在还在夏家吗?”刘则轩追问。 “死了十几年了,桑老板问起她做什么?”张寸山一脸疑惑。 “死了?”桑卫兰不觉一愣。 送走张寸山,刘则轩有些不安地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夏疆为什么要抓周海峰和王保国,还有邓俊芳?是想……灭口吗?” “想灭口的话,当时就杀了,而不会把他们抓到待清园,那样只会留下活口。”桑卫兰吐了一口烟,摇了摇头。 “那夏疆抓他们两个做什么?”刘则轩停下脚步,“在这个时候作这种事,岂不是引火上身?” “我想,”桑卫兰顿了一下,“他也在寻找什么吧?” “寻找什么?”刘则轩疑惑地盯着他,“你是不是有什么线索了?” “我也只是猜。”桑卫兰的眼睛望向窗外,一片漆黑,只有几点远远的,寥落的灯火。 刘则轩了解桑卫兰,哪怕只有一丝不确定,他都不会轻易吐口。 “到底是夏疆,还是东方楚呢?”刘则轩仿佛自言自语,“他们两个都有很大的嫌疑,他们都与东方郡有夙怨。 他们当晚都有人手在现场,都有机会。” 桑卫兰只顾抽烟,并不搭话。 “世人都知道,夏疆与东方楚不和。 岂止不和?简直是形同敌恺!如果凶手是他们其中的一个,那另一方岂不要想尽办法来揭发他?为什么这么多年过去了,一点动静也没有呢?” 刘则轩所言极是。 如果真的是夏疆所为,东方楚手眼通天,也应该掌握了很多证据,为什么不揭发他呢?反之,夏疆亦是如此。 “你说得很是,”桑卫兰抬起头来望着他,“你说为什么会这样呢?” “会不会是他们联手作案,又制造出不和的假象,蒙蔽世人呢?” “有这种可能!”桑卫兰狠狠地吸了几口烟,“不过他们不和,已经很多年了。 起码在东方惨案发生的前五年便已然如此。 如果说这只是他们制造的假象,那也太处心积虑了,这不大可能!” 刘则轩默默地点了点头。 “你又怎么看?”刘则轩问。 “会不会是他们都抓到了对方的把柄,谁也不敢轻举妄动?” “嗯,这种可能性更大些!”刘则轩点头,“他们一直在暗中较量,想加重自己一方的砝码。” 桑卫兰闭目靠在沙发上,似乎在养神。 “他们两个毕竟在明处,还有一个人最奇怪,”刘则轩说出了他的顾虑,“就是柳寒江。 如果他真的是柳忆湄的儿子,知道李楚岑的地址也就不奇怪了。 但他为什么要把地址给你?据郑涵所说,那天他的帖子又递给了东方楚?夏疆、东方楚,还有你,柳寒江同时给了你们李楚岑的地址,把你和这两个人放在一起,他到底想干什么?” 他一句话点醒了桑卫兰:没错!柳寒江如果是柳忆眉的儿子,怎么会帮助夏疆,去对付东方楚呢?毕竟,柳忆眉与东方楚同为“四君子”,且感情极好。 难道,这一切是东方楚所设的陷阱?桑卫兰想得头都大了。 “刘爷,”桑卫兰突然想起什么似地,微微眯起眼睛,“听说你去过待清园?” “不会吧?”刘则轩半是吃惊半是玩笑,“难道你要去待清园?” “待清园说到底,也不过是个山水园林,”桑卫兰悠悠地道,“既然是园林,就是个幽静雅致之处,夏疆再怕死,也不会把军队搬进去。 这样我们总会有隙可乘!” “去待清园?你疯了?”刘则轩不可思议地望着他,“在这个风口浪尖上,夏疆抓了人,就一定会严加防备的,你这个时候去,简直是去送死!” “你不去是吧?”桑卫兰微笑着问。 “我还想再多活几年呢!”刘则轩冷冷地道。 桑卫兰不再说话。 他敏捷地整理着装。 他从黑呢子大衣里掏出一把枪,从容地装上子弹。 又带上了一部小小的微型照相机。 这部相机外形小巧,像一支小小的打火机,是一个德国人送给他的。 “就这些?”刘则轩冷冷地打量着他,终于忍不住开口,“不带上一件潜水的行头?” “潜水?”桑卫兰愕然。 “古语云自知已知彼,你这是临阵尚不知敌之万一,”刘则轩又好气又好笑,“待清园之所以深不可测,令人不敢轻犯,是因为它西、北两向驻扎着兵营,何振林治军得力,戒备森严,神仙也飞不过。 而东、南两向又都是湖水,你不想办法过水,难道真的要闯到兵营里送死?” 他一口气说完,桑卫兰忍不住哈哈大笑,“侥是它深不可测,怎抵得过我们刘爷上通天文,下晓地理,中通人和?随口便说得出它的深浅来?我就知道刘爷有办法!别说待清园,便是紫禁城,只怕也拦不住刘爷!” “谬奖了!”刘则轩竭力板下脸来,“桑老板就是说下天来,刘某也只有一个脑袋!” “刘爷,”桑卫兰似乎想起了什么,径直走向地下室,“我突然想起来了,你从那个叫缪加德的德国工程师手里,买下了一堆图纸,好像不仅有枪械、汽车,还有建筑……” “是啊,”刘则轩将双臂交叠在胸前,“什么都有,很多,也很杂!” “那没关系,”桑卫兰微微笑道,“我只要有耐心,花费一个晚上,总能找得到。 只不过,我恐怕不能放回原位了,可能有点乱……” 刘则轩严肃而冷峻地盯了他半晌,他知道桑卫兰的脾气,说到做到,他会找得到他想要的。 而刘则轩要整理被他扔了一地的图纸,很可能有些已经揉得不成样子…… “好吧好吧!”刘则轩无可耐何地说,“我来找找试试!” 桑卫兰微笑着拍了拍他的肩,“我就知道刘爷不会见死不救!” “谙园”有两间宽敞的地下室,一间用来堆放杂物,桑卫兰有时在这里洗照片,还有一间是刘则轩专用的。 不出桑卫兰所料,刘则轩站在柜橱前,默默地想了一下,很快从里面抽里一张图纸来。 桑卫兰夺手抽了过去,“我就知道刘爷有办法!” “先别高兴得太早!”刘则轩摇了摇头,“这是从一个半调子工程师手里买的,画得不全!最重要的是,不知真假!” 桑卫兰充耳不闻,展开那张图纸,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这是一张园林的平面图纸,上书“待清园”三个字。 图中文字,皆是中英双体。 整个园林略呈长方形。 依山傍水,西北高,东南低。 东南部是湖泊,占了“待清园”三分之二强。 正门开在西向,入门为一个小小的四合院落,上书“四面堂”三个字,旁注:为警卫所居院落。 “四面堂”北向小门通着另一个小院,题名“如是斋”,注为夏疆行政办公之所。 如是斋向东通往“琳琅苑”,虽未注明,看名字应该是书房。 “琳琅苑”东向为“谁与同小筑”,标注夏疆卧房。 小筑东向是一条长廊,名唤“撷秀廊”,撷秀廊横亘东西,通向“袖烟阁”,旁注:古籍珍玩之馆。 袖烟阁正南向,是所极大的院落,名唤“西洲”,不过“西洲”虽大,其上却是一片空白,既无院落格局,亦无门窗所在,不知是用什么用的。 撷秀廊正北向是山,山顶筑“梵音寺”,寺下有一园,唤作“兰桂园”。 一寺一园自山顶迤逗而下,与撷秀廊垂直相对。 馆阁亭台迤逦相连,皆是绕着那湖。 湖中东南是座小岛,岸边西北、西南、东南皆通过小堤与岛相连,将湖水一分为三,倒也别致。 湖之东南两岸注明竹林。 湖岸西南有牵牛亭,与之相对,东北有一擢素楼。 其余亭台楼阁,云霞翠轩,不胜其数,点缀于山水之间。 “这就是个园林嘛,没什么特别的,”桑卫兰有些意外,又不无羡慕,“这位夏部长,还蛮会享受的!” “野心不小!”刘则轩一声冷笑。 “怎么说?” “你瞧这地势,西高东低,东南两相皆为湖水。 像什么?” 这分明是中国的地势图嘛! “难道他也想做皇帝吗?”桑卫兰恍悟,随即又是一声冷笑,“恐怕还差得远呢!” “话不能这么说,”刘则轩忍不住微微一笑,“果真如此,桑老板怎么也能封个固伦驸马!” “得了吧,”桑卫兰悻悻地道,“瞧这架势,他要是真当了皇帝,第一个就要把我发配到宁古塔去!” “你要是这么贸然前去,恐怕今晚就要去宁古塔了!” “话也不能这么说,”桑卫兰看着那张图纸,眉头微皱,“这不过就是个普通的园林嘛,最多警戒多点,哪有外面传得那么玄?” 刘则轩面色沉重,微微地摇了摇头,“没那么简单!” “为什么?” “我曾听何振林说起过,在他的驻地,每逢黑夜或阴雨时节,总会听到地下传来惨叫声……” “那又怎样?” “有人说,”刘则轩微蹙双眉,“待清园表面上是个山水园林,实则暗藏玄机……” “什么玄机?”桑卫兰忙问。 “不清楚,”刘则轩摇了摇头,“有人说夏疆在里面藏了许多军火,也有人说他在走私鸦片,更有人说他在里面养鬼……” “养鬼?”桑卫兰不觉嗤之以鼻,“无稽之谈!” 刘则轩默然,似乎不太同意他的说法,“连何振林的军队里,似乎也有这样的传闻,夏疆虽是一介武夫,却是个痴情种子,他的一个心爱的小妾死了,他集天下最名贵的香料,以保尸身不腐,夜夜招魂,期盼着她再度归来……” “想不到夏公如此痴情,那他到底招回没有?” “奇怪的是,”刘则轩若有所思,“我曾向何振林求证过这件事,他当时的表情很复杂,虽然没有证实,但至少没有反驳,我当时就觉得有些蹊跷……再和那些惨叫声联系起来,我想,这待清园没有那么简单……” 像是一滴墨溅到清水里,桑卫兰心中也缭绕起一丝不祥的预感。 不过重任在前,岂能自毁军心? “不管怎么说,夏疆走了一步险棋,漏洞百出,既然这样,我们就有机会!”桑卫兰又将那张图仔细瞧了一遍。 标注重点,然后将它卷好,装入随身带的行囊之中。 匕首、手电、指南针、手枪……他头也不抬,一件件装检好。 “你真的要去?”刘则轩问,“连杜云铮都不敢!” “我和他不一样,”桑卫兰眯起眼,调试一只小巧的望远镜,“我还有别的退路吗?” 其实刘则轩与桑卫兰相交多年,一向了解他的为人:平日里看起来沉稳谨慎,但只有最相熟的人才知道,他喜欢冒险,喜欢赌博,喜欢一切惊险刺激的挑战。 与其说他别无选择,不如说他喜欢冒险。 刘则轩轻轻叹了一口气,弯下腰去换鞋,那是一双黑色的靴子,是他外出的装备。 “你也去?”桑卫兰是疑问的语气,但眼神里却无一分惊异,这早在他意料之中。 “还能如何?”刘则轩有些忿忿地说,“总不能看着你去送死!” “叫老三!开上他的新车,”桑卫兰嘴角的笑意更浓,“他好久不做,都闷坏了!” 刘则轩抬脚要走,突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要不要叫上郑涵?” “算了吧!”桑卫兰边走边说,“他还是太年轻了,容易惹事!” 他们脚步所过之处,郑涵正透过门缝,面色沉郁地窥视着他们。 可他并不知道,在这深夜里无眠的,又岂止是他? 桑卫兰与刘则轩赶到车库时,刘则举正在里面焦躁地踱着步,口中还不停地骂骂咧咧的,一见他俩进来,顿时喜笑颜开,跳上了车。 桑卫兰与刘则轩都忍不住微笑——一听说有“买卖”做,刘则举就两眼放光,将车擦了一遍又一遍,锃亮如新。 刘三爷爱车、爱马、爱酒,爱打架,整个上海都知道。 他与刘则轩是同父异母,长得却不大像。 他是个矮粗汉子,宽肩臂粗,身上全是“疙瘩肉”,力大过人。 头大如斗,偏偏又是个圆脸盘,整日里满脸堆笑,很是“喜相”。 他心地仁厚,爱打抱不平,又爱热闹,天生“自来熟”,见人就叫“兄弟”,女的就叫“妹子”,前日柳迪来“桑庐”,被他醉熏熏地赶着叫妹子,吓得柳迪直躲,桑、夏等人在一旁看了直笑——皆因他心地纯良,无半点儿女私情放在心上。 凡认识他的,无论黑白两道,男子妇女,都喜欢他。 他是《水浒》里的人物,喜欢刀枪棍棒,唯独不好“女色”,三十五岁上才在老家讨了个婆娘,过两年才得了一子,他称妻子为“屋里的”,从不带出去,也很少回家。 桑卫兰与刘则轩上了车,他粗声问道:“去哪儿?”“待清园!”桑卫兰声音低,却不容置疑。 刘则举听罢心中一凛:待清园,那可是夏疆的禁地! 夏疆曾任浙、皖、沪三省督军,权重一时,气焰灼人。 现在虽名为下野,不理政务,颐养天命。 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三省的兵阀将领,十有八九倒是他的弟子门生,只怕到时起身一呼,应者云集,他家大公子又是上海工务局局长。 连南京的老头子只怕也怵他三分,谁又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 “待清园”,亦是个深不可测的地方,当年上海滩上最神秘的传说之一。 以夏家之贵,自然有深深如许的宅院,阖家老少都住在那里。 可二十五年前,夏疆在上海南郊包了一座荒僻的山头,陆续建了二十几年,方才建成今日的“待清园”。 据夏家人所说,因此园居于远郊,又远离尘嚣,取其能待来清晓之意,可附近的老百姓,都私下称之为“待请园”。 皆因“待清园”建成的二十几年来,凡参与设计、建工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十有八九皆得怪病死了,侥幸未死的也非傻即残,查不出死因,临死前的表情也十分怪异。 所以坊间的传闻很多:有说“待清园”所在之地本就是乱坟岗,那些冲撞了煞气,所以横死。 有人说夏疆是三省督军,杀人无数,冤气太重,所以修园的人横死。 更多的人说,“待清园”里藏着一个秘密,夏疆不想那件秘密外泄,所以杀死了那些人…… 十年前,与夏疆争权的一位军阀董子琛,因为怀疑夏疆在“待清园”中私藏军火,所以带人偷袭“待清园”,不想夏疆事先得到消息,派人伏击,结果董子琛所带的二百多人,仅有二、三人逃了出来,其余全被扫得如筛子一般,血肉横飞。 夏疆因此声名愈胜。 无论如何,“待清园”中又多了二百冤魂倒是真的。 附近的百姓传说,每逢阴雨时节,“待清园”周围闻得见啾啾鬼哭,分不清那到底是阴飒飒的风声,还是群鬼们低低的呜咽?越传越真,越传越邪,以至于夏疆的三妻四妾们,宁愿在老宅中打麻将,也不愿到“待清园”里陪伴夏疆。 除了随从,夏疆也不愿别人到“待清园”,除了他最信任的大儿子夏谙恕。 至于不相干的外人,谁又去触夏疆的霉头?所以那个“待清园”,即使对刘则轩这样的老江湖来说,也基本是个谜。 “去那鬼地方干什么?”刘则举问。 “东方惨案!” 刘则举听说他要去“待清园”,瞪大了眼睛,瞧了他半天,“桑老板,不简单哪,佩服佩服!” “三爷说笑了,”桑卫兰倚在车座上养神,闻言淡淡一笑,“我哪里还有别的退路?” “不管怎么样,”刘则举拍了拍他的肩头,“敢到阎王殿里闯一回,也算一条汉子,佩服!佩服!” 刘则轩在旁,不觉皱了皱眉头,“老三,别说笑了,待清园非同小可,你可千万不要大意!” “你都磨叨一千遍啦!”刘则举不耐烦起来,“那算什么玩意?把你们吓成这样?” 待清园内,烛影迷离。 摇曳的烛光漏过盘长纹窗棂与天弯罩上的碧幔,流泻在冰裂纹地面上,盈盈点点,影影斑斑,迷离惝恍。 夏疆昏然的双眼望去,那是流水浮光般的音符,在空气中流淌。 偏偏想起她的话,世间最美的乐器,莫若梵婀铃,连续,悠扬,婉转,凄迷,那是大明宫中的翻云覆手,是兰亭畔的曲水流觞,是红尘中一段说不清,道不明,曲结于心的缠绵婉转情致。 那一刹那间,夏疆心中是前世今生的恍惚。 目光掠过菱花镜,映出一张苍老的脸。 我真的老了,夏疆想。 变老真的很可怕,你身体的每一点,每一寸,无不告诉你这一点。 夏疆突然觉得冷。 流水般的凉意自指尖始,沿双臂,慢慢浸透整个身体。 恐惧与孤独无处不在,从四面八方侵袭过来,蚕食着他的身体。 我很孤独,我很孤独……他唇翕动,却发不出声音。 年近花甲,突然一瞬间把争名逐利的心都淡了,幡然四顾,依旧华府红灯,锦绣世界,却只觉得孤寒。 一妻六妾,有的性贤惠,有的态玲珑,有的擅羹饭,有的会持家,却没一个懂得他。 长子夏谙恕是大家族里最完美的继承人。 严谨,负责,克持,孝悌,兢兢业业,足以为他打理和支撑一切,他喜爱甚至感激这个儿子,甘愿把自己的一切交给他。 但夏疆并不欣赏他,只因他不像自己,夏谙恕太持重,太压抑,太多顾虑了,怎及年轻时的自己,扬鞭策马,神采飞扬? 只有她,也只有她懂得自己。 但她真的是恨毒了他,濡血浸骨,入心入肺地恨,但能说她不懂得他?她也用世间最歹毒的方式来报复他。 她千般努力,万分用心地揣摩他,剖析他,解读他。 凭她的水晶心肝琉璃孔窍,只要用心,什么事不做成,琢磨不透?他生来的性情,他处世的思路,他遇事的对策,他平静的外表下是恐惧,他微笑的背面是愤怒,被她琢磨得分毫不差,他在她面前几乎成了玻璃人。 她以自己的聪明与城府应对着他的一切。 那么粉妆玉琢的红颜知己,他怎不爱她爱到发狂?他以为她也是。 她其实只是等待时机成熟,对他发动最后的一击。 其实不过是个女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他的尊严与自信,在那一瞬间崩塌。 可是多年过去了,恨意也随风而去。 他记得的,竟然还是她的好。 他一辈子树敌很多。 可是敌人如许,却只有一个知己,错过了,难再求。 大概只是因为,她太懂得他了吧。 他又想起了夏谙慈。 他爱她,一如当年的她。 夏谙慈也太像她了吧?五官一点不像,但那种像,是铸在骨子里的,不经意就流露出了。 夏谙慈的聪慧,早熟,敏锐,孤僻,骄傲……她说话的神态,她走起路来的样子,一切都像。 她出生后,他爱得发疯,爱得奉若至宝,爱得唯恐失去。 然后呢?爱之切,恨更切。 对她母亲的恨,无法不转加到她身上。 他其实最怕失去她,一步也不想离开她。 他没想过,夏谙慈与母亲终究不一样,她比母亲仁厚,也更加骄傲与决绝。 “父亲、父亲……”夏谙恕轻呼,将梦寐中的夏疆唤醒。 自己是不是流泪了?夏疆转过脸去,不想让儿子看到。 “父亲!”夏谙恕极力克制自己的喜悦。 “怎么样了?”语调中,不经意地流露出父亲的威严。 夏谙恕下意识地环顾左右,四下无人,唯有烛光摇曳。 “他熬不过,都说了!”他俯在耳畔,低声说。 “谁说了?”夏疆面色阴沉。 “那个老疯子熬不过,已经死了。 邓俊芳都说了。”他满心喜悦地将手中的文件递过去,那是周海峰“招供”的文书。 夏疆劈手夺过,他的脸色更加难看,“说什么了?” “什么都说了。”夏谙恕小心翼翼地说。 一阵令人难堪的沉默。 夏谙恕终于忍受不住这尴尬的气氛,他清了清嗓子,“父亲,怎么办?” 夏疆腮上的肉一阵痉挛,“杀,全杀掉!” 一时间,夏谙恕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吃惊地抬起头,望着父亲。 夏疆怒气未消,“杀,杀掉!” 半晌,夏谙恕回过神来,“父亲,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我们等了十六年了!” 夏疆甚至并未多想,抬起手,就是一记重重的耳光。 夏谙恕一怔,半晌抬起头,紧盯住父亲的双眼,有委屈,有不解,更多是不满。 夏疆也觉得自己出手重了,有些心痛与歉疚,不过他的性格决定了,他既不会和儿子谈心,更别提向儿子道歉。 他颓然坐下,大声咳了几下,他想用自己的病痛,来换取儿子的谅解。 若在往日,夏谙恕一定会体贴地询问父亲的病情,或是嘱咐下人熬上一碗参汤。 但此时的夏谙恕什么也没说。 “杀了吧,快去!”夏疆不耐烦起来,他专断地挥了挥手。 夏谙恕微微地弯了弯腰,退了下去。 “写意轩”外,罗副官早已等得有些不耐烦起来,一见夏谙恕走出来,忙凑了上去。 “怎么样?”他见夏谙恕面色铁青,格外压低了声音。 夏谙恕下巴一扬,“找个大夫,给他瞧瞧!” 罗副官一怔。 “把他给我好好看起来,”夏谙恕仿佛要把牙咬碎,“别弄死了,我留着有用!” “大爷,您放心吧,”罗副官笑着说,是谄媚,也是宽慰,“咱们这地界,谁找得着?进得来?” 入夜己深,山中寒意更深,“待清园”如同一朵巨大的白色莲花,盛放在上海南郊的山谷之中。 而“待清陵”的地宫中,却仍然潮闷湿热,令人透不过气来。 这是一条昏暗而窄仄的通道,湿滑的石壁上满是厚厚的青苔,几注昏黄的灯光,其间倏忽闪没着多足的虫豸。 今夜,“待清陵”地宫中当值的只有胡三。 他在“待清陵”中当差近十五年了,却从未如此烦躁不安过,难道是天气太热了?衣服都粘在身上,厚重潮湿的石壁闷得他几乎窒息,草席中的虫子蛰得他难受,四周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沉重地喘息……胡三“呸”地向石壁上啐了一口,举起水壶来,“咕嘟咕嘟”地猛灌了几口,却还是觉得口干舌燥。 “今天要出事,今天要出事……”胡三在正自言自语地唠叨,突然石壁的尽头“啊——”地传来一声惨叫。 胡三的心像被截了一针,疼得他一阵哆嗦,这叫声他已听了近十年,对石壁尽头的种种惨状早己麻木。 可是,今夜他为何如此惶惑不安呢? 胡三屏住了呼吸,耳边似乎传来了细小的喘息声,这当然不是石壁尽头传来的,那它是什么呢?胡三瞪大了眼睛,幽暗的通道内阴影幢幢,依稀有身影在闪动,却什么也看不清。 胡三觉得头上痒痒的,似乎有细软而长的发丝拂过他的头顶。 胡三的喘息逐渐急促起来,喉结也在不停地上下抖动,以往也有兄弟和他玩笑,不到换岗时就过来吓他……胡三在幽暗的通道里生活了十几年,灵敏的直觉告诉他:这次与以往不同!他越发觉得烦燥,心神不安。 空气中似乎传来了些微甜腻的香气,胡三心中恍然一动:如果这通道的阴影中藏了一个人的话,那么他一定是个女人!想到这里,胡三自己也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他在心中骂自己:胡老三啊胡老三,你他妈的真是想女人想疯了!这“待清园”远在深山,又戒备森严,连只母苍蝇都飞不进来,又怎么会有女人…… 胡三突然愣住了,呆呆地瞪着石壁上的一只马陆,他突然想起,这待清陵里,葬的不就是个女人吗?这园里当值的一百多个兄弟,伺候的不就是这个死去的女人吗? 胡三想起他惟一一次见到那女人的情景:夏疆的大婚当日,鼓乐喧天,喜炮齐鸣,屏开孔雀,褥设芙蓉,看不尽的咤紫嫣红,繁华热闹。 更多的细节,胡三早己不记得了,惟记得夏夫人从喜轿中出来的一刹那,四下里一片惊叹,胡三也从人群中探出头,去瞧夏夫人的脸,一见之下,只觉人群退散,鼓乐也无声,满世界只剩了夏夫人的仙姿国色。 一时之间,胡三只觉得喜堂在旋转,几乎晕了过去,便忙低下头去,不敢再看,事后再回想夏夫人的脸,就如一轮满月笼了光晕一般,怎么也记不清晰了,却想起梅老板的一句唱词来:“观世音满月面殊开妙相”,戏文里面常说正大仙容,法相庄严,想来也不过如此了。 会是她吗?她是已经死去多年了,今夜会不会从幽暗的墓穴中走出来呢?胡三激泠泠地打了个寒颤,并非是他胆小,多年幽暗的地下生涯,已使他练就了极为敏锐的直觉。 “有人吗?”胡三壮着胆子喊了一声,答应他的是石壁尽头一声低微的呻吟。 戒备如此森严,地宫中除了胡三和那些半人半鬼的“人”,怎么还会有别的人?难道是“那边”出了事? 胡三屏住呼吸,踮着脚尖向里走,一阵低微而痛苦的哀嚎传了过来,他皱着眉头,忍受着刺鼻的腥臭,走到了走廊的尽头,那里只有一扇紧闭的厚重铁门,只有夏部长亲自到来的时候,这扇门才会被打开,想到门外的种种惨状,胡三不禁打了个寒颤。 胡三蹲下身,趴在门上,瞪大了眼睛,借着一个狭小的缝隙向外望去,一片炽日耀眼的灯光,刺得他眼睛发花,他眨了眨眼,一片血肉模糊的东西从眼前扫过,他感到一阵恶心,头顶传来一阵冷意,直入骨髓,冷汗顺着头顶流了下来。 那股甜腻的香气越来越近了,他似乎感觉到一个女人白色的纱衣在他的后颈轻轻拂过。 胡三觉得浑身酥麻,一动也不敢动,头顶的寒意越来越浓,他猛地抬起头来,一件晶莹剔透的物体向他的头顶砸了下来。 胡三倒地的一刹那,看清了那个女人的脸,“你……”他的喉咙刚刚吐出了一个字,就像被扼住了一般,再没有声音了。 第十六回 桂枝疏双月忆霓裳,杏子红单衫梦西洲 桑卫兰与二刘兄弟将车停在湖畔树丛中。 暮色已深,一轮明月风鬟雾鬓,从薄雾中露出半张脸来,向人间窥探。 寒烟蓑草,玉露凋霜,湖面上泛起淡淡的紫色烟幕。 湖边的芦苇足有一人多高,轻飏着,静谧地默立在夜暮的薄雾中。 抬眼眺去,能望到数里外的,“待清园”高大的青灰色水磨石墙。 而这一望之下,方觉夜空浩瀚,凡人又是如此渺小,仿佛随时会像他们所说的话语一般,化作轻烟,散入空旷的湖水夜空之中。 远远地,似乎有细细的乐声响起,而侧耳听去,却不可辨。 “糟了,这么大一个湖!”刘则举跌足叹道,“桑老板,我们是飞过去,还是游过去呢?” 桑卫兰瞪了他一眼,“把你的车拆了,做条船!连发动机都省了!”刘则举最怕别人的动他的车。 果然,刘则举忙举起双手拦上他,唯恐桑卫兰动他的爱车一下,“不行!”他凶神恶煞地嚷,“绝对不行!” “刘爷,还有别的路吗?”桑卫兰问。 “有!”刘则轩回答得极为肯定,也很痛快,“我早说过了,这待清园东南两向皆是湖水,西北两向嘛,倒没有湖,不过驻扎着夏疆的精锐之师……” 他话未完,刘则举已抢道:“恐怕我们到待清园时,已经被打成筛子了……” “难道就没有别的路?”桑卫兰眉头微皱,“夏疆是常住待清园的,待卫不说。 丫头、娘姨们只怕不少,这些人不可能从军营进出吧?一定有别的路!” “你们先在这等我,我去摸摸情况!”刘则轩说完,转身消失在夜暮之中。 桑卫兰与刘则举沿着湖岸向东行去,刘则举随手折下两枝苇棒,狠狠地砸向水面,只听水中“豁啷”一声,不知什么东西翻溅起水花来,足有半米高,溅了两人一身,桑、刘都吃了一惊。 二人惊魂未定,只听湖中传来两声尖锐的哨声,桑卫兰忙拉刘则举蹲伏在苇丛中。 哨声未落,水声一路响过来,两只小船箭一般飞驶而来,恰在两人东首的苇丛边停下。 那两人逡巡片刻,一人开口道:“是什么东西?” “没什么,队长,”另外一人低声笑道,“想是‘大鬼’饿了,在找吃的呢!” 那队长不语,半晌冷笑道,“现在是非常时期,小心一点总没错!否则,‘大鬼’下顿吃的恐怕就是你了!” 那人似乎是打了一个寒颤,忙道:“是,队长!” 队长又是冷冷一笑,“还愣着干什么?四处瞧瞧去!” 二人驶小舟离开。 黑色衣裤,悄无声息,在这月夜之中,似乎是黑色的幽灵一般,在水面飘荡。 转瞬消失在暮色之中。 湖面上有警卫!水面上轻微的响动,即能引来巡卫。 夏疆守卫森严,果然名不虚传,更何况是“非常时期”!“待清园”之行,恐怕比想象中的更要凶险难测。 桑卫兰正在皱眉思忖,刘则举问道:“他们说的‘大鬼’是什么东西?” 桑卫兰想起适才水面上翻溅的水花,那东西恐怕有四、五百斤的重量,不觉泠泠地打了一个寒噤。 这数里平湖,深广如天鉴,水面有巡卫,水下似乎还潜藏着某种不知名的怪物,要想从湖面过去,还真是困难重重。 “现在要是有条船就好了!”刘则举自言自语地说。 “也不见得,”桑卫兰瞪大了眼望向湖面,风吹雾散,明月又露出头来,隐约可见湖面上倏然而过的巡警,“他们人太多了,会被发现的!” 刘则举麻利地脱下外面的长褂,“我下去看看!”他说着就要跳下水。 “别忙!”桑卫兰一把拽住他,“再等等!” 他正说着,突然湖心传来一声幽咽的笛声,又是一声,如同滴入清水中的一滴墨迹,和着湖面的轻雾,袅袅散开,“是谁?”有人警觉地喊了一声,不过转瞬之间,数十条小船箭一般向湖心冲去。 “有人来了!”桑卫兰兴奋起来,那笛者不是夏疆的人!他早已料想到今夜不只一伙人要闯“待清园”,或许,这能为他们创造机会呢? 眼见有乱可乘,桑卫兰正自庆幸,不想刘则举已“扑通”一声,跳入水中,桑卫兰伸手去拽,哪里来得及?他不及多想,跟着跳入水中。 深秋的湖水冰冷刺骨,湖下四处是牵绊的芦苇与青荇,水倒清澈。 风吹雾散,皎白的月光透过湖面,刘则举像条泥鳅一样穿梭在芦根与水草交织而成的网隙之中,须臾便不见了。 远远地,能感觉到水中有什么东西在鲽鲽而动,似乎被他们潜游的水波所刺激,正在四周逡巡徘徊,伺机而动。 桑卫兰心中暗骂,不过他还是要在苇丛中探出头来喘口气——他的水性本来就不如二刘兄弟,身上的西装也成了牵绊。 湖心的笛声还在继续,越来越多的小船向湖心驶去。 桑卫兰敏捷地脱下外套,深深吸了一口气,再次潜入湖中。 远远地,借着月光,他又见到刘则举了,像一只急速而精准的鱼雷一般,向一艘小船冲去。 桑卫兰知道他要做什么了,心中一紧,加速向小船游去。 果然,刘则举悄悄靠近那船之后,突然向那船上窜去,勒住船上撑篙人的脖子,只轻轻一捏,那人便不能动了,刘则举轻轻地将他平放于舟中。 不想船尾篷中另坐着一人,见此情形,挥手向刘则举喉中捏来,刘则举忙顺势向后一仰,船小动作大,站立不住,他左脚向前一勾,施展“粘”字诀,将那人也带下,两人一起跌入湖中。 那黑衣人甫入湖中,立即吹起尖锐的哨声。 刘则举见状忙去阻拦,两人在湖中撕打起来。 只听远处有人喊道:“朱雀,丁乙位!”数十条小舟即随调转船头,冲将过来。 刘则举与黑衣人扭打在一起,胜负未明,那黑衣人双掌如钩,出手疾捷,连出十几下,招招致命,刘则举本不欲取他性命,耳听四下里哨声如催命一般,几十艘小舟不间发地赶来,心中发急,亦下起杀招来。 桑卫兰距二人不过十数米远,只觉身后湖中,不知是什么将撞上来,劲力之大,速度之快,生平罕见,心中又惊又急,恰刘则举使个破绽,向左闪去,那黑衣人挥拳袭来,却被刘则举顺势一勾一扭,那人一时受制,刘则举抬脚向他腹上踹去,正将那人踹至桑卫兰左前方。 桑卫兰正觉后方深处,不知有什么东西向他奔袭而来,水波过处,力劲速疾,简直要将他冲出湖面,他不及多想,一把拽过那人,挥匕向他臂上刺去,血喷如注,再将他一把推开。 正在此时,他身后跃出只足有四米长的大物来,一口将那人衔起,它尾部一挥,掀起的水浪打在桑卫兰后腰上,桑卫兰“哎哟”一声跌出一丈开外。 那庞然大物衔起黑衣人,如若无物,悠然消失于湖中,疾捷默谧,便如做了场恶梦一般,若不是那声声的哨音,与驰来的小船,刘则举真要怀疑自己眼花了。 他连忙游过去,扶起桑卫兰,“桑老板,没事吧?” “咳,腰疼,”桑卫兰一手勾住他的肩,一手连连划水,来保持身体的平衡,“老了!” 刘则轩不觉好笑起来,“你就是不老,被那东西撞一下也够呛……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鳄鱼吧?”桑卫兰说着,向小船游去。 “鳄鱼?”刘则举一愣,“乖乖,我从来没见过活的,桑老板,不如你也养一条吧!” “好,”桑卫兰爽快地道,“你快下去,把刚才那条带上来!” 刘则举便不做声了。 他想起适才那“东西”的凶猛迅捷,怕是有四、五百斤的重量。 一冲之下,只怕自己要飞到天上去,适才要不是桑卫兰机智,割破了黑衣人的手臂,那东西嗜血而动,只怕自己也要做鳄鱼的口中之物了……他不觉一阵后怕。 此时桑卫兰与刘则举已爬上了那条船,刘则举撑起船桨,疾向苇丛中划去,桑卫兰见船上另有一人,忙俯身查看,问道:“死了?” “没有,”刘则举撑竿,欲调转船头,“晕了!” 一语未了,只见一只小舟箭般飞驶而来,初时尚有三篙之地,一竿之下,已到船头,两船相撞,船上的人俱向后退了两步,方不致落水。 那船上人亦着黑衣,身材瘦长,双目精悍,问道:“怎么回事?” 刘则轩挥竿欲打,桑卫兰忙抢上前拦下,笑道:“原来是队长!刚才有人要闯进来,被‘大鬼’给叼走了!”听那人的声音,正是适才湖畔说话的“队长”。 “哦?”那队长冷冷地瞧了他一眼,“你是哪个队的?” “队长,”桑卫兰满脸堆笑,“我是朱雀队的!”他手里高高擎起一个三寸大小的水晶腰牌,月光下望去,晶莹凛冽,牌上刻着一个赤羽尖喙的鸟雀,目光锐利。 刘则举一愣之下,方悟到他是从船尾晕倒之人腰间拽下来的,他忙向后退了一步,挡住那黑衣队长的视线。 而那黑衣队长一见水晶腰牌,神色倒和悦了几分,“哦,原来是自家兄弟!” “是,队长,”桑卫兰唯恐他生疑,不敢多语,连忙向他身后一指,“有人跳水跑了,我们快追!”说着撑篙便要走。 那队长却微调船头,抵住他的船,“急什么?” 桑卫兰微微一怔,那队长却是阴恻恻地一笑,“瞧我的!” 他突然吹起尖锐的哨声来,比之前次更是不同,两短一长,循环往复,桑卫兰与刘则轩只觉脚下水波翻涌,有巨大的水兽从水下潜上来,绕着两人的船,不断逡巡,却又不敢十分靠近,想必便是那些“大鬼”了,看起来倒有十数条之多,桑卫兰与刘则举不觉大惊,两人对望了一眼,均想:这下可不敢从水下走了,被人发现,只能硬拼! 桑卫兰强装镇定,微笑道:“队长,你这是……”他心中明知那队长早已生疑,不过想言辞周旋。 那黑衣队长冷冷地一笑,“你不说有贼吗?我请大鬼来招待他,哪里要我们费事?” 正说着,只见已有两只小舟,从桑、刘二人南侧划了过来,正断两人后路,而那队长后方,亦有一只小舟划了过来。 而那些“大鬼”们,似乎有些不耐烦了,在四周不断地游来游去,不时探出头来。 一只撞到桑卫兰的船上,又很快游走了。 桑卫兰不由感叹那“队长”的精明歹毒:先是用言辞稳住自己,然后吹起哨声,叫人来围住自己。 一面引来十多条“大鬼”,水上水下的路,皆被他堵死了。 此时已来不及细思,桑卫兰指着身后的黑衣人,笑道:“队长,这位兄弟眼生得很啊,我怎么没见过?” “队长”冷冷地一笑,“我倒是瞧你也眼生得很,似乎从没见过!” 桑卫兰忙将手中的水晶腰牌高高擎起,“队长,我是朱雀队的!” “哦?”那队长冷笑一声,“你既然知道朱雀队,就不知道我是朱雀的队长?” “哟,”桑卫兰一笑,“换队长了?” 那队长冷冷地一笑,“你不必狡辩了,后路已经封死,不想投降的话,下水试试?” 刘则举见事不谐,便想动手,桑卫兰暗暗将他衣角一拽,又向后一指,刘则举知道他另有谋划,便不再动,不想桑卫兰向前深深地鞠了一大躬,“队长,我等冒犯了,见谅,见谅!” 那队长冷笑一声,“想不到桑老板如此识趣!”一语未了,桑卫兰猛然将手中之物向他砸去,队长早有防备,侧头闪过,心中不由大怒,“快拿下!” 只听两声枪响,身后有人纵身一跃,跳到他船上,队长心中一惊,太阳穴上已被枪抵住,他心中大惊,忙喝道:“你疯了?是我!” 那人冷冷一笑,“找的就是你!” 桑卫兰抬头望去,果然是刘则轩,心中高兴,笑道:“好你个刘老二,怎么才来?” 刘则轩未及答话,那队长挣道:“你们是什么人?快放开我,还可以饶你们性命!” 刘则轩手上加力,“快叫你的人把枪放下!” 原来桑卫兰与刘则举身后另有两人,桑卫兰将腰牌向队长砸去之时,刘则举回身开枪,他枪法奇准,已击中一人,对方亦同时开枪,却未打中。 另一人拿枪对准刘则举,此时见队长被人制住,一时竟拿不准主意。 正僵持着,只听“扑愣“一声巨响,水面上波浪翻腾,水花四溅,原来是两只“大鬼”争抢那具死尸,它们口颚有力,瞬间将那具尸首一撕为二。 一只“大鬼”尾部向左后一摆,正打在另外一个黑衣人的船尾,那船几乎要翻,船上那人一个趔趄,连枪也掉了,他顾不得寻枪,拾起船上的长竿,向“大鬼”刺去,“我让你吃!我让你吃!”说来也怪,“大鬼”撞上它的船后,像是知道闯了祸,早潜入水下,连那一众“大鬼”也不见了踪迹。 只是那黑衣人心中害怕,拿着长竿在水中乱刺一气。 “兄弟,‘大鬼’已经走了,你还是歇歇吧!”刘则举见那人还在乱刺,忍不住出言提醒。 那人一愣,方觉刘则举正用枪指着他,而他的枪早已不知所踪,忙双手举起,“兄弟,我不过是混口饭吃,你可别杀我!” “把你手里的竿给我!“桑卫兰冷冷地道,“我自然不伤你!” 那人犹豫了一下,方将长竿递过,桑卫兰接过,见不过是个竹竿,只是尾部有一根长长的金属尖刺,他虚晃一下,猛然向那黑衣人刺去,其实不过是虚张声势,那人吓得一闪,蹲坐在船上,“有电,有电!” 难怪那些“大鬼”不敢靠近他们的船!桑卫兰心中一喜,只听身后有人冷冷地道:“胆小如鼠!真是丢尽了我们朱雀部的脸!” 蹲着那人哭丧着脸,“队长,我也有老婆孩子的啊!” 刘则轩一拔扳机,用力抵着“队长”的太阳穴,“难道你不怕死?!” 他出言恐吓,谁知那“队长”倒真是条硬汉,冷冷地一笑,“桑老板,刘二爷,三爷,我劝你们还是识时务些。 我那些手下,就在附近,只要一声招呼,他们就全来了,你们除非长了翅膀,否则是走不掉的。 不如趁早投降,还能少吃些苦头!” 刘则轩大怒,膝上用力,踢到他小腹上,那人疼得弯下腰去,刘则轩冷笑道:“如今是谁在吃苦头?你不听话,好的还在后头呢!” 队长疼得说不出话来,只是微微点了点头,刘则轩只当他服软,提他起来,想不到他甫一起身,即刻吹响哨声,霎时间四下里水声舟影,幢幢而近。 刘则轩心下发狠,用枪托狠狠砸在他头上,那人瞬时晕死过去,桑卫兰与刘则举同时“哎哟”一声,刘则举大叫道:“可惜了一条汉子!” “可惜什么?”刘则轩冷冷地道:“他这样软硬不吃,留着他,只会坏了我们的事!” 刘则举跌脚叹气,只听身后有人告饶道:“三位大爷,我不过是混口饭吃,你们就饶了我罢!” 刘则举心中不忍,才要放他,刘则轩叫道:“老三,叫他上我的船!” 那人告饶道:“爷爷们,放过我吧,我家兄弟三人,只剩我一个了!” 刘则轩道:“放心,不过是要你指路,一会放你回去!大家都上我的船!” 四下里船影哨声逼近,于是桑卫兰与刘则举逼着那人上了刘则轩的船,才发觉那不过是个窄窄的竹筏,刘则举最后跳上去,站立不稳,几乎翻掉,那黑衣人吓得脸都白了,“大爷,这不成,不成!这筏子这么小,翻了可不是闹着玩的,再说‘大鬼’只怕我们的船!” 桑卫兰也忙道:“他说得是,不如换他们的船!” 刘则轩微微一笑,一竿撑开,只见小筏如有风帆助力,游鱼一般,划向东北方向,窜至苇丛之中,筏窄体轻,在苇丛之中如至无碍之境,穿梭自如,而那些黑衣人的船,船体厚重,只怕在苇丛之中施展不开。 这小筏若能入苇丛深处,颇有回旋的余地。 刘则举忍不住拍了二哥肩头一下,“真有你的,在何处找的?” 刘则轩看了他一眼,只顾撑篙,却不答话,那黑衣人愁眉苦脸的道,“这位大爷一定是在船家老冯那里得的,现在湖里养了‘大鬼’,那些渔家都不敢用这种小筏子了,都胡乱丢在外面,却被大爷拾了来!” 刘则轩睃了他一眼,“你猜得极是。 不过是我偷偷借了出来,主人并不知晓,你回去可不要找那渔家的麻烦!” 黑衣人听他言外之意,有心放自己回去,忙不迭地答应,“大爷说得是!小人决不敢多嘴!” 正说着,只听苇丛外一阵笛声响起,呜呜咽咽,衬着这苇丛月夜,不胜凄凉之意。 桑卫兰忙问道:“这是谁在吹笛子?” 那黑衣人见问,忙道:“这位大爷,我也不知道!” “胡说!”刘则举踹了他一脚,“这难道不是你的地盘?还敢说谎?” 那黑衣人愁眉道:“小人不敢胡说,我确实是不知道!我们四队人马折腾了大半夜,连鬼影子也没翻出来!” 桑卫兰见他态度诚恳,倒不像撒谎,于是问道:“你们第一次听到这笛声?” “可不是第一次!”那黑衣人忙道,“听声音就在湖心,寻过去又找不见,我们足有百十来人,硬是寻他不见!这湖里有‘大鬼’,下不得水,又上不了天,他能躲到哪去?别是又闹了鬼了!”他说着,身上竟是一抖。 “哦?”桑卫兰见状问他,“你们这里闹过鬼?” “大爷,”那人低下声音,“不瞒您说,这可不就是个鬼宅嘛!里面就是供着鬼的!” “供着鬼?”桑卫兰冷笑一声,“你见过?” “我见过,”他说,“在西洲……”他身体猛地一颤,似是勾起了某种恐怖的回忆。 西洲?桑卫兰微微皱了皱眉,在“待清园”的东侧,是有一个神秘的院落,像是中国画上大片的留白,连图纸上也未标明它的格局与功用。 “我确实不知道,”那人还在辩白,“不过若不是那吹笛子的,几位只怕早被抓了!” “操!”刘则举听见苇丛外桨声人语渐近,心中发急,朝他膝下踢了一脚,“抓什么?没见过爷的本事是不是?” 那人膝下一软,跪在舟上,“不敢,不敢……不过四面都围死了,几位爷要想出去,只怕有些,有些……麻烦!” “麻烦?”刘则举一把拎起他,“我看是你有麻烦!快说,怎么进园?” “进园?”那人眼睛都瞪圆了,“大爷,你们能活着走出去就阿弥陀佛了,还想进园?” “我问你,”桑卫兰道,“这‘待清园’还有别的门吗?” “有倒是有,可守门的兄弟更多,你们连湖面也通不过,更别提大门了!” 刘则轩一把将他胳膊拗到背后,“就没有别的出路?” “没有!没有!”那人痛得眼泪都出来了,高叫道:“就算有,我不过是个小喽啰,怎么晓得?” “桑老板,”刘则轩低声道:“只怕这‘待清园’,是难进去了!” 他话音未了,只怕苇丛外有人高声叫道:“苇丛里的几位兄弟,大家也都是明白人,这样拖延下去,你我都白费力气,不如出来说话,你们几位也有个退路,我们兄弟回去也有个交待!”中气十足,虽在苇丛之外,犹在耳畔一般。 刘则举不犹低声道:“哟,这人功夫不弱!” “这是青龙队的队长,连他也出来了!”那黑衣人忙道:“他的武功是四个队长中最高的,能使双枪,枪法也其准无比!几位爷遇上他,真是……” 刘则轩随手在他咽上一戳,那人便不能做声了,刘则举低声问道:“桑老板,怎么办?” “那吹笛子的有办法,我们就没办法?”桑卫兰冷笑一声,“今天是进也得进,退也得进!” “有理!”刘则举应和道,“我刘老三今天闯进去把‘待清园’砸了,明天就是死了,也他娘的痛快!” “好!”刘则轩微微一笑,“两位既如此说,那我便舍命陪君子了!” 一语未了,只听外面那人冷笑道:“既然几位不肯出来,我们可要进去了!那时再见面,可休怪枪弹无眼!”说着哨声一响,四下里众应和,如山崩海啸一般。 只是他们人数虽多,声势复壮,却苦于船身庞大,在苇丛中周旋不开。 刘则轩撑篙向苇丛中疾走,他不熟地势,一转之下,竟走至苇丛中一片空旷的水域中,若是那群黑衣人赶到此处,只怕他们的竹筏也不占任何优势了。 正紧急间,风吹云散,明月皎然,那箫声又自幽幽响,如泣如诉,婉转悠长,桑卫兰见一轮明月映在水中,猛然间触动心事,“这调子很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对了,夏老板时常唱起的!” 二刘兄弟急于撑篙,哪里有心思听曲?刘则轩微微一笑,“这吹箫的人,倒真像是来帮咱们的!” 桑卫兰一直觉得那箫声若有所示,又觉得那旋律实在熟识,随口道:“指碧落足下云生冉冉,步青霄听耳中风弄纤纤。 乍凝眸星斗垂垂似可拈……对了!你们瞧!月亮!月亮!” 二刘听说,都向天上瞧去,只见天上一轮圆月,皎洁莹晶,法相庄严,更瞧不出有何特别之处,桑卫兰忙又叫道:“看水面,水面!” 二刘闻言向水中瞧去,只见水中赫然现出两个明月!不觉都吃了一惊!再定睛细瞧,只见有一轮明月虽已微残,却是晶莹皎洁,正是天上明月之影像。 而另外一轮,则十分圆满,却幽幽地放着绿色的莹光! “二哥,桑老板,”刘则举不由叫道,“水下有东西!” 桑卫兰不语,直盯着水面下的那轮莹光,月光明净,湖水通透,微呈碧色,除了随水波颤动的几缕水草,澈静如明镜一般。 他凝神细看,绿光之后,似乎有个黑黢黢的物体,足有丈把长,只是看不清到底是什么。 而绿光所及之处,竟不见“大鬼”游过。 桑卫兰想了一下,抡起长竿向前挥去,刘则举正在他前面,几乎被他击到,忙向后一闪,那长竿正击中水面,水花四溅,竟泛起了几点微微的绿光。 刘则轩也不解何意,向水面望去,原来桑卫兰击中了一条小鱼,肚皮朝上,正漂在水面上,他又是急又是气,“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打鱼?” 桑卫兰向他摆了摆手,“那绿光有蹊跷,我下去瞧瞧!” 刘则轩吃了一惊,忙去拉他,“不行,万一是他们做好的圈套呢?” 一语未了,桑卫兰已经“扑通”一声,向水下游去。 二刘兄弟皆吃了一惊,在这一怔之间,只见前方已经有一个黑衣人划着木舟,从苇丛中穿了出来,倏臾之间,几至眼前,二刘兄弟相对使了个眼色,手执长竿,双双跳至湖中。 夜暮已深,湖水比先时更加冰冷剌骨,刘则举向苇丛深处游去,刘则轩却一把拉住他,拽着向那绿光之处游去,刘则举忍不住回头向上望去,只见一群黑衣人赶了回来,聚在一处,冷冷地向下瞧着,片刻,一个黑衣人吹响了笛哨,那刺耳的哨音刺破水幕,传了下来,刘则举想起适才两只“大鬼”将一个黑衣人撕裂,忍不住泠泠地打了个寒颤。 刘则轩似乎感觉到了,拽着他,加速向前游去。 两人快降至湖底时,那绿光突然不见了。 湖水又深,月光照不进来,刘则轩心中一惊,却见那绿光晃了一下,片刻,又晃了一下,不过数米之遥。 方知是桑卫兰所为,两人忙向那绿光所在这处游去。 走得近了,两人都吃了一惊,原来绿光闪现之处,是个直径两尺许长的水泥汀管子,约寸许厚,一人通行其内绰绰有余,不过边缘参差,像是曾被人砸毁过。 向后望去,那管道黑黢黢地一片,不知有多长,也不知通向何处,两人正惊奇间,只见管内绿光一闪,原来,桑卫兰已经钻入水泥汀管中,手中拿着那发光之物,正在向他们示意,两人忙一先一后,也游入管道之中。 水泥汀管道内壁砺不平,好在足够一人通过,只是水寒刺骨,二刘无处可换气,只能加速游动。 游了大约十米,管道转为垂直向上,两人自幼湖畔长大,水性极好,此时已追上了桑卫兰,三人向上游去,游了足有十多米深,隐约见前方有微微的光,想是夜色月光,二刘正觉得有些气闷,有些支撑不住,只见上面桑卫兰一跃而上,不见了踪迹,二人知是有了出口,忙跟着跃上。 原来那管道之上,是个二米见方的天井,天井与深湖相联,井底的积水淤泥,足有半米之深,桑卫兰正站在一旁,不住地大口喘息,刘则举抺了一把脸,一面调节气息,一面不住地四下张望,只见这天井亦是由水泥汀抺制而成,只是光线幽暗,“这是什么鬼地方?” 桑卫兰只顾喘息,并不答话。 刘则轩弯下腰,在水底摸了一把,细细一看,不过是污泥枯叶,“我知道了!你看这井下的淤泥,一定是待清园里用来排水的,直通到外面湖里!” “这么说,我们已经到待清园里了?”刘则举一怔之下,喜不自胜,“竟然被我们摸了进来,运气运气!” “这可不是运气!”桑卫兰摇了摇头,“那湖足有数里之广,这排水的管道恐怕不超过十个,连图纸上也未标明,如同大海里捞针,我们哪有那么好的运气?今天的事,怕是有高人指点!你们忘了这个了?”他伸出手来,手中竟是一团莹莹的绿光! 刘则举忙伸手抢了过来,刘则轩也忙凑过看,竟像是一面普通的铜镜,镜面上不知涂了什么,幽幽地泛绿光,刘则举抬起头来,“二哥,你的脑袋都绿了!” 桑卫兰忍不住一笑,刘则轩微微叹了一声,“老三说话,还是这么不过脑子!” 刘则举自知言辞莽撞,不觉伸手挠了挠头,“二哥,这到底是个东西?” “是什么我也不知,”刘则轩将那东西翻覆查看,“不过放在那个排水管外,一定是有意指示,这是冲着我们来的吗?他怎么知道管道的位置?又怎知我们会来?” 他的目光望向桑卫兰,桑卫兰沉吟片刻,“还记得那吹箫的人吗?倒像是有意助我们!” 刘则轩点了点头,桑卫兰说得没错,几次涉险,都是那人吹起箫声,引开火力,三人方得脱险。 “这人对待清园似乎很熟,”刘则轩皱了皱眉,“他又为何来助我们呢?” “难道是杜云铮?”刘则举问。 “杜云铮虽强,也不见得有这样的本事,”刘则轩摇了摇头,“怕只怕,是夏家设下的圈套!” “若是夏家,何如刚才在湖面上将我们一举擒获?偏偏要损兵折将,兜这样大一个圈子?”桑卫兰冷笑着说。 刘则轩默默地点了点头,桑卫兰说得有理,适才夏家在湖面,已经死伤了几人,其中还有一个队长,没有必要演这样的苦肉计。 “桑老板,依你之见呢?” “我们在这里胡乱猜测,毫无意义,想知道这一切的前因后果,也只有硬着头皮,追查下去!” 刘则轩点了点头,“你说得是,反正我们已经走到了这一步,断无回头的道理……” “查当然要查下去,”刘则举忙抢过话,“桑老板,你们常说我做事莽撞。 可适才一见那绿光就跳了下去,就不怕被‘大鬼’吃了吗?” 桑卫兰微微一笑,刘则轩忙道:“老三,你不记得刚才桑老板打了条鱼吗?那电枪击到水中时,不是泛起了点点的绿光吗?” “你是说,”刘则举恍悟,“那电枪击到水中,和那圆镜发出的绿光是一样的,所以‘大鬼’不敢靠近?你是怎么想到的?” “这不是我想到的,”桑卫兰微微一笑,继而轻叹一声,“还记得那个吹箫人吗?他吹得是《长生殿》里‘**’一折,夏老板也会唱这一支,说的是杨贵妃梦中游月宫,他是让我们注意月亮,而且是水中的月亮,我看到水中那轮绿色月亮,就知那是他所做标记了。 他既然能把那面绿镜放到水下准确的位置,就一定有驱赶‘大鬼’的办法!” “原来是这样,”刘则举点头,“看来他把这一切都安排好了,果真是个‘高人’!” “也不见得!”桑卫兰冷笑了一下,“他一定有要求我们的地方,否则何必要指点我们,而不亲自去做?” “好了!好了!”刘则举不耐烦地催促,“要走快走!站在这鬼地方做什么?冷死了!冷死了!” 他从刘则轩手中抢过那面“绿镜”,向四下照去,那绿光虽微弱,在这漆黑的深井中,倒也起了些作用,隐约可见四周景物,桑卫兰忍不住笑道:“瞧瞧,那高人想得多周到!连手电都给我们准好了。”他忍不住向腰间摸去,他的手电装在外套里,已经在适才的打斗中脱掉了。 现在只剩了一支枪,一部相机,和一把插在靴腰中的匕首。 刘则举手执铜镜,在天井中四处查找,猛然叫道:“哎哟,这是什么?”桑卫兰与刘则轩忙看过去,见他从水中拎起的,似是半截破草席。 天井中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刘则轩也忙弯下腰去摸,也摸到了一块湿淋淋的草席,再摸下去,皆是湿湿的草梗,长期泡在水中,已经有些腐烂了。 那草的下方,用砖头堆起了一个长方形的平台,“像是一张床!” 刘则举胡乱摸去,竟然还摸起了一只“枕头”,只是已经面目皆非了。 桑卫兰只觉得有些心惊:看来这人出入此处,已非一时半晌了。 到底是什么人,宁愿忍受这样非人的环境,也要偷偷往返于待清园呢? “走!上去看看!”刘则举说。 桑卫兰顺着他手中的绿光望去,在“天井”的北侧墙壁上,有一排铁制的梯子,刘则举说着,已爬了上去,双手用力向上顶,看有无出口,还果真被它顶起了一块“井盖”,露出外面墨蓝色的天空。 清新的空气也流淌进来,还伴有阵阵的荷香。 刘则举贪婪地吸了几口,将砖挪开,那出口很小,正在一块巨石后方,刘则举费力地挪动肩臂,双肩才勉强通过,他敏捷地跳了出来,“多亏我练过缩骨功!” 刘则轩紧随其后,忙示意他禁声。 桑卫兰个子更高些,身手又不如二刘,刘则轩忙回头去拉他,才爬了出来。 原来这天井的出口隐在一块巨大的太湖石之后。 从石后望去,映入眼帘的,是一个极精巧雅致的院落。 天色幽蓝,月影融融,映着那粉墙黛瓦,冰堆玉彻一般,恍如琉璃世界。 小院正中是一池荷花,亭亭袅袅,微微摇曳,犹有粉红菡萏未开。 他们借以掩身的太湖石,便在池畔。 荷塘四周是一围长廊,另有亭、台、轩、阁点缀其中,幽微曲折,相映成趣。 移步换景,观之不足。 斜对着太湖石的,是一个小巧整洁的房间,湘帘曳地,门户开阖处,似有一股淡淡的幽香传了出来。 刘则举不觉皱眉,“这是什么鬼地方?” “倒象是女人住的地方。”刘则轩的声音透着几分失望,桑卫兰明白他的意思:这样雅致宁静之处,自然不会用来关押犯人。 桑卫兰点了点头,“走!” 他才一转身,不觉吓了一跳:他身后的过廊上,竟坐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小女孩,一双大而幽黑的眼睛,正盯着他们。 三人皆吃了一惊。 不过那个女孩见了他们,既不惊慌,也不逃跑,只是冷冷地望着。 不过四、五岁的年纪,鬓若鸦雏,肤如明玉,身着杏子红单衫,外罩雪白的羽纱镶滚毛绒观音兜。 年纪尚小,两颊还有些嘟嘟的肉,端庄清丽,肢体颀长,虽不乏稚气,却颇有几分清严气象,十足的一个小美人坯子。 “哎哟,”刘则举忍不住笑道,“好漂亮的一个小姑娘,就是眼睛太厉害了,你想咬我吗?” 那女孩狠狠地剜了他一眼,却没有答话。 刘则举忍不住道,“这小姑娘是个傻子吗?” “你才是个傻子!”那女孩又横了他一眼,语音清稚,神情却有几分冷漠疏离,与她的年龄不太相称。 桑卫兰目不转睛地盯着她,这女孩看起来太眼熟了!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她? “真姨怎么没来?”那女孩叹了一口气,幽幽地问。 真姨是谁?刘则举正要发问。 桑卫兰心中一动,抢先道:“真姨今晚有事,让我们先来看你……” “她说过,”小女孩颇有几分失落地说,“要给我带小兔子的……”她抬起头,那双大而幽黑的眸子直望过来,桑卫兰猛然知道她像谁了。 “悯悯?”他惊问。 小女孩吃惊地瞪圆了双眼,“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真姨告诉你的?” 桑卫兰却感到一丝凉意:这女孩的容貌气质,活脱脱是二十年前的夏谙慈!二十年前,他随叔叔拜访夏家,在一群花团锦簇的孩子里,就见到了郁郁寡欢的夏谙慈。 她与年龄不大相符的成熟与忧郁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眼前的这个小女孩,与二十年前的夏谙慈实在是太相像了,连衣着都一模一样,在那一瞬间,桑卫兰心中是时空交错般的恍惚:这“西洲”到底是什么地方?难道它通往二十年前的时空……不,当然不会!那么,她是夏家另一个和夏谙慈长得很像的女孩?她到底是谁的孩子?为什么会住在“待清园”里?偏偏也叫“悯悯”? “是呀,真姨告诉我的,”桑卫兰蹲下身,温和地笑,“悯悯,真姨是不是常来看你呀?” “她很长间没来了,”她忽闪着眼睛,掰着手指,“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星期一、星期二……”她专注地数着。 桑卫兰不忍打断她,“孟姨”来的日期,她居然记得这么清楚,是她太有心,还是,她过于寂寞? “真姨不来的时候,我就掐院子里的花,春天掐梅花,夏天掐荷花,秋天掐菊花……真姨说菊花能明目,对头发也好,我就掐下来,放在过廊里晾干,等着真姨来喝,可是都被风刮走了,她来了,也不能喝。 她说她身体不好,可能再不能来看我了……”她絮絮地说,像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好悯悯,”桑卫兰忍不住亲了亲她的小脸,爱屋及乌。 “我想真姨……” “好,等我见了她,一定告诉她!”桑卫兰笑着安慰她,“你是不是又长高了?来,告诉叔叔,你到‘真姨’哪里?” 悯悯不假思索地在他腿上比着,“到这儿,就是在这儿!” “真姨”的个子很高!桑卫兰心中一跳,按悯悯所比的高度,十有八九,那个“真姨”,就是孟真! “真姨也是从石头后面出来?” “是啊!我每个晚上都在等她!”她的回答,桑卫兰毫不意外,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夜晚在院子里见到几个陌生人而毫不害怕,只能说明她习以为常了。 那么,那个为他们引路的人,会是孟真?她不是夏家的人吗?她这么做又是为了什么? “悯悯,你现在和谁住在一起?” “爸爸,还有妈妈……” “哦,叔叔给你出个题,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不知道,”悯悯淡淡地说,“他不告诉我!” “那……他长什么样子?” “我早忘了!”她有些不耐烦地说。 “哦,爸爸很忙,没时间来看悯悯……” “他也不是忙,”悯悯不以为然地撇了撇嘴,“他看得见我,我看不见他!” 这是什么意思?桑卫兰不解。 悯悯似乎瞧出他眼神中的疑问,“有时候琴姐姐她们告诉我:他来看过我。 他每次都躲在帘子外面,或是栏杆后面,他看得见,我看不见他……” 他父亲的做法也太奇怪了吧?见自己的女儿也躲躲闪闪的?他在回避什么? “那夏疆是你什么人?” “夏疆是什么?吃的吗?”她的回答让桑卫兰皱了皱眉头,看来她并非夏家的后辈,否则为何不知夏疆的“尊讳”? “悯悯,那你妈妈呢?”桑卫兰轻轻地问。 “她在屋子里呀!”悯悯的手,指向斜对面的那间房。 微门过处,门窗轻轻摇曳,似是有一丝淡淡的清香传了出来。 桑卫兰一惊,出了一身冷汗。 这个小女孩的妈妈就住在对面!这个小女孩夜半不归,和自己说了半天的话,会不会早被她的妈妈发现了? 桑卫兰正要开口,院外“吱呀”一声,悯悯似乎也吓了一跳,桑卫兰忙抱起她,三人躲进过廊外的芭蕉丛中。 只听门外渐渐传来轻巧的脚步声,穿过“菡萏轩”,绕过“十二曲廊”,径向巨石前走来。 原来是三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青绿衣服,藏蓝色镶滚白边的夹袄。 最前边的手中托着个小托盘,上面是一个粉彩的小茶盅。 第二个手中托盘上是一个小巧的香炉。 最后一个丫头大一些,空着手跟在后面。 三人垂首谨行,过了“兰陵岫”,前面的两个便开始并肩而行,低声交谈: “一走到这里,我就觉得心慌……” “怎么了?” “那个……不会又出来了吧?” 另一个忙攥住她的手,“你见到过?” 最后边的一个大丫头忙喝止:“少说几句吧!让上面听见,又是一顿好骂!” “我说的都是真的!”领头的一个忙申辩,“连大爷都信这种事呢!” 夏府的“大爷”,指的自然是夏谙恕了。 “胡说!”大丫头喝斥,虽是如此,她也有些好奇。 “你不知道,”那一个急急地道,“上次大爷特地把我叫去问这件事,我说了,他想了半天,才慢悠悠地说我眼花看错了,叫我不要出去说。 他要是不信,能听我说完吗?” 其它两人都愣住了。 月光如水,一股森森的凉意从脚面爬了上来,大丫头啐了一口,“少说几句吧!小心吵醒了悯小姐。 没看到大爷这几天脸都是青的,小心被人听见了,罚你跪瓦片!” “这倒是真的!”另一个丫头怯怯地说,“他每次从老爷房里出来,眉头就要皱好几天,好像吵起来了!” “越说越离谱了!”大丫头忙推她,“快走吧,阴气森森地,站在这暗地里干什么?” 三人行至“兰因阁”,见门户半掩,那大丫头忙关上,口中轻轻地咕哝着,“这琴丫头也是!连门也不关好。 回头悯悯冻着了,又是一顿好骂!” 三人渐行渐远,留下桑卫兰三人面面相觑。 这园中到底有什么东西,令园内人也遮遮掩掩,讳莫如深? “悯悯,”桑卫兰见那三个丫头远去了,低声地问,“她们在说什么?这园子里什么?” 悯悯茫然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悯悯,”桑卫兰心里怀着一丝希望,“最近这里来了三个、三个爷爷,你知道吗?他们的样子都很老,都很脏……” 他的话未完,悯悯已是连连摇头,“这里没有爷爷……他们不让我到‘西洲’外面去……” “桑老板,”刘则举等了半天,已经有些不耐烦了,“我看这里已经问不出什么了,不如我们出去看看!” 桑卫兰点了点头,“悯悯,我们想出去,又不想被别人看到,你知道应该怎么出去吗?” “知道,你们要悄悄走……”悯悯连连点头, “悯悯真是聪明!”桑卫兰忍不住弯下腰,用手刮了刮她的鼻子。 悯悯却严肃地捧起小脸,跳过长廊,向东跑去,她跑到廊柱前,突然又从柱后伸出头来,望着他们一笑,“真姨每次来,都要这样,悄悄地、悄悄地走……”她躬着腰,又是一溜小跑。 “小姑娘真可爱,”桑卫兰有些出神地望着她,“真想把她带回家!” “带回家,”刘则举笑着说,“给你儿子做媳妇!” 桑卫兰忍不住一笑,却蓦然发现,悯悯所带之路,正是通向她的住所——兰因阁!难道这个小姑娘别有心计,想要生擒他们? “悯悯,”桑卫兰三人顿住脚步,退到长廊之外,“这不是你妈妈住的地方吗?我们会吵醒她的!” “不会的,”悯悯跑过来拉住他的手,“真姨每次都是这样走的,我妈妈从来不会醒的!” 看她的样子,又不像说谎装假,再说她一个小女孩,也未必有那么深的心计。 桑卫兰牵住她的手,“这样吧,你牵着叔叔,带叔叔进去,好不好?”他打定主意,女人总是比较好说话。 再说若事不谐,可以挟住悯悯,对方也不敢为难他们。 悯悯“扑嗤”一声笑了,“叔叔你们胆子真小,我就不怕!” 她推开了“兰因阁”的大门,一股浓烈的檀香味传了出来,几乎令人窒息,刘则举忍不住打了个喷嚏,“这能住人吗?熏死人!” 其它三人几乎同时向他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片刻,檀香味淡去了,然而房间里一点声音也没有,静得令人害怕,难道悯悯的母亲正如她所说,是不会醒来的? 三人走进房间,刘则轩在后面掩上房门。 这是他们所见过的,最奢华雅致的房间,宝鼎烟闲,湘帘曳地。 所用器物,尽是水晶琉璃。 一扇大窗,可见月映修竹。 桑卫兰只觉得这间屋子有几分熟悉,他转过身去,不禁吃了一惊:那碧纱厨青幔帐里,可不是一个坐着的人影吗?端肩颀臂,姿态纤然,正静静地向外瞧着。 “夫人,”事已至此,桑卫兰只得硬着头皮说,“我等夜闯闺房,多有冒犯,得罪了!” 那女子不答,桑卫兰又道:“夫人,我等冒犯,实是事出有因……” 他话未完,悯悯轻轻地道:“叔叔,你别说了,我妈妈不会说话的……” 她快步走上前,轻轻地掀开青幔:那女子侧面而坐,微微地垂着头,然而她那一头乌亮浓密的秀发,直垂至床际,犹摊散开来。 只这一头秀发,便美得令人窒息了。 “夫人?夫人?”呆了半晌,桑卫兰轻唤。 那女子不动,一动也不动。 她的睫毛很长,低垂着,蕴含了无限的心事。 桑卫兰忍不住走上前,想看清些——然而他立住了,一丝森森的凉意从心底生出,向全身发散,蔓延——那女人的面孔,肌肤,全是乌黑的! 刘则轩忙走上前,“捣什么鬼?”他惊讶,又有几分不解地说,“这根本不是人!这是紫檀雕的!” 他说得没错!确是上等的紫檀,在黑的夜里,离得再近,他们也看不清这黑色的紫檀美人,到底长什么模样。 然而他们知道,这女人是美的,美得令人窒息,令人绝望。 月光的照映下,她的瞳孔是有灵性的,桑卫兰不由泠泠地打了个寒颤。 “悯悯,你叫她妈妈?” “是呀,她就是我的妈妈,”悯悯走过去,抚着紫檀美人如云的秀发,拥抱着她的妈妈,“她是我的好妈妈,琴姐姐她们都怕她,就我不怕——我喜欢妈妈!我天天给她喂水,喂饭,她要是能站起来,能和我说话就好了……” 桑卫兰在那一刻有点心酸,又有些愤怒起来:是谁把这小女孩关在囚笼里,让她管一尊冰冷的雕塑叫妈妈?是谁夺走了她的自由与快乐?再这样下去,她一定会疯掉的! “悯悯,”他蹲下身,“以后去叔叔家玩好不好?叔叔家有很多小白兔,还有几个小朋友,和你一起玩……” 悯悯迟疑了一下,“我妈妈去吗?” “去!”桑卫兰毫不迟疑地说,“你和妈妈都去!” 悯悯笑了,她很久没有笑得这样开心了吧? “桑老板,快走吧,来不及了!”刘则轩忍不住开口催促。 桑卫兰点了点头,“悯悯,我们该从哪里走?” “就是那儿!”悯悯指着那扇大窗,“真姨就从那走!” 第十七回 莲池独篙白衣胜雪,古墓幽潭惨景如桀 三人破窗而出,窗外正是一株大柳树,纵上柳树,复跳上高墙。 墙外,便是“待清园”的主园区了。 三人纵身一跃,跳上墙外一棵粗大盘曲的古树。 树后是一片竹林。 古树的前方,是一泓清而碧的潭水。 秋风乍起,满潭细细的鳞波。 潭深水阔,放眼望去,几乎占去整个园林的五分之三。 潭内中心偏南处,是一座巨大的假山,奇巧的太湖石层层叠起三座险峰,中者为高。 陡直如削,瘦枯如皱,浓淡如皴,孔窍玲珑如漏。 峰上道路俯仰相迎,往返回环,亭台点缀其间,更有几处苍松翠柏,斜逸纵出。 峰上遍生着翠润的青苔。 一带白练,从峰顶直泻而下,直入潭中,激溅起点点飞沫。 三人掩在树后,也不免激泠泠地一阵寒意。 难怪在“西洲”中也能听到水声,原来是飞瀑之故。 飞瀑之前,是田田的莲叶,翠润清圆。 花梗颀长,纤然有仙态。 莲叶离水很高,两侧微微向内卷起,似乎有些羞赧,又像是骄怯倦乏,支颐小憩。 刘则举突然觉得有些奇怪:“这么冷的天,荷叶还这么绿?见鬼了!” 桑卫兰与刘则轩其实在“西洲”时便注意到了,“是假的!”刘则轩淡淡地道。 刘则举细看,果不其然,莲叶是用丝绢掐成的,可那随风袭来的淡淡荷香呢?难道也是假的? 一阵微风吹来,潭中莲叶沙沙作响,摇曳不已。 刘则举突然叫了起来,“有鬼!有鬼!” 刘则轩忙示意他噤声,顺着他手指望去:莲叶间果真飘荡着一个孤伶伶的人影,她头顶尖,身材纤弱细长,白色的纱衣,袖口很宽,灌了风,鼓鼓地飘荡,长发黑亮而沉,直直地垂到腰际。 莲叶很高,看不到她的腿,她像缕薄纱般在风中飘荡,直至瀑布前,一晃便不见了。 天色已晚,天空是深而明的蓝,山峰与莲叶看来幽黑深坳。 然而那道白影,却如夏夜中的闪电,明晰而惊异。 三人忙窜至潭边查看,山石如魈,白瀑如练,高擎的碧叶尤自微微曳动,哪有什么白衣人影? “见鬼了?”刘则举愣愣地问。 桑卫兰拨开潭边的莲叶,沉着地道:“不是鬼,是有人捣鬼!” “她是怎么飘起来的?” 桑卫兰转头看刘则轩,后者微微一笑,“你忘了我们刚才坐的竹筏子?” 刘则举恍然,他用手拨开密密的莲叶,露出幽黑不见底的潭水,沉静又危险,仿佛是深不可测的未来。 “装神弄鬼,费个鸟劲!” 刘则轩望向桑卫兰,“桑老板,依你之见呢?” “会不会是给我们报信的那个?” 刘则轩微微点了点头,“有可能!”她是谁?孟真吗?她为什么要报信?适才现身,又在暗示什么?三人不语,心中都在猜测。 远远地,园外传来尖利的哨声,一定是那些侍卫们还在寻找他们的踪迹。 水面上“啪”地一声,是鱼儿甩尾,或者,仅仅是幻觉? 然而二刘兄弟目力极佳,他们早已看出,那是一枚小石子,被投向水中。 刘则举猛地向水中跃去,刘则轩忙伸手拽他,然而他像一尾灵活的鱼,“噗通”一声潜入水中。 这样的声音在深夜中,足以引起警惕了。 “什么人?”西侧有人在吆喝。 “轻些!”旁边有人提醒他,“别惊动了老爷!快过去瞧瞧!” 园内四处都响起了尖锐的哨声,还有四面八方一齐赶来的脚步声,轻巧而急迫,仿佛一群饥饿的恶犬闻到了鲜血的味道,正在向猎物赶来。 脚步从各个方向一齐迅速地逼近,似一张渐渐收紧的网,桑、刘二人在一瞬间感到了夏疆的权势与可怕。 怎么办?是进还是退?就这样走了,老三又怎么办?两人不约而同地取出了身上的枪。 恰在此时,水中“扑通”一声,刘则举从水面正中一跃而起,像一尾离水的鱼。 他立于莲叶之中,像那个白衣女人一样在水面“飘荡”。 “快来,快过来!”刘则举在水中招手。 夏家的人几乎从四面同时赶到,“什么人?快站住!” 桑、刘二人甚至不用交换眼色,他们同时跃入水中。 深秋的潭水冰冷刺骨,可这与冒险所带的紧张、刺激与未知来说,又算得了什么呢? 潭水实在太冷了,身上几乎被冻僵,到处又都是牵牵绊绊的莲茎。 再潜下去,不被憋死,也会冻死。 二人摸索着找到刘则举所乘的竹筏,筏小人多,刘则举也几乎被他们两人晃下来。 还好他手中撑着一竿长篙,及时控制了平衡。 他有些得意地向岸边望去:岸边是无言静立的黑影,约有二十几个人,看不清面貌,然而能感觉到,他们阴冷凶狠的目光。 “快出来吧!”为首的人冷冷地道:“这潭已经围起来了,你们走不掉的!” 刘老三一竿撑起,小筏逆力快进,“就凭你们?” 他“哈哈哈”地仰天长笑,声音沙哑雄浑。 在这寂寂的山谷夜中,多少有些英雄末路,背水一博的苍凉与凛然。 然而那些人为什么不追过来?不开枪呢?是畏惧他们手中有枪,还是算准了他们已是瓮中之物,待他们体力耗尽,再坐收渔翁之利?还是,“待清园”与园外一样,有“大鬼”? 似乎很快就有了答案:他们是否是惧怕“那个”?恍然间,那个白影又出现了,纤手如玉,黑发如云,她似乎挥了挥手,倏忽闪没在瀑间。 “三爷!去瀑布!”桑卫兰说。 “桑老板,”刘则轩顾虑地道,“不会是事先设好的套,要请君入瓮吧?” “走!”桑卫兰果断地说。 刘则举满满一竿撑起,小筏飞快地向瀑前行进。 刘则回首望去,岸上人影幢幢,夏家的打手在逡巡,似乎是跃跃欲试,或是心有不甘,然而他们终究不敢靠近碧潭。 刘则举长竿用力一点,小筏倏地穿过白瀑,原来假山中是个深而仄的洞穴,隐约可见水面上的点点浮光,黑暗中,有种呼之欲出的压迫感。 刘则举打开手电,灯光亮处,三人不禁一惊:那个神秘的白衣女子,就立在他们的对面,不过三竿之地。 “夫人!”桑卫兰唤她,“夫人!” 不答。 再问,仍不答。 那女子静静地立在那里。 电光照在她脸上,映着点点波光,光与影闪躲进退的游戏。 刘则举按捺不住,撑篙而进。 刘则轩不言,然而他早已看清,那不过是尊白色的大理石雕像。 雕像赤足,立于一尾跃出水面的石鱼之上,手中拈着一串佛珠,白衣,长发。 至于面貌,光线太弱,雕像又太高,反而更看不清。 不过能令人这样精心雕琢,煞费苦心的,一定很美。 三人于这像前,都不由屏住了呼吸。 不过这石像的身高、气度,与那一瞬而过的白影,倒是同出一辙,刘则举叫道:“成精了,石像成精了!” 桑卫兰不理,他夺过手电,向石像的脚下照去,那石鱼之后,是一座石雕的礁石,正中刻着几个大字:夏夫人萧太清千古。 难怪外面的人不敢亵近,这大概就是原因吧? 桑卫兰心中一动:石像和那个黑檀美人,所雕是否是同一人? 刘则举口无遮拦,“啊,原来是夏疆的老婆!桑老板,快给岳母大人磕个头!” 刘则轩忙拽他的衣服,刘则举甩开他的手,“你拽我干什么?难道我说得不对吗?”桑卫兰啼笑皆非,只拿着手电四处照,也不答话。 不过再看那座石像,身量仪态,果然越看越像夏谙慈,刘则轩猛然记起,在稻香村,于深夜荒郊,亦见到一名女子,殊似夏谙慈,不由暗自心惊。 刚才那个白衣人影,自然不会是石像所化,那么她又去了哪里?她到底想干什么? “夫人!”桑卫兰朗声道:“晚辈擅入贵地,不知夫人示下如何,请千万指教!” “我说得对吧?”刘则举道,“这会开始自称晚辈了,一会儿就要叫妈了!” 刘则轩又是气恼,又是好笑,一拳打在他背上,“别说了,老三!” 桑卫兰只当听不见,举着手电四处查看。 在那石像背后的山墙上,有一处有些洼陷,他轻轻推了推,石壁似乎有些晃动,“刘爷,快来看!” 刘则轩快步走了过来,仔细查看,“嗯,应该是了!” 地下的石阶上还有一把铁锁,是那个白衣人打开的吧,她到底想干什么? 刘则轩赶上前,一脚踹开了石门,依然是一条狭长阴冷的通道,所不同的是,石壁两侧隔不远处便点了一豆灯光。 那暧昧飘忽的火光,更加深了黑暗的阴森。 “一定是从这跑了!”刘则举说。 “走吧!”桑卫兰率先走入石穴,二刘兄弟紧紧跟在其后。 石穴中是不知深浅的潭水,仅一个个五寸见方的石柱露出水面,步步要踩在石柱上,才不会跌入水中。 石柱上又满是青苔和湿滑的水草,刘则举几次滑到水里,又爬起来,“夏疆这孙子养的,坑死老子了!” 刘则轩没理他,自一进石穴,他就闻到一股特殊的气息:潮湿、血腥、腐败、死亡……他睁大了眼睛,紧紧握住手中的枪。 石柱尽处,是几阶高高的石阶,踏上石阶,是一个平台,地面上是粗砺不平的水门汀,黑色污水直没脚面,刘则举用手电照了照,一根粗而长的铁链散乱地摊在地面上,令人有些不寒而栗。 再向前走,平台西侧摆放着一条铁制长椅,椅前摆放着一摞砖头,二刘与桑卫兰见此,心中都有几分愤懑,“夏疆这个老黑皮,果然在私设公堂!”刘则举脱口而出。 他正愤然,突然脚下一个踉跄,不知被什么绊了一下,还好他身手灵敏,及时站住了,不至呛到水里。 “不对!”他兀然说。 “什么不对?”刘则轩问。 “是软的!” 他们俩几乎同时蹲下身,在污水中摸索——刘则举摸到了一个人的手,他轻轻一拽,居然把那只手拽了起来——这是残肢!从上臂三分之一处齐齐地断开,在灯光下,刘则轩看到了腊黄的手上,指甲里污黑的泥,他一阵恶心,用力甩开了。 只剩刘则举呆呆地站那里,手中举着那支断臂,“一刀切断的,刀快,这人真狠!” 刘则轩回过神来,仔细地审视着伤口,点了点头,“这人是个惯家,年纪不会太老,断的是右手……” 桑卫兰也凑了过来,“唔,这个人是读书人,爱写字,凶手一定是怕他把什么写出来……” 三人趟水而行,唯恐漏掉什么。 然而这个平台不过百十平,两侧是墙,来回找了几趟,除了一些破旧的刑具,并未发现其它的东西。 对面尽头的墙上有一扇小门,棕红色,铁制,不知多少年了,门上与锁眼已是锈迹斑斑,没有上锁。 走至门前,更觉恶臭扑鼻,刘则举用力踹了一脚,没有开。 二刘兄弟互相看了一眼,一齐向门外撞去,只觉门外有什么钝而重的东西应声而倒,向外滚去。 那门只开了一条小缝,三人合力向外推,门才极不情愿地,刮擦着地面而开,滞涩尖锐,刺得人直想咬牙。 刘则举拿手电照去,原来门背后堆叠的,竟然是三具男人的尸首!难怪门会打不开!三人忙蹲下身仔细查看,那具滚在最外面的尸体,大概有四十多岁,瘦小猥琐,有些驼背,刘则轩在外闯荡多年,江湖中人认了也有七、八成,这人却从未见过。 面容惊恐,双手痉挛。 他天灵盖上有个伤口,显然是钝器所伤,且一下致命。 ? ?“好快的身手!一戳一个窟窿!”刘则举用手指在他的伤口上蹭了一下,又捻了捻手上的血迹,“刚刚死的,不出半个时辰!” “这是谁?”桑卫兰问。 “不认识!”刘则轩简截地说。 “他会不会是邓俊芳?”桑卫兰沉吟地问。 “张寸山说的那个?”刘则轩皱了皱眉头,“大概是吧!” 第二具尸体面朝下负在第三具之上,他的右手被齐齐的斩断了!全身只穿了一条破旧的长裤,赤裸的上身血痕累累,几乎找不到一块完整的皮肤,刘则轩与桑卫兰合力将他翻了过来,拭掉他脸上的污泥与血迹。 桑卫兰倒吸一口冷气,“周海峰!” “是他吗?你确认?” 桑卫兰从身上扯下一块布,细细地擦拭他脸上的污血,周海峰已经瘦脱了形,经过长时间痛苦的抽搐,他细琐的五官几乎扭曲到了一起。 桑卫兰想起那天在“醉江月”,他眼中的无奈、悲愤与绝望,想不到一语成谶。 这群人的心地歹毒至此,连这样一个与世隔绝的老实人也不放过! “夏疆这王八蛋,也太狠了吧!”刘则举骂道,“要杀就杀,非把人折磨成这样!” “兄弟,受苦了!”刘则轩叹了一口气,他不知从哪扯过一块破布,遮在周海峰身上。 并非他们兄弟与周海峰有多大交情,而是出于江湖中人的义愤。 刘则轩将周海峰挪到一旁,把第三具尸体翻了过来,他看起来比周海峰更老一些,须发长而花白,脖颈上一条深而长的刀痕,“这个人,”刘则轩思忖了一下,“我好像见过……” 他话未完,刘则举已经叫了起来,“这不是老疯子吗?” “老疯子?”桑卫兰忙问,“他就是王保国?” “他叫什么,我可不知道,”刘则举摇头,“不过他就住在平安里,整天疯疯癫癫的,人人都叫他疯子。” “没错,就是他!”刘则轩肯定地说,“怎么他会被抓到这里?” “听周海峰说,他在巡捕房的时候,有一个搭档叫王保国,也叫老疯子,听说是住在平安里?” “那就是了,”刘则轩也终于忍不住说,“斩尽杀绝,滴水不漏,夏疆心里没鬼,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 “也不尽然,”桑卫兰缓缓地说,“你忘了刚刚的那个白衣女人?” 