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论美国的民主 作者:托克维尔 内容简介 《论美国的民主》1835年问世于法国,是研究美国民主的最经典著作。这部作品刚刚出版就受到普遍好评,也使年仅25岁的作者托克维尔名扬海外。这本书先后在英、美、德、荷、匈、意、西班牙、瑞典、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出版发行。 《论美国的民主》是世界学术界第一部对美国社会、政治制度和民情进行社会学研究的著作,它也是一本论述民主制度的专著,托克维尔在这部著作里阐述了他的政治哲学的基本原理,以及他对平等与自由的关系的观点。他还在这部著作里做出了一些极为著名而且后来果真应验的预测。这些预测的一次次应验,引发了一波又一波研究托克维尔的热潮。其实,无论是精彩的叙述还是深刻的思辨,都使《论美国的民主》成为一部值得反复研读的著作,因为每一次阅读都能够给读者以新的感悟。 这本书,把民主制下已经显露和可能导致的恶果描述得入木三分。他以一种贵族的优越感平视着美国,既不美化,也不丑化,他平静的分析各项制度的成因、得失,可能的演变。他的每句话都通俗易懂,从常识出发,但得出的结论表面在说美国,实则在谈论人类共同的命运。 前言 “在这方面,如果我对此表示遗憾,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你带着顾虑渐行渐远,你不愿意发表任何违背作者初衷的作品,而这是很值得称道的。我完全理解这种自觉性,它督促我们的朋友尽其所能地将他的想法完美化,随后他才将这些想法传达给公众。一方面为了让一篇文章变得更加完美而束之高阁;另一方面,当上天注定这样的完善过程是不可能出现的时候,就会有其他事物来抑制这一行为。像托克维尔这样的思想家和观察者,即便是他的草稿对于未来的思想家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在我看来,出版他那些不完美的手稿似乎不会造成任何不利——为了回溯这些作品并验证其后来提出的观点,而将它们原本的面貌呈现出来,并严格保留所有的痕迹,除非他本人对此表示反对。”[1] 在完整的作品出版之后,在这番话中,约翰·斯图亚特·穆勒[2]向古斯塔夫·德·博蒙编辑致歉,因为他没有读完托克维尔未发表的所有文章。 在这一版本的作品框架中,我想重新考虑博蒙的决定,并满足穆勒的部分愿望。鉴于此,我不仅给读者们提供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修订及修正内容,而且提供了托克维尔在完成这一作品过程中所用过的笔记、草稿和各种资料。 因此,我选择在同一时间向读者们呈现一本全新版本的《论美国的民主》和一本截然不同的《论美国的民主》。这一全新的《论美国的民主》不仅仅是托克维尔在1835年和1840年带给读者们的作品,我使用大量从未面世的文本将它变得更为详尽。增加的内容当然出自托克维尔之笔,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仅仅作为创作这一著作的支撑和必要平台。因此,它们自然未能出现在最终版本中。 它们将不再默默无闻,将重新出现在这一著作之中。这些在编辑的选择之下复生的片段,出现在正文和注解的括弧之中。它们必须被谨慎对待。虽然它们已重回原文之中,但最好不要忘记的是托克维尔曾让它们消失。如果它们能够将读者带领到乐园,它们也很有可能将读者带领到迷宫或一堵坚不可摧的高墙下。随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应当被遗忘。 那么它们的出现能够带来什么好处呢?首先,它们生动地体现了撰写《论美国的民主》的非凡复杂性,并通过提供被删减的部分内容来帮助读者理解托克维尔著作惊人的“层次性”。比如说,读者会发现当托克维尔对接下来的研究方向感到犹豫不决或不确定的时候,他是如何向家人和朋友征求意见,以及后者如何用一些段落和句子引导他的思想的。他会更好地了解添加和删减某些内容的原因。他也能够注意到这些手稿最初的读者的批评所带来的一定变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他将看到托克维尔如何在他的作品中阐述其主要的思想。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其每篇文章的内容都是不确定的。当它具备一定的连贯性,在作者认为其已被完成之后,它才得以出版。然而,由于掺假是无法避免的,每一次排版发行都会导致掺假。出版书籍无法体现原版手稿的书写和外观。由于原版因为时间和湿度而受损,只有复制本能在同样的纸张上完美再现原版手稿的内容,并向读者们展现《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复杂性和生动性。但是,由于原版手稿完全难以阅读和领会,它会是一部容易令人产生错觉的书,而这将导致其内在价值流失。 倘若今天呈现的这一版本谨慎地恢复了《论美国的民主》的部分表达不清、观点偏差和犹疑,但它并不试图也无法以任何方式取代著者的手稿本身,它至多是一个临摹本。众多相关研究的指向莫不应当回归到“呈现”手稿本身这个目标上来。[3] 托克维尔的手稿 第一版的《论美国的民主》全本的编辑工作可以追溯到1859年,时值托克维尔去世不久。古斯塔夫·德·博蒙从托克维尔的遗孀玛丽·莫特利那儿拿走了手稿,并在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协助下从事编制工作。 博蒙得知托克维尔对于未能在有生之年出版他已读过上百遍的手稿深感遗憾。由于已经无法向作者本人印证文本表达的正确性,博蒙承担起了这一重任。因此,他篡改了某些段落;不留痕迹地删除了另一些段落;他最终抛弃了外人无法确知的原始文档(这也许是托克维尔妻子的要求)。 引发了众多批评的第一个版本,有很多优秀特质,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知道那个时代的编辑工作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种种删改和修正显然也不会引发他人的谴责。在出版的时候,这个版本还引用了他人的通信内容。最后,还由于当时的法兰西第二帝国政治情势,编辑不得不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改。 毫无疑问的是,博蒙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他在七年时间内编辑整理出九卷资料。 玛丽·莫特利死于1865年。由于她的娘家人与托克维尔家族的关系不佳,她将丈夫的所有文章遗赠给了古斯塔夫·德·博蒙。博蒙家族一直管理着它们。直到1891年,克里斯蒂安·德·托克维尔获得了它们。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后,耶鲁大学教授保罗·兰伯特·怀特对托克维尔的手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前往法国,对托克维尔家族手中的手稿进行查阅并编目。此外,他得到了将手稿中与美国有关的部分进行复制的授权。一名托克维尔研究者、博内尔教员负责此项工作。[4]保罗·怀特去世后,还在耶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乔治·W. 皮尔森在约翰·M. S. 艾利森的鼓励下前往法国继续怀特的工作。他开始着手为手稿制作新的目录[5],并为完成后续的复制工作争取必要的资金。由此,博内尔继续进行此项工作,并将复制件定期寄往美国。当时,这所美国大学成为托克维尔的重要作品相关绝大多数文件、笔记和信件的唯一受托者。[6] 该份手迹包含了原始手稿以及已丢失的原稿复件。在针对这一版本进行的工作中,这些草稿和手稿被称为《论美国的民主》的“研究底稿”,受到了特别的关注。 《论美国的民主》第二部分的大部分草稿被作者称为“垃圾”[7],而这些草稿也许是耶鲁大学最有趣的收藏品之一,但不幸的是,它们现在的状况非常糟糕。昆虫和潮湿导致其受损,其中的笔迹特别难以辨认,纸张已经变成了碎片。一些小的纸屑附着在保护这些“垃圾”的两个盒子底部。 本书第二部分的其他草稿,以及关于第一部分的所有手稿,仅存有复制件(一共有将近1 500页,被分装在16个手册中):它们是相对值得信任的。[8] 除那些之外,必须加上托克维尔在他的美国之旅期间所写的笔记[9];还有300多封信件,其中有些从未公开过。这些信件包含了托克维尔和博蒙在访问美国期间和访问美国之后,他们与美国及英国友人的通信,以及他们与家人和多名法国通信者之间的信件。[10] 其他有助于理解《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文件还有参考书目、托克维尔和博蒙在与美国友人谈论过程中所列出的问题清单,最重要的是博蒙为了撰写他的小说《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而收集的大量文件以及他在爱尔兰写的论文。 关于本版本的某些细节 西奥多·赛奇威克,一个与托克维尔通信的人,戏称托克维尔的笔迹既像象形文字又像楔形文字。[11]可想而知,其言下之意是只有托克维尔本人才能读懂他做的笔记。 按照当时通常使用的体系,草稿占据纸张的右侧,留下左侧用于写注解和记录不同之处。[12]尽管如此,其正文也往往会超出纸张右侧空间,并占据左侧空间、页边距,以及字里行间的空白处。 每章末尾添加了补充页码,小纸片被粘在原来的纸张上,有时那些纸片甚至会粘住原有的纸张。十字形符号、X形符号、椭圆形符号、圆形符号、字母和附加符号都被用于表示内容转移和附加内容。很显然,真实再现手稿内容中的许多细微变化是枯燥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我不会因为它而感到困扰。 页边空白的注解证明了托克维尔对某些章节持怀疑态度,他希望对其进行审查,有时他打算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或要求他们批评指正。这些他打算删除的片段通常是有关联的。 在完成《论美国的民主》之后,托克维尔想要他的家人和某些朋友阅读该手稿,评论并批评它。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他于1834年雇用了一名抄写员[13]。这一手稿复制件一旦得到最终修正将被寄给出版者,但它最终丢失了,只剩下几页零散的纸张夹杂在原稿中。仅阅读这几页内容就能了解抄写员所遇到的困难;从手稿中的几处注解可见,这可能因为只有托克维尔本人才能支配本书的大部分内容。 其他地方的参考文献反映了这一复制品的存在[14],其含有一定数量的错误,我们可以认为由该复制件组成的最终版本被寄给了出版者。印刷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引入了其他错误。[15] 后续版本致力于纠正第一版本中的错误,但同时增加了新错误。托克维尔本人也对其进行了一定的删减和补充。[16] 在准备这一版本时,我开始比较最重要的法国版本(包括1835年、1838年、1840年和1850年的版本)。我在一个版本与另一个版本之间发现了一定数量的差异:作者的更正、标点符号的修改、删减等等。在恢复丢失的段落后,我随后比较了手稿全文,并发现了超过100个不同的错误。除此之外,还得加上托克维尔本人造成的错误。对于后者,我只是指出了错误;我尽可能地尝试着更正它,但我没有以任何方式修改原文。 随后,我将我选择的片段插入原文之中。[17]为了做到这一点,我针对手稿的多个变体和版本进行了细致的选择,选择的明显理由是兴趣与位置。我特意把目光集中在章节中增加的内容上,特别是本书第二卷的内容,其似乎最能让我产生兴趣。正文中添加的内容通常在括号中,它们的前面或者后面往往有各种区别式符号,标志其应当放置在何处。[18] 注解由旁注、变体或最终版本之前的版本组成,其包含草稿、游记、信件片段以及朋友和家人提出的批评。它们的出处已经被谨慎而系统地标明。至于那些被添加在关键部位的注解,我认为它们有益于阅读,也显得更简洁。 最后,在第四卷的末尾,我以附录的形式添加了六篇不同类型的文章。[19]前两篇,《奥奈达湖之旅》和《荒野里的十四天》,都是托克维尔在美国旅行期间撰写的。种种迹象表明,如果博蒙没写《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这两篇文章会成为《论美国的民主》的附录。事实上,我们根据前者的内容可知,托克维尔认为其考虑发表的这两篇文章与他的旅行伙伴的小说内容太过相似。[20] 中间两篇文章是草稿的部分内容。虽然它们不像前两篇文章那么精良、优秀,但是它们仍具备一定的纪实性。 为了囊括一定数量的想法、构建托克维尔政治思想的基石,我添加了一封作者所写的未发表过的信,这封信的历史可追溯至1830年,收件人是查尔斯·斯托菲尔斯。 最后,我认为在附录中扼要重述第十二版的前言以及托克维尔在其著作和草稿中引用的所有作品,有利于辅助重建“托克维尔图书馆”。 在此版本中使用的缩写和符号 [……] 手稿中没有划掉的内容。 <……> 被圈住或者围住的内容(这些内容通常是托克维尔想要删除的片段,但词语周围的圆圈有时候仅仅是为了吸引作者的注意:这种使用方法恰当吗?这个词语在语音学上是否存在问题?)。 ≠……≠ 被一条或多条垂线及其对角线划掉的词语或者内容。 [……] 被水平线划掉的词语或者内容。 / 在手稿中,当这一符号置于句末,其表示一条水平线将前句与后句分隔开。 .-.-.-.- 因物理原因而难以辨认。通常由于原稿状况不佳。 [*] 存在于手稿中,但从未出现在已发布的版本中的托克维尔的注解。 * 被某些版本遗漏的托克维尔的注解。 [……(ed.)] 编辑者提供的信息。 a,b,c,…… 编辑者的注解。 (A),(B),…… 涉及每卷结尾内容的托克维尔的注解。 1. 2. 3…… 托克维尔标记在页面底部的注解。 OC起初在J. P. 迈耶的指导下进行,后来在弗朗索瓦·菲雷和让-克洛德·卡萨诺瓦的指导下进行,并由加利马尔出版的全集版本。 《全集》[21],巴黎:加利马尔出版社,1951年。 t.I:《美国的民主》(一二卷)(1951年)。 t.II:《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二卷)(1952年,1953年)。 t.III:《关于政治话语的著作》。 第一卷;(1962年) 第二卷;(1985年) 第二卷(1990年)。 t.IV:《关于法国及国外监狱系统的著作》(一二卷)(1985年)。 t.V:《旅程》。 第一卷:《西西里岛与美国》(1957年)。 第二卷:《英国、爱尔兰、瑞士和阿尔及利亚》(1958年)。 t.VI:《英国的往来信函》。 第一卷:《亨利·里夫与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954年);[引自《英国的往来信函》] 第二卷:《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交谈》(1991年); 第三卷:《英国信件》(2003年)。 t.V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外国的通信》(一卷)(1986年)。 t.VI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古斯塔夫·德·博蒙的通信》(三卷)(1967年)。 t.IX:《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亚瑟·德·戈比诺的通信》(一卷)(1959年)。 t.X:《信件与部分作品》(1995年)。 t.X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德·皮埃尔-保罗·罗耶-科勒德的通信》《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让-雅克·安培的通信》(一卷)(1970年)。 t.XII:《回忆录》(一卷)(1964年)。 t.XI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通信》(一二卷)(1977年)。 t.XIV:《与家人的通信》(1998年)。 t.XV:《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德·弗朗西斯科·科尔塞勒的通信》《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斯维琴夫人的通信》(一二卷)(1983年)。 t.XVI:《杂集》(1989年)。 t.XVII:《其他信件》,未出版。 t.XVI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阿道夫·德·西尔古尔和德·西尔古尔夫人的通信》(一卷)(1984年)。 OCB:由古斯塔夫·德·博蒙指导完成的全集版本。 《托克维尔夫人公布的全集》(巴黎:米歇尔·利维兄弟出版社,1864年—1878年) t.I–III:《论美国的民主》。 t.IV:《旧制度与大革命》。 t.V:《信件及生前未发表的作品》。 t.V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通信》。 t.VII:《信件中的消息》。 t.VIII:《关于〈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杂集、历史片段及其注意事项》。 t.IX:《经济、政治与文学研究》。 Manuscript:在编辑者的注解中,指的是《论美国的民主》的研究底稿(YTC,CVIa,存放在四个箱子中)。 v:变体 YTC:耶鲁大学的托克维尔全集。耶鲁大学收藏的手稿存放在贝尼克珍本与手稿图书馆。斯特林图书馆拥有几份补充手稿。 YTC,BIIb:在此分类中含有:为美国对话者准备的问题清单。 YTC,CIIc:在此分类中含有:“稿件来源”,托克维尔根据游记制定的字母表。 YTC,CVa–CVk:在此分类中含有:《论美国的民主》的草稿。 CVa:“第8类”“很可能无法用在任何位置的注解”(59页)。 CVb:“第13类”“各种关于美国管理制度的文件,可以注解的形式应用到标题为‘美国的政府和行政制度’的章节之中”(34页)。 CVc:“第6类”“环境的平等性是一个既成的、不可抗拒的事实,所有妄图打破这种平等的人都无法得逞。这一事实的重要性”(9页)。 CVd:“第5类”“或多或少与标题为‘平等带来的思想和情感如何对政治宪法产生影响’的伟大篇章有关的想法和片段”(53页)。 CVe:“第17类”(第13页和第17页的复制件)。 CVf:“第4类”“与《论美国的民主》的最后两卷有关的注解、分散的观点、片段及品论”(52页)。 CVg:“第9类”“《论美国的民主》第二部分各章节的初稿”(包括:由博内尔保管的部分复制件,一共416页的3本手册,以及两箱原稿)。这就是所谓的“垃圾”。 CVh:“第3类,1—5”“与美国有关的注解、文件和观点。如果我想再写点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参考这些内容是有用的。” CVj:“第2类,1—2”“……独立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总体思路、信仰来源……被放置在……而不能放置在本章中”(两册,138页)。 CVk:“第7类,1—2”“我不能放置在作品中的片段、观点(1840年3月)(无关紧要的合集)”(两册,148页)。 手稿的注解 除了耶鲁大学的文档之外,编辑者在获得各图书馆的允许之后,引用或者复制了下列文档: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写于1827年1月25日的信,凡尔赛宫图书馆。 ——关于美国黑人的处境的问题清单,宾夕法尼亚州哈弗福德学院图书馆(E. W. 史密斯,第955号)。 ——在1833年2月6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亚历克西·托克维尔在1833年2月6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爱德华·埃弗里特文集);在1850年2月15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亚历克西·托克维尔在1850年2月15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爱德华·埃弗里特文集);节选自西奥多·赛奇威克的日记的段落(西奥多·赛奇威克。巴黎日记第三卷,1833年11月至1834年7月,第80至81页、第85页。赛奇威克家族文集),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 ——评论研究(普通手稿,杂项,TI–TO);于1836年6月19日写给巴兹尔·霍尔的信(普通手稿合集[杂项],手稿科,古籍与特别收藏系),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 ——与赔偿问题有关的文档(德雷尔全集),宾夕法尼亚州历史学会。 ——写给圣伯夫的信,[1835年4月8日];圣伯夫于1865年11月26日写给博蒙的信,学院图书馆,斯波尔博克·德·罗文祖尔全集。 ——于1844年5月29日写给理查德·M. 米尔恩斯的信;于1845年4月14日写给理查德·M. 米尔恩斯的信;以及于1852年2月9日写给理查德·M. 米尔恩斯的信,剑桥大学圣三一学院(霍顿文集,25/200、201和209)。 ——于1851年12月3日写给地方首长的信,巴黎历史图书馆。 ——于1856年10月15日写给查尔斯·蒙拉德的信,洛桑大学州立图书馆。 感谢 我非常想向耶鲁大学贝尼克珍本与手稿图书馆致以深深的谢意,在其帮助下,我才能够多次亲自查阅无数的手稿。我要感谢全体员工,特别是两位馆长——马乔里·G. 怀恩和文森特·吉罗。我还要感谢贝尼克图书馆允许我引用和复制手稿以及托克维尔全集的文档。

注释


[1]摘自《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后期信件:1849—1873年》(节选自多伦多大学出版社于1972年出版的《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全集》第十五章)。[注意:原版为法文] [2]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即John Stuart Mill,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译者注 [3]《论美国的民主》的工作底稿储藏于耶鲁大学的贝尼克珍本与手稿图书馆,它按照章节顺序被分别放置在四个盒子中(所属类别为CVIa),其中仅有于1840年出版的第二卷中的第一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遗失。当我提及这一版本手稿时,我指的是其原文内容。 耶鲁大学的收藏不包含《论美国的民主》的最终版本,因为托克维尔将这一版本寄给了发行人查尔斯·戈瑟兰。乔治·W. 皮尔森坚信他曾于1930年在法国亲眼目睹这一版本,但直到其于1954年购买《论美国的民主》的手稿时仍未找到该版本。种种迹象表明最终版本与最初版本没有太大差别。 [4]怀特同样获得许可转载了由安托万·勒迪耶看管的文件,勒迪耶当时正在准备他自己的书——《正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巴黎:佩兰出版社,1925年)。这些文件的复制工作是由亚伯·杜瓦西的秘书们完成的;杜瓦西负责复制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文档并将其作为法国外交档案。 [5]耶鲁大学拥有托克维尔手稿目录的所有副本。 [6]托克维尔的其他重要手稿集存放在托克维尔城堡中。 [7]Rubbish在英文中意为碎片、余料、垃圾。根据托克维尔的手稿,我们在这一版本中保留了其错误的拼写形式。通过这个词语(rubish),我们指的是每一章的草稿,或者是第二部分全文的草稿。 [8]第一部分的“垃圾”的复制件与原稿相比,存在一些分歧和遗漏,在页面文本的安排上也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也许由于抄写速度过快,博内尔在面对“难以辨认的字迹”时采用了权宜之计,尽管对于一名抄写员而言,这种类型的滥用比过分的想象力更可取。我已纠正了一些明显的错误。 [9]这些笔记出现在由加利马尔出版的《全集》的第五卷之中。尽管如此,鉴于在那一版本中存在多处差异和遗漏,我首先选择的仍是耶鲁大学的版本。 [10]博蒙在美国旅行期间与家人的通信由安德烈·雅尔丹和乔治·W. 皮尔森整理并以《美国信件》为名出版(巴黎:PUF出版社,1973年)。 [11]在1856年1月15日的一封信中。(YTC, DIIa) 在1856年12月28日写给德·格朗塞伯爵夫人的一封信中(OCB,第7章第424页),托克维尔指出勒叙厄尔神父应该为他那糟糕的书法负责:“他按照奇特的想法,在教我拼字之前就教我书写。由于我不知道该如何书写我的文字,我尽可能让它们变得模糊不清,这样才能用潦草的字迹掩盖我的错误。因此,我从来不知道如何正确拼写它们,我只能永远潦草地写下去。”此外,《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一位出版人迪多曾因为字迹不清连续两次将手稿退还给托克维尔。 [12]在某些情况下,我用铅笔抄写了托克维尔标记的注解。 [13]也许是帕里耶先生,引用自《爱德华致亚力克西斯·德·托克维尔的一封信》第384页的注解O(CIIIb,2,第65至67页,第142页至第143页中的注解C再次提到这一点),其指出复制本被记录在笔记本里。草稿中有两处注解提到复制的价格以及页码总数(YTC, CVh,第17页注解3,和CVh,第11页注解2)。 在于1839年10月23日写给博蒙的一封信中(《与博蒙的往来信件》,OC,第8章,第389页注解1),托克维尔提到了第二卷的一份复制件。 [14]根据托克维尔家族、古斯塔夫·德·博蒙、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评论,通常能够复制他们提及的片段。第一批阅读托克维尔作品的读者所发表的大部分评论都与托克维尔的书写、文风和使用的词汇有关。当然,我仅在页面底部复制了那些似乎能够引发理论兴趣的批评内容。 [15]例如,托克维尔原本想说的是:“贵族国家中有很多富有而具备影响力的人,他们知道如何自给自足,不会被轻易地或秘密地压迫”(第二卷第1 267页),某些版本却断言:“贵族国家中有很多富有而具备影响力的人,他们不知道如何自给自足,并会被轻易地或秘密地压迫(我的重点)。” 在第二卷第二部分第四章中(第306页),作者认为在1831年,“由于印刷文字的力量”,强硬派的关税提议在几天之内传播甚广,而有几个版本却将该事实归因于“由于印刷文字的诞生”。使用中的这一版本含有100多处这种类型的错误。 [16]读者们会在注解中找到与这些校正相关的特定原因。例如,删除提及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内容(第53页注解k)。 托克维尔全集(由加利马尔出版)的新版编辑倾向于打造由托克维尔本人修正的最终版,也就是第13版,这一想法可追溯到1850年。尽管如此,该版本仍然含有存在于先前版本之中的大量错误。它还引入了一定数量的新错误。 [17]正如你将看到的那样,我引用的作品片段并非总是摘选自已经出版的内容。与已经出版的文章相比,它们有时候是拙劣的句子,有时候是因复制而出现明显错误的句子,它们显然没有受到重视。你会发现某些特别的古语文体和语法,以及在使用时态、基调和介词上的某些错误,我没有以任何方式修改它们。 [18]在这一版本中,我复制的新片段都是能够在手稿中找到的内容。但是,为了便于理解,我对其进行了一定的校正和修改: 1. 几乎所有的新片段都添加了标点符号,并在必要之处使用大写。 2. 拼写错误,尤其是那些以正确或者不正确的方式书写的外国专用地名,比如马萨诸塞州或宾夕法尼亚州,都被校正。如果错误存在于整个体系中,我会在括号中注明正确的词语。 3. 在很多情况中,该手稿包含了同一片段、同一句子或者同一词语的几种变体。我选择了在我看来最恰当的版本。如果这些版本无法让我产生兴趣,我通常不会将手稿中存在的所有版本展现出来。有时候原稿中的动词词性或者动词数量有误,在这种情况下,我已将动词改为正确的形式。 4. 我将托克维尔在手稿中使用的某些缩写改为了完整形式。 5. 除了引用托克维尔的家人和朋友的批评,还有书籍名称之外,所有的斜体字都出自托克维尔之笔。在这一点上,我根据习惯做了一定修改。 [19]第13版第一次以附录形式添加了托克维尔根据谢尔比列撰写的《在瑞士的民主》一书写给道德和政治科学研究院的报告,以及托克维尔于1848年1月27日在议院发表的演讲(他在这次演讲中预见了二月革命的到来)。托克维尔打算在1847年10月发表一篇名为《中产阶级与人民》(OC,第三章,2,第738页至第741页)的短篇文章作为附录,他将其寄给了巴涅尔出版社(在国民议会期间,托克维尔于1850年9月13日致信巴涅尔出版社)。由于长度限制,该版本没有转载1850年版的附录中的两篇文章。 [20]参阅OCB,第五章第27页。 [21]《全集》,即OEuvres complètes。 原编者的话 “人之所以选择服从,是因为他不能察觉且无法预见同伴的反复无常;最终,他将自己囚禁起来,将自己永远束缚在脆弱的环境中。”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关于我所看到的一切,我谈论了很多也想到了很多,我相信如果我回国之后有时间,我能够针对美国写点东西。覆盖美国的所有内容显然是不可能的。我无法以普遍的准确性为目标,我还没有观察到那样多的内容,但是我认为我了解到的内容远比我们在法国所学到的关于它的内容多得多,并且某些观点是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能够令人产生兴趣的。”[1] 《论美国的民主》的两部分先后于1835年和1840年出版,已经再版150多次,并被翻译成15种语言,它自从面世以来已激起人们产生极大的兴趣。由于很少有19世纪的作品能够满足现代人的需求,托克维尔的作品作为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并且有可能作为这一学科最后的伟大作品,不断吸引读者、研究人员、思想家和政治家的目光。 关于《论美国的民主》,它的时事性是经常被讨论的问题。如果我们用“时事性”一词暗指这一杰出作品仍应当被理解和研究,是完全恰当的。 鉴于洞察力是托克维尔的一个特点,因此他设想了人们对他的作品可能做出的反应:“有人会认为我根本不喜欢民主,我在苛责民主;有人会认为我支持民主的发展是一种轻率而鲁莽的行为。如果没有人读这本书,我会更快乐,也许这种幸福即将到来。”[2] 读者不断增加,但正如作者的预测,他们的确持有不同的意见。这正是因为这种矛盾的解释与托克维尔的思想及思想的发展不谋而合,否则不会如此。

遗产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来自一个古老的诺曼底家族——克勒雷尔,其在1661年沿用了教父的名字德·托克维尔。[3]在后来的几个世纪中,克勒雷尔·德·托克维尔家族效仿他们的祖先威廉·克拉雷尔(曾参加黑斯廷斯之战),偶尔离开他们的土地为教会或皇室效力。 大革命令这个牢牢占据科唐坦半岛的家族感到震惊,他们与奴仆们关系良好,并为其领主职责感到自豪。当革命浪潮抵达诺曼底,它只带走了城堡中的鸽舍。它从托克维尔家族中带走的仅仅是养鸽子的特权。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以赞同的态度迎接革命的到来。在布鲁塞尔短暂停留后,对流亡者生活的厌倦——他的儿子对落魄贵族的堕落的描写直接反映了这位父亲的观点——让他回到法国,并加入国民警卫队。在1792年8月10日,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是来自圣维克多近郊的国民警卫队的一员,并为保卫杜伊勒里宫作好准备。在一路上遇到的公民的召唤下,该地区的国民警卫队队员决定朝着宫殿进军;面对突如其来的观念转变,埃尔韦偷偷地离开了国民警卫队。 在庇卡底停留了几个月后,埃尔韦于1793年1月回到巴黎。他在1月底前往马勒塞布,并于3月12日与路易斯·勒·佩莱蒂耶·德·罗桑博(著名的马尔泽尔布的孙女)结婚。马勒塞布的避难所保护他们到秋天结束。 路易十六的拥护者强烈要求他离开法国,但他固执地留了下来,也许是因为他打算成为女王的拥护者。在12月17日和19日,革命委员会的两名成员逮捕了城堡中的所有居住者。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他的妻子、佩莱蒂耶·德奥奈家族和年轻的路易斯·德·罗桑博因为“热月九日”[4]而保住了他们的性命。否则他们将见到马尔泽尔布、德·罗桑博夫人、杰-巴普蒂斯特·德·夏多布里昂和他的亡妻。[5]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未出版的回忆录显示,他和马尔泽尔布,以及其他囚犯在自由港(皇家港口)度过的时光是令人悲伤的。[6]在审判以及在马尔泽尔布被判处死刑的前几个月,埃尔韦已对这名高贵的老人有着无限的钦佩,马尔泽尔布跟随着女儿和孙女,高贵地走上了断头台。 类似事件在这个家族中肯定被谈论过多次,因此亚历克西总是将他的曾祖父、马尔泽尔布,视为无人能及的楷模。[7]他一度想撰写一本关于他的祖先的书。虽然这一想法没有实现,但马尔泽尔布的身影萦绕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的许多地方。[8]一座税务法庭主席的半身像被放置在托克维尔的工作台上,静静地注视着许多著作的完成。 在法兰西帝国时期,托克维尔家族在冬天居住在巴黎,在夏天则居住在维尔纳伊——在这里,埃尔韦[9]接受了象征性的市长职位。[10]子女的教育问题被委托给勒叙厄尔神父,他是托克维尔的私人教师,他毫不掩饰对托克维尔的偏爱。[11]有几份文件证明勒叙厄尔具有反自由主义倾向,他还是一名强硬的天主教君主主义者;在这方面,他似乎更能与德·托克维尔伯爵夫人达成一致,而非与她那持和解态度的具有聪明才智的丈夫。[12] 《论美国的民主》未来的作者在被勒叙厄尔神父教导的日子中,阅读了家族谈话记录,进行写作练习,并拜访了亲戚和朋友。[13]勒叙厄尔相信他的学生会拥有光明的未来。[14]就像他的兄长和他的知己路易斯·德·凯尔戈莱那样[15],年轻的亚历克西考虑参军。 我们也许可以断定亚历克西是在勒叙厄尔神父的坚持下放弃了参军计划。“我亲爱的爱德华,”神父在1822年写道,“你必须劝他不要成为一名军人。你比我更了解参军的弊端,我相信他更加信任他的兄长,而非父亲。路易斯·德·凯尔戈莱那个家伙让他萌生了这个想法。他们会再次见面,当然,我的计划是让那‘小流氓’别来打扰我们,别多管闲事。”[16] 作为与托克维尔有着极其相似的家庭背景的远房表亲,凯尔戈莱与他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在大量信件中传递了这种友谊,信件内容涉及托克维尔的工作和作品、议会意见以及凯尔戈莱的结婚计划;其中还包括了凯尔戈莱对托克维尔的作品发表的很多评论和建议。凯尔戈莱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烙下的印记是非常明显的,其很容易被发现。[17] 随着复辟的推进,埃尔韦作为一名地方长官的漂泊生涯在1814年开始于曼恩—卢瓦尔省。随后,埃尔韦在瓦兹和第戎履行了同样的职责(1816年)。在1817年,他接手梅斯管区,并在那里逗留到1823年。他随后搬到了亚眠,并最终在1826年回到凡尔赛。他在1827年11月4日被封为法国贵族,由于职责的不相容性,这一身份迫使他在1828年1月离开了他的职位。“七月革命”将消除他的贵族爵位,并让他永远远离政治生活。[18] 路易斯·德·托克维尔伯爵夫人似乎从未从数月的拘留中恢复过来,她跟随她的丈夫辗转于不同岗位,但在1817年她最终决定定居巴黎。家族通信内容显示她已筋疲力尽,需要身边的人给予不断的关注。直到1820年,亚历克西和她住在一起。 在1820年4月,当亚历克西的两个哥哥开始军事生涯时,为了继续完成他在梅斯皇家学院的学业,他与父亲在摩泽尔重聚,最终于1823年完成学业。[19]随后,他回到巴黎开始学习法律。[20] 在1826年底,托克维尔在完成法律学习之后,在哥哥爱德华的陪伴下开始了意大利和西西里岛的旅程。1827年4月5日,他被任命为凡尔赛的稽查法官,这促使他重返巴黎。 法律机器 托克维尔在他父亲任职的地方度过了最初几个月。在父亲辞职之后,他与一位新朋友合租一间公寓,这个人是古斯塔夫·德·博蒙。[21] 保林·德·拉保林德瑞家族起源于法国都兰。该家族的成员已散布至邻近省份,并已在那时获得了“德·博蒙”这一名字。在19世纪初,朱尔斯·德·博蒙伯爵、他的夫人和他们的四个孩子居住在位于萨尔特博蒙的加勒朗城堡中。在法兰西帝国时期,朱尔斯·德·博蒙是那里的市长。在这个与维尔纳伊略有不同的环境中,古斯塔夫度过了他的童年。 托克维尔家族会专门腾出下午的时间来阅读和谈话,包括他们的访客夏多布里昂——他尤其受益于拜访经历,并撰写了他的作品《摩西》。在博蒙家族中,他们会一起阅读,共同致力于音乐、绘画的创作和慈善工作的创建。[22] 虽然博蒙家族属于二流的地方贵族,不能把他们的祖先拉姆瓦尼翁·马尔泽尔布列入其中,但是这个家族就像托克维尔家族那样,凭借卓著的战功赢得了尊敬,并与拉法叶家族有亲戚关系。 在1826年2月,古斯塔夫·德·博蒙在凡尔赛被任命为代理检察官。在托克维尔在1827年6月被任命为稽查法官[23]之后,他与博蒙成为朋友。 《论美国的民主》未来的作者对于是否选择法律职业仍有些犹豫。他害怕变成一个“法律机器”[24]。在他成为法官的最初几周中,他认识到他在法律准备上存在的不足,他发现在公共场合发言会给他带来一些让他后悔终身的麻烦。他把自己在政治上的失败归因于这些麻烦。 托克维尔受到了古斯塔夫·德·博蒙的保护。这是他们友谊的开始,托克维尔说“他生来老成”[25]。从海涅的角度来看,这对朋友就像是油和醋。[26]现存的他们之间的第一封信可以追溯到1828年10月。其致力于反思约翰·林加德所写的《一段英国历史:从罗马入侵到威廉三世王朝的开始》,托克维尔与他的“亲爱的未来合作者”[27]研究了这一课题。这对朋友分享阅读,并一起参加了基佐的关于欧洲文明史的课程。[28] 在1829年9月,博蒙被任命为塞纳河部门的代理检察官。他与他的朋友之间的距离没有中断他们的友谊。博蒙一有时间就去凡尔赛。托克维尔现在和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一起租住公寓,后者接替了博蒙在凡尔赛初审庭中的位置。 不久之后,七月革命爆发。它将为这两位年轻官员的生活带来巨大转变。 七月危机 虽然他们的出身背景与法国大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敌对的,但是托克维尔和博蒙对这一事件与同时期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因此,他们的想法虽然称不上与他们的亲属完全相反,但也必然存在不同之处。七月革命带给他们更多的是幻灭和悲伤,而非仇恨。 在给亨利·里夫的一封信中[29],托克维尔承认: 的确有人想让我成为一名政党党员,而我没有;我被赋予激情,我有唯一的主张,确切地说,我唯一的激情之源是对自由和人类尊严的热爱。在我看来,所有的政府形式或多或少都是以神圣的、合法的形式满足人类欲望的完美手段。我依次被赋予了民主偏见或贵族偏见;如果我出生在另一个世纪或另一个国家,我也许会持有民主偏见或贵族偏见。但我出生的时机让我从一开始就很容易为自己辩护。在一次漫长的革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在旧国家被摧毁之后,没有任何持久的新事物得到创建。当我出生的时候,贵族几乎已经消亡,而民主尚未存在;因此我的本能带领我盲目地徘徊于它们之间。我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它在40年来什么都尝试了一点儿,却没有明确解决任何问题,因此我不容易受到政治幻想的影响。作为我的国家的旧贵族阶级的一员,我对于贵族没有敌意或是本能的忌妒心理;然后,由于这一贵族阶级已经被摧毁了,我对贵族也没有任何本能的热爱,而我们始终热爱的只有“活着是什么”。我曾离它很近,能够很好地理解它;我也曾离它很远,能够不带情绪地判断它。我将尽可能多地谈论民主元素。没有家族回忆,没有个人利益让我对民主产生本能的、必要的认识倾向。但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因为它而受到伤害;除了那些我提供的理由之外,没有其他特别的原因让我喜爱它或是憎恨它。总而言之,我身处于这种过去与未来之间的良好平衡之中,我不会自然地、本能地被贵族阶级或者民主所吸引,对我而言,我不用花大力气就能够从容地观察两者。[30] 如果托克维尔夸大了他在面对这两个对立选项时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无私,那么他的这一想法是真实的——作为一名自由主义者,历史可以轻易让他成为一名过激论者。 博蒙发现自己处于非常类似的处境。在1830年7月30日的巴黎,他在回忆录中写道,“所有人在他们的纽孔上扎着三色缎带,或是在他们的帽子上佩戴帽章。我没有这些东西;没有人对我说任何话。但是,当有人靠近我并用苛刻的语调大吼‘宪章万岁’的时候,我也发出同样的叫喊,这样做并不会让我觉得良心不安。”[31]次日,托克维尔回到凡尔赛市政厅,他作为国民警卫队的一员于前一天在那里收到了步枪和子弹,他向欧内斯特·德·布洛斯维尔宣布:“没有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了,一切都已经结束。我刚刚在圣克卢的门口看见君主国的车队经过,马车中的国王、法兰西之子和大臣们都被保镖们围住。还有!你得相信,皇家车队的铭牌被隐藏在污泥之下。”[32] 自从在1829年8月8日受到波利尼亚克政府的委任以来[33],托克维尔和博蒙预计会发生此类事件。作为波旁王朝的支持者,托克维尔对他所属的社会阶层具有一定的忠实度,但是已完成的朝代更替让他发现自己实际上对法兰西拥有更大的忠诚度。[34]在1830年,托克维尔和博蒙尚未具备自由主义者所必备的资质。虽然如此,把法兰西的荣誉和宪章与自由主义的原则置于波旁王朝之前的事实已经让他们比他们(尤其是托克维尔)所相信的更加接近自由派立场。 然而,效忠于国家而不是效忠于波旁王朝使他们被他们的出身背景所孤立。由于推翻君主制的可能性似乎显得更不真实,特别是在8月之后,当所有的官员被要求宣誓效忠于路易斯·菲利普,朋友和亲戚们纷纷离开了公共生活领域。就在那时,希波吕忒·德·托克维尔和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离开了军队,而埃尔韦失去了他的法国贵族头衔。[35] 对托克维尔和博蒙而言,他们都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对着新王国宣誓或是放弃他们的司法事业。托克维尔选择宣誓,并在对无政府状态的恐惧中为他的决定辩解: 我对新政府宣誓。我相信通过以这种方式行事,我能够严格履行一名法国人肩负的责任。在我们现在的国家中,如果路易斯-菲利普被推翻,其肯定不会有利于亨利五世,而是有利于共和国和无政府状态。那些热爱自己国家的人必定会因此而公开凝聚正在不断产生的新力量,因为这股力量现在能够独自拯救整个法国。我鄙视新国王;我认为他的王权应当受到怀疑,但我会更加坚定地支持他,因为我认为那些为他铺平了道路的人在不久之后就会成为他的或他的敌人们的主人。[36] 当亨里翁,一个贵族出身的朋友,批评托克维尔的决定,后者做出的回应证明他对自己的立场毫无疑虑。 自我在组合法庭前宣布条例的那个早上起,此后的抵抗对我而言似乎都是合法的,我会在狭窄的领域中反抗。当运动已经到了能够推翻一个王朝的地步,我没向任何人隐瞒我反对这一措施。我说过如果内战爆发我会加入战争。一旦它成为既成事实,我会继续相信我一直相信的东西,最严格的责任不仅针对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而且针对一个国家。在我们所在之处,法国的拯救对我而言似乎就是维护新的国王。因此我承诺支持他,而我从未隐藏的事实是我并没有为他做过这些。我声明我不打算将自己与国家利益之外的任何理由永远束缚在一起,而我从未隐瞒这一事实:当新王朝与国家利益不能并存,我会密谋反对它。[37]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萌生了去美国旅行的想法。[38]这个计划和计划的实现没有花费太多时间。1830年10月31日,在托克维尔第二次宣誓后的第六天,在他被提名为预审法官一职之后,这两名地方法官向政府提出了一份使命计划,其目的是研究美国的刑事机构。[39] 它涉及描述和理解美国所使用的两个系统的优点与缺点。宾夕法尼亚州的监狱系统提供日夜单独监禁以及每个人在他的牢房中个别作业的监禁方式。纽约州的奥本系统提供单独监禁和共同工作(在严厉的法规控制之下安静地工作)的监禁方式。 关于托克维尔的美国计划,他向他的朋友斯托菲尔斯吐露了下列论点: 至少在我看来,我在法国的处境在各方面都糟透了;要么政府将巩固其自身地位,而这是不太可能的,要么政府会被摧毁。 在第一种情况下,我的处境不是特别令人愉快并且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我不想晋升,因为那样会将我与那些我怀疑有所图谋的人束缚在一起。因此我在这里,担任一名不起眼的预审法官,即便是在狭窄的领域中也无法让自己变得声名远播;如果我成为反动派的一分子,作为检察官办公室的一员,我甚至不能有幸被免职;为了让我保持安静,他们会防止我继续在法院工作。如果我支持那些人,我将做一些既不符合自己的原则又不符合自己立场的事情。因此我必定会成为一个中立角色,而这也是最可怜的角色,尤其是当你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等级的时候。对于这所有一切,加上直到现在依然模糊不清的未来,要说为了国家的利益我们希望哪个政党取得决定性胜利是不大可能的。 现在,假设政府被推翻;在随之而来的分裂期间,我没有机会让自己变得出名,因为我的起点太低了。我仍然没有做任何能够吸引公众注意力的事情。我尽力做到最好,但这一切都是徒劳;这场革命会让我发现自己太年轻或太不引人注目。我肯定会拥护对我而言最公正的党派,但我仍将在最低的阶层任职,而这是不适合我的。 这就是我在法国的未来,我毫不夸张地勾勒出它。现在,假如我不再是一名地方法官但仍然保留了我的任职权力,我前往美国;15个月之后,法国的党派变得明确,你能够清楚地判断哪个政党是与国家的庄严和安宁不相符的;随后,你带着明确且坚决的主张重返祖国,不会受到世界上任何人的影响。这个旅程本身能够让你更了解最常见的阶级;你已经获得的知识让你成为一个声誉卓著的人,并最终让你在人群中脱颖而出。你知道什么是一个巨大的共和国,为什么它在这里可行却在那里不可行!公共管理的所有要点都已先后受到审视。回到法国之后,你一定会感觉到一种你在离开时没有感觉到的力量。如果时机合适,一些出版物可以提醒公众注意你的存在,并将各党派的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那么,至少你的旅程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危害,因为你在美国就像你在法国那样默默无名,回到祖国之后你能够完全适应一切发展,就好像你一直在那里从未离开一样。我认为这个计划从各方面来说都不是荒谬的。[40] 我们因此明白这本关于美国的书最初被认为是一种手段:一种为它的作者开启政治生涯之门的手段。但托克维尔在上文所引用的段落中提到的作品仍然没有名字和内容。此外,托克维尔和博蒙最初打算共同发表一篇关于北美人的政治制度和道德观念的文章。因此,我们现在距离《论美国的民主》和《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的诞生还很遥远。 博蒙在一段时间内离开法国的原因与托克维尔没有太大不同。在《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一书中,他借主角之口描述了下列浪漫版本。 在1831年,一个法国人决定前往美国,并打算在那里定居。这个计划受到了各种原因的启发。最近一场革命使他的国家恢复了政治热情,这种热情曾被认为已经灭绝。他的同情心和他的信念让他走向其中一个政党,而他的家族关系让他选择另一个政党。因此,他经常感觉到在他的原则和情感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他跟着感觉走,他将不得不抑制理性的呼声;如果他仍然忠于他的信仰,他将伤害他最心爱的感情。[41] 也有可能是因为博蒙拒绝消除两份关于审讯德·费歇尔男爵夫人的有失体面的文件,有证据显示政府为了让他远离此事件而把他遣送到了美国。[42]我们记得,德·费歇尔男爵夫人是一名英国出身的女冒险家。她被指控谋杀了她的情人:德·康德老公爵。毫无疑问的是,从德·康德的死亡中获利最多的人应该是路易斯-菲利普,因为他的儿子是最后的康德最大一部分财产的直接继承人。虽然法国政府并没有为了把博蒙从审讯中去除而将他送去美国,但是其下定决心在一个国王可能受到牵连的审讯中安排一名有贵族血统的法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以这种方式进行诉讼,政府能够让其自身免受世袭王位主义者的怀疑,如果审判牵涉国王的行为[43],它总是会对没有有利于新政权声誉的律师采取敌对态度。 美国 托克维尔和博蒙在1831年4月2日出发前往美国。他们的行李包括了几十封介绍信和几本关于美国的作品:沃尔尼和库珀的作品,一本美国历史书和巴兹尔·霍尔的作品。他们不是十分需要这些书。他们所好奇的所有信息都能够就地取材。似乎对他们而言,他们打算在回国后撰写的书必须尽可能地关注美国的民主,他们急于了解与美国民主有关的知识。 在横渡大西洋期间,他们翻译了巴兹尔·霍尔作品的一部分[44],为他们的监狱系统研究作准备;他们学习了美国历史并讨论了让-巴普蒂斯特·塞伊的政治经济学课程。 5月9日下午,他们抵达了纽波特。次日,他们到达纽约。他们会在美国逗留到1832年2月20日。[45] 当托克维尔和博蒙到达之后,他们发现美国媒体已经得知他们的正式访问,在公开场合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46]因此对监狱系统进行的官方研究和对这种被称为“民主政治”的新政府形式进行的非官方研究看上去似乎前景广阔。 关于民主政治,最大的困难并不在美国,而是在法国。 一旦第一印象消失之后,这对朋友意识到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美国社会,但这必须基于真正的与法国社会有关的知识,而这正是他们所缺乏的。他们的旅行目的变得更加明确。它将是一个双重的、同步的知识之旅,它的主题既是法国也是美国。“关于这一点,我不得不向你承认,阻碍我认识美国正在发生的一切的最大障碍,”托克维尔在信中对他的朋友布洛斯维尔说道,“正是完全忽略了法国存在的一切。”[47]这一点曾在他的信件中出现过多次。 随后,为了通过了解法国来进一步认识美国,与同事、朋友和亲戚联系并获得必要的信息成为亟待完成的任务。 在一点上,托克维尔开始询问他的父亲、沙布罗尔和布洛斯维尔与法国政府有关的信息: 你一定要[……]帮博蒙和我另外一个忙——他写信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也许你会笑,这件事是尽可能详细地告诉我们法国人民是如何看待这个国家的。自从我们离开法国之后,不管是在我们乘坐的船舶上还是在抵达美国之后,我们都与美国人生活在一起;因此,只要没有突然的转变,我们已经习惯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之中的新秩序。我们已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对这些人的民族偏见。然而,如果我们想修改它们,甚至是如果我们特别想在这里研究什么有利于启发性思想,你能感觉到了解国内流行的舆论见解对我们而言是多么有必要。 随后附加了20个问题,涉及法国人对美国政治机构的想法、对民族天性的想法、对不同社会阶层的想法、对商业形势的想法、对国家的未来和国家在宗教事务上的立场的想法等等。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这个国家繁荣兴旺?是政治机构的原因还是材料及工业原因?[……]你认为美国有政党吗?你认为这里的平等主义精神被推广到什么程度?它属于道德观念还是法律?你认为它属于什么形式?[48] 为了不影响被调查者,托克维尔决定不与他们分享他对美国的印象,除偶然之外。他给他的家族写的第一封信包含了一段很长的关于旅程和抵达美国的描述,但对美国社会的反思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出现在他于5月28日写给爱德华的信中: 在这里,我们真正身处另一个世界;政治激情不仅仅存在于表面;那种只存在于人心深处的深厚的激情,日常生活中的激情,是获得财富的方法,在不扰乱国家的基础上得到这种激情的方法有一千种。在我看来,要比较这个国家和欧洲,要将适用于一个国家的东西应用到另一个国家,你必须是盲目的;在我离开法国之前我就相信这一点;当我身处这个国家之中,我越是进一步研究这个社会就越相信这一点;他们是一群商人,在工作之余,他们会投身于公共事务。我希望在我们回到法国之后,我们能够谈论关于这一主题的好的方面;也许没有人能够比我们能更好地研究一个民族。[49] 几天后,在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中,他提到了同样的观点: 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可以想象出一个由全世界各个国家组成的社会:英国、法国、德国……每个人有不同的语言、信念、见解;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没有常见的偏见、情绪、观念的社会,一个没有民族特性的社会,其会比我们的社会快乐一百倍。更有道德?我对此表示怀疑。还有就是出发点。什么能够使那么多不同的元素联系在一起,什么能够使所有人凝聚成一个民族?利益。这就是秘密。在每一个瞬间涌现而出的特殊利益,以及公开形成的利益被称为社会理论。[50] 似乎只有美国特殊的物质条件可以验证共和国的存在以及允许利益的自由运动:“就目前而言,美国发现其自身处于一个如此良好的客观环境中,特殊利益从不相悖于一般利益,而这当然与欧洲的情况截然不同。”[51] 正如我们所见,在一开始,托克维尔首先回忆了博丁和孟德斯鸠[52]。为了看见其在一个不太重要的地点提出的气候理论,我们必须等待,直到旅程快要结束。然而,《论美国的民主》的最终版本的手稿仍然强调了客观环境对美国民主的决定性意义。[53] 托克维尔也认为正是美国的特殊物质条件让美国人能够在没有公共权力的干涉下融洽相处。[54]如果一种公共职业接近于野心,那么会有一千种其他公共职业对美国人开放。在美国,“整个世界似乎是[……]一种可塑性材料,人可以按照他的意愿来扭转或塑造它”[55]。 对金钱的无限欲望所带来的有害影响一旦出现,有一种元素显然会阻碍其发展,它就是宗教。在6月底,托克维尔在给家人的信中写道:“在我来到美国之前,我从未如此强烈地感觉到宗教对一个民族的道德观念、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有这么大的影响;在这里,没有人能够忽略这股力量在鼓励和规范人类活动方面的必要性。”[56] 在众多的教派和教义之前,作者对唯一适合民主政治的宗教深信不疑: 你知道,我一直相信君主立宪制会转变为共和政体;我也深信新教教义最终必然会成为自然宗教。我跟你说的这一切正是这里的许多宗教人士的深切感受;当他们看见他们的教条的后果时,当他们看见加入天主教(其信条非常值得怀疑)的反作用时,他们感到反感,但至少在这里一切都被联系在一起。[57] 特殊的物质条件、私有利益、宗教,共同削弱了对物质财富的过度需求——从美国之旅的第一周开始,这三个元素就已经深深地烙在托克维尔的论据中。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严格地说,自然条件不再包括物理环境,但其依然包括美国的出发点和起源;利益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利己主义、单调性、对物质享乐的热爱、贵族的制造、艺术和生活的工业化;宗教也可以被称为爱国主义、荣誉和一般观念。但是,当最初的三个元素——特殊的物质条件、私有利益、宗教——被添加到特定的历史理论之中,其将继续构成《论美国的民主》的系统框架。 按照行程,托克维尔和博蒙离开纽约前往奥尔巴尼和布法罗;在庞蒂亚克和萨吉诺,他们短暂地看到了底特律另一边的大荒野;为了重新回到新英格兰和纽约,他们经过了北美洲五大湖和加拿大。从那开始,这两名旅行者去了西部和南部。他们看见了费城和巴尔的摩;为了看到接下来的辛辛那提、路易斯维尔、纳什维尔、孟菲斯和新奥尔良,他们再一次经过了费城。[58]他们经由蒙哥马利、诺福克、华盛顿回到北部,最终回到纽约。 这一切使他们几乎没有任何休闲时间。就像托克维尔在给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信中所写的那样:“能够定义一名旅行者的是他的问题和他的研究,而不是他使用本国语言表达自我的熟练程度。”[59]这两名法官变成了不知疲倦的发问者,他们询问他人、做记录、阅读并观察记录的内容[60]。托克维尔做了粗略的笔记,他在这些笔记中注意到了他的研究结果。博蒙对他们的每一次访谈都做了仔细记载。[61] 托克维尔的笔记不是真正的旅行笔记,它们包含的内容不仅限于那些促使他的理论形成的资料。[62]阅读它们也无法获得与他的主要思路有关的信息。如果你没有意识到作者的理论前提,这些笔记往往是无趣的,甚至是无关紧要的。谈话的片段、各种评论和访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能表明他们不仅像最初那样对美国进行反思,而且已经把美国之旅上升到了知识之旅的层次。 整本书的产生绝非偶然或是基于一些奇特的心理技巧,作者在谈及对美国的第一印象的时候就已经提到了它。[63]虽然他在写给某些通信者的信件中提到了完全相反的观点。[64]在美国时,托克维尔尽可能多地观察能够辅助他撰写《论美国的民主》的事实,以便为《论美国的民主》的特定构想(他在开始美国之旅前就已有这种构想)提供主体和内容。[65] 在寄往法国的信件中,该理论开始一点一滴地形成。“我请求你保存这封信,”托克维尔在信中对他的母亲说,“它包含了我没时间记录的细节问题,我非常乐意能在以后再次得到它。”[66]类似的请求出现在他的所有旅行信件中。 然而,我们不能忘记,托克维尔不是单独在旅行。如果这对朋友最终都向公众提供了自己的版本的民主政治,确定无疑的一点是,在他们回到法国之后,关于美国民主的伟大作品的概念是在托克维尔曾几次提到的“头脑的决斗”中由他们一同精心打造的。在这种条件下,我们很难判断一个想法是由谁提出的,或是一个引用源自谁。最终的结果将永远抹掉这两位旅行者的日常辩论内容。 就像有人曾说过的那样,博蒙对托克维尔的影响更像是一种催化剂。他使托克维尔注意到美国社会中的许多现象。他在《论美国的民主》的撰写和修订上花费了精力。为了给他朋友的作品提供补充说明,他最终完成了一本令人钦佩的社会小说。博蒙的笔记也提到了其与托克维尔的知识辩论。在笔记的空白处,有博蒙对《论美国的民主》的手稿发表的评论、他自己的作品的草稿,以及对他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明显能够提升理解力,它们只是相较于托克维尔的作品稍有逊色)的阅读。 我们很难确定这一写作计划是在什么时候不再共同分享。在博蒙从美国寄回的第一个消息中,他提到“我们的伟大作品”[67]。在他于10月7日写给他的母亲的一封信中,他首次提到“我的计划”[68],在后来的信件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表达。在5月至10月期间,就像乔治·W. 皮尔森指出的那样,博蒙发现并更加密切地了解了美国印第安人,也许这能够解释为什么他的计划突然发生改变。[69] 虽然家族通信中的内容表明这两名旅行者对他们与美国有关的作品的辉煌前景充满热情,但是,与同僚的通信内容表明他们仍然非常茫然: 考虑到你与托克维尔素不相识,你跟我说说我可以写什么关于美国的内容,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机会发表关于这个主题的作品,哪怕是很小的作品;英美总体局面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其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我放弃了全部构想,我不再清楚我应该特别注意什么细节。因此,直到现在,我只能要求自己收集大量不同的文件和部分言论。我喜欢这个工作,它深深地吸引着我;但它在以后对我来说有用吗?我只能说,我走得越远,就越怀疑它。 但是,就像你说的那样,终会有关于这个国家的令人兴奋的新见解出现。在巴黎,除了跟你一样的十来个人之外,人们不被当代的政治所吸引,美国对他们而言就像日本一样陌生;或者说,人们谈论它就像孟德斯鸠谈论日本一样。为了向真正的原则致敬,美国人的论点理由是不得不谈论的内容,它们已经做了很多事情,这些可怜的家伙是很无辜的,我发誓。[70] 托克维尔显然不打算告诉他的上司,美国最令他感兴趣的不是官方宣布的计划,而是撰写关于美国共和政体的作品。似乎只有勒·佩莱蒂尔·德奥奈知道这个秘密:“我期待你能完成一部杰出的作品,”在1831年8月,德奥奈在给托克维尔的信中写道,“你对该领域发表的言论让我清楚这一点。从沃尔尼出发,你能够超越其他所有旅行者,向我们展示一个更真实的美国。我相信凭你的聪明才智和观察力,你不会错过任何内容。在你回到法国之后,你只需向政府提交先前承诺的报告。但你赢得的是,你的声誉、你的荣耀、完整的美国之旅。”[71] 博蒙和托克维尔对美国有不同的兴趣,但他们打算同时发表他们的作品,并将其作为同一本书的两个部分。在1831年,以及此后一段时间,他们的作品构成了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仅在后来才变得截然不同。第一个版本的《监狱系统》也公布了古斯塔夫·德·博蒙和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共同完成的名为《美国的体系与道德观念》的关于美国的作品。在《监狱系统》出版一个月后,托克维尔在写给爱德华·埃弗雷特的一封信中仍提到了该合作作品:“为了完成更全面的关于美国的作品,德·博蒙先生和我现在很忙。”[72] 1832年2月20日,托克维尔和博蒙离开纽约,重返法国。 托克维尔几乎不想再履行他在凡尔赛的职责。他私底下向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透露,他已考虑其他计划:“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彻底离开,”他承认,“我常常想这样做,或是尝试晋升;至少我现在清楚的是,我将不会再穿上预审法官的长袍。我将不会出现在凡尔赛,或者将有其他头衔。这一点是确定的(但仅在我们之间)。”[73] 监狱系统 在3月底回到法国之后,博蒙前往萨尔特与家人团聚,而托克维尔留在了巴黎。 博蒙开始写关于监狱系统的报告,为了确保托克维尔的协作,他在4月中旬与托克维尔在巴黎见面。几周过去了。当博蒙继续准备关于监狱的报告时,托克维尔陷入了极大的沮丧之中,他不想为工作投入任何头脑上的努力。[74]在北美地区度过了兴奋而激动的一年之后,他似乎无法适应闲散的生活。他参观了土伦监狱,随后分别在5月和6月参观了日内瓦监狱和洛桑监狱,但撰写报告的绝大部分任务落在了博蒙的肩上。[75] 在这些旅程之前,托克维尔帮助了他的朋友路易斯·德·凯尔戈莱,他因德·贝利公爵夫人的冒险活动而受到牵连。在3月9日,托克维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担任律师。他为凯尔戈莱辩护,凯尔戈莱被宣告无罪,并很快重获自由。[76] 为卡洛·阿尔贝托的一名囚犯辩护不能说明托克维尔已经改变他的立场支持推翻七月王朝的破坏性成就。即使他喜欢波旁王朝,即使他与凯尔戈莱的友谊是不可动摇的,但他仍然十分明确地反对在位君主的暴力驱逐行为。美国的通信已经揭示了他害怕这种情况——由于君主政体被颠覆而突然回到法国[77],害怕看见“急性子”希波吕忒参与了这样的颠覆活动。[78] 至于托克维尔对过激论者的看法,其在一封信中表达得非常明确,他感觉到他的哥哥想采取一些过激决定对抗七月王朝,他用下列词语表达了他的观点: 在一片混乱之中,我们找到了自我,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实际上,40年来,我们在理解自由的思想上已经取得巨大进展。在人们知道如何采取行动之前,他们需要接受教育。我不怀疑我们的民族在进步。虽然大城市中存在骚乱,但仍有大多数人能够冷静地遵守法律;但政府没有发挥其作用。你认为40年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吗?我们正在收获15年复辟期的自由所带来的成果。当你看见极左分子声明其只想在法律措施的指导下继续发展,与此同时,当你听到保皇主义者宣称他们必须吸引公众舆论,公众舆论能够给予君主力量,你难道不感到震惊?它难道没有战胜之前的一切?身处当下所有的苦难和七月革命带来的热潮之中,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有理由希望我们最终会达到一种稳定的社会状态?我不知道我们以后是否自由,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比40年前自由很多。如果复辟已经持续了十年时间,我相信我们已经得到拯救;合法性习惯和合乎宪法的社会标准已经完全进入我们的道德观念之中。但现在,一切是否会恢复原状?会有第二次复辟吗?我看见了许多障碍。毫无疑问,最大的障碍是保皇主义党派的人士获得胜利。你永远无法使保皇主义党派中最活跃的那部分人认识到妥协并不存在,持久的正统君主政体必须是民族的、必须与自由的思想结盟,否则会被它们打败。如果波旁家族重获王位,他们会利用武力,这样他们会再次失败。也许在法国我们必须创造一个因军事荣耀而强大的政府,而不是一个仅仅因为正义而强大的政府。如果一个政府是强大的,正义的确有助于它的维系,但无法保护它不受其自身的不足的损害。 在我看来,在任何情况下,保皇主义者的行为都是经过精心构思的。我很高兴看见他们站在合法性的层面上,看见他们通过工作赢得大多数人的认可,而不是凭借武力让少数人获得胜利。这一事实是个好兆头。如果他们一直这样,他们将让自己和法国免遭巨大的不幸。此外,如果他们仍是控制者,通过采用这样的方式(这种方式对自由的思想而言是合理的),他们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个对这种思想表示尊重的心照不宣的承诺。他们中的很多人被自己的话说服,不再抱有期待。他们得养成结交他人、吸引公众舆论的习惯,养成所有他们从未拥有过的自由主义习惯和合乎宪法的习惯。这种景象让我重拾对未来的信心。我希望在经过这么多冲突之后,我们能够成功摆脱无政府状态和专制。[79] 托克维尔和博蒙曾经计划创作一本评论记录[80],以便分享布洛斯维尔、沙布罗尔、蒙塔朗贝尔和其他一些人对未来的编辑者的政治信念发表的见解: 他们[编辑者的评论]不觉得这些偏见有利于七月革命创造的政府,他们不想破坏它。他们既不反对它也不加入它,而是与它比邻,他们想在不带热情、没有弱点的状态下尝试判断它的行为。如果国民的自由表达使波旁皇族的旧分支重夺王位,如果复辟发生的同时能够确保国家应有的权利,那么这些评论的编辑者会愉悦地看待这一事件;他们将把它看作是推动未来社会进步的有利措施。但是他们仅想要符合这些条件的复辟,如果它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发生并导致了相反的结果,他们会将反对它视为自己的职责。[81] 这个计划很快就被舍弃了,大概是在1833年夏末。 当博蒙还未完成他的报告且不能全心全意考虑创作一本评论记录的时候,他再次面对了关于德·费歇尔男爵夫人的阴暗事件。这一次,它涉及男爵夫人诽谤波旁家族、德·康德公爵的后裔的审讯。博蒙拒绝负责此次审讯并解释自己完全不了解这个问题,他还在写他的报告,他被授权的为期18个月的假期还没有结束。[82]他在不久之后得到回复。1832年5月16日,他被开除了。 托克维尔早已对他的职业颇为不满,他不确定以他的能力能否正确行使职权,当他发现博蒙被解雇之后,他找到了体面地放弃法律职业生涯的借口。当他在土伦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递交了他的辞呈。[83] 在起草关于监狱系统的报告的工作完成之后,托克维尔检查了博蒙所写的正文,积极与其合作完成了序言,并写了部分注解。这两名法官在10月10日递交了他们的报告。《美国监狱系统与其在法国的应用》在1833年1月面世。 《论美国的民主》第一版 关于监狱系统的作品受到了普遍好评。评论显示读者对于其充分考虑的问题以及对美国所使用的两种系统的优点和缺点的公正介绍感到很满意。如果说作者倾向于宾夕法尼亚州所使用的系统,他们似乎没有忘记此类型监狱的建筑成本高或者将囚犯日日夜夜地隔离在单人牢房中所存在的危险性。8月,道德和政治科学研究院为《监狱系统》颁发了蒙蒂翁奖。 托克维尔和博蒙计划通过出访英国来完成他们的美国之旅。在他们去美国之前,他们就已经认为英国作为一个介于贵族主义法国和民主主义美国之间的社会,能够展现美国的大致轮廓。他们也认为英国已经迎来了民主革命的曙光。1831年底爆发的霍乱疫情让他们突然返回法国。在监狱报告出版之后,托克维尔在1833年8月3日至9月7日出发前往英国。[84] “通过前往英国,我想[……]从我们的国家在这一刻呈现出的平淡景象中逃离一段时间。我想在我们的邻国中缓解一下我的无聊。而且!有人声称他们肯定会开始一场革命,我们必须赶紧看看他们实际上发展得如何。因此我匆忙前往英国观看一场好戏的最后一场演出。”[85] 在海峡另一端停留一段时间之后,托克维尔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英国没有处于革命的前夕。与法国贵族不同的是,英国贵族是开放的,它继续履行着祖先的职责,而较低的社会阶层可以通过金钱获得贵族地位。[86] “英国贵族,”托克维尔在他的笔记中写道,“因它的激情和偏见而与世界上的贵族阶级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这种难以接近的东西并非始于出身,只要有钱,人人都可以得到它;当其他所有贵族屈服于人民或者国王的时候,这个唯一的区别使它能够反抗。”[87] 在他抵达伦敦一周后,他写信给博蒙:“简而言之,我在这里没有发现任何与美国相似的东西。”[88]根据这些观察,即使英国在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美国和法国局势的参照点,它也仍然是认识美国的关键要素之一。它促成《论美国的民主》的产生。 在返回巴黎之后,托克维尔开始创作他的作品[89]。为了完成它,他居住在位于维尔纳伊路他父母房子的阁楼中。与此同时,博蒙在米迪完成了短暂的旅行,他在那里开始创作一个既是小说又是社会评论的双重形式的作品。 在后来写给妻子的一封信中,托克维尔描述了他撰写这一作品的最初几个月,具体如下。 当我撰写《论美国的民主》的时候,我没有任何优势(特别是受他差遣的图书管理员),但我有青春、热情、信心和希望,它们让我能够在没有图书管理员和档案保管员的协助下工作。居维叶在阁楼之中创作了令人钦佩的作品,它为他赢得一幢漂亮的房子,为了学习每一个令他感兴趣的科目,他在房子里打造了一系列漂亮而独特的房间。在这一系列房间里,似乎每一个房间都被赋予了建造者想表达的特定想法。从他在那些令人欣慰的作品的辅助之下起,他并没有什么可观的成就;也许他有时有些怀念原来的小阁楼。虽然他知道它又旧又冷。我的阁楼是位于维尔纳伊路的一个小房间,我曾在那里默默无闻地创作,希望作品能够让我走出默默无闻的境地。那段回忆应当被镌刻在我的脑海中,而你是那段记忆的一部分。我的工作占据了白昼,而几乎每一个黑夜,我都在你身边。[90] 他的装备包括:他记录的关于美国的笔记、从美国带回来的出版物、与美国人和法国人交流的大量信件、他自己的信件、一张关于笔记主题的清单。[91]托克维尔拟定了他的作品的最初计划。 第一个大纲包括三个种类:“政治社会(联邦政府和个别政府之间的关联以及联邦公民和每个州的公民之间的关联),公民社会(公民彼此之间的关联),宗教社会(上帝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联,以及宗教派别彼此之间的关联)。”[92] 托克维尔继续详细指明每个种类中的内容。 政治社会。 在政治社会中,有两个原则将所有人联系在一起:第一,人民主权,民主政治,其原则既有区别又相互交融;第二,联邦,其原则是统一和维护。 他随后在两栏中记录了符合每个原则的观点: 人民主权。 民主政治,不平衡。大多数人的压治性统治——无特权阶级;一名贵族在美国面对的困难。农夫绅士们。 大多数人的政府;公众舆论;一旦形成固执的大多数人——构造和政党的运作。 公职(行政官员具体执行国家和个人之间的法律——司法官员更倾向于具体执行个人之间的法律;前者属于政治社会,后者属于公民社会)。公职是比较小的物质。——为什么?市政管理部门——美国总统职位——军队——财政部门。 选举——获得统治权力。 镇民大会。 公约。 媒体自由——方式和影响。 公共教育。 法律——它们的机动性。 民兵部队(也许应该被转移到另一栏)。 服从法律。誓言。 (之前的一切只不过是大多数人用来表达和维系自我的手段,而那些被少数人利用的手段则是用来攻击他人或防护自我的。) 在联邦一词下面,我们看到了以下内容。 联邦。 所有联邦政府的弱点的起因——尤其是美国——联盟的未来——不同的利益——增加——中央集权化——联邦政府和国家自身的区别——几乎不存在——已经感觉到缺乏中央集权——其危险系数仍然较低。起因会让它变得更危险。 联邦政府税——关税。 运河。 道路。 美国的银行。 土地销售。 印第安人。 海上商业、自由贸易。 专利。 展示自杰斐逊总统开始,不同总统如何先后剥夺联邦政府的权力——为民主让步——也就是说,其与该原则恰恰相反。[93] 关于主题社会的章节依次包括了以下内容。 公民社会。 进入权。法官的任命是政治权力者的工作,但由于他们的职责主要是为了规范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属于公民社会。 管辖权。 普通法。 民法:奴隶制,平等——黑人。 婚姻状况——遗产——父权。 刑法:决斗——赌博——酗酒——通奸——等等。 陪审团——检察官办公室——律师。 商法:破产。 利息。 道德观念:美国人的性格。 协会——商业——工业。 赚钱。 华盛顿——文化团体的盛装。[94] 最后是宗教社会。 宗教社会。 各教派的命名——从天主教到与其差别最大的教派。 教友派信徒,卫理公会派教徒——指出在教友派信徒、唯一神教派信徒的教义中,什么是反社会的。 各个教派之间的关联。 宗教自由——容忍:从法律的角度;从道德观念的角度。 天主教。 宗教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以及它对美国社会的影响程度。[95] 第一版中描述的某些观点将不再出现在最终版本中。运河、道路、赌博等很多元素将会在写作过程中被舍弃。[96]其他的将被添加到第二部分,如军队、父权、天主教、赚钱的欲望。 整本书的基本理念,托克维尔建立整个理论的基石,理解贵族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斗争、分裂原则和统一原则之间的斗争的想法,都已经非常明显。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描绘出作品的整体轮廓,托克维尔才着手撰写该作品。对于这一点,他遵循了一个奇特的系统,他是这样向迪韦吉耶·德·奥哈纳描述它的: 我认为对我而言最好的选择是遵循我在创作刚面世的《旧制度》时,甚至是创作《论美国的民主》时采用的方法。我要把它告诉你,即便花这么长的时间谈论自己会令人感到不愉快;因为在了解它之后,你也许能够为我提一些很好的建议。当我有什么想要探讨的主题时,阅读任何描写同一问题的书籍对我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接触他人的想法会让我感到焦虑和不安,甚至让阅读这些作品变成一次痛苦的经历。因此,我尽可能克制自己不去了解它们的作者如何解释这些让我在意的事实、他们对这些事实做出了怎样的判断、这些事实让他们产生了哪些不同的观点(顺便说一句,在我不知道它已经被提过的情况下,其有时可能让我处于复述状态)。相反,为了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当代文档中发现事实,我需要付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努力;通常按照这种方式投入大量劳动,我获得的是按照另一条路径能够轻易发现的成果。一旦成果收集得如此辛苦,我会退居到自己的小天地中,就像进入了一个非常封闭的空间;在全面回顾中,我极其仔细地检查了所有由我自己获取的概念;我比较它们、联系它们,随后我通常会阐明这些在经过漫长的工作之后自然而然浮现在我眼前的观点,而不用考虑这些人或那些人在看到它们之后会造成什么后果。这并不是说我对不同读者的意见不是十分敏感;但经验告诉我,只要我想写一个已有先入之见的观点来支持一个论点,我绝对会丧失所有真正的才能,而且我不能写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假如我没有把自己局限于此——想要表明在我的印象和我的观点中什么是最真实的。[97]假如博蒙用简易的方法将美国出现的作品告诉托克维尔,作者独自前进并没有查阅任何关于美国的书籍,而唯一的例外也许是希瓦利埃的作品。[98] 作品进展速度非常快。在1833年11月,托克维尔认为他将在1834年1月1日之前完成专门描写美国政治体制的那部分内容(即在本版本书中构成了第一卷第一部分的内容),并一度产生了在发表第二卷之前率先发表第一卷的想法。[99] 这个计划被放弃了,托克维尔立即全力以赴地撰写第二部分,其内容渐渐增加到一定程度并超出作者的预见。此外,致力于描写美国政治体制的那部分内容被检查和修改了多次,在被完成之前,其需要获得几名合作者的帮助。 即使托克维尔在坚持不懈地完成他的著作,他仍然帮助博蒙撰写其作品。[100]他们的合作在巴黎和萨尔特两地继续进行到随后整整一年。托克维尔对《玛丽》一书产生的影响是难以衡量的。博蒙的手稿遵循托克维尔发表的对话和评论的轨迹,但少数可利用的手稿并不足以令我们评估其真正的影响程度。[101]博蒙就其作品的某些章节请教了他的朋友,甚至在最后一刻仍然征求托克维尔的意见——某些片段是否容易让人联想到夏多布里昂。[102]在1834年初,托克维尔雇用了一个住在巴黎的美国人:弗朗西斯·科皮特[103],帮助他编译他从美国带回来的文件。在托克维尔父母的房子中,其位于圣热尔曼近郊,科皮特编译了书籍、小册子、剪报和各种各样的文档。 当托克维尔仍需要关于美国的信息,他会与另一个名叫西奥多·赛奇威克的美国人联系,他没有雇用这个美国人,但这个人似乎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他的日记记录了其与托克维尔进行的几次访谈,有迹象表明他对《论美国的民主》中的几个观点产生了明显的影响。[104] 一旦完成作品主体部分的写作(只差第二部分的最后一章),托克维尔复制了他的手稿并将其传阅。就这样,他的兄弟和他的父亲、古斯塔夫·德·博蒙和路易斯·德·凯尔戈莱几乎阅读了作品的全部内容。书中有几个段落在安瑟洛夫人的晚会上被大声朗读。[105]当爱德华在6月15日写信给他的弟弟发表他的批评意见的时候,为了完成整个作品,仅剩下第二部分的修订工作仍有待完成。在7月,托克维尔致力于修订工作,他剔除了大量内容,他在某些地方只保留了初稿的三分之一的内容。同样在7月,他联系了出版者查尔斯·戈瑟兰,后者承诺在11月发布该文本。他计划印刷500册。 在1834年8月14日,托克维尔离开巴黎前往位于萨尔特的加勒朗城堡,并在那里与博蒙见面。这两个朋友花时间狩猎并对他们的作品做最后更正。 在作品完成之后,它需要一个标题。 在1833年,托克维尔和博蒙的作品被公布的标题为“美国的体系与道德观念”[106]。当博蒙的作品开始区别于托克维尔的作品时,托克维尔于1834年3月对西尼尔宣布该书以“美国的体系”为标题出版。[107]博蒙沿用了“美国的道德观念”这一术语。在7月,在托克维尔与他的出版人做出妥善安排的时候,关于美国体系的论文被更名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统治”[108];也许在后来发布的出版注解以及在草稿的第一部分中,我们会发现“美国的民主统治”,但在第一个版本的同一声明中提到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统治”。10月中旬,在校对作品的时候,出版人写信问托克维尔这本书的标题是什么。就是在那个时候,托克维尔选择了《论美国的民主》。[109] 在1834年12月24日的《法语速递》中,[110]利昂·福彻宣布出版《论美国的民主》,并复制了书中的几个段落。该书以该标题在1835年1月面世。[111] 《论美国的民主》的反响 如果印刷所的工人真的对托克维尔的作品表现得特别关注和感兴趣,那么《论美国的民主》的巨大成功就不一定会让它的作者感到惊讶。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最近的政治紧张局势会增加人们对美国大陆的兴趣和好奇心,因此能够为《论美国的民主》的成功创造有利的形势。但是读者们似乎立即被它的某种特质吸引了,其远远超越了好时机带来的单一效应。此外,虽然赔偿事件——美国自拿破仑时期向法国索取的损害赔偿——让托克维尔在法国有利可图,但是在美国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在那里,《论美国的民主》的出版被推迟至1838年。[112] 《论美国的民主》赢得了一致的称赞。夏多布里昂、拉马丁、基佐和罗耶·科勒德不厌其烦地赞美它。只有极少数出版物在面世的时候遭到冷遇。仅凭萨凡迪[113]和圣伯夫[114]发表的评论就足以让作者受到人们的关注。[115] “在这本书中,没有一个章节,”圣伯夫写道,“未能证明一种最优秀的、最让人信服的思想,这是一种最适合于政治观察的思想;在无与伦比的孟德斯鸠之后,我们很少在这个领域发现如此引人注目的、如此值得信赖的作品。”[116]这位伟大的法律学家的名字也出现在萨凡迪笔下,他在《辩论杂志》[117]中发表了一篇推荐《论美国的民主》的名为“美国法律精神”的文章。[118] 下文引述了不悦耳的声音。 作者给欧洲人民带来的是他对一个共和国的赞美,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偏爱;在这个共和国里有三个不同肤色的人种,一种肤色是另外两种肤色的主人;在这个有三种肤色的国家中,身为自然主人的红色人种被身为掠夺者的白色人种消灭;而黑色人种在公共广场中和动物混在一起出售。它是一个令人触动的关于平等的例子,提供了关于独立的可信证据,我们应该在欧洲采取这种时下流行的模式,这样我们才能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可完善性标准![119] 对美国的读者而言,他们不在意作者对美国社会发表的某些批评性言论[120],而是承认该作品的公正性,特别是它与英国旅行者的评论比较起来有明显的优势。 外国刊物也不吝惜赞美。英国刊物称托克维尔引发了大量反对美国共和政体的辩论[121],并在评论中回顾了这一尝试的不稳定因素。[122]1836年1月14日的《伦敦与巴黎速递》在其内容中断言:“的确,英国人和欧洲大陆的很多人士已经写了大量关于美国的作品。但德·托克维尔先生撰写的《论美国的民主》是唯一的例外,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够像他那样准确地定义我们的政治组织。” 在12月,《贸易通报》提到“人人都知道这本优秀的书,并对它评论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句话似乎并不夸张,道德与政治科学学院向其颁发的蒙蒂翁奖引起了公众的兴趣,该奖项授予作者12 000法郎的奖金。 就其本身而言,《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123]的出版获得的成功绝不亚于《论美国的民主》。[124]在1835年至1842年期间,古斯塔夫·德·博蒙创作的小说一共发行了五个版本。此后,它的销量下降,且非常错误地被人们遗忘。它的反响普遍显得温和而慎重,但《评论季刊》毫不犹豫地称其为“由欧洲大陆本土居民创作的关于美国社会及风俗的有史以来最有趣的书”[125]。弗朗西斯科·德·科尔塞勒为《两个世界》写了一篇评论。[126] 这本书的主要失败之处很快显露出来。《玛丽》同时具备小说和社会评论的特性。因此,它不能成功满足那些热爱理论作品的人的需求——他们到目前为止更喜欢《论美国的民主》;也不能满足那些喜欢阅读小说的人的需求。《辩论日报》[127]的一名评论人员发现了这一点,他写道: 这个作品其实是两本书的结合体。也许这就是它的失败之处。大众需要的是消遣,其总是害怕接受教育。公众很少认为教育恐惧是让人感兴趣和让人感动的。德·博蒙先生的读者事实上被暴露在这种双重危险中。他教授的是最琐碎的东西。他吸引了读者,令其陶醉于此,触动了最无情的和最冷淡的人。这个作品活灵活现地展现了美国社会,因此我不敢将其称为小说;而这个作品中穿插着最丰富的、最浓烈的想象力,因此我不能称其为论文。 在《玛丽》出版后不久,博蒙放弃了写第二部分的计划(在简介中宣布)。[128]两年后,当他撰写《爱尔兰》的时候,他似乎有点儿在意他的小说,他写信给托克维尔:“我的作品是我最大的、唯一的喜好,甚至超过了你的作品对你的意义;我不是在写第二本书,它是第一本;我害怕无法达到目的,但是我充满了热忱。”[129] 英国与《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 为了让自己成名并展开政治生涯,无论情况可能多么无助,托克维尔仍开始撰写关于美国的书。他的朋友布洛斯维尔甚至在对《论美国的民主》发表评论时断言,“这样的书为他进入议会论坛提供了机会”[130]。 但在1835年3月,当托克维尔得益于其刚面世的作品给他带来的非凡声望时,他不再这么想成为一名政治家。虽然《论美国的民主》没有为他敲开下议院的大门,但是它使他结交了几位杰出人士,而这些人在他撰写此书第二部分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是让-雅克·安培、罗耶-科勒德,托克维尔将通过他们与科尔塞勒建立意义深远而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关系。 博蒙、凯尔戈莱和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是《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手稿的主要评论人员。在正文中,到处都有安培和科尔塞勒的印记。 在1835年初,托克维尔致力于撰写一个关于贫困的报告[131]并计划在英国开始新的旅程。当托克维尔和博蒙正要做出重要的个人决策和职业选择的时候,这对朋友穿越了海峡。[132] 在过去两年之间发生了什么改变?英国贵族能否抵抗民主的推进?这正是托克维尔和博蒙问他们自己的问题。他们最初观察到的结果具有非常强烈的中央集权化倾向。这一点很重要,托克维尔意识到他有必要在《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中谈论它。[133]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明托勋爵和亨利·里夫证实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观感,[134]但最重要的是拿索·W. 西尼尔,他在两次长谈中为托克维尔提供了关于中央集权化的最详细的论据。 西尼尔告诉我:“济贫法”的改革法案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经济法案,而是高于一切的政治法案。它不仅解决了让英国人头疼的贫困问题,而且给贵族造成其能够承受的最致命的打击。[……]该法律将“济贫法”的管理集中化,并以这一原则为武器,执行法律的政府已经委任一定数量的委员或者中央代理,其针对这个问题在英国所有教区享有充分的权力。这些委员在领土上四处游历,以便扼杀本该集中化的地方影响,将10个或15个或20个教区联合成一个单一的被他们称为“联盟”的行政区域。[……]这些联盟按照这种方式被建立在三分之二的英国领土上,而且在不久以后它们将被建立在各个地方。[……]正如你所见,该法案将“济贫法”的管理从贵族阶级转移到中产阶级。然后,你瞧,整个王国建立起中央行政机关,由公民构成的中央行政机关开始运转,其不受当地贵族的控制,但的确受到中央权力的控制——这一庄严的举措不仅向中央权力机构和被称为“联盟”的市政管理机构赋予治理英国的权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国家中组织起一种以政府为中心的行政权力,治安法官、贵族阶级的原则和基本元素不再是它的代理人。[……]我注意到这样做的结果是,首先,贵族阶级被剥夺了中央权力为其带来的利益,由代理人构成的穷人的监护人是真正由中产阶级选择的代理人,但即便是按照这样的选择方式,他们在本质上仍是政府行政长官的下属并且他们的行动要符合上级的意向。[135] 虽然如此,但是中央集权运动和中产阶级的崛起并不意味着大革命和贵族阶级的毁灭。正如托克维尔在1833年的旅程中所观察到的那样,英国离大革命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当米尔开启新的旅程时,他证实了托克维尔的判断。 革命。/ (在空白处:为什么没有发生暴力革命的可能性。) 我怀疑在我们之间是否会发生一次急剧的暴力革命。所有的阶级都非常沉着,他们相当清楚该如何保护自己。他们也非常开明,他们习惯在必要的时候做出反抗和屈服的决定。此外,在这里,全面创新和改革冲动之前还有一个障碍。改革从未一次性解决很多问题。由于这个国家的所有事情都是零零碎碎的,你每次只能改变一件事情,而每一个变化只能引起一小部分人的兴趣。由于同样的原因,你只能激发少数人的热情。按照整体改革路径发展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在英国,你只能将同样的原则应用到少数事物上(J. S. 米尔)。[136] 从托克维尔第一次前往英国起,他就有这样的感觉:在那个国家,穷人渴望占领富人的地位,且有时能取得成功。“法国人的思想是不想有上级。英国人的思想是想要下级。”[137] 在《法国的社会形势与政治形势》中,托克维尔注意到法国贵族和英国贵族的不同之处在于事实上只有英国贵族才是真正的贵族,即社会中的一小部分具有类似于血统、智慧、金钱、文化等“特质”的人。另外,在法国,贵族阶级的唯一特质是家世,这使得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得到它。在《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中,这个想法迫使托克维尔充分关注行政集权的过程,因为它是民主主义革命带来的最初的、最强大的效应,它甚至能够让英国贵族感受到它的效应。[138] 对博蒙而言,他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发现。他如此大力辩护的原因是印第安人和黑人被爱尔兰的形势所触动。他指出关于他们的内容: 道德——历史。 我不相信国家实施的谋杀行为比个人实施的谋杀行为更合法。 我声明,在人类历史之中,当我看见胜利者和被征服者,我非常佩服胜利者,他们在我眼前彰显了他们的价值;但我也非常同情被征服的国家。只要存在受支配的民族,只要它没有在征服之下彻底消失,我为它许愿,我怀有希望,我相信这个民族的本能;在我的梦中,我看见它挣脱了奴役的枷锁,摆脱了暴君的暴政统治。如果有一天,我得知这个民族在荣耀中消失,我仍然忠实于它,我会在它的坟墓上哭泣。至于赦免犯罪,它是一种可恶的、卑劣的行为。它是一种常见的卑劣行为。 (1836年1月30日)。[139] 这两个朋友划分了主题。对托克维尔而言,主题是美国;对博蒙而言,主题是英国。[140]而博蒙打算专心写一本关于爱尔兰起义的书。在1837年,他第二次前往英国,为了完成他的实地调研,他还游览了爱尔兰。《爱尔兰的社会、政治与宗教》将在1839年出版。[141] 博蒙的作品的手稿中有托克维尔标注的评论。博蒙认为在作品出版之前托克维尔的评论是值得注意的。他们的合作仍在继续,其中包含了不计其数的交换意见。[142] 媒体对《爱尔兰》持保留意见,但这本书得到了英国知识分子的认可。在1839年10月,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给博蒙写信: 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向你表达我对你的作品的尊重程度,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喜欢使用慎重的措辞发表深思熟虑的评论一样——但我可以说,我可以参与其中而非不得要领——这本书不仅显示了完整的、易于掌握的所有在爱尔兰运作的社会元素和机构,所有的爱尔兰历史和爱尔兰文明;它也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关于英国社会的更为复杂和晦涩的现象的清晰理解和准确知识,这些内容是我认识的任何外国人士都从未接触过的,只有极少数英国人接触过它们。[143] 就像《玛丽》那样,《爱尔兰》只获得了一半的成功。这是他的第二本书也是最后一本书。博蒙曾经在托克维尔的推荐下对奥地利感兴趣,但在他的一个儿子死亡之后,他停止了所有重要的脑力劳动。 《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 在1835年10月26日,托克维尔与玛丽·莫特利结婚,这段正式关系已经持续了几年。博蒙和凯尔戈莱是他们的见证人。 在1828年或1829年,托克维尔在凡尔赛遇见了这名与她的姑姑贝雷夫人住在一起的资产阶级出身的英国女人。[144]托克维尔与其妻子的通信几乎完全中断。现存的文件证实了这个家族和几个朋友对这段让人失望的婚姻关系带有一定的不安情绪。 在11月15日,这对夫妻前往贡比涅附近的鲍吉,在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住所的附近。正是在这里,托克维尔开始创作《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他最初的计划是将第三卷分成两部分。 两个主要的部分: 1. 民主对观念造成的影响。 2. 民主对情绪造成的影响。[145] 随后,作品轮廓变得更复杂。 也许会写到的部分: 1. 民主对思想造成的影响。 2. 民主对心灵造成的影响。 3. 民主对习惯造成的影响。[146] 渐渐地,这本书形成了最终的构架。 第二卷的计划。 社交性、同情心、变得更温和的道德观念、感受性、P. [空白]和尊严。这些内容很可能紧跟在利己主义之后,用于证明除利己主义之外,民主社会中还存在不同类型的关系。 公民、爱国主义、主人与仆人、主人与农民、主人与工人。这些内容很可能再次被放置在序言之后,因为它主要是对人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做出调整的个人主义。 父亲、儿子、妻子、女人、良好的道德风尚。这些想法是为进入家庭之前的内容准备的。此外,个人主义也在很大程度上调整了这些人之间的关系。 风气、习俗、谈话、生活的单调无味、严肃、虚荣心。与家庭有关的篇章中内容很可能侧重于描写美国社会中存在的小细节。 荣誉、野心、革命、军队精神、征服、军队,也许还有一个总结性章节。也许我没有把这些章节放置在相邻的位置,但它们能够提高读者的思想修养并提升本书的水准。 还有三个章节,我不知道该把它们放置在什么位置:隶属于所有条件的尊敬、缺乏感受性、尊严情绪。 然而,我相信它们来自社交性。/ 把平等——奴隶制放置在什么地方?[147] 个人主义开启了这本书,其最终被放置在第三卷第二部分的开始处。再次谈论奴隶制度的想法仅仅是一个计划,但整本书的其他主要想法都已被呈现出来。这部作品的创作,在几次中断后[148],花费了四年时间(从1835年11月到1839年11月)。 1836年1月,在托克维尔的母亲去世后的家庭财产分割中,亚历克西得到了德·托克维尔城堡以及随之而来的伯爵头衔,但他总是拒绝使用这一头衔。他在开始的时候几乎不出现在这座寒冷而潮湿的城堡中。在托克维尔决定长期住在那里之前,他的妻子所完成的各种装修工程是有必要的。《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中的很多篇幅都描写了那里的时光,其有时候也出现在科尔塞勒、博蒙、凯尔戈莱或者安培的评论中,这些人都是城堡的常客。 该书第一部分的大部分内容似乎在7月时就已经完成了,在古斯塔夫·德·博蒙与克莱芒蒂娜·德·拉斐特结婚之后,托克维尔和他的妻子离开这里前往瑞士巴登。他们在11月回到了鲍吉。[149]在那里,托克维尔每天早上从6点钟工作到10点钟。写作进展得非常顺利。对作者而言,只缺少一件事:“一种良好的沟通工具,我需要你[博蒙]或路易斯。”[150]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托克维尔仔细记录了所有对他的作品有用的信息和谈话内容。他就中央集权问题访问了梯也尔,就军队问题访问了凯尔戈莱,就文学问题访问了查尔斯·斯托菲尔斯。他还见了一个名叫罗宾逊的美国人以及其他很多人。[151] 从7月中旬到8月中旬,科尔塞勒与托克维尔待在一起。7月底,博蒙夫妇加入了这个小集体。在托克维尔组建的智囊团中,只有一个成员没有到来——路易斯·德·凯尔戈莱,托克维尔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师父。[152] 1838年1月,在鲍吉,托克维尔再次检查了关于荣誉的章节。在3月和4月,他致力于解决关于中央集权和军队的问题,并开始筹备本书的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在5月15日,科尔塞勒和安培阅读了关于革命的那个章节。在7月、8月和9月,最后几章终于成形。关于中央集权和平等观念的最后两个章节在长度和效果上都有所增加。唯一剩下的事情就是修改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章节和关于总体观念的章节。 1838年10月19日,托克维尔给博蒙写信:“我亲爱的朋友,我刚刚写下了我的作品的最后一章的最后一个字。”[153] 整本书的修订工作占据了随后整整一年。凯尔戈莱在托克维尔[庄园]待了大半个秋天,来帮助作者修改他的作品的第一部分。托克维尔烧掉了他不满意的内容。 1839年1月,托克维尔给夏多布里昂朗读了他的部分手稿,但他对博蒙承认他不认为自己能够在3月之前完成整本书的修订。修订工作持续到11月中旬,直到托克维尔带着他的手稿的复制件回到巴黎——为了让博蒙和凯尔戈莱最后一次阅读并认可它。 托克维尔曾跟他的通信者谈论过一本关于“美国风俗”的书。吸引托克维尔的标题是:“平等对人类的思想和感情产生的影响”。这本书出现于1840年4月,然而,其与1835年那本书同名。 第二部分并不像第一卷面世时那样伴随着一致的赞美。《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较弱的叙述性,公众还没准备好阅读这样一部这么长这么雄心勃勃的哲学著作。在《观察家》中,关于这方面的评论反映了此观点。[154] 《亨特商业杂志》指出:“根据我们的深思熟虑的判断,在已经出现的关于我们的共和国的作品中,它是最具有独创性、最全面、最深刻的专著。”[155]著名的《布莱克伍德爱丁堡杂志》认为《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不值得前者给予无条件的认可,并补充道:“它是一个理论化上层建筑,没有任何基础支撑它。”[156] 虽然有很多好评——特别是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的评价必须被指出[157]——但是同样的意见在英国报刊中几乎无处不在:“这么重要的性情很难被理论化”[158],或者是:“也许这种概括事实的方法有时扯得太远了”。[159]这一判断似乎是明确的。托克维尔的同代人似乎倾向于接受《民主理念》,他们能够理解其作者提供的内容。《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的出现得到了将近70份评述,而第二卷得到的数量几乎只有前者的一半。 在出版后的几个月中,托克维尔甚少写作,可以说他完全没有提到他的作品。当他在1839年3月2日当选为议员之后,他打算更关心他的新职责。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接受作者的条件更不符合我的喜好,”他在1839年给罗耶·科勒德写信解释: 那与我的方法大相径庭——我的方法是观察在这样的生活中有什么是可取的。因此在完成这本书之后,无论它的命运如何,我坚决希望我能够为自己工作而不是为了公众而写作,除非它自己在非常重要和非常自然的时刻呈现出来,而这是不可能的。严格来说,我下这样的决心不仅是为了把自己与其他作者区分开,而且因为某种骄傲使我相信自己无法再找到如此重大的主题,因此,重新提笔会令我鄙视自己。[160] 这样的时机在1852年之前没有出现。1852年,在托克维尔极力反对的一个人上台之后,他被迫放弃一切政治活动;为了让法国人回想起那些能够给他们带来自由的事件,托克维尔决定再次提笔。那就是《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创作的开始。 Ⅱ[161] 了解革命 “此后,就像佩林·丹丁那样,尽管我没有权力这样做,但仍在愿望的推动下做出判断,我需要继续下去。”[162]托克维尔对诉讼人的主要特征的认识与整个时代的法官大致相同,那些参加了1789年和1830年的革命的法官,他们不得不致力于为社会寻找一种新的平衡。正如奥尔特加所说,对托克维尔和他的同代人而言,解决政治问题高于解决所有突出的个人问题。[163]过激派与自由派、1789年和1793年、贵族主义与民主主义、自由和平等、君主制和共和制,存在如此多的需要做出选择的对立面。 在这样的背景下,应当把《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置于何处?这个问题仍有待解决。[164]知识的交流完善了他的思想并使他的修辞手法更加细致入微;但那并不能揭去1835年的作品在他身上贴上的标签。尽管托克维尔自称是自由主义者,但他被依次称为保守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保守的自由主义者、开明的保守主义者、伯克式保守主义者、开明的贵族阶级人士、奇怪的自由主义者——总而言之,他的作品带来的混淆仍在持续。 而它在另一方面是困难的。《论美国的民主》,也被称作是对法国大革命做出的最令人着迷的诠释之一,其的确尝试着使用美国这面“镜子”[165],来创造一种能够解释(并产生)革命和反革命的政治哲学。[166] “身处于湍急的河流之中,”托克维尔写道,“我们固执地将目光锁定在一些我们在河岸上看见的碎片上,而急流将我们卷走并把我们推进了深渊。”[167]面对这种危险的革命动荡,人们迫切需要的是在某个地方找到一种路径或一块基石;正是这一点迫使作者在《论美国的民主》的最前面的篇章中寻找一种对革命做出的解释。[168]即使我们必须等待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对伟大的历史巨变做出更全面、更详细的解释,也无法否认这一点,他的革命理论的主线早已呈现在《论美国的民主》的上下卷中。 托克维尔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大致总结为:对他来说,法国大革命既不是一次真正的革命,也不是一次法国的革命。 此次革命不是真正的革命,是因为真正的革命发生在精神、观念、信仰、心灵习性的层面上,这所有的一切再次使用了道德观念一词的含义[169],而他选定的却是习俗一词。[170] 根据托克维尔的想法,每个历史变化必然始于思想层面。于是,思想改变一个社会的社会条件和物质条件,并因其产生一定的改变。这一切构成了一个社会的社会状态。[171] 政治社会不是由他们的法律构成,而是事先由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的情绪、信仰、思想、心灵习性和精神构成,而本性和教育塑造了那些人。如果我的作品的所有部分没有呈现出这一真理,如果它从这层意义上来说无法让读者们不断地审视自我,如果它没有在每时每刻向他们指明这一点,且没有公然表明教导他们的主张,仅仅是情绪、思想、道德观念能够带来繁荣和公众自由,与之相反的恶习和错误必然会把繁荣和公众自由推开,我将无法达到我所期待的主要的目标,也可以说是唯一的目标。[172] 社会状态进而塑造了政治状态。[173](在今天,我们会谈论社会和国家。)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法国和美国[174],人们是独立自主的,因为严格地说,即使法国人没有生活在自由的条件下,他们也已经学会将他们看作平等的个体。[175]一个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条件既改变了想法和情绪,也被想法和情绪改变;一旦社会状态发生改变,法律机构与政治机构也会渐渐地适应这些变化。“从长远来看,政治社会不会不成为公民社会的表现和象征。”人民主权从一开始就是公众舆论的一部分。[176] 这就是为什么真正的革命大都发生在1789年之前,其在本质上因所有欧洲人的改变而加速改变[177],其以宗教改革运动开始,因培根和笛卡儿而继续,随后为启蒙运动提供普遍观点,其可应用于所有时期和世界各地。 “[革命]仅仅是一个激烈而短暂的过程,通过它,政治状态适应于社会状态,行为适应于思想,法律适应于道德观念。”[178]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复述。这只不过是现实到理想的突然的适应性变化,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种抽象哲学形成于未经完善的理论,因而产生了质疑,或者被政治实践所证实。 旧政权想通过防止政治变化慢慢适应于社会变化来无视社会变化,而这为其自身的灭亡创造了条件。革命者远离了能够让他们根据法国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环境分析及调整他们的理论的政治实践,试图让法律和政治世界遵从远离社会现状的抽象原则及普遍原则。 然而,一个争议肯定会出现。如果革命实际上将其之前的文化运动作为出发点,只要法国人与法律机构和社会机构的社会观念与政治观念之间存在差异,那么改革的到来所引发的巨大改变就无法实现。[179]这提出了下列问题:革命可以结束吗?法国和欧洲是否注定要陷入革命与反革命的无尽循环中?你怎样才能阻止一场不断展开的革命? 托克维尔在1850年再次评论: 在经过这样的暴力危机之后,我们的国家比我们认为的更平静、更繁荣。但其仍缺乏对未来的信心,尽管60年的革命使这种不稳定的感觉给社会发展带来较少损害,给法国人带来较少痛苦,它仍然是让人感到非常遗憾的结果。这个伟大的国家完全符合一名水手在大海中或者一名士兵在战场上的心理状态。它尽可能少地完成每一天的任务,不为明天担心。但这样的国家是不稳定和危险的。而且,它不是我们所特有的。在俄国之外的整个欧洲大陆上,你会发现新世界即将诞生,旧世界最终变成废墟。你要相信,出现在我们周遭的旧势力的恢复仅仅是暂时性事件,它无法阻止紧随其后的伟大的戏剧性事件。这种戏剧性事件会彻底摧毁旧社会,但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类结构和什么样的思想形式能够取代它。[180]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托克维尔计划创作一种全新的政治科学理论,其能够成功地解释过去和未来、旧政体与新政体,或者托克维尔所说的贵族主义与民主主义。[181] “世界上有这么一个国家,”我们在第一卷的简介中读到,“我所谈论的伟大的社会革命在那里大概已经达到了它的自然极限;它以一种单一而简单的方式在那里出现,或者可以这样说,尽管这个国家本身没有发生革命,但它知道民主革命会在我们之中发生。”[182] 托克维尔打算判断美国社会是否是世界上唯一的特例——在这种特别的形势中,思想能够轻易改变现实,社会状态与政治状态相一致,整个世界是“一种人们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改变和塑造的具有延展性的材料”[183]。在这片不可思议的大陆上,法国人和欧洲人的梦想似乎不需要发动革命就能够实现[184],“而且在那里,他们那些抽象的、推理的、理论上的原则是真实的、具体的和吸引人的。 但是,如果仅是美国那独特的物质条件和思想条件就能够阐明其在民主政治上取得的成功,那么欧洲国家只能寄希望于通过不断的革命成为民主主义国家。 美国(尤其是美国西部)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证实了美国的存在不需要革命。可以这么说,美国边境那一路延伸到太平洋的大荒野提供了一个空间,在这个空间中,思想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并以一种明晰的方式转变成现实”[185]随着旅程的继续,托克维尔会将他的理论完善化和复杂化,但这名《论美国的民主》的开拓者特别声明其在本书第二卷中详细地描写了民主主义者。 “在[西部的]这种环境中,美国社会中的一切都是善恶分明的,你会觉得它就像大部分儿童读物那样,”托克维尔在一封信中对他的母亲说道,“那里的一切都是刺激而夸张的。一切尚未处于明确的位置。[……]在西部,没有人能够让自己成名或是有时间建立自己的信誉。因此,在没有最后的屏障的基础上,民主主义显露出了它的所有特点——它的变化无常、它那令人羡慕的激情、它的不稳定性和它那不安分的特性。”[186] 开拓者必然忙于寻找最起码的生活必需品。他远离世界的其他部分,独自生活在小木屋中,他唯一担心的是整个家族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产量。他的每一个行为都是为了获得生存的必需品,为了保护他的小世界。他对出现在他的家门口的陌生人表现出来的慷慨无非是一种算计;这种行为并非发自内心,它是有原因的,它是一种投资。[187]沉迷于物质生活、个人主义和利益是很容易理解和定义的,其显然具有偶然性和暂时性,但是生活在边境,它们可能会成为每一个民主国家的公民的永久现象。 因此,如果北美不需要发动革命,那是因为适应过程和哲学、社会状态、政治条件之间的斗争不再存在。理想与现实相吻合,其原因被暂时掩盖。为了自由和快乐,这对于美国人来说就已经足够了。[188]不需要斗争或者冲突,不需要复杂的思维渗透,必然减缓想法与生活习性和法律的变化;在那里,没有什么地方是废墟,没有什么地方是过去,没有什么地方有过去的印记。“这个联邦……利用欧洲各个传统民族的经验,避免像它们那样受到束缚,从而充分利用过去,将过去的经验运用到现在;它没有像它们那样被迫接受父辈流传下来的巨大遗产、荣耀与痛苦的混合物、国家友谊和国家仇恨。”[189] 因此,美国有这种特权——能够享受欧洲人的思想成果而不用背负沉重的历史包袱。“在美国,”托克维尔记录,“社会似乎是在一天天的实践中形成的,就像战场上的军队那样。”[190] 托克维尔评论了新大陆的罕见形势,其在永恒的当下是它赖以支撑的基础:“≠对美国来说,过去在某种程度上就像是未来:它并不存在。他没有在任何地方发现阻碍人类取得成就的自然极限;对他来说,没有得到的就是尚未尝试的。≠”[191] 开拓者,在某种程度上,是开始于欧洲终止于美国荒野(他目前无限制地栖息的地方)的历史链的最后一个环节。[192]在美国西部,社会的主要特征仍未出现:“西部各州已有新居民,但社会特性仍不存在。[193]”托克维尔写道。在西部,过去与现在之间的仅有的共同理念和唯一的联系存在于信件和报纸创造的薄弱的知识网络之中。[194] 民主人士的命运是否是定居在一个缺乏社会交流的世界中,在死亡和幻灭的无尽循环中(例如美国的森林或海洋)[195],在限制性的当下?你可以这样认为。开拓者在森林中整理出一个出口,砍倒树木并将那些没有费力铲除的树干留在他的领土中。他为自己建立了一个小木屋,他周围的树林标志着一段微妙的历史轨迹。一旦他消失,自然会收回它的领土。除了“一些渐渐腐败的残余物在不久后将不复存在”,他的消逝不会留下其他东西。[196] 这是否是为了生活在一个没有革命的世界中而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个问题是用这些术语提出来的。因此,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设想和发展的新的政治科学把人类回归社会、回归历史作为其首要目标。[197] 历史的理论家 在19世纪上半个世纪,历史问题吸引了很多注意力,要找到比其吸引更多注意力的时期无疑是非常困难的。对未来的不确定,迫使人们回顾过去:为了理解革命,你不得不尝试着将它放置在历史中,把它当作历史的一部分。自由主义者为了这样做,跟保守主义者一样追求着克利俄。[198]政治家们创造历史并记录它,自称为历史学家的诗人和小说家们发挥想象力,并时不时地参与到政治之中;这一切给世界带来了一个由政治实践和政治理论构成的罕见例子。 虽然,根据伯克和保守主义者的解释,法国大革命不过是一个偏差,它远离历史,打乱节奏,但是自由主义者致力于论证历史的必然性。起初看来,托克维尔属于后者,因为他似乎遵循了自由主义理论的历史必然性,特别是基佐的历史解释。 除了宿命论者,没有任何限定性术语与历史政治学家托克维尔有更密切的关联。某些批评者谈到了命定论[199]或者反对天命论,其他人则探究他持这种“一切必然朝着平等状态推进”的观点的原因与本质。[200]作为一个不喜欢所有形式的宿命论的人,托克维尔声称他发表作品的目标是清晰地展示这一点——“无论社会状态的倾向是怎么样的,人们总是能够调整它们,从而避免坏的倾向遵循好的倾向”[201],他怎么能够将自由说成是一种近乎神圣的东西?同一个托克维尔怎么能够同时谈论民主的“不可抗拒的运动”,并称其为“上天注定的事实”? 既简单又复杂,他的答案包含了这种说法——其仅涉及社会平等的到来的必然性。对他和其他一些人来说,该事实被称为民主主义。在这个意义上,从长远来看,社会平等孕育了法律平等和政治平等,托克维尔的理论可以被称为命定论,而民主的到来是不可避免的。一旦知识平等得到宣告(每个人具备同等的获得真理的能力),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的转变只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按照托克维尔的想法,这是不可避免的,甚至是上帝的旨意。 托克维尔继续说道,一旦你剔除了所有的次要原因,世界上所有的革命都有一个唯一的目的——增加或者减少平等,而平等是革命运动的基础或者产生的原因。无论是过去的革命还是现在的革命,其通常还包括了富人反对穷人和穷人反对富人的大背景。 但这种几乎与历史一样合乎逻辑的命定论,与关于自由的激情辩护是完全不矛盾的,因为对托克维尔来说,向平等靠拢的运动独立于自由主义的发展。后者是真正引发历史变化的人为因素。换言之,民主主义的必然性,可以被理解为政治形势为适应社会形势而做出的调整,但其不能决定自由主义的历史演进:平等实际上既是专制的盟友又是自由主义的盟友。 因此,实现平等的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的可能性让传统的政体象征论变得毫无意义。不管它是通过公众舆论形式还是通过它自身,人民主权使两种政体成为可能:共和政体(或自由主义政体)或者专制政体、自由或者专制。在面对这样的选择时,人类做出了选择,而不是命运决定一切。 正如马克思所说,这种对历史的理解让托克维尔更靠近博须埃,而不是基佐。[202]就像莫城的主教那样,托克维尔相信所有历史事件遵从一个神圣的计划,我们无法得知计划的含义,但主教们能够预知它并发现它的总体趋势。[203] 托克维尔说,人类的行动总是发生在狭小的圈子里。如果它发生于这个空间之外,那么它就没有意义。即使人类无法想象接下来应该怎么做,无法阅读上帝的计划,他也能够在特定的范围内识别出历史和智慧发展的法则。 平等的最后阶段,结束了历史的循环。在历史的开端,孤立而野蛮的人类与他的同伴是大致相当的。他不需要政府。 很少有民族能够像这样不需要政府的介入。除了两种极端的文明之外,这样一种物质状态很难继续存在。只需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的野蛮人,仅依靠其自身。文明人同样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他必定已经到达了特定的社会状态,他的启蒙让他能够清楚地分辨什么对他有用,他的激情不会阻止他采取行动。[204] 因此,政府的缺席和平等仅存在于两种极端的文明之中:“野蛮人与野蛮人是相互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是同样的软弱和无知。高度文明的人全都能变得平等,是因为他们全都能够通过相似的手段获得舒适和幸福。”[205] 对于托克维尔来说,历史不像我们所看见的那样是进步的、理性的,是自由主义观念的必要发展过程;历史也不像基佐所想的那样是中产阶级的无法控制的发展。《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提出了一种适合于每个时期、每个国家的自由形式。[206]因此,按照这种方式理解的自由可以像斯塔尔夫人所说的那样是古老的,也可以像本杰明·富兰克林所描述的那样是现代的。因此,革命后获得的自由不是也不可能是旧政权之下的自由。[207]同样的,存在一种与每个时期相对应的专制形式。 托克维尔的理论的新颖之处在于:他主张,为了达到历史的最后阶段——平等和自由在这一阶段才真正相互一致,贵族主义阶段绝对是必不可少的过渡阶段。如果说“正是因为人们失去了自由,他们才需要重新夺回自由的方法”[208],那么真正的自由往往需要走过奴役的道路。 这是第一种让旧制度与民主面对面的方式——让贵族主义阶段成为历史中不可避免的时刻,随后超越它。在野蛮的状态下,只要人类是平等的,他们就不可能变得文明[209];而贵族主义通过创造一个致力于创作精神作品的阶级,能够创造出导致其自身灭亡和引发民主主义出现的整体观念和普遍观念(其被理解为平等的前提条件)。 在中世纪,当人们开始旅行、开始彼此交流、开始相互模仿,人们已经朝着平等迈出了第一步。每个民族渐渐地对其特定的规则和其自身的组织机构失去信心,人人享有共同规则的想法出现在人们心中。法国是这些思想、道德和政治改革的领头军,即使这些改变给欧洲人带来的冲击要大于法国人。 如果说历史的进程遵循心态的改变,而心态的改变是社会状态的效果和原因[210],如果说社会状态渐渐转变政治状态,也就是说,社会状态转变法律和制度,那么托克维尔致力于在《论美国的民主》最前面的篇幅里描写民主哲学就没什么好奇怪的。 行动的哲学 也许当哲学一词被应用到托克维尔的理论上时,是不完全准确的。托克维尔曾说过他对哲学有一种恐惧感,他写道:“事实上,哲学完全是一种脱离实际活动的思想活动。”[211] 托克维尔的根本原则是亲自描绘一切。他完成了一名研究者的工作,他没有忽视论文册、报告、法律合集。但他在创作《论美国的民主》时参阅的作品清单中不包括哲学书籍。[212] 托克维尔不喜欢哲学。他将哲学称为“所有胡言乱语的精髓”[213],以及一种“人类给[参看下文的注解246][……]其自身造成的自我折磨”[214]。 当他开始撰写《论美国的民主》的简介的时候,这一事实就已经明确。“本书的作者,”我们可以在草稿中读到,“想写一本关于政治的书,而不是关于哲学的书”[215]。 托克维尔作为政治家和《回忆录》的作者,法国历史赋予的职责禁止他忽视政治理论的实践方面。思想与行动相分离的是哲学。对托克维尔而言,沉思加上实践构成了他所说的“政治科学”的本质。[216]然而,这无法防止他掉入帕斯卡尔的至理名言的陷阱中:“嘲笑哲学是真正的哲学思考。[217]” 托克维尔思想的哲学方面以反实证主义的形式得到展现。[218]“≠在所有人类活动中,”他写道,“有很大一部分被舍弃的机会和次要原因彻底被预测和计算遗漏。≠”[219] 托克维尔对一个坚不可摧的神圣计划的坚信,以及他的宗教信仰不允许他跟随那个时期的感官哲学和实证主义。[220]他承认绝对观念的存在以及它们的特性。[221]“第一个结论产生:仅仅是这一个原因,每个体系、每个人声称发现绝对真理是错误的;你只能提出假设。 在世界上,没有人曾经发现它,而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没有人能够在未来发现它的主要结束点;我所谈论的不仅仅是上帝统一管理的普遍真理的所有分支,甚至包括了特殊真理的所有分支。人类掌握了真理的碎片,但从未掌握真理本身。这一点带来的结果将是,每个提供了完整的、绝对的系统的人,仅凭“他的系统是完整的和绝对的”这个唯一的事实,几乎可以肯定他处于一种错误的或者虚假的状态,而每一个想通过武力将这样一个系统强加于他的同伴的人必定是根据事实本身,且从未初步审查自己的观点,这样的人将被看作暴君和人类的敌人。[222] 如果绝对真理存在,那么历史原动力的元素之间持续的、复杂的彼此联系将会终止。托克维尔在所有知识研究中思考人类的特征,特别是在哲学的角度上,这些研究的暂时性推论是令人怀疑的。[223] 在这一点上,他以这种方式对查尔斯·斯托菲尔斯总结了他的思想。 当我开始思考,我相信这个世界上充满了已经论证的真理;为了发现它们,我只需进行仔细的观察。但是,当我专心致志地思考事情的时候,除了解不开的疑问,我没有发现任何东西。[……]我最终说服自己,寻找绝对的、可论证的真理就像是寻找完美的幸福,是一种近乎不可能的尝试。那并不是说这种值得人们完全信服的真理不存在,而是可以肯定地说它们为数甚少。我们必须了解绝大多数对我们而言十分重要的观点,而我们仅仅拥有可能性、近似值,对此感到绝望等同于对生而为人感到绝望,因为那是我们的天性中最不灵活的法则之一。[224] 托克维尔也认为,一个想法的创造者总是比他的门徒们更不相信它的真实性。他知道它的缺陷,他知道哪些元素能够使它的存在无效。但在民主时代,很少有人会为了寻找伟大的知识真理而奉献一生;如果他们这样做了,他们仍然非常需要使用普遍思想指导他们的行为。[225]为了避免那些迫使每个人忙于计划、思考、感知的绝对的和过度的普遍思想,它遵循了最佳的方式,此外:“当他[人类]厌倦于寻找是什么让他的同伴行动,他至少尝试着理清是什么推动自己前行,但他仍然不知道该相信什么。他带着疑惑穿越了整个世界。他最终重新审视自己,当他想更加了解自己的时候,一切似乎变得更不明晰。”[226] 由于托克维尔越来越坚信不存在绝对的、可论证的真理,他似乎在撰写《论美国的民主》时加强了自身的逻辑性:“你知道,我不会因为已确定的意图而提笔,比如遵循一个体系而胡乱地朝着一个目标奋斗,”他指出,“我让自己专注于我的想法的自然运动,允许自己被善意领导,从而得出一个又一个推论。其结果是,只要这个作品没有完成,我无法确切地知道自己将走向哪儿,以及我是否能够走到终点。”[227]事实上,本书的节奏变得越来越不连贯,《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中的简短篇幅变成了[ricordi,意大利语中的“回忆录”;作者提及了马基雅弗利的回忆录。]想法,几乎像一个没有解决方案的理论介绍,需要使用简短而零碎的写作方式。 因此,托克维尔的哲学理想是人类能够摸索着前进,能够判断自己是不完整的并且能够质疑自己的自然状态;而民主理想是人类能够改变一切,因为他对理智和哲学方法有一种盲目的信仰。 关于他自己,作者将会注意到,例如: 我不需要通过穿越天地来找到一个奇妙的主题——它充满对比:伟大的事物与极其琐碎的事物、深奥晦涩的事物与突出明了的事物,它能够在同一时间使人产生虔诚、钦佩、蔑视、恐惧。我只考虑我自己。人类本源于无物,随着时间的消逝,最终永远消失在上帝的怀抱中。你只能在那一刻看见他——当他徘徊于那两个让他迷失的深渊的边缘。[228] 然而,托克维尔不赞成反理性主义的保守理论。在民主中,令他感到害怕的不是理性,而是反理性主义。他后来出于同样的原因指责启蒙运动者:“确切地说,某些启蒙运动者对人类理性的喜爱少于对他们自己的理性的喜爱。比起那些人,从来没有人对共同智慧表现出信心不足。”[229] 与基佐恰好相反的是,托克维尔认为中产阶级的崛起不是政治的原因,而是理性个人主义的结果,理性个人主义的缺乏最终等同于理性的缺乏。启蒙运动者理解的仅仅是个人理性的呼声。至于民主主义人士,当他只是盲目地服从大多数人的意见时,他冒着相信他在遵循自己的理性的风险。 就普遍思想而论,为了避免占据主导地位的思想与行为过度分离,最好的方法是迫使人们进入实践。这是真正的民主的优势。它迫使每个公民和政府一起投身于一种务实的方法,调整发展趋势,从而在政治上创造普遍思想,促使平等产生;这种方法也引发不稳定性。 实际上,托克维尔害怕历史会从占据绝对优势的行动(其仅知道政治实践的野蛮民族的特征)过渡到理论的胜利(其脱离各种形式的实践)。[230] 但对哲学的批评不仅仅是与方法论有关的事情,它不仅仅指责哲学缺乏与实践的关联。在《论美国的民主》的草稿中,其具体地展现了普遍思想的诞生。 在托克维尔看来,民族国家为了在政治领域中寻找普遍思想而进行的尝试产生于一种对笛卡儿和培根的方法的毫无根据的应用,那些方法本不该应用于此类事件;这种尝试产生于一种合理性、预见性推测的延伸,并再现于不具备这些特质的事件之中。 就平等来说,那是特别危险的。缺乏关于平等性原则(自从它被归结为身份原则,它就成为终极原则)的辩论,最终导致利用一个缺乏真理和斗争的结构模式。更严重的是,个人思想扼杀了真理和其与实践的关系,以及随之而来的自由和政治对抗。 个人理性的增强能够打破意识形态、社会状况和政治组织之间的关联,从而导致社会系统的不动性,最后导致历史终结。出于这个原因,在进入第二卷后,只要托克维尔对民主思想的批评的基础已被解释清楚,他就可以声明在民族国家中最让他害怕的不是革命,而是冷漠。[231] 当创建脱离实践的哲学系统成为主要趋势,理论就会有无法找到与之相对应的事实的危险;它会变得更加远离具体行动、更具备空想主义特点,并将最终取代政治现实;而人类厌倦于面对行动的种种困难,将在理论中寻求安慰。[232] 假如这样,政治理论会渐渐类似于一个宗教、一种可适用于所有个体和所有国家的学说,因为它以一种抽象的方式思考人类,并研究了人类在所有时期和所有国家的普遍性政治权利和政治职责。[233]理性之梦存在于时间之外,当它恰逢在自由之上且占据主导地位的平等,它最终会将人类困在其内心的荒僻之地:[234]“因此,每个人严密地退缩到自我之中,并声称他能够在那里判断全世界……由于他们[美国人]认为他们能够在没有帮助的情况下处理所有他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的小困难,他们很容易得出结论——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没有什么超越了智力的极限。”[235] 民主主义人士完全沉浸在实践性任务之中,因为民主让他远离理论并将他的活动局限于经济领域;除了自己的判断力,他不再相信任何东西。这种倾向,加上对物质生活的寻求,使他远离政治活动并容易使他自然而然地接受大多数人的意见。 托克维尔指出: 当公民变得更平等、更相似,每个公民盲目地相信某个特定的人或者某个特定阶级的趋势会下降,相信大众的倾向会上升,大众的意见越来越能够指引全世界。……在平等的时期,由于人类的相似性,他们不相信彼此,但正是这种相似性让他们对公众的判断几乎具有一种无限的信心;而这对他们而言似乎有些不大可能,由于所有人具有类似的启蒙,真理往往没有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当生活在民主国家中的人将他自己与周围的人做比较,他会自豪地感觉到自己与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但是,当他设想着将自己放置于全体同胞的巨大团体旁边,他立即会因自己的渺小和软弱而被淹没。同样的平等,既能让他特别独立于每一个同胞,也能让他因大众的行动而感到孤立和无助。[236] 托克维尔也指出,由于特殊的环境、英国的知识影响和宗教的力量,美国在大多数情况下避免了这些问题。 美国人所具备的不同寻常的物质条件,使他们处于一个可塑性强、可以随意改变的世界中,其通常能够让他们避免欧洲社会中的思想紧张状态。一个不满足于现状的美国人往往可以离开他的家到西部去,他在那里能够轻松地为自己创造新生活。那就是想法如何轻易地转变为现实,以及为什么抵制那种转变的力量是薄弱的。 英国的知识影响确保了思想的整体发展方向。托克维尔指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美国人不具备文学阶层和知识阶层,也不具备民主所特有的必要条件。如果美国这个例子具备与民主相反的特性,那么这样一个民主国家如何能够被称为理性的?因为美国人在欧洲找到了他们的想法和书籍,就像他们在欧洲找到了他们的哲学和宗教那样。他们在新大陆将这一切付诸实践。因此,你也能够在大西洋的另一侧找到美国的知识阶层。美国人不过是致力于征服美国的部分英国人[237]:“我把美国人民看作是负责开发新大陆上的森林的部分英国人民,而该民族的其余部分有更多的闲暇时间,更少因物质生活感到烦恼,能够致力于思考,能够在各方面致力于发展人类思维。”[238] 因此,美国是由一个欧洲民族的非知识分子阶层构成的一个仅包含中产阶级代表的社会。贵族阶级仍在欧洲海岸上。这样,托克维尔联系理论和实践,同时避免让美国人成为对民主政治产生有害影响的例子,就像他的书中所写的那样。[239]托克维尔写道,美国肯定没有在哲学、文学、艺术领域创新,但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并不是美国属于民主社会,其原因是他们完全投身于商业贸易之中[240],或者说,他们仅对中产阶级的利益和过错感兴趣。 然而,托克维尔相信,人类思想对事物存在天生的品位:“只要放手允许其自由发展,人类思想会在一方面倾向于有限的、物质的、商业的、有用的事物,在另一方面倾向于无限的、非物质的、伟大的、完美的事物。”[241] 在美国的构造中,这并非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自由的阶级将脱颖而出,一个拥有必要的时间和金钱的阶级能够致力于知识工作,致力于鼓励和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242] 宗教是美国民主形势所特有的最后一个元素,它防止美国人犯这样的错误——尝试将理性主义哲学原则应用到不适合这类原则的事件上。[243]对托克维尔来说,哲学是自由的,每个人所发现的一切都得益于他自己的尝试;而宗教是束缚的,它所包含的一切都是既成事实。[244]物质过剩直接导致利己主义思想和一种永远烦乱的状态,最终导致无政府状态。随着哲学的发展,宗教变得越来越有必要,其能够凭借它的极端特性,引起思想的武断性和不动性。 即使这在乍看之下似乎是相互矛盾的,但是,宗教正是出于这个原因,是人类能够投身于实践工作的必要条件。[245] “对我来说,”托克维尔声明,“我怀疑人类是否能够同时接受彻底的宗教独立和充分的政治自由;我不得不这么认为,即使他没有信仰,他也必须服务,即使他是自由的,他也必须相信。”[246]因此,即使宗教信仰把人类置于相对的束缚中,它们也把他围绕在一个能够进行推理的范围中;通过将思想活动限制在必定发挥作用的实践范围内,通过减少他对大多数人的共同意见的依赖程度,它们迫使他付诸实施并解放他的思维。[247] 宗教是一种力量,它的运动是被预先设定好的,它只在已知的范围内移动,而许多人相信它在这个范围内产生的效果是有益的,一个教条式宗教与一个理性宗教相比,能够更好地设法获得令人满意的效果。多数派是一种[难以辨认的词语]力量,它以一种随意的方式移动,并能够接连传递给一切事物。宗教是定律,多数派的无限力量是专断。[248] 在这些理念的背景下,托克维尔问自己,天主教是否是适合民主时代的宗教。他相信天主教能够被18世纪的哲学方法证明。[249]但他需要让读者确信宗教的增加将不会减少宗教思想的重要性和宗教思想与自由的关系。否则,宗教不可能发挥托克维尔所赋予的限制性作用。然而,这种方法产生了一个难点:宗教被理性地接纳,是作为哲学而不是宗教;这不是信仰行为的结果。只有这个相当不合理的想法——仅有“二流头脑”会将笛卡儿的哲学原则应用到宗教上(这首先将被应用到新教的情况中[250]),似乎让托克维尔避免在解释说明过程中产生明显的误解。[251] 你可以认为学术混乱状态是笛卡儿方法的日常使用的必然结果,并且,这个时期的革命比民主主义时期的革命更具特色。[252]理性,在定义上是多数派,最终在某一方面产生了与之相对应的特性和见解。 此时,托克维尔似乎在民主中找到了一个乐观的理由,根据他的预估,它往往不符合贵族主义的愿景。为了达到学术混乱状态,他相信革命者将消失,公民中的多数派必定会运用他们的思辨。但作者本人意识到引导大众的力量通常会对贵族阶级产生影响,就像他多次提到的那样,因为所有人不可能总是有时间和必要的空闲致力于精神作品的研究。 这种观察方法使托克维尔避开了库辛[253]的折衷主义。折衷主义是中产阶级政府引入的哲学。托克维尔的观点没有与这种中庸的哲学思想相结合。但是,即使托克维尔的贵族主义本质迫使他反对哲学折衷主义,也不能阻止他创造一种他自己的中产阶级(背景)哲学。他将这个“中产阶级生存”原则放置在两种过度思辨之间,在他看来,后者分别以黑利阿加巴卢斯和圣杰罗姆为代表。[254] 在这里,它是一个关于人类修复历史和社会的问题;现在,它将是一个关于他修复理性的问题。 绝对理性的盛行 在民主国家中,平等渗透到生活的各个方面。[255]平等的思想、平等的身份和平等的人民主权是它的三个构成元素。但是绝对理性的盛行——公共舆论的专制性、对物质的追求与政治冷漠相结合,意味着民主政权似乎仍有很长的道路要走,其仍然令托克维尔感到害怕。 那是因为那里形成的是一个没有社会的世界,一个缺乏个性的个体,一个将公民相互隔离、缺乏共同思想和情感的全权政府。[256]换而言之,尽管这种新形式的专制仍然差一个名字,但是它具备一个新的自然状态的所有特性。[257]。 在新的专制政治中,社会消失并失去了它作为“变化制造器”和“政府行为的防护过滤器”的权力。个体,作为社会状态的表达,发现他在面对政治权力的行动时变得孤立无援,他的统治者和他的守护者也有同样的感受。政治权力通过摧毁每一个支撑点,最终与社会重合并取代社会的位置[258],直到我们仅仅面对孤立的个体或是作为一个群体的个体:“在民主中,你只能看见你自己和所有一切。”[259] 这种专制不像孟德斯鸠所设想的那样是一种政府自成的体系。对托克维尔来说,它是对所有政治构造和社会构造的否定。在这里,作者意识到他对卢梭的怀疑[260]和其通过质疑历史线性而与古典自由主义的主流背道而驰。这种自然状态既出现在历史的最后阶段,也出现于史前的某个时刻,它既属于先社会化又是后社会化。 但是这种被我们用来与自然状态做比较的新环境与后者有着重要的差别。仅仅掌握个人理性能力,人类会陷入个人主义的理性论;但同时,他对共同意见非常有信心,因为他对教条主义的需求驱使着他,而这种教条主义是他固有的:[261]“对共同意见的信心就是对民主国家的信心。多数派是预言者,你毫无理由地相信它。你不置一词地、确信地跟随它。它对个体思维造成了巨大的压力。”[262] 民主主义者的常识在狭窄的领域中发挥作用,在这样的领域中,他具备某些知识并能够把这些知识付诸实践。但是,在与他们无关的领域中,他们接受那些他们从未思考过的普遍性观点;这样,除了围绕在每个人周围的狭窄领域,世界“最终会成为一个他们无法解决的问题;因为他们紧贴在最直观的物体上,他们最终因为恐惧而趴在地面上,反之,他们可能会错过地面”。[263] 因此,民主专制是个体和社会的提升。它是一种双重的自然状态——在其中,人类几乎仅仅凭借利益的多重力量和权力的最忠实的表达(即金钱),在彼此之间建立起关系;在这种双重的自然状态中,社会用一种前所未闻的力量将它的观点强加于它的社会成员身上。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理性逻辑渗入人类心中,消除了他的大部分愤怒并缓和了他的某些情绪,比如,将他的利己主义转变为个人主义[264],将他的慷慨转变为对利益的充分理解。对国家来说,通过充分利用第一条理性原则,即一致性原则——关于一致性原则的表达包含了平等观念——和集权化原则,其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效力对它的形式和观念产生了影响。 因此,民主专制仅仅通过引导人们追求物质生活而使他们远离政治实践,这往往将他们分隔得越来越远。[265]最后,“除了通过利益而非通过想法,人们不再被束缚在一起”。[266] 通过将人与他的伙伴相分离,这种新形式的专制完全地中断了那些滋养社会和历史的想法与观点的流动。由于“文明的想法循环就像是人体内部的血液循环”[267],而专制,通过中断这种运动,创造了一个除了具备单一的社会分子之外不再包含其他任何事物的社会。 “在野蛮人的社会中,他们彼此之间是平等的,”托克维尔回忆说,“因为每个人的注意力都被第一需要和人生中最粗鄙的兴趣所占据,思想发展的想法很难出现在他们任何一个人的头脑中。”[268] 旧专制是现实的。事实是它的基础,它充分利用了它们。身体受到它的压迫,但灵魂逃脱了它的残暴控制。新专制具有一种背信弃义的原则——在赋予身体自由的同时压迫灵魂。[269]虽然多数派的法律与政治专制是现代版旧专制,但是新专制是多数派的精神和社会专制,其对社会状态、习惯和思想观念产生影响。因此,舆论专制造成的损害更大,因为这种新型的专制触及历史和社会远动的起源,也触及最适合于个体的物质。 最后,人类除了属于一个由彼此平等的野蛮人构成的准社会之外,不属于其他任何东西;因此,一个永久性的专制政权终止了历史循环。 《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一部分中描述的多数派的专制、选民呼声的专制,是个人主义已经取得的胜利。也就是说,是没有个性和人格的人类获得的胜利。[270]选举的那一刻迫使个体放弃为其所特有的东西,迫使他在那一刻成为一个“部件”,或者是一种你能想象出的抽象概念(一个人=一种意见)。通过这种方式,新形式的专制与选举完全不相矛盾。人们走出束缚选举他们的专制君主,随后又重回束缚之中。[271] 在1840年,托克维尔结合了多数派的实践和法律专制与所有意见的精神和思想压迫——其最终会形成永远静止和统一的局面。如果,正如他所言,“仅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情绪和观念被更新,人的心胸变得更宽广,思维得到进一步发展”[272],那么在民主国家中,共同行动和生动性将消失: 难道你没有发现意见分裂的速度比财产分割还要快,每个人将自己封闭在他自己的头脑之中,就像农场劳动者在自己的土地上劳作一样?……相较于他们在不平等的环境中的情况,情感渐渐变得更加个人化,很快,人类与他们的信念分隔得更远。[273] 就像一个新国家的每个居民那样,美国人必须迅速养成控制其自身的习惯[274],但必须防止这种习惯超过它的自然界限,进而转化成奴役形式: 我敢说它在围绕着我的废墟之中,对于未来的世世代代,我最担心的不是革命。 如果公民继续将自己封闭在越来越狭窄的小型的本国利益循环中,并不断被鼓动而没有得到喘息之机,你会担心他们最终会变得对这些主要的、强大的公众情绪无动于衷——虽然这些公众情绪会激怒他们,但也能够开发和更新他们的思想。当我看到所有权变得如此机动,对所有权变得如此渴望和热爱,我无法阻止自己担心人类会走到这一步——将每个新理论视为一个威胁,将每个创新视为一个不合时宜的麻烦,将每次社会进步视为革命的第一步,他们将会因为恐惧而彻底拒绝前进,他们将被牵着鼻子走。我承认,我担心他们最终会允许自己沉溺于对眼前的享乐的怯懦的热爱,他们对自己的未来以及子孙的未来所拥有的兴趣将会消失,他们会更愿意无力地跟随他们的命运,而不是在必要的时候积极地努力改变它。 你相信新的社会每天都在改头换面,而对于我,我担心它们最终会被一成不变地固定于同样的机构、同样的偏见、同样的道德观念,以至于人类停止前进的步伐并受到限制,以至于思维不断倒退并不能产生新想法,人类会因为孤独和枯燥乏味的运动而筋疲力尽;甚至于,即使人类在不断运动,也再无法取得进步。[275] 革命扰乱了社会活动;它们突然爆发,并轻易让社会产生不可预知的变化;它们最终摧毁个人财富。因此,似乎只有一无所有的穷人支持革命。民主国家所寻求的与之相反,因为它们需要一种宁静、平和的氛围,这样它们的成员能够全神贯注于所有追求个人幸福和家庭幸福的活动。[276] 托克维尔提到,在民主国家中,因为人类不再因为社会等级、阶级、团体、家族的关联而联系彼此,他们只是过于倾向于关注他们自己的特殊利益,他们总是太容易只考虑自己并退缩到狭隘的个人主义中——这种个人主义遏制了所有公共美德。专制完全没与这种倾向作斗争,专制使它成为不可抗拒的事实,因为专制让公民们失去所有的共同爱好、所有的本能需求、所有的合作需要、所有采取共同行动的场合。也就是说,它将他们束缚在私人生活之中。他们总是倾向于分散彼此;它隔离了他们;他们彼此之间变得冷淡;它让他们变成了寒冰。[277] 因此,民主专制最终在社会中产生极度的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是不可取的,因为它宣布了死亡的静止。 身份平等,让个人思考完整的独立,其必定带领人们走向思想的无政府状态,并给人类的思想带来持续不断的变革。 这是它为自己呈现的第一个想法,一个常见的想法,乍看之下最可能产生的想法。 通过更严密地审视一切,我发现民主国家中的个体的独立性具有一定限制,这是我最初没有发现的,它让我相信信仰必须比我们最初判断得更普遍、更稳定。 那已经在引导读者的思想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想致力于进一步的研究,甚至于猜想民主的最终结果将是使人类的思想过于静止、使人类的观点过于稳定。 这些观点是如此特别、如此远离读者的想法,我必须让他看见它——只有在这样的背景中,并作为一种假说。[278] 托克维尔显然意识到这样一个观点的激进本质,并在草稿中指出: 这个想法(即民主社会状态是反革命的)与读者已经接受的观点产生了冲撞,以至于我必须一点点地说服读者,出于这个原因,我首先必须要说的是社会状态比想象的更不具备革命性。从那里开始,在潜移默化中,我得出的结论是我们有必要担心它不具备足够的革命性。这是真实的想法,尽管这在乍看之下似乎是矛盾的。[279] 伴随着这个最终转折,托克维尔的思想就其自身而言完成了自己的革命。 辩证思想 如果说民主冷漠比革命骚乱更糟糕,那么政治问题突然地转变了方向。因此有必要将它重新引入社会变化、想法沟通、思想运动中,而这些并不意味着革命。事实上,尝试避免革命是没有必要的,甚至在托克维尔眼中,短暂的无政府状态也胜过永久的秩序。[280] 作者辨别了立法的不稳定性,其涉及次级法律和影响宪法基础的不稳定性。后者引发革命并导致社会破裂[281];另外,前者是思想的活力的象征。那么,怎样才能在创造第一种不稳定性的同时避免第二种不稳定性?我们如何能够在同一时间实现思想和情感的循环以及思想和情感的讨论与共享? 鼓励人们沟通、相互了解、交换意见,是政治哲学的主要任务:“因此,在民主国家中,立法者的伟大目标必定是创造迫使人们相互进行交流的共同事务……如果不是为了思想和心灵的联系与沟通,那么社会对于理性生物而言有何作用?”[282] 对立原则之间的斗争引发热评和思想运动。它有时会产生障碍,但它确保了能够滋养社会的思想和情感的传播。 托克维尔给凯尔戈莱写道: 我将这个世界中的人与一名旅行者作比较,后者不断朝着一个越来越严寒的区域走去,并且他随着不断前进而被迫移动更多。灵魂最大的弊病是冷漠。为了对抗这个可怕的恶魔,他不仅必须通过工作保持思维的活跃,而且必须保持他与他的同伴的联系和保持与世界的往来。在这个时刻,继续依靠已经获得的物质生存对我们而言是不允许的,我们必须不断努力尝试获取,而不是依靠那些会很快蒙蔽我们的想法。但我们必须不断地接触,不断地观察我们已采纳的想法和没有采纳的想法之间的斗争,不断地观察我们在青年时期的想法、社会状态所促成的想法和随着时代的到来而形成的舆论之间的斗争。[283] 这种思想的运动和冲突可能有淹没于冷漠、个人主义、对幸福的痴迷之中的危险,这是民主最初的产物。 占据《论美国的民主》大量篇幅的“民主怪物”是仅进行到一半的革命,其将自由原则遗忘,其完全被抽象平等原则的理性特质所迷惑。[284]这种“民主怪物”产生了一种政治哲学,它完全基于社会、物质和政治条件——这些条件致力于促进和确保这样一种哲学的存在,但它无法提供否定这样一种哲学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只能通过政治实践探询这种可能性。 因此托克维尔向往以某种方式终结法国大革命,与此同时,不能遗忘友爱是自由和平等的果实,也是自由和平等之间的恒定张力的果实,就像1789年的大革命那样。 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谈及: 毫无疑问,1789年是缺乏经验的,但它也是慷慨、积极、刚强和伟大的,它是不朽的回忆;在此期间,如果人们领会它,他们的前途将转变为令人羡慕和尊敬的,而我们自己也早已消失。随后,法国人将因为他们的理由、因为他们相信自己是平等自由的而十分自豪。因此,在各处的民主机构中,他们设置了自由制度。[285] 对于以1789年为代表的特别时刻——自由与平等在瞬间的伟大联合,托克维尔想展示并且似乎已经用他的一生展示了一种准宗教式尊重、一种从未被否定的信仰。在这方面,圣伯夫与博蒙分享了以下轶事。 我总是很难谈论托克维尔,你应该注意到这一点;并不是说我没有把他放置于相隔很远和很高的位置,而是在我看来,他没有完整地完成他的朋友们允许他使用并提供给他的整个构思。然后,在最开始和最近发生的事情的很久以前,在我和他之间存在某种核心差异;他具有一种宗教本性,也就是说,即使是在思想领域中,他也有一个特定的宗教,一种特定的信仰。有一天,在瑞卡梅夫人的晚宴上,我发现他因为一个关于1789年的玩笑而不高兴。我察觉到了这一点。我承认这种精神状态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而不仅仅是吸引我,尽管我们之间有友好往来,但我与他(的关系)总是立足于相互尊重而不是立足于友谊。[286] 对托克维尔来说,历史可以被定义为抽象与具体之间的斗争,即自由和平等之间的矛盾。因此,政治科学的目标是维持这两种现行原则的恒定张力,只有这样平等高于自由的垄断才不会存在——这种垄断将导致专制,而平等也不会因为过度的自由而存在陷入无政府状态的风险。在这个问题上,它是1789年大革命衍生的问题。 对托克维尔来说,自由是一种激情[287],它是不断变化且无法定义的。[288]它属于心灵的指示。而根据帕斯卡尔的划分,平等属于头脑的指示。 当托克维尔在写给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信中提到,“我喜欢体验自由,喜欢凭直觉和理性感受平等”,他只是以另一种方式表达了他的思想的主要元素。对平等的体验通常是一种理性的、内心的本能。相反,自由是一种激情、一种情绪。[289] 自由是一种独特的感情,它是无法传达的;它代表了人类,因为在下注、挑战、犯错误和重新开始的过程中,它是难以说明的、不完整的,它总是在进行中、总是被不断定义。就像你过你的日子那样,自由必须永远不停止创造。真正的民主是每个公民都有参与定义自由的平等权利,这种定义往往是复杂的、无秩序的和冒险的。上帝确定了通向平等的道路,而通向自由的道路是由人类开拓的并且其往往因为国家的不同而不同。 平等是抽象的、理性的,总是与它本身一致;平等是推论的,而自由是归纳的;平等是触手可及和明确的,而自由是复杂而短暂的。 专制的民主政权创造了一种头脑高于心灵、平等高于自由的令人无法忍受的、毫无限制的主导地位。随后,面对什么可以被定义和什么是明确的,面对平等,自由消失了;平等原则具有独占优势。这就是哲学不惜一切代价所必须避免的。这也构成了《论美国的民主》的最终目标,正如托克维尔在初稿中指出:“毫无异议地允许采纳单一社会原则所带来的危害是社会的专制趋势。这就是我想在本书中呈现的总体概念。”[290] 如果在历史计划中,自由原则必须被介绍为平等原则的平衡量,那么,严格地说[291],在政治世界中,思想斗争存在于两个伟大的普遍性原则之中,对托克维尔而言,它们被称为民主主义和贵族主义[292];其中一个旨在集中公共权力,而另一个旨在分散它。[293]一旦自由的情感消失或是处于即将消失的严重威胁中,托克维尔被迫构想那些能够为自由的存在创造必要条件的机构;他希望的是它们能够引起那些存在消失危险的感情。对他来说,自由在未来将是政治艺术的产物。因此,如果社会状态让人们彼此之间渐行渐远,那么社会状态必须把他们团结起来[294];如果社会破坏了激情并且趋于不再促进利益之外的任何东西,那么政治状态必须致力于保持激情[295],远离经济利益。[296] 与国家力量相对立的社会力量、与政治力量相对立的社会也必须存在。正如我们所知,对托克维尔来说,达到这种形势的理想媒介是具有贵族主义特色的协会、[297]机构——其反对民主主义多数派特有的无限权。 然而,托克维尔的理想政体不是混合政体。因为人们总是会尝试根据同一原则调整社会和状态,所以一个占主导地位的原则将永远存在。[298]但是,为了避免进入专制和无限权,换而言之,为了避免进入最终的平等(一个人等同于另一个人)的暴政,对立原则也必须始终存在。 自由主义的传统结构,如三权分立、权利的观念、出版自由和联邦制,为托克维尔所用,直到他能够利用它们达到那个目的。 《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想让民主政治利用一种长期当选(或者是永久性地落到实位,就像君主政体那样)的政权对抗一种强大的立法权,这让人想起了孟德斯鸠提出的平衡机制和平衡量。但是托克维尔要求,在每种政权内,集中度通过分散性行为得到平衡。如果第一个议会是由普选制选举产生的,那么第二个议会必须由间接的选举方式产生。如果政治权力必须集中,那么行政职责必须被分散到同等程度。陪审团在人们的教育上产生了奇妙的作用,但它必须受到法官的控制。多数派的过激行为——民主政体中始终存在的威胁,是贵族协会的产物所反对的。同样地,存在反对贵族协会所有者的工人协会,反对国家、社会等等。 相反的例子在本书全文不断增加,并且从纯粹的政治领域延伸到思想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科学、文学、艺术的发展最有利的时刻,”托克维尔就这一点进行了详细说明,“是民主主义开始闯入贵族主义社会。在那时,你必须在秩序中运动。在那时,人性发展的速度非常迅速,但就像战场上的军队那样,它没有打破阶级和纪律也没有损失丝毫热忱。”[299] 《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在孟德斯鸠的作品中发现了这个观点[300];反对三权分立的观点最终相当于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对立,其在托克维尔的作品中指的是民主主义与贵族主义的对峙。[301]但是,孟德斯鸠的问题是,他提出的内容就像他之前所有的政治哲学那样是纯粹的政治专制,而托克维尔首次指出了一种全新的没有名称的专制,但它从政治权力延伸到道德观念、从习惯延伸到思想,它渗透到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的各个方面。[302] 没有诀窍或者最终解决办法,没有公式使我们能够超越这种对立体系。这些关系是持续紧张的、多变的和有活力的。托克维尔通过采纳每种情况中的最佳方法、通过保持一种不稳定的平衡状态、通过在疑问和不确定性之间前进,并且在马尔泽尔布或罗耶-科拉尔的才能的帮助下[303],以这种方式推进了这两种深不可测的事物之间的关系。 ﹡﹡﹡﹡﹡ 政治哲学的目标是在公民之间产生那种能够摧毁或者拯救社会的情感,产生抽象与具体的、自由与平等的、理性与感性的辩证思想,从而产生小型的、持续不断的革命。[304] 根据托克维尔的观点,自由不能通过服从法律以一种消极的方式被定义,而法律是两种稳定且同样强大的政党之间的妥协与斗争的产物。而《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生活在这样一个世界中——两大政权之一可以彻底消失,最好的法律能够与类似于自然状态的社会条件共存,法律自由能够与政治专制及思想专制相伴而行。 对托克维尔来说,人类是历史中最重要的参与者。他是一个浩大的工程中的一部分,他自己必须坚持每一天的工作。虽然一艘船的领航者不能决定风向或波浪,但是他能够升高或者降低船帆,他指引着他的船舶。他是一个着眼于过去和未来的人,但他不能从历史中学到太多东西。过去没有给现在提供指导或者解决规则;它提供了观点,但没有提供原因;它创造了情感和信念,但没有创造法律;它发展趋势,它要求审慎,但它无法提供判断。 种族的历史也无法为现在提供解决方案,就像《论美国的民主》无法声称其能够为法国或者欧洲人民提供一种民主理论。托克维尔说,它实质上不是模仿美国的问题,它是了解美国的问题。至于其他方面,人类的命运仍然永远掌握在他自己手中。 爱德华多·诺拉 圣巴勃罗大学 马德里

注释


[1]于1832年1月20日在华盛顿写给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的信。这封信属于耶鲁大学手稿全集(耶鲁大学托克维尔全集——后文引用为YTC——分类为BIa2)。读者可在前言中找到关于这一版本所使用的缩写和符号的完整列表。 [2]摘自与凯尔戈莱的通信[1835年](OC,XIII,第一卷,第374页),但也有可能是写给其他人的。 [3]托克维尔家族的庄园和城堡距离瑟堡15千米。托克维尔家族的起源可参阅G-A. 西蒙撰写的《克拉雷尔征服英格兰的时代和他们的后代克勒雷尔·德·托克维尔家族》(卡昂:下诺曼底印刷公司,1936年)、《克勒雷尔、朗潘庄园主、托克维尔、克洛伊、利涅罗勒的家谱史》(卡昂:奥赞印刷公司,1954年)。 我想在这里介绍托克维尔在创作《论美国的民主》之前的生平经历的主要特点。相关详细信息,参考自R-皮埃尔·马塞尔撰写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政治文章》(巴黎:费力克斯·阿尔坎出版社,1910年);安东尼·勒迪耶撰写的《正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巴黎:佩兰出版社,1925年);J-P. 迈耶撰写的《大众时代的先知: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研究》(伦敦:J. M. 邓特父子出版公司,1939年);安德烈·雅尔丹撰写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巴黎:阿谢特出版社,1984年);休·布罗耿撰写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一生》(康涅狄格州纽黑文市:耶鲁大学出版社,2007年)。 [4]法国大革命后,行革命历,“热月”相当于7月19日至8月17日。1794年7月27日即为“热月九日”。 [5]德·罗桑博先生在1794年4月20日被送上断头台;马尔泽尔布、德·罗桑博夫人、杰-巴普蒂斯特·德·夏布多里昂和他的妻子(罗桑博家族最大的女儿)都在翌日被斩首。 [6]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于1861年1月在《当代基督教经济学杂志》上以“恐怖的经历”为标题发布了其父亲的部分回忆录,描述了马尔泽尔布的囚禁与处决,其在1901年以小册子的形式再版。 [7]托克维尔在找工作的时候,他的父亲为他写了一封推荐信,他在信中阐明: 我的小儿子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想成为一名法官。他刚刚完成了他的法律学位并取得了一定成绩,我恳求阁下支持他开拓这一事业。他的家族先辈会迫使他满怀热忱地履行这一职责。作为德·罗桑博和德·马尔泽尔布先生的重孙,如果他在天赋上不及他们,他至少会尝试在道德品质方面向他们靠近,尝试具备一名优秀法官所需要的品质。若能在你的支持下开始这一事业,他必定欣喜若狂。 上述内容摘自一封写于1827年1月15日的无指定收件人的信。感谢凡尔赛宫图书馆允许我查阅相关文档。 [8]托克维尔以一种不会使马尔泽尔布蒙羞的姿态结束了他的政治生涯。在路易斯-拿破仑·波拿巴政变时期,托克维尔和他的同事们一起被捕,他在温森斯的监狱中收到了释放命令。他立即写信给当地长官:“我刚刚收到了释放命令。我从未乞求重获自由,我也从未授权任何人替我乞求重获自由;因为释放命令不包括我的所有同事,而我们出于同样的原因被拘留并以同样的方式被关押在同一所监狱中,所以我有理由相信它本是不属于我的。无论如何,我不能从中受益,因为我只想和我的同事们一起离开这里。”1851年12月3日,写于温森斯。感谢巴黎历史图书馆允许我查阅相关文档。 [9]据安德烈·雅尔丹所说,埃尔韦在法兰西帝国时期是阿图瓦伯爵的秘密代表(《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16页)。此书中还有一章介绍了他作为地方长官的经历(第18页至第39页)。 [10]亚历克西的父亲似乎满怀热忱地履行了他的职责,但他并非没有表现出对皇室命令的抵触情绪。比如说,他在1814年组织了大量即将应召入伍的年轻男子结婚,他对此毫不避讳,很难有人会忽略这一行为。安托万·勒迪耶:《正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第34页。 [11]长子希波吕忒出生于1797年10月1日,并于1815年7月1日开始了军事生涯。他曾以上尉军衔参加西班牙远征队,并在1830年10月15日离开军队。在与埃米莉·埃夫拉尔·德·贝莱尔结婚之后,他花了大部分时间发展其位于孔唐坦纳克维尔的资产。 爱德华生于1800年,在1816年进入军队,但由于健康原因不得不在1822年离开军队。在1829年,他与亚历山德琳·奥利维耶结婚——其在瓦兹博日拥有大量资产。托克维尔对他的儿子雷内和休伯特有特别的感情。(安德烈·雅尔丹:《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46页至第50页) 亚历克西生于1805年。 [12]在勒叙厄尔于1822年9月13日写给爱德华的一封信中,我们可以了解关于秘密协会的内容: 现在是时候对付他们了。整个欧洲都被这该死的种族“感染”了。摧毁这种病菌似乎是不可能的,但我们必须采取有力的手段阻止其蔓延。这场灾祸的领导必须被关押在位于西伯利亚的隔离医院中;在那里,他们将被强行隔离数年,而不是数天。我相信没有人能够离开那儿。他们会毒害彼此、杀戮彼此、毁灭彼此。(YTC,AIV) [13]托克维尔城堡图书馆的目录创建于1818年,其中有名望的人士包括:蒙田、拉布吕耶尔、洛克、培根、丰特内勒、教皇、莫雷利、孟德斯鸠、托马斯·莫尔、布丰、科奈、拉辛、莫里哀、伏尔泰、普鲁塔克、格劳秀斯、休姆和波舒哀。(YTC,AIe) [14]在1822年的一次家庭庆祝活动中,勒叙厄尔神父用下列诗句向德·托克维尔伯爵夫人描述她的儿子: 您的小儿子就像古希腊雄辩家德摩斯梯尼那样睿智,他将出现在历史的舞台上:为了证明他的成功,伟大的亚历克西的名字将被刻入[学院的]历史。 让我们拭目以待,这当然是最明智的决定;让我们恢复精神,等待明年到来。 在明年,君主政体将重建根基,自由派将消失;而宝座之上的我们的国王,最终会成为王国的主人,将会治愈我们的所有伤痛。 当公牛排成两排前进,耕作会进展得更加顺利……(节选自勒叙厄尔在1822年8月25日写给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的信件,YTC,AIV) [15]在“七月革命”之后的几周中,托克维尔曾后悔没有因为最初的冲动展开军事生涯:“我越来越后悔没有按照我年轻时的想法进入军队”——他在1830年8月3日向他的朋友查尔斯·斯托菲尔斯坦白道。 军队中的人也会蒙羞,但他们有很多重新站起来的机会,而我们没有。如果外国人想第三次入侵法国,那么只有拿起军刀为法国而战的想法能够将我唤醒,能够让我远离围绕在我周围的厌恶感。对国家独立的热爱,对国家崇高地位的热爱,是唯一仍然能够让我的灵魂深处产生共鸣的情绪(YTC,AVII)。 [16]勒叙厄尔神父在1822年9月14日写给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的信(YTC,AIV)。同样的观点出现在一封日期为9月16日的信件中:“一个与众不同的天才被闷死在头盔里将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啊!” [17]这些信件被归纳在《全集》第13卷的两大本书中。 [18]在1829年,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发表了关于本国法的建议的小册子,并将其命名为《省级章程》。关于这一点,儿子的想法并非父亲的那些想法,但它们的某些部分是相互呼应的。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1847年发表了《路易十五统治时期的哲学史》(一、二册),在1850年发表了《路易十六统治时期的研究》。这两部作品与亚历克西斯·德·托克维尔仍有一定关系。 [19]他在学校完成的两篇作文被保留下来:《狄摩西尼的颂歌》和《口才对于人类的重要性》。他撰写的《希腊的语言艺术进步》产生了一定影响。在1822年,埃尔韦送了一本关于贺拉斯的作品(《贺拉斯的歌剧艺术》,一、二卷)给他的儿子,并在书中致辞:“送给我的儿子亚历克西,于1822年9月5日。他在这一天获得了修辞学荣誉奖——这是他获得的第一个拉丁语翻译奖、第二个法语作品奖、第四张奖状。德·托克维尔伯爵,于1822年9月5日写于梅斯。”《伯纳德·沃维奇》,目录第1069项,1986年12月。感谢耶鲁大学的图书管理员马乔里·G. 怀恩,在他的帮助下,我才获得了该信息。 [20]他在发表了《利用时效的收购行为》《撤销或者无效的行为》这两篇文章之后得到了他的学位。节选自安德烈·雅尔丹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70页。 [21]乔治·W. 皮尔森在《托克维尔和博蒙的美国之行》(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38年)一书中指出博蒙的影响的重要性,其甚至比《法美评论1》(1936—1937年)第307至316页的《自由主义者古斯塔夫·德·博蒙》更早指出这一点。最近,西摩·德雷舍在《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社会改革》(纽约:哈珀出版社,1968年)一书的附录中坚称博蒙的作品对于认识理解托克维尔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第201至217页的《托克维尔与博蒙:集体研究的理由》。在爱德华多·诺拉编辑版本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自由,平等,专制》(马德里:戈塔出版社,2007年)一书的第73至99页,克里斯汀·邓恩·亨德森在《博蒙与托克维尔》中同样提到了这一点。 [22]罗斯·普里亚·德·拉博拉迪尔被当地居民称为博蒙拉特尔的“上帝”。她的坟墓上刻着:“她在生前是穷人的母亲。” [23]一个没有工资且职责定义模糊的职位。 [24]于1827年7月23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OC,XIII,第一卷,第108页)。 [25]摘自托克维尔写给博蒙的批评他的演说风格的便条(YTC,CIVa)。 [26]“我们必须公平地评论德·托克维尔先生,他坚持自己的信念和能量;他是一个思维至上的人,他缺乏热情,在他那冷冰冰的外表下,他始终遵循着自己的逻辑观点;因此他的演讲有一种寒冷的光辉,就像冰雕一样。但是德·托克维尔先生在情感上所缺乏的正是他的朋友德·博蒙先生大量拥有的;而这两个形影不离的伙伴,一起观察了他们的旅途上的、他们的出版物之中的、下议院里的每一个角落,尽可能以最好的方式相辅相成。一个是严肃的思想家,而另一个是圆滑的人,他们走在一起就像是一瓶醋和一瓶油。”海因里希·海涅:《德国与法国》(巴黎:卡尔曼·利维出版社,1881年),第313至314页。 另一个同时代的人说:“古斯塔夫·德·博蒙是一个活跃而亲切的人;他有着坚实的品质和充沛的精力,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恩惠和愉快。相反的,托克维尔是一个冷淡而沉默寡言的人,他对自己的控制甚至达到了预测自己的行为和人际关系的地步。”路易斯·帕西:《布洛斯维尔侯爵》(埃尔勒:查尔斯·赫里斯出版社,1898年),第107页。 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但在《论美国的民主》的正文之前),我们会更好地理解博蒙在他的朋友的作品中发挥的决定性作用。 [27]节选自1828年10月5日的信函,《与博蒙的通信》(OC,VIII,第一卷第71页)。一年后,托克维尔在给他的朋友的信中写道:“我认为我们现在是紧密相连的,这是生命上的关联”(同上,第89页);以及在不久之后: 历史上有一些很好的作品仍然可以成为我们共同努力的目标。不言而喻的是,我们必须发展我们的政治家的潜力。正因为它是人类的历史,特别是那些在世界上已经领先于我们的人的历史,我们必须研究它。(节选自1829年10月25日的信函,同上,第93页) [28]我们有托克维尔对1829年4月29日和1830年5月29日的讲座备注的注解,其主要谈论了查尔曼大帝和封建社会。托克维尔也知道其他讲座的内容。 [29]节选自1837年3月22日写给里夫的信。(OC,VI,第一卷第37至38页) [30]博蒙用几乎相同的词语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当我出生的时候,一个有1 500年历史的社会秩序终于瓦解了。[……]从未有如此巨大的毁灭出现在人们眼前。从未有如此巨大的复兴刺激人类的天赋。一个全新的世界出现在旧世界的碎片之上;灵魂躁动不安,情感剧烈燃烧,思想不断运作;整个欧洲发生了改变。[……]舆论、道德观念、法律被急速的旋涡席卷而过,以至于新体系几乎无法与那些已不再存在的体系区别开来。[……]主权起源已被取代;政府原则已经改变;一种新的战争艺术被创造,新的科学得以创建;种种新形势使得人本身变得不那么强有力了;世界上最伟大的国家让年轻人担任领导者,而老人则被逐出公共事务领域。[……]没有经验的士兵击败了身经百战的战争队伍;刚刚走出校园的将军们推翻了强大的帝国。[……]人民的规则被庄严宣布;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么强大、这么显赫的个体。每个人都冲上了舞台,命运之门似乎已向所有人打开〔节选自《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巴黎:查尔斯·戈瑟兰出版社,1835年),第一卷第39至40页〕。 [31]节选自博蒙未公开发表的关于七月革命的回忆录(YTC,AV)。博蒙总结了自己关于革命的思想,如下所示。 中产阶级是执行革命的人;但共和党,一个招募各阶层人士的政党,领导它并决定了它的结果。我将对此做出解释: 企业家、商人、公司负责人、小私有者等被内阁和国王领导的政府激怒,他们知道自己不想要这样的政府,但他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样的政府来取代它。他们大吼宪章万岁是因为宪章被亵渎。他们想要的是政府所不想要的。 他们对工人们说:“你将失去工作,言下之意是,如果这种不合法的国家状态持续下去,你将无法继续生存。” 他们没再说什么。而那实际上是在说:推翻它;由于单靠武力能够摧毁它,那也是在说:甚至使用武力。但是,为了带领工人们发动攻击而走在行军队伍的最前方不符合爱好和平的商人与安宁的企业家的习惯。 当该政府走到尽头时,随之而来的是这些人用十年时间创建的一个新政府。在这个天助自助者的社会中,他们的力量突然爆发在报纸上、在选举中、在对政府官员的袭击中,其表现得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强大、更大胆。其大都由开明的、有进取心的人士组成,他们的原则不易发生改变,他们准备为自己的神圣事业献出生命,他们成为民众的领导人;而当这些人带领民众获得胜利,他们就是民众的主人;他们从一开始就是这股力量的主人。这就是一个君主共和国如何在一个抵抗君主立宪制政体的阶级的领导下获得多次胜利并开始运转的过程。 [32]路易斯·帕西,《布洛斯维尔侯爵》,第130页。 [33]这是博蒙在未公开发布的回忆录中提到的见解。托克维尔在写给他的哥哥爱德华的信中也提到了这一点(安德烈·雅尔丹,《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83至84页)。 [34]托克维尔用这种方式描述他的感受:“因为一些共同的原则和千年以来的家族纽带与保皇派联系在一起,我发现自己以某种方式与这一方存在关联,尽管他们的行为对我而言似乎通常不是很光荣的,并且几乎总是奢侈的。我不得不因为他们的错误而深受其苦,并始终用我所有的力量谴责他们。”节选自1831年10月18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 [35]埃尔韦似乎担心新政府因怀疑他曾效忠于波旁家族而打开他的信件。在托克维尔在美国旅行期间,他请求他的嫂子亚历山德琳确保他的父亲能够准时而完好地收到他的信件。于1831年10月18日写给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夫人的信(YTC,BIa2)。 [36]节选自1830年8月26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YTC,AVII)。托克维尔在1830年8月16日第一次宣誓。 博蒙的行为证明了他想远离这一刻的争论。因此,他反对不针对那些在7月27日、28日、29日掠夺巴黎的人适用大赦原则的政策,他决定不参加审讯,在他看来,那些审讯是因大赦所涵盖的事实而引发的。他针对这个问题写了一份报告,并于1830年9月14日在国王的面前为其辩护(YTC,AV)。 [37]节选自1830年10月17日写给亨里翁的一封信的草稿。(YTC,AVII) [38]参阅OCB,V,第15至16页。年轻的托克维尔也许跟夏多布里昂谈论过他的美国计划。在1830年8月26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一封信中(YTC,AVII),他是这样评论它们的:“如果我被迫放弃我的事业,如果没有什么让我必须留在法国,我决定逃离闲散的私生活,再次花几年的时间做一名繁忙的旅行者。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游览北美。我会去那里看看什么是伟大的共和国。我唯一担心的是,在此期间,法国将成立一个共和国。”监狱系统的研究是“一个非常冠冕堂皇的托辞,其让我们显得尤为有利于政府的利益,不管它可能是什么,其让我们相信它的善意能为我们带来回报”。于1831年10月11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YTC,AVII)。 [39]参阅注解:监狱系统与内政部长先生赋予的使命MM。《古斯塔夫·德·博蒙与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巴黎:H. 福尼尔出版社,1831年)。 [40]于1830年12月4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YTC,AVII)。但是,在大概可以追溯到1835年的一封信中(OC,XIII,第一册第374页),托克维尔证实了正好相反的观点:“在我去美国之前,我没有萌生写书的想法,但当我到达那里,我想我应该写一本书。” 托克维尔的信件必定采取了一定的预防措施。作者非常清楚地考虑了收件人的具体情况。因此,他有时会给通信者们写一些他们所期望的内容,对他最亲密的朋友隐瞒某些信息,与熟人分享某些信息,等等。 [41]古斯塔夫·德·博蒙:《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I,第2至3页。 [42]路易斯·安德烈:《神秘的德·弗歇尔男爵夫人》(巴黎:佩兰出版社,1925年),第261至262页。关于弗歇尔事件,我们也可以查阅马乔里·鲍恩的《索菲·道斯丑闻》(纽约:阿普尔顿出版社,1935年);以及埃米尔·勒叙厄尔的《最后的康德》(巴黎:阿尔坎出版社,1937年)。 [43]博蒙写给他的上级的关于德·弗歇尔男爵夫人事件的部分信件,由拜内克图书馆保存,所属分类为CIf。 [44]YTC,BIf 2.9中保存的几页笔记。 [45]这不是重新详细地设定美国行程的地方。此外,它不可能在这个问题上对乔治·W. 皮尔森的《托克维尔和博蒙的美国之行》(纽约:牛津大学出版社,1938年)加以改良。我提到这部作品是为了向皮尔森先生致以深深的感谢,感谢他在那时专心致志地回答我的问题,感谢他在我的工作期间不断慷慨地给予鼓励。 [46]“处理一切事情的报纸确实已经报道了我们的到来,并表示希望我们能够在各处得到积极的协助。结果是,所有的大门都为我们打开,我们在每个地方都受到了最热烈的欢迎。”托克维尔在1831年4月29日至5月19日写给他的母亲的信。(YTC,BIa2) [47]写于1831年10月30日的信。(YTC,BIa2) [48]在1831年5月18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托克维尔请求他把同样的问题拿给伊利·德·博蒙。他也让沙布罗尔把基佐的关于罗马社会和中世纪的演讲稿寄给他。 [49](YTC,BIa2)段落中提到的是夏多布里昂。在1825年,托克维尔曾写过几页文章批评夏多布里昂发表在10月24日的《辩论杂志》中的一篇文章,后者在文章中向法国推荐美国民主模式。“真正值得称赞的作品将能够向我们展示美国社会与我们之间存在的差异,”托克维尔写道,“而不是用错误的相似物折磨我们。”安托万·勒迪耶引述,《正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第93页。 [50]节选自写于1831年6月9日的信(YTC,BIa2)。托克维尔把这一段内容抄写到了他的照字母次序排列的A号笔记本中。这封信包含了本书的几个核心理念。日期为1831年11月26日的信也是写给沙布罗尔的,其中包含了关于美国司法系统的非常明确的信息。(YTC,BIa2) [51]托克维尔在同一封信中补充道:“这个民族似乎是一大群商人为了商业而聚集在一起;当你越进一步探究美国人的民族特性,你越能发现他们寻求的一切价值只是为了回答这一个问题:它能够赚多少钱?”于1831年6月9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 [52]参阅托克维尔于1831年7月26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詹姆斯·T. 施莱费尔,《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创作之路》(教堂山:北卡罗来纳大学出版社,1980年),第45页、第52至53页;乔治·W. 皮尔森,《托克维尔和博蒙的美国之行》,第126页。 [53]参阅后文。 [54]“这里没有公共权力,准确地说,这里不需要公共权力。”于1831年6月9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在1831年6月16日写给沙布罗尔的另一封信中,托克维尔写道:“至于政府,我们仍在寻找它。它并非真正存在。”(YTC,BIa2) [55]于1831年6月9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 [56]于1831年6月20日写给爱德华的信。(YTC,BIa2) [57]于1831年10月26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该信中包含了很长一段由美国宗教引发的反思。 [58]因此,他们对于南部联邦的了解非常有限。托克维尔在写给爱德华的信中认识到这一点:“在明智而愉悦地花掉我的时间之后,我准备离开美国。我对南部联邦仅有非常肤浅的认识,但是,如果要像了解北部一样了解南部,我们必须再在这里停留六个月。在一般情况下,要准确而完整地描绘出美国需要两年的时间。不管怎样,我希望我没有浪费自己的时间。”写于1832年1月20日的信(YTC,BIa2)。 [59]于1837年7月4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OC,XIII,第460页)。 [60]现存的有六份问题清单:1. 关于刑事审判的42个问题的清单。2. 关于教育的7个问题的清单。3. 6个政治问题。4. 关于城镇权利的12个问题。5. 关于道路的3个问题。6. 其他与城镇有关的问题。(YTC,BIIb) [61]我们有托克维尔的旅行笔记,但几乎所有的博蒙的笔记都丢失了。一些仅存的罕见的笔记表明博蒙的观察力比托克维尔更广泛、更细致,但其在实质上缺乏理论性。它们对于再现这对朋友的知识之旅有很大的作用。 [62]美国之旅的笔记被发表在《西西里岛和美国的游记》一书中。(OC,V,第一册) [63]比如在1831年6月29日写给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一封信中。(OC,XIII,第一册第225至236页) [64]如果我要做一些关于美国的事情,那么将是在法国,根据我从美国带回来的文件,我将会尝试做一些事情。当我能够理解那些我以前从未学过的文件,我会离开美国,这是此次旅行最明确的结果。此外,在这个国家,我做的笔记都是没有顺序或连贯性的:只有我能理解的独立构思、能够让我想起许多其他事实的独立事实。我带回来的最有价值的是两个小笔记本,我在里面逐字记录了我与美国最著名的人士的交谈内容。这些文件对我来说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但只有我才能意识到这些问题和答案的价值。直到现在,我所表达的这些与美国有关的绝无仅有的、笼统的观点已经出现在我写给法国的家人和朋友的信件中。即使是这样,这些信都写得非常匆忙,通常在轮船上或者某个洞穴中——我只能把自己的膝盖当作桌子。我会发表一些关于这个国家的文章吗?事实上,我不知道。在我看来,我有一些好想法;但我仍不知道用什么框架表达它们,并且公众的关注令我感到害怕。(托克维尔在1831年10月24日写给他的母亲的信,YTC,BIa2) 将其与节选自托克维尔于同年6月20日写给爱德华的一封信中的段落相比较: 在法国,没有人会怀疑美国是什么,而我们发现自己所处的绝佳地理位置让我们能够对其进行说明。在经过认真研究之后(研究能够让我们的头脑意识到很多观点,或是追寻到关于很多观念的线索),我们来到这里。我们一起来到这里,这样才能不断产生思想冲突。[……]无论发生什么,我们既不缺乏热情也不缺乏勇气,如果有一些障碍并不能阻止我们,我希望我们最终能够发表我们已经思考了整整一年的作品。(YTC,BIa2) [65]在发表于《与凯尔戈莱的通信》中的一封信里,但其也许是写给尤金·斯托菲尔斯的,由于安德烈·雅尔丹指出这一点,托克维尔承认道:“近十年来,我一直在想我现在该如何向你解释。关于这一点,我前往美国只是为了启发自己。监狱系统是一个借口,我把它当作一个能够让我深入美国各地的通行证。”(《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374页) 也可参阅于1830年4月21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其被转载在本书第二卷的附录五中,信中内容已预先告知历史理论即为现在的《论美国的民主》。 [66]写于1831年4月26日至5月19日的信(YTC,BIa2)。该备注随后也出现在他写给朋友的信件中。因此,在1831年6月29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件中(“保存这封信。它以后对我还有用处。”)(OC,XIII,第一册,第236页);在1831年7月16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件中(“不要忘记保存我的信件。”)。(YTC,BIa2) [67]古斯塔夫·德·博蒙:《美国信件》,第28页、第45页、第48页、第66页和第92页。 [68]古斯塔夫·德·博蒙:《美国信件》,第159页;在10月26日的信中提到“我的作品”;在11月8日的信中提到“这个伟大的作品将使我名垂千古”。 [69]在1831年8月1日写给他的父亲的信中,以及在8月2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另一封信中,博蒙已经表明他对印第安人的命运很有兴趣。同上,第105页和第110页。 [70]在1831年11月写于费城的一封信件的草稿(YTC,BIa2)。他也对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隐瞒了他的计划(写于1832年1月24日的信件,YTC,BIa2)。 [71]勒·佩莱蒂尔·德奥奈写于1831年8月16日的信。(YTC,BId) [72]节选自托克维尔于1833年2月6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雷特的信,感谢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的许可。(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写给爱德华·埃弗雷特的信,1833年2月6日。爱德华·埃弗雷特的文件) [73]于1832年1月24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 [74]于1832年4月4日写给博蒙的信。(OC,VIII,第一册,第111至112页) [75]你知道博蒙的出版物有哪些,但你也许不知道一个细节。德·博蒙先生和我共同发表的第一个关于美国监狱的作品,其实德·博蒙先生才是唯一的作者。我仅仅提供了我的观察结果和一些笔记。虽然我们两个的名字都被添加到那本书上,但是我现在能够更轻易地称赞它是一部真正成功的作品,我从未向我的朋友们隐瞒——德·博蒙先生才称得上是那本书的唯一作者。(写于1841年6月26日的信,为了支持博蒙成为道德和政治科学学院院士的候选人,其很有可能是写给米涅的,YTC,DIIa) [76]他的辩护词在OC,XIII,第一册,第321至327页。 [77]流亡于美国的想法也出现在他们的大脑中。参阅本书第二卷第1 302页的注解j。 [78]在他于1831年6月20日写给爱德华的信中,托克维尔告诫他的哥哥要有最大的耐心(YTC,BIa2)。同样的内容也出现在其于1831年6月21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件中。(OC,XIII,第一册,第235至236页) [79]于1831年12月4日写给希波吕忒的信(YTC,BIa2)。与此相反,在写于1831年8月的一封信件的粗略副本中,其也许是写给戴马西的,托克维尔指出:“我想我们无法远离内战。” [80]参阅托克维尔和博蒙就这个问题在通信中交换的意见。(OC,VIII,第一册,第119至130页) [81]感谢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的许可(普通手稿收藏[杂项],手稿科,善本特藏部),其被转载于OC,III,第二册,第35至39页。同样的观点再次出现在写给玛丽·莫特利的一封信中: 正如我先前预见到的和你在几天前宣布的那样,西部的内战已经拉开帷幕。保皇主义者也许将会取得短暂性胜利,但我可以再次预言,他们将被粉碎。有多少忠诚而可敬的血液将会流淌!我在报纸中读到了一名我认识的勇敢的年轻人的名字。他刚刚被残忍地杀害了。因此,跟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光荣和无能似乎总是相伴而行。谁能比你的雅各宾派更英勇、更忠诚,更笨拙、更不幸?我们的法国保皇主义者完全是在跟随他们的步伐。(1832年6月3日,YTC,CIb) [82]在写于1832年4月18日的一封信中。(YTC,CIf) [83]在1832年5月21日。(YTC,CIc) [84]1833年英国之旅的游记发表于《英国、爱尔兰、瑞士及阿尔及利亚的旅行》之中。(OC,V,第二册,第11页至43页) [85]于1833年7月5日写给德·皮斯尤克斯伯爵夫人的一封信(YTC,CIf)。 [86]OC,V,第二册,第36页。 [87]OC,V,第二册,第29页至30页。 [88]于1833年8月13日写给博蒙的信。(OC,VIII,第一册,第124页) [89]在《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创作》之中,詹姆斯·T. 施莱费尔详细地再现了《论美国的民主》中最重要的章节的创作过程。 [90]托克维尔写给其妻子的信,其中唯一的引语是“星期天的早上”。(YTC,CIb) [91]“手稿的原始资料。一些值得探讨的有趣的主题。”(YTC,CIIc)这份清单或多或少包含了与本书第一个计划相同的问题。 [92]YTC,CVh,第一册,第23页。 [93]YTC,CVh,第一册,第23至25页。 [94]YTC,CVh,第一册,第26页。 [95]YTC,CVh,第一册,第26至27页。 [96]在编号为“3号”的一叠草稿(被转载在CVh第一册中)上端标有以下注意事项: 各种各样的注解和重要的注解。(不能辨认的词语)一定在这里。有两章或三章新内容,我不知道该放在哪个位置。 1. 美国的伟人,特别是华盛顿的伟人。 2. 美国人的爱国主义精神。 3. 美国社会中的非物质联系。 4. 公务人员。 5. 了解共和政权的不同方法。 6. 绝对的善法(并不总是必须经过裁判)通过选民的投票赞成而赢得尊重。 7. (不能辨认的词语)对民主自由的产生所造成的影响。(YTC,CVh,第一册,第1页) [97]托克维尔在1856年9月1日写给迪韦吉耶·德·奥哈纳的信。OCB,VI,第332至333页) [98]他有可能在希瓦利埃的几封来信中了解到它,这几封信被发表在《两个世界》杂志中。参阅本版本第二卷第898页和OC,VIII,第一册,第176页,第202至203页。此外,在横渡期间,托克维尔阅读了巴兹尔·霍尔的作品。他似乎没有查阅哈里特·马蒂诺撰写的《美国社会》。 [99]请记住,1835年版《论美国的民主》是上下卷一起发表的。 [100]托克维尔与博蒙的小说的合作很可能从该小说进展的第一刻就开始了。在《玛丽》一书的手稿中,在与小说计划有关的记录中有托克维尔的笔迹。 计划。/ 它涉及一个人的塑造,比如:他在经历大革命之后会发生什么变化,他的渴求总是超过他的能力(但是不能带有任何嘲笑,也就是说,你想要塑造的这个人实际上拥有伟大的灵魂、卓越的精神,他的目标高于同一时期的人类);这个人,从不满足于自己的命运,能够更好地理解这个世界上的人类幸福,能够看到自己的错误和分辨幸福生活真实存在的程度,已经不能得到它且已经不适应这个社会。他随后艰难而冷静地审视自己;他开始确信,他将无法达到自己所渴求的第一个目标,不再能够感觉到自己达到另一个目标的愉悦感,他毫无热情、毫无绝望地回到荒野之中,他有强大而宁静的灵魂,能够判断它的不幸与屈服的伟大之处。 也许在这里,你需要使用快速的和雄辩的摘要重述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事实和现实中不可能出现的事实,他观察到实际中的一切,但他能够在他的想象、他的发现中更好地认识它们并屈服…… 你不能让他在欧洲尝试爱情。他将在美国重获爱情,就像溺水之人得到一根救命稻草,但他仍旧失去了它……(YTC,CIX,以及OC,VIII,第一册,第131页) [101]在《玛丽》的手稿的边缘里,托克维尔用铅笔写下评论。托克维尔特别指出其不幸与阿达拉存在相似之处:“事实上,这与阿达拉有很大的相似性,你不能对此视而不见”(《玛丽》的第二卷第151页);“在这里再次出现,你必须注意奥布里神父。也许是我错了。好好想想吧”(《玛丽》第二卷第152页);“再一次,注意这里的阿达拉”(《玛丽》第二卷第156页)。 [102]因此,在小说手稿中有博蒙写给托克维尔的附注。 给托克维尔的注意事项。 这里有两个段落会让人联想到夏多布里昂,尽管我已经尽量避免此类情况出现。它们分别在第6页和第20页。我在这里提供了夏多布里昂的段落,这样你就可以看看我是否有必要删除我的段落。 “旅行者的幻想是一种心灵的圆满与精神的空旷,其让你享受你所处的平和状态。它让我们通过思考打扰上帝赋予我们的幸福;灵魂是平静的,而精神是不平静的。”(参阅《航行》,t. 6,第112页) “我随意地从一棵树走到另一棵树、从左边走到右边,我告诉自己:这里没有需要遵循的道路,没有城市,没有狭窄的房屋,没有总统、共和国、国王。”(参阅《关于革命的历史文章》,t. 2,第417页;YTC,CIX;和OC,VIII,第一册,第145页) [103]参阅第84页的注解a。 [104]塞奇威克在美国代表团驻巴黎办事处遇到了托克维尔,并向他介绍了几本对他有用的书。他在1833年11月和12月、1834年1月和2月的日志中提到他连续几次与托克维尔见面(第28页、第29页、第32页、第79页、第85页、第98页)。参阅塞奇威克·西奥多三世:《巴黎日志》第三卷,1833年11月至1834年7月,第80至81页、第85页。塞奇威克家族文件,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 比如,在1834年1月20日,塞奇威克指出托克维尔发现“俄国和美国[……]是仅有的拥有未来的强国。这两个国家在不断增强势力——其他国家没有变化或不断缩减”(第80至81页)。 你会在第85页中发现(1835年1月24日,星期五):“今天和昨天都与托克维尔一同前往公使馆,并在那里向他展示[原文如此]可能对他有帮助的书籍。”在第98页(1834年2月8日):“托克维尔找我谈论了关于美国的十多份资料。”感谢马萨诸塞州历史学会的许可。 托克维尔也依赖于另外两名身处巴黎的美国人的协助:爱德华·利文斯顿,美国驻巴黎代表团长官;纳撒尼尔·奈尔斯,代表团秘书。 [105]参阅OC,VIII,第一卷第141页;以及安瑟洛夫人的《1824年至1864年的巴黎沙龙》(巴黎:当蒂出版社,1866年),第79页。博蒙的一个名叫盖里的朋友是否阅读过部分手稿呢?在包含了关于临别的章节以及包含了关于社会国家的章节的封面套纸上标有此评论:“副本被寄给了盖里。” [106]在1833年8月30日写给斯帕克斯的信中,托克维尔提出了一个非常相似的标题。(YTC,CId) [107]《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交谈》(伦敦:H. S. 金公司,1832年),第一册,第2页。在《玛丽》一书的序言中(第8页),博蒙沿用了合作作品的原标题并表示:“德·托克维尔先生描述了体系,我尝试描绘道德观念。” [108]“戈瑟兰问我作品的标题是什么。我此前甚少考虑这个问题,因此我感到非常尴尬。然而,我回答道,按我的想法会将该书命名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统治》。自那以后,我回想过它,而我发现这个标题很好。它明确地表达了这本书的总体思路。我还能对它评价些什么呢?”(OC,VIII,第一册,第141页) [109]1834年10月18日的信件,其被转载在CVh,第二册,第55至56页:“我们没有你的作品的标题,而我昨天忘记了问你。我们无法在没有标题的情况下设置页面。” [110]利昂·福彻,《论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由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先生撰写》(未出版),《法语速递》,358,1834年12月24日。 [111]根据不同的来源,分别在1月23日、27日、31日出版面世。 [112]这是贾里德·斯帕克斯在1837年6月6日写给托克维尔的信中提到的观点(YTC,CId)。斯帕克斯为了美国版《论美国的民主》的序言和注解与波士顿的一名出版人取得联系。当他得知另一个版本即将出现的时候,他放弃了这个计划。 [113]拉赛西·阿西尔·撒凡迪,《论美国的民主》,《辩论杂志》,1835年3月23日和5月2日。 [114]查尔斯-奥古斯丁·圣伯夫,“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时光》,1835年4月7日。圣伯夫是第一个对作品的受欢迎程度感到诧异的人,托克维尔在次日写信给他: 先生,请允许我更重视你对美国民主发表的评论之外的其他事情,那就是发现我们之间建立的关系会继续发展并变得更为频繁。我没法不相信我们之间有这么多的共同点,如果我们能够更好地了解彼此,一种智力和道德的亲密感在不久之后会在我们之间形成(信中唯一的引语是“星期三早上”[1835年4月8日],感谢法兰西学会的许可,圣伯格·德·洛万濡收藏)。 [115]在3月的最后一天,戈瑟兰向作者断言:“但在现在看来,你似乎已经创造了一部杰作。”(于1835年4月1日写给博蒙的信,OC,VIII,第一册,第151页)第二版在6月出版,第三版在年底出版。第四版和第五版在1836年出版。第六版在1837年出版,而第七版在1839年出版。 [116]《时光》,1835年4月7日。 [117]《辩论杂志》,1835年3月23日。 [118]发布者解释道:“要么我们是非常错误的,要么德·托克维尔先生在研究美国之前钻研了孟德斯鸠的作品。”〔4,第9号(1835年3月4日):第65至68页,第65页〕 所有法国媒体评论都同意这一观点。在1835年6月7日,《1834年的全国报告》是这样描述该作品的:“任何思考过欧洲社会现状的人都能够感觉到这部作品的高水准,它所描述的内容将在未来得到验证。” [119]《法国公报》,1835年2月3日和2月13日。此处引用的段落节选自2月3日发行的内容。 [120]比如《美国评论季刊》中的评论,1839年3月19日,第124至166页。 [121]参阅布莱克伍德的《爱丁堡杂志》,37,第230号(1835年):第758至766页。艺术协会的评论尤为重要:“有时是理性的,有时甚至是沉闷的[……]不喜欢它那野心勃勃的风格——它把一切都降低到理论层面——以及它意图将孟德斯鸠的长句与德·赛居尔伯爵的华丽辞藻结合在一起的自负态度”(394,1835年5月16日,第375页)。在1837年6月6日的一封信中(YTC,CId),杰瑞德·斯帕克斯告诉托克维尔那些反对托克维尔作品之中的民主论的英国评论被转载到美国刊物中,在他看来,这一事实可能会降低人们推出《论美国的民主》的翻译版本的欲望。 [122]在英国的一片批评声中,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显然与其划清了界限。托克维尔写信给他,“你是[……]唯一完全了解我的人”(写于1835年12月7日的信,OC,VI,第一册,第302页)。穆勒的评论被发表在《伦敦书评》中,第2号,1835年,第85至129页。 [123]《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巴黎:查尔斯·戈瑟兰出版社,1835年,一、二册。 [124]博蒙的小说于1835年在布鲁塞尔面世。它在1840年被翻译成西班牙语并于1849年再版,并且它在1847年被翻译为葡萄牙语。删减版于1836年在德国出版。法国发布的第二版在1835年发行,第三版在次年,第四版在1840年,第五版和第六版都在1842年发行。 [125]《评论季刊》53,第106号,1835年,第289页。 [126]弗朗西斯科·德·科尔塞勒,《美国的奴隶制度》,《两个世界》,第四系列,6,1836年。第227至246页。 [127]《辩论日报》,1835年12月6日。 [128]《玛丽》,I,第3页。 [129]博蒙写给托克维尔的信(1837年7月15日?)。(OC,VIII,第一册,第209页) [130]《法国回声报》,1835年2月11日。 [131]“关于贫困的文章”,《瑟堡学术学会的回忆录》,1835年,第293至294页。无法指出撰写这一作品的具体原因,它的灵感来自维尔纳夫-巴吉蒙特的《基督教政治经济学》,其将会在其他地方被再次提到。托克维尔曾答应撰写第二部分,但他从未写过。 [132]《爱尔兰》的注解和草稿让我们得知博蒙和托克维尔在1835年进行的英国与爱尔兰之旅的准确路线。托克维尔和博蒙在4月21日离开巴黎,在22日抵达加来,并在24日到达伦敦,他们临时住宿在船舶酒店中。他们第二天去歌剧院观看了《安娜·波莱娜》。他们开始参观英国首都,并一直持续到6月24日。从7月7日到8月9日,他们游览了爱尔兰。随后,博蒙离开爱尔兰前往苏格兰,而托克维尔前往南安普敦。后者在18日穿越海峡。在8月23日,他再次来到瑟堡。 [133]《英国、爱尔兰、瑞士和阿尔及利亚的旅程》(OC,V,第二册,第49页)。还有与夏普进行的未公开的长谈(YTC,CXIb,第一册)。博蒙的笔记中还包括了其他未公开的谈话内容。 [134]《英国、爱尔兰、瑞士和阿尔及利亚的旅程》OC,V,第二册,第49页,第52至54页。 [135]YTC,CX。 托克维尔用这种方法解释了民主原则在英国获得的成功。 总体概念。 托克维尔的不同看法[这份笔记在博蒙手中]: 英国社会中的两个元素。 撒克逊原则和诺曼原则。 撒克逊原则——民主。 英国社会中关于民主的一切事物都可以追溯到这一时期。教区和郡县的组织管理——数百个——社区利益的代表性……诺曼人的到来,在这种民主基础上分散了专制权力。 英国社会中的这两种元素的结合。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诺曼原则盛行,其并没有破坏撒克逊原则,后者只是隐藏和屈服了。 现在,这一原则的觉醒意味着它战胜了诺曼原则,当议会通过了改革法案,其显然证明了它优于它的对手。 [136]YTC,CX.Cf。OC,V,第二册,第47页。 [137]《英国之旅》。(OC,V,第二册,第47页) 米尔以这种方式解释了同一个观点: 贵族的道德观。/ 贵族的思想。/ 平等思想,贵族的思想。 [在空白处:攻击贵族的辉格党给自己冠上了富人的头衔。] 在这里,你通常能够同时发现两个最初看起来似乎相互矛盾的观点,即对贵族阶级有一种非常强烈的敌意和一种极大的敬意。贵族的特权受到攻击,但你无法猜想当他们作为个人的时候有什么考虑,因此你会看见最激烈的民主主义者极其夸张地咆哮着反对少数寡头政治主义人士——但他们在某个伯爵或侯爵面前卑躬屈膝,仅仅因为他是一名伯爵或侯爵。在这里,我们努力废除特权,但我们尊重那些拥有特权的人;我们发现他们都非常聪明,因为他们已经达到了每个人梦寐以求的目标。没有人因为这样的想法而责备他们——他们不是凭借道义获得现在的地位,而是凭借他们的特权身份。对于英国的上流社会,一切都是特权(J. h. 米尔,5月19日,伦敦)。(博蒙的记录。YTC,CX) [138]在托克维尔和博蒙的旅程中,他们游览了英国的几个较大的城市,他们观察到工业化带来的可怕影响;他们在美国旅行期间已经做了部分研究。在这个主题上,他们听说过J. B. 塞伊的书和维尔纳夫·巴吉蒙特的论文。关于曼切斯特的著名描述是《英国之旅》中的内容。(OC,V,第二册,第79至82页) [139]YTC,CX。 [140]托克维尔在1835年5月5日的信中跟他的父亲解释了这一点。安德烈·雅尔丹,《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229页。 [141]第二版和第三版在1839年诞生;第七版和最后一个版本在1863年面世。英文版本出现于1839年。英国翻译人员删除了几个批评英国的段落,他概述并改变了博蒙的一些论据。 [142]博蒙指出托克维尔的这种想法: 布列塔尼。爱尔兰。 法国布列塔尼大教区与爱尔兰之间的显著相似性。 ——相同的起源。——凯尔特居民。 ——道德观念和社会状态上的相似性。 ——这两个国家中的小农场。小型农场。 ——缺乏奢侈品和不了解物质生活;不会努力争取得到它。在简陋的小屋中,发出呼噜声的家猪与人同桌。 ——异乎寻常的宗教人口、信徒——但不开明。 ——布列塔尼与诺曼底仅一河之隔,但后者相当偏爱物质生活。在法国,诺曼底是英国的缩影,布列塔尼是爱尔兰的缩影。 ——有相似性。 但是有不同之处——爱尔兰人是快乐的和善变的——布列塔尼人是忧郁而倔强的。 (由托克维尔提出) 12月22日(YTC,CX)。 [143]J. S. 米尔在1839年10月18日写给博蒙的信。(YTC,CIe) [144]关于玛丽·莫特利,人们所知甚少。参阅安托万·勒迪耶的《正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第122至128页,以及安德烈·雅尔丹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50至56页。 [145]YTC,CVa,第6页。 [146]YTC,CVa,第6页。 [147]YTC,CVa,第28至30页。 [148]在他们前往英国期间,米尔请求这两名法国旅行者为《伦敦与威斯敏斯特评论》撰写关于法国和美国的文章。在1836年,托克维尔给米尔寄了第一篇也是唯一的关于大革命前后时期的法国的社会与政治形势的文章,其介绍了一系列关于法国的出版物。“法国的政治与社会条件”,《伦敦与威斯敏斯特评论》,25,1836年,第137至169页(其被转载于OC中,II,第一册,第33至66页)。该篇文章的前几个段落与关于美国哲学方法的章节之间的相似性是清楚而富有启发性的。 [149]由于托克维尔在鲍吉的长时间逗留,我们无法判断爱德华对他产生的影响。 [150]在1836年11月22日写给博蒙的信中(OC,VIII,第一册,第174页)。同一个月,托克维尔在写给凯尔戈莱的信中提到了类似的词语:“我感觉到第二部作品的重要性,它有可能遭到他人的批评,并无法给公众带来惊喜。因此,我要尽我所能。可以这么说,我没有一天不感觉到你的缺席。[……]我的日常生活中不能缺少三个人——帕斯卡尔、孟德斯鸠和卢梭。我想第四个人就是你。”写于1836年11月10日的信。OC,XIII,第一册,第418页) [151]他有时间考虑继续撰写关于贫困的作品,他让博蒙把所有关于储蓄银行和英国典当行的有用信息带给他。托克维尔给博蒙提供了一份问题清单,其在YTC,CXIb. 13. Cf. OC,VIII,第一册,第185页、191页、193页、196页和200页。他没时间应《伦敦与威斯敏斯特评论》的要求为《论美国的民主》选择一些未出版的摘录内容。(OC,VIII,第一册,第187页) 托克维尔也致力于两个目标:一个是在11月进入下议院,另一个是使他自己被选入法兰西学院。这两个尝试都失败了。进入道德与政治科学学院在托克维尔看来只是一个安慰奖,这将使他更难以进入法兰西学院。他将在1841年12月24日进入那里。此外,他在《塞纳—瓦兹新闻报》上发表了两封分别写于1837年6月23日和1837年8月22日的关于阿尔及利亚的信件。 [152]“因为,毕竟我相信你是我的师父,这可不是我在恭维你。”于1837年9月4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OC,XIII,第一册,第472页)。凯尔戈莱写于9月30日的回信,同上,第477页。随后,亚历克西创作了关于良好的道德观念的章节。在9月,他基本上为描写美国习俗的章节打下了基础。 [153]OC,VIII,第一册,第321页。 [154]《观察家》,1840年5月17日。 [155]《亨特商业杂志》,1840年7月3日,第443页。 [156]《布莱克伍德爱丁堡杂志》,48,第298号(1840年):第463至478页,第463页。 [157]《爱丁堡评论》145(1840年):第1至25页。 [158]《都柏林大学杂志》16,第95号(1840年):第544至563页,第563页。 [159]《纽约评论》7,第13号(1840年):第234页。 [160]在1838年11月20日写给罗耶·科勒德的信(OC,XI,第74页)。与其相对照的是:在1838年6月25日写给科尔塞勒的信。(OC,XV,第一册,第100至101页) [161]我在这里提供的解释必然是有限的。 [162]托克维尔在1833年7月5日写给皮斯尤克斯伯爵夫人的信。(YTC,Clf) [163]《托克维尔与他的时代》,《欧洲的沉思》,马德里。(《西方评论》,1966年,第135至141页) [164]有几十本致力于研究托克维尔的思想的作品,但我在这里只列举几本:让-路易斯·贝努瓦,《伦理学家托克维尔》(巴黎:霍诺尔·钱皮恩出版社,2004年);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马德里:阿莉安萨编辑出版社,1989年);让-克洛德·宁柏迪,《托克维尔与两个民主国家》(巴黎:PUF出版社,1983年);皮埃尔·莫内,《托克维尔与民主的本质》(巴黎:朱利亚尔出版社,1982年);尼古拉·马陶西,《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博洛尼亚:穆利诺二世出版社,1990年);达尔马修·尼格内对删节版《论美国的民主》的简要介绍(马德里:阿奎勒出版社,1971年);以及谢尔登·S. 沃林,《两个世界之间的托克维尔》(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 [165]“我不想塑造一座雕像,而想呈现一面镜子。”托克维尔对安培承认道。让·雅克·安培,《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通信者》,47,1859年,第322页)。 [166]“将我们的父辈所生活的贵族社会捣得粉碎的革命是这个时期的大事件。它已经彻底改变了一切。”(II,第690页,注解c) 在撰写第二卷前,托克维尔选择这个事实作为基础来单独发表关于革命的章节并非偶然。关于改革的章节无疑构成了整本书的主线;参阅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新兴社会的改革》。(《两个世界》,XXII,1840年,第322至334页) [167]I,第514页,注解o。以及:I,第12页,注解r。 [168]该版本未公布的内容倾向于删除《论美国的民主》和《旧制度与大革命》之间的一定数量的差异。托克维尔是一个探讨有限主题的作者,他会反复思考和研究他的每一个作品,同时确保它们都是相互关联的,就像同一本书的不同章节那样。因此他在1835年至1859年期间扩充了《论美国的民主》中的某些内容。 [169]一个民族的整体想法和观念形成它的天性,在这一点上,托克维尔提到了孟德斯鸠: ≠当然,在一个民族的想法与喜好的倾向中有一种隐藏的力量,其在与反革命、反时代的力量作斗争时具备一定优势。这种民族的思想相学被称作他们的天性,其存在于他们那长达几个世纪的历史中,存在于社会状态、信仰和法律所发生的不计其数的变化之中。这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在一个民族最持久的特质中,你会发现它是最不容易察觉和最难以定义的。除了天性,他们的一切都会发生改变,而天性只会随着国家的消失而消失。(I,第344页,注解y) [170]“因此,通过这个词我理解了一个民族的整体道德状态和思想状态”(I,第466页)。 事实上,孟德斯鸠说过:“一个民族的奴隶制风俗是其自身束缚的一部分;一个民族的自由风俗是其自身自由的一部分。”《论法的精神》,XIX(册),XXVII(章),《全集》(巴黎:普雷亚德出版社,1951年),II,第382页。对托克维尔而言,一个民族的道德观念几乎奠定了它全部的自由。 [171]托克维尔不相信他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思想是否是社会状态的结果或者原因。“社会状态是思想的结果还是思想是社会状态的结果?”(II,第748页,注解f)或者说,思想既是结果又是原因。 [172]于1853年9月17日写给科尔塞勒的信(OC,XV,第二册,第81页)。的确如此,法律的变化(比如说,废除奴隶制)是无用的,如果它没有伴随理智世界的变化而变化(黑人自此以后与白人有同等地位的想法),它甚至是消极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托克维尔可以说,如果他有权力,他不会立即决定废除奴隶制。他相信,如果不能彻底改变以前的道德观念,自由的黑人所面对的情况可能比奴隶面对的情况还要糟糕。 [173]这个术语会时常出现。(II,第1 262页,注解b) 有了这个假设,托克维尔置身于现代社会科学的起源。如果他的作品吸引了社会学家、历史学家、评论家和政治科学家,那是因为在他的作品中,政治哲学的经典元素开始分离,并形成了社会学、历史学和政治科学。同样的,如果《论美国的民主》(尤其是第二部分)不是十分吸引政治科学研究人员的注意,这无疑是因为它要求后者为了成为一个时期的政治哲学家去超越历史学家的思想。 [174]在美国,人民主权的教义不是一个既不属于习惯又不属于主导思想系综的独立学说;相反的,你可以将它想象为围绕着所有英美国家的一系列见解的最后一个环节。上帝眷顾每一个人,不管他是什么,对他而言必要的理性程度是能够指导他做最令自己感兴趣的事情。这正是存在于美国公民和政治社会中的伟大的普遍真理:其被应用到父亲与他的孩子之间、主人和他的仆人之间、城镇和它的管理者之间、教区与城镇之间、国家与教区之间、联盟与国家之间。当它扩散到整个国家,它就成为人民主权的教义。 ≠因此,人民主权的共和原则不仅是一个政治原则,而且是一个公民原则。(I,第633页) [175]II,第1 033页,注解1。托克维尔是否参与博蒙的计划——为了1830年的蒙蒂翁竞赛发表一篇关于法律对道德观念的影响以及道德观念对法律的影响的论文?参阅YTC,CXIb6。 [176]如果不是人民主权的民主主义教义的模糊概念,那么英国人在上个世纪不断声明的、你必须服从的公众舆论的主权原则究竟是什么?(II,第1 033页,注解e) [177]“在我看来,法国大革命是一个欧洲事件;在同一时期发生在欧洲的所有事情,尤其是发生在德国的事情,就像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那样吸引着我。”于1856年10月5日写给查尔斯·蒙拉德的信。感谢洛桑大学图书馆的许可。 [178]《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66页) [179]托克维尔指出,拿破仑不想给法国提供民主政治法律,尽管他曾极不情愿地同意提供比美国法律更民主的社会法律体系,这进一步加快了民主的到来。出于同样的原因,托克维尔宣称:“我相信,一个有较多政治权利和较少民事权利的政府更能确保自由主义的未来,而不是一个有较少政治权利和较多民事权利的政府。”(II,第1 230页,注解p) [180]于1850年2月15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雷特的信,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1848年版本的《论美国的民主》(IV,第1 373页)的序言也提到了同样的观点。 “只有一个[革命],一个总是穿插着不同的命运和情感的革命,我们的父辈看见了它的开始,而我们很可能看不到它的结束。”(《回忆》,OC,XII,第30页) [181]因此,托克维尔的两部作品实现了他的愿望,首先是新政体和大革命(《论美国的民主》),随后是《旧制度与大革命》。 [182]I,第27页。例如,同样的观点出现在第二卷开始处。“美国人有一个民主的社会状态和一部民主的宪法,但他们缺乏一个民主的革命。几乎在我们发现他们时,他们就已经到达了他们占有的土地。那是非常重要的。”(II,第708页) [183]于1831年6月9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YTC,BIa2) [184]美国人似乎只是将我们的作者们所想象的一切呈现了出来;他们为我们忙于梦想的一切提供了现实物质基础。”《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199页) [185]开拓者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清理他的财产,砍掉树木,拓宽他的视野。文明的第一个象征是树木的消失。 [186]写于1831年12月6日的信。(YTC,BIa1,第54至56页,以及OCB,VII,第90页) [187]II,第1 289页。 [188]I,第276页。 [189]I,第369页。 “对他[美国]而言,可能性已经几乎没有任何限制。改变就是改善;他不断在他眼前展现无比完美的景象,这在他的内心深处激起了特别的躁动和对现状的嫌恶感。”(II,第935页,注解b) [190]I,第331页。 [191]I,第643页,注解n。 美国人居住在一片神奇的大陆上,他周围的一切在不断地运转,每个动作似乎都是一种进步。因此在他的脑海中,新的想法总是与更好的想法紧密相连。他没有在任何地方发现自然阻碍人类获得成就的界限;在他眼中,没有得到的就是尚未尝试的。(I,第643页) 托克维尔详细解释了边境一词: 无论你看向哪个方向,你的眼睛无法寻找到哥特式教堂塔楼的尖顶、指引道路的木制十字架,或者是神父的宅邸前长满苔藓的门廊。这些与古老的基督教文明有关的庄严遗迹并不存在于这片荒野之中;那里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让人回想起过去或联想到未来。你甚至无法找到那些无法继续奉献于此的人的长眠之所。死者没有时间开垦或划定其领域。(II,第1 346页) [192]印第安人发现自己处于非常类似的形势。博蒙写到他们:“将注意力集中在当下的必需品、对未来的恐惧、过去和与过去有关的回忆上,让他们失去了他们的力量(《玛丽》,II,第297页)”。通过援引克拉克和卡斯的话,托克维尔复述了同样的观点:“他[印第安人]很容易忘记过去,并对未来不感兴趣。”I,第527页,注解7。可以说黑种人面对着同样的状况,其在另外一个大陆上留下了他的历史。 [193]I,第86页。 [194]“美国仅有的历史遗迹是报纸。如果一份期刊恰好丢失了,那么时间链仿佛就被打断:现在和过去不再彼此衔接。”(I,第331页) [195]《荒野里的十四天》。(II,第1 339页) 以及“河流……是没有足迹的道路”。(II,第1 353页) [196]《奥内达湖泊之旅》。(IV,第1 301页) 有时候人类迁徙得如此之快,以致荒地出现在他身后。森林只能屈服于他的足下;在他离开之后,它再次复苏。当穿越美国西部各州时,在树林中间遇到废弃的住宅并不是不寻常的事情;你通常能够在最深远的荒僻之地找到废旧的小木屋,当穿过粗糙的空地时你会惊叹不已,其同时证明了人类的力量和不定性。在这些废弃的区域中,在这些初生的废墟上,古老的森林会不断萌发新芽;动物们重获它们的领域;自然会用绿色的枝条和花朵愉快地掩盖人类的痕迹,迅速使人类留下的短暂痕迹消失。(I,第461页) [197]安培提到了很多关于《论美国的民主》的至理名言:“简而言之,整本书的核心引发了时代问题。”(《安培的往来信件》,OC,XI,第16页) [198]克利俄是希腊神话中的九位缪斯之一,是掌管历史和史诗的女神。——英译者注 [199]让-克洛德·宁柏迪,《托克维尔对个人主义的看法》(巴黎:PUF出版社,1970年)。 [200]马文·泽特伯恩,《托克维尔和民主问题》(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67年),第17页,以及:I,第10至12页,注解q。 [201]II,第694页,注解m。 [202]基佐的亲英派观点令托克维尔感到困扰,后者无法接受将英国的革命模式应用到法国。这些意见分歧没有被忽略。在1840年版的《论美国的民主》出版之后,基佐给他的前学生写信:“为什么我们不能有同样的想法?我找不到任何理由。”罗兰-皮埃尔·马塞尔,《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政治文章》(巴黎:菲力克斯·阿尔坎出版社,1910年,第319页)。也可参阅奥勒利安·克鲁特鲁的《围困下的自由主义》(马里兰州,拉纳姆:列克星敦书籍出版社,2003年)。 [203]参阅博须埃的《论世界历史》,第三部分第二节,标题为《帝国的革命是贵族必须学习的原因》。 [204]《旅程》,第89至90页。 [205]《贫困的记忆》,转载于《评论》中,30,1985年,第633页。 [206]“如果在所有地方,自由必须具备相同的特性,那么我认为这对人类而言是个巨大的不幸。”(I,第513页) [207]然而,基佐划分了两种不同形式的自由:1. 以自己的意愿为准则的独立个体的自由。这是早期国家具有的野蛮的、反社会的自由,这是一种本能的自由。2. 独立于任何违背真理的意志的自由。道德自由或者是法律上的自由。社会的生存要求所有个体服从于一个共同的法则,其不允许本能的自由随意发展。《关于法学、历史学、纯文学的公众刊物》(巴黎:报社,1821年至1822年)(I,第248至252页,23讲) [208]“我≠(认为正是因为人们失去了自由,他们才需要重新夺回自由的方法)≠在贵族或者王族的压迫下,这些半野蛮的人已经搜集了各种概念,他们以后会让自己生活在文明、平等和自由的环境中。”(II,第879页,注解f) [209]“如果各个民族一开始就拥有民主主义政府,我怀疑他们是否能够变得文明。”(I,第332页) 甚至是工业也遵循了发展的这种一般规律。制造业大亨等同于土地贵族。(II,第980页,注解b) [210]经济条件是社会状态的一部分,而托克维尔将它们判断为次要利益。 [211]第739页,注解c。 “因为没有人比我更不具备哲学特质,尽管我反复对你说教。”(OCB,VI,第370页) [212]参阅第六卷,第1 377至1 395页。 [213]于1831年11月8日写给佩莱蒂耶·德奥奈的信件的草稿。(YTC,BIa2) [214]于1831年10月22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YTC,BIa1;OCB,VII,第83至84页)参阅OCB,VI,第370页。 [215]YTC,CVk,第一册,第73页。 [216]托克维尔认为,如果托马斯·莫尔没有改变英国政府,他就不能撰写出《乌托邦》一书。他也认为德国人进行哲学研究是因为他们无法在政治上概括自己的想法。(II,第737页,注解b) [217]思想513(拉菲马编辑整理)。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引用,《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第42页。 [218]托克维尔对柏拉图的偏爱是非常明显的:“我认为他是一位蹩脚的政治家,但这位哲学家总是带给我一种无人能及的感觉,他的目的是将道德观念尽可能多地引入政治中,这是令人赞赏的。”《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41页)以及《与博蒙的通信》(OC,VIII,第一册,第292页)。 [219]I,第574页,注解b。 [220]“没有什么比领会一个事实真相更困难。”(I,第343页) “世界对于人类而言,是一本完全无法开启的书。”(I,第383页,注解m。也可以参阅I,第574页) [221]在所有的生物之中,人类绝对是最著名的;然而,他的繁荣或者苦难都是一种未知法则的产物,仅有几个单独的、不完整的碎片进入我们的视线之中。绝对真理是隐秘的,也许它会永远保持隐秘的状态。”(I,第263页) 我们在帕斯卡尔的作品中再次发现了托克维尔的这种心态:“理性的最后一步是认识无数超越它的事物。如果不这样做,它是脆弱的、是远远不够的。”拉菲马编辑整理。 [222]“伟大的牛顿像是一名低能者,因为他不知道的事情多于他知道的那些令他与众不同的事情。”(II,第715页,注解f) [223]“我认为这种疑虑是我们的天性中最大的痛苦之一,我将其放置在疾病和死亡之后。但是,正因为我对它有这样的观点,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多的人无故且徒劳地将其强加于自己身上。那就是为什么我将对于现实生活毫无用处的纯粹哲学和所有纯理论科学视为人类强加于自身的一种自我折磨。”于1831年10月22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YTC,BIa1;以及OCB,VII,第83至84页) [224]“我认为这种疑虑是我们的天性中最大的痛苦之一,我将其放置在疾病和死亡之后。但是,正因为我对它有这样的观点,我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多的人无故且徒劳地将其强加于自己身上。那就是为什么我将对于现实生活毫无用处的纯粹哲学和所有纯理论科学视为人类强加于自身的一种自我折磨。”于1831年10月22日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YTC,BIa1;以及OCB,VII,第82至83页)。 [225]“因此,普遍思想仅仅是帮助人们靠近真理的手段,但不能找到它。你甚至可以说,在某种程度上,按照这条道路走下去,他们会渐渐远离真理。”(II,第728页,注解c) [226]II,第840页,注解v。 “在世界上,我最不了解的生物就是我自己。对我而言,我一直是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我有非常冷静的头脑,理性的甚至称得上是精明的内心;与之比邻的是能够完全控制我的思想感情的激烈情感,它没有说服我、控制我的意志,而是放任我的理智自由发展。”于1831年10月18日写给尤金·斯托菲尔斯的信。(OCB,V,第422页) [227]于1836年11月19日写给米尔的信。(OC,VI,第一册,第314页) [228]II,第840页。 [229]《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306页)。我们可以这么说,托克维尔害怕民主主义人士转变成小启蒙运动者。 [230]而且,中间期的一个过分简单化的哲学特性是想要用一个原则解释一切,而这一点具体体现在民主主义历史学家的宿命论理论原则和行政集权之中。 简单的政治方法是人性弱点的产物。托克维尔希望人类能够结合大量方法达到最终目的。对他而言,美不在于方法的简单性,而在于其复杂性,这无非是在模仿上帝——他创造了各种各样的因子和环境,“伟大而完美的想法不在于凭借单一的方法完成大量事情,而在于创造各种不同的有助于完美地完成一件事情的方法”。(II,第740页,注解d) “中央集权化并不是高度文明的标志。它既不处于文明的起点也不处于文明的终点,而是大体位于文明的中间。”(II,第799页,注解e)统一的观点适合于中间状态。帕斯卡尔和多样性统一的呼应是非常明确的。 [231]II,第1 150页,注解x。 [232]此观点在针对知识分子在革命期间的重要地位做出的解释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已经出现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参阅II,第727页,注解b) [233]法国大革命创造了一个容易传播的独立的思想体系。托克维尔指出“在所有独特的民族之上,它形成了一个共同的知识分子国家,所有国家的人都能够成为它的公民”。《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87页)。他还声称法国大革命是一场宗教革命,因为它像宗教那样开创了一个可以不加区别地适用于所有人、所有民族的主体学说,因为它像所有宗教那样抽象地看待人类以及人类的一般政治权利及义务。(同上,第88页) [234]“因此,民主不仅使每个人忘记他的祖先,它也使他隐藏于后代的视线之外并使他与同时代人相分离;它不断指引他回到独自一人,并最终可能将他完全困在其内心的荒僻之地。”(II,第884页) [235]II,第701页。 [236]II,第718页。 [237]因此,美国社会取决于英国的知识水平。其在形成期得出的结论是,美国的民主政治不具备以下必要的社会变革成分:新思想的产物。 [238]II,第768页。特别是中产阶级:“≠美国就像是英国的中产阶级的一部分≠”II,第767页,注解f。也可参阅II,第805页,注解j。 [239]因此,在美国的例子中,贵族阶级和民主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也出现在普遍原则的层面上——一个我们将恢复的机制。托克维尔需要借用英国来解释美国模式如何将民主原则与贵族原则结合起来。 [240]II,第786至787页,注解p。 [241]II,第769页,注解g。我们在这里也注意到,帕斯卡尔并不遥远。 [242]II,第772页。 [243]在思想的世界中,宗教和哲学(权威/自由)之间的竞争是与贵族/民主相对立的变体。(参阅II,第711页,注解b) [244]II,第724页,注解s。 [245]“人类需要武断地相信一大堆事物,只有这样他才有时间讨论其他一些事情。这种权威在贵族主义时期主要被称为宗教。它在民主主义时期可能被命名为多数派,或者是共同意见。”(III,第720页,注解p) [246]III,第745页。 [247]“在几个世纪的热情中,人类有时会抛弃他们的宗教,但是他们挣脱它的枷锁只是为了屈服于另一个宗教的枷锁。信仰的对象发生了改变,信仰本身没有消亡。”(I,第485页)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托克维尔害怕的是大多数人的意见有朝一日将会变成一种崇拜。 [248]II,第721页,注解r。 宗教是一种位于人性之前[无法辨认的词语]的权威,但它是由一个人或者一个阶级向其他所有人类证明的,后者服从于它。共同意见是一种不位于人性之前的权威,其由一般人类个体行使。 这两种权威的来源有所不同,但它们的效果如出一辙。共同意见,就像宗教那样,提供现成的信念并使人们摆脱难以承受的义务,从而能够自行决定一切。这些信念原本被讨论过,但它们不再被讨论,它们通过一种压力渗透到每个人的思想中。(II,第720页,注解p) [249]所有美国教派都有一个核心的共同观点。(I,第473页) [250]“你知道,我一直相信,君主立宪制将会转变为共和政体;我也相信新教最终必然会成为自然宗教。”于1831年10月26日写给欧内斯特·德·夏布洛尔的信。(YTC,BIa2) [251]托克维尔谈及一种惯例——以宗教的标准审视创新思想。这个想法是个人反思的产物,但在第二卷开篇之处,他提到:“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那里盛行的宗教不像启示教义,而像共同意见。”(II,第720页)因此,在作者提到宗教一词时,宗教的基础不是宗教意义上的基础,而是哲学意义上的基础。 “多数派的道德统治也许会被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取代宗教或是永远取代某些宗教——假如它保护了它们。但另一方面,宗教会更像共同意见,而非真正的宗教。它会借用更多的力量。”(同上,注解p) [252]II,第708页,注解t。 [253]库辛是法国哲学家、教育改革家。——译者注 [254]参阅II,第960页,注解k,以及第1 281页,注解e。 [255]当托克维尔谈及存在于美国的平等时,他指出的这种情绪是不劣于任何人的,而不是财富或权力的平均分配。在他的第五本旅行笔记中,我们可以引用一段关于美国平等的风趣评论,他在评论中解释了这种差异:“无论是在美国还是在我们这里,人类在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中根据特定的范畴被分为不同的等级;常见的习惯、教育,尤其是财富决定了这些等级分类;但这些规则不是绝对的,也不是灵活的,更不是永久性的。严格来说,它们产生的差异是短暂性的,而且不会形成不同的阶级;它们不会给任何人带来优势,甚至是见解。”〔YTC,BIIa以及《旅程》(OC,V,第一册)第280页〕 在这一点上,博蒙在《玛丽》(I,第383至390页)中的一个注解中对平等进行的解释似乎是同样明确的。但某些历史学家在托克维尔的作品中发现了一个关于人人平等的社会的模型。具体参阅爱德华·培森的《杰克逊政府的美国:社会,人性与政治》(霍姆伍德:多尔西出版社,1969年);“平等主义迷思和美国的社会现实:‘平民时代’的财富、流动性与平等”,《美国历史评论》76,第4号(1971年):第894至1 034页;以及“托克维尔对美国的误解,美国对托克维尔的误解”,《托克维尔评论》4,第1号(1982年):第5至22页;欧文·M. 蔡特林,《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眼中的自由、平等和革命》(波士顿:李特&布朗出版公司,1971年),第57至62页。 [256]“只有在人与人的相互作用之下,情感和想法得到更新,心胸变得更加宽广,人类思维得到发展。”(II,第900页) [257]提及霍布斯的观点,托克维尔惊叹:“仅凭暴力手段将理性人与智慧人束缚在一起的集合是什么?”(I,第389页) [258]“专制不仅会摧毁这些人的自由,而且会在某种程度上摧毁社会。”(II,第889页,注解f) [259]II,第718页,注解m。在此处,我们发现卢梭的拥护者在他与社会之间产生分歧。 [260]这种专制是不平等的最终结果和终点,它结束了循环并使我们重新回到起点。在这里,所有个体再次恢复平等,因为他们一无所有;在这里,由于国民除了统治者的意志之外没有其他规则,而统治者除了自己的情绪之外没有其他规则,善的概念和公平的原则再次消失了。这里的一切仅遵循“强者为王”的法则,因此必然导致一个全新的自然状态的产生,其与我们最初的自然状态是有所不同的;最初的自然状态是纯粹的,而后者是过度腐败的产物。然而这两者之间的差别是如此细微,政府的契约也被专制所瓦解了,只要专制君主是最强大的,他就是国家的统治者;一旦专制君主被驱逐,他没理由会反对暴力。暴动的最终结果是绞死或者废黜一个君主,这一行为就像他在此前处置他的国民的生命和财产那样是法律许可的。只有武力能够维持他,只有武力能够推翻他。 J-J. 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全集》(巴黎:普雷亚德出版社,1964年),III,第191页。参阅下文。(I,第231页,注解z) [261]如果人类被迫向他自己证明他日常运用的所有真理,那么他将永远无法完成这件事;仅是初步论证就会让他感到过度疲劳;因为他既没有时间(由于他的生命短暂)也没有能力(由于他的头脑存在局限性)采取这样的行动,他不得不掌握大量特定的事实和观点——他既没有空闲也没有能力来为自己测试和验证它们,但那些更聪明的人发现或采用了它们。在此基础上,他创建了自己的思想结构。不是他自己的意愿让他采取这样的方式;而是他所处的环境的不变法则迫使他这么做。(II,第714页) [262]II,第720页,注解p。 [263]II,第1 370页。 [264]“利己主义,是内心的恶习。个人主义,是头脑的恶习。”(II,第882页,注解d) [265]托克维尔在基佐的作品中得知第四世纪的野蛮人以同样的方法行事:“第四世纪的野蛮人设法摧毁那个时期的文明,但其没有通过消灭那个时期的文明人来达到这个目的。可以这么说,他们之间有足够的距离将他们分隔开,让他们像陌生人那样。”(II,第896页,注解c) “只有当人们以同样的方式思考大量对象,当人们在大量的主题上持有相同的观点,最后,当同样的事实让人们产生了相同的感觉和相同的思想,社会才会存在。”(I,第598页。同样可参阅本页注解y) [266]“难道你没有看见,在各个方面,信念让步于推理、情绪和算计?”(I,第391页) 然而,《论美国的民主》的先后两部分之间有一种深刻的改变。如果说托克维尔在1835年声称,“在那里,对权力所拥有的野心被对幸福的热爱、一种更加普通但危险性较小的情绪所取代(I,第943页)”,他将在1840年发表的那部分内容中揭示它的恶意。 [267]II,第886页,注解c。 [268]II,第878页,注解g。 [269]新专制与旧专制也有相同点,比如古代的奴隶制与美国的黑人奴隶制。“如果我可以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观点,美国南部具有精神化的专制和暴力。”(I,第579页)古代奴隶制束缚身体,允许思想自由;现代奴隶制防止奴隶接受教育并控制他们的思想。因此,出版自由在民主国家具有极端的重要性。(参阅I,第290至294页,以及II,第908页) [270]托克维尔也复述了麦迪逊的话——多数派的专制就相当于自然状态。 [271]这就解释了为什么读者能够在托克维尔的评论中找到共产主义极权主义以及大众社会。读者对托克维尔的作品的兴趣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这样的事实——民主专制比政治专制更具有社会性,而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治形式的独立。然而,社会性与政治性之间的差异是有争议的、不明确的。即便如此,我们不能责怪托克维尔在涉及二分法的地方缺乏明晰性,毕竟我们目前也不能表达得比他更清楚。 [272]II,第900页。 [273]II,第1 272页,注解t。 [274]II,第650页,注解l。 [275]II,第1 151页。 [276]“大革命对民主主义民族而言并不比其他民族更常见,我甚至认为大革命对他们来说比较不常见。但在这些国家之中盛行一种小的令人不安的运动,一种无尽的循环——其烦扰和分散人类的思维,而不是刺激或者提升它。”(II,第780页) [277]《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74页) [278]IV,第1 144页,注解q。 [279]IV,第1 144页,注解q。 [280]参阅IV,第1 191页,注解b。 [281]II,第424至426页。 “从公众自由不断赋予的小骚动到最稳定的社会,其让人时刻联想到逆转的可能性,并时刻确保公众的谨慎、清醒。”《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197页)。因此,小革命防止了大革命的爆发。 [282]III,第891页,注解k。 [283]在1857年2月3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件。(OC,XIII,第二册,第325页) 在托克维尔的生命的最后几年里,当他致力于创作《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时候,他写道:“我越来越热爱我的土地和我的大田野,我尤其热爱我的海洋还有它那庄严的海岸,我觉得只有在那里我才能够快乐地生活。但是,即便在那里快乐地生活,一些伟大的活动仍会将活力赋予我的思想,可以这么说,只有通过这些想法,我才能够看见围绕在我周围的自然美景。”于1856年10月8日写给弗雷隆[?]的信。(YTC,DIIIa) [284]参阅IV,第1 209页。参阅M. C. M. 辛普森编辑整理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在1834年至1859年之间的通信和交谈》(伦敦:H. S. 金出版社,1872年)。(II,第92至94页) [285]《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247页) “民主是自由和平等的结合。”(罗兰-皮埃尔·马塞尔,《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政治论文》,第168页) [286]于1865年11月26日写给博蒙的信件。感谢学院图书馆、施佩尔伯格·德·罗文朱诺的许可。 [287]“只有自由能够让我们感受到这些强大的支撑着灵魂的普遍情绪;它能够在我们的环境一致性和道德观念垄断中增加多样性;它能够将我们的思想分散至小想法并提高我们的需求目标。”《法兰西学院》里的《获奖演说》。(OCB,IX,第20页) [288]“不要让我分析这种崇高的体会;它必须被亲身体验。”《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217页) [289]于1835年6月写给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信(《英文通信》,OC,VI,第293页)。也可参阅《英国、爱尔兰、瑞士及阿尔及利亚的旅行》。(OC,V,第二册,第91页) [290]III,第749页,注解d。 “不管一个社会原则看上去多么不错,也不要单独采用它。不要单独使用一种政府形式。远离一致性。”(IV,第1 266页,注解j) 同样地,托克维尔声称,由于自由党的胜利和反对党的消失,这些在法国议会辩论中表达的观点变得不那么崇高。(II,第284页,注解c) [291]如果说男性创造法律,女性则创造道德观念。因此,作为卢梭的一名优秀读者,托克维尔声称在美国女性优于男性(因为道德观念创造法律)。参阅第48页,注解u。女性代表了模糊的、自由、情感,而男性代表了平等、清晰的、理性的。 [292]在1830年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信中,作者提到了民主社会状态和贵族社会状态的非常明确的特征。具体内容参阅附录V。 [293]II,第286页。 我发现,你凭借罕见的睿智,已经指明在何种条件下纪律严明的党派能够存在于自由国家之中。就像你说的,它们中的每一方必须代表永远划分人类社会的两大原则之一,简而言之,它们可以被命名为贵族阶级和民主阶级(II,第281页,注解a)。 [294]“社会状态将人们分离,政治状态必须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社会状态让他们体味幸福(V:使他们倾向于接近自然),政治状态必须通过给他们提供伟大的思想和情感来提升他们。”(IV,第1 262页,注解b) [295]在1839年10月19日写给科尔塞勒的一封信中(OC,XI,第一册,第139页),托克维尔问道:“那么,我们是否再也无法看见真正的政治情感之风复苏,我亲爱的科尔塞勒,这些情感是激烈的、强硬的,有时甚至是残酷的,但它们也是伟大的、公平的和富有成效的;这些情感是我所了解的唯一党派的灵魂,我感觉我为了它会心甘情愿地献出我的时间、我的财富和我的生活。”同样可参阅关于工作权的谈话内容。(OCB,IX,第542页) [296]有很多反对的例子。我们已经说过,政治自由意味着宗教信仰: 因此,在道德世界中,一切是预先被划分等级、协调一致、可预见的、可决定的。在政治世界中,一切是动摇的、有争议的、不确定的;在一种情况下,虽然被动但是可以自愿服从;而在另一种情况下,虽然独立但是蔑视经验、妒忌所有的权威。这两种倾向显然是对立的,但它们完全没有互相伤害,而是和谐共进并似乎相互支撑的。(I,第70页。也可参阅本页的注解) 托克维尔想在贵族主义社会中发展科学并在民主主义社会中发展道德科学,不管哪种情况,他想要逆转社会装填的发展倾向(III,第962页,注解n),而且他希望能够推动唯心论并遏制民主主义唯物论: 如果我出生在中世纪,我将会是迷信的敌人并将社会运动带到那里。 但在现在,我觉得我可以容忍唯心论导致的一切荒唐事。 最大的敌人是唯物主义,不仅因为它本身是一种可恶的教义,而且因为它不幸地符合社会趋势。(III,第956页,注解d) [297]“仅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情感和观念被更新,心胸变得更宽广,人类思维得到进一步发展。我已经证明这种相互作用在民主主义国家中几乎不存在。因此,在那里,它必须被人为地创建。而这一点仅靠协会就能够做到。”(III,第900页) [298]有四种政体(可以是专制也可以是自由的)存在:1. 民主社会状态(社会平等)和民主政治状态(政治平等):民主政体。2. 民主社会状态结合贵族政治状态。这种政体倾向于达到民主政体,因为政治状态最终会反映社会状态。3. 社会不平等和政治平等(这种政体对托克维尔来说是一种妄想)。4. 社会不平等和政治不平等:贵族政体。 [299]III,第810页,注解q。 17世纪形成了许多优秀的、令人自豪的、自由的思想,但形成这些思想的种族在18世纪中彻底失去了戏剧性辉煌。你肯定也已注意到,路易十四统治时期的第一阶段的作家相较于第二阶段的作家具有一定优势。前者是在极短的时间之内形成的——封建独立性暂时与现代艺术和品位相结合;一部分提供了宏伟的构造,其余的完成了细节和整体的和谐〔YTC,CIb(玛丽·莫特利收集的想法)〕。参阅IV,第1 146页,注解l,再次提到了相同的观点。 [300]就像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指出的那样,托克维尔正是从基佐的口中得知了这个观点(《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第285至286页,第315页,第377至379页)。但与基佐不同的是,托克维尔不相信社会力量与个人力量之间的斗争取决于中产阶级思想。 [301]《法律精神》第十一册第六章。也可参阅第一册第二章。 [302]这使他与卢梭有所不同。参阅I,第406页,注解g,第407页和第413页。 [303]参阅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的《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第158至159页,以及OCB,VI,第445页。 [304]“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有更多需要考虑的问题,我对情感几乎算得上是尊敬。当它们是好的,我热爱它们;当它们是坏的,我甚至无法确信自己厌恶它们。它们是力量,不管这种力量在哪里被发现,它在最好的情况下,出现在我们周围的普遍弱点之中。”于1841年8月10日写给安培的信。(OC,XI,第152页。另请参阅OCB,VI,第407页) 前言 “在这方面,如果我对此表示遗憾,我希望你能够原谅我。你带着顾虑渐行渐远,你不愿意发表任何违背作者初衷的作品,而这是很值得称道的。我完全理解这种自觉性,它督促我们的朋友尽其所能地将他的想法完美化,随后他才将这些想法传达给公众。一方面为了让一篇文章变得更加完美而束之高阁;另一方面,当上天注定这样的完善过程是不可能出现的时候,就会有其他事物来抑制这一行为。像托克维尔这样的思想家和观察者,即便是他的草稿对于未来的思想家都有着难以估量的价值:在我看来,出版他那些不完美的手稿似乎不会造成任何不利——为了回溯这些作品并验证其后来提出的观点,而将它们原本的面貌呈现出来,并严格保留所有的痕迹,除非他本人对此表示反对。”[1] 在完整的作品出版之后,在这番话中,约翰·斯图亚特·穆勒[2]向古斯塔夫·德·博蒙编辑致歉,因为他没有读完托克维尔未发表的所有文章。 在这一版本的作品框架中,我想重新考虑博蒙的决定,并满足穆勒的部分愿望。鉴于此,我不仅给读者们提供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修订及修正内容,而且提供了托克维尔在完成这一作品过程中所用过的笔记、草稿和各种资料。 因此,我选择在同一时间向读者们呈现一本全新版本的《论美国的民主》和一本截然不同的《论美国的民主》。这一全新的《论美国的民主》不仅仅是托克维尔在1835年和1840年带给读者们的作品,我使用大量从未面世的文本将它变得更为详尽。增加的内容当然出自托克维尔之笔,但其中很大一部分仅仅作为创作这一著作的支撑和必要平台。因此,它们自然未能出现在最终版本中。 它们将不再默默无闻,将重新出现在这一著作之中。这些在编辑的选择之下复生的片段,出现在正文和注解的括弧之中。它们必须被谨慎对待。虽然它们已重回原文之中,但最好不要忘记的是托克维尔曾让它们消失。如果它们能够将读者带领到乐园,它们也很有可能将读者带领到迷宫或一堵坚不可摧的高墙下。随后,我们不得不承认它们应当被遗忘。 那么它们的出现能够带来什么好处呢?首先,它们生动地体现了撰写《论美国的民主》的非凡复杂性,并通过提供被删减的部分内容来帮助读者理解托克维尔著作惊人的“层次性”。比如说,读者会发现当托克维尔对接下来的研究方向感到犹豫不决或不确定的时候,他是如何向家人和朋友征求意见,以及后者如何用一些段落和句子引导他的思想的。他会更好地了解添加和删减某些内容的原因。他也能够注意到这些手稿最初的读者的批评所带来的一定变化。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是,他将看到托克维尔如何在他的作品中阐述其主要的思想。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其每篇文章的内容都是不确定的。当它具备一定的连贯性,在作者认为其已被完成之后,它才得以出版。然而,由于掺假是无法避免的,每一次排版发行都会导致掺假。出版书籍无法体现原版手稿的书写和外观。由于原版因为时间和湿度而受损,只有复制本能在同样的纸张上完美再现原版手稿的内容,并向读者们展现《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复杂性和生动性。但是,由于原版手稿完全难以阅读和领会,它会是一部容易令人产生错觉的书,而这将导致其内在价值流失。 倘若今天呈现的这一版本谨慎地恢复了《论美国的民主》的部分表达不清、观点偏差和犹疑,但它并不试图也无法以任何方式取代著者的手稿本身,它至多是一个临摹本。众多相关研究的指向莫不应当回归到“呈现”手稿本身这个目标上来。[3] 托克维尔的手稿 第一版的《论美国的民主》全本的编辑工作可以追溯到1859年,时值托克维尔去世不久。古斯塔夫·德·博蒙从托克维尔的遗孀玛丽·莫特利那儿拿走了手稿,并在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协助下从事编制工作。 博蒙得知托克维尔对于未能在有生之年出版他已读过上百遍的手稿深感遗憾。由于已经无法向作者本人印证文本表达的正确性,博蒙承担起了这一重任。因此,他篡改了某些段落;不留痕迹地删除了另一些段落;他最终抛弃了外人无法确知的原始文档(这也许是托克维尔妻子的要求)。 引发了众多批评的第一个版本,有很多优秀特质,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我们知道那个时代的编辑工作与现在有很大的不同,种种删改和修正显然也不会引发他人的谴责。在出版的时候,这个版本还引用了他人的通信内容。最后,还由于当时的法兰西第二帝国政治情势,编辑不得不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改。 八!零!电!子!书 !w!w!w!!t!x!t!8!0!.!c!o!m 毫无疑问的是,博蒙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他在七年时间内编辑整理出九卷资料。 玛丽·莫特利死于1865年。由于她的娘家人与托克维尔家族的关系不佳,她将丈夫的所有文章遗赠给了古斯塔夫·德·博蒙。博蒙家族一直管理着它们。直到1891年,克里斯蒂安·德·托克维尔获得了它们。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后,耶鲁大学教授保罗·兰伯特·怀特对托克维尔的手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前往法国,对托克维尔家族手中的手稿进行查阅并编目。此外,他得到了将手稿中与美国有关的部分进行复制的授权。一名托克维尔研究者、博内尔教员负责此项工作。[4]保罗·怀特去世后,还在耶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乔治·W. 皮尔森在约翰·M. S. 艾利森的鼓励下前往法国继续怀特的工作。他开始着手为手稿制作新的目录[5],并为完成后续的复制工作争取必要的资金。由此,博内尔继续进行此项工作,并将复制件定期寄往美国。当时,这所美国大学成为托克维尔的重要作品相关绝大多数文件、笔记和信件的唯一受托者。[6] 该份手迹包含了原始手稿以及已丢失的原稿复件。在针对这一版本进行的工作中,这些草稿和手稿被称为《论美国的民主》的“研究底稿”,受到了特别的关注。 《论美国的民主》第二部分的大部分草稿被作者称为“垃圾”[7],而这些草稿也许是耶鲁大学最有趣的收藏品之一,但不幸的是,它们现在的状况非常糟糕。昆虫和潮湿导致其受损,其中的笔迹特别难以辨认,纸张已经变成了碎片。一些小的纸屑附着在保护这些“垃圾”的两个盒子底部。 本书第二部分的其他草稿,以及关于第一部分的所有手稿,仅存有复制件(一共有将近1 500页,被分装在16个手册中):它们是相对值得信任的。[8] 除那些之外,必须加上托克维尔在他的美国之旅期间所写的笔记[9];还有300多封信件,其中有些从未公开过。这些信件包含了托克维尔和博蒙在访问美国期间和访问美国之后,他们与美国及英国友人的通信,以及他们与家人和多名法国通信者之间的信件。[10] 其他有助于理解《论美国的民主》一书的文件还有参考书目、托克维尔和博蒙在与美国友人谈论过程中所列出的问题清单,最重要的是博蒙为了撰写他的小说《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而收集的大量文件以及他在爱尔兰写的论文。 宝 书 网 w w w . b a o s h u 2 . c o m 关于本版本的某些细节 西奥多·赛奇威克,一个与托克维尔通信的人,戏称托克维尔的笔迹既像象形文字又像楔形文字。[11]可想而知,其言下之意是只有托克维尔本人才能读懂他做的笔记。 按照当时通常使用的体系,草稿占据纸张的右侧,留下左侧用于写注解和记录不同之处。[12]尽管如此,其正文也往往会超出纸张右侧空间,并占据左侧空间、页边距,以及字里行间的空白处。 每章末尾添加了补充页码,小纸片被粘在原来的纸张上,有时那些纸片甚至会粘住原有的纸张。十字形符号、X形符号、椭圆形符号、圆形符号、字母和附加符号都被用于表示内容转移和附加内容。很显然,真实再现手稿内容中的许多细微变化是枯燥的,也是没有必要的,我不会因为它而感到困扰。 页边空白的注解证明了托克维尔对某些章节持怀疑态度,他希望对其进行审查,有时他打算征求朋友们的意见或要求他们批评指正。这些他打算删除的片段通常是有关联的。 在完成《论美国的民主》之后,托克维尔想要他的家人和某些朋友阅读该手稿,评论并批评它。在这一想法的驱使下,他于1834年雇用了一名抄写员[13]。这一手稿复制件一旦得到最终修正将被寄给出版者,但它最终丢失了,只剩下几页零散的纸张夹杂在原稿中。仅阅读这几页内容就能了解抄写员所遇到的困难;从手稿中的几处注解可见,这可能因为只有托克维尔本人才能支配本书的大部分内容。 其他地方的参考文献反映了这一复制品的存在[14],其含有一定数量的错误,我们可以认为由该复制件组成的最终版本被寄给了出版者。印刷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引入了其他错误。[15] 后续版本致力于纠正第一版本中的错误,但同时增加了新错误。托克维尔本人也对其进行了一定的删减和补充。[16] 在准备这一版本时,我开始比较最重要的法国版本(包括1835年、1838年、1840年和1850年的版本)。我在一个版本与另一个版本之间发现了一定数量的差异:作者的更正、标点符号的修改、删减等等。在恢复丢失的段落后,我随后比较了手稿全文,并发现了超过100个不同的错误。除此之外,还得加上托克维尔本人造成的错误。对于后者,我只是指出了错误;我尽可能地尝试着更正它,但我没有以任何方式修改原文。 随后,我将我选择的片段插入原文之中。[17]为了做到这一点,我针对手稿的多个变体和版本进行了细致的选择,选择的明显理由是兴趣与位置。我特意把目光集中在章节中增加的内容上,特别是本书第二卷的内容,其似乎最能让我产生兴趣。正文中添加的内容通常在括号中,它们的前面或者后面往往有各种区别式符号,标志其应当放置在何处。[18] 注解由旁注、变体或最终版本之前的版本组成,其包含草稿、游记、信件片段以及朋友和家人提出的批评。它们的出处已经被谨慎而系统地标明。至于那些被添加在关键部位的注解,我认为它们有益于阅读,也显得更简洁。 最后,在第四卷的末尾,我以附录的形式添加了六篇不同类型的文章。[19]前两篇,《奥奈达湖之旅》和《荒野里的十四天》,都是托克维尔在美国旅行期间撰写的。种种迹象表明,如果博蒙没写《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这两篇文章会成为《论美国的民主》的附录。事实上,我们根据前者的内容可知,托克维尔认为其考虑发表的这两篇文章与他的旅行伙伴的小说内容太过相似。[20] 中间两篇文章是草稿的部分内容。虽然它们不像前两篇文章那么精良、优秀,但是它们仍具备一定的纪实性。 为了囊括一定数量的想法、构建托克维尔政治思想的基石,我添加了一封作者所写的未发表过的信,这封信的历史可追溯至1830年,收件人是查尔斯·斯托菲尔斯。 最后,我认为在附录中扼要重述第十二版的前言以及托克维尔在其著作和草稿中引用的所有作品,有利于辅助重建“托克维尔图书馆”。 在此版本中使用的缩写和符号 [……] 手稿中没有划掉的内容。 <……> 被圈住或者围住的内容(这些内容通常是托克维尔想要删除的片段,但词语周围的圆圈有时候仅仅是为了吸引作者的注意:这种使用方法恰当吗?这个词语在语音学上是否存在问题?)。 ≠……≠ 被一条或多条垂线及其对角线划掉的词语或者内容。 [……] 被水平线划掉的词语或者内容。 / 在手稿中,当这一符号置于句末,其表示一条水平线将前句与后句分隔开。 .-.-.-.- 因物理原因而难以辨认。通常由于原稿状况不佳。 [*] 存在于手稿中,但从未出现在已发布的版本中的托克维尔的注解。 * 被某些版本遗漏的托克维尔的注解。 [……(ed.)] 编辑者提供的信息。 a,b,c,…… 编辑者的注解。 (A),(B),…… 涉及每卷结尾内容的托克维尔的注解。 1. 2. 3…… 托克维尔标记在页面底部的注解。 OC起初在J. P. 迈耶的指导下进行,后来在弗朗索瓦·菲雷和让-克洛德·卡萨诺瓦的指导下进行,并由加利马尔出版的全集版本。 《全集》[21],巴黎:加利马尔出版社,1951年。 t.I:《美国的民主》(一二卷)(1951年)。 t.II:《旧制度与大革命》(一二卷)(1952年,1953年)。 t.III:《关于政治话语的著作》。 第一卷;(1962年) 第二卷;(1985年) 第二卷(1990年)。 t.IV:《关于法国及国外监狱系统的著作》(一二卷)(1985年)。 t.V:《旅程》。 第一卷:《西西里岛与美国》(1957年)。 第二卷:《英国、爱尔兰、瑞士和阿尔及利亚》(1958年)。 奇 书 网 w w w . q i s u w a n g . c o m t.VI:《英国的往来信函》。 第一卷:《亨利·里夫与约翰·斯图亚特·穆勒》(1954年);[引自《英国的往来信函》] 第二卷:《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交谈》(1991年); 第三卷:《英国信件》(2003年)。 t.V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外国的通信》(一卷)(1986年)。 t.VI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古斯塔夫·德·博蒙的通信》(三卷)(1967年)。 t.IX:《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亚瑟·德·戈比诺的通信》(一卷)(1959年)。 t.X:《信件与部分作品》(1995年)。 t.X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德·皮埃尔-保罗·罗耶-科勒德的通信》《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让-雅克·安培的通信》(一卷)(1970年)。 t.XII:《回忆录》(一卷)(1964年)。 t.XI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通信》(一二卷)(1977年)。 t.XIV:《与家人的通信》(1998年)。 t.XV:《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德·弗朗西斯科·科尔塞勒的通信》《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斯维琴夫人的通信》(一二卷)(1983年)。 t.XVI:《杂集》(1989年)。 t.XVII:《其他信件》,未出版。 t.XVII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阿道夫·德·西尔古尔和德·西尔古尔夫人的通信》(一卷)(1984年)。 OCB:由古斯塔夫·德·博蒙指导完成的全集版本。 《托克维尔夫人公布的全集》(巴黎:米歇尔·利维兄弟出版社,1864年—1878年) t.I–III:《论美国的民主》。 t.IV:《旧制度与大革命》。 t.V:《信件及生前未发表的作品》。 t.VI:《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通信》。 t.VII:《信件中的消息》。 t.VIII:《关于〈旧制度与大革命〉的杂集、历史片段及其注意事项》。 t.IX:《经济、政治与文学研究》。 Manuscript:在编辑者的注解中,指的是《论美国的民主》的研究底稿(YTC,CVIa,存放在四个箱子中)。 v:变体 YTC:耶鲁大学的托克维尔全集。耶鲁大学收藏的手稿存放在贝尼克珍本与手稿图书馆。斯特林图书馆拥有几份补充手稿。 YTC,BIIb:在此分类中含有:为美国对话者准备的问题清单。 YTC,CIIc:在此分类中含有:“稿件来源”,托克维尔根据游记制定的字母表。 YTC,CVa–CVk:在此分类中含有:《论美国的民主》的草稿。 CVa:“第8类”“很可能无法用在任何位置的注解”(59页)。 CVb:“第13类”“各种关于美国管理制度的文件,可以注解的形式应用到标题为‘美国的政府和行政制度’的章节之中”(34页)。 CVc:“第6类”“环境的平等性是一个既成的、不可抗拒的事实,所有妄图打破这种平等的人都无法得逞。这一事实的重要性”(9页)。 CVd:“第5类”“或多或少与标题为‘平等带来的思想和情感如何对政治宪法产生影响’的伟大篇章有关的想法和片段”(53页)。 CVe:“第17类”(第13页和第17页的复制件)。 CVf:“第4类”“与《论美国的民主》的最后两卷有关的注解、分散的观点、片段及品论”(52页)。 CVg:“第9类”“《论美国的民主》第二部分各章节的初稿”(包括:由博内尔保管的部分复制件,一共416页的3本手册,以及两箱原稿)。这就是所谓的“垃圾”。 CVh:“第3类,1—5”“与美国有关的注解、文件和观点。如果我想再写点关于这个问题的文章,参考这些内容是有用的。” CVj:“第2类,1—2”“……独立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总体思路、信仰来源……被放置在……而不能放置在本章中”(两册,138页)。 CVk:“第7类,1—2”“我不能放置在作品中的片段、观点(1840年3月)(无关紧要的合集)”(两册,148页)。 手稿的注解 除了耶鲁大学的文档之外,编辑者在获得各图书馆的允许之后,引用或者复制了下列文档: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写于1827年1月25日的信,凡尔赛宫图书馆。 ——关于美国黑人的处境的问题清单,宾夕法尼亚州哈弗福德学院图书馆(E. W. 史密斯,第955号)。 ——在1833年2月6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亚历克西·托克维尔在1833年2月6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爱德华·埃弗里特文集);在1850年2月15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亚历克西·托克维尔在1850年2月15日写给爱德华·埃弗里特的信。爱德华·埃弗里特文集);节选自西奥多·赛奇威克的日记的段落(西奥多·赛奇威克。巴黎日记第三卷,1833年11月至1834年7月,第80至81页、第85页。赛奇威克家族文集),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 ——评论研究(普通手稿,杂项,TI–TO);于1836年6月19日写给巴兹尔·霍尔的信(普通手稿合集[杂项],手稿科,古籍与特别收藏系),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 ——与赔偿问题有关的文档(德雷尔全集),宾夕法尼亚州历史学会。 ——写给圣伯夫的信,[1835年4月8日];圣伯夫于1865年11月26日写给博蒙的信,学院图书馆,斯波尔博克·德·罗文祖尔全集。 ——于1844年5月29日写给理查德·M. 米尔恩斯的信;于1845年4月14日写给理查德·M. 米尔恩斯的信;以及于1852年2月9日写给理查德·M. 米尔恩斯的信,剑桥大学圣三一学院(霍顿文集,25/200、201和209)。 ——于1851年12月3日写给地方首长的信,巴黎历史图书馆。 ——于1856年10月15日写给查尔斯·蒙拉德的信,洛桑大学州立图书馆。 感谢 我非常想向耶鲁大学贝尼克珍本与手稿图书馆致以深深的谢意,在其帮助下,我才能够多次亲自查阅无数的手稿。我要感谢全体员工,特别是两位馆长——马乔里·G. 怀恩和文森特·吉罗。我还要感谢贝尼克图书馆允许我引用和复制手稿以及托克维尔全集的文档。

