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殡葬人的秘密 作者:雷·布拉德伯里 内容简介 生性羞怯的殡葬人对着尸体倾吐秘密, 如日中天的作家突然宣布封笔, 多疑的怨妇认为情人徒有一具躯壳, 天真无邪的孩童却玩起诡异的游戏 幻想文学大师雷布拉德伯里回顾自己六十年创作生涯,亲自挑选出100个最喜爱的短篇故事汇集成册。这些曾发表在《纽约客》《花花公子》《时尚》等知名杂志上的短篇小说,以奇诡的想象力和惊人的叙事技巧,勾画出一个个异彩纷呈的幻想世界。 自序 真不敢相信,我在这短短数十载中竟然写下了如此之多的故事。可另一方面,我也时常好奇其他作家是如何利用自己的时间的。 对我而言,写作就如同呼吸一样自然,无须做任何计划或安排,完全是靠本能的驱使。收录在这部短篇集中的所有故事,其灵感都是在最意想不到的时刻爆发出来的,我必须立即坐在打字机跟前趁着热乎劲儿把它们一股脑儿地转化成文字。 一个很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报丧女妖》。当时我在爱尔兰为约翰·休斯顿导演的电影《白鲸记》撰写剧本,我们经常在深夜围坐在壁炉前,品尝爱尔兰威士忌。我其实并不很爱喝酒,但他对那酒很喜欢,所以我也跟着喝点儿。有时休斯顿会在把酒言欢时突然停下来,闭上双眼,听寒风在屋外呼啸。然后他会一下子睁开眼睛,用手指着我大喊,说爱尔兰的天空上盘旋着好多报丧女妖,也许我应该出去看看是不是真的,并招呼她们进来。 他总是这样吓唬我,那一幕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里,等我回到美国家中时,最终根据他那怪异行为留给我的灵感写下了这篇小说。 写《汤因比暖房器》则是由于当时我们经常在报纸标题或电视报道中感受到绝望的轰炸,全社会都弥漫着末日将至的气氛。这种情绪不断发酵,可人们却没回过头去想一想它究竟从何而来,又究竟对我们造成了哪些改变。 后来有一天,我终于再也抑制不住这种感觉,决定要做些什么,于是我创造了一个角色来说出我心中的想法。 《劳莱与哈代爱情故事》则源于我对这对完美喜剧组合一生不变的热爱。 很多年前抵达爱尔兰时,我打开一份《爱尔兰时报》,发现里面有这样一则小小的广告:
今日 仅此一次! 为爱尔兰的孤儿们义演 劳莱与哈代亲自献艺!我一路狂奔到剧院,幸运地买到了最后一张票,还是前排正当中!大幕卷起,那两位可爱的人儿在台上表演着他们最伟大剧目中最经典的场景。我坐在台下,被惊异和快乐深深地冲击,泪水滑过脸颊。 回到家后,那些情景仍然在我脑海中挥之不去。我想起有一回一个朋友带我去了一段阶梯旁,就是劳莱和哈代扛着钢琴爬上去的那段,结果他们却是被钢琴赶了下来。于是我让故事继续。 《暗夜独行客》是《华氏451》的先兆。我在五十五年前曾经和一位朋友共进晚餐,饭后我们决定沿着洛杉矶的威尔夏大道走一走。可是没过几分钟,我们就被一辆警车拦了下来。警官问我们在做什么。我回答他:“把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的前面。”我显然回答错了。警官怀疑地看着我,因为当时人行道上空无一人——整个洛杉矶都没人会在这条道上散步。 我回到家,为此事恼火不已,想不通为什么连散步这么简单而自然的行为都会被制止。于是,我写下了一篇发生在未来的故事,某位行人因为散步而遭到拘捕,并被处决。 几个月后,我又让那位独行客在晚上散步,并安排他在拐角处遇见了一位名叫克拉丽斯·麦克莱伦的女孩。九天后,中篇小说《消防员》诞生了,它后来被扩展成了《华氏451》。 《垃圾工》的灵感来源于1952年初洛杉矶报纸上的一则新闻,当时市长宣布,如果有原子弹击中洛杉矶,那么死难者的尸体将由垃圾清扫工负责处理。他的这番言辞令我怒不可遏,于是我坐下,抒发出胸中怒火,写成了这个故事。 《军令如山》也源自现实。许多年前,我有时会在下午跟朋友一起到国宾酒店的泳池里游泳。那位泳池看管者严厉得几乎不近人情,总会让他年幼的儿子站在泳池边,向他灌输关于人生各式各样的死板规矩。我一天天看着那无止无休的说教,忍不住幻想在未来的某一天,他那乖巧的儿子会突然奋起反抗。我坐在桌前,脑海里酝酿着这似乎注定要出现的一幕,写下了这个故事。 《拉斐特,永别了》基于一个真实而悲惨的故事,那是我家隔壁的一位老电影摄影师讲给我听的。他偶尔会到我家来做客,喝上一杯红酒。他告诉我,在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前的最后几个月里,他曾是拉斐特飞行队的成员。回想起自己曾经击落德国双翼飞机时他不禁潸然泪下,那些年轻帅气的士兵死前的面容多年以后仍然在他心头徘徊不去。我无力帮他做任何事,唯有用手里的笔让他获得些许慰藉。 《夏天奔跑的声音》的诞生也实属偶然。我当时正坐在大巴上穿过西木村,一个小男孩突然跳上车,把钱塞进投币箱里,从车厢前头跑到我对面的座位上一屁股坐了下来。我无比羡慕地看着他,心想,天哪,要是我有他这身活力就能每天都写一个短篇故事,每晚写三首诗,每月完工一部小说。我低头看向他的脚,发现那活力是有原因的,他穿了一双显眼的新网球鞋。我突然记起在自己成长中的那些特殊的日子。每年刚一入夏,父亲就会带我到鞋店,给我买一双崭新的网球鞋,让我焕发出全世界的能量。我当时在车里就恨不得能马上到家,坐下来写个关于小男孩盼望一双新网球鞋,好在夏日里纵情奔跑的故事。 写《上周一的大碰撞》是因为我当时在都柏林随手买了一份《爱尔兰时报》。报上登着一条可怕的新闻——1953年全年,爱尔兰总共有375名骑车人在事故中丧生。我想,这是多么不可思议啊。我们在美国很少会读到这样的新闻,通常是人们在汽车类交通事故中遇难。接着读下去,我发现了原因所在。在爱尔兰境内有一万多辆自行车,人们总是会以每小时四十至五十英里的速度骑行,然后迎面相撞,所以当头部受到撞击时,必然会遭受严重的颅骨损伤。我想世界上没人知道这一点!也许我应该写个故事出来。于是就那样做了。 《夏伊洛之战的鼓手》的灵感来源于《洛杉矶时报》上刊登的某个小演员的讣告,那个演员名叫奥林·豪兰,我看过他出演的很多部电影。讣告中提及他的父亲是夏伊洛之战的鼓手。那些言辞伤感而充满魔力,引我回想起往日岁月,使我立即决定用打字机把心中的感悟写下来,于是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写出了这篇故事。 《亲爱的阿道夫》的缘起则更加简单。我在某天下午路过环球影城,遇见一位身穿纳粹制服,脸上还黏着希特勒胡须的群众演员。我不由得设想当他在影城附近或大街上走来走去时会发生什么事,人们看到跟希特勒相貌如此相仿的人会作何反应。当晚那篇故事写成了。 从来都不是我支配我的故事,而是那些故事支配着我的双手。每当新的灵感出现时,它们都会命令我赋予它们声音、形态与生命力。正如我在这些年中对其他作家建议的那样:大胆从悬崖上跳下去,在下落的过程中再想法给自己插上翅膀。 在过去六十多年的岁月里,我跳过无数次悬崖,在打字机前苦思冥想如何给故事加上结尾,好让结局不至于太过突兀。而在刚刚过去的那几年里,我回顾了自己少年时站在街角卖报纸,每天写作的日子,意识到自己当年竟然那么努力。我为什么会那么做呢,为什么会不厌其烦地一次次从悬崖上跳下去? 答案还是那句陈词滥调:出于热爱。 当时的自己不顾一切往前冲,全心全意地热爱那些书籍、作者和图书馆,专注于练就自己,而根本没留意到我只是个身材矮小、其貌不扬、天赋欠缺的少年。也许,在脑海中的某个角落里,我是知道的。可我仍然坚持不懈地去写,去创造,那动力就像血液在我体内奔涌,至今未怠。 我总是幻想着有一天,当我走进图书馆,在书架上翻找图书时,能看到印着自己名字的书跟莱曼·弗兰克·鲍姆或埃德加·赖斯·巴勒斯的作品摆放在一起,上层书架上还有其他名家的著作,比如说埃德加·爱伦·坡、赫伯特·乔治·威尔斯,还有儒勒·凡尔纳。我深深地热爱着他们以及他们笔下的世界,而其他作家,像是萨默塞特·毛姆和约翰·斯坦贝克,则使我热情满满,在这些贵客的陪伴下,我早已忘记自己是《巴黎圣母院》里的那个驼背的钟楼怪人。 然而随着时间一年又一年流逝,我褪去青涩,终于成了一位短篇小说作家,成了散文家、诗人和剧作家。我花了几十年的时间不断褪去旧的自我,是热爱在一路上召唤我前行。 在这本短篇集中,你将读到在我漫长写作生涯里颇具代表性的故事。我深深感念往昔岁月以及激励我不断前进的那份热爱。当我看着这本书的目录时,眼里充满泪水,这些亲爱的朋友啊——这些活在我想象中的恶魔与天使。 他们都在书里了。这是一本精彩的合集,希望你们也能喜欢它。 雷·布拉德伯里 2002年12月 决战时刻 刊于《行星故事》(Planet Stories) 1947年 秋 张晶眸 译 噢,多么欢乐啊!这游戏真是太棒了!他们从没这么兴奋过。孩子们在绿油油的草坪两边叫嚷着,玩弹弓,手拉手转圈,爬树,笑闹。火箭在他们的头顶驶过,甲虫车在道路边呼啸,孩子们继续游戏。那么有趣,那么欢乐,他们翻着跟斗,喜悦地吵闹。 明克一身尘土,大汗淋漓地跑进家里。七岁的她一直是个强健果断大嗓门的孩子。她拉出抽屉并把平底锅和一些工具叮叮当当地丢进一个大麻袋里,她的妈妈莫里斯太太几乎无法捕捉到她的身影。 “天哪,明克,怎么了?” “这是有史以来最棒的游戏!”明克小脸通红,气喘吁吁地说。 “停一下,喘喘气儿。”妈妈说。 “不用,我没事。”明克喘着气说,“我能拿这些东西去用吗,妈妈?” “别磕坏了就行。”莫里斯太太说。 “谢谢你,谢谢你,妈妈!”明克大声喊道,然后像火箭一样,砰的一声飞出去了。 莫里斯太太望着她的背影。“这游戏叫什么啊?” “入侵!”明克说。门砰地关上了。 街上每户人家的庭院里,孩子们纷纷拿出了刀叉、拨火棍、旧烟囱管和开罐器。 有趣的是,这样的混乱和吵闹只会发生在小孩子之间。而那些十岁左右的大孩子则会轻蔑地鄙弃这类事情,然后去远足或者玩更加高贵的捉迷藏游戏。 与此同时,家长们乘着铬制的甲虫车走了。修理工过来修修房子里的真空电梯,弄弄摇晃的电视架或是拿锤子敲敲食物宅配管。大人来来往往,嫉妒孩童们的自由自在和旺盛精力,不由心生向往。 “这个,这个,还有这个,”明克边说边指挥拿着各式各样勺子和扳手的其他孩子,“去弄那个,然后把那个拿过来。不对!在这儿呢,笨蛋!对了。现在回来,我修这个。”她语速飞快,眉头因思考而皱了起来。“就像那样,明白了吗?” “耶!”孩子们嚷道。 十二岁的乔瑟夫·康纳斯跑了过来。 “你走开。”明克毫不掩饰嫌恶地对他说。 “我也想玩。”乔瑟夫说。 “不行!”明克说。 “为什么不行?” “你只会嘲笑我们。” “说真的,我不会的。” “不,我们太了解你了。快滚开,不然揍你。” 另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穿着电动冰鞋路过。“嘿,乔!来吧!让那些小姑娘自己玩去吧!” 乔瑟夫一脸的不情愿和渴望。“我想跟他们玩。”他说。 “你太老了。”明克坚决地说。 “也没那么老。”乔瑟夫机智地回答道。 “你只会嘲笑我们,然后毁了这场入侵。” 穿着电动冰鞋的男孩粗鲁地吹了个口哨。“来吧,乔!让那些小鬼和他们的仙女们玩儿去吧!都是些蠢货!” 乔瑟夫慢慢走开了,一路都一步三回头地看着。 明克已经重新忙碌起来了。她用收集到的东西造了一个装置。她任命另一个带着本子和铅笔的小女孩以非常缓慢的速度用涂鸦记笔记。他们的声音在温暖的阳光中上下翻腾。 在他们身周,城市生机盎然。街道两侧是绿色的草坪和宁静的树木。这座城市、这个国家甚至这片大陆上,唯一的不安波动来自风。在上千座城市里,都有这样的树木、这样的孩子和林荫大道,生意人坐在他们安静的办公室里,用声音录入文本或是观看电视眼镜中的节目。火箭如穿针引线般盘旋在天空中。所有人都适应了这样的环境,并相信和平将永存,不再会有麻烦发生了。地球上的所有人都手挽着手,结成一条战线。各国彼此信任,都平等地拥有最完美的武器。当今的局面形成了一种难以置信的美好平衡。人类之间没有背叛。没有不幸的人,也没有不快的人,整个世界都异常安定。阳光照亮了半个世界,连树木都仿佛在温暖的空气中睡着了。 明克的妈妈从楼上俯瞰窗外。 那些孩子。她摇了摇头。嗯,他们吃得很好,睡得也很好,到了周一就去上学。愿上帝保佑这些精力充沛的小家伙。她听着楼下孩子们的声音。 明克在认真地和玫瑰丛边的什么人说话——尽管那里并没有人。 那些奇怪的孩子。还有那个小女孩,她的名字是什么来着?安娜?安娜在本子上记着笔记。一开始,明克问了玫瑰丛一个问题,然后向安娜喊出答案。 “三角形。”明克说。 “什么是三……”安娜艰难地说,“……角形?” “算了。”明克说。 “这几个字怎么写呢?”安娜问道。 “三就是一二三的三——”明克慢慢说道,突然停了下来,“哎呀,你自己写吧!”然后她又继续说其他的词,“光线。” “我还没把三……”安娜说,“……角形写下来呢!” “唔,快点,快点嘛!”明克喊道。 明克的妈妈从楼上的窗户探出身去。 “牛角的角,变形的形。”她对安娜说。 “噢,太感谢了,莫里斯太太。” “不客气。”明克的妈妈说道,回到屋里,笑着用电动除尘磁铁清理房子里的灰尘。 声音在明亮的阳光中响起。“光线。”安娜说,声音渐渐消退。 “四——九——七——A——B——X。”明克在远处认真地说,“还有一个叉子、一根线、一个六……边……六边形!” 午饭的时候,明克在门边灌了一大口牛奶。 “你现在马上坐回来。”莫里斯太太拍着桌子命令道,“汤马上就热了。”她戳了一下厨房管家上的红色按钮,十秒之后,有东西砰的一声落到了橡胶接收器上。莫里斯太太把它打开,拿出了一个带铝把手的罐子,轻弹了一下把它启封,然后把热汤盛到了一个碗里。 在此过程中,明克一直烦躁不安。“快点儿,妈妈!这是决定生死的关键时刻!” “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也一样,总是觉得什么事都关乎生死,我知道。” 明克急吼吼地喝汤。 “慢一点儿。”妈妈说。 “不行,”明克说,“德里尔在等我呢。” “德里尔是谁?这名字真奇怪。”妈妈说。 “你不认识的。”明克回答道。 “是小区里新来的男孩子吗?”妈妈问道。 “是新来的。”明克边说边开始喝第二碗汤。 “哪个是德里尔啊?”妈妈问道。 “他就在附近。”明克搪塞地说,“你要是看见了会笑话他的。” “德里尔很害羞吗?” “是的。也不是。算是很害羞吧。天哪,妈妈,我得跑快点儿了,不然我们就玩不成入侵游戏了!” “谁入侵谁?” “火星人入侵地球。嗯,并不完全是火星人。他们是——哎呀,我也不知道。反正是从上面来的。”她用勺子指指上方。 “还有脑子里。”妈妈说道,轻抚明克兴奋扬起的眉毛。 明克反抗道:“你在笑话我们!你会杀了德里尔和所有人的。” “我不是有意笑你的,”妈妈说,“德里尔是个火星人吗?” “不,他是……嗯,也许是从木星或是土星或是金星来的。不管怎么说,他现在处境很艰难。” “我能想象得出来。”莫里斯太太用手掩嘴偷笑。 “他们想不出该怎么进攻地球。” “我们固若金汤。”妈妈故作严肃地说。 “德里尔就是这么说的!固若——就是那个词,妈妈。” “天哪,天哪,德里尔真是个有才气的小男孩,还会说成语呢。” “他们找不到进攻的方法,妈妈。德里尔说——他说想要打一场好仗就得让敌人吓一跳。这样才能取胜。他还说,你还得想办法从敌人那里寻求帮助。” “第五纵队。”妈妈说。 “对,德里尔就是这么说的。但是他们没办法把地球人吓一跳,也得不到帮助。” “这不奇怪,我们非常强大。”妈妈笑着说道,把残羹剩饭清理干净。 明克坐在那里,盯着桌子。“直到有一天,”她戏剧性地低语道,“他们想到了小孩子!” “真棒!”莫里斯太太欢快地说。 “而且他们想到成年人都太忙了,根本不会去看玫瑰丛下面或是草坪上有什么!” “只有蜗牛和蘑菇。” “然后还有关于‘维吐’的事情。” “维吐?” “微度。” “维度?” “反正一共有四个!他们还谈到了九岁以下的孩子和想象力的事情。听德里尔说话真是太有意思了。” 莫里斯太太有些累了。“唔,那肯定很有趣,德里尔还在等着你呢。已经有点儿晚了,所以如果你想在洗澡吃晚餐之前玩入侵游戏,那你得快些了。” “我还得洗澡?”明克咆哮道。 “是的。为什么孩子都讨厌水呢?不管是哪个年代的孩子都讨厌洗澡!” “德里尔说我再也不用洗澡了。”明克说。 “哦,他真这么说了?” “他跟所有孩子都这么说的。不必再洗澡了。而且我们在十点之前都不用睡觉,周六能看两个电视节目,而不是一个!” “唔,德里尔先生应该管好自己的事情。我会跟他妈妈聊聊的——” 明克走到门边。“我们跟皮特·布里茨还有戴尔·杰利科这样的家伙合不来。他们都长大了。他们会嘲笑我们,比家长还差劲。他们怎么都不相信德里尔。他们都太自大了,因为他们长大了。你会觉得他们知道得更多,可是他们不过比我们大了几岁而已。我最恨他们了。我们会先杀掉他们。” “最后才轮到杀你爸爸和我吗?” “德里尔说你很危险。知道为什么吗?因为你不相信有火星人!他们会让我们掌管这个世界。嗯,不止我们,还有隔壁街区的孩子们。我可能会当王后。”她打开了门。 “妈妈?” “嗯?” “‘罗鸡’是什么?” “逻辑?唔,亲爱的,逻辑就是知道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他提到了那个,”明克说,“还有什么是‘一手影响’?”她花了些时间才说出这个词。 “‘易受影响’啊,它的意思是——”妈妈看着地板,偷偷笑着,“意思是——像孩子一样,亲爱的。” “谢谢午餐!”明克跑出去,过了一会儿又把头探进来,“妈妈,我保证你不会伤得太重的,真的!” “嗯,谢谢你啦。”妈妈说。 门砰地关上了。 四点的时候,视频电话响了起来。莫里斯太太把盖子翻了起来。“嗨,海伦!”她热情地招呼。 “你好啊,玛丽。纽约那边怎么样?” “还不错,斯克兰顿那边呢?你看上去有点儿累啊。” “你也一样啊。孩子们真是麻烦。”海伦说。 莫里斯太太叹息道:“我家明克也一样。她在玩超级入侵游戏。” 海伦大笑。“你家的孩子也在玩这个游戏?” “天啊,对啊。明天就会变成几何抓子游戏和机动跳房子了。我们当年也这么淘气吗?” “比这还淘气。那时候我们玩的是小日本和纳粹。真不知道我的父母怎么忍得了我。那时候我真是个假小子。” “父母学会了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一阵沉默。 “怎么了,玛丽?”海伦问道。 莫里斯太太的眼睛半眯着,缓慢地伸舌头舔舔嘴唇。“什么?”她猛地回过神来,“噢,没事。只是在想那个,听而不闻之类的。别在意。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 “我儿子蒂姆迷上了一个叫德里尔的家伙,应该是叫这个名字。” “这一定是个新的儿童暗语。明克也很喜欢他。” “我真不知道这游戏在纽约也这么流行。大概是口口相传流行起来的。我跟约瑟芬聊天的时候,她说她家的孩子,在波士顿的那个,也对这个新游戏如痴如醉的。这个入侵游戏似乎风靡全国了。” 就在这时,明克快步走到厨房里灌了一杯水。莫里斯太太转过身来。“怎么样了?” “差不多完成了。”明克说。 “真厉害,”莫里斯太太说,“那是什么?” “一个悠悠球,”明克说,“看。” 她让悠悠球顺着线下落,快到达底部的时候它消失了。 “看到了吗?”明克说,“嘿!”她晃了一下手指,令悠悠球再次出现,并把它顺着绳子升了上去。 “再给我表演一次。”她的妈妈说。 “不行。决战时刻就在五点!再见。”明克玩着她的悠悠球跑出去了。 视频电话里的海伦大笑起来。“蒂姆今天早上也拿了一个悠悠球,但是他说不能给我看。我试着自己去摆弄,最后也没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你不易受影响。”莫里斯太太说。 “你说什么?” “没什么,只是想到了一些事情。有什么要帮忙的吗,海伦?” “我想要那个黑白蛋糕的食谱。”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天色渐晚,太阳在宁静的蓝色天空中西沉,阴影在绿色草坪上铺展开。欢声笑语还在继续。一个小女孩哭着跑开了。莫里斯太太从前门走出来。 “明克,佩吉·安是在哭吗?” 明克在院子里的玫瑰丛附近俯下身。“是啊,她是个胆小鬼。我们现在不让她玩了,她已经不适合玩这个游戏了。我猜她是突然之间长大了。” “她就是为这个哭的?不可能。明克同学,你得给我一个有礼貌的答案,不然你就回屋子里来!” 明克带着惊愕和恼怒转过身来。“我现在不能退出游戏,马上就到关键时刻了。我会做个好孩子的,对不起。” “你欺负佩吉·安了吗?” “没有,真的没有,不信你问她。没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她只是太胆小了。” 孩子们围成圆圈渐渐向明克靠近。她则盯着自己的作品——勺子和一个用锤子、烟囱管摆出来的方形阵列。“这儿和这儿。”明克喃喃地说。 “怎么了?”莫里斯太太问道。 “德里尔被困在了半路上。如果我们能让他过来,就简单多了。这样的话其他人就能跟着他一起过来了。” “我能帮上忙吗?” “不用,谢谢。我自己能弄好。” “好吧。再玩一个半小时,我会叫你洗澡。老是这么看着你们,我有点儿累了。” 她回到屋子里,坐在电子放松椅上,从半满的玻璃杯里抿了一小口啤酒。椅子按摩着她的后背。孩子啊孩子,孩子的爱恨让人捉摸不定。有的时候他们爱你,但是在半秒钟之内就又开始恨你。孩子真是奇怪的生物,他们是否会忘记或原谅父母的责骂和严厉的命令呢?他们又怎么可能忘记或原谅将这些加之于他们身上的那些高大而愚蠢的独裁者呢? 时间过得飞快。街道陷入了一阵古怪的沉默,而这份沉默慢慢加深,似乎在等待什么事情。 五点了。屋子里的座钟以安静而悦耳的声音唱到:“五点了,五点了。时间过得真快。五点了。”而后又陷入了寂静。 决战时刻。 莫里斯太太轻声笑着。孩子们的决战时刻。 一辆甲虫车嗡嗡地开到了私人车道上,是莫里斯先生回家了。莫里斯太太露出了微笑。莫里斯先生从车上下来,把车锁好,然后向专注于自己伟业的明克问好。明克没搭理他。他笑着站在那里看了孩子们一会儿,然后走上了前门的台阶。 “嗨,亲爱的。” “嗨,亨利。” 她坐在椅子沿上听着院子里的动静。孩子们很安静,简直太安静了。他清空了烟斗,又把它填满。“又是愉快的一天,活着真好。” 嗡鸣。 “那是什么声音?”亨利问道。 “我不知道。”她突然起身,眼睛瞪得大大的。她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停了下来。这太荒唐了。她的神经一下子紧张起来。“那些孩子没拿着什么危险的东西,对吧?”她问。 “只是些烟囱管和锤子罢了。怎么了?” “没有电器?” “没有啊,”亨利说,“我看到了。” 她走到厨房。那阵嗡鸣声还在持续。“不管怎样,你最好去让他们别玩了。已经过了五点了。告诉他们——”她的眼睛睁大又眯起,“告诉他们把入侵推迟到明天。”她紧张地笑了几声。 嗡鸣声越来越响。 “他们在做些什么?好吧,我去看看。” 就在这时,爆炸发生了! 屋子在沉闷的响声中摇晃。其他街道的其他院子里也发生了爆炸。莫里斯太太尖叫起来。“从这儿上去!”她没来由地喊着。她也许是用余光看到了什么,也许是闻到了陌生的气味或是听到了新的噪音。已经没有时间说服亨利了,就让他以为自己的太太疯了吧。是的,疯了!她尖叫着跑上楼。他跟上去想看看她是怎么了。“在阁楼里!”她尖叫道,“就在那里!”这并不是一个好借口,但好歹让他及时进了阁楼。噢,天哪,太及时了! 外面又发生了一次爆炸。孩子们开心地尖叫着,好像看到了一场美妙的烟火表演。 “不在阁楼里!”亨利喊道,“在外面!” “不,不!”她气喘吁吁地摸向阁楼的门,“我会找给你看的,亨利。我找给你看!”她砰的一声关上了阁楼的门,把门锁上,把钥匙远远地扔到凌乱的角落里。她胡说些不着边际的东西,那些话语自动从她的嘴里蹦了出来。所有潜意识中的怀疑和恐惧在这个下午全部聚集在了一起,好似酒一般在她的体内发酵。那些干扰了她一整天,又被她以逻辑之名谨慎而明智地否决掉的启示和直觉,此时在她的体内引发了一场爆炸,把她震成了碎片。 “好了,好了,”她倚着门哭泣,“我们在天黑之前都是安全的。也许我们能够溜出去,也许我们能逃走!” 亨利也被冲昏了头脑,不过是因为另一个原因。“你疯了吗?为什么你要把钥匙扔了?真见鬼!” “是的,如果这能让你感觉好点儿的话,我是疯了,但是你得跟我一起待在这里!” “我都不知道怎么才能出去!” “安静,他们会听到我们的。天哪,他们很快就会找到我们了——” 下方传来了明克的声音。莫里斯先生镇定了下来。到处都是嗡嗡的杂音,还有尖叫声和傻笑声。楼下的视频电话一直在发出剧烈的震动嗡鸣。是海伦打来的吗?莫里斯太太想。是因为那个吗? 屋子里传来了脚步声,沉重的脚步声。 “是谁进到我的房子里来了?”亨利愤怒地问道,“是谁在到处走动?” 更多沉重的脚步声。二十个,三十个,四十个,五十个。五十个人挤进了房子里。嗡嗡声和孩子们的笑声传了过来。“走这边!”明克在下面大喊道。 “谁在楼下?”亨利吼道,“谁在那儿?” “嘘。哦,别别别别别!”妻子虚弱地抱住他,“求你了,安静些。他们可能会离开。” “妈妈?”明克唤道,“爸爸?”她停顿了一下,“你们在哪儿?” 沉重的脚步声,非常非常非常沉重的脚步声,有人顺着楼梯爬上来了。是明克把他们带上来的。 “妈妈?”停顿了一会儿,“爸爸?”她等待着。没有回应。 嗡嗡声和脚步声来到了阁楼前。明克的脚步声在最前面。 莫里斯夫妇在阁楼里静静地颤抖。亨利·莫里斯此时也终于注意到了奇怪的电子设备的嗡嗡声,注意到了从门缝中突然透过的冷光,注意到了奇怪的气味和明克语气中不可思议的热切。他站在那里,在安静的黑暗中颤抖,他的妻子站在身边。 “妈妈!爸爸!” 脚步声,还有一丝嗡嗡声。阁楼的锁融化了。门开了,明克望向阁楼里面,在她身后是高高的蓝色幻影。 “捉迷藏结束啦。”明克说。 贝壳 刊于《怪谭》(Weird Tales) 1944年1月 仇春卉 译 他想出门疯跑一通,见到篱笆就跳过去,沿着小巷一路踢易拉罐,还要对着所有窗口高声叫喊,把大伙儿都叫出来玩。太阳已经升起,外面天色明亮,他却被困在这里,愁眉苦脸的,被一身睡衣睡裤束缚得满身大汗。他极度厌恶这一切。 约翰尼·毕舍在床上坐直了,鼻子不停地抽动。他嗅到了橙汁、咳嗽药水和妈妈的香水味——后者最近在房间里已经渐渐嗅不到了——这些味道悬浮在一束阳光之中。这束阳光从窗外直射下来,把他的脚趾都照热了。被子的下半部分全是补丁,十足是马戏团的彩旗,红的、绿的、紫的、蓝的,这些喧闹纷扰的颜色简直要灌进他的双眼。约翰尼坐立不安。 “我想出去。”他轻声抱怨道,“该死的!该死的!” 一只苍蝇发出嗡嗡的声响,一次又一次地撞在窗户玻璃上,它的透明翅膀拍出一个个干巴巴的断音。 约翰尼看着苍蝇,很理解它渴望出去的心情。 他咳了几声,然后告诉自己,这不是一个糟老头子的咳嗽,而是来自一个十一岁的小孩。下星期的这个时候,这个小孩又可以出去疯,又可以去果园偷苹果,或者用纸团扔老师的脑袋了。 房间外面那条新打磨过的走廊里传来一阵清脆的脚步声。有人一路小跑,然后房门打开了,原来是妈妈。“小伙子,”她说,“你怎么坐起来了?快躺下。” “我已经感觉好多了。我说的是实话啊。” “医生说还有两天呢。” “两天!”这一瞬间,约翰尼的世界里只剩下错愕,“我非要病那么久不可吗?” 妈妈笑道:“这个嘛,其实不是病,而是——反正得躺在床上。”她轻轻地拍了拍他的左脸颊。“还要喝点儿橙汁吗?” “里面放不放药?” “药?” “我知道你的把戏,你把药混进我的橙汁里,以为我尝不出来。其实我吃出药味了。” “这次不放药。” “那你手上拿的是什么?” “噢,这个?”妈妈递过来一个亮晶晶的圆形的东西。约翰尼拿在手里,觉得它硬硬的,闪闪发亮,挺好看的。“赫尔医生刚才来过,把这个留给你,他说你会玩得很开心的。” 约翰尼的脸上露出怀疑的神色,他用两只小手摸着那个东西光滑的表面。“我怎么会玩得开心呢?我连这是什么都不知道。” 妈妈的微笑比阳光更明媚。“约翰尼,这是一个从海里捞出来的贝壳,是赫尔医生去年游太平洋的时候在岸边捡的。” “好啊,我就玩一下呗。这是哪一种贝壳?” “噢,这我就不知道了。有某种海洋生物在里面生活过吧,应该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约翰尼的两条眉毛都拱起来了。“在里面生活?拿它当家?” “是的。” “呃——真的吗?” 她把约翰尼手里的贝壳转了个个儿。“如果你不信我,就自己听一下吧,小伙子。把这一端,这里,顶住耳朵。” “这样吗?”他把贝壳用力地压在粉红色的耳朵上,“现在呢?我要做什么?” 妈妈笑道:“现在,只要你很安静很安静,然后仔细地听,你就会听到一些非常非常熟悉的声音。” 约翰尼听着,他的耳朵微微地张开,等待着,就像一朵盛开的小花。 一个巨浪涌上石滩,把自己撞得粉身碎骨。 “大海!”约翰尼·毕舍喊道,“啊!妈妈!是海洋!海浪!是大海啊!” 一个接一个大浪拍在远方那片嶙峋的石滩上。约翰尼紧闭双眼,半点光线也不放进眼里,一张小脸上绽放着灿烂的微笑。巨浪接连不断的拍击声还在他那双警觉的粉红色耳朵里面回荡。 “是的,约翰尼。”妈妈说,“是大海。” 傍晚时分,约翰尼靠在枕头上,一边爱不释手地玩着贝壳,一边望着床右侧的大窗,脸上露出微笑。透过大窗,约翰尼把马路对面的那块空地看得一清二楚。小孩子们在那片空地上吵吵闹闹,就像一群愤怒的甲虫。每个孩子都在抱怨:“嘿,是我先把你打死的!喂,是我先杀你的!啊,你耍赖!如果不让我做队长我就不玩了!” 他们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很慵懒,似乎正随着太阳的浪潮而漂浮。阳光就像闪烁摇曳的大洋,金黄的海水卷起波涛,不断地拍打着夏天。缓慢,怠惰,温暖,慵懒。金色的浪潮把这个世界冲得头重脚轻,让所有事情都慢下来。时钟变慢了,连马路上的电车也变慢了,缓缓地行驶在温暖的金属轨道上。约翰尼感觉自己就像在看一部电影,放映机越转越慢,音量也逐渐变小,世间万物都变得柔软,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 可是他想出去玩都想疯了。他一直看着那些小孩爬树篱、打垒球、溜旱冰,一切都在暖洋洋的慵懒之中进行。他觉得脑袋越来越沉重,眼皮就像垂直推拉的窗框,一直往下坠,往下坠,往下坠。贝壳靠在他耳朵旁,他按住贝壳,把整只耳朵都盖住了。 拍击着,敲打着,大浪粉碎在海岸上。波浪后退了,在黄色的沙滩上留下了啤酒沫似的泡沫。泡沫像梦一般破碎、消失,随即被下一波浪花与泡沫取代。褐色的沙蟹在咸水中疾行躲避,却被浪花拉扯,不住地翻跟斗。沙滩被清凉翠绿的海水连续拍打,已是一片冰冷。贝壳中的海浪声在约翰尼的脑海里唤出这些景象,海风轻抚着他细小的身躯。突然,炎热的下午不再炎热,也不再压抑。时钟走快了,电车发出的哐当哐当声也变快了。那片看不见的美丽沙滩传来的浪潮轰鸣敲打着约翰尼所处的这个缓慢迟滞的夏季,世界因此突然变得清新爽快。 接下来的几天里,这个贝壳尤显珍贵。每当下午显得冗长烦闷,约翰尼只需要把贝壳按在耳郭和耳垂上,就能立即躲到远方那个海风拂面的半岛上度假。 时钟敲响了四点半,明亮的走廊里传来妈妈精准的脚步声,该吃药了。 妈妈递过来一只银汤匙,药就在汤匙里。这药的味道就像——很不幸——药。约翰尼做了一个特别苦涩的鬼脸。药味被冰冻牛奶冲淡之后,他抬头看着妈妈白皙秀美的温柔面容,说道:“我们能不能找一天去海边呢?嗯?” “我觉得应该可以的。看看国庆节怎样吧,如果你爸爸能够安排两个星期的假期,我们就开车去海边,只要两天就到了,然后我们在那儿玩一个星期再回来。” 约翰尼重新躺好,眼光略带狡黠。“我还没真正见过大海,只在电影里见过。我敢打赌,它闻起来、看起来跟我们的狐狸湖肯定不一样。它大多了,也比湖好玩多了。天哪,我这就想去!” “我们很快就会去的,你们小孩子就是没耐心。” “我忍不住嘛。” 妈妈坐在床边,牵起他的手,说了一番让他似懂非懂的话:“如果我要写一本关于儿童哲学的书,我会把标题定为‘缺乏耐心’。你们对生活中的所有东西都没有耐心,想要什么就非马上得到不可。明天是那么遥远,昨天又无足轻重。你知道吗,你们就是一群未来的欧玛尔·海亚姆。可是等你们长大就会明白,等待、计划、耐心,这些都是成熟的表现。成熟就是长大成人的意思。” “我不想耐心,我不想躺床上,我只想去海边。” “上星期你想要的是一只棒球手套,也是马上就要得到。你说,‘求你啦,求你啦,哎呀妈妈,这棒球手套太有型了,商店只剩下最后一只了。’” 妈妈真是个奇怪的人。她继续说道:“我记得小时候见到一个玩具娃娃,我告诉我妈妈,这是特价的最后一个了,再不买恐怕就卖光了。实际上当时还有好几个一模一样的玩具娃娃,我只是等不及了,因为我也没有耐心。” 约翰尼在床上动了一下,睁大双眼,眼中闪着蓝光。“可是,妈妈,我不想等了。如果我等得太久,我就长大了,那就不好玩儿了。” 这句话让妈妈陷入沉默。她呆坐着,双手握紧,过了一会儿,眼睛也湿润了。可能她在心里自己跟自己说话吧。妈妈闭上眼睛,然后睁开,说道:“有时候——我觉得小孩子比我们更了解生命,有时候我觉得你是对的。可是我不敢告诉你,因为这不合规矩——” “什么规矩呢,妈妈?” “文明社会的规矩。享受生活吧,趁你还年轻。好好享受吧,约翰尼。”妈妈的语气很坚定,约翰尼却觉得有些滑稽。 约翰尼把贝壳放在耳边。“妈妈,你知道我想做什么吗?我想马上就去沙滩上,一边向海水跑过去,一边捂着鼻子大喊,‘跑最后的是死猴子!’”说完约翰尼哈哈大笑。 楼下电话铃响了,妈妈下去接电话。 约翰尼静静地躺着、听着。 还有两天。约翰尼侧头靠着贝壳,叹了一口气。还有整整两天啊!房间很暗,天上的星星被圈在大窗户的玻璃围栏里,一阵风吹动了树枝,楼下传来旱冰鞋旋转刮着水泥人行道的声音。 约翰尼闭上眼睛。一楼传来银器在餐桌上碰撞的声音,爸爸妈妈正在吃晚餐。他还听到爸爸低沉的笑声。 贝壳中的海滩依然传来一阵阵浪涛声。可是,这时候突然出现了别的声音。 “涛涛海面,浪花升腾;蓝蓝海面,浪花嬉戏;炎炎夏日,海鸥乘风;急急俯冲,威猛迅疾……” “啊?”约翰尼听得浑身僵硬,只能眨了眨眼睛。 那声音轻柔且遥远。 “海天一色,浪涛映日;嗨哟哼哟,我的勇士……” 听起来就像有一百个人伴随着桨架的嘎吱声一起合唱。 “划船下海咯……” 这时候,另一个声音单独响起来,轻柔婉转,却在海风和浪涛声中脱颖而出。 “绵绵大海,柔若无骨;浪浪相击,汹涌互扑;皑皑盐田,浮光飞舞;纤纤一径,不日可熟……” 约翰尼把贝壳从耳边拿开,定睛看着它。 “你想来大海吗?我的伙伴,你想来大海吗?来吧,牵我的手,我的伙伴,请牵我的手,我的伙伴,和我一起走吧。” 约翰尼的手颤抖着把贝壳放回耳边。他呼吸急促,一颗小心脏怦怦乱跳,快要蹦出胸膛了。 在那片遥远的海滩,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 “你见过吗?一个美丽闪亮的海螺壳,形状就像一个螺旋形珍珠耳环。它的形状上大下小,末端似乎什么也没有。可是,小伙伴,它的末端就是海边悬崖入水的地方,海边悬崖就从这里跳进蓝色的水中!” 约翰尼的手指紧紧按着贝壳上的螺旋图案。没错,这个图案一圈一圈又一圈,越绕越小,直到最后什么也看不见。 约翰尼抿着嘴唇。妈妈说什么来着?儿童,然后是——哲学——呵呵,好厉害的字眼啊!儿童的哲学!缺乏耐心,缺乏耐心!就是,就是,他就是缺乏耐心!怎么着吧?他另一只手紧紧地捏成一个白色的小拳头,敲打在絮了棉的床单上。 “约翰尼!” 约翰尼一把将贝壳从耳边拿开,迅速把它藏到床单下面。爸爸刚刚上了楼梯,正沿着走廊走过来。 “还好吧,儿子?” “爸爸。” 爸爸妈妈很快就睡熟了。这时候早已过了午夜,约翰尼把那个珍贵的贝壳从床单下面掏出来,举到耳边。 是的,涛声依旧。乘着一股咸咸的海风飘然而至的还有远处桨架的嘎吱声、主帆被风鼓起的噼啪声,还有水手吆喝的号子声。 他捧起贝壳,贴得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妈妈的脚步声从走廊传来。她转进约翰尼的房间:“早上好,儿子。睡醒了吗?” 床是空的,房间里只剩下阳光和沉默。阳光躺在床上,就像一个浑身发亮的病人,枕头上是这个病人的金光灿烂的脑袋。那床色彩斑斓像马戏团旗帜的被子已经掀起来。床上皱皱巴巴的,就像一位老人苍白的脸。 床上是空的。 妈妈看着空床,双眉紧锁,恨恨地跺着脚跟,发出清脆的声响。“该死的小捣蛋鬼!”她不知道对谁吼,“我敢打包票他是溜出去和邻居那帮小流氓玩了!等我抓你回来,我……”她哑然失笑,“我还是爱你这个小捣蛋鬼爱得要死。小孩真是——没耐心啊。” 她走到床边,开始拂拭床单,整理被子。突然,她的手指关节磕到了床单下面什么东西。她伸手到下面一掏,拿出来一看,它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她笑了,原来是那个贝壳。 她把贝壳抓在手里,一时兴起,将它拿到耳边。顿时,她的双目圆睁,连下巴也快掉下来了。 房间里的一切突然开始旋转,五彩的被子和玻璃窗顿时幻化作一圈明亮摇摆的旋转木马。 贝壳在她耳边轰轰作响。 在一道遥远的海岸,巨浪拍击,发出惊雷般的响声。在远处的一片沙滩上,海浪留下清凉的泡沫。 然后是一双小脚快速跑过沙滩发出的嘎吱嘎吱声,一个高高的童音叫道:“喂!你们快来呀!跑最后的是死猴子!” 接下来,她听见这个小男孩跳进水里,在海浪中欢腾…… ———————————————————— (1)?欧玛尔·海亚姆(Omar Khayyam,1048—1131),波斯诗人、学者,其诗作鼓吹及时行乐。——本书所有注释均为译注。 军令如山 刊于《花花公子》(Playboy) 1984年7月 仇春卉 译 “队伍,立正!” 啪! “队伍,齐步——走!” 唰!唰!唰! “队伍,停!” 唰,沙沙沙,啪! “向右看——齐!” 沙沙沙。 “向左看——齐!” 沙沙沙。 “向后——转!” 啪!沙沙沙——啪! 这场景发生在很久以前。1952年盛夏的洛杉矶,烈日当空,旅馆游泳池旁边站着新兵教官和他的队伍。教官大声吼出操练口令,他的队伍严格按照指令行动。 “向前——看!抬头!收下巴!挺胸!收腹!双肩向后!该死的!向后!” 一阵窸窣声后,一切又归于沉寂。 教官身穿一条游泳裤沿着池边踱步,冰水似的一双蓝眼睛盯着他的连队、他的纵队、他的小分队、他的——儿子。 这是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全身僵硬地站着,双肩好像浆住了,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前方不见踪影的敌情。父亲在他身边走来走去,绕着他转圈,凑到他跟前大声吼出各种口令,每个字都吐得清清楚楚。这父子两人都只穿着泳裤,刚才还在泳池旁扫地搞卫生、整理浴巾,可是现在,临近中午的时候,他们就变成这样子了。 “队伍!听令!一,二!” “三,四!”男孩子也跟着吼。 “一,二!”父亲继续吼。 “三,四!” “队伍!停!枪上肩!举枪!下巴收起!两脚跟垂直!一,二!” 断续闪现的记忆就像破败电影院里放映的一部质量极差的影片。这个记忆片段从何而来,又为什么突然出现? 我此刻身处一列从洛杉矶北上旧金山的夜车。夜已深,我还在餐车坐着,车厢里还有一个酒保和一位酒客。酒客是位神态苍老的年轻人,就坐在我对面,正在喝第二杯马提尼。 那个古老的记忆片段正是因他而来。 九英尺之外,他的头发、面容、一双蓝得惊人的眼睛、受伤的眼神,这一切截住了时间的洪流,把我拉回过去。 我的视线在焦距内外游移不定,感觉一会儿在火车上,一会儿又回到了泳池旁。我看着这个与我相隔一条过道的年轻人,看着那双饱含伤痛的明眸,耳边响起他父亲几十年前的嘶吼。忽然,那个时而安静、时而活泼的小男孩穿越了几千个下午,出现在我眼前。他还在做各种转身变向的训练动作,时而把想象中的步枪举起行礼,时而又把枪扛在肩膀上。 “立——正!”那位父亲吼道。 “一!二!”儿子跟着吼。 “天哪!”席德叹了一声。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时正和我并排躺在正午的烈日之下,目不转睛地盯着两父子。 “对啊,天哪!”我喃喃地说。 “这事情已经持续多久了?” “可能许多年了吧,看起来起码有好几年。” “一,二!” “三,四!” 附近教堂敲响了正午的钟声,又到了池边酒吧开门的时候了。 “队伍……前进!” 这支一大一小两个人的队伍开始行军,大步走过瓷砖地,向露天酒吧半开半锁的小门挺进。 “队伍,停!预备!开锁!一,二!” 小男孩一下子就把锁打开了。 “三,四!” 他把门猛地推开,立即往后一跳,直直地站着,等待长官的指令。 “向后——转!向前——进!” 男孩一直走到泳池边上,眼看就要栽进去了。他父亲的脸上露出极度扭曲的微笑,平静地说道:“停。” 男孩在池边摇摇欲坠,总算及时停下来了。 “该死的家伙!”席德低声咒骂。 那位父亲独自走开了,留下儿子像旗杆一样直挺挺地僵立在池边。 席德突然蹦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父子二人。 “快坐下。”我说道。 “老天,他打算把小孩扔在这里不管了?让小孩等到什么时候?” “坐下吧,席德。” “哼,这样多不人道啊!” “他不是你的儿子,席德。”我平静地说,“你想跟人动手狠狠打一架吗?” “对啊!”席德说,“该死的!” “你这样做没有任何好处。” “怎么没有好处?我要打这个该死——” “你先看看小孩的脸吧,席德。” 席德一看,慢慢就泄气了。 水面反射着阳光,照在小孩面孔上,竟然映出满脸自豪的神情。还有他抬头挺胸的姿势、激情燃烧的眼神、毅然担起严厉苛责的双肩,全身上下处处散发着自豪和骄傲。 正是这种自豪背后的逻辑让席德认输了。他像是被满腔的沮丧压垮了,扑通一下跪倒在地。 “难道我们整个下午就浪费在这里,看着人家玩这个笨游戏——”席德的声音不知不觉提高了许多,“——西蒙说?” 小孩的父亲正在泳池对面整理浴巾,听到这句话,整个人僵住了,后背的肌肉就像弹珠台的两条摆臂似的不住跳动。然后他突然转身,向我们走过来。他的儿子还稳稳当当地站在泳池边半英寸的地方,他从儿子身边经过的时候,向小孩瞥了一眼,点头表示赞许,可是阴沉的脸依然紧绷着。他来到我们面前,一下子把我们两人都笼罩在铁灰色的巨大身影之中。 “先生,如果你能够小声点说话,”他平静地说,“我会非常感激。我不想让我的小孩感到困惑……” “我爱说啥就说啥!”席德开始站起身。 “不!你不能胡乱说话!”这人的鼻子像一把枪似的指着席德,快戳到他脸上了,“这是我的泳池,我的地盘!我和酒店有协议,他们的管辖范围只到那道大门为止!我要经营一个干净舒服的地方,所以这里我说了算!谁敢唱反调就给我滚出去!你有兴趣的话可以去隔壁健身房看看我的柔道黑带、拳击手套和持枪证。你敢和我握手,我就把你手腕掰断;你敢在我面前打个喷嚏,我就将你鼻子打歪;你敢再多一句废话,我就让你的牙医花两年时间来修复你这副尊容!队伍,立——正!” 他这番话如飞瀑激泻,一气呵成。 他站在池边的儿子突然全身僵直了。 “四十个来回!开始!” “有!”小孩大吼一声,纵身一跳。 他全身没入水中,随即开始狂游一通。小孩的顺从完全扑灭了席德的斗志和战意,他郁闷地闭上眼睛。 那位父亲对着席德微微一笑,然后转头看着他的儿子翻江倒海搅皱一池水。 “我做不到的事情,都在他身上实现了。”他说道,“两位,请。” 他很生硬地向我们点一点头,然后昂首阔步地走开了。 席德无可发泄,只能跑到池边一头扎进去。他游了二十个来回,完败于那个小孩。上岸之后,席德眼中的火焰已经消失无踪,他一下子就摔倒在躺椅上。 “天哪!”他把脸埋在毛巾里,低声说道,“总有一天这个小孩会反咬一口,把那个王八蛋给杀了!” “正如海明威笔下一个人物说过,”我看着小孩游完第三十五个来回,答道,“想想也是好的,对吧?” 最后一次见到他们,孩子的父亲依然迈着矫健的行军步伐四处忙碌:他清倒烟灰缸(世上没人能像他那么有型地倒烟灰缸),把桌子、椅子和躺椅摆得整整齐齐,颇有军队的风范;他把刚洗干净的毛巾在长凳上摆放成整齐的小方块,每沓的形状大小都像计算过那么精确;就连他擦拭地板的动作步伐也遵循着某种几何规律。他就这样来来去去、营营役役、修修补补,在忙碌之中偶尔抬头看一眼,确保他的班、他的排、他的连队的战士依然肃立,能够一小时一小时地坚持下去。只见小孩嘴巴紧闭,下巴压低,肩膀后挺,整个人就像一根通枪管的铁条那么笔直。他的头发在夏季的热风中飘舞,双眼直视着日落的地平线。 当时席德早就走了,我独自站在旅馆房间的阳台上,喝着最后一杯,看着楼下的泳池。我的视线被这一动一静的两父子吸引住了,难以挪开。傍晚时分,小孩的父亲快步跑到大门那里,似乎突然想起什么事情,转头喝道:“立正!向右——转!一,二!” “三,四!”小孩叫道。 小孩踏步走过大门,挺进停车场。他每一步都狠狠地砸在水泥地上,仿佛脚上穿了靴子一般。他的父亲随手锁上大门,就像机器人那么熟练。他四下扫了一眼,抬头看见了我,稍作迟疑。他的眼神把我的脸烧得火辣辣的,我觉得自己不由自主地肩膀后挺、下巴压低……我的双肩不禁向后缩了一下,为了掩饰,我举起手中的酒杯,随意地向他挥一挥,然后放到嘴边。 我想,在未来的岁月里会发生什么事情呢?儿子长大之后会杀了他父亲吗?会打老头一顿吗?会离家出走吗?就算他逃,能逃过这已被毁掉的一生吗?他是否终日按照一个个无声的口令“踏步”“前进”,得不到一刻“稍息”? 或者,我一边喝一边想,这个小孩长大后会不会也要用这种方式养育自己的孩子呢?他会不会也是年复一年地于酷热的中午在泳池旁边对着儿子嘶吼呢?他会不会把手枪塞进嘴里,用他所知道的唯一方式,把自己当作父亲一样杀掉呢?或者,他会不会只结婚不生子,就此埋葬所有的呵斥、训练和教官呢?每一个问题都只有半个答案,却引出更多的疑团。 我的酒杯已空,夕阳也远去了,还带走了这对父子。 可是现在,在这趟北上的火车里,在奔向茫茫暗夜的旅途上,这两人当中的一个回来了。活生生坐在我对面的正是那个儿子,也就是当年的那个新兵。他的父亲每天中午都在大吼大叫,妄图指挥太阳的升降起落。 他还活着吗?活得气若游丝吗?在苟延残喘吗?还是活得圆满充实?我不知道。 三十年后,他坐在我对面,抿着第三杯马提尼。他是一个神态苍老的年轻人,也是一个面容年轻的老年人。 我一直盯着他明亮的蓝色眼眸,还有他受伤的眼神——没错,他的眼神只能用“受伤”来形容。这时候,我意识到我对他注视得太久,已经到了有些尴尬的程度。我于是鼓起勇气开口。 “对不起。”我说,“我这样挺蠢的,可是——三十年前,我每个周末都去国宾酒店游泳,那个泳池是由一个军人和他的儿子管理的。他,嗯,你就是那个儿子吗?” 这个面容年轻的老人想了想,用一双游移不定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终于露出一丝平静的笑容。 “我就是那个儿子。”他说,“过来坐坐吧。” 我走过去和他握手,然后坐下来,给我们各点了一杯,似乎要庆祝什么,或者是追悼什么。酒保把酒端过来,我说:“为了1952年,干杯。那是一个好年头,不算好?不管了,干吧。” 我们一起喝了一口,年轻的老人随即说道:“你在好奇我父亲怎样了。” “老天……”我叹道。 “不,不,”他安慰我说,“没关系的。那么多年来,很多人都很好奇,都问了这个问题。” 藏在这个老人心中的孩子一边细品着马提尼,一边追忆往事。 “别人问,你就告诉他们吗?”我说。 “是的。”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那好,你父亲怎样了?” “死了。” 沉默许久。 “还有呢?” “还有,”这个年轻的老人将杯子放在面前的桌子上,然后把一张纸巾以某个特定的精准角度铺在杯子旁,又把一颗橄榄搁在纸巾的正中心,开始从中读出过去的点滴。“你还记得他是怎样一个人吧?” “历历在目。” “嘿嘿,‘历历在目’这四个字概括了多少东西啊!”这位年轻的老人轻轻地哼了一声,“你还记得他在泳池旁边操练,前进后退、向左转向右转、立正别动、挺胸收腹、下巴收起来、齐步走、一二?” “我记得。” “后来,在1953年,那时候你们那些常来的泳客早就走了,有天傍晚我父亲又在训练我。他让我在烈日下站了一个多小时,在我面前大吼。我记得他唾沫横飞,喷在我的下巴、鼻子和眼睑上。他对我吼道,‘一根肌肉也不许动!不许眨眼!不许抽搐!我不让你呼吸你就不许呼吸!你听到没有,士兵?听到没有?你听到没有?听到没有?’” “‘听到了,长官!’我咬牙切齿地回答。” “然后我父亲转身的时候在地砖上滑了一下,摔进泳池里面。” 这个年轻的老人停下来,发出一下很古怪的笑声。 “你知道吗?你当然不知道了,连我也不知道……那么多年来他辗转在不同泳池工作,清洗淋浴设备,洗换浴巾,修理跳水板和给排水系统。可是,他竟然从来没有,天哪,他从来没有学会游泳!不会游泳!天哪!不可思议吧?他不会游泳! “他从来没告诉过我,而我不知怎的也从来没想到。他向来都是呵斥我、指挥我、命令我。向右看!不许抽搐!不许动!所以当时我只是站着,两眼直直地盯着远处的斜阳,甚至没有向下看一眼。我必须严格遵守命令,只能直勾勾地看着前方。 “我听见他在水里翻腾叫嚷,可是我听不明白他在叫什么。我听见他拼命地吸气、喘气,呛水、再吸气,又不断沉进水里,还发出尖叫。可我依然站直了,压低下巴,收腹,双眼平视,汗滴挂在眉头,嘴巴闭上,屁股也绷紧,脊梁挺得像铁杆子那么直。他还在继续叫嚷、喘气、呛水。我一直等着他叫‘稍息’,他本来应该叫‘稍息’的,可是他一直没有叫。那我还能怎么办?我只能像一尊雕像似的站在那里。后来尖叫声停了,一切都恢复平静,只有池水拍打着泳池边。我又站了十分钟,或者二十分钟、三十分钟,终于有人出来了。他们看见我站在那里,然后低头发现池底有东西,他们说‘天啊’,连忙转头跑过来。他们都认识父亲和我,所以终于有人说了一句‘稍息’。 “然后我就哭了。” 这位年轻的老人把酒喝完了。 “可是你得明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假装,他以前玩过这种花样。他让我放松警惕,自己装作离开,等一会儿就偷偷回来,蹲在暗处,看我有没有站得像铁杆子那么笔直。他还会装作去厕所,然后突然跑回来揪我的错,还惩罚我。所以那天我站在池边,心里想的是,这是父亲在考验我,引我犯错。所以我只能等着,以防万一,对吧?以防万一……” 喝完了马提尼,他把酒杯放进托盘,然后默默地坐回椅子里,双眼看着我身后,不知道在看什么。现在故事已经讲完了,我看着他的眼睛,想看看有没有一点湿润;我看着他的嘴巴,想找到一点点悲伤的迹象。可是我什么也看不到。 “现在,”我说道,“我已经知道你父亲的遭遇了。可是……你呢?” “你也看到了,”他说,“我就在你面前。” 他站起来,伸手过来和我握了握。“晚安。”他说道。 我抬头看着他的脸,仿佛又回到了几十年前,看到了那个在烈日午后等待命令的小男孩。然后我看了看他的左手,上面没有结婚戒指。这意味着什么呢?没有儿子?没有未来?可是我不能这样问他。 “很高兴我们能这样重逢。”我听到自己说。 “是的,”他点了点头,握着我的手晃了最后一下,“你也熬过来了,真好!” 我熬过来了?!我想,天哪!我? 他已经转身,沿着走廊越行越远。他的身体状况一流,行走的时候步履轻盈,保持着绝佳的平衡,完全没有随着火车摇晃而左摇右摆。走到车厢门口,他迟疑了。他背对着我,似乎在等待最后一句话,等待有人对他吼出最后一个口令。 前进!我想吼叫,齐步——走! 可是,我什么也没说。我不知道这样做会毁了他还是让他解脱,可我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一声不吭。只见他终于打开车厢门,悄然无声地滑进门内,大步走进下一节软卧车厢的走廊。他的前方是什么呢?他困在了那个我能想象的过去,还是正走向一个我不能预见的未来呢? ———————————————————— (1)?西蒙说,英语国家流行的一种传统儿童游戏,一人以“西蒙说”发号施令,他人遵行。 詹米的奇迹 刊于《魅力》(Charm) 1946年4月 仇春卉 译 一大早,詹米·温特斯就开始发功了——他要创造今天的第一个奇迹。稍后他当然还会创造第二三四五六个奇迹,然而第一个总是最重要的。 发功过程总是一样的:“让妈妈好转,让她脸色红润,让她早日康复。” 当初,正是妈妈的大病让他第一次想到自己也可以创造奇迹。为了她,詹米持之以恒地勤学苦练,誓为妈妈驱除病魔,助她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这并不是他第一天发功创造奇迹,他以前也尝试过,却总是犹豫不决。有时候他念的咒语不对,有时候被爸爸妈妈打断,有时候他七年级的同学太吵了。所有这些因素都会影响他的正常发挥。 可是从上个月起,他突然觉得体内能量充盈,似乎有一股冰寒清冽的甘泉在身上流转;他在其中沐浴,浑身上下仿佛挂着一颗颗珍珠似的圣水水滴,连他的满头黑发也笼罩在一圈神奇的光晕之中。 五天前他把家传的《圣经》找出来,里面的彩图上有少年耶稣的样子。他在浴室照镜子,又看看彩图中的耶稣,对比之下,顿时浑身一颤,倒吸一口凉气——这不正是奇迹吗? 而且,现在妈妈的病情不是每天都有改善吗?这正是奇迹啊! 此刻,星期一的早上,他已经在家创造了第一个奇迹。他来到学校,又创造了第二个:他希望在今天的亚利桑那州州庆日大游行中做本班方阵的领头人,于是校长自然而然选了他。詹米很开心,女同学们都仰视他,有意无意地用小巧柔软的手肘触碰他。当中有一位名叫英格丽的女孩子,尤其引起詹米的注意,他们一起跑出衣帽间的时候,英格丽的金发轻拂着詹米的脸。 于是詹米昂首阔步,就连在镀铬水龙头喝水的时候,他的腰也弯得小心翼翼,闪亮的水龙头把手也转得一丝不苟——俨然有一种唯我独尊的非凡气度。 詹米知道,这件事情和他的朋友说了也没用,因为他们只会讥笑他。当年耶稣为什么会被钉死在各各他山的十字架上?还不是因为他把自己卖了?有了前车之鉴,这一次詹米学聪明了,知道应该耐心等待。他至少应该等到十六岁,长了一脸胡子,然后再向世人展示他的神迹,确立他真正的身份! 要长一脸胡子……十六岁似乎太嫩了一点。可是詹米觉得,在时机合适的时候,或者为形势所迫的时候,他完全可以发功让胡子长出来。 同学们从校舍里一涌而出,来到灿烂的春光之下。他们头顶是亚利桑那州美丽的蓝色晴空,天边有延绵的远山,近处的小山丘上点缀着绿色的仙人掌。小孩子们头戴纸帽,身佩红蓝皱纹纸做的斜肩带。四面八方的彩旗迎风招展,学生们组成一个个方阵,高声呐喊,都因能够逃离教室一整天而兴高采烈。 詹米站在方阵的最前端,非常镇定沉静。有人说了些什么,詹米突然意识到是赫福小弟在讲话。 “希望我们能够赢得这次游行的大奖。”赫福有些担忧地说。 詹米看着他。“哈,我敢保证我们会赢的,我知道我们赢定了!哈哈,赢定了!” 詹米坚如磐石的信念让赫福眼前一亮。“你怎么知道?” “我就是知道!你就看我的吧!”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呢,詹米?” “没什么,你就等着看好戏吧,什么也不用做,就看着吧!” “同学们!听好了!”校长庞博先生拍着手高声喊道,眼镜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大家顿时安静下来。“同学们!听着!”他点点头,继续喊道,“昨天我们教了大家前进的步法,大家都要记住哦!还有转弯的时候身体应该怎样转向。还得记住我们排练过的那套特殊动作!大家说好吗?” “好!”众人齐声答应。 校长简短的誓师演说这就结束了,游行正式开始。