刘则举仔细看了看他脖子上的伤口,“刚刚死的,不出半个时辰!” 桑卫兰不及再多想,蹲下身,掏出了随身携带的袖珍相机,刘则举见状忙道:“对!拍下来,回头不怕夏疆那老王八不承认!” 桑卫兰皱了皱眉头,“老三,你把灯照过来,太黑了,照不上!” 刘则举依言将墙上的几盏小油灯移了过来,又拿小手电照着,桑卫兰逐个连拍了几张。 “这是什么?”桑卫兰从邓俊芳破旧的袖口里取出一件东西,问。 这是一块被揉得皱巴巴的,破碎断裂的羊皮,上面似乎用血,歪歪歪斜斜地写了几个字。 桑卫兰与刘则轩挤在灯下,吃力地读:“……” “倒像是生辰八字?”桑卫兰说。 “可是没头没脑的,到底是谁的呢?”刘则轩问。 不管是什么,邓俊芳在临死前留下的信息,一定很重要。 “来不及了,回去再看吧!”桑卫兰将那张羊皮塞在相机的皮套内,又蹲下身继续拍照。 刘则轩突然将左耳贴在墙壁上,“有人来了!” 远远地,从走廊的另一侧,传来一阵杂迭的脚步声,“那帮孙子追过来了!”刘则举按住了腰间的枪。 刘则轩站起身,“没错!瀑布下有夏夫人的像,他们不敢冒犯,但他们可以从其它入口进来,我们快走!” 刘则举蹲下看那三具尸体,“那他们怎么办?” 刘则轩忙拽他,“快走!” 刘则举却唯恐亵渎了他们的尸首,将他们挪起,放至走廊的一侧,桑卫兰忙拽他,“来不及了,快走吧!” “砰”地一声,走廊另一侧的门被踹开了,黑衣人像潮水一样涌了进来,狭长的走廊,昏黑的灯光,望过去是他们绰绰的、被灯光拉得细长的身影,和他们猎犬一样,专注、锐利、凶猛的眼神。 为首的一人猛然站定,抬手就是一枪,刘则举左上方的油灯应声而碎。 “好!”刘则举大喝一声。 他喝彩的同声,刘则轩亦抬手回应了一枪,他身手迅捷,对方根本来不及反应,一个黑衣人“哎哟”一声,应声而倒。 “走!”刘则轩大喝一声。 三人转身就跑,那群黑衣人方才反应过来,拨腿便追,似群噬血的蚂蟥一样,死死咬住。 三人跨过铁门,二刘合力将铁门闭紧,桑卫兰从地上摸起铁锁,刚刚锁好,那群人便追了上来,踢门不开,子弹像梭子般打了过来,铁门上绽放一个个微小的光柱。 桑卫兰与二刘跨过平台,水似乎些漫了上来,石柱刚好与水面齐平,刘则举刚迈上去,站立不稳,又跌了下来,原来那水已经漫过胸膛,冰冷刺骨,三人拼命向前游去,黑衣人撞开铁门,追了过来,然而他们并不下水,只是站在平台上向水中开枪,桑卫兰等人只觉得弹药在耳边呼啸而过,游在正中的刘则举突然将他向左一推,随即身子一歪,便沉了下去,桑卫兰忙伸手去拽他,触到他胸前,满是暖热的血,即刻变得凉冷,刘则轩赶上前,二人从两边搀住他,拼命向石像游去。 在水中紧张而快速地游动,已经觉不出很冷了。 再上岸来,反而冷得打战,他们忍不住不停要发抖,牙齿也在磕打,刘则举脸色青紫,牙齿也在不停地打颤,整个胸襟满是血色——他左侧肩胛骨上的伤口,正在流血。 刘则轩咬着牙从身上撕下几条布,为他包扎伤口。 对面的黑衣人并不上前,也不再开枪,只是在对岸逡巡不已。 刘则举还在强撑,向他们虚弱地挥手:“快走吧!走——” 桑卫兰抬起他的一只手,搭在自己肩上,“三爷,还撑得住吗?” 刘则举短促地笑了一下,“有什么……不行?” 桑卫兰搀起他正要走,刘则轩伸手拦住他,“慢!你们从水下走!” “为什么?” “这边他们不敢追,”刘则轩向对岸扬颔,“莲池外一定有埋伏!你们悄悄地从水下潜过去,从地道走!” “那你呢?”桑卫兰问,刘则举也抬起眼,看他二哥。 “我在上面划船,引开他们。”刘则轩轻描淡写地说。 “不行!”桑卫兰果断地说,“我们怎么能丢下你不管?” “是啊!”刘则举也抬起头来,“要死,也得死在一起!” “桑老板,”刘则轩郑重地说,“快走吧,老三这样,可经不起再拖了。 他家里有妻儿,也算是留了我们刘家的一宗血脉,你有叔父祖辈,又有夏老板在那里,我光棍一条,有什么好怕的?”黑暗中看不清他的脸,只有一双黑亮的眼睛。 “你也下水,我们一起走!”桑卫兰几乎命令的口吻说,“快点!” 刘则轩微微一笑,“如果被夏疆逮到,我们都是周海峰一样的下场!再说,我们忙了这一场,又为了什么呢?谁把这个带出去呢?”他指着桑卫兰手中的相机。 刘则轩所说,句句在理,只是于情于义,桑卫兰都难以丢下他不管。 刘则轩看出了他的顾虑,“快走吧,老三的命要紧!” 确实不是犹豫的时候,桑卫兰点了点头,“你放心,老三的命全在我身上。 不过刘爷你听好,我可不许你有任何闪失!” “放心!”刘则轩微微一笑,“凭我的身手,他们能奈何得了?” 桑卫兰用力抓住了他的肩膀,“万一被他们抓住了,就说我手上有那个东西,不许他们动你一根毫毛!”“知道了!快走吧!” 桑卫兰扶着刘则举,刚刚游出洞口,便愣住了——他们面前,是一个身材魁梧的黑衣人,带着凶狠的、阴鸷的冷笑,在盯着他们,“桑老板,刘老板,别来无恙?”他的左眉之上,有一颗巨大的黑痣。 园外,湖中,青龙队的队长!刘则轩曾说过,他的武功深不可测! 刘则举重伤,凭自己这三脚猫的功夫,如何敌得过他?桑卫兰的心,倏然一紧。 然而恰在此时,那队长的身后传来一声箫间,他们不觉皆望过去,一个白衣长发的女子,衣袂轻飏,乘着一叶小舟,悠然而逝,在一瞬间,桑卫兰看清了她的脸,她是——孟真! 然而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那青龙队的队长看了看桑卫兰,冷笑一声,转身去追孟真。 桑卫兰不及细想,扶着刘则举的肩,跳入莲池之中,刘则举太重,拖着他一直下沉,下沉……有一刻他感觉自己要坠入这冰冷的潭底,再也出不来了。 月光很亮,刘则轩的小舟剑一般在水面上划过,似乎还有枪响,不过他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 潭水愈深愈冷,千万个尖利的冰锥,钝而缓慢地扎入毛孔,扎入肌肤,直剌入骨中,关节钝痛而沉重,心脏麻痹,似乎已经不再跳动了。 他干脆用脚在岩石上撑了一下,一手扶住刘则举,迅速浮出水面。 密密的莲叶遮掩挡住了他的视线,空气中飘荡着浓重的火药味,还有岸上杂迭的脚步声。 似乎有人碰到了周边的莲叶,又引来一阵密集的枪声,在周围划下一道道速猛的水波。 桑卫兰只好再次潜下水去,拽着刘则举。 他也不知道,在自己体力耗尽之前,能不能游到河的对岸。 第十八回 挟夏悯逐马乘雾夜,睹蕙兰抚掌悟深心 天是浓重的黑蓝,四周泛着些青,泛着些白,似乎那点微弱的曙意挣扎着要出来,转瞬又被浓墨重彩的夜色吞噬了。 这将明未明的时节,正好熟睡。 然而夏谙慈却过早地惊醒了,带着些悲悯,带着些无奈,俯视着这广袤而苍凉的世界。 远处的山,是俯睡的裸女光洁优美的脊背,在夜色中,随着呼吸而微微起伏。 弥漫在世界的,不是雨,也不是雾,劈开雨滴,又掺和了雾,才会形成这样的水气,丝丝地,长长地,冰冷地一阵阵打在脸上、身上,漫天漫地都是这种水汽,冷,除了冷,还是冷。 这黝黑而湿冷的夜伴着马蹄的“的得”声绵亘千古,永远没有尽头。 失宠的孩子不会抱怨,也不会哭,他们只能沉默与冷淡来对抗冰冷的世界。 那晚,夏谙慈黑而沉的眼睛穿过厚厚的刘海与毛毯望出来,冷冷地打量着这个世界。 四岁的夏谙慈肌骨丰腴,容貌端丽,加之眼神中流露出的早慧,任人见了都要惊异,那是未长成的观音菩萨。 她被夏疆挟到臂弯里,她能听得见他咻咻的气息,尽管看不见,她能想像得出他黑而阴沉的脸,男人的沉默远比爆发更可怕。 他的手紧紧地攥住裹在她身上的毛毯,仿佛那是干而硬的石头,又仿佛能捏出水来。 她被他挟得不舒服,却一动不敢动,怕惹来久久沉寂后的爆发。 从父亲身上,她得知男人的宠爱是靠不住的——转变只在一瞬间。 她曾经是家中最尊贵的公主,却一夜间变成喉中梗,心尖上的刺。 没有人说什么,更没有人告诉她为什么,她从大人的眼神里得知了这一切。 她乖觉知趣,会察颜观色,知趣地退让,然而她的早慧与乖巧更激起夏疆的愤怒与憎恶。 失去宠爱的孩子,做什么都是错。 然而太小的孩子不懂得因与果,缘与孽,只会自责,觉得一切都是自己的错,逐渐黯淡下去,让自己模糊成印在墙角上的影子。 长而湿的马鞭泄愤似地抽打在马身上,马跑得飞快,颠簸得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也不敢喊疼。 漫长的黑夜,漫长的雨雾,漫长的路,仿佛永远也走不完……他们要做什么?他们要追赶什么人?或是有什么在追他们?天越来越黑,雾越来越重,路越来越崎岖,只记得路边有嶙峋的礁石,前方传来一阵阵海水的腥咸,不知有什么东西在凄厉地怪叫—— 夏疆猛地起身,“兰陵——” 他不知见到了什么,翻身下车,然而那马却依然狂奔向前,“的得的得的得……”越来越急促,越来越仓皇,周围的景致一片模糊,像是要飞跃到时空的黑洞里,夏谙慈紧紧握住马车前的横杆,向父亲伸出手,求救地呼喊:爸爸,爸爸——” 夏疆不理,他似乎在一瞬间离得很远很远,高大魁梧的身影在苍茫的大海,微白的曙光前,淡成一个黑而辽远的剪影,任凭夏谙慈挥舞着双手,哭哑了嗓子,却越来越远,越淡,直至不见。 失去了驭者,马却越跑越快,雾也越来越重,随着头发脸颊流下来,流到嘴里,全是苦而咸的泪。 她唯一能做的,是紧紧握住手中的毯子,也是湿而冷的,然而却是她能握在手中的,唯一的安慰。 路,似这漫长而湿冷的黑夜,永远永远,永永远远,看不到尽头…… 夏谙慈猛地从噩梦中惊醒,月冷冷地照着,她喃喃地,“爸爸,爸爸……”脸上一片纵横的泪痕,枕上狼藉。 蓦地,她为自己的孩子气和脆弱而羞愧。 黑夜中,她紧紧捧住了自己羞红的脸,还好没有人看到。 楼下似乎有敲门声,她敏捷地跳下床,趿上鞋,甚至来不及开灯,一溜烟跑下楼开门,那敲门声轻而急促,想起桑卫兰等人彻夜未归,她心中似拉满弦的箭。 刚打开门,刘则举沉重却绵软的身躯轰然倒下,夏谙慈惊得向后退了一步,“天啊!”她看见刘则举前胸与肩膀所缠绕的厚厚绷带上,洇满了鲜红的血水。 桑卫兰忙示意她噤声,转身关好门,他身上只穿了件衬衣,外套一件绒线背心,也差不多染成红色了,两只裤脚高高卷起。 头发还没有干,他的发质本来就硬,东一撮西一绺地竖起,像一只刚从水里捞出来的刺猬。 “卫兰,你没事吧?”她紧张地攥住桑卫兰的手。 “我没事,”经过长时间的紧张与劳累,桑卫兰疲乏得几乎站立不住,“快瞧瞧三爷!” “怎么会这样?”夏谙慈紧张地俯下身,查看刘则举的伤情,“你们到底去哪了?” 桑卫兰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恰在此时,绿茵从楼上跑下来,“怎么了?怎么了?” “小声点!”夏谙慈忙说,“别开灯!” “快,把老三扶到床上去!”桑卫兰说着,与二人将刘则举合力抬起。 刘则举的衣服虽拧过水,也还是湿漉漉的,身上冷得冰块一般。 楼下有一间客房,是专门为刘则举准备的。 桑卫兰三人合力将他抬到床上,夏谙慈忙道:“快!把火升起来,再烧点开水、姜汤!” 绿茵答应着要去,桑卫兰忙又嘱咐:“不要对别人说!” 桑卫兰将刘则举身上的湿衣服脱下来,夏谙慈则去找药盒,绷带、纱布、酒精、温度计……都要用。 刘则举浑身打颤,牙关紧咬,颧上烧得通红。 夏谙慈为他换纱布,转瞬间双手就被染红了,她又担心又是吃惊,“怎么会这样?怕是碰到大血管了,骨头也碎了,有危险的!”其实二刘兄弟受伤是家常便饭,只是这一次,伤得实在太重了。 桑卫兰几乎是瘫坐在沙发上,连湿衣服也懒得换下来,“打过电话了,医生马上就到!”他疲惫地闭着眼睛。 不过五分钟的时间,桑庐的家庭医生保罗就赶到了,随身携带一个大药箱,绿茵则充当他的临时助理。 “怎么样,医生?” “流血很多,伤口感染,骨头也碎了,还好没有伤到动脉,”保罗一边检查,一边耸耸肩,“看他的运气吧!” 看着那一团团被鲜血浸湿的绷带、药棉,桑卫兰突然觉得有些发晕,几乎支持不住,夏谙慈轻轻拽了拽他的衣角,两人先后走出房间。 书房壁炉烧得很旺,躺椅上放了一套干净睡衣,桑卫兰换好衣服,过分紧张后,便是疲乏与虚脱,他几乎是瘫倒在沙发上。 夏谙慈端来姜汤,关切地问,“累了?” “唉,老了!”他喝下姜汤,辛辣的暖流徐徐涌入腹中,人也恢复了几分精神。 有了思索的力气,他突然感到自责,还有深深的忧虑:刘则举生死未卜,刘则轩下落不明,自己到底在做什么?自己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几乎已经搭上了二刘兄弟的性命,或许,以后可能会牵涉到更多……还有自己,还有夏谙慈,还有郑涵……不行,自己已经不能后退了,只许赢,不能输! 他一跃而起,把夏谙慈吓了一跳,“干什么?快躺下!” “换下的湿衣服呢?相机在里面!” “你先烤烤火,我过去拿!”夏谙慈推门而出,黑影里站着一个人,吓得她一惊,仔细一看,原来是柳迪。 “三更半夜的,你不睡觉,跑出来干什么?”夏谙慈没好气。 “我……”柳迪低着头,嗫嚅着,“我就是来看看,能不能帮上什么忙?” 看到她不胜惶恐的可怜样儿,夏谙慈自悔口气有些重了,“没什么,桑老板在外面喝了酒刚回来。” “可是,”柳迪担心地问,“怎么会有血?” “那有什么?”夏谙慈故做轻松地揽着她的肩,半推半送,让她上楼,“刘家那两位爷经常打架的,每次都头破血流,养两天就好了。 太晚了,你快去睡吧!” “我学过护理的……” “不用了,谢谢,”夏谙慈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快去睡吧!” 话已至此,柳迪也不好再坚持,依言上楼了。 夏谙慈自去找那堆换下来的衣服。 柳迪刚转过楼梯,黑暗里和一个人几乎撞了一个满怀,她吓得要叫,那人忙紧紧捂住了她的嘴。 “郑涵,是你?” “嘘——”郑涵用手指竖在嘴边,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夏谙慈拿到相机,转身来到书房,“你们到底做了什么?” 桑卫兰微笑着,看她的眼睛,“告诉你,可别生气啊!” “快说吧,吞吞吐吐的!”夏谙慈已经猜到了几分,脸色有点沉了下来。 情况危急,没有再隐瞒的必要,“我们去了待清园!”说罢,桑卫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他做事果断,从不拖泥带水,犹豫不决,然而这一次,他几乎后悔自己的莽撞。 夏谙慈手中的相机几乎掉到地上。 一直以来,她与夏家决裂,惹夏疆生气,与兄妹反目,气得夏疆登报声明,断绝关系,甚至扬言要杀掉她,吓得桑卫兰一度不许她出门。 可是她知道,夏疆是不会真把她怎么样的。 他这么恨她,生她的气,就是因为在乎她。 在他心底,隐隐在有一丝不绝如缕牵牵绊绊的亲情在内的,只可惜打了结,彼此都解不开,也较着劲,不想解。 可是“待清园”,是她也不去触碰的底线。 如果真的惹恼了夏疆,会发生什么,她心中也忐忑。 她见识过夏疆发怒,也亲眼见过他杀人。 桑卫兰有钱,有权势,有地位,可在乱世中,在夏疆这样杀人不眨眼的前军阀面前,不过是风中的草芥。 “你去那里干什么?”她厉声问。 “你这是《盘夫索夫》吗?”他笑着说,一边打开相机的套子。 “少废话!你到底去干什么了?” “有线索!”他简洁地回答。 “找到了?”夏谙慈颤声问,她心里“咯噔”一声。 “嗯!”桑卫兰找出相机套里的羊皮,“悯悯,你来看看这个!” 夏谙慈顾不得脏,与他一同观看,相机皮套防水性能很好,居然没有把字迹给洇花,然而写得又乱又草,歪歪斜斜,两人一起辨认了好久,“**,**,*……” “是个日期,大概是**年**月……,发生过什么事?”桑卫兰问。 “倒象是生辰八字,就差时辰了。” “也有可能,”桑卫兰点了点头,“你认识这一年出生的人吗?” “大海里捞针,上哪里找去?这是谁写的,写给谁的?” 桑卫兰极力思索,一边随口答,“可能是邓俊芳!” “邓俊芳?” “是,他原来是我二叔手下的人,一个普通的文书,能力有限,但人很忠厚,所以二叔很信任他。 我二叔临死前,据说还找过他……”桑卫兰说着,突然跳了起来,“我有了!” 夏谙慈一愣,“你有什么了?” 桑卫兰不答,他两步走出书房,跑上楼,到自己的工作间,打开保险柜,不知在翻什么东西,夏谙慈跟在后面,掩上门,叹道:“真是不疯魔,不成活呀,桑老板可以承你二叔的衣钵,也称得上是家学渊薮了。” 桑卫兰从保险柜里不知找出了什么东西,像是一张叠起的纸,翻开来看,突然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如果是这样,二爷就有救了!” 夏谙慈听是刘则轩,大吃了一惊,“二爷,二爷又怎么了?” 桑卫兰不答,拉起她的手就向楼下走,夏谙慈的手臂都被他攥疼了,“你到底去哪儿?” 桑卫兰不答,催促她换上出门的衣服,夏谙慈甩开他的手,“到底是怎么回事?” 桑卫兰换好衣服,俯在她耳畔轻轻地说了四个字:“瑞士银行。” “去干什么?”夏谙慈不解地问。 “去救二爷!” 他们不是刚刚去了待清园吗?怎么又要去银行救刘则轩?夏谙慈更迷惑了。 二人刚要出门,夏谙慈忙转身吩咐绿茵照顾刘则举,他们又兴奋又紧张,几乎忘了,黑暗中还有许多双眼睛在盯着他们…… 他们走了许久,大厅里一片昏暗,只有一楼客房的玻璃窗透过一丝光亮。 房间里不时传来几声呻吟,或是几句含混不清的低语。 大座钟不厌其烦,“咯答咯答”走着,一时“铛铛铛铛”,重重敲了四下。 郑涵从书房后的拐角转出来,整个脸庞都掩在浓重的黑影里,一束光斜斜地照在他面前,随着他的移动,调皮地从他脸上身上划过,最后静默地立在他的身后。 待清园!这三个字从桑卫兰口中吐出,让他有些吃惊,桑卫兰为什么要去待清园? 即使刚来上海不久,他也听说过待清园的大名,那是夏谙慈的父亲——夏疆偏僻而神秘的行宫。 桑卫兰自称一向不与夏疆来往,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去待清园,这很耐人寻味。 细细想来,也不难推想:昨日去东方家赴宴,发现了许多指向夏疆的线索,而当他满腹狐疑地赶回来报告时,桑卫兰不但置若罔闻,还逐条为夏疆开脱,谁能不怀疑,他是想为未来的岳丈洗脱罪名呢……东方惨案的作俑者是夏疆?郑涵本来是半信半疑,而桑卫兰这个时候去待清园,几乎是从侧面证实这个推断:他这么晚去待清园,是不是去报信了?……其实要报信打个电话就可以了,为什么一定要亲自去“待清园”,刘则举还受了伤?双方谈崩了?不过即使桑卫兰与夏疆联手也没有什么奇怪的。 过种种磨难,尤其是李祎璠的背叛与陷害后,对这种事,他不再愤怒,也不再惊讶,亲情、友情、义气、承诺……他依然看重,并奉若至宝,不过他知道,这世上有许多种人,各有各的追求,各有各的想法,道不同不相为谋,各自散去就是,不必忿忿于怀,也不必为此气恼。 桑卫兰到底是为了自己心爱的人,比起卑鄙、诡异又矛盾的李祎璠,已经好了不少,毕竟桑卫兰从未对自己作过承诺,也没中伤或出卖过自己,至少现在还没有。 他悄悄潜进书房,借着窗外融融的月光,他看到了地上的相机。 他在大学里参加过摄影协会,不过这么好的相机还没玩过。 厚拙结实的皮套子,侧面的皮革还被洇湿了一点,桑卫兰带它出去做什么?他们又发现了什么?打开相机,里面还有刚刚用过的胶卷。 郑涵突然想起,小芮说过,“桑庐”的地下室,有一间是用来冲洗相片的。 他拿起相机走出书房,走进了地下室。 天很黑,露更深重。 夏谙慈把自己紧紧地裹在大衣里。 桑卫兰把车开得飞快,他的身体在抖,很少见他这么紧张。 “刘爷有危险?”夏谙慈问。 “很快就没有了!”他不容置疑。 他说得多坚定,心中就有多紧张。 “刘爷没事的,很快就过去了!”他又说。 “是啊。”夏谙慈轻轻一笑,捏了捏他的手臂。 夏谙慈将手绕到他腰间,想掏出那张东西来,桑卫兰配合地抬起右臂。 原来是一张婚契,玫红色,四周勾着淡淡的花草,正中写了几行字:桑知非(生辰八字)与谢青衿(生辰八字)愿永结同好,终生不负。 原来是桑知非与那个青楼女子的婚契。 “咦,”夏谙慈惊讶地挑起眉,“你不是说,你叔叔终生未婚?” “这是他们自己拟的,我爷爷不点头,就进不了家门。” 原来如此!夏谙慈点了点头,暗暗叹息:谢青衿一定会为此伤心吧?中国旧式的女人,终其一生的理想,也不过是求得一个名分,她们没有权势,没有地位,没有财富,是江湖中飘摇的萍,她们把握不了自己的未来,只有依附。 她轻轻抚摸那纸婚契,那张薄薄的、有些泛黄的纸,它是一个女人最辉煌的顶峰,也是她跌落深渊的起点,既赐予她幸福,也给她带来苦痛……不过桑知非珍藏着这纸婚书,足见对她还是有感情的,如果她泉下有知,会不会感到欣慰,或是,不过是看破了的、一声淡淡的冷笑? 见她不做声,桑卫兰忍不住问,“看出来了?” 夏谙慈点点头,“你的意思是,那人所写的,就是谢青衿的生日?”起码仅有的四个字是相同的。 桑卫兰点点头,夏谙慈追问:“那又怎样呢?” “我叔叔去世的时候,我收到了他寄给我的一把钥匙,说是瑞士银行一个保险柜的钥匙,”桑卫兰轻轻地笑了一下,“我还以为自己要发财了,可是我到上海以后,才发现根本打不开——没有密码,是个八位数的密码,我试过二叔、我父母、我、我祖父……我们家所有人的生日,甚至我二叔早逝的女儿桑蕙兰的生日,都打不开。 刚才我看到邓俊芳写的那行字,突发奇想,那很可能是密码!我叔叔临死前见过邓俊芳,他们关系不错,我叔叔也很欣赏他,很可能将密码给了邓俊芳,又把钥匙给了我……” “有可能,”夏谙慈点点头,又微微一笑,“他这么做,岂不是多此一举?他是信不过你呢?还是信不过邓俊芳?” 桑卫兰深邃的眼睛,紧紧盯住前方的路,“我想,他自有自己的道理……” 两个小时之后,郑涵方从桌前直起身,捶了捶酸痛的背。 他觉得脸上和眼中都很干,像是在火炉旁烤得久了。 连续几夜没睡好了,思绪有些僵滞,像是胶片上定格的一幕幕,然而却很亢奋——大部分胶片都洗坏了,但几张还是能看得清楚。 照片上是两具尸体,一张脸上的光照得过度了,反而看不清,而脖颈上的瘀血与伤痕却令人触目惊心。 第二张上的人脸扭曲成一团,容貌不认得,但右臂被砍了下去。 最后一张看起来有些眼熟,他辨认了好久,头发与胡须长而脏,眼睛外凸,几乎能看清眼底的血丝。 郑涵觉得他的眼睛紧紧盯住自己,似乎有许多没说完的话……郑涵想得头痛,脑中一片混沌。 背后“哐啷”一声,惊得郑涵背后的汗毛竖立,僵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 半晌,觉得没有异常的响动,才放松了下已经酸痛的肌肉。 他回过头去,原来不过是地下室中的杂物堆得散了,从柜子上滚了下来,桌上一盏小台灯斜斜照过来,光打在地板正中,那像是一轴画卷。 郑涵轻轻走过去,打开那卷画—— 那是张《莲辨观音图》,业已泛黄,氤氲了旧日的时光。 画中是大慈大悲的观音菩萨,面如满月,法相端庄,光柱斜斜打在妩媚的凤眼上,平添了一丝恍惚与怅惘。 郑涵盯着她的双眼,猛然触动往事,他脑中听到惊恐的叫声,“四面菩萨,四面菩萨!” 老疯子,平安里的老疯子! 他突然想起刚来上海时,在平安里,老疯子也是这样惊恐、厌恶、愤恨地望着天花板上的一幅画,水月观音,大叫着逃了出去,仿佛见到了最恐怖的恶魔。 他转过身,小心地拿起照片,果然是老疯子,只是被折磨得不成样子了。 他眼中更多的是不甘,似乎马上要从照片里走出来,说他没说完的话。 郑涵突然流下泪来,为他,也是为自己,时空多么宏大,而我们又是多么渺小,仅仅为了一个东方惨案,老疯子、李楚岑、李枯禅、桑知非、郑芸……他,他,还有他,更多不知名的小人物,可能还有自己,都被湮灭在历史的尘埃中,消无声息,似乎本来没有存在过。 如果不是自己偶然发现,谁会晓得老疯子已经死了,还死得这么惨? 而那些权贵们呢?那些躲藏在东方惨案背后的人呢?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贪欲,为了自己多一两幢漂亮的洋房,一辆名车,或是几个古董,几个漂亮的女人,就可以肆意妄为,践踏这些孱弱而卑微的生命吗? “我,一定要报仇,不仅为我,更是为了你们!”郑涵望着照片上惨死的老疯子,喃喃地说。 “你等等,再等等,等我作完了事,我去给你买鸡腿,买牛肉,买上好的洋酒,你还没喝过那么好的酒吧……”郑涵抬头看了看“谙园”里淡雅的墙纸,门框上精致的雕花,突然觉得这真是莫大的讽刺,为什么有些人要享受精致典雅的生活,而有些人要喝一口好酒亦不得,还要屈辱而卑微的死去?这不公平!在这一瞬间,郑涵已经打定了主意,他知道自己要怎么做了。 他简单整理了一下,拿起照片向外走,天已微亮,窗外照进了淡淡的微蓝的曙光。 刚走到书房门前,突然传来了一阵刺耳的铃声,吓得他一哆嗦。 电话铃声停了片刻,复又疯狂地响了起来,一楼的客房里传出了绿茵的叫声,“小芮,小芮接电话,我不得空!” 没人回应,电话在空旷而黑寂的房间里疯狂地鸣叫,似乎在预示着即将来临的灾难。 郑涵知道刘则举重伤在身,而绿茵正在照料他,忙快步走过去接起了电话。 “喂?”对方是一种低沉的,几乎轻不可闻的声音,“我找郑涵!” 郑涵没想到会有人找他,吃了一惊, “你是谁?有什么事?” 那人犹豫了一下,“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找他,麻烦你!”他的声音提高了一些,但仍分辨不出是谁。 不是沈筠飞,不是桑卫兰,也不是刘则轩。 “我就是!” “郑涵,”对方停顿了一下,“我是……李祎璠。” 李祎璠竟然在这个时候给自己打电话,他到底在搞什么鬼把戏?李祎璠固然可恨,但在他身上,还有着太多难解的谜团。 “哦!”郑涵竭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淡淡地冷笑,“你不是改了名字,叫观月敏之吗?” “我本来就是日本人。”李祎璠轻轻地说。 李祎璠居然是日本人!郑涵吃了一惊。 “郑涵,”李祎璠说,“一旦你真的懂了我,我想,你就不会那么恨我了……”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郑涵发誓不再相信他,但每次与他交谈,他心中最坚固的地方总是慢慢解冻、融化并且变得柔软,或许,自己脑海中李祎璠那种带点茫然,又带点无辜的表情帮了他的忙吧? 郑涵摇了摇头,“请问阁下有何贵干?” “郑涵,”李祎璠的话轻且快,“你知道吗?我是冒着生命危险给你打这个电话的。 我不能看着你被别人利用……” “你想说的就是这些?”郑涵打断他的话。 “郑涵,你那天所见的,不一定是真的,很多都是设好的圈套,他们搅乱了事情的真相,就是想让你误解……”他说得急切,想是怕郑涵突然挂断电话。 郑涵记挂着手里的照片,如果桑卫兰回来,事情就不好办了。 “谢谢你的提醒,我自有分寸!”可能是这几张照片的缘故,郑涵超乎寻常地冷静。 “不!不!不!”感觉李祎璠急得要跳脚,“你有危险,你有危险!这样吧,上午九点钟,你到徐家汇虹桥路的小咖啡屋好不好,我有许多话要告诉你……” 九点钟?郑涵看了下手表,已经六点钟了,李祎璠这么着急见自己,到底要搞什么鬼?会不会和“待清园”的事有关?不过毕竟还有两个多小时,这其间还可以做别的事……或许,真相马上就要大白了!到时不管你想搞什么鬼,我也不会怕你,我将欣然赴约! “行!”他毫不犹豫地说。 刚要挂断电话,李祎璠突然说,“郑涵……” “怎么?” “你一定要防着柳迪,她很危险!” 郑涵冷笑着挂断了电话,他觉得简直不屑置辩。 但李祎璠的话,已经在他心底投下了淡淡的阴影,他突然想起,柳迪曾对他说过,李祎璠曾问过她,有没有去过日本?李祎璠为什么要这样问?而柳迪也说过,自己总是梦到一个穿和服的日本女孩,这其中有什么联系吗?他迷惑了,不管怎样,等这件事一完,就去找李祎璠,向他问个清楚。 他回到房间,穿戴整齐,经过柳迪的房间时,他听见里面有轻微的声音,女子的低低的叫声,似乎是魇住了。 他顿了一下脚步,因为怕被人发现,就没敢停留。 他走出了房门,走入了凌晨那淡蓝色的雾霭之中。 桑卫兰果然如愿打开了密码锁,他没有急于开门,而是将手放在柜门上,“猜猜看,夏老板,”他的心情放松了许多,笑着问,“这里面有什么?” “金条!全部都是金条!”夏谙慈仿佛已经看到了明晃晃的一座金山,眼睛里金光灼灼。 “嗯,”桑卫兰点点头,肯定地说,“夏老板果然品质高雅,不同凡俗!” 他回过头,暗暗吸了一口气:只要能救出刘则举,别说是有钱。 便是赔尽自己所有的钱,也再所不惜! 他打开柜门,里面空空如也!桑卫兰的心在那一刻跌入冰河。 “不会吧?”夏谙慈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伸手去摸,真是空的!没有障眼法,也没有机关,什么都没有! 她都不敢去看桑卫兰的脸色,不忍看他失望的神情。 她知道他已经背负了太大的压力,他可以接受失败,也可以忍受嘲笑,但两刘兄弟的性命,他是无论如何也背负不起的。 “走吧!”半晌,他低低地吁了一口气,转身,“我们再想别的办法。” “等等!”夏谙慈心有不甘,叫住了他。 “怎么?”桑卫兰停下脚步。 夏谙慈向柜子内部的上方摸去,感觉有些异样,原来是贴了一张锡箔纸,银白色,几乎与保险柜融为一体。 夏谙慈将那张纸轻轻揭下来,竟从里面掉下一张照片,盘旋着,落到地面上。 夏谙慈忙拾起来看:照片上是个五、六岁大的女孩,圆圆的肉脸,小尖下颏儿,齐耳的短发,眉目清秀。 她在微笑,但笑得很勉强,黑葡萄似的眼睛里,是与年龄不符的忧郁与早熟。 镶滚了几道边的蓝色碎花小旗袍,白色貂绒小披肩,怀里抱着一个洋娃娃。 看得出是在照像馆里,刻意摆好了姿势照的。 像的右上方有两行字: 寄:我最最亲爱的父亲 女儿蕙兰上 大正七年十二月四日 “这就是你叔叔的女儿蕙兰?”夏谙慈说,“真好看,像个洋娃娃!不过我怎么觉得她有点眼熟?” 桑卫兰从她手中接过照片,紧紧地盯住照片上的女孩看。 蕙兰?你就是桑蕙兰?随着年纪的增长,人会对血缘亲情感觉到亲切与眷恋,尤其是对这个早夭的、从未谋面的叔伯小妹妹。 桑卫兰摸了摸照片上肉嘟嘟的小脸蛋,隔了茫茫的时空,穿越了生死,两人凭血缘的纽带,似乎依然能够有种神秘的感应。 起码在那一瞬,桑卫兰觉得有人在呼唤自己。 他看到了照片右上方那两行字,脸色突变。 “卫兰,卫兰你怎么了?”夏谙慈拽着他的胳膊,担心的问。 他的手在抖,他的全身都在抖。 大正七年,是日本天皇纪年,即民国七年(公元1918年)。 大正七年,大正七年、大正七年……在他的脑中,有人在不停地重复这个日期,开始是一个人,然后是几个人,最后是成百上千的人,似乎是千军万马,又像是山崩石裂,千百万人的合唱,的交响,在轰鸣,在回响,在盘旋,在激荡,在震动,回环往复地,占据了整个脑海……那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高,渐趋白炽化,要涨破他的脑壳,他只觉得“轰”地一声,同时像是有灯丝一样的东西“啪”地一声断了。 喧嚣过后,反而现出个山水阔朗,清平世界。 脑中一下子变得明白豁朗。 所有断裂的线索都已交织连结,所有曾经的疑问,都不再令他烦恼了。 “我明白了!”他平静地说。 “明白?”夏谙慈追问,“明白什么?”桑卫兰脸上的表情让她捉摸不透。 他的平静,令她担心。 岂止是她?桑卫兰自己,也不知是悲伤还是欣喜,愤怒还是哀痛? “快结束了,”他用力搂了搂夏谙慈的肩膀,轻轻吻着她的面颊,“悯悯,一切都快结束了!” 他坚定的神情让夏谙慈又惊又喜,“你真的,破了这个案子?” 桑卫兰点点头,拉着她向外走,“我们去救刘爷!” 他们在密封的银行地下室中,只道宇间是秋高气朗,海清河晏,岂知室外已是风云激变,阴雨骤来? 第十九回 入迷途新报传凶影,悟兰因旧尺绘观音 桑卫兰与夏谙慈并肩走下楼梯,迎面走上一个人来,四十岁上下,身材肥胖,原来是林纪莹,一向极力敷衍桑卫兰的。 桑卫兰脸上已经浮现了一个浅浅的微笑,准备迎接他的寒暄。 然而待林纪莹看清了他们,脸色却是一变,有些惊慌,又有些尴尬,讪笑着走开了,似乎在躲避什么。 夏谙慈心中有种不祥的感觉,“他怎么了,像见了鬼一样!” “管他呢,”桑卫兰也觉得奇怪,“我们先回去!” 他们刚走出楼门,被狂躁的风吓了一跳,夏谙慈忙背过脸去,她的头发张扬地乱舞,衣袂也高高扬起,在风中鼓荡。 “该死,这么大的风!”夏谙慈伸手去挽头发。 桑卫兰眼尖,刚打开车门,他就看到一旁洋楼的廊柱后,有两个贼头贼脑的人在逡巡,见他们出来,忙缩回头去,他想了想,点住名字叫:“陈月桂,你又捣什么鬼?快出来!” 陈月桂是杜云笙手下的,曾见过一面。 陈月桂怔了一下,也只好走出来,满脸堆笑,“正要给桑老板送信呢,等了这半晌才出来!” “你少在这卖好!”夏谙慈冷笑,“是给你主子作探子呢,被叫出名字跑不掉了,又来这里卖乖!” “我不是卖乖!”陈月桂急得跺脚,“我的二位大老板,你们的心可真大,出了这么大的事,也不找地方避一避,还在这里闲逛!” 桑卫兰心中一沉,他回头看了看夏谙慈,亦是一脸茫然,“出了什么事?快说!” 陈月桂苦笑道:“您还装什么糊涂啊?整个上海的人都知道了!” 桑卫兰揪住陈月桂的前襟,“我就是要你说!” “我说,我说,”陈月桂无奈地举起双手,“您先放开我。” 桑卫兰用力一掼,陈月桂踉跄了几步,从怀中掏出一份报纸,“这是今早加印的,号外!” 桑卫兰接过一看,只觉脑中轰然一声,只见上面加大加黑的标题: 巡捕惨遭横死,究竟谁是真凶? 本报于今日凌晨接到线索,十六年前曾经手东方惨案的两位巡捕王保国、周海峰,另有一不明身份的人,于近日惨遭折磨而死,地点是在市郊某权贵的私家园林内…… 标题旁所配的,赫然是昨日自己在待清园所照的、周王二人尸首的照片,桑卫兰抬起头时,瞬间感觉脑中、眼中是一片漆黑。 他发了疯似地,用力揪住了陈月桂的领子,“你怎么知道,”他用一种威胁的语气说,“这事是我做的?” “桑老板,”陈月桂被他勒得喘不过气来,“我们巡捕房,不就是干这个的?你们昨天去待清园了……” 桑卫兰猛然松开手,陈月桂瘫倒在地上,“回去告诉你们杜老板,待清园我是去了,可照片不是我发的。” “桑老板,多保重!”陈月桂从地上爬起来,一溜烟跑了。 桑卫兰看着手中的那张报纸,猛然将它拧紧、拧紧、拧紧……绞缠得支离破碎,又紧紧地揉成团扔了出去,他似乎要把所有的情绪都发泄在这张报纸上。 他从口袋里掏出烟火来,却怎么也打不着,双手都在颤抖,还是夏谙慈帮他点着了。 “郑涵,一定是郑涵!”夏谙慈说。 桑卫兰将烟蒂扔在脚下,狠狠地碾碎。 “吃里扒外的混蛋!”桑卫兰粗重地喘着气,“我要撕了他……是我太大意了,没把像机锁好,这么重要的东西,让他钻了个空子!” 他所说的,自然是郑涵。 他猜测是郑涵破案心切,才会向报社寄出照片。 但他完全没搞清状况,就擅做主张,很可能搞错了方向,使事情朝相反的轨道发展,且使所有人都陷入危险的境地。 “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夏谙慈轻声安慰他,她被恐惧与不安紧紧攥住了:依夏疆的脾气,他是决不肯善罢干休的,桑卫兰、二刘兄弟、郑涵……这些人都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尤其是刘则轩,他正落在夏疆的手中。 夏疆震怒之下,一定会杀掉他的……不,不会的! 她于惴惴中想寻求一点安慰,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桑卫兰的手,他的手同样湿而冷,冰冷得似乎没有一点生命的征兆。 “卫兰,”她轻声安慰,“没事的,要不,我去和他们说……” “他们”,指的当然是夏家的人。 桑卫兰低头看着她,夏谙慈的瞳仁是被风吹乱的池水,水面上是紧张和担扰,然而那湖底深沉的,却全是一个自己。 “没事,”桑卫兰挺直了胸膛,轻轻地捏了捏她的肩,“我有办法!”他拉着她上车,地面似乎成了潮汐过后的沙海,每走一步都在下陷,无限地下陷……郑涵的妄举完全打乱了他的部署,他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不过是安她的心。 她似乎也觉查到了什么,忧惧过后,反而是一种豁出去了的坦荡磊落,“没什么大不了的,还能吃了我们?” 桑卫兰突然想起待清园里周、王二人的惨状,一时背上悚然。 他打开车门,坐在副驾的位置上,“你来开,先回家!”他需要思考,在脑中理清一些东西。 案情的线索,像一片片细小而琐碎的拼图,他需要细心地将这些东西一一摆放在相应的位置上,耐心地拼接、粘合、修补……图像即将拼出,线索也将浮上水面,然而中间那最关键的一环呢?怎样才能证明自己的猜想? 夏谙慈依言开车,慢慢驶出,驶向回家的路。 他们看不到,一阵浓黑的、翻腾着的乌云,罩在车的上方,正低低地压下来、压下来…… 徐家汇,喧嚣的大街上,一胖一瘦两个等电车的人正在讨论今天的新闻,由于过于激动,两人的脸都有些红。 瘦的指着新出的号外,高声道:“瞧瞧,我说什么来着,果然是他!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他的声音引来了一群看热闹的人,纷纷附和。 胖的那一个沉默了半晌,冷笑着说,“那也不尽然,只凭这两张照片……” “照片?”瘦子激动地问,“你还想要什么?在这种关口,把办案的巡捕抓过去打死,不是他们干的,又是谁呢?” “那也不一定,”胖子慢悠悠地道,“没准是急于破案,正在审讯呢。” “审问?”瘦子的脖子都红了,“哪有审着审着就卸了人一条胳膊,审着审着又把人打死了的?既然不是他们家做的,正好留着活口作证啊,怎么又把人打死了?这不是落人口实吗?” 胖子刚想说话,突然一拍大腿,“唉呀!车,车——” 原来他们两个只顾争论,电车来了都忘了上,两人一溜烟向前追去,围观的人都不由笑了起来,有人笑道:“这才叫看三国掉眼泪,为古人忧心呢!” 众人一笑而散。 只留下郑涵孤单地立在灯柱旁,他的目的达到了,无论夏疆是否是东方惨案的真凶,他别想隐瞒杀害老疯子几人的事实!他却没有一点想象中的兴奋与自豪。 相反,痛苦与自责像毒蝎的螯一样蛰刺着他的心,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也曾安慰自己:是的,我是为了破案,为了我父亲,为了这场浩劫中牺牲的,所有的人。 如果照片在桑卫兰手中的话,他很有可能顾及夏谙慈的感受,匿而不发,惨案的真凶也由此不能大白于天下……郑涵有着冠冕堂皇的理由。 但他还是说服不了自己——他实在是愧对桑卫兰。 他剽窃了桑卫兰等人拿性命换来的劳动成果。 并且擅做主张,将照片交给了报社……自来上海,桑卫兰待他不薄,虽说不上视如至亲,也算是无微不至。 自己这样,真是会冷了他的心!岂止是感情上的伤害?自己将照片交给报社,将夏疆的罪行彻底揭露,而夏疆会将这笔帐算在桑卫兰头上,他会怎样报复桑卫兰?郑涵一时间不寒而栗。 而自己这种近乎“偷窃”、“背叛”、“出卖”的行为,与自己所痛恨的李祎璠又有什么区别?他一时间愧恼自责得汗如雨下,不过于内心中,他并不后悔,自己是为了二十年前,对父亲的那一个承诺,一个交代……他甚至可以不择手段。 时光倒流,再来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的。 但对桑卫兰与二刘兄弟,他实在是有一千个一万个对不住的。 其实郑涵心中早策划好了:等案情真正水落石出了,他会在报纸上公开声明,是他将照片发出去的。 夏家的人想怎么样,那就由他们去吧!男儿做事应有担当!我必须回去面对桑卫兰,向他请罪,接受他的指责,他的“惩罚”。 一想到回去见桑卫兰,面对他冷冷的、愤怒的或是卑夷的目光,他顿时感到如背针毡,羞愧难当。 一会要回去!他下了决心。 事情已然闹到这种地步,我更要回去,弥补自己的“过失”,弥补自己给桑卫兰带来的伤害。 无论他面对多大的风险,自己都要站在他的身边,帮他出谋划策,安渡危机。 他恨不能帮桑卫兰挡一颗飞来的子弹,或是别的什么危险,似乎这样,才能令他安心。 一旦下定了决心,郑涵反而轻松了许多。 他决定去赴李祎璠之约,然后再“负荆请罪”。 想到李祎璠,他暂且抛开了许多烦恼与不安。 如今案情似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他也就不怕李祎璠再耍什么花样了,他倒真有一肚子的问题想问李祎璠,他到底想干什么?他怎么会是个日本人?还有,柳迪到底有什么“问题”?李祎璠是不是真的知道些什么内幕? 他快步过街,果然有个“霓裳”时装店,隔壁果然有个小小的西点房,兼卖面色、咖啡等,楼下临街疏疏几个卡座,倒也清爽干净。 他坐在临窗的一个卡座,拉下百叶窗,点了一杯咖啡,边喝边等。 上午的阳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间投射进来,光与影疏密跌宕的韵律。 窗外高大的梧桐被风吹得“簌簌”地响,远处传来一两声生疏单调的琴声,似乎还有哨声……郑涵突然想起在大学时,沈筠飞爱逃课,郑涵爱看“杂书”,他们都“欺负”李祎璠,让李祎璠坐在他们的前排,替他们两个抄笔记,抄着抄着,就抬起头,望着窗外的天空发呆……郑涵想着,不觉流下泪来,他们三个,怎么会成了这样,再也回不去了……记得有一次,郑涵考试完全没有准备,李祎璠甚至为他作“小条”,他的手不由得伸向桌下,他们习惯将“小条”粘在那里……突然,他的手像触电一样:纸条!桌下真的有张小纸条! 他双手有些颤抖地展开小纸条,清秀疏朗,一看就是李祎璠的字迹,只是写得有些潦草: 郑涵:我暴露了,怕是有生命危险,不及详谈,信中见。 从前的事,千万海涵。 实不相瞒,我其实是柳忆湄(即李枯禅)的独生子,我只是想保护他。 柳曾经收养过一个义女,是四君子之一周拂尘的独生女,我没见过,但我怀疑柳迪…… 纸条到此截笔,没有落款,应该是仓促间未及完成的。 郑涵伸手去按那字迹——墨还没有干!也就是说,李祎璠刚刚离身! 郑涵如受惊的羚羊一般跳了起来,连咖啡都碰洒了。 店里的女招待吓一跳。 “刚才是不是有个年轻人来过?比我矮一点儿,长得很白?” “啊,啊……”她愣了一下才回过神来,“他刚走!” “往哪个方向走了?”郑涵焦急地问。 “没注意……” 郑涵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币塞给她,“不用找了!”说着,摔门而去。 门前的街道宽阔而空茫,两旁梧桐的叶子在风中簌簌作响。 行人寥寥,街面上只有电车的轨迹。 李祎璠,他往哪个方向去了?郑涵皱了皱眉头,李祎璠说过自己处境危险,行踪一定隐秘,不太可能开车。 而他离去时很匆忙,一定是有什么很紧急的事,不可能是步行。 这一带行人少,出租车也很少。 那么,他一定是坐了黄包车,还是带雨篷的那种…… 路旁有一个邮箱,郑涵两步蹬了上去,向远处眺望——西南方向上,有个黄包车孤伶的身影,越去越远。 “李祎璠,李祎璠——”郑涵向远方大喊。 太远了,听不见。 不过即使听见,李祎璠还能回头吗? 郑涵跳下邮箱,拼命向黄包车的方向追去。 跑、跑、跑……他是拼了命地在跑,他从来就没有跑得这么快过,沿途的风景与行人幻化成了莫奈的油画,湮没在呼啸而过的风声中。 他的心被一个可怕的念头给攥紧了——李祎璠有危险,他有生命危险!在那一刻,他们之间的恩怨已经不存在了。 李祎璠对他们的种种欺骗与陷害已经不存在了!李祎璠就是睡在他下铺的兄弟。 别人要是想欺负李祎璠,郑涵可不答应,决不答应! 郑涵与那辆黄包车的距离越来越近了,“李祎璠,李祎璠——” 这样的距离应该听得到,但那辆车反而跑得更快了。 郑涵更加确信李祎璠就在那辆车上。 否则自己追喊了这么久,那车夫也该停下看看。 他加紧脚步,追了上去。 黄包车夫拼命在跑,然而郑涵年轻力壮,又是学校里的运动健将,他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 “李祎璠,李祎璠——” “停下,我有话问你——” 他不停地跑着,喊着,喊着,跑着,似乎永远不会疲惫,然而那车夫的脚步却有些滞重了。 终于,车没有停下脚步,然而车上的雨篷却被掀了下来——那是李祎璠!果然是他!苍白的面孔,有些憔悴,然而神情却很坚定。 看见郑涵追来,他惊异而焦灼,“快回去!郑涵,快回去——”他高高挥舞着双臂,劝阻郑涵继续前行。 “祎璠,李祎璠!我有话要和你说——”郑涵气喘吁吁地追着。 郑涵叫他“祎璠”!经过了这么多,他还这样叫他!郑涵最终心中还是有他这个兄弟的,李祎璠被这样一个称呼彻底击中了,不,不,自己不能心软,否则只会害了郑涵,更是害了自己。 他回头招呼了一声,车夫停住了脚步。 “郑涵,”李祎璠拿出一支枪,对准了郑涵,他的目光变得冰冷,“如果你再向前一步,我们将同归于尽!” “为什么?”郑涵放慢了脚步,“我只要问你一句话,这到底是为什么?” 李祎璠微微一笑,他看起来苍白而虚弱,“我已经告诉你了。 我给你写了一封信,信上说明了一切。 你会知道的!” 黄包车又缓缓启动了。 追,还是不追?郑涵只犹豫了片刻,万一又是李祎璠的缓兵之计呢?追!当然追!他不相信李祎璠真的会向他开枪! 他拔脚追去,“李祎璠,等等我!” 然而李祎璠果断地回头,开枪—— 有枪声吗?或许,那只是风的呜咽?郑涵本能地站住了。 “祎璠?”郑涵下意识地喊。 黄包车亦停在那里,李祎璠的面孔变得煞白,他是紧张吗?他们在一个宿舍生活了四年,郑涵从未见他如此紧张过。 他耳后突然传来汽车的轰鸣声,直到身前,郑涵脑后一阵酥麻,在那一刻魂飞天外,几乎不能动。 然而那车不是冲着他来的,车从他的腿边擦过,直向李祎璠冲去。 “李祎璠,”郑涵反应过来,高喊,“快走——” 来不及了!车并未停下,车门打开,一个高大的男子闪身而出,一枪击中,郑涵看见李祎璠的身体似乎抖了一下,面孔更加苍白了,胸前开出一朵红艳的花来。 “李祎璠——”郑涵喊。 他冲了上去,那汽车又兜转回来,直朝郑涵冲来了过来!郑涵机警地闪身躲了过去,然而闪得急了,还是滚在地上,膝盖与手臂也蹭破了。 在与汽车擦身而过的一瞬间,他看到了车上人的狞笑,和他左眉上一颗巨大的黑痣。 汽车停在那里有一、两秒钟的时间,黑洞洞的窗像是恶毒的眼睛。 郑涵以为它又要冲过来撞自己,他来不及起身,拄着两肘,向后退去。 然而那汽车剧烈地轰鸣着,扬长而去。 “祎璠,李祎璠!”郑涵顾不上自己的伤,向李祎璠飞扑过去。 天地之间,漫天漫地都是昏昏的、苍茫的黄色,像是隔着老旧的、蒙了沙尘的玻璃。 车夫早吓跑了,只留下前襟满是鲜血的李祎璠,他俯卧着,半个身子都挂在车外。 郑涵想给他止血,可是血越流越多,自己的手上、身上、腿上,全是他的血,一个人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血? 李祎璠的唇和脸色一样苍白,他缓缓睁开眼,“天黑了吗?郑涵?” 郑涵望着他那失焦的眼睛,李祎璠的生命与活力像他的鲜血一样,正在汩汩地外流,而郑涵却无能为力。 “祎璠?祎璠?”郑涵扶起他,轻轻地呼唤。 在这生与死的路口,一切过往都不重要了,他是他的兄弟,他是! 李祎璠的嘴角,微微地翘了起来,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从衣兜里拿出了一件东西,塞到郑涵手中,“还你……” 郑涵低下头,手中赫然是两个焦黑的玉佛,四面菩萨!不过,怎么会是两个? 郑涵已来不及问,因为李祎璠的手,已经无力地垂了下去。 “祎璠,李祎璠,”郑涵扳着他的脸,轻声呼唤他,“你要撑住,你一定要撑住……我送你去医院!”他扛起车柄,拉着车向前走。 茫茫的上海,他们要去哪里? “什么在抖?” “别说话!”郑涵专注地拉车,“我要送你去医院!” “别费力气了,”李祎璠虚弱地说,“我不行了……郑涵,有句话我早就想说了,对不起!” “你别说了!”郑涵焦躁地大喊,“爷们点行不行!你会好的!别说话!” “郑涵,郑涵,”李祎璠的声音越来越轻,“我要是有个哥哥,一定像你一样……” 郑涵不语,他的泪水不争气地流了出来,他紧紧咬住了嘴唇,直到咬出了血。 他越跑越快,没命地跑,玩命地跑……他根本不顾路上行人惊诧的目光。 “郑涵,郑涵,”李祎璠突然提高了声音,“这是个圈套,他们就是等到——目击——证人——” 这是郑涵最后听到他说的话!适才郑涵不让他说话。 现在郑涵有些慌了,“李祎璠,你这个兔崽子,你说话啊?” “老子恨死你了,你个王八蛋!怎么不说话?” 他一路狂喊着,骂着,脚步却一刻也不曾停下。 他意识到李祎璠可能已经死了。 但是他不愿意相信。 他觉得自己只要再快一点,再快一秒钟,郑涵可能就多一分生还的希望。 路上的行人见了他,都以为他是个疯子,又惊又怕,纷纷退让。 胆子大些的,远远地跟在后面看热闹。 郑涵还没有到医院,就被警察拦下了。 他瘫倒在地上,一动也不动。 只有榨干自己的最后一丝精力,他才能暂时忘却长期以来压抑在心底的愤懑、苦痛与悲伤…… “这人早死了!”警察带着点同情与惋惜,“送医院也没有用!” 郑涵连同李祎璠被带回了警察局。 传讯、做笔录……郑涵只是机械地回答,他身上一点力气也没有,头疼欲裂。 “你再好好想想,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他看起来很高,”郑涵机械地回答,“肌肉很发达,有点黑,左眉上有一颗很大的黑痣……” “你和死者是什么关系?” “我们是同学……非常好的同学……”记忆的阐门一旦被打开,往昔的一切也变得鲜活而生动起来,痛苦也开始变得强烈。 “你们是哪个大学的?” 这句话让郑涵警惕起来:自己还是个杀人嫌疑犯呢!若要提起这件事的前因后果来,自己怕是摆脱不了干系了!虽然自己是清白的,一旦上海警方知道自己是杀害李枯禅的“嫌疑人”,自己还走得脱吗?“东方惨案”尚且迷雾重重,还有李祎璠呢?他身边的一切迷团,他的死因,谁又能作答?不行!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得想个法子脱身! 恰在此时,在座的警察都一同起立,敬礼,一定是来了什么大人物,其实郑涵已经猜到了——来人是东方楚!陪同他前来的是公共租界工部局的局长。 “敏之,敏之,”东方楚含着泪,颤抖着走上前,“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我白费了一世的心了!” 晚年丧子,虽然只是半子,然而那孤苦与哀痛是装也装不来的!因为对已故人有着同样的悲痛,郑涵与东方楚在那一刹那竟有了同病相怜之感。 两人相对垂泪,连陪同的局长与警察也不免一掬同情之泪。 “这孩子,太糊涂了,他不该管这事的,”东方楚心痛得有些语无伦次,“他从前不是这样的……” 李祎璠静静地躺在那里,虽脸色苍白,却是面目如生。 这样白净乖巧的大男孩就这样离去了,即使不认识的人见了,也会由衷地觉得惋惜。 可东方楚毕竟是东方楚,哀痛过后,即刻变得平静。 郑涵在这一刻有点害怕,即使他面对的是一个刚经历过丧子之痛的老人。 东方楚的沉稳与平静中有种深不可测的力量,他可不像那几个警察一样好对付,郑涵只好硬着头皮,将前因后果,一一道来,当然,他隐瞒了那张纸条与郑涵的部分话——尤其是那封信,还有佛像。 “他说,有人要杀他?”东方楚平日目光温和,然而他一旦严肃起来,简直有种肃杀之气,令郑涵害怕。 郑涵也意识到了,所以显得有些强硬。 “是的!” “他有说是谁吗?” “没有!” “你们在咖啡厅没见面?” “没有,”郑涵镇定地说,“我进去的时候,他已经走了,咖啡厅里的女招待可以作证!” 但那个女招待没有没见到郑涵拿那张纸条呢?不,不会的,那个笨女人甚至没注意李祎璠朝哪个方向走! “杀敏之的是个什么人?” “我早说过了,”郑涵有些不耐烦地说,“他看起来很高,肌肉发达,有点黑,左眉上有一颗黑痣……” “有黑痣?”一个警察惊呼起来。 在场的警察们仿佛发现了什么重大和秘密,却又秘而不宣,从他们惊喜的眼神中可以看出,这个发现是重大而惊人的!而东方楚的表情却很平静,他几乎没有表情。 “长得黑是吗?”公部局的局长亲自问,“他留胡子吗?” “我看不清,”郑涵对他们发现的秘密很感兴趣,“你们知道他是谁吗?” 局长不答反问,“还有其它的证人吗?” “还有一个拉黄包车的车夫……那个人到底是谁?” 局长转头示意了一下,立即有两个警察奉命而出。 而局长与东方楚交换了下眼神,似乎是在商讨该怎样处置郑涵。 工部局局长皱了皱眉头,似乎有些为难。 “郑涵,”局长的国语有些生硬,“你作为目击证人,应该留在警察局里,这样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 “不行,不行!”郑涵不待他说完,便大叫起来,“这不可能,东方先生,我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我不是凶手,你们没有权利扣押我——” “郑先生,”东方楚有些疲惫地说,“只有这样,才能指证出真正的凶手,为敏之报仇,同时也是在保卫你的人身安全——” “我会保护我自己的!”郑涵大喊大叫,“我正在替桑老板做事,你们不放我回去,桑老板也会过来找你们的——” 提起桑卫兰,郑涵心中也是针蟞般地疼痛与自责,然而只能拿这个做幌子了——工部局局长与桑卫兰一向交情还不错,不能不有所忌惮。 而东方楚的表情,看起来也颇为头疼,他心力憔悴,懒得和郑涵折腾了。 工部局长低低地东方楚和交谈了几句,东方楚叹了一口气,点了点头。 工部局长抬起头,一脸的公事公办,“郑先生,东方先生可以担保你出去,但你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并且,在必要的时候回来作证!” “没问题!”没想到东方楚竟能替自己说话,郑涵兴奋之余,又隐隐有一丝担忧。 “可是,为了保证你的安全,我们会派两个警察保护你!” “那太好了!有免费的保镖,我也尝尝当官老爷的滋味!”郑涵一口答应,心中不免暗忖:有两个盯稍的,总比被关在寻捕房里好!找个机会,甩掉他们…… 甩掉那两个讨厌的巡捕,似乎不比想象中的更困难,可能骨子里有父亲做侦探的基因吧?他穿过时装店,又穿越两条长长的里弄,才躲进一间茶馆的雅间里,掏出李祎璠写给他的纸条来看: 郑涵:我暴露了,怕是有生命危险,不及详谈,信中见。 从前的事,千万海涵。 实不相瞒,我其实是柳忆湄(即李枯禅)的独生子,我只是想保护他。 柳曾经收养过一个义女,是四君子之一周拂尘的独生女,我没见过,但我怀疑柳迪…… 这纸条让他更加迷糊了。 仿佛一个出海的渔夫,在大雾中迷失了方向,好容易一阵清风,吹开了雾,刚看到了点灯塔的尖顶,随即来了一阵更大的雾。 不过郑涵坚信,尽管前路崎岖迷离,他已经逐渐接近事情的真相了。 李祎璠真的是柳忆湄(李枯禅)的儿子?他特意强调独生子这一点。 而柳迪也曾说过,她是柳忆湄的女儿。 他们两个是兄妹?不,不会的,他们互不认识,彼此也并无好感。 不过李祎璠暗示柳迪只是义女,他才是柳忆眉唯一的儿子,一个是亲子,一个是义女,这倒也都说得过去。 李祎璠似乎想说,柳迪其实是周拂尘的女儿…… 周拂尘?周拂尘!四君子之一,郑涵以前从未留意过的角色。 郑涵突然隐约觉得,周拂尘似乎与一件什么重大的事件有关,而且,似乎是一件不太好的事……郑涵的心在那一瞬紧紧绷了起来,什么事?到底是什么事呢?去查一查! 主意已定,他即刻起身,去图书馆查阅资料。 他不住地安慰自己:李祎璠的话不一定是真的!他可能有自己特殊的目的,那又会是什么呢…… 他刚一出门,漫天漫地呼啸的狂风袭地而来,似乎要将他卷走。 在这狂风中,整个上海的人都疯狂了!郑涵看到许多人正在手舞足蹈地奔走、议论、叫喊、狂呼……狂风中,街上的人反而越聚越多,像是在进行一场怪诞的狂欢。 一个报童正在风中狂奔,手中高高擎着报纸,狂呼着:“号外!号外!新出的号外……” 风将报童的声音远远送了过来,送到郑涵的耳内:“东方惨案再起波澜,东方家快婿惨死街头,是复仇还是意外?号外!号外……” 郑涵无奈地苦笑了一下,上海滩上的消息传得可真快! 他正好经过一个报摊,从口袋里抓了一把钱塞过去,拿起新出的一份号外就看了起来。 加黑加粗的标题,令人触目惊心: 东方家族风云再起,乘龙快婿惨死街头 本报讯:续昨晚待清园内发现死尸后,今日东方家族又起波澜。 东方家族的娇婿,若希儿的未婚夫观月敏之先生于今日被发现惨死于街头,距其所居吴公馆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胸部中弹……据目击者言,是被一位黑衣人所枪杀。 东方楚悲痛至极,自言已致电租界诸领事及工部局局长,请求督促破案…… 他心中一痛,手无力地垂下,那报纸便飞散在风中。 身后有两个人在一声一递: “怎么这么巧?上午这家出了照片这件事,下午那家女婿就被杀了?” “什么巧?一报还一报呗!要说这些有钱人家也真没个知足,吃穿不愁,要什么有什么,还要弄出这些伤天害理的事来,整天杀来杀去的,何时是个尽处!” “就是,就是!”那一个叹息,“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郑涵展开李祎璠留给他的小纸条,看了一遍又一遍。 李祎璠说自己“暴露”了,他在从事什么秘密活动吗?不过他说自己有生命危险,倒是很快应验了。 杀他的人是谁呢?是如人所说,夏疆为泄积怨,愤而杀人?不对,不对,李祎璠作为东方家的女婿,尽人皆知,谈不上“暴露”二字呀!莫非其中另有隐情? 李祎璠之所以急着见自己,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说,他到底想说什么?他临死前强调自己是李枯禅(柳忆湄)的儿子,他所做的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与这有什么关系吗? 对了,他一再强调柳迪,并且在这么关键时刻,还要告之柳迪的身世,难道,这一切的关键都在柳迪身上? 他又一次展开纸条:柳曾经收养过一个义女,是四君子之一周拂尘的独生女…… 独生女,独生女,独生女! 李祎璠说她是周拂尘的独生女,而柳迪说她有个哥哥! 郑涵想起了柳寒江种种离奇诡异之处,他认识了柳迪这么久,她这个哥哥一直阴魂不散地围在他们身边打转,可是,郑涵从来就没有见过他,哪怕只是一个背影! 难道……郑涵突然觉得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柳迪根本就没有这个哥哥?柳寒江根本是她虚构出来的人物? 不,不是的。 郑涵很快说服自己:柳寒江的确是真实存在的。 燕大图书馆的老师、柳迪的邻居、燕大的档案……都能证明柳寒江是真实存在过的。 还有更重要的,若希儿甚至和他谈了一场莫名其妙的恋爱……难道李祎璠心急写错了? 也不像,李祎璠有意强调了“独生子”、“独生女”,他那么小心谨慎的人,不会无故强调这个的。 不管怎么样,郑涵想,柳迪都会是个关键的线索,应该好好调查一下她的家世…… 桑卫兰与夏谙慈回到“谙园”,家里乱成一团。 “三爷怎么样了?” “好些了,医生说,要好生静养。”小芮看她脸色不对,垂下手,小心翼翼地回答。 “昨天晚上,是谁拿了相机?” 小芮见她与桑卫兰皆面色铁青,知道事情严重,唯恐怀疑到自己身上,几乎哭了出来,“夏老板,我们穿青衣,抱黑柱,不干那种吃里扒外的事……” “我知道不是你,”夏谙慈半是不耐烦,半是安慰她,“昨天晚上,你听到什么动静没有?” “我和绿茵都忙着照顾三爷……”小芮想了想,“外面有动静,绿茵让我出来看,黑咕隆咚的,也看不清楚,不是书房,就是地下室……昨天我和绿茵都在三爷的房间,郑涵一早就出去了,柳迪姑娘倒是很晚了才起床。 要不您问绿茵去,她里里外外进出几趟,想必什么都清楚!” 夏谙慈截住她的话,“行了,你去忙吧!” 小芮也不敢再说,一溜烟跑了。 夏谙慈见桑卫兰面无表情的向里走,忙接过他换下的衣服,“除了郑涵还有谁?柳迪!反正就他们两个!” 两人正说着,桑知谨从楼上走下来了。 他本来生得长面厚唇,此时眉头紧锁,更添愁苦。 见他下楼,桑、夏二人忙起身问好,三人一起坐下。 “怎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这可怎么好?”桑知谨长叹。 “三叔这是怎么啦?”桑卫兰笑道,“愁眉苦脸的?” “事情已到了这个地步,你就别装糊涂了!”桑知谨叹道,“报纸上的事一出来,我就猜你脱不了干系,则举又伤成那样,还有什么事猜不出来?老大,不是我说你,你自幼父母死得早,凡事由着自己性子胡闹,也没有人深说你,如今闹出这么大的事来,可如何是好?” 桑卫兰笑道:“那依三叔之见,该怎么办?” 桑知谨一愣,“这仇怨已经结下了,又能怎么样呢?”他叹了一口气,“要不先回香港避一避吧,机票我都已经准备好了。” 这自然不在桑卫兰的预想之内,“三叔的好意,我心领了,”他顿了顿,”不过事情都已经闹了出来,则轩与则举又伤成那样,我不能抛下他们不管!” 桑知谨忍不住又叹了一声,“看你一向还算老成稳妥,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这种照片都往报上发,这不是公然为敌吗?夏疆也是好惹的?老虎头上拔毛……” 夏谙慈一直低着头,此时也忍不住插言,“三叔,倒也不能全怪卫兰,这里面有人乘机作乱……” 桑知谨冷笑了一声,“夏二姑娘,你常在他身边,也常劝劝他,三十岁开外的人了,别总由着性子胡来!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十几年前的事了,又提它做什么!我早知道要惹祸,只是不好开口,你二叔正经大侦探破不了,你们又跟着乱忙什么?这下倒好,案子没破,只怕命也要搭进去了。” 夏谙慈听了他的话,分明是在抱怨自己,又是气恼又是委屈,待要发作,又怕徒增了桑卫兰的烦恼,若要走开,又实在咽不下心头这口气,一时流下两行泪来,刚要开口,只听桑卫兰问道:“照三叔的意思,二叔就白死了?他当年一个人在上海打拼,得了女王勋章的时候,爷爷和叔叔们都觉得脸上有光。 和别人说句话,也要绕到二叔身上去。 怎么等他出了事,郁郁而死,不明不白,我们家里就没有一个人替他出头,查个清楚?一个个缩着头,唯恐惹事上身,就不念一点父子兄弟之情?我不过是想替二叔出口气,三叔不夸我孝顺,倒说我胡闹!” 他的话句句难驳,桑知谨一时说不出话来,气得直哆嗦,半晌才道,“好好好,是我多事了,我这就走,以后你们的事,我再也不敢管了,反正我也是个不忠不义不孝不悌的千古罪人!” 夏谙慈见他们俩都在气头上,怕伤了他们叔侄的和气,于是勉强笑道:“卫兰正在气头上,说话过于冒失了,三叔大人有大量,别跟他一般见识!” 桑知谨一听她说,倒更添恼,口口声声要回香港,说着便上楼收拾行装,夏谙慈忙劝桑卫兰,“快和三叔赔个不是吧,他到底是长辈。 再说帐面上的事,也离不开他!他走了,到哪里找这么忠厚老实,又尽心尽力的人呢?又是自家亲戚!” “由他去吧!”桑卫兰淡淡地说,“现在我们这已经成了是非之地,离开这里,倒免受牵连,也省得我担心。 等事情过后再说吧。” 夏谙慈听了有理,也就不再提了。 桑卫兰剥了一个桔子,并不吃,将桔瓣一瓣瓣拈在手中,不过取其微凉的、刺鼻的苦香气,他现在不敢让自己的思绪闲暇,否则总是看见二刘鲜血淋漓地站在眼前。 他站起身,向书房走去,夏谙慈跟在他身后,“现在怎么办?” “先让我静一静!”他有些疲惫地说。 夏谙慈依言,并没有跟过来。 桑卫兰转过楼梯,进了地下室,甫一进门,他就闻到了那股刺鼻的、粘涩的化学药水的气味。 他打开灯,桌子上的各种药剂摆放得歪歪歪斜斜,大多开了盖,有一瓶还倒在桌子上,桌布上染了一大片褐色的药水,废弃的胶卷拖到了地上。 一定是郑涵干的,要不然也是和柳迪同谋。 桑卫兰不禁憎恶起郑涵的轻率与孟浪来——不明状况,就妄自行动,等于中了别人的圈套,愚蠢而莽撞,真令人难以容忍。 如果郑涵站在他面前,真要结结实实揍他一顿才解气。 他要不是郑芸的儿子,和二叔有那样一层关系,桑卫兰简直想杀掉他! 自己要怎样做?才能应对眼前的危机? 桑卫兰正在出神,背后“哐啷”一声,吓了一跳。 回过头去,原来是身后堆放的杂物滚了下来,杂七杂八散了一地。 桑卫兰也无心整理,刚要走开,突然看到滚到脚边的,一轴画卷。 一幅画?桑卫兰突然记起了,夏谙慈初到“桑庐”时,是带过来她“娘家”的一些东西的,大部分都是她少年时旧物,她也不见得喜欢,就一直堆放在这里。 夏家的东西!桑卫兰觉得自己的心跳加速,他正为夏家的事烦恼,这幅画却自己滚到脚边来,莫非,冥冥中自有天意? 他弯下身,展开那幅画: 那是一幅《莲辨观音图》,画面已经氤氤地泛黄,边角处还有水浸过的痕迹,幸亏装裱得好,画上的颜色鲜艳依旧,依稀想见盛时风采。 画上的观音头戴八宝花冠,胸横五彩璎珞,双眉斜飞入鬓,细而媚的丹凤目,秋波横流,清水欲滴,一只脚脚趾微微翘起,另一只脚踏在一瓣莲花之上,手状兰花,掐着一支济世渡人的杨柳枝,枝上还有一滴甘露。 画的右上角上还有一首七律: 卿本瑶台小谪仙,沦落天涯有谁怜? 偶因解得拈花谛,一笑皈依座上莲! 笔走银钩,圆转媚好,一派旖旎气象,颇有名家风范。 那字体虽是熟悉,只是一时想不起来了。 是他!对了,是他!这复杂而繁琐的拼图上最关键的一片终于被破解了!前尘往事,由始至终,细细地在脑中梳理了一遍。 桑卫兰小心翼翼,几乎不敢呼吸,生怕会惊跑了来之不易的灵感。 太完美了!太聪明了!天衣无缝!他在那一刻几乎有些陶然。 不过他很快就感到深深的悲凉与苦痛:真相,会是这样吗?整幅拼图,看起来竟是那么的狰狞与不堪。 真的是这样,是这样吗?悲凉之雾,遍被华林,他一时心痛得不能呼吸。 他不愿相信自己的推测,不愿相信这是真的…… 为什么会是这样?这样走下去,或是不走,都要伤害许多人。 所伤者,又都是他心爱的人。 手中的画卷锵然落地,他低下头,望着画中的观音,卷中的菩萨也在望着他。 这是怎样的一个画师,又是怎样的一位模特啊?她的眼中似是矜持,似是妩媚,带着广大深邃的悲悯,又带着些薄凉刻毒的奚落,她看破一切,讥讽一切,却又宽恕一切,原宥一切。 她嘲笑众生的堕落,却又和众生一起堕落,待他们堕入颠狂妖异的末世红尘,她却又转身飞升而去。 拈花微笑,立于云端。 不知怎地,桑卫兰在一刹那时豁然警醒,他像是突然明白了,画上的女人到底是谁。 “桑老板,桑老板……”不知是谁在上面叫,细细地,怯怯地。 桑卫兰猛然惊醒。 死者已逝,生者犹在。 后事难以预料,唯有把握今朝。 二刘兄弟还在无间炼狱里挣扎,岂容自己在这里盼顾思虑? 他待要推门而出,想了想,将那幅画藏了起来,方才上楼。 夏谙慈迎了过来,桑卫兰望着她那假作无事,实则焦急关切的面容,心中陡然一痛。 桑卫兰微微一笑,安慰她说,“放心吧,我已经想好办法了。” “真的?”夏谙慈亦是一笑,却很勉强。 “悯悯,”他走至电话前,手在抖,心亦在抖。 棋是险着,不过身临绝境,不能不走。 不走必死,走了,侥幸不死,也不过是残生。 “悯悯,”他果断地说,“拔通夏家的电话。” “你想怎么样?”她抬起头问他。 “没事的,拔吧!”他向电话抬了抬下巴,带着些怂恿的口气说。 像是第一次教她抽烟,又像是六年前,带着她去果园偷石榴。 她忍不住笑了一下,纤细的手指在空气中颤抖。 他们一起期待着,忐忑着,恐惧着,又一起故作镇定。 那一声声单调的响,冰冷地,乏味地,却又如此漫长,像是一个个的世纪。 电话接通了,那方却没有声音,像是黑暗中的一片静寂。 “我找夏部长!”桑卫兰镇定地说。 那边一笑,桑卫兰刹时间毛骨悚然。 “我找夏疆!”他又重复了一遍。 “三天之内,”那边压低了声音,“你们全家都要死!” “咔”地一声,挂断了电话。 桑卫兰觉得全身的血液一片寒凉,与此同时,他骨子里好斗的天性也被激起来了。 “他妈的!”他张口就来。 夏谙慈紧张地望着他,桑卫兰怕她担心,故作轻松地笑了笑,“没事,电话断了。” 他一连拔了三次,都没有人接。 再拔,就是盲音。 “一定是那边把线拔了。”夏谙慈低声说。 桑卫兰“碰”地一声,摔了电话。 夏谙慈吓了一大跳。 “悯悯,帮帮忙!”桑卫兰看着她,疲惫中带着点无奈,“我一定要联系到夏疆,我等得起,则轩可等不起,我怕他……” “我只要说一句话,只要一句就行!”他说得坚定而自信。 夏谙慈想了想,“我试试吧!” 她拔的是夏谙恕家中的电话,电话接通了,对方无语,但那沉默也是属于夏谙恕的沉默,她听得出,尽管他们已经很多年不说话了。 “是夏谙慈吧?”他知道是她,这个号码只有家里人才知道。 “是我!”她也没有别的话。 “你转告桑卫兰,”他的嗓子有些哑,音都发不清楚,“这事没完!” 他要挂断电话!夏谙慈喊了起来,“等等,有一句话,就一句话!” 好容易赢得了说话的机会,桑卫兰却气定神闲,他悠悠地说: “觞中拼却此生狂,肯为韩郎窃奇香。 夜琼桂魄失颜色,今宵一缕断人肠!” “你在说什么?什么?”夏谙恕的声音,听起来震惊又焦急。 桑卫兰悬着的心放下了一点,多少有一丝把握了,他不语。 夏谙恕瞬时也恢复了冷静与镇定,“我听不懂。” “不懂,但很熟,对吧?”桑卫兰冷笑,对方很在乎,否则早挂断电话了。 “我自然不懂,可刘二爷一定懂!”夏谙恕阴阳怪气。 他提起刘则轩了,桑卫兰心中一紧! “哦,我这的东西,他不懂!”桑卫兰陪笑,“不知道,他还有没有机会懂了?” “他有没有机会,”夏谙恕冷笑,“要看桑老板!” 听他的口气,刘则轩还活着!桑卫兰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 他稳了稳心神,“夏部长难道不想懂?” “不想!”夏谙恕回答得斩钉截铁。 刘则轩这个砝码,份量够足。 “那你要什么?”桑卫兰问得也直接。 “我要的,你给不起!”他的嗓音低沉喑哑,却是千乘万担的力量。 “那你说说看?”桑卫兰问。 “你都知道些什么?”夏谙恕不答反问。 “什么都知道!”桑卫兰自信而果断,“从开始到结束。 不但知道,还有足够的证据!” 夏谙恕沉默。 他有些相信,因为刚才桑卫兰读的那首诗。 “可以合作!”他说。 “我只有一个条件!”桑卫兰说。 夏谙恕在鼻子里笑了一下,“刘二爷可以回贵府,不过您得来待清园!” “他怎么样?” “我还是那句话!”夏谙恕悠闲而傲慢地说,“他怎么样,要看桑老板!” 第二十回 忆初见隔座递梅子,诧离世静室辨异香 暴雨将至,天色反而亮了起来,那是一种令人不安的、昏黄的亮,亮得压抑,恍如末世。 老照片里那种旧而黄的色调,是暴雨即来前的回光返照。 “要下雨了。”夏谙慈望着窗外,喃喃地说。 大暴雨前的明亮和静寂令人难受,像是头顶有针,但迟迟不落下来。 “是啊,”桑卫兰扣上最后一个扣子,戴上礼帽,微笑着说,“悯悯,我很快就会回来。” 看似轻松,却带着不容商量的口气。 夏谙慈没有说话,却突然扑到他怀里。 他大衣上的一颗扭扣冷而硬,硌着她的脸。 他的呢子大衣是新的,一股刺鼻的毛料气味,混杂着烟草与香皂的气息。 这一切都是她所熟悉与依恋的。 “不许去!”她哭了,“要去,带我一起去!” 她想起在十五年前的一天夜里,在无边的黑暗中,她也是这样紧紧地抱住一个男人。 一样的高大,一样的满腹心事,一样立体而冷峻的侧影,一样的黑呢子大衣,一样的即将离她而去。 恍惚中,十五年的光阴似乎从未流逝过,她又回到了那个雾雨凄迷的夜晚,变成了那个无助的女孩,紧紧地抓住她所能及的、唯一的亲人。 她越哭越伤心,哽咽难言。 “悯悯?悯悯?”夏谙慈反应如此强烈,完全出乎意料。 桑卫兰拿出一方手帕,微笑着为她拭去眼泪。 “怎么越大越像小孩子了呢?”桑卫兰微笑,用食指轻轻地刮她的鼻子。 夏谙慈攥住他的手,“带我去!我要去,我要去!”她一脸倔强的神色。 桑卫兰知道,她的倔劲儿一上来,也是很难打发的。 “好啊。”他随口答应。 夏谙慈盯着他的眼睛,显然不大相信,“真的?” “当然!” 桑卫兰的眼睛盯着她,双手却在探寻她的手指,夏谙慈的手指白晰而纤长,一年四季都是冰冷的,怎么也暖不过来。 他喜欢弯起她的手指,捺下作响。 夏谙慈吃痛,被惹恼了,一把甩开。 “我说认真的呢!” “是啊,”桑卫兰带点无辜似地看着她,“我就是认真的!” “真的?” “真的!”桑卫兰郑重地点点头。 这胜利来得太过轻易,夏谙慈唯恐他反悔,忙拉起他的手,“走吧!” “去哪儿?”桑卫兰拽住了她。 “待清园啊!” 桑卫兰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你笑什么?”夏谙慈不悦地问。 “姑娘,你是去赶集吗?”桑卫兰笑了,“你现在过去,不怕被乱枪射死吗?夏谙恕说过,下午四点钟的车来接,你去那么早干什么?”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夏谙慈不满地说,“还有,你刚刚不就是想出去?” “嗯——”桑卫兰停顿了一下,“我只是不想,让你亲眼看到我上了他的车。” 其实夏谙慈也想到了。 桑卫兰上了夏谙恕的车,有可能一去不返。 