注释


[1]摘自《约翰·斯图亚特·穆勒的后期信件:1849—1873年》(节选自多伦多大学出版社于1972年出版的《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全集》第十五章)。[注意:原版为法文] [2]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即John Stuart Mill,英国著名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译者注 [3]《论美国的民主》的工作底稿储藏于耶鲁大学的贝尼克珍本与手稿图书馆,它按照章节顺序被分别放置在四个盒子中(所属类别为CVIa),其中仅有于1840年出版的第二卷中的第一章、第十八章、第十九章、第二十章遗失。当我提及这一版本手稿时,我指的是其原文内容。 耶鲁大学的收藏不包含《论美国的民主》的最终版本,因为托克维尔将这一版本寄给了发行人查尔斯·戈瑟兰。乔治·W. 皮尔森坚信他曾于1930年在法国亲眼目睹这一版本,但直到其于1954年购买《论美国的民主》的手稿时仍未找到该版本。种种迹象表明最终版本与最初版本没有太大差别。 [4]怀特同样获得许可转载了由安托万·勒迪耶看管的文件,勒迪耶当时正在准备他自己的书——《正如托克维尔先生所说》(巴黎:佩兰出版社,1925年)。这些文件的复制工作是由亚伯·杜瓦西的秘书们完成的;杜瓦西负责复制美国国会图书馆的文档并将其作为法国外交档案。 [5]耶鲁大学拥有托克维尔手稿目录的所有副本。 [6]托克维尔的其他重要手稿集存放在托克维尔城堡中。 [7]Rubbish在英文中意为碎片、余料、垃圾。根据托克维尔的手稿,我们在这一版本中保留了其错误的拼写形式。通过这个词语(rubish),我们指的是每一章的草稿,或者是第二部分全文的草稿。 [8]第一部分的“垃圾”的复制件与原稿相比,存在一些分歧和遗漏,在页面文本的安排上也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也许由于抄写速度过快,博内尔在面对“难以辨认的字迹”时采用了权宜之计,尽管对于一名抄写员而言,这种类型的滥用比过分的想象力更可取。我已纠正了一些明显的错误。 [9]这些笔记出现在由加利马尔出版的《全集》的第五卷之中。尽管如此,鉴于在那一版本中存在多处差异和遗漏,我首先选择的仍是耶鲁大学的版本。 [10]博蒙在美国旅行期间与家人的通信由安德烈·雅尔丹和乔治·W. 皮尔森整理并以《美国信件》为名出版(巴黎:PUF出版社,1973年)。 [11]在1856年1月15日的一封信中。(YTC, DIIa) 在1856年12月28日写给德·格朗塞伯爵夫人的一封信中(OCB,第7章第424页),托克维尔指出勒叙厄尔神父应该为他那糟糕的书法负责:“他按照奇特的想法,在教我拼字之前就教我书写。由于我不知道该如何书写我的文字,我尽可能让它们变得模糊不清,这样才能用潦草的字迹掩盖我的错误。因此,我从来不知道如何正确拼写它们,我只能永远潦草地写下去。”此外,《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一位出版人迪多曾因为字迹不清连续两次将手稿退还给托克维尔。 [12]在某些情况下,我用铅笔抄写了托克维尔标记的注解。 [13]也许是帕里耶先生,引用自《爱德华致亚力克西斯·德·托克维尔的一封信》第384页的注解O(CIIIb,2,第65至67页,第142页至第143页中的注解C再次提到这一点),其指出复制本被记录在笔记本里。草稿中有两处注解提到复制的价格以及页码总数(YTC, CVh,第17页注解3,和CVh,第11页注解2)。 在于1839年10月23日写给博蒙的一封信中(《与博蒙的往来信件》,OC,第8章,第389页注解1),托克维尔提到了第二卷的一份复制件。 [14]根据托克维尔家族、古斯塔夫·德·博蒙、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评论,通常能够复制他们提及的片段。第一批阅读托克维尔作品的读者所发表的大部分评论都与托克维尔的书写、文风和使用的词汇有关。当然,我仅在页面底部复制了那些似乎能够引发理论兴趣的批评内容。 [15]例如,托克维尔原本想说的是:“贵族国家中有很多富有而具备影响力的人,他们知道如何自给自足,不会被轻易地或秘密地压迫”(第二卷第1 267页),某些版本却断言:“贵族国家中有很多富有而具备影响力的人,他们不知道如何自给自足,并会被轻易地或秘密地压迫(我的重点)。” 在第二卷第二部分第四章中(第306页),作者认为在1831年,“由于印刷文字的力量”,强硬派的关税提议在几天之内传播甚广,而有几个版本却将该事实归因于“由于印刷文字的诞生”。使用中的这一版本含有100多处这种类型的错误。 [16]读者们会在注解中找到与这些校正相关的特定原因。例如,删除提及约翰·昆西·亚当斯的内容(第53页注解k)。 托克维尔全集(由加利马尔出版)的新版编辑倾向于打造由托克维尔本人修正的最终版,也就是第13版,这一想法可追溯到1850年。尽管如此,该版本仍然含有存在于先前版本之中的大量错误。它还引入了一定数量的新错误。 [17]正如你将看到的那样,我引用的作品片段并非总是摘选自已经出版的内容。与已经出版的文章相比,它们有时候是拙劣的句子,有时候是因复制而出现明显错误的句子,它们显然没有受到重视。你会发现某些特别的古语文体和语法,以及在使用时态、基调和介词上的某些错误,我没有以任何方式修改它们。 八_零_电_子_书 _w_w_w_.t_x_t_8_0._c_o_m [18]在这一版本中,我复制的新片段都是能够在手稿中找到的内容。但是,为了便于理解,我对其进行了一定的校正和修改: 1. 几乎所有的新片段都添加了标点符号,并在必要之处使用大写。 2. 拼写错误,尤其是那些以正确或者不正确的方式书写的外国专用地名,比如马萨诸塞州或宾夕法尼亚州,都被校正。如果错误存在于整个体系中,我会在括号中注明正确的词语。 3. 在很多情况中,该手稿包含了同一片段、同一句子或者同一词语的几种变体。我选择了在我看来最恰当的版本。如果这些版本无法让我产生兴趣,我通常不会将手稿中存在的所有版本展现出来。有时候原稿中的动词词性或者动词数量有误,在这种情况下,我已将动词改为正确的形式。 4. 我将托克维尔在手稿中使用的某些缩写改为了完整形式。 5. 除了引用托克维尔的家人和朋友的批评,还有书籍名称之外,所有的斜体字都出自托克维尔之笔。在这一点上,我根据习惯做了一定修改。 [19]第13版第一次以附录形式添加了托克维尔根据谢尔比列撰写的《在瑞士的民主》一书写给道德和政治科学研究院的报告,以及托克维尔于1848年1月27日在议院发表的演讲(他在这次演讲中预见了二月革命的到来)。托克维尔打算在1847年10月发表一篇名为《中产阶级与人民》(OC,第三章,2,第738页至第741页)的短篇文章作为附录,他将其寄给了巴涅尔出版社(在国民议会期间,托克维尔于1850年9月13日致信巴涅尔出版社)。由于长度限制,该版本没有转载1850年版的附录中的两篇文章。 [20]参阅OCB,第五章第27页。 [21]《全集》,即OEuvres complètes。 原编者的话 “人之所以选择服从,是因为他不能察觉且无法预见同伴的反复无常;最终,他将自己囚禁起来,将自己永远束缚在脆弱的环境中。”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关于我所看到的一切,我谈论了很多也想到了很多,我相信如果我回国之后有时间,我能够针对美国写点东西。覆盖美国的所有内容显然是不可能的。我无法以普遍的准确性为目标,我还没有观察到那样多的内容,但是我认为我了解到的内容远比我们在法国所学到的关于它的内容多得多,并且某些观点是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能够令人产生兴趣的。”[1] 《论美国的民主》的两部分先后于1835年和1840年出版,已经再版150多次,并被翻译成15种语言,它自从面世以来已激起人们产生极大的兴趣。由于很少有19世纪的作品能够满足现代人的需求,托克维尔的作品作为政治哲学的经典之作,并且有可能作为这一学科最后的伟大作品,不断吸引读者、研究人员、思想家和政治家的目光。 关于《论美国的民主》,它的时事性是经常被讨论的问题。如果我们用“时事性”一词暗指这一杰出作品仍应当被理解和研究,是完全恰当的。 鉴于洞察力是托克维尔的一个特点,因此他设想了人们对他的作品可能做出的反应:“有人会认为我根本不喜欢民主,我在苛责民主;有人会认为我支持民主的发展是一种轻率而鲁莽的行为。如果没有人读这本书,我会更快乐,也许这种幸福即将到来。”[2] 读者不断增加,但正如作者的预测,他们的确持有不同的意见。这正是因为这种矛盾的解释与托克维尔的思想及思想的发展不谋而合,否则不会如此。

遗产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来自一个古老的诺曼底家族——克勒雷尔,其在1661年沿用了教父的名字德·托克维尔。[3]在后来的几个世纪中,克勒雷尔·德·托克维尔家族效仿他们的祖先威廉·克拉雷尔(曾参加黑斯廷斯之战),偶尔离开他们的土地为教会或皇室效力。 大革命令这个牢牢占据科唐坦半岛的家族感到震惊,他们与奴仆们关系良好,并为其领主职责感到自豪。当革命浪潮抵达诺曼底,它只带走了城堡中的鸽舍。它从托克维尔家族中带走的仅仅是养鸽子的特权。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以赞同的态度迎接革命的到来。在布鲁塞尔短暂停留后,对流亡者生活的厌倦——他的儿子对落魄贵族的堕落的描写直接反映了这位父亲的观点——让他回到法国,并加入国民警卫队。在1792年8月10日,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是来自圣维克多近郊的国民警卫队的一员,并为保卫杜伊勒里宫作好准备。在一路上遇到的公民的召唤下,该地区的国民警卫队队员决定朝着宫殿进军;面对突如其来的观念转变,埃尔韦偷偷地离开了国民警卫队。 在庇卡底停留了几个月后,埃尔韦于1793年1月回到巴黎。他在1月底前往马勒塞布,并于3月12日与路易斯·勒·佩莱蒂耶·德·罗桑博(著名的马尔泽尔布的孙女)结婚。马勒塞布的避难所保护他们到秋天结束。 路易十六的拥护者强烈要求他离开法国,但他固执地留了下来,也许是因为他打算成为女王的拥护者。在12月17日和19日,革命委员会的两名成员逮捕了城堡中的所有居住者。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他的妻子、佩莱蒂耶·德奥奈家族和年轻的路易斯·德·罗桑博因为“热月九日”[4]而保住了他们的性命。否则他们将见到马尔泽尔布、德·罗桑博夫人、杰-巴普蒂斯特·德·夏多布里昂和他的亡妻。[5]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未出版的回忆录显示,他和马尔泽尔布,以及其他囚犯在自由港(皇家港口)度过的时光是令人悲伤的。[6]在审判以及在马尔泽尔布被判处死刑的前几个月,埃尔韦已对这名高贵的老人有着无限的钦佩,马尔泽尔布跟随着女儿和孙女,高贵地走上了断头台。 类似事件在这个家族中肯定被谈论过多次,因此亚历克西总是将他的曾祖父、马尔泽尔布,视为无人能及的楷模。[7]他一度想撰写一本关于他的祖先的书。虽然这一想法没有实现,但马尔泽尔布的身影萦绕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的许多地方。[8]一座税务法庭主席的半身像被放置在托克维尔的工作台上,静静地注视着许多著作的完成。 在法兰西帝国时期,托克维尔家族在冬天居住在巴黎,在夏天则居住在维尔纳伊——在这里,埃尔韦[9]接受了象征性的市长职位。[10]子女的教育问题被委托给勒叙厄尔神父,他是托克维尔的私人教师,他毫不掩饰对托克维尔的偏爱。[11]有几份文件证明勒叙厄尔具有反自由主义倾向,他还是一名强硬的天主教君主主义者;在这方面,他似乎更能与德·托克维尔伯爵夫人达成一致,而非与她那持和解态度的具有聪明才智的丈夫。[12] 《论美国的民主》未来的作者在被勒叙厄尔神父教导的日子中,阅读了家族谈话记录,进行写作练习,并拜访了亲戚和朋友。[13]勒叙厄尔相信他的学生会拥有光明的未来。[14]就像他的兄长和他的知己路易斯·德·凯尔戈莱那样[15],年轻的亚历克西考虑参军。 八 零 电 子 书 w w w . t x t 8 0. c o m 我们也许可以断定亚历克西是在勒叙厄尔神父的坚持下放弃了参军计划。“我亲爱的爱德华,”神父在1822年写道,“你必须劝他不要成为一名军人。你比我更了解参军的弊端,我相信他更加信任他的兄长,而非父亲。路易斯·德·凯尔戈莱那个家伙让他萌生了这个想法。他们会再次见面,当然,我的计划是让那‘小流氓’别来打扰我们,别多管闲事。”[16] 作为与托克维尔有着极其相似的家庭背景的远房表亲,凯尔戈莱与他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在大量信件中传递了这种友谊,信件内容涉及托克维尔的工作和作品、议会意见以及凯尔戈莱的结婚计划;其中还包括了凯尔戈莱对托克维尔的作品发表的很多评论和建议。凯尔戈莱在《论美国的民主》中烙下的印记是非常明显的,其很容易被发现。[17] 随着复辟的推进,埃尔韦作为一名地方长官的漂泊生涯在1814年开始于曼恩—卢瓦尔省。随后,埃尔韦在瓦兹和第戎履行了同样的职责(1816年)。在1817年,他接手梅斯管区,并在那里逗留到1823年。他随后搬到了亚眠,并最终在1826年回到凡尔赛。他在1827年11月4日被封为法国贵族,由于职责的不相容性,这一身份迫使他在1828年1月离开了他的职位。“七月革命”将消除他的贵族爵位,并让他永远远离政治生活。[18] 路易斯·德·托克维尔伯爵夫人似乎从未从数月的拘留中恢复过来,她跟随她的丈夫辗转于不同岗位,但在1817年她最终决定定居巴黎。家族通信内容显示她已筋疲力尽,需要身边的人给予不断的关注。直到1820年,亚历克西和她住在一起。 在1820年4月,当亚历克西的两个哥哥开始军事生涯时,为了继续完成他在梅斯皇家学院的学业,他与父亲在摩泽尔重聚,最终于1823年完成学业。[19]随后,他回到巴黎开始学习法律。[20] 在1826年底,托克维尔在完成法律学习之后,在哥哥爱德华的陪伴下开始了意大利和西西里岛的旅程。1827年4月5日,他被任命为凡尔赛的稽查法官,这促使他重返巴黎。 法律机器 托克维尔在他父亲任职的地方度过了最初几个月。在父亲辞职之后,他与一位新朋友合租一间公寓,这个人是古斯塔夫·德·博蒙。[21] 八*零*电*子*书 *w*w*w*.t*x*t*8*0.*c*o*m 保林·德·拉保林德瑞家族起源于法国都兰。该家族的成员已散布至邻近省份,并已在那时获得了“德·博蒙”这一名字。在19世纪初,朱尔斯·德·博蒙伯爵、他的夫人和他们的四个孩子居住在位于萨尔特博蒙的加勒朗城堡中。在法兰西帝国时期,朱尔斯·德·博蒙是那里的市长。在这个与维尔纳伊略有不同的环境中,古斯塔夫度过了他的童年。 托克维尔家族会专门腾出下午的时间来阅读和谈话,包括他们的访客夏多布里昂——他尤其受益于拜访经历,并撰写了他的作品《摩西》。在博蒙家族中,他们会一起阅读,共同致力于音乐、绘画的创作和慈善工作的创建。[22] 虽然博蒙家族属于二流的地方贵族,不能把他们的祖先拉姆瓦尼翁·马尔泽尔布列入其中,但是这个家族就像托克维尔家族那样,凭借卓著的战功赢得了尊敬,并与拉法叶家族有亲戚关系。 在1826年2月,古斯塔夫·德·博蒙在凡尔赛被任命为代理检察官。在托克维尔在1827年6月被任命为稽查法官[23]之后,他与博蒙成为朋友。 《论美国的民主》未来的作者对于是否选择法律职业仍有些犹豫。他害怕变成一个“法律机器”[24]。在他成为法官的最初几周中,他认识到他在法律准备上存在的不足,他发现在公共场合发言会给他带来一些让他后悔终身的麻烦。他把自己在政治上的失败归因于这些麻烦。 托克维尔受到了古斯塔夫·德·博蒙的保护。这是他们友谊的开始,托克维尔说“他生来老成”[25]。从海涅的角度来看,这对朋友就像是油和醋。[26]现存的他们之间的第一封信可以追溯到1828年10月。其致力于反思约翰·林加德所写的《一段英国历史:从罗马入侵到威廉三世王朝的开始》,托克维尔与他的“亲爱的未来合作者”[27]研究了这一课题。这对朋友分享阅读,并一起参加了基佐的关于欧洲文明史的课程。[28] 在1829年9月,博蒙被任命为塞纳河部门的代理检察官。他与他的朋友之间的距离没有中断他们的友谊。博蒙一有时间就去凡尔赛。托克维尔现在和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一起租住公寓,后者接替了博蒙在凡尔赛初审庭中的位置。 不久之后,七月革命爆发。它将为这两位年轻官员的生活带来巨大转变。 七月危机 ㈧_ ○_電_芓_書_W_ w_ ω_.Τ_Χ_t_捌_0. c_Ο_Μ 虽然他们的出身背景与法国大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敌对的,但是托克维尔和博蒙对这一事件与同时期的人有不同的观点。因此,他们的想法虽然称不上与他们的亲属完全相反,但也必然存在不同之处。七月革命带给他们更多的是幻灭和悲伤,而非仇恨。 在给亨利·里夫的一封信中[29],托克维尔承认: 的确有人想让我成为一名政党党员,而我没有;我被赋予激情,我有唯一的主张,确切地说,我唯一的激情之源是对自由和人类尊严的热爱。在我看来,所有的政府形式或多或少都是以神圣的、合法的形式满足人类欲望的完美手段。我依次被赋予了民主偏见或贵族偏见;如果我出生在另一个世纪或另一个国家,我也许会持有民主偏见或贵族偏见。但我出生的时机让我从一开始就很容易为自己辩护。在一次漫长的革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我来到了这个世界;在旧国家被摧毁之后,没有任何持久的新事物得到创建。当我出生的时候,贵族几乎已经消亡,而民主尚未存在;因此我的本能带领我盲目地徘徊于它们之间。我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家,它在40年来什么都尝试了一点儿,却没有明确解决任何问题,因此我不容易受到政治幻想的影响。作为我的国家的旧贵族阶级的一员,我对于贵族没有敌意或是本能的忌妒心理;然后,由于这一贵族阶级已经被摧毁了,我对贵族也没有任何本能的热爱,而我们始终热爱的只有“活着是什么”。我曾离它很近,能够很好地理解它;我也曾离它很远,能够不带情绪地判断它。我将尽可能多地谈论民主元素。没有家族回忆,没有个人利益让我对民主产生本能的、必要的认识倾向。但就我个人而言,我没有因为它而受到伤害;除了那些我提供的理由之外,没有其他特别的原因让我喜爱它或是憎恨它。总而言之,我身处于这种过去与未来之间的良好平衡之中,我不会自然地、本能地被贵族阶级或者民主所吸引,对我而言,我不用花大力气就能够从容地观察两者。[30] 如果托克维尔夸大了他在面对这两个对立选项时表现出来的冷漠和无私,那么他的这一想法是真实的——作为一名自由主义者,历史可以轻易让他成为一名过激论者。 博蒙发现自己处于非常类似的处境。在1830年7月30日的巴黎,他在回忆录中写道,“所有人在他们的纽孔上扎着三色缎带,或是在他们的帽子上佩戴帽章。我没有这些东西;没有人对我说任何话。但是,当有人靠近我并用苛刻的语调大吼‘宪章万岁’的时候,我也发出同样的叫喊,这样做并不会让我觉得良心不安。”[31]次日,托克维尔回到凡尔赛市政厅,他作为国民警卫队的一员于前一天在那里收到了步枪和子弹,他向欧内斯特·德·布洛斯维尔宣布:“没有其他需要完成的工作了,一切都已经结束。我刚刚在圣克卢的门口看见君主国的车队经过,马车中的国王、法兰西之子和大臣们都被保镖们围住。还有!你得相信,皇家车队的铭牌被隐藏在污泥之下。”[32] 自从在1829年8月8日受到波利尼亚克政府的委任以来[33],托克维尔和博蒙预计会发生此类事件。作为波旁王朝的支持者,托克维尔对他所属的社会阶层具有一定的忠实度,但是已完成的朝代更替让他发现自己实际上对法兰西拥有更大的忠诚度。[34]在1830年,托克维尔和博蒙尚未具备自由主义者所必备的资质。虽然如此,把法兰西的荣誉和宪章与自由主义的原则置于波旁王朝之前的事实已经让他们比他们(尤其是托克维尔)所相信的更加接近自由派立场。 然而,效忠于国家而不是效忠于波旁王朝使他们被他们的出身背景所孤立。由于推翻君主制的可能性似乎显得更不真实,特别是在8月之后,当所有的官员被要求宣誓效忠于路易斯·菲利普,朋友和亲戚们纷纷离开了公共生活领域。就在那时,希波吕忒·德·托克维尔和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离开了军队,而埃尔韦失去了他的法国贵族头衔。[35] 对托克维尔和博蒙而言,他们都面临着一个艰难的选择:对着新王国宣誓或是放弃他们的司法事业。托克维尔选择宣誓,并在对无政府状态的恐惧中为他的决定辩解: 我对新政府宣誓。我相信通过以这种方式行事,我能够严格履行一名法国人肩负的责任。在我们现在的国家中,如果路易斯-菲利普被推翻,其肯定不会有利于亨利五世,而是有利于共和国和无政府状态。那些热爱自己国家的人必定会因此而公开凝聚正在不断产生的新力量,因为这股力量现在能够独自拯救整个法国。我鄙视新国王;我认为他的王权应当受到怀疑,但我会更加坚定地支持他,因为我认为那些为他铺平了道路的人在不久之后就会成为他的或他的敌人们的主人。[36] 当亨里翁,一个贵族出身的朋友,批评托克维尔的决定,后者做出的回应证明他对自己的立场毫无疑虑。 自我在组合法庭前宣布条例的那个早上起,此后的抵抗对我而言似乎都是合法的,我会在狭窄的领域中反抗。当运动已经到了能够推翻一个王朝的地步,我没向任何人隐瞒我反对这一措施。我说过如果内战爆发我会加入战争。一旦它成为既成事实,我会继续相信我一直相信的东西,最严格的责任不仅针对一个人或者一个家庭,而且针对一个国家。在我们所在之处,法国的拯救对我而言似乎就是维护新的国王。因此我承诺支持他,而我从未隐藏的事实是我并没有为他做过这些。我声明我不打算将自己与国家利益之外的任何理由永远束缚在一起,而我从未隐瞒这一事实:当新王朝与国家利益不能并存,我会密谋反对它。[37] 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他萌生了去美国旅行的想法。[38]这个计划和计划的实现没有花费太多时间。1830年10月31日,在托克维尔第二次宣誓后的第六天,在他被提名为预审法官一职之后,这两名地方法官向政府提出了一份使命计划,其目的是研究美国的刑事机构。[39] 它涉及描述和理解美国所使用的两个系统的优点与缺点。宾夕法尼亚州的监狱系统提供日夜单独监禁以及每个人在他的牢房中个别作业的监禁方式。纽约州的奥本系统提供单独监禁和共同工作(在严厉的法规控制之下安静地工作)的监禁方式。 关于托克维尔的美国计划,他向他的朋友斯托菲尔斯吐露了下列论点: 至少在我看来,我在法国的处境在各方面都糟透了;要么政府将巩固其自身地位,而这是不太可能的,要么政府会被摧毁。 在第一种情况下,我的处境不是特别令人愉快并且不会持续很长时间。我不想晋升,因为那样会将我与那些我怀疑有所图谋的人束缚在一起。因此我在这里,担任一名不起眼的预审法官,即便是在狭窄的领域中也无法让自己变得声名远播;如果我成为反动派的一分子,作为检察官办公室的一员,我甚至不能有幸被免职;为了让我保持安静,他们会防止我继续在法院工作。如果我支持那些人,我将做一些既不符合自己的原则又不符合自己立场的事情。因此我必定会成为一个中立角色,而这也是最可怜的角色,尤其是当你处于一个比较低的等级的时候。对于这所有一切,加上直到现在依然模糊不清的未来,要说为了国家的利益我们希望哪个政党取得决定性胜利是不大可能的。 现在,假设政府被推翻;在随之而来的分裂期间,我没有机会让自己变得出名,因为我的起点太低了。我仍然没有做任何能够吸引公众注意力的事情。我尽力做到最好,但这一切都是徒劳;这场革命会让我发现自己太年轻或太不引人注目。我肯定会拥护对我而言最公正的党派,但我仍将在最低的阶层任职,而这是不适合我的。 这就是我在法国的未来,我毫不夸张地勾勒出它。现在,假如我不再是一名地方法官但仍然保留了我的任职权力,我前往美国;15个月之后,法国的党派变得明确,你能够清楚地判断哪个政党是与国家的庄严和安宁不相符的;随后,你带着明确且坚决的主张重返祖国,不会受到世界上任何人的影响。这个旅程本身能够让你更了解最常见的阶级;你已经获得的知识让你成为一个声誉卓著的人,并最终让你在人群中脱颖而出。你知道什么是一个巨大的共和国,为什么它在这里可行却在那里不可行!公共管理的所有要点都已先后受到审视。回到法国之后,你一定会感觉到一种你在离开时没有感觉到的力量。如果时机合适,一些出版物可以提醒公众注意你的存在,并将各党派的注意力集中在你身上。如果这一切都没有发生,那么,至少你的旅程不会给你带来什么危害,因为你在美国就像你在法国那样默默无名,回到祖国之后你能够完全适应一切发展,就好像你一直在那里从未离开一样。我认为这个计划从各方面来说都不是荒谬的。[40] 我们因此明白这本关于美国的书最初被认为是一种手段:一种为它的作者开启政治生涯之门的手段。但托克维尔在上文所引用的段落中提到的作品仍然没有名字和内容。此外,托克维尔和博蒙最初打算共同发表一篇关于北美人的政治制度和道德观念的文章。因此,我们现在距离《论美国的民主》和《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的诞生还很遥远。 博蒙在一段时间内离开法国的原因与托克维尔没有太大不同。在《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一书中,他借主角之口描述了下列浪漫版本。 在1831年,一个法国人决定前往美国,并打算在那里定居。这个计划受到了各种原因的启发。最近一场革命使他的国家恢复了政治热情,这种热情曾被认为已经灭绝。他的同情心和他的信念让他走向其中一个政党,而他的家族关系让他选择另一个政党。因此,他经常感觉到在他的原则和情感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他跟着感觉走,他将不得不抑制理性的呼声;如果他仍然忠于他的信仰,他将伤害他最心爱的感情。[41] 也有可能是因为博蒙拒绝消除两份关于审讯德·费歇尔男爵夫人的有失体面的文件,有证据显示政府为了让他远离此事件而把他遣送到了美国。[42]我们记得,德·费歇尔男爵夫人是一名英国出身的女冒险家。她被指控谋杀了她的情人:德·康德老公爵。毫无疑问的是,从德·康德的死亡中获利最多的人应该是路易斯-菲利普,因为他的儿子是最后的康德最大一部分财产的直接继承人。虽然法国政府并没有为了把博蒙从审讯中去除而将他送去美国,但是其下定决心在一个国王可能受到牵连的审讯中安排一名有贵族血统的法官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以这种方式进行诉讼,政府能够让其自身免受世袭王位主义者的怀疑,如果审判牵涉国王的行为[43],它总是会对没有有利于新政权声誉的律师采取敌对态度。 美国 托克维尔和博蒙在1831年4月2日出发前往美国。他们的行李包括了几十封介绍信和几本关于美国的作品:沃尔尼和库珀的作品,一本美国历史书和巴兹尔·霍尔的作品。他们不是十分需要这些书。他们所好奇的所有信息都能够就地取材。似乎对他们而言,他们打算在回国后撰写的书必须尽可能地关注美国的民主,他们急于了解与美国民主有关的知识。 在横渡大西洋期间,他们翻译了巴兹尔·霍尔作品的一部分[44],为他们的监狱系统研究作准备;他们学习了美国历史并讨论了让-巴普蒂斯特·塞伊的政治经济学课程。 5月9日下午,他们抵达了纽波特。次日,他们到达纽约。他们会在美国逗留到1832年2月20日。[45] 当托克维尔和博蒙到达之后,他们发现美国媒体已经得知他们的正式访问,在公开场合为他们大开方便之门。[46]因此对监狱系统进行的官方研究和对这种被称为“民主政治”的新政府形式进行的非官方研究看上去似乎前景广阔。 关于民主政治,最大的困难并不在美国,而是在法国。 一旦第一印象消失之后,这对朋友意识到他们渴望了解和认识美国社会,但这必须基于真正的与法国社会有关的知识,而这正是他们所缺乏的。他们的旅行目的变得更加明确。它将是一个双重的、同步的知识之旅,它的主题既是法国也是美国。“关于这一点,我不得不向你承认,阻碍我认识美国正在发生的一切的最大障碍,”托克维尔在信中对他的朋友布洛斯维尔说道,“正是完全忽略了法国存在的一切。”[47]这一点曾在他的信件中出现过多次。 随后,为了通过了解法国来进一步认识美国,与同事、朋友和亲戚联系并获得必要的信息成为亟待完成的任务。 在一点上,托克维尔开始询问他的父亲、沙布罗尔和布洛斯维尔与法国政府有关的信息: 你一定要[……]帮博蒙和我另外一个忙——他写信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也许你会笑,这件事是尽可能详细地告诉我们法国人民是如何看待这个国家的。自从我们离开法国之后,不管是在我们乘坐的船舶上还是在抵达美国之后,我们都与美国人生活在一起;因此,只要没有突然的转变,我们已经习惯了我们的生活环境之中的新秩序。我们已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对这些人的民族偏见。然而,如果我们想修改它们,甚至是如果我们特别想在这里研究什么有利于启发性思想,你能感觉到了解国内流行的舆论见解对我们而言是多么有必要。 随后附加了20个问题,涉及法国人对美国政治机构的想法、对民族天性的想法、对不同社会阶层的想法、对商业形势的想法、对国家的未来和国家在宗教事务上的立场的想法等等。 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这个国家繁荣兴旺?是政治机构的原因还是材料及工业原因?[……]你认为美国有政党吗?你认为这里的平等主义精神被推广到什么程度?它属于道德观念还是法律?你认为它属于什么形式?[48] 为了不影响被调查者,托克维尔决定不与他们分享他对美国的印象,除偶然之外。他给他的家族写的第一封信包含了一段很长的关于旅程和抵达美国的描述,但对美国社会的反思隔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出现在他于5月28日写给爱德华的信中: 在这里,我们真正身处另一个世界;政治激情不仅仅存在于表面;那种只存在于人心深处的深厚的激情,日常生活中的激情,是获得财富的方法,在不扰乱国家的基础上得到这种激情的方法有一千种。在我看来,要比较这个国家和欧洲,要将适用于一个国家的东西应用到另一个国家,你必须是盲目的;在我离开法国之前我就相信这一点;当我身处这个国家之中,我越是进一步研究这个社会就越相信这一点;他们是一群商人,在工作之余,他们会投身于公共事务。我希望在我们回到法国之后,我们能够谈论关于这一主题的好的方面;也许没有人能够比我们能更好地研究一个民族。[49] 几天后,在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中,他提到了同样的观点: 我亲爱的朋友,如果你可以想象出一个由全世界各个国家组成的社会:英国、法国、德国……每个人有不同的语言、信念、见解;总而言之,这是一个没有常见的偏见、情绪、观念的社会,一个没有民族特性的社会,其会比我们的社会快乐一百倍。更有道德?我对此表示怀疑。还有就是出发点。什么能够使那么多不同的元素联系在一起,什么能够使所有人凝聚成一个民族?利益。这就是秘密。在每一个瞬间涌现而出的特殊利益,以及公开形成的利益被称为社会理论。[50] 似乎只有美国特殊的物质条件可以验证共和国的存在以及允许利益的自由运动:“就目前而言,美国发现其自身处于一个如此良好的客观环境中,特殊利益从不相悖于一般利益,而这当然与欧洲的情况截然不同。”[51] 正如我们所见,在一开始,托克维尔首先回忆了博丁和孟德斯鸠[52]。为了看见其在一个不太重要的地点提出的气候理论,我们必须等待,直到旅程快要结束。然而,《论美国的民主》的最终版本的手稿仍然强调了客观环境对美国民主的决定性意义。[53] 托克维尔也认为正是美国的特殊物质条件让美国人能够在没有公共权力的干涉下融洽相处。[54]如果一种公共职业接近于野心,那么会有一千种其他公共职业对美国人开放。在美国,“整个世界似乎是[……]一种可塑性材料,人可以按照他的意愿来扭转或塑造它”[55]。 对金钱的无限欲望所带来的有害影响一旦出现,有一种元素显然会阻碍其发展,它就是宗教。在6月底,托克维尔在给家人的信中写道:“在我来到美国之前,我从未如此强烈地感觉到宗教对一个民族的道德观念、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有这么大的影响;在这里,没有人能够忽略这股力量在鼓励和规范人类活动方面的必要性。”[56] 在众多的教派和教义之前,作者对唯一适合民主政治的宗教深信不疑: 你知道,我一直相信君主立宪制会转变为共和政体;我也深信新教教义最终必然会成为自然宗教。我跟你说的这一切正是这里的许多宗教人士的深切感受;当他们看见他们的教条的后果时,当他们看见加入天主教(其信条非常值得怀疑)的反作用时,他们感到反感,但至少在这里一切都被联系在一起。[57] 特殊的物质条件、私有利益、宗教,共同削弱了对物质财富的过度需求——从美国之旅的第一周开始,这三个元素就已经深深地烙在托克维尔的论据中。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严格地说,自然条件不再包括物理环境,但其依然包括美国的出发点和起源;利益有各种各样的形式:利己主义、单调性、对物质享乐的热爱、贵族的制造、艺术和生活的工业化;宗教也可以被称为爱国主义、荣誉和一般观念。但是,当最初的三个元素——特殊的物质条件、私有利益、宗教——被添加到特定的历史理论之中,其将继续构成《论美国的民主》的系统框架。 按照行程,托克维尔和博蒙离开纽约前往奥尔巴尼和布法罗;在庞蒂亚克和萨吉诺,他们短暂地看到了底特律另一边的大荒野;为了重新回到新英格兰和纽约,他们经过了北美洲五大湖和加拿大。从那开始,这两名旅行者去了西部和南部。他们看见了费城和巴尔的摩;为了看到接下来的辛辛那提、路易斯维尔、纳什维尔、孟菲斯和新奥尔良,他们再一次经过了费城。[58]他们经由蒙哥马利、诺福克、华盛顿回到北部,最终回到纽约。 这一切使他们几乎没有任何休闲时间。就像托克维尔在给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信中所写的那样:“能够定义一名旅行者的是他的问题和他的研究,而不是他使用本国语言表达自我的熟练程度。”[59]这两名法官变成了不知疲倦的发问者,他们询问他人、做记录、阅读并观察记录的内容[60]。托克维尔做了粗略的笔记,他在这些笔记中注意到了他的研究结果。博蒙对他们的每一次访谈都做了仔细记载。[61] 托克维尔的笔记不是真正的旅行笔记,它们包含的内容不仅限于那些促使他的理论形成的资料。[62]阅读它们也无法获得与他的主要思路有关的信息。如果你没有意识到作者的理论前提,这些笔记往往是无趣的,甚至是无关紧要的。谈话的片段、各种评论和访谈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只能表明他们不仅像最初那样对美国进行反思,而且已经把美国之旅上升到了知识之旅的层次。 整本书的产生绝非偶然或是基于一些奇特的心理技巧,作者在谈及对美国的第一印象的时候就已经提到了它。[63]虽然他在写给某些通信者的信件中提到了完全相反的观点。[64]在美国时,托克维尔尽可能多地观察能够辅助他撰写《论美国的民主》的事实,以便为《论美国的民主》的特定构想(他在开始美国之旅前就已有这种构想)提供主体和内容。[65] 在寄往法国的信件中,该理论开始一点一滴地形成。“我请求你保存这封信,”托克维尔在信中对他的母亲说,“它包含了我没时间记录的细节问题,我非常乐意能在以后再次得到它。”[66]类似的请求出现在他的所有旅行信件中。 然而,我们不能忘记,托克维尔不是单独在旅行。如果这对朋友最终都向公众提供了自己的版本的民主政治,确定无疑的一点是,在他们回到法国之后,关于美国民主的伟大作品的概念是在托克维尔曾几次提到的“头脑的决斗”中由他们一同精心打造的。在这种条件下,我们很难判断一个想法是由谁提出的,或是一个引用源自谁。最终的结果将永远抹掉这两位旅行者的日常辩论内容。 就像有人曾说过的那样,博蒙对托克维尔的影响更像是一种催化剂。他使托克维尔注意到美国社会中的许多现象。他在《论美国的民主》的撰写和修订上花费了精力。为了给他朋友的作品提供补充说明,他最终完成了一本令人钦佩的社会小说。博蒙的笔记也提到了其与托克维尔的知识辩论。在笔记的空白处,有博蒙对《论美国的民主》的手稿发表的评论、他自己的作品的草稿,以及对他的出版物(这些出版物明显能够提升理解力,它们只是相较于托克维尔的作品稍有逊色)的阅读。 我们很难确定这一写作计划是在什么时候不再共同分享。在博蒙从美国寄回的第一个消息中,他提到“我们的伟大作品”[67]。在他于10月7日写给他的母亲的一封信中,他首次提到“我的计划”[68],在后来的信件中也出现了类似的表达。在5月至10月期间,就像乔治·W. 皮尔森指出的那样,博蒙发现并更加密切地了解了美国印第安人,也许这能够解释为什么他的计划突然发生改变。[69] 虽然家族通信中的内容表明这两名旅行者对他们与美国有关的作品的辉煌前景充满热情,但是,与同僚的通信内容表明他们仍然非常茫然: 考虑到你与托克维尔素不相识,你跟我说说我可以写什么关于美国的内容,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否有机会发表关于这个主题的作品,哪怕是很小的作品;英美总体局面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其已经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如果我放弃了全部构想,我不再清楚我应该特别注意什么细节。因此,直到现在,我只能要求自己收集大量不同的文件和部分言论。我喜欢这个工作,它深深地吸引着我;但它在以后对我来说有用吗?我只能说,我走得越远,就越怀疑它。 但是,就像你说的那样,终会有关于这个国家的令人兴奋的新见解出现。在巴黎,除了跟你一样的十来个人之外,人们不被当代的政治所吸引,美国对他们而言就像日本一样陌生;或者说,人们谈论它就像孟德斯鸠谈论日本一样。为了向真正的原则致敬,美国人的论点理由是不得不谈论的内容,它们已经做了很多事情,这些可怜的家伙是很无辜的,我发誓。[70] 托克维尔显然不打算告诉他的上司,美国最令他感兴趣的不是官方宣布的计划,而是撰写关于美国共和政体的作品。似乎只有勒·佩莱蒂尔·德奥奈知道这个秘密:“我期待你能完成一部杰出的作品,”在1831年8月,德奥奈在给托克维尔的信中写道,“你对该领域发表的言论让我清楚这一点。从沃尔尼出发,你能够超越其他所有旅行者,向我们展示一个更真实的美国。我相信凭你的聪明才智和观察力,你不会错过任何内容。在你回到法国之后,你只需向政府提交先前承诺的报告。但你赢得的是,你的声誉、你的荣耀、完整的美国之旅。”[71] 博蒙和托克维尔对美国有不同的兴趣,但他们打算同时发表他们的作品,并将其作为同一本书的两个部分。在1831年,以及此后一段时间,他们的作品构成了一枚硬币的两面。它们仅在后来才变得截然不同。第一个版本的《监狱系统》也公布了古斯塔夫·德·博蒙和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共同完成的名为《美国的体系与道德观念》的关于美国的作品。在《监狱系统》出版一个月后,托克维尔在写给爱德华·埃弗雷特的一封信中仍提到了该合作作品:“为了完成更全面的关于美国的作品,德·博蒙先生和我现在很忙。”[72] 1832年2月20日,托克维尔和博蒙离开纽约,重返法国。 托克维尔几乎不想再履行他在凡尔赛的职责。他私底下向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透露,他已考虑其他计划:“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彻底离开,”他承认,“我常常想这样做,或是尝试晋升;至少我现在清楚的是,我将不会再穿上预审法官的长袍。我将不会出现在凡尔赛,或者将有其他头衔。这一点是确定的(但仅在我们之间)。”[73] 监狱系统 在3月底回到法国之后,博蒙前往萨尔特与家人团聚,而托克维尔留在了巴黎。 博蒙开始写关于监狱系统的报告,为了确保托克维尔的协作,他在4月中旬与托克维尔在巴黎见面。几周过去了。当博蒙继续准备关于监狱的报告时,托克维尔陷入了极大的沮丧之中,他不想为工作投入任何头脑上的努力。[74]在北美地区度过了兴奋而激动的一年之后,他似乎无法适应闲散的生活。他参观了土伦监狱,随后分别在5月和6月参观了日内瓦监狱和洛桑监狱,但撰写报告的绝大部分任务落在了博蒙的肩上。[75] 在这些旅程之前,托克维尔帮助了他的朋友路易斯·德·凯尔戈莱,他因德·贝利公爵夫人的冒险活动而受到牵连。在3月9日,托克维尔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担任律师。他为凯尔戈莱辩护,凯尔戈莱被宣告无罪,并很快重获自由。[76] 为卡洛·阿尔贝托的一名囚犯辩护不能说明托克维尔已经改变他的立场支持推翻七月王朝的破坏性成就。即使他喜欢波旁王朝,即使他与凯尔戈莱的友谊是不可动摇的,但他仍然十分明确地反对在位君主的暴力驱逐行为。美国的通信已经揭示了他害怕这种情况——由于君主政体被颠覆而突然回到法国[77],害怕看见“急性子”希波吕忒参与了这样的颠覆活动。[78] 至于托克维尔对过激论者的看法,其在一封信中表达得非常明确,他感觉到他的哥哥想采取一些过激决定对抗七月王朝,他用下列词语表达了他的观点: 在一片混乱之中,我们找到了自我,我似乎看到了一个不争的事实。实际上,40年来,我们在理解自由的思想上已经取得巨大进展。在人们知道如何采取行动之前,他们需要接受教育。我不怀疑我们的民族在进步。虽然大城市中存在骚乱,但仍有大多数人能够冷静地遵守法律;但政府没有发挥其作用。你认为40年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吗?我们正在收获15年复辟期的自由所带来的成果。当你看见极左分子声明其只想在法律措施的指导下继续发展,与此同时,当你听到保皇主义者宣称他们必须吸引公众舆论,公众舆论能够给予君主力量,你难道不感到震惊?它难道没有战胜之前的一切?身处当下所有的苦难和七月革命带来的热潮之中,你难道不觉得自己有理由希望我们最终会达到一种稳定的社会状态?我不知道我们以后是否自由,但可以肯定的是,我们比40年前自由很多。如果复辟已经持续了十年时间,我相信我们已经得到拯救;合法性习惯和合乎宪法的社会标准已经完全进入我们的道德观念之中。但现在,一切是否会恢复原状?会有第二次复辟吗?我看见了许多障碍。毫无疑问,最大的障碍是保皇主义党派的人士获得胜利。你永远无法使保皇主义党派中最活跃的那部分人认识到妥协并不存在,持久的正统君主政体必须是民族的、必须与自由的思想结盟,否则会被它们打败。如果波旁家族重获王位,他们会利用武力,这样他们会再次失败。也许在法国我们必须创造一个因军事荣耀而强大的政府,而不是一个仅仅因为正义而强大的政府。如果一个政府是强大的,正义的确有助于它的维系,但无法保护它不受其自身的不足的损害。 在我看来,在任何情况下,保皇主义者的行为都是经过精心构思的。我很高兴看见他们站在合法性的层面上,看见他们通过工作赢得大多数人的认可,而不是凭借武力让少数人获得胜利。这一事实是个好兆头。如果他们一直这样,他们将让自己和法国免遭巨大的不幸。此外,如果他们仍是控制者,通过采用这样的方式(这种方式对自由的思想而言是合理的),他们呈现在人们眼前的是一个对这种思想表示尊重的心照不宣的承诺。他们中的很多人被自己的话说服,不再抱有期待。他们得养成结交他人、吸引公众舆论的习惯,养成所有他们从未拥有过的自由主义习惯和合乎宪法的习惯。这种景象让我重拾对未来的信心。我希望在经过这么多冲突之后,我们能够成功摆脱无政府状态和专制。[79] 托克维尔和博蒙曾经计划创作一本评论记录[80],以便分享布洛斯维尔、沙布罗尔、蒙塔朗贝尔和其他一些人对未来的编辑者的政治信念发表的见解: 他们[编辑者的评论]不觉得这些偏见有利于七月革命创造的政府,他们不想破坏它。他们既不反对它也不加入它,而是与它比邻,他们想在不带热情、没有弱点的状态下尝试判断它的行为。如果国民的自由表达使波旁皇族的旧分支重夺王位,如果复辟发生的同时能够确保国家应有的权利,那么这些评论的编辑者会愉悦地看待这一事件;他们将把它看作是推动未来社会进步的有利措施。但是他们仅想要符合这些条件的复辟,如果它以截然不同的方式发生并导致了相反的结果,他们会将反对它视为自己的职责。[81] 这个计划很快就被舍弃了,大概是在1833年夏末。 当博蒙还未完成他的报告且不能全心全意考虑创作一本评论记录的时候,他再次面对了关于德·费歇尔男爵夫人的阴暗事件。这一次,它涉及男爵夫人诽谤波旁家族、德·康德公爵的后裔的审讯。博蒙拒绝负责此次审讯并解释自己完全不了解这个问题,他还在写他的报告,他被授权的为期18个月的假期还没有结束。[82]他在不久之后得到回复。1832年5月16日,他被开除了。 托克维尔早已对他的职业颇为不满,他不确定以他的能力能否正确行使职权,当他发现博蒙被解雇之后,他找到了体面地放弃法律职业生涯的借口。当他在土伦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递交了他的辞呈。[83] 在起草关于监狱系统的报告的工作完成之后,托克维尔检查了博蒙所写的正文,积极与其合作完成了序言,并写了部分注解。这两名法官在10月10日递交了他们的报告。《美国监狱系统与其在法国的应用》在1833年1月面世。 《论美国的民主》第一版 关于监狱系统的作品受到了普遍好评。评论显示读者对于其充分考虑的问题以及对美国所使用的两种系统的优点和缺点的公正介绍感到很满意。如果说作者倾向于宾夕法尼亚州所使用的系统,他们似乎没有忘记此类型监狱的建筑成本高或者将囚犯日日夜夜地隔离在单人牢房中所存在的危险性。8月,道德和政治科学研究院为《监狱系统》颁发了蒙蒂翁奖。 托克维尔和博蒙计划通过出访英国来完成他们的美国之旅。在他们去美国之前,他们就已经认为英国作为一个介于贵族主义法国和民主主义美国之间的社会,能够展现美国的大致轮廓。他们也认为英国已经迎来了民主革命的曙光。1831年底爆发的霍乱疫情让他们突然返回法国。在监狱报告出版之后,托克维尔在1833年8月3日至9月7日出发前往英国。[84] “通过前往英国,我想[……]从我们的国家在这一刻呈现出的平淡景象中逃离一段时间。我想在我们的邻国中缓解一下我的无聊。而且!有人声称他们肯定会开始一场革命,我们必须赶紧看看他们实际上发展得如何。因此我匆忙前往英国观看一场好戏的最后一场演出。”[85] 在海峡另一端停留一段时间之后,托克维尔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英国没有处于革命的前夕。与法国贵族不同的是,英国贵族是开放的,它继续履行着祖先的职责,而较低的社会阶层可以通过金钱获得贵族地位。[86] “英国贵族,”托克维尔在他的笔记中写道,“因它的激情和偏见而与世界上的贵族阶级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是这种难以接近的东西并非始于出身,只要有钱,人人都可以得到它;当其他所有贵族屈服于人民或者国王的时候,这个唯一的区别使它能够反抗。”[87] 在他抵达伦敦一周后,他写信给博蒙:“简而言之,我在这里没有发现任何与美国相似的东西。”[88]根据这些观察,即使英国在严格意义上来说不是美国和法国局势的参照点,它也仍然是认识美国的关键要素之一。它促成《论美国的民主》的产生。 在返回巴黎之后,托克维尔开始创作他的作品[89]。为了完成它,他居住在位于维尔纳伊路他父母房子的阁楼中。与此同时,博蒙在米迪完成了短暂的旅行,他在那里开始创作一个既是小说又是社会评论的双重形式的作品。 在后来写给妻子的一封信中,托克维尔描述了他撰写这一作品的最初几个月,具体如下。 当我撰写《论美国的民主》的时候,我没有任何优势(特别是受他差遣的图书管理员),但我有青春、热情、信心和希望,它们让我能够在没有图书管理员和档案保管员的协助下工作。居维叶在阁楼之中创作了令人钦佩的作品,它为他赢得一幢漂亮的房子,为了学习每一个令他感兴趣的科目,他在房子里打造了一系列漂亮而独特的房间。在这一系列房间里,似乎每一个房间都被赋予了建造者想表达的特定想法。从他在那些令人欣慰的作品的辅助之下起,他并没有什么可观的成就;也许他有时有些怀念原来的小阁楼。虽然他知道它又旧又冷。我的阁楼是位于维尔纳伊路的一个小房间,我曾在那里默默无闻地创作,希望作品能够让我走出默默无闻的境地。那段回忆应当被镌刻在我的脑海中,而你是那段记忆的一部分。我的工作占据了白昼,而几乎每一个黑夜,我都在你身边。[90] 他的装备包括:他记录的关于美国的笔记、从美国带回来的出版物、与美国人和法国人交流的大量信件、他自己的信件、一张关于笔记主题的清单。[91]托克维尔拟定了他的作品的最初计划。 第一个大纲包括三个种类:“政治社会(联邦政府和个别政府之间的关联以及联邦公民和每个州的公民之间的关联),公民社会(公民彼此之间的关联),宗教社会(上帝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联,以及宗教派别彼此之间的关联)。”[92] 托克维尔继续详细指明每个种类中的内容。 政治社会。 在政治社会中,有两个原则将所有人联系在一起:第一,人民主权,民主政治,其原则既有区别又相互交融;第二,联邦,其原则是统一和维护。 他随后在两栏中记录了符合每个原则的观点: 人民主权。 民主政治,不平衡。大多数人的压治性统治——无特权阶级;一名贵族在美国面对的困难。农夫绅士们。 大多数人的政府;公众舆论;一旦形成固执的大多数人——构造和政党的运作。 公职(行政官员具体执行国家和个人之间的法律——司法官员更倾向于具体执行个人之间的法律;前者属于政治社会,后者属于公民社会)。公职是比较小的物质。——为什么?市政管理部门——美国总统职位——军队——财政部门。 选举——获得统治权力。 镇民大会。 公约。 媒体自由——方式和影响。 公共教育。 法律——它们的机动性。 民兵部队(也许应该被转移到另一栏)。 服从法律。誓言。 (之前的一切只不过是大多数人用来表达和维系自我的手段,而那些被少数人利用的手段则是用来攻击他人或防护自我的。) 在联邦一词下面,我们看到了以下内容。 联邦。 所有联邦政府的弱点的起因——尤其是美国——联盟的未来——不同的利益——增加——中央集权化——联邦政府和国家自身的区别——几乎不存在——已经感觉到缺乏中央集权——其危险系数仍然较低。起因会让它变得更危险。 联邦政府税——关税。 运河。 道路。 美国的银行。 土地销售。 印第安人。 海上商业、自由贸易。 专利。 展示自杰斐逊总统开始,不同总统如何先后剥夺联邦政府的权力——为民主让步——也就是说,其与该原则恰恰相反。[93] 关于主题社会的章节依次包括了以下内容。 公民社会。 进入权。法官的任命是政治权力者的工作,但由于他们的职责主要是为了规范公民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他们属于公民社会。 管辖权。 普通法。 民法:奴隶制,平等——黑人。 婚姻状况——遗产——父权。 刑法:决斗——赌博——酗酒——通奸——等等。 陪审团——检察官办公室——律师。 商法:破产。 利息。 道德观念:美国人的性格。 协会——商业——工业。 赚钱。 华盛顿——文化团体的盛装。[94] 最后是宗教社会。 宗教社会。 各教派的命名——从天主教到与其差别最大的教派。 教友派信徒,卫理公会派教徒——指出在教友派信徒、唯一神教派信徒的教义中,什么是反社会的。 各个教派之间的关联。 宗教自由——容忍:从法律的角度;从道德观念的角度。 天主教。 宗教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以及它对美国社会的影响程度。[95] 第一版中描述的某些观点将不再出现在最终版本中。运河、道路、赌博等很多元素将会在写作过程中被舍弃。[96]其他的将被添加到第二部分,如军队、父权、天主教、赚钱的欲望。 整本书的基本理念,托克维尔建立整个理论的基石,理解贵族主义与民主主义之间的斗争、分裂原则和统一原则之间的斗争的想法,都已经非常明显。 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只有描绘出作品的整体轮廓,托克维尔才着手撰写该作品。对于这一点,他遵循了一个奇特的系统,他是这样向迪韦吉耶·德·奥哈纳描述它的: 我认为对我而言最好的选择是遵循我在创作刚面世的《旧制度》时,甚至是创作《论美国的民主》时采用的方法。我要把它告诉你,即便花这么长的时间谈论自己会令人感到不愉快;因为在了解它之后,你也许能够为我提一些很好的建议。当我有什么想要探讨的主题时,阅读任何描写同一问题的书籍对我而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接触他人的想法会让我感到焦虑和不安,甚至让阅读这些作品变成一次痛苦的经历。因此,我尽可能克制自己不去了解它们的作者如何解释这些让我在意的事实、他们对这些事实做出了怎样的判断、这些事实让他们产生了哪些不同的观点(顺便说一句,在我不知道它已经被提过的情况下,其有时可能让我处于复述状态)。相反,为了凭借自己的力量在当代文档中发现事实,我需要付出令人难以置信的努力;通常按照这种方式投入大量劳动,我获得的是按照另一条路径能够轻易发现的成果。一旦成果收集得如此辛苦,我会退居到自己的小天地中,就像进入了一个非常封闭的空间;在全面回顾中,我极其仔细地检查了所有由我自己获取的概念;我比较它们、联系它们,随后我通常会阐明这些在经过漫长的工作之后自然而然浮现在我眼前的观点,而不用考虑这些人或那些人在看到它们之后会造成什么后果。这并不是说我对不同读者的意见不是十分敏感;但经验告诉我,只要我想写一个已有先入之见的观点来支持一个论点,我绝对会丧失所有真正的才能,而且我不能写出任何有价值的东西,假如我没有把自己局限于此——想要表明在我的印象和我的观点中什么是最真实的。[97]假如博蒙用简易的方法将美国出现的作品告诉托克维尔,作者独自前进并没有查阅任何关于美国的书籍,而唯一的例外也许是希瓦利埃的作品。[98] 作品进展速度非常快。在1833年11月,托克维尔认为他将在1834年1月1日之前完成专门描写美国政治体制的那部分内容(即在本版本书中构成了第一卷第一部分的内容),并一度产生了在发表第二卷之前率先发表第一卷的想法。[99] 这个计划被放弃了,托克维尔立即全力以赴地撰写第二部分,其内容渐渐增加到一定程度并超出作者的预见。此外,致力于描写美国政治体制的那部分内容被检查和修改了多次,在被完成之前,其需要获得几名合作者的帮助。 即使托克维尔在坚持不懈地完成他的著作,他仍然帮助博蒙撰写其作品。[100]他们的合作在巴黎和萨尔特两地继续进行到随后整整一年。托克维尔对《玛丽》一书产生的影响是难以衡量的。博蒙的手稿遵循托克维尔发表的对话和评论的轨迹,但少数可利用的手稿并不足以令我们评估其真正的影响程度。[101]博蒙就其作品的某些章节请教了他的朋友,甚至在最后一刻仍然征求托克维尔的意见——某些片段是否容易让人联想到夏多布里昂。[102]在1834年初,托克维尔雇用了一个住在巴黎的美国人:弗朗西斯·科皮特[103],帮助他编译他从美国带回来的文件。在托克维尔父母的房子中,其位于圣热尔曼近郊,科皮特编译了书籍、小册子、剪报和各种各样的文档。 当托克维尔仍需要关于美国的信息,他会与另一个名叫西奥多·赛奇威克的美国人联系,他没有雇用这个美国人,但这个人似乎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他的日记记录了其与托克维尔进行的几次访谈,有迹象表明他对《论美国的民主》中的几个观点产生了明显的影响。[104] 一旦完成作品主体部分的写作(只差第二部分的最后一章),托克维尔复制了他的手稿并将其传阅。就这样,他的兄弟和他的父亲、古斯塔夫·德·博蒙和路易斯·德·凯尔戈莱几乎阅读了作品的全部内容。书中有几个段落在安瑟洛夫人的晚会上被大声朗读。[105]当爱德华在6月15日写信给他的弟弟发表他的批评意见的时候,为了完成整个作品,仅剩下第二部分的修订工作仍有待完成。在7月,托克维尔致力于修订工作,他剔除了大量内容,他在某些地方只保留了初稿的三分之一的内容。同样在7月,他联系了出版者查尔斯·戈瑟兰,后者承诺在11月发布该文本。他计划印刷500册。 在1834年8月14日,托克维尔离开巴黎前往位于萨尔特的加勒朗城堡,并在那里与博蒙见面。这两个朋友花时间狩猎并对他们的作品做最后更正。 在作品完成之后,它需要一个标题。 在1833年,托克维尔和博蒙的作品被公布的标题为“美国的体系与道德观念”[106]。当博蒙的作品开始区别于托克维尔的作品时,托克维尔于1834年3月对西尼尔宣布该书以“美国的体系”为标题出版。[107]博蒙沿用了“美国的道德观念”这一术语。在7月,在托克维尔与他的出版人做出妥善安排的时候,关于美国体系的论文被更名为“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统治”[108];也许在后来发布的出版注解以及在草稿的第一部分中,我们会发现“美国的民主统治”,但在第一个版本的同一声明中提到了“美利坚合众国的民主统治”。10月中旬,在校对作品的时候,出版人写信问托克维尔这本书的标题是什么。就是在那个时候,托克维尔选择了《论美国的民主》。[109] 在1834年12月24日的《法语速递》中,[110]利昂·福彻宣布出版《论美国的民主》,并复制了书中的几个段落。该书以该标题在1835年1月面世。[111] 《论美国的民主》的反响 如果印刷所的工人真的对托克维尔的作品表现得特别关注和感兴趣,那么《论美国的民主》的巨大成功就不一定会让它的作者感到惊讶。 托克维尔认为美国最近的政治紧张局势会增加人们对美国大陆的兴趣和好奇心,因此能够为《论美国的民主》的成功创造有利的形势。但是读者们似乎立即被它的某种特质吸引了,其远远超越了好时机带来的单一效应。此外,虽然赔偿事件——美国自拿破仑时期向法国索取的损害赔偿——让托克维尔在法国有利可图,但是在美国的情况却并非如此,在那里,《论美国的民主》的出版被推迟至1838年。[112] 《论美国的民主》赢得了一致的称赞。夏多布里昂、拉马丁、基佐和罗耶·科勒德不厌其烦地赞美它。只有极少数出版物在面世的时候遭到冷遇。仅凭萨凡迪[113]和圣伯夫[114]发表的评论就足以让作者受到人们的关注。[115] “在这本书中,没有一个章节,”圣伯夫写道,“未能证明一种最优秀的、最让人信服的思想,这是一种最适合于政治观察的思想;在无与伦比的孟德斯鸠之后,我们很少在这个领域发现如此引人注目的、如此值得信赖的作品。”[116]这位伟大的法律学家的名字也出现在萨凡迪笔下,他在《辩论杂志》[117]中发表了一篇推荐《论美国的民主》的名为“美国法律精神”的文章。[118] 下文引述了不悦耳的声音。 作者给欧洲人民带来的是他对一个共和国的赞美,这是一种非常特别的偏爱;在这个共和国里有三个不同肤色的人种,一种肤色是另外两种肤色的主人;在这个有三种肤色的国家中,身为自然主人的红色人种被身为掠夺者的白色人种消灭;而黑色人种在公共广场中和动物混在一起出售。它是一个令人触动的关于平等的例子,提供了关于独立的可信证据,我们应该在欧洲采取这种时下流行的模式,这样我们才能了解什么是真正的可完善性标准![119] 对美国的读者而言,他们不在意作者对美国社会发表的某些批评性言论[120],而是承认该作品的公正性,特别是它与英国旅行者的评论比较起来有明显的优势。 外国刊物也不吝惜赞美。英国刊物称托克维尔引发了大量反对美国共和政体的辩论[121],并在评论中回顾了这一尝试的不稳定因素。[122]1836年1月14日的《伦敦与巴黎速递》在其内容中断言:“的确,英国人和欧洲大陆的很多人士已经写了大量关于美国的作品。但德·托克维尔先生撰写的《论美国的民主》是唯一的例外,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够像他那样准确地定义我们的政治组织。” 在12月,《贸易通报》提到“人人都知道这本优秀的书,并对它评论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句话似乎并不夸张,道德与政治科学学院向其颁发的蒙蒂翁奖引起了公众的兴趣,该奖项授予作者12 000法郎的奖金。 就其本身而言,《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123]的出版获得的成功绝不亚于《论美国的民主》。[124]在1835年至1842年期间,古斯塔夫·德·博蒙创作的小说一共发行了五个版本。此后,它的销量下降,且非常错误地被人们遗忘。它的反响普遍显得温和而慎重,但《评论季刊》毫不犹豫地称其为“由欧洲大陆本土居民创作的关于美国社会及风俗的有史以来最有趣的书”[125]。弗朗西斯科·德·科尔塞勒为《两个世界》写了一篇评论。[126] 这本书的主要失败之处很快显露出来。《玛丽》同时具备小说和社会评论的特性。因此,它不能成功满足那些热爱理论作品的人的需求——他们到目前为止更喜欢《论美国的民主》;也不能满足那些喜欢阅读小说的人的需求。《辩论日报》[127]的一名评论人员发现了这一点,他写道: 这个作品其实是两本书的结合体。也许这就是它的失败之处。大众需要的是消遣,其总是害怕接受教育。公众很少认为教育恐惧是让人感兴趣和让人感动的。德·博蒙先生的读者事实上被暴露在这种双重危险中。他教授的是最琐碎的东西。他吸引了读者,令其陶醉于此,触动了最无情的和最冷淡的人。这个作品活灵活现地展现了美国社会,因此我不敢将其称为小说;而这个作品中穿插着最丰富的、最浓烈的想象力,因此我不能称其为论文。 在《玛丽》出版后不久,博蒙放弃了写第二部分的计划(在简介中宣布)。[128]两年后,当他撰写《爱尔兰》的时候,他似乎有点儿在意他的小说,他写信给托克维尔:“我的作品是我最大的、唯一的喜好,甚至超过了你的作品对你的意义;我不是在写第二本书,它是第一本;我害怕无法达到目的,但是我充满了热忱。”[129] 英国与《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 为了让自己成名并展开政治生涯,无论情况可能多么无助,托克维尔仍开始撰写关于美国的书。他的朋友布洛斯维尔甚至在对《论美国的民主》发表评论时断言,“这样的书为他进入议会论坛提供了机会”[130]。 但在1835年3月,当托克维尔得益于其刚面世的作品给他带来的非凡声望时,他不再这么想成为一名政治家。虽然《论美国的民主》没有为他敲开下议院的大门,但是它使他结交了几位杰出人士,而这些人在他撰写此书第二部分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们是让-雅克·安培、罗耶-科勒德,托克维尔将通过他们与科尔塞勒建立意义深远而具有决定性影响的关系。 博蒙、凯尔戈莱和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是《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手稿的主要评论人员。在正文中,到处都有安培和科尔塞勒的印记。 在1835年初,托克维尔致力于撰写一个关于贫困的报告[131]并计划在英国开始新的旅程。当托克维尔和博蒙正要做出重要的个人决策和职业选择的时候,这对朋友穿越了海峡。[132] 在过去两年之间发生了什么改变?英国贵族能否抵抗民主的推进?这正是托克维尔和博蒙问他们自己的问题。他们最初观察到的结果具有非常强烈的中央集权化倾向。这一点很重要,托克维尔意识到他有必要在《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中谈论它。[133]约翰·斯图亚特·穆勒、明托勋爵和亨利·里夫证实了他在这个问题上的观感,[134]但最重要的是拿索·W. 西尼尔,他在两次长谈中为托克维尔提供了关于中央集权化的最详细的论据。 西尼尔告诉我:“济贫法”的改革法案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经济法案,而是高于一切的政治法案。它不仅解决了让英国人头疼的贫困问题,而且给贵族造成其能够承受的最致命的打击。[……]该法律将“济贫法”的管理集中化,并以这一原则为武器,执行法律的政府已经委任一定数量的委员或者中央代理,其针对这个问题在英国所有教区享有充分的权力。这些委员在领土上四处游历,以便扼杀本该集中化的地方影响,将10个或15个或20个教区联合成一个单一的被他们称为“联盟”的行政区域。[……]这些联盟按照这种方式被建立在三分之二的英国领土上,而且在不久以后它们将被建立在各个地方。[……]正如你所见,该法案将“济贫法”的管理从贵族阶级转移到中产阶级。然后,你瞧,整个王国建立起中央行政机关,由公民构成的中央行政机关开始运转,其不受当地贵族的控制,但的确受到中央权力的控制——这一庄严的举措不仅向中央权力机构和被称为“联盟”的市政管理机构赋予治理英国的权力,而且更重要的是在国家中组织起一种以政府为中心的行政权力,治安法官、贵族阶级的原则和基本元素不再是它的代理人。[……]我注意到这样做的结果是,首先,贵族阶级被剥夺了中央权力为其带来的利益,由代理人构成的穷人的监护人是真正由中产阶级选择的代理人,但即便是按照这样的选择方式,他们在本质上仍是政府行政长官的下属并且他们的行动要符合上级的意向。[135] 虽然如此,但是中央集权运动和中产阶级的崛起并不意味着大革命和贵族阶级的毁灭。正如托克维尔在1833年的旅程中所观察到的那样,英国离大革命还有很长一段距离。当米尔开启新的旅程时,他证实了托克维尔的判断。 革命。/ (在空白处:为什么没有发生暴力革命的可能性。) 我怀疑在我们之间是否会发生一次急剧的暴力革命。所有的阶级都非常沉着,他们相当清楚该如何保护自己。他们也非常开明,他们习惯在必要的时候做出反抗和屈服的决定。此外,在这里,全面创新和改革冲动之前还有一个障碍。改革从未一次性解决很多问题。由于这个国家的所有事情都是零零碎碎的,你每次只能改变一件事情,而每一个变化只能引起一小部分人的兴趣。由于同样的原因,你只能激发少数人的热情。按照整体改革路径发展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在英国,你只能将同样的原则应用到少数事物上(J. S. 米尔)。[136] 从托克维尔第一次前往英国起,他就有这样的感觉:在那个国家,穷人渴望占领富人的地位,且有时能取得成功。“法国人的思想是不想有上级。英国人的思想是想要下级。”[137] 在《法国的社会形势与政治形势》中,托克维尔注意到法国贵族和英国贵族的不同之处在于事实上只有英国贵族才是真正的贵族,即社会中的一小部分具有类似于血统、智慧、金钱、文化等“特质”的人。另外,在法国,贵族阶级的唯一特质是家世,这使得其他任何人都无法得到它。在《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中,这个想法迫使托克维尔充分关注行政集权的过程,因为它是民主主义革命带来的最初的、最强大的效应,它甚至能够让英国贵族感受到它的效应。[138] 对博蒙而言,他有一个截然不同的发现。他如此大力辩护的原因是印第安人和黑人被爱尔兰的形势所触动。他指出关于他们的内容: 道德——历史。 我不相信国家实施的谋杀行为比个人实施的谋杀行为更合法。 我声明,在人类历史之中,当我看见胜利者和被征服者,我非常佩服胜利者,他们在我眼前彰显了他们的价值;但我也非常同情被征服的国家。只要存在受支配的民族,只要它没有在征服之下彻底消失,我为它许愿,我怀有希望,我相信这个民族的本能;在我的梦中,我看见它挣脱了奴役的枷锁,摆脱了暴君的暴政统治。如果有一天,我得知这个民族在荣耀中消失,我仍然忠实于它,我会在它的坟墓上哭泣。至于赦免犯罪,它是一种可恶的、卑劣的行为。它是一种常见的卑劣行为。 (1836年1月30日)。[139] 这两个朋友划分了主题。对托克维尔而言,主题是美国;对博蒙而言,主题是英国。[140]而博蒙打算专心写一本关于爱尔兰起义的书。在1837年,他第二次前往英国,为了完成他的实地调研,他还游览了爱尔兰。《爱尔兰的社会、政治与宗教》将在1839年出版。[141] 博蒙的作品的手稿中有托克维尔标注的评论。博蒙认为在作品出版之前托克维尔的评论是值得注意的。他们的合作仍在继续,其中包含了不计其数的交换意见。[142] 媒体对《爱尔兰》持保留意见,但这本书得到了英国知识分子的认可。在1839年10月,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给博蒙写信: 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向你表达我对你的作品的尊重程度,就像一个清醒的人喜欢使用慎重的措辞发表深思熟虑的评论一样——但我可以说,我可以参与其中而非不得要领——这本书不仅显示了完整的、易于掌握的所有在爱尔兰运作的社会元素和机构,所有的爱尔兰历史和爱尔兰文明;它也体现了一定程度的关于英国社会的更为复杂和晦涩的现象的清晰理解和准确知识,这些内容是我认识的任何外国人士都从未接触过的,只有极少数英国人接触过它们。[143] 就像《玛丽》那样,《爱尔兰》只获得了一半的成功。这是他的第二本书也是最后一本书。博蒙曾经在托克维尔的推荐下对奥地利感兴趣,但在他的一个儿子死亡之后,他停止了所有重要的脑力劳动。 《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 在1835年10月26日,托克维尔与玛丽·莫特利结婚,这段正式关系已经持续了几年。博蒙和凯尔戈莱是他们的见证人。 在1828年或1829年,托克维尔在凡尔赛遇见了这名与她的姑姑贝雷夫人住在一起的资产阶级出身的英国女人。[144]托克维尔与其妻子的通信几乎完全中断。现存的文件证实了这个家族和几个朋友对这段让人失望的婚姻关系带有一定的不安情绪。 在11月15日,这对夫妻前往贡比涅附近的鲍吉,在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住所的附近。正是在这里,托克维尔开始创作《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他最初的计划是将第三卷分成两部分。 两个主要的部分: 1. 民主对观念造成的影响。 2. 民主对情绪造成的影响。[145] 随后,作品轮廓变得更复杂。 也许会写到的部分: 1. 民主对思想造成的影响。 2. 民主对心灵造成的影响。 3. 民主对习惯造成的影响。[146] 渐渐地,这本书形成了最终的构架。 第二卷的计划。 社交性、同情心、变得更温和的道德观念、感受性、P. [空白]和尊严。这些内容很可能紧跟在利己主义之后,用于证明除利己主义之外,民主社会中还存在不同类型的关系。 公民、爱国主义、主人与仆人、主人与农民、主人与工人。这些内容很可能再次被放置在序言之后,因为它主要是对人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做出调整的个人主义。 父亲、儿子、妻子、女人、良好的道德风尚。这些想法是为进入家庭之前的内容准备的。此外,个人主义也在很大程度上调整了这些人之间的关系。 风气、习俗、谈话、生活的单调无味、严肃、虚荣心。与家庭有关的篇章中内容很可能侧重于描写美国社会中存在的小细节。 荣誉、野心、革命、军队精神、征服、军队,也许还有一个总结性章节。也许我没有把这些章节放置在相邻的位置,但它们能够提高读者的思想修养并提升本书的水准。 还有三个章节,我不知道该把它们放置在什么位置:隶属于所有条件的尊敬、缺乏感受性、尊严情绪。 然而,我相信它们来自社交性。/ 把平等——奴隶制放置在什么地方?[147] 个人主义开启了这本书,其最终被放置在第三卷第二部分的开始处。再次谈论奴隶制度的想法仅仅是一个计划,但整本书的其他主要想法都已被呈现出来。这部作品的创作,在几次中断后[148],花费了四年时间(从1835年11月到1839年11月)。 1836年1月,在托克维尔的母亲去世后的家庭财产分割中,亚历克西得到了德·托克维尔城堡以及随之而来的伯爵头衔,但他总是拒绝使用这一头衔。他在开始的时候几乎不出现在这座寒冷而潮湿的城堡中。在托克维尔决定长期住在那里之前,他的妻子所完成的各种装修工程是有必要的。《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中的很多篇幅都描写了那里的时光,其有时候也出现在科尔塞勒、博蒙、凯尔戈莱或者安培的评论中,这些人都是城堡的常客。 该书第一部分的大部分内容似乎在7月时就已经完成了,在古斯塔夫·德·博蒙与克莱芒蒂娜·德·拉斐特结婚之后,托克维尔和他的妻子离开这里前往瑞士巴登。他们在11月回到了鲍吉。[149]在那里,托克维尔每天早上从6点钟工作到10点钟。写作进展得非常顺利。对作者而言,只缺少一件事:“一种良好的沟通工具,我需要你[博蒙]或路易斯。”[150]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托克维尔仔细记录了所有对他的作品有用的信息和谈话内容。他就中央集权问题访问了梯也尔,就军队问题访问了凯尔戈莱,就文学问题访问了查尔斯·斯托菲尔斯。他还见了一个名叫罗宾逊的美国人以及其他很多人。[151] 从7月中旬到8月中旬,科尔塞勒与托克维尔待在一起。7月底,博蒙夫妇加入了这个小集体。在托克维尔组建的智囊团中,只有一个成员没有到来——路易斯·德·凯尔戈莱,托克维尔毫不犹豫地称他为师父。[152] 1838年1月,在鲍吉,托克维尔再次检查了关于荣誉的章节。在3月和4月,他致力于解决关于中央集权和军队的问题,并开始筹备本书的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在5月15日,科尔塞勒和安培阅读了关于革命的那个章节。在7月、8月和9月,最后几章终于成形。关于中央集权和平等观念的最后两个章节在长度和效果上都有所增加。唯一剩下的事情就是修改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章节和关于总体观念的章节。 1838年10月19日,托克维尔给博蒙写信:“我亲爱的朋友,我刚刚写下了我的作品的最后一章的最后一个字。”[153] 整本书的修订工作占据了随后整整一年。凯尔戈莱在托克维尔[庄园]待了大半个秋天,来帮助作者修改他的作品的第一部分。托克维尔烧掉了他不满意的内容。 1839年1月,托克维尔给夏多布里昂朗读了他的部分手稿,但他对博蒙承认他不认为自己能够在3月之前完成整本书的修订。修订工作持续到11月中旬,直到托克维尔带着他的手稿的复制件回到巴黎——为了让博蒙和凯尔戈莱最后一次阅读并认可它。 托克维尔曾跟他的通信者谈论过一本关于“美国风俗”的书。吸引托克维尔的标题是:“平等对人类的思想和感情产生的影响”。这本书出现于1840年4月,然而,其与1835年那本书同名。 第二部分并不像第一卷面世时那样伴随着一致的赞美。《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较弱的叙述性,公众还没准备好阅读这样一部这么长这么雄心勃勃的哲学著作。在《观察家》中,关于这方面的评论反映了此观点。[154] 《亨特商业杂志》指出:“根据我们的深思熟虑的判断,在已经出现的关于我们的共和国的作品中,它是最具有独创性、最全面、最深刻的专著。”[155]著名的《布莱克伍德爱丁堡杂志》认为《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二部分不值得前者给予无条件的认可,并补充道:“它是一个理论化上层建筑,没有任何基础支撑它。”[156] 虽然有很多好评——特别是约翰·斯图尔特·米尔的评价必须被指出[157]——但是同样的意见在英国报刊中几乎无处不在:“这么重要的性情很难被理论化”[158],或者是:“也许这种概括事实的方法有时扯得太远了”。[159]这一判断似乎是明确的。托克维尔的同代人似乎倾向于接受《民主理念》,他们能够理解其作者提供的内容。《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的出现得到了将近70份评述,而第二卷得到的数量几乎只有前者的一半。 在出版后的几个月中,托克维尔甚少写作,可以说他完全没有提到他的作品。当他在1839年3月2日当选为议员之后,他打算更关心他的新职责。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比接受作者的条件更不符合我的喜好,”他在1839年给罗耶·科勒德写信解释: 那与我的方法大相径庭——我的方法是观察在这样的生活中有什么是可取的。因此在完成这本书之后,无论它的命运如何,我坚决希望我能够为自己工作而不是为了公众而写作,除非它自己在非常重要和非常自然的时刻呈现出来,而这是不可能的。严格来说,我下这样的决心不仅是为了把自己与其他作者区分开,而且因为某种骄傲使我相信自己无法再找到如此重大的主题,因此,重新提笔会令我鄙视自己。[160] 这样的时机在1852年之前没有出现。1852年,在托克维尔极力反对的一个人上台之后,他被迫放弃一切政治活动;为了让法国人回想起那些能够给他们带来自由的事件,托克维尔决定再次提笔。那就是《旧制度与大革命》的创作的开始。 第一卷 (1835年) 序言[1] [你将要阅读的这本书不是一本游记,[2]<读者大可放宽心>。我不想让他过多关注我。你也不会在本书中找到一个关于美国所有机构的完整总结;但我承认,公众将会找到某些全新的文献资料,根据它,他们将获得关于一个主题的有用的知识——这个主题对我而言比美国的命运要更加重要,把注意力锁定在后者上是不值得的。[3] 在美国逗留期间,在所有吸引我的目光的新事物中,没有什么比身份平等更能够打动我。[4]我轻易就发现这个主要事实对社会的进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它赋予公众思想以明确的方向,赋予法律以特定的改变;同时赋予执政者以新的箴言,赋予被统治者以特定的习惯。 我很快就意识到这一事实产生的影响远远延伸到政治道德观和法律之外,它对公民社会的统治作用不亚于它对政府的钳制:它制造舆论,激发情感,调整风俗,并改变着并非由它所产生的一切。 因此,随着对美国的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我越发认为身份平等是个根本事实,每一个具体事实似乎都来源于它,所以我总是将它视为我的所有观察内容的集中点。 随后,我将我的思绪转回我们的半球,我似乎感知到了某种与新世界给我提供的景观相类似的东西。我发现,身份平等虽然不像在美国那样被发挥到极限,但是它却日益接近这些极限;而且,在我看来,统治美国社会的民主似乎在欧洲也会迅速得势。[5] 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构思这本你即将阅读的书。[6] 一场伟大的民主革命正在我们之间展开[7];每个人都看见了它,但并非人人都以相同的方式判断它。有些人认为它是新现象,他们把它当作意外现象,他们还希望能够遏止它;而有些人认为它是不可抵抗的,因为它对他们来说似乎是历史上已知的最经常的、最古老的、最持久的现象。 我暂时回顾一下700年前的法国:我发现它被少量的拥有土地、统治人民的家族所瓜分;在那个时候,统治权随着遗产的继承而世代相传;人类只能通过权力对他人产生影响;你只能发现唯一的权力来源——土地所有权。 但另一方面,神职人员的政治权力已经确立并很快不断扩张。[8]神职人员对所有阶级都敞开大门:穷人和富人、平民和贵族,都能够平等地经由教会这一渠道进入政治领域;那些原本被终身奴役的农奴以神父的身份出现在贵族之中,并且常常成为国王的座上宾。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变得更文明、更稳定,人类之间的不同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和多样化。人们愈发感觉到对民事法律的需要。随后,法理学家出现,他们来自阴暗的法庭和布满灰尘的文员办公室,他们出现在贵族的宅邸中,坐在身披裘皮盔甲的封建贵族身边。 当国王因为好高骛远而葬送自我,当贵族人士因为私斗而耗尽家产,当平民通过经商富裕起来,金钱开始对国家事务产生影响。贸易成为一种全新的权力来源,金融家成为既被蔑视又受追捧的政治力量。 启蒙渐渐传播;人们对文学和艺术的品位再度觉醒;随后,思想成为成功的元素之一;知识是政府的一种手段;智慧成为一种社会力量;文人墨客进入公共事务领域。 随着获得权力的新方法不断涌现,我们可知家庭出身的价值日益下滑。在11世纪,贵族拥有不可估量的价值;而在13世纪,贵族身份可通过购买获取;贵族头衔的第一次授予发生在1270年[9],平等最终由贵族阶级自身引入政治领域。 在过去的700年间,为了对抗王室权威或是为了从竞争者手中夺权,贵族人士将政治权力授予人民的事件时有发生。 甚至在更多的时候,你会发现国王为了贬抑[10]贵族阶级而让国家的下级阶层进入政治领域。 在法国,国王们总是自诩为最积极和最坚决的平等主义者。当他们强大而充满野心时,他们努力将人们提高到贵族水平;当他们碌碌无为的时候,他们允许[11]人们凌驾于他们之上。前者凭借他们的才能帮助了民主,后者因他们的恶习帮助了民主。路易十一和路易十四始终注意将王位之下的一切保持平衡,而路易十五自身最终将他的宫殿葬送在灰烬之中。[12] 当公民们开始不再按照封建土地所有制占有土地,当所谓的个人财富能够反过来产生影响力并使人们被赋予权力,艺术领域不再有新的发现,商业和工业领域不再引入进一步的改进,人们之间也不再创造出与其相适应的新的平等元素。从这一刻起,所有已发现的进程、所有已产生的需求、所有亟待满足的欲望,都向着普遍平等推进。对奢侈品的爱好、对战争的热爱、对时髦的追求,以及人类心中最肤浅的和最高尚的情感,似乎在富人和穷人心中得到了平衡。 从脑力成果成为力量和财富之源的时候开始,每一次科学发展、每一种新的知识元素、每一种新的思想,都应当被视为人们触手可及的权力的种子。诗情、口才、记忆力、慈悲心、想象力的火花、思想深度——这一切上帝随机赋予的天赋,都有益于民主的发展,即使当它们落入民主的对手的手中,它们仍然可以通过塑造伟大的人性而为民主服务;因此,民主征服的范围随着文化和教育的延伸而扩大,而文学成为一个对所有人开放的军械库,弱者和穷人每天都能在那里找到武器。 当你翻阅历史的篇章,你不得不承认这700年来发生的每一件大事都推动了民主的发展。 十字军东侵和几次英国战争杀死大量贵族并分割他们的土地;城镇自治将民主自由带进了封建君主政体;对反对犹太人的纸上财富的严格执行[13];枪炮的发明使平民和贵族在战场上处于平等地位;印刷物为他们的思想提供了同样的精神食粮;邮政既把知识送到穷人的茅舍前又将知识送到贵族的宅邸门口;新教坚称所有人都同样能够找到通往天堂的道路。在美国进入人们的视野之后,默默无名的冒险家们发现了一千条通向财富的道路,并获得了财富和[属于国王的]权力。 如果你细细审查法国从11世纪开始每50年发生了什么事情,你会发现社会形势在每50年末发生了双重改革。贵族在社会的阶梯上下降,平民则上升;一个降低,而另一个提升。每隔半个世纪他们之间就靠得更近,很快他们就能够接触彼此了。 而这样的现象不仅限于法国。无论我们把目光投向哪里,我们注意到同样的改革正在整个基督教世界持续进行。[假设有人让我列举一个共和国或一个王国的贵族与今天的贵族作比较,我不会提到封建时代的贵族,而会提到他们在上个世纪的父辈。(如果说法国加速了我所谈论的民主革命,那么法国并非它的源头所在。) 在700年的历史中,基督徒之间发生的每一个事件都有利于民主的发展,每个人都为民主的胜利作出贡献。<≠神职人员传播启蒙思想和应用他们内心深处的基督教平等原则,国王反对与贵族对立的人,贵族反对与国王对立的人;作家和博学之士创造为民主所用的知识财富;商人为民主活动提供了未知资源;航海家为民主找到了新世界。≠> 无论何处,你在人们的生活中观察到的各种事件都有益于民主;所有人都靠自己的努力推动它[14]:那些意图为它的成功做贡献的人和那些从未考虑为它服务的人,那些为它而战的人和那些宣称自己与它敌对的人,都迈着凌乱的步伐沿着同样的路径前进,都致力于同样的目标,尽管有些人本身对此毫不知情,但他们都成为上帝手中的秘密工具。 因此,身份平等[民主]的逐渐发展是上天注定的事实[15];它具有这些主要特征:它是普遍的,它是持久的,它每次都能摆脱人类的阻挠;所有事件,以及所有人,都有助于它的发展。[16] 相信一个由来已久的社会运动能够被一代人的努力所阻止,难道是明智的吗?[17]认为民主在摧毁封建主义和打败国王之后会止步于资产家和有钱人之前,难道不是异想吗?[18]在民主变得如此强大而它的对手变得如此软弱的今天,它会停止前进的脚步吗? 那么我们将走向何处?没人能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们缺乏与之形成对比的时期;在今天的基督徒之间,环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和世界上的任何地方都更为平等;因此,已经成就的辉煌阻碍我们预见还有什么工作可做。 你将阅读的这整本书是在一种带有宗教敬畏的心情下完成的。作者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心情,是因为他看见这场不可抗拒的革命历经几个世纪并克服了重重障碍,而且我们今天仍能看到它在它所造成的废墟之中不断前进。 上帝不必开口,我们就能够发现关于他的意愿的确凿迹象;只需观察自然界的日常规律和事件的持续发展趋势就足够了;我知道,即便上帝没有提高他的音量,天上的星星也会按照他的手指画出的曲线移动。 如果长期的观察和认真的沉思让今天的人们意识到平等的循序渐进的发展既是他们的过去又是他们的未来,那么仅是这一个发现就能够赋予这种发展以上帝意愿的神圣性。因此,企图阻止民主似乎就是在与上帝抗争,各个国家只有遵循上帝给它们安排的社会状态。[19] 在我看来,基督教民族在当下出现了令人恐惧的局面。[20]席卷它们的运动已经强大到无法被遏止,但它的发展速度还没有快到无法被引导。它们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但其也会很快失去控制。[21] 为了对民主加以引导,我们必须尽可能地唤醒民主的宗教信仰,净化民主的道德观念,规范民主的行动,渐渐用科学化公共事务弥补民主的经验不足,用民主对真正利益的认识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府适应时间和地点,并根据环境和人类需求来调整民主;这些才是现如今领导社会的人所肩负的首要任务。 一个全新的世界[22]需要一门全新的政治科学[23][为了应对一种独特的局面,需要一种史无前例的规则]。 但那是我们几乎没有考虑过的,置身于湍急的河流之中,我们固执地将目光锁定于那些河岸上依稀可见的碎片,而湍急的河流将我们卷走并推入深渊。 我刚才描述的伟大的社会革命[24],在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不曾像在法国这样取得迅速进展,但法国的革命往往具有一定随意性。 国家的首领[立法者]从未想过提前为革命作任何准备;革命是在违背他们的意愿或是在他们不知不觉中产生的。这个国家中最有权力、最有才智、最有道德的阶级从未为了领导革命而控制它。因此,民主受其狂野本能的支配;它就像那些缺乏父母照顾、生活在城市街道、只知道社会的恶习和悲惨的孩子那样独自成长。当它毫无征兆地获得权力,我们仍然没有意识到它的存在。随后,每个人服从于它的每一个要求,它被尊为力量的象征;但后来,当它因为自身的过度化而被削弱的时候,立法者设想出摧毁它的草率计划,而不是尝试着指导和纠正它;立法者不想教授它治国之法,而是用尽心思将它挤出政府。 结果是,民主革命虽然在社会实体方面取得进展,但在法律、观念、习惯和风俗方面没有产生使这场革命[25]更有益的必要改变。因此,我们虽然拥有民主,但是缺乏令它扬长避短的东西;我们只看到它带来的坏处,而忽视了它带来的好处。 当王权在贵族阶级的支持下和平地统治着欧洲各国,人们在不幸的社会之中还享有几种幸福,而这在今天是难以想象和理解的。 某些国民的权力强大到成为王卿贵族的专制统治无法逾越的障碍;而国王觉得自己在人民面前接近于神,在他们受到人民的尊敬之后,他们不愿意滥用自己的权力。 虽然贵族与人民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但是贵族对人民的命运仍然有一种仁慈而平稳的兴趣,就像是牧羊人[2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担心有人可能会对作者说这些牧羊人才是真正的狼。你可以通过使用‘部分贵族人士’来避免这种不利因素。”]对待他的羊群那样;他们并不认为穷人与他们是平等的,他们之所以关心穷人的遭遇是因为他们认为这是上帝赋予他们的职责。 人民从不奢想不属于他们的社会地位,人们从未想象过自己与统治者平等,人们接受恩惠并从不对统治者的权力提出质疑。当统治者是仁慈之人,他们爱戴统治者,他们毫无怨言、奴性地服从于统治者的苛刻要求,仿佛这是上帝安排给他们的不可避免的责罚。此外,风俗习惯和道德观念也为专制划定限制,为专制的行使制定约束。 由于贵族从未想过有人要剥夺他们手中那些自认为合法的特权,而农奴认为他们的卑下身份是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则的产物,可以想见的是,在享有不同命运的两个阶级之间可以建立起一种互惠的关系。因此,虽然你在社会中看见不平等和苦难,但是灵魂不会因此堕落。 不是权力的运作或服从的习惯使人们堕落,而是行使非法的暴力以及服从那些被他们看作是侵夺和压迫的强权。 一方面是集财富、权力、悠闲于一身的人,他们拥有奢华的追求、风雅的品位、愉悦的心情、献身于艺术的精神;而另一方面是终身劳作、粗野、无知的人。 但是在这群无知和粗俗的人中,你发现了充沛的激情、高尚的情操、深厚的信仰和质朴的美德。 这样组织起来的社会主体具有稳定性、权力,更重要的是具有荣耀。 但是,阶级之间开始相互融合;人与人之间的屏障正在崩塌;财产被分割;权力被共享,启蒙教育逐渐普及,知识水平日渐持平;社会状态趋于民主化,最终,民主的统治被和平地应用到社会机构和道德观念方面。 然后,我想象出一个社会,在那里,人人视法律为自己的作品,他们爱护法律并能够毫不费力地遵守它;在那里,他们尊重政府的权威是因为它是必不可少的,而不是因为它是神圣的,他们对国家领导的爱戴不是一种激情,而是一种理性和冷静的情感。由于人人都有权利且他们的权利得到了保证,因此各个阶层之间建立起一种强烈的彼此信任和互尊互重的关系。 在了解了自己的真正利益之后,人们自然会理解——为了充分利用社会的美好事物,你必须履行社会赋予的职责。随后,公民的自由联盟将取代贵族的个人权力,国家也能够远离专制和特权。 据我理解,在一个以这种方式组成的民主国家中,社会将不会是停滞不前的;但社会机体的运动将是规范的、循序渐进的;虽然民主社会远不如贵族社会那般辉煌显赫,但是民主社会中的不幸较少;享乐将不会那么极端,福利将会更为普遍;知识不再是突出的,无知变得越来越少;情感不会过于旺盛,习性将更为稳健;虽然你在那里会发现不少恶习,但犯罪大为减少。[27] 即使没有狂热的信仰,启蒙教育和经验有时也会让公民付出巨大的牺牲;每个人都同样弱小,他们感到自己的需求与他的同胞们相一致;由于他们认识到只有协助同胞才能获得同胞的支持,因此他们不难发现对他们而言独有利益与普遍利益是相互交融的。 也许国家采用了一种不那么卓越、不那么辉煌、不那么强大的机体;但是那里的大部分公民将会收获更大的幸福,人们会非常平静,这不是因为他们对更好的生活失去希望,而是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处境是不错的。[28] 虽然在这样的秩序下并不是一切事物都是良好的、有用的,但是社会至少适合于目前这种更良好、更有用的秩序;而且人们一旦抛弃贵族制度提供的社会利益,就能够得到民主可能提供给他们的所有好处。 但是,当我们抛弃了祖先们的社会状态,同时将祖先们的组织制度、观念、习俗全部抛于脑后的时候,我们用什么来取代它们的位置呢? 王室权力的威信已经消失,而法律的威严无法取代它的位置;现在,人们蔑视权威,但又畏惧它,这种畏惧远远大于他们先前对权威的尊敬和喜爱。 我注意到我们破坏了那些能够单独与专制作斗争的个体存在[但我没有发现我们创造了一种能够发挥同种功效的集体力量],但我发现政府继承了从家族、集体和个人手中夺走的所有权力;因此,虽然少数公民掌握的力量偶尔属于压制性但通常属于保守性,但所有弱点最终使公民妥协。 财富的分割缩短了贫富之间的差距;但随着距离的缩短,他们似乎找到了憎恨彼此的新理由,并且,他们以充满恐惧和忌妒的目光注视着彼此,都想把对方拉下权力的宝座;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权利的观念并不存在,对他们来说,权力似乎才是现在和未来的唯一保障。 穷人继承了他的父辈们的大部分偏见,而没有继承他们的信仰;继承了他们的无知,而没有继承他们的美德。穷人将利益学说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而不了解利益学说的科学本质,而他的利己主义就像他以前的奉献精神那样,都是愚昧的产物。 社会之所以安宁,不是因为它意识到自己的强大和繁荣,而是因为它意识到自己的脆弱和无力,它担心努力尝试会让它彻底崩溃。人人都意识到一切变得越来越糟糕,但是没人拥有必要的勇气和力量去寻求某种更好的事物;我们拥有欲望、遗憾、悲伤和喜悦,但无法产生任何显著或持久的效果,就像老年人满怀激情最终却因自身的无能而告终。 因此,我们已经放弃了旧体制所能够提供的好的东西,却没有得到新体制本能够提供的有益的物质;我们摧毁了一个贵族主义社会[我们没有考虑在它的废墟之上组建一个道德的、安宁的民主主义社会],却无法停止对贵族主义社会的喜爱,我们似乎愿意永远留在那里。[29] 知识界所发生的一切仍然是可叹的。 在前进的道路中备受阻挠但敢于挥洒激情投身发展的法国民主,克服了它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一切障碍,并削弱了它未能摧毁的障碍。你会发现,为了和平地建立它的统治权,它不是一步一步地占领社会;在混乱和战争的骚动中,它从未停止前进的步伐。在战争激情的鼓舞下,在反对敌对者的观点和暴行的立场的推动下,它的观点超过了自然极限,它忽略了自己追求的目标,并发表了与它的真实情感和隐秘天性不相符的言论。 因此,产生了我们不得不面对的奇怪的混乱场面。 我一再回忆,却只是徒然;我没有找到任何比我们眼前所发生的一切更不幸、更令人遗憾的场面[30];我们现在似乎已经把连接见解、体会、行动、信仰的自然纽带撕裂;在任何时期都可以观察到的人类的情感与思想之间的共鸣似乎已被毁坏,你甚至可以说与道德有关的所有定律都被废除。 在我们之中,你仍然可以遇到充满热忱的基督徒,他们的宗教灵魂受到来世论的滋养;毫无疑问;他们将为了人类自由、所有的崇高道德而变得活跃。[对祖国的神圣之爱将让他们能够轻易地打开心门,政治世界中的这种宗教在鼓励慷慨奉献方面收获颇丰。]基督教,宣称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将乐于看见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同样平等。但是,在一系列不寻常的事件的影响下,宗教现下成为民主努力推翻的权势,它屡次否决它所主张的平等并咒骂自由是它的敌人,然而,若是与自由携手,宗教可以使自由神圣化。 在这些宗教人士身旁,我发现有一些人的目光转向尘世,而不是朝着天堂;他们崇尚自由,不仅因为他们认为自由是最高品德的起源,而且因为他们认为自由是最大的优势之源,他们真诚地希望巩固自由的统治地位并让人们尝到自由带来的甜头。我了解这些人迫切需要宗教给予援助,因为他们必定知道没有信仰就没有道德观念,没有道德观念就无法建立自由的统治;但他们发现宗教出现在敌对行列之中;那足以让他们止步不前;有些人攻击宗教,有些人不敢为它辩护[这些人都缺乏启蒙教育或者勇气]。 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中,拙劣和堕落的人主张奴隶制度,而拥有独立精神和宽大心胸的人为了拯救人类自由而进行着毫无希望的战斗。但现在,你常常见到一些出身高贵而狂妄自大的人,他们的观点与他们的品位截然相反,他们歌颂着与他们的身份截然不同的奴性与卑劣。与此相反的是,那些谈及自由的人仿佛能够感觉到自由的神圣与伟大,他们大声宣称自由代表人类权利,而人类却一直忽略自由的存在。 我注意到一些品德高尚和爱好和平的人因为他们的完美品行、稳定习性、成功和博学而自然地被他们周围的人推崇为领袖。怀揣对国家的忠诚之爱,他们时刻准备为它做出巨大牺牲。然而,他们通常视文明为仇敌,他们无法辨别文明的利弊,在他们心中,邪恶的观念往往与新观念是密不可分的[他们似乎想在道德、痛苦和无知之间建立一种怪异的纽带,这样也许就能够做到“一石三鸟”[31]。 在这些人附近,我发现另一种人,他们以进步的名义,努力尝试将人物质化,他们想要找到不顾公平的好处,想要找到远离信仰的知识和脱离道德的幸福。这些人自称是现代文明的拥护者,他们高傲地视自己为现代文明的领头羊,篡夺了落在他们手中的位置,而这些职位是他们不配胜任的。[32] 那么,我们身处何处? 宗教人士与自由斗争,自由的朋友攻击宗教;高贵而宽宏的人歌颂奴役,拙劣而卑屈的人鼓吹独立;诚实而开明的公民是一切进步的敌人,而缺乏爱国主义精神和道德观念的人却成为文明和启蒙的传道者! 以前的所有世纪都像我们现在这个世纪这样吗?人们一直看见的世界就像我们现在的世界这样吗?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关联的世界,在这里,有道德的人没有天赋[33],有天赋的人缺乏名誉;在这里,热爱秩序与喜爱暴君相互交融,崇拜自由与蔑视人类法律混为一体;在这里,是非之心难以对人类行为做出明确说明;在这里,似乎再也没有什么是被禁止的,或被允许的,或是诚实的,或是可耻的,或是真实的,或是虚假的。 我能认为上帝创造人类就是为了让他在我们周围这种知识贫瘠的状态中不断挣扎吗?我不能这么认为。上帝给欧洲社会安排了一个更稳定、更平静的未来;我不知道上帝的打算,但我不会因为自己不能彻底了解它而不再相信它,我会怀疑我的智慧而不是怀疑上帝的公正。 世界上有一个国家,在那里,我所说的伟大的社会革命似乎差不多已经达到了它的自然极限;它以一种简易的方式出现在那里,或者可以说这个国家没有发生我们正在进行的民主革命,却收获了民主革命的效果。 在17世纪初定居美洲的移民使民主原则摆脱了那些在欧洲旧社会中与它作斗争的原则,他们将它移植到新大陆的海岸上。在那里,它能够自由地生长,它能够与道德观念共同前进,它能够在法律中和平发展。 在我看来,毫无疑问的是,我们迟早会像美国人那样达到一种几乎完全平等的状态。据此,我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在某一天必定像美国那样根据这样的社会状态得出同样的政治结论。[34]我完全不认为美国所找到的是民主可能提供的唯一的政体结构;但是在这两个国家中,法律和道德观念的产生的原因相同;这足以让我们对那个原因对这两个国家造成的影响产生极大的兴趣。 因此,当我针对这个问题考察美国,而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我想在美国找到一些我们可以借鉴的经验教训。如果你认为我想写的是一篇夸大的颂词,那你就完全错了;任何读完这本书的人都会清楚地认识到那并不是我的目的[35]。”(YTC,CVh,第四册,第91页)。]鼓吹美国所特有的所有政体结构也不是我的目的;因为我相信任何法律系统都没有绝对的善;我甚至不会判断这场在我看来不可抵抗的社会革命对人类来说是有益还是有害的。我承认这场革命已经完成或者几近完成的事实,为了更清楚地认识革命的自然结果,我想从已发生这场革命的国家中找出以最和平的方式取得最完整的进展的国家,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找到使革命有益于全人类的方法。我承认我在美国发现的内容超出了其所含有的内容[36];我在那里寻求民主本身的形象,它的倾向、它的性质、它的偏见、它的激情;我想了解民主,只是为了弄清楚我们应该对它给予何种希望和畏惧它的哪个方面。 在本书的第一部分,我试图指明美国按自己的倾向并几乎全凭本能所发展的民主对法制方向产生了什么本质影响,它对政府体制进程产生了何种影响,它在大体上对公共事务施加了何种压力。我想知道它产生了什么好处和什么坏处。我想找出美国人在引导民主的时候采取了什么预防措施,以及他们遗漏了哪些措施;我还辨明了民主得以统治社会的原因。 我在第二部分[第三卷]的目标是描绘身份平等和民主政府在美国对公民社会、习性、观念和道德产生的影响[37];但我开始渐渐失去完成这一计划的热情[38]。在我能够以这种方式完成我为自己计划的任务之前,我的作品将会变得毫无意义。其他人很快就会向读者们展示美国人的个性的主要特点,将这一严肃性叙述隐藏在一层薄纱之后,让我无法以生动的方式阐明事实。[39]我不知道我是否成功地让世人了解我在美国所看见的一切,但我的确真心希望自己可以做到这一点,而且我从没有要求事实迁就观点(除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而是要求观点以事实为准绳。 在需要借鉴书面文献的地方,我必定参考原文以及最可靠、最权威的作品。[40]我在注释中表明了原始资料的来源,人人都能够核实它们。当涉及舆论、政治习惯、道德观念考察的问题时,我咨询了见识最广博的人。当我对某个重要事实心存疑虑的时候,我并不满足于一个人的说辞,而是根据几份证词得出最终结论。 在这里,请读者务必相信我的话。我本可以引用知名权威人士的话来支持我的论点,或是引用称得上权威人士的话来支持这些论点,但我没有这样做。陌生人通常能够在炉膛边听到接待其来访的主人的一些重要的也许其对朋友都有所隐瞒的真心话;在外国人面前,你很容易卸下被迫选择沉默的负担;你不必担心他的轻率,因为他很快就会离开这个国家。每当我听到这样的知心话,我会将它们记录下来,但它们永远不会出现在我的手稿之中;我宁愿让自己的作品减少成功的光彩,也不愿意成为使盛情款待自己的主人们感到懊恼和麻烦的人。 我知道,尽管我小心翼翼,但如果有任何人想批判性地审视本书,那么没有比批评它更容易的事情了。 我认为那些想仔细审视本书的人会发现在整部作品中存在一个想将本书各个部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中心思想。但由于我要讨论的主题的多样性,任何人想用一个孤立事实来反对我所引用的全部事实,或是想用一个孤立的观点来反对我所提出的全部观点,那将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因此,我希望读者们能够在贯穿本书的中心思想的引导下,根据本书给予其总体印象做出相应的判断,毕竟我在创作本书的时候就不是根据一个特定的论据,而是根据大量的论据立论的。 绝对不能忘记的是,作者为了使读者理解他,不得不对自己的每一个观点做出理论上的结论,而这种结论通常是错误和不真实的;[41] 最后,我自行指出一个在许多读者[42]看来本书所具有的最主要的缺点[43]。本书完全没有迎合任何人;撰写这本书并不意味着我拥护或者反对任何党派;我所看到的一切与各个党派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较之更为深远[44];当他们为明天而忙碌时,我已在畅想未来。[45]

注释


[1]序言的构思。/ 不可阻挡的民主运动是现代世界的伟大事实。这一事实的重要性超越了所有的时代问题和国内政治问题。美国展示了其如何圆满完成这一事实。 本书的目标是提出关于这一事实的准确概念;此外,我不对这一事实作评价。我甚至不相信在体系中有任何事物是绝对优良的。孟德斯鸠…… 批评我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知道,假如任何人考虑批判性地审视这本书,那么没有什么事情比批评它更容易。你只需将某些特定事实与我的某些总体思路进行对比。没什么比这更容易,所有教义都有相应的事实和论据。由于你来批评我,我希望你想做我做过的事情,你能够看到所有事实,你能够在大量推理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对于任何将要那样做且不同意我的观点的人,我已经做好了服从的准备。因为,如果我确信自己在真诚地寻求真理,那么我一点儿也不会认为自己肯定已经找到了它。 将一个孤立的事实与所有事实进行对比,将一个独立的观点与一系列观点进行对比。 不是因为我没有设定思路,而是因为它们是笼统的(因为绝对的真理仅存在于普遍观念之中)。我相信专制是最大的恶魔,自由是最好的伙伴。但至于在人们之间,什么最适合于阻止专制和创造自由,是否所有的民主都能够远离专制,那就是疑问产生之处。(YTC,CVh,第三册,第96至97页) [2]路易斯·德·凯尔戈莱对这段话(YTC,CIIIb,第一册,第7页)提出的批评发表于《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367页) [3]在第一个版本的草稿中。 在空白处:我没有谈论我所看到的一切,但是我谈论了我认为既真实又有用[v:有益的]的所有内容,而我不想撰写一篇关于美国的论文,我只想帮助我的同胞们解决最令我们感兴趣的问题。] 我观察了我周围的无数个事实,但我注意到其中一个主宰着其他所有事实;它是古老的;它比法律更有力,比人类更强大;它似乎是神的意志的直接产物;它是民主在基督教社会的逐步发展。当我在这里谈到“民主”,我所说的不是一种政府的政治形式,而是一种社会状态。(YTC,CVh,第三册,第115至116页) [4]此处的第一段与原稿略有不同:“当欧洲人踏上新世界的海岸之后,有一个事实比其他的更能够吸引他的注意力。在那里,不同的身份之间存在一种惊人的平等;乍看之下,思想本身似乎是平等的。就像其他人那样,当我看到这种极端的身份平等的时候,我感到震惊,我轻易地发现了它……” [5]在空白处:“≠我记得我在法国看见了类似的事物;我认为审视这两个国家中的效应是有用的,我构想了本书的观点。≠”另一个版本从侧面对此进行了详细说明:“≠在欧洲和主要是在我的祖国。≠” 原稿中未删除的描述如下:“……在我看来将会在我们之间迅速得势。”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指出:“‘迅速’一词在我看来似乎不是很恰当。此外,对于眼下我们之间正在发生的一切以及对于恢复期之后的政府来说,它是不是过于绝对?” 在这条评论旁边有另一条评论,也许出自亚历克西的哥哥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之手:“我也同意这种表达方式必须被缓和。”(YTC,CIIIb,第一册,第9页) 我们能够读到亚历克西的父亲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他的两位哥哥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和希波吕忒·德·托克维尔、他的那些朋友古斯塔夫·德·博蒙和路易斯·德·凯尔戈莱在阅读《论美国的民主》第一卷的手稿复制件时发表的评论,归功于博内尔手中的一份复制件。后者没有确定的作者。虽然如此,不用克服巨大的困难就能够将这些书面评论归属于他们,只要同时考虑到语调、风格和下列事实: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评论由插入手稿中的小纸条组成(它们之中只有很小一部分与1835年那部分的序言和第十章最后一个小节有关);他的某些关于序言的评论被发表在托克维尔与凯尔戈莱的通信之中(参看:OC,XIII,第一册,第364至368页;被复制在第368页的列表上的注解出自托克维尔之笔,而非凯尔戈莱);所有使用了“vous”一词的评论都属于博蒙,他与托克维尔交流的时候总是使用“vous”,这一点区别于托克维尔的家庭成员和凯尔戈莱;最后,一封包含了批评意见的信件和原稿最初的读者写下的某些句子让我们得知在埃尔韦的评论旁边的句子出自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之笔。根据排除法,剩下的不是特别有趣的评论应该是亚历克西的大哥希波吕忒留下的。插入文本中的某些见解在我们看来似乎出自亚历克西本人之手。 所有的这些评论被放置在拜内克图书馆,所属分类为CIIIb。这里还有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对1835年版本的第一卷第二部分第九章所发表的一些简短的评论,所属分类为YTC,CVh,第三册,第14至17页。 [6]出现在章节“领先于欧洲的重要性”的开篇之处的页面顶端被划掉的内容是第二卷第二部分第九章的结论——在一开始构成了本书的结论(由于第10章是在最后一刻添加的)。这一事实,以及序言和第九章的结论之间的许多相似之处和段落转换,表明这两个章节很有可能是在同一时间撰写的,大概在1834年的春末夏初。 [7]在手稿中:“……在我们之间将要完成。”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根据我方才列举的原因,这个句子在我看来过于绝对;我认为用‘似乎正在发生’比‘将要完成’更好。”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正是如此。”(YTC,CIIIb,第一册,第9页) [8]这些圣徒是决心从事高尚的道德工作的人。 圣徒来自所有阶级。 神职人员的政治权力能够让所有阶级的人进入政治领域。 [在空白处:时代的上升,贵族的下降。] 将法理学者引入政治领域会产生同样的效果。 十字军东侵削弱贵族势力并划分土地。 金融家。中世纪不断的战事给他们带来了重要的地位。中产阶级通过他们进入政治领域。 给城镇带来自由。 私人财产。针对犹太人实施的专制带来了账面财富这一产物。 在大教堂中的僧侣的指导下开始。宗教唤醒了艺术。文人墨客进入政治领域。巴黎大学的政治权利。 贵族的授权使平民在贵族的指导下进入政治领域(1270年)。 [在空白处:平等最终通过贵族阶级渗入政治领域。] 国王的偏袒使人们从一无所有到获得权力。皮埃尔·德·布洛斯在成为大臣之前是一名理发师(1275年)。 法律规定的独占性特权防止诸侯变得过于强大。 将城镇引入三级会议(1304年)。 对各阶级人士而言,文学品位展现出一种全新的意义。“花之游戏”的创建(1324年)。(“花之游戏”是一种每年在图卢兹或是在法国其他地方举办的文学比赛。——译者注) 枪支的出现使毫无防护的农奴与包裹着铁质战衣的贵族人士更平等化(1328年)。 扎克雷农民起义。巴黎资产阶级起义(1358年)。 与英国进行的战争摧毁或者破坏了贵族阶级。 阿玛尼亚克人与勃艮第人之争对人们的重要性。 贵族阶级将他们作为工具。 异教的起源。扬·胡斯(1414年)。 渐渐破坏宗教势力的永久的军队机构(1446年)。 巨大的商业财富和个人财富。雅克·柯尔。 东罗马帝国的终结。西方文学的影响力日益增强(1453年)。 印刷术的发明在1440年左右。邮政在…… 路易十一。 美国的发现(1492年)。(YTC,CVh,第一册,第18至20页) [9]原稿中写的是“1370年”。但正确的时间是1270年。 [10]原稿中写的是“……为了推翻贵族阶级”。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里的推翻一词难道不会太过绝对吗?”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也许贬抑一词更合适。”(YTC,CIIIb,第一册,第10页) [1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想这样更好:他们忍受人们……”(YTC,CIIIb,第一册,第10页) [1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里有一个错误;你想表达的应该是路易十六,因为即使路易十五由于堕落而引发革命,但你不能否认他直到最后一刻都是绝对的君主,他的王室非常强大。我不大喜欢灰烬一词,它与文风不大相符;此外,人们通常会说“fall into the dust”而不是“descend into the dust”。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我也觉得这句话有些令人不满意。但是我的看法与父亲有所不同。当然,路易十五因失去了王位所赋予的道德力、高贵、威望而失去了他的君主国,但“fall into the dust”仅表达出了物质上的降低,而这里需要表达的是道德的下滑,毕竟通过观察可知路易十五因为王室的腐败而让贵族阶级蒙羞。 [13]在空白处:“<在所有的财富中,往来信函是最民主的。>” [14]在空白处:“天主教神父和宗派主义者,法学家和诗人,金融家和博学之士,制造商和航海家,国王,以及贵族阶级自身,都在为民族效力。民族因所有人的付出而获利。那些人意在……” [15]这个句子成功引发了众多评论。根据它,某些评论员迅速得出结论——托克维尔是宿命论者。因此,弗朗索瓦·菲雷(迈克尔·黑雷特和尤塔·霍夫肯所著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中的“美国民主制度的概念”,《民主政策》,巴登-巴登:法律出版社,1891年,第19至52页,尤其是第23页和第28页)发现托克维尔提出的理念发展的必然性已存在于夏多布里昂的作品中。即使该段落承认命运根据上天的旨意具有平等理性的本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本书其余部分和托克维尔的其他作品中,仍然承认他赞成自由与所有形式的宿命论相对立。马文·泽塔伯恩(《托克维尔与民主问题》,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67年,第15至19页)打算解决托克维尔引发的这个矛盾,在这一段落中,其主旨类似于说服和教育:为了利用法国贵族在这一时期的宗教情感,从而说服法国贵族不反对民主游行,后者坚称民主具有上帝赋予的特征。其他作者,尤其是威廉·亨尼斯,使用了类似的说法,认为托克维尔不像是一名政治思想家,而像是一名雄辩家(从积极的意义来说)。虽然没有对托克维尔的作品的修辞价值展开必要的讨论,但是其指出在本书其他地方,托克维尔发现政治平等的必然特性是社会平等和笛卡儿方法论的产物。这一次,这一说法具备了心理学基础。即使处于革命的混乱之中,只要人们一度拥有平等的经历或认为他们自己是平等的,要让他们在以后接受社会不平等和政治分歧是非常困难的。因此,如果你接受社会条件决定政治生活这一原则,如果社会平等曾经存在,那么它是不可避免的,即便是它仅存在于一个短暂的瞬间。 社会平等的发展仍然亟待解释。为了理解它,参考托克维尔在创作《论美国的民主》时起草的一些鲜为人知的文章是必不可少的:“关于贫困化的回忆”(《瑟堡学术协会的会议》,1835年,第293至344页,转载于《评论》第23期(1983年):第630至636页;第24期:第800至888页)。在那里,托克维尔勾勒了整个文明史。几乎就在卢梭的《论不平等的起源》之后,他描绘了人人平等的画面——仅当他们走出森林,为了获得充足的食物和遮风挡雨的庇护所,他们设法与伙伴们联合在一起。不平等起源于领土所有权,进而产生了贵族阶级。 如果你留意社会起源之后发生了什么,你会轻易发现平等仅仅存在于文明的两个端点。原始人是相互平等的,因为他们都是同样的软弱和无知。真正文明的人都是相互平等的,因为他们可以凭借相似的手段获取舒适和幸福。在这两者之间存在的是不平等的条件,某些人的财富、教育、权力,另一部分人的贫穷、无知和软弱(第636页)。平等条件的发展过程取决于知识水平和物质需要的提升。托克维尔再次写道: 人们丢掉手中的耕犁拿起梭子和锤子:他们离开农舍走进工厂;通过这样的方式,他们遵循了组织社会所特有的发展规律。因此,除了不能对人类的可完善性施加约束,你也不能为这种发展确定结束点。只有上帝才知道它们的界限在哪里。(第634页) 因此,平等是智力演化规律的直接产物,而它仅处于发展中期,它就像所有规律那样是上帝的作品。最后必须指出,托克维尔乐于在此处注明整本书将会证明什么并通过准确的论据让人信服。(参见《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375页;根据安德烈·雅尔丹所说,这封信事实上是写给尤金·斯托菲尔斯的) [16]民主!难道你没有注意到它就像是洪水那样吗?难道你没有看见它们以缓慢而不可抗拒的步伐不断前进吗?<它们已经覆盖田野和城市,它们席卷坚固的城堡那被损坏的城垛,并冲击着君主的步伐。>当你撤退,“波涛”会继续行军。当你逃离,“波涛”会跟随在你身后。在这里,你终于到达了最后一个避难所,当仍与你分隔的波浪覆盖整个空间时,你几乎没有时间坐下来深吸一口气。因此,我们得知道如何睁开双眼平静地面对未来。让我们寻找而不是建造这种神圣的[v:保护的]方舟——其必须承载人类渡过这片一望无际的海洋,而不是等待毫无作用的堤坝的提升。 但是,这是几乎占据我们的、已被置于我们之间的问题…… 相信我们已经预见了这场伟大革命的结局是非常疯狂的。这一运动仍在继续,没有人知道它会在什么地方停止。因为我们缺乏能够与之进行比较的时期。我们之间的环境变得比以往任何时候和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更为平等。因此,已经成就的辉煌阻碍我们预见什么是仍然能够完成的。 这个巨大的社会革命可能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呢?在轰然倒塌的秩序的废墟之中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新秩序呢?谁知道答案?公元4世纪的人们,作为野蛮人入侵的目击者,制止了他们,并像我们这样做出了上千次推测,但没有人预测到在罗马帝国崩溃之后,整个欧洲建立起全面的封建社会体系。在不回顾起因的基础上分辨结果,在不了解将会发生何事的基础上做出判断,这难道不是整个人类的命运吗?我们观察到太阳改变位置,观察到它时常在天空中上升,我们意识到这种运动是有规律的,我们感觉到它受到造物者的控制,但我们无法判断是什么力量让它运动,是什么力量带领我们与太阳一起朝着宇宙之中的未知点前进。 然而,在未来那让人无法参透的阴暗之中,我们的双眼看见了几束光线。即使是现在,你也可以窥见几个世纪以来的君主立宪政体正在快速逝去,一种比人类更强大的力量带领现代社会朝着共和政体或是专制政体前进,也许它会在两种政体中交替。对我来说,在这个自由的世纪中,我承认我担心人类在未来是否自由。我[不。——编者注]会因过去而感到恐惧,过去不会重现,但根据人类的本性,它不会发生改变。 我将对平等所持有的热情看作是我们的天性之中的一种古怪的癖好,它会随着不平等的环境减少,并且,它会随着平等的环境而增加。相应地,阶级组织的迹象消失,似乎这种热情独自控制着人们的心灵。现在,人们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获得平等。他们可以拥有同样的权利或是被剥夺相同的权利,当我发现他们甚少得到[难以辨认的字][教导?——编者注],当我发现自由生活与奴隶制度中的单调生活相比较是多么困难,我一想到他们即将做出的选择就不禁颤抖。我知道有很多诚实的人完全没有被这个想法吓倒,他们只是安静地睡在专制的臂弯中,结结巴巴地说着关于自由的词语。但我的感想,就像我的理由那样,让我与他们有所不同。那些想经由专制君主达成目标的人几乎不知道他们想要的是什么。自由有时会轻视他们的存在、挥霍社会资源、惊扰灵魂并让信念动摇,但是专制攻击他们的原则和他们的[原文破损。——编者注]上的一切(YTC,CVh,第三册,第27至30页)。 根据这一文本的变体(YTC,CVb,第30至32页,第26至31页),以下细节将被保留(第29至30页): 声称要停止民主的步伐将是愚蠢的说法。它是上帝的意向,但我们仍有时间引导它并防止它被一个[v:好战的]人引领到专制政治,也就是人类思维可以想象出的最令人嫌恶的政府形式。 有时,自由会轻视人们的存在,挥霍社会资源,惊扰灵魂并让信念动摇。 但专制攻击他们的原则和本质上的这些东西。通过剥夺人类的独立性[v:自由意志],它阻碍人类繁衍生息、耗尽财富和幸福的来源、混淆善与恶的概念,它让人类远离他的神圣起源的轨迹。一个自由的人往往会做对他自己而言不值得的事情,但奴隶远远比不上这样的一个人。 憎恶专制不是一个公民应有的行为,而是一个人该有的行为。 [1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里再次出现了我倾向于删除的‘努力’一词。‘一代人’这个词语合适么?它包含了一种一致行动的想法——目前这一代人肯定不会反对民主。” [18]在空白处:“≠在成功克服了700年来的这么多障碍之后,我们进行的民主革命绝对不会退却。≠” [19]这一段和前面那一段不存在于原稿中。在它们的位置,你会发现这些内容:“如果想要阻止民主的发展,就是与上帝抗争,如果人类不遵循上帝给他们安排的社会状态,那么他们能够做些什么呢?” 这两个新段落可能是在听从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建议之后添加的: 这个段落中包含的思想是非常完美和重要的,但不幸的是它完全不流行,它很少在公众中传播,公众更倾向于实事求是。我认为要让公众意识到它是一种思想、是一种情感、是一种重要的事情,它必须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它是你的序言的基石之一。为了大致围绕我所理解的内容来进一步扩展你的观点,我大胆草拟了以下三四个句子,并用这些句子代替你的段落: “上帝之手的作用在什么地方比自然中最不可改变的事实更为明显?因此,除了上帝创造的作品之外,人类能够在什么地方找到证明神的意志存在的其他证据;除了上帝的本质之外,他能够审查什么更崇高的工作?” “因此,如果有一天,认真的沉思让他认识到民主的逐步发展既是人类的历史又是人类的未来,仅是这个发现就能够赋予民主发展以上帝意志的神圣性,所有反对我们的命运的推进的抵抗力都是反对上帝的斗争,其赋予我们寻找所有使我们的人性遵循上帝安排的社会状态的职责。” 我不知道你觉得这些句子是明确的还是模糊的,但我想向你表达的是读者灵魂的升华的必要性。(YTC,CIIIb,第一册,第23至24页) [20]在空白处:“……在当下出现了最恐怖的局面。”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里的‘最恐怖的’是一种太过强硬的措辞,由于作者要谈及更深层次的内容,你绝不能让读者对是否能够引导运动感到绝望。”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也认为恐怖一词不是很好;这个词语通常形容某种未被证明的令人感到害怕的东西。”(YTC,CIIIb,第一册,第13页) [21]这样的想法陷入了很大的误区——认为我们身处的时代与其他时代相似或是认为人类情感上的习惯性事务同样适用于这个时代。在我所说的这一刻,基督教世界的命运仍保持悬念,基督教国家发现自己身处于独特的位置。席卷他们的运动已经强大到无法遏止,但它还没有强大到无法加以引导。 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期,人类的命运是什么,是法律的财富吗?是政党的成功吗?当这些利益在某一天面对比它们强大上千倍的一种利益的时候会消失,后者涉及所有人类和所有政党,并且后者必定是所有法律的目标。现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再是文明将取得什么样的进步,而是文明的命运将是什么。它不仅仅是调解政治权利的问题,而是调解公民权利、世袭权、父权、婚姻关系等类似于选举权[v:财产资格]的问题。 当你努力征服或者维持生活中的所有自由的时候,时间已经悄然逝去。 简而言之,你现在不应该忘记的是,它仍然是更关乎社会存在的问题,而不是关乎政府形式的问题。 除了专制政体或者共和政体之外,你没有其他选择。 专制主义,比如我们的父辈从不了解的任何历史时期中罗马式专制主义或者拜占庭式专制主义,它是腐败[v:掠夺]、野蛮、残暴与狡猾、谄媚和自负的混合物,它不再具备集体抵抗力、团队精神、家族荣耀、贵族气派(四个无法辨认的词语)。想在当下获得绝对权力的正直人士不知道他们想要的是什么。他们将不再拥有过去的君主政体中的受道德观念调节的良好的绝对权力……而是罗马帝国的绝对权力……(YTC,CVh,第三册,第20至21页,第21至22页) [2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知道当你谈及古老欧洲的时候,是否能够使用‘一个全新的世界’这种措辞。我很清楚它是关于政治世界的问题,但政治领域发生的改变不会如此突然,因此在这里使用‘全新的世界’不是很准确。”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现在的社会与40年前相比当然是全新的社会。”(YTC,CIIIb,第一册,第13页) [23]这种主张是重要的,其不能被忽视。评论过于笼统地强调托克维尔是一名旅行者、是道德观念和社会机构的观察员、是暗示社会学家的历史学家。然而,托克维尔关注的目标高于所有政治问题。事实上,这种“科学”的定义在我们看来更容易被标记为社会学、历史学或者心理学,但不可以减少其重要性。就像所有的政治思想家那样,比如孟德斯鸠或者卢梭,托克维尔意图尝试重新思考他所说的“政治科学”并重新定义它。他将再次回到这个问题上——用语言定义概念和新事实,他将引入新义。这也是作者在道德与政治科学学院发表的令人难忘的演讲所表达的意思,正是在这场演讲中,作者表明他自己是政治理论家。他认为,正是他的理论学家天赋,让他无法展开政治生涯。 事实上,写作艺术表明那些形成长期思维习惯的人很少有利于事态的引导。当大多数人从不服从于激情以外的任何事物时,它使他们服从于逻辑观念。它让他们拥有纤细的、细腻的、巧妙的、原始的品位,而它是主导世界的令人敬畏的常事。(在道德与政治科学学院的年度公开会议上发表的演讲,《道德与政治科学学院的会议与工作》,XXI,1852年,第303页;该演讲内容被部分摘录于OCB中,IX,第116至133页) 对托克维尔来说,政治科学是一门基于才能和人性本能的科学;它从哲学延伸到民事法律,从理论延伸到成文法律再延伸到事实。这种倒金字塔式结构被认为能够让你更加接近事实,更加远离理论:“没有哪个时事评论者不依赖于作家们在政治领域中发现的理论和普遍真理,作家们提出的理论时常需要以时事评论者揭露或描述的特定事实和机构研究为基础”(同上,第305页)。与这门科学并行存在的是执政艺术,即政治的实用性规则,也被不断修改。一个民族的文明化程度总是与它的政治科学复杂程度成正比。换而言之,文明化程度越高,政治科学就越复杂;一个全新的世界同样需要一门全新的政治科学。 在所有文明的民族中,根据特定的事实以及在政客们的鼓动下,政治科学产生普遍观点和法律,或者至少描绘出普遍观点和法律的蓝图。每个社会中的政治科学就像是一种知识氛围,这种氛围中的被统治者和统治者的想法自然流露,往往在他们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的情况下,绘制出他们的行为原则。野蛮人是唯一的实践在政治中得到确认的民族。(同上,第306页) [24]“就像尼罗河灌溉埃及的土地那样,法国大革命产生了同样的功效。”(YTC,CVh,第三册,第97页) [25]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缺乏观念、法律、习惯和风俗的支持,革命如何能够在社会的实体方面取得进展?你所说的社会的实体方面究竟是什么?”(YTC,CIIIb,第一册,第14页) [26]基佐的法国文明课程中的第四场演讲提到了这个观点。“上个世纪突然爆发的革命是一次社会革命;它更加关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是人类的本质和个人性情;它想要改革社会而不仅仅是改变个人。”(弗朗索瓦·基佐,《现代历史课程》中的《法国文明史》,布鲁塞尔:霍曼出版社,1839年,第160页)托克维尔在1829年至1830年之间参加了基佐在巴黎大学开办的法国文明史课程。他在1829年4月11日到1830年3月29日之间记录的课堂笔记被保留了下来。但是,他的信件表明他在4月之前就参加了这一课程(参见《与博蒙的通信》,OC,VIII,第一册,第76至77页)。在1829年8月30日写给博蒙的一封信中(OC,VIII,第一册,第80至81页),托克维尔声称他已经阅读了“基佐的大部分作品”,他认为基佐是“非凡的”,因此他推荐他的朋友在冬季阅读基佐的作品。阅读基佐的作品让他对第4世纪有特别的了解(第12页的注解r引用了同一个世纪)。此外,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几次间接提到课程的第八场演讲。两年后,当托克维尔身处美国,他给他的朋友及同事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写信提到:“在这里,我们无法找到一本能够帮助我们分析美国社会的对我们来说非常有必要的书;帮助我们的是基佐的演讲,以及他在三年前提过和发表过的与罗马社会和中世纪有关的内容。”(纽约,1831年5月18日,YTC,BIa2)正是按照基佐在课程的第四场演讲中发表的观点,托克维尔首次在他的笔记中将美国社会划分为公民状态和社会状态。 基佐显然发现自己出现在托克维尔的作品中。在《论法国的民主》(1849年1月)中——该标题明显引用自托克维尔的作品,他似乎责备后者采用了平等的概念并将其改造成一种普遍过程,该过程无疑推动了人民主权论,同时使中产阶级的统治失去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正如我们所见,这不是托克维尔唯一的一次为了达到他的特定目的而复述基佐的观点。 参见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马德里:阿利安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53至391页;奥雷利安·克拉伊图,《围困下的自由主义:法国理论家的政治思想》(美国马里兰州拉纳姆:列克星敦书籍出版社,2003年),第87至122页。 [27]“近十年来,我一直在思考我刚刚向你透露的事情。我到美国仅仅是为了就这一点启发自己。”托克维尔在写于1835年(?)的一封信中对凯尔戈莱(?)提到。(OC,XIII,第一册,第374页) 托克维尔于1830年4月21日(大约在出发前往美国的一年之前)在凡尔赛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的一封信中提到了《论美国的民主》的一部分主要想法。这封信被转载于附录V。 [28]大量惰性、自我中心意识飘浮在中央,没有能量,没有爱国主义的、没有感性的、没有享乐的情感,仅凭借本能一天一天地生活,这将导致其成为被他人玩弄的人。/ 不加节制的德行称不上勇气;节制来源于内心的怯懦,而不是因为德行、精疲力竭、恐惧和自我主义;这种平稳并不是因为你的良好处境而产生,而是因为你缺乏必要的勇气和精力来寻求更好的状态。这是灵魂的堕落。 [29]我能毫不费力地构想出两种不同的社会状态,一种是已经达到的状态,而另一种是可能达到的状态。 我们已经抛弃了旧制度的德行,却没有采纳新制度的观点。 我们已经将祖先们的恶习和美德,以及他们的习性、观念和道德全部抛在脑后,但我们找不到任何能够取代它们的位置的东西。(YTC,CVh,第三册,第106至107页) 贵族主义与君主制度。我们的祖先。 1. 对国王的爱戴。 2. (无法辨认的词语)贵族阶级。 3. 反对专制的个人力量。 4. 信仰、奉献、狂野的德行、本能。 5. 责任意识。 6. 由于人们无法预见任何更好的前景而产生的安宁。 7. 君主固定性。 8. 通过某种持续不断的努力,你可以达到强大和宏伟的状态。 民主主义和共和制度。 1. 尊重法律、权利思想。 2. 因权利的平等而产生的善行。 3. 协会。 4. 得到充分理解的利益,启蒙教育。 5. 对自由的热爱。 6. 他们知道自己处境良好。 7. 循序渐进的民主运动。 8. 同上。在所有人的共同努力之下。 现状。 1. 既畏惧权威又蔑视权威。 2. 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战争,软弱的个人利己主义。 3. 同样薄弱,缺乏(协会的)集体力量。 4. 缺乏信仰的偏见,缺乏德行的无知,缺乏科学基础的利益学说,愚蠢的利己主义。 5. 对特权的爱好。 6. 缺乏改变的勇气,就像徒有激情的老年人。(YTC,CVh,第三册,第110至111页) [3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种措辞太过绝对了。它包含了事实之外的想法。在法国国王约翰二世被监禁期间以及瓦卢瓦王朝的最后时期发生的一切所导致的后果比现在发生的一切更加不幸。因此,我会删除这个句子中的“更不幸”,我会这样表述:除了遗憾之外,我什么也没有找到。(YTC,CIIIb,第一册,第15至16页) [3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最后那个想法不是非常清楚。它也许显得有点儿笼统?这是一种讽刺。但它是准确的吗?谁想攻击道德?我认为没人会这么想。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对这个句子也不是很满意。我不是非常明白为什么句子中的那些人想同时攻击道德、痛苦和无知。”(YTC,CIIIb,第一册,第16页) [32]在空白处:“≠因此,有人想要的是道德与痛苦;有的人想要的是没有道德的幸福。≠” [3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整个句子非常优美,以至于我很可能会错过‘天赋’一词。但我不能这样做,因为它表达的内容多于必要的内容。在这里,有人会问法国人的天赋是什么,每个人只能回答:我不知道。”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在经过长期而谨慎的思考之后,我不同意我父亲的观点。这里的‘天赋’意味着知识优势,而这总是存在于某些国家之中。” [34]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觉得作者可以在此处添加一个句子,来阐明他的意思并不是指美国的政体结构能够被运用于条件截然不同的古老的欧洲社会之中。亚历克西认为民主最终会主宰全世界,并以一种相对强大、相对集中的行政权力成为政府的领袖。我认为他必须让他的读者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我认为父亲的评论非常准确。你首先必须向读者反复灌输这一观点,使其相信你从美国回来之后没有产生将美国的政治制度应用到欧洲的执念。因此,你最好说你可以预见民主的结果是民主的确立和身份的平等,但其往往会产生其他形式和不同的社会组织;这两个国家的特性、习性和道德观念是截然不同的。(YTC,CIIIb,第一册,第18页) “我完全不……民主可能提供”这一表述没有出现在手稿中。 [35]“那种政体结构拥有相对的善。当孟德斯鸠……我钦佩他。但是当他将英国宪政作为完美模型进行描述的时候,对我而言,我似乎头一次发现了他的天赋的局限性。这种宪政在如今同样被推翻[此处中断。——编辑注]。 [36]我为什么会害怕说出这样的话呢?虽然我的目光锁定在美国上,但我心里想的却是欧洲。我担心当我们仍在讨论这场巨大的社会革命的合法性和方向的时候,它即将走到终点。我思考着,没人知道我们所奔驰的不可抵抗的斜坡通往的是专制还是共和,但它肯定通往民主。有人将1789年的革命视为单纯的意外事件,这些人就像传说中那些坐等河流经过的旅行者,不过是徒劳的幻想!我们的祖先没有看到它的诞生,我们将无法看到它的结束。它当前的动荡状态仍会持续数个时代。毕竟第一次推动产生于600多年前。 [在空白处]我们中的一些人将目前的状态视为一个起点,另一些人将它视为一个终点。它既不是起点也不是终点;它只是一场早已开始并持续至今的大革命的插曲。(YTC,CVh,第三册,第22至23页;参见与之大体相同的片段,YTC,CVh,第四册,第1页,以及《回忆》,OC,XII,第30页) [37]然而第二部分已被发表,大概是在出版人戈瑟兰的建议下沿用第一部分的标题发表,托克维尔曾经想将其命名为《平等对人类的思想和情感的影响》。(参见托克维尔于1839年11月14日写给米尔的信,《英文通信》,OC,VI,第一册,第326页) [38]在空白处:“……但我每天渐渐感到热情正在消退……”。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种措辞在我看来似乎显得过于直率;它以一种过于绝对的方式降低了人们对第三卷寄予的希望。”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的确如此;有必要添加一个大体如此的句子:我起码在现在放弃了。” “我也不喜欢‘我的作品将会变得毫无意义’这个句子。我们不知道你谈论的是以后的作品还是这部作品。其至少应被描述为‘变得毫无意义是一种必然’”(YTC,CIIIb,第一册,第19页)。手稿内容为:“……几乎将会变得毫无意义。” [39]当我发表本书的第一个版本的时候,我在美国的旅伴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仍然在创作他的那部名为《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的作品,这本书后来出版了。博蒙先生的主要目标是描述并让人们了解英裔美国人社会中的黑人的处境。他的作品将会让人们对奴隶制度拥有全新而明确的认识,这对于统一的共和国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我不知道我的看法是否正确,但对我而言,博蒙先生的作品会让那些想在这本书中找到动人描述的人产生浓厚的兴趣,将会在这些想要得到正确认识和深刻真理的读者之中获得更深远的、更持久的成功。(r.) r. 由于显而易见的原因,该注释的开始与第一个版本有些不同之处:“我在美国的旅伴古斯塔夫·德·博蒙先生打算在1835年的第一天发表一部名为《玛丽,或是美国的奴隶制度》的书。主要目标……” [40]那些给我提供立法和行政文件的人让我至今难忘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在所有的美国官员中,国务卿(现在是美国驻巴黎全权大使)爱德华·利文斯通先生为我的研究提供了最大的帮助。在我访问国会期间,利文斯通先生非常友善地赠送给我大量关于联邦政府的被我保存至今的文件。利文斯通先生是那种能够让我在认识他之前通过阅读他的作品喜欢他、钦佩他、尊重他的为数不多的人,认识他让我更深感荣幸。(s.) s. 该注释未出现在本书手稿中,也未出现在托克维尔的其他文献之中。在1834年底,由于著名的美国赔偿事件,身处巴黎的利文斯通处于一个非常微妙的地位。也许这一注释是为了表示对这位人士的同情,其姓名几次出现在作为信息源的手稿之中。关于这一赔偿事件以及爱德华·利文斯通,请参考理查德·A. 麦克勒莫尔的《1816年至1836年期间的法美外交关系》(巴吞鲁日: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出版社,1941年)。 [41]托克维尔急于强调这部作品的目标是在定义上描写假设性类型的模式,而不是与现实完全吻合。他很可能借用了孟德斯鸠的概念,不管是孟德斯鸠与托克维尔,还是托克维尔与后来的马克斯·韦伯,他们之间的差异都是可察觉的。假设性类型(贵族主义和民主主义)的构想具有一种诠释学特性;这一切将使其成为一个机械的过程,从而破坏托克维尔理论中最显著的一个方面。对于托克维尔而言,良好的政权制度的特点是维持两种类型之间的一种永恒的张力,这一想法与同一时期的帕斯卡尔和该时期的浪漫主义思想相似。〔关于此点,请参阅奥古斯特·孔德,《实证哲学课程》,第47课;埃米尔·迪尔凯姆,《孟德斯鸠与卢梭:社会学的先驱者》,巴黎:马塞尔·里维埃出版社,1953年,第三章;梅尔文·里克特,“孟德斯鸠与托克维尔的政治分析比较”,《比较政治学》1,第2号(1969年):第129至160页;皮埃尔·伯恩鲍姆,《托克维尔的社会学》,巴黎:PUF出版社,1970年,第29至39页;詹弗兰科·波吉,《社会的概念》,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72年,第2至82页)。参看第694页第三卷的注解m。〕因为你有时会在行动上脱离逻辑规则,但你在议论中不会这样,而且对于人们来说,要在言语中保持前后一致就像在行动上保持一致那样是非常困难的。[顺带一提,此处提出了自由政府的一大优势,一个你几乎从未考虑过的优势。在这些政府中,大量的交谈是必不可少的。交谈的需要使国民们擅长思辨,并且通过谈话,逻辑被一点一点地引入公共事务之中。 [42]在手稿中:“……大部分读者……,”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你不能使用‘大部分读者’。那会令读者感到震惊,因为你似乎过于怀疑他们的智商。因此,你最好用‘有些读者’来代替‘大部分读者’。”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的确如此。”(YTC,CIIIb,第一册,第19至20页) [43]在空白处:“≠我为什么必须使用大量的数字和数据。世事变化如此之快。这是无关紧要的。≠” [44]“我相信我所说的一切是我与同时代的人相比所拥有的唯一优点。谈论自由是常见之事,但几乎所有人真正想要的都不止于自由二字。但我真的热爱它、想拥有它。”(YTC,CVh,第三册,第97页) “我相信我所谈论的主题不失伟大之处。如果我未能成功阐述它,那将是我的过错,而不是我的主题的过错。无论如何,我将指明方向。”(YTC,CVh,第三册,第98页) [45]“在通往民主的道路上,为人们指出是否可能通过某种方法远离暴政和堕落。我认为这是可由我的作品概括出的总体思路,它将出现在我正在撰写的这部作品的每一页之中。在我看来,按照这种方向从事工作是一种神圣的职业,为了从事这份工作,我必须不遗余力,不顾金钱、不顾时间、不顾生命”,托克维尔在1836年12月26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中这样写道。(《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431至432页) 第一章 北美的外部结构 北美分为两大区域,一部分延伸至极地,另一部分延伸至赤道。——密西西比河大河谷。——该区域附近的全球化变动痕迹。——建立英国殖民地的大西洋海岸。——南美和北美在被发现之时在外观上呈现出的不同之处。——北美森林。——大草原。——四处飘零的本土部落。——这些部落的外表、习俗、语言。——一个未知民族的踪迹。 北美在外部结构上呈现出来的总体特征是乍看之下就很容易进行区分的。 陆地与水系、山脉与峡谷之间存在一种有序的次序。在这种简单宏伟的布置之中,既有混乱的物体,又有多变的景色。 两大区域几乎分别占据北美的一半。[1] 一个区域向北紧邻北极;在东西方各靠两大洋。它向南延伸,形成一个不等边三角形,它的两条不等边最终相交于加拿大的五大湖下方。 第二个区域始于前一个区域的终点,其延伸至大陆的其余所有部分。 一个区域微微向北极倾斜,另一个区域向赤道倾斜。 第一个区域中的土地微微朝着北方下降,其坡度如此微小,以至于这片土地几乎可以被称为一片高地。在这片辽阔的平地上,既没有高山也没有幽深的山谷。 这里的河流蜿蜒曲折,仿佛是在随意地流动。这些河流时而汇合并流、分开,又再次汇合,时而流入沼泽地带,不断地消失于它们制造的水之迷宫里,在经过无数的波折之后,它们最终流入极地海域之中。位于第一个区域南端的五大湖不像旧大陆的大多数湖泊那样四周围绕着险峻的山丘和岩石;它们的湖岸平坦,只比海平面高出几英尺。因此,每个湖泊就像是盛满水的大盆子:地球构造的细微变化就会让湖泊中的水流向北极或是赤道海域。 第二个区域比较凹凸不平,更适合成为人们永久居住的地方;两条大山脉沿纵向将该区域划分:一条名为阿勒格尼山脉,其紧邻大西洋海岸;另一条山脉与太平洋平行。 两大山脉之间围绕的空间为228 843平方里格[2]。因此,该区域的面积约为法国的6倍。[3] 然而,这片广袤的土地只形成了一个大河谷,其下降至阿勒格尼山脉的圆形峰顶,随后在没有遇到任何障碍物的情况下,再次攀至落基山脉的顶峰。 在河谷的底部流淌着一条巨大的河流。来自各个方向的水流自高山而下汇入其中。 以前,法国人为了纪念远方的祖国,曾将它称为圣路易斯河;而印第安人则用他们那夸大的语言将它命名为百川之父,或者密西西比河。 密西西比河发源于我在上文中谈及的两大区域的交界处,其靠近分隔两大区域的高地的最高点。 在密西西比河的源头附近,产生了另一条最终汇入极地海域的河流。[4]密西西比河的河道有时似乎并不稳定;它只是在缓缓流出湖泊和沼泽地带之后才稳定流向,最终朝南方流去。 密西西比河有时在自然形成的黏土河床中平静地流淌,有时因暴风雨而膨胀,其流程超过1000里格。[5] 在距离河口600里格处[6],该河的平均深度为15英尺,载重300吨的船舶可在河中逆行约200里格。 57条可通航的大河汇入其中。在密西西比河的支流中,包括一条长为1 300里格的河[7],一条长为900里格的河[8],一条长为600里格的河[9],一个长为500里格的河[10],四条长为200里格的河[11],更不用说那些来自四面八方的不计其数的汇入其中的溪流了。 密西西比河流经的河谷似乎是专门为它而造的;在那里,这条大河既能为善又能作恶,就像是上帝那样。在河水附近,大自然展现出一种无穷无尽的繁衍力。距离河岸越远,植物越稀少,土地越贫瘠,万物都已凋萎或者死亡。地球上所有大变动留下的痕迹都不像密西西比河谷那样清晰。整个国家的一切景象都证明了水的作用。无论它是贫瘠还是充裕,都是水的影响。在河谷底部,古代大洋的海浪沉积了厚厚一层植物性物质,海浪随着时间的推移将这些沉积物冲刷平坦。在河岸右侧是一片巨大的平原,它平坦得就像是农民用磙子碾过的田野一样。相反的,越是靠近高山,土地就变得越不平坦、越贫瘠;可以这么说,成千上万处的土壤被刺穿;古老的岩石随处可见,就像一具具骷髅那样立在那里,其四周的筋肉已经在时间之中消磨殆尽。大小不一的花岗岩砂粒和石头覆盖在地表;一些植物的新芽艰难地在这些障碍物之间萌发、生长;它看上去就像是一片被覆盖在某些巨大建筑物的废墟之下的沃土。事实上,经过分析,不难发现这些石头、砂粒与落基山脉上干燥而嶙峋的山峰上的岩石完全一致。在河谷沉积出土地之后,河水无疑又把山上的一部分岩石冲了下来;河水卷着岩石沿着斜坡翻滚而下;并且,岩石在经过互相研磨之后,分散成小碎片,最终停留在落基山脉的山脚下。[12] 总而言之,密西西比河谷是上帝为人类居住而准备的最佳住所[13];然而,它现在仍然是一片巨大的荒野。[14] 在阿勒格尼山脉东侧,在山脚与大西洋之间绵延着一条由岩石和砂砾构成的长岗,它似乎是在海水退去之后留下来的。这片区域的平均宽度仅为48里格[15],但长度却有390里格。[16]美国大陆这一区域的土地只会给耕种者带来困难。这里植物稀少且种类单一。 正是在这片荒凉的海岸上,聚集了人类工业最初的成就。正是在这片干燥荒芜的土地上,英国殖民地逐渐成长和壮大起来,最终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直至今天,权力中心仍位于那里,而在它的后方,一个即将控制这片大陆的伟大民族正在悄悄地聚集真正的力量。 当欧洲人来到安的列斯群岛的海岸,随后又登上南美海岸的时候,他们以为自己进入了诗人们吟咏的仙境。[17]海水闪耀着热带特有的炽热光芒。航海者的眼睛第一次能够透过异常清澈的海水看见海底深处的一切。[18]在这里,花香馥郁的小岛星罗棋布,就像是漂浮在平静的海面之上的花篮。在这些令人陶醉的地方,收入眼底的一切似乎都是为了人类的需要而准备的,或者都是供人类享乐而安排的。大部分树木上都挂满了营养丰富的果实,而那些对人类没有用处的果实,也凭借它们那鲜艳缤纷的色彩吸引着人类的目光。在由芬芳的柠檬树、野生的无花果树、桃金娘橡树、合欢树和夹竹桃构成的森林中,所有的树木都缠绕着开满鲜花的藤蔓,一群群在欧洲从未出现过的飞鸟扑扇着它们那红蓝相间的翅膀,并鸣唱与充满活力和生命力的大自然相和谐的协奏曲。[19]B 死亡隐藏在这种美妙的外衣之下,但人们在那时完全没有注意到它的存在。此外,在这些区域的空气中,隐藏着一种我不知道的消极影响,它使人们沉湎于现在并对未来漫不经心。 北美呈现出另一番景象,那里的一切都是庄严而肃穆的。你可以说这里是为了成为思想的领域而被创造的,而南美则是为了使感官得到享受而被创造的。 澎湃而多雾的海洋冲刷着海岸;由花岗岩石块和砂砾组成的海岸围绕着海洋;覆盖着海岸的森林中,排列着阴沉而忧郁的植物;那里几乎只生长着红松、落叶松、常绿栎、野橄榄和月桂树。 在穿过这第一道屏障之后,便步入中央森林的绿荫之下;那些生长于两大半球的最大的乔木并肩耸立在那里。法国梧桐、梓树、糖槭、弗吉尼亚白杨树[项圈杨][20]的枝叶与橡树、榉树、椴树的枝叶相互交叉。 在这里,这些森林就像是被人类控制的领土那样,死亡无处不在;但是没人去清理那些因死亡而遗留的残枝。因此它们不断积累,时间无法尽快地将它们转化为泥土以便为新生植物腾出空间。但是在这些残枝的最中央,繁殖活动从未停止。各种各样的藤蔓植物和杂草越过障碍物不断生长;它们沿着坠落的树干攀爬,慢慢进入树木的泥土之中,向上生长并穿破了仍然覆盖在它们表面的干瘪树皮,为它们的新芽开辟了一条道路。因此,在某种意义上,那里的死亡帮助了生命。生与死相互交融,似乎想要混合和交换它们的成果。[21] 这些森林隐藏了幽深的黑暗。人力尚未疏导的成千条小溪使森林时刻保持湿润。这里几乎没有任何花朵、任何野生果实、任何鸟类。 只有老朽的树木倒落的声音、河水奔流的声音、水牛的吼叫声以及风的呼啸声打破自然的沉寂。[22] 在大河的东部,部分树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望无际的大草原。究竟是具有无穷多样性的自然拒绝在这片肥沃的田野上洒下树种,还是这片森林在以前曾被人类破坏?这是惯例或者科学研究都无法解决的问题。 然而,这些一望无垠的荒野地区并非从来没有人类存在的痕迹;几个世纪以来,一些小部落漫步于森林的树荫之下或是横穿整个大草原。从圣劳伦斯河口到密西西比河的三角洲,从大西洋到太平洋,这些原始人具备的相似之处足以证明他们拥有同样的起源。但他们也不同于所有已知的种族。[23]他们既不像欧洲人那么白,也不像大部分亚洲人那么黄,更不像黑人那样黑。他们的皮肤是红色的,他们的头发长而有光泽,他们的嘴唇很薄,他们的颧骨非常突出。美国原始部落所使用的语言彼此之间虽在词汇上有所不同,但所有语言遵从同样的语法规则。这些规则与现在决定人类语言结构的规则在几个方面有所不同。 美洲人的语言似乎源于新的组合,这表明它的一部分发明者拥有当今的印第安人无法比及的智慧。 这些民族的社会状况在很多方面也与旧大陆有所不同,可以这么说,他们一直在他们的荒野之中自由繁衍,没有接触更文明的种族。因此,他们之间没有那些关于善与恶的不确定的、不合逻辑的概念,他们也没有像那些再次堕入野蛮状态的文明国家那样因无知和粗野而腐败堕落。印第安人除了自身之外别无他物。他的道德、他的恶习、他的偏见都是他自己的产物;他仅凭他的本性独立成长于荒野之中。 在文明的国家中,平民之所以粗俗,不仅因为他们的无知和贫穷,而且因为他们常常与那些文明和富裕的人接触。 他们发现自己的不幸与软弱,并在日常生活中将它们和某些同胞的幸运与权势进行对比,这同时激发了他们内心深处的愤怒和恐惧;他们的这种自卑感和依赖感,既激怒了他们,又羞辱了他们。这种内心状态反映在他们的道德观念和语言中,他们既傲慢又卑屈。 这一事实通过观察可被轻易证明。生活在贵族主义国家中的人比其他地方的人更粗俗,生活在奢华城市中的人比生活在乡村中的人更粗俗。[24]在这些有钱有势的人聚集的地方,软弱和贫穷之人仿佛感觉自己由于身份低下而备受压迫;由于发现自己毫无重获平等的希望,他们对自己完全丧失希望,从而弃人性尊严而不顾。 这种因身份对比而带来的不幸结果不存在于野蛮人的生活之中;这些印第安人,都是无知而贫穷的,也是平等而自由的。[25] 当欧洲人抵达北美的时候,那里的土著居民仍不知道财富的价值,并对文明人从那里获得的物质福利显得漠不关心。然而,他们没有表现出任何粗野之气;相反,他们的行为举止体现出一种习惯性的谦让和一种贵族式风度。 当印第安人处于和平状态之时,他们温和宽大而热情好客;当他们处于战争状态之时,他们残忍无情甚至可以超过人类的残暴性极限。印第安人能够冒着饿死的危险搭救一名在半夜敲门求救的陌生人,但他们也能用自己的双手撕碎囚犯们颤抖的四肢。那些最有名的古代共和国从未表现出比隐藏在新大陆的原始森林中的土著人更令人钦佩的坚定勇气、更高傲的精神以及对独立的永不妥协的爱。[26]当欧洲人在北美海岸登陆的时候,并没有给印第安人留下太大的印象;欧洲人的出现既没有让他们感到忌妒也没有让他们感到恐惧。他们能对这些人持有什么样的见解呢?印第安人知道如何无欲无求地生活,如何毫无怨言地生活,如何载歌而死。[27]此外,就像伟大的人类家族中的其他成员那样,这些野蛮人相信存在更加美好的世界,他们以不同的名字称呼创造宇宙的上帝并崇拜他。他们对伟大的智慧真理的理解是简单而极具哲学深意的。 然而,无论我们正在描述的这个民族的性情是多么原始,毋庸置疑的是,他们在这方面优于另一个位于相同区域的民族——一个在所有方面都更文明、更先进的民族。 一个在大西洋沿岸的印第安部落中广泛流传但模糊不清的传说,让我们得知这些部落在很久以前定居在密西西比河西部。直至今天,仍可以在俄亥俄河两岸和整个中央盆地找到人造的土丘。有人曾说过,挖掘到这些土丘的中心,就能够找到人体骨骼、奇怪的工具、武器以及各种用金属制造的工具或是现存种族已经不知其具体用途的工具。[28] 现在的印第安人已经无法提供任何关于这个未知民族的历史资料。300年前,在发现美洲之时,居住在那里的人也没有说过任何可以据此做出假设性推论的话。与原始世界有关的传说,以及那些容易被损坏且不断被发现的遗迹同样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然而,毫无疑问的是,成千上万的与我们相似的人曾经居住在那里。他们在什么时候到达那里?他们的起源、命运、历史是怎样的?他们在什么时候以及为何走向灭亡?没人知道答案。 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呀!一些民族从地球上彻底消失,甚至连他们的名字都被彻底抹去;他们的语言已经失传;他们的荣耀就像是没有回声的声音那样完全消失。但我认为至少他们留下的坟墓证明了这个民族的过往。因此,在人类的所有作品中,最经得起时间冲刷的还是最能体现人生的虚无和悲哀的坟墓! 尽管我所描述的这片幅员辽阔的土地上居住了众多土著部落,但你仍然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它在被发现的时候仍然只是一片荒野。印第安人占领了它,但并未拥有它。人类靠农业占有土地,而北美最初的居住者靠狩猎为生。他们那执拗的偏见,他们那难以抑制的激情,他们的恶习,也许甚至还有他们的野性,使他们走向了不可避免的毁灭之路。在欧洲人抵达他们的海岸之时,这些民族的毁灭就拉开了序幕;从那以后,毁灭一直在进行;直至今天,它已走到终点。当上帝将他们放置在新大陆那富饶的土地之中时,似乎只赋予了他们很短的使用权;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这些民族住在那里只是在等待别人到来。这些如此适合商业和工业发展的海岸;这些如此深的河流;这个无穷无尽的密西西比河谷;这整个大陆在那时仿佛是为一个伟大的民族准备的空摇篮。[29] 正是在这里,文明人尝试在新的基础上构建社会。文明人第一次将未知的理论或是那些被认为不可能实现的理论应用到实践之中,使世界呈现出过去从未有过的壮观景象。[30]