詹米率领着他的上百位门徒,雄赳赳气昂昂地出发了。 同学们抬腿又踏下,认认真真地跨出每一步,长街在他们的脚下倒退。黄色的太阳照暖了詹米。詹米命令太阳就这样照耀一整天,确保一切都完美无瑕。 游行队伍慢慢前进,终于来到了主街。高中鼓乐团的铜管乐器一起奏响,仿佛心脏开始跳动;一根根骨头似的木槌子也敲响了鼓点。詹米希望他们演奏《星条旗永不落》。 哪知他们奏起了《哥伦比亚,大洋之宝》。詹米随即想起来了:哈,对啊,我刚才想的其实是《哥伦比亚,大洋之宝》,而不是《星条旗永不落》——于是詹米很满意,因为他的愿望又一次实现了。 大街两旁人山人海,盛况堪比二月份的亚利桑那州牛仔节。人们挥汗成雨、比肩继踵,里里外外挤了五重,延绵一英里之远。街道两边的建筑物前门都镶着两层高的门框,将游行队伍的脚步声反弹回来,形成另一重节奏。杰西潘尼连锁百货和摩宝商店都有很高的窗户,人们不时能从这些窗户内看到游行队伍昂首阔步的身影。每一下节拍就像鞭子一样结结实实地抽在尘土飞扬的柏油路面上,鼓乐队奏出的音乐不断将血液泵进詹米体内神奇的血管里。 詹米脸色严峻,目光锐利,全神贯注地发功。他想,让我们获胜,让每个同学都在游行中表现得完美:昂首、挺胸,膝盖抬高、放下、再抬高。男同学都穿着牛仔裤,膝盖抬起来的时候就像一阵蓝色的浪潮;女生们露出晒得黝黑的膝盖,在阳光映照下就像一张张起起落落的小圆脸。要完美,完美,完美!充满自信的詹米就是完美的化身,他的气场汹涌澎湃地爆发,将他所率领的方阵凝聚成一个整体,他的子民追随着他的一举一动。詹米双手在身体两侧轻快地摆动,还一边打着响指;他的追随者也用手臂划出相同的轨迹,打着相同节拍的响指。他的鞋子踏在沥青路上,他的追随者们竭力模仿,亦步亦趋。 方阵到达检阅台,詹米向同学们发出暗示,于是方阵里的每一行都立即调头,顿时队伍就像一个个明艳的花环缠绕在一起。大家转向之后原路返回,整个过程有条不紊。 哈!实在是太完美啦!詹米暗自狂喜。 一切都结束了,詹米如释重负,此刻正在悠闲地舔着蛋筒冰淇淋。天气很热,他浑身上下流淌着神圣的汗水。在热浪之中,整个世界仿佛在左摇右晃、不断下沉。鼓点停了,小孩子们也早就作鸟兽散,似乎已经融化在酷热当中。 庞博校长急匆匆地跑过来,被热浪蒸得满头大汗。 “同学们!同学们!我有事要宣布!”他喊道。 詹米看了身边的赫福小弟一眼,只见他也在舔蛋筒冰淇淋。同学们高声尖叫,声浪却被庞博校长的手势压下去了。他就像一位魔术师,把同学们的吵闹声抚弄成一个圆球,然后一下子就变没了。 “这次比赛我们赢啦!我们的游行队伍在那么多所学校里面,是走得最棒的!” 现场顿时炸开了锅!同学们欢声雷动,雀跃着,互相拍打手臂和肩膀以示庆祝。在欢腾喧闹之后,詹米手持蛋筒冰淇淋,云淡风轻地点了点头,然后看着赫福小弟,问道:“看到没有?我早就跟你指出我们会赢的!怎么样?现在你相信我了吧? 詹米继续舔着冰凉的蛋筒,心中一片空明。 詹米并没有立即把摘得游行桂冠的真正原因告诉朋友们。经过长久以来的观察,詹米发现,如果有人指出某群人自恃过高,或者指出他们的所谓才华其实来自外界,而非天性,那么这群人往往会对说真话的那个人心存疑忌,甚至冷嘲热讽。 还是先别公开了。对于詹米来说,能够时时细赏无数次大大小小的胜利滋味,就已经足够了。他可以因为这个小秘密而沾沾自喜,也很享受这个小秘密引发的一系列经历。有些小事诸如算术课得高分、打赢一场篮球比赛,都是对詹米极大的奖励——他所创造的奇迹总有些副产品,而这些副产品目前还能满足他尚未膨胀的欲望。 詹米开始留意那位金发碧眼的小姑娘英格丽,而英格丽也对他青眼有加。于是,詹米知道自己的神功并非空穴来风,而且自己确实小有所成了。 除了英格丽之外,生活中还有其他好事不断降临在詹米身上,比如说他和几个男同学机缘巧合建立了友谊。美中不足的是有一个异数需要詹米费神思量,那是一个叫坎宁安的男同学。这家伙身材肥大,而且患了某种“热病”,不得不剃一个大光头,于是小伙伴们给他起了一个外号叫“弹子球”。作为酬谢,他会踹他们的小腿,把他们打倒在地,然后骑在他们身上,用手指关节给他们做一个快捷简易的牙科检查。 詹米希望调用自己所有的神力来对付这个“弹子球”坎宁安。每天沿着崎岖的沙漠小路走回家的时候,詹米不止一次地想象自己揪住坎宁安的左脚,将那副肥大的身躯像鞭子一样挥来荡去,把他晃悠得不省人事——有一次爸爸就是用这招对付一条响尾蛇的。当然了,坎宁安太胖了,这招在他身上不管用。再说了,这样做可能会对他造成严重伤害,詹米于心不忍。詹米并不想杀了坎宁安,只是想轻轻教训一下这家伙,让他从此以后安守本分、老实做人。 可是每当有机会单挑“弹子球”的时候,詹米总在最后关头退缩——他会临时决定多花几天去冥想修炼,然后再出手惩恶。这些事情并不急在一时半刻,所以他总是会放过坎宁安。每逢此时,詹米就会暗自偷笑:嘿嘿,坎宁安每次都逃过一劫,却不知道自己有多走运呢! 有一天是星期二,詹米帮英格丽拿书回家。她的家是一栋小木屋,在圣卡塔琳娜山脉附近。他们俩手牵手安静地走着,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他们经过一丛仙人掌,刚刚转弯,迎面碰上了“弹子球”坎宁安。 只见坎宁安叉开两脚堵在路中心,两只巨大的拳头插在腰间,色眯眯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英格丽。詹米和英格丽一下子呆住了。 坎宁安说道:“英格丽,我来给你拿书。”说着就伸手去詹米那里夺书。 詹米后退一步,喝道:“嗯?你休想!” “哼!我偏要!”坎宁安针锋相对。 “去你的吧!”詹米说。 “去你的吧!”坎宁安大吼一声,猛地伸手,将詹米怀里的书本一下子打落在泥尘里。 英格丽尖叫一声,喊道:“喂喂,你们一起拿吧!一人一半,可以了吧?” 坎宁安摇了摇头。 “要么你全让我拿,要么我就不拿。”他一边说一边斜视詹米。 詹米以眼还眼。“那你就别拿了!”他吼道。 詹米凭借一腔愤怒凝聚体内的神力,仿佛暴雨前的风起云涌,他的双拳发出炽热的闪电。虽然坎宁安比他高几英寸,也比他宽几英寸,可是这有什么要紧呢?詹米心中的愤怒足以帮助他打败强敌,只要一道闪电就能击倒坎宁安了——实在不行就电两下好了。 狂怒烧灼着詹米的神经,他的心里已经容不下恐惧了。他后退一步,突然向前猛冲,一拳打在坎宁安的下巴上。 “詹米!”英格丽尖叫。 下一个奇迹是:詹米竟然没被打死。 爸爸将泻盐倒进一个盛着热水的浅盆子里,稳稳当当地搅拌了几下,然后说道:“你这个笨蛋,你应该懂事一些了。妈妈已经病了,你还被人打成这个样子逃回家里。” 爸爸一边说一边挥了挥手。他的手是棕色的,像皮革那么粗糙。他的双眼深埋在皱纹之中,嘴唇上的胡子和头发一样,灰白而且稀疏。 “我不知道妈妈还在生病。”詹米说。 “女人都喜欢藏着掖着。”爸爸一边冷冷地说,一边将毛巾泡进热气腾腾的泻盐水中,再拿出来拧干。然后爸爸一手揪住詹米的残躯,一手拿着毛巾往他身上擦。詹米痛得抽泣起来。“别动!”爸爸说,“你再乱动,我怎么给你清理伤口啊?” “外面怎么了?”妈妈在卧室里有气无力地问道。她听起来真的很疲倦。 “没事儿。”爸爸答道,又一次拧干毛巾,“别担心,詹米只是摔了一跤,弄破了嘴唇,没别的。” “啊,詹米……”妈妈说。 “妈妈,我没事。”詹米回答道。在温热毛巾的擦洗下,他的世界慢慢恢复常态。他尽量不去想刚才的惨败,因为这样做只会勾起惨痛的回忆。在那段记忆中,詹米只懂得双手胡乱挥舞,很快就被压倒在地。坎宁安压在他身上哈哈大笑,拳头像雨点般砸下来。英格丽在坎宁安身后一边哭一边尖叫,把手上的书都狠狠地砸在坎宁安的背上。 下一个记忆片段就是詹米踉踉跄跄地独自走在归家的路上,一边走还一边痛苦地抽泣。 “唉,爸爸,”詹米说道,“没用啊。”他是指他用来对付坎宁安的那些超能力。“没有用啊。” “什么没有用?”爸爸一边问一边在他身上瘀青的部位搽药油。 “噢,没什么,没什么。”詹米舔了舔肿起的双唇,逐渐冷静下来。毕竟这世上没有常胜将军,即使上帝也难免会犯错。而且——詹米突然咧嘴一笑——对了,对了,他当时是故意打败的!没错,是他故意输的。他演出这一场英雄救美却力战而败的悲剧,英格丽只会更加喜欢他,对吧? 当然,这就是答案了。这是一个逆向的奇迹,没错! “詹米。”妈妈叫他了。 于是他走进房间看望妈妈。 这个星期剩下的几天在各种琐事中流逝了。英格丽对他的爱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詹米的自信因此极度高涨,甚至在他每天用热泻盐水擦拭伤口的时候也不觉得疼痛了。 每天放学詹米依然送英格丽回家,而坎宁安再也没有来骚扰他们,因为他下了课就去打棒球,显然棒球比英格丽更加吸引人。坎宁安为什么会突然对体育运动感兴趣呢?詹米的结论是:全赖他的心灵感应术间接左右了坎宁安的行为和喜好。 星期四,妈妈的病情似乎恶化了。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浑身颤抖,咳嗽不止。爸爸看起来也忧心忡忡。詹米无暇顾及学校的琐事了,他集中精力发功为妈妈治病。 星期五晚上,詹米独自从英格丽家的木屋走回家。看着路边一根根电线杆慢慢擦身而过,詹米想,如果我能比后面那辆车先到达下一根电线杆,那么妈妈就会痊愈了。 詹米气定神闲地走着,并没有回头张望。可是他耳朵有点发痒,两条腿恨不得立即向前飞奔,好让这个愿望成真。 前面的电线杆子越来越近,而后面的车也越追越近了。詹米小心翼翼地吹着口哨……后面的车追得实在太快了!最后关头,詹米猛地一跃,及时越过了电线杆子。在这一瞬间,汽车也赶上来,呼啸着冲向前方。 成功了!妈妈就要痊愈了! 就这样,他又走了一段路。 詹米对自己说:别再胡思乱想什么愿望、法力了。可是这个念头的诱惑力实在太大,就像晾在窗台上的一个热馅饼,他没办法不去碰。哦!不行,忍不住!詹米开始在路上前后张望。 “我敢打赌,我能赶在下一辆车之前走到司盖博家农场的大门,而且我会闲庭信步,不用急匆匆。”他向天空宣布,“我成功之后,妈妈就会康复得更快!” 正在此时,他身后大路的暗坡顶上突然蹦出一辆汽车,呼啸着向他飞驰而来——这不明摆着要和他为难吗?! 詹米快步向前走,越走越快,最后撒腿狂奔。 我打赌我能先到达司盖博家的大门!我打赌我能—— 抬脚……放脚…… 他突然一个踉跄,栽进路边的沟渠里。手中的书本在空中飞舞,书页拍打着,就像一群干枯的白色小鸟。詹米慌忙爬起来,吮吸嘴角的鲜血。这时候,大门离他只有二十码了。 可那辆汽车已经超过了他,绝尘而去。 “我刚才说的不算!不算数!”詹米哭喊道,“我刚才说的不算数!我不是说真的!”他发出一声充满恐惧的哀鸣,立即飞跑回家。这都是他的错!他的错! 医生的车停在家门前。 从窗户看进去,妈妈似乎病得更严重了。医生合上他的小黑包,久久地看着爸爸,那双黑色小眼睛里闪着古怪的光芒。 詹米没有进屋,而是跑到沙漠里独行。他没有哭泣,双腿瘫软麻木,跌跌撞撞地闯进干涸的河床,像行尸走肉般蹒跚而行,狠狠地踢着地上的仙人掌,一次又一次地跌倒。 几个小时后,直到星星出现在夜空,詹米才回到家中。爸爸站在妈妈的病榻旁,而妈妈躺在床上一言不发,就像地上的积雪那么宁静。爸爸含胸垂头,咬紧牙关,双目紧闭。 詹米走到床尾站好,注视着妈妈,心中默念着口诀。 康复!康复!妈妈快康复!你会好的,你一定会好起来的!我命令你康复!你会好起来,你会身强力壮、健步如飞!我们需要你,爸爸和我都需要你!没有你,人生就没有乐趣了。康复吧,妈妈!康复吧,妈妈!快康复! 汹涌的能量无声无息地从他体内喷薄而出,笼罩着她,拥抱着她,温柔地抚摸她的心窝,努力驱赶病魔。温暖的神力让詹米觉得自己沐浴在无上的荣耀之中。 她会好起来的,她必须康复!除此之外还有别的可能性吗?这还用问吗?妈妈怎么会死呢? 爸爸突然动了。他的呼吸急促,动作僵硬,使劲抓住妈妈的手腕,几乎要把手腕掐断。然后爸爸将头枕在妈妈胸前听她的心跳声。 詹米在心中大声呼喊:妈妈,不要死!妈妈,不要死!啊,妈妈,请你不要放弃啊! 爸爸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妈妈到底还是去世了。 此刻詹米的内心已经变成了耶利哥城,城墙内有一个声音聚起最后一点法力,声嘶力竭地喊道:是的,她死了,她确实死了,可这有什么关系呢?让她复活就可以了!没错,让她复活!拉撒路出来!拉撒路,拉撒路,从坟墓里出来!拉撒路出来! 詹米肯定不小心说出了心中所思,爸爸转头盯着他,眼神中流露出古老的恐惧神情。他突然伸手结结实实地抽了詹米一个嘴巴,让他闭嘴。 詹米倒在床上,嘴巴碰到了冰冷的毛毯。他心中那座耶利哥城的城墙轰然倒塌,残垣败瓦散落四周。 一个星期之后,詹米回到学校。他走进校园的时候,不再像以前那样昂首阔步充满自信。在水龙头前弯腰喝水的时候,他也没有了那种王者风范,而他的考试成绩再也没有超过七十五分。 同学们发现他完全变了一个人,都在揣测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不知道詹米已经彻底放弃了自己的“救世主”角色。詹米不能把实情告诉他们,所以世人并不知道他们到底失去了什么。 ———————————————————— (1)?泻盐,即硫酸镁,溶液外用热敷可以消炎去肿。 (2)?耶利哥城,约旦河西的古城。耶稣曾在此展示神迹,让盲人复明。 中毒游戏 刊于《怪谭》(Weird Tales) 1946年11月 时雨 译 “我们讨厌你!”教室里十六个男孩女孩叫喊着冲上去,围住迈克尔。后者惊声尖叫。课间休息结束了,孩子们的老师霍华德先生还没回到教室。“我们讨厌你!”这十六个孩子聚在一起,相互推挤,喘着粗气,打开了一扇窗户。从窗口到下面的人行道足有三层楼高。迈克尔拼命挣扎。 他们抓着他,把他推出窗外。 霍华德先生走进教室。“等等!”他大喊。 然而迈克尔已从三楼摔下,死了。 人们对此无动于衷。警察意味深长地耸了耸肩。这些孩子都只有八九岁,不明白自己在做什么。就这样。 第二天,霍华德先生崩溃了,拒绝再去教书!“可是,为什么?”他的朋友们问。霍华德先生没有回答。他沉默不语,眼中满是可怕的神色。后来他说,假如他告诉朋友们真相,他们肯定会认为他疯了。 霍华德先生离开了麦迪逊市,来到附近的格林湾小镇,在那里生活了七年,靠写短篇小说与诗歌维持生计。 他从未结婚,接触过的少数几位女性总是想要孩子。 在自行退休的第七年秋,霍华德先生的一个好朋友生病了。这位友人也是位教师,由于缺少合适的替代者,学校邀请霍华德先生去代课,并成功说服了他,让他接管了这个班。意识到这次代课的持续时间不过几周,霍华德先生不情不愿地答应了。 “有时,”九月的一个周一早上,霍华德先生在教室过道里来回踱步,说道,“有时,我真觉得小孩是来自另一个维度的入侵者。” 他停下脚步,闪亮的黑眼睛扫过面前这些小听众,迅速捕捉他们每个人的表情。他一只手背在身后,紧握着。另一只手则像一只惨白的动物,在他说话时爬上西装的翻领,接着又向下爬,回来玩弄他挂在脖子上的眼镜。 “有时,”他看向威廉·阿诺德、拉塞尔·纽厄尔、唐纳德·鲍尔斯与查理·亨库珀,继续说道,“有时我认为小孩子是魔鬼从地狱里推出来的小怪物,因为魔王无法再应付他们。我坚信我们应该不惜一切去改造这些野蛮的小脑袋。” 他的话进到威廉·阿诺德、拉塞尔·纽厄尔、唐纳德·鲍尔斯与查理·亨库珀洗过和没洗过的耳朵里,大部分听起来都是那样陌生。小女孩们朝后靠向座位,辫子抵上椅背,担心他会像拉敲钟绳一样过来猛扯她们的辫子,召唤出黑暗天使。大家如同被施了催眠术一般,全都盯着霍华德先生。 “你们完全是另一个种族,你们的行为动机,你们的信仰,你们的叛逆,”霍华德先生说,“你们不是人类。你们是——孩子。因此,在长成大人之前,你们都无权要求特权,也无权怀疑那些比你们更了解世界的长辈。” 他顿了顿,走到一尘不染的桌子后面,优雅地坐到椅子上。 “生活在你们的幻想世界里?”他阴郁地皱眉说道,“好吧,这里不会有幻想的。你们很快就会发现眼前的这位统治者不是一场梦,不是仙女的裙褶边,也不是兴奋的彼得·潘。”他冷哼一声。“我是不是吓到你们了?是吗,很好!我很满意。理应如此。我想让你们知道彼此的立场。我不怕你们,记住这句话。我不怕你们。”他的手在颤抖,在所有人的注视下,他向后缩进椅子里。“注意!”他一眼扫过全班,“那边,你们悄声咕哝什么呢?妖术吗?” 一个小女孩举起手。“妖术是什么?” “等阿诺德先生与鲍尔斯先生这两位年轻的朋友解释完他们的悄悄话,我们再讨论这个。那么,年轻人?” 唐纳德·鲍尔斯起立说道:“我们不喜欢你,就这些。”他又坐下了。 霍华德先生扬起眉毛。“我喜欢坦白,喜欢听真话。谢谢你的诚实。不过与此同时,我不能忍受无礼的反抗。今晚放学后你们俩留校擦一小时地板。” 放学后,回家的路上,秋叶在霍华德先生身前身后落下。他追上四名班里的学生,用手杖拼命敲打地面。“喂,你们几个小孩儿在做什么?” 几个男孩女孩被吓得一缩,仿佛手杖抽到了他们的肩膀似的。“哦。”他们含糊地说道。 “好吧,”老师命令道,“说,我过来时你们在做什么?” 威廉·阿诺德说:“玩中毒游戏。” “中毒!”老师的脸扭曲了。他谨慎地讥笑道:“中毒,中毒,中毒游戏。很好。这个中毒游戏是怎么玩的呢?” 威廉·阿诺德不情愿地跑开了。 “回来!”霍华德先生大喊。 “我只是要展示给你看,”说着,男孩跳过人行道上一块水泥砖,“我们怎么玩中毒游戏。我们每走近一个死人,就从他身上跳过去。” “是吗?”霍华德先生冷冷地说。 “要是你正好踩到了一个死人的坟墓上,你就会中毒,倒下,死去。”伊莎贝尔·斯凯尔顿更明确地解释道。 “死人,坟墓,中毒,”霍华德先生嘲讽道,“你们从哪儿得来这个死人的主意?” “你瞧。”克拉拉·帕里斯伸手指着回答道,“这块方砖上有两个死人的名字。” “荒谬,”霍华德先生朝下斜看了一眼,反驳道,“那只是铺设水泥马路的承包商的名字。” 伊莎贝尔与克拉拉气呼呼地转过头,指责地看向男孩子们。“你们说这是墓碑!”两人几乎同时喊道。 威廉·阿诺德低头看着自己的脚。“是的,它们就是墓碑。嗯,差不多是。”他抬起头,“很晚了,我要回家了。再见。” 克拉拉·帕里斯看着人行道上刻的两行小字。“凯利先生与特里尔先生,”她读出名字,“这么说这不是墓碑?凯利先生与特里尔先生没有埋在这儿?你瞧,伊莎贝尔,我跟你说过十几遍了。” “你没有说过。”伊莎贝尔生气地说。 “蓄意撒谎,”霍华德先生不耐烦地敲着手杖,“口才最高的作假。上帝啊,阿诺德先生,鲍尔斯先生,不许再这样了,你们明白吗?” “明白了,先生。”男孩们嘟哝道。 “大点儿声!” “明白了,先生!”两人又说一遍。 霍华德先生大摇大摆地快步走了。威廉·阿诺德站在原地,直到看不见老师,才说:“我希望小鸟在他鼻子上掉点儿带味儿的东西——” “来啊,克拉拉,来玩中毒游戏。”伊莎贝尔期待地说。 克拉拉噘起嘴。“这游戏被搞臭了。我要回家。” “我中毒了!”唐纳德·鲍尔斯大叫着倒在地上,开心地吐起白沫,“瞧,我中毒了!嘎啊!” “哼。”克拉拉生气地叫了一声,跑了。 周六早上,霍华德先生朝前窗外瞥了一眼,正好看见伊莎贝尔·斯凯尔顿在他房前的路边上拿粉笔画符号,然后在上面跳来跳去,还哼着简单的歌。他咒骂一声。 “停下!” 他冲出去,在情感的驱使下差点儿把对方丢到马路上。他揪住她,用力摇晃,然后松开手,审视她和地上的粉笔符号。 “我只是在玩跳房子。”她手捂着眼睛哭道。 “我才不管,你不能在这儿玩。”他弯腰用手绢抹去粉笔符号,咕哝道,“小巫师。五芒星阵。咒语。一切看起来全然无辜,上帝,多么无辜。你这小恶魔!”他佯装要打她,但收手了。伊莎贝尔大哭着跑开。“快走,你这小蠢货!”他疯狂尖叫,“滚,告诉你的小同伙你们失败了。他们得尝试别的方法!他们对付不了我,不行,噢,不行!” 他大步回到房子里,给自己倒了一杯烈性白兰地,一饮而尽。这天余下的时间他始终能听见孩子们在外面玩耍——踢罐子、捉迷藏、抓子游戏、打弹珠——每株灌木、每片树荫下都有小怪物的声音,让他无法休息。“再过一周这样的日子,”他想,“我就会彻底疯了。”他抬手用力一拍疼痛的脑袋。“上帝啊,我们为什么不能生下来就是大人?” 接着,又一周过去了。怨恨在他与孩子们之间愈演愈烈。恨意与恐惧飞速增长。紧张,无缘无故、突如其来的暴怒,之后——静静等待,孩子们偷苹果时爬树的样子,看他的眼神,秋天笼罩在小镇上的忧郁感,越来越短的白昼,越来越长的黑夜。 “但他们不会碰我,他们不敢碰我。”这么想着,霍华德先生一杯接一杯地饮下白兰地,“不管怎么说,全都非常愚蠢,没什么。我很快就会离开这里,离开——他们。我很快——” 窗户外有一个白骷髅。 现在是周四晚上八点。这真是漫长的一周,他一直在发火,谴责那些孩子,不得不频繁地把他们从自家房前的总水管坑道里赶走。孩子们喜欢坑道、藏身所、管道、沟渠与战壕。他们会一直在铺新管道的地方爬上爬下,从洞里爬进爬出。不过感谢上帝,一切都结束了,明天工人就会用铁铲把坑填平,铺上新的水泥路,这样一来他就能彻底摆脱那些孩子了。可眼下—— 窗户外有个白骷髅头! 毋庸置疑的是,一个男孩伸手将头骨举到窗户前,轻敲,移动。他听见外面传来幼稚的窃笑声。 霍华德先生冲出房子。“嗨,你们!”三个男孩从他眼前跑开,他朝中间那个大发雷霆,跳起来追赶他们,又喊又叫。街上很黑,但他看见那几个飞奔的人影跑上跑下,知道他们是在跳,却不记得他们这样做的理由,直到为时已晚。 脚下的地面裂开。他掉进深坑,脑袋狠狠撞上了里面铺的水管。失去意识的瞬间,他有种雪崩似的感觉。他的坠落引得潮湿冰冷的泥土颗粒倾泻而下,落在他身上、裤子上、鞋里、衣服上、后背上、脖子上、脑袋上,灌进他的嘴、耳朵、眼睛、鼻孔…… 第二天清晨,邻居家的太太用餐巾裹着鸡蛋,过来敲响霍华德先生的房门。她敲了五分钟,等最后开门进去时,发现除了在洒满阳光的空气里飘浮的地毯灰,屋子里面什么都没有,空荡荡的。地下室中飘出煤与渣块的气味,阁楼里只有一只老鼠、一只蜘蛛和一封褪色的信。“不管霍华德先生到底怎么了,”随后几年,这件事她讲了好几遍,“这绝对是最离奇的事件。” 而大人从不用心观察,从未留意随后每个秋天,孩子们在橡树湾大街上玩的“中毒”游戏。孩子们跳过一块特别的水泥方砖,弯腰扫视上面的字:霍华德先生——愿灵安息。 “比利,谁是霍华德先生?” “呃,我猜是铺水泥的人。” “‘愿灵安息’是什么意思?” “唔,谁知道呢?你中毒了!你踩到上面了!” “让开,让开,孩子们。别挡大人的路!快让开!” 微笑 刊于《奇想》(Fantastic) 1952年夏 陈小红 译 清晨五点,村庄覆满白霜。雄鸡在远处打鸣,四周不见一缕烟火,镇子的中央广场上却早已排起了长队。破败的建筑浸在薄薄的晨雾中,但到了七点,四处萦绕的薄雾在阳光下渐渐消散。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三三两两,朝着广场聚集。这是集会的日子,是盛大的节日。 小男孩迅速站到两个高声闲谈的男人后面,天气清冷,他们讲话的声音显得加倍响亮。男孩一边跺脚,一边往通红皴裂的手上哈气,他抬头看看两个男人身上油腻的麻布衣裳,又看看前面长队里的男男女女。 身后的男人问:“喂,小子,这么早出来干啥?” “排队,我出来排队。”男孩回答。 “为什么不滚开,把位置留给识货的人?” “别欺负小孩子。”男孩前面的男人突然转过来说道。 “我是开玩笑啦。”后面的男人把手搭在男孩头上,被男孩冷冷地甩掉。“我只是奇怪,一个小男孩起得这么早。” “这孩子懂得欣赏艺术,接下来让你瞧瞧。”这个维护男孩的男人名叫格里格斯比,他问道:“孩子,你叫啥?” “汤姆”。 “汤姆,你接下来要把唾沫啐得干净利落,对吧,汤姆?” “是的!” 笑声在队伍里回荡。 队伍前面似乎有人在卖热咖啡,装在满是裂痕的杯子里。汤姆朝前看,锈迹斑斑的平底锅下火苗跳动,锅里的浆液翻滚冒泡。那煮的其实不是什么咖啡,只是郊外草地上的某种浆果,一杯一便士,供人暖胃。没有多少人买,没几个人有那闲钱。 队伍一直排到了炸毁的石墙外,汤姆望着队尾的方向出神。“他们说那是一个微笑的女人。” “嗯,的确是一个微笑的女人。”格里格斯比回答。 “那是用颜料画在帆布上的?” “没错,所以我怀疑这次的不是真迹。据我所知,真迹是很久以前画的,而且还是画在木头上的。” “他们说她已经有四百多岁了。” “可能更久,没人知道现在到底是哪一年。” “公元2061年!” “孩子,这是他们说的,那群骗子。说现在是公元3000年也行,公元5000年也行。这里之前乱过一阵子,可怕极了,现在留给我们的就是一片狼藉。” 他们拖着步子在冰冷的石子路面上挪动。 汤姆不安地问:“还要多久才能见到她?” “再等几分钟。他们会把她挂起来,再用四根铜杆和一些丝绒绳子——都是好货——来隔开人群。记住,汤姆,不能扔石头,他们是不会允许我们朝她扔石头的。” “好的,先生。” 太阳越升越高,空气也越来越热,周围的人都脱下了肮脏的外套,摘掉了油腻的帽子。 “我们为什么要在这里排队?”汤姆终于忍不住问,“为什么要来这里吐口水?” 格里格斯比并没有低下头看他,而是仰着头望太阳:“啊,汤姆,这里面有很多原因。”他出神地将手伸向早已不在的口袋,摸索早已抽完的香烟。汤姆看他做这个动作已经有无数遍了。“汤姆,这必定和仇恨有关,对过去的一切的仇恨。我问你,汤姆,我们是怎么落到现在这个下场的?城市里到处是垃圾,路面破碎得像七巧板,有一半的玉米地都在夜里泛光,发出辐射。那玩意炖汤很糟糕,你说呢?” “是的,先生,我想是很糟糕。” “就是这样,汤姆,人类憎恨一切击垮并毁灭了他们的东西,不管那是什么。这就是人类的本性。我的说法可能有点欠考虑,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就是人类的本性。” “没有什么东西、什么人是我们不恨的。”汤姆说。 “没错!都是因为过去主宰世界的那群肆虐的人,我们才落到了现在这个地步。周四的早上饿得前胸贴后背,忍受严寒站在这里,住在洞穴一般的地方,不能抽烟,不能喝酒,什么事都不能做,除了过节,汤姆,除了过我们的节。” 汤姆想起了过去几年的节日。有一年,他们在广场上撕碎并烧毁了所有的书,所有人都喝醉了,都在大笑。还有一个月前的科学节,当时大家拖出了最后一辆汽车,都参加抽签,抽到好签的幸运儿就能给汽车一大锤。 “问我还记得那事吗,汤姆?我不可能忘,我当时砸了前窗玻璃,前窗玻璃,知道吗?我的主啊,那声音听着真爽啊!哐!” 汤姆仿佛听到玻璃碎落一地的声音。 “还有比尔·亨德森,他当时砸的是引擎。哦,他干得真漂亮,真利索!哐当!但是,最美妙的是,”格里斯格比回忆,“还有一次,我们摧毁了一家仍在试图生产飞机的工厂!主啊,炸飞机厂真是爽爆了!接着,我们又发现了一家报纸印刷厂和一个军火库,也把这俩一并炸了。你明白吗,汤姆?” 汤姆神情困惑。“可能明白吧。” 已到了正午。破败的镇子在温热的空气中发出恶臭,坍塌的建筑里有东西爬行。 “不会再回来了吗,先生?” “什么,文明吗?没人想要它,至少我不想要!” “我能忍受一点儿文明,”队伍里有个男人说,“文明里也有一些美好的地方。” “别担心你的脑袋,”格里斯格比吼道,“你的脑袋里也没空间留给文明。” “啊,”那个男人说,“总有一天,会有一个富有想象力的人出现,把文明修补起来。记住我的话。一个有心人。” “不会有的。”格里斯格比说。 “我说会有。会有一个有灵魂、欣赏美的人出现。可能会返还给我们某种有限的文明,在那种文明里,每个人都能和平相处。” “首先你要知道,文明里一定有战争。” “下一次可能会不一样。” 最后,他们站到了广场上。远处,一个男人骑着马向镇子驶来,手里拿着一张纸。用丝绒绳子围起来的那块区域就在广场中央。汤姆、格里斯格比,还有其他人,正在酝酿唾液,眼睛睁得大大的,脚下一步步往前,往前,蓄势待发。汤姆觉得自己的心怦怦跳,赤裸的脚下,土地异常灼热。 “来,汤姆,啐唾沫!” 四个警察站在围起区域的四角,每个警察的手腕上都缠着黄色的手绳,显示他们相对于大众的权威。他们站在那里是为了防止民众向区域内投掷石块。 “来这边,”格里斯格比在最后一刻说道,“每个人都觉得自己有机会朝她吐口水,你明白吗,汤姆?快点儿,赶紧!” 汤姆站在画前,久久地凝望它。 “汤姆,啐啊!” 他的嘴巴里干干的。 “快点儿,汤姆!往前!” “可是,”汤姆缓缓地说,“她好美呀!” “来,我帮你啐!”格里斯格比朝前啐了一口,唾沫飞进阳光里。 画像里的女人安静而神秘地朝汤姆微笑,汤姆与她对视,他的心像在打鼓,耳朵里响起了音乐。“她好美。”他说。 “快点儿,赶在警察——” “注意!” 队伍陷入沉寂。前一秒钟他们还在呵斥汤姆,怪他不快些往前走,现在大家都望向了马背上的男人。 “他们怎么称呼她,先生?”汤姆小心翼翼地问。 “那幅画?《玛娜丽莎》,汤姆,应该是叫这个,对,《玛娜丽莎》。” “通知!通知!”马背上的男人说,“奉上级指示,今日正午,广场上的画像将交到人民手中,以便民众参与销毁——” 汤姆还没来得及尖叫,人群就从他身边涌过。他们嘶吼着,挥舞着拳头,一步一顿地走向画像。刺耳的撕裂声传来。警察跑走逃命去了。人群陷入激战,他们的手像千万只饥饿的鸟,奋力地啄食那幅画像。汤姆觉得自己几乎要被挤得穿过那件残破的艺术品了,他向前伸出手,盲目地模仿众人,抢到了一小块油帆布。他猛一拉布,跌倒了,接着被踢到了暴动的人群的外围。他满身是血,衣服都烂了。他看到几个老妪咀嚼帆布碎片,男人们摧毁画框,用脚踢破布,把布撕成狂欢仪式上抛撒的五彩碎屑。 只有汤姆游离其外,在躁动的广场外静默着。他低头看自己的手,小拳头正攥着那块帆布片,紧紧贴在胸前。 “嘿,汤姆!”格里斯格比叫道。 汤姆一语不发,啜泣着跑开了。他跑出镇子,跑到满是弹坑的路上,跑进原野,跨过浅滩,一路没有回头。他的手紧紧握着,蜷在外套下。 日落时分,他回到了那个小村庄,然后继续往前走。九点,他回到了破败的农场。屋后立着半个筒仓,筒仓上盖着帐篷,在那里,他听到了他的家人——母亲、父亲,还有弟弟——睡觉时的呼吸声。他悄无声息地从小门快速溜了进去,躺下来,喘着粗气。 “汤姆?”他的母亲在黑暗中唤道。 “嗯。” “你去哪儿了?”父亲厉声说道,“看我明天早上不揍死你!” 有人踢了他一下。那是他弟弟,白天他不在,弟弟一个人负责那一小块田地上的农活。 “快去睡觉。”母亲迷迷糊糊地大声说道。 弟弟又一脚踢过来。 汤姆躺下,平复呼吸。周围一片寂静。他的手紧紧握在胸前。他就这样闭着眼躺了半个小时。 突然,他感觉到了什么,那是清冷洁白的光。月亮升得很高,一小方月光移进了筒仓,慢慢爬过汤姆的身体。那时,就在那时,他的手放松了。他注意听着身旁家人的动静,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抽出手,伸到面前。他犹豫着,深吸一口气,等待,然后摊开手,展开那一小块画布。 整个世界都在月光中沉睡,而他的掌上平放着那个微笑。 他借着午夜的白光端详它。然后,心里一遍又一遍默念:微笑,可爱的微笑。 一小时后,他小心地把它叠好,藏起来,但是他依然能看到它。他闭上眼,微笑就在黑暗中。睡梦里,世界一片寂静,月亮在清冷的夜空中升起又落下,但那微笑依然在那儿,柔和而温暖。 潜水艇医生 刊于《花花公子》(Playboy) 1994年1月 阿古 译 在我第三次拜访外籍精神分析师古斯塔夫·冯·赛费蒂茨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我早就该料想到会有怪事。毕竟,我那位精神科大夫是个真正的异类,他恰巧与一个演员同名。冯·赛费蒂茨,那位演员高大瘦削,鹰钩鼻,长相凶狠却很漂亮。他在1935年的电影《她》中扮演一位高级祭司。在这部电影中,那个了不起的恶棍挥舞着嶙峋的手指,慷慨地咒骂,召唤硫火,屠杀奴隶,撼动得整个世界地震连连。 之后,他“逃之夭夭”,据闻曾在好莱坞大道上乘坐有轨电车,镇定得像具木乃伊,安静像一根光溜溜的电线杆。 我说到哪儿了?啊,对了! 我第三次去拜访我的精神分析师。那天他打来电话大叫道:“道格拉斯,你这个见鬼的蠢杂种,你该来榻边倾谈了!” “榻”当然就是他那张满溢痛苦和耻辱的沙发,我躺在上面,在所谓的犹太罪孽和北方浸信会压抑的双重煎熬中挣扎。他不时咕哝一句“胡话连篇!”或者“怎么哑巴了!”或者“你再这么干,我就宰了你!” 如你所见,古斯塔夫·冯·赛费蒂茨是一位最不寻常的矿物专家。矿物?对,我们的问题就源自头脑中的矿物。要对矿物猛踩一脚!有一回他搜肠刮肚要为这种疗法命名。 “闪电战疗法?”我提议道。 “对!”他露出鲨鱼般的狞笑,“没错!” 又扯远了。话说,这是我第三次去那个金属质感的奇怪房间拜访他,圆形的门上有一串怪异的锁。突然,我犹疑的双脚踩进了黑暗的水流里,我听到身后传来他的脊椎咯咯绷紧的声音。他猛吸一口气,大喊一声,那声音萦绕在耳畔,似乎能把我的黑发都漂白了。 “下潜!下潜!” 我猛地往下一趴。 我想这间屋子也许是被一座巨大的冰山撞击了。我伏在地上,慌忙爬到那张沙发下面,发现沙发的四条腿是狮爪的造型。 “下潜!”老人大喊。 “还要下潜?”我小声说着,抬起了头。 我看到一架潜水艇潜望镜,黄铜质地,擦得光亮。潜望镜向上滑去,消失进了天花板里。 古斯塔夫·冯·赛费蒂茨站在那儿,假装没注意我,没看见那张浸渍了汗水的皮沙发,也没注意那个消失的黄铜机械。他非常镇定,如同《卡萨布兰卡》里饰演德国少校的康拉德·维德,如同《日落大道》里那个男仆…… 他点了一支雪茄,喷出两条盘龙般的烟雾,任由它们在空中凌乱书写。也许是他名字的首字母? “是你在说话?”他问。 “不,”我从地板上站起来,“是你在说话。说什么……‘下潜’?” “我没说。”他咕哝了一句。 “你说了,非常清晰。你说,‘下潜’!” “不可能,”他又喷出两道烟气,“那是你的幻觉。你为什么盯着天花板看?” “因为,”我说,“那个阀门后锁着一架九英寸长的德国造莱卡黄铜潜望镜!除非我仍然在幻觉中!” “这孩子可真是不可思议,听听他这满嘴胡话。”冯·赛费蒂茨对着他的另一个自我咕哝起来。当他做心理分析时,屋子里总会有第三者。不急着作践我时,他会自言自语。“中午你到底喝了多少马提尼?” “别这么糊弄我,冯·赛费蒂茨。我知道潜望镜长什么样。一分钟前,那块天花板吞下了一根黄铜长管子,对吧?” 冯·赛费蒂茨瞥了一眼手腕上一镑硬币大的圣诞大手表,发现还有三十分钟我才会离开。他叹了口气,扔下雪茄,伸出擦得锃亮的靴子把烟蒂踩扁,然后磕了磕鞋跟。 你有没有听过真正的职业球员——比如杰克·尼古拉斯——击球的声音?砰!就像扔出了一颗手榴弹! 我那德国朋友的靴子发出的动静就有这么响。两只靴子磕碰在一起,致敬行礼。咔嗒! “古斯塔夫·曼纳海姆·奥斯施里茨·冯·赛费蒂茨,沃尔德施泰因男爵,为您效劳!”他压低声音,“潜水艇——” 我以为他会说“医生”,但听到的却是:“潜水艇艇长!” 我瘫倒在地上,赶紧爬远一点儿。又是一声咔嗒,接着,那架潜望镜从天花板上稳稳地降了下来,我见过最漂亮的弗洛伊德雪茄。 “不!”我倒吸一口凉气。 “我什么时候骗过你?” “经常!” “但是……”他耸耸肩,“都是无害的小谎话。” 他走到潜望镜前,把两个把手打到位,闭紧一只眼睛,把另一只眼睛怒气冲冲地贴在目镜上。他把持着潜望镜,缓缓在房间内转了一圈,掠过沙发和我。 “一号发射。”他命令道。 我几乎能听到鱼雷出膛的声音。 “二号发射!”他说。 第二枚无声无形的炸弹滑向无垠之境,直中船腹,我陷进沙发里。 “你,你!”我没头没脑地喊,“它!”我指着黄铜机械,“这个!”我摸着沙发,“什么情况?” “坐下。”冯·赛费蒂茨说。 “我坐着呢。” “躺下。” “我宁愿坐着。”我不安地说。 冯·赛费蒂茨转动潜望镜,最高处的那个镜头以某个倾斜的角度,向我怒视。冰冷的玻璃散发着一股熟悉的恶毒,像极了他本人锐利的鹰视。 他的声音从潜望镜后面响起,回荡着:“你想知道,古斯塔夫·冯·赛费蒂茨,沃尔德施泰因男爵是如何受难,离开了冰冷的大洋深处,离开他亲爱的北海舰队,逃离他被击败摧毁的祖国,变成了这个潜水艇医生……” “既然你提到了——” “我从来不‘提到’!我只‘宣布’,而我宣布的一切都是海战命令。” “我注意到——” “闭嘴。躺下。” “刚才不是——”我不安地说。 他靴子的后跟敲击地面,右手伸进上衣口袋,摸出第四只眼睛,用来盯牢我:一个明亮轻薄的单片眼镜夹进了他的眼眶里,眼珠鼓胀,像一颗刚剥好的熟蛋。我畏缩了。此时单片眼镜已经成了他怒视的一部分,正用冷火炙烤着我。 “为什么要戴单片眼镜?”我问。 “白痴!它可以遮挡住我那只好眼睛,这样两只眼睛都看不见,我的直觉就能自由发挥了!” “哦。”我应了一声。 接着,他开始了独白。当他说话时,我意识到他倾诉的需求被压抑了许多年,因为他不停地说啊说,完全把我忘了。 正在他独白之时,怪事发生了。我慢慢站起来,而冯·赛费蒂茨医生绕着圈踱步,他那支细长雪茄在空中堆砌出一团团烟气积雨云,被他当成白色的罗夏墨迹来解读。 他每跨出一步,一个词就迸出来,接着又是一个,遵循着某种缓慢沉重的语法。有时他会停下来,站在那儿,一条腿抬着,一个词停在他的嘴里,在他的舌头上翻滚,接受检验。然后靴子落了下来,名词向前滑出,动词和宾语恰到好处。 最后,晕头转向的我坐进一张椅子里,而我震惊地看到,冯·赛费蒂茨医生躺到了那张沙发上,长长的蜘蛛腿般的手指交叉在胸口。 “上陆地,可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嘶声说道,“有些日子里,我是被冻住的水母;另一些日子里,是被冲上海滩的章鱼,还带着触手;有时我甚至是被吸进自己头颅里的海贝。但一年又一年,我已经建造了自己的脊柱,我已经能够行走在陆地上的人类中间,生存下来。” 他停下来,颤颤巍巍地深吸一口气,继续说道:“我慢慢从深海往上浮,先进了一个船屋,再挪到一间码头平房里,再搬进一顶岸边帐篷,然后回到一条城市运河里,最终抵达了纽约,一座被水包围的岛屿,嗯?但我很迷茫,究竟一个潜水艇指挥官在哪里才能找到他的居所、他的工作、他疯狂的爱和行动呢?哪里?哪里? “一天下午,在一幢大楼里,乘着世界上最长的电梯,我的神经节像被一颗手雷击中了。往下降,下降,下降,他人拥簇着我,数字在不停变小,地板在玻璃墙外倏忽而过,闪光,闪光,意识,潜意识,本能,自我本能,生命,死亡,欲望,杀戮,欲望,黑暗,光明,垂直下降,降落,九十,八十,五十,更深的深度,高涨的狂喜,本能,自我,本能,直到这呼声从我粗砺的喉咙里爆发出来,变成一声发自全身心、惊恐疯狂的嘹亮尖叫:下潜!下潜!” “我记得。”我说。 “下潜!我叫得那么大声,电梯里的其他乘客在震惊之中全都欢快地尿了裤子。在一圈瞠目结舌的脸庞中,我走出电梯,发现地板上有一层十六分之一英寸高的尿。‘祝好运!’我说道。我狂喜不已,我终于发现了真实的自我,接着就从事了现在的职业,挂起一个小招牌,又挂起一架潜望镜——它是从一艘被解体、被阉割、被废弃的潜水艇中取来的。我以前真是太蠢了,居然没有从这装置中看出我的精神分析学未来,我最终的堕落,我美丽的手工艺品,这精神分析研究的黄铜阴茎,这个冯·赛费蒂茨的九浔潜望镜!” “这故事真不赖。”我说。 “没错,”精神分析师哼了一声,紧闭双眼,“我这些话里有一半以上是真的。你好好听了吗?你从中听出了什么?” “有更多的潜水艇艇长会变成精神分析学家。” “然后呢?我经常感到疑惑:当尼莫艇长的潜水艇被摧毁时,他真的死了吗?或许他跑上了岸,成了我的曾曾祖父,他的精神分析学细菌遗传了下来,直到我来到这个世界,想要控制这个潜藏在暗潮中的幽灵机械,上紧发条,在这个发了疯的悲伤城市里,进行每回五十分钟的例行杂耍?” 我站起身,摸了摸这个极妙的黄铜象征物,它就像天花板中央垂下的一串科学钟乳石。“我能看看吗?” “我要是你,就不会去看。”他躺在沮丧压抑之中,如同沉陷在一片黑云里,对我的话似听非听。 “这只是一架潜望镜……” “而一支好雪茄也不过是一道轻烟。” 我记得西格蒙德·弗洛伊德关于雪茄的论述,大笑起来,又摸了摸潜望镜。 “别碰!”他说。 “哎呀,你并不真用它干什么,对吧?这只是你过去生活的一件纪念品,从你那艘潜艇上搬来的,对吧?” “你这么想?”他叹了口气,“那就好好瞧瞧吧!” 我迟疑片刻,把一只眼睛贴到目镜上,闭上另一只,随即大叫了出来:“噢,耶稣啊!” “我警告过你!”冯·赛费蒂茨说。 它们就在那里头。 无穷无尽的噩梦足以填满一千块电影屏幕,千变万化的幻影潜伏在一万座城堡的高墙上,汹涌肆虐的恐慌能够使四十座城市沦陷。 我的上帝,我暗想,他可以把电影版权卖给全世界!这可是历史上第一架精神分析潜望镜。 这一刻,另一个念头冒了出来:里面那些狂乱之物哪些是我的,哪些是冯·赛费蒂茨的?或者是我们两个人的?这些奇形怪状的东西是我那萦绕不去的白日梦吗?过去几个星期随着喷嚏喷涌而出?当我闭着眼睛说话时,我嘴巴里喷出一股股不可见的微小野兽,被关进潜望镜的腔室,成长变大?就像藏在眉毛和毛孔里的微生物的显微照片,被放大了一百万倍,变成大象,登在《科学美国人》的封面上?这些图像是来自陷在这张沙发里的其他失落的灵魂吗?或者说,被这潜望装置所捕获的,只是我睫毛和心智的残余物? “这值好几百万!”我大叫道,“你知道这些是什么吗!” “密密麻麻的蜘蛛、怪兽、没有蛛丝翼的月球之旅、鬣蜥、恶姊妹口中跳出的癞蛤蟆、善仙女耳中掉出的钻石、巴厘岛的瘸腿影子舞者、杰佩托老爷爷阁楼里的断线木偶、撒白酒尿的小男孩雕塑、性感空中飞人的加速绳梯、下流手势、邪恶小丑脸、下雨时喧嚣起风时低语的滴水兽、灌满有毒蜂蜜的地下室罐子、每十四年缝补身体直到第十八年破蛹而出的蜻蜓、关疯女巫的高塔木乃伊当房梁的阁楼……”他喘不过气来了,“你应该知道个大概了。” “疯了,”我说,“你竟然觉得无聊。我可以帮你和联合果饼电影公司做笔交易,搞来五百万美元!这艘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梦幻潜艇!” “你不明白,”冯·赛费蒂茨说,“我让自己保持忙忙碌碌的状态,这样才能忘记那些在1944年被我炸沉的船和淹死在大西洋中央的人。我才不跟联合果饼公司做生意。我只想让自己有事可做,剪剪指甲,掏掏耳腊,帮你这样的怪豆子解读墨迹。要是停下来,我会分崩离析。那架潜望镜里包含了过去四十年间我观察山核桃、腰果和杏仁的全部所见所知。看着它们,我就能暂时放下自己那迷失在阵阵潮涌之中的可怕生活。要是你以为打出粗制滥造的好莱坞电影牌,就能赢走我的潜望镜,我就要彻底沉沦在水床里,再也不爬出来了。我带你看过我的水床吗?它有一般游泳池的三倍大。每天晚上沉睡,我要在水床里转八十圈,中午小睡时四十圈。关于你的百万美元提议,我的答案是,不。” 突然,他浑身一颤,双手紧抓住胸口。“我的上帝!”他大喊。 太晚了,他意识到他已经让我踏进了他的头脑和生活。现在他站了起来,站在我和潜望镜中间,看看它,看看我,仿佛两者都是可怖之物。 “你什么都没看到!什么都没有!” “我看到了!” “你撒谎!你怎么能撒这样的谎?要是这消息漏出去,要是你到处散播流言,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吗? “我的上帝,”他继续咆哮,“要是世人知道了,要是某人说出去……”他把话语拦截在嘴巴里,像是在体味其中的真相。他仿佛是第一次见到我,而我是一把朝他迎面开火的枪。“我会被……大肆嘲笑,被迫离开这座城市。真他妈可笑的……嘿,等会儿。你!” 他仿佛在脸上戴了一张恶魔面具,双眼圆睁,嘴巴咧开。我细看他的脸,看到了杀意。我向门口溜去。 “你不会对任何人说任何事吧?”他问。 “不会。” “你怎么会突然知道了关于我的一切?” “是你告诉我的!” “没错,”他有些恍惚地承认,像是到处找武器,“等一会儿。” “要是你不介意,”我说,“我还是不等了。” 我冲出门,跑向门厅,然后迈开腿拼命跑,膝盖高抬得能磕到下巴。 “回来!”冯·赛费蒂茨在我身后大喊,“我必须杀了你!” “恐怕你杀不了我!” 我抢先赶到电梯口,一把拍向按钮,电梯门奇迹般地立刻打开了,我跳了进去。 “走了也不说声再见!”冯·赛费蒂茨大喊,举着拳头,仿佛正举着一颗炸弹。 “再见!”我说。电梯门关上了。 一年之内我都没有再见到冯·赛费蒂茨。 同时,外出用餐时,我经常不无罪恶感地告诉友人和街角偶遇的陌生人,我曾经和一个摇身一变成为精神分析师的潜水艇指挥官之间的奇异冲突(他摸病人的头骨来数豆)。 我摇晃一棵熟透的果树,坚果掉了一地。人们一夜之间拥向男爵,数不尽的钱财涌入他的银行账户。他的“大满贯”即便在世纪末也不会被人忘记:一个下午连续出席菲尔·唐纳修、奥普拉·温弗瑞和杰拉尔多·里维拉的三档脱口秀节目,夸张的情绪不停变换,在两极之间来回摇摆。冯·赛费蒂茨激光游戏和冯·赛费蒂茨潜望镜复制品摆在现代艺术博物馆及史密森尼博物馆的礼品店里销售。有了五十万美元的进账,他强行炮制并轻松大卖了一本大烂书。困在黄铜目镜里的微生物、潜藏之物和奇异动物的形象都被做成了立体彩色书、文身贴纸、玩具橡皮图章,风行一时。 我原本指望这番名利双收会让他原谅我,忘记我。我错了。 一年又一个月后的某天中午,我的门铃响起,门前站着古斯塔夫·冯·赛费蒂茨,沃尔德施泰恩男爵。他两颊上的眼泪滚滚而落。 “那天我怎么就没杀了你呢?”他哀诉。 “你没抓到我。”我说。 “哦,对,没错。” 我看着他老泪纵横的脸庞,问道:“谁死了?” “我。这里应该用主格还是宾格?啊,见鬼去吧,总之就是我。现在站在你眼前的,”他伤心地说,“是一个饱受龙佩尔施迪尔钦综合征折磨的生灵!” “龙佩……什么?” “龙佩尔施迪尔钦!我身体左右两侧之间有一条裂缝,从下巴一直裂到裆部,来啊,拉一下固定栓,你就能亲眼看到缝线裂开,看到我支离破碎。就像拉开一条精神病拉链,一个我摔裂成了两个,医生和艇长。可哪一个是治病的医生,哪一个是新书脱销的艇长?云遮雾绕,需要两面镜子才照得清!” 他停下来,转头四顾,伸出两只手捧住脑袋。 “你能看到那条裂缝吗?我是不是再一次分裂,变成了那个疯狂的水手,渴望财富和名望,渴望被力比多爆表的疯狂女士们挥舞双手揉捏?饱受折磨的鲶鱼,我就这样奚落他们!但我又拿走他们的钱,唾弃他们,然后大肆挥霍!你真该也这么过上一年。别笑。” “我没笑。” “等我说完再欢呼吧。我能躺下吗?这是沙发吗?太短了。我的腿搁哪儿?” “横着躺。” 冯·赛费蒂茨横躺下来,双腿垂在沙发一边。“嘿,不坏。你往后坐,别往我身后看,把视线挪开。别傻笑,也别拉长脸,我得挤些疯狂胶水,把龙佩尔粘在施迪尔钦上——这是我下一本书的书名,上帝保佑我。你真该下地狱,你和你那见鬼的潜望镜!” “不是我的,是你的。那天是你有意让我看见它的。我猜你一直对着半梦半醒的病人们小声嘀咕‘下潜,下潜’,但你抵挡不住扯开嗓门大声呐喊的欲望:下潜!那是身为艇长的你在说话,渴望名望和财富,最好是能胀破口袋的大钱。” “上帝啊,”冯·赛费蒂茨喃喃说道,“我恨你说真话的样子。我已经感觉好多了。我该付你多少咨询费?” 他起身。 “现在我不杀你了,咱们去杀那些怪物吧。” “怪物?” “去我的办公室,要是咱们能从那些精神病人之间挤进去的话。”“现在你办公室外面也有精神病人排队了?” “我骗过你吗?” “经常。但是,”我加了一句,“都是些无害的小谎言。” “来吧。”他说。 我们走出电梯,迎面遇见一长列前来朝拜和恳求的人。在电梯口和男爵办公室门口之间挤了有不下七十个人,他们等待着,胳膊下夹着占星师勃拉瓦茨基夫人、印度灵性导师克里希那穆提和好莱坞女明星雪莉·马克雷恩的书。一看到男爵,人群爆发出一阵吼声,仿佛突然有人打开了一扇火炉门。我们赶紧加快脚步,赶在人潮沸腾之前挤进了办公室。 “瞧瞧你都对我做了什么!”冯·赛费蒂茨指着他们说道。 办公室墙上贴着昂贵的柚木板。办公桌是拿破仑时代的古董,精雕细琢的皇家用品,至少值五万美元。沙发用的是我见过的最上等的柔软皮革,墙上两幅画是印象派大师雷诺阿和莫奈的原作。我的上帝,价值上百万美元!我心中暗暗惊叹。 “好了,”我说,“你说的那些什么怪物,你不杀我了,而是要杀了它们?” 老人伸出手背揉了揉眼睛,然后捏紧了拳头。“没错!”他大喊一声,走到那架精致的潜望镜前面,金属表面映照出他的脸庞,疯狂地扭曲着,“就是像这样的怪物!诸如此类!” 我还没来得及阻止,他就狠狠地挥动双拳,在黄铜机器上砸了一下又一下。他不停击打,咒骂,又紧抓住潜望镜,仿佛捏住了一个顽劣孩童的脖子,拼命地掐着,摇晃着。 我说不出那一刻自己听到了什么。也许是一些真实的声音,也许是一些想象中的震动。仿佛一座冰川在春季开裂,或是一根根冰凌在午夜断落。也许是一只巨大的风筝,在风中折断了骨架,塌缩成了一团。我听到的也许是一声巨大的吸气声,一朵云刹那间消融不见。我感觉到的也许是一座钟的内部机械疯狂运转,底座处浓烟滚滚,黄铜外壳如雪花般瓦解飘落。 我把眼睛贴在潜望镜上,往里看…… 什么都没有了。它只是一根嵌着些水晶镜片的黄铜管,我看到的只是一张空荡荡的沙发。仅此而已。 我抓住目镜,想把它调节到一个新的焦距,期待能看得更远,能看到一些梦幻般的细菌蠕动在不可想象的地平线上。可目镜里仍然只有一张沙发,远处的墙壁回瞪着我,像一张空白的巨脸。 冯·赛费蒂茨身体向前倾,一滴眼泪从鼻尖滑落到一只生锈的拳头上。“它们死了吗?”他小声问。 “不见了。” “好,它们本就该死。现在我能回归正常理智的世界了。” 每说一个字,他的声音就低沉一分,深陷进喉咙、胸腔、灵魂,直到这声音也像那架妖精潜望镜里潜伏的凝雾一样,融进寂静之中。 他攥紧拳头,仿佛一个急切的祷告者在祈求上帝保佑自己远离灾祸。他到底有没有再次祈求要我的命,让我撒手人寰?或者,他只是希望我和黄铜机械里的幻象一起消失?我也说不清。 我只知道,我散播的流言造成了一个不可挽回的可怕恶果。我和我对精神分析的狂野热情,让这个不可思议的艇长一夜成名,名与利如暗潮,自大海深处泛滥而来。 “消失了。”古斯塔夫·冯·赛费蒂茨,沃尔德施泰恩男爵,小声嘀咕道,“消失了。” 这几乎就是故事的结局。 一个月后我又回来了一次。房东不情愿地让我看了看房间,也许是因为我暗示想租下这里。 我们站在空荡荡的房间中央,我能看到地板上的凹痕,那是之前摆沙发的地方。我抬头看向天花板。空无一物。 “怎么了?”房东说,“他们修理得那么好,你应该看不出来吧?见鬼的蠢货男爵在天花板上敲了个大洞,直通楼上的办公室。他把那里也租了下来,可从没用过,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搬走时,楼上房间的地板上只有一个见鬼的大洞。” 我松了一口气。“楼上什么也没留下?” “没有。” 我抬头看了看完美无瑕的空白天花板。“修补得真好。”我说。 “感谢上帝。”房东说。 我经常猜想,古斯塔夫·冯·赛费蒂茨到底怎么样了?他有没有搬去维也纳,在弗洛伊德的居所附近住下来?他是不是去了里约,给那些潜水艇艇长同僚问诊?或许那些艇长饱受晕船之苦而无法安眠,躲在安第斯十字架的阴影下,躺在水床上辗转反侧。难道他躲在了帕萨迪纳,距离那家假装成电影公司的干果农场只有一箭之遥? 我猜不透。我只知道,这一年的某些夜晚,有那么一两次,在沉眠中我听到了他的可怕叫喊:“下潜!下潜!下潜!” 醒来时我发现自己的身体已被汗水湿透,深陷在床里。 ———————————————————— (1)?原文为德语Blitzkrieg。 (2)?罗夏墨迹,由瑞士精神病学家赫曼·罗夏创立的一种人格测验。受试者观看由墨迹偶然形成的图案,说出自己联想到的东西。 (3)?英语中的坚果(nut)还有“疯子”的意思。 (4)?龙佩尔施迪尔钦(Rumpelstiltskin),格林童话中一个侏儒妖的名字,发怒后把自己撕成了两半。 斯通斯蒂尔老爷如假包换的自制埃及木乃伊 刊于《万象》(Omni) 1981年5月 曹浏 译 正是在那金秋时节,卢恩湖畔的居民们发现了这尊如假包换的埃及木乃伊。 但是,没有人知道木乃伊究竟是怎么被丢在这儿,又被遗弃了多久。它只是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裹着浸过防腐杂酚油、经过岁月洗礼的布条,静静地等待被人们发现。 事发前一天也是一个瑟瑟秋日。一棵棵火红的树上飘下片片枯叶,空气中弥漫起胡椒成熟的辛辣气息。查理·弗拉格斯塔夫跑出家门。这个十二岁的小男孩站在空荡的街道中央,满心期盼会有令人兴奋的新鲜事发生。 “好嘞!”查理扬起头,对着天际向全世界呼喊,“我准备好了。来吧!” 什么都没有发生。于是,查理踢着树叶在小镇上游荡,一路走到主街上最高的房子门前——那正是小镇民众有求必应的万事屋。查理踌躇地皱了皱眉头。他确实有自己的烦恼,但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他只管闭上眼睛,大声冲着屋子的窗户喊道:“斯通斯蒂尔老爷!” 前门瞬间打开了,就好像屋内的老人一直守在门口,和查理一样期待着什么不同寻常的事件一般。 “查理,”斯通斯蒂尔老爷说道,“长这么大你也该懂点儿规矩了,要学会敲门啊。一个大小伙子冲别人家里喊什么喊?重来一遍。” 门关上了。 查理叹了口气,走上前去,轻轻地敲了敲门。 “查理·弗拉格斯塔夫,是你吗?”门又开了道缝,老爷眯起眼睛向外张望,又向下扫视,“我不是让你有事就冲着房子喊吗!” “见了鬼了。”查理绝望地叹了口气。 “瞧瞧这天气,简直了!”老爷走出门来,北风飕飕蹭着他瘦削的鼻子。“我说小孩,你不喜欢秋天吗?多么美好的一天,是吧?” 他转过身来,看着孩子苍白的面孔。 “孩子你怎么了,这表情,像是最后一位朋友离你而去,狗也死了。出什么事了?就因为下星期要开学了吗?” “嗯。” “还是因为要很久才到万圣节?” “还有整整六个星期呢。干脆再让我等一年算了。老爷,你发现没……”男孩愈发失落地深深叹了口气,无神地望着秋日笼罩的镇子,“这儿从来没什么大事发生。” “怎么会呢,明天就是劳工节了,不仅有大游行,还有七辆花车,镇长也会来,说不定还有烟火呢——”老爷的话戛然而止,显然他自己对那些东西都提不起劲来。“你多大了,查理?” “十三岁,马上就到十三了。” “哦,十三岁啊,的确是个让人不知所措的年纪。”老爷骨碌碌一转眼睛,仿佛在翻阅自己脑中的陈年老账,“十四岁一事无成,十六岁生不如死,十七岁简直是世界末日。二十岁以后一切才会有所好转。话说回来,查理,明天才是劳工节,那么今天上午这段时间我们该如何打发呢?” “老爷,这种问题也只有您能解答了。”查理说道。 “查理,”老头见男孩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看,不由有些躲闪,“我能说动位高权重的政客官员,能震颤政府大楼的钢筋水泥,甚至还能让火车倒退着开回山顶。可是面对满脑子糨糊的小男孩,在漫漫秋日的周末里绝望地无所事事,我要怎么办?好吧,那么……” 斯通斯蒂尔老爷两眼望着天边的云彩,仿佛在揣度未来。 终于,老爷开了口:“查理,我能感同身受,你现在的状态就好比卧在铁轨上等火车来,只可惜永远不会有车驶过。这样如何?我和你打个赌,咱们这格林小镇虽然位于荒凉的北伊利诺伊,人口不过五千零六十二,顶多再加上一千条狗,却将在未来二十四个小时里天降奇迹,发生永久性的改变,变得更加有趣。我要是输了的话就给你六条花生巧克力棒,否则你得给我修草坪。怎么样?敢不敢打赌?” “老天啊!”查理激动地抓住老人的手,“一言为定!斯通斯蒂尔老爷,我就知道你有这本事!” “事儿还没成呢,孩子。不过你看,咱们这个镇子就好像是那《圣经》里的红海,任我发号施令,让它分开就分开。走起!” 老爷大步走回屋里,查理兴奋地跟着他一路小跑。 “就这儿了,查尔斯,我们去‘垃圾场’还是‘墓地’,你选一个?”老爷努努嘴示意,他们面前有两扇门,一扇通向没有铺砖的地下室,还有一扇通向干燥的木质阁楼。 “呃——” 阁楼上倏地刮起一股风,就像一位行将就木的老人在睡梦中一阵抽搐便离开了尘世。老爷顺势把门打开,只见风尘绕在木梁间颤动。 “查理,你听见了吗?它在说什么?” “啊?” 老人轻盈地踏上漆黑的台阶,仿佛身后有狂风助力,像吹稻草似的轻轻松松把他吹了上去。 “是时光,它在诉说着茫茫的陈旧回忆。