而他们毕竟还是兄妹,他不想她一直记恨自己的哥哥。 夏谙慈的眼圈又有些泛红了,“我怎么可能让你一个人去呢?” 桑卫兰忍不住捏起了她的下巴,“小傻瓜!你还能陪我一辈子?” 夏谙慈把头枕在他的臂弯里,“我就要陪你一辈子!” 桑卫兰微笑着,温柔地抚着她的头,脑子里却在飞快地运转:不能让她去,一定不能让她去!顾虑到她的安危,他会分心的! 夏谙慈的发丝有些乱,桑卫兰伸手为她理顺了,鬓角与额上的乱发,也抿了上去——她还是露出额头与两鬓比较好看。 她抬起头起,双颊微红,神情也十分倦怠,不过强打精神。 算起来,她这一阵都未好好休息过了。 “悯悯,”桑卫兰试探地问,“时间还早,要不你先休息一下吧!” 夏谙慈自觉头晕体怠,她一旦休息不好,就没什么精神。 她伸出手,两人十指交迭,“我先睡一会儿,你可别跑了。”她微微歪着头说。 桑卫兰为她放下床幔,不过一刻钟,夏谙慈已沉沉睡去,鼻息匀而缓。 人于死生离别之际,易忆前尘。 想起往事,桑卫兰忍不住微笑。 他们初见时彼此尚小,也没什么太深的印象。 那时的夏谙慈,桑卫兰倒有一点记忆,不过是锦秀绮罗丛里,一个神情落寞,郁郁寡欢的小女孩儿,混在夏家花枝招展的姐妹中,不太引人注目,不过个子稍高些,桑卫兰一眼望过去,也没太在意。 再相见时,已是十年之后了。 桑卫兰正值春风得意,少年裘马,手中又有了钱,四处招摇。 一个人越缺什么,就越在意什么。 桑卫兰自幼资质过人,却唯独懒得读书。 父母在时,家中颇为殷实,上的是贵族学校,也曾延请名师为他补习,却架不住他翻墙越篱地逃课。 父母过世后,最落魄时连衣食也没了着落,免不了受同族冷眼,尝尽辛酸炎凉,作誓发奋,才有了今日。 不过即算是有了钱,衣锦还乡,同族的兄弟们无不是名校出身,唯独他中学也未毕业。 桑卫兰是长子长孙,身世又坎坷,最引人注目,言谈间又免不了比较一番,桑卫兰看起来不以为意,心中却也不免芥蒂,开始一心向学,附庸风雅起来。 桑卫兰生在香港,又是世家,英文自然没问题,就是法文也会说上两句。 最头疼的是国文,在上海,白老虎之流虽然得势,终是等而下之。 立久而根深的,除了洋人外,大多是名门世家。 即使是不肖不贤的浪荡子,胸中也自有翰墨。 胸无点墨的暴发户,毕竟入不了这个圈子。 桑卫兰是个聪明人,一心想学起来,没有不像的。 只是少年时荒废得久了,一旦拣拾起来未免吃力。 好在他是个有慧根的人,平生又小心谨慎,轻易不敢冒失,以防露怯。 字写得不好,便请人学画。 画些山水,再请人题了字,摆在书房里,也有几分模样。 风景佳时,也吟得出几句“不雨山常润,无云水自阴”之类的句子。 得闲时节,亦票得出 “收拾起大地山河一担装,四大皆空相”之句来,举座皆惊——其实也就会这几句。 再问时也不肯多说,唯点头微笑尔。 不知情的人,只道他胸中别有丘壑 ,只是不肯轻露而已。 相知的人,也觉得他俗归俗,倒也是个知情识趣的妙人,虽也笑他,心中倒不轻厌,肯与他相交。 桑卫兰也以此为乐,与这群人混得久了,倒也有些长进。 到底是年少轻狂,得了几分滋味,便有意显摆。 民国13年,他与一个遗老结识,于彼处得了几块魏晋时的碑文,再加上手中也颇有几块金石碑文,其中亦有珍品。 他本不好此道,收于室中,无人知晓,如锦衣夜行,并无意趣。 干脆都捐给了圣约翰大学。 报纸上日日刊载,大大地风光了一阵。 圣约翰大学感念好意,免不了有捐赠仪式,请了许多海内外的要人——这倒是结交权贵的好机会。 桑卫兰自然欣然赴约。 多年以后,桑卫兰回想起那些升值许多的金石碑文,居然不算太心疼,全因藉此邂逅了夏谙慈。 捐赠仪式与其后的酒会,自然是长篇大论的演讲,内容便是相互的寒暄与吹捧。 桑卫兰也说了几句,不过他忙着结交几个英、法、荷、葡的会长,自己早忘了说些什么。 茶余饭后,一群人坐定,又围着那堆金石碑文,继续寒暄吹捧。 一位专门研究金石的教授,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讲了起来,众人听得如痴如醉,如瘟如睡。 桑卫兰哪里听得进去?又不好先走,只好一面点头微笑,一边数案上摆的葡萄、荔枝、杨梅、樱桃、梨……好容易数完一遍,身后有人推门而入,方觉精神一振,回头望去。 原来是八、九个学生会的学生,来做志愿服务的。 夏谙慈走在最后,桑卫兰一见就上心了,不过他一向不肯轻露,若无其事地回过头去,与邻座谈笑。 他这人就是这样,越是留心,就越不着痕迹。 其实也没觉得她有多漂亮,他风月场中混过来的,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就是觉得特别,形容不来。 夏谙慈一样穿着校服,个子偏高,长发高高地束起,清颜素面,丰额满颐,神情散朗。 很多人第一眼见了她,也没觉得多美,却忍不住再三回顾,她的美是恍动的,难描难绘,象是竹笼寒烟,峰彻轻雾。 那几位学究见有后学进来,越发来了精神,谈论不已。 正说着,其中一位拾起一纸残片来,已是斑驳泛黄,字损句残,其中一人拈须瞧了半日,“倒有些眼熟,不知在哪里见过!” 旁边一人忙凑趣,“连老先生也想不起了,一定是罕见的珍物,临的是魏碑吧?” 老先生半晌摇了摇头,“此书非隶非楷,又隶又楷,收笔刚劲,结体倒憨厚随意,怕也非俗笔……这戎晋归仁一句,想是魏碑了……” 只听后面“嗤”地一声笑,老先生与众人都有些吃惊,回头望去,原来是一个女学生,正懒懒地笑道,“这不就是爨宝子碑嘛,有那么难认吗?” 教务处长梅振怡认得这是医科的夏谙慈,唯恐她又惹祸,忙打圆场,笑道:“小孩子家,认得几张字,就急着买弄,让诸位见笑了!” 众人知趣,也都顾作大度地一笑,偏夏谙慈不识趣,扬眉冷笑道:“晋故振威将军建宁太守爨府君之墓,有这几字吗?” 老先生面露不悦,“字都花了——你就这么吃得准?” 夏谙慈微微一笑,闲闲道来,“山岳吐精,海诞降光,穆穆君侯,震响锵锵。 弱冠称仁,咏歌朝乡。 在阴嘉和,处渊流芳。 宫宇数仞,循得其墙。 馨随风烈,耀与云扬。 鸿渐羽仪,龙腾凤翔……” 众人不觉呆了,想不到这样一位妙龄的姑娘,腹中倒有文章。 连她的同学也大出意外,这位夏姑娘平日里性情孤傲,行事诡谲,整日不声不响的,也难得听她说句话。 今日里也算一展所学,不过几句话就把国文系里的老先生与教务长全得罪了,不晓得是搭错了哪根筋。 其实夏谙慈一贯闲散放诞,行事只随心,想说时就说,不想说就不说。 也不是不懂得世事洞明,人情练达,只是懒得去顾忌。 不是没头脑,而是不高兴。 这会话多,也是因为适才喝高了——要不怎么见得双颊泛艳呢? 虽然离得远,桑卫兰倒是一眼就看出,她刚刚喝了酒。 他递过一枝杨梅去,“吃个梅子,润润喉吧!” 夏谙慈睃了他一眼,随手接过,那梅子又冰又酸,夏谙慈呷了一颗,倒能解些酒意,她自知适才有些唐突了,低着头,微笑不语。 正有些尴尬,坐于主席的上海市政厅厅长的黄维德蓦然认出了她,“怎么?这不是夏部长家的二小姐吗?原来你在这里读书,一向不见,出落得这么高了?”三年前,在夏疆家里见过她一次,印象很深。 梅振怡颔首,“正是呢,成绩很好!”面无表情,他从心底不喜欢夏谙慈,这样顽劣的学生令他头痛。 夏谙慈微微一笑,显然也认出了黄维德,“原来是黄叔叔,谢谢您上次送我的词典!” 黄维新自然是想不起了,随口笑道:“不过是些小玩意儿,难为你还记得。” 夏谙慈笑道:“那本拉丁文的很好,我一个朋友也想要一本,不知您的店里还有吗?” 黄维德先是一愣,想必是她把自己当成书店老板了,忍不住“哈哈”一声,众人一起笑了起来。 桑卫兰回头笑道:“小姑娘,他店里的书不见得好,倒是印章才值钱呢!” 众人都会心而笑。 夏谙慈到底年轻,早红了脸。 不过她是何等聪明的人,已然猜出了七八分,于是笑道:“既然这样,我还拿了那两本书来,请黄叔叔盖上宝印,岂不就身价倍增了?” 众人一笑。 听她说话,倒是个知情识趣的人。 她能记得几年前黄维德送她的书,想必不是个糊涂人,不过竟把权势炙人的黄维德当作成书店的老板……这姑娘也真是有趣!桑卫兰只回头装作和别人说话,又望了她一眼。 不想夏谙慈只说了几句话,便和同来的一位女生挽着手走了。 惊鸿只一瞥,更令人印象深刻。 桑卫兰正思忆往事,突然听到楼下一阵乱响,连夏谙慈都醒了。 两人推门而出,只见柳迪正俯在栏杆上,向楼下张望,看见他俩,忙怯怯地问好。 桑卫兰点了点头,转身走下楼去,夏谙慈一见她便有气,“你干什么呢?” 夏谙慈虽然不喜欢她,不过一向还算客气,从未如此冷峻严厉,柳迪又羞又急,“我……听见楼下有动静!” 夏谙慈冷笑,“哦,耳朵还挺好,可以去做包打听了!” 柳迪虽然不知内情,也隐隐觉查到了什么,“夏老板,是不是郑涵他……” 夏谙慈笑道:“你来问我?你们难道不熟?”说完也不等她说话,转身下楼了。 柳迪被她呛了几句,委屈得直抹眼泪。 下了楼,走到刘则举的房间里,只见小芮正站在那里哭,绿茵俯下身查看刘则举的伤势,桑卫兰与夏谙慈急忙走过去一看,只见刘则举脸色腊黄,双唇泛白,不住地打颤,掀开被子一看,伤口处都是青的,坟起寸许高,情势可怖,连夏谙慈都忍不住“哎哟”一声,“回来时还好好的,怎么这会反倒重了?” 桑卫兰又气又急,“这是怎么回事?” 绿茵忙着给刘则举敷毛巾,抬头向小芮一努嘴,“还不是这位姑奶奶!” 小芮见桑卫兰面色不善,又抽抽噎噎地哭了起来,“我真没说,没说什么……” 绿茵知道遮掩不过,叹气道:“我刚刚出去换水,嘱咐她们好好服侍刘爷。 没想到一会的工夫,小芃就进来了,两人嘁嘁喳喳地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想是刘爷听到了,不知道是急还是气的,就成这个样子了……” 桑卫兰怒向小芮道:“你这个小贱蹄子,到底说了什么?” 小芮心中害怕,吓得哭道:“我以为三爷睡着了,就随口说了几句……其实也没说什么……是小芃问起报纸的事,我才随口说起的,也不想三爷就醒了。” 桑、夏都是聪明人,也都猜到了七、八分,一定是小芮卖嘴,说起郑涵泄露照片的事,被刘则举听到了,唯恐惹火了夏家,刘则轩有生命危险,一时急火攻心,导致伤情加剧。 对于二刘兄弟,桑卫兰本来心怀内疚,一时怒上心头,一脚将木椅向小芮踹去,小芮愣住了。 绿茵一个箭步伸手去拦,被椅子砸了脚,疼得“哎哟”一声。 小芮心中害怕,“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夏谙慈忙道:“行了,行了,病人还躺在这里呢,你们就闹吧!真闹出什么事来,当心吃不了兜着走!”绿茵掂着她的话头,忙拽小芮出去了。 桑卫兰按下怒气,回头看刘则举。 只见刘则举才睁开双眼,嘴唇在微微地翕动,只是发不出声音来。 夏谙慈忙问道:“三爷,要不要喝点水?” 刘则举双唇动了动,“呃,呃——”他的胸脯不停地起伏,想是无力说话,只是着急。 夏谙慈不解,回头问道:“三爷要什么?” 桑卫兰微微笑道:“我知道了,你一定是担心二哥,你放心吧,那是小丫头不懂事乱说的,这里面有误会,我已经和夏谙恕约好了,下午见面,他向我保证过的,不会动二爷一根汗毛的,你放心吧!” 刘则举方才闭上双眼,像是在养神,一会复又睁开,“招,招——” 桑、夏二人忙屏息静听,唯恐漏掉什么,只听他说道:“招,招远——” 夏谙慈一愣,桑卫兰却立刻明白过来,“你是说山东老家的祖坟吧?你放心!就算今年我过不去,也会派人过去奠扫……你们家的事,就是我的事!”他说着,却十分心酸,想他们兄弟二人自幼孤苦无依,四处飘泊,看似豪迈洒脱,内中一定有人所不知的苦楚。 刘则举一向刚强,不肯轻易向人吐露心事,今天竟向他提起自己的家乡,一定是觉得自己兄弟俩熬不过去了。 桑卫兰见此情形,心中又悔又愧,真恨不能扇自己两个耳光。 刘则举含笑点头,又闭上了双目,半晌胸脯又剧烈地起伏起来,桑、夏二人知道他有话要说,果然刘则举拼尽全身力气,握住了桑卫兰的手,挣扎着要起身。 桑卫兰忙道:“三哥,有什么话慢慢说,千万不要白费力气,无论什么事,我都听你的!” 夏谙慈忙拿了两个靠枕,靠在刘则举身后,此时刘则举倒有些精神了,握着桑卫兰的手,微微喘息,“千万不要……不要伤害郑涵!他爸爸当年,为你叔叔做了不少事……为你叔叔而死的!你要是,要是杀了他,别人会笑你的……” 桑卫兰心中一震,忙笑道:“原来是这件事,你放心吧,我不会和他一般见识的!” 刘则举见他答应了,方才放心。 他刚刚一股劲撑着,此时懈怠下来,向后一仰,倒在床上。 桑卫兰此时却是百感交集:不想二刘兄弟对自己如此尽心。 伤病成这样还惦记着自己的声誉。 虽然在他看来,事事顾虑别人的看法有些迂腐可笑。 不过二刘兄弟自幼行走江湖,自然看重声名侠义。 他心中思量已定,自己此番便是拼上了性命,也要救回刘则轩。 刘则举嘱咐完毕,又昏昏睡去,夏谙慈摸他额头烫得厉害,忙让绿茵取来冰袋给他敷上。 “悯悯,”桑卫兰叹了一口气,“三爷这个样子,我实在是放心不下!” 夏谙慈心中慌乱,如枝蔓丛生,她与刘则举吵闹了多年,感情反而更深厚,自然担心,微微一笑,“放心吧,他那么结实的人,不会有事的,我再给他打一针退烧!” 说着,就在床头的药箱里找药,桑卫兰默默地跟在她身后,突然把手搭在她双肩上,“悯悯,你还是留在家里照顾三爷,有你在,我才放心得下。” 夏谙慈心中早有预料,她回头看着他,虽然天天在一起,好像很久没有这样近距离地看着他了。 他看起来瘦了很多,眼窝更深了,长长的睫毛微微垂下,他带着点微笑,温柔地看着她,眼睛里带着点无奈和凄然,夏谙慈突然心中一软:她是真心挂念他的安危,想陪他去赴险。 可自己去了就能帮到他吗?自己与夏谙恕关系一向紧张,两个都是火桶般的脾气,去了会不会反而激化矛盾呢?反倒是刘则举,桑卫兰自觉有愧于他们兄弟俩,如心中种了一根刺。 刘则举伤病成这个样子,生死未卜,把他留在家中,桑卫兰想必也放心不下。 “你留下来照顾他,好不好?”桑卫兰轻声问。 “不好!”夏谙慈坚定地回绝。 “好!夏谙慈,”桑卫兰悻悻地说,“你想去就去,不过到时候三爷有什么三长两短,我唯你是问!” 夏谙慈也学着他的样子虎起脸来,终究忍不住微微一笑,“我不去也可以,不过你要向我保证,要毫发无损地回来!” “真的?还是夏老板疼我!”桑卫兰微笑着捏她的鼻子。 夏谙慈拂开他的手,“你还没答应我呢!你一定平平安安地回来,我再还你个平平安安的刘三爷!” “真的?”桑卫兰闻言大喜。 其实生死由命,又岂是人力可为?不过夏谙慈如此肯定,又带几分狡黠的眼神,却像是给他吃了一颗定心丸,他紧紧地揽住她的双肩,“放心吧,我已经想好对策了,他们不敢把我怎么样的!”他故意说得很轻松。 “真的?”夏谙慈紧紧盯住他的双眼。 “那当然,”桑卫兰伸出手掌,“我一定好好地回来,来,我们击掌为誓!” “击掌为誓!”夏谙慈扬着头说,“你也放心吧!三爷要是有什么意外,我也不敢活着见你了!” 两人三击掌。 郑涵截了一辆黄包车,迅速赶往吴公馆。 唯一可能了解内幕,又肯向郑涵吐露的,只有若希儿了。 希望自己运气好,可以再一次见到若希儿。 可他到了吴公馆,却明显感觉有些不对! 不出所料,吴公馆前站着两个面目严峻的巡捕。 这也难怪,刚刚出了凶杀案嘛! 他刚靠近大门,左首那个年长一些的巡捕吆喝道:“哎,哎,不长眼睛吗?这是你来的地方?” 郑涵连忙陪笑,“官爷,我找人,东方府里的若希儿小姐,是我的好朋友!” “什么东方西方!没有没有!”那人凶神恶煞地挥手,催他走开。 郑涵微微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钞票来,那巡捕看也不看,郑涵正在奇怪,冷不防钱已经到了那人手中,速度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走吧走吧!”那人摆了摆手,眼睛却不看郑涵,“东方家的人已经搬走了。” “搬走了?”郑涵狐疑地问,“怎么会呢?” “这有什么不会的?”那个巡捕冷笑,“上午他家的女婿被人杀了,显然是有人寻仇。 这些有钱人呀,最怕死了,不如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躲起来。 再说又不是自己家的房子,搬走了有什么奇怪?” 郑涵明知问不出,又不死心,“长官,你知道他们搬到什么地方了?” 那巡捕“嗤”地一声,“都说了他们躲起来了,我要是能找得到,也就不在这里混了!” 郑涵还想说话,老巡捕没好声地道:“快走快走吧!让上面看见了,我们的饭碗还要不要了?” 正说着,几个探长模样的人从吴公馆里走了出来,那个老巡捕忙赶他,“快走!快走!小心把你当凶手抓起来!” 郑涵刚刚摆脱跟踪,不敢再过纠缠,只得转身离开了。 他跑到一个偏僻的角落,展开李祎璠那张纸条,又读了一遍。 柳迪曾说自己是柳忆湄(李枯禅)的女儿,而李祎璠在生死关头,却说自己是柳忆眉的独生子,柳迪则可能是他的义女,并一再强调柳迪的危险性,难道,他真的知道什么吗?他俩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柳迪的身世,难道隐藏着什么重要的信息? 去图书馆!郑涵打定主意,去查清柳迪的身世!或许,就能解开许多谜团呢!柳迪那诡异的哥哥柳寒江,柳迪的身世,李祎璠的身世,李祎璠的死……或许,这一切的一切都与他们的身世有关呢! “吴公馆”地处偏僻,郑涵好容易拦截到一辆黄包车,狂风骤至,黄包车逆风而行,冷风肆无忌惮地灌进郑涵的领子、袖口,像是有一种狂暴的力量要阻止他前行。 郑涵心中更多的是忧虑与担心,柳迪、柳迪、柳迪……他想起那个柔弱而悲伤的少女,她身上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吗?甚至,是一种不祥的秘密?郑涵甚至觉得自己有些不敢、也不忍揭破,他怕伤害那个单纯柔弱的姑娘。 这场阻挡自己前行的大风,不也是从自己心底刮出的吗?郑涵这样想着,自己都有些吃惊。 下午4时,待清园。 桑卫兰准时来到“待清园”,大门开处,穿黑色香云纱的精壮男子两翼雁翅排开,严阵以待,倒让桑卫兰感觉良好,开玩笑似地挥了挥手,多少缓和了下气氛。 两扇黑色的大门在身后徐徐关上,“啷铛”一声。 不见夏疆父子,两个黑衫的下人引他进夏疆的书房。 夏疆的书房在荷塘西侧,傍着竹林。 两个黑衣人引着桑卫兰,行过长长的穿廊,廊外挂着清烟似的白幔,一半挂起,一半被高高吹起,微微的动。 斜阳正浓,红中掺了些胭脂粉,柠檬黄,是那种醉人的酡红。 廊外的修竹个个清劲,透过白色纱幔,印在粉墙上,像信纸上影绰绰的底子。 两扇高大的木门徐徐打开,“格格格格……”,一阵奇异而浓馥的香气扑鼻袭来,让人几乎喘不过气。 两个黑衣人谦卑地鞠躬,后退,“桑老板,请进!”他们说着,却迅速地向后退去,唯恐避之不及。 桑卫兰迅速地扫了眼夏疆的书房,像一切古式的房间一样,大,黑,空,高,冷,明明已经装了电灯,却只在里间点了盏小小的烛灯。 “夏部长?”桑卫兰问了一声。 黑而旷的屋子里,有回声。 没有人回答。 他又提高声音,问了一遍。 依然没有回答。 桑卫兰心中有数了:夏疆做事干脆果断,决不会这样故弄玄虚。 那么这间屋子里主事的人,想必就是夏家大公子夏谙恕了,他比老子更阴,但论起老到,只怕还差得远呢。 我连你父亲也不怕,还会怕你?桑卫兰冷笑,向里间走去。 微微晃动的烛光,让一切都有些恍然。 多宝格上的器物泛着泠泠的光。 桑卫兰穿过天弯罩,拔开纱幔。 怎么?油灯畔,那披衣支颐的中年男子,看身形不是夏疆吗? 自己的判断有误,他突然有些慌。 不过他断然摒绝这种念头,“夏部长?夏部长?” 他的语音声调都透露着示好的意味。 他亦是强势的人,虽然低调,但很少低姿态。 但这番不同,不仅是人在屋檐下,更重要的是,他毕竟是夏谙慈的父亲。 夏疆不答,依然支颐假寐。 桑卫兰嘴边些微的笑容瞬间消失,情况不对!桑卫兰的声音不轻,夏疆不可能听不见! 出了什么事…… 桑卫兰再也忍不住了,迅速走上前去,轻轻地碰了碰夏疆,夏疆居然应声而倒! 桑卫兰全身的血液在那一瞬间凝结成冰。 怎么会这样? 夏疆的双目圆睁,冰冷而绝望地瞪着前方。 他的太阳穴上有一个血洞,血液早已凝结了。 右后颅骨血肉模糊,业已干涸。 桑卫兰知道,他是被子弹爆头而死的。 根据血液凝结的情况来看,他已经死了十五、六个时辰。 他是怎么死的?谁杀了他?刘则轩?不、不可能,刘则轩早被夏家控制起来了,再说刘则轩不会做这种蠢而无用的事……那会是谁呢? 自己陷入了一个更大、更深、更不见边际的黑洞。 还好没带夏谙慈来,她看见夏疆这个样子,不知道要有多难过…… 电灯突然被拉开,亮晃晃的白光刺得他睁不开眼睛。 即使这样,他也认出了夏谙恕那张黑黑的脸,和他手中端着的枪。 事已至此,他知道自己陷入了一个巨大的阴谋,他干脆不说话,让自己的眼睛适应光线。 片刻,桑卫兰睁眼向夏谙恕望去,看得出他的悲痛与愤怒,似乎随时都可能失去理智,夏谙恕是出了名的孝子,桑卫兰决定小心为上。 “夏局长,”桑卫兰苦笑,“你不会以为,是我杀了夏部长吧?” “是你!”夏谙恕突然激动起来,“就是你杀了他!你杀了我父亲!” 桑卫兰第一次看到夏谙恕如此冲动,心道不妙。 “夏局长,”桑卫兰只能苦笑,继续苦笑,“令尊的事,我也很遗憾,可是他看起来已经仙逝多时了,而我刚到。” “不是你,也是你!”夏谙恕端着枪,又逼近了一步。 看来他已经丧失理智了,桑卫兰暗暗叹气。 “你这样的狗命,十条也换不回我父亲!”夏谙恕突然歇斯底里地大叫,悲痛与愤怒兼织,使他处于崩溃的边缘。 桑卫兰不敢动,也不敢回头,就算自己能躲过子弹,凭自己三脚猫的功夫,也逃不出“待清园”。 “可惜,太可惜了!”桑卫兰叹了一口气,惋惜地看着夏疆的尸体。 “你说什么?”夏谙恕端枪的手臂微微颤抖。 桑卫兰不答,又是一声叹息,他的大脑在飞速地寻找对策。 “有什么可惜的?”夏谙恕追问。 “东方惨案的真相就要大白于天下……”桑卫兰眼睛看着他,却不再说下去。 “有话快说,别绕弯子!”夏谙恕的枪,更近了一步。 “东方惨案的事,世人一直对令尊多有误解,致使令尊的清誉,嗯,白璧微瑕……”桑卫兰顿了顿,“如今真相昭揭之际,想不到,想不到令尊却遭此毒手……” 夏谙恕突然恼怒起来,“还不是你!如果不是你那几张照片,我父亲也不会自杀!” “自杀?”桑卫兰吃了一惊。 在上海多年,他太了解夏疆了。 做事果绝,禀性刚强,是海上一霸。 他会自杀?西楚霸王会自杀,刘邦也会? “你是说……夏部长是自杀?”桑卫兰实在不敢相信。 夏谙恕冷笑着,从父亲的身下抽出一张报纸,重重地甩在桑卫兰面前。 报纸上染满血迹,标题却还看得清楚,就是今天早晨的号外,令人触目惊心。 夏谙恕的平静像是包在棉花里扎来的刀,钝钝地,阴阴地,割得人生疼。 “我叫人另赶做一份报纸,不要让他看到。 老爷子是什么人?什么事瞒得过他?他看了以后,把人都赶了出去,就成了这个样子……” 他恻恻地一笑,“桑卫兰,你们一个都跑不掉!我要用你们的人头,在我父亲坟前祭拜!你、刘则轩、刘则举、夏谙慈……” “这关夏谙慈什么事?”桑卫兰问。 猛然间,夏谙恕像是被揭开了最难以承受的伤疤,他在那一瞬间,怒不可遏,痛不欲生,鲜血淋漓,也溃不成军。 他涨紫了脸,几乎跳起脚来,“怎么不关她的事?一切的一切都是她!最该死的就是她!” 桑卫兰没有说话,他触痛了夏谙恕的伤疤,让一向冷静的夏谙恕故此失态,多少能窥探他的内心,这也进一步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夏谙恕也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极力让自己平静下来,“她最令父亲生气,父亲生前最反感的就是她,实在是不孝至极!” 桑卫兰不想激怒他,主动避开这个话题,“夏局长,你也太不了解令尊了!” 夏谙恕冷冷地看着他,等着他下面的话。 桑卫兰冷笑,“以夏部长的个性,会自杀吗?” 夏谙恕左脸上的肌肉一阵抽搐,“可他就是死了!” “你真的相信,令尊是自杀?” 夏谙恕的脸,近乎狰狞,“你在说什么?” 看到他的表情,桑卫兰反而笑了笑,“您不觉得,这屋子里很香吗?” “嗯!是很香!”夏谙恕面无表情。 “您还记得稻香村之行吗?你收到的那封信上,是不是也有这种香味?” 夏谙恕闭上双目,似乎在细细品味弥漫在空气中的香,“是的,不过那个要更浓烈些。” “那你当时就没觉得奇怪?” “是有些奇怪,”夏谙恕点了点头,眼睛像是深不见底的湖水。 “你说过,这种香很少见……” “没错,除了那封信与令尊的书房,我没在别处闻到这种香。” 夏谙恕冷笑,“你不会以为,这香是我们家的吧?” “当然不会,”桑卫兰连连摇头,“不过我知道,除了柳寒江,还有人用这种香!” “是谁?”夏谙恕追问。 “周拂尘,”桑卫兰一字一顿地说,“花间四君子之一。” 夏谙恕的瞳孔,骤然收缩了一下。 “嗯,”夏谙恕低垂眼帘,“你怎么知道,他用过呢?” “不但用过,还是别人送的呢!”桑卫兰狡黠地笑。 “谁?”夏谙恕一抖,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 鱼儿开始咬钩了! “我今天说过,”桑卫兰悠悠道来,“觞中拼却此生狂,肯为韩郎窃奇香。 夜琼桂魄失颜色,今宵一缕断人肠!” “你有证据?” 桑卫兰镇定地盯着他的眼睛,“有,有能证明真凶的证据。” “你有?”夏谙恕定定地看着他,猛然大笑,“你说的那种东西,我们家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以为自己手里的东西,对我很重要吗?” 桑卫兰冷笑,“既然有,为什么不肯拿出来?” 夏谙恕的眼中凶光陡起,他没有回答,也不知该怎么回答。 他突然猛地向天花板开了一枪,一盏灯“啪”地摔下来,重重地摔在地上。 桑卫兰冷静地打量着他,不再说话。 “你那里都有什么?”半晌,夏谙恕冷冷地问。 “能证明一切,从始至终,严丝合缝。”桑卫兰冷静而自信地回答。 夏谙恕盯着他,半晌冷笑了起来,“你以为,凭你手里的那几件东西,就能换回你们几个的狗命?别做梦了!你以为待清园是白闯的?你以为我父亲就白死了?” “你真以为夏部长是自杀?”桑卫兰同样冷笑着反问,“你这个做儿子的,也太不了解自己的父亲了?你真的以为‘待清园’有天罗地网,戒备森严,连只苍蝇都飞不进来?” “你是什么意思?”夏谙恕半信半疑,“我父亲,是被人杀死的?” 桑卫兰冷笑,“我们能进来,别人就进不来?” “不错,你们是进来了,”夏谙恕冷笑,“刘家两位爷的武功高强,还不是一伤一囚?更何况,我父亲的书房,可是我亲自防卫的,我不相信,会有人逃过我的耳目,杀死了我父亲,除非……他根本就不是人!” “夏局长真的觉得,”桑卫兰冷笑一声,“那个白衣女人是鬼?” 夏谙恕面色阴沉,“白衣女人?你以为她是谁?” “如果……这个女人令尊认识呢?”桑卫兰不答反问。 “会有这种事?”夏谙恕的眼神里,有一丝慌乱。 “夏局长就没问问,我们上次是怎么进来的?”桑卫兰是试探,亦是侧面打探刘则轩的消息。 “我问过了,刘二爷真是金口难开啊!”夏谙恕半是威胁,半是钦佩的口气,“不过你放心,我们怎么可能对刘爷不恭呢?哈哈哈哈……” 他皮笑肉不笑,不过桑卫兰还是有几分放心了,看起来刘则轩没有吃太大的亏,“我们是从一条水中秘道进来的,那个女人,应该也是……” “水中秘道?”夏谙恕似乎吃了一惊。 “是,秘道,”桑卫兰一副推心置腹的表情,“我也觉得很奇怪,那条水中的秘道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了,而且经常有人从中来往,以夏局长之精敏,怎么就没发现呢?” “秘道、秘道……”夏谙恕不由自主地站起身,在房间里踱起步来,桑卫兰目不转睛地窥查着他的表情。 “你所说的那条秘道在哪儿?”夏谙恕猛地站住,问。 “在西洲,太湖石后。” 夏谙恕默然。 半晌,按响了书桌上了铃,一个黑衣人轻快麻利地走了进来,原来是罗副官。 他对桑卫兰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夏谙恕在他耳边轻声嘱咐了几句,罗副官点了点,转身离去。 “家门不幸,让桑老板见笑了!”夏谙恕的语气,似乎缓和了一些。 “哪里!哪里!”桑卫兰微笑,这是一个尴尬的话题,他不好再多说。 “这个园子,是我父亲亲自设计的,包括警卫也是,他不喜欢别人进来打扰。 连我也是这二、三年,才获准进入的。 不过园里的警卫,还是父亲亲自定的,不许别人过问,想不到,竟然会有这样的疏漏,唉!”他丧父的伤痛是深深烙在眼神里的。 不过桑卫兰还是觉得奇怪,夏谙恕是夏疆最信任也最得力的长子,为什么不许他进“待清园”?除他之外,夏疆又能信任谁? 桑卫兰能感觉到,夏谙恕也在暗中窥视自己的神色,揣摩自己的心思。 夏谙恕掏出烟来,递给桑卫兰一支,桑卫兰也不客气,烟酒有时都是很重要的媒介,能调解气氛。 “桑老板,”夏谙恕吐出一口烟,“你手中的证据,能透露一下是什么东西?” 终于说到正题了!桑卫兰的脸隐在阴影中,有一个不易察觉的微笑。 “是一本日记,”桑卫兰淡淡地说,“很高雅精致的日记,却记载了那么多龌龊事!” 夏谙恕认真地听着,似乎在仔细体味他的话。 “不如我们来做个交易!”夏谙恕坚定地说,他将剩下的烟掷在地下,重重地用脚碾碎。 “我看可行!”桑卫兰痛快地说。 他没有远兜远转,或是假意推托,倒出乎夏谙恕的意外。 除去故有的敌意,他对桑卫兰的行事做派,倒很欣赏。 两人都是直接痛快的人,还有,他们都迫切地希望达到自己的目的。 第二十一回 月漏芭蕉梦魇闲院,珠执素手意定心经 今晚的月亮,大而苍白,又如此近,如此清晰,像一个女人伸手可及的面孔,你甚至能感觉到她细腻的肌理,与嘴角上浅浅的冷笑。 如水的月光泠泠地照在院子里,恍如白昼。 那彻底而单调的白亮,反而令人悚然。 这是一个小而整洁的院落,海棠、芭蕉、玉兰、栀子、夹竹桃……都镀上了一层银霜。 墙上的花格子窗棂在青砖上绘下月光织成的图影,夏谙慈独立在这月下小院中,不识来时路,更不知去处。 不知缘何,陷入这时空交错而成的困局中。 她在院子里一圈圈地踱着步,没有灯,没有屋,没有门,更没有出去的路,冷冷的月光照在背上,像是有人从后面盯着她,令她觉得一阵寒意袭来,裹紧了身上的单衣。 恍惚中,她看到一个小小的黑影,躲藏在芭蕉宽大的叶脉间。 “什么人?快出来!”她惊喝。 那黑影蜷缩着,颤抖着。 走近了,原来是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摇摇地直起身来,白袄蓝裙,头发黄而软,蓬蓬地梳了两条小辨子,单薄秀气。 夏谙慈方才放下心来,蹲下身,柔声问她:“小姑娘,你在这里干什么?” 小女孩抬起眼,但不看她,“阿姨,我妈妈呢?我哥哥呢?”她声音甜美,但眼睛却茫然而呆滞。 夏谙慈去牵她的手,“我带你找,好吗?” 小女孩挣脱了,“我妈妈呢?我哥哥呢?阿姨,我妈妈呢?我哥哥呢?” 夏谙慈有些担心地望着她,这个女孩的精神好像有点问题。 “我妈妈呢?哥哥呢?”她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呆呆地立在树荫中。 “斧子呢?”她突然好像想起了什么,四处张望起来。 “斧子?”夏谙慈奇怪地问。 “斧子,斧子,”小女孩莫明其妙地紧张,站在那里搓手,“不能让爸爸看到斧子,看到就糟了!” “为什么?” 小女孩不理,专注地在各个角落张望,“斧子呢?斧子呢?” 突然,她像发现了什么,惊恐地、难以置信地盯着地面,“月亮!” “是啊,月亮,”夏谙慈柔声哄着她,“今晚多好的月光啊!” 小女孩抱紧了双肩,低下了头,全身颤抖着,“月亮,月亮!” 她反常的举动让夏谙慈既吃惊又困惑,这个小女孩,为何如此怪异? 她慢慢俯下身,想看清小女孩的表情,没想到她突然抬起头来,黑亮的眼睛吓了她一跳,那一瞬间,小女孩变得说不出的怪异,好像换了一个人。 “阿姨,”她瓮声瓮气地问,“你看见我妹妹了吗?” 妹妹?一会找妈妈、找哥哥,一会又找妹妹,这小家伙的亲戚还真不少。 “她说,她好冷!” 夏谙慈笑了,“你又没看见她,你怎么会知道?” “月亮出来的时候,她就会冷!”小家伙面无表情地说。 这个理由也太奇怪了! 夏谙慈朝他望去。 小家伙黑沉而森森的眼睛,闪着冷而厉的光,令她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 “姐姐?姐姐?”绿茵的叫声,将夏谙慈从梦境中唤醒。 “哦!”夏谙慈恍然起身,窗外已是夕阳西下,如火的斜阳将乌云镶滚了金边,“我怎么又睡着了?” 绿茵微微一笑,“看你这两天太累了,就没忍心叫你。” 夏谙慈的心思,还沉浸在适才那个诡异的梦境中,“做了一个梦。” “自古梦是心头想,”绿茵柔声宽慰她,“你这是素来操心多了,再说梦都是反的,想必是桑老板有什么好消息了。” “不是,”夏谙慈摇了摇头,“很奇怪的一个梦!” 绿茵正要开口,夏谙慈又问,“对了,三爷怎么样了?” “你开的药,都已经服下了,睡得比先前安稳些了。” 夏谙慈点点头,突然觉得有些凉意。 披上了绿茵递来的衣服,趿上了鞋,“走,过去看看!” 她们才出了卧室,经过柳迪的卧室,突然听到里面传来一阵喃喃的低语。 “怎么回事?”夏谙慈皱了皱眉头。 “也不知是怎么回事,”绿茵有些为难地说,“柳迪从昨晚上就发起烧来,因为觉得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没和你说。 谁知道越烧越厉害,渐渐说起胡话来,一会说她哥哥来看她,一会又说自己身上冷,冷得厉害……” 夏谙慈静静地听着,突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今天是几号?” “今天?”绿茵想了一下,“农历九月二十,怎么了?” 夏谙慈不寒而栗。 郑涵赶到上海市立图书馆时,已经是下午四时了。 恰好地方史馆当日在整理资料,不对外开放,郑涵开始软磨硬泡,说自己是即将毕业的大学生,急需论文资料。 负责人看他确实像个学生,人长得精神,嘴巴又甜,破例让他进去了。 图书室高大陈旧,下午的光线斜斜照射进来,完全不起什么作用。 房间里弥漫着大理石材质所独有的森森凉意。 郑涵选择了大理石柱后的一个位置,这样就能专心阅读材料,而不致轻易被人发现了。 从哪里查起呢? 郑涵再一次展开李祎璠那张纸条,而李祎璠在生死关头,着重强调自己是柳忆眉(李枯禅)的独生子,柳迪可能是他的义女。 而柳迪曾说自己是柳忆湄的女儿,他俩到底谁说的才是真的?柳迪如果不是柳忆眉的亲生女儿,她又是谁的女儿呢? 看来,这一切要从柳忆眉的身世查起。 郑涵按柳迪查阅资料的方法,找了一些十几年前的报刊杂志。 “花间四君子”在十年前在上海名噪一时,关于他们的报道很多。 甚至《地方史》上也有记载,文字严谨,可信度自然要高一些。 还有一些坊间流传的小书,《风流公子》、《沪上名人记》等,纸张低劣,文字粗漏,人物也多用A、B、C、D先生小姐等替代。 但说不定也能发现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郑涵都一并搬了过来,在桌子上摆起了高高的一摞。 郑涵决定先从柳忆眉的身世查起,他一页一页地仔细翻阅,唯恐漏掉了任何细小的线索。 柳忆眉,这个与郑涵仅有一面之缘的传奇人物,平生面目就被这一点一滴的线索勾勒了出来。 柳忆眉,出生于一个落魄的官宦之家,也算是世家子弟。 自幼聪明好学,曾有“神童”之称。 蒙于家塾,民国后入北洋学堂,后入日本早稻田大学留学。 回国后与东方楚、周拂尘、李楚岑四人同入北洋政府供职,曾任教育总署教育司视学。 四人诗墨笔调,无一不佳,因文笔清丽,人称“花间四君子”。 柳忆眉虽自幼颇具才名,人也生得通脱俊逸,引得不少闺秀为之倾心,为人却极正派,鲜少蜚闻,这也是他最为世人所称道的地方。 这就是关于柳忆眉的官方记载,平淡寡味,缺乏戏剧性。 也没有婚娶的消息,哪来的儿子女儿?为什么李祎璠与柳迪都说自己是他的儿子(女儿)?但稍加留心,就会发现他的官方简历至民国六年(1917年)2月便戛然而至,而这距东方惨案发生不到半年的时间。 柳忆眉很可能是受到东方惨案的牵连,不得已而黯淡隐去的。 可能正是东方惨案的缘故,柳忆眉等四君子这样风光一时的人物,在今后的日子里很少被提及,甚至被刻意淡化、回避。 正规的报刊中找不出更多的线索,或许那些街头地摊上的小报上可以查出些什么吧?郑涵仔细地在那些三、四流的小报中翻找着,在一堆明星名媛、政治丑闻、寻仇暗杀的新闻中找到了这样一条消息: 北陆情定风流才子,南青流连花间四君 本报讯,“北陆南青”,这一南一北,风流多情、颠倒众生的社交名媛相继坠入情网,卷入桃色艳闻之中。 社交名媛、人称“北陆”的陆龙怡情定风流才子徐承厚,以致双双毁弃前约,与前夫(前妻)离异,轰动一时。 而今销烟未散,与“北陆”齐名的“南青”,却被传更为丰富多彩的风流艳事。 有说“四君子”都爱上了艳光四散的“南青”。 据知情人吐露,青是在一次晚宴上结识四君子的,而后有意施展自己的女性魅力,令四君纷纷神魂颠倒,不能自拔。 这位知情人还透露,四君子之一的L君甚至扬言愿意为她去死,而另一位Z君则施展平生所学,为她设计了一款独特的香料。 据悉,多情的“南青”不只这四位情人。 她的追求者中,不乏身居显位的要员。 有一位高官甚至为其打点媒体,这也是“南青”能够万花丛中过,不留半点香的原因所在。 只是不知,在众多“南青”的追求者中,哪一位能够屏开雀选,独占花魁呢?我们将拭目以待。 四君子都在其中,而且是和同一位女子有牵连。 这应该是一条极其重要的线索。 郑涵急急地抽出这张报纸,又向下翻去。 可令他失望的是,他翻遍了1910——1912整3年的报纸,却没有相关的报道,甚至连“南青”也未再提过。 难道是那家报纸杜撰的? 郑涵再一次拿起那张报纸,1910年的《晶报》。 《晶报》虽算不上什么大报,可也不同于普通的街头小报,没有理由凭空捏造的。 那为什么这样爆炸性的新闻,只有《晶报》以小篇幅报道,那其它报章未见动静呢? 唯一的可能性,就是如报上所说。 “南青”结交权贵,打压媒体,压下了这条轰动一时的新闻。 “北陆南青”虽是齐名,但“北陆”直写姓名叫陆龙怡,而“南青”却不敢直呼其名,只用代号,似乎也可以佐证。 这么这个神秘的“南青”,到底是谁呢? 郑涵也只能在浩繁的报章中寻找蛛丝马迹。 他顾不上双目的疲惫,继续向下找去。 正当他努力地寻找有关“南青”的线索,意外地发现了这样一条新闻: 十年寒窗,青年才子求学东洋 万里跋涉,痴情富女苦守情郎 某关姓富家女,苦恋昆山青年柳才子,不惜以身相许。 而柳才子为免贻误佳人终身,远至东瀛求学。 关姓女竟瞒过家人,变卖所有首饰,万里相随。 如此痴心,世间少有。 不过据坊间传言,关姓女之所以不远万里相随,实乃是因为珠胎暗结之故。 而柳才子心中另有佳人,才远走他乡避祸。 有传,关姓女之父因女儿此举有辱家门,伤风败俗扬言断绝父女关系,永不许女儿回家。 这也是关姓女远走日本的原因之一吧? 古人有谚,痴心女子负心汉。 今日亦然。 而柳才子可谓德亏矣!有才无德,如树木无根。 但愿柳才子能改过自新,而关姓女不计前嫌,重修旧好,此可谓人间一段佳话矣! 这段旧闻,远不算什么奇闻佚事,但却紧紧地攥住了郑涵的眼球。 这个“柳才子”是昆山人,而且去过日本留学,他会不会就是柳忆眉呢?很有可能!郑涵匆匆地向下翻去,希望再找到这则新闻的后续报道,可是和上一则消息一样,如同大海上的浮光一样,匆匆一瞥便转瞬即逝,再不见了迹踪。 郑涵没有灰心。 这两则消息像两片残破的拼图,似乎能传达一些重要的信息,但又拼接不上。 那个神秘的“南青”到底是谁?她与四君子的绯闻是真的吗?如果是,能让“四君子”同时喜欢上的女人想必不简单。 还有“柳才子”,会是柳忆眉吗? 他满腹疑问地继续向下翻阅,终于,一则消息跃入他的眼帘,刚看到标题,他就像被电击了似地,直起身来,贪婪地向下翻阅: 不忘旧情,柳忆眉香堂收义女 半年之前的“周门惨案”,残忍血腥,令人发指,轰动了整个上海。 而“周门惨案”留下的遗孤,则引起了市民极大的怜悯与同情,许多市民纷纷致电本报,询问资助、收养事宜。 如今,“周门惨案”所留下的孤女已经有了最好的归宿。 据悉,同是“四君子”之一的柳忆眉已经决定收养周拂尘的遗孤。 柳忆眉甚至公开宣称,自己终生不婚,更无所出,将视这个女孩子为已出,给她最好的教育,并给她改“柳”姓。 不过,为了保护这个女孩,他不会吐露更多的信息。 郑涵看得心中“砰砰”直跳。 文中的这个“孤女”,难道就是柳迪?果是如此,那么柳迪说自己是柳忆眉的女儿,而李祎璠说她是柳忆眉所收的义女,也都说得过去。 柳忆眉既然不是柳迪的亲生父亲,突然抛下柳寒江兄妹,也更说得通。 可是,为什么没有提到柳迪的哥哥柳寒江呢?他到底是柳忆眉亲生的,还是和柳迪一样是义子?还有李祎璠呢?他强调过自己是柳忆眉的独生子,如果他的说法是真的,柳寒江很可能和柳迪一样,都是义子。 不过据报上所说,柳忆眉亲口说过自己终生不婚,更无所出。 是李祎璠在说谎?他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 郑涵又看了一遍那则消息。 “周门惨案”?!“东方惨案”未平,又出了一则“周门惨案”。 而且这周门惨案发生在四君子之一的周拂尘家中,留下的唯一孤女,则很可能就是柳迪! 周拂尘!周拂尘!郑涵蓦然想起,适才自己翻阅报章,似乎真看到过什么有关周拂尘的消息,只不过自己只想查阅柳忆眉的消息,只是匆匆一扫而过,并未细读。 他忙向前翻去,只觉心中惶惶地,跳得厉害,手也抖得几乎翻不开报纸。 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接近真相了而激动,还是害怕看到真相?他终于翻到了那一页,期待而又惶乱、忐忑地读完了那一篇报道: 丧尽天良,才子斧砍妻儿。 千钧一发,孤女床底偷生 这是一系列连篇累牍的报道。 十年前,1917年元宵节,四君子之一的周拂尘在这个圆月之夜不知为何狂性大发,杀死了自己的妻子与儿子,然后自尽。 而他的女儿,虽因藏在床下而侥幸脱险,但心智上也受到了强烈的刺激。 报纸上详尽地介绍了李拂尘在事发前如何地德才兼备,与人为善。 他的妻子如何贤良,儿子女儿如何乖巧,家庭是如何地幸福。 案发现场是怎样地血腥残暴,唯一留下的女儿又是怎样地可怜,此案给社会带来了怎样的不良影响…… 郑涵没有读下,完全没有读下去。 他看到了那孤女的照片。 在父母与哥哥的追悼会上,才七岁的她,孤凄地站在那里。 缟衣素裙,黑亮的头发盘成如意双鬏,抱着一束白百合。 郑涵认出了柳迪,隔着十五年封尘的发黄的霉烂的岁月,他认出了柳迪的眼睛。 还是那双眼睛,哀怨的、孤独的、封闭的、自卑的、惶恐的,乞求温暖、保护与关爱的眼睛。 她一点也没有变,她的眼神一直停留在那一年,她才七岁。 郑涵终于明白了,她为什么总是怯怯地,总是小心谨慎地,蜗牛一样试探着伸出触角,又随时准备缩回去,因为她缺乏安全,缺乏爱。 她需要爱,很多很多的爱。 郑涵在那一刻有些自责,为什么不对她好一点,总是嘲笑她,欺负她呢?她是一个多么可怜的姑娘? 柳迪的遭遇,激起了他完全的怜悯与保护的欲望。 遇到柳迪这样的姑娘,你很难不同情、不想保护她。 郑涵正沉浸在对柳迪身世的怜悯与伤感中,突然理智向他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那柳寒江呢?柳寒江自然不会是自称是柳忆眉独子的李祎璠。 李祎璠与柳迪见过面,且彼此有种莫明其妙的敌意。 那么柳寒江,会是柳忆眉另外收的义子? 等等,柳迪确实有个亲哥哥,有个十五年前被父亲亲手砍死的亲哥哥! 郑涵突然有种不祥的预感,他用颤抖的手,从包里找出一管笔来,又翻开了随身携带的日记,在一张纸上,凭着报纸和档案所记,写下了柳迪兄妹的生平,他一边写,一边在心中祈祷: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一定是我弄错了,一定是…… 郑涵翻开笔记与报纸,匆匆地写着,推算着。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他怕被人发现,没有开灯。 到处是灰蓝而晦暗的暮色。 写着写着,郑涵抬起头来,高旷深纵的穹顶上,陈旧而笨重的水晶大吊灯似乎随时要掉落下来。 身后的大理石圆柱,散发着一种寒浸浸的凉意……那种寒意,自头顶始,延着每一根神经末梢,向下漫延而去,像是寒冽的水,沿着脊背,沿着手臂,沿着腿,沿着每一根神经未稍,缓缓地流下去。 这是源自灵魂深处的,最恐惧也最令人难以置信的寒意。 “是这样吗?会是这样吗?真相会是这样吗?”郑涵喃喃自问。 尽管不愿相信,理智告诉他,要尊重证据,尊重真相。 他盯着那张纸,看了一遍又一遍: 柳寒江,清光绪34年(1908)生人 柳迪民国元年出生 籍贯江苏,出生地上海。 家庭住址: 家庭成员:陈素斐(母亲) 柳迪(妹妹,上海南洋女子中学一年级) 民国4年(1915年),柳寒江入江南小学一年级 民国6年(1917年),柳迪入同一所学校 民国6年(1917年)6月4日,“周门惨案”爆发后,兄妹两的履历就显得有些怪异了: 柳寒江于民国13年(1924)入上海南洋中学(高级) 同年柳迪因头疼,暂休学业 柳寒江于民国16年(1927)毕业于上海南洋中学。 同年入燕大。 柳迪于同年入南洋女子中学 同年,柳迪因头痛,休学在家 民国16年(1927年)12月,柳寒江在燕大图书馆,因《宝相选鉴》而失踪 1927年4月,柳寒江在日本遇到东方若希,恋爱两年 同年,柳迪因头痛,休学两年 1932年,柳迪入燕大中文系 …… 他蓦然停下了笔!1917年6月4日“周门惨案”爆发之后,柳迪与他的哥哥柳寒江从未在同一个时空间里出现过!也就是说没有人同时看到过他们!郑涵突然想起了在“枯心堂”外竹林里,那个神秘而诡异的身影;李祎璠曾问过柳迪,她有没有去过日本;柳迪经常头疼,经常会有“预感”;柳迪在睡梦中,竟然见过了一个日本女孩;柳迪已经回上海几天,而她的邻居竟说没见过她,却见到了她的哥哥,而柳迪却与哥哥未曾谋面;柳寒江为什么突然失踪,而不和妹妹告别;柳迪为什么千辛万苦也找不到哥哥…… 一切的一切,似乎都有了一个答案,尽管是如此诡异而悚人的答案。 如果真相是这样的话,那桑卫兰一家岂不很危险? “不好!不好!”郑涵连叫不好,他跳起身来,向外面跑去。 图书馆的大门已经锁了。 一定是闭馆的时间到了,郑涵悄悄坐在不起眼的位置,又没有开灯,图书馆的人以为没有人,所以锁了门。 “开门,快开门!”郑涵一边拍门,一边狂喊,“快来人!” 半晌,一个瘦瘦的老头拖着一串长长的钥匙,慢吞吞地走了出来。 “你这个年轻人怎么回事?时间到了还不走?在这里大喊大叫地,吓了我一跳!” “大爷,”郑涵满头大汗地说,“快开门吧,我有急事!” “急事?”老爷把眼一瞪,“有急事你不早走?” “快,大爷!”郑涵急得跺脚,“要出人命了!” 老头一愣,虽然似信不信,还是三下两下打开了铁门,放郑涵出去,“下次看着点时间!” 郑涵满口答应,飞奔出来。 图书馆地处偏僻,此时路上一个人也没有。 荒草萋萋,月色寂寂,万物像是被镀上了一层薄薄的银箔。 郑涵唯恐有变,心急如焚。 可是找不到车,一时也找不到回去的路。 他觉得自己像《聊斋》中的书生,误入繁华世界,美女笙歌,猛回头却是荒草枯坟,古墓衰烟。 他孤身一人站在这荒凉的世界里,突觉背上悚然,回头望去。 一轮明亮又苍白的微残的月,无遮无拦地,无限近地迫近他。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大,这么亮,这么近,这么阴森的月亮。 同样的一轮月,照在“待清园”波光粼粼的湖面上。 夏谙恕缄默着,烟一支接一支地吸。 半晌,他开口了,“你说的那个东西,能不能给我看一下?” 桑卫兰递上。 夏谙恕连忙接过。 这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不,只有半册,后半部分明显是被扯去了,又重新用线装好。 册子保存得相当好,看不出岁月的痕迹,可看这册子的所有人,对其是相当爱惜的。 那册子的纸张很少见,在月光下,呈现淡淡的青色,隐隐有山水、荷竹、花鸟、霜雪等自然纹理,偏偏在似与不似之间。 册上隐隐有种淡淡的香气,不知是用什么材质制成的。 封面无字无款,翻开来,里面是娟秀的簪花小楷,遒媚圆润,妍丽工绝。 整页一气写成,却无一字涂抹,真正难得。 夏谙恕不由得倒吸了一口气。 桑卫兰理解他的惊异,那个小册子他细读过多次,才气逼人。 “这个……”夏谙恕举起那本小册子,冷笑,“算是她带过去的嫁妆吧?” 桑卫兰知道他误会了,连忙否认。 “悯悯什么都不知道,她手上也没有这样的东西。” 夏谙恕冷笑,显然不信,“她从我们家走的时候,可是带了两大箱东西。 她母亲值钱的嫁妆不少,都在里面!” “若是要紧的东西,令尊也不会让她带走,”桑卫兰淡淡地说,“她不知道这件事,我也不打算让她知道,这件东西,我们是从别的地方得的。” “哪里?”夏谙恕追问,随即省悟,“稻香村!是不是?” 桑卫兰笑了笑,没有否认。 夏谙恕想起那天夜里,在稻香村的狭路相逢,桑卫兰用一个白玉佛首瞒过自己。 而当时李楚岑家火光冲天,自己急于去查明情况,就那么轻易地放过了他……他懊悔得几乎要把拳头攥碎,不过不要紧,让桑卫兰忙去吧!真正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到了曲终人散,他才知道,到底是在为谁做嫁衣裳? 当夜,夏谙恕在火中抢救出一些李楚岑的遗物,他从李楚岑的信件中,发现了王保国、邓俊芳与周海峰的行踪,本想把他们抓来,逼他们交出重要的信息,没想到他们刚刚招供,供词就被夏疆烧掉了。 而恰在此时,邓俊芳与周海峰也被人杀死了……他们正忙着抓凶手,桑卫兰与二刘兄弟此时又闯了进来,刚要擒住桑卫兰一行人,又被人引开火力……这一环连着一环,一步接着一步,一定有高人在背后操纵弈局吧? 这个“高人”,显然不是已入彀中的桑卫兰,那他又是谁呢? 不管他是谁,难道夏大爷是吃素的吗?夏谙恕冷笑。 桑卫兰似乎没有留意他的变化,他盯着窗外的明月。 “桑老板,高明啊?”夏谙恕皮笑肉不笑。 “怎么?夏局长?” “你一个白玉佛像就瞒天过海了,”夏谙恕举起那本小册子,凑近他,“这么重要的东西,藏了这么久也不动声色……” “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夏局长千万不要见怪!” 夏谙恕冷笑,“想必你一定以为,东方惨案是我们家做的了?” “自然不会!”桑卫兰摇头。 “不会?”夏谙恕冷笑,“那你为何要把那些照片交给报社?” “夏局长,”桑卫兰叹气,“桑某可是那样轻浮孟浪之人吗?” 夏谙恕打量了他半晌,沉吟地说,“我也觉得你做不出那样的事,那……” “还记得郑涵吧?”桑卫兰苦笑,“是那小子坏的事!” “郑涵?和若希儿跳舞那个?” “正是!”桑卫兰叹了口气,“都怪我太疏忽了,以至酿成大祸。” 夏谙恕阴阴地笑了一声,“那你手中的证据,难道不是指向我们?” “我还有其它证据。”桑卫兰平静地说。 “是什么?” “我这么快就亮出底牌的话,”桑卫兰苦笑,“怎么走得出去呢?” 夏谙恕也笑了,“我凭什么相信你?” “给我三天的时间,”桑卫兰伸出三根手指,“我会找出真凶!” “东方惨案?” “东方惨案,”桑卫兰着重地说,“还有夏部长的死因!” “好!”夏谙恕拍手,痛快地说,“三天就三天!” “夏局长,我还想问你一句话。” “哦?是刘二爷吗?” 桑卫兰摇头,“我们的合作已成定局,夏局长自然不会亏待了刘二爷……我想问的是,孟真!” 提起那个名字,夏疆不自主地沉下脸,好一会,他才开口,“你想问什么?” “她现在,应该还在贵府吧?” 夏谙恕冷笑一声,带着深深的恨意,“你以为,凭她可以逃得掉吗?” “那夏局长就没问问她?”桑卫兰试探着问。 “你别忘了,”夏谙恕表情阴沉而僵硬,“她是个哑巴!就算把她全身上下的肉一块块割下来,她也不会说话!” 原来她真是个哑巴!桑卫兰震惊不已,难怪夏谙恕会被自己手中的证物所制,孟真根本不会说话!夏谙恕想要破案,只能依靠自己!但那晚孟真为自己引路,又帮自己脱身,夏谙恕会不会怀疑自己与孟真是一伙的? “在下还有一件事想不明白,”桑卫兰微微皱了皱眉头,“孟真为何要帮我呢?” 夏谙恕突然仰天长笑,“桑卫兰呀桑卫兰,你到现在还不明白?因为你只是一枚棋子,还是枚很有用的棋子,她救你,是因为你有用——你现在明白了?” 桑卫兰故作恍然状,“原来如此!多谢夏局长点拔!” 夏谙恕又何尝不是把自己当作棋子?桑卫兰在心中冷笑。 正因为双方都自己当作棋子,他才能活到现在,且在两方之间周旋。 不过胜负输赢,现在还远远未见分晓。 “还好你不算糊涂!”夏谙恕冷冷一笑,冷峻的目光中,未尝不带着几分赞许。 “在下也是这样觉得!”桑卫兰说。 两人相视一笑。 卧室里开着灯。 吊灯、壁灯、夜灯、床头灯……全点亮了。 可还是觉得暗。 是窗外的月色太浓了?蕉叶树稍上,霜意恍动,简直要侵入室内来。 夏谙慈站起身,拉上了窗帘。 门外的钟越走越快,越走越响,渐渐快得人心烦意乱起来。 夏谙慈在床头放了几本书,随手拿过一本来,翻了几页,也读不下去,脑中胡思妄想:一会想到夏疆翻脸,朝桑卫兰开枪,鲜血淋漓,惨不忍睹,自己如何痛哭,与夏疆等人争执;一会想夏谙恕软禁桑卫兰,不放出来,自己如何找上门去与他们理论……一会哭一会笑,一会气一会恼。 想了一会,自己都好笑起来,自知是心魔作祟,妄念太多,不得宁静。 于是找出一串念珠出,默念《心经》: 观自在菩萨。 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照见五蕴皆空。 度一切苦厄。 舍利子。 色不异空。 空不异色。 色即是空。 空即是色。 受想行识。 亦复如是。 舍利子。 是诸法空相。 不生不灭。 不垢不净。 不增不减。 是故空中无色。 无受想行识。 无眼耳鼻舌身意。 无色声香味触法。 无眼界。 乃至无意识界。 无无明。 亦无无明尽。 乃至无老死。 亦无老死尽。 无苦集灭道。 无智亦无得。 以无所得故。 菩提萨埵。 依般若波罗蜜多故。 心无挂碍。 无挂碍故。 无有恐怖。 远离颠倒梦想…… 念了几遍,只觉心下澄明宁静了许多。 忽然听到“哎哟”一声,原来是绿茵坐在椅子上做女工,不小心扎到了手,忙将指头放在手中吮。 夏谙慈睁开眼看她,“没事吧?” 绿茵自嘲地笑了笑,“越来越不中用了!才绣几下就扎了手,还好没把东西染脏了。”她手中绣的是一个白色靠垫,白底,玉兰花鸟,绣得十分精细。 夏谙慈侧过脸瞧了瞧她。 绿茵一连几日熬夜,眼下都青了。 绿茵虽然年轻,自幼就懂事,心又重。 她与夏谙慈从小就在一起,情如姐妹。 桑家这一连串的事,她就都看在眼里,不过不说出来而已,只是默默地做事分担。 这些日子以来,三叔赌气走了。 小芮贪玩不懂事,余妈又上了年纪,家中的大小杂务,还有料理病人,都要她来尽心操持。 难怪她会觉得困倦呢,夏谙慈心中不免歉疚。 “累了?”夏谙慈笑着说,“快去睡一会吧!” 绿茵强打起精神,摇了摇头,“没事,我把这几针绣完!” 夏谙慈起身催她,“这会又不用,急什么?”说着将她手中的靠垫抢了下来。 绿茵笑了笑,“那我坐这儿陪你说说话吧,省得一个人怪闷的。” 夏谙慈心中一暧,笑道:“有什么好说的?我要念几段经文,倒想清静点!” “那我下去看看刘爷?” “刘爷那有小芮看着呢!”夏谙慈不以为然地说,“也该让她干点活,不然整天不知疯成什么样子!你先去睡一会儿,也好去轮替她。 不然你只管硬撑着,到时候刘爷要茶要水,你瞌睡得听不见,那才误事呢!” 绿茵听着笑了,正要说话,只听门外“扑通”一声响,两人都吓得愣了。 连日来风波太多,令人的神经格外脆弱。 “不是刘爷吧?”夏谙慈问。 似乎有碗碟磕破的声音,绿茵侧着耳听了听,摇头,“不是,像是柳迪的房间……” 柳迪也病着呢!夏谙慈叹了口气,真是凡事都找上门来。 虽然郑涵做事莽撞,柳迪来路不明,不过她一个年轻姑娘孤身在外,又有病在身,倒也可怜。 夏谙慈想着,不免稍稍收起了对她的反感,反倒动了恻隐之心。 “快去看看!” 两人出门,走廊里灯暗,有些阴森森地,夏谙慈一路来把所有的灯全点亮了。 两人来到柳迪的房前,听到里面有人呻吟,不管怎么叫也不见有人开门,夏谙慈皱了皱眉,“怎么好像有男人的声音?” 绿茵抿着嘴笑了,“姐,你糊涂了吧?三叔走了,桑老板不在,三爷又病着,前后门都锁得严严的,这屋子里什么时候又跑出个男人来了?是你太担心桑老板,有点神魂颠倒了吧?” 夏谙慈笑着啐了她一口,“都什么时候了?还不去拿钥匙!” 绿茵笑着去了,一时拿钥匙过来打开了门,两人都呆住了: 柳迪的房间没有开灯。 窗帘也没有拉,窗外杨柳依依,一轮大而苍白的月亮恰恰挂在窗外,像是随时要闯进来。 满屋里如水的清光。 夏谙慈不觉打了个寒颤。 柳迪倒在地上,黑发摊散了一地,远远地就能瞧见她青白色的脸。 夏谙慈与经绿茵忙跑了过去,“小迪,小迪,你怎么了?” 柳迪不答,双眼紧闭。 她的身体湿而冷,不停地打着颤,连头发都被汗水打湿了。 额上满是豆大的汗珠。 “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绿茵焦急地说,“下午吃了药,看起来好些了,怎么一下子就成了这样?” “我们先把她扶到床上吧!”夏谙慈说。 柳迪虽瘦,个子却很高。 两人扶她也有些吃力。 夏谙慈从后面扶起她的双肩,让她的头枕在自己怀里,刚要抬起她,柳迪突然睁开眼,“妈,妈,月亮出来了,我好冷!” 她声音哀哀地,像个受伤的小动物。 夏谙慈没有享受过多少母爱。 她自己也不喜欢小孩子,然而柳迪的话,激发出了她深藏的母性。 “来,”她回头对绿茵说,“把她抬到我房间里去!” 绿茵有点诧异,夏谙慈天性喜洁,从不容外人到她房间。 “抬过去吧,”夏谙慈说,“今晚我来照料她,也好有个伴。” 绿茵心中释然了:夏谙慈还是心中忐忑,想找个人伴着她吧? 桑、夏两人的房间是相通的套间。 夏谙慈与绿茵将柳迪抬到外间,这是夏谙慈的房间。 夏谙慈为她号了脉,开了一幅药,让绿茵去煎上。 绿茵答应了出去。 柳迪躺在床上,嘴里似乎在嘟囔着什么,夏谙慈忙俯下身看她。 “柳迪”,夏谙慈轻轻地问,“你想说什么?” “斧子……”柳迪依然闭着眼,但眼珠不断地转动。 “斧子?”夏谙慈怔住了,她想起了适才那个诡异的梦,柳迪的身上,到底有多少秘密? 夏谙慈刚要开口问,柳迪突然不安起来,她的头不停地左右摆动,大汗淋漓。 “小迪,小迪?你怎么了?” 柳迪猛然睁开眼,死死地盯住窗外,她的手也直直地指过去,“月亮……” “月亮?”夏谙慈省悟过来,柳迪不喜欢月亮! 她急忙起身,来到窗边拉下厚重的窗帘。 回头看时,柳迪又安静了下来。 不一会,绿茵便熬了浓浓的药来,喂柳迪吃了下去。 吃了药后,柳迪便又沉沉地睡了。 “真奇怪!”夏谙慈自言自语地感叹。 “姐姐说什么奇怪?”绿茵忍不住问。 “这个柳迪病得奇怪,感觉不是普通的头疼发热,”夏谙慈皱了皱眉头,“她的脉象也很奇怪,时浮时沉,时急时缓,脉象冲乱……我第一次见过这么乱的脉象!” “她这么年轻,能有什么大不了的病?”绿茵轻声安慰她,“我想,一定是郑涵的事闹出来了,她又急又愧,急火上心,才加重了病情。 明天实在不见好,就带她上医院试试吧!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我们尽力了就好!就是郑涵做了那样的事,我们也没亏待她呀,连句重话都没说过。”她压低了声音说。 “你说得对,我们也尽了全力了,”夏谙慈点了点头说,“我只是觉得这个孩子可怜,年纪轻轻的,就无依无靠的!” 绿茵也叹息,“谁说不是呢!” “别说了!”夏谙慈站起身,“你快去睡吧!要是连你也病倒了,我身边可真没有帮手了!” 绿茵见她态度坚决,便答应着去了。 夏谙慈坐在柳迪的床头。 柳迪躺在床上,身体紧紧地蜷缩着,嘴唇有些委屈似地嘟起,像是眠在母亲怀中的婴儿。 夏谙慈温柔地伸出手,为她抿了抿额前的乱发。 桑卫兰从“待清园”中行车出来,月正中天。 车刚转下山来,一辆黑车从路旁冲出,直奔过来,桑卫兰惊出一身冷汗,连忙刹住车。 难道是夏谙恕反悔了,来找他的麻烦?桑卫兰握紧了手中的枪。 那人下车,摘下礼帽,桑卫兰方才认出来,原来是跟随了夏疆多年的宋与鹤宋副官,他这个时候为什么要拦自己的车?桑卫兰心中一紧。 宋与鹤向桑卫兰的车前直奔过来,神情肃穆,脸上的肌肉都绷紧了,不过似乎没有恶意。 “宋先生,你是来要桑某的命吗?” “桑老板,实在冒犯了,”宋与鹤语气匆匆地说,“不过,我实在是有重要的事要请教!” 宋与鹤跟随夏疆多年,陪着他出生入死,夏疆对他非常信任。 可在这个时候,他为什么要来找自己呢? 桑卫兰惊魂稍定,不免对此又惊讶又好奇,“先生请讲?” “司令的事,想必桑老板都知道了?”宋与鹤语气沉痛,还是多年前的老习惯,称夏疆为司令。 桑卫兰叹息着点了点头,“宋先生节哀!”夏疆也算是一代枭雄,就这样去了,难免令人感叹。 宋与鹤皱了皱眉头,“我是想问桑老板,那天是怎么进待清园的?” “原来宋先生怀疑我?”桑卫兰警觉地反问。 “如果我怀疑桑老板,”宋与鹤连连摇头,“也就不会来问你了。 司令死得实在蹊跷,我不过是想查明事情的真相!” 桑卫兰点头,“西洲,太湖石后,密道!不过那天有人赶在我们之前,已经进了待清园!” “这我知道,我们抓住她了!” “抓住了?”桑卫兰故作吃惊,也是想打探消息,“到底是谁?” “她叫孟真!就是她杀死了周海峰和王保国。 她当天就被我们抓到了,现在就关在水库地牢里……” 看来孟真真的被夏家抓住,并被关起来了,她会是杀害夏疆的真凶吗? 桑卫兰皱了皱眉头,“那么宋先生,孟真现在还关在水牢里?” “没错,待清园的水牢戒备森严,她是不可能逃脱的。” “那,宋先生找我又是为了什么?”桑卫兰发问。 “实不相瞒,这也是我急于查明真相的原因,”宋与鹤焦灼地叹气,“孟真不过是一个女人,侥幸从地道混入待清园,但她决进不了老爷的书房。 老爷的书房,戒备森严,平日里只有我和大爷才可以出入。” “宋先生的意思,孟真不是真凶?” “也不尽然,”宋与鹤摇头,“现在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孟真在园中有内应,另一种就是,有人趁乱杀死了司令,借机嫁祸给孟真……” 无论是哪种可能,宋与鹤都有谋杀的嫌疑,难怪他如此焦急!桑卫兰不由又暗自打量了他一眼,夏疆被一枪暴头,没有任何打斗挣扎的痕迹,很明显是被亲近的人所杀。 夏谙恕又是他最信任的儿子,那么嫌疑最大的,自然就是宋与鹤了…… “那么,我能帮先生什么?”桑卫兰问。 如果真凶是宋与鹤,他又何必在这个时候来找桑卫兰? “我是想知道,那天还有没有其它人潜入待清园?” 桑卫兰苦笑,“刘则轩现就押在贵府,则举重伤,我带的人,算是全军覆没,先生又不是不知道。 至于孟真那一行人,现也在贵府,先生应该去问她呀!” “桑老板误会了!”宋与鹤面色苍白,“实不相瞒……自从那天起,有很多机密的事情,我已经无法参与了……” 他早已失去了夏府的信任,这也难怪! “事情一定会水落石出的,先生多保重,后会有期!”桑卫兰心中有事,匆匆地要将车开走,宋与鹤忙又拦住了他。 “桑老板,”宋与鹤站在车窗外,声音颤抖,“今日您与大爷谈话,他是不是在怀疑我……” “这,倒未曾听他起过。”桑卫兰微微一笑,发动了汽车。 夏疆的死因,夏谙恕的想法,他根本没有摸透,自己亦有很大的嫌疑。 泥菩萨过江,他用什么来安慰别人? “桑老板,等等,等等——”宋与鹤绝望地大喊,似乎拼尽了最后一丝力气。 桑卫兰不觉动了恻隐之心,停下了车。 宋与鹤赶了上来,颤抖着,递给他一个小小的纸包。 “这是什么?”桑卫兰惊讶地问。 宋与鹤面色苍白,眼中全是冰冷与绝望。 “桑老板,我的时间不多了,可能没有机会碰到别人了……”宋与鹤颤抖着说,“我跟了老爷一辈子,忠心耿耿,不能受这无名的冤屈。 这是老爷书房的钥匙,一直由我保存着,前段时间,突然莫名其妙地失踪了,后来又莫名其妙地回到我口袋里,我去检验过,这钥匙上有半个指纹……” 桑卫兰被大大地震动了,“指纹是谁的,宋先生?” 然而宋与鹤只是绝望地苦笑,“这件事,如果说出来,夏家的名誉会受到玷污,我对不起夏家;而不说,又对不起我们家老爷,就有劳桑老板,为之代劳吧……” 难道是……桑卫兰心头一震,怎么可能?怎么可能? 他定了定神,“宋先生,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要去,陪着老爷了……”宋与鹤绝望地苦笑,他的面孔,似乎更加苍白了,“有人会送我去的……”他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桑卫兰怔了一下,发动汽车,绝尘而去。 月下乱山中,宋与鹤伶仃的背影,似乎兀自微微颤抖。 第二十二回 今夜债劫数自缘血,他日泪冤孽本前生 入夜,月的清辉普照大地。 桑卫兰驾车,有些心不在焉地开着。 他在思量对策。 他为刘则轩与自己,争取到了三天的时间。 三天,真的能解决一切吗? 尽管已知真相,尽管已知真凶,尽管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 但是,要做到还原真相,缉拿真凶,恐怕也没那么容易。 投鼠忌器!他在心中默念着,投鼠忌器! 怎样才能做到,既能使真凶伏法,沉冤昭雪,为逝者争一个交代,又不会伤及无辜?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桑卫兰开着车,从徐家汇路,缓缓驶入宝愚路。 这条路一向行人稀少,路灯也有点没精打采的,月的清光洒满街边的疏桐,清风过处,沙沙作响。 桑卫兰开车不过半里,渐渐看到前面有个飞奔的黑影,像是黄包车。 这条路,在这个时间,很少有行人奔走,更何况走得那么急。 桑卫兰便有些留意起来,加大马力跟了过去。 月光很亮,远远看着,有点象郑涵的模样?桑卫兰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条路是通往“谙园”的。 郑涵捅了那么大的篓子,竟然还敢回来? 郑涵心急如焚,正在极力地催促,“快点,师傅,再快点,我给你双倍的工钱!” 拉车的车夫甩开步子,跑得飞快,听见他的话,有些不满地说:“你给得再多,我也不会飞!” 郑涵急得直搓脚,正在此时,后面的车灯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回过头,认出了桑卫兰的车。 “桑老板!”他惊喜地大叫,挥手,“桑老板,停下,快停下!” 桑卫兰将车停下,摇下了车窗,“福尔摩斯?”他冷冷地说。 “桑老板,”郑涵双手抓住车窗,唯恐他突然开走,“快,快回去,有危险!” “什么?”桑卫兰疑惑地问,“谁有危险?” “都有!”郑涵着急地说,“桑庐里的人都有危险,柳迪……” “柳迪?”桑卫兰心中一惊,柳迪出了什么事?不过柳迪有点不大对劲,他早有所预料。 “快!再不走来不及了!”郑涵催促。 “上车!”桑卫兰回头打开了车门。 郑涵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塞给车夫。 跳上了桑卫兰的车。 夏谙慈朦胧中感觉到隔壁房间有响动,她心中一惊,即随有些自嘲似地笑了起来:隔壁房间里的不是柳迪嘛,还能有谁? “谙园”一向守卫森严,前后大门都有专人把守,又各有几只凶猛的大狗,没有人能无声息地闯进来。 “谙园”主楼的门窗更不用说,夏谙慈与绿茵都是谨慎细心的人,每天都要检视再三,关锁严谨才放心。 所以即使家中人少,也是不用担心的。 桑卫兰与夏谙慈的卧室是在二楼相邻的两个房间,中间有门可以相通,两个房间都是可以反锁的,连绿茵也没有钥匙,所以更不用担心有人会进来。 夏谙慈正安慰自己,猛然觉得气氛有些不对——月光! 月光?她睁开双眼,猛地坐了起来,拉开了床幔,如水的月光泄了一地,满屋都是那阴阴的凉意。 苍白的月亮就挂在窗外的树梢上,睁大了眼,冷笑着窥视这一切。 空气中,似乎隐隐有一丝香,森森地,凉凉地。 夏谙慈激泠泠地打了个寒颤,她睡前明明是拉严窗帘的,谁又把它拉开了?有人进来了?她一时间如陷冰窟,一动也不敢动。 隔壁房中,似乎有人走过来了。 他走得僵硬、沉重、生冷、机械,似乎不像女人的步伐,甚至不像是人的步伐。 夏谙慈坐在床上,身体紧张得有些僵硬,她警惕地向门口望去。 门开了,从隔壁房中走进来一个——男人。 男人!夏谙慈惊得几乎跳了起来,隔壁房中怎么会走出一个男人?那柳迪呢?她不会有事吧? 是的,真的是个男人,从无边的黑暗中走了出来。 他穿了一身黑色的西装,个子不算太高,但骨肉匀亭,四肢颀长,生得通脱直挺,说不尽的风流帅气。 他渐渐走了过来,在清冷的月光下,看得出他浓黑的短发,皮肤白晰,浓眉秀目,鼻梁直挺,上唇蓄着短短的八字胡,双唇红润而饱满,称得上是个标致的美男子。 夏谙慈仔细打量之下,觉得有些眼熟,却并不记得见过这个人。 她环顾四周,门是反锁的。 夏谙慈跟着刘则轩学过一点粗浅的武功,当然只是皮毛,没有十足的把握,她不敢和男人动手。 叫人也没用,绿茵手中也没钥匙,打不开门。 最好的办法就是将他稳住。 “你是谁?”夏谙慈竭力使自己的声音镇定下来,“你要干什么?” 那个男子笑了。 他长得很英俊,但眼神中闪烁着一种阴毒凶狠的戾气,令人不寒而栗。 “我要你——”他带着点狎昵的语气,似乎是在调戏她,然而接下来他说,“我要你死!” 最后一句,他加重了语气,恶狠狠地。 夏谙慈愣住了。 她一直在揣测他的来由,要么寻仇,要么索财,要不然也是为色,她要度情想出相应的对策,稳住他——然而他一张嘴就要她死,怎么会这么恨她? “我哪里得罪你了?”她问,“是杀父之仇?还是夺妻之恨?” 他阴恻恻地笑了。 双目挑衅似地盯着她。 他伸出白晰颀长的双手,整了整衣领,然后开始解自己的纽扣,一粒粒地。 他的动作缓慢而优雅,像是艺术家,在精心雕琢自己的作品——他脱去了自己的外套。 夏谙慈有点懵了,他要强奸她?看情形又不大象。 今天发生的事太古怪了——在不可能的地方突然跑出一个不可能出现的人,又正在做莫名其妙的事。 那个男人正一件一件地脱自己的上衣,看得见他微微跳动的喉结,上臂精壮而有力的肌肉,可他又没有丝毫猥亵的神情,不太像要侵犯她。 这个男人,他究竟想要干什么? 当他脱下了衬衫,夏谙慈陷入了更大的惊愕与迷惑之中——他的上身,竟然像木乃伊一样,紧紧地缠满了一圈圈白色的纱布。 他微笑着,一圈圈揭下了紧紧裹在身躯上的白布。 待他揭下了纱布,夏谙慈惊骇得几乎停止了呼吸,她觉得自己要疯掉了! 微风吹走了最后一丝轻云,天宇澄澈明净,房间里一时也分外清净明亮,眼前的这个男人,赤着上身站在屋子中央,他脊背与肩臂上发达的肌肉紧张得几乎要跳起来,他的喉结也在不停地微微颤动,然而,然而他的影像被映在穿衣镜里,他的胸前,竟然是少女洁白而坚挺的胸膛! 夏谙慈瞠目结舌,她完全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呆呆地望着他,他……他是到底是怎样的一个怪物?他的声音、他的动作、他的神态、他的形体、他的肌肉、他的喉结……他完完全全是一个男人,一个不算高大,但英俊挺拔的男人。 但,他竟然生着少女的胸膛! 猛地,她查觉到他像谁了。 “你……”夏谙慈指着他,却说不出话来。 是的,他像柳迪,完完全全地像,眉目、鼻子、嘴巴、身高……身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像,但他就是一个男人,男版的柳迪,他有着男人才有的神态和特征。 而柳迪呢,那是一个多么风流娇弱的少女,梨花带雨,弱柳扶风。 那“他”的胸呢?又怎么解释? 夏谙慈难以置信,又满怀期待地问,“柳迪,是你吗?你怎么了,柳迪?” 她一边问,一边缓缓地靠近书桌,书桌上放着她的小坤包,包里有一把缀满了白色珍珠的小手枪。 他似乎没有注意到她的小动作,从容地穿好了衣服。 “你说呢?”他笑着问。 他的声音,就算闭上眼睛,你也知道那是属于一个青年男子的,好听的,带着磁性的声音。 “不,你不是她!”夏谙慈不能也不愿把他们两个联系起来。 柳迪的眼神是纯净的、惶恐的、怯怯的,好像总是欠了人什么一样。 怎么会是眼前这个满眼暴戾与仇恨的男人?他看夏谙慈时,像猫看着一只启图逃跑的老鼠,带着轻蔑与仇视。 “我当然不是她。”他笑,不怀好意地笑。 “柳迪呢?你把她怎么样了?”夏谙慈担心地问,一面慢慢地靠近书桌。 “柳迪,” 他缓缓地说,“就站在你面前!” 夏谙慈睁大了眼睛,骇然瞪着他,“你刚刚说,你不是她——” “我不是她,但我就是她!”他突然换了一幅狰狞的面孔,五官由于仇恨而扭曲变形,两腭不停地哆嗦,眼睛里喷射出的怒火,几乎要将她焚掉,“我十五年前就死掉了,我只是借用了柳迪的躯体,我是个鬼,我是个鬼!” 