注释


[1]在第一个版本发表后,该地图被删除。——编者注 [2]1 341 649平方英里。参见达比的《美国概览》第469页。我已将里格换算成2 000图瓦兹。(a.) a. 1图瓦兹等于1 949毫米。 [3]法国的面积为35 181平方里格。 [4]红河。 [5]2 500英里,1 032里格。参见沃登所撰写的《美国概述》,第一卷第166页。 [6]1 364英里,563里格。同上,第一卷第169页。 [7]密苏里河。同上,第一卷第132页(1 278里格)。 [8]阿肯色河。同上,第一卷第188页(897里格)。 [9]红河。同上,第一卷第190页(598里格)。 [10]俄亥俄河。同上,第一卷第192页(490里格)。 [11]伊利诺伊河,圣彼得河(明尼苏达河。——编者注),圣弗朗西斯河,第蒙河。 上述河流的长度,我是按照标准英里(法定英里)和每里格等于200图瓦兹进行折算的。 [12]在空白处:“≠为了更精确地描绘这一画面,我咨询了沃尔尼,并引用了他的作品。审查了树木、土地性质以及国家形状。≠” [13]“总居住人数将在22年内翻一倍,密西西比河谷流域居住的总人数将在10年内翻一倍。整体增幅为3.25%,河谷流域增幅为5%。在第446页中,达比通过计算得出的结论是密西西比河在1865年将具备一定优势。”(YTC,CVh,第一册,第63页) [14]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想要传达英文中的“荒野”一词的含义,鉴于此,博蒙推荐使用“sauvagerie”一词。对他来说,在他的书中,“沙漠”意味着原始森林,指未开发的土地而非无法耕作的土地。参见罗德里克·纳什撰写的《荒野与美国精神》,纽黑文郡:耶鲁大学出版社,1973年,第1至7页。 [15]100英里。 [16]大约900英里。 [1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亚历克西认为得体的做法是必须大量删减关于南美的描述,也许甚至会将其彻底删除。1. 因为他没有到那里。2. 因为南美已经超出了他研究的主题。”(YTC,CIIIb,第三册,第45页) [18]马尔特-布伦在第五卷第726页中这样说到,加勒比海的海水是如此清澈,以至于水下60英寻的珊瑚和鱼类仍然清晰可见。船舶仿佛漂浮在空中;当航海者透过清澈的海水俯视海底公园,他们会感到一阵阵的晕眩。在海底之中,贝壳和金色的鱼类在一丛丛海角藻和海带之中闪烁着微光。 [19]在手稿中:“在这些令人陶醉的环境之中,那些吸引人类目光的物体似乎注定会满足人类的需求或是使人们感到愉悦。大多数树木会结果,所有树木会开花。(野生无花果树、柠檬树、桃金娘橡树、夹竹桃生长在茂密的树林中。生长在沙滩中央的合欢树散发着馥郁的芬芳,香味在海岸上久不消散。) “紫葳、百香果[西番莲果]、挂着大豆荚的刺槐等50余种匍匐植物就像花环一样挂在树木之间或是枝条之间,在独特的自然魅力中展现了人类作品的特色。大量在欧洲从未见过的鸟类制造了这些由花朵和绿色植物构成的拱门,它们的翅膀发出熠熠的光芒。在那里,你能够听见上千种生物从四面八方传来的鸣叫声。 死亡是……” 已发表的版本在古斯塔夫·德·博蒙手中(YTC,第三册,第42至43页)。参见上文中的注解e,托克维尔打算删减该描述,以便让它变得更清晰。 [20]参见沃尔尼所著的《美国概览》,第9页。 [21]参阅《奥奈达湖之旅》第四卷第1 295至1 302页。 ⑧ ○ 電 孑 書 w W W . T X t 8 ○. C ο M [22]在本段以及前一个段落,托克维尔根据博蒙的建议对格式进行了一定修改(YTC,CIIIb,第三册,第44页)。 [23]北美的印第安人和通古斯人、满族人、蒙古族人、鞑靼人以及其他亚洲游牧民族在身体结构、语言和习惯上存在某些相似之处。后者占据了靠近白令海峡的位置,根据这一点可以假设,在很久以前的一个时期,他们迁徙到了荒芜的美洲大陆。但是科学尚未成功弄清这一点。关于这个问题,可参阅马尔特-布伦著作的第五卷;洪堡的作品;费希尔的《猜想美国人的起源》;阿代尔的《美洲印第安人的历史》。 [24]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整个段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其具有惊人的准确度。但它是不是太长了一点儿?你也许可以删除上文提及的句子中的部分内容[这一事实,等等。——编者注],比如:这一不幸后果。在我看来,这种思想的表达方式精确度更高。”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这种想法是杰出的。我不知道必须删除或者削减什么,但是在我看来,你必须重新修改这整个段落,因为它虽在思想上是完美的,但在文体上不够精炼。”(YTC,第三册,第46页)但是,托克维尔没有修改这个段落,原稿内容与发行版本的内容完全相同。 [25]位于空白处的注解:“≠凯尔戈莱的观点。当下层阶级与上层阶级接触并感到自己身份低下,这使他们变得粗鄙。所有野蛮人都是平等而自由的。≠” [26]杰斐逊总统这样写道(《弗吉尼亚纪要》第148页):“当易洛魁印第安人遭受劲敌攻击的时候,有人发现老人们不屑逃跑或是保护他们的家园不受破坏,他们就像古罗马人抵抗攻击罗马的高卢人那样勇敢面对死亡。”后文的第150页:“从来没有一个印第安人在落入敌人手中之后而苦苦求饶的例子;相反的,他们对敌人百般侮辱和挑衅,以求迅速死于对方之手。” 关于印第安人的文献。/ 参阅丹尼尔·古金撰写的作品,标题为《新英格兰的印第安人历史收藏品》,其出版于1792年。它在马萨诸塞州历史收藏品之中,第一卷第141至226页。 据古金所说,有人相信印第安人是以色列的十个支派的后裔,这就解释了他们在被发现时所呈现出的野蛮和无知的状态。古金说:“但是这个观点[……。——编者注……]并没有获得广泛认可。[但是。——编者注]可以肯定的是,它并非全无可能,也许并不像许多有学之士所想的那样毫无可信度。”[第145页。——编者注] 也可参阅罗杰·威廉姆斯的作品,标题为《新英格兰印第安人的语言要点》,于1643年出版于伦敦。它的重印本被收藏于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第三卷,第203至238页。 [27]参见勒帕热·杜普拉兹的《路易斯安那州的历史》;沙勒沃伊《新法兰西历史》;R. 赫克韦尔德的信件,《美国哲学学会报告》,第一卷[《翁坦男爵的旅程》;约翰·史密斯上尉的《弗吉尼亚州通史》;贝弗利的《弗吉尼亚州通史》;约翰·劳森的《卡罗来纳州的历史》;威廉·史密斯的《纽约的历史》](m.);杰斐逊的《弗吉尼亚州纪要》,第135至190页。由于杰斐逊的个人品德高尚、地位非同一般,并且他撰写本书时处于一个积极向上的时代,故而他说的话非常有分量。 [也许在此处添加注解能够体现这幅肖像和洛根的演讲的最显著的特色。] m. 这些作品,以及某些版本中包含的作品,并未出现在原稿中的这个位置。然而,本书在其他地方引用了它们。 [28]参阅托克维尔在1831年12月31日与休斯敦先生的谈话(笔记本E;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264页)。该片段还提到了夏布多里昂的《美国之旅》中“未标记日期的日记”(《故事性旅程全书》,巴黎:佩兰出版社,1969年,第一册,第710至713页)。 [29]参见《荒野里的十四天》(附录II,特别是第四卷的第1 354页)。 [30]此处原本有关于统治者的评论,其被复制于第140至142页的注解b中。 第二章 英裔美国人的起源以及其对他们的未来的重要性[1] 为了理解民族的社会状态和法律制度,了解民族起源是有必要的。——美洲是唯一能够分辨一个伟大民族的起源的地区。——所有移居于英属美洲的人具备怎样的相似之处。——他们具有哪些不同之处。——关于定居于新大陆海岸的所有欧洲人的评论。——弗吉尼亚的殖民化。——新英格兰的殖民化。——新英格兰的首批居住者的本性。——他们抵达新英格兰。——他们最初制定的法律。——社会契约。——源自摩西法律的刑法典。——宗教狂热。——共和精神。——宗教精神与自由精神的紧密结合。 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他最初的时光是在童年的趣事和消遣中度过的。他逐渐长大;开始进入成年;最后,世界的大门对他敞开;他开始接触其他成年人。在那时,你通过研究第一次发现他在成年期形成的恶习和美德得到进一步发展。[2] 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这是一个很大的错误。[3] 应当追溯到开始之时;审视仍在母亲的臂弯中的婴儿;观察外部世界在他那尚不明亮的心智之镜上反射出的影像;注视他的双眼最初捕捉到的事物;聆听那些最初将他那沉睡的思考能力唤醒的话语;最后,观察他不得不经受的第一次斗争。只有这样,你才能够认识那些将主宰他的一生的偏见、习惯、激情的来源。可以这么说,襁褓之中的婴儿是完整的人。 八_ 零_电_子_书_w_ w_ w_.t_x_t_8_0. c_o_m 民族与此有一定相似之处。人们总是能感觉到他们的起源对其产生的影响。伴随其诞生的环境有助于他们的发展,并影响着他们以后的一切。 如果我们有可能弄清楚社会元素并审视它们的历史的最初遗存,那么我可以肯定,我们能够发现偏见、习惯、主导情感,以及最终构成民族性格的所有元素的主要原因。[毫无疑问,我们不仅仅能够发现一个历史之谜的答案。]这样,我们能够找到风俗似乎与现今的主流习俗相矛盾的解释;找到似乎与公认原则相对立的法律的解释;找到社会中随处可见的不连贯的见解的解释,这些见解就像是断链的碎片,它们往往悬挂在旧建筑物的拱顶上,但不再能够支撑任何东西。这就解释了某些民族的命运似乎被一股未知力量推向了一个连他们都不知晓的结局。但迄今为止,事实缺乏这样的研究。只有当民族走向衰败的时候,他们才会产生分析性思维,当他们最终回想到他们的诞生的时候,时光已经使它笼罩在薄雾之中;无知、傲慢利用无稽之谈包围它,从而掩盖了真相。 [据说在人类死后,遗体会挥发。这些相互分离的人体分子能够被其他生物接纳。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被看作是同一物种的许多已故个体的集合。在历史上,民族的形成也产生了类似的现象。此外,自从不同的人种开始替代彼此并相互融合,旧世界的民族不再是组成现今残存的古老国度的民族。的确,在已经不复存在的民族曾占据的地方,我们发现新的民族正在崛起,他们借用了前人的某些特质。他们借用了这个民族的语言能力;借用了那个民族的法律制度;借用了另一个民族的道德观念;借用了下一个民族的某些思想和偏见。尽管这些元素已经存在,但它们的组合是全新的。这些社会碎片在地球上随意移动,现在没人能够根据它们重塑最初的民族类型,或者说,没人能够解释时间如何将最初的民族类型与奇怪的元素相结合从而使其发生改变。在这样的迷宫之中,科学只能带来不完整的结论和模糊的假设。] 美国是唯一可以使我们目睹社会的自然、平稳发展的国家,在那里,我们有可能认清各州的起源对各州的未来产生的影响。[4] 当欧洲各个民族登上新大陆的海岸时,他们的民族性特征已经完全确定,每一个民族都有独特的面貌。而且,因为他们已经达到了可以进行自我研究的文明程度,他们能够给我们留下关于他们的观点、习俗和法律的忠实记录。我们对于15世纪的人们的了解就像对我们自己了解得那样清楚。因此,美国让我们有机会了解早期的无知和野蛮所掩盖的一切。 如此靠近美国社会的创始时代,使我们能够详细了解它的元素,尽管我们还不能判断这些因素的发展结果,但是我们这一代人似乎注定比祖先将世事看得更加清楚。上帝赋予我们一盏祖先们缺少的灯,这盏灯将驱逐过去的阴暗,让我们能够分辨决定民族命运的根本原因。 仈_○_電_耔_書 _ω_ω_ω_.t_Χ_T_八_0._C_ǒ_M 当你认真研究美国历史、仔细审视美国的政治状态和社会状态之后,你会坚信这个事实:无论是哪一种见解、哪一种习惯、哪一项法律,都不难在国家的起源中找到相应解释。因此,阅读此书的人将在本章中找到后文必须遵循的出发点以及全书的关键要素。[5] 在不同时期移居于现今的美联邦领土的移民,彼此之间在很多方面都有所不同;他们的目标也不尽相同,他们根据各种原则控制自己。 然而,这些人拥有共同特点,他们发现彼此有类似的遭遇。 语言也许是将人们团结在一起的最强大的、最持久的纽带。所有移民说同一种语言,他们都是同一个民族的子孙。他们出生于数个世纪以来一直因教派之争而动乱不断的国家,在那里,各个派系轮流将自身置于法律保护之下。他们的政治教育塑造于这种粗暴的教派斗争之中,你会发现他们比大多数欧洲人民更了解权利概念、真正的自由原则。在移民初期,城镇自治是传播自由制度的种子,其已深深地扎根于英国人的习惯之中;正是由于它,人民主权原则的教义甚至被引入都铎式君主政体内部。 当时,人们处于令基督教世界产生动乱的宗教争吵之中。英国带着一种狂暴的情绪投身于这个全新的历程。英国居民的个性本来是严肃而谨慎的,现在却变得严厉而喜好争论。这些智力角逐大大提高了人们的教育修养,并使头脑接受了进一步的锻炼。当人们争论宗教的时候,道德观念变得更加纯粹。英国民族的所有一般性特征大都出现在那些前往海洋彼岸寻找新的未来的子孙后代身上。 另外,我们将在以后再次谈论的一个特征,不仅适合英国人,而且适合法国人、西班牙人,以及陆续前往新大陆海岸定居的所有欧洲人。所有全新的欧洲殖民地,即使未能发展完全的民主,至少也保存了完全民主的萌芽。两个原因造成了这一结果。[这些移民不像欧洲旧社会中的人民那样,在他们之间没有征服者,也没有被视为征服者的人。]大体上可以这么说,当移民者离开祖国的时候,他们没有任何优越于对方的感觉。幸福和有权有势的人几乎不会选择四处流亡,对于这些移民来说,贫穷和不幸才是平等的最佳保障。然而,也有一些大领主因为政治纠纷或宗教争执而被驱逐到美洲。他们在那里建立了一些关于阶级地位的法律,但人们很快就意识到美洲大陆绝对与领土贵族阶级格格不入。要开垦这片难以开垦的土地,只能依靠所有者本身的不懈努力和不断关注。人们发现,这些土地的出产量无法使地主和租客同时致富。因此,这些土地被自然地划分成小块的地产,由所有人自行耕作。[6]现在,贵族紧紧依附着土地,贵族只有依靠土地才能生存。这里既没有建立贵族阶级的特权,也没有贵族阶级赖以存在的身份制度,贵族阶级产生于代代相传的土地所有权。一个民族可能既有大量的富人又有很多穷人;但这些财富并非来源于土地,而是来源于该民族本身的贫富不均;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里不存在阶级。[7] 因此,所有的英国殖民地在创建之初就具有家族相似性。从它们的起源来看,它们似乎注定要发展自由,但不是发展它们的母国的贵族阶级的自由,而是发展世界历史上尚不存在完整模型的中产阶级和民主的自由。[8] 然而,这种一致性中,也存在一些必须加以说明的有影响力的细微差别。 可以将英裔美国人这个庞大的家族划分为两个主要分支,一支在南部,一支在北部;迄今为止,它们各自发展,没有完全混合在一起。 弗吉尼亚是第一个英国殖民地。移民于1607年到达那里。在这个时候,欧洲仍然沉浸在通过开采金矿、银矿使国家致富的想法之中。这一破坏性想法不仅使沉迷于此的欧洲国家变得贫苦,而且给它们带来了战争和恶法;而在美国,它夺去了更多的生命。因此,正是被送去弗吉尼亚的淘金者[9],这些既无才智又缺乏恰当举止的人,他们的狂暴而不安宁的性情,给殖民地的初期建设制造混乱[10],并使殖民地的发展变得不稳定。随后到来的是工人和农民,一个更讲道德、更加温和的族群,但他们在任何方面都不优于英国的下层阶级[11]。他们既没有高尚的思想也没有实质性计划来指导新制度的基础性建设。殖民地尚未完全建成之时,奴隶制被引入这里[12];而奴隶制正是对南部的人的个性、法律和整个未来产生深远影响的主要事实。 正如我们将在以后解释的那样,奴隶制使劳动蒙羞;它带来了懒惰,随之而来的还有无知和傲慢、贫穷和奢侈。它使思维的力量失去活力,并使人类活动陷入沉睡。奴隶制度的影响,加上英国人的个性,解释了南部的风俗习惯和社会状态[性格特征]的由来。[13] [≠甚至定居者的外观也被认为是他们的生活习性的印记。定居弗吉尼亚的人种普遍具备的特征是高个子、贵族气质和支配欲,这无论在何处都可辨别。≠] 在北方,同样的英国背景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情景。请允许我对此做详细说明。 北方的英国殖民地,即被统称为新英格兰的各州[14],形成了当今的美国社会理论的基础的几个主要思想。 新英格兰的主要原则首先传播到邻近各州;随后,一个接着一个,它们被传播到了最遥远的各个州。如果我能够以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它们最终贯穿了整个联邦。现在,它们的影响已经超越国界,蔓延至整个美洲世界。新英格兰的文明就像是在山顶燃烧的火,不仅给周围的地区带去温暖,而且给地平线上最遥远的边界带去光明。 新英格兰的建立,呈现出一番全新的景象,那里的一切都是独一无二的。 [≠你无法在人类的整个历史中找到任何与我们所表述的内容相似的事件。[15]≠] 几乎所有殖民地的最初居民不是没有受过教育、缺乏财力、因出身贫寒或因品行不端而被赶出祖国的人,就是贪婪的投机者和工会代理人。有些殖民地的居民甚至不能声称其拥有这样的出身。圣多明哥是由海盗创建的,而现在的英国法院也负责为澳大利亚提供人口。[16] 定居于新英格兰海岸的移民在英国都属于无拘无束的阶层。他们现在聚集在美国的土地上,从一开始就形成了一种奇异的社会现象。可以这么说,这个社会中没有大领主[17],没有下层阶级,没有穷人,没有富人。[我已经说过,那些前往美国的欧洲人的身份地位在大体上是平等的,但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这么说,这些移民(清教徒)带来了民主,甚至可以说民主存在于他们的内心。]按比例而言,在他们之间传播的学问多于现如今的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也许他们无一例外都接受了比较良好的教育,而且他们之中的某些人还因为天赋和学识而闻名于欧洲。其他殖民地则是由没有家庭的冒险家创建的;新英格兰的移民带着令人钦佩的秩序和道德,在妻子儿女的陪同下来到这片荒野。但最让他们与众不同的是他们具有创业目标。他们并非被迫离开自己的祖国;他们自愿放弃了那里值得留恋的社会地位和安定的生活。他们来到这个新世界也并非为了改善处境或是增加财富;他们离开舒适的家园,仅仅是为了满足纯粹的求知需要。通过尝尽流亡生活不可避免的艰辛之苦,他们想要确保一个理想获得胜利。 这些移民或这些朝圣者——他们这样称呼自己,属于一个因教义严格而被命名为清教的英国教派。清教主义不仅是一种宗教教义,而且在几个方面夹杂着最绝对的民主理论和共和理论。因此,它遭遇了最危险的敌人。清教徒在祖国受到政府的迫害,他们感到自己的严格教义因他们所在的社会的日常生活而受到损害,因此他们寻找着一片人迹罕至的荒凉之地,这样他们就能够遵循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并自由地崇拜上帝。 有几段引文将比我们的叙述更好地展现这些虔诚的冒险家的精神。 研究早期新英格兰的历史学家纳撒尼尔·莫顿是这样开始的。[18] 我一直相信那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把我们的祖先在创建这片殖民地时所蒙受上帝如此多的、如此令人难忘的关怀用文字记录下来。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切,我们从祖先那儿听到的一切,都应当让我们的子女有所了解,只有这样我们的后代才懂得歌颂上帝[(《诗篇》第78篇第3、4节)。——编者注];只有这样,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仆人,雅各布的子孙后代和选民,才会永远记得上帝的神奇作为(《诗篇》第78篇第5、6节)。[……。——编者注[19]……]他们必须知道上帝如何将他的葡萄树带入荒野;他如何种植它并剔除异教徒;他如何为它准备一片天地,让它的根深深植入泥土内,以及后来他如何让它不断伸展并布满大地(《诗篇》第80篇第13、15节[《诗篇》第80篇第8、9节。——编者注]);不仅如此,还要让他们知道上帝如何指引他的人民走进他那圣洁的神坛,让他们定居在上帝遗留的山间(《出埃及记》第15章第13节)。[……。——编者注……]我们必须让他们了解这些事实,只有这样[……。——编者注……]上帝才能得到他应得的荣耀,只有这样上帝的荣光才会落到为他服务的圣徒们的庄严称谓上。 读完这段开场白很难不为之所感染,让你产生一种虔诚而庄严的印象,你似乎闻到了古色古香的气息和一种圣经的芬芳。 给作者带来活力的信念提升了他的语言文字水平。在你的眼中,就像在作者眼中那样,这些人不再是一小群漂洋过海寻找出路的冒险家,而是上帝播撒在一片注定的土地上的伟大民族的种子。 作者接着又用这种方式描述了最初的移民离乡背井的场景[20]: 因此,他们离开了这座供他们休整的城市(德夫哈芬)[……。——编者注……];但是他们非常平静;他们知道自己在这一世是朝圣者和异乡人。他们并不恋慕尘世间的事物,而是将目光投向天堂,那才是他们亲爱的故乡,上帝在那里为他们准备了一座神圣的城市。[《希伯来书》第14章第16节。——编者注][……。——编者注……]他们最终到达了船舶停留的港口。许多无法与他们同行的朋友情不自禁地陪伴他们来到这里。他们彻夜未眠;他们在倾吐友情、诚恳交流以及在基督教徒挚爱的其他真诚的表述中度过了整个夜晚。翌日,他们登上船舶;他们的朋友仍想要陪伴他们;随后,你听见深深的叹气声和虔诚的祷告声,你看见泪水溢出所有人的眼眶,看见人们长久地拥抱彼此,这场景使陌生人都为之动容。[……。——编者注……]当启程的信号发出之后,他们全都双膝下跪,而他们的牧师眼噙泪水望着天空,祈求上帝的恩赐。最后,他们相互告别,而这次告别对他们中的大多数而言将是永别。 这批移民的总数为150人,其中有男人、女人和儿童。他们的目标是在哈德孙河岸建立一个殖民地,但是,在海洋上徘徊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们最终被迫停靠在新英格兰的不毛海岸上,即现在的普利茅斯镇。朝圣者登上的岩石至今仍然清晰可见。[21] 我方才提到的这位历史学家是这样说的: 但是在进一步深入说明之前,让我们略微思量一下这些穷人目前所面临的场景,让我们赞美上帝拯救他们的恩德。[22] 他们现在已经渡过浩瀚的海洋,他们已经抵达旅程的终点,但是没有朋友迎接他们,也没有住宅供他们栖身[……。——编者注……];当时正是隆冬时节,任何了解我们的气候的人都知道这里的冬天是多么凛冽,猛烈的风暴将破坏我们的海岸。在这样的季节里,穿越熟悉之地都是困难的,更不用说在不熟悉的海岸上定居了。他们的四周只有令人惊骇的荒野,荒野上布满了他们不甚了解的野兽和野人。[……。——编者注……]大地被冻结了;土地上覆盖着树林和灌木丛。一切都散发着野蛮的气息。在他们身后,他们只能看见一片将他们与文明世界隔开的汪洋大海。为了得到一点点安宁和希望,他们只能抬头望向天空。[23]你一定不能认为清教徒的虔诚仅仅是理论说法,也不要认为他们对人生世事的进程不甚了解。就像我在前文所说的那样,清教主义既是一种政治理论又是一种宗教教义。因此,在这些移民刚刚登上纳撒尼尔·莫顿所描述的荒凉海岸之后,他们首先关心的事情就是为自己创建一个社会。他们随即订立了一项协议[它正是卢梭在下个世纪中所向往的社会契约],其[24]内容如下。[25] 我们,下文的签名人[26],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的国家荣誉[27],着手在这片遥远的海岸上创建第一个殖民地[28],我们面对在场人士,通过彼此的庄严同意,在上帝的面前,立约承诺我们组成政治社会的主体,以便管理我们自身并致力于实现我们的计划;根据本项契约,我们将颁布法律、法令和条例,并根据需要确定我们承诺服从的长官。 这一切发生于1620年。从那一时期开始,移民活动就从未停止。查理一世在位期间,令大英帝国动荡不安的宗教和政治激情每年都将成群的教徒赶往美洲海岸。在英国,清教徒的核心人物一向是中产阶级人士[29],大部分移民同样来自这个阶级。新英格兰地区的人口迅速增加;然而,当等级制度仍在祖国专横地将国民划分为不同阶级的时候,殖民地却逐渐呈现出社会完全均质化的全新景象。民主,这种人们在古代从来不敢奢想的东西,已经以强大的力量和全副武装冲破了古老的封建社会的禁锢。 英国政府发现大批移民会带走烦恼的种子和新生的革命元素,因而它对此感到满意。它甚至全力鼓励这种移民,似乎并不在乎那些为了逃避英国的法律制裁而到美洲的土地上寻找避难所的人的命运。你可以这么说,英国政府将新英格兰视为交给人们去实现他们的梦想的区域,也是让革新者们实验他们理想的区域。 英国殖民地是使英国繁荣的主要原因之一,它们通常比其他民族的殖民地享有更多的内政自由和政治独立;但是,这一自由原则在新英格兰州得到了最为完整的实施。 在当时,人们通常认为哪个欧洲国家最先发现新大陆的各处土地,其就属于哪个国家。 就这样,直到16世纪末期,几乎整个北美沿海地区成为英国的所有物。英国政府在这些新领地上采用了不同种类的统治手段。在某些情况下,国王将新大陆的一部分委托于他任命的管理者,其在他的直接命令下以他的名义治理该区域[30];这种殖民制度被应用于欧洲其他国家。在别的时候,国王将国家的部分区域的所有权授予一个人或一个公司。[31]此时,所有的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都集中在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手中,其在王权的监督之下出售土地并管理居民。第三种系统是赋予一定数量的移民在祖国的赞助下组织政治社会的权力,以及在不违反祖国法律的前提下实行自治的权力。 这种如此有利于自由的殖民方式,仅在新英格兰付诸实践。[32] 早在1628年[33],一份具备这种特性的特许状被查理一世授予前往马萨诸塞州建立殖民地的移民。 但是,总的来说,直到新英格兰的各殖民地的存在成为既成事实之后很久,特许状才被赐予它们。普利茅斯、普罗维登斯、纽黑文、康涅狄格州和罗得岛州[34]是在没有得到母国的支持下创建的,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是在母国不知道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新来的居民虽然并不否认母国的至高地位,但也不将它视为权力之源,他们创建了自己的政权。三四十年之后,在查理二世在位期间,皇家宪章才使它们的存在合法化。 因此,在研究新英格兰早期的历史和法律文献时,很难发现这些移民与他们的祖先之间的纽带。你每时每刻都能看见他们在行使某种主权:他们任命自己的地方官员,自行和解和宣战,自行制定公共秩序条例,自行立法,他们仿佛只听命于上帝[35][≠后来,当这些殖民地变得比较强大的时候,母国提出保护和引导它们的要求≠]。 同时,再也找不到比这一时期的立法更独特、更具有启发性的法律了[36];最重要的是,该时期的立法中隐藏了美国如今呈现出的巨大社会谜团的谜底。 在这些法律当中,我们将特别指出一部最具特色的成文法典,即小州康涅狄格在1650年颁布的法典。[37] 康涅狄格州[38]的立法者们起初负责制定刑法;为了制定刑法,他们萌生了借鉴宗教条文的奇怪想法。 “任何信仰上帝以外的神的人,”他们在刑法开篇处写道,“将被处以死刑。” 紧接着,有十条或者十二条同性质的条文逐字抄录了《申命记》《出埃及记》和《利未记》的内容。 亵渎神明、实施巫蛊之术、通奸[39]、强奸都处以死刑,子女公然侮辱父母也将受到同样的惩罚。这样,一个原始和半开化的民族的立法被运用到一个思想开化且风俗习惯文雅的社会之中;死刑从未如此普遍地存在于法律之中,其也从未被运用于轻微的罪行。 最重要的是,在这样的刑罚体系当中,立法者致力于维护社会的道德秩序和良好的行为准则;因此,他们总是注重良心问题。几乎所有罪行都被列入惩治范围。读者可能已经发现这些法条是如何严厉地对待通奸和强奸行为。即便仅仅是未婚男女之间的调情也会受到严惩。在有罪的情况下,法官有权施以下列三种处罚之一:罚款、鞭刑或是强令结婚。[40]如果纽黑文以往的法庭记录可信的话,这种类型的诉讼审理记录并不少见;在1660年5月1日的一个案件判决中,你会发现一名年轻女子被判处罚款和斥责,因为她出言不逊并且允许他人亲吻自己。[41]《1650年法典》包含了很多预防性措施。懒惰和酗酒会受到严厉惩罚。[42]旅馆老板不能给顾客提供超过一定数量的酒;一句谎言只要产生了有害的结果就会受到罚款或是鞭刑的处罚。[43]在其他方面,立法者完全遗忘了其在欧洲地区宣扬的宗教信仰自由原则,以罚款的威胁迫使人们参加神圣[44]敬拜。[45]立法者甚至对那些按照一种与他们不同的仪式敬拜上帝的人施以严惩[46],而且往往处以死刑。[47]最终,立法者对法规拥有的热情甚至让他们处理完全不值得关注的事情。因此,在同一部法典当中,有禁止吸烟的条款。[48]此外,不能忘记的是,这些怪诞的或者专制的法律并非全然由某人强加于居民,而是由全体当事人自由参与投票表决;而且居民的风俗习惯比法律更加严厉且更加具备清教徒特点。在1649年,波士顿成立一个阻止人们蓄留长发的浮华行为的庄严协会。[49] ⑧`○` 電` 耔` 書 ω ω w . Τ``X``Τ ` 捌`零` . C`O`M 毫无疑问,这样的错误使人文精神蒙羞;它们证明了我们天性中的弱点,我们的天性不能牢牢地掌握真理和正义,其往往仅选择真理和正义之外的过激行为。 这样的刑事立法被深深地印上了狭隘的宗教精神以及所有宗教激情的烙印,后者因受迫害而更加激烈并始终激荡于人们的灵魂深处。一种政治法律体系应运而生。在某种程度上,这两者是密切相关的。但这些编纂于200多年前的政治法律条款,似乎仍比我们这个时代的自由精神先进很多。 现代宪法依赖的一些普遍原则,即17世纪的大部分欧洲人难以理解的、在彼时的大英帝国尚未获得全胜的原则,已在新英格兰的法律中得到认可并被归纳于法条之中。其包括:人民参与公共事务、自由投票决定税赋、为行政官员划定职责和权力、个人自由、陪审官审判,这些原则无可置辩地得到了确定。 在新英格兰,这些衍生原则已得到应用和发展,而没有一个欧洲国家敢尝试它们。 在康涅狄格州,选举机构最初是由所有公民组成的,这种做法不难理解。[50]这些初期居民的财产几乎完全相当,甚至连他们的心智水平也相差无几。[51] 在那时的康涅狄格州,所有的行政官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甚至包括该州州长。[52] [在1650年的康涅狄格州,所有]年满16周岁的公民都有当兵的义务;他们组建了一支国民军队并委任了军官,随时准备为守护家园而战。[53] 康涅狄格州的法律就像新英格兰的所有法律那样,你会发现这种地方自治的产生和发展在当今仍然构成了美国自由的原则和生命。 在大多数欧洲国家,政治生活开始于较高的社会阶级,它渐渐地且不完全地传递到社会体的各个不同部分。 在美国,恰恰与此相反,你可以说镇成立于郡之前,郡成立于州之前,而州成立于联邦之前。 在新英格兰,城镇体系早在1650年就已经完全地、最终地建成了。聚集在这个城镇的个体因为利益、情感、义务和权利而与这个城镇紧密相连。在城镇内部,他们拥有一种真正的、积极的、完全民主和共和的政治生活。各殖民地仍然承认母国的至高无上,君主政体被写入各州的法律之中,但在城镇地区,共和政体早已充满蓬勃生机。 城镇自行任命各种行政官员,它自行制定税赋,它自行分配和征收税款。[54]在新英格兰的城镇中,代表制法律没有得到认可。就像在雅典那样,涉及全体公民利益的事务将由公民大会在公共广场上共同商讨决定。 当你用心地研究这些颁布于美国共和政体早期的法律的时候,你会因立法者的这种政治才能和先进理论而感到震惊。 显而易见的是,相较于同时代的欧洲立法者而言,他们具有的社会应对其成员负责的思想要高尚得多、完整得多,他们为社会规定的义务在其他地方仍被忽视。在新英格兰各州,穷人的命运早在其创建之初就已得到保障[55];采取严格的措施维护道路;任命官员监督它们的实施过程。[56]城镇拥有公共事务档案,用以记载公民大会商议结果,记录公民的死亡、婚姻、出生[57];任命职员管理这些档案。[58]有些官员负责管理无人认领的遗产,有些官员负责监管遗产的边界问题。这几项措施的主要功能是维持城镇的公共治安。[59] [≠这一时代的法律证明人民群众及其领导者的文明化程度已得到提高;你会觉得那些制定法律和遵守法律的人全部属于一个智慧而又开化的民族,他们从不完全专注于生活的物质需求问题。≠] 为了顾及和满足大部分社会需求,法律中包含了上千条不同的细则。而在今天的法国,我们在这方面仅有一种模糊的定义。[当时,在古老的欧洲,我们无法如此广泛、如此完美地概括一个社会组织。] 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关于公众教育的法令才能够凸显出美国文明的基本特征。 有一项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鉴于人类的敌人撒旦将人类的无知作为其最有力的武器,鉴于知识使我们的祖先不再隐匿于洞穴之中;鉴于儿童教育问题是本州最关注的基本事项之一,在上帝的帮助之下……”[60]随后的条款规定在所有城镇创办学校,责成居民捐资助学,否则处以重金罚款。以同样的方式在人口密集区域创办中等学校。自治区的行政官员必须监督父母送孩子念书;他们有权力对那些拒绝送孩子念书的家长征收罚款。如果家长继续违抗该法条,那么社会将代替家庭收容儿童,并剥夺自然赋予父母但其不善使用的权利。[61]毫无疑问的是,读者会从这些条例的序言中得知:在美国,引导启蒙的是宗教,遵守神圣的法律使人们获得自由。 在匆匆浏览了1650年的美国社会之后,当你观察欧洲的社会状态的时候,特别是同一时代的欧洲大陆,你会感到极其震惊。在17世纪初的欧洲大陆,君主专制制度在中世纪的寡头政治和封建自由的废墟中获得全面胜利。[≠在中世纪,现代文明的光芒已经照耀到社会大厦的顶端,但大厦底部仍然处于无知的黑暗之中。≠]在大放异彩和文学繁荣的欧洲中部地区,权利的概念也许从未像这一时期这样被彻底误解;人们也许从未像这一时期这样体验如此贫乏的政治生活;思维也许从未像这一时期这样极少被真正的自由概念所占据。在同一时期,欧洲各国不了解或蔑视的这些原则在欧洲大陆的荒野之中得到公布,并成为一个伟大民族在未来的信条[政治教义]。人类思维中最大胆的理论在这样一个看上去如此粗陋、连任何政治家都不愿屈尊参与的社会中得到实践;在那里,人类的想象极具自然创造力,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法律制度。在这个尚未出现过将军、哲学家或伟大作家的无名的民主主义社会中,一个人能够站在一个自由的民族的面前,在所有人的喝彩声中,对自由做出完美的定义[62]。 我们不能因独立所带来的一切而产生误解。[63]事实上,存在一种堕落的自由,这是一种动物和人类均享有的自由,它的本质就是恣意妄为。这种自由是一切权威的敌人;它难以忍受所有规章制度;在这种自由的引导下,我们会自甘堕落;它是真理和自由的敌人;上帝认为我们应该站起来反抗它!但还有一种文明和道德的自由,它的力量在于联合,而政权本身的使命在于保护这种自由;这种自由将无所畏惧地支持所有的公正和良善的事物。我们必须不惜一切代价保护这种神圣的自由,如有必要甚至为它献出生命。 我所谈论的一切足以揭示英裔美国人的文明的真相。这种文明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元素的产物(这一出发点必须时刻牢记于心),它们在其他地方通常是不和谐的。但在美国,这两种元素成功混合,在某种程度上,它们奇妙地结合在一起。我所说的这两种元素是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 新英格兰的创始人既是充满热忱的宗派主义者,又是慷慨激昂的革新者。虽然他们在某种宗教信仰情结的严格束缚之下,但是他们没有任何政治偏见。[宗教使他们得到启迪;遵守神圣法则使他们得到自由。] 随之而后,产生了两种不同但并不对立的趋势,它们的痕迹随处可见,无论是在风俗习惯之中,还是在法律之中。[64] 有些人为了一个宗教观念而舍弃了自己的朋友、家人和祖国;你可以这么认为,他们为了全心全意追求这种理性之美,的确付出了相当高昂的代价。然而,你也会发现他们以同样的热情追求物质财富和精神享受,他们既寻求另一个世界中的天堂,又追寻这个世界之中的福祉和自由。 在他们的手中,政治原则、法律和人类制度似乎都是具备可塑造性的物质,能够按照他们的意志进行塑造和组合。 阻碍社会进步的障碍在他们的面前崩塌了;几个世纪以来控制世界的旧观念瓦解了;一条几乎无穷无尽的道路和一片一望无垠的原野呈现出来。人类的理性在道路和原野上驰骋,从各个方向席卷而来。但当它到达政治世界的界限时,它自行停止。在恐惧和颤抖之中,它没有使用最强大的能力,摒弃疑虑,宣布放弃改革的需要,甚至避免揭去圣殿的神秘面纱,而是恭敬地屈身于其未经争辩就接受的真理之前。[≠在道德秩序的必然性中小憩片刻之后,人类再次开始前行,并在政治舞台上挥洒更多热情。≠][65] 因此,在道德世界中,一切都是密切相关、协调一致的,一切都可以预先得知和预先决定。而在政治世界中,一切都是动摇的、相互竞逐的、不确定的。在前者之中,消极伴随自愿服从;而在后者之中,独立蔑视经验并艳羡一切权威。 这两种看似相互对立的趋势,完全没有互相伤害,而是和谐共进并且似乎相互提供支持。 宗教认为公民自由是人类能力的高尚运用,而政治世界是造物主为了提高人类智慧而创造的领域。宗教在其自身的领域之中是自由而强大的,它满足于为其准备的地位,宗教知道只有依靠自己的力量且不依赖其他方法支配人心,它的统治才能够得到更好的建设。 自由将宗教看作斗争和胜利的伙伴,在其早年的襁褓之中,是其各项权利的神圣来源。自由将宗教看作风俗习惯的保卫者,而风俗习惯是法律的保障,也是自由持续存在的保证。 [宗教与自由,握着人类的手,引导他前进的脚步,并为他指明荒野上的道路。] 英裔美国人的法律和习俗[66]所呈现出的某些独特之处的原因 在最完备的民主制度之中存在某些贵族制度残余。——为什么?——应当仔细区分哪些方面起源于清教徒,哪些方面起源于英国人。 [≠无论我从哪个方向正视英裔美国人的法律和习俗,我都能够重新发现它们的起源(的出发点)的惊人踪迹。通过阅读历史学家的作品、研究立法,我所看到的一切让我在不知不觉之间回到出发点。(但我无法将我所理解的一切观点传达给那些没有亲眼见过英属美洲的人。)≠] 读者不能根据上述内容得出过于笼统、过于绝对的结论。毫无疑问,初期移民的社会条件、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对他们的新国家的命运产生了巨大影响。然而,新社会的创建并非源于他们,因为社会的起源仅存在于社会本身,没有人能够彻底与过去脱离关系。无论是有心还是无意,他们都在习惯和观念中混合了来自教育或者是来自祖国民族传统的习惯和观念。 因此,当你想了解和评价今天的英裔美国人的时候,你应当仔细区分哪些方面起源于清教徒,哪些方面起源于英国人。 在美利坚合众国,你经常会遇到法律和习俗与其周围的一切形成反差的情况。这些法律似乎是根据一种与美国立法主旨截然不同的精神制定出来的;这些风俗习惯似乎与整个社会状态相矛盾。如果这些英国殖民地成立于一个愚昧无知的时代,如果它们的起源已经消失于时间的阴影之中,那么这个问题就无法解决了。 我将引用一个例子来说明我的观点。 美国的民事立法和刑事立法只规定了两种处置方法:监禁或者保释。[67]在诉讼程序开始之后,首先向被告人征收保释金,如果被告拒不缴纳,则将其监禁;随后对证据的合法性或罪行的轻重进行审理。 显然,这样的立法针对穷人,且仅对富人有利。 一个穷人并非总是有钱交纳保释金,甚至在民事案件中亦是如此,如果他被迫在监狱中等待公正的判决,那么他的被迫入狱很快会让他变得更加困窘。[68] 相反,一个富人通常能够在民事案件中成功摆脱监禁;更有甚者,即使他犯下罪行,他也能够轻易规避等待他的惩罚:在交纳保释金之后,他就人间蒸发了。因此可以这么说,对他而言,所有的法律制裁都成为罚款。[69]还有什么比这种立法更具贵族主义特色呢?[70] 然而,在美国,立法者正是穷人,通常他们会为自己保留最大的社会利益。 而在英国必定能够找到这一现象的解释:我所谈论的法律正是英国的法律。[71]美国人没有改变它们,尽管它们在整体上与美国人的立法以及大部分观点相互矛盾。 对于一个民族而言,最不容易发生改变的事物除了习惯就是他们的民事立法了。只有法学家才熟悉民事法律,也就是说,只有那些与法律有直接利益关系、能够将法律解释为好法或者坏法的人才真正了解它们。这个民族的大部分人对这些法律缺乏了解;他们只能从个别案例中发现这些法律的作用,只能勉强掌握它们的倾向,并且不假思索地服从它。 我在这里只引用了一个例子,我还会列举其他许多例子。 如果我能够这样阐述自己的观点,那么我想说美国社会呈现出的画面覆盖着民主制度的外罩,而你能够不时在民主之下瞥见贵族制度的痕迹。

注释


[1]起源。/ 起源对社会的未来造成的影响。 美国社会的创始人具备同样的思想、道德观念、需求和激情。 来自欧洲的移民和来自美洲西部的移居者对领土范围、国家性质、地理状况、港口、人口产生的影响。 根据起源产生的社会就像现在组织的社会那样,原始行为产生相应的结果,再用原则作简洁陈述。(YTC,CVh,第一册,第23页) [2]在空白处:“≠必须牢记的是,本章仍需要关于新英格兰、马萨诸塞州、罗得岛州的法律制度研究。尤其是参考《城镇官员》[艾萨克·古德温:《城镇官员:马萨诸塞州的法律与市政官员的职责》,第二版,伍斯特:多尔与豪兰出版社,1829年。——编者注]。≠” [3]在空白处: ≠指出联邦所有部分的共同点。 南部。 西部。 北部。新英格兰,太阳——所有光波、热量、光线,或是一切色彩的来源。≠ [4]托克维尔似乎对该段落的原稿不甚满意。在1834年10月进行校正的时候,他在写给博蒙的信中特别咨询博蒙认为这个段落怎么样(《与博蒙的通信》,OC,VIII,第一册,第144页)。博蒙建议对文体进行两处修改(原版提到了“辨别影响”,并且只提到了“平稳发展”)。关于同一主题,博蒙在一份草稿中是这样记录的:当造物者将地球赋予人类的时候,它是朝气蓬勃的、肥沃的、用之不竭的,而人类则是软弱和无知的。 当人类学会充分利用地球内部的宝藏的时候,他们已经覆盖了整个陆地表面,人类不得不通过战斗获得栖身之地。在那时,人类是文明开化的,但是地球与人类一样,是古老的……而这不是那些在14世纪[原文如此]找到美洲大陆的人的(难以辨认的词语)命运。对他们来说,这片土地就像是突然从海平面升起来的一个新世界的新创造物,一切都闪耀着生命的光辉,极富青春气息和春天般的美丽。这个全新的创造物没有被提供给早期的与世隔绝的、无知的野蛮人,而是提供给了已经掌握自然的秘密与艺术的人类,他们彼此团结并拥有五千年的文化背景(这些内容并不是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书写的。YTC,CVh,第三册,第50至51页)。 在美国,托克维尔发现了民族建设的历史进程,而这正是卢梭所缺乏的: 通常,民族史册中最具有启发性的那部分是民族的历史建设过程,而这正是我们最缺乏的东西。经验通常告诉我们是什么导致了帝国革命的爆发,但由于民族不再处于形成期,所以我们除了猜测几乎不能解释这些民族是如何形成的。(《社会契约论》,《全集》,巴黎:佩兰出版社,1964年,第一卷,第四章,第444页) [5]数不胜数的事项,亟待定义的理论。 起源。在我看来是最重要的因素,因为它对道德观念最具影响力;到目前为止,我认为道德观念是三个基本原因中最强有力的。平等。民主播洒的种子。安逸,小部分人持有国家大量财富所产生的结果。 移民,新资源等同于新需求。 缺少邻国,没有战争,没有固定的军队。新国家,无大型城市,无工业区域,无首都。人们不会压迫彼此;民众运动,消耗较少的电能,造成较少的破坏。/ 这是一片充满了发展潜力和朝气的沃土。 美国。 在这种状态下,它没有被呈现在早期世界的无知和野蛮之人的面前,而是被呈现在拥有6 000年经验教训的人的面前。(YTC,CVj,第二册,第20至21页) [6]在空白处:“在进一步谈论民主的时候,探讨这个观点的细节问题。” [7]在正文一侧,有人在本段落最后三个句子上画下括弧,并写道:“这一点难道不是被说过上百次了吗?” [8]在空白处:“≠美国的伟大观点在于民主的发展。≠” [9]英王于1609年颁布的特许状包含了这一条款:移民须向国王缴纳其所开采的金矿和银矿的五分之一。参阅马歇尔的《华盛顿生活》,第一卷,第18至66页。 [10]斯蒂斯说(《弗吉尼亚史》)[第167至168页。——编者注],大部分新移民都是来自优秀家族的放荡的年轻男子,他们的亲人为了使他们远离可耻的命运而将他们送上了前往新大陆的船舶。还有老奴仆、行骗的破产者、沉湎酒色之人,以及诸如此类的人,从本质上而言,他们更适合于掠夺和破坏,而非巩固殖民地的建设。一些妨害治安的领导很容易唆使这些人做出各种各样的过激暴行。除《弗吉尼亚史》之外,也可参阅以下作品: 史密斯:《最初殖民地于1624年建立以后的弗吉尼亚史》。 威廉·史密斯:《弗吉尼亚史》。 贝弗利:《最初时期的弗吉尼亚史》,该书于1707年被译为法语。 [11]不过在后期,一些有钱的英国人来到殖民地定居。 [12]奴隶制度是在1620年由一艘荷兰船舶引入的,该船舶将20名黑人运到了詹姆斯河岸。参阅查默尔的作品。 [13]在游记和早期的草稿中,以及最初的手稿中,托克维尔的思考往往是面向美国的南北分区。这种认识后来得到了调整,尤其是在听取了他的家人的评价之后。请将本注解与第77页和第602页的注解h进行比较。 [14]新英格兰各州位于哈德孙河东部;其现在包括以下六个州:康涅狄格州、罗得岛州、马萨诸塞州、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 八`零` 电` 子` 书 w w w . t``x``t ` 8`0` . C`O`M [15]在空白处:“≠这些诞生于当今的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的原则在世界历史上尚属首例。≠” [16]在正文旁边:“≠自由与宗教的结合,个人独立与庄重习俗的结合。≠” 约翰·昆西·亚当斯与托克维尔谈论到新英格兰与西部诸州在殖民化方面存在的不同之处,他还提到了美国诞生的“起源”的重要性(非按字母顺序排列的2号笔记本和3号笔记本;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52页)。 [1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上文提到大领主来到美国定居。在第四章,有人会进一步推说他们创建了马里兰殖民地。注意谨防造成明显的矛盾。防止读者产生这样的联想。这通常是有必要的。作者的叙述有时太过简明扼要了。” [18]《新英格兰回忆录》,第13页[第13至14页。——编者注],波士顿,1826年。也可参阅哈钦森的《历史》(o.),第二卷[第一卷。——编者注],第440页。[也可参阅标题为《关于普利茅斯基督教会的说明》的作品。马萨诸塞州历史协会收集,第四卷,第107页(第107至141页。——编者注)。] o. 也许是在附录,新普利茅斯殖民事务综述,从最初的定居到进入马萨诸塞州海湾等,第449页至第481页。 [19]托克维尔引用的文本大致是他的时代所允许的。他没有指明被删除的词语或者句子。编者仔细地校正了大部分引文;在某些不大重要的情况下,编者仅仅指明作者对引文进行了删减。 在第一个片段中,莫顿这样写道。 我在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将它视为一种应尽的义务,即那些切身体会到上帝的诸多令人难以忘怀的仁慈之举的直接继承人,最初开创新英格兰殖民地的人,致力于用文字记录其在创建殖民地时所蒙受的仁慈天恩;不仅有如此多的前往彼处的诱因,而且在神圣的经文中还有丰富的记载,因此,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切,我们从祖先那儿听到的一切,我们不得对我们的子女有所隐瞒,我们要让子孙后代懂得歌颂上帝。《诗篇》第78篇第3、4节。特别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和仆人,雅各布的子孙后代和选民应当记住上帝的神奇作为(《诗篇》第78篇第5、6节)[……。——编者注……],上帝将葡萄树带入荒野;他剔除异教徒并种植它;他也为它准备空间;让它扎根于泥土深处,它进而遍布大地;因此,它的枝干伸向大海,它的枝条覆盖江河。《诗篇》第80篇第8、9节。不仅如此,他还指引他的人民走进他那圣洁的神坛,让人们定居在他遗赠的山间(《出埃及记》,第13、15节)[……。——编者注……],上帝应该得到所有应得的荣耀;只有这样上帝的些许荣光才会落到那些承蒙上帝庇佑的圣徒身上,他们是开启这一福祉的主要人物。 莫顿在第二个片段中这样写道。 他们必须离开的时间已经来临,[……。——编者注……]一个被称作德夫哈芬的城镇[……。——编者注……]是他们休整的地方,但他们知道自己在这一世是朝圣者和异乡人,他们并不十分看重这一切,而是将目光投向天堂——他们最亲近的区域,在那里,上帝为他们准备了一座城市,《希伯来书》第14章第16节,他们的灵魂在那里得到安宁。 当他们到达那里,他们发现船和其他一切都已准备就绪;那些无法与他们同行的朋友跟随在他们身后[……。——编者注……]。在那个夜晚,大多数人一夜无眠,而是进行友好的娱乐和基督教探讨,以及在基督教徒挚爱的其他真诚表述中度过。翌日,[……。——编者注……]他们登上船舶,他们的朋友临岸相送,那个悲伤的早晨满目皆是悲恸之景,叹息声、抽泣声、祷告声,声声入耳;众人留下泪水,简练的言语令所有人痛彻心扉,那些站在岸边观看的荷兰陌生人无法抑制流下的泪水。[……。——编者注……]但潮汐声声不止,催促他们启程,他们的牧师虔诚下跪,他们皆跟随牧师下跪,他们泪流满面,诚挚地祈祷上帝的保佑和赐福;随后,他们相互拥抱,含泪告别彼此,是以诀别。 [20]《新英格兰回忆录》,第23页。[至第24页。——编者注] [21]这块岩石如今已成为美利坚合众国的一个崇拜物。我看见它的碎片被精心保存在美国的几个城市中。这难道没有清楚地表明人类的力量和伟大完全存在于他的灵魂之中吗?这是一块曾被一些不幸之人短暂踩踏过的岩石,这块岩石为世人所知;它被一个伟大的民族瞩目;它的碎片得到人们的敬仰;遥远之地保存着它的小碎片。它是多少宏伟建筑物的基石?又有谁不对它心怀崇敬呢? [22]《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5页。[至第36页。——编者注] [23]原文是这样描述的。 但在我们继续叙述之前,让读者与我稍事休息,并认真地思考这些穷人目前的状况,对上帝拯救他们的仁慈致以更诚挚的赞美:他们现在已经渡过浩瀚的海洋,出现在他们眼前的是无边的苦难,没有朋友来迎接他们,也没有房屋供他们娱乐或休憩[……。——编者注……],此外,当时正值隆冬,他们当然知道故土的冬季是如何的凛冽和极端,在残酷暴戾的暴风雪中,到熟悉的地方旅行都会面临重重困难,更不用说探究未知的海岸了。此外,除了令人惊骇的荒野和遍布荒野的野兽、野人之外,他们还能够看见什么呢?他们甚至对这些生物一无所知;[……。——编者注……]这里的一切都呈现出饱经风霜的外表,整个区域上覆盖着树林和灌木丛,充满了未开化的野蛮景象;如果他们回头望去,只能看见那片刚刚渡过的浩瀚海洋,正是这片海洋将他们与文明世界分隔开来。 [24]《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7页[至第38页。某些版本省略了该注解。——编者注 [25]创建罗得岛州的移民在1638年,建立纽黑文的移民在1837年,康涅狄格州的首批居民在1639年,普罗维登斯的创始人在1640年,同样制定了社会契约,并得到了所有当事人的许可,参阅《皮特金的历史》,[第一卷。——编者注],第42页[第43页。——编者注]和第47页。 [26]引述的片段是这样描述的: 我们,下文的签名人,是承蒙上帝庇佑的英国、法兰西、爱尔兰的詹姆斯国王的忠顺国民,也是信仰的拥护者,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发扬基督教的信仰和我们的国王与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维吉尼亚北部创建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和彼此的面前郑重承诺,共同签约成为一个民主自治团体,为了使上述目标得到更好的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时不时据此制定被认为对该殖民地的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最平等、最公正的法律、法规、条例、宪章和官员;我们都承诺遵守和服从于此。 [27]此处省略了“我们的国王与国家……”。 [28]原文提到“在维吉尼亚北部”。 [29]托克维尔随意地使用了阶级(class)和等级(rank)二词。 [30]纽约州采用了这种系统。 [31]马里兰州、卡罗来纳州、宾夕法尼亚州、新泽西州都采用了这种系统。参阅《皮特金的历史》,第一卷,第13至31页。 [32]参阅标题为《公文史料合集以及其他关于美利坚合众国历史的真实文件》的作品,埃比尼泽·哈泽德著,于1792年出版于费城。该作品收集了大量关于殖民地早期的内容真实可靠的珍贵文献,其中包括英国王室授予各个殖民地的特许状,以及各殖民地政府最初颁布的法令。 另参阅美国最高法院法官斯托里先生在他的作品《美国宪法述评》的序言中对这些特许状所作的分析。 这些文件证明,代议制政府原则和政治自由的具体形式在所有殖民地创建之初就已确立。相较于南部地区,这些原则在北部得到了更充分的应用,但它们存在于各地。 [33]参阅《皮特金的历史》,第一卷,第35页[至第36页。——编者注]。参阅哈钦森撰写的《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历史》,第一卷第7页。 [34]参阅哈钦森撰写的《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历史》,第42至47页[第一卷。——编者注]。 [35]马萨诸塞州的居民在制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司法公正法的时候没有沿用英国惯例:在1650年,国王的名字没有出现在裁决令的顶端。参阅哈钦森的作品,第一卷,第452页。 [36]“咨询奈尔斯蓝色法规的真实性。”(YTC,CVb,第33页) 康涅狄格州的第一批移民制定的法律被称为蓝色法规。从最广泛的意义来看,法规制定的期限严格遵守安息日,其以前存在于整个美洲领土之中,部分区域至今仍沿用安息日。 纳撒尼尔·奈尔斯在1830年至1833年期间是美国驻巴黎代表团的秘书。 [37]《1650年法典》(哈特福德,1830年),第28页。 [38]同样可参阅哈钦森的《历史》,第一卷,第435至456页,其分析了在1648年被应用于马萨诸塞州殖民地的刑法典,这部法典采用的原则与康涅狄格州的刑法典相似。 [39]根据马萨诸塞州的法律,通奸同样被处以死刑;哈钦森在他的作品中提到,即第一卷第441页,实际上有几个人因犯此罪而被处以死刑,他引述了发生于1663年的一件奇闻异事。一名已婚女子与一名年轻男子有染;在她成为寡妇之后,她与这名年轻男子结婚;几年之后,民众开始怀疑他们在建立婚姻关系之前就存在暧昧关系;根据刑法,他们受到指控;他们被关入监狱,并差点儿被判处死刑。 [40]《1650年法典》,第48页。 似乎在有的时候,法官将这几种刑罚合并执行,比如你可以在1643年的判决中看到类似的情况(《纽黑文古代史》第114页),其声明玛格丽特·贝德福德[。——编者注]因犯数罪而被判处鞭刑,并强令其与从犯尼古拉斯·杰明斯[。——编者注]结婚。 [41]《纽黑文古代史》,第104页[至第106页。——编者注]。也可参阅哈钦森撰写的《历史》,第一卷,第435页[至第436页。——编者注],其记载了几个比前者更离奇的判决。 [42]《1650年法典》,第50页,第57页。 [43]《1650年法典》,第64页。 [44]《1650年法典》,第44页。 [45]参看博蒙撰写的《玛丽》的第一卷第536至537页,以及托克维尔的说明(附录三)。 [46]马萨诸塞州的刑法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天主教神父再次踏入该殖民地将被处以死刑。 [47]康涅狄格州的这种情况并非特例。请参阅马萨诸塞州于1644年12月13日颁布的驱逐再洗礼教徒的法律。《公文史料合集》第一卷第538页。也可参阅于1656年10月14日颁布的反对教友派信徒的法律,其称:“鉴于最近出现了一个名为教友派信徒的可恶异教派……”随后的条款规定对那些将教友派信徒运入该地区的船长处以巨额罚款。成功进入该区域的教友派信徒将被处以鞭刑并入狱劳作。至于那些捍卫自己的观点的人,最初将被罚款,随后是被判处监禁以及驱逐出境。《公文史料合集》第一卷第630页。 [如果被判驱逐出境的教友派信徒再次出现在该区域内,那么一经确认,他们将被判处死刑。参阅《公文史料合集》第二卷第456页,判决显示两名男子和一名女子因犯本罪而被判处死刑(1649年10月18日)。这位名叫玛丽·戴尔的女子因恩典而免于死刑,但她被迫颈绕绳索并参加了她的两名共犯的行刑仪式。] 也可参阅《公文史料合集》第573页,普利茅斯的法律是这样规定的:“鉴于教友派信徒有时为了得到驻留地,他们会通过骑马在各个地方之间快速转移以便逃离执法机构的搜索,并用他们那可恶的教义荼毒民众……[该法律。——编者注]规定教友派信徒所拥有的马匹将被没收。” 大致可参阅新普利茅斯政府颁布的反对教友派信徒的法案的末尾处。 [48]《1650年法典》,第96页。 [49]《新英格兰回忆录》,第316页。 [50]《1638年宪法》,第17页[第12页。——编者注]。 [51]早在1641年,罗得岛州大会一致声明州政府按照民主制度建立,权力的基础是全体自由人,他们有权制定法律并监督法律的实施。《皮特金的历史》,第47页[第46页。——编者注]。 [52]《1638年宪法》,第12页。 [53]《1650年法典》,第70页。 [54]《1650年法典》,第80页。 [55]《1650年法典》,第78页。 [56]《1650年法典》,第49页。 [57]参阅哈钦森的《历史》,第一卷第455页。 [58]《1650年法典》,第86页。 [59]《1650年法典》,第40页。 [60]《1650年法典》,第90页[至第91页。——编者注]。(x.) x. 《1650年法典》是这样描述的: 那是撒旦蛊惑人心的老把戏,他让人们远离经文中的知识,就像他在从前让人们身处于未知的语言环境之中,就像他在后来劝说人们不再使用语言。所以至少可以看出,其原本的真正意义是用迷惑人心的虚假事实掩盖圣意;而学习可使我们的先祖们不再隐匿于洞穴之中。在教会和团体中,上帝给我们提供了帮助……(第90至91页)。 [61]《1650年法典》,第38页。 [62]马瑟的《基督教美洲传教史》,第二卷,第13页[第一卷,第113页。——编者注] 该演说是由温思罗普发表的;他在担任行政长官的时候曾被指控行为专横;在发表了我在上文引述的这篇演说之后,他在群众的欢呼声中被宣布无罪。从那之后,他一直连任该州州长。参阅马歇尔的作品,第一卷,第166页[第167页。——编者注]。 [63]原文是这样描述的: 我也不希望你因为自己的自由而对其产生误解。有一种自由具有堕落的本质,其能够对人类和野兽产生影响,让他们为所欲为;而这种自由与权威是相互矛盾的,其无法忍受所有束缚;在这种自由的引导下,我们会变得更糟糕;这种自由是真理和和平的劲敌,上帝的所有旨意都倾向于反对它。但还有一种文明的、道德的、联邦的自由,它是权威的最终结果和最终目标;这种自由仅与公正和善良相关;而你会不惜付出自己的生命来拥护这种自由。 [64]空白处的异文:“≠道德世界之中的对既定规则的极端服从,政治世界之中的极端独立性与无穷无尽的革新精神,这两种截然不同且看似相互对立的趋势存在于美国社会发展的每一个过程之中。≠” [65]在空白处:“≠后文将对该事实进行详细论述。美国政治世界的基础与我们的有所不同,但其同样是不变的、确定的。因此,你不能说政治世界比道德世界更具不确定性和模糊性。≠” [66]在早期的草稿中,标题是这样描述的:“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态所呈现出的……”这一节最初被放置在第三章开头处。(YTC,CVh,第三册,第82页) [67]“向利文斯顿先生咨询关于监禁和保释的内容”(YTC,CVb,第33页)。这里指的也许是爱德华·利文斯顿。参阅托克维尔的简介中的注解2(第30页)。 [68]“因为监禁使他无法继续工作,而保释金让他无法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 “为了发展。杜邦索先生的观点。 “不交纳保证金是穷人对地区法官的压迫的反抗。 “不成文的法律将正义交到了特权阶级的律师的手中。”(YTC,CVj,第二册,第4页至第5页)托克维尔与杜邦索先生的谈话在3号便携手册中(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82页);也可参阅托克维尔与[亚力山大]埃弗雷特的谈话。(同上,第95页) [69]的确存在不需要交纳保释金的罪名,但它们仅是极少数。 [70]参阅博蒙的《玛丽》,第一卷,第197页,第367页至第370页。 [71]参阅布莱克·斯通和德洛姆的作品,第一卷第10章。 第三章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 [社会状况一词的定义。[1]/ 我将频繁提及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首先,我必须阐明我所指的社会状况一词的含义。 在我看来,社会状况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的物质条件和知识背景。] 社会状况通常是事实的产物,有时也是法律的产物,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两者共同的产物。但是社会状况一旦确立,它将成为控制国民行为的大部分法律、习惯和观念的首要原因;凡非它产生的东西,它都会加以改变。[2] 因此,要想了解一个民族的立法系统和风俗习惯,就得从研究它的社会状况开始。[3]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的特点取决于其在本质上是民主的 新英格兰最初的移民。——他们之间的平等。——南部采用的贵族法律。——革命时期。——继承法之中的变革。——这一变革产生的影响。——西部新成立的各州将平等发展到极致。——知识平等。 人们对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做出了几种重要评价,但其中一种占据了主导地位。[4] 美国人的社会状况是非常民主的。自各殖民地创建之初,它就具备了这一特性,该特性在如今体现得更为明显。[5] [≠当你观察美国的公民社会和政治社会的时候,你会发现两大事实主宰一切,其他一切都因它们而产生。民主制度奠定了社会状态,人民主权原则决定了政治法律制度。 这两种物质并不相似。民主制度是社会的一种存在方式。人民主权是政府[的本质]的形式。它们也是无法分离的,因为相较于自由,民主[6]与专制更兼容。 但它们是相互关联的。在尚未建立民主制度之初,人民主权或多或少是一种法律拟制。≠][7]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提过,那些来到新英格兰海岸定居的移民彼此之间是非常平等的。即便是贵族主义的萌芽也未曾出现在合众国的这部分领土上。在那里,只有学识[一种学识上的赞助]能够产生影响。人们习惯于尊敬某些姓氏,把它们当作学识和美德的象征。某些公民因自己的声望获得了高于普罗大众的权力,如果这种权力一成不变地由父亲传给儿子,或许其应当被称为“贵族主义”。 这一现象出现在哈德孙河以东[北],而在该河西南[南],直至佛罗里达州,一切截然不同。 在位于哈德孙河西南方[8]的大多数州中,英国大地主在这里定居。贵族主义原则以及英国的继承法也被引入这里。[9]我已经解释了美国未能建立强大的贵族主义制度的部分原因。虽然这些原因存在于哈德孙河西南方[10],但是它们在该河以东[北]没有发挥太大作用。在南部,一个人在奴隶的帮助下能够耕种一大片宽阔的土地。因此在美洲大陆的这部分地区存在富裕的大地主;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不是准确意义上的欧洲贵族地主产生的影响,因为他们不享有任何特权,奴隶的耕作使他们不拥有任何租客,因此他们没有得到任何恩惠。但是,在哈德孙河以南,大地主形成了一个优越的阶级,他们有自己的观点和品位,并且通常成为该阶级政治活动的核心。这是一种与大部分民众没有太大区别的贵族阶级,其容易考虑民众的情绪和利益,也无法激发群众的喜爱或憎恶。[11]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软弱且不勇敢的阶级。在南部,正是这个阶级成为起义的领头军,它为美国革命提供了一些伟大人物。 在这个时期,整个社会处于动荡之中。[12]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斗争使人民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其产生了独立行动的欲望;民主本能已经觉醒。[13]在打破宗主国的禁锢之后,人们开始追求各种形式的独立。渐渐地,个人影响失去作用,习惯和法律开始朝着相同的目标前进。 但是,继承法使平等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14] 令我感到震惊的是,古代和现代的政治作家竟不认为土地继承法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15]的确,这些法律属于民法法规;但它们也是政治惯例的主要措施,因为它们对国家的社会状况产生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影响,政治法律仅是社会状况的体现。此外,继承法以一种特定的、始终如一的方式作用于社会;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将对未出生的世代产生影响。凭借它们,人类可以拥有一种能够控制其同伴的未来的近乎神权的力量。一旦立法者将规范公民继承行为的法律制定出来,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无用武之地:他的作品将自行启动,他完全不必插手;这一机制在其自身力量的作用下运作,并自行导向,朝着预定目标前进。 按照一定方式制定的继承法将财产,不久之后又将权力重聚并集中起来,置于某些核心人物手中;在某种程度上,继承法导致了贵族出现。在其他原则的带动下,按照另外的路径发展,其作用速度甚至会更快;它将财产和权力划分、分配、分散。有时人们担心它的进展速度过快。人们无法制止它的进展,但他们至少想方设法为它设置困难和障碍,他们想利用反措施抵消它的作用,而这只不过是白费力气!它将其在前进道路上遇到的障碍撞得粉碎;它在这世上不断起起落落,直到除了一种不断改变的、无形的民主尘埃[16]之外别无他物。 当继承法允许,甚至是规定所有子女平均分配父亲的财产时,它产生了两种效果;尽管这两种效果的目标一致,但也要将它们严格区分开来。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每个财产所有人的死亡都会导致财产上的一次革命;但也可以这么说:不仅仅是财产的所有人发生了改变,财产的性质同样发生了改变;它们被不断划分,被分得越来越小。[随着世世代代的相互继承行为,他们会变得越来越贫穷。] 这是继承法的直接影响,在某种意义上,也是继承法的实质性影响。[17]因此,在法律规定平均分配制度的国家中,财产特别是土地财产必定具有一种不断变小的固定趋势。但是,如果让这种法律制度自行发展,其立法效果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显露出来。因为只要家庭不包含两个以上子女(据我们所知,在法国这样的国家中,每个家庭的平均人数仅为三人)[18],这些子女在平均分配了父母的财产之后,将不会比父亲或者母亲穷困。 但是平均分配制度不仅对财产所有权产生了影响,它也作用于财产所有者的精神,激发他们的热情来支持该法律。这些直接作用迅速地摧毁了较大的财产,尤其是较大的地产。[19] 在适用以长子继承权为基础的继承法的国家之中,大部分地产通常是代代相传且不加分割的。这种分配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家族声望具体体现在土地上。家族代表土地;土地代表家族;土地使家族的姓名、起源、荣耀、势力和德行得以永存。土地既是家族的过去的不朽证明,也是家族的未来的珍贵保证。[20] 当继承法确立平均分配原则,它摧毁了家族声望与确保土地完整之间所存在的密切联系;土地不再代表家族,因为土地经过一代人或两代人之后必然被分割,且必定会不断缩减,直至最终完全消失。如果大地主的儿子的数量不多,或者如果命运眷顾他们,他们有幸拥有不逊于父辈的财产,那也不是完全拥有父亲的财产;他们的财产必然包含了父亲遗留的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21] 由于大地主从这一刻起不再因持有土地而得到任何巨大利益——因土地而产生的情感、回忆、荣耀或野心,你可以肯定他们迟早会出售这些土地。出售土地能够使他们获得更大的金钱利益,因为流动资产能够比其他资产产生更多收入,也更容易满足他们此刻的欲望。[22] 大型地产一旦分割就绝对不会重新聚集;因为小地主能够从他的土地上[23]获取高于大地主的土地收益率,所以小地主出售土地的价格也高于大地主。因此,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当一个有钱人低价出售了大片地产之后,他肯定不会为了恢复大地产而将其高价买进。[24] 所谓的家族声望通常基于一种个人利己主义的幻想。[25]在某种程度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名垂千古,被子孙后代牢记于心。[26]在家族声望销声匿迹之处,个人利己主义就会取而代之。当家族不再出现在人们的脑海里,而是成为一种模糊的、含混的、不确定的概念时,每个人就只顾眼前的便利;他只想建设好自己这一代,而不再考虑其他了。 因此,每个人都不会尝试使他的家族永垂不朽,或者至少他会尝试通过其他与地产无关的方法使家族永垂不朽。 至此,继承法不仅使家族难以保证同一财产的完整性,而且剥夺了家族尝试这样做的欲望,它在某种意义上迫使家族与其合作完成自我毁灭。 平均分配法则以两种方法实施:一种是由物及人;另一种是由人及物。 凭借这两种方法,它成功改造了土地所有制度,并使家族和财富迅速消失。[27] 当然,我们还未发展到这种程度,虽然19世纪的法国天天都在目睹着继承法所带来的政治变化和社会变化,但其仍质疑继承法的影响力。我们每天都能看见它在我们的国土上不断地来回移动,在它的路径中,它推倒了我们的住宅的墙壁,摧毁了我们的田园的围栏。尽管继承法已对我们产生了很大的作用,但它仍有许多亟待完成的工作。我们的回忆、观点和习惯给它设置了很多强大的障碍。[28] 在美国,继承法的破坏工作已接近尾声。正是在这里,我们才能够研究它的主要后果。 在大革命时期,美国各州几乎全都废除了与财产转移有关的英国法律制度。 关于限定继承权的法律被修改,以免其干涉财产的自由流通。[29]G 第一代人逝去之后,土地开始被分割。随着时间的流逝,分割速度变得越来越快[就像一块从塔顶掉落的石头随着其移动轨迹逐渐加速]。直至今天,将近60年过去了,社会面貌已经焕然一新,大地主家族几乎彻底被普罗大众吞没。在曾经拥有大量大地主家族的纽约州,如今仅剩两个家族在即将将其吞没的漩涡上方漂浮。[30]今天,这些富裕的公民的儿子成为商人、律师、医生。大多数人已经默默无闻。世袭地位和世袭差异的最后痕迹已经消失殆尽,遗传法在处处发挥了它的平均化作用。[31] 这并不是说美国的富人没有别处多,我甚至还没见过哪一个国家的人比美国人更惜钱如命、哪一个国家的人比美国人更轻视财产永远平等的理论。[32]但是在那里,财富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飞快速度循环流动,经验表明很少有两代人能够获得同等的财富。[33][人们就好比是这个新世界的神,一切来源于他们的事物终将再次回到他们手中。] 无论你认为这幅画面是多么浓墨重彩,它都无法完整地呈现出西部和西南部新建各州所发生的一切。[34] 在18世纪末,一些勇敢的冒险者开始涌入密西西比河流域。这相当于美洲的一次全新发现:很快,一大批人移居到那里;你发现未知的社会团体突然出现在荒野之中。一些在几年前甚至连名字都没有的州要求在美利坚合众国占据一席之地。[≠不到一年之后,该共和国被迫在它的星条旗上重新添加了几颗星星。≠]在西部,我们可以观察到民主已经达到了它的极限。在这些偶然创建的州中,居民们仅在昨天才踏上这片被他们占据的土地。他们几乎不了解彼此,每个人都不清楚最近的邻居的家族历史。因此,在美国大陆的这部分领土中,居民们不仅没有受到大家族和大财阀的影响,而且没有受到因学识和品德被尊为贵族的人士的影响。在那里,没有人因为毕生在人们面前做了好事而赢得人们的尊重。西部新建的诸州已拥有居民,但那里尚未形成社会。 在美国,人们不仅在财富上是平等的,在某种程度上,平等已经延伸到他们的思维之中。 我认为世界上没有一个与美国人口大致相当的国家像美国这样,无知之人如此之少,而饱学之士又如此不多。 在那里,几乎每个人都能够接受初等教育,而几乎每个人都没有接受高等教育。 这一点很好理解,可以说我们在上文提及的一切是一种必然结果。 几乎所有美国人的生活都非常宽裕,因此他们能够轻易获得人类的基本知识。 在美国,仅有少数富人[≠而这些富人不会形成一个单独的阶级。从推论来看,这一事实与为数不多的教育种类有关。≠];几乎所有美国人都拥有一种职业。现在,每个职业都需要一定的学徒年限。因此,美国人只能在人生初期专心接受普遍的心智教育;他们在15岁时开始职业生涯;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当他们的教育结束时,我们法国人才刚刚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如果他们在以后接受进一步的深造,那也仅针对特定的、利润丰厚的领域;他们学习某个领域的知识只是为贸易作准备;他们只注重立竿见影的应用。 在美国,大部分富人在最初都是穷人,几乎所有的休闲人士在年轻的时候都是大忙人。因此,当他们对学习有兴趣的时候,他们没有时间专心致志学习;当他们有足够的时间时,又不再对学习感兴趣了。 因此,美国不存在一个以智力劳动为荣并且求知的爱好随着财富和世袭的悠闲代代相传的阶级。 专心从事智力劳动的意志和能力因此不断消失。 在美国,人类知识处于一种中等水平。所有人的思维都接近于它,有的人比它高一点儿,有的人比它低一点儿。 因此,你遇到的一大群人在宗教、历史、科学、政治经济学、立法、政府制度方面拥有大致相当的知识。 智力的不平等是由上帝决定的,人类无法防止这种不平等的出现。 但我刚刚所说的一切不妨碍其遵循这种规律,尽管人的智力在上帝的决定下是不相等的,但其发展方式是相同的。因此,在今天的美国,自诞生以来就一直非常薄弱的贵族因素,即使没被彻底摧毁,至少也已变得愈发微弱,故其已经难以对公共事务的发展产生任何影响。 恰恰相反的是,时间、事件和法律不仅使民主因素成为具备压倒性优势的因素,而且也可以说使其成为独一无二的因素。家族或团体无法带来影响,甚至极为短暂的个人影响也难觅踪迹。 [美国的。——编者注社会在宗教、观念、习惯和情感上都具有深刻的、彻底的民主主义本质。[35]) ≠对于一个达到了这种社会状态的国家来说,混合政府大都没有发挥实际作用;对于它们而言,除了绝对权力或共和政体[人民主权原则]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选项。 美国发现其所处的环境让其幸运地远离专制制度,采用了对其有利的共和政体。≠] 因此美国在它的社会状况中呈现出最奇特的现象。在那里,人们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的人都在财产和学识上显得更为平等;换而言之,他们在力量上显得更为平等。 英裔美国人的社会状况造成的政治后果 这种社会状况所造成的政治后果是不难推论的。 不能认为平等最终未能像以往那样进入政治世界。不要臆断人们永远安于在其他方面均已获得平等而仅在一个方面尚未获得平等的局面;因为他们终将在所有方面享有平等。 我只知道两种维持政治世界平等的方法:一种是将权利赋予每一个公民;另一种是让每个公民都不享有权利[除了美国政府之外,我无法找到比伟大上主的帝国更民主的存在]。[36] 因此,对于已经达到英裔美国人的这种社会状况的民族来说,很难在[人民的]人人有权和[国王的]个人专权之间找到一种折中路线。 [≠因此拥有相似社会状况的民族都面对一个令人感到恐惧的选择,他们必须在人民的主权和国王的个人专权之间做出选择。≠] 我们不能掩盖这一事实,即我刚才描述的社会状况既容易产生两种选项之中的前者,又容易产生后者。 事实上,人们对平等拥有一种豪壮且正当的激情,鼓舞他们变得强大并赢得他人的尊敬。这种激情倾向于将小人物的地位提升到与大人物相当。但人们心中对平等存在一种邪恶的偏好——将强者拉到与弱者相当的水平,宁愿享有束缚的平等,也不愿意享有自由的不平等。这并不是说拥有民主社会状况的民族天生蔑视自由,相反,他们对自由有一种本能的热爱。但自由不是他们的欲望的主要的、不变的目标;他们凭借冲动和努力奔向自由,如果他们错过这个目标,他们会感到心灰意冷;但是除了平等之外,没有什么能够满足他们,失去平等,他们宁愿走向灭亡。[37] 另外,当公民全都获得平等的时候,他们很难为了他们的独立反对权势的侵略。因为在那时,他们之中没有任何人强大到足以独自进行胜利的抗争,只有将所有力量联合起来才能确保自由。但现在,这样的联合已经不复存在了。[38] 因此,不同的民族会因相同的社会状况得出两种伟大的政治后果,这两种政治后果有着惊人的差别,但它们源于同一事实。 作为第一个面对我所描述的可怕抉择的民族,英裔美国人非常幸运地摆脱了绝对权力。环境、起源、智慧,最重要的是他们的道德观念让他们建立[39]并维护了人民主权。[40]

注释


[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知道这样的定义是否真的有用。[它慢慢从第二章过渡到第三章]无论如何,风俗习惯应当被放置在其他能够改变社会状况的原因之前。无论事实如何发展,风俗习惯在它之前产生。它们先于法律产生。比如:清教徒的风俗习惯先于并导致了移民行文。”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不赞同这个观点。”(YTC,CIIIb,第二册,第92页) [2]“在一个民族之中,固有属性按照某种特定方式进行划分,文明程度大致平均,道德水平高度基本相当,那就是我所说的社会状况。/ “一般而言,社会状况是先于法律的事实的产物,但法律能够对事实的结果产生影响并改变它。”(YTC,CVh,第五册,第9页) 对托克维尔来说,社会状况让他想起了孟德斯鸠的民族基本精神概念(参阅《论法的精神》,第十九卷,第四章、第五章)。关于这个问题,也可参阅安娜·玛利亚·巴蒂斯塔的《政治思想4》,《托克维尔对民主社会状况的分析》,第3版(1973年):第336至395页。 [3]在空白处有用铅笔写下的文字:“模糊不清,不够明确。也许可以用举例代替下定义。” [4]社会状况产生的原因与美国的现任政府: 1. 他们的起源:极佳的起源。宗教与自由精神的完美结合。冷静而又理性的种族。 2. 他们的地理位置:没有任何邻邦。 3. 他们的工商业活动。一切事物,即便是他们的恶行,现在看来对他们都是有利的。 4. 他们在物质资源上享有的好运气。 5. 占据主导地位的宗教精神:共和主义和民主主义宗教。 6. 有用的知识的传播。 7. 非常纯粹的道德思想。 8. 将美国划分为各个小州。它们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 9. 缺少一切高度集中的重要首都。注意避免它的出现。 10. 商业活动和地方活动意味着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能做的事情(笔记本A;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207页)。 [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里的表述显得过于绝对。为了与第128页(第四章)的内容相呼应——你在此处谈论了贵族制度长期以来对美国南部和哈德孙河以北产生的影响,你至少应当说“几乎所有的殖民地”。该表述也与第二章的内容有争议。在第二章,亚历克西认为这一领域仅存在两个政治分区,这一观点迫使他概括了过多内容。添加另一种政治分区以及几个句子,一切将迎刃而解(YTC,CIIIb,第二册,第92页)。埃尔韦在阅读了该版本第128页的复制件以及第50页至第51页的相关评论之后得出的结论。 [6]在空白处有用铅笔注明的提示语:“解释如何理解民主。” 托克维尔从未对民主做出令人满意的定义。他总是使用意义不同的术语来解释它。哈德罗·拉斯基在其作品《论美国的民主》(OC,I,第30页)的序言中对四种定义进行了分析判断;詹姆斯·T. 施莱费尔在其作品《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创作》(第263至274页)对多达八种定义进行了认定:必然的发展或趋势、社会条件、人民主权论、人民政府、流动性、中产阶级、环境平等、开放社会。让-弗朗瓦索·萨特在“托克维尔与民主问题”(《国际哲学评论》49(1959年):第330至340页)中分析了托克维尔没有对民主做出单一定义的原因。也可参阅路易斯·德·凯尔戈莱写于1838年1月6日的一封信,托克维尔将这封信保存在其作品的第二部分的初稿之中(YTC,CVg,第二册,发表于《与凯尔戈莱的通信》之中,OC,XIII,第二册,第16至17页)。 [7]在空白处:“≠注意本章中的社会状态绝不能与因其而产生的政治法律相混淆;环境的平等或不平等,是一种事实,而民主主义或者贵族主义是一种定律。从这个角度进行重新审视。≠” [8]这个词语是后来添加的。最初,此处写的是“南方”。 [9][﹡]杰斐逊的注释。 [1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此处再次显露出仅划分两个政治分区的弊端。亚历克西被迫从西南地区突兀地跳跃到南方地区,他没有将不同观点之间的关联阐述清楚,西南方和南方之间的差异也尚不明了。西南地区是否同样存在奴隶制度?在这方面,西南方与南方是否完全相同?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为什么要连续提及西部和南部地区?如果答案是否定的,为何仅以南部地区为例?(YTC,CIIIb,第二册,第93页) [1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明白一个缺乏民族的国家意味着什么。亚历克西想要表达的无疑是一个与合众国的其他民众有着相似习性的贵族阶级。但这种表述方式似乎并不正确,下列叙述同样不准确:它是一个考虑民众的情绪和利益且对民众不乏关心的贵族阶级。因此,原文中所说的“无法激发群众的喜爱或憎恶”也是不正确的。你应当说它不会引发其他所有阶级的妒忌。亚历克西在随后的内容中提到该阶级为美国革命提供了伟大的人物,以此证明它并非无关紧要的阶级。但是,当革命的领导者是这一阶级的公民,你就不能说它无法激发群众的喜爱或憎恶。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仅同意父亲对最后一个段落作出的评价,该段落必须被修改。一个软弱且极不勇敢的阶级怎么可能领导一次起义呢?”(YTC,第二册,第93至94页)作者没有留意这些批评,最终发布的内容与原稿中的内容相同。 [1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句话在我看来似乎仍过于绝对。南部社会的确处于动荡之中,但对于民主制度已然存在的新英格兰来说,社会根本没有产生动荡的必要。也许你可以这样表述:整个社会受到一种全新的冲击。另外,我想知道哪里的人民成为一股强大的力量。我已完全弄清结果,但我尚未如愿弄清原因。根据亚历克西在第130页的陈述可知,民主本能已在各地获得胜利,甚至是在那些最偏远的地方。也许起义军的贵族阶级领导和富人领导认为他们应当感谢那些在他们的命令之下进行斗争的人民,因为人民将政治权力赋予他们,或者可以说人民扩展了他们已经拥有的政治权力。按照惯例,一旦走上这条道路,就不能停止前进的脚步。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观察得非常仔细。第一段必须做出适当修改。”(YTC,CIIIb,第二册,第94页) [13]在空白处:“≠在那时,贵族阶级(如果可以这样称呼它)是美国社会的领袖,它武装了人民群众,并带领他们在战场上战斗。≠” [14]“给我一部关于平均分配遗产和出版自由的法律,只需三十年的时间,我将给你带来一个共和国。”(YTC,Cve,第63页) 在托克维尔的理论中,地产结构占据了特殊地位。在他撰写的《关于贫困化的回忆》(《评论》,第23期,1983年,第633页)之中,他反复强调土地集中导致政权集中,从而导致贵族阶级诞生。同样的观点反复出现在他在美国(托克维尔与利文斯顿、克雷、拉特罗布、斯帕克斯的谈话;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59页,第87页至88页,第102页,第109页,第111至113页)和英国(《英国、爱尔兰、瑞士及阿尔及利亚的旅行》,OC,V,第二册,第28页,第41至42页,第52页)旅行期间所做的笔记之中。在于1831年6月29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一封信中(《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231至233页),托克维尔解释这是美国社会最令他感到震惊的特点之一。而且,他在前往美国旅行之前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兴趣。在1827年的西西里岛之旅的笔记中(《旅程》,OC,V,第43页,第45页),他已经提到了土地的划分。同样的观点也出现在他描写法国在1789年大革命时期的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的文章之中,以及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之中。 我们知道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到了继承法的社会影响。孟德斯鸠也在《论法的精神》(第五卷第五章、第八章)中探讨了这个问题。后来,这一问题在革命时期的政治考虑中占据了核心地位。在19世纪初,人们仍然记得米拉博的演说,该演说在其死后出版(《米拉博先生发表的关于平等股份与直系继承的演说》,国民印刷社,巴黎,1791年,第23页)。甚至是托克维尔的父亲也在他的一部作品中研究了这个问题(《地方章程》,巴黎:J. J. 布莱斯出版社,1829年,第12至13页,第62页)。 [15]我所理解的继承法是解决财产在其所有者死后的归属问题的所有法律。 关于限定继承权的法律也属于该范畴。的确,限定继承权不仅有限制所有者在死前处理其财产的作用,而且它使财产所有者在世时承担为继承者妥善保管财产的义务。不过,限定继承权的最终目的是解决财产所有者死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其余所有规定则是具体的实施办法。 [16]在空白处有用铅笔写下的文字:“用尘埃来比喻民主显得有些夸大且缺乏准确性。” [17]在初稿的一侧写着:“罗达的注释。” 此处提到的罗达是不是托克维尔和博蒙的同事及朋友克劳德·罗多特?但我们实在无法想象托克维尔会将一个其如此熟识的人的名字拼写错误。博内尔也在草稿中两次提到“罗达”(参见后文的注解s)。不管怎样,我们没有在托克维尔的文件和信件中找到以此命名的人。 [18]埃尔韦·托克维尔:“亚历克西是否大大低估了家庭平均人数?至少应该是4人,而非3人:父亲、母亲和两个子女。我不知道此处是否应当援引平均律。如果一个家庭只有1个子女会如何呢?但如果一个家庭有5个或者6个子女呢?那么土地分配法仍有待改进!”(YTC,CIIIb,第二册,第95页) [19]继承法。/ 继承法的作用。 1. 自然分配财产。但这种分配方式不是非常迅速,其根据子女数量平均分配父母的财产。 2. 抑制个人保留财产的欲望。作用极大。破坏家族声望并取代个人利己主义,促使个人为了获得收入或满足奢侈品位而出售地产,土地渐渐为农民所拥有,其所有权不再发生改变。与罗达的谈话。(YTC,CVh,第五册,第9页) 继承法。继承法的直接影响与间接影响(罗达)。 因此,不仅欧洲各民族变得更加平等,所有的民族都会变得愈加平等。 然而,制造业不断发展。(YTC,CVh,第五册,第8页) 托克维尔将在其作品第二部分的某一章中探讨工业化贵族制度(第三卷第20章)。在这一点上,该注释和第85页的注释p表明他在1835年去英国旅行之前已经对这个问题产生兴趣。托克维尔曾在1833年简要游览过英国,但在这次旅行的记录之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托克维尔特别关注工业问题。总体上说,人们普遍认为托克维尔在1835年游览了曼彻斯特、利物浦和伯明翰之后才对这个问题产生兴趣。(《英国、爱尔兰、瑞士及阿尔及利亚的旅行》,OC,V,第二册,第67页,第81页) 当托克维尔在美国时,在他与罗伯特·沃克斯的谈话中,后者已经提到了工业化对人口产生的影响(笔记本2和笔记本3;YTC,BIIa;《旅程》,OC,V,第104页)。对于博蒙而言,他将毫不犹豫地在他那发表于1835年的小说中坚称:“事实上,美国的确存在着某些与封建贵族相似的物质。工厂等同于庄园;工厂主相当于至高无上的统治者;而工人则相当于农奴。”(《玛丽》,第一卷,第241至242页) [20]“[正文中用英文写着。——编者注]咨询利文斯顿在美国是否仍有确定限定继承权的可能性。”(YTC,CVb,第33页) [21]参见托克维尔与拉特罗布先生的对话。(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09页) [22]在《爱尔兰》中,博蒙将建议采用平均分配法则分配财产并削弱爱尔兰的英国贵族的社会地位(特别是第二卷,第191至200页)。博蒙跟托克维尔一样,也观察到继承法对美国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分别写于1831年7月4日和1831年9月31日的两封信,《美国信件》,第80页与第147页)。 [23]我并不是说小地主能够耕作得更好,而是说小地主能够投以更多的热情和关注,并通过耕作掌握其缺乏的技术。 [24]在空白处:“≠继承法对土地财富造成的破坏大于其对总体财富造成的破坏。≠” [2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认为利己主义一词在此处是恰当的词语。利己主义是指只顾眼前且无视未来。在我看来,自豪一词似乎更合适。”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认为利己主义一词较好。”(YTC,CIIIb,第二册,第95页) [26]手稿中用铅笔写下的注释表明最初的版本在此处缺乏一个句子。该注释提到:“≠想想看,它会因过于笼统而使人得出不好的推论。≠” [27]因为土地是最可靠的财产,所以有时也有富人为了获取地产而做出巨大牺牲,为了保住土地而放弃一部分可观的收入。但这只是一种偶然现象。一般来说只有穷人才热爱土地。那些学识、创造力和热忱都比不上大地主的小地主通常只有扩张领土的欲望;而遗产继承、婚姻关系和贸易上的财产变化渐渐为他提供了扩张领土的手段。 因此,除了分割土地的倾向之外,还产生了一种将土地重新聚集起来的倾向。这种倾向,足以防止地产被无限分割,也没有强大到足以形成大地产,更不会使土地被几个家族控制。 [28]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些障碍是什么?我不清楚这个问题的答案。法国仅有不到2 000个家族能为其长子提供双份遗产,并且这个数量每天都在不断减小。平等对待每一个子女成为主要趋势。甚至是受益于长子继承权原则的人也反感这一原则。它是促使七月革命爆发的原因之一。因为这句话的内容不明确,所以你应当阐明这些障碍究竟是什么。(YTC,CIIIb,第二册,第96页) [29][注意]“≠此处引用了肯特的作品和利皮特的分析,以及一篇关于法国的继承法和限定继承权如何比美国法律更民主的评论。≠” 在1834年,托克维尔觉得自己需要他人的协助,以便了解美国的组织机构和阅读美国的书籍、手册和法典。下文的广告出现在抄写员博内尔的一个笔记本中: 现需要一名来自美利坚合众国的接受过博雅教育的美国人——你得愿意研究美国的政治法律和历史著作,且能够在为期两个月的时间内每天花费2~3个小时从事这份工作。不限工作时段。 请在上午10点之前或下午2点至4点之间拜访维尔纳伊街道第49号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先生。 一式五份。(YTC,CVh,第二册,第85页) 这则广告似乎并未公开。弗朗西斯·利皮特表明他在美国驻巴黎代表团的推荐下获得了这份工作,大概是纳撒尼尔·奈尔斯或爱德华·利文斯顿引荐的。在写给丹尼尔·吉尔曼的一封信中(丹尼尔·C. 吉尔曼:《60年之后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他的〈论美国的民主〉》,《世纪画报月刊》,第56卷,1898年5月至10月,第705至715页),弗朗西斯·利皮特声称他的工作主要包括阅读并总结书籍、剪报、法律合集。另一名曾经协助过托克维尔的美国人西奥多·赛奇威克无疑扮演了更加重要的角色。他的谈话似乎帮助托克维尔完成了该书某些内容的创作(也可参阅乔治·W. 皮尔森撰写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行》,第731至734页)。 [30][注意]“≠此处指的是利文斯顿家族和范伦塞勒家族。≠” [31]在托克维尔旅行的时候,他遇到了查尔斯·卡罗尔——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以及美国那时最富有的人之一。1831年11月8日,托克维尔在一封收件人不明的信件中提到了他:“[查尔斯·卡罗尔],一个95岁的小老头,看上去像箭一样笔直……亲眼目睹所有大家族在新继承法的作用下消失不见。60年来,他目睹这些大家族的后代变得更贫穷,贵族家族消失,而民主就像曾经的大地主那样掌控权势。”(YTC,BIa2) [32]在空白处:“≠在这里,我认为制造业带来的个人财富的累积导致不平等出现。≠” [33]民主。/ 对民主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巨大的财富不存在,而是巨大的财富不停留在同一批人手中。凭借这种方式,虽然富人的确存在,但是他们不会组成一个阶级。 在现在的美国,工商业也许比60年前创造了更多财富。然而,长子继承权和限定继承权的废除使得民主以及民主主义情感、利益、准则、品位在现在比60年前发挥了更强大的作用。 此外,平等的政治权利引入了一种强大的、全新的民主元素。 美国社会一直都具备民主主义本质,而大革命使民主主义原则逐渐转变为法律。(YTC,CVe,第60至61页) [34]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此处的转折必须修正。上文描述了关于平等分配法则的作用的内容,其与西部新建诸州没有任何关联。我认为你应该这样阐述:我们在上文探讨的东部、南部地区的财富平均化和地位平等化尚无法完整呈现出新建诸州所创建的一切,等等。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种思想。作者切不可惧于提及一些使人联想到前文的词语。这些词语是想象力的支撑点,其使想象力重回正轨,使前后阐述的观点形成对比。(YTC,CIIIb,第二册,第97页) [35]有人在该段落和前两个段落旁画下大括弧,并在空白处写道:“≠我认为应当舍去这几个段落,因为其包含的内容超过了社会状况的范畴。可以问问古斯塔夫和路易斯的看法。≠” [36]在此处,托克维尔指的也许是苏丹。——译者注 [3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整个段落的内容非常含糊。我不知道我是否理解它,但在我看来其阐述的内容不甚正确。人类想获得平等不是为了变得强大并赢得他人尊敬,而是出于人类的自尊,出于一种大致可被理解为人类尊严的情感。束缚之所以产生,不是因为弱者想将强者拉到与其相当的水平。束缚是一种堕落状态,它不是任何国家或者任何国家的组成元素做出的选择。它因不断失去自由的国家的恶习而产生。国家的自由之所以不断流失,是因为国家不知道如何利用自由或者因为国家过于软弱而不知道如何令自身摆脱暴君的统治。疲劳或者怯弱,堕落或者憎恶,才是束缚产生的原因;而不是因为人们宁愿享有束缚的平等,也不愿意享有自由的不平等。这不是一种偏好,而是一种异议。(YTC,CIIIb,第二册,第98至99页) [38]在家族掌控的版本中,该句子还包含了下述内容:“……这样的联合并非总是存在。他们往往因为束缚而轻易选择屈服。” [39]在另一个版本中,空白处写有:“……道德观念,≠一种被称为偶然性的上帝的隐藏旨意≠,让他们……” [4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删除建立一词。在一个国家中,所有个体主权的聚集体被称为民族,其无须被建立,因为这种主权本身存在于世界各地。即便在土耳其,它使苏丹被处死;在西班牙,国会认为改变王位世袭制度是有必要的。”(YTC,CIIIb,第二册,第99页) 第四章 美国的人民主权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宰着整个美国社会。——美国人在他们的大革命之前就已经适用这一原则。——大革命使人民主权原则得到发展。——选举所具备的财产资格的逐渐且不可抗拒的降低。 当你想探讨美国的政治法律,你必定会从人民主权学说开始。[1] 人民主权原则通常或多或少存在于几乎所有人类制度的基点,其在一般情况下隐而不现。人们服从它却不承认,即使它突然出现在光天化日之下,人们也会迅速将其推回圣殿的阴暗之处。 国家意志是任何时期的阴谋家、任何朝代的暴君最常滥用的口号之一。有些人在当权掮客的贿选活动中听到过它,有些人在少数人因利益或恐惧而举办的拉票活动中听到过它。甚至有人将人民的沉默视为对这一口号的充分认可,并且认为服从的事实对他们来说是发布命令的权力。[2] 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并不像某些国家那样隐而不现或是毫无效果[它不像某些国家那样是一种徒劳的表演或者错误的原则;它是一种统治整个社会的合乎法理且无所不能的事实;它自由地传播并不受任何阻碍地达到了最终结果];它被道德观念所认可,被法律所公布;它自由地传播并不受任何阻碍地达到了最终结果。 如果说世界上存在一个国家能够使人们评价人民主权学说的真正价值,研究人民主权在社会事务上的应用并判断它的优点和威胁,那么这个国家无疑是美国。 我在前文中已经提过,人民主权原则从一开始就是美洲大多数英属殖民地的衍生原则。 然而,它在那时对社会制度产生的影响远不如今天强大。 两大障碍——一个外部障碍和一个内部障碍,阻碍了它的发展进程。人民主权原则之所以未能公布于法律之中,是因为殖民地在那时仍被迫服从于宗主国;因此它被迫隐藏于省级议会中,特别是城镇政府之中。它在那里秘密地发展、传播。 美国社会在那时尚未准备好接纳人民主权原则带来的所有成果。就像我在上一章所说的那样,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新英格兰的学识和哈德孙河以南的财富产生了一种贵族主义影响,使得社会权力聚集在少数人手中。所有公职人员仍非选举产生,所有公民仍非选民。选举权在各地都受到一定限制,并且必须具备选举所需的财产资格,然而这种财产资格在北部过低,在南部又相对较高。[3] 美国大革命爆发。人民主权学说从城镇中浮现出来并占据了政府;[4]所有阶级都冒着风险参与了这场革命;人们以人民主权原则的名义进行战斗并获得胜利;该原则成为法律的法则。[5] 社会内部也几乎同样迅速地发生了改变。继承法将地方势力彻底分解。 当法律和革命的成效开始展露于所有人眼前的时候,民主已经肯定地宣告压倒性的胜利。事实上,权力已被民主握于手中。甚至连与民主作斗争也是不允许的。因此,上层阶级只有毫无怨言、毫不反抗地服从,并忍受此后无法避免的灾祸。上层阶级通常会面对权势的丧失,因为他们的成员持有个人利己主义。[6]因为他们无法从人民的手中夺走权势并且他们没有憎恶人民到要去挑衅人民,所以他们只能不惜一切手段讨好人民。[≠此外,人性的卑劣由来已久,这种卑劣通常或多或少存在于所有专制君主的统治之中,无论是人民还是国王都具备这种卑劣。≠]因此,为了胜过彼此,最民主的法律通常是由利益受到这些法律严重打击的人投票通过的。按照这种方式,上层阶级没有引发反对他们的[难以和解的]群情激怒,而是自愿地加速了新制度的胜利。因此,这是多么奇怪的事情啊!民主取得不可抗拒的发展的各州正是贵族统治根深蒂固的各州。 由大地主创建的马里兰州第一个宣布实行普选制[7],并在整个政府机构中采用了最民主的管理方式。[8] 当一个国家开始修改选举资格的时候,你可以预见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它终将使选举资格彻底消失。这是控制社会的不变规则之一。当选举权的限制被缩减,人们就想将限制变得更小;因此,在得到新的让步之后,民主的力量会增加,对民主的需求也会随之增加。[在罗马历史中,存在用黄金换取和平的先例。[9]]那些没有选举资格的人奋起争取选举资格的劲头与具备选举资格的人数的多寡成正比。最后,例外成为常规;让步接连出现,直至普选制得以实行。[10] 今天,人民主权原则已在美国取得了可想象到的一切实际进展。它没有像别处那样被虚捧架空,而是根据情况的要求以不同形式出现在美国各地。有时,像雅典那样,人民作为一个整体制定法律;有时,普选产生的代理人代表人民,在人民的直接监督下工作。 在有些国家中,政权由外部施加于社会,它作用于社会并迫使社会遵循某种特定路径。 在另一些国家中,政权被划分,其有时属于社会,有时不属于社会。美国绝对不存在这样的情形;在那里,社会由其自身管理,并作用于其自身。权力仅属于社会[11];几乎没有人敢萌生到别处寻找权力的想法,更不用说提出这样的想法了。人民通过推选立法者参与立法工作[12],通过选举代理人参与执法工作。可以说人民自己管理自己,其赋予行政部门的那部分权力尤为微薄和有限,何况行政部门还要受人民的监督并屈服于人民的权威。人民就像上帝统治宇宙那样统治美国政治世界。他们是一切事物的起因和结果,凡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注释


[1]“人民主权与民主是两个密不可分的词语;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具体表现。”(YTC,CVh,第一册,第22页) [2]有人在这一段落旁画上括弧,并在空白处写道:“≠(这些内容对我来说是老生常谈。)≠” [3]该段落一侧,标有一条备注:“(关于这一点,理解得非常准确。)” [4]原稿提到:“(并占领了王位)。”一条用铅笔写下的注解对其进行了详细分析:“≠在我看来,王位一词在此处并不恰当,因为这里探讨的是共和政体。≠” [5]关于人民主权原则。/ 我认为一个民族选择其政府的权利与该民族中的每个个体参与政府管理的权利之间存在很大的区别。 对我而言,前一种命题似乎包含了一种不可辩驳的事实,后一种命题则是一个明显的错误。 我不认为人人都享有积极参与其国家的公共事务的绝对权利,并且这个与人类日常事务如此矛盾的学说的提出令我感到震惊。 对于人类来说,什么比他的自由更宝贵?然而,应当承认的是社会能够剥夺未能充分利用自由之人所享有的自由。 还有什么[比。——编者注]管理自己的财产更自然而然的事情吗?然而,所有民族都认为在特定的年龄和特定的[词语丢失。——编者注]前,这种控制权会被剥夺,因为他们认为这些个体不享有这种权利或者不具备充分使用这种权利的必要判断力。而这些被认为不具备引导自身的判断力的个体将被赋予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显然,以我所反对的原则为基础的宪法从不敢承认该原则带来的全部成果。在美国,甚至是未交纳任何税款的穷人都遵守其既未直接同意又未间接同意的法律。如果参与政府公共事务的权利成为人类本质中固有的权利,这一事实是如何发生的呢? 因此所有关于民主主义与贵族主义(贵族主义作为执政体)、君主政体与共和政体的问题并非关乎权力的问题,而是关乎事实的问题,或者说关乎事实的问题总是先于其他问题。在我看来,对于所有公民可以参与行政管理的民族来说,这个民主将拥有民主地管理其自身的权利。如果可以请设想另一种情况,在这种情况中,没有任何阶级或者公民享有这种能力;虽然我很难喜欢一人独权,但是我仍将认为它是合法的并确保其在别处发挥有效作用。 [在空白处:为何会如此?如果你认识到某些组成某个民族的个体无法参与其行政管理活动,那么他们又如何能够做出正确的抉择呢?现在,如果你删除这样的选择,那么它不再是民族做出选择。此外,从这一刻开始,你认识到有些人无法做出很好的选择,你必定设想一种没人能够做出正确选择的社会状况;那么,你会愈发远离“所有人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这一格言。一切将被简化为:选择一个政府和参与一个政府,这是人类判断力所引发的两个相似的结果。人们很难完全认可前者,也很难彻底否认后者。 回答: 要选择一个优秀的政府,判断力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判断现存的政府是否适宜以及其是否应当改变,仅需智慧和经验。](YTC,CVh,第五册,第4页至第6页)参阅基佐的第10次演讲,标题为《代表权》,发表于《关于法学、历史学、纯文学的公众刊物》(巴黎:报社,1821年至1822年,第二卷,尤其是第131至133页)。也可参阅第99至100页的注解c。 [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知道亚历克西是否领会到导致这一现象产生的所有原因。在上一章的评论中,我指出其一并问他如何思考那一点。要了解是否有必要酬谢那些没有强制要求领导者赋予其权利的士兵;或许甚至有必要心怀一种更高尚的感情——感激之情。根据第三章中的注解2,我得知在1786年仅有纽约州建立了平均分配制度,从这儿开始,这一制度被传播到合众国上下。我也不知道个人利己主义能否突然以这样的方式控制整个阶级,并使其放弃最宝贵的优势。除了取悦人民群众的欲望之外必定还包含了其他某些因素。在我心中,我总是很难相信我已将其阐述得足够明晰。最初,无论是贵族主义还是民主主义,每个州的移民所处的地位都是相似的。“民族”尚不存在,“民族”如何形成以及大众如何获得其所需的认可?我认为亚历克西应当在第一章中谈论这一问题。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不平等难道不是因为继承法的缺失而产生的吗?”(YTC,CIIIb,第二册,第89至90页) 埃尔韦在此处是否想起了孟德斯鸠?参阅《罗马盛衰原因论》,收录于《合集》(巴黎:佩兰出版社,1951年),第二卷,第13章,第142页。 [7]马里兰州的1801年宪法和1809年宪法对普选制进行修正。 [8]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创建马里兰殖民地的大地主的历史令我感到困惑,因为它与亚历克西提到的“平等之源最初创建于合众国诸州”的说法是相矛盾的。我知道这种矛盾是唯一明显的,但它在我的头脑中留下了一些疑惑。亚历克西必须清楚地解释这些大地主为何产生了这些极具平等主义精神的观点、主张,等等,以及它们如何迅速地传播到合众国上下。(YTC,CIIIb,第二册,第108页) [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这个例子与主题似乎并不相关。”(YTC,CIIIb,第二册,第90页)这句话摘自孟德斯鸠的作品。《罗马盛衰原因论》,收录于《合集》(巴黎:佩兰出版社,1951年),第二卷,第18章,第171页。 [10]在一封收信人不明的信件中,托克维尔再次提到了他与查尔斯·卡罗尔交谈时提及的某些论据: 但我反问道,在革命结束之后,什么迫使你们摧毁了英国政治体制并创建了自己的民主政体?——“在革命胜利之后,我们产生了分歧,”查尔斯·卡罗尔回答道。“每个党派都想利用人民群众、想得到他们的支持,赋予他们新的特权,直到最后人民成为我们的主人,并对我们下逐客令。” 你觉得这样的辩解怎么样?在1830年末或1831年初的巴黎的整体氛围中说这样的话难道不是合乎常理的吗?然而,我是一名非常忠实的叙述者。(托克维尔写于1831年11月8日的一封信,YTC,BIa2) [11]文本中的符号指向下面的备注:“在这里插入一个章节,解释在美国所谓的宪法是什么。你得说明它仅仅是一种关于人民主权原则的不断变化的表达方式,它不是永远不变的,只有修改它才能确保其约束作用。理解欧洲宪法,甚至是英国宪法的不同之处。” [在空白处:这些是我的建议。] [12]在原稿中:“人民通过推选立法者参与立法工作……”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断重复同样的异议,因为它每每令我感到震惊。在这样一个地位、财富和心智都尽可能地接近平等水平的社会中,“人民”究竟是什么?毫无疑问,人民一词在新世界中的含义与其在我们的社会中的含义是截然不同的。我认为这种认识应当被指明。除此之外,本章阐述得非常好。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当上文提到的异议涉及美国社会的逐步形成的解释的时候,我能够理解它;但在此处,它已有所不同。亚历克西描述的是民主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人民一词是恰当的,是能够被完全理解的。在我看来,这整个段落非常出色。”(YTC,CIIIb,第二册,第90页) 第五章 在探讨联邦政府之前有必要研究各州的过去[1] 这一章旨在审视美国根据人民主权原则建立了何种形式的政府,采取了何种政治手段,以及它的困难、优势和危险是什么。[2] 首先遇到的困难是:美国拥有一部非常复杂的宪法。你注意到美国有两个社会,它们紧密结合在一起,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它们就像是一个套着另一个的盒子一样嵌入对方。美国有两个完全分离且几乎独立的政府:一个是普通的、没有明确界限的政府,负责满足社会的日常需求;另一个是特殊的、限定性政府,只负责处理群众普遍关心的某些问题。总而言之,美国内部还有24个小的主权国家,它们构成了联邦的整体。 在研究各州之前首先审视联邦必然使我们踏上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在美国,联邦政府形式最后出现;它仅仅是共和国的变体,是对在联邦政府成立之前就已传播至整个社会且不依靠联邦政府而存在的政治原则的总结。此外,就像我说过的那样,联邦政府是特殊政府,各州政府才是普通政府。想在指出这幅图画的细节之前就展示其全景的作者,必然会出现模糊不清和重复之处。 毫无疑问,今天统治美国社会的那些伟大的政治原则,产生并发展于各州。因此,为了获得解决其他所有问题的钥匙,就必须了解各州。 今天,组成美国联邦的各州在机构的外观上拥有同样的面貌。那里的政治和行政生活集中于三个可被比作人体内部的不同神经中枢的行动中心。 这三个行动中心依次为镇[3]、郡、州。 美国的城镇体系[4] 作者为什么从城镇开始考察政治制度。——城镇存在于所有国家之中。——建立和确保城镇自由的困难——它的重要性。——为什么选择新英格兰的城镇机构作为考察的主要目标。 我选择城镇作为首要考察目标并非出于偶然。 [≠城镇是国家社会中的首要元素;它是社会分子;我可以这么说,它是早已萌发的胚芽,它包含了一个具备完整性的种子。≠] 城镇是自然界中的唯一联合体,无论在哪儿,只要有人聚集起来,它就会自行形成。 因此,在所有国家中,无论其习俗和法律如何,都有城镇社会的存在;人类建立了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而城镇似乎直接出于上帝之手。[≠城镇不仅是最初的社会元素,而且是最重要的社会元素。≠]虽然城镇自人类存在之时就已存在,但是城镇自由却是罕见而脆弱的。[5]一个国家往往能够举办伟大的政治集会,因为它通常拥有一定数量的具备必要的学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公共事务实践的人。城镇则是由粗鄙之人组成的,他们通常对立法者的行为怀有抵触情绪。随着国家变得愈发文明开化,建立城镇自由的难度非但没有降低,反而随着文化水平的提高而增加了。一个高度文明的社会只能艰难地忍受城镇自由的试验工作;它反感试验产生的无数错误,在试验结果尚未产生之前,就认为其没有成功的希望了。 在所有自由之中,城镇自由是最难以建立的,也最容易受到国家政权的侵犯。仅凭自身,城镇机构几乎无法抵抗强大而有魄力的中央政府;为了成功保护自己,它们必须全力发展,并使城镇自由与国民的观念和习惯相互融合。因此,只要城镇自由没有成为道德观念的一部分,它就很容易遭到破坏;但只要它长期存在于法律之中,它就能够成为道德观念的一部分。 因此,可以说城镇自由并非源于人力。也就是说,它很难被创造[6];在某种意义上,它是自行生成的。它几乎是在一个半野蛮的社会中秘密地[7]发展起来的。在法律、道德观念、环境以及最重要的时间的不断作用下,它才得以日渐巩固。你可以说,在欧洲大陆的任何一个国家中,没有一个知道城镇自由的存在。 然而,城镇是自由民族的力量所在。城镇机构对于自由,就像小学对于学问;它们将自由赋予人民;让人民能够品味自由并学会让自由为他们服务。没有城镇机构,一个国家虽然可以佯装拥有一个自由的政府,但其无法拥有自由的精神。[8]暂时的激情、瞬间的利益、偶然的机会可以创造出独立的外在形式,但深藏于社会机体内部的专制迟早会再次浮现出来。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美国的城镇、郡县的政治机构所依赖的一般原则,我觉得有必要单独以一个州为例,详细研究这个州的过去,随后再迅速浏览美国的其他州。 我选择了新英格兰的一个州。 联邦各个部分的城镇和郡县不是以同样的方式建立起来的;然而,容易辨别的是,在整个联邦中,城镇和郡县大致上都是基于相同的原则、道德观念建立起来的。 [≠新英格兰的城镇机构最先达到一种成熟状态。它们组成了一种完整、统一的整体。它们作为联邦其他地区的范本,越来越倾向于成为其余地区迟早要遵循的一种标准。≠] 现在,在我看来,这些原则在新英格兰似乎要比在其他地方推行得更广且获得更大的成果。因此,可以说这些原则在新英格兰表现得更为突出,对外国人而言也更易于观察。 新英格兰的城镇机构组成了一个完整而规范的整体。它们有古老的历史;它们因得到法律的支持而变得强大,因得到道德观念的支持而变得更加强大;它们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惊人的影响。 经由这些方式,它们赢得了我们的注意。 城镇行政区 新英格兰的镇(镇区)介于法国的行政区和市镇[镇]之间。它通常有2 000至3 000名居民。[9]因此,它的面积并没有大到无法使全体居民实现共同利益的地步;而另一方面,它的人口数足以确保居民们选出优秀的行政管理人员。 新英格兰的城镇政权 同所有地方一样,人民是城镇一切权力的来源。——在那里,人民自行处理主要的事务。——没有城镇议会。——城镇的很大一部分权力掌握在行政委员手中。——行政委员如何发挥其功用。——城镇居民大会(镇民大会)。——列举所有城镇官员。——义务官职及有酬官职。 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样,人民是城镇社会权力的来源,但其他地方对权力的行使不如城镇来得直接。在美国,人民是必须被竭力讨好的主人。 在新英格兰,大部分人必须通过代表处理该州的公共事务。这是有必要的,但在城镇中,由于立法行为和政府行为更接近于被统治者,故没有采用代议制。[10]没有城镇议会,在任命了行政官员之后,全体选民便在各个方面指导行政官员工作,其不是州法律的纯粹执行。[11] 该州的制度与我们的想法截然不同,且与我们的习惯如此相悖,因此有必要在此处引用一些例子来使人们完全理解它。 根据我们将在下文看到的内容,城镇中的公共事务极其繁多且划分得非常详细。然而,最大部分行政权力集中在每年通过选举产生的几个名为“行政委员”的手中。[12] 州的普遍法则给行政委员规定了一定职责。为了履行这些职责,他们不必获得其管辖的居民的授权,但如若他们未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则只能由他们承担责任。比如,州的法律规定由他们制定本城镇的选举名单;如果他们不这么做,那么他们就犯有渎职罪。但是,对于由城镇政权机关直接负责的一切事务,行政委员是民意的执行者,就像我们的市镇长是镇议会的决定的执行者那样。通常他们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仅在实际工作中按照大多数人先前制定的原则办事。但是,如果他们想对既定秩序做任何更改,如果他们渴望创办新的事业,他们必须获得权力给予者的首肯。假设他们想创办一所学校:行政委员得在一个特定的日子在预先选定的地点召集全体选民;在集会上,他们提出自己的要求;他们说明满足这一要求的可行方法、所需款项和拟定地址。集会就所有问题进行讨论之后,制定原则,选定地址,表决征税方法并责成行政委员执行集会的决定。 只有行政委员有权召开城镇居民大会,但他人也可要求他们召开。如果10名业主提出一项新计划并想要得到城镇的批准,他们可以要求行政委员召开城镇居民大会;行政委员有义务答应他们的要求,并仅保留主持会议的权利。[13] 毫无疑问,这种政治道德观念和社会习俗要比我们法国好得多。在这一刻,我既不想对它们进行评价,也不想说明它们之所以产生和发展的内在原因,我总是将它们陈述出来而已。 行政委员在每年4月或者5月通过选举产生。与此同时,城镇居民大会还选出一些其他的城镇行政官员[14],负责某些重要的行政管理任务。[15]其中有数名估税员,负责估计居民需缴纳的税款;数名收税员,负责收取税费。一名被称为治安官的官员负责维持治安,监督公共场所并保证法律的实际执行。一名被称为城镇文书的官员负责记录所有审议内容和户籍登记行为。一名司库负责保管城镇资金。除了这些官员之外,还有:一名济贫工作的监督员,他的任务非常艰巨,负责执行济贫法的实施;几名学校理事负责管理公共教育;几名道路检查员负责大小道路的一切日常工作。以上就是城镇政府的主要行政官员名单。但是,职务的划分不仅于此。在城镇官员之中[16],你还可以发现几名负责管理宗教开支的教区专员[17],以及负责各种工作的巡视员:有些负责组织居民进行救火工作,有些负责监督农作物收成,有些协助公民解决修建庭院时遇到的临时性问题,有些负责监督林木分配工作或是检查度量衡。 城镇中共有19名主要的行政官员。每个居民都有义务担任这些不同的行政官员职务,否则会处以罚款,但很大一部分职务都是有报酬的[18],这样贫穷的公民才能够为它们付出自己的时间而不必蒙受损失。此外,美国的制度没有为官员规定固定的薪资。一般而言,他们所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都具有一定价值,并按照他们完成的工作量计酬。[19] 城镇生活 每个人都是其自身利益的最佳裁判者。——人民主权原则所带来的必然结果。——美国城镇对这些学说的应用。——新英格兰的城镇在一切仅与其自身相关的事务上享有主权,在其他事务上服从州的安排。——城镇对州履行的义务。——在法国,政府将官员借给城镇。——在美国,城镇将官员借给政府。 我在前文提过,人民主权原则存在于英裔美国人的整个政治体系之中。本书的每一页都将展示这一学说的新应用。 在推行人民主权原则的国家中,每个人都享有平等的主权,并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 因此,每个人都被认为与任何其他同胞具有相当的文化程度、道德修养和能力。 那么,他为什么服从于社会,以及这种服从的自然限制又是什么呢? 他之所以服从于社会,并不是因为他次于那些管理社会的人,也不是因为他不能像其他人那样进行自我管理;他之所以服从于社会是因为与他的同胞联合对他来说似乎更有利,是因为倘若缺少一种发挥制约作用的权力,这种联合将不复存在。 因此,在所有涉及公民之间应承担相互义务的事务中,他必须服从。在所有仅涉及其自身的事务中,他仍是自主的;他是自由的,他的行为只对上帝负责。因此产生了这样的格言:个人是其自身独有利益的最佳的和唯一的裁判者,而当社会觉得个人的行为对其造成危害或者社会需要获得个人的支持的时候,社会有权管理个人的行为。 这一学说在美国得到了广泛认可。我将在别处考察它对日常生活产生的整体影响;而此刻,我只探讨它对城镇产生的影响。 城镇作为一个整体与中央政府的关系,就像我方才引用的理论那样,仅如同一个行使自身权利的个人。 因此,美国城镇所拥有的自由来源于人民主权原则。所有美国共和政体都或多或少认可这种独立性;但在新英格兰的群众中,环境特别有利于这一学说的发展。 在联邦的这一部分,政治生活大都起源于城镇,你甚至可以说每个城镇最初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当几名英国国王先后要求行使他们的主权的时候,他们也只能行使中央权力。他们让城镇保持原状;现在,新英格兰的城镇是从属的;但它们最初绝非如此或者几乎不是如此。因此,它们没有从别处获得权力;相反,它们似乎将自身的一部分独立让给了州。这是非常重要的差别,请读者们务必牢记于心。[20] 大体上,城镇仅在涉及我所说的公共利益的情况中服从于州,也就是说,在与其他城镇共享的利益上服从于州。[21] 对于仅与其自身相关的事务,城镇仍然保持其独立性。我认为没有一个新英格兰居民认同州政府有权干预纯属于城镇的利益。[22] 因此,新英格兰的城镇中,买卖东西、起诉和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增加或者减少预算都无须得到行政机关的许可,行政机关也从未想过干涉他们。[23][≠这种权利只有一个限制。其存在于司法权力机构之中,但我们将在后文审视这一点。≠] 至于社会责任,他们必须履行。因此,如果州需要钱,城镇就不享有不予免费赞助或者拒绝合作的自由。[24]如果州想要修建一条道路,那么城镇不能不允许道路通过它的领域。如果州制定了一部关于公共秩序的规章,那么城镇必须执行它。如果州想在全州范围内实行统一的教育制度,那么城镇就得创建符合法律规定的学校。[25]当我们谈论美国的行政组织时,我们将会发现在上述不同情况之中,州如何并且通过怎样的途径迫使城镇服从。在这里,我只想强调这种义务的存在。这种义务非常严格,但州政府在征用它的时候只制定了一个原则;而在贯彻这一原则的时候,城镇通常恢复了它的一切个体权利。因此,税赋的确是由州议会表决产生的,但分配和征收税款的却是城镇;创建学校是上级的命令,但修建学校、给学校提供资金、管理学校的却是城镇。 在法国,国家的收税员征收城镇的税款;而在美国,城镇的征税员征收州的税款。 因此,在我们法国,中央政府将它的官员借给了城镇;而在美国,城镇将它的官员借给了州政府。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表明两个社会之间的差别是如何之大。 新英格兰的城镇精神 新英格兰的城镇为什么被居住在那里的人们所喜爱。——欧洲在创建城镇精神时遇到的苦难。——城镇的权利和义务在美国共同形成了这种城镇精神。——故乡在美国比在其他国家拥有更独特的面貌。——城镇精神在新英格兰是如何展示的。——城镇精神产生了何种可喜的结果。 [≠法律作用于习俗;习俗反作用于法律。无论这两者在哪儿,它们都很难和谐共处、相互支持,而动荡、革命会使社会变得支离破碎。 新英格兰的立法建立了城镇。习惯已经在那里创建了一种真正的城镇精神。 城镇是利益和情感集聚的中心,那里拥有真正的、持久的活动力。≠] 在美国,不仅存在城镇制度,而且存在支持和推动这些制度的城镇精神。[26] 新英格兰城镇具备随处可见的、强烈激发人们兴趣的两大优势——独立和权力。的确,城镇活动有其不可逾越的范畴,但在这个范畴之内,城镇活动是自由的。即使城镇的人口和面积无法确保其重要地位,但是仅凭这种独立性,城镇实际上已经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你必须承认,一般而言,人们只喜欢强大的地方。在一个被征服的国家中,人们对祖国的爱是不会持久的。[27]新英格兰的居民之所以热爱他们的城镇,不是因为他们生于那里,而是因为他们将城镇视为一个自由而强大的整体,他们属于城镇,而城镇值得他们不辞劳苦管理它。 在欧洲,统治者本人通常就缺乏城镇精神;因为人人都承认城镇精神是维持安定的公共秩序的一大要素,但他们不知道如何培养它。他们害怕城镇变得强大和独立之后,社会权力将被划分,从而使国家处于无政府状态。然而,夺走城镇的权力和独立,你将只能在那儿找到顺民,而无法找到公民。 此外,还要注意一个重要的事实。新英格兰的城镇建设得如此之好,它既能吸引人们的强烈关注,与此同时,它又不会强烈到致使他们产生贪念。 郡县的官员不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而且他们的权力是有限的。州本身仅具有次要地位,它的存在是无关紧要的。很少有人为了当州官而愿意离开他们的利益中心且打乱他们的生活节奏。 虽然联邦政府将权力与荣耀赋予管理者,但能够改变其命运的人少之又少。总统是在达到一定年龄之后才能够获得的最高职位。某些人获得联邦政府的其他高级官员职位,这通常具有一定的偶然性,而且他们在任职之前已在其他领域做出一定成绩。[28]这些高级官员的伟大抱负不会让他们把终身为官视为不变的目标。[联邦是一种近乎理想的模式,其无法作为人类思维的代表][29]城镇,作为日常生活关系的中心,才是获得尊敬的欲望、获得实际利益的需求、获得权力和关注的爱好所集中之处。当这些通常给社会造成困扰的情感作用于家庭炉灶旁,即作用于家庭内部时,它们的特性就会发生改变。 我可以这样说,在美国的城镇中,人们以巧妙的方式分散权力,以便吸引更多人参与公共事务。且不说选民们时不时地执行政府行为,各种各样的官职,各种不同的行政官员,全都在他们的权力范围内代表强有力的城镇自治体,并以城镇自治体的名义采取行动!因此,大多数人利用城镇权力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并且出于自身原因而对城镇政权感兴趣! 即便美国制度将政府权力同时划分给这么多公民,它也不害怕增加城镇职责。在美国,人们理所当然地认为对祖国的热爱是一种根据习惯产生的宗教崇拜。 按照这种方式,城镇生活时时刻刻都使人感到其与自身密切相关;它每天都通过履行一项职责或是行使一项权利而得以实现。这种政治生活使社会产生了一种持续不断而又不致扰乱社会秩序的稳步运动。[30] 美国人喜爱城镇的原因与山区居民热爱其祖国的原因相似。他们察觉到本土具有一种显著的特征,它具有一种比其他地方更出众的特征。 一般来说,新英格兰城镇是一种幸福的存在。城镇的体制也是根据居民的爱好而做出的选择。在生活安定和物质充裕的美国,城镇的骚乱极其少见。城镇利益的管理也非常容易。此外,人们从很久以前就开始接受政治教育,或者更确切地说当他们到达这片被他们占领的土地时,他们就已经接受了政治教育。在新英格兰,等级区分甚至不存在于人们的记忆之中;因此,在城镇中没有一部分人总想压迫另一部分人的现象和不公正的现象,其仅对孤立的个体进行惩治,这种惩治也会在征得全体居民的同意之后给予撤销。即便城镇体制存在某些缺点,当然指明这些缺点是非常容易的,它们也不是显而易见的观点,因为这一体制实际上来源于被治理者。无论城镇政府运行得是好还是坏,它能够运行就已足够,因为它得到了一种源自父辈的自豪感的保护。此外,对美国人而言,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这种自豪感相比较。虽然英国曾经统治全体殖民地,但是人们却一直管理着城镇事务。因此,城镇中的人民主权不仅是一种长期存在的条件,而且是一种最原始的条件。 新英格兰的居民喜爱他们的城镇,因为它是强大而独立的;他们关注自己的城镇,因为他们参与城镇的管理;他们热爱自己的城镇,因为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没有什么可抱怨的。他们将自己的野心和未来置于城镇之中;他们参与城镇生活中的每一个事件;在这个他们可以进入的有限范围之内,他们尝试用自己的双手管理社会。他们开始习惯于这种自由赖以实现的组织形式,如若没有这种组织形式,自由只有靠革命才能实现。这种组织形式被灌输到他们的城镇精神之中,他们养成了遵守秩序的习惯,理解了权力和谐的优点,并最终对他们的义务的本质和权利的范畴产生了明确而切合实际的观念。 新英格兰的郡 新英格兰的郡类似于法国的郡(arrondissement)。——其因为纯粹的行政利益而产生。——不采用代议制。——由非选举的官员管理。 美国的郡与法国的郡非常相似。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都是一种随意的划分;其所包含的各个部分彼此之间既没有必要的联系,也没有共同依托的感情、回忆或生活。郡的制定纯粹是出于行政利益。 城镇的区域有限,无法建立成套的司法体系。因此,郡成为司法体系的基本中心。每个郡都设有一个法院[31]、一名执行法院决定的治安官、一座关押犯人的监狱。 有些设施是一个郡的所有城镇大都觉得有必要设置的;因此设置一个中央权力机关来对各城镇进行统筹管理也是自然的。在马萨诸塞州,这个机关的大权掌握在某些行政官员的手中,这些行政官员是该州州长在州长咨询委员会[32]的建议[33]下任命的。 郡的行政官员只享有有限的特权,而且只能在极少数的预定事项中行使这种权力。州和城镇已足以处理日常事务。这些行政官员仅负责编制郡的预算,随后交立法机关投票表决。[34]没有直接或者间接代表郡的议会。 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郡里没有政治生活。[35] 美国的大部分宪法都具有显著的双重倾向,其致使立法者在划分行政权力的同时集中立法权力。新英格兰的城镇有其不可剥夺的生活原则。但这种生活要被人为地放置于郡的活动之中,而谁也没有感到城镇在郡里发挥作用。全体城镇只有一个代表,那就是州政府[36],它是全州权力的核心[37];除了城镇活动和州活动之外,可以说仅有个人活动。 新英格兰的行政[38] 在美国,你察觉不到行政的存在。——为什么。——欧洲人认为建立自由要剥夺某些人的社会权力;而美国人认为建立自由应当分散某些人的社会权力。——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几乎所有的行政工作都由城镇处理,并划分给城镇官员。——无论是在城镇还是在其上级,都难觅行政等级的踪迹。——为何会如此。——但是,州如何以统一的方式接受管理。——谁负责使城镇和郡的行政部门服从法律。——司法权进入行政部门。——选举原则扩展到所有官职所造成的结果。——新英格兰的治安法官。——由谁任命。——郡的管理。——监督城镇行政。——地方法院。——地方法院的办案方式。——谁把案件提交法院审理。——检察权和起诉权像其他所有行政职能那样被分散。——以分得罚款的方式鼓励检举。 最令前往美国旅行的欧洲人感到震惊的是这里没有我们所说的政府或行政部门。在美国,你看见成文法;你看见成文法的日常执行;你周围的一切都在不断运转,而指挥者却无处可寻。操纵社会机器的那只手时刻隐匿着。 但是,就像所有人民为了表达他们的思想不得不依靠组成人类语言的特定语法结构,所有社会为了继续生存不得不屈服于某种权威;没有这种权威,它们就会陷入无政府状态。这种权威可能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它必定始终存在于某处。 在一个国家中,有两种方式能够削弱权威[39]的力量。 第一种方式是从根本上削弱社会的权力,通过剥夺其在某些情况中的自卫权利或者自卫能力;按照这种方式削弱权威,通常是欧洲建立自由的方法。[40] [在我看来,这种方式似乎是野蛮而反社会的。] 第二种方式是削弱权威的作用。这种方式不削弱社会的某些权力、不致使社会陷入瘫痪,而是将社会权力划分到许多人手中;增设官职,使每个官职只拥有履行职责所必要的权力。有些国家在利用这种方式分配社会权力时仍可能导致无政府状态;然而,这种方法本身不是无政府主义的。的确,用这种方法分散权威,其作用的不可抗拒性和危险性减弱,但权威本身没有受到破坏。 推动美国革命的,是一种对自由所拥有的成熟的、发自内心的喜爱,而非一种对独立所拥有的模糊的、模棱两可的渴求。革命并不以反动的激情为基础,相反,它是在对秩序和法律的热爱中进行的。[41] 因此在美国,美国人不会宣称在一个自由的国家中一个人有权利做任何事情;相反,这里施加于人的社会义务比其他地方更加多样化。他们从未想过从根本上攻击社会的权力以及争夺其权力;他们仅是将权限的行使进行划分。通过这种方式,他们想加强权威并削弱官职,以使社会继续得到良好的调节并保持自由。 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法律像美国那样公正无私,没有一个国家像美国那样将实施法律的权力分配到如此众多的人手中。 美国的行政权力在构造上既非中央集权也非逐级分权,那就是你无法察觉行政权力的原因。虽然行政权力存在,但你不知道在何处找到它的代表。 从上文内容可知,新英格兰的城镇不附属于上级机关。因此它们自行处理本城镇的事务。 城镇的行政官员也通常负责监督全州性法律的实施,或是亲自执行全州性法律。[42] 除了全州性法律之外,州有时候会制定全州性公共治安条例。但通常情况下,是由城镇政府和城镇官员联合治安法官根据地方的需要,规定社会生活细则,颁布关于公共卫生、良好秩序、公民道德的法规。[43] 最后,城镇行政官员无须等待外来指示,而自行处理社会上经常发生的紧急事件。[44] 根据上文叙述的内容,在马萨诸塞州,行政权几乎完全由城镇所掌控[45],但其被分散于很多人手中。 在法国的城镇中,事实上仅有一个行政官员,那就是镇长。[46] 而在新英格兰的城镇中,我们至少已经发现19种官员。 这19种官员并不依赖于彼此。法律小心谨慎地为这些官员中的每一个人划定了职权范围。在这一范围内,他们拥有履行职务职责所需的全部权力,且不从属于任何城镇当局。 如果你把视线转移到城镇的上级,你几乎看不见行政等级的一丝痕迹。有时郡的官员会修改城镇或者城镇官员做出的决定[47],但总体上,你可以说郡的行政官员无权指挥城镇行政官员的行为。[48]前者仅在关于郡的事务上领导后者。 在极少数预先规定的情况中,城镇的行政官员和郡的行政官员需要向中央政府官员报告他们的处理结果。[49]但中央政府不设置专人制定关于公共秩序的一般规定或者关于法律执行的条例,不定期与郡和城镇的行政官员保持联系,不检查他们的政绩,不指导他们的行为以及惩罚他们的错误。 因此,行政权力的核心并不存在。 那么,如何根据一个大致统一的计划管理社会呢?怎样才能使郡和郡的行政官员、城镇和城镇的行政官员服从呢?[50] 在新英格兰各州,立法权涉及的范围比我们法国更广。立法者在某种程度上渗入行政部门的核心,法律对最小的细节进行了规定。它既规定原则又规定应用这些原则的方法,因此,它还给下级单位及其官员限定了一大堆严格而定义明确的义务。 因此,如果所有下级单位和所有官员遵守法律的规定,那么社会的各个部分便会协调一致地前进。但是,还有一个问题:如何迫使下级单位和它们的官员遵守法律的规定? 总体上,你可以说社会只拥有两种迫使官员服从法律的方法。 它可以将自由裁量权赋予其中一名官员,让其指导其他官员并在其他官员不服从时罢免他们的职位。 或者,它可以责成法院对那些违反法律的官员进行司法处罚。[51] 你不能总是任意地使用这两种方法。 指挥一名官员的权力被认定为:如果他未按照给定的命令行事,有权将他免职;如果他积极地履行了所有职责,有权予以提升。现在,一名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既不能被免职又不能被提升。在本质上,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员在其任期届满之前都是不能撤换的。事实上,当选的行政官员除了选民之外不有求于谁或畏惧谁。[52]因此,当所有公职人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官员之间就不会存在真正的等级差别,因为指挥权和镇压反抗权事实上不会集中于一人手中,指挥权与奖惩权也不会集中于一人手中。 因此,通过引入选举确定政府的下级官员的国家,必然要充分利用司法处罚,并将其作为一种行政措施。 这种情形乍看之下并不明显。那些统治者把实行选举制度视为第一次让步,把允许法官惩治经选举产生的行政法官视为第二次让步。他们对这两种创新都感到畏惧;因为在迫于无奈的情况下,比起后者他们更愿意采用前者,所以他们允许选举官员,并让选举产生的官员独立于法官之外。然而,只有同时采用两种制度,才能使它们彼此抵消。我们应当十分注意这一点;不服从于司法权的选举权迟早会失去控制或被摧毁。在中央政权和经选举产生的行政部门之间,只有法院能够担当仲裁者。法院也能够迫使经选举产生的官员服从且不侵犯选民的权利。 因此,在政治世界中,司法权的扩张必须与选举权的扩张协调一致。如果两者不能齐头并进,那么国家最终会进入无政府状态或是奴役状态。[53] 长久以来,人们认为司法习惯未能培养人们充分行使行政权。 美国人从他们的创始者英国人那里学到了一种与我们所知的欧洲大陆实行的制度截然不同的制度:设置治安法官。 在公众人物和行政官员之间,在行政部门和法院之间,治安法官占据中立立场。治安法官应是一名见识广博的公民,但其不必精通法律知识。因此,他只负责维持社会秩序,其对理智和正直的需要超过对知识的需要。当治安法官参与行政工作,他给行政部门带来的是一种例行公事、公开透明的作风,这使他成为预防专制的秘密武器。但他不能成为迷信法律的奴隶,那样会使行政官员[54]难以实施管理行为。 美国人采用了英国的治安法官制度,但却抹去了其在英国所具备的贵族主义特性。 马萨诸塞[55]的州长[56]为各个郡任命一定数量的治安法官,其任期为七年。[57] 此外,他在这些治安法官中指定三人组成各个郡的地方法庭。 个别治安法官参与公共行政管理。有时,他们协同选举产生的官员执行特定行政行为[58];有时,他们组成简易法庭,接受行政官员对拒不服从的公民的控诉或者公民对行政官员的违法行为的指控。但在地方法庭中,治安法官行使了其最重要的行政职能。 地方法庭每年在郡政府所在地开庭两次。在马萨诸塞州,它有权迫使大多数[59]公职人员[60]服从。 必须仔细注意这个事实,严格来说,在马萨诸塞州,地方法庭既是一个行政组织又是一个政治组织。 [≠实际上,地方法庭的行政职能和司法职能通常是相互混杂的,甚至于很难在理论上将它们分隔开来。但这样做是有用的。 地方法庭有两种职能:管理郡并确保城镇行政部门的正常运行。≠] 我们说过郡[61]只是一个行政区划。地方法庭单独负责的工作是极少数的同时涉及几个城镇的利益或者同时涉及全郡城镇的利益,因而不能委任于任何一个城镇单独处理的工作。 因此,当地方法庭的工作涉及全郡的时候,它的职责纯属行政职责,它之所以经常在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引入司法程序,那仅是为了方便其工作[62],为了给公民提供一种担保。但是,当城镇的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得到保证的时候,地方法庭通常作为一个司法机构,其仅在极少数情况中作为一个行政机构。 地方法庭面对的第一个难题是如何使城镇这个几乎独立的政权服从于州的一般法律。 我们已经说过城镇每年要任命一定数量的行政官员担任估税员负责摊派税款。城镇可能以不任命估税员的方式逃避缴税义务。地方法庭可以对这样的城镇征收高额罚金。[63]罚款金额按人头分配给所有居民。郡治安官作为执法人员负责执行这一判决。因此,在美国,权势似乎热衷于小心翼翼地将其自身隐藏于人们的视线之外,那里的行政命令大都披着司法判决的面纱。这样,以法律形式授予几乎不可抗拒的力量,其权限更大了。 这样的程序不难推行并且易于理解。总而言之,城镇需做的事情都是清晰而明确的;它包括简单且不复杂的规定,它只列出原则而不列出细节。[64]但是,它不仅在使城镇服从时,而且在使城镇官员服从时,都会遇到一定困难。 公职人员可能做出的所有应受斥责的行为可以被归纳为以下几种: 他在履行法定义务时缺乏热情且不够卖力。 他没有履行法定义务。 最后,他可能做出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法院仅就后两种情况追究官员的失职行为,但需以确凿可查的证据作为法院审判依据。 因此,如果行政委员在进行城镇选举时忽略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他将被处以罚款。[65] 但是,当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不动脑筋,当他在履行法律规定时缺乏热情且不够卖力,他完全不会受到司法机构的处罚。 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地方法庭被授予行政职权,其也无法迫使这些官员完全履行他们的义务。只有害怕免职的心理能够防止这些半失职行为,而地方法庭未能掌握这种城镇权力,它无法免除非由它任命的官员。[66] 此外,为了查处疏忽行为和消极怠工行为,上级官员应该对其下属进行经常监督。但现在,地方法庭每年开庭两次,它不负责监督工作,它只负责审判被检举的应予斥责的行为。 只有无条件罢免公职人员的权力能够被视为一种明智而积极的迫使其服从的保证,而这是司法措施无法达到的。 在法国,我们在行政等级制度中找到了这一保证;在美国,他们在选举制度中找到了它。 因此,我将我刚刚解释的内容概括为以下几句话: 新英格兰的公职人员在行使其职权时犯罪,普通法院随时可以绳之以法。 当他犯有行政错误时,由纯粹的行政法庭负责惩治他,而当情节严重或者事关紧要,法官应做出其作为一名法官应当做出的判决。[67] 最后,当同一官员犯了难以确定的一种罪行,而大法官无法定义或判断其是否有罪,可在当年交由一个不允许上诉的法院审理,这个法院可以立即剥夺他的权力[甚至可以在不告知其缘由的情况下免除他的职位],同时收回他的任命书。 当然,该制度具有极大的优势[68],但它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困难,这一点必须指明。 我已经指出,被称为地方法庭的行政法庭无权监督城镇行政官员;按照法律规定,只有在受理案件之后,它才拥有监督权。但这正是这个制度的弱点。 新英格兰的美国人没有设置隶属于地方法庭的检察官[69],而你必须知道为地方法庭设置检察官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如果他们仅在每个郡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名检察官,而不在城镇设置他的助手,他能比地方法庭的成员更了解郡里所发生的事情么?如果在城镇为他设置助手,那么大部分政权以及司法权恐怕将会集中于他一人手中。[70]此外,法律是习惯的产物,而英国立法中不存在类似的规定。 因此,就像其他一切行政职能那样,美国人将检察权与起诉权分散。 根据法律规定,大陪审团的成员必须将本郡内可能发生的各类犯罪行为通告至他们所属的法院。[71]理所当然的是,某些较大的行政犯罪必须由相应的检察官起诉。[72]在大多数情况下,负责对违法者进行惩罚的是财政官员,即负责收取被处罚的罚款;因此,城镇司库负责起诉大部分由他查出的行政犯罪。 但最重要的是,美国的立法特别注重个人利益[73];当你研究美国的法律时,你也会经常发现这个主要原则。 美国的立法者对人类的忠诚度缺乏信心,但他们总是断定人是有理智的。因此通常来说,为了法律的执行,他们更依赖个人利益。 事实上,当一个人正因行政犯罪而受到伤害,不难理解的是保障个人利益是其提出申诉的原因。 但不难预见的是,如果它涉及的法律条款现在对个人没有任何实际利益,即使这些法律条款对社会有用,大家也会犹豫是否担任原告。因此,在一种默契的作用下,法律将被淘汰。 美国人在其制度的作用下走上了这样的极端。他们不得不通过使检举人根据某些条件获得部分罚款来鼓励检举。[74] 这是一种通过败坏社会风气来保障法律执行的危险方法。 郡的行政官员以上的官员的确不具备行政权而仅拥有统治权。 美国行政的总体思路 联邦各州在行政制度上存在的差异。——当你越往南方前进,城镇生活越不活跃、越不充分。——行政官员的权力越大;选民的权力越小。——行政权从城镇转移到郡。——纽约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应用于全联邦的行政原则。——公职人员的选举或者他们的职位的任期。——没有等级制度。——司法手段被用于行政。 我先前说过,在对新英格兰的城镇和郡的构造进行详细研究之后,我将概述联邦的其他部分。 每个州都有城镇和城镇生活,但你无法在联邦各州中找到与新英格兰城镇相似的城镇。 当你越往南方前进,你会注意到城镇生活越不活跃;城镇的行政官员越少,其拥有的权力和职责也越少;那里的居民不能对城镇事务产生非常直接的影响;镇民大会召开得越少,会议涉及的事项越少。因此,民选官员的权力较大,而选民的权力较小;那里的城镇精神较差且不那么强大。[75] 你最初在纽约州发现了这些差别;它们在宾夕法尼亚州已经表现得非常显著;但是当你朝着西北方向前进,它们又变得不那么显著。建立西部各州的大多数移民来自新英格兰,他们将故乡的行政习惯带到了第二故乡。俄亥俄州的城镇与马萨诸塞州的城镇拥有诸多相似之处。 我们已经知道,在马萨诸塞州,公共行政原则集中于城镇。城镇是人们的利益、感情聚集的中心。但越往南方前进,城镇便不再具有这样的特点了。在南部诸州,教育还不太普及,故而城镇拥有的人才较少,能够胜任行政工作的人不多。因此,当你距离新英格兰越远,城镇生活在某种程度上越朝郡里转移。郡成为主要的行政中心,形成介于[中央]政府和普通公民之间的权力机构。 我曾说过,在马萨诸塞州,郡的事务主要由地方法庭处理。地方法庭由州长及其咨询委员会任命的一定数量的行政官员组成。郡不设代表,它的预算由国家[原文为:州]立法机关投票表决。 而在纽约这样的大州,以及俄亥俄州和宾夕法尼亚州,一切截然相反,每个郡的居民选出一定数量的代表,这些代表聚在一起组成代表制郡议会。[76] 郡的议会在一定范围内有权力向居民征税;在这方面,它组成了一个真正的立法机关。它既管理郡的行政行为,又在某些情况下指导城镇的行政工作,把城镇的权力控制在比马萨诸塞州的城镇更严格的范围的。[77] 这就是联邦各州在城镇和郡县的组织构造上呈现出来的主要差异。如果我想研究执行方法的细节问题,那么我还能找到许多其他的不同之处。但是我的目的不是讲述美国的行政法。 我认为我曾叙述的内容足以阐明美国的行政工作取决于哪些主要原则。这些原则得到不同的应用;它们根据地点产生了大小不同的结果;但从根本上来看,它们都是一样的。法律的内容发生变化,法律的外貌发生变化,但同一种精神赋予法律活力。 并非各处的城镇和郡都是以同样的方式得以建立,但你可以说美国各地的城镇和郡的组织都以同一种思想为基础,即每个人都是与其自身利益相关的事务的最佳裁判者,其完全能够满足自身的需要。因此城镇和郡只负责照料人们的特殊利益。州负责统治而不管行政。这一原则存在例外,但其不能与该原则相悖。[78] 这一原则产生的第一个结果是居民自行选择城镇和郡的所有行政官员[79],或者至少专门从居民中选择这些行政官员。[80] [≠其产生的第二个结果是几乎所有与城镇和郡的利益有关的行政权力都被置于他们手中。 州保留了对所有城镇和郡实施法律的权力,此外,它也没有赋予任何官员从总体上指挥行政活动的权力。≠] 因为各处的行政官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或者至少是不能随意罢免的,所以各处都不会产生等级制度。因此,几乎有多少官职就有多少独立的官员。行政权力被分散到众多人手中。 由于行政等级制度不存在于任何地方,行政官员都通过选举产生且在届满之前不得随意罢免,所以必须建立某种制裁行政官员的制度。罚款制度因此产生,以此迫使下级机关和它们的代表服从法律规定。这一制度被应用于联邦各地。 不过,在各州,惩治行政犯罪或者采取紧急行政措施的权力未被授予同一法官。 英裔美国人采用的治安法官制度来自同一来源;各州均有这种制度。但各州并非总是以同样的方式利用该制度。 各地的治安法官均参与城镇和郡的行政工作[81];他们直接实施行政行为或者通过惩治行政犯罪参与行政工作。但在大多数州,最严重的行政犯罪行为通常交由普通法院审理。 因此,行政官员的选举制度、不能罢免行政官员、缺乏行政等级制度以及将司法手段引入社会政府的下级行政部门,是从缅因州到佛罗里达州盛行的行政制度的主要特点。[82] 在某些州里,开始看到行政集权的迹象。纽约州走在这条队伍的最前方。 在纽约州,中央政府官员在某些情况中对其下属机构进行的管理就是一种监督和控制。[83]在另一些情况中,他们组成一种审理上诉案件的上诉法院。[84]在纽约州,将司法处罚作为行政措施的情况少于其他州。在那里,对行政犯罪提起诉讼的权力也掌握在少数人手中。[85] 其他某些州也微微显露出这种倾向。[86]但是,大体上,你可以说美国公共行政的突出特点是惊人的地方分权化。 关于州 我已经谈论了城镇及其行政,我还得谈谈州及其政府。 在这里,我可以一笔带过而不用担心读者们产生误解;我所探讨的一切全被详细描述于每个人均能轻易读懂的成文宪法中。[87]这些宪法以简单而合理的理论为基础。 其所规定的大部分内容已被所有立宪国家所采纳;它们因而已为我们所熟知。 因此,我们在这里仅做简单的陈述。随后,我会尝试对我所描述的内容作评价。 州的立法权 立法机构分为两院。——参议院。——众议院。——这两大机构的不同职能。 州的立法权被划分给两院;第一个通常被称为参议院。 参议院通常是一个立法机构,但有时它也能成为行政机构和司法机构。 它根据不同的宪法以不同的方式参与行政管理[88],但它一般是在官员竞选的时候进入行政权领域。 它通过审理某些行政犯罪行为,或者有时通过对某些民事行为做出裁决,从而行使它的司法权力。[89] 它的成员数通常屈指可数。 立法机构的另一个分支通常被称为众议院,它不参与任何与行政权力有关的事务,它仅在向参议院控诉公职人员的时候享有司法权。 两院成员的参选资格在美国各地几乎都是大致相同的。他们都是按照同样的方式,由同样的公民选举产生。 他们之间唯一存在的不同之处来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参议员的任期一般长于众议员的任期。后者的任期很难超过一年;而前者的任期通常为两年或三年。 法律之所以授予参议员以任期长和连选连任的特权,是因为一定要在立法者之中保留一些已经熟识公共事务并且能够对新来者产生有利影响的核心成员。 因此美国人将立法机构划分为两大分支,并不是想把其中一个建成世袭的,把另一个建成民选的;他们也不打算将其中一个建成贵族的机构,而将另一个建成民主的代表。他们的目的也不是让第一个成为政权的支持者,而让第二个成为人民的利益和情感的支持者。[90] 划分立法权、抑制政治集会活动并创建审查法律的上诉法院,这些就是美国现行的两院制带来的仅有的优势。 时间和经验使美国人发现,立法权的划分不仅带来了这些好处,而且是一种必要的阶段。 在整个统一的共和政体中,只有宾夕法尼亚州起初尝试建立单一的议会。富兰克林本人在人民主权原则的逻辑推理的驱使下,同意了这一措施。但宾夕法尼亚州的法律在不久后不得不做出修改,而成立了两个议院。因此,立法权的划分原则再一次得到人们的承认;从今以后,必须将立法权分属数个立法机构,已经成为一个被证明的真理。这个理论是古代的共和国几乎一无所知的理论,它通过一种偶然的方式进入这个世界,它如同许多伟大的真理那样在刚出现时曾被许多现代国家所误解,但它最终作为现如今政治科学的一项真理而被传播开来。[91] 州的行政权力 美国的一个州的州长是什么。——他在立法机构面前所占据的地位是什么。——他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他对人民的依靠。 州长代表了一个州的行政权力。[92][≠各州州长不仅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而且他们通常是在一年内通过选举产生的;这样,他才能够尽可能地不被他来自的机构所束缚。≠] 我选用“代表”一词并非出于偶然。实际上,州长就是该州行政权力的代表;但他仅能行使该州的部分行政权力。 被称为州长的最高行政官员,既是立法机构的仲裁者,又是它的顾问。他以否决权为武器,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停止或者至少推迟立法机构的活动。他向立法机构提出本州的需求,并提出他认为可以满足这些需求的实用方法;对于与全州有关的所有活动,他是立法机构的意志的当然执行人。[93]在立法机构休会期间,他必须采取所有适当的措施以防止该州出现剧烈震荡或未知的危险。 州长掌握全州的军事大权。他既是民兵部队的司令官,又是武装力量的首长。当人们依法授予的权威主张被他人否定之时,州长可以统帅该州的武装力量,他镇压反抗并使该州恢复其原有的秩序。 此外,除了仅因任命治安法官而极其间接地参与城镇和郡的行政管理活动之外,州长并不参与地方的行政工作,他也无权罢免由他任命的治安法官。[94] 州长是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官员。一般情况下,他的任期仅为一年或两年;只有这样,他才能始终保持不勉强依赖于[95]选择他的大多数选民。[96] 美国的行政分权所带来的政治影响[97] 建立政府集权与建立行政集权之间存在的差异。——在美国,不存在行政集权,但政府集权却大量存在。——极端的行政分权在美国造成的一些不良影响。——这种做法给行政工作带来的优势。——管理美国社会的人员不如欧洲的人员踏实、文明、有经验,但他们的权力大于欧洲的人员。——这种做法带来的政治优势。——在美国,国家意识无处不在。——被统治者给予政府的支持。——社会状态越发民主,越需要完备的地方组织。——为什么。 “集权”是一个现在时常被反复提及的词语,但总的来说,没有人试图阐明它的意义。 然而,实际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集权,将它们分辨清楚是非常重要的。 某些事情是与全国各地都有利害关系的,比如一般性法律的制定以及本国人民与外国人的关系问题。 另一些事情仅涉及某部分地区的利害关系,比如城镇的建设。 我将把第一种情况中的领导权集中于同一个地方或同一双手中的做法称为政府集权。[98] 我将把第二种情况中以同样的方式集中的领导权命名为行政集权。[99] 这两种集权在某些方面有相互交叉之处。不过,通过从总体上观察它们各自管辖的对象,我们就能够轻松地将两者区分开来。[100] 可以理解的是,当政府集权与行政集权结合起来,它就能够获得巨大的力量。这样一来,它就使人们习惯于长期且完全不敢表达自己的意志,而不是习惯于暂时地或者在一个问题上服从,而是习惯于在所有问题上、在时时刻刻都选择服从。那么,它不仅能利用自己的权力制伏人民,而且能利用人民的习惯控制他们;它先把广大群众彼此孤立起来,随后再一个一个地控制他们。 这两种集权相互帮助、相互吸引,但我不认为它们是不能分离的。 在路易十四时期,法国出现了可以想象出的最强大的政府集权,因为同一个人能够制定一般性法律并能够解释这些法律,他对外代表法国并以法国的名义为所欲为。他说“朕即国家”,而他总是有理的。[101] 然而,在路易十四统治时期,行政集权却大大不如今天。[102] 在我们的时代中,我们发现了一个强国——英国,那里的政府集权达到了它可能达到的最高点;在那里,国家就像是一个单独的人在行动;它可以任意地鼓动广大群众,将它的全部力量聚集和投放到它想指向的任何地方。 在过去50年间完成了如此伟业的英国并没有实行行政集权。 对我来说,我无法想象一个国家没有强大的政府集权能够生存下去,尤其是能够繁荣富强。 但我认为行政集权只能使屈服于它的人民失去活力,因为它会不断消磨他们的公民精神。[103]的确,在特定的时代和特定的地区,行政集权能够成功地将国家的一切可利用的力量聚集起来,但它将损害这些力量的再生。它能够为国家带来战争的胜利,但它也会缩短政权的寿命。因此,它能够对一个人的转瞬即逝的伟大产生极大帮助,却无法对一个民族的持久繁荣有所帮助。[104][≠我将其视为专制的要素,而非持久的国家力量的要素。≠] 你必须非常谨慎,当有人说一个国家因为没有实行集权而无所作为的时候,他谈论的几乎总是他尚未全然了解的政府集权。[105]有人一再指出德意志帝国从未从它的力量中获得其可能得到的一切好处。我同意这一说法。但是为什么呢?因为那里的国家力量从未集中;因为国家从未使全国人民服从于国家的一般性法律规定;因为这一伟大机构中的各个单独的部分总是有权力或者有机会拒绝支持最高权威机构的代表,甚至在事关全体公民的利益时也是如此;换而言之,因为它没有政府集权。这句话也适用于中世纪。造成封建社会的种种苦难的原因是行政权和统治权被分掌于许多人手中并被分割成许多部分;政府集权的缺乏在当时阻碍了欧洲各国充满力量地朝着目标奋斗。 [≠此外,就如这个世界上的一切有害的事物那样,行政集权很容易建立,其一旦形成就很难被摧毁,除非它随着社会机体的摧毁而摧毁。[106] 当一个国家的政府力量全都聚集在一个点上,对于一个有进取心的天才来说,创建行政集权往往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我们自己也看到这一现象发生在我们眼前。议会使政府集中至最高程度,而波拿巴只需凭借意志就能使行政集中。几个世纪以来,这在法国是不可辩驳的事实——我们的习惯、道德观念和法律的发展总是伴随着文明而进步的专制政治的建设。[107] 一旦行政集权已经持续存在一段时间,就算创建行政集权的权力衷心希望能够摧毁它,同样的权力也几乎总是发现自己无法将其摧毁。 事实上,我们可以将行政集权假定为一种巧妙的权力组织,它构成了一种复杂的机器,它的所有齿轮结合在一起并相互支持。 当立法者着手于分散他集中在某个地方的行政权力时,他不知道从哪里开始,因为他不能在不破坏整个机制的前提下拿走其中的一部分。在每一个时刻,他都意识到要么一成不变要么彻底改变;但谁又敢如此鲁莽地粉碎一个伟大民族的行政机构呢? 这样的尝试势必导致国家的失序和混乱。 行政的艺术无疑是一门科学,而人们不是生来就具备关于行政的知识。不加转变地将其运用于自身之中,社会几乎将彻底失去控制。 此外,专制所带来的最大的不幸之一是它在人们的灵魂之中产生了一种平静而顺服的颓废气息、一种自我轻视,其最终让人们漠视他们的利益以及他们的权利的敌人。然而,对于被管理的人而言,一种明确的、持久的意志是必不可少的。 几乎所有充满激情和野心的人在谈论集权时都缺乏一种摧毁它的真正欲望。古罗马的禁卫军发生了什么事,因为他们期待着得到整个帝国,所以心甘情愿地忍受君主的暴政。因此地方分权就像自由那样,是国家领导人承诺兑现但实际上从未履行的东西。为了获取并维持地方分权,国家只能凭借其自身的努力,如果国家本身对其不感兴趣,那么这种不幸就无药可救了。 令人惊讶的是,这些强烈要求获得自我管理权力的组织,通常对那些授予他们的权力毫无热情,他们几乎总是迫切地想摆脱这种权力,仿佛它是沉重而无用的负担。≠][108] 我们已经知道行政集权并不存在于美国。那里几乎也找不到等级制度存在的痕迹。那里的地方分权已经发展到我认为任何一个欧洲国家不是觉得不愉快,而是感到无法容忍的地步,而这种地方分权甚至在美国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但是,在美国,政府集权达到了最高程度。不难证明的是,美国的国家权力比欧洲以往的任何一个君主国家更为集中。每个州不仅设有一个制定法律的机构,而且设有一个能够创造与之相关的政治生活的权力机关;但在一般情况下,美国人也避免了数个区域或郡的议会联合行动,以防止这些议会图谋逾越它们的行政职权而阻碍政府的运作。在美国,没有任何力量能够对抗每个州的立法机关。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它前进,不管是特权,还是地方豁免权,还是个人影响力,甚至是理性的权威,因为它代表了大多数人,而大多数人声称其是理性的唯一代表。因此,除了它自己的意志之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够限制它的行动。站在它的旁边并受它控制的是行政权力的代表,他们通过强制力迫使不满之人服从。[109] 只在政府工作的某些细节上还存在一定弱点。 美国的各个共和州没有用来镇压少数派的常备军队,但迄今为止,那里的少数派还没有发展到可以发动战争,也没有令各州觉得有建立军队的必要。[110]通常情况下,州利用城镇官员或郡县官员与公民打交道。比如,在新英格兰,由城镇估税员分派税额;城镇税务员计征税款;城镇司库确保将税收上交至公库;由普通法院审理税务纠纷。这样的征税方法是缓慢而不便的,它往往会妨碍具有巨大资金需求的政府行动。一般而言,凡是与政府的生存有重大关系的事务,都应由政府自行任命官员,并随时选择善于迅速处理工作的官员取而代之;但是,像美国那样建立起来的中央政府总是易于根据需要采取更积极有效的行动方法。[111] 因此,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因为美国没有实行中央集权,所以新大陆的各个共和州将走向毁灭。[112]我们可以断言,美国各州的政府并非不够集权,而是过于集权;我将在后文证明这一观点。立法议会每天都在吞食各种各样的政府权力;它们意图将所有权力都聚集在自己手中,就像法国的公会所做的那样。[113]这样集中起来的社会权力会不断易手,因为它是从属于人民的权力。因为它可以为所欲为,所以它通常显得缺乏理智和远见。那也是它的危险之处。因此,有朝一日导致这种社会权力毁灭的正该是力量本身,而不是它的软弱无能。[114] 行政分权在美国产生了几种不同的影响。 我们已经发现美国人几乎已经将行政从政府中完全独立出来;在这个方面,在我看来,他们似乎已经超越了理性的界限,因为即使是一些次要的事情,也仍然需要涉及国家利益的统一制度。[115] 州没有指派行政官员担任其境内各个地点的固定职务,因而不能建立共同的惩罚制度;其结果是,它很少尝试颁布全州统一的社会治安条例。但是,它显然迫切需要这些条例。欧洲人在美国往往找不到这些条例。这种表面上的混乱,最初会使欧洲人认为美国社会处于完全无政府状态;当他深入观察其本质的时候,他才能纠正自己的错误。 [中央行政的缺失往往会阻碍各州处理某些涉及普遍利益的事务,如果将这些事务交由各个地区或临时代表、特殊代表处理,其在执行过程中将会遇到很大的困难。此外,往往令人感到担忧的是,没有固定职位进行集中管理和监督,该工作一旦完成,可能自行毁灭。 至于一部分领域的行政原则与另一部分领域的行政原则之间存在的差异,这些在欧洲非常显著的差异在美国并不明显。就目前的例子来看,各州的领域不是特别广大是其中一个原因;而最重要的是,它们的人口大致相当——无论是人口来源还是受教育程度都大致相当,以至于这些差异无法持久存在。此外,所有郡被迫遵守的一般性法规也是大致相当的。 ≠我也认识到在美国指导行政的观点很少是固定不变的。如果不将一部分行政权力放回人民手中,那么分散行政权力将是非常困难的;除非在一时的努力和突然的冲动的驱使下,人民从不着手行动。 我想起人们自古以来对行政分权制度所持有的主要的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还包括了[原文如此]其他所有方面的内容。 在欧洲,集权的强硬支持者……]≠ 有些事情虽涉及全州利益却无法统一进行,这是因为没有管理它们的全州性行政组织。把这些事情交给城镇或郡,由民选产生的临时性代表办理,结果不是一事无成就是不能持续太久。 在欧洲,集权的强硬支持者坚持认为,由中央政府管理地方行政总好过由地方当局自行管理。当中央政府具备行政知识,而地方当局不具备行政知识;当前者是积极的,而后者是消极的;当前者习惯于采取行动,而后者习惯于服从,这种说法也许是正确的。你甚至可以认为,随着中央集权的增强,这种两极分化的趋势也会愈发明显;一方的权能日益加大,而另一方则日趋无能。 但是,当人民能够像美国人那样文明开化,关心自己的利益,并习惯于思考自身利益,我认为这一切就不会出现。 相反的,在这种条件下,我深信公民的集体力量永远能比政府的权力创造出更强大的社会福利。 我承认很难找出唤醒一个沉睡的民族的方法,很难将他们所缺乏的激情和知识赋予他们。我知道说服人民应当负责处理自己的事务也非易事。让人们学习宫廷礼仪的细节往往比让他们去修理他们的镇公所更能引起他们的兴趣[而且我可以得到这样的结论,如果你想的话,确有这样的民族,没有专制就不能做这样的事情。]。 但是,我也认为,当中央行政部门声称其将完全取代下级机构的自由竞争的时候,它是错误的,或者说它想欺骗人们。 一个中央政府,不管它如何进步、如何强干,它也不能依靠自身掌握一个伟大民族的生活的所有细节。它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这样的工作超越了人类的力量。当它想仅凭一己之力创造出那么多不同的机制并将它们发动的时候,其结果不是难以令它感到满意,就是徒劳无益地消耗它的精力。 的确,中央集权容易使人们的行动在表面上保持一定一致性,这种一致性虽然出于对中央集权的喜爱,但人们却不知道这种集权将被应用于何处,仿佛膜拜神像的信徒忘记了神像所象征的神明。中央集权可以轻易地赋予国家日常事务以稳定的外貌,巧妙地规定社会秩序的细节,镇压小规模的骚动并惩治轻微的犯罪行为,使社会保持既无真正的进步又无实质性落后的现状,让社会永远处于一种通常被官员们称为良好秩序和公共安宁的昏昏欲睡的行政状态。[116]简而言之,中央集权擅长维持现状,不擅长创新。当社会产生巨大动荡或者社会迅速发展的时候,中央集权就会失去控制的力量。只要它的各项措施需要得到公民的支持,你会惊讶于这一巨大机制所暴露出来的弱点,这些弱点立即使它处于无能的状态。 有时,无可奈何的中央集权政府也试图寻求公民的帮助。但它却对公民们说:“你们必须按照我的意志行事,我想叫你们做多少你们就做多少,并且做得和我想的分毫不差。你们只负责细枝末节之事,而不要妄想能指导整体;你们要不闻不问地工作,等以后再根据结果判断我的作为。”在这样的条件下,人们肯定不愿意帮助它;人们需要行动自由,并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此,人们宁可停在那里一动不动,也不愿意跟随它走向未知的终点。[117] [在近40年中,我们在法国已经完成了行政集权制度的建设,人类文明状态取得了哪些巨大的进步呢?谁能够将我们与英国在同一时期取得的社会进步进行比较呢?而中央集权并不存在于英国。] 我不否认我常常对美国缺乏那种不断指导着我们每个法国人生活的统一制度感到遗憾。 在美国,我时不时会遇到一些证明社会冷漠和社会疏忽的很好的例子。我偶尔会看到一些似乎与周围的文明完全抵触的污点。 有些需要投以长期关注和严谨态度才能获得成功的有益事业,往往最终被舍弃;因为在美国,也同在其他地方一样,人民有时也是在刹那的兴头和一时的冲动下行事。[118] 欧洲人习惯于不断寻找附近的官员负责承担几乎一切事务,因而他们很难采用美国这种截然不同的城镇行政机制。大体上可以这么说,能够使人们的生活轻松和愉快的社会秩序细节在美国被忽略了;但社会为人民提供的必要保障在美国也同其他地方一样应有尽有。在美国,各州行使的权力虽不如欧洲稳定、进步和巧妙,但却大于欧洲百倍。说到底,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的人民能够为了创造社会福祉而做出如此多的努力。我不知道哪个国家创建的学校有如此之多、如此有效;其创建的教堂有如此适合于居民的宗教需求;其修筑的城镇公路有维护得如此完好。因此,在美国,不必寻找外观上的一致性和持久性,而应当注意行政程序的细节和详尽安排。[119]我们在那里发现的是一个的确有些粗狂,但却充满强大力量的权力机构;一幅伴随着意外,但同样伴随着活力和进取精神的生活画面。[120] 此外,如果你想让我表态,我承认美国的城镇和郡县由远离它们和它们完全不了解的中央政权进行管理,会比由它们从内部选出的官员进行管理更为有效。如果你坚持让我做出判断,我承认如果整个美国的行政权力集中于一人之手,其会把美国治理得更加安全,其会更加明智和正确地利用那里的社会资源。尽管美国从地方分权制度中获得政治优势,但我仍然倾向于选择相反的制度。 即使存在一个总是随时作好准备的权威当局又如何呢?[它在热浪来袭时用水冲洗公共走道,在冬天时破除河面的坚冰]它确保我的享乐不受他人干扰,它为我排除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危险,甚至让我不必为此操心。但与此同时,如果该权威当局砍掉了我的前进道路上最小的荆棘,完全控制了我的自由和生活;如果它对一切行动和存在的控制达到了这样一种地步——当它颓丧时周围的一切也得颓丧、当它睡觉时周围的一切也得睡觉、当它死去时周围的一切也得灭亡,那么它对我又有什么好处呢? 在欧洲有这样一些国家,那里的居民认为自己是外来移民,对其所居住的地方的命运显得漠不关心。他们均未参与国内发生的一些重大变化,他们甚至并不确切地了解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他们只是感到发生了变化,他们只是偶然听说某个事件。更有甚者,他们的村庄的命运、街道的治安、教堂和教务评议会的处境都与他们无关;他们认为这一切事情无论如何都与他们毫无关系,应由被他们称为政府的强大的第三人进行管理。[每时每刻,你都能够听见他们说:这是我所关心的;提供这一切是权威当局应当负责的事情,而不是我的事情。]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只是像用益权使用者那样享受这些利益,而他们对这些财产既无占有的思想,又无任何改善的念头。这种对自己漠不关心的态度竟然发展到即使他们自己的安全或者他们子女的安全最终受到威胁,他们也不会自行排除这些危险,而是束手等待整个国家为他们提供援助的地步。而且,虽然这种人愿意完全牺牲自己的自由意志,但是他们绝不会比其他人更愿意服从。的确,他们服从于军官的意志;但是,当军队撤离之后,他们就会像败北的敌人一样敢于蔑视法律。因此,你会发现他们永远在奴性和任性之间不断摇摆。 当国家达到这样的地步,它就得改变自己的法律和道德观念,否则会走向灭亡,因为公共道德的源泉已经枯竭;那里虽有属民,但公民已经不复存在。 我认为这样的国家正等待着被征服。如果它们还没有从世界舞台上消失,那是因为周围的国家与它们类似或者次于它们。那是因为它们还拥有一种莫名的爱国本能,一种盲目的自豪感。那是因为它们仍然持有一种对过去荣誉的模糊记忆,但这些东西实际上于事无补,只能在它们受压迫的时候产生一种自我维护的冲动。 如果你认为某些民族曾经为了捍卫他们作为外来移民而居住的国家而做出巨大努力,并以此证明他们是爱国的,那是错误的。在仔细观察之后,你会发现在那种情况下宗教几乎总是他们的主要动力。 对于他们来说,国家的存续、荣耀或者繁荣都成为神圣的教义,而保卫他们的祖国就等同于保卫他们所居住的这座圣城。 土耳其人从不参与处理社会事务,然而,只要他们认为苏丹的征服就是穆罕默德的宗教的胜利,他们就能够完成一些艰巨的任务。现在,这个宗教正在消失,他们之间仅存专制,而他们也处于衰败之中。[121] 孟德斯鸠认为专制制度具有自己的威力,而我认为这是它不配享有的荣誉。一切全靠自身的专制制度,绝对无法持久。当你仔细观察,你会注意到使专制政府长期兴盛的是宗教,而不是它的威吓力。 无论如何,除了意志的自由联合之外,你无法在人与人之间找到真正的力量。[122]而且,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爱国主义精神和宗教能够使全体公民全都持久地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 不能依靠法律重新点燃已经熄灭的信仰,但能够依靠法律使人们对自己国家的命运感兴趣。依靠法律,能够唤醒和指导深藏于人们心中的模糊的爱国本能,并将这种本能与思想、情感和日常习惯相结合,使它成为一种具有思想性的、持久的感情。而且绝不能说现在进行这样的尝试为时已晚,国家不会跟人以同样的方式衰老。每一代人在一个国家中诞生时,是作为即将接受立法者工作的新人而出现的。 在美国,最令我感到钦佩的不是地方分权的行政效果,而是它的政治效果。在美国,人们能够感觉到国家无处不在。从乡村到整个联邦,国家是人人关心的对象。居民就像关心自己的利益那样关心国家的每一项利益。他们因国家的荣耀而自豪;他们赞颂国家获得的成功,相信自己对国家的成功有所贡献,感到自己随着国家的发展而发展;他们因国家繁荣而获得的利益而感到欣慰。对于国家,他们拥有一种类似于对自己的家庭所拥有的情感,甚至有一种利己主义心理使他们对州的事宜感兴趣。 欧洲人通常将公职人员视为势力,而美国人将其视为法律。因此可以这么说,在美国不是人服从于人,而是人服从于正义或者法律。 因此,他们对于自身往往有一种夸大的,但几乎总是有益的观点。他们毫无畏惧地相信自己的力量,似乎认为它可以应对一切。一个人提出干一番事业的构想,即使这一事业与社会福祉具有某些直接关联,他也不会要求得到公共权力的支持。他将计划公布出来之后,便自行执行,请求其他个人提供援助,并携手克服所有障碍。毫无疑问,他获得的成果往往不如州政府取代他所获得的成果;但从长远来看,所有这些个人事业取得的总成果大大超过政府所能够取得的成果。[123] 由于行政当局紧邻被管理者,它在某种程度上是被管理者的代表,所以它既不会引起人们的羡慕,又不会引起人们的厌恶。但因为它的行为手段有限,所以每个人都认为不能仅仅依赖于它。 因此,当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它的职权时,它不会像在欧洲那样仅靠自身。没有人认为由于公众的代表将采取行动,所以公民不必履行自己的义务。相反的是,每个人都将引导、拥护和支援行政机关。 通过将个人力量采取的行动与社会力量采取的行动相结合,你往往能够成功完成最集中的、最强大的行政当局无法完成的工作。 我可以列举许多事实来证实我刚刚阐述的内容;但我宁愿仅列出一个事实,即选择我最了解的事实进行论述。 在美国,当局拥有的发现罪行和追捕罪犯的手段极少。 警察控制尚不存在,护照是未知物。美国的法院官员不能与我们法国的相比较。检察官的人数很少;[他们彼此之间缺乏交流;]他们并非总是有权力提起诉讼;初步调查非常草率而且是口头进行的。然而,我猜测在任何一个国家,罪行很少像在美国这样难逃处罚。 原因在于人人都相信提供关于罪行的证据以及捉拿罪犯与自己的利益密切相关。 我在美国逗留期间,曾亲眼看见发生了一起重大案件的郡的居民,为了追捕罪犯并将其交由法院提起诉讼,而自发地组织了委员会。 在欧洲,意图躲避官员追捕的罪犯被抓获,只能算他自己倒霉,袖手旁观的居民在某种程度上帮助其与官员作斗争。在美国,罪犯被视为人类的敌人,人们群起而攻之。 我认为地方机构对所有人都是有益的,但在我看来,似乎没有什么比一个处于民主社会状态的国家更迫切需要这些机构。 在贵族政体下,只有维持一定的秩序,才能确保自由永存。 由于统治阶级有较大的损失的可能性,所以他们特别关心秩序。 也可以说,在贵族政体下,人们能够避免过度的专制制度,因为有组织的力量总是存在,时刻准备着反抗暴君。 一个缺乏地方机构的民主政体,不拥有抵抗类似灾祸的任何保障。 尚未学会如何在小事情上运用民主的群众怎么能够在大事情上运用民主呢? 在每个人都同样软弱并且所有人未被任何共同利益联系起来的国家中,其如何能够抵御暴政呢? 因此,那些害怕放纵的人和那些畏惧绝对权力的人,都应当同样渴望地方自由的逐步发展。[124] 此外,我相信没有什么国家比处于民主社会状态的国家更易陷入行政集权的束缚。 几个原因导致了这一结果,但在它们之中,最主要的是: 这些国家的永久性趋势是将所有政府权力集中于直接代表人民的唯一权力机关手中,因为,除了人民之外什么都不存在,而此处的人民不过是由平等个体组成的大群体。 现在,当这个权力机关已然具备政府的所有属性的时候,它很难不尝试干预行政工作的细节[因此,你通常发现民主主义国家会同时采取自由和专制手段];而且它最终绝对会找到这样做的机会。我们已在法国亲眼目睹了这一情况。 [≠如果我们将目光转移到距离我们较近的时期,我们会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中看见一种奇怪的混乱场景。国王的行政管理仅涉及(最狭窄的公共利益)。≠][125] 在法国大革命时期[126],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不应当被混淆:一种倾向于自由,另一种倾向于专制。[127] 在以往的君主政体下,仅由国王制定法律。 但在君主专权的统治之下,仍然可见某些残缺不全的地方分权制度的若干残余。这些地方分权制度本就是不一致的、缺乏条理的,往往显得荒谬可笑。在贵族阶级的控制之下,它们有时会成为压迫的工具。 法国大革命宣布它既反对王权又反对地方分权制度。它仇恨以前存在的一切,无论是专制权力还是可以遏制这种暴政的措施;它既是共和主义的,又是中央集权化的。 法国大革命的这种双重性是专制权力的朋友小心翼翼地抓住的事实。当你看见他们在保护行政集权的时候,你会认为他们是在为专制制度效劳吗?不会。因为他们在保护大革命的主要成果之一。K按照这种方式,他们能够保留平民和人民权利的敌人,即暴政的秘密仆人,并宣称自己是自由的朋友。[128] 我曾经访问过两个地区自由制度高度发达的国家,我聆听过想要瓜分这两个国家的政党的意见。 在美国,我发现有人长期密谋破坏他们的国家的民主制度。在英国,我发现有人公开抨击贵族制度;但在这两个国家,我没有遇到一个人不认为地方自由是一件大好事。[129] 在这两个国家,我发现人们把国家的弊端归咎于许多不同的原因,但城镇自由从未包括在内。 我听见公民们说他们的国家的强大和繁荣得益于一大堆原因,我听说他们将地方自由放在首位,并将其列于其他优点之前。 尽管他们生来就如此不同,他们拥有不同的宗教教义和政治理论,但他们在唯一的事实上达成一致——他们能够对这一事实做出正确判断,因为它每天都在他们面前发生,我相信这个事实不会有错吧? 只有地方自治制度不发达或者不拥有地方自治制度的国家才否定它的效用,也就是说,只有完全不了解地方自治制度的人才会诋毁它。

注释


[1]根据一份草稿(YTC,CVh,第三册,第83页),这部分内容最初已经构成一个独立的章节。 [2]在空白处:“≠也许在论述了人民主权原则之后,有必要立即探讨关于选举的内容,因为它首先将人民主权原则最完整地应用到社会政府之中。≠” [3]我在翻译市镇(commune)一词时,当其与美国相关,我倾向于将其译为城镇(town)而非镇区(township)。因为到目前为止,城镇这一术语在美国使用得更频繁,尤其是在新英格兰。当市镇一词涉及法国的时候,我通常用斜体的法文标示。——译者注 [4]当托克维尔开始研究美国政府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几乎完全不了解法国的政府体系。1831年10月,他请求他的父亲和他的两位同事——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与欧内斯特·德·布洛斯维尔,为他起草一份关于法国政府的简要概括。 在给父亲的信中,托克维尔写道: 对我来说,没有什么比了解法国更能够帮助我对美国做出恰当的评价。但这正是我所缺乏的最后一点;我知道政府在大体上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人们已经在我的耳边将中央集权叨念了上百次,但没有人为我解释它的含义……我亲爱的爸爸,如果可以,请您为我分析中央集权一词,您将为我提供极大的帮助。(托克维尔写给父亲的信,纽约,1831年10月7日,YTC,BIa2) 作为回信,埃尔韦·德·托克维尔给他的儿子寄去一份标题为《浅析法国政府》的长篇报告。其在这篇报告中完美地拓展了《省级章程》(巴黎:J. J. 布莱斯出版社,1829年,第62页)中提出的几个观点。在简要概括法国政府之后,作者详细地阐述了中央集权存在的问题以及减少滥用的方法。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担心法国的市镇[城镇]自治权会将整个国家划分为大量的小型共和政体,他坚持认为根据这一事实,国王必须行使政府权力使市镇议会[城镇议会]分解。 但是,他认为权力过度集中的政府是极其迟钝的,他建议创立以解决行政问题为目的的特别陪审团,并将其作为加速决策制定的最有效的手段。在沙布罗尔的回信中,他认为最重要的是行政管辖权问题。事实上,马卡雷尔已向他指明大部分关于政府和个人的审判都是由市镇议会[城镇议会]做出的,这些审判普遍能够遵循普通司法制度的规则。沙布罗尔也指出很大一部分政府仍有沿用拿破仑政府的中央集权概念的迹象。布洛斯维尔提供的报告较短,也不如前两者的报告精确,他跟沙布罗尔一样赞同将行政审判转变为普通的管辖权问题。(这三份报告的复制件被保存于耶鲁大学,所属分类为CIIIa) 作为本章的准备工作,贾里德·斯帕克斯为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撰写的一篇关于新英格兰地方行政的报告也是非常重要的。关于这份文件与上文中的《浅析法国政府》,可参阅乔治·W. 皮尔森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行》,第403至413页。最后,还有博蒙记录的关于其与斯帕克斯的有趣对白的笔记(博蒙,《美国通信》,第152至154页)。托克维尔对贾里德·斯帕克斯提出的问题以及后者就该问题给出的回复被H. B. 亚当斯发表于《贾里德·斯帕克斯与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约翰·霍普斯金大学的历史和政治科学研究》,第16系列,第12号,1898年。关于本章的、包含了几个注解的草稿也多次提到斯帕克斯的报告(YTC,CVb,第17页)。正是贾里德·斯帕克斯向托克维尔推荐了纳撒尼尔·奈尔斯——美国驻巴黎代表团的秘书,他来自新英格兰,斯帕克斯认为他有助于托克维尔在本章中论述美国新英格兰地区的城镇政府体系。托克维尔似乎采纳了这个建议并与奈尔斯取得联系(参见第62页的注解v)。 [5]在空白处: 其不被重视的原因。将其投入使用的是粗鄙之人。它几乎仅出现于未得到任何发展的时代,在那时个人是第一需要。 城镇使人民获得自由和控制政府;它使人民接受教育或者建立伟大的国家议会。 城镇体系的创建仅需要道德观念、法律、环境和时间的支持。 城镇自由既是最难以抑制的,也是最难以创造的。 几乎所有自由人民的力量都存在于城镇之中。/ 人们的自由存在于城镇之中。其建立了君主政体和共和政体。≠参阅托克维尔与格雷先生的谈话。(未按字母排列的笔记本2与笔记本3;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94至95页) [6]但是在托克维尔撰写的关于阿尔及利亚众议院的报告中(“托克维尔先生撰写的关于阿尔及利亚起草条例草案时的特别要求的报告”以及关于阿尔及利亚的讨论,《总汇通报》,1847年5月24日、25日,6月1日、9日、10日、11日、12日;其被复制于OCB,IX,第423至512页;以及《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第308至409页),他坚持认为有必要在阿尔及利亚创建城镇机构。他视其为法国殖民地出现在阿尔及利亚的一个条件(《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第352页)。参阅西摩·徳雷舍撰写的《民主的困境:托克维尔与现代化》(匹兹堡:匹兹堡大学出版社,1968年),第61页。 [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此处与前文不相符。如果它已经长期存在于法律之中,它如何秘密地发展起来呢?”(YTC,CIIIb,第二册,第84页) [8]在关于印度政治制度的笔记中,托克维尔指出城镇的持久和势力是印度文化能够在革命后存续以及人们对广义政治缺乏兴趣的原因:“印度人的全部政治生活都集中在城镇,全部行政机构也集中在那里。只要城镇仍然存在,谁控制帝国对那里的居民都没有太大意义。他们几乎不会注意国王的更改。”(《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第450页) [9]在1830年,马萨诸塞州共有305个城镇;其人口数为610 014人;因此该州的每个城镇约有2 000个居民。 [10]对托克维尔来说,不采用代议制是城镇的主要特征;他认为城镇与卢梭所设想的小型共和政体是相似的。如果他在此处坚称缺少代议制是大西洋彼岸的城镇的一个特性,那么在《旧制度与大革命》(OC,II,第一册,第119至120页)中,他将承认他发现旧政权的教区也具备缺少代议制的特征以及他原本认为仅有北美地区才具备的其他特点。 [11]同样的规则不适用于较大的城镇。j这些城镇通常设有一名镇长和一个被划分为两个分支的自治机构;但这是一种必须由法律批准的例外。参阅1822年2月22日[及23日。——编者注]颁布的关于调整波士顿市政权力的法律。《马萨诸塞州法律》,第二卷,第588页。这一法令适用于大型城市。一些小型城市通常也设有特殊的行政管理机关。在1832年,纽约州有104个城镇设有这样的行政管理机关(《威廉的大事记》)。(j.) j.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删除这一注释并将其调整到该章末尾处。尽管该注释告诉我们较大的城镇拥有不同的市政系统,但它中断、减少并转移了我们的兴趣,让我们的注意力集中于一个尚未被完全陈述的差异。为了作品的统一,为了满足读者的需求,这样做是绝对有必要的。(YTC,CIIIb,第二册,第84页) [12]最小的城镇选举3名行政委员;最大的城镇选举9名。参阅《城镇官员》,第186页。也可参阅马萨诸塞州关于行政委员的主要法令: 1786年2月20日法令,第一卷第219页;1796年2月24日法令,第一卷第488页;1801年3月7日法令,第二卷第45页;1795年6月16日法令,第一卷第473页;1808年3月12日法令,第二卷第186页;1787年2月28日法令,第一卷第302页;1797年6月22日法令,第一卷第539页。 [13]参阅《马萨诸塞州法律》,第一卷第250页;1786年3月23日法令。 [14]参阅《马萨诸塞州法律》,第一卷第250页;1786年3月23日法令。 [15]在空白处:“≠什么使城镇精神如此强大。/ “城镇的独立。 “城镇的重要性。 “持续不断的政治生活。 “城镇权力的划分。≠” [16]这一切行政官员都实际存在。 要了解这些城镇官员的职务细节,可参阅艾萨克·古德温撰写的《城镇官员》,伍斯特,1829年;以及共包括三卷的马萨诸塞州法律汇编,波士顿,1823年。 [17]托克维尔从古德温的作品中了解到,在美国,城镇居民有义务为新教牧师捐款以示支持。这对他来说似乎是国家宗教的一种象征,他也将这一想法告诉了斯帕克斯。明显与他持相同意见的斯帕克斯回答道:“它是由早期的偏见、习惯和偶然因素构成的原因之一,它可能歪曲大多数人的认识,并影响整体的平等权利。”(H. B. 亚当斯,《贾里德·斯帕克斯与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25页) [18]原稿是这样描述的:“报酬的确很少,但足够了,这样贫穷的公民……” [19]在波士顿的一家沙龙里,我发现自己站在两名体面的绅士身后,他们似乎在讨论一个与利益有关的重要主题。 “那将让你赚取多少钱[原文如此]?”其中一人问道。 “那是一笔相当可观的生意,”另一人回答道,“每笔大概可获取100美元的报酬。” “如你所说,”前者回答道,“那的确是非常可观的生意。” 而这仅是关于两名海盗将于次日被处以绞刑的事实。其中一名谈话者是该市警长,按照他的职位,他必须出席执行仪式并监督一切是否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根据法律规定,每监督一人被实施绞刑,他有权获得100美元的报酬;而他谈论这两名即将被行刑之人时就像在谈论两头即将于次日在市场上出售的牛。 据领事所说。(按字母顺序排列的笔记本B;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241页) [20]在空白处:“≠绝对不能遗忘的是,人民主权原则最终并没有让人们做他们应当想做的事情,而是让人们做他们想做的事情。≠” [21]参阅托克维尔与斯帕克斯的谈话,以及其与格雷先生的谈话(未按字母排序的笔记本2和笔记本3;YTC,BIIa;《旅程》,第90页,第96页)。也可参阅H. B. 亚当斯撰写的《贾里德·斯帕克斯与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18页。 [22]早期手稿是这样记录的:“≠我不相信任何人敢公开宣称政府的职责和权力是对被统治者实行家长式统治方式,他们甚至不会做任何仅有损于自身的事情。≠” [23]参阅《马萨诸塞州的法律》,1786年3月23日法令,第一卷第250页。 [24]参阅《马萨诸塞州的法律》,1786年2月20日法令,第一卷第217页。 [25]参阅上一合集,1789年6月2日法令,第一卷,第367页;以及1827年3月8日法令,第三卷,第179页。 [26]在空白处:“<喜爱城镇并对城镇寄予希望、居住在城镇并参与城镇行政管理的人所拥有的东西就是我所说的城镇精神。>” [27]空白处粘有一张小纸片,上面用铅笔写着:“我不知道这种想法是否非常准确。比如,波兰就是一个例外。” [28]这个句子以及前一个句子是由博蒙起草的(YTC,CIIIb,第二册,第68至69页)。在本章中,托克维尔似乎在很大程度上采纳了博蒙提出的格式建议。 [29]有人在空白处用铅笔写道:“≠再次表明,这一观点不够成熟,不够明晰。≠” [30]“在城镇中,为了使人们与城镇利益密切相连,就像为了使宗教和仪式密切相连,权利和义务得以增加。城镇生活时刻存在。责任,是灵活且易于实现的;社会重要性得以分散。”(YTC,CVb,第17页) [31]参阅1821年2月14日法令,《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二卷第551页。 [32]州长咨询委员会是一个通过选举产生的组织。 [33]参阅1819年2月20日法令,《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二卷第494页。 [34]参阅1781年11月2日法令,《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61页。 [35]在《爱尔兰》一书的草稿中,博蒙在一本工作笔记中写道: “——在爱尔兰,政治生活集中于郡,因为爱尔兰主张贵族主义政治。 “——在美国,政治生活集中于城镇,因为美国主张民主主义政治。 “——在我们法国,政治生活集中于州,因为法国仍主张君主主义政治。”(博蒙,YTC,CX) [36]在最初的手稿中,作者在这部分内容之后对州进行了论述。 [37]最后三个句子的文体根据博蒙的评论进行了修改。(YTC,CIIIb,第二册,第70页) [38]手稿中提到了以下标题:“美国的行政”“美国的行政当局和政府以及它们的行动和元素的含义”以及“美国的行政权力、政府和行政部门”。 [3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是很喜欢此处的权威一词。在我看来,它似乎过于笼统;法律的权威和行政官员的权威不能被削弱。我倾向于选择权力一词。下文的句子应当采用该词语。”(YTC,CIIIb,第二册,主要是第86页) [40]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我不能理解这一点。怎么会有人想通过剥夺社会的自卫权利或自卫能力来建立自由?好吧,设想你所表述的是:通过剥夺代表社会的政府,等等。我认为你想表述的是有人想通过削弱政府、政府权力来建立自由。好吧!此处完全没有阐述清楚,因为削弱社会的政府和削弱社会是截然不同的。国民议会统治的法国社会是牢固的,但旧政府刚刚被摧毁。(YTC,CIIIb,第二册,第81至82页) [41]在另一个版本的空白处:“≠当伴随民主的是道德观念和信仰,它会带来自由。当伴随民主的是思想和宗教的无政府状态,它会导致专制。≠” [42]参阅《城镇官员》,特别是关于行政委员、估税员、收税员、学校、道路测量员的内容……例如在其他众多官员之中:根据州规定,有些人如非必要不得在星期日外出。他们是城镇的十户长,其作为城镇官员专门负责监督法律的实施情况。 参阅1792年3月8日法令,《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410页。 行政委员负责编制选举州长的选民名单并向该州政府秘书长报送投票选举结果。1796年2月24日法令,同上,第一卷第488页。 [43]例如:行政委员可以批准修建污水管道,指定能够修建屠宰场的位置,以及指定修建某些可能损害城镇利益的商品交易场所的位置。 参阅1785年6月7日法令,第一卷第193页。 [44]在最初的手稿中:“≠在立法权和行政权不集中于同一人手中的社会里,行政部门仅有两项义务。 1. 执行现行法律的义务。 2. 处理社会生活中不可预见的事件的义务。≠” 例如:如果传染病爆发,行政委员得处理公共卫生问题,并联合治安法官采取必要措施。1797年6月22日法令,第一卷第539页[第549页。——编者注]。 [45]我使用了“几乎”一词是因为城镇生活中的几个事件是由治安法官自行处理或者联合县里的官员共同处理的。比如:治安法官授予许可证。参阅1787年2月28日法令,第一卷第297页。 [46]最初,托克维尔描写得更加详细:“≠在法国的城镇中,镇长是层次比他更高的官员的唯一代表人;他的权力是上级权力的唯一映照,是权威的代表;这种代表权在授权之人面前时必定会消失。≠” [47]例如:仅对持有城镇行政委员授予的品行良好的证明书的人颁发资质证书。如果行政委员拒绝颁发该证明书,当事人可向郡法院的治安法官提起申诉,法院裁定后可颁发资质证书。参阅1808年3月12日法令,第二卷第186页。城镇有权制定规章(地方法规),并监督其是否按照这些地方法规的规定进行罚款,但这种规章必须得到郡法院的批准。参阅1786年3月23日法令,第一卷第254页。 [48]在马萨诸塞州,郡的行政官员也常常受邀对城镇行政官员的行为进行评定;但我们在后文将提到,他们的评定属于司法权的范畴,而非一种行政权威。 [49]例如:城镇教育委员会必须每年向州政府秘书长报告学校的管理情况。参阅1827年3月10日法令,第三卷第183页。 [50]行政权与司法权。/ 在所有国家中,执行法律的方法有两种: 行政方法。 司法方法。 行政方法注重原因,而司法方法注重结果。行政方法是直接的,而司法方法是间接的。 例如:一个城镇制定了非法法令。 行政权力会宣布其无效。而司法权力防止其产生任何结果,并保护反对它的人。 如果公共道路上出现障碍物,行政权力会将其移除;司法权力则通过对引起道路堵塞的人进行罚款来间接地达到同一结果。(YTC,CVb,第19至20页) [51]中央集权。城镇自由。 在法国,有两种反对行政部门决定的方式,一种是行政方式,另一种是司法方式。 当一名行政官员发布了违反法律的命令时,你可以申请他的上级改变他的决定。 在同样的情况中,你可以拒绝服从命令,随后由法院判断这名官员是否具有发布这一命令的权力。参阅奥迪隆·巴罗就该问题进行的论述。1834年3月1日的《辩论》。[《辩论杂志》。——编者注](YTC,CVj,第二册,第26至27页) 托克维尔的文件中包含了从相同日期的《辩论杂志》上剪下来的一篇文章,其与1834年2月28日进行的国内法的讨论有关(复制于YTC,CVj,第二册,第27至46页)。在辩论之际,巴罗拥护法国城镇的独立性,反对梯也尔和政府——其赞成由地方长官对镇长进行严格控制。 [52]“在实行选举制度的地方,上级官员没有必要对下级官员进行监督管理。选举处理过失行为;法院处理犯罪行为。要谨慎而仔细地区分什么是司法,什么是行政。严格来说,几乎所有行政都集中于城镇,其仅是要求官员履行其职责的问题。”(YTC,CVb,第6页) [5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个句子非常抽象。”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它非常简明。我不觉得它抽象。”(YTC,CIIIb,第二册,第87页) [54]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认为应该这样叙述:那样通常会使行政官员难以……。没人注定受到伤害,并且我们允许例外存在,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例外;此外,我相信例外的确存在。”(YTC,CIIIb,第二册,第82页) [55]我们将在后文探讨州长究竟是什么;但在此刻,我必须指明州长代表整个州的行政权力。 [56]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我们还没听说过州长这个官职。读者们甚至完全不知道这个浮夸的称谓在一个共和主义国家中意味着什么。当他得知在同一个国家中,检举[代理?——编者注]制度已经无处不在、州长给各个郡任命一定数量的治安法官等等,他的惊愕度会再次猛增。 我知道你将在本书第229页解释州长的职能主要是什么,但在我看来,你在此处提到州长一词无疑会令阅读本段内容的读者感到莫名其妙。我认为你大致应当这样阐述此段内容:每个郡都设有一名行政官员,其被任命为州长。我将在后文阐述他如何获得他的权力以及他的职能是什么。或者更好的方法是在本页底部添加一个注释,或在州长一词后面添加一个注释:郡的行政权力首脑。(YTC,CIIIb,第二册,第82至83页) 注解21并不存在于手稿之中。 [57]参阅《马萨诸塞州宪法》,第二章第一节第九款,第三章第三款。 [58]这种情况很多,此处仅举一例:一个外乡人来到某个城镇,因为感染流行病而病倒。两名治安法官加上行政委员的意见,能够命令郡治安官将他运到其他地方并照顾他。1797年6月22日法令,第一卷第540页。 一般来说,治安法官可以介入一切重要的行政管理活动,并赋予这些活动半司法性质。 [59]我之所以说大多数,是因为某些行政犯罪事实上可以提交普通法院处理。例如:当一个城镇拒绝为它的学校筹集资金或者拒不成立教育委员会,可以对其处以金额相当大的罚款。做出这种罚款判决的是最高法院或者普通法院。参阅1827年2月21日法令,《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三卷第190页。当一个城镇未能预先准备战争物资,也要处以大额罚款。1822年2月21日法令,第二卷第570页。 [60]治安法官可以根据其自身能力(o.)参与城镇和郡的政府工作。城镇生活中最重要的工作,一般需要一名治安法官参与处理。 o.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认为能力一词能够准确表达作者的想法。在选词遣字的时候必须小心谨慎,否则具体表述会因为字词的多重含义而显得不够明确。在我看来,从第189页到第193页,亚历克西没有充分说明治安法官如何参与城镇管理工作。他不得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对于他的大多数读者而言,美国属于某种新兴事物,他们想在他的作品中寻找的是说明而非感想。我必须承认自己这部分内容的知识贫乏,我的好奇心未能得到满足。我羞愧于自己的无知,我恼怒于作者假定我比实际上更见多识广。作者必须复核这部分内容,添加更多详细描述治安法官在地方法庭外实施的行政管理行为的精确细节。大多数读者甚至不了解英国的治安法官是如何工作的。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的确如此。在我看来,此处的能力意味着权属。我认为后者更佳。”(YTC,CIIIb,第二册,第87至88页) [61]在关于郡的事务中,由地方法庭负责处理的,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种: 1. 监狱和法院的建设;2. 编制全郡预算(交由州立法机关投票表决);3. 分配州立法机关表决通过的税收;4. 颁发某些许可书和执照;5. 修建和维护全郡的道路。 [62]当涉及道路问题时,地方法庭在陪审团的帮助下解决其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几乎所有难题。 [63]参阅1786年2月20日法令,第一卷第217页。 [64]有一种使城镇服从的间接方法。比如,法律要求城镇确保道路处于良好状态。如果城镇由于疏忽而没有申请维护道路所需的资金,那么负责管理道路的城镇行政官员有权筹集必要的经费。因为他负责调查损坏道路的原因,并就此向地方法庭提起起诉,所以他当然可以向城镇行使法律赋予他的特权。这样,地方法庭通过向城镇官员施加压力,从而迫使城镇服从。参阅1787年3月5日法令,第一卷第305页。 [65]《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二卷第45页。 [6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寥寥数行中数次提及什么事(Que)、什么人(que)。当想法非常强大的时候,文体却显得非常拖沓,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你在这部分内容中频繁使用‘是(c'est que)’‘还有就是(还有就是)’,你必须坚决不使用它们。在这样一部作品中,简洁明了的句子要比拖沓的句子好得多。比如孟德斯鸠的作品。”(YTC,CIIIb,第109页) [67]例如,如果一个城镇坚持拒不任命估税员,则可由地方法庭负责任命估税员,而按照这种方式选出的官员与民选官员拥有同样的权力。参阅上文已引用的1787年2月20日法令。 [68]在空白处:“≠也许此时此刻应将它们一一列举。 人类的尊严。 合法而非恣意的习惯。 人们自行处理自己的事务。≠” [69]我之所以说“隶属于地方法庭”,是因为普通法院设有一名行政官员负责履行检察官的某些职责。 [70][﹡]<≠美国人非但不想设置这样的行政官员,恰恰相反,他们相当害怕过多的行政权力集中于同一双手中,因此当他们指派某人负责控告行政犯罪的时候,他们几乎从不选择最重要的官员。 当一个城镇拒不向州缴纳税款,就该事实应向地方法庭提起控告的不是该州州长,而是该州财政部长。《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209页。 当一名估税员拒绝履行其职能,应对他提起控告的不是行政委员,而是城镇的司库。《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218页。≠> [71]例如,大陪审团有责任向法院通告道路的恶劣状况。《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308页。[第307至308页。——编者注] [72]例如,郡的司库没有向上级提交财务报告。《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406页。 [73]这种情况很多,此处仅举一例:维护不善的道路使一个人的车辆受损或者使他受到伤害;他有权向地方法庭起诉,要求城镇或郡对道路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309页。[第307至308页。——编者注] [74]在敌人入侵或者发生暴乱的情况下,如果城镇官员疏于为民兵部队提供必要的装备和物资,那么城镇可被处以200至500美元(1 000至2 700[2 500。——编者注]法郎)的罚款。不难想象的是,在这样的情况中,很可能没有人有兴趣或者愿意充当原告。因此,法律补充规定:“任何公民都有权告发类似的罪行,[……。——编者注……]检举人可以分得罚金的一半。”参阅1810年3月6日法令,第二卷第236页。 类似的规定频繁出现在马萨诸塞州的法律之中。 有时,法律不是以这种方式鼓励个人控告公职人员,而是鼓励官员惩罚特定个体的不服从行为。例如,一个居民拒不完成预先分配给他的道路修建工作。道路检查员必须控告他,如果此人的确有罪,那么道路检查员可以分得一半罚金。参阅《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308页。 [75]详见第一部分第十一章“城镇的权限、职责和特权”,第一卷第336至364页。 参阅标题为《宾夕法尼亚州法律选编》的合集中的下述内容:估税员、收税员、治安官、济贫工作监督员、道路管理员。也可参阅《俄亥俄州一般性法令合集》第412页,1824年2月25日法令,其与城镇有关。其次,对不同的城镇官员做出的特殊规定,比如,城镇文书、托管财产管理者、济贫工作监督员、护青员、财产估价员、城镇司库、治安官、道路管理员。 [76]参阅《纽约州章程修订版》第一部分第11章,第一卷第340页;第一部分第12章,第一卷第366页。参阅《俄亥俄州一般性法令合集》,1824年2月25日法令,其涉及郡行政长官,第263页。参阅《宾夕法尼亚州法律选编》中涉及郡税和征税的内容,第170页。 在纽约州,每个城镇选举一名代表,这名代表既参与郡的行政工作又参与城镇的行政工作。 [77]在空白处:“≠咨询路易斯和博蒙是否有必要为这部分内容添加注解。这里可以添加非常详细的注解,也可不添加任何内容。≠” [78]“比如。 “立法机关对中间机构充满羡慕。 “在新英格兰,由治安法官制定郡的预算;随后将预算交由立法机关投票表决。而在纽约州,由郡的代表对税收进行投票表决,但它的权限被限制在非常窄的范围内。”(YTC,CVh,第五册,第13页) [7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你似乎不能断然地告诉我们这些行政官员都是由居民自行选择的,因为你在上文说过治安法官的人选是由州长决定的。”(YTC,CIIIb,第二册,第111页)参阅注解48。 [80][﹡]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根据田纳西州的法律——大概所有弗吉尼亚人都适用这一法律,与郡法院有关的治安法官或行政官员(他们因良好的品行而获得了自己的职位)负责处理全部行政工作。我认为这是不折不扣的英国制度。 [81]甚至在南部各州,郡的行政官员(u.)负责解决行政工作的所有细节问题。参阅《田纳西州法令集》中的“司法制度”“税收”等内容。 u.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如果在有些州中,地方法庭负责行政工作的所有细节,那么作者如此引以为傲的城镇精神又是什么呢?” “从本章末尾处似乎可以看出,某些州已经开始察觉到地方分权过度化的缺点。作者在下一章中应该权衡这方面的内容。”(YTC,CIIIb,第二册,第77页) [82]“没有等级、没有中央集权,是美国行政的特点。因此,相较于法国的城镇,美国的城镇拥有更多的权力和行政官员,但他们都是独立的。”“那些责任人之间的权力分配使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责。最后,当他们集结在一起,它属于司法机构,也就是说,它是合法且远离专制[制度的奴隶]的。”(YTC,CVb,第16页) [83]比如:管理公共教育的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手中。立法机关任命被称为评议员的大学成员;该州的州长和副州长则为评议会的当然成员。(《法令集修订版》,第一卷第456页。)大学的评议员每年视察各个高校,并向立法机关提交年度报告;他们对学校的监督管理并非有名无实,尤其是根据这一原因:为了成为可以买卖和占有财产的法人,学校需要特许状;但这种特许状是立法机关根据评议会的报告颁发的。每年,州将鼓励教育的专门基金的利息分配给各个高校。而负责分配这笔钱的人就是评议员。参阅《法令集修订版》,第15章“公共教育”,第一卷第455页。 每年,公立学校的负责人需要向州主管教育的部门提交关于学校工作的报告,《法令集修订版》,第488页。 [84]当某个人认为学校理事(这些人是城镇官员)的某些行为侵害了他的权益,他可以向小学监管者控诉,而小学监管者的裁定是最终裁定。《法令集修订版》,第一卷第487页。 你在纽约州的法律中随处可以发现与我刚刚引用的例子相似的规定。但总的来说,这种中央集权化尝试作用不大、效果不强。虽然州的最高官员被赋予了监督和管理下属官员的权力,但他们不拥有奖惩下属官员的权力。同一个人不能既负责发号施令又负责惩治违抗行为;因此,他拥有命令权,但他不具备使他人服从的能力。 1830年,一位学校的监管者在其提交给立法机关的年度报告中控诉,几名学校理事尽管提交了报告但没有按照报告的内容行事。他在报告中补充道:“如果再次出现这种疏忽,我将根据法律规定,向拥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他们。” [85]例如,每个郡的地方检察官都有权追索50美元以上的所有罚款,只要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将这一权力授予另一名行政官员。《法令集修订版》,第一部分第,12章,第一卷第383页。 [86]马萨诸塞州也存在行政集权的迹象。例如,城镇的地方教育委员会有权向州政府秘书长提交年度报告。《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367页。 [87]参阅纽约州宪法中的内容。(w.) w. 该宪法被复制于最初的版本的附件之中。 [88]在马萨诸塞州,参议院不具备行政管理职能。 [89]比如在纽约州。(x.) x. 参阅托克维尔与斯宾塞先生的对话。(非字母排序的笔记本1;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68页) [90]行政权的划分,立法权的集中。美国的原则(重要)。立法机构通常任命特别代理人执行它的意志。因此,权力甚至不是法律的常规执行人或必要执行人。 州长的否决权并非民主所面对的障碍,州长完全来源于他的否决权。只有法官才是真正的障碍。 不仅仅是权力被划分于众多人手中,权力的行使权也由多人掌控。州长不能在任命官员的同时对其进行管理。微妙而可疑的。 参议院机构成为民主的障碍由来已久:它们[原文如此]并不受到无法连选连任的恐惧所带来的直接影响。(YTC,CVb,第15至16页) [91]我们必须牢记的是托克维尔是负责起草1848年宪法的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在那里,他坚持将立法权划分为两大分支。但这个想法最终石沉大海。在托克维尔撰写的《回忆》(OC,XII,第148至187页)中,他提供了一些关于它的细节。博蒙为委员会工作期间所记录的笔记提供了一些关于此事的有趣的、此前从未公开披露过的细节(YTC,DIVk)。下文为博蒙记录的内容,他用简明扼要的方式描述了托克维尔向马拉斯特提出的关于创建单一议院的提案所给出的回答(1848年5月25日): 托克维尔。——认识无法设立两种议院的原因。在这样的思想状态下,仅在这种环境中坚持这样一种本质上不大好的制度几乎是危险的行为。 ——但是,有必要证明两议院制度是唯一使共和政体可行的制度。 ——历史! ——美国。美国的宪法必须被搁置一旁,而采用与我们有着相同的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的30种美国民主宪法。 ——现在,在这30个州中,关于两议院的问题已经成为既成事实和无可辩驳的真理。 ——这难道不是一种英国的历史传统么? ——不。他们打破了英国的传统,而不是跟随它。国会最初仅设有一个议院。马萨诸塞州和宾夕法尼亚州采用了同样的方式(宾夕法尼亚州将该制度实行了13年);在13年之后,宾夕法尼亚州改变了单一议院制度并采用了两议院制度。 ——那么在法国,是什么原因使舆论如此敌视单一议院制度? ——这是一种误解。到现在为止,欧洲的两议院制度是对两种不同的群组,即贵族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给出的特异性表达;由它得出的结论是,两议院的建立符合一种贵族主义原则。如果这是一个关于如何尽可能少地将贵族主义元素引入政府之中的问题,那么这个自然结论就是正确的。 ——但是,两议院的存在本身不就是一种具备贵族主义特性的事实么? ——怎会如此!美国的两议院制度与贵族主义毫无关联!那它到底是什么呢?这两种议院大致上是由同样的选民在同一时间在同样的环境中通过选举产生的。 ——反对意见认为,如果第二个议院无法与民主主义抗衡,它还能发挥什么作用呢?那么,它就是多余的。 ——不。 ——即使从逻辑上讲,它可以持续下去。什么比国家全能说更合乎逻辑;而什么比国家主权拥有一个或者两个代表更与逻辑相悖。 ——现在,从逻辑上分析两议院发挥了什么作用? 三大重要作用。 1. 在法国,有必要赋予行政权力以强大的力量。但是,某些相当重要的事项不能完全由行政权力在不受任何日常控制的情况下进行。在美国,参议院在某些行动中协助总统,准确地说是参议院在控制总统,某些协议是高级官员共同做出的选择。足够细化的机构才能够与行政权力和强权相互配合,因为它来自人民。事实上,在行政法院的参与下,这是可以做到的。 2. 驾驭民主的推动力。在这种一个人和一个单一制议院永远存在正面交锋的情况中,行政权力所面对的危险以及难以维持的局面,两大意志之间的直接冲突永远存在。——远离冲突的唯一途径是这个人向议院让步。随后,争斗将不复存在。 3. 民主政治最大的弊端是立法过度化、程序暴力化、行动迅速化。虽然两议院制度的有利条件无法阻止激烈的革命,但它能够阻碍最终导致革命的糟糕政府的形成。 ——什么样的手段能够打击这个单一机构所固有的恶习呢?那就是将单一机构划分为两个部分。 ——然而,来自同一群组的两个议院能够拥有不同的思想。 ——当一个国家拥有两个议院,两个或三个人想在国家中占据主导地位是非常困难的。而当一个国家仅有一个议院,这是非常容易实现的。 ——从两个不同方面思考同一个问题的效用。但是,只有当一个国家设有两个议院的时候,其才能够拥有两种不同的思考方式。两种解读并不意味着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它就像是向做出判断之人重新提交同一问题,而这些人只会重复自己的判断。(YTC,DIVk) 博蒙的报告包含了无数关于美国宪法的笔记,其证明了美国立宪史在1848年的宪法委员会讨论期间发挥了重要作用。 [92][*]参阅《马萨诸塞州宪法》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1章。 [93]在实践中,并非总是由州长执行立法机构通过的议案;通常情况下,在立法机关投票表决一项议案的同时,它便任命特别代理监督其执行。 [94]在几个州中,治安法官并非由州长任命的。 [95]手稿是这样描述的:“……他才能够尽可能不被他来自的机构所束缚。”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这个句子完全令人感到莫名其妙。为什么?你所说的‘他来自的机构’是什么意思?他来自什么机构?以及在他担任州长的仅仅两年之中,他如何才能尽可能不被他来自的机构所束缚?我再说一遍,我完全不明白这个段落所阐述的内容。”(YTC,CIIIb,第二册,第112页) [96]在手稿中的第一章末尾处,有一个写有下列标题的封面: 总统在公共事务的处理方面产生的真正影响[在空白处:对外交事务产生了真正影响和习惯性影响,几乎对国内事务产生了彻底的个人影响。/研究这种影响是如何产生的。];在其中,发现了以下关于州长的片段: [开篇处已丢失。]在这两项职责中,第一项以清晰且明确的方式制定出来。 第二项在本质上依赖于其产生的环境。 在大多数国家中,相同的人或者至少是相同的权威人士负责履行这两项职责。他自行处理它或者通过他任命的代理人处理它,而当秩序被某些剧烈的动荡或者某些无法预见的事实所扰乱的时候,他仍然暂时代替消失的国家意志负责根除恶行。 在美国,事实很少如此,州长只是偶尔负责法律的和平执行。最重要的是,他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一种综合性方式监督社会的状态、用他的建议启发立法机构以及满足该州的意外需求。 [在空白处:在某种程度上,州长凭借他的否决权参与本州的立法活动。]行政议会拥有的行政权力。 在法国,它仍然由同一人负责。 始于高度集中的权力。 在有些国家中,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是统一的。 在有些国家中,立法权与另两种权力是相互分离的。 还有其他情形。 因此,州长并不负责利用他的权威监督城镇是否如实地、按期地履行它们的职责。如果立法机关命令开凿一条运河或是开辟一条道路,通常也不是由州长负责监督这些项目的实施。立法机关在投票表决一项议案的同时,便任命特别代理监督其执行。 但是如果出现了不可预知的危险、如果敌人出现、如果武装起义爆发,那么州长真正代表该州的行政权力。他负责命令并指挥警察部队。 在我方才列举的意外情形中,将权力集中于一个人身上是社会得以存在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条件;因此,在美国的一个州中,州长是武装力量的唯一的、绝对的领导人。 但对于日常的法律的和平执行而言,权力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程度的分歧,而这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在空白处:只有它不是司法力量补充行政力量。它是行政力量对司法力量进行补充;现在,自由不必再畏惧于司法力量。/ 权力集中化与行政等级是两个同义词,因为只要行政等级存在,你必然会发现权力不断走向集中。 权力集中化并非绝对必要的。 我开始相信绝对是由司法权力负责管理。因此,在美国,你迂回曲折地抵达了行政权力与司法权力的结合处。]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部分主题,我将国家不得不面对的最强大的个体作为研究对象,即城镇,我咨询并了解到城镇如何遵守法律规定。 在这里,重新阅读我所做的关于城镇的笔记。 [97]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写给他的弟弟亚历克西的信。 圣日耳曼,[1834年。——编者注]6月15日。/ 我亲爱的朋友,我非常用心地阅读并检查了你所撰写的章节;我将我就该章内容所做的备注和评价,连同我针对父亲发表的评价而添加的一些意见,一起寄给了你。你所说的关于中央集权的一切内容都是非常显著且经过充分考虑的,但这一章,这本厚厚的文件夹中的最后一个章节,将会成为我严厉抨击的目标。 你的这部作品的总体风格是严肃的、公正的、哲学的。你用一种过于崇高的措辞将你在那里所看到的一切描述出来,而忽视于揭露真实的情感。我们猜测你的观点、你的感受,但你有必要让读者自行得出结论:你仅需积聚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引导出你想要得到的结论,从而必然将读者引导至那里;那才是一部缜密有理的作品应当实现的目标。作者应该隐藏于幕布之后并乐于说服读者,而非坚称:对我来说,这就是我根据上述所有内容得出的结论。这种个人观点不会增加推理的力量,而会对其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害,这种鼓舞人心的完美的公正性将不再出现于作者的作品中。因此,我觉得在这最后一章中,你显得过于喧宾夺主:你以个人观点为武器参加竞赛;你将你的原则应用于法国;你进入政界;你呈现给读者的不再是用心研究事实和机构而得出的合乎逻辑的、清晰的、深远的推理,而是你对这些事实、这些机构、它们的影响以及它们的应用所持有的个人观点。当你做出判断时,你必须允许读者做出自己的判断,你必须将所有的论据放置在他面前。他的理智将解决剩下的问题,如果你做到了这一点,本书就是很好的作品。 经过仔细考虑,你的这部作品不能包含1834年这一时期,甚至不能包含法国的风格色彩:为了造福于子孙后代,它必须摆脱时间和地点的影响。 总而言之,当你删掉所有揭示论战的内容,以及当你满足于自己所阐述的中央集权或者确切地说是地方分权在美国究竟是什么:它的影响、它的作用、它造成的结果是什么,而非解释中央集权曾是什么、仍是什么,以及它曾经及现在对法国产生了什么影响,那么我相信这一章的内容将会非常强大。当然,这是一个伟大而有趣的问题——当你走上讲台享受他人钦佩的目光,但你的作品引发了这些问题,却无须与任何人争辩,那么为什么要因为这一章而破例呢? 请权衡这些因素。 再见了,我亲爱的朋友。全身心地拥抱你。为我们拥抱妈妈。亚历山大和孩子们一切安好。(YTC,CIIIb,第二册,第63至65页) [98]“调用人员及分配资金的权力,总体上就是政府集权。”(YTC,CVb,第12页) 1848年5月31日,在宪法委员会召开会议期间,博蒙因而总结了托克维尔提出的有利于政府集权的干预措施: 托克维尔,无法从集权的构成物和一般原则上触及它。——正是集权拯救了法国。集权是赋予各州的权力,是其处理里里外外所有涉及普遍利益和各州利益的大小事宜的职责。州必须完成国家中所有与它密切相关的事宜,无论是在部门中还是在城镇中。 州不得干预仅涉及地方利益的事宜。(YTC,DIVk) [99]“行政集权无法在一个国家中创造力量,其只能导致专制。”(YTC,CVb,第25页) [100]异文:“<≠第一种集权是将巨大的社会性权力集中于同一个地方或同一双手中,我将其称为政府集权。这种权力能够制定一般性法律并迫使人们服从。其指导州的外交事务并采取成功的处理方法。 第二种集权是将规范社会日常事务、控制州的各个部分处理特殊事务、负责处理它们的日常细节的权力集中于同一双手中或者同一个地方,我将其称为行政集权。≠>” [101]“在法国,行政权力被置于中心位置,不是因为它在那里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也许恰恰相反,而是为了增加与之不同的政治权力。”(YTC,CVb,第10页) [102]在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应其儿子的要求草拟的关于法国行政的文章中,他谈及下述内容: 在一切事物按照1814年宪章建立起来的国家中,国王是无处不在的。为了团结个人对抗共同的危险,他能够支配个人的意志。他的行为作用于行政部门的各个部分。没有了他,行政部门什么也做不了,行政部门不能违抗他的命令。我们仍然不知道自1830年以来发生的显著变化将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将选举原则引入所有议会的组织构造不会激发地方机构的难以抑制的独立主张?而将同一原则应用于国民警卫队的官员任命不会损害这一维护公共安全的武装部队的绝对服从性?自称为保皇主义者的报刊要求重建旧的省份并坚持创立负责指导地方事务的省级议会。这些议会往往有可能增加自身的权力,而法国很快会成为一个巨大的联盟,最脆弱的政府将被紧凑的君主政体围绕在中央。(YTC,CIIIe,第38至39页) 在称赞了集权对法国城镇的问责制产生的影响之后,他补充道: 国王的指导是非常杰出的,因为它能够防止推行计划不周的事业、防止无用或者多余的支出以及资金的浪费。但人们不禁要问,它是否尚未走向极端,或者更确切地说它是否尚未被太多的繁文缛节所束缚。似乎一部分事务必须提交至内政部,并由省级政府做出决定。(同上,第40页) 而在下文中: 根据上文的内容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集权在上级权威和下级权威之间的关系上变得有点儿过于广泛,它会变得难以承受,更重要的是,当它对部分从行政上进行讨论和管理的私人利益造成影响的时候。综上所述,保持对涉及行政开支的事务进行指导是非常有用的…… 皇室对城镇事务的干涉应当局限于授权其进行销售、收购、交换和借款。还有,小额贷款可由地方长官予以授权。(同上,第41至42页) 我们很难确定托克维尔的父亲的报告、沙布罗尔和布洛斯维尔的来信、托克维尔与斯帕克斯的交谈与通信对托克维尔提出的关于集权的观点产生了哪些准确的影响。如果所有这些资料能够帮助他理清几个要点,那么似乎他的关于集权的观点至少在他最初开启美国之旅的时候就已然成形。 在托克维尔于1831年6月3日(在其寻求帮助的4个月前)写给父亲的一封信中,他已提到集权:“集权的所有好的方面似乎就像所有坏的方面那样都是未知的;似乎没有中心思想控制这一机制的运行。”(OCB,VII,第21页)同一主题再次出现在他于次月写给父亲的信件中: 此外,这里的州政府几乎不值一提。它仅在处理涉及州的事务的时候才作为一个整体,地方自行处理自己的事务。那就是他们如何让共和政体在美国可行的方法。无论在何处,个人野心能够找到小的活动中心,而其实施的行动不会给州造成危害。我想如果波旁王朝从一开始就尝试一点一点地重视地方机构,而不是畏惧于城镇组织,那么他们在与反对他们的群情激愤作斗争的时候就不会遇到这么多的困难。(奥尔巴尼,1831年7月4日,YTC,BIa2) 在1831年6月29日,即在与斯帕克斯碰面的两个月前,他在写给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信中提到了几乎相同的内容(《与凯尔戈莱的通信》,OC,XIII,第一册,第233至234页)。参阅乔治·W. 皮尔森撰写的《托克维尔和博蒙的美国之行》,第363页;以及詹姆斯·T. 施莱费尔撰写的《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创作》,第122至123页。也可参阅第150页的注解q。 托克维尔在他的关于阿尔及利亚的报告中再次提到这一主题(《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特别是第331至338页)。在该报告中,他谴责行政集权的过度化和政治集权的缺乏。阿尔及利亚开启了托克维尔的政治创造潜力,他设想利用这一理论工具再对美国进行研究。托克维尔不止一次在法属非洲遇到那些与最初的美国殖民地完全类似的情形。其对议会的干预具有一种特定的、易于察觉的美国特色。他与凯尔戈莱提出的在阿尔及利亚购买土地的项目证明他对殖民地感兴趣,尽管这一项目最终并未落实。 参阅报告和议会的干预措施,发表于1847年5月24日、5月25日、6月1日、6月9日、6月10日、6月11日和6月12日的《环球箴言报》(转载于OCB,IX,第423至512页,以及《政治著作与谈话》,OC,III,第一册,第308至409页)。他的旅行笔记和其他关于阿尔及利亚的作品也含有很多涉及集权和其他与美国有关的主题的内容。也可参阅第二卷第1 210页的注解f。 [103]在手稿中:“……缩减公民的数量……”。 [104]在手稿中:“……对一个人的伟大产生极大帮助,却无法对一个民族的伟大有所帮助。” 古斯塔夫·德·博蒙: 错误的观点。此处涉及的行政集权所产生的影响既能够对一个人的伟大产生极大帮助,也能对一个国家的伟大有所帮助,因为这里的“伟大”取决于一场伟大的战争,而战争可能因为行政集权的消失而消失。行政集权仅仅是持久的伟大所面对的障碍物。由于我不知道作者是否同意这一观点,我也不知道作者会采纳哪种观点,我不会将这两种观点收录于我的作品之中。(YTC,CIIIb,第二册,第76页) [105]同样的观点出现在博蒙的作品《爱尔兰》中,第二卷,第157至159页。 [106]在空白处:“≠也许这些无关紧要的内容可被删除。≠” [107]“≠说实话,在法国,各个省从未管理过自身;其往往是一个人通过行使他的权力来直接或间接地管理社会的所有事务。不过,其管理范围是有限的: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仅将范围扩大。≠” [108]在空白处:“<(再次检查关于集权的这部分内容,也许可将它缩短。博蒙的建议。)>” [109]在手稿中:“站在它的旁边并受它控制的是行政权力——强制力的绝对领导人,他们迫使少数人服从。” [110]在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一封信中,托克维尔解释道: 所有的办事处,就像所有登记处那样,都是对我们开放的,但至于政府,我们仍在寻找它。立法机关管理一切涉及普遍利益的事务,行政当局则处理其余事务。 这种安排的优点是使各个地区乐于积极地处理自己的事务并极大地满足了政治活动的需求。但在我看来,这种安排的缺点似乎在美国也剥夺了任何类型的行政一致性,使采取一般性措施变得不可能,并给所有有用的组织机构带来一种你无法想象的不稳定性。 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够在关于监狱的制度中注意到缺乏集权所造成的影响:没有什么是固定不变的,缺乏一定的纪律;人们可以替代彼此;制度不稳定;由于将一切控制在一个共同方向的中央权威不存在,管理方法随着管理人员的改变而改变。 美国人必须感谢上天,直到现在,他们处于这样一种状态——他们不需要常备军队、不需要警察当局、不需要巧妙而持久的外交政策。如果美国人对这三方面有需求,那么即便没有先知你也能够预测他们将失去越来越多的自由或集中权力。(奥本,1831年7月16日,YTC,BIa2) [111][*]马萨诸塞州和宾夕法尼亚州已经出资创建常务军事机构以压制或者预防暴动。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115页。[第28期。——编者注] [112]手稿中的异文:“……但是因为中央权力经常易手并且从属于人民的权力,而这种权力在本质上就是极易发生改变的,出于这个原因,它不能长期控制社会。”(YTC,CVb,第一页) [113]在第一个版本中,粘贴于此处的纸片上写着:“(行政权聚集在他们手中。而且,这是彻底的民主政府所拥有的一个固有的弱点。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213页。)”[第48期。——编者注] [114]在空白处: ≠当一个国家宣布放弃中央集权,它会意识到建设行政法庭的必要性:现在,我怀着一种恐惧的心情承认我发现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集中于同一人手中。在所有暴政之中,最糟糕的莫过于以合法形式掩盖自身的暴政。在我看来,行政法庭一旦屈从,其将成为专制的最令人感到害怕的一种工具。≠ 这不禁令人回想起孟德斯鸠说过的话:“没有什么比披着法律与正义的外衣的暴政更加残酷;可以这么说,你不幸地淹死于它们所存在的木板之上。”《罗马盛衰原因论》,《全集》(巴黎:佩兰出版社,1951年)第二卷第14章第144页。也可参阅第四卷第1 228页的注解o。 [115]我认为代表州的权威机构即使不亲自进行行政管理,也不应该放弃监督地方行政的权利。比如说,假设在每一个郡中安排一名州的政府官员担任固定职务,授予其审理该郡以及其管辖的各个城镇中发生的犯罪案件的司法权。在这种情况下,如不侵犯地方的独立性,就能建立更统一的制度吗?现在,美国并不存在这样的官员。没有任何高于郡法院的司法机构,而且这些法院仅在受理必须予以惩治的行政犯罪的时候才临时开庭。 [116]在我看来,中国似乎是以高度集权的行政为那些服从于它的人民提供社会福祉的最佳代表。一些旅行家告诉我中国人拥有安宁而无幸福,拥有产业而无进步,拥有稳定而无冲劲,拥有严格制度而无公共道德。在中国,社会总是运行良好,但其无法运行得更好。我认为,当中国对欧洲人开放,欧洲人将会在那里找到世界上存在的最完美的行政集权模式。 [117]在手稿的一侧:“≠路易斯建议把这段内容放在别处,但应当放在哪儿呢?≠” [118]在空白处:“≠社会(秩序)(的一些小细节)通常被忽略,但简而言之,它们在社会中对人们来说是必要的保证,不管是在美国还是在其他地方。≠” [119]一位有才华的作者在比较了美国的财政和法国的财政之后,证明智慧永远无法取代具体的事实知识,有理地指责美国城镇预算中存在的混乱。此外,在举例说明法国的一个省的预算编制之后,他补充道:“幸亏中央集权——一位伟人的令人赞美的创造,王国各地的地方预算,从小小的城镇预算到大城市的预算,才能够有章可循、有理有据。”(w.)当然,我也欣赏这一成果;但我发现大部分拥有完美财政制度的法国城镇,对其真正的利益一无所知并处于一种令人难以容忍的麻木状态,以致那里的社会似乎更像是在生长而不是在生活;另外,我注意到在同样的美国城镇中,其预算虽未按照井然有序的章程或者统一的计划进行编制,但它的居民是开明的、积极的、有进取心的;我在那里注视的是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这一景象令我感到吃惊;因为在我看来,一个好的政府的主要目的在于为人民创造福祉,而不在于罔顾人民的疾苦而建立一定的秩序。因此我猜想是否可以把美国的城镇繁荣而财政混乱、法国的城镇穷困而预算制度完美的原因都归结为我所说的这个道理呢?无论如何,我不相信我所发现的善里面间杂着如此多的恶,我很容易相信恶能够被如此多的善所抵消。 w. 塞巴斯蒂安·L. 索尔尼尔,“美国财政新评论——对拉法叶侯爵发表的文章做出的回应”,《英国杂志》,1831年10月8日,第195至260页。关于这篇文章以及关于美国财政的内容,可参阅第345至350页的注解j。 [120]“共和国政府那令人钦佩的效用不是呈现出一个民族的行政的规律性、系统秩序,而是呈现出一幅生活画卷。自由可能无法像智能专制主义那样让国家的每一个机构都同样达到完美,但是它能够比智能专制主义创造更多产物。”(口袋笔记本3;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84页) [121]其中一份草稿的原始版本是这样描述的: 然而,有些生活在专制制度之下的人民也拥有强烈的民族情绪,你发现他们为了拯救一个他们不拥有任何利益也不享有任何权利的国家而做出了巨大的牺牲。 但在深入考察之后,你会发现;对他们来说,往往是宗教取代了爱国主义精神。 对他们来说,国家的存续、荣耀或者繁荣是一种宗教教义。而保卫他们的国家就等同于保卫他们所居住的这座圣城。 土耳其人从不参与处理社会事务。然而,只要他们认为苏丹的征服就是穆罕默德的宗教的胜利,他们就能够完成一些艰巨的任务。现在,这个宗教正在消失,他们仅存的只有专制,而他们也在衰败之中。 俄国人,甚至对其所占领的国土都不大感兴趣,是欧洲大陆上最勇猛的战士之一;为了摧毁敌人,他们能够毁坏自己的房屋和田地。但他捍卫的是他的神圣帝国,而当他为了他的国家而死,天堂之门为他而开,他得到了应得的奖励。 当专制政府指导的人民被宗教热情所转化时,专制政府会变得更强大。其团结的力量,非但不会损害社会力量,反而能够引导社会力量;处于这种状态之下的国家拥有自由国家的力量,却不拥有自由带来的不利因素。所有力量结合在一起,并朝着同一个方向奋进。它们的影响几乎是不可抗拒的……随后,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政府越强硬、越压迫,其就越能够完成更多伟大的事务;国家越不幸,它就越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来保护其尚未占有的领土;这些人越不执着于生活,他们反而越能更好地守护它。在这个世界上,不是宗教人士以这种方式行事,他们越悲惨就越容易死亡…… 孟德斯鸠认为专制制度拥有一种持久的力量,他赋予专制制度一种其不配拥有的荣誉。专制是一种在本质上就非常糟糕的东西,仅凭自身,它既不能创造任何东西也不能维续任何东西。它的威吓力仅能在短时间内发挥作用。 在仔细观察之后,你会发现使专制政府存续并发挥作用的是宗教,而不是威吓力;宗教是它们所利用的力量的原则,但并不存在于它们之中。当一个仍被奴役的国家不再具备宗教特性,就没有任何人类手段能够将它长期束缚在一起。 总而言之,我深信除了意志的自由联合之外,不存在持久的力量。因此,要运用这股力量保护社会,人类必须对这个世界或者对彼此感兴趣。(YTC,CVe,第55至57页) 托克维尔认为杰出的社会习性和知识习惯胜过法律,因此,他不可避免地认为孟德斯鸠提出的关于专制的观点是以大量的法律规范为基础的。作者似乎更关注孟德斯鸠设想的问题,而非孟德斯鸠就这些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虽然如此,这并没有降低作者所撰写的《论法的精神》的影响力。但是,凯尔戈莱否认孟德斯鸠对他的朋友在体裁上造成的影响(“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文学作品研究”,《通信者52》(1861年):第758至759页):“我不会肯定地说托克维尔在他的文学生涯中从未遵循孟德斯鸠的写作模式。但它仅是一种比较次要的方式,未对他造成太过持久、太过有效的影响。”另外,凯尔戈莱承认帕斯卡尔、伏尔泰和拉·布吕耶尔对托克维尔造成的影响。关于孟德斯鸠的影响,参阅梅尔文·里希特的《现代性和其对自由造成的独特威胁:孟德斯鸠与托克维尔对非法统治的新形式的观点》,迈克尔·黑雷特与尤塔·霍夫肯编辑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民主政策》,巴登-巴登:诺莫斯,1981年,第362至398页) [122]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路易十四、彼得大帝、弗雷德里克、波拿巴怎么没有赋予他们的国家以强大的力量?而对于他们而言,什么成为意志的自由联合?”(YTC,CIIIb,第二册,第113页) [123]这个例子是哈佛大学校长昆西先生在1831年9月20日提供给托克维尔的。(非按字母排列的笔记本1和笔记本2;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89至90页) [124]一旦一个人形成了服从外国霸权和专制意志的习惯,他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会受到这种习惯的影响,特别是那些与人心最密切相关的行为,你又如何能够指望他在常规行为中对伟大的政治自由和政治独立拥有真正的需求呢? 城镇机构不仅教会人们利用伟大的政治自由的方式,而且使人们对自由拥有真正的需求。如若没有城镇机构,人们对政治自由的渴望就像是儿童的欲望或者年轻人的急性子那样,在遇到第一个障碍的时候就被消磨殆尽并恢复平静。(YTC,CVh,第一册,第1至2页;几乎完全一样的内容出现在YTC,CVe,第61页。) [125]在空白处:“≠那就是说,你想创建一个没有公民的城市,创建一个所有属民[v:仆人]都服从于同一名官员的共和国[v:并将一名官员的仆人转变为共和主义者][v:并将自由主义精神置于束缚之中]。≠”关于公民权为参与行政的基本要求的观点,可参阅多里斯·S. 戈尔茨坦撰写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提出的公民权概念。”(《美国哲学协会会刊108》,第一号(1964年):第39至53页) [126]“咨询弗耶先生是否有这样一本书,其能够提供关于1789年法国宪法的基本思想。”(YTC,CVb,第33页)弗耶是皇家图书馆的图书管理员。参见第四卷第1 110至1 113页的注解v。 [127]关于集权。/ 当你谈及集权的时候,你的内心深处会不断挣扎,因为你还没有弄清楚我在上文提到的政府集权和行政集权之间存在的区别。 你选择指责或赞美,却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 还有人将一切由最高法院做出裁决的现行制度的建立作为集权的一大优势。他们引用旧制度中的(法国大革命前的)最高法院作为证明地方分权制度造成的危害的证据之一。 他们没有发现最高法院制度是一种严重的权力滥用,而不是地方分权制度引发的自然结果。如果世界上存在一种东西是一个国家所必需的,那么它必定是统一的法律。为了让法律统一,需要两样东西:1. 法律是由同一个权威机构制定的,2. 法律是由同一个权威机构解释的。为了解释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再次制定它。那就是所有美国共和州是如何理解法律的规定的。 在司法系统中,17个独立自主的法院能够在同一时间、就同样的问题、以17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对同样的法律进行解释,而这是一种政治畸态。(1)对于一个拥有这种四分五裂的司法系统而其本身尚未分裂的国家来说,所有真正的国家权力必定由司法机关以外的权威机关掌控。这就是法国所发生的一切——在那里,所有在本质上涉及政治并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的事宜,国王都能够轻易地使自己的意志凌驾于法院之上。在那里,他仅使不涉及公共事务的整体进程的次要事务处于无政府状态。那是必要的治疗方法,但它几乎和病症一样糟糕。法律的解释,不是由中央司法权力机构做出的,而是由(无法辨认的词语)议会[v:权力]做出的。旧政权统治之下的法国,已经相对过于集中于几个目标,但显然在法律上不够集中。而当地方分权制度的强硬支持者站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是错误的。他们拥护的正是他们最初就应当舍弃的东西。 在法国,造成我们最大的不幸的是,有很多出色的原则是我们从不知道、从未察觉到的,我们只知道它们的夸张后果。这多么奇怪啊!我们屡次经历这一事件的滥用,却不知道这一事件本身是什么。(2)地方分权制度就是其一。且不说我们欧洲大陆的情况——其往往让我们愈发强烈地感觉到权力集中的必要性,地方分权制度在我们看来与主权的基本权利划分从来没有太大的区别。也就是说,对我们而言地方分权制度是压迫和无政府状态的象征。现在,我们对这一制度仍然不甚了解;地方分权一词在我们心中仅仅意味着众多小的主权所有者,利用主权加以评判,执行法律,大发其财。对我们来说,把这种权力以这种方式进行划分并分置于那些好胜的、高傲的、排外的贵族主义人士之外是非常困难的。相反的,在所有欧洲国家之中,英国是唯一拥有好运气的国家,从一开始,它的部分中央权力已在很大程度上完成建立。在那个国家中,地方分权制度所控制的权力被限制在必要的范围之类,其仅仅唤醒了关于秩序、繁荣和荣耀的思想。长期以来,地方分权制度增强了英国的实力。在王权因不够成熟而无法控制一切的时代,英国已经拥有强大而专制的国王。国王创造了政府集权,道德观念和社会状态、行政分权。 此外,我们千万不能误解这一点。是民主政府以最快的速度达到了行政集权而失去了它的政治自由。贵族政体挣扎了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因为以这种方式组建的社会机体的各个部分都拥有较大的抵抗力。 1. 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其在这一方面比法国的绝对君主制更为集中。 2. 因此在法国,当国王干预司法行政,政府集权的滥用会被指出;相反的,当法院的恣意妄为导致司法混乱,所有人都能察觉到行政分权的滥用。但是,没有人能够精确地感知政府集权和行政集权之间的界限。(YTC,CVe,第57至60页,以及BIIb,第6至8页) [128]手稿内容显示,托克维尔曾考虑是否有可能在此处放置一个名为城镇机构的优点的章节。 [129]在手稿的一侧:“≠贵族主义者与民主主义者,保皇主义者与共和主义者。≠” 第六章[1] 美国的司法权以及它对政治社会产生的作用[2] 英裔美国人保留了其他国家在司法权上独有的特征。——然而,他们使司法权转变成为强大的政治权力。——如何转变的。——英裔美国人的司法制度在哪些方面与其他国家有所不同。——为什么美国法官有权宣布法律违宪。——美国法官如何行使这一权力。——立法者为了防止这种权力的滥用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我一直考虑专门用一章来探讨美国的司法权。 它的政治重要性如此之大,以至于对我来说似乎有必要着重说明,以免其因一笔带过而被读者忽略。 除了美国之外,其他地方也有联邦组织;我们不仅仅在新大陆的海岸上看见了共和政体的存在,代议制已被几个欧洲国家采用;但我认为,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这样建立司法权。[3] [≠美国人建立司法权是为了用其抵消立法权的作用,并将其作为立法权的屏障。他们让司法权成为初级政治权力。≠] 对于一名外国人而言,在美国最难理解的是司法组织。可以说,他知晓的政治事件没有一个不求助于法官的权威;因而,他自然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官在美国是最强大的政治权力之一。随后,当他继续审视法院的组织时,他一眼就能够发现的只有司法属性和习惯。在他眼里,法官似乎只是偶然参与公共事务,但这种偶然性却天天出现。 当巴黎的最高法院提出抗议并拒绝注册法令的时候,当它本身传唤一名被控渎职的官员时,人们可以识别出这是司法权发挥的政治作用。但在美国,人们看不到类似的事情。[美国的法官从不卷入与严格意义上的政治权力的直接冲突之中。] 美国人仍然保留了司法权的一切被人们所公认的特征。他们将司法权严格限定在约定俗成的范围之内。 在各个国家中,司法权的第一个特征是作为案件的裁判者。要使法院发挥作用,就得有案件。要做出裁判,就得有诉讼程序。只要是没有依法提出诉讼的案件,司法权就没有必要参与其中。司法权已然存在,但它可能没有领会法律的深意。当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指责与案件有关的法律的时候,他扩大了他的职权范围,但他没有逾越这个范围,因为他为了能够审理案件,必定会对法律做出一定的判断。如果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之外对法律进行恣意评价,那他完全逾越了他的职权并侵犯了立法权。 司法权的第二个特征是其仅对涉及特例的案件做出审判,而不能对涉及一般性原则的案件做出审判。当法官就一个特殊问题进行审判的时候,由于他坚信某一原则的所有推论都站不住脚,所以该原则变得无用。当他以这种方式对一般性原则进行破坏的时候,他并没有逾越应有的职权范围。但是,当法官直接抨击一般性原则或者没有待审的特殊案件而破坏一般性原则的时候,他就逾越了所有国家都同意法官享有的职权范围;他成为比一般行政官员更重要,或许更能发挥具体作用的官员,但他因此不再是司法权的代表。 司法权的第三个特征是只有它被要求的时候,或者用法律的术语来说,只有它被告知的时候,它才采取行动。这个特征不如前两个特征普遍。然而我认为,尽管存在一些例外,这个特征仍然可以被视为最重要的特征。从司法权的性质来说,它是被动的;要想启动它,就得推动它。有人向它告发一个犯罪行为,它就会惩罚这种罪行;有人请求它纠正一个非法行为,它就加以纠正;有人向它提交一项法案,它就予以解释。但是它不能自行追捕罪犯、搜寻非法行为、审查事实。如果它主动出击,以法律的检查员自居,那么它就违背了司法权的被动性。 [有两件事情不能混为一谈。同一个人能够被赋予行政权和司法权,其没有因此就将行政权与司法权相混合。人们能够在混乱的行为之中清楚地分辨它们。当巴黎的最高法院发布决定、登记法令以及制定关于公共秩序的规章条例,它仅构成了单一的机构;但在这个机构之中,三种不同的权力是很容易被区分开来的。] 美国人保留了司法权的这三种显著的特征。只有在有人提起诉讼的时候,美国的法官才能对案件进行审判。除了特定案件之外,他不能行使司法权;并且他总是要在有人提起起诉之后才能采取行动。 因此,美国的法官与其他国家的司法官员完全一样。然而,他被赋予了巨大的政治权力[而后者并不拥有这种权力。他的权力形成了立法机关的侵占者最难以克服的障碍]。 那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既然他们的权力范围和行为手段与其他国家的法官大致相同,那么为什么他们拥有其他国家的法官所不享有的权力呢? 其原因在于这个简单的事实:美国人认为法官有权力做出判决是基于宪法,而不是基于法律。也就是说,美国人允许法官不运用那些在他们看来违反宪法的法律。 我知道其他国家的法院也时常要求获得类似的权力,但那些国家从未将这种权力赋予它们。在美国,所有权力机构都承认法官的这项权力;没有一个政党,甚至没有一个人,对这项权力提出异议。我们能够在美国宪法的根本原则中找到关于这种安排的解释。 在法国,宪法是或者被认为是不可以修改的。[4]任何权力机构都不得对宪法做任何修改,这是公认的理论。[5] 在英国,国会被认为有权修改宪法。因此,在英国,宪法是可以不断修改的,或者可以说宪法根本就不存在。国会既是立法机构,又是立宪机构。 在美国,政治理论相对比较简单、比较合理。 美国的宪法并不像在法国那样被认为是不可修改的,它也不像在英国那样能够被普通的社会权威机构修改。它是一部与众不同的法典,代表全体人民的意志,既约束立法者也约束普通公民;但是,按照规定的程序,在预先规定的条件下,它能够根据人民的意志加以修改。 因此在美国,宪法能够改动;但只要它存在,它就是所有权力的源泉。只有它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容易发现的是,这些差异必定会影响我所引用的三个国家的司法机关的地位和权力。 如果在法国,法院可以基于法律违宪的理由而不服从法律,那么宪法制定权实际上落入了法院的手中,因为只有它们有权对谁都无权更改的宪法进行解释。因此,它们将替代国家并统治社会,至少在目前司法权固有的弱点将允许它们这样做。[6] 我知道法国的法官无权宣布法律违宪,我们间接地将修改宪法的权力赋予了立法机构,因此不再有合法的障碍能够阻止它修改宪法。但是,将人民宪法的修改权赋予那些代表部分人民意志的人,胜过将这种权力赋予那些仅代表自身的人。 如果赋予英国法官抵抗立法机构的意志的权力,那将更加不合理,因为制定法律的议会同样制定宪法,因此,当一部法律由三大权力机构共同颁布,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认为是违宪的。 这两种论据都不适用于美国。 在美国,宪法既支配普通公民也支配立法者。因此,宪法是最高法律,其他任何法律都不能修改它。因此,法院在服从法律的时候优先服从于宪法是正确的[而通过这样做,法官不能使自己成为社会的统治者,因为人民通过改变宪法,往往能够迫使法官服从。因此,美国的法官毫不迟疑地拒绝运用那些对他们来说似乎违反宪法的法律]。这符合司法权的本质:从法律规定中选择最能严格约束它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是它所享有的天赋权利。 在法国,宪法也是最高法律,法官均有权将宪法作为判决的依据。但他们在行使这一权力的时候,难以避免侵犯比这种权力更神圣的另一项权力,即他们所代表的国家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普通理由必须让步于国家理由。[7] 在美国,国家往往能够通过修改宪法迫使司法官员服从,故其没必要担心出现类似的危险。因此,在这一点上,政治和逻辑是一致的,而人民和法官均保存了自己的特权。 当有人要求美国的法院援引一部法官认为违背宪法的法律的时候,法官可以拒绝援引该法律。这种权力是美国法官所特有的,但其产生了巨大的政治影响。 事实上,很少有法律能够长期摆脱本质上的司法分析,因为很少有法律不损害个人利益,而诉讼当事人不能或者不得在法庭上援引它。 于是,自法官在审判中拒绝适用某项法律的那天起,这项法律便随即失去了它的一部分道德力。随后,那些因这项法律而受到损害的人就意识到存在逃避该项法律规定的义务的方法;类似的诉讼案件增加,而该项法律失去效力。随即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人民修改宪法或者是立法机关宣布废除该项法律。 因此,虽然美国人赋予了法院极大的政治权力,但在法院迫使他们服从的时候,他们仅凭司法手段就能挑战法律,从而大大减少这种权力带来的威胁。 如果法官能够在理论层面以普通方式挑战法律,如果他能够积极主动并谴责立法者,那么他就登上了政治舞台。他成为某个政党的支持者或反对者,激起了所有分裂国家权力的情绪,使得全国人民纷纷参加战斗。但是,当法官在一个不大重要的争议和个别案例中挑战法律的时候,公众可能无法完全注意到他的抵制行为的重要意义。他的判决仅仅影响到了个别人的利益,而法律也只是偶然受到损害。 此外,这项受到谴责的法律并没有被废除,它的道德力被削弱,但它的实质性影响尚未中止。只有通过一点一点的抵制,在无数法律知识的反复验证之下,它最终才能被废除。[如果这项法律被直接抵制,它在某一天会获得胜利或者被废除。] 此外,容易理解的是,通过将对法律的审判与对人的审判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从而允许私人谴责法律,你能够确保法律将不会轻易受到攻击。在这种制度下,法律便不再日日遭到政党的攻击。要指责立法者的错误,你必须服从实际需要;你必须从明确且可评估的事实开始,因为它必须被当作审判的依据。 我不知道美国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既最有利于公共秩序,也最有利于自由。 如果法官只能从正面攻击立法者,他有时可能就不敢这样做;而在另一些时候,党派精神可能日日驱使他敢于这样做。因此,当制定法律的权力机关比较软弱,法律就会受到攻击;当制定法律的权力机关比较强大,人们便在沉默中服从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当法律对人们最有益时,它往往受到人们的攻击;而当法律以其名义对人们进行压迫时,它反而会赢得人们的尊重。[8] 但是,美国的法官是不由自主地被拉上了政治舞台。他之所判断法律是因为他要审理他不能拒不审理的案件。他必须解决的政治问题都与当事人的利益直接相关,只要其没有达到司法不公的程度,他就不能拒绝解决该问题。通过严格履行法官的职责,他完成了身为公民应尽的义务。的确,法院对立法机构进行的司法责难不能以这种方式毫无差别地扩散至所有法律,因为有些法律绝对不会引起那种被称为诉讼的清楚确定的争端。即便是这种争端有可能出现,仍能够预料到的是没有人愿意将它交由法院解决。 美国人也常常察觉到这种不利因素,但他们宁愿不做彻底修正,唯恐修正之后会对各种案件造成危险性影响。 赋予美国法院这种在有限范围内能够宣布某项法律违宪的权力,迄今为止也形成了对抗政治集会的暴政的强大屏障之一。[9] 赋予美国法官的其他权力 在美国,所有公民都有权向普通法院控告公务人员。——他们应当如何行使这项权利。——法兰西共和国第八年宪法的第七十五条。——美国人和英国人无法理解该条款的意义。 我不知道是否有必要谈谈在像美国人这样的自由民族中,所有公民都有权向普通法院控告公务人员以及所有法官都有权判处公务人员,因为这是一件非常自然的事情。 允许法院惩治那些违反法律的行政官员,不是将特权授予法院。禁止法院这样做才是剥夺了它本应享有的当然权力。 在我看来,在美国,让全体公职人员对法院负责并未削弱政府的力量。 恰恰相反,我觉得按照这种方法行事的美国人强化了政府应当享有的尊重,而政府也会更加严谨地对待工作,以免遭到批评。 我在美国也没有发现太多的政治诉讼案件,而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不难解释。无论案件的性质是什么,诉讼往往是一件困难和费钱的事。在报刊上指责一名公众人物是很容易的,但没有重大的理由就很难把他拉到法庭上受审。因此,要按照法定程序控告官员,就得有控告他的正当理由;如果官员们害怕被起诉,他们就绝对不能让人们找到类似的理由。 这种情况并非源于美国人所采用的共和制度,因为同样的情况每天也在英国发生。 这两个民族并不认为使国家的主要官员受到审判就能够确保他们的独立性。相反,他们认为他们之所以能够成功确保自由,更依赖于最普通的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提出的小诉讼程序,而不是依赖于他们从未使用或者很晚才能使用的大诉讼程序。 在中世纪,法官很难抓住在逃的罪犯,当他们抓住罪犯之后,通常对这些不幸落网的人处以非常可怕的处罚,这并没有减少犯罪的数量。自那以后,我们发现法律制裁越明确和温和,就越是有效。 美国人和英国人认为应当像对待盗窃行为那样对待恣意和专横,他们简化了诉讼程序和减轻了刑罚。 在法兰西共和国第八年,一部宪法出台,其第七十五条这样写道:“除部长以外的政府官员因与职能相关的事实而犯罪时,只有根据行政法院的决定才能对其提起控诉;在这种情况下,可向普通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年宪法”已经走下了历史的舞台,但这一法条却沿用至今[我们仍未真正体验到自由];这一法条每天都遭到公民的严正抗议。 [但这种现象仅存在于法国。] 我曾多次尝试向某些美国人或者英国人解释这第七十五条的意义,但对我来说这样做往往是非常困难的。 他们最初以为法国的行政法院是设置于王国中央的高级法院,而第一步就将所有原告都送到那里在他们看来是一种暴政。 但是,当我试图使他们理解行政法院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司法机构,而是行政机构,其成员直接隶属于国王;而国王,作为国家主权的代表人,在其任命的一个被称为省长的臣仆犯下不法行为之后,能够任命另一个被称作行政法院议员的臣仆使前者免受惩罚;当我向他们说明因国王的命令而受到损害的公民只能请求国王为其伸张正义,他们拒不相信有如此荒谬的事情,并指责我撒谎和无知。 在过去的君主政体时代,通常是由最高法院下令逮捕犯罪的公职人员。有时王权进行干涉,使该程序失去效力。随后,专制暴露出它的真面目,而人们只是被迫屈服于它。 因此,我们已经后退至我们的祖先所处的位置之后;因为在我们的默许之下,依靠暴力而强加于人的行为得到了公平、神圣的外衣和合法的名义。