它或像风尘一样徐徐散去,或像伤痛一般隐隐犹在。听听那些颤抖的木梁!就让这木头架子在秋风中摇曳吧,仿佛是源自过往岁月的召唤。熊熊的烈火与焚烧的灰烬,孟买的鼻烟还有墓地的鲜花,都好像鬼魂一般消散开去……” “天啊,老爷,”查理一边爬楼梯一边惊叹道,“你怎么没去给《故事会》投稿!” “我还真投过稿!不过被拒了。我们到了!” 这阁楼与世隔绝不知日月,唯有蜘蛛网铺了满墙。残破的吊灯砸在地上,隐约闪着微弱的光亮,透过层层尘雾,好似一颗颗晶莹的泪珠。 “我的天啊!”查理虽有些害怕,内心却为这期盼已久的激荡兴奋不已。 “小查理!”老爷说道,“准备好了吗?看,我给你就地展现个绝活儿!” “等不及了!” 老爷一把推开桌上的图纸、玛瑙、玻璃球和蜘蛛网,扬起阵阵尘土。他卷起袖管准备大显身手。 “现在我们得做接生婆,不过不用煮开水也不用做什么清理工作。去把那卷纸莎拿给我,还有它后边的棒针,然后是架子上的那张旧文凭,还有地上那团棉球。快去!” “这就去。”查理在屋里东跑西跑,手脚一刻也没停过。 望着面前一堆堆的枯柴、银柳和蒲叶,老爷顿时像长出了三头六臂,热火朝天地忙碌起来。他嘴里悠闲地哼着小曲,手上的活儿却毫不停歇,他麻利地穿针引线,捣鼓牛皮和茅草,又点缀上茸茸的猫头鹰羽毛和狐狸狡黠的黄眼珠。 “好了!”他得意地喊了起来,抬起下巴示意,“快大功告成啦,样子已经出来了。睁大眼睛,孩子,看得出我这是要做什么吗?” 查理围着桌子绕了一圈,仔细审视一番,惊得目瞪口呆。“哦天……这是……” “嗯,是什么?” “看起来好像是——” “像是什么?” “像是个木乃伊!这怎么可能!” “没错,孩子!眼神可以啊!就是木乃伊!” 老爷弯下腰检视这堆破烂拼凑成的杰作,双手搭于其上,仿佛在倾听它干花枯草般的低诉。 “那么,你现在可能要问了,谁会没事去做一具木乃伊呢?是你,查理,正是你给了我灵感,是你造就了它。去窗子那儿往外看。” 查理往脏兮兮的玻璃上吐了口唾沫,抹出一小块干净的区域,向外望去。 “怎么样,”老爷问道,“你看到什么了吗?镇上有什么骚动吗?发生杀人案了吗?” “并没有。” “那有人从教堂顶上摔下来,或者是被失控的除草机追着跑吗?” “也没有。” “那是莫尼特号和梅里麦克号重现江湖开战了?还是有飞船在共济会会堂上方径直掉下来,砸扁了六千个会员?” “别闹了,老爷,格林镇上一共也就五千个人而已!” “好好放哨,孩子。看着,盯着,汇报!” 查理目不转睛地盯着死气沉沉的镇子。 “没有飞船,也没有被砸坏的共济会堂。” “就是这样!”老爷跑过来和查理一起扫视着镇上的一切。他一会儿用手指指,一会儿用鼻子点点。“在格林镇过上一辈子,你也碰不到一起杀人案,不会有什么孤儿院起火,更没有作恶多端的疯子在图书管理员的假肢上刻名字!你得面对现实,孩子,格林镇,甚至整个北伊利诺伊州,是世上最无聊的地方。就算是纵览古罗马、德意志、俄罗斯、英格兰和美利坚全部的历史,也再找不着一个这么无聊透顶的破地方了。如果拿破仑生在这里,我敢说他九岁就切腹自杀了,因为这儿实在是没劲透了。换做恺撒大帝在这儿长大,恐怕刚到十岁就恨不得逃去古罗马角斗场,乱挥匕首——” “因为无聊。”查理接过话。 “没——错!接着放哨,好孩子!我得去完成我的杰作。”斯通斯蒂尔老爷回到吱呀作响的桌前,连拉带扯,又开始摆弄他那个奇怪的人形偶,嘴里胡乱嘟囔着:“无聊似乌云压上身,无聊的日子烂又长。人人蓬头又垢面,癞皮狗儿毛发旺。店里新衣落尘灰,反正长得都一样……” “因为无聊。”查理找准时机帮腔。 “无聊的时候怎么办呢,孩子?” “嗯……去砸鬼屋的窗户?” “想得美,格林镇上哪有鬼屋!” “以前是有的,老海格力的旧居,可是后来被拆了。” “你看我说的没错吧?咱们还能找些什么乐子?” “大屠杀?” “这儿几百年都不会出这种事。天啊,就连警察局长都是刚正不阿的人!镇长也毫不腐败!真是疯了。整个镇子简直就是一潭死水!来最后一次机会,查理,我们该做点儿什么!” “做一具木乃伊?”查理咧嘴一笑。 “终于说到点子上了!看我的!” 老人洋洋得意地笑,从猫头鹰标本上抓了几根羽毛,又搞出些弯弯曲曲的蜥蜴尾巴。他翻出止疼绷带,想来还是1895年某次滑雪之旅中伤着脚踝的时候用的了,那次受伤也毁了他的约会。他找到个1922年款卡尔老爷车上的轮胎内圈,再加上1913年那最后一个宁静的夏天里燃尽的烟火棒,用灵巧的手指将它们都捏合编织在一起。“你瞧!查理,快看,完成了!” 孩子惊得倒吸一口凉气。“噢老爷,我能给他做个王冠吗?” “当然可以啦,孩子。给他做个王冠呗。” 查理和老爷带着他们的埃及朋友下楼的时候,正值日落,残阳照在满是灰尘的阶梯上,照着两人灌了铅似的沉重步伐。他们手里抬着的朋友看起来却无比轻盈,像麦片一样飘在空中。 “老爷,”查理开口问道,“我们做了这具木乃伊要干什么?他又不能说话,也不能走动——” “没那个必要,孩子。咱们让别人说话,让别人走动。你看那儿!” 他们推开门,眼前的小镇一片安静祥和,被空虚占据。 “我说孩子,只有你一个人意识到了从前的绝望空虚症怎么够呢,是吧?现在整个镇子的人都耷拉着耳朵,他们的钟上都没有指针,早晨一个个都不愿醒来,因为不想面对每天都是星期天的残酷事实!那孩子,你说谁能来拯救他们呢?” “比如说今天下午四点刚刚降临的阿蒙·布巴斯提斯·拉美西斯·拉三世?” “没错孩子,苍天有眼呐。我们手握一颗意义重大的种子,而种子本身并没有意义,除非……?” “嗯……”查理眯起一只眼答道,“除非种下它?” “种下它!然而看着它茁壮成长!接着会如何呢?就到了丰收的季节,丰收!来吧,孩子。还有,带上你的新朋友。” 夜幕刚降临,老爷就溜出了屋子。 木乃伊也粉墨登场了——在查理的搀扶下。 劳工节当天的正午,俄赛里斯·布巴斯提斯·拉美西斯·阿蒙-拉-图坦重现人间。 秋风掠过大地,推开一扇扇屋门,然而今天的主旋律并不是一如往常的劳工节游行,不是那七辆花车,也不是鼓号队或镇长,而是一支逐渐壮大的队伍,正潮水般涌向斯通斯蒂尔老爷屋前的草坪。老爷和查理已经在屋外的门廊下坐了几个小时了,就等着歇斯底里的人群犹如攻向巴士底狱一般扑过来。有些狗发了疯,见小孩的脚踝就咬,孩子们却并未停下绕圈律动的舞步。老爷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鸡犬不宁的景象,目光瞥到他和查理的杰作上,嘴角露出了神秘的微笑。 “好了,查理……那么看来是我赢了?” “你赢了,老爷!” “跟我来。” 老爷迎着人群走上前去,颇有一副教皇接见信徒的架势。与此同时,由于这万人空巷的盛况,家家户户屋子里的电话声响个不停却无人接听,火炉上正烧着的午饭也都焦了。 人群的正中是一驾马车,车上坐着的是汤姆·图彭。汤姆在镇外不远处有家农场,效益很不景气。此时,他神色兴奋,似乎是有了什么大发现,小声地嘀咕着,人群也沸沸扬扬地议论起来,这一切都源于马车上拉着的一件千年难遇的宝物。 “哎呀,尼罗河之水孕育的三角洲啊,”老爷瞪大眼睛倒吸了一口冷气,“那不是浸过焦油的纸莎草吗?这么说,躺在这儿的是一具货真价实的埃及木乃伊?” “没错!”查理喊道。 “准没错!”在场的每个人都叫嚷起来。 “我今天早上去犁地,”汤姆·图彭说,“就只是这么犁啊犁啊,突然间砰的一下,就挖出了这么个东西!吓了我一大跳!你们好好想想!三千年前埃及人一定在伊利诺伊的土地上留下了他们的足迹,而至今都没有人知道!要我说,这可是上帝给我们的启示!小鬼让开,别挡路!我得把这东西拿到邮局的大厅去。这可必须展览给大家看!驾!驾!” 快马拉着篷车载着木乃伊飞驰而去,人群紧随其后,只留下老爷还待在原地,脸上仍是那副装出来的目瞪口呆。 “好家伙,”老爷低声说,“查理,我们骗到他们了。这么令人振奋的话题可够闹上一千天了,说不定要闹到世界末日呢!” “可不是,老爷!” “米开朗琪罗的技术也不过如此,他雕的那个大卫早就被世人遗忘了,哪比得上咱们制造的埃及奇观,还有——” 老爷眼见镇长匆匆跑过来,赶忙闭上嘴。 “老爷,查理,你俩好哇!我刚和芝加哥那边通了电话。电视台的人明天一早就到了!博物馆也派了人,中午到!格林镇商会的家伙们要高兴坏了!”说完镇长就追着人群跑去。 老爷脸上闪过一阵阴霾,嘴角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第一幕终,查理。现在让我们快想想。时间不等人,第二幕可就要上演了。咱们得让这闹剧一直持续下去,对吧?” “是的,老爷——” “开动脑筋,孩子。威利叔叔说什么来着?” “威利叔叔说,呃,向后两步走?” “真得给这小家伙打个A+外加一颗五角星,再奖励一块布朗尼蛋糕!上帝打开一扇门,又会关上一扇窗,是不是这么说的来着?” 查理瞧着老人的愁容答道:“没错,老爷。” 老爷望见两条街开外的人群把邮局围得水泄不通。后来赶到的鼓乐队正试图演奏蹩脚的埃及风乐曲。 “天黑了,查理。”老爷闭起眼悄声嘀咕道,“我们该展开终级行动了。” 多么美妙的一天!多年之后,人们谈论起来依旧会感叹: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镇长冲回家去匆匆换了身体面的衣服,急忙跑回来做了三场演说,又主持了两场游行,指挥游行队伍先从中央大街沿着电车轨道一直走到尽头,然后原路返回。俄赛里斯·布巴斯提斯·拉美西斯·阿蒙-拉-图坦始终被游行大队扛在正中央。他身子轻飘飘的,重力使然一直向右歪着,队伍拐个弯便又倒向左边。鼓乐队里几乎全是铜管乐部。整整一个小时,他们又是喝啤酒,又是试着演奏歌剧《阿依达》里的进行曲,闹的妈妈们纷纷带着哭闹的婴儿回到屋子里去,也吵得大老爷们躲进酒吧求个安分。据说本来还有第三场游行和第四场演说的计划,可惜夜幕不知不觉已悄然降临,便只好作罢。查理只好跟大家一样回家去吃晚饭,席间家人大多光顾着说话了,一个个都没扒拉几口饭食。 晚上八点,老爷坐进那辆1924年款的穆恩牌老爷车,他乘着夜色载上查理,在满是落叶的大街上驰骋。那辆车和他一样一把老骨头了,开起来晃荡个不停。 “我们这是去哪儿,老爷?” “这个嘛,”老爷悠闲地保持着每小时十英里的车速,饶有兴致地答道:“这会儿大家都在格罗塞草坪吧?你父母亲也是吧?他们应该在听今年劳工节的最后一场演说。镇长会搭飞艇升到约四十英尺的空中,对头?消防队也会放几个大烟火。这么一来,邮局、木乃伊以及坐在那儿的警长一定毫无戒备、不堪一击。查理,那时奇迹便会发生。必须发生。快问我为什么。” “为什么呢?” “你这个问题提得好。明天芝加哥的媒体人就会跳下火车直奔而来,以获取一手情报。他们一个个感觉敏锐,明察秋毫,又有显微镜这等高科技产品。那些博物馆的家伙和美联社的记者准会吧咱们的埃及法老翻个底儿掉,然后叽叽喳喳个够。所以我说,查尔斯啊——” “咱们这就去搞点破坏。” “噢孩子,你这么说可不乖,不过说到底确实是这么回事儿。孩子你得这么想,生活是一场魔术表演,至少应该是,只怪人们整天昏昏沉沉无所事事。你必须时不时给人们制造点儿意外。现在,趁大家对咱们的古代朋友的兴奋劲儿还没过去,也趁缠着他的那条破浴巾还没磨穿,咱们的埃及国王得像个识趣的访客,周末待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坐下一班骆驼队西去。我们到了!” 邮局里静悄悄的,只有一盏灯在厅里亮着。透过大大的窗户,他们看到警长坐在展品木乃伊旁边,一言不发。其他人全去吃晚饭看烟火了。 “查理,”老爷拿出一个棕色的袋子,听声音里面不知装了什么神秘的液体。“给我三十五分钟把警长放倒,然后你就溜进去,竖起耳朵照我说的做,制造奇迹。我们开始干吧!” 说罢老爷就潜了过去。 在镇子的另一头,镇长坐了下来,看着烟火直冲云霄。 查理站在车顶上,往会场望了半个小时。接着他算算老爷那边时间也差不多了,于是跑到街对面,溜进了邮局,站在阴影里。 “哎呀我说,”老爷坐在埃及法老和警长中间说道,“长官,你何不干脆把那整瓶都给喝完算了?” “我已经喝完了。”警长顺从地应道。 老爷把身子往前倾了倾,在昏暗的灯光下凝视着木乃伊胸前的金色护身符。 “你相信那个古老的传说吗?” “什么传说?”警长问。 “如果你大声念咒语,木乃伊就会活过来自己走动。” “你可拉倒吧。”警长说道。 “你看看那些精美的埃及象形文字!”老爷不依不饶。 “有人把我的眼镜偷走了,你给我读读吧。”警长回答,“让这蠢人偶走起来我看看。” 查理一听便知自己该出动了。借着阴影的掩护,他蹑手蹑脚摸索到了埃及国王边上。 “这儿写着,”老爷一面弯下腰靠近法老的护身符,一面把手里攥着的警长的眼镜悄悄塞进自己兜里。“这第一个符号是一头鹰。第二个是一匹狼。第三个是只猫头鹰。这第四个是只黄眼狐狸——” “继续。”警长点头仔细听着。老爷抑扬顿挫地接着往下读,指尖触过木乃伊身上的每一幅图案和每一个文字。忽然他大吃一惊。“我的妈呀,警长,你快看!” 警长瞪大了双眼。 “它活了,”老爷喊道,“它站起来了!” “这不可能!”警长惊叫起来,“绝不可能!” “正是——”一个谜样的声音不知从何处传来,仿佛是源自法老的胸腔。 接着木乃伊升了起来,悬在半空,向门口飘去。 “这是怎么回事!”警长声泪俱下, “我看他简直是——是要飞走了!” “我最好追上去把他带回来。”老爷说道。 “快去!”警长忙不迭地喊道。 木乃伊就这样不见了。老爷也冲了出去,顺手把身后的大门狠狠地带上了。 “我的老天。”警长呆呆地举起手上的空瓶子摇晃了一下,“一滴都不剩了。” 查理和老爷开车一路飞驰到查理家门口停下。 “你家里人会上阁楼去吗,小家伙?” “那儿空间太窄小了。他们只会叫我上去翻箱倒柜。” “很好。把咱们的埃及朋友从后座搬过来。它不重,最多也就二十磅,查理你扛得很稳。哈,刚才那真叫一个精彩。你就这么往邮局外边跑,看上去就像是木乃伊活了一样。真可惜你没看到警长的表情!” “我希望警长可别因为这事儿惹上什么麻烦。” “喔,他就算想破脑袋也会努力自圆其说的,总不能承认他看见木乃伊走来走去了吧,对不对?他会编点儿什么故事出来,再叫一帮人去搜查,你就等着瞧好吧。孩子,现在我们得把这个古代来客搬上去藏好了,你每周都要来查看一下,晚上要和他说说话。等过了三四十年后——” “嗯,到时怎样?”查理问道。 “等哪年人们闲得快长蘑菇了,全都忘了还有过木乃伊这回事后,倘若你哪天早上硬是赖着不想起床,什么都不想听也不想看,百无聊赖……查理我告诉你,就在那个早晨,爬上你堆满破铜烂铁的小阁楼,去把木乃伊拖出来,丢到玉米地里,然后就等着瞧好戏吧。到那一刻,不仅是你的生活,镇上每个人的生活都会翻开新的篇章。孩子,现在快去把它藏起来吧!” “我真不想今晚就这么草草结束,”查理很是黯然神伤,“我们能再开几条街,去你家门廊上喝点儿柠檬水吗?把他也一道带上吧。” “那就去喝柠檬水。”斯通斯蒂尔老爷一脚油门。轿车飞也似的冲了出去。“向失落的国王和法老的子孙致敬!” 劳工节的深夜,两人又坐在了老爷的门廊里,摇着椅子吹着凉风,手上拿着柠檬水,嘴里嚼着冰块,回味着当晚的奇幻冒险。 “老天啊,”查理感慨道,“我都能猜到明天《号角报》的头条:天价木乃伊被盗。拉美西斯·图坦凭空消失。重大发现不翼而飞。警方重金悬赏。警长一筹莫展。坐等嫌犯开价。” “接着说,孩子。你真是能说会道。” “都是跟你学的,老爷。现在该你了。” “你想听我说些什么,孩子?” “关于木乃伊的事。他到底是什么,究竟是拿什么做的,到底从哪儿来,他又意味着什么?” “这有啥好说的,孩子,你当时也在场,还帮了我的忙,你目睹了——” 查尔斯直勾勾望着老人。“没那么简单,”他深呼了一口气,“都告诉我吧,老爷。” 老人起身走到两把摇椅交叠的阴影里站定。他伸出手,轻抚靠在围栏上的那尊他和查理用古老的干烟叶制成的来自尼罗河底的“上古”杰作。 劳工节最后几缕烟火消散在天际,余晖倒映在木乃伊眼窝处镶嵌的两枚青金石上,渐渐湮没,只剩下一对深邃的眼珠望着斯通斯蒂尔老爷,似乎和那孩子一样,正静静地等待他开口。 “你想知道他到底是谁,曾经有什么故事?” 老爷从木乃伊的胸膛里抓起一把尘土,轻轻地任它们飘散开去。 “他可以是我们任何人,也可以谁都不是,也可以是某个人。”老爷顿了一会儿,“可以是你,也可以是我。” “请继续说。”查理轻声请求。 木乃伊也是一副期盼的眼神。 “他曾经是,也永远是……”老爷喃喃道,“是塞在阁楼破烂堆里的那一沓周末画报,随时可能自燃。他是远在摩西在世前就遗落在秋日麦田里的纸莎草堆,是日积月累而成的风滚草团,黄昏随风去,日初又归来……或许他是那一小撮尼古丁,正午时刻叫人兴奋不已,一切都美好起来……也许他是一张暹罗地图,是青尼罗河的源头,或是酷热荒漠中的沙尘暴,是掉落的彩色电车票据,是沙丘上发黄褪色的道路图,是已然夭折了的出游计划,也是尚未开启甚至憧憬的旅程。他的身体里有什么?嗯……有新近婚典和过往葬礼中残存的花朵,有曾几何时游行队伍缠起来又解开的纸带,有埃及法老不眠夜搭乘午夜列车的票根。有书面的承诺、无用的股票和揉皱的契约。还有马戏团的海报——那儿,看见了吗?看见那些用纸包裹出的骨架了吗?那是北风肆虐的俄亥俄谷仓戏院里被吹落的海报,接着和我辗转到了富饶之州德克萨斯,也有可能是人间乐土加利福尼亚!还有毕业公告、婚礼请帖、出生证明……囊括了一切曾经为人所需、为人所求的东西,还有第一笔花销和第一份收入。人们看厌的墙纸上,蚀刻的是男女老幼如炬的目光,似乎能听到他们在呐喊:明天!对!奇迹终将发生!就在明天!天马行空的想象着实令人叹为观止,多少个晚上幻灭的念想又在破晓重燃!孩子,不论是你脑海中闪过的一切古怪可笑的奇思,还是凌晨三点在我脑瓜里挥之不去的妙想,这一切都在此碰撞、交织,化作我们手下,我们眼前的这具形态。拂去历史尘埃,这,这就是神圣的七世王朝法老的真面目。” “哇。”惊呆了的查理已然词穷。 老爷坐回摇椅上晃悠起来。他闭起双眼,脸上露出安逸的微笑。 “老爷。”查理不由展望起未来,“假如,直到我很老的时候,都用不着翻出木乃伊,那怎么办呢?” “啥?” “假如我的生活充实多彩,从来不会无聊,我知道自己想做什么,也不忘初心,努力生活,每一天都过得意义非凡,每一晚都能够安然入眠,每天早晨醒来都生机勃勃,即使日渐衰老也能一直活力四射。如果是这样,那怎么办呢,老爷?” “如果是这样还多想啥,我的孩子,那你就是全天下最幸运的人!” “老爷,我悄悄告诉你,”查理那双纯真的大眼睛看着他,眨都不眨一下,“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做有史以来最棒的作家。” 老爷一听立马不摇椅子了,仔细端详起查理幼小的脸庞中透出的热情。 “上帝啊,我看见了。是的,你一定会做到的!那么,查理,等你老态龙钟了,一定要找些没你这么幸运的年轻小伙,把俄赛里斯·拉送给他们。你的生活或许非常充实,但是那些迷失的人,会需要我们的埃及朋友助阵的。你说是吗?你肯定会赞同我的话。” 最后一发烟火散去了,最后一只热气球也已飞向天际,飘荡于繁星之间。人们或开车或步行,纷纷涌进家门。有些孩子筋疲力尽,俨然已进入梦乡,任由父母抱回了家。当安静的人群路过斯通斯蒂尔老爷家时,不少人往门廊看了过来,冲老人、孩子还有藏在他们俩之间的阴影里的高个子仆人挥手致意。这一晚就要过去了。查理恳求道:“再说点什么吧,老爷。” “不,我该闭嘴了。现在听听他有什么要说的吧。让他来描绘你的未来,查理。让他开始给你讲故事,准备好了吗?” 一阵清风吹动了干燥的纸莎,拂过陈旧的裹布,搅得那双手按捺不住,又轻轻牵动起嘴角。于是他们这位穿越四千年光景而来的古老的新朋友似乎发出了阵阵细语。 “他说了什么,查理?” 查理闭上眼,静静地聆听。他点点头,一颗泪珠滑过脸颊,终于他说道:“一切,一切的一切。我希望听到的一切,句句说到了我的心坎里。” ———————————————————— (1)?指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发生在弗吉尼亚汉普顿锚地的一次海战。 (2)?此处指美国作家霍华德·罗杰·加里斯的系列儿童文学《威利叔叔睡前故事》。 (3)?青尼罗河,发源于埃塞俄比亚西北部,尼罗河两大源流之一,另一为白尼罗河。 穿罗夏衬衫的人 刊于《花花公子》(Playboy) 1966年10月 仇春卉 译 博寇。 多么铿锵的名字! 且听它呼喊咆哮,纵情吼叫,掷地有声:伊曼怒·博寇。 名是好名,人也是高人。作为世上最伟大的精神病学家,他身处现实的激流之中却始终能稳坐钓鱼船。 把一沓沾满了碎胡椒的弗洛伊德病例案卷扔在半空,所有学生在打喷嚏的时候也会狂呼这个名字: 博寇! 可是他到底出什么事情了? 有一天,仿佛变了一个惊世骇俗的戏法,他突然消失了。 当然,所有戏法在舞台聚光灯熄灭之后,都很容易被打回原形:疯癫的兔子可能会跳回帽子里,烟雾被吸进震耳欲聋的火药枪里。所以我们都耐心地等待着。 十年转眼就过去了,他依然音讯全无。 博寇失踪了,他似乎在狂笑声中把自己投进了大西洋。为什么?难道要去搜寻白鲸莫比迪克吗?莫非他要对这头苍白的恶魔进行心理分析,看看它到底和疯船长亚哈有什么深仇大恨? 谁知道呢? 我最后一次见他,是送他赶乘一班夜机。那是在一片昏暗的原野上,当时他在前方奔跑,他的老婆带着六条博美犬远远地在后面追赶,人声和犬吠不绝于耳。 “永别啦!” 如此欢快的一声道别,听起来只是一句玩笑话。可是第二天我就看见有人去他的办公室,把用金叶镶成的名字从门上剥下来。他那张巨大的胖妞沙发也被人从诊所抬出来,暴露在阴冷的天气中,又运到第三大道的某个拍卖行。 就这样,这位集甘地、摩西、基督、佛陀、弗洛伊德于一身的巨匠,这位被层层光环包裹得像亚美尼亚千层酥似的天才,仿佛突然从云层的一个洞里掉了下去,不知所踪。他是摔死了吗?还是一直隐秘地活着? 十年后的一天,我身处加利福尼亚的纽波特市,坐在一辆巴士上,正沿着美丽的海岸线前行。 车停了,一位年过七十的老人蹦上车,把银色的钱币投进钱箱,一阵叮咚作响,就像主在天上给逃亡的犹太人洒吗哪。我当时坐在最后一排,抬头瞄了一眼,顿时倒抽一口凉气。 “博寇!天哪!” 他竟然重现人间!他已经被封圣了吗?这不重要,看他站在那里的姿态气度,仿佛是上帝下凡了。他满脸胡子,慈眉善目,面带欢笑;他是学识渊博的导师,是海纳百川的救世主;他有教皇的风采,他是永远、是永恒…… 伊曼怒·博寇。 可是……不,他并没有穿黑西装。 他身上穿得更像是某个充满自豪感的新兴教派的法衣:百慕大短裤,黑色的墨西哥皮凉鞋,一顶洛杉矶道奇队的棒球帽,法国的墨镜,还有…… 那件衬衫!天哪!那件衬衫! 只见衬衫上画了一团狂野不羁的……东西:一簇簇繁茂的藤蔓、灌木丛和捕蝇草,不停地一张一合,仿佛怒放的生命。这团生命挤满了整个画面,每一条空隙和每一片交叉阴影线之间密密麻麻地布满了神秘的符号与神话中的怪兽! 这件巨大的衬衫罩在博寇身上,被风吹得衣襟乱颤,猎猎作响。那气势,就像许多疯狂的国家团结起来搞了个大游行,扛着一千面旗帜以壮声威。 这时候,博寇医生把帽子稍稍弄歪一点,摘掉他那副法国太阳眼镜,审视了一下车厢里的空位,然后沿着通道走过来。他的步子很大,气定神闲,一会儿在这里站住了磨蹭片刻,一会儿在那里转个身逗逗小孩,时而与这个男人小声说话,时而跟那个女人喃喃低语。 我正想大声呼唤博寇医生,突然听见他说道:“看好了,你觉得这是什么?” 他面前的一个小男孩目瞪口呆,傻傻地看着老头衣服上面的图案,显然被那种马戏团海报似的效果震撼了。小男孩说不出话,只懂眨眼睛,看来需要旁人推一把。于是老头用言语推了小男孩一把:“小朋友,看我的衣服啊!你看到什么了?” “很多马。”最后,小男孩突然说道,“很多会跳舞的马。” “说得好!”博寇医生眉开眼笑,拍了拍小男孩,然后继续向前踱步。“还有你呢,先生?” 这是一位男青年,被这个来自夏日世界的入侵者迷住了。他答道:“这个……当然是云了。” “是积云还是雨云?” “呃……不是那些风暴云,不是,不是,而是像羊那样毛茸茸的云。” “答得好!” 精神病学家继续向前走。 “小姑娘?” “冲浪的人!”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盯着那个图案,“那些是浪,很大的那种。还有滑浪板。真棒啊!” 就这样,他继续向前,一直朝着巴士的尾部走过来。刚开始他身边会爆发出一两声窃笑。随着他一路往前,欢乐也四处蔓延,零星的笑声变成了热闹欢腾的哄笑。现在,很多乘客已经听到了前面人的回答,轮到自己时也乐意加入这个游戏。这个女人看到了一栋栋摩天大楼!博寇医生先是对她皱眉,一脸怀疑,然后又冲她眨了眨眼睛。那个男人看到了填字游戏,博寇医生与他亲切握手。有个小孩似乎看到非洲野生斑马群,博寇医生就拍一拍那几头动物,把它们惊吓得跳起来。有个老太太看到模糊的亚当和朦胧的夏娃正被赶出若隐若现的失乐园,博寇医生于是挤在她身边坐下来,两人小声说大声笑,谈得兴高采烈,然后医生站起来继续前进。这位老太太真的看见亚当夏娃被赶走了吗?可是另一个年轻女孩却看到两人被请回乐园。 狗、闪电、猫、汽车、蘑菇云、食人花! 博寇医生继续向前走,人们的回答引起的反响越来越大。在不知不觉中,车上所有人都笑成一团。这个可爱的老头儿是神秘大自然的杰作,是一首异想天开的狂想曲,是不受凡人约束的神的意志。正是他把我们这些咫尺天涯的个体缝合成一个整体。 象群!电梯!警报!末日! 他刚上车的时候,一车人彼此之间漠不关心。可是现在我们好像遇上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暴风雪,忍不住围在一起说个不停;又像是碰上一次让两百万个家庭陷入漆黑的大停电,我们被投进一个全民参与的聊天哄笑大聚会当中。欢乐的泪水流下来,不仅洗净了我们的脸颊,也涤荡了我们的灵魂。 乘客的答案一个比一个有趣。虽然人人都笑得肚子痛,可是没有一个人笑得比这位高大的神医更响亮。是他揪着我们发问,得到回答,是他直击病灶,治愈了我们的顽疾。鲸鱼、海藻、草地、湮没的古城、美女。他时走时停,东转西转,站起来又坐下去,还总是拍着身上那件色彩狂放的衬衫。最后,他伟岸的身躯站在了我面前。他问道:“先生,你发现什么了?” “那还用问?当然是博寇医生了!” 老人的笑声戛然而止,仿佛中了一枪。他把黑色镜片扯下来,又把它卡回去,然后他紧紧抓着我双肩,好像要把我的注意力扳过来。 “赛门·文斯洛!真是你吗?” “是啊!就是我啊!”我大笑道,“天啊,医生!我一直以为你已经去世,早就入土为安了!你在搞什么鬼嘛?” “搞鬼?”他用力地握着我的手,又轻轻地拍打我的手臂和脸颊。然后他低头凝视自己身上那件荒诞不经的巨大衬衫,鼻子里哼出一声大笑,似乎想给自己开脱。“搞鬼?我只是退休了,说走就走。那天你最后一次见我,当晚我就飞了三千英里……”他带着薄荷香味的气息温暖着我的脸,“现在本地区的朋友都给我一个称号,听好了,他们叫我罗夏客!” “什么客?”我大声问道。 “罗夏!罗夏墨迹衬衫。” 他轻轻地坐在我身边的座位上,轻得好像嘉年华的氢气球。我惊呆了,坐在那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俩坐在车里,外面是夏日的朗朗晴空和一片湛蓝的大海。博寇医生凝视着窗外,仿佛通过空中的白云能读懂我的内心。 “为什么。你心里在问,为什么?你内心的震惊都写在脸上了。当年在机场也是这样,那天是我永远消失的日子,我本来应该给那架飞机取名‘幸福泰坦尼克号’,因为它带着我永远沉入深空之中,不留下一丝踪迹。可是如今我又出现了,绝对是有血有肉的活人,对吧?我没有酗酒,没有发疯,也没有因为衰老和沉闷的退休生活而沮丧。我去了哪里,做了什么,为了什么目的,又出于何种原因?” “是的。”我说道,“你为什么要退休呢?当时你的事业如日中天,学术成就、声望、收入,都无人可及。而且你没有一点点……” “丑闻?当然没有了!那么到底为什么呢?因为这只老骆驼的驼峰——不是一个,而是两个驼峰——被两根稻草压垮了。这两根神奇的稻草呀!第一根稻草……” 他停下来,透过墨镜斜眼瞥了我一下。 “我这里是忏悔室,”我说,“绝不泄露。” “忏悔室。好的,谢谢你。” 巴士行驶在路上,嗡嗡轻响。他的声音也随之起伏。 “你知道我有过目不忘的能力吧?我能记住所有东西,这到底是福气还是祸殃呢?我说过的、看过的、听过的、做过的、接触过的一切事物,不管过了四十年、五十年还是六十年,都能够随时想起来。事无巨细,全部塞进这里了。”他用手指轻轻地敲着两边太阳穴。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成千上万个精神病案例被送进我的大门,可是我一次也没有查过谈话记录,因为我早就发现,我只需要在脑中把我听到的话重播就可以了。谈话内容都有录音留底,但我一次也没听过。可是,接下来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在我六十岁那年,有一天,一位女病人说了一个单词,我叫她重复一次。为什么我突然叫她复述一次呢?因为当时我突然觉得耳中的半规管移位了,好像有些阀门突然打开了,从地底下涌上来一股清新的冷风。 “‘最好,best。’她说。 “‘我以为你说的是野兽,beast。’我说。 “‘噢,不是的,医生,我说的是best。’ “这个单词就像一颗鹅卵石滚下了悬崖,接下来——雪崩了。我当时确凿无误地听见她说‘他爱我内心的那头野兽’,这句话暗示了潜意识里如开水般沸腾的性欲,对吧?可是实际上她说的是‘他爱我最好的那一面’,这就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了,是吧? “当晚我就失眠了,于是我一边抽烟一边看着窗外。奇怪的是,我觉得心清耳聪,仿佛刚刚从一场持续了三十年的大感冒中痊愈。我开始怀疑我的过去、我的感觉,甚至怀疑我自己。所以在凌晨三点,我开车回到办公室,在一片死寂中,我发现了最可怕的一幕。 “我翻查了案例录音带和秘书打字留下的档案,它们竟然和我脑子里保存的几百个案例的对话内容不一样!”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我听见beast,可是病人实际上说的是best,dumb其实是numb,ox其实是cocks。病人说head,我却听成bed。sleep其实是creep,lay是day,paws其实是pause,rump只是jump,fiend是leaned,sex是hex或者mix,甚至可以是,天哪,perplex!还有yes和mess,no和slow,binge和hinge,wrong和long,side和hide。你随便说一个单词,我就会听成另一个。足足听错了好几千万个单词啊!我发了狂似的翻遍了案卷文件。天哪!我的老天爷啊! “那么多年,那么多病人!天哪!我大叫,博寇啊,你这位摩西下了西奈山那么多年,主的训导好像跳蚤一样附在你的耳朵里。到了现在,过了那么久,你这睿智的长者突然想起要对照那块用闪电刻上文字的石板,竟然发现你脑子里面的十诫和石板上面刻的不一样! “摩西当晚就逃离了办公室。我在黑暗中狂奔,希望化解心中的绝望。后来我坐火车去了纽约市的远漂滩,可能是冲着那个悲情的地名去的。 “我走在一层层海浪旁边,只有胸中烦躁混乱的心绪能与喧闹嘈杂的浪涛相比。怎么会这样?我大声质问自己,你聋了一辈子,怎么会不知道呢?一直到现在,我的听觉——神赐给我的礼物——很凑巧地恢复正常,我才发现了真相。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我得到的唯一答案是巨浪打在沙滩上炸响的一声惊雷。 “于是,这头人形老骆驼的第一个驼峰就这样被第一根稻草压垮了。”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 巴士行驶在习习凉风中,路旁是一大片金色的海岸。我们随着车身的颠簸轻轻地摇晃。 “第二根稻草呢?”我终于忍不住轻声问道。 博寇医生拿起他的法国太阳镜,镜面反射阳光,洒满了巴士的内壁,像一条条闪亮的小鱼儿。我们一起看着这些会游动的七彩图案,博寇医生的态度本来很超然,后来终于显露出一丝愁容,却又带着半点笑意。 “视力、视觉、材质、细节,这些东西都很神奇,很值得敬畏,对吧?什么是视力?什么是视觉?什么是洞察力?我们真的想把这个世界看真切吗?” “嗨,当然想了!”我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 “这是一个年轻人不假思索做出的回答。不是的,我亲爱的小朋友,我们其实并不想看真切。在二十岁的时候,是的,我们觉得自己希望看见一切,了解一切,尝试一切,我曾经也是这样想的。我这辈子视力都很差,几乎有一半时间待在眼科医生那里配新眼镜。好了,后来人们发明了隐形眼镜这个奇迹,这些亮晶晶的泪滴,看不见的小圆片。我终于决定,要给自己配一套。你说是巧合也好,说是心理作用也好,我戴上隐形眼镜的那个星期,正是我听力突然恢复的那段时间。这背后肯定有心理和生理机制的联系,可是你不要逼我瞎猜,我还没有掌握足够信息去作一个可靠的推测。 “我得到了两片亮晶晶的抛光磨平的隐形眼镜,把它们装在我这双柔弱的蓝眼睛上面。然后——看呀! “世界原来是这样的! “人原来是这样的! “还有……救命啊!还有灰尘和人体表面浩如烟海的毛孔! “赛门,”他补充说,语气略带一点悲伤,太阳眼镜背后的双眼也闭上许久,“你有没有想过,你知不知道,人体的绝大部分其实是由毛孔组成的。” 他给了我一点时间去领会这句话的含义,我于是仔细思量一番。 “毛孔?”我终于问了一句。 “就是毛孔!可谁能想到毛孔呢?谁愿意操这个心去仔细看呢?不过我的视力恢复之后,我就看见了!我看见了一千个、一百万个、一百亿个毛孔。大的、小的、浅色的、猩红的。每个人都有,路过的人、挤巴士的人、去电影院的人、电话亭里的人。除去毛孔,一个人就所剩不多了。玲珑娇小的女人有小毛孔,身高体壮的男人有大毛孔。在暮色将近的时候,斜阳的光线射进教堂中殿,你能看到无数肮脏的尘粒沿着光柱乱哄哄地向下飘——也只有这个数量级的灰尘才能和毛孔相提并论。毛孔,它们已经让我彻底痴迷,成了障目的那一片叶子。遇到美女,我只懂盯着她们的面皮,却完全忽视了她们的眼睛、嘴巴和耳垂。一个男人看女人的时候,不是应该欣赏她美丽精致的皮囊和一举一动吗?当然应该了!可是我呢?我只看见像奶酪刨和厨用筛子似的皮肤,于是所有美女都变成了怪兽。我这个该死的颅骨里面好像安装了帕洛玛山天文台的那台海尔望远镜,每次我转换视线的时候,就好像在转动那台两百英寸口径的天文望远镜。无论我看哪里,都仿佛看着被陨石砸得千疮百孔的月球表面,而且还是高倍放大超级清晰的恐怖图像。 “至于我自己?天哪,每天早上刮胡子简直是最惨烈的折磨。我的目光就一直盯着这张坑坑洼洼的脸,怎么也移不开。我会叹气说,你完蛋了,伊曼怒·博寇。你是正午的大峡谷,你是一只有十亿个脐眼的橙子,你是一个剥了皮的石榴。 “总的来说,隐形眼镜让我重新回到了十五岁。我的意思是,我又把自己钉上了怀疑、恐惧和自认一无是处的十字架!十五岁,这段人生中最可怕的岁月,变成一个满脸凹凸痘痘的鬼魂,回来缠住我了。 “我天天躺着,睡也睡不着,极度憔悴。唉,这就是所谓的第二青春期。你同情一下我吧,因为我当时真的哭了。我怎么会瞎了那么多年呢?没错,我一直是瞎的,而且我心里也知道自己是瞎的,不过我一直骗自己说这不重要。我是一个贪得无厌的近视眼,我鼠目寸光地探索这个世界,面对别人和自己身上的坑洼孔穴、裂口缝隙和疙瘩肿块,却一律视而不见。终于,现实在大街上把我撞翻了。而现实就是——毛孔! “我闭上眼睛躺了好几天,然后坐起来,双眼圆瞪,大声宣布,现实并不是一切!我拒绝接受现实,我正式屏蔽毛孔!从今以后,我只接受直觉所感知的真相,我只接受我们自己构建出来的赖以生存的那个世界。 “我出卖了我的眼球。 “我是说我把隐形眼镜亲手送给了我的一个侄子。这小子是个虐待狂,他专门喜欢垃圾和浑身疙瘩的人,还有毛乎乎的东西。 “我重新戴上那副校正不足的旧眼镜,一层柔和的迷雾又回到了我的世界。我在这个熟悉的世界里闲庭信步,所见虽不太多,却已经足够。我身边的人面目模糊,如幽灵一般,可是我却能够再次爱上他们。每天早晨我在镜子里面看见的那个‘我’,我又能够与之同床共枕,敬仰他,和他成为好伙伴。我的幸福感与日俱增,我笑了,一开始是轻声的,后来变成开怀大笑。 “真是一个玩笑啊,赛门,生活就是一个玩笑。 “出于虚荣,我们买来洞察一切的隐形眼镜,结果却失去了一切。 “而当我们放弃零碎点滴的所谓智慧、现实和真相之后,却换回了完整的生活。谁不懂得这个道理呢?作家肯定懂!那些草草记录下来的所谓史实,还远不如作家用直觉写的小说真实呢。 “可是我的良心已经被划开了两条巨大的创口,最后我还是要面对它们。我的眼睛和我的耳朵!我轻声对自己说,天哪,成千上万个病人踏进我的办公室,把我的沙发也坐坏了好几张,就是一心来我这个德菲尔山洞祈求神谕。荒谬,荒谬,实在是荒谬啊!我这个假冒神棍其实一道神谕也没见过,一句神谕也没听清过。 “那位哈波图小姐是谁? “那个甸斯穆老头子又是怎么回事呢? “格莱姆斯小姐真实的肤色、相貌和体型是怎样的? “我记得斯盖怀特夫人的长相和说话神态都很像画在古埃及莎草纸上面的木乃伊,仿佛是刚刚从我办公桌前面那块小地毯里面跌出来的。我记错了吗? “无数疑问,我连猜也没办法猜。两千多天的迷雾笼罩着我那些失散的儿女,我看不到人,只能听到他们呼唤我。他们的声音越来越弱,最后彻底消失了。 “天啊!我就好比在集市里游荡,举着一块隐形的牌子,上面写着‘又聋又瞎’四个字。人们却蜂拥过来,往我的乞丐饭碗里面扔钱币,而每个人离开的时候就已经痊愈了。是痊愈啦!奇怪吧?这难道不是一个神迹吗?把他们治好的那个所谓神医,自己就是一个佝偻老头。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情况就好比没了一只手,还断了一条腿。我连他们说的话都听错了,那么我反馈给他们的又是些什么东西呢?那些到底是什么人呢?我永远也不可能知道了。 “然后我又想,这地方至少有一百个精神病医生比我耳聪目明,可是他们的病人有些会脱光衣服走进巨浪里,有些会在午夜从小公园的滑梯顶一头栽到地上,还有些会把女人绑起来烧死,还用受害者身上的火焰点雪茄。 “所以我还要面对这样一个不能打折扣的事实——我的职业生涯是非常成功的。 “同时我的理智也在大声呐喊,瘸子怎能带领跛子呢?又瞎又聋的人怎能治好又聋又瞎的人呢?可是在我的灵魂尽头有一个声音极尽讽刺地答道:胡说八道!你,伊曼怒·博寇,一个陶瓷做的天才,你的缺陷掩盖不了你的绝顶聪明。你的眼睛被遮住了却还能看,你的耳朵被塞住了却还能听,你的感觉虽然破损,却在潜意识里痊愈了。太好啦! “可是不行,我绝不能接受这种完美的不完美状态。这个躲在暗处自鸣得意的魔鬼,利用遮遮掩掩、模棱两可的手段,在世人面前招摇撞骗,假扮名医去悬壶济世。我不能理解也无法忍受这种恶行。 “这样一来,我的选择就不多了。戴回隐形眼镜,再配个助听器来进一步提高我已经改善了很多的听力?然后呢?然后我会发现自己已经和最好最有用的那部分潜意识失联了。那部分潜意识早已适应了破损已三十年的视力和听力,一旦失去它,医生和病人都会陷入混乱之中。 “继续在又瞎又聋的状态下工作?虽然我的医疗记录像刚刚洗完熨完的床单那么白净,可是继续这样做的话,就是非常恶劣的诈骗了。 “所以我选择退休。 “我收拾行李,远走高飞,从此两耳不闻身外事……” 这是一个暖洋洋的下午,我们的巴士一直奔驰在海岸线上。沙滩上布满五颜六色的遮阳伞,伞下面都有人。这时有几朵云飘过来遮住了太阳,整个沙滩以及密布其上的人和伞都笼罩在阴影之中。 我清了清喉咙。“医生,你还会重新执业吗?” “我现在就在执业。” “可你刚才说……” “噢,不是正式执业,不是开诊所收诊金的那种。不,我再也不做那种事情了。”博寇医生平静地笑着,“我始终饱受这件神秘之事困扰。我只是行了一个按手礼就治好了那些人,可是我的左膀右臂早就被齐肘砍掉了,这是怎么一回事呢?不过现在我已经找回我的手了。” “怎么找回的?” “就是我这件衣服啊。你刚才也耳闻目睹了。” “你沿着通道走过来的时候……” “没错!那些颜色,那些图案,这个男人觉得是这个东西,那个女孩觉得是那个东西,另一个男孩又觉得是另一个东西。斑马、山羊、闪电、埃及护身符……不管我问多少遍,他们都能给出不同的答案。我就是那个穿着罗夏墨迹衬衫的男人。” “我还有十几件罗夏衬衫在家里,不同颜色、不同图案混搭在一起。其中一件还是那位著名的抽象表现主义画家杰克逊·波洛克在世时专门给我设计的。通常每件衬衫我只穿一天,可是如果我穿某件衬衫时开展得特别快速顺利,激发的答案丰富而激动人心,收获的反馈也使我获益良多,这样的话我就会把这件衬衫穿一个星期。然后我把旧的脱下来,换上一件新的。一百亿双注视的目光,就会有一百亿个让人震惊的反应。 “我会不会向你们这些来度假的精神分析学家兜售这些罗夏墨迹衬衫呢?让你们去测试一下朋友?去让邻居们吃惊?去挑逗一下老婆?不,不,这是我自己的,是我最特别、最隐私、最宝贵的乐趣,我决不能和别人分享。我和我的衬衫、太阳、巴士,还有接下来的一千个下午。海滩在等着我,海滩上面是我的子民。 “我行走在海岸边。这是一个夏天的世界,这里没有冬季,神奇吧?没有了冬季,似乎就没有了烦恼。至于死亡,那就更加遥不可及,就像一个比远方沙丘更远的传说。我随心所欲地行走,时间路线都由我来决定。海风把我这件巨大的衬衣吹得飘来摆去,一会儿向北,一会儿向南,一会儿又转向西南。我向人们走过去,看着他们不同的反应。有些人死命盯着,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有些人的眼光一扫而过,再不回头;有些人斜眼瞅着;有些人只是瞥一眼;还有些人的眼神充满了惊奇。只要有一个人对我衣服上的狂野墨迹发表只言片语的评论,我就会停下来聊几句。我也会和他们走一段,一起凝视这片玻璃般透亮的海水,顺便从侧面窥视他们的灵魂深处。有时候我们一走就好几个小时,就当作一次加长治疗好了。通常来说,这种聊天会在当天结束。最后我把他们放走的时候,他们始终不知道刚才和自己一起散步的这个人是谁,也不知道自己无意中当了一回病人,刚刚接受了一次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心理咨询。他们继续向前走,穿过这个昏暗的海岸,走进一片更美好、更光明的夜色。在他们背后,这个又聋又瞎的人向他们挥手道别,祝福他们有一个愉快的旅程。就这样,我顺利完成了当天的工作,步履轻快地赶回家,狼吞虎咽地吃一顿愉快的晚餐。 “有时我会遇到一些躺在沙滩上半睡半醒的人,他们的烦恼太多了,不可能在一天之内就全部掏出来扔到日光下面晒死。于是,我会在一个星期之后‘偶遇’他们,又一起在翻滚的浪潮旁边踱步,继续做我们之前一直在做的事情——我们有自己的可移动忏悔室。说起忏悔室,人们就想到那些教士缩在一个幽闭空间里面低声细语,听别人忏悔。其实,远在这一套东西面世之前,人们就懂得和朋友一起散散步,聊一聊天,听一听对方说话。在这个倾诉和倾听的过程中,人们能够治愈彼此的心病。好朋友之间总是能够分担困苦忧愁,当你把沮丧当做礼物送出去之后,自己也就解脱了。 “不仅草地上的垃圾要捡,心里的垃圾也是需要清理的。于是我穿上色彩明亮的衬衫,拿着一根尖头垃圾棍,每天拂晓就出门……去清理海滩。嗨,有那么多躯壳躺在日光下,他们的精神却已经迷失在黑暗里。我努力走在他们中间,尽量不被……绊倒……” 老人若有所思地止住了话语。清爽的凉风从车窗吹进来,吹皱了这件印着图案的衬衣,仿佛一片涟漪。 巴士停了。 博寇医生这才突然意识到他此刻身处何方,于是跳起来喊道:“等一等!” 巴士上的每一个人都转头看着他,似乎要目送一位巨星退场,每个人都对着他微笑。 博寇医生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然后就跑开了。到了巴士的另一头,他突然转身,似乎被自己的健忘惊呆了。他抬起太阳镜,用他那双浅蓝色的眼睛斜着看我。 “你——”他说道。 这时候,对于他来说,我已经变成一团迷雾、一个幻影、一幅游离在他视野之外的新印象点彩派作品。我化身一片美妙的祥云,包容着他,拥抱着他,给他温暖,与他亲近。 “你……”他对着这片云喊道,“你还没告诉我。你看见什么了?看见什么了?!” 他挺直腰身,向我展示那件不可思议的罗夏墨迹衬衫。只见那片图案不停地飘动,密密麻麻的线条和色块更显得变幻莫测。 我看着,眨了眨眼睛,然后做出回答。“日出!”我大声喊。 医生的身体晃了一晃,仿佛被我的答案友好地轻推了一下。 “你确定这不是日落?”他一边大声问我,一边用手拢住耳朵倾听。 我再看了一次,然后笑了。我希望他无论在咫尺之间还是千里之外,都能看见我的笑容。 “不是日落。”我说,“是日出,一次美丽的日出。” 他闭上眼睛细细体味我的话。这时候,海风把他的衬衫吹得服服帖帖,他用一双大手抚摸着衬衣的边缘。然后他点点头,睁开那双浅蓝的眼睛,向我挥了一下手,走下巴士,踏进外面的世界。 巴士继续前行,我回头看了一眼。 只见博寇医生一直向前走,穿过一片沙滩。沙滩上,一千位泳客躺在和煦的日光里,这里躺着的是这世界的一组随机样本。 他轻轻步入这片人海。 我看了他最后一眼,他依然丰神异彩,依然稳坐钓鱼船。 达德利·斯东的完美陨落 刊于《魅力》(Charm) 1954年7月 仇春卉 译 “活着!” “死了!” “妈的!他还活着,就在新英格兰呢!” “他死了,二十年前就死了!” “把帽子递给我!我这就亲自跑一趟,把他的人头带回来!” 这就是当晚的对话。一个陌生人在胡说什么达德利·斯东死了,结果触发了这场口水仗。我们大声反驳说,达德利·斯东还活着!想当初在二十年代,有一批读者总是先焚香沐浴,然后在熊熊燃烧的智慧之光的照耀下才开始拜读他的神作。到了今天,这批忠实读者只剩下寥寥无几。我们作为硕果仅存的几个死忠粉丝,难道还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吗? 伟大的达德利·斯东,文采斐然的作家,文坛里最高傲的雄狮。你们肯定记得,他写了一封绝笔信给出版方,众人看后,以头抢地者有之,厌世轻生者有之,悲鸣末日来临者亦有之。那封信是这样写的: 各位:
不才今日已届而立之年,就此封笔,远离文坛,并销毁一切创意及手稿。
我意已决。珍重,勿念。达德利·斯东拜上 这封信引起的后果,首先是地震,然后是雪崩。 “为什么?”多年来,我们每次会面时都会问自己。 就像电视剧里的桥段那样,我们一群人争论着:他忍心抛弃大好前程,远离文坛,是为了红颜,还是杯中物?抑或他已经才思枯竭? 我们互相安慰,如果斯东没有搁笔,福克纳、海明威、斯坦贝克等名家都会被他熔岩般灼热的光辉所掩埋。最可悲的是,就在他最伟大的作品写成的前夕,斯东突然转身离去,从此隐居在一个海边的小镇。这个小镇名为“费解”,这片大海叫做“过去”。 “为什么?” 我们都在那些五彩斑斓的作品中领略到他灿烂夺目的文学天才,所以这个问题将会永远缠绕在我们心头。 数周前的某个晚上,我们聚在一起感叹时光荏苒、岁月无情。众人突然发现自己的眼袋又变大了,发际线也后退了,于是胸中激起一阵愤懑。因为我们觉得,普罗大众对达德利·斯东所知实在太少了。 我们低声抱怨说,托马斯·沃尔夫虽然也是英年早逝,然而在他捏着鼻子从永恒的边缘跳下去之前,他至少已经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功。在他永堕黑暗之后,那些批评家至少会向他行注目礼,就像看着一颗陨落的流星在身后留下一片灿烂的火光。可是现在谁还记得达德利·斯东呢?他的同行?还是那群来自二十年代的狂热读者? “把帽子递给我。”我说道:“我要穿州过省三百英里,揪着达德利·斯东的裤子质问他:听着,斯东先生,你为什么让我们这么失望?你为什么在过去二十五年里一本书也不写?” 帽子的衬里塞满了现金。我先发出一封电报,然后就上了火车。 我会见到什么呢?我完全不知道,可能会见到一个步履蹒跚的衰弱老头,活像一只祈祷的螳螂;他可能在车站走来走去、喃喃自语,被海风吹得步履蹒跚;他可能是一个粉笔般煞白的幽灵,嗓音如同夜风吹苇草般凄厉。火车进站的时候,我双手紧紧捏住膝盖,心中一阵苦楚。下了火车,我孤零零地站在荒郊野岭之中,一英里之外便是茫茫大海。像一个愚笨的疯汉,我开始质疑自己为什么来到这样的地方。 这个小站的售票处已经被木板封死,前面是一个公告栏,上面有一沓几英尺厚的告示,用胶水或图钉固定。每张告示都被新的一张覆盖,沉积在恒河沙数般的日子里。我一页一页往下翻,在这些充满人类学研究价值的印刷品当中找到了我想要的东西。达德利·斯东当选市议员,达德利·斯东当选法官,达德利·斯东当选市长!这里面还有他的照片,只是经过那么多年的日晒雨淋,相片里的他几乎难以辨认。在这个海边的世界里,在世俗的生活中,他一次又一次地向更高处攀登,争取承担起更多责任。我肃立着,仔细地阅读关于他的告示。 “喂!” 达德利·斯东突然出现了,他快步穿过我身后的站台。“是你吗?道格拉斯先生!”我急忙转身面对他的伟岸身躯。他身材高大,却不显一丝肥胖;那两条腿如同两个巨大的活塞,牢牢地把他支撑在半空之中。他的西装翻领上别着一朵色彩明艳的小花,脖子上系着一条同样艳丽的领带。他用力握住我的手,居高临下地俯视我,就像米开朗琪罗笔下的上帝以一次神圣的触碰创造了亚当。他的脸就像古代航海图上面所描绘的寒冷北风和灼热南风的脸,又像古埃及壁雕里面刻画的太阳,闪耀着生命的火花。 天哪!我想,这是一个二十几年来没写过东西的人吗?不可能!太邪门了!他的生命力无比旺盛,我简直能听到他的心跳声! 我当时一定是呆呆地站在他面前,双目瞪得像铜铃那么大,任由他的形象震慑并充斥我的一切感官。 “你本以为会找到一个‘马利的鬼魂’!”他大笑道,“你就老实招了吧!” “我……” “我太太正在家里等着呢,她已经做好了一顿新英格兰水煮风格的晚餐,我们还有大量麦芽酒和烈性啤酒,我特别喜欢这两个单词的声调。麦芽酒ale表达的不是醉后的恶心感觉,而是精气神从萎靡到振作的复苏感,这是个很微妙的单词。至于烈性啤酒stout呢?这单词读起来有一种很漂亮的红色声音。Stout!”他有一只金色的大怀表,挂在一条亮晶晶的链子上,在他马甲的胸前跳动。他的手像钳子一样捏着我的手肘,还一边走一边对我念咒施法,就像一个魔术师带着一只倒霉的兔子回他的老巢。“见到你我真高兴。我猜你和其他人一样,来这里都是为了同一个问题,是吧?哈哈,这次我决定把真相全盘托出。” 我的心剧烈跳动。“太好了!” 空荡荡的火车站后面停着一辆1927年T系列敞篷福特老爷车。“这里的空气多新鲜啊!在黄昏时分开车,晚风扑脸,把外面的田野、鲜花和小草全部送到你面前。我希望你不是那种一上车就紧张兮兮要关窗的人!我们的房子就像一座平顶山的山顶,我们家的地板向来都是大自然给我们清扫的。上车!” 十分钟后,我们离开了高速路,开上一条多年没有填补压平的小道。斯东驱车径直碾过路面上的坑坑洼洼,脸上带着镇定的微笑。砰!我们颠簸了最后几码,终于来到一座未经油漆、风格狂野的两层房子前面。汽车苟延残喘了几下,随即陷入长眠。 “你要真相吗?”斯东转头直视我的脸,一只手诚挚地搭在我肩膀上,“二十五年前,差不多就是今天,我被一个人用枪谋杀了。” 说完他就跳出车外,像炮弹似的飞进房子里。我呆坐着,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他就像一吨石头那么结实,绝不可能是鬼魂。可是我知道,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刚才对我说的话就是真相。 “这位是我太太,这是我们的陋室,这就是热腾腾的晚餐!来,看看我们屋外的景色。这间客厅三面都是窗,你能看到大海、海岸和草地。一年里面有三个季节我们都开着窗户。仲夏你能闻到青柠的香气,十二月份有时会有些氨气和冰淇淋的味道,可能是从南极洲飘过来的。快坐快坐!蕾娜,客人来啦啊!” “我希望你会喜欢新英格兰地区水煮风格的晚餐。”蕾娜一边说一边忙碌。她身材修长健硕,有如东升的旭日,欢乐得又像圣诞老人的千金。她往桌上摆放餐具的时候,一张脸如同明灯照耀,整个餐桌顿时熠熠生辉。他们的碟子很厚重,能够经得住巨人拳头的敲砸;他们的刀叉很结实,可以用来替狮子拔牙。该就座了,我们愉快地坐在热气蒸腾的餐桌旁,如同命犯饕餮的罪人沉沦在美食的地狱之中。 不久,每个人都已经吃过两轮,我也吃撑了,感觉胸口、喉咙甚至耳朵里都塞满了食物。达德利·斯东给我倒了一种他亲自用野葡萄酿制的酒,按照他的说法,这种酒能够让人“往死里喝”。斯东还把空酒瓶放在嘴边轻吹,竟然奏出一段颇具乐韵的单音符旋律。 “好了,我也让你等得够久了。”他隔着餐桌凝视我。酒精拉远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可是夜色却让我和他亲近了许多。“我要把我被谋杀的事情告诉你。你要相信我,这件事情我从来不曾对别人提起过。你知道约翰·欧提斯·坎多尔吗?” “是二十年代的一个二流作家,对吧?”我说,“倒是出版过几本书,不过在1931年就江郎才尽了。他上周才去世。” “愿主保佑他。”斯东先生突然陷入一种奇特的凄凉情绪中。不过他很快就从这种状态中脱离出来,继续说道:“是的,约翰·欧提斯·坎多尔,在1931年江郎才尽。其实他是一位很有潜力的作家。” “他远不及你。”我连忙补充道。 “哈哈,你且听我慢慢道来。约翰·欧提斯和我,其实我们俩是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在我们出生的地方有一棵橡树,这棵树的阴影在清晨笼罩着我家,傍晚就轮到他家。我们结伴游遍了世上的每一条小溪,我们一起吃酸苹果,一起抽烟并恶心呕吐,我们曾同时看中了同一位金发美女。年少轻狂的我们还一起去挑战命运,也一同被命运教训得焦头烂额。我们俩都算混得不错,不过我总是比他强一点儿,那么多年来一直如是。如果他的书能得到一则好评,我的就能拿六篇;如果我的书得到一个差评,他的起码有一打。我们俩就像坐在同一列火车上,读者却把车厢弄脱节了。约翰·欧提斯在最后一节车厢,被逐渐抛在后面。他大声呼救,‘救救我!你们把我扔在俄亥俄州的补给小镇了!我们都在同一条轨道上呀!’列车员回答说,‘可是我们不在同一列火车上!’我对他喊,‘我对你有信心,约翰!继续努力吧!我会回来接你的!’那节守车越来越远,越缩越小,车上的红灯和绿灯在黑暗中闪烁,就像两瓶樱桃口味和青柠口味的汽水。我们还在互相喊着对方名字,希望道出彼此的友情。‘约翰,好兄弟!’‘达德利,好弟兄!’最后,在午夜时分,约翰的守车滑进了一条躲在一个锡棚屋背后的侧线,他在黑暗里不知所踪,而我的机车则在人们的摇旗呐喊声和管乐声中热火朝天地奔向曙光。” 达德利·斯东停了一下,留意到我一脸的疑惑。 “所有这些,最终导致了这次谋杀。”他说,“1930年,约翰用几件旧衣服和他写的几本书换了一把手枪,然后来到我这座房子,就坐在这个房间里。” “他真的想杀你吗?” “想?哼!他已经杀了!砰!再来点酒吗?嗯,这就好多了。” 就在他很享受地吊起我胃口的时候,斯东太太端来一个草莓蛋糕。斯东把蛋糕切成三大块,一边分派,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就像婚礼宾客注视新人的那种眼神。 “当时,约翰·欧提斯就坐在你这张椅子上。在他身后的院子里有一个烟熏房,里面挂着十七条火腿;在我们的酒窖里,有五百瓶顶级佳酿;在我们的马厩中,马儿等待着午夜的海湾之行。远方,高贵优雅的大海披着全蕾丝面纱,半空中一轮明月恰似一碟冰凉的奶油,茫茫旷野中,处处都披上了春天的盛装。桌子对面坐着蕾娜,我的连珠妙语、弦外之音逗她笑得前仰后合,如微风拂柳。我们俩都三十岁——别忘了,我们才三十岁啊!对于我们来说,人生就是一座瑰丽无比的旋转木马,我们的手指弹奏的是最复杂的完全和弦。我的书销量很好,忠实读者的信像清冽的泉水,源源不绝地倾洒在我们头上。