他怒吼着,逼近夏谙慈。 夏谙慈又惊又怕,踉跄着退后。 他其实并不比她高多少,甚至一样高,也并不比她强壮,不过她被他诡异凌厉的气势压倒了,先怯了阵脚。 夏谙慈乘机退到了桌角,她的左手藏在后面,缓缓地摸索自己的小坤包。 要稳住他!夏谙慈伸手理了理自己的鬓角。 “你瞧,”她缓缓地说,“你并不是鬼,你的身后有影子。”月光,在他的身后映出了伶仃的黑影。 “身影是柳迪的,”他恶狠狠地笑,似乎是在笑她愚蠢,“我只是附在她身上的一只鬼!” “好吧,你是一只鬼,”夏谙慈竭力冷静地看着他,手在身后摸索,“那你又是何方高……鬼呢?你是她哥哥!”她猛然省悟。 “你还不算太笨!”他阴恻恻地笑了,“你猜,我是怎么死的?” “我猜,”夏谙慈冷冷地说,“你是脑筋不清楚,笨死的!”她摸到了自己的坤包,正试着打开钮扣。 “怎么说?”他冷笑。 “不管你是怎么死的,都和我没有半点关系,”她冷静地说,“冤有头,债有主,你不去找自己的冤家,深更半夜跑到我房间里来,岂不是脑筋不清楚?”她已经摸到了自己的枪。 他森森地笑了。 猛然靠近她,他的脸几乎贴到了她的脸上,她能感觉到他急促的呼吸,还有他不住起伏的胸膛,他扳起她的下巴,紧紧盯着她的眼睛,“我是被人,用斧子给砍死的!” 他抓起她的右手,引导她抚摸自己的头骨,“喏,就是从这儿,斜劈到太阳穴!我能听到自己骨头‘咯吱咯吱’碎裂的声音,砍第一下,我还没有死,于是我就喊——” 他突然换了一种声音,急促地、凄厉地、惊恐地小男孩的声音,“爸爸,爸爸,别砍了,别砍了,妈呀,妈呀,救命呀,救命呀!” 他的眼神也变了。 惊慌的、惶恐的、无辜又无助的小兽一样的眼神。 “妈,救我呀——妈,救命呀——”他凄厉地、惊惧地喊。 夏谙慈紧张得有些僵硬,她紧紧地握住枪,似乎要把它捏碎,手心里全是汗。 转瞬之间,他的眼神又变了,像个临危的、又要保护自己幼崽的母兽。 也恐惧,也战栗,但母性驱使它上前。 “你要砍就砍我吧!要砍就砍我吧!”这是个中年女子的声音,紧张得像即断的弦,“你疯了吗?你就这么一个儿子!你们柳家就这么一个!” 她声嘶力竭,满面泪痕,奋力地、又绝望地挥舞着双手,像是在阻挡什么人。 然而,不过片刻之间,他的眼神又变了。 纯洁的、柔弱的、惊恐的,他的手臂交叉在胸前,全身紧绷,她像是躲在一个黑暗的角落里,偷窥着。 “他的斧子落下来了,我听到了斧子砍人头时那种沉闷钝重的声音,血和脑浆崩喷出来了,我妈妈的身影倒了下去,他砍死了我哥哥,又砍死了我妈妈……”这是一个小女孩的声音。 他的眼神直勾勾地,完全沉浸在那场惨烈的悲剧当中,然而他的眼神,是没有焦点的。 夏谙慈是个聪明人,她有点明白了:他在片刻之间,转换了三个角色,为她勾勒了十五年前的一场惨剧。 “柳迪,柳迪……”夏谙慈轻轻地叫他的名字,想将她唤醒。 她自己也知道这是徒劳的,不过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他突然阴阴地笑了,夏谙慈吓得一怔,手握得更紧了。 “你可知道,”他顿了顿,“这些年来,我过得有多难?” “知道、我知道!”夏谙慈点了点头,同情地说。 她的话是真心的,那样血腥的惨剧,任何人都难以承受,更何况是一个小女孩呢。 “你知道,这是为什么?”他走近了一步,勾起她的下巴,盯着她的眼睛问,“为什么会这样?” 他的眼神精厉而涣散,仿佛有一个癫狂的、混乱的旋涡在他的瞳仁中逐渐扩散。 他痴痴地、恨恨地笑着,重复着那句话,“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 他要发疯了!夏谙慈呼吸急促,她咬紧了牙,紧紧握住了身后的枪,准备给他出其不意的一击,“为什么?” “就因为你这个贱货!”他猝然出手,紧紧扼住了她的脖子,“都是因为你!都是因为你,你这个贱货!” 他已经完全失去理智了!夏谙慈被他掐得喘不过气来,她举枪欲击,却被他挥手将枪打飞,他有着疯子才有的力量与速度!子弹击中了天花板,惊天动地的一声。 门外传来女人的尖叫声。 夏谙慈曾练过射击。 然而他的速度和力量,绝不是女人所能达到的。 难道,他真的是个男人? 夏谙慈一击不成,抬腿向他下腹踢去,那人吃痛,将她狠狠地摔到了地上。 夏谙慈的脊柱和腰都疼得缓不过来,他又逼近了,蹲在她面前,“夏小姐?”他不怀好意地笑,“哦,对了,其实我不该叫你夏小姐,你根本不姓夏……” “你到底想干什么?”夏谙慈忍不住截断他的话,向他狂喊,“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又没有得罪你,你到底想干什么?” 他不答,阴阴地笑着,“小姐,你长得漂亮吗?你觉得自己长得漂亮吗?” 她惊恐地望着他,他的眼神迷乱而颠狂,更有种折磨他人而带来的快意。 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是绿茵!夏谙慈的心中点燃一丝希望。 “姐!姐!”绿茵用力地敲门,“出什么事了?” “开门!”夏谙慈盯着那人的眼睛,“绿茵,把门打开!” 门外传来重物沉闷的敲打,想是绿茵在用什么东西砸门,然而这门与锁都太结实了。 是当年特地在德国定制的。 当年严密的防守,而今竟成了沉重而致命的桎梏。 “枪!”夏谙慈向门外喊,“去找三爷的枪!” 绿茵转身离去了。 夏谙慈以为这样能分散“他”的注意力,谁知他理也不理,他的心思与精力,都被用来折磨她了。 “你漂亮吗?”他继续追问,“看看,你的腿很漂亮?” 他用鞋尖掀起她睡裙的下摆,她修长的小腿在月光下泛着淡淡的、寒冷的蓝色。 她快速地向后退去,而他伸出脚,用力地踩住了她右腿,“你干什么?你到底要干什么?”她恐惧地哭喊着,“来人,快来人!” 她的声音,似乎已不再是她自己的。 而他微笑着,缓缓地举起一把粗重的花梨木椅子。 “你要干什么?你要干什么?”夏谙慈大叫起来,她本能地想后退,可自己的右腿被他死死地踩在脚下。 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微笑着,狠狠地将椅子砸在她裸露的小腿上。 那一瞬间,她听得见自己骨头碎裂的声音。 冷汗将她身上的衣服都打透了。 那一刻天地都在震颤,是旋转的,彻底的黑暗。 黑暗里透出一丝光来,在朦胧的白光中,她看到了他微笑的脸,那种得意地,陶醉的微笑。 右腿上,是撕裂般地痛。 “为什么?”她疼得近乎虚脱,用微弱的声音问,“你是故意针对我的,是不是?” “痛吗?”他微笑着蹲下身,凑近她的脸,“用椅子砸腿,和用斧子砍头,哪个更痛?” “为什么?”夏谙慈不理会他的问题,她追问,“为什么,你要针对我?” 他勾起她的下巴,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脸,“你知道的,小美人儿!” “你他妈的就是个疯子!”夏谙慈被激怒了,她扬起下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要你亲口告诉我!我知道活不过今晚了,但你要让我死得明白!我要你亲口说!你必须告诉我!”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反而激发了她骨子里的倔强与反叛,她开始变得强硬起来。 “好样的!”他带着点赞许的口气,“你知道吗?我第一次见到你,就羡慕你、忌妒你,又恨你,又爱你,我想接近你,又觉得自惭形秽。 我只好偷偷地看你,每次你朝我看过来,我就赶快转头。 我想和你说话,可刚一开口就脸红,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 夏谙慈只觉得不可理喻,她鄙夷地看了他一眼,“这样,你就要打断我的腿?” “对,就是这样!”他突然又变了一种语气,狂躁、凶狠、恶毒,“谁让你这么漂亮?谁让你这么高高在上,不可一世?” 他盯着她的脸,又突然连连摇头,“不不不!你没她漂亮,看起来也没她那么聪明,可你还是继承了她的美貌和才气,你的心肠不算坏,对我妹妹也说得过去。 他们俩的女儿,那两个混蛋,丧尽天良、丧心病狂,做了那么多坏事,他们的女儿怎么可以这么漂亮?他们的女儿怎么可以是个好人?日子还过得很好?” 门外惊天动地的一声响,又一声。 那巨响就在耳边,夏谙慈本能地闭眼、缩肩。 然而那个人理也不理,他完全沉浸于自己的思路中,说着,控诉着,似乎没听到那两声炸雷般的响动。 门被打开了。 绿茵举着枪走了进来。 “姐!姐,”她完全搞不清状况,“你没事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 她看见了地上的夏谙慈,腿骨诡异地扭曲着,“姐!你怎么了?……”绿茵哭着,要过去搀她。 “别哭!把枪对准他!”夏谙慈沉着地指挥,“别过来!小心他把枪夺走!你站在那里,我自己过去!” 绿茵毕竟只是个小丫头,枪都没摸过,她歇力模仿桑卫兰等人的姿势,故作强硬里透着怯意。 她站在门口,僵硬地举着枪,全身是汗。 夏谙慈强打精神,喝斥“他”,“不要动,小心打爆你的头!”她咬着牙说。 她双手撑起自己的身子,拖着断掉的腿骨,费力地、一步步向后挪去,每动一下,都要拼尽全身的力气,大汗淋漓。 她的眼睛始终紧紧盯着“他”,那个毒蛇一样的人,唯恐他有什么出其不意的举动。 他也紧紧盯着她。 他站在那里,阴森地、不怀好意地笑。 一米之外,有支枪正指着他的脑袋,他一点也不害怕。 甚至,他根本就没放在心上。 唯其如此,夏谙慈更不敢轻心。 她狠狠地瞪着他,予以警告。 绿茵看见她吃力的样子,又是害怕又是担心,“姐,姐……” “不许说话!”夏谙慈狠恶恶地喝斥她,“把枪拿好!” 她吃力地、一下下挪到绿茵的身边。 她拉住绿茵的左手,一手扶着门,想凭借绿茵身体的力量站起来。 每动一下,都如千针刺骨,疼得一身冷汗。 “他”突然咧着嘴,阴阴地一笑,他知道,枪一旦到了夏谙慈手里,形势就会发生逆转,不能坐以待毙,他要出击了! 夏谙慈正扶着绿茵的胳膊,挣扎着要站起来。 绿茵一手紧张地端着枪,一手摸索着要搀她起来。 “他”微笑着,猝不及防地、快速地向他走过来,“小朱姑娘,你会用枪吗?打得准吗?” 绿茵呆了,他怎么知道自己姓朱?连她自己几乎都忘记了。 她不由自主地后退,她再稳重,到底是个小姑娘。 她从心底,惧怕这个突如其来的、不男不女的、蛇蝎一样的怪人。 他的步法迅捷而诡异,简直不是正常人的速度。 绿茵吓得大叫起来,夏谙慈大喊:“开枪,开枪——” 绿茵尖叫着,紧紧闭上眼,从枪中射出两发子弹。 两声枪响,火花四溅。 “他”弯下腰,痛苦地用手捂着小腹,但没有倒下。 夏谙慈和绿茵站在那里,一动也不敢动,全身上下每一个关节都是僵硬的。 涔涔的冷汗从头上、脸上、脖颈与手臂流下。 在黑暗中,她们听得到彼此急促的呼吸声。 夏谙慈扶住绿茵的肩,指甲几乎嵌入她的肉中。 “她死了吗?”绿茵喃喃地问。 她的嗓子仿佛被什么糊住了,打不开,声音连她自己也听不见。 “他”猛地直起身来。 “没打着!”他微笑着说,同时向她们走来,“还有子弹吗?” 绿茵绝望得几乎瘫倒。 “给我!”夏谙慈大叫着,疯狂地夺过枪,没等对准,“他”狰狞地扑了过来,在混乱中,枪“砰”地一声响了—— 他扑倒在地上,却乘机紧紧地捏住了绿茵的脚踝,绿茵吓得连声尖叫起来。 “踩他,狠狠地踩他——”夏谙慈大叫起来。 绿茵抬起已经瘫软的脚,狠狠地踩他的双手,用鞋跟狠狠地踩。 她这才意识到他的手并不是很有力,只是自己太过惊恐了。 暗暗的血从他的身下蠕蠕地漫延开来,她们才知道,他中枪了。 五发子弹都打完了。 夏谙慈用力地将手中的枪向他头上砸去。 绿茵的鞋跟很尖,没命地踩他的手。 他终于吃痛,放开了绿茵的脚踝。 她们踉跄着向后退去。 夏谙慈受伤的右腿完全不能负重,她身体一半的重量都压在绿茵身上,而绿茵吓得几乎瘫在地上。 “他”缓缓地用双手撑起身体,随手从地上拾起一个椅子腿,拖着沉重的身体,狞笑着向她们爬过来,每至一处,身后就留下一片血迹。 两人都被他狰狞可怖的样子吓呆了。 她们踉跄着向后退去,夏谙慈定了定神,冷冷地说:“你流血了呀,这样下去,你会没命的!” 他抬头,狰狞地笑:“我是个鬼,我十五年前就死过了。”说着,他快速地爬到她们面前,手中的木棒在地上磕出“啷、啷”的声音。 绿茵吓得哭了起来,夏谙慈紧紧地掐她的手臂,“走,快走!” 绿茵扶着她,吃力地走到走廊中。 “他”紧紧地跟着她们,速度之快,好像他是个天生的爬行者。 夏谙慈虽瘦,个子却高。 绿茵身材娇小,又连惊带吓,实在是撑不起她的重量了。 她们双双倚在走廊一侧的栏杆上,喘着气,汗如雨下。 “他”追过来,阴阴地笑着,身后拖了一大片血迹。 他似乎并不觉得自己是个中枪的伤者。 而是个猫科动物,居高临下,尖牙利齿。 她们两个,不过是反抗徒劳的猎物。 此时,突然有一扇门被打开了,“绿茵姐,姐?” 原来是小芮,听到响动,打开门,探出头来看。 “小芮,快来帮忙!”绿茵忙喊她。 “他”也抬起身,狠狠地盯住小芮。 小芮看清了他满身是血,面目狰狞,呆在那里不停地尖叫。 “小芮!”夏谙慈叫她,“快去拿枪,打他,打他!” “他”听了,转身向小芮爬去,小芮吓得大叫一声,回到房间,锁紧了门。 “小芮!”绿茵失望地大叫。 “更衣室,去更衣室……”夏谙慈附在她的耳畔,轻而有力地说。 “我走不动了……” “快走!”夏谙慈在她臂上狠狠地掐了一下,“快走!” 更衣室邻近夏谙慈的房间,倒是不远,绿茵搀扶着她,艰难地走了过去。 “他”似乎是见小芮对自己没什么威胁了,转回身,她们已经进了更衣室。 绿茵关好门,门锁“铛啷、铛啷”地拧来拧去,是坏的,不能反锁了! “衣柜,躲进衣柜!”夏谙慈柱着门框,疼得几乎说不出话来。 “这行吗?”绿茵怀疑地问。 衣框靠墙,进去了就没有退路了。 没有开灯,月光却很亮。 房间很小,一排排地全是衣柜,春夏秋冬各季的衣物。 临窗有个梳妆台。 门外,那人已经窸窣地爬了过来。 似乎已经没有别的选择了! 绿茵搀着她,刚要迈入衣柜。 夏谙慈拽住她,“左边,第二间!” 这间柜子里挂的都是丝绸衣服,凉匝匝地、滑滑地,两人好像扑进了飘泊不定的海洋里。 没有底,也没有岸,令人眩晕。 两人藏在衣服后面,绿茵觉得自己的喘息声都那么刺耳,她只好缓慢地呼——吸——这样更令人压抑。 夏谙慈附在她耳边,轻轻地说了一句。 门开了。 “他”爬了进来,缓缓地、滑滑地,却灵活迅捷地像一条冰冷的蛇。 伴着“铛、铛”木椅敲打地面的声音。 他打开了门,没有开灯,静静地守在那里,像是侧起耳朵聆听。 突然,他凶猛而迅速地向她们藏身之处游来。 疯子往往有最敏锐的直觉。 她们的身体紧紧地贴在墙壁上。 “他”的手在丝绸的海洋掀起骇浪惊涛,凉而滑的丝绸纷纷地滑过她们的鼻尖、脸颊和胸膛,最后被狠狠地揪到地上。 绿茵紧张得大叫了起来——他拽住了她睡裙,死死地向外拉。 夏谙慈紧紧搂住她的肩,另一只手抠住了衣柜的边缘,“推,快推——” 两人一起用力,巨大沉重的衣柜轰然向前倒去,夏谙慈与绿茵因为用力过猛,也都扑倒在衣柜上。 夏谙慈磕到了伤处,疼得叫了起来,嘴唇都咬破了。 绿茵忙站起来扶她,“姐姐——” 夏谙慈面色苍白,身体也不停地颤抖,却没有起身的意思,眼睛死死地盯着地面。 绿茵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衣柜下面压着的,是“他”的一支手臂,月光下是青紫的颜色。 绿茵受吓,忍不住又叫了起来。 衣柜倒下的瞬间,没听见他的叫声,难道一下压住头了?不知他死了没有,也不知他伤势如何。 不过他刚挨了一枪,流了很多血,又被笨重的衣柜压倒,即使不死,亦是重伤。 “姐,”绿茵流下泪来,“他死了吗?”她心有心悸。 “没事了!”夏谙慈一手撑起来,绿茵忙起身扶她。 她的身体不停地颤抖,汗湿得像是刚刚从水里捞起来,绿茵费力地扶起她,心疼地问,“姐,疼吗?” 夏谙慈含糊地答应,疼得说不出话来,绿茵背着她,从衣柜里迈出来。 她费力地倾斜着身体,努力不让夏谙慈的伤腿受到碰击。 这个衣柜背面的木板掉了。 夏谙慈早就想修,因有事耽搁,就忘记了。 想不到竟因此救了她们一命。 她们正好站在缺漏的地方,推倒了木柜。 绿茵背着她,走出更衣室,打开走廊上的灯——她们再次见到光,温暖而昏黄的,即使是灯光,也是很美好的事。 绿茵忍不住流下泪。 “多谢你了,绿茵!”夏谙慈突然幽幽地说。 适才的生死关头,绿茵如果抛下她独自逃生,又会是什么结果? “姐,”绿茵有点生气地责备她,“我们从小就在一起,你怎么说这种话?” 夏谙慈不语,她已经没有力气再说话了。 “他怎么办?”绿茵担心地说,“他不会再爬出来吧?” 夏谙慈虚弱地摇了摇头,“把门锁上吧!他出不来的。” 绿茵依言锁上门,将夏谙慈扶进卧室。 她找来夹板、药水和绷带,为夏谙慈进行简单的包扎,又给夏谙慈打了消炎止痛的针。 夏谙慈读过医科,绿茵进朱者赤,又在红十字受过培训——想不到今天倒用上了。 “已经打电话叫医生了,”绿茵安慰她说,“你先忍忍吧!” “谁来也没有用,”夏谙慈把头埋在黑暗中,“砸得重,全碎了!” 绿茵一怔,想安慰她,又不知说什么好,夏谙慈自己就是学医的,心里有数。 隔壁的更衣室似乎传来响动。 夏谙慈和绿茵吓得一时不敢动弹,侧耳听着,心高高地悬了起来。 “你听,你听,”绿茵紧紧抓住夏谙慈的手,“他是不是没死,他是不是要出来了?” “放心,”夏谙慈给她打气,也是在安慰自己,“他就算没死,也出不了那间屋子!” 似乎有很安静,又似乎传来衣物的窸窣声。 似乎在隔壁,又似乎在走廊,一定有什么响动!两人的心,又提了起来。 夏谙慈拽了拽她的手,绿茵会意,将耳朵凑近她,“地上,在桌子后面,有把小手枪,你去找过来,打他,把他打死——”她狠狠地说。 绿茵依言。 月光下,她很轻易地找到了那把小手枪。 她学着夏谙慈的样子扣上扳机,轻轻地走到门前,侧身附听。 门外,就在门外,有人在缓缓地、沉重地移动,似乎还有金属刮擦地面的声音。 那人停在门前,就不动了。 隔着门,似乎能听到他沉重的呼吸声。 绿茵紧紧地握住门把手——他敢开门我就开枪!他敢开门我就开枪!她在心里念着,狠狠地盯着门外。 “绿茵?绿茵?夏老板?”门外传来轻轻地呼唤声。 是刘则举的声音! “绿茵!绿茵?”门外又传来一声。 “是三爷吗?”绿茵几乎难以置信地,颤抖的声音问。 “是我,你们没事吧?” 绿茵打开门。 刘则举面色青白,看起来还相当虚弱,胸前的白色绷带上沾染了点点的血迹,他一手撑着栏杆,另一只手中竟然提着一把斧子! “天啊!”绿茵嚷了起来,“你这个样子,刚才要是不说话,我准一枪打死你!” “你现在也差不多!”刘则举看着她说,“姿势不错,估计手劲差点儿!” 绿茵紧张得一直举着枪对准他。 她此时方回过神来,放下枪,扑过来搀扶他,“你怎么上来了?” “刚才怎么回事?”刘则举忍不住咳了两声,他忙捂住伤口,“我实在放心不下,上来看看!” “行了行了,”绿茵忍不住说,“就你现在这个样子,也不知谁照顾谁呢?” 虽然如此说,有刘则举在,她还是觉得安心。 今晚的月光实在太好了。 银盘端肃,桂影婆娑,清辉朗照千里。 这么美的月光,美得令人为之疯狂。 小芮正躲在角落里,低低地啜泣。 她觉得内疚——适才看到夏谙慈与绿茵身处险境,自己却置之不顾。 那个场景实在太可怕了:那个男人满身是血,面目狰狞,她没看清他的样子,却看到了他充满仇恨与戾气的眼神。 想到这里,小芮把蜷缩成一团,内心充满了自责与歉疚,更充满了恐惧。 她连动一下都不敢,唯恐被那个“怪物”听到,再爬过来找她。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她毕竟只有十六岁。 门外有走来走去的脚步声,似乎是绿茵。 但即使那个怪物走了,她不敢开门,她觉得羞愧——刚刚她们那么恐惧,那么无助,绿茵还尖叫着向自己求助,而她却把门紧紧地锁上了。 小芮在黑暗中把脸涨红了,她们会鄙夷她,看不起她的。 “对不起,对不起,”小芮流着泪,“我不是不想帮你们,不要怪我……” “小芮,小芮……”窗外有人在叫,低低地,幽幽地,像是在耳边轻轻地吹气。 小芮没敢动。 清朗的月光下,她觉得汗毛竖立。 “小芮,小芮……” 那声音又出现了。 没错!那声音就是从窗外传来的。 一个女孩的声音,听起来很熟。 “小芮,快来救我……”那声音哀哀地,像是陷阱中无助的小兽。 想起来了了!这是柳迪的声音。 “小迪?”小芮的声音低得几乎连自己都听不见,“是你吗?” 没想到窗外真的传了回应,“是我……快救救我……” 适才的“见死不救”已经在小芮的心中投下了浓浓的阴影,她不能再坐视不理了! 为保险起见,她又试探着问了一句,“小迪,你怎么了?” “我就在窗外,你看看我……”她的声如细发。 小芮要克服好大的恐惧才能站起身来,她战战兢兢地走到窗边,唯恐窗前突然蹿出一个鬼影来。 还好,这都是她自己的想像。 她向窗外张望了一下,隔壁的窗前,有一个人正看向这边看过来,好像真的是柳迪! 小芮忙打开窗。 月光如水。 隔壁窗前同样伸出头看过来的,果真是柳迪。 她面容苍白憔悴,一双深而黑的大眼睛中蕴藏着无尽的哀怨与苦痛,令人心生怜意。 她头上包着一块黑绸,只露了一张脸,和一条雪白的手臂在窗外,臂上有一大片青紫的瘀伤,身上则是一件青白的丝质睡衣。 小芮认得这是夏谙慈的衣服,什么时候给她穿了? “小迪,你怎么了?”小芮半是担心,半是疑惑。 “小芮,”柳迪委屈地咬了咬下唇,楚楚可怜,“你见到那个怪人了吗?” “就是那个满身是血,凶巴巴的人?”小芮瞪大了眼睛,“你也看到他了?” “我被他打伤了,”柳迪虚弱地说,“流了好多血,你快救救我吧!” “那个人呢?”小芮担心地问。 “他以为我死了,就走了。 你过来救救我吧!再流下去,我会死的……”柳迪看起来苍白虚弱,似乎随时会晕倒。 “我不敢,”想起那人的凶相,小芮抱紧双臂,“万一被他看见了怎么办?” “你从窗子上跳过来呀,”柳迪抬起手臂,无力地向她招了招手,“他从这间屋子出去,以为我死了,就不会再回来了。 他杀人杀红了眼,没准要去你的房间……” 她一句话提醒了小芮:没错!那人刚刚看到过自己,没准对付完绿茵她们,又转身来找她……她吓出了一身冷汗。 小芮向窗外望去,两个窗之间不过两步之遥,但“谙园”外墙都是突出的大块青石,可以踩在上面,有着力点。 况且三楼还有铁质栏杆。 她虽然身手不算灵敏,但从窗子爬出来,抓住楼上的栏杆,脚下踩住青石,应该很容易就过去了。 话虽如此,她还是有些担心,“小迪,我过去了,你要拉我一把呀!” “好啊……”柳迪无力地点了点。 小芮灵活地从窗子里钻出来,她既紧张又兴奋,心跳加速,手心里全是汗。 这样做有点冒险,她,一个只有十六岁的小姑娘,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从窗子里跳出去救人,实在是件值得骄傲自豪的事。 她几乎能想见众人对她的交口称赞。 要知道,在“谙园”,她一直被绿茵“打压”呢。 她双手抓住三楼上的栏杆,一脚踏在墙面突出的石块上,另一只脚准备迈过去,“小迪,拉我一下!” 小迪答应,伸手要拉她,可当小芮抬起脸来,她不由怔在那里——柳迪头上的黑绸滑脱了,她竟然是男子一样的短发,她的头发哪里去了? 在清朗出尘的月光下,柳迪的眼神竟也变了,那么凶残,那么狰狞,那么暴躁,她正狞笑着,为猎物上钩而得意,嗜血野兽一样的神情。 小芮恍然——他就是刚刚的那个人!他一把扯住了小芮的右脚。 小芮又慌又怕,双手紧紧抓住栏杆,尖叫起来,“救命,救命——” 那人紧紧捏住她的脚,用力地拧,“快叫啊,快叫!大点声!” 小芮又痛又怕,高声惨叫,“来人啊,救命……” 尖厉的叫声像绣针刺破绢帛,刺破这月夜的宁静。 这叫声吓得绿茵一哆嗦,打破了手中的药碗,夏谙慈也呆住了。 又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是小芮!”夏谙慈欠了欠身,牵动了伤口,疼得喛哟一声。 绿茵快步走到窗边,不禁倒吸了一口冷气,小芮的双手紧紧地抓住三楼的护栏,而她的脚,被“他”用力地抓在手中,似乎随时都会被拧断。 小芮有脸因为过度惊惧而扭曲,撕心裂肺般地哀号着,“绿茵姐,救命,快救救我,求你了——” 到底是同事多年的姐妹,绿茵于心不忍,她鼓起勇气,“你到底想干什么?快放开她!” 那人阴恻恻地一笑,“想救她吗?叫夏谙慈来!” 他手上加力,小芮又是一声惨叫。 绿茵回到床边,夏谙慈正要摸索着下床。 绿茵半跪在床边,扶住她,“姐!”绿茵流着泪问,“那个疯子到底是谁,为什么总是和你过不去?” 夏谙慈试探着下床,面色苍白, “这就是劫数吧?”她惨然笑着,却有大滴大滴的泪珠自腮边划落。 绿茵紧紧拽住她,“姐,你不要过去,那是个疯子,他什么事都做得出的。” 夏谙慈挣扎着起身,“是啊,所以我们要救小芮呢!” “姐,”绿茵拽到她,“他会杀了你的。” “杀就杀吧,”夏谙慈惨淡地一笑,“反正我也是废人了!” 绿茵流下泪来,夏谙慈不给她思索的机会,“绿茵,搀我过去!”她伸手指着窗边。 “姐……”绿茵颤声阻止她。 “放心吧,”夏谙慈胸有成竹地一笑,“我想到办法对付他了!” 绿茵知道她一向机警有急智,只当她早有对策,便搀着她来到窗边——那人的脸如天上的圆月,散发着苍而冷的光茫,他的双眼也发着光,狰狞的、凶狠的、狂喜的光,小芮见到夏谙慈,“夏老板,救、救命啊——”她的嗓子已经全哑了,抽泣着惨叫。 夏谙慈不理她,她望向那个人,“你的腿中枪了,流了那么多血,又被衣柜砸在下面,还这么折腾,你撑得住吗?” 那人阴阴地一笑,“放心,只要你还没死,我就撑得住!” “那可未必,”夏谙慈淡淡地一笑,“也是血肉之躯!” 那人又是一笑,他脱掉了小芮的鞋子,小芮的脚很白,足弓深,曲线玲珑,“她今年才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大好的年纪,你忍心害她吗?要她去死?因为你的过错?” 他的话,和小芮的哀哀惨叫,每一声都像针一样刺进夏谙慈的心里。 “你住口!”夏谙慈忍不住道,“明明是你要害她,和我有什么关系?” “不是因为你,她又怎么会这样?”他悠悠地道,“夏谙慈,你就别在我面前装清高了,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我想你心里面清楚得很!” 夏谙慈冷冷地一笑,“你到底想怎么样?” “很简单,”那人傲慢地说,“如果你不想她死的话,就跟我走!” “跟你走?”夏谙慈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他微微一笑,“放心,我保证你是不会死的!”他的手微微一松,很快又紧紧握住了小芮的脚。 他的体力已经透支了,夏谙慈与绿茵都注意到了这个细节。 “要不,”绿茵镇定地挡在夏谙慈前方,“我和你去吧?” 他体力不支了,她要拖延时间。 “你算是个什么东西?”他可能也意识到这一点,开始变得狂躁起来,“你们答不答应,我数三个数,还没回应的话,我就把她摔到楼下去!一……” 虽是强弩之末,拚尽最后的力气,未必不能伤人,夏谙慈与绿茵都有些紧张起来。 “等等,等等,”绿茵大叫起来,“有人回来了,桑老板回来了,我看见车灯了!” 那人一愣,继续喊,“二……” 然而此时,宅门外果真有车灯闪过,还摁响了两声喇叭,果真是有人回来了! 绿茵一把抱住夏谙慈,喜极而泣,“他们回来了!他们回来了!” 夏谙慈推开她,对着窗外说,“桑卫兰回来了,就是你肯我肯,你也带不走我了。 小芮是无辜的,你放开她吧!我知道你心中有很多委屈,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谈!” “委屈?慢慢谈?”他挑起两弯浓眉,似乎又惊讶又愤怒,随继仰天长笑起来,“哈哈哈……委屈!委屈!哈哈!”疯狂的笑声中,是蕴藉了多年的悲愤与苦痛。 夏谙慈的手,不经意间紧紧握住了窗棂。 转眼之间,车已经径直开到楼下,桑卫兰与郑涵从车中跳了出来,见到眼前的场景,都不由愣住了。 “柳迪?你在搞什么鬼?”桑卫兰喝斥,仔细看了看“他”,不由皱起了眉头,“不不不,你是……” “周迪!”郑涵望着楼上大喊,“是时候该醒醒了!不要再做傻事了!” “没错!”郑涵望着“他”,诚恳地说,“我想,你心中一定有许多恨,许多苦,压抑了很多的委屈和不满,其实我未尝不和你一样呢?我们所受的磨难,远非常人所能想像的。 你实在放不下,也是有仇寻仇,有怨报怨,何必把怨气撒向无辜的人呢?看看小芮吧,她比你的妹妹还小好几岁,她们一样的天真、纯净、涉世未深,你忍心伤心她吗……是时候放手了,我保证,他们是不会伤害你的!” “他”像是有所触动,怔了一下,眼中那种凶狠暴戾的光茫也随之暗淡。 不过片刻工夫,他又恢复了常态,他微微挑起双眉,挑衅似地笑,“你要我放了她?” 夏谙慈心中一紧。 “快放下她,周迪!”郑涵在楼下大叫,“否则你会后悔的!” 而桑卫兰从他身后转开,悄悄地上了楼。 “他”低下头盯着小芮,凶光毕露。 “小芮,”他低下头,温柔地说,“你想跳下去吗?只要跳下去,你会觉得特别地安宁,特别地愉悦,什么烦恼也没有了!”他的声音低缓而轻柔,像是一个最温柔的情人,在耳边说着最体贴的情话。 然而此时此境,在他人耳中,像是有软软的虫,沿着脊背,蠕蠕地、细细地动。 “不——”小芮紧闭双眼,惨叫起来,“快救我——” “小迪!”郑涵郑重地向前走了几步,望向楼上,展开颀长的双臂,“小迪,下来,下来吧!” 他郑重地说,“我看了报纸,我刚刚知道发生了什么。 你知道吗?在看到报纸的那一刻,我有多痛苦,多自责,以前的日子里,我不该总是忽视你……原来你曾经受过那么多那么多的苦,我不由自主地心疼你,怜惜你,不过你知道吗?人说自古穷通富贵皆有定数,你小的时候吃过许许多多的苦,以后可能会收获许许多多的幸福,上天不会对任何人太过宽容,也不会对任何人太过苛刻的,下来吧,小迪!你是有权利也是有可能幸福的。 在我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就暗暗发誓,用我下半生的努力,来保证你的幸福。 下来吧,不要在自己制造的噩梦中继续错下去了。 为了今后的幸福,给我,更是给你自己一个机会吧!” 他流泪了。 那滴大而圆的泪珠,沿着他的腮边滚下,在月的清辉下,闪着冷冷的光泽。 “哇!”绿茵低低地说,“瞧他对你多好,快放手吧,小迪,快放手吧!” 然而“他”面无表情。 “你对我妹妹还不错,不过已经太晚了!”他冷冷地说。 “跳下去!跳下去!”他的脸狰狞凶狠,几近变形。 他左手抓紧小芮的腿,右手握脚,用力地一拧。 无边的寂静中,他们似乎听到了脚骨的断裂声,又似乎没有。 小芮的那一声哀叫,不像是人类所能发出的。 然而小芮是农村出身的女孩,有着最原始、最坚韧的求生本能。 她的头脑一片空白,什么也没想,她只是死命地抓住、抠住楼上的栏杆,青筋绽暴,骨节毕露,似乎要把双手嵌进泥土里。 抓紧、抓紧、抓紧……她脑中只有这两个字。 抓紧,只是为了抓紧。 “你不跳是吧?”“他”恶狠狠地问,小芮的坚韧反而激发了他的凶残,“你再不跳,我就把你的衣服扯下来!”他伸手扯住小芮的睡裙。 小芮似乎过了一会才听懂他的话,没有比少女的矜持与自尊更重要的了。 她惊恐地望着他,“不,不行……” “那你就跳下去!”他凶狠地一笑,作势要扯她的裙子,然而他的手伸至半空,便无力地垂了下来,一声闷响,他的头也向一边歪倒。 桑卫兰出现在他身后的阴影中,手中拿了一支木棍,“你他妈的疯了吗?”他说。 第二十三回 肝肠断临窗哀素女,孤童泪假凤换虚凰 翌日。 上海很久都没有这样温暖的阳光了,桑卫兰站起身,走进清晨照进来的第一缕阳光中,用力地搓了搓僵硬的手。 晨曦清新而柔软,透过枝叶的间隙,斜斜地洒在地上,温柔慈爱,又略带些悲悯地抚慰着地上的残叶枯枝。 他的下眼睑有些肿,都是青紫的颜色。 下巴上都是青渗渗的胡茬儿。 又是一夜未睡,不过他现在被痛惜与自责折磨得心中绞痛,睡意全无。 身后有门响,他迅速转回身去——急诊室前白色的门帘被掀开来,夏朗德医生走了出来。 桑卫兰一看到他的眼神就知道不对,他的眼神里带着悲伤,带着惋惜,带着责怪,又带着些同情与安慰的意思,这让桑卫兰一阵揪心般地难受。 “她怎么样?”桑卫兰开门见山地问。 “挺糟的!”夏朗德了解他的脾气,也不会拐弯抹角,“我在她腿上夹出很多碎裂的小骨头,钉了一块长钢板,还有许多小钢钉……” “你就说后果会怎么样?”桑卫兰粗暴地问。 夏朗德冷静地看着他,眼神里带着点安慰,“她的腿是保住了,用不着截肢。 不过,即使最好的预期效果,走路也会有一点跛……” 轰然一声。 桑卫兰觉得自己的心被用力揪下,掷在冰冷深暗的湖里。 初时是空空的,木木的,被蛀空了的果子,只有一点微微的酸胀。 其后才感觉得到疼,强烈地,令人窒息的疼,整个身心,血液经脉骨骼皆被这疼痛所侵扰,甚至于灵魂全被疼痛所占据了,只剩下一具空空的躯壳。 还有冷,无处不在的冷。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 上次是在得知他母亲死时。 那种黑而冷的气氛氤氲着,飘散着,逐渐将他包裹,将他吞噬,连他的灵魂也一并侵蚀。 还好那时有他的表妹在身边,她坚定清澈的眼神,抚慰着他。 “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他问。 夏朗德咳了两声,“还要做几次手术,把钢板取出来,做牵引……”“去欧洲会不会好些?”桑卫兰转过头,盯着他的眼睛问。 “嗯,”夏朗德有点尴尬,“可能会好些,但效果不会差太多。” “对不起,”桑卫兰僵硬地说,“我只是觉得那边的技术可能更成熟些,毕竟是现代医学的发源地。” “这没什么,”夏朗德坦然地说,“确实技术和设备会更好。” “谢谢!”还有希望,即使是一点渺茫的希望。 夏谙慈被从急诊室里推出来了。 麻药还没有失效,她的头歪向一旁,沉沉地睡着。 她的脸藏在阴影里,黑黑的有些模糊,推过来时,经过窗前的晨曦,那剪碎的黄金般的阳光轻灵地跃动在她的脸上。 一个护工不小心绊了一下,夏谙慈的整个身体一颠,桑卫兰觉得自己的整个心神也随之强烈的震颤。 自责与痛苦强烈地蚕食着他的灵魂,在那一刻,他觉得自己要撑不下去了,这就是他所看到的结果吗?刘则轩、刘则举、夏谙慈……都是因为他,是他害了他们! 一直陪在夏谙慈身边的绿茵抬起头,她的眼神惶恐而无助,似乎在向他寻求安慰与帮助。 他们需要我,我不能倒下!桑卫兰向她点了点头,“没事了,会好的!” 绿茵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声音。 桑卫兰看了一下表,八点十二,他已经没有时间了! “夏朗德,”他吸了一口气,“我想拜托你一件事!” “说吧!”夏朗德严肃而认真地看着他,“只要我做得到!” “帮我照顾好她!” “你这是什么意思?”夏朗德有点生气地说,“难道你认为我会不管她吗?” “我不是这个意思,”桑卫兰蹙眉,“她现在的处境很危险,我希望把她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 “安全的地方?”夏朗德挑起双眉,惊讶地问。 “是的。 我现在的处境,很微妙!”桑卫兰耸了耸肩,“我要处理的事情很多,不能陪在她身边。 希望你能找一个隐蔽的地方!” “隐蔽?”夏朗德重复了一句。 “你知道我说的是哪里。”桑卫兰说。 十五分钟后,桑卫兰驾车驶出医院。 夏朗德的诊所偏僻幽静,行人稀少,他把车开得飞快。 将驶入静安寺时,他知道自己要减速了。 即使有心理准备,他还是有些意外:整个上海沸腾了,疯狂了!路旁的行人三三两两,甚至是三五十人成堆地聚在一起。 桑卫兰并没有摇开车窗,但从他们的表情中,可以解读得出他们的心理,有的惊讶,有的狂喜,有的惋惜,有的正在为自己的未卜先知而洋洋自得,有的正在分析事态,有的正为大家讲事情的来龙去脉,有的则大摇其头,似乎觉得其中另有玄机。 他们人手一张报纸,有的是几人争看一张报纸,边上的小矮子跳着脚,够着头。 这是一场集体的狂欢,满足了大众的猎奇心理和窥私欲。 卖报纸的半大小子像是上足了发条,或是刚充足了电,买力地跑着,喊着,推销手中的报纸,不知疲倦。 桑卫兰知道那上面最重要的两条新闻是什么: 若希儿情场失意“钱场”胜,获继东方家族大半财产 东方楚痛失爱婿,誓将案情调查到底 路上不断有行人穿行,桑卫兰有些不耐烦地按着喇叭,有人认出了他的车,不住地指指点点,桑卫兰猛地按了一声车笛,那些人吓了一大跳,他乘机开着车扬长而去。 “册那①!装什么装?有钱了不起呀?”后面传来骂声。 桑卫兰回到家中,还未坐定,郑涵径直走到他面前,他面色沉重,一脸自责的表情。 “对不起!”他弯下腰,鞠了一个大躬,“桑老板,我给你惹麻烦了!” “对不起?”桑卫兰劈手给了他一个大耳光,“你是来整我的?” 郑涵一个趔趄,倒在沙发上。 他觉得自己的头像一个被摇在顽童手中的葫芦,木而空,不知有什么在里沙沙作响。 他半晌才直起身,“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如果可能的话,我会用自己的两条腿去换回夏老板和小芮。 至于夏家,等事情一完,我会去和他们说明情况的,一切后果由我负责!”郑涵低着头,恳切地说,“如果你还想打,就用力打我吧!这样,你心里或许会好受一点儿!” 桑卫兰没理会郑涵的话,他坐在沙发上,调整自己的呼吸,努力想使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他想起了刘则举的话……他们之间毕竟没有什么根本性的矛盾,而他们的敌人却是一致的。 眼下二刘兄弟一囚一伤,正是用人之际,郑涵应该是最合适的人选了。 “你去帮我做两件事!”桑卫兰的眼睛并没有看郑涵,他在掂量这两件事的分量。 郑涵带着“将功折罪”的心情,欣然领命,“好!无论你让我做什么。” “没那么复杂,”桑卫兰轻轻地笑了笑,“第一,放出话去,夏谙慈和一名桑庐的大姐②昨夜被人所伤,目前死伤不明,住在圣保罗医院。”昨天夜里,小芮确实是被到往圣保罗医院。 “啊?”郑涵震惊地望着他,夏谙慈在“谙园”被人打伤,传出去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桑卫兰为何要自曝其丑呢? 桑卫兰并未理会,“要办得巧妙一点,线人暴料,不要让人觉得是故意的,明白吗?” 郑涵的脸上一阵作烧。 他是个刚强的人,这句话,真比打他还难受。 “好,我知道了,”他平静地问,“还有呢?” “你去给杜云铮打个电话,说我有很重要的的消息,关于东方惨案的,我现在行动不便,叫他来找我。 不要打电话,会有人窃听!” “东方惨案”四个字,令郑涵心中一颤。 不过他抑制住自己,没有再问下去,而是转身下了楼。 二十分钟后,郑涵走了上来。 “信号不太好,不过还是打过去了,杜云笙现在很忙,好像他正要赶去夏家……”郑涵垂下眼帘,他长长的睫毛在轻轻地跳跃,“他说一个半时辰之后会赶过来!” 桑卫兰面无表情,“‘他’,死了没有?” 郑涵知道“他”指的是谁,他的心即刻被一层阴翳所笼罩,揪得一阵阵地痛。 “没有,一直昏睡着,”郑涵不觉低下了头,“伤得很重,流了很多血。” “他是怎么进来的?” “不是进来……”郑涵嗫嚅着,“‘他’就是柳迪!” “什么?”桑卫兰手中的杯子重重地摔到地上,他抬起头,怒视郑涵,“你觉得,我连男人和女人都分不清吗?” “我知道这很难解释,不过她真的是柳迪!”郑涵低低地说。 桑卫兰带点不屑地瞥了他一眼,迅速站起身,走上了二楼。 昨天他将那人砸晕后,将他捆在柳迪的房间里,他和柳迪长得很像,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但他却是男版的柳迪,他有喉结,肌肉很结实,短发,鬓角的毛发很重……他怎么会是柳迪?依桑卫兰的推测,他一定是柳迪的哥哥,是柳迪乘人不备将他放了进来,也就是说柳迪是蓄谋已久的,那他们为什么要攻击夏谙慈呢?他们到底要达到什么目的?郑涵呢?他又是否知情?想到这里,他冷冷地打量了一眼紧随其后的郑涵。 郑涵觉察到了他眼中的疑惑,“桑老板,其实情况是这样的……”他递上了一直攥在手中的一张纸。 “不!你先别说!”桑卫兰果断地制止他,“余妈!”他高声喊。 余妈很快在楼下应了一声。 连日来发生的变故,“桑庐”中连续死伤,只能把余妈的假期提前结束。 而且,在这种情境下,桑卫兰也很难相信别人。 余妈是小脚,爬楼梯却很快,她“咚咚咚”地跑上来,一边絮叨着,“真是造孽呀!流了那么多血,得吃多少肉才能补回来,也就是我们刘三爷底子壮……”她刚刚为刘则举换药。 “你进去看看,”桑卫兰努了努嘴,“里面那个人,到底是男还是女?” 余妈觉得有些奇怪,还是依言打开门,“哎哟!”她吓得一哆嗦,“里面是个死人哪!” 桑卫兰也向里面望去,那人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肩上、腿上多处用白绷带包扎,犹自渗出大片的血迹,难怪余妈看着害怕。 “他没有死,”郑涵说,“只是伤得很重,你进去看看吧,他到底是男人,还是个——女人!” 他的话让余妈鼓起勇气,她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郑涵在后面轻轻地掩上门。 然后是死一般的寂静,桑卫兰看着郑涵胸有成竹的神情,也不禁要怀疑自己——难道他说得是对的?那也太荒谬了! 屋子里传来余妈的惊叫,郑涵忙打开房门,余妈跌跌撞撞地从里面跑进来,“妖,妖怪——” 桑卫兰一把扶住她,“怎么了?快说!” “那——”余妈惊魂未定地指向屋中,“那人是个女的!” “怎么可能?”桑卫兰震惊不已,“昨天是我亲手把她捆起来的!” “桑老板”,郑涵微微低下头,似乎觉得有些难以启齿,“她就是柳迪,是个女孩子,她用白布将自己的胸紧紧缠起来了,是昨晚为她做手术的医生告诉我的!” “不仅仅是这些,”桑卫兰摇着头,“他看起来就是个男人,和柳迪完全是两个人!” “桑老板,”郑涵递过他攥在手中的那张纸,“你看看这个!” 桑卫兰接过展开,这是一张柳寒江、柳迪兄妹生平事迹的清单: 柳寒江,清光绪34年(1908)生人 籍贯江苏,出生地上海。 柳迪民国元年出生 民国4年(1915年),柳寒江入江南小学一年级 民国6年(1917年),柳迪入同一所学校 民国6年(1917年)6月4日,“周门惨案”爆发 柳寒江于民国13年(1924)入上海南洋中学(高级) 同年柳迪因头疼,暂休学业 柳寒江于民国16年(1927)毕业于上海南洋中学。 同年入燕大。 柳迪于同年入南洋女子中学 同年,柳迪因头痛,休学在家 民国16年(1927年)12月,柳寒江在燕大图书馆,因《宝相选鉴》而失踪 1927年4月,柳寒江在日本遇到东方若希,恋爱两年 同年,柳迪因头痛,休学两年 1932年,柳迪入燕大中文系 …… 桑卫兰仔细读了两遍,“有什么问题吗?柳迪总是头疼?” 郑涵点头,“没错!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她头疼和她扮男人有什么关系?”桑卫兰皱眉,“你的意思是,她精神有问题?” “也可以这样说!”郑涵忙说。 桑卫兰疑惑地望着她,看他的样子,可不像是在开玩笑。 桑卫兰回想柳迪平日的表现,丝毫看不出异常。 不但如此,她还是个惹人怜爱、楚楚动人的小美人呢。 “你的意思是,他哥哥柳寒江根本就不存在?” “桑老板,您看看这张纸,”郑涵摇了摇头,“很多人见过他们兄妹二人,这是我根据档案和查访得出的清单,但你没有没发现,自从他们家的惨案发生后,他们兄妹从没有在同一个时空中出现过?也就是说,没有人同时看到他们两个?” “你是说,”桑卫兰不可思议地说,“他们两个其实是一个人?” “没错!”郑涵拍了一下大腿,“柳迪是典型的多重人格!这其实是一种分离性身份障碍,是一种精神障碍……” 桑卫兰不由自主地踱步,他想抽一支烟,他知道郑涵所说可能是真的,不过一时间难以接受,“难以置信!” “我在大学时选修过心理学的,”郑涵焦急地为自己的推论作辩解,“多重人格就是说一个人体内存在两个或更多独特的人格,每一个人格在特定时间占统治地位。 这些人格彼此之间是独立的、自主的,有的人格意识不到其它人格的存在,有的人格则知道其它人格的存在……” “简直是胡扯!”桑卫兰完全没有接触过心理学,他只觉得荒诞,“你是说,一个人一会觉得自己是张三,一会又觉得自己是李四?那这两个人不会打起来吗?” “一般说来”,郑涵焦急地辩解,“在大部分时间里,病人只能意识到自己的其中一种身份,称为主体人格。 此时她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体人格的方式活动,不显露出另一个身份的痕迹。 然而在某一个时期,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后,可能突然转变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她的行为按照后继人格的方式行事。 我想,‘柳迪’这个身份就是她的主体人格,而在某种情况下,她的身份会转换成哥哥柳寒江,这是她的第二种人格,而她自己却不自知……” “是吗?”桑卫兰怀疑地冷笑,“仅仅是心理的原因,会让一个女孩子长出喉结,还有发达的肌肉?” “岂止如此呢?”郑涵耐心地解释,“有的病人发生人格转变时,身体也会发生相应的改变,比如他们的姿势、面部表情、脸上的纹路,有的甚至身体上的残疾都消失了。 有学者做过测试,不同的人格测试得分、生理指标如心率、血压还有脑电图等都不相同。 在心理学档案中,性别转变的也不在少数,所以在心理的暗示下,出现一些不同性别的特征,也就不足为奇了。” “就算你的推断是正确的,”桑卫兰点燃一支烟,“她一个小女孩,怎么会得这样奇怪的病?” “多重人格患者大多数是女性。 病因通常被认为是童年时所受的精神创伤,以7岁前居多。”郑涵停顿了一下,“其实柳迪并不姓柳,她更不是柳忆湄的亲生女儿,只是他的养女。 就是这个小小的障眼法,让我对她的判断产生了误差。 其实她姓周,是‘四君子’之一的周拂尘的女儿……” 桑卫兰不由放下烟,出神地听着。 “我去调查周拂尘的家世——这让我开始怀疑柳迪的精神问题,原来在柳迪六岁那年,她家发生了令人震惊的惨剧,不知为什么,他的父亲在一个月圆之夜,用斧子砍死了她的母亲和哥哥,而柳迪侥幸逃过了一劫,不过她却目睹了惨案的全部经过……想想吧,那么小的一个女孩,经历了这样悲惨的事,她又能做些什么呢?她无力改变,又难以接受,只好躲进一个虚幻的世界里,制造出一个虚拟的人格来安慰自己,这样能让她减轻痛苦。 她幻想自己的哥哥周寒江没有死,他们一起做伴,一起说话,一起长大,所以她同时拥有了柳迪和柳寒江两种人格。 这两种人格是完全对立的,一个善良懦弱,一个残暴恶毒,一个处处退让,另一个则攻击欲极强,一个与世无争,另一个时刻想着报仇,他们是人性中的两面,一面是天使,一面是魔鬼,柳寒江的日记也能印证这一点……” 桑卫兰点点头,他也看过“柳寒江”的日记,尽管他还不能完全相信郑涵的推论。 “因为这个缘故,柳迪产生了多重人格,但她自己并不知道。 或者说,我猜想柳寒江知道柳迪这个人格的存在,而柳迪并不知道柳寒江和她是一体的。 她常常自说自话,或者出现一些异常的行为,所以没有小孩子愿意和她一起玩,也没有亲戚愿意收养她。 后来,同是‘四君子’之一的柳忆湄(即李枯禅)出于同情收养了她,直到她成年后才离开。 但在她的心目中,她的哥哥周寒江也同时被收养了,并和她一起长大。 其实柳迪除了多重人格,即不定期转换身份外,她的其它心理维度都很正常,所以很多人觉得她怪怪的,又说不出原因来。 她甚至智商与努力都超出常人,所以才能分别以两种不同的人格两次考上燕大,而且是不同的专业,甚至以柳寒江的身份在日本生活了两年,并且把若希儿迷得神魂颠倒,真让人哭笑不得……” 他们不约而同地向房间里望去,柳迪平躺在床上,短发,浓眉,侧面如雕塑般英挺俊朗,真是个不世出的“美男子”。 “真不知她的父亲发什么疯,竟然会挥斧砍自己的家人……”郑涵叹息着说,这才是柳迪悲剧的根源。 桑卫兰心中一跳,他猜到了周拂尘发疯的原因,但他没有说话。 “在柳迪被柳忆眉收养期间,已经隐居稻香村,四君子之一的李楚岑出于同情,化名唐前燕,经常来看望柳迪,柳迪也很喜欢这位‘唐叔叔’,而她人格中的阴暗面——柳寒江却不知为什么,分外仇恨这位对他予以关照的‘唐叔叔’,以至于泄露李楚岑的住址,导致他的惨死……” “嗯,”桑卫兰沉吟地说,“柳迪年纪虽小,知道的内幕却不少,她一定是知道什么事,否则不会在这个时候才泄露李楚岑的信息,而且分别向三方泄露,她能等这么久,心机不可谓不深,用意也不可谓不恶毒,他为什么这么仇恨李楚岑?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什么?” 郑涵沉默了,半晌才开口,他的嗓子有些哑,“我猜想,柳迪家中发生的惨剧,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可能与东方惨案有很大的关联,首先时间对得上,其次,也和四君子有关。 所以我想,柳迪用柳寒江的人格来攻击夏老板,不是一时失去理智的疯狂举动,而是蓄谋已久的!” 郑涵停了下来,而桑卫兰转过身,冷冷地看着他,“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桑老板,我知道有时真相会让人很难接受,不过事实就是如此,我不能碍于情面或者其它的原因就抹杀真相,”他带着同情,又有些安慰的口吻说,“柳迪走近我,走进‘桑庐’都不是偶然的,当然她自己意识不到这一点,很可能是柳寒江的人格在潜意识中驱使她这样做的——她想复仇,想接近自己的仇人!” “你以为她的仇人是谁?”桑卫兰忍不住打断他的话,“夏谙慈吗?” “当然不是!”郑涵毫不示弱,“东方惨案的真凶是谁,你是知道的!” 桑卫兰冷笑,“那么,真凶是谁呢?” “就是夏老板的父亲——夏疆!” 桑卫兰又气又恨,反而笑了,“就算夏疆是真凶,他不去找真凶复仇,反而找他的女儿,而且是和他反目成仇,最不受宠的女儿?” “可能他太高估自己的实力了,”郑涵沉默半晌说,“或许,他是想将夏疆的所有亲人一个个铲除,这样,才能让他痛不欲生。 比直接杀了他更加痛苦!” “你觉得你自己的推断很有道理是不是?”桑卫兰盯着他的眼睛问,“你错了!大错特错!东方惨案的真凶,并不是夏疆。” 郑涵毫不示弱地盯着他的眼睛,“桑老板,真相就是真相。” “我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谁是真凶!”桑卫兰双手交叠在胸前,恼火,又带点轻蔑地望着他。 卧室里传来了一下轻微的咳声,两人都警惕地望过去。 床上躺着的那个人醒了。 桑卫兰越来越倾向于郑涵的判断,他看上去和柳迪长得一模一样,连左脸上的一颗痣也毫无二式,然而他的神态、面部的纹路乃至肌肉状态却完全像个男人,如果不是余妈检查过,桑卫兰真不敢相信“他”就是个女人。 她呆滞地望着天花板,久久地盯着。 半晌才眨了眨眼睛,眼神偏执、呆板、恶毒,像是一条热带食肉鱼,潜伏在水下盯着自己的食物,伺机出击。 “她死了吗?”她有着疯子独有的敏锐直觉,不用转头看,但她知道有人从门缝中窥视。 这是一个醇厚醉人的,带有磁性的男中音。 不用说,她现在所持的是第二种人格。 她现在依然是“他”——柳寒江。 “她死了吗?”他又问,眼神里全是偏执、仇恨与恶毒。 桑卫兰知道她问的是夏谙慈,想到“他”对夏谙慈所做的一切,桑卫兰恨“他”!恨得要死,恨不能把他的两条腿一一折断,用各种残酷的刑罚折磨他,再扔到江里“种荷花”。 不过他现在身受重伤,似乎只用一根小指就能把他碾死,让他这么轻易地死去,简直实在是太便宜了他! “托福,”桑卫兰抑住怒火,故作平静,“她非但没死,恢复得也还不错!” 柳寒江居然仰天长笑,不过可能是牵动了伤口,他的笑被压抑在喉咙里,变成了窃笑,“呃呃呃呃……” “我当然知道她没死,你以为我舍得让她死吗?”他看起来畅心快意,神采飞扬,“那一下,是我练了多少年的功夫,保证把骨头砸得粉碎,让她下半辈子再也站不起来了,想想看,她那么漂亮的姑娘,要是变成了跛子,岂不是比死了还难受?哈哈,呃呃呃……” 桑卫兰迅速地从多宝格中拿起一个花瓶,郑涵以为他要向柳寒江砸过去,忙要阻止他,不过桑卫兰只是放在手上掂了掂,“你是谁,柳寒江?”他脸上浮现出了一个笑容,冷酷恶毒,似柳寒江。 “没错!”柳寒江倨傲地说,挣扎着抬起上半身,半倚在床头。 “你妹妹长得也很漂亮,嗯?”桑卫兰眼中的笑容渐渐冷却,带了一丝寒意,他又掂了掂手中的花瓶。 柳寒江何等聪明,他听出了桑卫兰话中威胁的意味,恼火又充满仇恨地盯着他,桑卫兰亦冷笑着回望过去,眼神硬而冷——你对我所做的,我可以加倍偿还。 渐渐地,柳寒江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开始软化下来,“其实,我在十五年前就已经死了,我只是一只鬼,依附在妹妹身上,每当月圆前后我就会出来,因为我就是在月圆之夜死的,我恨那个女人,我恨月亮!而我妹妹,她是无辜的……”他居然叹了口气。 “柳寒江!你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明白,你其实就是柳迪?”郑涵再也忍耐不住,“柳寒江和柳迪,你们是一个人的两个极端!你其实就是柳迪心中的阴暗面!你不要再自己骗自己了,看看你把自己作践成了什么样子?柳迪,现在还不算太糟糕,事情还有挽回的余地!赶快醒醒吧!” “放屁!”柳寒江破口大骂,他双目通红,仿佛有人玷污了他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你这个白痴!要不是看你对我妹妹还不错,我早把你丢到黄浦江里喂鱼了!我再三指给你线索,你却一点儿也不上道,越走越远了……”他猛然截住话,那两个人像是发现了猎物的猛兽,静默地,却决不放松地盯住他。 良久,房间里是死一般沉寂。 “你早就知道,是不是?你什么都知道!”郑涵率先发难,他冲到柳寒江的床头,对着他咆哮,“你很早就知道,对,你是周拂尘的儿子,被柳忆眉收养过,又接触过李楚岑,四君子之中,你接触过三个。 关于东方惨案,你当然所知甚多!你考进燕大,其实是他知道李枯禅在燕大,你想接近他,查找东方惨案相关的线索,是不是?四君子的下落被你一一摸了个遍!你在图书馆找到了那本书,发现了那本书中的秘密,没错吧?也只有你能在光天化日之下人间蒸发,因为你能由男变女,再由女变男,对!那个图书馆管理员说过,好像走出过一个打扫卫生的小姑娘,只不过她没有在意,也只有你能做到这一点!然后你失踪了三年,其实你去了日本。 为了寻找线索,接近东方楚,你就去勾引若希儿,可怜的小姑娘为了你,至今神魂颠倒。 要不是东方楚老谋深算,差点抓住你,若希儿不知会被你害成什么样?你在日本期间遇到了李祎璠是不是?难怪李祎璠觉得柳迪面熟,还追着柳迪问去没去日本,我终于明白了!” 柳寒江不置可否地笑了笑,仿佛郑涵所说的这一切,都与他无关。 “你在日本,以柳寒江的人格存在了两年。 回国后转变成柳迪的人格,对于她来说,这是因头痛而休学的两年。 她没什么朋友,和邻居也不来往,这两年休学,所以也没有人关心她的去向,是不是?这个解释把柳迪自己骗了,她不知道自己曾以另一个人格的身份去过日本,反而疯狂地找你。 她经常觉得头痛,有幻觉,甚至在梦中见过一个日本姑娘,这其实就是‘柳寒江’这个人格所见在她潜意识中的反应,没错吧?还有,还有,她刚回上海时屋子有蛇,也是你放的吧?” “是又怎么样?”柳寒江不屑地看着他。 “那是你妹妹呀!你想害死她?” “笨蛋!那蛇又没有毒,我是想为你们两个创造机会嘛!不然,她也不会这么快搬到‘桑庐’里!” “你——”郑涵一时气恼得说不出话来,“那么‘叙清公寓’呢,是不是也是你搞的鬼,想让我怀疑桑老板?” “看来,你也不是笨得那么不可救药。”柳寒江讥讽地说。 郑涵越来越激动,他又一次被骗了。 这一次更不一样,一个看似漂亮柔弱、纯洁无辜的女孩子骗了他,不但耍得他团团转,还骗了他的感情!他像个傻瓜一样,充当保护者,为她着想,为她担惊受怕,为她出谋划策,甚至以为她会爱上自己……真是个大傻瓜!自己像个无头苍蝇一样,一步步落入陷阱,其实她才是收网的那个大蜘蛛。 “骗子!你就是个骗子!”郑涵怒不可遏地说,“扮柔弱,扮无辜,扮可怜,其实你就是扮猪吃老虎!柳迪,原来你才是最阴毒、最危险的人,从一开始,你就是有目的地接近我……” “够了!”柳寒江猛地坐起身,由于激动,他的面色涨得青紫,“你可以说我毒,说我狠,说我气量狭隘……说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拉上我妹妹,她可是纯洁无辜的姑娘,什么也不懂,什么也不知道!你不要忘了,当初可是你主动去找她的。” 柳寒江说得没错,的确是郑涵主动去找柳迪的。 郑涵怔了一下,冷笑,“这恐怕也是你们‘兄妹’两个计谋的一部分吧?” “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做的,与柳迪无关!”由于恼恨,柳寒江的面色近乎狰狞,“要不是她喜欢你,我早就杀了你!碍手碍脚的!” 郑涵一愣,他感觉到桑卫兰正在用余光打量他,面上有些火辣辣地。 “从你离开北京以后,她就总是想你,她说,只有你能帮他找到哥哥!”柳寒江的语音不由地酸楚起来,“她以前为了省钱,放假从不回家的,她回到上海,其实就是为了找你!你每次对她说了什么话,怎样‘欺负’她,她都要一笔一划地详细记下来,一个人半夜躲在被子里偷偷地看,偷偷地笑。 你知道她为什么住进‘桑庐’吗?不仅仅是因为那条蛇!你和她说过,你破案需要钱,她就偷偷地把房子租出去,她想打份零工,来补贴你……” 郑涵震惊了,他既感动又心酸,甚至还有小小的愧疚,柳寒江的话是真的吗? “咳咳,”桑卫兰清了清嗓子,“你们这是在……倾诉衷肠吗?” “不关你的事!”柳寒江冷冷地回应了一句。 郑涵有些尴尬,可是柳寒江却不会,在他心中,他和柳迪是完全独立的两个人,他没觉得说出妹妹的心事有什么丢人的。 柳寒江虽然阴毒狡诈,却并未完全泯灭人性,起码对“妹妹”是这样,桑卫兰心里盘算着,这对他来说,是一个很有利的条件。 “现在形势危急,卿卿我我的事就先不要聊了吧?”桑卫兰问。 柳寒江与郑涵不置可否,算是接受了他的提议。 “柳寒江,我想问问你,”桑卫兰问,“那封写有李楚岑地址的花笺,是你寄给我的吧?” 柳寒江轻蔑地冷笑了一下,算是默认。 “你为什么要给我这个地址?还同时给了三个人?我、夏疆,还有,那第三个人是谁?” 柳寒江紧紧地盯着他的眼睛,仿佛要穿透他的内心,不知为何,桑卫兰有些不自在起来,移开了目光,柳寒江他得意地笑了,“你猜得到!” “是东方楚吗?” “我说过,”柳寒江等于默认了,“你猜得到!” “可是去稻香村的是两个女人!” “我只管送信,”柳寒江悠然道,“别的事我不管!” “你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同时给我们三个地址?” “这你也猜得到!” 桑卫兰紧紧盯着他,柳寒江也毫不示弱,在那一瞬间,他们把彼此看得透彻,洞若烛火:对方什么都知道!他们同时带点轻蔑,却又会心地冷笑。 “我只想知道你的想法!”桑卫兰的语气温和了一些。 “这样才好玩!”柳寒江轻描淡写地说。 “怎么好玩,哪里好玩?”郑涵着急地问。 “你急什么嘛!”柳寒江悠然道,“这不过是个游戏,逐鹿中原,胜者为王的游戏,不但是智力的比拼,也是体力的比拼。 至于游戏的诱饵,反正我也不喜欢他,死了就死了,就这么简单!” “诱饵?”郑涵打心里鄙视憎恶他,“你说得是李楚岑吧?你为什么这样对他?据我所知,他对你……你妹妹不错,经常来看她,小迪对他也有很深的感情,无论如何,李楚岑对你们兄妹有恩有情,你为什么要恩将仇报?” “有恩有情?恩将仇报?”柳寒江忍不住冷笑起来,“他不过是个懦夫!如果他有丝毫的情义和担当,事情也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负心多是读书人,什么花间四君子,就是一群卑劣无耻的小人、色鬼、杀人犯、胆小鬼……” 他居然对“四君子”评价这么低,要知道,他的父亲亦在其中的。 “你为什么要这么说?”郑涵忍不住问。 柳寒江将话题一转,“桑老板,如果我没有猜错,现在你才是那场游戏的赢家,起码得到了你想得到的东西。” 桑卫兰不置可否,“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郑涵被他们的话绕糊涂了,“什么东西,你们在说什么?” “桑卫兰,你果然不简单,”柳寒江貌似赞许地点头,“你的城府也太深了!我以前一直以为,那件东西会在他手中……你竟然半点不露!如果你手中没点有份量的东西,夏疆又怎么会放你出来?” “桑老板,”郑涵也疑惑地问,“你是不是掌握了什么有用的证据?” 桑卫兰不答反问,“柳寒江,你还没有告诉我,那晚去稻香村的那两个女人是谁?她们和东方惨案有关是不是?否则她们不会杀掉李楚岑!孟真又到底是谁?” “你这个人简直是虚伪得可以,”柳寒江冷笑,“你既然手中掌握了足够的证据,难道还不知道真相?” “我想知道的是,”桑卫兰说,“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到底还知道些什么。” “我凭什么告诉你?”柳寒江冷笑。 “你必须这样做!”桑卫兰带着不容置疑的口吻,命令他。 “怎么?”柳寒江不屑地笑,“你想严刑拷打吗?” 桑卫兰微微一笑,“柳寒江,我想想问问你,你所谓的仇,报了吗?” 他一句话刺中了柳寒江,后者的脸色一下变得难看起来。 “报了……”他淡描淡写,极力想掩饰自己的不甘,“一半吧?” “最多四分之一吧?”桑卫兰冷笑,“你甘心吗?” 柳寒江默然,他不想在桑卫兰面前败下阵来,但他实在不甘。 桑卫兰微微一笑,坐到了床头的沙发上,他已经掌握了主动权。 “你现在这个样子,活下去都很困难,更别提报仇了!”桑卫兰靠在椅背上,“我能替你报仇!” 柳寒江冷冷地一笑,“你舍得吗?” 他在激将。 桑卫兰微微一笑,“我已经走到了这一步,还有退路吗?” “看来,”柳寒江悠悠地道,“我还真得考虑考虑!” “不急,你慢慢想想!”桑卫兰微微一笑,看似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不过话说回来,令妹可真是个美女啊!” 柳寒江脸色一沉,“你什么意思?” 柳寒江一向心高气傲,岂肯轻易示弱?不过他心中也不得不承认,桑卫兰确实捏住了他的软肋。 柳迪是他生命中唯一美好。 保护妹妹,不能让妹妹受到伤害。 还有复仇,复仇!想到这两个字,柳寒江的眼中一亮!这是他存活下去的动力。 桑卫兰似乎看懂了他的心事,他冷冷地一笑。 只要能报仇,还有保护柳迪不受伤害,柳寒江才不管他的态度呢。 “其实,”桑卫兰缓缓地说,“我们可以合作!” “合作?”柳寒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郑涵也觉得难以置信,吃惊地盯着他。 “你要和我合作?”柳寒江又重复了一遍。 “当然!”桑卫兰毫不迟疑地说。 “你不恨我,不想打死我,杀了我,反而要和我合作?”柳寒江虽然狠毒,却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毫不留情地揭穿,“你难道不心疼夏谙慈的腿吗?你的心是什么长的?” 他的话刺痛了桑卫兰,桑卫兰的面色一下黑沉起来,不过他控制住自己,没有发脾气。 半晌,他冷冷地一笑,反戈一击,“这也是我想问你的,你好像还挺关心你妹妹的。 不过你弄成这个样子,残害的不也是柳迪的身体吗?你就不心疼?” 柳寒江被他截中心病,急怒攻心,忍不住破口大骂,“你算个什么东西?混血的杂种,鬼佬,无情无义的小人!凭你也来管我们家的事?我和我妹妹的事,用不着你多嘴!” 凭他怎么辱骂,桑卫兰也是不急不怒,“你那么激动干什么?是你先问我的。” 柳寒江用了好长时间才平静下来。 “我有点低估夏谙慈了,她比我想得还要机灵。 还有那个小丫头,”柳寒江恼恨地说,“如果不是她多管闲事,事情也不会是这个样子,都怪那个小东西!”他似乎一下找到了可以发泄仇恨的对象,双眼灼灼,恨不能立即将绿茵烧成灰烬。 桑卫兰暗中倒吸了一口冷气。 他知道柳寒江说得没错,如果不是夏谙慈足够机智,还有绿茵的舍身相护,夏谙慈可能不仅仅是被砸断腿那么简单了,她可能被杀害,被挟持……柳寒江会接下去,一步步地进行他已谋虑多年的计划。 “都是她!”柳寒江恨恨地说,“早晚我要宰了她!”他对绿茵如此恨之入骨,不仅仅是因为绿茵破坏了他的计划。 更重要的是,这样一来,柳迪的身体多处受到重伤,这当然令柳寒江愧疚不已。 “恐怕你没有这个机会了!”桑卫兰不耐烦地看了看表,“我的时间有限,我再问一次,你愿意合作吗?”他起身要走。 “慢着!”柳寒江叫住他,“你想怎么合作?” “你帮我做件事,我替你报仇!”桑卫兰干脆地说,“你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柳寒江冷笑,“不管我帮不帮你的忙,你都会替我报仇的,因为那是你的责任!我只要坐享其成就行了,又何必那么傻,为你卖命呢?” “你不答应就算了,”桑卫兰冷冷地说,“没有你,我其实一样可以解决。” 楼下的电话突然响了起来,桑卫兰条件反射似地站起身,看来,他一直等待着这个电话。 “桑老板,你让我做什么都可以,”柳寒江说,“只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 听到他的话,桑卫兰冷笑一声,还是夺门而出了。 桑卫兰快步走下楼梯,郑涵回头看了柳寒江一眼,紧紧地跟在他身后。 电话铃声很急促,桑卫兰的手略有些抖,按在电话上,略停了一下,才接了起来。 “喂?”他的声音很镇定。 对方在电话里嗡嗡地说着,语速很快,桑卫兰的眼神有些紧张,但似乎对对方的话早有预料,“哦,哦!” “好,我知道了!”桑卫兰淡淡地说,“有什么事,再打电话!” 他放下电话,一片寂静,空气也似乎凝固了。 看来桑卫兰不想主动和自己说些什么了。 郑涵受不了这死沉沉的气氛,“桑老板,是杜云铮的电话吗?” 郑涵时刻关注着东方惨案的进展,他知道杜云铮此刻正在夏家。 桑卫兰看穿了他的心思,冷冷地瞥了他一眼,“不是,是圣保罗医院打来的电话!” “小芮?”郑涵的心仿佛被揪到了喉咙,“她没事吧?” “没事,她只是轻微的骨折,休息休息就没事了,”桑卫兰长长地吁了一口气,“刚刚有人去医院打探过夏谙慈的消息……” 桑卫兰说得风轻云淡,但郑涵敏锐地察觉到了一些不寻常的信息:桑卫兰刚刚让自己放出话去,即刻就有人去“打探”,桑卫兰用的是“打探”而不是探望。 再联系到柳寒江那么恶毒的攻击夏谙慈,仅仅是因为她是夏疆的女儿?那么他为何不针对夏家其它人呢? “桑老板,”郑涵急切地问,“夏老板是不是有危险?” “没事,”桑卫兰淡淡地一笑,“你知道她不在圣保罗!” 至于夏谙慈到底在哪里,郑涵当然不会知道。 “桑老板,”郑涵坐到他身边,焦急而恳切地问,“我不明白!” “你不明白什么?”桑卫兰看起来心事重重,但对郑涵却很有耐心。 刚刚接到这个电话,证明事情是朝着他希望的方向发展的。 “为什么这些人要伤害夏老板?以她的年纪、阅历和人品,她都不会做过什么太出格的事,和东方惨案更不会有什么关系。 仅仅因为她是夏疆的女儿?”说到这里,他脑中灵光一闪,连他自己都有些吃惊,他抬起头,紧盯着桑卫兰的眼睛,“难道,她身上还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隐秘吗?” 桑卫兰猛然被他说中心事,他轻叹一声,避开了郑涵的目光。 “到底是怎么回事,桑老板?”郑涵紧追不舍,“夏老板到底是怎么回事?她和东方惨案有什么关系吗?” “看来,她已经成了风暴的旋涡,”桑卫兰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们下一步棋怎么走,还要看她。 我的计划能否成功,也全在她身上!” 郑涵闻言,震惊不已,“桑老板,你是说你要利用夏姑娘?她受伤了,伤得还很重!你就不要再雪上加霜了!夏姑娘那么要强的人,她受不了这个打击的!” 桑卫兰的面色凝重起来,他摇了摇头,“她完全不用出面,只管躲起来养伤就是,下一步棋,掂的是她的份量。 这样很冒险,不过我不得不这么做!”他这几句话,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桑老板?”郑涵望着他,眼神犀利。 “你说!” “你所做的这一切,是不是早就计划好的?”郑涵直率地问,“你之所以和她在一起,不会也是这个目的吧?” “放屁!”桑卫兰恼怒起来,他的脸也涨红了。 桑卫兰站起身来踱了几步,他可以吃苦,可以受伤,甚至可以为了这些人去死,可是郑涵这样惴测他,令他委屈懊悔得几乎流泪,“你想得太多了!”他挥了挥手。 “对不起,”郑涵站起身,“桑老板,我不该这样说的。” “你呀,别的都好,”桑卫兰摇了摇头,“还是太年轻了!” 郑涵心里有点不服气,却并未置辩。 “中国有句古话,叫造化弄人是不是?”桑卫兰带点无奈地说,“有时候上帝就是喜欢和我们开玩笑,你没做什么错事,可偏偏还要受到命运的捉弄!” 郑涵不知道他因何发此感慨,不过他心有戚戚焉,“没错!当我年轻的时候,我以为只要自己努力,就可以战胜命运,赢回属于自己的胜利,现在我才发现,很多东西都是徒劳的,我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捉弄,是我太傻了?还是人生本来如此?” 桑卫兰不知他的心事,不过看他脸上悒悒的神色,这个一向乐观的小伙子也开始有些消沉起来了。 “郑涵,你想不想破案,为你父亲报仇?”桑卫兰问。 “当然想!杜云铮不是已经开始调查了吗?” 桑卫兰冷笑,“杜云铮手上没有证据,他破不了案的。” 郑涵的脸色变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桑卫兰示意他坐下,“他没有证据,而我有!” 郑涵一愣,他相信桑卫兰手中真的有,因为连柳寒江也这样质疑过。 “我能够破这个案子,不过需要你的帮助。” “桑老板,”郑涵站起身来,诚挚地说,“你知道我破案的决心,如果真正能破这个案子的话,我将赴汤蹈火,再所不辞,哪怕你要的是我的脑袋,我也不会犹豫一下。 这不仅仅是在帮你,更是为了我自己!” “好啦!好啦!”桑卫兰点了点头,“我知道你的心意了。 不过前提是我们相互信任,是不是?”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前提,你是真的想破这个案子!”郑涵犀利地说。 “那是当然,”桑卫兰一脸郑重地说,“我以自己的人格保证!” 郑涵刚要,桑卫兰制止了他,“不用说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想破案!” “那么桑老板,”郑涵迫不及待地问,“你的计划又是什么呢?” “很简单,”桑卫兰掸了掸衣袖上的灰迹,“你知道若希儿就是人证,只要她肯出来指证!” “若希儿?”郑涵一愣。 “没错!只要她肯指证,案情就会水落石出!” “不不!”郑涵摇头,“若希儿其实对东方惨案所知有限,她当时毕竟只有四岁。 再说,她就算是知道得很多,也未必会说出来……” 桑卫兰微微一笑,“你忘了柳寒江?” “这正是我所担心的,”郑涵的眼睛突然变得黯淡下去,“我答应过她,帮她找到柳寒江,可我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把这样一个柳寒江带到她身边去,她会崩溃的!” “你不明白,”桑卫兰有点不耐烦,“我是为了她好!” “你想怎么办?”郑涵问。 “很简单,”桑卫兰掸了掸落在身上的烟灰,“ 想办法拖住东方楚,你利用柳寒江将若希儿引出来,到时候她的话,再加上我手中掌握的证据,不愁破不了东方惨案!” 这个计划细想起来真是疏漏百出。 首先,东方楚是何等精明的人物?在他眼皮下瞒天过海可谓不易。 其次,把若希儿引出来也不像说得那么简单。 还有,若希儿即使知道,她会对外界说出事情的真相吗?毕竟她这十六年来都没有说一个字。 “没那么容易!”郑涵说。 “不容易也要做,”桑卫兰不容质疑,“现在就去!” 注释: ①册那:沪语脏口。 ②大姐:旧上海指未婚女佣。 第二十四回 兵戈再战今日疆场,芳俳一曲旧岁樱花 桑卫兰坐在客厅里等待,直至天黑。 