注释


[1]本章和下一章是托克维尔的朋友和家人阅读的复制本中所没有的,这说明这些内容是后来添加进去的。身为法学家的托克维尔,在旅程开始之时,就对司法权在美国如何发挥功用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的游记中的笔记本F里专门记录了美国的民法和刑法(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296至335页);在关于本书的最初计划中(YTC,CVh,第一册,第20至31页),司法权以及民法和刑法,占据了非常重要的地位。除了上文提及的笔记本之外,记录旅行日记的其他笔记本和往来信件中还包含了大量关于美国司法权的评论。一些迹象表明托克维尔特地咨询了他的朋友埃利·德·博蒙——凡尔赛的法官,以便获取关于法国司法权的信息。我们记得当托克维尔思考关于集权的问题时,他使用这种方法比较法国和美国的态势。托克维尔在1831年11月26日(YTC,BIa2)写给另一名地方法官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中,包含了对美国司法机构的简要描述、关于治安法官的初期说明、根据写给埃利·德·博蒙的一封信(显然已经丢失)提出的见解。草稿中提到了另一种可能的信息来源:“与利文斯通先生谈论美国的司法制度。”(YTC,CVh,第三册,第10页) [2]司法权。/ 美国的所有制度中最具独创性且最难以理解的部分。 其他国家也有邦联、代议制、民主政治,但没有国家像美联邦那样拥有系统的司法权。 美联邦的司法权如何以一种保守的方式作用于社会,而不损害宪法中的单一主导原则的必要性原则。它减缓了人民的前进步伐,但它不能阻止人民前进,因为后者往往能够通过修改宪法而达到他们想要达到的目标。 挑战美国的司法权的所有法律如何对秩序和自由造成真正的破坏性(YTC,CVh,第五册,第40页)。 [3]“≠在我看来,司法权的建立构成了整个美国政治制度中最新的、最具独创性的部分≠。”(YTC,CVh,第四册,第16至17页) [4]在空白处:“≠因此,这种宣言是非常荒谬的原则造成的非常合理的结果。≠” [5]在空白处,标有一个记号:“≠这是真的吗?≠” [6]如果法国的法官有权因为法律违宪而漠视法律规定,那么他不仅篡夺了制宪权,而且摆脱了所有束缚,因为法国的法院仅对其自身承担责任。由此引入的政治管辖权仅针对政府的主要机构。因此,法官同时成为一种政治权力,其仍仅对司法权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所有观念上的明显的混乱。 美国的法官有权解释宪法,但是他的观点不一定是必须遵循的;他自然而然地获得了主要的政治权力,但是他就自己的行为对中央政治法庭负责。他的行为[v. 观点]或者他本人受到社会的控制。 在美国,政治管辖权是永远悬挂在司法官员头顶上方的武器——一种更加强大的武器,因为他作为法官对那些要求执行他的判决的人进行习惯性审查。 因此,被赋予了如此高的特权的美国地方法官从未使群众感到鞭长莫及;而他们的独立性并非总是社会中的所有人都必须完全服从的唯一的主导力量。司法权减缓了人民的前进步伐,但它不能阻止人民前进。 当你审视宪法规定的管理社会的不同权力的时候,你不难发现其中最脆弱的是司法权,尤其是当它仅将自身视为权力来源的时候。(a.)立法权依赖于整个国家的道德力量;行政权有权力赋予行政官员力量;但地方行政官员仅代表理性权威。司法权仅在与另一种权力相结合的时候才能够变得更强大。当司法机构的行动与专制君主的行动相结合的时候,这个世界上就不存在比其更强大的专制制度代表。因为它给他提供了仅靠武力不能创造出的唯一一样东西:法律的支持[空白处的括弧中写道:老生常谈]。随后,不知道该何去何从的人类自由最终来到了法律神殿的大门前。美国的司法官员不能寻求其自身之外的权力原则。行政权则乐于对他伸出援手,但这不会产生影响。人们将能够为他提供更多的实际帮助,但人们通常仅将他看作一名遇到困难的检察员。因此,美国的法官与群众分离。由于周围的人传达的情感,由于公共舆论的推动,他只能否定他曾说过的话:他仅就群众想要服从的事项下达命令。 此外,必须指出的是,美国的法官仅通过处理违反宪法的法律涉足政治领域。当人们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采取行动,无论他们的行动的本质是什么,法官只能保持沉默。实际上,美国的法官没有权力限制人民的意志;他们只能迫使人民忠于自己的意志,而不是陷入自我矛盾之中。 如果宪法有悖于大多数人的观点,而公共舆论认为是时候就其做出决定,但司法官员仍持否定态度,人民始终可以改变宪法或者使宪法的条款变得更明晰。很快,在动机或者借口的作用下,司法官员放弃抵抗。 a. 难道我以前说的是恰好相反的观点?(YTC,CVh,第五册,第16至19页) [7]“在法国[复辟期间],我们通常看见行政权设法减少司法权威的作用,而民主政党则全力提升司法权威。在我看来,双方都违背了自己的行为准则。”(YTC,CVh,第五册,第26至27页) [8]注释:“≠这正是颁布第八年宪法时所发生的一切。参议院作为其他权力机构的监督者,必须弹劾立法机构攻击宪法的行为。我们知道它在任何场合中都没有抑制这样做。在拿破仑的子孙的统治之下,该参议院可能成为政府的合法进程的障碍物。≠” [9]“≠相较于立法者的学识所产生的结果而言,缺少中央集权可能是一种更幸运的环境因素。但美国的司法权是一种为了对抗大多数人的全能性而设立的屏障。它可以被认为是美国法律放置在人民的前进步伐之前的唯一有效或者真实存在的障碍物。≠”(YTC,CVh,第四册,第16至17页) “一般意义上的司法权。/ “司法权在对抗人民权利的侵犯方面的实用性。参阅肯特的作品,第一卷,第275页。”(YTC,CVh,第五册,第41页) 第七章 美国的政治审判[1] 作者是如何理解政治审判的。——在法国、英国和美国,人们是如何理解政治审判的。——在美国,政治法官只审理公职人员。——他倾向于判处免职,而非判处刑罚。——政治审判是政府惯用的方法。——尽管政治审判在美国被认为是温和的,但也许正是因为它的温和,它才能够成为大多数人掌握的最强大的武器。 [≠政治审判是违反伟大的分权原则的;你诉诸这种极端的方法惩治某些犯罪分子。≠] 我所理解的政治审判是临时被赋予审判权的政治团体做出的判决。 在专制政府中,赋予审判特殊的形式是没有用的。以国王的名义对被告提起控诉,而统治一切的国王自然也是法院的主人,他认为除了自己拥有的权力之外,没有必要寻求其他保障。[2]唯一令他感到畏惧的是,甚至未能保持表面上的司法制度,而他的权威因为想要继续维持这种司法制度而受到损害。 但在大部分自由国家中,大多数人对法院产生的影响绝对比不上专制君主对法院产生的影响,司法权往往被临时置于社会代表的手中。按这种方式将权力暂时性合并在一起胜过破坏政府统一的必要原则。英国、法国和美国都将司法审判纳入它们的法律之中;考察这三个大国如何充分利用司法审判,是尤其令人感到好奇的。 在英国和法国,上议院组成国家的最高刑事法庭。[3]该法庭通常不审理政治犯罪,但它可以这样做。 除了上议院之外,另一个名为下议院的政治机构也被赋予起诉权。关于这一点,两国之间存在的唯一差别是:在英国,下议院成员可向上议院控诉任何它想要控诉的人;而在法国,按照这种方式,议员们只能控诉国王的大臣。[4] 此外,在这两个国家中,上议院可按照本国的刑事法律处置影响较大的犯罪分子。 美国也同欧洲一样,在司法机构的两个分支中,一个被赋予上诉权,另一个被赋予判决权。众议院控告罪犯,而参议员处罚罪犯。 但是,参议院只能查处众议院追诉的物质;而众议院只能向参议院控诉公职人员。因此,参议院享有的权限少于法国上议院被赋予的权限;而与法国的议员们相比,众议员享有更广泛的起诉权。 但是,美国与欧洲之间存在的最大差异在于:在欧洲,政治法院可以应用刑法中的所有条款;在美国,当政治法院革除罪犯的公职并宣布他在未来不得担任任何政治职位之后,它的工作便告一段落,后续工作由普通法院负责。 我假设美国总统犯下叛国罪。 首先由众议员控告总统,接着由参议院决定罢免他的职务。随后,他出现在陪审团面前,只有陪审团才能够剥夺他的生命或自由。 这样才清楚阐明了我们所探讨的问题。 通过将政治审判引入法律之中,欧洲人想要审理重大的刑事罪犯,不论他们是什么出身、来自什么阶级或者在国内拥有何种权势。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临时组成了一个大型政治机构,它享有法院的所有特权。 那么,立法者转变为法官;他可以认定罪行,对其定性,并给予相应的惩罚。在将法官的权力赋予他的时候,法律也规定他必须履行法官的所有义务,并要求他遵守全部司法程序。 当法国或者英国的政治法院审理一名犯罪的公职人员并对他做出判决的时候,一般来说,它可以革除他的职务并宣布他在未来不得担任任何公职。但此处的免职或者政治停职只是判决的附带结果,而非判决本身。 因此在欧洲,政治审判更倾向于是一种司法行为,而非行政措施。 美国的情况与此恰恰相反,且不难看出的是,美国的政治审判更倾向于是一种行政措施,而非司法行为。 诚然,参议院的决定在形式上是具备司法性质的;为了做出这样的决定,参议员必须符合必要的形式并遵守诉讼程序。决定所依赖的理由同样具备司法性;一般来说,参议院对罪行做出的判决必须以普通法的规定为依据。但从它的惩治目的来看,它是具备行政性质的。 如果美国立法者的主要目标是用司法大权来武装一个政治机构,那么他就不会仅将该机构的行动限于应对公职人员,因为国家最危险的敌人可能并未担任任何公职。这在实行共和政体的国家中是真实存在的,因为这种国家的政党最青睐的是政权,且政党的势力越强大就越容易非法夺权。 如果美国的立法者想使社会本身拥有像法官那样的使人因害怕受到惩罚而防止大型犯罪的权力,那么政治法院的措施也要以刑法的所有规定为依据。但是他仅赋予了政治法院一个不完备的武器,其不能凭借该武器打击最危险的犯罪行为。因为政治封锁处分对于那些想要推翻法律的人来说能产生多大作用呢? 因此,美国的政治审判的主要目的是剥夺滥用职权的官员的权力,并防止该公民在未来再次取得这种权力。正如我们所知,这是一种具备司法判决形式的行政措施。 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美国人创造了一种混合制度。他们确保政治审判能够做出行政撤职处分,同时他们使行政审判无权做出最严厉的惩罚。 这一点与随后所有内容密切相关,然后我们发现为什么美国宪法规定所有文职官员受参议院的管辖,而将可能[在共和政体国家中]犯下更令人恐惧的罪行的军人排除在外。在文职官员方面,可以说,美国没有能被撤职的官员;有些官员是不能免职的;另外一些官员在他们的任期内获得的权力是不能被废除的。因此,要想剥夺他们的权力,他们必须受到法院的审判。[5]但是,军队官员只接受国家元首管辖,而国家元首本身则是一名文官。如若审判国家元首,就意味着打击了全体文武官员。[6] 现在,如果我们能够比较欧洲和美国的制度产生或者能够产生的影响,我们能够发现相当显著的差异。 在法国和英国,政治审判被视为一种非凡的武器,社会只能在极其危险的时刻才能应用它来拯救自身。 我们不能否认的是,欧洲所理解的这种政治审判违反了分权的保守原则,并不断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自由。 美国的政治审判只是间接地侵犯了分权原则。它不会威胁公民的存在,它不会像在欧洲那样悬于所有人头顶,因为它只打击因渎职犯罪的人。 它既不能令人生畏,又没有太大的效果。 此外,美国的立法者也没把它视为整治重大社会弊病的极端方法,而将它视为政府的惯用管理手段。 从这个观点来看,它对美国的社会体也许比对欧洲的社会体产生了更实在的影响。事实上,你不能被美国立法机构在政治审判方面所体现出的温和表象所迷惑。首先必须指出的是,在美国,负责进行政治审判的法庭的成员和它受到的影响与负责处理刑事案件的法庭一样,这给政党之间的报复情绪带来了一种几乎无法抗拒的刺激。虽然美国的政治法官不能像欧洲的政治法官那样做出严厉的判决,但是他们宣布无罪释放的可能性更小。他们的判决并不令人生畏,但是更符合实际。 欧洲人在组织政治法庭的时候,以惩罚犯罪为主要目的;而美国人以剥夺罪犯的权力为主要目的。美国的政治审判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因此,那里的政治法官不必受到非常精确的刑法定义的约束。 再没有什么比美国法律在定义严格意义上的政治犯罪时所表现出的含糊不清更令人感到吃惊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一条第四项[原文为:第二条第四项]写道,总统将被判定有罪的行为是“叛国罪、贿赂罪或者其他重罪轻罪”。大部分州的宪法甚至描写得更不明确。 《马萨诸塞州宪法》写道[7]:“公职人员将因他们的罪行以及他们的施政不善而受到控诉。”[8]《弗吉尼亚州宪法》写道:“所有因施政不善、贪污或者其他不端行为而使本州蒙受损失的官员将受到州众议员的控诉。”为了使公职人员承担无限责任,有些州的宪法没有明确列出任何罪名。[9] 但是,我敢断言,美国法律在这个问题上表现得如此可敬正是源于它的温和性。 我们已经知道,在欧洲,一名官员的免职以及他所受到的政治封锁是他受到刑罚的结果;而在美国,这些处分本来就是刑罚。结果是这样的。在欧洲,政治法院被赋予可怕的权力,但它有时不知道如何利用这种权力;并且它往往会因为害怕处罚过重而避免处罚。但在美国,他们不反对不会令人感到哀叹的惩罚。为了剥夺政敌的权力而将其判处死刑的做法,在每个人的眼中都是一种可怕的谋杀行为。宣布政敌不配行使他的权力并予以剥夺,同时确保他的生命和自由,才是斗争的公正结果。 但是,这种极易做出的判决,对于被判决的一般人来说也是非常痛苦的。一些大罪犯可能对这种严格的处罚满不在乎,但是一般人则认为这种判决使他失去地位并玷污了他的荣誉,认为这种判决使他过上生不如死的可耻的无所作为的生活。 因此,美国的政治审判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影响看上去似乎不大可怕,但实际上是非常深远的。它不直接作用于被治者,但是它是使大多数人彻底控制统治者的手段。它没有赋予立法机构只能在危急时刻行使的无限权力;它允许立法机关享有每天都可行使的适度的常规权力。另外,如果被赋予的权力不大,那么其便于行使且容易被滥用。 因此,在我看来,美国人通过防止政治法院做出司法惩罚判决,避免了立法暴政产生的最可怕的后果,而非立法暴政本身。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我不知道政治审判在美国是否能够被看作是多数人迄今为止掌握过的最强大的武器。 当美国的共和政体开始衰败的时候,我相信那是很容易识别的,只要看看政治审判的数量是否增加就可以了。

注释


[1]对于这一章,我没有找到令人满意的方式来翻译jugement politique一词。将其直接译为政治判断是极其含糊的。为了获得一个更好的选择,我决定按照传统的翻译方式将其译为政治审判权,因为这一章探讨的是政治团体的权力,即其在特殊情况下审理、判断和惩治公众人物的权力。——英译者注 [2]在空白处: 为了政府的统一,有必要设立上级政治权威对所有权力机构进行控制,因此,有必要赋予立法机构完全的行政权以便革职,或者赋予其司法权以便进行审判。 另外,将政治权以及最强大的权力赋予司法机构对自由和人性来说是非常危险的。 由此可见,在混合式美国制度中,行政审判的效力高于免职,低于裁决。 [3]英国的上议院还组成了处理某些民事案件的最高上诉法院。参阅布莱克·斯通的作品的第三卷,第4章。 [4]在空白处:“我在布莱克·斯通的作品中没有找到任何描述该差异的内容。但我认为该差异确实存在。” [5]在手稿一侧:“≠两种制度的作用。 “法国的制度更有效,但更危险。 “在政权分离方面,美国的制度更公正、更合理;在处理日常危机时,效率较低。≠” [6]不能剥夺官员的职位,但能够剥夺官员的指挥权。 [7]《马萨诸塞州宪法》写道:“州参议院是负责受理和判决州众议院对本州的一个或者多个在工作中渎职和施政不善的官员的控诉的全权法院。” [8]第一章第二条第八项。 [9]参阅伊利诺伊州、缅因州、康涅狄格州和佐治亚州的宪法。 第八章 联邦宪法 直到现在,我将各州视为单独的整体,阐述了各州人民实施的不同机制,以及他们使用的行动手段。但是所有被我视为独立体的州在某些情况下都必须服从于一个最高当局,即联邦。现在是时候考察联邦政府的这部分主权,并迅速浏览一下联邦的宪法了。[1] 联邦宪法的历史背景[2] 第一联邦的起源。——它的弱点。——国会呼吁制宪权。——从国会呼吁制宪权到新宪法颁布实施期间间隔两年时间。 [≠我不是那种盲目信仰法律规定的人,我也不认为只要改变一个民族的法律就能够轻易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和政治状况。法律仅以两种方式发挥作用,要么凭借它的长期作用——当一种优于社会的权力设法在许多年内管理他们,要么凭借它与民族的道德观念、习惯和文明的和谐发展。在后一种情况中,法律仅是一种已然存在的事实的显著且合法的表现。[3] 但我承认,当法律与一个国家的(社会状况的)需要、道德观念和习惯协调一致,其所产生的影响往往可以称得上奇迹。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比美国更能证明法律的力量对政治社会生活所产生的影响。≠] 在上个世纪末同时摆脱英国束缚的十三个殖民地,就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拥有相同的宗教、相同的语言、相同的道德观念和几乎相同的法律;它们与共同的敌人作斗争。因而有强大的理由使它们紧密团结在一切,合并为同一个国家。 但是,它们往往各自单独存在,且拥有独自管理的政府,形成了特有的利益和习惯;而且它们都对个体重要性消失于共同重要性中的坚固而完整的联邦感到反感。据此,产生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一种倾向于使英裔美国人联合在一起;另一种倾向于使他们走向分裂。 只要同母国的战争仍在继续,联合的原则必然会取得胜利。而且,尽管最初建立这种联合的法律是有缺陷的,但共同的纽带不顾这些缺陷而继续存在。[4] 但是一旦和平结束,立法[5]的缺陷就会暴露出来:国家似乎马上就解体了。每个殖民地都成为一个独立的共和国,享有完全的主权。联邦政府因其宪法而软弱无力,且不再有公共危机感支撑它,它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它的国旗被欧洲大国肆意凌辱。与此同时,它没有应对印第安部落所需的充足资源,也无法支付独立战争时期欠下的债款的利息。在联邦政府即将毁灭之时,它正式声明自己无能为力,并呼吁制宪权。[6] 如果美国曾经一度达到荣誉的制高点,其能够使它的居民不断向我们展示自己引以为傲的想象力[7],那么这一决定性时刻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国家权力正式放弃统治权的时刻。 在每个世纪都可以看到一个民族为了获得独立而努力奋斗的壮观场面。更何况美国人为了摆脱英国人的束缚而付出的努力被过分夸大。与敌人相隔1 300里格的海洋,在一个强大盟友的帮助之下,美国能够获得胜利的主要原因是它的地理位置,而非它的军队士气或者公民的爱国主义精神。[8]谁敢将美国的独立战争与法国大革命的战争作比较呢?美国人的努力怎么比得上我们的努力呢?法国,作为全欧洲进攻的目标,没有钱、无处举债、没有同盟者,它用二十分之一的人口对抗敌军,用一只手扑灭吞噬它的内部机构的大火,用另一只手在国外挥舞火炬。[9]但是,在社会历史中鲜见的是目睹一个伟大的民族在立法者通知其政府的齿轮已经出现停滞的时候,仍能冷静沉着且无所畏惧地将注意力转移到自身;深入检查故障的原因;为了找到补救方法,花费整整两年的时间进行自我调整;并且,在找到补救方法时还能不掉一滴泪或不流一滴血地自愿服从它。 当他们察觉到第一部联邦宪法的不足之处时,鼓舞他们革命的政治热情只是部分地消沉下去,而制定宪法的所有伟人仍然健在。这使美国拥有双重好运。负责起草第二部宪法的小型集会[10]汇集了新大陆当时最优秀、最高尚的人物。乔治·华盛顿主持该集会。[11] 这个全国委员会经过长期而充分的考虑,最终使人民接受了那部至今仍然治理全联邦的基本大法。所有的州接连采用了它。[12]在经过两年的空位期之后,新的联邦政府在1789年开始投入工作。因此,当美国的革命结束的时候,我们法国的革命才刚刚开始。 联邦宪法概要[13] 联邦主权与州的主权之间的权力划分。——州政府以制定普通法为常规;——联邦政府以制定普通法为例外。 第一个难题浮现在美国人的脑海之中。这个问题是:如何划分主权既能使组成联邦的各州继续管理一切仅与其自身繁荣密切相关的事务,又能使联邦所代表的全国政府仍然是一个整体且能满足全国性需求。这是一个难以解决的复杂问题。[14] 想要预先用一种准确而全面的方式将权力划分给将要分享主权的两个政府是不可能的。 谁能够预见一个民族的所有生活细节呢? 联邦政府的义务和权利是简单而易于界定的,因为联邦的组建就是以实现多数人的大量需求为目的。恰恰相反的是,各州政府的义务和权利是数目众多而复杂的,因为州政府的管理深入到社会生活的所有细节。 因此,关于联邦政府的职权有明确的规定[15],并宣布凡规定中没有涉及的事项均属于州政府的职权。据此,州政府以制定普通法为常规,联邦政府以制定普通法为例外。[16] 但是,能够预见到的是,在实践中,有些问题可能不在这个特别政府明确界定的职权范围内,而任由各州自行设立的普通法院解决这些问题又会有危险。因而设立了联邦最高法院[17]这个独一无二的法院;根据宪法规定,它的职权之一就是在这两种相互竞争的政府之间维护分权。[18] 联邦政府的职权 联邦政府被授予讲和、宣战和建立国家税收制度的权力。——它能够管辖的内政事务。——联邦政府在某些方面比法兰西旧君主政体统治之下的皇家政府更加集权。 人们在处理涉及另一人的事务时仅是个人。国家为了在涉外事务上占据一定优势,尤其需要一个统一的政府。 因此,联邦政府被授予讲和及宣战、缔结商业条约、招募军队和筹建舰队的独占权。[19] 在管理社会的内部事务方面,并未如此迫切地需要一个全国性政府。 虽然如此,但仍有一些涉及全国利益的事务只有总的权威机构才能够有效处理。 联邦政府被赋予了管理所有涉及货币价值的事务的权力;它负责管理邮政业务;它有权力开设将全国各个部分联合起来的沟通渠道。[20] 各州政府通常在其职权范围内是自由的,但它可以滥用这种独立性,并因轻率的措施而危害整个联邦的安全。在这些罕见的情况下,根据预先的规定,联邦政府可以介入州的内部事务。[21]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加入联邦的各州有权修改或改变自己的法律,但是它不能制定溯及过往的法律,不得在其范围内组建贵族团体。[22] 最后,由于联邦政府必须偿还它的债务,它被赋予了不受限制的征税权。[23] 当你留意联邦宪法中规定的分权制度时,即当你一方面审查各州特有的那部分主权,另一方面审查联邦所持有的那部分权力,你不难发现联邦立法者对我在前文中提到的政府集权拥有非常明确和合理的认识。[24] 美国不仅是一个共和国,而且是一个联邦。[25]但那里的国家权威在某些方面甚至比同一时期的欧洲的几个君主专制国家更为集权。我仅在此处引用两个例子。 法国总共设有13个主权法院,其中绝大部分有权解释法律且不准上诉。此外,某些被称为“国家中的国家”的省份,在负责代表国家的最高权威机构制定税收法律的时候,有权拒绝最高当局的扶持。 美国只有一个法院能够解释法律,也只有一个立法机构能够制定法律,由国家代表投票通过的税收法律适用于所有公民。就这两个要点而言,美联邦比法兰西君主国更加集权,而美联邦仅仅是一个联合了数个共和政体的集合体。 在西班牙,某些省份[26]有权制定自己的海关制度,而这项权力在本质上源自国家主权。 在美国,只有国会有权规范各州的贸易。因此,在这一点上,联邦政府比西班牙王国更加集权。 的确,这最终不过是殊途同归,因为在法国和西班牙,王权总是能够在必要的时候依靠武力做到根据国家宪法无权去做的事情。但我在这里探讨的仅是理论。 联邦权 在了解了联邦政府的明确活动范围之后,有必要了解它是如何运作的。 立法权[27] [参议院的宪法与众议院的宪法之间存在的差异。] 立法机构被划分为两个分支。——两院的创建方式的不同之处。——州的独立原则在创建参议院方面获得胜利。——国家主权原则在众议院的组织方面赢得胜利。——由此产生的独特效果,宪法仅在国家初建时符合逻辑规律。 美联邦权力机构的组建在许多方面都遵循了各州宪法预先规定的事项。 联邦政府的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调解的精神是这两个议院按照不同的原则组成。 我在上文中已经提出,当美国人想要制定联邦宪法的时候,发现自己面对着两种相互对立的利益。这两种利益产生了两种观点。 有些人想把联邦建成各独立州的联盟,一种召集各州代表就某些与共同利益有关的问题进行讨论的代表大会。 还有些人想将各个旧殖民地的全体居民联合成为一个单一的国家,为他们建立一个政府,尽管该政府的权力范围有限,但其能够在该范围内作为国家的唯一代表采取行动。这两种理论的实践结果是大大不同的。 因此,如果建立的是一个联盟而非一个全国政府,那么法律的制定取决于州的大多数,而不取决于联邦居民的大多数。因为每个州,无论大小,在那时都将保留自己的独立政权的特点,并以完全平等的身份进入联邦。 相反,从全美居民组成单一国家的那一刻起,法律的制定自然而然取决于公民的大多数。 可以理解的是,如果一些较小的州同意应用该学说,那么就得在涉及联邦主权时完全放弃自身的独立存在;因而它们会由一个共同调节的政权转变为一个大国中无关紧要的一部分。第一种制度会赋予它们一种不合理的权力,而第二种制度会使它们变得毫无价值。 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发生在利益与现实产生冲突的时候:逻辑理论总是服从于现实。立法者采用了一种折中方法将这两种在理论上相互矛盾的制度强行融合在一起。 州的独立原则在创建参议院方面获得胜利[28],而国家主权原则在创建众议院方面赢得胜利。[29] 每个州向国会派两名参议员,而众议员[30]的数量按照该州的人口比例来定。[31] 由于这样的规定,纽约州现在有40名众议员在国会,但仅有2名参议员;特拉华州有2名参议员,但却仅有1名众议员。因此,在参议院中,特拉华州与纽约州是平等的;而在众议院中,纽约州的影响力相当于特拉华州的40倍。因此,它会造成控制参议院的少数人完全使代表众议员的多数人无能为力,这是违背宪政精神的。 这一切清楚表明,要以一种合乎逻辑且合理的方式将各个部分的立法工作连接起来是多么困难。 从长远来看,随着时间的推移,同一个国家中往往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和各种各样的权力。当这个国家要制定综合性宪法的时候,这些利益和权力会作为自然形成的障碍物阻碍任何一项政治原则达到其本应达到的所有效果。因此,只有在社会成立初期,法律才能够完全合乎逻辑。当你看到一个国家拥有这种优势,不要急于判断它是明智的,相反,应当想到它还年轻。 当联邦宪法制定之后,英裔美国人彼此之间仍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利益:各州的个体利益和联邦的全国利益。这两种利益必须相互妥协。 但是你必须承认,这部分联邦宪法并没有产生人们原本担心的不良后果。 所有州都很年轻[32];它们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它们拥有相似的习俗、观念和需求;它们因大小而产生的差距不足以使它们拥有过于对立的利益。因此,从未见过小州在参议院联合起来反对大州的提案。此外,表达全国意志的法律条文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当参议院面对众议院的多数表决的时候,会发现自身相当疲弱。 除此之外,一定不能忘记的是,美国的立法者只想为人民制定法律,而非将人民组成一个单一的国家。联邦宪法的目的不是摧毁各州的存在,而只是限制它。因此,从二级机构被赋予实权的那一刻起(且不能再剥夺这种权力),强制它们服从多数人的意志的习惯性做法事先就被抛弃了。也就是说,各州的个体力量进入联邦政府机制也就没什么特别的了。它只是对既成事实的确认,已被承认的权力只能扶持而不能打压。 参议院和众议院之间存在的另一种差别[33] 参议员由州立法机关提名。——众议员由人民提名。——对参议员实行二级选举制度。——对众议员实行一级选举制度。——不同议员的任期。——职权。 参议院与众议院之间的差异不仅限于代表制度的基本原则,而且在于选举方式、议员任期和职权差异。 前者由人民提名,而后者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 前者是直接选举的产物,而后者是间接选举的产物。 众议员的任期仅为两年,而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 众议院仅有立法功能,它通过弹劾公职人员来行使它所享有的司法权。参议院参与法律制定工作,它审理众议院向它起诉的政治犯罪;此外,它是国家的最高执行机构。总统缔结的条约必须经过参议院的确定才能生效,总统的决定性决策需要得到参议院的首肯。[34] 行政权[35] 总统的依靠。——选举和责任。——总统在其职权范围内是自由的;参议院监督总统而不知道他。——总统的薪酬在其入职时就已确定。——限制性否决权。 美国的立法者得完成一个艰难的任务:他们想要创造一种既依靠大多数人又强大到能够在其职权范围内自由行事的行政权。[36] 维护共和政体需要行政权的代表服从于国家意志。 总统是通过选举产生的官员。他的荣誉、财产、自由、生命不断要求他通过善用他所享用的权力来报答人民。此外,当他行使这种权力时,他不是完全独立的。参议院监督他与外国的关系,以及他对职务的分配,因此他既不会在他人的影响之下堕落也不会自我堕落。 联邦的立法者发现,如果赋予联邦的行政权无法比赋予各州的行政权更稳定、更强大,行政权便很难有效地、庄严地完成自己的任务。 总统任期为四年,且可以连选连任。为了将来,他有勇气为了公共利益而奋斗,并设法实现它。 总统是联邦行政权的唯一代表。甚至应当注意防止他的意志从属于某个议会的意志;这是一种危险的做法,其既会削弱政府的行动力,又会减少执政者的责任。参议院有权宣布总统的某些法令无效,但它既不能强迫总统行动也不能与总统分享行政权。 立法机构对行政权产生的作用是直接的,但我们方才已经说过,美国人小心翼翼地避免这一点。这种作用也可以是间接的。 两院可以通过剥夺公职人员的薪酬来剥夺他们的一部分独立性,而公职人员肯定会担忧两院作为法律的主要制定者会渐渐地剥夺宪法授予他们的那部分权力。 行政权的这种依赖性是共和体制中固有的缺陷之一。美国人一直未能破坏立法机构想要控制政府的倾向[37],但他们使这种倾向变得不那么不可抵抗。 总统的薪酬在他入职之时就已确定,而且针对的是他的整个任职期。另外,总统还将限制性否决权作为他的武器,这种否决权允许他拒绝那些可能损害宪法授予他的独立性的法律通过。然而,这仅仅是总统与立法机构之间的一种不平等的斗争,因为后者如要坚持它的意图,它总是能够克服反对它的阻力。但限制性否决权至少迫使立法机构回顾它的脚步;而此时,它必须获得三分之二的投票支持才能做出决定。此外,这种否决权是一种向人民提出的呼吁,行政权能够为自己辩护并让人们听取它的理由。缺少了这种保障,它将被秘密地压迫。但是如果立法机构仍然坚持它的意图,它是否总是能够战胜反对它的阻力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会这样回答:在任何国家的宪法中,不论宪法的性质是什么,有一点可以肯定,即立法者必须依靠于公民的良知和美德。这一点在共和国容易实行且更为明显,而在君主国中较难实行且被谨慎地隐藏起来,但它总是存在于某处。无论在哪个国家中,法律无法预见一切,制度也必定无法取代理性和道德观念。 美国的总统职位与法国的立宪国王有哪些不同之处 在美国,行政权就像其他以国家名义行使的权力一样是有限的和例外的。——法国的行政权就像那里的主权那样延伸至所有事务。——国王是立法者之一。——总统只是法律的执行者。——两种权力的任期产生的其他差异。——总统被束缚在行政权的范围之内。——国王在这方面是自由的。——尽管存在这些差异,但是法国更像是共和国,而美联邦更像是君主国。——比较两个国家中行使行政权的官员的数量。 行政权在国家命运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以至于我想在这里停留片刻,以便更好地解释行政权在美国占据了什么样的地位。为了对美国总统有更清楚明确的认识,拿它与欧洲的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作比较是非常有用的。[38] 在进行这种对比的时候,我不太注重权力的外在标志,比起为观察者提供帮助,它们更容易误导观察者。 当一个君主国逐渐转变为一个共和国的时候,那里的行政权仍然保留着国王的头衔、荣誉、敬意甚至是财产,但实际的权力消失已久。英国人在斩掉一个国王的首级并将另一个国王从王位上撵走之后,仍然跪着与这些国王的继承人说话。 另外,当共和国落入一个人的控制之下时,这个人仍然能够在行为方式上保持简单、朴素和谦逊的作风,仿佛他并未处于所有人之上。当皇帝专制地控制了公民的财产和生命的时候,人民在谈话的时候仍然将他称作恺撒,而他能够不拘礼节地到他的朋友家中做客。 因此,我们必须无视表面现象,对其展开更深入的研究。 在美国,主权被划分给联邦和各州;而在我们法国,主权是一个整体且不能分割。我认为美国总统和法国国王之间的最初且最大的差异由此而来。 在美国,行政权就像其他以国家名义行使的权力那样是有限的、例外的[39];而在法国,行政权就像那里的主权一样,可以延伸至所有事务。 美国人拥有的是联邦政府,而我们拥有的是国家政府。 这是导致美国总统的地位在本质上低于法国国王的根本原因,但它不是唯一的原因。第二个重要的原因是: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主权可以被定义为制定法律的权力。 在法国,国王实际上是主权的一部分,因为如果国王拒绝批准法律,那么法律就不可能存在。此外,国王还能执行法律。在美国,总统也能执行法律,但他不参与法律的制定,即便他不同意也不影响法律的存在。因此,他不是主权的一部分,而只是主权的代理人。 在法国,国王不仅是主权的一部分,他还参与立法机构的建设,并获取另一部分权力。他通过提名议员参与一个议院的工作,并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终止另一个议院的议员的任期。而在美国,总统不参与立法机构的构建工作,也无权解散立法机构。 国王与国会共同享有提案立法权。 总统却不享有类似的权力。 国王在国会中有一定数量的代表,他们负责阐明他们的观点,支持他的见解,使他的行政管理准则获得胜利。 总统无权进入国会,他的大臣们与他一样被排除在国会之外,他只能通过间接的方式使他的影响力和见解渗入国会这个大机构。 因此,法国的国王与立法机构是平等的,立法机构离开国王不能行动,而国王没有立法机构也不能采取行动。 而美国的总统被置于立法机构之外,就像一种下级的、从属性权力。 严格来说,在行政权的行使方面,总统的地位似乎接近于国王的地位,总统的地位仍然由于几个重要原因而低于法国国王。 首先,法国国王的权力在任期上就比美国总统更具优势。毕竟任期是权力的一项重要因素。只有长期存在的东西才能得到人们的爱戴与敬畏。 美国总统是一个任期四年的行政官员,而法国国王是世袭制领导者。 在行使行政权的时候,美国总统不断遭受一种忌妒性监督。他可以筹备条约,但他不能制订条约;他可以提名官员,但他无权任命他们。[40] 法国国王是行政权领域的绝对主导者。 美国总统对自身的行为负责,法国的法律规定国王的人身是不可侵犯的。 但是,公众舆论的一种指导力量凌驾于美国总统和法国国王之上。这种力量在法国没有像在美国那样清晰明了;人们对其认识不足,其也未被正式列入法律之中;但这种力量实际上存在于法国。在美国,这种力量通过选举和判决发挥作用;在法国,它通过革命发挥作用。因此,尽管法国的情况与美国的宪法有所不同,但是它们具备这个共同点:公众舆论实际上具有统治力量。[41]因此,在实际情况中,法律的生成原理在两个国家中都是一样的,即便它的发展有过于自由和不够自由之别,且由此产生的结果通常有所不同。这一原则实际上是具有共和主义本性的。因此,我认为拥有国王的法国比拥有总统的美联邦更像共和国,而后者比前者更像君主国。 在上述内容中,我只是详细地指出了主要的不同点。如果我想进行深入的细节研究,对比结果还会更加惊人。但我已经说太多了,而我原本想要更简短些。 我已经说过美国总统只能在他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有限的主权,而法国国王可以行使完整的主权。 我已经指出法国国王的统治权甚至超过了它的自然极限,它涉及的范围极广,且以无数种方式深入到私人利益的管理之中。 除了这种影响之外,我还能指出任用大量公职人员所造成的影响,几乎所有公职人员都按照国王的要求行使行政权。这个数量现在高达138 000人[42],其已经超过了我们所知道的以往任何一个时期。138 000人中的每个人都是权力的一个要素。美国总统没有任命公职人员的绝对权力,而且这些职位很难超过12 000人。[43] 能够增强行政权的影响力的偶然原因 美联邦享有的外部安全性。——谨慎政策。——总数为6 000人的军队。——仅有几艘军舰。——总统拥有一些大权,却没有机会行使。——当他有机会行使时,他自身也很软弱。 如果说美国的行政权没有法国强大,究其原因,环境对其造成的影响也许大过法律。 一个国家的行政权部署技巧和力量的机会主要在于它与别国的外交关系。 如果美国的生存不断受到威胁,如果美国的重大利益每天与其他强国的利益相互纠缠,你会发现行政权随着人们寄予的期望以及它本身的作为的增加而增加。 的确,美国总统是军队的首领,但这支军队仅包含6 000名军人[44];他负责指挥舰队,但这支舰队仅有几艘军舰;他指导联邦的外交事务,但美国没有邻国。大海将它与世界上的其他国家分隔开来,而它因为太过软弱而无心称霸海洋,它没有敌人,它的利益只是偶然与地球上其他国家的利益产生冲突。 这一点很好地证明了我们不能在理论上评价政府的实践行为。 美国总统拥有的权力近乎皇室特权,但他没有机会使用这种特权;直到现在,他只能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行使他拥有的权力。法律允许他强大,但环境让他变得软弱。 相反,在法国,王权所拥有的主要力量来自环境的多过来自法律的。 在法国,行政权不断与反对它的巨大障碍作斗争,并采用大量方法克服它们。它因为它处理的事务的崇高性以及它所指导的事件的重要性而增强自己的力量,因此它不用修改宪法。 如果法国的法律像美国的那样软弱和限制重重,那么它的影响很快也会大大增强(?)。 为什么美国总统为了指导公共事务而不需要在议院中得到多数支持 这在欧洲是已经确立的公理。——当立宪君主的观点遭到立法议院的反对,他就不能进行统治。 我们知道美国曾有几位总统失去立法机构的多数支持,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被迫放弃权力,也没有给社会造成严重损害。 我听到有人引用这个事实来证明美国的行政权的独立和强大。其实,片刻的沉思就足以让我们发现这个论据的薄弱之处。 欧洲的一个国王需要得到立法机构的支持来完成宪法给他规定的任务,因为这个任务是极其广大的。欧洲的立宪君主不仅是法律的执行者,他还要小心地使法律的执行完全符合他的意志,如果法律反对他,他可以使法律失去效力。他需要议会来制定法律,议会需要他来执行法律,它们是缺少彼此就无法继续生存的权力机关;一旦它们意见不合,政府的齿轮就会停止转动。 在美国,总统不能阻止法律的制定,他也无法逃避执行法律的义务。他那积极而诚挚的支持无疑是有用的,但它对于政府的进程而言并非是必不可少的。在他所做的一切重要事务中,他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到立法机构的影响;当他完全独立于立法机构的时候,他几乎什么都做不成。因此,是他的软弱而非他的力量使他站在了立法权的对立面。 在欧洲,国王和国会之间必须达成一致,因为它们之间可能发生严重的斗争。在美国,总统与国会无须达成一致,因为斗争是不可能出现的。 总统选举 总统选举制度的威胁随着行政大权的增加而增加。——美国人之所以能够接受这种制度是因为他们不需要强大的行政权。——环境为何有利于选举制度的建立。——总统选举为什么没有使政府原则发生改变。——总统选举对下级官员的仕途造成的影响。 经验和历史学家已充分说明应用于一个大国的行政权首脑的选举制度呈现出一些威胁。 因此,我只想就美国谈谈这种威胁。 人们所担心的选举制度产生的危险,根据行政权占据的地位以及它在国家中的重要性,根据选举方法以及人们参与选举时的环境而或大或小。 人们谴责应用于国家首脑的选举制度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这种制度对于个人野心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其非常强烈地激发人们争夺权力,以致当合法手段不再充分,当权力将要离开他们的时候,他们往往会诉诸武力。 很显然,行政大权越大,诱惑力也就越大;同样,觊觎权力的人的野心越大,就越容易赢得大量野心较小但希望在他们的候选人获胜后与之分享权力的人的支持。[45] 因此,选举制度的威胁会随着行政权对国家事务产生的影响的增强而间接增加。 波兰的数次革命不仅应当归因于基本的选举制度,还应当归因于当选官员成为一个大君主国的首脑。[46] 因此,在讨论选举制度的绝对优势之前,总是有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即了解地理位置、法律、习惯、道德观以及民意是否允许你建立一种软弱且具备从属性的行政权。在我看来,既想要国家代表拥有强大的权力,又想要通过选举推选这名代表,是两种相互矛盾的期望。就我而言,我知道将世袭制王权改变为民选国家的唯一方法,首先必须限制王权的作用范围;再逐渐减少它的特权;随后渐渐地,使人们习惯于没有王权的帮助也能生活。但是欧洲的共和主义者从未考虑过这种方法。因为他们中的很多人之所以憎恶暴政仅仅因为他们是暴政压迫的对象,行政权的范围并未冒犯他们;他们只攻击暴政的起因,而没有注意到这两者之间的密切关联。 至今还没有发现有人愿意承受荣誉和生命的风险担任美国总统,因为总统只是一个暂时的、受限制的和从属性职位。在赌场上必须有非常大的奖励,才能让绝望的赌徒加入赌局。[≠就我个人而言,比起美国的总统,我更愿意担任法国的总理。≠]直到现在,没有一个候选人能够激起对他有利的热烈的同情和激烈的民众情绪。[47]原因很简单。在成为政府的首脑之后[48],他不能给他的朋友们带来太多的权力、财富或荣耀;而且他对国家[49]的影响力太小,无法在他当权时左右本派人的成败。 世袭制君主政体有一个非常大的优势。由于一个家族的特殊利益总是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所有统治者一刻也不会弃国家利益而不顾。我不知道在这些君主国中,国家事务是否比其他地方处理得更好,但至少总是有人根据自身的能力为好或坏的结果负责。[50] 而在选举制国家中,在选举即将到来的时候以及在选举前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的齿轮在某种程度上自行停止运转。毋庸置疑的是,可以通过制定法律使选举加速进行,也可以不让行政权的宝座出现空缺;但是无论怎么做,人们仍然认为空缺存在,而无视立法者付出的努力。 在临近选举时,行政权的首脑想的只有如何应对即将到来的斗争;他不再拥有未来,他不能承诺任何事情,他只会无力地处理那些也许将由另一个人接手的工作。“我现在已经如此接近我的退职期限,”杰斐逊总统在1839年1月21日[28日。——编者注]写道(选举前六周),“除了提出我的建议之外,我不再参与公共事务。在我看来,让我的接任者开始采取他即将实行和负责的措施是合理的。” 另外,全国人民的目光都集中于一点;他们全都瞪大眼睛看着即将开始的选举。 行政权在公共事务的领导方面占据的地位越高,它的惯常活动的作用越大且越有必要,一切状况就越加危险。在一个已经习惯于受行政权统治的国家之中,或者往好处说是习惯于受行政权治理的国家,选举非但不能带来帮助,而且只能造成深远的扰乱。 在美国,行政权的行使可以放慢速度而不会受到惩罚,因为这种行为本来就是软弱而受限的。当政府的首脑被选出的时候,国家的内外政策几乎总是处于不稳定状态。这就是这种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 但是,这种弊端或多或少取决于授予当选行政长官的那部分权力。在罗马,尽管执政官员每年改选,但是政府的原则从不发生改变,因为元老院负责指导这种权力;而元老院是一个世袭制机构。在欧洲大多数君主国家中,如果国王通过选举诞生,那么在每次选出新国王的时候,王国都会改变面貌。 在美国,总统虽然对国家事务具有极大影响,但他并不引导公共事务;压倒性权力属于全国的代表。因此,能够改变政治准则的是广大民众,而不是总统。因此,用于选举行政权首脑的选举制度在美国没有对政府的稳定性造成实质影响。 然而,缺乏稳定性是选举制度的一个固有缺陷,无论总统的行动范围多么有限,这个缺陷仍然表现得非常明显。 当昆西·亚当斯先生当选之后,他开除了大多数由前任长官任命的官员;而据我所知,在杰克逊将军就职后的第一年内,联邦政府曾雇用的所有可予以免职的官员都被遣散。[51] 美国人的想法是正确的,行政权的首脑为了完成他的使命并承担起所有责任重担,应当尽可能地确保自由选择自己的下属并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撤免他们[52];立法机构应当监督而不是指导总统。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一旦改选,所有联邦官员的命运就好像处于悬而不决之中。 在欧洲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中,人们常常抱怨下级公职人员的命运往往取决于大臣们的命运。这种情况在实行政府首脑选举制的国家中更为糟糕。原因很简单。在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大臣们能够快速地取代彼此;而行政权的主要代表从未发生改变,其所包含的改革精神也仅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作用。因此,这种行政制度使细节发生改变,而非使原则发生改变;在没有造成革命的情况下,一种行政制度不能骤然取代另一种行政制度。在美国,这种革命每隔四年都会以法律的名义进行。 至于个人不幸是这种立法所造成的自然结果,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官员命运的不稳定性在美国并未出现像其他地方那样的灾难。在美国,官员在丢掉官职之后自谋出路是非常容易的事情,虽然丢掉官职意味着他有时不再享有舒适的生活,但绝不意味着他无法谋生。 我在本节开头说过,以选举模式推选行政权首脑的危险因采取选举制度的国家的环境而或大或小。 人们意图削弱行政权的作用所付出的努力皆是白费力气。无论法律赋予行政权怎样的地位,仍有某些高于这种权力的事物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那就是外交政策,因为除非一人接手,否则谈判就无法开启和顺利进行。[只有在单一意志[指导]之下的物质力量才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一个国家的处境越不稳定、越危险,它就越需要具备一致性和稳定性的外交事务管理政策,而应用于国家首脑的选举制度也会更加危险。 美国人应对全世界的政策是简单的,你几乎可以说没人需要他们,而他们也不需要任何人。他们的独立从未受到威胁。 因此,在他们之中,行政权的作用既受到环境的限制,又受到法律的限制。总统可以频繁地改变他的观点,而国家不会因此受损害或灭亡。 无论行政大权的归属如何,选举之前和选举期间往往被看作是国家的危机时期。 一个国家的内部局势越混乱,它的外部威胁就越大,而这个危机时期对国家来说就更危险。在欧洲的各个国家中,每当他们选举新的国家首脑的时候,他们很少不畏惧于被别国征服或是陷入无政府状态。 在美国,社会是这样构成的,它能够依靠自身而不需要帮助,外部威胁从未施加于它。对它来说,总统选举是激动人心之事,而非毁灭国家的行径。 选举模式 美国立法者在选择选举模式时展现出的才干。——一个特殊选举机构的创建。——特殊选民的单独投票。——众议院在什么情况下应邀选举总统。——自宪法生效以来所进行的十二次选举的概况。 除了该原则固有的危险之外,还有许多因选举模式而产生的危险,但其经立法者留意则可避免。[53] 当一个民族为了选举首脑而携带武器聚集于公共场所之中,其暴露出的不仅是选举制度本身存在的危险,还有这样一种选举方式造成内战的危险。 当波兰的法律规定国王的选举取决于一个人的否决权时,这些法律就是在邀请人们谋杀这个人或是预先创建了无政府状态。 当你研究美国的制度并更加仔细地观察这个国家的行政状态和社会局势时,你会注意到人们在那里获得的财富与他们所付出的努力具有令人惊异的一致性。美国是一个新兴的国家,但生活在那里的人民早已习惯于自由;这是维持其内部秩序的两个主要原因。美国从不用担心被别国征服。美国的立法者充分利用了这种有利环境,因而不难创建一种软弱而具有从属性的行政权;在创造了这样的行政权之后,他们能够毫无风险地采用选举制度。 他们只需从不同的选举制度中选出危险性最小的制度,他们在这方面制定的规则恰好符合国家的自然条件和政治构造所提供的保障。 亟待解决的问题是找到一种既能表达人民的真实意志,又不致过于激发人民的情感并尽量减少他们因政治空权而造成的焦虑。首先,他们采用了一种简单的多数制定法律的方法。但这仍是非常困难的事情,因为人们为了获得多数而不惧于拖延时间,而拖延时间正是立法者想要避免的。 事实上,在一个大国之中,很少有人能够在第一次投票时就获得多数投票。而在一个地方势力更加发达和强大的联邦共和国中,这种困难更大。 它自行提出了排除第二个障碍的方法:将全国的选举权委派给一个代表国家的机构。 这种选举模式为多数的形成增加了机会,因为选举人越少,就越容易趋于意见一致。其也为他们做出良好的选择提供了更多保障。 但是,是把选举权委托给通常代表国家的立法机构本身,还是成立一个以选举总统为唯一目的的选举团呢?[54] 美国人更喜欢后一种方法。他们认为那些被推选去制定普通法的人,在涉及最高行政官员的选举的时候,只能不完全地代表人民的意愿。此外,他们当选议员已超过一年,他们原本代表的意志可能已经发生改变。美国人断定,如果由立法机构负责选举国家的行政权首脑,那么在选举开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它的成员会成为腐败计谋和阴谋活动的目标;而这些特殊的选举人就像陪审员一样隐藏在群众之中,不为人们所知,甚至当他们必须采取行动的时候,他们也只是在瞬间现身并提供他们的决策。 因此,美国人决定在每个州任命一定数量的选举人[55],由他们负责选举总统。但是,正如他们所预料的那样,在实行选举制的国家中,这种负责选举政府首脑的集会不可避免地成为争吵和阴谋的中心,它有时会篡夺本不属于它的权力,并且它的行为通常具有不确定性,而使国家长期处于危险状态中,他们决定让所有选举人在一个规定的日子投票,而不必将他们聚集在一起。[56] 这两个阶段中的选举模式有助于产生多数,但不能确保产生多数,因为就像任命选举人的委托人存在差异一样,这些选举人因不同而有差异。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人需要从这三种方法中选择其一:重新任命选举人;由原来的选举人进行再次协商;或者最终将选举权交由另一个全新的权力当局。 前两种方法,除了本身不是特别可靠之外,还会造成拖延并必然导致无休止的危险情绪。 因此,他们决定采用第三种方法,并同意将选举人的投票秘密地送交至参议院院长。他会在一个固定的日子,当着两院议员的面公开计票。如果没有一个候选人获得多数,那么众议院立即直接进行选举,但众议院必须在有限范围内行使自身权力。众议员只能在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选人中选择一名。[57] 如你所见,只有在极少数和难以预见的情况下,选举工作才被交给国家的众议院执行;而且即使那样,他们也只能在相对较多的特殊选举人指定的人选当中选择一人担任总统。这是一种很好的结合,它使人民的意志应当受到尊敬与迅速完成选举和确保国家利益所需的秩序形成一致。然而,让众议员在分享权力的情况下解决问题,仍然不能完全解决所有难题;因为众议院能否获得多数尚处于不确定状态,而宪法对这种情况没有提供补救措施。但是,通过规定必要的候选人资格,通过将候选人数量限定为三人,通过依靠一些开明之人做出的选择,这种方法成功扫除了它原本无力应对的所有障碍[58],其他障碍则是选举制度本身所固有的。[59] 在联邦宪法生效的45年间,美国已经选举了12次总统。 有10次选举是由各个地方的特别选举人同时投票产生的。 众议院只行使过两次它能够分享的这种特殊权力。第一次是在1801年选举杰斐逊先生的时候,第二次是在1825年任命昆西·亚当斯先生的时候。 选举危机 选举总统的时期可被看作全国的危急时刻。——为什么。——人民的激情。——总统关注的事情。——选举热潮之后的平静。 我已经探讨过促使美国采用选举制度的有利环境,并指出立法机构为了减少这种制度的危险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美国人已经习惯于举行各种各样的选举。经验使他们学会允许热潮发展到什么程度,以及到什么地步必须阻止它的发展。美国的广阔领土和居民分散使不同政党之间的冲突不像其他地方那样鲜明和危险。直到现在,全国在选举期间形成的政治环境还未呈现出任何真正的危险。[最后,由于总统的权力如此局限和具有从属性,所以候选人的情感和他们的支持者的情感既不会太过激烈也不会太过持久。] 但是,选举美国总统的时期仍可被视为全国的危急时刻。 总统对公共事务进程产生的影响无疑是微小而间接的,但这种影响可以扩及整个国家;总统的选择对每个公民来说重要性不大,但是它对全体公民来说却意义重大。要知道,不管一项利益如何微小,一旦它成为普遍利益,就会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与欧洲的国王相比,美国总统无疑没有太多方法为自己培养拥护者;但是,由他任命的职位数目众多,足以[60]使成千上万的选民直接或者间接地对他的事业感兴趣。 此外,美国的政党与其他国家的政党一样,感到自身有必要团结在一个人的周围,以便于更容易地得到群众的认识和理解。因此,它们通常将总统候选人的名字作为一种象征,借助候选人,它们将本党派的理论人格化。因此,政党对于使选举结果对自身有利拥有极大的兴趣,但不是在当选总统的帮助之下使它们的理论获得胜利,而是通过总统的当选证明它们的理论赢得了多数人的支持。 在预定的选举日期到来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选举成为最重要也可以说是全国上下唯一关心的大事。各党派的热情大大增强[行政部门发现自身在各个方面受到攻击;(大量各式各样的反对政府的诽谤、侮辱和激昂的言辞此起彼伏];所有可以想象出的党派激情在这时在一个幸福而安宁的国家之中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煽动起来。 在任的总统则专注于为自身辩护。他不再为了国家利益而处理政务,而是为了再次当选而忙碌;他为了获得多数人的支持而卑躬屈膝;他非但没有按照职责要求的那样控制他的情绪,而且经常任其反复无常。 随着选举临近,阴谋活动变得更加积极;而选举的热潮则变得更加激烈、更加广泛。公民们被划分为几个阵营,每个阵营都高呼自己的候选人的名字。整个国家进入一种狂热状态;选举成为公共刊物的头条新闻、私人交谈的主题、一切行动的目标、所有思想的标的、此时此刻的唯一兴趣。[≠与现实相比,危险必定表现得更明显。≠] 的确,一旦选举结果公布,这种热情就会消失殆尽;一切恢复平静,一度泛滥的河流又静静地回到它的河床之中。但是,目睹这场本可能出现的风暴,我们怎会不感到惊讶呢?[因为整个国家强烈关注的选择以一种极其间接的方式影响着国家的繁荣和民族的梦想;它所激发的情感与真正的利益和喜好密不可分,深深地撼动了人们的心灵[V:社会][V:激发了人们心中最深层次的情绪并且为了使人们满意而彻底颠覆整个社会]。因为美国总统的选举不会将深刻的信念或者巨大的积极利益之中的任何危险的人类情绪付诸实践。] 总统的连选连任 当行政权首脑有资格连选连任,说明国家本身存在阴谋和腐败。——连选连任的欲望占据了美国总统的所有思想。——特别是对于美国而言,连选连任的不利之处。——民主的自然缺陷在于使一切权力逐渐屈服于多数人的最微小的期望。——总统的连选连任有利于这种缺陷。 美国的立法者当初允许总统连选连任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呢?[61] 乍看之下,禁止行政权首脑连选连任似乎是不合理的。[62]我们知道一个人的才能或性情会对整个国家的命运产生多大的影响,尤其在国家处于极其困难的环境和非常危急的时期。禁止公民连选连任他们的主要行政官员的法律会否定他们帮助国家走向繁荣富强和拯救国家的最佳手段。此外,你会发现这样的奇怪结果:当一个人最终证明他具备良好的管理才能的时候,他却被排除在政府之外。[63] 这些理由自然都非常有力,但是不能用更强有力的理由反驳它们吗?[64] 阴谋和腐败是选举制政府的自然弊端。但当国家政府可以连选连任时,这些弊端将会无限延伸并危及国家的根本存在。如果一个普通候选人想要靠阴谋获得成功,他的阴谋只适用于极有限的范围。相反,当国家首脑进入候选人名单,他可以借用政府的力量。[65] 在第一种情况下,候选人只有非常有限的手段;而在第二种情况下,是国家自身用强大的手段搞阴谋和腐败。 利用应受谴责的诡计获得权力的普通公民能够以间接的方式损害国家繁荣;但是如果行政权的代表参与其中,他就会使政府的注意力转移到次要的事务上,将他的选举视为最主要的工作。对他来说,谈判、法律都比不上选举计划;官员们仍然获得报酬,但他们已不是为国家服务,而是为他们的领导服务。即使政府的行为不是总是违背国家的利益,其也至少不再为国家而效力。然而,政府的活动应当只为国家效劳。 在了解美国的日常事务时,很难不注意到连选连任的渴望支配着总统的思想;他的一切行政策略都只向着一点;他所迈出的每一步都对着这个目标;最重要的是,随着选举临近,个人利益在他心中取代了国家利益。 因此,连选连任的原则对选举制国家造成的腐化影响更加广泛,更具危险性。它往往破坏人们的政治道德并以投机取巧代替爱国主义行为。 在美国,它甚至从根本上攻击了国家生存的基础。 每个政府本身都有一种似乎与其生存原则相互关联的自然弊端,立法者的天赋是很好地认识这种弊端。[66]一个国家能够废除很多恶法,而恶法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往往被夸大。一切可能产生毁灭性危险的法律,即便其不良影响尚未被人们发现,但其不能长期不致危险爆发。 专制君主国毁灭的原因在于王权的无限性和不合理的扩张。因此,采取措施拿走宪法中赋予这种权力的砝码,即便它的效果长期不引人注目,它在根本上也将是极有害的。 同样,在实行民主统治和人民逐渐管理一切事务的国家中,那些使人民的活动日益活跃、日益不可抗拒的法律,也会以一种直接的方式攻击政府的存在。 美国立法者们的最大功绩在于他们清楚地认识到了这个真理并有勇气付诸实践。[这个民主最大的荣耀是知道如何领会它并服从于它。] 他们认为在人民的权力之外还需要有一定数量的权力机构,这些权力机构虽非完全独立于人民,但在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享有很大程度的自由;因此,尽管它们被迫服从于多数人的固定方针,但是它们能够与多数人的反复无常作斗争并拒绝其危险的要求。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将国家的所有行政权集中于一人手中;他们赋予总统以广泛的特权,并让总统以否决权为武器,以抵抗立法机构的侵犯。[67] 但是通过引入连选连任原则,立法者又部分地破坏了自己的工作。他们将大权赋予总统,但又剥夺了总统使用这种大权的意志。 如果总统不得连选连任,那么总统就不会脱离人民,因为他不会因竞选而终止对人民负责;而对总统来说,得到人民的青睐,也没有必要处处遵循人民的意愿。 若能连选连任(尤其是在政治道德逐渐松懈并且伟大之人逐渐消失的今天,事实的确如此),那么美国总统只能是多数手中的一个百依百顺的工具。他要爱多数之所爱,憎多数之所憎;他要代表多数的意志,为多数的抱怨而抱怨,他还得屈服于多数最微小的请求。立法者本想让他领导多数,但他却对多数唯命是从。 因此,本不打算使国家埋没人才的立法者却使这些人几乎成了无用之人;本想为这种特殊环境准备一种应对方法的立法者却使国家经常暴露于危险之中。[68] 联邦法院[69] 司法权在美国的政治重要性。——在探讨这个主题时遇到的困难。——司法权在联邦组织中的实用性。——全联邦应当推行什么法院。——建立联邦性法院的必要性。——联邦司法制度的组织。——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与我们所知道的其他法院有何不同之处。 我已经考察了美联邦的立法权和行政权,仍有待阐述的是司法权。 在这里,我必须让读者了解我担心的事情。 司法制度对英裔美国人的命运造成了重大影响,它在所谓的政治制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从这一点来看,它特别值得我们注意。 但是,不深入了解美国法院的组织构造和审判程序的某些技术细节,怎么能够理解美国法院的政治作用呢?而且,怎样才能在讲解这些细节时不致令读者对这些本来就非常枯燥的主题感到扫兴呢?怎样才能确保内容的清晰和简明呢? [因此,我所探讨的内容就是我认为人们在对联邦法院的政治作用进行评价时应当了解的内容。>所以,在通常情况下,我假设读者对英裔美国人的司法管理拥有预先存在的想法,甚至在更多情况下,为了充实我的观点,我就英裔美国人探究司法管理的来源。总而言之,我所探讨的内容都是我认为在了解联邦法院的政治作用时必不可少的内容。] 我不认为自己躲过了这些繁杂的难题。世俗之人仍会觉得我讲述的内容过于冗长,而法学家们则会认为我讲述的内容过于简要。这也是我在论述本书主题时存在的一个缺点,尤其是我现在论述的这部分。 最大的困难不在于了解联邦政府是怎样组建的,而在于美联邦如何确保人们服从于它的法律。 一般来说,政府仅能凭借两种方式制伏被统治者反抗政府的手段,政府本身拥有的军事力量,法院判决赋予政府的道德力量。 一个只靠武力迫使人民服从其法律的政府必然会走向毁灭。这时政府很可能出现两种情况。如果它是软弱而有节制的,它只会在最极端的情况下使用武力,而毫不理会局部的接连不断的不服从行为,那么国家将渐渐地陷入无政府状态。 如果它是鲁莽而强大的,每天都使用暴力,那么你会发现国家很快堕变成纯粹的军事专制国家。政府的不作为和积极作为对被统治者具有同样的害处。 司法工作最主要的目的是以法律观念取代暴力观念,在政府管理和物质力量之间设置媒介。 人们一致主张授予法院的干涉权力实在是令人感到诧异的力量。这种权力是如此强大,当法院不复存在的时候,这种力量仍然存在于司法程序之中,让人觉得法院存在于无形之中。 法院具有的道德力可使物质力量的使用无限减少,且能够在多数场合代替物质力量;而且,当最终必须施加物质力量的时候,物质力量还可与道德力量相结合而使自身力量倍增。 联邦政府必定比其他形式的政府更想得到司法制度的支持,因为它在本质上比较软弱,且更容易遭到反对。[70]如果它经常或者即刻求助于武力的帮助,它将无法完成它的任务。[71] 为了使公民服从它的法律,或者为了击退直接对它发起的进攻,联邦特别需要法院。 但是,它应当设置什么法院呢?每个州都已经拥有自己的司法当局了。它有必要有求于这些法院吗?它有必要创建联邦司法体系吗?不难证明的是联邦无法使各州已经建立的司法当局适应它的需要。 毫无疑问,将司法权与其他权力分离对于每个人的安全和自由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对于国家而言同样重要的是,国家的各种权力应当具有同样的起源,遵循同样的原则,并在同样的范围内行使,总而言之,它们是相互关联且性质相同的。我猜想从未有人想过为了得到更公正的法官判决,而将在法国犯下罪行的罪犯送交外国法院审判。 就美国人与联邦政府的关系来说,美国人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但在这个民族中,仅在某些方面服从于国家政府并在其他方面独立于国家政府的政治组织获得允许继续存在;它们拥有不同的来源、特有的宗旨和特殊的行动手段。将联邦法律的执行工作交给由这些政治组织创建的法院,相当于将国家交给外国法官审理。 更有甚者,每个州与联邦的关系不仅类似外国,而且每个州都是联邦永远的对手,因为联邦所丧失的主权都被各州夺取。 因此,允许各州的法院执行联邦的法律,不仅相当于把国家交付给外国法官审理,而且相当于交给了怀有偏见的法官。 此外,不单是州法院的性质使州法院不能为国家目标服务,更重要的还有州法院的数量。 在制定联邦宪法的时候,美国已有13个不允许上诉的最高法院。而现在,这个数字已经增至24个。当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要按照24种不同的方式进行解释和应用,这个国家如何能够继续存在!这样的制度既违背真理,又与经验不符。 因此,为了实施联邦法律并解决预先仔细规定的涉及全国利益的问题,美国的立法者决定创建一个联邦司法当局。联邦的所有司法权都集中于一个被称为“美国最高法院”的法院手中。为了便于迅速解决争端,其又设立了一些下级法院负责审理不太重要的案件或者对一些比较重要的争讼做出初审判决。最高法院的成员不由人民或者立法机构选举,而由美国总统在参议院的建议之下进行任命。 为了使法官独立于其他权力机构,他们是不能被罢免或者撤职的,而且他们的工资一旦确定就不在立法机构的管辖范围之内。[72] 概述联邦司法制度的原则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当我们想要了解它的职权的时候就会遇到一大堆困难。 决定联邦法院管辖权[73]的方法 决定联邦各法院的管辖权的难点。——联邦法院有权决定其自身的管辖权。——这条规则为什么侵犯了各州保留的那部分主权。——这些州的权力受到法律和法律解释的限制。——各州因此承担的风险没有表面上那样严重。 第一个问题出现了。美国宪法同时建立了两种不同的主权,其在司法体制中代表两种不同的法院制度;无论多么仔细地规定这两个法院制度各自的司法权,也很难避免两者之间经常出现冲突。既然如此,在这种情况下,谁有权决定法院的管辖权呢? 在只形成单一而同质的政治社会的国家中,当两个法院之间的管辖权有争议时,通常由第三个法院担任仲裁者。 这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因为在这样的国家中,关于司法管辖权的问题与国家主权问题没有任何关联。 但在美国,不能在州的最高法院和联邦的最高法院之上设置一个既不属于前一系统又不属于后一系统的任何形式的法院。 因此,必须使两个法院中的一个法院有权自行审判案件并且有权受理有争议的案件。这种特权不能被授予各州的法院;如若法律规定将这种特权授予各州的法院,那将在事实上破坏联邦的主权;因为各州的法院在获得宪法解释权之后,很快就会恢复以前被宪法的条款剥夺的那部分独立性。 通过创建联邦最高法院,可以控制各州法院想要按照自己的方法解决涉及全国利益的问题的欲望;通过这样做,可以成功建立一个统一解释联邦法律的司法机构。如果各州的法院能把本应由自身管辖的案件视为由联邦法院管辖,或者能把本应由联邦法院管辖的案件佯装成由其自身管辖,那么这个目的将无法实现。 因此,美联邦的最高法院被赋予了解决所有涉及管辖权问题的权力。[74] 这对各州的主权而言是最危险的打击。因此,州的主权不仅受到法律的限制,而且受到法律解释的限制;不仅受到一个已知的限制,而且受到一个未知的限制;不仅受到固定规则的限制,而且受到任意规则的限制。的确,宪法已为联邦的主权规定了明确限制;但是,一旦这种主权与各州的主权产生冲突,应由联邦法院做出裁决。 此外,这种似乎威胁各州主权的诉讼方法的危险性事实上并没有表面上那样严重。 我们在后文中将会看到,美国各州实际拥有的权力多于联邦政府的权力。联邦的法官们察觉到以自己的名义行使的权力相对较弱;当他们依法审理案件时,他们更倾向于放弃审判权,而不是在不法分子的引导下做出错误的判决。 不同案件的管辖权 案件与诉讼当事人是联邦管辖权的基础。——涉及外国大使的诉讼。——涉及联邦的诉讼。——涉及一个州的诉讼。——由谁审理。——因联邦法律而产生的诉讼。——为什么由联邦法院审理。——违反合同的案件由联邦司法系统进行审理。——这种规定的影响。 在确定设置联邦管辖权的方法之后,联邦的立法者们又规定了哪些案件必须由联邦法院行使管辖权。 他们规定某些当事人只能由联邦法院审理,无论诉讼标的是什么。 随后,他们又规定了某些只能由联邦法院进行审理的某些诉讼案件,而不管诉讼当事人的资历如何。 因此,诉讼当事人和案件成为联邦管辖权的两个基本要件。 外国大使是与联邦友好相处的国家的代表,凡是涉及外国大使的案件,可以说是涉及全联邦的案件。当一名外国大使成为诉讼程序的一方当事人时,该诉讼成为涉及全国利益的事务,它自然应由联邦法院审理判决。 联邦本身也可能成为诉讼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如向代表各州主权的法院起诉而不向代表联邦本身主权的法院起诉,既违背道理又违反国家惯例。这种案件只能由联邦法院审判。 当诉讼双方当事人分别属于两个不同的州时,将案件交由其中哪个州的法院审理都无法避免不利影响的产生。更稳妥的方法是选择一个不会导致诉讼双方产生怀疑的法院,而这个法院自然就是代表联邦的法院了。 当诉讼双方不是独立的个人而是州的时候,除了上述公平理由之外,还应当加上一个政治理由。这时,诉讼当事人的地位使整个诉讼程序具有全国影响,两州之间最微不足道的诉讼问题关系到全国的和平。[75] 诉讼的本质往往就能够决定管辖权的归属。因此,所有涉及海上贸易的问题都应当由联邦法院解决。[76] 不难发现这样做的原因是:几乎所有这类问题都要从国家法的角度进行评价。从这个方面来看,这类问题从本质上涉及整个联邦与外国的关系。此外,由于海上不能像在其他地方那样划定司法管辖区,故而只有全国法院系统能够审理发生在海上的诉讼。 宪法几乎把所有在性质上属于联邦法院管辖的诉讼都归纳在一个单一的类别之内。 在这方面所做的规定虽然很简单,但它包含了一个庞大的思想系统和众多事实依据。 宪法规定,联邦法院可以审理所有能从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中找到依据的诉讼。 举两个例子,就可以使立法者的思想一目了然。 例如,宪法禁止各州制定关于货币流通的法律,但一个州不顾禁令制定了这样的法律。利害关系人认为这样的法律是违反宪法的,因而拒绝服从它。这种事件就必须交由联邦法院处理,因为联邦的法律规定了处理这种案件的理论依据。 例如,国会制定了一项关税法。但人们在理解这项法律时遇到了困难。同样,这种事件必须交由联邦法院处理,因为诉讼的原因在于联邦对法律做出的解释。 这项规定完全符合联邦宪法采用的基本原则。 的确,按照1789年通过的宪法,联邦只享有有限的主权,但宪法又想使联邦在这个范围内形成统一的国家。[77]即在这个范围内,它是有主权的。这一点一经提出并得到承认,其余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因为如果你承认美利坚合众国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形成一个国家,就必须将所有国家具备的权力都授予它。 由于,在社会起源之初,这一点就得到了一致同意:每个国家都有权在本国法院审理涉及本国法律执行的所有问题。但你可能这样回答:联邦处于比较独特的地位,它只是在特定的方面是一个国家,而在其他方面又算不上是一个国家。这会导致什么结果呢?至少在与特定方面有关的一切法律上,联邦有权成为享有完整主权的国家。真正的困难在于如何确定特定的方面是什么。一旦这一点得到解决(我们在上文论述审判权管辖的时候,已经解决了这个问题),说实在的,就没有什么问题了;因为只要你确定一个诉讼案件是由联邦法院管辖,也就是说按照宪法规定这属于联邦的主权时,其自然应由联邦法院进行审判。 所以,当有人想要攻击联邦的法律,或者有人想将联邦的法律作为自卫工具,就应当向联邦法院起诉。 因此,联邦法院的审判权随着联邦主权的扩大而扩大,随着联邦主权的缩小而缩小。 我们已经知道1789年的立法者的主要目的是把主权划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他们想让其一负责掌管联邦的所有共同利益,让其二负责掌管各州特有的一切利益。 立法者们最关注的问题是赋予联邦政府足够的权力,使它能够保卫自己,并在它的职权范围内抵抗各州的侵犯。 对于后者,立法者们则采用让各州在本州范围内享有自由的一般性原则。在那个范围内,中央政府既不能指导它们,又不能检查它们实施的行为。 我在探讨权力划分的那一章中已经指出这最后一个原则始终没有赢得尊重。有些法律仅与一个州的利益相关,但该州却无权制定这种法律,这样的情况的确存在。 如果联邦的某个州制定了这样的法律,那么因执行该法律而受到伤害的公民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78] 因此,联邦法院的审判权不仅延伸至以联邦法律为基础而提出的一切诉讼,而且延伸至各州违背宪法制定的法律所引发的所有诉讼。 各州不得在刑事案件方面颁布溯及既往的法律,由于这种法律而获刑的人可以向联邦法院提起上诉。 宪法也不允许各州制定破坏或更改合同的既得利益(破坏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法律。[79] 当一个公民认为本州的法律损害了他的合同权益,他可以拒绝执行该法,并向联邦司法系统提起上诉。[80] 在我看来,这项规定与其他规定相比能够对各州的主权造成更大的打击。[81] 为了明确的国家目的而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是定义明确且易于理解的。但我方才引用的这条规定间接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却是难以理解的,而且这些权力的范畴也不明确。事实上,有很多政治法律对合同的存在产生了影响,并由此侵犯了中央政权的基础。 联邦法院的诉讼程序 联邦法院系统的天生弱点。——立法者为了尽可能多地使个人出席而不让各州出席联邦法院所做的种种努力。——美国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联邦法院对普通个人的直接作用。——对违反联邦法律的州进行间接打击。——联邦法院系统的判决不会破坏各州的法律,只会削弱各州法律的作用。 我已经阐述了联邦法院拥有何种权力,但了解它们如何行使这些权力也是非常重要的。 在主权未被分为两部分的国家中,司法系统拥有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来自这个事实,即这些国家的法院在审判触犯法律的个人时代表的是整个国家。法律的观念与支持法律的力量的观念结合在一起。 但是在主权被分为两部分的国家中,情况并非总是如此。在这里,司法系统通常来说发现自己面对的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国家的一部分。结果,司法系统的道德力量和物质力量均大为减弱。 在联邦制国家中,司法系统的力量天生较弱,而受审判的人较强。 联邦国家的立法者必须不断努力使法院获得类似于在主权未被分为两部分的国家中的法院的地位。换而言之,立法者的持续努力应当致力于使联邦司法系统代表国家、使受审者代表个人利益。 不论一个政府的性质如何,为了迫使被统治者履行自己的义务,都要统治被治者;为了保护自己不受被统治者的攻击,它也要采取行动应对被统治者。 关于政府为了迫使被统治者服从法律而对他们采取的直接行动,根据美国宪法的规定由联邦法院采取,即联邦法院以这些法律的名义行事时只以个人为行动主体(这是美国宪法的最高成就)。事实上,由于它已经宣布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联邦仅组成一个统一国家,因此,根据该宪法创建的政府在宪法规定的范围之内就享有全国性政府拥有的所有权力,而其中最重要的权力就是直接向普通公民发号施令。因此,比如当联邦征收税款,它不是向各州征收税款,而是按照规定税率向每个应当纳税的美国公民征收税款。联邦司法系统负责确保联邦法律的执行,其不能处罚抗税的州,而只能判处违法的纳税人。就像其他国家的司法系统那样,联邦司法系统只能处理个人。[82]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联邦自行选择自己的对手。当它选择软弱的对手,对手自然总是屈服。 但是当联邦不是采取进攻而是自卫的时候,困难就增加了。宪法承认各州有权制定法律。这些法律可能侵犯联邦的权力。这时,联邦必然发现自己与制定法律的州发生了主权冲突。联邦只能选择危险性最小的行动手段来解决冲突。我在前文讲过的一般性原则已经预先规定了这种行为手段。[83] 你知道在我刚在提到的那种案件中,联邦能够向联邦法院控诉侵权的州,而联邦法院也将宣布该法律无效,这样的做法也最合情合理。但是,按照这种方式,联邦司法系统发现自身直接对立于该州,而这种情况正是联邦司法系统本想尽量避免的。 美国人认为一项新法在执行过程中不损害某些私人利益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赖以攻击各州损害联邦的立法措施的正是这种私人利益。因此他们在立法时对这种私人利益提供保护。 例如:一个州把一块地卖给了一个公司;一年后,它又按照一项新的法令以另一种方式重新处置这块土地,这样,它就违背了宪法中规定禁止改变依合同而获得的权利的条款。当依据新法令购得土地的人要求占有土地时,已经依据旧法令占有土地的人可向联邦法院起诉并要求其宣布新的占有无效。[84]因此,事实上,联邦司法系统正在努力解决州的主权问题;但它只是间接地攻击州的主权,而且只应用到该州所定法令的细节。它攻击的是法令的结果,而非法令的原则。它没有破坏那项法令,而是削弱它的效力。 还有最后一种假设。 各州都形成了独立存在的自治体且拥有单独的民事法律;因此,它既可以向法院起诉又可以被起诉至法院。比如说,一个州可以向法院控诉另一个州。 在这种情况下,它不再是联邦攻击地方法令的问题,而只是对诉讼当事人均为州的案件进行审判。这种案件,除了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有所不同之外,与其他案件没什么差别。在这里,本章开始时指出的危险仍然存在。但这时很难避免这种危险,它是联邦宪法的本质中固有的,它总是存在于创造物、存在于国家之中,以致出现了一些司法系统难以对抗的强大个体。 最高法院在各州的大权中居于高位 没有一个国家创建了像美国那样强大的司法权。——它的职权范围。——它的政治影响。——联邦的和平与存在取决于七位联邦法官的才智。 当你在审视了最高法院的组织细节之后再全面思考它被赋予的所有职权,你不难发现其他任何国家从未创建过如此强大的司法权。 美国的最高法院的地位远远高于已知的任何法院,不管是从它的权力的本质来说,还是从它管辖的受审人的种类来说。 在欧洲的所有文明国家中,政府总是反对将与其自身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交给一般司法机关处理。政府越专制,这种反对情绪越强大。相反,随着自由的提升,法院的职权范围总是在扩大;但是,尚没有一个欧洲国家想过一切司法问题无论起因如何,都应当交由执行普通法的法官处理。 在美国,这种理论被付诸实践。美国的最高法院是唯一的国家法院。 它负责解释法律和条约;关于海上贸易的问题和涉及国际法的问题,均属于它的权限范围。你甚至可以说,尽管它的组织完全是司法性的,但是它的职权几乎完全是政治性的。它的唯一目的是执行联邦的法律。而联邦政府的职责是调节政府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本国与外国的关系,公民之间的所有关系几乎都在各州主权的管辖范围之内。 美国最高法院之所以重要,除了第一个原因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在欧洲各国,法院只能审理个人之间的案件,但你可以说美国的最高法院可以审理州的主权。当法庭监守登上法院的台阶宣布“纽约州控告俄亥俄州”的时候,你会感到这不是普通的法庭。而当你想到一方当事人代表一百万人,而另一方当事人代表两百万人的时候,你会惊讶于七位法官的责任何其重大,因为他们的判决会使如此众多的同胞或喜或悲。 七名联邦法官手中掌握的是联邦的和平、繁荣和本质。没有他们,宪法只不过是一纸空文。依靠他们,行政权能够抵抗立法机构的侵犯,而立法机构也能够使自己免受行政权的攻击;联邦依靠他们使各州服从;各州依靠他们拒绝联邦的过分主张;公共利益依靠他们对抗私人利益;保守主义精神依靠他们抵抗民主主义的不稳定性。他们的权力是巨大的,但这是一种与舆论密切相关的权力。只要人民同意服从法律,他们就无所不能;一旦人民蔑视法律,他们就一事无成。目前,舆论的力量是最难驾驭的力量,因为我们无法准确地认识到它的界限。而无论在界限内还是在界限外,它的危险性都是相当的。 因此,联邦法官不仅必须是品行良好、博学多才、刚强不阿的公民,具有所有行政官员必备的品质,而且必须是政治家;他们必须知道如何判断时代的精神,如何勇敢面对可以克服的困难,当眼前的威胁可能卷走联邦主权和法律的尊严的时候,他们能够力挽狂澜。 总统可能犯错而不致令州蒙受损失,因为总统只拥有有限的职权。国会可能误入歧途而不至于使联邦瓦解,因为国会之上还有选举机构,其可以通过改选国会成员来改变国会的面貌。 但是,如果最高法院由鲁莽或者腐败的人组成,那么联邦恐怕会陷入无政府状态或是内战。 但是千万不要弄错;这种危险的根源并不在于法院的构造,而在于联邦政府的本质。我们已经知道其他国家并不像联邦制国家这样需要构建强大的司法权,因为其他国家的个人在与社会体作斗争的时候,无法处于较强或者较好的处境来抵抗政府使用的物质力量。 不过,一个政权越需要强大,它就越需要扩大和独立。而一个政权越广泛、越独立,它就越容易因滥用职权而造成危险。因此,这种弊端的根源不在于这种政权的根本组织,而在于需要这种政权的国家的根本体制。 联邦宪法怎样优越于各州宪法 如何将联邦宪法与各州宪法作比较。——联邦宪法的优越性应当特别归功于联邦立法者的聪明才智。——相较于各州的立法机构,联邦立法机构不那么依赖于人民。——行政权在其行使范围内更自由。——司法权较少屈服于多数的意志。——这种现象引发的实际后果。——联邦的立法者减少民主政府中固有的危险;而州的立法者却使这些危险增加。 联邦宪法在其想要达到的目的上与各州宪法存在实质上的差异,而其在实现该目的的手段上又与各州宪法极为相似。联邦政府与州政府的目标不同,但它们的组织形式却是相同的。从这个特殊的视点来看,它们可以相提并论。 我认为联邦宪法优越于各州宪法。这种优越性源于几个原因。 现行联邦宪法的制定时间晚于大多数州,因此联邦能够得益于已累积的经验。 但是,如果你考虑到自联邦宪法制定以来又有11个州加入美利坚合众国,而这些新加入的州几乎总是夸大它们对先前各州的宪法存在的缺点做出的修正,那么你会相信联邦宪法制定较晚这个原因只是发挥次要作用的原因。 联邦宪法的优越性的最大原因在于立法者的真正品格。 在制定联邦宪法的时候,似乎很难将各州联合在一起,可以说这是有目共睹的。在这种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人们选择的也许不是他们最喜爱的人,而是最值得他们尊敬的人。 我在前文中已经指出几乎所有的联邦立法者都以他们的智慧著称,而且更以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著称。 他们都是在社会危机时期成长起来的,在那个时期,自由精神不断与强大而专制的政权作斗争。当这场斗争结束之后,人们在斗争中被激发的情绪仍旧与许久不复存在的危险作斗争,但这些人已经已经冷静下来;他们以更冷静、更专注的目光审视他们的国家;他们发现决定性革命已经完成,而自此以后能够对国家造成威胁的只有自由的滥用。[85]他们有勇气说出他们所想到的内容,因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对这种自由拥有真挚而热烈的爱;他们敢于谈论限制自由,因为他们真的不想摧毁自由。[86]大多数州的宪法规定众议员的任期为一年,参议员的任期为两年。按照这种方式,立法机构的成员以持续而紧密的方式与其选民的最微小的愿望联系在一起。 联邦的立法者们认为立法机构的这种过度依赖性歪曲了代议制的主要作用,因为这种依赖性不仅把权力之源交给了人民,而且也把政府交给了人民。 他们延长了参选议员的任期,使议员能够按照更自由的意志行使自己的职权。 联邦宪法也像各州的宪法那样,把立法机构划分为两个分支。 但在各州,立法机构的这两个部分是由资格相同的议员按照同样的选举方式构成的。因此,多数的情感和意志能够容易地在两院中反映出来,也能够同样迅速地在两院内找到代言人和工具。这就给法律的制定工作带来了粗暴性和轻率性。 联邦宪法也规定两院由人民选举产生,但它改变了被选举资格和选举模式。因此,如果两个立法分支之一不代表不同于另一分支的利益,它至少能像某些国家那样代表更优异的才智。 要成为参议员,你必须达到规定的成熟年龄;虽有,由一个本身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数不多的会议负责选举参议员。 民主的自然趋势是将所有的社会力量集中于立法机构手中。立法机构的权力直接来自人民,因此它也享有人民拥有的一切大权。 因此,在立法机构中,你会注意到一种将所有权威聚集于一身的习惯性倾向。 权力的这种集中,既有害于公共事务的良好管理,又为多数的专制奠定了基础。 州的立法者们通常屈服于这些民主本能,而联邦的立法者们则总是勇敢地与这些民主本能作斗争。 在各州,掌握行政权的行政长官在表面上与立法机构平起平坐,但事实上,他们只是立法机关的意志的盲目代理人和被动工具。他的力量来自何处呢?来自任职期限吗?一般来说,他的任期只有一年。来自他的特权吗?可以说他没有任何特权。立法机构可以将它制定法律的执行工作交由其内部成立的专门委员会处理,由此削弱行政长官的权力。如果立法机构愿意,它还可以通过剥夺行政长官的薪酬而使其处于被罢免的状态。 联邦宪法将行政权的所有权力和责任集中于一个人即总统手中。它规定总统的任期为四年;它向总统保证在他任职期间不扣发他的薪酬;它为他组建了一群拥护者,并用限制否决权武装他。简而言之,宪法在详细规定了行政权的范围之后,又尽可能地使行政权在这个范围内享有强大而独立的地位。 各州的司法权在各州的宪法中是最独立于立法权的权力。 但是,在所有州中,立法机构保留了规定法官薪酬的权力,这必然使法官受到立法机构的直接影响。 在某些州中,法官只是临时任命的,这再次剥夺了法官的很大部分权力和自由。 在另一些州中,立法权和司法权完全混为一体。例如,纽约州的参议院作为该州的最高法庭负责审理某些案件。 相反,联邦宪法仔细地将司法权与其他权力完全分开。另外,它通过宣布法官的薪酬是固定不变的且法官的职位是不得变更的,使法官获得独立自主的地位。 这些差异带来的实际后果是很容易察觉的。对所有细心的观察家来说非常明确的是,联邦的政务比任何一个州的政务都处理得更好。 联邦政府采取的行动比各州政府的更公正、更稳妥。它的观点更明智,它的计划设计得更持久、更合理,它的措施执行得更坚定、更严格。 只用几句话就能够概括本章的内容。 民主制度的存在遭受两大危险的威胁: 立法权完全屈服于选举机构的意志; 政府的其他所有权力都集中于立法权之中。 州的立法者助长了这两大危险,而联邦的立法者尽其所能削弱它们的影响。 美利坚合众国的宪法与其他所有联邦宪法有什么差异 美联邦在表面上与其他所有联邦相似。——然而,它的效果不同。——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效果?——这个联邦如何区别于其他所有联邦。——美国政府不是一个联邦政府,而是一个不完整的国家政府。[87] 美利坚合众国并不是联邦制度的第一个和唯一的例子。现代欧洲也出现过几个联邦国家,更不用说古代了。瑞士、德意志帝国、荷兰共和国或曾是联邦或至今仍是联邦。 当你研究这些不同国家的宪法的时候,你会惊讶地发现它们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与美国宪法授予美国联邦政府的权力大致相同。与美国宪法一样,它们赋予中央权力机构宣战权、谈和权、征兵权、收税权、满足整体需求权以及控制全国共同利益权。 但是,在这些不同的国家中,联邦政府几乎往往是软弱而有缺陷的,而美国的联邦政府能够果断而自由地处理公共事务。 而且最初的美联邦之所以不能继续生存下去也是因为它的政府过于软弱。然而这个如此软弱的政府却曾拥有与今天的联邦政府一样广泛的权力。你甚至可以说它在某些方面享有更大的特权。[88] 因此,现行的美国宪法规定了几项新的原则,这些原则最初不太引人注意,但后来它们产生了非常深刻的影响。 这部乍看之下容易与前几部联邦宪法相混淆的宪法事实上作为一个全新的理论,我们必须将之视为当今政治科学的一个重大发现。 在1789年的美国联邦之前建立的所有联邦中,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联合起来的民众同意遵守联邦政府的各项指令,但是它们保留了控制和监督本联邦法律执行的权利。 在1789年联合起来的美国各州,不仅同意联邦政府有权向它们颁布法律,而且同意由联邦政府执行其颁布的法律。 在这两种情况下,权利都是相同的,只是权利的行使有所不同。但是这种不同造成了极大的差异。[这就是法律的力量对社会命运产生的影响。][89] 在现今的美国联邦之前成立的所有联邦之中,联邦政府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求助于各个单独的政府。如果它规定的措施令其中一个政府感到不满,那么后者总是能够找到逃避这项措施的方法。如果联邦政府足够强大,它会诉诸武力;如果联邦政府势单力薄,它只有忍受后者对联邦法律的抵抗,自认软弱,任由事态自然发展。 因此,以下两种结果必然出现其一:联邦中最强大的加盟政府夺取联邦政府的权力,并以联邦政府的名义控制其他加盟政府[90];联邦政府放弃自己的权力。随后,各个联邦成员陷入无政府状态,而联邦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91] 在美国,联邦统治的不是各州,而是普通公民。当联邦想要征税时,它不是向马萨诸塞州的政府征税,而是向马萨诸塞州的每个居民征税。以前的联邦政府面对的是各加盟政府,而美国联邦面对的是个人。它的力量不是借来的,而是自己创造的。它拥有自己的行政官员、法院、司法人员和军队。 显然,民族[原文为各州]的精神、集体的激情、各州的地方偏见仍然倾向于强有力地压制如此组建的联邦的权力,并创建了一些中心来反对联邦权威的意志。联邦的主权有限,它尚未成为强大到能够行使全部主权的政府,但这正是联邦制度固有的一个缺陷。 在美国,各州很少有造反的时机和诱惑;如果某个州萌生了造反的想法,它也只能以公开违反联邦的法律、打断正常的司法程序和揭竿起义的方法进行。一言以蔽之,它必须立即采取一种极端的立场,而人们在这样做之前总是会犹豫不决。 在以前的联邦中,赋予联邦的权力是战争的原因,而不是政权的原因,因为这些权力会增加联邦政府的要求,而无法增加联邦政府强制实现这些要求的措施。因此,联邦政府的真正弱点总是随着它们拥有的名义上的权力的增加而增加。 美国联邦却并非如此,联邦政府像大多数普通政府那样能够做到它有权做到的一切。 人类的思维发明新事物比发明新词汇更容易,因此我只能使用这么多不够准确的术语和不够完整的措辞。[92] 有些国家建立了永久性联盟并创建了最高权威机构,它虽不能像一个国家政府那样管理普通公民,但它能够对加盟政府直接采取行动。 这个与其他政府如此不同的政府被命名为联邦政府。 后来,又出现了一种社会形式。在这种社会里,几个民族只是在涉及某些共同利益的方面真正结合为一体,而在其他方面仍保持独立,且彼此之间仅有联盟关系。 这里的中央政府就像国家政府那样直接管理被治理者、行政官员和司法人员,但它的行动范围有限。显然,这个政府不再是联邦政府,它是不完整的国家政府。因此,又出现了一种形式的政府,精确地说,它既不是国家政府又不是联邦政府。但我们只能谈论到这里,因为可以表达这一新事物的新词汇尚不存在。[93] 由于这种新型的联邦尚属未知,所有过去的联邦不是进入内战、被别国征服,就是陷入毫无生机的状态。加入联邦的国家不是缺乏足够的知识来找到根治其弊病的方法,就是缺乏勇气将这些方法付诸实践。 第一个美国联邦也是由于同样的缺陷而解体。 但在美国,联邦的各州在获得独立之前,曾长期隶属于相同的帝国,因此它们尚未形成完全自治的习惯,且民族偏见也未能变得根深蒂固。它们比世界上的其他部分更明智,彼此的文明程度不相上下;在人民之间,他们仅仅微弱地察觉到反对联邦的权力扩大的情绪;即便出现这样的情绪,也会被最伟大的公民加以克制。当美国人发现弊端时,他们坚决了采取补救的措施:他们修改了法律并拯救了国家。 联邦制度的大体优势,以及它在美国产生的特殊效用[94] 小国享有的幸福和自由。——大国的权力。——大帝国有利于文明的发展。——这种力量通常是国家繁荣的第一要素。——联邦制度的目的在于将大领土的优势与小领土的优势结合在一起。——美国从联邦制度中获取的优势。——法律屈服于人民的需要;人民不屈服于法律的需要。——美国人民的积极进取,以及他们对自由的爱好和实践。——联邦的公共精神仅仅是地方爱国主义的总和。——在美国境内,事务和思想是自由循环的。——联邦既像小国那样是自由而幸福的,又像大国那样受人尊敬。 在小国中,社会时刻关注一切事物,改革的精神深入到最微小的细节。由于人民的软弱深深地抑制了他们的野心,他们的努力和资源几乎全部集中于国内的福利事业,而不会将其浪费在虚幻的荣耀上。由于每个人的能力通常都是有限的,他们的欲望也是有限的。财富的平均使他们的地位几乎平等,而道德观念具有朴素而安宁的特性。因此,考虑到各方面因素,尽管道德观念和文化程度有所不同,但是小国的居民通常比大国的生活得更舒适、更安宁。 当小国内部出现暴政时,它比任何地方都更棘手;因为在一个极小的范围内实行暴政,它会波及这个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它不能实现某些巨大的目标,而只能忙于众多琐事,而且是凭借暴力和骚扰进行干预。它的统治从政治世界,即它在严格意义上的统治领域,渗入私人生活之中。在控制了人们的行为之后,它意图控制人们的喜好;在统治了国家之后,它又希望控制家庭。但是这种情况很少发生,事实上,自由成为小国家的自然条件。在那里,政府对野心家的吸引力太小,而个人拥有的资源太过有限,因此统治权很容易集中于一人手中。[95] 因此,小国历来是政治自由的摇篮。大部分小国会随着自身的强大而失去这种自由,这也清楚地揭示了自由是由于国家的规模较小产生的,而非由于国家本身。 世界历史还没有提供过大国长期实行共和制度的先例[96],这个事实使人们得出结论,认为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的。对我来说,我认为人们想要限制可能性并对未来妄加判断是极不谨慎的;终日逃避现实只能让人们不断对耳闻目睹的事情感到惊讶。但可以肯定的说,大共和国的存在总是比小共和国更容易处于危险之中。[97] 所有对共和制度造成致命影响的激情随着领土的扩张而增强,而支持这种激情的德行则不会随之增长。[98] 个人的野心随着国家力量的增强而增强,政党的力量随着其所定目标的重要性的增强而增强;但能够抵抗这些破坏性激情的爱国心在大共和国没有小共和国强烈。同样不难证明的是,大共和国的爱国心不易发扬而且不够强大。巨大的贫富差距、城市巨大化、道德观念的堕落、个人利己主义、利益复杂化都是国家巨大化造成的弊端。其中几个不会影响君主国的存在,有的甚至能够延长君主国的寿命。此外,在君主国中,政府有其自身的力量;它利用人民但不依赖于人民;人民的数量越多,君主的力量就越强大。但是共和制政府只能依靠多数的力量来对抗这些危险。然而,在大型共和国中,这种力量并不成比例地大于国土狭小的小型共和国。因此,当攻击手段在数量和力量上不断增加时,抵抗的力量仍保持不变。甚至可以说抵抗的力量在减弱,因为随着人民数量的增多,思想和利益的本质愈发多样化,因此更难形成紧凑的多数。 [≠共和政府在本质上是脆弱的。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针对它的攻击力量是软弱的,而不是因为它自己的权力足够强大。它仅依赖于被统治者的秩序性、美德和温和性存在。政党的毫无节制的欲望、巨大的贫富差距、城市巨大化以及民情导致的深刻腐败,不断威胁共和制度的存在。然而,这一切仅存在于大型共和国之中。无论民众的观点如何,一个权力并非来自人民的共和国无法继续长期存在;但一个共和政府只有在多数的支持下才能够获得力量;而人民的数量越多,多数就越难形成。在这里,我的推理仅以数值计算法为基础。≠] 此外,我们也能够证明,人类情绪的高涨不仅取决于他们想要达到的目标的崇高性,而且取决于同时受到情绪鼓舞的众多个体。没有人不这样觉得,当他与志同道合之人相聚时,他的情绪比独自一人时更为高涨。在大共和国里,政治激情变得无法抵抗,不仅因为其追寻的目标是远大的,而且因为数百万人以同样的方式在同一时间被这种激情所鼓舞。 因此可以这么说,大体上,没有什么比大帝国更反对人民的幸福和自由了。 然而,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大国也有其独特的优势。 在大国中,普通人对权力拥有的欲望比别处更为强烈。因此,某些人对荣誉的热爱也比别处更为炽烈,他们在广大人民的掌声中找到了值得他们努力的目标,而且这个目标还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他们超越自我。在那里,思想能在各个领域受到更迅速、更强烈的推动;观点能够更自由地传播;大城市就像巨大的知识中心,所有的人类思维之光大放异彩并汇聚一堂。这个事实向我们说明了为什么大国比小国能够在开化和文明的道路上取得更迅猛的进展。[99]还有一点必须补充,重大的发明通常需要发达的国力,而小国政府不能提升国力;在大国中,政府具有较多的总体思路,其可以更彻底地摆脱陈规旧律以及地方利己主义。在那里,思想的天才和行动的勇士也更多。 在小国,只要国家能够保持和平,国内的福利事业就更为完备和普遍;但是相较于大国而言,战争状态会给小国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在大国中,幅员辽阔有时能够使大多数人在几个世纪里远离战祸。对于人民来说,战争与其说是灾难的原因,不如说是亡国的原因。[≠大国更容易比小国处于战争状态之中,但就各方面而言,大国中有更多人处于和平状态。≠] 此外,这个事实也与其他许多事实一样,首先应当考虑的还是事物的必然性。 如果只有小国而没有大国,人类无疑会更加自由和幸福,但是大国的存在是无法避免的。 在世界上,大国的存在为国家繁荣引入了一个新元素,即力量。如果一个国家天天遭受蹂躏和侵略,那么它呈现出一副富裕而自由的景象又有何用?如果其他国家控制了大海并制定了所有市场规则,那么本国的工商业又有何用?小国之所以通常是穷困的,绝不是因为它小,而是因为它弱;大国之所以繁荣,绝不是因为它大,而是因为它强。因此对于国家而言,力量通常是国家幸福和生存的主要条件之一。就因为如此,除非在特殊环境之中,小国通常最终在暴力之下与大国联合在一起或是自愿联合在一起。我不知道有什么境遇能比一个国家既不能自卫又不能自给自足更为可悲了。 之所以创建联邦制度,就是为了把大国的各种优势与小国的各种优势结合在一起。[100] 审视一下美利坚合众国,就能够发现它在应用这一制度时所获得的一切好处。 在大型中央集权国家中,立法者必须使法律拥有统一的特性,而不允许其带有地方和道德观念的差异;立法者绝不参考个别事件,他只按照一般规则立法。那么,人民不得不服从于立法的需要,因为立法不能服从于人民的需求和风俗,这是国家动乱和苦难的一大原因。[101] 这种不利因素不存在于联邦国家之中。因为国会只制定关于社会存在的主要法令,所有细节性法令由地方立法机构负责制定。 你无法想象主权的这种划分给联邦的各个成员带来了怎样的好处。在这些小型社会中,人们无须专注于自卫或者扩张,所有的公共权力和个人精力都用于内部改进。[102]每个州的中央政府靠近于被统治者,故而能够经常获悉人民的需要。因此,各州每年提出新的计划,这些计划经过城镇议会或者本州立法机构讨论,随后将讨论结果公布于众,以引起公民的关注和兴趣。这种要求改进的精神始终鼓舞着美国各州,而且从未引发动乱;在那里,对安宁的热爱取代了追求权力的野心,这种情感更普遍,但很少引发危险的激情。美国人普遍认为新大陆的共和制度的存在和延续依赖于联邦制度的存在和延续。南美的很大一部分新兴国家之所以长期被苦难吞没,主要归因于它们想要创建强大的共和国而不实行主权划分。[103] 事实上,在美利坚合众国,共和制度的体验和实行始于城镇和地方议会内部是无可争辩的。例如,在像康涅狄格州这样的小州[104],开凿运河和铺设道路就已经算得上是政治事件了,它既没有军队也没有进行战争,它既不给领导者提供财富也不授予他们太多荣耀;在这里,你想不出任何比共和制度更自然、更合理的事物了。于是,这种共和主义精神,即一个自由民族的这种道德观念和习惯,现在在各州产生和发展起来,随后又顺利地应用于整个国家。在某种程度上,联邦的公共精神仅仅是地方爱国主义精神的总和。可以这么说,美利坚合众国的每个公民都将自己对小共和国的关爱转变为了对共同的祖国的热爱。他在保护联邦的时候,就等同于保护了他所在的行政区的日益繁荣,保护了其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保护了他希望联邦接受使他走向富裕的改进措施的愿望:这一切通常比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国家的荣耀更能够触动人心。 另外,如果说居民的精神和习惯能使它们最有利于一个大国走向繁荣富强,那么联邦制度会把这个任务的难度降到最低。美国各州的联盟没有呈现出大多数人类群体常见的弊端。就领土面积而言,联邦是一个大共和国;但从某一点来看,由于涉及联邦政府的事务较少,它又可以被喻为一个小共和国。它的行动都很重要,但是为数不多。由于联邦的主权是有限而不完整的,故而这种主权的行使不会危及自由。它也不会引发对权力和声誉的无限欲望。由于那里的一切不必集中于一个共同的中心,所以你在那里找不到巨大的城市[105],找不到巨大的财富和严重的贫困,也不会发现突然爆发的革命。政治激情不像风暴性大火那样即刻席卷全国,而是逐渐对抗各州的自私和利益。 然而,在美联邦之中,思想和事物就像在单一制国家中那样能够自由循环。没有什么能够中止进取精神的崛起。联邦政府尊重才能和知识。在整个联邦境内,就像在同一个帝国统治的国家内部一样,具有一种深刻的平和。在外,联邦与地球上最强大的国家并驾齐驱;它有800多里格的海岸线对外开放。它的手中紧握着通往新世界的钥匙,因此它的国旗在遥远的海边也赢得了人们的尊敬。[106] 联邦既像小国一样自由而幸福,又像大国一样光荣而强大。[107] 为什么联邦制度没有扩展至所有国家以及为什么英裔美国人能够采用它 所有联邦制度中存在立法者无法克服的固有缺陷。——所有联邦制度的复杂性。——它需要经常利用被统治者的才智。——美国人在政府方面具备的实际知识。——联邦政府的相对软弱性,联邦制度的另一个固有缺陷。——美国人将这一缺陷减弱,但未能完全消除它。——各州的主权在表面上比联邦小,实际上却比联邦大。——为什么。——在加入联邦的各州之中,除了法律原因之外,必定还有要求联合的自然原因。——英裔美国人有哪些这样的原因。——缅因州与佐治亚州相距400里格,但却比诺曼底和布列塔尼联合得更自然。——战争是联邦制的主要威胁。——美国作为典型可以证明这一点。——联邦不畏惧大型战争。——为什么。——欧洲国家应用美国的联邦制度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在所有的生物之中,人类无疑是最有名的;然而人类的繁荣或不幸是未知法条的产物,而关于这些法条,仅有几个孤立的、不完整的碎片进入我们的视野。绝对真理是神秘的,也许它将永远保持这种神秘。]有时一个立法者经过一番巨大的努力能够对国家的命运造成间接影响,然后他的才华受到人们的颂扬。虽然在通常情况下,立法者无力改变的国家的地理位置、无须立法者的支持就已经存在的社会状态、立法者无法探源的该国的习俗和观念,这些对社会产生不可抗拒的影响,立法者的反抗不过是徒劳,连他自己也会被一同卷走。 立法者就像是在大海之中航行的人。他可以驾驶他所搭乘的船,但他不能改变船的结构、不能改变风速、不能使他脚下的大海停止起伏。 我已经论述了美国人从联邦制度中获得了哪些优势。接下来,我要解释一下什么使他们得以采用这个制度;因为并非所有国家都能够因这个制度而受益。 联邦制度中的某些偶然的缺陷来自法律,这些缺陷可由立法者修正。而另一些偶然遇到的缺陷则是该制度所固有的,这些缺陷不能被采用这种制度的民族摧毁。因此,这些民族必须具备必要的力量来容忍他们的政府所固有的缺陷。 在所有联邦制度固有的缺陷中,最明显的莫过于其采用的手段的复杂性。这种制度必然允许两种主权并存。立法者能够使这两种主权的运动尽量保持简单和平等,并能够将它们限制在明确的活动范围之内。但他不能将它们合二为一,他也无法避免他们在某一方面发生冲突。 [美国的联邦政府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个是地方政府,另一个是国家政府。 首先,要找到一个拥有地方政府的体验和习惯的民族已经不是易事了。我在前文中提到过,在可以尝试进行的事业之中,最困难的莫过于说服人们参与他们自己的事务。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长期保持独立的国家之间尤其很难建立联邦制度,这些国家的品位和习惯已经自然地缩小在有限的范围之内。值得注意的是,这正是美国发生的一切。在大革命爆发之前,它们全都承认宗主国的权威,但它们各自也设有单独政府且并不依赖于邻邦。 尽管如此,巨大的困难不在于找到某些知道如何管理自己的事务的民族,而是找到某些能够理解联邦主权并服从于它的民族。] 因此无论做什么,联邦制度都需要依赖于一套复杂的理论,而这套理论要求被统治者依靠自己的理性对其进行日常使用。[108] 一般来说,人民心中只有几个简单的概念。在这个世界上,一个内容错误但被表述得清晰明确的观念,往往比一个内容正确但复杂的观念更能掌握群众。一些政党就像是大国中的小国那样,总是不择手段地利用那些并不完全代表它们所追求的目标和他们所使用的手段的名义或原则,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象征。但没有这个象征,它们既无法继续存在,也无法开展活动。一个仅依赖于易于说明的简单原则或学说的政府,虽然不是最好的政府,但它们无疑是最强大、最持久的政府。 而当你在审视世界上已知的最完美的联邦制宪法即美国宪法时,你会惊讶于这部宪法的条款繁多,以及其要求被统治者必须具备识别能力。联邦政府几乎完全依赖于法律拟制。可以说联邦是一个仅存在于人类脑海之中的理想国,只有智慧能够揭示它的范围和限制。 尽管总体理论很好理解,但实际应用方面的难题仍然存在;这些难题数不胜数,因为联邦主权与各州主权相互交叉,不可能一眼就分辨出它们之间的界限。在这样的政府中,一切都要经过协议和炼化,只有长期以来习惯于管理自身事务,以及政治知识渗入社会最底层的民族才适合这样的理论。我十分钦佩美国人在解决联邦宪法的无数难题时具备的良好的判断力和实践知识。但凡我在美国遇到的普通人,没有一人不能非常轻松地将国会法律为其规定的义务与本州法律为其规定的义务区别开来,没有一人不能区分属于联邦司法机构审理的案件和属于地方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没有一人不能指出联邦法院管辖权的起始点和州法院管辖权限的终点。 美国的联邦宪法就像是人类工业的美丽创造,它能够为发明之人带来荣耀和财富,但它在其他人手中不能带来任何好处。 墨西哥的现况就能够证明这一点。 墨西哥居民希望实行联邦制度,他们将自己的邻居英裔美国人的联邦宪法作为模板,并几乎完全复制过来。[109]但是,他们只引入了法律条文,而无法同时引入赋予宪法生命的法律精神。因此,他们的双重政府机制时常受到阻碍。各州和联邦的主权时常超过宪法为其规定的范围,并渗入彼此的范围之中。直至今日,墨西哥不断地从无政府状态陷入军事专制,再从军事专制陷入无政府状态。 [但是,即使一个国家拥有相当先进的文化且在行政管理方面造诣颇深,能够明智地应用一套这样复杂的政治理论,这仍不意味这个国家满足了实施联邦制度的所有需求。 事实上,这个制度存在无论怎样也无法铲除的固有缺陷。这是联邦政府相对软弱之处。] 在所有缺陷之中,第二个且更具毁灭性的缺陷在我看来是联邦制度本身固有的,是联邦政府相对软弱之处。 所有联邦制国家依赖的原则是主权划分。立法者使这种划分变得难以察觉,他们甚至一度将其隐藏在视野之外,但他们无法隐瞒它的存在。此外,被划分的主权总是比完整的主权软弱。 在探讨美国宪法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美国人是如何巧妙地将联邦的权力限制在联邦政府的有限职权范围内,成功赋予其全国性政府的外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还具备全国性政府的力量。 通过以这种方法行事,立法者们减少了联邦制度固有的危险,但未能完全消除它。 据说,美国政府并不直接与各州政府联系,它将它的法令直接传递给公民,并分别要求公民服从于国家的共同意志。 但是,如果联邦的法律损及某个州的利益,它难道不害怕该州的公民认为在处罚拒绝服从该项法律的人时就等同于侵犯了该州的利益吗?当该州的所有公民认为联邦当局在同一时间以同一方式侵害了他们,联邦政府为了制伏他们而将他们分散也只是白费力气。他们会本能地意识到他们必须团结起来保护自己,而因为他们的州所享有的那部分主权,他们找到了一个时刻准备为他们做主的机构。随后,假设被现实所取代,而你会发现一部分领土的有组织的权力机构向中央当局发起挑战。 [此外,这个奇观最近出现在南卡罗来纳州。美联邦出台的关于关税的规定在卡罗来纳州完全不受欢迎,州立法机关决定采取主动并暂停执行该项联邦法律。这个结果是不可避免的。当人们能够利用强有力的措施来满足自己的利益或情感需求,你可以确定法律假设无法防止他们利用那一措施。≠甚至在美国,这也是很好理解的;无论某些州有多么大,其也必须采取谨慎措施防止地方创建可能代表集体抵抗力的区域集会。除了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关联的城镇之外,立法机构从未迫使任何人服从。≠ 以前的联邦宪法迫使各州行动。美国宪法只要求各州承认行动,这个根本的差异使民众的抵抗变得极为罕见;因为拒绝行动比阻止某人采取行动更容易。但是一旦你下定决心去做的某件事达到了人们能够容忍的极限,人们的抵抗情绪会占据主导地位且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不会消失,而立法者的预防措施是亟须的。 联邦法律的原则是联邦法院必须努力审理仅涉及个人的案件。按照这种方式,它通常不会攻击各州的法律,进而降低了两种主权产生冲突的危险。但是,如果在特定的利益范畴内,它违反了重要的州法,或是损害了州的主要原则或利益,立法者的预防措施将再次变得毫无作用;即使斗争并不明显,但其真实存在于受到损害的州和联邦之间;公民作为受损的州的代表,而法院作为联邦的代表。宪法规定联邦……[原文中的注释40。——编者注] 此外,足以看出的是联邦政府需要以一种令人信服且善于调解的方式执行法律,不管立法者的表现如何以及做出了怎样的努力,为了做到这一点,联邦政府总是发现自己面对的不是个人,而是各州主权。 进一步而言,就像著名的汉密尔顿曾在《联邦党人文集》中说过的那样,在这两种主权中,较强的主权无疑是州的主权。 你甚至可以进一步……[参阅下文。——编者注]…… 我认为联邦的司法权也是如此。如果联邦法院在审理一个特定案件时侵犯了一个州的一项重要法律,即使这种斗争并不明显,但其真实存在于受到损害的州和联邦之间,前者以公民为代表,而后者以法院为代表。[110] 如果你认为赋予人们满足激情的手段,他们就能够在法律假设的帮助之下,通过认识和运用这些手段而总是能够控制这些激情,那么说明你在这个世界上还缺乏经验。 因此,美国的立法者虽然尽可能地减少两种主权之间的冲突,但并未破坏冲突的原因。 进一步而言,你甚至可以说在两种主权产生冲突时,立法者不能确保联邦主权获胜。[111] 他们赋予联邦金钱和士兵,但各州保留人民的喜爱和偏见。 联邦主权是一种仅与为数不多的对外事务有关的抽象事物。各州的主权能够完全被人们所感知;它不难理解;人们时时刻刻都发现它在发挥作用。前者是新生事物,而后者是与人民自身同时产生的。 联邦主权是人工打造的艺术品。各州的主权是自然形成的,它就像家庭中的父权那样,不必花费力气就已然存在。 联邦主权仅在一些涉及普遍利益的问题上触动人心,它代表一个幅员辽阔的国家,代表一种模糊不清的感情。各州的主权在某种程度上包围着每个公民,且每天都关注着公民的一举一动。正是州的主权负责确保每个公民的财产、自由、生命,它每时每刻都在影响着公民的安危。各州主权依赖的是回忆、习惯、地方的偏见、地方和家庭的利己主义;总而言之,它依赖扎根于人们心中的对故土的热爱的一切东西。我们怎么能够质疑它的长处呢? 由于立法者无法避免联邦制度中并存的两种主权产生危险的冲突,他们必须结合能够给联邦带来和平的特别规定,努力使团结起来的各个成员远离战争。 由此得出的结论是,除非联邦的各个成员之间存在许多能够便于共同生活和政府管理的和睦条件,否则联邦协议无法长久存在。 因此,联邦制度想要获得成功,不仅需要良好的法律,而且需要有利的环境。 所有组成邦联的成员国原本都具有一定的共同利益,这些共同利益形成了它们联合的精神纽带。 但除了物质利益之外,人类还有思想和情感。一个联邦若要长久存在,必定比各成员的结盟更需要文明同质性。沃州的文明与乌里州的文明相比,就像是19世纪与15世纪的差别;因此瑞士从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联邦政府。不同的州形成的联邦仅存在于地图之上;如果中央政府想将同样的法律运用到全国,那么随即就能够印证我所说的观点。[112] [有人认为联邦宪法的优点之一是在不中止联合关系的前提下,允许同一个帝国的每个部分完全按照自己的方式生存。的确,如果联邦意味着一种共同进攻和防御的联盟,那么不同的联邦成员仅在对抗共同危险的时候团结在一起,而在其他方面保持陌生的关系。但是,如果你想在各联邦成员之间创造一种共同存在和一个真正的国家政府,那么它们的文明在本质上具备同质性是绝对有必要的。联邦制国家比君主制国家更需要这种同质性,因为前者的政府比后者更需要得到被统治者的支持。 联邦制度允许且有利于法律的多样性,其能够处理各种细节问题,这是极好的;但它往往反对一般法律的一致性,这是极糟的。] 在美利坚合众国,有一个事实令人羡慕地促进了联邦政府的建设。各州不仅具有大致相同的利益、相同的起源和语言,而且具有同样的文明程度,这几乎总是使它们的联合成为易事。我不知道是否存在这样的欧洲国家,无论其面积多小,其不同地区之间的同质性都高于面积相当于大半个欧洲的美国。 缅因州与佐治亚州相距约400里格。然而,缅因州与佐治亚州之间存在的文明差异却小于诺曼底与布列塔尼之间的文明差异。因此,位于一个庞大帝国的两端的缅因州和佐治亚州比仅有一河之隔的诺曼底和布列塔尼更容易自然地组成联邦。 虽然有一个民族的风俗和习惯为美国的立法者提供的这些时机,加上国家的地理位置所带来的某些优越性,但联邦制度的建立和维系主要归因于国家的地理位置。[113] [尽管障碍重重,但我仍然认为在一个庞大的帝国之中,相较于挣扎着应付外敌的优势而言,联邦政府更适合于维持内部和平并且更有利于社会福祉的和平发展。 联邦制国家很难维持会使许多人无力忍受联邦政府的大型战争。] 在能够影响一个国家的生活的所有事件中,最重要的是战争。在战争之中,一个国家的人民要团结得像一个人一样与外敌抗争。它为了国家的生存而战。 如果问题仅在于维持国家内部的和平和促进国家繁荣,那么只要政府掌握行政管理技巧、被统治者具有理性、人民大都对他们的国家拥有自然的依恋之情,就足够了。但是当一个国家掀起一场大战争,公民必须为之付出大量的、痛苦的牺牲。如果有人认为大多数人能够服从这样的社会需求,那是他几乎不了解人性。[战争的必要性是众所周知的,但人类思维的自然倾向是拒绝接受其先前接纳的原则所带来的令人困扰的后果。因此,一旦战争原则被接纳,权威当局要能够迫使个人承受战争必定会带来的结果。] 因而得出的结论是,凡是发动大型战争的国家大都身不由己地增强政府的力量。那些未能成功赢得战争的国家便被征服。一场长期的战争通常会给国家带来以下两种可悲的结局:不是因失败而走向毁灭,就是因胜利而走向专制。 [欧洲存在这样的伟大国家,如果战争爆发,它的社会力量[v:政府力量]以这样一种方式集中,战争的鼓声将整个国家聚集在一起。可以这么说,就像一个村庄的居民聚集在它的领导人周围那样。这个国家除了具备勇气之外,必定还拥有能够战胜别国的巨大优势;因此,我们几次看见这样的国家通过武力主宰整个欧洲。 事实上,要让国家为了战争牺牲大量人力和金钱,并将国家所有的力量在特定的时间集中于某一个地方,没有什么比完整的主权更能够做到这一点。 但是,我已经说过,联邦制度无法避免的弊端是主权的划分。在联邦制度中,不仅不存在行政集权或是任何与之类似的制度,而且仅存的政府集权也是很不完整的。当联邦制国家要抵御存在政府集权的国家的进攻时,那总是导致它软弱无能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美国的联邦宪法中……[参阅下文。——编者注] 因此,一般来说,政府的弱点在战争期间暴露得最明显、最危险,而且我已经说过联邦政府固有的缺陷在于其过于软弱。 在联邦制度中,不仅没有行政集权或任何与之类似的制度,而且仅存的政府集权也是不完整的。当这样的国家同拥有完整的政府集权的国家交战时,这往往是导致它软弱的主要原因。 根据美国的联邦宪法,美联邦政府虽比其他任何联邦制政府拥有更多实权,但这种弊端依然存在。[的确,法律赋予国会为了维护国家利益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的权力,但行使这样的权力是非常困难的。如果国会迫于紧急需要,强行要求被统治者做出等同于危险的牺牲,那么这些因遭受牺牲而心怀不满的个人会向各州主权寻求地方支持,或者至少能够在意图领导各州的野心家那里得到支持,而且,后者也会支持心怀不满的个人。那些不想发动战争的州,或者认为战争对其无用或有害的州,能够轻易地在宪法中找到拒绝支持战争的措施。更重要的是,国家的物质力量和道德力量会因此而大大减弱,这样的事件甚至有可能导致联邦政府变得软弱且行动缓慢;它让政府充满了犹豫和恐惧,甚至使政府无法尝试做任何它能够做到的事情。 “很明显,”汉密尔顿在第12期《联邦党人文集》中说道,“从国家所处的状态、从人民养成的习惯、从我们就这个问题累积的经验来看,国家想通过直接纳税法筹集相当可观的金额是非常困难的。”事实上,直接税是税收政策中最凸显、最繁重的;但与此同时,它是唯一能在战争期间诉诸的纳税措施。] 只要一个例子就可以让读者评价这种情形。 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有权向各州召集国民军服役,以镇压暴动或者抵御入侵。另一法条规定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总统是合众国陆海军总司令。 在1812年的战争爆发时,总统曾命令北方的国民军奔赴边境,但是利益因战争而受到损害的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拒不将它们的分遣队派去那里。 这两个州指出,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在暴动或入侵的情况下有权召集国民军;但目前的状况是既无暴动又无入侵。它们又补充道,规定联邦有权召集民兵服役的同一部宪法也保留了各州任命军官的权力。因此,根据它们的解释,即便是在战争中,除了总统本人以外,任何联邦官员无权指挥国民军。但是,这样的军队怎能只由一人指挥呢? 这些荒谬而消极的说法不仅得到这两个州的政府和立法机构的认同,而且得到了两州的法院的认同,而联邦政府被迫到别处寻找其所需的军队。[114] [这个事实的本质比我所说的一切更能够证明美国联邦无力维持一场巨大的战争,即便是根据1789年宪法而得到改进的联邦组织亦是如此。 如果这样的国家在某一时刻存在于侵略性较强的欧洲列国之中,且那里的主权是统一而无所不能的,那么美国国家的相对软弱性将成为一个被实践证明的简单真理。] 那么,仅拥有相对完备的法制保护的美利坚合众国,为何没有在一场大战之中土崩瓦解呢?因为它没有遇到令人恐惧的大战争。[115] [一般而言,我们必须放弃引用与美国相关的例子来证明联邦制度能够维持大型战争,因为美联邦从不具备这样的本质。 即便是令美国人感到万分自豪的1812年之战,也比不上路易十四或者法国大革命在欧洲引发的最小的战争。道理很简单。] 美国位于一片广袤的土地之上,人类的事业在那里可以无限制地扩张,围绕着它的海洋几乎让它与世隔绝。[116] 加拿大仅有一百万居民,它的人口是由两个互相敌对的民族构成的。严寒的气候限制了它的领土扩张,而且使它的港口在一年之中有六个月不能通航。 从加拿大到墨西哥湾,还有几个半灭亡的野蛮部落出现在6 000士兵[117]。但是不够先进的文明、道德观念的腐败以及国家的贫穷,使得墨西哥还需经过很长一段时间才能跻身大国之列。欧洲列强则因为距离美国太远而不足为惧。 因此,对美国而言,最大的幸福不在于它拥有一部能够使它维持大战的联邦宪法,而在于它处于一个不会发生令它感到畏惧的战争的地理位置。 没有人比我更欣赏联邦制度的优势。我将联邦制度视为最有利于人类繁荣和自由的机制之一。我羡慕可以采用这种制度的国家的命运。虽然如此,我仍不认为在力量相等的情况下,联邦制共和国能够与实行中央集权制度的国家长期斗争。 一个国家在面对欧洲的几个强大的军事君主政体时还能够划分自己的主权,这个事实在我看来就意味着放弃它的政权,也许还意味着放弃它的存在和它的名字。 新大陆最令人羡慕的是那里的人没有敌人,它能够按照自己的想法追寻幸福和自由。

注释


[1]参见联邦宪法的内容。[在第一个版本的附录中。——编者注] [2]在空白处:“≠在哪里能够找到关于最初的联邦的概述? “最初的联邦造成的不良结果。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60页[第15期。——编者注]。≠” 毫无疑问,《联邦党人文集》是托克维尔最常引用的作品。我们必须承认它对本章的撰写产生了决定性影响,即便它对整本书造成的影响是难以定义且有待确定的。当托克维尔阅读《联邦党人文集》的时候,他牢记于心且置于手边的必定还有孟德斯鸠和卢梭的作品。他在这部美国作品中重新发现了他们的许多观点。最重要的是,对该作品的引文的初步审查似乎可以表明托克维尔认为该作品证实了他自己的观点。这并不像人们通常所断言的那样意味着托克维尔在其他章节中故意省略了某些引用文。如果这部美国作品和《论美国的民主》之间存在着不可否认的相似之处,其证明了它们拥有共同的灵感来源,而不是前者对后者产生了直接影响。另一部涉及美国行政机构的信息的重要作品是约瑟夫·斯托里法官撰写的关于宪法的释义。在于1840年5月9日写给弗朗西斯·利伯的一封信中,斯托里显然没有意识到《论美国的民主》的重要性,他断定利伯对美国政治制度的认知远远优于托克维尔;对于斯托里来说,托克维尔只是简单地概括了《联邦党人文集》和他自己的作品中的关于美国宪法的观点(《约瑟夫·斯托里的生活与文学》,波士顿:查尔斯·C. 利特与詹姆斯·布朗,第二卷,第330页)。约翰·W. 亨利·卡罗尔〔《〈论美国的民主〉的作者》,《历史杂志8》,第9期(1864年):第332至333页〕在交给亚历山大·瓦特梅尔阁下的报告中,断言对托克维尔的思想产生直接影响的美国作者是约翰·C. 斯宾塞。据卡罗尔所说,托克维尔应该向斯宾塞展示了他的写作计划,后者审查并评论该计划,在经过数次会面之后,给托克维尔提供了《论美国的民主》的整体轮廓。 [3]在空白处: ≠美国政府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联邦政府,而是国家政府,它的权力是有限的。这一点很重要。/ 宪法中的国家政府及联邦政府的混合制度。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166页[第28期。——编者注]。/ 凭借废除与既得权力相悖的法律的权力,联邦成为美国政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作用的仅为联邦司法权。/ [在手稿的一侧:我不认为法律具有这样的力量,能够命令人们服从法律达到这样的地步,以至于该民族的现在和将来都取决于它的法律。/ 从完全独立、同盟、联邦到最后的国家政府,你可以了解联邦政府的基本原则。≠] [4]参阅1778年起草的第一部联邦宪法中的条款。这部联邦宪法仅在1781年被全美采用。 也可参阅《联邦党人文集》对该宪法的第15条至第22条所做的分析,以及斯托里先生所著的《美国宪法释义》,第85页[第84页。——编者注]至第115页。 [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知道你是否应当说宪法的缺陷。”(YTC,CIIIb,第三册,第9页至第10页) [6]国会在1787年2月21日发表了这一声明。 [7]手稿中写的是:“……徒劳的想象力……”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为了不令美国人感到震惊,我会划掉徒劳一词,毕竟根据本书描述的内容,他们取得了很大的进展。”(YTC,CIIIb,第三册,第10页) [8]在空白处:“≠如果你想知道一个国家为了获得独立能够做出怎样的努力,美国不是你必须查看的目标。≠” [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如果你想保留这个段落,你必须删除最后一个句子,它是雄辩而模糊不清的,其能够被诠释为按照梯也尔的方式赞美暴力。”(YTC,CIIIb,第三册,第10页) [10]集会仅包括55名(g.)成员。华盛顿、麦迪逊、汉密尔顿、两个莫里斯是其成员。 g. 手稿中写的是39名成员,其指的是在1787年9月17日批准拟议宪法的会议代表的数量。 [11]共和国早期的伟人。/ 他们的智慧。他们的真正的爱国主义精神。他们的高尚品德。制定联邦宪法的会议。他们很少怀有偏见;为了对抗狭隘的偏见而做出不断努力。对共和主义自由的真诚之爱,但勇敢地、持续地与一个民族的不好的情感作斗争。华盛顿的个性。他在对抗民众情绪时所展现出来的勇气比他在争取自由时展现出的勇气更令人感到钦佩。连上帝都黯然失色! 单独描写华盛顿的一章。华盛顿之所以赢得人们的尊敬是因为他不想成为一名独裁者,因为他回到人民群众之中……不了解事情的真实状况:历史记忆存在误差。 辛辛那图斯。华盛顿不想成为独裁者是非常合理的。但令人感到钦佩的是他坚持放大民众的意见:这是他的优势;这是思想的最高点。 华盛顿不是依靠武力崛起的(不合理的),而是依靠人民的青睐。而他一度未能赢得这种青睐。 为什么在人生的最后阶段失去大多数人支持的华盛顿在死后变得更加伟大呢?(YTC,CVe,第61至62页) 在托克维尔为了新章节而收集信息的一叠笔记中,我找到了下面的标题:美国的伟人,特别是华盛顿。(YTC,CVh,第一册,第1页) [12]决定接受宪法的不是立法机构。为了这个目的,人民任命了专门代表。在各州召开的会议上,代表们会就新宪法进行讨论。 [13]联邦。/ 联邦拥有一种人造的主权;各州拥有自然的主权;其因真正实力而有所不同(也许不明显)。/ 涉及联邦的权力:相较于仅设有单一机构的各州所拥有的权力而言,在涉及联邦的事务上,联邦拥有更广泛、更重要的权力。(YTC,CVh,第一册,第51页) [14]在空白处:“我认为宪法中涉及美国民族团结的规定——引发了很多结果且你一再提及的原则——应当被放置在这部分的开始之处(我不知道该放在哪儿)。” [15]≠此处,有一个原则被认为主宰着全部事实: 联邦仅享有一种限制性主权,但它在这一范围内形成了同一个国家。(a.) (你不能将联邦定义为一个享有所有主权权利的国家。)联邦在这一范围内是享有主权的。这一点被阐明并被接受之后,其余的就不难理解了;从社会的起源来说,这一点得到认可:一个国家有权将涉及其安全性和独立性的事务交由其自身的法院进行判断。 于是,因为特殊事项由宪法规定,而联邦形成了同一个国家,所以适用于联邦的上述规则同样适用于所有其他各州。 宪法描述的仅仅是联邦存在的范围内涉及联邦利益的规定。 a. 的确,通过将各州作为国家中的独立权力体,为了选举总统而在众议院中要求它们分别进行投票,有些限制被施加于这些原则之上。但这些情况仅是例外。与此相反的原则占据了主导地位。≠(YTC,CVb,第20页) [16]参阅联邦宪法修正案。《联邦党人文集》第32期。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编者注],第711页。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364页。 还应当指出的是,无论在何时,宪法都未授予国会管理某些事宜的特权,而各州在国会认为适宜的时候,可享有这种特权。比如:国会有权制定通用的破产法,但它没有这样做,每个州也可制定自身的破产法。而且,其必须在提交法院立案前经过讨论才能制定。它仅是一种法院审判规程。 [17]我们将在后文中看到,这个法院作用是间接的。 [18]《联邦党人文集》在第45期[第200页]中解释了联邦与各州之间的这种权力划分: 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较少且有明确规定。而州政府拥有的权力较多且无明确规定。前者主要作用于外部对象,比如战争、讲和、谈判和对外贸易。[……。——编者注……]而留给各州的权力则将扩展至一般事务中涉及的一切对象,比如生活、自由、人民的财产、内部秩序、发展和州的开发问题。 我在本书中将经常引用《联邦党人文集》。当那项后来成为美联邦宪法的法案刚刚出现在人民面前并被人们所接受的时候,三名已经成名且后来变得更加出名的人物——约翰·杰伊、汉密尔顿、麦迪逊,曾一起合作向全国人民宣传已被接纳的法案的种种优点。有了这个想法,他们以报纸的形式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后来又将这些文章集成一本书。他们将这份报纸命名为《联邦党人文集》,集成的书仍然沿用此名称。 《联邦党人文集》(n.)是一部不错的作品,尽管它是为美国而写的,但是全世界的政治家都应当阅读它。 n. 詹姆斯·T. 施莱费尔已经确定了托克维尔使用的英文版本。该版本由汤姆生&霍曼斯于1831年在华盛顿出版。根据他的笔记,托克维尔也引用了1792年的法国版本(也许是由巴黎比松出版的)。 [19]参阅联邦宪法第八项。《联邦党人文集》第41期和第42期。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207页以及后面的内容。斯托里的[《美国宪法释义》。——编者注],第358至382页;第409至426页。 [20]还有一些与此类似的权力,比如说制定关于破产的普通法、授予专利……不难发现的是,在这些方面进行全联邦干预是有必要的。 [21]还有一些与此类似的权力,比如说制定关于破产的普通法、授予专利……不难发现的是,在这些方面进行全联邦干预是有必要的。 [22]联邦宪法,第一条第十项。 [23]联邦宪法第八、九、十项。《联邦党人文集》第30至36期,第41至44期。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207页和第381页。斯托里的《美国宪法释义》,第329至514页。 [24]在手稿的异文中:“≠你甚至可以说他们对政府集权的必要性的理解胜过欧洲的几个君主国家的立法者。≠” [25]在整本书中,托克维尔没有精确地区分联邦和邦联这两个词语。 [26]在手稿中:“每个省份。” [27]在手稿中:“立法权(单数)。” [28]参议院。/ 参议院的组建在美国宪法中是最不符合逻辑规律、最不理性的一部分。这是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发表的评论。他就这一点发表的所有评论表明他将这一制度的适用视为极大的困扰。 各州在参议院中的平等代表权正好违背了创建国家政府而非创建联邦政府的宪法原则。 但是,我认为实践中的一些不利因素导致了这种异常。一旦大多数人按照宪法规定在众议院中创建了一种在本质上极受欢迎的权力,参议院将被迫给予支持。 你会惊讶地发现参议院负责参加谈判……但是这种权力,尽管在所有的宪法中未能得到明确的表达,但其实际上存在于所有自由国家之中,甚至存在于君主国家之中。 在美国,就像在我们法国一样,所有的初步谈判都是由行政权力独自完成的。这种谈判本身需要得到参议院的支持。(YTC,CVh,第一册,第42至43页) [29]“政治议会。/ “它们的成员越多,某些成员就越倾向于寡头政治。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235页。[第58期。——编者注]/ “1832年1月30日,华盛顿。国会的少数成员。”(YTC,CVe,第51页;该注释未被复制于《旅程》,OC,V,第一册) [30]“咨询利文斯顿先生以及其他被提名的美国人议员的分配目前采用了哪种规则。”(YTC,CVb,第34页) [31]国会每隔十年重新规定应当向众议院选派的议员数量。1789年,众议院的议员总数为69[65]人;到1833年已经增至240人。(《美国年鉴》,1834年,第194页[第124页。——编者注]) 宪法规定至少从每三万人中选出一名众议员,但它没有规定最低人数。国会认为不应当随着人口的增长而增加众议员的人数。关于这个问题的第一部法令颁布于1792年4月14日(参阅斯托里的《美国法律》第一卷,第235页),它规定每33 000人中选出一名众议员。关于这个问题的最后一部法令颁布于1832年,它规定每48 000人中选出一名众议员。有权选举众议员的人口包括所有自由人和五分之三的黑人。 [3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倾向于使用崭新一词,即便它们在制度方面非常年轻,但它们的文化比较悠久。”(YTC,CIIIb,第三册,第12页) [33]在手稿中:“……其他差别。” [34]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52至66期。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编者注],第199页至314页。宪法第二、第三项。 [35]《联邦党人文集》,第67期至77期。宪法第二条。斯托里[《美国宪法释义》。——编者注],第315页,第515至580页。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编者注],第255页[第235页。——编者注]。 [36]总统和大体上的联邦行政权。/ 强大的行政权的一些优点: 1. 它能够用更巧妙、更明智的方法执行立法机关的宪法要求。 2. 它是防止立法机关滥用权力的屏障;它防止立法机关的全能性使它们坠入暴政的深渊(关于创建足够强大的行政权的必要条件的文章,可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301页与第306页。[第70期。——编者注] 划分行政权,使它的行动符合议会的期望,是缩小它的责任。 总统的特权取决于国家意志是有必要的。他是经过选举产生的,但他不是不可侵犯的。(YTC,CVh,第一册,第53页) [37]在手稿中:“美国人一直未能破坏这种倾向[V:趋势],但他们使它变得不那么不可抵抗[V:迅速]。” 古斯塔夫·德·博蒙: 本页在文体上存在一个错误。这里使用的行政权具有双重意义:其一,呈现出执政者的观念;其二,行政部门本身的观念。你当然可以使用这个词语的双重意义,但不是在如此接近的地方使用它,因为它会导致思维的混乱。事实的确如此,当我们读到:美国人一直未能破坏将行政权引入司法机构的倾向……我们认为我们将独到美国政府将行政权引入众议院,因为你曾说过它一度以众议院的名义行使行政权。而这当然不是作者的想法,相反,作者的本意是立法机构总是倾向于控制行政权。我会这样说:“美国人一直未能破坏立法机构想要控制政府的倾向,但是……。”(YTC,CIIIb,第三册,第51页至52页) [38]美国总统与英国国王之间的不同点和相同点。《联邦党人文集》,第295页和第300页[第69期。——编者注]。 美国。 1. 通过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 2. 服从于法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3. 限制性否决权。 4. 指挥国民军队,但仅限战争时期。 5. 如被弹劾,不能赦免。 6. 除非在允许的情况下,他不能使立法机关休会。 7. 仅在获得三分之二的参议员的支持后,他才能够缔结条约。 8. 他只能提出任命官员的提议,由参议院做出决定。 9. 他不能制定任何涉及国家商贸和货币制度的规则。 10. 他不享有任何教会管辖权。 英国。 1. 世袭制行政长官。 2. 神圣不可侵犯。 3. 绝对否决权。 4. 随时指挥全国国民军。 5. 在任何情况下都可被赦免。 6. 他总是可以使高等法院休会并消除法院的影响。 7. 他可以单独缔结条约。他是英国在国外的唯一代表。 8. 他任命所有官员,甚至能够创设官职;除此之外,他还可以授予很多恩惠,不论是荣誉方面的还是实际利益方面的。 9. 在某些方面,他是贸易的仲裁者;他可以建设市场、调节力度和措施、控制货币、颁布禁止贸易令。 10. 他是国家教会的首领。(YTC,CVh,第一册,第58至59页) [39]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以行政权为代表的主权(即国家主权)怎么可能是有限的和例外的?这样的说法只能被用于行政权,因为它实际上的确非常有限。 反复考虑之后,我理解了这种想法。在前一个章节中,我们了解到联邦被宪法授予了有限的权力,这种权力非常明确,而且或许称得上是例外的。但是,在我看来,总统代表的不仅仅是被赋予联邦政府的那部分主权,他也代表整个国家的主权,以及国家的内部意志和外部意志。总而言之,他是行使国家主权的工具。(YTC,CIIIb,第三册,第1至2页) [40]宪法没有明确规定总统在罢免或者任命官员时是否需要征求参议院的意见。《联邦党人文集》在第77期中似乎主张建立批准制度;但是在1789年,国会以充分理由做出决定:由于总统对自身负责,他不能被迫任用他不信任的官员。参见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289页。 [41]在空白处:“≠人民主权原则常见于这两个国家的这个事实,使它们的宪法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尽管它们的法律有所不同。≠” [42]法国每年支付给这些种类繁多的公职人员的薪酬总额为200 000 000法郎。 [43]美国每年出版一本名叫《国家大事件》的年鉴,并在这本年鉴中公布所有联邦官员的姓名。我在此处引用的数据摘自1833年的《国家大事件》。 从上述内容可知,法国国王支配的官员人数是美国总统手下的官员的11倍,而法国的人口数仅比美国多1.5倍。 [44]手稿中写的是4 000名。 [45]这一段的措辞与手稿中略有不同。已发布的版本根据博蒙的建议做了一定修改。(YTC,CIIIb,第三册,第52至53页) [46]参阅卢梭的《波兰政府论》,第8章和第14章。 [4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仔细检查本段内容是否与作者在关于[选举]危机和改选的章节中描述的内容相一致。即便是表明上的矛盾,你也必须小心应对。随后,你将谈论尔虞我诈,谈论总统为了使自己连选连任成功所付出的努力,以及他的权力在这方面的发展。”(YTC,CIIIb,第三册,第13页) [48]在手稿中:“……总统仅在有限范围内……”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个句子明显与作者在第346页和第347页所说的内容截然相反。此外,当20 000名被任命的人在一个像美国的机构这样简单的机制之中工作取决于一个人的安排,谁还能说这个人仅在有限范围内分配他们?”(YTC,CIIIb,第三册,第14页) [49]参阅未按字母排列的笔记本1,与约翰(?)·利文斯顿的谈话。(YTC,BIIa;《旅程》,OC,第一册,第60页) [50]“在法国,为了社会的运作,社会性权力不仅必须是集中的,而且应当是稳定的。 “权力能够集中于一个议会,那么它是强大的,但不够稳定。权力也能够集中于人民手中。那么它不够强大,但更加稳定。”(YTC,Cve,第64页) [51]这个段落未出现在手稿之中,它被添加在1835年的版本之中,但它在第六版和随后的版本中都被删除了,下文是约翰·昆西·亚当斯在1837年6月12日写的一封信: 事实上,我从未解雇我的前任长官任命的任何一个人。我的行政管理原则是,除非因行为不端,不解雇任何一名在职官员,而在我就职的四年里,我只开除了两名民事执行官员,他们都是因为重大的失职行为而被免职。的确,我的接任者遵循一种截然不同的原则。他解雇了许多下级行政官员,但根据我所引用的内容来推算,被免职的人数必定没有你在本书的这一段落中提到的那么多。他保留了许多由他的前任长官任命的官员,并且很可能保留了更多周围环境对他造成的影响。(YTC,CId) 托克维尔于1837年12月4日在巴黎回复道: 我非常高兴您能够向我抱怨您想要纠正我的作品中的一个与您相关的句子。您大可放心,这个句子必定不会出现在将于今冬发行的第六版本之中。我很高心您能给我一个取悦您并纠正一个令我感到遗憾的错误的机会。您所提出的事实以及您所说的一切向我证明了我原本认为可以信赖的老实人所说的一切(我的笔记可以证明这一点)是不准确的(YTC,CId;OC,VII,第67页至68页)。可参阅未按字母排列的2号笔记本和3号笔记本,我与沃克先生的第二次谈话(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30页)。 [52]在手稿中: 因此,立法机构很少干涉总统在委任公职人员时做出的选择。它仅对总统进行监督,而并不指导他。这造成的结果是什么呢?在每次改选时,联邦政府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空白处:这种现象仅出现在昆西·亚当斯和杰克逊当选之后。]几乎所有地位较低的职员都无法声称自己能够免受选举结果的影响。他们的位置事先就被分配给了新当权者的朋友们。欧洲的君主立宪制国家中的人民曾抱怨政府的下级官员的命运取决于大臣们的命运。 但这种情况在实行总统选举制的国家中更糟糕。在杰克逊将军当选后的一年内,我认为他没有保留任何一名联邦政府曾经雇用的可撤销的行政官员。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不难理解。在君主制国家中,大臣们为了执政并保住自己的地位,没有必要使自己的影响力范围延伸至太远;只要他们得到议院的大多数支持就足够了。但为了参选或连选,总统需要赢得大多数民众的支持;而为了成功实现这一目标,他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行动手段。因此,每一次选举给公务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行政管理模式,而这种改变是以牺牲执行者为代价的。这种结果给个人造成的不幸是…… (在空白处)错误的说法,为了赢得代表的选举及改选,大臣们需要采取同样的手段。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是亚历克西建议删除的内容。但它包含的观点和事实是值得保留的,也许可以按照下面的方式对它进行修改: 在这个句子之后:“立法机构因而仅在很少的方面介入”,我想利用简短的说明解释立法机关如何介入对官员的任命。这种解释正是这里缺少的东西。 “政府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这里,你可以在页面底部添加一个注释,并写上因为在上两届总统选举时发生了这样的改变,人们有理由相信他们的继任者会遵循这种先例。(YTC,CIIIb,第三册,第14页) 古斯塔夫·德·博蒙: 我非常犹豫是否应该将这个片段删除。或许它包含了一些需要被修订和更改的想法和意见。但是它在整体上非常有趣,尤其是对公众来说,因为它谈及一个关于所有公职人员的个人利益并令他们感到极其紧张的问题。 总统与大臣之间的差异并不存在,他们处于相似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法兰西君主国的大臣们为了得到作为选举机构的议院的多数支持,会对向下级官员施加压力感兴趣。而且,如果他们不能得到多数支持,他们就无法保住大臣之位,就像总统不能连选连任那样。 但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大臣不能为了保住自己的职位而撤销每个人的职位;而如果他想这么做,他也没有这样做的权力。因为他所依赖的公共舆论从不认为这是情有可原的手段。而当这一事实涉及国家元首的时候,一切恰恰相反。(YTC,CIIIb,第三册,第53至54页)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无论你是否删除这个片段,我都会针对该片段发表评论;首先“按照自己的意志罢免他们”这个句子是平庸的。但是这个片段中最严重的缺陷是你前面说过的几句话是极其矛盾的。你在这里说道,当总统就职的时候所有的公职人员都会被取代,而且在他领导的机制之中,他有义务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而不能忽视任何一种行动手段。而你在第324页说过,没有人愿意承受荣誉和生命的风险担任总统,没有候选人能够激发有利于他的热烈的同情,他无法使个人利益或者政党利益与国家利益密切相关,他只能将为数不多的职位分配给他的朋友们。 而你在后面的第330页中又是怎么说的呢?你说道,下级职员的职位预先就被分配给了新当权者的朋友们,约翰逊将军甚至连前任长官任命的任何一名官员都没有保留。还有,在第346页,你说职位由他支配,等等。(YTC,CIIIb,第三册,第3页) [53]该段落的内容被古斯塔夫·德·博蒙更正。(YTC,CIIIb,第三册,第55页) [54]古斯塔夫·德·博蒙:“第335页、第336页、第337页、第338页等,在我看来,这几页描写得极好,我强烈要求作者不要接受一些轻率的朋友的建议,对这些内容进行更正。”(YTC,CIIIb,第三册,第55至56页) [55]与各州派往国会的人数一致。参加1833年选举的人数为288人。(《国家大事件》,1833年,第19页。——编者注) [56]同一个州的选举人聚在一起投票,但他们将被选举人的得票名单送到中央政府所在地,而不公布是谁获得了多数选票。 [57]在此情况下,不是众议员的多数票,而是各州的多数票决定了这个问题。因此,纽约州对决议的影响就不如罗得岛州。由此可见,联邦的公民最初被视为一个整体;如果他们不能达成一致,那么权力被划分给各州,由各州代表分别进行投票。 这也是联邦宪法呈现出的一个怪现象,且只能用对立的利益冲突对它进行说明。 [58]然而,在1801年,杰斐逊在经过36次投票之后才当选。 [59]托克维尔写信给科尔塞勒: 我特别喜欢你的一篇作品。你在这片文章中指出了选举的不同阶段,并将其作为应对民主过度化的方式。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必须被谨慎应对的重要观点,将这个观点逐渐引入那些热爱自由和平等的人民的思想之中是非常重要的。尽管我从未如此强调,但我坚信,不同阶段的选举构成了最强大的方法,其也许是能让民主国家走向成熟且人民之间相互约束的唯一方法〔写于1835(?)年10月的信,《与科尔塞勒的通信》,OC,XV,第一册,第57页;可参阅《回忆》,OC,XII,第188页至190页〕。 在托克维尔作为负责修改宪法的委员会的成员所发表的一篇报告(《立法委员代表审查修改宪法的建议的报告》,《总汇通报》,1851年7月9日,第1 943页至1 945页;OCB,IX,第574页至606页)中,他赞扬了美国的直接选举总统的制度。他将其视为避免革命以及避免导致独裁的诱惑的方法。在1853年的一封信(部分转载于OCB,VI,第212页至220页)中,他将与英国评论家及自由贸易的忠实拥护者W. R. 格雷格分享关于君主制度与共和制度之下法国选举法的极其明晰的观点。 [6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审查这里的内容与第324页的内容是否一致,你在那里写道:直到现在,没有任何候选人能够任命,等等。”(YTC,CIIIb,第三册,第15页) [61]在《回忆》中,托克维尔责备自己不应当在起草1848年宪法的委员会中支持博蒙提出的要求总统离职且不得连选连任的提议。“在这一次,我们都犯了很大的错误,我很害怕它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托克维尔在1851年3月写道(《回忆》,OC,XII,第190页),“我们知道,不能连选连任可能是推动路易斯·拿破仑发动政变的原因之一。” [62]在空白处:“≠经验表明,连选连任的期限为八年。≠”参阅第229页的注解y。 [63]在空白处:“≠1. 法律的伟大目标是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混合在一起。 2. 行政权的削弱是共和主义国家应当避免的主要弊端。≠” [64]异文: <法律的[v:立法者的]主要目标必定永远是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法律自然无法达到完美的程度,但是可以这样说,这两种利益越难分离,法律就越完善。 如果总统没有资格获得连任,他将只有一个目标,即在人们心中留下一段伟大的回忆和在他的同胞公民的尊敬及爱戴下重返私人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除了进行良好的管理之外,他几乎不会选择其他路径;因为在人类的内心深处,隐藏着一种本能,它不断要求得到时代的认可[v:同时代的人的真正认可]以及后世子孙对其美德的赞美。 美国法律赋予总统一种绝对的、现成的利益来取代这种完全非物质化的、遥远的利益,即便这种利益不违背国家利益,但其至少与国家利益是截然不同的。 自然地,总统有两个可追寻的目标:实施良好的管理和获得连选连任。我知道你在这里会打断我并这样说:这两种利益是相同的,因为获得连选连任的唯一方式就是实施良好的管理。但在我看来,这种论点有些差强人意;我们又回到了多数导致错误的论点,多数既没有被奉承的偏见也没有被激怒的情绪,善意的行为和阴谋诡计对它没有约束力,一个没有价值的提议将无法继续,只能被驳回。毋庸置疑的是,总统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连选连任。的确,第一种方法包含了实施良好的管理,但那是杰出人士才能够实践的方法。即便如此,能否获得成功也总是具有不确定性。当华盛顿退出公共活动时,他失去了多数人的支持。第二种方法更简单,也是一般人能够实践的方法,即不惜一切代价培养拥护者,给效力于总统而非效力于国家的官员提供酬劳,开拓有利于个人利益的公权力,将所有的法律转变为个人利益与政党利益的结合体。 在审查美国公共事务的普通进程的时候,很难不注意到支配着总统的思想的连选连任渴望,他的所有政策方针都集中于这一点,连他发表的最微不足道的声明都从属于这个最终目标,尤其是在临近选举的重要关头,国家利益对他来说变得越来越微不足道,连选连任成为他最主要的兴趣。 允许总统获得连选连任,美国人将阴谋和腐败[v:一种全新的元素]引入政府之中。> ≠这还不是连选连任制度造成的最可怕的结果。有些医生认为当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携带了一些在某一天将致他于死地的种子。这句话也适用于政府。≠ 每个政府…… [6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相较于前面的内容来说,亚历克西难道不是描绘了一幅过于激烈的画面吗?他曾多次尝试向我们表明总统可支配的手段极为有限。但在这里,他提升了总统的力量并增加了总统的资源。也许作者因担心未能提供足够的论据,而凭借自己的想象力证明了过多内容。”(YTC,CIIIb,第三册,第16页) [66]参阅孟德斯鸠所著的《论法的精神》,尤其是第二卷与第八卷。 [6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里的措辞似乎与前文反复提及的总统拥有的微不足道的权力的内容相互矛盾。我们是不是应该担心亚历克西会被指责因其理论的需求而随意增加或者减少这种权力?也许本章是有缺陷而无法得出结论的。很明显,作者谴责连选连任,但我认为他的观点是正确的。他想用什么取代连选连任呢?四年的在职时间委实太少了。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在我看来,这里的内容并不与前文相矛盾。他们的确用强大的权力武装总统,但他们剥夺了总统使用这些权力的意志。那就是为什么这种权力看上去很强大,实际上很软弱。 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优点和缺点。在这里,亚历克西通过这样做展现了选举的那些原则,而没有断言选举制度必须被摧毁。(YTC,CIIIb,第三册,第17至18页) [68]“在我看来,美国总统的任期应该延长,并以之取代连选连任制度。”(YTC,CVh,第一册,第58页) [69]参阅第六章“美国的司法权”。本章探讨了关于美国司法制度的根本原则。也可参阅联邦宪法第三条。 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78期至第83期。托马斯·萨金特撰写的《宪法是美国各级法院工作和办案的依据》。 参阅斯托里的作品[《美国宪法释义》。——编者注]第134至162页,第489至511页,第581至668页。以及载于斯托里的《美国法律》合集中第一卷第53页的1789年9月24日的组织法。 [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275页(第273页。——编者注)以及后文。] [70]联邦法律最需要法院,但至今联邦法律很少承认法院。原因在于,大部分联邦组织已经形成了独立的政府,它们没有服从于联邦政府的真正意愿;而当中央政府被赋予发号施令权之后,各联邦组织便力求不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 [71]立法者最大的兴趣在于尽可能多地在人与物质权力的使用之间设置中间屏障。基于已知的需求、兴趣和情感,所有人都具有已知的倾向。人类的自然倾向往往是凭借所有手段中最简便、最有效的物质手段为自己获取所渴望的东西,或者是避免出现使自己感到不快的结果。在所有情况下,绝对不可能依靠法律阻止人们使用物质力量。但可以依靠法律减少人们使用物质力量的概率。因此,合法手段的作用和抵抗力必须被增加。按照这种方式减少使用武力,仅在极罕见的情况下或者为了清除明显的邪恶势力的时候才使用武力,人类将几乎完全放弃使用暴力。那就是为什么在政府代表更容易受到攻击的法庭上,行政权在其职权范围内更容易赢得人们的尊敬,而反抗更是极为罕见。 当美国联邦只能≠通过战争使各州服从,它并没有完全得到服从;而如果美联邦想这样做,它会使全美被一系列暴力场景所覆盖。从美国能够利用法院的那一刻起[原文中断。——编者注]≠。存在这样一种社会状态(a.),那里需要权力代表做出迅速而被动的服从。(这正是几个欧洲国家存在的情况)随后,它会撤销阻碍它的行进的法律障碍并倾向于挑起叛乱。但是,当你越接近这种情形,你距离文明就越远。在土耳其,在服从与反抗之间仅有一种中间物:你要么服从于苏丹,要么勒死他。 a. 有些政府将强制执行的速度视为生存的条件。(YTC,CVb,第21至22页) 参阅第90页的注解m,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也提到了压制土耳其的苏丹。对于孟德斯鸠和他所处的整个时代而言,这个国家的政府可能是东方诸国的专制统治的最佳写照。 [72]联邦被划分为几个审判区:每个区(*.)常驻一名联邦法官。这名法官统辖的法院被称为地方法院。 另外,最高法院的每位法官每年都要巡视共和国领域内的某一部分,并就地审理某些重大案件,这名法官统辖的法院被称为巡回法院。 最后,不论是直接受理还是上诉受理的最严重的案件必须由最高法院审理,全体巡回法院的法官每年都应聚集在最高法院所在地一起举行正式会议。 陪审制度被引入联邦法院,其按照与州法院相同的方法适用于相似的案件。 如你所见,美国的最高法院与我们法国的最高法院几乎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美国的最高法院可以进行初审,而法国的最高法院只能进行第二审或者第三审。(a.)事实上,美国的最高法院与法国的最高法院一样,是唯一负责对法律作统一解释的法院;但美国的最高法院既审理事实又审理法律,并自行宣布判决,而不把案件移送至另一个法院;而法国的最高法院不能这样做。 参阅1789年9月24日的组织法,斯托里撰写的《美国法律》第一卷,第53页。 *.“≠为了认识法院组织,可参阅1789年的组织法,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273页及后文。萨金特的《宪法》。≠” a. 在手稿中:“只能进行第三审。” 古斯塔夫·德·博蒙: 这是不准确的。因为法国的最高法院有权获悉任何最终审判或者决定,而很多最终判决是在没有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做出的。这些判决是对简单明了的罪行做出的判决,治安法官的判决涉及的金额不得超过50法郎,法院第一审判决涉及的金额不得超过1000法郎,等等。你在这里必须说只能进行第二审或者第三审。(YTC,CIIIb,第三册,第28至29页) [73]法语中的Competence相较于英语中的Competence而言,拥有更严格、更狭窄的法律意义,因而此处译为jurisdiction更接近其本意。——英译者注 [74]此外,为了减少涉及管辖权的案件,它还决定,由于联邦法院管辖的案件众多,各州的法院有权代替联邦法院做出判决;但败诉的一方始终有权向联邦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弗吉尼亚州的最高法院曾经提出抗议,认为联邦的最高法院无权接受它所判决的案件的上诉,但它的抗议未获成功。参阅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300页、第370页及后文。参阅斯托里的《美国宪法释义》第646页;以及转载于《美国法律》第一卷第53页的1789年组织法。 [75]宪法同样规定涉及一个州与另一个州的公民之间的诉讼也在联邦法院的管辖范围之内。很快就出现了这样一个问题:宪法是否指无论案件的原告是谁,凡涉及一个州和另一个州的公民的所有诉讼都应当由联邦法院管辖?最高法院对此做出了肯定的裁定,这项裁定引发了各州的不安,它们担心自己会因微不足道的理由而被起诉至联邦法院系统。因此,宪法对此做了修正,根据这项修正,联邦的司法权不扩及一州的公民对另一个州的控诉。参阅斯托里的《美国宪法释义》第624页。 [76]例如,所有与海盗有关的案件。 [77]事实上,立法者对这项原则做了一定的限制,比如各州在参议院中是作为独立的政权,而它们在众议院中可以单独参与总统的选举;但这些只是例外。对立原则占据了主导地位。 [78]“联邦管辖权的其他缺陷。联邦法院只能介入涉及个人利益的案件。那么,如果一个州通过了一项只损害联邦主权的违宪法令会发生什么呢?这几乎是一个无法解决的案件。”(YTC,CVh,第一册,第50至51页) [79]斯托里先生在其著作的第503页中阐述得非常清楚,无论以何种方式扩展、缩小或者改变合同条款中规定的缔约双方的原意的法律,都损害该合同的效力。在同一页中,这位作者详细地定义了涉及合同的联邦法律。该定义的范畴非常广泛。比如,一个州给个人颁布的许可对个人而言是一项合同,该合同不会因为新法的颁布而失去效力;一个州授予某个公司的特许状是一项合同,且该特许状对这个州同样具有效力。因此,我们现在所说的这条宪法规定能够确保大部分既得利益,而非全部既得利益。比如,即便我不签订合同,我也可以使一笔财产合法地转入我的名下。占有这笔财产对我来说是一种既得利益,但这项权利不能得到联邦宪法的保障。 [80]下面是斯托利先生在其著作第508页引用的一个著名的例子。位于新罕布什尔州的达特茅斯学院是几个人在美国革命之前根据特许状创办的。该院的这几位管理者根据这个特许状成立了一个自治体,也就是美国人所说的社团法人。新罕布什尔州的立法机构认为其有必要修改最初的特许状规定的期限,并将该特许状赋予原管理人员的所有权力、特权和豁免权移交给新的管理人员。原来的管理人员提出反对,并向联邦法院上诉;联邦法院同意受理该案件,并认为原来的特许状是该州与特许状持有人之间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合同,而新的法律不能改变该特许状规定的条款,不能侵犯合同规定的既得利益,这样做必然会违反美国宪法第一条第十项的规定。 [81]在最初的版本中:“≠……对各州的主权造成更大的打击。但是我们很难预估法律的作用,而且我们很少看见很多人聚集在一起对无聊的观点发表长篇大论,而能够体现法律最典型的作用的文章,正是一丝不苟地分析不引人注意的观点以及仅通过经验揭露这些观点的文章。≠” [82]在空白中:“≠在这方面,司法权只遵循符合其本质的能够引导其对特定案件做出审判的法律。只有行政法院能够打破立法措施。≠” [83]参阅标题为“关于美国[美利坚合众国。——编者注]的司法权”的章节。 [84]参阅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387页。 [85]在手稿中:“他们的权力(他们的自由)的滥用。” [86]在这个时期,著名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作为联邦宪法最主要的起草人之一就毫无畏惧地在《联邦党人文集》第71期,第307页。上说道: “有些人倾向于将行政权如奴隶一般屈服于民众或将立法者的要求视为它最大的优势;但这些人怀有极不成熟的观念,并希望政府以这样的观念作为构建目标,作为促进社会繁荣的真正手段。” 共和主义原则要求民众的意识是合理而明智的,这样才能够指导那些接受事务管理的人民的行为;但共和主义原则既不要求人们一味迁就又不要求人们冲动行事,而许多人被心怀不轨之人的诡计所利用就可能逢迎偏见而且违背自己的利益。 的确,人们通常都是向往公共利益的。但人们在追求公共利益的时候却常常犯错误。如果有人总是试图说服他们仔细选择促进公共利益的方法,他们的判断力往往会使他们轻视这种好意。因为他们根据经验得知他们有时会犯错;但令人感到惊奇的是,即使奉承谄媚者的诡计不断围绕着他们,即使野心勃勃、贪得无厌、穷途末路的人的陷阱不断围绕着他们,即使不值得信任或言过其实的人用花言巧语围绕着他们,他们也很少因受骗而犯错。 当人民真正获得的利益与他们的意愿不一致时,负责保护这种利益的人的义务就是克服这种暂时性错误,以便使人民有时间和机会进行冷静反思。在有的例子中,这种引导能够将人民从他们所犯错误造成的致命结果中解救出来,并使有勇气和雅量把人民从失望之中解脱出来的人得到永恒的宽慰。 [87]在空白处:“临时的联盟,同盟。 “持久的联盟,联邦。 “限制性的[v:不完整的]国家政府。 “完整的国家政府。 “联邦不是一个联邦政府,而是一个不完整的国家政府。” [88]“为了不采用武力迫使各州服从,旧宪法赋予国会命令各州的大权。该宪法在独立的州之间创建了一个联盟,而非创建了一个联邦政府。”(YTC,CVh,第一册,第47页) [8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认为这个段落可被删除。它阐述的观点来自前文,并且这个观点可以自然而然地浮现在读者的脑海之中。删去它,文章会显得更紧凑。要注意通过引入感想减缓文章的节奏,尤其是当它们并非绝对必要时。本段的最后一个句子是无用的陈词滥调。”(YTC,CIIIb,第三册,第22页) [90]希腊在菲利普统治时期就是如此,当时这位亲王掌握了近邻同盟的执政权。荷兰共和国也出现过这种情况,那里的荷兰省总是自行制定法律。直至今天,德意志联邦亦有同样的状况。奥地利和普鲁士统治者以国会代理人自居,并以国会的名义控制全联邦。 [91]瑞士联邦长期以来就是如此。——几个世纪以来,如果不是几个邻国相互牵制,瑞士联邦可能早就已经不存在了。 [9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这个段落和后面四个段落应当被删除,并用一两个句子取代。它显得有点冗长;它不够重要,同时存在不足之处。因此,我建议删除这些内容,并直接跳至这个段落:因为这种新型联邦是未知的……”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不同意这种观点。这些反思对我来说似乎是非常重要的。此外,如果你直接跳至后面那个段落,那绝对是没有意义的,因为这个段落仅与被删除的内容相关。”(YTC,CIIIb,第三册,第22页) [93]在空白处:“≠这个事物是全新的,但仍需用旧词汇来阐述它。≠” [94]在空白处:“也许这节内容应当转移到谈论联邦的未来的地方。” [95]在空白处:“≠一个人拥有的权力很容易将他置于法律和所有人的利益之上。≠”]如果出现这种情况,被统治者也不难团结起来,通过共同努力,将暴君和暴政同时推翻。[≠此外,自由在小国中是自然形成而易于获取的,因此几乎很难产生权力的滥用。≠ [96]我所谈论的不是由小共和国组成的联邦,而是统一的大型共和国。 [97]“我怀疑这个向我们提出小国家只适合共和政体的学说将被经验所反驳。也许这将是公认的,为了建立一个正义的共和国,这个共和国必须足够强大,这样地方利己主义不能侵害整个国家的利益,主要领导者也不会走向腐败;因此,就每一个问题而言,你总是能够在各个机构发现多数没有特殊利益,且能够使完全公平的原则占据上风。” 杰斐逊在1795年2月6日写给蒂夫诺易斯的信。引自路易斯·P. 孔塞伊编辑整理的《融合了托马斯·杰斐逊的政治和哲学精神的回忆录和信件》(巴黎:波林出版社,1833年),第一卷,第407页至第409页。 [98]这个句子的措辞来自博蒙。(YTC,CIIIb,第三册,第34页) [99]这个句子和前一个句子被博蒙修正。(YTC,CIIIb,第三册,第34至35页) [100]卢梭向波兰人提出了以下建议:“为了发展和优化联邦政府制度,唯一的方法是将大国的优势与小国的优势结合在一起”(《波兰政府应当注意的事项》第五章,选自《全集》第三卷,第971页,巴黎:普雷亚德出版社,1964年)。《永久和平大纲的评价》的开始之处也提到了同样的观点,它也出现在《社会契约论》(同上,第431页)第三册第15章末尾处的注解之中。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第九册第一章中也称赞了联邦体制的优势(选自《全集》第二册,第369页,巴黎:普雷亚德出版社,1951年)。 [101]参阅托克维尔与鲍林先生的谈话(《英国之旅》,OC,V,第二册,第35页)。 [102]“≠然而,最大的困难不是找到某些知道如何管理自己的事务的国家,而是找到某些习惯于理解联邦主权并服从于它的国家≠。”(YTC,CVh,第四册,第4页) [10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前面的内容都非常好。但是,有一个想法除外:亚历克西不是曾经指出,对联邦各州而言,幸福安宁得益于主权的划分打破了它们的民主组织固有的缺陷吗?”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这一点仅与整体相关。的确,由它们构建的美利坚合众国享有巨大的繁荣,而南部列国却处于无政府状态。”(YTC,CIIIb,第三册,第24页) [104]在最初的版本中,这里引用的是马萨诸塞州。 [10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纽约难道不是一个大城市吗?”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在我看来,纽约仅是一个大城市而不是重要的中心,而后者才是作者想用这个词语表达的真意。”(YTC,CIIIb,第三册,第24页) [10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里的结束语非常优美,但亚历克西是否将美国描述得太像理想中的黄金国?一定不能忘记的是,他认为他自己有必要在接下来的章节中点醒我们。在我看来,这里有两个句子描写得过于绝对:内部具有一种深刻的平和——最近的两个例子证明这种平和很容易受到破坏——以及它的旗帜赢得了尊敬,之所以存在这种情况,仅仅因为欧洲国家希望如此或者不同意他人令它蒙羞。而不是因为美联邦的小舰队迫使海上强国尊敬它的旗帜。”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亚历克西在几处向我们展示了美国政府在未来存在的危险,以及它目前的弱点是什么。但是,如果有人现在从整体上评价它,他会像最后一个句子那样说道,‘联邦是自由而幸福的,等等’。”(YTC,CIIIb,第三册,第24至25页) [107]参阅托克维尔与麦克莱恩先生的谈话。(非按字母排列的笔记本2和笔记本3;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27页) [108]在基佐的关于欧洲文明史的课程的第四讲中,他坚持这一点: 在逻辑上最简单的联邦制度事实上是最复杂的;为了使它允许的一定程度的地方自治、地方自由与它在某些情况下需要的一定程度的总体秩序、总体服从性协调一致,其显然需要民众达到非常开明的文化程度……因此,联邦制度显然需要应用这种制度的社会在理性、道德、文化上得到最大的发展(《欧洲文明通史》,布鲁塞尔,比利时出版社,1839年,第四讲,第41页)。 [109]参阅1824年的墨西哥宪法。 [110]例如,宪法规定联邦有权出售未被占领的土地并将所得款项作为联邦的收入。我假设俄亥俄州主张自己对那些在其境内的空地拥有同样的权力,并声称宪法上规定的土地只是指未被任何州管辖的土地,因此俄亥俄州自身也要出售这块土地。事实上,由此产生的诉讼问题应当是从联邦购买这块土地的人与从俄亥俄州购买这块土地的人之间的诉讼,而不是联邦与俄亥俄州之间的诉讼问题。但是如果联邦的法院判决从联邦购买土地的人胜诉,而俄亥俄州的法院坚称另一人拥有土地所有权,那么这样的法律假设该如何解决呢? [111]从这个段落到末尾为“能够导致和平的态度”的段落,旁边标有一个大括弧,作者写道: 注意。 我将在后文的关于未来的章节中就同一事实发表更成熟的论述。你们的建议是?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别把这些内容放在这儿。删掉它们也不会造成影响。”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越是重新阅读这个段落,就越觉得删掉它会造成一定问题,甚至越发觉得自己应当读读它反复提及的内容。”(YTC,CIIIb,第三册,第25页) [112]在于1836年访问瑞士之前,托克维尔可能曾在1829年和1832年去过瑞士(参阅卢克·莫尼耶撰写的《托克维尔与瑞士》,选自《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百年书》,巴黎:C. N. R. S. 出版商,1960年,第101至113页)。 安德烈·雅尔丹指出在他看来托克维尔在1823年至1836年期间至少曾五次前往瑞士。由于已出版的博蒙版本的《合集》,我们读到了托克维尔在1836年前往瑞士时记录的旅行笔记。但是安德烈·雅尔丹[“托克维尔与地方分权”,选自《地方分权:第六次历史座谈会》,埃克斯(普罗旺斯地区):文学史册出版社,1961年,第89至117页,第97页]也指出这些笔记与博蒙在1836年发布的关于《论美国的民主》引发的想法的文章存在一定相似之处,后者也许是早期旅行的成果(《英国、爱尔兰、瑞士及阿尔及利亚的旅行》,OC,V,第二册,第173至188页)。在托克维尔发表的“与谢尔比列先生合作的标题为《瑞士的民主》的道德和政治科学研究院报告”(《道德与政治科学研究院的会议与工作》,XII,1848年,第97至119页,作为附件开始复制于第12版《论美国的民主》中)中,他评价瑞士的联邦制度的条款与本章探讨的联邦制度完全相似,并认为瑞士拥有的联邦宪法是尚存的最无能的宪法。 [113]在空白处: ≠总体思路。/ 联邦的特有地理位置。 印第安人,微不足道,4 000名士兵。远攻近守。/ 税收的不可能性。《联邦党人文集》。/ 在1812年的战争中,军队克服的困难。/ 欧洲大国无法适用联邦制度。/ 幸运的美国人。/ [114]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244页。注意,我在上文中引用的例子发生于现行宪法出台之后。如果我追溯至第一个联邦时期,我还能够列举出一些更有说服力的事实。[没有什么比中央政府管理独立战争更悲惨了。当时,整个国家笼罩在喜悦之中;革命以一位极受欢迎的人为代表;然而在这个时期,国会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国会每时每刻都需要人力和财力;它提出的良好的计划总是在执行过程中搁浅;而联邦总是处于崩溃的边缘,它之所以能够得救,不是因为它的力量,而是因为敌人的软弱。(d.) d. 最初,这个注释被放置于“[一般而言……]”之前。 [115]最初,在手稿中,注解41被置于此处。 [116]这个段落和后两个段落的一侧标有一个括弧,作者在空白处写道: “注意。 “我将在后文的关于未来的章节中就同一事实发表更成熟的论述。你们的建议是?” [117]在手稿中,这里的数字是4 000人,其余几处也是如此。 [在南部,美联邦与墨西哥帝国接壤,这里也许在某一天会爆发大战。]如果英裔美国人和墨西哥人都分别坚持创建单一的统一制国家。事实上,在墨西哥,有很大一部分居民在语言、宗教、习惯和利益[文本破损。——编者注]方面与它的邻邦大不相同。 第二部分 到现在为止,我审视了美国的各项制度,调查了它的成文法,描述了它的政治社会在目前的组织构造。 但是,在这些制度之上及其在所有组织之外,还存在一种主权,即人民主权,它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摧毁或者修改这些制度和组织。 接下来,我要着手说明这种支配法律的权力是如何行使的;它的本性和激情是什么;什么样的秘密动力指导它在不可遏止的进程中加快或者放慢速度;它的无限威力产生了什么效果;以及它在未来的命运如何。[1]

注释


[1]在空白处: ≠出版自由。 结社自由。 党派自由。 选举自由。民主选择。选举习惯。 民主的无限权威。多数的无限权威。 它的专制影响。政治冷漠。 它在法律、道德观念、地方环境中发挥的平衡作用。陪审制度。 司法权高于联邦的其他所有权力,能够防止出现溯及既往的法律。缺乏行政集权。≠ 第一章 为什么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美国是由人民统治的 在美国,人民负责任命立法者和执法者,人民本身可以组成陪审团惩治违反法律的行为。各项制度不仅在其原则上是民主的,而且在其延伸范围上也是民主的。因此,为了使代表们完全从属于人民,人民直接任命他们的代表,而且通常每年改选一次。可见,真正的领导者是人民,尽管政府的形式是代议制,但是人民的观点、偏好、利益,甚至是情绪都能够在日常生活中对社会的领导阶层产生影响。 在美国,就像由人民统治的所有国家那样,多数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1] 这里的多数主要是由爱好和平的公民组成的,他们不是出于喜好就是出于利益而真诚地希望国家能够繁荣富强。他们周围的政党总是意图将他们归为己有并赢得他们的支持。