我们可以恣意挥洒人生,在午夜的海湾与大海互诉衷肠。而约翰·欧提斯就坐在你现在坐的地方,平静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把蓝色手枪。” “我当时就笑了,还以为那是一个用来点雪茄的打火机。”他的太太说。 “可是约翰·欧提斯神色严峻地说,‘我要杀了你,斯东先生。’” “你怎么办?” “怎么办?我当时一下子就懵了,只是呆呆地坐着,万分沮丧。我听到很恐怖的砰一声,是棺材盖在我面前合上的声音;我还听到煤炭滚下黑色的斜槽,尘土落在我的棺材板上。人们说濒死的瞬间一生往事会快闪而过,这是无稽之谈!眼前闪过的其实是将来的事情!我看到的是我血肉模糊的脸。我呆坐着,嘴里好不容易才挤出一句话,‘可是,约翰,你为什么要杀我?我怎么得罪你了?’ “‘太迟啦!’他吼道。 “他的目光扫过我巨大的书架,发现上面有一系列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每一本上都印着我的名字,特别显眼。他顿时双眼喷火,就像一只埋伏在摩洛哥暗夜里的黑豹。‘太迟啦!’他的吼声仿佛也能杀人。我怕他过度激动导致手枪走火,连忙安抚他。‘听着,约翰,’我小心翼翼地说,‘你想要什么?’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想做一件事,’他说,‘杀了你,我就一夜成名,上头版头条!你有多出名,我就有多出名!就算我死了也会被后人记住,我就是杀死达德利·斯东的凶手!’ “‘你不是认真的!’ “‘我就是认真的。到时候我就出名了,比现在出名多了,再也不用活在你的阴影里面!哼,听着这句话——世上没有人比作家更懂得憎恨。天哪!我多么喜欢你写的东西啊!可我又多么恨你竟能写出这么好的东西!这种爱恨交织的矛盾心情,神奇吧?我写不出你的文字,而我又实在无法忍受,所以我只能走这条一夜成名的捷径了。我要在你到达人生巅峰之前把你干掉!他们都说你的下一本书将是你最好、最精彩的作品。’ “‘他们夸张罢了。’ “‘我猜他们并没有夸张。’他说。 “我的眼光越过他,找到了蕾娜。她还坐在椅子里,虽然很害怕却不至于尖叫或者逃跑,否则很可能会导致我们这一幕大戏意外收场。 “‘镇定一点!’我说,‘镇定!你先坐好,约翰。我只求你给我一分钟,然后再开枪。’ “‘别开枪!’蕾娜低声说。 “‘镇定一点!’我这句话既是对蕾娜说的,也是对我自己和约翰·欧提斯说的。 “我注视着窗外,突然感受到夜风的吹拂。我想起酒窖里的美酒,我想起茫茫大海、绵绵沙滩和午夜的小海湾。我想起夜空中的明月如同一块圆形的薄荷脑,使炎夏的天空变得凉快;天上的浮云好像燃烧的盐,与稀疏的星星一起,被月亮卷进时间之轮,凝重地向着曙光转去。我想到自己才三十岁,蕾娜才三十岁,还有整个美好人生在前方。我想到生命的盛宴还有无数脍炙悬在高处,等待着我去大快朵颐!我从未征服过一座山峰,我从来没在大海中航行过,我从没竞选过市长,我从来没试过潜水采珍珠,我从没拥有过一台天文望远镜,我从未上台演过戏,没造过房子,没把我向往已久的经典名著全部读一遍……还有那么多事情等着我去做啊! “在这白马过隙般的六十秒内,我竟然最后才想到我的职业生涯。我写过的书、我正在写的书、我打算写的书;书评、销量、我存在银行的巨款……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我生平第一次挣脱了这些东西的羁绊。在那一瞬间,我变成了一个评论家。我将天平清空,然后在一端放上我还没有搭乘的所有轮渡、我还没有种过的花朵、我还没养大的儿女、我还没游历的湖光山色,再加上蕾娜,我的丰收女神!我让约翰·欧提斯·坎多尔立在天平正中,保持两边的平衡——他手上还拿着枪。在另一端的空碟子上我放了几本书,然后我又稍作改动,加上了我的笔、我的墨水、我的空白稿纸。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甜蜜的夜风轻抚桌面,轻轻撩动着蕾娜颈上的一缕秀发。天哪,这是多么轻柔的触碰啊!多么轻柔…… “枪口正对着我。我看过月球环形山的照片,也看过太空中的那个名叫大煤袋星云的洞穴。可是,记住了,它们都没有房间里正指着我的这个枪口大。 “‘约翰!’我终于说道,‘你真的就那么恨我?仅仅是因为我比你幸运?’ “‘没错!该死的!’他吼道。 “他竟然这么妒忌我,我觉得实在是滑稽。我其实并不比他高明多少,我们的差别,说到底只是手腕抖动不一样,于是写出来的字也不一样。 “‘约翰,’我很平静地对他说,‘如果你想让我死,那我就死吧。可你真正想要的其实是我从此不再写作,对吧?’ “‘没错!我最想要的就是这个!’他高声喊道,‘受死吧!’然后瞄准了我的心脏。 “‘好吧,’我说,‘那我再也不写了。’ “‘什么?’ “‘我们那么多年的老朋友,从来没有骗过对方,是吧?那么请你相信我的承诺,从今晚开始,我正式封笔!’ “‘天哪!’他大声笑了,笑里全是轻蔑和怀疑。 “‘看,’我一边说一边朝他身边的桌子点点头,‘这三年来我一直在写两本书,唯一的手稿就是那两沓稿纸了。我现在就当你的面烧了其中一本,另一本就交给你处置,哪怕扔进大海也行。你也可以搜我们的房子,发现什么东西只要和文学创作沾点边儿你就拿走吧,顺便把我已出版的书也烧掉。来吧!’说完我就站起来。他本来可以开枪打我的,可是我的话把他吸引住了。我把其中一沓手稿扔进壁炉,然后划着一根火柴。 “‘不要!’蕾娜喊道。我转身对她说,‘我自有分寸。’然后她就开始哭。约翰·欧提斯·坎多尔只是盯着我,似乎被下了魔咒一般。我又给他拿来第二本手稿,说,‘给你。’我把这沓手稿塞到他的右脚鞋底下,这样一来他的右脚就成了一个镇纸。接着我就回到座位上坐好。温暖的夜晚,风继续吹。蕾娜坐在桌子对面,一身白衣,如苹果花般美丽。 “我说,‘从今以后,我再也不写东西了。’ “最后,约翰·欧提斯终于说了一句,‘你怎么能做得到呢?’ “‘为了皆大欢喜啊。’我回答说,‘我这么做,你我就能重归于好,所以你会开心。蕾娜开心是因为我又能重新做她丈夫,而不再是替经纪人卖命表演的一头海豹。我自己也开心,因为我宁愿做一个活着的人,而不是一个死掉的作家。濒死的人为了活下去,是什么事情都愿意做的。约翰,你这就拿走我最后一部小说的手稿吧。以后要好自为之啊。’ “他、蕾娜和我当时就默默地坐在这里,就像我们三个人今晚这样子。那一刻的空气里有一股柠檬、青柠、山茶花混杂的香气。怒涛的咆哮从山下的石头岸滩传来,天啊,这涛声被月色映衬得多么动听啊!终于,约翰·欧提斯拿起手稿,向门外走去。他把手稿捧在手上,就像捧着我的尸体似的。他在门口停下来,说道,‘我相信你。’说完就夺门而出,外面传来他汽车远去的声音。我把蕾娜哄睡着,然后独自出门去岸边走走。平常我极少在黑夜里去海滩散步,可那天晚上我去了。一路上我大口大口地喘气,用手摸着自己的脸、手臂和双腿,哭得像个小孩。我踏入浪涛中,感受冰冷的海水在我身上激起千百万个小泡沫。” 达德利·斯东停了一下。在这个房间里,时间不再前行,仿佛被困在了那一年。我呆坐着,被这个故事的魔力震慑住了。 “那他有没有销毁你的最后一部小说?”我问道。 达德利·斯东点了点头。“一个星期后,有一张稿纸漂上岸边,他肯定是站在悬崖边把上千页稿纸向下撒。在我的心中,我看见这群白色的海鸥俯冲到海面上,随着浪潮渐渐漂远,终于湮没在凌晨四点的漆黑之中。蕾娜沿着沙滩跑过来,手里拿着那一页稿纸,大声叫着‘看!快看!’等我看清楚她递给我的是手稿,我马上将那张稿纸扔回海里。” “你别告诉我你真的要信守承诺啊!” 达德利·斯东冷静地看着我。“换了你会怎么做呢?我们换个角度想想,约翰·欧提斯其实帮了我一个大忙。他没杀我,也没开枪射我,他相信我说的话,让我活下去,让我继续吃喝、继续呼吸。而且他突然拓宽了我的世界!那天晚上,我站在没过大腿的海水里,感激得号啕大哭。我真的很感激,你理解这两个字的真义吗?本来他有能力把我彻底毁灭,可他却让我活下去,为此我感激他。” 斯东太太站起来,晚餐正式结束了。她开始收拾碗碟,我们点起雪茄。达德利·斯东带我走到他的办公桌前,那是一张可以合盖的书桌,正张开了血盆大口,露出里面的小包裹、纸张、墨水瓶、打字机、文件、账本和目录索引。 “其实,很多东西早就在我心中翻滚沸腾,约翰·欧提斯只是用汤匙拨开表面的泡沫,让我看见里面的东西,于是我豁然开朗了。”达德利·斯东说,“对于我来说,写作一直是一件琐碎繁重的事情。我紧张地在纸上舞弄文字,害得自己心神压抑、又累又闷。然后看着那些贪婪的评论家对我进行分析解剖,把我像香肠一样切片,在午夜的早餐上仔细咀嚼。最差劲儿的职业莫过于此。我本来就打算撂挑子,就差扣扳机了。那么巧约翰·欧提斯出现,于是——砰!我就成了今天的我。” 他从书桌里翻出许多传单和海报。“以前我用笔来描绘生活,现在我想细细品味生活。我不再讲故事,我要亲身经历各种故事。我竞选教育委员会的职位,当选了。我竞选市议员,当选了。我竞选市长,也当选了。还有司法官、镇图书馆员、排污负责人……我做过很多事情,握过许多双手,见证过许多人的生活经历。我们尝试过各种生活方式,用我们的五官六识去体验生命。我们爬山、画画——有些还挂在墙上呢!我们周游世界三次!我还亲手给自己的儿子接生——当然了,那倒不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现在已经成家立业,在纽约生活。我们已经活过了,而且不止一次。”斯东停下来笑了笑,“来,去院子里走走。我们架设了一台天文望远镜,你想看看土星的大环吗?” 我们站在院子里,晚风从海面吹来。就在我们用天文望远镜观星的时候,斯东太太走下酒窖取来一瓶名贵的西班牙酒。 第二天,我们离开海边,颠簸着穿过坑坑洼洼的原野,就像飓风中的一叶扁舟。一路上达德利·斯东先生让汽车自由自在地飞驰,他和我谈笑风生,指点着处处盛开的野花,还有许多露出地表的新石器时代的石头。中午时分,我们回到那个孤零零的火车站。他把车停好,我们默然相对,等待火车前来把我带走。 “我猜,”他仰望天际,“你一定觉得我疯疯癫癫的。” “不,我绝对没有这念头。” “其实,”达德利·斯东说,“约翰·欧提斯·坎多尔还帮了我另一个忙。” “愿闻其详。” 斯东坐在打着补丁的皮座椅上,转头看着我。 “他帮助我在巅峰一刻顺利退出。在心底,我早就知道,我在文坛的成就随时会像烟花般消散无踪。我的潜意识对未来有很清醒的认识。我已经在走下坡路了,这件事情只有我自己心知肚明,那些批评家是不可能了解的。约翰·欧提斯销毁的那两本书其实写得很差,万一出版的话,我会死得更惨,根本不用他动手。其实他是无意中帮我做了一个我自己没有勇气做的决定。我要在曲终人散、幕落灯熄之前,带着最美的一面优雅地鞠躬退场。我见过无数作家在苦苦挣扎浮沉,结果还是惨遭淘汰,黯然神伤,甚至还有人自杀。而我呢,在当时的环境下,我遇上了种种巧合,加上我的潜意识对事态的认知、我心中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以及我对约翰·欧提斯·坎多尔手下留情的感恩心……所有这些因素组合起来,才让我能够全身而退,这种际遇至少可以用‘偶然’来形容。” 我们在温暖的阳光下又坐了一分钟。 “在我宣布封笔之后,人们把我与文坛巨匠们相提并论,我心里挺高兴的。近代文学史上很少有作家的退隐能如此为公众所关注,这是一场成功的葬礼,而且他们都说我看起来很……自然。那些评论家不明就里,还在痴痴地等。‘下一本书,’他们气喘吁吁地叫嚷着,‘将是他的巅峰之作!一部史诗级的作品!’他们的嚷嚷声绕梁三日,久久不散。即使到了今天,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以前我的那些大学生读者竟然还愿意坐着四面漏风的慢车来找我。他们嗅了一路的煤油味,弄得满面尘土烟火色,仅仅是为了解开一个谜——我为什么让他们空等了那么久,还没写出那本‘巅峰之作’?我之所以还拥有这么一点残存的名气,全赖约翰·欧提斯·坎多尔的成全。虽然这点名气还在日渐消散,却没有给我带来任何痛苦。如果当初我恋栈,可能第二年就会用拿笔的手给自己一个了断。我所在的那节车厢早晚也是要从列车上断开的,亲自动手总好过被别人甩掉吧。 “我和约翰·欧提斯·坎多尔的友谊?我们后来重归于好了——这当然也需要经过一段时间。1947年他回来这儿找我,那天我们谈得很愉快,彼此就像以前那么融洽,我们的友谊也重新开始了。现在他已经不在人世,我也终于把所有真相全盘托出。你回城里之后跟你的朋友说什么呢?他们一个字也不会相信的。可是我向你发誓,这件事情千真万确。它就像我坐在这里呼吸着神赐给我们的空气,就像我手上的老茧,就像当年我竞选市政府财务主管时所印制的传单上面的褪色照片一样真实。” 我们站在月台上。 “再见了。谢谢你不辞辛苦来探访,还敞开心扉收容我的世界,愿主保佑你们这群好奇的朋友。火车来了,我也得赶回去了!下午蕾娜和我还要参加红十字会的海岸线巡游活动。后会有期!” 我看着这个已经死去的人迈开既沉重又迅捷的脚步穿过月台,感到脚下的木板也随之颤抖。他跳进敞篷福特的时候,巨大的身躯压得车子往下一沉。只见他一脚把离合器踩到底,先让发动机空转片刻,再踩一下油门,发出一阵轰鸣。然后他将车子掉头,微笑着向我挥一挥手,车子咆哮着绝尘而去。他前方的那座叫做“费解”的小镇突然变得一片光明,这座小镇所依傍的那片名为“过去”的大海也闪耀着灿烂的光辉。 ———————————————————— (1)?马利的鬼魂,狄更斯《圣诞颂歌》中的鬼魂形象,他戴镣铐锁链行走,永世不得超生。 孤独者 刊于《惊悚故事》(Startling Stories) 1949年7月 徐黄兆 译 他们在野外吃了六顿晚餐,围着微弱的篝火翻来覆去地交谈。火光照亮了他们用来太空旅行的银色飞船。从蓝色山坡上远远地看过去,篝火就像是一颗星星,从明澈无风的火星天空落到长长的火星运河旁边。 第六天晚上,两个男人坐在篝火边,紧张地四处环顾。 “冷吗?”德鲁问,他看到对方在打寒战。 “什么?”史密斯盯着自己的胳膊,“不冷。” 德鲁看了看史密斯的额头。上面挂满了汗珠。 “太热了?” “也不是。” “孤独?” “也许吧。”他猛地抽出手,将一块木头扔进火中。 “玩牌不?” “脑袋太乱了。” 德鲁听见史密斯发出虚弱而急促的呼吸声。“信息已经收集够了。每天我们都会拍照、采集矿样。飞船都装满了。为什么不干脆今晚就起航回家?” “你还没有孤独到那个地步吧?”史密斯笑着问。 “你省省口水吧。” 他们在冰冷的沙地上走来走去。没有一丝风。从飞船伸出的管道源源不断地供应氧气,火苗烧得很稳,火焰直冲而上。他们脸上戴着非常薄的透明玻璃罩,一层柔软的薄膜将氧气从外套里面的氧气背心中不断释放出来。德鲁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腕表。衣服里还剩六个多小时的氧气,挺不错的。 他掏出尤克里里琴,漫不经心地弹奏。他双眼微闭,后仰着遥望天上的星辰。
我梦中的女孩 是我认识的所有女孩中最可爱的—— 每个甜美的姑娘,都像一道彩虹 在晚霞中逝去 蓝色的双眸,金色的秀发……琴音顺着德鲁的胳膊传到他的耳机中。史密斯听不到乐器发出的声音,只能听到德鲁在唱歌。大气太稀薄了。 “她是兄弟会里的甜心——” “够了,闭嘴吧!”史密斯喊道。 “你究竟怎么了?” “我说闭嘴,就这样!”史密斯坐倒在地,盯着他。 “好了,好了,别激动。” 德鲁把琴放回去,躺下来,若有所思。他知道史密斯发火的原因。他也有同样的感觉。冰冷的孤寂,午夜里的孤寂,距离、时间和空间带来的孤寂,漫长星际旅行带来的孤寂。 他还清楚地记得,飞船发射前一分钟,安娜从航空港那头注视着自己。那就像一尊栩栩如生轮廓鲜明的蓝色浮雕,印在自己的脑海中——蓝色的圆边眼镜、可爱的面容、挥舞的手臂、微笑的唇角和明亮的双眸。她向他抛了个飞吻,然后,她的身影就消失不见了。 他懒洋洋地朝史密斯瞥了一眼。这家伙闭着双眼,也许正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他除了玛格丽特还能想谁呢?迷人的玛格丽特,棕色的眼睛和棕色的柔发。六百万公里之外的那个梦幻世界,他们诞生于那里。 “不知道她们今天晚上在做什么。”德鲁说。 史密斯睁开眼睛看着火堆。仿佛心意相通,他随口就接道:“看电视音乐会,游泳,打羽毛球,可干的事情多得很。” 德鲁点点头,又一次陷入胡思乱想之中。他感觉手心和脸上都在冒汗,然后他开始哆嗦,一种揪心的抱怨情绪在内心深处升腾起来。今晚他不想睡觉。今晚和其他夜晚也没什么区别。没有爱人的双唇、温度和美梦,一切都是虚妄。空虚的早晨转瞬降临,一切又将跌回现实的噩梦之中。 他猛地跳了起来。史密斯躺在地上,盯着他。 “我们走走吧,找点事情做。”德鲁说道。 “好吧。” 他们穿过空旷海床上的粉色沙地,一言不发地埋头走着。德鲁感觉自己没那么紧张了,他清了清喉咙。“假设,”他说,“只是假设,现在或者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你遇见了一个火星女人,那你会怎么办?” 史密斯哼了一声。“别犯傻了,这不可能。” “只是假设而已。” “我不知道。”史密斯回应道,目视前方迈着步子,然后又低下头来,用手摸了摸面孔外热乎乎的薄玻璃罩。“玛格丽特还在纽约等着我。” “安娜也在等着我。别说这些没用的,聊点儿实际的吧。我们现在身处火星,两个地球男人,在距离地球一年路程的外星球上,孤单、寂寞、寒冷,需要慰藉与扶持。也难怪我们会念念不忘留在大后方的女人。” “为这个耿耿于怀实在是太傻了。别纠结了,这里不可能有什么女人,去你的吧!” 他们继续往前走。 “不管怎么说,”史密斯思索了片刻,继续说道,“如果我们在这里找女人,我敢肯定,玛格丽特会理解这种处境,然后原谅我的。” “你敢肯定?” “绝对肯定!” “你在给自己找借口吧?” “才没有呢!” “我给你看点儿东西。我们往回走,就在那里。”德鲁抓住史密斯的胳膊,带着他转身走到五十步开外的地方。“这就是我挑起这个话题的原因。”他指着地面上的痕迹说道。 史密斯倒吸了一口凉气。那是陷在沙地里的一对脚印,就像两弯小小的峡谷。两个男人弯下腰,急切地用手指摩挲着脚印附近的沙子,呼吸急促起来。史密斯的眼睛里闪耀着光芒。 他们盯着彼此的脸庞,面面相觑。 “女人的脚印!”史密斯终于叫出声来。 “每个细节都很完美,”德鲁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我曾在鞋店里打工,女人的脚印我清楚得很。完美,太完美了!” 他们有些口干舌燥,心脏也开始怦怦乱跳。 史密斯不断松开又攥紧拳头。“天呐,这么小的脚印!看看那脚趾!老天,这也太秀气了!” 他直起身子,眯着眼睛往前看,然后大喊一声,狂奔起来。“这里又有脚印,那里还有更多。脚印一直往前延伸!” “嘿,”德鲁追了上来,拉住史密斯的胳膊,“你准备去哪儿?” “往前走啊!”史密斯指着脚印说,“当然是跟着脚印啊!” “那玛格丽特怎么办?” “都什么时候了,还讨论这个。赶紧走吧,别逼我动粗啊!” 德鲁若有所思地松开了手。“好吧。我们往前走。” 于是,他们一起跑了起来…… 脚印是不久前留下的,很深,而且轮廓分明。在他们来到这里之前,这些脚步便仓促纷乱地铭刻在大地上,它们孤单地来往穿梭,穿过这片干燥的海床。德鲁瞥了一眼腕表,已经过去五分钟了。快,抓紧时间,跑起来。他喘着粗气,面带笑容。荒谬而愚蠢,两个大男人就这样盲目地往前冲。如果这不是一件如此孤单严肃的事情,他真的会坐下来,笑到流眼泪。两个所谓的智慧人类,两个鲁滨孙式的漂泊者,追踪一个女人,一个到目前为止连影子都没看到的女版星期五!哈哈!笑死人了! “有什么好笑的?”史密斯远远地在前面吼道。 “没什么。注意看时间,氧气不多了。” “还有不少呢。” “还是留心一点好!” 当她路过这里,将脚步轻盈地印在沙地上时,她有没有想过,这些可爱的小脚印竟然会引发两个男人之间的一场危机?德鲁有些戏谑地这样想。不可能,她肯定完全没意识到。他必须跑起来才能跟得上有些癫狂的史密斯。愚蠢,愚蠢,但是——也不算太蠢。 德鲁跑了起来,脑袋里充盈着一股暖流。如果今晚靠在篝火边,挨着个漂亮女人,握住她的手,吻着她,抚摸她,那该多带劲! “如果她是蓝色的怎么办?” 史密斯一边跑一边扭过头来。“什么?” “我是说,如果她的皮肤是蓝色的,就像那些山峰一样蓝,我们该怎么办?” “瞎扯淡!” “哈!”德鲁大笑起来。他们穿过一道古老的河谷,沿着运河边前进。在缺少四季更替的时光里,运河就这样空荡荡地躺着。 脚印微妙地延伸至山脚下。他们在陡坡处停下了奔跑的步伐。 “我先来。”德鲁说,他眼神锐利,迸发出黄光。 “什么?” “我说‘我先来’,也就是说,我要优先和她讲话。还记得小时候吗?那时候我们会说‘归我了’,没错,意思是一样的。这样说更正式一些。” 史密斯没笑。 “怎么了,史密斯?害怕竞争吗?”德鲁说。 史密斯一言未发。 “我形象不错,”德鲁挑明了说,“而且,我还比你高四英寸。” 史密斯冷冰冰地看着他,脸上波澜不惊。 “是的,阁下,这就是我的竞争优势所在,”德鲁继续滔滔不绝,“告诉你吧,史密斯,如果她还有朋友,我可以帮你介绍介绍。” “闭嘴。”史密斯瞪着他说。 德鲁收起微笑,退后了几步。 “听我说,史密斯,你最好悠着点儿。你有些太心急了,我可不喜欢看到你这样子,之前一切都挺好的。” “我乐意这样。你别管我的闲事。脚印可是我先发现的!” “什么?你再说一遍。” “好吧,脚印也许是你先发现的,不过追踪脚印可是我的主意!” “真是这样吗?”德鲁一字一顿地慢慢说道。 “你知道的,别抵赖。” “我可不这样觉得。” “上帝啊,在太空里待了一年,没其他人陪伴,只有无聊的旅行,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终于有人——” “有女人。” 史密斯扬起了拳头。德鲁一手抓住了他的拳头,然后一巴掌掴在他的脸上,两人扭打起来。 “醒醒吧!”德鲁对着那张苍白的面孔吼道,“快醒醒!”他揪住史密斯的前襟,像对待孩子一般地摇晃他。“听着,你这傻瓜!也许她早就是其他男人的意中人了。想想看,有火星女人,肯定就会有火星男人,你这个大笨蛋。” “放开我!” “想想看,你这白痴,该说的我都说了。”德鲁猛地推了史密斯一把。史密斯踉跄着几乎摔倒在地,他伸手想掏枪,但马上就改变了主意,把手缩了回来。 这一切德鲁都看在眼里。他直视着史密斯,说道:“终于要翻脸了,是不是?你真是昏了头,你这粗野无礼的蠢汉。” “闭嘴!”史密斯不管不顾地开始往山上爬,“你什么都不懂。” “我不懂?去年我哪儿都没去,每天晚上我都和安娜守在家里。在纽约,我过得既温馨又安全。我真应该让你孤零零地一个人来!”德鲁气呼呼地诅咒说,“你真是个自私自利的小人!” 他们爬上一座沙丘,周围也全是山坡,脚印将他们一路引到这里。他们看到了一个被遗弃的火炉、一些烧焦的木柴,还有一个小小的金属罐,肯定是用来生火的氧气罐。这些东西看起来都像是刚用过不久。 “她肯定就在附近。”史密斯累得够呛,但脚步不停。他奋力在沙海中前行,大口喘着粗气。 德鲁的思绪已经四处神游。我想知道她长什么样,我想知道她高挑修长还是娇小瘦弱。我想知道她的眼睛和头发是什么颜色。我想听听她的声音是甜美高亢,还是柔和低沉。 德鲁心想,我想了解很多事情,史密斯也是。他现在肯定也在琢磨。他一边奔跑,一边喘粗气,他肯定想知道得更多。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我们会被引入不妙的境地,我早就知道。那为什么我们还要继续?傻问题,我们当然要继续了,因为我们是人啊,我们也有七情六欲。我只希望她可别是蛇发女妖。 “有个山洞!” 他们来到一座小山的山腰,那里有个洞穴一直延伸至黑暗深处。脚印消失在洞里。 史密斯掏出手电筒,朝洞内晃了几下。他谨慎地向洞里挪动,因惊惧而咧着嘴,粗重的喘息声在耳机里回响。 “谜底就快揭晓了。”德鲁说。 史密斯看都没看他一眼。 两人推推搡搡并排前行。每一次德鲁试图超前,史密斯就咕哝着加快步伐,面庞因愤怒而涨红。 洞穴弯来绕去,但在手电筒光的照射下,脚印依然清晰可见。 突然间,洞穴内豁然开朗,只见对面已经熄灭的篝火旁躺着一具身躯。 “她在那里!”史密斯叫道,“她在那里!” “归我了。”德鲁低声说。 史密斯转过身来,手里拿着枪。“滚出去。”他说。 “什么?”德鲁惊愕地看着他手中的枪。 “没听到我说的话吗?滚出去!” “等一下——” “滚回飞船去,在那儿等我!” “如果你铁了心要——” “我数到十,如果你还不动,我就把你站的地方轰个稀巴烂!” “你疯了!” “一、二、三,你最好利索点儿。” “听我说,史密斯,看在上帝的分上!” “四,五,六,我警告过你——啊!” 枪走火了。 子弹击中了德鲁的肋部,他疼得大叫一声,摇摇晃晃摔倒在地,躺在黑暗中一动不动。 “我不是故意的,德鲁,我没打算开枪!”史密斯哭喊道,“枪走火了!我的指头,我的手掌,都不听使唤了!我不是故意的!”在刺眼的光亮中,他俯下身子,把德鲁翻了过来。“我会救你的,对不起。我会求她帮我们的。坚持一下!” 德鲁躺在地上,肋部疼得厉害,眼睁睁地看着拿手电筒的史密斯转身离去。只见史密斯急匆匆地穿过长长的洞穴,向着黑色火堆边沉睡的躯体奔去。德鲁听到史密斯发出一两声惊呼,然后看到他靠了过去,弯腰去触碰那具躯体。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德鲁静静地等待着。 史密斯将躯体翻了过来。 隔着老远的距离,德鲁听到史密斯嘟囔了一句:“她死了。” “什么?”德鲁惊叫。他笨拙地摸索出一个小小的药品包,然后砸开一个小瓶子,把里面的白色粉末倒进嘴里咽了下去。肋部的疼痛很快止住了,他开始包扎伤口。伤势挺严重的,但还不算糟糕透顶。他看到不远处的史密斯正失魂落魄地站在那里,低头傻傻地看着那具女性的躯体,手电筒毫无知觉地握在麻木的手中。 许久史密斯才回过神来,他坐在地上,两眼无神。 “她已经死了很久了。” “那脚印呢?脚印是怎么回事?” “这里的环境,当然是因为这里的环境。我们没有停下来想想,我们只知道跑啊跑,像傻瓜一样。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什么意思?” “这里没有风,没有雨,没有四季更替,什么也没有。一万年前,在这个死寂的世界里,一个女人孤独地穿行于这片沙漠之中。她或许是最后一个幸存者。仅存的氧气罐支撑着她一直往前走。火星可能遭遇了某种环境突变,大气层逃逸至宇宙空间。没有风,没有氧气,没有四季,只有她一个人孤独地走着。”史密斯在脑海中勾勒出这样一幅画面,然后平心静气地对德鲁描述,但他并不敢正视德鲁的眼睛。“她走进这处洞穴,倒在里面,死了。” “一万年前?” “一万年了。她一直待在这里,完整无缺地躺在这里,等着我们傻瓜似的前来造访。一个天大的笑话。哦,没错!太滑稽了。” “那脚印呢?” “不刮风,不下雨,脚印当然就像是刚踩上去的一样。这里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全新的,甚至包括她。但是,她已经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因为仅仅靠肉眼观察,你都会觉得她已经死了很久了。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的声音慢慢低沉下去。猛然间,他想起了德鲁的伤势。“你受伤了。要我帮忙吗?” “伤口我已经包扎好了。这是个意外。别记挂在心里。” “伤得很重吗?” “还好。” “你不会因为这事想杀了我吧?” “闭嘴。你只是握枪的手指滑了一下。” “是滑了——真的滑了!对不起。” “我知道。闭嘴吧,别解释了。”德鲁将伤口完全包扎好,“搭把手,我们一起回飞船。”在史密斯的帮助下,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现在扶我过去,让我看看这位一万年前的火星小姐。经历了这么多波折,说什么我也得看她一眼。” 史密斯扶着他慢慢挪了过去,让他居高临下地俯视这具躯体。“她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史密斯说,“但她的确已经死了,死得透透的。她挺漂亮的,不是吗?” 她有点儿像安娜,德鲁心头一震。安娜睡在那里,正要苏醒过来,笑着和自己打招呼。 “她看起来像玛格丽特。”史密斯说。 德鲁的嘴角抽动。“玛格丽特?”他疑虑地说道,“是的。没错,我猜她是有点儿像。”接着他又摇摇头,“这取决于你怎么看待这具躯体。我刚才也在想——” “什么?” “算了。让她躺在这里吧。现在我们得抓紧回到飞船上。” “我还不知道她是谁呢!” “我们不可能知道。她也许是位公主,某座古城里的速记员,或者是个舞女,谁知道呢?我们走吧,史密斯。” 半个小时以后,他们痛苦地回到了飞船上。 “我们真傻,简直傻到极点了,不是吗?” 飞船的门砰的一声关上了。它开始点火,喷出红蓝色的火焰。 飞船的下方,沙砾被搅起来,吹到了空中。那些亘古未变的脚印第一次受到了扰动。它们被笼罩在细小的尘埃之中。当风停息之后,脚印消失了。 ———————————————————— (1)?这段歌词引自北美地区广为传唱的大学兄弟会歌曲Sweetheart of Sigma Chi。 2003年6月:遥远的半空中 收录于短篇集《火星编年史》(The Martian Chronicles) 1950年 仇春卉 译 “你听说了吗?” “听说什么?” “那些黑鬼,黑鬼啊!” “他们怎么了?” “他们要离开了,要撤了,远走高飞。你没听说吗?” “什么叫远走高飞?他们怎么能这样做?” “他们能这样做,将这样做,正在这样做。” “只走几个吗?” “南方这里的每一个黑鬼都走。” “不会吧!” “就是!” “我不信,除非亲眼看见。他们能去哪儿?回非洲?” 沉默片刻。 “火星。” “你是指那颗行星,火星?” “对。” 炎热的正午,这些人站在五金店门前的走廊上,躲在阴影里面也不觉得凉快。有人不再点烟斗了,也有人往灼热的泥土地上吐口水。 “他们不能走,他们不能这样做。” “不管你怎么说,他们正这么干呢。” “你从哪儿听来的?” “这消息早就传开了。电台在一分钟前还说起呢。” 这些人本来像几尊落满灰尘的雕像,这下子全活过来了。 五金店老板塞缪尔·提斯强笑道:“我倒是好奇那个傻子会怎么样。一个小时前我派他骑我的自行车去伯门太太那里,到现在他还没回来。你们觉得那个黑傻子就这样骑着自行车上火星吗?” 人们听了嗤之以鼻。 “我是说,他最好先把自行车还给我。谁也不能偷我的东西,哼!” “快看!” 几个人急匆匆地转身,撞在一起。 只见街道尽头,仿佛决堤似的,一股黑色的洪流从天而降,逐渐吞噬了这个小镇。街道两旁的商店闪闪发亮,就像白色的河岸;河里翻涌着黑色的浪潮,流过两排寂静无声的树木。这股浪潮就像某种夏季糖浆倾泻在肉桂色的尘土路上,一边上涨一边非常缓慢地向前涌。浪潮里有男人和女人,有男孩和女孩,有马和吠个不停的狗。每一个人、每一头动物口中发出的声音汇聚起来,形成呢喃的大河涛声。这条不见尽头的黑色长河缓慢而坚定地划破白日的光芒,它脱离了旧河道,开创新轨迹,浩浩汤汤地流向目的地,势不可挡。在一片黑色中有星星点点的白色,那是眼睛,象牙色的眼睛。他们注视着前方,不时警惕地向两旁看一眼。沿途加入了无数支流,一条条颜色缤纷、动态各异的小溪和小涧,汇成这条滚滚前行的母河。河水携带着许多物件,随汹涌的波涛起伏不定:哐当哐当的老爷钟、滴答作响的厨房挂钟、笼子里咯咯叫的母鸡、哭闹的婴儿。骡子和猫在黏稠的漩涡中畅泳,弹簧从破裂的床垫中蹦起,垫发圈摆成一个个疯癫的造型。还有很多盒子、箱子、镶在橡木镜框里的黑老头儿照片…… 看着大河向前流淌,五金店门廊上的那些人就像一群紧张的猎犬。现在想修补堤坝为时已晚,更何况他们每个人手上都空空如也。 塞缪尔·提斯还是不肯相信。“怎么搞的?该死的!他们哪来的交通工具?他们怎么去火星?” “坐火箭。”说话的是夸特梅因老爷子。 “那帮蠢货,他们上哪儿找火箭去?” “他们存钱自己造了一批火箭。” “我从来没听说!” “看来这帮黑鬼一直都保守秘密,自己偷偷把火箭造出来。也不知道在哪里建造的,可能在非洲吧。” “他们能做这样的事情吗?”塞缪尔·提斯在门廊里来回走动,大声质问,“难道没有法律管管他们吗?” “他们又不是宣战。”老爷子平静地说。 “他们在哪里起飞?该死的!偷偷摸摸地搞阴谋!”提斯吼道。“他们的安排是让镇上所有黑鬼都去懒人湖旁边集合。那些火箭一点钟到达那里,载上所有人一起去火星。” “快打电话给州长,派民兵过来。”提斯大叫道,“他们应该提早通知的。” “你家的女人来了,提斯。” 这群人再次转头。 在他们的注视之中,一个白种女人出现在灼热无风的路上,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她们走动的时候像陈年破纸般发出沙沙声响,女人们有的泣不成声,有的神色严峻,但每个人都是一脸的震惊。这些女人是来找丈夫的,有的消失在酒馆的弹簧门后,有的走进清凉安静的食品杂货店,有的走进药店,有的走进修车行……其中一人正是克拉拉·提斯太太,她来到五金店的门廊旁,站在尘土里,诧异地抬头看着她浑身僵直、满脸怒容的丈夫。她身后的黑河依旧长流不息。 “孩子他爸,你快回家吧,卢欣达要走了。” “我才不会为了一个黑鬼专门跑回家呢。” “她要走了!没了她我怎么办呢?” “怎么办?凉拌!要留她你自己去留,想让我跪下求她别走?门儿都没有!” “可她就像是我们的亲人啊。”提斯太太哀叹道。 “别嚷嚷!我不许你在大庭广众下哭哭啼啼的!为什么?就为了那些该死的……” 妻子的抽泣声让他无语了。提斯太太擦拭眼睛说道:“我一直跟她说,‘卢欣达,’我说,‘只要你留下来,我就给你涨工资。要是你愿意,我可以让你一个星期休息两晚。’可她一点儿也不动心!我从来没见过她那么决绝。我又说,‘难道你不爱我吗,卢欣达?’她说她爱我,可是她非走不可,因为她应该走了,就那么简单。她把房子打扫了,尘土掸干净,午餐也做好了放桌上。然后她走到客厅门口,然后——然后她就站在那里,两只脚边各放一包行李。她和我握手说,‘提斯太太,再见了。’然后她就出门走了。她做的午餐摆在饭桌上,可是我们都太难过了,根本吃不下。刚才我出来的时候,那些菜已经变冷了,现在肯定还摆在那里,没人碰过。” 提斯几乎要动手揍她一顿。“该死的!你给我滚回家!别站在这里丢人现眼!” “可是,孩子他爸……” 他大步走进阴暗闷热的店里,很快就拿着一把银色的手枪走了出来。 他妻子已经走了。 黑河在建筑物之间流动,不时发出一点窸窣声响,还总是拖着一种耳语似的沉重脚步声。这条沉默的大河坚定地向前奔涌,没有欢笑,没有狂放,只有坚毅、决断和永不停息的执着。 提斯坐在硬木椅子的边沿。“如果他们当中有谁敢笑一下,我发誓,我要把他们都杀光!” 其他人都在等着。 在这个如梦似幻的中午,黑河默默地向前流。 “看来你以后得亲自动手给萝卜锄草松土了。”老爷子笑道。 “我杀白人也挺在行的。”提斯懒得看老爷子一眼。老爷子连忙闭嘴,转头看着别处。 “站住!”提斯一下子跳起来,从门廊冲出去,猛地伸手揪住一匹马的缰绳。他对马背上的高个子黑人喝道:“你!彪特!给我下来!” “遵命,先生。”彪特从马背上滑下来。 提斯上下打量他。“哼哼,你以为你这是在干什么呢?” “这个嘛,提斯先生……” “我知道了,你以为你要去——就像那首歌唱的,什么歌词来着?‘遥远的半空中’,是吧?” “是的,先生。”黑人等待着。 “你还记得你欠我五十美元吧,彪特?” “我记得,先生。” “那你还想溜?看我不用马鞭抽你?” “我只是最近太兴奋,一下子忘记了,先生。” “他一下子忘记了。”提斯转头向那几个坐在五金店门廊里的朋友使了一个恶毒的眼色,“该死的!你知道你下一步要做什么吗?” “不知道,先生。” “你要留在这里给我干活抵债,一直干到还清那五十块钱为止!否则我就不姓提斯!”他又转头,向阴影中的几个人投去一个自信的微笑。 黑河还在流啊流,流过大街小巷,流过商店铺位。彪特看着身边这条河,这条流在车轮、马蹄和脏鞋子上的黑河。他本来可以随河远去,踏上旅途,此刻却被人硬是从河里揪出来了。彪特开始浑身发抖。“让我走吧,提斯先生。我发誓,到了上面之后我一定把钱给你寄回来。” “你给我听着,彪特!”提斯揪住对方的两条吊裤带,不时轻蔑地拉扯一下,就像拨弄竖琴的琴弦。他仰面朝天发出轻蔑的笑声,伸出一只瘦骨嶙峋的手指对着上帝。“彪特,你知道上面有什么吗?” “他们告诉我了。” “他们告诉他了!天哪!听到了吗?他们告诉他了!”提斯揪着彪特的吊裤带,漫不经心地将他晃来晃去,还把一只手指戳到那张黑脸上,“彪特,你一直往上飞,往上飞,就像国庆节放的烟花那样子,然后砰的一声——你就变成了烂煤渣,撒得满天都是。那些发疯的科学家其实什么也不懂,你们全会死在他们手里。” “我不在乎。” “那我只能替你高兴了。你知道火星上面有什么吗?上面有怪兽,它们的眼睛像蘑菇那么大,会跳出来吸你们的骨髓!你在杂货店买的一毛钱一本的科幻杂志上面就有那些怪兽的图画,记得吗?嘿嘿。” “我不在乎,我不在乎,不在乎。”彪特看着身边队伍走过,唯恐自己落在后面。豆大的汗滴聚集在黑色的眼眉上,眼看他就要崩溃了。 “而且上面特别冷,又没有空气。你跌倒在地上,像一条鱼似的弹来弹去,张大嘴拼命喘气,却还是慢慢断气……窒息……窒息……慢慢断气……你喜欢这样吗?” “很多东西我都不喜欢,先生。可是求求你了,先生,让我走吧。我要迟到了。” “我觉得合适的时候自然会放你走,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你想旅行是吧?好啊,‘遥远的半空中’先生,不过你得先滚回家里,老老实实给我干活抵债!五十块钱,得干两个月呢!” “可是等我干完活,我就错过那艘火箭了,先生!” “哎呀,那实在是太可惜啦。”提斯装出一副悲伤的嘴脸。 “我把马给你吧,先生。” “马可不是法定货币哦。你不还钱就哪儿也不能去!”提斯心中狂笑不止,感觉温暖舒畅。 有一小群黑人聚集在旁,听到了这番对话。彪特此时呆若木鸡,低着头,浑身颤抖。一个老头儿走上前。“先生?” 提斯瞥了他一眼。“嗯?” “这人欠你多少钱,先生?” “关你屁事!” 老头儿看着彪特。“孩子,欠多少?” “五十。” 老头向四周的人伸出两只黑色的手掌。“这里有二十五个人,每人掏两块钱出来,快,没时间争吵了。” “就是现在!!马上给!”提斯一边吼,一边挺直僵硬的身体,挺高点儿,再挺高点儿。 钱凑齐了。老头儿把钱塞进帽子里,把帽子递给彪特。“孩子,”他说道,“你不会错过火箭了。” 彪特看着帽子,笑了。“不会的,先生,我不会错过的。” 提斯吼道:“你把钱还给他们!” 彪特毕恭毕敬地鞠了一个躬,把钱递过去。提斯不肯接,于是彪特把钱放在提斯脚边的尘土之中。“先生,这是你的钱,”他说道,“谢谢你。”他微笑着谢过老头儿,请老头儿一同骑在马上,一挥马鞭,就跟随着人潮远去了。 “浑蛋!”提斯盯着太阳低声咒骂,眼睛都睁不开了,“浑蛋!” “快捡钱呀,塞缪尔。”门廊里有人说。 全赖一些光脚的白人小孩跑来跑去,四处传递消息,他们才知道,原来这样的事情屡见不鲜。“有钱的人帮助没钱的人,这样就每个人都自由了!有个有钱的黑人给了一个穷人两百块钱去还债;还有很多黑人给同胞捐钱,十元、五元、十六元,四处都有这些事,人人都在捐钱帮人。” 在座的几个白人听了,顿时觉得嘴巴里灌满了酸水。他们的眼睛似乎被酷热和风沙打肿了,几乎眯成一条线。 塞缪尔·提斯怒火中烧。他爬上门廊的护栏,盯着经过的人潮,对着他们挥舞手枪。这样的示威持续了一会儿就不足以泄愤了,于是他变本加厉,人群中有谁敢抬头望他一眼,他就会对着那个黑人吼道:“砰!还有一艘火箭在外太空呢!”他声嘶力竭地咆哮,力求让所有人都听见,“砰!哈哈!”可是那些黑色的头颅并没有转向他,也没有装作在听,只有白色的眼睛朝他瞥一下,随即看回原来的方向。“坠毁啦!那些火箭全部栽下来啦!你们尖叫吧!你们去死吧!砰!上帝保佑,幸好我就待在这片结结实实的地上,不用飞上天。有个老话说什么来着?脚下牢固,没有恐怖!哈哈哈!” 马蹄踏在泥尘里,沿路发出嘚嘚的声响。很多马车的避震弹簧坏了,边走边颠簸。 “砰!”他的声音孤孤单单地回荡在酷热之中,似乎只能恐吓地上翻滚的泥尘和空中喷火的烈日。“哐一下子,陨石砸在你们的火箭上,里面的黑鬼像小鱼苗似的喷出来,飞得满天都是!太空里全是陨石,你们当然知道吧!那些陨石就像巨型的铅弹,砰的一声,把那些瓦管锡罐似的火箭打下来,和打野鸭子一样痛快。塞满黑鳕鱼的沙丁鱼罐头!像点一大串爆竹,砰!砰!砰!砰!这里死几千,那里死几万。你们的尸体就浮在太空里,绕着地球转啊转,永远也停不下来。死在那么远的地方,还那么冷,天哪!听到了吗?喂!说你们呢!” 只有沉默。宽阔的大河依旧奔流不息,灌进每一个破棚烂窝,把里面值钱的东西都冲了出来。现在河里漂浮着钟、洗衣板、银色螺钉、窗帘杆……一直涌向远方的黑色海洋。 此刻是下午两点,汹涌的巨浪已经过去,浪潮逐渐变小变弱,终于完全干涸了。小镇又恢复了安静,漫天灰尘也沉寂下来,而路边的闲人、商店以及树木的枝叶上都落了薄薄的一层灰。 死寂。 门廊上的人静静地听着。 什么也听不到。他们只能把自己的思绪和想象力不断向外扩展,一直扩展到小镇四周的原野上。本来,每天清晨总会有各种声音从四面八方响起,汇成一曲交响乐,充满这片执着固守老习俗的土地。曲中有人们在田野里辛勤劳作时的歌声,有含羞草枝条下蜜蜂采蜜的嗡鸣,有小黑孩儿扑进清冽溪水玩耍的欢笑,还有从顶上铺着新鲜绿藤蔓的木瓦窝棚里传出来的嬉闹声。 可是现在呢?似乎有一股飓风洗劫了这片土地,一切声音消失殆尽。店铺的门板挂在皮革铰链上,破败地敞着。橡胶轮胎秋千垂在死寂的空气中,无人玩耍。河里的洗衣石旁没有人影。西瓜地也没人照料,一个个西瓜在烈日下发酵成酒。蜘蛛开始在荒废的窝棚里织新网,灰尘从没补好的屋顶往下漏,在日光的照耀下如金粉一般。四处有零星的火堆,是人们走得太匆忙留下的。火焰大多苟延残喘,有的蔓延到某个破烂干枯的窝棚里,就突然焕发出生机。火苗温柔地舔食着废木,在死寂的空气里噼啪作响。 这几个人目瞪口呆地坐在五金店门廊里,连唾沫也忘记咽了。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现在要走。很多事情都已经改善了,他们争取的权益一天比一天多,他们到底要什么呢?现在人头税废除了,越来越多的州通过了反私刑法案,还有各种各样的平权运动。这样还不够吗?他们还想要什么呢?他们赚的钱几乎比得上白人了,可是他们却跑掉了。” 空荡荡的街道尽头,驶来一辆自行车。 “天哪!提斯,你的那个傻子来了。” 自行车在门廊前面停下来,车上是一个头大如斗、四肢修长的十七岁年轻黑人。他抬头看着塞缪尔·提斯笑了笑。 “你良心发现所以回来了?”提斯说。 “不,先生,我只是把自行车给你骑回来。” “出什么事了?你不能把自行车带上火箭吗?” “不是这样的,先生。” “你少废话!下车!你别想着偷我的东西!”他推了男孩一下,自行车也倒了。“快进去给我擦铜器。” “什么?”男孩的眼睛瞪得溜圆。 “你别装聋作哑!店里有新到的枪要拆箱,还有一箱钉子刚从密西西比的纳齐兹运过来……” “提斯先生。” “还有一箱锤子需要修……” “提斯先生,先生?” “你怎么还站在这里不动!”提斯恶狠狠地瞪着他。 “提斯先生,你不介意我今天休息吧?”他抱歉地说。 “还有明天、后天、大后天,天天都休息,是吧?”提斯说。 “恐怕是的,先生。” “小子,你确实应该怕!过来,”他揪着男孩穿过门廊,从书桌里抽出一张纸,“记得这个吗?” “先生?” “这是你的合约!你在上面签名了,就在这里,这是你画的叉,是吧?快说!” “我没有签名,先生。”男孩浑身发抖,“这个叉谁都可以画。” “听好了,傻子!合同上面写着,‘从2001年7月15日起,我受雇于塞缪尔·提斯先生,为期两年。若要离开,须提前四周通知,并继续工作直到雇主请到新员工。’看吧!”提斯用手拍打着合同,眼睛闪出亮光,“你想闹事的话,我们就上法庭!” “我不能啊!”男孩失声痛哭,眼泪滚下他的脸庞,“如果我今天不走,就再也走不成了!” “傻子,我知道你难过,真的,我也很同情你。可是我们会好好对你的,还给你好吃的东西,孩子。现在快进去干活吧,别再想着那些荒谬的蠢事了,好吗?傻子,来吧。”提斯狞笑着拍了拍男孩的肩膀。 男孩转身看着坐在门廊里的几个人,却被眼泪模糊了视线。“在座的各位先生,有没有人……可不可以……”那几个人浑身不自在,都躲在灼热的阴影里,抬头看着男孩,然后又看着提斯。 “你的意思是,你觉得会有哪个白人愿意顶替你的位置吗,小子?”提斯冷冷地问。 夸特梅因老爷子把一双晒得通红的手从膝盖上拿起来,若有所思地望着远方地平线,然后说道:“提斯,我怎么样?” “什么?” “我顶替傻子干活。” 门廊上的人一下子陷入寂静。提斯晃了一下,稳住身体。“老爷子。”他语带警告地说。 “让小孩走吧,我给你擦铜器。” “你愿意帮我吗?真的吗?”傻子跑到老爷子面前,挂着泪珠的脸上露出笑容。他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当然了。” “老爷子,”提斯说道,“你别多管闲事。” “提斯,你就放过这小孩吧。” 提斯快步走上前,一把抓住男孩的手臂。“他是我的人!我这就把他关起来,今晚再放出来。” “提斯先生,请不要关我!”男孩闭着眼睛开始抽泣。哭声飘荡在空中,充斥整个门廊。这时候,街道尽头出现了一辆破福特,沿路发出吭哧吭哧的喘息,慢慢开过来。这是最后一批黑人了。“我家里人来了,提斯先生。啊,求你了,求你了,天哪,求你了!” “提斯,”门廊里有一个人站起来,“让他走吧。” 另一个人也站起来。“我同意。” “还有我。”第三个人说道。 “你硬留着他有什么用?”所有人都在说,“放手吧,提斯。” “放他走吧。” 提斯把手伸进口袋里,掂量了一下里面的手枪,再看看众人的脸色,随即把手松开,将手枪留在口袋里没掏出来。他说:“这么说来,非这样不可?” “非这样不可。”有人答道。 提斯终于放开了男孩。“算了,你滚吧!”他伸手猛地往店里一指,“可是你别留下那些垃圾塞在我店里。” “不会的,先生!” “你在店后面的那个窝棚,里面全是垃圾!你快把那些垃圾清理出来,一把火烧掉!” 傻子摇头道:“我会带去火星。” “他们才不让你带垃圾上那些烂火箭呢!” “我会带去火星。”男孩轻声坚持道。 他跑进五金店,里面传来收拾东西的声音。很快他就走出来了,手里是陀螺、玻璃弹子、旧风筝……都是他多年来收集的玩意儿。就在这时,那辆破福特刚好开到门前。傻子爬上车,把车门关上。提斯站在门廊上,脸上有一丝挖苦的微笑。“你去那儿能干什么呢?” “从头开始。”傻子答道,“我要自己开一家五金店。” “该死的!你学了我的本事,然后就跑掉偷偷自立门户!” “不是的,先生。我从来没想过这种事情竟然会发生,先生。可是现在都已经这样了,我就算早知道也没办法啊,提斯先生。” “我猜你们的火箭都有名字了吧?” 他们看着汽车仪表盘上面的钟。 “是的,先生。” “就像‘伊利亚’和‘马车’,‘大轮’和‘小轮’,‘信仰’、‘希望’与‘宽容’之类的,是吧?” “我们已经给火箭起好名字了,提斯先生。” “或者叫‘圣父圣子圣灵’?快说,小子,有没有一艘火箭叫‘第一浸信会’?” “我们这就得走了,提斯先生。” 提斯大笑道:“你们有一艘火箭叫‘轻摇浅荡’,另一艘叫‘仁慧吾车’,对吧?” 破车启动了。“再见,提斯先生。” “你们还有一艘火箭叫‘赌一把’吗?” “再见,先生。” “还有一艘叫‘约旦河上’!哈哈!小子,你就自己托起那艘火箭吧!你自己把火箭抬上半空吧!小子!去吧,去炸个稀巴烂!我都懒得看你!” 破车开进它自己搅起来的尘土中。男孩站起来,双手拢在嘴边,向提斯喊出最后一句话:“提斯先生,提斯先生,从今以后,你晚上干什么呢?到了晚上你干什么呢?提斯先生!” 提斯在沉默中看着破车渐渐远去,消失在路的尽头。“他那句话是什么意思?”他喃喃自语,“我晚上干什么?” 眼看着尘土慢慢落在地上,提斯这才恍然大悟。 他想起来了。在许许多多个晚上,人们开车来他的房子找他。这些人目露凶光,抱膝而坐,车上竖着一根根尖锐的霰弹枪枪管,就像夏夜树下的一群鹤。那些人按响喇叭,他一阵狂喜,随即拿枪走出去,用力甩上家门。他觉得自己心跳加速,就像一个十岁小孩那么激动。在车里扔着一卷麻绳,每个人的口袋里都装满子弹,衣服显得特别臃肿。那些年,他们在路上飞驰了多少个夜晚?风吹进车内,吹乱他们的头发,遮住他们凶神恶煞的眼神。他们一边高声呐喊,一边敲打某间小破木屋的门板,然后他们挑选一棵树——最结实的一棵树! “那个王八蛋原来是说这个?”提斯一下子蹦进阳光里,“回来!你这个杂种!我晚上干什么?你这个恶心放肆的王八……” 其实这个问题问得很好,他突然觉得内心一阵空虚、一阵恶心。对啊,以后我们晚上干什么好呢?他想,现在他们走了,我们怎么办?他心里只剩下绝对的空虚和麻木。 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枪,检查子弹。 “你要干什么,塞缪尔?”有人问。 “杀了那个王八蛋。” 老爷子说:“你别气昏了头。” 可是塞缪尔·提斯已经绕到五金店后面不见了。很快他开着一辆敞篷车出来。“谁和我一起去?” “我想兜一下风。”老爷子站起来。 “还有谁?” 没人答应。 老爷子上了车,关好车门。塞缪尔·提斯猛踩一脚油门,车子呼啸而出,掀起漫天尘土,就像一个巨大的漩涡。朗朗晴天之下,干涸的原野热气蒸腾,他们沿着黑人的去路飞驰,两人都没有说话。 车子停在一个十字路口。“他们走哪个方向了,老爷子?” 老爷子眯着眼睛。“我猜是直走吧。” 于是他们继续前行。空荡荡的路上只有这一辆车行驶在树荫之下,发出孤独的响声。开着开着,他们留意到路上有些异样。提斯慢下来,把头伸出车外,瞪起一双黄色的眼睛察看。 “该死的!老爷子,你看这帮杂种干的好事!” “什么事?”老爷子一边张望一边问。 在这条空荡荡的乡村公路边上,每隔几英尺就放着一些东西,明显是他们离开时刻意摆放的。这里有破旧的旱冰鞋、一块裹满了小饰物的大手帕、一些旧鞋、一个马车轮、一堆堆裤子大衣和旧帽子、一些从风铃上面掉下来的水晶块、一簇簇栽在锡罐子里面的天竺葵、一碟碟蜡封的水果、一沓沓南方政权的伪币、洗手盆、洗衣板、晾衣绳、肥皂、三轮车、园艺剪、玩具马车、弹簧玩偶盒、一块从黑人教堂拆下来的彩色窗玻璃、一整套刹车鼓、一条条内胎、一罐罐冻奶油、床垫、沙发、摇椅、小镜子……这些东西都不是随随便便扔在地上的,而是仔仔细细地摆放在积满尘土的公路边,一件件都放得庄重得体,都倾注了感情。当时的情形就像整个城市的人来到这里,人人手上都拿满东西,随着黄铜喇叭嘹亮的一声响,每个人都把手上的东西奉献给安静的尘土,从此这些地球的原住民作别这片土地,直冲蓝色的天堂。 “他们说不会烧掉。”提斯怒吼道,“不,他们不像我说的那样,把这些破烂一把火烧掉。他们带着这些东西,全部摆在路边,为了离开的时候再多看一眼。这些黑鬼以为自己很聪明!” 他发疯似的把车开得扭来扭去,碾压路边的东西,想把一切都撞烂压扁。他就这样跌跌碰碰地追下去,撞散了纸片、首饰盒、镜子和椅子。“撞一个!该死的!又撞一个!” 他们颠簸了几英里,前轮突然发出一声锐响,车子一头栽进路边的大坑里,提斯整个人被甩到车窗上。 “王八蛋!”他爬出车子,拍打身上的尘土,气得几乎要号啕大哭。 此时天色已经不早了。他看着这条空荡荡、静悄悄的路,迎着扑面的热风说道:“这下我们追不上了!永远永远也追不上了!”他眼中只剩下路边的一沓沓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就像一个个废弃的神龛。 一个小时后,提斯和老爷子疲劳不堪地走回五金店。那些人还坐在那里,留意着天上的动静。提斯坐下来,刚刚松开靴子,有人大声叫道:“快看!” “我才不看呢!”提斯说。 可是其他人都抬头张望,只见远空中升起一个个金色的绕线筒,越飞越高,终于消失不见,只在留下一条条火焰。 在眼前的棉花地里,暖风慵懒地吹拂着雪花似的棉絮。远处的田野中搁着一个个无人采摘的西瓜,就像一只只三色猫躺在地里晒太阳。 门廊里的人都坐了下来,面面相觑。他们看见五金店的货架上整整齐齐地摆着黄色绳索,子弹在盒子里闪烁着晶莹的黄铜亮光,银色手枪和黑色长管霰弹枪安安静静地高挂在阴影里。有人放了一根稻草进嘴里嚼,有人低头用手指在尘土中画画。 终于,塞缪尔·提斯耀武扬威地举起一只靴子,将它翻了个个儿,然后盯着靴子说道:“你们留意到了吗?即使到了最后一刻,嘿嘿,他还尊称我做‘先生’呢!” ———————————————————— (1)?此处指美国民谣《以西结看见了轮子》(Ezekiel Saw the Wheel),歌词来源于《圣经以西结书》,讲述先知以西结看见了神的异象。这首歌曾被许多黑人民谣歌手传唱。 (2)?伊利亚、马车指《圣经列王记下》中先知伊利亚乘坐燃烧的马车回天堂。大轮、小轮指《圣经以西结书》中先知以西结看见的异象。 (3)?指美国黑人灵歌Swing Low,Sweet Chariot,内容也与先知伊利亚乘马车回天堂有关。 (4)?指20世纪早期美国黑人歌手Big Bill Broonzy的蓝调歌曲Roll Dem Bones。 (5)?此处指白人聚集起来用私刑折磨黑人。 2026年4月:悠长岁月 刊于《麦克林》(MacLean's) 1948年9月15日 刘媛 译 每当风在空中呼啸时,一家人就会齐齐坐在小石屋里,对着柴火堆暖手。疾风将运河水搅得波澜起伏,几乎要将万千星辰从夜空中刮落,但海瑟威先生总是满足地坐在那儿,和妻子有一搭没一搭地谈天,也会跟儿子和两个女儿讲起地球上的往昔生活,听他们乖巧地答话。 这已经是大战结束后的第二十个年头,火星已经变成了一座坟场。地球是否也有同样的遭遇?这正是海瑟威一家在漫长的火星夜晚经常会讨论,甚至陷入僵局的话题。 今夜,一场肆虐的沙尘暴席卷了低洼地带的墓园,横扫古老的城镇,势要将那些由美国人新造却已荒凉的城市的塑料墙体也掩埋在沙尘之下。 沙尘暴渐渐平息。海瑟威先生走到户外,望向起风的天空,看着发出绿光的地球。他用手遮住额头,仿佛要让眼睛适应黑暗房间天花板上发着微光的灯泡。然后,他看向四周早已干涸的海床。他想,这个星球上已经没有任何生命了,只剩下我,还有他们。他回头看了看石屋里的家人。 地球上现在怎么样了?他用那架三十英寸的望远镜看不出地球表面有什么明显变化。好吧,他对自己说,要是我万事小心,再熬上个二十年不成问题。也许会有人来,乘着喷射红色火焰的火箭,从死海的另一边或是从天而降。 他朝屋里喊:“我去走走。” “去吧。”妻子回答。 他静静地在一片废墟里踱步。“纽约制造。”他路过一块金属,念着上面的铭文,“在古老的火星城镇湮没之前,这些来自地球的玩意儿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朝坐落在蓝山间的那座有着五百年历史的村庄看去。 接着,他来到一处孤寂的火星墓地——在小山上有一堆六边形石头,任由寂寥的晚风吹拂。 他站在那儿,看着四座坟墓,每座上面都立着做工粗糙的木质十字架,墓碑上还写着逝者的名字。他没有掉眼泪,眼泪早就流干了。 “你们能原谅我所做的一切吗?”他问十字架,“我孤单极了。你们明白的,对不对?” 他返回石屋,进门前又一次手搭凉棚,在黑漆漆的夜空中搜寻。 “你一直在等啊等啊,看啊看啊,”他对自己说,“也许会有那么一个夜晚——” 这时,天空中出现了一点不起眼的红色火焰。 他走到小屋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再仔细看看。”他自言自语。小小的红色火焰依旧在天际。 “那玩意儿昨晚可不在那里。”