他就这样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发呆,心上却是背水一战,箭在弦上的凄惶与孤凉。 斜阳渐渐掠过树叶细碎的影子,渐渐地黄,渐渐地亮,渐渐地艳,又渐渐地消退。 黑暗又渐渐地蚕食进来,那明与暗的边缘不动声色、小心翼翼却又决绝地推进,吞没整个屋子。 整个屋子被他弄得烟雾缭绕,郑涵走下楼来,呛得直咳嗽,“桑老板,一切都准备好了,您还等什么呢?” 还等什么呢?桑卫兰自己也苦笑了。 “他等了十几年,好容易盼来这一天,又怎么能为了她,而功亏一篑呢?无论他有多愧疚?或者,他根本就不会愧疚?”他像是说给郑涵听,又像是在喃喃自语。 郑涵满是疑惑,却并未开口相问。 “你会知道真相的!”桑卫兰面无表情地说。 他起身拔打电话,郑涵注意到,他的手在微微颤抖。 若希儿缓步上台。 玄色丝裙,瘦得纸片一般,但肩背笔直,魂没了,风骨仍在,还是那个骄傲绝决的大小姐。 窄沿儿黑色小礼帽,垂下黑纱,遮住了半边脸,原来是婴儿肥,现在都瘦干了,添了清寒,增了憔悴。 观月敏之(李祎璠)新死,虽然未婚,也算是半个未亡人了。 偏偏这个未亡人要在鬓边簪一朵红如火烈如焰的石榴花,双唇也是涂成烈焰,衬着苍白的面容,诡然一笑。 她的性格就是这样,即使不得不趋从命运,也要在那鲜花堆云霞彻的锦缎的边角上撕几个小口,没奈何的反抗,这也是她的不妥协。 千百个镁光灯一齐闪烁,她有点睁不开眼。 她一个人站在这个空寂的世界里,白、亮、空,被烈日曝晒,即将熔化了的世界,只有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舞台上。 柳寒江无踪,观月敏之已死,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都已离她远去,这正是千帆过尽,木已成舟,帆已烂舟已朽……剩下的人生,不过是做戏,最后一场戏。 她定了定神,眼前有几十个人,争着将话筒递到她面前,各种焦灼急迫的眼神,各种口型的嘴,各种嘤嘤嗡嗡的声音,她不想关注,也不感兴趣,只想坚持着,把最后一场戏演完。 “东方小姐,可以开始了吗?”宫本庆夫站在她身后问。 他是东方楚多年的管家,声音不高不低正好,连与若希儿的距离也拿捏得恰到好处。 若希儿微微颔首,宫本轻轻挥了挥手,原本喧闹的大厅立时安静下来。 “诸位,诸位,”宫本面色沉痛,却不失礼节,“东方小姐的新闻发布会现在开始!鉴于若希儿小姐的身体状况,你们只有二十分钟的时间,请抓紧时间提问!” 在一众拥挤喧嚣的记者中,一个瘦高的年轻人高高地挥舞着细长的双臂,格外引人注目,他是《申报》的记者,宫本指向他,“请这位先生提问吧!” “听说东方小姐要打破十六年沉默,首度回应东方惨案?”那人目光犀利,语速很快。 若希儿垂下眼帘,不置可否,算是默认。 “你既然沉默了十六年,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时候公布真相呢?” 宫本细心地为若希儿调整了话筒,若希儿喉咙动了一下,她的嗓子有些哑。 “因为,我再也不能沉默下去了……”若希儿想起了李祎璠,陡然间泪眼模糊,“我的未婚夫观月敏之,他、他是被人害死的,我再也不能沉默下去了,迟早有人会将黑手伸向我的……”她哭着控诉起来。 大厅里一片哗然,场面有些混乱,众人争相提问,宫本好容易才将场面控制下来。 “你认为你的未婚夫是被谁害死的?凶手杀人的动机是什么?” “实际上,”若希儿忍不住流泪,“我和敏之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他对我真的非常非常好,照顾我,关心我,待我像亲妹妹一样。 他知道我对自己家中的事非常介怀,他就默默地搜集证据,想帮我破这个案子,想让我开心,他明知这样很危险的……”她哽咽得说不下去,过了好久才抬起头来。 “我想,他一定是掌握了什么证据,”若希儿伸手拭泪,“所以才会惨遭毒手……” 记者继续追问,“请问你知道真凶吗?” 若希儿不答。 宫本在一旁补充,“观月敏之先生于10月19日上午被杀害在回往住所的路上,胸部中弹,凶手用的是TT-33枪,7.62mm口径,一枪便击中要害,可见凶手是一向训练有素的。” “请问贵府现在是否有线索,到底是谁杀害了观月先生?” “关于这件事,”宫本欲言又止,“还是请巡捕房的白老板来说一说吧。” 在一片镁光灯的闪烁之中,白老虎走上前台,他板着脸,神情严肃,“诸位,诸位,”他向众人摆了摆手,示意安静,“我们巡捕房接到报案后,全力破案,现场有两位目击证人,亲眼见到了凶手的模样,现在,我们已经擒获了凶手!” 众人接连发问,“请问凶手是谁?” “请问凶手与东方惨案之间有何关系?” “观月敏之到底找到了什么证据?” “安静,安静!”白老虎挥手,“人呢,我们很快就抓到了,不过他已经提前服用了毒药,在我们审讯他的时候,服毒自尽了!” 众人一片哗然。 “人虽然死了,但他的身份已经查明……他以前是浙沪联军三师六连的一个小排长,名叫曾雨春!”白老虎面色凝重,他岂不知道这里面的厉害?但若不公布结果,舆论压力太大,公众会认为巡捕房办事不力,自己的官位不保,况且,“上面”也有人力促这件事的公开。 他的话如巨石投水,激起轩然大波。 浙沪联军,谁都知道,那是夏疆的旧部!白老虎的话,其实等于正式宣布了:夏疆才是东方惨案的最大嫌疑人!其实在报上刊登“待清园”的照片后,夏疆就已经成了东方惨案的最大嫌疑人,不过究竟是只是“嫌疑”,没有确凿的证据。 不过今日来自巡捕房的人亲口证实,等于坐实了这件事,意义非同寻常!夏疆虽已然下野,不再执掌兵权,不过他驰骋多年,实力终究不可小觑。 巡捕房居然敢硬碰硬,拿夏疆开刀,背后一定另有“高人”撑腰,有一场恶仗要打了。 众位“名记”们拼杀职场多年,岂会不明白其间奥秘?此时的他们,仿佛已经见到了血雨,闻到了腥风。 “这是否说明,”有记者急切地问,“夏家与东方惨案有关呢?” “说话要讲证据!”白老虎有点恼火地皱起眉头,这种麻烦也是意料之中的,“办案更要讲证据!我今天只是说明,谋杀观月敏之的人名叫曾雨春,在浙沪联军三师六连当过排长,至于他的作案动机及幕后指使,现在正在调查之中,无可奉告……”他冠冕堂皇地打起了太极。 “那么请问白老板,”有的记者采用迂回战术,“前日竟报上所登的有关‘待清园’的照片,是否属实?你对那些照片有什么看法?” 白老虎几乎倒吸一口冷气,这是一个烂泥潭,还是及早抽身为妙。 他干脆虎起脸来,“不是说过了吗?巡捕房正在全力破案!等案情调查清楚了,自然会公布。 我堂堂一个督察长,岂能随口乱说?倒是东方小姐还有要事要宣布呢!我有要务在身,先告辞了。”白老虎说完,带着随从匆匆离场。 他最后一句话,倒是成功地将火力转移到了若希儿身上。 众记者将长枪短炮又对准了若希儿,“东方小姐,请问你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 “你认为凶手的幕后指使人是谁?” “你还有什么内幕要透露吗?” “这还用问吗?”若希儿冷笑了一下,淡淡地说,“杀人灭口,刑讯逼供,事情已经明摆在这里了,还有什么好说的?” 等的就是这一句!若希儿正式向夏家宣战,这下可有热闹看了!众记者们都兴奋起来,那个高瘦的记者伸长胳膊,“东方小姐,假设凶手就是你所说的那个人,那么他作案的动机是什么?为财吗?众所周知,他们并不缺钱啊!” 若希儿一直交握着双手,此时她垂下眼,反复摩挲着自己的蕾丝手套。 在场的人都伸长了脖子,等待着她的回答。 “我父亲觊觎夏夫人是不对,但也不至于以全家人的性命作代价吧?”她的眼垂下,但怨恨与谴责皆在其中。 惊天秘闻!豪宅、凶杀、失踪、孤女、巨富……居然还多了一个“奸情”,最能吸引眼球的“奸情”!众名记的脑海,条件反射似地浮现了一个个香艳刺激,又耸人听闻的标题。 这种豪门巨富+风流轶事+离奇凶杀+名人美女的陈年旧案,简直具备了一切吸引眼球的元素。 此时此刻,他们最需要的就是细节,更多的细节! 不过也有人心存疑虑,“东方小姐,你所说的,是亲眼所见,还是出自你的推断?” 若希儿眼帘低垂,口气依然是淡淡地,“我撞见过。” 一个“撞”字,透露出无边风月。 不过即使是再老成的记者,也不好再向一个未婚女子去追问更多的细节,大庭广众之下,有欺人之嫌。 当然有人不信,“若希儿,你怎么以前不说?” “我父亲威胁我,让我不要说出去,至于后来……”若希儿轻轻叹了口气,“惨案发生以后,吓都吓傻了,怎么想得起来这件事?” “那你瞒了十六年都没说?”又有人置疑。 “嗨!”人群中有人为若希儿解围,“这种事情,她一个姑娘家又怎么说得出口?再说又事关她父亲,为亲者讳,这也是人之常情!要不是她未婚夫死了,她被逼上绝路,也不会出来说这些!” 若希儿像是被说中了心事,“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想她自幼孤苦,亲戚皆无,未婚夫又新丧,纵然家财万贯又有何用?真是个苦命的女子!众人谁也不好再相追问,一时默然。 回头细想若希儿所说:夏疆因夫人与东方郡有染,一手制造了东方惨案,后怕案情败露,杀害王保国与周海峰,后又因观月敏之穷追不舍,为了灭口,遂将其杀死,倒也合情合理。 夏疆有这个能力与手段,也只有他有这样的凶狠与魄力,一夜之间杀人全家几十口人,只是,他为什么要留下一个若希儿呢? 众人正在揣测,只听后面有人拍手大笑,“哈哈,精彩!精彩!” 众人循声向后望去,都不由脸色一变,纷纷向后退去,为来人让出一条路。 来人正是夏疆的长子夏谙恕,他一身玄装,阴着脸,身后跟了两排黑衣人,皆荷枪实弹。 夏谙恕虽不大出面,但凶狠诡诈之名,犹胜其父,此时来势汹汹,众人岂会不怕?台上的若希儿有些站立不稳,面色苍白,身边的宫本庆夫忙俯在她耳旁,不知说些什么,似乎在为她打气。 夏谙恕在台前立定,早有随从为他端了把太师椅,他稳稳坐定,轻轻将手套脱下,向后掷去,忙有个随从双膝跪下,将手套兜在怀中。 在场的人都被他的这套排场震慑住了。 夏谙恕却微微一笑,轻轻地击掌,“亲朋失踪,佳婿遇害,孤女含泪诉冤屈,短短的一场戏,真的是活色生香,精彩无限呢!”说完哈哈大笑起来。 他身后的随从唱戏一般,齐声和道:“活色生香,精彩无限!” 若希儿脸色发白,定了定神,方才问道:“夏局长,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我倒要来问你!”夏谙恕冷笑,“四君子之一的李楚岑,是怎么死的?” “什么李楚岑?我不认识!”若希儿将脸扭向一边。 夏谙恕冷笑一声,“李楚岑死的那天晚上,有人将他的地址寄到了贵府上,这可是贵府的人所说,要不要我拿出证据?” 若希儿一脸茫然,夏谙恕自顾自地说了下去,“那人一共寄出了三封信,贵府上人最早收到,也最早赶到。 等别人赶到的时候,李楚岑已经断气了,他手里可掌握着东方惨案最关键的证据,贵府又缘何杀他灭口呢?” “你在说什么呢?”若希儿不由环顾左右,“我怎么一句也听不懂?” “你当然听不懂!”夏谙恕有些不耐烦起来,“你就是个被人牵线的小木偶!快把你叔公叫出来!我有话问他!” 若希儿气得脸色煞白,正要反驳,只听有人笑道:“堂堂的夏局长,怎么和一个小孩子家一般见识?” 众人一齐望过去,果然是东方楚!一袭纯白的丝绸长衫,华服矜然,不染烟尘。 两颊比初见时略削瘦些,还是微微地笑,温和里略带着几分疲惫。 不过他的气场如此强大,气势汹汹的夏谙恕,和他一比,显得有些虚张声势起来。 夏谙恕当然感受得到,越发恼怒,“东方先生,好久不见!” 东方楚微微一笑,“现在是你们年轻人的天下了,我本不打算出面,不过适才听夏公子说起什么李楚岑?他也算是我的老友了,多年未见,甚是想念,所以特来请教。” “东方楚!你装什么胡涂?”夏谙恕干脆撕破脸,“10月14日那天晚上,信不是都送到你家了吗?要不要我把证人叫出来?” “信?”东方楚似乎有些吃惊,微微挑起眉头。 “老爷,”一旁的宫本庆夫微微欠首,“那天晚上,确实有人送来一封信,上面写着李楚岑的地址。 不过当晚是小姐的宴会,老爷操持劳累,小姐又犯了旧疾,我便没有禀报。 再说老爷回国以后,每天收到的信件数以千计,真伪无从辨别,也就搁置下了。 老爷既然要看,我一会找来便是了。” “哦,”东方楚颔首,“李楚岑不比别人,乃我世交的旧友,应不比寻常看待。” 宫本躬身,“是,老爷!” 他们主仆两一唱一和,把事情推得一乾二净。 夏谙恕冷笑,“尊府虽是未去,倒有一辆修道院的车子去了,车上坐了两个女人,东方先生消息灵通,难道没有听闻吗?” 东方楚微微一笑,“我专心修佛,哪里知道什么修道院?” 夏谙恕一声冷笑,“那两个女人,自称是东方先生的旧交呢!” “哦,”东方楚只是淡淡地,“我早年间浪荡半生,交友无数。 中年后幡然悔悟,一心修行,虽是李楚岑这样的密友亦无往来。 不知夏公子说得是哪位?” 夏谙恕盯着东方楚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孟真!” 在场的人,从他的话中听出了不寻常的意味,孟真是谁?她和东方惨案有关吗?又和东方楚有怎样的关系? 在场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等待着东方楚的回答。 “孟真?”东方楚似乎略有些吃惊,随后淡淡地一笑,“哦,是有这么一个人,不过,她不是贵府的人吗?” 霎时间,夏谙恕的脸涨得青紫,东方楚直指了夏家的痛处。 “东方楚,你不要装模作样了!”夏谙恕猛地起身,直指东方楚,“是你一手策划了东方惨案!”他再也忍不住,积聚已久的怨懑仇恨火山惊瀑一般地爆发了。 两大世家相互指证,四周一片哗然。 “证据呢?”东方楚面不改色。 “我有!”夏谙恕慢慢握紧了拳头,像是要把他捏碎。 “在哪?” 夏谙恕嘴角露出了阴森地,噬血般地冷笑,“孟真现在在我手里!” “世侄,”东方楚面上长者般宽容的笑,“你还是太年轻了,有点冲动……你父亲呢?” 他终于问到问题的关键了……夏谙恕的眼中陡然杀机四伏,冰崖峭立,霜剑寒凝,他野狼般的本性一旦流露,连沉稳老道的东方楚也暗暗惊惧。 他飞快地端起枪,直指东方楚的头。 众人又惊又怕,还没回过神来,夏谙恕所带的黑衣人个个手中端起了枪。 倒是东方楚面不改色,“世侄,你这是做什么?” “为我父亲报仇!”夏谙恕面色狰狞。 “你父亲?”东方楚不解。 “你就别装腔作势了!”夏谙恕冷笑,“我父亲已于昨日仙逝了!” 晴天霹雳!不可一世的夏疆,竟然死了!在场之人,皆目瞪口呆,剧情发生逆转,实在是太富戏剧性了。 东方楚亦吃了一惊,他是真地吃了一惊,高大的身躯为之一震,“怎么会?”他有些回不过神来,“他是怎么死的?”震惊之余,他有些失落,有些难过,似乎是失去了一位相交多年的老友,而不是传说中的仇人。 “被人用枪击中头部!”夏谙恕一字一顿地说,持枪的手微微颤抖,“就在那两张照片发表的当天!” “为什么?为什么?”东方楚还没有回过神来,他不由自主地向后退去,口唇也在不停地翕动,“是谁?是谁干的?” 夏谙恕悲愤地冷笑,“贼喊捉贼,你倒问起我来了?” 东方楚定了定神,“世侄何以一口咬定,就是我干的?” “人证物证俱在,你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哦?”东方楚反问,“人证是谁?物证又在哪里?” “人证就是孟真,她现在在我手上!”夏谙恕冷笑,“至于物证,现在在我家里,请东方先生跟我们走一趟,不就全明白了!”说着持枪上前,要“请”东方楚。 他身后的黑衣人持枪指向各方,众人又惊又怒又怕,但生死关头,皆不敢轻动。 “世侄,你这是干什么?”东方楚却面不改色,“既然孟真在你手上,何不把她请出来,大家说清楚?” “你还是到我父亲灵前说吧!”夏谙恕突然怒不可遏,用力搡了他一把,东方楚向后退了一步,竟也站稳了。 两人正在僵持,突然后台有人大喊道:“住手!” 众人回首一瞧,原来是南京特派员,拐着拐杖,气咻咻地赶来。 “哎哟,夏世侄,怎么闹成这个样子?都是有身份的人!出了什么事,还有党国,有法理!这样持枪动械的闹起来,倒像是占山头的土匪,不像我们这样人家的做派!快放下,快放下!”特派员嘴上说得轻松,但他身后跟着两列士兵,见此情景,自然持枪相向,剑拔弩张。 一时间,两军列阵,气氛异常紧张。 夏谙恕举枪不动。 如此闹下去,两败俱伤,他自然清楚。 不过杀父大仇,乃是奇耻大辱。 若不报仇,他还有何脸面存活?他冷冷一笑:“特派员,小侄今日就是血溅三尺,也要报此大仇,得罪了!” “世侄,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啊?”特派员叹了一口气,“你就那么肯定,东方先生是你的杀父凶手?” 东方楚也无奈地摇了摇头,“特派员有所不知,他说有一个叫孟真的人证,可孟真乃是他们夏家的人啊,真叫我百口难辩!” “是啊,世侄!”特派员摇头,“你就这样带走东方先生,恐怕天下人也不服气啊!” “特派员放心!”夏谙恕恶狠狠地道,“我自会给天下一个交待!”说着就要动手。 “且慢!”特派员一改往日笑眯眯的神色,正色喝道:“世侄,你太胡涂了!不是我偏袒,你就这样带走了东方楚,天下的人会怎么说你?倚强凌弱,仗势欺人,蛮不讲理,屈打成招,有理也变成了无理!你既然有足够的证据,为什么不在大庭广众之下讲清楚?非要持枪带走他?有些事情,还是放在明面上讲比较好。 否则,说不清楚!不要忘了,这也是为了你父亲的清誉呀!” 他一句话点醒了夏谙恕。 没错!事情也可能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若是那样……夏家可是有一张万嘴也说不清楚了,那父亲所蒙受的污蔑岂不是永远无法洗雪?夏家在上海滩,也恐怕无法继续立足了!不过事已至此,夏谙恕进退两难。 “真好笑!”有个女子带些沙哑的声音,“你爸爸死了,无凭无据赖在我叔公头上,还持枪威胁,真是横行霸道,蛮不讲理!是不是你父亲死了,你悲伤过度,精神失常啊?快把枪收回去,放了我叔公!”原来是若希儿,她站在特派员的身后。 她话刚落音,东方楚忙道:“大人之间的事,你小孩子不要插嘴!” 夏谙恕看见她,忍不住冷笑,他手中还有一张王牌,看来要提前动用了。 “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①”夏谙恕微笑,“看来若希儿小姐才是案底清白,无辜纯洁的小羔羊啊!” 他话中有话!若希儿的心像是被电击了一下,酥酥地疼,她抬起头,面色苍白,“你什么意思?有话直说,别拐弯抹角的!” “好!那我就直说!”夏谙恕痛快地说,“贵府在日本居住时,府上有个叫浅川樱子的女孩子,后来去了哪里?” 若希儿闻言一震,她身上的血液似乎停止了流动,逐渐凝结、冰冻,此时四周的人仿佛不存在了,自己也不存在了,连这六年来的时光也一并不存在了,时间飞回六年前的那个夏天,自己站在阶下,而“浅川樱子”高高立于阶梯之上,自己能看得到她那高傲的神色和不屑的表情,看到她胸前绽开了一片红色的鲜血,看到她从高高的楼梯上摔落下来,跌在自己脚下……这个情境是如此真实,困扰了自己多年的噩梦,竟然在多年后的异国,又一次袭来,如此凶猛,毫无预兆,樱子正慢慢地逼近,黑洞洞的眼睛里满是仇恨与轻蔑……若希儿觉得自己眼前一黑,瘫倒在地上。 半梦半醒之中,她听到耳边传来杂迭的脚步声,“救人,快救人!”她听到东方楚紧张的声音,似乎还看到了他苍白的脸。 自己的晕倒,竟然解开了东方与夏家对峙的僵局,也算帮了他们吧……不过这些都不重要,若希儿也不想理会,她只想尽快摆脱这一切……有人紧张而迅速地抬着自己走……穿过阴冷潮湿的走廊,一道暖睦的光,接着是长长的黑暗,又一道光……那是窗,若希儿喜欢窗,喜欢窗外透过来的光,她想躺在草坪上,四月,阳春,晴日,微风,满树的樱花,淡淡的香气……她现在就想躺在那里,永永远远,永远永远都不要再醒来了…… 无边的寂静黑暗中,隐隐地传来了一声微弱的笛声,一声声,续续断断,渐渐地连成了一支曲子。 生疏地,单调却又优美悲凉,像是一阵苍凉绝美的风从广袤的远古之地吹来,若希儿的嘴不能动,然而她的心,像是遇到了久别重逢的情人,热烈地和着那支曲子,不停地唱,不停地唱: 山里は 万歳遅し 樱の花…… 山里は 万歳遅し 樱の花…… 蓦然间,她想起来了,想起那年的四月,她们坐在绿草地上,飘落了一天一地的、淡粉色的樱花。 漫天弥漫着的,都是那淡粉色的香气,与早春淡淡的哀伤与怅惘。 那骑着白马的翩翩少年郎,双十年华,眉目英朗,唇齿分明,雕塑般的面孔,桀骜的、淡漠的、冰冷的眼神,蓦地射中了她的心,一箭穿心,猝不及防,心是甜蜜而怅然的痛。 纵使接下来被思念与等待耗尽,然而那一时的欢悦与痛楚,已足够抚慰润泽她的一生。 纵是跨越千山,望断万帆,天崩地竭,海枯石烂,也无怨无憾,不悔初时见…… 东方楚嘴角上是淡淡的、无所谓的微笑,他的眼睛望向前方,似乎是一个看透世事的老人,准备把自己的一切托付给命运。 而夏谙恕依旧阴鸷地与他对峙,若希儿的晕倒,多少缓解了下气氛。 下一步该怎么办?带走东方楚似乎是不可能了,即使已经做好了两败俱伤的准备,也未必带得走他。 听取特派员的意见,交由法庭公审呢?不行,更不可能!且不说东方楚背有人撑腰。 把这件牵涉到两家隐私与家丑的事情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不、不可能!费尽心力隐瞒了那么多年,做出了那么大的牺牲,不就是想“秘密”地解决吗?夏谙恕紧紧地握起了拳头。 东方楚的神情,却要轻松许多。 事态的发展确实要出乎他的预料,可毕竟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即使到了,又能如何?他可不是那么轻易言败的人。 他微微地笑了起来,宽厚温和的笑容中,似乎带点轻蔑:你父亲我都不放在眼中,何况是你? 夏谙恕正进退为难,他身后突然走过来一个人,在夏谙恕的耳边低低地说了几句。 他身材很高,面色凝重。 夏谙恕点了点头,似乎在默许什么。 那人抬起头,朝东方楚笑了笑,东方早认出他来了——是桑卫兰! 桑卫兰走近,微笑,“东方先生,我有很重要的事情想和你谈谈,可以吗?” 东方楚抬眼看他,心中陡然一动,他几乎有些心慌起来:几十年了,经过多少风霜雪雨,惊涛骇浪,他都没有这么紧张,这么慌乱过,今天是怎么了? 他向桑卫兰望去,桑卫兰也正望着他,他深而黑的眼睛里有太多太多的东西,似乎有惋惜,有责备,有感叹,有怨恨,有鄙夷,又似乎什么都没有,他把一切的心事深藏在幽深的潭底,让他知道,又不想完全让他看清,他的目光有些闪躲。 似乎,连桑卫兰自己,也不忍揭开事实的真相吧? 注释: ①出自《约翰福音8-7》。 第二十五回 一曲箫音悄传苦女,万种心事追忆华年 窗外的箫声依然在继续,单调、优美而凄凉。 那人吹得生疏,羞怯而迟疑,一声一声地,时断时续。 箫声越来越慢,越来越缓,终至无声。 可是听久了,总有单薄而凄凉的调子在耳边回响。 上海的天气湿而寒,到处都是潮冷的,东方楚搭了一条毯子在腿上,轻轻地揉着左膝。 他坐在壁炉旁。 桑卫兰背对着他,临窗,负手而立。 “桑老板,多谢你为我解围!” “没有我,东方先生一样可以脱险!”桑卫兰淡淡地说。 “这可不见得,”东方楚嘴角上泛着点苦笑,“俗语说,哀兵必胜。 看得出,夏公子准备破釜沉舟,背水一战了!不过说来奇怪,夏部长身体硬朗,怎么说没就没了?” 桑卫兰不语。 “桑老板就不觉得蹊跷?” “有东方惨案在前,桑某也就不会觉得什么事蹊跷!” “那……桑老板是否也在怀疑老朽呢?” “不敢!” 桑卫兰始终是不冷不热。 东方楚自嘲似笑了笑,继而长长地叹了口气,“即使你不来,我也迟早会去找你的!” 桑卫兰心中一痛,转过头,冷冷地望着他。 东方楚笑了笑,“你一定觉得我是在说笑!” 桑卫兰的目光,犀利而冰冷, “其实,我等了一上午,却连一个电话也没等到!” 东方楚的脸色,在那一瞬间变得煞白,“你知道,人要在恰当的时间做恰当的事……” “哪怕不惜等上十六年?”桑卫兰反问。 这句话也未免太直白,东方楚眯起眼,向桑卫兰望去,两人对峙。 “桑老板这句话,恐怕是意有所指吧?” 桑卫兰冷笑,“看你怎么听了!” 东方楚笑了笑,没错,这句带刺的话,是可以有多重解释的。 “那么,”东方楚镇定地微笑,“桑老板今日是为何而来呢?” “我是来拿钱的,”桑卫兰简捷地说,“你说过,无论谁破了东方惨案,都会送上一半家财!” “这么说,”东方楚故做惊讶,“桑老板破案了?” “破了!” “好!好!好!”东方楚击节称赞,“东方家的冤魂们,终于可以含笑九泉了!老朽的心事,也终于了了。 桑老板圆了令叔的遗愿,亦可桑探长亦可瞑目了!由桑老板来破这个案子,真是再好不过了!人心所向,冥冥天意,自有定数!老朽一定做主,将东方家一半的财产,悉数奉上!” “你就这么确信,”桑卫兰淡淡地一笑,“我已经破案了?” “桑老板说破了,”东方楚靠在沙发上,微微一笑,“那就一定破了!反正总要有一个人来破案,不如桑老板来破!” “那你怎么不问,凶手是谁?”桑卫兰侥有兴致地问,“难道你早就知道?” “在下要是知道,还会苦苦等上十六年么?”东方楚抬起头,迎着桑卫兰的眼睛,然而他的双瞳如两颗沉沉的黑耀石,闪着微微的光,却看不透里面有什么。 “那么我来告诉你,他远在天边……” “近在……”东方楚探试地接了一句,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剑锋相错,彼此揣摩对方的想法。 “眼前!”桑卫兰毫不客气。 东方楚脸色微变,不过依然含笑,“桑老板不会在说……我吧?”他挺直了身体。 桑卫兰不置可否地转过身,轻轻叹了一口气,“真没想到,东方惨案的真凶,竟然会是一个女人!” “女人?”东方楚吃了一惊,“怎么会?” “可事实就是如此,”桑卫兰淡淡地说,“东方先生认识她,可能还很熟!” “老朽半生风流,一世荒唐!熟识的女人不少,不知你说的是哪个?” 桑卫兰转过身,“兰陵萧太清!” 东方楚不动声色,不管心中如何地微澜涌,暗波动。 那个牵绕了他一生的名字,像一缕暗暗袭来的烟,无色无味,无影无痕。 但氤氲缭绕得久了,即使不沾不惹,斩了根,断了线,年久散尽,衣裳却也熏黄了。 “没错,”东方楚说,“我认识她!”说完自己也有些悚然。 “怎么会是她?她不是夏疆的夫人吗?” “不仅如此,她还是夏谙慈的母亲!”桑卫兰意味深长地望着他。 “奇怪,”东方楚不动声色,“桑老板又如何断定,她是东方惨案的凶手呢?” 桑卫兰不语,他伸出右手,手中所托之物,不过二尺,用素白丝绢精心包裹。 “东方先生,请看这个!”桑卫兰轻轻揭开丝绢。 东方楚被强烈地震动了,他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一步,“四面菩萨!”他惊叹。 白色丝绢中所盛,的确是一尊白玉所制的菩萨。 那尊菩萨面浮浅笑,眉眼低垂,丰肌清骨,晶莹明润,项饰璎珞,臂挽宝钏,广带轻曳,裙袂微扬,结半跏趺而坐。 好一派慈悲庄严气象! “见过吗,”桑卫兰微微一笑,“东方先生?” “这……”东方楚的唇,在微微地颤动,伸出的手指,亦在微微地抖,“这真的是她的……” “哦?”桑卫兰似乎有点吃惊,“东方先生何以知道?” 东方楚好一会才回过神来,轻叹了一声:“唉,这我自然知道。 你所说的那个女人,本是世家出身,这尊菩萨,原是她母亲的陪嫁,称得上是无价之宝,等她出阁之后,自然也带去了夫家。 二十五年前,她新婚之际,夏疆便大大地炫耀了一阵,很多人都见过……”东方楚一向澹泊平和,然而此时,脸上竟似有几分淡淡的失落与苦涩。 “如此说来,这件宝物却是夏家的了,”桑卫兰仔细地欣赏着手中所托的佛像,“那么东方先生可知道,这套宝物一共有四件?” “是啊!”东方楚不觉又是一声轻叹,是在叹惋破碎的宝物,还是在叹息自己流水般逝去的年华? “当日观世音菩萨广发慈悲之心,观世间苦痛悲喜之音,觉众生四种苦痛烦恼,发广大愿力,化身四面菩萨,藉以点化众生,”他说,“四面菩萨,当然是有四面,一面喜,一面悲,一面嗔,一面苦。 分别代表了贪、痴、嗔、执,四种烦恼,乃此众生苦痛之源本。 于顺境中,所感乐受,而起贪欲之想,是谓之贪;于违顺诸境,苦乐诸受,而愚痴不明如实之事理,是谓之痴;于违境中,所感苦受,而起嗔恚之想,是谓之嗔;于一切境中,专注于世事,而不能超脱者,是谓之执。 这就是四面菩萨的来历,据传为齐梁之际的宝物。 不过可惜的是,这件宝物却不小心被跌破了,从背面齐齐摔裂,由一尊‘四面菩萨’,恰恰变成了四尊菩萨。 殊是罪过,大概观音菩萨面对众生的诸种贪心欲念,亦是力不从心吧?” 桑卫兰闻言,将佛像翻转过来,果然,佛像的背后有摔裂的痕迹,“四面菩萨只剩一面了,难怪!” “桑老板,这佛像又怎么会到了你的手里?” 桑卫兰微微一笑,“东方先生,还记得李楚岑之死吗?” 提起故去的好友,东方楚不觉眉头微敛,“这,还多蒙桑老板据实相告。” “当夜,那致命的花粉从后窗传出,而我们随后在后窗发现了这个……” “楚岑他……”东方楚望着那慈悲庄严的佛像,不觉又后退了一步。 仿佛那尊佛像,便是致死好友的凶器。 桑卫兰的嘴角上,却呈现了一抹似有若无的冷笑。 “你的意思是,这尊佛像为凶手所留?” “正是!” “可萧太清已经仙逝多年了,再说,她出嫁之后,这佛像也随之带到了夏家……” “东方先生错了!”桑卫兰不动声色,“虽是带到了夏家,可东西还是萧太清的。 据我所知,她又将这四尊佛像,转赠给了他人……” “哦?”东方楚吃了一惊,“还有这种事?” “没错!” “此事非同小可,桑老板可不能听人信口……” 他一语未了,桑卫兰从身上锦囊中,竟又掏出一尊佛像!与前面一尊殊无二致,面如满月,眼似双星,足俱妙像,只是面呈悲意,且遍体焦黑,竟似遭遇过火光之灾。 东方楚见了这尊菩萨,不觉愣住了,半晌才定了定神,“桑老板,这尊菩萨又是从何而来,莫不是夏局长所赠?” “自然不是,”桑卫兰淡淡地一笑,“这个嘛,说来可话长了。 这尊菩萨代表着‘痴’,萧太清曾将它赠予四君子之一的柳忆眉……” “可是柳忆眉已经死了!” “柳忆眉是死了,但他的义女周迪还在!” “周迪?不是周拂尘的女儿吗?”东方楚惊讶之余,不觉苦笑,“周拂尘死后,我曾发愿要抚养他的遗孤,不想被忆眉抢了先去,我费尽心力,找了十五年,也没找到他们两个……桑老板真是手眼通天哪!” 桑卫兰并未理会他的讥诮,“柳忆眉向周迪证实过,这尊菩萨被萧太清赠予了柳忆眉,所以这件事是错不了的!” “哦,既然赠给了柳忆眉,桑老板又从何处得来?” “这件事说来话长,十五年前,即东方惨案发生半年之后,我二叔因不能破案,抑郁病痛交加而死,”桑卫兰垂下眼帘,极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他还有一个助理叫郑芸,继承了他的遗志,发誓要破这件案子,他几经努力,终于找到了隐居的柳忆眉。 郑芸百般询问案情的真相,柳忆眉却避而不答,最后经不起郑芸的苦苦纠缠,给了郑芸这尊佛像。 其实柳忆眉本是好意,知道东方惨案太过诡谲凶险,不敢告诉郑芸真相,怕他遭遇危险,只给了他这尊佛像作为提示,由此可见,这尊佛像与东方惨案其实有莫大的关联……” “柳忆眉的心思,可谓周全。 而东方惨案凶手则更为凶残缜密,郑芸得到佛像之后,很快就被真凶察觉了,他们派人翻遍了郑芸的房间,且围堵了郑芸,要搜他的身,如果佛像被他们带走,真相就永远无法大白于天下了,自己也会被他们灭口,郑芸情急之下,将那佛像吞到了肚子里……那群人见找不到有用的东西,便悻悻地离开了。” “郑芸虽瞒过了那群人,自己的身体也被严重地损毁了。 这佛像本来就不算小,背部又损毁过,粗砺不平,被硬生生地吞下去,后果可知,他的咽喉、食道与胃部都重创难愈,又不敢去医治。 郑芸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落叶归根,他回到了山东老家,一下车便不成了。 乡下人昩于医理,还以为他是疫症,于是便将他火化了。 他的家人在骨灰中找到了这个……”桑卫兰面色复杂地望着手中的佛像,心中不由对郑涵生起种深切的同情,他突然理解了郑涵的冲动与莽撞。 “精彩,精彩!”东方楚带着点不以为然的笑,“桑老板所讲,曲折幽微,引人入胜!不过,这一切恐怕只是你的臆想吧?” “柳忆眉赠宝,是义女周迪所见;郑芸火化后现佛,是其子郑涵所见,有凭有据,何来臆想?”桑卫兰反驳。 东方楚不语,半晌笑道:“原来如此,那这尊佛像,想是郑涵带来的?难怪我觉得他面善,原来他是郑芸的儿子,与桑老板,与柳忆眉,颇有渊源!” “这事还没那么简单,”桑卫兰微微一笑,“可能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吧,10月8日那天,也就是12天前,郑涵竟把这尊佛像又带到了柳忆眉面前。 柳忆眉因为东方惨案,已经隐居了十几年,他苦心隐忍,潜心修佛,想涤清自己的罪过,却不料依然躲不过这命中的轮回与劫数,五味杂陈之下,柳忆眉勘破世事,他选择了自杀……” “东方先生知道他是怎么死的吗?柳忆眉得知郑芸的死因后,深感愧疚,又觉得因果报应,莫非前定,自己在躲也躲不开的,所以他吞下了另一尊佛像……” “且慢,”东方楚截断了他的话,“你不是说,柳忆眉的佛像给了郑芸吗?他怎么会有另一尊?” “东方先生别忘了,”桑卫兰冷笑,“柳忆眉曾收养了周拂尘的女儿周迪!萧太清曾将四面菩萨之一的‘嗔菩萨’赠予周拂尘,周拂尘死后,佛像就到了她女儿手中。 柳忆眉收养了周迪,他认定四面菩萨是不详之物,出于好意,带走了周迪手中的那尊‘嗔菩萨’!” “适才那尊‘痴菩萨’,是郑涵父亲所留,桑老板的推测,倒还有几分道理,”东方楚不觉冷笑,“可你说柳忆眉也是吞佛像而死,可就是信口开河了,莫非桑老板当时也在现场?” “我虽不在现场,却非信口开河,因为我有这个!”桑卫兰胸有成竹地微笑,又从衣袋中掏出一物,亦是用素色丝绢包裹,他缓缓地解开丝绢,东方楚的心也随之微微颤抖——那竟然,亦是相同的一尊佛像!殊无二致,亦是被火烧得焦黑,只是面呈嗔恼之意——是嗔菩萨! 四面菩萨,桑卫兰一时之间便呈现了三尊,前尘住事,故人旧情,几十年的事非恩怨一时之间涌上心头。 不过东方楚毕竟是东方楚,他盯着那三尊菩萨,沉默半晌,微微一笑,“这件嗔菩萨的来龙去脉,也是周迪告诉你的?她有没有说过,她父亲是怎么死的?” “别人的伤心事,我是不问的,”桑卫兰并没有被他牵着走,他淡淡地道,“你知道,我是怎么拿到这两尊烧黑的了的佛像?” “愿闻其详!” “是若希儿的未婚夫,观月敏之临死前交给郑涵的!” “敏之?”东方楚微微一怔,“他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据郑涵所说,”桑卫兰冷笑,“观月敏之曾化名李祎璠,在燕大做李枯禅,也就是柳忆眉的助理。 不知出于何种居心,他从郑涵手中盗取了‘痴菩萨’,又将柳忆眉的尸体火化,从他的尸骨中取出了‘嗔菩萨’,最后又将这两尊菩萨交给了郑涵,东方先生可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吗?” 桑卫兰望过去,东方楚亦是一样的疑惑与不解,瞳中像是有许多乱而短的引线,然而靠着思绪,东方楚迅速将这些引线梳理,连接,并点燃了,火光电石之间,他似乎明白了什么! “敏之这孩子,这孩子……”东方楚闭上眼,握紧的双手在微微颤抖,“他就是太傻了,太傻了……” “先生何出此言?” “他就是太喜欢若希儿了,极力地讨好她,”东方楚眨了眨眼,眼圈微红,“他一心想破案,不过他的能力达不到……他费尽心力,找到这两尊菩萨,又有什么用?白白搭进了自己的性命!” “先生错了!”桑卫兰冷冷地道,“观月先生没有白白牺牲!这两尊菩萨帮了我们大忙。”他将那三尊菩萨,小心翼翼地摆在黄梨木书案上。 “哦?还请桑老板明示!” 桑卫兰微微一笑,从衣袋中,又掏出一方素白的绢帕!东方楚平静地,又有些难以置信地望着他。 桑卫兰将那素帕递到东方楚面前,“打开吧,东方先生!” 东方楚不理丝帕,却是盯着桑卫兰,他一改适才的震动与惊讶,骨子里那种从容与霸气彰显无余,带着点欣赏,带着点意外,又带着点淡淡地苦涩,“好,好,好,好你个桑老板!这都能被你找到,夏谙慈果然好眼力!” 桑卫兰听他提起夏谙慈,心中又痛又怒,挥手掀去素绢,“旧物重现,请先生过目!” 四面菩萨,重新聚首,共现人间,只是人非物亦非,三面焦黑,只剩一面莹白,中间所间隔的,是二十年溯不回也挽不住的时光,东方楚铁石一般的人物,此时也忍不住胸中一痛,几乎滴下泪来。 “这是‘执菩萨’?”他喃喃地问。 桑卫兰不语,算是默认。 那“执菩萨”衣着形式,与其余三者无二,只是面呈苦色,全身焦黑,想是亦被火焚过。 “先生就不问问,这‘执菩萨’又是从何处得来?” 东方楚满眼只是那四尊菩萨,却不做声。 “先生不问,我也还是要说。 当夜稻香村之行,我们才出了村,便有人放火烧毁了李楚岑的院子,夏谙恕在废墟之中发现了这个‘执菩萨’。 而据周拂尘之女周迪所说,柳忆眉曾亲口证实过,萧太清将‘执菩萨’赠给了李楚岑,它陪着李楚岑身殉火场,又被夏谙恕找到了,夏谙恕因破案起见,又将它与那尊遗在窗外的‘执菩萨’暂交给了我。 如此说来,便是严丝合缝,不差毫厘了!” 东方楚闻言淡淡地一笑,“桑老板将这几面菩萨来龙去脉,交代得倒也清楚,只是,你想说明什么呢?” “先生错了,”桑卫兰微微一笑,“我只交代了三面!”他托起了唯一一尊未被烧毁的,莹润洁白的“贪菩萨”。 “杀害李楚岑的凶手,将这尊菩萨掉到窗外,妄图瞒天过海,嫁祸给夏家。 凶手以为事隔二十几年,当事人都死得差不多了,没有人可以发觉真相,却不想还有漏网之鱼——周迪,她是周拂尘的女儿,又与柳忆眉、李楚岑都有过接触,清楚那几面菩萨的来历去向,包括这面‘贪菩萨’,萧太清也将它送给了别人——” 气氛陡然变得微妙而紧张起来。 萧太清将其中的三面分别送予了四君子中的三个,剩下的那一尊给了谁呢? “是吗?给了谁呢?”东方楚微笑着,面不改色。 “就是先生你!”桑卫兰的眼神骤然变冷,如冰锥一般,欲刺破他的双瞳。 “也是周迪说的?” “是!” “可据我所知,周迪的精神状况似乎堪忧!” “她不过是装傻而已!” “年纪轻轻,能装得那么像?” “若希儿年纪也轻,似乎装得更像?”桑卫兰是在提醒东方楚:关于若希儿,他手中亦有其它的证据。 东方楚果然不再追问下去,他轻叹了一声,“当日萧太清与我们四个是君子之交,也曾琴瑟唱和,诗词往来。 这‘四面菩萨’虽是无价之宝,可惜被跌成了碎玉乱琼,萧夫人叹惋之余,将碎玉分赠了我们四个,原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只可惜,我手中的这尊,早早地被有心人盗走了,不知去向!”他语峰轻转,将事情推了个一干二净。 “如此说来,果然可惜,”桑卫兰微微冷笑,“不过,事情也太巧了吧!” “愿闻其详!” “10月14日,柳寒江分别将三封信寄给了先生、夏疆与我,当夜亦去了三拔人,除我与夏疆之外,孟真是第一个去的,她伙同别人杀死了李楚岑,并将这个菩萨放到了窗外,妄图嫁祸给夏疆……” “我是收到过信,”东方楚站起身来,“就算孟真去了,可我并不认识她。 有人想从中捣鬼,嫁祸于我!别忘了,柳寒江能写三封信,也能写四封信,也能派他自己的人去,这不过是他的障眼法!” “柳寒江,现在就在寒舍!”桑卫兰淡淡地说。 “什么?”东方楚吃了一惊。 那个诡秘莫测的柳寒江,竟被桑卫兰找到了? “如此甚好,”东方楚微微一笑,“我正有事想请教,请桑老板引见一下!” 东方楚当然不信,不过桑卫兰早有准备,他掏出一封小笺来,递给东方楚,“先生请过目!” 东方楚接过,只见小笺上闲闲几行字: 远寺楚山岑,香稻雨后村。 李前堂燕寂,钟声听未真。 闲对旧时信,妙手可乱真。 别后勤珍重,雁来莫生嗔! 壬申年九月廿一日(农历)柳寒江拜上 笔走银钩,转折决断,劲力十足,确是一手好字! 东方楚看了又看,半晌方笑道:“桑老板,这是什么意思?” “东方先生乃书画名家,怎么柳寒江的字也不认得了?”桑卫兰冷冷地一笑,“既然如此,我就解释给你听:这首诗的前四句,是有人模仿柳寒江的笔迹,来诱骗若希儿的。 柳寒江知道了以后,又添了四句,他以为,是有人用他从前的笔迹,来凑成了那首诗。 他与你一别二年,请您多多珍重,见信不要生气才是!这便是他昨夜写的,年月时辰俱全,东方先生明鉴!” “这我自然看得懂,”东方楚微微一笑,“不过据我所知,夏谙慈姑娘亦是摹字的高手,几可乱真,焉知不是她写的?” “这倒不假,”桑卫兰冷冷地一笑,“不过摹拟前四句容易,要造出后面没见过的四句来,又要符合柳寒江的笔迹,恐怕她还差点火候!” 东方楚不语,其实以他的眼力,又岂不识这是柳寒江的笔迹? “桑老板是怎么找到他的?难道,他本来就是你的人?” “我可没那么大本事,能差谴得动这位柳公子,”桑卫兰冷冷地道,“他只写了三封信。 连时间都是安排好的。 10月14日晚7时,他先送了这封信与府上,而一个时辰之后,孟真与另外一个女人便驱车赶到了稻香村,孟真与李楚岑交涉,想是索要当年重要的证物,被李楚岑回绝了。 两人本是旧交,而李楚岑为人和善,又不便与她翻脸,正僵持不下,我与夏谙慈此时也赶到了。 孟真怕事情败露,穿上农妇的衣服,出来开门,以便见机行事。 她因与夏谙慈有着非同一般的关系,所以未忍对我们下手。 但她怕被李楚岑说出真相,遂找个借口溜走了。 而她的同伙就躲在窗外,她们既想知道那件证物的下落,又怕那件东西落入我们手中,所以,便在李楚岑即将说出真相的那一刻,用花粉毒死了他,并且在窗外留下了那尊‘贪菩萨’……” “先生7时收信,而一个时辰之后,孟真便到了稻香村,时间线索都对得上,而她所留下的‘贪菩萨’,又是当日萧太清赠予先生的,先生却说已被盗走,恐怕没人会信吧?” 桑卫兰咄咄逼人,东方楚不急不恼,却是仰天长叹,“某人之心,苍天可鉴罢了!” “难道桑某说错了?” “桑老板所说不错,只恨设局之人,太过高明了!” “哦?说来听听?” “适才桑老板所说之事,源于柳寒江所说所证。 那柳寒江是什么人?阴险诡谲,不择手段,桑老板怎么就听了他的话?” “柳寒江为人阴险是不假,”桑卫兰淡淡地一笑,“可如今我已经捏住了他的软肋,他是不敢说谎的!” “他这种人,连廉耻伦常尚且不顾,哪里还在乎什么软肋?” “情义!”桑卫兰盯着他的眼睛,淡淡地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段美好的情义,是他无法割舍的。 一个人哪怕再得势,再风光,若是心底没了这美好的东西,只怕也只剩下凄凉与寂寞了。 东方先生也有,是不是?” 当然有,毕竟,人都是害怕寂寞的! 东方楚心中一跳,难道他意有所指?但当他回望过去,桑卫兰的眼睛又如烟轻风淡,了无痕迹。 “你和萧太清,本就是认识的,”桑卫兰淡淡地说,“孟真又对她忠心耿耿,所以你找孟真做这件事,亦在情理之中!” “桑老板错了!”东方楚不动声色地道, “孟真,是夏家的人。” “没错,曾经是,”桑卫兰冷冷地一笑,“不过,她恐怕与萧太清更亲密些吧?她是萧太清的陪嫁丫头,到了夏家之后,嫁了一个姓朱的副官,还生了一个女儿,名叫绿茵,同夏谙慈情如姐妹,东方先生也是见过的。 十五年前,萧太清‘死’后,她也随之失踪了。 与其说她是夏家的人,不如说她是萧太清的人。” “可萧太清早就死了!孟真,我也再未见过!” “先生就不要再狡辩了!”桑卫兰冷冷地道,“你不但指派孟真去稻香村,孟真回来后,还对先生交代了此去的详情!” “此话何解?” “若希儿订婚那天,我与先生有过一次长谈,”桑卫兰顿了一下,“先生虽没去过稻香村,可对李岑房间的布局摆设可是了如指掌。 你知道李楚岑临死前,面朝窗外,也知道他房间里有一整套笨重的黄杨木的家具,唯独书架是个轻便的杉木书架。” “这话怎么讲?” “我对先生讲过,我当时的左后方,是一个多宝格,和一个书架,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多宝格轻而书架重,而东方先生只问我有没有搬开书架,可见东方先生早知道,那不过是个轻便简易的架子!” “桑老板果然是个有心人!”东方楚一怔之下,不觉大笑,“不过这些能被称之为证据吗?不过巧合罢了。 再者说了,东方惨案发生的那一年,民国五年,是我在日本的第四个年头,直到现在,其间我从未回过国,桑老板凭什么说是我做的?” “东方先生人在日本,可萧太清可在国内!” “我早说过了,”东方楚面有霁色,“我与她,不过是泛泛之交,桑老板不要血口喷人!” 东方楚百般抵赖狡辩,桑卫兰被激怒了! “在下于稻香村,偶然得到一本日志,”桑卫兰冷笑着说,“其精巧程度,只能用天工造化来形容,兰陵萧太清,真称得上是一位神仙人物!” “哦?有这样的事?”东方楚挑了挑眉头,“桑老板可否出示给老朽一阅?” “原件我当然不会随身携带,只有这个!”桑卫兰掏出几张影印的文件递过去,“随便拣几张影印了,请东方先生过目!” 那清隽秀雅的簪花小楷,甫一跃入眼帘,东方楚五脏六腑皆是一阵细微而强烈的震颤,他有多久,多久没见到这熟悉的字体了?那纸上的字,也在震颤,在抖动,他用了好一会,才看清纸上的内容: 戊申年五月六日(1908年),广陵子曾费数载,作《莲辨自在观音图》相赠,并题一绝云:卿本瑶台小谪仙,沦落天涯有谁怜?偶因解得拈花谛,一笑皈依座上莲!虽轻薄浪谑语,亦足见其美情矣! 戊申年中秋,醉后,无尘道人偷祖藉,秘制奇香相赠。 并戏题一绝云:觞中拼却此生狂,肯为韩郎窃奇香?夜琼桂魄失颜色,今宵一缕断人肠!欢饮达旦,长醉漱云台。 壬辰年九月十五日(1912年),东方家第五如夫人谢红袖,弄瓦之喜。 囗生,寤产,辗转三昼夜。 囗女黄瘦发少,口鼻清俊,嘤嘤弱啼。 囗女痰塞。 (囗内为涂黑的字迹,不可辩认) 壬辰年十月,桑氏弱女蕙兰,幼而失恃,其父再三嘱余相恤,体弱,尝制八络保生丹,煎水服下。 言苦涩难咽,远观余,即长啼。 东方楚的手,微微地有些颤抖,他放下那几张纸,“桑老板,这是什么意思?”他面色有些苍白。 “先生也算是个聪明人,”桑卫兰冷笑着拿起那几张纸,“事情都说到了这个份上,你还不承认吗?您与萧太清之间,交情不浅呢!这日志中的第三则的广陵子,所指的就是东方先生!而那副《莲辨自在观音》图,分明就是先生所画所题,现就藏在我家的书房中!” “你可看清了?那字是我写的?”东方楚笑问。 “当然看清了!”桑卫兰冷笑,“不但是先生写的,还是先生用左手所书!先生还记得,若希儿订婚那天,在您的书房,我和夏谙慈都看到了您左手所书的字,错不了的!” 东方楚一时愣住,千小心,万畴谋,皆因当年心病,已经十几年不曾用左手书写了。 不想一时得意,一时炫耀,一时疏漏,竟然被人连了前后脉络,牵了首尾,抓住了把柄,岂非天意乎?东方楚想来,不觉哑然而苦笑了。 “聪明!”东方楚拍手笑道,“悯悯眼光不错,桑老板果然不同凡响,可以继承令叔的衣钵了!” “不敢当!”桑卫兰冷冷地说。 “我早说过,年轻时,我确实曾仰慕过这位萧夫人,也曾诗词唱和,书画往来。 你说到的那幅画,也是在她未嫁前所作的,有萧夫人所记的时辰为证。 不过后来她嫁入夏家,便断了来往……” “断了来往?不会吧?”桑卫兰猛然站起身来,“你们不是还生了一个女儿吗?” “什么?”东方楚如被惊雷击中,骇然而起,“你说什么?” “我说,”桑卫兰不容他思索,断然棒喝,“你们还生了一个女儿!” “女儿?”东方楚有些惊慌,有些怕,他几乎想闪躲,想逃离,想夺门而去,“什么女儿?” “夏谙慈!” 房间里很静,他听到了灰尘舞动的声音。 东方楚觉得自己的头皮发紧,发紧,突然有个什么东西轰然而开,一片炽白刺眼的光,整个脑子空胀而麻木,什么也听不见,也看不见了。 桑卫兰话一出口,也自难过,心中又苦又涩,万般难耐,他恨不得剪碎自己的舌头,剪碎眼前这个人,剪碎整个世界。 他几乎不想承认,也不愿面对这个事实:夏谙慈,夏谙慈为什么偏偏是这两个人的女儿? 东方楚面色苍白。 这是他最隐秘,最愧疚,也最不愿面对的事,他觉得那是他前生的孽缘今生的债。 他总会想,等一等,等一切都结束就好了,他会去补偿,可他要等多久呢?等得自己都快忘却了。 突然有一个人,猝然揭开他的肌肤,指着鲜血崩离的伤口——看,这就是他的秘密!叫他情何以堪?情何以堪? 东方楚颓然坐下,一时间仿佛被抽去了魂魄,半晌方开口,“悯悯,悯悯她都知道了?” 桑卫兰冷笑,“你去问她吧!”说完心中悚然,夏谙慈那么聪明的人,能有未所察觉?她知道自己的身世吗? “你是怎么知道的?”东方楚问,一种异样的光茫在他的眼中闪动。 他有种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最落魄的时刻,也有着远超常人的骄傲与从容。 “猜的!” “猜?”东方楚不信,这种事情,怎么猜得到?一定是被他觉察到了什么蛛丝马迹。 桑卫兰不语。 他远远地、冷冷地打量着东方楚。 从他第一次见到东方楚,便有所察觉。 这父女俩真的有些像,不是外貌,不是衣着,不是神态,而是骨子里散发出的那种冷清出尘,不同凡俗的气质,无论粗荆或是华服,皆难掩其风流,很引人注目。 “悯悯习惯用左手,”桑卫兰想起他初见东方楚时的情景,“而东方先生习惯右手带表,与普通人相反,所以我猜你也是用左手,印象很深。” 东方楚轻轻地呷了口茶,闻言微微一笑,“天底下的左撇子很多。 如果仅凭这一点判断的话,恐怕我要多很多女儿了!” 桑卫兰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夏谙慈小时候,在夏家是很受宠的,夏疆曾公然说过,他九个子女中,只有悯悯才是他的心肝宝贝。 夏疆的子女们,儿子从‘谙’字,女儿从‘安’,安娜、安妮、安婧……只有悯悯是和男孩一样的待遇。 她的地位,甚至一度超过了长子夏谙恕。” 东方楚默然,半晌点头,“这我听说过……” “可是,大概在她四岁的那一年,她毫无征兆地失宠了。 一瞬间由天堂跌落到了地狱。 那一年,她的母亲萧太清‘去世’了。 但她失宠的原因恐怕不仅仅是那么简单,她的父亲夏疆不仅是冷落她,简直是仇视她。 萧太清只有她一个亲生女儿,她那些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们本来就有些忌妒她,夏疆又娶了新夫人。 悯悯那么敏感要强的性格,可见她的日子有多难过……” “是啊,是啊……”东方楚喃喃地说。 愧疚与自责让他看起来像一个寂寞而失落的老人。 桑卫兰看在眼里,突然觉得心里很解气。 “我了解悯悯,”桑卫兰说,“她看起来很骄傲,很懒散,很清高,满不在乎,其实有时候脆弱得不堪一击,她警醒,敏感,她怕别人的轻视,怕受到伤害,所以不惜把自己隐藏起来,或是全身带刺,锋芒毕露,其实她所要的,也不过是小时候被无限给予又被横然夺去的,那一点点爱而已……” 东方楚突然间泪流满面。 我这么容易流泪,难道是我已经老了吗? 他正处于情感起伏的边缘,自然没有意识到,桑卫兰的话,句句带刺,刺入他脆弱的神经。 他潮湿的、长而黑重的睫毛轻轻挑起,向远处望去,满目怆然。 桑卫兰冷眼旁观。 东方楚居然哭了——不过那又如何呢?这样一滴两滴眼泪,能弥补他所犯下的罪过?能弥补他给别人带来的伤害? “悯悯经常会做噩梦,并且被噩梦惊醒,”桑卫兰望着窗外,“东方先生知道吗?” “为什么会这样?”东方楚焦急而关切地问。 “她说,她经常会梦到,在一个潮湿而黑暗的夜里,她父亲——夏疆,带着她,赶着马车,不停地赶,不停地赶,好像在追赶什么人,她不知道夏疆在追赶什么,也不敢问,因为她从来没见到他那么焦躁,那么愤怒,几乎处于发疯的边缘,他的整个人都是黑的……” 桑卫兰说着,自己也觉得冷,夏谙慈几次描述过那个真实而恐怖的梦——他们赶到了海边,有船,还是没有船?那时年幼,夏谙慈已经记不清了,海风呼啸而过,吹疼了她的脸,嘴唇都是咸而苦涩的。 空中不知有什么地凄厉地叫着。 远处天边,有一丝淡蓝色的曙光,很淡很淡,被昏昧不明的浓黑压下去,压下去。 那丝曙光中似乎有一个女人的身影,又似乎没有……天黑,雾重,她就这样站在黑暗中,身边站着陌生而阴沉的父亲,直到夏疆离去,他高大的身影在黑色的雾霭中,渐渐淡出,这是紧紧扼住她心魂的噩梦,像是某种有毒的植物,种在心里,扎进根去…… “你能告诉我,”桑卫兰轻轻地说,“这究竟是一个梦,还是真实发生过?” 东方楚的手在抖。 他的手在不自知地四处搜寻,想找支烟,找到了烟又找不到火。 他从未想过自己的的罪孽,然而它像一只野兽,藏在心底暗黑的潭中,不时露出只鳞片羽,提醒着自己的罪恶。 而今,突然有人将这罪恶具化了。 自己的孽,即他人的劫,还是自己的女儿。 东方楚觉得有什么东西甸甸地堵在自己的胸口,像是黑色的,吸了水的海棉,越涨越大,越涨越大,填满了自己的胸腔,直至自己不能呼吸,他突然想倾诉一下,减轻这种压迫与痛楚。 他微笑,那种带些沧桑,带些酸涩,“那是民国二年的十月十三,我带兰陵逃去日本,被夏疆发觉了,赶着车,带着悯悯——兰陵唯一的女儿,追到海边,那时我们已经上船了,海风很大,又冷又硬,打得人脸疼,天上有海鸥在飞……” 那个场景,自惊梦的夏谙慈口中说出,总有些恍惚,有些迷离,不真切,而今两张模糊的皮影叠放在一起,却是如此真实清晰。 仿佛墙上一张巨大的幕布,映着荷里活的电影,身临其境。 东方楚从不曾回想过那幕,压在记忆的箱子底。 正因为从未被翻起过,此时想来,格外鲜活清晰。 “夏疆深爱着兰陵,一直都爱,八尺高的铮铮硬汉,铁骨男儿,在我们面前声泪俱下,泗涕滂沱,他说——兰陵你回来吧,只要你回来,一切我都不追究,你依然是我最心爱的女人,悯悯还是我最宠爱的女儿!其实,他那时已经知道悯悯不是他的骨肉了。 兰陵冷笑着不做声。 悯悯那时才四岁,端庄清秀,脸上肉嘟嘟地。 乖得不得了,我从未见过那么懂事,那么可人疼的孩子……她乖巧地站在那里,好像知道了什么,一声不吭。 那天的风那么大,那么冷,打在脸上生疼……我想想就心疼……”东方楚突然流下泪来,用手遮住眼睛,然而心中的悔痛,是遮也遮不住,诉也诉不完的,“其实,夏疆是赶得上船的,他带着枪,可以用武力逼迫兰陵回去,他就是想兰陵自己说,要跟他回去。 可当时兰陵铁定了心,要跟我走。 夏疆没办法,只好使出他的杀手锏——悯悯。 他想,女人都是心软的,都是疼孩子的,用孩子来挽留她,应该留得住吧。 他说,你可以不要我,你不要悯悯了吗?她现在才四岁,没有娘的孩子多可怜……一旁的悯悯不说话,她突然流下泪来。 可是夏疆低估兰陵了,她根本就不是一般的女人。 她说,我从来就不想要孩子,我最讨厌小孩子了,我从来就没喜欢过她,这个孩子就留给你吧!她的心可真够硬的,居然当着孩子说这样的话!隔着海,隔着船,隔着雾,我却比任何时候更能看清悯悯,黑黑的眼睛,苍白的脸,浑身哆嗦着,这孩子多可怜!兰陵怎么能这样伤孩子的心?悯悯当时哭得腰都直不起来,但她一句乞怜的话都没有说。 这孩子比夏疆更了解她母亲,知道兰陵是怎样的一个人,她知道无论怎样都不能打动母亲,还不如维持自己的尊严……” “夏疆被彻底激怒了,他觉得自己的尊严与情感在那一刻被践踏殆尽,他大喊起来——我不信你不心疼她!他地抓住悯悯,发了疯似地开始抽打她的脸,我看见悯悯的脸从一边摆向另一边,又摆过去,她很无助……我实在受不了,她是我的女儿,我的!我对夏疆说,求求你不要打了,我把兰陵还给你,仇,我不报了。 我会永远消失的……然而,兰陵只是在一旁静静地看着,比谁都冷静。 她也流泪,但她只是冷冷地着看。 她对我说,自从她生下悯悯,就知道她会是这样的结局了,她也难过,但她不会为别人而牺牲自己。 她一生中,不为女,不为妻,不为母,她永远要做她自己!她不是谁的夫人,她就是萧太清,就是兰陵!夏疆无计可施,他孤注一掷,他用力把悯悯的胳膊拗到背后,对兰陵说,只要你能看着我把她的胳膊掰断,我就放你走!我大喊,你不要这样,我什么都答应你!然而兰陵没有任何表示。 夏疆把悯悯的手拼命向后掰,向后掰——他哭了,他也心疼啊,可能他才是最疼悯悯那个人,他大喊——你这个傻孩子!你叫啊,叫啊!为什么不叫?你叫了,你妈妈就回来了!一直没说话的悯悯抬起头,她大汗淋漓,脸完全肿了,已经看不出原来的模样,她突然大喊起来——爸爸,你别打我了,我一定听话,一定会好好孝顺你的!夏疆喊——你叫妈妈,叫妈妈,她就回来了,我就不打你了。 悯悯疼得大叫,但她叫的都是爸爸。 她太骄傲,太倔强,她不想别人为她做出牺牲,不想欠别人的情。 她是个敏感的孩子,从小就会察颜观色,懂眉眼高低,知道妈妈不喜欢她,嫌弃她,就算回来了,也只会嫌她是个绊脚石……她始终没叫一个字,夏疆最终也没忍心折断她的手臂,他走了,把悯悯扔在那里……” 那夜很黑,风很大,空气中弥漫着非雾非雨的水气,一丝丝地,打在身上是蚀骨的寒。 夏谙慈瘦小单薄的身影定格在岸边,夏疆绝决地离去,把她留在无尽潮湿无尽寒冷的黑暗中,四顾茫然,唯有弥弥而散的雾,她真的有些怕了,大叫起来,“爸,爸爸你在哪里?我害怕,我们回家吧——” 她可能不太相信,一向那么宠爱她的夏疆会抛弃她。 或是相信了,又不肯定承认现实。 她宁愿相信夏疆是在和她开玩笑,逗她玩。 她知道母亲是靠不住的,只好死死地抓住夏疆这根稻草。 而今夏疆也远去了。 她跌跌撞撞在走进雾里,懵懂地寻找着夏疆离去的方向。 她瘦弱的身影终至不见,然而她歇斯底里的嚎啕声,突破雾气传了过来。 在那一瞬,东方楚几乎决定什么都不要了,他要跳下船,抱起她,给她爱与温暖。 不管了,什么也不管了,她是他的女儿,他的!他的手在颤抖,心也在抖,一股温热的激流从胸腔涌遍全身。 他很容易被情感的激流所左右。 “别傻了!”兰陵看穿他的心思,把一只手搭在他肩上,“你不要为一时的冲动,毁了自己的未来。 我们从来没想要她,她会是个累赘!如果你下船,万一被夏疆撞到,他会杀了你的!想想我们的遭遇,想想我们要做的事,千万不要冲动!” 萧太清绝非寻常女子,她并非无情,但她不会为了感情而牺牲自己想要的。 她的现实理智,在他的激情上浇了一盆冷水,让他瞬间变得清醒了:这本来就是个无情的世界!或许,夏疆早已设下埋伏,诱他们下船。 然而夏谙慈哀哀的哭叫声是他今生最大的噩梦。 船开了,汽笛的轰呜中,他们听不到她的声音。 越是听不到,越是觉得她的哭声在耳边回响。 东方楚与兰陵行尸走肉般地回到船仓,他们紧紧地拉着手,发现彼此的手都是又湿又冷——出了一身的汗。 萧太清的心里又何尝好过?他们相拥着大哭起来。 那个女孩的出生很意外,他们都不欢迎她。 萧太清生下她的时候,差点把她掐死。 夏谙慈被遗弃在海岸,他们都以为她不会活下来,或是被人骗走,卖掉。 东方楚没有料到,十五年后会和她再见。 桑卫兰远远地望着他,眼中全是指责与鄙夷。 东方楚纵有千般理由,但也逃不出“自私凉薄”这几个字。 在关键的时刻没有担当起自己应尽的职责,他不配作一个父亲! 然而夏谙慈的遭遇固然令人同情,此时要梳理清楚的事太多了,桑卫兰也无暇与他清算这笔旧帐,在他心里,已经一步步地,筹划好了他们每一个人的未来。 “你既然能与萧太清生下一个女儿,又怎么会不认识她的贴身娘姨——孟真呢?这样一来,孟真受你指派,夜探稻香村,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我从来没见过你们这样恨心的父母,”桑卫兰心中耿然,“你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带她走?恐怕不只因为夏疆发现了你们的事吧?恐怕是因为——东方惨案吧?” 东方楚默然。 其实以他的阅历与才智,环环相扣的推理与证据一时也不足以将他逼进死路。 想来,桑卫兰猝然杀出的情感攻势,亦令他猝不及防。 “真是难以置信!”桑卫兰冷笑,“你们两因为东方惨案,一个不惜杀害全家骨肉,落得个孤家寡人的下场。 别一个呢,抛夫弃子,沦落它乡!还要把前途坦荡的其它三君子全搅进来,到底是怎样的深仇大恨啊?以至于灭了东方家全族,只剩一个若希儿?” 东方楚一声长叹。 “我看过萧夫人的日记,杀伐决断,心思缜密,间或有些东方惨案的草灰蛇线。 我再也想不到,东方惨案的主谋,竟然会是个女人!”桑卫兰在诱他开口。 人总爱诿自身的过,论他人的错,想必说起他人来,话题会多一些吧? “我纵然无德无能,”东方楚不屑地冷笑,“也不至于下作到,把全部过错推诿到女人身上。 这件事,细论起来,我们两个都有责任。” “到底是为什么?”桑卫兰追问,“为钱吗?” 东方楚断然摇头,“自然不是!” “我想也不是,”桑卫兰微微点头,“你看起来不像是爱财的人,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东方楚轻轻叹了一口气,“说来话长!还要从兰陵说起……” 又是兰陵萧太清!这位奇女子,犯下了东方惨案,诛灭东方全族,惹得四君子流离终生,李楚岑临终不忘,更牵及无辜十余口人,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桑卫兰不免好奇,不过他也不好用刻薄的语言来评论她,毕竟是夏谙慈的母亲。 东方楚长叹一声,缓缓道来,“萧氏算是世家大族,郡望兰陵……她的闺名就唤作兰陵,小字太清,长得很漂亮,才学也好……”东方楚突然顿住了,望向窗外,向很远的远方望去,是回想起了萧太清当年的笑颜? 桑卫兰了轻咳一声,“我也总听人说,萧夫人很美……”他想起李楚岑临终前的眼神,莹亮澄澈,恍若初夏长夜,天阶夜色,汲走了灿灿的漫天星河。 “是啊,是很漂亮……”东方楚点头,隔了岁月的尘沙,回忆当年的红颜,多少会有些伤感。 “可惜,我生得晚了!”桑卫兰惋惜地说,“无缘得见这位夫人,到底是如何地风华绝代,倾城倾国!” 东方楚摇了摇头,“其实与她比起来,你说得这些词汇,完全都玷污了她。”他面色凝重。 “哦?”桑卫兰愕然,东方楚不算是危言耸听,夸大其词的人。 用“风华绝代”与“倾城倾国”也算玷污,这个萧太清,要美到什么地步? “她实在是个有思想,有主见的人,有着卓绝的见识与才学,远高于当时的裙钗,就是男子,也没几个能与并肩。 世人把对她的关注,都集中到了她的容貌与家世上,实在对她人格的玷污,也是对所有爱上她的人的玷污。 当时拜倒在她裙下的,又岂止是‘四君子’?也涵括了当时社会上的一大批名流。 只不过我们四个年轻些,交情又好,抱成一团,占据了她的大部分精力。 我们对她的爱,已经远远超越了世俗男女间的爱,我们欣赏她美丽的外貌,更欣赏她卓越不凡的才能与见解。 连她自己也是如此,她对自己的外貌颇为自信,但并不太把它当回事,甚至有些苦恼。 作为一个女子,在男权的世界里,人们过分关注于她的容貌与才情,以至于超过了她思想的理解。 她可以和男人们对弈饮酒,畅论古今,针砭时政。 论口才,我们四个加起来也说不过她一个,应变又快,学识博,口才好,经常是一屋子的人鸦雀无声,只听她一个人滔滔不绝,纵横古今。 论起文章,我们四人没一个能写得过她,李尘拂就曾钦佩地说,两支生花妙笔,一肚子的锦秀文章,一点也不为过。 她能唱,先从富连楼,后师马工良,不过轻易不唱,一次醉后,将《八阳》一气唱下来,真真是沉郁顿挫,荡气回肠,山河破碎,家国兴亡,之情之感,真难为她个小女儿怎生得来?连谭先生都说,只惜她生在世家,不肯轻入梨园。 兰陵更是自矜身份,从不肯轻唱……论起画作来,她虽比不过李楚岑,也是极难得的了。 李楚岑也曾说过,兰陵若是专心学画,成就一定远在自己之上,天份使然耳。 兰陵自幼习琴,底子极好。 后来又向周拂尘学琴,她天性聪颖,学得自然极快,大有赶超师傅之势。 周拂尘气量狭窄,又善妒,唯恐兰陵超过他,轻视他,于是不肯尽授,未免留了几分,自己又日夜苦练。 不过所幸兰陵虽然聪明,又肯吃苦,但兴趣太泛,又过于好强,什么都要懂,都要会。 弹了半年,又跟着柳忆眉习起字来,把习琴的事暂丢在一边,周拂尘才放下心来……” 东方楚想着,说着,两腮上有些烫,那是自肺腑内作的烧,不觉将膝上的毯子拿开,身上也清健起来,神采飞扬,眼神里有黑亮的鸟扑闪着翅膀腾跃起来——他想起来了自己最好、最好的时光,不仅是他的,还有她的,还有他们的……青春有多好,多好!碎金子般在树梢闪烁跃动,怎么一展眼就没了?五年,十年,二十年……再也回不去了。 东方楚轻易不去回想,那简直是在提醒着自己的衰老,可是,一旦记忆的洪流涌出,便再也收不住了:二十年前,初初见时,萧太清的风华,耀亮了整个天地…… 第二十六回 杏花陂结庐忆初见,光华社争权隐祸端 清宣统元年(1909年)4月,上海。 当年的“四君子”,鲜衣怒马,少年风华。 扬鞭策马,奔至山颠遥立,满眼尽是锦秀未来与辽远的天下,他们谁也没有料到,竟会为了一个女人,而改变了一生的轨迹。 四月二十日傍晚,杏花陂。 东方楚忘不了那日将落未落的太阳,是恰到好处的咸蛋黄,油浸浸,艳晃晃,红里沁了黄,黄中透了粉,粉内又映了橙,好一似未长成的豆蔻少女,鹅蛋脸庄严宝色,丹凤眼斜飞入眉,浓妆酽抹,却是稚气未脱模样,不知造物如何妙施展,巧调就,打翻了颜料画板,才造就如此一番景色。 更别提那香红十里,漫山遍野的杏花了,在这样的日光下,近乎粉,近乎黄,近乎橙,晶莹剔透,几乎有些琉璃般的色泽了。 东方楚隔着光阴望回去,也懵懂地不分明,到底真有这样的景色,还只是记忆的润色? 东方楚自日本学成归国,“四君子”聚首,各人际遇不同,自然免不了一番感慨。 东方楚与周拂尘同入早稻田大学,东方楚一心救国,学的是哲学,周拂尘学的是化工。 柳忆眉独赴法国,学建筑设计。 而独李楚岑不但不肯出国,手中始终捧着本《大学》,终日诵读。 其它三人见了,不免有些好笑。 时隔多年不见,因学识政见不同,四人间已微有龃龉,好在旧时情谊尚存。 东方楚于四人中,有些“精神领袖”的作用,左右弥合,所以言谈也算欢洽。 四人把酒言欢,相聚“结庐”——其实不过是李楚岑在杏花陂搭建的一个茅草棚子。 东方楚与周拂尘、柳忆眉坐在桌前饮酒,李楚岑坐得稍远些,含笑静听。 周拂尘见他手中的《大学》,总有些不耐烦,“楚尘啊,男儿在世,总要真正为国、为家做一番贡献,方不枉在这世上走一遭。 如今清庭已是强弩之未了,以你的才干,不设法为革命效力,为百姓造福,何苦整天拖着一条‘金钱鼠尾’,做历史的反叛呢?”他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其它二人连连点头附和。 李楚岑生性温和,不大会与人当面辩驳,虽然脸色微变,不过微微一笑,“叔齐、伯夷不食周粟,吾辈虽不及先贤,心向往之!” “照你这么一说,我们都是失节的反叛了?”周拂尘冷笑一声,连连摇头,“中国几千来朝代更迭,也不知换了几朝几代皇帝,照你们这么说,全中国的人都是叛徒!并且是都是反复无常、朝秦暮楚的小人!况且清庭何等腐朽落后?丧权辱国,任人宰割,就说那句‘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吧,算什么狗屁道理?这样的朝庭,这样的政权,有什么好效忠的?” “拂尘所言极是!”柳忆眉拍手附和,“历史的车轮是滚滚向前的,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周兄啊,识时务者方为俊杰!” 李楚岑的脸色已经很难看了,东方楚忙打圆场,“二位,君子不强人所难,人各有其志,二位就不要强求了吧!” 柳忆眉也连忙圆转,“没错!没错!我们自幼兄弟一场,情比金坚,不要这种身外之事伤了和气。 来,我们干杯,干杯!” 周拂尘见李楚岑不为所动,心中自是悻悻,不过也不好再说什么,浅浅地啜了一口酒。 “说起革命来,”东方楚手里擎着杯,欲饮又止,“听说,孙逸仙又要去美国筹款了?”近日日本华文报纸上,连篇累牍地登载着孙博士的行程。 “提起那个孙文,倒真算得上一位人物!一起同盟,二联华兴,三辩康梁,屡屡举义,”柳忆眉谈起时政,一下来了精神,“不过此际清庭颓势已定,载沣怯懦,隆裕糊涂,溥仪黄口小儿,余者载泽、端方俱不堪大用,大清只剩些老弱病残,孤儿寡妇之辈,气数已尽,气数已尽!” 李楚岑闻言满面通红,正要开口,只听门外有人笑道:“一群反贼,竟敢口出狂言,活得不耐烦了!”却是个女子的声音。 “四君子”皆是一身冷汗。 柳忆眉闪身而出,推门就抓,却抓出个娇小明艳的年轻女子来,疼得直“嗳哟”——原来是陈素斐,她是柳忆眉同乡,和周拂尘往来密切,是公认的一对儿,不过尚未挑明而已。 柳忆眉见误伤了人,连忙陪笑,“素斐,真没料到是你,不好意思弄疼你了!” 陈素斐并不说话,却从门外拉进一个人来,原来她的臂弯里,正挽着一个青年的男子! 四人皆愣住了,周拂尘更是脸色大变。 周拂尘生性要强,竭力想摆出一副超然的姿态来,不过他本就是性情中人,没有那般涵养与定力,脸色变得铁青,摆明了写着一个“醋”字。 东方楚连忙圆场:“素斐,快介绍一下啊!” 陈素斐一脸的骄傲与欢喜,“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男朋友!” “四君子”都愣住了——难道陈素斐与周拂尘不是早有“默契”?再看陈素斐与那男子站在一起,一个娇羞,一个轩昂,还真是养眼。 那个男子不过中合身材,一身合体的中山装,留着当时男子常见的短发,风神俊朗,骨秀神清,他的眼神格外明亮,整个人焕发着一种异于常人的光彩,让人简直挪不开眼睛。 “四君子”本是同仇敌忾,都为周拂尘不平,然而也不得不承认:那个男子实在迷人!陈素斐正值妙龄,体格苗条,粉面桃腮,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美人,然而站在他身旁,几乎被忽视掉了。 难怪陈素斐为了他,会舍弃才貌兼备,前程大好的周拂尘! “结庐”中的气氛一时降到了冰点。 周拂尘的脸色难看到极点,战争似乎一触即发……东方楚却一直盯着那个青年男子,他似乎哪里有点不对,是哪里呢?东方楚看着看着,突然忍不住嘴角微抽动了一下,陈素斐看出了他的异常,眼睛调皮地眨动了一下,东方楚明白了她的意思,决定帮她保守这个秘密,配合她做完这场戏。 “还四君子呢!”偏陈素斐不识趣,似乎专要挑起事端,“整天不作正事,躲在个小庐里叽叽歪歪!书生无用,空谈误国!” “大小姐说我们空谈误国,”柳忆眉冷笑,“你又有什么高见?你是想炮轰总督府呢?还是要枪杀摄政王?” 陈素斐“扑嗤”一笑,“有勇无谋!” 东方楚忍不住问道,“那你想怎么样?” “结社呀!” 柳忆眉“嗤”地一声冷声,“同盟会、光华社、华兴会、复兴社,哪个不是结社?不是远在海外,便是得了个篡逆谋反之名,诛连全家,哪有那么容易?” “真是蠢才!”陈素斐不屑地冷笑。 “素斐又有何高见呢?”东方楚忙问。 “挂羊头卖狗肉你们懂不懂?”陈素斐快人快语。 “你的意思是……” 陈素斐摇头笑道:“欲存国魂,必自存国学始,而中国国学中之尤可贵者,首推文学。 自古中国文学为世界各国冠,为诸番远不逮也。 我欲结庐杏林,兴中国文学,诸君以为如何?” “你的意思是,借文学之名,兴革命之业,是否?”柳忆眉兴之所至,一拍膝盖,“高,实在是高!有了这个幌子,我们就可以反满鞑,兴共和了!” 周拂尘虽满腹酸意,也不由默默点头。 他们说得热闹,东方楚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妥:柳忆眉是性情中人,只顾逞口舌之快;而周拂尘此时妒恼交加,不知会说出什么“犯忌”的话来,陈素斐倒也好说,只是她身边的那个年轻人来历不明,传扬出去,岂不惹祸?于是他果断打断两人的谈话,“我女人都是不理会国事的,谁知你今天竟然说得头头是道,看来竟是我误解了!” “你错了!”陈素斐微微一笑,甜蜜地挽着身边的年轻人,“是我男朋友的主意!” 周拂尘正极力克制,闻言哪里还忍耐得住?“腾”地一下站起身来,脸几乎涨成了紫色,柳忆眉怕他失控,轻轻地扯他的袖子,被周拂尘用力甩开了。 在场的人都捏了一把汗,连陈素斐都有些不安起来,周拂尘拿起桌上的酒壶,又拿起一只杯子,斟满了,走到那个年轻人面前,“朋友,你既然来了,不喝一杯吗?” 剑拔弩张,在场之人,心都提到了嗓子眼儿。 那个年轻人笑了笑,亦站起身来,他并不算高,比起周拂尘来,要瘦弱很多,然而眉宇之间磊落舒展,显得格外光彩照人,“我听说,西方的情敌之间,通常是要比试诗文,或是比剑的,你是要和我比酒吗?” 他此言一出,众人又是紧张,又有点看好戏的意思,都等着周拂尘慨然应战,谁知他脸上一红,竟然有些支支吾吾起来,“什么情敌不情敌?我不过想请你喝酒而已!” 他说得含混,陈素斐闻言顿生恨意,那个年轻人亦是一声冷笑,“在西方,年轻的绅士是不以爱上一个女人,甚至做她的仆人为耻的。 为了她,他不惜冒险,决斗,甚至与全世界为敌的,这才是令人尊敬的骑士!你为什么不敢把内心的想法说出来?这并不关乎尊严,而代表着怯懦!” 