注释


[1]在空白处:“≠一个与社会无关的行为却被施加于社会之上就像是能够对其造成伤害的药物。专制制度通常看上去是有用的,但我不认为它有益于国家的发展。≠” 第二章 美利坚合众国的政党 应对政党进行主要的划分。——不同政党之间就像敌国。——严格意义上的政党。——大政党与小政党之间的差别。——政党产生于何时。——各个政党的不同特点。——美国拥有大政党。——它们现已不复存在。——联邦党。——共和党。——联邦党的失败之处。——在美国创建政党的困难。——要成功创建政党需要做些什么。——所有政党的贵族主义特征和民主主义特征。——杰克逊将军与银行的斗争。 首先我要对政党进行主要划分。 在幅员辽阔且居住着不同人群的国家中,尽管都在同一主权的联合之下,但人民之间仍然有相互对立的利益,使他们之间永远存在相互对立的状态。因此,同一民族的不同部分无法形成严格意义上的政党,但能够形成截然不同的国家;假如一场内战突然爆发,与其说这是一场不同派系之间的斗争,不如说是敌对国家之间的冲突。 [≠我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政党是指出身不同但在某种意义上怀有相同观点的人的集合。≠] 但是,当公民在一些涉及全国的问题上持有不同观点,比如说政府的综合性施政原则,那么我所说的真正意义上的政党就会产生。 政党是自由政府固有的弊端,但它们并非在任何时候都具有同样的性质和同样的本能。在某些时期,当国家感到弊病严重到无法容忍的时候,它就会产生全面改革它的政治结构的想法。在另一些时期,当弊病更加深重,以致社会状态本身都受到连累,那正是爆发大革命和出现大政党的时期。 在这些混乱而悲惨的时代之间,你会发现社会安宁和人类似乎获得喘息的其他时代。事实上,这仍只是表面的平静;时间不会因为国家更不会因为人类而停止前进的脚步;国家和人类每天都朝着未知的未来前进;而当我们觉得国家和人类停止前进,是因为我们未能察觉它们的运动。这就像走着的人在跑着的人看来仿佛没有动弹。 [这与时钟的时针相似;人人都知道时针的运动轨迹,但只有经过长时间的观察才能够确定时针是在不断运动。] 尽管时间在前进,但有的时候,国家的政治结构和社会状态发生的改变却如此缓慢、如此细微,以至于人们认为自己已经处于最终状态。这时,人类的思维认为其已经牢牢地占据了一定基础,不再将目光投向某个范围之外。 这是政治阴谋和小党派的时代。 我所说的大政党是指那些喜爱原则胜过后果,重视一般性胜过特殊性,相信思想胜过相信人的政党。一般而言,与其他政党相比,这些政党拥有更高尚的品质、更慷慨的情绪、更真实的信念、更坦率和醒目的外观。通常在政治激情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特殊利益在这里被十分巧妙地隐藏于公共利益的面纱之下,有时它甚至能够隐藏在被它激发而采取行动的人们的视线之外。 相反,小党派一般没有政治信念。由于它们并不觉得自己高尚且没有崇高的目标,故而它们的特性被打上了利己主义的烙印,且利己主义通常暴露于它们的每一个行动上。它们从一开始就显得热情洋溢;它们言辞激烈,但它们的行动是胆怯而不确定的。它们所采用的手段就像是它所抱有的最终目的那样是微不足道的。那就是为什么在暴力革命结束后一切重新恢复平静之时,伟人们好像突然消失,而智慧也自行隐藏起来。 大政党会使社会完全颠倒,小政党会给社会带来困扰;前者使社会分裂,而后者使社会腐败。[然而,两者拥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它们很少使用是非之心完全认同的手段。几乎所有政党之中都有正直人士,但可以说没有一个政党能够被称为正直的党派。]前者有时因重组社会而拯救社会,后者总是使社会混乱而对社会毫无益处。 美国曾拥有大政党,但它们已经不复存在。由此,它在幸福方面得到了很大的好处,而不是在道德方面。[1] 当独立战争最终结束且是时候奠定新政府的基础的时候,国家自身被两种不同的观点划分为两个阵营。这两种观点与世界一样古老,但是它们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形式且被赋予不同的名称。一种观点想要限制人民的权力,而另一种观点想要无限扩张人民的权力。 在美国人之间,这两种观点之间的斗争从来不像其他地方那样具有暴力性。在美国,这两派在重要的问题上都是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派都不会为了获得胜利而破坏旧的秩序或者彻底打乱整个社会状态。因此,任何一派都没有把大多数人民的生存与本派原则的胜利联系在一起。但是,它们都很关心涉及类似于对平等和独立的热爱的这种关于非物质利益的第一要务。这足以掀起狂热的激情。 首先,主张限制人民的权力的党派想将它的学说应用到联邦宪法之中,因此得名为联邦党。 其次,声称其是自由的唯一爱好者的党派则被命名为共和党。[2] 美国是民主制国家。因此联邦党人始终居于少数,但是,从独立战争中脱颖而出的伟大人物大都属于他们的队伍,而且他们的道德力量影响广泛。此外,环境对他们有利。第一个联邦的瓦解使人们害怕陷入无政府状态,而联邦党人从这种短暂的思维构造中得到了好处。有10年或者12年的时间,他们主持了国家的工作,但没有将他们的全部原则,而是将部分原则运用到国家管理之中;因为敌对思维倾向日益强大,使得他们无力与之对抗。 在1801年,共和党终于控制了政府。托马斯·杰斐逊被选举为总统;他以巨大的名声、卓越的才能和广泛的人缘赢得了人们的支持。 联邦党人只是依靠一些人为的手段,在临时性资源的帮助下,保住了他们的地位;他们领袖的品德和才能,以及有利的环境,给他们带来了权力。但是,当共和党人获得权力之后,作为反对党的联邦党则一溃千里。占有绝对优势的多数宣布反对联邦党,而当它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微不足道的少数的时候也彻底放弃了希望。从那个时候起,共和党或民主党接连获得胜利,并控制整个国家。 联邦党人感到自己已被击败,仰屋兴嗟,并意识到他们在国内处于孤立地位,于是分裂为两部分;一部分加入了胜利者的队伍;另一部分放下了原来的旗帜并改变了他们的名称。他们已经有很多年不以政党自居了。 我认为由联邦党执政的过渡时期是伴随伟大的美国联邦的诞生而出现的最幸运的事件之一。联邦党人与他们的时代和他们的国家所具有的不可抵抗的倾向作斗争。无论他们的理论是好是坏,其在总体上都有一大缺陷,那就是它不适合联邦党人想要治理的社会;因此杰斐逊担任总统的时代迟早都会到来。但是,联邦党政府至少使新共和国有足够的时间获得稳定,随后又在最大程度上忍受了它所反对的学说的迅速发展。此外,联邦党人的大多数原则最终成为他们的对手的信条;而且,至今仍然存在的联邦宪法就是他们的爱国心和智慧的永恒纪念。[3] 因此,今天的美国已经没有大政党了。那里仍然存在对美国的未来造成威胁的党派,但没有一个政党攻击目前的政府形式和社会的总进程。对联邦造成威胁的政党依赖的不是原则,而是物质利益。在一个如此广袤的帝国中,与其说不同地区的利益形成不同的政党,不如说它们能够形成敌对的国家。[4]比如说,北方最近主张贸易关税制度,而南方则拥护有利于自由贸易的制度。产生冲突的唯一原因是北方主要从事制造业,而南方致力于农业[5],限制性制度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有害。 美国虽然没有大政党,但有很多小政党,并且公众舆论就细节性问题分裂成很多小派别。创建政党所需经历的痛苦是难以想象的,即便在今天,建党也并非易事。[6]首先,美国没有宗教仇恨,因为任何宗教都受到尊重且没有一个教派占据主导地位;其次,那里也没有阶级仇恨,因为人民就是一切而且尚没有人敢与人民作对;最后,那里也存在受剥削的公众的苦难,因为国家的物质状况为工业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只要自己动手,就能够创造奇迹。但是[个别]野心家也试图创建政党,因为他们知道仅凭自己的愿望很难使当权之人不再执政。因此,政治家的全部伎俩都用于创建政党。在美国,一个政治家首先要设法认清自己的利益并发现哪些类似的利益能够聚集在他的周围;随后,他要努力找到一种能够被冠在自己的新组织头上的偶然存在于世界上的学说或原则,以便使新组织获得自然形成和自由活动的权利。这就像我们的父辈过去常常在出版书籍时在作品扉页印上国王的特许,并将其纳入作品之中,即便这个许可与该书内容没有任何关联。[7] 完成这一切,新政党便进入了政治世界。 对于一个外国人而言,美国人的几乎所有国内纠纷,乍看之下都是难以理解或不成熟的,你不知道自己应当可怜这个忙于应对这类悲惨境遇的民族,还是应当羡慕他们有这样的好运以这种方式为国家命运操劳。 但是,当你仔细研究美国各党派的隐秘本能的时候,你不难发现大部分党派或多或少与自这个自由社会形成以来就把人们分成两派的两个大党有关联。当你进一步深入研究这些党派的隐秘思想,你会发现一部分政党致力于限制人民的权力,而另一部分则致力于扩大人民的权力。 我不是说美国政党的公开目的,或者甚至是它们的隐藏目的在于使贵族政治或者民主政治占据国家主导地位。我是说很容易在所有政党的内心深处发现贵族政治激情或民主政治激情,而且尽管它们隐藏于人们的视线之外,但是它们仍然是各个政党的敏感处和灵魂。 我引用一个最近的例子。总统攻击美国银行。全国哗然,意见不一;上层阶级普遍支持银行;而人民拥护总统。你认为人民能够在这样一个连阅历颇丰之人都犹豫不决的迂回曲折的问题中找到证明自己的观点正确的理由吗?他们绝对无法找到。但是,银行是一个独立存在的大型机构,而能够推翻或者建立一切政权的人民却对它束手无策,这令他们大为吃惊。在社会的普遍运动之中,这个固定的据点令他们惊愕,他们也想看看自己能否像移动其他东西那样移动它。 贵族党在美国的残余 贵族秘密反对民主。——他们蜷缩在自己的天地之中。——他们的住所展现出享乐和奢华的品位。——他们在外表现得简单质朴。——他们假装对人民屈尊俯就。 有时在一个众说纷纭的国家中,党派之间的平衡被打破,其中一个政党占据了压倒性优势。它会击碎一切障碍,压倒它的对手,利用整个社会为它的利益服务。被打败的政党感到没有获胜的希望,便暂时隐退或者默不作声。一切陷入了静止和沉默。国家似乎被同一个思想统一。获胜的政党站起来高呼:“我给国家带来了和平,你们应当感谢我。” 但是,在这种表面的一致之下,仍然隐藏着深刻的分歧和真正的敌对。 这就是美国所发生的一切。当民主党占据优势,你会发现它独揽公共事务的领导大权。从那以后,它不断按照自己的想法改变风俗习惯和国家法律。[8] 今天你可以说,在美国,富有的社会阶级几乎完全不介入公共事务,而不能成为权力的财富就是使他们在政界失势的真正原因,是他们获得政权的障碍。 因此,富人宁愿放弃争夺,以免同最贫困的公民进行一场通常不平等的斗争。他们不能在公共生活中占据类似于私人生活中的地位,因此他们放弃前者而致力于后者。在美国社会中,他们形成了一个具有自己的品位和爱好的群体。 富人屈服于这样的事态,就像是屈服于无法救治的灾祸;他们甚至小心翼翼地避免显露出这种事态对他们造成的伤害。因此,你听见他们公开赞扬共和党政府的温和和民主制度的优点。因此,有什么比憎恨敌人之后又向敌人谄媚更常见呢? 你见过这样富裕的公民吗?人们不是说过中世纪有一个犹太人害怕别人觊觎他的财富吗?他的装束非常简朴;他的举止非常谦逊。但在他的居所之内,他崇尚奢华;除了几个被他傲慢地称为同僚的人之外,谁也不能成为这座圣殿的座上宾。在欧洲,没有一个贵族人士比他更会享乐,比他更妒忌特权地位所带来的任何好处。但是,当他离开住所前往位于市中心的布满灰尘的小房子工作的时候,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同他交谈。假如他在路上遇到了他的鞋匠,他会停下脚步。他们开始与对方交谈。他们会说些什么呢?这两位公民在谈论国家大事,而且不握手不会道别。 在这种虚情假意的背后和这种对主导政权的阿谀奉承的态度之中,不难看出富人对他们国家的民主制度怀有极大的恶感。人民是一种他们既害怕又轻视的力量。假如有朝一日无能的民主政府导致政治危机,假如君主制度有朝一日在美国实行,你很快就会发现我在前面所说的一切是正确的。 政党为了获得成功而使用的两大武器是报刊和社团。[9]

注释


[1]这个段落和前三个段落的内容几乎一字不差地再次出现在美国之旅的笔记本E中写于1832年1月14日的注释(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260至261页)和口袋笔记本4、5的几近相同的注释中(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97至198页)。最后一个段落之后的内容是: 如今,我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是否存在比被不同的小集团(它们甚至连政党都称不上)划分的联邦所呈现出的场景更悲惨、更不体面的场景。在这些小集团中,你会惊讶地发现那些通常被小心翼翼地隐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狭隘的、不体面的激情全都暴露于众目睽睽之下。至于国家的利益,没有人在乎它;如果有人谈论到它,那么他不过是在例行公事。为了与长久存在的惯例相符,这些政党就像他们的父辈那样把国家利益放在了政党章程的最前面。但它与国王的特许以及我们的父辈印于政党章程扉页的内容在具体作用方面没有太大的相似之处(?)。 看见大量粗俗的辱骂、琐碎而恶毒的流言以及粗鄙的诽谤充斥作为各个政党机关报的报刊是非常可悲的;由于对社交礼仪的无耻蔑视,他们每天都使家族的荣誉和秘密成为公众的谈资。 在1858年10月1日写给威廉·R. 格雷格的一封信中(OCB,VI,第455至456页),托克维尔对格雷格撰写的一篇关于政治党派的文章(《政党的状态》,《国家评论7》,第13期(1858年):第220至243页)发表评论。他还指出因缺少大政治党派而存在的另一种危险: 当缺少因共同的利益和激情而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大政党,外交政策几乎很难成为议会活动的主要元素……因此,我将这样一种状态视为违背国家的尊严和安全的状态。与其他事务相比,外交事务更需要由具有一致性的少数人秘密着手处理。 他进一步补充道: 我发现就像你所指出的那样,在纪律严明的大政党领导之下,一个自由的国度能够拥有罕见的睿智。如你所说,每个政党都必须作为能够永远划分人类社会的两大原则之一的代表,而这两种原则可以被简称为贵族主义原则和民主主义原则。 [2]关于联邦党和共和党的历史的认识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博蒙与美国银行主席比德尔先生的谈话(未按字母排列的笔记本2和笔记本3;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122至123页)。在乘坐哈维号横渡大西洋期间,博蒙在与施列尔梅霍恩交谈时提到这个观点,即美国在1831年4月尚不存在真正的政党(笔记本E;YTC,BIIa;《旅程》,OC,V,第一册,第292至293页)。博蒙将在于1831年5月6日写给其父亲的信中提到这次交谈(《美国通信》,第40页),并将在《玛丽》中提到它(I,第360页)。关于托克维尔的政党理论,具体可参阅尼古拉·马陶西撰写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提出的政党问题》,《政治思想》,第1期(1968年):第39至92页;以及杰拉尔德·M. 博内托撰写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的政治理念》,《美国研究22》,第2期(1981年),第59至79页。 [3]政党。/ .-.-.-大政党同时存在于早期联邦之中.-.-.-但是它们的原则得到重建。事实上,两者之一取得了巨大的优势。那导致了现如今这种悲惨的政党精神。原则不再是悬而未决的,但人们至少迫使原则隐藏在利益和人民之后。法国也出现了类似的例子。自由党与保皇党之间存在庄严的斗争。但是,自从前者取得胜利,其内部就只能激发琐碎的争论。(YTC,CVh,第四册,第35页) [4]古斯塔夫·德·博蒙: 这样的理论能够免受批评吗?因此,你口中的大政党仅指那些依据政治理论的党派,并且拒不将那些以巨大利益为基础的党派称为大政党。这真是武断的说法。 我清楚地认识到不同政党引发的道德后果和政治后果是不一样的。但它们是政党。 你所说的“与其说是政党不如说是敌对的国家”能够很好地避免这一点吗? 但是,涉及的政党(比如说,支持自由贸易的政党和反对自由贸易的政党)不仅有地区与地区之间的政党,而且有地区内部的公民与公民之间的政党。 我认为区别以政治理论为目标的大政党和与物质利益相互关联的大政党本来是比较正确的。的确,美国的大政党因为与自由贸易有关的问题而完全陷入混乱并有被解散的危险;但它们与我们法国的大政党有所不同,它们还不够强大。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没有竞争对手,这些政党在法国会发展得更加强大。总而言之,作者的论述会发展至同样的结果。(YTC,CIIIb,第二册,第57至58页) [5]手稿是这样描述的:“……而南方仅发展生产业,限制性制度……”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经济学家会发现‘仅发展生产业’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制造业者也是生产者,就像农民或糖果制造商那样。”(YTC,CIIIb,第二册,第51页) [6]“引用共济会和反共济党的诞生来展示政党在美国是如何形成和壮大的。”(YTC,CVh,第四册,第35页)参阅博蒙在《玛丽》中描述的共济会员摩根的故事,第一册,第353至355页。 [7]在手稿中:“……与书籍的主题没有任何关联。” 古斯塔夫·德·博蒙:“我请求你的原谅;国王颁布的所有许可都是与书籍和书籍主题相关的。因此,你可以这么说:我们的父辈以前在出版书籍时要在他们的作品扉页印上国王的特许,并将其纳入作品之中,即便这个许可与该书内容没有任何关联。” [8]这通常是一种使因舆论而产生分歧的国家重新恢复和平的非常有效的手段;它使其中一个政党占据绝对优势,其他政党则彻底消失或陷入沉默。经验证明,这种获取和平的方式会付出高昂的代价。当费迪南德和伊莎贝拉驱逐了西班牙境内的摩尔人,他们解决了导致内忧的一大问题;但是他们使国家变得贫困,工业因遭受重创而一蹶不振。 民主党在美国以同样的方式展开行动。一旦当权,它将独揽公共事务的领导大权,并按照自己的想法改变风俗习惯和国家法律。(YTC,CVh,第四册,第40至41页) [9]“概貌。大多数人虽非慷慨激昂,但仍想得到好处。在这些人中,政党设法创建能够使它们的观点合法化的多数。” 第三章 美国的出版自由 限制出版自由的困难。——某些国家重视这种自由的特殊原因。——出版自由是美国所理解的人民主权的必然结果。——美国期刊使用的激烈言辞。——期刊有其特有的本性;美国的期刊能够证明这一点。——美国人对司法机构处罚出版方面的犯罪行为的看法。——美国的出版界为何不如法国的出版界强大。 出版自由不仅影响政治观点,而且影响人民的所有见解。它改变的不仅仅是法律,而且改变风俗习惯。以后,我将设法估计出版自由对美国的民间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我将尝试指明它给美国人的思想提示的方向,以及它使美国人养成的习性。[1]就现在来说,我只想审视出版自由对政界产生的影响。 [对现代社会而言,最关键的问题是获悉如何利用出版自由。)我相当热爱出版自由,因而有勇气谈论与它相关的一切。] 我承认我对出版自由的喜爱并不是因事物本身非常好而瞬间产生的彻底喜爱。[比如说,我不会以看待爱国主义精神或者美德的方式来看待出版自由。][2]我之所以喜爱出版自由,首先是因为它能够防止弊端,其次是因为它本身具备的好处。[3] 如果有人能够在思想的完全自由和全然俯首听命之间指出一个中间立场,我也许会站在这个立场上;但是,有谁能够找到这个中间立场呢?[4]假如你按照出版许可工作,按照等级秩序行事,你会怎么做呢?首先,你会把作家交给陪审团。但陪审团宣布他无罪,这样一来,本来仅是一个人的观点现在成为全国人民的观点。因此,你要办的事情太多了,而你能办的事情太少了。你必须继续前进。你把作者送交至常任法官,但法官有责任听取被告的陈述。其原本因为害怕而未能公开写进书中的内容可以公布于辩护词中而不会受到惩罚。因此,原本隐晦地描述于作品之中的话也会重复出现在其他文章之中。如果我能以这种方式表达我的观点,那么表述只是思想的外部形式、是思想的躯壳,而不是思想本身。法院惩罚了思想的躯壳,而灵魂却逃脱了惩罚,巧妙地滑出了他们的双手。因此,你要做的事情仍然很多,而你能做的事情仍然太少,你必须继续前行。[5]最后,你将作家交给了检查员。很好,我们距离结果越来越近了。但政治讲坛难道不是自由的吗?因此,你还是一事无成。不,我错了,你让事情变得更糟糕。你不是偶然想起思想是随着代表的增多而强大的物质力量之一吗?你不是认为作家就像是军队的士兵吗?与所有物质力量相反的是,思想的力量往往因为表达思想的人为数不多而增强。一个强大的人在鸦雀无声的议会上发表的激情昂扬的演讲比一千个演说家的大喊大叫更有力量。即便有些人只能在一个公共场所自由演讲,它的作用也会像在每个村庄公开发表演讲那样。因此,你必须像破坏写作自由那样摧毁演讲自由。这次,你达到了你的目的,人人都沉默了。但你原本的目的是什么呢?你本想限制自由的滥用,而我发现你现在站在了专制君主的脚下。 你从极端独立走向极端屈从,而在如此漫长的旅途中,你连一个可供休息的地方都没有。 有些国家,除了我刚才指明的一般性原因之外,还有一些特殊原因使它们必须实行出版自由。 在某些自称自由的国家中,每个权力的代理人都能够违反法律而不受惩罚,因为国家宪法没有赋予被压迫者向司法系统控告这些人的权力。在这样的国家中,出版自由不仅被当作公民的自由和安全的保障之一,而且是这方面的唯一保障。 因此,如果这些国家的统治者谈及废除出版自由,全体人民可以这样回答他们:“如果允许我们到普通法院控告你们的罪行,那么我们或许会同意不在舆论的法庭上揭露你们的罪行。”[6] 在一个完全被人民主权原则统治的国家中,出版检查制度不仅危险,而且非常荒谬。[7] 当你赋予每个公民管理国家的权利时,你就必须承认他有能力对困扰同时代的人的不同见解进行抉择,对能够指导他的各种事实和知识进行鉴别。 因此,人民主权和出版自由是两件密切相关的事。而出版检查制度与普选制度则是两件互相矛盾的事,并且无法在同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中长期共存。生活在美国境内的1 200万人之中,至今还没有一个人敢于提出限制出版自由。 当我抵达美国之时,我看到的第一份报纸载有下面这篇文章,我把它忠实地翻译于下: 在整个事件中,杰克逊[总统]的语气和语言,是一个冷酷无情的暴君一心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力时的语气和语言。野心是他的罪恶,他也将因此而受到惩罚。阴谋是他所长,但阴谋也将影响他,令他感到彻底的沮丧和惶惑。他已经成为一个不顾一切的政治暴徒,但他的报应就在眼前;他必须被迫交出他所赢得的手中的东西,扔掉他的假骰子,寻找隐居之所,并在那里辱骂和诅咒他的愚蠢,因为悔改不是他的内心能够获得的美德(《文森斯公报》)。 在法国,许多人认为我们国家的报刊暴力源于社会状态的不稳定,源于我们的政治激情和随之而来的不安。因此,他们一直在等待社会恢复安宁,报刊也将会随之而变得平静。至于我,我很乐意将报刊对我国造成的巨大影响归因于上述原因,但我并不认为这些原因对报刊的语言造成了很大影响。在我看来,不管在什么环境中,期刊报社都应该保存特性和激情。美国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就证明了我的观点。 现在,美国可能是世界上拥有革命萌芽最少的国家。但尽管如此,美国的报刊与法国的一样具有破坏性倾向,而相同的暴力却具有不同的激起人民发怒的原因。[≠大多数情况下,它助长了仇恨和忌妒;它谈论得更多的是激情而非真理;它既传播谎言又传播真相,并使它们混合在一起。≠]在美国,就像在法国那样,报刊是一种奇特的力量,是善与恶的奇怪混合物;没有它自由不复存在,而有了它秩序才能够继续维持。[8] 应当指出的是,美国报刊的力量不如我们法国的强大。但在美国,没有什么比惩治报刊的司法程序更为罕见。原因很简单:美国人在接受人民主权原则的同时认真地将其加以应用。他们从未想过用每天都在改变的元素创建出永远存在的制度。因此,只要你不以暴力抗法,攻击现行法律不算犯罪行为。 此外,他们认为法院无力约束报刊,因为人类语言的灵活性总能躲过司法分析,这种性质的犯罪在某种程度上几乎都能从企图抓住它们的手中溜走。他们认为为了能够对报刊产生有效的作用,就需要一个不仅致力于维护现有秩序而且能够摆脱周围舆论的影响的法庭,这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不对外公开,在宣判时无须阐明判决理由,惩处意图甚于惩处语言。不管是谁有权创建和维持这样的法庭,追诉出版自由只会浪费他的时间;因为他将是社会自身的专制主人,能够在同一时间铲除作家及其作品。因此,在出版问题上,屈从与许可之间不存在真正的折中办法。为了获取出版自由带来的不可估量的好处,你必须知道如何屈从于它所造成的不可避免的痛苦。既想得到好处又想逃避痛苦,往往是蛊惑患病的国家的幻想之一。当这些国家疲于争斗且精疲力竭的时候,它们会寻求使敌对的意见和相反的原则在同一时间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存的方法。 美国报刊拥有的权力很小是由于几个原因,这里列出主要原因: 写作自由同其他自由一样,越是陌生就越令人感到害怕。对于一个从未听到他人在自己面前谈论国家大事的民族而言,它完全相信最初出现的受欢迎的演说家。在英裔美国人中,写作自由在殖民地创建之初就已存在。此外,尽管报刊知道如何煽动人们的激情,但其不能自行创造激情。[培养出版自由并使其长期存在于人类意志之中的是政治激情。]现在,在美国,政治生活是活跃、多变甚至动荡的,但它很少被深远的激情所打乱;当物质利益尚未处于危险境地,这种激情也很少出现,更何况在美国这种利益是很容易得到繁荣的。为了分辨英裔美国人和我们法国人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的差异,我认为仅需看看两国的报纸。在法国,商业广告仅占据非常有限的版面,甚至连新闻也不是很多,一份报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讨论政治问题的版面。在美国,当你看一份大报时,映入眼帘的有四分之三都是广告,其余的通常是政治新闻或简短的故事;只有偶尔,你才能在不起眼的角落中看到我们法国报刊每天为读者登载的热烈讨论的内容。 任何力量,控制的方向越集中,其发挥的作用就越大,这是已由实验向观察者证明的一般规律的本质,而且,即便最微不足道的专制君主也总是能凭借某种本能感到这个规律的作用。 在法国,报刊将两种不同种类的集中结合在一起。 报刊几乎将所有的力量集中于同一个地点,而且可以说集中于几个人手中,因为报刊机构的数量极少。 在一个人人持怀疑态度的国家中,以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报刊的权力必然是近乎无限的。它是政府的敌人,政府可以与它签订或长或短的休战协定,但政府很难长期与报刊处于对立状态。 我方才谈到的两种集中,没有一种存在于美国。 美国没有大城市。[9][≠在美国,报刊甚至比其攻击的政府更不集中。≠]文明就像权力那样分散于这个辽阔的国家的各个地方。在那里,人类智慧之光并非源自同一个中心,而是来自各个方向且交相辉映,美国人在任何公共事务上都不会规定总的思想方针。 那是因为地方环境不会根据人们的意志发生改变,但法律在这方面发挥了作用: 在美国,既没有颁发给印刷业者的许可,也不要求报刊进行注册,履约保证也尚属未知。 因此,创办报刊既简单又容易;只要有几个[10]订阅者,就能够让报刊从业者支付他的开销。所以美国的定期期刊或者半定期期刊的数目多得令人难以置信。最文明进步的美国人把报刊影响力小归因于出版的力量的极度分散化。它是美国政治学的一项公理:中和报刊影响的唯一方法是增加报刊的种类。我实在无法想象这样一个显而易见的真理尚未在我们法国得到推广。我不难理解那些想要借助报刊进行革命的人尝试使报刊仅有几个强大的机构;但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是为什么现存秩序的官方支持者和现存法律的自然支持者相信集中报刊能够减弱报刊的影响力。在我看来,欧洲各国政府似乎在用中世纪骑士过去用来对付敌人的方法来对付报刊。它们根据自己的经验得知集中是一种强有力的武器,而它们想将其用于应付它们的敌人,无疑是为了在抗击敌人的时候获得更大的荣耀。 在美国,几乎没有一个小镇没有自己的报纸。不难理解的是,在这么多的争斗者之间,既无法建立秩序也无法建立统一的行动。因此,每个人都自树旗帜。在联邦,不存在所有政治报刊联合起来支持或者反对政府的情形,而且它们攻击或者维护政府时也有很多种不同的方法。因此,美国报刊无法建立能够冲击或者淹没最牢固的堤坝的舆论波潮。报刊影响力的分散还产生了另外一些明显的作用。因为创建报刊非常容易,所以人人都可以办报。另外,竞争意味着任何报刊都无法获得巨大的利益;这使拥有非凡才干的实业家不会涉足这类事业。即便报刊是财富之源,但由于报刊数目过多,并非所有报刊都是由有天分的文人管理。因此,总的来说,美国的报刊从业者的[社会]地位不高,他们仅得到了最基本的教育,这导致他们的想法往往是庸俗的。现在,所有事情都是由多数制定规则,它制定每个人都应当遵循的某些行为守则。这些共同的习惯被称为宗旨[11],因此有律师业的宗旨,法院的宗旨。在法国,报刊从业者的宗旨是用激烈的,但往往是高尚而雄辩的方式谈论涉及国家重要利益的事情;如果它并非总是如此,那是因为一切规律皆有例外。在美国,报刊从业者的宗旨不是以理服人,而是以粗糙的、自然的、单刀直入的方式刺激他们所反对的人的情绪,甚至揭露他们的弱点和毛病[揭露国家的秘密和名人的风流史]。 应当对这种滥用思想表示惋惜。以后,我将有机会探讨报刊对美国人民的爱好和道德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但我要重申的是我现在只探讨关于政界的问题。你无法隐瞒的事实是这种出版许可的政治影响曾间接地促进了公共安宁的维持。因此,已在同胞们的思想中占有地位的人不敢在报刊中发表文章,以免失去他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鼓动公众情绪的最强大的武器。[12]由此可见,报刊从业者发表的个人观点可以说在读者的眼中是无足轻重的。读者想在报刊中读到的是关于事实的报道,只有通过改变或者歪曲这些事实,报刊从业人员的观点才能够产生某些影响。 虽然报刊能够利用的资源有限,但它在美国仍然是一种强大的权力。它使政治生活能够在这片辽阔的土地的各个地方传播。报刊总是警惕地注视着政治的秘密动力,迫使公众人物一个接一个地登上舆论的法庭。它使利益围绕在某些学说周围,并明确地阐述政党的信条。通过报刊,不同利益主体不见面就能彼此交谈,不直接接触就能够达成共识。当大量报刊机构遵循同样的道路时,它们的影响力将变得几近无法抗拒,而公众舆论,始终在另一方面受到控制,最终将在它们的打击之下屈服。 在美国,每一家报纸都有一点权力,但期刊的权力仅次于最具权威的人民。 在美国出版自由的统治下形成的见解往往比其他地方在出版检查制度统治下形成的见解更加坚固[13] 在美国,民主制度不断推出新人领导公共事务;因此,政府在施政措施方面很难具有连贯性和秩序性。但美国政府的总体原则比其他大多数国家稳定,而控制社会的主要舆论也更为持久。当一个思想占据了美国人民的头脑之后,无论它是否合理,没有什么比消除它更加困难。 在英国也可以观察到同样的事实。这个欧洲国家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中曾拥有最大的思想自由和最难以战胜的偏见。 我把这种现象归因于出版自由,尽管在乍看之下,出版自由似乎本应当阻止它。在实行这种自由的民族中,自豪和自信对他们的见解的影响大致相当。他们之所以喜欢一种见解,不仅因为这种见解在他们看来是合理的,而且因为他们选择了这种见解。他们支持一种见解,不仅因为它是真实的,而且因为它为他们所有。 还有其他几个原因。 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无知位于知识的两端。[14]如果说自信居于两端,而怀疑位于中间,也许更加合理。实际上,你可以认为人类智慧具有三个截然不同却总是前后衔接的阶段。 一个人之所以坚信某事,是因为他没有深入调查就接受了它。当异议出现,他就会产生怀疑。通常他能够成功克服这一切怀疑,然后再次开始相信。这一次,他不再是随意地、马虎地认识真理,而是直接面对它,并紧跟着真理之光前进。[15] 当出版自由发现人们处于第一个阶段,它放任他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习惯于不假思索就坚信不疑,它只能渐渐改变他们轻信的对象。因此,在整个智力发展进程中,人类思维只能一次认识一点,但被认识的这一点在不断发生改变。这是革命突然爆发的时期。因此,最先突然接受出版自由的那一代人必会遭殃! 然而,一批新的思想很快纷至沓来。根据经验,人们在怀疑和普遍的不信任中摸索。 你可以肯定大多数人总是处于下列两种状态。大多数人不是信而不知其所以然,就是不知道究竟该相信什么。 至于另一种来自真知且冲破怀疑的干扰的深思熟虑且自信满满的信任,只有极少数人通过不懈努力才能够得到它。 但是,有人曾经指出,在充满宗教狂热的时代,人们有时改变自己的信念;但在充满怀疑的时代,人们却倔强地死守着自己的信念。这就是出版自由控制之下的政界所发生的一切。由于所有社会理论相互质疑且不断斗争,如果有人采纳并维持其中一种理论,不是因为他们相信它是好的,而是因为他们不确定有比它更好的。 在这个时代中,你不会为了你的见解而轻易卖命,但你也不会轻易改变它。同时,殉道者和变节者也越来越少。 为这个理由补充另一个更强大的理由:当人们怀疑某种见解的时候,最终总是会将其与本能和物质利益联系在一起,因为本能和物质利益在本质上比见解更明显、更易察觉、更能够持续存在。 是民主制度管理得更好,还是贵族制度管理得更好,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有一点是清楚的,民主制度阻碍了某些人,而贵族制度压迫了另一些人。[16] 这是个不证自明的真理,没有讨论它的必要,你富了,我就穷了。 [≠在通常情况下,当出版自由与人民主权相结合,有时可见大多数人明显地决意赞成一种见解。随后,相反的见解没办法被更多的人了解,那些支持它的人陷入沉默,而他们的对手则高呼胜利。 那是一种我们欧洲人毫无概念的突然产生的令人难以想象的沉默。某些想法似乎突然从人们的记忆之中消失。随后,出版自由仅在名义上存在,而检查制度实际上大行其道,这种检查制度比政权运用的制度强大千倍。/ 注意。据我所知,在某些问题上,没有哪个国家比美国存在的出版自由更少。有几个专制国家的检查制度只(?)涉及形式,而不是思想的实质。但在美国,有些主题是不能以任何方式触及的。≠]

注释


[1]参阅第三卷第二部分第六章。 [2]古斯塔夫·德·博蒙:“爱国主义精神是一种美德,因此这里不存在二选一。此外,为何要将一种政治制度与一种美德作比较?如果你想将其与一种你认为在本质上绝好的政治制度进行比较,你应当审察你的内心。在你看来,存在这样一种原则或制度吗?你为什么不以个人自由为例?” [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一般来说,为了能够使作品的观点深入人心,作者应当处于隐蔽地位。根据作品阐述的观点,读者可以推论并领会作者的见解。如果你偏离这个规则,至少必须以尽可能短的方式进行修正。我认为在这两个段落中,开始之处的“我承认”和中间的“我之所以喜爱”应当被删除。它们过于直接地阐述出作者的观点,却没有给整个画面描绘出非常清晰的轮廓。无论是它的思想还是它的表述都显得有些晦涩。如果你采纳了我的建议,你可以直接以“如果某人”取代“我承认”,来陈述这个段落的内容。 该段落最后一个句子的措辞是由博蒙修改的。在手稿中,该段落的末尾处是这样描述的:“……主要是认为它能够摧毁弊端,其实是因为它能够带来好处。” [4]手稿中写的是“一个标记”。博蒙建议用“一个中间立场”来取代它。 [5]此处的反思与博伊斯-丹格拉斯伯爵在《马尔泽尔布先生的生活随笔、著作与见解》中提及的关于马尔泽尔布和出版自由的内容存在相似之处。关于本章的总体思路,可参阅托克维尔与斯宾塞的谈话,以及博蒙的《美国通信》第101页。 [6]“对于不能通过法院攻击权力代表的国家来说,出版自由是这方面的唯一保障,这就是我们法国存在的现象。如果统治我们的人允许我们到普通法院控告他们的劣迹和罪行,那么我们或许会同意不在舆论的法庭上攻击他们的荒唐事和恶行。” [7]在空白处:“≠在人民身后,出版自由是美国现存最不可抗拒的力量。≠” [8]异文:“美国的报刊就像我们法国的报刊一样,是一种你可以在私底下诋毁却需要在公开场合屈服的力量,一种你可以突袭却不能正面攻击的力量。” [9]在手稿中:“没有大城市是非常幸运的。”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会删除‘非常幸运’。这个短语很容易使作者并不在意的问题受到他人质疑。这至少是没必要的。” [10]手稿中的空白表明托克维尔考虑在这里引用准确的订阅者数量。后面还有这样一个句子:“1832年,最可信的报告证明这个数目是[空白。——编者注]。” [11]在手稿中:“那被称为宗旨。” 古斯塔夫·德·博蒙: 我不喜欢这种表述方式。我是这样看待它的:我会删除“那被称为宗旨”,这样的表述方式不好(除了作者所说的宗旨之外,还有其他很多东西能够被称为宗旨)。我会这样说:有一种被称为宗旨的东西。有律师业的宗旨、法院的宗旨。报刊从业者也有自己的宗旨。在法国,它包括…… [12]他们仅在极少数情况下——当他们向民众呼吁或者表达自己的见解时,才在报刊中发表文章;比如说,当关于他们的恶意诽谤不断蔓延的时候,他们想要在报刊上说明事实真相。 [13]在空白处:“≠但这是由于政治制度,而不是由于出版自由。≠” [14]帕斯卡尔,《思想录》,拉菲马版本中的第83页。 [15]我仍不知道这种深思熟虑而且自信满满的信任能否将人们提升到教条信念所能够激发的激情和热爱的程度。 [16]在手稿中:“民主制度阻碍了你,而贵族制度压迫了我。” 古斯塔夫·德·博蒙:“作者的本意并不是说无产阶级人士被贵族主义者压迫。因此,这种句式必须被改变;可以这样说:但有一点是清楚的,民主制度阻碍了某些人,而贵族制度压迫了另一些人。随后你可以在末尾处这样说:你富了,我就穷了。为什么?因为那可以清楚地说明这只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措辞。” 第四章 美国的政治社团 英裔美国人对结社权的日常应用。——三种类型的政治社团。——美国人如何将代议制应用于社团。——给国家造成的危险。——1831年召开的关于关税的大会。——这次大会的立法性质。——为什么在美国无限行使结社权不如在其他地方危险。——为什么这样做在美国被认为是有必要的。——社团在民主国家之中的实际作用。 在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中,美国将社团利用得最充分,并将这种强大的行动手段[1]应用于最多种多样的目的。 除了依法以镇、市、郡的名义建立起来的常设社团之外,还有很多根据个人意志自行创建、自己发展的社团。 美国人从小就知道他必须依靠自己与生活中的弊病和困难作斗争;他以挑衅而不安的目光看待社会权威,而且仅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向它求助。他们早在读书之时就开始培养这种习惯。甚至是孩子们在学校玩游戏时也要服从自己制定的规则,处罚他们自己的违规行为。[2]同样的精神也出现在社会生活的一切行为中。假如公路上出现阻塞,道路中断,交通瘫痪,附近的人很快就会自动聚在一起组成审议机构;在没有人想到向有关主管当局报告事故之前,这些临时聚集在一起的人可以选出一个即将负责排除故障的执行机构。假如事关庆祝活动,美国人会联合在一起,以便使节日增辉或者使秩序有条不紊。最后,他们联合在一起反对道德彻底败坏的敌人,比如,他们团结起来反对酗酒。在美国,他们也以促进公共安全、工业和商业、[幸福感]、道德和宗教为目的而创建社团。人们的意志必定会通过个人组织的集体权力的自由活动而得到实现。 以后,我将有机会谈论社团对公民生活产生的影响。[3]现在,我必须继续谈论政界。 [≠除了报刊之外,社团是政党介入公共事务并获得多数的重要手段。 在美国,拥有政治目的的社团所拥有的自由是没有限制的。为了共同讨论社团的见解而举办的集会所享有的自由同样是没有限制的。≠] 既然结社权是公认的,那么公民们就可以用不同方式使用它。 一个社团仅由公开支持这样或那样的学说的一定数量的个体组成,并约定以某种方式促使这些学说盛行。因此,结社权几乎与写作自由没有什么不同[4];但早先创建的社团比报刊拥有更大的权力。当一种见解被一个社团代表时,它必须具有一种更简单、更明确的形式。它拥有自己的支持者,并让支持者参与它的事业。支持者们相互结识之后,他们的热情会随着人数的增加而增强。社团将不同头脑的努力汇集在同一个网络之中,并有力地推动它们朝着一个清楚明了的目标奋斗[即便它没有提供物质方面的行动手段,但它的道德力量仍然是非常强大的。] 行使结社权的第二阶段是行使集会权。当一个政治协会将其活动中心设在国家的某个重要位置时,它的活动变得更强大,它的影响力更得更加广泛。在那里,人们能够见到彼此,行动手段相互结合,见解可以按照书面想法无法产生的力量和热情进行传递。 最后,第三阶段是在政治问题上行使结社权。同一个见解的支持者可以组成选举团并任命代表参加中央议会。严格地说,这就是将代议制运用到政党之中。 因此,首先,拥护同一见解的人要在彼此之间建立纯粹的思想联系;其次,他们组成只代表党派的一部分的小集会;最后,可以这么说,他们要建立一个国中之国、政府中的政府。[5]他们的代表与多数的代表相似,其仅代表他们的支持者的集体力量;就像多数的代表那样,他们看上去像是代表国家和由此而来的一切道德力量。的确,他们不能像多数代表那样制定法律,但他们有权攻击现行法律并预先制定应当存在的法律。 我假设一个民族完全没有利用自由的习惯或者容易掀起深厚的政治激情。除了制定法律的多数之外,我假定还有一个仅致力于审议和制定行动计划的少数,那么我很难不认为公共秩序会暴露于巨大的危险之中。[≠因为在采取这种方式的人的心中,为了证明某事并将其付诸实践,这种方式是所有方法之中最简单的。≠] 证明一项法律本身比另一项法律更好,与证明这项法律必须替代另一项法律,必定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当饱学之士发现一个重大的差别存在时,他便不再考虑众人的想象。此外,有时国家几乎被划分为两个势均力敌的党派,每个党派都自称为多数的代表。如果在统治权旁边形成一个道德权威与其几乎相当的权力,我们还会认为领导权能够长期光说不练地维持下去吗? 形而上学的想法是指结社的目的在于引导舆论而非强制舆论,在于审议法律而非制定法律。人们会总是止步于这样的想法吗? 我越是深入研究出版自由产生的主要影响,我就越相信出版自由在现代世界中是自由的主要元素,也可以说是自由的构成要素。因此,一个决心保卫自由的国家有权要求人们不惜一切代价尊重自由。但是,在政治事件方面,社团的无限自由不能与写作自由完全混淆。前者的必要性不如后者,但危险性却大于后者。一个国家能够限制结社自由,并使其处于国家的控制之下;有时,为了继续控制它,国家必须设置限制。 在美国,出于政治目的的结社自由是没有限制的。 有一个例子将比我所说的一切更清楚地表明这项权力被容忍到什么程度。 你可以回想一下关税问题或自由贸易问题在美国激发了怎样的思潮。关税不仅支持或者攻击舆论,而且支持或者攻击非常重大的物质利益。北方把它的一部分繁荣归因于关税制度;南方则几乎将它的所有不幸归因于关税制度。可以这么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唯一给美联邦造成不安的政治激情就是因关税制度而产生的。 1831年,当争论处于最激烈的时候,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公民想到在报纸上向所有反对现行税制的人提议,请他们派代表前往费城,以便共同协商恢复自由贸易的方法。由于报刊的力量,这项提议在几天之内从缅因州传递到新奥尔良。反对现行税制的人热烈地采纳了这项提议。他们到各处开会并任命代表。选出的代表大都是知名人士,有一部分还非常有名气。南卡罗来纳州后来还因为同样的原因拿起了武器,仅它一个州就派去了63名代表。1831年10月1日,按照美国人的习惯被命名为“大会”的议会在费城召开,其有200多名与会人员。会议的辩论是公开的,从大会召开的第一天起,其就完全具有立法性质。代表们审视了国会的职权范围,自由贸易的理论和关税制度的各项规定。在会议召开的第十天,在草拟了一封致美国人民的信之后,议会闭幕。这封信声明:1. 国会无权制定关税制度,且现行的关税制度是违宪的;2. 缺少自由贸易不利于任何国家,尤其是美国。 应当承认的是,政治问题方面的无限结社自由至今为止尚未在美国产生别处可能会产生的有害结果。在美国,结社权是来自英国的舶来品,它自美国成立之初就已经存在。现在,行使这项权利已经成为美国人的习惯和风俗。[也许今天,它甚至已经成为对抗议会专制的必要保障。] 在我们的时代,结社自由已经成为反对多数专制的一项必要[6]保障。在美国,一旦一个党派成为主导力量,所有的公共权力便落入它的手中;它的党徒也将占据所有职位并利用一切组织力量。反对党中最杰出的人士也不能打破将他们排除在权力之外的屏障,他们必须在权力之外建设自身,少数必须发动全部的道德力量去反对压制他们的物质力量。因此,这是用一种危险去抵消另一种更可怕的危险。 在我看来,多数的无限权威对美国的共和制度而言似乎是一个巨大的危害,以致我认为用以限制它的危险手段似乎仍要好些。 在这里,我要表达一种思想,它会使读者们回想起我在谈论城镇自由时说过的话。没有哪个国家比社会处于民主状态的国家更需要使用结社自由来防止政党专制或者君主专权。在贵族主义国家中,从属机构是禁止权力滥用的天然社团。[7]在不存在类似社团的国家中,如果人们不能人为地、临时性地创造出类似社团,我再也找不到能够对抗任何形式的暴政的任何堤坝;在这样的国家中,一个伟大的民族不是受到少数党派人士毫无顾忌的压迫,就是受到独夫民贼的压迫。 [≠在我看来,政治社团在美国具有的危险性低于其他地方的原因不难猜测,那就是普选制。在欧洲,社团以两种方式行事:通过它们的组织机构赋予他们的物质力量,或是通过它们总是声称自身代表的多数的支持所赋予它们的道德力量。在美国,社团缺乏的是后一种力量。在采纳普选制的国家中,永远不会有绝对的多数,因为没有政党能够成为那些没有选择其选民的代表。 因此,在美国,社团永远不能佯装其代表多数,它们只能以说服多数为目的。它们不想采取行动,而只想劝说,因为最重要的是它们与欧洲的政治社团有所不同。≠] 大型政治议会(有各种类型的议会)召开的会议往往能够成为一种必要的手段。即便在美国,这样的会议也是一个严肃的事件,是邻国们只能用充满畏惧的眼光注视的事件。 这种情况在1831年的大会期间表现得最清楚,参与大会的所有杰出人士都竭尽全力使发言更温和并将目标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或许1831年的大会实际上对心怀不满的人产生了很大影响,促使他们筹备在1832年公开反抗联邦的商业法。 你不能否认的事实是,政治事件方面的无限结社自由是所有自由中最后获得人民支持的自由。[8]即使无限结社自由没有使一个国家陷入无政府状态,也可以说它每时每刻都使这个国家接近这种状态。然而,这种如此危险的自由却在一个问题上提供了保障:在结社自由的国家中是不存在秘密结社的。因此美国只有煽动者,而没有阴谋者。 欧洲和美国对结社权的不同理解,以及它们对这种权利的不同使用 除了个人行动的自由之外,人们将自己的力量与同僚的力量结合在一起以便共同行事的自由是最自然的自由。因此在我看来,结社权似乎在本质上就与个人自由相同,是不能剥夺的。立法者想要摧毁结社权,就会对社会本身造成损害。但是,如果说在某些国家中结社自由只会促进和加快繁荣,那么在另外一些国家中,结社自由的滥用则会歪曲它并将其由积极因素变为破坏性因素。对我来说,对比结社自由得到认可的国家和结社自由转变为许可的国家的社团采用的不同途径,对政府和政党都是有益的。 大多数欧洲人仍将社团看作是匆忙组建并且立马投入战场的武器。 他们结社的目的是促进交流,但行动的思想却占据了所有人的头脑。一个社团等同于一支军队,交谈是为了检查军容和鼓舞士气,随后他们向着敌人前进。在组成社团的那些人的眼中,法律资源可以成为成功的手段,但它们绝非唯一的成功手段。 美国人不是这样理解结社权的。在美国,处于少数地位的公民之所以结社,首先是想确定他们的人数并削弱多数的道德主导权;其次是为了联合起来进行尝试,并按照这种方式找到最适合于说服多数的论据,因为他们想吸引多数的注意力,并将多数归于自己名下,随后再利用多数掌权。[≠因此在美国,结社的目的是说服而不是竞争。≠] 因此,美国的政治社团的宗旨是温和的、手段是合法的;它们声称只想依靠法律赢得胜利,因此它们一般只讲真话。 美国人和我们欧洲人在这个方面存在的显著差异是由于几个原因: 欧洲的某些政党与多数存在极大的差异,因此它们从不指望赢得多数的支持,而且这些政党认为自己强大到足以与多数抗衡。当这种类型的政党形成社团的时候,它不想进行说服,而只想战斗。在美国,观点与多数截然不同的人[9]无法与多数的权力抗衡,其余所有人都想将多数争取过来。 因此,大政党越不可能成为多数,结社权的行使就越没危险。在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中,各个党派的见解仅有细微差别,因此可以说结社权可保持不受限制。 什么仍然促使我们仅将结社自由视为攻击政府的权力?是我们缺乏关于自由的经验。一个政党就像一个人那样,当它获得权力,它产生的第一个念头是使用暴力征服他人。说服的念头在很久之后才会产生,它产生于经验。 被彻底划分为不同派系的英国人很少滥用结社权,因为他们行使这项权利的时间较长。 此外,我们法国人拥有一种强烈的好战精神,以致凡是与国家安危相关的事,无论多么疯狂,都不乏追随者,这些人认为战死沙场才光荣。 但在美国,在所有同样致力于缓和政治社团的暴力的因素中,最强有力的因素也许是普选制。在采用普选制的国家中,多数从未受到怀疑,因为没有一个政党能够理所当然地称自身是没有给它投票的选民的代表。因此,各个社团知道,人民大众也知道,那样的政党不能代表多数。这是由它们的存在的根本事实所决定的;因为,如果它们代表多数,那么它们就能够自行修改法律而不必要求对法律进行改革了。 被他们攻击的政府的道德力量会大大提升,而它们的道德力必会大大减弱。 在欧洲,几乎没有一个社团不声称或者认为自己是多数意志的代表。这种主张或者这种自信使它们的力量大大增强,并不可思议地使它们采取的行动合法化。有什么事件比为了获得胜利而用暴力打压权利的事件更值得原谅呢? 因此,在极其复杂的人类准则之中,极端自由有时反而能够纠正自由的滥用,极端民主有时反而能够预防民主的危险。 在欧洲,社团在某种程度上将自身视为不能发表意见的国家立法机构和执行机构,并根据这种想法采取行动和发号施令。在美国,人人都认为社团仅代表国家的少数,它们只能说理和请求。 位于欧洲的社团所使用的手段与它们提出的目的一致。 由于这些社团的主要目的是采取行动而非空谈,是战斗而非说服,它们自然要建立一个完全不文明的组织,并将军队习惯和准则引入其中。因此,你会发现它们尽可能地集中力量的控制权,并将所有权力交到少数几个人手中。[10] 这些社团的成员像战场上的士兵那样服从命令,他们信奉盲目服从的信条,或者更确切地说,在联合起来之后,他们一下子就完全放弃了自己的判断和自由意志。因此,专制往往存在于这些社团内部,这种专制通常比它们所攻击的政府在社会中实行的专制统治更加令人难以忍受。 这大大削弱了它们的道德力量。同样,它们也失去了被压迫者反对压迫者的斗争所具有的神圣性。愿意在某些环境中奴颜婢膝地服从于几个同僚,放弃自己的意志,甚至连思想都受制于人的人,怎么可能声称他想要获得自由呢? 美国人也在社团之中建立统治机构。但是,容我这样表达,那是文明的统治机构。个人独立发挥了作用。就像在社会中,每个人在同一时间朝着同一目标前进。但没有人被迫完全遵循同样的道路。没有人放弃自己的意志和理性,而是凭借自己的意志和理性成就共同的事业。

注释


[1]异文:“≠在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之中,美国是行政最不集中的国家。它也是最充分利用社团的国家。这两件事情是相互关联的。≠” [2]“那么如何打动人心,如何发展爱国主义精神和国家的法律?容我这样说,通过孩子们的游戏;通过肤浅之人眼中那毫无意义的制度,它们能够形成珍贵的习惯和不可征服的情感。”(卢梭,《波兰政府论》,第一章) [3]在空白处:“≠也许这一章应该从这里开始,上述内容则应该放置于关于普通社团的章节之中?≠” [4]在手稿中:“这种类型的社团几乎与出版自由没有什么不同。”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句话不够明确。它阐述的观点不是非常完善,而且它的表述方式不大好。一个社团怎么能够与自由相比呢?具体的事物怎么能够与抽象事物相比呢?” [5]空白处的注解:“≠政府中的政府。复制于[无法辨认的词语。——编者注]。参阅托克维尔与英格索尔的谈话。≠”它提及查尔斯·J. 英格索尔。参阅乔治·W. 皮尔森撰写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之行》。 [6]手稿中写的是“几乎有必要的”。 [7]贵族制度与民主制度。/ 贵族阶级是既不需要启蒙又不需要深思熟虑就能够与被称为政府的伟大的国家社团进行对抗的天然社团。因此,相较于民主而言,其更有利于自由的发展。在民主制度中形成社团是有可能的,但要凭借启蒙运动和人才;而它们并非持续存在的。在一般情况下,当一个暴虐的政府在民主制度中形成,它发现自己面对的仅有独立的民众和非集体性力量,因此它的力量是不可抵抗的。什么赋予了司法制度对个人进行审判的不可估量的力量?它利用整个社会的力量来对付一个人。这个例子体现了社团拥有的极端权力和个人的极端软弱。 [8]国家并非在其历史上的所有时期都能够承受同等程度的结社自由。你会发现在某些国家中,与政党相对的地位和力量使某些社团具有危险性;在另一些国家中,专制使人们处于极其无知的状态,以致他们不知道怎样做才能够缔合在一起。只有时间和逐步发展的自由制度能够教导他们。 社会无法在不对自身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剥夺公民的结社权,因此,有时需要根据世间和习俗对其进行修改。 参阅乔斯·玛利亚·卡诺绍卡撰写的《托克维尔的科学社团》(马德里:宪法研究中心,1995年)。 [9]手稿中写的是“政党”。 [10]在空白处:“≠他们将法律资源作为权宜之计,而非必要手段。≠” 第五章 美国的民主政府 我知道我将遇到一些棘手的问题。这一章的每一个词语都必将在某些方面冒犯分裂我国的各个党派。尽管如此,我仍要说出我的所有想法。 在欧洲,我们很难判断民主的真实面目和不变本能,因为欧洲有两个相互对立的原则在斗争。而我们无法准确判断哪些争斗来自原则本身,哪些争斗来自争斗所引发的激情。 这与美国的情况截然不同。在美国,人们毫无障碍地主宰着国家;对他们而言,既没有可担心的危险,又没有可报复的损害。 因此,在美国,民主按其自身的倾向进行发展。它的步调合乎自然,它的一切行动都是自由的。只有在美国才能对民主做出正确的判断。这项研究与哪些国家相关且有利于这些国家呢?如果不是我们法国,那么必定是每天都在一种不可抗拒的运动的驱动下盲目地朝着专制或者共和前进的国家,但这些国家无疑会走向民主的社会状态。 普选制 我在前文中已经说过全美各州都承认普选权。同时,我还发现不同[文明]水平的社会阶级都享有这种权力。我有机会在不同的地区,在因语言、宗教、风俗的差异而截然不同的种族之间,在路易斯安那和新英格兰,在佐治亚和加拿大,看到普选制发挥的作用。我曾经提到,普选制在美国没有产生人们预计它在欧洲会产生的所有善与恶,大体上,它发挥的作用不同于预料之中的作用。[1] 人民的选择和美国民主在这种选择中的本能 在美国,最杰出的人士通常很少担任公共事务的领袖。——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法国的下层阶级对法国的上层阶级所怀有的忌妒心不是法国人特有的感情,而是一种渴望民主的感情。——在美国,为什么最值得尊敬的人往往远离政治生涯。 欧洲的许多人不是信而不说就是说而不信,普选权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呼吁最受公众信任的人担任公共事务的领袖。[2]他们认为人民不能管理自身,但人们总是真诚地希望国家富强,人民的本能绝不妨碍他们推选出与他们怀有相同愿望且最适合的人选掌握政权。[3] 对我而言,我必须说我在美国所看到的一切不能让我认定他们也是如此。在我到达美国后,我惊讶地发现被统治者之间人才济济,而统治者之间却少有名流。[4]在当今的美国,最杰出的人士很少担任公共事务的领袖已经成为常态,而我们必须承认这也是随着民主超出其原有的界限而产生的结果。显然,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美国的政治家家族已经大为减少。 可以指出导致这一现象的数个原因。 无论你怎样做,都不可能将人民的文化程度提高到一定水平。无论你怎样使学习变得更容易理解,改进教育方法和使知识变得容易接受,你也永远不能使人们在不投入一定时间的前提下学到知识并发挥他们的才智。 因此,人们不需要劳动就能谋生的难易程度决定了他们的智力发展所需的必要时间。在某些国家,这种时间比较长,而在另一些国家,这种时间比较短;如果完全没有这样的时间,人们必然会为了生活的物质方面而无暇抽身;也就是说,他们不能作为真正的人而生活。[5]因此,难以想象在一个社会中所有人都博学多闻,也难以想象在同一个国家中所有公民都家财万贯;这两种不可能是相互关联的。我当然承认大多数公民都真诚地希望国家富强。进一步而言,我甚至认为,在大体上,下层阶级在这种愿望中掺杂的关于个人利益的念头少于上层阶级;但是他们或多或少地缺乏必要的技巧来判断达到他们衷心希望的目的所需要的手段。即便是为了确切地了解一个人的性格,也必须进行长期研究和各种分析!在这方面,最伟大的天才也会误入歧途,群众自然也是如此!人民缺乏完成这项工作的时间和方法。他们总是在匆忙之中做出判断,并且只看到事物的表面特征。因此,各种类型的骗子深谙取悦人民的秘密,而人民最忠实的朋友却不能取信于人民。[在联邦的大多数州中,我发现占据职位的人是那些仅奉承于最脆弱的激情和屈服于最不善变的人民的人。] 此外,人们并非总是有能力选择民主所需要的人才,有时他们也不愿意这样做或者不想这样做。 不能否认的是,民主制度使人们心中的忌妒发展到最高点,不是因为它给每个人提供了使自己与他人取得平等的手段,而是因为使用这些手段的人总是不能成功利用它们。民主制度唤醒和激发了永远无法完全得到满足的要求平等的激情。每当人们认为他们得到了完全的平等,这种平等便从他们的手中消失不见,按照帕斯卡尔的话来说,就是永远消失了。[6]人们变得热衷于追寻这种重大利益,因为它近得足以让人了解,又远得使人无法体味。成功的可能性令人们高兴,成功的不确定性令人们懊恼。他们有时激动,有时灰心,有时难受。随后,凡是在某一方面超过他们的东西都被他们视为阻碍他们的愿望得以实现的障碍,因此,无论上级如何合法,他们都视而不见。 很多人认为这种指导下层阶级将上级从管理公共事务的领导地位上拖下来的秘密本能仅存在于我们法国。这是错误的:我所谈论的这种本能不是法国所固有的,而是民主所固有的。政治环境能够赋予这种本能以严厉的特点,但环境不能创造这种本能。 在美国,人们并不憎恨社会的上层阶级,但他们对上层阶级并不友善,并且小心翼翼地设法不让他们当权;他们不畏惧大人才,但他们对这种人不够赏识。[7]一般而言,你会注意到凡是没有在人民的支持下而发迹的人很难得到他们的青睐。 当民主的这种自然本能使人们排斥杰出人士当权,另一种同样强大的本能也使人们远离政界,因为他们在政界中很难保全自己并且免于堕落。肯特法官就曾经非常坦率地表达了这种思想。我提到的这位著名作家在高度赞扬了联邦宪法授予提名法官执行权的部分条款之后,补充道:“最称职的人也许为了不在普选中当选,而在行动上表现得过于含蓄,在精神上表现得过于严肃。”(肯特的《释义》第一卷,第272页[第273页]。——编者注)这个观点于1830年在美国发表而且没有造成任何矛盾。 对我来说,这证明了那些将普选制视为做出最佳选择的保障的人完全是在幻想。普选制有很多优点,但没有包括这一点。 能够部分修正这些民主本能的因素 巨大的危险对国家和人民产生的反作用。——为什么美国在50年前有那么多卓越人物主持国家的公共事务。——启蒙教育和风俗习惯对人民的选择产生的影响。——以新英格兰为例。——西南部各州。——某些法律如何影响人民的选择。——间接选举制度。——这种选举制度对国会的组织结构产生的影响。 当巨大的危险威胁国家时,你发现人们往往能够成功选择出最能拯救他们的公民。 人们已经注意到,人在面对燃眉之急的时候很难保持常态;他不是位于常态之上,就是居于常态之下。民族的情形也是如此。极端的危险非但没有使一个民族得到提升,有时反而会令它士气低落;这种危险能够唤起民族的激情,但没有对这种激情加以引导;它非但没有启迪心灵,反而使民族为之感到困扰。犹太人仍在硝烟弥漫的神殿废墟上相互厮杀。但是,更常见的是一些国家和个人在面对眼前的危险时展现出非凡的德行。这时,伟大的人物就像是隐藏在夜色之中的石碑,在火光的照射下突然出现。天才不再厌恶挺身而出,而身陷危险之中的人民也会暂时忘记他们的妒忌心理。这时,选票箱中出现声誉卓著之人的名字并不罕见。我刚刚说过当今的美国政要似乎[8]远远不如50年前主持公共事务的领军人物。这不仅是因为法律,而且是因为环境。当美国为了最正义的事业而奋斗时,它也是一个意图摆脱别国束缚的国家;当它以一个新国家的身份进入世界时,全体人民已经达到了他们努力想要达到的崇高目标。在这种激动人心的状态下,优秀的人物向人们献殷勤,而人们也欢迎他们,将他们当作领袖。但是这样的事情非常罕见,我们必须根据事情的常态做出判断。 如果说暂时性事件有时会抑制民主的激情,那么人们的知识水平,尤其是道德观念会对激情的发展趋势产生强大而持久的影响。这种情况显然存在于美国。 在新英格兰,教育和自由是道德与宗教的产物,古老而长久存在的社会已经形成普遍的真理和习惯,因此人们在摆脱财富和出身造就的优势的同时,习惯于毫无怨言地尊重和服从于知识和道德的优势;因此,你会发现民主在新英格兰能够比在其他地方做出更佳的选择。 相反,当你朝南部前进,在社会纽带形成较晚而且不够坚固的各州中,教育不够普及,道德、宗教和自由的原则还未结合得令人满意,你会注意到在这些州的统治者中,有德有才之人更加稀少。 最后,当你进入新建的西南诸州时,那里的社会团体才成立不久,你会发现那里是冒险家和投机者的聚集地,你会惊讶地发现哪些人掌握了公共权力,而且你会猜测,除了立法独立和个人独立之外,还有什么力量能够使国家发展和社会繁荣。 有些法律具有民主的性质,但它们也曾部分修正了民主的危险本能。 当你进入华盛顿的众议院大厅时,你会因这个大集会的普通而感到震惊。你的双眼不断在集会中寻找著名人士,但这样的行为通常只是徒劳。几乎所有议员都是无名之辈,他们的名字没有在我的头脑中留下任何印象。他们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乡村律师、商人,甚至有些人属于最下层的阶级。据说,在这个教育几乎得到普及的国家中,人民的代表并非总是知道如何正确书写。[9] [如果他们开口说话,他们的言语通常是没有威严的,他们所表达的观点是缺乏眼界和深度的。] 仅隔几步便是参议院的大门,这个狭小的空间内聚集了大部分美国名人。你在那里见到的几乎每一个人都会让你想起他最近的声望。他们之中有雄辩的律师、杰出的将领、贤明的官员和著名的政治家。这个[威严的]议会中的所有言语可以与欧洲最出色的国会辩论媲美。 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离奇的反差呢?为什么全国的精英仅见于参议院而不见于众议院呢?为什么众议院聚集了这么多大老粗,而参议院却被天才和智者所垄断呢?当然,这两个议院的议员都来自人民,它们都是普选制的产物,而且迄今为止尚未听说有美国人认为参议院是大众利益的敌人。那么是什么导致了这种惊人的差异呢?我认为只有一个事实能够说明这种现象。众议院是通过直接选举产生的,参议院则是通过两级选举产生的。全体公民任命本州的立法机构,随后联邦宪法将这些立法机构转变为选举机构,再由这些选举机构选举参议员。因此,参议员也能间接代表普选制的结果。因为选举参议员的立法机构不是贵族主义机构或是本身拥有选举权的特权团体,它实质上依赖于全体公民。这些立法机构通常每隔一年由公民改选一次,公民总是能够通过更新立法机构的成员来控制参议院的选举。但是,在某种意义上,人民的意志经过这个选举团体是为了发生某些变化,从而使自身具有更庄严、更完美的形式。因此,通过这种方式选举出来的人总是能够完全代表治理国家的多数;但是他们仅代表流行于国内的崇高思想和赋予国家活力的大量本能,而不代表通常给国家造成困扰的局部激情和令国家蒙羞的恶行。 不难理解的是,在未来的某一刻,美国的各共和州终将因为在选举制度中采用两级选举而变强,或是因掉入民主的陷阱而越来越惨。[10] 我始终承认这一点,我认为间接选举制度是使各阶级人民行使政治自由的唯一手段。那些希望将这种手段变为某个政党的专有武器的人和害怕使用这种手段的人,在我看来都是错误的。 美国民主对选举法产生的影响[11] 选举稀少会给国家造成重大危险。——选举频繁会使国家处于兴奋而躁动的状态。——两害相权,美国人选择了后者。——法律的多变性。——汉密尔顿、麦迪逊和杰斐逊对这个问题的见解。 当选举间隔的时间较长,每次选举都有使国家发生动乱的危险。 这时,各个政党[12]都会付出巨大的努力设法抓住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由于选举失败对候选人来说是几乎毫无补救方法的创伤,因此在野心的驱使下他们恐怕什么都干得出来。相反,如果这种合法的斗争很快就能重新进行,那么失败的政党可以等待时机。 当选举接踵而至,选举的频繁会使社会产生激烈动荡,并使公务处于不断改变的状态。 因此,一方面是国家有变得局促不安的可能;另一方面是国家有爆发革命的可能。第一种制度损害了政府的美好形象,第二种制度则对政府的存在造成威胁。 美国人宁愿忍受第一种弊端,也不愿忍受第二种弊端。在美国,主要指导人民行动的是本能,而非理性,因为民主将他们对变化的爱好转变为激情。这导致美国的立法具有奇异的易变性。 许多美国人认为法律的多变性是一种总体上行之有效的制度造成的必然结果。[13]但我认为在美国没有人会假装这种不稳定性不存在或没有人不将其视为一个巨大的弊端。 汉密尔顿在论证了一项能够防止或者至少推迟恶法的公布的权力之后,补充道:“或许有人会说,防止公布恶法的权力也能够防止善法的颁布。……但这种异议对于能够正确评价法律的不稳定性和多变性所造成的危害的人来说,并不怎么重要。不稳定性和多变性已经形成了我国政府在性质和本质上的最大缺陷。”(《联邦党人文集》第73期[14]) “立法的容易和过度化,”麦迪逊说,“似乎是我国政府最有害的病症。”(《联邦党人文集》第62期) 杰斐逊,作为美国民主制度中迄今出现的最伟大的民主主义者,也曾指出同样的危险。 他说:“我国法律的不稳定性的确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弊端。我认为我们应当在法案的提交到投票表决之间设置一年的间隔,以应对这种不稳定性。法案应当交付讨论,在没有更改意见之后再进行表决。如果情况要求做出更迅速的决定,被提交的法案也不能只通过简单的多数决定制,而应以两院分别的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15] 美国民主制度统治之下的公务人员 美国公务人员的简朴。——没有公务人员制服。——所有公务人员都有薪酬。——这一事实造成的政治后果。——美国没有终身公职。——其造成的结果。 美国的公务人员与公民没有什么区别;他们既没有宫殿,又没有护卫和礼服[但他们都有薪酬]。统治阶层的这种简朴不仅应归功于独特的美国精神,而且应归功于社会的基本原则。 从民主的角度来看,政府并非好的事物,而是一种必然的弊端。必须授予官员一定的权力,因为没有这种权力,他们还能解决什么问题呢?但是权力的外观对于公共事务的进程而言并非必不可少;它们是毫无必要的,只会冒犯公众的视线。 公务人员自身非常清楚他们的权力并没有使他们高人一等,除了在屈尊的情况下,他们都是礼貌地对待各个阶层的人士。 我想象不出哪个国家的公务员像美国的公务人员那样作风朴实,平易近人,问话时周到,答话时文明。 我喜欢民主政府的这种自然作风[16],在这种重视职责胜过重视职位、重视人品胜过重视权力表征的内在力量上,我发现了我所钦佩的男子汉作风。 关于制服能够产生的影响,我认为我们国家在一个世纪以来大大夸大了它的作用。我在美国从来没有见过行政官员在行使他的权力时因为穿着不合时宜而不被尊敬的情形。[17]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十分怀疑专门的服装能够让公务人员赢得人们的尊重,尤其是当人们原本并不打算这样做的时候,因为我不相信他们受人尊敬是因为衣着而不是因为人品。 当我在我们国家看见某些行政官员粗暴待人或者以虚伪的礼节对待他人,耸耸肩膀表示反对或者以自鸣得意的微笑下达命令时,我真希望有人能够剥下他们的长袍,以便获悉当他们像普通公民那样穿着的时候,他们是否能够回想起人类应有的尊严。[18] 美国的公务人员均不着制服,但他们全都享有薪酬。[19] 这一点来自民主原则,它比上述内容更自然。民主制度能够容许它的行政官员穿着浮夸,用丝绸和金银装饰自己,但不能直接破坏民主原则。这样的特权是暂时的,它们只属于职位,而不属于个人。但是,如果创建不受报酬的公职,那么就会产生一个富有而独立的公务人员阶级,就会形成一个贵族中心。即便人民仍然保有选举权,这种权利的行使也必然受到限制。 当你发现一个民主共和国将公务人员的付薪制改为无偿制,我认为你可以断定这个国家正转变为君主政体。而当一个君主国家开始向实行无偿制的公务人员支付薪酬,这无疑标记着这个国家正在转变为专制政体或共和政体。[20] 因此,在我看来,用付薪制公务人员代替无偿制公务人员本身就是一场真正的革命。 我将美国完全不存在无偿制职位的事实看作是民主在该国占据绝对统治地位的最显著的标志之一。在美国为公众服务,不管这种服务是什么性质,都应当得到报酬;因此,每个人不仅有权为公众服务,而且有权得到相应的报酬。 即便在民主国家中,所有公民都能够获得公职,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想得到这些职位。不是因为他们不具备候选资格,而是因为候选人的人数和能力对选民的选择造成限制。[21] 严格地说,将选举原则沿用至方方面面的国家没有终身公职。在某种程度上,人们出任公职仅仅出于偶然,他们不能永远保住职位。当每年进行选举的时候,情况尤其如此。因此,在平静的时期,公职对野心家没有太大的吸引力。在美国,抱负不大的人才会投身于迂回曲折的从政之路。为了得到财富,拥有优秀的才能和伟大的激情的人通常会远离政权;常常有人仅仅因为觉得自身不能经营好自己的事业,转而负责领导国家事务。 大量平庸人士担任公共职务就是因为这些原因和民主的错误选择。在美国,我不知道人们是否会选择那些希望当选的优秀人士,但我可以肯定的是,这些优秀人士不会要求得到他们的支持。 美国民主统治之下的行政官员[22]的职权[23] 为什么行政官员的职权在专制君主国和民主共和国比在君主立宪国强大。——新英格兰的行政官员的职权。 有两种政府给行政官员的行动添加了大量专权,这两种政府是只有一人统治的专制政府和民主政府。[24] 同样的结果源于几乎相同的原因。 在专制国家中,人们的命运没有保障,公职人员的命运不比一般百姓的命运更有保障。君主总是掌握着他手下官员的生命、财产,有时甚至还有他们的荣誉,他对这些人毫无顾忌;他还赋予这些人很大的行动自由,因为他能肯定这些人永远不会利用这种自由来反对他。 在专制国家中,君主如此热爱自己的政权,以致担心自己设置的规定对政权造成约束;他喜欢将他的臣民或多或少地的越权行为看作偶然,因为他确信他们不会违背他的意愿。 在民主国家中,多数也不担心权力会被用来对抗他们,因为他们每年都将以前委托的权力收回手中。多数每时每刻都能够让统治者知道他们的意志,多数希望让统治者发挥自己的能力,而非用不变的规则来束缚他们,因为限制这些统治者在某种意义上也会限制多数自身。 通过仔细观察,你甚至可以发现在民主制度下,行政官员的专断权力仍大于专制国家。 在专制国家中,君主能够立即惩罚他所注意到的所有罪行,但他不能自吹他可以发现所有应当受到惩罚的罪行。相反,在民主国家中,统治者既是无所不能又是无处不在的。因此,你注意到美国官员在法律为其规定的范围内享有的行动自由比欧洲的任何官员都要广泛。美国人通常只向官员指出他们应当达到的目标,而赋予他们选择行动方法的权力。 比如,在新英格兰,每个城镇的行政委员的职责是拟定陪审员名单。关于这项职责的唯一规定是:他们必须从享有选举权和名声良好的公民中选择陪审员。[25] 在法国,如果我们赋予官员如此可怕的权力,那么无论他是谁,我们都会认为人民的生命和自由处于危险之中。在新英格兰,同样的行政官员还可以把酗酒者的名单张贴在酒馆中,禁止居民向他们提供酒类,违者罚款。[26] 这样的检查权在大多数专制君主国中遭到人们的反对,然而,在这里,人们毫无困难地服从于它。 没有一个地方的法律像民主共和国的法律那样赋予行政官员如此大的专权,因为这里似乎没有害怕这种专权的理由。你甚至可以说,随着选举权日益扩大,行政官员的任期日益缩短,而行政官员变得更加自由。 那就是为什么将一个民主共和国转变为一个君主国是非常困难的。如果行政官员不再通过选举产生,而他们仍然保有民选官员的权力和习惯,那么就会导致专制。[27] 只有在君主立宪国中,法律在为公职人员划定行动范围的同时还能够在每一步上指导他们。这一事实的原因不难说明。 在君主立宪国中,权力被划分给人民和君主。两者都希望行政官员的职位保持稳定。 国王不想将官员的命运置于人民的控制之下,因为害怕官员对他不忠;同时,人民害怕行政官员完全依赖于国王,从而压制自由;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行政官员不能依赖于任何人。 使国王和人民允许官员保持独立的同一原因也使他们寻求防止官员滥用这种独立的保障,这样官员才不能背叛前者的权威或者侵犯后者的自由。因此,双方都同意预先为公职人员划定行动范围,并发现为公职人员制定不得违犯的规则对他们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美国的行政不稳定性 在美国,社会活动留下的痕迹往往少于家庭活动留下的痕迹。——报纸是唯一的史料。——极端的行政不稳定性如何对执政艺术造成损害。 在美国,掌权之人在位时间极短,不久便回到群众之中,而群众每天都在改头换面;因此,在美国,社会活动留下的痕迹往往少于家庭活动留下的痕迹。[28]那里的公共行政管理以口头和传统的方式进行。没有成文规定,要不就是成文规定像女巫写在叶子上的预言那样被微风吹走并彻底消失不见。 美国唯一的史料是报纸。如果某一期报纸不幸丢失,那么时间的链条就会断裂,现在和过去就不再相互衔接。我并不怀疑50年后再收集关于现在美国的社会存在的细节将比收集法国在中世纪的行政管理资料还要困难;如果美国不幸遭遇蛮族入侵,要想了解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民的某些事情,就得求助于其他国家的历史资料了。 行政管理的不稳定性已开始进入人们的习惯;我几乎可以说,今天,每个美国人已经最终养成了这种习惯。没有人关心以前做了些什么。没有人研究方法,没有人汇编合集,没有人收集资料,即便这本来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当某些资料偶然落入人们手中,他们也很少将这些资料保存下来。我得到的几份原始资料还是公共行政部门的一些官员为了回答我的问题而提供给我的。在美国,社会似乎就像战场上的军队那样过一日算一日。然而,行政管理技术无疑是一门科学,而所有的科学为了取得进步都需要总结不同时代的经验教训。在人类的短暂一生中,有人注意到一个事实,也有人设想出一个主意;有人发明一种方法,也有人创造一种规则;人类就是这样边走边收集个人经验的不同收获,并逐渐建立这门科学。美国的行政管理人员很难从彼此那儿学到任何东西。因此,他们用广泛存在于社会中的知识管理社会,而不是运用他们自己学到的知识。[29]这样一来,被推广到极致的民主反而阻碍了执政艺术的进步。[30]从这个角度来看,民主更适合于已经形成行政管理经验的国家,而非在公共事务管理方面缺乏经验的新手。 此外,这并非只与行政科学相关。[31]以如此简单而自然的思想为基础的民主政府,往往需要假定存在非常文明而开化的社会。[32]最初,你认为这样的政府仅存在于遥远的古代;当你进一步深入研究,你不难发现它仅出现于社会发展的最后阶段。[33] [如果国家从一开始就创建了民主政府,我怀疑它们永远也无法达到文明的状态。] 美国民主统治之下的公共开支 在所有社会中,公民都被划分为几个阶级。——每个阶级产生的管理国家财政的本能。——为什么人民控制政府的时候公共开支必然增加。——在美国,为什么民主制度造成的浪费开支较少令人感到担忧。——民主制度下的公款使用。 民主政府更节约吗?首先,我们必须确定比较标准。 如果我们想用一个民主共和国与一个专制君主国[V:专制国家]进行对比,这个问题可以轻易解决。我们会发现前者的公共开支比后者更大。[34]而且,所有自由国家与不自由国家相比,情况也是如此。诚然,专制使人民贫穷的原因是它妨碍人民的生产,而非夺走人民的生产成果;它使财富之源干涸,且往往更重视既得财产。相反,自由产生的财富比它摧毁的财富多过千倍,而且,在了解自由的国家中,人民的财富总是比税收的增长速度更快。[35] 现在,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对各个自由国家进行对比,从而指出民主对国家财政造成了什么影响。 社会就像组织机构那样在构造方面必须遵循某些规则。社会是由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一些元素组成的。 在观念上,通常将一个民族划分为三个阶级。 第一个阶级由富人组成。第二个阶级由虽非富人但在各方面生活富足的人组成。第三个阶级包括那些仅拥有少量财产或者没有任何财产而且靠为前两个阶级工作以维持生活的人。 不同阶级的人数可能因社会状态[和法律]的不同而或多或少,但你不能否认这三个阶级的存在。 显然,每个阶级对国家财政的管理都有自己的独特见解。 假设由第一个阶级制定法律。这个阶级也许很少考虑节省公款开支,因为即便对相当可观的财产征收税款也不过是九牛一毛,对其不会造成太大影响。[36] 相反,假设由中间的阶级单独制定法律。你可以认定他们将不会浪费税款,因为没有什么比对小额[37]财产征收重税更具灾难性。 在我看来,中产阶级的政府应当是[38]自由政府,我不会说它是最开化、最慷慨的政府,但它是最节俭的政府。[39] 现在,我假设第三个阶级专门负责制定法律,我明显认识到这是为公共开支的有增无减提供了机会,而这有两个原因。 第一,由于制定法律的大部分人没有可征税的财产,所以所有与社会利益相关的开支只能使他们受益,而不会对他们造成危害;第二,稍有财产的人不难找到完税的方法,这样一来赋税仅由富人承担,并且只对穷人有利。这是富人控制政府时绝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因此在穷人[40]独揽立法大权的国家中,不能指望公共开支会大大降低;这些开支的数额往往相当大,这是因为制定税法的人不纳税,或者因为他们不让税赋落到自己身上。换句话说,民主政府是唯一能让制定税法的人逃避纳税义务的政府。 你反对也是徒劳,人民[41]的真正利益即是要谨慎地对待富人的财产,因为它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使人民体会到自找麻烦的痛苦。而且,使国民感到幸福不也是国王的利益吗?认识到如何适时开放自身的阶层不也是贵族的利益吗?如果长期的利益能够压倒此刻的激情和需要,那么永远不会有暴虐的君主或专横的贵族。 你可能会在这里打断我,说道:不是有人设想由穷人独揽立法大权吗?谁?那些制定了普选制度的人。制定法律的是多数还是少数?无疑是多数;如果我证明了多数往往是由穷人构成的,那么我是否也可以补充道:在穷人参与投票选举的国家中,其将独揽立法大权? 的确,直到现在,在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中,绝大多数人没有财产,或者只有能够使其在不工作时维持生计的有限财产。因此,普选权事实上是使穷人能够管理社会。 人民的权力有时会对国家财政造成不利影响,这一点在古代的某些民主共和国中已表现得很清楚。在这些国家中,为了救济贫困的公民或者为人民提供游戏和奇观,国库几乎被耗尽。 事实上,代议制在古代几乎是未知事物。[42]在今天,人民的激情很难在公共事务方面展现出来;然而,你可以根据事实断定,从长远来看,代表往往会按照选民的要求行事,并且会考虑到他们的倾向和利益。 [同样的纳税趋势在英国显得更为明显,唯一的税收制度是由人民制定的,该税赋仅对人民有利,而且具备民主起源和目标。] 此外,人民越富有,民主造成的浪费就越发不足为惧,因为一方面人民不再需要富人出钱,另一方面如要增加税赋,人民不免遭受损失。从这个角度来看,普选制度在法国产生的危险比在英国少,因为在英国几乎所有的可征税财产都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在美国,大多数公民都有财产,其处境比法国更有利。 仍有其他一些原因可能增加民主国家的公共开支总额。[43] 当贵族统治国家时,管理国家事务之人由于自己的地位而逃避所有需求;他们显得自得其乐,总是向社会要求权力和荣誉;他们高踞于人民群众之上,总是不能清楚地看见全民福利如何促进他们自身的显赫权势。他们看见穷人的苦难时并非毫无同情之心,但他们对于这种苦难的感受不如穷人那样真切。只要人民似乎满足于自身的财富,这些人便心满意足,不再期望政府有所作为。贵族阶级更关心如何维持现状,而非改进现状。[44] 相反,当公共权力被置于人民手中,主政者便会处处寻求改进,因为他们受过痛苦。 那么,改革的精神便会延伸至上千个不同对象,它深入到最细微的细节,尤其会应用到需要花钱才能得到改善的事业上;因为这种事业的目的在于改善穷人自身无力改善的条件。 另外,民主社会中存在一种没有明确目标的激情,一种不断追求各种创新的热情,而创新几乎总是需要花钱的。 在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下,野心家们为了迎合主政者对名望和权力的天生喜好,往往怂恿主政者去创办一些花费巨大的事业。 在穷人主政的民主政体下,你几乎只能在提升主政者自身的福祉的事业上发现主政者的慷慨,而这样的事业没钱是不能完成的。[45] 此外,当人民开始仔细考虑其自身的处境时,就会产生许多最初并未意识到的需求,而人民只能依靠国家资源来满足这些需求。因此,公共开支一般来说会随着文明程度的提升而增加,你也会发现赋税随着教育的普及而增加。[46]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使民主政府比其他政府更昂贵。有时民主政府打算节约开支,但它无法成功做到这一点,因为它缺乏节俭的技巧。 由于民主政体频繁改变自己的目标,且更频繁地改变自己的人员,所以它的事业总是管理不善或半途而废。在第一种情况下,国家花费的开支与它原本想要达到的伟大目标不成比例;在第二种情况下,它的花费是没有收益的。 美国民主在决定官员薪酬方面表现出的本性 在民主制度下,制定高薪制度的人没有机会从中谋利。——美国民主的趋势是增加次级官员的薪酬和减少主要官员的薪酬。——为什么这样做。——美国和法国的公务人员的薪酬对比。 一般而言,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导致民主国家节省公务人员的薪酬开支。 在民主制度下,制定薪酬制度的人很多,但他们很少有机会从中谋利。 相反,在贵族制度下,制定高薪制度的人几乎总是隐约希望从中谋利。这些薪酬是他们为自己创造的资本,或至少是为其子女准备的财力。 然而,应当承认的是民主国家仅对其主要官员显得过于吝啬。 在美国,次级官员的薪酬高于其他国家,但高级官员的薪酬却低于其他国家。[有些州的州长得到的薪酬甚至比我们的副县长得到的薪酬还要低。] 这两个相互对立的结果是由同一个原因产生的;在这两种情况下,公务人员的薪酬都是由人民制定的。由于人民自身生活宽裕,所以他们认为为其服务的公务人员也应分享这种宽裕,这似乎是很自然的。[47]但当他们规定国家高级官员的薪酬时,这个原则就不再起作用了,他们只是随意制定。 穷人对社会上层阶级的需求没有清楚的认识。一笔在富人眼中微不足道的款项在穷人看来是能够满足其需求的惊人数目;而且他们认为一个州长每年收入2 000埃居就算得上幸福而令人羡慕了。[48] 如果你尝试说服他们,一个大国的代表应当在外国人的面前具有一定的气派,他们最初理解你的看法。但当他们想到自己的简陋居所和辛勤劳动换来的微薄收入,他们认为自己可以用你口中的微不足道的薪水做出一番事业,他会对这样一笔财富感到吃惊并几乎被吓倒。 另外,当下级官员接近于人民所处的水平,而另一些人却高于这一水平。那么,前者仍能够激起他们的同情,而后者只会令他们感到忌妒。 这种情形在薪酬似乎随着职权的增大而减少的美国也是明显存在的。[49] 相反,在贵族统治的国家中,高级官员获得的报酬极高,而等级较低的官员的薪酬通常只能勉强维持生计。这一事实的原因不难从我们在上文指出的类似原因中找到。[50] 如果说民主制度不承认富人的享乐或者忌妒富人能够享乐,那么从贵族制度的角度来看,它无法理解穷人的痛苦,或者说它不能察觉这些痛苦。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穷人与富人并不相似,穷人属于另一个类别。因此,贵族制度很少关心下级官员的命运。只有当下级官员因薪酬太少而拒绝为它服务时,它才会提高他们的薪酬。 民主制度对高级官员采取的吝啬态度使民主制度拥有了其原本没有的节俭倾向。 的确,民主制度使管理公共事务的人勉强能够维持生计,但它不惜耗费巨资满足人民的需求或者使人民能够安居乐业。[51]这充分利用了税收,但称不上节俭。 一般来说,民主制度用于统治者的费用少,用于被统治者的费用多。而贵族制度与此相反,它将国家的金钱用在了主持公共事务的所有阶级人士身上。 辨别促使美国政府厉行节俭的原因的难点[52] [≠在默默的研究中,观察者拟定一般规则,且他认为他已经掌握真理。但一个事实浮现在他的脑海中,即第一原因往往已经消失在夜色中,对他来说真理似乎已经远去了。≠] 那些寻找法律对人类命运产生的真正影响的事实的人都曾犯过重大失误,因为没有比辨别这种事实更困难的事情了。 一个民族天生考虑不周和热情洋溢,另一个民族天生深思熟虑和精于算计。这是由于他们的自身素质或者我们尚不知道的古来原因。[53] 你发现有些民族喜欢排场、热闹和享乐,为之一掷千金也毫不后悔。你也发现另外有一些民族喜欢独善其身,似乎耻于显露出自得之心。 某些国家花大价钱构建建筑之美。某些国家认为艺术毫无价值,轻视一切没有回报的东西。最后,有些国家热衷于名声,另有些国家认为金钱高于一切。 除了法律之外,所有这些原因都以一种强有力的方式对国家的财政管理产生影响。 如果说美国人决不将国家的钱花在公共庆典上,这不仅是因为在美国税收是由人民投票决定的,而且因为美国人民不喜欢庆典。 如果说美国人不重视建筑上的装饰,只重视物质奖励和真正的有利条件,这不仅是因为他们组成了一个民主的民族,而且因为他们是一个重商的民族。 私人生活的习惯也存在于公共生活之中,但是,我们必须明确区分来自制度本身的节俭和来自习惯和风俗的节俭。[54] [民主政府对计税基础(和税收收入的使用)的影响][55] [政府形式对计税基础产生了极大影响。贵族[56]的本能导致其严密地操纵着生产者(并给消费者增加负担),因为贵族阶级掌握着财富之源。而民主却完全相反,它乐意依赖于生产者并谨慎地操纵消费者,因为人民[57]的财力尚未达到购买普通价格的消费对象的水平。 在英国,土地不被征税而间接税被增加。所有的免税政策都有利于富人,而针对穷人征收的赋税却一再增加。在美国,当立法机构试图制定关于发酵酒的税收制度,人们的反抗接踵而至,最终立法机构在1794年被迫废除该法。[58] 只有一人专制毫不关心计税基础。它的本能仅使它最能压迫纳税人且最少受到反抗。][59] [民主政府对税收收入的使用的影响] [民主制度的支持者声称民主政府比其他政府更节俭,我认为他们是错误的。不过,如果他们说在所有政府之中,民主政府通常是最能够充分利用税收的政府,那么我认为他们的观点是站得住脚的。 我在前文中谈论过民主的挥霍行为,但这样的过激行为是罕见的,而且通常出现在文明程度较低和腐败行为泛滥的时代。如果民主政府征税的数额比其他政府更可观,它通常会将公共资金花费在具有更明确、更广泛的实际效用的对象上,用它们来缓解更真实的需求。[60]毫无疑问的是,民主国家从不将公共资金用于修建凡尔赛宫,或者像英国贵族那样把政治世界修建在金钱之上。[61] 除了对公共开支的对象产生直接影响之外,民主政府还对政府的管理方式产生了极大影响。民主制度倾向于使习惯变得简单化,即便不能使人们摒弃对奢华和排场的喜好,但至少消除人们沉溺于这种喜好的可能性。由于国家的这种基本精神,公共开支通常有更适度、更节俭的计划。[62] 在上述所有内容中,我都是在总体上进行论述而没有深入到细节之处。我曾多次发现美国的公共开支没有被运用于最有用的对象或者没有以节俭的方式进行使用;但是在我看来,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特例,不是由于民主政府的自然趋势,而是由于民主政府的代理人做出的不当选择。因为,在所有的统治者中,人民无疑是最糟糕的。][63] 能否拿美国的公共开支与法国作比较[64] 为了衡量公共开支的多寡,必须确定两点:国民财富和课税。——无法确知法国的财富和开支。——为什么你不可能有希望了解美联邦的财富和开支。——作者为研究宾夕法尼亚州的税金总额而进行的调查。——你能够用以识别一个国家的开支多寡的一般标志。——对美国进行这项调查的结果。 最近有人针对美国和法国的公共开支进行了大量对比研究。所有努力都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结果,而我认为用几句话就足以证明事实为何会如此。 为了能够衡量一个国家的公共开支的多寡,有两项工作是必不可少的:第一,你必须知道这个国家有多少财富;第二,你必须知道有多少财富被用作国家的公共开支。只研究税收总额而不研究应当征税的财源的人必然是徒劳无功的:因为我们想要知道的不是开支,而是开支与收入之间的关系。 一笔对富裕的纳税人来说不痛不痒的税款,将会使穷人倾家荡产。 人民的财富由几个元素组成:首先是不动产,其次是动产。[65]一个国家拥有的可耕作面积和它的天然价值或增益价值是很难确定的。要估计一个民族拥有的所有动产的价值则是更困难的。由于动产的种类繁多、数目巨大,很难对其进行分析。 因此,我们发现欧洲最古老的文明国家,甚至包括那些实行行政集权的国家,至今尚未准确计算出他们国家的财富总额。 在美国,甚至没有人想过尝试计算国家的财富总额。而在这样一个新兴国家中,社会尚未安定下来,国家政府还没有像我们法国这样拥有大量可供差遣的代理人,统计资料由于无人收集和没有时间彻底审查而尚未得到充分研究,你怎么会相信能得出正确的计算结果呢? 因此,我们无法获取计算所需的资料。我们无法拿法国的财富与美国的财富进行对比。法国的财富尚属未知,而美国的财富则根本无法进行计算。 但是,我宁愿暂时撇开对比这个必要的术语;我暂不想了解税收和税源之间的关系,而只想计算税收的实际金额。 读者将会发现,即便我缩小了研究范围,我的任务也没有因此而减轻。 实行中央集权制度的法国在其拥有的所有官员的辅助下,或许能够准确计算出来自公民的直接税收和间接税收的总额,我对此深信不疑。但这项工作是个人无力胜任的,而法国政府本身也没有完成,或者至少从未公布其结果。现在,我们知道国家的支出,知道各省的总支出,但我们不知道法国城镇的开支情况。因此,到目前为止,没有人能够说他了解法国的全部公共开支情况。 如果我现在将目光转向美国,我发现困难变得更多、更难以解决。美国使公众了解它的开支总额,我自己也能够获知它的24个州的预算分别是多少,但谁能告诉我这些公民为郡县和城镇的行政提供了多少开支呢?[66] 联邦政府不能强迫各州政府为我们提供这方面的资料,即便这些政府本身愿意给予支持,我也怀疑它们能否令我们感到满意。除了这项工作本身具有的难度之外,国家的政治结构也在妨碍各州的努力获得成功。城镇和郡县的行政官员不是由州长任命的,也不受州长管辖。因此,我们可以断定即便各州愿意提供给我们所需的资料,它也会因为下级官员的粗心大意而遇到很大的障碍。[67] 此外,尝试找出美国人能够如何应对这样一个问题是徒劳的,因为直到现在他们必定在这方面一无所成。 因此,在当今的美国或者欧洲中,没有一个人能够告诉我们美国的每个公民每年支付多少钱来满足社会开支。[68] 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比较美国和法国的社会开支很难得到结果,比较美国和法国的财富也是如此。我再补充一点,尝试这样做甚至是危险的。当统计资料不是基于严格而准确的计算,它们不但不能引导我们,反而会造成误导。人的头脑很容易被看似精确但实际上却有出入的统计资料所误导,对披着数学真理外衣的错误深信不疑。 因此,让我们放弃数字,尝试在其他方面寻找证据。 国家是否繁荣,在向国家缴纳税款之后,穷人能否维持生计,富人是否依旧富裕;两者是否对自己的命运感到满意,他们是否每天都在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因此产业是否从未缺少资本,并且资本是否从未缺乏可供投资的产业?在缺乏明确资料的条件下,很难根据这些指标判断人民负担的公共开支是否与他们的财富相称。 按照这些指标进行观察的人无疑会断定美国人民交给国家的那部分收入显然低于法国人民交给国家的那部分收入。 但是如何断定两者之间的差异呢? 法国的一部分债务是两次入侵的结果,而美国不必担心入侵。我们的地理位置迫使我们维持一支庞大的军队;而与世隔绝的美国只拥有6 000名士兵就足够了。我们维持近300艘军舰,而美国只有52艘。[69]因此,美国的居民怎么可能比法国居民负担得更多呢? 因此,在如此不同的两国财政之间是不能进行对比的。 我们之所以断定美国的民主制度是真正节俭的制度,是基于对美国的实际情况的考察,而非基于美国与法国的对比。 我观察了组成联邦的各个州,发现它们的政府通常缺乏首尾一致的计划,对其雇用的人员也不进行连续不断的监督。因此,我自然得出一个结论,其必定常常浪费纳税人的钱,或者将纳税人的钱花费在没必要的事业上。 我发现忠实于选民的政府为了满足社会下层阶级的需求而付出巨大的努力,为他们开拓通往政权的道路,在他们之间传递幸福和普及知识。它维持穷人的生计,每年划拨百万美元创办学校,对每项服务均付报酬,使最不重要的官员也能够享受良好的待遇。即便这样的执政方式在我看来是有用且合理的,但我不得不承认它是费用浩大的。 我看见穷人管理公共事务并掌握国家的财富,而我认为穷人从国家的开支中获利,常常使国家增加新的开支。 因此,我不依靠不完整的数据,不想进行大胆的对比,就能够得出结论:美国的民主政府并非像它有时所声称的那样是一个花费不多的政府;而我不怕做出这样的预言,如果美国人民某天遇到严重的困难,你会发现美国的税收将达到与欧洲的大多数贵族国家或君主国家相当的水平。 民主国家统治者的腐败和恶习;这些腐败和恶习对公共道德产生的影响 在贵族政体中,统治者有时会走向腐败。——在民主政体中,统治者往往自行变坏。——在第一种情况中,统治者的恶习直接影响人民的道德。——在第二种情况中,统治者的恶习对人民产生间接影响,但其令人感到更加可怕。 贵族政体和民主政体互相指责对方促进腐败,有必要对此进行辨析。 在贵族政府中,管理公共事务的都是富人,他们只想获得权势。在民主政府中,政府工作人员都是穷人,他们希望发财致富。 因此可以这样认为,在贵族国家中,执政者不容易贪污,他们对金钱的欲望不大;而在民主国家中,情况恰好相反。 但是,在贵族政体下,由于那些想成为公共事务的领导的人都很有钱,而能够达到目的人通常由于职位有限而为数不多,所以政府本身在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是待价而沽的。[70]相反,在民主政体下,那些想要获得权力的人几乎很少是有钱人,而参加竞争以获得权力的人又非常多。因此,在民主政体下,卖主不少,但买主却几乎不存在,而且要想达到目的,就得一次性收买很多人。[≠这种差异造成的结果是,在民主制度下,腐败作用于统治者;而在贵族制度下,腐败作用于被统治者。在民主制度下,腐化的是公职人员;而在贵族制度下,腐化的是人民自身。≠ 因此,腐败按照某种方式对两个政府产生影响,但它作用的对象有所不同。] 在过去的40年里,在法国掌权的人中[71],有几个人曾被指控为了赚钱而牺牲本国和盟国的利益,而旧君主制度的官员鲜少有人受到这样的指责。但是,在法国,几乎不存在某人用钱购买选举人的选票的例子[72],而这种情况在英国是司空见惯、众所周知的。 [在贵族政体下,人们之所以腐败,通常是为了获得权力。而在民主政体下,腐败通常是与那些已经获得权力的人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在民主国家中,腐败对公共财政造成的损害大于对人民的公共道德造成的损害。而在贵族国家中,情况恰好相反。] 我在美国从未听说过有人用钱购买统治者地位,但我常常发现公职人员的廉正受到质疑。况且我常常听说他们是通过低劣的阴谋或者应受谴责的花招获得成功的。 [此外,必须要说的是,其在欧洲产生的结果不如在美国那样可怕。 大型的掠夺行为仅存在于行政权集中于几人手中和国家负责完成大事业的强大的民主国家之中。][73] 因此,如果说贵族政体的领导者有时走向腐败,那么民主政体的领导者往往自行变化。在前一种情况下,人民的道德受到直接打击;在后一种情况下,公民的良知受到间接影响,但其令人感到更加可怕。 在民主国家中,那些领导国家的人几乎总是面临令人唏嘘的怀疑;因此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利用政府来掩盖他们被指控的罪行。因此,他们为仍在同善进行斗争的恶提供了危险的榜样,为隐藏的罪行披上了光荣的外衣。 你会说不正派的感情存在于各个阶层之中,他们往往是凭借与生俱来的权力登上王位的;无论是在贵族国家还是在民主国家,都有非常卑劣的人物当上国家的首脑。但这种辩解是徒劳的。 这样的答复不会令我感到满意。在那些偶然获得权力的人的腐败行为中,存在一种粗鄙而庸俗的东西,而这种东西会传染给大众;相反,即便在大领主的堕落行为中也存在着某种贵族的文雅和庄严气息,往往能够防止其传播。[74] 人民永远不会了解官场内部的明争暗斗,他们往往很难察觉隐藏于优雅的举止、高尚的品位、优美的言辞之下的卑劣行径。但是,谴责掠夺国家财富或者出卖国家利益的行为是最微不足道的认为都能够理解而且声称自身能够做到的。 此外,令人感到害怕的不是发现大人物的不道德,而是不道德使人成为大人物。在民主政体下,普通公民发现他们当中的一个人在几年之间变得有钱有势;这种奇特的现象令他们感到吃惊和忌妒;他们尝试找出这个昨天还与自己一样的人如何在今天成为有权领导他们的人。把这个人的晋升归功于他的才能或德行是令人感到不舒服的,因为这等同于承认自己的才能和德行低人一等。因此,他们便到这个人的某些恶行中寻找主要原因,并且往往认为这样做是正确的。这样一来,在粗鄙与权势之间、卑劣与成功之间、实惠与丢脸之间产生了可憎的观念混乱。 民主能够做出什么努力 联邦只为自己的生存进行过一次斗争。——战争开始时的热情。——战争结束时的冷静。——在美国建立征兵制度和海员服役制度的难度。——为什么一个民主国家不能像任何其他国家那样做出不懈努力。 我要提醒读者,我在这里谈论的是遵循人民的真正意志的政府,而不是仅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政府。 没有什么比以人民的名义发号施令的专制政权更令人难以抗拒的了,因为,在假借绝大多数的意志形成道德力量的同时,它能够果断地、迅速地、顽固地实现一个人的意志。 很难判断一个民主政府能够在国家发生危机时做出何种程度的努力。 迄今为止尚未出现过强大的民主共和国。用共和政体来称呼在1793年统治法国的寡头政治,那是对共和政体的侮辱。[75]只有美国呈现出全新的面貌。 现在,联邦已经成立了半个世纪,它的存在只遇到过一次危险,那就是独立战争时期。在这场长期战争开始之时,存在以罕见的热情为祖国效力的行为。[76]但是,随着战争的持续进行,你发现个人利己主义又重新出现。人民不再向公共财政缴纳税款,人民不再应募当兵,人民仍想获得独立,但他们在争取独立的手段面前却步。[77][≠作为民主国家的唯一动力因素,公共精神的倦怠曾几次使美国的自由陷入危险之中,但国家的本质和幅员辽阔使敌国的征服变成不可能。≠]汉密尔顿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2期)中写道: “新增税法只是徒劳,试行一些新的征税办法也只是徒劳,公众的期望均已转变为失望,国库仍然空空如也。民主政府的性质中固有的民主行政制度面临资金奇缺的局面,而这种局面容易导致贸易进入萧条而分散的状态,民主政府迄今一再尝试扩大税收,但最终令各州的立法机构意识到这样的尝试是愚蠢的。” 从这一时期开始,美国没有再进行过这样严重的战争。 因此,要判断哪些牺牲是民主制度能够承受的,我们应当等到美国人民也要像英国人民那样被迫将财产的一半交到政府手中,或者等到美国人民也要像法国人民那样必须将全国人口的二十分之一送上战场的时候。 在美国,征兵制度是未知的,应募当兵的人是为了钱。强制招募制度与美国人民的思想截然相反,与美国人民的习惯格格不入,以致我怀疑是否有人敢于将它写进法律之中。在法国,所谓的征兵制度无疑是我们的赋税中最沉重的负担;但是,如果没有征兵制度,我们怎么能够维持一场大型的陆地战争呢? 美国人也不接受英国人的强制征兵制度。他们也不拥有任何与我们法国的海员服役制度相似的制度。美国的海军,就像商船的海员那样,都是根据自愿原则招募的。 但是,很难想象一个能够维持一场大型海上战争的国家不诉诸上诉两种办法之一。因此,曾在海上进行过光荣战斗的合众国就从未拥有大型舰队,而装备为数不多的几艘舰艇所需的花费仍旧是高昂的。 我曾听到美国的政治家承认如果美国不诉诸强制征兵制度或海员服役制度,就很难维持它在海上的地位,但迫使统治全国的人民忍受强制征兵制度或海员服役制度是非常困难的。[78] 毋庸置疑的是,自由国家在处于危险之中时通常比非自由国家展现出更强大的力量,但我倾向于认为在贵族成分占据主导地位的自由国家中,这种情形尤为真实。[79] 在我看来,民主制度似乎更适合于引导和平社会,或者在必要时作为有力的突击力量,而非用来长期面对国家的政治生活中的大风暴。它的理由很简单。热情虽然能够使人不畏艰难险阻,但只有沉思才能够让他们长期应对艰险。所谓的天生勇敢,也比我们所想的那样更具有心计;而且,虽然通常仅靠激情就能够做出最初的努力,但要将这种努力继续下去全凭头脑的运转。你将一部分珍贵的东西置于险境,是为了拯救其余的部分。[80] 现在,民主往往缺乏的正是这种基于知识和经验而建立的关于未来的准确认识。人民运用感情远多于运用理智;如果眼前的困难很大,令人感到可怕的不是困难,而是不去考虑无法战胜困难而造成的更大的困难。 还有另一个原因使民主政府的努力不如贵族政府的努力持久。 人民不仅不如上层阶级那样能够清楚地预见未来的福祸,而且人民与上层阶级不同的是其更能够忍受目前的苦难。贵族虽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但他们获得荣耀的机会与遭受损害的机会相等。当贵族将大部分收入交给国家时,其只是暂时丧失了某些财富的享受权。但是,对穷人来说,死亡不能给他带来声望,而令富人感到困扰的税赋往往威胁着穷人的生活来源。 民主共和国在危机时期具有的这种相对的弱点,也许是阻碍欧洲建设这样一个共和国的最大障碍。要使民主共和国在欧洲毫无困难地生存下去,就得在同一时间在其他所有欧洲国家中建立这种制度。 我相信从长远来看,民主政府必定会提高社会实力;但它不能像一个贵族政府或一个专制君主国那样马上将所有力量聚集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如果一个民主国家在共和政府的管理下存在了一个世纪,那么你可以认定在这个世纪结束的时候,它一定会比相邻的专制国家更加富有、更加人丁兴旺、更加繁荣;但在这一个世纪以内,它可能多次因为遭受这些专制国家的攻击而陷入危险之中。 美国民主制度通常显示出的自我控制能力 美国人民只有经过很长时间才能接受对他们的福祉有用的东西,有时还曾拒绝接受。——美国人纠正错误的能力。 民主为了未来而暂时克服激情和压治需求的困难在美国的一些小事情上显露出来。 被奉承者[和谄媚者]围绕的人很难进行自我克制。每当你想请求他们解决困难或不便的时候,即使最终目的他们也接受,但最初他们几乎总是予以拒绝。美国人对法律的服从得到了公正地赞许。但必须补充的一点是,美国的法律是由人民为了人民而制定的。因此在美国,法律对那些因为个人利益而想处处逃避法律的人有利。因此,可以想象的是,一项在多数看来没有实际利益的令人讨厌的法律,不是难以生效,就是不会被人们遵守。 在美国,不存在与欺诈性破产相关的法律。这是不是因为美国没有破产者呢?不是,与之相反的是,美国的破产者太多了。在多数人心中,害怕被指控为破产者甚于害怕因破产而受到损害,而且公众对私人告发的犯罪抱有一种错误的宽容心。 在新成立的西南各州中,司法权几乎掌握在公民自己手中,谋杀案件[81]接连发生。这源于居住在这些荒野地区的居民过于粗野和无知,他们无法认识到法律的作用。在那里,他们仍倾向于通过决斗获得结果。[82] 有一天在费城有人[83]对我说,在美国,几乎所有犯罪行为都是由酗酒造成的,因为酒的价格非常便宜,下层阶级可以随意买酒。“为什么,”我问道,“你们不对白兰地进行征税呢?”“我们的立法者一直想这样做,”他回答道,“但这很难实施。他们害怕遭到人民的反对,而且投票赞成这项法律的议员肯定不会再次当选。”“因此,”我回道,“在你们的国家中,饮酒的是多数,而禁酒的则不得人心。” 当你向美国的政治家提出这些问题的时候,他们只会回答:让时间来证明这一切吧;痛苦的体验会使人民清醒,让他们明白自己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事实往往果真如此。即便民主制度比一个国王或者一群贵族更容易犯错,但它一旦察觉到错误的存在,就更容易重获真理;因为民主制度的利益通常不违背大多数人的利益并且不违背真理。但是,民主制度只有通过实践才能获得真相,而许多国家没能看见失误的结果就已经走向灭亡。 因此,美国人的巨大优势不仅在于他们比其他民族更明智,而且在于他们有能力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进行改正。 另外,为了更容易从过去的经验中吸取教训,民主制度应当事先使人民达到一定的文明和教育水平。 我们发现有些民族的初等教育非常糟糕,人民的性格类似于激情、无知和对一切事物的错误认识的奇特混合物,以致他们找不到自己不幸的原因,他们屈服于他们不了解的邪恶。 我曾经跨越过原本由强大的印第安人定居的广袤区域,但这些部落如今已不存在;我曾经在残缺不全的部落中生活过,这些部落每天目睹自己的人口逐渐减少,目睹昔日的荣光逐渐消失;我曾听见这些印第安人自己预测他们种族的末日即将到来。当时,没有一个欧洲人不认为应当设法保护这些不幸的人免于走向必然的毁灭。但是,他们自身未能意识到这一点;他们感到灾难年复一年地加在他们的头上,但是就算整个民族毁灭到只剩一个人,他们也不愿意接受帮助。只有采取强迫的方法他们才能够生存下去。 当我们发现南美的一些新兴国家在25年里一直处于不断爆发的革命之中,我们感到惊讶;我们每天都期待着能够看见这些国家恢复到所谓的自然状态。但是,谁能够断言在今天革命不是南美西班牙人所处的最自然的状态呢?在这个地区中,社会正在一个深渊底部苦苦挣扎,而仅靠社会本身的努力是无法逃离这个深渊的。 居住在占据了西半球的二分之一的美丽土地上的人民,似乎固执地想要消灭彼此,没有什么能够改变他们的心意。当他们筋疲力尽时,他们会暂时休战,但休息之后,他们会再次变得愤怒。当我发现他们不是在受苦受难就是在实施罪行的时候,我不得不认为专制对他们来说也许是一种益处。 但是,这两个词语在我的思想中是永远无法统一起来的。 美国民主政体处理国家外交事务的方法 华盛顿和杰斐逊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指导。——在美国的外交事务的指导方面,民主制度的固有缺陷几乎全都暴露出来,而它的优点却很少有人察觉。 我们已经知道联邦宪法将涉及国家外交事务的固有领导权交到了总统和参议院手中[84],而总统和参议院却在一定程度上使联邦的主要对外政策处于人民的直接和日常监督之外。因此,我们不能以绝对的方式说美国在国家对外事务管理方面是民主的。 有两个人对美国外交政策的指导至今仍在产生影响;第一个人是华盛顿;第二个人是杰斐逊。 华盛顿写了一封值得赞扬的致同胞公民的信,这封信成为这位伟人的政治遗言。他在这封信里写道: 对我们来说,处理对外事务的主要规则是,扩大我们的对外贸易关系,同他们产生尽可能少的政治关系。至于已经订立的契约,我们必须忠实地履行。但我们也就到此为止。 欧洲有一套根本利益,这些利益是我们所没有的,或者与我们关系甚远。因此,欧洲必然经常陷入连续不断的纠纷之中,而这些纠纷的原因在本质上与我们没有任何关联。因此,通过人为的方式将我们与欧洲的日常政治变动牵连起来,或者与欧洲为友的联盟和与欧洲为敌的冲突牵连起来,都是很不明智的。 我国独处一方,远离他国,这种地理位置允许并促使我们奉行一条不同的路线。如果我们在一个称职的政府领导下保持团结一致,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就可以不怕外来干扰所造成的物质破坏;我们可以采取使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能保持中立的受到尊重的立场;当好战的国家不能从我们身上获得好处,它们就不会轻易挑拨我们,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和正义原则选择和平或战争。 为什么要放弃这种独特的地理位置带来的优势呢?为什么要离开自己的基地而依赖外国的基地呢?为什么要把我们的命运与欧洲的某个部分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从而使我们的和平与繁荣和欧洲人的野心、对抗、利益、迁就或任性联系在一起呢? 我们真正的政策,乃是避免同任何外国建立永久的同盟,我的意思是我们现在可自由处理这种问题;请不要把我的话理解为我不主张遵守现有的条约(我认为诚实是最好的政策,这句格言不仅适用于私事,亦通用于公务)。因此,我再重复一次,我们要按照条约的本意遵守条约。但是,在我看来,扩充条约是没有必要也不明智的。我们应当经常保持警惕,建立适量的军队以保持可观的防御姿态,这样,在非常紧急的时期,我们才可以安全地依靠暂时性同盟。 在此之前,华盛顿说过一句至理名言:“一个国家沉溺于对另一个国家的习惯性仇恨或者习惯性喜爱,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个奴隶。它是它自己的仇恨或者喜爱的奴隶。” 华盛顿的政治活动始终旨在遵循他的格言。当世界上的其他所有国家卷入战争的时候,他使自己的国家保持和平,他认为美国人的根本利益是绝不介入欧洲的内部纠纷,并将其作为一种学说。 杰斐逊走得更远,他在联邦的对外政策中引入了另一条格言:“美国人绝不向外国要求特权,这样一来他们永远也不会被迫授予外国类似的特权。”[85] 这两种原则因为明显的合理性而容易被群众所接受,它们使美国的涉外政策大为简化。 可以这么说,不介入欧洲事务的联邦政府没有什么需要争夺的涉外利益,因为它在美洲没有强大的邻邦[它在1812年遭受毫无根据的公然挑拨,为此它考虑拿起武器]。美国的地理位置和它的意志使它没有产生旧大陆的那种激情,联邦既不袒护激情,又不支持激情。至于新大陆的激情,仍然隐藏在未来之中。 [联邦不断变强大;它每年都出现不同之处,因为它的繁荣兴旺具有某些革命性改变。因此,联邦的根本利益每天都在发生改变,其不再是创造持久的关系。对今天有用的关系可能很快就会妨碍它的进程并危及它的未来。] 联邦免受旧条约的约束;因此,它得益于欧洲所有旧国家的经验,但又不像它们那样不得不利用过去和使过去适应现在[86];它也不会像它们那样被迫接受祖先遗留下来的大量遗产,这些遗产是荣耀与苦难、国家友谊与国家仇恨的混合物。美国的涉外政策是一种明显的观望政策,它注重有所不为,而非有所为。 因此,目前还很难判断美国在应对国家的涉外事务方面会展现出怎样的技巧。[87]关于这一点,无论是它的敌人还是它的朋友都暂时持怀疑态度。 至于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在我看来,在指导国家的外交事务方面,民主政府必定次于其他政府。[88]在民主制度中,经验、习惯和教育几乎总是最终形成某种日常实践知识和被称为理智的关于生活小事的技巧。理智足以指导社会的日常行动,在一个教育事业完备的国家中,将民主自由应用于国内事务所产生的好处大于民主政府因失误而导致的弊端。但在处理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时,情况并非总是如此。 涉外政策几乎不需要利用民主所固有的任何特质,恰恰相反,它需要的大都是发挥民主所缺乏的那些特质。民主有利于国家内部资源的增长,它传播舒适感,发展公共精神,促进不同社会阶级对法律的尊重,这一切只能对国家的外交处境产生间接影响。但是民主很难调整一个伟大的事业的所有细节,它只能制订计划,然后排除一切障碍将这个计划落到实处。民主很少能够秘密采取措施并耐心等待它们的结果。这些是一个人或者一个贵族所特有的特质。但是,从长远来看,一个国家也能够像个人那样拥有这样的特质。 相反,如果你留意贵族制度的天然缺陷[89],你就会发现这些缺陷几乎不会对国家的外交事务产生显著影响。贵族制度受到申斥的主要弊端是它仅为自己工作,而不为大众工作。在外交政策方面,贵族制度鲜少将自己的利益与人民的利益分隔开。 促使民主在政治方面服从于感情而不服从于理智,为满足一时冲动而放弃成熟的长期计划的倾向,在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也曾在美国出现。在那时,就像今天这样,最有见解、最具理性的人使美国人认识到他们的利益所在不是介入将要使欧洲陷入血泊之中的战争,而是使美国免受任何损害。 然而,人民支持法国的同情心极为强烈,若不是华盛顿有坚强不屈的性格和为广大人民所喜爱,可能无法阻止美国向英国宣战。[90]但是,这位伟人以严密的理智去与他的同胞公民的慷慨而轻率的激情,几乎剥夺了他唯一期望获得的报酬:他的祖国对他的爱。多数人曾宣布反对他的政策,但现在全国人民都支持这个政策。[91] 如果宪法和公众当初不将领导国家对外事务的权力赋予华盛顿,那么美国当时一定会采取它今天所谴责的措施。 从罗马到英国,所有对世界产生过强大影响,曾经设想、遵循和执行伟大计划的国家几乎都是由贵族制度所引导的,而[≠当你在人类活动中发现同样的意志引发的那部分持续性影响≠]你对此怎能够感到惊奇呢? 在这些国家看来,这个世界上最稳定的制度就是贵族制度。人民大众可能因为它的无知和激情而被迷惑。你发现国王的意志可能在执行计划时犹豫不决,此外,国王不是不朽的。但是,一个贵族机体因为人数过多而不易被说服,又因为其拥有的轻易屈服于轻率激情的人数过少而不易被误导。因而,一个贵族机体就像是一个永远不死的坚定而明智的人。[92]

注释


[1]旁注:“≠因此,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能将人们分裂的利益是数不胜数的,但真理是独一无二的,也是唯一会出现的方法。≠” [2]“≠对一个国家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统治者是否具有才干,而是统治者的利益不违背大多数同胞的利益。≠” [3]作者在此处复述了孟德斯鸠在其作品《论法的精神》的第二卷第二章中提到的论点:最适合当选的人必定依赖于他们的部分权威。为了具备这样的共同点,他们不能忽视有形的事实……但他们能否引导一个事实,知道事实发生的地点、场合和时机,知道如何从中获利?答案是否定的……拥有足够的能力能够认识他人的管理方式的人并不适合自行从事管理。(《合集》) [4]为什么随着文明的传播,杰出人士的数量却在不断减少?为什么当学习成为所有人的权利,伟大的知识型人才却变得越来越少?为什么下层阶级的数量减少,而上层阶级的数量却没有增加?为什么当大多数人了解政府,而伟大的天才却不再是社会的领导者呢?美国的确提出了这些问题。但谁能够解答它们呢? [5]“关注物质生活需要的时间较少,而发展人民智力需要的时间则较多。没有这两种顾虑的人与必须挂念它们的人相比,往往具有智力上的优势。” [6]《思想录》,拉菲马版本中的第390页。 [7]在这里,托克维尔似乎引用了基佐和大多数纯理论家提出的民主政体与代议制政府之间存在的差别;前者摧毁了人们在道德和智力上存在的不平等性并使多数当权,而后者根据理性划分权力。“因此,代议制政府并不是数量上的纯粹而简单的多数,它是有能力的人组成的多数,”弗朗索瓦·基佐在《公开课程期刊》中写道。如果托克维尔彻底否定基佐提出的中产阶级才是最有能力的阶级的结论,即便如此,他遇到的问题仍是相同的:如何实施最佳的统治?关于这个存在于政治思想的整个历史之中的问题,托克维尔是这样向路易斯·德·凯尔戈莱解释的:“最合理的政府不是所有相关阶级都参与的政府,而是由社会中最文明、最有道德的阶级进行领导的政府。”(于1831年6月28日写于杨克斯市的信,摘自《与凯尔戈莱的通信》)四年后,就在托克维尔发表作品的第一部分之后,他写信给米尔: “这不是关于民主的朋友找到方法使人民执政的问题,而是使人民选择最有能力执政的人,并赋予人民足够的权威使其能够指导全部行为而非行动的细节或者执行手段。这是问题的关键。我深信这个问题的答案取决于现代国家未来的命运。”(写于1835年12月3日的信,《英国通信》) 但是,托克维尔似乎仅仅复述了米尔就《论美国的民主》的第一部分发表的评论:“最好的政府[……]必定是最明智的政府”(约翰·斯图亚特·米尔:《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伦敦与威斯敏斯特评论》)。参阅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的《托克维尔与理论家的政治思想》,《亚历克斯西·德·托克维尔百年书》。 [8]手稿中写的是“的确”。 [9]手稿中写的是:“人民的代表不知道……” 选举。/ 当投票权是普遍的,且当选代表由国家支付薪酬,人民做出的选择就会下降且偏离到离奇的程度。 两年前,在首府为孟菲斯的行政区中,居民们将一个名叫大卫·克罗克特的人选派至国会众议院。这个人没有教育背景,几乎不识字,没有财产,居无定所,终其一生都在狩猎,并靠出售猎物谋生,而且时常居住在森林之中。他的竞争对手是一个有一定才华和财富的人,但这个人不幸落选。孟菲斯,1831年12月20日。 [10]相反的,批准于1913年5月31日的美国宪法第十七次修正案建立了参议员的直接选举制度,其针对已经存在的大致状况进行调整,根据该修正案,二级选举的选民承诺自身将严格按照一级选民在选举中表达的愿望做出选择。 [11]在空白处:“我认为这一小节显然非常糟糕。陈腐的观点。” [12]手稿中写的是“政客”。作者根据博蒙的建议做出了修改。 [13]民主主义—贵族主义。/ 美国立法的不稳定性。 我已在马萨诸塞州(联邦中最稳定的州)的法律中找到证明这种不稳定性的最强有力的证据之一。 从1803年到1827年,最高民事法院的行政职权经过多次修改,以便正确引导普通民诉法院。参阅《马萨诸塞州的法律》第一卷第98页。后文包含同样的引文。 [14]这个段落和前一个段落原本属于本书第二部分第七章。 [15]于1787年12月20日写给麦迪逊的信,孔赛伊先生的译本。(q.) q. 第二个句子与孔赛伊的法文译本略有不同。 [16]在手稿中:“我喜欢这种简单的作风……”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担心作者对美国的简朴作风的这种钦佩之情显得有点狂热。在过去的欧洲,总是需要一定的排场才能够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而且路易斯-菲利普的简朴作风就像他的恶行那样受到人们的蔑视。作者大胆地宣称自己坚决反对最普遍的观念之一。当你拥有这样的勇气,你至少必须尝试引用事实确凿、人人都能理解的实例来证明你的观点。在第二个段落的末尾处,即在“仅因穿着不合时宜”之后,作者应当引用身穿燕尾服的陪审员比身穿红色长袍的法官更威严的例子。 [17]在空白处:“≠我甚至不清楚在公众的眼中穿着专门服装的官员是否比未穿着专门服装的官员更突出。≠” [18]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认为应当删除这个段落。如果本书的读者仅是法国人那倒无妨,但由于该作品很可能被外国人读到,我不知道像这样自曝法国人的低劣行径是否合适。” [19]1835年的版本中没有这个段落。手稿中有这个段落,但措辞略有不同。 [20]公职人员。/ 权力较小的公职人员,数量较大,依赖于人民群众,地位的稳定性较低,薪酬较低,以另一种方式发财致富更简单;事实上,除了危机时期,有能力的人很少渴望成为社会的领袖。 专制倾向于使政府变得稍逊一筹,但其能够确保自由。/ 在美国,每个需要一定经验和专门知识的职位往往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谁愿意在经过长期准备之后得到一个不稳定的职位呢? [21]手稿中不包括这个段落。但手稿的空白处标有以下注解:“≠选举和反复选举对公职人员产生的影响。普通时期有更多终身公职。例如罗马人因为当选而作好了一切准备。≠” [22]在这里,我指的是广义上的行政官员,负责执行法律的官员均包括在内。 [23]“将这一节放在探讨多数的专制的章节。专制与专权是不同的。关于这一节,可参阅第3号口袋笔记本的第15页。那里包括了所有的主要思想。寻找示例。” [24]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是的,在一人统治的专制政府中存在大量专断行为。而正规的民主政府只有自由意志而没有专断,这有很大的不同。我发现作者所描述的专制仅存在于土耳其,尚没有任何欧洲国家达到这种程度。”埃尔韦在其他地方重复了同样的关于专断的评论。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整节内容非常模糊,读者必须留心才能够发现各观点的前后关联。部分原因是作者有时使用了不能准确表达他原本打算表达的意义的词语。从标题来看,专断一词失去意义,因为专断通常被理解为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权势的行为,以及免受法律处罚的行为。这样的行为显然不是美国行政官员实施的行为。法律赋予他们的决定权比任何地方都要多。但那里并不存在专断。我建议用行政官员的自由意志代替专断。此外,我不知道为什么作者要大费周章地与我们谈论并非他所探讨的主题的专制政府,以及为什么要用巧妙但抽象的定义来描述一个原本能够轻易描述的真理,以了解美国人赋予了他们的行政官员很大的自由和行动自由,因为频繁的选举消除了所有担心他们会滥用权力的恐惧。 [25]1813年2月27日的法令。参阅《马萨诸塞州法律汇编》第二卷第331页。必须补充的是,最终的陪审员名单根据列表由抽签决定。 [26]1787年2月28日的法令。参阅《马萨诸塞州法律汇编》第一卷第302页。原文如下: 各城镇的行政委员有权在所有酒馆、旅店和零售店的房屋和店铺内张贴[……。——编者注……]所有常见的酗酒者、[……。——编者注……]或者常见的赌徒以及在这些场所中浪费时间和财产的人的名单。上述场所或店铺的所有者在接到通知后仍然允许这些人在他的店内饮酒或赌博,[……。——编者注……]或者再向他们出售烈酒,则将被处以罚金以示惩罚[总数为30先令。——编者注]。 [27]孟德斯鸠也提到了这个观点,他声称:“没有比接替了共和制政府的君主制政府更专制的当局;因为它发现自己拥有人民的一切权力。”(《罗马盛衰原因论》第15章,选自《合集》)在《共和国》中,柏拉图已经注意到极端的自由之后必然存在极端的屈从。 [28]异文:“<≠……行政事务的进程具有一种奇特的不稳定性。没有人完成他所开始的一切,没有人希望完成他所开始的一切。≠>” [29]在空白处:“≠民主政府是文明和启蒙的杰作。≠” [30]“美国立法的不稳定性。它的影响,它的原因。/ “公职人员的易变性。麦迪逊非常巧妙地证明了这种易变性除了具备公认的不良影响之外,还减少了官员的职责。新命题,《联邦党人文集》第271页[第63期。——编者注]。” “在探讨了选举制度之后,还需要添加一个探讨美国的立法不稳定性和行政不稳定性的小节。以展示为何人们因为没有落实细节就无法完成其开启的工作。如此一来,就像人们所了解的那样,职责被减少,而不是增加。”(《联邦党人文集》第268页[第62期。——编者注]) [31]关于托克维尔与行政科学,可参阅罗兰·德拉戈发表于《道德与政治科学杂志》中的“托克维尔与行政”。 [32]不用强调的是,我在这里谈论的民族政府是指一个民族创建的民主政府,而不是一个小部落创建的民主政府。 [33]在空白处:“我想问问古斯塔夫和路易斯,这里的表述是否足够清晰和完善?” [34]在《社会契约论》的第三册第八章中,卢梭曾断言民主框架付出的代价是最小的。 [35]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在我看来,这整个段落似乎存在很多有待改进的地方。第一个句子以非常肯定的语气陈述了一个完全不明显的主题;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存在非常节俭的专制君主国,比如当今的奥地利、普鲁士。在这个段落中,我最想批评的是你似乎混淆了两个完全不同的东西:相对较高的公共开支和财富的来源;的确,后者通常随着自由的增加而增加;至于公共开支是否随着自由的增加而减少,则是不确定的。你只能说在一个专制政府的控制下,经济结构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因为一个奢侈浪费的君主可能转变为一个节俭的君主,而这种节俭的君主是不难发现的。因此,我建议修改该段落的开始之处,具体修改方法如下所示:这个原则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形,但毋庸置疑的是,专制使人民贫穷的原因是它妨碍人民的生产,而非夺走人民的生产成果。这样,这两个改变被区别开来。 [36]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这种说法能够并且将会引发争议;在大多数国家中,富人还没有富裕到对针对他们的财产征收的税额漠不关心的地步。我甚至不知道这种情况是否真实存在;而在法国存在大领主和大富豪的时期,当税负增加时,意见最大的往往就是这些富人。因此,该段落提出的观点仅适用于那些试图与所有贵族阶级相混淆的谄媚者所构成的阶级,但这种阶级包含的人数是极少的。所有地方贵族和富人没有将他们的收入捐赠给需要财政支援的地方法院,而且非常厌恶地看待公共开支的增加。 [3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不能将‘小额’一词应用于中产阶级。应当使用‘中等’或意义相近的词语。” [38]在手稿中:“……中产阶级的政府是最节俭的政府……” 古斯塔夫·德·博蒙:“我认为作者陈述这种主张的方式显得过于强硬。但从理论上来说,我认为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但它仅是一个理论。我会将其改为‘中产阶级的政府在本质上似乎是最节俭的政府’。” [3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以法国为例,作者的说法是矛盾的。在法国,自从中产阶级掌权以来,没有哪个阶级比它造成更多的浪费,也没有哪个阶级拥有更高的预算。我通过观察发现中产阶级的政府实际上不过是规模较大的小型贵族阶级。它的数量使它属于民主制,而它的傲慢与苛刻又使它属于贵族制,因而这个政府不幸具备两者的弊端。我强烈要求亚历克西再次审视这个段落。 [40]你可以清楚地了解这里以及本章其余各处所提到的穷人一词具有相对意义,而非绝对意义。与欧洲的穷人相比,美国的穷人更容易致富;然而,当你将他们与比他们富有的同胞进行比较时,将他们称为穷人是得体的。(n.) n.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穷人一词应当被删除;一方面,它并没有呈现出一个足够清晰的观点;另一方面,它与作者想指明的美国阶级所具备的条件不相符。他在后文中谈到这个阶级生活富足,并且总是尽力使自身的想法与美国相结合。没有那个阶级,组织就缺乏统一性。我会用我所说的国家的最后一个阶级来代替穷人。 在抄写员复制的文本旁,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写下这些内容:“穷人一词具有相对意义,而非绝对意义。与欧洲的穷人相比,美国的穷人通常更加富裕。但是,如果你将他们与比他们富裕的同胞作比较,他们往往可被称为穷人。” [41]手稿中写的是“下层阶级”。 [42]代表的原则。/ 代表的原则在现代共和国和古代共和国中是截然不同的。 但部分代表原则在古代是已知的。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273页[第63期。——编者注]。 代表制给现代共和国带来的优势,其在共和国的可行性。 它在美国倾向于越来越弱。 选举的频率。权力对人民的依赖性。授权绑定。公众投票。 [43]在手稿中,紧随其后的是一个标题为“民主政府的公共开支高于其他政府的另一些原因”的小节。 [44]在手稿中:“当贵族统治社会时,它唯一有必要担心的是防止人民起义反对它。”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个句子虽然真实但显得过于严苛。但是,让我们忘记大革命的暴力行为源自这个事实——这样的真理已经深深地渗入人们内心。让我不再在上层阶级人士的额头上贴上这种对他们而言如此致命的标记。亚历克西让自己疏远这些阶级是没有多大用处的。因此,这个句子必须被删除或是被柔和化。即使删除它也不会对后文造成任何不利影响。那么,这一章节就会以这种方式开始:当统治权被置于人民手中时,改良的精神便延伸到很多对象上。 如果亚历克西实在不想删除它,那么应当将这句话加入其中:贵族往往因不够关心人民而受到指责,等等。那么亚历克西就没有断言和谴责:他只是陈述了一个目前存在于世界中的观点。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此处的评论在我看来是非常中肯的。” 古斯塔夫·德·博蒙:“这里的观点过于绝对,应当做出适当修改。” [45]在空白处:“这不是有些不可思议吗?” [46]在手稿中,该段落的末尾处是这样描述的:“……赋税通常随着教育的普及而增加;而使公共开支在表面上变得几乎无用的文明也是如此。”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此处表述得极不清楚。我无法理解为什么文明会使公共开支变得几近无用。”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也不能理解。”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本章节主要内容存在分歧。但作者没有得出结论,而这将会引发读者的抱怨。他很好地证明了民主政府是而且必定是花费巨大的。但他未能证明该理论的应用是无法避免的。美国民主政府的花费与其他政府相比是否相对较大呢?那里的公共开支更高吗?作者不仅必须肯定地回答这个问题,而且必须解释为何会这样,并举例说明。如果他将在后文就此问题加以说明,他必须在这里指明。以这样一种模糊的方式留下分歧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的确如此。” [47]美国下级公务人员生活宽裕还有另一个原因。这个原因与民主制度的本性无关;在美国,每种私人事业都能够产生较高的收益。如果国家不为下级公务人员制定较高的报酬,那么没有人愿意担任下级公务人员。因此,即便从商会面对艰难的竞争,人们也愿意纵身于商海。 [48]拥有100万居民的俄亥俄州每年只给州长1 200美元的薪酬,相当于6 504法郎。 [49]要让所有人清楚地认识这个事实,考察联邦政府各级官员的薪酬就足够了。(u.) 我认为列出类似官员在法国获得的薪酬来与之进行对比,更能够给读者带来启发。 美国 财政部 办事员 3 734法郎 低级科员 5 420法郎 高级科员 8 672法郎 科长 10 840法郎 [财政部]国务卿 32 520法郎 总统 135 000法郎 法国 财政部 大臣的办事员 1 500法郎 低级科员 1 000至1 800法郎 高级科员 3 200至3 600法郎 科长 20 000法郎 大臣 80 000法郎 国王 12 000 000法郎 也许我不应当拿法国作为对比的基点。在民主本能日渐渗入政府内部的法国,你已经注意到议会要求提高低额薪酬和降低高额薪酬的强劲趋势。(v.)因此,财务部大臣的薪酬在帝国时期为160 000法郎,而在1834年已被降为80 000法郎;而财务部主管的薪酬则由帝国时期的50 000法郎降为现在的20 000法郎。 u. 在关于美国和法国的公共开支的各种文章中——我们稍后将就此进行探讨,这类比较比比皆是。 v. “咨询利文斯顿先生,在美国财务部中,除了科员之外是否存在收入更低的工作人员。” [5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要求删除这个段落和后一个段落,我将删除它们的原因列于第135页。此外,它们是多余的、完全没有必要的,因为作者论述的对象不是贵族制度。而且,这两个段落的字里行间带有反对贵族制度的怨气,而这本不应当出自亚历克西的笔下,他应当以公正的态度探讨这个问题。” [51]参考美国的预算,就可以了解美国在资助穷人和推广免费教育上花费了多少钱。 在1831年,纽约州花费了1 200 000法郎来维持穷人的生活。而用于国民教育的经费至少高达5 420 000法郎(参阅《威廉的纽约年度报告》,1832年,第205页和第243页)。 纽约州在1830年有1 900 000个居民,相当于诺德省的人口的两倍。 [52]原来的标题: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时常破坏或者更改总体论据的原因。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个部分的标题[这里指的是最终选用的标题。——编者注]在我看来不大恰当,其原因有二。其一,它与前面的章节显得有些矛盾,毕竟前文主要探讨的是民主政府是不节俭的;其二,难点在本章中突然得到解决。我建议将这个标题改为:美国政府在某些方面厉行节俭的原因。至于其他方面,本章叙述得很好。我仅就一个不大重要的问题发表评论;作者假设他的读者具备基础的知识。他论述的前提仿佛是读者已经知道美国人既不喜欢奢侈的节日,也不喜欢豪华的建筑物。 [53]手稿中第一个版本的片段: ≠的确,在一个民族的思想和喜好中,存在一股能够有效对抗革命和时间的隐藏力量。国家的这种理性面貌被称为它们的特性,贯穿于它们的所有历史篇章并且存在于社会状态、新年和法律发生的无数变化之中。这是多么奇怪啊!一个民族中最不容易察觉、最难定义的东西同时是这个民族中最经久不衰的东西。除了特性,与国家有关的一切都会发生改变,而国家的特性只会随着国家的消失而消失。≠ [54]在空白处:“≠本节的开头与结尾未能准确呼应。开头包含了国家特性的梗概,而结尾却包含了关于美国人的特性的清晰而准确的评价。≠” [55]“路易斯的评价使这个章节的观点令人质疑,不管怎样,叙述这些观点的方式显得过于简洁和肤浅。” 关于该部分内容,其最初的版本位于YTC,CVh,第三册第74至80页;其与手稿中的内容存在多处不同。值得注意的是,这份草稿的开头处是这样陈述的: 我知道大家都想将美国的开支与我们法国的进行比较。如果公众没有这样的倾向,我应当不会撰写本章节。因为我认为这样的比较必然是不完整的,自然也是没有意义的,即便它是完整的,真理也不会不言自明。人们只能寻找数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而不是希望真理能够从数据中浮现出来。(第74页) [5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认为这里使用的贵族一词是很不恰当的。当执政党的多数是由或大或小的地主组成的,同样的事情也会出现在民主国家中。 这部分内容与前面一个部分有同样的缺点;它使大部分读者想读到实证方面的论述。我们已经清楚地认识到美国人不想要一种赋税,但你没有明确阐述他们想要什么赋税。针对这一主题进行详细叙述是没用的。但作者至少有必要告诉读者税收的本质是什么,并结合实例论证作者建立的理论的真相。如果就像我相信的那样,美国恰好没有以土地为基础的税收,生产者因而被非常谨慎地操纵着,那么本章的观点将会土崩瓦解,作者不得不对其进行修改。我隐约记得自己曾经听说过美国仅有间接税,而我们知道间接税通常都是加于消费者身上的。我认为关税才是美国政府的主要税收收入。 [57]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这个句子在我看来完全是不知所云:人民的财力尚未达到购买价格最普通的消费对象的水平似乎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想法在我看来仍是不合理的。我认为你在这里犯了一个欧洲人几乎无法避免的错误——用人民一词代替低收入人群或者贫民。此外,即便在法国,大多数人民的财力往往高于普通消费对象的价格,也就是说,其有能力购买食品和衣物;而在美国,大多数人生活安逸,在这样一个国家中,你能够说人民乐意依赖于生产者吗?我不这样认为,因为人民自身将被看作消费者。产品的价格越划算,就会有越多的消费对象被人民购买;而当人民喜爱这些消费对象,他们就会对其产生需求。 [58]参阅马歇尔和皮特金的《华盛顿生活》。 [59]参阅孟德斯鸠的《论法的基础》第13册第14章,摘自《合集》第二卷第467页至第468页,以及卢梭的《论政治经济学》,摘自《合集》第三卷第241页至第278页。 [60]粘在空白处的纸片上写道:“≠民主政府将公共资金用于修建学校、道路,用于维持秩序和改善卫生。≠” [61]在正文旁边: ≠民主对其代理人显得极其节省。 这是由于两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那时负责制定法律的穷人按照其自身的需求标准制定了为其效力的公务人员的标准。富人眼中的一笔微不足道的数目对于一无所有的穷人来说可能是一笔惊人的数目;他觉得一名领着微不足道的工资的公务人员[V:一个州的州长]仍应当是幸福而令人羡慕的。第二个原因是在民主制度下,负责制定薪酬制度的人数目众多,但他们很少有机会得到这些酬劳。 民主制度对其主要官员表现出来的吝啬让人误以为它具有一种节俭的倾向。尽管它只为公职人员提供了满足基本生活的薪酬,但是它花费巨资(修建免费学校)缓解需求或者改善人民的福利设施(以帮助穷人)。这更好地利用了税收,但称不上节俭。一般来说,民主政府给予统治者的较少,而给予被统治者的较多,这与贵族政府截然相反,那里的金钱.-.-.-.-高于所有阶级.-.-.-.-公共事务。≠ [62]粘在空白处的纸片上写道:“也许应当将这部分内容放置于本章末尾处,将关于道德观念的内容提前。” [6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认为这个观点足够成熟。在我看来,本章最后一个部分有很大的瑕疵。作者的诚实使他承认美国的几个事实与他提出的理论是相互矛盾的。前文提及的几个未作详细说明的事实也不支持这个理论。在这里,在某些方面,它们与这个理论是相反的。但明智的亚历克西却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给他人留下了批评的广泛空间。总体而言,他已经改变了他的写作方式,我对此感到遗憾。在第一卷中,事实自然地推导出理论,这似乎是一个自然结果。但在这里,理论先于事实,有时理论甚至没有事实基础,这是非常危险的。当作者的观点似乎是一个推论,好比事实的推论,读者会心甘情愿地接受作者的观点,因为作者似乎并不想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读者。如果作者的观点先于事实,如果作者的观点缺乏事实依据,一切截然不同。这时,作者的理解与读者的理解产生偏差,后者总是不接受或反对作者坚决拥护的观点。我很高兴地承认这最后一个章节论述得很好,而且它包含了一些全新的、巧妙的见解。但这个优点无法弥补缺乏支持理论的事实依据所造成的缺陷。 在我看来,每当亚历克西论述普遍观点时,他必须赶紧将这些观点与美国联系在一起。如果不这样做,他的作品将失去结构上的一致性,这是思想著作中存在的一大缺陷。在这种情况下,读者瞥见两个目标,但未能准确地区分两者之间的界限和关联,一种产生于内心深处的混乱感迫使他做令他不快的无用功。 我已经认真审视了关于贵族制度的段落是否有必要与关于民主制度的段落进行对比。我坚信这是没有必要的。两者的对比不仅是没有必要的,而且两者本来就是毫无关联的,因为贵族制度决不在作者探讨的主题之内。作者没有理由、没有必要让上层阶级抨击他。亚历克西被他的天生坦率和豁达之情冲昏头脑,尽管后者使他知道如何将自身置于贵族阶级的偏见之上。当贵族阶级强大时,他所说的一切都是恰当的。但目前,我认为他必须放弃这样做。我想我没必要进一步阐述理由了。 在抄写员誊抄的内容一侧,亚历克西写道:“而它(三个无法辨认的词语)它没有(一个无法辨认的词语)像英国贵族那样用国家经费买通某些家族的旁支。”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总体评论。在我看来,这整个章节应当被修改。它探讨的经济问题缺乏充分保障,有几个命题将受到质疑。某些想法是不够完善的。总的来说,我不认为这个章节与前面的章节处于同一水平。在这里,作者似乎未能完全控制他要探讨的主题。 [64]本节不存在于手稿之中,它也没有出现在家人和朋友的评价之中。它似乎是在一场关于共和政府的经济的论战结束之后才被纳入本书的,而该论战大都以美国为例。在1831年9月,政府发言人、警务总监和《英国评论》编辑塞巴斯蒂安·L. 索尔尼尔发表了一篇名为“法国的公共开支与美国的比较”(发表于《英国评论》)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声称美国拥有最昂贵的政府形式并且美国的财政状况必然处于混乱状态。由于此时下议院正着手对即将到来的1832年的财政预算进行讨论,拉斐德发现这篇文章企图通过影响部分政府机构从而影响议会讨论。他征求了詹姆斯·费尼莫·库珀和伯纳德将军的意见,据此发表了小册子,并将这些小册子分发给各个议会代表(《拉斐德将军与他的下议院同僚》)。库珀的来信用英文单独发表(《詹姆斯·费尼莫·库珀写给拉斐德将军的关于美利坚合众国的公共开支的信》,也可参阅《两个世界》)。索尔尼尔发表了两篇新文章作为回应:“关于美国财政的最新评论——以此回应拉斐德将军发布的小册子”(《英国评论》)和一封写给同一杂志的编辑的信。在1834年,弗朗西斯科·德·科尔塞勒发表了一篇名为“美国的财政管理”的文章(《两个世界》),其中引用了爱德华·利文斯顿提供的关于美国财政制度的新的统计数据。科尔塞勒辩称新建数据能够证明美国人缴纳的税款少于法国人。科尔塞勒发表的文章引起了托克维尔的注意,因为他在1834年7月21日写信给D. B. 瓦登,请他提供“伯纳德、拉斐德和库珀的小册子”。据此,下述注解同样出现在手稿之中:“伯纳德将军和库伯先生于1831年年中发布的关于美国财政的小册子。我认为拉斐德将军的副官也就同一主题发表了文章。” [65]在1835年的版本中:“人民的财富由几个元素组成:首先是人口,其次是不动产,再次是动产。 “在这三个元素中,第一个是很容易确定的。在文明的国家中,你能够轻易地获悉公民的准确数量;但另两个元素却不是如此。你很难……” 作者之所以对其进行修正很可能是因为拿索·威廉·西尼尔在1835年2月17日写给托克维尔的一封信中就该部分内容发表了评论: 我不认为人口是财富的组成元素。它也许应当被称为贫穷的组成元素。一个国家的人民的富裕或者贫穷取决于他们的数量与国家总财富之间的比例。人口数量减少,而财富保持不变,那么每个人就会变得更富裕。如果爱尔兰和英国的人民更少,他们将会变得更富裕。我不会将类似于中国这样的国家称为富裕的国家,因为它拥有巨大的人口数,尽管中国的总财富大于荷兰的总财富,但就个体而言,中国人较穷,而荷兰人相对较富。(《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谈话》) [66]如你所知,美国人有四种预算:联邦有联邦预算,各州、各郡、各镇也有各自的预算。我在美国停留期间,曾为了解美国的几个主要州的城镇和郡县的公共开支总额而进行大量调查研究。我能够轻易获取最大的城镇的预算资料,但获取小城镇的预算对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能对城镇开支做出明确的判断。关于郡县的开支,我拥有的资料尽管不够完整,但或许仍会引起读者的兴趣。我应当感谢前(m.)费城市长理查德先生,他向我提供了宾夕法尼亚州的13个郡在1830年的预算资料,这13个郡分别是莱巴嫩、森特尔、富兰克林、费耶特、蒙哥马利、卢泽恩、多芬、巴特勒、阿勒格尼、哥伦比亚、诺森伯兰、北安普顿、费城。在1830年,宾夕法尼亚州的居民为495 207人。如果你观察宾夕法尼亚州的地图,你会发现这13个郡分布在四面八方,并服从于能够对整个州产生影响的普遍因素;因此不能说它们不能使我们形成关于宾夕法尼亚州各个郡的最终财政状况的准确概念。这13个郡在1830年共支出1 808 221法郎,每个居民平均负担3.64法郎。我通过计算得知这些居民在1830年每人专门向联邦政府缴纳12.70法郎,向宾夕法尼亚州缴纳3.80法郎;因此,这些居民为了满足公共开支,每人在1830年向社会提供了20.14法郎。这个结果是不完整的,因为它只限于一个年度和一部分公共开支,但它具有真实可靠的优点。 m. “前”字仅出现在第一个版本之后的版本之中。 [67]那些想要比较美国的开支和法国的开支的人都清楚地意识到拿法国的公共开支总额与美国的公共开支总额进行比较是不可能的,但他们试图将这些开支的各组成部分进行对比。不难证明的是,第二种方法的缺陷不比第一种方法的缺陷少。 比如说,我能够拿我们的国家预算同什么进行对比呢?同美国的联邦预算进行对比吗?但是联邦政府的预算项目比我们中央政府的预算项目少得多,它的支出总额自然也少得多。那么我能够拿我们的各省预算与美国的各州预算进行对比吗?但是美国各州政府通常比我们的各省政府涉及更多、更重要的利益;因此它们的开支自然要大得多。至于各郡的预算,你无法在我们的财政制度中找到任何与其相似的地方。我们能够在各州或各城镇的预算中比较所列的支出吗?两个国家都有城镇支出,但它们并不总是类似。在美国,城镇自行负担几种开支,而在法国,这些开支则由省或国家负担。此外,如何研究美国城镇的开支呢?城镇组织因州而异。我们能够用研究新英格兰或佐治亚州的标准来研究宾夕法尼亚州或伊利诺伊州吗? 不难发现两国的某些预算存在相似之处,但是,由于预算包括的项目总是或多或少存在不同,所以你无法在两国之间进行精确对比。 [68]即使你成功掌握了每个法国公民或者美国公民向国库缴纳的确切税额,你也只是掌握了部分事实。 政府不仅要求纳税人缴纳金钱,而且要求其提供可以换算为金钱的人力。国家招募军队;有了军队之后,整个国家还要负责养活它,士兵还必须付出他的时间,其价值根据服役时间的长短或大或小计算。我认为国民军的服役也是如此。参加国民军队伍的人暂时将宝贵的时间用于维护公共安全,这实际上就是向国家支出而自身没有获得任何收入。我已经列举过这方面的例子,我还能够列举许多其他例子。法国政府和美国政府都征收这种性质的税赋;这些税赋由公民负担。但谁能够准确计算出这两个国家征收的总数额呢? 当你想要比较美国和法国的公共开支时,这仍不是让你止步的最后一个困难。有些义务在法国有,而在美国没有;相反的,有些义务在美国有,而在法国没有。法国政府向神职人员支付薪酬,而美国政府将这个任务交给了信徒。在美国,国家负责照料穷人;而在法国,国家责令公共慈善团体养活穷人。法国给所有的官员提供固定薪水,而美国允许官员收取一定费用。在法国,国家只要求公民对少数道路提供维护费;而在美国,国家要求公民对所有道路提供维护费。法国的道路对所有旅客开放,他们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而在美国有很多收费公路。这些在纳税人负责承担社会开支方面存在的所有差异,使我们很难对这两个社会进行对比;因为,如果国家没有以其名义下令某些费用由公民负担,公民不会负担或者只负担很小一部分。 [69]参阅法国海军部的详细预算,至于美国,可参阅1833年的《国家大事件》第228页。(n.) n. 美国海军的预算在第290至291页。第228页列有军舰清单;总数为53艘(托克维尔似乎从清单上删除了一艘驳船——一艘有20个划桨的非武装的小型单层甲板大帆船)。 [7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根据内容可知,作者显然是鉴于英国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但并非所有的贵族政体都像英国的贵族政体那样,不管它是多么无所不能,都需要得到人民的支持。还有其他贵族政体,比如意大利威尼斯和瑞士伯尔尼的贵族政体,它们是自给自足的,而人民被排除在外。有人可能会因此而对他提出异议;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我建议他将原文改为“在实行普选制的贵族政体中”。 [71]在手稿中:“几乎所有人……”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在15年的复辟期间没有任何人受到这样的指责。我不知道人们是否普遍认为波拿巴王朝的大臣塔列朗先生受到这样的指责,尽管这样的指责实际上针对的是他的将军。这样一来,剩下的就是共和国时期的大臣,尤其是五人执政内阁时期的大臣。在复辟时期,大部分大臣在获得权力时都是穷人,在当权后亦是如此。因此,你所说的“在过去的40年里,几乎所有人……”是不合理的。你可以这样说:“几乎所有在法兰西共和国建立期间或者在法兰西共和国存在期间的人,也就是说,当原本一文不名和贫穷的人突然发现自己成为公共事务的领导者,几乎所有这些人,曾被指控……”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在这个段落中,亚历克西所说的一切是不真实的。自从五人执政内阁时期起,几乎所有大臣无疑都是祸害,而旧政权之下的几名大臣更被视为大恶棍。” [7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的确,他们很少用现金购买选票,但他们常常将土地或其他利益作为诱饵,这也是一种贿赂,只是方法有所不同。瑟堡的政府候选人曾向15个人承诺同一个地方的治安法官一职。” [73]爱德华·德·托克维尔(?):“那么美国不是一个强大的民主国家吗?其次,掠夺一词在我看来似乎不大合适;应当改为大型的侵吞行为或大型的挪用行为。最后,在一个民主国家中,权力怎么可能集中于几人手中?这在我看来是不可能的。这个小段落必须被修改。” 这个段落之后的内容,直到本节末尾,都不存在于手稿之中。 [74]“在这里,我混淆了两件事:贪污和挪用。 “有一种贪污是你通过与他人分享利益而寻求获取某种不为你所有的物质。 “有一种贪污是就贿选的候选人而言的。 “有一种贪污是就用金钱买通官员的个人而言的。 “但是,当官员将国库中的款项挪至自己的账户中,这不是贪污行为,而是盗窃行为。” [75]空白处粘有一张小纸片,上面写有一句话:“被称为共和政体的1793年的寡头政治不过是隐藏在血淋淋的面纱之后的暴政和压迫。” [76]在我看来,最奇特的事情之一是美国人决定暂时停止饮茶。凡是知道人民普遍将饮茶视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习惯的人,无疑都会惊讶于整个民族为此所付出的重大而难以忍受的牺牲。 [77]参阅马歇尔的《华盛顿生活》。 [78]在该页的背面:“≠其就像在法国那样难以建立征兵制度。即便在英国的起源中,强制征兵制度并不存在。然而,不在海军中实行强制征兵制度是不可能之事。参阅加勒廷的观点。≠” [79]在最初的版本中:“民主政体的第一个冲动通常不是支持邪恶。没有什么比民主的运动更激烈,但这种热情就像是其他所有的激情那样,很快就燃烧殆尽。对于长期暴露于危险之中且为了达到最终目的做出巨大牺牲的人来说,这通常是激情和算计的伟大混合物。” [8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整个段落以及前面的内容都阐述得很好,但我有一个小小的意见。当国家处于危险之中时,自由国家会做出更多努力,因为在那里,热爱祖国的人多于君主制国家;这一点得到广泛认可,似乎民主政体对公共事业的投入大于贵族政体,因为作者在前面的章节中很好地证明了民主政府是人民与国家最紧密相连的政府;我知道这个事实是无可辩驳的。但是在我看来,这里的事实似乎与作者和孟德斯鸠的理论互相矛盾。也许作者有必要对他的观点做详细说明。另外,后一个段落开始对其进行详细地解释。 [81]在手稿中:“比我们之间的打斗更频繁。”这一表述方式遭到了读者的一致反对:YTC,CIIIb,第一册第107页(爱德华·德·托克维尔?)、第105页(古斯塔夫·德·博蒙)以及第二册第一页(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82]爱德华·德·托克维尔(?):“决斗一词不大适合于半开化的人类。你可否改为:多数仍倾向于通过打斗获得结果?” [83]这里指的是华盛顿·斯密斯先生。参阅乔治·W. 皮尔森撰写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之旅》第459页。 [84]联邦宪法第二条第二项第二段说:“经参议院的建议和同意,总统享有缔约权。”读者们不能忘记这个事实,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由各州立法机关选举,他们是通过间接选举产生的。 [85]华盛顿已经提到这句格言,但杰斐逊将它付诸实践,并将它引入了他的国家的思想和道德观念之中。 [86]在空白处:“≠美国出现在文明世界之中,它既有青春时期的活力又有成熟时期的经验。≠”参阅托克维尔与拉特罗布先生的对话,1831年11月3日。 [87]在正文一侧:“≠因此我们必须等待,直到事务变得更复杂、更困难,以致其达到能够对美国民主应对涉外事务的能力做出判断的地步。≠” 托克维尔曾在1849年6月至10月期间担任外交部部长一职,这段短暂的经历证实了他所担心的民主政体在处理外交事务时的劣势(参阅他的《回忆录》)。关于这个问题,可参阅斯蒂芬·A. 加勒特的“民主政体与外交政策:德·托克维尔的再次访问”,摘自《弗吉尼亚评论季刊》。 [88][*]≠此外,应当注意的是,联邦宪法将涉及国家外交事务的固有领导权交到了总统和参议院手中,其在某种程度上将联邦的总政策置于民主制度的日常影响之外。≠ [8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为了明确区分内部事务和外部事务,添加内部管理一词是绝对有必要的,因此在这里,作者不会因为赞扬他在前文中责备的制度而受到读者的指责。事实上,历史证明贵族制度对外是非常强大的,因为它仅受国家利益的引导,它之所以在领导国家内部事务时犯下错误,是因为它被个人利益所误导。罗马的贵族在面对平民的时候是专制的。法国的贵族犯下巨大的错误,英国的贵族在50年来也没有变得更明智。 [90]在空白处:“(参阅皮特金的《历史》。)” [91]参阅马歇尔所撰的《华盛顿生活》第五卷。他在第314页说道:“在像美国建立的那种政府中,无论首席行政长官多么坚定,他也不能长期对抗人民舆论的洪流;而当时盛行的人民的舆论似乎是主张战争。事实上,在这个时期召开的国会会议上,人们多次发现华盛顿失去众议院的多数。”此外,反对他时所使用的言语也是极端激烈的:在一次政治会议上,有人无所畏惧地将他间接比作爱国贼阿诺德(第265页)。马歇尔再次说道(第353页):“支持反对党的人声称政府的拥护者们已经形成了一个顺从于英国的贵族集团,他们想要建立君主政体,从而与法国为敌;这个集团的成员是持有银行股票的权贵,他们如此害怕任何会对他们手中的资本造成损害的措施,以致对国家荣誉和国家利益所反对的屈辱都毫不在意。” [92]宾夕法尼亚州历史协会保留了托克维尔就法国在美国的赔偿问题和法国外交政策发表的评论(这份文件被错误地归纳于《论美国的民主》的目录之下)。参照利文斯顿的通信以及当托克维尔发表这些评论时利文斯顿尚未离开法国的可能性,我们可以推测这些文件撰写于1835年4月或者5月初,也就是本书第一部分出版后几个月。耶鲁大学的收藏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文件与本书的手稿有任何关联。也许从负责编辑托克维尔的作品的委员会掌握的文件中能够找出某些关于这篇评价的来源的准确信息。这篇写给未知收件人的文章是费迪南德·德雷尔手稿集中的一部分,尽管合集的目录是由德雷尔自行编辑的(《费迪南德·朱利叶斯·德雷尔编辑整理的手稿合集目录》),但其没有提到托克维尔的任何作品。这篇未经编辑的手稿为威廉·E. 林格尔巴克所用,他在他的评论《美国民主与欧洲实践者》中提到了这篇手稿,摘自《宾夕法尼亚州历史与传记杂志》。 以下是原文: 在这里,首先列出《宪法》的内容,随后我将审视其评论和实践。 宪法第二条第二项是这样阐述的:“[总统]经咨询参议院和获取参议院的同意有权缔结条约,但须获得三分之二的出席参议员的批准;并经咨询参议院和取得其同意,他有权任命大使。” 在同一条款的第三项中,你可读到:“[总统]应接见大使和其他公使。”/ 评论。 我查阅了三个最受重视的评论。它们是由联邦宪法的三位主要起草人发表在《联邦党人文集》中的评论,其中包括肯特大法官的评论和斯托里法官的评论。 [在空白处:《联邦党人文集》,第43期至第64期,第二卷。 斯托里的《美国宪法释义》,第556页和第576页] 以下是由此产生的所有学说,我会将我的许可置于空白处。 美国参议院是一个具备双重性质的议会:它既是一个立法机构,又是一个行政机构。在第一种情况下,它的审议是对外公开的;在另一种情况下,其是秘密进行的。参议院的行政机构特质让它与总统的缔约权紧密结合。显然,它同样有权参与谈判,但在实践中,参议院明智地承认总统有权单独接见外国大使,有权开启、指导和暂时性缔结条约。随后其服从参议院的决定,参议院根据自身的观点批准、驳回或者修改它们。 问题的关键在于了解在美国以这种方式缔结的条约是否仍需服从于国会或者是否对国家具有实际约束力。 众议院在1796年2宣布,当执行某些条款时需要一项法律的许可,根据这项法律,国会有权对协议本身进行审议。同年,有消息称华盛顿拒绝承认国会拥有这样的权力。 据肯特所说,华盛顿的观点似乎成为美国人普遍接受的观点。众议院在1816年也表示它支持华盛顿的观点。 这个观点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杰克逊将军说过的话;杰克逊将军为了支持自己的理论,曾经说过如果下议院驳回条约,那么法国将无法达成协议。 根据资料,根据我刚才列举的评论,以及根据我自己在美国学到的东西,我很清楚宪法和实践使美国总统成为处理国家对外事务的唯一代表。外交使节由他负责,所有的说辞和文件通过他到达参议院。 现在,如果杰克逊总统传递的信息——这毕竟只是一个官员发表的声明,表明美国不卷入法国的争端,那么至少可以确定的是,杰克逊总统作为个体而言,勇敢地冒犯了法国。法国能否至少在这个人给出体面的解释之前,尊重他的决定,继续将这个人作为自己与美国之间的唯一且必不可少的中介呢?无论是作为个体,还是作为一名法国人,我都不会这样认为。 在杰克逊总统决定收回他的无礼影射的三个月内,他的行为变得越来越嚣张。他写给利文斯顿先生的信件表明他十分乐意看见美国大使在拿到护照的那一刻就立即离开法国。 总而言之,我认为议会通过应用法律原则同意将美国与其总统相分离(这并不像路易十五所做的那样),我所说的议会能做的事情无外乎就是声明它只能按照这种方式行事,因为一旦各部部长不认可任何与美国总统密切相关的外交人员,它就会被说服,除非总统对自己的行为做出令人满意的解释。 通过以这种方式行事,由于总统的任期将在两年内到期,其只能形成暂时性的尴尬关系。 1. 斯托里先生在第558页中写道:“参议院很少在条约条款缔结之前对其进行审议;那么,条约被提交至参议院进行审批。” 2. 参阅肯特的《美国宪法释义》第一卷第267页。 感谢宾夕法尼亚州历史协会的许可。 托克维尔在这里引用的《联邦党人文集》可能是法文译本。其分为上下两卷,由布韦松出版,于1792年在巴黎面世。参阅第193页的注解n。 第六章[1] 美国社会从民主政府获得的真正好处是什么? [在开启本章之前,我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我的观点。我不希望我的思想被局限在我本来无意划定的范围之内。 一般来说,当我谈论(一个国家能够从)民主政府(获得)的好处时,我谈论的不仅是民主在美国为政府自身带来的好处,而且包括来自民主的所有类型的政府。 只要一个国家的政府永远真诚地表达绝大多数的意志,那么不管这个政府采用的是何种形式,它都是民主的。[2] 因此,民主既能统治统一的国家又能统治联邦,既可存在于君主国又可存在于共和国。 我承认,在我看来,在所有的政府中,最接近于民主的是共和政府。当一个国家的社会状态转向民主,共和政体对其而言是这种社会状态可能产生的结果,但我不认为这是必然结果。 如果多数公民都被扼杀了他们天生具有的平等本能,而偏爱命令和政府稳定性,同意将行政权的象征赋予一个家族或者一个人,后者尽管领导他们但也依赖他们,这也是在情理之中。那么,所有公民和一人政府[行政]的统治可以同时存在。我承认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皇室的威严,但这是大势所趋,即便国王不想让位于他们,国王也力不从心。][3] 在进入本章的正文之前,我认为有必要请读者回想一下我在本书中多次提及的观点。在我看来,美国的政治结构只是民主国家可以采用的政府形式之一,但我不认为美国的政治结构是一个民主国家应当采用的唯一的或最好的结构。 因此在阐明美国人从民主政府中获得什么好处前,我不会声称或者认为这样的好处只能在同种法律的帮助之下获取。 美国民主统治下的法律总趋势,以及应用这些法律的人的本能 民主的弊端很快就会凸显出来。——民主的优点只有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美国的民主往往比较粗陋,但它的法律总趋势是有利的。——在民主制度下,公职人员没有与绝大多数人不同的永久性利益。 民主政府的弊端和弱点是容易察觉的,它们被一些明显的事实所证实,但民主政府的有益影响以不易察觉的形式,甚至可以说以隐秘的形式表现出来。民主政府的缺点在乍看之下就是醒目的,但它的优点只有经过长期观察才能发现。 美国民主的法律通常是有缺陷或者不完整的,它们有时违反既得利益或者认可侵权的危险行为。即便法律都是善法,它们的改变频率也是一大弊端。这一切都是一眼就能看到的。 那么,为何美国的共和制度持续存在且繁荣发展呢? 在法律中,应当仔细区分法律寻求的目的和法律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的方法,仔细区分法律的绝对善和相对善。[4] 我假设立法者的目的在于顾及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多数人的利益,他制定的措施是投入最少的时间和精力就能够实现他所设想的目的的措施。法律将被制定得很完善,但它的目的是不好的。它的危险性会随着效力的增大而增大。 民主的法律在总体上倾向于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因为其源自所有公民中的多数;多数可能犯错误,但它没有与自己对立的利益。 相反,贵族的法律倾向于将财富和权力聚集于少数人手中,因为贵族在本质上就是少数。 因此,大体上,我们可以说民主的立法目的相较于贵族的立法目的而言,更有利于人类。 但是,民主立法的好处止于此。 与民主相比,贵族制度更精于立法科学。拥有自我控制能力的贵族制度不会屈服于一时的冲动;它有长远的计划,并知道如何利用有利的时机将其实现。贵族制度能够巧妙地开展工作,它知道如何将所有法律的共同力量在同一时间汇聚于同一点。 民主制度不能如此,它的法律总是欠缺或不合时宜的。 [在世人眼中,制定得较差或者制定得不合时宜的法律令民主精神蒙羞。][5] 因此,民主的措施比贵族的措施更不完善。尽管民主的本意不是如此,但它常常违背自己,但它的目的对人民更有利。 设想有这样一个社会,它的本质或者体制在某种程度上无法容忍恶法的暂态效应,而且直到这种法律的总趋势走到尽头的时候,这个社会仍未走向毁灭[6];你就会意识到,尽管民主政府有很多缺点,但它仍然是最能够使社会走向繁荣的政府。 这正是美国所发生的一切;在这里,我要重复已在别处说过的话;美国人的巨大优势在于他们允许犯错,而且能够将错误纠正过来。 我将谈论某些类似于公职人员的甄选的事情。 不难发现的是,美国民主往往在选择受托执政的人选上犯错误;但要解释为什么国家在这些人的管理之下仍保持繁荣就不是易事了。 首先要注意的是,在一个民主国家中,尽管那些统治者缺乏忠诚度和能力,但被治理者却更明智、更细心。 在民主国家中,人民时常关注自己的事业并留意自己的权利,从而防止他们的代表脱离根据人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某种总路线。 还可以注意到的是,如果民主的行政官员相较于其他官员而言不善于行使权力,那么一般而言,他拥有权力的时间较短。[7] 但是,还有比前者更具普遍性、更有说服力的理由。 毫无疑问,德才兼备的统治者对于国家的富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统治者不具有违背被统治的多数所拥有的利益也许更为重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道德几乎不发挥作用,而才能则具有毁灭性。 我说过,统治者不具有违背或不同于被统治的多数的利益是很重要的,但我并未说过统治者拥有与全体被统治者相似的利益是很重要的,因为我尚未注意到哪里拥有这样的利益。 迄今为止,我尚未找到对社会各阶层都一视同仁,并促进它们的发展和繁荣的政体。在一个国家中,不同的阶级就像形成了不同的国家,而且经验已经证明,将所有阶级的命运交到一个阶级手中,就像让一个民族去主宰另一个民族的命运那样,是非常危险的。当只由富人统治国家时,穷人的利益总是岌岌可危;当穷人制定法律时,富人的利益就会受到威胁。那么民主的优势是什么?民主的真正优势不是像某些人所说的那样有利于所有阶级的繁荣,而是只为绝大多数人的福祉服务。 在美国,那些负责指导公共事务的人通常在能力和道德方面都次于贵族国家的掌权者,但他们的利益与多数[8]同胞公民的利益相融和一致。因此,他们可能常常不忠于职守和犯下重大错误,但他们绝不会有组织地遵循某种反对多数的趋势,而且他们绝不会使政府走向专断而危险的方向。 而且,在民主制度之下,一名行政官员的糟糕管理只是一个孤立的事实,其只能在该名行政官员的短暂任期中产生影响。腐败和无能不是使人们长久联系在一起的共同利益。 一个腐败或者无能的行政官员不会因为另一个官员同他一样无能和腐败而互相勾结;而且这些人永远不可能共同致力于使腐败和无能在他们的后代中繁衍。恰恰相反,一个行政官员的野心和阴谋将使他揭露另一名行政官员的罪行。在民主制度下,行政官员的恶行通常是全然的个人行为。 但是,在贵族国家的政府中,公务人员拥有一种阶级利益;这种阶级利益有时与多数的利益相同,但在通常情况下与多数的利益截然不同。这种利益在这些公务人员之间形成了共同而持久的纽带;它促使他们团结起来,结合他们的力量奔向一个并非总是象征绝大多数的幸福的目标。它不仅使统治者相互勾结,它也使很大一部分被统治者联合起来,因为有很多没有担任公职的公民也是贵族的一部分。 因此,贵族国家的行政官员既得到社会的不断支持,又得到政府的不断支持。 在贵族政体中,这个共同目的是使行政官员的利益与他们的一部分同代人的利益结合起来,进而与他们子孙的利益一致,甚至可以说服从于子孙的利益。他们既为现在效力,又为未来效力。因此,贵族的行政官员同时被自己的激情和被统治者的激情,而且我几乎可以说被他们的后代的激情推向同一个目标。 如果他听天由命,我们有什么值得惊奇的呢?因此,在贵族政体下,我们通常看到即便是那些没有被阶级精神所腐化的人也在不知不觉之间使社会渐渐符合他们的习惯,并为将这个社会传给他们的后代而做好准备。 我不知道是否过去的哪个国家存在像英国的贵族政体那样自由的政体,那样不间断地为国家政府提供既杰出又进步的人才的政体。 然而,不难发现的是,英国的立法常为了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9],而且绝大多数权力成为少数几个人的特权。因此,在今天的英国,极端富裕与极端贫穷同时存在,那里呈现出的悲惨境遇与国家的权势和荣耀几乎相当。[10] 在美国,公务人员没有需要坚持的阶级利益,尽管统治者通常缺乏技巧并且有时甚至是可鄙之徒,但是政府的总体和持续进程仍是有利的。 因此,在民主制度的核心,有一种使人们不顾他们的缺点或错误而走向普遍繁荣的隐秘趋势,但在贵族制度中,存在一种使官员不顾他们的才能和德行而去给同胞制造苦难的潜在本能。这样一来,在贵族政府中,公务人员能够犯下无心之错,而在民主政府中,他们能够创造无心之善。[11] [如果不是这样,那么谁能够理解人们之间发生的一切? 我们发现某些国家比其他国家拥有更多福祉和更加繁荣,当我们审视它们的政府的细节,我们会发现某些可以更正的事物。 有些国家承受的苦难多于其他国家,而它们的公共事务似乎得到了明智地管理。 所以在这个世界上,繁荣是错误和愚昧带来的回报,苦难是技巧和明智的产物吗?/ 在我看来,人类这种对自己的准则的无意识服从似乎是我们的本质中存在的最大的不幸之一。 谁能说出在狭窄的范围内我们能够按照自己的自由意志行使何事?人类首先服从于他没有意识到的主要原因;其次服从于他无法预见的次要原因,比如他的同伴的反复无常;最后,他将自己限制在束缚之中,并永远将自己与毫无价值的工作捆绑在一起。][12] 美国的公共精神[13] 本能的爱国心。——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它们具有的不同特点。——为什么当前者消失时所有国家要倾尽全力培养后者。——美国人为了培养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而付出的努力。——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紧密相连。 有一种爱国心主要来自一种将人类的心灵同他的出生地联系在一起的不假思索的、无私的和难以定义的情感。这种本能的爱国心混杂着对古老传统的喜爱、对祖先的尊重和对过去拥有的回忆;对拥有这种感情的人来说,珍爱他们的国家就像爱护他们的私人住宅。他们热爱在那里所享有的安宁;他们喜欢自己在那里形成的温和习惯;他们依恋它所带来的回忆,甚至觉得在那里生活于服从之中是愉悦的。通常,这种爱国心会因宗教热情而加剧,然后你发现它创造了奇迹。它本身就是一种宗教,它不需要理由就能够信任、感知、行动。有些民族以某种方式将国家人格化,发现君主就是国家的化身。因此,他们将构成爱国主义精神的部分情感转化为忠于君主的情感;他们以君主获得的胜利为荣,为君主的强大而骄傲。在旧君主政体之下,法国人曾经有一段时间因此而感到喜悦,对自己依附于国王的恣意妄为而不觉得难受,他们骄傲地说:“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国王的统治之下。”[14] 就像所有不假思索的激情那样,这种爱国心虽能暂时激起强大的干劲,但不能激起持久的干劲。在将国家从危机之中拯救出来之后,它常常任由它在和平之中消亡。[≠这种爱国心存在于社会的摇篮之中,它在民族诞生的初期发挥主导作用。≠] 当民族的习俗仍然很简单且民族的信仰仍然很坚定的时候,当社会依赖于事物的旧秩序,而这种旧秩序的合法性尚未遭受质疑,你会发现这种本能的爱国心盛行。[15] 另有一种爱国心比这种爱国心更理智;它也许不那么慷慨激昂,但它更加持久更有成效;这种爱国心来自启蒙;它在法律的帮助下成长;它随着权力的行使而发展;在某种程度上,它最终与个人利益相互融合。一个人认识到国家的福利对他的个人福利产生影响;他知道法律要求他促成这种福利的形成;他之所以关心国家的繁荣,首先因为这是一件对他有利的事情,其次因为这是他应当完成的工作。 但有时在人民的生活中存在这样的时期——当古老的习惯发生改变,道德观念遭到破坏,宗教信仰产生动摇,昔日的荣耀突然消失,但人们的知识尚不完备且政治权利得不到保障或受到限制,这时,人们看到的国家只是一束微弱而模糊的光线;他们不再扎根于国土,因为国土在他们的眼中已经成为一片毫无生机的荒地,或者说他们不再继承祖先的传统,因为他们将这些传统视为负担;他们不再拥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们开始质疑宗教;他们不再相信法律或立法者,因为他们不再制定法律,因为他们害怕和鄙视立法者。因此,他们觉得国家一无是处,不再认同它的所有特质,他们陷入一种狭窄而封闭的自我主义之中。这些人虽然逃离偏见,但不承认帝国的理性;他们既没有君主国的本能的爱国主义精神,又没有共和国的理智的爱国主义精神;他们止步于两者之间,陷入混乱和苦恼之中。 在这样一种状态中会怎样呢?退后。但就像人不能恢复孩童时期的纯真那样,民族不能恢复青春的情操;这或许令人感到遗憾,但民族无法恢复青春,人类无法回到童年。因此,必须继续前进,尽快在人民面前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因为无私的爱国心已经一去不复返了。[16] 我定不会声称为了获得这种结果,我们就必须立即将政治权利的行使赋予所有人;但我要说,让所有人都参与政府的管理是使人人都关心国家命运的最有力的手段,或许可以说是我们能够采用的唯一手段。今天,公民精神对我来说似乎是与政治权利的行使不可分离的;而且我认为从现在开始,欧洲公民的数量的增加或者减少是与这些权利的范围成比例的。 因此,在不久之前被移民占据的美国,移民既未带来习惯也未带来回忆;他们在这里都是初次见面,以前互不相识;简而言之,这里几乎不存在本能的爱国心;那么每个人如何像管理自己的事业那样参与城镇、地方和整个国家的事业呢?因为每个人在他的范畴内积极参与社会的管理。 在美国,一般人都知道普遍繁荣对他自身的幸福产生影响,这个如此简单的想法却很少为人们所知。此外,美国人习惯于将这种繁荣看作是自己的劳动成果。因此,他将公共财富视为自己的财富,并愿意为国家的富强而效力,他们这样做不仅是出于责任感或自豪感,而且出于我几乎敢于称为贪婪的心理。 [他既作为一个公民又作为一个所有者来对待他的权利,他对国家拥有的兴趣就像是他对自己的屋舍或者是对自己劳作的土地所拥有的兴趣。] 为了了解上述说法的真实性,没有必要研究美国的制度和历史;美国的风俗习惯已经能让你很好地理解这一说法。参与国家开创的一切事业的美国人,认为自己应当捍卫被你批评的一切;因为你攻击的不仅是他们的国家,而且还有他们本人。因此,你发现他们在维护国家荣誉感的时候诉诸所有诡计和求助于来自个人虚荣心的花招。 [国家对于一个美国人而言就像是土地对于一名园林爱好者。你难道不赞美这块岩石?有什么比这条小溪的流水更优雅吗?这些树木难道不是种植得很好吗?无论你说什么,都不能寄希望于满足他。毕竟你赞美的是好的事物,而他赞美的是自己的成果。] 在人生阅历之中,没有什么比美国人的这种急躁的爱国主义精神更令人讨厌的了。外国人都乐于赞扬美国的许多事情,但当他想让美国人允许他抱怨某事时,美国人绝对会拒绝。 因此,美国虽然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但为了避免伤害任何人,外国人既不能自由地谈论个人,也不能自由地谈论国家;既不能自由地谈论统治者,又不能自由地谈论被统治者;既不能自由地谈论公共事业,又不能自由地谈论私人事业。事实上,你会发现,在那里也许除了气候和土地之外,你不能够自由地谈论任何事;而且,你甚至会发现即便是在谈论气候和土地的时候,某些美国人也会随时为其辩护,就像他们参与了气候和土地的形成似的。[17] 现在,有必要知道如何下定你的决心,敢于在所有人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少数人的政府之间做出选择,因为你不能将前者带来的社会力量和社会积极性与后者有时提供的社会安宁的保障同时结合在一起。 美国的权利观念 没有一个伟大的民族没有权利观念。——使一个民族产生权利观念的方法是什么。——在美国,人们尊重权利。——什么产生了这种尊重。 除了一般的道德观念之外,我不知道还有什么观念可以与权利观念媲美,或者更确切地说这两种观念是相互融合的。权利观念无非是将道德观念应用到政治世界之中。 凭借权利观念,人们能够定义什么是放纵与暴政。在权利观念的启发下,每个人能够使自己独立而不傲慢,服从而不卑躬屈膝。服从于暴力的人只会放弃自我和自贬身价;但是当他服从于同伴的被他承认的指挥权时,他在某种程度上却表现得自己好像高于指挥他的人。没有缺乏德行的伟人,没有不尊重权利的伟大民族;因为仅凭暴力怎么能够将具备理性和良知的人聚集在一起呢?[18] 我曾猜想在今天用什么方法能够向人们灌输权利观念并让这种观念被他们的认知所接受;而我只发现了一种方法,那就是让所有人都和平地行使某些权利。你显然知道人们的力量和经验都是从孩童时期逐渐积累而来的。当一个小孩开始在外界物质之中移动时,他的本能使他抓住他伸手可及的所有东西;他没有财产归属的观念,甚至没有财产的观念;但是,随着他逐渐明白事物的价值,随着他发现别人也会从他手中抢去他的物品,他会变得更慎重,并最终通过尊重他人而希望赢得他人的尊重。 儿童希望获得玩具的心理后来发展成为大人希望获得财物的心理。为什么在美国这个极端民主的国家中,没有人像回响于欧洲的抱怨那样针对财产而发出叹息呢?这个理由还有必要说明吗?美国没有无产者。每个人都有需要维护的个人财产,所以人人在原则上都承认财产权。 在政治世界中也是如此。在美国,一般人都很看重政治权利,因为人人都拥有政治权利;他不攻击别人的权利,因此没有人侵犯他的权利。而在欧洲,拥有政治权利的人甚至不顾国家主权,而美国人却能毫无怨言地服从于最底层的行政官员的权力。 这个真理甚至也体现在人民日常生活的最微小的细节上。在法国,只有少数享乐是专门为社会的上层阶级而设的;富人能够到达之处,穷人几乎都被接纳。因此,你发现人们举止得体,对他们参与的一切享乐表示尊重。在英国。就像垄断权力那样,富人拥有享乐的特权;当穷人怨声载道,他们便偷偷潜入专供富人享乐的场所,并乐于造成无谓的损害。为何因此而感到惊讶呢?他们已经采取谨慎措施,故知道自己没什么可失去的。 就像财产的分配使所有人都拥有财产权利的观念那样,民主政府使政治权利的观念普及到每一个公民。在我看来,这是民主政府最大的优点之一。 我并不是说教会所有人使用政治权利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只是说,当这件事有可能办到时,它所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 另外我补充一点,如果说有哪个时代可以完成这样的事业,那就是我们的时代。 难道你没有看见宗教变得软弱,神的权利观念逐渐消失?难道你没有发现道德观念变得腐败,而道德的权利观念也在随之消逝? 难道你没有看见,在所有方面,信仰让步于诡辩,情感让步于诡计?如果在这场大混乱中,你没将权利观念与扎根于人心深处的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那又有什么方法让你敢于治理社会呢?[19] 因此,当你对我说法律软弱而被统治者骚动,人心激动而道德无用,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不应该考虑增加民主权利,我会这样回答:正是因为这些事情,我才认为必须增加民主权利;事实上,我认为政府应当比社会更关心民主权利的扩大,因为即便政府毁灭,社会也不会消亡。[20]但是我不想滥用美国提供的范例。 在美国,当公民处于因为人数不多和道德观念质朴而不善使用政治权利的困难时期时,就已经被赋予了政治权利。随着美国人口的增长,美国人没有增加民主的权利,而是扩大了民主的范围。[这是一个非常宝贵的优势。] 毫无疑问,当政治权利被赋予一个从未享有这种权利的民族时,就是爆发危机的时刻。这种危机是必不可少的,但往往也是非常危险的。当儿童不知道生命的价值时,他可能造成死亡;就像在他不知道自己的财物会被他人夺走之前,他会拿走他人的物品。 当普通人被赋予政治权利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对这种权力所持的态度与儿童对自然所持的态度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将[霍布斯的]著名短语“强壮的年轻人”应用到他们身上。[21] 这个真理也同样存在于美国。公民享有政治权利时间最长的那些州,往往是公民们最了解如何充分行使政治权利的那些州。 下述说法也不过分。没有什么才干比保持自由的技巧更富有成效;但是,没有什么比学习运用自由更困难。专制则并非如此。专制往往将自身表现为遭受苦难之人的救济者,表现为合法权利的支持者、被压迫之人的维护者,以及秩序的创建者。人们也许会被它暂时制造出来的繁荣所蒙蔽,但当他们幡然醒悟,他们会感到痛苦。相反,自由往往诞生于风暴之中,它形成于社会混乱的痛苦之中,只有当它已经成熟的时候,人们才能够认识到它的好处。 美国对法律的尊重[22] 美国人尊重法律。——美国人对法律的爱就像是对父亲的爱。——每个人从法律力量的提升之中看到了个人利益。 不管是直接号召还是间接号召全体人民制定法律,并非总是可行的;但不能否认的是,当这样做是可行的,法律会因此获得巨大的权威。这种群众基础,虽然往往有损于立法的仁慈和明智,但极大地增强了立法的力量。[23] 在全体人民的意志表达中,有一种惊人的力量。当这种力量完全爆发出来,甚至那些本想与之对抗的人也会被彻底征服。 这种情况的真实性为各个党派所熟知。 因此,你会发现无论在何处,各个党派都在争取多数。当已经投票的人没有形成多数时,各党派便到弃权投票的人当中寻找多数;当这些人仍不足以形成多数时,各党派便到无权投票的人中寻找多数。 在美国,除了奴隶、仆人和靠城镇救济的穷人之外,人人都享有选举权,并以此对立法产生间接作用。因此,那些想要攻击法律的人,就必须采取以下两种显著手段:他们必须改变全国的舆论,或是将人民的意志踩在脚下。 除了这个理由之外,还有更直接、更有力的理由,那就是在美国,每个人都发现他的个人利益与其对法律的服从相关,因为今天不属于多数的人可能将在明天加入这个行列,而现在公开宣称服从于立法者意志的人可能将在不久之后要求别人服从自己的意志。因此,不论一项法律多么令人烦恼,美国人都能够毫无困难地服从它,这不仅因为这项法律是绝大多数的作品,而且因为它是居民自身的作品;居民将这项立法视为一份契约,并将自己视为立法的参与者。 因此,在美国,你不会发现一个将法律视为天生的敌人且对法律感到害怕和怀疑、人数众多且总是吵闹的群体。相反,你不可能无法发觉所有阶级对统治国家的立法显示出极大的信任,其对法律的爱就像是对父亲的爱那样。 我所说的所有阶级应当是错误的。在美国,欧洲的权力阶梯被倒置,以至于富人与欧洲的穷人处于相似的地位;富人往往是不信任法律的人。我在其他地方已经说过:民主政府的真正优势不像人们有时声称的那样保障所有人的利益,而是仅仅保护绝大多数的利益。在美国,统治者是穷人,富人总是害怕穷人会滥用权力并用这种权力对付他。 富人的这种精神状态,可能产生一种无声的不满;但社会不会因其而产生剧烈动荡;因为不让富人信任立法者的理由同样不允许他们违背立法者的命令。他们不能立法,因为他们是富人;而因为他们的财富,他们不敢违反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在文明国家中,只有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人才会造反。因此,即便民主的法律并非总是值得尊重的,但它们几乎总是赢得尊重;而那些通常违反法律的人还不得不遵守他们制定的法律和对他们有利的法律,而从违法行为中获利的公民也要在人格和地位的引导下服从于立法者的任何意志。此外,在美国,人们之所以服从法律,不仅因为法律是他们自己的作品,而且因为当法律偶尔对他们造成伤害时,他们能够对其进行修改;他们首先将法律看作加于他们身上的灾祸予以接受,随后又把法律看作可以随时进行解除的灾祸予以对待。 美国的所有党派在政治团体中的活动以及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阐述存在于美国的政治活动比阐述存在于美国的自由或平等更困难。——立法机构不断推动的大型活动仅仅是这个遍及全国的活动的插曲或延伸。——很难发现美国人只是忙于自己的事务。——政治鼓动蔓延至民间社会。——美国人的工业活动部分来源于这种原因。——社会从民主政府处获得的间接好处。 当你从一个自由国家来到一个没有自由的国家,你会因极大的差异而感到震惊:在前一个国家中,一切都充满活力且不断运动;在后一个国家中,一切似乎都是平静而不变的。在前一个国家中,唯一的问题是改革和进步;而在后一个国家中,你可以说社会已经获得了一切美好的事物,人们只想停下来享受这些事物。然而,不断努力创造幸福的国家通常比满足于自身命运的国家更富有、更繁荣。在将两者进行对比的时候,你很难理解为什么前者每天都觉得需要创新,而后者似乎不大需要创新。[24] 如果这种说法适用于仍然保持君主政体和仍由贵族阶级统治的自由国家,那么它更适合于民主共和国。在民主共和国,不再是一部分人着手改善社会状态,而是全体人民负责这件令人关心的事。这不是仅涉及为一个阶级提供必需品和便利的问题,而是同时向所有阶级提供必需品和便利的问题。[25] 设想美国人享有广泛的自由并非不可能。你也能够对美国人的极端平等拥有大致的概念,但你不能理解美国存在的政治活动,除非你亲眼目睹。 当你踏上美国的国土,你就会发现自己置身于一片喧哗之中;混乱的吵闹声从四面八方升起;无数的声音在同一时间进入你的耳朵;每一种声音都表达了不同的社会需求。在你四周,人人都在活动;在这里,邻近地区的人聚集在一起讨论是否应当建造一座教堂;在那里,某些人忙于选择一名代表;再远一点,一个地区的代表们尽可能快地赶赴城镇,以了解某些地方的改革事项;在另一个地方,一群放弃了田地的乡村农夫前来讨论关于修建道路或学校的计划。有些公民聚集在一起只是为了声明[本能的同情威胁国家安全]他们不支持政府的施政方向;另一些人聚集在一起是为了宣告某一官员为本地之父。在这里,还有人将酗酒视为国家的主要祸根,他们聚集在一起庄严宣誓为禁酒做表率。[26] 不断鼓动美国立法机构的大型政治活动是唯一可供外界观察的活动,它仅是开始于人民的最低阶层,最后逐渐扩及所有公民阶级遍及全国的运动的一个插曲和一种延续。你必须更加努力,才能获得这种幸福。 很难说明政治关注在一个美国人的生活中占据了什么地位。参与并谈论社会管理是美国人的生活中的事情,也可以说是美国人所知道的唯一乐趣。从这里,甚至可以看出美国人的最细微的生活细节;女人也通常参加公开集会,通过倾听政治辩论来缓解家务的烦恼。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妇女们来说,辩论俱乐部已经取代了剧场娱乐。一个美国人虽然不知道如何交谈,但是却会辩论;他不善于演讲,但他却能够滔滔不绝。他跟你谈话就像是在大会上发言一样;当他讲到兴奋之处,他还会对他的对话者说上一句“先生们”。 在某些国家中,居民们只用一种厌恶的态度来对待法律授予他们的政治权利;对他们来说,处理关于公共利益的事务是在浪费他们的时间,他们喜欢把自己封闭在狭隘的利己主义之中,并在自己周围筑起高墙并挖上沟渠。 相反,如果让美国人忙于自己的私事,他们的生存意义就会被剥夺一半;他们将在生活中感到极大的空虚,而且他会感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郁结。[27] 我深信如果专制终有一天在美国建立,它在压制自由所形成的习惯时将比压制人们对自由本身的喜爱时遇到更多困难。 民主政府中不断重现的鼓动被引入政界,随后扩及整个民间社会。从各方面考虑,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民主政府的最大优点,我之所以赞美民主政府,不是因为它已经完成的一切,而是因为它将来可能完成的一切。 毋庸置疑的是,人民往往不擅长管理公共事务;但是,不提高人民的思想境界,不使人民的思维摆脱陈规旧套,他们就不能参与公共事务。应要求参与社会管理的普通人都对自己具有一定的认识。那么,由于他手握权力,就能够使非常有知识的人为他服务。为了得到他的支持,人们纷纷与他交谈,当人们以各式各样的方法欺骗他,他们也教导了他。在政治上,他参与的事业虽非他的本行,但却使他对这一事业产生了极大的喜好。每天都有人向他提出关于公共财产的新的改进方案,他察觉到自己产生了增加个人财产的愿望。也许他不比他的祖先更有德行、更幸福,但是他比他的祖先更文明、更活跃。我毫不怀疑,民主体制与国家的物质条件相结合,虽不像许多人所说的那样是存在于美国的大型工业运动的直接原因,但也是间接原因。这种工业活动并不是由法律产生的,而是人民通过制定法律而创办的。[28] 当民主的敌人声称一个人去做他所承担的工作比由多人管理的政府去做它所承担的工作更好,在我看来,他们的说法是正确的。假如两者的实力相当,那么一人政府比多人政府更具一致性;一人政府表现得更坚定不移,拥有更统一的概念,更注重细节,在人员选择方面拥有更正确的识别能力。[因此,假如两者的实力相当,那么一个共和国的管理可能不及一个君主国。]那些否认这些事实的人不是从未亲眼目睹民主共和国,就是仅凭借少数例证做出判断。即使当地方环境和人民性情允许民主的存在,民主政府也不能马上提供具有行政规律和政府秩序的方案;这是真实的。民主自由不像开明的专制那样能够完善每个事业的各个方面;它往往在获得成果之前就半途而废,或者拿事业冒险;但是从长远来看,它创办的事业比专制更多;它没有将每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但它做了很多事情。最重要的是,在民主的统治下,最伟大的事业不是由公共行政完成的,而是由公共行政之外的个人自行完成的。民主没有赋予人们最有能力的政府,但它能够提供最有能力的政府往往不能创造出来的东西;它在社会中传递[29]着一种热情洋溢的活力,一种充沛的力量,一种离开它就不能存在的能量,只要环境对它有利,它就能够带来奇迹。这就是民主具有的真正好处。 在19世纪,当基督教世界的命运似乎仍然悬而未决,有些人在民主仍在成长的时候,就像攻击强大的敌人那样急于抨击民主;而另一些人则已经把民主当作无中生有的新神而加以崇拜;但两者对自己仇恨或者膜拜的对象都仅有不完整的认识;他们在黑暗中相互攻击,只是偶尔击中对方。 你期望社会和社会的政府做些什么呢?我们必须弄清这个问题。 你想使人文精神达到一定高度,让它以宽宏大量的眼光观察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物吗?你想使人们对物质财富产生一种厌恶感吗?你想养成或保持坚定的信念并准备做出巨大牺牲吗? 你想改善风俗习惯、提升行为举止和使艺术大放异彩吗?你向往诗歌、名利和荣耀吗? 你是否要求一个民族在某种程度上对其他民族采取强力行动呢?你是否打算尝试开创伟大的事业,而且不管努力的结果如何,也要使其名留青史呢? 如果在你眼中,这些就是人们在社会中必须追寻的目标,那么你就别选择民主政府,因为它显然不会指引你实现这个目标。 但是,如果你认为将人类的智力活动和道德活动用于满足物质生活需要并利用它创造福利是有益的;如果你认为理性比天赋对人们更有利;如果你的目的不是创造英雄式美德,而是创造温良的习惯;如果你宁愿看到恶习也不愿看到犯罪,而且只要没有令人发指的罪行,你宁愿少见到一些伟大的行为;如果对你来说,生活在一个繁荣的社会中就已足够,而不必在一个富丽堂皇的社会中活动;最后,如果在你的眼中,政府的主要目标不在于尽可能使整个国家拥有最大的力量和最高的荣耀,而是给社会中的每个公民提供最多的福利和免受最大的痛苦;那么,你得使条件均衡化并建立民主政府。[30] 如果你已经错过做出选择的时机,而且一种优于人们的权力已经不顾你的期许将你推进这两种政府之一,那你至少应当吸取这个政府能够提供的所有好处;你应当同时了解这个政府的善的本能和恶的倾向,努力抑制后者的影响并促进前者的影响。[31]