他轻声说道。 他踉跄着一下摔倒,又飞快爬起来,跑到小屋后面,转动望远镜,把它对准夜空。 一分钟后,经过漫长而疯狂的凝视,他出现在小屋低矮的门前。妻子、儿子和两个女儿都齐刷刷地转头望向他。终于,他开口说话了。 “我有好消息,”他说,“我观察了天空,有火箭来带我们回家了,天亮之前就会抵达这里。” 他垂下双手,然后又用手抱头小声哭了起来。他在那天凌晨三点烧光了新纽约城中剩下的一切。 他拿上一支火把,走进了那座塑料建造的城市,让墙壁被火舌席卷。整座城市火光冲天,热浪逼人。起火面积足足有一平方英里,醒目得就算是在太空中也看得见。那光亮能把火箭召唤到海瑟威先生和他的家人身边。 他的心脏激动得快要跳出来了。“瞧见没?”他回到小屋里,对着火光举起一个积满灰尘的酒瓶,“这酒是我特地给今晚存的。我就知道总有一天会有人找到我们!这是值得干杯庆祝的大喜事!” 他往五个玻璃杯里倒满了酒。 “这么长时间了啊,”他脸色严峻地看着面前的酒,“还记得战争爆发那天吗?已经过去了二十年零七个月。后来所有火箭都被召唤了回去。而你、我,还有孩子们,当时正在山里从事考古工作,研究火星人古老的手术方式。我们策马狂奔,差点儿把马都给累断气,记不记得?”可我们晚了一星期才抵达城市。所有人都走了,火箭一艘接一艘地飞走,也没等等我们这些掉队的人,记得吗,还记得吗?后来我们才得知,这个星球上只剩下我们了。天哪,天哪,这些年是怎么过的。要不是有你们,我亲爱的家人,我怎么可能支撑到今天。如果没有你们,我早就自杀了。只要有你们陪在身边,一切等待都是值得的。敬我们大家。”他举起手里的酒杯,“敬我们漫长的相守。”他一饮而尽。 妻子、儿子和两个女儿也将酒杯端到嘴边。美酒顺着他们四个人的下巴缓缓流下。 天亮时,整座城市都和海床上一样,被风吹得落满了柔软的大块黑色灰烬碎片。火焰已经熄灭,但目的达到了——天空上那团红光距离他们更近了。 从石屋里飘出了烤姜饼的浓郁香味。海瑟威进门时,妻子正站在桌边,从烫手的平底锅里往外盛新出炉的面包。两个女儿拿着硬硬的扫把轻轻打扫光滑的石头地面,儿子则在擦拭银质餐具。 “我们得给他们准备一顿丰盛的早餐,”海瑟威先生大笑,“快去换上你们最漂亮的衣服!” 他匆忙跑进位于农场另一端的宽敞的金属储藏室。那里有冷藏箱和发电装置,是他在过去这些年里用他那能干而紧张的短粗手指修理复原的,他还利用空余时间修好了钟表、电话和线轴录音机。小屋里装满了他制造的各种东西,有些东西的功能构造即便现在看来也神秘莫测。 他从冷藏箱里取出整整存放了二十年的豆子和草莓,纸板盒上结满了霜。他还从里面取出了一只冻鸡。 当火箭抵达时,屋子里飘满了美食的香味。 海瑟威像孩子一样冲下山,中途由于胸口剧痛而停下一次。他坐在石头上喘了口气,然后又是一路狂奔。 他伫立在火箭喷出的热浪里。舱门开了,有人往下看。海瑟威手搭凉棚,过了半晌才喊出:“怀尔德队长!” “是谁?”怀尔德队长从火箭里跳出,看着面前这位老人,然后惊呼着伸出手,“天哪,是海瑟威!” “真的是你。”他们看着彼此的脸。 “海瑟威,我的旧部下,第四次远征队的老兵。” “久违了,队长。” “真是太久了,见到你真好。” “我老了。”海瑟威简短地回答。 “我也不再年轻。我先后到木星、土星和海王星执行了二十年的任务。” “我听说他们强迫你升职,好让你不再插手火星的移民政策。”老人环顾四周,“你已经离开太久,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怀尔德说:“我能猜到。我们曾经两次绕火星飞行,只在距离这里一万英里的地方找到过一个名叫沃尔特·格力普的男人。我们提出带他走,可他拒绝了。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一条大路中间坐着摇椅抽烟斗,朝我们挥手致意。火星真是一丁点儿人气都没有了,地球的情况怎么样?” “我知道的和你差不多。以前我还能收到地球的无线电信号,十分微弱。可那用的是一种别的什么语言。真可惜外语我只懂拉丁文,所以偶尔才能听明白只言片语。基本上都是关于地球上的混乱局势,战火还在燃烧。你要回去吗,长官?” “是的。我们也想知道地球上的变化。在那么遥远的太空根本收不到无线电信号。我们想看看地球,哪怕它已经面目全非。” “你会带我们一起走吗?” 队长回答:“当然。还有你的妻子,我还记得她。那是在二十五年前吧?当他们开创‘第一镇’时你选择了退出,并把她带到了这里。还有你的孩子们——” “我的儿子和两个女儿。” “没错,我记得。他们也在这儿吗?” “就在屋子里。我在山上给大伙儿准备了美味的早餐,来吗?” “简直受宠若惊啊,海瑟威先生。”怀尔德队长朝火箭大喊,“全员下船!” 他们朝山上走去,海瑟威和怀尔德队长在前,二十名队员紧随其后,大口呼吸着清晨稀薄凉爽的空气。太阳出来了,今天的天气不错。 “你还记得那个斯彭德吗,队长?” “我对他始终记忆犹新。” “我每年都会到他的坟上看看。他似乎终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打从一开始,他就不愿意让我们来这儿。现在既然我们要跑得一个不剩,这下可算如他所愿了。” “还有个人叫什么来着?帕克希尔,山姆·帕克希尔?” “后来他摆了个摊子卖热狗。” “听起来像他的作风。” “然后第二周就回地球参战去了。”海瑟威突然用手捂着胸口,一屁股坐在了岩石上,“真抱歉。这么多年没见,我太激动了,得缓缓。”心脏跳得格外用力,他默数着心跳,情况非常糟糕。 “我们队里有医生,”怀尔德说,“请原谅,海瑟威,我知道你会给自己看病,可最好还是让专业的医生帮你瞧瞧——”他示意医生过来。 “我没事,”海瑟威坚持说,“就是太激动了。”他快喘不过气来,嘴唇也开始发紫。当医生把听诊器放在他胸前时,他继续说道:“知道吗,我这么多年苦熬着就是为了等这一天,现在你们终于要带我回地球了,就算让我马上咽气我也死而无憾。” “给。”医生递给他一粒黄色的小药丸,“你还是先静静,歇一会儿。” “用不着,我坐会儿就行了。见到你们真好。又听见新的声音了。” “药丸管用吗?” “好多了。我们走吧!” 他们继续朝山上走去。 “爱丽丝,看看谁来了!” 海瑟威皱着眉弯腰钻进石屋。“爱丽丝,听见我喊你了吗?” 他的妻子从屋里走出来。接着是他的两个女儿,高挑而优雅,后面跟着个头更高的儿子。 “爱丽丝,你还记得怀尔德队长吗?” 她犹豫地看着海瑟威寻求提示,然后笑了起来。“当然了,怀尔德队长!” “我记得,在我出发去木星之前,我们还一起吃过晚饭呢,海瑟威太太。” 她用力地握着他的手。“这是我的两个女儿,玛格丽特和苏珊。还有我的儿子约翰。你们还记得队长吧?” 他们彼此握手,相谈甚欢。 怀尔德队长闻了闻飘散在周围的香味。“烤姜饼?” “您来点儿尝尝?” 大家毫不迟疑地动起手来。搭桌子的搭桌子,端盘子的端盘子,很快,漂亮的锦缎餐巾、精致的银质餐具就被摆上了桌,热气腾腾的美食一道接一道地送到客人们面前。怀尔德队长站在那儿,先注视着海瑟威夫人,然后是她的儿子和两个静静忙碌着的女儿。他们在他周围来来回回地奔走,他看着他们的脸,他们充满活力的双手和没有皱纹的脸庞上的每一个表情都牵动着他的目光。然后,他坐在男孩子帮他拉过来的一把椅子上,问:“你今年多大了,约翰?” “二十三岁。”儿子回答。 怀尔德笨拙地拿起自己的餐具,脸色倏地变得苍白。他身边另一个人小声说:“不太对劲啊,怀尔德队长。” 男孩起身去准备更多的椅子。 “怎么了,威廉姆森?” “我已经四十三了,队长。我和约翰·海瑟威当年是同学,那是二十年前。他说他现在才二十三岁,而且看上去也是这个年纪。可是不对啊!他应该至少四十二了。怎么回事,长官?” “我不知道。” “你看起来脸色不太好,长官。” “是有点儿不对劲。那两个女儿也是,我在差不多二十年前见过她们,她们如今还是当年的样子,一点儿皱纹都没有。能帮我个忙吗?去替我跑个腿,威廉姆森。我告诉你去哪儿,去查什么。等早饭吃到一半时你就开溜。走十分钟应该就到了,那地方离这里不远。我在火箭着陆时看见了。” “汤来了!聊什么呢,这么严肃?”海瑟威太太把汤舀到每个人碗里,“笑笑嘛,我们都聚在一起了,旅行结束,家人团聚的感觉多美好!” “是啊。”怀尔德队长大笑,“你看上去真是健康又年轻,海瑟威太太!” “活力不亚于你们这些人吧?” 他看着她转身离开,她粉嘟嘟的脸上红光满面,眼角眉间没有一丝皱纹,像个光滑的苹果。听到什么趣事她都会放声大笑,利落地将沙拉盛到大家的碗里,一次都没有停下来喘口气。身材颀长瘦削的儿子和曲线优美的女儿显得像他们的父亲一样机灵风趣,讲述着他们在火星上度过的漫长岁月和隐秘生活,而父亲则朝他们赞许地频频点头。 威廉姆森突然起身向外跑去。 “他这是要去哪儿?”海瑟威问。 “到火箭上看看。”怀尔德回答,“——但是就像我说的,海瑟威,木星上什么都没有,没有任何对人类来说有价值的东西。土星和冥王星也是一样。”怀尔德机械地讲述,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只想着威廉姆森能快些下山,然后回来汇报他的发现。 “谢谢。”他向为他倒酒的玛格丽特·海瑟威道谢。他用力撞了玛格丽特的手臂一下,可她根本不介意。她的肌肤温暖而柔软。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坐在桌子对面的海瑟威先生则停下了好几次,用手指痛苦地按压着胸口,倾听周围人轻声的交谈和突然爆发的笑声,时不时地朝心不在焉的怀尔德投来关切的目光,担心烤姜饼不对他胃口。 威廉姆森回来了,又坐下吃自己盘中的食物,直到队长在一旁小声问他:“怎么样?” “我找到了,长官。” “然后呢?” 威廉姆森脸色苍白,注视着谈笑风生的人群。海瑟威的儿子正在讲笑话,而他的两个女儿笑得前仰后合。威廉姆森说:“我到墓地里去了。” “四个十字架都还在?” “都还在,长官。上面的名字也没动过。我把他们抄下来了。”他念着一张白纸条上的字,“爱丽丝、玛格丽特、苏珊和约翰·海瑟威。死于未知病毒。2007年7月。” “谢谢,威廉姆森。”怀尔德队长闭上眼。 “那是十九年前了,长官。”威廉姆森的手在颤抖。 “没错。” “那这些人是谁?” “我不知道。” “您打算怎么做?” “我也不知道。” “要告诉其他队员吗?” “不忙。请若无其事地继续吃饭。” “我现在吃不下,长官。” 聚餐以品尝从火箭里取来的美酒作结。海瑟威站起身祝酒:“敬你们所有人——再次有朋友相伴的感觉真好。也敬我的妻子和孩子们——没有你们,我无法一人独活。正是你们的悉心照料才让我有勇气继续活下去,有勇气等着朋友们到来。”他举起酒杯对着家人,家人也自然地回望他,随后垂下眼,把杯里的美酒一口喝干。 海瑟威也喝下了自己杯中的酒。当他滑向桌边跌在地上时,甚至没有发出一声痛苦的呻吟。几名队员扶他躺好,医生弯腰为他诊断。怀尔德碰了碰医生的肩膀,医生抬眼摇了摇头。怀尔德跪下握住了老朋友的手。“怀尔德?”海瑟威的声音几乎小到听不见,“我把早餐搞砸了。” “别胡说了。” “替我跟爱丽丝和孩子们道别。” “你等一下,我叫他们过来。” “不,不,千万别叫!”海瑟威大口喘气,“他们不会明白的。我不想让他们明白!不要!” 怀尔德没有动。海瑟威已经咽了气。 怀尔德等了很久,然后站起身,远离了围在海瑟威身边的那群目瞪口呆的人。他朝爱丽丝·海瑟威走去,看着她的脸,开口说:“你知道刚刚发生了什么事吗?” “和我丈夫有关?” “他刚刚去世了,死于心力衰竭。”怀尔德看着她。 “我很遗憾。”她说。 “你难过吗?”他问。 “他不想我们为他难过。他告诉过我们,死亡终有一天会将我们分开,他不想看到我们为他哭。而且,他也没有教我们该怎么做,他不愿意让我们学会。他说一个人最悲惨的事就是品尝孤单和悲伤的滋味,然后痛哭失声。所以我们从来都不知道哭泣和难过是什么感觉。” 怀尔德看着她柔软而温暖的双手、修剪整齐的指甲和细弱的手腕。他注视着她修长、光滑、洁白的脖子,还有闪烁着智慧的双眸。最后,他说道:“海瑟威先生把你和孩子们照顾得很好。” “他听你这么说一定会很高兴的。我们是他的骄傲,不久之后他甚至忘记了我们是他塑造出来的。最后,他像对待他真正的妻子和孩子那样关爱和照料我们。在某种程度上,我们确实是他真正的家人。” “你们给了他莫大的安慰。” “是的,多年来我们每天都坐在一起谈心。他是个健谈的人。他喜欢这间石屋和温暖的火焰。其实我们本可以到城里找一栋普通的房子住,想过原始还是现代的生活随他选。他把在城里的实验室里做过的所有实验都告诉了我。他在那座美国死城的地底下绕满了电线,然后接上了扩音器。只要他按下一个按钮,整座城就会灯火通明并且发出响声,如同有一万个市民住在里面。那响声里有飞机在起降,汽车在鸣笛,还有人们在高声交谈。他就那么坐着,点上一支雪茄,跟我们说话,城里的声音也会传到我们这儿,有时还会有电话打来,里面有提前录好的声音,向他提出科学或手术方面的问题,让他作答。有我们、城里的声音、隔三岔五的电话和雪茄的陪伴,海瑟威先生过得相当惬意。只有一件事他不允许我们做,”她说,“那就是变老。他每天都在变老,可我们的容颜始终一如往昔。我想他不介意这些差别,他就愿意让我们这样陪在身边。” “我们会把他葬在那四个十字架所在的墓地里。我想他会喜欢的。” 她用手轻轻摸着他的手腕。“他一定会的。” 队长下达了命令。海瑟威的家人跟在短短的队伍后面往山下行进。海瑟威的遗体蒙着白布放在担架上,由两名队员抬着。他们经过了石屋,还有海瑟威在多年以前开始工作的那间储藏室。怀尔德停下脚步,往工作间里看去。 他想,在一个陌生的星球上看着妻子和三个子女相继死去,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在寒风和无边的寂静中苟活,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做?为他们献上十字架,然后埋进墓地,接着回到工作间,使出浑身解数,凭借脑海中的记忆、精湛的技术和过人的天赋,一点一点地拼凑出妻子、儿子和女儿的音容笑貌。下方有那么大的一座美国城市,各色补给品应有尽有,因此对于一个才能卓越的人来说,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他们踩在沙地里,发出轻不可闻的脚步声。当他们抬着担架走进墓地时,已经有两名队员在铲土了。 他们在当天傍晚返回了火箭。 威廉姆森用下巴指了指那间石屋。“我们要拿他们怎么办?” “我不知道。”队长回答。 “您准备把他们关掉吗?” “关掉?”队长显得有些吃惊,“我从没这么想过。” “您不打算带他们一起走?” “不,那样毫无意义。” “您是说,您打算什么都不做,让他们这样留在这里?” 队长给了威廉姆森一把枪。“要是你能做些什么的话,那你比我强得多。” 五分钟后,威廉姆森从小屋里汗涔涔地走出来。“这枪还给您。我现在明白您的意思了。我拿着枪进了屋子。他的一个女儿对着我微笑,另外三人也是。他的妻子给我端来一杯热茶。天哪,干掉他们简直是谋杀!” 怀尔德点了点头。“再也不会有像他们那样足以和人类媲美的机器人了。他们理应活下去——再活十年、五十年,甚至两百年。没错,他们有着同样的生存权利——和你、我,和我们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他弹了弹烟斗,“好了,上船。我们该走了。这座城市的使命已经完结,跟我们没有关系了。” 天色已晚,冷风骤起。队员们上了火箭,队长有些踌躇。威廉姆森说:“您不是想回去跟他们道别吧?” 队长冷冷地看着威廉姆森。“这不关你的事。” 怀尔德在渐渐降临的暮色中迎风大步朝石屋走去。火箭里的队员们看见他的身影徘徊在石屋门口。然后,一个女人从屋里走出来,队长握了握她的手。 过了一会儿,怀尔德队长跑步返回了火箭。 那些夜晚,当狂风从死海的海床上吹来,掠过六边形墓地,从四个旧的和一个新的十字架间吹过时,在远处低矮的石屋里有灯光摇曳。屋外寒风呼啸,沙尘盘旋,冷星闪烁。四个人影——女人带着儿子和一双女儿,悠闲地围坐在炉火前,谈天说地,放声大笑。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不需要任何缘由,女人会从屋内走出,仰望天空。她举起双手,长久地凝视着地球发出的绿色光芒,不知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做。然后,她转身回屋,朝火里添柴,任由屋外狂风大作,死海寂静无声。 调包情人 刊于《超级科学故事》(Super Science Stories) 1949年7月 时雨 译 八点钟时,她已在绿酒瓶周围摆好香烟、水晶酒杯与装碎冰的银制冰桶。她站定环视房间,每幅画都摆得很整齐,烟灰缸都放在合适的位置。把靠枕拍蓬松后,她走回桌旁,斜眼一瞥,随后匆匆走进浴室。她出来时,手里多了一瓶士的宁。接着,她将药瓶藏在餐桌一头的杂志下。锤子和碎冰锥也都已经藏好了。 一切准备就绪。 如同知晓此事一般,电话响了。她拎起听筒,一个声音说道:“我上来啦。” 这时他正乘电梯沿着房子的铁喉咙静静升上来,手指拨弄一丝不苟的小胡子,再正一正白色的夏季晚礼服与黑色领带。金灰色的头发肯定梳得十分顺滑。这个帅气的男人已经五十岁了,却依然能够拜访三十三岁、鲜亮、喜欢交际的漂亮女人,准备享受葡萄酒与余下美好的时光。 “你这冒牌货!”她刚对着紧闭的房门悄声说完这句话,男人便轻轻敲了敲门。 “晚上好,玛莎,”他说,“你就只打算站在那儿,看着我吗?” 她轻吻他一下。 “这算是吻吗?”他怀疑地问道,蓝色的眼眸里洋溢着热情喜悦,“应该这样。”他给了她一个更好的吻。 她闭上眼睛,心想,这与上周、上个月、上一年的吻有区别吗?我在怀疑什么?某个细节。某个她甚至无法言明的细节,太微小了。他的变化如此细微而急剧。事实上,这改变来得如此强烈,如此彻底,从两个月前开始,她便一直无法安睡。她曾凌晨三点乘直升机出发去海滩,再回海岬附近看投射在云层上的电影。这些影片制作于1955年,阴暗水面上的海雾里呈现出大量回忆,台词犹如上帝之音随着海潮飘来。她始终觉得疲惫。 “你对我的吻没什么反应。”他将她推开一段距离,仔细打量,“怎么了,玛莎?” “没事。”她回答道。心里想的是:有事,有大事。今晚你在哪儿,伦纳德?在远方和某人跳舞,还是在小镇另一边的公寓里和谁喝酒,对谁大献殷勤?不管如何,你肯定不在这间屋子里,而我要证明这件事。 “这是什么?”他低头看看,问道,“锤子?你刚才在挂画吗,玛莎?” “不,我打算用它来打你。”说完,她放声大笑。 “当然,”他微笑着说道,“好吧,或许这个东西能让你改变心意。”他掏出一个奢华的盒子,里面是一条珍珠项链。 “噢,伦纳德!”她用颤抖的手指拿起项链戴上,激动地转向他,“你对我真好。” “这没什么。”他说。 每到此时,她几乎要忘记心中的怀疑。他对自己百依百顺,不是吗?没有迹象表明他正对她失去兴趣,对吧?当然没有。他就是这样亲切、温柔、慷慨。他从未空手而来,不是送镯子就是送戒指。可和他在一起时,她为什么会觉得如此孤独?和他在一起时,她为什么没有感觉? 也许一切都源于两个月前报纸上的那张照片——四月十七日晚他与爱丽丝·萨默斯在俱乐部里拍的照片。事情过去一个月后她才看见那张照片,随后她向他提起这件事:“伦纳德,你没跟我说四月十七号晚上你带爱丽丝·萨默斯去俱乐部了。” “我去了吗,玛莎?好吧,确实去了。” “可那天晚上你难道不是和我在一起吗?” “我不知道怎么会这样。我和萨默斯一起吃晚餐,听交响乐演奏,喝酒喝到天亮。” “我确定四月十七号你和我在一起,伦纳德。” “你有点儿醉了,亲爱的。你写日记吗?” “我可不是小孩子。” “你瞧,没有日记,没有记录。我可能是前一晚或后一晚待在你这儿的。好了,玛莎,让咱们干杯吧。” 他的搪塞并没有解决问题。当晚她想了一夜,确定四月十七号他和自己在一起。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他没法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 两人都看向地板上的锤子,她捡起来,放到桌子上。“吻我。”她突然说道。她想此刻就确定这件事,她比任何时候都更需要这个吻。他回避地说道:“先喝酒吧。” “不。”她坚持,并吻了他。 没错,就是有区别,有细小的变化。这无法向任何人诉说,甚至无法描述,就像试图对盲人形容彩虹。可他的吻确实出现了微妙的化学差异,那不再是伦纳德·希尔的吻,很接近,但其中的区别足以转动她潜意识中的齿轮。假如分析他嘴唇上的微弱水分,会揭露什么吗?缺乏某种细菌?而嘴唇本身,是不如以前硬,还是不如以前软?总之有某个小差异。 “好了,现在喝酒吧。”她打开酒瓶,给他倒了满满一杯,“噢,麻烦你去厨房拿几个放酒杯的杯垫,好吗?”趁他不在,她将士的宁倒进他的酒杯。他取回杯垫,又端起自己那杯酒。 “敬咱们俩。”他说。 神啊,她想,假如我错了呢?假如这真的是他呢?假如我才是失控的偏执狂,发了疯,自己却没意识到呢? “敬咱们俩。”她举起自己的酒杯。 他一饮而尽,一如过往。“我的天,”他苦着脸说道,“这酒太难喝了。你在哪儿买的?” “在莫迪斯蒂酒庄。” “好吧,可别再买了。嗯,我最好帮你叫一瓶。” “没关系,冰箱里还有别的。” 她又拿了一瓶酒回来,他依然在那儿坐着,充满活力,意识清醒。 “你看上去好极了。”她说。 “感觉不错。你真美。我想,今晚我比过去任何时候都爱你。” 她静静等候,等着他倒向一旁,等着迎向死人的凝视。 “喝吧。”说着,他打开第二瓶酒。 一小时过去,第二瓶酒喝完了。他讲了几个幽默小故事,一直握着她的手,不时温柔地亲吻她。最后他转向她,说:“今晚你似乎很安静,玛莎,怎么了?” “没事。”她说。 上周她看见一条新闻,确定了自己的担忧和预感。那条新闻解释了为什么他在她身边,而她却感到寂寞。那是关于机器人偶的新闻。机器人偶,企业生产的。当然新闻并没有说这东西真的存在,只是说有这种传言。警方正在调查。 真人大小的机器人偶,机械操作,无外接绳,安全隐秘,真人的复制品。花一万美元就可以在远方某个黑市买到,量身定制自己的复制品。倘若厌倦了社交集会,便可以派复制品去参加酒会,赴宴,应酬,与右边的莱因哈特女士、左边的西蒙斯先生、餐桌对面的格伦纳小姐闲聊。 想想那些完全可以错过的政治长篇大论!想想那些永远不必观看的糟糕表演!想想那些你不用当面嗤之以鼻的无趣之人!最后,想想那些可以忽视却尚未忽视、珠光宝气的心上人。如何给这种人偶打出一条不错的广告语?她永远蒙在鼓里?别告诉你的好朋友?能走,能说,能打喷嚏,能喊“妈妈”? 想到这里,她几乎失控。当然,没人证实机器人偶这样的东西确实存在,那只是一个诡秘的传言,可它足以令敏感的人心头爬满恐惧。 “你又心不在焉了,”他开口打断她的沉默,“一直分神。你那漂亮的脑袋在想什么呢?” 她看着他。这太愚蠢了,他随时可能痉挛身亡。然后她将为自己的猜忌愧疚不已。 她不假思索地说道:“你的嘴,味道有点儿怪。” “哎呀,”他说,“我会注意的,嗯?” “怪味儿有段时间了。” 他终于有些在意此事了。“是吗?我很抱歉,我回头去看医生。” “没那么紧要。”她浑身冰冷,心怦怦直跳。问题就出在他的嘴里。究竟,多杰出的药剂师能准确分析并再现味道?几乎不可能。味道是独一无二的。这味道对她的意义不同于其他任何人。他们在这个问题上露出了马脚,而她则无法再多忍一分钟。她走向另一张沙发,弯腰掏出枪。 “那是什么?”他问道,“噢,我的天,”他大笑,“一把枪。多么戏剧的场景啊。” “我已经摸清你的底细了。”她说。 “我有什么底细?”他想知道答案,神情冷静,嘴唇绷得紧紧的,眼睛闪闪发亮。 “你一直在对我撒谎。这八周,或者更久,你根本不在这儿。”她说。 “真的吗?那我在哪儿?” “和爱丽丝·萨默斯在一起,我毫不怀疑。我敢打赌你现在也和她在一起。” “那可能吗?”他问。 “我不认识爱丽丝·萨默斯,我们从没见过面,但我现在可以给她的公寓打电话。” “那就打吧。”他直直地盯着她说道。 “我会的。”说着,她走到电话旁。她的手抖得厉害,几乎无法拨出号码。她看着伦纳德,等待电话接通,他则像精神科医生看到了常见病症一样注视着她。 “你完全失控了,”他说,“我亲爱的玛莎——” “坐下!” “我心爱的玛莎,”他坐回到沙发上,呵呵轻笑,“你最近都看了些什么呀?” “看到机器人偶这一条就够了。” “那种胡扯你也信?天啊,玛莎,我替你害臊。那不是真的,我研究过。” “什么!” “当然!”他高兴地喊道,“我有很多应酬要对付,而且正如你所知,我第一任妻子从印度回来便要求我花时间陪她。我想,要是我能做个自己的复制品该多好。让我的妻子远离我的生活,让她忙起来,多美好,嗯?可一切都是假的。我还是我。我想我需要改变。于是我去找爱丽丝,厌倦她之后,找了海伦·金斯利。你记得她,不是吗?再次厌倦之后,我又去找安·蒙哥马利,而这段感情也没能维持下去。噢,玛莎,我至少有六个复制品。今晚这些机械假人在镇上各个地方滴答运行,好让六个人幸福快乐。那你知道我在做什么吗,真正的我? “三十年来我第一次躺在家里的床上,读我那本蒙田的随笔,享受阅读的同时再喝一杯热巧克力牛奶,十点熄灯睡觉。这会儿我已经睡了一个小时了。我将一无所知地睡个安心觉,直到早上起床,精神焕发,身心舒畅。” “住口!”她惊声尖叫。 “我必须告诉你,”他说,“你已经用子弹切断了我的数根韧带。我起不来了。要是医生来了,不管怎样他们都会发现我的秘密。复制品足够精巧,但还不是那么好。噢,玛莎,我不想伤害你,相信我,我只想让你幸福。所以我才小心翼翼地计划我的退场。我花了一万五千美元买下这个复制品,每个细节都很完美。只是变数仍然存在,人的唾液,令人遗憾的误差。这惹怒了你。但是,你必须知道,我爱你。” 她要被折磨疯了,随时都会倒下。她必须阻止他继续说话。 “当我看见其他人也那么爱我,”他瞪大眼睛,对着天花板低语,“我就必须也为她们准备复制品,可怜的人儿。她们太爱我了。你不会告诉她们的,对吗,玛莎?答应我,你不会道破真相。我是个非常疲惫的老人,我只想要平静、一本书、一些牛奶与很多睡眠。你不会打电话给她们,泄露这件事吧?” “这一年,一整年,我都是一个人,每晚都是。”她浑身冰冷,“对着恐怖的机器说话!爱上一个不存在的人!始终孤孤单单,而我本可以和其他真正的人出去!” “我依然可以爱你,玛莎。” “噢,上帝!”她大喊一声,抓起锤子。 “不,玛莎!” 她砸烂了他的头,砸上他的胸口、失灵的手臂与紊乱的双腿。她敲向他柔软的脑袋,直到钢铁显露出来。线路突然爆炸,崩得铜齿轮散落在房间各处,发出叮当的金属声响。 “我爱你。”男人的嘴说道。她挥起锤子砸烂它。舌头从里面掉出来,玻璃眼珠滚到地毯上。她狠狠地砸这个复制品,直到里面的零件像孩子玩坏了的电动火车一样,全都散在地板上。她一边砸,一边放声大笑。 她在厨房找到几个纸箱,把齿轮、电线与金属零件装进去,封好箱子,十分钟后,传唤下面的童仆上来。 “把这个包裹递送给榆树道十七号的伦纳德·希尔先生。”她给了男孩一些小费,“现在就去,今晚送到。叫醒他,告诉他这是玛莎送给他的惊喜包裹。” “好的,来自玛莎的惊喜包裹。”男孩重复了一遍。 关上门,她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枪来回摆弄,倾听楼下的动静。包裹被搬到下面的大厅,金属轻轻发出叮当的声响,齿轮撞上齿轮,电线缠着电线,声响逐渐消失……这便是她这辈子最后听见的一切。 ———————————————————— (1)?士的宁,即番木鳖碱,一种剧毒的化学物质。 暗门怪谭 刊于《万象》(Omni) 1985年4月 仇春卉 译 克拉拉·派克已经在这栋老房子里生活十年了,可她才发现这件怪事:通往二楼的楼梯中间有一个平台,平台上方的天花板上竟然有一扇——暗门。 “啊?天哪!” 她当时正在上楼梯,突然站住了,狠狠地瞪着那扇奇怪的暗门,怀疑它到底是不是真的。 “不可能!我怎么会那么瞎呢?天哪,我家里竟然有个阁楼!” 在过去的几千个日子里,她上上下下楼梯无数次,却从来没见过这扇暗门。 “该死的老笨蛋。” 她已经忘记自己为什么要上楼了,只能悻悻地回到一楼,下去时还差点儿摔了一跤。 午饭前,她又站在暗门的正下方。她觉得自己像一个高高瘦瘦的小女孩,浅色的头发,苍白的脸色,一双过分明亮的大眼睛四处乱瞄,找到目标,然后盯住不放。 “现在我发现了这个鬼东西,该拿它怎么办呢?我敢打赌,上面一定有储物的空间。这个……” 然后她走开了,可是心中隐隐有些不安,她觉得自己的精神正在溜号,似乎要滑进一个阳光照不到的地方。 “见鬼吧!克拉拉·派克!”她在客厅吸尘的时候说,“你才五十七岁,还没老糊涂呢,天哪!” 可她还是解释不了,为什么之前一直没有留意到这扇暗门。 因为太安静了,没错。她家的屋顶从来不漏水,所以没有水滴在天花板上的声音;房梁从来没有被风吹得移位;家里也没有老鼠。如果有雨点的嘀嗒声,有房梁的呻吟,有老鼠在阁楼跳舞,她自然会抬头看,然后就能发现暗门了。 可是她的房子一直以来都很安静,所以她一直都是盲人。 “别瞎想!”她吃晚饭的时候对自己大吼一声。碗碟洗好了,她看书看到十点,然后提早睡觉。 就在当晚,她第一次听到微弱的像莫尔斯电码的嗒嗒声,另外还有嘎吱嘎吱的摩擦声。头顶的天花板像月亮一般苍白,仿佛幻化成一张没有血色的脸。那些嗒嗒声和涂鸦似的摩擦声正是从这张脸后面传出来的。 半睡半醒之间,她的双唇低吟了一声:老鼠? 然后天就亮了。 下楼去做早餐的途中,她又用那种小姑娘的眼神死死地盯住暗门,只觉得自己十根纤细的手指蠢蠢欲动,要去拿折梯。 “见鬼。”她咕哝道,“为什么要去看一个空阁楼呢?那么麻烦。算了,或者下星期再说吧。” 三天之后,那扇暗门消失了。 这句话的意思是,她忘记去看那扇暗门了,其实就相当于这扇暗门不存在了。 可是到了第三晚的午夜时分,她又听到了异响。也不知是老鼠还是别的什么东西弄的,就在那上面,竟然从她卧室的一头飘到另一头,就像乳草的幽灵正在触碰月色天花板的背面。 这个念头很古怪。以此思路引申,她又把乳草换成了风滚草或者蒲公英种子,又或者仅仅是一些从阁楼平台震下来的灰尘。 她还想继续睡,可已睡意全消。于是,她平躺在床上,双眼直勾勾地盯着天花板,似乎可以发出X射线,让那个躲在石膏板背后折腾的不知什么东西原形毕露。 那是一个跳蚤马戏团?或是一族吉卜赛老鼠上演《出埃及记》,从邻居屋子逃亡过来?最近有好几个邻居的房子都被裹得像马戏团的黑色帐篷似的,然后灭虫专家过来投几个杀虫炸弹进去,扭头就跑。然后,那些活在屋子里面的神秘生物就全部完蛋了。 未必!那些神秘生物很可能早就收拾好毛茸茸的行李,逃之夭夭了。逃去哪儿呢?当然是来三餐免费的克拉拉·派克阁楼招待所了,这里就是它们背井离乡之后找到的新家。 可是…… 就在她凝神注视的时候,怪声音又响了起来,这是长指甲刮天花板的嘎吱声。这些声音逐渐形成了固定的模式,从顶上那个密闭空间的一个角落游走到另一个角落,然后遍布整个天花板。 克拉拉·派克屏住了呼吸。 现在花样越来越多了。那些轻轻爬行移动的声音开始朝着卧室门的方向聚集。看来,上面的不知名生物想逃出去,所以正在挖掘另一道秘门。 克拉拉·派克缓慢地从床上坐起来,又缓慢地踩到地板上——她不想让地板发出嘎吱声。她慢慢地打开卧室门,把头伸出去张望。只见一轮圆月悬在楼梯平台的窗外,清冷的月光从窗口涌进来,淹没了二楼的走廊,也为她照亮了——那扇暗门。 这时候,那些声音好像感应到了她的体温,她头上无数只鬼脚突然一起涌到暗门的门框附近,在上面不停地摩擦。 天哪!克拉拉·派克想,它们听见我了。它们想让我—— 这时候,暗门突然轻轻震了一下,是阁楼上那些沙沙作响的东西正利用体重撞暗门。 接着,那些看不见的蜘蛛腿或者老鼠脚越聚越多,好像一些卷起来的发黄旧报纸正在摩擦暗门的木框,发出沙沙的声音。 这声音越来越响,越来越响。 克拉拉正要大吼:讨厌的家伙!给我滚!电话铃突然响了。 “啊!”克拉拉·派克吓得倒抽一口凉气。她觉得体内仿佛有一吨血猛地从头顶向下跌坠,像一个破秤砣似的径直朝着她的脚趾砸下去。 “啊!”她扑过去一把抓住电话,拿起听筒。她的手紧紧抓住听筒不放,好像要把它捏得气绝身亡。 “谁啊!?”她大声吼道。 “克拉拉!是艾玛·克劳利啊!出什么事了?” “天哪!”克拉拉大声说,“你把我吓死了,艾玛!你为什么这么晚还打电话给我?” 电话那头的女人住在城的另一边,她也在喘气。于是双方沉默了许久。 “我太蠢了。我只是睡不着,后来突然有一个直觉——” “艾玛——” “不,你听我说完。我刚才突然有个念头,觉得克拉拉很不妥,或者克拉拉受伤了,或者——” 克拉拉·派克不由自主地跌坐在床沿——艾玛的声音似乎有千斤重,把她压得站也站不住了。她闭上眼睛,点了点头。 “克拉拉,”远在天边的艾玛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克拉拉终于回答。 “没生病吧?房子没着火吧?” “没有,没有,当然没有了。” “谢天谢地。我笨死了。你不怪我吧?” “不怪。” “嗯,那就……晚安吧。”艾玛·克劳利挂了电话。 克拉拉·派克呆坐着,盯住电话听筒看了整整一分钟,直到听见提示音说对方已经挂机,才随手把听筒放回机座上。 她又走出去抬头看着暗门。 暗门现在已经安静了,反而是窗外有摇曳的枝叶不断敲打着木窗框。 克拉拉对着暗门眨了眨眼睛。 “你自以为很聪明,是吧?”她说道。 当晚剩下的时间里,阁楼再也没有响起爬行、跳动、低吟或者老鼠跳舞的声音。 三晚之后,那些声音又回来了,而且更响了。 “不是小老鼠,”克拉拉·派克说,“而是体型巨大的硕鼠,对吧?” 作为回答,阁楼里面的东西竟然以天花板为舞台跳起了错综复杂的芭蕾舞。没有音乐伴奏,它们用脚趾跳出最古怪的舞步,一直跳到月亮西沉。当月光消失的时候,房子突然陷入死寂。直到这时候克拉拉·派克才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终于能够重新开始喘气了。 到这个星期结束的时候,那些声音的分布模式已经具备了很明显的几何属性。怪声回荡在二楼的每一个房间里:缝纫室、旧卧室,还有图书室——这栋房子以前的住客就悠然自得地坐在这个图书室里面翻书,还可以凝神观赏窗外郁葱似海的栗树林。 到了第十个晚上,怪声变成了鼓点,打着奇特的切分节拍,没完没了地敲着。克拉拉·派克双眼瞪得像铜铃那么大,一直熬到凌晨三点,突然猛地一伸手抓起电话,拨通了艾玛·克劳利的座机。 “克拉拉!我就知道你会打给我。” “艾玛,现在是凌晨三点了,你一点儿也不奇怪吗?” “不奇怪啊!我躺在床上一直惦记着你呢。我想打电话给你,可是又觉得挺蠢的。这回真的有什么事情了,是吧?” “艾玛,你得回答我这个问题。有一间屋子,屋子里面有个阁楼,阁楼已经空置很多年了。如果这个阁楼里突然出现很多东西,这是为什么呢?” “我都不知道你家有阁楼……” “当初谁会知道呢?废话少说,这声音一开始只是小老鼠,后来变成大老鼠,现在简直像一群猫在上面四处乱蹦。我该怎么办呢?” “在主街上有一间店叫驱鼠杀虫团,他们的电话号码是——你等等。噢,在这里,是7799。你确定有东西在阁楼上?” “见鬼,整个高中田径队都在上面了。” “克拉拉,这房子以前谁住过?” “谁——” “我的意思是,这阁楼一直以来都是干净的,对吧?可是现在突然就有东西了。以前有没有人死在上面?” “死过人?” “当然了!要是那里死过人,那么你屋子里的可能根本就不是老鼠。” “你想告诉我,那些是——鬼魂?” “你不相信——” “我当然不信鬼魂。我更不信那些用鬼魂来吓唬我的所谓‘朋友’。你别再打给我了,艾玛!” “可是……是你打给我的呀!” “挂了吧艾玛!” 艾玛·克劳利挂了。 三点半,阴冷的凌晨,克拉拉·派克悄无声息地飘进走廊里。她站了片刻,然后伸手指着天花板,好像故意要惹恼它。 “鬼魂?”她低声说。 暗门的铰链隐藏在夜色之中,此刻正以阴冷夜风作润滑剂,自己给自己上油。 克拉拉·派克缓慢地转身,走回房间,上床躺下。她心里还想着刚才听到的每一下动静。 清晨四点二十分,一阵怪风把房子吹得直颤抖,把她也惊醒了。 会不会已经在走廊外面了呢? 她整个人一下子绷紧了,连忙把耳朵转过去仔细听。 轻轻地、很安静地,楼梯平台天花板上面的那扇暗门发出一丝尖锐的声音。 然后暗门打开了! 不可能!她想。 那扇门向上翻进阁楼里,然后又落下来,发出砰的一声。 真的出来了!她想。 我要去确认一下,她想。 别去! 她跳下床,两步跑到门口,把门反锁,然后飞奔回床上。 “你好,是驱鼠杀虫团吗?”她突然发现自己竟然躲在被窝里打电话,声音含混不清。 清晨六点,虽然克拉拉·派克一夜无眠,却依然起床下楼。她的眼睛刻意盯住前方,避开不看那块恐怖的天花板。 下了一半楼梯的时候,她回头一看,吃了一惊,然后笑起来。 “笨蛋!”她大叫一声。 因为那扇暗门根本就没打开。 暗门是关着的。 早上七点半,天朗气清。她拿着电话说道:“请问是驱鼠杀虫团吗?” 中午,驱鼠杀虫团的检查车停在克拉拉·派克门前。 检查员提曼斯先生是个年轻小伙子。他懒懒散散地走过来,一脸的不屑。看他那么傲慢,克拉拉知道这人肯定对世上一切老鼠、白蚁、老处女甚至半夜的怪声都了如指掌。只见他一边迈开脚步,一边昂然四顾,脸上是斗牛士似的那种充满阳刚之气的倨傲神色,也像一个跳伞运动员刚刚从天空回到地上,还像一个花花公子坐在床边,背对着猎物抽事后烟。可在他按响她门铃的那一刻,他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克拉拉一打开门,就想立即把门甩回去关上,因为他正在用一种恶心的眼神把她的衣裳、她的血肉和她的内心一层一层地剥开。他的微笑充满了醉意——他是被他自己陶醉了。对付这种人,只有一个办法。 “别傻站在那儿!”她吼道,“开始干活儿呀!”她随即转身走开,撇下那家伙在身后,脸上只有错愕。 用这种方式和他说话的女人绝对不多。克拉拉·派克回头瞥了他一眼,看看这一招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只见他仔细端详着大门,然后显示出好奇的样子,这才走进屋子。 “这边!”克拉拉叫道。 她穿过走廊,沿着楼梯走到两层楼之间的平台上,平台上已经放了一把金属折梯。她把手猛地向上一伸,直指那扇暗门。 “阁楼就在这里,看你能不能弄清楚上面那些鬼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你干完活儿之后可别给我漫天开价,还有,你从阁楼下来的时候要先把脚擦干净。我这就买东西去了,我不在的时候你不会把我房子也搬空吧?我能信任你吗?” 她的每句话都像一记重拳砸在他头上,打得他满脸通红、目泛泪光,眼看已经摇摇欲坠了。他还没来得及回答,克拉拉已经走下楼梯平台,套上一件薄大衣。 “你知道阁楼老鼠发出的声音是怎样的吗?”她头也不回地问。 “我他妈当然知道了!大婶!”他答道。 “你嘴巴放干净点儿。你知道大老鼠吧?我阁楼里面就可能有大老鼠,甚至是更大的东西。在阁楼里面能有什么动物比大老鼠还大?” “这一带有浣熊吗?”他问道。 “可它们是怎么溜进来的呢?” “你连自己的房子也不清楚吗?大婶!我——” 这时候他们两人同时闭嘴了。 因为上面突然传来了声响。 起先只是轻微的一点噪音,然后变成擦刮声,紧接着是心跳般砰一声。 阁楼里面有东西在移动。 提曼斯看着那扇紧闭的暗门,眨了眨眼睛,鼻子里哼了一声。 “喂!”他喝道。 克拉拉·派克很满意地点了点头,一边戴手套一边看着他,还整理了一下帽子。 “这声音听起来好像是——”提曼斯先生拖长了声音。 “嗯?” “以前住过这栋房子的人里面,有没有出海航行的船长?”他终于问道。 这时候,那声音又响起来,这次动静更大了,似乎有很重的东西在移动,整栋房子都跟着动了一下,还发出嘎吱嘎吱的呻吟声。 “听起来像货物。”提曼斯闭上眼睛听着,“船上的货物,轮船转向的时候,货物会移位。”他突然哈哈大笑,睁开了眼睛。 “天哪!”克拉拉试图想象那个场景。 “另一个可能性,”提曼斯先生皮笑肉不笑地看着天花板,“你在上面有一个温室,或者类似的东西。听声音有点像植物在生长,或是一坨像狗屋那么大的酵母,一个劲儿地疯长,完全失控了。我以前听说有个家伙,在地窖里面培养酵母,然后……” 前面的纱门砰地关上了。 克拉拉·派克已经站在了门外。她讨厌他讲这种无聊笑话,于是恨恨地瞪着屋里,叫道:“我一个小时后回来,你赶快跳上去干活儿!” 她怒气冲冲地向外疾走,却听到他的笑声一直跟在身后。她稍作迟疑,回头一看。只见那个该死的蠢货正站在梯子旁边抬头观看,然后耸了耸肩,做了一个“豁出去了”的手势,随即像一个水手似的爬上了折梯。 一小时后,克拉拉·派克赶回来了,驱鼠杀虫团的车还静静地停在人行道旁。 “真见鬼,”她对着车子咒骂,“还以为他已经干完了。这怪人四处乱窜,说脏话……” 她停下脚步听屋子的动静。 死寂。 “怪了。”她喃喃自语。 “提曼斯先生!”她大声叫道。 然后她突然意识到自己距离打开的前门还有二十英尺那么远。于是她走上前,隔着纱门喊道:“屋里有人吗?” 她一步一步地走进家门,顿时陷入一片与往昔一样的死寂之中。在过去的死寂里,小老鼠还没开始变大老鼠,大老鼠还不懂得在阁楼地板上跳舞,也没变成一些更庞大更黑暗的东西。而此刻的死寂,如果将它吸进体内,足可让你窒息。 她在楼梯底部徘徊,不时抬头注视上面。她买回来的食品杂货还没放下,抱在怀里就像搂着一个死婴。 “提曼斯先生——” 整栋房子里没有一丝声响。便携式折梯还立在楼梯平台上等待着。 暗门依然紧闭。 哼!他显然不在上面!她想,他不可能爬上阁楼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这个该死的笨蛋竟然溜走了。 她转身瞥向外面,他的卡车被遗弃在路边,任由正午的烈日烤炙。 我猜是他的车出故障,他去找人帮忙了。 她把买回来的食品杂货扔到厨房地上,然后不知道为什么,她点上一根烟,抽完,又点一根——这是她许多年来第一次抽烟。然后她开始做午餐,长柄平底煎锅磕得砰砰响,电子开罐头机也嗡嗡嗡地吵个不停,厨房里顿时一片喧闹。 房子聆听着这片噪音,没有一点反应。 下午两点,她再次被死寂笼罩,仿佛陷在一团地板蜡里面。 “驱鼠杀虫团。”她一边说一边拨打电话。 半小时后,驱鼠杀虫团的老板骑着摩托车来了,看来是打算把那辆被扔在路边的公司卡车开回去。走进纱门的时候,他提了提帽子,向克拉拉·派克致意,然后聊了几句。接着他就开始观察屋子里面的几个空房间,思量这里为什么一片死寂。 终于,他开口说话了。“没事儿,大姐,查理这家伙最近喝醉了好几回,明天他一上班我就炒他的鱿鱼。刚才他在这儿做了什么事情?” 说到这里,他的目光顺着楼梯找到那把折梯。 “噢,”克拉拉·派克连忙答道,“他只是四处看。” “这样吧,明天我亲自来。”老板说道。 趁着下午天色尚早,老板匆忙开车走了。克拉拉·派克慢慢地走上楼梯,仰起脸对着天花板,盯着那扇暗门。 “他也没有看见你。”她低声说道。 阁楼里面,房梁没有抖动,老鼠也不再起舞。 她一动不动地站着,仿佛一尊雕像。阳光正在慢慢移动,向前门退却,她也感觉到了。 为什么?她感到奇怪,我刚才为什么不说实话呢? 那么,首先来说,那扇暗门是关着的,对吧? 其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她想,从今以后我再也不让任何人爬上那架梯子了。这样做蠢吗?古怪吗? 她很早就开始吃晚餐,一边吃还一边竖起耳朵听着。 她把碗碟洗了,全程保持高度警惕。 她十点就睡觉了,不过今晚睡在楼下那个空置了许多年的用人房间里。为什么选择睡这里呢?她自己也不清楚,反正她就是想睡在这里。此刻她躺在床上,感受着脉搏在眉心和颈中跳动,耳朵也在隐隐作痛。 她就这样等着,等得全身僵直,就像是在被单下面雕刻出来的一座坟墓。 午夜时分,一阵风吹过,刮进几片树叶,落在床单上。她的双眼猛地睁大。 房梁突然颤抖了。 她抬起头。 阁楼传来一阵极轻微的呢喃声。 她坐起来。 那声音越来越响,也越来越沉重,仿佛有一头不可名状的巨大怪兽在黑暗中徘徊。 她把双脚放在地板上,坐在床边,低头凝视自己的脚。怪声又在高处响起,像是兔脚刮地,又似一颗巨大的心脏在跳动…… ———————————————————— (1)?乳草,夹竹桃科的一属植物,种子纤细轻盈,会随风散播,故作者将之比喻为幽灵。 再来一段圆滑音 刊于《万象》(Omni) 1995年秋 仇春卉 译 仲秋的花园,芬特里斯坐直在椅子里仔细聆听。他手里的饮料一口也没喝,他的朋友布莱克被晾在一旁无人理睬,漂亮房子他不留意,连美好天气也被他忽略了——因为空中传来一阵阵天籁,就像喷泉似的洒落在他们头顶。 “天哪!”他说,“你听见了吗?” “听见什么?那些鸟儿?”布莱克一边反问,一边做着与他恰恰相反的事情:喝饮料,看天气,欣赏豪宅,却完全忽略了鸟儿的叫声,直到芬特里斯问起才留意到。 “天哪!你快听!”芬特里斯大叫。 布莱克听了一下。“挺好。” “你先把耳朵掏干净!” 布莱克漫不经心地做了一个掏耳朵的手势。“掏完了。” “该死的,你别耍宝了。我是叫你认真听,它们在唱一段旋律。” “小鸟唱歌,正常啊。” “不,不正常。一般的鸟或许能够把五六个,最多七八个音符拼凑起来,反舌鸟的声音或许更加多变,但也不能唱整段的旋律。这些鸟儿不一样,你闭嘴仔细听听。” 两人着了魔似的坐着,布莱克的表情渐渐融化了。 “见鬼!”他终于说,“它们确实是在唱一段连续不断的旋律。”他身体前倾,全神贯注地聆听。 “是的……”芬特里斯喃喃地说。音符像雨点般不断从树上蹦下来,洒落在两人头上。他闭着眼睛,跟随节拍一个劲儿地点头。“……天哪……真的呀。” 布莱克站起来,想走到树底下向上看。芬特里斯狠狠地低声喝止他:“别捣乱。快坐好,别动!我的铅笔呢?呃……” 他四下瞄了两眼,找到一支铅笔和一个笔记本,随即闭上眼睛,在本子上盲目地写起了狂草。 鸟儿仍在歌唱。 “你不会真的把它们的歌记录下来了吧?”布莱克说道。 “那你看我在干什么?别吵。” 芬特里斯的双眼不时睁开一下,在本子上画五根线,然后把音符往里塞。 “我都不知道原来你懂得读谱。”布莱克震惊了。 “我学过小提琴,只是后来我爸爸把琴砸了。求你别说话了!就是这个,这个,对了!” “唱慢点儿,”他低声道,“等等我嘛。” 鸟儿似乎听到了他的恳求,一改轻快活泼的曲风,鸣声不再嘹亮,反而变得婉转。 一阵风搅动了树叶,就像一位无形的指挥家下了命令,歌声戛然而止。 芬特里斯此时已经满头大汗。他停下手中的笔,瘫倒在座椅上。 “天哪!”布莱克大口喝着饮料,“刚才怎么回事?” “我在写一首歌。”芬特里斯注视着自己在纸上匆匆写就的乐谱,“或是一部交响诗。” “给我看看。” “等一下。”树轻轻地晃动,却没有蹦出新的音符。“我想确认它们已经唱完了。” 一片静默。 布莱克拿起那几页纸,目光转向纸上的音阶。“我的老天爷啊!”他吃惊地说,“这些真的是旋律啊!”他抬头看着树顶,鸟鸣没有了,翅膀的扑腾也没有了,只剩下一片厚重的碧绿。“那些鸟儿是什么品种?” “这些是永恒之鸟,是完美音乐汇集了天地日月精华而生出来的小动物,”芬特里斯说,“有些东西造就了它们,还让它们生来就有后代,后代的名字就叫歌曲——” “胡说八道!” “怎么胡说八道了?造就它们的可能是空气中的某些成分,可能是它们在黎明时分吃的种子里面的某些物质,也有可能是天气和气候的突变,天知道。可是它们现在是我的,还有这首美妙的曲子,也是我的。” “话虽这么说,”布莱克说道,“不过这怎么可能呢?” “奇迹发生的时候不要质疑。天哪,那些小鸟儿可能一直都很厉害,长年累月把这些不可思议的好歌吐出来,却没有人去听。今天,有史以来第一次,终于有人听了。那个人就是我!现在我要考虑的是,怎么好好利用这份天赐的厚礼。” “你不会真的想——” “我已经一年没工作了。我封存了计算机,提早退休,今年才四十九岁,就已经无聊到整天跟朋友说要织流苏花边给他们装饰墙壁。我应该选哪个?朋友?流苏花边?还是莫扎特?” “你是莫扎特吗?” “我只是他的私生子。” “一派胡言!”布莱克大声说。他抬起脸正对着树顶,仿佛用一把大口径短铳枪指着树顶,眼看就要一枪把合唱团轰散了。“那些树、那些小鸟只不过是一个罗夏墨迹测试。它们的叫声其实只是一团乱糟糟,根本就没有什么可分辨的曲调,也没有什么特殊的节奏。所谓旋律,只是你自己的潜意识把某些音符从混乱中筛选出来了而已。我刚才还真的被你愚弄了,可我现在心清目明,不再上当啦!你从小就爱作曲,只是这个欲望一直被压抑在心底罢了,所以现在你才会让一群笨鸟揪着你的耳朵走。快把笔放下吧!” “你说的才是一派胡言呢!”芬特里斯大笑道,“我们俩游手好闲了十二年,快闷死了,现在其中一人终于找到理想的职业,你只不过是妒忌我罢了。我应该沿着这条路走下去,边听边记,边记边听。你快坐下来,别妨碍了音效。” “就算坐下来,”布莱克大声说,“我也——”他用双手捂住两只耳朵。 “也行,”芬特里斯说道,“这么奇妙的现实,你就尽管逃避吧。我还得修改几个音符,算是给我这个意外得到的小宝贝接生。” 他抬头瞥了树顶一眼,低声道:“等等我。” 树叶沙沙作响,随即陷入寂静。 “疯子。”布莱克咕哝道。 一个、两个、三个小时之后,布莱克进出藏书室好几次,开始还放轻脚步,后来脚步声如雷贯耳。他大声问:“你在干什么?” 芬特里斯正伏案奋笔疾书,答道:“正要完成一组交响乐。” “就是你在花园开了头的那个?” “不是我,是小鸟开的头,是小鸟!” “小鸟就小鸟吧。”布莱克慢慢凑上来,看着那些疯狂的笔迹,“你怎么懂得作曲呢?” “主要是它们作的,我只是增加一些变奏而已。” “瞧你这股自负的劲儿,鸟类学家知道了一定恨死你,非把你批臭不可。你以前尝试过作曲吗?” “没有,”他的手指上下翻飞,迂回旋转,在桌面上摩擦,“今天才开始的。” “你这是在抄袭那些唱歌的小鸟,你当然心知肚明了,对吧?” “借!布莱克,是借!比如说一个挤奶女工在黎明时分一边工作一边唱歌,要是她哼哼的旋律有幸被法国作曲家柏辽兹借用,嘿嘿!又比如说,如果捷克音乐家德沃夏克听到一个弹班卓琴的南方佬弹《念故乡》,就把这一段偷去补齐了《新世界交响乐》,为什么我就不能够织一张网捕获几个音符呢?好了,乐章终结!大功告成!帮我起个标题吧,布莱克。” “我?我可是五音不全哪。” “叫《皇帝的夜莺》,如何?” “俄国那位斯特拉文斯基用过了。” “《群鸟》?” “那是希区柯克的电影。” “该死的!这个呢—《困在镀金鸟中的约翰·凯奇》?” “英明啊!可惜没人知道约翰·凯奇是谁。” “嗯……这样的话……我想好了!” 然后他写道:《喜鹊四十七,烤在一张馅饼里》。 “你说的那个应该是黑鸟。还不如用约翰·凯奇算了。”“别废话!”芬特里斯拨通电话,“喂,是威利吗?能过来一下吗?对,一件小活儿,交响乐方面的项目,是帮一两个朋友联系的。你们交响乐团通常是怎么收费的?是吗?可以啊,那就今晚见吧!” 芬特里斯挂了电话,抬头凝视着树顶,眼神中充满了惊叹。 “接下来会怎样呢?”他喃喃自语。 一个月后,这部作品的名字被精简为《喜鹊四十七》,由格兰代尔室内交响乐团首演。演出后全场起立鼓掌,评论界好评如潮,这个结果有点令人难以置信。 芬特里斯喜极忘形,全情投入地参加各种演出,大型的、小型的,交响乐团、歌剧表演,只要是演出邀约就来者不拒。这几个星期以来,他每天都听着树上小鸟的奇特合唱,却什么也没有记下来,因为他想观望一下,看看这个“喜鹊”实验的奇迹能否被重复。这段时间,好评如暴风骤雨般袭来,乐评人上蹿下跳地争相赞美。于是芬特里斯知道了,这时候应该乘着东风未尽,再接再厉。 于是,新的作品陆续面世了:《翅膀》《飞翔》《夜唱团》《幼鸟牧歌》《巡逻在拂晓》,每一曲新作品都受到一轮全新的热烈吹捧。乐评人对优秀的作品总是恨之入骨,可现在他们却不得不一致给予好评。 “到现在,”芬特里斯说,“我应该早已嚣张得众叛亲离了,可是全赖那些小鸟警醒我保持谦虚。” “还有就是,”布莱克坐在树下,等待着小鸟用歌声为他们祝福,继续奉上神赐的音乐作为精神食粮,“你该闭嘴了。那些又笨又坏的作曲家很快就会蜂拥过来躲在树丛里面,一旦他们发现了你的秘密,你就要变成明日黄花、过气的小贼。” “小贼!天哪,说得好!”芬特里斯大笑道,“小贼。” 谁料他们居然一语成谶。 凌晨三点,芬特里斯往外瞄了一眼,竟然看见一个矮小的身影高举双手,拿着一个手持磁带录音机,一动不动地站着,嘴里轻轻地吹着口哨,扮作鸟鸣。眼看这招不灵,这个若隐若现的小贼试着扮鸽子咕咕叫,然后扮黄鹂、扮公鸡,还手舞足蹈地转圈。 “你去死吧!”芬特里斯扑出去,发出霰弹枪声似的一声怒吼,“何方小贼竟敢擅闯老子的花园?是沃尔夫冈·菩劳蒂吧?沃尔夫冈你出来!给我滚蛋!” 菩劳蒂吓得录音机也摔地上了,急忙纵身跃过一丛灌木,扎着满身荆棘尖刺,落荒而逃。 芬特里斯一边咒骂一边捡起一个被落下的笔记本。 本子上面写着“夜之歌”三个字,磁带录音机里是一段很好听的鸟声合唱,竟然有萨蒂的风格。 打那以后,越来越多小贼在午夜光临,熬到黎明才走。芬特里斯意识到,这帮小贼很快就会扼杀他的创造力,使他陷入沉寂。他现在终日在花园里徘徊,也不知道应该用什么种子去喂他那些美丽的小鸟,于是他拼命给草地浇水,把虫子都灌出来,好让小鸟有东西吃。在一个个无眠的夜晚,他挺着疲惫的身躯守夜,偶尔打个盹,醒时就会发现沃尔夫冈·菩劳蒂那几个狡猾的爪牙骑在墙上,引诱小鸟唱咏叹调。有一晚,他们甚至爬到树上哼哼唧唧的,想勾引小鸟跟着唱。 霰弹枪才是最终答案。那一声轰天巨响之后,花园清净了整整一个星期。可是,一个星期之后,竟有人趁着夜色来做了一件伤天害理的坏事——那人悄悄地把这棵树的枝条砍掉,还把整棵树锯断了。 “啊!这帮妒贤嫉能的作曲家!可怕的谋杀犯!” 于是所有小鸟都飞得无影无踪,莫扎特二世的艺术生涯也一起完蛋了。 “布莱克!”芬特里斯吼道。 “好朋友,我在这里。”布莱克一边回答一边抬头,只见原来那片郁葱已经没了,只剩下一块荒凉的天空。 “你的车停在外面吗?” “如无意外,应该还在吧。” “开车!” 开车找小鸟可不比找猫找狗,谈何容易?俗语说:宁要手上雀一只,莫贪林中鸟一双。现在林中那群爱唱《洛基山之春》的鸟高音全走丢了,按这句话的说法,他俩需要抓捕的小鸟简直可以凑成摩门教天幕合唱团了。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两人依然匆匆忙忙地在各个街区潜行穿梭,在每一个花园驻足聆听。一开始两人精神饱满,那劲头就像黄鹂在半空中飞舞着唱《哈利路亚》,几番折腾之后,两人一下子从半空摔下来,垂头丧气的,变成了徘徊在苍凉暮色中的两只落寞小麻雀。 他们在沥青路和绿树丛的无尽迷宫中穿梭,反复经过相同的地方,依然是一无所获。终于,布莱克点燃烟斗,发表了一个猜想。“你有没有想过,”他躲在烟雾后面幽幽地说,“现在是什么季节?” “季节?”芬特里斯很生气地反问。 “嗯,那天晚上树倒了,那些小歌唱家狼狈逃窜。无巧不成书,那天正好是立秋,对吧?” 芬特里斯握紧一只拳头,捶着自己的眉头。“你的意思是?” “你那群朋友飞走了,其实是迁徙。它们现在恐怕已经飞到墨西哥了。” “如果它们是候鸟的话。” “你认为它们不是?” 又是一阵痛苦的沉默,他往自己头上又捶了一下。“该死啊!” “没错。”布莱克说。 “兄弟。”芬特里斯说道。 “在。” “开车回家吧。” 在期待中度过的一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这一年里,绝望在萌芽,灵感也在复苏。然而芬特里斯明白,从本质上看,这事情只是另外一个版本的双城记罢了,可惜他不知道另一座城市在哪里。 他想,我那些唱歌的小鸟,每年秋天就向南飞,春天又成群结队涌回北方,沿路还在进行无伴奏大合唱。我竟然想不到也猜不出它们是这样的流浪者,我怎么那么笨呢? “这样等下去,”他告诉布莱克,“我都要疯了!那电话一刻也不消停……” 电话铃响了,他拿起话筒,就像哄小孩似的说:“好,好的,那还用说?快了。什么时候?很快很快。” 他挂了电话,说道:“是费城交响乐团。