周拂尘一向最好面子,闻言无以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柳忆眉从后面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位兄台说得也对!忆眉,你既然倾慕素斐,为什么不敢向她表白呢?” 周拂尘又气又窘,面红耳赤,递上了手中的杯子,“敢问阁下尊姓大名,敢不敢喝我手中的这杯酒?” 那个年轻人微微一笑,“喝酒就喝酒,有什么了不起?”周拂尘递上杯子,她并不接,而是夺过他手中的银制酒壶,昂首举杯,一饮而尽,酒水顺着她的颔颈流下,浸湿了衣襟,也昂然不顾。 饮毕,晃了晃手中的酒壶,还给周拂尘。 “如何?”他微微一笑。 众人一时都被震住了,半晌,柳忆眉叫了一声,“好!” “你男朋友酒量真好!”东方楚忍不住笑着对陈素斐说,“除了同济会的酒疯子全振三,我没见过有谁用壶喝酒的!” 众人想起全振三的熏熏酒态,再看那个年轻人温文尔雅,都忍不住笑了起来。 陈素斐更是乐不可支,她一直偷眼看周拂尘,看着他又窘又恼,气极败坏的模样,更是笑得气都喘不过来了。 “你笑什么?”周拂尘气急,“有那么好笑吗?” “我笑什么……”陈素斐上气不接下气,“我笑什么……” “笑天下可笑之人呗!”那个年轻人接口。 “那谁是天下可笑之人呢?”周拂尘脸都白了,一副要拼命的模样。 “你呀!”东方楚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简直是个呆子!” 陈素斐与那个年轻人抱在一起,笑得滚成一团,陈素斐更在“他”的面颊亲了一口,“你要是个男的,我一定嫁给你!” 周拂尘深浸在气恼攻心,一时没回过神来,“你,你在说什么?” 东方楚也忍不住大笑起来,柳忆眉闻言恍然,指着那个年轻人,“啊!原来,原来你是个——” 陈素斐大笑着抱住身边的年轻人,“他不是我的男朋友,他是我的女朋友!” 那是个女人?周拂尘吃惊地抬起头,那个年轻人亦微微扬起下巴,含笑看着自己。 如果不是知道答案,真的看不出她是个女子,倒不是说她不美。 她光洁饱满的额头,眉宇英挺,一双秀目,雾水葱胧,美得让人挪不开眼睛,鼻梁直而瘦削,颐与颔骨略嫌硬朗,然而两腮的线条却又很柔美。 这使得她即带有男儿的英气,又兼具女子的秀美。 虽然她剪着短发,又身着男装,不过周拂尘觉得,她若是换回女儿的装扮来,一定无比飘逸秀美。 而同样是妙龄女子,白晰娇媚的陈素斐站在她身边,就显得有些单调和乏味,缺乏那种无穷的韵味了。 “这是我的老同学——萧太清!郡望兰陵,所以小名就叫兰陵,你们就叫她兰陵好了!”陈素斐亲热地挽着她的手臂,不失时机地介绍。 “惭愧!惭愧!”周拂尘尴尬地自嘲,“我真是又粗心,又莽撞,未识男儿汉,原是女红装!你竟然把我们四个全都骗了!我自罚一杯!”说着举起手中酒杯,一饮而尽! “你呀!就知道喝酒!”陈素斐带几分嗔怪地说,“早晚把自己身体喝垮了才算!你以为别人都像你一样没眼光?若楚早就看出来了!”她指向东方楚。 东方楚微微一笑,萧太清闻言向他看了过来,两人对视一眼,萧太清颔首一笑,很快将目光移开了。 “岂止是若楚?”柳忆眉大嚷道,“我也看出来了!” “哦?”陈素斐有些不信,“你怎么看出来的?” “从她喝下那壶酒开始!”柳忆眉拿起酒壶比划着,“女人要么不能喝,能喝的一打男人也喝不过,她一下子就喝一壶酒,我就知道她是个女人了!”他的话惹得大家都笑起来了。 …… 一阵剧烈的咳嗽打断了东方楚的回忆,他咳得几乎抬不起头来,桑卫兰不动声色地为他递来毛巾。 “年轻的时候,我一直轻视女人,觉得她们都是些感性的、蛮不讲理的小动物,直到她走进了我的生命……”东方楚喘息片刻,继续道,“那天在杏花陂,落日的余晖好美,我从未见到过那么美丽的斜阳……” 初见萧太清,她的话并不多,然而惟是如此,愈是显得神秘,她的美也是如此。 她的容貌,是于千万人中,一眼便瞥得见的,惊人的美丽,让人久久盯着她,不忍移目的。 然而她的美也是迷离莫测的,带些神秘,见过她的人,都认为她是个美人儿,可一时不见,就很难清晰地描述出她的容貌,甚至怀疑自己的记忆。 一旦再见,甚至会觉得她比自己朦胧记忆的还美。 但萧太清与一般女子不同的是,她对自己的美并不在意,至少并不以此为傲,所以她没有普通美女的矜持或是做出许多娇媚的姿态来,这就增加了她的吸引力。 更何况她剪了短发,身着男装,当时还未至民国,这惊世骇俗的姿态,是要招来非议的。 可“四君子”中除了李楚岑,都是当时最时髦的新青年,以离经叛道,崇尚西方的民主自由为荣,这样的装束,反而会博得他们的赞叹与爱慕,被他们引为同类的。 “四君子”都是青年才俊,容貌学识俱佳,一向眼高于顶,不肯把女人放在心里,除李楚岑外皆不曾订亲。 柳忆眉为了退掉自幼所订亲事,几乎与父母断绝了关系。 然而初见萧太清之后,虽然谈不上倾慕,至少也算得上是印象深刻。 各自明里暗里向陈素斐打探她。 陈素斐天真直率,见四君子有求于自己,暗自得意,少不了将萧太清的家世洋洋洒洒,一一道来: 萧太清出身世家,曾祖官至礼部侍郎。 到祖父这一代逐渐败落了下来,父亲萧长桐诗酒放浪,无意于仕途,好在家底仍在,生计倒也不愁。 萧太清的母亲赵蕴亦是世家女,做女儿时即是个有名的才女,诗文女工,无一不精,只可惜天生体弱多病,一年倒有半年在吃药,自然无暇理家,又只生了太清一个女儿,更兼性格孤僻,自视甚高,所以不大得公婆与丈夫的欢心。 萧长桐另有许多姬妾,其中排行第七的,风头最劲。 她本是堂子里出身,身量苗条,性情伶俐,有个诨号叫做“七月红”。 十九岁时,被萧长桐看到,一时天为天人,重金为之赎身,娶到家中,恰好排行第七。 萧太清一辈称之为七姨,她虽并无所出,却极讨长桐的欢心,又因赵蕴焦躁多病,干脆叫七月红当家理事。 赵蕴生性要强,本来多病,如此更是终日悒悒,于是把心思都放在太清身上,教女儿读书识字,甚为严厉。 好在萧太清自幼聪敏过人,读书能过目不忘,四、五岁上便能吟诗。 那一年仲夏,萧长桐兴致所至,令膝下子女们即兴咏凌霄花,众人皆不敢应,惟六岁的萧太清出位,出口成诵,有“绣锦天当幕,心高气自秋,名题榜上字,花簪少年头”之句,萧长桐等众人闻言大惊,视为神童,萧长桐更是叹息道:“可惜是个女孩子!不然我们家里又多了个翰林,是我没福啊!”话虽如此,对太清愈加青睐,宠冠众子。 萧太清年幼,本来才貌绝凌,眼高于顶,难免恃宠而娇,愈加骄纵放诞,不把众人放在眼中。 当家的七姨也得宠惯了,两骄相争,渐生龃龉,萧太清多次当面顶撞,使七姨下不了台。 七姨要强惯了的人,几次向萧长桐哭诉,萧长桐一向不理这些琐事,逼得紧了,不过笑道:“她再强些也只是个女孩子,早晚要出嫁的,是人家的人,小姑奶奶半个客,你多担待些就完了。”最多安抚几句了事。 七姨是青楼出身,心计最多,见奈何不了萧太清母女,就换了一副面孔,反而屈意奉迎,小意贴熨,然而心中愤恨不言可知。 萧太清不以为祸,反而暗自得意。 萧家的老太爷一向不准女孩读书,因“女子无才便是德”,女孩子读书多了,反而生祸。 因太清实在出众,萧长桐便破了例,送她到自家的私塾读书,晚清风气渐开,长桐虽是旧式人物,一向以开明自诩,跟风送她去中西女塾。 中西女塾以西式教学为主,萧太清接触了西洋文明,眼界渐开。 入学之后,被旧式大家族压抑太久的萧太清,终于有了扬眉吐气的机会,一发而不可收。 她不独是要强,简直是拼命,样样功课都要满分,并拿到全额奖学金。 功课之外,样样也要拔尖,体育、戏剧、品德、内务,样样都要拔得头筹。 中西女塾毕竟是女子学校,在校的学生们虽说都是大家闺秀,到底都是些女孩子,心气高,又都好胜。 萧太清拔尖要强,又心高气傲,最后竟被同学们合力排挤。 萧太清再强,也不过是个年轻女孩,全校没有一个说得上知心话的,不免抑郁在心,难以排解。 此时恰逢堂姐陈素斐回乡,两人相差几岁,又许久不在一起,两个人之间,有了落差,就少了女孩子间相争相较那些幽微曲折的小心思。 更兼陈素斐性情磊落,不计小节,所以两人亲密更胜当日。 一日,萧太清试起素斐哥哥的洋装来,陈素斐惊叫着她穿男装更好看,谁知萧太清是个事不惊人死不休的性格,当时含笑不语,转身竟剪了个短发,活脱脱一个翩翩少年。 陈素斐连连叫好——转念一想,计上心来。 原来陈素斐与“四君子”之一的周拂尘素来交好,陈素斐性格直率,一颗心都在周拂尘身上,是人都瞧得出来。 只是周拂尘态度暧昧,若有意还似无情,含混以对,始终不肯向陈素斐表白。 陈素斐为此又急又恨,于是想出个激将的办法,拉萧太清来扮成男装,一试君心,于是有了四君子初会萧太清的那一幕。 萧太清由女中这个女儿国,迈入了一个男人的世界,她野心勃勃,心计深沉,注定要成为众人的焦点。 四君子纵观古今,横贯中西,见多识广,却也是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女孩。 她聪明、美丽、热情、机智,又才华横溢,话语犀利尖刻却又风趣幽默,并且好强到了拼命的程度。 她那种努力态度,是连“四君子”也不具备的。 前几次见面,出于少女的矜持,她很少说话,但她那双秀美葱笼的眼睛光彩四溢,灵气逼人,似乎又说明了一切。 在她的注视下,“四君子”熏熏然,话比平时多了十倍,争着发表自己的见解。 陈素斐不解其所以然,以为是自己的魅力所致,双颊泛红,娇语婉转,如蝶穿牡丹,莺鸣翠柳,分外活跃。 “四君子”也乐于与她搭话,展示自己深刻的思想与理解。 陈素斐还不知道,他们的兴奋与活跃,谈吐与姿态,其实是做给她自己身边那个小女子的。 萧太清拈花浅笑,矜然无语,事实上却成了整场谈话的灵魂与主宰。 不知道陈素斐从什么时候开始,才认识到萧太清后来居上的事实。 随着聚会次数的增加,她能插得上嘴的机会越来越少,即使偶尔插上一句话,也难以引起认真思索的与回响。 不独是他,连“四君子”的话,也不过是起到弥合或是过渡的作用。 他们的聚会,几乎成了萧太清的专场。 她多才多艺,兴趣广泛,似乎什么都知道,又有着自己充分的理解,虽然由于年龄和阅历所限,理解并无“四君子”深入,但“四君子”考虑她是个美丽伶俐的小妹妹,很少较真地驳斥她,甚至于替她辩解。 虽然有点别扭,以陈素斐的性格与涵养,也不是不能忍受。 只要能看到周拂尘,她就是做萧太清的配角也没什么不好。 时局动荡,四方干戈,生灵涂炭,列强环伺,军阀争雄,时局旦夕变幻,才高如“四君子”者,自然不甘于坐在故纸堆中夸夸其谈。 他们辛苦出洋,自然是想为国为民,做出一番惊天伟业来。 辛亥之后,东方楚与周拂尘在北洋政府任职,柳忆眉不愿出仕,被聘为震旦大学的副教授。 李楚岑一心专研画艺,在杭州美专任国画教师。 从此四人虽天各一方,与萧太清却是鸿雁传书不断。 袁世凯做了总统后,东方楚愤而辞职。 周拂尘因同僚党派之争屡遭排挤,索性与东方楚一同返沪。 李楚岑也常返沪与其它三人相会,四君子再聚一堂。 此时东方楚对时政颇感失望,所以暂无出仕之意,只在大学里暂作客座教授,又依萧太清的提议,在法租界中创办“光华社”,聚名流,办报纸,批评时政。 “四君子”才能出众, “光华社”迅速聚集了众多名流。 一时人数达四、五百人之多,其中以名流、学生及爱国志士最多。 萧太清自然也秘密加入其中。 正是在此时,四君子与她的交往,日渐多了起来。 四君子中,最先对她表示好感的,却是周拂尘,他对她的好,与往日对陈素斐更是不同,那是一个眼神,就能令他上赴刀山下蹈火海的,而且从不掩饰。 陈素斐虽然有男儿般的气度,脸上也有些挂不住了,常常不欢而散。 东方楚忙于事业,无心顾及儿女私情,也常常劝他:“兰陵再好,怎及陈素斐一半?痴痴地恋了你那么多年。 再说兰陵不过是个聪明漂亮点的小妹妹,她这么心高气傲,以后一定不肯照顾你的生活,你要是娶了她,以后可有你受的。” 周拂尘点燃一支烟,燎绕的烟雾后,是坚定又带点凄然的笑容,“若楚,这可不像是你说的话!难道你以为我会像旧时代的人,娶一个操持家务、生儿育女的机器吗?如果我是这样的婚姻观,这样的家国观,那我们今天的辛苦奔忙,我们所做的一切牺牲,还有什么意义吗?你是知道的,我想要的,是一个心灵契合的伴侣!” 他的话有一定的道理,不过东方楚还是有点好笑,“谁是你心灵契合的伴侣?兰陵吗?别忘了,她只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小丫头!” 周拂尘不以为然地冷笑,“莫凭年齿论英雄!她虽年少,比起素斐来又如何呢?” 东方楚想了想,没错,抛开相貌和年龄不论。 陈素斐即使留过学,她的才华、见识、思想及作为根本不能和萧太清相提并论。 况且周拂尘与陈素斐之间,更多的是陈素斐的一厢情愿与众人的撺掇,根本算不得数的。 因此他虽然同情素斐,也不好过多干涉。 《光华报》草创之初,万事待兴。 当时报社只有“四君子”等六人,另外有两个工人。 四君子自有职业,“光华社”又有许多业务,冗事缠身。 东方楚往往忙到凌晨,还要坐下来给报纸写稿件,如此半年,身心俱疲。 柳忆眉是老、庄一派的人物,摘章寻句,金石训诂,谈文论艺,自成一家。 若是做实务,实在是指望不上。 李楚岑专研画艺,卓然大家,不过书画之外,再不肯分心的。 每月不过交上两副新画、篆刻等了事。 只有东方楚与周拂尘两人辛苦支撑。 需知办一份报纸,除稿件、编辑、排版、印刷,另有资金外联发行等诸事。 几个月下来,连一向健壮的周拂尘都病倒了,扁桃腺肿得像核桃一般,报纸的发行也不甚理想,东方楚去病房看他,两人都有些沮丧,周拂尘忍不住叹气:“真不知道我们这么辛苦是为了什么,哎!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就算我们累得死了,也不见得有人认真地看。 唉!柳忆眉他们两个倒好,说好了一起干的,谁知到头来都推到我们身上,他们倒去优哉游哉了!” 东方楚苦笑了一下,“你早知道他们两个不是这块材料,还指望他们做什么?” 停了一会,他又黯然道:“你知道我最近事情太多,有心无力……不如我们先停两期吧!” 两人都沉默起来,他们心中明白,现在报社的事业正是爬坡的时候,一旦停下,便再也拾不起来了。 目前的发行虽不理想,可是规模运作都已初具雏形,只差向前走下去。 此时一旦放弃,前面所付出的心血也付之东流了。 如果另聘人的话,一则不放心,二则他们也没有足够的资金。 “不就是人手不够吗?”周拂尘想了想说,“我倒想到一个人!” “谁?” “太清啊!” 东方楚哑然失笑,周拂尘对萧太清有好感他自清楚,可也不至于爱到如此糊涂吧? “你别忘了,”东方楚笑着说,“她才十六岁,能做好这些事情吗?我们办的是报纸,又不是鸳鸯蝴蝶派的小说。 叫陈素斐来还差不多,她到底是留过洋的,又好请,你一叫,她准来!” “我敢肯定,”周拂尘坚定地说,“兰陵是不逊于素斐的!” 不出周拂尘所料,陈、萧二人果然乐于帮忙。 陈素斐是因为有周拂尘,而萧太清呢,更多的是想施展自己的才干与抱负吧。 从此时起,东方楚算是见识到了萧太清的好强与拼命。 其实他同意找来萧太清,也不过是死马当作活马医,没报什么希望的。 在他眼中,萧太清不过是一个好强一点的小女孩而已,况且还在上学,功课很重,用不着那么认真的。 但萧太清的表现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只要她想作一件事,她可以不休不眠不吃不喝待在桌前一整天。 有一次东方楚下课,买了些水果去看她,《光华报》的社址设在南城一个简陋的小平房里。 萧太清每逢周末,便偷偷跑出来帮忙。 此刻她正伏在案前,拼命地写着,划着,连叫她几声,也没有停下笔。 直到东方楚将果篮放到她面前,她才停了下来,抬起头,她又瘦了很多,面色苍白憔悴,但两只眼睛神采奕奕,其中灼热的神采,简直要把她整个人燃尽,东方楚见了,又是感动,又是内疚,还隐隐有些欣赏与钦佩,“其实你没有必要这么累的,只要把那几篇稿子写完就行了,其余的事情交给我们吧。” “你是信不过,怕我弄砸了吧?”她歪起头来说。 她像个小动物一样,倔强又带着点挑衅的神色,东方楚忍不住笑了,伸出手拍了拍她的头,“我是怕耽误了你的学业,别忘了,你还是一个学生,别让这些事情过多地分散了你的精力!” “放心,我是不会拿第二的!”她不屑地说。 “样样能拿第一当然好,”东方楚委婉地劝她,“可是,你这样下去,是要把自己的身体累垮的!” “身体和尊严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呢?”萧太清不假思索地说。 东方楚被她的话吓了一跳,这和“尊严”又有什么关系?不过像萧太清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可能就是这样,把面子看得比什么都重要。 东方楚以过来人的姿态,温和而宽容地笑了笑。 萧太清默默地看了他一眼,“我饿了,想吃个苹果!” 东方楚在果篮里挑了个又大又红的,仔细擦拭干净,递给了她。 她接过,狠狠地咬了几口。 像是不共戴天的仇人一样,噬其骨,啖其皮。 吃着吃着,她突然停了下来,静静地看着远方,不知想起了什么。 她不说,他也不问,就这样静默着,在昏昏的灯光下。 她斜倚在桌前,黑而浓密的长发自脸的两侧垂下,露出一张苍白而瘦削的小脸,她的眼神倔强而悲怆,又带点迷茫。 灯光下,她浓密的睫毛投下两片斜逸的翅膀,像两只小憩的蝴蝶,偶尔扇动翅膀,落下一滴滚圆的泪珠。 那一刻,他想去拥抱她。 不过此念一生,即被他抑制住了。 不独因周拂尘,他是想做大事的人,不能闹出这种笑话。 他的手在空中停留了一下,为她整理额前的乱发。 她的额头好烫,“你发烧了?”东方楚惊问。 萧太清挡开他的手,“不可能,我不会生病的,下星期就考试了,我没时间!”她的手湿而冷,像是没有生命的。 别说是她,再强捍的人,能抵得过岁月流光,生死老病?那一夜她发起烧来,病情迅猛,像是烈火燎原。 她择持休息一会就好,和衣躺倒在床上,烧得情思昏乱,双瞳却似澄清了的泉水,愈发清澈。 “不行!”东方楚试了试她的额头,坚决地说,“这样烧下去,要把脑子烧坏的,我送你去医院!” 萧太清想阻止,却已没有力气推开他。 东方楚给她披上自己的大衣,又把她背在背上,才发现她是这样小,这样轻,贴在他背后,火似地一团。 他只好紧紧地抓住她的双臂,唯恐她落叶一般,从他背上飘落。 天已经黑下来了,是澄静而空旷的蓝。 这里地处偏僻,离医院很远,也难得见到一辆黄包车,东方楚要背着她走很长很长的路。 “告诉你一个秘密……”她附在他耳后,轻轻地说。 “哦,什么?”东方楚要小心看着眼前崎岖的小路,不能摔倒或是颠着她。 “我想做个男人!”萧太清说。 “嗯?”东方楚正握着她纤细的手臂,有些想笑,这丫头一定是烧糊涂了,等她病好了,一定讲给她听,看她羞不羞?有两滴泪在他后颈划过,凉凉的。 “我真想把自己打碎,再捏成一个男人!”萧太清恨恨地说。 “为什么呢?”东方楚低而温柔地问,似乎她是个很小很小的女孩,哄着她。 “我就是个祸害,我不是个好人……”她的话快而铿锵,像是戏台上的锣鼓点,“我爷爷、我父亲,我的叔叔伯伯,喝花酒,抽大烟,捧戏子,家里家外娶了无数的小老婆,一辈子也没做出什么事来,官也做不成,出了事就知道在家里做诗,喝酒,骂人…… 我母亲又聪明,才学又高,却不能出门,不能见人,有一肚子的志向不能施展,整天被关在家里和那群小老婆斗来斗去,斗得自己得了痨病,她恨她自己,也恨我,恨我只是个女孩,一点用也没有。 我诗文写得好,她说,‘没有用的,女人好文才的都是妓女,好人家的女儿,写得再好也不能见人!’我女工做得好,她说,‘有什么用?还不是绣花,你能绣出个顶戴花翎来?’我书读得好,她说,‘别说状元了,连秀才也没女人呢!除非是那些发匪,你想去做贼吗?’做什么都没用,做什么都错, 我有一个弟弟,天生就呆傻,话也说不清,可我奶奶见了他,就如同一朵牡丹花,笑着往怀里抱,看都不看我一眼,我做错什么了……我今后决不嫁人,决不生小孩,决不把自己关在囚笼一样的院子里……我决不挖空心思地取悦男人,我要为自己活着……” 她滔滔不绝地说下去,甚至不给东方楚劝慰她的机会,他就这样默默地听着。 这之前,还有这之后,她再没说起过。 她说着,说着。 东方楚于自己的身世也未尝没有感慨:他家祖籍山西,世代经商,算得上是巨富,家规亦多。 他的母亲白秀英不过是父亲东方琰的外室。 东方琰极惧内,因此白秀英母子根本进不了家门。 过年奠祖的时候,母亲带着他,低着头,小心翼翼地穿行在东方家的深宅里,遇到正室的儿女要叫少爷、小姐,还要应对各种突如其来的难堪,母亲从不准他反抗,“不要让你父亲没脸!” “不要忘了你的身份!” 东方楚以为这些会被淡忘,他忘得了吗?一旦触及,便浮现在脑海,且格外鲜活。 因此,他并不觉得萧太清无病呻吟,或是神经过敏。 近似的遭遇,使他对萧太清有了理解与同情。 他明白她那近乎病态的自尊与要强,源自何处了。 自萧太清加盟后,或许是这个要强的女孩给社里带来了活力,《光华报》水准大增。 东方楚、周拂尘可以腾出手来写政论,针砭时政。 萧太清除排版、编辑外,专作副版。 萧太清为聚拢人气,所作诗、词、曲、赋、小说、杂文等,假各色人等之口出之,妙在模仿男女老幼文字口声,各尽其妙,而且文字笔墨,亦足可观。 萧太清为此,先后用了二十几个笔名,不过全是男子名。 有一次东方楚笑道:“古时有兰陵王,长了幅绝好姿色,却常以面具示人。 如今我们兰陵是个美貌的才女,却取了一堆的男子名,让人以为是个平庸的男子。 天生丽质却偏自弃,真是可惜了,为之奈何呀!” 柳忆眉在旁灵光一动,“他叫兰陵,你也叫兰陵,他叫兰陵王,你不如叫兰陵王后!” 萧太清未及表态,东方楚摇头笑道:“兰陵王后不雅,不如叫兰陵妃子别致些!” 周拂尘拍手叫好,“好,好,好!就叫兰陵妃子!《红楼梦》中不有个潇湘妃子吗?如今我们有兰陵妃子了!” 唯独萧太清大摇其头,“什么妃子王后的,不好听!我要作,也是作女皇!” 东方楚笑道:“好,好,好!你就是我们社里的女皇,让我们齐声高呼:女皇万岁!”众人大发一笑。 虽是有了萧太清和陈素斐的帮忙。 《光华报》不过新晋之物,人微言微,影响力终是有限,湮没在芸芸众报之中,销量有限。 “四君子”私下商议,需得找一个“噱头”,吸引人的眼球,来扩大报纸的影响力,以达到自己的目的。 普今世上,最能吸引人们眼球的,莫过于美人,而这位美人若再有才学的话,无疑是吸睛的不二法宝,四君子不约而同,将目光对准了萧太清。 东方楚最了解萧太清了,以她的骄傲,是痛恨拿女人的美貌做文章的,不过她却有着比一般女人更为强烈的虚荣心与成功欲。 如果拿她过人的才情做文章,为她摘取到明星般的光环,哪个女人能抗拒得了呢? 东方楚决定先牛刀小试。 其时萧太清写了一部长篇连载小说,《虞美人》,家国恨并男女情,很是细腻动人。 东方楚瞒住萧太清,偷偷将落款改成“兰陵妃子”,果然渐渐有人寄信询问,“兰陵妃子”是否是年轻女子。 “四君子”窃喜不已,于下一期加上了“兰陵妃子”的简介: “兰陵妃子”本为王室后人,现于西学女中读书。 寥寥数语,故意语焉不详,却十分引人暇思,效果惊人。 “兰陵妃子”,又是王室后人,华贵十足,却有种世事兴亡,寂寥愁苦的美态。 而在西学女中读书,可见家世不俗,人也足够年轻。 满足了一般人对于王室贵胄罗曼蒂克的想像。 再加上文学本身清丽婉转,极可一读,因此不但一般男子,更有一群年轻的女学生追捧。 《光华报》一时间洛阳纸贵,其中的政论文字,也被时人所关注起来。 果然不出所料,萧太清得知事情的真相,大为不满,认为此举简直是对她的污辱。 “四君子”自知理亏,连连认错。 萧太清不理,发话要退出“光华社”。 解铃还需系铃人,东方楚亲自登门认错,动之以情,痛陈利弊,作好作歹,萧太清才勉强答应把那篇连载的小说继续写完。 虽是经过几番折腾,“光华社”与光华报名声大噪,“四君子”也成了名士,风头一时无两, 报纸销量节节攀升,光华社社员最多时已达四、五千人,众人聚在一起,评时事、砭政弊、论文艺,影响力大增,连当时的政府也忌惮几分。 “光华社”人员增多,机构也随之增设。 东方楚毫无争议地成为社长,下设五位副社长。 柳忆眉分管文学,李楚岑分管艺术,陈素斐分管外联,周拂尘分管经济,萧太清分管行政。 此时萧太清在社中的地位格外不同,与四君子,人称“四王一后”,被众人群星捧月一般。 相貌美,才学佳,口才好,做事果断,雷厉风行,以至于陈素斐几乎被忽视了。 不过东方楚在此时也发现了萧太清性格中的一些弱点:她有些过于偏激狠辣,又过于张扬跋扈了,不达目的,势不罢休。 她曾和社中另外一人姜雨廷竞选社长,姜雨廷为人忠厚,又有一定的影响力,东方楚本来是想再增设一人的。 谁知萧太清认为两既然竞选,就是政敌,非得拼个你死我活,最终赢得竞选不算,还四处拉拢,到底将姜雨廷逼得退社完事。 姜雨庭事件之后,陈素斐最终受不了萧太清的跋扈,愤而退社。 她毕竟是社中的元老,又是一路风雨走过来的,人又忠厚,东方楚等三人都觉得有些对不起她,极力挽留,陈素斐再三不肯,东方楚劝周拂尘:“你要是下死力劝,一定可以留住她的!” 周拂尘直视着他的目光,坦率地说,“若楚,你知道我的心已是属于兰陵了,我不可能再对素斐有所表示,那样日后只会更伤她的心!” 东方楚脸上微笑,心中却有些甸甸地沉痛,他假作不经意地说,“虽说如此,兰陵未必对你留意呢!” “那是她的事情!”周拂尘坚定地说,“我此一心,都在她的身上!” 东方楚心中,重重地一沉。 陈素斐决定北上,临行时,东方楚去送她,陈素斐面色苍白,眼睛像狂风压过的稻田,甸甸地阴阴地隐着痛,东方楚心中一痛:陈素斐何等开朗阳光的一个女孩子,如今成了这样! 陈素斐半晌开口道:“你们都要好好照顾自己!” “你也是,”东方楚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头,“多保重!” 陈素斐浓密的睫下,泪水不争气地涌出,“替我照顾好尘拂!” 东方楚一阵心酸,“素斐,其实我们依然是好朋友!” “不再是了!”陈素斐强硬地、带着恨意地说,“再也不会了。 从此以后,我与四君子,甚至与上海无缘了!” “不要这样,素斐!”东方楚忍不住劝慰她,“在我心中,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即使你不再和我们联系,我也不会忘记你的!” “不可能!”陈素斐几乎是哭喊着说,“有了她,就不会有我的位置!” 她所说的,当然是萧太清。 “素斐,把气量放大些,兰陵不过是个小女孩,她只是不太懂事,你不要和她一般计较了!” “小女孩?”陈素斐恨恨地冷笑,“你知道这个小女孩对我都曾做过什么吗?她只不过在你们男人面前做做样子罢了, 女人才是最了解女人的,我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本质……你是了解我的,难道我是个心胸狭窄,无理取闹的人吗?算了,不说这些了,总有一天你会明白的。 我现在只是担心你们,担心拂尘,我怕总有一天,你们会被她害惨的!红颜祸水,这就是红颜祸水!” 陈素斐的话,东方楚不过一笑置之。 认为不过是女人之间的妒意。 然而他并非没有隐忧。 萧太清有着自己致命的弱点:刻薄、急躁、过于争胜、不够圆滑、不会为人……这样的性格,待人处事,难免要吃亏的。 但他没有想到,她,包括他们的命运,竟会有这样的走势。 陈素斐的话,一语成谶。 第二十七回 寒梅冰肌妒火烈烈,红帛素面死生茫茫? 半年之后,萧太清凭借她过人的才能与魅力,俨然成了社交界与文艺界的明星。 她与四君子,被人们并称为松、竹、柳、菊、梅。 甚至因为她的美貌,风头一度盖过了四君子。 尽管知道她与四君子的关系非同一般,还是有无数的男子为她着迷,只不过她心气高傲,往往不屑一顾。 而这其中对她最为死心塌地的,莫过于四君子中的周拂尘了。 然而世事难料。 不久之后,四君子与萧太清之间的关系一度僵化。 一次,四君子聚在一起喝酒。 早在一年前,刘海粟在上海美专开设人体写生课。 李楚岑沉迷于艺术,如此新奇的领域自然不会放过,在席间,他有些忘我地大谈西方的人体艺术,“这是真正的自然的、柔和的、圆润的、夺尽造物之妙的美,西方早在文艺复兴之时,就已经脱去了所有的枷锁与窒锢,充分领会人体自身的美……” 东方楚等三人出国留学,早已游历西方各国,见多识广,自然不会大惊小怪。 不过李楚岑以遗老的身份,梳着一条大辫子,高谈人体之美,总有些违和之感,令人发笑。 东方楚圆滑,柳忆眉温和,唯周拂尘嘴尖牙利,从不饶人,他冷笑道:“要说脱去枷锁,也要从自身开始啊,中国人最大的枷锁,非男人的大辫子和女人的小脚了,你梳着一条大辫子,在这里大谈解放,大谈人性,真是可笑极了!” 他虽尖刻,却说出了众人的心里话,大家都笑了。 李楚岑满脸通红,“拂尘,这就是你不通了,要知道,艺术是不分国界的,更不会囿于意识形态。 我留着辫子,是因为我的政治信仰,这和我热爱艺术是两回事呀!” 李楚岑口讷,已经有些急了。 东方楚见状忙替他圆场,“楚岑所言有理。 辜鸿铭在北大授课,不也拖着一条辫子吗?他的英文与学问,恐怕比我辈都要强上十分的。 而且他有一句名言:我的辫子长在头上,而诸位的辫子长在心里。 审美是形而上的,而辫子是形而下的,其间并不冲突,对不对,楚尘?” “对,对!还是若楚明理!”李楚岑连连点头,“大义不拘于言,大美不囿于形!我对美的追求,与这条辫子无关!” 周拂尘是好胜之人,即使口舌之辩,也不肯落在下风。 他又是一声冷笑,“只可惜你对所谓的人体艺术,只是半生不熟,沾到皮毛而已!” 李楚岑涵养再好,若有人说他专业上学识有限,也不免要急了,“你对艺术一窍不通,又怎么知道我只是皮毛而已?” 周拂尘“哈哈”一笑,“你整天对着一堆死气沉沉的石膏像素描,也想取得个中三昧?西方的艺术家们,是要有他们的灵感缪斯的。 要有美女模特轻解罗带,横陈玉体,方能体察其曲线之柔美,肌理之细腻。 你在中国妄想推广人体之美,上哪里找模特去呢?脱光了衣服让人画这种事,恐怕四马路上的‘野鸡’也不肯吧?” 他的话不无道理,李楚岑被激得满脸通红,却又找不出反驳他的理由来, 柳忆眉在旁拍了拍他的肩,“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的水土恐怕也只养一方的艺术。 淮南为橘,淮北为枳。 我们中国讲含蓄的意境之美,恐怕没有推广人体美的土壤!” 周拂尘在旁“哈哈”一笑,“没关系!你可以去找流亡的白俄妓女,想必她们愿意做你的模特!” 李楚岑一时间气血都冲到了头顶,怒不可遏,“咣”地一脚踢飞了坐椅,“我所说的是严肃而圣洁的艺术,没你想像的那么龌龊!”说罢头也不回,怒气冲冲地走了。 东方楚急忙追出去拉他,“楚尘,他不过是喝多了开玩笑,你不要这么认真好不好?” “你可以开我的玩笑,但不能拿我所钟情的艺术开玩笑!”李楚岑气得浑身发抖,“若楚,你回去告诉他,我一定能够画出最好的作品!” 这个不愉快的小插曲,很快被众人遗忘。 李楚岑与周拂尘两人,也不再提起。 但东方楚总觉得李楚岑心中,始终暗含芥蒂。 与其它三人,也不再无话不谈,而是隐隐有了些距离。 他性格有些孤僻,事业地位也不如其它三人,可能心底多少会有些自卑吧?而周拂尘的话,又有些刺伤了他。 东方楚觉得有些愧疚,决定以一种不露痕迹的方式,对他格外关照。 而这一两年的时间里,萧太清的外貌有了惊人的变化。 见过她的人无不倾倒:她又长高了五公分。 而她的学识、经历与视野又为她的气质加分不少。 她的美是令人久久凝视,不忍眨眼的。 她是上海滩上的公认的才女、美人、风云人物,中英法文俱佳,能用英文演出整场的莎剧。 四君子是琴棋书画,诗词曲赋各有所长,她则是样样俱佳。 此外,办报纸,写文章,组剧社,还在外交部兼职作过对外翻译。 也能票《桃花扇》、《牡丹亭》,文武昆乱不挡。 亦能在百乐门里领舞,跳上整晚亦不倦。 她甚至还学过调香,能制各式独特的香水。 不过她兴趣过于广泛,又过于要强,精力难免分散,所以不能在哪个领域取得第一,这点又不如“四君子”,不过已十分难得了。 她平日里的行为做派,又相当张扬叛逆,往往出人意表,惹人瞩目,有“魏晋名士”的风范,这种不羁的性子,在别人可能是“丑人多作怪”,在她便是锦上添花了,更为她增添了传奇性与神秘色彩。 放眼整个上海滩,有哪个女子的风头盖得过她?又有哪个女子的追求者比她还多呢? 萧太清每逢出游,身后必簇拥着几十个男子,有拎包的,有捧花的,有拎着各色小食品的,甚至有怕她走累了,在后面远远地开着车的。 最有趣的是,这些男子并不相互妒忌,而是齐心协力,想尽各种办法来讨她的欢心。 萧太清却是高傲之至,对他们不屑一顾。 在追求她的各色男子中,相貌、才华、学识最出众,对她也最为死心塌地、深情款款而又殷勤备至的,莫过于周拂尘了。 只要他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一定是要陪伴在萧太清身边的。 至于萧太清,虽然对他没有明确的表示,但至少不会排斥。 谁会讨厌一个外貌俊朗、年轻有为,又会对女人献殷勤的青年男子呢? 时常看到萧太清被一群年轻男子簇拥着,而实际她只和周拂尘谈笑的情景。 东方楚有时远远看到这一场景,不知为何,他心中总些淡淡的酸楚和怅惘。 有时,萧太清似乎是觉察到了什么,觅着他的目光向回望,两人相视一笑,很快就移开目光。 当年的“四君两美”,陈素斐已北上,只和东方楚保持着通信,絮絮地聊一些琐碎的家常。 李楚岑醉心艺术,不通风月。 他有时看萧太清的眼神,似乎也很倾慕,但很快移开目光,不会太过痴迷。 柳忆眉和东方楚,都警惕地与萧太清保持着情感上的距离,因为周拂尘早已公开声明,他这一生,一心只属于萧太清,不作他想。 东方楚和柳忆眉都是聪明人,不至于为感情冲昏了头脑,伤了“四君子”之间的情义,也惹旁人笑话。 半年之后,李楚岑突然提出请客,其它三人欣然赴约。 席间,李楚岑酒至微熏,面泛春色,还带着点洋洋的喜意。 这在以前是不多见的,自清亡之后,他一直有些郁郁,话也不是很多。 东方楚见状,不觉为他感到高兴,“楚尘,今日怎么面泛桃花,红光满面啊?是不是有什么喜事要宣布?” 李楚岑欲言又止,“呵呵”而笑,“没、没什么……只是高兴而已,我们喝酒,喝酒!” 周拂尘笑道:“说吧,说吧!既然是喜事,有什么好掖着藏着的!” 然而李楚岑生性含蓄,羞于表露,一下涨红了脸,只是笑道:“没什么,真的没什么……” 其实周拂尘一直有些瞧不起他,认为他不如自己,此时倒觉得李楚岑真的有喜事要报了,他一向不肯服输,此时笑道,“你要是不说,我可有喜事要说了!” 东方楚脸上挂着微笑,心中却有种不妙的预感,“什么好事?你快说说!” 周拂尘与柳忆眉,也有些紧张盯地周拂尘。 周拂尘注意到他们的神色,得意地微微一笑,从身上取出一方素帕来,东方楚等三人凑上去,是方精致的丝帕,素帕的左下角绣了一丛淡雅的兰花,上方题了一首小诗: 觞中拼却此生狂,肯为韩郎窃奇香。 夜琼桂魄失颜色,今宵一缕断人肠! 字体娟妍妩媚,却又不失气度。 三人一见便知,这是萧太清的手笔。 “怎样?”周拂尘有些得意地笑。 他没等来意想中的恭喜赞扬之声,那三人都有些木讷地看着那首诗。 李楚岑甚至变了脸色,周拂尘有些扫兴,“你们认不出来,这是谁的字吗?” 柳忆眉干笑了一下,“当然!” “看起来,”东方楚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你们之间有进展了?” “可以这么说吧!”这正是自己想听到的,周拂尘有点眉飞色舞起来,“今年中秋节,我们在一起喝酒,她说为我精心准备了一件礼物——你们猜是什么?她特地调制了一款香,说是为我所制的。 我有感于此,特地作了这首诗,请她抄录在这方素帕上。” 东方楚的心中突然轻松起来:萧太清为周拂尘制香,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萧太清前一阵迷上了调制香水,已经为东方楚调制了几款香料,看来是周拂尘自作多情……不对,萧太清看似和周拂尘十分亲密,却只为他调了一款香,为自己却早制成了几款……想到这里,东方楚觉得自己的心跳,微微有些加快。 “哦,”东方楚不动声色,“原来这首诗是你写的。” “没错!”周拂尘面有自得之色,“你们知道我一向对诗文不大通的,那天竟福至心灵,用了‘偷香’这个典故,贾女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很符合当时的情境吧?” “还好这首歪诗是你写的,”柳忆眉脱口而出,“不然我对兰陵的敬佩恐怕要大打折扣了!” 周拂尘不为所动,微微冷笑,“我可不可以认为你这是嫉妒?” 柳忆眉有些不以为然地笑了一下,却没有再说话。 “拂尘,”半晌不语的东方楚抬起头来,“把你窃来的奇香,给我们欣赏一下吧!” 周拂尘思忖片刻,点了点头,“好吧,不要以为我小气!” 香,盛放在小而精美的香水瓶里。 周拂尘小心地移开了塞子,那缕香微弱却强势地侵入鼻腔。 闻者一时间感到眩晕、窒息。 那是从沓渺旷远的东方大陆传来,有烈日和黄沙的眩目与辛辣,有极速扭动的腰肢与绞缠的手臂,有苍凉的琴声,有凉的、湿的、黏的蛇缠在脚面上,森森的眼与白利的牙…… 一点点香,只是一点点,若有若无,残余的香气留存在心里,久久不愿散去。 四君子沉浸在那神秘诧异的香氛中,集体失语。 “怎样?”周拂尘一笑,他自己也觉得笑得有些勉强,因为气氛有些不对,“这是单独为我配置的,世间独此一份哟!” “香好是好,也很独特。 只不过,不像是男人用的,”柳忆眉直白地说,丝毫不顾忌周拂尘的脸色, “她是不是觉得你像个女人啊?” 众人一笑,这么辛辣尖刻,蚀魂入骨的香,的确像是女人用的。 “不像是香,简直是毒药。”李楚岑低声咕哝了一句。 一向温和的柳忆眉与李楚岑,连连“触怒”周拂尘,不能不说有些奇怪。 东方楚闻了那香后,连日来聚积在心的阴霾渐渐散开,他开始轻松起来。 “呦,今天的葡萄好酸呐!”周拂尘有些愤愤然,甚至带着挑衅的神情说。 李楚岑的眼中闪过一丝锐利的光,似乎有点不服气,不过他想了想,还是低下了头。 周拂尘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细节,“怎么,楚尘?我的香氛缪斯都找到了,你的艺术缪斯呢?带出来给我们见识见识吧!” 李楚岑垂下眼,他的睫毛抖动了几下,却最终只是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 周拂尘阴阳怪气地笑了几下,“没关系,你可以回去继续画你的花鸟山水,漫山遍野都是模特!” 周拂尘的话,在寂静的房间里格外响亮,像是锃锃的钢刀,喀吱喀吱地刮擦着碗底,也刮在李楚岑的心上。 忠厚老实的人,愤怒起来更可怕,因为没有发泄的出口,只能把愤怒积攒在心底,在某个时刻爆发。 李楚岑怒气攻心,气血涌头,他做了一个出人意料的举动。 李楚岑快速走到墙边,拽下了一张巨大的幕布,柳忆眉“啊”地叫了一声:幕布后,是足有整面墙大的一副油画。 一位年轻的少女坐在藤椅上,身体半裸,拥着轻纱远眺窗外。 地上是一个花瓶,瓶中盛放着一簇红艳的梅花。 一切都如梅花般盛放:青春与美丽、憧憬与纯洁……心直口快的柳忆眉突然大叫了一声:“啊,兰陵!”说完,他即刻后悔了,紧紧地捂住了自己的嘴。 没错,是兰陵,萧太清!他们一眼就看得出,那是她! 柳忆眉低下头,不敢去看周拂尘的脸。 潜意识里,那天周拂尘的脸,是暴力的、疯狂的、失去理智的,血一样的红。 “怎么会呢?”东方楚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即使他心中的愤怒与惊讶,丝毫不少于周拂尘,“是吧楚尘?你倒是说呀!兰陵要生气的!” 偏偏李楚岑像是没听到,他要“报仇”,用平静的语调,一洗多年的积郁,“没错,那就是她!” 东方楚心中本来是存着希望的,此时他的心,迅速地跌入冰冷的湖底。 “怎么可能?”柳忆眉不由自主地惊呼,“你们是怎么好上的?” 民国初年,风气见开。 但是未出阁的名门闺秀做人体模特这种事,是连出留过洋的柳忆眉也觉得匪夷所思的。 萧太清平日行事张扬反叛,出人意料,柳忆眉早已经知道,但还未想到,他会如此做如此惊世骇俗之举。 “没有,我们没有!”周拂尘突然激动起来,“你这样说,是对她的亵渎,对我的亵渎,更是对艺术的亵渎!我们从来就没有‘好’过……就是有一天,我们在一起喝酒,我对她说了我的失意,我的苦闷,我对艺术的追求,没有人同情我,也没有人理解我,大家都当我是疯子,她当时听得很认真,然后淡淡地说了一句,‘我可以帮你!’我以为她是一时冲动,或是安慰我随口说说。 没想到……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我画的时候,我们都没有交谈过……你们千万不要误会她!”他说着,语无伦次,突然流下泪来。 “画完之后,我对这副画满意极了!这是我一生的心血,我一生的骄傲!我不知该怎样报答她,我恨不得跪在她的脚下。 我该怎样对她表示感谢呢? 钱,是不敢给她的,那是对她的亵渎。 有一天我喝醉了,对她说,她提什么条件我都答应,谁知道她只是笑了一下,她还送了我一块玉佩,说谢谢我看得起她,在她最美丽的时候留下最美丽的印记。 天啊!她就是这样,我怎不为她疯狂?这一辈子,我都欠她的……不过她没有爱过我,我们之间什么也没发生过,她只是想帮一个痴迷于艺术的人完成他的心愿……”李楚岑突然慌了,软了,怯了。 懦弱的人,一旦发泄完,一切又回到原点, 还是那个胆小老实人。 他低着头,不敢看周拂尘,只是觉得他整个成了血红色,血红色充斥了周拂尘的双眼,涨满了他的脸,甚至他投来的愤怒的目光,也变成了血红色。 “你说够了没有?”周拂尘疯的、声嘶力竭地嚎叫,“你他妈的说够了没有?” 他们都呆住了。 好胜的、骄傲的、开朗的、尖刻的周拂尘疯狂起来,竟然会这样丧失理智,柳忆眉与东方楚,两个高大健壮的男人,根本就拉不住他。 那一刻,他生命的全部意义仿佛就是毁灭李楚岑,那仇恨仿佛是自千百年来镌刻在骨子里的, 于生俱来的,隐藏在基因与血液里的,打、打、打……他疯狂地挥舞着拳头,那么用力、那么迅猛,那么密集,不管不顾,毫无退路,连自己一并毁灭的打法,那是天地无光日月黯淡天崩地裂玉石俱焚的打法……李楚岑紧紧抱着头,并不还手,他的内心,也觉得歉意吧? 血溅得到处都是,东方楚与柳忆眉的身上、手上、脸上……他们第一次见到周拂尘歇斯底里的一面,他们合力将他扭住,摁在桌子上。 “好了!”东方楚向他大吼,“你打够了没有?你会把他打死的!” 周拂尘没有说话,他像濒临绝境的困兽一样喷着粗气,寂静中,他那“吼吼”的喘息声,意味着随时可能的爆发。 终于,他挣开他们,抡起几乎虚脱的李楚岑,狠狠地向墙上的那副画掼去,大朵大朵的红色牡丹花在那副画上绽开、扩散、晕染开来…… 那一刻是无声的,东方楚什么也听不到,眼前只有黑色,墨中绽出大块大块的红,像是李楚岑打翻了油彩的画布,李楚岑就躺在那无边的红与黑之中,一动不动…… 东方楚知道,李楚岑连同他那副画一起,被毁掉了。 但他没有料到的是,毁灭得最彻底的,却是周拂尘自己。 三个月之后,东方楚与柳忆眉参加了周拂尘的婚宴,新娘是陈素斐。 婚礼是中式的,当身穿红衣的周拂尘与陈素斐出现的时候,满堂喝彩:好一对璧人! 周拂尘是幸福的、陶醉的、满足的,他高声地笑着,喧闹着,到处找人喝酒,比一群蓄意哄闹的客人还要亢奋。 陈素斐脸上涂着厚厚的胭脂,看起来还是苍白。 她的笑容看起来也还幸福,不过是淡淡的,矜然的,甚至带了一丝悲凉。 东方楚觉得有点冷,他在为陈素斐的命运担忧。 陈素斐端着杯,来向他们敬酒,东方楚与柳忆眉忙迎了上去。 “素斐,恭喜,恭喜!”除此之外,柳忆眉也不知说什么好,他脖子一仰,饮尽了杯中酒。 陈素斐微微一笑,将杯子举到东方楚面前,“若楚,我们又见面了!” 东方望着陈素斐温柔坚定的脸,心中觉得有些淡淡的不祥,他极力压制着这种念头,“素斐,我祝你幸福,永远幸福!” 三人举杯同饮。 这时,一群年轻人在哄闹着,让周拂尘讲述恋爱经过,“快说说,你是怎么追上嫂子的?” 周拂尘高谈阔论,却有些答非所问,“鄙人也曾留学欧美,见识过中西两种文化。 我认为,还是被中国文化教化过的女人最值得爱!女人这一生,就应该忠于自己的的丈夫,忠于自己的家庭,忠于丈夫的名誉。 那种水性扬花朝秦暮楚的女人,是最要不得的……我选择素斐,也正是这个原因!” 满堂的宾客们都有些意外,谁也没想到他会说出这一番理论来。 不过很快有人打破尴尬,“说得好!来,来,来,让我们为美丽忠贞的新娘干一杯!” 只东方楚与柳忆眉懂得其中的原委。 周拂尘少年得志,心高气傲,他从没输过,也从未被拒绝过,他所见过的女孩,都像陈素斐一样,对他死心塌地,百依百顺……萧太清的作为,不啻于当众狠狠地给了他一巴掌……所以他恨萧太清! 周拂尘是个记仇的人,一旦恨起,终生不忘。 他急于和陈素斐结婚,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为了报复吧? 相比周拂尘的暴躁与急切,萧太清只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还觉得有些可笑,甚至都懒得解释。 她这时已经从中西女塾毕业,准备出国留学,整天恶补从前落下的功课,她做起事情来是全身心的专注,东方楚与柳忆眉进来半晌了,可是她连头都不抬一下。 “唉,兰陵,”柳忆眉无不报怨地说,“你可把拂尘和楚岑两个人给害惨了!” 萧太清听够了他的论调,“啪”地一下将功课本子摔在桌子上,“周拂尘自作自受!我什么时候说过爱他?什么时候说要和他谈情说爱?是他自己太狂妄,太自以为是了!以为是个女孩就要像陈素斐那样,为他钟情,为他着迷,对他以身相许? 我们在一起不过说说话,聊聊天,海阔天空地说上一气,这也有错?和我说笑谈天的人多了,怎么没个个哭着闹着说我应该爱上他呀!周拂尘甚至都没向我求爱,征求过我的意见,就以为我会爱上他了? 他这是钟情妄想,是花痴!至于李楚岑,根本就是太懦弱!他做错了什么?不过是画了一幅画,为什么被人打得半死还不还手?活该被打得半死!” 柳忆眉被他堵得说不出话,他一向口才极好,滔滔不绝,不知为何,一到萧太清面前,就有些口讷舌拙起来,:那……你也有点……” “我有什么?我做错了什么?”萧太清有些激动起来,“因为给李楚岑做模特,就要接受你们道德上的指责?如果是这样,那西方自希腊罗马以来,所有做过人体模特的女人,那些圣母,维纳斯,安琪儿……是不是都要骑上木驴,浸上猪笼,套上枷锁,扒光了衣服游街示众,胸前再挂上一双破鞋?亏他们还是夸口接受过西式文明的人!口口声声自由民主平等,满脑子的封建道德三纲五常,三从四德!” 柳忆眉被她呛得说不出话来,看了看东方楚,东方楚向他苦笑了一下 “还有啊,”萧太清愤愤地说,“别拿你们的那一套来要求我,我根本不听,因为我不想取悦任何人。 我这辈子,只做事,不做人,更不会嫁人!” 柳忆眉对东方楚吐了吐舌头,“我看我们还是走吧,不要等到被下逐客令了,那样多没面子!” 东方楚微微一笑,“好,兰陵,我们就不打扰你复习了,我们走!” 萧太清没有作声,默默地送他们出来,将关门的时候,却突然微笑了起来,“不管怎么样,你们俩永远是我的好朋友,只有你们心里还有我这个朋友!” 柳忆眉忍不住伸开手来拥抱她,“当然,我们永远是朋友!” 萧太清虽然做事往往吓人一跳,但她要什么就是什么,快人快语,开宗明义,直截了当,没有那么弯弯曲曲的小心思,也没有那么多疙疙瘩瘩的小心结,柳忆眉甚至觉得,她比周拂尘还要强一些,她可以是个很好的朋友,他们郑重地拥抱了一下,萧太清突然觉得有些想哭。 “谢谢你们,在这种时候能来看我,还把我当朋友,而不是一个漂亮的花瓶,或是追逐的猎物!” 萧太清天生要强,很少表露自己的情感。 在那一刻,东方楚觉得有些懂得她了:她所做的,很大一部分是想在一个男权的社会里,被人们当做一个平等的,可以交流的,有尊严的人来看待,而不是一个散发着雌性魅力和生育能力的猎物。 为此她不惜挑战男权社会给女性制定的规则,比如说,美丽与“贞洁”…… 他们转身要走,萧太清突然喊道:“若楚,等等,我有话要和你说!” 柳忆眉似乎没觉得意外,他会心地笑了笑,挥挥手,走入融融的月色中。 萧太清的眼中,有鳞鳞闪烁着的光,不知是映衬着的烛光,还是天上的月光? 东方楚有点吃惊,也隐隐有一丝期待,“有事吗,兰陵?” 萧太清淡淡地笑了笑,“你是这事发生后,唯一没有指责过我的人,为什么?” “因为,”东方楚顿了一下,“我羡慕你的勇气,兰陵!作为一个男人,我追求过,努力过,挣扎过,甚至拼过斗过,但最终不得不在世俗的世界里败下阵来。 去顺应甚至维护那些我厌恶的规则,许多人都是……兰陵,你是我所见过的,唯一敢无视规则的人。 我羡慕你的勇敢,但我做不到。 不过,挑战规则意味着你融入不进周围的人群,你会过得很辛苦……” 东方楚没有说下去,因为萧太清突然紧紧抓住了他的手。 她沁凉的手蛇一样柔软细滑,他几乎握不住。 他们仿佛不敢呼吸,彼此感受着对方的脉搏,与手掌微微的颤动。 不知过了多久,萧太清说:“我们出去走走吧!” 东方楚点了点头。 那晚的天气很好。 月色如霜。 天穹顶是漆黑的,黑也黑得透明,四周微微地泛蓝,蓝也蓝得澄澈,还有几颗亮闪闪的星。 “兰陵,”东方楚突然开口,“我一直想跟你说些什么,又不知怎么开口,因为在你面前,所有的言词与文字都变得拙劣而滞涩了……”他用脚尖不断地踢着地上的石子。 “那么,”萧太清低头微笑,“你想说些什么呢?” 东方楚顿了一下,低低地吟道:“今夜,我以月光作一段纸笺。 用江河剪裁,以山岳隔断,我缺乏才思,有的仅是情意。 不能封缄,无法投递,然而我的坦白与真诚,全然摊展,不再掩蔽。 迟眠的人都应见,江河似缎,月华如霜。” “天啊!”萧太清掩住口,她黑亮的眸子溢出泪水,灿灿如漫天星河。 东方楚与萧太清沉浸在热恋的甜蜜与喜悦里。 不久,人们发现萧太清有些变了。 一颗钻石被打磨之后,更加光芒四射。 风华依旧,但锋芒不再。 仍是好胜,只是缓了一些,静了一些,多了几分慵懒。 虽然如此,她并没有忘记自己的抱负,没有丝毫的懈怠。 她欲求学,东方楚想成事,两人约好,待学成名就之后,再谈婚事。 萧太清行事张扬,然而恋起来,却反常地矜然而羞涩。 两人天天见面,却往往将心事付予笺字。 她与东方楚的恋情,是暗暗进行的,很少有人知道他们在一起。 俩人享受着恋爱的甜密与无限精彩的未来,却不知风雨将至,哀声满楼。 恰在此时,东方楚的父亲东方琰病危,有医生断言他活不过这个冬天。 他母亲白秀英闻讯之后,亦沉沉地病了。 东方楚自幼与母亲相依为命,他知道母亲的心事:白秀英是个小家碧玉,生得文雅秀丽,人如其名。 被他父亲强娶了过来,却因为畏惧正室,连个妾的名份也不能给,等于被遗弃在外,先时还给些安置的费用,后来年长色衰,干脆弃之不问,没有这个人一般。 白秀英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唯一的儿子东方楚身上。 她是个完全旧式的女子,除了希望儿子学有所成,能光耀门楣之外。 最大的心愿,就是希望东方琰将这个儿子认祖归宗,取得在家族宗祠中的地位,堂堂正正地将名字写在族谱上。 这次她之所以病倒,便是因为东方琰将不久于人世,而自己与儿子的名份还没有着落。 如此一来,既便自己即便做了一品诰命,也没有社会名份上的保障,死后也无处托身,因此终日忧心忡忡,以至于病倒。 东方楚自幼因着成长环境的原因,更兼浸润西学,对“名份”与“宗族”的认同感自然与母亲大不相同。 他心高气傲,自视甚高,也不情愿为了这种事低声下气,哀求东方家里那些“迂腐不堪的老头子们”。 不过他与母亲相依为命,亲睹在这二十几年的时间里,白秀英为此怅闷不快,郁郁终日,此时更几乎断送了性命。 为了“承欢膝下”,“稍慰萱慈”,不得不腆颜觌面,再上东方府,提及此事。 东方琰因为生病,不能见客。 只有东方琰的正室金氏出来接待。 金氏端端正正坐在堂上,丫头大姐雁翅位列两旁。 金氏出身官宦世家,父兄皆是几朝的要员,人也极为精明能干,是出了名的厉害角色。 此时见了东方楚,满面春风,和颜悦色。 旁边一个婆子手里拎着一个跪拜时用的垫子,东方楚微微一笑,只作看不见,用西式礼节,问了声“夫人好”,便坐在一旁的椅子上。 金氏微微一笑,正巧一旁有丫头来献茶,她瞧也不瞧,“怎么不给客人先递?没个规矩!让小先生见笑了!”她把“规矩”两个字说得很重,弦外之音。 东方楚笑了,“金夫人,现在是新时代,讲平等,讲法律,不讲规矩!” 金氏捏起声音来笑道:“瞧瞧我这个老婆子有多过时,让先生见笑了,你们说是不是?” 两列丫头婆子静声屏气,连大气也不敢喘。 “小先生,你无事不登三宝殿,不会就是来给我们家老爷问安的吧?” 东方楚开宗明义,简截地说明来意。 “论起来,”金氏抿了一口茶,不紧不慢地道,“我心里又何尝没有这个意思?也和老爷提过不只一次。 只是事情太多,说着说着便搁下了。 我又去和族老们说,可是他们的意思呢,你的事情倒好办,毕竟正经是东方家的子孙,早晚要进宗谱的。 只是你母亲就不好说了。 这是族老的意思,说我们家老爷是个清廉守礼的人,前朝的时候尚未纳妾……此时到了民国,礼法上不许纳妾了,又居着官,突然又提起娶小的事情来,晚节不保,岂不让人笑话? 再者说了,老爷年轻的时候糊涂,不管是八大胡同,还是四马路里的花儿姐儿长三幺二的认识得不少,这时要是认了你母亲,到时候都来家里闹起来,我有多少精神能招待得过来了呢……” 她话没说完,因为东方楚一杯茶几乎泼到她裙子上。 把白秀英与八大胡同的妓女相提并论,分明是赤裸裸的侮辱。 为人子者,谁能咽得下这口气? 东方楚大闹,几乎没把东方府掀了过来,上了好几天小报的头条。 金氏加油添醋,病中的东方琰大怒,发话永不认这个儿子。 不过东方楚虽指着金氏的鼻子大骂,又砸了好几把黄梨头凳子,竟也没吃太大的亏。 一来他自幼便是体育健将,随便几个家丁,不能拿他怎么样。 再者,金氏自知理亏,不敢真的把他打伤,传出去名声不好,不过将他赶走了事。 东方楚不甘受辱,连日在报上抨击“宗族礼法”制的弊端,以他的名望,引来一群新派人士纷纷附和,新老交战,双方击鼓鸣锣,热闹了两三个月,最终新派大获全胜。 东方家族因此颜面尽失。 闹到这个份上,认祖归宗的事,算是彻底没戏了。 金氏其实是蓄谋已久,要激怒东方楚。 金氏虽然只有一个儿子东方渝,东方渝早生了独子东方郡,只比东方楚小两岁。 等于上了双保险,金氏不愁没有人养老送宗。 认下东方楚,年少才高,声名又旺,等于将一半家财拱手相送。 金氏精明强干,一人独大惯了,怎么会容忍这种事的发生? 至于东方楚,内心中不能不说也松了一口气。 他已经习惯了独自奋斗,自由自在的生活,让他认祖归宗,每天在死气沉沉的豪门大宅里向一群迂腐不堪的老头子磕头,处处受到旧礼学的钳制,亦是他所不能忍受的。 如此一闹,也算是向母亲有个交待了。 白秀英经此一闹,明白今生想进东方家的祠堂,恐怕是没有希望了,不禁老泪纵横,在病榻上说,“我这辈子,命薄福浅,也只好认了……在我死之前,要是能看到孙子,我死也瞑目了……” 东方楚一筹莫展,他事业未成,不想成婚,哪里来的儿子? 母亲在病榻之上,只有这最后一个心愿,他又不能不加以考虑。 思来想去,只有萧太清了,他们本来就在恋爱之中,不如先带她去见母亲,以宽慰母亲一下,再想办法。 他本来有些担心:萧太清虽然聪明漂亮,但性格张扬,脾气又大,未必能讨老人的欢心。 不过很快他就发现,这种想法完全是多余的。 以萧太清过人的天资,从旧式大家中学来的处事手段,以及自幼求学的见识,想要蓄意讨好一个人,简直是不费吹灰之力。 她对白秀英说起甜言蜜语来,简直要把白秀英甜死腻死。 白英秀一辈子不得志,谨小慎微地过活,人又忠厚老实,哪里吃过她这一套?几乎要把萧太清放在手心上,唯恐这个未来的儿媳妇拍拍翅膀飞走了。 是啊,对于这个准儿媳,她还什么不满意呢? 老太太觉得萧太清为她挣足了面子:我虽然一辈子没名没份,但儿子有本事找到这样的媳妇,大家闺秀,知书达理,聪明漂亮,又会哄人开心,又能干……白秀英美得整日合不拢嘴,连做梦也是笑的。 如此一来,病好了不少,身子也轻快起来。 日子过得很顺利,东方楚事业爱情两得意,对未来有着无限的憧憬与展望。 有一天他下了班回到家中,屋子里黑鸦鸦地,满坑满谷都是人。 东方楚先是一惊,以为母亲出事了。 却见到母亲端坐在椅子上,满脸严肃。 东方楚认识那些人,都是东方家的。 为首的是东方家的管家,名叫严承志,穿了一袭黑袍,戴着重孝,见东方楚回来,“扑通”跪在地上,“小人奉老爷的严命,请大爷务必回府一趟,有要事相商!” 满屋子的人都跪下了,默然无声,满屋子只听到白秀英的咳声。 东方楚见他戴着孝,以为东方琰去世了,听他说奉老爷严命,又似乎不是。 仔细问起来,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东方琰与金氏唯一的儿子东方渝,在西南赴任时,被当地的盗匪所伤,已命送黄泉。 东方琰又病重,膝下只剩了一个长孙东方郡,恐怕他年轻,难以独撑家门,所以叫人请回东方楚,同继父业,传承香火。 当夜,白秀英给观音菩萨奉上香,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这是老天爷看我们母子两个可怜,终于给我们熬出头来了,阿弥陀佛!” 东方楚毕竟在官场上待过,有政治斗争的经验,他对此事充满了担忧,“以金氏的个性,他会放过我们吗?还有那个东方郡,他虽然比我还小两岁,听说可不是善茬!” “阿弥陀佛!”白秀英对儿子的说法颇不以为然,“老爷虽然不待见我们,你现在毕竟是他唯一的儿子!还能不让你进家门吗?金夫人再厉害,这种传香火的事她也说了不算。 我熬灯油似地盼来了这一天,总算我们有了个名正言顺的结果……你可不能再糊涂了,别让我进不了祖坟,成了孤魂野鬼,死了也受人欺负,香火也受不着……”白秀英说到伤心处,不由哭了起来。 东方楚万般皆不怕,唯恐惹母亲伤心,赶紧下跪认错,承诺一定遂母亲心愿,认祖归宗,让母亲能名正言顺地入宗庙,进祠堂,千秋万代,享受儿孙供奉。 这一诺,铸得千般恨,万种错,白骨累累,血海冤孽——这又岂是东方楚一人,所能作得了主的? 三个月后,东方楚在东方祠堂正式拜祖归宗。 东方琰病体沉重,已是勉力支持,不过坐了一刻钟。 但东方家的众位族长,三公五老,都对这位名满天下的青年俊秀十分看重,齐齐到场。 参拜了列祖列宗,族长念了家训,缓缓地道:“以后你便是我们东方家的人了,凡事应深思谨行,奉则克念,不要玷污了先祖的明德,你可知道吗?” 东方楚点头答应,:知道了!” 白秀英立在一旁,忍不住潸然泪下。 这场隆重的仪式结束后,金氏分外热情活络,拉着白秀英的手,一定要“平叙姐妹之礼”,“让姐姐受委屈了,这都是妹妹的不是。 其实以前也不是没提过。 光绪年的时候就想姐姐搬进来,只不巧那一年老太后薨了,家里老太爷又没了,国孝家孝两重天,不好再提这些事的……如今家里老人不在了,老爷又病重,唯一的儿子又没了,只剩下一个毛脚孩子……好姐姐,我一个人哪里应付得过来?”说着便掩面而泣。 中年丧子之痛,再刚强的人也难承受。 “好姐姐,不如你搬进来和我一起,凡事也帮妹妹拿拿主意吧。 现在老的老,小的小,病的病,上上下下七八十双眼睛都看着呢,我又七痛八病的,哪里顾得过来?好姐姐,你就帮妹妹这一次吧!” 白秀英这些年在外受尽委屈苦楚,心中对金氏多有愤懑。 不过到底是个善弱的妇人,为她丧子之痛,一掬同情之泪。 再加上被金氏巧言相劝,一时也没了主意,只望着东方楚,东方楚笑道:“妈,金夫人是什么样人?多少大风大浪都过来了,还怕这一点事?您一天就会吃斋念佛,能帮得了什么忙呢?” 执意不肯。 金氏的长孙东方郡,身上还戴着重孝,过来打了千,“请姨奶奶,二叔的安!二叔,如今我父亲没了,二叔便是我的父亲,求您给侄儿作主!您和姨奶奶好歹搬回来住,我们到底是一家人,不要让外人看了笑话。 您若是走了,侄儿可没了主心骨了!” 东方楚料定他们没安好心。 任凭十分巧言令色,口舌如簧,只是淡淡微笑,随机推脱,咬定了“不肯”两个字。 白秀英是个没主意的人,虽然情面上有些过不去,一向是听从儿子的。 金氏与东方郡无奈,此时天色已晚,命人两排白纸糊的小灯笼,上书着“东方府”,两乘油青的小轿,一路抬下山来。 金氏与东方郡两个执意要送到路口,眼见白秀英母子转过了几个山头,还在远远地打量。 “奶奶,”东方郡挽着金氏的胳膊,“你怎么让他们走了?” “想做事,就要慢慢的来,”金氏正色,“用温水煮青蛙,它才不会跳出去!” 认祖归宗这件事,对东方楚来说不过是宽慰母亲的心,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以金氏的个性,他也没抱着什么继承家产的打算。 不过树欲静而风不止,东方郡似乎并不这么想。 东方郡当时不过二十三、四岁,十足的纨绔子弟,读书不成,倒是最通时务机变,人情世故,整日里呼朋喝友,自有一帮世路上的好友。 自东方楚归宗后,东方郡整日里带着一群酒肉朋友,来拉东方楚喝酒。 东方楚自矜身份,哪里看得上他们这一群人,又不好太过冷淡,只好托辞不去。 哪知东方郡更是个难缠人物,屡次相请,不管你态度如何,他只是坐在那里问寒问暖,满面春风,胡吹海侃一番,方才离去。 一日,东方楚被他纠缠得有些不耐烦了,冷脸相待,只差下逐客令。 东方郡只得带着他那群朋友,讪讪离去。 正值人间四月,山上芳菲始开。 桃、杏、梨各色花树红红白白,粉粉艳艳,开得正好,蜂蜂蝶蝶茸嘟嘟地沾了满身花粉,“嘤嘤嗡嗡”追了他们一路。 东方郡不胜烦扰,用手乱拍。 随行的一个兄弟笑道:“四哥别拍了,这些都是蜂媒蝶使,把桃花都拍烂了!” 东方郡哈哈笑道:“老子最不缺的就是桃花了,挡都挡不住,只管拍,不怕烂!” 那一阵香而暖的春风吹过,带着桃花的香艳气息,惹起春愁无限。 恰在此时,两个黑衣人抬了一辆青色小轿,款款上山。 油伞顶,青丝帘,轿前斜插了一枝红艳的桃花。 轿前跟着一个高个的丫头,远远地向他们看过来,举目昂然,神情自若,无半点羞怯之态。 东方郡等人深觉纳罕,借着酒意,凑了过去。 正错身而过时,正赶上轿内人掀开帘子向外张望。 噫!正是五百年前的风流业债,前世今生红尘冤孽,爱欲情仇,纠结夹缠不清,一时间全凑至一处。 那帘内人一双眼睛笑吟吟地,亸着左肩,手中捏着一枝桃花。 见了东方郡一行人,似笑非笑,若睨非睨,放下了帘子。 一旁随行的丫头冷冷地白了他们一眼,挥了挥手,轿子疾步离去。 东方郡魂飞魄散,全身上下的汗毛都倒竖起来,不觉酥倒在这半山之中,半晌回不过神来。 他从来是普天下郎君领袖,盖世界浪子班头,康平界里,梨园行当,绝色的女子见了不知多少,未有若此女子者矣!眉目如画,盼顾生辉,明丽清隽,不可方物,那是笔砚浸润不出的旖旎神采,风流气概。 一阵暖暖的春风熏过,东方郡激泠泠地一个寒颤,文才回过神来。 “我东方郡枉活了半生,到了今天才知道,”他自言自语地道,“什么叫做‘风流’!” 身后传来一声冷笑,“这姑娘可不好惹!” 说话的是夏疆,黑而高,生性沉敛,气宇轩昂。 东方郡虽然整日鬼混,难得心里明白,一班酒肉朋友里,最敬重也有几分惧怕的,唯有夏疆一人了。 当日十兄弟结拜,东方郡甘居第二,而让夏疆居长,可见对其推崇倚重。 东方郡回过头,半分好奇,半是不屑地问,“她是谁?是玉皇大帝的女儿,还是如来佛祖的妹子?” “她不是玉皇大帝的女儿,也不是如来佛祖的妹妹,”夏疆带着点遗憾的口气,“不过没准你要叫她一声婶婶呢!” “她?”东方郡愕然,似乎不信。 夏疆微微一笑,“你真不知道她?她是萧长桐的女儿,曾祖父作过前清的道台。 她现在也算是上海滩上有名的人儿,出了名的风流,和你小叔叔好了有一阵了,这你都不知道?” 东方郡先是有些发愣,猛然间双眉一皱,牙关也紧紧地咬在了一起。 夏疆不动声色地微微一笑,东方郡的心思,向来逃不过他的眼睛。 半个月之后,萧太清来找东方楚,面有忧悒之色,“东方,我是来向你辞行的!” “怎么了?兰陵,”东方楚有些担心地问,“你要去哪里?” “没什么,”萧太清故作轻松地笑了笑,“家里来信,说我母亲病了,要我回家小住一阵子。” “身为人子,这是应尽的本分,你快回去吧,好好照顾你母亲!” “若楚!”萧太清抬起头来望着他,面色有些沉重。 东方楚隐隐觉得有些不安,他搁下笔,站起身来,“兰陵,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萧太清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他们,什么都知道了!” “谁?”东方楚追问,“知道什么了?” “我父亲。 我昨天收了一封长长的信。 他将我臭骂了一顿,”萧太清的眼眶有些红,“他说花了大笔的钱供我在外面读书,却不想我一直在外面胡闹,败坏他的名誉……他连那件事都知道了……” “哪件事?”东方楚胸中一跳。 “就是我给李楚岑作模特的那件事情,”萧太清抬起头来,一脸豁出去的神情,“我不是害怕,也不会后悔!我只是奇怪,这件事只有我们五个人知道,怎么会传到我父亲那里去?” 东方楚听了,亦是不解,这件事按说只有五个人知道。 萧太清不会说,自己没有说,李楚岑自然也不会乱说。 柳忆眉与周拂尘……以他们的性格,也不会将事情外传的。 周拂尘最好面子,应该不会乱说,难道是柳忆眉…… “以我父亲的脾气,我想,如果我回了家,他一定不会再放我出门的,”萧太清淡淡地说,“可是,如果我不回家,母亲那里怎么交待?她正病着!” 东方楚心中一阵惶恐烦乱,他定了定神,“兰陵,你母亲病得那么重,不管怎样,你应该回去看看她。 否则,你会后悔,也会怪我的。” 萧太清默默地点了点头,“我也是这样想。” “至于你父亲那里,如果到时候不放你,我们几个会找上门去,据理力争的,你是新时代的女性,有学识有文化,应该走出来为社会作贡献,而不是被关在家里面!” 萧太清笑了笑,“是啊,这样最好!” 她笑得很勉强,东方楚突然觉得心疼:她在担心,担心他们的将来,亦是担心前方那不可预知的命运。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心中惴惴,如有一层薄而淡的蜘蛛网,在他心头挥之不去。 他将萧太清紧紧拥在怀里,像是想紧握住未来的命运,太过用力了,几乎让她有点喘不过气。 “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回去?”东方楚闭上眼睛,问。 “不要!不要!”萧太清紧紧攥住他的手,连声否决。 她知道父亲的脾气,东方楚同去,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当日下午,东方楚赶着马车,停在萧家巷子口上,两情缱绻,两舍难分地吻别。 似乎是怕此刻一别,即是永生。 萧太清赠予他一枚奇异的白玉佛像,“这是我祖上所传的,太爷爷赠给我的,你好好收起来,不要丢了。” 东方楚郑重地接过,揣在怀中。 萧太清搬过他的脸,要他正视自己的眼睛,“东方,你看着我,你一定要答应我,多保重,多保重!” 她的眸子亮晶晶的,正午的阳光映在风吹过的水面上,千百条银鱼在穿梭跳跃,“怎么?”东方楚关切地问,“兰陵,你在担心什么?” 萧太清望着窗外,她眼中的星光逐渐黯淡,“我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 六岁那年,母亲带着我去北京。 下了好大好大的雪,天上灰濛濛地,一片一片地飘落下来,屋上、地上,池塘里,都盖了厚厚的白毯子。 乱石上生着一棵松树,生得伟岸而又秀美,它的枝干上积了厚厚一层雪,我看了高兴极了。 没等跑过去,它的枝干‘喀嚓’一声,折了,跌落在地上……”萧太清轻轻地说。 “只是个梦而已,”东方楚笑了,“没关系,没关系的。” 东方楚,字若楚,号“雪松”。 没等东方楚从暂别的怅痛中回过神来,更大的噩耗接踵而至。 不久之后,东方楚的报社被封,“光华社”被迫解散,连东方楚本人亦被当局通缉。 幸好有人通报,东方楚被及时躲入租界内,才得以逃过一劫。 此事影响极大,东方楚当时名望极盛,各界均为之鸣不平,柳忆眉与李楚岑、周拂尘等多方奔走方免牢狱之灾。 东方楚何等聪敏之人,知道有人欲加害自己,唯恐遭遇不测,带着老母躲了起来。 连周拂尘等人都不知其下落。 上海滩上谣言四起,有人说他因言获罪,被暗杀了。 更多的,说他因家产之争,被亲侄儿给暗算了。 一时间风言四起,不过毕竟没有凭据。 一日,周拂尘找到柳忆眉,两个因不见东方楚,不免一通抱怨,周拂尘酒过三巡,潸然泪下,“像我们四君子当年何等热闹?如今倒好,若楚生死不明,李楚岑……唉!不说也罢! 其实比起我们当年结拜之情,如今的这点波折算什么呢?我真悔矣!” 两人回忆当年,不觉都哭了起来。 柳忆眉亦是性情中人,最重情义,酒至半醉,热血全涌上头来,笑道:“你跟我走,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周拂尘心中已有几分怀疑,跟着他走入南山之中,去至一处,只见半畦韭黄,半畦桑田,一带篱笆绕过,中有一人农户装扮,头带斗笠,不是东方楚又是谁? 周拂尘忍不住大叫,“好你个东方楚,别人为你担惊受怕,你倒躲在这里,享起田桑之乐来了!” 东方楚微笑着出来相见,“拂尘道人一向可好?” “东方楚!你真不简单!”周拂尘负手而立,连连称赞,“狡兔三窟啊!” 柳忆眉忙接了一名,“如今三窟皆被捣矣!” 三人一齐大笑起来。 原来东方楚出狱以后,已是物是人非,门庭冷落,陡立四壁。 家中唯一白发老母矣。 连东吴大学教授的职位,也因此一并失去。 东方楚心中明白,这一系列的遭遇绝非偶然,一定是有人在暗中捣鬼。 他向来言辞尖刻,树敌颇多。 屡屡抨击时政。 不过也算是只对事不对人,自忖胸中磊落。 到底是何人步步为营,痛下杀手,一定要置人死地?东方楚决定以退为进,韬光养讳,带着老母,先躲至山中,查清虚实再说。 也只有柳忆眉知道他的下落,不想今日又来了个周拂尘。 虽是自幼至交,自大闹画堂一事后,东方楚对他多了一层了解,多少有些防备。 三人围坐饮酒,东方楚酒入愁肠,块磊未消,举头长啸,拔剑击案,“国家多难,民不聊生,我却只能躲在山中种地,真是可怜可悲,可叹,可恨!” “天将降大志,必先苦其心志!”周拂尘安慰他,“我们自幼背熟了的,怎么你忘了?如此看来,你一定会成大器的!苟富贵,勿相忘!” “问题是,”柳忆眉皱了皱眉,“若楚遭遇的这些事情恐怕不是偶然的,一定是有人在暗中捣鬼!” “我听说……”周拂尘压低了声音,“令侄东方郡最近与政府的人往来密切,会不会是他在暗中使坏呢?” “极有可能!”柳忆眉点了点头,“若楚,你这个侄子虽然年轻,却不是个好对付的人物,精明强干,手段又毒辣,家中有钱,背后又有他奶奶撑腰。 他一定是怕你回家以后分夺家产……” 东方楚冷冷地一笑,“这我早知道了!连他所勾结的人物我尽已知道,我早就掌握了他们的证据……” 柳忆眉突然咳了两声,东方楚明白他的意思,即使在这深山之中,也是怕隔墙有耳,于是闭口不谈。 “正因如此,你应该格外当心才对!”周拂尘蹙眉,苦口婆心地说。 “拂尘说得对!”柳忆眉忙道,“不管是你那位贤侄,还是那帮人,都不是好惹的,你所有的名声和文采,说到底不过是空的,现在这个乱世,只有金钱和枪炮才是真的。 你是斗不过他们的。 我劝你,不如去国外躲躲,等风头过了再回来!” “我已至此,他们还能把我怎么样呢?”东方楚微微一笑,“不过是下作的污蔑与攻击,我一生光明磊落,是不惧那些谣言与诽谤的。” “就怕……就怕他们用什么更卑劣的手段……”周拂尘轻声地说。 “是啊,”柳忆眉不无担心地说,“这些人是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的。” “你们别说了!”东方楚坚定地说,“你们的心意我明白了,但我母亲已经那么大岁数了,我还能让她因为我而东躲西藏吗?该来的,总会要来,躲也躲不掉的。” 众人知道他的脾气,一时语塞。 半晌,柳忆眉忍不住微微笑了一下,“我知道若楚为什么不肯走,他是心里惦记着……”他自觉不妥,猛然打住了。 不过已经晚了,他们都知道她要说什么。 周拂尘的脸色铁青,东方楚多少也有些尴尬,经历过萧太清的事,他们之间的关系再也回不到从前。 当晚,周拂尘走后。 柳忆眉又折了回来,东方楚推开门,两人相视一笑。 他们沿着河岸而行,月色很好,杨柳依依,沿路脉脉的波光。 一路上,柳忆眉不住地叹气,欲言又止。 “忆眉,说吧,”东方楚笑了笑,“到底有什么事?” “没什么……”柳忆眉摇了摇头,“我只是担心你。” 东方楚望着他忧悒的神情,心下突然一沉,“是不是兰陵?”他拉住柳忆眉的胳膊,用力地摇,用力地摇,“你是不是有她的消息,是不是?” 一提起萧太清,他就慌了。 柳忆眉不动声色地想。 “没有,”柳忆眉摇头,“我在想,她这么久都没有消息,会不会是听说你出了事……” “不!不会的!”东方楚坚定地说,“兰陵爱上我时,我一无所有……现在依然是一无所有,她是不会变的,她不是那种人!” “哦、哦……”柳忆眉唯唯地说,“是,你说得是!” 