注释


[1]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我之所以批评本章是因为它是在损害其他政府的情况下赞许民主政府。在我看来,美国还太过年轻,它的社会是新兴的,你甚至可以说它仍然很不完善,因此你最好不要尝试使用对这个政府绝对有利的论点。不可否认的是,在本章中,你的思想似乎是以赞许美国为基础的;但是,如果有人根据人类的惯常倾向,尤其是法国人的惯常倾向,认为你是从位于美洲的美国回来的,那将是不幸的;因为法国人非常钦佩去远方探索的人,但会抨击在本国进行研究的人。因此我认为较少展示民主政府的正面观点、较多使用怀疑式结构、更严厉地探讨这个政府的缺点和错误之处也许会更好,这将更充分地体现你的公正性;最后,删除所有显得有些稚嫩的和缺乏真实情感的句式。 [2]在正文一侧:“修正这个小章节的所有内容。根据路易斯的观点,我的目标不够明确。他不清楚这个未经修饰的句子是否支持专制制度。” [3]这个片段也出现在YTC,CVh,第三册,第38至39页。空白处写有下述评论:“在我看来,这部分序言是否具有实用性是令人质疑的,因为引导我撰写这部分内容的思想并没有清晰地呈现出来。比如我将要探讨的是赞许民主的内容,我担心有人可能会认为我想赞扬美国共和制度,鉴于这种担心,我想在大体上扩展我所探讨的内容,从美国延伸至民主。但我不知道读者们是否理解我的本意。” [4]在立法中,有三点必须被仔细辨明:1. 法律的总趋势;2. 法律的完善(一旦它的大致方向被给定);3. 执行法律的方式。一项完美的法令应当是拥有最有利的趋势、通过最巧妙和最有效的条款实现法律目标、由最优秀的代理人执行的法律。但这种完美几乎从未出现过。 就后两点而言,民主的法律无疑是有缺陷的。但我倾向于相信民主的法律在第一点上更为优秀,按照这种方式,我阐述了它们的一般规律,而这种规律似乎在整体上是与理性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比如以英国为例。 [5]民主。 不完善的法律。法律的继承,一个极大的弊端。 官员的无能或者潜在缺点,但不存在与大多数相悖的利益。 制定得较差的法律或者按照错误的目标制定[诠释]的法律,令民主精神蒙羞。 贵族。 法律违背多数的利益的趋势。 官员具备能力和忠诚度,但其具备与大多数相悖的利益,而且他们不需要获取多数的同意或者知识就能够行动。 每个成果带来的学识较少,但所有成果能够带来更大的成效。 如果说民主能够引导立法精神,那么贵族能够制定法律。 这将人们在知情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原则的后果联系在一起,毕竟接受最大的不幸和最大的侮辱是我们的本性之一。 [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如果一个社会只能制定恶法,这些法律的效应会引发不良倾向,那么一切都将走向堕落。 这个主题是非常抽象的,作者需要进行再次审查和思考。我认为争议来自这个事实,亚历克西似乎假设美国的大部分法律都是恶法,我认为事实恰好相反。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假设,作者提出的体系就站不住脚。 [7]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在我看来,这是真实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古代共和国中,官员滥用职权的行为越明显,官员的任期就越容易被缩短。因此,在古希腊雅典,执政官的任期被减至十年,随后被减至一年。在古罗马,执政官的权力只能持续一年,其比任期为五年的护民官的危险性更小;尽管独裁政权是万能的,但它只有在超越法律规定的六个月的期限之后,才会对自由造成威胁。 在这里,就像在其余各处那样,埃尔韦将孟德斯鸠的观点作为论点(参阅《论法的精神》第二卷第三章)。 [8]在手稿中:“绝大多数。” [9]有两名英国读者立即对这个句子做出回应。在1835年2月17日的一封信中,拿索·西尼尔写道: 我不认为在英国存在为了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的情况。根据我的调查显示的数据,英国劳工的薪酬比任何国家的劳工都高。他之所以没有地产,是因为对他来说另一种工作比农耕更有利可图;比如,根据相同的理由,为一个棉花工厂工作相较于为自身制作袜子而言更有利可图。这是劳动分工的一部分,是大文化背景中的一个实例。(《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谈话》) 托克维尔回复道: 在我看来,似乎你所理解的穷人的福利相较于我的理解而言更局限;你将其译为财富——一个通常让人联想到金钱的词语。我想用它表达的是一切有助于提升幸福感的事物:个人考虑因素、政治权利、不受约束的正义、理智性的欣赏,以及满足感的其他间接来源。直到我拥有相反的证据,我就相信英国的富人几乎逐渐垄断社会赋予人类的所有好处。在你自己设定的狭义范畴之内考虑一个问题,并且承认一个穷人在另一个人的土地上工作比在自己的土地上耕作获得更多报酬,难道你不认为富人所拥有的政治、道德和理性方面的优势是绰绰有余的,尤其是对你所指出的损失的永久性补偿? 他对巴兹尔·霍尔做出的回复略有不同。霍尔是英国海军的官员,也是标题为《1827年和1828年的北美之旅》的关于美国的争议性作品的作者。 你指责我在作品中提出英国为了富人的福利而牺牲穷人的福利。我承认用如此少的措辞来描述这种思想,并且不加阐述地将其抛给读者,容易倾向于呈现出比我的本意更绝对的含义,而我的意图通常是在我能够对我的作品做出修改的时候就对其进行修改。我主要想表达的是在英国这个国家中,财富是许多事情的必要准备,没有它将一事无成。此外,英国的穷人与其他国家的穷人相比和很多事业拥有更密切的关联。这仍需大量解释才能被正确理解。我不得不推迟这些解释,直到我有幸再次遇见你。鲍吉别墅,1836年6月19日。感谢普林斯顿大学图书馆的许可。 [10]在手稿中:“因此,今天的英国呈现出的悲惨与国家的权势和荣耀几乎相当……”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英国一词显得过于绝对,容易引发争议。我认为有必要将其改为:英国的下层阶级呈现出的……” [11]世界对于人类来说完全是一本天书。 因此,在民主制度的核心有一种不顾人们的缺点和错误而将他们带向好的一面[走向普遍繁荣]的隐秘趋势;而在贵族制度中存在一种有时被揭露的不顾人们的才能和品德而给他们的绝大多数同胞带来苦难的潜在本能。 如果民主制度中不存在人类的隐藏的独立力量,那么就不可能令人满意地解释某些民主政体中存在的和平与繁荣。 [12]在《社会契约论》的第一章中,卢梭坚称如果人类在出生时是自由的,那么他会发现自己将处处受到束缚。这种说法在那个时候是合乎惯例的。 [13]在正文一侧:“(帕尼尔先生[?(编辑注)]将在)划线处(留下空白)。”(这句话可能涉及手稿的复制件。他手中的各个片段都出现于手稿中) [14]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个段落是引人入胜的,但发现一词用得不大好。” [15]“如果上帝赋予我任意改变社会的力量,如果我在前进的道路上发现一个民族处于这种状态,我承认,在我尝试使他们脱离这种状态之前,我会犹豫很长一段时间。” [16]我在欧洲发现无数群众将自己完全排除在国家的行政管理之外。我最初以为当这些人发现自己处于这样一种状态[束缚]时会变得愤怒,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为此感到欣喜。 就我而言,专制最应当受到指责的不是它的严苛。如果专制仅使人们痛苦而没有使他们堕落,那么我可以原谅它。在服从于专制的人们的灵魂深处,专制创造了一种追寻安宁的盲目激情、一种倾向于服从的堕落喜好、一种不可思议的自卑感,最终使他们对自己的利益和自我利益的敌人显得漠不关心。 随后,他们错误地说服自己,并按照这种方式失去了文明人的一切特权,他们逃脱了自己的所有负担和所有义务。因此,他们在社会中拥有的自由和价值就像是身处于主人的住宅之中的仆人[仆役]所拥有的自由和价值那样;他们认为自己只能吃别人留给他们的面包,而不关心自己的收获。 当一个人达到这种状态,如果你想,我可以将他称为一个爱好和平的居民、一个忠诚的定居者、一个顾家的好人。我已经做好一切准备,只要你不逼我将他称为公民。 我定不会声称政治权利的行使能够被立即授予所有人。但我所说的公民精神与政治权利的行使几乎是不可分离的。因此在一个国家中,公民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总是与这些权利的范围成比例,如果在某个地方,政治权利的行使被授予所有人,那么公民精神的发展是没有限制的。 但是,在1840年,当托克维尔作为代表在议会中忙于研究选举问题时,他在一个注解中详细解释道:“关于选举改革,这是我的见解。选举模式:我绝对拒不接受所有降低选举资质或者同等物质的选举模式。——我不想要更极端的选举法,但我可以接受更重视道德的选举法——一种更难以滋生腐败的选举制度。”该注解转载于皮埃尔·罗兰·马塞尔所著的《亚历克斯西·德·托克维尔的政治文章》。 [17]在托克维尔前往美国旅行期间,早在他写给他的家人的第一封信中,就已经提到了美国人的爱国主义精神:“在我看来,这些人似乎拥有令人讨厌的国家自豪感;其贯穿于他们的所有行为之中。”(于1831年4月26日写给他的母亲的信;这个句子没有出现在博蒙修订的那个版本的托克维尔的作品之中)就博蒙而言,他在他的小说中写道:“美国的作家想促使读者们赞美所有属于美国人的事情,甚至包括美国的严酷气候,包括他们必定无法改变的一切。因此,华盛顿·欧文,置他的所有聪明才智于不顾,认为自己有义务称赞北美的夏天的炎热和冬天的温和。”(《玛丽》) [18]世界上存在两种对权力的尊重,不得将其混淆:一种是无思想的尊重,其产生于习惯,且在无知状态下会变得更加强大。任何长期以来保持强大而坚定的事物都受人尊重,而命令权通常由命令的事实进行判断。这种对权力的尊重仅确保强者的存在,却不能确保弱者的存在。它统治的地方拥有安宁,却没有自由,繁荣和独立亦无迹可寻。 只要没有人争夺他的权利,那么以这种对权力的本能尊重为基础的权威是绝对的;当它受到质疑时,它几乎就会变得一文不值。 还有另一种对权力的尊重。这种尊重是互补的,它既确保了国民的特权,又确保了君主的特权。这种对权力的尊重基于理性和经验。一旦它统治社会,就很难摧毁它。 [在空白处:前者是一种情感而非观念,后者是基于一种观念而非一种情感。前者是本能的,而后者是理性的。] 但存在这样的时代——人们失去了尊重未知事物的习惯,却仍未学会了解他们应当尊重的事物。在那时,这些人就像是在颤动的病床上苦苦挣扎的病患,在深入骨髓的病痛的折磨下辗转难眠,有些民族甚至在从习惯到理智的过渡期间走向灭亡。 [在空白处:与使这种对权力的本能尊重再次出现相比,使河水倒流可能更加容易。] 我曾猜想用什么办法…… [19]这是因为我发现政府的权利引起质疑,因而我认为有必要赶紧将权利赋予被统治者。 这是因为我发现民主会获得胜利,因而我想要规范民主。 [在空白处:如果道德本身足够强大,那么我就不会将它所依赖的有用的东西看的如此重要。 如果公正的观念足够强大,那么我就不会谈论这么多对其有利的观念。] 你对我说,由于道德已经松懈,而新的权利对今天的激情而言仍是新事物;由于政府仍然非常软弱,而新的权利会将用以对抗他们的新武器授予他们的敌人;由于民主在政府中已经过于强大,而不能将其引入政府之中。 我会这样回答,正是因为我发现道德的软弱,所以我想将其置于利益的保护之下;正是因为我发现政府的无能,所以我想让被统治者习惯于重视政府;正是因为[文本破损。——编者注]。 [20]在正文一侧:“≠我想说的不是政治权利必须被授予今天的普遍公民;我想说的是你必须始终注意权利的无限延伸朝着这个方向。≠” [21]托克维尔引用了《论公民》(参阅霍华德·沃伦德的评述版),但上述引文与卢梭所著的《论人类不平等的基础和起源》(参阅《合集》)更相似。卢梭在该书中引用了同样的片段,并指责霍布斯不知道道德价值观与社会同时产生和道德价值观不是前一个社会的产物。托克维尔在本章的同一部分内容中指出如果社会与政府的唯一纽带是武力,那么社会恐怕无法生存下去;关于这一点,他的观点更接近卢梭而非霍布斯。观念的这种相似性无法隐藏权利概念上的分歧,而这种分歧几乎不存在于卢梭的理论之中。 [22]手稿中的标题:在美国,人们对法律具有的见解。 [23]在空白处:“≠有两种类型的道德力量: “一种是因为法律遵守正义和真理。 “另一种是因为法律符合绝大多数的意志。/ “法律从两个方面获取道德力量。 “一方面是真理;另一方面是绝大多数的认可。≠” [24]在空白处:“<≠通常[有时]更令人惊讶的是发现有的人对自己的命运感到满意,不愿做任何改变命运的事情,而有的人则努力改善自己的命运。后者无法理解前者身处如此多的不幸之中仍那么幸福,而前者无法理解后者为了获得幸福而自找麻烦。≠>” [25]在空白处:“≠如果你迫使一名欧洲人为了追求幸福而付出如此多的努力,他会觉得很不快乐。 “很难相信在人们为了变得更快乐而付出这么多的努力之后,他们会感到快乐。 “这就是当富裕的商人被迫放弃他的生意时,他会因无趣而死的故事。≠” [26]禁酒协会(b.)是由保证戒掉烈酒的人组成的团体。当我在美国考察时,禁酒协会总共包括270 000多名会员;只有在宾夕法尼亚州,他们的影响不大,该州每年的烈酒消费总量为500 000加仑。 b. 参阅该部分第五章以及《法国的监狱系统》中第327至328页的附录七《监狱系统》。 [27]在古罗马,最初几位恺撒就已经察觉到这种现象。 孟德斯鸠曾在某处(c.)说过,最令某些罗马公民感到失望的是在他们从事一项政治鼓动之后便立即回到平静的私人生活中。 c. 也许是在《罗马盛衰原因论》的第14章,选自《合集》。 [28]在空白处:“≠人民的力量所具有的优势比政府更有价值。让人民服从道理是困难的,但是当他们服从于它,他们会以更坚定的步伐、更强大的力量迈向真理。美国的刑事侦查。走私。≠” [29]手稿中含有:“以一种未知的方式。” [30]参阅该版本中的附录五,特别是第1 369至1 371页。 [31]在手稿中,位于本章末尾处的注解:“≠如果民主政府对前一部分内容有利,它也许能够代替这些共性,更好地发展这种简单的观念,它的优势是为绝大多数的福祉而服务。 “也许可以将这一切总结为民主带来的好处。≠” 第七章 多数在美国的全能性以及其影响[1] 多数在民主政体中具有的天然力量。——美国大部分州的宪法人为地加强了这种天然力量。——如何加强。——强制性委托统治。——多数的道德统治。——多数无错论。——尊重多数的权利。——这种尊重在美国的扩展。 民主政府的本质是多数的统治是绝对的,因为在民主国家中,没有什么能够与多数抗衡。 美国大部分州的宪法还人为地扩大了多数的这种自然力量。[2] 在所有政治权力机构中,立法机构最乐意服从于多数的意志。美国人想让人民直接任命立法机构的成员,并给他们规定极短的任期,以迫使他们不仅服从于选民的整体观点,而且服从于选民每日的激情。 他们从同一阶级中选出两院议员,并用同样的方式任命两院议员;按照这种方式,由两院构成的立法机构的行动与单一集会构成的立法机构几乎同样迅速和不可抗拒。[3] 美国人几乎将政府的所有权力集中于按照这种方式建立的立法机构之中。 当法律增加原本就很强大的政权机构的权力时,它进一步削弱了那些原本就很弱的政权机构的力量。法律没有赋予行政权力的代表稳定性或独立性;而且,通过使这些代表完全屈服于立法机构的任性,它剥夺了民主政府的本质允许代表们行使的少数权力。[4] 在某些州,法律将司法权变为多数表决;而在所有的州,法律通过将立法权规定法官每年薪酬的权限交给了它的代表,在某种程度上使司法权的存在依赖于立法权。[5] 习惯仍比法律走得更远。 在美国,有一种传播得越来越广泛的习惯,其倾向于架空代议制政府的种种保证;这种情况时有发生,当选民们任命一名代表的时候,除为他拟订行动计划之外,还为他施加了一定数量的不管以何种方式都无法逃避的明确义务。除了吵闹之外,多数表决就像是在公共场合中商议自己的事务。 美国的一切特殊的环境条件不仅促使多数的力量优于一切,而且促使它变得不可抗拒。 多数的道德统治部分来源于这样一种思想——许多人联合起来所具备的才智大于一个人所具备的才智,所以立法者的人数比人选更重要。这是将平等理论运用到人的智力上。这个理论抨击个人自豪感,并对其穷追不舍。因此,尽管这个理论难以被少数所接受,但是久而久之也被少数习以为常。就像所有权力那样,或许更甚于其他任何权力,多数的权力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够显示出它的合法性。当它刚刚得以建立的时候,它依靠强制迫使人们服从;只有长期生活在它的法律之下,人们才会开始尊重它。 统治社会的权力属于多数的观念,源于抵达美国国土的第一批居民所带来的多数的才智。这个仅凭自己的力量就能够创建一个自由国家的观念,在今天已经进入人们的道德观念,深入到生活中的最细微的习惯。 在旧君主政体之下,法国人坚持认为国王是不会犯错的;[6]而当国王偶然犯下某种错误时,他们却认为这应当归咎于国王的顾问们。这种想法令人不可思议地促进了服从。人们只会抱怨法律,而不会停止对立法者的喜爱和尊敬。美国人对多数持有同样的观点。 多数的道德统治同样基于多数的利益应当优先于少数的利益的原则。因此,不难理解的是,对绝大多数人的权力表示尊重是根据国家政党的情况而增加或者减少的。当一个国家被数个不可调和的大型利益集团划分时,多数的特权往往不被认可,因为这种特权变得太过麻烦而令人难以接受。 如果美国存在一个特权公民阶级,而立法者致力于剥夺他们几个世纪以来独占的某些特权,想把他们从高高在上的地位上拉下来,使他们进入群众的行列,那么这个居于少数地位的特权阶级很可能不会轻易服从立法者制定的法律。 但是,美国是由一些彼此完全平等的人所建立的,不同的居民的利益之间尚未自然形成自然的和长久的对立。[7] 存在这样一种社会状态,其少数派的成员不希望得到多数的支持,因为如果要这样做,就必须放弃他们反对多数的根本目的。比如说,一个贵族阶级不能在保留贵族特权的条件下成为多数,而如果没有了贵族特权,它就不再是贵族阶级了。[在这样的国家中,多数的道德力量获得所有人的认可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美国,政治问题不能以这种笼统而绝对的方式提出,所有党派都愿意承认多数的权力,因为它们都希望有一天能够控制多数的权力来为自己谋利。 因此,在美国,多数既拥有强大的实权又拥有几乎同样强大的舆论力量;一旦多数就一个问题得出结论,可以说没有任何障碍能够阻止它,毋宁说阻止,甚至连推迟它的进程并让多数有时间听一听反对者的呼声都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情况下得出的结果对于未来是有害而危险的。[8] 多数的全能性如何在美国增加民主所固有的立法与行政不稳定性 美国人如何通过每年改选立法者和授予立法者几乎无限的权力来增加民主所固有的立法不稳定性。——行政方面产生的相同效果。——在美国,社会改良的力量较大,但不如欧洲持久。 我已经探讨过民主政府所固有的弊端,在这些缺点之中,没有一个不是随着多数的权力的增加而扩大的。 先从最明显的缺点开始。 行政的不稳定性是民主政府中固有的弊端,因为它源自民主政体要求任用新人执政的本质。但是,这种弊端是随着授予立法者的权力和行动手段的增减而增减的。 在美国,统治权被赋予立法当局。立法当局可以迅速地、不可抵抗地投身于它想完成的任何事务,而且它每年都被注入新鲜血液。也就是说,最有利于民主的不稳定性和允许民主将不断改变的意志应用于最重要的目标的手段都是它所具备的。[≠我们已经看到国民大会如何通过赋予立法机构以无限权威,使民主政体中固有的法律不稳定性进一步增加。在美国,一个不好的原则不会以同样的方式导致这些极端后果,因为美国社会不像法国社会那样处于革命之中,而且长久以来,美国人已经习惯于国家中存在的自由。≠] 因此,美国在今天成为世界上法律时效最短的国家。在过去的30年间,几乎所有美国宪法都被修改过。因此,美国没有一个州没有修改过它的立法原则。[9] 至于法律本身,只需一瞥联邦各州的档案就足以使你确信美国的立法活动从未停止。[10]这并不是说美国的民主在本质上比其他国家更不稳定,而是说在法律的制定方面,它拥有将它所具有的不稳定倾向带进法律的手段。[11] 多数的全能性和多数快速而绝对地表达意志的方式在美国不仅使法律不稳定,而且对法律执行和公共管理活动产生了同样的影响。 由于多数是人们唯一要讨好的权威,所以它从事的工作都得到热烈支持;但当多数的注意力转移到别处,一切努力便中止了;相反,在欧洲的一些自由国家中,行政权具备独立性和稳定地位,因此当立法机构的注意力转移到别处时,它仍可继续执行立法机构原来的决定。 在美国,人们对某些改革要比其他地方投入更大的热情和积极性。 在欧洲,人们对同样的事情投入相对较小但更持久的社会力量。 [当我在美国就特殊的场合进行考察时,我发现了某些惊人的例子。] 几年前,一些宗教人士就致力于改善监狱的条件。公众被他们的呼声唤醒,从而使帮助犯人重获新生成为一项流行的事业。 随后,建立起一批新的监狱。改造罪犯的观点首次和惩罚罪犯的观点同时进入监狱。但是,这项公民热心参与和在公民的一致努力下变得势不可当的可喜改革并未一蹴而就。 当多数急于建设并发展一些教养所的时候,旧监狱仍然存在,且关押着大量罪犯。当新的教养所日趋完善和健全,这些旧监狱似乎令人感到更不健全和更为腐败。这种双重效应是不难理解的,而一心建立新设施的多数已经忘记了早已存在的旧监狱。由于人人都忽视了不再具有吸引力的目标,监督便中止了。纪律严明的教管制度首先松弛下来,不久之后便遭到破坏。因此,在建有足以代表当代的文明和开化程度的不朽纪念碑的监狱之中,仍然存在着令人回想起野蛮的中世纪的地牢。 [在法国,很难找到像美国那样好的监狱,也很难找到像美国那样糟的监狱。] 多数的暴政[12] 应当如何理解人民主权原则。——设想建立一个混合政府是不可能的。——主权必定存在于某处。——必须采取预防措施调节主权的行动。——美国未曾采取这些预防措施。——由此产生的结果。 我认为“人民的多数在管理国家方面有权做任何事”这句格言是不虔诚和令人厌恶的,但我相信人民的意志是所有权力的来源。我是否自相矛盾呢? 一项现行的普通法律不仅是由一个国家的人民的多数制定或者最后采纳,而且是由全人类的多数制定或者最后采纳,这样的法律才是公正的法律。 因此,公正为每个国家[发号施令]的权力划定了界限。 一个国家就像负责代表整个社会和用法律主持公正的陪审团。代表社会的陪审团能否比实施法律的社会本身拥有更大的权力呢?[13] 因此,当我拒绝服从一项不公正的法律时,我并不是否认多数的发号施令权,我只是从依靠人民的主权转而依靠人类的主权。 有些人曾大胆声称,人民只在与其本身相关的问题上不能完全逾越正义和理性的界限,而且也不必害怕授予多数的代表以全部权力。但这只是奴隶的语言。 如果多数不是作为一个整体,如果多数不只在观点上,而且往往在利益上反对另一个被称为少数的整体,那什么是多数呢?但是,如果你承认一个被赋予全能性的个体能够滥用权力对抗对手,那么你为什么不承认多数也可能存在同样的情况呢?人们团结在一起就能改变他们的性格吗?他们会因为力量增强而在面对困难时更有耐心吗?[14]至于我,对此表示难以置信;我反对我的任何一名同胞拥有决定一切的权力,我也不会将这种权力授予几个同胞。[15] 我不认为为了维护自由就可以把几个原则混合在同一个政府之中,因为这样会使它们彼此之间形成直接对立。 在我看来,所谓的混合政府不过是一种妄想。严格地说,根本就不存在混合政府(从这个词语的本意来理解),因为在每个社会中,你终究只会发现一种支配着其他一切行动原则的基本行动原则。 作为这种政府的例子而最常被人所引证的18世纪的英国,它实质上是一个贵族国家,尽管它具有某些重要的民主要素[16];因为它的法律和风俗习惯是以贵族政体的方式建立起来的,而贵族最终总是会占据统治地位并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导公共事务。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错误,是因为人们在不断观察贵族利益和人民利益的斗争时,只看到了斗争本身,而没有注意到斗争的结果,而斗争的结果才是更重要的一点。当一个社会真正建立起一个混合政府,即一个被相互对立的原则平分的政府,它不是正在酝酿一场革命,就是将被瓦解。[17] 因此,我认为必然存在一种高于其他所有权力的社会权力,但我认为当这种权力没有任何障碍可以阻碍它前进[18]并延迟它的前进时,自由必定处于危险之中。 在我看来,无限权威是一种不好且危险的东西。[19]我认为任何人都不能行使无限权威;我只承认上帝可以拥有无限权威而不会造成危险,因为他的智慧与公正始终与他的权力相当。因此,世界上没有一种权威本身值得尊重或者拥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力而使我愿意承认它的行使可不受控制或者它的统治不会遇到阻碍。因此,当我看见能够做任何事情的权力和能力被赋予任何权威时,不管这种权威是被称作人民还是国王,是被称作民主政体还是贵族政体,不管这种权威是在君主国行使还是在共和国行使,我都会说:那里已经播下了暴政的种子,而我会选择离开,尝试生活在别的法律之下。 我最挑剔美国所建立的民主政府的地方,不像很多欧洲人声称的那样在于它的软弱,恰恰相反,而在于它所具有的不可抗拒的力量。[20]而美国最令我感到排斥的不在于那里盛行的极端自由,而在于那里拥有的对抗暴政的保障太少。[21] 当一个人或一个政党在美国遭受不公之时,你认为他或它能够向谁申诉呢?向公众舆论吗?但舆论是由多数形成的。向立法机构吗?但立法机构代表多数,且盲目服从于多数。向行政权力机构吗?但行政机构的代表是由多数任命的,并作为被动的工具服务于多数。向警察吗?警察不过是多数掌握的武器。向陪审团吗?陪审团就是被赋予审判权的多数。在某些州,连法官本身都是由多数选举产生的。因此,不管你抨击的措施是如何不公正或不合理,你都只能选择服从[或逃避。如果这不是隐藏在自由表象之下的暴政,那还能是什么?]。[22] 与此相反,假如一个以这种方式创建的立法机构既能代表多数又不必受到多数的激情的摆布;行政权拥有其自身的力量;司法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之外;那么你仍然可以创建一个民主政府,但暴政几乎没有肆虐的机会。 [如果这种暴政对美国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那是因为美国是一个新兴国家,那里的政治激情仍不够深远,而且在这样一片如此广袤的土地上,人类活动很少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利益。] 我不是说在今天的美国,人们经常使用暴政的手段;我是说那里没有应对暴政的保证措施。至于美国政府之所以能够宽以待人的原因,应当到它的地理环境和风俗习惯中寻找,而不是在它的法律中寻找。[23] 多数的无限权威对美国公职人员的专断所造成的影响 美国法律在其规定的范围内赋予公职人员以自由。——他们的权力。 必须仔细区分专断与暴政。暴政可由法律自身实施,因此它不同于专断;专断可以为被统治者的利益而行使,因此它绝非暴政。[24] 暴政往往利用专断,但在必要时可以不依赖于专断。 在美国,多数的无限权威,不仅有利于立法者的合法专制,而且有利于行政官员的专断。因为多数对立法和监督法律执行享有绝对控制权,而且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享有同等控制权,因此它将公职人员视为它的被动代理人,愿意依赖他们完成自己的计划。因此,多数并不提前介入公职人员的职责细节,也不会不辞辛劳地规定他们的权力。它对待他们就像是主人对待自己的仆人,由于他们始终处于它的监督之下,所以它能够随时指导或者修改他们的行为。 一般而言,美国法律在其规定的范围内赋予公职人员以自由。有时多数甚至允许公职人员越过这个界限。在多数的舆论保障下,他们因为多数的支持而强大,他们敢做连习惯于专断行为的欧洲人都大吃一惊的事情。按照这种方式,一些习惯在自由中形成,它们终有一天会给自由带来危害。 多数在美国对思想的影响 在美国,当多数对一个问题做出不可取消的决定,这个问题就不再进行讨论。——为什么。——多数的道德力量对思想的影响。——民主共和制度使专制无形化。 当你前来考察美国是如何左右人们的思想时,你会清楚地意识到多数对思想的影响如何高于我们在欧洲所知晓的一切权威的影响。 思想是一种无形且几乎无法察觉的力量,它敢于嘲笑所有暴政[敢于嘲笑镣铐和刽子手。你可以用马勒布形容死亡的句子来形容思想:它不会止步于罗浮宫门前,而只会止步于穷人的家门前[25]]。在今天的欧洲,即便是最专制的君主,也无法阻止某些反对他们的思想在他们的国家中,甚至在他们的宫殿中传播。而美国就不会出现同样的情况;只要多数的决定是不确定的,人们就能够继续讨论;但是,只要多数做出不可取消的决定,每个人都默不作声,而不管是这个决定的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结合在一起。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很简单。没有一个君主专制到可以将所有的社会力量握在手中并征服其所面对的所有反对力量,但拥有立法权和执法权的多数则能够做到。 而且,国王只拥有一种能够影响人民的行动但不能触及心灵的物质力量;但多数既拥有物质力量又拥有道德力量,其既能影响人们的行动又能影响人们的内心,既能制止行为又能消除实施行为的欲望。 大体上,我知道没有哪一个国家在思想的独立和讨论的真正自由方面不如美国。 没有哪种宗教或者政治理论不能在欧洲的立宪国家中进行自由传播,并且不能向外国传播[≠我也不知道有哪个欧洲国家强大到不用时不时被迫了解严酷的事实真相。而在美国一切并非如此。≠];因为在欧洲,没有一个国家如此屈服于一个单独的权威,这种权威使得想说真话的人得不到某种支持,从而无法维持自己的独立成果。如果敢于说真话的人不幸生活在一个专制政府的统治之下,人民往往会站在他那一边;如果他生活在一个自由国家,他必须将王权作为保护伞。如果他生活在民主国家中,则有社会的贵族阶级支持他;如果他在其他国家,则有民主的力量支持他。但在民主制度组织得像美国这样的国家中,只有一种权威,即力量和成功只有一种根源,除此之外别无他物。[26] 在美国,多数在思想周围筑起一圈高墙。在这个限制内,作家可以自由写作;但如果他敢逾越这个界限,他就会遭殃。这不是说他有遭受火刑的危险,而是说他要成为众人反感和日日烦扰的对象。他的政治生涯画上了句号,因为他冒犯了唯一有能力为他开启政界大门的权威。他的一切都被剥夺,甚至连荣耀也是如此。在发表自己的观点之前,他认为自己有一定支持者;而现在,当他把自己完全暴露于众人面前时,他似乎不再拥有这些支持者;因为那些谴责他的人公开批斗他,而与他具有相同想法的人则失去勇气,保持沉默并躲得远远的。他让步了;最后,在每天的努力之下,他完全屈服并保持沉默,仿佛因说过真话而感到后悔。 镣铐和刽子手是暴政以前使用的野蛮工具,但在今天,文明使本来觉得自己没什么可学习的专制得到了完善化。 可以这么说,昔日的君主靠物质力量进行镇压,而今天的民主共和国完全靠精神力量进行压制,连人们的意志它都想束缚。在一人专制政府的统治下,为了触及灵魂,专制粗暴地打击身体,但灵魂却能够逃离这些拳头,使自己变得更高尚;但在民主共和国中,暴政没有以这种方式进行,它放任身体的自由,而直接着手于压制灵魂。国家的首脑不再说:“你得跟着我的想法走,否则就得死”;而是说:“你是自由的,不必跟着我的想法走;你的生活、你的财产、你的一切都属于你;但从今天起,你在我们当中将是个外人;你将保留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特权,但这些特权对你来说毫无用处。如果你期望获得同胞公民的选票,他们将不会选择你,如果你要求得到他们的尊重,他们将假装尊重你。你仍然留在我们之中,但你将失去作为人类所享有的权利。当你接近你的同胞时,他们会像躲避肮脏的生物那样躲避你。而即便是那些相信你清白的人也会抛下你,因为他们害怕人们也会躲避他们。平静地活下去吧,我可以饶你一命,但我会让你活着比死了还要难受。” 专制君主政体使专制声名狼藉。我们要警惕,不能让民主共和政体使专制死灰复燃,使专制成为某些人的沉重负担,而在大多数人的眼中却不那么可憎和卑鄙。 在旧大陆一些最自命不凡的国家中,曾经出版过旨在忠实地描绘同时代人的恶行和谬论的书籍。当拉布吕耶尔完成其著作的一个章节时,他住在路易十四的宫殿之中,而莫里哀在演给朝臣们观看的戏剧中批判宫廷。但美国的主导权威却无法忍受这样的嘲弄。最轻微的指责都会伤害它,最不尖锐的真相都会令它感到震惊;无论是它的一言一行还是它最根本的德行都得加以赞美。任何一名作家,无论他多么声名远播,都难逃恭维同胞公民的命运。因此,多数生活在自我崇拜之中,美国人只能从外国人的口中或者根据经验了解某些真相。 如果说美国至今还没有出现伟大的作家,那就只能在这方面寻找原因,没有思想自由,就无法产生文学天才,而美国所缺乏的就是这样的思想自由。[27] 宗教法庭始终未能阻止反对宗教的书籍在西班牙大量流通。在美国,多数的统治在这方面做得更好,它甚至消除了出版类似书籍的思想。美国虽然有不信宗教的人,但是可以这么说,他们在那里没有自己的报刊。[28] 你发现有些政府通过谴责淫秽书籍的作者力求维护社会风气。在美国,没人因为这样的书籍而受到谴责,但没有人想写这样的书籍。这不是说所有公民都拥有高尚的道德,而是说多数的道德地位是难以撼动的。 在这方面,权力的行使无疑是好的。但我探讨的仅是权力本身。这种不可抗拒的权力是一种始终存在的事实,而它的正确行使只是一种偶然现象。 [难道巴黎的多数没有开始喜欢每天玷污我们的戏院的污秽书刊吗?] 多数的暴政对美国人的民族性格的影响以及美国人的巴结思想 迄今为止,多数的暴政对风俗习惯的影响大于对社会行动的影响。——这些影响妨碍了人民的伟大品格的发展。——像美国这样创建的民主共和政体使绝大多数产生了巴结思想。——为什么人民自身的爱国主义精神强于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统治的人的爱国主义精神。 我在上文中指出的那种趋势虽然在政界还表现得不够明显,但它已经对美国人的民族性格产生了值得注意的影响。我认为美国迄今为止活跃于政治舞台的杰出人物之所以不多,正是因为多数专制的作用日益增强。 当美国独立战争爆发的时候,杰出人物大量涌现;当时,公众舆论没有被暴政所引导和压制。这一时期的伟人们,在自由参加思想活动的过程中,拥有他们各自特有的伟大之处;他们将自己的光辉洒遍全国,而没有借国家的力量来增加自己的光辉。 在专制政府中,靠近王权的达官显贵,奉承君主的情感并心甘情愿地屈服于君主的反复无常。但是全国的人民大众并不想卑躬屈膝,他们之所以服从,往往是因为自己的软弱、习惯或无知,有时也出于对国王的喜爱和忠诚。我们发现有的民族以牺牲自己的意愿来满足君主的意愿来作为一种快乐或骄傲,按照这种方式,在服从行为之中保持一种精神上的独立。这样的民族虽然不幸,但尚未走向堕落。此外,做自己不赞成的事情与做自己假装赞成的事情存在很大的差别:前者是由软弱的人实施的,而后者则仅由具有奴仆习性的人实施。[29] 在自由国家中,美国人都或多或少地针对国家的事务发表自己的观点;在民主共和国中,公共生活不断与私人生活相混合,主权在各个方面都是可接近的,而主权也希望人们提高嗓门发表意见以便引起它的注意;因此,这两种国家与专制君主国相比,存在更多设法利用主权的弱点和以损害主权的激情为代价而谋生的人。这并不是说这些国家的人天生就比别处的更坏,而是说明这些国家中存在的诱惑更强,而且更多人会同时受到这种诱惑的影响。因此,人们的灵魂更容易走向普遍性堕落。 在民主共和国,人们对绝大多数存有巴结思想,而且这种思想在同一时间渗入所有阶级。这是民主共和国应当遭受的主要谴责之一。 尤其是在像美国这样的民主共和国中,这样的谴责是真实可信的;在这里,多数拥有如此专制和不可抵抗的统治,以至于你必须放弃自己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说,当你想要偏离多数规定的道路时,你甚至得放弃自己作为一个人所拥有的地位。 在挤进美国政界的巨大人群之中时,我发现很少有人具有昔日令人尊敬的美国人所具有的且随时随地都应当作伟大人物的显著性特征的那种刚健坦率和正直不阿的精神。乍看之下,你会认为所有美国人的头脑都是由同一个模子塑造的,因为他们全都遵循同样的道路。的确,外国人有时会遇到一些离经叛道的美国人;这些美国人谴责法律的弊端、民主的多变性和教育缺失;他们往往能够注意到败坏了国民性格的缺陷,并指出纠正这些错误的方法。但是,除了你之外,没有人成为他们的听众;而你,作为他们倾诉这些秘密思想的对象,只是一个偶然经过的外国人。他们愿意将对你没有多大用处的真相告诉你,但当他们进入公共场所,他们会使用另一种说辞。 如果上述内容终有一天被美国人读到,我确定会出现两种情况:第一,读者们将提高嗓门谴责我;第二,其中大多数人会在良心深处为我开脱。[30] 我在美国曾听到人们谈论祖国。我也曾在人民中遇到真正的爱国主义精神;但是,当我在领导人民的人身上寻找这两种特性时却总是徒劳无获。这一点根据类推法是不难理解的:专制对所治人民的败坏作用远远大于其对执行者的败坏作用。在专制君主国中,国王通常拥有伟大的品德,但朝臣通常是卑鄙之徒。 [≠我之所以指责民主共和国是因为它将这种奉承思想置于很大一部分人触手可及的范围之内。≠] 的确,美国的奉承者不会说“陛下或尊敬的陛下”,这是其与君主国的朝臣的主要差异;但是,他们不断称道其主人的天生圣明。他们从不因为主人的哪种德行最值得尊敬而提出问题;因为他们坚信主人拥有所有美德,即使现在没有或不想有,将来也一定会有。他们不会把自己的妻子或者女儿送给主人,供他宠爱且成为他的情人;但是,他们却因为牺牲了自己的观点而出卖自己。 美国的道德家和哲学家虽然不必用寓言掩盖自己的见解,但是在冒着危险阐述一个令人不快的真理之前,他们会说:我们知道听我们讲话的人民绝对没有令其失去理智的人性弱点。假如听我们讲话的人的德行和学识不是好得使他们比其他人更值得享有自由的话,我们就不会说这样的话了。 那些奉承路易十四的人能比这做得更好吗? 对我而言,我认为在所有政府中,不管它们的性质如何,卑劣之人始终会趋炎附势。而我认为只有一种方法能够防止人们自贬身价,那就是不授予任何人以无限权威,即不授予任何人使其自我贬低的统治权力。 美国共和政体的最大危险来自多数的无限权威 可能导致民主共和政体走向毁灭的是政府对权力的滥用,而不是政府的无能。——美国共和政体的政府比欧洲君主政体的政府更集权、更强大。——由此产生的危险。——麦迪逊和杰斐逊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政府通常因为无能或暴政而走向毁灭。在第一种情况下,权力自行离开政府;在第二种情况下,权力被夺走。[31] 当许多人看到民主国家[32]陷入无政府状态时,他们总认为这些国家的政府天生软弱和无能。事实上,一旦这些国家的政党之间的战火被点燃,政府就会失去其对社会产生的作用。但是,我不认为民主政权的本质是缺乏实力和资源的;相反,我认为几乎总是权力的滥用和资源的不当使用使民主政权走向破灭。无政府状态几乎往往源于政府的暴政和管理不当,而不是源于政府的无能。 稳定必定不能与力量混为一谈,某件事情的伟大性或者持久性亦是如此。在民主共和国中,指导[33]社会的权力并不稳定,因为它常常易手或是改变目标。但是,无论它发生何种改变,它的力量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在我看来,美国的共和制政府就像欧洲的专制君主国的政府那样集权,而且其力量有过之而无不及。因此,我不认为它会因为软弱而毁灭。[34] 如果有一天自由在美国消失,那么应当归咎于多数的无限权威,因为这种权威会使少数感到绝望,并迫使他们诉诸武力。那时,你将看见无政府状态出现,但引起这种状态的是专制。 麦迪逊总统表述过同样的看法(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51期)。 在一个共和政体中,最重要的不仅是保卫社会不受统治者的压迫,而且是保卫社会上的一部分人不受另一部分人的不公正对待。[……。——编者注……]公正是政府的目标,也是公民社会的目标。人民曾一直追求并将始终追求这个目标,直到获得成功为止,或者直到在追求过程中失去自由为止。 如果在一个社会中,较强的派系能够毫无困难地联合起来压迫较弱的派系,那么可以断言,这个社会将自然而然地陷入无政府状态,较软弱的个体将失去抵抗较强的个体的暴力行为的保障;而且,在这种状态下,即便是较强的个体[35]也会因为对自身条件的不确定性而愿意服从于一个既能保护弱者又能保护自身的政府;因此,在这种状况下,较强的派系或政党将逐渐在相同的动机的引导下,希望创建一个既能保护较强的派系又能保护较弱的派系的政府。毋庸置疑的是,如果罗得岛脱离联邦宣布独立,则其以人民的名义在如此狭窄的范围内实行统治的权力的不稳定性,必将因由派系产生的多数的反复压迫而证明这些独立于人民的权力,正是由实施暴政的派系在迫不及待之下弄出来的。 [他在另一个地方说道:“立法简易化似乎是我们的政府最容易出现的弊端。”] 杰斐逊也说过:“我们政府的行政权并非我所担心的唯一问题,或者可以说不是我所担心的主要问题。不管是现在还是今后的许多年间,立法者的暴政才是最可怕的危险。行政权的暴政虽然也会出现,但要在很久以后。”[36] 在这个问题上,我倾向于引用杰斐逊的话,而不是其他人的话,因为我认为他是迄今为止最强大的民主的使徒。[37]

注释


[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在开始对本章作评论之前,我想就两方面进行总体反思。 1. 这一章的内容与第二卷第三页最后一段的内容是否有些矛盾?作者在后文这样描述自己的观点:“在美国,就像人民掌权的所有国家那样,多数以人民的名义掌控国家。这个多数主要是由大量在爱好或利益的驱使下真诚希望国家富强的人组成的;在这个极其平和的多数四周不断鼓动的政党致力于将多数纳入自己麾下并赢得多数的支持。” 2. 我不知道本章在本书中的位置是否合适。在前文的一个关于结社权的章节中,作者在第67页这样说道:“在我们的时代,结社自由已经成为反对多数专制的一项必要保障。” 此外,思想的逻辑顺序要求在提出补救措施之前应当阐明不利因素,我认为如果作者不愿意对这个关于多数全能性的章节造成极大损害,那么他必须修改我刚刚复述的这个句子并使它显得不那么绝对。 托克维尔好像是在1831年9月29日与斯帕克斯交谈的时候第一次提到了多数专制这个概念。约翰·斯图亚特·米尔遵循托克维尔的思想,再次使用这个词语,并将其纳入他所撰写的著名文章《论自由》中。但是,就像约瑟夫·汉伯格指出的那样(《米尔与托克维尔的自由论》,参阅约翰·M. 罗布森和M. 莱恩编辑的《詹姆斯与约翰·斯图亚特·米尔:百年纪念文集》),如果米尔使用这个术语,那么他得出的结论将与托克维尔的结论大相径庭。H. O. 帕佩怀疑托克维尔对米尔产生影响的可能性(《米尔与托克维尔》,《思想史杂志》)。 《玛丽》一书中的主人公卢多维也坚持美国具有舆论影响。 [2]当我们考察联邦宪法的时候,我们已经发现联邦立法者曾反对这种力量。(b.)这些努力的结果是联邦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比各州政府更独立。但联邦政府几乎不负责涉外事务之外的事情,仍是各州政府对美国社会进行实际管理。 b. ≠因此在民主共和国中,多数形成了真正的政权。在那以后,政治机构代表多数。最能代表多数的政治机构是立法机构。增加这个机构的特权就等同于增加多数的权力。 尽管如此,多数的这种权力能够在立法者的努力之下得到调节。联邦宪法的作者就朝着这个方向努力。他们试图阻碍多数的进军。与此相反的是,各州尝试使多数的进军变得更迅速、更不可抗拒。≠ [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如果是这样,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美国宪法要创造两种议院,或许作者的措辞显得过于绝对。” [4]“在美国,行政权力一文不值且一事无成。政府的所有权力被赋予了以最民主的形式组建的社会本身。在美国,所有危险都来自人民;其从未来自其他事物。” [5]“作为民主的障碍的司法权的重要性和软弱之处。”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332页[第78期。——编者注]。 “在大多数州,法官的薪酬由立法机构决定;在某些州,由立法机构或者人民投票表决。暴政增长的原因。”参阅托克维尔与斯托勒先生、斯宾塞先生和麦克莱恩法官的谈话。 [6]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知道为什么亚历克西将‘国王不会犯错’这一原则应用到旧君主政体中。1814年和1830年的宪章才将这一原则作为基础。” [7]多数。/ 多数的道德统治的建设比其他道德统治的建设更困难,因为它以平等的观念为基础,对于尚未习惯于平等观念的人来说这是令人震惊的。 就像其他所有帝国那样,它因滥用权力而遭受损失。多数的专制导致少数诉诸物质力量。由此产生混乱、无政府主义和一人专制。美国的共和政体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产生无政府状态的危险,其只有产生多数专制的危险,而无政府状态仅仅是这种专制的结果。 在这样的社会状态中,少数如不蒙受巨大的损失,将永远无法成为多数。在这样的国家中,多数的统治只有在克服巨大的困难之后才能得到确立,多数的统治只有在克服了更大的困难之后才能够得到维持。法国就属于这种情况。/ 在美国,如果多数的统治被推翻,不是因为它缺乏力量,而是因为它缺乏才智。正是因为占据统治地位的多数是无所不能的,所以行政管理才如此集中。它可能缺少的不是物质力量,而是道德力量。在人们行使的所有力量中,存在某种易变的、缺乏智慧的力量。 有人曾经提出:整个民族不能完全逾越理性的界限,我倒想让他跟我解释一下他想通过这个平庸的句子表达什么。 毫无疑问,整个民族逾越这些界限是非常罕见的。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的意志意味着什么?如果不是个人,而是作为整体的多数与被称为少数的个体拥有相反的观念或者相反的利益,又会如何呢? 现在,如果你承认拥有无限权威的个人会滥用权力对抗敌人,那为什么你不认为多数也会出现同样的情形呢?在我看来,只有拥有无限权威的上帝没有任何缺点。 [8]在手稿中:“……对于未来是非常有害和极其危险的。” [9]托克维尔将手稿中原本被放置于这个位置的三个段落添加到第二部分第五章之中。(包括开头为“许多美国人认为……”的段落和对引自《联邦党人文集》第73期的内容进行的总结) [10]在正文一侧:“≠多数的无限权威不是其弊端的根本原因,但它使弊端无限扩大。≠” [11]单是马萨诸塞州从1780年到今天颁布的法令就已被装订为厚厚的三卷。而且必须指出的是,我提到的这部合集是在1823年修订的,其已经剔除大量旧的和失效的法律。但是,总人口数不及我们法国的一个省的马萨诸塞州还可以被看作全美最稳定的州,而它也不断为法律的建设投入了大量人力。 [12]手稿中的标题:多数的无限权威造成的暴虐影响。 关于多数的暴政这一概念,莫顿·霍维兹(《托克维尔与多数的暴政》,《政治评论》)拥护托克维尔提出的观点,当提及数量上的多数时,只会让人想到法国,而不是美国,当他考虑到多数的道德暴政时,他才会想到美国。也可参阅大卫·斯帕斯撰写的《托克维尔与公共情绪的暴政》,《政治科学》。 [13]在空白处:“≠它的影响: 对行动的影响。 对言语的影响。 对性格和思想的影响。 “对美国共和政体的存在造成威胁的是政府权力的滥用,而不是它本身具有的弱点。≠” [14]任何人都不会断言一个国家能够滥用权力反对另一个国家。但是,各个政党就像一个大国中的小国,它们虽然相互关联,但是形同陌路。 如果你认同一个国家可以对另一个国家实施暴政,那你怎么能够否认一个政党也可以这样对付另一个政党呢? [15]民主。/ 民主的暴政。议会掌握的权力造成的混乱。仅作为执行手段的行政权在反对这些议会时具有的弱点。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48期。——编者注]第213页中关于这个主题的文章。/ 此外,这是民主的统治必然导致的结果。只有人民拥有力量,只有代表人民的宪法权利拥有力量。/ 在美国,行政权和司法权完全依赖于立法权。立法权决定它们的代表的薪酬,调整它们的组织机构;它们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对抗立法权的侵犯。《联邦党人文集》,[第46期。——编者注]第205页。/ 采取措施避免一切权力滥用的必要性,甚至是那些看上去最合法的权力。《联邦党人文集》[第45期。——编者注]第223页。 [16]另一方面,手稿中提到“某些民主制度”。这个段落直接引用了孟德斯鸠的作品。 [17]即便托克维尔在此处否认混合政府的存在,但他仍然将在后文中解释他所提出的关于社会机构和政治机构的理论,在该理论中,每种原则必然反对另一种原则。(编者简介提到了这个观点) [18]在手稿中:“即使不能完全制止,至少能够阻碍它前进……”。 [19]“专制是主权的两种极端,即当一人当权和多数当权时。无论代表是谁,专制与无限权威密不可分。” 基佐也阐述了类似的观点: 神权的支持者曾经说过:因为世界上只有一个上帝,所以应当只有一个国王,而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他,因为他是上帝的唯一代表。人民主权的支持者则是这样说的:因为只有一个民族,所以应当只有一个议会;因为它代表人民。这两种情况产生的偏差是相同的,其同样导致专制。的确,只有一个上帝且只有一个民族;但上帝并不存在于地球上的某个地方,一个人或者一个民族都不能成为上帝,因为其无法完全认识上帝的法则并不断获悉上帝的希望。因此没有任何实际权力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实际权力的统一呈现的是无人持有或者无人能够持有的完整的法律权力。(《公开课程期刊》) 在另一个地方,基佐在他的论点中提到了帕斯卡尔。“‘统一不是多数,’帕斯卡尔说道,‘而是专制。’由此可见建立两院的必要性。”基佐的代议制原则只是破坏所有的绝对权力。这一原则需要确保关于陪审团制度、出版自由、权力划分、立法权在两院的组织的相关规定。托克维尔的理论同样提到了这些要点。 [20]民主如何导致暴政并将成功摧毁美国的自由。参阅《联邦党人文集》[第51期。——编者注]第225页就这个问题提出的完美理论。这并不是因为权力不集中,而是因为权力太过集中而将使美国的共和政体走向毁灭。与多数的暴政相比,一人的暴政更能为人们所容忍。 “一个好的政府意味着两件事:第一,忠诚于政府的目标,即为人民谋幸福;第二,了解关于达到这个目标的最佳手段的知识。有些政府缺乏这两种特质,大多数政府缺乏第一种特质。[我。——编者注]敢毫不犹豫地断言,联邦政府对后者投以的关注过少。联邦宪法能够避免这种错误。”《联邦党人文集》[第62期。——编者注]第268页。 共和政体的倾向是使行政权成为一个被动的代理人,没有任何力量可言,《联邦党人文集》[第47期。——编者注]第207页。 [21]“≠对一个原则提出质疑要比对原则的结果提出质疑简单得多。你不难证明一个国王无权为了个人利益而牺牲国家利益,但当多数向你施加压力,在抨击多数的权力的行使之前,你会被迫认可这种权力。≠” [22]在1812年的战争期间,巴尔的摩发生了一起由多数专制导致的令人震惊的暴力事件。(v.)在此期间,这场战争赢得了巴尔的摩人的支持。当地一家报社强烈反对这场战争,由此引起了当地居民的愤慨。人民聚集在一起,捣毁了报社,并袭击了报社人员的住宅。有人曾想召集民兵,但民兵没有出动。为了保护生命受到愤怒的公众威胁的无辜记者,而把他们当作罪犯送进了监狱。这种预防措施是没有作用的:在夜里,人们再次聚集在一起;行政官员未能召集当地民兵;监狱被撬开;一名记者被当场击毙;愤怒的民众还要处死报社的其他人员;但经陪审团审理后,他们被宣判无罪。 有一天,我对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位居民说:“请你向我解释,为什么在一个由教友派信徒创建的并因宽宏大量而闻名的州中,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却不能行使公民权利呢?他们缴纳税款;让他们参加选举不是很公正吗?”——“请不要侮辱我们,”他回答道,“你想想我们的立法者怎么能够容忍这样不公正和不宽容的严重行为!”——“这样说来,在你们这里,黑人有权参加选举?”——“毋庸置疑。”——“那么,我今天早上在投票点怎么连一个黑人都没有看到呢?”——“这不是法律的错,”这名美国人对我说道,“黑人的确有权参与选举,但他们似乎总是自愿放弃这种权利。”——“他们真是太谦逊了。”——“噢!不是他们拒绝出席,而是他们害怕自己会在这里遭受虐待。在我们这里,法律有时因为得不到多数的支持而失效。但是,多数对黑人怀有的偏见最大,而行政官员认为自己没有能力确保黑人行使立法者赋予他们的权利。”——“什么!拥有立法特权的多数还想享有不遵守法律的特权?” v. 巴尔的摩的报刊编辑克鲁斯先生将这则轶事告诉了托克维尔。与托克维尔交谈的另一名谈话者是乔治·华盛顿·史密斯。 [23]“≠在我看来,多数的无限权威是民主政府的最严重的缺点,也是民主政府最大的危险之源。≠” [24]在手稿中:“≠必须仔细区分专断与暴政。专断不等同于暴政,而暴政也不等同于专断。在美国,几乎不存在专断,但有时存在暴政。≠” 在正文一侧:“≠当路易十四世赋予自身管理他的臣民的贸易权力的统治权,他实施的是专断之举,而非暴政之举。 “当国民大会命令[手稿中的空白处。——编者注],它实施的是暴政之举,而非专断之举。≠” [25]在《埃克斯普罗旺斯地区的绅士杜·佩里埃先生的慰藉——他的女儿的死亡》之中。 [26]在空白处:“<≠联邦党人的拙劣遁词。≠>” [27]参阅第三卷第一部分第13章。 [28]这个段落包含的观点是巴尔的摩的一位学者斯图尔特先生向托克维尔提出来的。 一张纸条上面的注解证明托克维尔对本章该部分的内容不大满意: 我在同样的内容中陈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观点,这是一个很大的缺陷。/ 美国的暴政直接作用于灵魂而不对身体造成折磨来自两个原因: 1. 因为它是由多数引起的,而不是由一个人引起的。一个人不能获得多数的自愿支持,不能通过公众的孤立或者嘲讽来对他的敌人进行道德折磨。他被迫采取直接方式应对他的敌人。 2. 因为风俗习惯已经变得更宽大,而专制也已经变得完善化和理智化。 [29]手稿中写的是“侍从”。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此处的表达方式显得过于琐碎,此外,抨击了一整个毫不逊色与其它的阶级。” [30]民主。/ 民主统治导致的最大的道德沦丧是它使奉承思想离所有人不远。 [在空白处:这里指的是奉承者的性格。] 在民主共和国中,奉承者的数量是巨大的。其与君主国存在的唯一差异是这些奉承者是粗俗之人。 美国人只能通过两种方法获取真相:其一是外国人的意见;其二是经验。 [31]华盛顿,1832年1月15日。 有两种方法将政府推向毁灭: 1. 缺乏权力(比如说第一联盟); 2. 权力未能得到充分利用,比如所有的暴政。 后一种弊端将使美国共和政体走向破灭。 前一种模式比第二种模式更迅速。后者则不太确定。 [32]手稿中写的是“自由国家”。 [33]权力可集中于一个议会之中,那么它是强大而不稳定的。权力也可集中于一人之手,那么它虽不够强大,但非常稳定。 [34]我认为不必提醒读者,我在这里以及本章其余各处提到的多数的专制不仅指联邦政府,而且也指各州政府。 [35]在手稿中:“再强大的个体”。 [36]摘自杰斐逊于1789年3月15日写给麦迪逊的信。(h.) h. 摘自孔塞伊编辑整理的版本。托克维尔引用了法文版本中的正确内容,但在英文版本中,杰斐逊提到的是“立法机构的暴政”,而不是“立法者的暴政”。 [37]爱德华·德·托克维尔:“这个章节写得很好,而且能够使读者产生极大的兴趣;你完全避免了我在前一章的注释中提到的不足之处。在这里,你对民主做出冷静的判断,既没有赞美也没有贬低;你探讨了与民主相关的事实,也认识到民主的特质和优点。” 第八章 美国如何缓和多数的暴政 缺少行政集权 全国的多数没有包办一切的思想。——为了实现它的主权意志,它必须利用城镇或郡县的行政官员。 我在前文中曾就两种集权进行过区分,我将其中一种称为政府集权,将另一种称为行政集权。[1] 只有第一种集权存在于美国,第二种集权则不存在。 如果领导美国社会的政权掌握了管理国家的两种手段,而且拥有对一切发号施令和习惯于包办一切的权力;如果它在规定了政府的总体原则之后,还要深入研究应用的细节;如果它在规定了国家的重大利益之后,还要一路延伸至个人利益,那么,自由在新大陆早就消失无踪了。[2] 在美国,多数虽然往往拥有专制君主的嗜好和本能,但其仍然缺乏实施暴政的最完备的工具。 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州中,中央政府至今只管理少数引起其注意的重要事务。它从不规定社会的次要事务,甚至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打算这样做。多数虽然变得越来越专制,但其没有增加中央政府的职权,它只是将无限权威赋予自身。因此,专制在一个点上可能大大加强,但其尚未延伸至所有。[3] 此外,不管全国的多数的激情多么振奋人心,不管多数的计划多么激情澎湃,其也无法在全国各地以同样的方法在同一时间使全体公民服从于它的意志。[4]当代表多数的中央政府作为主权机构发布国家命令时,它必须依赖官员执行命令,而这些官员并非总是隶属于它,它也不能每时每刻对其进行指导。因此,城镇和郡县的行政机构就像一座座暗礁,不是减缓了民意大潮的流速,就是改变了民意大潮的流动方向。即便法律具有压制性,自由也能够在法律的执行过程中找到庇护所;多数无法深入事务的细节,我甚至敢说多数无法管住行政暴政的愚蠢行为。多数本身也不认为自己能够做到这一点,因为它尚未充分认识自己的权力。它仅知道自己的自然力量,其尚未掌握扩大这个力量范围的技巧。 这一点令人反思。[5]如果像美国这样的民主制度在某一个国家中建立起来,而这个国家以前有过一人统治的政权,且其创建的行政集权已经进入习惯和法律之中,那么我敢说在这样的共和政体中,其专制会变得比欧洲的专制君主国还要令人难以忍受。要到亚洲才能够找到能够与这种专制相提并论的制度。 美国的法学家精神以及其如何作为民主的平衡力[6] 尝试找出法学家精神的本性是有好处的。——法学家在即将诞生的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法学家从事的工作如何使他们的思想具有贵族主义特色。——能够抑制这种思想的发展的偶然因素。——贵族发现自己容易与法学家联合。——暴君能够从法学家处获得的好处。——法学家如何成为唯一与民主元素结合起来的贵族元素。——使英国和美国的法学家精神倾向于具有贵族气质的特殊原因。——美国的贵族是律师和法官。——法学家对美国社会的影响。——法学家的精神如何进入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以及其最后如何使人民本身都具有了行政官员的某些本性。 [≠我在前文中曾经提到美国的地方行政长官被赋予了极大的政治权,我现在需要探讨的是其倾向于如何行使这种权力。 美国的法官是由行政权力机构(或者是由立法机构)任命的,他们几乎很少通过人民选举产生。 但是,如果法官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通过使他们的职位变为终身制,他们所拥有的本能就会与人民的本能截然不同。 当一名公职人员被赋予官职时,他在社会中拥有的个人利益保持不变。即便他并非总是发展的敌人,但他必定是革命的敌人,即便这名官员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官员,他也会因其所受的教育而重视稳定且因本能而钟爱稳定。 事实上,在所谓的法学家精神中,不可思议地存在着某种贵族气息。 不管是哪个不允许自己因某个事实或某个特定时期而得出结论的人,都会因为全部的事实和连续的时间而轻易发现法学家精神所具有的这种趋势。≠] 当你拜访美国人和研究他们的法律时,你会发现美国人赋予法学家的权威和美国人允许法学家对政府产生的影响,是美国今天应对民主的错误的最强大的屏障。在我看来,这种效果似乎源自一个一般原因,而尝试确定这个原因是有用的,因为它可能在别处再现。 在过去的500多年间,法学家在欧洲一直参与政界的所有活动。有时他们作为政权的工具,有时他们把政权作为自己的工具。在中世纪,法学家的巧妙协作使王权得以扩大;从那以后,他们便强有力地致力于限制这种权力。在英国,他们与贵族结成了亲密的联盟;在法国,他们曾作为最危险的敌人出现。那么,法学家是否仅仅屈服于偶然的和暂时的冲动呢?或者说法学家是否因为环境而屈服于他们天生的和经常重现的本性呢?我想弄清这一点,因为法学家也许要在即将诞生的政治社会中扮演最重要的角色。 把研究法律作为自己的专长的人在工作中养成了遵守秩序的习惯,喜欢讲究规范,对观念之间的规则联系有一种本能的喜爱,这自然使他们强烈地反对民主的革命精神和没头没脑的激情。 这种效应根据你研究法律的程度的不同而或大或小。 在像法国这样的国家中,所有的法律都是[法学家(编辑者)]根据其对规律性和合法性的偏爱而制定的。 此外,在所有实行判例法的国家中,比如英国和美国,对过去的喜爱和尊敬几乎总是在法学家的灵魂深处与对合法性的喜爱相互融合。 这在类似于法国这样的国家中是不同的,其所有的法律都是按照一定规范制定的。 英国的法学家尝试确定做了些什么,而法国的法学家则尝试确定这样做的意图是什么。前者想要的是证据,后者想要的是论据。前者想要的是决定,而后者想要的是理由。[参阅后文。——编者注] 法学家在研究法律时获得的专门知识使他们在社会中形成了一个单独的阶层。他们在知识界中形成了一个特权阶级。每当他们发挥专长时,他们会觉得自己具有优越性;他们是一门尚未普及的必不可少的科学的大师;他们在公民中充当仲裁人,而引导诉讼当事人的盲目激情走向正规的习惯又使他们对群众的判断产生一种蔑视。此外,他们还自然地形成了一个团体。这并不是说他们已经达成协议并打算一致奔向同一个目标;而是说研究的相同和方法的统一将他们的思想联系起来,就像利益能够将他们的意愿联系在一起那样。 因此,你发现在法学家的灵魂深处隐藏着贵族的一部分兴趣和习惯。就像贵族那样,他们对于秩序有一种本能的倾向,对于规范有一种天生的喜爱;就像贵族那样,他们对群众的行动极为反感并且暗中对人民的政府心怀蔑视。[7] 我不想说法学家的这些自然倾向已经强大到足以令他们无法抗拒的地步。支配法学家的东西,就像支配一般人的东西一样,是个人利益,尤其是所有的眼前利益。 有一种社会,其法律界人士不能在政界中获得类似于其在私人生活中占据的地位;你可以肯定,在以这种方式组建的社会中,法学家[置他们的天生喜好于不顾]必将成为革命的活跃分子。但是,你必须尝试判定引导他们走上破坏或者改变之路的原因是他们的固有本性还是出于偶然。的确,1789年推翻法国的君主政体,主要应当归功于法学家。[8]但有待研究的是他们之所以能够以这种方式行事,是因为他们研究了法律,还是因为他们未能参与法律的制定。[9] 500多年前,英国的贵族曾多次领导人民,并以人民的名义发言;但在今天,他们却维护王权,成为王室权威的拥护者。[10]然而,贵族仍然保持其自身的本能与偏好。 你也应当注意,谨防将团体的个别成员视为团体自身。 在所有的自由政府中,不管其形式如何,你会发现法学家总是在各党派中居于首位。这种看法同样适用于贵族。几乎所有撼动世界的民主运动都是由贵族发动的。 一个精英团体永远无法满足它的全体成员的所有野心,往往有较多的才能和激情没有用武之地,而你不难发现很多人因为不能很快享有团体应有的特权而转而攻击这些特权,以便获得更大的权力。 因此我不认为将来会出现全由法学家做主的时期,我也不认为大部分法学家在任何时期都能够作为秩序之友和改革之敌。 我认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法学家位高权重而无人反对,[拥有更多使他们居于社会的上层阶级的理由,]那么他们的思想将是极其保守的,并且他们将表明自己是反民主的。[11] 当贵族政体使法学家无法晋升时,它会发现法学家成为其最大的敌人,因为法学家的财富和权力虽不如贵族,但他们的活动独立于贵族,而且他们认为自己的文明程度与贵族不相上下。 但是,每当贵族愿意与法学家分享他的某些特权时,这两个阶级便能够非常容易地结合在一起,甚至可以说可以成为一家人。 我也倾向于相信一个国王总是可以轻易使法学家成为对他的政权最有利的工具。[12] 尽管法学家往往与人民联合起来推翻行政权,但是法学家与行政权之间的自然亲和力却大于法学家与人民之间的自然亲和力。同样,尽管你常常看到社会的上层阶级与其他阶级联合起来对抗王权,但贵族与国王之间的自然亲和力往往大于贵族与人民之间的自然亲和力。[法学家通常畏惧国王,但他们往往蔑视人民。] 法学家对秩序的喜爱高于一切,而秩序的最大保障者是权威。此外,不应当忘记的是,即便法学家重视自由,他们也通常将合法性置于自由之上;他们害怕暴政不如害怕专断,而且,假若立法者本身剥夺了人们的自由,法学家也不会有什么不满。 因此我认为如果一个君主面对民主的侵入时,设法削弱国家的司法权并削弱法学家的政治影响,那么这样的行为是一个巨大的错误。他将失去实质性权威,而徒有权威的外表。 我并不怀疑让法学家参与政府的管理对于国王来说更有利。如果政府以暴力的形式建立专制,那么,在国王把政府交给法学家管理之后,也许他会发现专制经过法学家之手会具有公正和合法的特征。 [至于我,我永远不会建议任何民族让法院负责确保它的自由。我担心法院会将这种自由献给它的君主或者献给其自身。应当由大型政治议会负责确保这种自由。] 民主政府有利于法学家的政治权力。当富人、贵族和君主被撵出政府,可以说法学家理所当然地在政府中掌握大权;因为在那时,只有他们是人民能够找到的最聪明能干的人。[13] 法学家因其喜好而自然偏向于贵族和君主,也因其利益而自然偏向于人民。 因此,法学家虽然喜欢民主政府,但它并不具有民主的偏好,也没有承袭民主的弱点,这两种理由使其拥有民主的力量并超越民主的力量。 在民主政体下,人民不是不信任法学家,因为他们知道法学家的利益在于为人民的事业效力;他们不会因法学家的话而气恼,因为他们预料到法学家不会有别有用心的动机。[14]事实上,法学家不想推翻人民创建的政府,但是他们不断努力以非民主的道路和手段来领导政府。从利益和出身来说,法学家属于人民;从习惯和爱好来说,法学家又属于贵族;他就像两者之间的天然锁链,像将两者联合在一起的纽带。 法学家行业是唯一能够与民主的自然因素相混合且以有利于自己和持久的方式与其结合的贵族因素。我并非没有意识到法学家精神中固有的缺,但是,法学家精神如不与民主精神相结合,我怀疑民主能否长期治理社会;如果法学家对公共事务的影响不随着人民权力的增加而增加,我不相信一个共和政体在今天有望维持其存在。 我在法学家精神中发现的这种贵族特性在美国和英国比在其他国家表现得更为明显。这不仅由于英国和美国的法学家参与了立法的研究工作,而且由于立法工作的本质和这些法律解释者在这两个国家中占据的地位。 英国人和美国人保留了判例法,也就是说,他们继续沿用父辈的法律观点和法律决定来建立自己在法律方面应持有的法律见解和应当做出的法律决定。 因此,英国或美国的法学家几乎总是将对古老的东西的偏好及尊敬与其对正规的、合法的东西的偏好结合在一起。 这对法学家的精神面貌,随后又对社会的进程,存在着另一种影响。 英国或美国的法学家注重于探求已经完成了什么,法国的法学家注重于探求为何这样做;[前者注重证据,后者注重论据]前者注重的是判决,而后者注重的是判决的理由。 当你听一名英国或美国的法学家的陈述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他频繁引用他人的见解,而极少谈及自己的观点,而在我们法国,情况截然相反。 法国的律师在处理案件时,不管案情多小,他都不能不引用他所持有的成套法学思想;他甚至将仔细检查法律的基本原则,以便在这方面取悦法庭,使其在具有争议的问题上采取变通办法后退几步。 英国和美国的法学家在其个人意识上就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与他们的父辈的意识不符;这种扎根于其思想之中的束缚,必将使法学家养成更畏缩的习性,使其在英国和美国养成的惰性比在法国更严重[因为这个事实比一个观点或一个论据更不易发生改变]。 我们发过的成文法往往是难以理解的,但是人人都能够阅读它们;相反,对于普罗大众而言,没有什么比以先例为基础的法律更加模糊不清、更加难以接近的了。英国和美国的法学家的这种需求,这种在教育中养成的尚古思想,使他们距离人民群众越来越远,最终使他们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阶级。法国的法学家只是学者,但英国或者美国的法律界人士在某种程度上更像是埃及的祭司,是某种神秘科学的唯一解释者。 法律界人士在英国和美国所占据的地位对他们的习惯和见解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英国的贵族费尽心思将一切天生与其存在某些相似之处的东西拉到他那一边,他极为尊重法学家,并赋予他们极大的权力。在英国社会中,法学家虽然没有进入最高阶层,但他们满足于自己所占据的阶层。他们就像是英国贵族中地位较低的分支,他们爱戴和尊敬地位较高的人,而且不争夺他们的特权。因此,英国的法学家便将他们的职业的贵族利益与他们所生活的社会阶层的贵族思想和贵族喜好结合起来。 因此,你会发现我试图描绘的这种法学家在英国表现得尤为突出:英国的法学家之所以尊重法律,不是因为法律良好或是因为法律古老;而且,即使他们要就某些方面对法律进行修改,以使其适应于社会的时势变化,他们为了说服自己只是诉诸最微不足道的方法——通过给祖先的作品添加某些内容,他们只是发展了祖先的思想并完善了祖先的成果。不要期望他们会认识到自己是一名改革者;他们宁愿被人指为荒谬,也不愿意承担冒犯祖先遗训的大罪。诞生于英国的这种法律精神似乎对事务的实质显得漠不关心,而只重视法律的条文,宁肯违背理智和人性也不愿意对法律做丝毫改变。 英国的法律系统就像一棵古树,立法者不断为其嫁接千奇百怪的枝条,并希望其结出各种不同的果实,或者至少让繁茂的枝叶簇拥着支撑着它们的枝干。 在美国,既没有贵族又没有文人学士,而且人民不信任富人。因此,法学家形成为高等政治阶级,他们是社会上最有文化的那部分人。[15]因此,他们只能舍弃改革,这使他们偏好秩序的本性添加了保守的志趣。 如果你问我美国的贵族在何处,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道,他们不在富人之间,因为富人没有把他们团结在一起的共同纽带。美国的贵族是从事律师职业和坐在法官席位上的人。[16] 你越是深思美国所发生的一切,你就越相信在这个国家的法学家们形成了平衡民主的最强大的力量,甚至可以说是平衡民主的唯一力量。 在美国,你不难发现法学家精神如何因其优点,甚至可以说如何因其缺点,而适合于中和人民主政的政府固有的弊端。 当美国人民任由自己陶醉于激情之中时,或者当美国人民任由自己纵情于理想之中时,法学家会使他们感觉到一种无形的约束,使他们冷静和安定下来。法学家暗中用自己的贵族倾向对抗人民的民主本能,用他们对古老事物的崇拜对抗人民对新鲜事物的热爱,用他们的狭隘观点对抗人民的广泛观点,用他们对规范的偏爱对抗人民对规则的蔑视,用他们沉着处事的习惯对抗人民的冲动。 法院是法学界应对民主的最醒目的机构。 法官是法学家,他们除了偏爱在研究法律的过程中获取的秩序和制度之外,还因为职位的终身性而热爱稳定。他们的法律知识已经确保他们在同胞之中拥有较高的地位,他们的政治权力使他们处于一个单独的阶级,并赋予他们特权阶级拥有的本能。有权宣布法律违宪的美国地方法官负责管理日常的司法事务。[17]他们不能强迫人民制定法律,但是至少他们能够迫使他们信守自己制定的法律且保持言行一致。 我不是没有意识到美国存在一种引导人民削弱司法权的潜在趋势;大部分州的宪法都规定政府应两院的要求可以撤换法官。某些州的宪法规定法庭的成员通过选举产生,并允许其多次连选连任。[18]我敢预言这些改革迟早会产生有害的结果,而且终有一天你会发现以这种方式削弱地方法官的独立性不仅会对司法权造成打击,而且会对民主共和制度自身造成打击。 此外,万万不可认为在美国只有法庭之内才有法学家精神,这种精神早已远远传播到法庭之外。 由于法学家形成了人民信赖的唯一知识阶级,所以他们自然而然地占据了大部分公职。他们既管理立法机构,又主持行政机构,因此他们对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产生了极大影响。然而,法学家必须服从于当前对他们产生牵制作用的政治观点;但是,即便他们不受牵制,也不难发现他们的行为征兆。在政治方面做出众多改革的美国人,却仅在民法方面略有改动,而且做这些小改动还大费周章,尽管某些民法规定与他们的社会状态形成强烈碰撞。[19]这是因为在关于民法的问题上,多数总是依赖于法学家,而听天由命的美国法学家则不肯改革。 对于一个法国人而言,在美国听到人民抱怨法学家的惰性和偏好于维持现状是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法学家精神所产生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过了我刚刚指明的确切范围。[20] 在美国,几乎所有政治问题迟早都会变成司法问题。根据这一点,所有的政党在它们的日常论战中都会借用司法体制的概念和语言。由于大部分公职人员都是或者曾经是法学家,所以他们将法学家所固有的习惯和思想方法都应用到公共事务的处理之中。陪审制度最终将这一切推广至所有阶级。因此,司法语言在某种程度上成为普通语言。因而,本来产生于学校和法庭之中的法学家精神已经渐渐延伸到它们的界限之外,可以说它渗入到社会的所有阶层之中。当它深入到最低阶层,全体人民都养成了司法官员的部分习惯和偏好。 在美国,法学家形成了一种不足为惧但难以察觉的权力,这种权力没有自己的旗帜,其能够灵活地满足时代的需求并不作抵抗地让步于社会机体的所有运动。但是这种权力扩展至整个社会,深入到社会的每一个阶级,暗中作用于社会,不断默默影响着社会,最终按照自己的意愿塑造社会。 美国的陪审团被视为政治机构[21] 作为人民主权的模式之一的陪审团应当与确立这种主权的其他法律协调一致。——美国陪审团的组成。——陪审团对民族性产生的影响。——陪审团对人民的教育作用。——陪审团如何建立司法官员的影响力并传播法学家精神。 由于我的主题自然地引导我探讨美国的司法体制,我就不能在此对陪审制度避而不谈。 有两件事情必须加以区分:一是作为司法机构的陪审团;二是作为政治机构的陪审团。 如果要问陪审制度在哪方面服务于司法行政,尤其是陪审制度是否在民事事务方面服务于健全的司法行政,我承认陪审制度的有用性能够引起争议。 陪审制度产生于尚不发达的社会,其交由法院解决的都是简单的诉讼问题;要使陪审团制度适应于文明程度较高的国家的需求,即当人们之间的关系极其繁多且具有复杂化和理智化的特性时,这便不是一个简单的任务了。[22] 在这一刻,我的主要目标是正视陪审制度的政治方面,其他任何路径都会使我偏离主题。至于陪审制度被视为一种司法手段,我只会谈论几句。当英国人采用陪审团制度的时候,他们还是一个半野蛮的民族;当他们成为世界上最文明的民族之一时,他们对陪审团制度的喜爱似乎随着文明程度的提高而增加。我们发现他们走出自己的国土,向世界各地发展。有些地方成为他们的殖民地,有些地方则建立起独立的国家。国家的主体仍然承认国王,一些移民建立了强大的共和政体。但是各地的英裔国家都倡导陪审团制度。[23]他们不是到处建立陪审团制度,就是急于恢复陪审团制度。因此,这个伟大民族所提倡的司法制度便长期存续下来,并再现于文明的各个阶段,被各种形式的政府所采纳,而没有遭到司法精神的反对。[24] [正义是人们的首要需求之一,不管是何种偏见,都不能长期扼杀正义。] 但是,让我们把这个问题置于一旁。只把陪审制度视为一种司法制度,将极大地限制你的思维;因为,如果说它对审判的结果造成了极大影响,那么它对诉讼当事人的根本命运产生了更大的影响。因此,陪审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你应当从这个角度来对陪审制度做出评价。 我所理解的陪审制度是随机选取的一定数量的公民组成的享有临时性审判权的陪审团。 在我看来,在惩治犯罪行为方面引入陪审制度,会使政府拥有更完美的共和制度。让我来解释一下。 陪审制度既可以是贵族性质的,又可能是民主性质的,这取决于陪审员来自何种阶级;但是,只要将这项工作的实际领导权置于被统治者或者一部分被统治者手中,而不是将其置于统治者手中,它就始终具有[一种完美的]共和性质。 武力向来只是一种转瞬即逝的成功因素,而被武力压迫的人民很快会产生权利观念。一个只能在战场上击败敌人的政府很快会走向毁灭。因此,真正的政治法律的约束力应当存在于刑法之中,如果没有这种约束力,法律迟早会失去它的强制力。因此,主持刑事法庭的人才真正是社会的主人。而陪审制度是将人民自身,或者至少将一部分公民推到法官之位上。这样一来,陪审制度就在实际上将领导社会的权力置于人民或者这一部分公民的手中。[25] 在英国,陪审员是由该国的贵族中选出的。贵族既制定法律,又执行法律和惩治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切都得符合贵族的意愿:因此在严格意义上,英国形成了一个贵族主义共和国。在美国,同样的制度被应用于全体人民。每一个美国公民都是选举人,且有资格参加竞选和担任陪审员。在我看来,美国人所理解的陪审制度就像普选权那样是人民主权学说的直接结果和最终结果。陪审制度和普选权是多数能够进行统治的两种同样强大的手段。 所有想以自己作为统治力量的源泉来领导社会,并以此取代社会对他的领导的君主,都曾经破坏或者削弱过这种陪审制度。都铎王朝曾把不想做有罪宣判的陪审员送入监狱,而拿破仑曾命令他的官员挑选陪审员。 [而在我们法国,实际上是波旁王朝在1828年通过选择主要仲裁者和陪审员,使陪审制度得到重建。在这个问题上,我不可避免地对世间万物之间存在的关联感到不胜钦佩。波拿巴假装以国家的意志掌权,但其制定了与人民主权截然相反的法律;而声称权力来自自身的波旁王朝最终将制裁权重新放到了人民的手中。[26] 尽管我们不知道1828年的法令是由谁制定并通过的,但它使法国的共和制度取得了极大的发展。[27]你显然已经注意到王位复辟没有一头扎进深渊之中。因此,重新建立的陪审制度不必诉诸武力,就足以使政府与中产阶级的意愿联系在一起,因为陪审员往往来自中产阶级。] 不管先前的大部分真理是多么明显,它们也没有打动所有人,而且在我们法国,人们往往对陪审制度持有混乱的观点。如果有人想知道什么人可以成为陪审员,那么讨论仅涉及当选陪审员应当具备的知识和能力就可以了,仿佛陪审制度只是一种司法制度。事实上,在我看来,这是这一主题中最无关紧要的一部分。陪审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它应当被视为人民主权的一种形式;当人民主权被推翻的时候,就应当将陪审制度彻底抛开,否则就应当使陪审制度与建立这种主权的法律协调一致。就像立法议院是国家负责制定法律的机构那样,陪审团是国家的负责确保法律执行的机构;为了以稳定和统一的方式管理社会,有必要使陪审员的名单随着选民名单的增减而增减。在我看来,这一点往往最能引起立法机构的注意。其余的一切可以说都是次要的。 由于我坚信陪审制度首先是一种政治制度,所以按照这种方式将该制度应用于民事诉讼时,我仍这样看待它。[这在乍看之下似乎是非同寻常的,以下是我之所以这样做的理由。] 只要法律不以道德观念为基础,其就往往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道德观念是一个民族唯一强大而持久的力量。 当陪审团只参与刑事案件的审理时,人们只能从个别案件中渐渐发现它的作用;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没有养成应用陪审制度的习惯,他们将其视为获取公道的一般手段,而非唯一手段。[28] 但是,当陪审制度延伸至民事案件的审理时,它的应用便能时时映入人们的眼帘;它在这时涉及所有人的利益;每个人都为它的作用作出了贡献;通过这种方式,它进入生活习惯之中;它使人文精神适应于它的规则,甚至可以说它与公正观念相互交融。 因此,将陪审制度限制于刑事事务往往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将其引入民事事务之中,它就经得住时间的考验、顶得住人力的反抗。如果你能够像删除英国的法律中的陪审制度那样轻易地删除英国的风俗习惯中的陪审制度,那么陪审制度早在都铎王朝时期就已经不复存在了。因此,事实上是民事陪审制度拯救了英国的自由。 不管你以怎样的方式应用陪审制度,它都会对民族性格产生重大影响,但是这种影响随着它在民事事务中的应用程度的加深而增强。 陪审制度,尤其是民事陪审制度,能使所有公民了解法官的一部分思维习惯;而这些思维习惯正是人们为了获得自由而应当养成的。 这种制度使所有阶级尊重判决事实并培养权利观念。假如它没有发挥这两种作用,人们对独立自由的喜爱只会是一种破坏性的激情。 这种制度教导人们行事公道。每个人在审判同胞的时候,总会想到有一天也会轮到同胞来审判他。这一点在民事事务的审判中尤为真实:几乎没有人害怕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刑事诉讼的对象,但人人都可能卷入民事审判。 陪审制度教导每个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这种男子汉的气魄,就难觅政治道德之迹。 陪审制度赋予每个公民以一种执政地位,它使所有人都感到自己对社会负有责任而且使所有人参与对社会的管理。通过迫使人们插手与自己无关的事务可以克服个人利己主义,而这种利己主义是[比军队更容易对国家造成损害的]社会的弊病。 陪审制度对于判决的形成和人类知识的提升中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贡献。在我看来,这正是它最大的优势。你可以将它视为一所常设的免费学校,每个陪审员都在这里学习如何运用自己的权力,他在这里能够同最有教养、最有学识的人进行日常沟通,他在这里能够学习应用法律的技术,而在律师的帮助、法官的建议和政党的责问之下,他会将法律牢记于心。我认为美国人的实践知识和政治常识主要归因于民事审判制度的长期运用。 我不知道陪审制度是否对参与法律诉讼的人有利,但我敢肯定的是它对主审法官极其有利。我将陪审制度视为社会能够用以教育人民的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上述内容适用于所有国家,而下述内容是美国人所特有的以及一般民主国家所特有的。 我在上文已经说过,在民主政体中,法学家和司法官员构成了唯一能够缓和人民运动的贵族团体。这个贵族团体没有被赋予任何物质力量,它仅对人们的心灵产生保守影响。但是,他们的权威的主要根源就在于民事陪审制度。 刑事诉讼是社会与某个人作斗争,陪审团在参与这种诉讼的审理时把法官视为社会权威的消极手段,它不信任法官的意见。此外,刑事诉讼完全以简单的事实和容易接受的良好意识为依据。在这一点上,法官和陪审团是平等的。 在民事诉讼上,情况有所不同,这时,法官是不同派系的激情之间的公正裁决人。陪审员将信任的目光投向法官,并且毕恭毕敬地聆听法官的裁决;因为法官的法律知识远远高于陪审员。法官是当着陪审团的面陈述陪审员们记不清楚的各项法律根据的人;法官是引导陪审员们走过曲折的诉讼程序的人;法官是向陪审员们指明事实要点并告诉他们如何回答必要的法律问题的人。法官对陪审员们产生的影响几乎是没有限制的。 最后,是否有必要谈谈为什么我对陪审员在民事案件中没有能力引证法律根据一事毫无触动? 在民事诉讼中,至少在不涉及事实的问题上,陪审团只是形式上的司法机构。 陪审员宣布法官做出的判决。他们以他们所代表的社会权威,以理性和法律的权威认定法官的判决。 在英国和美国,法官对刑事诉讼的结果产生了一种法国法官从未听说过的影响。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不难理解的:英国或美国的司法官员先在刑事诉讼中建立了自己的权威,随后他们将这种权威应用到他们本无权威的另一个舞台上。 针对某些案件,而且往往是最重要的案件,美国法官有权独自做出判决。[29]这时,他们发现他们偶然获得的地位与法国法官通常拥有的地位一致,但是他们的道德力量更大:陪审团的影响还在帮助他们,他们的声音几乎与陪审团所代表的社会的声音同样洪亮。 他们的影响甚至远远超过了法庭本身的影响:无论是在私人生活的娱乐还是在政治生活的工作中,无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在立法机构内部,美国的法官都不断发现周围的人习惯于认为法官的智慧高于其自身的智慧;而且,他们在诉讼中行使权力之后,他们的权力还在影响着参与其审理过程的那些人的思维习惯,甚至影响着这些人的内心世界。 因此,似乎限制了司法官员所享有的权利的陪审制度,实际上加强了司法权的力量,而且其他任何国家的法官都没有人民分享法官享有的特权的国家中的法官强大。 尤其是在民事陪审制度的帮助下,美国司法人员使我所说的法学家精神渗入社会的最低阶层。 因此,陪审制度不仅是使人民实施统治的最有力的手段,而且是教导人民如何实施统治的最有效的手段。[30]

注释


[1]在美国,可以说有千种自然因素能够削弱多数的暴政。美国的所有利益之间存在极大的相似之处,国家的物质繁荣、教育的传播和民情的温良,是国家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大大有利于创建宽大仁慈的政府。 我已经指明这些不同的原因;现在是时候考察制度本身建立了哪些屏障来应对作为制度的起源的力量了。 我在前文中已经区分了…… [2]在手稿中,随后的段落是这样描述的:“美国人应当认为自己是幸运的;如果美国的多数像其他国家的多数建立了强迫他人服从于它的意志的政权,如果它拥有包办一切的权力和让它的代理人执行一切的能力和习惯,那么可以说它的权力是没有限制的。” [3]在博蒙为了撰写《玛丽》所做的笔记中,存在与托克维尔相似的观点: 在美国的任何一个州中,中央政府至今只管理少数引起其注意的重要事务。它从不着手于指导城镇和郡县的管理工作[次要事务]。 似乎从未有迹象表示它有这样做的想法。越来越专制的多数以更大的主权权力调节这些对象,但没有增加其控制范围内的对象的总数。因此,专制虽然大大增强,但其未能延伸至所有。 [4]两个原因。 1. 主权的分裂。 2. 行政管理的分裂。 专制可能是巨大的,但其不可能是流行的。 联邦不可能出现专制的多数。每个州都能够做到这一点,但城镇行政管理(无法辨认的词语)。 按其设计的方法实施管理的国家的多数发现自身受到一个城市或者一个区划的居民组成的多数的反对,而暴政[专制]在某几点可能大大加强,但其不能全面加强。 如果多数统治各州,它也要通知城镇和郡县;然而,由于这两个行政区划的多数可能反对它们的统治,自由往往能够找到某种庇护所,能够在领土上的某几个地方变得不可抵抗地专制,不能延伸至所有地点。 托克维尔在这里阐述的观点与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10期中表达的观点极其相似,即对抗专制的最佳屏障是共和政体的广袤地域。但是手稿中没有提及《联邦党人文集》中的这篇文章。 [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通观全书,我发现作者频繁使用这种方式阐述他自己的观点。 “作者应当再次检查本章内容。此外,我希望作者将其叙述的关于对抗无限权威的社会的内容放置在本章之中,即当你谈到应对弊端的补救方法时。” [6]司法权对多数的权力的影响。/ 当你考察美国的政治社会时,你在乍看之下就会注意到的是将各个部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原则:人民作为唯一主权。似乎没有什么能够反对他们的意志或阻碍他们的计划。 但是在这里,似乎有一个人在某种程度上高于人民;它不需要获得人民的授权;甚至可以说,他不惧于人民的怒火,不期望赢得人民的青睐。然而,他比代表人民的任何一个代表都享有更多权力,因为仅靠一记猛击,他就能够使来自共同意志的工作流产。 卢梭(《社会契约论》第二册第七章)不想以任何方式限制人民主权,其将立法者置于政治进程之外。托克维尔意识到没有任何政权享有专制主权,这使立法者成为政治生活的决定性因素。 与美国律师和法学家进行的几次交谈使作者相信律师和法学家在政治生活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参阅作者在1832年1月24日与爱德华·埃弗雷特进行的交谈;在1831年10月30日与拉特罗布先生进行的交谈;特别是在1831年6月10日与加勒廷先生进行的交谈,其中提到了律师组成与民主抗衡的机构的观点;在1831年7月17日、18日与约翰·C. 斯宾塞进行的关于美国法律思维的保守影响的交谈。当托克维尔再次提及这一论点时,他还想起了布莱克·斯通(参阅《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谈话》)。也可参阅基诺·戈拉的《托克维尔对权利观念的评述》。 [7]手稿中是这样描述的:“……总是蔑视人民。”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我不知道法学家是否在内心蔑视人民的政府,但我可以肯定地说,他们从未表达过这种蔑视;因为他们心里十分明确,谨慎措辞总是能够使他们在人民的政府中发挥一定作用。一般而言,在所有的阶级中,法学家是虚荣心最强的阶级。这种虚荣心引导他们向外界表达见解,而且是他们的行动基础。 当他们像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中拥有既定立场时,这种虚荣心发挥的效用较少;但是当他们需要建立某种立场,或者当上级冒犯他们时——这通常发生在不存在绝对平等的君主政体中,或者当他们被赋予的合理地位无法满足需求时,这种虚荣心往往是非常强大的。 [8]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他们对推翻复辟王朝甚至做出了更大的贡献,尽管他们的部分欲望得到了满足。” [9]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里存在一个缺陷。在尚未就前文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之时,亚历克西就转而探讨另外的观点。为了更清楚地解释法学家在1789年和1830年实施的行为的动机,有必要在此处添加一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段落。” [1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是不准确的;英国贵族仅是其自身特权和神职人员的特权的拥护者。” [11]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这一段落的大意应当做一定的修改,因为这种思想可以应用到所有人的野心上,不管是煽动者的野心、无政府主义者的野心,还是法学家的野心。没有哪种改革者在成为社会的上层阶级之后不显露出一种保守的思想,也就是说没有谁不保护自己的地位,这是不言而喻的。因此,你不能在指出法学家不具有无政府主义倾向之后,再用这个段落陈述的内容证明他们的行为和他们的激情正好是那些无政府主义者随时随地所具备的行为和激情。你能不能这样说:我认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法学家拥有属于他们的合法地位而无人反对,那么他们的思想等等? [1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至于我,我认为这对于一个国王而言几乎总是无法解决的问题。主权周围没有法院或者国家之中没有较大的上层阶级冒犯法学家的虚荣心是有必要的。他们之所以不支持路易斯-菲利普,是因为他蔑视他们而且他使每个法学家都认为自己有权认为自己位于路易斯-菲利普之上,尽管他是一个国王。不管是在这里还是在下文中,亚历克西应当避免使自己陷入这样的悖论之中。 [13]“≠在美国,自由的第二层保障是宪法中的司法权。相较于立法者的才智而言,行政集权的缺乏为其创造了更良好的环境。但是在美国,司法权是用以应对多数的无限权威的屏障。你可以将其视为美国法律放置于人民的前进道路之中的唯一的强大或真实的障碍。≠” [14]在空白处:“≠在民主政体中,拥有执政能力的是法学家。≠” [15]在空白处:“≠也许应当把鲍吉补充的内容添加在此处。≠” [16]我不是说美国的贵族精神仅存在于法学家中;美国的富人就像所有地方的富人那样,必定对秩序和自我保全拥有极大的本能。但是他们没有形成团体;他们没有因为共同的习惯、思想和喜好而团结在一起。没有思想纽带将他们的集体力量凝聚在一起,他们也不以团体的身份实施具体行为。人们不信任他们而且不允许他们插手公共事务,而大体上与富人拥有相同本能的法学家却没有引起人民的任何恐惧。 [17]参阅第一卷中关于司法权的内容。(s.) s. 正如读者所知,本书第一部分分为上下两卷。 [18]一名来自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的律师在1832年1月6日使作者注意到这个事实。 [19]托克维尔在第一部分第一卷第二章的最后一页提到了这个问题。 [20]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不难发现在联邦各州中,司法权对政治事务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在联邦法院实施的行为中。你知道联邦宪法支配各州宪法,就像各州宪法支配普通法律那样。但是,我在其他地方曾经说过联邦宪法禁止地方立法机关在它们的刑法中引入具有追溯力的规定并损害一些既得权力。通过剥夺各州的这两种行动方法,就相当于剥夺了它们实施暴政的根本武器。因此,每当这些立法机构通过这种类型的法律时,联邦法院都会抨击其违宪。那么,联邦司法系统就会成为想要实施压迫行为的多数和被多数压迫的个体之间的公正仲裁者。(a.)它介入地方激情之中,这种激情堪比泰西塔斯所说的兄弟仇恨。 a. 我不知道这是否像我所描述的那样完全属实。为了进一步研究,可特别参阅斯托里的作品。 [21]陪审团。/ 陪审团既是统治人民的有力手段,又是教育人民实施统治的最有效的手段。/ 由于我在探讨司法体制,所以我想谈谈陪审团制度。/ 可具备民主性质或贵族性质,但决不可能具备君主性质,往往都是拥护共和政体的。/ [在空白处:对我来说,我认为当你从包罗万象的政治角度探讨陪审团时,陪审团高于所有的政治机构;你必须始终从这个角度对它做出判断。]当美国人在规定陪审团处理刑事和民事事务所需承担的责任时,他们可能需要一本书才能将其详细列出,但在这里,我只想从政治角度对它做出判断。 这是托克维尔在日期分别为1831年10月11日和1832年1月12日的笔记中描述的其他观点。旅行笔记中包含了大量涉及陪审团的内容,尤其是笔记本F,其专门探讨了美国的民法和刑法。关于陪审团在民事事务中发挥的作用,可参阅托克维尔在1831年9月21日与弗朗西斯·格雷参议员的谈话和托克维尔与蒙哥马利的一名律师的谈话。在旅行过程中,托克维尔参加了一个巡回法庭的听证会。(乔治·W. 皮尔森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之旅》) 托克维尔认为风俗习惯和环境同样能够对抗多数的暴政。第九章阐述了对抗多数的权力的这两种障碍,并初步对本书做出总结。 [22]把陪审团制度作为司法制度进行研究,探讨这个制度对美国产生的影响,以及尝试找出美国人是如何利用这个制度的,将是一件有益而有趣的事情。如果只考察这个问题,你可以参考全书研究这个问题的作品和专为法国人而写的作品。比如,你可以尝试找出美国陪审制度的哪些部分能够运用到我国且对我国有极大的帮助。在美国,最能使我们了解这个问题的州是路易斯安那州。路易斯安那州是法裔美国人和英裔美国人混居的州。该州所建立的两种法律制度使他们像两个对立的民族,但他们正渐渐相互融合。最值得查阅的书籍有,标题为《路易斯安那州法律汇编》的两卷版路易斯安那州法律合集;以及或许更好一点的关于民事诉讼程序的书,它是用英法两种语言所写的,书名为《民事诉讼的规则条约》,该书由布衣松于1830年出版于新奥尔良。该书具有一个特殊的优势:它提供了英法对照的术语表,并用法语对这些英文法律术语做出了精确而权威的解释。在所有国家中,法律用语都有其特有的含义,英国与其他国家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23]英国和美国的所有法学家在这一点上是意见一致的。联邦最高法院法官斯托里先生在他的关于联邦宪法的文章中一再称道将陪审制度应用到民事事务中的好处;“赋予陪审团参加民事案件审理的宝贵特权,”他说,“是一种完全不亚于陪审团参与刑事案件审理的特权,这实际上承认政治自由和公民自由对人人都是极其重要的。”(斯托里的作品,第三卷第38章[第654页。——编者注]) [24]如果你想说明作为司法制度的陪审制度的效用,你可以找到许多论据,其中包括以下内容: 当你将陪审员引入事务之中,你可以减少法官的数量,而不致给工作带来不便,这是一个极大的好处。由于法官的人数众多,只有在职法官死亡才能出现空缺,为活着的法官提供晋升的职位,因此,司法官员的野心总是不能得到满足,这使他们自然地依赖于多数或者依赖于有权任命空缺职位的人;这时,法官的晋升就像是在军队中获得军衔。这种事实状态完全违背良好的司法行政和立法机构的意向。你想使法官一职成为终身制,以便法官保持独立;但是只要法官不自愿辞职,任何人都不得罢免他,又有什么好处呢? 法官人数众多,其中不乏滥竽充数之人;但是,一个重要的司法官员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因此,当人们建立法院组织的时候,一个文明程度不高的法庭应当是法院组织中最糟的环节。 对我来说,我宁愿把一个案件交给能干的法官领导的不太懂法的陪审团审理,也不愿将其交给大多数只对法律体系和具体法条拥有不完全认识的一伙法官审理。 [25]但是,必须在此作重要说明: 的确,陪审制度使人民享有了控制公民行为的一般权利,但它并未向人民提供在一切场合中行使这种控制权的手段,也没有让公民以暴力的方式行使这种控制权。 当一个专制君主有权力指定他的代表处罚犯人时,被告的命运可以说早已注定。但是,如果由人民进行审判,陪审团的组织和问责制的缺乏,尚可为无辜者提供有利的机会。 [26]在正文一侧:“<如果包括下述注解。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是其更注重专制权力而不是权力的行使;原因之二是其更看重事物的表征,而非事物本身≠(更重视有权力做某事而不是凭借这种权力做某事。)>” [27]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我会用‘迈出一大步’取代‘取得极大的发展’,因为步伐与发展的差别在于它仍然是不确定的,而文中描述的正是这样的情形。在任何情况下,就这一点而言,我认为你不希望或者不应当像这样表达自己的观点。 “此外,发展这种措辞意味着波旁王朝不知道是谁推动了它,也就是说这种发展违背了它们的意愿。而步伐一词不包含这样的含义。” [28]当陪审制度只应用于某些刑事案件时,这一事实尤为如此。 [29]联邦法官几乎总是处理触犯国家政府的问题。 [30]在博蒙的关于1848年的宪法委员会的讨论资料中,下述注释被发现,其叙述了托克维尔指出的关于陪审制度的障碍:“在陪审制度在民事事务的直接、完全和普遍应用中,托克维尔发现了一个缺陷。有时存在事实和法律的奇异混合物。高度文明的公共道德观念的必要性。由于运行的难度,所以更需要更有能力的陪审团。引导陪审团的巨大难度。” 第九章 在美国有助于维护民主制度的主要原因[1] 美国实行的是民主共和制度。[2]本书写作的主要目的是使读者了解这一现象的原因。 尽管这并非我本意,但是有几项原因由于我的主题的贯穿性而仅被一笔带过。我尚未对有些原因作论述。而那些已被我提及的原因,也由于淹没于细节的叙述中而被我置于脑后。 因此,我认为在进一步论述美国的未来之前,我应当在有限范围内谈谈能够说明美国的现状的所有原因。 在总结这些原因的时候,我将尽量做到简明扼要,因为我想要读者们大致地回顾一下我已经谈到的一些内容,而在尚未有机会阐述的内容中,我将选择主要内容加以叙述。 我认为在美国有助于维护民主共和制度[3]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三项[4]: 第一,上帝使美国人处于独特的、有利的地理环境; 第二,法律; 第三,习惯和民情。 在美国有助于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偶然原因或天赐原因[5] 联邦没有强大的邻邦。——没有巨大的首都。——美国人生来就拥有对他们有利的好运气。——美国地广人稀。——这种环境如何强有力地帮助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开发美国荒野的方式。——英裔美国人占领新大陆的广袤荒野的渴望。——物质福利对美国人的政治观点的影响。 有很多独立于人类意志的环境条件[6]使美国容易实行民主共和制度。有些是大家已经知道的,有些是容易使大家了解的,但我只想谈谈最主要的。 美国没有强大的邻邦[7],因此不用担心大型战争、金融危机、入侵或者是被别国征服;他们也不需要重税、庞大的军队和伟大的将军;他们几乎不会畏惧于一种比这些灾难加在一起对共和制度更有害的灾祸,即军事荣誉。 怎么能够否认军事荣誉对人民的精神产生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影响呢?曾两次被美国人选为国家首脑的杰克逊将军是一个性格粗暴和才能平庸的人;在他的整个任期中,没有一件事能够证明他有资格领导一个自由的民族;因此,联邦的大多数知识分子始终反对他。那么,是什么把他推上了总统的宝座并让他能够连选连任呢?是他于20年前在新奥尔良的城墙下赢得的胜利在人们心中留下的记忆;但是,新奥尔良的这次胜利不过是一次普通的军事胜利,其只有在一个战事不多的国家中才能够长期留在人们心中;而且,被军事荣誉的威望牵着鼻子走的民族无疑是最冷酷无情、最斤斤计较、最不懂军事的民族,如果我可以这样说,其也是世界上所有民族中最平淡无奇的民族。[8][9] 美国没有能够对全国各地产生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大型首都[10],我将这一点视为美国能够维持民主共和制度的首要原因之一。[11]在城市中,你几乎不能防止人们集会协商、聚众起哄、采取突然而激烈的行动。城市就像是以所有居民为成员的大型议会。那里的人民对他们的司法官员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且人民往往在不经官员调解的情况下自行采取行动。 因此,使地方服从于首都,不仅等同于将整个帝国的命运极不公平地交到了一部分人的手中,而且相当于将其交到了自行其是的人的手中,而这是非常危险的。这样一来,首都的绝对优势严重地打击了代议制。它使现代共和国犯下古代共和国曾经犯下的错误,后者就是因为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全部走向灭亡。 在这里,我可以毫不费力地罗列出有利于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建设,并确保这一制度得以维系的许多次要原因。但是,在这一大堆有利的环境因素中,我发现了两个主要因素,我马上对其进行说明。 我在前文中说过我将美国的起源,或是我所说的他们的出发点,视为对美国目前的繁荣做出过最重要、最有力的贡献的原因。美国人生来就拥有对他们有利的好运气;他们的祖先在很久以前将身份平等和智力平等带到了他们所占据的这片土地上,民主共和制度势必在有利的自然环境中应运而生。这仍未包括所有;在共和主义社会状态中,他们的祖先还给子孙后代留下了最能使共和制度繁荣发展的习惯、思想和道德观念。当我思考这个根本事实所产生的后果时,我似乎从第一个抵达美国海岸的清教徒身上看到了美国的整个命运,就像我从第一个人身上看到了人类的整个命运那样。 在曾对美国建立民主共和制度做出过贡献,而且现今仍在保证美国维护这一制度的有利环境因素中,最重要的是美国人选择居住的这片国土。他们的祖先将爱好平等和和平的习性赋予他们,但上帝将这片广袤无垠的土地赋予他们,并将长期维持平等和自由的手段赋予他们。[12] 总体幸福感有利于所有政府的安定,但其特别有利于民主政府的安定,因为民主政府的安定取决于绝大多数人的情绪,而且主要取决于需求最强烈的阶级的情绪。当人民统治国家时,他们必定是幸福的,因此他们不想颠覆国家。苦难会使他们产生国王所拥有的野心。但是,抛开法律原因不谈,能够为美国带来福祉的物质原因在美国比世界上任何国家,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多。[在欧洲,制造福祉的是最好的法律环境;而在美国,所有恶法都难以阻止福祉产生。] 在美国,不仅立法是民主的,大自然本身也在为人民出力。 在人类的历史中,何时出现过与我们在北美所看见的类似情况? 古代的著名国家都是在战胜周边敌对国家并巩固自己的地位之后建立起来的。一些现代民族发现在南美某些地区,广袤的土地上居住着不如他们开化,但已经占有并耕种那片土地的民族。为了建立新国家,这些现代民族必然会消灭或者征服众多的土著居民,并以他们的胜利令文明蒙羞。 但在北美,只居住着一些从未想过利用土地这笔自然财富的流浪部落。确切地说,北美还是一片了无人烟的大陆,一片等待着居民的荒野。 美国人所拥有的这一切使得他们的社会状态和法律状态与众不同,但是更与众不同的是他们所拥有的这片土地。 当造物主将大地赐予人们的时候,大地是朝气蓬勃而物质丰饶的[13],但人们是软弱而无知的;而当人们学会利用大地中的宝藏时,大地上已经到处是人,很快,人们便不得不为获得栖身之所和自由生息的权利而战争。 正在这个时候,北美出现在人们的视线中,它仿佛是一直被上帝所保藏,直至今日才在洪水中显露出来。 当它出现在人们的眼前时,它还保留着创世之初的面貌,一条条源头永不枯竭的河流,一块块葱郁而潮湿的荒野,一片片尚未接触农夫的犁的无垠土地。而这样一片土地,不再是被提供给早期的孤立的、无知的、野蛮的人民,而是被提供给已经掌握大自然的主要奥秘、与同胞们团结一致、从五千年的经验中得到教育的人。 在我撰写本书的时候,已有1 300多万文明的欧洲人安宁地生活在这片富饶的原野上,而他们尚未准确获悉这片土地的资源和面积。在他们之前,有三四千名士兵驱逐追赶四处流浪的当地土著居民;在这些武装人员之后,林居者们穿过森林,驱赶野兽,开辟河流航道,为文明向荒野的顺利进军铺平道路。 在撰写本书的过程中,我常常提到美国人享有的物质福利;我指出这种物质福利是使他们的法律获得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之前有很多作者针对这一原因做出解释,由于在某种程度上,只有这个原因容易为欧洲人所理解,故其被我们所公认。因此,我不会详细叙述这个如此频繁地被人论述并且如此容易理解的主题,我只打算补充几个事实。[14] 一般人认为,美洲荒野的开发全靠每年抵达新大陆海岸的欧洲移民,而美国的居民仍然留在其祖先占有的土地上繁衍生息,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抵达美国的欧洲人在这里无亲无故,而且通常不拥有任何资源;为了谋生,他们被迫出卖劳动力,很难看见欧洲人离开海岸沿线的大型工业区到内陆进行开发。你显然不能在没有资本和贷款的情况下开荒垦地[15];而且,在前往森林中冒险之前,你的身体必须能够适应新气候环境的恶劣条件。因此是美国人长期离开自己的出生地,到遥远而广袤的土地上创业。因此,最初是欧洲人放弃自己的住所,来到大西洋彼岸定居;而现在轮到出生于大西洋彼岸的美国人消失在美国中部的荒野里。这种双重的移民运动从未停止;它开始于欧洲中部,陆续来到大西洋彼岸,随后挺进新大陆的中部荒野。许许多多的人在同一时间朝着地平线上的同一点进军:他们的语言、他们的宗教、他们的习俗有所不同,但他们拥有共同的目标。有人告诉他们到西部能够找到财富,他们便匆匆奔赴西部寻找财富。[16] 也许除了罗马帝国崩溃时发生的那次大迁徙之外,没有哪次大迁徙能够与人类的这次持续不断的迁徙相提并论。那时也同今天一样,人们纷纷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并乱哄哄地在同一个地方相遇;但上帝为其做出的安排却大相径庭。[在那时,上帝想的是毁灭;在现在,上帝想的是创造。]在那时,等待每一个新到达者的是毁灭与死亡;而今天,每一个新到达者都带来了繁荣和生命的种子。 美国人的这种西部迁徙对将来产生的远期效应对我们来说还是一个未解之谜,但其带来的直接效应是不难发现的:由于一部分老居民逐年离开他们出生的各州,这些州虽然建立已久,但其人口的增长速度却极为缓慢。康涅狄格州就是如此,其每平方英里平均只有49人,全州的人口在过去的40年中只增加了四分之一,而英国的人口在同一时期却增加了三分之一。因此,欧洲的移民不断来到人口较少而工业尚需人手的美国;他成为富裕的工人,他们的儿子却到空旷的地区寻找财富,并最终成为富有的大地主。前者集聚资本,后者利用资本增值,不管是从外地迁来的还是在本地出生的人都不贫穷。 美国的法律有利于尽可能地分散财产,但有一个比法律更强大的因素防止财产过于分散。[17]你可以发现这一点在后来才人烟稠密起来的各州中尤为明显。马萨诸塞州是联邦中人口最稠密的地区,但其每平方英里仅有80人,这个数字远远小于法国,法国每平方英里为162人。 然而,在马萨诸塞州,小型地产的划分是非常罕见的;在这里,通常由年长的子女继承土地,年幼的子女则会到荒野中寻找财富。 法律虽已废除这种长子继承权,但你可以说上帝使这种权利得以恢复,而且没有任何人抱怨此事,至少这一次其没有违反公平原则。 根据一个简单的事实,你就可以判断有很多人以这样的方式离开新英格兰到荒野中安家立业。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在1830年,在国会的成员中有36人出生于康涅狄格州这样的小州。因此,人口数仅占全美四十三分之一的康涅狄格州提供的议员却占据议员总数的八分之一。[18] 但是,康涅狄格州本身选入国会的议员代表仅有5人,其余31人是作为西部新建各州的代表进入国会的。如果这31个人仍居住在康涅狄格州,他们很可能不会成为富有的大地主,而仍是微不足道的农户,只能默默无闻地度过一生而不会开拓政治事业,他们决不会成为对社会有益的立法人员,而甚至会成为危险的公民。 美国人同我们一样也拥有这样的想法。 肯特大法官在他的《美国法律释义》(第四卷第380页)中说道: 毋庸置疑的是,土地的过度分散化会造成巨大的灾难,过于分散的土地不再能够维持一个家庭的生计;但是这样的不利后果至今还未在美国出现,人们在经过很多世代之后才能察觉这种后果。我们无人居住的地域广阔,尚未开垦的土地充裕,从大西洋沿岸向内陆迁徙的人流不息,都足以在现在和将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防止土地的过度分散化。 描述美国人扑向命运赋予他们的这些大奖赏的贪欲是困难的。为了追寻这种奖赏,他们无惧于印第安人的利箭和荒野中的瘟疫;森林中的寂静没有令他们恐惧,猛兽的靠近没有把他们吓退;一种比对生命的热爱更强烈的激情不断鼓励着他们。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片无垠的大地,而他们担心那里已经没有空地,他们匆匆前进,唯恐因到得太晚而失去机会。我刚刚谈到的是旧州的居民向外迁徙的情况,至于新州的居民又如何迁徙呢?俄亥俄州成立不足50年,但它的大部分居民并非出生于该州;它的首府成立不到3年,它的境内尚有大量未被开发的土地;但是,俄亥俄的人口已经开始朝着西部进军了;大部分在伊利诺伊州的肥沃大草原中定居的人都是来自俄亥俄州的公民。这些人最初离开他们的第一个家园是为了生活充裕,他们离开第二个家园是为了生活得更充裕:他们几乎在所有地方都能够找到财富,但不是幸福。在他们中,对幸福的渴求已经成为一种无法遏止的热烈激情,其随着得到满足而继续增强。他们已经切断了他们与出生地之间的纽带;此后,他们没有形成这样的纽带。对他们来说,移居最初是一种需求;而现在,移居在他们眼里已经成为一种想赢多少就赢多少的投机游戏。 有时,他们前进得太快,以致荒野又重新出现于他们身后。森林刚刚屈服于他们脚下,当他们离开之后,它又茂密地生长起来。当你经过西部新建各州时,你经常在森林中遇到荒废的住宅;你往往在荒野深处找到变为废墟的小屋,你惊讶于这些粗糙的建筑物,又惊讶于人性无常。在这些废弃的田野中,在这些昨日才出现的废墟之上,古老的森林很快长出新枝;动物们重新夺回它们的领土;大自然很快就愉快地用绿色的枝条和花朵覆盖人类的遗迹,并很快抹去人类留下的痕迹。 我记得在我横穿[19]覆盖纽约州的一个无人居住的区域时,来到一个周围全是原始森林的湖泊岸边。湖水中央有一座小岛。森林覆盖着小岛,茂密的树荫完全掩盖了小岛的四周。湖滨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里曾经有人居住;你只能看见一缕炊烟在天边升起,从树梢上笔直地冲向云端,仿佛它是从天而降而非从地面升起的。 一艘印第安人的独木舟系在沙滩上。我决定用它到这个一开始就引起我注意的小岛上看看,很快,我抵达了小岛的岸边。整个小岛拥有新大陆中的无人居住的地区所特有的令人愉悦的幽静,这种幽静几乎使文明人开始怀念远古时期的生活。青葱的植被证明这里的土地极其肥沃。就像北美的所有荒野那样,这里一片沉寂,只有斑尾林鸽的咕咕声和啄木鸟的啄木声偶尔打破这种沉寂。我从未想过这样的地方曾经有人居住,因为这里似乎还保留着大自然原本的面貌;但是当我到达小岛中央,我立即认定我所找到的一切正是人类的遗迹。随后,我仔细地审视了周围的事物,很快不再怀疑曾有一名欧洲人栖身于此。但是,他的劳动成果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不久之前被他匆忙砍倒而用来搭建小屋的树木已经重新长出枝条;他的篱笆已经成为生机勃勃的树墙,他的小屋已经变为一个树丛。在这些灌木丛中,你还可以看到几块被火烧黑的石头散落在一小堆灰烬旁边;毫无疑问这就是当时的炉灶,而已经坍塌的烟囱的碎片覆盖了这个炉灶。我停留了一会儿,默默地感叹大自然的强大和人类的软弱。当我最终离开这个迷人的地方时,我再次悲伤地叹息:什么!已经成为废墟了![20] 在欧洲,我们习惯于将不安定的精神、人们对财富的过度欲望、对自由的过度喜爱视为一大社会危险。正是这一切确保美国共和制度拥有长治久安的未来。假如没有这种不安定的精神,人口就会聚集于某些地方,很快就会像我们欧洲这样体会到难以满足的需求。新大陆的幸运之处在于那里的人们的恶习,就像他们的美德那样对社会有利! 这对居住于东西两个半球的人类的行为模式产生了极大的影响。美国人往往将我们所说的贪婪称为值得称赞的勤勉,而他们将我们清心寡欲视为内心深处的某种怯懦。 在法国,单一的喜好、朴素的习惯、家族精神和热爱出生地被视为国家安宁和幸福的最大保障;但是在美国,似乎没有什么比这样的德行更有害于社会。法裔加拿大人仍然忠实地维护古老的道德传统,但已经可以感觉到他们难以在他们居住的地区中生存下去,而这个刚诞生不久的小人民团体很快将成为古老民族的苦难的牺牲品。在加拿大,最有学识、最有爱国主义精神和最有人道主义精神的人为了使人们不再满足于自己觉得还不错的小康状态而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这些人赞美财富的好处,如果他们到了法国,他们也许会赞美一夜暴富的平庸之才,而且,他们在刺激人类激情方面所作的努力大于他们在使人类头脑冷静方面所作的努力。在他们眼中,没有什么比不满足于故土的清贫与安宁,而到外面去致富享乐,离开祖先们居住的家园和田地,为了追逐财富而不惜放弃生者和死者更值得赞扬。 在我们的时代,美国为人们提供的物质资源极其丰饶,其往往大于创办工业所需的资源。 因此,在美国,你无法提供足够的知识,因为所有的知识既对拥有知识的人有用,又能够为没有知识的人带来好处。这里不怕出现新的需求,因为所有需求都能够毫不费力地得到满足。你也不用因为产生太多激情而感到恐惧,因为所有的激情都能够找到简单而有益的发泄手段。你也不用担心这里的人过于自由,因为他们几乎从未尝试滥用自由。 今天的美国共和社会就像是一个由共同开发新大陆的荒芜土地的商人组织起来的、拥有繁荣贸易的大公司。 最能深深地鼓动美国人的激情是商业激情,而非政治激情,或者可以说他们将商业习惯带到了政治事务之中。他们喜欢秩序,没有秩序,事业就无法繁荣发展;他们特别重视风俗习惯的一致性,其是建立良好的商业机构的基础;他们偏好于能够创造巨大财富的常识,而不喜欢往往会浪费精力的天才;基本思想令他们保持警惕,习惯于精打细算,而且对美国人来说,实践比理论更重要。 在美国,你必须了解什么力量使物质福利[21]对政治行动,甚至是对合理的舆论见解产生影响。对于外国人而言,你必须主要考察这方面的事实。大部分来自欧洲的移民都是因为疯狂地热爱自由和迫切希望改变窘境才来到新大陆的。我有时在美国遇到一些由于政治见解而被迫逃离祖国的欧洲人。他们的言谈令我感到震惊,但其中有一个人使我感到最震惊。当我穿越宾夕法尼亚州的一个最偏僻的地区时,夜幕降临使寻找住宿的我敲开了一位富有的庄园主的大门;庄园主是一位法裔美国人。他邀请我在他的壁炉旁坐下,我们开始自由地交谈,就像是两个在距离家乡两千里格之外的森林中相遇的亲人那样。我才有幸得知收留我的主人在40年前是一位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和激进的鼓动家。他名留青史。[22] 因此,当我听到他能够像一名经济学家那样谈论财产所有权的时候,我感到异常惊讶,如果可以的话,我几乎要喊他为大地主;他谈及在人们中建立财富等级的必要性、对既定法律的服从、良好的风俗习惯对共和政体的影响、宗教观点对秩序和自由的支持:他甚至在无意中引用耶稣基督的权威来支持他的一个政治见解。 当我听他谈论的时候,我不禁惊讶于人类理智的脆弱。如何才能在变化无常的学说和不同的经验教训中判断某事是真还是假呢?一个全新的事实消除了我的一切疑问。我原本很穷,但我现在很富有;如果福祉至少影响了我的行为,那我的判断岂不是自由的!但事实并非如此,我的见解实际上随着我的财富的多寡而发生改变,而在对我有利的结果中,我才发现我此前所缺乏的决定性理论。 福祉对美国人产生的影响比其对别国居民产生的影响更广泛。秩序和公共繁荣是相互关联携手并进的,这对美国人而言是有目共睹的,他们从未想过将两者分离;因此,他们不会像很多欧洲人那样,将他们在接受初等教育时学到的东西置于脑后。 [但是,美国的政治社会是不断动摇的。但这种运动是缓慢而慎重的。它影响了公共财富的细节,但没有扩及整体。它对人们施加的压力大于它对基本原则施加的压力。你想不断提高,但又唯恐颠覆一切事务;你想要做得最好,但你又唯恐一切沦为最糟。 我还要补充些什么才能够使我的思想得到理解?帝国时代的大量法国共和党人和当今的某些自由主义者对美国的多数产生了何种影响?他们最终发现社会运行得如此之好,或接近于此,因为他们都做得很好。] 法律对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影响 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的三大原因。——联邦的形式。——城镇制度。——司法权。 [≠我所说的致力于维护美国政治制度的第二个主要原因存在于这些制度的精华之中,也就是说,其与社会状态和自然环境是一致的。≠] 本书的主要目的是使读者了解美国的法律;如果这个目的已经实现,读者就能够自行判断在这些法律中,哪些真正有助于维护民主共和制度,哪些会将其置于危险之中。如果我在本书的上述各章中未能实现这个目的,那么我在本章中更不可能实现这个目的。 因此,我并不打算重新阐述我已经叙述过的内容,而对我来说,几句话就足以总结上述内容。 似乎有三个原因比其他任何原因都更有助于在新大陆维护民主共和制度。 第一个原因是美国人采取的联邦形式,其使美国享有一个大共和国具有的权力和一个小共和国具有的安全性。 第二个原因是城镇制度,其通过限制[23]多数的专制,使人民既养成爱好自由的习惯又掌握行使自由的艺术。 第三个原因是司法权的结构。我已经指明法院如何纠正民主的错误,以及其在不制止多数运动的前提下,约束和引导这些运动。 民情对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影响 我在前文中已经说过,我认为民情是维护美国民主共和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这里,我所理解的民情一词的含义相当于古语中的mores;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它不仅包含了可以被称为心理习惯的习俗,而且包括了人们所拥有的不同概念和各种见解,以及人们的思维习惯所遵循的思想。[24] 因此,我把这个词语理解为一个民族的整个道德和精神面貌。我的目的不是详细描写美国的民情,我只想尝试在这里找出最有利于维持政治制度的几项。 被视为一种政治制度的宗教,以及其如何有力地维护了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25] 北美是由信奉民主的基督教和共和的基督教的人开发的。——天主教的到来。——为什么天主教教徒在如今成为最民主和最共和的阶级。 在每一种宗教旁,都有一种因为类同而与它结合的政治见解。[26] 如果顺应人文精神的发展趋势,那么它将以统一的方法统治社会和圣城,我甚至敢说,它将设法使人世与天堂和谐一致。[27] 英属美洲的大部分地区是由躲避教皇的权威且不承认宗教的至高无上的人所开发的;因此,他们将一种基督教带到了新大陆,我除了将其称为民主的和共和的基督教之外,再找不到更好的称谓;这将大大有利于在公共事务中建立民主和共和制度。从一开始,政治与宗教就是一致的,它们从未中断这种关系。 大约50年前,爱尔兰的天主教教徒开始涌入美国。由此,美国的天主教教徒大大增加。[28]直至今日,你能够在美国找到100多万名信奉罗马教会真理的基督教徒。 这些天主教徒极其忠实地遵守他们的宗教仪式,对他们的信仰充满了激情和热忱;但是他们在美国形成了最共和和最民主的阶级。这一事实乍看之下令人感到震惊,但经过思考,就可以轻松发现隐藏的原因。 [甚至当基督教需要绝对服从于教义时,它也是所有宗教教义中最有利于自由的教义,因为它只对那些在思想和心灵上愿意服从于教义的人具有吸引力。[29]没有哪种宗教像耶稣基督的宗教这样不屑于利用物质力量。但是,不管在何处,物质力量是不受尊敬的,暴政是不能容忍的。因此,你会发现专制通常无法建立于基督徒之中。[30]它通常存在于得过且过和处于恐惧状态的人民中。当我们说一个基督教国家被束缚,我们是将它与一个我们认定的基督教国家进行对比。如果我们将它与一个异教徒国家作比较,这个基督教国家在我们看来仍是自由的。 我要谈谈类似于平等的东西。 在所有的宗教教义中,无论你对基督教做出怎样的解释,它都是最有利于平等的宗教。只有耶稣基督教将履行义务视为崇高之事,而这样的义务是人人都能够完成的;只有耶稣基督教将贫穷和困苦视为几近神圣之事。 我将补充说明不同的基督教义,天主教义在我看来是最不违背环境标准的教义。] 我认为把天主教视为民主的天敌是错误的。在我看来,在不同的基督教义中,天主教义反而是最有利于身份平等的教义之一。在天主教中,宗教社会仅由两种成分组成:神职人员和普通教徒。只有神职人员高于信徒;居于神职人员之下的,都是平等的。[31] 就教义而言,天主教义认为所有人的资质都处于同一水平;它要求智者和愚夫、天才和庸人都遵守同一信仰的细节;它使穷人和富人都履行同样的宗教仪式,它令强者和弱者进行相同的苦修;它绝不姑息养奸,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它主张所有的阶级出现在同样的圣坛脚下,这就好像把所有的阶级都带到了上帝的眼前。 因此,即便天主教义要求信徒服从,但其不允许信徒之间存在不平等。而我认为新教教义则与之对立[32],一般而言,新教教义主要使人趋于独立,而不是使人趋于平等。[33] 天主教就像是一个专制君主国。如果去掉君主不谈,人们在这里的社会地位比在共和国还要平等。[34] 天主教的神职人员也时常走出教堂,到社会中担任公职人员,从而在社会等级中占有一席之地;他们有时利用自身的宗教影响来确保自己参与创造的政治秩序的持久存在。那么,你会发现天主教徒是以宗教精神拥护贵族政体。 但是一旦神职人员离开或者退出政府,就像他们在美国那样,就没有一个人能够像天主教徒那样根据其信仰将身份平等的观念引入政界。 因此,如果美国的天主教徒不是因为其信仰的本质而被迫服从于民主和共和的观点,那么至少可以说他们不是天生反对这种观点,而且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的有限人数,会使他们制定维护这些见解的规则。[35] 大多数天主教徒都是穷人,为了能够自行主政,他们要求全体公民参政。天主教徒是少数,为了能够确保自由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要求尊重所有权利。甚至在他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两种原因推动他们采纳了那些如果他们有权有势就不会如此热烈拥护的政治学说。 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从未尝试反对这种政治倾向,他们反而设法证明这种倾向。美国的天主教神父将知识世界划分为两个部分:其一是他们不加讨论就服从的神所启示的教义;其二是他们认为神让人们自由探索的政治真理。因此,[在这个世界上,]美国的天主教徒既是最顺从的信徒,又是最独立的公民。 因此,你可以说在美国不存在对民主和共和制度怀有敌意的宗教学说。那里的所有神职人员都拥有共同的语言;[≠而美国的政治家认为社会的所有不幸来自专制和身份不平等,神职人员将专制和身份不平等视为容易滋生道德邪恶的沃土≠]他们的见解同法律一致,可以说统治人类思想的仅有一种趋势。 当我应邀参加一次政治会议的时候,我曾在美国的一个大城市作短暂停留。会议的目的是援助波兰人,为他们提供武器和金钱。 我看见有两三千人聚集在一个为会议而准备的大厅之中。不久之后,一名身穿教会长袍的神父出现在用于放置扬声器的演讲台前。与会者纷纷摘下帽子,安静地站在那里听他讲话。他讲到以下内容: 全能之主!万军之主!当我们的祖先坚持维护民族独立的神圣权利时,是您坚定了他们的信念和指导了他们的行动;是您使他们战胜了令人憎恶的压迫者,赋予我国人民以和平和自由;啊,主啊!请将您那慈爱的目光转向另一个半球;怜悯一下这个现在仍像我们过去那样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而进行战斗的英雄民族吧!以同样的模式创造所有人类的主啊,请不要允许暴政破坏您的作品并在这世上建立不公。全能之主!请您关注一下波兰人的命运,使他们享有自由;愿您的智慧引导他们的议会,愿您的力量支持他们的军队;让恐怖在他们的敌人之间蔓延,让企图瓜分他们的列强产生分裂,不要让已被世人目睹50年之久的不义之举在今天达到极致。主啊,您那强有力的双手不仅掌握着世人的心,而且掌握着各民族的心,愿您召唤同盟者为神圣的事业而战,使法兰西民族最终从其领袖为他们创造的沉睡状态中清醒过来,再一次为了世界的自由而战斗。 啊,主啊!请您不要将脸转离我们,请您允许我们永远成为最虔诚和最自由的民族。 全能之主!请您满足我们今天的祈求;拯救波兰人!我们以您的爱子的名义,以为了拯救全人类而死于十字架之上的我们的主耶稣基督的名义,向您提出这个请求。阿门。 全体与会者虔诚地回应,阿门。 宗教信仰对美国的政治社会产生的间接影响 存在于各教派之中的基督教道德。——宗教对美国民情的影响。——对婚姻关系的尊重。——宗教如何将美国人的想象力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以及宗教如何节制美国人的改革激情。——美国人对宗教的政治效用的看法。——美国人为扩大和确保宗教主导地位所作的努力。 我刚刚阐明了宗教对美国政界产生的直接影响。在我看来,宗教在这方面产生的间接作用甚至更强大,尽管宗教并不谈论自由,但它却很好地教导美国人掌握获取自由的技巧。[36] 在美国,有不计其数的教派。虽然各教派对造物主所做的礼拜有所不同,但它们在人与人之间的义务上却达成一致。因此,虽然每个教派都以各自的方式崇敬上帝,但所有教派都以上帝的名义宣扬同样的道德。对于一个人而言,教派可能非常重要,但是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事实却并非如此。社会既不畏惧于来世,又不寄希望于来世;而且对社会来说,最重要的不是全体公民信奉什么宗教,而是全体公民信奉宗教。更何况在美国,所有教派都在伟大的基督教的大一统之内,而基督教的道德到处都是完全一致的。[虽然美国既有天主教徒又有新教徒,但是美国人大多信奉基督教。] 你可以认为某些美国人之所以礼拜上帝,主要是出于他们的习惯而非源于他们的信仰。此外,在美国,主权者是崇尚宗教的,因此伪装信教的现象也普遍存在;但是在这个世界上,美国仍然是基督教对人们的灵魂产生实质影响的国家;在这里,没有什么比宗教更有利于人和更合乎人性,因为这个国家在宗教的统治之下,在今天已经成为最文明和最自由的国度。 我曾经说过美国的神职人员普遍主张公民自由,甚至是那些不主张宗教自由的人也这样认为;然而,你没有发现他们支持任何特定的政治体制。他们不关心政治事务也不参与政党之间的阴谋活动。因此,你不能说宗教在美国对法律或者政治见解的细节产生直接影响,但它引导着民情,并且通过管理家庭而管理国家。 我毫不怀疑美国的民情所表现出的极端严肃性首先来自宗教信仰。那里的宗教通常无力阻止人们身陷财富所带来的无数诱惑之中。宗教不能抑制刺激人们想要发财的激情,但它对妇女思想的控制是绝对的,而正是妇女使民情得以发展。[37]的确,美国是世界上最尊重婚姻关系的国家,美国人也对婚姻幸福持有最高尚、最正确的看法。 在欧洲,几乎所有的社会混乱都来自家庭问题,其与婚姻的关联也并不遥远。欧洲的男人蔑视自然纽带和合法乐趣,他们偏好混乱、内心的不安定、愿望的不稳定。在这种往往对家庭生活造成困扰的纷乱激情的影响下,欧洲人很难服从于国家的立法权。当一个美国人离开政界的激烈斗争回到家中,他立刻会感到安定与平和。在家中,他的一切享乐简单而自然,他的兴致纯真而淡泊;他好像因为生活具有规律性而感到幸福,而且他容易习惯于调整自己的观点和喜好。[38] 当欧洲人通过扰乱社会来逃避家庭的忧伤时,美国人则在家庭中养成爱好自由的习惯,随后再将这种爱好带到国家公共事务之中。 在美国,宗教不仅控制民情,它甚至将它的影响力扩及人类思想。 在英裔美国人中,有些人信奉基督教是因为他们相信基督教义,而另一些人信奉基督教是因为害怕别人说他们没有信仰。因此,基督教可以不受阻碍地发挥支配作用,并得到所有人的认可;这样一来,就像我在前文某处所说的那样,道德世界中的一切都是固定不变的,而政治世界似乎则是可由人们讨论和研究的。因此,人类的思想在基督教之前从未享有无限制的活动领域;不管它怎样无所畏惧,它有时也必须止步于不能克服的障碍之前。在改革之前,它被迫接受某些主要的规定,使其最大胆的构想服从于某些会推迟或者阻止它的社会标准。 因此,美国人的想象力即使是在高空之中翱翔,也往往是谨慎而不确定的;它的行动受到阻碍,它的成果不完善。这些拥有约束力的习惯也存在于政治社会之中,而且极其有利于人民的安定和人民为其自身制定的制度的持续存在。自然和环境使美国人成为大胆果敢的人;当你了解他们如何追求财富时,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美国人的思想能够排除一切障碍,那么你会发现他们中有些人很快就会成为世界上最大胆的革新者和最执拗的逻辑学家。但是,美国的革命者必须公开表示自己尊重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当法律与他们的计划的执行相悖时,基督教的道德和公理不允许他们轻易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他们不顾良心的谴责而违反法律,他们也会因为党人的谴责和质疑而止步。直至今天,美国还没有人敢提出这一格言:凡事听从于社会的利益。这个不虔诚的格言,似乎在某个自由时代曾被人提出,并利用其为即将到来的暴政洗白。[在法国,一个[无法辨认的词语](人)利用原则和事实证明这一暴行,而他在亲王的议会中占有一席之地。] 因此,在法律允许美国人做任何事情的时候,宗教防止他们想入非非,并禁止他们恣意妄为。[39] 因此,宗教在美国从来不直接参与社会的管理,但它被视为美国最重要的政治设施,因为它虽没有将对自由的喜爱赋予美国人,但是它促进了美国人对自由的享用。 美国的居民本身也是从这一点来看待宗教信仰的。我不知道全体美国人是否真的相信他们的宗教,毕竟有谁能够看透所有人的内心呢?但我相信他们认为宗教对于维护共和政体是必不可少的。这个观念并不属于一个公民阶级或者一个政党,而是属于整个民族,你会发现所有阶级都有这样的想法。 在美国,当一个政治家攻击一个教派,不能被属于这个教派的同党派人士当作不支持它的理由;但是,如果他攻击所有教派,那么人人都会躲避他,独留他一人。 当我在美国的时候,一个证人在切斯特郡(属于纽约州)的巡回法庭上作证,并宣称他不相信上帝的存在,也不相信灵魂的不朽。庭长拒绝承认这名证人的证言,他说:鉴于证人在作证之前已使法庭失去对他的信任,故不采纳他的证言。[40]报纸报道了这个事实,但未作评价。 美国人在他们的头脑中将基督教精神与自由完全混合在一起,以致让他们想这个而不想那个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在美国人中,这并不是那种由过去传到现在、对死者的影响似乎远大于对生者的影响的那种贫乏的信仰。 我曾看见美国人携手合作向新建的西部各州派遣神职人员,并在那里修建学校和教堂;他们担心宗教可能消失于西部各州的森林之中,担心迁居至那里的人不像在原住地那样享有自由。我曾经遇到过富有的新英格兰居民离开故土来到密苏里河沿岸或者伊利诺伊州的大草原,就是为了在这些地方为基督教精神和自由打下基础。在美国,这就是宗教热情如何在爱国主义的炉灶旁不断升温。你可能认为这些人之所以这样完全是为了来世,但是你错了:因为永生才是这些人唯一关心的事情。当你同这些基督教文明的传教士交谈时,你会因他们总是谈论今世的好处、为他们身为传教士却总是以政客的面目出现而感到惊讶。“美国的各个共和州是携手并进的,”他们会这样对你说,“如果西部的共和州陷入无政府状态或者屈服于专制的束缚,那么在大西洋沿岸得到繁荣发展的共和制度将处于极大的危险之中;因此,为了使他们允许我们维护自由,我们希望新建各州也是信奉宗教的州。”[41] 这就是美国人的见解,但他们的错误是明显的。每天,他们总是旁征博引地向我证明美国的一切都是好的,但其中恰好没有我所赞美的这种宗教精神;而我从中得知,与大洋彼岸相比较,人类对自由和幸福的看法只是没有同斯宾诺莎[42]一样相信世界是永恒的,没有同卡巴尼斯一样主张思想是大脑的分泌物。事实上,对于那一点,如果讲这些话的人没有到过美国,也没有见过信奉宗教又享有自由的民族,那么我没有什么可回复的。因此,我将等他们去过美国后再谈这个问题。 [≠对我来说,如果说有什么令我对欧洲的命运感到绝望,那就是发现那里的人的思想中存在奇怪的混乱。我看见虔诚的信徒压制自由,仿佛自由这种伟大的特权不是一种近乎神圣的东西。此外,我发现另有一些人认为只有攻击所有的信仰才能够获得自由,但我发现没有任何人注意到[共和政体]宗教和自由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必不可少的关联。≠] 法国有些人将共和制度视为显示其自身伟大的临时手段。他们用眼睛估量了一下他们的恶习和穷困将他们与有权有势之人隔开的鸿沟,就想尝试用堆积在废墟[43]上的残垣填满这个深渊。这些人对于自由就像是中世纪维护国王的自由佣兵;不管他们穿着什么颜色的服装,他们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战;他们寄希望于共和制度能够使他们长久脱离目前的卑微地位。我所说的不是这样的人。但还存在另一种人,他们将共和制度视为一种长治久安的状态,视为思想和民情每天引导现代社会追寻的必然目标,他们衷心希望人们能够获得自由。当这些人攻击宗教的时候,他们是出于自己的激情,而非出于自己的利益。专制国家在没有宗教信仰的情况下仍可进行统治,而自由国家则不能如此。宗教在他们所赞美的共和政体中比在他们所攻击的君主政体中更具有必要性,而在民主共和政体中显得尤为必不可少。如果政治纽带松弛,而道德纽带尚未加强,那么社会怎能免于毁灭?如果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民族不服从于上帝,它还能做些什么呢? 使宗教在美国变得强大的主要原因[44] 美国人注重政教分离。——法律、公众舆论和神职人员本身共同致力于实现这个目的。——宗教在美国能够对人类的灵魂产生强大影响应当归功于这个原因。——为什么。——人们今天在宗教方面所拥有的自然状态是什么。——在某些国家,什么特殊原因和偶然原因阻止人们适应这种状态。 18世纪的哲学家曾用一种非常简单的方式对宗教信仰的逐步衰退做出解释。他们说,宗教热情必然随着自由和知识的提升而逐渐消失。不幸的是,这个理论与事实不符。[45] 在欧洲,有些人不相信宗教只是因为他们的粗野无知;而在美国,你会发现世界上最自由和最文明[46]的民族以极大的热情履行宗教赋予它的义务。 当我到达美国时,首先闯入我的眼帘的就是这个国家的宗教方面。[47]我在美国逗留的时间越长,就越注意到这些新鲜事产生了极大的政治影响。 在我们法国,宗教精神和自由精神通常是背道而驰的。而在美国,我发现它们是紧密结合的:它们共同统治着同一片国土。 我想找到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的愿望与日俱增。 为了找到这个原因,我曾同所有教派的信徒交流;更重要的是,我探访了拥有不同信仰且终身致力于宗教事业的教徒们组成的团体。我信奉的宗教使我特别愿意与天主教的神职人员接近,我从不放过同他们的某些人员亲密接触的机会。[48]我向他们的每一个人谈到了我的惊讶,并提出了我的疑问。我发现他们只是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但他们都将宗教对他们的国家的和平统治主要归功于完全的政教分离。我不妨断言,在我在美国逗留期间,我从未遇到任何一个人,不管是神职人员还是普通教徒,在这个问题上持不同意见。 这使我比以前更聚精会神地研究美国的神职人员在政治社会中占据的地位。我吃惊地发现他们没有一个人担任公职。[49]我在行政部门中没有找到一名神职人员,而且我发现他们甚至不担任议会代表。 一些州的法律规定他们不能拥有政治生涯[50],其余各州的舆论也不同意他们从政。 当我最终研究神职人员本身的想法时,我发现大多数神职人员似乎自愿远离政权,将这种职业自豪感留给其他人。 我听到他们诅咒野心与不义,而不管什么样的政治见解仔细地掩盖了这种野心和不义。但是,通过听他们说话,我得知他们认为:当政治见解是真实的,人们不能以上帝的名义谴责这样的见解;在政府管理方面出现的错误并不比盖错一座房或者犁错一垄地的罪过更大。 我看见他们谨慎地与所有政党划清界限,避免接触所有的个人利益的激情。 这些事实向我证明他们所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那么,我想根据事实探究原因。我不禁自问究竟是什么在削弱一个宗教的表面力量的同时加强了它的实际力量。我相信找到它并非不可能。 60年的短暂光阴不足以使人类发挥其全部想象力,世间乐事的不完整也无法令其感到心满意足。 在所有生物中,只有人类对自身的生存有天生的不满足感和极大的欲望;他蔑视生命,又害怕死亡。这些不同的直觉不断促使他的灵魂注视来世,而将他引向来世的是宗教。因此,宗教仅仅是希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而宗教就像希望本身那样是自然合乎人心的。[51]只有心理失常和道德暴力对人的天性施加双重影响,才会使人放弃宗教信仰;但一种不可抵抗的本能使人重新恢复宗教信仰。没有信仰是偶然现象,而有信仰对于人类来说才是常态。 因此,仅从人的角度来思考宗教的时候,你可以说所有宗教都能从人本身获取用之不竭的力量元素,因为这种元素是人性的主要构成元素之一。 我知道在某些时期,宗教除了本身具备的这种影响之外,还有法律的认为帮助和领导社会的物质力量的支持。我们发现宗教曾与世间政府紧密结合,同时从恐怖和信仰两个方面控制人类灵魂;但是,当宗教组成这样一个联盟的时候,我敢说它会像一个人那样行动;它可以为了现在而牺牲未来,为获取它不应享有的权力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力。 当一个宗教的唯一目的是将它的统治建立在触及所有人心的向往永生的愿望上时,它便能够获得普遍性;但是,当它与一个政府结合的时候,它必须采纳仅适用于某些人的箴言。因此,通过与一种政权结盟,宗教将增加某些人的权力,而失去支配所有人的希望。 只要宗教依靠能够抚慰所有苦难的感情,它就能够吸引人类的内心。而当宗教与世界上的苦难情感混为一体时,它有时被迫维护那些不是要求爱而是要求利益的盟友;而它必须将那些往往仍在继续爱它,但在反对它的盟友的人视为敌人而拒之千里。因此,宗教不分享统治者的物质权力,就不会承担统治者所引起的一部分仇恨。 表面上看起来最巩固的政治权力仅作为一代人的观点或一个时代的利益的持续存在的保障,往往会比一个人还要命短。法律能够改变看上去最稳定和最坚固的社会状态,而且在改变社会状态的同时也改变一切。 社会权利大都稍纵即逝,就像人生在世那样;它们迅速更替,犹如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至今尚未看见一个政府依赖于始终不变的人心的支持,或者能够以一种不朽的利益作为自己的基础。 只要宗教在情感、本能和激情中汲取力量,而这些情感、本能和激情在所有的历史时期是以同样的方式反复重现的,那么宗教就能够蔑视时间对其所造成的影响,或者至少不会被另一个宗教所消灭。[政权不能反对它。]但是,当宗教想依赖于这个世界的利益时,它几乎同世界上的一切权力一样脆弱无力。独善其身的宗教有希望永垂不朽,而与短命的政权相结合的宗教,循着这些权力的命运,往往随着昔日支持这些权力的激情的消失而灭亡。 因此,通过与不同的政权联合在一起,宗教只会使自己承担起繁荣的联盟义务。宗教不需要依靠政权的帮助而存在,而给予政治权利以帮助,则会导致宗教走向灭亡。 我刚刚指出的危险存在于所有时代,但其并非总是表现得那么明显。 在某些时代,政府似乎是永垂不朽的,而在另一些时代,你可以说社会的存在比一个人的生命更加脆弱。 有些政体使公民处于沉睡之中,而另一些政体则使公民保持兴奋状态。 当政府显得十分强大且法律制度显得十分稳定的时候,人们没有注意到政教结合所带来的危险。 当政府显得十分软弱且法律制度相当多变的时候,这种危险是有目共睹的,但这时往往已经没有时间避免这种危险了。因此,你必须学会很早就能够预见它。 就一个处于民主社会状态的国家而言,你会发现社会本身倾向于共和[52],政教结合的危险性也必定逐渐加强;当政权不断易手,政治理论相互更替,当人事、法律和制度将要消失或日新月异,而且不是仅在一段时间内,而是长期如此的时候,时机已经到来。激动和不稳定是民主共和制度的本质,就像固定性和昏睡是专制君主制度的法则那样。 既然美国人每隔四年改选国家首脑,每隔两年改选新的立法者,而且每年改选地方行政官员;既然美国人将政治世界交给革新者做实验,而将宗教置于政治世界之外,那么宗教在动荡不定的舆论之中依靠什么呢?在政党的斗争之中,宗教在何处寻找它应当享有的尊重?当周围的一切都走向毁灭,宗教还能保持永垂不朽吗? 美国的神职人员已经早于所有人认清这个事实,并根据这一事实采取行动。他们已经认识到,如果想要获得政治权利,就必须放弃宗教的影响力,而他们宁愿失去政权的支持,也要分享国家的盛衰荣枯。 在美国,宗教也许不像它在某些时期和某些国家那样强大,但它的影响力更为持久。它只依靠自己的力量产生影响,而这种力量是谁都无法夺走的;它仅在一个范畴内发挥作用,但它完全覆盖了这个范畴,并且毫不费力地支配着它。 在欧洲,我听见来自四面八方的声音,人们对缺乏信仰感到遗憾,并且呼吁赋予宗教其原先享有的某些权力。 在我看来,在今天,我们首先必须仔细找出人们在宗教方面的自然状态应当是怎样的。随后,只有知道了我们可以寄予何种希望以及我们应当害怕的是什么,我们才能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应当努力达到何种目标。 危及宗教生存的两大危险是宗派分立和人们对宗教的漠不关心。 在宗教狂热的时代,人们有时会舍弃自己的宗教,但他们只是摆脱一种宗教束缚而服从于另一种宗教束缚。信仰改变了目标,但它并未消亡。这时,旧的宗教不是在人们心中激起热爱,就是遭受痛恨;有些人怒气冲冲地脱离了它,而另一些人则以新的热忱追寻它;信仰发生了改变,而不是没有宗教信仰。 但是,当一种宗教信仰被一种被我称为否定的学说暗中破坏的时候,情况有所不同,因为这种否定的学说在宣布一种宗教虚假的时候并没有证明另一种宗教是真实的。 于是,人们精神上的巨大变革,在没有激情的协助之下,甚至可以说在人们还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了。你发现人们就像因为遗忘而丢弃了他们最珍爱的希望目标。在冷漠无情的思潮的引导下,他们不但没有勇气斗争,反而选择遗憾地屈从,他们舍弃了他们热爱的信仰,而遵循将他们引向失望的怀疑。 在我刚才描述的那种时代中,人们舍弃自己的信仰是因为冷漠而不是因为憎恨;人们没有放弃自己的信仰,但信仰却自行脱离了人们。尽管异教徒不相信宗教是真实的,但是他们仍然认为宗教是有用的。他们从人类的角度看待宗教信仰,他们承认宗教信仰对民情的作用和对法律的影响。他们知道宗教如何使人们生活在安宁之中且安然对待死亡。因此,在丢失信仰之后,他们为其感到惋惜,他们失去了深知其价值的财产,他们害怕仍拥有的财产再次被人夺走。 而那些仍然信教的人则不畏惧公开承认自己的信仰。他们将那些不具有他们的信仰的人视为不幸的人,而不是敌人;他们知道即便自己不效仿那些人,也能够赢得他们的尊重;因此他们没有与任何人产生冲突。他们没有将自己生存的社会视为宗教必须与无数强敌不断对抗的战场,他们既爱护同时代的人,又谴责他们的软弱,并为他们犯下的错误而苦恼。 由于那些不相信宗教的人隐藏了自己无信仰的事实,而那些相信宗教的人又公开表示自己的信仰,所以创造了一种有利于宗教的舆论;宗教受到喜爱、得到支持、赢得尊重,它触及人们的灵魂深处,抚慰灵魂所受到的创伤。 永远不会放弃宗教情感的人民群众,认为没有什么能够将他们与已建立的信仰分离。向往来世的本能毫不费力地将他们引导至圣坛脚下,让他们敞开心扉接受信仰的训诫和安慰。 这样的描述为什么不能适用于我们? 我注意到在我们法国,有些人不再信奉基督教,但也没有皈依其他任何宗教。 我看见有些人徘徊于疑虑之中,而有的人已经宣称自己不再信教。 更有甚者,我还发现有些基督教徒虽然仍在信教,但却不敢宣称自己信教。 最后,在这些温和的教友和激烈的反对者中,我还发现少数虔诚的信徒打算为了自己的信仰冲破一切障碍和蔑视所有危险。这些人不顾舆论的影响,与人类的弱点作斗争。在这种冲动的驱使之下,他们不再清楚该在何处停下脚步。由于他们知道,在他们的国家中,人们获得独立的首要方法就是攻击宗教,所以他们害怕同时代的人,并怀着恐怖的心情排斥同时代的人对自由的追求。由于他们将无信仰视为新生事物,因此但凡是新生事物,他们都一律予以仇视。[53]由于他们与他们的时代和他们的国家处于作战状态,所以时代和国家承认的任何一种见解都被他们视为信仰的死敌。 这不应当是人们在宗教方面拥有的自然状态。 在我们之间,有一个偶然的、特殊的原因在阻止人文精神遵循本能发展,促使其逾越它应当自动停止的界限。 我坚信这个特殊的、偶然的原因就是政教的紧密结合。[54] 欧洲的异教徒主要把基督教徒视为政治敌人,而不是将他们视为宗教敌人;他们之所以仇恨信仰,是将其视为政党见解,而不是把它视为一种错误的信仰;他们之所以排斥教士,主要是因为他们是政权的朋友,而不是因为他们是上帝的代表。 在欧洲,基督教曾允许自身与世间政权紧密结合。今天,这些政权已经衰落,而基督教仿佛被埋葬在它们的废墟之下。它仍有活力,但是有人想将它与死亡联系在一起:只要斩断控制它的纽带,它就能够再次崛起。 我不知道怎样做才能使欧洲的基督教恢复青春的活力。只有上帝能够做到这一点,但至少它需要人们相信它仍然保留的全部力量是有用的。 美国人的教育、习惯和实践经验如何促进美国民主制度获得成功 应当如何理解美国人的教育。——人类的思想在美国接受的培养不如在欧洲深远。——但没有人处于无知。——为什么。——在人烟稀少的西部各州,思想的传播也很迅速。——实践经验为什么比书本知识对美国人更有用。 在本作品的许多地方,我已向读者指出美国人的教育和习惯对于维护他们的政治制度所产生的影响。因此,现在,我在这里补充几个新的事实。 直至今日,美国只有少数几位著名作家;它没有任何伟大的历史学家,它连一个诗人也没有。它的居民以一种不赞成的目光看待严格意义上的文学;欧洲的一个三流城市每年出版的文学作品比美国的24个州一年出版的作品还要多。[55] 美国人的思想缺乏一般观念,它不追求理论上的发现。在那里,政治本身和工业也不在这方面引导它。 在美国,新的法律不断产生,但仍没有尝试找出法律的基本原则的大文豪。 美国人有法学专家和法律评论家,但他们没有描写政治事件的作家;他们给世界提供的是范例,而不是经验教训。[56] 在机械技术方面也是如此。 在美国,欧洲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充分利用,而获得进一步完善之后,这些发明不可思议地适应国家的需求。那里的人是勤奋刻苦的,但他们不培养工业科学。你在那里能够找到很多优秀的工人,但找到的发明家为数不多。富尔顿[57]在长期向外国人兜售他的天赋之后,才得以将自己的天赋贡献于祖国。[因此,在美国,你找不到就像在同一时期(在欧洲)迸发出思想火光的伟大的知识分子集中的中心。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应当感谢上苍。对于整个世界的命运,美国已经占据了极大的分量,也许它唯一缺乏的就是能够在瞬间推翻所有欧洲旧社会的大作家。][58] 因此,无论是谁想要判断英裔美国人的知识水平,都应当从两个不同的方面来研究这个问题。如果他仅考察学者,那么他会因为学者之少而感到震惊;而如果他以无知之人为研究对象,那么他似乎会觉得美国人民是世界上文化程度最高的民族。 我在其他地方曾经说过;美国民族的知识水平处于最高者和最低者之间。 [将美国与其他任何地方相比,你会发现美国的大地主较少,而地主较多;大富豪较少,而生活殷实的人较多。所有思想服从于同样的法律。那里的科学天才和文学天才相当罕见,虽然你不能在那里找到大文豪,但是人人都知道如何写作。似乎所有人的思想状态都是均质化的。] 在新英格兰,每个公民都掌握了人类知识的基本概念。此外,他学到了他的宗教的教条和论据,他被传授了他的国家的历史和统治国家的宪法的基本要点。在康涅狄格州和马萨诸塞州,很少会碰到一个对这些事情不甚了解的人,而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的人在某种程度上算得上是一个奇人。[59] 当我将希腊和罗马的共和制度与美国的共和制度进行对比时,当我用前者的手抄本藏书和无知民众与后者的无数报刊和美国共和政体中的有识之士进行对比时,随后,当我回顾我为了根据两千年前的经验来判断后者并预测今后将要发生的一切而仍在进行的一切努力时,我真想烧掉我的书[60],以便用全新的观点来考察这种全新的社会状态。 但是,你不能将我所说的关于新英格兰的一切不加区分地扩及整个联邦。当你越往南或越往西,人们的知识水平就越低。在临近墨西哥湾的各个州中,也像我们欧洲这样,存在一些尚未掌握任何人类知识的人;但是,若你想在美国找到一个全由无知之人居住的区域,那必定是徒劳。其理由很简单:欧洲各国是走出愚昧和野蛮,进而走向文明和开化。他们的进展是不平衡的;有的一路小跑,有的只是行走;还有的在路途中停下脚步,甚至在沿途中睡起大觉。 在美国,情况截然不同。 英裔美国人到达这片土地时已经完全开化,他们的子孙后代不断繁衍;他们无须从头学起,对他们来说,只要不忘记原来的东西就足够了。现在,这些美国人的子孙每年都迁往荒野定居,随着他们的迁居,他们带去了其已经掌握的知识以及对学习的尊重。教育使他们了解知识的作用,并能使他们把这些知识传递给子孙后代。因此,美国的社会没有孩提时期,它在建立时就已经成年。 美国人从不使用农民一词。他们之所以不采用这个词语,是因为他们没有这样一种概念;混沌时期的无知、田野的单调、乡村的粗野都不存在于他们的印象之中,而且他们对早期文明的德行、恶习、粗俗习惯和无知天性全然不知。 在联邦的边远地区,或者在社会与荒野的交界之处,一些勇敢的冒险者为了逃离家乡的贫困,而不畏艰险进入美国的荒僻地区,在那里创建新的家园。开拓者在到达能够为他们提供安身之所的地方之后,便立即砍伐树木,在树荫下搭建一座小木屋。再没有什么比这些孤零零的住所更令人感到凄凉的了。在晚上靠近这些住所的旅行者,远远就能透过墙壁看见燃烧的炉火;在夜里,如果狂风大作,他就能够听见用树叶做成的屋顶在森林中摇晃作响。谁不会认为这种粗劣的小屋是粗俗无知之人的栖身处呢?然而,你在开拓者与其栖身处之间找不到任何关联。他周围的一切都是原始而野蛮的,但他自身可以说是18世纪的努力和经验的成果。他穿着城市的衣服,说着城市的语言,他知晓过去,憧憬未来,正视现实;他是非常文明的人,他只需一段时间就能够适应丛林生活;当他深入新大陆的荒野之中时,他只随身携带了一部《圣经》、一把斧头和一些报纸。[61] 思想在这些荒僻区域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速度迅速传播,这是很难想象的。[62] 我不认为在文化程度最高、人口密集度最大的法国有这样伟大的知识传播运动。[63] 毋庸置疑的是,美国的国民教育对维护民主共和制度产生了极大的帮助。而且我认为,在启迪心灵的教育和调节民情的教育不相分离的地方,情况更是如此。 但是,我不想夸大这个优点,而且我更不会像大多数欧洲人那样认为只要教会人们读书写字,他们就能够立即成为公民。[我不认为基本知识是教育人民的最有力的手段,它促进了人们对自由的认识,但它没有赋予人们获取自由的技巧。] 真正的知识主要来自经验,假如美国人不是逐渐习惯于管理自身,那么他们从书本中学到的知识就不会为他们今天的成功提供太大的帮助。 我与美国人民在一起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无法表达我有多么钦佩他们的经验和常识。[64] 不要让美国人谈论欧洲,他们在谈论欧洲时通常会显得极为自负和过度自豪。他们只会发表一些在所有国家只能给无知之人带来帮助的模糊不清的泛泛之谈。但是,当你和他们谈到他们的国家时,你会看见笼罩在他们的理智之上的乌云随即消散;他们的语言变得清晰、明白和准确,他们的思想亦是如此。他们会告诉你他们所拥有的权利是什么以及他们应当通过何种手段行使这些权利;他们也知道政治世界按照何种准则运作。你会注意到他们对行政规则十分清楚,而且谙熟法律机制。美国的居民不是从书本中获取的这种实用知识和这些实证思想;他们接受的正规教育也许让他们能够接受实用知识和实证思想,但不能直接向他们提供这些东西。 美国人通过参与立法活动学习法律,通过参加管理工作掌握政府的组织形式。社会的主要工作每天都是在他们的眼前完成的,甚至可以说是通过他们的双手完成的。 在美国,人们接受的一切教育都直接以政治为目的;在欧洲,教育的主要目的则是为私人生活作准备。公民参与公共事务时很少需要预先了解与之相关的事宜。 只要你将你的目光投向这两种社会,这些不同之处甚至会立即出现在你眼前。 在欧洲,我们通常将私人生活中的一些观点和习惯带到公共生活中,而当我们突然从家庭内部走到国家政府中时,你通常看见我们以跟朋友交谈的方式谈论社会的巨大利益。 相反,美国人几乎总是将公共生活的习惯带到私人生活中。在他们之间,陪审制度的思想也存在于学校之中,而代议制的方法甚至被用作组织宴会。 法律比自然因素更有利于维护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而民情更胜于法律 美洲的所有民族都拥有民主的社会状态。——但是,民主制度仅在英裔美国人之间得到支持和存续。——南美的西班牙人虽然拥有与英裔美国人相同的有利的自然环境,但他们不能维护民主共和制度。——应用美国宪法的墨西哥也是如此。——在维护民主共和制度方面,西部的英裔美国人比东部的英裔美国人更困难。——造成这些差异的原因。 我在前文中已经说过美国之所以能够维护民主制度,应当归功于环境、法律和民情。[65] 大部分欧洲人只知道这三个原因中的第一个,并将它实际上没有的重要作用赋予了它。 的确,英裔美国人把身份平等带到了新大陆。他们之中既没有贫民也没有贵族,出身的偏见和行业的偏见往往都是不为人知的。因此,由于社会状态是民主的,民主制度就不难建立自己的统治。 但是,这一事实并非美国所特有,几乎美洲的所有殖民地都是由相互平等或者迁入殖民地后变得平等的人建立起来的。欧洲人在新大陆的任何一个部分都未能创建一种贵族政体。 然而,民主制度仅在美国得到繁荣发展。 美国联邦没有需要对抗的敌人。它就像位于大洋中心的孤岛那样屹立于荒野之中。 但是,大自然以同样的方式使[墨西哥和秘鲁的]西班牙人独自生存于南美[葡萄牙巴西殖民地、法国安地列斯群岛、荷兰圭亚那]之中,但这种隔绝状态并没有防止他们建立常备军。他们在没有外敌的情况下总是彼此交战。迄今为止,只有英裔美国人的民主制度能够处于和平状态。 美联邦的领土为人类活动提供了无限的领域;它为工业和劳动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因此,在这里,对财富的热爱取代了野心,福祉平息了政党的热情。 但是,在世界上的哪个部分能够找到比南美的荒野更肥沃的荒野,比南美的河流更宽广的河流,比南美的资源更未受影响和更无穷尽的资源呢?然而,南美不能维持民主制度。如果在地球上占据一席之地而且能够随意向无人居住之地扩展就足以使人民生活幸福,南美的西班牙人就不会埋怨他们的运气了。尽管他们不享有与美国人相同的幸福,但至少足以使欧洲人民感到羡慕。然而,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比南美诸国更加不幸。 因此,自然因素非但未能给南美带来与北美相似的结果,而且使南美甚至在某些方面次于自然环境较差的欧洲。 因此,自然因素并没有像人们所设想的那样对国家的命运产生巨大影响。[66] 我曾在新英格兰遇到一些人,他们准备抛下本可安居乐业的故土,以便到荒野之中寻找财富。在不远之处,我曾看见加拿大的法国移民宁愿挤在一个小到不足以容纳他们的狭小地区中,也不愿意到近在咫尺的荒野中去开发;当美国的移民用几天的劳动成果购得大片地产时,加拿大的法国移民却愿意用更高的价格购买人口稠密地区的土地。 因此,大自然虽然把新大陆的这片无人居住的领域赐给欧洲人,为他们提供资源,但他们往往不知道如何利用这些财富。 我注意到其他美洲国家与英裔美国人拥有相同的有助于繁荣发展的条件,但它们的民情和法律不如英裔美国人,而这些国家现在都很穷困。因此,英裔美国人的法律和道德是他们强大的特殊原因,也是我要研究的主要原因。 我并不是说美国的法律是十全十美的,我也不认为美国的法律适用于所有民主国家,而且,在我看来,这些法律中的某些内容甚至在美国也是有危险的。 然而,不能否认的是,美国的立法在总体上能很好地适应于人民的天赋和国家的本质。[67] 因此,美国的法律是良好的,美国民主政府获得的成功也有很大一部分得益于法律;但我不认为法律是其获得成功的主要原因。即便在我看来法律对美国的社会幸福造成的影响大于国家的自然环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有理由相信法律的影响小于民情的影响。 联邦法律无疑是美国的立法中最重要的部分。 墨西哥所处的地理位置与美国所处的地理位置同样有利,而且采用了与美国相同的法律,但其未能习惯于民主政府的管理。 因此,除了法律和自然环境之外,还有一个单独的原因使美国能够实行民主制度。[68] 但是,这个原因有待进一步证明。居住在联邦境内的所有人几乎来自同一个种族。他们说着相同的语言,以相同的方式礼拜上帝,屈服于相同的自然因素,服从于同样的法律。 那么我们应当考察的存在于他们之间的差异来自何处呢? 为什么在联邦[北部]东部,共和政府的管理显得强大而有秩序,其为什么能够成熟而从容地行事呢?什么原因使共和政府的行为具有明智和持久的特征呢? 与之相反,为什么在北部[在南部]的社会权力似乎就显得有些杂乱无章呢? 为什么事务运作方式显得有些混乱和激烈,你甚至可以说其中有一种狂热,以致其不考虑长远的未来? 我不再将英裔美国人与外国人进行比较;现在,我只在英裔美国人彼此之间进行比较,而我致力于找出为什么他们彼此之间并不相似。在这里,所有源自国家环境和法律差异的论据都失去了效力。我必须诉诸另一种原因,而这样的原因,如果不在民情中寻找,又能到什么地方寻找呢? 正是在东部[北部],英裔美国人在民主管理制度的长期实践中获取经验、形成习惯,且得到了最有利于维持这种制度的思想。[在北部]在这里,民主制度逐渐渗入人们的习惯、见解和生活方式;你发现其存在于社会生活和法律中的所有细节中。正是在东部[北部],人民获得的书本教育和实践教育最为完善,宗教与自由得到了完美结合。这些习惯、见解、风俗和信念的总和,如果不是我所说的民情,又是什么呢? 相反,在西部,仍然有一部分优势至今仍未出现。西部各州的美国人大都出生于森林之中,他们将原始生活的思想和习惯与祖先的文明相混合。在他们之中,激情比较猛烈,宗教道德比较薄弱,思想不够坚定。在那里,他们很少在彼此之间产生影响,因为他们才刚刚认识彼此。[69]因此,西部的居民在某种程度上像刚刚形成的民族那样缺乏经验和习惯于粗野。西部的社会是由旧社会的成员组成的,但他们的集合是刚刚形成的。[70] 因此,美国人所特有的民情才是使全体美国人能够维持民主制度的统治的独特原因;而且,民情也使得英裔美国人在各州建立的民主制度在发展程度上或多或少存在不同。 因此,在欧洲,一个国家的地理位置对民主制度的持续存在所造成的影响被夸大了。他们对法律的重要性的评价过高,而对民情的重要性的评价过低。毫无疑问,这三个主要原因都致力于调整和指导美国的民主制度;但是,如果要对他们分级,我会说自然因素次于法律,法律次于民情。 我坚信,如果没有民情的支持,最佳的地理位置和最好的法律制度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而民情能够缓解最不利的地理位置和最糟糕的法律制度所造成的影响。民情的这种重要性是通过研究和经验不断得出的普遍真理。我将它视为我的思想的中心,我也将它视为我的全部想法的终点。[71] 我只想对这一主题补充一点: 如果在本书的叙述中,我未能使读者感受到我所指出的美国人的实践经验、习惯和见解,总而言之,即他们的民情对维护他们的法律制度所发挥的重要作用,那么我就没有实现我在撰写本书时为自己设定的主要目标。 法律和民情在其他地方是否能比在美国更足以维护民主制度 如果英裔美国人返回欧洲,他们将不得不修改他们的法律。——应当区分一般的民主制度和美国的民主制度。——你可以设想好于或者至少不同于美国民主制度所提供的法律的民主法律。——美国的例子只能证明我们可以在法律和民情的帮助下建立民主制度。 我曾说过[72]美国民主制度获得的成功得益于法律本身和民情之处多过国家的自然环境。 但是,由此可以认为这些相同的因素放在别处也能够产生同样的作用吗?而且,如果自然环境不能替代法律和民情,那么法律和民情可以替代自然环境吗? 在这里,你不难发现我们缺乏必要的证据来对此做出答复。在新大陆,除了英裔美国人之外,你还能遇到其他民族,而且由于这些民族与英裔美国人具有相同的物质条件,所以我能够对两者进行比较。 但是,除了美国之外,世界上没有不具备英裔美国人的自然环境优势,但仍然适用英裔美国人的法律或者民情的国家。 因此,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与之进行比较的对象,我们只能尝试谈谈几个观点。 首先,在我看来,应当仔细区分美国的民主制度和一般的民主制度。 当我想到欧洲的现况,想到它的一些大国、它的人口众多的城市、它的强大的军队、它的复杂的政治格局,我不认为英裔美国人能够将他们的思想、他们的宗教、他们的民情转移到我们的国土上,能够在不大大改动他们的法律的情况下在这里生存下去。 但是,你可以设想一个不按照美国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民主国家。 是否可以设想一个以多数的真正意志为基础的政府,但这里的多数可以为了国家的秩序和稳定而违反自己渴求平等的天性,同意将行政权的所有职权授予一个家族或者一个人吗?你能否设想一个国家权力比美国更集中的民主社会,其人民对国家总体事务的影响虽然不是直接的、不是不可抵抗的,但是每个公民都被赋予了一定权利,其能够在权利范围内参与政府的管理工作?[73] 我在英裔美国人那里看到的一切让我相信,如果将这种性质的民主制度谨慎地移植于一个社会,[74]它能渐渐地与人们的习惯相混合,逐渐渗入人们的思想之中,那么在美国以外的其他地方也能建立这种民主制度。[75] 如果美国的法律制度是唯一能够设想出来的民主法律制度或者是可能找到的最完善的法律制度,那么我认为你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美国的法律制度的成功,除了能够证明民主法律制度一般能在自然条件较差的国家获得成功之外,什么都证明不了。 但是,如果我认为美国的法律制度在很多方面尚有欠缺,而我不难设想出其他更好的法律制度,那么在我看来,国家的特殊环境不能证明民主制度不能在自然环境不够有利而法律制度较完善的国家中获得成功。 如果人们在美国的表现方式不同于他们在其他地方的表现方式,如果人们的社会地位使他们在美国形成的习惯和观念不同于具有同样的社会状态的人在欧洲形成的习惯和观念,那么美国的民主制度所产生的一切也不同于民主制度在其他国家所产生的一切。 如果美国人与其他民主国家的人民具有同样的倾向,而他们的立法者能够利用国家的自然条件和环境优势将这些倾向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那么美国的繁荣完全可以归功于自然原因,对于想要模仿美国但没有美国的自然条件优势的国家来说,没有任何有利之处。[76] 但是,上述假设没有一个被事实证实。 我在美国见到的人们所表现出的激情类似于我在欧洲见到的激情,其中一些来源于人心的本性,另一些来源于社会的民主状态。 因此,我在美国发现人们有心神不定的情绪,这是当所有人的身份大致相当,每个人都拥有同样的进取机会时,人们产生的自然情绪。在那里,我还见过许多以不同方式表达出来的民主忌妒感。我曾注意到美国人在处理事务的过程中总是有自以为是和无知的表现,我因此得出结论,在美国也同我们法国一样,人们受到同一缺点的影响而且拥有同样的痛苦经历。 但是,当我聚精会神地研究美国的社会状态时,我毫不费力地发现美国人曾经付出巨大而可贵的努力来与这些人性弱点作斗争,并纠正民主的这些自然缺陷。 在我看来,美国的各种各样的地方法律作为大量壁垒将公民的难以满足的野心限制在狭窄的范围内,使能够推翻国家的民主激情转化为有益于城镇的激情。对我而言,美国的立法者在以权力观对抗忌妒心、以宗教道德的固定性对抗政治世界的不断运动、以人们的经验对抗他们的理论无知、以人们的处事习惯对抗他们的冲动欲望上,不是没有获得成功。 因此,美国人不是依靠国家的自然环境来对抗源自他们的制度[社会状态]和政治法律的危险的。美国人采用迄今为止只有他们才意识到的补救措施来应对所有民主国家共有的弊端;尽管它们第一个采用这种措施,但他们获得了成功。 美国人的民情和法律并非仅适用于民主国家,而且美国人已经证明,我们不应当放弃借助法律和民情的力量来调整民主制度。 如果其他国家在借鉴美国的这种普遍而有益的思想时,不希望效仿美国人应用这种思想时的独特方法,而试图根据上帝在当今为人们规定的社会状态来采取其自身的方法,并以此致力于避免给它们造成威胁的专制和无政府状态,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认定它们的努力一定会以失败告终呢?[77] 在基督教徒之间组织和建立的民主制度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大政治问题。毫无疑问,美国人没有解开这个难题,但他们为想要解决这个问题的人提供了有用的经验。 上述问题对欧洲的重要性[78] 你不难发现,为什么我花这么多时间研究上述问题。[79]我提出的问题不仅与美国有关,而且与全世界有关;不仅涉及一个国家,而且涉及全人类。 如果那些拥有民主社会状态的国家只有在荒野中才能够保持自由,那么我们只能对人类未来的命运感到绝望了;因为人类正朝着民主迅速挺进,而荒野也快要住满了人。 如果法律和民情确实不足以维护民主制度,那么除了一人专制之外,还有什么其他制度可供各个国家选择呢?[80] 我知道当今还有很多诚实的人没有被这样的未来吓倒,但他们对自由感到厌倦,最终喜欢居于远离自由的风暴的地方。[81] 但是,这些人对他们前往的避风港了解甚少。 他们根据自己的记忆,按照绝对权力过去的表现对其做出评价,而不是按照绝对权力今日的表现对其做出评价。[即使在专制制度中,在自由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如果绝对权力在欧洲的民主国家中重新建立起来,我毫不怀疑它会采取一种全新的形式,而且具备我们的祖先所不了解的特征。 在欧洲,曾经有一段时间,法律以及人们的同意,曾赋予国王们一种几乎没有限制的权力。但那些国王几乎没有使用这种权力。 [他们拥有的是这种权力,而不是拥有无限权威。] 我不会谈论贵族的特权、最高法院的权威、社团法人的权利、地方特权,这些权力在软化当局权威的同时,使国家保持了一种反抗精神。 这些政治制度虽然往往妨碍了个体的自由,但其能够加强人们在心中对自由的喜爱,而这种爱好对于自由的行使是非常有用的。除了这些制度之外,舆论和民情还在王权周围建起了不那么显著但作用强大的屏障。 宗教、国民的爱戴、君主的仁慈、荣誉感、家族精神、地方偏见、习惯和公众舆论都在限制着国王的权力,将国王的权威限制在一个无形的圈子内。 那时,国家的制度是专制的,而民情是自由的。国王虽然拥有权力,但他没有能力行使所有权力,也不想行使所有权力。 如今,我们是否仍然拥有以前对抗暴政的壁垒呢? 由于宗教失去了对人类灵魂的控制作用,区分善恶的最明显的限制被推翻;道德领域之内的一切似乎都是可疑的、无常的;那里的国王和人民都恣意行事,没有人能够说清专制的自然极限和放纵的界限在哪里。 漫长的革命永远地摧毁了人们对国家元首的尊重。不再肩负公众尊重的重担的君主,自此以后毫无畏惧地醉心于权力。[82] 当国王发现民心倒向他的时候,他是宽大而仁慈的,因为他感到自己是强大的;他小心谨慎地对待臣民们的爱戴,因为臣民的这种爱戴是对王位的支持。这时,在君主和人民之间,建立起情感的交流就像社会内部、家庭之中的交流那样亲密无间。偶尔低声抱怨君主的臣民仍会因为触怒君主而感到困扰,而君主就像父亲惩罚子女那样用手轻轻拍打他的臣民。 但是,一旦王权的威望在革命的纷乱之中消失殆尽,当陆续登上王位宝座的国王逐渐使人们感到他的权力减弱且行为残暴时[83],不再有人将他视为国家之父,人人都只会将他视为统治者。如果他软弱,他会受到轻视;如果他强大,他会遭受憎恨。他本身充满了怒气和恐惧。他与他的国家形同路人,他将他的臣民视为被征服的敌人。 当同一片国土上的各省和各城市变成一些不同的小国时,它们各自拥有了一种与原本的服从精神相反的特殊意志;但是,当它们失去了它们的特权、习惯、偏见,甚至它们的回忆和名称时,现在要让同一个帝国的各个部分习惯于服从同一的法律,把它们合起来加以统治并不比原先分别进行统治时更困难。 在贵族享有其权力的时候,以及在贵族失去这种权力很久以后,贵族荣誉都会赋予个人抵抗以非凡的力量。 因此,你发现尽管有些人已经没有权力,但他们仍能对个人价值持有较高的想法,敢于单独抵抗国家权力的运用。[因为荣耀是一种宗教信仰,它是不会被武力所征服的。][84] 但在今天,当所有阶级都混合在一起,当个人逐渐消失在群众之中,从而容易消失于默默无闻之中的时候;在今天,当没有任何东西促使人们上进的时候,因为君主荣耀几乎已经失去它的统治而又没有以道德取而代之[85],谁能够说清[绝对]权力的迫切需求和弱者的宽容会止步于何处呢? 只要家族精神尚存,反对暴政的人就不会孤立无援;他会发现他的周围有追随者、世交和近亲。即便没有这种支持,他也仍会感到他的祖先在支持他,他的子孙后代将接替他。但是,当祖传的财物被划分,当种族的差别很快就要消失的时候,到何处寻找家族精神呢? [≠在不安定的群众之中,一个君主在士兵的围绕之下将会占据不同的地位。没有人会将他视为国家之父。每个人都会将他视为统治者。他将不再受到尊重,他会被人们所畏惧,人们对他的爱戴将会被畏惧所替代。 他自身会变得激动不安。他会觉得他的统治依靠的仅是武力而不是权力,依靠的是恐惧而不是爱戴。他的臣民在他的眼中会成为陌路人,他在人民的眼中也会成为陌路人。≠] 在一个已经完全改变面貌或者正在不断改变面貌的国家中,如果它的所有暴政行为都有先例可循,它的所有罪行都有例可依,你找不到任何古老到让人不敢毁灭的事物,凡是能够想象出来的新鲜事物你都敢去做,那么它的习惯法还有什么力量呢? 如此屡遭践踏的民情还能够提供什么抵抗力呢? 当20个人[86]没有因为一条共同的纽带而聚集在一起;当没有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团体、一个阶级、一个自由社团能够代表和鼓动舆论时,舆论又能发挥什么作用呢? 当每个公民都同样无能、同样贫穷、同样孤立无援而仅能依靠个人的软弱对抗政府的组织力量时,舆论又有什么用处呢? 为了猜想我们国家在某些方面是否会出现类似局面[87],你不能诉诸我们的历史记录。你也许应当追溯古代[88]的史料,回顾可怕的罗马暴政时代,在那时,道德观念腐败,传统被抹去,习惯被破坏,[宗教被撼动],舆论被动摇;自由被法律破坏而无容身之地。随后,公民不再受到保护且不再能够自保;你发现人们轻视人性,君主不再拥有上天的仁慈,而是要求臣民们逆来顺受。[89] 对我来说,那些想要复兴亨利四世或者路易十四的君主政体的人是非常盲目的。至于我,当我看见几个欧洲国家的现状和另一些国家即将达到的状况时,我就情不自禁认为他们很快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其不是走向民主自由[90],就是走向君主暴政。[91] 这难道不值得人们反思吗?如果人们将来不是全部自由就是全部成为奴隶,不是全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就是全都被剥夺权利;如果面对这一抉择的统治者不是逐步将群众提升到与他们相当的水平就是让所有公民降低到人类水平之下,那么,只要战胜疑虑、确保道德心以及教育人人自愿做出巨大的牺牲,不就足够了吗? 那么,难道不应当将民主制度和民情的逐渐发展视为使我们维护自身自由的最佳及唯一手段吗?如果不喜欢民主政府,又怎么能够将它作为诊治社会目前的弊病的最合适、最良好的治疗方法呢?[92] 让人们参与政府的管理工作是很困难的,而赋予他们管理国家的经验和他们所缺乏的管理好国家的意识则更加困难。[93] 我承认,民主的意志是易变的,它的执行者还不够成熟,它的法律不够完善。但是,如果在民主的统治和君主的束缚之中很快就没有任何中间道路可走,难道我们屈从于后者还不如自愿服从于前者吗?而且如果我们最终必然会走向完全平等,被自由拉平难道不是比被专制拉平更好吗? 如果有人在读过本书之后,断定我撰写本书的意图是使所有具备民主社会状态的国家效仿英裔美国人的法律和民情,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他们只读到了我的思想的外表,而没有了解我的思想的实质。[94]我的目的是以美国为例证明法律,尤其是民情,能够使一个民主国家保持自由。但是,我决不认为我们应当按照美国民主所提供的一切,并效仿它以前追寻目标时所采用的一切手段[95];因为我不是没有意识到一个国家的自然环境和历史也对它的政治制度产生了某种影响,而且我认为如果出现在世界各地的自由拥有同样的特点,那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个巨大的不幸。[96] 但我认为,如果在我们之间不渐渐引入民主制度并最终建立民主制度,如果我们不向所有公民灌输那些使他们首先认识自由随后行使自由的思想和情感,那么没有人能够获得独立,不管是中产阶级还是贵族人士,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都会处于同样的暴政之下;而且我还可以预见,如果我们不及时在我们之间建立绝大多数的和平统治,那么我们迟早会陷于一人的无限权威之下。[97] 但那正是我们很少考虑的问题。身处于湍急的河流之中,我们仍然固执地将目光锁定在沿岸的废墟之上,而把我们卷走的洪流将我们推下深渊。 我上文中谈到目前仍身处于罗马帝国的废墟之中的人。让我担心的是同样的命运(无法辨认的词语)我们。这一次,野蛮人将不是来自严寒的北方,他们将在我们的领土之上、我们的城市之中崛起。]