他们想要另一组曲子,要求和第一篇同等质量。今天清早打电话来的是波士顿交响乐团,昨天的是维也纳爱乐乐团。我总是敷衍说‘很快’。具体什么时候能交稿?那就只有老天才知道了。一帮追债的疯子!他们之前还像天使一样对我唱颂歌,现在那些天使都变成什么了?” 他把一沓墨西哥、秘鲁、危地马拉、阿根廷的地图以及天气图扔到桌上。 “往南去多远呢?我要不要把布宜诺斯艾利斯和里约热内卢巡视一遍?还有墨西哥的马萨特兰和库埃纳瓦卡?然后呢?竖起耳朵四处乱逛?像斑点猫头鹰似的守在树下等着鸟粪砸下来?闭上眼睛靠在树旁等候那些准旋律和遗失的和音从天而降?阿根廷的乐评人会不会蜂拥而来取笑我这副狼狈样子呢?我决不能让别人知道我去研究什么、目的是什么,否则他们肯定笑爆了。可是我应该去哪座城市?应该站在哪种树下?和我院子里这棵树一样的树吗?它们总是选择相同的栖息处吗?难道是厄瓜多尔或者秘鲁有什么特别之处?天哪!我会浪费好几个月在那边瞎猜乱转,最后带着满头鸟食和一身雀屎回家。我该怎么办啊,布莱克?你倒是说句话呀!” “这个……首先来说吧……”布莱克填满烟斗,点着了,然后徐徐呼出一个带着烟草香气的好主意,“你可以先把这个树墩弄走,再种一棵新的树。” 他们正在绕着树墩转圈,不时踢两脚,希望能踢出灵感。芬特里斯这时刚刚伸出一只脚,闻言立即僵住了。“再说一次?” “我说——” “天哪!你真是天才啊!来,让我亲一下。” “免了免了,拥抱一下吧。” 芬特里斯狠狠地抱了他一下。“好兄弟!” “不必多说!” “我们去找铁锹和铁铲吧。” “您请。我观望好了。” 芬特里斯连忙跑回家里,一分钟后就拿了一把铁铲和一个鹤嘴锄过来。“你真的不和我一起动手?” 布莱克吸着烟斗喷着烟雾。“再说吧。” “一棵长成的树要多少钱?” “要很多很多钱。” “嗯,不过,如果这里是那些鸟儿的固定栖息地,如果它们都会回来……” 布莱克又喷了一口烟。“那可能就值回买树的钱了。你就能写出查尔斯·芬特里斯第二号交响乐《初开》之类的。” “《初开》或者《回归》。” “反正就是那类名字。” “或者——”芬特里斯挥起鹤嘴锄砸在树墩上。 “《重生》!”他又砸了一下。 “《欢乐》。”又一下。 “《春收》。”一下。 “《让天堂回响》,怎么样,布莱克?” “我宁愿选另一个。”布莱克说道。 树墩拔走了,新树也买好了。 “不用给我看账单,”芬特里斯吩咐会计,“你去付就好了。” 这是他们能够找到的最高的树,和之前砍掉那棵同属一科。他们把这棵新树种好了。 “要是我的合唱团还没回来这树就死掉,那可怎么办?”芬特里斯问。 “要是这树活了,”布莱克说道,“可你的合唱团没回来,那又怎么办?” 新树种下之后,看来一时半刻不会有生命危险;可他们并不觉得它长得有多么生机勃勃,似乎也没有准备好迎接那群来自遥远南方的小歌唱家。 这时候,天空和树上一样,空荡荡的。 “难道它们不知道我在等着吗?”芬特里斯说道。 “应该不知道,除非——”布莱克提议,“你在大学读的专业是洲际传心术。” “我向鸟类观察协会的人咨询过,他们说,虽然燕子总是在某一天回到加州卡皮斯特拉诺,误差很小,可是其他种类的候鸟通常会晚一两个星期。” “如果我是你,”布莱克说,“我就会在等待期间,投入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当中,这样可以分散注意力。” “我刚刚才结束了一段爱情。” “既然这样,”布莱克说,“那你就自作自受吧。” 时间过得太慢了,分钟、小时、天、周……一轮比一轮过得慢。 布莱克打电话来:“还没回来?” “还没回来。” “可怜哪!你现在形容憔悴,我实在不忍心袖手旁观。”说完布莱克就挂了电话。 最后一晚,芬特里斯几乎把电话从墙上扯了下来,因为他害怕波士顿交响乐团再打电话来催。他把斧头靠在树干旁边,然后向着这棵新树和空荡荡的天空慷慨陈词。 “最后通牒!”他说,“如果明早七点之前还不出现,咱们就一拍两散。” 说完,他用斧刃蹭一下树干,仰头猛灌两杯伏特加,酒精似乎要从双眼喷射而出。然后他就回去睡觉了。 夜里他醒了两次,窗外唯有轻风拂叶的声音,并没有一点歌声。他梦见鸟儿都回来了,清晨醒来才知道只是一场梦,不禁潸然泪下。 可是…… 这种情景,老式的小说里会写“看官且听”。 他闭上眼睛,仔细倾听。 然后,他站起身向窗外看,那棵树变胖了,好像在一夜之间挂了许多看不见的沙袋。树上有轻微的骚动,并不是轻风吹拂引起的晃动,而是树丛中有些东西把树叶编织成了一个整体,按照节拍在舞动。他紧张得不敢再看下去,只能躺回床上,强忍着渴望导致的痛苦,努力思考身边这一切。 一声鸟鸣盘旋着跃进窗口。 他等着。 寂静。 继续啊!他想。 又一声鸟叫。 忍住呼吸,他想,别让它们知道你在听。 别发出任何声音。 第三声,第四声,然后是第五、第六、第七个音符。 天哪!他想,这不会是一帮冒牌的吧?可别把我的真爱吓跑啊! 接下来是一串音符,五个。 他暗自祈祷,可能它们只是需要热身吧。 又传来十二个音符,依然没有特别的音色和节奏。他眼看就要大发雷霆,就像一个疯狂的指挥要赶走整个乐团。就在最后的关头— 奇迹发生了。 一粒粒音符连成一个个小节,再汇成顺畅似流水的旋律,如春潮般喷薄而出,整棵大树仿佛开满了欢乐之花。小鸟合唱团齐声高歌,正式宣布回归。 就在它们演唱的时候,芬特里斯偷偷伸手拿来一个本子和一支笔,藏在被单下面,以免纸笔摩擦声扰乱了鸟儿的歌唱。歌声婉转起伏,燃亮了空气,从树梢一直烧进他的灵魂深处,给他心里注满喜悦与和谐。他的手也在不停地写着,把这一切都记录下来。 电话铃响了,他连忙拿起话筒,是布莱克询问他等来没有。他不回答,只是把听筒拿到窗前。 “我要死啦!”布莱克惊叹道。 “不,你要成仙了。”作曲家芬特里斯喃喃说道。 他在本子上写下《第二号交响乐:欢笑》,然后仰头向天,轻声说道:“请放慢一些。要圆滑音,不要急促音。” 大树和树上的鸟儿顺从地照做。 急促音消失殆尽,圆滑音统领全曲。 ———————————————————— (1)?约翰·凯奇(John Milton Cage Jr.,1912—1992)美国先锋派古典音乐作曲家。 (2)?欧洲广为传唱的民谣《六便士之歌》中有将二十四只黑鸟烤在馅饼里的情节。 (3)?萨蒂(éric Alfred Leslie Satie,1866—1925)法国作曲家,是20世纪法国前卫音乐的先声。 殡葬人的秘密 刊于《怪谭》(Weird Tales) 1947年1月 张晶眸 译 班尼迪克先生走出了他的小房子,站在门廊上,太阳和人群令他羞涩而恐惧。一只小狗跑了过去,眼睛里闪着机灵,机灵到班尼迪克不敢与它对视。一个小孩子透过教堂墓园的锻铁大门看过来,班尼迪克对孩子浅淡却尖锐的好奇心感到畏惧。 “你是办葬礼的。”孩子说。 班尼迪克畏缩着,没有说话。 “这个教堂是你的?”最终,孩子问道。 “是的。”班尼迪克说。 “还有举行葬礼的地方?” “是的。”班尼迪克有些困惑。 “那院子、石头还有坟墓呢?也是你的?”孩子问道。 “是的。”班尼迪克回答,颇有些骄傲。这是事实,是件奇事,也是件幸事,令他多年来都很忙碌,在半夜哼唱着歌。首先,当浸信会的人搬到住宅区的时候,他拥有了教堂和教堂的院子,还有几个长着青苔的坟墓。然后,他为自己建造了一个小小的哥特式的殡仪馆,当然,上面布满了常春藤。然后,他顺便又为自己建了一座小房子。对于班尼迪克来说,死是非常方便的。他把你的遗体带进殡仪馆又带出来,造成最少的混乱,赐予最大的祝福。无需殡葬游行!这是他登在晨报上的巨幅广告。从教堂出来,直接埋入土里,干净快捷。使用最好的防腐剂! 那孩子继续看着他,他感觉自己像是根被风吹灭的蜡烛。他太自卑,任何活着的或是动着的东西都会让他感到抱歉和忧郁。他一向都同意别人的看法,从未想过争论、大吼或是拒绝。无论你是谁,只要班尼迪克在街上看到你,他都会用那羞涩而漫无目的的小眼睛看着你的鼻孔,盯着你的耳朵或是检查你的发迹线,绝不会直视你的眼睛。他还会把你的手捧在他冰冷的手中,好像那是一件无价珍宝,正如他对你说的:“你肯定是对的。” 但是,当你跟他交谈的时候,你总是会觉得他从未听进去你说的任何一个字。 现在,他站在门廊上,对那个盯着他看的小孩说道:“你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他生怕那个孩子不喜欢他。 班尼迪克先生从台阶上走下来,走出了大门,一眼都没看自己那所小小的殡仪馆。他要把那份愉悦留到之后再享受。予以事物正确的优先级是非常重要的。现在就开心地想那些躺在殡仪馆里等待他的手艺的尸体并不值得。不,最好还是遵循他的日常惯例,还是让冲突先开始吧。 他知道去哪里能够激怒自己。他花了半天时间在小镇里走来走去,让自己淹没在邻居们的优越感中,溶解在自己的卑微感中,沐浴在汗水中,任凭心脏和大脑打成颤抖的结。 他与药剂师罗杰斯展开了一场毫无意义的晨间闲谈。他攒下并收藏了罗杰斯发送给他的所有嘀咕、奇声怪调和侮辱。罗杰斯总是喜欢说殡葬从业者的坏话。“哈,哈。”听着最新的针对他的笑话,班尼迪克大笑起来,而他实际上想大哭。 “给你,你这个冷冰冰的家伙。”在这个特别的早上,罗杰斯说道。 “冷冰冰的家伙,”班尼迪克说,“哈,哈!” 在药店外面,班尼迪克遇见了承包商斯泰弗森特。斯泰弗森特在发表见解之前先看了看表,估计了一下他想在班尼迪克身上浪费多少时间。“哦,你好,班尼迪克,”斯泰弗森特吼道,“生意怎么样?我敢打赌你得拼了老命。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是说,我敢打赌你得拼了老——” “是的,是的。”班尼迪克含糊地轻笑,“那您的生意怎么样了,斯泰弗森特先生?” “我说,你的手怎么会这么冷啊,老家伙班尼?你还在打冷战呢。你肯定刚给一个冰冻的女人做完防腐!嘿,那也不赖啊。你听见我说什么了吗?”斯泰弗森特捶着他的后背吼道。 “挺好的,挺好的!”班尼迪克喊道,脸上挂着憔悴的微笑,“日安。” 就这样继续,班尼迪克和一个又一个人打招呼。他遭受一个又一个打击,就像是一片丢弃垃圾的湖。人们一开始只是丢小小的鹅卵石,而当他们发现班尼迪克没有一丝波澜,也不做一点反抗的时候,他们就开始丢石头、砖块和大鹅卵石。班尼迪克是没有底的,也不会有水花和沉积物。湖不会回应。 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变得更加无助,对他们越发气愤。他从一栋建筑走到另一栋,进行更多的小会面和交谈,带着一种非常真实而自虐的快感憎恨着自己。他想象即将到来的夜晚的愉悦,然后继续白日里的受辱巡游。他一次又一次地听凭这些愚蠢自大的恶霸侮辱自己,向他们卑躬屈膝,像捧着小饼干一样把他们的手捧到自己的胸口,只求被他们嘲笑。 “你在这儿啊,绞肉机。”开熟食店的弗令格说,“你的那些咸牛肉和腌大脑怎么样啦?” 自卑感越发强烈。随着最后一句侮辱和残酷隐忍的结束,班尼迪克疯狂地看腕表,等待那一刻降临,转身跑过整个小镇。他现在处于巅峰时刻,他已经全都准备好了,准备好工作,准备好去做所有必须要做的事情,然后好好享受。一天中糟糕的部分已经过去,愉快的部分现在开始了! 他充满渴望地跑上了殡仪馆的台阶。 那个房间像一场雪,正等待着他。那里有白色的小丘和昏暗中床单下的苍白轮廓。 门被推开了。班尼迪克站在门口,光芒勾勒出他的身影。他仰着头,一只手举起,像是在做夸张的敬礼动作,另一只手以不自然的硬度握着门把。 他是归家的傀儡主人。 他在他的剧院中央站了整整一分钟,脑海中或许有雷动的掌声。他没有移动,只低下头,对鼓掌的观众表达卑微的谢意。 他小心地脱下大衣挂起来,把自己套进一件崭新的白色工作服中,专业而利落地扣上了袖口,然后一边看着周围的好朋友们,一边洗手。 这真是美好的一周,有许多家庭的遗骸躺在床单下,班尼迪克站在他们前面,觉得自己在成长,成长,耸立,越长越高。 “就像爱丽丝一样!”他惊讶地对自己喊道,“越长越高,越来越好奇!”他扭了扭自己的手腕。 和那些死人待在这个房间的时候,他从未放下最初的疑问。当他发现自己是研究人体的大师之时,他既高兴又困惑。在这里,他能随心所欲地处理他们,而他们必须,也只能礼貌地与他合作。他们没法跑开。现在,一如往常,他感到自己很放松,恢复了活力,就像爱丽丝一样成长,再成长。“噢,太高了,噢,太高了,真是太高了……我的头……都要撞上……天花板了。” 他绕着床单下的人体走来走去。他感觉自己像从电影中走出来的一样,强壮,警惕,对自己很有把握。他感觉所有人都在看着他,他非常英俊,非常正确,非常勇敢,拥有所有电影中所有英雄的品质。他的嗓音那么洪亮,那么有说服力,他左边的眉毛和着他的调子,他右手的手杖敲着正确的节拍。有时候这种电影般的催眠会一路持续到他回家,甚至带入梦乡。这就是他在生活中仅有的两种美好时光—在电影里,或是在自己那冰冷的小剧院里。 他沿着安眠的观众席走着,看着白色卡片上的名字。 “沃尔特斯夫人,史密斯先生。布朗小姐。安德鲁先生。啊,各位,下午好!” “您今天过得怎么样啊,谢尔姆德夫人?”他掀起一张床单,就像要寻找躲在床下的孩子,“亲爱的女士,您看起来真是光彩照人。” 谢尔姆德夫人在世时从未同他交谈,她永远都像一座巨大的白色雕像般走过,裙子下面仿佛藏着滑冰鞋,她行走时看起来优雅又泰然自若,像在滑翔一般。 “我亲爱的谢尔姆德夫人,”他拉过一张椅子坐下,透过放大镜凝视,“您意识到了吗,我的女士?您的毛孔里有太多油。您活着的时候就像打了蜡一样。油脂问题,还有痘痘。饮食实在是太丰盛了,谢尔姆德夫人,您的问题就在这里。太多的香甜粟米片,太多的海绵蛋糕,太多的奶糖。您总是为自己的头脑而骄傲,谢尔姆德夫人,您觉得我只是您脚趾下的一美分或是一便士,真的。但是,您让您那一文不值的脑子漂浮在冻糕、碳酸饮料、柠檬汁和苏打水里,现在它对我来说真是太棒了,谢尔姆德夫人,这就是将要发生的事情……” 他对她进行了一次干脆利落的手术。他在头皮上划了一个圆,把它剥下来,取出了大脑。然后他准备了一个甜食商的小糖管,向她空空如也的脑壳里喷满了粉色、白色和绿色的鲜奶油、水晶丝带、星星和糖霜,在这些东西的最上面,他用漂亮的粉色涡卷花体字写上了“美梦”二字,然后把头骨盖了回去,缝好,用蜡和粉末掩盖住缝隙。“好啦!”他说道,完成了自己的工作。 他走到另一张桌子前。 “下午好,雷恩先生,下午好。种族仇恨大师您今天过得怎么样啊,雷恩先生?纯粹的善于粉饰的白人雷恩先生。雷恩先生,您真是像雪一样干净,像亚麻布一样白。憎恨犹太人和黑人,那些少数族裔,雷恩先生,少数族裔。”他拉开了床单。雷恩先生用呆滞冰冷的眼睛向上看着。“雷恩先生,您正仰视着一位少数族裔的成员,也就是我。低人一等的少数族裔,他们说话的音量不会高于窃窃私语,他们害怕高声交谈,这些畏畏缩缩的小人物、小老鼠。您知道我会对您做什么吗,雷恩先生?首先,我先把您的血抽出来,偏执的朋友。”血液被抽了出去。“现在——注入,您可能会这么说,尸体防腐剂。” 雷恩先生,像雪一样白,像亚麻布一样纯净,躺着被注入防腐剂。 班尼迪克大笑起来。 雷恩先生变黑了,像泥土一样黑,像黑夜一样黑。尸体防腐剂其实是——墨水。 “你好啊,埃德蒙·沃斯!”沃斯有着多么英俊的躯体啊!那么有力量,肌肉将一块又一块的巨大骨骼固定在一起,胸膛就像一方大石。女人们在他走过的时候说不出话来,男人嫉妒地看着他,希望他们能在晚上借到这样的身体回家,给自己的妻子一个惊喜。但是沃斯的身体永远都是他自己的,他用这副皮囊完成的任务和获得的乐趣,使那些享受罪恶的人都以他为话题中心。 “现在,轮到你了。”班尼迪克愉快地俯视着这具漂亮的躯体。一时间,他陷入了对自己身体及过去的回忆。 他曾试过用手拽着门框,用绳索套在颌骨那儿,把自己往上吊起来,试图为自己的小矮个儿添上一英寸。为了改变死人般的苍白肤色,他曾躺在太阳下晒伤,皮肤像粉色传单一样从身上剥落,也只是换了一层更粉嫩、潮湿而敏感的皮肤。而他又能对自己的眼睛做什么呢?那对近视的呆滞双眼是他灵魂的窥孔,还有那张小小的受伤的嘴巴。你可以重新给屋子喷漆,烧掉垃圾,从贫民窟搬出去,一枪崩了你妈妈,买新衣服,弄来一辆车,赚些钱,把所有这些外在因素换成新的,但是,当被撞见像块奶酪噎在老鼠喉咙里的时候,你的大脑能做什么呢?他的内在因素背叛了他,肤色、身体和嗓音令他没有机会进入那个广阔而光明的世界——在那里,人们能够轻触女士的脸颊,亲吻她们的嘴唇,和朋友们握手,交换芳香的雪茄。 班尼迪克这样想着,站在埃德蒙·沃斯那具富有魅力的躯体旁。 他割下了沃斯的头颅,把它放在一个有小绸缎枕头的棺材里,脸朝上。然后,他往棺材里放了一百九十磅的砖头,又把几个枕头塞进一件黑色大衣里,配上白衬衫和领带,令它们看上去像人的上身,接着用蓝色天鹅绒把这些盖住,直到下巴。真是具精致的假尸。 而那具身体则被他放进了冷藏库里。 “当我死去的时候,我会留下遗嘱,沃斯先生。我的头会被割下,与你的身体一起下葬。到时候,我会花钱聘用一个愿意进行这样无耻行为的助理。如果一个人不能在有生之年拥有一具值得被爱的躯体,他至少能在死去的时候得到一具。谢谢你。” 他合上了埃德蒙·沃斯的棺材盖。 自从合着棺材盖举行葬礼的习俗在小镇上流行之后,班尼迪克便有了很多在尸体身上发泄的大好机会。有时他会把他们上下颠倒地放到棺材里,有时让他们脸朝下,有时让他们摆出猥亵的手势。他在一群去喝下午茶的路上被汽车碾碎的老女人身上获得了最大的乐趣。她们是出了名的长舌妇,总是将头埋在一起议论别人。在她们三人的葬礼上(三个棺材的盖子都合上了),旁观者并不知道,三具尸体挤进了一个棺材,她们的脑袋会永远埋在一起,冰冷而僵硬地说三道四。另外两个棺材装满了鹅卵石和贝壳,还有一团团的方格花纹布。那真是一次周到的服务。所有人都在啜泣。“这三个死党,最后还是分开了。” “是的。”班尼迪克不得不悲痛地把脸埋起来。 班尼迪克亦不缺乏正义感,他曾把一个富人浑身赤裸地下葬。而他葬下的一位穷人则身穿用五美元金币做纽扣的金衣,两只眼皮上放着二十美元的硬币。还有一位律师,班尼迪克根本没把他的遗体下葬,而是丢到焚化炉里烧了——棺材里装了一只黄鼠狼,那是一个星期天他在树林里抓到的。 有一位老女仆,一个下午她正在服侍人,突然就成了一台可怕机器的受害者。在丝质的被子下,她和另一个老人的几个身体部件葬在了一起。她就躺在那儿,被冰冷的器官所侮辱,被一双看不见的手爱抚。不知何故,她的脸上现出了惊愕的表情。 言归正传,这个下午,班尼迪克在他的停尸房里流连,跟床单下的所有人交谈,向他们诉说自己的秘密。今天最后一具尸体是梅里威尔·布莱斯的,那是一个因咒语而昏迷不醒的老人。布莱斯先生已经“死”了好几次了,但每次都躲过了被埋葬的命运。 班尼迪克拉开了罩在布莱斯先生脸上的床单。梅里威尔·布莱斯眨了眨眼睛。 “啊!”班尼迪克手中的床单滑了下去。 “你!”床单下的声音尖叫道。 班尼迪克靠着厚厚的木板跌坐到了地上,突然开始发抖,变得病态。 “让我从这儿出去!”梅里威尔·布莱斯喊道。 “你还活着!”班尼迪克在床单旁抽搐着说道。 “噢,我听到的那些话,我在最后一个小时听到的那些东西!”厚木板上的老人恸哭着,眼睛在眼眶里转来转去。“我就躺在这里,动弹不得,听你说那些话!噢,你这个阴暗的肮脏的家伙,你这个恶心的东西,你这个魔鬼,你这个怪物。扶我起来。我要去告诉市长,告诉议会,告诉所有人。噢,你这个阴暗的肮脏的东西!你这个亵渎者,你这个虐待狂,你这个变态的无赖,你这个坏蛋,你给我等着,我要告你,我要去告你!”老人喊得口吐白沫,“让我从这儿起来!” “不!”班尼迪克跪倒在地上。 “噢,你这个坏蛋!”梅里威尔·布莱斯啜泣道,“没想到这种事情竟在我们镇上发生了这么多年,而我们竟从未发觉你对人们做了些什么!噢,你这个可憎的怪物!” “不。”班尼迪克低语道,试着站起来,却在麻痹和恐惧中瘫倒在地。 “你说的那些事,”老人带着严厉的蔑视控诉他,“你做的那些事!” “对不起。”班尼迪克小声说道。 老人试图站起来。“别!”班尼迪克紧紧地抓住了他。 “让我走!”老人说。 “不。”班尼迪克摸到了一支注射器,把它扎进了老人的胳膊。 “你!”老人对着床单下的所有躯体疯狂地叫喊,“帮帮我!”他斜视着窗户,看向到处都是石头的墓园。“你,那边的,也一起,石头下面的那个,帮帮我!听我说!”老人瘫软下来,口吐白沫。他知道自己要死了。“所有人,都听着,”他含糊不清地说道,“他对我做了这种事,受害的还有你,和你,你们所有人。他这么久以来做了这么多恶事。别就这样接受了!别,别让他对任何人再做这种事!”老人舔去了嘴唇上的白沫,变得更加虚弱。“不要放过他!” 班尼迪克震惊地站在那儿,说道:“他们不能对我做任何事情。他们不能。我说不能就不能。” “从你们的坟墓里出来!”老人喘息道,“帮帮我!今晚,或是明天,或者什么时候,跳出来修理他。噢,这个可怕的人!”他泪如雨下。 “多么愚蠢啊。”班尼迪克麻木地说,“你快要死了,你真蠢。去死吧,快点儿。” “所有人都起来!”老人喊道,“所有人都出来!帮帮我!” “请别再说了。”班尼迪克说道,“我真的不想听。” 房间里突然变得昏暗。已经到了晚上,天越来越黑了。老人一遍又一遍地咆哮,变得越来越虚弱。最终,他笑着说:“他们从你那儿吃了不少苦头,可怕的家伙。而今晚,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老人死了。 人们都说那晚墓园发生了一场爆炸,或者是一连串的爆炸。有一股奇怪的气味、一场运动、一场暴动、一场掠夺。那儿有很多的光和闪电,还有雨,而教堂的铃声一直在钟楼上响着,石头翻动,有什么东西在宣誓,有什么东西在空中飞来飞去。有追逐和尖叫,还有很多阴影,停尸房里所有的灯都在闪烁。有迅速进出的东西,也有缓慢移动的东西,窗户破了,门被从铰链上扯下,叶子从树上落下,铁门哗啦作响。而最后,还有班尼迪克先生逃跑的场景。一切都消失了,灯也灭了,突然传出了一声受拷问般的尖叫,那只可能是班尼迪克自己发出来的。 而后——什么都没有了。寂静无声。 第二天早晨,镇上的居民进入了殡仪馆。他们搜索此处和教堂,而后走到了墓园里。 除了血,他们什么都没有找到。那里有大量的血,喷溅在所有你能看到的地方,就像天堂昨晚毫不吝惜地洒落了血液。 但是,没有班尼迪克的踪迹。 “他会在哪儿呢?”所有人都好奇。 “我们怎么知道?”所有人都困惑地回答。 而后,他们便得到了答案。 他们穿过墓园,站在树荫下。墓碑一排排地立在这里,都已年代久远,被时间磨去了棱角,有些倾斜。树上没有鸟儿歌唱。阳光最终穿过了厚厚的树叶,像是灯泡一般,发出细微、脆弱而又稀薄的光。 他们站在一座墓碑前。“来看这里!”他们大声呼喊道。 其他人顿了一下,弯腰看向那块浅灰色的布满青苔的石头,然后喊了出来。 那字迹是不久前写上去的,像是以狂乱而匆忙的手指无力地抓出来的一样(事实上,像是用指甲抓出来的,字迹还很新)。 班尼迪克先生之墓 “看这里!”另一个人大喊道。所有人都转向他。“这个,这块墓碑,还有那个,那个也是!”镇民指着五块墓碑喊道。 所有人都匆忙在周围寻找,接着后退了几步。 每块墓碑上都有用指甲抓出的痕迹,传递着同样的信息。 班尼迪克先生之墓 人们惊呆了。 “这是不可能的,”一个人微弱地反驳道,“他不可能葬在所有墓碑下面!” 人们在那里站了很长时间,面面相觑。寂静中,他们都在等待一个答案。 一个人麻木地反问:“不可能吗?” 忏悔与宽恕 刊于《妇女生活》(Woman's Day) 1984年12月 仇春卉 译 平安夜,梅伦神父刚睡了几分钟就突然醒来。在子夜即将来临的这一刻,他心里突然有一股无比奇特的冲动:起床,出去,赶快打开教堂正门,任凭雪花飘进来……然后去忏悔室等候。 等什么?有谁知道?有谁能告诉他吗?虽然满腹疑团,可是这股冲动实在太强烈了,梅伦神父没办法置之不理。 “这是怎么回事呢?”他一边穿衣一边喃喃自语,“我快疯了,不是吗?这个钟点,谁非要来忏悔不可呢?我究竟为什么要……” 虽然心中纠结,可神父还是穿戴整齐,走下楼梯。在他把教堂正门完全打开的一瞬间,梅伦神父惊呆了。眼前的景象简直是一件精妙绝伦的艺术品,足以让人类历史上任何一幅画作黯然失色。只见漫天飞雪在空中织出一袭蕾丝素锦,轻柔地飘落在屋顶之上,让路灯也变得朦胧。街边许多汽车挤在一起做弥撒,等待着主的庇佑;从天而降的雪花为它们披上了一条条厚厚的围巾。雪花也落在人行道上,沾到他的眼睫毛上,飘进了他的心中。这幅变幻莫测的景色美得令梅伦神父屏息静气。片刻之后,他转身往里走;雪花在他身后飘舞,一直送他躲进了那间忏悔室。 他心道:你这该死的笨蛋!蠢老头子!快点离开这里,回床上睡觉吧! 可就在这时,他听到大门那里有动静,然后是拖在教堂石铺地上的脚步声,最后是来人闯进忏悔室隔间时发出的沉闷的沙沙声。 梅伦神父等待着。 “请为我祈祷吧。”一个男人低声道,“我有罪。” 想不到这人开门见山地提出要求,梅伦神父很是错愕,只能反问道:“你怎么知道教堂还开着,而我又在这儿坐着呢?” “神父,我只是向主祈祷,”一个苍老嘶哑的声音平静地答道,“是主让你敞开大门的。” 这句话似乎很难回应,所以老神父缄默不语。他和那个自称罪人的老头儿各自僵坐在冰冷的沉默里,钟摆挣扎着向午夜前进……过了许久,那个从黑暗中逃来的忏悔者终于又开口了。 “神父,请为我这个罪人祈祷吧!” 外面依然白雪纷飞,圣诞节眼看就要来临了。尽管如此,梅伦神父并不愿意随便说几句老生常谈的祈祷语去敷衍了事。他将身体倾向格子窗,说道:“你竟然在平安夜来这里忏悔罪过,而主竟然应允了你的祈祷,把我从床上赶下来,将你这个不可能的任务变为可能。你犯下的罪过一定罄竹难书吧?” “神父啊,你很快就会发现,我的罪过确实是擢发难数。” “那么你就马上开始数吧,”神父说,“否则我们两人都要冻僵……” “嗯,是这样的……”单薄的镶板后面,他的声音很低,却渗出一丝寒意,“六十年前……” “说大声点儿!六十年?”神父倒抽一口凉气,“已经过那么久了?” “六十年!”接下来是一阵令人痛苦的沉默。 “请继续说下去。”神父很惭愧,他不该这样打断对方的话。 “六十年前的这个星期,我十二岁。”他的声音苍白无力,“我住在东部的一个小镇上,那天祖母带着我去采购圣诞用品。我们来回都是走路的,在那个年代,谁会有车呢?我们就这样走,回程时还带着各式各样包装好的圣诞礼物。祖母对我说了几句话——我早就忘记她具体说了什么——我当时很生气,一个劲儿往前跑,把她扔在后面不管。我跑了一段路,还听见她在后面喊我。然后她就哭了,哭得很厉害。她苦苦求我回来,求我回来,可是我根本不理她。我听见她号啕大哭,我知道自己已经伤害她了。可是这样做能让我觉得自己是个强者,能让我感觉良好。于是我继续跑,一边跑还一边大声笑。我比祖母先到家。后来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赶回来了,还一直哭,好像再也停不下来了。我突然觉得很惭愧,又跑了,不过这次是躲起来……” 接下来又是一阵漫长的沉默。 神父提示他:“就这么多?” “还有很多啊。”单薄的镶板隔绝不了声音里的沉痛。 “请继续说。”神父一边说一边紧闭双眼。 “就在那年的新年前夜,我也用这种手段对付我母亲。她激怒了我,我就跑。我听到她在后面大声叫我,可我只是笑了笑,然后跑得更快了。为什么?主啊,为什么我要这样做?为什么?” 神父无言以对。 “就这么多?”神父喃喃问道。很奇怪,他发现自己终于拉近了与隔壁这个老头儿的距离。 “那年夏季,有一天,”那个声音说,“几个小流氓打了我一顿。他们走了之后,我在一片灌木丛里看见两只蝴蝶,缠绕在一起盘旋飞舞,很可爱。我憎恨它们那么幸福,所以我一把将两只蝴蝶抓在手心里,用力握拳,把它们捏了个稀巴烂。唉,神父,我惭愧啊!” 这时候,一阵风从教堂大门刮进来。两人同时抬头望去,只见一团碎雪旋成的圣诞鬼魂在门口打转,随后它四处飘散,在铺路石上洒下一地银白。 “我还做了最后一件坏事。”老头儿说着,已经淹没在悲伤之中。过了一会儿,他才继续说: “在我十三岁那年,也是在圣诞周,我的狗波波离家出走了三天三夜。它是一只很特别的狗,很有爱心,很善良,我爱它胜过爱自己的性命。可是这条畜生竟然一声不吭地扔下我走了,还带走了它的美丽。我等啊等,不停地哭,不停地祷告。可是在我心底,我对自己嘶吼,我知道它永远、永远也不会回来了。可是,然后……然后就在那个平安夜,地上积着冻雨,屋檐垂着冰棱,空中飘着絮雪,凌晨两点的时候,我在梦中听到声响,醒来发现它在用爪子刮门。我一下子从床上蹦起来,当时动作太急,几乎摔倒。我把门打开,真的是我那只可怜的小狗。它浑身上下沾满了烂泥,冷得直发抖,可是它见到我之后还是兴奋得蹦蹦跳跳。我大叫一声,把它拉进屋,用力把门关上。然后我跪在地上,把它搂在怀里哭泣。多么难得的圣诞礼物啊!多么珍贵的圣诞礼物啊!我反反复复地呼唤它的名字,它也跟着我一起哭泣。我们俩一起呜咽,一起痛并快乐着。然后我停下来了。你知道我接下来做什么了?你能猜到我干了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吗?我打它了。是的,打它了。我用我的拳头、手背、手掌打它,然后又是拳头。我一边打一边吼,你怎么敢离开我?你怎么敢跑了?你怎么敢这样对我?你怎么敢?!你竟敢这样?!我不停地打,不停地打,一直到打累了、哭累了,我才不得不停下来。那时候我才看清了自己做的好事。它一直站在那里任由我施暴,好像它心里明白自己是罪有应得。它辜负了我对它的爱,而我也辜负了它对我的爱。我虽然住手了,可眼泪还是不停地流,我连气也喘不过来了。然后我又把它揪过来,紧紧搂在怀里,可是这次我喊的是,原谅我吧,波波啊,请你原谅我吧。我不是故意的。波波啊,请你原谅…… “可是,神父啊,它是不可能原谅我的呀。它是什么?它只是一头畜生、一只动物、一条狗……不过它也是我的挚爱。它总是用一双美丽的黑眼睛注视着我,它早已牢牢地锁住了我的心。自从那件事之后,我的心永远地挂上了一个耻辱的枷锁,所以我无法原谅自己。这么多年来,我的挚爱一直活在我的回忆里,我也清楚记得自己是怎样辜负了它。从此,虽然一年到头平安无事,可是每个圣诞节期间,每个平安夜,它的鬼魂就会回来找我。我能看见那只狗,我能听到它被打的声音……主啊,我知错了!” 说到这里,他陷入了缄默,只是默默流泪。 最后,还是神父鼓起勇气问道:“这就是你来这里的原因吗?” “是的,神父,我的所作所为可怕吗?骇人听闻吗?” 神父此刻已经老泪纵横。他浑身不自在,甚至有点儿喘不过气来,哪里还能回答。 对方又问:“神父,主会原谅我吗?” “会的。” “那么你会原谅我吗,神父?” “我当然也原谅你。可是,孩子啊,现在让我也告诉你一些事情吧。我十岁的时候,也发生过同样的事。我当然也是像你那样故意惹我的父母生气;而且我也有一只狗,它也是我生命中的最爱。它也会逃跑,我就特别恨它竟然忍心离开我。当它回来之后我也一边疼爱它,一边殴打它,打完又疼,疼完又打。这件事情我一直没有告诉过任何人,今晚是我第一次说出来。这么多年来,羞耻一直蛰伏在我心底。我向神父忏悔的时候,什么都说了,唯独没有提起这件事情。所以……” 他停顿了一下。 “所以什么呢,神父?” “这个……我……天哪!主一定会原谅我们的!我们拖了那么久,现在终于鼓起勇气,亲口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了!而我,我会原谅你;可是,最终,最终……” 年迈的神父说不下去了,因为他又开始泪如泉涌了。 坐在另一隔间的陌生人猜到了原委,于是小心翼翼地询问:“你需要我原谅你吗,神父?” 神父默默地点了点头。也许隔壁的忏悔者感觉到他点头时影子的移动,所以立即答道:“噢,没问题,我已经原谅你了。” 两人在黑暗之中坐了很久。又一个圣诞鬼魂飘来,在门前站了片刻,又散落成一地碎雪,随风飘去。 神父说道:“你先和我喝一杯酒再走吧。” 此时,矗立在广场另一头正对着教堂的那座大钟敲响了午夜的报时钟声。 镶板后那个声音说道:“神父,圣诞节到了。” “我觉得这是我人生中最快乐的一个圣诞节。” “确实是最快乐的。” 老神父站起来,走出了忏悔室。他等着,等待忏悔室的另一个隔间传来动静。 可一点声音也没有。 神父皱着眉,伸手拉开了忏悔室的门,凝视小隔间内。 里面竟然空空如也。 神父目瞪口呆。有雪花飘进来,沿着他的后颈滑动。他把手伸进小隔间中,感受那一片黑暗。 里面确实空空如也。 神父转身注视着大门,快步走去,向外张望。 雪还在下,街道上空无一人。远处的大钟敲响了报时的最后一组钟声。 神父又转过身来,这次他看到了教堂入口立着的一面长镜。 一个老人注视着他,那正是他自己在冰冷镜面上的影像。 几乎是不假思索地,他举起手做了一个祈祷的手势。镜子里的人也向着他做了同样的动作。 然后,这位老神父再一次转身,向着酒窖走去。 外面,圣诞佳节如同漫天飞雪,无处不在。 天鹅 刊于《时尚》(Cosmopolitan) 1954年9月 仇春卉 译 八月份的第一天,正午时分,比尔·弗雷斯特一边往自己的小汽车里钻,一边对办公室里面的同事喊,说他要去市中心买些新奇的冰淇淋吃,看有谁愿意同去。结果,道格拉斯就上了比尔的车。一路上摇晃着、蒸煮着,道格拉斯的心情竟然越来越好。不到五分钟,他已经下车了,踩着被晒得发烫的人行道,走进杂货铺。顿时,空气中充满了汽水的香味和新鲜香草的气息。他穿过这团香气,和比尔·弗雷斯特一起坐在冰淇淋柜台旁边,台面是雪白的大理石。然后他们叫店主把最特别的冰淇淋名称报一遍。店主刚刚开始念:“古典青柠香草冰……” “就要这个!”比尔·弗雷斯特立即抢着说。 “没错,先生。”道格拉斯说道。 他们等着上冰淇淋,坐在高脚吧凳上面慢慢旋转。他们的视线缓缓扫过店里的陈设:银色水龙头、闪闪发亮的镜子、默默转动的吊扇、几扇小窗户上的绿色阴影、竖琴钢丝椅……他们停下来不转了,因为他们的目光落在了九十五岁的海伦·卢觅思小姐的面孔和身姿上。她手里拈着一柄小匙,正在吃冰淇淋。 “年轻人,”她对比尔·弗雷斯特说,“你不仅有品位也有想象力,更有以一当十的意志力,否则你不会那么有胆量,那么离经叛道。你竟然不点单子上面常见的口味,而是不假思索、义无反顾地点了‘古典青柠香草冰淇淋’这么一个闻所未闻的东西。” 他很庄重地向她点头致意。 “两位都过来和我坐坐吧。”她说,“我们的品位似乎挺相近的,可以聊一下古怪的冰淇淋和其他有趣的事情。别怕,我来买单!” 于是他们微笑着把冰淇淋碟子端到她的桌子上,然后坐下来。 “你看起来是斯堡丁家的人,”她对道格拉斯说,“你的脑袋长得很像你祖父。而你,你是威廉·弗雷斯特,你那个《编年史》专栏写得相当不错嘛。我其实听说了很多关于你的事情,现在就懒得一一细数了。” “我也认识你,”比尔·弗雷斯特说道,“你就是海伦·卢觅思。”他迟疑了片刻,然后继续道,“我曾经爱过你。” “这个开场白我喜欢。”她平静地用小勺拨弄冰淇淋,“这样一来,我们就有理由再次会面了。噢,先别告诉我你是在何时何地怎样爱上我的,咱们留着下次见面再说。看,听了你这句话,我连冰淇淋也不想吃了。好吧,反正我也要回家了。那就请你明天下午三点到四点之间来找我喝下午茶吧。我知道你是一位记者,而这座小镇历来是商贾往来之地,我可以为你大概描绘一下这座城镇的历史。这样一来,咱们两人的好奇心都能够得到满足。弗雷斯特先生,你让我想起了七十年前和我在一起的一个男人。是的,七十年前。” 她坐在他们对面,微微颤抖,好像一只迷途的灰蛾。那嗓音来自一个遥远的地方,位于她的苍老与灰色之中,裹在干花和枯蝶的彩粉之中。 “好了。”她站起来,“你明天会来吗?” “我一定到。”比尔·弗雷斯特回答说。 于是老太太离开杂货店进城办事,把小伙子和男孩留在身后。两人看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继续慢慢品尝冰淇淋。 第二天上午,威廉·弗雷斯特花了半天时间给报纸找了一些新闻素材。午餐之后,他还抽时间去城外的小河钓鱼。这次只收获了几尾小鱼苗,他也乐意放生,于是把它们尽数扔回河里。然后,就在三点整,他不假思索——或是没意识到自己考虑过——就把车开到了她给的地址。接着,他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的双手转动方向盘,把车开进了一条巨大的环形私宅车道,停在一个被常春藤覆盖的入口。就在走出车门那一刻,他留意到一件事情:他的汽车和他的烟斗一样,都是那么残旧、破损、邋遢,与此时身处的绿色大花园以及这栋刚刷过油漆的三层维多利亚式房子格格不入。他看到花园尽头有一个鬼魅似的身影隐约动了一下,又听到一声低唤,正是卢觅思小姐。只见她孑然一身端坐着,仿佛超然于时间与距离,旁边是一套闪闪发亮的白银茶具。她正在等他。 “这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竟然有一位女士准备妥当在等人。”他说着走上前。“而且,”他承认,“赴约时准时到达,这也是我生平第一遭。” “为什么呢?”她问道,往后靠进藤椅里。 “我不知道。”他老实承认。 “那么,”她开始斟茶,“咱们用这个话题开头吧——你怎么看待这个世界?” “我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 “俗语说,自认无知是智慧的萌芽。十七岁的时候,你什么都知道;到了二十七岁,如果你还是什么都知道,那你就依然停留在十七岁。” “这么多年来,你似乎学到了很多。” “显示出一副无所不知的样子,这是我们老年人的特权。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伪装、一张面具,与其他林林总总的伪装和面具没什么区别。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们老人家见面的时候会眨眨眼睛,相视一笑,这就是在问,你觉得我的面具怎样?我的伪装呢?还有我言之凿凿的态度呢?人生难道不是一出戏吗?我演得不好吗?” 他们一起笑了,笑得很平和。他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任由笑声自然而然地冲口而出——这是几个月来他第一次笑得这么舒心。笑声平息之后,她把茶杯捧在双手之间,低头注视。“你知道吗?我们相逢得这么晚,其实是一种幸运。我可不愿意在二十一岁的时候遇上你。那时候我还是一个蠢蠢的小姑娘。” “他们制定了特殊的法律,保障二十一岁的漂亮姑娘有愚蠢的权利。” “这么说来,你觉得我当年很漂亮?” 他欢快地点了点头。 “可你怎能看出来呢?”她问道,“就好比你遇见一条龙,这条龙刚刚吞了一只天鹅,难道你仅凭它嘴边残存的几根羽毛,就能猜测到天鹅的美丽吗?没错,就是这个比喻——我这副躯壳就是一条龙,全身被鳞片和皱褶所覆盖,而白天鹅已经被它吃了。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她了,甚至忘记了她长什么样子,可是我还能感觉到,她一直安然无恙地活在里面。是的,那只天鹅完好无缺,一根羽毛也没有掉。你知道吗,每逢春季和秋季,在有些早晨,我一觉醒来就会想,我今天要穿过那片原野,跑进树林里采野草莓。我要跳进湖里游泳。我要通宵达旦地跳舞!然后我突然发现自己困在这条老龙的残躯里,这时我就会大发雷霆。我是一个困在危塔上的公主,走投无路,只能等待我的白马王子前来拯救。” “你应该写书。” “年轻人啊,我已经写啦!否则我这个单身老女人还有什么生存的意义呢?其实,在三十岁之前,我是一个疯狂享乐的派对动物,脑子里想的尽是流光溢彩、缤纷闪烁的嘉年华舞会。然后,我这辈子真正关爱过的唯一一个男人不再等我了,娶了别的女人。所以,虽然我痛恨自己,可我还是对自己说,曾经有一份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没去珍惜。现在我错过了,这是命数使然,也是我咎由自取。于是我开始周游世界,行李箱上贴满了白色的旅行标签,就像埋在雪暴之中。我一个人去巴黎,一个人去维也纳,一个人去伦敦……说到底,一个人远行和一个人待在伊利诺伊州绿镇的家里没什么不同,两者本质是一样的,就是孤独。哦,你有很多时间去思考人生,提高修养,磨砺词锋。可是我有时候想,我宁愿少掌握一个动词时态,少学一种屈膝礼,只求换一个人来陪伴我度过这个三十年长的周末。” 他们品着茶。 “哈!瞧我,只顾着一个劲儿地自怜自伤。”她愉快地说,“现在该你了。你今年三十一岁,还没结婚?” “这么说吧,”他说道,“能像你这样行事、思考和谈吐的女人可谓凤毛麟角啊。” “天哪!”她很严肃地说,“你可不能指望年轻女人都像我这样说话,很多东西是需要经过岁月沉淀之后才能获得的。她们太年轻了,此为其一。其二,普通男人一旦发现某个女人拥有类似脑子的器官,他们就会惊慌失措。你肯定也遇上过不少脑子好使的女人,可是越聪明的女人就越善于把自己的才智藏起来,不让你看见。要找到奇特的甲虫,就必须四处乱挖,这里踢开几块石头,那里搬起几块板子。” 他们又开怀大笑了。 “我将来会是一个谨小慎微的单身老头儿。”他说。 “不!不!你不能这样!这是不对的。其实这个下午你不该来,因为这条路的尽头只是一座埃及金字塔。没错,金字塔是很壮观,可里面的木乃伊能陪伴你一辈子吗?你想去哪里?你这辈子到底想做什么呢?” “我想去看看伊斯坦布尔、赛德港、内罗毕、布达佩斯;我想写书,我想抽遍天下香烟;我想从悬崖上掉下来,在半空中被一棵树接住;我想在午夜摩洛哥的黑巷子里遭遇几下枪击;我想爱上一个美丽的女子。” “哈,我可没办法满足你所有的愿望。”她说道,“不过我也曾四处游历,你刚才提到的那些地方,其中大部分我都可以跟你介绍一下。另外,如果你今晚十一点横穿我家的前院,我可以用一支南北战争时期的火枪射你,这样能满足你们男人的冒险欲吗?” “这样做再合适不过了。” “你想先去哪里呢?你知道吗,我可以带你去,因为我会念咒语。你尽管说吧。伦敦?开罗?噢,开罗绝对能让你容光焕发。好吧,咱们就去开罗吧。你现在全身放松,给烟斗添一把好烟丝,然后舒舒服服地靠在椅背上。” 他靠着椅背,点燃了烟斗,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全身放松地听着她说话。 “开罗……”她说道。 时光就在珠宝、窄巷以及埃及沙漠的热风中流逝。开罗的太阳是金色的,尼罗河进入三角洲的流域特别浑浊。有一位年轻的姑娘在金字塔顶飞快地攀爬。她开怀大笑,叫他别待在阴影里,快到阳光灿烂的金字塔顶上来。他快攀到顶了,她伸手下来,拉着他登上最后一级台阶。然后他们骑在骆驼背上,欢声笑语,骆驼大步流星地奔向狮身人面像的庞大身躯。深夜,在当地民宅里,他听到锤子敲打青铜和白银的叮咚声响,还有一阵阵弦乐渐渐变弱,越飘越远,越飘越远…… 威廉·弗雷斯特睁开双眼。海伦·卢觅思已经结束了这次旅程,他们回到家中,回到这个花园里,两人彼此之间已经非常熟悉,关系也很融洽。银茶壶里的茶水凉了,茶饼也被傍晚不忍离去的阳光烤干。他长叹一口气,舒展手脚身体,然后又长叹一声。 “我这辈子从来没这么舒服过。” “我也是。” “我叨扰太久了,本来一个小时前我就该走的。” “你应该知道我很享受刚才的每分每秒。可你在一个又老又笨的女人身上能看见什么呢……” 他靠在椅背上,半睁着眼睛看着她。他把眼睛眯成一条线,只放进最细微的一丝光。然后他轻轻地把头往这边侧一点,又往那边侧一点。 “你在做什么?”她很不自在地问。 他不说话,只是继续注视。 “如果我坐得刚刚好,”他喃喃自语,“我可以调整一下姿势,以补偿……”他心里想的是,我可以抹去光阴的线索,调整时间变量,把岁月调回去。 他突然一颤。 “怎么了?”她问道。 可这时候那景象已经消失了。他连忙睁开眼睛,想把它找回来,但这样做是错的。他应该继续靠着椅背,保持双眼半睁半闭,继续在慵懒的状态中涂抹。 “有那么一刹那,”他说道,“我看见它了。” “看见什么?” 当然是那只天鹅了。他只是在心里这样想着,可嘴唇一定把这句话默念出来了。 她一下子在椅子上坐直了,双手平放在大腿上,身体僵硬。就在他看向她的同时,她的眼睛也凝视着他,热泪渐渐聚满了眼眶,眼神中尽是无助。 “对不起。”他说道,“我很抱歉。” “不,你不必抱歉。”她依然全身僵直,正襟危坐,双手顽强地交叠着,固守着,坚持不去擦拭脸上和眼中的泪水,“现在请你回去吧。是的,你明天还可以来,可是现在请你走吧,什么都别再说了。” 他迈步走出花园,留下她独自坐在树荫下的桌子旁。他不忍心回头多看她一眼。 四天、八天、十二天过去了,她邀请他来喝茶、午餐、晚餐。他们促膝长谈,共度一个个郁郁葱葱的漫长下午。他们聊艺术,谈文学,探讨人生、社会和政治。他们吃冰淇淋,吃乳鸽,喝美酒。 “我从不在乎别人说什么。”她说道,“他们当然在背后蜚短流长了,是吧?” 他很不自在地变了一下坐姿。 “我早就料到了。在流言面前,女人从来不能幸免,哪怕她已经九十五岁了。” “我可以不再来探访。” “啊?不要!”她失声叫出来,随即强忍住心中的激动。再开口时,她的声音已经恢复了平静。“你知道你不能那样做,你知道你其实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是吧?只要我们自己明白就可以了,对吧?” “我才不在乎呢。”他说。 “现在,”她靠在椅背上,“继续我们的游戏吧。这次去哪里?巴黎?我看就巴黎吧。” “巴黎。”他答道,平静地点了点头。 “好。”她说道,“现在是1885年,我们在纽约港上了船。那是我们的行李,这是我们的船票,正在消失的是纽约的天际线。现在我们已经身处茫茫大洋之中。现在我们正要驶入马赛港……” 巴黎,她独自站在桥上,凝视脚下清澈的塞纳河水。片刻之后,他突然出现在她身边,陪伴她一起看着夏季的浪潮奔腾而去。还是在巴黎,她用滑石般白嫩的手指托起一杯开胃酒。他立即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出现在她面前,倾身将手中的酒杯与她的相碰。在巴黎,他的身影出现在凡尔赛宫的镜厅里;在斯德哥尔摩,他的面孔浮现在自助餐桌的腾腾热气中;他还陪伴她在威尼斯的运河上数理发店圆柱招牌的个数。她以前孤身一人经历过的事情,如今都有他陪伴着共同度过。 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暮色将至,他们坐在一起,凝视着对方。 “你有没有意识到,”他说,“在过去这两个半星期里,我几乎每天都来见你。” “不可能!” “我真的很享受。” “话虽这样说,可是还有那么多年轻的姑娘……” “你拥有她们不具备的优点——善良、智慧、诙谐。” “谬赞了。其实善良和智慧本来就和年纪有关,对于一个二十岁的小姑娘来说,无情而任性的行事方式反而更迷人。”她停下来,吸了一口气,“可是现在我要让你尴尬一下了。你还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的那个下午吗?在冰淇淋店,你提起你曾经对我有过某种程度上的——怎么说呢——爱慕?可是后来你就再也没有提起,可算是吊足了我的胃口。现在我已经忍无可忍,必须请你详尽地解开这桩让我浑身不自在的悬案了。” 他似乎完全不知道说什么好。“这太尴尬了。”他抗议道。 “爽快点儿,说吧。” “我在很多年前见过你的照片。” “可我从来不让人拿走我的照片。” “那是一张老照片,你二十岁那年拍的。” “噢,是那张。其实这事情挺好笑的。每次我捐钱给慈善机构或者出席某个晚宴,他们都会把照片上的尘掸掉,然后重新冲印。镇上每个人都把这事情当笑话,我也不例外。” “报社这么做也太过分了。” “不,是我让他们这么做的。我说如果你们想印我的照片,就用我在1853年拍的那张好了,这样大家就能记住那个样子的我。还有,行行好,我葬礼的时候拜托请把棺材盖合上。” “我会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他盯住自己交叠的双手,思绪仿佛停顿了。这一刻,他在想那张照片,那张清清楚楚印在他脑中的照片。安坐在这个花园里,他有的是时间,他可以尽情回忆那张照片的每一部分,可以重塑海伦·卢觅思的每一处细节。年轻的她,第一次对着镜头摆姿势,美艳中流露着孤独。最让他念念不忘的是她那张恬静、羞涩的笑脸。 她的脸是明媚的春光,是热情的夏季,还散发着暖人的三叶草香气。她的嘴唇像石榴般嫣红,眼眸如正午的蓝天。触碰她的脸,就如同在十二月的某个清晨推开窗户,伸出手,在空中掬起一捧随风潜入的细碎初雪——那是一种永不会陈旧的新鲜感。有赖摄影化学造就的奇迹,所有这一切——这一丝温暖的香气、这一份绵若桃李的温柔——都被固化在永恒之中,从此时间的洪流再也无法将其磨灭半分。那一抹清凉精致的初雪将飘过千百个炎夏,永不消融。 他正是通过这张照片了解她的。此刻,回忆着,思量着,他把照片重新抱在心上。然后他开始说话了。“当我第一次见到那张照片的时候——那是一张简单直接的肖像照,连发型也很简洁——我并不知道它竟然是那么久以前拍的。报纸上提到当晚的绿镇年度舞会由海伦·卢觅思主持。我把照片从报纸上裁下来,在怀里揣了一整天。我本来打算去舞会的,可是傍晚的时候有人看见我在凝视照片,于是把来龙去脉都告诉了我。原来这个美丽女孩的照片是在许多年前拍的,只是每年的这个时候报纸仍在使用。他们说,我不应该拿着照片去舞会找你。” 两人坐在花园里,沉默许久。他偷偷看了一眼她的脸,只见她怔怔地望着花园尽头的那一墙粉红玫瑰。她的表情中没有流露出任何情感,因此他无法猜测此刻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她在椅子里轻轻地摇晃了一会儿,然后轻声说道:“我们再添点儿茶好吗?来。” 他们坐在那里细细品茶,然后她伸手轻轻拍了拍他的手臂。“谢谢你。” “谢什么?” “谢谢你打算来舞会找我,谢谢你裁下我的照片,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真的很感激你。” 他们沿着花园的小径散步。 “现在,”她说道,“轮到我讲述往事了。你记得吗?我提过一个年轻人,他在七十年前陪伴过我。嗯,他去世已经至少五十年了。可那个时候他很年轻,很英俊,喜欢骑着一匹快马狂奔,一走就是好几天。在夏天的夜晚他还会在草地上策马,绕着绿镇飞驰。他有一张狂野不羁的脸,总是晒得黑黝黝的,肤色很健康。他行事莽撞,手上总是有伤痕;他脾气暴躁,老像火炉烟囱那样冒烟,行走的时候似乎随时都会炸开。他没有一份工作能做长久,因为他随兴之所至就会辞工。有一天,他离开了我,绝尘而去,因为我比他更狂野,更拒绝安定。就这样,我们两人的故事就结束了,我也从来没想过能在有生之年再遇见他。可你,你却是活生生地在我面前。你和他一样,笨重而优雅,所过之处飞沙走石。我能预知你想要做的每一件事情,可是你做完之后却总能让我惊讶。本来,我认为转世投胎是天方夜谭,可是有一天我突然想,如果我在大街上对着你叫‘罗伯特,罗伯特’,威廉·弗雷斯特会不会转身答应呢?” “我不知道。”他答道。 “我也不知道,所以人生才趣味盎然啊。” 八月即将过去,秋天的第一丝凉意缓缓流过绿镇。每棵树上都现出一抹柔弱的红色,仿佛一团慢慢燃起的火焰;山坡上也隐隐泛红,麦田逐渐闪出金光。岁月在熟悉的情景中流逝,日复一日,如同书法家反复练习相同的笔画,写下一个个俊逸秀美的字母,化作无数涓涓细流,汇入时间的长河。 八月的一个午后,威廉·弗雷斯特穿过花园,看见海伦·卢觅思正在茶桌上认真地写东西。 写完了,她把钢笔和墨水放好。 “我在给你写信。”她说。 “我既然来了,你就不用麻烦了。” “不,这是一封特别的信。看,”她给他看一枚蓝色信封,然后把它黏好、压平。“请记住这信封的样子。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就知道我已经不在人世了。” “不要说这样的话好吗?” “请坐好听我说。” 于是他坐下来。 “亲爱的威廉,”她坐在太阳伞的阴影下面说道,“再过几天我就要死了。不,”她抬起手,“我希望你先别说话。我并不害怕,等你活到我这个岁数,你也不会怕的。以前我从来不喜欢龙虾,主要是因为我没有去尝试。在我八十岁生日那天,我终于吃了。其实我并不觉得特别好吃,可我至少知道了龙虾的味道,我也不会觉得龙虾可怕了。我敢说,死亡就是龙虾,我应该能够做到甘之若饴。”她挥了挥手,“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吧。最重要的是,你我不会再有相见之日了。我不会举行葬礼,因为我相信,当一个女人跨过了那道阻隔阴阳的大门,她就从晚宴中退场了,应该有权利保持隐私。” “你不可能预见死亡。”他终于说道。 “威廉,五十年来我一直看着大堂里面那座落地老爷钟,每次上完发条之后,我都能预测它在哪个钟点停摆。老年人也一样,他们能够感觉到体内这台机器逐渐变慢,直到动了最后一下,就要完全停下来了。噢,请你不要这样子——不要这样子好吗?” “我……忍不住……”他说道。 “我们有过一段快乐的时光,对吧?我们每天在这里聊天,难道不是很特别吗?有一句被人用滥的话,叫‘心灵的相遇’,这句话所承载的千丝万缕的深意,岂不尽在我们每天的相聚之中吗?”她把蓝色信封拿在手中慢慢转动,“我一直知道,爱情的真义存在于精神之中,尽管肉体有时候会拒绝接受这个事实。肉体是为了它自己而活,它依靠攫取而存在,终日热切地等待黑夜来临,它本质上是黑夜的动物。可是,威廉,人的精神又如何呢?我们的精神来自太阳,我们一生中有成千上万个小时必须在清醒和明白中度过。我们的肉体是属于黑夜的自私的可怜虫,我们的精神却毕生追求阳光和智慧,你能够在两者之间取得平衡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我的精神在这里相遇,我们共同度过了许多个从前无可比拟的精彩下午。我们其实还有很多话要说,只能留待下次再讲了。” “我们没有下次了。” “不,说不定会有下次呢。时间是一个很古怪的东西,而生命就更加古怪了。轮子转动的时候,齿轮一下子没咬紧,结果两条生命就交织在错误的时间里,或者太早,或者太晚,总之最佳的时机就错过了。毋庸置疑,我已经活得太久了。而你呢?你是出生得太早还是太晚?我们只能感叹时机不巧,造物弄人。或者这是上天在惩罚我过去做过的蠢事吧。无论如何,在下一个轮回,希望这台机器会恢复正常运作。在下一个轮回降临之前,你一定要找个好女孩,和她结婚,快快乐乐地过日子。可是你也必须答应我一件事情。” “我什么事情都答应你。” “威廉,你要答应我,不能活得太老。如果方便的话,请你在五十岁之前离世。这个要求有点高,可我之所以提出来,仅仅是因为我们没办法预料下一个海伦·卢觅思会在什么时候降生。假使你活到1999年,那时候你已经很老很老了,有天下午你走在主街上,突然见到二十一岁的我站在路边,这个情景可怕吧?我们虽然重逢,却还像这次一样,事与愿违。而且,无论我们在一起的这些日子多么美好,这种交往是可一不可再的,我们不可能再经历一次了,对吧?我们在这段友情里投入了一千加仑茶水和五百块茶饼,这已经足够了。所以请你在二十年后务必感染一次肺炎,因为我不知道人在另一边赖着不走能够耗多久,说不定他们会立即把我踢回人世。可是我会尽力在那边逗留久一点,威廉,我一定会尽力的。当一切都恢复了平衡,当一切都正常运作,你知道会怎样吗?” “你告诉我吧。” “在1985年或者1990年的某个下午,一个年轻人——他叫汤姆·史密斯也好,叫约翰·格林也好,叫别的什么名字也好——走进市中心的一间杂货店。他很合时宜地点了某种奇特的冰淇淋。有个同龄的年轻女孩正坐在那里,听见了这款冰淇淋的名字,于是一段故事就发生了。具体是什么事情、为什么会发生、怎样发生,我说不上来。而那两个年轻人当然也不可能知道。简单来说,他们都被那款冰淇淋的名字吸引住了。他们会一起聊天,彼此介绍姓名,然后一起走出那个杂货店。” 她微笑看着他。 “我也知道这个桥段过于工整了,不过请你原谅这个喜欢把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的老太太,原谅她把这件愚蠢而且烦琐的任务留给你。