今日柳忆眉的神情与言辞都有些奇怪,东方楚敏锐地觉察到了。 “忆眉,你有事瞒着我!你有兰陵的消息?” 他的目光剑一般锋利,柳忆眉不觉垂下双眼,“你是不是不信任她?” “不!”东方楚的语气很平淡,但平淡中有种不可撼动的力量,“我相信她!” “这不就得了?”柳忆眉轻松地笑笑,“你那么相信她,还来问我?是我不够相信她,怕你进一步受到伤害……得了,算我多事,我向你们赔罪行不行?”他说着,伏下身去连连作揖。 “行了!行了!”东方楚不觉笑了,笑过之后依然是乌云罩顶一样的沉重,“我现在自身难保,只会给她带来麻烦……如果你能见过她,请对她说一声,一切珍重!” 他一字一字地,重如千斤。 柳忆眉不觉眼圈红了,他重重地拍了一下东方楚的肩,“行!” 柳忆眉去后,东方楚独自徜徉在深山之中。 夜空如水,空明澄澈。 仰望星空,浩瀚的繁星组成了神秘静默又宽广无垠的海洋,温柔包容如万物的母亲,汹涌动荡如巨浪,没有人能不醉倒在它的怀抱。 东方楚醉了,暂且抛却了尘世间烦扰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久,他听见有人在叫他。 “若楚,若楚……” 东方楚睁开眼睛,萧太清立在他面前。 她头戴凤冠,一袭艳厉血红的嫁衣,怀中抱了一个小女孩,又像是只玩偶。 她的面容,如怀中木偶一样苍白僵硬。 她没有开口,袖口和裙裾之中有风在鼓荡,是风把她的话传到他耳边。 “君当有难,红尘满室……东有扶桑,浩浩红光……弟自归去,永志莫忘,弟就此别过了……” 东方楚突然惊醒了,满天的繁星又大又亮,近在咫尺,闪着狰狞的凶光。 萧太清血红的嫁衣与苍白的面容形成种不祥的对照,她所说的话,她的话……东方楚不是个迷信的人,然而这个诡异不详的梦在他胸中梗结、膨胀,让他几乎要疯掉! 光,红光!远远地有红光将夜色燎起、点亮。 那种焦糊的稻草与肉皮的味道丝丝地传来,撩挠、刺激着他的鼻腔。 君当有难,红尘满室……君当有难,红尘满室…… 一个声音反复在他的脑中回响。 他发疯似地向回跑去,跑、跑、跑……他的两脚在空中交叉奔腾、跃起,每一步都踩在云上,他的身体已经不属于他自己,他看到自己的心脏在自己的前方激烈地跳动,每一下都像是要被汹涌而来的鲜血充涨得迸裂,他的脚跟不上他的思想与意志…… 他与母亲所居的那间稻草屋,火光冲天。 没有比干燥的稻草更好点燃的了。 火明旺旺地,烧得恣意而热烈。 房梁早烧断了,那间小小的稻草屋烂泥一样瘫倒在地上,明而热的火照亮了山村,照亮了夜空,也照亮了整个世间。 几个闻讯而来的村民,正汲水灭火。 几个无力的老人与小孩,有些惊慌地看着东方楚,眼神中是无尽的叹惋与同情。 “母亲——” 东方楚没有思考,就冲进了火场,把双手插入疯狂燃烧的火焰之中。 他的母亲白秀英,不能死!她几乎是守了一辈子的活寡,日夜纺绩织补供他读书。 油灯昏惨,纺车“轧轧轧”蹬到深夜,在他昏昏睡去之后,还能听到她长长的叹息,那叹息发自心底,源于生活中无尽的苦楚与磨难,每一声都鞭打在他的神经。 火场中,母亲的叹息声格外清晰,漫山遍野都是她的哀号与哭泣……东方楚扑进冲天的火焰里,他是拼上了性命的,这样的性命还要来做什么?作为人子不能保护母亲的内疚与自责;无辜被诬蔑的悲愤与失望;有情人不能相见的相思与苦痛……烈火燎身,全身皮肉被撕裂地疼痛,身上油脂被烧出来,“噼啪”的响声…… 三天之后,东方楚在剧烈的疼痛中醒来。 他的面部、身体、四肢的皮肤被灼伤,缠绕着厚厚的纱布。 所幸他被一群村民及时救了出来,并没有危及性命。 柳忆眉与李楚岑闻讯赶来,守护着他,照料着他。 他俩轮流,整夜整夜地照料他,怕他失去生的意志。 他们绞尽脑汁,想尽各种办法陪他说话,逗他笑。 一天,柳忆眉外出。 李楚岑独自陪东方楚,李楚岑觉得自己把一切所能说的都说尽了,东方楚还是不说话,也不笑。 柳忆眉匆匆而归,“若楚,我们要走了。”他站在床边,蹲下身子,郑重地说。 东方楚睁开眼,“去哪里?” “去日本!”柳忆眉焦急地望着他,“你需要植皮和术后康健,需要更好的医疗条件!” “我不去!”东方楚淡淡地说,“我哪里也不去!” “别傻了!”柳忆眉跺了跺脚,“实话跟你说了吧,你现在的境况很危险,随时都会危及性命!” 东方楚嘴角的肌肉抽动了一下,“我现在这个样子,性命有与没有,还有什么要紧呢?” “你这么说,就太傻了!”柳忆眉盯着他的眼睛,“你难道忘了自己的母亲是怎么死的吗?你难道忘了自己所受的冤屈与诬蔑吗?你现在死在这里,亲者痛,仇者快!只会伤害我们这些兄弟!你母亲在九泉下之也会难过的|!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你先去日本,保住性命,治好烧伤再回来也不迟呀!” “忆眉,”东方楚缓缓摇了摇头,“我不想走!” 半晌,李楚岑低声嘟嚷了一句,“他不走,是舍不得兰陵吧!” 柳忆眉猛省,他抬起头,盯着东方楚看了很久,“是这样吗,若楚?” 东方楚突然流下泪来,泪水滚落到他面前的白纱上,“我知道……我现在的样子配不上她,我就是想看看她,能看一眼也好!” 李楚岑在一旁突然流下泪来。 “你难道还惦记着她吗?”柳忆眉直起身子,大声道,“告诉你吧,她在前天已经嫁人了!” 东方楚觉得有黑色顽钝的巨石在自己的脑中迸裂,如初辟鸿蒙时的那一响。 连日来的奔波辛苦,母亲去世的哀痛悲愤,烧伤后的钻心疼痛,都不及这一下来得震撼而强烈。 他想起了那个梦。 “真的吗?这是真的吗?” 他面部缠满了纱布,唯独露出一双黑亮的眼睛。 那双眼睛所流露出的悲伤、愤怒、无奈与失意令他们不忍面对。 “楚岑,这是真的吗?楚岑?”他一双缠满崩带的手,紧紧地拉住了李楚岑。 “是的,”李楚岑慌忙转过脸去,“你要想开些,若楚,天涯何处无芳草……” “她嫁给了谁?她嫁给了谁?”东方楚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狂喊着,发问。 李楚岑犹豫了一下。 “那个人叫夏疆!”柳忆眉补充说。 当晚,他们在码头上船。 李楚岑辞去了工作,陪他到日本看病,柳忆眉在国内照应。 风很大,很容易把人像稻草一样掀飞,天空中充斥着一种湿而绵的雾气,李楚岑冷得直哆嗦,抱成一团。 东方楚没有感觉,冷、湿、痛、痒……这些他都感觉不到,甚或与他无关了。 他胸中燃烧着一团火,比那晚的火还热烈,还愤怒,几乎要吞噬掉他自已,吞噬掉他面前的这条船,吞噬掉整个上海,吞噬掉这世间罪恶污秽的一切…… 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豪华汽车。 车身很新,它默默地停在那里,没有动,也没有人下来,不像是送客,也不像是要接人。 片刻之后,那车轰鸣一声,绝尘而去。 李楚岑似乎看到了,他有些慌乱地回过头来,紧紧挽住东方楚。 这些细节,东方楚并没有留意,他看到李楚岑手中两张上等仓船票,那是三天前就订好的了。 第二十八回 求全大体真凶赴死,珐琅宝瓶氤氲毒生 东方楚到日本后第三年,他作为著名的学者、作家与商人,重回中国,受到各界人士的热捧与欢迎。 他的伤情早已痊愈,经过精心的治疗与复健,虽然还有些淡淡的伤疤,但并无大碍。 他的传奇身世与醉人风度,令人为之疯狂。 在那些衣香鬓影,谈笑寒暄的夜晚,他有一次偶遇萧太清。 她那时的身份又不相同,地位尊贵,夏疆夏部长的夫人。 那天他一进舞场就感觉到了,虽然没看见,但能感觉到她的存在,他初见她时也是这样。 她对他来说,是种淡淡的,清雅的兰草,那种颜色与味道,濛濛地飘浮在他的脑海里。 他一转身,果然看见了她。 她藏在灯影里,人群中。 千万人之中,一眼望过去,看见的还是只有她。 其他人都被他视觉的蒙太奇虚化掉了。 褪去少年的青涩,增添了几分岁月的风韵,她比初时还要美。 她没望向他,但她一定能感觉到,一定知道自己在看她。 她似乎是不经意地望过来,有一瞬间的失神,他便知道,她还在想他。 东方楚微微一笑,没有恨也没有挂念。 淡漠,是最好的报复。 他看得到她心底的痛。 不过,他要做的事很多,而她只在其次。 他们后来见面的次数很多,绞尽脑汁,挖空心思,彼此折磨,彼此报复,又想念,又纠葛。 可是,他还是想她,在异国多年孤清的日子里,想她身上淡淡的,木兰花的香。 他独自走在街上,清晨,薄雾,沿路萧疏的梧桐,望不见尽头,眼前都是雾霭,吸入肺里,丝丝的凉气。 他突然想起她来,心里隐隐地,抽丝般地痛。 越是爱,就越绝望,越绝望,就越恨。 越恨,反而越是想念。 这种思念,阴到了极点,也冷到了极点。 东方楚未婚。 不知是太过压抑,还是存心报复,他刻意施展自己的魅力。 本来就生得好,风采过人。 身边浮花浪蕊,狂蜂浪蝶,挥之不去。 那些小报连篇累牍地报道他的风流逸闻。 自然不会放过他与萧太清早年间的“艳闻”。 这种事,对男人来说,只会增加身价与吸引力。 对于女人呢,就不好说了吧? 直到有一天,柳忆眉走过来对他说:“若楚,你就放过兰陵吧!” “放过?”东方楚惊讶地扬起眉毛,随即微微一笑,“我与她早成路人了,何谈放过?” “我知道,你心中对她有气。 可是她……” 柳忆眉微微低下头,眼圈微微泛红,“其实我对她发过誓,不对你讲的。 可是这样对她不公平……你知道,你当年去日本那两张船票吗?” “是她买的?”东方楚淡淡地一笑,“那两张船票的确帮了我大忙。 我会感谢她,也会把钱加倍地还给她。 不过,她如果觉得这样能抚平我的伤痛,或是减轻她的自责的话,恐怕效果不会尽如人意的。”他转身即要离去。 “等一等,我说……”柳忆眉想了想,像是下定了决心,“我说这件事,不仅仅是为了你,也是为了她,我有些担心她……你知道,这些年来,她遭遇了什么吗?” “哦?”东方楚只想过自己的苦与恨,他所遭遇过的一切。 他静静地坐了下来,等柳忆眉讲。 “很多事,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柳忆眉似乎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兰陵当年一回到家里,就发现事情比她想象的还要糟糕。 她的母亲沈蕴病入膏肓,而她的父亲萧长桐,直接将她锁进了她家的一栋老宅里。 非常奇怪的是,她在外面上学的这几年里,每一天所做的什么事,甚至于非常私密的事,都被人详细列在了纸上,呈递在他父亲面前,再加上她们家的七姨太在一旁添油加醋,他父亲大发雷霆,认为她有辱门风,将她关了起来,差点要处死她,幸好被人劝住了。 以兰陵那么倔强好强的脾气,这怎么受得了? 她开始绝食,整整一个星期没有进食,她父亲才有些着慌起来。 还是七姨太出主意,说与其这样死在家里,不如将她嫁人,女人嘛,嫁了人,生了小孩就安分了,她生母沈蕴有钱,又不用另筹嫁妆。 萧长桐耳根软,被她一通巧舌如簧,便同意了。 你说巧不巧,正在这个时候,恰巧有人来提亲,你知道这个人是谁?”柳忆眉抬起头来,问东方楚。 东方楚是个聪明人,听他这样一说,已经有些明白了。 他的十根指甲,都狠狠地嵌进了肉里,不动声色地笑,“是谁呢?” “就是你那位贤侄——东方郡!”柳忆眉咬牙。 东方楚恍然彻悟,一时间如冷水灌顶。 他早知应该是这样,没想到真相更荒诞,更不堪,更残酷。 事实就在那里,他却不去思不去想不去回忆,柳忆眉的话,如豁然掀起帷幕,露出森森白骨,交错犬牙,令人悚然。 “原来这样!”东方楚一声冷笑,又是毒恨,又是自讽,“我这位贤侄真是双管齐下,堪称人才!他是什么时候盯上萧太清的呢?我竟不知道!” “岂止是你呢?”柳忆眉一声叹息,“我想就连兰陵,也被蒙在鼓里吧?你那侄贤真是厉害,在这之前,半点痕迹也没露出!” 东方楚脱口而出,“他倒是有自知之明,兰陵怎么看得上他?” 他说完又觉得不妥,沉默半晌,“那她又怎么会嫁给夏疆呢?” “说来话长。 最可气可恨的就在这里——”柳忆眉眼圈一红,几乎落下泪来,“七姨太是个精明人,明白兰陵的脾气。 她知道直说也是碰钉子。 于是找人先探试了一下,兰陵当然是一口回绝,称若是嫁那个人,还不如死了。 七姨太知道她的脾气,于是便不再提了,反而好言相劝,承诺要劝老爷,放她出来……兰陵当然不会相信她,十分警惕,提防着她再出什么鬼主意……” 又过了几天。 有一天,兰陵的贴身侍女孟真突然被一个老姨太叫去使唤,兰陵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 入夜以后, 她听到新宅里有奇怪的声音,像是猫叫,又不像……那夜风很大,东南向,在老宅里能听到新宅的声音,反之则不能。 申时左右,新宅那边有人大声叫嚷,说是有贼,哗成一片, 老宅里几个守门的都赶过去帮忙了。 老宅只剩下被锁着的兰陵,和一个又聋又瞎,整天昏睡的老婆子,兰陵叫她,她不应。 电也停了。 兰陵一个人在黑暗中,怕得要命, 她知道这一切可能是冲着她来的。 她手里只有一把小小的水果刀,她偷藏起来,用来防身的。 她把刀紧紧地握在手里,渐渐地,她觉得困倦,支撑不住,要睡过去,她怕中了迷香,就用小刀割自己,割得满手都是血…… 没有用,她最终还是睡过去了,那一晚,她被人强奸了……” 东方楚没有说话,他紧紧地抱住头,满眼是泪。 那一刻,他所有的仇恨,所有的想念,所有的绝望,都化成了自责,他痛恨自己的无能,无用,自私,阴暗,妥协,不能在她需要的时候保护她…… “谁干的?究竟是谁干的?”他流着泪,大吼着追问,“告诉我,到底是谁?” “还能有谁呢?”柳忆眉冷笑,“他加害你,一方面可以夺你那一部分财产,还可以顺便夺走你心爱的女人! 你说,还有谁?” 东方楚不说话,他的整个脸,都在扭曲,痉挛,他突然“呵呵”地冷笑,柳忆眉从未见过他这样冷笑,仇恨和绝望,能让一个人变得这样陌生和恐怖。 “我要让他尸骨无存,我要将他挫骨扬灰,我要杀光他的全家,一个也不留!”他眼中的恶毒与凶狠,让柳忆眉有些不寒而栗。 “若楚,你不要这样,他的罪恶……”柳忆眉刚说了一半,就被东方楚给打断了。 “忆眉,这种事,你怎么知道得这么详细?”他问。 “若楚,”柳忆眉直视着他的目光,似乎想看透,他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你变了。 你是不是不相信我?” 东方楚坦然地看着他,这样的事,兰陵是不会和你说的,萧家自然也不会向外说,那么,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你先听我说完。”柳忆眉平静地说,“那件事发生以后,兰陵崩溃了。 你知道,她在意的不是名声,也不是贞操。 她所希望的,是像男子一样的平等,尊严,荣誉与尊重……她突然发现这一切是这么的脆弱,她所做的一切又是那么的可笑。 她的好强,她的努力,她不顾命所捍卫所争取的东西,那么轻易就被击溃,溃不成军……她清醒过来后,就割腕了,她的灵魂游荡在屋顶,俯视着自己的肉体,她说,她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血,红红的,像一件大红的嫁衣,穿戴一新。 她没有后悔,也没感到伤心,她就这样,飘飘荡荡,向南游去。 她说看到夜行的我,还有睡在星空下的你,她说看到你住的地方着火了……” “等等!”东方楚猛然惊叫起来,“那是哪一天?” “民国元年十月二十一日。” 正是发生火灾的那一天!东方楚想起了那个梦。 “她看到了你,也看到了你母亲,看到你们挣扎在死亡的边缘,她突然想,她不能死,有人要害你们,她要回去救你们!” 柳忆眉话音未落,东方楚突然号啕大哭起来,“我真是枉为男儿身!兰陵在那种情境下,竟然还在一心想着我们,为着我们,而我竟撇下她,一个人逃至日本去了, 我还误解她,冤枉她,我真不是人,我真不是人!” 他歇斯底里地大哭,疯狂地捶打着自己。 多少年了,没流过一滴眼泪,最穷途末路的时候也没有。 然而一旦哭了起来,竟一发而不可收拾。 柳忆眉也没有劝他,等他情绪平稳些了,方才道:“你当时又有什么办法呢?全身都被烧伤了,性命也岌岌可危。 可怕的是,你们当时早已在圈套之中了,一个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你说的没错,圈套!”东方楚突然冷笑一声,不知他想起了什么。 “当天晚上,萧家的人就发现了这件事。 诗书之家的大小姐,竟然在自家旧宅中被玷污了。 萧长桐面上无光,大发雷霆,这件事疑点太多了!贼是怎么进来的? 老宅的守卫又恰巧都不在,是谁支开他们的?究竟有没有内应?不过,萧长桐想的不是怎样来追查这件蹊跷的事,而是怎样遮掩。 全家上下,谁也不许提这件事,自然也不会报官。 至于萧太清,她当然流血过多,已经处于休克状态。 七姨太在一旁落井下石,说正是因为兰陵平日自己不检点,才会惹出这样的事来。 这件事太难以启齿,不如就不去管她——死了,就说唯恐被玷污,殉节而死。 家中多了一个烈女,岂不两全?萧长桐那个糊涂蛋,竟然同意了!没送医院,没请医生,萧长桐本人便精通医术,也不去看她,随便找个人草草包扎了事。 孟真没日没夜地守候在她身边,服侍着她。 不知是否因为求生意志过于强烈,萧太清竟然活了下来! 兰陵那么聪明的人,很快就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东方郡垂涎她,用了大笔的钱,买通了七月红。 先是提亲不成,兰陵性情刚烈,他们不敢硬来,七月红便想了个生米做成熟饭的法子,她一直恨兰陵,巴不得她出丑——反正萧长桐糊涂! 没想到事情闹大了,萧太清自杀,七月红怕事情闹出来担责任,满心希望兰陵死。 兰陵死而复生,早已经将一切置之度外,只想把这些丑事全部抖出来,让这些丑恶的人全部曝光! 她是个聪明人,知道无论自己父亲,还是东方郡,都神通广大,不能蛮干,于是她让自己的贴身小丫头孟真,偷偷出来找我。 那时你已受伤,李楚岑又懦弱,她能找的,也只有我了……” “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孟真找到我,她跪在地上,拼命地抽打自己的脸,拼命地打,她的两边脸颊都红肿了,嘴也出了血,她说自己不是个东西,小姐需要她的时候不在她身边,让小姐受那么大的罪,她应该抗命不去的。 我们都哭了……”柳忆眉说着,流下泪来。 东方楚突然冲动起来,他抓住柳忆眉的衣襟,“你一切都知道,为什么不早告诉我,为什么?为什么?”他咆哮着,他不能原谅自己,罪无可赦! “那时你伤重,躺在床上,不用别人来暗算,你随时都可能感染而死,你们两个能活下来,都算命大!”柳忆眉平静地说,推开他。 “那你为什么不把这件事报道出来,你知道,你什么都知道!”东方楚激动地问。 “你知道为什么吗?” 柳忆眉冷笑了一下,“我当时义愤填膺,火冒三丈!我要马上把这件事写下来,我要立刻揭露他们的丑恶!我要立刻就写! 考虑到孤男寡女,同处一室不太方便,我把孟真安排到杏花陂的那间小屋里,反正也没人知道那里。 我用了一整夜的时间,把那篇报道写了出来,打算第二天就发到报上去。 第二天早上我一推门,门前被放了一个包裹……” 东方楚的心,被紧紧地揪了起来,“包裹里有什么?” 柳忆眉垂着头,“是半截带血的舌头……” 东方楚几乎跳了起来,“是谁的?” “我当时又是愤怒,又是担心,我忙跑到杏花陂,孟真不见了!我真是又心痛,又自责,又后悔,我不该那么迂腐,把她一个人留在那里,我应该把她留在身边的……她和兰陵都有生命危险!于是我不敢轻举妄动,唯恐给她们带来更大的祸患……我想尽了办法,也找不到她们,而你当时还躺在床上,昏迷不醒。 我和楚岑不但要照料你,还要想尽办法保证你的生命安全,唯恐有人进一步加害你…… 在这种情况下,我不敢将事情的真相报道出来,我联系不上兰陵,也找不到孟真,她们很可能遇害了,没有人替我作证,我没有任何证据!” “过了几天,传出来兰陵与夏疆订婚的消息,我当时吃惊极了!不过同时也松了一口气,兰陵还没死,她还活着!后来,我参加了她的婚礼。 夏疆非常兴奋,似乎能娶到兰陵,是得到了上天最大的恩赐。 而兰陵是淡淡的,既不高兴,也没什么悲伤的表情。 最让我揪心的是孟真了,当时那个心高气傲的小丫头,似乎一夜之间全变了,冷淡而漠然,好像完全不认识我。 我听人说,她已经很久没有开口说话了,我就明白了,那半截舌头是她的……” “后来我想,兰陵嫁给了夏疆,一定是无奈之中的选择,也是她的一种策略:她恨东方郡,当然不会嫁给他。 可是,当时她的生命、孟真的、你的生命都遭到了威胁,孟真甚至被割掉了舌头,似乎是不嫁给东方郡就没有别的选择了。 我们这群人也帮不了她。 可是她竟另辟蹊径,嫁给了东方郡的好朋友,权威和心机都强于东方郡的夏疆!不但没有让东方郡得逞,反而分化了他的势力,东方郡与夏疆一度反目成仇,势同水火! 不过你也不能不佩服兰陵:那种情况下,夏疆不惜与东方郡反目,也要娶到她。 夏疆这么做,也是要冒很大风险的。” “兰陵嫁给夏疆,条件有两个,一是为她报仇,打垮东方郡;二是保住你的性命,不让东方郡继续伤害你。 第一个条件,夏疆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而第二个条件,他却斟酌再三,他知道兰陵的心思都在你身上,如果你病好了,你们又破镜重圆怎么办?于是他提出,保住你的性命可以,但你不能继续待在中国……” “所以你们就送我出去?”东方楚抬起头,冷冷地问,“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一切?我有选择的权利!” “若楚,”柳忆眉做了个手势,示意他平静下来,“我们都希望你能活下来!只要活下来,就是最好的,不是吗?你还有希望,你还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情……” “你说得对!”东方楚微微一笑,“只要活下来……”他没有再说下去。 沉默了好一会儿,东方楚开口道:“忆眉,你不觉得这件事很蹊跷吗?” “嗯,你指的是什么?” “你把孟真送到杏花陂,有人跟着你吗?” 柳忆眉想了一下,“应该没有,那地方偏,我们坐马车的,如果有车跟在后面,我不会不知道!” “那孟真怎么那么快被人找到,并被加害?按说杏花陂那间小屋,只有我们五个人知道!” “没错!”柳忆眉点了点头,“还有,在东方郡加害的那段日子里,躲藏了那么久都没被发现,为什么突然找到了你,并且烧掉了房子?” “还有,”东方楚也接道,“兰陵和我们在一起时,有很多事情只有我们几个才知道,她父亲又怎么会知道得那么详细?” 他们对视着,很快知道了对方的心思。 他们猜到了,并且早就猜到了。 柳忆眉抹了把脸,仰天长叹:“经历了这么多事情,我依然不愿相信,人性会是这样的丑恶。 我宁愿这不是真的,一切都是我想多了!” “周拂尘,”东方楚冷冷地一笑,“是他吗?” “是他!”柳忆眉重重地击案,“就是他!” 东方楚微微冷笑,“你这么肯定?” 他知道,柳忆眉很善良,从来都是揣测别人的好。 “是陈素斐无意中提到的,”柳忆眉说,“在你们最困难的那段日子里,她看到周拂尘与东方郡有来往……不过素斐应该不知情,否则她也不会说出来……” 果然是周拂尘!东方楚心中如挨了重锤似的一击。 早知道是这样,一旦坐实,心里还是说不出的难受。 半晌,东方楚冷冷地一笑,“忆眉,你说,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柳忆眉摇了摇头,长叹一声,“或许,只是因为嫉妒吧?他心思比我们都重,细,又好强,一定都超过我们才行。 兰陵的事,给了他最大的打击,楚岑一向都不如他,你总是让着他,我又一向置身事外,他习惯了自己什么都要得到,什么都是第一,一旦没有得到,他就受不了了……” “那他就可以伤害兄弟?”东方楚冷冷地问。 他静默了半晌,一道恶毒而又阴鸷的光自他眼中划过,“他这样下去,早晚会疯掉的!”他阴森的眼神,把柳忆眉吓了一跳。 “若楚!”柳忆眉叫。 “怎么?” “你救救兰陵吧!”柳忆眉焦急地说。 “她出什么事了?”东方楚一惊。 “没有,”柳忆眉摇了摇头,“但她同我说过,她要复仇!她说,她想了一个精密而周详的计划。 我没问,她也没说那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计划。 不过,我很为她担心。 她到底是一个女人,她要只手对抗东方郡、夏疆、七月红,甚至还有她父亲!这怎么可能?我担心,她会受到伤害!我劝过她,可连我自己也知道劝不动她。 她有可能会听你的,你劝劝她吧,或者,她还可以听你的……” “忆眉!”东方楚突然打断他的话,“你是要我劝阻她吗?” 柳忆眉知道他的意思,一时间心乱如麻,他长长地吸了几口气,“我也不知道……” “不,你知道!”东方楚直视他的眼睛,“忆眉,告诉我,如果你是我,你会怎么做?” “不知道……”柳忆眉转过头,不去看他。 “让我来替你说吧:复仇!你明明知道我们的苦,我们的恨,我们所遭受的折磨与屈辱。 忆眉,如果我们复仇,你会帮我们吗?” 柳忆眉长长地吐了一口气,“是的,我愿意!” 三个月后,在柳忆眉的精心安排下,东方楚与萧太清见面了。 被太多的仇恨与绝望,刻骨的相思与挂念折磨的两个人,相见,恍然。 那场景现在想来也是恍惚的,不真实的。 前世,今生。 天上,人间。 弹指,百年。 谈不尽诉不完的爱欲纠缠。 他们像两团灼灼的火,燃尽了自己也要燃尽对方,燃尽他们所爱所恨的人,把这或善或恶的人世一同燃尽…… 他们联起手来,制订了一个周详而又恶毒的计划,他们要将自己所恨的人一网打尽:东方郡、金氏、萧长桐、七月红、周拂尘……一个都不留。 一个恶毒的计划在他们的心中孕育、开花、结果……他们没有想到的是,一个幼小的生命同时孕育在萧太清的腹中,不管她是否受欢迎…… 在十六年后的这天下午,东方楚坐在沙发上,平静地讲述着这一切。 没有激动也没有狂喜,没有愤怒也没有悲痛,仿佛在讲一个听来的,遥远的故事。 只是他讲得很慢,很吃力,似乎很多事,很多细节,他已经有些想不起了。 桑卫兰静静地听着,从不去打断他。 他知道一定会有这样一个故事,不管它是否真实,也不管它比自己能想到的还要惨烈。 不知为什么,东方楚停了下来,他的唇嗫嚅着,似乎想说,又没说出来。 他的眼神茫然,似乎还停留在回忆中。 在那一刻,他眼中有种温柔慈爱的东西,倏然闪动了一下。 在那一刻,他可能是个好情人,或是好父亲,或是一个好儿子。 这柔软的人性的一刹那,突然打动了桑卫兰,让他对这个杀人恶魔,有了一点同情。 不过他断然抛开了这个念头,像扔掉一件垃圾,“你为什么要对我说这些?”桑卫兰问,带着点嘲讽而轻蔑的微笑,“你觉得我是一个审判者,这样会减轻你心中的罪孽?” 东方楚微微一笑,“你并不是一个审判者,能审判我的,只有我自己的心。 其他的人,不配!因为我所遭的劫难,他们不曾受过。” “那你为什么要说这些?你只须说——这事是我做的!” “我只是想,”东方楚微微地叹气,“想让你在心中不那么抵触我,或者,能稍稍地理解我一点。 我并不是生来恶,我也曾善良,曾有过许多美好的梦想,甚至想过要为这世界上的人做很多事……我并不想杀那么多人,我知道,他们之中有恶的,也有善的,有弱小的,还有无辜的。 只是,如果我不那么做,无法平息我心中的仇恨与怨怼。 我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兰陵,为她所受的屈辱与磨难讨个说法。 我知道我罪孽深重,可我并不后悔……你可以骂我,或是杀了我,但我希望,你能理解我一点,有那么一点就可以了……” 桑卫兰觉得可笑,“我的理解,有那么重要吗?” “你的理解,对我来说很重要!”东方楚微笑着点点头,“你知道吗?我很羡慕你,羡慕你平凡的经历,你可以做个孝顺的儿子,可以做个合格的丈夫,可以做个慈爱的父亲,看着你的女儿,在摇篮里安然入睡……”他突然说不下去了! 桑卫兰恍然,东方楚所说这一切,其实是为了夏谙慈!他生怕自己对他的恨,祸及夏谙慈。 如果自己能稍理解他一些,会不会对夏谙慈好些?东方楚虽狠毒,也不能说全然无情。 只是,他这一点点善的根芽,和他所做的恶比起来,也太微不足道了吧? 桑卫兰站起身,望向窗外,避开他的眼神,“你们的计划,一定很周密吧?” 东方楚似乎有些失望,不过还是笑了笑,“其实也谈不上。 我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掌握了他们的弱点。” “不过这个计划,一定要谨慎,周密,详尽,伏脉千里,滴水不漏。 我们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我们有的是耐心等待,有的是耐心揣摩,不会急于求成。 我在日本的三年,潜心复仇,积累了人脉与财富。 而兰陵嫁给夏疆,自然不会闲下来做阔太太,参加无聊的应酬和打麻将。 她本来就有精湛的医学知识,她将自己的时间都用来学习西医和毒药,她在为复仇做准备。 夏疆对她极为宠爱,有求必应,她有足够的条件学她想要学的东西。 我们重逢一个月后,为了复仇,为了不被怀疑,在柳忆眉的催促下,我又回到了日本,我们私下联系,精心地为复仇做准备……” “兰陵在经历过那些事后,性格大变。 为了达到目的,她开始不择手段。 我曾为此而痛苦自责,但后来想想,我不也是如此?阴险、狠毒,不择手段。 兰陵一改原来的清高与孤傲,俨然舞场上的交际花一般。 她几乎同时周旋于多个有权势的男人之间,同他们暧昧,但又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接触。 她像个高明的魔术师一样,不停地将他们轮流抛、接,她的手中不会空闲,也不会太过拥挤。 许多上海滩上有头有脸的人为她神魂颠倒、意乱情迷。 包括一直觊觎她的东方郡。 其实她这么做,就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有些‘水性杨花’,这样她才能继续‘钓’到东方郡,又不至于让他产生怀疑。 她甚至和周拂尘保持着联系,我经常想:她需要多大的克制力,多大的忍耐力,才能对她最痛恨的人笑脸相迎,或是故作慵懒地寒暄呢? 我们苦心筹谋,忍辱负重,苦苦等待了很久,只为了等一个机会……” “功夫不负有心人,兰陵终于等来了一个她认为可以复仇的机会:东方郡的一个小妾怀孕了!虽然已经到了民国,可东方郡仍是三宫六院,妻妾成群。 不知是不是因为真的有因果报应,他的六个妻妾中,没有一个能为他生下一儿半女,而这个出身青楼的谢红袖,却在进门的半年后,怀上了他的孩子,东方郡欣喜若狂,恨不能把她捧在手心里。 兰陵抓住机会,主动请缨,说要为谢红袖调理,保她母子健康平安。 东方郡生性多疑,他是信不过兰陵的,怕她暗中做手脚。 不过当时兰陵的医术精湛,在上海已经小有名气,尤其擅长妇科与儿科。 当时的上海,民风还相对保守。 一些大户人家的妇人,得了妇科、产科方面的疾病,还有些羞于出口,遑论去医院诊治。 她们也乐于找兰陵瞧病——毕竟都是女人。 再加上兰陵本来医术精湛,接连治好了几位贵妇人的痼疾,因而声名鹊起。 兰陵也知道东方郡的疑虑,开了几张方子,让他试一试。 东方郡开始并不理会,时间长了,越不过情面,找行家看了看,谁知人说都是安胎顺气的药,又高明得不得了。 东方郡也是色迷心窍,慢慢地放下了戒心。 他甚至暗喜,是否兰陵并不知道那晚是他做的呢?否则怎么会继续和他来往。 为了时常见到兰陵,他甚至主动请她为谢红袖抓药。 那一段时间,在兰陵的劝解和调停下,东方郡与夏疆的关系也一度好转,夏疆还时常陪同兰陵一起去东方宅。 其实双方都没安什么好心,夏疆知道兰陵要对东方郡下手,乐享其成。 而东方郡更是想趁机占兰陵的便宜。 他们各怀鬼胎,看上去倒是亲兄热弟,其乐融融。 在兰陵的精心调理下,谢红袖的身体一直很健康,胎儿长得也很好,虽然生产时有些麻烦,她还是诞下了一个健康的女婴……” “只是一个吗?”桑卫兰打断了他的话,“难道不是双胞胎?” “桑老板又如何知道,是双胞胎呢?” “这很简单!” 桑卫兰微微一笑,拿起手中的纸,念道:“壬辰年(1912年)九月十五日,东方家第五如夫人谢红袖,弄瓦之喜。 □生,寤产,辗转三昼夜。 □女黄瘦发少,口鼻清俊,嘤嘤弱啼。 □女痰塞……其中有几个字被墨涂掉了,而萧太清萧夫人是个心思细密,十分谨慎的人,其他的篇章一气呵成,全不见涂改,更别提东方郡得子这么大的事了。 难道,她在掩盖什么吗?我仔细想了想,这几句话。 □女黄瘦发少,口鼻清俊,嘤嘤弱啼。 □女痰塞……其中第二个女字,不但多余,而且意思也不连贯,萧夫人那样的人,是不会犯这种错误的,唯一的解释就是:谢红袖当时生了两个女孩,一女黄瘦,一女痰塞。 萧夫人当时如实记的笔记,后来怕被人发现,又将那两个‘一’字划掉了。” 东方楚默默地点头,并没有说话。 桑卫兰微微一笑,“这个黄瘦发少,口鼻清俊,嘤嘤弱啼的女孩子,想必就是日后的若希儿了。 这也对得上号,很多人都说若希儿的发质不是很好,眉毛也淡,不过倒称得上口鼻清俊。 那么,另外一个生下来痰塞的女孩呢?” “死了!”东方楚淡淡地说,“夭折的婴儿不能久放,很快就被安葬了。” “不,她没死,还被你带去了日本!”桑卫兰抬起头,犀利地盯着他。 “你为什么这么说?”东方楚平静地问。 “我不知道你们用了什么方法,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做到的,不过那个小女孩肯定没死!”桑卫兰肯定地说,“我想了很久,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年仅四岁的小女孩,在一夜之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之后不哭不闹不害怕,而且看上去还很开心? 看了这篇日志,我终于想通了。 惨案发生之后看到的那个小女孩,根本就不是若希儿!而是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女孩。 和若希儿长得一模一样,又年龄相当的小女孩,这样的概率有多小?你们又怎么可能碰巧找到?唯一的解释就是,她是若希儿的双胞胎姐妹! 之前被你们想办法偷走,惨案发生后又将她抱了回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东方郡全家都死了,却唯有这一个小女孩活了下来!” “你说得没错!”东方楚轻轻地叹了口气,“兰陵早知道谢红袖怀的是双胞胎,她觉得这里面大有文章可做。 谢红袖产下双胞胎, 东方郡中年得双女,大喜过望。 为大一点的女婴取名为若希儿,寓意如稀世珍宝。 为另外一个女婴取名为若灵儿,寓意聪明机灵。 恰巧一名女婴出生之后,被痰塞住了口鼻,出现了假死的状态,情况已经很危急了。 兰陵怕她缺氧而死,于是设法吸出了她的痰,同时又偷用针灸刺她的穴位,令她的呼吸与心跳都弱不可闻,这其实是很冒险的,那个小小的女婴,很可能因此死亡。 在场的人,都以为她已经死了。 在场接生的,还有另外一名医生,但他万万没想到会有人对一个刚出生的孩子下手!况且,若灵儿出生,本来就出现了假死的症状,所以大家并未怀疑。 东方郡闻讯后悲喜交加,不过中年得女,已经令他很是欣慰了,对兰陵也是感激不尽。” “若希儿出生后,健康活泼,深得全家的喜爱。 至于假死的若灵儿,一来怕对刚生产完的谢红袖母女不利,二来不过是夭折的婴儿,过于隆重反而折了福分,所以并没有大作法事,而是买了一副棺材,草草收殓了,将‘尸体’寄放在保福寺。 第二天,兰陵买通了寺里看守的和尚,用一具医院里买来的死婴,悄悄将若灵儿替换出来。 兰陵本不作希望的,这个刚出生的小女婴,经过这样的折腾,肯定是活不成了。 万万没想到的是,若灵儿居然被她救活了,简直是个奇迹!兰陵又惊又喜,认为这就是上天在护佑我们复仇成功!她辗转与在日本的我取得联系,我也认为这是一个大好的时机。 托人将若灵儿带到了日本,由我亲自抚养。 于是,在我们的几番筹划之后,一个更完整的计划要实行了……” “这个计划,必须更加精密周详,稍有不慎,便会满盘皆输。 所以我们必须小心推敲,谨慎行事。 为此,我们不惜又等了四年。 这四年间,为了掩人耳目,我只回国一次。 四年的光阴,足以改变很多东西,直到东方郡等人,已经对兰陵放松了警惕。 直到上海滩上,已经淡忘了我们曾经的血海深仇,甚至忘了远在日本的我……在一个月圆之夜,双生儿的生日那天,我们开始行动了……” “之所以选择在若希儿生日那天,我们是经过反复思考推敲的。 若希儿聪明伶俐,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东方郡得女之后,财富与权势达到了一生之中的顶峰,因此他认为这个女儿‘旺父’,简直把她当作心头肉来看待。 每年生日,都大肆庆祝。 他本就是个张扬的性子,若希儿四岁的生日,更是准备大宴宾朋,恨不能全上海的人,都来为他的宝贝女儿庆生。 但他平日为人阴险,作恶多端,树敌颇多,他对此也心知肚明。 为了确保宝贝女儿的生日宴会万无一失,他特地请了法租界巡捕房的人镇守,当时巡捕房的总巡长亲自坐镇,派了几十名巡捕监守。 这么大的排场,上海滩上自然闹得满城风雨,沸沸扬扬。 东方郡自以为防守严密,可以高枕无忧。 越是他觉得无懈可击,反而越令人有可乘之机,我们偏偏要选择在这个时候下手……” “当天晚上,兰陵故意找机会对东方郡睐以青眼。 东方郡再狡诈,也是个男人,正值最春风得意的时刻,也有些忘形起来。 他虽然没有完全消除戒备,但多少有些放松了警惕……” “难怪若希儿会说,她当夜看到东方郡与萧太清在一起!”桑卫兰恍然,随即又冷笑,“她说的是实话,也合情合理,会取得大家的信任。 不过当夜发生了那么多事,她却只捡这一件来说,分明是想把矛头指向夏疆!表面上她悄悄对郑涵说了实话,实则还是在维护东方先生的利益。 或者,是先生示意她这么说的,我猜得没错吧?” 东方楚微微一笑,算是默认,“我毕竟是她唯一的亲人。 她再叛逆,心里也是爱我的!” 他轻淡的笑容里有种胜利般的优越,把“爱”字咬得很重,似乎是在暗示着什么。 “没错,毕竟是亲人!”桑卫兰似乎并未在意,“然后呢?东方郡一家究竟怎么了?” “我和兰陵为他们一家精心准备了一份厚礼,兰陵提议,以兰陵与周拂尘、柳忆眉、李楚岑四人的名义送了过去。 周拂尘自不用说,与东方郡一直往来密切。 柳忆眉为人圆滑,对东方郡一向敷衍得还不错,李楚岑醉心学术,与世无争。 他们三个当时都算是文化界的望人,东方郡再有权势,毕竟是个粗人,送他这样一份厚礼,也算给足了面子!” “可是那四个花瓶?”桑卫兰忍不住问。 “没错!”东方楚微微一笑,想来这是他的得意之笔,“四个精心打制的景泰蓝花瓶!” “我曾问过当时查案的巡捕,说当晚检查过,”桑卫兰忍不住眉头微皱,“那四个花瓶是空的,只有瓶子本身的重量。 而瓶盖虽然不能打开,但是镂空的,可以看到底部,不太可能装有气体。 那花瓶里到底有什么机关,能置东方郡全家于死地呢?” “那巡捕有没有说,案发后在花瓶里发现了什么?” “瓶内有少量的黑迹,像是纸烧过的痕迹,” 桑卫兰想了想,“瓶口向下五分之四左右,也有一圈灰迹。” “桑老板,那你有没有想过,那痕迹是怎么形成的?”东方楚微微一笑。 “这我倒是想了好久,” 桑卫兰不觉皱起了眉头,“当时来往的宾客众多,有巡捕把守,而这么贵重的礼物,以东方郡的性格,一定要放在醒目的地方,我想,你们是不会去点燃,而引起别人怀疑的。 一定是想办法让里面的东西自燃。 我查过资料,当时放置花瓶的地方,是一个半露天的阳台,温度很高。 如果有磷等燃点低的东西,是很容易自燃的。 可是想想又不对,磷会在白天就发生自燃,产生烟火和气味,很容易被人发现的。 再说东方郡全家遇害,而众宾客无事,说明是在众宾客告辞后发生的,东方郡家人全部休息之后,起码是在当天夜里十一点之后,你们是怎样做到的?” “这其实也不难,”东方楚轻描淡写地道,“在距瓶口五分之四处,也就是那圈黑迹的地方,原来有一层薄薄的油纸,它的颜色深浅与反光度,看过来与瓶底一样。 所以透过镂空的盖子看起来,这四个花瓶完全是空的!” “油纸下面装着什么?气体吗?”桑卫兰追问。 “没错!”东方楚声色未动,眼中却不觉添了一丝淡淡的神采,“它有剧毒,却无臭无味,甚至成分重量与空气相差无几,又不太为世人所知。 所以即使采集到样本,在当时的中国,也很难被检测出来。” “难怪!”桑卫兰点头,“那么你们又是怎样,使那层覆盖毒气的油纸在一定的时间里,自行燃烧的呢?” “用酸!那个花瓶的盖子,看起来是镂空的,一览无余,其实里面大有文章:盖子铜胎,表面是瓷制的。 上下两层,里面有少量的几滴浓硫酸溶液,被放置在盖子下面的凹槽处,那凹槽的纹理与角度是被设计好的,除非你将花瓶倒置,不管你倾斜到何种角度,酸也不会自行滴落。 而到了一定的时刻,只要有人走过去欣赏花瓶,且‘不经意’地将盖子下方的凹槽倾斜到特定的角度,那酸便会滴到下面的油纸上,油纸被腐蚀掉,毒气自然就会逸出了……东方郡家中的人,一个也没逃掉!” 桑卫兰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东方郡家整整三层楼,面积很大,你那么有把握,这些毒气可以杀死他们?” “柳忆眉是学化学的,不是吗?”东方楚的微笑,多少带些得意,“这是我们经过反复实验的。 东方郡家宅面积,我心中有数。 他的生活习性,我自然也一清二楚。 这些气体经过压缩,浓度很高,短时间内即可置人于死地,房屋面积再大些也不怕。 至于东方郡,他生性多疑,总怕有人暗害他,所以在家时总是门窗紧闭,连窗帘也拉得严严的,更何况那晚下大雨。 他的惜生保命之策,反而给了我们可乘之机。 当天夜里雷雨交加,夜深寒重,东方宅里自然门窗紧闭。 不过有个别门窗关不紧也没关系,那么高浓度的毒气,足以在四个小时之内,毒死他们全家所有的人!” “如果他们中有人觉察,并立即报警的话,你岂不是功亏一篑了?” “觉察?怎么觉察?”东方楚微笑着反诘,“我们事先已经计划好了,硫酸滴下的时间大概在子时,东方郡家人接连折腾了好几天,已经人仰马翻了,更何况很多人都喝醉了。 那气体无色无味,不易察觉。 即使有人觉得头晕无力,在深夜里,也会以为自己由于长期的劳作而困倦了,他们会各自上床休息,然后沉沉睡去……” “是啊,又有谁会想到,他们竟会陷入这样一个恶毒的阴谋?”桑卫兰忍不住轻叹,“那么,他们的尸体呢?你又是怎样处理的?” “我们有两个内应,”东方楚慢慢地站起身,“有一个跟随我母亲多年的老仆人,我们叫她吴妈,她的儿子吴大壮就在东方府里当差。 我逃往日本后,吴妈只好投奔儿子。 因为她在我家里待过,在东方郡家中很不受待见,金氏曾多次当面羞辱她。 她只好回到了老家,她走之后,她的儿子吴大壮也想离开,因为没找到别的事,就一直拖着。 我们承诺过,只要办成了这件事,我们就安排他和母亲去日本。 吴大壮有个拜把子兄弟周成也在东方郡家里,也加入了其中……” 他顿了一顿,“还有一个,是东方郡的第三房小妾谭记儿,她原来最为得宠,谢红袖入门后,争宠失利,等于被打入冷宫。 她因妒生恨,偷偷地在东方郡等人的饮食中下泄药,害他们腹泻,被兰陵查了出来。 兰陵并没有声张,悄悄地找到她,以此事作为要挟,要她帮我们做事。 她本来就痛恨东方郡,我们又许了她很多好处,自然很痛快地答应,她和吴大壮、周成里应外合,共同成事。” “东方郡称霸一方,无恶不作。 他们家有几口深窖,对外称是废弃不用的菜窖,实则是他用来藏置走私的货物、鸦片和枪支等物的,这在他们家也不是什么秘密。 而连他们家人也无从知晓的是,密室之下,仍有密道,连着一个更为隐蔽的密室。 东方郡自知罪孽深重,时刻提防有仇人找上门来,所以设置了重重密室,以防必要时藏身、逃走。 因为他毕竟势力强大,几十年来也没用上,反而用来私设刑堂,囚禁折磨仇敌和背叛他的人所用。 甚至绑架、贩卖民女,也关至此处。 最深处的密室常备有水泥、石灰、砖石等物,他将人折磨至死后,将尸体先投入石灰池中烧掉,再将残骸搅入水泥中,最后再用砖石砌好, 这样,密室内光鲜平整,谁也看不出有杀人埋尸的痕迹。 吴大壮和周成年轻力壮,是东方郡的得力打手,都曾做过这种事,眼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转瞬间尸骨无存,消失得无影无踪。 东方宅中白骨累累,冤魂无数。 这也是他们背叛东方郡,愿意帮助我们的原因之一。” “东方郡经常在密室中私设刑堂,为了防止受刑人的叫声传出来,密室的密封性特别好。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被毒气伤害,当晚他们三个悄悄躲进了密室,并带上了兰陵事先准备好的防毒面罩。 兰陵的心腹孟真已经提前躲到了里面,指挥他们行动。 可是东方郡家中人多眼杂,谭记儿在躲入密室的时候,被东方郡的另一房小妾发现了,以为她与人私会,偷偷地跟了进来。 吴大壮怕事情败露,一不做二不休,索性杀死了她,将尸骨扔进了石灰池里。 吴大壮与周成经常帮东方郡杀人,这对他们来说也不是什么为难的事,不过主动杀人还是第一次。 杀死那个尾随而来的小妄之后,胆子更大了些,他们戴上防毒口罩,等待消息。 密室的密封性很好,即使趴在门上,什么也听不到。 他们几个就聊起家常来,说起离开东方家后,日子要怎么过。 四个小时过后,闹铃响起来了,他们便知道差不多了,如果进行顺利的话,东方郡家里的人即使不死,也基本上失去了抵抗能力。 吴大壮打开了密室厚重的通风口,密室很大很深,又有石灰池,所以要经常通风,通风管道与宅中的几个壁炉烟囱是相通的,从密室一直通向三楼,所以等于同时给整个宅子通风。 他们挤到通风口旁,足足两个小时,没有听到一点声音,他们知道,计划成功了!” “天很快就要亮了,他们必须马上行动,把尸体处理掉,否则就会被人发现。 他们戴上了手套,准备走出密室。 而这时谭记儿的腿都吓软了,怎么也不敢动,孟真用刀逼着她,才戴上面罩,几乎是爬了出去。 宅中很静,也很暗,只有走廊中有几盏昏暗的灯,似乎有种微弱的喘息声。 谭记儿几乎吓瘫了,孟真倒是很冷静,指挥他们先将门窗微敞开,不能开灯,以防引起外人的注意。 大部分人都死了,口鼻流出脏东西来,他们被包住头,滚下楼梯,然后由周成将他们放在一个小推车里,推到密室扔下。 有些人还没死,新鲜空气流进来,又缓和了许多,不过没有力气,也发不出声音,吴大壮很轻易地将他们勒死。 东方郡身体壮,似乎还有些意识,吴大壮故意反复几次才将他勒死,以加深他的痛苦。 谭记儿被吓瘫了,她没有力气拖尸体,只好让她清理痕迹,她只能照做。 当她在清理一个女仆枕边的血迹时,那女人轻微地动了一下,谭记儿当时就吓疯了,她大吼大叫,说是要出去告发,结果吴大壮立刻扭断了她的脖子。 吴大壮与周成高大强壮,孟真冷静果断,可处理五十多具沉沉的死尸,也是很费力的事情。 几经周折, 尸体都被扔进石灰池里,等销毁得差不多时,才倒入大量的水泥搅拌,抹好,最后用砖石砌好。 直至将石灰池与密室的地面一样的砖石砌好,这样就很难看出其中的奥妙了。 对了,东方郡以前在掩埋尸体时,为了不被别人发现,特地找了很多经过磨损的砖头,随时与地面上的保持一致。 他的狡诈,恰好为我们提供了方便。” “一切都收拾停当后,在孟真的坚持下,他们并没有急于离开,吴大壮和周成在密室中善后。 而孟真将东方宅又仔细查看了几遍,清理痕迹,由于东方郡等人是在睡梦中中毒而死, 几乎没有挣扎的痕迹,只有少量的污渍,她将污渍清理好,把遗留下的印迹擦干净。 曾经打进来两个电话,被吴大壮机智地敷衍过去了。 因为外界知道东方宅中前一夜狂欢,东方郡喝了不少酒,所以也并未生疑。 他们把若灵儿留在其中一个房间里,她毕竟是个小孩子,怕她一个人害怕,给她吃了一些安定的药片,使她能睡到第二天早上。 然后孟真等人在密室中将最底层的密室从内部砌死,然后,从密道走了出去。 这就是整个经过了。” “就这么简单?”桑卫兰吃惊,二十年未破的惨案,就这么简单? “这世上的一切谜底,都很简单,”东方楚微微一笑,“就看你能否参透了。” “法租界的巡捕想来也非等闲之辈,就没有人发现那个密室?”桑卫兰仍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上面几层密室自然被发现了。 至于掩埋尸体的那一间,本来就少有人知道,又被从内部用厚厚的水泥抹住了。 等于已经被封死,除非用炸药,但那样又会破坏整个现场,谁敢冒这个险?再说谁也不敢保证,里面一定有个密室?若灵儿是我们早就交代好的,那一套话我教了她好几年,她就以为是在做游戏。 本来那个孩子也机灵,不过才四岁,问她别的话,也说不出什么来。” 桑卫兰点了点头,“东方先生真是高明,您坐镇日本,遥控战场。 您要是不说,恐怕谁也拿您没法!” “你这算是恭维吗?”东方楚苦笑着摇了摇头,“如果没有兰陵的话,恐怕我是做不到的!” “那么后来呢?吴大壮那几个人怎么样了?” “经过这件事后,世人都以为吴大壮和周成已经死了,他们自然也不能再在上海待下去。 在兰陵的安排下,他们偷偷地跑到天津,然后又从天津逃到了日本。 周成自恃功高,总拿那件事要挟我,被我做掉了。 吴大壮一直为我做事,倒是忠心耿耿。”东方楚轻描写,似乎说的是一件再普通不过的事。 “后来呢?” “后来?”东方楚微微苦笑,“后来的事,你已经知道了。 东方郡结仇太多,众人议论纷纷。 因为他家只留下个若灵儿,唯一的亲人又只剩了我,所以怀疑我的人最多,不过他们拿我没有办法。 一来没有证据,二来我根本不在中国。 所以一年之后,我回国接过了若灵儿。 因为太过招人耳目,夏疆提防得又紧,小不忍则乱大谋,所以我和兰陵并未见面。 半年之后,我忍受不住相思的煎熬,偷偷回国来找她。 四年前,我们相会时,留下了一个孩子,是悯悯!你知道吗?我一见她,就知道她是我的孩子,冰雪聪明,小小年纪,就会察言观色了,我喜欢她,喜欢得不得了。 可是我不敢去亲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我当时真想带她走,可我也知道那是妄想,被夏疆发现,一切都完了。 我和兰陵之所以能逃出来,也有悯悯的功劳。 夏疆没有想到,会有女人舍得放弃孩子,所以他放松了警惕……我们到了日本,等待着若灵儿长大,等待着将东方郡的钱收入囊中……” “就这样?” “没错,就是这样!”东方楚淡淡地说。 “那周拂尘一家又怎么回事呢?”桑卫兰忍不住冷笑,“难道和二位无关?” “周拂尘?”东方楚微微一怔。 “民国六年六月四日,周拂尘酒后用斧头砍杀妻儿,然后自杀,东方先生难道不知道这件事?” “哦,这样,”东方楚淡淡地,仿佛这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 “没错,这事是兰陵做的手脚。 因为从前的事,她恨极了周拂尘。 嫁给夏疆后,她有意和周拂尘保持联系,私下里幽会,并留存好证据。 等她有了足够的证据后,她约陈素斐见面,把周拂尘怎样嫉妒、陷害我们,还有和她幽会的事都说给素斐,并把所有的证据一并交给她。 兰陵是了解素斐的,她死心塌地、卑微地爱着周拂尘,但她骨子里是一个正直的、骄傲的人,一旦她发觉事情的真相,她是不会原谅,也不肯妥协的。” “果然,陈素斐回去后大闹,大骂周拂尘是个心胸狭小、心地恶毒的无耻之徒。 他们那时候已经有了一儿一女,陈素斐威胁说要带孩子离开,并且向世人揭露他的真面目。 周拂尘心地狭窄,又最好面子,对她一会儿苦苦哀求,一会儿又出言威胁。 陈素斐和他生活多年,因为爱着他,一直小心翼翼,百依百顺,此刻像是一下子爆发了出来,不依不饶,周拂尘酒后失控,所以才会发生那样的惨剧……” “这样的状况,其实也出乎我们的意料,兰陵此举,只是想让周拂尘身败名裂,受尽折磨,没想到陈素斐母子会死得这么惨,”东方楚轻轻地叹了口气,毕竟,他与陈素斐多年相交,还是有感情的,“只能说,周拂尘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残忍暴戾。 而陈素斐呢,明明有前车之鉴,又明知周拂尘不喜欢她,却还要嫁,早晚要出事的。” “就算是她不能带眼识人,遇人不淑,”桑卫兰轻叹,“也不至于如此吧?” “是啊!”东方楚的眼神黯然,“不过好在,他们还有一个女儿幸存了下来。” “你所说的,是被柳忆眉收养的那个吗?”桑卫兰问。 东方楚有些惊讶地扬起眉,看着他,“桑老板也知道她?” “因为我见过那个女孩子!”桑卫兰面无表情地说。 “是吗?”东方楚一惊,“她在哪里?过得怎么样?” “很不好,”桑卫兰冷淡而苦涩地说,“其实你应该也见过她!” “有吗?”东方楚似乎有些激动,“什么时候?在哪里?”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桑卫兰转开话题,“柳忆眉为什么要收养她?仅仅是觉得她可怜?” “也不是,”东方楚有些颓然,他再狠毒,这几个朋友,仍是心中绕不过的槛, “‘东方惨案’发生了,其实也牵连了他们几个。 柳忆眉、周拂尘和李楚岑一时间受到了众人的猜疑与指责,很多人都怀疑那四个花瓶有问题,怀疑是他们几个动的手脚。 其实柳忆眉与李楚岑同情我们的遭遇,是想帮我们的,只是没想到我们会做下这么大的事。 他们受不了众人的指责,更受不了自己内心的折磨,所以一度消沉。 李楚岑性格软弱,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几乎自杀,被人救下后,跑到荒山里隐居起来。 我觉得有些对不起他,一直在找他。 不过直到这次回来,收到那张神秘的纸条,我才知道他的下落。 至于柳忆眉,我想,他是我们害的。 毕竟他全心全意地帮助我们,而我们却无情地利用了他。 他一定以为我们已经丧心病狂,成了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当然,实际上也是这样……” “周拂尘杀死妻儿,柳忆眉一定以为这也是我们故意策划的, 他虽然也恨周拂尘,但对陈素斐母子抱以万分的同情,他怕我们再对那个存活下来的小女孩下手, 所以,先下手为强,收养了那个女孩,时刻带在身边,他认为,我们再丧心病狂,也不会对他下手的。 他一直在上海隐居,直到那个女孩长到十四岁,他认为危险解除了,那个女孩可以独立生活了,便悄然离去。 没有人知道他在哪里。 直到这次回来,我才知道,他一直以来化名李枯禅,躲在北方。 可惜啊,他已经去了,我终究没能当着他的面,对他说声‘对不起’!”他表情淡淡的。 然而,眼神中的内疚和懊悔,却像是水底的气泡,倏然上潜。 “我所知道的,都已经说了,”东方楚轻叹一声,“是仇是恨,是恶是罪,已然至此,我从来也不曾后悔。 不过刚才桑老板说我见过周拂尘的女儿,这又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不记得?” “这件事说来话长,我一会儿自会说明,”桑卫兰转开话题,“我还有一件事想请教!” “桑老板请说吧,事已至此,老朽知无不言!”东方楚淡然道。 “先生刚才讲了‘东方惨案’的经过,无非就是毒气和密室,”桑卫兰轻轻地皱了皱眉头,“巡捕房的人破不了这个案子,倒也罢了。 我叔叔可是剑桥大学的博士生,学过刑侦,也学过化学制药。 以他的办案能力,按说能破得了这个案子,为什么会功亏一篑呢?” “这件事,”东方楚微微苦笑,“如果我说了,桑老板一定要对我拔刀相向的,我还是不说为妙!” “已经过去这么久了,”桑卫兰直率地说,“先生但说无妨!” “我们在做这件案子之前,早已经想到令叔是个棘手的阻碍,”东方楚轻轻顿了一下,“毕竟,闻名上海的大神探,不是那么好对付的,我和令叔有过交往,也知道他的本事。 想要成事,就一定要让他有掣肘之患。” “掣肘之患?”桑卫兰反问,“我叔叔既不贪财,也不好色,想要掣他的肘,你们是如何做到的?” “骨肉之情,悔疚之痛!” “哦?愿闻其详!” “桑老板,你还记得谢青衿吧?” “这个名字很熟,”桑卫兰想了想,“是……” “她是你叔叔的红颜知己,也是若希儿的母亲谢红袖的姐姐!” 桑卫兰恍然,东方楚微微笑了笑,“没错,就是她!你叔叔未发迹时,和她交好,订下婚盟,并生了一个女儿。 可是你叔叔成了上海滩有名的侦探之后,又不肯娶一个青楼女子,做了负心人,这件事你知道吧?” 桑卫兰点头,“是的,我知道!” “那么你一定知道后来的事,谢青衿虽是青楼女子,生性却极为清高自傲,她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一气之下撇下女儿自尽了。 你叔叔其实是个责任感极强的人,痛悔不已,觉得对不住她,也大病了一场,自那以后,身体一直不是很好。 这就苦了他们的女儿——你叔叔给她取名叫桑蕙兰,蕙兰自幼体弱多病,又缺乏父母的悉心照料。 小小年纪,却面黄体瘦, 像个小林黛玉一样。 你叔叔四处延请名医,却也不见什么效果。 那时他和夏疆也有来往,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 请兰陵来瞧。 这也是医缘,几服药下来,桑蕙兰的病竟大有起色,你叔叔便重托了兰陵,请她帮忙照顾女儿,兰陵觉得,要想做这个案子,非有令叔的配合不可,所以,她就……” “你连小孩子也不放过?”想到弱小的妹妹桑蕙兰可能的遭遇, 桑卫兰又急又怒,“若希儿、若灵儿命运悲惨,若说是因为她们有个禽兽不如的父亲,倒还说得过去。 桑蕙兰,这个完全无辜的女孩,你们也不放过?” “我就知道,桑老板要生气。”东方楚轻轻地叹了口气,“我也知道,自己罪孽深重,早晚要入阿鼻地狱的。 不过,我和兰陵从前所遭遇的一切,又何啻于入地狱呢?我们又做错了什么,要受这样的折磨?世事本无常,不知是孽是劫。 不管怎样,我活着的唯一动力,便是复仇。 除此之外,不作他想。” 半晌过后,桑卫兰开口,“那么,你们是利用了蕙兰,以至于我叔叔有掣肘之忧?” 东方楚轻轻点了点头,“兰陵虽然精心调制,奈何蕙兰是胎里带来的病根,她母亲后期得的是肺痨,就是西医所说的结核病。 蕙兰经常咳血,令叔叔虽然疼她,也常常担忧她的病情不容乐观,但令叔太忙,也不能常常在身边照料她。 蕙兰的病越来越重,不到三岁便去了……” “她其实没有死,对不对?”桑卫兰冷冷地问,“这一定是你们做的手脚。 萧夫人能让若灵儿假死,当然也能让蕙兰假死,可怜那两个小女孩了!” “是的,兰陵用了同样的办法,使桑蕙兰假死,并将她偷偷地带到了日本。” “不对!”桑卫兰掐算了下时间,“你们带走蕙兰的时候,是在‘东方惨案’发生一年前,你们的心计可真深啊!难道在那个时候,你们就知道东方郡家要生双胞胎吗?” “那倒没有,”东方楚摇了摇头,“我们只知道要复仇。 而辖制令叔,要省去好大的麻烦!” 桑卫兰仰头,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那后来呢?” “令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以为他的女儿蕙兰已经去世了。 对不起谢青衿,已经让他觉得自己罪大恶极,而没有照顾好女儿,让他觉得自己罪加一等,可想而知,他的内疚与悔恨,他不能原谅自己。 每天自虐似的工作,用身体的痛苦来惩罚自己。 直到有一天,我们给他寄了一张照片……” “那一定是蕙兰的照片!”桑卫兰静静地说。 “是的。 令叔接到照片的心情如何,我们不得而知,不过,他一定相当痛恨我们,”东方楚淡淡地苦笑,“不过,这个闻名遐迩的大侦探,拿我们一点办法也没有。 因为,不敢让女儿的生命再次受到威胁。 我们的要求也很简单:不能插手,甚至要帮助掩盖‘东方惨案’的一切!” “难怪,”桑卫兰冷笑,既没有恍悟,也没有惊奇,从在桑知非的保险柜里拿到照片,他就明白了一切,“难怪他破不了这个案子,你们绑架了他唯一的女儿……难怪他会郁郁而终,他是被你们逼死的!”他一跃而起,怒向东方楚,“你就不怕,我为自己的叔叔报复吗?” 东方楚不惊不慌,“你就不问问,你的堂妹桑蕙兰的下落?” “蕙兰?你把她藏到了哪里?” 东方楚胸有成竹地一笑,“她一直和我生活在一起,过得还不错!如果我有什么事的话,她恐怕也……” “你想继续拿蕙兰来威胁我?”桑卫兰冷笑。 “老朽不敢,”东方楚冷冷地道,“不过令妹如果有什么事的话,令叔的一切努力与牺牲也就白费了,恐怕他在九泉之下,也不得安宁的。” 桑卫兰望了他半晌,冷笑着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你没说谎?你凭什么说蕙兰还活着?” 东方楚微微一笑,从怀中取出一封信来,“喏,这是令叔写给他宝贝女儿的信,不会有错的!” 桑卫兰接过: 蕙兰吾儿安好?彼处冷暖如何,饮食可习惯?父今无能,不能亲抚吾儿,一睹笑颜。 唯见儿旧时床头小玩意。 今寄上拨浪鼓一只,是汝旧时最爱。 另寄钱十千。 汝年幼,多听伯伯与阿姨的话。 言不尽,诉不尽思儿之情,父就此搁笔。 父桑知非 草 民国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的确是桑知非的手笔。 桑卫兰曾暗怨过他的妥协与软弱。 而今,一只远跨重洋所寄去的拨浪鼓,突然让他对这个无能为力的父亲有了深刻的理解与同情。 事到如此,可能照顾好桑蕙兰,才是对他叔叔最大的抚慰与帮助了吧? 他把那封信揉成一团,“蕙兰,她在哪儿呢?”他不动声色,但手指上的力度说明了他的决心。 东方楚侧目观察他,似乎是在估量他所能接受的程度,“你见过她……还不止一次!” “是吗?”桑卫兰故做糊涂,“她在哪里?” “她其实是……”东方楚缓缓地道,“就是你们以为的若希儿……你今天刚刚见过她,还和她说了几句话!” “怎么会?若希儿不是在十六年前就换成若灵儿了吗?怎么会是蕙兰?” “又换了一次,” 东方楚带点无奈地说,“若灵儿带回日本后,很难管教,那孩子实在太精灵古怪了。 她长大以后,猜测出了一切前因后果,她和奶妈联合起来,竟然以此来要挟我,要我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她。 在她的眼中,我看到了她爸爸东方郡的影子。 就算复仇不成,我也不能留她,早晚是个祸害!我把她除掉了!可是她死了,谁回来继承遗产呢?到哪里去找那么相似的小孩子?老天顾佑,还有一个现成的!” “蕙兰?” “没错!她日本名叫浅川樱子,是被我们当作亲生女儿养大的,和我们有一定的感情,自然听从我们的安排。 而且,她生性仁厚,没有若灵儿那么多的鬼心眼!” “难怪夏谙恕提起过‘浅川樱子’这个名字,他一定去日本调查过!” 桑卫兰恍然,不过他很快又有了新的疑惑,“可是,蕙兰的相貌和若灵儿姐妹又有区别,你怎么获取别人的信任?” “你别忘了,”东方楚带着几分自豪地微笑,“她和双胞胎是两姨姐妹,本来就很相像,年龄又差不多,最巧合的是血型也一样。 小孩子长大后,总有些变化,所以在相貌上,是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没错!”桑卫兰恍然,“事情竟然这么巧!” 东方楚自信地笑了笑,“若希儿叛逆没错,对我有看法也没错,可哪个孩子和亲生父母不闹别扭呢?在她的心目中,我才是她的父亲,她是不会听别人的话的!” 言外之意很明了了,桑蕙兰仍是他手中的棋,别人夺不走。 可桑卫兰没有吃惊,也没有恼怒,他只是冷笑,“那么,蕙兰现在在哪里呢?” “说是瞧病,其实她被我的人带走了,藏在一个很安全的地方,只有我才找得着她!” 他胸有成竹地说。 “不,”桑卫兰微微一笑,“蕙兰,现在在我手上!” 东方楚大吃一惊。 “桑老板说笑了,”片刻,东方楚又淡淡一笑,“蕙兰我已经派人带走了!” 桑卫兰不慌不忙地坐下,拍了拍裤角上的灰,“我已经把她带走了!” 他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 “怎么会?”东方楚冷笑,“蕙兰的性子我知道,拗是拗些,不过这些大事上,她一向不会违背我的意思,怎么会和你走呢?桑老板,玩笑可不能随便开!” 桑卫兰微微一笑,“蕙兰要走,自然有她的道理!东方先生,你可记得,我们刚刚走进这间屋子时,有人在外面吹箫?” 东方楚一惊,有些事情,是当时浑不在意,过后想来,却有些悚然的。 “那是什么?”东方楚用手触着额头,他在极力思考,“那个曲调,我好熟悉,似乎在哪个地方听过?” “儿女和父母的关系固然亲密,而儿女长大了,是一定要离开父母的,”桑卫兰悠悠地道,“能让她下决心离开的,自然是她最亲密的人,东方先生好好想想,蕙兰可有心爱的人?” “有、有、有,”东方楚连连点头,突然一惊,“你所说的,难道是那个——” “柳寒江!”他们几乎同时说出那个名字。 “怎么会?怎么会?”东方楚喃喃自语,又连连摇头,“你怎么会知道柳寒江呢?难道,你们是一伙的?” “以前不是,但现在是了!” “原来你认识他?”东方楚惊问。 “刚刚认识,”桑卫兰叹气,“不过我宁可从没见过他!” “他到底是什么人?桑老板又是怎么找到他的?”东方楚自嘲地笑了笑,“说来惭愧,我追了他好几年,却连他的影子也未摸到!” “说来话长!”桑卫兰想起来,又愤怒,又懊恼,“真是冤孽啊!你犯下的过错,不但你,连你的女儿也要一起偿还!” “什么?偿还什么?”东方楚有些紧张起来,“你是说,悯悯她……” “没错!” 桑卫兰郑重地、缓缓地道,“柳寒江袭击了悯悯,就在昨夜晚上,她的腿……很可能会留下终身残疾!” 东方楚像是被雷电击中了,好半天才缓过神来,“怎么会这样……为什么?为什么?” 桑卫兰近乎残忍地微微一笑,“为什么?你知道柳寒江到底是谁吗?你好好想想,她姓柳……” “姓柳……”东方楚触电似的一哆嗦,“难到,他是柳忆眉的儿子?” “你错了!”桑卫兰冷冷地望着他,“柳忆眉的亲生儿子另有其人!你别忘了,柳忆眉曾经收养过一个孩子!” “不不不……”东方楚连连摇头,“柳忆眉是收养过周拂尘的遗孤,可那是个女孩,你错了!” “没错!”桑卫兰能理解他的错愕,“‘柳寒江’的真名叫周迪,是周拂尘的女儿,她在惨案发生时,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导致精神分裂。 在她的臆想中,她的哥哥周寒江没死,和她一起被柳忆眉收养,并改名‘柳寒江’。 她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扮演两个角色,柳迪和柳寒江……” “不,不可能!”东方楚仍是连连摇头,他仍然觉得不可思议,“怎么会这样?你是说,若希儿,不,蕙兰爱上的是一个女孩?还是个神经病?这怎么可能?” “不管你信不信,”桑卫兰冷静地说,“蕙兰已经和郑涵走了,她去见她心目中的柳寒江。 那支曲子,是柳寒江常为她吹的,郑涵刚刚学会,吹得还很生涩,不过已经足以说服蕙兰了——我们找到了真正的柳寒江!” “难怪,难怪!”东方楚摇头苦笑,“难怪在日本时,我总也抓不到那个柳寒江!原来他根本不是一个男人!他可以是个男人,也可以是个女人,这样的人,你怎么找得到他!我怎么会遇到这么怪异的事?想不到,我竟然栽在她的手上!难道上天,也不再眷顾我了吗?我只是想复仇而已!” “够了!”桑卫兰再也忍受不住,他的拳头击在案上,发出惊雷一般的怒吼,“你们所做的好事, 毁掉的仅仅是东方郡一家吗?我叔叔桑知非,郑涵的父亲郑芸,柳忆眉、李楚岑、王保国、周海峰……最无辜的,莫过于那几个孩子了,柳迪你见过吗?她是多善良,多柔弱的一个姑娘,她的本性就应是那个样子的,而不是把她的灵魂一分而二,又分裂出个残忍怪异的柳寒江!郑涵自幼失去了父亲,这给他,给他的家庭造成了多大的痛苦?他多想再见到他父亲,他现在不要命地破案,就是想完成父亲临死前的心愿!还有你的亲生女儿——夏谙慈,她这么多年,又是怎么过来的?你们明明不想要她,又何苦生她下来?顶着一个私生子的名头,她在夏家,受到了多少白眼与折磨,这些你想过吗?你有你的痛苦,冤屈,仇恨,这些人又何辜?为什么要受这么多的折磨与苦难?这些,你都想过吗?” 东方楚呆住了。 他不是没想过这些,他是不愿去想。 痛苦与仇恨满满地填塞了他的头脑与思想,他的心里容不下别的。 桑卫兰的话像在他的头脑上钻了个洞,旧日的仇与痛缕缕逸出,新鲜的空气填补了进来……不行,他不能去想,那会激起他所有的愧疚与悔痛,事已至此,只能前行,半点退不得。 过了许久,东方楚微微一笑,“那你想怎么样?对蕙兰说,她其实是桑知非的女儿,你其实是她的哥哥,你觉得她能接受吗?你考虑过她的感受吗?” 桑卫兰摇了摇头,叹气,“随她吧!只要她过得快乐,她是谁,我是谁,都不重要!” “看来你是不打算和她相认了,”东方楚微微一笑,“那么这笔家财,看来是与你无关了。” “原来你认为我是冲着钱来的。”桑卫兰笑了。 “难道不是吗?”东方楚反问,“桑老板,你是商人,哪有不图利的商人呢?就算你还有其他的目的?你敢说你从未想过这笔钱?” “好吧,”桑卫兰悻悻地点头,“就算你说得对!看来,你早有所打算了!” 东方楚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这是他的最后一步棋。 他有些机械地,说着他早已准备好的话,“关于悯悯,我是对不起她的,百身难赎,我只有用后半生,加倍地对她,来弥补我的过错……不管怎样,我毕竟是她的父亲!” “那么,你想怎样呢?”桑卫兰冷冷地问。 “我们,其实是可以合作的,”东方楚快速地说下去,“现在,我只差一步就可以拿到那笔钱了,只要蕙兰的身份不被揭穿。 阻碍我们的只有夏谙恕,其实他并没有什么真凭实据,只要我们联起手来,对付他绰绰有余!干掉夏谙恕,钱就是我们的了。 悯悯是我唯一的女儿,你又是她的丈夫,我的钱,迟早不还都是你们的?还有蕙兰,即使她分去一些,她是你的妹妹,想必你疼她还来不及呢,给她一些钱,又有什么关系呢?如此一来,我们父女,夫妻,兄妹能够骨肉团聚,又能得到实惠,我又圆了复仇大计,岂不称得上是一举三得?你说是不是?” “你是想让夏悯知道,她的父亲是个杀人犯,犯下这么多恶行?”桑卫兰冷冷地问。 “你这是什么意思?”东方楚面色苍白。 桑卫兰冷冷地一笑,“你就算能逃得了法律的制裁,能逃得了夏谙恕的苦苦相逼,你逃得开天地良心,逃得开普天下人的悠悠之口吗?你想让夏悯终生抬不起头来,在别人的唾骂中生活,让她知道,自己的父亲害死了那么多人,害得自己终生残废,在愧疚与痛苦中生活下去吗?” “你——”东方楚一时说不出话来。 “如果我是夏悯,”桑卫兰悠悠地说,“我宁可认夏疆为父,也是不肯认你的。 夏疆只是表面冷淡,但他对悯悯,却是真心疼爱。 他再恨你们两个,也不肯向她吐露她的身世,他不想她因此自卑,抬不起头来。 他明知她是仇人的女儿,却还养了她十六年,供她上最好的学校,接受最优良的教育。 你说,如果你是悯悯,会接受你这样一个父亲吗?” 东方楚受到了极大的震动,他不由自主地后退,“是的,”他喃喃地说,“我恨夏疆。 除了东方郡,我最恨的就是他,因为他从我身边夺走了兰陵。 我以为我赢了,其实我还是输了,因为我知道,再怎么努力,我也夺不回悯悯了……” “你说得是,”桑卫兰点头,“父母能给予孩子的爱,是有保质期的,一旦期限已过,她再也不会接受的,你就不要再试了,让她安静地生活吧!” 过了很久,东方楚茫然地点了点头,“好吧,让她安静地生活,我就不打扰了!” “其实,”桑卫兰望向窗外,“你不但输了,而且输得很惨。 不但是对夏疆。 对东方郡,你也没赢!” “为什么?”东方楚问,他左脸上的肌肉,有些微微地抽动。 “因为,”桑卫兰叹了一口气,“其实十六年前,你杀光他们全家时,你就已经赢了,赢得很彻底,就此收手的话,你们的复仇会很完美。 虽然凶狠恶毒,但却不无道理。 但你想要钱,要东方郡所有的钱……你不该再继续下去,你输在太贪心,多害了多少人?包括你自己的女儿!” “难道那些不是我的钱?本来就应是我的,我也姓东方!”东方楚有些激动地说。 “在这些事情发生之前,”桑卫兰缓缓地说,“难道你心中也惦记着这些钱?” 他的话很轻。 于东方楚心中,却不啻于一记重击。 他想起初出茅庐时的自己,年少轻狂,放眼天下,自以为可以做出一番宏图伟业来。 那个时候,又曾尝将这些钱放在眼里。 这么多年,这么多事,比起当初的自己,又有了多少改变? “钱、钱、钱,难道你不爱钱?”他喃喃地问。 “那也得看什么钱,”桑卫兰正色,“有些钱能要,有些钱却沾也沾不得,阴气太重!” “看来,”东方楚苦笑,“你是不想跟我合作!” “合作,还是不必了,”桑卫兰微微一笑,“不过,我还是可以帮先生的!” “帮?怎么个帮法?” “我可以帮先生,也可以帮夏谙恕,只要我不帮他,岂不就是在帮你?” “你的意思是……隔山观虎斗?” 桑卫兰摇了摇头,“我可以给先生一个交代,给我叔叔一个交代,给全天下人一个交代!” 东方楚的声音,有些微微颤抖起来,“你说要给我交代……是什么?” “给先生一个体面!” “体面?” “没错!”