注释


[1]最初,本章是本书的最后一个章节,第十章是后来添加的。 梅尔文·里克特(《理论的应用:托克维尔对孟德斯鸠的理论的应用》,摘自《理论与历史论文集》,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将托克维尔在本章中使用的论证方法与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使用的论证方法进行比较。 [2]在手稿中:“较大的民主共和制度……” [3]在手稿中:“……较大的民主共和制度……” [4]≠在最有影响力的三个原因中,可以说法律是唯一取决于人民的原因。人民不能改变他们的地理位置和他们的生存环境。从长远来看,一个国家能够改变它的习惯和民情,但一代人不能做到这一点。其只能改变法律。[在空白处:但是,没有环境和民情的影响,最完善的法律又能够取得怎样的成果呢?]但是,在我们探讨的这三个原因中,影响力最小的正是法律。因此,人类不仅无法将权力运用于他周围的事物,而且可以说他不拥有运用于自身的权力,并且几乎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5]最初,这部分内容的标题为:什么倾向于(节制美国的多数的无限权威)使民主共和制度在美国可行。初稿的第一个句子表明这部分内容是关于多数的无限权威的章节的延续:“≠在美国,倾向于节制多数的无限权威以及使民主共和制度在美国可行的原因源于国家的特殊地理环境、法律和民情。≠” 空白处的注释对此做出明确说明:“≠将其置于多数的无限权威之后,因为其尤其能够平衡无限权威而且在整体上有利于共和制度,因为多数的无限权威是维持民主制度所面对的最大障碍,而不是唯一的障碍。≠” [6]詹姆斯·T. 施莱费尔(《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的创作》第61页)指出“环境”一词的含义从初稿到最终版本显然被缩小,最终仅表示物质环境。同样,应当补充的是,草稿和手稿中描写的气候环境的影响的重要性显然大于最终版本中陈述的内容。 根据相关信件内容,在托克维尔的旅程中,他认为气候环境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当有人告诉你气候对国家的构造没有任何影响时,你可以肯定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我们知道法裔加拿大人:他们组成了一个安宁的、有道德的、有宗教信仰的民族;而我们在路易斯安那州遇到的另一些法国人却都是不安宁的、放纵的、松懈的。他们之间相隔了15个纬度,这个事实很好地解释了我所提出的这个差异”(于1832年1月16日写给欧内斯特·德·沙布罗尔的信)。也可参阅《与凯尔戈莱的通信》,以及托克维尔启程前往美国之前写于1829年的一封信,《与博蒙的通信》。 [7]在卢梭看来,不与邻邦发生战争是拥有良好的法律体制的条件之一(《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十章,摘自《合集》)。杰斐逊页经常提到同样的观点。 [8](我们的一位成为美国人的同胞在40年前未能阻止此事)≠在我们访问美国期间,一枚荣誉勋章被颁发给杰克逊将军,该勋章有一个题词——“超越恺撒的杰克逊”,这似乎是一个令人愉快的玩笑,但笔者并不打算将其视为一个笑话。事实上,这名不合时宜的奉承者是法国的一名前共和党人,是国王和宫廷陋习的死敌[埃德蒙-查尔斯·记涅。——编者注]。≠ [9]1831年11月1日的笔记几乎一字不差地提到了这个段落的内容。托克维尔和博蒙在1832年1月19日遇到了安德鲁·杰克逊。在白宫度过的一个夜晚似乎并没有让这两名法国人留下好印象。其也没有改变他们对美国总统持有的观点。博蒙在写给母亲的一封信中提到了这次拜访(《美国信件》)。也可参阅乔治·W.皮尔森所著的《托克维尔与博蒙的美国之行》。 [10]美国尚不拥有大型首都,但它已经拥有三个大城市。在1830年,费城已有161 000名居民,纽约已有202 000名居民。居住在这些大城市的下层阶级的人民,比欧洲的下层阶级人士还要危险。其主要是由被解放的黑人构成,法律和舆论都将他们视为世代低劣且贫困的居民。其中还有一些因为时运不济或行为不轨而被驱赶至新大陆的欧洲人;这些人将我们欧洲最糟糕的恶习带到美国,并对放弃这些恶习没有任何兴趣。他们虽然定居于此,但并没有成为这个国家的公民,他们准备利用所有的激情撼动这个国家;因此,我们在一段时间以来常常看见费城和纽约爆发严重的骚乱。这样的骚乱在这个国家的其余地方尚属未知,其还没有使全国感到不安,因为城市的居民尚未对乡村的居民产生任何影响。 但是,我认为某些美国城市的巨大化,尤其是这些城市的居民的本性,是对新大陆的共和政体的未来造成威胁的真正危险,而且我敢预言那里的共和制度将走向毁灭,除非那里的政府建立一支既服从于国家的多数意志,又能保护人们的独立性并能够镇压人们的暴力行为的武装力量。 [11]比照《旧制度与大革命》的第二卷第八章,托克维尔在那里引用了米拉波侯爵和孟德斯鸠就同一主题发表的观点。卢梭后来成为伟大的反大都市主义者。(《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13章,《合集》) [12]在正文一侧:“≠当一名国王因为邻邦而感到困扰,他会发动战争;当人民对自己的地位感到不满,他们会进行革命。≠” [13]在手稿中:“当上帝创造世界各地时,他立即将其中一部分赋予拥有成就的居民。上帝保留了其余部分,而拥有这部分土地的注定是更幸福的世代。 “因此,人类最初拥有的土地是朝气蓬勃……” [14]在空白处:“≠美国人在一切上是如此幸运,甚至连他们的恶习对他们都是有用的。≠” [15]一个关于解释和细节的注解。 [16]参阅第四卷第1 313页的注解h。][他们将要做些什么?他们最终将抵达何处?他们自己对此毫不知情,但上帝之手引导着他们的前进道路。 [17]在新英格兰,土地已被划分为小型地产,但其不能被再次划分。 [18]托克维尔从哈特福德的邓斯法官那儿获取了这一信息。 [19]手稿中添加了“偶然”一词。托克维尔之所以出现在位于纽约州的这个人烟稀少的区域中,并非完全出于偶然。他是为了考察他所描述的这个小岛才去往那里的。(参阅《奥奈达湖之旅》附录一) [2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认为亚历克西应该在此处添加一个注解,并谈谈关于移居的故事。” [21]参阅第三卷第二部分第十章。 [22]无法获知这个人的具体身份。 [23]手稿中写的是“制止”。 [24]“我所理解的民情包含了人民社会政体所拥有的全部倾向。严格意义上的民情,包括启蒙、习惯、知识……” 梅尔文·里克特(“理论的应用:托克维尔对孟德斯鸠的理论的应用”,摘自《理论与历史论文集》,剑桥:哈佛大学出版社)指出托克维尔所说的民情一词相当于孟德斯鸠所理解的基本精神:先例、道德观念、习惯、经济、思想方式等——除了法律,他对法律做出了单独解释。但这种解释是令人难以接受的,这在一定程度上应归咎于托克维尔的健忘和不严密。如果你参照卢梭的作品,你会发现他所描述的法律和民情之间的差异更好理解,其定义和理解民情的方式与托克维尔极为相似。关于这一点,与其他地方一样,因为托克维尔通读了孟德斯鸠和卢梭的作品。参阅《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十二章,《合集》。 [25]≠我将在第二卷中仔细研究美国的宗教状态、教派和宗教习俗。在这里,我只从政治角度进行研究。≠ [26]“谁能够否认宗教对民情的有利影响以及民情对社会政体的影响呢?/ “人们将宗教视为保障和自由的神圣起源,富人将宗教视为他们的财富和生命的保障,政治家将宗教视为社会的保障,开拓者将宗教视为荒野之中的同伴。” [27]在第一个版本的空白处:“≠专制国家在没有宗教的情况下仍可存在,但自由国家并非如此。 “政治家一致认同宗教的效用。≠” [28]在手稿中:“美国的天主教通过众多教徒传播教义。” [29]在第一个版本的手稿中,还有这样一个句子:“……愿意服从于教义的人具有吸引力。如果它偏好专制地控制人类意志,它本身也将受到束缚。没有哪种宗教……” [3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爱德华建议将这部分删除至“在不同的基督教教义之中”。 我只赞同删除第一个段落。它作用不大,而且其中很多主张会引起质疑。作者说:没有哪种宗教像耶稣基督的宗教这样不屑于利用物质力量。有人会提到阿比尔派教徒、宗教法庭、赛文山大屠杀等等。随后作者提到专制通常无法建立于基督徒中。有人会通过引用西班牙自菲利普二世起实施的统治予以反驳。 这个段落中开门见山地提及平等的内容应当被保留下来,因为其起到了过渡作用。 [31]在空白处:“≠天主教义以绝对权力的方式主张平等精神。它将一种人置于所有阶级之上,而其余所有人在人群中都是相互混合的。≠” [32]“新教教义是将中产阶级的管理应用到宗教世界中。” [3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出于三个原因,我会选择删掉这个句子:1. 它与作者在本章开始之处所说的民主的平稳性和规律性建设得益于新教教义存在某种矛盾。2. 这一思想尚不完善。3. 这个句子在此处没有发挥多大作用。” [34]≠我毫不怀疑新教教义,作为信徒在行事之中普遍自行服从的宗教权威,最有利于共和政府的建设[间接地支持和服务于人民主权的政治教义]。而天主教,服从于教皇和议会的思想权威,在我看来与君主立宪政体存在着更大的相似之处。≠ [35]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个段落写得不好。我会将其改为这样:此外,如果美国的天主教徒不是因为其信仰的本质而被迫服从于民主和共和的观点,那么他们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们的有限人数,会使他们制定维护这些见解的规则。删除其余所有内容。在我看来,这种措施似乎以更合乎逻辑的方式自然地解释了美国的天主教徒热爱共和政体的真正原因。因为,实际上,对于天主教徒的教会阶级组织更符合君主政府的组织结构而非共和机构的事实,你不能假装看不见。祷文内容无须省略。 [36]在正文一侧:“≠美国人对宗教拥有的爱国主义情感。 “我不知道美国人是否相信宗教的真理,但我确定他们相信宗教的效用。≠” [37]参阅第四卷第三部分第九章。 [38]巴兹尔·霍尔认为托克维尔夸大了美国人的家庭幸福。(参阅托克维尔致巴兹尔·霍尔的一封信,转载于第三卷第819至821页中的注解d) [39]在空白处:“≠美国的自由诞生于宗教的怀抱之中,且存续于宗教的臂弯之中。≠” [40]这是1831年8月23日的《纽约目击者报》对此事进行的报道: 切斯特郡(纽约)的民事诉讼法庭日前斥退了一名声称自己不相信上帝存在的证人。法庭的庭长评价道:他此前从未意识到有人不相信上帝的存在,这种信念使法庭上的所有证词具有约束力,而且他认为在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地方,没有理由让一个没有这种宗教信念的证人出庭作证。 [41]在空白处:“≠如果一种调节力量存在于社会之外,那么我们将不会屈服于种种困难。但是如果没有信仰和民情[的支持]的存在,那么如何管理自身[整个民族]呢?≠” [42]手稿中引用的是伏尔泰,而非斯宾诺莎。 [43]在手稿中:“……他们想利用共和制度在这个深渊上架起一座浮桥。” [44]在最初的写作计划中: 宗教社会。/ 不同教派的命名。——从天主教到与它相隔最远的教派。 教友派信徒,卫理公会派教徒。——指出在教友派信徒和唯一神教派信徒的教义中,什么是反社会的。 教派之间的关系。 信仰自由。——宽容:对法律的尊重;对民情的尊重。 天主教。 宗教在政治秩序中的地位,以及它对美国社会造成的影响程度。 托克维尔在1831年10月26日写给沙布罗尔的一封信中大致提到了这部分内容包含的几个观点。托克维尔回答了路易斯·布切特提出的几个关于美国宗教的问题。 这个部分与古斯塔夫·德·博蒙所写的“关于美国宗教运动的备注”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尤其是第三部分“宗教与国家的关系”。(《玛丽》) [45]我曾在欧洲听到这样的说法:非常不幸的是,这些可怜的美国人拥有宗教。如果你曾经到过美国,你会相信宗教对共和政体比对君主政体更有益,而在民主共和政体中更是如此。在法国,人们对宗教的误解是灾难性的。欧洲的专制权力青睐宗教。/ 对于相互残杀的共和党人来说,自由是来自上帝的最珍贵的礼物,我对他们没有什么好说的……但对另一些人来说……他们也许知道自由是近乎神圣的东西[这与我们将其视为洪水猛兽是有区别的]。 [46]在手稿中:“……你会发现世界上最自由和最文明……”。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这样的措辞难道不是有点夸张吗?” [47]在本书中,托克维尔几次使用同样的措辞提及引起他注意的不同方面,比如说,美国的统治活动。 [48]很少有其他问题比托克维尔的宗教信仰引发更多评论。但是,被所有的评论者视为真正的信仰自白的是托克维尔在1857年2月26日写给斯维琴夫人的著名信件(选自《与斯维琴夫人的通信》)。托克维尔在那封信中提及当他16岁的时候,在偶然阅读了他父亲的藏书中的几篇文章之后,他失去了自己的信仰。然而,他的作品和信件令我们猜测他同意天主教的某些伟大教义。正如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选自《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以及其对帕斯卡尔的特别参考》)所说,托克维尔接近于帕斯卡尔所说的“边寻找边呻吟的人”,永远受到疑问和不确定性的困扰,成为“赌注”的俘虏。关于此事,作者在写给弗朗西斯科·德·科尔塞勒的信中是这样描述的: 如果你知道信仰的秘诀,看在上帝的份儿上,将它给我吧。但是意志能够对思想的自然进程产生何种影响呢?如果仅凭意志就足以形成信仰,那我在很久以前就成为虔诚的信徒了;或者更确切地说,我一直都是虔诚的,因为怀疑对我而言始终是这个世界上最令人难以忍受的弊病,我会认为它比死亡更糟糕而且仅次于疾病。(《与科尔塞勒的通信》) 在本章靠后的内容中,托克维尔解释了也许最符合他对宗教信仰所持有的情感。他说,抛弃宗教信仰是因为冷淡,而不是因为憎恨; 你没有丢弃它们,它们却离开了你。虽然不相信真正的宗教,但异教徒仍然认为宗教是有用的。从人类的角度来考虑宗教信仰,他认为它们统治民情,对法律产生影响。他知道宗教信仰如何使人们生活在平和之中,并使人们安详地面对死亡。因此,当他失去信仰之后,他为此感到遗憾,他失去了他了解甚广的财产,他害怕其仍拥有的财产再次被人夺走。 也可参阅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的《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 [49]不包括他们大多数在学校里担任的职务。美国的大部分学校都由神职人员管理。 [50]参阅《纽约州宪法》第七条第四项。 参阅《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三十一条。 参阅《弗吉尼亚州宪法》。 参阅《南卡罗来纳州宪法》第一条第二十三项。 参阅《肯塔基州宪法》第二条第二十六项。 参阅《田纳西州宪法》第八条第一项。 参阅《路易斯安那州宪法》第二条第二十二项。 《纽约州宪法》的相关条文内容如下: 鉴于牧师以服务上帝和拯救灵魂为职,且不得稍懈于他们承担的所有指责,因此,教派的牧师或者教士在任何时间、在任何场合不得在本州内担任任何文职或军职。 [51]比奇迹和预言更能够触动我的是基督教的本质。它的神圣起源有一个伟大的标志。尊敬世界上的所有宗教规范,你会发现它们必然适用于某个国家、某种民情或者某种特定的社会状态或民族。我没有考察这些宗教的依据,而我会说它们是错误的,因为它们不是为所有的时代和所有人类而制定的。但是,基督教对人类而言似乎是万能的,是不朽的。/ 宗教对美国民情的影响一定不能被夸大;它不足以培养一个有道德的民族,但它可以培养一个有秩序的民族。/ 它对妇女产生的影响。妇女是民情的发展者。 我曾说过民主是一种最能使人民生活幸福的政府形式,出于同样的原因,民主也是最能使人民拥有道德规范的政府形式。 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因为本书创作于一个反宗教的时代,所以美国的宗教是最重要的政治设施。而且我甚至会补充道,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更怕提到它。 [52]在手稿中:“……你发现政府倾向且冲向共和。” 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冲向一词是没有意义的,应当将其剔除;你可以将其改为朝共和前进。” [5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在我看来,这里有两种想法是不正确的。为什么人们在被谬论引导之下还能行善,因为他们拥有蔑视偏见的勇气?那么,你永远不会发现虔诚的信徒愚蠢到相信无信仰是一种新生事物。应当重新审视这个段落。作者没有掌握神职人员和虔诚的信徒疏远自由制度的真正原因。你应当到自由一词响彻法国大地之后宗教人士遭受迫害的历史中,在宗教人士担心遭受迫害的恐惧中寻找原因。这样的印象是如此强烈而不能被轻易抹去,而为了使神职人员脱离险境、使宗教能够对抗哲学的不宽容,虔诚信徒认为专制权力的庇护是必不可少的。作者可以将这种思想与前文提到的内容联系起来,他在第15页提到没有宗教信仰的人迫害那些相信改宗热情的人。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同意父亲的观点。你必须提到93年的记忆是法国神职人员憎恶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原因。”最后一个句子是托克维尔在听取了家人的建议之后添加的。 [54]对我来说,我简直不敢相信这种弊端像假设的那样巨大,那样深远。人们的宗教本能永不毁灭,那么什么能够比耶稣基督教能更好地满足这种本能呢?基督教没有被击败,它只是遭到严厉的限制。在今天,我们发现允许自身与世间政权相混合的原来的宗教[基督教],尽管被深埋于地下,但它仍然活在废墟之中。因此,让我们尝试解救它:虽然被死去的政权压在底下,它仍拥有足够的实力使它再次崛起。欧洲的基督教就像一个肩负重担的老人,他费力地越过道路中的重重障碍。他因重压而弯曲身体,他的四肢沉重,他的呼吸困难。他艰难地行走着,你可以说他走出的每一步都意味着他将要死亡。 [55]参阅第三卷第一部分第十三章、第十四章。 [56]≠谈谈利文斯顿。他更像是一名伦理学家。≠ [57]≠他是应用蒸汽航海的人。他把他的秘密告诉了波拿巴,后者在经过一番审视之后,宣布这一事物是荒谬而不切实际的。正如我们所知,波拿巴(这位非凡人士)的弱点之一是只凭一眼就对陌生事物做出判断。尽管他拥有惊人的洞察力,但事实证明他往往是错误的。≠ [58]在空白处: ≠阅读和写作的知识(不像你想的那样有用)。 法律知识。 经验。 事务的实践习惯。 知识的广泛化和均匀化。开拓者、斧头和报刊。≠ [59]在正文一侧:“≠新英格兰的美国人的教育制度虽不如我们的大学先进,但比我们的学校更完整。≠” [60]埃尔韦·德·托克维尔:“我不喜欢这个主意。为什么你要因为联邦领土中的众多报刊而烧掉你的书?” [6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你能否更正此处:一把斧头、一些茶叶和报纸?虽然茶叶能够让人联想到文明,但它是一种奢侈品。”也可参阅第四卷附录二,关于开拓者的居所的描述。 [62]我曾经乘坐一种敞篷的四轮大马车前往美国的部分边远地区。我们在于无边林海中开辟的道路上驱车疾行了一天一夜;当夜色浓得像化不开的墨时,我的车夫点燃一束松枝,以使我们在火光的照射下继续前行。我们偶然在森林中见到一座小木屋:它是邮局。邮递员在这座孤零零的房屋门口卸下一大包信件,而我们以最快的速度重新起程,让这附近的每一位居民找到他们最重视的东西吧! [63]在1832年,密歇根州的每位居民平均支付的邮政税为1.22法郎,而佛罗里达州的每位居民平均支付的邮政税为1.5法郎。(参阅《美国大事记》,1833年,第244页[第249页。——编者注])同年,诺尔省的每位居民向国家支付的邮政税为1.4法郎(参阅《法国政府财务管理》,1833年,第623页)。但是,在这一时期,密歇根州的人口密度仍为每平方里格居民7人,佛罗里达州为5人;而这两个区域的教育没有美国的大部分州广泛,活动也没那么重要;然而,每平方里格包含居民3 400人的诺尔省却是文化程度最高且工业最发达的法国省份之一。(d.) d. “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将其与法国进行比较,预算和甚至有可能不存在[于《美国大事记》之中的。——编者注]的统计数据是必不可少的。咨询法国科学院的迪奥奈和N. 罗杰。”毫无疑问,这里提到的是菲利克斯·勒佩莱蒂耶·迪奥奈和让-弗朗索瓦·罗杰。 [64]在正文一侧:“的确,从这方面来看,美国人优于世界上其他所有民族。” [65]在此,我想请读者们回忆一下我所说的民情一词的一般含义,我把这个词语理解为人在一定的社会状态中所拥有的理智和道德性情的总和。 [66]在空白处:“≠因此,原先的身份平等和国家的自然环境不足以解释美国所发生的一切。因为拥有相同条件的其他地方没有得到同样的结果。≠” [67]在正文一侧:“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美国人的繁荣得益于他们的法律而不是得益于他们自身。” [68]“然而,墨西哥不能维持共和制度。共和制度仅在美国得到了繁荣发展。从这么多类似的原因来看,联邦如此与众不同。而这个促进繁荣的原因优于其他所有原因。联邦的人民不仅是这个世界上最虔诚、最开化的民族,而且是获得最先进的政治教育的民族。” [69]在插入手稿中的一张纸条上。 英国殖民地在三个世纪之前就已经成立,但仅在60年前,全国性的中央政府才在它们之间建成。在此之前,公民[属民]生活在距离君主2 000里格之外的荒野中,几乎享有完整的独立。这一点正好解释了为什么在美国个人总是显得富有经验,而国家[往往]显得经验不足。 [70]北部的共和政府是强大而有秩序的,其能够成熟而从容地行事,其所实施的所有行为都具有明智而持久的特征。相反,在西部和南部,社会政权似乎显得有些杂乱无章,而你能够发现那里的事务运作方式显得有些混乱和激烈,你甚至可以说其拥有一种不利于权力的持续和不利于长远未来的狂热。 [71]相较于法律而言,民情具备的优势。/ 在我仔细思考了使政府采取行动的原则之后,不管是支持政府还是毁灭政府的原则;当我花费了大量时间仔细研究法律的影响以及它们的相对优势和趋势之后,我总是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在这些因素之外,在所有的法律制度之外,我发现有一种力量的作用优于它们。这种力量是人民的精神和民情,即他们的性情。如果没有民情的支持,最好的法律制度也不能维护一个政体,而民情能够缓解最早的法律制度所造成的影响。这是我的研究让我不断发现的普遍真理。我将它视为我的思想的中心,我也将它视为我的全部想法的终点。 然而,法律制度致力于塑造人民的精神、民情和性情。但它能够产生多大的影响呢?这是一个花费大量精力才能够想清楚的大问题。 [72]在手稿中:“我已经证明……”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或者路易斯·德·凯尔戈莱):“我建议删除:我认为我已经证明。应当避免这种专横的语气。” [7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在这里,不管是皇室政体还是君主政体,或者是世袭君主政体,作者必须找准定位。作者有必要提出君主制国家与民主政体是不相抵触的。 亚历克西必须极其注意避免掉入一个可能将他毁掉的陷阱,即让读者认为他撰写了一本支持共和制度的书。事实上,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在较大的欧洲国家中,理性在经验的引导下否定建立共和政体的可能性,共和思想或者甚至是共和这个词语在绝大多数法国人的心中都是令人讨厌的。因此,如果亚历克西明确表达他对这个主题所持有的观点,那么他将被绝大多数人指责,而仅得到少数糊涂虫的认可。 [74]在空白处:“我能够设想出这样一个民主国家,因为那里的政治生活更加活跃、更容易受到威胁,所以那里的行政权比新大陆至今拥有的行政权更强大、更活跃。” [75]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或者路易斯·德·凯尔戈莱: 你似乎在这里明确表达了一种心愿,而在我看来,其与本书的主题相距甚远,除此之外,我还发现了其他不利因素。 如果你十分谨慎地避免自己成为一名政党的忠实支持者,那么你的作品能够带来更大的、更广泛的影响力。但是,如果你表明自己是一名共和主义者或者有人认为你是一名共和主义者,那么你将被视为一名政党的忠实支持者。 你得注意避免这个结尾看上去像是为了共和政体辩解。我可以摸着良心告诉你,这个结尾看上去就是在为共和政体辩解,而且将被他人视为如此;而这正是你一直告诉我你想要避免的情形。 表明且证明只有在道德和宗教精神的庇护之下自由制度才能够长久存在,这是一种极好的思想。也是这整本书的主要思想。不要放弃这样的思想。 [76]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或者路易斯·德·凯尔戈莱:“在我看来,你在这个段落以及前一章节的几个段落中过于强调美国的物质环境对美国的民情和倾向所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不存在,但我认为它没有你所设想的那样强大。” [77]在手稿中: 如果其他民主国家没有美国人那么幸运,但它在经验的教导下,成功地利用它的发现且避免它的错误,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它们的努力一定会失败呢?因此,如果美国这个例子不足以证明所有国家都能采用民主制度,你也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民主制度仅适合美国。 [78]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在本节标题的引导下,我综观全文,并对其做出一定评价。作者谈论的是欧洲的一切,但他的论据仅来自法国目前的社会状态,一种多年以来与其他欧洲大国没有任何相似之处的社会状态。他所描述的所有内容都发生于法国,而非其他地方。他的预测也仅涉及法国,但他着手研究的是整个欧洲。作者难道不担心会有一名严格且谨慎的读者指责这一点吗? [79]“当我在寻找能够维护民主制度的最强有力的原因的时候,我没有沉湎于无谓的好奇心。当我的目光投向美国时,我仍然在观察欧洲的一切;当我在思考美国的自由时,我也想到了全人类。” [80]在手稿中:“如果不是(君主政体)(绝对权力)奴隶制?” 爱德华·德·托克维尔(?):“你应当时刻小心,避免使用这些毫无限制的措辞,比如奴隶制、奴役。其或许带有一点雄辩家的特色,仿佛绝对权力与彻底奴役之间不存在千差万别!” [81]在空白处: ≠当今。 自由与自由的风暴。 专制与专制的严苛。 两者之间没有任何中间物质。 类似于罗马帝国的政体。 因此,距救世仅有一步之遥,其也是致力于规范自由的方法。从道德上解释民主。 对我而言,我认为这种事业是可能完成的。 我不是说我们必须遵循美国的做法,我也不是说美国人已经做到尽善尽美。 (只有一种共和政体,只有一种特权?)控制民主的其他方法。≠ [82]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不再肩负公众尊重的重担的君主,等等。首先,我注意到这个段落和后两个段落的位置不大正确;它们打断了一系列思想。至于我引述的第一句话,作者采用了生动而有力的描述方式,但其显得不够明确;作者想表述的是,国王将很容易因为不再畏惧于丢失的公众尊重而做错事。这才是作者的本意,但读者得四处寻找它。此外,这样的想法是完全正确的吗?尽管皇室的部分权威被摧毁,但是正直的明君总是能够得到公众的尊重,而这种尊重正是对抗他的激情的屏障。 [83]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你应当删除他的权力减弱且行为残暴。亚历克西应当格外小心避免抨击被推翻的王政复辟和被废黜的不幸君主,这是极有必要的。也许对亚历克西来说,不过度攻击路易斯-菲利普才是民智之举。亚历克西的职业生涯才刚刚起步,让所有的政府报刊攻击他对他来说是不愉快的。毫无疑问,这只是一个非常次要的考虑因素,但将其纳入思考范围是有好处的。 [84]爱德华·德·托克维尔(?): 这部分内容所包含的想法和文体都很好。没有什么比在保持它的同时准确指出我们的民情与美国人的民情相距多远更容易的了。因为一个事实逐渐浮现出来,如果我们改变了民情,那么也许我们能够拥有完美的民主状态。但我们与这种状态的距离是多么遥远啊!我们需要花费多长的时间才能够如此啊! [85]共和政体的德行。/ 美国人不是一个有德行的民族,但他们是自由的。根据孟德斯鸠的想法,这一事实不能完全证明德行对于共和政体的存在而言不是必不可少的。一定不能将孟德斯鸠的这个想法应用到狭义的层面上。这位伟人想表达的真正含义是共和政体仅依靠社会的行动而继续生存。他所说的德行是每个人对其自身行使的并且防止自身侵犯他人权利的道德力量。 当人们之所以能够战胜诱惑是因为诱惑薄弱或者出于个人利益的算计,那么它在道德家的眼中不能构成德行;但根据孟德斯鸠的想法,它被囊括在德行之内,因为比起原因,孟德斯鸠更看重结果。在美国,不是因为德行太强大,而是因为诱惑太薄弱,这一点同出一辙。不是因为公正无私的想法是强大的,而是因为利益得到了很好的理解,这一点同样同出一辙。因此,尽管孟德斯鸠谈论的是古代的德行,但他是正确的,他所说的关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内容仍适用于美国。 但是,在托克维尔的旅程中,他记录道: 古代共和政体的原则是牺牲特殊利益获取共同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你可以说它们是有德行的。在我看来,这一原则是使特殊利益成为共同利益的一部分。这是一种因整体机制的运转而形成的精致化和智能化的个人利己主义。这些人并不费心证明公共美德是否是好事,但他们声称其能够证明这种公共美德是有用的。如果这一点是真实的,就像我所设想的那样,这个社会可以被称作进步的社会,而不能被称作有德行的社会。但是,个人利益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事实上能够混合到何种程度呢?这种反思与计算相互结合的道德心要发展到何种程度才能够控制尚未产生的激情或者抑制激情的产生呢?这是只有未来才能够告诉我们的一切。1831年5月29日。 [86]根据法国的结社法规定,所有超过20人的会议都要事先获得法律的许可。 [87]在手稿中:“……欧洲国家之中……” [88]爱德华·德·托克维尔(?):“我对这个想法提出质疑。如此遥不可及的古代与我们的社会现状存在极大的差异,我认为你不能在任何方面将其与至今存在的东西进行比较。我认为在普遍存在分歧的见解中,唯一无可争议的一点是我们这个时代所发生的一切是没有任何先例的。” [89]“罗马社会的特征。/ “不再具有(热爱国家的)爱国主义精神。 “不再敬畏上帝。 “个人利己主义。” [90]“如果人们在绝对权力和民主政府之间发现一个中点,那么它们会在那里止步。但这样的中点是不存在的,而他们必须不断前进。” [91]埃尔韦·德·托克维尔: 这两页的这两个段落文体优美、语气强烈,但其包含的色彩过于灰暗。暴君统治之下的罗马所具有的恐怖状态多年以来已经不足为法国或欧洲所惧。因为,如果历史重演,文明必须倒退而基督教必须被摧毁。 亚历克西应当避免为了使他的民主思想获得认可而呈现出过于惨淡的幻象,否则他会因此而受到指责。一名想以强有力的方式打动听众的演说家的措辞应当是相当积极的。一名作家的措辞应当始终是明智而慎重的。总之,我希望亚历克西更注重未来,而较少将上述内容应用于现状的刻画。 在这层意义上,亚历克西所说的一切是真实的,法国的君主就像古罗马的君主那样将大量的力量和权威赋予自身。毫无疑问,他滥用了这些力量和权威,但他并未遵循古罗马君主行使权力的方式,也没有采用同样血腥和卑鄙的暴力手段。在这方面,作者也许应当做出修改。 [92]“如果自由[民主]的建设是确保人类独立的唯一可行手段,难道那些最不向往它的人不应当有序地遵循它吗?” [93]“我希望欧洲的所有上层阶级和中层阶级能够像我这样确信,那么自此以后,问题的关键不再是人们是否会分享权力,而是人们会以何种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力。那才是未来应当解决的唯一问题。” [94]这一事实在欧洲的重要性。 民主的发展是不可抵抗的。 为了能够管理民主、引导民主,目前仍存在的大问题。 人类因为没有选择民主而产生的灾祸,令人无法忍受的专制,缺乏安全保证……美国所发生的一切不能证明民主能够得到建设,也不能证明民主应当以同样的方式得到建设。 这种关于未来的思想总是呈现在作者的作品之中。 我已经证明对于美国人而言,没有法律和民情而仅有地理位置不足以维持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但我没有证明美国人仅有法律和民情而没有地理位置就足以维持美国的民主共和制度。 [95]“我想说的是……民情和法律比地理环境拥有更大的影响力。如果这是真实的,那么为什么我们不希望获取成功呢?为什么我要对创造某些稳定而持久的东西感到绝望呢?” “我并不是说我们必须遵循美国人的道路,但我们可以通过另一条路径获取同样的结果,而美国这个例子能够提供有用的信息。” [96]这个段落在手稿中是这样叙述的: 美国的制度不是唯一能够确保人类自由的制度。我当然不是这样认为的。我将轻易承认即使一个国家不拥有与美国人民完全相同的习惯和思想,其仍然能够保持自由。而当我探究美国民主的法律和描写美国民主的民情时,我没有声称所有的民主国家都能够效仿美国的法律和采用美国的民情,因为我不是没有意识到国家的自然环境对它的政治制度产生的影响,而且我认为如果人类自由仅存在于同一种形式之下,那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个很大的不幸。因此,我不认为我们应当在各个方面模仿美国民主赋予政府的一切。 [97]但是,在我们生活的这个非凡的时代,关于了解统治者的姓名的问题,甚至是关于王权和共和政体的问题,以及普通时期的资本问题,都不是最重要的,除非它们与其他更重要的问题联系在一起。在这个时代中,最关键、最主要的问题是关于民主的组织和教育问题。 在空白处:我们决不能忘记的是,在今天,问题的关键在于社会的生死存亡而不是政府采取这种或那种形式,但它既涉及文明又涉及法律[以便了解我们将获得自由还是成为奴隶],它既涉及人类尊严又涉及某些人的发达,它关乎三四亿人的命运而不只关乎一个国家的命运,它更侧重于国家的根本历史…… 第十章 关于居住在美国境内的三个种族的现状及对其可能拥有的未来的思考[1] 现在,我为自己规定的主要任务已经完成,我已经尽我所能阐述了美国民主的法律制度,我已经解释了美国的民情。我本可以在此停笔,但读者们可能觉得我还没有满足他们的期望。 在美国,除了广泛而完整的民主制度之外,你还会发现其他一些东西,我们还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研究居住在新大陆的人民。 在阐述本书的进程中,我探讨的主题通常引导我谈及印第安人和黑人,但我一直无暇说明这两个种族在我忙于描述的这个民主国家中占据的地位。我已经说明英裔美国人是根据什么样的精神和什么样的法律组建联邦的;但我只能以仓促且不全面的方式描述威胁这个联邦的危险,而且除了法律和民情之外,我也未能详细阐述这个国家能够长治久安的条件。当我谈论合众国的共和制度时,我从未猜测这种共和政体能否长期存在于新大陆中,而且尽管我频繁提及联邦的商业活动,我也未能对作为商业大国的美国的未来进行研究。 这些问题虽然都与我的主题有关,但没有成为主题的一部分;它们虽与美国有关,但与民主无关,而我最想研究的是美国的民主。因此,我最初把这些问题束之高阁;但现在,当我要为本书画上句号时,我应当回过头来想想这些问题。[2] 现在被美国联邦占据的或者它声称被它占据的领土,从大西洋沿岸延伸至太平岩沿岸。因此,不管是在东边还是在西边,它的边界都是大陆本身的边界;往南,它的领土延伸至热带的边界;往北,它的领土延伸到冰冻地带之中。 分布在这个空间之中的人不像在欧洲那样形成同一个种族的众多不同分支。你从一开始就能发现他们之中存在三个天生截然不同的种族,而且我几乎可以说是三个相互敌对的种族。教育、法律、出身甚至是外貌特征在他们之间树立起几乎无法克服的障碍。命运虽然把他们聚集在同一片土地上,但没有将他们混合成为一个整体,他们各自追寻着自己的命运。 在这些不同的人群中,首先引人注意的是在知识、力量、福祉上均属第一的白人,即欧洲人,或者可以说是最出类拔萃的人[3],位于他们之下的是黑人和印第安人。 这两个不幸的种族在出身、外貌特征、语言和民情上没有任何不同之处;他们的不幸是他们之间存在的唯一的不同之处。他们在他们居住的地区都处于比较低下的地位,两者都备受暴政的摧残,虽然他们的不幸之处有所不同,但他们应当谴责同样的人。 鉴于世界上所发生的一切,不是可以说欧洲人对待其他种族犹如其他种族对待动物吗?他们使其他种族满足于他们的需要,当其他种族不肯服从时,他们便将其消灭。[4] 欧洲人的压迫似乎一下子就把非洲人后裔的人类特权全都夺走了。美国的黑人甚至失去了关于祖国的回忆;他们再也听不到祖先所讲的语言;他们放弃了他们的宗教并遗忘了他们的民情。他们不再属于欧洲,但他们无权享受欧洲的美好事物;他们居于两个社会之间;他们独立于两个种族之外;被一个人卖掉之后再被另一个人转卖出去;他们只拥有主人为他们提供的住所能够为他们提供关于祖国的模糊记忆。 黑人没有家庭;他们只是将女人视为寻欢作乐的临时伴侣,他们的孩子从出生之日起就与他们处于相同的地位。 我应当把这种对极端悲惨的境遇无动于衷,并且往往对其不幸的根源采取一种可鄙的偏好视为上帝的恩惠还是上帝的最愤怒的诅咒呢? 陷入这种不幸深渊的黑人几乎没有察觉他们的不幸;暴力使他们成为奴隶;而受人奴役的习惯使他们养成了一种奴隶的思想和奢望;他们对他们的专横主人的羡慕多过憎恨,并将卑躬屈膝地效仿压迫他们的人视为乐趣和骄傲。 他们的智力下降到同他们的灵魂同样低的水平。 黑人从一出生就成为奴隶。我说的是什么呢?他们往往在娘胎里就被人出卖,也可以说他们在出生之前就已经成为奴隶。 他们既没有需要也没有享受,这些对他们均无用处,他们自出生之后拥有的第一个概念就是他们是别人的财产,后者应当监管他们的一生;他们认为不必由自己照料自己的生活。甚至连思想的使用在他们看来都是上帝的无用恩赐,他们平静地接受了他们的奴隶地位。 即便他们在获得自由之后,也往往将独立视为比奴役更沉重的枷锁;因为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学会了服从于一切,唯独没有学会服从于理性;而且当理性成为他们的唯一指南时,他们根本不能识别理性的呼喊。许许多多的新要求包围着他们,但他们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能力来抵抗它们。这些要求来自他们本应当反对的主人,但他们只学会了屈从和服从。因此,他们跌入了这个苦难的深渊,奴役使他们变得残酷无情,而放任自由会让他们走向灭亡。 压迫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也不小,但其产生的影响有所不同。 [≠欧洲人给北美的原始人带来了一些新的需求和未知的恶习;但是他们未能彻底改变这些野蛮种族的性情。欧洲人能够使他们的部落消失,能够入侵[夺走他们的土地]他们的故土,但他们从未屈从于欧洲人。有些人通过反抗摆脱奴隶身份,有些人则宁死不从。≠] 在白人抵达新大陆之前,居住在北美的人一直安宁地生活在森林之中。他们饱经野人生活的沧桑,仍然保留着未开化的种族的恶习和德行。[5]在欧洲人将各个印第安部落驱赶到荒野深处之后,他们被迫过着漂泊不定、居无定所、充满了难以形容的痛苦的生活。 原始民族仅受舆论和民情支配。 通过削弱北美的印第安人对故土所拥有的情感,通过分散他们的家族,通过使他们的传统变得模糊,通过打断他们的记忆链条,通过改变他们的所有习惯,通过大大增加他们的需求,欧洲人的暴政使印第安人变得比以前更无秩序、更不文明。这些部落的道德状况和身体状况不断同时恶化,他们变得更加不幸、更加野蛮。虽然如此,欧洲人未能完全改变印第安人的性情,他们甚至用国家权力来摧毁印第安人,但从未教化和征服印第安人。 黑人被置于奴役的极限,而印第安人则被置于自由的极限。奴隶制对黑人造成的影响并不比放任自由对印第安人造成的影响更有害。 黑人甚至失去了自己的人身所有权,他不能处置自己的人身,否则就等同于侵犯他人的财产权。 只要野蛮人能够行动,他们就是自己的主人。他们几乎不知道什么叫家族权威,他们从未使自己的意志屈从于族人的意志;没有人教会他们自愿服从和可耻屈从之间的差别是什么,他们甚至连法律这个词语都没有听说过。对他们来说,自由就是摆脱社会的一切羁绊。他们因为这种野蛮的独立而感到愉悦,宁愿走向毁灭也不愿意放弃一丝一毫的独立。文明对这样的人几乎没有什么作用。 黑人为了进入那个始终排斥他们的社会而做了很多徒劳的努力;他们屈从于压迫者的爱好,接受压迫者的见解,并企图通过效仿压迫者而与他们混为一体。从一出生,他们就被告知他们的种族天生次于白人的种族,而他们也相信这样的说法,因此他们自愧不如。他们发现自己的每一个特征都有奴隶的痕迹,如果他们能够做到,他们当然愿意将这一切彻底丢掉。 相反,印第安人在想象中满以为自己出身高贵。他们在这些自以为是的美梦中生存和死亡。[6]他们根本不想使自己的民情服从于欧洲人的民情,他们喜欢将野蛮作为其种族的独特标志,他们拒绝接受文明,也许拒绝的原因主要不是出于对文明的仇恨,而是由于害怕自己会变得跟欧洲人一模一样。[7] 他们想仅凭借荒野的资源来对抗我们的精良技艺,想仅凭借毫无章法的勇气对抗我们的战术,想仅凭借他们的野蛮本性的自发本能来对抗我们的老谋深算。他们只能在这场不公平的战役中败下阵来。[g. 在正文一侧:“≠成为奴隶的黑人失去了对自由的喜爱和获得自由的可能性,拥有自由的印第安人则不能走向文明。前者不能学习获取自由,后者则因自由而受到限制。≠”] 黑人希望同欧洲人混为一体,但他们办不到。印第安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做到这一点,但他们不屑于这样做。前者的奴性使其注定成为奴隶,而后者的傲慢注定使其走向灭亡。 我记得当我穿越至今仍然覆盖阿拉巴马州的森林时,有一天,我来到一个拓荒者的小木屋前。我不想进入美国人的住所,但我想在距离森林不远处的泉水旁边休息片刻。当我坐在那个地方时,一个印第安女人走了过来(我们那时距离克里克族的居住区不远);她手里牵着一名五六岁的白人小女孩,看来应当是拓荒者的女儿。一名黑人妇女跟在他们身后。这个印第安女人的打扮有一种典型的野蛮人的华丽特色:她的鼻孔和耳垂上挂着金属环,她的头发缀着玻璃珠散落在肩膀上。我看得出她没有结婚,因为她还带着贝壳项链,而按照习俗,未婚女子会把这种贝壳项链放在婚床上。那名黑人妇女穿着破烂的欧洲式服装。 她们三人全都来到水池边坐下,那名年轻的印第安女人把那个小女孩抱在怀中,像母亲一般爱抚着她;在她的旁边,那名黑人妇女想尽一切办法吸引这名小克里奥尔人的注意力。这名小女孩在最细微的动作中表现出一种与她的弱小和她的年龄不相符的优越感,你甚至可以说她好像是在屈尊接受同伴的关怀。 黑人女人蹲伏在小主人的面前,密切地关注她的要求,似乎既有一种母性的关爱,又有一种奴性的畏惧;而在那个印第安女人的温柔之中却流露出一种自由的、骄傲的而且近乎令人望而生畏的神情。 我走近她们,并默默地注视着这个场景;显然,我的好奇令这名印第安女人感到不快,因为她突然站起来,有些粗暴地把这名小女孩推到一边,恼怒地瞪了我一眼之后,便走进树林里去了。 我经常看到北美的三大种族聚集在同一个地点的场景。我曾经在多次的观察中注意到白人的优越地位。但是,在我刚才描述的这幅画面中,有某种特别触动人心的东西:一种将压迫者和被压迫者联系在一起的情感联系,而当大自然努力使他们结合在一起时,却使偏见和法律在他们之间形成的鸿沟变得更加显眼。 居住在联邦境内的印第安部落的现状以及可能拥有的未来[8] 土著种族的逐渐消失。——这是怎样进行的。——印第安人的被迫迁徙给他们带来了什么苦难。——北美的野蛮人只能凭借两种方法逃离毁灭:不是进行战争就是接受文明。——他们已经无力进行战争。——当他们能够接受文明时为什么不接受文明,当他们愿意接受文明时为什么又不能接受文明了。——以克里克部落和切罗基部落为例。——个别州对待印第安人的政策。——联邦政府的政策。 在原本居住于新英格兰地区的所有印第安部落中,纳拉干部落、马希坎部落、佩克特部落除了留在人民的记忆之中,已经不复存在;曾于150年前在特拉华湾接待佩恩的德拉瓦部落[德拉瓦尔部落]现如今也已经消失。[9]我曾经见过几个仅存的已洛魁人,他们靠乞讨为生。我刚刚提到的所有部落曾经遍布美国的各个海岸,而现在,只有深入内陆100多里格,你才能见到印第安人。这些野蛮人不仅逃向内陆,而且走向灭亡。[10]随着土著的迁移和死亡,大量居民不断来到他们曾经居住的地方。在所有民族中,还没有出现过发展得如此之快而消失得如此迅速的民族。 不难解释这种消失是以何种方式进行的。 当印第安人还是他们后来被逐出的那片荒野上的唯一居民时,他们的需求很少[而可供他们使用的手段很多];他们自制武器;河水是他们的唯一饮品;他们用动物皮革制作衣物,把动物的肉当作食物。 欧洲人将火器、铁器和白兰地引入北美土著之中,他们教会印第安人用我们的纺织品代替原先只能满足简单需求的野蛮人服饰。在沾染上这些新的嗜好之后,印第安人并没有学会满足这些嗜好的技术,因此他们只能依靠白人的工业。为了获得这些自身不能创造的物品,野蛮人除了能够提供森林里的丰富毛皮之外,什么都提供不了。这样一来,狩猎不仅能够满足野蛮人的需求,而且能够满足欧洲人的奢求。他们不再仅仅为了养活自己而在森林中追捕猎物,而且为了获取能够与我们交换物资的唯一物品而狩猎。[11] 因此,土著的需要日益增加,而他们的资源却日益减少。 自从欧洲人在印第安人居住的领域附近定居之后,飞禽走兽都变得惊恐警觉。[12]游荡于森林中的没有固定居所的成千上万的野蛮人没有惊吓这些猎物,但是远处不断传来欧洲工业的噪声,猎物们开始逃跑并退回至西部,它们的本能告诉它们在西部仍然能够找到无垠的荒野。“但是野牛不断后退,”卡斯先生和克拉克先生在1829年2月4日提交给国会的报告中写道,“几年之前,它们还经常出现在阿利盖尼山脚,但几年之后,即便是在延伸至落基山脉的广袤平原上也难觅它们的踪影了。”我确信白人[欧洲人]来临的这种影响往往在200里格之外的地方就能够使它们有所察觉。因此,他们也对一些他们几乎不知道族名的部落产生了一定影响,而这些部落在认识他们的苦难的制造者之前就已经尝到了掠夺的痛苦。[13] 一些勇敢的冒险家很快就进入印第安人居住的地区;他们越过白人居住区的边界,向前深入15或者20里格,并在野蛮人的居住区内建起文明人的住所。这对他们来说是轻而易举的,因为一个狩猎民族的领土界限是很不明确的。而且,领土是属于整个民族的,而不是某个人的财产;因此,保护领土的任何部分均与个人利益无关。[14] 一些欧洲人家庭在印第安人的居住地区建立起一些相隔较远的据点,很快便把据点之间的野兽永远地吓跑了。原本在那里生活得还算充裕的印第安人现在发现自己难以生存下去,而要获得供他们以物易物的物品就更加困难了。赶走他们的猎物就等同于使我们的农民的耕地变得贫瘠。很快,他们几乎完全丧失生存手段。那时,你发现这些不幸的人就像在荒山野林中不断徘徊的饥饿的狼群。对故土所拥有的本能的喜爱使他们依附于自己的出生地[15],而他们在那里只能受苦和挨饿。他们最终下定决心离开,他们跟随在麋鹿、野牛和海狸的逃跑路线之后,让这些野兽为他们选择新的家园。因此,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把美国土著撵走的不是欧洲人[16],而是饥荒;这是以往的诡辩家没有发现,而由现如今的[新教徒]有识之士发现的令人欣慰的区别。 你无法想象这种被迫迁徙所伴随的可怕苦难。当印第安人离开世代居住的土地时,他们已经筋疲力尽、人数锐减。而他们将要定居的地区已经居住着对新来者怀有敌意的其他四处迁徙的部落。退后是饥饿,向前是战争,到处都充满了苦难。为了避开如此众多的敌人,他们只好分开行动。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尝试独自默默地寻求谋生的手段,他们就像文明社会中丧失公权的人那样在广袤的荒野中生活。长久以来已被不断削弱的社会纽带已经完全断裂。对他们来说,故土已经不复存在。很快,一个民族也将不复存在;家族几乎没有存留下来;共同的名字正在消失,共同的语言逐渐被人遗忘,族源的痕迹正在消逝。这个民族已经不复存在了。他们勉强存活于美洲考古学家的记忆中,只有一些欧洲学者还记得他们的名字。 我不想让我的读者认为我在这里描述的一切是在夸大其词。[17]我曾经亲眼目睹我刚刚描述的一些悲惨场面,我曾经看到难以用言语描述的苦难场景。 1831年底,我来到密西西比河左岸的一个被欧洲人称为孟菲斯的地方。当我在这个地方停留的时候,来了一大群巧克陶族印第安人(路易斯安那州的法裔美国人将他们称为夏克塔族);这些野蛮人离开了他们的故土,想到密西西比河的右岸去,他们自认为能够在那里找到一片美国政府曾允诺他们供他们栖身的土地。当时正值隆冬,而那一年的冬天冷得反常;雪在地面上凝成一层硬壳,河水中漂浮着巨大的冰块。印第安人带领着他们的家眷,他们身后跟着一批老弱病残,其中有刚刚出生的婴儿,还有气息奄奄的老人。他们既没有帐篷也没有车辆,只有一些粮食和武器。我看见了他们登上船只渡过河水的场景,而我将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严肃的场面。在聚集的人群中,你既听不见呜咽也听不见抱怨,他们全都保持沉默。他们的不幸由来已久,他们似乎感到自己无法摆脱苦难。所有的印第安人登上了装载他们的大船;而他们的狗仍然留在河岸上;当这些狗最终发现他们的主人将永远离开他们的时候,它们发出骇人的嚎叫,随即跳入漂浮着冰块的密西西比河中,在他们的主人后方游泳渡河。 今天,对印第安人的驱逐通常是以一种常规的或者可以说是合法的方式进行的。 当欧洲人开始进入被一个野蛮部落占据的荒凉地区时,美国政府通常会向这个部落派去一名官方大使。随后,白人将印第安人聚集在一片空旷的土地上,对他们说道: 你们能够在你们的祖先的这片土地上做些什么呢?过不了多久,你们就得靠挖他们的骨头维持生活。难道你们生活的这片土地就比别的土地更好吗?别处没有森林、沼泽和草原吗?难道普天之下,你们就只能生活在这里吗?在你们看见的天边的山脉之后,在你们的土地西面的那个湖泊对岸,你们可以发现一大片仍存在大量野兽的土地;请你们将土地卖给我们,并到那些地方快乐幸福地生活下去吧。 说完这番话,他们将火器、毛呢衣物、桶装白兰地、玻璃项链、锡制手镯、耳环和镜子放在这些印第安人的眼前。[18]如果这些印第安人在看到这些宝物之后仍犹豫不决,他们便含沙射影地告诉这些印第安人不能拒绝他们的要求,否则将来政府也不能保证他们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19]这些印第安人能怎么办呢?这些印第安人在半说服半强迫之下离开了他们的土地;他们来到新的荒野定居,但白人甚至不会让他们在那里平静地住上十年。按照这种方式,美国人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买到了欧洲最富有的君主也买不起的大片土地。[20] 我已经详细描述了这些不幸之处,但我还得补充一句,我认为这种不幸似乎是不可挽救的。我认为北美的印第安人注定会走向灭亡,而且我很难不这样想,一旦欧洲人定居于太平洋海岸,那里的印第安人将不复存在。[21] 北美的印第安人只能通过两种方法获得救赎:发动战争或者接受文明。换而言之,他们不是消灭欧洲人就是变成同欧洲人一样的人。 在殖民地创建之初,他们本来可以通过联合他们的力量赶走刚刚抵达新大陆海岸的这些外国人。[22]他们曾经不止一次尝试这样做并几乎获得成功。今天,力量和资源的过于不对称使他们无法再产生这样的想法。[23]但是在印第安种族之中,仍然有杰出人士预见到野蛮种族的最终命运,并试图把所有的部落联合起来共同对抗欧洲人[并将所有的个人仇恨凝聚于同一个目标(使所有人致力于拯救自我][24];但他们的努力不过是白费力气。邻近白人的部落已经软弱到无力进行反抗;而其他部落则由于野蛮人的天性而对明天采取听天由命的态度,他们等待着危险的降临,而不采取应对措施。前者是不能采取行动,后者是不想采取行动。 [≠如果印第安人在放弃将欧洲人逐出美国领土的希望的同时,成功变得文明开化,他们仍可以逃离威胁他们的破坏,因为要逐出一个以农耕谋生的民族几乎是不可能的。≠] 不难想见的是,印第安人不是永远不想变得文明开化,就是他们想这样做的时候已经为时已晚。 文明是一个社会在同一个地方长期劳动的产物,它是代代相传的。在所有的民族中,文明最难以建立统治地位的民族就是狩猎民族。游牧部落虽然经常改变居住地,但他们在迁徙的过程中往往按照一定的路线,并不断重复以前的道路;而狩猎部落的住所则随着他们追逐的猎物的栖息地的改变而改变。 有人曾多次尝试将文明带给印第安人,同时任其保留流浪民族的习性;耶稣会士曾尝试在加拿大这样做,而清教徒曾尝试在新英格兰这样做。[25]但两者都未能创造出任何持久的东西。文明诞生于猎人的小木屋中,但又枯萎于森林中。这些在印第安人中传播文明的人所犯下的最大错误在于他们没有掌握这一点:要使一个民族变得文明开化,首先必须让它定居下来,而要使它定居下来,它就得耕种土地;因此,首先要使印第安人成为农夫。 印第安人不仅缺乏走向文明的这个初步行动,而且很难让他们采取这个初步行动。 人们一旦沉迷于懒散而充满冒险的猎人生活,几乎就会对农耕所需的定期而有规律的劳作感到一种难以克服的厌恶感。你甚至可以在我们的社会中看到这种现象,但这种现象在狩猎习惯已经成为民族性习惯的民族中更为明显。 除了这个一般原因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但只存在于印第安人中的原因。我在前文中已经提到这个原因,但我认为我必须在这里重复一次。 北美的土著不仅把劳动视为坏事,而且把劳动视为不光彩的事情,他们的傲慢与文明之间的对抗就像是他们的懒惰与文明之间的对抗。[26] 没有一个印第安人不认为悲惨地生活在自己用树皮盖的小屋中就是没有维护自己的骄傲和失去了个人价值的表现;他们认为辛苦的劳动是有辱人格的活动;他们将农夫比作耕田的牛,并将我们的每一种手艺都视作奴隶的工作。这并不是说他们不认同白人的能力和伟大的智慧;但是,即便他们赞扬我们的劳动成果,他们也蔑视我们获得这些劳动成果的手段;而且,即便他们受到了我们的影响,却仍然觉得他们自己比我们更优越。在他们看来,打仗和狩猎是唯一能够体现人类价值的工作。[27]因此,悲惨地生活在森林深处的印第安人与中世纪生活在城堡中的贵族[28]有着同样的思想和见解,他们只要变成征服者,便与中世纪的贵族毫无差别了。这是多么奇怪啊!如今,欧洲的古老偏见存在于新大陆的森林之中,而不是存在于居住在新大陆沿岸的欧洲人中。 在本书的内容中,我不止一次试图使读者理解,社会状态在我看来对法律和民情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请允许我在这个主题上补充几点。 当我发现我们的祖先日耳曼人与北美的游猎部落在政治制度上存在相似之处时,当我发现泰西塔斯叙述的习俗与我有时目睹的印第安人的生活习惯存在相似之处时,我不禁认为既然同样的原因在两个半球造成了同样的结果,那么要在明显不同的人类活动中找出少数几个促使其他事实产生的主要事实不是不可能的。因此,我不禁想在我们所说的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中找到野蛮人的习惯,在我们所说的封建思想中找到野蛮人的观点。[29] 尽管恶习和偏见在妨碍北美的印第安人成为农夫和接受文明,但是现实的需要有时迫使他们这样做。 南部的几个相当大的部落,尤其是其中的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30],发现自己已被欧洲人所包围了,这些欧洲人有的从大海沿岸登陆,有的沿俄亥俄河顺流而下,有的沿密西西比河逆流而上,同时蜂拥至他们的周围。他们没有像北部的那些部落那样被从一个地方驱赶至另一个地方,但他们逐渐被限制在一块非常狭窄的土地上,就像是被猎人赶进圈套的猎物那样,只能束手就擒了。这些被置于死亡和文明之间的印第安人发现自己只能像白人那样通过劳动养家糊口;因此,他们成为农夫,但他们并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原有的习惯和民情,他们只是为了生存而做出了必要的牺牲。 切罗基部落比其他部落更进步一些;他们创造了一种书面语言,建立了相当稳定的管理组织;而且,由于新大陆中的一切都以极快的速度发展,所以他们在所有人都拥有衣物之前就拥有了第一份报纸。[31] 混血儿的出现格外有利于欧洲人的习惯在这些印第安人之间的迅速传播。[32]混血儿拥有父亲的知识,但又没有完全放弃母方种族的野蛮习惯,他们形成了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天然纽带。凡是混血儿较多的地方,野蛮人都在逐渐地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和民情。[33] 因此,切罗基部落的成功证明印第安人有能力接受文明,但其决不能证明他们能够获得成功。[34] 印第安人难以在接受文明方面获得成功主要源于一个他们无法摆脱的普遍原因。 如果你仔细阅读历史,你会发现一般来说野蛮民族都是靠自己的努力逐渐走向文明的。 当它们主动向外族汲取知识的时候,它们总是处于征服者的行列,而非处于被征服者的行列。 当被征服的民族是开化的民族,而进行征服的民族是半野蛮的民族时,比如罗马帝国被北方蛮族入侵时,或者当中国被蒙古人入侵时,胜利赋予野蛮民族的权力足以使其达到文明人的水平,并使其达到与文明人所处的水平相当的水平;一个凭借的是武力,另一个凭借的是智慧;前者钦佩被征服者的技术和学科,后者羡慕征服者的权势。最后,野蛮人把文明人引入了他们的宫殿,而文明人则对野蛮人开放他们的学校。但是,当拥有物质力量的民族也拥有智力优势的时候,被征服的一方很少能够变得文明,他们不是后退便是走向灭亡。 因此大体上,你可以说野蛮人手持武器寻找知识,而不能说他们凭借自己寻找知识。[35] 如果现在居住在大陆中部的印第安部落能够凭借自己的力量走向开化,他们或许能够获得成功。当时,他们优越于周围的野蛮部落,他们可以逐渐获取力量并累积经验,而当欧洲人后来出现在他们的边界之上时,即使他们不能够维持自己的独立,但至少他们能够使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得到认可并与征服者融为一体。但是,印第安人的不幸之处在于他们在同一个最开化的民族,我再补充一句,同全世界最贪婪的民族接触的时候,他们仍然处于半野蛮的状态;也就是说,印第安人找到的老师要成为他们的主人,他们在接受文明的同时也接受了压迫。[36] 自由地生活在森林中的北美印第安人是贫困的,但他们并不觉得自己次于任何人;当他们试图进入白人的社会阶层之后,他们只能处于最下层;因为当他们走进一个被知识和财富所统治的社会时,尚处于无知而贫穷的状态。在经历了激动不安、充满了灾祸和危险,同时又令人高兴和自豪的生活之后[37],他们必须服从于单调无味的、浑浑噩噩的、堕落的生活。在他们的眼中,在羞辱中通过劳动赚来的供他们糊口的面包就是他们所赞扬的文明带来的唯一成果。 而他们并非总是能够获得这样的成果。 当印第安人开始效仿邻近的欧洲人,并开始像他们那样耕种土地的时候,他们很快就遭受了激烈的竞争对他们造成的严重损害。白人精通农业技术,而印第安人则刚刚开始接触一门他们以前从未掌握过的技术。白人轻而易举就能够获得丰收,而印第安人则要费尽力气才能够使土地上长出庄稼。 欧洲人生活在与自己具有同样的生活需要的人们中间,而且他们也了解这种需要。 野蛮人生活在与他们为敌的白人中间,而他们对白人的民情、语言和法律一无所知,但他们的生活又离不开白人。他们只有同白人交换物品才能够获得生活所需的物品。因为他们的同胞不再能够向他们提供本来就微薄得可怜的帮助。 因此,当印第安人想要出售自己的劳动成果时,他们并非总是像白人农户那样寻找买主,而且他们只有付出较高的代价才能够产出白人以低价出售的产品。 这样一来,刚刚摆脱野蛮民族的不幸的印第安人,再次面临开化民族造成的更大的悲惨境遇,他们认为在我们的富裕环境中生活,困难程度几乎不亚于他们生活在森林之中。 此外,他们四处漂泊的生活习惯还没有被完全丢弃。他们的传统还没有失去作用,他们对狩猎所拥有的热情还没有被彻底熄灭。昔日在森林深处享受的野蛮乐趣现在只是在他们的模糊的记忆中留下了鲜明的痕迹;他们以前在森林中遭受的困苦在他们看来似乎反而不可怕了,以前在森林中遇到的危险也不算大了。他们以前在彼此平等的人民中所享有的独立与他们如今在文明社会中所处的奴隶地位形成了鲜明对比。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他们曾经长期自由生活的荒野仍然在他们身边,他们只需步行几个小时就能够回到那里。如果他们的那块半荒半垦的土地被他们的白人邻居以一笔在他们看来相当可观的款项买去,而欧洲人给他们提供的这笔钱可能使他们远离白人过上幸福而安宁的生活。那么,他们就会放下犁头,重新拿起武器,永远地回到荒野之中。[38] 根据我所引用的关于克里克族和切罗基族的描述,你能够判断这幅悲惨的画面属实。 这些印第安人在他们所做的少数事情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无疑与欧洲人在他们的大事业上体现出来的天资是没有多大差异的;但是,民族就像个人那样,无论它的智力和能力如何高强,它也需要学习的时间。[39] 当这些野蛮人致力于变得更文明开化的时候,欧洲人继续从四面八方包围他们,并逐渐缩小包围圈。现在,这两个种族终于相见,他们接触了彼此。印第安人虽然已经优于他们的野蛮祖先,但他们仍然大大不如他们的白人邻居。欧洲人依靠自己的资源和知识,没多久就将土著居民因占有土地而能够得到的大部分好处占为己有;欧洲人在土著之间定居,占据土地或者低价收购土地,并凭借印第安人无力抵抗的竞争摧毁他们。被隔绝在自己的土地中的印第安人除了在一个人数众多且占据统治地位的民族的包围之中,形成一个不够安分守己的小型殖民地之外,便一无是处。[40] 华盛顿在致国会的一篇咨文中曾经说过:“我们比印第安各部落更文明、更强大;为了我们的荣誉,我们应当友善,甚至是宽容地对待他们。” 这一高尚且合乎道德的政策却没有被遵守。 殖民者的贪婪通常与政府的暴政相结合。尽管切罗基部落和克里克部落在欧洲人没有到来之前就已经在他们的土地上定居,尽管美国人往往像对待外来民族那样对待他们,但他们所在的各州都不想承认他们是独立的民族,并强迫这些刚刚走出森林的人服从于他们的行政管理、习惯和法律。[41]贫困曾促使这些不幸的印第安人走向文明,压迫现在又将他们赶回野蛮。他们之中有很多人,放弃了半荒半垦的土地,恢复了野蛮人的生活习惯。 如果你留意南部各州的立法机构采用的保证措施,留意它们的统治者的行为和它们的法院的诉讼行为,你将不难认识到把印第安人完全撵走才是这些州同时采取的措施的最终目标。居住在联邦这部分领土上的美国人艳羡地注视着土著人所拥有的土地[42];他们觉得这些印第安人还没有完全丧失以前的野蛮习惯,而在文明扎根于印第安人的土地之前,他们想让这些印第安人感到绝望并强迫其迁居。 在某些州受到压迫的克里克部落和切罗基部落曾到中央政府去讨说法。中央政府并没有对这些州的不幸遭遇表现得麻木不仁;中央政府衷心希望能够帮助这些土著的残余,愿意确保它曾经赋予他们的占据土地的自由。[43]但当中央政府决定着手实施这一计划的时候,这几个州都坚决反对,于是,中央政府为了避免使美联邦陷入危机,只能贸然地决定任由那几个已经处于半毁灭状态的野蛮人部落自生自灭了。[44] 无力保护印第安人的联邦政府至少曾设法减轻他们的苦难,为了实现这个目的,政府决定由它出资把这些印第安人迁往别处。[45] 在北纬33度到北纬37度之间,有一大片广阔的土地,其因流经它的大河而被命名为阿肯色。它有一侧与墨西哥交壤,另一侧为密西西比河岸。它的境内有大量河流纵横交错,气候温暖,土地肥沃。只有几个野蛮人的游猎部落存在于这片土地之上。[46]这部分地区接近墨西哥,但距离美国白人居民的居住区较远,因此联邦政府想将南部的土著居民转移至此处。 在1831年底,据说已有10 000名印第安人来到阿肯色河岸,其他人每天陆续抵达这里。但是国会并未使这些它想要支配的人达成完全一致的意愿。有些赞同国会决定的印第安人愉快地离开了充满暴政的家园;最开化的印第安人拒绝抛下他们正在生长中的庄稼和新建的住所;他们认为接受文明的进程一旦中断便无法再次恢复;他们担心刚刚养成的定居生活习惯将会永远消失于仍是野蛮人居住的而且未给种田人的生活提供准备的地区之中;他们知道他们在这些新的荒野中会遇到敌对部落,而他们既没有野蛮人的体力又没有文明人的智力来与这些敌对部落抗争。此外,印第安人不难发现为他们所做的一切安排都是暂时性的。谁能够担保他们最终将在自己的新庇护所中安宁地生活下去呢?美国政府向他们承诺将确保他们在那里的安全,但美国政府对于他们曾经占据的土地也做出过最庄严的保证。[47]的确,美国政府现在不再夺走他们的土地,但它听任别人侵占他们的土地。毫无疑问,再过几年,同一伙白人会像现在这样再次踏上阿肯色的荒原;那时,他们将会遭受同样的苦难,而且同样没有补救措施;他们迟早会失去土地,迟早会走向灭亡。 联邦政府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没有各州对印第安人实施的政策那么贪婪和暴力,但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均缺乏良好的信用。 这些州在把所谓的法律恩典授予印第安人的时候[48],就已经预料到这些印第安人宁愿远走他乡也不愿意服从于这些法律;而中央政府在给这些不幸的人在西部安排永久的住所时,并非没有意识到它不能确保他们永远居住在那里。[49] 因此,这些州是凭借暴政迫使野蛮人逃离的,而联邦凭借它的许诺并借助于它的资源,帮助各州驱逐野蛮人。这些不同的措施致力于实现同一个目标。[50] “根据统治全世界的我们的在天上的父的旨意,”切罗基部落在提交给国会的请愿书中写道[51],“美洲的红色人种变得弱小了,而白色人种则变得强大而知名了。” 当美国人的祖先登上美洲的海岸时,他们发现红色人种是强大的——尽管红色人种当时野蛮而无知,但他们友善地接纳了白色人种,并让出干燥的土地供白色人种歇脚。他们和平相处,握手言欢。 无论白人向印第安人提出什么要求,后者无不欣然满足。在那个时候,印第安人是施予者,而白人是乞求者。但是现在情况发生了改变。红色人种的力量变得微弱。随着邻居人数的不断增加,红色人种的权力变得越来越小,昔日遍布合众国各地的许多强大部落,如今幸免于难的只剩下几个了。曾经人数众多而且实力强大的北方诸部落如今几乎已经灭绝。这就是美洲的红色人种如今的遭遇。 我们这些幸免于难的红色人种难道也难逃同样的命运吗?[……。——编者注……]从无法追忆的时代起,我们共同的天上的父就将我们现在所占据的土地赐予我们的祖先。[……。——编者注……]我们的祖先又把这些土地作为遗产传给了我们,我们以尊敬的心情把它保存下来,因为这里埋藏着我们至爱的人。我们从未丧失或者放弃这种继承权。请允许我们冒昧地问问你们,除了继承权和自古以来的最先占有权,还有什么更充分的权利能够使一个民族拥有一片土地呢? 我们知道佐治亚州和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最近坚称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但我们认为这样的说法是毫无根据的。我们什么时候丧失了这种权利?我们犯下了什么样的滔天大罪,要将我们与故土永远分离?[52]你们是指责我们在独立战争时期曾在大不列颠王国的旗帜下与你们作战吗?如果真是如此,那么为什么在战后签订的第一个和平条约中,你们没有指出我们已经丧失了这种权利呢?为什么当初没有在条约中加入“美利坚合众国同意赋予切罗基部落以和平,但由于它曾经参加战争,现宣布将切罗基部落视为佃户,当与切罗基部落接壤的州要求它搬走时,它必须接受这样的要求”这样的条款呢?那才是你们提出这一要求的适当时机。但是,你们当时没有想到这一点,而我们的祖先也没有同意任何使他们丧失最神圣的权利和失去他们最宝贵的土地的条约。 这就是印第安人所说的一切;他们所说的都是真实的;在我看来,他们所预见的一切已是无法避免的了。 无论你是从哪方面来考察北美土著的命运,你只会发现他们的灾祸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他们继续保持野蛮,那么他们将被不断驱赶;如果他们想要变得文明开化,那么他们会因与比他们更开化的人相互接触而受到压迫和变贫困。如果他们继续从一个荒野逃到另一个荒野,他们会走向灭亡;如果他们设法定居下来,等待他们的仍然是灭亡。他们只有在欧洲人的帮助之下才能够变得文明开化,但欧洲人的到来使他们堕落,并使他们重新恢复野蛮的生活。只要他们继续在空旷的荒野中生存下去,他们就不会改变他们的民情,而当他们最终被迫想要去改变时,又为时晚矣。 西班牙人曾让他们的猎犬像追逐野兽那样追逐印第安人;他们不加区别、毫无怜悯地像摧毁一座城市那样洗劫新大陆;但他们未能摧毁一切,而且愤怒也有被熄灭的时候。在大屠杀中幸免于难的那部分印第安人最终与他们的征服者融合在一起,并接受了他们的宗教和民情。[印第安人至今仍享有那些曾经征服他们并且某一天可能再次统治他们的人的权利。][53] 相反,美国人对土著居民实施的行为还有讲究规矩和法律的表现。只要印第安人保持野蛮状态,美国人绝不干预他们的事务,并将他们视为独立的民族;在按照条约中规定的手段购买土地之前,他们不允许任何人占有印第安人的土地;如果碰巧某一个印第安部落不能在原地生活下去,美国人会像兄弟那样对它伸出援手,让它在远离故土的地方自由生活。 西班牙人借助史无前例的残酷手段,使自己蒙受奇耻大辱[这种耻辱跟他们的名字一样永世长存],也未能成功灭绝印第安种族,甚至不能阻止其分享他们的权利[54];而美国人则通过一种十分巧妙的、轻而易举的、不慌不忙的、合法的、慈悲为怀的、不流血的、不被世人认为是违反伟大的道德原则[55]的手段达到了双重目的。 当你更好地尊重人道的法律,你就不能消灭人。[但必须承认的是,这个世界是一出可悲又荒谬的戏剧。] 黑色人种在美国占据的地位[56];他们的存在给白人带来的威胁[57] 为什么废除奴隶制和消除它的一切印记在现代比在古代更为困难。——在美国,白人对黑人持有的偏见似乎随着奴隶制度的废除而日益加深。——黑人在北方和南方各州中的地位。——为什么美国人要废除奴隶制。——残忍对待奴隶的奴役会使主人变得贫困。——俄亥俄河右岸和左岸之间出现的差异。——这些差异应当归因于什么。——奴隶制度随着黑色人种向南方转移而转移。——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南方各州废除奴隶制时所遇到的困难。——将来的危险。——人们的忧虑。——在非洲建立一个黑人殖民地。——为什么南方的美国人在厌恶奴隶制的同时反而加剧了这种制度的残酷性。 印第安人在孤立状态中生存,并将在孤立状态中灭亡;但是黑人的命运在某种程度上与欧洲人的命运交织在一起。尽管这两个种族相互联系,但是他们并没有混为一体。他们难以完全分开,也难以完全结合。 在威胁美国的未来的所有最强大的灾难中,最可怕的灾难是黑人在这片国土上的出现。无论你的出发点是什么,当你考察联邦的当前困难和未来的危险时,你几乎总是归结于这一个主要事实。 一般来说,人们在做出巨大的、不断的努力时常常会造成长期的灾难;但有一种灾难却是悄悄地降临到这个世界上的。最初,你几乎没有注意到它存在于权力的滥用之中;它始于一个在历史上没有留下名字的人的手;它就像是被诅咒的种子那样被撒在大地上的某些地方;经过自身繁殖,它毫不费力地四处传播,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自然成长起来。这个灾难就是奴隶制。 基督教原本废除了奴役,而16世纪的基督教徒又将它恢复;但是,他们绝不是将其作为一种例外实施于他们的社会,而是针对整整一个种族实施的。因此,他们使人类受到一次规模虽然不大,但治愈却极为困难的创伤。[58] 必须仔细辨别两件事情:奴隶制本身和奴隶制的后果。 奴隶制造成的直接灾难,在古代和现代大致相当,但这两种灾难的后果是不同的。在古代,奴隶与他的主人属于同一个种族,而且奴隶的教育和知识水平往往高于他的主人。[59]是否拥有自由是他们之间存在的唯一差异;一旦赋予奴隶自由,奴隶就能够与主人混为一体。 因此,古代人凭借简单的方法就能够使自身摆脱奴隶制和奴隶制的后果;这个方法就是释放奴隶,而且只要他们普遍采取这个方法,就能够获得成功。[60] 但这并不是说在古代,奴役被取消之后,奴役的痕迹不会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存在。[社会的不平等总是会带来真正的不平等。] 有一种天生的偏见使人们蔑视次于自己的人,而当这些人与自己平等之后,这种蔑视仍然长期存在;在财富或者法律造成真正的不平等之后,总是伴随着一种扎根于民情的想象中的不平等;但在古代,奴隶制的这种次要影响终会消失。获得解放的奴隶很快就会与生来自由的人完全一样,以致很快就无法将他们与那些自由人区分开来。 古代人最大的困难在于改变法律,现代人最大的困难在于改变民情,而对于我们来说,真正的困难又与古代人最终需要解决的问题相关。 这是因为现代人以最致命的方式将奴隶制的无形和短期作用与种族差异的有形和长期作用结合在一起。奴隶制度的回忆会令某些种族感到耻辱,但是这些种族又总是回想起这些记忆。 没有一个非洲人是以自由的身份来到新大陆的海岸上的;因此,今天居住于新大陆的非洲人不是仍为奴隶就是被解放的奴隶。因此,黑人一出生就将耻辱的外在标志传给了他们的所有后代。法律可以废除奴役制度,但只有上帝才能将这些耻辱的印记抹去。[61] 现代的奴隶不仅在自由上,而且在起源上都与奴隶主有所不同。你可以使黑人获得自由,但他们对于欧洲人而言仍然是陌生人。 情况还不仅仅如此。这些生来低贱的人是以奴隶身份进入我们的社会的异类,我们只能勉强承认他们具有人类的一般特征。在我们看来,他们面目可憎、智力有限、趣味低下,我们几乎将他们视为介于畜生和人类之间的生物。[62] 因此,在废除奴隶制度之后,现代人还要摧毁三种比奴隶制更难琢磨、更加顽固的偏见:奴隶主的偏见、种族的偏见和白人的偏见。 这对于有幸出生于自然使我们都一样和法律使我们都平等的同胞之间的我们来说是非常困难的;我所说的这种困难是指,对我们来说,理解将美国黑人与欧洲人隔开的那条无法逾越的鸿沟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我们可以通过类比法得出一个不大离谱的看法。[63] 我们曾在我们之间发现一些主要由立法原则造成的较大的不平等。什么能够比纯粹的法律不平等更具虚构的特色呢?什么能够比在明显相似的人之间建立永恒的差别更违背人类的本能呢?但是,这种差异已经存在了几个世纪,它们仍然存在于许多地方,并到处留下只有时间才能够抹去的存在于想象中的痕迹。仅是法律所造成的不平等都如此难以根除,那么如何消除那种似乎在本质上具有不可动摇的基础的不平等呢?[64] 至于我,当我想到无论何种性质的贵族团体都难以与人民群众相混合,以及它们为了保护将其与人民群众隔开的思想屏障而一连几个世纪煞费苦心的时候,我觉得要看到一个以鲜明而不朽的标志为基础的贵族制度走向毁灭应该是没有希望了。[65] 因此,在我看来,那些希望终有一天欧洲人会与黑人混为一体的人不过是痴人说梦。我的理性使我无法相信这一点,而我也没有发现任何能够证明这一点的事实。 迄今为止,凡是白人最强大的地方,他们都使黑人处于落魄或者奴隶状态;凡是黑人最强大的地方,他们都会消灭白人;这向来是这两个种族之间唯一可能出现的结局。 如果我审视今天的美国,我会清楚地发现在这个国家的某些地方,将这两个种族分隔开来的法律屏障正在逐渐消除,但民情的屏障并非如此。我发现奴隶制逐渐衰弱,但产生奴隶制的偏见仍然坚不可摧。 在黑人不再是奴隶的联邦区域,他们是否与白人更接近呢?每个居住在美国人都会注意到情况截然相反。[在全联邦中,没有哪个地方比这两个种族在新英格兰[北方]分隔得更远。] 在我看来,已经废除奴隶制度的各州与尚存在奴隶制度的各州相比,前者的种族偏见更为强烈,而且没有哪个地方的种族偏见像从来不知道奴隶制度为何物的那些州那样令人难以容忍。[66] 的确,在联邦北部,法律允许黑人与白人建立合法的婚姻关系;(a)但舆论却要辱骂与黑人女性结婚的白人男性,而且也很难见到这样的婚配例子。 几乎在所有宣布废除奴隶制度的各州中,黑人被赋予了选举权;(b)但是如果他们投出选票,他们的生命会受到威胁。[67]当他们受到压迫时,他们可以去告状,但他们能够找到的法官都是白人。法律允许黑人担任陪审员,(c)但偏见却使他们无法成为陪审员。他们的子女不能进入为欧洲人开办的学校。在剧院中,即便黑人有钱也无权购买与他们曾经的主人并排的座位;(d)在医院中,他们要与白人分隔开。黑人能够像白人那样礼拜同样的上帝,但是不能在同一座教堂中祈祷。他们有自己的神父和教堂。(e)天堂之门虽然没有对黑人关闭,但不平等的身份只能使他们止步于来世的边缘。当黑人死亡之后,他们的骨头被丢弃在一旁,身份的不同导致他们在死后都是不平等的。 因此,黑人虽然获得了自由,但他们不能分享向他们宣布大家都已经平等的那些人所享有的权利、喜悦、劳动机会和痛苦,甚至不能享有同样的坟墓;无论是在生前还是在死后,他们都不能与那些人待在一起。 [这是多么可悲的嘲弄啊!] 在奴隶制度仍然存在的南方,黑人反而没有遭受如此小心谨慎的隔离;他们有时能与白人一起劳动、一起娱乐;在一定程度上,他们能够与白人混合在一起。立法对黑人更严格,但是人们的习惯则更加宽容、更加温和。 在南方,奴隶主不畏惧于将奴隶提升到与自己相当的地位,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愿意,他们总是可以随意地将奴隶扔到垃圾堆里。在北方,白人虽然不再将自己与劣等种族之间的壁垒看得那么重要,但是他们小心翼翼地避免与黑人进行接触,因为他们担心有一天自己会与黑人混为一体。 在南方的美国人中,大自然有时重申它的权力,使黑人与白人暂时恢复平等。在北方,骄傲甚至使人们的最傲慢的激情陷入沉默。如果北方的立法者宣布黑人女性无权与白人男性同床共枕,或许北方的美国人愿意使黑人女性成为他们的临时伴侣;但在北方,法律规定黑人女性可以成为白人男性的合法妻子,白人男性反而因为一种害怕心理而不敢接近她们了。 这就体现了,在美国,排斥黑人的偏见如何随着黑人不再是奴隶而加深,民情中的不平等如何随着法律中的不平等的消失而增加。 但是,既然居住在美国的这两个种族的相对处境正如我方才所描述的那样,那么为什么美国人在联邦北方废除了奴隶制度,而在南方却保留了奴隶制度呢?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们加重了奴隶制的残酷性呢? 答案不难找到。因为在美国,废除奴隶制度是为了维护白人的利益,而不是黑人的利益。 [≠美国不仅为世界提供了伟大的真理,并且向世界证明了真理的可靠性。基督教曾经谴责奴隶制是可憎的,美国的经验证明奴隶制是致命的。≠] 第一批黑人被运入弗吉尼亚是在1621年左右。[68]因此在美国,就像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那样,奴隶制诞生于南方。随后,奴隶制从南方逐渐向其他地方发展;但是,奴隶的人数仍然是越往北越少[69];因此,新英格兰的奴隶通常很少。[70] 随着殖民地的陆续建设,一个世纪过去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开始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可以这么说,不拥有奴隶的地区不管是人口上、财富上,还是在福祉上都比拥有奴隶的地区发展得更加迅速。 但是,在没有奴隶的地区,居民不得不自己种地或者雇人种地;而在有奴隶的地区,居民却有不用支付报酬的人手供自己使用。虽然前者要出钱出力,后者既生活悠闲又节约成本,但前者总是能够得到更多的好处。 这样的结果似乎很难解释,因为这些移民全都属于相同的欧洲种族,他们拥有同样的习惯、同样的文明和同样的法律,他们仅在一些不甚明显的地方存在细微的差异。 时间继续前进。在离开大西洋沿岸之后,英裔美国人[欧洲人]日渐深入西部的荒芜地区;他们在那里找到了新的土地并适应了新的气候;他们克服了各种各样的障碍;他们的种族混为一体,有的人从南方来到了北方,有的人则从北方来到了南方。所有这些原因,同时产生了相同的结果;大体上,没有奴隶的殖民地比奴隶制盛行的殖民地拥有更多的居民,也更加繁荣。 因此,随着社会的发展,你开始注意到残忍地对待奴隶的奴隶制度对奴隶主而言是致命的。 俄亥俄河两岸所发生的一切证明了这个事实的真实性。 被印第安人命名为俄亥俄河即最美丽的河流的这条河,流经人类有史以来居住过的最好的河谷之一。起伏的土地延展于俄亥俄河两岸,那里的土地每天都在为农夫们提供着无穷无尽的宝藏;在河流两岸,空气同样清新,气候温和宜人;河流的两岸,形成了一个辽阔的大州的边界;在左岸,以弯弯曲曲的俄亥俄河为界限的是肯塔基州;而右岸的这个州借用了这条河流的名字。这两个州仅在一方面存在不同之处:肯塔基州允许奴隶存在,而俄亥俄州驱逐了所有的奴隶。[71] 因此,置身于俄亥俄河中的旅行者顺流而下,直到驶入密西西比河,可以说他就像在自由和奴役之间航行;而他只需放眼看一下两岸,就立刻能够判断哪一岸对人类更有利。 在河流的左岸,人口分散,偶尔看见一群无精打采的奴隶在半荒半垦的土地中穿行;被砍掉的原始森林不断长出新的树木;人类似乎比较懒惰;只有大自然呈现出生机勃勃的景象。 相反,在河流的右岸,传出嘈杂的轰鸣,其表明远方有工厂;茂盛的庄稼覆盖着田野;雅致的住所体现了农夫的喜好和兴趣;到处都是富庶的景象;人们似乎富有而满足;这是他们自己的劳动成果。[72] 肯塔基州建于1775年;俄亥俄州创建于12年后[73];美洲的12年能胜过欧洲的半个世纪。如今,俄亥俄州的人口总额已经比肯塔基州多250 000人。[74] 奴隶制和自由所造成的不同影响是不难理解的,其足以解释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之间存在的差异。 在俄亥俄河的左岸,劳动和奴隶思想被混为一谈;在俄亥俄的右岸,劳动与福祉和进步联系在一起;在左岸,劳动是下贱的,在右岸,劳动是光荣的。在俄亥俄河的左岸,你不能找到任何白人劳工,因为他们害怕变得像奴隶那样,所有的工作都是由黑人完成的。在俄亥俄的右岸,你几乎找不到懒惰之人,白人将他们的精力和智力都投入到所有劳动之中。 因此,在肯塔基州负责利用自然财富的人既缺乏热情又没有文化;而拥有这两种东西的人不是什么也不干,就是到对岸的俄亥俄州利用自己的勤勉,并能不受侮辱地运用它。 的确,在肯塔基州,奴隶主使用奴隶而不用向他们支付报酬,但是他们从奴隶的劳动中获得的成果不大,而他们付给自由工人的工钱,却使他们获得了远远高于工人劳动价值的收益。[75] 你得向自由劳工支付报酬,但他们比奴隶工作得更快,而工作的迅速是经济效益的主要因素之一。白人出卖他们的劳动力,但只有当他们的劳动力有用时才会有人购买;黑人不要求对他们的劳动支付报酬,但奴隶主得养活他们一辈子;不管他们在老年还是在壮年,不管他们处于不能创造收益的童年还是精力旺盛的青年,不管他们是生病还是健康,奴隶主都得养活他们。因此,只有支付报酬才能够使这两种人工作:自由劳工所得的是薪酬,而奴隶得到的是教育费、生活费、抚养费和服装费。奴隶主为了养活奴隶而支付的报酬是零散的、小额的;你几乎很难注意到它。而你支付给劳工的报酬是一次性给付的,它似乎能够让领到钱的人发家致富;但事实上,花在奴隶身上的钱比支付给自由劳工的薪酬还要多,而奴隶的劳动效益较低。[76] 奴隶制的影响延展得比这更远,它甚至触及奴隶主的心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他们的思想和喜好。在俄亥俄的两岸,自然赋予人们事业心强和精力充沛的性格;但河流两岸的居民在发挥这个共同品质之时却存在不同之处。右岸的白人必须依靠自己的努力生活,追求物质福利是他们生存的主要目标;由于他们所居住的地区为他们的事业提供了无穷无尽的资源,并且不断提供了对他们具有吸引力的前景,因此他们的激情超过了人类贪婪的一般界限。你发现他们在致富的欲望的驱使下勇敢地踏上了幸运为他们开辟的每一条道路;他们不管是去当水手还是去当拓荒者,不管是去做工人还是去当农民,都以坚定不移的毅力完成工作或者面对不同工作中存在的危险。他们的天资具有令人不可思议之处,他们争取胜利的决心具有一种英雄主义气概。 左岸的美国人不仅蔑视劳动,而且看不起劳动所成就的一切事业;生活在闲散安逸之中,他们拥有懒惰之人才有的喜好;在他们眼中,金钱失去了它的一部分价值;他们对财富的追求远远不如他们对刺激和玩乐的追求,他们用于这方面的精力不亚于他们的邻居在其他事务上投入的精力;他们热爱着打猎和打仗;他们纵情于最激烈的肢体运动;武器的使用对他们来说习以为常,他们在幼年时就已经学会在一对一的格斗中玩命。因此,奴隶制度不仅没有使白人发家致富,而且使他们失去了发家致富的欲望。 两个世纪以来,这些相同的原因在北美的英国殖民地中产生了各不相同的作用,其最后使南方人和北方人的经商能力产生了巨大差异。今天,只有北方有轮船、工厂、铁路和运河。 这种差别不仅在对比南北两方的时候是显著的,而且在对比南方各地的居民时也可为人所知。在联邦最南端的几个州中,几乎所有投身于商业贸易和试图利用奴隶制获得好处的人都来自北方;每天都有北方人来到美国的这部分领域中,因为这里没有他们所担心的竞争;他们在那里发现了当地人尚未注意到的资源,随后利用他们原本不赞成的制度,获得了比建立这一制度的人更多的好处。 如果我想继续类比下去,我会轻易证明美国南方人和北方人在性格上表现出的显著差异几乎全都来自奴隶制度,但这超出了我的主题。我现在想要研究的不是奴役造成的一切影响,而是奴役对那些接受奴役的人的物质繁荣产生了什么影响。 [≠我现在要说的是这一点:在所有的现代民族中,美国人是同时将平等和不平等推到极致的民族。他们将普选权和奴役结合在一起。按照这种方式,他们似乎用相反的论据证明了平等的好处。有人宣称,美国人通过建立普选权和[人民]主权原则,使全世界认清了平等的好处。至于我,我认为他们尤其是通过建立奴役证明了这一点,而且我发现他们通过民主而建立的平等优势小于通过奴隶制而建立的平等优势。≠] 奴隶制对财富的产生所造成的这种影响在古代未能被人们所充分理解。当时,奴隶制存在于整个文明世界中,那些不知道奴隶制为何物的都是野蛮民族。因此,基督教废除奴隶制只是为了维护奴隶的权利;今天,你可以奴隶主的名义攻击奴隶制。在这一点上,利益和道德联系在了一起。[77] 随着这些真理在美国变得日益明显,你会发现奴隶制在经验的验证之下渐渐败下阵来。 奴隶制开始于南方,随后由男方发展到北方;如今,它正在败退。而开始于北方的自由,正不断地向南方推进。在一些大州中,宾夕法尼亚州现在是奴隶制度在北方的极限,但在这个州中,奴隶制度也已是摇摇欲坠;紧邻宾夕法尼亚州的马里兰州已经时时着手于废除奴隶制度,而位于马里兰州下方的弗吉尼亚州已经在讨论奴隶制的作用和危险了。[78] 在人类制度发生重大改变的原因中,没有一个是不涉及继承法的。 当长子继承权盛行于南方时,每个家族都有一名不需要劳动而且不想劳动的人成为这个家族的代表;他的那些没有依法享有继承权的家属就像许多的寄生植物那样,依附着他过同样的生活;你在当时的南方家庭中看到的一切场景如今仍存在于欧洲某些国家的贵族家庭中,年幼的子女虽不像年长的子女那样拥有财富,但他们仍然过着懒散的生活。这个相似的结果完全是由于一些完全类似的原因产生于美国和欧洲的。在美国南方,全体白人形成了一个以一定数目的特权人物为领导的贵族团体,这些特权人物的财产是固定不变的,而他们的闲散也是世代相传的。[79]美国贵族团体的这些领袖使白人种族的传统偏见继续存活于他们所代表的团体之中,并体面地保持着闲散的生活方式。你也可以在这些贵族团体中找到穷人,但他们不是劳动者;他们宁愿受穷,也不愿意进行劳动;因此,黑人劳工和奴隶不会遇到任何竞争者。而且不管你对他们的劳动成果持有何种看法,你都得使用他们,因为他们是唯一可以利用的劳动力。 在继承法被废除之后,所有的财产开始同时分散,因此所有的家族同时接近于这样一种状态,即必须依靠劳动维持家族的存在;其中有些家族已经完全消失了;所有家族在这一时刻都已预感到必须自食其力的日子已经来临。今天,你仍能发现富人的存在,但是他们不再能够形成紧密的世袭团体;他们不再拥有能够渗入所有阶级的精神力量了。因此,他们一致同意抛弃轻视劳动的偏见;穷人的数量增加了,但穷人可以自食其力而不必为自己感到羞愧了。因此,财产的平均分配带来的直接成果之一就是创造了一个自由的工人阶级。从自由劳工开始与奴隶进行竞争之后,后者的劣势便逐渐暴露出来,而奴隶制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根本原则受到了打击。 随着奴隶制的颓败,黑人便沿着奴隶制的退路跟奴隶制一起回到了他们最初离开的热带地区。 这个现象乍看之下似乎有些奇怪,但我们很快就能够理解它。美国人虽然废除了奴役的原则,但他们没有使奴隶获得自由。 如果我不引用一个例子,或许读者很难理解我接下来要叙述的内容。我将以纽约州为例。在1788年,纽约州禁止在其境内贩卖奴隶。这是以间接方法禁止输入奴隶。从那以后,黑人人口仅依靠自然繁衍增加。八年之后,该州采取了一项果断的措施,它宣布在1799年7月4日之后,所有父母均为奴隶的新生儿获得自由身份。因此,所有增加奴隶人数的渠道都被关闭了;虽然奴隶仍然存在,但你可以说奴役已经不复存在了。 当北方的一个州以这种方式禁止输入奴隶之后,便没有人再从南方向北方贩卖黑人了。 当北方的一个州禁止贩卖黑人之后,不再容易脱手的黑人对于拥有他们的人来说成为累赘,但将这些奴隶运往南方仍是有利可图的。 当北方的一个州宣布奴隶的子女生来享有自由之后,奴隶失去了很大一部分市场价值;因为他的子孙后代不再成为市场的一部分,但将这些奴隶运往南方则可以获得更大的利益。 因此,同样的法令虽然防止南方的奴隶来到北方,但其将北方的奴隶赶到了南方。 但还有另一个原因比我刚刚提到的原因更强大有力。 在一个州中,随着奴隶人数的不断减少,其日渐察觉到自己对自由工人的需求。随着自由工人接手各行各业,由于奴隶劳动的生产效益较低,所以奴隶成为一种价值不大或者用处不大的财产,但将奴隶输出至南方仍然能获得很大的收益,因为南方没有令人担忧的竞争。 因此,奴隶制的废除没有给奴隶带来自由,它只是改变了奴隶的主人,将奴隶从北方送到了南方。 至于已经获得解放的黑人和那些在奴隶制度被废除之后诞生的黑人,他们没有离开北方前往南方,但他们发现自己在欧洲人中的处境与土著居民没有什么不同;在财富和知识远远高于他们的欧洲人之间,他们仍然是半开化的、没有权利的人;他们既受到法律的压制统治[80],又受到民情的排挤。[81]他们在某些方面比印第安人还要不幸,他们无法抗拒自身的奴隶思想,他们不能宣称某块土地为他们所有;许多人因为穷困而走向死亡[82];其他人则聚集在某些城市中,从事最粗重的工作,过着不稳定而悲惨的生活。 由于在奴隶制度被废除之后,白人的人数以两倍的速度增长,而黑人的人数仍以他们未获自由时的速度增长,所以黑人很快就会被淹没于白人的人海之中。 奴隶耕作的土地,通常比自由人耕作的土地上的人口稀少;此外,美国是一个新建的国家,因此,当一个州废除奴隶制度的时候,其尚有一半土地无人居住。一个州在取缔奴役之后,随即便察觉到其对自由工人的需求,于是大量勇敢的冒险家从国家的各个部分涌了进来;他们来到这里是为了从刚刚对人类事业开放的新资源中谋取利益。土地被他们所划分,它的每个部分都被白人家庭所占有,他们在那里安家立业。欧洲移民就这样挺进了废除奴隶制度的各个州。前往新大陆寻找安逸和幸福的欧洲穷人,如果定居在视劳动为耻辱的地区中,能够干些什么呢? 因此,白人的人口在自然繁衍的同时由于大量移民的涌入而不断增加,而黑人的人口却没有得到移民的补充,其日渐减少。很快,这两个种族的人口比例彻底颠倒。一无所有的黑人变成了不幸的残存者,成为一个又小又穷的四处流浪的部落,消失在人口众多且拥有土地的白人之中;除了不公正和苛刻的待遇之外,他们不拥有其他的待遇。 在西部的大部分州中,至今尚无黑人的踪迹;在北部的所有州中,黑人逐渐减少。因此黑人将来要面对的问题是被挤到一个狭小的空间中;这个问题虽然尚未让人感到害怕,但也不是能够被轻易解决的。 越是朝南方走,你会发现有效地废除奴隶制越加困难。这一结果源自几个必须加以阐述的物质因素。 第一个因素是气候;毫无疑问,越是靠近热带,劳动对欧洲人而言就越发困难;许多美国人甚至断言那样的纬度对他们而言是致命的,而黑人却能够忍受那样的气候而没有任何危险[83];但我不认为这个想法是有经验基础的,其只能促使联邦南方的居民产生懒惰的想法。联邦的南方并不比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南方更热[84],为什么欧洲人不能像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那样劳作呢?既然奴隶制在意大利和西班牙被废除之后,奴隶主没有走向死亡,那么同样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出现在欧洲呢?因此,我不认为大自然禁止被死亡的痛苦所折磨的佐治亚州和佛罗里达州的欧洲人依靠土地自给自足;但是,他们在那里的劳动肯定比新英格兰的居民更辛苦,而且较为低产。[85]这样一来,自由劳工在南方失去了他们优于奴隶的一部分优势,因而延缓了奴隶制度的废除。 欧洲的作物全都能在联邦的北方生长,而联邦的南方却有其特有的作物。 人们发现利用奴隶种植谷类作物是一种花费高昂的经营方式。在没有实行奴隶制的地区种植小麦的农户中,他们通常仅雇用少量劳工为其工作;事实上,他们只在收割或者播种的季节雇用更多劳工,后者只是暂时居住在他们的土地上。 为了完成只需要几天就可以完成的播种和收割工作,生活在实行奴隶制的州中的农户需要在一整年的时间养活一大批奴隶;而奴隶不像其他的自由劳工那样,一方面为了自己而工作,一方面等待别人雇用他们。为了使用奴隶的劳动力,就必须把他们购买下来。 除了这些普遍存在的不利因素之外,相对于种植其他作物的地方而言,奴隶制在本质上不适用于种植谷物作物的地方。 相反,种植烟草、棉花特别是甘蔗的地方需要不断的田间管理。在那里,妇女儿童都能派上用场,但在种植小麦的时候却不是如此。因此,奴隶制度在本质上更适合于种植我方才提到的这几种作物的地区。 烟草、棉花和甘蔗只适合在南方生长,它们在那里是当地的主要经济来源。若是废除奴隶制度,南方人就会发现自己面对下列选择:他们不是被迫改变自己的种植制度,同比他们更有活力、更富经验的北方人展开激烈竞争,就是在不使用奴隶的前提下仍然种植原来的作物,同仍然保留奴隶制度的南方其他各州展开激烈竞争。 因此,南方拥有北方所不拥有的保留奴隶制度的特殊原因。[86] 但是,还有一个比其他一切理由更强有力的理由。如果真的有必要,南方确实是可以废除奴隶制的,但是南方要如何清除黑人呢?在北方,奴隶制的废除和奴隶的驱逐是同时进行的。在南方,你不能寄希望于在同一时间获得这种双重效果。 为了证明奴隶制在南方比在北方更合乎自然、更有利,我认为只需指出南方的奴隶人数比北方多得多就足够了。第一批非洲人被输入南方,而奴隶人数不断增加的也是南方。当你越往南方前行,你越会发现以闲散为荣的偏见逐渐增强。在距离热带最近的几个州中,几乎没有一个白人从事劳作。因此,南方的黑人总数自然多于北方。就如我方才所说的那样,他们的数量还在日渐增加,因为南方黑人的数量随着联邦北方一代的奴隶制的废除而增加。因此,南方黑人数量的增加不仅是由于人口的自然繁衍,而且由于北方黑人的被迫南迁。非洲人种在联邦南方增加的原因与欧洲人在北方迅速增加的原因类似。 在缅因州,每300个居民中有一个黑人;在马萨诸塞州,这个比例数为100∶1;在纽约州为100∶2;在宾夕法尼亚州为100∶3;在马里兰州为100∶34;在弗吉尼亚州为100∶42,而在南卡罗来纳州则高达100∶55。[87]这是黑人与白人在1830年的人口比例。但是这个比例在不断改变:北方日渐减小,而南方日渐增大。 显然,联邦最南端的各州不能像北方各州那样废除奴隶制度,否则会遇到北方各州不必担忧的一些严重危险。 我们已经了解北方各州是如何谨慎地处理奴隶制与自由过渡的。他们保留了目前这一代人的奴隶身份,而将自由赋予其未来的子女;按照这种方式,黑人被逐渐引入社会之中,而将那些可能滥用自由的人保留在奴役状态之下,直到他们能够管理自己并学会享用自由的技能,再将自由赋予他们。 将这种方法应用到南方是比较困难的。当你宣称从某个时间开始黑人的子女将获得自由,你就将自由的原则和思想引入到奴隶们的内心深处;被立法规定为奴隶的黑人在看到自己的子女获得自由之后,会因他们之间出现的不平等的命运感到惊讶,他们会变得焦虑而愤怒。从那一刻开始,奴隶制在他们眼中失去了时间和习惯赋予它的那种道德力量,从而沦为一种显而易见的暴力的滥用。[因此,这种使子女获得自由的法律很难确保父母的奴隶身份。]北方的人就不用担心黑人进行这样的对比,因为北方的黑人极少,而白人众多。但是在南方,如果自由的曙光同时普照两百万黑人,那么压迫者必定会为之颤抖。[88] 在解放了奴隶的子女之后,南方的欧洲人很快就被迫将同样的好处延伸至全体黑人。 我在上文中已经说过,在北方,从奴隶制被废除的那一刻起,甚至从即将废除奴隶制的那一刻起,一种双重运动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奴隶们离开北方被运往南方,北方各州的白人和欧洲的移民急于取代他们的位置。 这两种情况不能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上面提到的南部诸州中。一方面,南方的奴隶人数众多,人们不能寄希望于将他们全部迁走[89];另一方面,欧洲人和北方的英裔美国人畏惧于到劳动尚未恢复荣誉的地区中生活。此外,他们有理由认为在黑人人口超过或者等于白人人口的各州中,容易遭受巨大的不幸,因此他们不愿意到那里创业。 因此,在废除奴隶制度之后,南方人并没有像他们的北方同胞那样使黑人逐渐获得自由;他们不但没有明显减少黑人的数量,而且没有抑制他们的增长。因此,在几年之后,你将发现一个与白人居于同等地位的强大的自由的黑人民族。 今天这种以权力的滥用[90]维持奴隶制度的方法,在那时将成为令南方的白人感到恐惧的严重危险的根源。今天,只有欧洲人的后裔拥有土地;他们是所有行业的绝对主人;只有他们拥有财富、知识和军队。黑人不拥有这些优势;但他们没有这些优势也能够存活下去,因为他们是奴隶。一旦获得自由,他们就必须自食其力,他们能够在不具备这些优势的情况下继续生存下去吗?白人在奴隶制存在期间所做的一切,在奴隶制被废除之后会给他们带来很多危险。 让黑人处于奴役地位,就能够使他们处于一种近乎野蛮的状态;一旦他们获得自由,就不能阻止他们增长知识,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弊端,并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此外,还有一个关于相对公正的特殊原则深深地扎根于人们心中。同一阶级内部存在的不平等与不同阶级之间出现的不平等相比,能够对人们产生更大的影响。人们能够理解奴隶制度为何物,但他们怎么可能理解几百万公民长久以来忍受的耻辱和世世代代遭受的苦难呢?在北方,已经获得自由的黑人仍在经历这些苦难和遭受这些不公正的待遇;但他们的力量很小,而且人数不断减少;而在南方,黑人人数众多,而且力量强大。 如果将白人与获得自由的黑人置于同一片土地上,由于这两个种族视对方为异己,你可以毫无困难地预见将会出现两种可能:黑人与白人不是混为一体,就是完全分离。 我在前文中已经阐述了我对第一种可能所持有的观点。[91]我不认为白人种族和黑人种族将来会在某个地方以平等的身份共同生活。 而且我相信美国在这方面遇到的困难比别处更大。[92]一个人可能抛弃宗教偏见、国家偏见和种族偏见,而且如果这个人是国王,他还能够在社会上掀起惊人的革命。但是可以说,一个民族难以超越并摆脱自身的种种羁绊。 一个专制君主如果将美国人和他们以前的奴隶置于同样的禁锢之下,或许能够使他们混为一体;但是,只要美国民主政府仍是国家事务的领导者,就没有人敢做这样的设想,而且你可以预见,美国的白人越是自由,他们就越发孤立。[93] 我在前文曾经说过欧洲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真正纽带是欧洲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儿;同样,白人和黑人之间的真正桥梁是白人和黑人的混血儿。凡是白黑混血儿较多的地方,两个种族之间的融合不是不可能。 在美洲的某些地方,欧洲人和黑人的混血已经达到了难以找到纯粹的白人或者纯粹的黑人的地步。达到这一点,可以说这两个种族已经真正相互混合;或者可以说出现了一个由两个种族结合的与原本的任何一方都不相同的第三种族。 在所有的欧洲人中,英国人是最少与黑人的血液相互混合的民族。你在联邦南方见到的白黑混血儿多于联邦北方,但又大大少于任何其他欧洲殖民地。美国的白黑混血儿很少,他们本身毫无力量,而在种族纠纷中,他们一般都同白人站在一边。这就好像是欧洲常见的大贵族的仆人轻视一般人民的情况。 这种自然存在于英国人中的种族骄傲,对美国人而言又因为民主自由所造成的个人骄傲而进一步加强。美国白人既因其种族而骄傲,又因其个人而骄傲。 此外,既然白人和黑人没有在联邦北方混合,那么他们如何在南方相互混合呢?你可以姑且认为一直生活在物质和道德优越感中的南方白人会想与黑人结合吗?南方的美国人拥有的激烈情感使他们永远保持独立的状态:第一,他们害怕与曾经是他们的奴隶的黑人变得相似;第二,他们害怕自己降格到相邻的白人之下。 如果让我对未来进行预测是必不可少的,我会说,从事物的一般进程来看,南方废除奴隶制之后,会加深白人对黑人的反感。我的这个看法以我以前对南方做过的类似论断为依据。我曾说过,随着立法机构逐渐废除存在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的法律屏障,北方的白人更为小心翼翼地避免与黑人进行接触。为什么同样的情况没有出现在南方呢?在北方,当白人害怕最终会与黑人相互混合的时候,他们害怕的是一种想象中的危险。而在南方,这些危险是真实存在的,我不认为害怕的程度有所降低。[94] 既然一方面你已经意识到(事实也是毋庸质疑的)黑人在南方不断集聚,而且增长的速度快于白人;另一方面,你承认无法预见黑人和白人将在何时相互融合以及黑人何时可以从社会现状中获取同样的好处,难道你不能由此推论出南方诸州的黑人和白人迟早会最终陷入冲突吗? 这场冲突最终的结果将是什么呢? 不难理解的是,在这个问题上,你必定将自己限制于模糊不清的猜测之中。从某种程度来说,人类的头脑只能勉强描绘出关于未来的大致轮廓;而且在这个轮廓之内,偶然因素还在不断影响着人们所做的一切努力。在未来的蓝图之中,偶然因素往往形成一些连智者之眼也无法参透的模糊点。但你可以认清这一点:在安的列斯群岛,白人似乎注定要屈服;而在大陆,黑人注定要屈服。 在安的列斯群岛中,白人在人口众多的黑人之中是孤立的[95];在大陆上,黑人处于白人所形成的人海之中,这些不计其数的白人从加拿大的冰原到弗吉尼亚的边缘,从密西西比河河岸到大西洋海岸,已经形成了凌驾于黑人之上的紧密集团。如果北美的白人保持团结,那么很难相信黑人能够逃离给他们造成威胁的灭亡,他们将屈服于战争或者灾难。但是,如果两个种族之间的战争伊始,美国联邦便走向分裂,那么位于墨西哥湾的黑人就有机会获得解放。一旦联邦的纽带发生断裂,南方的白人就不能依赖于北方同胞提供的长期支援。北方的白人非常清楚,这种危险永远不会降临到他们身上;如果没有积极义务迫使他们前往南方支援,你可以预见的是种族的同情心也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不管战争爆发于何时,仅能依靠自身的南方白人仍可以在战争中利用知识和武器的巨大优势;而黑人将依靠他们的人多势众和不怕死的精神。但是,一旦黑人掌握了武器,武器在他们手中就会变成巨大的资源。也许西班牙摩尔人的命运将降临到南方白人的身上。[(可能性虽然不大,但不可否认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在占据这片区域数个世纪之后,白人最终将被迫逐渐回到祖先原本迁来的地方,把上帝似乎想要赋予黑人的这片土地还给黑人,因为黑人在这里生活所遇到的困难更少,而且劳动起来也比白人更轻松。 居住在联邦南方的白人和黑人发生冲突的危险虽然仍很遥远,但其是不可避免的,它就像是一场噩梦,始终萦绕在美国人的脑海中。尽管这些危险对北方居民的生活没有造成直接影响,但其仍然是他们日常生活的谈资。他们想找到一种方法来躲避他们所预见的不幸,但始终没有成功。 在南方各州中,居民们对此保持沉默。他们从不与外来人谈论未来;就算是亲友,他们也对此避而不谈;可以说,每个人都将它藏在内心深处。南方人的这种沉默在某些方面比北方人的吵闹更为可怕。 这种人们心中普遍存在的关注使他们办起了一项迄今鲜为人知的事业,这项事业可能改变一部分人类的命运。 由于畏惧于我刚刚描述的危险,一些美国公民组成了一个协会,其目的在于由他们自行出资将愿意摆脱暴政压迫的自由黑人送往几内亚的海岸。[96] 在1820年,我所提到的这个协会在非洲北纬7度附近成功建立了一个名为利比里亚的聚居点。[97]根据最新消息,已经有2 500名黑人聚居于此处。黑人把美国的制度带到了他们的祖先曾经居住的地方。利比里亚实行代议制度,有黑人陪审员、黑人行政官员和黑人神父;你在那里也可以见到教堂和报刊,在这些历经世间沧桑的人回到故土之后,他们禁止白人在他们的城墙之内定居。[98] 这无疑是命运的神奇逆转!自从欧洲居民迫使黑人离开他们的家人和故土并把他们运往北美海岸以来,已经过去了两个多世纪。现在,你发现欧洲人再次忙于将这些黑人的后裔装上船,漂过大西洋,将他们送回他们的祖先曾被掠走的地方。这些野蛮人在被奴役的时期汲取了文明人的知识,并在奴役制度中学到了享用自由的方法。[99] 直至今天,非洲从未接受白人的技术和科学。这些被欧洲人带回来的欧洲文明,也许能够扎根于此处。因此,在创建利比里亚时,存在一种美好而崇高的理想,但这种能够给旧大陆带来丰硕成果的理想,对于新大陆没有多大作用。 在12年之间,这个黑人殖民协会向非洲运去了2 500名黑人。但在同一时期,美国约有700 000黑人出世。 即使利比里亚殖民地每年准备接收数千名新居民,而新居民能够在那里发挥积极的作用;即使联邦代替协会,每年由国库出钱[100]用国家的船将黑人运往非洲,它也抵消不了美国黑人因自然繁衍而造成的人口增长。由于每年出生的黑人人数多于每年运出的黑人人数,所以它甚至无法阻止每天都在不断加深的苦难的发展。[101] 黑人种族将永远不会离开美洲大陆的海岸,欧洲人的贪欲和恶习使他们来到这里,只要新大陆存在,他们就不会在这里绝迹。美国的居民可以推迟他们所担心的灾难到来,但他们现在还不能摧毁灾难的根源。 我不得不承认,我不认为废除奴隶制在南方各州是推迟两个种族斗争的手段。[102] 黑人可以长期保持奴隶身份而不心怀抱怨;但一旦他们进入自由人的行列,他们很快会因为自己被剥夺了所有的公民权利而发怒;而且由于不能成为与白人平等的人,他们用不了多久就会以白人的敌人的身份出现。 在北方,解放奴隶百利而无一害;你用这种方法使自己摆脱了奴隶制,而不用担心自由黑人造成威胁。他们的人数很少,因而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而南方的情况与此不同。 奴隶制问题,对于北方的奴隶主而言只是一个商业和工业问题;而在南方,它是涉及生死存亡的问题。 因此,你一定不能将北方的奴隶制与南方的奴隶制相混淆。 上帝不允许我像某些美国作者那样尝试为奴役黑人的原则辩护,我只是说那些曾经赞同这个可憎原则的人,现在也不会轻易放弃它。 我承认当我考察南方诸州时,我发现居住在这些地区的白人种族面前只有两条道路可走:不是解放奴隶并与他们合为一体,就是与他们保持分离,并尽可能地保持他们的奴隶身份。[103]在我看来,折中办法很快会导致最危险的内战,也许会因此而摧毁其中一个种族。 南方的美国人就是从这个角度来正视这个问题的,并且他们据此采取行动。他们既不想与黑人相互混合,又不想让黑人获得自由。 这并不是说南方的所有居民将奴隶视为奴隶主发财致富的必要手段;关于这一点,他们之中的很多人同意北方人的观点,欣然认可北方人所说的奴役是一种罪恶;但他们认为,为了生活,这种罪责必须继续存在。 随着教育在南方的普及,这一地区的居民认识到奴隶制度对奴隶主有害,而且这种教育也更加清晰地向他们表明他们在那时几乎不可能废除奴隶制度。一种奇异的对比继而产生。随着奴隶制的有效性越来越受到质疑,它在法律上却日益得到加强;当奴隶制的原则在北方逐渐被废除,而在南方,同样的原则却造成了越来越严酷的后果。 直至今日,南方各州与奴隶相关的立法呈现出一种闻所未闻的残酷性,它简直是对人类法律的一种严重滥用。只要读一下南方各州的立法就足以判断居住在那里的两个种族所处的敌对立场。 这并不是说联邦这部分的美国人仅仅增强了奴役的残酷性;相反,他们改善了奴隶的物质条件。古代人只知道用锁链和死亡来维持奴隶制度,而联邦南方的美国人找到了一些更聪明的能够长久维持他们的权力的方法。如果我可以以这种方式来表达我的观点,他们使专制和暴力精神化。在古代,奴隶主想方设法防止奴隶打破他们的枷锁;而在现代,奴隶主致力于防止奴隶产生这样的想法。 古代人用铁链束缚奴隶的身体,但让他们的思想保持自由,并允许他们学习知识。在这一点上,奴隶主言行一致;因此,奴隶受奴役的期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奴隶随时都有可能获得自由并与他们的主人处于同等地位。 联邦南方的美国人从不认为黑人能够与他们混为一体,并采取严厉处罚措施禁止奴隶学习读书写字。[104]他们不想把奴隶提升到与自己相当的水平,而尽可能使奴隶处于野蛮状态。[105] 在所有的时代,奴隶都憧憬自由,以便软化奴隶制度的严酷性。 南方的美国人非常清楚,只要获得自由的奴隶没有被他们的主人同化,那么解放奴隶的运动往往会带来危险。给予一个人以自由,但同时使其处于苦难和屈辱之中,这难道不是为奴隶造反提供了一个未来的领袖吗?此外,早就有人注意到,自由黑人的出现会在那些尚未获得自由的奴隶的灵魂深处埋下隐隐的不安,使权利的思想像一束微光那样照进他们的心田。在大多数情况下,南方的美国人将奴隶主想要解放自己的奴隶的权利都剥夺了。[106] 我曾经在美联邦南方[107]遇见一个老人,他曾经同他的一个黑人女奴拥有不合法的婚姻关系。他与这名女奴生了几个孩子,这些孩子一出世就成为他们的父亲的奴隶。这位老人多次想把自己的权利传给他的孩子,至少让他们获得自由,但多年以来,他仍未能克服立法机构为解救黑奴所设定的障碍。在这期间,他已是年华垂暮,行将就木。当时,他向我讲述了他的几个儿子是如何被人从一个市场拖到另一个市场,如何离开父亲的庇护被送到陌生人的鞭笞之下。这些可怕的场景使他那已经衰竭的想象力再次活跃起来。我看见他在绝望之中受到痛苦的折磨,而我也意识到大自然会抚平法律给它造成的创伤。 毫无疑问,这些丑恶的现象是可怕的,但它们难道不是奴役的根本原则在现代民族之间注定产生的结果吗? 当欧洲人从一个与他们不同的种族中掠夺奴隶的时候,他们之中的大多数人认为这些奴隶次于其他人类种族,唯恐自己将来会与奴隶混为一体,他们认为奴隶制会是永远存在的;因为他们认为在奴役所制造的极端不平等与独立在人们之间所自然产生的完全平等之间,不存在持久存在的中间状态。欧洲人隐约意识到这个真理,但始终未能使自身确信这一点。因此每当欧洲人处理涉及黑人的事务时,你会发现他们有时服从于他们的利益或者骄傲,有时却被他们的怜悯心所左右。在对待黑人上,他们先是侵犯了黑人的一切人权,随后又教导黑人并使他们明白这些权利的珍贵性和不可侵犯性。他们对他们的奴隶开放了他们的社会,而当奴隶试图进入他们的社会时,他们又用羞辱的方法将奴隶赶出去。欧洲人一方面希望奴役黑人,另一方面又身不由己或不知不觉地用自由引导黑人,他们没有勇气做到完全不公正或完全公正。 既然无法预见南方的美国人何时会将自己的血液与黑人的血液混合在一起,难道他们会冒着毁灭的危险允许黑人获得自由吗?而且,既然他们为了拯救自己的种族而不得不使黑人带上镣铐,难道他们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采取了一些最有效的手段就是不可原谅的吗? 在我看来,联邦南方所发生的一切既是奴隶制造成的最可怕的结果,也是奴隶制带来的最自然的结果。当我看到自然秩序被人推翻,当我听到人性在与法律做徒劳的斗争而发出呼喊时,我认为我不会愤怒地指责当今的这些实施暴行的人,但我会将所有的仇恨对准那些在享受了一千多年的平等之后又重新将奴役引入社会的人。 此外,不管南方的美国人付出何种努力意图保留奴隶制度,他们也永远无法获得成功。仅存在于世间一隅的奴隶制度曾被基督教斥为不义,被政治经济学视为致命,而且奴隶制在我们这个时代的民主自由和文明之中绝不是一种能够长期存在的制度。它最终不是被奴隶所推翻,就是被奴隶主所取消。在这两种情况下,巨大的不幸是无法避免的。 如果你拒不将自由赋予南部的黑人,他们最终会通过暴力获取自由;如果你将自由赋予他们,他们很快就会滥用它。 美国联邦持续存在的机缘是什么?对它造成的威胁是什么[108] 压倒性力量存在于各州,而不存在于联邦。——只要各州愿意组成联邦,联邦就会继续存在。——促使各州继续联合的原因。——为了抵抗外敌和防止外敌入侵,各州的联合所发挥的功用。——上帝未在各州之间建立天然屏障。——没有使各州产生分裂的物质利益。——北方可以从繁荣兴旺和联合南方和西方之中获得好处;南方可以从北方和西方之中获得好处;西方由此能够从其他两方中获得好处。——使美国人联合在一起的非物质利益。——舆论的一致性。——联邦的危险来自居住于联邦各地的居民的性格和情感的不同。——南方人的性格和北方人的性格。——迅速发展是联邦的最大的危险之一。——人口向西北的转移。——权势朝西北方向发展。——财富的这种快速发展所引发的激情。——以这种方式存在下去的联邦,其政府倾向于变强还是变弱?——联邦政府软弱的不同迹象。——内部改革。——无人居住的土地。——印第安人。——银行业。——关税事务。——杰克逊将军。 组成联邦的各州的现状之所以得以维持,部分依赖于联邦的存在。因此,首先必须审视联邦在未来的命运将是如何。但是,首先最好确定这一点:在我看来毋庸置疑的是,如果现存的联邦解体,现在组成联邦的各州也不会恢复其最初的独立状态。在那时,几个新的联邦将取代现在的这个联邦。我不打算尝试研究这些新联邦的建立将以什么为基础,我想指出的是什么原因能够导致现存联邦的解体。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不得不再次回顾我已经走过的几条道路。我将再次审视几个已经探讨过的问题。我知道这样做可能会遭到读者的指责,但是此事的重要性能够让我得到读者的原谅。有时,我宁愿多重复几次也不愿意让读者不解其意,我宁愿挨骂也不愿意漏掉一个问题。 起草1789年宪法的立法者们不仅努力使联邦权力具有独立性,而且赋予其压倒性力量。 但是,他们受到了他们想要解决的问题的根本条件的限制。他们当时不是负责组建一个单一国家的政府,而是致力于将几个各自享有主权的州结合在一起;无论他们是否愿意,他们往往得划分国家的主权。 [≠当联邦的立法者在对主权进行划分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仍被限制于一定范畴之内,他们在这个范畴之外不再享有自由。 由于事物的本质,权力划分的条件事先是固定不变的。联邦政府致力于维护所有的一般利益,而各州政府致力于维护所有的特殊[地方]利益。 在主权的划分中,乍看之下联邦享有的主权似乎多于各州享有的主权,但实际上,联邦享有的主权最小。 国家的一般利益只是偶尔涉及它的居民,而地方利益时时与居民息息相关。联邦政府拥有的权力大于各州政府享有的权力,但你很少能够感觉到它的权力的作用。地方政府处理的虽是小事,但它无时无刻不在发挥它的作用。确保伟大国家的独立性的权力对个人福祉而言没有什么直接影响,而其他与自由、财产、生命相关的权力决定着每个公民的整个未来。 因此,真正的政治生活存在于各州之中,而非联邦之中。美国人通过原则与联邦联系在一起,通过情感和本能与他们居住的各州联系在一起。在某种程度上,为了维持联邦主权与各州主权之间的抗争,他们必须保持超然的状态。≠][109]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这种主权划分所造成的结果,有必要对主权行为作简要区分。 有些事务在本质上是全国性的,也就是说,它们仅与国家这个整体相关,只能将其委托于能够完全代表整个国家的个人或者集体行使。我会将战争和外交事务列于此类。 另有一些事务在本质上是地方性的,也就是说其仅与某些地方相关,只能由地方政府做出相应处理。比如说制定城镇预算。 最后,还有一些事在本质上是混合性的;从它们涉及全国各地的个体来看,它们是国家性的;而从不必由国家本身出面处理来说,它们是地方性的。例如,调整公民的民事状态和政治状态的问题就是这种事务。任何一种社会状态都不能缺乏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因此,这些权利与所有公民有着同样的利害关系;但它并非总是出于国家的生存和繁荣的需要,因此这些权利不是非由中央政府规定不可。 因此,在涉及国家主权的事务中[110],有两项是必不可少的;你在所有组织健全的社会中发现它们,此外,不管其社会契约建立于什么基础之上,其都包含这两项事务。 我所说的具有普遍性但非全国性的混合性事务像是漂浮不定的东西位于最高的主权和最低的主权之间。由于这些事务既不完全属于国家,又不完全属于地方,其可根据国家政府和各州政府达成的联合协议,在不损害联合目的的前提下,交由国家政府和地方政府处理。 通常情况下,几个单独的个人联合组成最高权力机构,再由最高权力机构建立国家。在这种全国政府之下,只有个体力量或者集体权力代表主权权力最小的部分。因此,全国政府不仅根据它的本质主管属于国家的事务,而且主管我刚刚提到的大部分混合性事务。地方政府仅拥有小部分对维护地方福祉而言必不可少的主权。 有时,由于联合之前的事实,最高权力当局是由已经存在的政治团体所组成的;那么,地方政府不仅要负责在性质上属于地方的事务,而且要管辖所有或者部分有待明确规定的混合性事务。这是因为联合起来的各个地区仍然拥有联合之前的主权,尽管联合在一起,但它们仍然行使其主权权力中的重要部分,而只同意联合政府行使对其而言必不可少的权力。[111] 当全国政府除了具有其本身性质所固有的特权之外,还被授予调整主权的混合性事务的权限时,它就拥有了一种压倒性力量。它不仅拥有各种权力,而且拥有本非它所有的一切权力,因此人们担心它会剥夺地方政府根据其性质所固有的必要的特权。[112] 相反,如果将调整混合性事务的权力赋予地方政府,那么社会上会出现一种反对中央政府的趋势。这样一来,压倒性力量为地方所有,而不存在于国家政府之中;人们必定会害怕国家政府最终会因为失去维持其存在所必要的特权而垮台。[113] 因此,单一的国家总是自然地走向中央集权,而联邦国家则自然地走向分裂。[114] 现在,只需将这些总体思路运用到美国联邦之中。 不可避免的是,管理纯粹的地方事务的权力全部留给了各州。 此外,各州还保留了规定公民的民事能力和政治能力的权力、调整公民之间的关系的权力、对公民进行审判的权力。这些权力在性质上是全国性的,但其不一定非属于联邦政府。 我们已经知道,当国家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采取行动时,联邦政府才拥有以整个国家的名义发号施令的权力。它对外代表国家,它领导共同的力量对抗同样的敌人。总而言之,它主管我所说的国家性事务。 在主权的这种划分中,联邦所享有的那部分主权乍看之下似乎大于各州所享有的主权;但稍微深入考察就能够发现,事实上,联邦的主权较小。 [≠联邦几乎是想象中的事物,因而不容易被人们所感知。≠] 联邦政府主管的事务虽然非常广泛,但你很少察觉到它在发挥作用。地方政府处理的事务虽小,但人们每时每刻都能够察觉到它的存在。 联邦政府关注的是国家的普遍利益,但一个国家的普遍利益只能对个人的幸福产生无法确定的影响。 相反,地方事务对居住在当地的居民能够产生明显的影响。 联邦确保的是国家的独立和强大,但这与个人并不直接相关。各州致力于维护每个公民的自由,调整每个公民的权力,保障每个公民的财产,确保每个公民的生命和整个未来。 联邦政府远离它的百姓,而地方政府能够与所有的百姓直接接触。只要地方政府一声令下,人们就会立即采取行动。中央政府依靠的是少数几个希望领导它的优秀人物的热情;另外,地方政府依靠的则是一些只希望在地方掌权的二流人物的关心;而正是这些二流人物靠近人民,对人民产生了最大的权威性影响。 因此,比起联邦政府,美国人更期待并更畏惧地方政府;而根据人心发展的自然趋势,美国人必然更依赖于地方政府,而不是联邦政府。 [≠但是,不管你说什么,人类并非只受利益的引导,他们同样服从于习惯和情感。≠ (真正的爱国主义精神存在于各州之中,而非存在于联邦之中。因为存在已久的是各州,而联邦只是一种新兴事物。] 在这方面,美国人的习惯和情感与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 当一个整体的国家划分它的主权并实行联邦制度时,遗风、习俗和观念将长期与法律进行斗争,并向中央政府施加法律所不允许的压力。当不同的地区联合起来组成一个主权国家的时候,同样的因素将发挥相反的作用。我毫不怀疑,如果法国成为美国那样的联邦共和国,它的政府一定比联邦政府更加强大有力;而如果美国把它的政体改为法国这样的君主政体,我认为美国政府将长期比我们的法国政府更加软弱无力。当英裔美国人创建国家的时候,地方政府存在已久,城镇与其所在的州已经建立起必要的关系;人民已经习惯于从同样的角度思考某些问题,并像代表某种特殊利益那样专注于某项事业。[115] 联邦是一个只能给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捉摸不定的拥护对象的庞大机构。各州具有固定的形式和范围明确的界限;它代表居住在各州之内的居民们都知道并且重视的一些事务。它与那片土地上的人民所想的一切相互融合,它重视人民的财产、家庭、过去的回忆、现在的工作和未来的理想。因此,往往不过是个人利己主义的延伸的爱国主义精神存在于各州之内,而且可以说其几乎不会及于联邦。 因此,由利益、习惯和情感组成的真正的政治生活集中于各州,而不集中于联邦。 只需审视这两种政府在它们的职权范围内如何行使职权,你就能够轻易判断出这两个政府的权力存在怎样的差异。 每当州政府与一个人或者一群人对话时,它的语言都是明确而命令式的;联邦政府在与个人对话时也是如此;但是只要联邦政府面对的对象是一个州时,它就开始大谈特谈;它解释它的动机并为它的行为辩解;它采用说服和建议的做法,很少下达命令。如果两个政府在宪法权力的限制上受到质疑,地方政府总是勇敢地主张其所拥有的权力,并立即采取坚定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力。在这个期间,联邦政府以理服人;它诉诸国民的良知、国家的利益和荣誉;它选择妥协和谈判;只有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它才会采取行动。乍看之下,你可能认为掌握国家大权的是州政府,而国会仅代表一个州。 因此,尽管建立联邦的立法者们做了种种努力,但就像我在前文提到的那样,联邦政府从本身的性质而言仍然是一个软弱无力的政府,它的存在比其他政府更需要被统治者给予自动支持。 不难看出,联邦政府的目的是实现各州继续联合的愿望。这个条件已经得到满足,由此可见,联邦政府是明智的、强大的和灵活的。立法者以这样一种方式构建联邦政府是为了能够打击个人的反抗,并容易战胜某些人对公共意志的抵制;但他们没有预想到联邦可能解体或者其中几个州可能想退出联邦。 既然联邦主权至今仍与各州主权发生冲突,那么你不难预见它可能会有屈服的时候;我甚至怀疑两者的斗争难免不采用激烈的形式。[116]每当联邦政府遭到顽强的抵抗时,你会发现最终让步的都是联邦政府。经验证明,直到现在,当一个州固执地坚持某项主张并要求得到满意的答复的时候,州总能够获得成功;而当它明确拒绝联邦的命令时[117],也没人能够阻止它。 即便联邦政府拥有自己的权力,但国家的物质条件使它很难行使这样的权力。[118] 美国幅员辽阔,各州之间相距甚远,人口分布在有一半仍是荒野的国土之上。如果联邦政府通过武力使加入联邦的各州屈服,它所处的境地就会与英国在独立战争时期所处的境地相似。 此外,不管一个政府多么强大,一旦它接受将这个原则作为对它进行约束的公法的基础,它就难以躲避一个原则所造成的结果。联邦是根据各州的自愿原则建立起来的;各州在联合的时候没有放弃自己的主权,也没有组成一个单一的、相同的国家。如果现在其中一个州想要将自己的名字从盟约中抹掉,你也很难证明它不能这样做。联邦政府想要反对它,但又无法以明确的方式依赖于力量或法律。 为了使联邦政府能够轻易地战胜某些州对它的反抗,它就必须像联邦制度的历史上常见的那样,将一个州或几个州的利益同联邦的存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假设在凭借联邦的纽带统一起来的各州中,有一些州要独享联邦的主要优势,或者要使它们的繁荣完全依赖于联邦的存在,那么显而易见的是,它们会大力支持联邦政府迫使其他州服从。但在这时,联邦政府的力量不是来自自身,而是源自一项与它的本质相反的原则。各州之所以结盟,只是为了从联邦那里获得同样的好处,而在方才引用的那种情况中,联邦政府之所以强大,是因为联合起来的各州之中存在不平等。 再假如联邦中有一个州拥有大到足以控制中央政权的独占性优势;它就会将其他各州视为它的下属,并通过质疑联邦主权,来使其自身的主权得到认可。这时,大事虽然仍以联邦的名义完成,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这个政府将不复存在了。[119] 在这两种情况下,以联邦的名义采取行动的政权越是强大,就越偏离联邦的自然状态和公认原则。 在美国,目前的联邦虽然对所有的州都是有利的,但它并非必不可少。如果有几个州要割断自身与联邦之间的纽带,其不会危及其他各州的命运,只是它们的福祉的总成果会有所减少。就像没有一个州的存在或者繁荣完全[120]与目前的联邦相关,所以没有一个州会为了维护联邦而甘愿付出重大的牺牲。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至今还没有一个州出于野心想要控制联邦。毋庸置疑的是,各州对联邦议会所产生的影响有所不同,但没有一个州能够控制其他州,并能够将其他各州视为下属。 因此我确信,如果联邦的某个部分真的想与其他州脱离关系,不仅没人能够阻止它,而且没人想要阻止它。由此可见,只要组成联邦的各州仍然愿意成为联邦的一部分,联邦就能够继续存在。 这一点已经得到解决,我们现在感到更放心了;因为我们的目的不再是研究目前结成联邦的各州是否能够分离,而是研究它们是否愿意继续联合下去。 在使目前的联邦能够给美国人带来好处的所有原因中,你会发现有两个主要原因最容易引起每个人的注意。 虽然可以说美国人独立存在于他们的大陆之上,但商业使所有与他们有贸易往来的国家成为他们的邻邦。因此,尽管美国人在外观上是与世隔绝的,但他们必须保持强大,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够保持联邦的统一。 如果联邦各州四分五裂,其不仅会削弱它们一致对敌的力量,而且可能招致外敌入侵他们的国土。从那一刻起,他们将建立另一套内陆关税制度;他们将用假想线划分山川大地;他们将用尽一切办法折腾上帝赐予他们管理的这片广袤大陆。 现在,美国人没有外敌之忧,因此他们不用维持军队,也不用为此而征税[无须畏惧于军事专制];如果联邦解体,他们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察觉到这一切的必要性了。 因此,维持联邦的统一对于美国人而言具有重大的利益。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目前而言,几乎没有什么物质利益使联邦的某个部分想要与其他部分分离。 当你将目光投向美国的地图,你会发现阿勒格尼山脉从东北到西南跨越了400里格国土,你不禁认为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与大西洋海岸之间建立一道自然屏障是上帝的旨意,以切断人与人之间的永久关联,为不同的民族划定必要的界限。 但是,阿勒格尼山脉的平均高度不足800米。[121]它的圆形山巅和宽敞的河谷,便于来自四面八方的人进入其内部。不仅如此。流入大西洋的主要河流,即哈得孙河、沙士魁海纳河、波托马克河都发源于阿勒格尼山脉上的一片与密西西比河流域接壤的开阔高原。这些河流淌过这个区域[122]之后,穿过仿佛要使它们流向西方的屏障,一旦钻过群峦,它们往往会为人们开辟出数条易于通行的天然道路。 因此,在英裔美国人如今占据的各个地区之间不存在任何屏障。阿勒格尼山脉不仅没有成为人们之间的界限,而且没有成为各州之间的界限。纽约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弗吉尼亚州将这条山脉围绕在它们之内,并向山脉的西面和东面延展。[123] 现在,联邦的24个州所占据的土地以及虽有居民居住但尚未加入联邦之列的三大地区,一共覆盖了131 144平方里格的领土[124],也就是说,它大概相当于法国领土面积的五倍。[125]在这些领土范围之内,土质不同,气候各异,物产多样。 英裔美国人建立的共和国所占据的土地辽阔,以致有人怀疑他们的联邦是否能够维持下去。在此必须进行区分,在一个巨大的帝国内,各省之间的利益对立,最终可能导致冲突;这时,国土的辽阔对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最有害的。但是,如果居住在这样辽阔的土地上的人民之间没有对立的利益,国土的辽阔必定有利于他们的繁荣,因为政府的统一特别有利于不同商品的交换,便于商品的流通,从而增加商品的价值。 我的确见到联邦的不同部分拥有不同的利益,但我从未发现它们彼此之间产生冲突。 南方各州几乎专门从事农业,北方各州则专门从事制造业和商业,西部各州同时发展制造业和农业。在南部,种植烟草、水稻、棉花和蔗糖;在北部和西部,种植玉米和小麦。这些是不同的财源。但为了利用这些财源,存在一种共同的、对各州同样有利的手段,那就是联邦。[126] 将英裔美国人的产品运往世界各地并将世界各地的产品运往联邦的北方,在今天与联邦的继续存在具有明确的利益关系,只有这样它所服务的美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人数才能够尽量保持最高水平。北方一方面是联邦南部和西部之间的天然中间人,另一方面是联邦与世界其余各地的天然中间人;因此,北方必定希望南方和西方能够保持统一和繁荣发展,以便为它的制造业提供原材料并租用它的船舶。 南方和北方本身与联邦的存续和北方的繁荣拥有更直接的利益关系。南方的很大一部分产品要从海上出口,因此南方和西方需要北方的商业资源。他们必定希望联邦能够成为巨大的海上强国,拥有能够保护它们的有效力量。南方和北方虽然没有自己的船舶,但是它们必定愿意出资建设船队;因为如果欧洲的舰队封锁南方港口和密西西比河三角洲,那么将如何处理卡罗来纳州出产的大米、弗吉尼亚州出产的烟草、密西西比河流域出产的蔗糖和棉花呢?因此,在联邦预算中,没有哪个部分不是被应用于保护联邦各州的共同物质利益。 [为了更加清楚地说明这一点,我想将美国与法国进行对比。 普罗旺斯聚集石油而弗兰德斯出产小麦,勃艮第酿造葡萄酒而诺曼底饲养牲畜。这些不同的省份会因为出产各种各样的产品而憎恶彼此吗?难道不是正好相反,这些产品的多样性使他们拥有共同的利益以为了自由交换产品而维持国家的统一吗? 在我看来,佐治亚州与普罗旺斯和弗兰德斯出于同样的原因与马萨诸塞州保持统一,俄亥俄州与诺曼底和勃艮第因为同样的原因而与纽约州拥有自然的联系。][127] 除了这种商业效用之外,联邦的南方和西方还能够从它们彼此之间的继续结盟,以及它们与北方的继续结盟中获取政治利益。 南方境内有大量奴隶,这部分人口目前正在产生威胁,而其对未来造成的威胁更大。 西部各州地处大河流域。流经这些州的河流,发源于落基山脉或者阿勒格尼山脉,它们汇入密西西比河后流入墨西哥湾。西部各州由于地理位置、欧洲的传统和旧大陆的文明而相互隔离。 因此,南方的居民之所以愿意维持联邦,是为了不让自己独自面对黑人;而西方的居民之所以愿意维持联邦,则是为了不让自己封闭在美国中部,不与世界各地切断自由沟通。 北方之所以不希望联邦分裂,是为了作为纽带将这个大机体与世界其余部分联系起来。 因此,联邦的各个部分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物质利益联系。 我也可以说,这种联系中产生的观点和情感也能引起人们之间的非物质利益联系。 美国居民对他们的爱国精神谈论得很多,但我承认我不认为这是受人尊敬的爱国主义精神,因为它是以利益为基础的,而利益一旦发生改变,就会损害这种爱国精神。 我也不是非常看重美国人经常提到的他们要把祖先所采用的联邦制度继续维护下去的观点。 其将大多数公民置于同一个政府的保护之下的观点不是出于人民自愿联合的理智,而是出于本能和某种程度上的非自愿的同意,这种同意是由与情感和见解相似的物质所产生的。 我绝不认为人们仅仅因为承认同样的领袖和服从于相同的法律就组成一个社会;只有当人们以同样的方式考虑绝大多数问题时,当他们对大多数问题持有相同的看法时,以及同样的事实能够给他们留下同样的印象并使他们产生相同的思想时,社会才会存在。[128] 不管是谁,从这个角度研究问题并考察美国所发生的一切,都不难发现美国的居民虽然分别居住于24个不同的拥有主权的州中,仍然组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也许这些观察者甚至会这样认为,英裔美国人的联邦的社会状况比某些只有一个立法机构和服从于同一个人的欧洲国家的社会状况更真实、更合理。[129] 虽然英裔美国人有很多不同的宗教,但他们对所有宗教都一视同仁。[130] 他们并不总是采用同样的方法治理国家,而是经常改变方式,使其适应政府的需求,但他们赞同治理人类社会的基本原则。从缅因州到佛罗里达州,从密苏里州到大西洋沿岸,他们相信所有的立法权力皆源于人民。他们对自由和平等持有同样的想法;他们对出版、结社权、陪审制度、权力代表的指责持有相同的观点。 如果我们从政治和宗教的观点,转而研究制约他们的日常生活和指导他们的全部活动的哲学观念和道德观念,我们依然会发现同样的一致性。 就像英裔美国人[131]承认政治权威存在于公民的普遍性之中那样,他们也承认道德权威存在于普遍理性之中;而且他们认为你必须依赖于公民的认知来辨别什么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大多数英裔美国人认为只要真正认清自己的利益就足以使一个人走向公正和诚实。他们相信每个人一出生就拥有管理自己的权利,没有人有权利迫使他人追求幸福。他们全都相信人类的可完善性;他们断言知识的传播必然产生有利的结果,无知终将导致有害的结果;他们全都认为社会是一个不断进步的机体;人性是一个不断变化的东西,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或者应当是永远不变的,他们承认今天在他们看来良好的东西,也许明天就会被更好的东西所取代。[132] 我并不是说这里的所有观点都是正确的,而只是说它们都是美国人持有的观点。 与此同时,英裔美国人因为这些共同的观点而相互团结在一起,并因为另一种骄傲的情感而使自身与其他民族相互隔离。 50多年来,时常有人宣称美国人成为世界上最信奉宗教、最有知识和最自由的民族。他们认为民主制度迄今为止只在他们那里得到了兴旺发展,而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遭到失败。因此,他们自视甚高,行将认为自己成为人类中最突出的种族。 因此,威胁美国联邦的危险不是来自意见分歧或利害冲突,应当到美国人的性格和激情的变化中寻找这些危险。 居住在美国的广袤领土之上的人几乎全都拥有同样的血统;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气候,尤其是奴隶制使南方的英裔美国人和北方的英裔美国人在性格上出现了显著的差异。 我们之间通常有人认为奴隶制给美国的一部分地区带来了与其他地区相互对立的利益。我没有注意到这种情况。奴隶制没有在南方形成与北方对立的利益,但它改变了南方居民的性格,并使他们养成了与北方有所不同的习惯。 我在前文中已经指出奴役对南方美国人的商业能力所产生的一定影响,这种影响同样延伸至他们的民情。 奴隶是百依百顺、毫无怨言地服从一切的仆人。虽然他们有时会谋杀他们的主人,但他们从来不敢公开反对他们的主人。在南方,没有一个家庭穷得没有奴隶。南方的美国人从一出生开始就被赋予了一种家庭独裁者的权力;他们在人生中获得的最初的观念中就包含了他们生来就是发号施令者这个观念,而他们最初养成的习惯就是轻易地控制奴隶。因此,教育成功地将南方的美国人培养成为傲慢、急躁、易怒和暴力的人,他们追求欲望,遇到障碍便不耐烦,而且一旦遭受失败就容易泄气。 北方的美国人在襁褓之中就没有见到奴隶在他们的周围转来转去。他们甚至没有被仆人服侍过,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他们都得自食其力。在他们出生之后不久,他们的思维从四面八方获取了必要的信息。因此,他们很早就学会准确判断自己的能力的自然界限;他们不想屈服于违背自身意志的命令,而且他们知道要想得到同胞的支持就得赢得同胞的信任。因此他们有耐心,慎思、宽容,[133]行动从容不迫,坚持完成自己的计划。 在南方的各州,人们的迫切需要总是能够得到满足。因此,南方的美国人不必为物质生活而担心,有人会为了他们而操劳。由于在这方面无须操劳,所以他们的想象力便应用于其他一些更可观但缺乏实用价值的事务上。[因此,南方的白人形成了一种贵族机构(类似于一种贵族机构)。这样一来,他们的思想和喜好具有一种封建主义倾向。]南方的美国人热爱排场、奢侈、荣誉、名望和享乐,尤其爱好安逸;没有什么能够迫使他们为了生活而操劳,而且由于他们不必亲自劳动,所以他们成天浑浑噩噩,连一些有益的工作也不愿意做。 在北方,由于人与人之间的财富是平等的,奴隶制度也已经不复存在,所以那里的人们全神贯注于南方白人所不屑于关注的实质性活动。从一出生,他们就忙于与贫穷作斗争,并学会将物质享受置于所有的精神和心灵享乐之上。他们的想象力都集中于一些生活琐事,他们的想法较少、较笼统,但是他们显得更实际、目标更清晰明确。由于他们将所有精力投入到物质利益的创造之中,所以他们要不了多久就能够实现目标;他们令人钦佩地知道如何充分利用自然和人力创造财富;他们令人惊讶地知道如何让社会中的每个成员走向成功,并从个人利己主义中汲取对所有人有益的东西。 北方人不仅拥有经验,而且拥有学识;但他们并不将知识视为消遣。他们将知识视为一种手段,并希望其得到有效的应用。 南方的美国人更冲动、更机智、更坦率、更慷慨、更聪明和更有才气。 北方的美国人更积极、更理智、更文明和更有才干。 前者的兴趣、偏见、弱点和优点都是贵族阶级所特有的。 后者的长处和短处则是中产阶级的特点。 假如让社会中的两个人联合在一起,使他们拥有相同的利益和见解;如果他们的性格、知识水平和文明程度互不相同,那么他们很可能不会融洽相处。这个看法也适用于国家或民族的社会的联合。[134] 因此,奴隶制度并未因利害关系而直接打击美国联邦,而是通过道德见解打击联邦。 1790年在联邦公约上签约的州共有13个;今天,联邦已有24个州。联邦的人口在1790年约为400万,40年过去了,这个数字已经翻了4倍;在1830年已经接近1 300万人。[135] 这样的巨大变化不可能不造成危险。 由数个国家组成的社会就像由数个个人组成的社会那样,有三种主要原因能够使它持久存在:成员的学识、成员的个体软弱性、成员的数目较少。 离开大西洋沿岸进入西部地区冒险的美国人都是冒险家,他们无法忍受任何束缚,渴望发财,而且往往被他们的出生地驱逐出境。当他们到达荒野中的时候,他们互不相识。在那里,既没有传统或家庭对他们进行束缚,又没有范例供他们模仿。在他们之间,法律的作用比较薄弱,民情的作用更是微乎其微。因此,不断迁入密西西比河流域定居的人在各个方面都不如居住在原本的联邦界限之中的美国人。但是,他们已经对西部的地方议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而且他们在学会进行自我管理之前就已经着手建立管理公共事务的政府了。[136] 各个成员的力量越小,社会持续存在的概率就越大,因为这时所有成员的安全全都依赖于它们的联合。在1790年,当美国最大的一个州的人口都没有超过500 000人时[137],每个州都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成为独立的国家,而这种思想更容易使他们服从于联邦当局。但是,当联邦的某个州拥有2 000 000居民的时候,比如像纽约州这样土地面积占法国四分之一的州[138],它就会自恃强大,即便它仍然认为联邦对它的利益是有利的,它也不再将联邦视作对于它的存在所必不可少的;即使没有联邦,它仍然能够存在;在它同意留在联邦期间,它用不了多久就会想要占据优势地位。 仅是联邦成员数目的增加已经倾向于破坏联邦的纽带。所有持有相同观点的人并不一定以同样的方式观察同样的问题。如果观点不同,那么情况就更会如此。因此,随着美国联邦成员的增加,你会发现使所有成员服从于同样的法律的概率会减小。 如今,虽然联邦的各个部分的利益不是相互对立的,但是在一个每天都在创建新的城市、每隔五年就有新州加入的国家中,谁能够预见它在不远的将来可能出现的各种变化呢? 自从这些英国殖民地创建以来,居民人数大约每隔22年就会翻一番;我尚未发现任何因素能够在下个世纪阻止英裔美国人的人口激增。我认为在尚未过完的这一百年中,美国占据或者声称占据的领土将会拥有一亿多居民,并被划分为40多个州。[139] 我承认这一亿人不会拥有什么不同的利益;相反,我认为他们保持联合能够获得同等的好处,而且我会说,正因为他们拥有一亿人口,并将联邦划分为40多个情况不同且力量不等的州,所以联邦才能够继续存在,这是一个幸运的意外。 虽然我想要相信人性的可完善性,但是只要人们不在本质上发生改变并彻底转变,我仍然拒不相信一个旨在管理面积相当于大半个欧洲的40多个不同的州的政府能够长期存在[140],并设法避免各州之间出现的对抗、野心和斗争,联合它们的单独行动来完成共同的事业。 但是,联邦因日益扩大而产生的最大危险是来自其内部势力的不断转移。 从苏比利尔湖畔到墨西哥湾,直线距离约为400里格。美国的边界按照这条长线蜿蜒曲折;有时它停留在这个界限之内,但它在更多的时候越过这条线深入至荒野。根据计算,白人每年朝这片荒野全线挺进7里格。[141]他们常常遇到障碍:不毛之地、湖泊、印第安部落突然出现在他们的前进道路中。这时,前进的队伍暂时停下脚步,等到后续队伍聚集之后,他们再次开始前进。欧洲人朝着落基山脉进行的这种循序渐进的、持续的推进仿佛是出于上帝的旨意;就像是人类的洪流不断增长,并在上帝之手的引导下不断前进。 在第一线的征服者中,城市相继建立起来,而规模较大的州也随之成立。在1790年,仅有几千名拓荒者零散地分布在密西西比河流域;而在今天,居住于同一个流域中的居民人数相当于全联邦在1790年的人口。其人口数量即将达到400万。[142]华盛顿市成立于1800年,它当时位于美国联邦的中心;而现在,这个城市已经位于美国联邦的末端之一。西部最偏远的各州的代表[143],为了出席国会,不得不走过一段相当于由维也纳到巴黎那样长的路程。 联邦的各州同时走向繁荣,但各州无法以同样的速度成长和发展。 在联邦北方,阿勒格尼山脉的几个分支延伸至大西洋中,形成可以容纳巨大船舶的宽敞港口。相反,从波托马克河口沿美洲沿岸直至密西西比河河口,你只能发现平坦的沙质土地。在联邦的这一部分中,几乎所有河流的河口都被泥沙所阻塞,而四处分布于浅湖中的港口不能为船舶提供像北方港口那样的深度,因此其为商业提供的便利也远远不如北方港口。 除了这个因自然环境产生的主要劣势之外,还有一个因法律而造成的劣势。 我们已经知道已在北方废除的奴隶制度至今尚存在于南方,而我在上文中已经探讨过奴隶制对奴隶主本身的福祉所造成的致命影响。 因此,北方在商业[144]和工业上都比南方更强大。北方的人口和财富自然比南方增长得更加迅速。 位于大西洋沿岸的各州已经处于半饱和状态。大部分土地都已有主人,因此,这些州不像尚能为各行各业提供无限领域的西部各州那样接纳大量移民。密西西比河流域比大西洋沿岸更加肥沃。这个理由加上其他一些理由有力地推动欧洲人向西部转移。有一些数字可以证明这一点。 如果你就全美进行计算,你会发现40年来,美国的居民人数大概增加了2倍。但是如果你仅就密西西比河流域进行计算,你会发现这里的居民数量[145]在同一时期增加了30倍。[146] 权势中心每天都在发生改变。40年前,大部分联邦公民居住在沿海地带,即今天的华盛顿地区附近;现在,大部分公民向内陆和北方移动;你可以确定在20年内,大部分居民将转移到阿勒格尼山脉的另一侧。只要联邦继续存在,密西西比河流域会因为它的肥沃和广袤而成为联邦权势的永久中心。在今后的三四十年内,将会取得其应有的地位。不难计算,到那个时候,这里的人口与地处大西洋沿岸各州的人口相比,在比例上将会达到40∶11。因此,原本创建联邦的各州将完全失去它们对联邦的控制力,而密西西比河流域的人口将会在联邦议会中占据主导地位。 联邦的力量和影响的这种不断向西北转移的趋势每隔十年就会完全显露出来,因为在完成联邦人口普查之后,要重新规定各州应选入国会的议员人数。[147] 在1790年,弗吉尼亚州在国会中有19名议员代表。这个数字不断增加,根据数据显示,其在1813年达到23名。从此以后,数量开始不断下降。在1833年,代表人数仅为21名。[148]在同一时期,纽约州的议员人数的发展趋势恰恰相反;在1790年,它在国会中仅有10名议员代表;在1813年为27人;在1823年为34人;在1833年为40人。在1803年尚无一名议员代表的俄亥俄州在1833年拥有19名议员代表。 很难想象一个贫穷而软弱的国家能够与一个富裕而强大的国家形成一个持久的联盟,即便在联合之前已经证明后者的强大和富裕并非导致前者贫穷而软弱的原因,这样的联邦也无法持久存在。当一方因联合而失去力量,而另一方因联合而增强力量时,这样的联邦更难以持久存在。 某些州的这种快速而不均衡的发展正对其他州的独立造成威胁。如果拥有200万居民和40名议员代表的纽约州想使国会通过一项法令,它或许能够获得成功。但是,即便较强大的州不想压迫较弱的州,危险仍然存在,因为压迫的可能性与现实性几乎是相当的。 弱者很少相信强者主张的正义和真理。因此,发展速度不如其他州的州,总是向那些获得财富的州投以一种猜疑和妒忌的目光。你会注意到联邦的某一部分所表现出来的这种极其深重的莫名不安与联邦另一个部分所呈现出来的安宁和自信形成鲜明对比。我认为南方之所以采取敌对态度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在所有美国人中,南方人最需要维持联邦,因为南方诸州尤其会因为各自独立而蒙受巨大损失;但是,南方诸州正是对联邦的纽带最具破坏作用的州。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呢?这很容易回答;因为南方以前出现过四名联邦总统[149];但它知道联邦政权已经不在它的手中;它在国会中的议员人数逐年下降,而北方和西方的议员人数却逐年增加;而且南方居住的是暴躁而易怒的人,他们容易生气和不安。他们正以痛苦的目光看待自身;通过审视过去,他们每天都在思考自己是否受到了压迫。如果他们发现联邦的某项法令不是显然对他们有利,他们就会抗议这是在对他们滥用职权;如果他们的意见未被采纳,他们就会变得愤愤不平,以退出联邦来威胁这个在他们看来只让他们承担义务而不给他们带来好处的政府。 “关税法,”卡罗来纳州的居民在1832年宣称,“使北方发财致富而使南方受到毁灭性打击,否则,谁会想象到气候恶劣而土地贫瘠的北方能够不断增加财富和权势,而被誉为美洲花园的南方却如此迅速地走向衰落呢?”[150] 如果我所说的变化是循序渐进的,以致每一代人至少看不出他们所目睹的事务秩序能够对他们产生何种影响,那么危险会有所减少;但有些事务是突如其来的,我甚至可以说它是具有革命性的。一个公民能够在他的一生中看到他所在的州原本在联邦中处于领军地位,后来又在联邦中失势。也有成长得像人那样迅速的联邦共和政体,其从诞生开始,只花了30年的时间就走向成熟。 但是,一定不能认为失去权势的州会人口减少或是走向衰落;它们没有停止繁荣发展的脚步,它们甚至比欧洲的任何一个王国发展得还要快。[151]但它们似乎觉得自己变穷了,因为它们的财富的增长速度没有它们的邻居的增长速度那样快,它们认为自己正在失势,因为它们突然遇到了比它们更强大的政权。[152]因此,它们在情感和激情上受到的伤害比它们在利益方面受到的损害更大。但是,这是否足以对联邦的存在造成威胁呢?如果从创世之初,世界上的人民和国王只注重真正的利益,那么战争几乎不会在人们之中出现。 因此,威胁美国的最大危险来自它的根本繁荣;因为繁荣会使联邦的某些州因为财富的急速增长而狂喜,而另一些州则往往因为财富的不断损失而感到妒忌、猜疑和懊恼。 美国人以欣喜的态度注视着这种奇异的运动;但我认为,他们应当以遗憾或畏惧的心情来看待它。不管他们怎样做,美国人终将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民族之一;他们的子孙后代几乎将遍布整个北美;他们现在居住的地方已经成为他们的领土,他们不会失去它。那么,在今天,什么原因促使他们占据这块领土呢?财富、权势和荣耀在他们看来是必不可少的,他们争先恐后地扑向这一大堆宝物,仿佛其会在顷刻之间消失似的。 我认为我已经证明,目前的联邦的存在完全取决于联邦各州同意保持联合,而且根据这一点,我尝试找出了哪些原因可能导致某些州要求脱离联邦。然而,只有两种方式能够使联邦走向毁灭。第一,某个加盟州要求退出联盟公约,并由此粗暴地割断共同的纽带;我在前文中指出的大都属于这种情况。第二,联邦政府可能因为加盟的各州同时要求恢复其原有的独立地位,而失去它的权威。因逐步失去一切特权而默认自己的无能的中央政权将无法实现它的目标,于是,第二种联邦也会像前者那样因为衰弱无力而走向毁灭。 联邦纽带的逐渐削弱,最终会导致联邦解体,此外,在导致联邦解体之前,它还可能造成很多其他的次要结果。尽管联邦仍然存在,但是联邦政府的软弱无力已使国家陷入瘫痪,造成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并阻碍国家走向普遍繁荣。 因此,在尝试探讨引起[153]英裔美国人分裂的原因之后,就得研究一下如果联邦持续存在,它的政府是会扩大还是会缩小自身的活动领域,它是会变得更强大还是更软弱。 显然,美国人充满了担忧。他们注意到在世界上的大多数国家中,主权的行使倾向于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因此他们担心自己的国家也会变成这样。有些政治家本身也体会到这种恐惧感,或者装作体会到这种恐惧感;他们之所以要装作如此,是因为中央集权在美国并不盛行,你可以通过攻击中央政权的所谓的侵占行为而巧妙地讨好多数。美国人没有发现凡是存在这种他们所害怕的中央集权趋势的国家仅包含一个民族,而美国则是由数个民族组成的联邦;这个事实可以推翻人类据此做出的一切假设。 我承认我将许多[154]美国人的这种恐惧视为完全的假象。我不像他们那样害怕联邦的主权加强,而是认为联邦政府以一种明显的方式在变弱。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将不会诉诸古代的事例,而是诉诸我所目睹的事例和当代发生的事例。[155] 当你仔细审查美国所发生的一切,你不难发现其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趋势,它们就像是位于河床之中的朝不同方向流去的两股水流。 在联邦已经存在的这45年中,时间使很多最初妨碍它的地方偏见逐渐消失。每个美国人依恋本州的情感使他变得不那么排外。通过更好地了解彼此,联邦的不同区域也变得更加亲密。邮政,作为思想之间的伟大桥梁,如今已经渗入荒野之中[156];轮船每天往来于各个海岸之间。各种货物以空前的速度被运往内河的上下游。[157]除了自然和人力创造的这些条件之外,还有不安定的欲望、无法满足的热情和热爱财富的心理不断促使美国人离开家乡,与大量的同胞公民进行交流。他们走遍了全国各地,他们拜访了居住在国土之上的各类居民。在法国的所有省份中,你无法找到哪个省份的居民像遍布美国的1 300万居民这样相互了解。 美国人既在混合又在同化;因气候、出身和制度的不同在他们之间所造成的差异正在不断减少。他们越来越接近于同一种类型。每年,成千上万的人离开北方前往联邦各地;他们带来了他们的信仰、观点和民情,由于他们的文化程度高于他们即将生活的地区中的居民,他们很快就控制了当地的事务并将社会改造得对他们有利。这种从南向北的不断移民极其有利于将所有的地方特点融合为单一的国家特点。[158]因此,北方的文明似乎注定终有一天成为其他地方必须看齐的共同标准。[159] 随着美国工业的不断发展,你会发现联邦各州之间的商业纽带不断加强,而联邦也由最初的见解一致转变为习惯一致。时间的流逝最终将1789年萦绕在人们头脑中的种种假想恐惧一扫而光。联邦政府没有变成压迫者,它也没有破坏各州的独立,它没有使联邦各州走向君主政体,小州加入联邦之后也没有依附于大州。联邦在人口、财富和势力上不断增加。 因此,我坚信,将现在与1789年相比,阻碍美国人结成联邦的障碍已经减少,而联邦的敌人也没有那时多了。[160] 但是,如果你想仔细地研究美国在过去45年之间的历史,你会很容易相信联邦的权力正在下降。 不难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 当1789年的宪法被公布的时候,一切尚处于无政府状态;紧跟着这种混乱状态而成立的联邦,引发了极大的恐惧和仇恨;但它也得到了热烈的支持,因为它代表了巨大的需求。因此,尽管联邦政权在那时遭受的攻击大于今天,但它就像一个政府通常在全力斗争之后会获得胜利那样,使自己的权力迅速攀上巅峰。在这个时期,宪法的解释似乎是在扩大联邦的主权,而不是在约束联邦的主权,因此联邦在各个方面都像是对内对外均由一个政府进行管理的国家。[161] 但是,为了达到这一点,人民几乎凌驾于联邦之上。 宪法没有破坏各州的个性,而不管各州的性质如何,它们都具有一种趋向独立的内在本能。在美国这样的国家中,每个城镇都形成了习惯于自己管理自己的共和政体,因而这种本能更容易表露出来。 因此,必须做出一番努力才能够使各州服从于联邦的绝对权威。即便这种努力获得了很大的成功,也会随着产生这种努力的原因的消失而减弱。 随着联邦政府巩固了自己的权力,美国巩固了自身的国际地位,使和平重现于它的边境之中,并再次获得公众的信任;稳定和[井然有序的]秩序成功取代了混乱,使公众的个人事业走上正轨并自由发展。 正是这种繁荣开始使美国人忘记产生这种繁荣的原因;在危险消失之后,美国人便不再拥有这种曾帮助他们克服危险的能量和爱国主义精神。摆脱萦绕在他们心中的恐惧之后,他们便轻易重拾以往的陋习,任凭自己的爱好而为所欲为。当一个强大的政府不再被视为必需,有人再次将它视为障碍。当一切都随着联邦的繁荣而繁荣时,没有谁愿意与联邦分离;但他们不想代表联邦的政权采取过多行动。大体上,各州都想继续保持联合,但在关于本州的事务上,又想再次恢复独立。联邦的原则在任何时候都容易被人接受,但却很少被应用;因此,联邦政府自身在建立秩序与和平的时候也使自己走向衰退。 只要人们开始流露出这种情绪,依赖于人们的激情的政党人士便开始利用这种激情为自己谋利。 从这一刻开始,联邦政府便处于非常危险的处境之中;它的敌人赢得了人民的好感,他们希望能够削弱它,并获得引导它的权力。[162] 从这个时期开始,联邦政府总是与各州政府发生争执,而且它几乎总是选择退让。当情况涉及联邦宪法的解释时,解释往往不利于联邦,而利于各州。 宪法规定联邦政府关注全国性利益。其认为联邦政府应当着手从事或者促进那些旨在增进全联邦的繁荣的伟大事业(内部改进项目),比如说开凿运河。 当各州发现另一种不同于自身的权威机构控制它们的一部分领土时,它们会因此而感到害怕。它们害怕中央政权凭借这种方式在它们的领域中获得强大的优势,对它们产生一定影响,把它们专为本州人员保留的权力夺走。[163] 随后,一向反对联邦政权的各种发展的民主党提高了它的嗓音;它指责国会滥用职权;指责国家元首怀有野心。被这场风波所吓倒的中央政府最终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将自己的势力严格限制在给定的范围之内。 宪法赋予联邦与外国进行交涉的特权。联邦通常以这种立场看待与其相邻的印第安部落。只要这些野蛮人同意向文明让步,联邦政权从不表达任何异议;但当一个印第安部落试图占领一块土地,而周边各州声称自己对这些土地拥有所有权,并对居住在这些土地之上的人享有主权,中央政府很快便承认该州的做法,在将印第安人视为一个独立的民族进行交涉之后,它便任由各州的立法机构对这些印第安人实施暴政。[164] 在建立于大西洋沿岸的各州中,某些州开始向西部无限扩张,渗入欧洲人尚未深入的荒野之中。那些边界已经固定而且不能改变的州,妒忌它们的邻居所拥有的无可限量的未来。于是,获得这些好处的邻州,出于调节的目的,为了方便联邦行事,同意划定自己的界限,并将界限以外的全部领土交由联邦管理。[165] 从这个时期开始,联邦政府便成为最初组成联邦的13个州境外的所有未开发土地[166]的所有人。联邦政府有权分配和出售这些土地,并将出售土地的收入全部纳入联邦的财政收入之中。联邦政府利用这笔钱购买印第安人的土地,修建通往新区域的道路,从而方便它在那里行使加速社会发展的各项权力。 现在,在这些原本由大西洋沿岸的居民割让出来的荒地中,几个新州相继成立。国会为了整个国家的利益,仍然出售已被划入新州范围内的荒地。但在这时,这些新成立的州要求独占通过出售它们所拥有的土地所获得的收入。由于它们的控诉日益具有威胁性,国会认为有必要让联邦放弃它迄今享有的这项特权。在1832年底,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其规定西部新成立的各州仍然不享有其境内未开发土地的所有权,但允许各州将大部分收入供自身使用。[167] 仅是穿越美国就足以令人意识到银行制度给这个国家所带来的各种好处。[168]这些好处分为好几类,但有一项令所有外国为之震惊:美国银行的纸币可以流通全国,其在荒芜的边境和在费城的价值完全相同。[169] 但是,美国银行是主要的仇恨目标。它的董事们宣布自身反对总统,而他们也被不无根据地指控为了阻碍总统的当选而滥用他们的影响力。因此,总统在私仇的影响之下全力攻击这些人所代表的制度。鼓励总统用这种方式实施报复行动的是他觉得自己得到了多数的秘密本能的支持。 就像国会是最大的立法纽带,银行形成了最大的金融纽带,而倾向于使各州独立于中央政权的激情也想摧毁银行。 美国银行通常持有各个地方银行发行的大量流通券,它随时可以迫使地方银行将它们兑换为硬币。相反,对美国银行来说,这样的危险是不足畏惧的;它所享有的大量可利用资源,能够使它满足一切提款要求。地方银行的存在受到威胁,其被迫保持克制,只能按照资本的一定比例发行流通券。地方银行只能不耐烦地忍受这种有益的控制政策。因此,被地方银行所收买的报刊,以及出于自身利益而成为它们的工具的总统,愤怒地攻击银行。他们煽动地方激情和国家的盲目民主本能来反对美国银行。对他们来说,美国银行的董事们形成了一个贵族集团,处处对美国政府造成影响,迟早会破坏美国社会赖以存续的平等原则。 美国银行与它的敌人之间的斗争不过是美国各州与中央政权之间、民族独立精神与等级服从精神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斗争中的一次偶然事件。我不认为美国银行的敌人与那些在另一些问题上攻击中央政府的人一样;但我要说前者对美国银行的攻击,与后者对联邦政府的抵制,都是同一种本能所导致的结果,而前者的敌人众多正是后者不断衰弱的不幸象征。 但是,联邦[170]从未在著名的关税问题上表现得那样软弱无力。[171] 法国革命战争和1812年的战争,切断了美国与欧洲之间的自由往来,促使联邦北方的制造业崛起。当和平重新开放了欧洲产品运往新大陆的道路时,美国人认为应当建立关税制度,其既能保护刚刚发展起来的制造业,又能偿还战争期间产生的债款。 南方各州[172]没有可供促进的制造业,它们只有农业,因此不久之后就不满于这项措施。 我不是想在这儿考察他们的不满是出于想象还是有根有据,我只是想阐述这个事实。 早在1820年,南卡罗来纳州就在致国会的一份请愿书中声称关税法是违宪的、压迫的和不公正的。随后,佐治亚州、弗吉尼亚州、北卡罗来纳州、阿拉巴马州和密西西比州也相继对这项法案提出不同程度的强烈抗议。 国会没有理会这些怨言,在1824年和1828年再次提高关税税率,并再次认可这一原则。 随后,南方产生了或者应当说是恢复了一种被称为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著名主张。[173] 我在探讨联邦宪法的时候已经指出,联邦宪法的目的不是建立一个联盟,而是建立一个全国性政府。美国人在他们的宪法所预见的情况下形成一个单一的民族。在这些情况下,它才能够像所有立宪国家那样,通过多数来表达国家的意志。一旦多数表达了自身的意见,少数就只有服从的义务。 这样的法律学说符合宪法的规定和宪法制定者们的公认意图。 相反,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声称美国人联合起来不是为了融为同一个民族,而是想要形成一个由独立州组成的联盟;因而,每个州即使不在行动上,至少也要在原则上保持完整的主权,并有权力解释国会颁布的法令,有权在本州范围内停止执行那些在它看来似乎违背宪法或者违背公正原则的国会法令。 拒绝执行联邦法令的整个主张可用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公认领袖卡尔霍恩先生于1833年在美国参议院发表的一句话进行概括: “宪法是一项契约,各州均以主权者的身份参与其中;一旦缔约各方对契约的解释产生分歧,每一方有权自行判断[保留权力的范围]。”[174] 显然,这种主张在原则上破坏了联邦的纽带,事实上,其使美国人依据1789年宪法而摆脱的无政府状态再次出现在美国人中。 当南卡罗来纳州发现国会对它的控诉不予理睬之后,便威胁国会将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应用到联邦关税法令上。国会坚持自己的制度,最终一场风暴终于爆发。 1832年,南卡罗来纳州的人民[175]成立了一个国家[州]大会,以商讨他们最终不得不采用的非常措施;同年11月24日,这个大会以法令的形式颁布了一项规定联邦关税法令无效的法律,并反对征收该法规定的款项,拒绝接受可向联邦法院提起的诉讼。[176]这项法令于次年2月正式生效,并且它指出如果国会在此期间修改关税法,那么南卡罗来纳州同意不再对其他制度造成威胁。随后,南卡罗来纳州又以含糊不明的方式说它愿意将问题交由联邦的所有州组成的特殊议会处理。 在等待国会答复期间,南卡罗来纳州武装了民兵,并准备好迎战。 国会会怎么做呢?对老百姓的恳求置之不理的国会,在看见他们手中的武器之后便听取了他们的意见。[177]国会通过了一项法令[178],其规定关税在十年之间逐渐减少,直到关税收入不超过政府开支的需求为止。因此,国会完全放弃了原本的关税原则。国会以一种纯粹的财政措施代替了保护性关税制度。[179]为了掩盖失败,联邦政府采用了软弱的政府通常使用的权宜之计:在事实上让步,在原则上坚持己见。国会在修改关税立法的同时,通过了另一项赋予总统特殊权力的法案,使总统能够通过武力制止当时已经无须再害怕的抵抗。 南卡罗来纳州甚至不同意联邦享有这些微不足道的表面胜利;废除关税法的那个国家[州]大会再次召开会议,接受了联邦对它表示的让步;但它同时宣布会更加强烈地坚持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而且为了证明这一点,它宣布授予总统特权的法律无效,即使它明知没有人会行使这种权力。 我所说的这些行为几乎全都发生在杰克逊将军的总统任期之内。你不能否认的是,在关税事务方面,杰克逊将军巧妙而大力地维护了联邦的权力,但我认为,联邦政权在今天所造成的众多危险中,应当包含代表联邦政权的杰克逊总统所实施的行为。 有些欧洲人对于杰克逊将军对美国国家事务产生的影响力所持有的观点,在那些在美国进行实地考察的人看来似乎是非常荒谬的。 你能够听见那些人说杰克逊将军打过胜仗,他是个精力充沛的人,他生性和习惯使用武力,他贪恋权势而且天生是个暴君。这些说法也许是事实,但是根据这些事实所得出的结论却是极端错误的。 据推测,杰克逊将军将在美国建立独裁政体,他将使军事精神统治全美,将中央政权扩大到危及地方自由的地步。在美国,做这种事情的时代和出现这种人物的时期尚未到来。如果杰克逊将军想以这种方式进行统治,他必定会失去他的政治地位并且危及他的性命,因此他没有轻率到做这样的尝试。 现任的总统不想扩大联邦政权,相反,政党想将这种权力限制在宪法所规定的明确范围之内,因此其从未做出任何有利于联邦政府的解释;杰克逊将军不是中央集权的拥护者,而是充满猜忌的地方政府的代表;正是地方分权的激情(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使他获得了代表国家主权的地位。通过不断讨好这些激情,他保住了自己的地位和声望。杰克逊将军是多数的奴隶,他遵循多数的意志、愿望和半露的本性,或者更确切地说,他吹捧多数并将自己视为多数的领袖。 每当州政府与联邦政府产生冲突,总统很少不是最先质疑自身权力的人;他几乎总是走在立法机构的前面;当出现解释联邦职权范围的问题时,他在某种程度上总是站在与自己相反的那一边;他贬低自己,他隐藏自己,他选择袖手旁观。[180]这不是因为他天生软弱或者仇视联邦;当多数宣称其反对南方的拒绝执行联邦法令派的主张时,你会发现他立即成为多数的领袖,明确而坚定地表达多数所持有的主张并首先提出诉诸武力。借用美国政党的说法,我认为杰克逊将军在偏好上是一名联邦主义者,在实务上是一名共和主义者。[181] 因此,为了赢得多数的支持而自降身份,杰克逊将军的地位再次得到提高;于是,他克服重重障碍,他朝着多数追求的或者不以妒忌的目光看待的目标前进。他获得了前任总统们从未获得过的强大支持,并利用任何一位总统从未享有过的便利条件将他在各处遇到的仇人踩在脚下;他对自己采取的以前从未有人敢于采取的措施负责;他甚至用一种近乎侮辱的轻蔑态度对待国家的议员代表;他拒不认可国会通过的法案,并且通常忽视这个强大机构的质问。他就像是一个有时对待主人很粗暴的仆人。因此,杰克逊总统的权威在不断增加,但总统的权威却在不断减小。在他执政期间,联邦政府是强大的,而当他的继任者掌权时,联邦政府便走向衰退。 只要我说的没有出现大错,联邦政府就将不断地衰弱下去;它将逐渐放弃一些事务,将自身的活动限制在一个越来越窄的范围内。天生软弱的联邦政府甚至会失去外表的强大。另外,我认为在美国独立感在各州之中变得越来越强烈,对地方政府的爱也日益凸显。 联邦是人们所渴求的,但人们只把它当作一个影子。他们希望联邦在某些情况下强大,在另一些情况下软弱;他们主张联邦在战争时期可以将国家力量和所有的国家资源集中在它的手中,而联邦在和平时期可以说不存在,仿佛这种软弱与强大的交替现象是联邦的本性。 我认为现在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思想的这种普遍运动,造成这种思想的原因也在不停地发挥着同样的作用。因此,这种运动将会继续,而且可以预言,除非出现某种特殊情况,联邦政府终将日益衰退。 但我认为我们仍然远离联邦当局无力维持自己的生存、不能维护国家和平并在某种意义上自生自灭的时期。联邦是被民情所认可的,它的成就是显著的,它带来的好处是有目共睹的。当人们注意到联邦政府的弱点危及联邦的存在时,我毫不怀疑我们将发现一种有利于联邦力量的运动的出现。 迄今为止,在建立的所有联邦政府之中,美国政府是最符合联邦性质的注定要采取行动的政府。只要你不通过法律解释间接攻击联邦,只要你不损害联邦的本质,舆论的变化、内部的战争或危机,都可以使联邦立刻恢复其应当具有的活力。 我想指出的只有一点:我们之中有很多人认为美国存在一种有利于中央集权的思想运动,其主张将所有权力交到总统和国会手中。但我认为美国显然存在一种与此截然相反的运动。随着联邦政府日趋成熟,其远没有获得权力并危及各州的主权,我想说的是它不断倾向于软弱无力,并且只有联邦的主权处于危险之中。这是目前存在的情况。这个趋势所导致的最终结果是什么?什么事件能够停止、延缓或者加快我所描述的运动呢?这一切尚隐藏于未来之中,而我自认为不能够揭开它的面纱。 美国的共和制度,其能够持久存在的机缘是什么? 联邦的存在只是偶然。——共和制度更有前途。——就目前而言,共和制度适应于英裔美国人的自然状态。——为什么。——要摧毁共和制度,就必须同时改变一切法律和改造整个民情。——美国人创建贵族制度的难度。 通过在联邦各州之中发动战争,以及随着战争而拥有常备军队,实行独裁和税收制度,因而导致联邦解体,从长远来看,会危及美国共和制度的命运。 但是,你不能将共和的未来与联邦的未来混为一谈。[182] 联邦只是一个偶然的存在,只要环境对它有利,它就能够继续存在,但是在我看来,共和政体适应于美国人的自然状态,而且只有相反的因素不断朝着同一个方向发挥作用,共和政体才会为君主政体所取代。[183] 联邦的存在主要依靠创造它的法律。仅是爆发一场革命,或舆论发生改变,就能够永远摧毁它。而共和却有更深的根基。[184] [≠分散在广袤而半荒的[185]疆域中的美国人从一开始就发现他们被划分为许多不同的小群体,它们并没有自然地依附于一个共同的中心。由于没有能够控制它们的中央权威,所以每个小团体必须处理自身的事务。英国人将城镇自由和地方自由引入美洲大陆,但他们也将那些存在于他们本质之中的事物带到了那里。现在,城镇和地方自由是共和制度的基础[唯一能够使共和制度持续存在的基础],只要它们存在于美国之中,美国就能够维持共和。≠] 在美国,共和被理解为社会自身进行的缓慢而平和的活动。它事实上是一种基于文明意志的有序状态。它是一个调和的政府,它的决议经过长期的酝酿,经过缓慢的讨论,再以成熟的方式付诸实施。 美国的共和主义者注重民情,尊重宗教信仰,承认各种权利。他们主张这种见解:一个民族越是享有自由,就越发讲究道德、信仰宗教、温文尔雅。所谓的共和在美国是多数的和平统治。多数在认识自己并使人们承认自己的存在以后,成为政权的一般来源。但是,多数本身不是无所不能的。在道德世界中存在着高于它的人性、正义和理性;在物质世界中,存在着高于它的各种既得权利。多数承认这两种障碍的存在,如果它破坏了这两种障碍,那是因为多数就像每个人那样拥有激情,并因为激情而办坏事。[对我来说,我可以毫无困难地说在共和可行的所有国家中,我将会成为共和主义者。] 但是,我们在欧洲却有一些奇怪的发现。 对我们中的一些人来说,共和并不像我们至今所想的那样是多数的统治,而是那些对多数负责的人的统治。领导这种政府的不是人民,而是那些认识到人民具有最大的作用的人:他们经过自己的独特判断,可以不与人民商量而以人民的名义行事,把人民踩在脚下反而要求人民对他们感恩戴德。[186]此外,共和政府是唯一有权做任何得到公认的事情,并敢于蔑视人们至今所尊重的一切,即从最高的道德规范到最基础的常识准则都敢于蔑视的政府。 迄今为止,他们认为专制不管以什么形式出现,都被认为是可憎的。但他们在今天又有了新的发现:这个世界上存在合法的暴政和神圣的不公,它们主要以人民的名义实行。 [≠这不是一个空泛而含糊的理论;他们自称他们是根据事实主张这样的学说。虔诚的传教士们持有这样的学说,我相信我们可以听见他们这样对我们说: 你们认为共和政府在本质上是自由而宽容的政府,你们认为也许不应当将其在以前对我们所做的尝试纳入它的制度之中,而应当将其纳入实践和这个国家本身所拥有的特殊环境之中。≠][187] 美国人对共和持有的看法格外有利于他们采用共和体制并确保共和的持久存在。[188]对他们来说,即便共和政府的实践活动往往较糟,但至少它的理论是好的,而人民最终总是按照共和的原则行事。 美国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建立中央集权的行政制度,其将来也难以建立这种制度。人们分散在广袤的国土上,又被许多自然的障碍隔离,只有他们才能够管理自己的生活细节。因此,美国是实行地方管理和城镇管理的最卓越的国家。 除了新大陆的欧洲人都察觉到的这个原因之外,英裔美国人还添加了几个他们所特有的原因。 当北美的各个殖民地创建的时候,地方自由精神已经渗入英国人的法律和民情之中,英国的移民不仅将地方自由视为必不可少的东西,而且将其视为最有价值的东西。 [我们已经知道国家势力在这方面发生的改变或多或少取决于伴随殖民地化的环境和殖民者原本已经形成的习惯。 法国人将绝对的君主政体带到了美国,而英国人则将自由民族的习惯带到这里。 ≠当法国人抵达加拿大的时候,他们最初创建了一个名为魁北克的城市。从这个城市开始,人口逐渐分散开来,就像是一棵树在一定的范围内生根发芽。魁北克仍然是中心点,法属加拿大至今仍然只有同一个民族,并在大多数情况下服从于同一个政府。≠ [美国则不是以这种方式建立起来的,尤其是被称为新英格兰的地区。]我们已经知道各个殖民地是如何建立起来的。可以说,每个地方和每个教区都是由一些彼此陌生或因不同目的而聚集起来的人所占据的。 因此,英裔美国人从一开始就分成了众多截然不同的不依附于任何共同中心的小群体,由于它们不属于任何一个理应管理它们和容易治理它们的中央权威,所以每个小群体都应当自行处理自己的事务。 因此,国家的自然环境、各个英国殖民地的创建方式、初期移民的生活习惯,这一切结合在一起使城镇和地方自由在美国得到了惊人的发展。 出于这个原因,美国的全部国家制度实质上都是共和的;要想永远摧毁建立共和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就得同时摧毁所有法律。 如果今天有一个政党试图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那么它的处境将比现在就想在法国建立共和政体的政党更加困难。法国的王权并没有在成立之前为自己创建一套立法制度,因此事实上,你只会发现一个被共和制度包围的君主政体。[189] 君主原则在渗入美国人的民情时也遇到了同样的困难。 在美国,人民主权原则并不是一项独立于人民的习惯并且与占据统治地位的思想没有任何关联的学说;相反,你可以将它视为围绕着整个英裔美国人世界观念链条的最后一环。 上帝赋予每一个人,不管他是什么人,管理与自身密切相关的事务所必需的一定理性。这是美国的市民社会和政治社会所依赖的伟大箴言;家长将它用于子女,主人将它用于仆人,城镇将它用于官员,州将它用于地方,联邦将它用于各州。这个箴言扩大至全国上下,从而形成了人民主权学说。 [≠因此,人民主权的共和原则不仅是一项政治原则,而且是一项市民原则。≠] 所以在美国,共和的共同原则同样制约着大部分人类行为。因此,我可以这样说,共和在建立它的法律制度的时候渗入到了美国人的思想、见解和所有习惯之中;为了成功改变法制,就得一次性改变这一切。在美国,绝大多数的宗教本身也是共和的;它使来世的真理服从于个人的理想,就像政治让个人对利益的关心服从于理智;而且宗教允许每个人自由地选择引导自己走向天堂的道路,就像法律承认每个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政府。 显然,只有一系列事件全都具有同样的趋势,才能够使一套法律、见解和民情替代另一套相反的法律、见解和民情。 如果共和原则终有一天将在美国消失,它们只有经过长期的时胜时败、反反复复的社会斗争之后才会彻底屈服;而在一个全新的民族取代现在存在的民族之前,这些共和原则将会反复出现,而且不会彻底消失。但是,没有什么能够预知这种革命的到来,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它的到来。 当你最初抵达美国的时候,最令你感到震惊的是政治社会中存在的这种纷乱的运动。法律在不断发生改变,乍看之下,你会认为一个信念如此不稳定的民族很快就会用一个全新的政府取代现存的政府。这样的担心显得有些为时过早。事实上,存在两种不应当相互混淆的关于政治制度的不稳定情况。其一是经常改变次要的法律,但其不影响建设良好的社会的长期存在。其二是不断动摇制度的根基和攻击法律的根本原则,紧随其后的是动乱和革命,经受这种不稳定的国家处于激烈的、瞬息万变的状态之中。经验证明,这两种不同的立法不稳定彼此之间没有必然关联,因为我们发现随着时间和地点的不同,它们有时相互结合有时彼此分离。存在于美国之中的不稳定性是第一种,而不是第二种。虽然美国人频繁地改变他们的法律,但宪法的基础一直受到人们的尊重。 今天,共和原则对美国的统治就像是路易十四时期君主原则对法国的统治。那时的法国人不仅喜爱君主政体,而且认为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取代它;他们对君主政体的接受就像是你接受阳光的照射和四季的更迭。在他们中,既没有王权的倡导者,又没有王权的反对者。 这就是共和如何无须抗争、无须反驳、无须证明地存在于美国之中,它的建立基于一种默契,一种普遍主义共识。 但是,我认为美国的居民如果总是频繁地更改他们的行政程序,终将危及共和政府的未来。 立法的不断改变使人们的计划常常受阻,因此我们有理由担心人们终有一天将共和政体视为一种不方便的社会生活方式;那时,次要法律的不稳定性所产生的不良后果会使人们质疑基本法律的存在,并间接引起一场革命。但这个时代距离我们仍然较远。 我们现在可以预见的是,美国人一旦放弃共和,不会经过长时间的君主政体,而会很快地进入专制政治之中。孟德斯鸠曾经说过,不存在什么比继共和政体而建立的君主政体更加专制的权威了,因为原本毫无顾虑地交到民选官员手中的无限权力现在落入了一名世袭君主的手中。这种说法通常是正确的,但特别适合于一个民主共和国。[190]在美国,行政官员不是由某个特定的公民阶级选举产生的,而是由国家的多数选举产生的;他们直接代表群众的激情,并完全依赖于群众的意志;因此他们既不会被人憎恨又不会使人害怕。但我已经说过,人民在规定他们的职权时很少关注他们的权力界限,而将很大一部分权力交由他们自行判断。这种事务的秩序形成了一种比它本身更有生命力的习惯。美国的行政官员在不再担任职务之后仍然拥有没有明显界限的权力,因此很难说暴政将止步于何处。 [≠如果拿破仑跟随路易十四的脚步,(他将建立更强大的但被可能限制他的精神统治的障碍所围绕的王权)他可能表现得更稳定,而不是更专制。拿破仑成为能够以人民的名义做任何事情的代表。≠] 我们之中有一些人等着看贵族政体出现于美国,甚至已经明确预言贵族政体终将获得权势的时期。 我已经说过,但我要重复一遍,在我看来,美国社会目前的运动越来越趋向民主。 但是,我不会断言美国人将来不会在某一天将政治权利限制在一定范围内,或者不会将这些权利没收而汇聚于同一人手中;但是,我也不相信他们将来会允许某个阶级的公民独享这些权利,或者换而言之,他们终将建立贵族政体。 贵族团体是由一定数目的公民组成的,虽然他们与群众相距不远,但他们却永远凌驾于群众之上;你能够接近这个团体,但你无法打倒它;你可以天天与它接触,但你无法与它相互融合。 无法想象还有什么比这种征服更违背人类心灵的天性和隐秘本能;依靠自己生存的人,宁愿忍受一个国王的专制权力,也不愿意忍受贵族的正规行政管理。 为了能够长期存在,贵族需要建立不平等的原则,事先使不平等合法化,在社会中推行不平等的同时将它引入家庭之中;所有与自然公正截然相反的东西只能依靠高压政治强加于人。 自人类社会存在以来,我认为找不到一个依靠自己的努力而存在的民族在其内部创建贵族政体的例子;中世纪的所有贵族政体都是征服的产物。征服者成为贵族,而被征服者沦为农奴。随后,武力将不平等强加于人,而一旦不平等进入民情之中,它就能够凭自身而存在,并自然地进入法律之中。 你发现有些社会由于先于它们而存在的某些事件,可以说成为天生的贵族社会,随后,时代会将它们引向民主。罗马人和继他们之后崛起的野蛮人的命运就是如此。但是,一个始于文明和民主的民族,如果能够通过加强身份的不平等而日益团结,并最终在自己内部建立不可侵犯的特权和排外的等级,这倒是世界上的新鲜事。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美国注定成为这方面的第一个例子。 [≠我不知道美国是否会像它之前的所有民族那样最终服从于同一个君主,但我不认为他们终将拥有真正的贵族政体。 今天,一个承诺在美国建立君主政体的政党会发现它的处境就像是一个声称想要在法国建立共和政体的政党那样艰难。在法国,你得将共和原则植入仍然明显具有君主政体特色的次级制度之中。在美国,你得在共和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一个王国。≠] 略述美国商业发达的原因 美国人由于他们的本性注定要成为一个海洋民族。——他们的海岸线的长度。——他们的港口的深度。——河流的巨大。——但是,你应当将英裔美国人的商业优势归功于这些自然因素之处远远少于应当归功于他们的智力原因和道德原因之处。——产生这种观点的原因。——英裔美国人作为一个商业民族所拥有的未来。——联邦的解体也无法阻止原本组成联邦的民族在海上的发展。——为什么。——英裔美国人天生就是要供应南美居民的需求的。——就像英国人那样,他们会成为世界上很大一部分地区的运送者。 从芬迪湾到墨西哥湾的萨宾河,美国的海岸线长达900里格。 这些海岸形成了一条延续而毫无中断的线,它们都由同一个政府管理。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像美国那样为商业提供更深、更宽阔、更安全的港口。 美国的居民形成了一个伟大的文明民族,命运将他们置于荒野之中,距离文明的主要中心有1 200里格之遥。因此美国需要日日仰仗欧洲。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人必定会自行在本土生产或制造他所需要的大部分物品,但是这两个洲绝不会完全分离地独自存活下去,因为它们的需求、思想、习惯和民情存在太多的天然联系。 [≠欧洲对美国的需求不亚于美国对欧洲的需求。≠] 联邦提供的一些产品已经成为我们所需,因为我们的土地完全不能出产这些东西,或者只能以很高的成本生产这些东西。美国人只能消费这些产品中的很小部分,他们将其余的产品卖给我们。 因此欧洲是美国的市场,就像美国是欧洲的市场那样;为了将美国的原材料运往欧洲的港口,再把欧洲的制成品运回美国,海上贸易对于美国的居民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美国不是像墨西哥的西班牙人迄今为止所做的那样放弃自身的贸易而为海上国家的工业提供大量原材料,就是使自己成为世界上第一流的海洋强国。这种二者择一的抉择是不可避免的。 英裔美国人始终对海洋表现出一种明显的喜好。独立切断了将他们与英国联系在一起的商业纽带,但却使他们的海外贸易天分得到了全新的、有力的发展。因此在这个时期,联邦所拥有的船舶数量几乎与它的居民数量增长得一样快。现在,十分之九的欧洲产品都是由美国人自己运回美国。[191]从新大陆出口至欧洲的货品之中,有四分之三是由美国人自行运输的。[192] 美国的船舶塞满了勒阿弗尔和利物浦的港口。但你在纽约的港口只能看见为数不多的英国或者法国船舶。[193] 因此,美国的商人不仅能够在本土抵抗外国商人的竞争,而且能够在外国与外国商人进行有利的竞争。 这一点不难解释。在世界上的所有船舶中,美国的船舶的运费最便宜。只要美国的商船继续保持这种优势,它就不仅能够保持它已经获得的成就,而且能够日益提高它的成就。 要知道为什么美国人的航运与其他人相比更低廉是一个很难解答的问题。你可能会认为这应当归功于美国的自然环境所提供的物质条件优势,但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的船舶与我们的船舶造价相同[194],但美国的船的做工并不精良,而且大体上的使用寿命也不长。 美国水手的工资高于欧洲水手,能够证明这一点的是,你能够在美国的商船上找到很多从事水手工作的欧洲人。[195] 那么,为什么美国人的航海成本比我们的低呢? 我认为从物质条件方面寻找这个优势的原因是白费力气,其应归因于纯粹的智力特质和道德特质。 下面的比较将证明我的想法是正确的。 在大革命战争期间,法国人将一种新的战术引入军事艺术,其令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将军感到困扰,并且差点推翻了欧洲的一些最古老的君主国家。他们首先精简了在那时被认为战争中所必不可少的东西;他们要求他们的士兵付出文明国家从未要求过的全新的努力;你发现士兵们个个奋勇前进,毫不犹豫地冒着生命危险追寻预定的目标。 法国人的财力和人力都不如他们的敌人,他们的物资更是贫乏得可怜;然而,他们不断获得胜利,直到敌人开始效仿他们。 美国人将类似的方法运用到商业中。法国人这样做是为了获得胜利,而美国人是为了节约成本。[196] 欧洲航海者在海上非常谨慎,他们仅在风平浪静的时候出海,一旦遇到突发事故,他们便返回港口;他们在夜里收起船帆,当他们看见浪花发白,表明他们接近海岸的时候,他们会放慢航速,根据太阳调整航向。 美国人忽略了这些预防措施且无视这些危险。他们在风暴仍在咆哮的时候离开港口;无论是在白天还是黑夜,他们仍然扬起风帆全速前行;他们一边航行一边修复船舶因风暴而受到的损害;当他们最终接近航程的终点时,他们继续扬帆前行,仿佛他们已经看到了港口。[≠他们经常因此而死亡,但在更多情况下,他们比他们的竞争对手提前抵达港口。≠] 美国人常常发生沉船事故[197],但没有哪个航海者的航行速度比他们更快。[≠我认为在所有人中,美国人是最看重、最准确认识时间价值的人。在他们眼中,每一个白天或夜晚都有极大的价值……时间对于他们来说,就像是金钱对于荷兰人那样重要。那才是他们成功的秘诀。≠]由于他们用较少的时间完成了同样的事情,所以他们能够节约成本。 在到达长途航行的终点之前,欧洲的航海者认为他们必须在旅程中多次靠岸休整。为了寻找停靠的港口或为了等待离港的时机,他们失去了宝贵的时间,而且每天还要支付停泊费。 美国的航海者离开波士顿前往中国购买茶叶。他们抵达广州,在那里停留数日之后便启程回国。在不到两年的时间中,他们航行的距离相当于绕地球一周,而他们在路途中只靠岸一次。在长达八个月或十个月的航程中,他们喝咸水、吃腌肉;他们必须不断与海洋、疾病和厌倦作斗争;但在他们回来之后,他们可以以每磅低于英国商人四分之一便士的价格出售茶叶。他们达到了自己的目的。 我除了说美国人在经商时表现出一种英雄气概之外,实在无法更好地表达我的思想。 [≠这种英雄气概不仅出于精打细算,而且出于天性。 这种天生的英雄气概不仅使他们发展美国的商业,而且成为其他国家的运送者≠] 欧洲商人总是难以跟随他们的美国竞争对手采取同样的方法。而美国在按照我刚刚描述的方法行事时,并非完全出于精当细算,而是主要服从于他们的本性。 美国人正在体验一种先进的文明所产生的各种需求和各种欲望,他们发现自己并非置于一个能够巧妙地满足他们的欲望的欧洲社会之中,因此他们往往不得不靠自己获取学习和生活上所必不可少的各种物品。在美国,有时一个人会耕种田地、修理屋舍、制造工具、制作鞋子和编织衣物。这虽然不利于技术的完善,但其有力地发展了劳动者的智慧。没有什么比过细的劳动分工更使人们重物质而轻精神并使人们的劳动成果缺乏灵魂。[在劳动分工的帮助之下,你能够更好地、更节约成本地完成你已经做过的工作,但你不能创新。劳动分工是财富的元素,而不是发展的元素。 劳动分工的艺术是为了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绝大多数人的才智的艺术。][198]在像美国这种缺乏专门人才的国家中,你不需要花费多长时间就能够掌握一个行业的技能。因此美国人发现改变职业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他们充分利用这一点,审时度势并根据需求去做有利的工作。你能够遇到有些人曾经接连担任过教师、农夫、商人、传教士和医生。虽然美国人在每一行上不如欧洲人专业,但几乎没有哪个行业是美国人一窍不通的。他们的能力比较普通,但他们的思想范畴比较广泛。因此,美国人从不会因为某种行业公理而停下脚步,他们摆脱了所有的职业偏见;他们不会偏爱一个运营制度胜过另一个运营制度;他们也不会青睐老方法甚于新方法;他们没有形成习惯,并且能够轻易地摆脱外国习惯对他们的思维所产生的支配作用;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国家不同于其他任何国家,它的情况在世界上尚属鲜见[因此,他们总是遵循自己的理性而不是习惯]。 美国人生活在一片神奇的土地上,他们周围的一切都在不断变化,每一次运动似乎都是一种进步。因此,在他们的思维中,新的思想总是与更好的思想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他们认为人类的努力没有天然的界限,在他们的眼中,没有什么是办不到的。[199] 这种盛行于美国的普遍运动,这些财富的频繁逆转,这种公共财富和私人财富的令人意想不到的转移,全部汇聚在一起使人们的精神处于一种狂热的、使其不甘落后地投入全部努力的兴奋状态,并且可以说将其维持在[其自身和]人类的普遍水平之上。对于一个美国人来说,人的一生就像一场赌博、一场革命和一个战役。 这些相同的原因在对所有个人产生作用的时候,最终也给民族性格打上了一种无法抗拒的冲动的烙印。因此,美国人总是热心于追寻自己的愿望、富有进取心、敢于冒险,尤其是善于创新。这种精神实际上存在于他们的一切工作之中;他们将其引入了政治法律,引入了宗教教义,引入了社会经济理论,引入了个人的劳动活动之中;他们时刻带着这种精神,带着它深入森林之中,也带着它进入城市之中。正是因为他们将这种精神应用到海上贸易中,美国的商船才比世界上的其他所有商船更廉价、更迅速。 只要美国的水手们保持这种精神优势及这种精神优势所带来的实践优势,他们不仅能够满足本土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需求,而且能够像英国人[200]那样逐渐成为其他国家的运送者。 这是开始在我们眼前呈现出的面貌。我们已经看见美国的水手作为中间商介入了几个欧洲国家的商业之中[201],美国为它们提供了更明亮的未来。 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南美创建了一些大殖民地,由此成为帝国。现在,内战和专制使这些广袤的地域变得荒芜。人口的迁移已经停止,只有少数人生活在那里,这些人被自卫占据了心神,几乎无暇顾及改善他们的生活的需求。 但是,情况不会总是如此。自立自强的欧洲曾全凭自己的努力走出了中世纪的阴影;南美跟我们一样是基督教世界;它与我们拥有相同的法律和习惯;它拥有在欧洲国家和它们的分支中成长起来的文明的所有种子;此外,南美还可以我们作为参考;它怎么可能永远保持野蛮呢? 显然,这只是一个时间问题。毫无疑问,南美建立繁荣和文明的国家的时期迟早会到来。 但是当南美的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开始察觉到文明国家的需求时,他们仍不能凭借自身满足这些需求;作为文明的新生者,他们必将受到他们的前辈们已经获得的优势的影响。在成为制造业者和商人之前,他们还得长期务农,为了将他们的产品销往海外并换取他现在所需的必需品,他们需要外国人作为中间人。 你不能质疑的是,北美的美国人总有一天会被要求满足南美的美国人的需求。大自然使两者比邻。因此,它为北美提供了很多的机会来了解和判断南美的需求,与后者建立永久的关系,并逐渐占据他们的市场。如果美国的商人远不如欧洲的商人,他们可能丢失这些天然的优势;而恰恰相反的是,他们在某些方面比欧洲商人更优秀。美国人早已对新大陆之上的各个民族产生了极大的道德影响力。居住在同一片大陆之上的各个民族早已习惯于将美国人视为美洲大家庭中最有知识、最有能力和最有财富的分支。因此,他们将自己的目光转向联邦并使自己被居住在那里的美国人所同化。他们每天都在借鉴美国的政治学说并借鉴美国的法律。 美国人在南美人面前所处的地位就像是他们的祖先英国人以前在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所有在文化和工业上均不如英国先进的欧洲国家面前所处的地位,他们从英国人手中获取了大部分消费品。 英国今天是所有同它往来的几乎所有国家的贸易中心,美国联邦将在另一个半球发挥同样的作用。因此,在新大陆建立或者崛起的每一个国家,其建立和成长在某种程度上都对英裔美国人有利。 如果联邦解体,组成联邦的各州的商业无疑会在一定时期内放慢发展的步伐,但这个时期远没有人们想象的那样长久。显然,不管发生什么情况,各州的商业仍然是结合在一起的。它们相互比邻;它们之间的见解、利益和民情完全一致,而且只有它们形成了极大的海洋强国。因此,即使联邦的南方与北方相互独立,其造成的结果是南方没有了北方就无法生存。我已经说过南方不是发展商业的地区,而且尚未有任何迹象表明它会成为这样的地区。[202]因此,美国的南方人为了将他们的产品远销并获取他们所必需的物品,不得不求助于外人。而在他们能够找到的所有中间人中,只有与他们比邻的北方人能够向他们提供更低廉的服务。因为廉价是商业的最高法则,所以南方人会找北方人为他们服务。没有什么主权意志或国家偏见能够长期与廉价法则作斗争。你可能无法找到什么仇恨比美国人与英国人之间的仇恨更加深重的了。但是,尽管存在这种敌对情绪,英国的商人仍然为美国人提供大部分的制成品;而美国人购买英国货物的唯一原因是英国人出售货物的价格低于别国。因此,不管美国人愿意与否,日益繁荣的美国有利于英国的制造业。 理性和经验表明,如果商业的巨大不在必要的时候与军事力量相互结合,那么商业的巨大是无法持久的。 美国像其他地方那样很好地理解了这一点。美国人已经使他们的旗帜赢得他人的尊重,很快就可能会令人望而生畏。 我相信联邦的解散不会削弱美国人的海上力量,反而会使这种力量大大增强。今天,商业化的各州与非商业化的各州联系在一起,后者往往只是勉强同意增强只能给它们带来间接利益的海上力量。 相反,如果联邦的商业化的各州形成同一个国家,贸易对它们来说会成为最重要的国家利益,因此他们会为了保护它们的船队而付出巨大牺牲,而且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它们追寻它们在这一方面的愿望。 [在商界事务目前所处的状态中,没有任何政策比法国的政策更加自然地表明这一切。 法国一直被称为伟大的海上强国之一,但除非偶然,它永远无法成为最强大的海上强国。由于法国不希望以持久的方式称霸海洋,它对制止其他国家称霸海洋[奋起反抗对海洋的统治]拥有明显的兴趣,并使关于商业的最自由的格言盛行于全世界。 即便中立国家的独立原则并不以国家的权利为基础,法国仍然全力支持它。中立国家的独立是对抗海上暴政的保障,而法国必然是海上自由的拥护者。 从这个角度来看,法国是英国的天敌。无论如何,只要英国将法律强加于海洋之上,法国必然与其对立。 美国目前的处境与法国相似。它虽然强大,但没有强大到称霸海洋;它之所以自由,是因为它不能进行压迫。 因此,美国天生就是法国的盟友,同样,英国自然也是美国的敌人。[203]一切有利于美国的海上力量的强大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有利于法国;因为美国人不断增强的海上力量,划分了海洋的统治,并将法国人所需要的自由赋予他们。 如果英国和美国的海上力量达到平衡,而我认为这样的时期即将到来,那么法国的角色是与较弱的一方站在同一条战线上,从而防止其中一方完全统治海洋并确保海洋的自由。 但这种平衡还未确定。] 我认为国家就像人那样,几乎总是在初期就显露出决定自身命运的主要特征。当我看见英裔美国人的经商天分,他们在经商时获得的机遇,以及他们已经取得的成功,我很难不相信他们终有一天会成为世界第一的海上强国。他们注定会占领海洋,就像罗马人注定会征服世界那样。 结论[1] 在这里,我的叙述已经接近尾声。到现在为止,当我谈论美国未来的命运时,我迫使自己将我的主题划分为不同的部分,以便更详细地研究它们。 现在,我要将各个部分结合在一起,从一个单独的角度来看待它们。我所说的一切可能不够详细,但更加准确。我看待每个问题可能不够清晰明确,但我能够更好地掌握一般事实。我就像是一名旅行者,在走出大城市的城墙之后,爬上了附近的小山。随着不断前行,行人渐渐从视野中消失;城市的房屋融合在一起;我不再能够看见公共场所;街道也变得难以分辨;但我一眼就看清了整个城市的轮廓,并第一次看到了整个城市的整体。在我看来,我也是以这样的方式审查了新大陆中的英裔美国人的整个未来。这幅巨大的画面的细节之处尚处于模糊状态,但我的眼睛已经看到了整个全景,我对这个整体拥有了更清晰的概念。 今天,美利坚合众国占据或者拥有的领土约占有人居住的土地的二十分之一。[2] 无论这些土地有多么辽阔,你也不能认为英裔美国人将永远停留在这个范围之内;他们现在已经远远超过了这个范围。 曾经在一段时期内,我们能够在美洲的荒野上创建一个法兰西大国,与身处新大陆的英国人拥有相同的命运。法国曾经在北美拥有的领土几乎有整个欧洲那么大。三大河流[3]流经的土地全都属于我们的法律所管辖的范围。居住在圣劳伦斯河口到密西西比河三角洲之间的印第安部落只能听见我们的语言;分布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的众多欧洲居民点使人想起关于祖国的回忆;它们是路易斯堡、蒙特默伦西、迪尤肯、圣路易斯、温森斯、新奥尔良,这些名字对我们法国人来说都是耳熟能详的。 但是,在种种不胜枚举的因素[4]的共同作用之下,我们失去了这笔可观的遗产。不管是在何处,法国人原本人数就不多,而且没有进行很好的建设,而后他们都消失了。留下来的法国人聚居在很小的地区内,并且处于他人的法律的管辖之下。下加拿大的40万法国人在今天成为一个古老民族的残存者,迷失于一个新民族的波涛之中。[5]他们周围的外来人口不断增长;其朝着四面八方扩展;其甚至渗入这片土地原来的主人之中,统治他们的城市,破坏他们的语言。这些军民与美国的军民相同。因此,我有理由断言英裔美国人不会停留在联邦的范围之内,而是朝着东北方向前进。 在西北方,你只能找到几个不大重要的俄国居民点;但在西南方,墨西哥像一座屏障那样阻挡了英裔美国人前进的步伐。 因此,事实上,只有两个敌对的种族分占着今天的新大陆,即西班牙人和英国人。条约规定了将这两个种族分隔开来的界限。 但是,不管这个条约对英裔美国人多么有利,我也毫不怀疑他们很快就会违背条约的规定。在联邦的界限之外,紧靠墨西哥之处,仍有大片无人居住的地区。美国人甚至将先于那些有权占据这些无人居住的土地的人进入这些土地之中。他们将利用土地,他们将建立一个社会;而当合法所有人最终出现的时候,他们会发现荒野已经变得富庶,而外来人平静地定居在他们的遗产上。 新大陆的土地属于最初的占有者,统治权是这个种族获得的奖赏。 已经有人居住的地区要付出很大的努力才能够保护自己免受侵犯。 我在前文中已经说过得克萨斯州发生的情况。美国的居民日渐进入得克萨斯州,他们获得了那里的土地,他们虽然服从于这个地区的法律,但是他们使自己的语言和民情占据了统治地位。得克萨斯州仍然在墨西哥的统治之下;但是可以这样说,不久之后,你将无法在那里看见任何墨西哥人。凡是英裔美国人与其他种族的居民接触的地方,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 无法掩盖的事实是,英裔美国人比居住在新大陆上的其他所有欧洲种族获得了更大的优势。他们在文化、工业和势力上都比其他种族更优越。只要他们的面前还有无人居住或者人烟稀少的地区,只要他们在前进的道路中没有遇到无法穿越的聚居人群,他们就不会停止步伐。 他们不会止步于条约所规定的界限,而会从四面八方跨越这种想象中的堤坝。 [美国的宪法被纳入这一群体每年取得的进展之中。] 英裔美国人在新大陆中占据的地理位置也不可思议地促进了这个种族的快速发展。 当你向他们的北部边界之外前行,你会发现北极冰原;当你越过他们的南部边界几个纬度,你会感受到赤道的热度。因此,英裔美国人正处于这片大陆上气候最温和、最适合于居住的地区。 你或许认为美国人口飞速的增长仅始于独立之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殖民制度统治之下的人口增长速度与今天相当,同样是每22年翻一番。但是,它在那时适用于数千名居民,而现在则适用于数百万名居民。在一个世纪之前无人察觉的一个事实如今令所有人感到震惊。[6] 服从于同一国王的加拿大英国人,其人口的增长和扩散速度几乎与在共和政府管理之下的英裔美国人同样迅速。 在长达八年的独立战争中,人口仍然按照上述比例不断增长。 尽管在那时,西部的边界上存在与英国人结盟的大型印第安部落,但可以这么说,向西进行移民运动从未放慢速度。当敌人破坏大西洋沿岸的时候,肯塔基州、宾夕法尼亚州的西部地区、佛蒙特州和缅因州则住满了人。战争所造成的混乱没有阻碍人口的增长,也没有妨碍人口朝着荒野之中不断进军。因此,法律的差异、和平状态或战争状态、秩序或混乱,仅对英裔美国人的不断发展产生了细微的影响。 这一点是不难理解的。没有任何因素普遍到足以使居住在如此广袤的领土上的人同时察觉到它的存在。因此,你总是能够在大部分地区中为那些遭受灾难的人找到栖身之所,而且不管灾难多大,能够找到的补救方式往往大于灾难。 因此,一定不能认为新大陆的英裔美国人的扩张是可以被阻止的。联邦的解体及其在大陆上引发的战争、共和的废除、暴政的出现,虽然能够延缓他们的发展,但无法阻止他们追寻自己的命运。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止他们朝着这片肥沃的荒野前进,这片荒野为勤勉之人提供了施展拳脚的开阔之地,为所有不幸之人提供了栖身之所。不管未来将发生何种事件,都无法夺走美国人的气候、内海或者肥沃的土地。恶法、革命和无政府状态,不能摧毁似乎已经成为这个种族的主要特征的对物质利益的偏好和进取精神,或者完全摧毁使他们变得文明的知识。 [≠阻碍英裔美国人的移民人潮前往太平洋海岸就像阻碍大海的波涛那样容易。≠] 因此,在充满不确定的未来中,至少有一件事情是确定的。我们可以说在即将到来的某个时期,由于它涉及各个民族的生命,英裔美国人将覆盖从北极冰原到热带之间的广袤区域;他们会从大西洋沿岸扩散至太平洋沿岸。 我认为英裔美国人占据的领土有朝一日会达到欧洲面积的四分之三。[7]从各方面考虑,联邦的气候比欧洲的气候更有利;它的自然优势较大;显然,它的人口终有一天会与我们的人口相当。 在划分为众多不同国家的欧洲,在经历了连绵不断的战争和中世纪的暴行的欧洲,每平方里格的居民仍能达到410人。[8]有什么强大的原因能够阻止美国居民数在某一天达到这一水平呢? 在经过许多世纪之后,美洲英裔人的不同分支才不会呈现出共同的面貌。你无法预见他们将于什么时期在新大陆建立持久的不平等环境。 因此,在将来的某一天,无论英裔美国人的大家庭的不同分支的命运因为和平或者战争、自由或者暴政、繁荣或者贫穷产生什么差异,他们至少能够保持相似的社会状态,并且拥有源于这种社会状态的共同的习惯和观念。 在中世纪,宗教的纽带足以使欧洲的不同种族联合在共同的文明之中。新大陆的英国人彼此之间拥有千丝万缕的关联,而且他们生活在一个事事趋于平等的时代之中。 中世纪是一个充满了分裂的时期。在那时,每个民族、每个地区、每个城市、每个家庭都完全倾向于越来越独立。[9]在今天,出现了一种相反的趋势;各个民族似乎都朝着统一前进。文化纽带将地球上最遥远的地区联合在一起,人们不能与他人保持陌生,或者不能不知道世界上的任何一个角落所发生的事情。因此,你现在已经注意到尽管欧洲人与位于新大陆的后裔隔海相望,但是他们之间的差异远远小于13世纪的某些只有一河之隔的城市之间的差异。 既然这种同化作用使彼此陌生的种族结合在一起,那么它将以更有力的理由阻止同一种族的不同分支渐行渐远。 因此,终有一天,你将看见15 000万[10]彼此平等的人[11]居住于北美,他们全都属于同一个家庭,他们拥有同样的起源、同样的文化、同样的语言、同样的宗教、同样的习惯、同样的民情、同样的思想方法和同样的肤色。其他方面尚不确定,但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现在,世界上将出现一个全新的事实,即便是想象力也无法抓住它的重点。 现在,世界上有两个伟大的民族,它们从不同的起点出发,但似乎朝着同一个目标前进,这两个民族分别为俄国人和英裔美国人。 它们在默默无闻之中成长;当人们的视线汇集于别处时,它们突然跻身于一流国家之列,而全世界几乎同时承认了它们的出现和强大。 其他所有民族似乎已经接近于自然为它们划定的极限,而它们除了维持现状之外别无所求;但这两个民族正在发展壮大。[12]其他所有民族都停滞不前或者只有费尽千辛万苦才能前进;这两个民族却能够以轻松而快速的步伐在这条几乎没有止境的道路上前行。 美国人与自然为他们设置的障碍作斗争,俄国人与敌人拼杀。前者与荒野和野蛮作战,后者与全副武装的文明作战。因此,美国人的征服是通过农夫的犁获取的,而俄国人的征服是靠士兵手中的剑获取的。 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前者依赖于个人利益,任由自己的力量和理性发挥作用,而不对其加以引导。 后者在某种程度上将社会的所有权力集中在一人手中。 前者将自由作为主要的行动手段,后者则将奴役作为主要行动手段。 他们出发点不同,遵循的道路迥异,但是,每一个民族似乎都得到了上帝的秘密指令,终有一天会各自主宰半个世界的命运。[13]

注释


[1]在手稿中,结论在封面上,其标题为:≠共和原则在美国的未来≠。 [2]在早期的草稿中,这个段落是这样得出结论的:“≠美国联邦占据或者拥有的领土面积为2 257 374(a.)平方英里。因此,美国所管辖的领土占据可居住的土地的二十分之一。≠” a. ≠参阅达比的《美国概览》第57页。≠ [3]手稿中写的是:“两大河流……” [4]其中最主要的是这一个:习惯于地方自治制度的这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相比更容易建立繁荣的殖民地。独立思考和自我管理的习惯在一个新兴的国家中是必不可少的,而这样一个国家必然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殖民者所付出的个人努力。 [5]在《监狱系统》的一个附录的一个小片段中,托克维尔解释了在他看来法国无法拥有良好的殖民地的原因(收录于《政治著作与演讲》)。在这些原因中,他列举了法国的陆壳性质、法国人对国家的热爱、法律习惯和较差的政治教育使公民习惯于一种能够为他们排除最微小的困难的守护性力量的存在。按照同样的方式,托克维尔解释了加拿大为何比法国做得更好,并研究了行政集权制度所造成的破坏性影响(《旧制度与大革命》)。关于这方面的内容,请参阅:让-米歇尔·勒克莱尔:《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加拿大》(1831年8月24日至9月2日)”,《法兰西美洲的历史回顾》;埃德加·麦金尼斯:《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1837年撰写的关于加拿大叛乱的信》,《加拿大历史回顾》;杰拉德·伯杰龙:《我们所观察到的托克维尔与齐格弗里德……》。 [6]在空白处:“≠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它。 政治事件不能。 民间纷争不能。 恶法不能,战争也不能。≠” [7]美国已经占据的空间相当于欧洲的一半。欧洲的面积为500 000平方里格,欧洲的人口为205 000 000人。参阅马尔特·布伦的作品,第六卷,第114册,第4页。 [8]参阅马尔特·布伦的作品,第六卷,第116册,第92页。 [9]托克维尔将在第三卷第二部分第二章中首次使用“个体主义”一词。 [10]这个数据是手稿中所没有的。 [11]这是根据欧洲的人口比例计算出来的,采用的数据为每平方里格410人。 [12]在旧大陆的所有民族中,俄国的人口是增长速度最快的,其保持一定比例。参阅马尔特·布伦的作品,第六卷,第95页。 [13]这个段落是《论美国的民主》中最著名的一个段落,其可能也是本书最常被引用的段落之一。它使托克维尔被称为预言者,并成功地损害了他的整部作品的阐释。即使某些批评家指出很多不同的作者提到了类似的观点,比如埃德蒙·达纳、亚历山大·希尔·埃弗雷特、德·普拉特神父、德·斯塔尔夫人、爱德华·埃弗雷特(在对普拉特做出的两条评论之中)、约翰·布里斯特德、司汤达和米歇尔·谢瓦利埃,但必须注意的是托克维尔的理论有时与这些作者的理论截然不同。比如,德·普拉特先生(《针对俄国和远东事务的欧洲常设制度》)反对两种强权,即作为海上力量的英国和作为陆地力量的俄国。他仅仅顺带提到美国能够报复欧洲(第5页)。在亚历山大·希尔·埃弗雷特(《美国:西方大陆的几个政权的政治现状的普查……》)看来,认为有三个强权存在:俄国、英国和美国。 如果你忘记了托克维尔对美国拥有的兴趣几乎与其对俄国所拥有的兴趣相当,那么你无法理解托克维尔为什么要用这种主张作为本书的结束语。显然,这不仅仅是他对瑟康茨、格雷格、菲利莫尔夫人、埃弗雷特或科尔塞勒所做出的回应,而且是他在1834年与西奥多·赛奇威克进行的长对话或者在20年后与格兰梅森进行的交谈。1854年的交谈表明,托克维尔仍然认为斯拉夫种族和盎格鲁-撒克逊种族终有一天会平分世界。他对俄国拥有的兴趣使他阅读了德·哈克斯特豪森男爵的作品(《俄国的国内情况、国民生活和农村机构》)。据格兰梅森描述,托克维尔坚称:“一个年轻、聪明而足够勇敢的男子,在学会俄语并在俄国待上几年之后,将在那里发现亟待研究的主题,并会在回到美国之后创作一本引人入胜的作品。”他补充道,“这个想法占据了他的大部分心神,你可以感觉到他因为无法实现这个想法而感到遗憾,我认为如果我对此稍有兴趣,他会非常乐意推动我将其付诸实践。”(《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在都兰为〈旧政权〉一书做准备》)也许在作者的说服之下,博蒙将为《两个世界》撰写哈克斯特豪森的作品的评价(《俄国与美国的经济报告》,《两个世界》)。参阅第158页的注解y。也可参阅关于这个主题的作品:雷内·雷蒙德:《法国对美国所拥有的见解》;阿尔芒·科林;西奥多·德雷珀:《托克维尔和其他人对“冷战”和预言者所持有的观点》,《会战》(德雷珀坚持这个事实,托克维尔从未认为这两个国家之间可能出现冲突);伯纳德·费边:《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所描述的美国:与当代密切相关的遗传研究,特别是对美式英语所做的阐述》;以及菲利普·梅尔兰:《托克维尔的先驱者》,《太平洋历史评论》。 英译版译后记 这个全新的翻译版本旨在用严密的、忠实的、简单的美式英语将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呈现出来。第二个主要目标是提供一个关于托克维尔的经典作品的流畅、易读的版本。因此,我面对的部分挑战是如何正确维持严密性、得体性、忠实度以及可读性之间的平衡。 本书的翻译严谨地遵循了托克维尔那颇具特色的段落结构,并试图反映不同句子的原始结构。在可能的情况下,我已尝试遵循托克维尔的句子结构和词序。但在很多情况下,这样的尝试是不适当的。它不符合英文的句子结构,并难以体现托克维尔想要表达的意思。因此,我有时改变了托克维尔的词序并将其重组,甚至是将他的句子彻底改写。例如,有时候,为了符合英文习惯,托克维尔那由短语堆积而成的长句会被分解。尽管如此,本书的翻译试图用简短、明确的句子展现托克维尔那冗长而复杂的语句。托克维尔的整句偶尔被保留下来,但在更多的时候,我已通过插入动词将它们转变成完整的句子(但仍然非常简短)。 为了符合当代美式英语格式,我几乎无一例外地避免将法语中的“on”翻译为“one”,我使用了“you”(有时是“we”或另一个代词,其取决于上下文),或是将句子从主动语态转化为被动语态。为了体现严密性,我也在恰当的地方使用了同源词。 本书翻译遵循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一致性,尤其是在关键术语方面。但刻板或狭隘的一致性是一个错误且危险的目标,甚至是一个陷阱。词语通常有许多不同的意思,因此需要根据上下文做出不同的翻译。这里有几个很好的例子。“Objet”可能意味着客体(欲望的客体),或者是主题(考虑中的主题),或者是问题(讨论中的问题),或者是目标(计划的目标)。“Biens”可能意味着财产或物品,或者是邪恶的反义词:好的、好的事物,甚至在某些情况下,它还可能意味着优势。而“de'sert”可能意味着荒野、无人居住的地区或者是沙漠。读者在本书的翻译中能够找到其他类似的例子。但对于托克维尔所使用的关键术语,该版本所遵循的原则始终是尽可能保持一致。 最后,本书翻译遵循下面这些更为具体的原则:(1)明确涉及法国、法国机构和历史的词语,比如“commune”“conseild' état”“parlement”,通常仍然沿用法语。(2)托克维尔所引用的帕斯卡尔、孟德斯鸠、卢梭、基佐和其他法国作家的语句都是最近的翻译版本。(3)在一些情况下,会插入特殊的译者注解。(4)章节标题开端的法语“De”被保留了下来,其通常被翻译为“of”(比如,Of the Point of Departure 等)。当然,本书的书名是个较大的例外,其与英文如此相似,因而无须进行更改。(5)在一些情况中,托克维尔直接引用了英文资料,文中提供的则是原始的英文文本;但在另一些情况中,托克维尔引用了法语翻译版本的英文资料,或者仅轻率地意译了英文资料,那么被翻译的是托克维尔提供的内容。 此次翻译基于诺拉版本的《论美国的民主》,其提供了大量的各种各样与托克维尔的作品有关的草稿和手稿,以及与其密切相关的材料内容摘录,如旅行笔记和信件,且其中几个章节或部分章节从未出现在已公开的文本中。 在那些草稿、异文和其他材料之中,存在着一个重要但并非总是清晰明确的、层次性强的手稿材料。从早期的笔记和草图,到后来的草稿,再到最后的文本(同样包含了其最终的想法、疑问和说明),这些层次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年代的更迭,也反映了托克维尔的思维随着时间的发展。但它们同样反映了他的思考的纠缠路径,包括智力试验、旁白和死角。 为了反映从早期到晚期、从非正式到正式、从粗略版到精炼版的托克维尔著作之间的风格和时间变化,这些不同的材料对于翻译人员而言是一个主要的挑战。尤其是在某些草稿中,翻译者必须设法复制托克维尔的试探性和混乱感,并用不完整的、破碎的或者模糊的句子将其反映出来。更重要的是,原文的多层次性需要用与之相似的措辞进行翻译,但与此同时,其在措辞上还要体现托克维尔的原著中所含有的关键性变化。各个阶段的手稿异文需与最终文案相匹配,在它们大体相同的地方进行调和,在托克维尔的词汇或意义上发生明显变化的地方做出改变。 翻译行为能够让人更好地了解原作者。就像所有优秀的作家那样,托克维尔的作品有特定的文体特质,为了忠实于原著,翻译人员必须抓住这些特质。 大体而言,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托克维尔在第一卷中的句子比在第二卷中的句子更为密集和紧凑,第二卷显得更为抽象和开放。在第一卷中,他的句子似乎通常由简短的修饰性短语组成。这种差异更能够凸显第二卷的抽象本质,但它同样将第一卷中更为详细的、具体的历史题材呈现出来。 托克维尔通常用生动的文字描述进行总结或是在单一的图像中表达他的想法,他希望借此吸引他的读者,甚至说服他们。为了描绘这些图像,他重复使用特定的词组。例如,他最喜欢的画面性词语包含了光明与黑暗、眼睛与观看、阴影与昏暗的光线,与运动有关的影像;不断上涨的洪水或湍急的河流的戏剧性画面;以及圆周、球形和融合了梁柱及道路的几何图形。为了尽可能地忠实于原著,我始终谨慎地重塑这些文字性画面。这样的例子在《论美国的民主》一书中处处可见。 托克维尔的作品有一个主要的特点是他对于平行结构的依赖性:类似或相匹配的句子、短语,甚至是词语。我曾尝试保留这些相似之处,因为它们揭示了托克维尔是如何习惯性成对式思考,尤其是在形成了鲜明对比的地方,我将他的这一特点称为“成对式张力”。 托克维尔的作品还有另一个特点,它是用演绎法推理的,甚至可以说它具备三段论特性。这是他的思想所具备的定义性特征之一。在《论美国的民主》中,他频繁使用一系列段落或句子,甚至是由一系列短语组成的长句,呈现出演绎式理念。他著作中的许多段落在本质上都采用了复杂的三段论法。他试图用纯粹的逻辑力量来吸引读者的目光。托克维尔同样用严密的逻辑顺序介绍他的想法:因为……并且因为……所以……;或是……此外……因此……(尤其是在第一卷中,donc和ainsi是他最喜欢的词语)。作为一名译者,我同样试图保留三段论法的韵味。 第一部分[1] 民主对美国人智力活动的影响

注释


[1]这份草稿表明在第一章的一开始就包含了大部分的观点,这些观点现在构成了之后的章节:对普遍思想的喜好,政治中的普遍思想和第五章中关于宗教的某些考虑。第六章和第七章并没有总结从CVf笔记本中复制来的一些章节,根据这些章节的提议,当这部作品被很好的完善时,它们将被包含在内。 考虑到第一部分的其他章节,一条笔记这样提及道: 我在这里第四章中充分地解释了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所阐释的父亲和子女、主人和仆人、习俗和社会之间的关系所造成的影响。 这使得主题被破坏,并且没有得到完整的论述,因为所有的这些民主下的事物都有特定的章节,不仅是因为由平等产生的哲学教条,还因为其他上千种原由,因此这些原由无法在这里被一一论述。 但是我认为,为了在之前的理论中感到倦怠的读者的思想能够得到放松,我将在一个很短的章节中指出美国人的哲学思想是怎么影响所有的事物的。(YTC,CVj,1,第91—92页) 在1836年6月14日写给博蒙的信中(《与博蒙的来往信函》,OC,VII,1,第160页),托克维尔表明他意图在八月中期起程去瑞士之前将第一部分完成,这样我们就可以在1836年的夏天读到这个部分的第一个版本,这很合理。1838年11月,当他开始修订他的手稿的时候,托克维尔在他写给博蒙的另一封信中(名称同上,第325—326页)中间接提到了前两章中的困惑,以及再次审查的必要性。在之后的信件中(同上,第328页),他称他已经将前一百页的手稿给烧掉了,并全部重新编写了。当月他写给弗朗西斯科·德·科尔塞勒的另一封信件中确认了这些声明(《与科尔塞勒的来往信函》,OC,XV,1,第105页)。 起初,第一章的编排可能是这样的:(1)这是一个关于哲学思想的长章节,包含了一定数目的观点,这些观点在之后被移走或者构成新的独立章节,就像关于泛神论的观点一样,而它现在的位置还是这里面的第7个观点。(2)这个章节写的是一个民主国家的信仰起源。(3)这是一个关于宗教的章节。(4)它描写了父亲和子女之间的关系,主仆之间的关系,关于女人和关于习惯的哲学方法所造成的影响。(5)它描绘了人们对一般观念的喜好。(6)描写了科学和艺术。 第一章[1] 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2] 在我看来,美国是文明世界里对哲学最不感兴趣的国家。 美国人没有自己的哲学学派,他们也几乎不关心欧洲的各派哲学,甚至连这些哲学学派的名字都不知道。 但是,不难看出,所有美国人都在用一种相同的方式和准则指导自己的思维。也就是说,他们并不会下功夫去界定这些准则,而是使用一种共通的特定哲学方法。 我认为,美国的哲学方法的典型特征[3]如下:摆脱统一思想、习惯的束缚、家庭习俗[4]、阶级观点,甚至在一定上摆脱种族偏见;只把传统视为已知信息,把现存的事实当成学习和创新的材料;只凭借自己的力量去探索事物的原理,不拘手段去获得结果,超越形式去探知本质。 我发现,如果更深入地研究,我们便可以在这些不同的特征中,找到一条足以概括所有特征的主要特征:几乎所有美国人都只依靠个人理性去运用头脑进行思考探索。 因此,美国是研究笛卡尔学说最少但是却实践得最好的国家之一。[5]这不足为怪。 因为美国的社会形态并不怎么需要他们进行思辨学习和研究,所以他们并不会阅读笛卡尔的著作。但是,因为他们的社会形态会致使他们自然而然地接受这些准则,所以美国人依然在依照笛卡尔的准则行事。[6] 每一代与上一代之间的联系,都在民主社会接连的运动中不断弱化。[7]所有人都在慢慢遗忘祖先的观念和思想,却不会为此惴惴不安。 因为阶级已经不复存在,所生活在这种社会形态中的人也不再信守其阶级观点。而依然存在的阶级,也因其成员流动性很强,所以对其成员的影响也十分有限。[8] 如果社会成员的能力彼此接近,没有胜劣之分,那他们之间所产生的智力影响也是非常有限。每个人都把自己的理性当作是最明显而且最接近判断真理的根据。这一点表现为他们既不会轻易相信某个人,也不会轻易相信别人的观点。 所以,他们每个人都将自己封闭在自己的思维之中,并试图用这种封闭的思维去判断世界。 这种只依靠自身去判断事物的习惯,导致美国人产生了另一种思维。 因为他们认为只凭自己的力量就能够解决一切小难题,所以他们才会顺其自然地认为可以解决世上一切困难,而这世上也不存在他们的智力不能解决的问题。 故此,他们就会轻易否认他们所不理解的事物,几乎不相信所有反常之事,甚至会厌恶超自然事件。 美国人习惯了亲自取证,喜欢亲自透彻研究所有事情。所以,他们会竭尽全力,一层层剥除事物外皮,将他们与事物之间的一切障碍排除开来,直抵核心,以此来用最近距离和最佳视角来观察此事物。但他们的这类思维方式使得他们容易轻视外在形式,因为在他们看来,形式只是一些无用且会带来麻烦的躯壳,横置在他们与真理之间。 所以,美国人的哲学方法并非来自书本,而是寻找于自身。而依我所见,欧洲也是如此。 在欧洲,随着人们社会地位日趋平等,差距日趋缩小,这样的情况也逐渐普遍开来。 我们来回顾这样一些事情。 16世纪,宗教改革家们[9]古老信仰的交易开始屈从于个人的理性,而且对其他的一切教义视而不见。[10]到17世纪,培根和笛卡尔打破传统,推翻权威,开始分别摒弃自然科学和侠义哲学方面的一些公认准则。[11] 到18世纪,哲学家们又将这些准则重新推广,并试着用个人体验去验证他们所信仰的一切。[12] 可见,路德、笛卡尔[13]和伏尔泰的方式都相同,只是实践上稍显不同。 为什么宗教改革家要将自己局限于宗教观念的小圈子中?为什么笛卡尔的方法适用于一切事物,而他们的却只适用于特定事物,并认为人类自行判断的只有哲学事物而非政治事务?为什么到18世纪,笛卡尔及其先驱都没想过要推广,或者拒绝普遍推广这种方法呢?另外,在这段时间,我们所提及的这些方法为什么会突然从学术界渗透到社会之中,成为普遍的智力准则?而且,为什么法国遵行了这些准则之后,欧洲其他国家也随之公开或者暗中遵循呢? 这些哲学方法起源于16世纪,在17世纪成型并普遍化。但在这两个世纪,它们还未普遍使用,只因受制于当时的政治法令、社会形态,及人们的思维习惯。 这些方法出现之时,人类开始趋于平等和相似化。想要被普遍遵循,只有等到人类几乎完全平等,无所差别。 因此,18世纪的哲学方法具有民主性[14],而非法国独有,这也是为什么欧洲各国能够统一接受这些方法,并随之耳目一新。法国之所以能使世界焕然一新,并不因为他们调整改变了自己古老的信仰,而是因为他们首先提出并推广了一种哲学方法,可以用之攻击所有旧事物,迎接新事物。 如果有人询问,如今美国的平等观念由来已久,而且更加完整,但为什么法国在遵行这些方法时更加严格?我的回答是:我们应该认识清楚以下两种情况,部分原因就是来源于此。 我们应铭记,英裔美国社会正是因为宗教才得以建立。所以,宗教与整个国家的习惯和情感是互为一体的,而这也使得宗教拥有了一种特殊力量。[15] 除了上述这个强有力的原因,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即,宗教在美国有自己的运作界限,宗教事务和政治事务之间完全分离,所以旧有的法则更易改变,而旧有的信仰则不必动摇。 因此,基督教依然强烈影响着美国人的思想。而我必须强调,基督教作为一种哲学已然经过论证并被大众所接受,而作为一种宗教,人们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去信仰。 基督教在美国的门派众多,而其组织方式也多种多样。但是,基督教自身自建立起便作为一种不可抗拒的存在,没人会试图去攻击或者守护它。 美国人毫不犹豫地认同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从而以同样的方式接受其产生的道德真理。这对个人的分析活动产生了极大的局限,并在分析讨论活动中排除了人类的一些重要观点。[16] 而另一种情况便是: 美国人没有经历过民主革命便拥有了民主的社会形态和民主的宪法。我们今天所看到的这片土地的情况,与当年他们抵达这片土地时差别甚微。这点很重要。 任何革命都会颠覆古老的信仰,削弱当局的权威,搅乱社会的常规思想。所以,任何革命都或多或少地会使人类更多地承担自我责任,开拓人的思维空间。 在旧社会的各个阶级之间的长期斗争结束,人们开始平等之后,人类的内心便开始悄悄发生变化,对邻居产生嫉妒、憎恨和轻蔑,自我优越感上升,过分自信,甚至会影响到人的思维。这种与平等相悖的现象会导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加剧,不信任彼此的判断,最终只靠自己的力量寻求启示。[17] 这样一来,人人都会尝试自立真理,以自己的信仰为荣。人与人之间只会因利益联系在一起,而非思想。由此,人类的观点无法形成有用的东西,只会成为一些智慧尘埃,随风飘散,却无法聚拢。 所以,平等所带来的这种思想独立,并没有平等建立的初期和前期那么伟大。因此,平等所带来的智力解放和革命所造成的无政府状态之间的区别我们得谨慎地分辨,并对两者进行独立研究,以避免对未来的过分期望和恐惧。 在我看来,生活在新社会中的人们应常用但绝不滥用自己的理性判断一切。 这个原因适用于所有的民主国家。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会将个人独立的思想禁锢在一个固定甚至狭小的范围之中。 在接下来的章节中,我会进一步探讨这一点。[18]

注释


[1]“当再一次阅读并重塑我的手稿的时候,在每一个章节后做一个它所涵盖内容的概述;一种民主的资产和责任的概述;一个可以极大地帮助我完成最终刻画的概述,将这个概述做好是非常重要的。”(YTC,CVK,1,第11—12页) 耶鲁大学手稿集的F笔记本为每一个章节作了简单的总结。第一页上的日期写着1840年4月。如下是这一章节的总结: 1. 美国人通过他们的行为显示出他们有着一种哲学方法,尽管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既没有哲学流派也没有哲学教条。 2. 这个方法如笛卡尔所指出的,主要是由人们思想内部得出的观点组成的。 3. 这个方法主要是由他们的社会状况得出的,这也是为什么这个方法也被欧洲采用。 4. 美国人并不像法国人这样极大地运用了这个方法: (1)因为他们从他们的出身中得到了一个更为固定的宗教。(2)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革命。(3)由于一个更为普遍和更为强大的原因,这个原因我将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展开讨论,并且这个原因在民主国家中,必定长期地限制了由平等产生的智力独立。(YTC,CVf,第1—2页) 这一章节的首稿中(YTC,CVj,1,第42—82页)包含了一些观点,这些观点过后在构建独立的章节中(第2到第8章)将具有充分的重要性。托克维尔很明显在第一章节的内容上由犹豫了很久,发现自己倾向于在讨论其他事物之前,先讲讲个人主义。 托克维尔在手稿中再一次注释道:“也许,我将由描写个人主义和对物质享受的喜好的章节来开始我的整部作品。几乎所有的事物都是由这两点产生的,包括情感。”(YTC,CVk,1,第12页) 凯尔戈莱在1838年的整个夏天都在托克维尔的庄园中,并且托克维尔在修订他手稿的第一版本的时候他都在旁边,他发现前面两个章节写得非常之好。正是由于凯尔戈莱的建议,托克维尔才改变了他自己的主意。 他在另一个地方写道: 对于我正在写的第九章之前的所有章节(1838年12月),在每一个章节中我都会需要假设读者知道是什么引导了民主国家走向了个人主义,或者知道是什么引导他们有了对物质享乐的喜好。这8个章节的经验证明了关于个人主义和物质享受的两个章节应当放在其他章节之前。 (编者注:路易斯)认为不管在以上这两个章节中有什么样的逻辑上的好处,我必须坚持将关于方法的章节放到最开始。他说那样将可以堂皇地展开主题,并且将使主题能够立即从一个较高的角度被观察到。(TYC,CVk,1,第11页) 手稿中的第9章现在是第11章了,章节标题为“美国人如何对待艺术”。 另一个也许是更优先的注解这样提议道:“也许有一章是关于民主对道德科学的影响的。我不认为本书的第一章是这样的。”(TYC,CVa,第45页) [2]第一章。 这一章节探讨了一个非常抽象的事物。因此在这一章节中我必须非常努力地将这个事物解释得非常清楚和可以理解,否则读者将会感到沮丧。 这一章中有两个观点,由于我轮流地进行和放下这两个观点,所以会造成思想的疲惫,这就是关于独立方法的观点和对一般观念的倾向和爱好的观点。 这两个观点都必须紧密地相互联系在一起,要不就必须完全分开,各自进行探讨。 也许用几个词解释表达的含义:一般观念、归纳、方法。(YTC,CVj,1,第42页) 装着手稿的文件夹上面写着这样的注解:“没有不存在一般观念的社会,并且如果在每一个问题上,每个人都只能独自依靠各自的理智来解决的话,那一般观念就不会存在。” [3]在边上用铅笔写着:“还有宗教,安培?” 让-雅克·安培,折中主义喜好的作家和历史学家,著名的物理学家之子。托克维尔1835在瑞卡梅夫人的沙龙中遇见了他,而安培爱上瑞卡梅夫人已经15年了。我们不知道托克维尔和安培之间的友谊是怎样开始的,但是我们知道《民主》的作者曾将这本书的几个章节读给他听,并几次寻求他的意见。从1841年开始托克维尔庄园的其中一个塔楼被作为“安培之屋”,随时做好了接待他的准备。不知疲倦的旅者安培,他的好几次长途旅行都是以拜访托克维尔为终点。 因为作者的死,安培为“他最好的朋友,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发表了一封感人的文章。(《通信》,47,1859年,第312—35页)托克维尔与安培之间的通信被发表在作品完本的卷11里。 [4]在草稿和初版里还有:“……摆脱国家准则。”(YTC,CVj,1,第21页;另一个版本里在43页) [5]“尽管笛卡尔对公众公开表明了极大的蔑视,但是他的理论方法是建立在平等观念的基础上的,因为如果我必须依赖我自己,那为什么你们不这么做呢?” “新教自己已经声明社会已经变得非常民主了。”(YTC,CVj,1,第13页) “笛卡尔,最伟大的民主主义者。”(YTC,CVj,1,第53页) 凯尔戈莱在1834年6月27日的来信中提议两位好友应该一起阅读《方法论》。这封信里还包含了凯尔戈莱读这部作品的第一印象。 [6]边上写着:“也许将我在关于革命的章节里提到的东西转移到这里来。基础的东西在这里,这些基础在建立结构的时候必须被好好保护。” [7]“一个民主的国家、社会、时代并不是说在这个国家、社会和时代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是在这个国家、社会、时代中,不会存在等级,固定的阶级,特权,特殊和专有的权利,永恒的财富,掌握在家族手中的固定财产,在这样的环境中,所有人都有上升和下降的可能,人们在所有方面都可以融合在一起。” “当我想在政治意义上表达它时,我会说它是‘民主’。” “当我想谈论平等所带来的结果是,我会说它是‘平等’。”(YTC,CVk,1,第50—51页) [8]“假设所有人在知识、教化和理智上都是完全平等的,世界上就会出现理性主义。” “理性主义,一般观念:两种由平等产生的事物,但却不一样。” “关于在民主时代中宗教赢得普遍舆论的重要性。” “我在还没有完全理解这个新词汇时就使用它了。赋予它的最本性的含义是‘个人理性的独立’。”(YTC,CVj,1,第10—11页) [9]在初版手稿的边上写着:“新教的宗教(也许我应该尽可能的少触碰宗教的内容,我怕我的手指被烧)。”(YTC,CVj,1,第45页) [10]“我想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语言,但是我不知道他们的历史。我打开16世纪的书籍(三个难以辨认的字)。我了解到,一个人向所有的人布道,说每个人都有权利和能力去选择每个人独有的通往天堂的路。我确信一般的欧洲国家都接受了这个新的教条。这就够了。我不需要历史都展现在我面前的人来教导我说,宗教革命之前和发生时会伴随着大规模的政治革命。” [v:够了。不用谁来告诉我我就已经知道,在一个如此宣称和接受智力平等的国家中,是不会存在很大的身份条件的不平等的,不管政治社会的外在是怎样的,人们都已经是非常接近于普遍的水平了。](YTC,CVj,1,第13—14页) [11]手稿的单独一页上的一个片段写着: 读《新工具》中第263页开始的题目为《主题和计划》的序言部分,并将培根在物理意义上解释他的方法的习惯与几乎是同一时期的笛卡尔构思和解释道德科学的习惯相比较,你会吃惊地发现它们将是何等的相同,这些新的事实是如何以同样的方式发生在这两位思想家之上的。 显然这并不是偶然发生的,这表明了在这个时期的人类思想中有一个普遍的方向。培根和笛卡尔像所有的革命者一样,将这个已经在所有人的思想中传开的观念变得“清晰和系统化”。 他们给了所有的特殊的事实一个适当的普遍准则,这个准则每个人在身边每个地方都能随手找到。 培根,1561—1626。 《新工具》(新东西)发表在1620年。 培根说(第264页):“我们的方法,甘受普通逻辑所接受的关于其他信仰的检验,也将无条件地遵从权威。相比于仓促的向上层原则和最普遍的主张进发,以演绎中级提议这样的普遍做法,它选择了另一个相反的路子,由自然历史和特殊事实出发,并在不知不觉中沿上升的阶梯以一个非常慢的脚步向上攀爬,最后完全成为普遍的主张和第一阶层的原则。” 他在下面还说:“人类认识的席位,必须摆脱已经接受的观点和方法,然后思想必须以一个适当的方式向必然能够教化它们的方向转变;最终,当它充分地准备好后,这些事实必须展现在它面前。” 显然出现的不仅是一个新的科学方法,一个人类思想的大规模革命也开始了,或者说“得到法律认可”或者“理论被创立”。 当对事实的详细的分析理论成为所有科学进程的条件这一刻起,在科学事物中除了个人的信仰和成形的信仰之外再没有别的东西了。被承认的或者教条的信念将会从人类思想的整个部分中被驱逐出去。 托克维尔引用了培根作品的序言,题目就是《精神、主题、目的以及工作的计划》。 [12]手稿上是这样说的: 如果我将18世纪的法国哲学家的观点和他们的行为放在一边,而这些意见和行为必然被人视作由国家的特殊状况所导致的偶然的意外,仅仅是为了构想构成他们方法的基础原则,我也发现了引导他们思想的规则,同样引导了现今美国人的思想。我发现,还在他们写作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老旧的贵族社会就已经在消亡了;这是我清楚地看到18世纪的哲学方法不仅是法国的,更是民主的,这就是为什么它能轻易地被所有的欧洲国家所接受,也是为什么它在改变欧洲面貌中能做出如此强大的贡献的原因。我不是说这种方法只能出现在民主时代中,但是我所说的是,生活在这些时代中的人尤其受到了社会状况的影响去找到并接受这个方法,并且只有在那个时代中,它才可能变得平常与流行。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今天…… 在草稿中,作者特别指出: 法国的哲学家们使用他们的自由的第一个做法就是以一种充满愤怒的方式抨击所有的宗教,特别是基督教。我认为这只能看作是一个纯粹的意外,一个对于法国来说非常特殊的事实,一个也许再也不会出现,或者说从很大程度上来说已经不存在了的特殊情况所造成的结果。 我相信,革命(两个无法辨认的字)对法国特殊观念造成的影响是小于为他们带来的哲学方法的。并不是因为他们对国家的基督教的动摇,对法律的改变和民情的转变让整个欧洲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而是因为他们是第一批在借助打破旧事物和打开通往新事物的道路的手段的帮助下,为人类思想指出新的方法的人。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其他国家的人如此乐于遵从于法国人揭示出的新方法,我会回答说,是因为他们的社会情况使他们有意于接受它,就像法国人一样,尽管法国人从一个较小的程度上来说是这样的。(YTC,CVj,1,第54—56页) 同样的观点还出现在他的“法国在1789年之前和之后的社会和政治状况”的开始。(OC,II,1,第34页) [13]“笛卡尔在信仰上是一个天主教徒,在方法上是个新教徒。”(TYC,CVj,1,第32页) [14]“应该责怪的不是路德、培根、笛卡尔和伏尔泰。他们只是给出了形式或者应用;实质是产生于他们所处的时代的社会状况中。”(草稿,卷1) [15]所有欧洲国家都诞生于狂热的宗教激情统治着社会的时代,但是美国社会是尤其为了满足这些激情而建立的。它的建立是为了遵守一条由一个积极的信条所规定的法则,并且它是一个信仰的直接产物。这个首要事实的影响在日益变得弱小,但是它还依然很强大,并且如果美国人在宗教的问题上仍遵循教条,那这着并不是因为他们的社会状况是民主的,而是因为他们的祖先是清教徒。 尽管哲学和宗教是两种不同的事物,然而在它们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的联系,这使得它们在从某种方式来说是相互依赖的。当人类的思想真的在宗教信仰的固定限制中停止了发展,可以说哲学会伴着宗教而出现,或者说至少变得和宗教本身一样高级和稳定。相反地当宗教信仰受到动摇时,哲学系统则会激增。 美国人并不关心用形而上学的理性来证明上帝和灵魂的不朽的存在,他们并不会设法去划出人类道德准则的规则,并且也不要求去发现应该用来主导人类行为的普遍原则。他们相信的是一本书的真实性,一本上帝自己作为永恒的存在,小心地用他全能的手在其中写下善恶限制的书。 [边上写着:这是非常好的,优点得到了保存;也许它应该被置于我展示贵族制度是怎样使思想停滞的地方] (三个无法辨认的字)6 000年来将世界划分的最伟大的哲学问题似乎不能占据美国人的思想。 然而这是由于另一个原因,而不是上面已经表述的那个。 尽管哲学系统从长远来看可以给人类种族的命运施加强大的影响,但是它们看起来只与每个人的命运有间接的联系;它只能激发后者的次要利益。所以人们通常不会因为实际和迫切的需要去进行哲学的研究,他们致力于哲学研究仅仅是为了兴趣或者是为了充实生活中的正事为他们留出的空闲时间。现在普遍在民主国家中,特别是美国这样有着非常多种类的提供给人类活动的原生素材的国家中,只有很少的关心哲学的人,并且在公众中也很缺乏对他们的工作感兴趣的人,缺乏对他们努力的鼓励。 当一个人为了不断的追求良好的生活条件或者财富,航行在地球的两端,每天砍伐森林、填平沼泽、改造田地时,他乐意将探索自由意志的极限和尝试寻找罪恶之源的麻烦留给其他人。 在所有的人类研究的分支中,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哲学将是在民主的建立中承受最多痛苦的一支。如果社会状况和习惯都是民主主义的人想从事哲学,我毫不怀疑地认为他们将会将在其他地方所展现魄力和思想的自由带到这上面来。但是我相信他们中的极少数人会关心哲学。 此外,谨慎地区分两件事是正确的。 一个国家可以有属于自己的哲学,并且严格意义上来讲可以没有哲学体系。当组成国家的每个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各自地证明他们都有着某种统一的设想人类事务的方式,你可以说这些人普遍有着一种哲学,尽管他们中还没有人担负起将这些共同的观念缩小成一种知识体系的任务,缩小成一种将这些人群中广为流传的一般观念分类并以一种逻辑顺序有条理地相互关联的体系。 当你研究美国人的生活时你会很容易发现他们主要活动中的绝大部分都是自然地与某些少数理论哲学观点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的行为都是本能地遵守这些观点的。 你知道为什么美国居民(无法辨认的字迹)不会做出控制他的仆人的私人行为的事,并且几乎不会保留强迫子女听从自己的权利吗? 你明白为什么(无法辨认)会毫无节制地(两个无法辨认的字)他自己…… [边上写着:根据美国人的“人人平等”理论得出的“利益教条”的例子。一人一个。 我知道美国人的各种行为都有着他们各自来自这两个学说的驱使力量,但是我并不会在这个时候回到这个话题上。] 结尾是这么写的: [因此美国人有着一个(他们的)哲学体系,尽管他们没有哲学家,并且如果说他们不是通过写作来宣扬他们的学说的话,那他们至少是通过他们的行动来教给别人的。 “完全性。没有什么会给人类带来可见的限制。” 另一个对于美国人来说富有成效的原则。 所有能与人类行为有着密切联系的哲学学说在美国都是非常固定的。严格来说,理论观点纯粹地与宗教学说混合在了一起。] 实际上美国人准许基督教引导生活中的小部分活动,并且他们接受(自己为自己创立了)一个民主哲学体系来引导其他大部分的行为。(YTC,CVj,1,第63—69页) [16]我十分坚信如果你由衷地致力于对18世纪真实的宗教和哲学方法的研究,你会很容易发现耶稣基督所教导的教义的真相,并且我想你会从理智上,同时从信念上成为一个基督教徒。因此我在美国人中看到有虔诚的基督教徒时并不会感到吃惊,但是第一眼看时,我被他们成为基督教徒的方式惊呆了。在基督教徒中,美国人的思想是以一种完全的民主独立展开的,但是对它来说,敢于超越这些极限,使这些极限看起来没有对它造成影响,是非常罕见的。(YTC,CVj,1,第59—60页) [17]反对所有权威的普遍抗争。尝试在所有的事物中呼吁个人理性。18世纪哲学的普遍和显著特征,本质上的民主特征。 但是在身份条件变得平等的过程中要比身份条件已经变得平等的时候更为明显。这是一种智力上的混乱状态,是革命的而不是民主的。我们在这一点上见到的无序比以往见到的还多。 18世纪的时代颂扬个人的(无法辨认的字迹)。那是革命,而不是民主。 怀疑论出现在民主时代的初期,而不是在这些时代中。 18世纪的哲学相对于民主性来说,更多的是革命性的。尝试找出在它当中,什么是革命的,而什么是民主的。(YTC,CVj,1,第11—12页) [18]在手稿中,你可以在这里看到两个片段: 两段优秀的片段,也许它们有必要用得上。 [边上写着:加到关于方法的章节里。 如果我在展现为什么民主国家有着独立的个人理性之前,展现了为什么贵族国家没有独立的个人理性,那这一段放在关于方法的章节中将会有绝佳的效果。看看吧。] 在中世纪时,我们认为所有的观点都是根据权威得出的。哲学,这个权威天生的对头,曾在那个年代中表现为权威的形式;它呈现了宗教的特征。在通过一些思想的自由和个人的努力创造出某些观点之后,它在没有讨论的情况下就通过镇压使它产生的力量,给人们强加上这些观点。(看看亚里士多德在中世纪的地位吧,直到17世纪初期巴黎大法院都依然禁止有人支持或者传播反对古老和被认可的权威人士的准则,违者将被判死刑。) 在18世纪中,相反的情况达到了极点,也就是说人们只要求呼吁个人理性并将教条信仰完全驱逐,正如在中世纪中,宗教的形式和外表被赋予了哲学体系一样,在18世纪中,哲学的形式和外表被赋予了宗教。 如今这场运动依然在次一级的思想中继续,但是其余人明白并接受这样一个观念,被承认的信仰和被发现的信仰,权威和自由,个人主义和社会力量都是同时需要的。全部的问题在于决定着两种事物的界限。 我所有的思想必须全力集中于那一点。 1837年4月24日。 第二个片段是这样写的: 没有社会能没有社会惯例而存在,也就是说,如果大多数社会公民在特定的信仰、观念或者特定的习俗上没有在同一时间有着一致的话,那社会是无法存在的,为了能永远追随他们,你必须认同这些信仰、观念和习俗。 在民主社会中存在着这样的惯例,在其他地方也存在,但是在社会情况和民风都在变得民主的同时,这些惯例的数目变得越来越少了。人们在非常普遍的观念上达成了一致,这些普遍观点中的关于每个人的独立的界限变得越来越宽,并且允许大量特殊情况和次要事实中的多样化日益发展。这就像一个不断成长的大圆圈,在这个圆圈中,个人自由也在成比例地增长,变得不安起来。 我会将正在美国发生的关于宗教的情况作为例子。很明显美国人(原文如此)并没有进行论述就接受了基督教的真理。 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将论述的界限推向了基督教的极限,但是在那里,创新的精神必须停下来,并且它实际上就像是通过某种缄默而普遍的协定,自己停下来了一样;然而在基督教义的内部,有民主产生的个人的独立在没有受到限制地运动着,也没有如此奇怪的关于《福音书》的阐释,没有发现……(文本被中断了,编者注) [边上写着:在关于哲学方法的章节中,也就是在我谈论到美国的宗教的地方,应当介绍的好句子。] 一张纸条上写着:“D(民主,编者注)方法。” “民主是由弄清事物的实质而不是形式这样的思想构成的;实际上透过形式的俗套,这在民法中是可以清楚看到的;通过销售的欲望而产生的销售行为……” 第二章[1] 关于民主国家的信仰的主要来源[2] 随着时代的变换,教条性信仰的数量也会发生改变。它们产生于不同方式,其形式和对象也会随之改变。不过,这种教条性信仰——也就是不经论证就被人们接受的观点——并不会完全被消除。如果每一个人都坚持自己的观点,并按自己的方式追寻真理,那团结在共同信仰之下的人将会少之又少。[3] 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如若信仰千差万别,那社会则不能繁荣发展,抑或说,没有共同观点的社会无法存在,因为如果观点不同,那行动也不会一致,虽人依然会存在,却不再是社会个体。因此,社会想要得以存在,就需要存在一些主体思想,以让全部社会个体的思想连为一体。但要达成这一目标,每个公民都需要从同一来源获得自己的观点,并接受一部分的已有信仰。[4] 就单独的个体而言,一个人无论是要单独生活还是要与他人共同行动,教条性信仰都是不可或缺的。[5] 如果一个人必须得去证明日常生活中所应用的一切真理,那求证工作将无法完成,或者会在求证旧有真理的道路上筋疲力尽。人的生命有限,不仅没有足够的时间,也碍于智力和能力的限制,无法完成求证任务。所以,他只能选择相信一些已被前人证明或被大众认同接受,而自己也没有时间和能力去亲身验证的一些事实真理。他自己的思想大厦只能建筑在这样的基础之上。这并非他的意愿所致,而是其限制条件不允许他去求证。 世上的每一位伟大哲学家都是站在巨人肩膀上,认识数之不尽的事物,同时,接受无数他人发现的真理。[6] 这不仅必要,而且符合他们的期望。如若你试图用自己的力量检验一切,那分配到每件事情上的时间和精力都必定有限。如此一来,你的思想便会一直处于繁忙状态,从而影响到你更加深入地研究或者求证。你的智力独立且软弱,所以,为了深入探究你感兴趣的信仰,你将不得不选择不加论证地接受很大部分早已存在的信仰。[7] 可以这么说,一个人如若随意听信他人言论,并接受其观点,那他的思想则会处于被奴役状态,但这样的状态有助于他正确利用自身的时间和精力。[8] 所以,无论怎样,智力和道德领域都应有其自身的权威。权威也许会不断变化,但它必须存在。社会个体的独立性有强弱之分,但必须有所限制。因此,我们所面临的问题不是去探查智力权威[9]是否存在于民主时代,而是去了解其存在于何处,延伸到哪种程度。 在上一章中我已讲过,平等是怎样让一个人对超自然事物采取不相信的态度,并且是出于本能的不相信,却对人类的理性做过高甚至过分的评价。 所以,出于平等时代的人们,不会轻易地信服在外的或者超自然的智力权威。通常他们只会在自己身上或者自己的同类身上寻找真理的源泉。这足以说明,在这样的平等时代,新的宗教不可能出现,而人们会认为一切想要建立宗教的想法都会被视作荒谬且不合理。我们能够遇见,神的使者无法让民主国家的人民轻易相信,新的先知也会受到嘲笑,而他们会认为自己信仰的仲裁者只能来自人类自身之内,而非之外。 当社会个体的身份地位不平等,条件存在差别之时,就有一些见多识广、因智力非凡而能力超群的个人出现,而与此同时,也会有很多无知且能力有限的人出现。所以,当一个社会存在贵族制度之时,人们就会把某个人或者某个阶级的理性思维作为自己的思想导向,而且群众阶级的正确性永远也得不到承认。 而在平等时代,情况则会截然不同。[10] 随着公民平等程度的提升、社会差异的缩小,人们就越是不会选择相信某个人或者某个阶级。从而人们会不断提升对广大民众的信任度,并慢慢成为世界的主导观点。 公众观点不仅是民主社会中个体理性的唯一指南,而且相比其他社会形态,它在民主社会中的影响力要大得多。由于彼此间的相似,平等时代中的人不会将信仰建立在他人身上。但这种相似性会让民众无比信任公众的判断,因为在他们眼中,公众的判断如若与众人共识相去甚远,则不会被视作真理。[11] 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与周围人相比较之时,他们会骄傲地感受到自己与他人之间的平等。但一旦环顾四周,从全体的角度看时,又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 而在面对集体行动时,这种独立于其他同胞的平等感却会让他感觉到孤立无援。[12] 所以,民主制国家的公民所拥有的强大力量是贵族制国家所无法比拟的。公众将信仰强加并渗透到个体身上的方式不再是游说,而是用集体思想强压个人智力。 在美国,公众会为个体提供大量现成的观点,以减轻个人构建自我观点时的负担。每个人都是这样不加检验地接受大量关于哲学、道德和政治的理论。而且,如果更加细致入微的观察,我们就会发现宗教会在社会中起支配作用是因为它是一种共同观点,而非神启教条。[13] 我明白,在美国人看来,政治法令就是让多数人统治社会的法律。[14]这样一来,多数人对智力的支配作用就会大大增强。因为大家都倾向于认为,统治者肯定比自己有智慧。[15] 在美国,多数人手中的这种无限政治威力其实增强了公众观点对个体公民的影响,但这种威力并非是产生这种影响的基本因素。这种影响应该是源自平等自身,而不是来自平等的个体构建出来、或多或少得到公众拥护的制度。通常的观点认为,由国王统治的民主国家中,多数人对智力的控制程度没有纯粹的民主国家那样绝对,但仍具高度的绝对性。而且,在平等时代,不管人们受到的是什么样的政治法令的控制,我们都能预见,人们对于公众观点的信仰就会成为某种宗教,而多数人就是这种宗教的先知。 所以,智力权威也许会有变化,但它并不会没落。而且,我认为它绝不会消失,反而会很容易变得强大,最终会把个体的理性行为限制在极小的范围之内,与人类的非凡和幸福极不相称的范围。我清楚看到了平等中存在的两种倾向:一种会把每个个体的大脑引向全新的理念,一种会很容易就让个体放弃思考。我还注意到,在特定的某些法令的统治下,民主会怎样消除深受民主社会欢迎的思想自由。因此,人类的头脑在打破所有阶级或者个体强加其上的桎梏之后,会盲目地服从于大多数人的集体意志。[16] 如果民主国家的专制统治代替了妨碍或者推迟个体理性飞速发展的权力,那也只是恶魔换了张天使脸庞而已。人类无法独立生活,只会陷入同样的困境和本质相同的奴役状态之中。我再次强调,那些把智力自由视为神圣的人,憎恨专制君主制和专制统治的人,都应该反思。对我而言,当权力之手压在我头上之时,知道这只手是谁的无关紧要,我不会因为有千万只手将枷锁举在我面前,就自投罗网。