现在我们聊点儿别的事情吧。说什么好呢?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地方我们没有去过的吗?我们去过斯德哥尔摩吗?” “去过了,很好的地方。” “格拉斯哥呢?去过了?那么还有哪里?” “伊利诺伊州的绿镇,如何?”他说道,“就在这里。我们还没有一起游览过自己的家园呢。” 于是她和他都靠在椅背上,她说道:“我要告诉你绿镇以前是怎样的。那时候我才十九岁,就住在这个小镇上,那是很久很久以前了……” 那是一个冬夜,她在一池明月般的冰面上溜冰,轻盈的身姿倒映在冰上;影子随着她滑动,还对她轻声低语。那是一个夏夜,炎热的小镇像在火炉上烤炙,火光闪耀在空气中,在她的脸颊上,在她的心窝里;她的眼眸里全是萤火虫忽明忽灭的光彩。那是十月里的一个夜晚,秋叶沙沙作响,她站在厨房里,一边唱歌一边把太妃糖从钩子上扯下来。那是一个春夜,她沿着被青苔覆盖的河岸奔跑,跑到镇外一个花岗岩深坑,在一池温柔的暖水中畅泳。在七月四号国庆夜,烟花火箭筒击穿了夜幕,红白蓝的火光照亮了家家户户门廊上的每一张脸孔。她的面容是人群中最光彩夺目的,即使在最后一串烟花消散之后,依然明艳照人。 “你能够看到这一切吗?”海伦·卢觅思问道,“你能看到我做的这些事情,看到我经历的这一切吗?” “是的。”威廉·弗雷斯特闭着眼睛,回答道,“我能看到你。” “然后,”她说,“然后……” 这个下午过得特别快,转眼间暮色渐浓。她的声音还在花园里飘送,即使是在远处经过的路人也能从中听出一只飞蛾的声音,尽管这声音很微弱,很微弱…… 两天后,信送来了。当时威廉·弗雷斯特正坐在办公室的书桌前,道格拉斯把信拿上楼,亲手交给比尔。看道格拉斯的神色,他似乎已经知道信封里面是什么。 威廉·弗雷斯特认得这枚蓝信封,可是他并没有打开,只是把它放进衬衫口袋。他看了男孩片刻,然后说道:“来吧,道格拉斯,我请客。” 他们走去市中心,一路无语。道格拉斯识趣地保持沉默,因为他感觉到这时候不应该说话。秋天的气焰也曾一度嚣张,现在已经消失无踪;夏季重新占领绿镇,煮烫了天上的浮云,洗刷着金属质感的天空。他们转进杂货店,坐在大理石冰柜台面前。威廉·弗雷斯特拿出信封放在面前,却始终没有打开。 他看着外面,金色的阳光照着混凝土路面,照在绿色的遮阳篷上,还让马路对面窗户的金字招牌闪耀着亮光。他又看看墙上的挂历:1928年8月27日。他再低头看着腕表,顿时觉得自己的心跳变慢,秒针动着动着竟然失去了速度,日历似乎永远凝结在这一天,连夕阳也钉在空中不再西沉。他头上的吊扇在叹息间散出一阵阵热风。敞开的门外传来一阵笑声,几个女子走过他的视野。可是他的视线聚焦在更远处,他注视着整座绿镇,还有法院高塔上的大钟。他拆开信封,开始读信。 他在转椅上慢慢地旋转,在唇边一遍又一遍地默念着那几个字,最后终于大声反复读出来。 “一碟青柠香草冰淇淋。”他说道,“一碟青柠香草冰淇淋。” ———————————————————— (1)?威廉(William),简称即是比尔(Bill)。 裸麦粗面包 刊于《科利尔》(Collier's) 1951年5月19日 张晶眸 译 深夜,威尔斯夫妇离开电影院,走进了一家安静的小店之中。这是一家餐厅,兼营熟食。他们在一个小隔间里坐下来,威尔斯夫人说道:“裸麦粗面包,上面加烤火腿。”威尔斯先生望向柜台,那里正放着一条裸麦粗面包。 “为什么,”他喃喃地说,“裸麦粗面包……德鲁斯湖……” 夜深人静的时刻,空荡荡的餐馆——这场景愈发熟悉。任何事物都能将他卷入回忆之潮。秋叶的气味,或是午夜之风的吹拂,都能够搅动他的回忆,于是过往的记忆淋洒在他的身上。此时,在这个电影散场后的虚幻时刻,在这家孤独的商店里,他看到了一条裸麦粗面包,正如成千个其他夜晚,他发现自己开始回忆过去。 “德鲁斯湖。”他重复了一遍。 “你说什么?”妻子抬头瞥了他一眼。 “我几乎忘掉的事情。”威尔斯先生说道,“在1910年,我二十岁的时候,把一条裸麦粗面包钉在了衣柜的镜子上…” 在面包那带有阳光色泽的坚硬外壳上,德鲁斯湖畔的男孩子们刻下了他们的名字:汤姆、尼克、比尔、亚历克、保罗、杰克。这是史上最棒的野餐!他们在积满灰尘的小路上玩闹,晒黑了脸庞。那时的道路还满是尘土;棕色、细腻的滑石粉会在你的车后漫天飞扬。而那时在湖边玩耍的时光,总是比之后衣着整洁、没有一丝褶皱的时候要快乐得多。 “那是我们那群老伙计最后一次聚在一起了。”威尔斯先生说道。 在那之后,学业、工作和婚姻会将你们分开。你会突然发现自己身处其他圈子之中。而你再也不会感受到那样的闲适和轻松了。 “我常常会想,”威尔斯先生说,“不知怎么地,或许我们都知道,那可能是我们的最后一次野餐。你第一次察觉到那种空虚感可能是在高中毕业之后的那天。而当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并没有谁立刻消失,你又放松下来。但是一年之后,你意识到原来的世界正在改变,而你想要在失去更多东西之前完成最后一件事。趁着你们还是朋友,趁着大学暑假回家,趁着都还没有成家,你们得做些什么,像是最后一次旅行,或是在凉爽的湖中游一次泳。” 威尔斯先生还记得那个罕有的夏日清晨,他和汤姆躺在他父亲的福特车下面,伸出手调调这个整整那个,谈论着机械、女人,还有未来。在他们干活儿的时候,天气变得热起来。终于,汤姆说:“咱们为什么不去德鲁斯湖兜个风呢?” 就是那么简单。 直到四十年后的现在,你依旧能够回想起叫上其他同伴的每个细节,所有人都在绿树下吵嚷着。 “嘿!”亚历克用裸麦粗面包敲了每个人的头一下,然后大笑着说,“我们一会儿拿这个来做额外的三明治。” 尼克做的三明治已经放在了食物篮里——是那种大蒜三明治,随着年龄增长、女孩子搬来同住,后来他们越来越少吃了。 然后,三个人挤在车前座,三个在后座,一个人的胳膊搂着另一个人的肩膀。他们驶过闷热而满地尘土的乡下,带着一个装着冰的锡制洗脸盆,来冰他们买的啤酒。 那一天有什么特别之处,使这段回忆经历了四十年的时光却依旧清晰明了,仿佛就在眼前呢?也许是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吧。在这次野餐之前的几天,他找到了父亲二十五年前和大学里一帮朋友的合照。这张照片令他有些不安,他意识到自己并非置身于时光之外,青春岁月正在慢慢离他远去。而二十五年后,他的照片对于他的孩子而言可能会有些奇怪,就像父亲的照片对于他一样——不可置信地年轻,一个奇怪的陌生人,一段无法回去的陌生时光。 这就是最后一次野餐聚会的原因吗?——也许每个人都知道,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们可能会为了避免彼此相见而故意过马路,或者,如果他们相遇了,会说“我们改天一定要一起吃个午饭”却从不这么做。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威尔斯先生现在仿佛还能听到他们从码头跳进湖中溅起水花的声音,就在金黄的太阳底下。还有大树荫下的三明治和啤酒。 我们始终没有吃那条裸麦粗面包,威尔斯先生想。真是有趣,如果那时我们再饿一点,就会把它切开,而我也不会在看到柜台上的那条之后想起往事。 躺在树下,他们都沉浸在由啤酒、太阳与男人间的友情所营造的美好宁静之中。他们承诺十年之后,在1920年的元旦那天去法院大楼相会,看看他们在各自的人生中都做了什么。他们一边随意而悠闲地交谈,一边把自己的名字刻在裸麦粗面包上。 “开车回家的时候,”威尔斯先生说,“我们唱了《月光湾》。” 他还记得他们在干热的夜晚驾车游荡,湿乎乎的泳衣扔在汽车摇摇晃晃的底盘上。他们绕了不少弯路,纯粹是为了好玩,这是世界上最好的理由。 “晚安。”“再见。”“晚安。” 然后在午夜时分,威尔斯一个人驾车回家睡觉。第二天,他就把那条裸麦粗面包钉在了他的衣柜上。 “两年后,我妈趁着我在大学的时候,把它扔到了焚化炉里,当时我简直要哭出来了。” “1920年发生了什么?”他的妻子问,“元旦那天?” “噢,”威尔斯先生说,“那天中午,我恰好在法院大楼附近走着。那时在下雪,我听见钟敲响。我想,天哪,我们应该在今天相会的!我等了五分钟,不是在法院大楼前,不,我在街对面等着。”他停顿了一下,“没有人露面。” 他从桌边站起来,付了账。“我还要买那段没切的裸麦粗面包。”他说。 当他和妻子往家走的时候,他说:“我有一个疯狂的主意。我一直想知道大家都经历了什么。” “尼克还在镇上经营他的咖啡馆。” “但是其他人呢?”威尔斯先生的脸色红润起来,他微笑着挥手。“他们搬走了,汤姆应该在辛辛那提。”他快速看了妻子一眼,“好玩的是,我决定把这条裸麦粗面包寄给他!” “哦,可是——” “当然!”他大笑,走得更快了,用手掌拍打面包。“让他把名字刻在上面,然后邮寄给他知道地址的其他人。最后这条面包会回到我手里,上面会刻着他们所有人的名字!” “但是,”她挽着他的胳膊说,“这只会让你不愉快。你之前做过很多类似的事情了,而且……” 他并没在听。为什么我白天从未想到这些点子呢?他想,为什么我总是在日落之后才想到? 明天早上要做的第一件事,他想,我要把这条裸麦粗面包寄出去,借由天意,寄给汤姆和其他人。而当它回来的时候,就跟之前被扔出去烧掉的那根面包一样了!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我想想。”他说,妻子打开纱门,他们走进充满闷热气息的屋子,迎接他的只有寂静和燥热的空虚。“我想想,我们还唱了《划船歌》,对吧?” 早上,他从楼上下来,在明媚的阳光中停顿了一会儿。他刮了胡子,刷了牙。阳光照亮了每个房间。他看向早餐桌。 妻子正在那里忙碌。她正在慢慢地、平静地切那条裸麦粗面包。他在温热的阳光中坐下来,伸手拿报纸。 她拿起一片新切的面包,然后亲吻他的脸颊。他拍了拍她的胳膊。“你要一片还是两片,亲爱的?”她温柔地问道。 “两片吧。”他回答道。 遥远的琴声 刊于《魅力》(Charm) 1950年4月 仇春卉 译 老姑娘碧薇儿小姐的房子在圣詹士大街上。每个夏夜,从七点到九点,她总会坐在门廊的摇椅上,手中拿着一杯柠檬茶,一边喝一边摇,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九点整,你会听到她的前门砰地关上,然后是钥匙噼噼啪啪地在锁中转动,接着是百叶窗窸窸窣窣地放下来,最后是屋内的灯光咔嗒一下全灭掉。 她的日常生活一成不变,她独居的房子里挂满了洛可可风格的装饰画,有一间尘封的图书室、一台琴键发黄的钢琴,还有一个音乐盒——一旦上了发条,它开始奏乐,乐声就会穿透空气,好像柠檬汽水里不断冒出来的气泡。碧薇儿小姐会对每一个经过的人点头致意,有趣的是,她房子的木头门廊竟然没有台阶——前门没有,后门也没有。在1911年,她请人将房子前后的台阶都拆掉了,再把前后门廊用栏杆围住。从那以后的四十年来,碧薇儿小姐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这座房子。 每年秋天——正是关门闭户、与世隔绝的时节——她会坐在阴冷荒凉的门廊上喝完当年最后一杯柠檬茶,然后把藤椅拖回家中。人们要一直等到第二年春末夏初才能重新见到她的踪影。 “她要进屋了。”食杂店老板魏德默先生手里拿着一个红苹果,指着碧薇儿小姐说,“仔细多看两眼吧。”他敲打墙上的挂历,“每年九月份,劳工节的第二天,晚上九点整,风雨不改。” 店里的几个顾客都朝碧薇儿小姐的房子张望。只见老姑娘环顾四周,看了这世界最后一眼,然后就进屋了。 “明年五月一号之前都不会见到她了。”魏德默先生说道,“她的厨房墙上有一扇锁着的活板门,我定期打开那扇门,把食品杂货塞进去。她会提前放一个信封在那儿,里面放了钱和下一批购货清单。我是从来见不到她本人的。” “她整个冬天怎么打发呢?” “这就只有天知道了。她倒是有一部电话,不过四十年从来没用过。” 碧薇儿小姐的房子乌灯黑火。 魏德默先生咬了一口苹果,享受着爽脆多汁的口感。“四十年前,她把前门的台阶拆了。” “为什么?因为父母双亡?” “她父母早就去世了。” “丧夫?丧子?” “碧薇儿小姐没结过婚,也没有儿女。她曾经和一个年轻人谈恋爱,那小伙子经常坐在门廊上,一边弹吉他一边给她唱歌。两人本来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可惜那家伙的脑子里尽是些周游列国的古怪念头,终于有一天他跑去火车站,买了一张通票,途经亚利桑那州去加利福尼亚州,然后漂洋过海去了中国。” “啊!一个女人守了那么多年的活寡,可真不容易啊。” 众人笑了几声,笑得很平静,也很苦涩——他们刚刚道出了一个很悲哀的事实。 “你觉得她还会出来吗?” “她已经七十岁了,换了是你,你还会出来吗?每年我都在苦苦等候着五月一号的来临。到那天如果她没出来往门廊上摆摇椅,我就能确定她已经去世了,然后我就可以打电话报警了。” “晚安。”顾客一一道别离去,只剩下魏德默先生独自徘徊在食杂店灰暗的灯光之中。 魏德默先生披上大衣,静听秋风的悲号变得越来越凄厉。是的,就这样年复一年,每年的这个时候,他总会关注那个老太太,看着本就上了年纪的她又增添了一分苍老。她显得那么遥远,让魏德默先生想起了晴雨表里的木偶女人——天晴的时候木偶女人出来,天气不好就轮到木偶男人露面——可是现在这个晴雨表已经破损,无论天晴天阴,只有女人孑然一身,而男人早已不知所终。在无数个夏夜里,魏德默先生就这样远远地凝望她,两人中间隔着一片荒草萋萋的深沟,仿佛一片难以逾越的鳄鱼潭。漫长的小镇之夜,足足蹉跎了四十年,若可称量,其重几何?对于他来说可能轻如鸿毛,可是对于她呢? 魏德默先生刚戴上帽子,就看到了那个男人。 街角只有一盏孤零零的街灯,灯光太昏暗,只能隐约照出一个苍老的男人沿着长街蹒跚而来。他走在马路对面,边走边看每座房子的门牌号。终于,他走到街角的房子前面——十一号,他停下脚步,注视着漆黑的窗户。 “不会吧!”魏德默先生嘀咕了一句,然后关了灯,站在弥漫着食品杂货气味的店里,透过玻璃橱窗看着那个老人。“已经过了那么久,你不会现在才回来吧?”他摇了摇头,“荒唐”二字已经远不足以形容这件事情了。每当他看见有男人从碧薇儿小姐门前经过或者驻足片刻,他就会心跳加速——这样的情形四十年来每天至少会发生一次。小镇历史上每一个曾经在她紧锁的深闺前停下来绑鞋带的男人,都会让魏德默先生天马行空地猜想一番。 “你就是当年那个抛弃了我们碧薇儿小姐远走高飞的年轻人吗?”他在心中大声质问。 有一次——那是在三十年前——他连身上的白围裙还来不及脱,就急急忙忙地跑过砖头街道,拦住一个年轻人质问:“哼哼,你总算回来了!” “什么?”年轻人疑惑不解。 “你不是那个罗伯特·法尔先生吗?你不是成天送她康乃馨吗?你不是总是弹吉他给她唱歌吗?” “我的名字叫科里。”然后年轻人从包里抽出丝绸样品开始叫卖。 随着年月流逝,魏德默先生开始惧怕另一件事情:假使有一天法尔先生真的回来了,人们怎能认出他呢?在魏德默先生的记忆里,法尔先生依然是那个眉清目秀、身姿矫健的年轻人。然而四十年岁月的磨蚀,如强酸一般把人的铅华洗尽,连骨肉也榨干,最后将之变成一幅蚀刻版画。或者终有一天法尔先生倦鸟知还,却发现大门深锁,庭院破败,只能黯然离去——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魏德默先生无心关照所致……说不定这出悲剧早已上演了! 此刻——劳工节的第二天,晚上九点十五分——这个人就站在那儿,这个垂暮之人,不可思议的浪子。他面向碧薇儿小姐的房子,双膝和腰背都已稍显佝偻。 “最后一次!”魏德默先生说,“我就再多管一回闲事吧。” 外面有一丝凉意,他轻轻穿过马路,走到对面人行道上。那个老人转身看着他。 “晚上好。”魏德默先生说。 “请问你能帮个忙吗?”老人说,“这是碧薇儿的老宅吗?” “是的。” “还有人住这里吗?” “安·碧薇儿小姐还住在这儿。” “噢,谢谢你。” “晚安。”魏德默先生转身离开了。他的心快要蹦出胸膛,他不住地咒骂自己。你为什么不问他,你这个蠢货!你为什么不说:法尔先生?你是法尔先生吗? 可是,他心里知道为什么。因为这一次,魏德默先生真的希望这个人就是法尔先生。为了确保愿望成真,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小心翼翼地避免戳破这个梦想的肥皂泡。如果他开门见山地问,对方的答案有可能再一次让魏德默先生崩溃:不,我不是法尔先生。不,我不是。可现在魏德默先生故意不问,所以今晚他就可以安心归家,躺在二楼的床上幻想个把小时。他构建的世界带有一丝不可思议的古老的浪漫色彩:在这里,游子终于偏离了漫长的远行轨迹,终于厌倦了流浪的岁月,终于不再留恋外面的世界——他终于回家了。魏德默先生明知这是自欺欺人,却还是放纵自己沉浸在这一时半刻的畅想之中。你在梦里绝不能问自己这个梦是不是真的,否则你就会醒来。既然这样,好吧,不管这是个什么人——追债人也好,清洁工也罢——至少在今晚,就让他扮演一次那个不知所终的浪子吧。 魏德默先生往回走。他穿过马路,绕到食杂店旁边,沿着一条又暗又窄的楼梯回到二楼家中。在卧室的床上,妻子早已安然入睡。 “假设这人真的是他,”他躺在床上想,“要是他敲打房子侧面的墙壁,用扫帚的木柄敲后门,拍窗户,打她的电话,甚至把自己的名片从门缝底下塞进去……要是他这么做的话……” 他转身侧躺着。 “她会答应吗?”他满腹狐疑,“她会留意吗?她会有所表示吗?她会不会只是枯坐在那栋门户不通、与世隔绝的房子里,任凭他砸烂拳头、喊破喉咙也不答应呢?” 他转身朝着另一面侧躺。 “明年的五月一号,我们还能见到她吗?她会提早出来吗?他会一直等到那一天吗?难道他就这样不停地敲,不停地喊,就这样守候足足六个月吗?” 魏德默先生又从床上起来,走到窗前凝视那片遥远的绿色草地。只见在黑沉沉的大屋旁边,在失去台阶的门廊前面,那个老人立在秋意渐浓的树下,向着没有灯光的窗户呼唤——他真的开口喊了吗?难道这只是魏德默先生的想象? 第二天一大早,魏德默先生就关注着碧薇儿小姐家门前的草地,可那里空空如也。 “我怀疑他到底有没有来过。”魏德默先生说,“我怀疑昨晚我根本就是在和一根电灯柱说话。我吃的那个苹果有一半都发酵成酒了,所以害得我晕头转向。” 七点整,特里太太和亚当斯太太来到食杂店的冷藏部买熏肉、鸡蛋和牛奶。魏德默先生旁敲侧击地问道:“对了,昨晚你们没看到碧薇儿小姐家里闹贼吧?” “啊?有贼吗?”两位太太齐声嚷道。 “我好像看到有贼。” “我没见到啊。”两人一起说。 “嗯……都怪那个烂苹果。”魏德默先生喃喃地说,“都发酵成酒了。” 店门关上了。魏德默先生觉得自己的精神突然堕入了万丈深渊。原来昨晚只有他一个人看到那个不速之客——这一定是因为这么多年来他一直代入另一个人的角色,入戏太深,以至于产生幻觉了。 虽然街道上还是空无一人,可小镇已经慢慢苏醒了。太阳像一个红彤彤的大圆球,正悬挂在法院大钟的顶上。世间万物被露水覆盖,仿佛披着一层清凉的薄毯。一颗颗晶莹剔透的露珠从榆树、枫树和没了果子的苹果树上滴下来,挂在每一片草叶和每一块红砖上。 魏德默先生缓慢而小心地穿过空荡荡的街道,站在碧薇儿小姐家门口的人行道上。她家的草地上铺满了积聚一夜的露水,仿佛一片绿色的汪洋阻隔在他面前。魏德默先生又一次感到心脏热切地跳动,因为他看见露水之中有无数清晰细密的脚印,一环环一圈圈地围绕着房子,在窗台下、灌木旁、大门前。这些脚印落在水晶般闪亮的草地上,却注定要在日出的时候消融。 这是漫长的一天,魏德默先生总是在店门前转悠,却什么也没看见。日落时分,他坐在凉棚下抽烟。“他可能已经走了,再也不会回来了。我就知道她不会回答的。她都一把年纪了,还那么傲气,难怪人们说年纪越大自尊心就越强。他可能又一次坐着火车离开了。我为什么不问他的姓名呢?我为什么不帮他一起敲门呢?” 是的,他既没问姓名,也没帮着敲门,这一切已经无法挽回了。魏德默先生突然觉得自己是一出悲剧的核心,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出悲剧围绕着自己越演越烈。 “他不会回来了。也难为他这样徘徊了整整一个晚上,哪儿还会回来。那些脚印还很新,他一定是在黎明之前离开的。” 八点整。八点半。没动静。 九点整。九点半。还是没动静。 到后来根本就没有顾客光临了,可魏德默先生还是坚持到很晚才打烊。 当他终于回到家中时,已经过了十一点。他坐在二楼的窗前,并没有刻意张望,却也不甘心就这样去睡觉。 十一点半,在轻柔的钟声里,那位老人再次沿着长街而来,站在碧薇儿小姐的家门前。 “当然了!”魏德默先生自言自语道,“他其实是不想被别人看见,怕人们的流言飞语,所以昼伏夜出。瞧他急的,绕着房子不停地走来走去。” 他仔细聆听,外面果然又传来了一声声呼唤,就像蟋蟀在今年的最后一次鸣叫,又如橡树的最后一片叶子在秋风之中瑟缩。声音来自房前房后和每一扇飘窗之外——哦,明早太阳升起的时候,草地上肯定又会出现无数个脚印吧。 她到底在不在听这一声声呼唤呢? 安儿,安儿,啊,安儿!他是这样呼唤的吗?安儿,你能听见我吗,安儿?——平常的晚归之人也是这样呼唤的吗? 想到这里,魏德默先生突然站了起来。 她会不会根本就没听见?他怎么能确定她的耳朵还好使呢?七十岁的人,耳朵里面都结蜘蛛网了吧。对于某些人来说,岁月就像一团团塞在耳朵里的暗灰色破棉烂絮,把他们生命中的一切都封堵得死气沉沉,到最后,他们的世界里只剩下一片死寂。毕竟这三十年来,没有人和碧薇儿小姐说过一句话,充其量只是路过时开口打个招呼而已。如果她已经聋了,那会怎样呢?失聪的她此刻很可能正躺在冰冷的床上,就像一个小女孩在玩一个不知何时终结的独角游戏。她没听到有人在拍打着嘎嘎作响的窗户,没听到有人隔着那扇刷了鳞片涂料的大门在呼唤,没听到有人踩着轻软的小草绕着她家转圈。妨碍她回答的可能并非自尊心,而是生理上的障碍! 在客厅里,魏德默先生轻轻地把电话的听筒摘下来,眼睛一直瞅着卧室门,确保他没有吵醒老婆。他对接线员说:“海伦吗?请给我接729号。” “是你吗,魏德默先生?那么晚打电话给她?” “没关系的。” “好吧,可她不会接的,她从来都不接电话。我印象中,自从她安装电话以来,那么多年一次也没用过。” 电话响了六声,对方没有任何反应。 “海伦,请继续拨。” 电话铃响了十二下,魏德默先生汗流满面。突然,线路那一头有人接通了电话。 “碧薇儿小姐!”魏德默先生大声说,心中大石顿时落地,整个人几乎虚脱跌倒。“是碧薇儿小姐吗?”他随即压低声音,“我是魏德默,就是那个食杂店老板。” 她分明就在电话那一头,分明在屋子里,分明站在黑暗中——可是她始终不回答。魏德默先生隔着窗户看到她的房子依然没有亮灯,可见她并不需要开灯就能找到电话。 “碧薇儿小姐,你听到了吗?”他问道。 只有沉默。 “碧薇儿小姐,我想请你帮个忙。”他说道。 咔嗒。 “我想请你打开前门看一眼。”他说道。 “她已经挂断了。”海伦说,“要我再拨一次吗?” “不用了,谢谢。”他把听筒挂回去了。 碧薇儿小姐的房子在日出日落中沉默依旧。在马路对面的食杂店里,魏德默先生不住地想:她是个笨蛋!无论怎么看她都是个笨蛋!她不懂得亡羊补牢的道理。其实,若能执子之手,哪怕那双手又老又皱,也总胜于自己孤独终老啊!他走遍了天涯海角,看样子始终是漂泊无定,不曾为谁停歇。他和有些男人一样,发疯似的追逐新鲜的风光和景致,年复一年,月复一月,永不休止。当他年纪大了,蓦然回首,发现自己那么多年来竟然一无所获,记忆中只有一段段镜花水月似的旅途,而他踏足的大小城镇只不过是一个个虚假的电影布景。他就像坐在一辆缓缓行驶的午夜列车上,看着车外一扇扇灯火通明的玻璃橱窗,旅途中遇过的人只是橱窗里面的一座座蜡像。 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一个人关心他,因为他在每个地方停留的时间都太短,人们还来不及担忧他的生死祸福,他就已经离开了。然后,他终于想到了她,于是猛然惊觉,原来他生命中认识那么多人,只有她是真实的。虽然回头有点儿晚了,可他还是登上了归家的火车。他下了火车之后,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回这里。哪知如今他只能像个傻瓜似的在她家的草地上游荡……再这样折腾一晚,他肯定就一去不返了。 现在已经是第三晚了,魏德默先生想着要不要走过去在碧薇儿小姐房子的门廊上放一把火。这样能把消防队引过来,也把碧薇儿小姐逼出来,径直投入那个老头儿的怀里,岂不妙哉! 可是……等等!啊哈!等一等! 魏德默先生的眼光转向天花板。阁楼里不是有一件尘封已久的武器吗?这武器一旦使出,不是能够攻克傲气的壁垒,抵御时间的侵蚀吗?这件宝物应该和魏德默先生、那个老头儿还有对面的老姑娘一样年纪了吧?上次打扫阁楼是什么时候?好像从来就没有打扫过。 只是,这样做太荒唐了,那个老头儿肯定不敢。 无奈这已是最后一晚,必须使出这件大杀器了! 十分钟后,他听见老婆吼道:“汤姆!汤姆!你干什么那么吵?你在阁楼搞什么鬼呢?” 十一点半,那个老头儿如期而至。只见他呆站在那座没有阶梯的房子前面,一筹莫展,然后他突然往前迈出一步,低头细看。 魏德默先生站在二楼的窗户前低声说道:“对了,对了,快捡起来。” 果然,老头弯下了腰。 “快把上面的灰尘抹掉!我知道,我知道,上面全是灰尘,可是还能弹啊!快把灰尘抹掉,将就着用吧!” 在月色之中,只见老人双手抱着一把吉他。这把吉他已经在草地上躺了一会儿,如今他又把它抱在怀里等了许久,才终于用手指把吉他翻转过来。 “弹吧!”魏德默先生默默地说。 首先是一小段试探性的和弦。 “弹吧!”魏德默先生说,“言语做不到的事情,音乐能够帮你实现!没错,继续弹吧!你已经踏上正途了,努力吧!”魏德默先生不断地催促。 他又想,唱吧,到每扇窗户外面唱,在苹果树下唱,去后院门廊旁唱……用吉他的音乐去打动她,用歌声唤出她的泪水。如果你能让一个女人感动落泪,那么你就胜券在握了。她的傲慢将会被一洗而空,音乐正是引来眼泪融化寒冰的灵丹妙药。有那么多美妙的情歌,都唱出来吧。你可以唱“珍妮薇,亲爱的珍妮薇,虽然年华流逝,尽管岁月蹉跎”,可以唱“今夜相约梦中”,可以唱“与子同航月色湾”,还可以唱“曲径幽深路漫漫”……那些来自夏季的老情歌,那些恬静可爱的旧歌。你要轻柔地唱,不时用吉他弹出几声和弦。就这样坚持下去,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会听见钥匙在门锁里转动的声音。 魏德默先生聆听着。 吉他奏出的乐声轻柔婉转,纯净如暗夜中的水滴。就这样弹了半小时,老头终于开口唱了。他的声音那么微弱,世上只有一个人能够听见,而这个人在屋内与他只有一墙之隔,却是咫尺天涯。此刻她是躺在床上倾听呢,还是站在窗帘后面的黑暗里偷窥? 魏德默先生浑身麻木地上床睡觉去了。他躺了一个小时,终于在遥远的吉他声中安然入眠。 第二天早上,特里太太说:“我看到那个贼了。” “是吗?” “他在那里弹吉他弹了整整一个通宵,你能想象吗?人年纪大了到底会变多蠢呢?还有,这家伙到底是谁呀?” “我也不知道。”魏德默先生答道。 “不过,今早六点这人拿着那把吉他沿着这条街走了。”特里太太说。 “门始终没有开吗?” “没有啊。怎么,本来应该有人开门吗?” “不应该吧。不过今晚他还会回来的。” 今晚就会大功告成了,魏德默先生想,只需要再多一晚……今晚一定会成功。他应该不是轻易言败的人,现在手中有了吉他,更是有了胜算,所以他今晚肯定会回来成就这个大团圆结局的!魏德默先生一边吹口哨,一边在店里穿梭。 一辆面包车在门外停下来,法兰克·韩德森先生走下车,一手提着装铁锤钉子的工具箱,另一手拿着一把锯。他绕到面包车后面,取出几十根刚刚切好的木料,上面还散发着新鲜木头的香气。 “早上好,法兰克。”魏德默大声招呼,“木匠生意还好吧?” “今早不错。”法兰克回答。他一边说一边挑出几根质量很好的黄色木料和一些闪闪发亮的钢钉。“刚揽了一个活儿。” “在哪儿?” “就是碧薇儿小姐的房子。” “是吗?”魏德默先生突然感到了那种熟悉的心跳。 “是的。她一小时前打电话给我,要我给她的前门门廊装上新的木台阶,必须今天就做好。” 魏德默先生站起来,注视着木匠手中的锤子、钉子,还有那一根根干净、新鲜、结实的木料。这时太阳在空中越升越高,照得世界一片明亮。 “来,”魏德默先生拾起几根木料,“我来帮你。” 两人于是拿起那些结实的木料,并肩前行。他们穿越了绿油油的草地,从郁郁葱葱的树下走过。在前方等待着他们的是那栋房子和一个没有台阶的门廊。他们的脸上绽放出笑容。 ———————————————————— (1)?美国的劳工节是每年九月的第一个星期一。 (2)?从九月初等到次年五月初,应是八个月。此处疑为作者笔误。 水中情 刊于《小姐》(Mademoiselle) 1947年5月 李懿 译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灰蒙蒙的屋内亮起了灯。姐妹俩在饭厅待了很久,姐姐朱丽叶绣着桌布,妹妹安娜则静静地坐在窗前,盯着窗外阴沉的街道和晦暗的天空。 安娜的眉毛一直紧贴窗玻璃,沉思良久之后,她翕动嘴唇说道:“我竟然从没想过这一点。” “想过什么?”朱丽叶问。 “我刚才突然想到,城市下方其实还有一座城,一座死城,就在下面,就在我们脚下。” 朱丽叶的针在白布上穿进穿出。“别靠窗子那么近,小心脑子被雨淋坏了。” “什么呀,我说真的。你以前从没留意过下水道吗?它们遍布整座城市,每条街下都有,宽敞得即使人站直了都碰不到头,它们通达四面八方,最终延伸至大海。”安娜说道,无比神往地看着窗外柏油路上的雨水,雨点自天穹洒落,流向远方的路口,消失在各个街角的排水栅下方。“你不想住下水道吗?” “才不想呢!” “可是,那样不是很好玩吗——我是说,很神秘吧?住在下水道里,透过盖板缝隙偷看上面的人,你看得见他们,他们却看不见你!就像小时候捉迷藏,没人找得到你,可你其实一直在他们中间,完全隐蔽,藏得好好的,惊险又刺激。下水道里的生活一定是这样,我喜欢。” 忙于女红的朱丽叶缓缓抬起头。“你是我亲妹妹,没错吧,安娜?你是妈妈亲生的,没错吧?有时候,你说的那些话,让我觉得就像是妈妈某天在树下捡到一棵苗,带回家种在花盆里,养到这么大,就有你了,一辈子不变。” 安娜没有回答,于是朱丽叶继续穿针引线。屋里灰蒙蒙一片,两姐妹也没有为它增添多少色彩。安娜将头贴到窗上发了五分钟呆,然后转眼望着远方说道:“我猜你会说我做白日梦,刚才那一个小时,我在这里,陷入了迷思。没错,朱丽叶,我是在做梦。” 现在轮到朱丽叶不回答了。 安娜低声絮语:“我想,淅沥的雨声暂时催眠了我,于是我开始了关于这场雨的思索,它从哪里来,要往哪里去,它如何流下路边排水栅的道道缝隙。随后我的思绪越潜越深,他们就突然映入眼帘。一男一女,在路面底下,在下水道里。” “他们在那种地方干什么呢?”朱丽叶问。 安娜反问:“非得要个理由吗?” “不必,不必。”朱丽叶说,“如果他们是疯子,就完全不需要理由了。他们爱待在下水道里,就让他们待着去吧。” “他们可不只是‘待在下水道里’而已。”安娜说得头头是道,脑袋歪向一边,眼帘半垂,眼珠在下方滴溜溜转动,“不是的,他俩深爱着对方。” “老天爷呀,”朱丽叶说,“爱情驱使他们爬到那下头去了?” “不是,他们在那儿好多年了。”安娜回答。 “可别跟我说他俩一起在那下水道里生活好多年了!”朱丽叶大声嚷道。 “我说过他们是活人吗?”安娜诧异地反问,“噢,那可不对,他们都死了。” 雨点争先恐后地袭来,雨珠砸向窗户,前赴后继,互相交融,汇成小股滑落。 “哦。”朱丽叶应道。 “没错。”安娜愉快地继续说道,“都死了。男的死了,女的也死了。”她似乎颇为此而满足,这是一个迷人的发现,她甚为骄傲。“男的好像很孤独,一辈子都没出去旅行过。” “你怎么知道?” “他长得就像那种渴望远行却去不成的人,看他眼睛就知道。” “这么说,你还清楚他长什么样?” “是呀,病容憔悴,可是帅极了。你知道生病可以让人变帅吧?病得脸上棱角分明的。” “而且病死了?”姐姐问。 “死了五年了。”安娜轻声说着,眼皮一抬一落,好像要讲一个长长的故事,其内容已烂熟于心,她想要娓娓述来,然后将节奏加快再加快,直到故事依赖本身的惯性就能驱使她讲下去,讲得双眼圆睁,眉飞色舞。而此时她讲得很慢,叙述中仅有一丝热情。“五年前,这人沿着一条街道前行,他知道自己正走在多少个夜里走过的同一条街上。他步履不停,来到一个窨井盖边上,就是路中间那种有着华夫饼凸格的铁盖。他听到脚下传来河流的奔涌,就在金属井盖下方,冲向大海。”安娜伸出右手,“于是他缓缓弯腰,掀起下水道盖子,低头看着奔流的水沫与水流,想起自己想爱又不能爱的人,便旋身踏上了铁制维修梯,顺梯而下,直到万事皆空……” “那女的呢?”朱丽叶问道,手上依旧忙活不停,“她又是几时死的?” “这我不确定。她是新来的,现在刚死不久,但毕竟死了。美丽地凋零,优雅地死去。”安娜钦慕着脑海里她的形象,“死让女人真正地展现出美丽,而溺亡是其中顶级的凄美,她全身上下没有一丝僵硬,秀发在水面荡漾,如同一缕轻烟。”她略一点头,面带笑意,“任世上全数的教养、礼仪与规训,也无法造就一个女人如此的体态,安闲、轻柔、飘逸、精致,宛若幻梦。”安娜比画着宽大粗糙的手,尽力描摹亡女是多么精致,多么飘逸,多么优雅。 “男人一直在等她,等了五年。而直到此刻,她才知晓他的所在。他们仅仅是躺在那儿,从现在起,将一直留在原地……到雨季,他们会活过来,但在旱季——有时持续数月——这漫长的时光,他们休养生息,躺在隐秘的小小住穴里,如同纸折成的水中花,干燥、紧实、皱瘪、安静。” 朱丽叶起身打开饭厅角落的又一盏小灯。“我希望你别再说这些了。” 安娜大笑。“别慌,让我告诉你好戏是怎么开场的,他们会怎么活过来。我已经完全弄明白了。”她向前伏下身子,双手捧膝,盯着街上的雨和下水道口,“他们在那儿,在那下头,干瘪又安静,头顶的天空电光游走,水滴洒落。”她一手将暗无光泽的头发往回拨,“起初整个上部世界只有小水珠,接着闪电雪亮,雷声滚滚,旱季结束,小水珠滚过天沟,越聚越大,滴入下水道,顺路卷走了口香糖包装纸和戏票,以及公交换乘凭证!” “过来,离开那扇窗子,赶紧的。” 安娜用手比画了个方框,继续她的想象。“我完全清楚人行道下是什么样,那方方正正的大型地下水道,宽阔又空旷,在连续数周的旱季里除了阳光别无一物,每每说话都伴着回音。站在那下面,唯一能听到的只是汽车从头顶隆隆驶过,声音来自遥远的上方。整条下水道就像一根干枯空洞的骆驼骨,躺在沙漠里等待。” 她抬手一指,仿佛自己正在那下水道里等待。“现在,有一道细流淌到地上,就像外面世界里的什么东西受了伤,流血不止。有一点雷声传来!或者是卡车经过?” 此时她语速稍快,但仍然放松身体靠在窗前,呼出一口气,继续说道:“水往下渗,然后,别的空隙里也渐渐有水渗入,如同蜿蜒的小蛇,泛着烟棕色。然后它开始移动,与其他水流汇合,蛇群成长为一条大蟒,在铺满废纸的平坦地面上翻腾。四面八方各条街涌来的水流汇聚成一处,嘶嘶叫着,闪着亮光,盘绕起来。盘旋的水流来到我跟你说过的那两处干燥的小住穴。水位缓缓涨高,漫过男女两人身边,他们躺在那儿,好似纸折成的水中花。” 她缓缓扣紧双手,十指交织。 “水浸入他们的身体,首先抬起了女人的手,动作轻柔,那只手是她身上唯一有生命的部位。接着她举起手臂和一只脚,然后是头发……”她摸摸自己垂及肩膀的头发,“……松散铺开,像一朵绽放的水中花。她紧闭的眼睑是蓝色……” 房间暗了下来,朱丽叶继续飞针舞线,安娜滔滔不绝,讲述脑海中所见的一切。她描述水位如何涨高,漫过女子,舒展和充盈她的身体,让她在下水道中完全直立。“水贪恋那个女人,她也任由水给予她润泽。在漫长的静卧之后,她已准备好重获新生,汲取水所能赋予她的生命。” 在别的什么地方,男人也已直立于水中。安娜讲述了这一切,水怎样缓缓地带他漂流,带她漂流,最终两人彼此相遇。“他们在水流拂动下睁开眼睛,现在,两人有了视觉,却还看不见彼此。他俩跟随水流打转,却还未碰触对方。”安娜闭着眼睛,脑袋微微转动,“他们相对凝望,散发出一种磷光,面露微笑。……他们——两手相触。” 朱丽叶听得浑身不舒坦,她终于放下针线,盯着灰暗房间另一头的妹妹。幽静的房间里只听得细雨簌簌。 “安娜!” “潮水——让他们肌肤相触。潮水涌来,他们靠在了一起。这是一种完美的爱情,没有彼此的分野,只是两具随水漂流的肉体,这种爱纯净而美好,不掺邪念。” “你说出来就不美好了!”姐姐大叫。 “哪有,挺好的呀。”安娜坚持往下说,转开了头,“他们没有思维,对吧?只是在深深的地下,沉默不语,超然淡漠。” 她移动右手,覆在左手上,动作极为缓慢轻柔,两手颤抖着互相交握。细雨蒙蒙的窗户透入苍白的春光,给她的手指映上移动的光线与跳跃的水影,那双手仿佛浸没在深深的灰暗的水下。她就这样讲述完自己的短梦。 “高大而沉默的男人张开了手。”她比了个手势,示意他在水中有多高,多么优雅,“而女人呢,娇小文静,姿态放松。”她看着姐姐,没有收回手,“他俩死了,无处可去,无人可诉,于是躺在原地,无事缠身,没有烦忧,隐秘地躲藏在地下水道的水里。潮水将他们冲到一起,他们彼此挨手贴唇,漂入下水道的岔水口。接着,后来……”她放下了手,“或许他们手牵手一道旅行,浮沉,漂流,经过所有街道,偶尔被突如其来的漩涡困住,便直立起来跳一支疯狂的小舞。”她的手在空中画着圈,湿漉漉的雨点溅上窗玻璃。“他们一路前往大海,穿过整座城市,经过一道道横渠、一条条街:杰纳西大道、克伦肖、埃德蒙广场、华盛顿、汽车城、海滨绿洲,最后到了大海。他们来到水流指引他们前去的每个地方,游遍整个地球,之后又回到下水道进水口,漂回这座城底下,回到十几家烟草铺、四十多家酒行、七十多家杂货店、十座影院、一处铁路枢纽,以及一零一国道的下方。三万人迈步从上方走过,却想不到或意识不到下水道的存在。” 安娜的声音飘飘悠悠,如同梦呓,又沉静了下来。 “然后——白天过去,街上雷声消匿,雨停了,雨季结束。地道中的水流变成间歇的水滴,潮水退落。”她似乎为雨季的结束而失望悲伤,“河流依旧涌向大海,男人和女人感到自己被水慢慢搁浅在地上,静止下来。”她无比怀恋地凝视自己的手,双手划着小波浪逐渐放低至大腿上,“他们的脚已经失去水赋予的活力。现在水把他们放倒,让他们并排躺着,然后水位退去,地道逐渐干涸。他们便躺在那里。在上方的地面世界,太阳露出了脸。而他们躺在原地,在黑暗里沉睡,直到下一次苏醒,下一场雨。” 她的双手仍然放在大腿上,手掌摊开,掌心朝上。“好男人哪,好女人。”她嘀咕道,将头埋进手掌,紧闭双眼。 突然,安娜坐直身子,气恼地盯着姐姐。“你知道那男的是谁吗?”她又气又急地大喊。 朱丽叶没有回答,过去的这五分钟,她一直惊恐地望着妹妹。她咬着嘴唇,脸色苍白,而安娜几乎尖叫起来:“那个男的是弗兰克,就是他!那个女的就是我!” “安娜!” “没错,那就是弗兰克,他就在那下头!” “可是弗兰克都走了好多年了,肯定不会在那下头,安娜!” 现在,安娜旁若无人地说话,她要向朱丽叶,向窗户,向四墙,向街道,向所有人倾吐。“可怜的弗兰克,”她哭喊道,“我知道他去了那儿。他不可能待在世上任何地方,他被妈妈惯坏了,哪儿都待不下去!所以他才将眼光投向下水道,看见它是多么隐秘和精致。啊,可怜的弗兰克,还有可怜的安娜,可怜的我,和唯一的姐姐相依为命。啊,朱丽叶,弗兰克在的时候,我为什么没有挽留他?为什么我没设法从他母亲手里抢过他?” “别说了,快闭嘴!听到没有,快闭嘴!” 安娜瘫坐在窗边的屋角,一手扶着窗台,默默流泪。几分钟后,她听姐姐说道:“好了没有?” “什么?” “你要是哭完了,来帮帮我,几百年都绣不完这东西。” 安娜抬起头,滑步来到姐姐身边。“你想让我绣哪些?”她叹了口气。 “这里,还有这里。”朱丽叶边说边指给她看。 “好吧。”安娜说。她接过活计,坐在窗边看那雨帘。她手里穿针走线,眼睛却望着街道,窗外此刻已是漆黑。房间里也黑沉沉的,很难再辨清下水道圆形的金属顶盖——傍晚黑似午夜,点缀着细微的亮点和闪光。闪电划开天空,交织如网。 半小时过去,屋子那头的朱丽叶困意蒙眬,她取下眼镜,连同针线放在一边,头靠上椅背打了个盹。大约三十秒后,她听见前门猛地开了,风刮进屋内,一阵脚步声跑过走廊,转个方向,沿黑暗的长街疾步而去。 “怎么了?”朱丽叶问道,坐直身子,伸手摸索眼镜,“谁在那儿?安娜,是有人进门了吗?”她盯着窗边空荡荡的座椅,安娜已经不在。“安娜!”她大喊着,一下子跳起来,跑进外面的客厅。 只见前门敞开,细雨纷纷,洒入门口。 “她只是出去一会儿。”朱丽叶站在原地自言自语,想望穿湿漉漉的黑夜,“马上就会回来的。你会马上回来吧,亲爱的安娜?安娜,回答我,你一定会马上回来的,对吧,妹妹?” 门外,窨井盖被抬起,又哐当一声落下。 长夜未央,街道整晚细雨簌簌,洒落在闭合的井盖上。 墓边祝酒 刊于《花花公子》(Playboy) 1985年1月 阿古 译 如果有哪个孩子出生了,这消息得花上一整天时间,经过发酵、过滤、传播,才能穿过爱尔兰草甸,抵达最近的小镇,溜进最近的酒吧——赫伯·芬酒吧。 可要是有人死了,一整支交响乐队会在田地和山间回响,响彻整个乡村,简直要震脱酒吧屋顶的石板,撼得一群酒客惨叫:上酒! 炎热的夏天,酒吧刚刚开门,还在通风,拖地。芬站在门口,看到路上扬起一道烟尘。 “那是杜恩。”芬咕哝道。 杜恩是当地一个短跑健将,总能赶在该死的国家广播之前跑出电影院,风风火火地传播小道消息。 “准是个坏消息,”芬喃喃自语道,“瞧他跑得那么快!” “哈!”杜恩大喊一声,跳进门槛,“完了,他死了!” 坐在吧台边的酒客们纷纷回头。杜恩享受着这胜利的一刻,让他们干等着。 “啊,上帝,喝一杯吧。也许喝完你又能吭声了。” 芬把一杯酒推到杜恩的手边。杜恩用酒润了润喉管,组织了一下语言。“他,”他大喘了一口气,终于说话了,“吉尔戈腾爵士,死了,就在不到一个小时前!” “啊,上帝。”大伙儿全都惊呼起来,“上帝保佑这老头儿。他有副好心肠,是个好家伙。” 要知道吉尔戈腾爵士经常出没在他们的田地、牧场、谷仓和这间酒吧里。他的离去,就像诺曼人划着船回了法国,或者该死的不列颠人撤出了孟买。 “一个好人,”芬说道,喝了一杯以示纪念,“尽管他每年要在伦敦待上两个礼拜。” “他多大年纪?”布兰尼根问,“八十五?八十八?我怎么觉得很久之前就已经埋过他的棺材了。” “像这样的人,”杜恩说,“上帝得拿斧头砍,才能把他们吓走。很多年前,我们以为他死在巴黎了,但他并没有死。光喝那么多酒就能把他淹死,可他居然还能清醒着游上岸,他没死。这回是一道小小的闪电打在田里,一个小时前,他正好和那个十九岁的秘书小姐在树下摘草莓。” “耶稣啊,”芬说,“这时节可没草莓。准是她,用一股骚热击中了他,烧得他外焦里嫩!” 这句话引发了二十一响的欢笑礼炮,他们继续谈论,更多村民进了酒吧,来沾染这满屋子的酒气,给自己添运。 “我在纳闷……”赫伯·芬思索了好一会儿,终于发话了,他那神神秘秘的腔调能唬得瓦尔哈拉神殿的诸位死神也一动不动地在桌旁静坐。“我在纳闷,那些酒要怎么处理?吉尔戈腾爵士存的那些酒,整桶整瓶的酒,整夸托整吨的酒,存了那么多,准有上千瓶,谁知道到底存在哪儿?地窖、阁楼,还是床底下?” “没错,”每个人都震惊地应声,突然也想了起来,“没错,是的,怎么了?” “这些酒准是留给了某个见鬼的侄子或外甥,某个美国浪荡崽。此时他正在罗马堕落,在巴黎发疯,明天也许就会飞过来,拿起来就喝,抓起来就跑,我们整个基尔库克村只能屁颠屁颠地跟在后面追!”杜恩一口气说了这么一大通。 “没错。”众人议论纷纷,像嗡嗡颤响的黑丝绒鼓面,向沉闷黑夜敲响进发的鼓点,“没错。” “他没有亲戚!”芬说,“没有什么美国外甥,也没有什么弱智侄女从威尼斯的小船里掉出来,朝这里游。我已经打探清楚了。” 芬等待着。这回轮到他发话了。所有人都瞪着眼,所有人都倾身恭听他的宣言。 “我一直在想,看在上帝分上,吉尔戈腾为啥就不能把那一万瓶勃艮第和波尔多留给最可爱的小镇艾尔的公民们呢?留给我们!” 话音刚落,酒客们爆发出一阵震耳欲聋的喝彩。这时,前门的门帘突然被揭开,进门的是极少造访这个猪圈的芬的老婆,她怒视了一圈,打断了众人的哗声。“一个小时之后就要举行葬礼了!” “一个小时?”芬大嚷,“怎么会,他尸骨未寒……” “下葬定在中午!”他老婆说道,每说一句,她的腰杆就挺直一分,“医生和神父刚刚赶来,爵士的遗愿是葬礼一切从简。‘没教养,’凯利神父说,‘墓穴都还没挖呢。’‘但这儿倒是有一个墓穴,’医生说,‘汉拉罕昨天就该死了,可他那么怕死,挺过了昨夜。我把他治了又治,可这家伙居然不死!于是,这儿就空出来一个墓穴。就先给吉尔戈腾用吧,泥土和墓碑也都齐全着呢。’在场所有人都得去,你们赶紧动身吧!” 双开门缓缓关闭,神秘的女人走了。 “一场葬礼!”杜恩大喊,准备动身继续狂奔。 “见鬼!”芬满面红光,“都出去。酒馆关门了。都去守灵!” “就算是基督,”杜恩喘着气,抹去额头上的汗水,“在这样的天气,也不愿意从十字架上爬下来行走。” “太热了,”穆里根说,“真受不了。” 他们脱掉外套,爬上山坡,路过吉尔戈腾的宅子,碰到镇上的帕德里克·凯利神父也在往山上赶。神父也把外套脱了,快步往前走,脸色通红。 “这天气真是见了鬼了,”他附和道,“谁都扛不住!” “为什么那么着急下葬?”芬说着,大步紧跟神父,“我觉得有点蹊跷,究竟怎么回事儿?” “是这样,”神父说,“遗嘱有一个秘密附件——” “我就知道!”芬说。 “什么?”人们七嘴八舌纷纷往前凑。 “要是公布出来,准会引发一场骚乱,”凯利神父只能透露这么多,他看着坟场的大门,“你们会在最后一刻知道的。” “这最后一刻,到底是在下葬之前,还是下葬之后,神父?”杜恩天真地问。 “啊,你可真是笨得可怜,”神父叹了口气,“赶紧进坟场吧,别掉进墓坑里!” 杜恩照做了,其他人也跟了进去。一走进坟场,他们的脸色就黯淡了下来。太阳仿佛观察到了这一切,躲进一朵云中。一阵清风拂来,令众人心头一畅。 “墓坑就在那儿,”神父点点头,“你们在小路两边排成两行,看在上帝分上,要是戴着领带,就把领带拉正,还有,千万记得拉上裤子拉链。让我们好好欢送吉尔戈腾,他来了!” 没错,吉尔戈腾爵士来了,他躺在棺材里,载在他那辆农场马车的车板上,一个千真万确的好人。马车后面有一列其他车子,汽车、卡车,沿路排满了半个山坡,曝晒在重又炽烈起来的阳光里。 “好气派的送葬队!”芬大喊。 “我还从没见过这样的热闹!”杜恩大喊。 “闭嘴。”神父礼貌地告诫他们。 “我的上帝,”芬说,“你看到棺材了吗?” “我们看到了,芬,我们看到了!”所有人都倒吸凉气。 那口棺材缓缓驶来,它打造得很精致,满是金钉子银钉子,但最奇特之处在于打棺材用的木料。 那些木头是酒箱上的木板,是酒盒上的木条,从法国运来,一路磕磕碰碰,只为藏进吉尔戈腾爵士的地窖! 从芬酒吧来的那群男人全都惊呼了起来。他们踮着脚,抓着彼此的胳膊肘。 “你肯定认得那些字,芬,”杜恩小声说,“告诉我们那些酒的名字!” 芬直直望着打造棺材的那些酒箱木板,半晌才发话:“得把我的舌头拉出来,好好捋捋才能读顺溜这些法国话。瞧!那是拉菲·罗斯柴尔德酒庄,1970年。教皇新堡,1968年!那个商标,颠倒着的,哥尔顿酒庄!还有那个,拉拉贡酒庄!这档次,我的上帝,这品质!能躺在烫印着这些商标的木板中间下葬,我死也心甘!” “可是,”杜恩遐想,“他躺在里面,能读到这些商标吗?” “拿个袜子把你的臭嘴堵上,”神父小声嘀咕,“后面还有呢!” 如果躺在棺材里的尸体还不足以给太阳遮上一层阴云,接下来抵达葬礼现场的东西则激起了更大的不安,让不停冒汗的男人们浑身油亮亮的。 “这就好比,”杜恩事后回忆说,“有个人滑了一跤,跌进了墓坑,摔断了脚脖子,把整个葬礼都搞砸了!” 送葬队伍的最后一部分,是一串汽车、卡车,胡乱装满了法国酒箱,压队的是一辆高大的吉尼斯黑啤酒厂老式旧马车,一队黑色罩布蒙眼的骄傲白马,浑身冒汗,拉着身后的惊奇之物。 “真是活见鬼了,”芬说,“吉尔戈腾爵士还带来了自己的守灵队!” “乌拉!”大伙儿叫嚷了起来,“真是个大好人啊。” “他准知道,今天能让一个嬷嬷春心荡漾,能让一个神父忘乎所以,能让咱们的舌头耷拉到胸口!” “让开!让车队进来!” 站在小路两边的男人们往后退开。所有的车辆上都载着奇怪的商标,来自法国南部或意大利北部,桶里的酒液激荡,发出潮水拍打堤岸的声音,隆隆地驶进墓地。 “有那么一天,”杜恩小声说,“我们一定要给吉尔戈腾塑一座雕像,他简直就是个哲人!” “把嘴里的袜子塞紧,”神父说,“现在还言之过早。瞧,来了一个比殡葬人更糟的家伙!” “还有比这更糟的?” 等最后一辆酒车开进墓地,一个男人大踏步跟了进来。他戴着帽子,外套把身子裹得严严实实,衣领竖得很得体,皮鞋亮得简直没道理,胡子抹了腊,冷峻地翘着,一个公文包夹紧在胳膊下,像一个女士包。他的周遭有一股冰窖的气氛,一个刚从雪窟里降世的生物,舌头像冰凌,眼神如同两洼冰封的池塘。 “上帝啊。”芬叫了一声。 “是个律师!”杜恩说。 所有人都往后退了一步。 那个货真价实如假包换的律师,大踏步穿过人群,如摩西穿越红海,似路易王巡视领地,宛若傲慢小妞漫步皮卡迪里大街:以上比喻,任君挑选。 “这正是吉尔戈腾的律师,”杜恩嘶叫道,“我见过他,他潜行在都柏林街头,就像末日降临。名字倒取得堂堂光光:克莱门特!半个爱尔兰人,十足英国做派。他是最糟糕的!” “还能比死亡更糟糕?”有人小声说。 “我们,”神父喃喃说道,“很快就能看到了。” “先生们!”一个声音喊道。 人们转过头。 克莱门特律师站在墓坑边上,拿出夹在胳膊下的公文包,打开抽出一张敲了印章打着绸带的漂亮文件。它漂亮得简直刺目,人们的心猛地往下沉。 “在葬礼开始之前,”他说,“在凯利神父致辞之前,我有一条信息,是吉尔戈腾爵士遗嘱的秘密条款,我现在将大声读出来。” “我打赌这是第十一条。”神父喃喃说了一句,视线耷拉了下来。 “第十一条究竟是什么东西?”杜恩生气地问。 “何不这样:‘汝等须噤声聆听。’”神父说,“嘘。” 律师开始读打着绸带的文件,他的声音漂浮在夏日热风之上:“我的酒是最棒的……” “说得没错!”芬说。 “世界上最棒的品牌装满了我的酒窖,基尔库克镇上的人们却并不欣赏这些美酒,而更中意那些劣等货色……” “谁说的?!”杜恩大嚷一声。 “赶紧把舌头缩回去。”神父低声警告。 “因此,我宣布,”律师读道,脸上露出一副貌似满意的逢迎假笑,“与古老的谚语相反,有些东西其实是可以带进坟墓的。因此,我授意起草并签署了这份秘密条款,附加在我的最后遗嘱之后。我估计本月将是我有生之年的最后一个月,署名,威廉·吉尔戈腾爵士,最后一月,第七日。” 律师停了下来,把文件折起,双眼紧闭站在那儿,等着闪电过后的雷霆之声。 “这是不是意味着,”杜恩畏缩地问道,“爵士想要……” 有人打开了一瓶酒的木塞。 这响动就像一阵齐射,击中了路边的人们。 这是因为,那个好律师站在该死的墓坑边上,用起子拧开了一瓶1973年农庄世家葡萄酒的木塞! “这就是守灵吗?”杜恩紧张地大笑。 “并不是。”神父哀声说。 克莱门特律师脸上带着一丝夏日的微笑,把酒倒进了墓坑里,酒汩汩倾泻,落在酒箱木板做的棺材上,吉尔戈腾爵士饥渴的骨头正躲在里面。 “住手!他疯了,抢下那瓶酒!别倒了!” 人群炸锅了,仿佛眼睁睁看着他们的足球冠军在中场被铲倒。 “等等,我的上帝啊!” “快!跑去把爵士叫来!” “蠢货,”芬低声说,“爵士正躺在那个棺材里呢,他的酒正往墓坑里倒!” 人们被这难以置信的巨变震惊了,木然呆望着第一瓶酒被倾泻进神圣的土地中。 克莱门特把空酒瓶递给杜恩,又打开了第二瓶。 “停下,稍等一下!”声音凄厉如审判日的哀号。 发话的正是凯利神父,他踏步上前,充满神圣的权威。 “你是说,”神父脸颊通红,双眼炙热如烈阳,“你打算把所有葡萄酒都倒进吉尔戈腾的墓坑里?” “这,”律师说,“正是我的打算。” 他开始倒第二瓶,但神父强硬地挡住他的手,把瓶口抬高。“你觉得我们会傻站着,看你做出这等亵渎之举?!” “你们正在守灵,不加干涉才算得体。”律师又倒了起来。 “停下,不要倒了!”神父的目光上下左右乱转,看向酒吧里的一众朋友,看向他们的精神领袖赫伯·芬,看向藏身于天空之上的上帝,看向躺在棺材里继续演哑剧的吉尔戈腾爵士,最后看向克莱门特律师和他那该死的绸带文书。“当心,你正在激起一场骚乱!” “没错!”每个人都大喊起来,身体前倾,拳头攥紧在身旁,牙齿磨得咯咯直响。 “这瓶酒是哪个年份的?” 克莱门特平静地看了一眼手中酒瓶的商标。“哥尔顿,1970年。是最佳年份的最棒品牌,品质卓越。”他从神父身旁走开,让酒流淌。 “想想法子呀!”杜恩大喊,“你难道没有什么趁手的诅咒?” “神父从不诅咒,”凯利神父说道,“但是,芬,杜恩,汉纳汗,快过来!商议一下。” 神父大步走开,人们快步跟在他身后,围拢蹲成一圈,脑袋凑在一起嘀咕起来。在商议过程中,神父特意站起身看了看克莱门特在干什么。律师已经打开了第三瓶。 “快点儿!”杜恩大喊,“他会浪费更多的!” 第四瓶酒砰的一声被打开,酒客们又是一阵哀号。酒池武士们干渴难耐,美酒却可望而不可即。 “芬!”只听神父的声音在一圈低垂的脑袋中间响起,“你真是个天才!” “没错!”芬毫不谦虚。圈子散开了,神父急匆匆赶回墓坑旁。 “先生,你介不介意,”神父说着从律师手中夺过那瓶酒,“再读一遍那条该死的秘密条款?” “非常乐意。”律师脸上闪现微笑,他抖开绸带,斩钉截铁地读出遗嘱。 “……与古老的谚语相反,有些东西其实是可以带进坟墓的……” 他读完,折起文件,又挤出一丝微笑,这微笑至少让他自己很满意。他伸手去拿那瓶被神父没收的酒。 “别动,”凯利神父后退一步,瞥向大伙儿,人们正眼巴巴望着他。“容我问个问题,律师先生,条款里有没有指明究竟如何把酒带进坟墓?” “带进坟墓就是带进坟墓。”律师说。 “最终进坟墓就行了,这才是关键,对吧?”神父问道,脸上露出一个奇怪的微笑。 “我可以往肩后倒,也可以往天上泼,”律师说,“不管它落在棺材的两边还是顶上,只要落进墓坑里,这差事就算办成了。” “好!”神父大喊,“伙计们!这边一行,那边一列。全部排直站好!杜恩!” “长官?” “把酒瓶分发下去,快!” “遵命!”杜恩动了起来。 人们大声喧哗着,匆忙排列好。 “我,”律师说,“要去找警察!” “我,”站在行列远端的一个人说,“就是巴尼恩警官。你有什么事情要申诉?” 震惊的克莱门特律师只能眨眨眼,压低声音虚弱地说:“我要离开这里。” “那你不会活着走出这扇大门。”杜恩快活地说。 “我,”律师说,“可以留下,但是……” “但是什么?”凯利神父追问,木塞纷纷被拔了出来,一个个酒瓶起子在队列中闪闪发光。 “你们这是违背死者的遗嘱!” “不,”神父平静地解释道,“我们完全没有违背遗嘱,只是换了一种理解方式而已。” “预备!”芬大喊,所有人都已蓄势待发。 墓坑四周人们等待着,每个人手里都举着一整瓶拉菲·罗斯柴尔德,或哥尔顿,或基安蒂。 “我们要全喝完吗?”杜恩问。 “闭上你的鸟嘴。”神父说道,抬眼望向天空。 “噢,主啊,”人们纷纷低下头,把帽子抓在手里,“主啊,为了我们即将享用的,我们真诚感激。感谢你,主,感谢赫伯·芬的天才,是他想出了……” “没错。”所有人都轻声赞同。 “不足挂齿。”芬说着,脸红了。 “赞佑这美酒,这美酒将在我们的腹中迂回,最终仍将抵达它应当的归宿。要是今天和今晚未能达成,酒还没被喝完,保佑我们,我们会每夜回来,直到这遗愿能完满达成,直到美酒的灵魂得到安息。” “啊,你说得可真动听。”杜恩喃喃说道。 “嘘!”所有人都轻声呵斥他。 “在这个神圣时刻,主啊,我们的好律师克莱门特朋友,他满心仁慈,我们难道不应该邀请他加入吗?” 有人往律师手里塞了一瓶酒。他赶紧抓住,生怕一不小心摔坏。 “最后,主啊,请保佑吉尔戈腾老爵士,多亏他多年积攒,此刻我们才能尽情挥霍。阿门。” “阿门。”所有人齐声回应。 “预备!”芬大喊。 人们挺直腰杆,举高酒瓶。 “第一口敬爵士。”神父说。 “还有,”芬加了一句,“第二口送他上路!” 