桑卫兰说,“天下人只知道,东方惨案是你做的,也知道你杀了夏疆,你报了仇,但他们拿你没有任何办法,他们谴责不了你,奈何不了你,更不能杀了你……先生觉得如何呢?” “你说得很好,”东方楚点了点头,“谁都拿死人没办法!” “更重要的是,”桑卫兰语重心长地说,“谁也不会知道夏谙慈是你的女儿,我不说,夏谙恕也不会说,他要顾及父亲的面子!” “你说得很好,”东方楚笑了,“但有一点你说错了,夏疆不是我杀的。” “不是?”东方楚怀疑地望着他。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东方楚长叹一声,“事到如此,什么事都承认了,这件事还会隐瞒吗?” 桑卫兰在一瞬间恍然。 东方楚的眼神迅速地衰老下去,人还是那个人。 半日之内,却老了十岁。 “你还有什么事要问吗?”东方楚说,在那一瞬间,他完全是个老人,从心志到眼神,“我累了。” “是,”桑卫兰说,“萧夫人在哪?怎么不见她?” 东方楚微微一笑,“她在哪?你是永远也找不到她的。 杀了我,我也不会说。 有一个人会承担所有的罪责,那就是我。 我爱她,过去爱,现在也爱,还会带着对她的爱死去。 她喜欢静,你就不要去打扰她了吧?” 桑卫兰向他望去,东方楚的神情安详而坚定,一个决定赴死的人,不想说,就是不想说,又能奈他何?萧太清真是个非凡的女人,世间的道德与因果,可以惩罚夏疆,可以惩罚东方楚,可以惩罚东方郡,甚至祸及他们的后代,但唯独奈何不了她……自己还应该追下去吗? 桑卫兰叹了气,他接受了。 前思后想,这可能是最好、最周全的结局,对任何人都是。 东方楚苍白的脸上,润沐着夕阳的光泽。 桑卫兰微微低下头去,像是对东方楚鞠了一躬。 在这一刻,他似乎对东方楚有了敬意,还是别的?他自己也说不清。 他迎着耀眼的夕阳走了出来。 夏谙恕的人将门团团围住,他们眼中的仇恨、疑问、贪婪与狠毒,在那一刻,桑卫兰统统看不见,眼前耀亮的,是如血的斜阳。 身后传来一声枪响。 他在一片震惊与混乱的身影中挤出身来,向楼下走去。 第二十九回 红毡白雪苍茫大地,明月朱楼迤逦前尘 若希儿妆鉴: 自违芳仪,荏苒三载,不知别来可好? 当日吾因世仇,不辞而别。 不想竟至汝痴情苦守,三载寻觅,此情此意,吾已尽知,每念及此,深感歉疚惭愧,汗出涟涟,不能自已。 现今诸事未定,暂不能见面,三日之后,再付汝一个交代。 柳寒江再拜 短短几行字,若希儿囫囵地,赶不及地看完。 那一个个再寻常不过的字,组合在一起,她竟读不懂它们的意思。 连读了三四遍,似乎才明白过来,一霎时身体几乎软了,泪如雨下。 “是他,真的是他……”若希儿将这封信紧紧地贴在胸口,轻轻地、恍惚地说。 他终于出现了!却是等到她几乎死了尘心,绝了凡念,百味尝遍,疲乏不已的时候才出现。 但他终是来了。 若希儿心中的喜悦,是带点疲倦的、悲凉的喜悦。 “你已经等了那么久,也不在乎再等三天了,”郑涵见识过她的脾气,怕她等不及,不住地劝慰,“他现在的情形,实在是不太方便和你见面。” “没关系,我等!”若希儿垂下眼帘,温柔地说,“你说得对,三年我都等了,还在乎再等三天吗?” 她的神情温柔而庄重,像是在期待某种庄严而神圣的仪式。 郑涵心中不由一凛:她一旦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会发生什么样的后果?他简直不敢想象。 翌日,桑卫兰回到“谙园”,但柳寒江并不在房间里。 他站在后楼的窗前向外望,柳寒江正坐在宅后的花园里。 天地间是一片蒙蒙的白。 下了雪,园中的小溪却还潺潺地流着。 溪间漂满了红叶,一片一片。 柳寒江坐在溪流边,山石上,身上披着大红的猩猩毡,毡下露出一只赤祼的足来。 因为伤势,头发都剃光了。 支颐,垂目,入定般地望着溪中流过的红叶。 雪花飘落在他浓黑的眉与高高的眉弓上,睫亦不瞬。 他的侧面是丝绸古道上偶遇的僧侣,轮廓分明。 这一幕,古静而有禅意。 只这一幕,足以让人铭记一生。 桑卫兰突然明白,为什么桑蕙兰会发了疯似的爱上他。 桑卫兰踏琼碎玉,向花园里走去。 天气真冷,他紧紧裹起身上的黑呢大氅。 柳寒江没有回头,“你回来了?” 桑卫兰点了点头,坐在他对面的山石上。 那雪却下得越发紧了起来,天地间一片空茫。 “东方楚已经死了!”半晌,桑卫兰说。 “死,”柳寒江望天,“太便宜他了!我是没有力气……我就知道你去,一定会是这个结局。” “这是最好的结局!” “于你是,于我可未必!” “那也未必,”桑卫兰淡淡地一笑,“折磨人有意思吗?为了你妹妹,积些阴德吧!” 柳寒江脸色一变。 桑卫兰却叹了口气,问他,“你为什么要杀死夏疆?” “夏疆也死了?”柳寒江吃了一惊,眉头高高地弓起来,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下来,“我是很讨厌他,不过他并不是我的目标,他不是我杀的!” “不是?”桑卫兰有点吃惊,可柳寒江也不会说谎,他虽歹毒,却是个有话直说的人。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也没有必要隐瞒。 不是东方楚,不是柳寒江,到底是谁杀死了夏疆? 柳寒江换了一个话题,“桑老板,你打算怎么处置我?” 桑卫兰蹙眉,头疼,他是真的头疼。 他是一个疯子,双重人格,又重伤在身,要怎样处置他? 小芮的伤轻些,也要养上百十来天。 夏谙慈很可能是终生残疾,想到这些,柳寒江就是死上一百回也不解恨。 桑卫兰恨她,曾想杀死她……但他身上的另一层人格,柳迪呢?桑卫兰曾一度举起枪,但下不了手。 刚进桑庐时的柳迪,在怯怯地向他微笑。 郑涵曾对他说过,想了很久,他已经不再怨恨柳迪对他的利用与欺骗,他心中的柳迪,永远是那个惊恐无助,失去庇护的七岁女孩。 郑涵很小的时候失去了父亲,他知道那种感觉。 更重要的是,还有桑蕙兰,这个他失而复得的小妹妹。 桑卫兰自幼父母双亡,孤身一人。 他以前从没有感受到,有一个精灵般的小妹妹,被自己宠着哄着,呵护着,那感觉有多么美妙!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经历的这一系列风波,他越发感觉到亲情的可贵,那是潜藏于血脉深处的渴盼与呼唤,年岁越长,越强烈。 桑蕙兰爱得那么深,找了那么久。 这次又是以柳寒江的名义将她“骗”出来。 若贸然杀死了柳寒江,她能接受得了吗?会不会出什么意外?桑卫兰不敢涉险。 桑卫兰想到这里,微微一笑,“这么冷的天,为什么穿这么少?女孩子,尤其要爱惜自己的身体!”他体贴而略带惋惜地说。 柳寒江那么聪明的人,怎会不懂他话中的含义? 他忍不住咳了两声,“我还以为,小迪没有机会了!” 桑卫兰冷笑了一下,“你怎么样我不管,这副躯壳可是你妹妹的。” “桑老板,”柳寒江抬起头,认真地问,“你真的会放过我妹妹?” “不然我还能怎么办?总不能对一个弱女子下手吧!”桑卫兰叹了一声,口气强硬起来,“不过,这是有条件的!” 柳寒江何等聪明,闻言即刻道:“桑老板,我柳某虽然歹毒,可是说话算数!只要你不伤害我妹妹,我立刻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桑卫兰不由冷笑,“你说消失就消失?” “他做得到,他可以的!”郑涵不知从什么时候走了过来,“心理学上有过成功的案例,多余的人格,是可以整合,或是被消除的!” “如果是那样当然好,可你要我怎么相信他呢?” 柳寒江手支山石,挣扎着立了起来,“桑老板,我其实十五年前就死了,我只是一个鬼,一个依附在妹妹身上的鬼。 现在大仇已报,也该去了,柳某说话算数,天地可鉴!” 他颜面雪样苍白,然眼中的坚毅与决心,如寒夜中的烛花般,厉然一绽。 “柳寒江,”郑涵觉得他有些反常,紧张地问,“你要做什么?” 郑涵伸手拉他。 然而柳寒江突然直挺挺地向后倒去,没有任何征兆地。 头磕在后面枯瘦嶙峋的山石上。 皑皑的雪面,怒放着大朵大朵的红色牡丹花,愈开愈艳丽繁盛。 桑卫兰与郑涵都惊呆得说不出话来。 三天后,桑庐。 柳迪仍是昏迷不醒。 若希儿站在门前,定定地瞧着。 门关着,也没有玻璃,什么也瞧不见。 但她就这样痴痴地瞧着,脸上挂着淡淡的,喜悦的微笑,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仰望着自己的神祇。 “你这个傻孩子!”桑卫兰无奈地叹了口气,“里面已经有一个疯子了,你还想变成傻子吗?” “我不管!”若希儿温柔而坚定地说,“我才不管他是男是女,是贵是贱,是疯子还是傻子,是健康还是残疾,只要他是存在的,他真真切切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枉我等了他那么多年,他不是我的幻觉,他是真的,真实存在的!” 桑卫兰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这姑娘真的疯了吗?不然她也不会爱上一个疯子!自从他从若希儿和东方楚口中陆续得知若希儿与柳寒江恋爱的经过,他就越发觉得她不太正常了。 若希儿在日本中学上学时,有一次放学,接她的车去得晚了,她被柳寒江劫持了。 他囚禁了她,关在一个完全漆黑封闭的屋子里,她的眼睛被蒙了起来,一度两天粒米未进,几乎饿晕过去,他用最恶毒的话攻击她。 如果柳寒江是个真正的男人,还不一定会出什么乱子,他一定会强奸她的……结果,她居然爱上“他”了! 这太令人匪夷所思了!她是不是受刺激太深,精神失常了? 桑卫兰想起这些来,既哭笑不得,又忧心忡忡。 那天,他在桑知非的保险柜里发现了那张照片,一个和眼前的若希儿一模一样的女孩,他就明白了,叔叔为什么破不了案。 他也知道了,从此,他有了一生的牵挂。 不过这些,他都没有说,蕙兰的心智与精神,在他看来,都有些混乱,她经不起更多的刺激了。 不认就不认吧。 那神秘的血缘关系深镌于骨里,无论如何,都不会改变,桑卫兰想。 不过在心里,他已经打算照顾这个妹妹一辈子了。 “小江,你醒了吗?”桑蕙兰温柔地叫了一声,“我们说说话吧!” 桑卫兰无奈地叹气。 当天夜里,柳迪有些知觉了,她不住地呻吟,微弱得像一只刚刚出生的小猫。 若希儿衣不解带地照顾她,嘘寒问暖,喂水喂药,照顾得无微不至。 凌晨时分,柳迪突然睁开眼睛,看到了床畔的若希儿,若希儿惊喜地俯下身,“小江,你醒了?” “我见过你,”柳迪打着冷战,恍惚地说,“我见过你,你穿着和服,站在一棵樱花树下,好漂亮……” “小江!”若希儿百感交集,泪凝于睫,“你当然见过我,在樱花树下,还记得我们一起唱过的那首歌吗?” 柳迪发着高烧,不住地打着冷战,“对不起,若希儿,你忘了我吧……” 那是他的声音,她记得,她一百年都记得! 若希儿愣住了,泪水不知不觉已爬满了整个脸庞。 他说话算数,三天,他说过三天后见面,他兑现了自己的诺言! “小江,”她哭得说不出话来,“你爱过我吗?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一直都爱”,柳迪抖得厉害,上下两排牙齿磕得直响,话简直不像从她嘴里说出的,“但我不能,我没有资格爱你,忘了我吧——”柳迪突然将身子一挺,不再动了。 “来人,来人——”若希儿歇斯底里地喊了起来。 桑卫兰慌忙赶来,将哭得几乎背过气的若希儿搂在怀里,“怎么啦?你怎么啦?”他紧张得脸都白了。 若希儿想说,她想对整个世界高喊——他爱我的,他一直都爱我!可她什么也说不出来,抽噎着哭倒在桑卫兰的怀里。 折腾到第二天正午,若希儿实在是累坏了,沉沉睡去。 桑卫兰让小芃接替她。 小芃经过这许多事情,心里实在是恨极了柳迪。 到底年轻,喜怒都摆在脸上,柳迪高烧中的人,要了半日的水,才递来半盏凉的,人也没好气。 柳迪心里已经有些明白了,她是个最心怯的人,怕人脸色,勉强笑道,“有劳姐姐了,我怎么一病,病到这个时候?” 小芃只道她装傻,冷笑道:“你这一病,病出来的故事可多了!” “怎么了?”柳迪又是懵,又是惊,着急地问,“出了什么事?” “那可多了去了!夏老板瘸了,小芮受了伤!” “怎么会呢?”柳迪震惊不已。 “怎么会?”小芃再也忍不住,站直了,叉着腰数落起来,“你别在这里猴崽子敲锣——装腔作势了,一会儿哥哥一会儿妹妹,一会儿装傻一会儿装病的,气死了周瑜,回头又给周瑜吊丧,猫哭耗子假慈悲,夏老板的腿是你砸的,小芮的脚是你拧的,要不是桑老板手快,你还要扒了人的裤子把人往楼下推呢,你还问,你还有脸问——”她越说越气,越说声越高,直把“谙园”里的人都惊动了。 桑卫兰赶来,喝止住她,“胡说什么?还不去熬药!” 小芃扭头走了,柳迪哭得话也说不出来,桑卫兰冷冷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了。 郑涵随后赶来,立在门前望着她。 “郑涵,”柳迪抽噎着问,“她说的都是真的吗?” 郑涵向她的方向望去,目光却没有落在她身上,“别想多了,好好养病!”他转身离去,只留下一声喟叹。 当夜,月光白白的,照在柳迪的窗前。 其实月也不算大,光也不算亮,但因着映在雪上,平添了几分萧肃静谧之气。 柳迪望着望着,蓦然就想起了十五年前的那个夜晚。 月也是这样白,这样亮,照在她们家的小院子里,院里的芭蕉、海棠、夹竹桃、白玉兰,还有地上的青石板,都镀上了一层银霜。 隔壁人家蒸饭的香气,嗞啦啦水下油锅的响声—— 她的母亲陈素斐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哥哥周寒江在灯下做功课,自己躲在衣柜后,拿着碎花布给布娃娃缝衣服,父亲周拂尘,醉醺醺地从门外走进来了……真的,真的,她怎么从没想起这些呢?好像已经从记忆中消失了。 窗外的霜雪,是十五年前流泻在小院中的月光。 柳迪似乎有好一阵子,忘了自己真正的家,忘了自己的父母,忘了哥哥小江长得什么样子,他其实是个小男孩,羞涩地,瘦弱地,站在门后,偶尔露出头来,微笑地看着她。 怎么?他不是在九岁那年,死于一场惨烈的谋杀吗? 柳迪在那一瞬间明白过来,浑身上下,汗涔涔地。 窗外明月光,明晃晃地,照着岁月。 第二天一早,“谙园”的人在楼下,发现了柳迪的尸体,死于坠楼,是自杀。 “咦?”前来验尸的医官疑惑地问,“她怎么像是被人用斧子砍死的?怎么头上这么长一条伤口?” 桑卫兰上前,果然是。 是那天柳寒江的头磕在石上,留下伤痕。 柳迪坠楼,又撞了一下,伤口迸开了。 可桑卫兰在那一瞬间感到悚然:是不是那一夜,十五年前,柳迪被他的父亲,早已一并砍死了? 那一年的雪好大。 上海很久没下过这么大的雪了。 桑卫兰提着“凯司令”的栗子蛋糕,到杜威的私人诊室去看夏谙慈。 每至此处,他的心中,与腿脚上同样沉重而酸痛。 他想她,又怕见到她。 他看到绿茵端着水盆,从夏谙慈的病房里走出来。 她低着头,眼里沉甸甸地写满了心事,桑卫兰轻咳了一下,她猛地一抬头,那惊喜的眼神,像是被寄养在外的孩子,骤然间见到亲人一般。 “桑老板来了?”她笑着迎了过来,“这会儿有空?”她接过桑卫兰手中的点心。 自从夏谙慈出事以后,她一改之前避嫌的态度,对桑卫兰格外热络起来。 桑卫兰知道她是为了夏谙慈打算——夏谙慈是残疾了,可是一向心气高傲,不肯放下身段俯就。 每思及此,桑卫兰心中便有些酸痛,却又敬爱绿茵的忠心。 “这几天怎么样?”他向病房偏了偏头。 “吃得少些,不过精神还好,”绿茵微笑着努了努嘴,“还不进去瞧瞧?” 桑卫兰长长地吁了口气,推门而入。 屋子里光线很好,不算压抑。 夏谙慈歪着头靠在床上,见他进来,忙撑着要起来,“绿茵,绿茵——”她连叫了几声,也不见有人答应。 “叫她干什么,有我伺候你呢!”桑卫兰说着,拿了两个靠枕垫在她身后。 他坐在床边,靠近了,细细地打量着她。 夏谙慈越发瘦得可怜,两颊凹了下去,气色也差,不过那清丽的底子还在。 “看什么?”夏谙慈有点不好意思起来,向后推他。 “疼不疼?”他小心地揭开被子,那僵硬的石膏白得触目惊心。 “疼倒不疼。”夏谙慈垂下眼,是想显得漫不经心,还是,为了遮掩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 “就是不能洗澡,脏死了,”她笑了一下,“只好拿毛巾擦。 尤其是打石膏的地方,痒死了,又不能擦,又不敢挠!” “你就忍一忍吧!这么冷的天,擦洗也要感冒的,勤换衣服也就是了,”桑卫兰抚着她的头发,笑着挤了挤眼睛,“等你好了,我帮你洗!” “好不了了!”夏谙慈突然将头埋进臂弯里,袖子上渐渐地,渐渐地濡湿了一大片,“卫兰,我瘸了,我是个瘸子!”她抽噎得全身都在颤抖。 “别瞎说!”桑卫兰用力地抱住她,安抚着她,“等我这边的事都结了,下周我带你去欧洲,一定能治好的!” “治不好,治不好的!”她哭泣着,疯狂地摇头,“我瘸了!” 她所有的不甘,所有的愤怒,所有的怨恨,所有的委屈,在多日的压抑之后,都在这一刻被倾泻出来。 “悯悯,你看着我,看着我!”桑卫兰用力地扳起她的下巴来,“你看这个!” 夏谙慈默默地看了他一眼,他指的是自己小腿上一道长长的伤痕,凸出的,紫红色的,像蜈蚣一样丑陋,那是他少年时和别人打架时留下的。 要是在往时,她一定憎嫌地说,“快放下裤子,丑死了!”可她现在腿上的疤痕,一定比这更夸张而丑陋。 夏谙慈没有说话,桑卫兰狠狠地道:“如果你好不了,我就把这道筋划开,我陪着你!” 夏谙慈心中未尝没有感动,却用力地推开他,“你别傻了!已经有一个瘸子了,你还嫌不够?” 她每说一个“瘸”字,桑卫兰心中都犹如刀剜,“悯悯,是我对不起你,”他懊悔地捶打着自己的头,“要不是我一定要破这个案子,要不是我一定要究查到底,要不是我那晚不在……也不会出这样的事,千错万错,都是我的错,你心里有气,有恨,有怨,都冲着我来吧,千万不要再折磨自己了……” “怎么能怪你呢?”夏谙慈将头深深地埋进臂弯里,“这怎么会怪你呢?你就是天天守着我,也难免有疏漏的时候……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是有罪的,我该死,我就不应该被生下来……” 她知道!关于她的身世,她什么都知道!桑卫兰心中轰然一声,往昔的一切,如疾风快马,在脑中飞驰而来——夏谙慈那么聪明的人,有什么悟不出,想不透? 他能想到的,她一定也想到了。 他在吴公馆见过东方楚的左手书,她也见过。 他无意中见到那“莲瓣观音”,她一定早就看到了。 是了!是了!夏谙慈从娘家带出来的东西,一向是压在箱子底的,怎会冷不防地掉了出来?是她故意放在那的,为的是提示自己?是了,是了,她身体一向还好,自从稻香村之行后,就一直生病……她什么都知道!她再聪明,再好强,再能干,也摆脱不了前世今生夙怨冤孽的折磨。 她看到真相一点点被揭开,却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快要忘却,快要愈合的伤痛被人揭开,鲜血淋漓,伤痕触目……甚至为了完成他的夙愿,她默默地指引着他,撕开了自己的伤疤……而自己只想查明真相,只想复仇,哪里考虑过她的感受了? “悯悯!”桑卫兰突然紧紧地,紧紧地抱住她,“对不起!对不起!让我用一辈子来偿还你吧,答应我,不要离开我!” “我不是个好人,不是!”夏谙慈的心事在一瞬间一触即溃,“我是个累赘,是个杂种,是个冤孽!我不配别人对我好,不配!我生下来就是被诅咒的,早该死掉了!” “谁说的?谁说的?”桑卫兰突然愤怒起来,用力摇着她,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夏谙慈被他捏得生疼,却也平静些了,“夏疆,夏家的人都这么说!”她流着泪,淡淡地说。 桑卫兰也冷静了下来,沉默片刻,“我来给你讲个故事吧!”他说。 夏谙慈低下头,不置可否。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很能干的大人物,很有钱,也很有权势,他有很多女人,可他只爱着其中的一个,爱得不行,爱得发疯……”他不太会讲故事,说得很吃力,可他知道她听得懂。 这一切,他本来想严严地掩盖住,不让她知道,让她懵懂而快乐地活下去。 可既然她已经知道,反不如坦诚相见,都摊开,都讲透。 有些事情,一直遮遮掩掩,躲躲藏藏,总是小心翼翼地避开,反而成了身上痕,心上刺,不经意间,一触即痛。 说开来,摊散在阳光中,没准晒干了,淡了,久而久之,被风吹散,消弭于无痕…… “这个女人还生了一个女儿,他爱这个女儿,胜如世间的一切珍宝,胜如他自己的生命,他是真的拿命来爱她们的……其实他早已知道,那个女人是不爱他的,连女儿可能也不是他的。 他还是希望,用自己的一颗心,去焐热她的心。 终于,那个女人跟别的男人走了,只留下那个小小的女孩,他的生命与热情在那一刻全被打碎了……” 桑卫兰讲得是有多蹩脚啊?可是夏谙慈竟听得哽咽难言。 “其实,他还爱着那个小女孩,一直都爱,可是,他不能再爱下去了,那是他最深最重的伤,那是他心中最痛的痛……” “不不不!”夏谙慈疯地摇着头,“你讲错了!他不爱了。 他恨她,他恨死她了,他说那个是贱货,是个杂种,是个不要脸的野种!”她抽噎着,用最恶毒最卑劣的词句来咒骂自己,她是有多恨自己?骨子里都镌着自弃与自卑。 她疯狂地哭着,咒骂着,桑卫兰没有说话,也没有劝慰,他只是静静地听着,等待她平静下来。 “我还没有说完,”待她静下来,他复又开口,“以前我和你想的一样,直到我去了待清园,见到了那个小女孩——” 他看着夏谙慈,眼睛里却带着宠溺,而慈爱的笑,“她穿着红纱衫,外套着雪白的羽纱毡。 才五六岁的样子,两个脸蛋肉嘟嘟的,粉嫩粉嫩的,年纪虽然小,看起来倒是个小美人坯子了——你知道她是谁吗?” 夏谙慈没说话,她低着头思忖——待清园是夏疆的宝地,几个姐妹的孩子是不肯带去的。 夏谙恕并没有女儿,夏谙忠呢?没听说他有孩子?她带着疑惑的眼神看了桑卫兰一眼。 “我也奇怪呢,”桑卫兰微微一笑,“怎么待清园这种地方,还有个小女孩?我就问了,小姑娘你爸爸呢? 小姑娘说,我很少见到我爸爸,但爸爸总来看我,他偷偷地,偷偷地看,却不想我知道。 我又问,你妈妈呢?她带我们去看她的妈妈——她坐在架子床的纱帐里,那姿容体态,简直像仙女一样,我们和她说话,她也不答,等小女孩掀开纱帐,我们才发现,原来她妈妈是用紫檀木雕成的。” 夏谙慈惊呆了,“怎么会?” “我最初也很奇怪,想了很久,我终于想明白了,” 桑卫兰轻轻地叹了口气,“他失去了那个女人。 在最深的爱与最痛的恨交织的煎熬下,折磨那个女孩,最终逼走了她。 他终于失去了她们,才明白自己的爱,自己的牵挂与惦念有多深,他受不了这种夜以继日的煎熬与折磨。 我想,他可能不止一次地到女孩的学校,偷偷地站在角落里,瞧着她,想让她看到,又怕让她看到。 那女孩后来毕业了,又有了自己的爱人。 他很难再见到她了——他毕竟是位高权重,怕人笑话!后来,他做了一个孩子气的举动,他在深山中盖了一座园林,一切以那女人的喜好来盖,她喜欢《西洲曲》,他就安排她住在西洲,那里有山、有水、有竹、有荷、有月,有她想要的一切……他愿为她心爱的女人,盖一座旷绝千古的泰姬陵,也愿意为她点燃所有的烽火台……他用了许多时间,走了许多地方,花了许多钱,就为了找一个一模一样的小女孩,终于被他找到了,带回西洲。 可就连这个替代品,他也不敢直面她,他太爱她了,爱到心怯——他会在她不经意时偷偷看一眼……可那个女人呢?他在哪里也找不到相像的女人,只好用紫檀雕了一个……” 夏谙慈面无表情,然而脸上的泪,滚珠抛玉一般,流也流不尽。 “那个女孩叫悯悯。”桑卫兰又补充了一句。 夏谙慈再也忍不住了,恸哭着扑倒在他怀里,“这不是真的,卫兰,告诉我这不是真的,你是为了哄我开心,编出来逗我玩的……” 桑卫兰板起她的脸,吻干她的泪,望着她眼睛,“是真的,悯悯,一切都是真的。 悯悯,夏疆能够堪破血缘,堪破世俗的屏障与禁忌,热恋而执著,小心而卑微,不顾一切,义无反顾地爱着你,难道我不能吗?我就不能堪破那层外在的皮囊,堪破先辈的仇恨与恩怨,一如当初那样爱着你吗?我一辈子都要爱你,守护着你,和你在一起……” 夏谙慈哭得说不出话来,她是把这辈子的眼泪都要流尽?可能是身体太虚弱吧?她哭得几乎虚脱,几乎乏力,随着眼泪流出的,还有她的怅怨、猜疑、自卑与自艾……他是爱我的,他还爱着我!她的心如燃尽的火种,已烬,已枯,已灭,然而里面有个金黄火红的芯,在热烈地、忘我地燃烧着、舞动着、飞扬着……直至油尽灯枯。 女人就是这样,燃尽了,也要再爱一场。 惨案已破,夏疆与东方楚已死,桑卫兰的嫌疑亦顺理成章地解除了。 为了让夏谙慈尽快忘掉谙园里发生的一切,他们又搬回了桑庐,桑卫兰令人在家中装饰一新,久被阴云笼罩的桑庐,竟多少有了些喜意。 一周之后,夏谙慈也回到了桑庐。 阖家都站在门口迎接她,桑卫兰推着她,“悯悯,欢迎回家!” 可能是久坐不动的关系,她的面颊丰润些了,眼睛里也有了神采。 话比以前少了,不过自己能把轮椅转得很好,在客厅里进退灵活自如,很少喊人来帮忙。 腿是坏了,一天更要光洗脸,净梳头,不露一点颓相,桑庐里的人私下议论,说她“人倒架不倒”,不过这样一个美人,就这样废了,真是可惜! 她的腿伤得很重,说是要养上大半年。 不过杜威早下了断言,即使痊愈以后,走路也会有一点跛。 她回家以后,整天看书,写字,天气好的时候叫绿茵推她到草坪上晒太阳,家事管得少了,好在那几个小丫头都规矩懂事多了。 桑卫兰尽可能地抽出时间来陪她,陪她聊天,给她解闷,可他要忙的事情实在太多了,要操心的事也太多了:刘则轩还押在夏家;刘则举的伤情未愈;若希儿因柳寒江之死,伤心过度,几次寻死觅活,他整夜整夜地陪着她,安慰着她……若希儿现在的处境很危险,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伺机纠她的错处,她的身份随时可能被揭穿,一旦被识破,她就会身败名裂,由身家亿万的女财主,变成一个小偷,一个骗子,一个杀人犯,还有可能被告上法庭——尽管这一切,都是出自他人的安排。 即使侥幸不被揭穿,她一个孤女,又是亿万家财的继承者,也是众人窥伺觊觎的焦点。 桑卫兰守护着她,他感觉自己像是暗夜丛林中一匹孤狼,独自守护着家族中未成年的幼崽,在漆黑的无边的丛林中,在躲在暗处的群雄环伺中, 小心翼翼却警觉地,竖起了全身的毛发……一次又一次地,若希儿哭倒在他怀中,桑卫兰不厌其烦地哄着她,安慰着她,“若希儿,我知道你很难过,失去了最爱的人。 这种滋味,我也尝过,我五岁那年,爸爸和妈妈乘坐的飞机失事了,无论我怎么哭,他们也回不来了, 我有一个项坠,里面有我妈妈的照片,我常常在夜里打开,偷偷地望着我妈妈,偷偷地吻着她,我妈妈长得可真好看啊! 她长长的鬈发,大大的眼睛,我记得她穿过一件乳白色的绒毛衣,我记得上面香甜的、柔软的气息,想她了,我就用头在上面蹭,蹭来蹭去,后来蹭脏了,蹭破了,我就舍不得碰了,将它挂起来, 可是,可是后来他们把那件衣服扔掉了,项坠也找不到了,母亲的模样在我的脑子里越来越模糊……我恨他们所有的人,如果,如果有可能的话,我愿意用自己的性命,去换妈妈的那件毛衣……” 说得人絮絮叨叨,听得人昏昏沉沉,他不知道若希儿有没有听,听不听得懂,他只要在她耳边说,不停地说,让她知道他是个活生生的人,她也是,他要唤起她求生的意志, 他父母双亡,孤身一人,好容易有了一个小妹妹,他不要她出事…… 他几乎睡过去,朦胧中,听到外面一声响,好像是轮椅的声音! 他的心,像是从树梢上跌落,猛地一坠。 “悯悯?”飞快地跑去开门,他怕夏谙慈有事。 果然是夏谙慈,她的轮椅陷到门前地板的缝隙中,转不出去。 没事就好!他吁了口气,弯下身帮她解围,“都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着了凉,生病了怎么办?” “你不也是?”她平静地微微一笑。 桑卫兰朦胧中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是什么呢?他太累了,太困了,太疲乏了,他脑子里昏昏沉沉地,想不出太多的东西……案子是破了,可这一切远远没有结束,相反,对他的考验似乎才刚刚开始,每一个人都需要他,等着他去抚慰,去帮助,去拯救……他的大脑紧张地筹划着,安排着,打算着,每一分每一秒都排得满满的,他无暇顾忌那些细琐的、微妙的、情绪化的思虑与心结。 他在深夜出现在若希儿的房间里,整夜整夜地安抚她,照料她,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若希儿,其实应该叫她蕙兰,是他的堂妹,于情于理,他们之间都不会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私情,更何况,她接连失去了三个最亲密的人,他多照顾她,不是应当的吗? 若希儿是她的妹妹,这个秘密只有桑卫兰一个人知道。 其实他也不是没想过这一点,他与若希儿往来过密,不避嫌疑, 家中的老妈子丫头们都在窃窃私语,暗中指点。 桑卫兰只能公开宣布,他认下若希儿做妹妹,否则还能怎么说?说若希儿是他的堂妹,有谁会信? 将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一一讲清,夏谙慈的亲生父母害死了自己的叔叔,又下毒劫持了桑蕙兰,用她做人质? 这样只会对桑蕙兰与夏谙慈伤害更深!误解就误解,指责就指责吧,桑卫兰天生反骨,自觉皮糙肉厚,心宽量大,也不太在乎别人怎么看,怎么说。 至于夏谙慈怎么想,他没有时间和精力仔细琢磨,不过他下意识地觉得——夏谙慈也看过桑蕙兰小时候的照片,蕙兰的样子变化不大,她应该猜得到的。 还有,夏谙慈是他平生第一知己,她一向理解他,体谅他,支持他,她猜得到他的心思,这次应该也是。 他没想到夏谙慈在经历了这一切之后,心境已经有了太多的变化,她经历了生与死的折磨、恐惧、怀疑,对自己的全盘否定与怀疑,她心中全是一个自怜的、悲伤的、不幸的、孤独的自我,她没有心境,也没有气力对外界发生的事物做合理的推断——就像从前那样。 她的心,蜷缩成了一个狭小的封闭的容器,委屈、自怜、自卑、悲伤、孤寂……其中有一个小小的向上的、向善的根苗,试探着,一点点地,探出头来,探寻着阳光与雨露的滋养。 他们两个人,隔着雨,隔着雾,隔着不算宽广的河流,彼此挥着手,奔向对方,却最终不能走到一起——因为走岔了路,是心路。 桑卫兰自觉问心无愧,所以光风霁月,面色坦荡。 但这坦荡,在夏谙慈看来,是如此惊心,如此不堪——他深夜出现在若希儿的房间里,而且如此坦然,甚至已不加掩饰了吗? 他从前不是这样——为什么?就因为自己的残疾?人情,就这么卑劣,这么不堪,这么凉薄?桑卫兰就这么明目张胆地,要坐享齐人之福? 她从秩序森然的旧式大家族走出来,对宗法制的男权社会充满憎恨。 异想天开地,对宗法式的“名分”亦是弃之如履,女人的地位,一定是要父亲或是丈夫给予的?女人的名前,一定要加上男人的姓,才会受到认可?她从来不想别人叫她“桑夫人”,或是“桑太太”,她只想要一个独立的自我,她独立于嚣喧之外,冷眼打量着扰扰红尘,对一切世俗的规矩与礼仪,嗤之以鼻。 她所在乎的,唯他一人而已。 房间里传出一声抽噎,“若希儿?”桑卫兰紧张极了,转头奔回房间。 哭泣吗?抱怨吗?撒泼吗?打骂吗?她低下头望着自己的腿,事已至此,又有什么用? 在那一瞬间,她像一头被逼入绝境的狼,绝望而凶残地吞下了自己的幼兽。 她残忍而果断地撕裂了自己刚刚长拢些的伤口,做了一个决定。 她冷静而果断地回头,没有一丝犹豫。 第二天下午,夏谙恕“逼宫”,气势汹汹地找上门来,桑卫兰早接到消息,知道要有一场大闹,事先将若希儿藏了起来,严阵以待。 “我正要去找夏局长!”桑卫兰先发制人,“我记得您说过,只要我帮你破了案,就会放了刘则轩,他人呢?” “破案?”夏谙恕气势汹汹,一脸恨恨的表情,“你还好意思说破案?” “东方楚已经承认了是他一手导演了‘东方惨案’,”桑卫兰惊讶地说,“并且已经以死谢罪,这难道不算破案?” “从犯呢?”夏谙恕恨恨地问,“没有你,我一样有办法让他认罪,可你居然让他死了!让我去哪里找那几个贱人?你故意剪断了线索,我不问你包庇通敌就不错了,居然还向我邀功?” 桑卫兰亦是大怒,他站起身,冷笑道:“据夏局长的意思,桑某是从犯了?” 他态度强硬。 夏谙恕有些无奈地望着他。 桑卫兰是个棘手的刺猬,烫口的山芋,放不得,吞不得,捉不得,势力错综复杂,知道得也太多,也不能和他硬碰,否则只会更麻烦,他口气软和了一些,“不管怎么说,桑老板也算帮我报了杀父大仇。 只要你交出若希儿,我一定会将刘老板亲自送回府上!” “若希儿不在我这!”桑卫兰冷冷地说。 “桑老板就不要强辩了!若希儿给日本的朋友打电话,亲口说她曾住在桑庐里,还说现在也是桑老板给她安排住所。 桑老板对付小姑娘,可真是有一手啊!”他不屑,又不无羡慕地说。 夏谙恕当然不知道柳寒江与若希儿的事,他一定以为是桑卫兰勾引迷惑了若希儿。 随他怎么想,桑卫兰没有解释,当然解释了他也不会信。 桑卫兰冷笑了一声,“若希儿喜欢在哪儿,那也随她高兴!恐怕夏局长没权利干涉吧!” “她根本就不是什么若希儿!桑老板不要被她骗了,东方楚用了一招‘偷梁换柱’! 夏谙恕盯着桑卫兰,意味深长地说。 原来他都知道了?桑卫兰惊出一身冷汗,他强作镇定,“是么?那么她又是谁呢?” “她叫浅川樱子,其实是东方楚的私生女!”夏谙恕义愤填膺地道,“东方楚杀死了真正的若希儿,偷换成了自己的女儿,这样他就能独吞所有的财产了。 他以为远隔重洋,就没有人发现他的阴谋了吗?” 看来,他并不知道蕙兰的真实身份,桑卫兰暗暗地吐了口气。 “夏局长,”桑卫兰悠悠地道,“这话可不能乱说!” “我没有乱说!”夏谙恕胸有成竹地一笑,“我曾派到日本卧底,我有足够的证据……” 桑卫兰心下一沉。 是的,如果夏谙恕没有十足的把握,是不会乱说的。 这件事如果传了出去,蕙兰的命运可危……他只能使出“撒手锏”了。 “其实,”桑卫兰悠悠地道,“东方楚临死前,曾对我说过一句话……” “哦?”夏谙恕立即警觉地问,“什么话?” “他说,令尊不是他杀的!” “放屁!”夏谙恕愤怒地大吼,“他说谎,不是他,还能是谁?” 桑卫兰不语,待他发泄完,方才悠悠地道:“可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他什么都承认了,岂会单隐瞒这一件?开始,我也怀疑他所说的,可后来我仔细想了想,令尊的死,的确很蹊跷……” 夏谙恕的眼,像躲在黑暗角落中的鹰,阴鸷地、冷冷地盯着他,“哦?是吗?愿闻其详!” “那就恕我冒眛了!”桑卫兰拱手作礼,随后站起身来,“自我第一次进待清园,就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 “戒备森严、令人闻风丧胆的待清园内,居然有一条通向外界的通道,而且也不算难找。 夏局长也知道,我们初进待清园,就是通过这条通道!令尊与夏局长都是当世豪杰,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出这种纰漏,简直有点说不过去……” 夏谙恕闻言,恼恨地,似乎又有些无奈地长叹了一声,桑卫兰见状,微微一笑,“所以我想,这一定是人有意为之!” 夏谙恕坐下身来,语气似乎缓和了些,“事到如今,想必你什么都知道了,我也不瞒你……我父亲英明一世,在这件事情上,唉!他心中始终想着那个贱人!” 他口中的“贱人”,当然指的是萧太清。 萧太清虽然抛夫弃女,但夏疆始终对他不能忘怀。 “待清园”这个名字,本身便是明证。 “夏局长的意思是,”桑卫兰小心翼翼地问,“夏部长早就发现了这条密道?” “没错!”夏谙恕叹息着点头,“其实我父亲盖这个园子,不过是想找个僻静点的地方养养神,休息一下。 谁知那个贱人,她以为我父亲在里面藏了财宝,或是对于他们的勾当,有了充分的证据,便派孟真找到了这条地道,偷偷地钻进来……而我父亲为了不和那个贱人断了联系,便假作不知,任由她来去。 真是一念之仁,他绝不会想到,他居然因此断送了性命……”他突然说不下去了,眼中莹然有泪。 他对父亲,也是有深厚的感情吧?桑卫兰心情复杂地望着他,一时间百感交集。 “那几个贱人,以为我们要对付他们,偷偷来打探我们家的事,”夏谙恕冷笑了一声,“她也不想想,不但我父亲,就连我,什么事不知道?如果想收拾她的话,又岂会等到今天?也怪他,太纵容那个女人,又太好面子了,否则,唉!”他猛然觉得自己的话太多,断然收口。 他说得没错。 “东方惨案”至今,夏疆有什么理由不知道真相?甚至连东方楚与萧太清出逃……其实他是可以拦截他们,且杀掉他们的。 连夏谙慈,他也知道不是自己亲生女儿,他依然养大,并供她读书,只能说他太爱萧太清了吧?他能原谅她所做的一切,且一如既往地爱她。 还有,夏谙恕说得对,夏疆太好面子了,他是典型的北方人,面子重过一切,重过财富,重过权势,重过性命……甚至宁愿别人以为他是“东方惨案”的制造者,也不会说出真相。 他宁可自己是一个凶恶残暴的形象,也不愿让人知道,他心爱的女人背叛了他,给他戴了一顶绿帽子……他有千百个证据,向世人说明“东方惨案”与他无关,可那样就会牵涉到萧太清的背叛。 所以,他背负了嫌疑犯的罪名,一一掩盖,并涂抹了这些证据。 “可是那条通道,夏局长从未听闻吗?”桑卫兰突然发难。 “桑老板,你这是什么意思?”夏谙恕面色阴沉。 桑卫兰微微一笑, “连待清园里的小丫头,都知道园里经常闹鬼,而且夏局长也曾过问过此事,难道您就没发现那条通道?” “发现了,又能怎么样?”夏谙恕面无表情地说,“只能顺着我父亲的意思,假装不知道!” “这就好,”桑卫兰点了点头,“既然尊父子都知晓这条地道的存在,令尊又怎么会如此疏于防范呢?” “你是什么意思?”夏谙恕冷冷地问。 “的确有人从通道进入,并且在我们之前杀死了王保国,以毁灭证据。 但令尊所居住的书房,真可谓保卫森严,滴水不漏,远比花园要安全一千倍。 正是因为令尊知道有人出入,才加强戒备的,连刘则轩那么好的身手也逃不掉,遑论孟真一个女人?一个外人想悄无声息地潜入令尊的书房,简直就是天方夜谭!还有,我看见令尊的尸体时,他已经死了大概十四个小时,而那时,孟真已经被你抓起来了。” 夏谙恕站起身来,他的手颤抖着,伸向腰间,“你的意思是,杀死我父亲的,不是孟真,而是另有其人?” “没错!”桑卫兰镇定地说,“那条地道,不过是一个障眼法!真正的凶手,很可能就是令府中人!” 夏谙恕瞬间凝结成了一尊黑暗的雕像,散发着愤怒与死亡的气息,“你说话,要讲证据!” “还记得令尊临终前,房中那种奇怪的香气吗?” “是那个贱人用的!”提到萧太清,夏谙恕抑制不住一种厌恶的表情。 桑卫兰轻轻摇了摇头,“我看过萧夫人的日记,那种香气,是她调制来送给周拂尘的。 当年他们还是不错的朋友,可后来周拂尘出卖了她,她痛恨周拂尘,连带这种香气。 萧夫人虽然会调香,调得也很好,不过她有一个特点,就是从来不用自己送出去的香,更何况是她讨厌的气味?” 夏谙恕面色一沉,“你说得也有点道理。 让我想想,我记得,柳寒江也用过这种香,难道是他?” “这种推测似乎很合理,”桑卫兰顿了一顿,“不过很可惜,柳寒江当时在我家里,他是不可能跑去尊府,又杀死令尊的!” “你的意思——凶手是谁呢?” “那晚上在稻香村,夏局长也曾说过,这种味道没什么特别——想必以前闻过吧?”桑卫兰微微一笑,“夏谙慈曾说过,她闻过那种香气,很小的时候。” “你到底想说什么?” “萧夫人在嫁到夏家之后,又将那香送给夏部长了吧?即使没有余存,夏局长想必也调制得出来……” “你——”夏谙恕又惊又怒,脸色变得铁青,“你竟敢——” “夏部长临死前的眼神,我永远也忘不了,”桑卫兰不理会他,淡淡地道,“又震惊,又难过,只有最亲密的人背叛,他才会有这样的表情吧!” 夏谙恕拔枪相向,“你不怕我杀了你?” “夏局长息怒!”桑卫兰淡淡地说,“宋副官临死之前,曾交给我一样东西,是夏疆书房的钥匙,他说,那把钥匙曾莫名其妙地失踪过,又莫名其妙地回到他口袋里,他拿过检验,钥匙上发现了半个指纹,他说过,这件丑事,如果说出来,夏家的名誉会受到玷污,他对不起夏家;而不说,又对不起夏疆,所以他必须死……” 夏谙恕的枪,紧紧地抵在桑卫兰的头顶,桑卫兰微微一笑,“如果我说得不对,您没有必要杀我,清者自清;如果我说得对,只怕也不止我一个人知道这件事,流传开去,对你怕也没什么好处——别忘了,那把钥匙,和钥匙上的指纹……” “当然不对!”夏谙恕的脸,狰狞得有些变形,“我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父亲?” “有些事情,只有当事人自己才知道吧?”桑卫兰似不经意地道,“我没见过萧夫人,不过略知她的性情与经历,再倾国倾城,再才貌双全,在生活之中,一定是个飞扬跋扈之人吧?夏部长竟为了她抛弃发妻,唉!感情上的事,又有谁知道呢?” 夏谙恕默立,没有说话。 桑卫兰的话只说对了一半。 夏谙恕曾是那样崇拜自己的父亲。 他能原谅父亲的背叛与遗弃,原谅他的漠然与忽视,但他不能原谅,父亲为了那个女人,甘愿一步步毁了自己。 “原来你早知道了,”夏谙恕的冷笑声,如碎裂的瓷片,一片片跌落到地上,“为什么那天你不说?” “这关我什么事,是不是?”桑卫兰微微一笑,“这种事我一向是没兴趣的。 也不愿拿它来做什么文章。 除非……除非有人想伤害若希儿!” “我明白了!”夏谙恕点了点头,“你想和我做交易,是不是?” “正是如此!”桑卫兰微微一笑,“一个秘密去换另一个秘密!哦,还有刘老板!” “我凭什么要相信你呢?”夏谙恕问。 他的担心不无道理。 在他看来,若希儿只是桑卫兰的一颗棋子。 一旦达成目的,随时可以弃之不用。 而弑父之罪,对他而言则是致命的一击。 “如果我反悔,”桑卫兰微笑着指了指他手中的枪,“还有这支枪呢!” 送走夏谙恕的时候,桑卫兰听见房间里有响动。 若希儿被他藏了起来。 刘则举在外养伤。 房间里除了夏谙慈就是绿茵。 夏谙慈听到了吗?桑卫兰有些担心,不过他很快就镇定了下来。 知道了又怎样呢?他们父女很早就闹翻了,一向并无来往,况且本来不是亲生父女。 亲儿子都可以杀死父亲,她这个假女儿,便知道了又怎么样呢? 不过,说到底他还是不放心,走到她房前敲了敲门,里面“咔嚓”一声响,像是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他又敲了两声,终于她说:“请进!” 桑卫兰推门而入,她正坐在轮椅上,靠着床边,脸色苍白,神情似乎有点尴尬。 “要帮忙吗?”桑卫兰笑着问。 “我还没瘫呢!”夏悯摇着头,自嘲似的笑了笑,“哪里那么没用?” 桑卫兰想安慰她两句,一时又找不出合适的话来,夏谙恕的来访,还让他有些惊魂未定,那个以狠辣著称的夏局长,不会狗急跳墙吧? 夏悯看起来也是心神不定,两个人彼此微笑着,说着客套话,在黑暗中离得很近,但隔着这多年来苍茫起伏的世事,这一刻又显得无限遥远了。 “悯悯,”他突然抓住她的手说,“你一定要爱惜自己!” 夏悯应了一声,喉头哽住了。 桑卫兰在黑暗中蹲下身,紧紧抱住她。 他们中间横着一个冰冷的轮椅。 夏悯的泪珠一颗颗,连绵不绝地砸在他手上。 她心中的悲恸、愤怒与委屈是顺流的延绵不绝的溪水,蜿蜒地曲折地倾泻流淌下去,两岸飞流而过的是苍凉哀婉的霜尘与岁月。 点点滴滴,都哽在喉头。 她哭得喘不过气来。 伸出双手来抱他,抱住的却是自己的轮椅,那冰冷的钢筋铁骨硌得她生疼。 她恍惚间又想起了那个风雨凄迷的夜晚,她的父亲撇下她,他高大的身影淡出雨幕之间,终至不见。 “卫兰,”她哽咽得头也难抬,“你不要离开我好不好?” “傻瓜,”桑卫兰坚定地,温柔地说,“才不会呢,我要陪你一辈子!” 可当夜桑卫兰还是走了。 郑涵打电话给他,若希儿又哭晕过去了。 从柳迪跳楼,这已经是第几次了?桑卫兰又急又气,又有点哭笑不得——这几天净围着这几个女人转了,哪有一个让他省心的? 他安抚好夏谙慈,急匆匆地穿衣下床,穿着半旧的酒红色居家常服,因为着急离去的缘故,高大的背影看起来,便有些冷漠而决绝的味道了,夏谙慈一阵心惊。 这一夜,那一夜,那一夜,这一夜,岁月的蒙太奇不住地在眼前切换,他们的背影是有多相像啊?男人,说不爱就不爱了,还不是一瞬间的事?他说一辈子,就是一辈子? 夏悯低下头去看自己的腿,冰冷的裹尸布一样的石膏白得触目惊心。 夏悯昨天照了一回镜子,怔了一会,就把镜子砸了。 如花美眷,怎敌得过似水流年? 桑卫兰年轻有钱,人长得也帅,他不出去招惹,自有一群红粉青黛贴上身来。 以后的日子不用想也知道,要么整日怄气,要么学那些太太们,吃斋念佛,不闻不问。 更别说,眼下就有一个若希儿,年轻貌美,还多金。 她也不用去问别人,自有群贴心的太太娘姨们,在耳畔嘀嘀咕咕地给她出主意:赶紧生个孩子套住他。 再好些,就把绿茵也拉下来,一齐拴住他——这些都常见的。 在黑夜里,她蓦地捂住了耳朵,那些下作的主意,想想就足以令她窒息了。 与其有个不堪的结局,还不如及时地掐断。 这段烟花般绚烂怒放着的美好,会永永远远活在她的记忆里,任凭风雨,任凭岁月,冲刷不走,也带不去。 离开他,又会怎样?她其实不缺钱。 她母亲萧太清的嫁妆还没花完,夏悯自己能赚钱,人人都叫她夏老板,也不是白叫的。 桑卫兰的钱,黄金,股票,期货,囤积的货物凭她管。 再说真有那么一天,桑卫兰在经济上也绝不会吝惜。 在漫长的孤单的童年,她屡次踮起脚尖,来不及地长大,长大了就好了——可总是长不大。 她家夜里像个漆黑的丛林,她是失去母亲的幼兽。 房间里满满都是母亲的嫁妆——真丝碧玉黄金猫眼,在月光下格外耀眼,却不能给她带来一丝慰藉。 钱有什么用?她从来就没缺过钱。 她的钱可以将这屋子填满,可她的心呢?经历了这一切,她还能再爱吗? 经历了这一切,也明白了真相。 她突然感激起夏疆来,尽管他不是她的生父。 他宠了她几年,那短短的几年,像是萤火的光,照亮了她生命中无边的黑暗。 夏谙慈突然做了一个决定。 第三十回 新坟旧墓佛号阵阵,红尘紫陌苦海滔滔 半个月后,刘则轩被放了出来。 桑卫兰开车去接他——他黑了,瘦了,眼睛深深地凹了进去。 他有一条腿伸不直了——夏谙恕拿他出气,当然也是为了剪除桑卫兰的羽翼,将他一条腿的筋挑断了。 不过,从那鬼蜮狼窟里出来,还能活着,就已经是千幸万幸了。 反正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桑卫兰深深地弯下腰,一躬到底,刘则轩连忙扶住他,“肝脑涂地,在所不惜!” “我也是!”桑卫兰郑重地说。 两人相对一笑,恍如隔世。 刘则举伤势未愈,但毕竟在逐渐好转。 夏谙慈的伤情,也见好了。 刘则轩又回归了,桑庐里又有些热闹了起来,再添上郑涵,桑卫兰觉得自己的心事,了了一半,心下宽慰了许多。 不过气氛还是有些不对,每个人心中,都觉得有点不对。 最能闹的刘则举,因伤还未大好,有些委顿。 变化最大的是夏谙慈,她一向牙尖嘴利,言辞刻薄,口中何曾饶得人了?她一沉默,气氛也随之黯然了。 其实她也笑,但那笑是蒙了尘,隔了雾,看遍巫山云,历尽沧海水,千般心事,万载流年的笑。 连粗枝大叶的刘则举,也知道有责任哄她开心,他有时怄着她,故意引她来拌嘴,可夏谙慈只是淡淡地一笑。 她似乎突然之间,将世事看淡了。 刘则轩在家中静养,桑卫兰忙着照顾若希儿,将夏谙慈托付给他,他没事便找夏悯说话,两人不时下下棋,有时小酎一顿,海阔天空地聊起来,雪后,天很蓝,阳光也很好,很暖。 两人坐在阳台上晒太阳,夏谙慈微微眯起眼睛,“有时候,世界还是很美好的——” “不是有时候,”刘则轩反驳说,“生命其实一直都很美好。” “既然生命这么美好,”夏谙慈微笑着看他,“刘爷为什么要空度呢?” 刘则轩一时不解。 夏谙慈仍是微笑,“绿茵怎么样?” 刘则举明白了她的意思,心下大窘,避开了她的目光,“这……绿茵那么漂亮,又那么年轻,我可是个瘸子!” “我也是瘸子!”夏谙慈笑了。 “我、我、我……”一向机敏的刘则轩,在她的注视下,竟语无伦次起来,“夏老板,我真的不是那个意思!” “行了行了!”夏谙慈带着点不耐烦,又带着几分慵懒地打断他的话,“我知道了!” 夏谙慈去问绿茵,她只是低着头绣花,也不说不,也不说是,问得急了,只轻轻地道:“凭姐姐替我做主!” 夏谙慈轻轻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你是心里委屈。 可是,我是为你着想的,男人嘛,外表不重要,身家也不重要,关键是疼你,靠得住,刘爷人就靠得住,我是过来人,慢慢你就知道了——” 绿茵不说话,手里的针却滞了,半晌道:“我只要能和姐姐在一起——” 夏谙慈知道她是应了,拉起她的手来,将自己一个白玉拧花的镯子,褪下来套在她手上,“三媒六证,明媒正娶,陪嫁妆奁,姐姐一样也少不了你的!” 绿茵伸手捂住了眼睛——她哭了? “我听姐姐的!”她扑倒在夏谙慈怀中。 夏谙慈是在最冷的那几日走的。 上海的冬日,湿冷起来没处躲,没处藏。 桑卫兰因为近日一心扑在若希儿身上,一点预料也没有。 几个人上穷碧落下黄泉,山南海北地找了一通,一无所获,灰败地聚在桑庐的大厅里,一脸黯然。 “找到了?”桑卫兰铁青着脸问,他这几日,只说了这一句话。 刘则轩长长地叹了一声。 “夏老板这是……怎么了?”刘则举还有些不解,在他看来,不是一向好好的吗?怎么突然就变成这样? 绿茵新嫁不久,发髻也烫了,满身珠光,突然忍不住哭了起来,“姐姐怎么这么狠心——” 她一语未了,桑卫兰一掌劈翻了桌子,“别哭了!” 绿茵吓得掩口,众人谁也不敢应声。 桑卫兰余怒未了,几步跑上楼,将墙上挂的夏谙慈小相一把撕下来,他盛怒之下,力气使得不小,扑棱棱扯倒了一溜相框,连靠墙的多宝架子也拽倒了,壶瓶钵碗“叮当”碎了一地,犹不解气,将相片又踏上了几脚,直指着骂:“你这是要怎样?要我把心掏出来给你吗?我的心都操碎了——你想怎么就直说出来,要星星要月亮我也摘给你,你还要走!走——你是用这种方法来折磨我吗?” 折腾完了,又有些不忍,将照片拾起来,又在上面抹了两下,众人本来伤感,见他这个样子又忍不住好笑起来。 只是谁也不敢作声。 半晌,刘则轩开口道:“桑老板不必如此,夏老板想是一时心里烦闷,出去散散心,过两天回来就好了。” 桑卫兰不答话。 转身来到夏谙慈的房间,“砰”的一声,将众人关在外面。 他在她的房间里,小心地翻检她的物品,唯恐落下一点线索。 不过他的心越来越空,越沉——他其实知道她的脾气,不会是赌气,做样子给他看的。 走了便是走了,干脆利落。 四季的衣物,各带走了一些。 剩下的更多——她不要过活了吗?天冷了,她带的衣服这么少,冻着了怎么办?她身上的伤还没好呢!桑卫兰站在绮罗丛中发呆,这些衣服,有多少是他为她置办的,他能想象得出她穿上这些衣服,对着他微笑的样子。 首饰整套地放在抽屉里,如果她拿走了,他心里多少能好受些。 除了几套她自己带来的,都是他给买的,金玉珊瑚猫儿眼……他亲手戴在她脖颈上,笑盈盈地,两相看不厌。 情到浓时,他愿为自己心爱的人,点燃所有的烽火台……她唯一带走的,是定情时他送的戒指。 她心中还有他,这是一定的,那为什么还要走呢? 是因为误会他和若希儿吗?那她为什么不打?不闹?不哭出来呢?有什么事,说出来就好了,她何苦这样赌气,作践自己,更是在折磨他呢……桑卫兰不觉哭倒在地上。 唯一还能给他带来些安慰的,是若希儿。 这个失而复得的小妹妹,她再也不会离开他了。 若希儿一身缟素,一心一意地,做起了柳迪,不,柳寒江的未亡人。 她屋子里挂着大幅柳寒江生前的照片,星眉剑目,准鼻红唇。 她终日望着他,有滋有味地活着,她眼中所焕发出的神采,能将她一路黑白的人生照亮。 桑卫兰无奈地叹气,但他改变不了——若希儿就是这样的人,她活在自己的感情与信仰之中,一段情,一个人,甚至一个眼神,一句话,都可以令她付诸一生,令她等着、盼着、守着、回味着,有滋有味地活下去…… 一年之后,郑涵已经成了上海滩上小有名望的侦探。 年纪轻轻便崭露头角。 “东方惨案”的破解,不仅成就了杜云铮,也成就了他。 他的成绩,不仅远远超越了父亲,更直逼当年的大神探桑知非。 他有了自己的豪宅、汽车和律师事务所。 考究的西装,黑呢大氅,礼帽——出入上流社会的沙龙,派对,在社交场合自如地用英语交谈,可他看起来并不算快乐,在他的内心里,到底还缺少着什么呢? 那一天,他的助手走进了他的办公室,“郑先生,这有你的一件包裹!” “搁那吧!”郑涵头也不抬,“对了,那个女人找到了吗?可能是有点跛的。” 助手像例行公事一样摇头,“没有!” “你下去吧!”沉默了一会儿,郑涵说。 包裹很重,是从日本寄过来的,收信人写的是自己的名字。 先是寄到了桑庐,桑卫兰已经将房子卖掉了,另搬了新居。 想是桑庐的新主人又将它寄给了自己。 日本?会是谁写的呢?看看日期,这信已经在路上远兜远转,颠簸了大半年。 郑涵突然间猜到了,心被狠狠地一揪。 迫不及待地拆了,里面有一封信,果然是李祎璠的字。 郑涵: 见信如晤。 经过这一系列的事,相信你已经对我恨之入骨了吧?如果我是你,我也会。 我不敢辩解,因为辩无可辩,一切都是事实。 但从内心深处,我是不想伤害你的,更希望你能过得幸福。 因为你所面临的这一切,从头至尾,是一个巨大的阴谋与陷阱,想必你已经有所察觉了吧?我希望你能远离它,而不是像我一样,身陷其中。 我的身世,其实是和你很相似的。 都是那一场惨案的间接受害者。 我早说过,我的父亲是柳忆眉。 我是他唯一的儿子,只不过,是私生子。 我的母亲姓关,出身和家世都很好,性格也很要强。 她在上大学的时候,认识了我的父亲柳忆眉,一见误终身。 她主动写纸条给我的父亲,两人开始约会。 甚至在毕业之后,跟着他来到了日本。 在日本时,贫贱夫妻百事哀,他们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我母亲提出分手,父亲想也没想就同意了。 其实那时我母亲已经怀孕了,但她没有说——她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不想父亲以为她用孩子来胁迫。 我父亲学成后就回国了。 但母亲未嫁先孕,没脸回来。 她后悔了,却没有了退路——我父亲柳忆眉回国以后,爱上了别的女人。 母亲实在没有办法,只好在日本嫁了人。 后父对我还不错,因为喜欢我的母亲,所以爱屋及乌。 我随了后父的姓——观月,起名敏之。 我因为自己是拖油瓶,所以格外听话。 但我母亲总对我说:“你是中国人,你的亲生父亲就是,他是一个非常优秀的人……” 她总对我谈起生父,说他的风度,他的俊朗,他的幽默谈吐,他的学识与才华……说着说着,母亲的眼里泛起光来,嘴角上泛起微微的笑。 渐渐地,生父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逐渐清晰起来,他和矮小庸碌的养父是截然不同的,他志向远大,意志果断,才华横溢,谈吐不俗……在很小的时候,我就有了可以崇敬与追寻的目标,那就是我的生父柳忆眉,我不止一次地在梦中见过他,看见他在向我微笑。 很小的时候,我就开始学习中文,我甚至能说以假乱真的上海话——我妈妈就是上海人。 上学以后,我学国文,学艺术,学书法,学绘画,甚至学八股文,我要做个像生父那样的人。 他所会的我都要会。 我母亲支持并默许我这样做。 她希望我能回到中国,找到父亲,陪在他身旁,她不能再爱他了,但我可以替她来继续爱父亲。 在我十八岁那年,我找到了一个绝好的机会。 东方楚在日本招聘助手,条件是日本人,且要精通中国文化。 我那再平庸不过的日本家庭骗过了他,我竞选成功了! 我在他身边工作了六年,几乎像他的家人一样,融入了他的家庭,并和若希儿亲如兄妹。 慢慢地,我因为踏实肯干,又听话,取得了他有限的信任。 他对我放松了敬惕,甚至有意将若希儿嫁给我。 可若希儿喜欢上了一个来历不明的,叫柳寒江的人。 当然,我也只是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 后来,我才明白东方楚招聘助手的意图:回到国内,充当他的间谍,搜集情报,为若希儿继承财产扫清障碍。 东方楚派我提前回国,在一个叫李枯禅的人身边卧底,并为我假造了身份。 就这样,我认识了你和筠飞,我们三人有过那样一段快乐的日子。 更让我快乐的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李枯禅,居然就是我的生父柳忆眉!天啊,我描述不出我那时的幸福与快乐!我终于找到了他。 可是我很快就高兴不起来了,你知道的,东方楚派我来,根本是要针对他,于是我下决心,不管怎样,一定要在暗中保护他,哪怕是牺牲自己的生命! 可能这就是天意吧?柳忆眉在这个时候要招聘助理! 我不能失去这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那么多年的奋斗,不就是为了这一天吗? 我准备了很多,甚至把他所写的几本书看得滚瓜烂熟。 可能是血缘的关系吧? 招聘那天,他甚至什么也没有问,只是简单扫了一眼,就在筛选出的十几个人中选中了我。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 我一心要保护父亲,提防着东方楚射来的各种明枪暗箭。 可是没有想到,那一天,你在枯心斋,竟拿出了“四面菩萨”! 这是一尊代表着“执”的菩萨,是当年萧太清送给我父亲的。 桑知非死后,你父亲郑芸曾去找我父亲,想查明真相,我父亲一来迫于萧太清的压力,二来也是羞于言表,三来怕给你父亲招来灾祸,于是没有说什么,只是给了你父亲这尊菩萨,也算是“东方惨案”的证物吧……没想到,竟导致了你父亲的死……现在你知道我为什么要“偷”那尊“四面菩萨”了吧?一来是想护卫父亲的名誉,二来,那本来就是属于他的。 我父亲并没有筹划“东方惨案”,他只是想帮东方楚讨个公道,他没想到会有那个惨烈的后果,东方家族整整五十六条人命…… 他后悔,他内疚,他自责不已。 他避世,过着苦行僧一般的生活,就是为了赎罪。 他先是收养了周拂尘的遗孤周迪,等周迪长大以后,就隐姓埋名,来到枯心斋,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 他本以为,一切尘嚣都会远离他。 他用自己的后半生来赎罪。 你的到来让他惊醒:他是躲不开,也逃不掉的!他再也不堪折磨,他是自杀的! 他选择了和你父亲一样的方式:将那尊背部粗粝不平的佛像,生生地吞到了肚子里! 他那个时候,可能把一切都勘破了吧?一切都不在乎了。 他是走了,可我还没来得及叫他一声父亲……我没能保护他的生命,但我一定要捍卫他的名誉!就这样,我烧掉了枯心斋。 我一方面和东方楚周旋,另一方面要掩盖一切证据。 其实东方楚派我到他身边,也是为了搜集证据,掩盖自己的罪行。 现在你明白了吧?我污蔑你,甚至昧着良心偷走你父亲的遗物,其实就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父亲,也是为了自己的母亲。 我母亲爱了他一辈子,念了他一辈子,父亲简直是她的神,她的信仰,我不能让这高贵的信念被玷污。 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是一样的,都是为了自己的父母。 只不过,你无辜,而我卑鄙。 但有一点,我是无愧于心的:我陷害你,也是逼你远离风暴的旋涡——那些人太恶毒了,你会因此而丧命的!我怎么会不知道沈筠飞那个时候会在档案室,我是故意让他传话给你,让你快些离去的。 那些人能杀害那么多的性命,当然也不会对你留情。 你性格那么倔强,是不听劝的,我也无法对你说明真相,只能采取这种下三烂的手段。 不出东方楚所料,柳忆眉,也就是我的父亲,果然有关于“东方惨案”的证据,有一天,我看着那些东西,突然醒悟了,我所做的一切,难道真的就是对的吗?那么多无辜的,血淋淋的冤魂在向我哭泣。 父亲希望我掩盖这一切吗?如果他想这样,就不会自杀了吧? 在你离开北京的那些日子,我突然改变了主意。 如果我站出来揭发真相,父亲的亡魂,在九泉之下也会得到安宁的!我偷偷保留了一部分证据,打算在必要的时候揭发东方楚! 而我回到上海,却发现你并没有远离这一切,并且越陷越深了。 东方楚已经给你布置好网罗,只等你来投了。 你能进吴公馆,若希儿对你说的话,都是他授意的。 楼梯上的花纹,也都是事先做好的,他想利用你,将矛头指向夏疆……我屡次提醒你,你根本听不进去,没办法,我只能约你出来,想把这一切说清楚。 东方楚老奸巨猾,我最近的举动,包括搜集证物,他已经开始有所怀疑了。 如果他彻底怀疑我,那可能就要对我下手了。 所以我留下这封信,还有一些证物,并把它们寄给日本的朋友,请他转寄给你。 如果我死了,希望可以用得着。 对了,还有一个很重要的事,我想提醒你。 我一直觉得柳迪很可疑,却不知哪里不对。 后来我终于想起来了:她和若希儿的男朋友,一个来历不明的人——柳寒江,长得很相像,不知他们是什么关系。 甚至在一个夜晚,在枯心斋,我也遇到过他。 我甚至怀疑,他在我父亲死后,去过枯心斋,我对比过,遗书上的那个血手印,很可能就是他的,你一定要当心,千万,千万! 最后再说一下“四面菩萨”。 当年萧太清为了笼络人心,将四尊菩萨分别送给“四君子”。 我父亲的那尊,送给了你父亲郑芸,你拿到燕大后,又被我偷来了。 还有周拂尘的那尊,代表着“嗔”。 周拂尘死后,佛像到了她女儿周迪手中,我父亲后来收养了周迪,因为那是个不祥之物,所以他将周迪的那尊带在自己的身边。 他死的时候,就是吞下了这一尊。 现在这两尊菩萨,都一并寄给你,做个纪念吧! 我可能活不了多久了?如果我们都能活下来。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回到北京,像刚入学的那年,逛庙会,吃卤煮,炒肝,冰糖葫芦,那该有多好? 不过,可能只是奢望了吧? 柳祎璠草 与信一同寄过来的,还有一本书,《宝相选鉴》。 望着这本自己曾费尽心力,千辛万苦而寻觅不得的书,郑涵甚至不想再翻开它——一切,都已经明了。 一切,又都已经过去了。 郑涵心情复杂地望着那本书,想着自己,自己的父亲,为此所付出的一切…… 郑涵放下书,几点了?不过才上午,他却像是操劳了几个世纪那样疲乏。 他就那样呆呆地坐在椅子里,一动也不想动。 对,是有那么一次。 在燕大刚入学的那一年。 他们都没回家,大年初三去赶庙会,乌泱乌泱的都是人,都是冬日嘴里呵出来的白气。 切年糕的、捏面人的、吹糖人的、做毛猴的、踩高跷的、翻筋斗的……大串大串的锃红晶亮的大糖葫芦透着喜庆。 沈筠飞真能吃,一口气吃了三个,卖糖葫芦的大爷都乐了,“没见过这么能吃的,填鸭呢?” 沈筠飞走一路吃一路,炒肝、爆肚、羊肉串、驴打滚、糖耳朵、面茶、馓子麻花、萨其玛、焦圈、糖火烧、豌豆黄……见一样吃一样,他是怎么吃下去的?没见有那么大的肚子呀? 郑涵和李祎璠跟在后面,笑得腰都直不起来了…… 郑涵想着,想着,就笑起来了。 笑着笑着,又哭了,眼泪无声地顺着脸颊流下来…… 半年之后,郑涵正在办公,突然听见门外一阵嘈杂,不耐烦地按起铃来。 他的助理走了进来,气喘吁吁地,一惊一乍的神情,“出大事了,出大事了!” 郑涵不由停住了手中的笔,“到底出了什么事?” 那助理一脸幸灾乐祸的神情,“听说,夏谙恕让人给打死了!” 郑涵因为桑卫兰的缘故,对夏家总是格外关注一些,闻言一惊,“是什么人干的?” “是个女人,听说,还是个瘸子!” 郑涵惊愕得笔都掉到了地上,“那她怎么样了?” “还能怎么样?当时就被乱枪给打死了呗!” 郑涵呆坐在那里,久久说不出话来。 夏谙慈杀兄一事,在上海滩上闹得很大。 人们怎么也想不明白,夏谙慈一向金尊玉贵,养尊处优,纵是瘸了,下半生也是衣食无忧,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离谱的举动,简直是自寻死路!一时间谣言四起,众说纷纭。 那天早上,桑庐的人正坐在一起吃早饭,刘则举说起夏家的人忙了几天,夏谙恕实在是个出了名的大孝子。 正在默默吃饭的桑卫兰突然问了一句,“今天是什么日子?” 绿茵小心翼翼地答了一句,“是我们家老爷的祭日!” 桑卫兰惊得几乎跳起来,起身便走,“快走!” 众人皆是莫名,倒是刘则轩先反应过来:夏疆的祭日,没准夏谙慈会去呢? 众人连忙上车,赶往夏家的陵园。 可是……已经晚了。 据在场的人说,夏谙慈一袭白衣,手里捧着一大束花,走路好像是有点跛的,但那烟袅风闲的气度不减,震慑了在场所有的人。 谁也没想到她会去,都知道她失踪了——桑卫兰为了寻她,几乎将上海滩掀了过来。 夏谙恕作为长子,站在最前方,见了她一愣,还没回过神来,就见到了花下的枪——一枪毙命! 待桑卫兰一行人赶到时,夏谙慈的白衣都染成了红色,也不知有多少个弹孔。 连绿茵也未曾想到,桑卫兰会那么平静。 夏谙慈的头发散了,他便弯下身将它们理顺,他想再看看她的脸——越理越乱,越理越乱,两手染得红红的,全是血!他把沾满了夏谙慈鲜血的双手抬起来看——这是她的血!她死了,再也唤不回来了! 他突然跳了起来,面目狰狞,“你们杀死了悯悯,我要杀了你们——” 他发了疯一样地掀翻了祭台,烛台果盘牺牲瓜果,纷纷扬扬地向夏家人砸去。 夏家的人纷纷向后退去,其实他们人更多些,不过被桑卫兰的疯狂与狰狞震慑住了。 有一把祭坟用的铁锹,桑卫兰随手抡起,乱挥乱打,夏家的人,被他打伤了好几个。 二刘兄弟见不是办法,忙一起上前,死命将他拦住,“桑老板,是夏老板先来动的手,一命抵一命,再闹下去,便是我们的不是了——” 绿茵也上前哭道:“是我姐姐自己没福,桑老板节哀——” 夏谙恕已死,夏家这一辈的男丁只剩下夏谙忠,回过神来,远远地喊道:“桑卫兰,她杀死了我哥哥,我们都没去找你算账!你还想怎么样?” 桑卫兰方有些过神来,见到夏谙慈全身血渍,不由悲上心来,“悯悯,你好狠的心,怎么就这样去了!” 说着,一头磕在夏谙慈身前的石碑上,幸好刘则轩手快,一把拉住了他,才不致酿成大错,一时间,额角上血流如注。 众人皆是大惊,连绿茵也未曾料到,桑卫兰竟是如此伤心,忙掏出手绢来,为他止血。 夏家的人将他们团团围住,却不知如何是好。 夏谙恕在时,家里完全是他主事。 如今夏谙忠不过是个纨绔子弟,见夏谙恕与夏谙慈皆死,两不相欠,只想着自己的退路。 余者安妮与安媛皆已出嫁,见桑卫兰如此伤心,不禁各自黯然——他日我若死了,家中的那位,岂能如此伤心? 正乱着,只听有人回道:“火都已经架好了,是烧还是不烧?” 刘则举抬头,见夏家架起了一个柴堆,又浇了油,也不知是要烧什么,因桑卫兰正值伤心之际,也不曾理会,一时间只见东南角上,火光冲天! 突然之间,只见一个小女孩飞奔过去,“不能烧不能烧——她是我妈妈,呀,妈妈——” 她跑得快,那火堆旁又无人看守,那小女孩口中喊着妈妈,竟一头扎了进去!火堆上是浇了油的,一瞬之间,只见那瘦小的身影,在火中翻滚着,凄厉地叫喊着:“不要烧我妈妈——” 众人一齐叫喊起来,“快救人——” 夏家的一个大姐,在一旁哭道:“悯悯,悯悯——” 桑卫兰恍惚之间,听见有人喊“悯悯”,蓦然想起西洲那个小女孩来,“快救,快救——” 其实二刘兄弟不等他招呼,早抢了过去,油滚火旺,二刘奋不顾身,冲入火场,将小女孩抢了出来,还有一口余息尚在,不过全身上下,已经烧得焦黑了,血与油糊了一身,令人不忍卒睹。 桑卫兰伤心过度,神志昏乱的人,见了那个小女孩,倒把思念伤痛移了五分在她身上,口口声声喊着“悯悯”,绿茵等人不明所以,皆以为他疯了。 桑卫兰又朝夏家人吼道:“这个小姑娘我带走了!你们谁要阻拦,就放马过来吧!” 二刘兄弟一副要拼命的架势。 夏家的人面面相觑,他们只是烧那紫檀美人出气,谁也不想要那个小女孩的命,眼见那小女孩浑身都烧焦了,桑卫兰却紧紧地搂住她,爱若至宝,谁都有日子要过,没事抢一个半死不活的小丫头做什么? 夏谙忠挥了挥手,“桑卫兰,我们一命抵一命,两不相欠,不想再杀来斗去,死更多的人了。 你们快走吧,晚了,我可要改变主意了!” 桑卫兰将小女孩递给绿茵,低下身,小心翼翼地抱起夏谙慈的尸首,一行人头也不回地向外走去。 起雾了吗?他们的身影,似乎是消失在淡淡的烟雾中。 夏安妮看着他们远去的背影,再看看地下夏谙恕的尸体,那两行泪水,不知怎么便流了下来。 几个月后,郑涵去给李祎璠和柳迪上坟。 不,不对,他们已经换回了自己的本姓,是“柳祎璠”与“周迪”。 此时已是草长莺飞的时节,春意融融,一派明媚气象。 转过来便是夏谙慈的坟。 当时的“花间四君子”,除了李楚岑没有后代,其他三人的儿女竟在这里团聚了。 郑涵于她的坟前,碰巧遇见了桑卫兰与二刘兄弟,刘则举正在坟前烧纸,低低地念道:“夏老板,你为父亲报仇,是位女中豪杰,我刘老三敬佩你!” 郑涵心中一动:他出于侦探的职业敏感,早做过这样的推测,今日刘则举的话,算是证实了这一点。 几时不见,桑卫兰人倒清瘦了。 几人见面,心中分外亲切。 “桑老板!”郑涵赶过去,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他们三个,快凑够一桌了,”桑卫兰向那坟头努了努嘴,想了想又道:“对了,偏悯悯不爱打牌!” 郑涵一愣,那浅浅的笑便僵在嘴边了。 桑卫兰接回夏谙慈后,只是不忍安葬,二刘兄弟与绿茵轮番劝说,又费了好大周折,才将她的尸体安葬了。 桑卫兰虽伤心,终是无可奈何。 夏家的墓地是进不去。 桑家的祖坟在香港,再说夏谙慈也没有家族承认的名分。 思来想去,将她和周迪、柳祎璠葬在一起,都是孤魂,做个伴吧!夏谙慈生前不想要男人给予的名分,死后桑卫兰也未敢夺其志,只是写了“夏谙慈之墓”,算是成全她的志愿吧。 半晌,郑涵低声道:“桑老板节哀!” 桑卫兰淡淡地一笑,“没事,早过去了——” 两人并肩而行,一时找不出什么话来说,郑涵便问:“听说您把桑庐卖掉了?” “卖了!”桑卫兰挥挥手,偌大一座豪宅,他的口气就像掉了个扣子,“住着难受!” 又是一阵无语。 郑涵为了调解气氛,从身上掏出了一本书,“桑老板,你看这个!” 桑卫兰随手接过,“《宝相选鉴》?他从前说起过的那本?在哪里找来的?” “是李祎璠寄给我的,”郑涵翻开折好的那一页,“您瞧这个!” 桑卫兰微微眯起眼,向书中瞧去,那一页上,原是“四面菩萨”的释义。 “四面菩萨,”郑涵微微叹了口气,“原是佛祖为了警示众生,化为四面,分别代表了众生的四种妄念:痴、贪、嗔、执。 当年萧太清将这四面分赠予四君子,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不想他们四人不但未有警醒悔悟,反而越陷越深。 其实又何止他们呢?桑二叔死于‘痴’,我父亲原可以不死,只因一意破案,死于一个‘执’字……纵是我们这一辈人,夏老板、柳迪、李祎璠,又哪一个逃得出这四个字去?我自以为是,想想也犯了一个‘执’字,就是桑老板,也逃不出去!” 桑卫兰一愣,“哦?” 郑涵微微一笑,“比如桑老板,现在就犯了一个‘痴’字!” 桑卫兰不觉一笑,“想不到你倒会开导人!” 四人转下山头,看见桑卫兰的汽车,车前站了一个衣着华贵的女人,手中牵了个女孩,粉雕玉琢。 那小女孩见桑卫兰一行人过来,飞奔着迎了过来,“爸爸,爸爸——” 郑涵吃了一惊,不知桑卫兰何时又有个女儿了? 正想着,那女孩跑了过来,郑涵倒吸了一口冷气:那女孩虽身量纤弱,衣着华丽,却一脸疤痕,丑得令人不敢细瞧! 偏是桑卫兰与二刘兄弟对她,爱若珍宝一般,那小女孩搬着桑卫兰的脖子,死活不肯下来,桑卫兰便一路抱着她走。 行至车前,那身着貂裘的女人,原是绿茵,比先时胖了一点,颇有几分少妇的成熟风韵了,只是两只眼睛肿得像核桃一般,想是刚刚哭过。 她和郑涵寒暄了几句,走至刘则轩身前,嗔怪道:“你瞧你,又穿成这样,再着了凉,我可不管你了!”说着将他衣服下摆的扣子扣上了。 刘则轩有些窘,颇有几分无奈地道:“好好好,你说什么都好——” 众人望着他俩,不觉都笑了起来,郑涵方觉察到她小腹上微微有些隆起,想是有了身孕。 所以,桑卫兰不叫她到夏谙慈坟前去,怕她伤心。 三人一路说着,向山下行去。 汽车自有人开,缓缓地跟在后面。 “爸爸,爸爸,你看——”悯悯突然拍着桑卫兰的脸,手指前方,桑卫兰等人顺势望过去—— 一队送葬的迎面向山上行来,撒了漫天漫地的纸钱。 哭罢旧坟,哭新坟。 一行人颇有些敬畏地退在路旁,望着。 孝子贤孙们披麻戴孝,相互搀扶着,号哭着。 锣钹齐响,法号高传。 中有一队僧侣,高声唱道: 苦海滔滔孽自召, 迷人不醒半分毫, 世人不把弥陀念, 枉在世上走一遭—— 我佛诶如来诶唵嘛呢叭咪吽—— 我佛诶如来诶唵嘛呢叭咪吽—— 他们高亢的声音,带着些宗教式的迷醉与安慰,引得四周的群山,一齐高声唱和起来。 (全书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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