四下响起一阵咕咚咕咚的灌酒声。之后,杜恩回想起来,那一刻棺材里似乎响起了一声快活的大笑。 “这样挺好的。”神父说着,略带惊奇。 “没错,”律师似乎也听到了,点点头,“这样挺好的。” 上周一的大碰撞 收录于选集Contact#1 1958年 刘媛 译 一个男人像被雷劈了似的狼狈不堪,踉踉跄跄地从赫伯·芬酒馆敞开的大门里闯进来。他的脸上、衣服上和破烂的裤子上满是血污,呻吟声使酒馆里的所有客人都愣住了。一时间,只有啤酒泡沫在一个个花边酒杯里噼啪作响,客人们纷纷转过身,酒劲使他们脸色苍白、淡粉、通红,颜色各异。所有人都将目光投在刚刚进门的男人身上。 陌生人衣衫褴褛,摇摇晃晃,双眼圆睁,嘴唇颤抖。酒徒们攥起了拳头,在心里默默地吼叫着,说话啊,老兄!发生什么事了? 那个陌生人像是连站都站不稳。 “撞上了,”他有气无力地说,“半路撞上了。”然后他就像膝盖被人砍断似的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有人撞车了!”十来个人朝他冲过去。 “凯利!”赫伯·芬从吧台里跳了出来,“快到路上去看看!小心照料伤者!乔伊,你去找大夫!” “等一等!”一个低沉的声音说道。 从酒馆黑暗角落那个专供人们思考哲理的包间中,走出一个皮肤黝黑的男人,站到了人群面前。 “医生!”赫伯·芬大叫,“是你啊!” 医生带着那些人冲进夜色之中。 “撞上了……”躺在地上的那个人嘴唇翕动着说。 “动作轻点儿,兄弟们。”赫伯·芬和另外两个帮手轻手轻脚地将这名伤者抬到吧台上。木制吧台雕饰精美,他躺在上面,一动不动地像个死人,边上的棱镜把他那骇人的惨状照出了两个。 站在外头台阶上的那群人愣住了,暮色像汪洋一般淹没了爱尔兰,而他们则被隔绝在一座孤岛上。五十尺高的巨浪掀起漫天水雾,遮住了月亮和星辰。他们眨着眼,咒骂着,纵身跳进大海,消失在茫茫深海里。 在酒馆门口,一位年轻人倚在门框边上。他的脸色既非通红也非苍白,肤色既不深,也没有爱尔兰人那么浅,这样看来一定是美国人了。确实如此。鉴于此,他觉得自己不该擅自干扰这看上去像是乡村仪式的场面。自从抵达爱尔兰,他总觉得自己犹如生活在都柏林著名的阿比剧院的舞台中央。此时,由于不熟悉自己的台词,他只能看着那些人忙忙碌碌的背影。 “可是,”他无力地反驳道,“我没听见路上有车经过的声音啊。” “你当然听不见!”一位老人近乎傲慢地回答。关节炎使他只能站在台阶顶上摇摇晃晃地往下看,朝消失在那片白色潮水中的朋友们发号施令。“往十字路口的方向找找去,小子们!通常车祸都是在那儿发生的!” “十字路口!”脚步声从四面八方汇聚而去。 “可是,路口那儿我也没听见撞车的声响。”那个美国人说。 老人轻蔑地哼了一声。“啊,我们不擅长制造多大动静,或者是巨响什么的。可你走远一点儿就能看见事故现场了。要走,不要跑!这是魔鬼的夜晚,像个没头苍蝇似的乱跑很可能会撞上凯利,他总是跑得上气不接下气。要不就会撞到菲尼身上,那个酩酊大醉的家伙连路都找不到,更别说看清什么东西了!你们带手电筒了没?照明灯呢?黑灯瞎火的可得照亮啊!要走,别跑,听见没?” 美国人在雾里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汽车和手电筒,钻进了赫伯·芬酒馆附近的夜色中,根据前头闹嚷嚷的说话声和皮鞋沉重的脚步声来判断方向。突然从一百码之外跑来一群人,嘴里咕哝着:“轻点儿!”“啊,这该死的雾!”“坚持住,别晃他!” 这一大群突然从浓雾里冒出来的人把美国人挤到一旁,他们身上背着一团皱巴巴的东西。他看清了,那是个人,脸色发青,满脸是血,然后就有人撞开了他的手电筒。 凭着直觉找寻远处赫伯·芬酒馆里发出的威士忌酒色的灯光,背着伤者的那群人朝着温暖而熟悉的港湾跑了过去。 身后突然出现模糊的人影和窸窸窣窣的声响。 “谁在那儿?”美国人叫道。 “是我们,把车搬回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回答,“就是说——我们刚从事故现场回来。” 美国人用手电筒照向他们的脸,倒吸一口凉气。片刻之后,手电筒没电了。可他很快就看见两个村民小伙子毫无困难地跑了过去,脚步轻快,胳膊底下夹着两辆老式黑色自行车,车上少了前灯和尾灯。 “什么……”那美国人喃喃道。 那两个年轻人已跑远,旧自行车也消失在他的视线中。雾越来越浓。美国人孤零零地站在空无一人的路上,手里拿着熄灭的手电筒。 当他打开赫伯·芬酒馆的大门时,那些人口中的两具“身体”已经被平放在吧台上。 “我们把身体放在吧台上了。”那位老人转身对美国人说。 人群把吧台围得水泄不通,不是等着拿酒喝,只是在那儿看热闹,所以医生只得连推带挤地靠近这两个在大雾天的夜晚还上路自杀的倒霉鬼。 “其中一个人是帕特·诺兰。”老人小声说,“现下无业。另一位是米诺斯城的佩维先生,喜欢糖果和香烟。”他提高声音问,“他们死了吗,医生?” “啊,别动好吗!”医生就像是必须一次完成两尊全身大理石塑像的雕塑家,“来,我们先把一个伤者放到地上!” “地板就是坟墓。”赫伯·芬说,“他一躺地上就死了。最好还是让他躺在高处,我们说话呼出的热气能让他们暖和点。” “可是,”美国人小声而又充满困惑地问,“我长这么大也没听说过这样的交通事故。你们确定没有肇事汽车吗?只有这两个骑自行车的人?” “什么叫‘只有’!”老人大喊,“伟大的上帝啊,你知不知道要是卖力骑出一身大汗的话,骑行速度可以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如果是下坡路,更是可以达到九十甚至九十五公里!而且他们俩还没有前灯,没有尾灯——” “没有法律制止他们这样做吗?” “指望政府算是完了!看看他们俩,又没车灯,还从别的镇上一路飞骑回家,就跟有人在他们后头催命似的!两人从相反的方向骑过来,都在路的同一侧。有些专家说,骑车时选择逆行车道会更安全。可看看这俩孩子,被不同专家正反两方面的意见彻底地毁掉了。为什么?你不明白吗?因为一个人记住要逆行,另一个没有!那些专家还是快闭嘴的好!眼前就有两个人快被他们害死了。” “快死了?”美国人瞪大眼睛。 “动动脑筋啊,老兄!这俩都是身强体壮脚底生风的年轻人,他们一个从基尔科克赶往米诺斯,一个则刚好相反,他们俩撞到一块时当中隔着什么?雾啊!除了雾什么都没有!等于是两个脑袋硬碰硬地撞上了。不明白?想象一下打保龄球吧,砰的一下子!十个球瓶全飞!他们就那么头挨着头飞上天,足足飞上去九英尺高,两辆自行车跟发情打架的公猫似的缠成一团废铜烂铁。然后他们双双坠地,都躺在那儿等着死神来接。” “这俩人一定不会——” “哎哟,不会什么?仅去年一年,整个爱尔兰自由邦就没有哪天晚上听不到骑车人在车祸中丧生的消息!” “你是说爱尔兰每年有超过三百个骑车人因相撞而死亡?” “绝无虚言,太遗憾了。” “我从不在夜晚骑车。”赫伯·芬看着地上那两个年轻人说,“我走路。” “可那些该死的自行车还是会把你给撞趴下!”老人说,“管你是骑车还是走路,总有些白痴会拽着你去向死神报道。他们还没等你打声招呼就已经把你轧到车轱辘底下了。哎,我见过些从车祸中死里逃生的人,他们可真是命大啊,有些残疾,有些更糟,一辈子都饱受头痛的折磨。”老人颤抖地闭上双眼,“有时候我真怀疑,不管这悲剧落在谁身上,人类就不该挑战这么危险的出行工具。” “一年死三百多个人。”美国人看起来像是被吓坏了。 “除了这些,每两个星期还会增加几千名的‘残疾人’,他们会咒骂着把自行车扔进沼泽地里,发誓再也不骑了,然后去找政府领抚恤金,以过完腿脚不便的后半生。” “我们难道就干站在这儿聊天吗?”美国人无助地指了指那两个人,“附近有没有医院?” “在连月亮都没有,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赫伯·芬继续说,“在田地里两条腿走路都比在那邪性的路上骑车安全得多!要不是这样,我哪能活到五十来岁。” “啊……”人群不安地发出一阵躁动。 那位医生感觉自己已经隐瞒消息太久了,发现周围的观众已经慢慢散去,于是迅速挺了挺脊背,呼了一口气,把他们的注意力重新集中到自己这里。 “好吧!” 酒馆里一下子安静下来。 “这位小伙子——”医生指着其中一位说,“身上有擦伤、撕裂伤,背部疼痛会持续两个礼拜。至于另一位——”医生停下来,满面愁容地看着那位脸色越发苍白的伤者——那人身上红一块青一块,情况显然更加严重——过了半晌才宣布了最终判决:“脑震荡。” “脑震荡!” 人群在一阵骚动后又重归安静。 “要是能马上把他送到米诺斯诊所,他还有生还的希望。谁愿意开车把他送过去?” 人们纷纷转过头来看着那个美国人。他从一个事不关己的‘外乡客’瞬间变成举足轻重的核心人物,一时间还有些不适应。他脸红了,想起在酒馆门前只停着十七辆自行车和自己那辆汽车,于是飞快地点了点头。 “我们有志愿者了,伙计们!赶快,慢慢把这位年轻的伤者推出去!推到我们这位好朋友的车上!”人们忙不迭地伸手过来扶那位伤员,可美国人突然咳嗽了一声,人群的动作停了下来。 他们看见他把手握在嘴边,像是要说什么话,于是略显惊讶地屏住气。然而还没等他开口,酒馆里的人就纷纷举起了酒杯。“一路顺利!” 现在就连那个伤势较轻的病员都突然苏醒过来,脸色看上去像块奶酪,不知谁塞给他一个酒杯,旁边不断有人小声问他。“来,孩子,给我们讲讲……”“……到底怎么回事,啊?说话!” 另一位重伤员这时已被抬出酒吧,酒馆里不再吵吵嚷嚷,只有美国人、医生、轻伤员和两个在边上照料他的人还留在屋里。在酒吧门外,人群将这次严重事故较为不幸的一方抬进志愿者的车里。 医生说:“我们把这杯干了吧,您怎么称呼?” “叫我麦奎尔吧。”美国人说。 “上帝啊,他是爱尔兰裔!” 我不是,美国人暗想,目光麻木地环视酒吧,看着坐在一旁还没完全回过神来的另一位骑车人,人群很快就会回来对他问东问西;看着血渍斑斑的地板,两辆自行车像坏掉的杂技团道具一样歪歪扭扭地靠在门边;酒馆外浓雾笼罩着黑夜,在等他出去。他听着人们从嗓子里发出各式各样抑扬顿挫的声音,与环境融为一体。不,这位名叫麦奎尔的美国人暗想,我虽然有点儿像,但绝对不是爱尔兰人…… “医生。”他把钱放在吧台上,然后问道,“你们这里经常会发生汽车事故吗?开汽车的人撞到一起之类的?” “我们这里少有!”医生朝东方轻蔑地点了点下巴,“如果你对那种事情感兴趣,去都柏林就对了!” 医生挽起他的胳膊,就像要告诉他什么足以改变他命运的秘密似的,两人一起走出了酒吧。美国人被医生拽着走,耳中响起医生轻轻的话语声,他发现得使劲平衡自己才能站得住。 “看看这四周,麦奎尔,老实说,你是不是很少来爱尔兰开车?那就听好了!在开往米诺斯的路上,全是大雾一片,你最好把油门一路踩到底!记得要不断按喇叭!为什么?为了把骑车人和牛从道路两侧吓跑!你要是动静小,磨磨蹭蹭地开,估计会有不少连情况都没搞清楚的短命鬼被你轧过去!还有一件事情你得注意:当有汽车靠近时,别开灯!把大灯熄灭,跟对方擦肩而过。那些该死的车灯没帮上司机多少忙,倒是不知道照瞎过多少人的眼睛,害死了多少无辜者。我说的你都听明白了吗?就两点:速度要快,有车隐隐出现时熄灭车灯!” 美国人站在门口点了点头。在他身后响起另一位伤者的声音,那人舒服地坐在椅子里,烈酒让他舌头打不过弯来,他思索着,酝酿着,然后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哎,我当时正骑车回家,跟你们一样无忧无虑,加速下坡骑到十字路口那儿——” 另一位重伤者在外边汽车里的后排座椅上小声呻吟,于是医生给了美国人最后一条忠告:“要是你今后晚上需要走夜路,记得一定要戴顶帽子。因为如果你不小心遇上凯利或莫兰家的那群小孩儿,或是别的什么迎面飞奔过来的人,那些人可是打生下来就皮糙肉厚脑袋硬。就算是走路跟他们撞到一起也够危险的。所以你瞧见啦,在爱尔兰,连行人也要遵守交通规范,其中头一条就是走夜路要戴帽子!” 美国人听罢,不假思索地从座椅底下翻出他当天在都柏林买的棕色花呢帽,戴在头上。他将帽檐调正,看着浓雾笼罩下沉沉的夜色。前方的公路空荡荡的,寂静无声,可又似乎没那么寂静。他仿佛在那数百公里绵延起伏的爱尔兰公路上看见了好几千个大雾弥漫的十字路口,路上有一千个头戴花呢帽、系着灰围巾的人影,他们一边开车一边高歌、叫嚷,空气里弥漫着吉尼斯黑啤酒的气味。 他眨了眨眼,人影从他眼前消失了。眼前的公路仍然是空旷的漆黑一片,等着他上路。 他深吸一口气,闭上双眼,这个名叫麦奎尔的美国人转动钥匙点火,然后踩下油门。 都柏林的星期天 刊于《骑士》(Cavalier) 1962年10月 汪杨达 译 周日中午,雾气弥漫在旅馆窗外,地面上的氤氲湿气尚未升起。雨水将浓雾冲刷干净,雨停之后,水雾再度泛起。原本的午后咖啡逐渐被拖成了下午茶,眼看就要改成晚餐前的茶点。之后,楼下的黄油酒吧也开业了,就连基督也该再临了。四下一片静,偶尔有陶瓷镶牙磕碰瓷杯的声音,绸布猎猎作响,鞋子踢踢踏踏。那扇通往小图书室的门被推开,转门发出尖锐的嘎吱声打破了平静。一个似乎随时会被风吹倒的老人拖着疲惫的双腿走了进来。他停下脚步,环顾四周,用平静而低沉的嗓音悠悠地说道:“该怎么过这个星期天呢?” 说完,他转身慢慢走出门,任由门在身后吱的一声轻轻关上。 都柏林的星期天。 这几个字本身就是噩运。都柏林的星期天。 抛出这轻飘飘的几个字,它们会一直盘旋坠落,在空虚中不断下降,直落向这昏暗下午的五点。 都柏林的星期天。我该靠什么打发时间? 这听起来就像葬礼的钟声。你用被子捂住了双耳,可这几句话就如同挂在门上的黑羽花圈沙沙作响,响彻耳畔。听听,如果你敢在中午之前出门,旅馆房间下面空空荡荡的街道会张开血盆大口将你吞噬。我感到空气中的湿气是一大团满溢的无聊,伸出潮湿的法兰绒舌头,舔过窗棂,舔过这旅馆的屋顶。 星期天的都柏林,我在心里盘算着。酒吧在黄昏前都大门紧闭。电影院的票也早就在两三周前售罄。此时无事消遣,也许我该去凤凰公园的动物园瞧瞧印度狮,瞧瞧秃鹫。秃鹫们从天空中飞落,钻进垃圾箱里久久不肯离开。我还可以沿着利菲河逛逛,看看雾灰色的河水。或者到小巷里走走,看看那同利菲河水一般颜色的天空。 不,我胡思乱想,不如躺回床上睡觉,在日落时分醒来,吃晚餐茶点。饭后我要再睡一觉,晚安,世界! 可我毕竟像英雄一般挣扎着走出了门,用余光打量窗外,这样的午后让我发怵。外面的世界在昏暗的光线中染上舌面般的色彩,如同时光中弃置已久的廊道。上帝都会为这样的北国生活感到烦闷。我不禁想起西西里,那里的每个星期天都像一场皇家庆典。人们打扮得如同春天里的鸡群,踏着慢舞加入欢腾的烟火游行,把巷子堵得水泄不通。当音乐响起,礼物从每扇开着的窗户里抛出来,人们摇晃着头上的冠饰,斜着被太阳晒花的眼睛,手舞足蹈。 但是都柏林!都柏林!哦,你这庞大城市死气沉沉的尸骸!我这么想着,一面从旅馆的门厅窗户向外望去,看着这具落着雨滴、满是烟尘的尸体。我的眼中所见一文不值! 我打开门走了出去,等待我的是这个全无意义的星期天。 我走进一家“四省酒馆”,关上门。安息日,酒吧里一片静谧。我悄无声息地移向吧台,低声要了杯招牌美酒。我在那儿站了许久,用酒浆滋润我的灵魂。一个老人在我左边,似乎和我一样,想从酒杯里找到自己生活的轨迹。这样大概过了十分钟,老人异常缓慢地抬起头,凝视着我背后的镜子,盯着镜子上飞溅的斑点,仿佛超然物外。 “我今天可曾做了什么?”他叹息,“为任何一个灵魂付出过什么?没有!这就是我感到如此颓唐的原因。” 我等着他的解释。 “我变得越老,”老人说,“为其他人做得就越少。我做得越少,就越觉得自己像是监狱里的囚犯。我就是一个强取豪夺的犯人。” “不过——”我说道。 “不!”老人喊道,“当世界的秩序都由你掌控的时候,你的责任就非比寻常。以落日为例,太阳下山时,万物被镀上一层金粉般的光泽,那感觉就像一船从西班牙舶来的各色瓜果,光鲜靓丽。这些不都是上天赐予的吗?” “是这样。” “不过,你会为每天的落日而感谢谁呢?现在,你可别在这酒吧里扯到上帝!任何赞誉对他而言都微不足道。小伙子,我们应当拉住那些生命过客,拍着他们的后背感谢他们。向今早微弱的晨曦道声感谢,对路旁的一点小花,还有那些风中摇摆的小草千恩万谢。所有这些都是恩赐,谁能否认呢?” “那当然。”我说道。 “你是否曾在某个午夜醒来,透过窗子感受到久违的温暖,第一次察觉到夏天的来临?你可曾摇醒自己的妻子,告诉她你对她的感激之情?不,你只是像个傻瓜一样躺在那里,自怨自艾,还埋怨那姗姗来迟的夏日!现在,你了解我的状况了吗?” “明白了。”我说。 “难道你的内心不会因此万分愧疚吗?你不会被罪责压得直不起腰来?你从生命中掠夺了所有的美好,却分文不舍。这些美好的馈赠躲在你那肮脏身体的某个角落,照亮你的灵魂,它们让每个春夏秋冬更加美好舒适。就连眼前这具健康结实的身体也都是上天赐予的,你却觉得为这些财富感谢他人是愚蠢的。你说,我们为什么会变成守财奴,我们难道要攒着自己的感恩之情,从来不将它表达出来?难道我们不会在某天颓然倒地死去,尸骸干枯腐朽吗?” “我没想过——” “想想吧,伙计!”他大声说道,“你是美国人,年纪还轻,没错吧?你与我难道不是生来就得到了同样的自然恩赐吗?你只缺少了对某时某处某人的谦卑感谢,你身子变胖了,却觉得喘不过气来。年轻人,在你变成一具行尸之前,快行动吧!” 说完,他便陷入沉思中,杯中的爱尔兰啤酒沿着他的上唇,缓缓浸透了他的须髭。 我从酒吧离开,步入星期天的空气中。 我停下来,看着那灰石街道,还有那灰石般的云朵,看着那些冻僵的人们穿梭不停,从嘴里呼出灰石般的白雾。 今天啊,我想,所有没说出的感谢都被你记起来了。它们解开你的鞋带,挠着你的胡子,让你寸步难行。愿老天庇佑所有还没还清恩情的负债人。 我像个倒霉的风向标,在迟滞的风中慢慢旋转。我静静地伫立倾听。 似乎风向有变化了,风现在从英国西南部吹过来,伴着一阵悸动与欣喜—那是竖琴的吟唱。 “好吧。”我喃喃地说。 就像拔开软木塞一样,所有沉重的灰色海水都顺流而下,从我鞋底的洞里消散无踪,悲伤也随之流逝。 我转过了街角。 那儿坐一位小个子妇人,还不如她的竖琴一半高。她伸出手拨动颤抖的琴弦,像个想要感受一场澄澈小雨的孩童。 琴弦迷乱,琴音就像不平静的海水,荡漾的浪涛轻拍着岸边。一首《男孩丹尼》应弦而作,继而登场的是《身穿绿衣》,然后是那首《我家在利默里克镇,我叫肖恩·利亚姆》以及《最喧哗的梦醒时分》。竖琴的声音宛如香槟酒倾泻进玻璃杯,水珠打在你的眼睑上,轻轻溅在你的眉弓上,将你惊醒。 那感觉就像西班牙橙花在我齿颊上开放,让我每次呼吸都带着香气。我的双脚躲在鞋子里,踏着小碎步,偷偷跳起舞来。 竖琴奏起《扬基歌》。那旋律惹人心伤。 看样子,她眼里根本没有那架竖琴,她甚至听不到自己弹奏的音乐! 果然。她的双手无拘无束,在空气中灵动地跳跃,拨弄琴弦,就像两只忙碌织作的蜘蛛,飞快地缠丝结网。在网被风撕破后,它们还会即刻将它修复。她凭着手指的感觉弹奏,人却东张西望,好像自己家就在附近。她只是时不时瞥上一两眼,看看自己的双手有没有捣蛋。 “啊……”我灵魂在身体里叹息着。 现在正是你还债的好时机!我几乎喊出来了。感谢上天,有求必应! 不过我还是忍住冲动,听她收割完《扬基歌》里的最后一捆秋天的麦子。 一曲终了,我便不吐不快:“您的演奏美极了。” 我如释重负,身子似乎轻了三十磅。 妇人点点头,开始弹奏《岸边夏日》。瞬息间,她的手指便在琴弦上编织好了一件细纱巾。 “您的演奏真是美极了。”话音刚落,我的身子又好像轻了二十磅。 “如果你也弹了四十年竖琴,”她说,“你就不会那么在意了。” “您的演奏好得可以去剧院演出了。” “算了吧!”她的手就像两只麻雀在织布机上啄个不停,“为什么我要加入交响乐团或者乐队?” “因为那是些室内工作。”我说道。 “我的父亲,”她说着,双手在琴弦上若即若离,“制作了这架竖琴。他弹得很好,也把这技艺传授给我。看在上帝的分上,他说,千万要远离有屋顶的地方。” 老妇人眨着眼回忆。“父亲说,在剧院的前门、后门或者周围,都可以弹琴,可就是不能在令音乐窒息的地方演奏,那就像在棺材里弹竖琴!” “雨水不会弄坏你的乐器吗?” “父亲告诉我,室内的燥热与潮气会损坏竖琴。而任由竖琴在室外吐纳呼吸,它会从空气中学到最优美的旋律和格调。父亲还说,倘若听众们买了票,而你不去迎合他们的心思,不去费心取悦他们,这些人就会大吵大嚷。父亲说,我们不齿于低三下四,而听众们总是朝三暮四,喜新厌旧。在道旁演奏吧,如果行人喜欢你的歌,他们会为你喝彩!那些不喜欢你曲子的人,也会自此远远离开。这样的话,女儿,你只会遇见那些生来与你意气相投的朋友。如果可以选择街头清新的空气,选择和永恒的天使们在一起,又何必和妖魔鬼怪待在屋子里呢?” 她第一次朝我瞥了一眼,就像一个刚从暗室里出来的人,眯着眼睛。“你是谁?”她发问,“你打开了我的话匣子!你这是要干什么?” “一分钟之前,我刚到这个街角的时候,还不知道要去做什么,”我说道,“我本来准备造访纳尔逊纪念柱,在剧院排队,一边排队一边吵,一边抹泪一边骂。” “可你没有这样。”她的双手又弹奏起一首冗长的曲子,“你为什么改了主意?” “是你。”我说。 我的话让她突然神情大变。 “我?”她问道。 “你让我这一天焕发了光彩,你的琴声犹如当头棒喝,让我意识到生活欢腾而喜悦。” “我还有这本事?” 我第一次听见几个弹错的音符。 “或者这么说,你的双手能自动弹奏,不需要你的指挥。” “这就像洗衣服一样,衣服脏了就洗一洗。” 这话让我再度感到四肢犹如铅坠。 “不是的!”我说,“为什么我们这些路人能从音乐中得到快乐,而你却不能?” 她歪着脑袋,双手的动作缓缓停了。“你为什么要来关心我快不快乐?” 我站在她的面前,不知是否应该把酒馆里老人说的话告诉她。我应该说说迄今在心里堆积如山的美好,我挥舞着沙铲,只能一点一滴将它们回馈给世界。我该感激在舞台和银幕上登场的那些人,他们曾让我欢笑哭泣,赐予我生命的动力。诚然如此,我却无法在幽暗的剧院中对舞台上的他们呼喊“若你们需要帮助,我愿伸出援手!”我应该向她讲述十年前在公交车上碰见的那个风趣男子,他从最后一排传来的笑声感染了每个人,让大家其乐融融。但是没有谁鼓起勇气喊住他,拉着他的胳膊说:“哦,朋友,谢谢你的热情欢笑,愿神赐福于你。”我是否应该告诉她,她只是我这一大笔拖欠已久、早应偿还的账单的一部分?不,这所有的事情我都不能讲。 “请想象一下吧。” “好的,想什么?”她说道。 “设想你是个美国作家,告别妻儿朋友,来到离家万里的地方寻找素材。天色阴沉沉的,旅店里毫无生机,而你的灵魂里只剩下嚼烂的烟草、肮脏的冰雪和破碎的玻璃。试想你走在这冷得要命的街道上,转过街角却发现一个带着金色竖琴的小妇人,她在弹奏冬天以外的所有季节——秋天、春天、夏天——季节随意流转,春去秋来。伴着音乐,冰雪融化,雾气消散,寒风暖如六月,你也年轻了十岁。如果你不介意,请想象一下。” 曲声停了下来。 这突然的寂静把她吓了一跳。“你真的是疯了。”她说。 “想象一下你就是我,”我说,“正在回旅馆的路上,途中我期待听见任何声响,什么声音都可以。在你弹奏的时候,我刚好走到街角,刚好听见你的曲子。” 她双手摁住了琴弦,似乎想说点什么。我等着她说话,可她却悲叹一声,大声说:“走开吧!” “什么?” “你已经让我手忙脚乱了!看吧!你把我的演奏搞砸了!” “我只是想感谢——” “让我一个人待着!”她喊道,“多么无情,多么粗鲁的人!别多管闲事!做好你自己的事情吧!你别再操心我了!哦,我这些可怜的手指,弹不好了,再也弹不好了!” 她盯着自己的手指,然后用一种可怖的表情盯着我。 “滚!”她怒吼。 我绝望地跑开,转过这街角。 天哪!我责骂自己,你刚刚做了什么!她的生活被你毁了,你这傻瓜,为什么不早点闭上嘴? 我心底一沉,身子歪靠着一栋房子,不知不觉一分钟过去了。 妇人啊,请你千万要继续弹琴。弹奏吧,不是为了我,而是为了你自己。忘了我刚刚的话吧! 请忘了吧。 我听见竖琴试探性的微弱低吟,之后又停顿下来。 接着,当风再度吹起,传来非常舒缓的弹奏声。这是一首我还记得歌词的老歌。我在心里跟着默唱。
跟随着这旋律轻轻走, 别踩伤那温柔的小草, 生活经历了风风雨雨 就像沙尘掩埋了镜子。是的,继续弹吧,我暗想。
悠闲地在树荫下发呆, 懒懒地在阳光下沐浴, 为燃起又熄灭的欲求, 感谢美酒佳肴与佳人。 不妨想想苦短的人生, 宛如轻轻踩着三叶草, 恋人们谁不满身伤痕。 自此何妨离开这人世, 容我致敬,容我感谢, 尽我寸心后得以安眠, 付出代价昂贵的安眠。天哪,我心中佩服这位妇人的睿智。 跟随着这旋律轻轻走。 而我险些用溢美之辞摧毁了她。 恋人们谁不满身伤痕。 而她也因我的轻率落得满身伤痕。 不过现在,一首乐曲胜过我的一番说教,她已经理顺了情绪。我一直等到她弹到第三段副歌,才压了压帽子离开。 而她一直紧闭双眼,聆听自己双手的弹奏。她拨动琴弦,就像一个初次知道下雨的小女孩,伸出稚嫩的双手,在这些清澈的雨滴下洗着小手掌。 她之前根本不关心自己的手,之后却过分在意它,而现在,她得心应手地弹着竖琴,一切恰到好处。 她轻轻地抿着嘴角。这样真好,我暗祷,好事多磨。 我离开这条街,留下她和她的竖琴,她俩像一对好朋友。我往旅馆跑去,想尽自己的方式对她表示感谢:做好自己的工作,做得尽善尽美。不过半路上,我在四省酒馆的门口停了下来。 我推开门走进酒吧,跟着音乐的节拍踏着步,宛如轻轻踩着三叶草,不会有哪个恋人因此满身伤痕。而我四处张望,想找到那个我最想握手感谢的人。 寒风与热浪 刊于《哈泼斯》(Harper's) 1964年7月 刘媛 译 “我的神哪,快看那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 “你瞎了吗,老兄,看那边!” 于是,电梯司机加里迪探出头,想瞧瞧是什么把行李搬运工吓得一惊一乍。 在都柏林的晨光中,一个年纪四十岁上下,身如杨柳般瘦瘦长长的男人,后面跟着五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同样的杨柳细腰,只是比他略矮几分,被风吹进皇家爱尔兰酒店的前门。他们沿着大堂一路来到前台登记处,哼唱着声如莺啼的旋律,一路走一路拍打手掌,目光灼灼,左顾右盼,闪烁不定。他们紧抿双唇,眉宇间忽明忽暗,脸色忽红忽白,抑或是红白皆有?他们的声音时而像纯美无瑕的短笛,时而是长笛,时而又变幻成悦耳悠扬的双簧管,但无论模仿哪种乐器都是那样的和谐优美。六张嘴里六套唱词,对着彼此同时唱出,透过自怜自叹的愁云惨雾,抱怨舟车劳顿与炎热天气。他们又像是从天而降的芭蕾舞团,倾泻着热情,流淌着活力,散发着浓烈的古龙香水味,从呆若木鸡的行李搬运工和瞠目结舌的电梯司机身边翩翩舞过。他们在前台边上优雅地刹住脚步,经理抬着头,正沉醉在他们美妙的乐声里。他的眼睛瞪得浑圆,迷离的目光中没有焦点。 “那是怎么回事?”加里迪小声问。 “我还想知道呢。”搬运工回答。 这时电梯灯乍然亮起,蜂鸣器嗡嗡作响。加里迪只得把眼神从这群夏日来客身上移开,乘坐电梯上楼干活儿。 “请给我们,”两鬓各有一撮灰发的瘦高个儿男人说,“来一间房。” 酒店经理这才回过神,问道:“你们预约了吗,先生?” “哎呀,没有。”这位年纪较长的男人回答,其他人都跟着吃吃地笑,“我们临时起意,从意大利西西里岛的陶尔米纳飞来这里的。” 高个子男人脸上棱角分明,两片润如花瓣的嘴唇上下翻飞。“在过完漫长的夏季之后,我们觉得兴味索然,然后有人说,咱们来做个彻底的改变,干些疯狂的事吧。干什么好呢?我问。这个嘛,世界上最不可能到达的地方是哪儿?我们把它说出来,就到那里去。有人说是北极,可那太愚蠢了。然后我大喊一声,爱尔兰!所有人都惊得瞠目结舌。嘈杂过后,我们争先恐后地往机场奔去。现在,阳光和西西里岛的海岸线对我们来说就像是昨天的冰果露,早已融化得无影无踪。我们要在这里……干一件神秘的事!” “神秘的事?”经理问。 “我们也不知道那会是什么,”高个子男人说,“不过等它发生时我们自然认得出,说不定还得由我们让它发生呢,对吗,伙伴们?” 伙伴们用类似“嘿嘿”的声音含糊作答。 “也许,”经理落落大方地说,“要是你们愿意告诉我想在爱尔兰找什么,我就能帮——” “天哪,不是这样,”高个子男人解释,“我们只相信直觉,随心所欲,跟从风的指引,看看能有何等美丽的际遇。等到谜团揭开,寻到收获的时候,你会听到我们这支旅行小队因惊奇和敬畏而涕泪交流、振臂高喊,那时你就明白了。” “我没听懂。”行李搬运工小声说。 “好了,朋友们,咱们登记吧。” 旅行队的头儿拿起一支粗劣的酒店钢笔,发现上面有些污垢,便帅气地从怀里掏出自己的14K金笔,用漂亮的樱桃红色笔走龙蛇地签下“戴维”二字,接下去是“斯内尔”,跟着一个连字符,最后以“奥克尼”作结。还在底下加上“与他的朋友们”。 经理如醉如痴地看着笔尖飞舞,忽然再次意识到自己的身份,正色道:“可是先生,我还没说是否有空房——” “噢,怎么会没有呢,我们是六个可怜的流浪者,急需找个地方从空姐过头的热情里缓缓神,只要一间房就够了!” “一间?”经理吃惊地问。 “我们不介意挤挤,对吗,伙伴们?”年长的男人看也不看他的朋友们。 不,他们不会介意的。 “好吧,”经理不自在地翻看登记簿,“我们刚好有两间挨着的——” “完美至极。”戴维·斯内尔-奥克尼说。 登记顺利完成,站在柜台后面的经理与这群远道而来的客人面面相觑地看着对方,好半天都没人开口说话。最后经理突然大喊一声:“搬运工,到前台来!把这些绅士们的行李搬——” 行李搬运工跑过来,朝地上看看,却发现并没有什么行李。 “不,不,没有行李。”戴维·斯内尔-奥克尼轻轻摆了摆手,“我们轻装上阵,在这儿只停留二十四小时,或者十二小时,往外套口袋里塞了几件替换的内衣就上路了。我们还要赶回西西里岛享受温暖的黄昏。如果你需要我提前支付房费——” “没这个必要。”经理说着将钥匙交给搬运工,“请把406和407号房打扫干净。” “已经好了。”搬运工回答。 像柯利牧羊犬静静领着一群咩咩叫、脸上还挂着默默笑意的长毛绵羊一样,他带着这群可爱的人儿朝电梯走去,电梯恰巧停在一楼。 经理的妻子走到柜台边,从丈夫身后投来冰冷的眼神。“你疯了吗?”她压低声音生气地说,“为什么?为什么?” “我这一辈子,”经理像是在回答妻子的话,又像是在自言自语,“整天盼望不仅能在附近看见一个共产主义者,而是十个;不仅是两个尼日利亚人,而是二十个同样的黑皮肤;不仅是三个美国牛仔,而是一群马背上的骑士。所以当这六朵被扎成一束的温室玫瑰花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由自主地想将它们移栽到花盆里。梅格,都柏林冬日漫漫,这也许是一整年里唯一的和暖光芒。看看能激荡出怎样美妙的火花吧。” “白痴。”她说。 他们看着电梯载着比蒲公英绒毛重不了几分的客人升到楼上去了。 一系列巧合事件都在正午时分出现,踉踉跄跄地朝奇迹的方向转去。 皇家爱尔兰酒店坐落在三一学院(提到这个真是不巧)和圣史蒂芬公园(这地方还算不错)之间,背后毗邻格拉夫顿大街,在那条街上可以买到各类银质和玻璃器皿、亚麻织物,还有粉红色的赛马服、长靴、帽子,用来甩掉那该死猎犬的追击,也可以到赫伯·芬的酒馆里喝上两杯侃侃大山——最好的搭配方式是花一小时喝酒,两小时谈天。 现在最常光顾芬酒馆的是下列客人:诺兰,你们肯定认识诺兰啦;提姆尔蒂,谁也不会忘记提姆尔蒂吧;麦克·马奎尔,所有人的好伙伴;还有哈纳汉、弗莱厄蒂、基尔帕特里克,还有,当上帝偶尔忙得不可开交时,利亚姆·莱亚利神父本人也会到这里来,迈着正义而仁慈的流星大步。 总之,酒馆里就是这样一群人。此时恰逢正午时分,从爱尔兰酒店的前门里走出了斯内尔-奥克尼,身后跟着五只金丝雀。 由此引出一系列让人哭笑不得的交锋。 在不远处的糖果店和芬酒馆的中间,站着提姆尔蒂。你们一定还记得提姆尔蒂吧,当穷困潦倒、饥饿难耐之时,他总会在邮局打打散工。此时他刚从那堆麻烦的差事里偷得半日闲,就闻到一种气味扑面而至,仿佛伊甸园的大门再次敞开,在一亿年之后向他发出邀请。提姆尔蒂抬头寻找,想看看是什么让那股风又从园子里吹了出来。 而那股风,当然是被斯内尔-奥克尼和他那群出笼的宠物鸟掀起的。 “我告诉你,”提姆尔蒂在多年以后这样说,“我当时眼睛睁得老大,就像脑壳被人狠狠劈开,从头顶又长出一块新的头皮。” 提姆尔蒂愣在原地,看着斯内尔-奥克尼一行人奔下台阶,消失在街角。这时候他做出了一个比糖果还要甜美的决定,一路朝赫伯·芬的酒馆跑去。 在那一瞬间,就在拐角处,戴维·斯内尔-奥克尼先生等一行六人从街边表演竖琴的女流浪者身旁经过。闲来无事靠跳舞打发时间的麦克·马奎尔先生正旋转脚尖自我陶醉地和着“轻轻飘过青草地”的旋律跳利戈顿舞。麦克·马奎尔跳啊跳啊,猛然听到像是苏格兰西部赫布里底群岛的和暖天气从身旁经过的声响。那声响既不高亢,也不算低沉,好比你踏进宠物店时,门铃叮当作响,长尾鹦鹉齐声喧闹,鸽子咕咕叫,还有别的鸟轻快鸣唱。在自己皮鞋的踢踏声和竖琴的弹奏声之外,他确实听到了这样的声音。他舞到一半的腿僵在半空中。 这时只见戴维·斯内尔-奥克尼等人脸上挂着热带的微笑从他身边经过,还向他挥手问好。 麦克还没意识到自己在做什么,就朝他们挥起手,然后停下,抓住他那受伤的手捂住胸口。“见鬼了,我为什么要挥手?”他也不知道是在说给谁听,“我不认识他们啊,对吧?” “向上帝寻求力量吧!”演奏者对着竖琴说道,手指在琴弦上划过。 麦克像是被什么诡异的新式吸尘器卷了进去一样,跟着那支小队沿着街道向前走去。 这下他们已经征服了两种感官——嗅觉与听觉。 在下一个街角,刚跟芬拌过嘴的诺兰正从酒馆里走出来,遇到这群疯疯癫癫的游客,跟戴维·斯内尔-奥克尼撞个正着。两人摇摇晃晃地抓住彼此勉强站稳。 “下午好!”戴维·斯内尔-奥克尼说。 “我这是倒了什么霉!”诺兰说着闪到一边,给这支马戏班子让路。他心中涌起一股可怕的冲动,想要冲回芬的酒馆。他跟酒馆老板的分歧早就一笔勾销了,现在他只想回去告诉他,自己一出门就撞上一根鸡毛掸子、一只暹罗猫、一只被宠坏的京巴狗,还有三棵因为营养不良和冲洗过度而肤色煞白的豆芽菜。 六个人站在酒馆外边,看着门上的招牌。 啊,上帝,诺兰心想,他们要进去。那会有什么后果?我应该先警告谁?是他们还是芬? 接着,门开了。老板赫伯·芬探出头来。该死的,诺兰想,这下没法先一步卖关子了!哪里还轮得到他们这些酒客来描绘这场奇遇。肯定是芬说这个,芬说那个,让我们所有人都闭嘴!斯内尔-奥克尼和他的伙伴们盯着芬看了半晌,但芬的目光却没落在他们身上,而是往上看,越过他们,看向远处。 可是,诺兰知道他看见他们了。因为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芬的脸变得毫无血色。 接着,更加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所有颜色又都一下子冲回芬的脸上。 怎么会……诺兰在心里暗暗惊呼,他居然——脸红了! 然而,芬还是拒绝将视线收回,继续死死地凝视天空、路灯、街道,直到斯内尔-奥克尼颤抖地问:“先生,请问圣史蒂芬公园往哪边走?” “耶稣啊,”芬说着把头扭开,“谁知道他们这个礼拜把公园放哪儿去了!”说完关上了门。 六个人继续往街上走,笑容满面,兴高采烈。诺兰正想开门进去,此时,发生了更加糟糕的事情。 皇家爱尔兰酒店的电梯司机加里迪忽然沿着人行道跑过来,兴奋得眉飞色舞,抢先冲到芬酒馆里散布消息去了。 诺兰进门时,提姆尔蒂也紧随其后进入酒馆,此时加里迪已经沿着吧台来来回回手舞足蹈了好一会儿,芬则站在吧台后面,显然还没从刚才受到的惊吓中恢复过来。 “你们没看到真是太可惜了!”加里迪对众人说,“我是说,他们简直比得上喜乐电影院下一部科幻电影里的主角!” “你的意思是?”芬从恍惚中回过神。 “他们简直轻若无物!”加里迪告诉他们,“用电梯送他们上楼,就跟往烟囱里扔一把谷壳那样毫不费力!而且你们应该听说了——他们来爱尔兰是为了……”他压低声音,把眼睛眯成一条线,“……是为了某个神秘的原因!” “神秘!”所有人都靠上前去。 “虽然没有明说,但等着瞧吧,他们一定没计划什么好事!你们见过那样的人吗?” “在修道院那场大火之后再也没见过了,”芬说,“我——” “修道院”这三个字似乎也有魔力,大门砰砰打开,莱亚利神父倒着走进门。也就是说,他背部先进酒馆,一只手捂在脸上,仿佛命运之神出其不意地给了他一击。 见他这副架势,酒客们纷纷把鼻子埋进酒杯里,直到神父也品了一口酒。他的眼睛还盯着门口,仿佛那是半开的地狱之门。 “在外头,”神父终于开口,“就在不到两分钟前,我看见了难以置信的一幕。在将全世界的苦难都汇聚到这里之后,爱尔兰莫非真的疯了?” 芬给神父的杯子里再次倒满酒。“你是被那群‘来自金星的入侵者’给冲击到了吗,神父?” “你见过他们了吗,芬?”神父问。 “见过,您是否觉得他们不怀好意,神父阁下?” “不能简单用好坏去评价荒唐怪异,芬,依我看,倒不如用洛可可与巴洛克这样的词汇,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随您的意,阁下。” “最后他们朝哪个方向去了?”提姆尔蒂问。 “在公园边上。”神父说,“你们想象不出公园里这个时候会有人在狂欢作乐吧?” “天气也不允许啊。请原谅,神父,”诺兰回答,“但我觉得,与其站在这儿耍嘴皮子,我们不如索性出去监视——” “这有悖我的道德标准。”神父说。 “一个快淹死的人会把什么都当成救命稻草,”诺兰反驳,“如果他抓住的是道德而不是救生圈,那他会带着道德一起沉入水底。” “别夸夸其谈了,诺兰,”神父说,“大道理到此为止,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的是,神父,我们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那些好玩的西西里人了。据我们所知,他们现在也许正在公园里给墨菲夫人、克兰西小姐或奥汉兰夫人大声朗读。至于读的是什么,你们猜猜?” “《瑞丁监狱之歌》?”芬问。 “你撞上目标,把船弄沉了。”诺兰为他一语道破自己要抖的包袱而略显恼火,“我们怎么知道这群从瓶子里钻出来的精灵不是正在兜售火岛的房地产契约呢?你听说过吗,神父?” “我的桌子上可经常摆着美国的报纸呢,老兄。” “那好,你还记不记得1956年的那场席卷纽约火岛的大飓风?我的一个叔叔——上帝保佑他没有精神失常——当时是海岸警卫队的队员,负责疏散火岛上的所有人。他说,那简直比参加一年两度芬尼利时装展的人还要多,比浸礼会教友的集会还要人山人海。整整一万人朝着风雨大作的海岸线狂奔,手里抱着累赘的布料,提着装满长尾小鹦鹉的鸟笼,身穿番茄红与橘黄色的运动外套,脚踩青柠色的鞋子。在耶罗尼米斯·博斯用画笔绘出地狱之后,再也没人见过那样混乱的场面。要想疏散一万名威尼斯彩色玻璃似的少年可没这么容易,他们个个眨着大大的眼睛,拿着留声机和交响乐唱碟,耳朵上戴着耳环。在那种情况下,唯有来硬的才行。没过多久,我叔叔就染上了过度饮酒的毛病。” “再跟我们多讲讲那晚的事情吧。”基尔帕特里克着迷地说。 “有什么好多讲的,”神父打断他,“索性都出去,把公园围住,对他们严加观察。一个小时之后再回这里见我。” “这个提议不错,”凯利大喊,“让我们去看看他们究竟想干什么恶事!”话音一落,酒馆的门就被哐啷啷地撞开了。 人行道上,神父正在下达指令。“凯利、墨菲,你们从公园北面包抄。提姆尔蒂,你去南边。诺兰、加里迪去东边,莫兰、马奎尔、基尔帕特里克去西边。出发!”然而在这一片喧闹中,不知怎么的,凯利与墨菲途中经过四叶苜蓿酒馆,决定再去喝上几杯壮壮胆;诺兰和莫兰分别在街上撞见了自己的妻子,只得掉头改走别的路;马奎尔和基尔帕特里克则路过精英大剧院,听见美国来的歌剧名角劳伦斯·蒂贝特正在里头唱歌,就用几根抽了一半的烟贿赂门卫混了进去。 这下,只有两位及时赶到,分别是公园东侧的加里迪和南侧的提姆尔蒂,他们注视着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几位访客。 在严寒中站了半小时之后,加里迪跑去找提姆尔蒂,问他说:“这群魔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只是在公园中间站着,半天一动不动。我连脚指头都快冻僵了。我说提姆,我得回酒店一趟,暖暖身子,然后再跑回来跟你一块儿站岗。” “不用急。”提姆用古怪又悲伤、恍惚而冷静的声音作答。没等他说完,加里迪已经跑得没了踪影。 提姆尔蒂独自走进公园坐下,对着眼前的六个人看了整整一个小时。那些人跟之前一样,还是一动不动。你可能会认为曾经在哪里见过这样的提姆尔蒂,眼神若有所思,嘴唇抿出悲伤的弧线,就像是康德或叔本华的某位爱尔兰裔邻居,又仿佛是因为读到某位诗人的作品,或想起一首什么歌而变得精神恹恹。一小时终于过去,他收拾脑中思绪,就像抓起一把冰凉的鹅卵石,然后转身走出公园。加里迪就在门口,对着他跺脚挥手。还没等他开口发问,提姆尔蒂就指着里面说:“去坐下看一看,想一想。我想听听你怎么说。” 当提姆尔蒂走进酒馆时,所有人都怯懦地抬起了头。神父还在城里办事,而另外几位在道德心的谴责下也到公园附近晃了一圈,随后全都一脸困惑地回到了情报总部。 “提姆尔蒂!”他们大叫,“快告诉我们!怎么回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提姆尔蒂不慌不忙地走进酒馆,喝了口酒。他静静地在清亮的镜子里观察自己的身影,把话挤到嘴边又咽回去,琢磨来琢磨去。最后,他闭上眼睛,开口对众人说:“我真没想到,竟然——” 说下去,所有人都无声地催促。 “根据我一生的旅行和思考,我突然意识到,”提姆尔蒂接着说道,“在他们那样的人和我们这样的人之间,存在着诡异的相似性。” 此话一出,酒客们震惊得倒吸凉气,就连屋顶上小吊灯的菱形灯管都被气流吹得一闪一闪。等这群人不再骚动,嘴里的气终于喘匀时,诺兰大叫:“能不能麻烦你把帽子戴上,好让我一拳把它打下来?!” “我问你们,”提姆尔蒂平静地说,“我们与这些人,都深谙歌谣和音律,对吧?” 酒客们再次发出惊呼,不过声音里带着愉快的赞同。 “噢,我们当然是这样!” “上帝啊,你就想说这些废话吗?” “恐怕——” “先别吵!”提姆尔蒂举起一只手,眼睛仍旧闭着。 所有人齐刷刷地闭上嘴。 “我们不是在唱歌,就是在写诗,不是在作词,就是在跳舞。他们不是跟我们一样热爱这些歌曲与诗作,并配以曼妙的舞步吗?就在刚才,我远远地听他们在公园里自娱自乐,吟诗作唱。” 提姆尔蒂说得没错。每个人都在心里默默点头称是。 “你还找到其他相似之处了吗?”芬阴森森地看着他,低沉地问。 “找到了。”提姆尔蒂掷地有声地回答。 酒客们更加感兴趣了,纷纷靠上前来。 “他们跟我们一样,偶尔也会喝上两杯。”提姆尔蒂说。 “上帝呀,他说得对!”墨菲大叫。 “此外——”提姆尔蒂拉长声音,“他们跟我们一样,都是到很大年纪才结婚,有的甚至单身到底!而且——”酒馆此时已是乱声一片,他只好等酒客们安静下来才继续说道,“而且,几乎不沾女人。” 话音刚落,酒客们就乱作一团,有人高声叫喊,有人推推搡搡,有人点酒喝,还有人邀请提姆尔蒂到外头去过过招。然而提姆尔蒂连眼皮都没抬,等吵闹声渐渐平息,所有人手里都重新端上一杯酒,险些动手打他的人都放下拳头时,响起一个清晰洪亮的声音——是芬在说话:“现在可以麻烦你解释一下,你刚才在我这间尊贵的酒馆里,对着这洁净的空气,都做了什么罪恶的比较吗?” 提姆尔蒂慢慢品着酒,过了好半天才睁开眼,坚定地望着芬,声如洪钟、字正腔圆地说:“在爱尔兰全境,有什么地方能让男人跟女人好好躺在一起的?”他留出时间让他们思考。 “一年里有三百二十九天都是阴雨连绵的鬼天气,其余的日子也潮得很,哪里都是湿的。你们连找块干燥的地方跟女人约会都做不到,就怕她生根发芽,头顶上长出树叶来,我说得难道不对?” 一片沉默,无人否认。 “所以,每当说起应该到哪儿去触犯那邪恶的原罪,进行伤天害理的肉体接触时,可怜又愚蠢的爱尔兰男人就恨不得飞到阿拉伯半岛上去。我们做着阿拉伯人的美梦,梦见温暖的夜晚、干燥的土地,还有个像样的地方,不仅能让我们坐着,还能躺下,不光是躺下,还能跟爱人相拥、热吻,尽情享受男欢女爱、畅快淋漓的乐趣。” “啊,耶稣。”弗林说,“别再说下去了。” “啊,耶稣啊。”所有人点着头齐声哀叹。 “这是第一条。”提姆尔蒂伸出一根手指比画着,“首先就是缺少合适的场地。其次,是时间和环境。比方说,你好不容易用甜言蜜语把一个美女给邀请到了野外,怎么样?她脚上穿着雨靴,身上披着雨衣,脑袋上裹着头巾,手里还撑着一把雨伞,而你则像只半个身子挤出猪圈门的肥猪一样发出噪音——也就是说,你一只手捏着她的胸脯,另一只手还在跟她的靴子拼命。而且,不管你跑到哪里,身后都会冷不丁地冒出来一个人,那绿薄荷味的清新口气正热乎乎地喷在你脖子上!” “是当地教区的神父?”加里迪问。 “就是当地教区的神父啊。”所有人都绝望地附和。 “刚刚说的,是将爱尔兰所有男人都钉在十字架上的第二根和第三根钉子。”提姆尔蒂说。 “继续说下去,提姆尔蒂,接着说。” “那群从西西里岛来的游客总爱集体行动。我们也是一样,喜欢像这样成群结队地聚集在酒馆里,难道不是?” “该死的,一点儿没错!” “他们有一半时间垂头丧气,郁郁寡欢,其他时间则像快乐的恶魔一样闹腾不休,不是大喜就是大悲,总是走极端,这让你们想起了谁?” 每个人都看着镜子,点了点头。 “如果有选择的话,”提姆尔蒂问,“我们是愿意回家对着可怕的妻子,吓人的岳母,浑身散发着汗臭、让人退避三舍的老女仆,还是愿意留在芬的酒馆里,唱支小曲,喝杯小酒,聊上句闲天儿?诸位怎么选?” 一阵沉默。 “想想吧,”提姆尔蒂说,“如实作答。这些共同点和相似之处,十根手指头都用上也数不清。这很值得我们仔细思考,先别着急喊什么‘耶稣’啊、‘圣母马利亚’,也别慌慌张张地去叫守卫。” 还是一阵沉默。 长久的寂静过后,有人好奇又诡异地说:“我想……近距离看看他们。” “你的愿望会实现的。嘘!” 所有人都僵在原地。 这时,他们听见远处传来模糊缥缈的声音。就像你在一个奇妙的早晨醒来,躺在床上,一种特殊的感觉油然而生,你知道初雪将至,雪花正在高空嬉戏,很快就会飞降而下,悄无声息地落在地面上,而后化为一片虚无。 “啊,上帝。”芬终于开口,“今天是春季的头一天……” 画面蓦地一转,前一刻还是齐膝的白雪覆盖着鹅卵石,下一刻便是百鸟齐鸣。 沿着人行道,顺着街边,从酒馆门外传来了冬春交汇之声。大门砰地弹开。酒客们被即将到来的会面吓得踉跄后退。他们神经紧绷,双拳紧握,牙齿在嘴里咬得嘎嘎直响。而从门外进来的这些人,像一群闯进圣诞派对的孩子,神采飞扬地打量着各式各样的饰物、玩具,寻找特别的礼物和颜色。他们当中那个年长的高个子男人看起来朝气蓬勃,另外几位略为矮瘦的年轻人眼里则带着几分老成。落雪的声音消失了,春天的鸟儿也不再鸣唱。 这几位在古怪牧羊人带领下的古怪少年,忽地觉得像是搁浅在了岸边,仿佛人潮一下子散去,尽管吧台边的酒客们连头发丝都没动一下。 来自温暖岛屿的孩子们看着冰冷土地上这些身高像小孩却又发育完全的成年人,而这群发育完全的成年人也以同样的眼光打量着他们。 提姆尔蒂和酒馆里的其他人都在慢慢地深呼吸。那群孩子一路跑到这里,身上还带着可怕的清新气味,那气味里满是盎然的春意。 斯内尔-奥克尼和他那些大男孩急促地喘气,心像被紧攥在拳头里的小鸟一样剧烈跳动。酒馆里的矮个子男人全都灰头土脸、愁眉不展,散发着死气沉沉、老气横秋的气息,其中透着刺骨的寒意。 他们也许都会对彼此身上的气味说长论短,但是—— 就在这时,一边的双开门被人撞开,加里迪风风火火地冲进来,大声发出警报:“耶稣啊,我什么都看见了!你们知道他们现在在哪里,在干什么吗?”吧台边上的每只手都抬起来,对他做了个嘘声的手势。 刚刚进门的那群不速之客看懂了他们脸上惊慌失措的表情——加里迪说的正是他们。 “他们还在圣史蒂芬公园!”加里迪继续口无遮拦,对酒客们的手势视若无睹,“我刚才去旅馆报信,现在轮到跟你们说了。那群家伙——” “那群家伙,”戴维·斯内尔-奥克尼接口说道,“就在——”他迟疑着,不知道这个小酒馆的大名。 “赫伯·芬酒馆里。”芬说道,低头看着鞋。 “对,赫伯·芬酒馆。”高个子男人向他点头致谢。 “哎呀,”加里迪显得分外窘迫,“那我们大家赶紧喝一杯吧。”他冲向吧台。 六位不速之客也跟在加里迪后面,分别在他两侧列队站好,光是这友好的架势就让他显得又矮了几英寸。 “下午好。”斯内尔-奥克尼说。 “也好也不好。”芬小心地说,等待对方的反应。 “看来,”被几个大男孩包围的高个子男人说道,“关于我们在爱尔兰做的事,有不少议论。” “何止是议论那么简单。”芬说。 “请允许我解释一下。”陌生人说道。 “你们有没有听说过,”戴维·斯内尔-奥克尼先生接着说,“白雪女王和盛夏国王的故事?” 好几个人的下巴掉了下来。有人的喘气声听起来像是肚子被人踢了一脚。 芬等了一会儿,确认不会受到任何攻击,于是郁郁地把自己的酒杯缓缓斟满。他听到那人的问题之后,不屑地哼了一声,带着嘴里的烈焰小心翼翼地回答,让炽热的呼吸顺着舌头向外喷:“啊……你说什么女王和什么国王?” “好吧,”皮肤苍白的高个子男人说道,“在寒冰岛上住着一位女王,从没见过夏天;在太阳岛上住着一位国王,从不知道冬天什么样。国王统治下的人民几乎要死在酷夏的热浪之下,女王的人民也快要在寒冬的冰天雪地里丧命。然而,两个国家的人民并没有被可怕的气候给折磨死。白雪女王遇到了盛夏国王,他们相知相爱,每年夏季,当太阳要把国王的臣民们晒死时,他们就会暂时搬到北方的寒冷之地去避暑。而到了每年冬季,当冰雪要把北方人民冻死时,白雪女王的所有臣民又会搬到南方,在温暖宜人的岛屿上享受日光的照耀。从此,再也没有两个国家、两族人民,他们彼此融为一体,在南北两地往来穿梭,共同对抗恶劣的天气和狂野的季节。故事结束。” 话音一落,酒馆里响起一阵掌声,不是那群金丝雀男孩发出来的,而是站在吧台边上的男人们鼓起了掌。芬发现自己的手也举到了半空中,赶紧放了下来。其他人也注意到了自己的手,慌忙放下。 提姆尔蒂总结说:“上帝啊,你要是再带上点儿爱尔兰土腔就好了!你可真会讲故事。” “过奖,过奖。”戴维·斯内尔-奥克尼回答。 “让我们回到故事的重点上来吧,”芬说,“我的意思是,关于那位女王和国王。” “重点在于,”斯内尔-奥克尼说,“我们已经连续五年没有见过一片落叶了,我们几乎不知道云长什么样。我们十年没有感受过雪,甚至是连一滴雨也没有触碰过。我们的故事可没这么幸运。要是没有雨,我们就会消亡,对吗,伙伴们?” “噢,对,没错。”其余五人用如鸟鸣般悦耳的声音附和。 “我们追随夏天的脚步,在世界各地游历了六七年。我们在牙买加、拿索、太子港、加尔各答、马达加斯加、巴厘岛和陶米尔纳都生活过,但就在今天,我们决定来北方,我们必须再次体验寒冷的感觉。其实我们也不确定到底要找什么,可却在圣史蒂芬公园里找到了。” “你是说那件神秘的事?”诺兰脱口而出,“我是说——” “这位朋友会告诉你们的。”高个子男人回答。 “这位朋友?你说的是——加里迪?” 所有人的目光都汇聚在加里迪身上。 “我进门时,原本想告诉你们,”加里迪说,“他们就在公园里头站着……看着树叶变换颜色。” “仅此而已?”诺兰失望地问。 “享受当下就足够了。”斯内尔-奥克尼说。 “圣史蒂芬公园的树叶在变色?”基尔帕特里克问。 “知道吗,”提姆尔蒂神情麻木,“我已经二十年没注意树叶了。” “全世界最迷人的美景,”戴维·斯内尔-奥克尼说,“就在此时此刻的圣史蒂芬公园中央。” “他的话真是意味深长。”诺兰小声嘀咕。 “酒钱算我的。”戴维·斯内尔-奥克尼说。 “他的酒杯都见底了,”马奎尔嚷着,“给所有人上香槟!” “喝到尽兴!”酒客们大喊。 没过十分钟,他们就都站在了公园里。 就像提姆尔蒂在许多年之后说的那样,你见过有哪棵树像圣史蒂芬公园一进门的那棵树一样,挂着那么多片该死的树叶吗?没有!所有人大声回答。那么,第二棵树又如何?好吧,第二棵树上足足有十亿片树叶。而且他们看得越久,就越是啧啧称奇。诺兰走来走去,使劲伸着脖子,甚至一不小心摔了个四脚朝天,在两三个人的搀扶下才爬起来。不断有人发出敬畏的惊呼和虔诚的赞美,因为在他们的记忆中,从没在门口这棵树上见过什么该死的树叶,可现在那些叶子竟然就活生生地长在树上!或者它们原本就在那儿,但从没有过任何颜色;或者它们曾有过颜色,好吧,那也是在很久之前……啊,管他呢,闭嘴吧,所有人异口同声地说,好好欣赏吧! 诺兰、提姆尔蒂、凯利、基尔帕特里克、加里迪、斯内尔-奥克尼和他的朋友们在暮色渐沉的下午做的正是这件事。秋季确切无疑地降临到这片国土之上,它那鲜明的旗帜在公园各处的树梢枝头迎风飘扬。 神父莱亚利正是在这里找到了他们。 还没等他开口说话,六位夏季入侵者当中就有三位问他能否听他们忏悔。 接下来,你们都想得到,神父一脸痛苦,警觉地将斯内尔-奥克尼一行人带去教堂,欣赏彩色玻璃和建筑大师精心设计的别具一格的后殿。他们对他的教堂一见倾心,一遍又一遍地大声赞美。他甚至不得不打断他们吟唱的《万福马利亚》和嘴里念叨的一大通废话。 当天的高潮时刻是众人回到酒馆后,其中一个大男孩问起到底应该唱什么,是《慈母颂》还是《我的好伙伴》? 在一场争论过后,大家只得投票表决,继而公布结果——他把两首歌都唱了一遍。人人都如痴如醉,说他的歌声婉转动听。那真是甜美而清亮的男高音。 诺兰补充说:“世间怎会有这样的好男孩!某个地方一定有个同样美妙的女子在等着他!” 所有人都齐声赞同。 就这样,似乎突然就到了离别的时刻。 “伟大的上帝啊!”芬大叫,“你们才刚来就要走!” “我们找到了要找的东西,也就没必要再逗留了。”那个身材高挑、亦悲亦喜的老男孩说,“如同花朵要回到温室中去……否则它们一夜间就会枯萎。我们从不久留,总是在飞行,跳跃,奔跑,永远四处奔波。” 机场笼罩在一片雾气之中,四下里什么都看不见,只有小鸟停落在前往英格兰的敦劳费尔小船上。码头上空无一人,唯有芬酒馆里的酒客们在夜幕低垂时为他们送行。他们六人站在上层甲板上,朝下方的人群挥动纤细的手掌。提姆尔蒂、诺兰、加里迪与其他人也举起宽厚的手掌与他们遥相挥别。汽笛鸣响,船只起航,那位领头的男士再次朝他们颔首致意,在空中挥着右手,带领他们如鸟啭莺啼般齐声高唱:“我走在都柏林城中,午夜时分街头寂寂,只见一位美丽的姑娘……秀发在烛光中荡漾。” “耶稣啊,”提姆尔蒂说,“你们听见了吗?” “美声高手,他们个个都是!”诺兰惊呼。 “不是爱尔兰式的美声唱法,是真真正正的美声。”凯利赞美道。 “该死,他们怎么不早说?早知如此,一定要让他们在上船之前好好唱上几段。” 提姆尔蒂点点头,听着乐声在水面上渐渐飘远,补充道:“真是奇怪,我竟然不舍得送他们走。想想,想想,一百多年以来,人们都说他们已经不存在了。但现在,他们回来了,尽管只在倏忽之间略作停留。” “什么不存在了?”加里迪问,“回来的又是什么?” “还能是什么,”提姆尔蒂说,“当然是精灵,一度生活在爱尔兰的那些精灵啊!今天这些改变了我们气候的客人,曾经随处可见,但他们后来去了别处。” “喂,别吵!”基尔帕特里克说,“仔细听!” 他们全都竖起耳朵,九个人站在码头的尽头,看着船渐行渐远,听着歌声消散在雾气之中。他们很长时间都一动不动,直到连船的影子也看不见,直到那歌声像薄雾中的木瓜甜香一样弥散得再也闻不到。 等酒客们走回酒馆时,天开始下起雨来。 ———————————————————— (1)?《瑞丁监狱之歌》(The Ballad of Reading Gaol),王尔德创作于1897年的诗歌,记载了他在瑞丁和本顿维尔监狱服刑生活的点滴。 (2)?火岛(Fire Island),位于纽约长岛南端的一个狭长小岛。 (3)?耶罗尼米斯·博斯(Hieronymus Bosch,1450—1516),荷兰画家,画作多描绘人类的罪恶与沉沦混乱的场景。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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