注释


[1]1. 一个人不能不依照教条信仰行事: (1)如果没有教条信仰,就没有一般观念,因此就没有普遍行为;所以它对社会来说是必要的。 (2)个人的思想既没有必需的时间也没有必需的力量去发展他自己关于所有事物的观点。如果他这样做了,他只会得到模糊的概念和不完整的观念。因此教条信仰对个人来说是必需的。 2. 如此,这样的信仰就总是会存在。问题只是在于寻找它们的来源。 3. 民主社会的人会将他们的信仰的仲裁者置于人性之中,而不是凌驾在上或者超越它。 4. 在人性之内,每一个人都仅会将自己观念的形成的顾虑交付给大众,而他自己因为各种原因无法自己形成。 5. 因此智力权威会是不同的,但是也许还会甚之。 6. 我们不应该担忧它会消失,而应该害怕它会变得过于强大。(YTC,CVf,第2—3页) [2]信仰的新来源。权威。民主国家中的信仰之源。 将之放到我探讨平等对哲学和宗教造成的影响的章节之前或者之后。 宗教——权威。 哲学——自由。 正在美国所发生的关于宗教的情况是这一点的证明。 对人们来说,停止与一般观念(无法辨认的字迹)难度的。未来的扑救措施。这个难度是革命性的多余民主性的。 这一章节的相同观点与其他观点在这部作品的“社团”部分里,尤其是“革命”里重复出现过两到三次;我必须设法饱含热情在这里完整地探讨这些观点,而不用关心我在其他地方考虑的事物;因为那正是它们天生的最主要的位置。 但是在之后,将这一章节与我之前点名的章节进行比较是必须的,以此尽可能地避免单调乏味,特别是在关于革命的章节中。这就是威胁。但是我相信这是可以通过在这个章节中适当地描绘民主国家与信仰有关的自然和真实的状况来避免的,并且在关于革命的章节中通过展现(无法辨认)和更为(无法辨认)的同一个倾向的夸大和威胁。(YTC,CVj,1,第1—2页) 第二章节曾第一次加上的题目是《论在美国中能危害思想的自由发展和一般化的某些原因》(YTC,CVj,1,第33—42页,第82—88页)。托克维尔所写的主要的原因是大多数人的规则。这个观点出现在这一章的结束部分,但是没有进一步发展,也没有受到在草稿中受到的关注。 [3]在修订之前需要重读的注释。重要。 信仰的减弱在民主革命发生的时候要比民主制度已经确定时更为普遍和完整。 由于大量的信仰在那个时候被放弃,对于信仰的普遍信心也被动摇了。 通过信仰,我想表达的观点是你没有时间去反躬自问,你接受信仰只是因为它被传递到了你身上,并且因为其他更为聪明的人表明信奉它,或者是因为大众追随它。 教条信仰对于人们(编者注:人们的)软弱来说是必要的支持。没有人的思想能够通过自己找到(编者注:还是证明?)所有的需要存在下去的真相。信仰并不是一种你用来塑造自己的工具,而是因为你缺乏时间去寻找更好的东西所用的工具。 你无法掩盖这样一个事实,身份条件的平等、民主等在本质上是与教条信仰相对立的,这是我在这一章节中必须面对、澄清、解释和在我思想中谨慎界定的最重要的思想。(YTC,CVj,1,第2页) 威廉·亨尼斯(《托克维尔的〈新政治科学〉》,《政治研究报》第22期,1981年,第7—38页)指出托克维尔像卢梭多过像一个笛卡尔哲学的信徒,因为他承认教条信仰的必要性,并且他将人们的高贵显赫看作是自由情感与宗教情感的一致存在造就的。 但是对我们来说,这个反笛卡尔主义似乎反倒是受到帕斯卡影响的标志。就像《思想录》的作者一样,托克维尔认为,一个人在存在于世界上的稍纵即逝的一生中,必须接受某种普遍思想,某种他无法通过自己证明或者发现的普遍思想,通过这些真相,所有的人类行为都能在这个有限的圆圈中被找到。如托克维尔1841年写给凯尔戈莱的信中一样:“经验越来越教会我,这个世界的成功和辉煌存在于对于这些普遍和生成的观点进行选择,而不是能让你每天克服眼前小困难的认知技巧。”(《与凯尔戈莱的信件》,OC,XIII,2,第100页) 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不止一次证实了帕斯卡对托克维尔造成的影响[如在《托克维尔的自由主义》(帕斯卡的影响)中,《欧美评论》3,26期(1965年),第133—135页]。请参阅路易斯·迭斯·德尔·科拉尔的《托克维尔的政治思想》(马德里:阿利安萨,1989);还有奥勒利安·克鲁特鲁的《围困下的自由主义》(马里兰州,拉纳姆:雷克星顿图书,2003年)。 [4]“对于国家和人民来说,我只知道两种可以忍受的状况:教条信仰(也就是无知)或者是先进的知识,而存在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不是疑惑就是痛苦。”(YTC,CVa,第41页) [5][边上写着:贝卡利亚说,权威,社会是个人为了保持一种更为完整和确定的(无法辨认)享乐而留给大众处理的自由的一部分。] 我所说的哲学表示的是人们通过各自理性的努力而发现事物的行为。 我所说的宗教是指人不经思考就承认的东西。因此哲学和宗教天生就是敌人。人们无限倾向于智力的个人主义还是倾向于只拥有一般观念,最终变成智力的奴隶,这取决于哲学和宗教中的哪个能够在人性中占据主导地位。这样的两种结果是不切实际的,也是不好的。哲学是需要的,宗教也是需要的。 很明显民主社会的状况必须将哲学变成如我[无法辨认]占主导地位。 你必然无法躲避这样的事实,当你教条式地教导一个小孩或者成人一种学说时,你是在从他身体中夺走自由的部分,他是可以用这自由的部分来自己发现这种学说的。从这个观点来看,你将他置于了被奴役的位置。但是这种奴役对于你给他留下的自由的保存来说是必需的。因此贝卡利亚的巧妙定义再一次出现了。 [边上写着:当一个哲学观点在被一个人的个人理性发现后,通过以这个人的名字为权威传播开的时候,这样一个哲学体系是暂时地处在宗教的位置上的。 我想说的是更多的关于政治、科学、经济的学说也是如此的] 当人们不管以什么理由联合起来时,每个人都会放弃他的一部分联合团体能够使用的行为和思想的自由。在团体之外,每个人都会重新找回他的个人独立,并让思想和身体从事他自己喜欢的东西。人们会做出各种种类的联合。 他们会做出长久的联合,他们称之为社会;他们也会在获得期望利益的帮助下做出临时的联合。一个宗教(这个词在这里是常识上的意思)是一个你需要在其中永久放弃自由的联合团体。这种联合团体也是必需的。 如果人们必须依靠自己来证明…… 这两种原则被以各种各样的比例放置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国家之中;这几乎是整个人类的历史。(YTC,CVj,1,第3—5页) 托克维尔庄园的图书馆中有一份贝卡利亚的《刑事犯罪与刑罚的条约》的副本,(费城[巴黎],1766),由莫雷利翻译。托克维尔在之前涉及的契约论在引用的版本第二章节中出现(第6—9页)。 [6]“伟大的牛顿自己在对于他不知道的事情上像个傻瓜的程度,要多过他在他知道的事情上与众不同的程度。”(YTC,CVk,1,第36页) 在一个对引言的指定注释中,托克维尔写道: 序言 世界上没有谁曾找出中央止点的作用,这也几乎是必然的,没有人会遇到这样的人,我所说的并不是只会由上帝联合的普遍真理的光束,而是所有特殊真理的光束。人们会抓住真理的片段,但却永远抓不住真理本身。这说明结果将会是,每个人都代表一个完整和绝对的体系,通过这个唯一的事实,这个体系几乎无疑地存在于错误和谎言的状态中,并且每一个想要强行将这样一个体系强加在同胞身上的人,必然会因为这种行为被人们不经审视就认作是专制的统治者,是人类物种的敌人。 [边上写着:他们不时地拦截住一些真理的光束,但是他们从未将真理之光握在手中。] 这并不是我的主意,但是我相信它是有益的。1836年3月8日。 既不承认也不漠视这个事实是因为你所忽视的这个原因在道德和政治学科上是非常脆弱和愚笨的,在其他方面也是如此。(YTC,CVk,1,第46—47页) [7]边上用铅笔写着:“再重新审视一下。安培。” [8]人类判断的不确定性。 一个接受一种思想的人几乎总是比构思和产生这种思想的人更确定这种思想的真实性。这初看来与尝试和经验是背道而驰的,但是它确实是这样的。 一个构思了某种思想的人会为了让他的研究展现在公众面前而致力于此,他的研究工作几乎总是使得他发现其他人所忽视的某一弱小、朦胧甚至是不完整的一面。读者或者听众只看到了研究工作的结果而没有看到研究本身,他们首先注意到了这个展示在他们面前的貌似真实或者可能的一面,而没有注意到另外一面,所以抓住了前者,并坚持这一点。我认为,所有以怀疑论看待的事物在教导人们相信的人群中要比在那些选择相信的人中更为普遍。 1835年12月27日。(YTC,CVa,第54—55页) 在另一个地方这样写着: 一个学说绝对不会被信奉它的人评判,但是承认它的人会这样做。 [边上写着:教条不会被教员评判,而是会被信徒评判] 最为有害的学说会给创造出它们的人带来美好的实际结果;因为,除了他的学说之外,他还有思想、想象、报复和能量的力量,这些力量能让他发现这样的学说,并将之发扬光大。他的信徒除了这个学说一无所有,并且在他们当中,承载了它的自然成果。 1836年12月29日。(YTC,CVa,第34页) [9]权威的两个影响: 1. 有更多的时间和思想的自由来检验和深入你为自己保留的问题。 2. 在你为自己预留的部分中更能确保不会失败,并且对于对抗外部的攻击中,有权威要比你没有一个特定和固定建立的观点更有保障。 你不仅在你接受的信仰上是坚强的,并且你会对于你自己所塑造的信仰更为自信。人的精神获得了坚定地相信和充满活力地保卫它的信仰,包括教条主义信仰和哲学信仰的习惯。(草稿,卷1) [10]身份平等对哲学造成的影响。 越深入,我就越认为身份条件的平等通过一种不平等的力量为了不再思考除了大众以外的任何东西,让人们失去了个人,个人的尊严、力量和价值等。这个单一确定的事实几乎影响了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人性的所有观点。(编者添加:它的)踪迹随处都可以被找到。 在民主中你只看到“你自己”和“全体”。 在平等对哲学方法造成的影响之后,再来讲讲它对哲学本身造成的影响。 [边上写着:关于现实主义者和为名主义者的问题,在我论述平等对哲学造成的影响时进行调查。如今人们越来越忽视个人,而只为了看到整个人类层面,也就是说我认为人们变成了现实主义者。 见1837年的《两个世界》杂志,年度的文学回顾。](YTC,CVj,1,第7页) 1840年,托克维尔在同一个问题上写信给他的英文译者: 我认为现实主义者是错的。但首要的是,我确定他们哲学的倾向在任何时候都是危险的,在我们生活的时代中有着致命的危险。这个民主时代的巨大危险,肯定是社会主体在整体仪表中一部分的毁灭或者是极度的削弱。如今所有引发关于个体观念的事物都是有益的。所有给予物种独立生存,并扩充这种观念的事物都是危险的。我们当代人的思想自发地沿着这个方向发展着。现实主义者的学说被引入了政治世界,推动了滥用民主的习惯;这就是促进了专制统治,中央集权,蔑视特权,必要学说,所有的制度和所有允许社会主体将人民踩在脚下和让国家得到所有,而民众一无所有的教条学说的东西。(1840年2月3日写给亨利·里夫的信,《英语信函》,OC,VI,1,第52—53页) [11]边上写着:“在刊载所有我讨论的部分之前,我必须重读我在关于革命的章节中所说的相似的东西,并且考虑一下我应该在那里留下些什么,或者在此处转移些什么。” [12]1. 在他的个人理智和同胞的集体理智之间的中间权利的缺少会导致除了集体以外不会存在别的指导。 2. 每一个发现自己的孤立和弱势的个体,会发现自己被集体的存在所压倒。 3.只有在民主时代你才会明确地构想集体(人类物种)的观点,当你果断地跟随它的脚步的时候,你会毫无反对地相信它,并且信仰会通过一种大多数人关于智力的思想的巨大压力渗入你的灵魂之中。(草稿,卷1) [13]当你仔细观察时,你会发现身份条件的平等产生了三件事: 1. 它将人与人孤立开来,阻止了他们智力上的相互活动,并允许他们的思想朝各个方向发散开来。 2. 它给了所有人几乎同样的需求、同样的利益、同样的眼界,因此从长期来看,人们虽然并不知道它或者感到对它的需要,但是他们发现自己与他人有着一系列相同的思想和相同的喜好。 3. 它创造了大多数人的道德力量(我在另一个地方看见了它的政治力量)。觉得自己十分弱小的人们看见自己周围只有同样弱小和与自己相似的人,他的同胞们的集体智力的观点就会很容易压垮他。这给予了普遍观点一种凌驾于思想的力量,这种程度是它在贵族制国家中绝不可能达到的。在贵族国家中,有着一些个人,他们有着非常多的知识,受过很高的教育,有着很强大的力量,这都是因为他们的各自的智力,还有其余的无知、受限的人,他们乐意相信上位者的理智,但是却不相信大众的绝对正确。这是一个先知的时代。 一般观念中的信仰是民主国家的信仰。多数人都是先知;人们会毫无理由地相信它。人们不经过论证就对它深信不疑。它对个人的智力施加了巨大的压力。多数人的道德统治也许被要求用来在一定程度上代替宗教或者让宗教中的一部分长存,如果它保护宗教的话。但是宗教会以更像一般观念的方式存在下去,而不是以教派的方式。它所借用的力量要比它本来的力量更多。这些理论都可以用美国人的例子来支持证明。 人们绝不会有只靠自己就能深化意识的能力。这与他们的有限的本性相反。最为(无法辨认)和最自由的天才会基于他人的信念而相信成千上万的事物。因此道德权威不管你怎样做都会出现在道德世界的一些地方。它存在的地方是多变的,但是有一个地方对它来说是必需的。人们需要固执己见地相信很多事,然而却只有探讨很少事情的时间。这个权威在贵族时代中主要被称作宗教。它也许会在民主时代中被冠以多数人的名义,或者甚至是一般观念的名义。 [边上的空白写着:在一些人们努力朝着自己方向前进和构建纯粹的个人观点、信仰和思想的地方,过渡的状态开始出现了。] 随着人们变得更加平等,人们对少数人的信任增加了,对大众的信任也增加了,并且越来越多地是观念在引领世界。 宗教是一种人类的(无法辨认)(编者注:高等的?)权威,但是被一个人或者一个阶级的人展露在其余服从它的人面前。一般观念是一种不会凌驾于人类之上的权威,并且是由大多数人所运用在个体之上。 这两种权威的来源是不一样的,但是它们的影响却是交汇在一起的。 一般观念和宗教一样,将已有的信仰带给人们,并将人们从无法忍受和做不到的义务责任中释放出来,每天由自己决定自己的全部事务。这些信仰在最初是被论述过的,但是它们不再会被论述并且通过一种压力渗透到了每个人当中。 [边上的写着:我在其他地方谈到过多数人的政治和暴力的统治。在这里,我谈论的是它的道德和平和的统治。来说说吧。] 难以相信平等并没有削弱这些第一类权威,但是你可以想象它将在某种程度上补偿第二类权威,并且一般观念的道德力量将会被呼吁加上限制,应该比更人理智的过失还多得多。这将会是力量的改变,而不是力量的摧毁。(YTC,CVj,1,第8—10页) [14]手稿上说的是“专制地统治”。 [15]这是因为有着特殊的原因,并且这会对美国中思想的自由发展和一般化造成损害。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展示了教条观点和传统的观点在宗教方面来说,可以说一直在限制着美国人的革命思想。还有一个也许不那么强大但却更普遍的原因,那就是它使得在美国中,人们的思想有了停滞的威胁,并阻碍了思想的自由发展。我已经在这部作品的另一个部分中指出了这个原因,这个原因不是别的,而是(无法辨认)的力量,多数人在美国中使用的力量。 宗教是一支连运动都已经被提前规定了的力量,它只会在已知的圈子里运动,许多人认为在这个圈子中,它的影响是有益的,并且一个教条主义的宗教要比理智的宗教在造成人们想要的影响方面做得更好。多数人是一支(无法辨认)的力量,一支运动的轨迹是具有随意性的力量,并且这种力量可以成功地延伸到每件事上。宗教是法律,而多数人的无限权力则是恣意妄为的。 宗教无须外力就将人类的思想停滞下来,并且让道德选择和独立的人服从于它。 人类中的多数人通过不断地用从它身上夺走最自由和独立自主的欲望的方式来强迫它服从,从而迫使人类的思想停滞下来,不管他们拥有什么(原文如此)。 在美国,多数人的强大力量对思想造成的致命的影响在政治中首先展现了出来。直到现在,公众意见形成的主要是一些政治问题;但是美国人的法律是这样的,不管它决定朝那个方向前进,多数人都会将它的强大力量平等地被人感受到。是它自己的意志,而不是国家的构成限制了它自己。 人们无法躲避这样的事实,因为美国人已经被民主国家常见的倾向冲昏了头脑。在民主制度中,不管你如何想象,多数人以及代表多数人的力量总是由一个狂暴的力量提供的,并且不管法律是多么不赞成这个倾向而支持战斗,也几乎不可能说出专制限制的所在。现在,无论专制是由谁实施,它都总是让人类的思想产生一种怠惰。人类思想从家族观念和阶级观念中摆脱了出来,并自动地屈服于多数人的意志。我想说的是在纯粹的贵族制国家中,阶级的利益、家族的习性、职业的习惯、国家的准则等构成了像它们一样的许许多多的障碍,将人们的想象力禁锢在了里面。 如果在这些(无法辨认)的地方阻碍和减慢了人类思想发展的进程,民主国家会替换掉这种不可控制的多数人的力量,但是很容易看到,有害的东西只是改变了特征。可以说人类的思想只是遭到了另一种方式的压迫,但是却不能说它得到了自由。人们不会找到独立自主地生活的方式;他们只会艰难地发现另一种方式的奴役。 在贵族制国家中,限制人们想象力的力量只有一种,那就是产生和维持在贵族制度中的各种各样的成见,它只会限制人们在那个方向上的反战,但是它在原则中却绝对不会对智力自由进行抨击;在以我之前所谈到的方式建立起来的民主国家中,多数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凌驾于人类思想之上的,它会以一种永久性的、普遍的方式,用各种行动,并且通过使人们屈服于它,最终夺走每个人的思考的习惯和喜好,来阻碍人类思想的发展。因此如果人们不注意的话,民主制度在特定法律的统治之下,有可能会伤害到思想的自由,这种自由是民主社会的状况所喜爱的,并在从阶级利益和家族传统中逃离之后,人类的思想将被大多数人的抑制所束缚。 我认为那些是应该让那些在人类自由中看到了神圣的事业的人和那些厌恶的不是专制者而是专制统治的人深入思考的东西。当我感觉到力量之手压迫在我头顶时,对我来说,对我施加压力的是谁并不重要了,并且我并没有感觉到更多的在头上套上枷锁的倾向(无法辨认),因为成千上万只手已经为我带来了这样的感觉了。 [两行无法辨认的字迹。] 我想说的是在民主国家中,我清楚地注意到了两种相反的倾向。一个带领人们走向新的普遍的思想;另一个会约束这些思想,也就是说,让人们不去思考。 因此如果我发现自己突然承担起了为民主国家制定法律的责任的话,我会设法清楚地将这两个倾向区分开,并不让它们相互抵消或者至少不会让次一级的倾向变得更占优势。有了这个目的,我可以尝试不去摧毁多数的统治地位,而是节制它的运用,并且我将努力让它在颠覆了所有的敌对力量之后,自己对自己进行限制。这样,为了给出一个例子,而不是给出完整的画面,如果我是生活在民主国家中的话,我更愿意看到人们建立起两种立法的议会,而不是一种,更愿意看到一个固定的司法部的存在而不是选举产生的治安官,宁愿看到地方分权而不是中央执政。因为所有的这些制度都是可以与民主制度联系起来,而不会改变它的本质。随着社会状况变得更加民主,我觉得所有的这些东西或者其中的几件更具有重要性了,通过它们,不仅可以像我在之前章节里说的那样可以拯救政治自由,还可以保护人类思想的普遍进步。如果说人们认为这些准则不会在大众中流行,我也会在心中抱有这样的希望,认为它们是可以的。 我知道人们是出自民主的动机,但是我希望人们能像一个有道德的独立存在而行事,尽管借出了自己援助之手,但仍然保留住自身自由的运用。我明白人们认为多数的权力是所有权力中最能忍受的,但是我希望人们能成为这支力量的指导者,而不是臣服者,并像马西隆对年轻的皇帝路易斯十五世所说的那样对它说:“陛下[后面的文本被中断了,编者注]。”(YTC,CVj,1,第33—42页) 托克维尔庄园的图书馆中有一本1740年版的5卷马西隆的布道文。托克维尔提到的也许是以下这篇从关于转世布道文的第二部分摘选的: 陛下,统治者们赋予他们人民的自由是法律的自由。你是你所统治的对象的生活和财富的主人;但是你只能依照法律来处置他们。你知道在你之上的只有上帝,真的;但是法律必然会比你更有权威。你指挥的不是奴隶,你指挥的是一个自由和喜好争吵的民族,如同精心守护自由一般守护它的自由。 另一个笔记提到: “第二章,论在美国中能损害思想的自由发展和一般化的特殊原因。 “你能在马西隆的作品中找到可以用上的内容: “《小卡雷姆》,卷1,《棕枝全日布道》第一和第三部分;卷2,《转世布道》第二部分。 “不管怎样你都仍然可以寻找这些单独的句子,并将它们编织起来。没有比这更适合的了。”(YTC,CVj,1,第33页) [16]自由和权威总是可以将理智世界分为两部分。这两部分多少都会不平等,这取决于时代。 权威可以以某种权力之名运作,也可以假另一种权力之名;但是权威本身是会继续存在的。 [边上写着:如果人们只有教条信仰,那么他们会保持一个不变的状态。 如果他们只有非教条的信仰,那他们会生活在一个无益的混乱之中。 一方面是专制;另一方面是混乱。](草稿,卷1) 第三章[1] 为何美国人比其祖先英国人更倾向于一般观念 上帝对人类的观察从不马虎。他一眼就能看出人的本性,并看出每个人之间的相似与差异。 所以,上帝并不需要一般性观念,也就是说,上帝从来都觉得没有必要把相似之物置于同一形式下,并对其进行仔细考究。 人与上帝不同。人类大脑如果想对脑海中的每个事物进行独立观察和独立判断,就会立即陷入迷惑,无法把握这些事物的所有细节。在这种艰难的情况下,人类便只能使用一种必要却不够完善的方法。这种方法具有两面性,既会暴露人类的缺陷,又会补救人类的不足。[2] 对一些事物进行表面的观察,并看出其中的相似之处后,人类便会给它们起个相同的名字,然后搁置一边,继而观察别的事物。 但是,一般性观念并没有证明人类的智力高超,反而证明了人类的无能,因为自然界中的每一个物体与其他物体都是不尽相同的,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事实,任何规则的运用都应该加以区别,任何一个方法都不可能同时适用于很多问题。[3] 同时,一般性观念也有可取之处。人类可以通过一般性观念对大量事物进行快速判断;但另一方面,一般性观念所提供的概念一直都不完整,从而导致人类对事物的理解也不够全面准确。 社会一方面在不断老化;另一方面又在不断推陈出新,人类几乎每一天都会在无意识中获取到一些个体真理。 对于这些真理的了解越多,人类所得到的一般性观念也会越多。如果无法找出个体真理之间的共同之处,就无法对它们进行独立的观察。一定数量的个体可以组成“种”,几种“种”放在一起便可形成“类”。所以,一个民族的文化越是悠久和博大精深,他们对一般性观念就会越习惯,越喜爱。 然而,决定人类能够把观念一般化的还有另外一些因素。 美国人对一般性观念的使用比英国人更加频繁,而且更加持久。众所周知,这两个民族有着相同的文化和起源,数世纪以来,他们的生活法则也大致相同,而他们的思想和民情也一直都存在着交流,所以,初次看到这样的差异,你会非常诧异。如果我们把视线转向欧洲,将这两个最为开化的民族进行对比,你会惊讶于他们的鲜明对照。[4] 如我们所见,在思想上,英国人不得不放弃对个别事情的深思,虽然非常勉强而且遗憾,因为他们得从这些深思中找寻事物之间的因果联系;同时,英国人也不会自愿接受一般性观念。 而我们法国人则与之恰好相反,我们对于一般性观念十分爱好,甚至凡事都得满足这种爱好。我每天清早起床之后,总是会听说某个人又发现了我闻所未闻的某种一般性且具永久性的规律。即便是平庸的小说家,也会试着提出一些治国理论;如果在一篇文章中无法囊括进全人类,他永远不会满足。[5] 面对这两个最开化的民族之间的差异,我着实感到吃惊。如若把关注的焦点转到英国,观察其在近50年里的发展,在我看来这可以证明英国人对于一般性观念的喜好程度,正随着整个国家古老制度的衰退而提高。 因此,我们无法只根据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来解释其为何喜欢或者回避一般性观念。 当社会成员的身份极不平等,而且这种不平等永久存在的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便会越来越大,以致最终演变成有多少种差异,就有多少不同的阶级。但是,不同阶级的人都只会关注其中的某个阶级,而忽略了将其扩展到广大人群的一般联系之中,即,只看到了个体,而忽略了普遍大众。 所以,生活在贵族制社会的人,向来都无法产生出于自身有关的一般性观念,这样一来,他们便会习惯性地选择不相信一般性观念,甚至会从本能上对其产生厌恶之情。 而对于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来说,他们会发现彼此之间相似度越来越高,差异越来越小,所以,他们的视野会囊括到全人类,而不只是注意到人类整体中的某个部分。在他们看来,只要是适用于自身的真理,同样也可以适用于人类社会中的每一个同胞。[6]他们一旦在自己苦心从事或者最感兴趣的研究工作中养成了喜欢一般性观念的习惯,就会把同样的习惯迁移到其他的工作中去。这样一来,找出所有事物的共同准则,把大量事物置于同种形式之下,用一种解释来阐述无数事物,这样的行为就会变成人们在思想上的一种狂热却往往盲目的激情。[7] 最能证明我上述观点的准确性的,便是古代人对于奴隶的看法。 人与人之间是相同的,生来就具备平等的自由权利,这本该是一个非常一般性而且极其简单的道理。但是,即使是罗马和希腊的那些最聪慧博学的天才也从未达到过这样的思想境界。他们所一直尝试的,就是用种种证据来证明奴隶制度的合理性,证明这种制度应该永存不朽。然而历史资料告诉我们,古代的某些名人在解放之前都曾是奴隶,而且还留下了不朽的传世巨著。他们也曾目睹经历过今天这样的奴役现象,但那时的他们却认为奴隶制度是合理的。 古代的所有大作家们,要么属于奴隶主贵族阶层,要么认同当时的贵族制度。即使是在他们的思想传扬开来之后,他们仍未走出贵族制度的思想范围。直到耶稣基督降世之后,他们才开始教育人类:人人生而平等。[8] 在平等时代,所有人都相互独立,但同时也相互孤立,处于软弱状态。所有人都会认为,不应该存在上层意志来一直指导人类的行为。所以,在这样的时代,人类似乎都在自顾自地向前发展。这样一来,人类就必须得去探寻是哪种因素对每个成员都发生了相同的作用,并让我们自愿走上同一道路,以解释这世上的一切。自然而然地,这种探寻会促使人类的大脑总结出一般性观念,并使得其偏好使用一般性观念。 在前面的章节中,我已提到过,出身的平等会导致每个人都想要亲自探寻真理。以此可以看出,这样的因素也会是每个个体的思想都更倾向于一般性观念。 当我放下阶级身份,抛开我的职业和家族传统,规避前人的影响,凭借自己的理性去探寻自己的道路之时,我会自然地倾向于从人的本性中寻找会导致自己如此观点的原因。因此,我就自然而然地会在无意识中获得数量庞大的一般性观念。[9] 这便足以说明,英国人为何并不像他们的后裔美国人及他们的邻居法国人,不会那么喜欢把观念一般化,以及为何如今的英国人在这一方面要比其祖先更为明显。[10] 英国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兼具开明和固守品质的贵族制民族。他们文化传统的开明,使得他们不断地追求极具一般性的观念,但同时,他们的贵族制度,又使得他们受缚于个人观念。所以,英国人的哲学,胆大又怯懦,大度又狭隘。时至今日,这样的哲学依然影响和控制着英国人的方方面面,而他们的思想也一直受到限制,甚至停滞不前。[11] 一般性观念受到了几乎所有的民主国家的偏爱,而且这些民主国家都在积极地追寻这种观念。除了上文所述的原因之外,还有一些因素在影响着这一现象的形成,虽不明显,却也不微弱。 首先,我们必须将一般性观念区分开来。有的一般性观念是经过长期、细致、精益求精的智力劳动获得,而只有依靠这样的观念,人类才能提升自身的认知能力。 而另一些一般性观念则是思想上灵光乍现的结果,产生过程较为简单。但它们会让人们形成的观念非常肤浅,而且不太准确。 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通常都是好奇心强,但休闲心弱。他们生活务实、复杂、紧张而且活跃,以至用于思维活动的时间大大减少,民主时代的人大部分都喜欢一般性,因为在这样的时代,个别性的事物他们不必费心去研究。甚至可以这么说:民主时代可以用小容器容纳大失误,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收获。所以,生活在这一时代的人,在对某事物做一些简略的观察之后,就会自以为发现了事物之间的共同关系,由此便会停止对这些事物的深究,也不会对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仔细的分辨,而是草草地归类之后,便搁置一旁不予深究。 民主时代的人都喜欢唾手可得的成功,贪图当下的享乐,这是这个时代的显著特征之一。这一点不仅在学术界大肆盛行,普通大众也是如此。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们,大多野心勃勃,一旦成功便雀跃不止,遭受失败挫折之后却容易立即萎靡不振。他们喜欢快餐式的成功,舍不得花费时间和精力。而导致他们更直接地追寻一般性观念的便是这种有害的本性,而且喜欢夸大其词,认为利用一般性观念便可以构建出大千世界的完美前景,并轻而易举地获得公众的关注。 但既便如此,我也不敢斩钉截铁地判定他们的这种想法就是错误的,因为读者也和他们一样,不愿意进行其本可进行的深入研究,懒于进行正常的思维活动,而喜欢知识和享乐能够不劳而获。 如果说贵族制国家不仅没有充分运用一般性观念,而且常常看不起一般性观念,那民主国家的人民则是与之大相径庭,他们随时随地都在准备着应用甚至是滥用这种观念。[12]

注释


[1]1. 一般观念的力量和弱点是什么。更大的影响,更少的苛求。 2. 一般观念主要是出现在知识教化中。 3. 这不足以解释为什么美国人,还有特别是法国人,虽然没有如英国人那般教化,但是却比英国人显示出了更多的对于一般观念的资质和喜好。 由于知识教化是一个共同的因素,因此必须意识到其他的因素: (1)当人们是(无法辨认)[编者注:相似?]的时候,他们的相似性会引导他们构思关于他们自己的,对于整个物种来说是可以实施的想法,这让他们在各个方面有了对一般观念的喜好和这样的习惯。 (2)人们变得平等和弱小,你不会看到强迫整体沿着相同道路前进的个体。因此必须想象有一个巨大的因素以一个单独,但是与他们的道路相同的方式施加在了每一个人身上。这同样会将人们带向一般观念。 (3)当人们从阶级精神、职业精神中逃脱出来时,(无法辨认)为了能依靠自己寻找真理,他们被引导向研究人的本性。这是一般观念的一种新形式。 (4)所有生活在民主制度中的人实际上都是很忙的。这让他们拥有了对普遍意识的喜好,因为一般观念可以在很少的时间里产生巨大的结果。 (5)民主时代中的写作者像生活在同样时代的其他人一样,想要的是短时间内就能获得的成功和眼前的享乐。这也大力促进他们走向一般观念。 4. 贵族制的国家对一般观念并没有足够的尊重,也没有对其进行足够的运用;民主国家却总是能充分地运用它们,并且对它们变得过度充满热情了。(YTC,CVf,第3—5页) [2]人类的思想天生就对于一般观念有着喜好,因为它的精神是由上帝,这个宇宙中最泛泛的存在所散发出来的。因此只有通过一种强制的约束才能让人类的思想对特殊的事物进行深思。并且如果它找到一条可以通过某种方式摆脱这种约束的路,它会朝着那个方向冲过去;并且如果它在其他方面被束缚得越厉害,它就会冲得剧烈。 这就是为什么当贵族制的社会在没有终止贵族状态就接受知识教化的时候,你会发现那些受到限制的思想以一种忘乎所以的方式在政治、道德和哲学中创建了最为普遍的原则。 在这短时间内,真是的社会遵循着它存在的方式继续着;而与此同时等级、职业、宗教、财富将人、利益、观念进行划分,一个完全虚构的社会以某种方式建立在了真实社会之外;人类思想在这个虚构的社会中不再受到运用欲望的限制,将所有的事物变得隶属于普遍的原则和共同的规则。 因此你不能通过出现在一个国家中的少数敢于创新的思想来判断国家的状态。因为他们可能会被给予更多变为普遍的机会,但是国家本身却不会,并且由于他们无法在现实世界中建立起任何他们所喜好的事物,这就更加地让他们完全地陷入了虚构的领域中。我怀疑如果莫尔在英国政府的统治中实现了他的某些梦想的话,他可能就写不出来《乌托邦》了,并且我认为如果当代的德国人被允许在政治中普及一些他们的观念的话,那他们就不会如此热衷地沉溺于在哲学中寻找普遍真理了。 因此当一些人提出非常普遍的思想时,这并不表明社会状况已经是民主的了;这只是表明它正在开始变得民主。 但是如果你在整个国家中都能找到明显的将一般观念应用在所有事物的倾向,如果你看到这种倾向在保持实践性和现实性的同时,还在努力尝试将同样的道德、智力和政治条件扩大到所有人身上,那不用再犹豫,你可以大胆地说,在这个国家中,革命已经完成,并且从此以后,它不再是一种破坏民主的事物,而是一种控制管理民主的事物了。 生活在原始部落中的女性的被奴役的状态,她与男性的完全区分和在东方人中的被囚禁状态,她的低等地位和在欧洲文明国家中受到的或多或少被镇压的状态都可以作为我刚才所说的关于贵族制度中的智力影响的论据。 性别的贵族性质是已知的贵族性质当中最自然、最完整和最为普遍的。这种性别的差异越大,那它就会越倾向于让人类的思维圈子变得更为特殊和(无法辨认)。 在东方,存在着男性思想,也存在着女性思想。而在欧洲中,思想观念是同时运用在组成人类物种的两种不同性别的人的智商。 通过在行为和享乐中将两性相容,这样你就可以赋予男性和女性的理智一些某些更大胆的和更普遍的东西。 这也足以很好地解释西方人和东方人的理智差异。(YTC,CVj,1,第27—29页) 详情参见:《1833年8月9号与克拉克的对话》(《英国游记》,OC,V,2,第25页) [3]手稿中的早期版本是这样的: ……同时适用于很多问题。当一个人说某件事物如何的时候,它假设了一个他知道不存在,但是他却在没有更好的办法下使用的事实;当他有了时间时,他为后者留下了一个更好的阐释,就像代数学家通过“a”或者“b”来代表某种他在之后的计算中会用到的未知数的值(三个无法辨认的字)。 因此一般观念只是之中帮助人们朝着真理进步,而永远不会被人们发觉的方法。从某种程度上来看,你甚至可以说人们正通过这条道路越来越远离它。 因为如果他们将自己限制在各自对这样某种原因的检验之中,那他们(两个无法识别的字)前者,然为通过将他们放在一起考虑,它无法得到任何结果,只会得到一个关于所有事物的混乱和不准确的观念。 一般观念作为思想最为强大的工具一点儿也不差,但是你必须知道如何去使用它们。 人们经常在懒惰中形成一般观念,与在弱点和需求中形成的一样多。(YTC,CVj,1,第15页) [4]这是有可能的,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天赋引领着他们走向观念的一般化。伟大的作家们在我还在怀疑于此的时候就已经提出了这样的观点。我在人类的生理结构方面没有发现任何可以让人们走向某种观念的秩序而不是其他方向的事物,在人类的历史事实中也没有找到让我相信人类的特殊性情是继承于人类种族而不是其他因素的例证。对普遍意识最为渴求的国家并不总是显示出同样的对寻找普遍意识的兴趣。因此我摒弃了一个分析学无法抓住的原因,我本来设想这个原因可以应用到所有的时代中,但是事实上它只能解释当今世界所发生的事。(草稿,卷1) [5]人们有着几种理由来构建一般观念。 一个通过大量研究发现了在多种多样的事物、人、事实等中存在着无数联系并且有着新的联系出现的人,会从这些研究中得出一般观念。 而另一种在其他事物中发现了另外一些联系的人,他知道这些事物的联系(无法辨认)揭示的一般观念是不确切的,但是他想再进行更深一步的研究,把它当作一种虽不完整,但是可以帮助他获得真理的手段。 这些都是可以创造出一般观念的学术的,经过深思熟虑的哲学方法。通过这种方法产生的一般观念展示出了人类思想的活力。 但是大多数的人都不会这种方式的研究。他们经过漫不经心的短暂的测试之后,就认为他们找到了一种存在于某种事物之间的普遍关系。继续研究下去耗时耗力。要对两种比较之下非常相似的事物进行细节上的研究是一件很难的工作。因此人们便急着发表自己的研究成果了。如果你对当代人所提出的大部分一般观念进行考量,你就会发现这大多数一般观念体现的并不是人类思想的活力,而是惰性。 [边上写着]人们在管理方面的做法正是他们在语言表达方面的做法。他们一开始只会注意到特殊的情况,然后在开始对一般观念有了了解后,过多地想将观念普及了;随着他们在学术上的知识的积累,他们将科学技术变得完整并且创建了他们在一开始并没有注意到的分类和区别。在管理上也同样如此。中央集权的观念是属于人类智力的中级阶段的。(YTC,CVj,1,第16—17页) 草稿的第四卷的结尾是这样写的: 提出一般观念的人面临着来自批判观点的两种巨大危险。 他面临着的一种巨大危险,对于所有提出“我们是错的,而这种观念意识到了我们的错误”这样的观念的人都是普遍存在的。而他面临的另一种危险对于受众来说是特殊的。 观念越普遍,特殊情况就会被忽略。大量与一般观念对立的特殊情况就会证明这个观念是错误的,而如果特殊情况较少,那就不能这么说。因此,一个提出一些与一般观念的提出者相对立的特殊情况的人,并不能完全地证明这个观念是错误的,但是他促进了尴尬迹象开始(编者注:含义不明不白)。 现在,随着对一般观念正确与否的证明开始出现,它就像是处理人们的狭隘思想和病态思想的一种武器。一般观念只会被开明和公正的思想鉴赏为一种有能力的做法。但是邪恶是存在的。 “特殊”观念为偏袒所留的空间更少,并且也不需要对它评价的人有多么高的学识。(草稿,卷2,写在装着最后一部分的封皮上的,题目是“一些并不是谈论本章中的一部分而是另一部分的草稿”。) [6]在民主制度中,由于人们或多或少地与其他每一个人平等和相似,对事物的感觉几乎没有差别,有着相似的观点,因此适用于一个人的事物几乎总是可以同时适用于其他所有人。 因此民主国家在不知不觉中就很自然地走向了对一般观念的构想,最让他们对此感兴趣的,正是他们自己。因此他们有了对观念一般化的普遍喜好,并且将之带进了对思想的所有调查当中。 如此,最为弱小的民主国家也要比最为强大的贵族制国家更加接近于寻找和找到属于人类物种的普遍权利。 在对于小型共和政体一定是自由的这样的信任,以及对人人都有平等的自由权利这样的考虑之间,只有一步之遥。(YTC,CVj,1,第22—23页) [7]美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它从成立开始就有独立思考的能力。现在我知道了,没有什么能比促使人们自然地发现新观念的社会状况和禁止人们通过实践校正这些观念和通过经验检测这些观念的政治结构更能引导人们充满活力地走向普遍理论。 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认为民主所慎重引入的制度在所有事物中,是人们能建立起来对抗民主意识错误的最好的补救措施。(YTC,CVj,1,第71页) [8]这是阶级区分这样的限制施加在思想的自由发展之上的证据。 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出生于民主共和国之中。西塞罗看见人类物种的最大一部分聚集在同样的法律之下。这些都是让普遍思想出现在这几个伟人的思想之中的充分理由。但是这些人和其他古代的学者都没能发现每个人出生(编者补充:就具有)的自由的平等权利这个如此简单的观念。 已经几个世纪没有出现的奴隶制度作为事物的本性出现在了他们身上,并且他们似乎将它认为是人类的必需和永久的条件。 此外,这些生活在那个时代中,在获得自由之前曾当过奴隶的人(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是非常出名的作家),都没有从另一个角度考虑过这个让他们遭受了这么多苦难的奴役。怎么解释这一现象呢? 所有为我们留下笔墨的前人都是贵族主人阶级的一部分,或者至少他们见证了贵族制度当时在人民中毫无异议地建立。他们在各个方面都很广袤的思想都在这个方面受到了限制,并且J. C. (编者注:耶稣基督)为了考量人类的价值和让人们明白相似的人可以并必然是平等的,必须来到这个世界。 当我看到亚里士多德让亚历山大的力量为自然科学服务,为了寻找未知的动物和植物带着武器寻遍亚洲的时候,以及当我注意到他在耗费如此巨大的研究以后,以发现奴隶制度来结束研究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人待在家里会做的更好,并不是研究书籍,而是通过自己的内心来发现真理。(YTC,CVj,1,第30—31页) [9]边上写着:“所有的这部分对我来说似乎都是有争议的事实,可以删除。 [10]“造成区别的(无法识别)原因。 1. 在实际的生活中。 2. 第二……在物质本性中;尽管大体上来说,我很少支持基于国家的物质本性的争论,但是我认为在这里可以对它们加以利用。”(TYC,CVj,1,第69—70页) [11]第一版手稿是这样的: 英国人长期以来都是世界上最为开化的民族之一,同时也是最具贵族特质的民族之一。我认为人们在他们观点中注意到的那些奇怪的特点必然是由于这两个原因共同造成的。他们的知识让他们倾向于一般观念,然而,他们的贵族习惯将他们束缚在了特殊观念的圈子之中。由于这种情况,他们的哲学既胆大又懦弱,既大度又狭隘,既是解放思想,又沉迷于塑造了英国人思想前进方向的例行公事。当然,这个诞生了两个培根、伟大的牛顿(亚当·史密斯和杰瑞米·本瑟姆)的国家,并不是天生就是一个不毛之地,不能产生能够构建一般观念及将它们放置于普通人触手可及的地方的人,但是这些超凡之人缺少的是公众的支持。他们打开了一条宽广的道路,但走在上面的只有他们自己;民风和法律似乎构成了将他们的思想和群众的思想分离开的智力障碍,如果说他们有能力让他们的国家在他们所探讨的特殊事物上对新的一般观念敞开大门,但是他们并没有成功地将这种对新的一般观念的喜好应用在所有事物之上。我刚所列举的各种原因在社会状况和制度都还没变得民主之前就可以存在了,而且我并不是说缺少了辅助的因素它们就不能或多或少地发展自己的力量。我只是说,民主制度让人们处于一个最有利于新的普遍思想构思的位置,并且与其他因素共同充满活力地将人们推向它们。如果美国人既没有知识,也没有自由,那我不能确定他们是否有着非常普遍和非常大胆的观念,但是我可以肯定的是他们即将将知识教化与自由结合在一起的社会状况将会显著地帮助他们构思这类思想。 [边上写着]美国只有表面上有着贵族制度。见推论:“更加‘狭隘’的观念……”(YTC,CVj,1,第80—81页) 你可以在YTC,CVj,1,第31—32页中找到这一段的变体,托克维尔在第32页中补充道:“在美国,思想的自由比在奴隶国家中还要少。在平等的人之中,不会存在长久的分级。” [12]边上空白写着:“我认为在这件事上,总的来说最正确的就是这一点了。” 第四章[1] 为什么美国人从来没有像法国人那样热烈地追求政治领域的一般观念 在前文中我们已经了解到,美国人并没有法国人那么喜欢一般性观念。在政治领域,这种现象最为明显。 在立法和实践理论方面,美国人对于一般性观念的运用都要比英国多很多,但是,与法国的制宪会议和国民工会相比,美国的政治机构却并不喜欢一般性观念;对于美利坚民族来说,他们在追求一般性观念时,并没有像18世纪的法国人那么热烈,也不会盲目相信任何理论。 在这方面,造成美国人和法国人差异的因素很多,但其中最主要的是: 美国人一直以来都是一个民主民族,由自己来管理公共事务;然而,虽然我们法国也是一个民主民族,但就如何更好管理公共事务的探讨来说,法国人一直以来都只局限在口头上。 我们的社会形态促使我们早就提出了一些有关政府工作的一般性观念,但我们的政治制度却在妨碍我们通过实践来矫正一般性观念,这样一来,我们发现旧有一般性观念的缺陷的速度变慢。然而,在美国人眼中,一般性观念和政治制度在大部分时间里都是相互适应,从而也就能很自然地相互修正。 我之前说过民主国家对理论力量的热爱来源于实际生活,但在此看来,似乎与此时的说法大相径庭。然而,倘若进一步研究就会发现,这两种说法并无矛盾支持。[2] 一般性观念深受民主国家人民的热爱,因为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空闲时间有限,而一般性观念则节省了他们探究个别事物的时间和精力。这样说来没错,但他们采用的一般性观念仅局限于那些他们不用时常会想或者必须得想的事物。[3]举个例子,对于他们本该关心的哲学、政治、科学和艺术方面的一般性观念,商人会渴望知晓,并希望有人能为他们提供,但是只有在经历了实践考验,他们才会对这些观念予以接受,或者有所保留地接受。 这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政治家,尤其是在涉及政治领域的一般性观念时。 所以,民主国家的人民不应该过分盲目地追求有关那些尤具危险性事物的一般性观念,而是选择采用最好的解决办法,在每天的实践中探究这些事物。如此这般,他们便必须得去深究每个事物的细节,并通过这些细节来发现理论的缺陷。 这样的解决方法肯定会带来麻烦和苦恼,但是效果却尤为显著。 所以,如果每个公民都能实际参与到政府的管理工作中,这样的民主制度可以减少人们因为平等所产生的在政治领域中对一般性观念的狂热。[4]

注释


[1]第四章(a)。(n.) 为什么美国人在政治理论上从来就没有像法国人一样充满热情。 美国人从未对政治理论展现出像法国人一样的热情。 这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他们总是以一种实际的方式来进行政治活动。在这一点上他们的自由是与平等所产生对一般观念的过度喜好相斗争的。这似乎与我在之前章节中所说的有冲突,我在之前章节中说过实际的生活让民主国家产生了对理论的热爱。但是这两件事通过区别的方式是可以达到一致的。 民主国家人民的繁忙生活实际上给了他们对理论的喜好,而不是对他们所从事工作的喜好。 甚至可以为了让他们接受一般观念而从事于某种只有通过检验之后才能与之有关的工作。(YTC,CVf,第5—6页) n. 标注了(a)的章节是那些让我仍感到最为不满意的章节和必然会在“最后”一次阅读时吸引我大部分注意力的章节。(YTC,CVf,第1页) 在装着这一章节手稿的文件袋上写着:“这一章节留给了我一些渴望得到的东西,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2]“这并不矛盾,但是这是因为美国人不仅是平等的,还是共和主义的。”(草稿,卷1) [3]让我们想想德国吧。 在德国,人们的思想在哲学方面,尤其是形而上学,显示出了过度的(无法辨认)和一般化,而在其他所有方面则是不变而特殊的,受到了束缚的。是什么造成了这样的情况? 在美国则刚好相反,在对于哲学方面,人们的思想是有不变的规律的,而在其他所有方面则是大胆和普遍的。 难道是因为身份条件的平等产生的影响导致了民主方面和政治社会观念的大胆和一般化,而对其他方面只有非常细微的作用? 或者有着一种隐藏的因素可以让人们的哲学观念变得大胆和一般化,而不会对其他方面产生效果? 人们最终对这个现象的解释做了研究之后,发现: 首先,如果说在美国,人们对于哲学的普遍思想是一成不变的,那是不正确的。如果你为指导人们行为的原则冠以哲学之名,甚至将原则这个范围缩小到理论或者学科,那美国人都一定有着某种哲学,甚至是一种崭新的、大胆的哲学。 其次,身份条件的平等已经非常显著;人们所谈论的哲学运动半个世纪以前,身份条件的平等真正实现以来到现在,已经变得尤为引人注目了。它的影响只会发生在哲学方面,因为它在其他方面都会受到强行压制,并且它在哲学方面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则是因为它只能在这个方面产生影响。哲学实际上是思想唯一完整的运用,这与行为的实践是分开的。(YTC,CVa,第36—37页) 见《旧制度》第三册第一章(OC,II,1,第193—201页),在这里,托克维尔用同样的推理论证解释了法国革命前的知识分子和他们对于政治的一般观念的热情的出现。 [4]政治方式变得多样化是有用的。对于政府来说,观念过于一般化是一个人类思想脆弱的征兆,观念过于特殊化也是同样的。这是属于智力中期的现象。是一种可能会让单一的社会原则没有任何异议就取得社会的绝对指导的危险。 这也是我在这部作品里想要得出的一般观念。 [边上写着:或许在这里用上关于一般观念的部分。] 观念越简单,人们就越是会认为它们更完美、更有效,也更美好,它们也会更容易因为一个简单的事实而变得简单。 这样的判断产生于我们的弱点部分。复杂使人们的思想变得厌烦,并且复杂总是乐意(带着一种骄傲)存在于仅靠自己就能产生无限巨大影响的单一因素的观念当中。无论我们怎么看待最为优秀的物种,看待人类的创造者,人类的永恒典范,上帝,我们都会对将他们展现到我们眼前的奇怪的复杂性感到惊讶。我们必须抛弃我们对于美的(无法辨认),必须将完美放置到结果的宏伟堂皇,而不是方法的简单质朴当中。 上帝将大量的骨骼、肌肉、神经组织在一起,每一部分都有不同的功能。首要的元素是大量的初级原因本身。在这个如此复杂的机器中,他将智力放置在人的体内,却不成为人的组成部分。一种看不到的联系将这些东西绑在了一起,并且让它们朝着同一个目标而工作。这个感觉、思想、行为的组合体就是人类,是在继他的创造者之后的世界的主宰。 同样的多样化在造物者的其他杰作上也会出现…… 人类本身只是数百万种上帝用来抵达他所计划的终点——统治宇宙——的方式的其中一种。上帝向我们指示了许多。重大的结果只会在大量的多种多样的努力的帮助下获得,有着多种选择的方式。如果你的机器只用一个轮子也能像两个轮子一样正常工作,那就只用一个吧;但是如果在你计划中的对象需要的话,用10个轮子工作也要做到。如果这样组成的机器能制造你期望它必须产出的东西,那它会比构造比它简单的机器更美。 人们的错误来自人们认为自己可以通过简单的方法制造出伟大的事物。如果你能做到的话,那将一部分关于美的观念放到方法的简单性当中也是正确的。 [因此,如果我能这样表达的话,那上帝并不是将观念的伟大和完美放在通过简单的方法处理大量的事情中,而是将之放在为了达到一件事物的完美执行,而采取大量的多样化的方法之中。] 理论与实际有着比你想象的更多的联系。有种观点是这样的,你可以在一种单一方式的帮助下完成极大的成就,并且你也应当这么打算。这个观点在政治管理事物上的运用对人类的命运造成了一种奇怪而致命的影响。它极大地促进了世界上的专制统治的建立,并且每天都仍在起到着促进作用。还有什么比(无法辨认)有组织的(无法辨认)政府更简单的呢?还有什么比自由更复杂呢? 如果人有着足够的思想力量,能轻易地将大量的方法结合起来,他们将会通过这个方法获得更大的成功。 是他们的软弱,而不是力量将他们带向了(无法辨认)的观点。 由于无法通过大量的方法来将事情做得很好,于是他们就会希望通过简单的方式能或多或少将事情做好。 人类的思想并不具备将大量的方法整合的能力,于是便认为只使用这些方法中的一个是极好的。(YTC,CVk,2,第37—41页) 第五章[1] 宗教在美国如何能够利用民主的本能[2] 在前一章节中我已论证,倘若没有教条性信仰,人则无法生存,而且,人也非常渴望拥有这样的信仰。此外我还想再多说一句:在我看来,宗教领域的教条性信仰是所有教条性信仰中最被渴望获得的。即便你是一个只关注现世利益的人,你也能很容易地得出这一结论。 无论人的一切行为具有何种特殊性,我们几乎可以肯定地说,这些行为都来源于人对某些义务所持有的一般观念。而这些义务包括人对上帝、对自己与人类的关系、对灵魂、对同类应负的责任。没人可以否认,这种一贯观念就是其他事物的共同来源。[3] 所以,对于上述的和其他的一般性义务,人们希望抱有固定不变的观念,因为如果对这些基本问题的观念发生动摇,人们就会让自己的行为听任偶然因素的支配与控制,变得混乱和软弱。 所以,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说,都应该持有固定不变的观念,这是非常重要的。不过,遗憾的是,我们每个人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在理性上努力去获得这种观念,这就让问题变得更加困难了。 那些能够完全摆脱俗世琐事、观察细致、工作认真并且经过良好和长期训练的人,才有可能发现这些无比重要的真理。 即使这样,我们依旧能够看到,这些哲学家自己也经常陷入无知的迷雾之中,当他们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时,指引他们的智慧光芒也会越发变得黯淡,甚至可能熄灭。虽然他们竭尽全力探寻真理,但最终找到的仍然可能只是数量不多并且相互矛盾的观念。长久以来,人们的思想就陷入在这些相互矛盾的观念之中,飘零摇摆,无法真正地掌握真理,甚至也无法发现新的谬误。大部分人无法去做如此艰苦的研究,即使一些人具备这种能力,他也可能没有空闲的时间或者兴致。 在我看来,这是一个极其罕见的问题。在所有的科学研究中,有一部分知识对所有人都有用,并且人们凭借自己的能力能够掌握这些知识;但有一些知识只有少数人才能去学习和理解。大部分人在后一种知识上的理解和应用可以说是非常间接的。不过,虽然他们无法亲自去探索这种知识,但这种知识对于他们的生活实践来说却是非常必要的。 所以,关于上帝和人性的一般观念是所有观念中最能让人的理性避开习惯的影响的观念。不过,从理性的角度来说,要承认一个权威的存在是有一定难度的。 为这些重要的问题提供一种清晰、明确、所有人都能够理解的永久性解决方案就是宗教的首要目的,也是主要的好处之一。 然而,一些宗教是非常可疑和荒谬的。但是,我认为,对于那些在我所说的范围之内的宗教来说,只要它们不脱离这个范围,并且不像某些宗教一样总是想尽办法去压制人们的思想自由的话,它们就能对人的智力活动进行有益地规范。不过,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即使宗教无法让人们在来世获得福报,它在提升人们在现世的兴奋和精神道德水平上还是非常有益的。 而对于自由国家的人民来说,更是如此。 如果一个国家的宗教遭到破坏,那么,那部分智力较高的人就会变得疑虑和不知所措,其他智力相对较低的人则会变得麻木。对于和自己与同胞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物,所有人都会习惯性地坚守混乱和变化不定的观念。如果无法保卫自己认为正确的观念,他们就会选择干脆放弃它们。这样一来,他们往往就会因为无法独自去解决一些重大的人生问题而陷入绝望,最后自暴自弃,干脆去逃避这些问题。 而这样的状态只会让人们变得萎靡不振、意志消沉,陷入容易遭受奴役的境地。 如果一个民族陷入这种状态,他们不仅会任由自由被人夺走,甚至还会将其拱手相让。 如果宗教领域也像政治领域一样失去权威,人们立即会对由此产生的境况感到惶恐不安。事物这种频繁的变动性,会使人们感到不安和疲倦。一旦精神世界的大厦发生动摇,人们就会力争在物质世界建立稳定的秩序。然而,他们这时已经无法恢复昔日的信仰,只能把自己的统治权交到一个人手中。 在我看来,人们无法同时保持宗教的完全独立性和政治的充分自由。我一向认为,如果人没有信仰,他就一定会走上受人奴役的道路,而想要获得自由,就必须信奉宗教。 因此,在所有人都身份平等的国家中,宗教的这种重要功能体现得最为明显。 虽然平等能带给人们很多益处,但是也可能会让人养成一些非常危险的秉性,我将会在后面探讨这一点。平等让人们变得独立,也容易让人们变得自私和陷入贪图物质享受的境况。 宗教的最大作用就是唤醒与上诉秉性相反的。 所有的宗教的目的就是试图让人们去追求俗世幸福之外的事物,从而让人的灵魂获得提升,进入到这个现实世界更加美好的天国之中。所有宗教都在教导每个人都要对人类承担某些义务,或者和他人共同承担这些义务,不应只考虑到自己的利益,应该多关心别人。甚至那些最虚伪和最危险的宗教也会这样做。 因此,信奉宗教的国家的长处,恰好是民主国家的短处。这一点让我们清晰地看到,在身份平等的同时维持宗教信仰对所有人的重要性。 上帝通过超自然的手段让人们接受宗教。我既没有权力去考察也不想进行考察这一手段。我仅仅是基于人心的角度去做这种考察。我想知道,当我们即将进入民主时代时,我们要如何才能保持宗教在这种时代中的影响力。[4] 我已经说过,在文明普及和身份平等的时代,教条性信仰只有在费尽一番功夫之后才能深入人的精神和思想之中,并且,正是宗教使人感到迫切需要这种信仰。首先,这说明了,在这样的时代,宗教比在其他任何时代都需要更加谨慎自重,不要超出固有的范围。其中的原因就是,一旦宗教想把自身的权力扩展到宗教事务之外,就可能在一切事物上失去威信。因此,宗教应当设定自身的活动范围,并且只在这个范围内去影响人的精神,而对于这个范围之外的事物,则应该保持放任自由的态度。 穆罕默德自命天子,他把宗教教义,还有政治原则、民法、刑法和科学理论都通通放到《古兰经》中。但是,基督教的《福音书》却只讨论人与上帝和人与人之间的一般性关系。除此之外,它不教导其他的东西,也没有规定人们必须信仰什么。先不说其他的理由,单单这一点就能够证明这上述两种宗教的前者在文明和民主时代无法发挥长期的统治作用,而对于后者来说,无论在什么时代,它都肯定可以发挥这种作用。[5] 如果深入研究,我们还可以发现:从人的角度来讲,如果宗教希望民主时代生存下来,只是谨慎地在宗教事务的范围之内活动还是远远不够的;在很多方面上,宗教的力量还取决于其信仰的性质、外在形式以及其规定的义务。 对于我在之前提到的关于平等使人们产生非常一般和广泛的观念的问题,我们应该从宗教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彼此身份平等的人通常容易持有关于单一神的观念,并且倾向于认为这个单一的神给所有人制定了相同的准则,让每个人在来世都能获得平等的福祉。这种所有人都相同或相似的观念,一直不断地诱导人们产生认为造物主也是一致的观念。相反,在人们相互隔离或差别巨大的情况下,存在多少种民族、等级、阶级和宗教,就会产生出多少个神,并各自说明了通往天国的无数途径。 在基督教身上,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社会和政治情况对宗教信仰施加的这种影响。 当基督教开始出现时,上帝显然已经为它的来临做好了准备,这种准备就是,把大部分人集结起来,让他们变成罗马皇帝麾下一支庞大的部队。这一大群人虽然彼此存在很多差异,但他们之间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必须遵守相同的法制和规定。从个人的角度来说,每个人与皇帝的高高在上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而在全体层面,他们与皇帝相比,关系又都是平等的。 当人类处于这种特殊的新境况之中时,自然会接受基督教所宣扬的一般真理,而这也是基督教能在当时迅速地深入人心的原因。[6] 然而,罗马帝国崩溃后出现的情况正好与之相反。 这时的罗马帝国已经彻底垮台了,原先受其统治的所有民族又重新独立起来。并且,不久以后,民族的内部一些阶层不断壮大,开始出现了种族间的差别,而这种等级性又使得每个民族分裂成许多小团体。每个民族都出现这一趋势,似乎要把人类社会变成成无数的碎片。在这种情况下,基督教也没有放弃它一向宣扬的一般观念,而是尽力为这种趋势做好准备。而创造和庇护万物的唯一的上帝依旧得到人们的崇拜。不过,所有民族、城市和个人都相信自己能够获得某些特权,受到至高无上的上帝的庇护。由于唯一的神无法分身为多个神,所以他们只好增加神的使者的数量,并授予这些使者过高的权力。于是,大部分基督徒几乎把对天使和圣徒的崇拜转变成某种偶像崇拜。人们开始担忧基督教是否也会变成之前已被其击败的那几种宗教。 我们可以看到,随着人类中各个民族之间的隔离障壁和每个民族内部的公民之间的隔离障壁的逐渐消除,让人们接受关于唯一且万能的存在的观念并且认为这个存在能够平等地并以相同的方式将法律施于每个人就变成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所以,在这样的民主时代,不把人对上帝的使者的崇拜和对上帝的崇拜相互混淆是首要之事。 还有一个真理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民主时代,不该让宗教的表面仪式给信徒带来过大的负担。 在论述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时,我曾经讲过,在人人平等时代,人最厌恶的就是自己的观念必须服从于形式。在这种时代,人们对于以图像渲染事物的做法非常反感,他们认为象征手法只是一种掩盖真相的把戏。他们轻视宗教仪式和礼拜的细节。 在民主时代,那些负责规定宗教的外在形式的人必须审慎考虑人们智力的这种自然本性,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一些不必要的冲突。 我坚信,形式是完全必要的。[7]形式会让人们热爱抽象真理的思考,这会驱使人去追求真理和相信真理。我不认为一种宗教能够在脱离外在仪式的情况下生存下去。但是,我同时又觉得:对于我们正在步入的时代,过分强调宗教的外在仪式也是极其危险的;当然,有必要保留一定的形式,但这种形式必须以延续教义本身的绝对需要为限,毕竟教义才是宗教的本质[8],而礼拜只是一种外在的形式。在人们越发变得平等的时代,拘泥于细节、墨守成规、迫使信徒遵守清规戒律的宗教,很快会失去人心。 我知道,肯定有人会这样反驳我的观点:宗教追求的目标是一般和永恒的真理,因此它要保持自己的本质,不能随着每个时代的特征的变动而改变其目标,如此才会使其永远保持权威性。然而,我对此的回答依旧是:我们不能把一种信仰得以成立和神学家们所说的信条得以建立的那些主要观点,和由这些观点衍生出来的从属观点相互混淆。无论一个时代的特征如何变动,宗教都必须经常坚守前者;但在一切都在不断变化,人们已经习惯于人间事物的永恒变化而不愿意墨守成规的时候,宗教也应该谨慎地和后者保持经常性的联系。在我看来,表面的和次要的事物的不变性只有在社会的发展停滞不前的时候才可能持续下去。在其他情况下,这种不变性其实是十分危险的。 在由平等所造成的所有激情中,有一种非常强烈并且振奋人心的激情——所有人都具有的喜好安乐的情感倾向。喜好安乐是民主时代其中一个突出并且不会消失的特征。 可以说,任何试图消灭这种感情倾向的宗教,最终都不可避免地会被它所消灭。如果宗教的目标是去说服人们完全放弃现世的幸福,让人们一心去追求来世的幸福,那么,我们可以预见,人们将追求眼前的物质享受,最终在精神上彻底摆脱宗教的束缚,彻底远离宗教。 宗教的主要任务就是净化、调整和限制人们在平等时代过于贪图安乐的情感。所以,我认为,宗教不应该试图完全抑制和破坏人们的这种情感,那只会使其走上绝路。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宗教无法让人摒弃喜好财物的倾向,但它仍然有能力说服人们只用正当的手段去致富。[9] 接下来,我会进行最后一项考察。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项考察也是对上述各项考察的归纳和概括。随着人们的身份日益变得平等,那些与每日都在不断变化之中的俗世事物谨慎地保持距离的宗教,更加需要去避免与一般人都接受的观念和在群众中起着支配作用的利益,进行没有必要的对抗,因为公众意见会逐渐变成最主要的力量,这种力量恰好就是宗教最需要的支持,这种力量能使其长期顶住所受到的攻击。[10]无论在专制君主者统治的民主国家,还是在共和制的民主国家,情况都基本相似。在平等的时代,虽然大部分时间君主都能使人服从,但实际上人们真正信服的是人民中的多数。所以,凡是不违背自己信仰的人,都会倾向与多数的意见保持一致。 我在本书上卷讲过,美国的神职人员对于政治有多不关心。这是他们谨慎自制的显著例子,不过这并非唯一例子。在美国,宗教是一个由神职人员专门统治的独立领域,神职人员从来都不想逾界,只想在自己的领域内活动,他们在这个领域内对人们的思想进行指导[11],而在这个领域之外,他们乐于见到人们保持自主和独立,让他们根据自己的本性和时代的要求去发挥他们天生的好动精神。在我知道的所有国家的基督教中,美国的基督教最不讲究形式和不注重繁文缛节,但它对人的精神的了解却最清晰。尽管美国的基督徒宗派繁多,但他们对各宗派都一视同仁。无论是对天主教,还是对其他教派,都是如此。美国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不过问信徒的礼拜琐事,不采取特殊的礼拜方法,也不拘泥于教义的文句形式,而是重视教义的内在精神,这种现象不会出现在其他地方的天主教身上。关于只对天主礼拜而禁止对圣徒礼拜的教义,美国的天主教是最忠诚和最严格的遵守者。然而,美国的天主教徒却是最易于驯服和最虔诚的。 另一个美国各教派神职人员都具有的特点是:美国的神职人员从来都不会让人去过分地关注来世,而是让人更加专注于现世的生活。他们认为,从宗教的角度来说,现世的幸福虽属次要,但仍有一定的必要性。他们虽不从事实业活动,但仍然关心和赞扬实业取得的发展。他们在向信徒宣讲来世才是人们应当害怕和希望的伟大目标的同时,并不禁止信徒以正当的方法去追求现世的荣华富贵。他们也不会过分地强调来世和现世之间的差别,而是仔细地研究能使两者最好地联结的方法。 对于美国的所有神职人员来说,多数对人们思想的支配作用是存在的,并且他们尊重这种作用。基本上,他们绝不反对多数。也不牵涉到党派斗争中,但随时接受全国和当代的共同意见,跟随振奋所有人的感情和思想的潮流前进,而不是与之对抗。他们一直努力地引导人们为善,而绝不与人们冲突或对立。因此,舆论从来都不把他们当作敌人,反而支持和庇护他们。通过他们本身的努力和多数的力量,他们宣讲的信仰不断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因此,只要宗教尊重民主本能,不与其对立冲突,而是对其进行利用,便可以顺利地抵制其最危险的敌人——个人的独立意愿。

注释


[1]1. 我指出过,教条信仰是必需的;最为必要和最为可取的是宗教方面的教条信仰。相信宗教的原因。 [边上写着:换一个题目。换上一个在观点和思想活动的标题之下更为清楚的题目] (1)对于上帝和人类本性的不变的观念对于所有人和对于每个人的每一天来说都是必要的,并且如果真的有的话,那只有很少的人能够只靠自己将他们的观念集中在这些事物之上。在任何时候这都是一种必需的,大部分人都无法达到的科学技术。那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在这些事情上,有了教条信仰的存在,人们可以获得最多,失去最少。 (2)这些信仰对于自由的国家来说尤为必要。 (3)对于民主国家同上。 2. 因此我做了我“力所能及”的努力来探寻宗教怎样才能在我们即将进入的平等时代中最为轻松地坚持自己的权利。 由此的发展: (1)宗教基于“独一无二”观念的施加在同一时代,相同规则的每一个人身上的必要性。 (2)随着人们变得民主,宗教摆脱形式、惯例和形象的必要性。 (3)在次级事物中不再坚持保持不变的必要性。 (4)设法使对幸福的热爱变得纯净和规范,而不是尝试摧毁它的必要性。 (5)获得多数人支持的必要性。 3. 所有的这些都以美国为例子来证明。(YTC,CVf,第6—7页) [2]在这本书中必然会出现两次关于宗教的问题。 1. 第一次主要是出现在一个独立的章节中,我打算将它放到第一章以后,而我将在第一章中以哲学的方式检验民主对于宗教的影响。 2. 第二次将会顺带地出现在第二卷的某处,我将在这里更为详细地说明在民主制度中它是如何做到为了让人类变得不那么重要而使自己无可或缺的。(草稿,卷1) 见劳伦斯·盖莱克的《托克维尔和民主精神》(巴黎,科学出版社,2005年)中的艾格尼斯·安东尼的《托克维尔的政治和宗教》,第305—17页;还有出自同一个作者的《没有想到的民主》(巴黎,费耶德,2003年)。 [3]边上写着:“最重要的不是在于它们是正确的,而是在于它们是清楚明白的,是固定不变的。” [4]“如果上帝允许我揭开未来的面纱,我也会拒绝这样做;我害怕看到人类种族受到牧师和士兵统治的情形。”(草稿,卷1)同样的观点也出现在另一份草稿中:“我害怕看到整个社会被掌控在士兵的手中。一个‘官僚的,军事的’组织。士兵和牧师。未来社会的标志。”(YTC,CVa,第50页) [5]托克维尔在1844年5月29日写给理查德·米尔恩斯的一封信中解释道: 在我看来,你就像已经从东方回来的拉马丁,多了一点儿不那么合适的穆斯林气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些杰出的人如今会显露出这样的倾向。至于我,我已经在与伊斯兰教的接触中(你知道的,在途经阿尔及利亚的时候,我们每天都会谈论到穆罕默德的制度)体验到了完全对立的影响。随着我对这个宗教有了更深的了解,我更加明白,它所带来的最主要的东西是在我们眼前对穆斯林世界造成了越来越多影响的腐朽堕落。穆罕默德这样将一个人民主体和政治制度与宗教信仰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将固定性这个后者的天性强加到前者之上,是完全错误的行为,这足以让他的追随者们注定会在一定时间内遭到失败,刚开始是地位变低,之后则变为无法挽回的灭亡。相反的,基督教的宏伟和神圣则是因为他们只是设法在宗教的自然范围之内占据统治地位,而将其他方面放弃给人类思想的自由运动。 由剑桥的三一学院善意批准发表。(霍顿的论文,25/200) [6]宗教的历史清楚地展示了我之前所说的那个真理,只有当大部分的人都处在一个相似的位置上时,一般观念才会容易进入到人类思想当中。 由于宗教的目标是调节应该存在于人类和造物者之间的关系,因此似乎没有什么能比一般观念更能自然地……但是直到罗马帝国时代,你才看到了有国家的数目那么多的宗教和神祗。适用于所有人的宗教教义的观念只有当几乎所有的人以同样的方式受到同样的力量的统治时才会出现。 我再说多一点。你可以假设所有的人都崇拜同一个上帝,而并不接受所有人在上帝的眼中都是平等的。基督教就是这样表达的。因此这不是基于一个一般观念,而是基于一个非常民主的观念,这只是一个额外的细微差别。我认为基督教诞生于上帝,而并不是产生于人类的特殊状况;在一个时代中,几乎所有的人类种族都在凯撒的王权之下像兽群般混合相容,所有的被统治者,不管他是谁,都会显示出他在与统治者的关系中的渺小,当你将他与统治者的伟大相比较时,他们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似乎差不多察觉不到了,很明显,基督教必须找到能在这样的时代中传播的巨大机遇。 你想知道为什么几乎所有欧洲现代国家都展现出一种如此相似的外貌吗?这是因为出现在各个国家中的相同的革命,是发生在欧洲国家内部的。欧洲形成了一个越来越民主的国家制度;各个(编者添加:国家)之间在知识、社会状况、法律上变得几乎相互平等,对于所有人以同样的方式面对同样的事情也不必感到惊讶。(草稿,1;同样一段的另一个版本出现在YTC,CVj,1,第85—87页中)在CVj,卷1(第86页)的副本中,第三段旁边的空白上,你会看到:“社会状况是观念的结果还是说观念是社会状况的结果呢?” [7]手稿上是这样写的:“我不否认形式的单一性。” [8]作者注:在所有宗教中,仪式都与信仰的本质有着密切的联系,而且最好不加以任何改变在形式和内容永远密切联系得像一个整体的天主教中,更是如此。 [9]“我认为宗教信仰对所有的民主国家来说都是必要的,但是我认为其对美国人来说更为必要。在一个由像美国共和体一样构成的社会中,唯一的非物质观念[也是唯一的非物质喜好]是来自宗教的。”(YTC,CVa,第5页) [10]“在民主时代中,宗教需要多数人的支持,因此让这多数人增长知识必然不会是与民主天赋相对立的。”(草稿,卷1) [11]手稿上写的是“在领域内统治人们的思想”。 第六章[1] 关于天主教在美国的发展 世界上民主程度最高的国家无疑是美国,据一些可信的研究报告显示[2],天主教最发达的国家也是美国。初看之下,人们可能会对这种现象感到奇怪。 我们应当看到:平等一方面使所有人倾向于对事物进行独自评断;而另一方面又会使所有人期待社会上存在一个统一的、单一的和对大家都平等相待的权力。因此,在民主时代,人们都会尽力摆脱宗教权威的制约。但是,假如他们想信奉某一个宗教权威,那这个权威就必须是单一的,而且也是唯一的。凡是那些不归于同一中心的宗教权力,都会使他们感到不悦,而且会使他们产生这种观点:与其有好几个宗教,不如没有宗教。[3] 在这个时代,有一点是非常明显的,那就是天主教徒的虔诚程度一直在下降,但基督教新教的教徒却纷纷改信天主教。从天主教的内部来看,它好像是在走向衰退,但从它的外部来看,它又好像是在向前发展了。实际上,这个现象可以得到很好的解释。 在这个时代,有虔诚信仰的人显然很少,但是,他们如若下定决心信奉宗教,就会很快觉得自身有一种内在的本能在无意识地将他们推向天主教。虽然罗马教会的一些教义和教规会让他们感到吃惊[4],但是,从内心来说,他们依旧信奉它的纪律,而它稳固团结的特性也在吸引着他们。 如果天主教最终能够将其引发的政治恩怨完全放下的话,那我会毫不怀疑地认为,这个貌似与它相抵触的时代精神,不仅不会对它造成极其不利的影响[5],反而会使它在短时间内取得巨大成就。 在智力活动上,人们最常见的弱点之一就是愿意牺牲逻辑去调和互相对立的原则。因此,无论是过去或现在,总有人在使自己的某一宗教信仰服从一个权威之后,又想放弃这个权威,而到别处去寻找其他的权威,放任自己的思想在服从和自由之间随意飘荡。然而,我仍然相信,相对于其他的时代,在民主时代中,这样的人不会太多,但是对于我们的后代来说,他们将来肯定也会随之逐渐分化,最终成为两大类:一类人彻底脱离基督教;另一类人则选择皈依罗马教会。

注释


[1]这一章节在手稿中标注的是第五章,它和之后的一个章节都没有包含在CVf笔记本的列表上。在手稿中,第一个题目是《平等的进步是如何支持天主教的发展的》。 在手稿的文件夹封面写着这样的字迹:“也许能向华什先生寻求一些帮助。”这里提到的可能是罗伯特·沃尔什,美国记者,《国家公报》的创始人。托克维尔和博蒙曾与他在费城会过面。(乔治·W. 皮尔森,《托克维尔和博蒙在美国》,第475—76,537页) [2]与美国人的一些交谈让托克维尔确信了天主教在美国的快速增长。这个事实曾引起一些美国评论家的争论。关于这个话题,记得在他从美国寄回来的第一封信中,托克维尔指出如果中下层阶级倾向于天主教,相反上层阶级就会转而倾向一位论教派。(参看按字母排序的笔记本A;YTC,BIIa;《游记》,OC,V,1,第230—232页。YTC,BIIa包含了一篇摘自《亚洲游记和每月记录》1831年4月4日第316页上关于印度的转变的注解。这篇注解没有再次出现在《游记》中) [3]“可以进行两次古怪的谈话,一次是与信奉新教的首相的谈话,另一次是与天主教牧师的谈话。他们都被要求支持与他们在其他地方所习惯支持的所有相反的观点。 这两次谈话之前将必须有一个对这两个人和他们的制度的描述。这些都会产生非常有趣的细节,特别是对于法国公众来说。”(YTC,CVa,第55页,见题目为《美国的教派》的附录) [4]手稿上写的是“让他们感到反感”。 [5]手稿中这一章节是以这样的结尾结束的: “最后,在所有需要一种宗教信仰的人当中,它将成为唯一的宗教。 “我认为所有组成基督教民族的人们,可能在长远看来除了分成两部分以外,将不会再次分离了。一些人会完全地离开基督教,而其他人则会进入罗马教会。” 1843年,托克维尔有了一个非常不一样的关于天主教和民主关系的隐秘观点。 他在给弗朗西斯科·德·科尔塞勒的信中写道:“天主教在一些方面产生了如此令人赞赏的影响,人们应该用自己所有的力量来支持它,因为在法国,宗教精神只有依靠它才能存在,我很担忧天主教不能接受新的社会。我永远不会忘记它在旧社会中的地位,每当它被赋予了一些权力,它都会立即充分地使用它们。我只会对你一个人说这些。但是我对你说这些是因为我想你能走入我最为隐秘的思想世界中。”(《与科尔塞勒的通信》,OC,XV,1,第174页) 第七章 民主国家人民的思想倾向于泛神论的原因[1] 在后面的章节中,我将会讨论这个问题,那就是民主国家对于那些最一般观念的偏好在政治方面的表现,但现在,我将探讨这种爱好对哲学所造成的重要影响。 我们可以看到,泛神论在我们这个时代发展迅速。一些欧洲国家的著作,就体现出明显的泛神论色彩。德国人把它引入哲学中,法国人把它引入文学中。在法国出版的一些虚构作品,有从泛神论借来的观点或论调,甚至让读者感到这些作品的作者有某种泛神论倾向。我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并非偶然,而是存在必然的渊源。[2] 随着身份逐渐变得平等,人与人之间的差别越来越小,个人会变得日益渺小和失去影响力,人们会倾向于轻视个体而只重视全体。 在这样的时代,人的精神喜欢囊括万物,倾向于用单一的原因来解释无数的事物。 统一的观念会束缚人的思想,这样一来,人就会到处去探寻统一的观念。一旦人们找到这种观念,就会自愿地将其收为己有,安然自得地依赖它。如此,人们不仅会认为世界包含天地万物,而且相信只存在一个造物主。但是,他们并不满足于对万物进行初步分类,于是,他们又会去试图拔高和简化自己的观念,即把上帝和宇宙归结为一个单一的整体。如果我遇到能把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囊括其中的哲学体系,把任何存在都视为一个巨大存在的不同组成部分,而只有这个巨大存在能在其组成部分的永恒变化和不断改观当中永远存在下去,那么,我就可以轻松地断定:虽然这个哲学体系破坏了人的个性,但对于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们来说,它具有神秘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的产生也许正是由于它破坏了人的个性。人的智力活动习惯一直都在引导人们去理解这种哲学体系,让人们逐渐接受这一体系。而这一哲学体系会自然而然地增强人们的想象力,并提升自豪感和愉悦感。[3] 我认为,在寻找解释世界的方法的所有哲学体系中,泛神论是适合用来笼络民主时代人心的体系之一。[4]任何坚信人类是真正伟大的人,都应该团结一心反对泛神论。

注释


[1]手稿的第一页上写着:“之后完成的非常短小的章节,我认为应当放在一般观念之后。在多思考下它是否必须被包含在内,应该放在哪里。可能它过于独特了,以至于不能单独放置。” 它在手稿中的标号是第3章第二回,并且它的第一段清楚地表明了,在起草阶段它是更在现在的第4章之后的,被政治中的一般观念视为神圣。手稿的章节文件夹中也装着这一章的草稿。 [2]边上空白部分用铅笔写着:“[无法辨认]。安培。” [3]“宗教的……一个通过同样的法律来管理所有人的独特存在在本质上来说是民主的观念。它可以出现在其他时代,但是它只能在民主的时代得到完全的发展。这样的例子就是,在中世纪的基督教时代中,人民以冠圣者之名的方式将各个神分为了几派,但是他们仍然有着唯一上帝的一般观念。因此在民主时代中,一个想自然地撼动思想的宗教必须尽可能地接近统一性、一般性和平等性的观念。”(第五章的注释,草稿,卷1) [4]“民主带来了人类本性的统一性的观念,也不断地将人们带回到造物者的统一性的观念上。 “家庭的神,家族的圣人,城市和王国的守护神,所有的这些都是具有贵族性质的。 “为了接受所有的这些不同的上天的力量,你必然不能认为它们都是属于同一物种的。”(第五章的草稿,草稿,卷1) 第八章[1] 平等是怎样唤起美国人产生人可无限完善的观念的[2] 平等让人们产生一些观念,并且只有平等才能让人产生这些观念。他们认为这些观念不会出现在其他时代,并且平等改变了之前几乎所有时代的观念。我采用“人可完善”这个观念作为例子来论证上述观点,因为这是人类凭借自己的智慧能够想出的重要观念之一,它自身有一套完整的伟大的哲学体系,并且无时无刻都在实际生活中验证其论据。 虽然从很多方面来说,人们与动物都有相似之处,但有一点却是人所特有的,那就是人类具备自我完善的特性。人类在初始时期,就发现了这一差别。因此,在世界的初始就存在自我完善的观念。平等并没有产生出自我完善的观念,但却赋予了自我完善新的意义。 当社会按照等级、职业和出身把公民进行分类,而所有人都只能听天由命地生存发展时,每个人都会认为自己就是最伟大的,并且没有人想去对抗不可抗拒的命运。实际上在贵族制国家中,人们并没有完全否定自我完善能力,他们只是认为这种完善能力是有一定限度的。他们只想改进,不想变革。他们憧憬着未来的社会地位会逐步提升,但从不期望有根本性的变化。一方面,他们承认人类文明至今已经取得了很大进步,而且今后也会有进步;但另一方面,他们却早就认为人类的能力是有限的。 因为抱有这种观点,他们并不觉得自己已经达到至善的境界或者已经获得绝对的真理,实际上,没有哪个民族或哪个人会有如此妄想。不过,他们抱有这样一种理念,那就是他们已经很接近人性所能达到的最伟大和最聪明的极限了。同时,由于他们看到自己周围的一切并没有不断变动,所以很自然地认为一切都各得其所。[3]因此,立法者们喜欢颁布永久性的法律,国王和民族喜好建造不朽的建筑物,当代人自然地为后代承担着规划他们自己命运的责任。 随着等级的消失和社会各个阶层的逐渐融合,习惯、仪礼和法律也在发生变化。由于人们之间的交流日益密切,随着新事物的出现、新真理的发现、旧观点的消失和新观点的接替,人们会在头脑中制造一个完美的形象,这个形象虽然符合理想但经常处于变化之中。 人们这时会开始发现,眼前的事物变幻无常。有些人的处境变坏了,于是他们开始清除地认识到,一个民族或一个个体,无论多聪明,都不能永远避开错误。有人的处境变好了,于是他们据此断言,一般来说,人是有能力无限完善自己的。而那些遭受挫折的人则会持有这样的观点,即没有人能达到尽善;而对于成功者来说,他们在为自己取得的成就感到兴奋之余,仍不放弃追求新的成功。因此,所有人都在不断追求,跌倒后再爬起来,失望虽然是家常便饭,但却从不感到绝望,而是永不停歇地探索未知的人生之路,走向那个显得有些渺茫的伟大终点。 人们曾经心甘情愿地为“人可无限完善”[4]这种哲学理论付出心血,有些人在思想上并不认识这种理论,不过在行动中却体现了这种理论,可见它对人具有一种奇妙的影响。这确实是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现象。 我曾问过一位美国船员一个问题:“为什么美国的船不造得再结实一点儿?”他不假思索地回答说:“航海技术的进步几乎每天都在进步,再好的船用上几年之后也不能再用了。”从这个并非专业人员脱口而出的回答中,我看到了一个伟大民族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遵循的观念——有体系的一般观念。[5] 贵族制国家从本性上容易过多地限制人可完善的范围,而民主国家又有点扩大了这个范围。

注释


[1]草稿中一条对前言的注释表明了托克维尔有一种想法,想在这个章节之后放置一个关于利益的很好理解的章节: 在说明了民主的社会状况是如何在人们的思想中产生一个遥遥无期的完全性的观念之后,我的意向是想展示同样的社会状况将如何让人们接受如生活的主要规则一般很好理解的利益教条。 因此我会向读者指出两种[补充:对我来说]在美国指导了大多数美国人的行为的主要的观念。 但是我发现了一些没有预见到的困难,这些困难迫使我将我的研究工作划分开来。(前言注释。草稿,卷1) [2]1. 人类的完全性的观念和人类的历史一样古老。但是平等赋予了它新的特性。 2. 在贵族制国家中,所有的事物都是一成不变的,并且看起来是永恒的,在贵族制度中,人们被固定在不同的等级、阶级或者行业中,而无法逃脱,在人们的思想看来,完全性的观念有着令人困惑的形式,有着很狭隘的限制。 3. 在民主社会中,每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设法改善自己的命运,在民主社会中,任何事物都在不停地发生改变,并有无数的尝试在产生,在民主社会中,每一个个体和群众相比较都有着具有大众形式的惊人的观念,在这样的社会中,完全性的观念是镶嵌于人们的思想之中的,并且占有很高的比例。 4. 美国人的例子说明了这一点。(YTC,CVf,第7—8页) 法文译者注:我在这个章节和标题中,用了“遥遥无期(indefinite)”这个同源词,而没有用“无限期的(unlimited)”或者“无限的(infinite)”,这个词更为书面一些,并且仍然可以表示“没有期限”或者“不是有限的”这样的意思。 [3]必然性: 我在长时间与其他人和与自己的争辩和思辨之后,我提出了一个设想,人们只能达到行为的“意愿”,而不能达到“必然性”。相信的论述可以清楚地说明什么是必须做到的,但是却不能达到绝对的必然性而成为必须被相信的东西。它所提出的新的反对总是比它所消灭的旧的反对更多。它只有从它所在的迷雾中将人类的思想召集起来,它才可能清晰地看到不同的可能性,强迫它自己做出决定。 [边上写着:1838年6月。](YTC,CVa,第47页) [4]我很确定世界上的每种事物都有着自己的界限,对我来说,看不到某种事物的界限是人类思想的最为确定的标志。 如果一个人被赋予超过芸芸众生的超群智力,如果他有着美妙的思想、伟大的情感,如果他有着非凡的举动,我该如何控制住他,以将他带到共同的水平呢? 他会认为一种撼动他的观点是可以在任何时候应用在任何人之上的,或者他会认为在他的同胞中,他所尊敬的人是真的值得他尊敬,应当在各个方面模仿他的优点。 这就足够让我看到他的界限,并可以让我弄清楚在何处将他拉回到人类的普通身份条件中。 他会将真假和好坏的界限放在与我放置自己界限所不同的地方;通过这一点,我不会得出结论说他“从这一点来说,他的各个方面都是失败的”;反而我会更倾向于相信我自己才是错误的。 但是如果他在任何地方都不限定自己的界限,那我就没必要进一步讨论它了,我认为只要有这种情况出现,那他就肯定是错误的。 1836年4月5日。(YTC,CVa,第35—36页) [5]托克维尔在手稿中的注释:“这个答案只是涉及船舶行业的,但是我从这个答案中得到了我自己的答案。” 第九章[1] 美国人的例子为何无法证明民主国家对于科学、文学与艺术不爱好也不专注[2] 有一点必须承认,在当下这个时代,美国在高科技方面没有取得多大的进步,而且大艺术家、出名诗人和卓越作家也很少。[3] 一些欧洲人对这种现象感到惊讶,他们认为这是由于平等所造成的自然的、不可避免的结果。甚至,在他们看来,如果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立刻普及全球[4],那么指引人类思想的开化之灯将逐渐昏暗,而人类将会再次陷入黑暗之中。 在我看来,他们会有这种想法的主要原因是,有一些观念本来应该区分开来,并单独进行考察,而他们却把这些观念混淆起来了。他们不知不觉地把民主的东西和美国特有的东西相互混淆了。[5] 从外在仪式来看,初期移民信奉的并传承至其后代的宗教往往是比较简单的,而对于教义,他们的态度往往是很严肃的,甚至可以说苛刻。这种宗教反对浮夸的外在形式,反对繁文缛节。对于美术的发展,这种宗教没有益处,对它来说,消遣性文学才是最重要的。 美国人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并且非常开化的民族,他们迁到一片广袤的土地上,这片国土使得他们可以任意开发和容易获得丰收。这在世界历史上是前所未见的。因此,在美国,所有人都拥有发财致富的便利条件,而这种便利的条件在其他地方是不存在的。因此,他们往往会变得十分贪婪,无时无刻不在幻想和进行理性活动,他们完全陷入到追求财富中去了。美国不但存在类似其他国家的工商业者阶级,并且有别国没有的一种现象,那就是人人都从事工商业。 尽管如此,我可以肯定地说,要是世界上只剩下了美国人,而他们仍然保留着传统的自由和知识,包括他们一直饱有的激情,那么,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如果放弃研究理论,科学无法在实际应用方面取得长足进展,而一切艺术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完善。不管美国人如何费尽心力去实现目标,他们终究得承认,很多时候,事情往往是欲速则不达。 从天性上讲,文明都喜欢精神享受,所以高度文明的民族都会迷恋这种爱好,并且还有一批人在专门对此进行研究。一旦人们出现这种精神上的需求,很快就会得到满足。 不过,在美国人只专注于科学的实际运用和只追求舒适生活的时候,崇尚学术和文艺的欧洲已经在将精力放在探索真理的共同来源上面了,同时也在对人们可获得的一切享乐和应当得到满足的需要进行完善。[6] 在美国人眼中,旧大陆的所有文明民族中,有一个民族最为特别。他们与这个民族同源同俗,关系异常密切。他们看到,这个民族诞生了著名的科学家、才华横溢的艺术家和卓越的作家,他们从这个民族的文化中汲取了知识和财富,而不用为了积累这种财富而劳累。 虽然美洲与欧洲隔洋相望,可是在我看来,两者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联系。可以说,美国人是来到新大陆的那一部分英国人,他们致力于开垦荒野,而另一部分留在原地的英国人则享受着舒适悠闲的生活,不用费心谋生之事,因此有精力和时间在各个方面提升自己的思想和精神生活。 从这一点来说,美国人的际遇非常罕见,我不认为今后会有哪个民主的民族能得到这样的际遇。他们的清教徒渊源,他们独特的商业习俗,他们居住的国土,这些因素似乎也在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离了对科学的研究和追求,而他们的欧洲邻居帮助他们即使不研究科学也不至于重回到野蛮状态。有很多的因素致使美国人将关注的焦点放在物质事物上。人们的激情、需求、教育和环境,这些因素似乎都在驱使美国的居民去面对现世生活。而宗教只能让他们时不时抬起头来,心不在焉地望一眼天堂。 因此,根据美国人的外在表现去推论其他民主的民族是不恰当的,我们需要根据每个民族的特点去研究它们。[7] 假如一个民族的内部没有门第、等级和阶级之分,并且法律不承认任何特权,规定遗产由继承人平分,但这个民族的人们却没有得到知识和自由。这并不是一个没有根据的假设,因为一个暴君可以将其恩惠平等地施予臣民,但让臣民们保持愚昧无知的状态,从而轻易地达到奴役他们的目的。 这类民主国家的人民不会有兴趣去研究科学、文化或者艺术,而且他们永远也不会有这样的才能。 继承法本身的功能就是将大量集中的财产划分为更小的部分,而没有谁去创造新的财富。因为那些穷人没有知识和自由,所以也不会产生致富的想法。而对于富人来说,他们自己的财富会越发减少,并且不知道如何去阻止这种趋势。对于这样的民族,这两类公民之间很快形成起完全的、无法抗拒的平等。所有人都没有时间和兴趣去投入到对智力的追求和享受中。但是,所有的人都会变得麻木、愚昧无知和陷入到受奴役的状态中。 一想到这样的民主社会,我就觉得自己好像身处一间低矮、黑暗和沉闷的小屋子里,外面时不时射入一道道光线,但很快又变得暗淡并且最终消失了。我感到心情十分沉重,胸口闷得几乎无法喘气,我在黑暗中四处摸索,希望找到一个出口,可以到外面呼吸点新鲜空气和看到阳光。但是,对于那些在废除规定财产永久归于某些个人或团体的法令和继承法以后仍然保持自由的开化民族来说,我在这里所做的假设并不成立。 对于一个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开化民族来说,他们很清楚,没有任何东西应当限制和强求他们安于现状。 因此,这个民族中所有人都会绞尽脑汁去改进现状,如果他们得到自由,那么每个人都将会不吝显示自己的能力,尽管每人得到的成果不一定相同。立法机构不会再授予人们某些特权,但是天赋对于人们来说,就可以说是某种特权了。天赋的不平等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每个人的财富也会由于个人能力的差别而存在不小的差别。 很显然,继承法虽然会阻止那些富裕的家庭永远保持富裕,但它没有禁止人们变得富有。继承法在不断缩小每个人之间的差距,但所有人自己也在不断的努力。随着公民不断获得更多的知识和自由,他们财富上的差距也会变得越来越大。 我们这个时代出现了一些才华横溢但也非常自大的人,他们主张先将一切财富集中于一个中央当局手中,然后再由这个当局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将财富分配给所有人。他们认为,通过这个办法,可以避开使得民主社会避开一些完全和永恒的平等,因为这些平等可能会给民主社会带来危害。 还有另外一种可行的方法,它比较简单并且危险性较小,那就是不让任何人享有特权,让每个人拥有同等的知识和同等的独立性,让每个人依靠自己的努力去争取自己的地位。不过,天赋上的不平等会马上发挥影响,而大部分财富也自然会落入那些能者之手。[8]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民主自由的社会中,经常存在一批富裕之人。这些富人不会像以前的贵族阶级成员那样彼此保持密切的联系。他们的本性不同于贵族阶级,不像贵族阶级,他们并没有充裕的时间去享乐,不过他们在人数上比过去任何富裕阶级都多得多。他们不会整天沉迷于物质生活,他们会享受智力活动和精神生活带来的快乐,虽然在程度上无法与过去的贵族相提并论。因为人的思想不但要有一个有限的目标,即物质性和实际性的目标,还必须有一个无限的目标,即非物质的和追寻美的目标,因此,我认为他们支配自己时间时的方式是合情合理的。物质的需求会使得人倾向于现世的生活,而当物质的需求对人失去足够的吸引力时,人的精神就需要自我崛起。 这样一来,具备鉴赏精神产品的能力的人数不仅会大大增加,并且人们对于智力活动的爱好也将逐步增强,达到贵族时代的水平。 一旦世袭的财产、阶级的特权、门第的优越感不复存在,并且每个人只依靠自己的努力前进时,财富方面的多寡之分,显然将取决于人的智力。任何可以激励、扩大和发挥智力的东西,都会立刻身价倍增。 人们也会清楚地认识到知识的功用。对于那些没有感受到知识的魅力的人来说,他们也会尊重知识的成果,并想为享有这种成果而付出努力。 如果一个时代拥有民主、文明和自由,那么,将不会有什么力量能让人与人分隔开来,或者阻止人们前进。每个人都可能突然发迹,也都可能立刻变穷。因为关系密切,各个阶级每天都相互来往。他们不断互相往来和混合,互相模仿,彼此敬慕。于是,对于人民来说,一些在等级森严和社会停滞的时代所不可能有的观念、概念和思想就因运而生了。在这样的民族中,仆人和主人会一起享乐和劳动,穷人与富人也是如此;乡下人将会努力向城里人学习,地方将会努力学习首都。 如此,人们就不会老是将关注焦点放在生活的物质层面,最平庸的手艺人也会贪婪地一瞥高级的智力活动世界。贵族制国家的那种读书观点和方法将被废止;不过,读书的人数将不断扩大,最后延伸至全体公民。[9] 人们一旦开始关心精神劳动,他们就会发现:一个人能获得荣誉、权力和财富,依靠的主要手段在于自己要在某些方面超过他人。平等让所有人都跃跃欲试,立即把注意力从其他方面转到这方面上来。那些研究科学、文学和艺术的人的数量将会剧增。知识界将会出现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积极性。所有人想方设法为自己开辟道路,并努力吸引他人跟随自己的脚步。这种情况同美国政治界的情况有些相似。通常来说,虽然美国人所做的工作不够完美,但在数量上却是相当惊人的。虽然个人努力的成果往往很小的,但是合起来的总成果却往往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因此,从事实出发,认为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在天性上就不关心科学、文学与艺术的观点其实是不正确的;并且,我们不得不承认,对于科学、文学和艺术等领域的研究,他们有其固有的特点和不足之处。

注释


[1]在装着这一章节的文件袋上写着:“这一章节的第一部分在我看来似乎是很好的。第二部分却不能达到我的要求。所列出的证据并没有抓住我的思想。某种东西似乎遗失了,但是我也不知道是什么。 “也许我必须具备勇气,把这一部分整个删除,从而能立即开始关于细节的章节吧。” 草稿中这一章节的封面上有着这样的注释:“关于这一章的大量的已经充分完成的片段,保留了它在1838年9月修订之前的样子。”(草稿,卷1)托克维尔已经在1836年6月从艺术、科学和文学的角度对这个章节进行了研究工作。 博内尔(YTC,CVf,第1页)注意到托克维尔在装着1838年4月2日的《议事录》副本的文件袋上写着:“这是一本我在论述平等给美术带来的发展方向时应当再次阅读的刊物。”引用的《议事录》的内容是包含菲拉雷特·查斯勒对E. J. 德勒克鲁兹的作品《利奥波德·罗伯特的人生和作品简介》(巴黎:里特纳和古皮尔,1838)的评论的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3月18号出版的。这部作品中包含了对艺术工业化的评论,这能勾起托克维尔的兴趣。 [2]1. 美国人在科学、文字和艺术方面进步很小。 2. 这是因为某些越来越美国化和民主化的因素。 (1)清教的起源。 (2)导致人们过于沉迷于对财富的追求的国家的本性。 (3)在特定的方面与欧洲和英国的科学性和文学性的相似之处。 3. 为什么其他的民主国家与美国不同。 如果一个国家既无知,同时也(无法辨认),而制度是民主的,那它的科学、文学和艺术都不会形成气候,它也没有能力在这些方面有所建树。律法总是不断地破坏掉财富,而不会创造新的财富。由于人们有着无知和麻木的精神,贫穷的人甚至不会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想法,而富人则是在不停地守护自己的财富。平等将变得完整和不可动摇,没有人有时间或者有兴趣投身于对思想的研究工作和思想的享乐中去。但是在本来就已经变得开化和自由的国家中,社会变得民主时又是另一番景象。为什么: (1)由于每个人都有追求更好生活的观念,有着努力为更好生活奋斗的自由,因此人们会普遍朝着获得财富而努力。由于每个人都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他获得的财富取决于他自己所拥有的天生的能力。并且由于与生俱来的不平等是非常严重的,财富也因此变得不平等,继承法除了在阻止家族拥有永恒的财富以外,起不到任何效果。在财富不平等的时代中会产生有着空闲时间的人,而这些有着空闲时间的人自己就会倾向于思想的研究工作和思想的享乐行为。 在文明开化的民主国家中,有着空闲时间的人既没有普遍拥有的财富,也并不是总是很安定,也没有贵族阶级的成员所拥有的兴趣爱好,但是他们的数目却庞大得多。 (2)不仅运用自身智力的人数目更多,而且追寻思想的研究工作和享乐的人如果生活在贵族社会中的话,是绝不会涉身于此的。 [边上写着: 1. 出现在所有人面前的知识的功用,能激起所有人获得某种知识的欲望。 2. 阶级的永久混合,所有人更为密切的联系,竞争,野心,嫉妒,让所有人,甚至连工人阶级都表达出了想要为自己的思想增加文化水平的要求。 3. 自从人们被引导走向对思想的研究之后,很多人为了能获得荣耀、权力和财富,充满激情地投身于这项工作。民主的活力在各个方面都体现了出来。这个时期的思想产物的数目是巨大的。 结论:开化和自由的民主社会不会忽视科学、艺术、文学;它们只会以自己的方式逐步形成。](YTC,CVf,第8—10页) [3]“以这样开头:有一点必须承认……某种温和、顺从,某种不会过于极度讽刺的东西。如果我想在后面抬高其他的民主国家的话,我必然不能将美国人贬得太低了。”(草稿,卷1) [4]在装着草稿的文件袋上有着这样的解释: 这一章节的一部分是关于让美国人远离科学、文学和艺术的几个特殊原因的。 旧章节的一部分。 ……在遍布美国西北方边界的各种人力无法到达的地方,或者是欧洲人的船只或者小舟无法到达的湍流水道的两岸,还生活着小部分几乎消亡得只剩半个族群的像海狸般辛勤劳作的人,他们在早些时候曾遍布整个大陆主要部分。尽管数量已经缩减到很少,但是这些勤劳的人们还是保留着他们的习性,甚至可以说保留着他们的文明和律法。 可以看到他们还像过去一样投身于各种事业,有着惊人的熟练程度和非凡的和谐一致。他们建造桥梁,堆砌水坝,让他们的河流蜿蜒流转,在根据理论和统一的计划建起了他们居所的围墙之后,他们还小心翼翼地将其隔离在他们靠着自己的努力建造出来的湖泊当中。 正是在这样安全和平静的世外桃源中,人们世世代代在永恒的安宁和不会被打破的良好生活环境中代代相传。 尽管在这个小群体中盛行着一种最为完美的和谐融洽,如果说旅客的见闻没有误导我们的话,我们是找不到任何关于等级制度的蛛丝马迹的;那里的人们总是不停地忙着自己的事,但是他们总是愿意停下来帮助别人。 一天一群文明开化的人经过了此地,这个靠水生活的两栖民族就永久地消失得无影无踪了,他们是破坏者,或者说是所有人类的统治者。 [边上写着:见布丰的描述。秩序,财富,舒适的生活,共同的工作,财富的分割,公共粮仓,永恒的和平,抵御外部暴力的联盟。] 希望在这个团体中看到美国共和政体的完全忠诚象征的观察者们也出现了,他们的脾性都是很恶劣的。 实际上,美国人已经以一种惊人的方式将注意力集中在了物质考虑方面……对于人们来说只是让人们更容易找到满足自己身体需要的方式。 美国的居民并不是粗野的民族,但是在文明的产物中,他们选择了最为明确、最为物质、最为正面的东西,以便自己能够将之据为己有。他们致力于对科学的研究,只是为了找到能够立即用上的东西;在文学方面,他们只是为了能找到可以创造个人财富和社会良好条件的强大方法;并且他们发展艺术不是为了创造更多具有价值的作品,而是为了点缀富裕的生活,让它变得更美。你可以说他们发展人们的精神力量只是为了满足物质本性的享乐,他们利用高贵典雅的方式,只是为了使自己的动物般的习性变得完善。[“动物”的边上写着另一种说法:野兽] 在一部分来到美国,被这种景象震惊的欧洲人中,一部分人在这种美国人的思想倾向中看到了一种民主的必需而不可避免的结果,还有一些人在思考,民主的制度是否会成功地在全世界人类的思想中盛行开来……(草稿,卷1) 在草稿的“民主对文学的影响”部分中,托克维尔总结道:“嘲笑那些认为民主将会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像‘海狸’一般的人。如果以社会开始的话,也许真的会这样吧。 “[边上写着:没有自由的民主也许会熄灭人类思想的知识之火。然后人们面对的就只有民主体系的负面作用了。]” 参看帕斯卡的《沉思》(拉菲马版本)第257页。同样参看《与凯尔戈莱的信件》(OC,XIII,1,第389页)。 托克维尔庄园的图书馆至少收录了布丰的两部作品:《一般和特殊的自然历史》,1769年,共13卷;《鸟类自然史》,1770年,共4卷。(YTC,AIe) [5]边上写着:“美国人开始专心于对生活的物质考虑,他们似乎认为赋予人们的智力只是为了让他能够更容易地发现满足自己身体需要的方法。”对于这个话题,见特迪·布吕纽斯的《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社会科学的美学家》。 [6]边上标注着:“美国人就像构成了英国的一个中层阶级一样。” 在标注着题目为“旧章节的一部分”的文件袋中装着的草稿如下: 在所有组成英国的阶级中,有一个特殊的阶级,它靠着自己舒适的生活方式处于人民大众之上,而又因为财富的平庸而处于贵族阶层之下。这个阶层有着平静的喜好[对于良好生活条件的喜好],简单的习惯,不完整的知识水平,很好的实践和[编者注:空白]的意识,几乎所有的国家都……中间阶级。这些中产阶级成员构成了美国人口的绝大多数,甚至可以说是唯一的组成部分。 这些人中只有很少人被流放到新世界的海岸上,他们最初是受到巨大需求的驱使,受到巨大危险的威胁,他们一开始必须将他们全部的注意力集中于此,以满足需要和抵御威胁。 当这些最初的障碍被克服之后,他们发现他们所居住的祖国为他们的人类事业提供了一个难以置信的无限可能。没有人会不渴望舒适的生活,很多人都向往财富,因此人们的思想从对科学的追求中转移出来,从精神享乐中分出心来,对艺术的吸引也感到不敏感,发现自己就像被动地被卷入了湍流的激流中,朝着对财富[良好的生活条件]的获取中奔去。”(草稿,卷1) [7]手稿中的片段如下: “如果那些认为科学、文学和艺术并不能在民主国家中繁荣起来的人假设一下我马上将要说到的三种主要情况的存在,那我也许就能分享下他们的意见了。 “我假设了一个不久前才从还未开化的状态中出现的国家,在这个国家中,人们的身份条件保持着平等,政治力量集中在一个人的手中。我完全能够相信,在这类民主国家中,人们的思想会停滞发展,受到限制,就像罹患了智力上的瘫痪一样。 [边上的空白处写着:如果可能的话,在这里用一种自信、简短、浅显易懂的、破碎的教导风格。将我自己从演说的形式中释放出来。 读博蒙的文章。 在贵族制度之后的开化和自由的民主制度之下,科学、文学和艺术会发展,但是是以某种方式发展的。 美国本身就能在这一点上为我们提供启发的线索。 (作者注)这个句子绝不能从观点中漏掉,但也不能让我自己受到它的束缚。 这个关于一般观念的章节必须要简短,其后还要有关于科学、文学和艺术的单独小章节。将美国尽可能多地它们混合起来。] “但是为什么我们要在能够轻易地构想一个真实的例子时,假设这样一个虚构的民主制度呢?当我们眼前发生的事物足以让我们受到启发的时候,追溯世界的起源又有什么好处呢? “例如,我选取欧洲国家作为例子,他们带着他们的贵族传统,他们的知识教化,他们的自由出现在我面前,我想知道他们是否会像某些人想说服我那样,在成为民主国家的威胁下,退化到野蛮的状态中去。 “在人类心底存在着一种对于思想事物的喜好,和对于想象的满足感,也有着一种与生俱来的对感官享受的倾向。人们的思想一方面在朝着限制、物质、利益和有用的方向努力,另一方面对于无限制、非物质、伟大和美的方向的倾向却不做出努力。 “因此一旦我们中有人品尝到了文明带来的智力上的一点点甜头,我可不认为他还会对其厌倦。立法机构,社会状况能以某种方式引导将人们带向文明的自然倾向,但是不能摧毁它。 [边上的括弧中间还有两段:所有的那些也许太过于形而上,太长了……] “当一个民主国家接受知识教化和自由之后,你一定会看到他们对科学、文学和艺术的研究的热情会像在其余活动中所展现出的热情一样。” [边上写着:首要的观点是这样的: 一个已经获得了文学上的享乐习惯的民族是无法完全摆脱这种习惯的。至少还会有大部分人保留这样的习惯,而满足这部分人的需要往往是有用并有益的。 第二: 在开化和自由的民族中,平等是不可能没有界限的。有许多富人、闲人,他们也许不能自己构想出想象的乐趣,但是他们能享受到被别人发现的乐趣。] 博蒙就《玛丽》第I部分,第247—248页中的对美国科学的研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几年之后,托克维尔改变了他的一部分观点。在一封也许是1856年写给米格尼特的信中,他说: 昨晚在你作品的魔咒之下,我忘了对你做一次小的评论,直到我不想再保持完全沉默的时候才想起。这部作品涉及你对美国人所做的幽默的描写,尤其是在他们对文学的不屑一顾上。我知道你并没有以你自己的名义发表意见;但是我认为你在那种场合下做一点点修改会是非常好的。首先我要谈到的就是对于文学的漠不关心。你知道从那时候起,他们就在各个方面做出了显著的进步。他们在所有文明国家中,即便是在关于纯粹理论的学科上,比如形而上学上,都开始排得上号了。在这个话题上,哪怕你的一句小小的插入语都会重新建立起公道,而不会让这个舞台场景失去任何的迷人魅力。(私人档案) [8]#赋予所有的公民平等[知识和自由]意味着让所有的公民获得财富,并防止他们仅靠自己个人的力量就获得财富,防止财富自己积累,并防止它们被毫无难度地传给他的后代,然后你可以很自然的达到圣西门所提出的目标,而不需要用上他们所暗示的危险和不切实际的手段。让人们自己放手一搏。人们会依照他们自己的能力将所有人分成三六九等,也没有什么能阻止他们这样做。 [边上写着]这些观点是非常重要的。它们让我的头脑变得清醒,并清楚地向我说明了那些地方是必须被构建的。(草稿,卷1,和第8页上的一段几乎完全相同的内容) [9]因此我确信,在我们之间变得越来越平等的身份条件只会扩大那些认识到,并看重文学享受的人的圈子。整个的问题就在于去了解他们是否会在喜好的纯粹性方面失去他们在喜好的数量方面获得的东西。 但是我不相信在开化和自由的民主国家中,闲人的数目会有假设的那么少。(草稿,卷1) 第十章[1] 美国人在科学领域关注实践多于理论的原因[2] 我们可以看到,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没有压制人的精神发展,并且,它们在一些方面还推动了人的精神发展。虽作用有限,但也是非常强大的。请允许我先探讨下它们的作用。 我们在探讨美国人的哲学方法时提出的几个论点,在这里也是有用的。 平等会让所有人都倾向于自行评判所有事物,对任何事物都怀有明显的、真切的爱好,而对于传统和形式,人们却抱有轻视的态度。本章进行单独讨论的主要内容,就是民主的这种一般本性。 在民主国家中,那些研究科学的人往往会担心自己陷入空想之中,失去方向。因此,他们总是会紧紧地抓着事实并且亲自研究事实,同时也敢于挑战固有的体系。他们既不会轻易相信哪个有名气的同行,也不会盲从权威。恰恰相反,他们会不断地去寻找名人或权威的理论弱点。学术传统对他们的影响不大,通常来说,他们不会拘泥于一个学派的烦琐议论,而且也极少受制于某些人的豪言壮语。他们尽力地深入到所研究对象的各主要部分, 并且更喜欢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它们。如此,虽然科学比以前更加自由和确切了,却不像以前那么自大了。[3] 在我看来,根据人的精神的追求,可以把科学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以现在仍无法知道如何应用,或在遥远的将来才能应用的最纯理论原则和最抽象概念为内容。 第二部分,由虽属纯理论范围但可以直接方便地应用的一般真理构成。 第三部分[4],由应用的程序和执行的方式构成。 对于科学的这三个不同部分,我们可以单独地对每一个部分进行研究,然而,人们的理性和经验表明,在这三个部分中,只要其中任何一个部分被孤立起来,科学就无法获得长久的发展和繁荣。 美国人专注于科学的纯应用部分的研究,而对于科学的理论方面,却只注重研究对应用有直接作用的那一部分,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通常会表现出求真、自由、大胆和创新的精神。然而,几乎没有美国人会去专心研究知识的理论和抽象部分。我认为,所有的民主国家都存在这一现象,但美国在这种倾向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和突出。[5] 对于高级科学或科学的高级部分的研究,这是最需要深入的思考的,而在民主社会内部,却几乎没有什么东西适于深思的。在民主社会,既不像贵族制国家那样存在因富有而高枕无忧的阶级,也不存在贵族制国家中那种因为无望改善处境而不再进取的阶级。所有人都在积极活动:有的人希望获得权力,有的人希望得到财富。在这种利害冲突频繁、人们不断追求财富的环境中,是不可能有空间让人们得以静下来深思的。当你周围的一切都处于活动状态,而你本身已被拉入席卷万物的激流中,并且每天都漂浮在这个激流之上的时候,你是无法停下来思考高级科学的。[6] 因此,我们应当把长久安稳的民主社会中的这种经常性运动和伴随民主社会的诞生与发展而出现的骚乱性和革命性的运动区分开来。 当一个高度文明的国家出现暴力革命时,毫无疑问,人们的情感和思想肯定会遭到突然的刺激。 在发生民主革命时,这种刺激尤为明显,因为这种革命会一下子把民族的所有阶级都发动起来,并且使所有人都产生巨大的野心。 法国人在横扫旧封建社会的残余的时候,精密科学一下子取得了惊人的发展,因此有些人把这种科学的发展归根于革命而不是民主。实际上,这只是一种偶然现象,如果把它视为一般规律,那是不妥的。 与其他国家相比,民主国家发生大革命的情况并不多。然而,在民主国家里,却常发生使人感到不快的轻微的不和谐运动,即人们之间经常互相排斥。这只会使人的精神受到扰乱,却无法激发和振奋人心。 对于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来说,深思不仅是一件困难的事情,而且他们本身对这种思维活动也不够重视。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使得大部分人经常处于动的状态。而适于这种动态的习惯,在思维活动上并不能同样适用。那些以这种习惯进行活动的人,通常会满足于不求甚解的状态,因为他们一旦希望每一细节都十全十美,那就无法达到他们预期的目的。他们经常会不失时机地利用他们那无暇深入研究的思想,而不去关注这一思想是否严密或正确。他们认为,与其耗费时间去证明一切原理的真实性,还不如冒点风险去利用某些错误的原理。更何况,即便没有那些能够得到长期的验证的观点存在,这个世界也还是会照常运转。 人们都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去掌握世界上的所有事情的:先是一瞥某一特殊现象,经常对群众的不断变化的情感进行观察,随时而机智地抓住其中的规律和原理。 因此,在所有人都处于活动状态的时代,人们通常过于看重对智力的快速成果和肤浅论据,而对于见效缓慢但是影响深远的智力劳动则十分轻视。 这样的舆论会对从事科学研究的人的判断造成影响,并使得他们相信:深思并非必要,或者,不去研究那些需要深思的科学也可以获得研究成果。[7] 对于科学研究,存在好几种方法。许多人有一种利己主义的倾向,他们往往会把通过智力活动得出的发明创造用于工商业。但是,我们不应该把这种爱好同少数人追求真理的无私之心混为一谈,因为前者是希望利用知识为自己谋利,而后者完全是希望求知。我非常肯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人对于真理的热爱将会无限膨胀。并且,这种热爱只依靠自己不断成长壮大,决不会自我满足。这种对真理热爱是无私和令人自豪的,否则,人们不可能会找到真理的抽象源泉,并从那里汲取珍贵的养分。 假如帕斯卡尔[8]一心只追求名利,或者他只是为了某种荣誉而活动的话,那我相信他肯定不会倾尽其全部精力和心血去探索造物主的奥秘。我一想到他为了将全部精力投入到这项研究中,而让自己的精神摆脱了俗世的一切杂念,以至过早地耗尽身心,在未达40岁就离开人世时,就不禁感佩不已。并且我认为,使他付出如此非凡的努力的原因绝不普通。 这种出现在贵族制社会的如此罕见并且如此丰产的求知热情,可能将来也会出现于民主社会。然而,我必须承认,对于这一点我仍然难以相信。 在贵族制社会中,它会自然而然地对本阶级和人类抱有一种优越的观念,其中的原因就是,指导舆论和政务的阶级可以世代永居于群众之上。这个阶级往往会费尽心思让自身享有荣誉,他们会为自己的设想定下宏伟的目标。虽然贵族常常有非常残暴和不人道的行为,但从思想上来说,却少有下流的人。虽然他们表面上喜欢一些小型娱乐,但实际上却仍抱有某种轻视心理。他们的这种行为,其实也间接地提高了一般人的心灵境界。在贵族时代,对于人的尊严、力量和伟大,人们往往非常看重。无论对于研究科学的人,还是对普通人来说,这种思想的影响始终存在:它自然而然地促使着人们的精神境界向更高层次发展,并使人们的心里自然地对真理产生崇高,甚至可以说是神圣的热爱。 因此,这个时代的学者都专注于理论的研究,而对于理论的应用往往非常轻视。普卢塔克[9]曾经说过:“阿基米德的治学精神非常崇高,甚至到了不肯自贬身价去撰写一部制造兵器的著作的地步。关于发明和组装机器的一切科学,以及与应用有某种实际利益关系的一切技艺,在他看来,都是没有价值的、卑贱的和金钱化的。他费尽精力撰写的所有著作中的美妙之处全部都与实际应用没有任何关系。”这就是贵族在科学领域的追求。 对民主国家来说并不存在这种情况。 民主国家的大部分人都热忱地追求物质,贪图眼前的享乐。因为他们总是对自己的处境感到不满足,并且拥有摆脱这种处境的自由,所以他们整天想的都是如何改变处境和如何获得财富。 对于持有这种思想的人来说,任何可以成为发财致富捷径的新方法、任何可以节省劳力的机器、任何可以降低生产成本的工具、任何便于享乐和增加享乐的新发明,这些东西都是人类智力最好的成果。民主国家的人们基本上是从这个角度出发去钻研、认识和尊重科学的。[10]而在贵族制度时代,人们对科学的要求不同于民主时代,贵族时代注重的是精神上的享受;而在民主制度下,人们关注的焦点主要是肉体上的享受。 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国家的民主、开明和自由程度越高,人们就越会对科学天才做出这样的评价,那些越能够直接应用于工业的发明不但能使发明人名利双收,甚至发明者还可能因此得到权力。因为在民主制度下,从事劳动的阶级可以参与政务,并从中获得荣誉和金钱。 不难想象,在拥有这样组织结构的社会中,人们不但会无意识地忽视理论,反而会将所有的精力都放在追求科学的应用上面,或者去追求对于那一部分能对应用起到直接作用的理论。 因为现实的利益一直驱使人们甘愿从事属于中等智力水平的领域,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人出于本能而去求知,并且使自己的精神上升到的智力活动的最高水平,结果也将会一无所成。人的精神只有在中等的智力活动领域,才能发挥它的精神力量和持久的积极性,创造出最好的成果。这就是为什么连力学一个普通定理都没有发现的美国人,却能发明一部使世界的海运面貌因此改变的新机器。 当然了,我并不是认为当代的民主国家要空坐,看着人的精神之光逐渐暗淡熄灭,更是不说它们不能重新焕发光芒。世界发展到了当下这个时代,很多文明国家都在努力发展工业,而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会开始关注那些引发科学的各个不同部门联合起来的各种关系;甚至,当人们对应用保持合理的爱好的时候,也会促使他们开始重视理论。在如此多的试验或实验每日都在反复进行的过程中,我们肯定能经常发现最一般的规律。因此,即使不会出现太多伟大的发明家,人们也将不断取得新的发明。 此外,我相信科学具有崇高的使命。民主制度虽然无法引导人们纯粹为了科学而研究科学;但另一方面,它却会能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研究科学的行列中。在如此大量的研究人员当中,很有可能会有一些热爱真理的天才开始转向理论研究。毫无疑问,对于这样的天才来说,不管他们的国家和时代受何种思想或观念所支配,他都会竭尽全力去揭开大自然的奥秘。他们不需要别人的帮助,他们选择独自前进,只要外界不给他们设置障碍,他们就感到知足了。在这里,我想要讲的无非是:如果人们的身份永久不平等,这会使人们囿于抽象真理的研究,并认为这种研究过于高尚,但实用价值不高;而民主社会的情况和制度,则会让人们只关注和追求科学的直接和有实际价值的应用。 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趋势,而且无法避免的。对这种趋势进行了解是很有意思的,并且指明这种趋势也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现代国家的领导者能够对这种不可抗拒的特性有清晰和长久的认识,他们就会明白,一旦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获得知识和自由,他们肯定会去改进科学的工业应用部分,而对于政府当局来说,今后应当把全部精力放在支持高级科学的研究和激发社会研究高级科学的热情上。 在我们这个时代,应该先引导人们重视理论,然后使其自然而然地转向实践,而不应当让人们总是为了追求次要效用才进行深入的研究。最好是让人暂时放下这样的研究,把研究精力放在探究其根本原理上。 罗马的文明因为蛮族的入侵而走向灭亡,因此,我们可能会有这种信念:只要不再出现这类事件,我们的文明就不会灭亡。 如果指引我们的前进之光突然熄灭了,那我们将会逐步陷入黑暗之中,最终自行消亡。如果强迫人们只去关注应用,就会使人忽视原理的重要性;而如果完全将原理抛之脑后,由原理产生的方法肯定也不会太多。这样一来,人们就无法发现新的方法,而只是一直在无知地和不熟练地使用某种工作方法,而对于这种方法背后的原理却完全不了解。 300年前,当欧洲人进入中国时,他们看到中国的几乎所有工艺水平均已达到很完善的阶段,并对此感到非常惊讶,认为中国就是最先进的国家了。然而,不久以后,他们才发现中国人的一些高级知识已经失传,只遗留了一点点的残迹。这个国家在实业方面十分发达,而且大部分科学方法仍然保留下来,但是科学本身却荡然无存。这就说明,这个民族的精神已经停止发展,陷入到罕见的停滞状态。中国人忘记了那些曾经引导他们祖先前进的原理,只是盲目地踏着祖先的足迹前进。那时,他们还在沿用先辈传下来的科学公式,但是对其背后的原理却不再深究。他们仍在使用着过去的生产工具,但已经不再努力去改进这些工具了。因此,中国人没有进行过任何变革。而且也不再有维新的念头。他们一直亦步亦趋地效仿祖先,以避免偏离先辈留下的轨道走入未知的方向,以至知识源泉逐渐变得干涸。因此,尽管河水仍在流动,但已经无法卷起大浪或改变流向了。 即便如此,中国还是安然无恙地度过了许多世纪。征服中国的外族采用了它的习俗,那里依然秩序井然,物质的繁荣随处可见。在中国,革命非常罕见,而战争更是鲜有听闻。[11] 因此,绝不要以为蛮族离我们还很远,所以可以高枕无忧。因为,有些民族的文明之火是被蛮族从手中夺走的,有的民族则是自己踩灭了文明之火。[12]

注释


[1]1. 在民主国家中,每个人都想由自己来断定事物;没有人会因某人的口头之言而相信一个人;没人会说太多的花言巧语。所有的这些本性在科学世界中也再次出现,在后来的国家中为科学带来了一个自由的、确定的、实验性的,但是却没那么高高在上的发展方向。 2. 科学的三个不同的部分,一个是纯粹的理论部分,一个接近于应用的理论部分,最后是完全的应用部分。 美国人更擅长后两个部分,而忽视了第一个部分,原因就是: (1)在科学技术最理论的部分中,要想获得进步是需要进行沉思冥想的。在民主社会中盛行的不断的运动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停下来进行沉思。民主既剥夺了人们的时间,也剥夺了人们停下来的欲望。在一个几乎每一个人都在永恒地运动的社会中,沉思是没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的。 (2)人们对真理的崇高和无私的喜爱将人们的思想推向了科学的抽象部分。这些巨大的科学热情在民主时代展现得要比在其他时代中少,这是因为: i. 社会状况没有引导人们普遍具有这种巨大的热情,也并没有赋予科学崇高的色彩。 ii. 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人时刻都在忙于享受,对自己所处的位置不满足,并想改变自己的地位,因此并不重视科学,除非将科学看作是最容易获取财富的捷径。因此他们是以这样的精神来回报科学家的,并且不断地朝这个方向来劝解他们。 [边上写着:我还知道一些比这种推理更引人注目,更清楚,并且最终是更好的东西,但是我的思想却没有抓住它。] 3. 在民主时代中,政府必须尽所有的努力去维持科学的理论研究。实际的研究是可以靠自己发展的。 4. 如果人们完全抛弃理论而只在乎实际,他们会再一次变得近乎粗野。(YTC,CVf,第11—12页) [2]观念的顺序。 1. 每种科学的三个部分:高级部分,中级部分,低级部分。 这是由法律的科学证明的。 这三个部分是联系在一起的,但是也可以单独形成。 2. 平等让人们忽略了第一个部分,为了只让他们从事另外两个的研究。这是因为: (1)在民主的运动中不可能有沉思的机会。 (2)巨大的政治自由剥夺了人们在科学中的天赋和巨大的热情。这必然不是民主的。 首先,必须将具有极大政治自由的国家和不具有政治自由的国家区别开来。这是一个大问题:政治天赋和科学天赋是非常不同的,你可以说二者只会相互激化而不会让彼此转移。 3. 两种科学热情,一种是无私和崇高的;另一种是商业化和低级的。(草稿,卷1) [3]“在民主之下,科学摆脱了无用的辞藻,空洞的公式。美国人为脱离英国司法程序所做的努力。代号俄亥俄。见博蒙,G. B. Q. 。”(草稿,卷1)参看《玛丽》第I部分,第247—248页。 [4]在这一章的末尾,你会看到一张标题为“对于我来说似乎过长,但那对它自己来说确实很好的发展”的封皮,上面写着: 借用一个例子让我的思维能更好地被理解:我会选择以我最了解的科学、法律科学来举例。我刚才指出的区别可以在法律科学中见到,并且我认为,就算我不能以一个积极的方式维持自己的主张,由于它们进行的严密方式,至少你可以在所有法律的区别中,主要是在那些被准确定义的法律中,看到一点蛛丝马迹。 有一种法律科学,它的对象是崇高、投机而普遍的。前者努力去发现人类社会的存在所依靠的规则,并且决定各个国家为了达到它们为自己定下的目标而强加在自己身上的法律。 有一种法律科学控制住了特殊的法律主体,或者甚至是控制住了法律主体的更高级部分,它证明了普遍原则在法律中所控制的东西,并且展示了起主导地位的经济和显现出的总体观点。 还有最后一种法律科学,因为立法者想要通过它来实施自己的计划,因而进入了行政和司法进程的细节方面,学会了政治议会或者法庭是怎样解释他们的意愿的,并且教会人民通过法律的帮助来获得自己权利的艺术。 有一类学者喜欢研究法律科学的每一个部分,这类学者被人们称作法律撰写者、法律专家,或者法理学家(在最出色的作家作品中考查这些名号的定义)。 如果你现在就开始考察这些不同的人之间彼此有着怎样的关系,你会发现从长远看来,法律专家和法理学家是无法在缺少法律撰写者的情况下发挥作用的,但是在一定的时间之内,他们是可以独立于他而轻易的发展和成功的。 如果人们仅仅局限于研究已经存在的法律的总体和细节,而不踏足法律的一般理论,很明显他们只会逐步发现,他们国家的立法机构只是各种公式的结合,而他们最终只是套用这些公式而没有准确地了解它们的意义,不久之后他们便会痛苦地迷失在学派的错综复杂之中。如此,你可以诚实地说,在孟德斯鸠和王国中职位最低的行政官之间有着必然的关系,前者的知识通过深刻的见解为后者的工作带来了光明。 但是人们不必每天为了了解生效的法律而回到法律哲学上来;他们还没有看到立法者必然需要的东西,但是他们有能力去理解立法者想要什么。他们能够将普遍的意志应用在特殊的情况之上,并且从法律科学中得到它最有用的结论。因此,尽管法律科学的不同部分如果完全分离开的话,从长远来看是无法获得成功的,但是每个部分却是可以分别形成的。现在回到我的主题上来,我想知道民主是否是倾向于以同样的方式来发展科学的各个部分的。 在美国,人类知识的实践部分和需要立即进行应用的理论部分发展得极为可观,可以说没有人对从本质上来说的理论部分和一般部分感兴趣。 我想如果人们将这个现象仅仅归结于民主是有失偏颇的。将美国人推向科学的应用部分的重大因素既不是由于社会状况也不是由于政治结构。我已经在上面谨慎地将这些因素列举了出来。 [边上写着:1英镑] [5]如今在所有的自由政府中,有许许多多的人都在参与政治,并且在一个社会制度为民主制度的自由政府中,几乎没人会不与政治产生联系。因此在这类政府统治的国家中,人们一定会对科学的高级思想有一种普遍的蔑视,并且会对投身于科学研究的人产生一种天生的厌恶。 我想,在一个像当今的德国一般构成的国家中,能找到极大的民主自由,知识教化广为传播,公民享有各自的独立性,但是较大的政治自由却不会存在,这样的国家比其他国家所处的地位更能完善科学的理论部分;并且要是德国因为这个原因而成为所有欧洲国家中的知识文化的中心,我也不会感到惊讶的。 专制是无法维持它所发现存在的事物的,也无法独产出伟大的事物,因此我所谈论的并不是一个被奴役的国家,而是一个没有完全成为自己主宰的国家。 极大的政治自由在我看来本身就是一件如此宝贵的东西,也是保证其他自由所必要的东西,只要它没有在同一时间从世界上的所有国家中消失,我就绝不会感觉到它从未出现在我所居住的国家中。但是我可不相信政治自由必须跟随社会的普通进程来照顾科学的一般部分和理论部分的发展。我在它中间找到了一千种益处,但却不是这一种。(草稿,卷1) [6]“如果我没弄错的话,在人类研究行为的所有分支中,哲学会是在民主的建立中承受最多的学说。如果生活在民主社会中,并且具有着民主习惯的人想要进行哲学研究,毫无疑问他们将把他们在其他各种方面中展现出来的无畏和思想的自由带到这上面来。但是你要相信,他们基本上是不会对哲学进行研究的。”(TYC,CVj,1,第66页) [7]对优越生活条件的喜好使得人们极力想通过对科学的应用得到财和名的回报。 这些人对科学研究者的思想产生了影响,引导他们的研究朝着这样的方向进行,并且通过降低他们对非物质事物的喜好这样的主要驱动力量,从而导致他们无法在其他方面引导自己的方向。(草稿,卷1) [8]有各种动机会将人们推向对科学的研究。 物质利益。 名垂青史的欲望。 追寻真理的热情。无法定义或者否定其影响的自我满足感。 也许最伟大的科学家们都仅仅是因为这最后一种热情吧。因为仅仅是意愿的话是不足以产生行动的;思想必须先于行动;因此必须先存在对科学的渴望和追求。 想象一下帕斯卡尔和牛顿在民主中的情形吧。 在民主中,精神并没有被赋予如此崇高的基调。民主会从一个较低的角度来看待生活中的事物。(草稿章节“民主对文学的影响”,草稿,卷1) [9]这一段在草稿中出现时还有它的文献参考:“普鲁塔克:《马塞勒斯的一生》,第269页,卷III,奥古斯塔斯译本。”这句引用在草稿中更长,这本书中没有写上的句子如下:“……如此高尚(还有一个包含了许多几何发明的隐藏财富的深刻理解)。”(草稿,卷1) [10]“如果说在美国,哲学、文学、科学和美术中没有出现创新的话,并不是因为美国的社会状况是民主的,而是因为人们只具有对商业的热情。”(YTC,CVj,1,第91页) [11]手稿中还有一条注释:“路易斯说他恐怕这一段虽然很棒,但是所描写的我们关于中国的见解的现状似乎有点言过其实了。他说现在看来,如果中国人的数量下降的话,那至少他们没有像我所说的那样进步,也不像60年前欧洲各国所设想的那样强大。” [12]草稿上是这样写的: 路易斯今天(1838年6月1日)告诉我,在科学的问题上,更明显和更为清楚地让他受到打击的是被应用的科学或者对于应用来说最为必要的科学理论部分在各种时候都在被人们当作物质享受而成长,因个人的提高而增加,而与此同时,高等科学的发展总是会伴随着对智力享乐的喜好,这种喜好来自对于巨大真理的发现,哪怕它们是无用的。 在他看来,这对于贵族国家的人也是适用的,如英国人,生活在中世纪或者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尽管在这些时期中一些人是从事神职工作的;但是,在世间的事物中还是有着明显的反应的。然而他承认民主驱动了这样的喜好,因此这可以看作是科学兴起的间接原因,而直接原因则是对物质享乐的喜好。 对我来说,我认为在引导民主走向应用科学的因素中,由这样的社会和政治状况产生的对于良好物质生活条件的喜好并没有起到足够大的作用。但是它却是最毋庸置疑,最真实的原因。我没有遗漏掉它,只是淡化了它的重要性。这个分歧必须被填补完好。 以英国为例。由于自由和商业的可能性,民主阶级中盛行的对良好生活条件的喜好能让这些阶级占据数量上的优势,就能以这样的方式将他们的精神植入到民族精神中,而贵族阶级只能在它们中间生存。接下来为科学带来的是什么呢? 还有更为强烈的喜好;在美国人中具备着这样热情,数目也更多的阶级。对于科学的实际的冲动也更为专有。 [边上写着:还有另一种没有被足够领会到的观点。 坚定地投身于某种实干事业的人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对理论进行研究。我在谈论自由国家中的科学时也说过类似的话。但是那时我只谈到了兴趣。 很明显贵族国家同民主国家一样都是可以专注于某种事物的实际应用而忽略其他的。比如罗马人总是热衷于征服世界因此不会去思考科学。所以罗马人在科学上从未留下过什么。而分裂的希腊则在科学上有着长足的进步。 有多少事情都可以用对物质条件的喜好来解释啊!!](草稿,卷1) 第十一章[1] 美国人如何对待艺术[2] 大致上,每个人都拥有相等的财富,谁也没有过多的剩余财富,所有人都希望生活舒适,大家都不断努力追求安乐,这将使人容易陷入爱好实用而不太追求美的状态。我不想再对这些进行一一赘述,以免浪费读者和我自己的时间。在民主国家,这种现象随处可见,因此,它们首要得发展对象,是使生活可以舒适的艺术,而不是用来点缀生活的艺术。他们在生活习惯上仍以实用为主,让美居于其次。它们希望美的东西同时也是实用的。[3] 然而,我还想更进一步进行探讨,在说明这第一特点以后,再描述其他一些特点。 总的来说,在承认特权的时代,几乎每一项艺术都是其从业者的特权,也就是说每一种职业也都是不准其他行业涉足的独立领域。甚至在所有行业都已经处于自由状态的时候,贵族制国家向来具有的停滞性,还是会使从事同一行业的那些人形成一个独特的阶级,而这个阶级的成员永远是原来的那几个家族。因为他们彼此之间非常熟悉,所以不久就产生了同业的共同意见和同行的自尊。在这种实业阶级内部,每一个手艺人都会努力工作,他们并不只是为了赚钱而工作,而且还要为保持自己的荣誉。无论做什么,他们优先考虑的既非他们自身的利益,也不是他们顾主的利益,而是团体的利益。这里所说团体的利益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每一个手艺人都要需制造出优秀的作品。因此,对于生活在贵族制度时代的手艺人来说,尽量做出精美的制品才应该是艺术追求的目标,而不是使制造速度加快,更非降低造价。[4] 相反,如果所有职业对任何人都开放,所有人都可以随时进入或离开某一行业,大家就会把同行者视为外人,对彼此互不关心,这时,行业便不会再有社会联系,每个从业者都在自食其力,只追求尽量以最少的费用赚取尽可能多的钱。只听命于那些能抑制他们的消费者的意志。但是,与此同时,消费者也会对他们采取相应的对策。 如果在一个国家中,有一小部分人长期占有财富和权力,那么这个国家的财富大部分将一直被同样的一小部分所享用;而其他的人,则会因为贫穷、习俗和自我节制,而无法享用这些财富和权力。 这个贵族阶级一直稳定地保持着高高在上的状态,并且在范围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所以它感到自己的需求永远没有变化,而且永远以相同方式享用。而对于这个阶级的成员来说,由于他们居于高人一等的世袭地位,自然会爱好最精致和最耐用的物品。 这一现象使得全国人民对待工艺品的态度发生了普遍性的变化。 在这样的国家里,即使是农民,通常也会倾向于购买最好的物品,否则宁可不买。 因此,对于贵族制社会中的手艺人来说,他们的服务对象通常人数有限,而且这些顾客通常非常挑剔。这些手艺人完全是凭借自己高超的手艺在赚钱。 如果所有的特权都被取消,而等级的界限也随着消失,所有人都可以在社会的阶梯上浮沉漂泊的话,上述的情况就不复存在了。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在一个民主国家里,经常出现这种现象,那就是许多人的家产都是变得越来越分散,并且在不断缩小。当家业兴旺时,他们一直保持的某些需求变得根深蒂固,并不会因为他们无力再满足而消失不见。为了满足这些需求,他们就会急切地寻找某些可以找到的间接办法。 在民主国家里,我们也常常看到另外一种现象,那就是许多人的财产日益增加,但他们的欲望比财富增加得还快。在他们仍未变得富有之前,早就把贪婪的目光盯在他们希望获得的财富之上了。这些人也要千方百计去寻找捷径,以便尽快享用那些财富。这两种原因造成了民主国家出现如下现象:很多人虽然无能满足自己的需求,但他们宁可让自己的愿望得以勉强满足,也不愿意放弃所期求的对象。 因为手艺人也有这种感情,所以对这些人的感情他们更容易理解。在贵族制社会,他们向少数人高价出售自己的制品;而现在,他们发现有更便利的致富方法,那就是降低价格,增加销量,向大众廉价出售制品。 但是,只有两种办法能降低商品的价格。 第一种办法是找到最好并且最快的生产方法[5]。第二种办法是大量生产品质基本一致但价格较低的制品。对于民主国家的手艺从业者来说,他们的智力几乎全都用在这两个方面上。 他们会努力去探索和研究,目的就是发明那些不仅能把产品制作得更好,而且可以做得更快和造价更廉的工艺。如果无法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就想尽办法降低其所出制品的原有质量,但又不能使制品的原有用途发生减损。在只有富人才戴得起表的时代,表对大部分来说几乎是奢侈品。但是,现在的表已经变得很普通了,每个人几乎都能拥有。因此,民主制度并没有使人的精神只专注于实用工艺;另一方面,它还使得手艺人们快速地大量制造不够完美的制品,而对于消费者们来说,他们也满足于这样的制品。 我在这里并不是说,民主制度下的手艺人无法在需要的时候制造出更好的制品。只要买主肯出钱,使得手艺人的时间和劳动得到良好的报酬,手艺人也会经常造出品质一流的制品。在各行各业都参与其中的这场斗争中,由于存在广泛竞争和大量的实验,自然会出现一些手艺高超达到行业巅峰的工匠,不过他们没有多少机会去显示自己的出色手艺,而且他们对自己的手艺也极度吝惜。他们非常审慎,一般情况下不喜欢展现自己的手艺。他们虽然有能力超过他们所承受的任务,但他们往往只满足于完成任务而已。与之相反的是,在贵族制度下,手艺人总是在不断竭尽才能工作,不达到其本行的高峰不肯罢休。 当我在一个国家看到其工艺制造出一些精美的作品时,我无法仅凭这一点就能对该国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做出正确的判断。[6]但是,通常来说,如果我发现该国的工艺品不够完美,不过数量很多而且价格便宜,我就可以下定论:这个国家的特权正在消失,各阶级正在逐渐混合,而且在不久之后将会融合在一起。[7] 在民主时代,匠人不仅要使自己那些有实用价值的制品能够卖到全体公民手中,而且还要尽可能地使其全部制品具有它们本来并不具有的异彩。 如果在一个社会里,各阶级互相混合,则所有人都会想装出与自己实际情况不同的模样,并为此大费苦心。由于这种感情完全出于人心的倾向,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感情并非由民主制度造成的。然而,民主制度却在使人把这种感情用于物质方面。在任何时代,道德方面的虚伪都并非罕见,但在奢侈方面的虚伪则是民主时代的独特现象。 很多手艺人为了满足人的虚荣心的这种新需要,便在工艺上进行作假欺骗,有时甚至做得太过分,从而使得工艺本身受到损失。我们可以看到,现在市场上已经出现了足以乱真的假钻石。等到发明出的制造方法达到完美的境地,使得这些假钻石可以以假乱真时候,人们很可能就对两者都失去兴趣,把它们当作一般的小石子了。 在这里,我想谈一谈艺术之中那些被我们特称为“美术”的那种艺术。 我认为,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不一定会导致从事美术的人数减少,不过它将对美术工作者的造就方式产生巨大的影响。有两方面的因素:第一是,许多原来爱好美术的人都变得很穷;第二是,许多还不富裕的人会开始养成这种爱好,至少会模仿别人的这种喜好。消费者的人数不断增长,但是那些富有并且挑剔的顾客的数量则在不断减少。于是,我之前在讲实用艺术时提到过的现象就会在美术中发生了。这个现象就是,艺术家的作品的数量变得越来越多,而艺术品的价值却大大降低了。 人们追求的目标不再是伟大的艺术品,他们只注重优雅和美观,对他们来说,外表远比实质关键。 在贵族制社会中,出现了一些伟大的绘画作品;而在民主国家,绘画作品的数量虽多但多为平庸之作。在贵族制社会条件下,建造了许多青铜像,而在民主时期只塑造了一些石膏像。 当我从大西洋的支流伊斯特河第一次抵达纽约的时候,我惊奇地看到离市区不远的地方,沿着河两岸建造了许多白色大理石的小宫殿[8],其中有几座建筑很是经典。但是,第一天当我特意到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一座宫殿近前去观看的时候,发现它的墙是砖砌的,表面抹上了白石灰,而它的柱廊也是涂了油漆的木柱。前天使我赞叹不已的那些伟大建筑,原来都是这样的质地。 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还会使所有模仿别人的艺术作品容易被人看穿,因为这些模仿者往往只专注于描绘形象,而不重视刻画灵魂,他们通过描绘行为和感触代替了对情感和思想的描绘。总之,他们用现实的需求代替了理想的位置。 拉斐尔对人体构造的烦琐细节的研究是否能像我们时代的画家那样彻底呢?对于这一点,我仍存在怀疑。在对待人体结构上,他所关注的重点与那些画家完全不同,他们追求的是精确和符合实际,而他追求的是超越自然。他既要把人画得像人,但又要高于人本身,而且要把美画得更完美。 与之相反,大卫和他的学生们既是著名的画家又是有名的解剖学家。所以,虽然他们能够真实地再现他们的模特,但却很难利用想象超越模特本身。他们完美地再现了他们眼前的模特的模样,而拉斐尔则在追求一些超越自然的东西。大卫及其学生留给我们精确的肖像画,但拉斐尔却能使我们从他的作品中窥到神韵。 上述关于绘画方法的理论,也可适用于题材的选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大都选取一些超越自我的伟大题材并远离他们所处的时代,这使他们得以发挥无限的想象力。而当代的画家,追求的目标通常是精确地再现他们眼前的个人生活的细节,并只根据自然界到处可见的原物去复制琐碎的细节。[9]

注释


[1]1. 民主制度还有民主的社会状况让人类的思想趋向于实用性而不是像艺术一般的美感。我之前展示了这个观点,但是没有进行证明。章节的其余部分是对它的总结或者补充。 2. (1)在贵族社会中,艺术家们在意的是维持自己的名声和艺术家群体的名声,而不是有着赚取钱财的欲望。艺术的目标是创造数目不多的大师级的著作,而不是大量不完美的作品。而当一种职业不再构成一种群体并且成员经常改变时,情况就不再是这样了。 (2)在贵族社会中,消费者通常数目很少,很富有,要求也很高。在民主社会中,消费者数目众多,生活拮据,几乎总是有着更多的需求。因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本性结合起来增加了艺术作品的产量,也降低了它们的水准。 (3)在民主时代中还有一种相似的艺术倾向那就是在其作品中模仿本来没有的丰富多彩。 (4)民主社会的状况和民主制度尤其让美术的目标集中在优雅和美丽,而不是卓越和伟大上;身体的表现更重于精神的表现;他们由看重理想变为了注重现实。(YTC,CVf,第12—13页) [2]“在各种美术中,我只清楚地看到了关于建筑、雕塑和绘画的一些东西。而至于音乐、舞蹈……我则什么也看不到。”(草稿中的第五章,草稿,卷1) 托克维尔似乎并不欣赏他在美国之旅中所参加的音乐晚会。在他的信件中,他说这些音乐是“猫叫春一般的音乐”和“让人难以忍受的尖叫”。博蒙觉得还是在他编写的托克维尔的完整作品的版本中删除掉这些注释才好。 [3]是什么让“实用性”盛行于民主国家中。 [边上写着:也许是哲学。是什么让实用教条盛行的呢。 “功利主义”] 这个观点是必须的,但是也许它已经在这个标题或者其他标题中被探讨过了。它必须被分开来探讨。在我的作品中太过于重要了,因此不能只是偶然提到。在所有事物中被承认重要性的实用性实际上是民主时代的主要和丰富的特征之一。 有许多事物都可以让人们对实用性的喜好在这样的时代中占主导地位:普通的财富,并不富足的生产力,想象力的缺乏或者是良好生活条件产物的永恒重负。只有在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中才有对文字的普通意义的想象;而中层阶级却没有。 还有其他许多原因。找找看吧。 1838年4月12日。(YTC,CVk,1,第10页) [4]你可以在贵族社会中看到,也可以在民主社会中看到人们在发展实用的艺术,他们就算不是擅长所有,至少也擅长其中的几种。这让我们记起中世纪的战士们所遗留的盔甲,和从我们城市的中心直插入云的哥特式教堂,我们从这些东西中就可以知道那个时代的兵器制造者们和石匠们都是技艺超群的人。 但是他们没有将现代艺术家一样的精神带到他们的作品当中。(草稿,卷1) [5]“民主制度将人们引导向实用性的艺术并不完全因为它减少了对美术作品有需求的人的数量,而更是因为它剥夺了人们在艺术中寻找美的事物的兴趣。”(草稿中关于艺术的章节,草稿,卷1) [6]一些艺术作品的完善并不是文明的证据。 被西班牙议会如此轻易征服的墨西哥人在棉纺织手工业上达到了一个非常高的水品。他们纺织的布匹和覆盖在纺织物之上的颜色都是值得让人赞赏的。第64页。 在印度,棉织物,尤其是平纹细布的柔软性,光泽度和柔韧性以所有欧洲人的艺术水品都是难以模仿的。第61页。 但是印度仍然是一个半开化的国家。 事实就是单独的艺术完善化是无法证明什么的,只能证明发展艺术的人从刀耕火种的时代中脱离了出来。在这样的状态下,没有什么是能够被完善的。 另一个贝恩斯在书中为我提供的奇妙的事实就是达纳地区的平纹细布只有在印度有了统治者和贵族阶级之后才展现出了它的辉煌。而在缺少秩序以后,它们也开始走下坡路了。第61页(草稿,卷1) 爱德华·贝恩斯,《英国的棉纺制造业》(伦敦:H. 费舍尔、R. 费舍尔和P. 杰克逊,1835)。1966年在纽约由奥古斯塔斯·M. 凯利再次出版(经济学经典作品再版)。 [7]“因此民主只是从艺术中得到了大量的平庸的产物,但是这些产物足够让我们的同胞中的大部分人过上条件优越的生活了,而更完美的作品只提供给极为少数的人。”(草稿中关于艺术的章节,草稿,卷1) [8]“……令人难以置信的大量的乡村屋舍,就像一个个小小的盒子一样但是却非常精致……我被这些小房子的舒适度震撼了,也被它们在整个地表上形成的气势所震惊了,我将要设法得到这里面最漂亮的一两栋的设计图或者蓝图。或者艾米丽会为了纳克维尔用得上呢。我已经打听到了,它们并不耗费太多的金钱。”(摘自托克维尔写给他母亲的信件,1831年4月26日到5月19日,YTC,BIa2)口袋记事本1实际上包含了这些房子其中一栋的建筑蓝图。(YTC,BIIa,第2—3页) [9]他们总是急着赶在死去的人被埋葬之前描绘战争的情形,也热衷于在我们眼前展现我们每天都能看到的事物。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人们会对将我们时代中的民主和在古时候冠有同样名号的民主进行比较感到厌烦。这两种民主之间的区别在任何时候都会显现出来。对我来说,我不需要去考虑奴隶制度或者其他让我将希腊人看作贵族制度的民族因素,尽管在他们当中有着一些民主的制度。我不赞成用亚里士多德的作品来完成对我的说服。对我来说,对这些国家所遗留的雕像进行考究就够了。我可不会认为创造阿波罗雕像的人会是来自民主社会。 [靠近最后一段的边上的空白写着]删除掉。我认为我提出了无用的异议。(在后一章节的草稿中,草稿,卷1) 对于这一部分,博蒙写道:“在美国存在着一种盛行的画作:那就是肖像画;这不是对于艺术的热爱,而是自我而爱。”(《玛丽》,I,第254页) 第十二章[1] 为何美国人既建造一些无名的建筑物又建造那些宏伟的建筑物 我刚才已经说过,对于民主时代的国家来说,艺术制品的数量变得越来越多,但其价值却在不断下降。不过,这方面也有例外的情况。 民主国家中的每个个体都是非常微弱的,但代表众人并统治众人的国家的力量却是非常强大的。[2]没有一个国家的公民像民主国家的公民那样渺小,而与此同时,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像民主国家一样强大,民主国家拥有的宽广视野是其他任何一个国家无法与之相比的。在民主社会里,当人们想到自己的时候,他们的想象力立即收缩;但是,当他们想到国家的时候,想象力便会无限扩张。因此,这些居住在狭促的空间的人,反而会期望将公共场所的建筑物搞得气势恢宏。[3] 在美国人准备建都的地方,他们规划着要建设一座巨大的城市。这个地方现在的人口还没有法国的蓬图瓦兹多,但是他们认为,有一天人口会要达到一百万居民。他们现在就已经把方圆10里以内的树木全部伐光,给那里的未来居民创造便利的条件。他们还在这个城市的中心建造了一座宏伟的大厦,供国会使用,并给它起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国会大厦。 美国的各个州自己每天也都在筹划或正在建设一些大项目,一些欧洲大国的工程师如果见到这些工程,肯定会为它们的规模感到惊讶。 因此,一方面,民主制度在引导人们去生产无数微不足道的制品;另一方面也在促使他们去建造一些非常宏伟的建筑物。但这两个极端之间是什么呢?一片空白。所以,我们无法通过各地的巨大建筑物来判断建造这些建筑物的民族的社会情况和制度。 我再说一句貌似有些离题的话:实际上,这种建筑物也无法使人更好地理解这个民族的伟大、文明和真正繁荣。 在任何情况下,政权都能驱使全民去专门建设一项工程。为了达成某种宏伟的事业,即使科学水平不高,而且耗费的时间非常多,它也要付出巨大的努力。但仅凭这种做法,我们仍然不能断定这个民族就是最幸福、最文明的,甚至是最强大的。[4]当年,西班牙人到达墨西哥城时,那里随处可见宏伟的庙宇和巨大的宫殿。但这也无法阻止西班牙只靠600名步兵和16匹马就征服了墨西哥帝国。 假如罗马人能掌握一点儿水力学原理的知识,就不会在如今已变成废墟的城市周围建造如此多水道了。如果他们发明出蒸汽机,也许就不会修筑伸向帝国四面八方的长长的石头大道,就是那些所谓的“罗马道路”。 这些宏伟工程现在只能供后人怀古了,它们既在证明罗马人的无知,又在证明他们的伟大。 一个民族哪怕只是在地下铺设几条管道,在地上架起几座铁架,但没有留下任何宏伟工程,或许这个民族在征服自然方面都比罗马人更有能力。[5]

注释


[1]1. 在民主社会中,个人是很弱小的,但是国家是非常强大的。人在思考自己的时候,想象力是非常狭窄的;而当人们将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国家上时,想象力则会无限制地增长。 在这样的社会中,小成就的纪念是很少的,多的是伟大的丰碑。 美国人的例子会证明这一点。 2. 伟大的成就也如同艺术一样不能证明国家的繁荣、文明和伟大。 墨西哥人和罗马人的例子会显示出这一点。(YTC,CVf,第13—14页) [2]一条注释是这样的:“正是由于他们的弱小造就了它的强大…… 《野心》中的一段可以很好地诠释这一点。” [3]“在民主社会中,国家必须掌控规模和耗资非常巨大的作品,不仅仅是因为这些伟大的作品的优美,也是为了维持人们对伟大和完美的事物的喜好。”(草稿中关于艺术的章节,草稿,卷1) 在博蒙的文章中你可以找到这样一条他在1835年一同去往英国的旅程中在草稿上写下的记录: 贵族制度。民主制度。 公共设施。 当我考察英国的公共设施的时候,一样东西震撼了我:那就是他们的建筑修缮的极尽奢华。在美国,我看到民主政府的机构设施却极度地讲究经济性。比如:监狱、医院。在我看来似乎这些设施已经是简陋得不能再简陋了。而在英国则完全相反:政府或者管理者总是设法让每一种设施都耗巨资来建设。米尔班克的建筑是多么华丽啊!就连最微小的细节都是那么的奢华!!两千万法郎的耗资只是用来关押两千名罪犯!还有疯人院!为了250名精神病人,耗资了250万法郎(这还只是建筑的造价),20万英镑啊。难道说贵族制度的精神就是让每一样东西都奢华宏伟,富丽堂皇吗!还有格林威治!还有切尔西! (1835年5月14日,伦敦)(YTC,博蒙,CX) [4]许多人用一个国家的历史遗迹来评判它的文明情况,但是这是非常不确定的。 我承认历史遗迹可以证明这类国家更多的是具有贵族气息的,但是却不能证明它们是文明和伟大的。 比如墨西哥的帕伦克废墟。墨西哥人仍然只懂得象形文字的书写,并且被西班牙人如此轻易就征服了。(上一章的草稿有提到,草稿,卷1) 1845年,对于法国的历史遗迹,托克维尔向他的朋友米尔恩斯如下表达了他的想法: 法国只在10年前就展现出了觉醒的迹象,它仍然被中世纪的杰作所覆盖。关于对它们进行修缮,完整,把它们从毁坏中拯救出来的观点盛行于许多的城市中,而一些城市已经做出了一些巨大的奉献了。不要因此就推断说社会将会回到旧观念和旧制度中。这恰恰是相反的标志。没有什么能比它们更能揭示革命已经完成,旧社会也已经消亡。只要旧法国政权和新法国政权之间的战斗第一次有了一点点胜利的迹象,整个国家就会将这中世纪的历史遗迹看作是对手;它会摧毁它们或者放任它们自己消失;它在它们之中只看到了教条、信仰、信念、道德和法律的物质表现,而这些物质表现则是与它敌对的。在这样的成见当中,它甚至无法注意到它们的美。这时因为它再也不会惧怕它们所代表、所依附的东西了,就像对待艺术的伟大作品和对于已经不再存在的时代的稀奇的残余一般。考古学家替代了党员的位置。(巴黎,1845年4月14日的信件。感谢剑桥三一学院的许可发表。霍顿论文,25/201) [5]草稿中后面还有: 大型遗迹是属于中级文明状态的,而不是高级文明。人们通常会在思想已经非常伟大而知识仍是有限的时候建立起这样的建筑,他们不知道如何去满足思想,只知道用耗费巨大的财力来这样做。 另一方面,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型遗迹的废墟无法让我们了解到建立起它们的国家的社会状况究竟是贵族的还是民主的,因为我们刚才看到了,民主的社会也是可以建立起相似的建筑的。 在起草上一章节的草稿中这样写着:“它们(编者注:这些大型遗迹)是中央集权的产物。下面将介绍中央集权并不完全是高度文明象征这样的想法。它既不会在文明的初期,也不会在文明的末期出现,普遍只会出现在中期。”(关于美术章节的草稿,草稿,卷1)托克维尔在他居住在英国的日子中,于1833年参观了沃里克堡废墟,之后去了沃特·斯科特的凯尼尔沃斯堡。他还给他未来的妻子玛丽·莫特利寄了一封他参观凯尼尔沃斯堡的简短的记述。(YTC,CXIb,12;再版在OCB,VII,第116—119页) 第十三章 民主时期的文学特征[1] 走进美国的书店,看到书架上摆着的美国出版的图书,你会觉得书籍的数量很多,不过知名的作家却非常少。[2] 首先进入视野的是一大堆介绍人类基础知识的初级读物。而其中大部分是先在欧洲出版,随后由美国人将其翻印出版并加以利用。其次,是那些数量庞大的宗教书籍,比如,《圣经》、布道集、醒世故事集、教义辩论书和慈善团体报告等。还有一系列的政治小册子。在美国,各党派并不出版互相驳斥的著作,但是一直以惊人的速度印发小册子,而这些小册子在出版的当天就被人们遗忘了。[3] 在所有这些晦涩的人类思想产物当中,你偶尔会见到的一些较优秀的作品,但是这些作品数量极少,并且这些作品的作者为欧洲人所知或应当为欧洲人所知。[4] 尽管美国可能是当代文明中最不关心文学的一个国家[5],但还是有很多美国人对精神方面的产物保持着很浓厚的兴趣。并且,即使他们并非终生致力于这方面的研究,也至少会成为他们业余时间的一大爱好。不过,他们阅读的大部分书籍确是英国提供的。[6]几乎所有重要的英国书籍都在美国被翻印。大不列颠的文学天才还将他们的光射入了新大陆的深处。在那里,几乎每个拓荒者的小茅屋中,都会有一些莎士比亚的巨著。我记得我第一次阅读封建时代的戏剧《亨利五世》,就是在一间小圆木屋中。[7] 美国人一直在从英国的文学宝藏中汲取精华,而且可以说他们还在自己的国土上发展了英国文学。[8]在美国从事文学创作的人数本来就不多,而其中的大部分人原本就是英国人,所以,在表现手法上,美国的文学往往具有英国文学的特征。因此,他们把贵族制国家当前流行的文学思潮和风格,也转移到自己的民主制度里来。他们借用其他国家的方式粉饰自己的作品,因此很难再现本国的现实,所以他们的作品很少会受到大家的欢迎。 对于美国的公民来说,他们也认为本国作家的作品并非为他们而写,通常他们只是在某一作家在英国出名以后,才开始高度评价这位作家。这就像画家被迫放弃判断自己作品真假的权利一样。[9] 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美国的居民还没有文学。我认为,只有美国的新闻记者才称得上是美国作家。虽然这些人算不上大作家,但他们说的是美国人的语言,而且他们的目标听众就是美国人。至于其他的那些作家,在我眼中,他们更像是外国人。美国人对这类作家的看法,和我们对文艺复兴时期模仿希腊罗马文学作家的看法是相同的,只对他们表示不可思议,不过却没有引起普遍的共鸣。这些作家没有起到移风易俗的作用,仅仅是快慰了人的精神罢了。 我之前已经讲过,这种情况的根源绝非在于民主,而是在于民主无关的某些独特的环境条件。 如果美国人没有深受当下的社会状况与制度的影响,并且移居到其他国家,那么,我可以完全肯定,他们也将会有属于自己的文学。虽然他们目前如此,但我仍然相信总有一天他们会产生出自己的文学。不过,在性质上,这种文学与当代美国书刊所表现出来的有所不同,而是具备自己的特点。想要预先描摹出这个特点的轮廓也是可能的。 如果一个贵族制国家的文学得到很好的发展,而这个国家的智力劳动跟政务工作一样,全被一个统治阶级所掌控,那么它的文学活动也会和政治活动一样,几乎全被集中在这个阶级或与它关系最密切的几个阶级的手中。这样一来,我就足以得到解决其余一切问题的钥匙。 我们可以看到,假如少数几个人同时在做着同样的工作的时候,并且这些人基本保持不会变动的话,他们就更容易彼此了解,共同制定出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准则。如果这几人从事文学的从业者,那么,不久后这种精神劳动会被他们置于一些明确规定的守则之下,大家都会严格遵守这些守则。 如果这些人一直占据着世袭的社会地位,那么他们就会自然而然地产生这种倾向:不仅采纳一些固有的规则,还可能会遵从祖辈遗留下来的他们为自己制定的规范。他们的规则可能会严格而且严遵传统。 由于他们不必为日常琐事而劳心费力,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他们从未这样做过,他们的父辈们也从未这样做过,因此,他们好几代人都能一直专心地从事智力劳动;另一方面,对于他们来说,文学就是一门艺术,他们纯粹为了文学本身而热爱文学,并且还学会了以学者的角度感受人们与这些规则相融相依的满足感。 然而,上述的情况还不能代表整体:我所说的这些人,他们一辈子都生活在富裕与舒适之中,所以当然会精心挑选享乐并且热爱精致优雅的消遣。 除了这个原因以外,在这种长期而平静的富裕生活中享乐,使得他们的身心变得温和,从而使得他们在享受方面也会避开那些过于突然或令人激动的东西。他们追求的是享乐,而不是刺激。他们只愿意从享乐中感受乐趣,但不会为享乐而疯狂。[10] 从这些人写的或者为这些人而写的大量的文学著作中,我们很容易发现,这种文学似乎都是按照预先安排好的一个模式写成的。即使是那些最不起眼的作品,也需要在微小的细节上费力加以润色。这种文学在所有方面都显示作者的技巧和功力。每一种体裁都有着自己独特的写作规则。这些规则不允许被改变并与其他题材相区别。 在这种文学中,文体与思想、形式与内容的重要性几乎相同,而措辞必须文雅、规律和一致。语气必须有威信,极少采用欢快的笔调。作家关注更多的是作品的完美程度,而不是作品的数量。 在文学界常常会有这样一种现象,其中的成员都生活在自己的这个文艺小圏子中间,他们写作时想到的基本都是自己生活其中的这个圈子的事物,所以常常把外界因素忘得一干二净,写作风格变得虚假而枯燥。他们把自己限定在只有他们自己使用的烦琐的写作规则中,不知不觉脱离了人们的一般思维模式,最终也将脱离现实。 在语言使用上,他们会尽量避免使用通俗的语言,使用那些与通俗语言相去甚远的贵族化的语言。 在贵族制社会中,这一切便是文学天然的坟墓。 任何一个与人民保持距离的贵族阶级都会变得软弱无力,这一现象既出现在文学界,也存在于政治界。[11] 现在,让我们把硬币翻过来,看一看背面。 让我们来考察一下民主社会。无论是这个社会的古老传统,还是现代文明,都使人感到可以获得精神方面的享乐。在这里,各个等级混合并形成一个整体;知识和权力均已无限分割,而让我说的话,我敢说已经分散到各个角落。 在这里,形形色色的人都要求在智力活动方面满足他们的希望。这些人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文化文平参差不齐,但是都喜好精神享乐;他们与父辈或祖辈都不同,并且他们自身也一直处于变化的状态,因为他们的住所、情感和财富都一直在变动。因此,在精神上,他们彼此不仅没有由于传统和共同习惯而联系起来,而且通常也没有彼此交换意见的耐性、意愿和时间。 这些人通常其貌不扬,并且容易激动,而作家往往就是在他们当中产生的,并且是依靠这些人而发迹和成名的。 显而易见,要想在这样的民族的文学当中去找贵族时代的读者和作者都一致承认的那些严格规则,哪怕只是其中的少数几个,也是徒劳无功的。这样的民族即使在某一时期同意采用这些规则当中的某几个,也不能断定它以后仍会如此,因为在民主国家里,每一代新人就如同一个新的民族。因此,在这样的国家里,你几乎无法迫使文学去服从狭隘的规章,并且,这样的规章也不可能长久存在下去。 在民主制度下,不是每一个从事文学创作的人都受过文学教育,而且那些在搞所谓的纯文学的人,大部分也都是在同时涉足政治或其他行业,他们通常只是时不时抽空去体验一些精神上的享乐。因此,对他们来说,生活中的主要乐趣并非来源于这种享乐,这种享乐仅仅是对终生劳碌的一种暂时性的和必要的排遣。这样的人肯定无法深刻地理解文学和艺术,甚至还没有达到足以欣赏文艺之美的地步。他们很难体会文笔的微妙差别。他们只花很少的时间进行写作,所以都想最大限度地利用写作时间。他们喜欢那些价钱低廉、很快可以读完并且浅近易懂的书籍。他们所追求的美,是那种他们一看就入迷和可以随时欣赏的浅显的美;而他们特别需要的,是那些让他们有新鲜感和出乎他们意料的东西。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于既有冲突而又单调的现实生活,所以他们所要求的,是使人能产生感情冲击的东西,是使人惊奇的妙笔,是真伪明显、立即感动他们和仿佛有一股力量在驱使他们马上动笔的故事情节。[12] 我觉得已不需要再赘述,不用解释,谁都可以知道我以下将要说的东西。 总而言之,贵族时代的文学喜欢描写秩序、规律、科学和艺术,但民主时代的文学却与之不同,通常来说,它不注重形式,有时甚至轻视形式。在文体上,它通常显得杂乱无序,冗长而啰唆,但几乎又总是热情奔放。它的作者们往往文笔细腻,并且喜欢追求快速。因此,从数量上来看,短幅作品往往多于巨幅长篇,作者靠的是才气而不是实学,作品常常富于想像但是缺乏深度。你可以在这种文学中看出一种粗野的,甚至是蛮横的力量在统治着思想,不过作品却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产量非常惊人。与其说作家们追求的目的是使读者获得快速的慰藉,还不如说是使读者感到惊奇。作家们追求的不仅是让读者享受到乐趣和美,还要让读者感到激动和兴奋。 当然,偶尔也会一些作家另辟蹊径,而如果他们才华横溢的话,那不管其作品好坏,他们都会赢得一批读者。但是,这种例外情况毕竟少见,而且从作品的总体来看,这些作家往往会脱离了常规,但是在细节方面他们最终还要依循常规。[13] 以上两种情况是相对极端的。但是,没有哪个民族能够立即由第一个极端转移到第二个极端中去,只能通过无数的阶段渐渐地过渡。在引导一个崇尚文艺的民族从一个极端转向另一个极端的过程中,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民族肯定会经历一段过渡期,以便让民主国家的文学天才和贵族制国家的文学天才能够相遇相知,最后一致表示愿意去共同给人的精神带来影响。 虽然这段时间只是过渡性的,但还是会大放异采[14]:作品丰产并且不会有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活动积极并且井然有序的。18世纪的法国文学就是这样。[15] 在这里,我并不是说一个民族的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永远地决定了它的文学。我知道,除了以上这两个决定因素之外,还有其他一些使文学作品产生某种特点的原因。但我认为,社会情况和政治制度是关键因素。 一个国家的社会和政治情况,和它的作家们的天才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只有在完全了解前者的情况下,才可能完全理解后者。

注释


[1]1. 严格来说美国人是没有文学的。它们的文学作品都是来自英国,或者说他们是根据英国人的喜好来写的。 2. 这是由于一些特殊和暂时的因素,因此必然不会妨碍我们对民主国家中的文学本性进行探查。 3. 若所有的阶级都是非常明显的,人也是在各自的位置无法改变的,文学生活就像政治存在一样存在于上层阶级。在这些固定的规则里,传统的文学习惯、艺术性和精致性,完成的细节,对风格、形式的喜好……都是固定的。 4. 当各个阶级开始融合,有了出身、教育各不相同的有才能的人和作家,它们就会时常发生改变,为思想的享乐留出的时间就很少。如此缺少固定的规则,文学就会不拘泥于风格,迅速,高产,自由。 5. 在一个时期内,民主制度和贵族制度的文学天才是有着交集的,一段短而辉煌的时期,那就是18世纪的法国文学时期。(YTC,CVf,第14—15页) [2]在草稿中,《民主对文学的影响》这个标题之下,这一章是这样开头的:“我现在谈到的是美国,而美国可以说是没有文学的,但是这个话题吸引了我,抓住了我的思想。我不得不停下来。走进……”(草稿,卷1) 在草稿中,这一章的还有一个标题:《关于平等对文学产生的影响的一般观念》。托克维尔最初的计划或许是包含这个独立的章节的,而这个章节变得过长,后来就被分开了。这一章的草稿和下一章的草稿,直到第18章,是装在几个文件套中的;目录并不总是和标题一致。 托克维尔关于文学的见解导致了各种各样的评论:凯瑟琳·哈里森在《南大西洋季刊》第25期,1926年第四版第350—356页中提到的《美国文学的法国预言》;唐纳德·D. 库明斯在《比较文学研究》第二部分,1974年第四版第306—319页中提到的《民主的诗作:托克维尔的贵族观点》等。 [3]“对于这些统计学的细节,见博蒙的作品。”(草稿,卷1) 参看《玛丽》,I,第238—258页。博蒙总是比托克维尔更对文学感兴趣。在他们1835年在英国的旅程中,博蒙询问了J. S. 米尔关于文学和民主之间的关系。 与约翰·米尔的谈话,1835年6月18日,伦敦。 提问: 直到现在我都将民主看作是被大多数人的良好物质条件所认同的东西,并且从这个观点出发,我也是它的拥护者之一。但是有一个阴影一直存在于我的心中;一种麻烦一直困扰着我。我不知道民主的倾向是否是反智力的;它为人民大众带来了物质上的良好条件;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它通过摧毁腐朽的巨大财富,或者终结让人们低人一等的极度穷困,甚至成为了那些被它赋予了中等条件的人的道德来源。这有着它的好处;但是从何种程度上来说它才能不与文学的品位、科学的发展进步、思索的研究和智力的沉思相对立呢?为了让一个人投身于对文学的热爱和思想的享乐之中,闲暇是必须的,如果不是富人的话又有谁有闲暇时间呢?为了生活而工作的人,是否能找到思考的闲暇呢?他又没有时间和喜好还有能力来达到这一点?难道说现在我们不应该同时对在大多数人中广为传播的普通指导和即将被遗弃的高级指导感到担忧,担忧文学的品位即将遗落,只有实用性的书才会被人们阅读吗?没有人会对理论和推理感兴趣了吗?难道人们只会考虑应用而不再考虑发明创造了吗? 回答: 我相信民主的倾向将会与你表达的担忧大相径庭。正如经常在民主上发生的一种争论,我们可以看到这种倾向赋予人们对文字和智力的喜好。随着民主的传播,为了生计而工作的人将会增多;同时,有着闲暇时间的人的数量将会减少。但是正是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我们才确立了自己的信念。我们将之看作是由一种经验而建立的事实,那就是工作得最多的人是学习得最多,也思考得最多的人;而虚度光阴的人才既不学习也不思考。一个无所事事,过着闲暇生活的人是很难找到做任何事情的时间的。对他来说,学习是一场审判,并且十个富人中有九个一年也读不了一卷书;他们经常忙着做一些无意义的事情,只对奢侈享受、服饰、赛马、财富等这种毫无意义的消遣感兴趣,而不是工作。对他们来说,让他们的思维发散一小会儿,进行一点点的写作都太难了,就像接受审讯一般,进行一点点阅读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繁重的负担。(BYC,博蒙,CX) [4]“<这些是欧文先生的作品、库珀先生的小说、钱宁博士善辩的专著>”(草稿,卷1) 小笔记本A中未发表的游记: 有趣的书籍和值得购买的书籍: 1. 《美国生活的故事》,由美国作家所著,玛丽·罗素·米特福德编辑(科尔本与本特利:伦敦,1831年),共3卷。在《威斯敏斯特评论》给予了一个有价值的评论,1831年4月,第395页。它们包含了三种画面的描绘:(1)历史生活或者说60年前的生活方式。(2)边境生活,也就是外来移居者的生活。(3)城市生活,包括如今生活在纽约、费城和其他大城市里的各种公民的生活画面。(小笔记本A;YTC,BIIa) 托克维尔似乎没有读过这本书。 托克维尔和博蒙是能够与凯瑟琳·玛丽亚·塞奇威克这位他们经常听到别人提起的作家进行一次会谈的。但是,他们没有耐心去往波士顿,于是在斯多克布里奇错过了与她会面。(乔治·W. 皮尔森:《托克维尔与博蒙在美国》,第349—350页)托克维尔似乎读了库珀的信。在游记笔记E中,你会读到“寻找库珀的信”(YTC,BIIa;《旅程》的另一种解读,OC,V,1,第65页)。这大概涉及詹姆斯·费尼莫·库珀(《美国人的观念:一位旅行学者的偶然发现》,伦敦:亨利科尔本,1828年,共2卷)。 在一封未发表的记述中(依照字母顺序的笔记本A;YTC,BIIa),你可以发现如下的名单:“活着的美国作家:维尔普兰克—波尔丁—霍尔—斯通—尼尔—巴克尔—威利斯—塞奇威克女士。”这些提到的作者是出现在由玛丽·罗素·米特福德编辑的书中的,也在这部作品的前言中提到了。 在《玛丽》(I,第392—393页)中,博蒙提到了以下的美国作家:塞奇威克女士、詹姆斯·费尼莫·库珀、亨利·克雷、爱德华·埃弗雷特,还有威廉·埃勒里·钱宁。雷诺·维塔南曾提出,钱宁的《国家文学的评论》也许影响了这几章的关于文学的写作。就钱宁而论,见雷诺·维塔南的《托克维尔与威廉·埃勒里·钱宁》(《美国文学》,1951年,第22期,第21—28页);还有《托克维尔与浪漫主义作家》(《论文集》12,第2版,1959年)第167—185页。威廉·埃勒里·钱宁在《国家文学的重要性和方法》(爱丁堡:托马斯·克拉克,1835年)第31页中声称美国还没有文学,并提出了建立文学的方法。 托克维尔也许还受到了费拉雷特·沙勒的一篇文章的影响,这篇文章发表的题目为《论北美的文学》,出现在《两个世界》第三卷,1835年,第169—202页中。 [5]“美国人处在一个最不利于得到文学的位置上。一个新的国家每天都在它的各种事物上发现古时的国家留下的文学作品。 “民主产生了许多劣质的作品;但是它却无法阻止好的作品产生。”(草稿,卷1) [6]“在所有民主的词典中寻找,你都无法找到‘博学’这个词。”(草稿,卷1) [7]我记得有一天,先驱者不在了,在等着他回来的时候,我拿起了这几卷另一个半球的天才所著的被孤立的作品。偶然间翻开,我便开始阅读戏剧《亨利五世》的第一部分。时间和我的过于活跃的好奇心击败了其他的一切。在这次阅读中,我很快忽略了环绕在我身边的各种情感,作者所塑造的一个个角色一点点地围在了我的周围。我觉得我看到了他们的交谈,他们的信仰,他们的热情,他们的偏见,他们的美德和他们的陋习。 我们历史上英雄时代的记忆在同时侵袭着我;我的脑海瞬间被封建社会的盛况所占满;我见到了高高的塔楼,千种旗帜在空中飘扬;我听到了盔甲的铿铿作响,号角的长鸣,披甲战马的沉重脚步声。我沉思了一会儿这种痛苦与财富、力量与弱小、不平等和壮丽交织的描绘出中世纪的画面,然后我睁开了我的眼睛,发现我自己正坐在我昨天才建造的木头小屋的中间,四周鲜花盛开,让我想起了世界最初的场面,在这个世界中同样居住着欧洲人的后代,他们已经变成了民主共和国中无名而和平的公民。我很感兴趣,将我的观点在这两个展现在我面前的人类命运的极端中转变着。我被它们之间延伸出来的,人们不得不涉及的广阔空间所震惊了。 你想清楚地看到这几段的运动和人类命运的奇怪弯路吗?你想通过某种方法看到无法抗拒的时间奔流从你眼前掠过的景象吗?紧靠着美国的先驱家庭的边上坐下来,在原始森林的树荫中读读莎士比亚吧。 [边上写着]读欧文先生所著的书,他的书中有着译本的所有优点和不足之处。(草稿,卷1) [8]在最初的版本中是这样的: <费尼莫·库珀先生从矿业的自然中借鉴了他的主要场景,而并不是从民主的形式中。他从色彩上将美国描写成一个不再是与今天的美国相异的国家。W. 欧文先生在外在和内在上都是一个英国人;他擅长借用英国的贵族生活中的优雅和美丽的场景来进行表达。他乐于处在老旧的封建废墟中,也不会借鉴>他生长的国度中的任何一样东西。我所谈到的作家,除了他们的天赋和他们经常用来提高他们在同伴中的形象的好斗的爱国主义之外,在美国并不能像在英国一样激起更为现实的相同观点。因此,他们在向我们赞美的国家中,是活得非常卑微的,而为了获得荣誉,他们来到了欧洲。(草稿,卷1) [9]最初版本:“此外美国总是以集体出现,而不顾其独立出现的努力,对于欧洲的关系仍像是二级城市与首都的关系一般,并且你会注意到,在其最微小的行为中总是可以发现骄傲与奴性的混杂出现,就像各个地区面对着它们的首府所表现出来的行为一样。”(草稿,卷1) [10]你想我用例证来澄清我的观点吗?比较现代文学和古代的文学吧。 我们的写作是如此的高产,如此有魄力,如此的多元化!而希腊人和罗马人的作品是多么富有智慧、艺术性,完善和完美啊! 是什么导致了这样的不同?我考虑了存在于古代时候的数目众多的奴隶,为数不多的征服者,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权力和财富。这启发了我,但是还不能让我满足,因为在我们中或多或少地也能找到这样的因素。必然还存在一些强有力的因素。我终于在书籍的稀少和昂贵中,再版和传播书籍的极度困难中找到了这个答案。专注于思想享乐的情形只是少数时,广大的政治贵族中就会形成一种小而精锐的文学贵族。 [11]作者注:对于长期和完全服从于一个王权统治的贵族制国家来说,这种情况就更加明显了。当自由在贵族社会处于统治地位的时候,上层阶级将不断加惠于下层阶级,并通过为下层阶级服务来和下层阶级接近。如此,民主精神的某些东西就会不断地进入到上层阶级中间。随后在承担统治任务的特权集团当中,就会养成进取的毅力和习惯,以及对活动和热闹的爱好,但是,这又不能不影响整个文学活动。 [12]“形而上学。也许是由反应的精神而变得神秘吧。”(草稿,卷1) [13]“欧文是一个具有贵族优雅的典范。 “欧文不应当被当作民主文学的形象,但是他在美国的巨大成功证明了民主本身是具有造就伟大文学的优势的,不管这种优势是什么。”(草稿,卷1) 另一处是这样写的: W. 欧文先生在美国获得成功是这样一个证明。我知道没有什么比这位作家的精神更为坚定和亲切了。没有什么比他的作品更优雅。他的作品构成了一系列用无限的精美刻画而成的美丽画面。欧文先生的特殊优点不仅没有阻碍他在美国获得极佳的声誉,并且他还将他的成功归功于这个优点,因为很难再找到一个像他这样的人。(草稿,卷1) [14]“对科学、文学和艺术的发展来说最为有利的时刻是当民主开始冲入贵族社会之中的时候。然后就形成了存在于秩序中的时刻。接下来人们开始快速地运动起来,但是就像一支战斗中的军队一样,并没有打破阶级,也没有在纪律上失去热情。”(草稿,卷1) [15]在1834年7月31日,托克维尔写给查尔斯·斯托菲尔斯,希望他投身于文学的信中,构想出了下面这些关于风格的评论: 布丰确实在他进行声明说风格就代表整个人上,是不完全正确的,但是确实风格是一个人的大部分。给我指出几本保留下来的,有着它们所包含的正如唯一的优点一般的思想的书籍吧。它们已经非常稀少了。如果不是有几本书的风格是如此极度的朴素的话,我甚至不知道以什么为例来说明了;这些负面的缺点并没有像相反的缺点一样完全的驳斥读者,你会看到风格的主要品质是描绘对象,并让它可以被想象所接受,我也有同样的观点,但是难点不是在于发现目标,而是达到目标。是这种将思想放到信念中的欲望占据了现在所有接触写作的人的思想,这让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陷入了奢侈的享受之中。我还没有得到一种能在各方面让我感到满足的风格,但是我却已经学到了许多,并且对别人的风格做了长时间的研究,而且我十分确信我将要告诉你的内容。在伟大的法国作家中,不管是哪个时代的作家,他们中都会有一种思想的特质,能以某种方式抓住读者的思想。我相信你也有这种与生俱来的特点;或者至少我承认我没有办法获得这种特质;因为如果你想模仿一个作家的特殊品质的话,你就会堕入被画家们称之为拼凑模仿的境地;然而如果你不想模仿某人的话,你的作品又会显得苍白。但是所有的作家之中都有一个共同的品质;这种品质是他们风格的基础;在这个基础之上,他们才各自着上了各自的色彩。这种品质是一种非常朴素的理智。对所有的作家为我们留下的路易十四时期的作品进行研究,还有路易十五时期的,以及我们这个时代最初的作家,如斯塔尔夫人和夏多布里昂,你会发现在所有的特质当中,理智是最为基础的。那么理智是怎样运用在风格之上的呢?要定义这个需要的时间久长了。我们在意的是用最简单的方式表达,让人最容易弄懂。与此同时,是这种注意力向读者提出了这种仅有的简单和清晰的观点,不管在这本书里论述的是多么具有多样化的事物,因此思想可以说是不具备两种观念的。从真正意义上来说,并且尽可能地从他们最有限和最确定的意义上来说,是他们对词语运用的谨慎选择,以某种方式让读者明白你将向他们展现什么样的事物或者什么样的画面。我知道人们是聪明的,如果你在句子的意义上与他们模棱两可,他们立刻就会用另一个可以说不会换掉任何一个对事物来说合适的单词的作家来替换掉你的位置。前者可以成为一个优秀的外交官,但是却绝对不会成为优秀的作家。也被我称作理智的东西引用在风格上就是只将能与你将要展示的事物相提并论的东西引入来作为“例证”。用例子来说会更容易理解。每个人在说话的时候都会举例来证明自己,如M. 茹尔丹喜欢做无聊的讨论一样;例证是最强有力的缓解你想获知事物的方式;但是存在一些这种事物的类比也是必要的,或者至少你能清楚地明白作者想在它们之间建立起来的类比的类型。当帕斯卡在描述了宇宙的伟大之后,是以这样的名言来结束的:“世界是一个无限的球体,它的边缘存在于任何地方,但是它的中心却无法得知。”人们的精神是被这样的画面所牢牢缚住的,并且不管它所表达的观点是多么庞大,人们思想的构思在第一次的震撼时就已经形成了;帕斯卡所用于比较的对象是相似的;读者们完全知道它的原始大小,还有形状;但是随着作家所进行的修饰,它变成了一种绝妙的与无限宽广的宇宙的比较的对象,就好像你的周围有一个巨大的圆圈,而你认为不管你走到哪里,这个圆圈的中心都是你自己。帕斯卡的思想让(无法辨认的字迹),可以说抓住了一种确切的(无法辨认)的潮流,这种潮流是思想本身无法构想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引用这样的例子。我本可以引用其他上千种例证的。在最为无知的、最为熟练的,或者最为纤弱的作家的观点中,你总是可以发现一种有理智作为基础构建的根基。我说服了自己继续比其他事物更多地谈论风格这部分内容,因为这是我们时代的作家经常发生错误的地方,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将P. L. 库里耶的文学术语称作他们的风格的原因……如果你想写的很好的话,首先你在研究“风格的观点”的同时,进行阅读。在我看来最为有用的办法就是成为路易十四时代的散文作家一般的人,没有之一。你不是必须模仿他们的发展变化,这些已经过时了,但是他们的风格的基础是值得尊敬的。坚持下去,你就会发现在所有时代中能将优秀的风格区别出来的所有主要的特质。(YTC,CIc) 在这几章中解释的这些观点与夏多布里昂、圣伯夫或者拉哈普的观点几乎都是相同的。托克维尔的文学爱好总是包含了17世纪和18世纪的经典作品,如帕斯卡、博须埃和博尔达卢。在1838年中,他所读的作品包括了拉伯雷、普鲁塔克、塞万提斯、马基雅弗利、冯特内尔、圣埃维蒙的作品还有《古兰经》。见查尔斯·德·格兰梅森的《阿力克西·德·托克维尔在都兰》(《信件》,114,1879年,第933页)以及《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与拿索·威廉·西尼尔的通信与交谈》(伦敦:H. S. 金公司,1832年)中他与西尼尔的谈话,第140—143页。 第十四章[1] 关于文学的商业性[2] 在民主制度的影响下,实业阶级不仅染上了文学爱好,而且也把商业精神引进了文学领域中。 在贵族时代,读者的人数不多,并且喜欢吹毛求疵;然而,在民主时代,读者不仅人数众多并且不大挑剔。因此,在贵族制国家,如果一个文人没有付出巨大的努力,那他肯定无法获得成功,这种努力有可能会让文人得到很高的荣誉,不过决不可能使他们赚取大笔财富;但是对于民主制度的国家来说,一个作家却可以通过低价推销作品而获得大量的财富和些许名气。[3]他需要的不是人们的钦佩,只要受到人们的欢迎就可以达到这个目的。[4] 由于读者的数量逐渐增多,并且需求也在不断变化,所以,即便是那些没有什么价值的书也可能成为畅销书。 通常来说,民主时代的读者大众对待作家的态度,就像国王对待他的宫内侍臣。读者大众为作家带来了大笔财富,但是内心却轻视他们。试问:除了如此,还应该如何对待出生于宫庭或蒙宠而在宫庭里生活的御用文人呢? 在民主国家,总有一批作家把文学视为商业[5],在这些作家中,也会出现某个影响力胜过几千个思想小贩的思想批发商。

注释


[1]民主并没有让人们的文学兴趣深入到商业阶级中,而是将商业的精神带到了文学当中。 由于读者的数量是巨大的,也很容易被满足,这是因为他们对新事物的绝对需求,因此你只要不断地出一系列的新作品就能赚大钱了,而不需要写出完美的作品。因此人们很容易就能获得不多的荣誉和大量的财富。 民主的文学为为数不多的伟大作者带来了大量的有着各种观念的销售商。(YTC,CVf,第15页) [2]在这一章的文件袋上写着:“这个小章节在我看来太短了(考虑到它的优点),我认为,要不就把它与其他章节合并起来,要不就去掉它。”在手稿中你也能找到这一章的一封草稿,但是却不存在于草稿集中。这一章的中心思想,就像雷诺·维塔南在《托克维尔和浪漫主义作家》(《论文集》13,第二版,1959年,第180页)中提到的那样,让人回想起圣伯夫的文章《工业的文学》(《两个世界》,第19期,1839年,第675—691页),参看《玛丽》,I,第248页。 [3]草稿中是这样写的:了解科耐、拉辛、沃尔尼在他们的作品中得到了什么是非常有用的。 [4]草稿中是这样的: 美国人不仅出产的书籍很少,并且基本上他们的书都仅仅是为了利益而写的。从总体上来看你可以说他们的作家只在文学中看到了与他们在开发原始森林时看到的一样的工业和种植业的发展。这很容易明白。 [边上空白处写着:这或许应该删掉,因为美国人是无法表现出与之对立的另一种景象的。 如果他们在文学中受制于英国的贵族阶级的文学天赋,如我之前所说的那样,那他们是不会表现出民主的文学天赋中的那种缺点的。 但是这还是不太明显] 这个缺陷是来自“文学”这个词的。美国人没有文学,但是他们有书籍,并且我所说的关于他们的书的事情都是真实的。 [5]草稿中是这样的:这些作家要比贵族时代的作家们更渴望钱财,因为在这里钱财是万能的。 他们能更容易地挣到钱,因为读者的数目是非常多的。 并且他们越不专注于作品的完美,他们就能挣得更多。 第十五章[1] 为什么在民主社会里研究希腊和拉丁文学特别有用 在古代的一些民主共和国中,“人民”这个词和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并非同一个意思。在雅典城邦,全体公民都共同参加公共事务的管理,但在它的35万居民中,只有2万人是公民。其他的人都是奴隶,他们所做的工作大部分是我们今天所说的人民和中产阶级所做的工作。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虽然雅典人实行的是普选制,但实际上能够参政的只有贵族,所以它仍然是一个贵族制国家。 我们也要用这种观点对于古罗马的贵族和平民之间的斗争进行分析。实际上,我们只能把这种斗争看成是同一家族的长辈与少辈之间的内讧。古罗马的平民就是贵族,在精神上他们与贵族阶级并无二致。[2] 有一点我们不能忽略,在整个古代,书籍是很罕有,并且价格昂贵,不论是出版还是发行都非常困难。这样一来,就只有少数人能去追求和研究文学了,在一个大的贵族政治集团中形成一个小的贵族文学集团。因此,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写作无法成为一种实业,这一点是有事实证据的。 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人民不但是他们国家的贵族,而且还是世界上文明和自由程度最高的群体,因此,他们无疑会使他们的文学创作带有贵族时代的文学所特有的缺点和优点。 通过大概的阅读经典的古代作品,我们就可以对其作者有一个大概的认识和了解。这些作者虽然在题材上变化不大,在思想上也不够大胆、活泼和深刻,但在情节的描写上,却显得技艺高超、匠心独运。在他们的作品中,你能发现任何匆忙赶工或随意下笔的痕迹,每一处细节都写得很到位,对每一处的推敲都是出于对美的追求。民主国家作家们的作品都达不到这样的水平,他们天生不像古代的作家们那样显著地表露这些特点。因此,在民主时代,能供人研究的几乎就只是古代文学了。这种研究比任何一种都更能克服那些时期文学内在的缺陷。至于文学的自然特质,则完全是不用依靠任何学习就自发产生的。这是必须清楚认识的。 这项研究也许对一个民族的文学很有帮助,但对其社会和政治需要则没有太多益处。 人们通常会为了保护或者增加自己的财富而习惯使用暴力,这样一来,社会就会造就一个非常开化但也非常危险的公民群体。因为,如果他们所处的社会和政治环境,总是一直都使他们充满欲望,他们的教育没教过他们如何供给这些需求。那么,他们就会打着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旗号,扰乱国家,而不会去用工业生产使国家变得富裕起来。 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在民主社会里,如果要对大多数人进行教育,不管是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还是出于社会安全的考虑,都应该先教授科学、商业以及工业,然后才教授文学。 让所有的学校都开设教授希腊文和拉丁文的专业绝非必要,更重要的是,对那些由于出身或命运而注定要学习文学或对文学感兴趣的人,应该专门为他们开设一些学校,使他们能够完全掌握古代文学或成为真正的学者。为了达成这个目的,办几所好的大学远胜于一大批劣等专科学校,因为在劣等学校中教授的都是一些质量不高的肤浅教育,反而会影响以后一些必需的学习。 所有期望在文学方面获得杰出成就的民主国家的人,就必须常常从古代的文学源泉中汲取新的知识。这是充实大脑最有好处的方法。 我并不是说古代的作品完美无缺,而是认为古代的作品中有一些可以有效地抵消我们缺点的特殊优点。古代的作品可把我们从歧途引上正路。

注释


[1]1. 古时候的社会总是会形成真正意义上的贵族制度,尽管它们有着民主社会的表象。 2. 它们的文学总是处在一种贵族的状态之中,因为书籍的数量非常稀少。 3. 实际上,它们的作家总是相信在他们生活的贵族时代中,写作的质量本质上是成为作家的因素。 4. 因此在民主时代中研究古代的社会是非常合适的。 5. 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对希腊和拉丁文学进行研究。 对文学有益的东西并不总是与社会和政治需求相符。 在民主时代中,对个人的利益和对国家的安全来说,研究商业要比研究文学更重要。 但是在这样的社会中,必须存在这样的学派,这样可以让人受到古代文学的滋养。 一些(无法辨认)的综合性大学和文学的(无法辨认)要比我们这个时代中数目虽多,但是质量参差不齐的私立学校更适合做这样的事。(YTC,CVf,第16页) [2][边上写着:当我在表明这个主题的难度的时候,将其放到序言里面。新的国家。 不完整的国家。] 只要读普鲁塔克的《名人的生活》就能让人充分地确信古代人所拥有的是贵族的律法贵族的观念,贵族的道德观念,他们也一直坚定地保持这样的习惯,并且那个时代的人民所理解的东西也与现代的人民没有相似之处,并且将罗马时代中平民和贵族之间的斗争与现今的穷人与富人之间的斗争相比较来说,只能看作是贵族社会中的老辈成员和年轻成员之间的内部争吵。 [边上写着:哪怕是雅典的民主也与美国的民主不相似,永远无法给出民主共和的观点。 这个观点在关于文学的章节中就被引入了,并在这些章节中起到了良好的作用。](YTC,CVk,1,第37—38页) 1838年的3月和4月中,托克维尔阅读了普鲁塔克的作品。在他写给博蒙、科塞勒和鲁瓦耶·高拉尔的信中,他承认他在普鲁塔克的作品中发现了宏伟的思想,这让他感到欣慰,也让他暂时忘记了他说生活的时代中的人们的道德低下。手稿中的许多部分中都可以看出这样的痕迹。 第十六章[1] 美国的民主如何改变了英语[2] 语言是思想的主要表达手段,而民主的社会情况和制度会对其造成怎样的影响呢?如果读者对我上面就整个文学所述的一切的话都已经完全了解,那就不难明白这个问题了。 实际上,可以说美国的作家主要是在英国的环境下生活的,而不是生活在他们自己的国土上,因为他们从不间断对英国作家的作品的研究,并且一直以英国的作家为榜样。但是,对人民来说,情况并非如此,因为对人民最有直接影响力的,是那些只会影响到美国的独特因素。因此,要想了解贵族的惯用语在变成大众的语言时可能出现的变化,就必须注意口说语言,而不必太在意书面语言。[3] 对于两者之间这种细微的语言差别,有些人能够立即辨识出来,这令我钦佩不已。[4]这些人和一些有教养的英国人让我相信:美国的有教养阶级,同大不列颠[5]的有教养阶级在语言方面还是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由于英美两国的差异和遥远距离,造成美国人大量使用新词,但是美国人的这一行为收受了有教养的英国人,以及那些能够快速辨别语言的细微差别的人的指责。他们说这些新词大部分都是从各政党和各行业的用语以及业务术语中借来的。他们还说,英语中的一些旧词,往往被美国人赋予新的含义而被加以使用。 最后,他们还说美国的居民老是会在说话时加进一些使你觉得莫名其妙的词语,有时把在他们的母国中不能混用的词都当作同义词来用。 一些我信赖的人曾经多次跟我说的这些话,促使我对这个问题进行深思探究。我根据理论得到的思考结论,和他们根据实际所得的观察结论是相同的。 在贵族制社会,和其他所有事物一样,语言也处于停滞状态。在这种社会中,由于新鲜的事物比较少见,所以创造的新词并不算多。即使出现新的事物,人们也尽力用含义早已固定的通用词来表达。 就算贵族制社会的人最终自己振奋精神了,或者被外部射进的光芒所惊醒,它所创造的新词也和民主社会截然不同,而是具有一种学术气、辞藻色和哲学味。当君士坦丁的陷落使科学和文学西移之后,法语中很快就出现一些全都可以在希腊语和拉丁语中找到根源的新词。于是,在法国出现了流行新词的风气,不过使用新词的都是有教养阶级,而且并不是非常流行,只是经过很长时期才普及大众。 同样的现象也先后出现在欧洲的所有国家中。仅仅弥尔顿一个人,就给英语增添600多个新词,这些新词几乎全部来自拉丁语、希腊语或希伯来语。[6] 但是在民主社会,由于社会内部经常发生连续的运动,所以语言和事物的面貌不断改变。在这种万事都在不停变化和人们的思想互相竞争的过程中,许多新的观念如雨后春笋一般层出不穷,而一些老旧的观念则会随时间的推移渐渐消逝,可能在某段时间会再次出现,但更多的情况是:只发生了微不足道的变化。 因此,经常出现这种情况:一些词必然变成废词,而另一些词又要被拿来使用。 而且,民主国家原本就喜欢变化。这种情况既可以在语言上看出,又可以在政治上看出。因此,民主国家即使没有必要改用新词,有时也想要改用新词。 在民主国家中,人民的才能不仅表现在他们大量使用新词方面,而且表现在这些新词所代表的观念的性质上面。 在这样的国家里,所有法律都是由多数人制定,而语言方面的规则也自然由多数人规定。无论是在语言方面,还是在其他事情上,多数的意志都是起决定作用的。而且,多数从事实业和政务的人多于从事学问研究的人,相比哲学或纯文学的思辨,多数更加重视政治和商业利益。多数所创造或采用的词,大部分都带有由此所产生的习惯的色彩。这些词的创用目的主要是为表达实业的需要、政党的激情和公共行政的细节而服务的。这方面的语言将来还会不断发展,而那些形而上学和神学方面的语言则将渐渐被抛弃。 关于民主国家的新词的来源及其创造方法,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对于那些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来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罗马人和雅典人所用的语言。他们不用到古代语言中去找他们所缺乏的词汇。虽然他们有时也求助高深的词源学,但是一般也是出于用以表示自己也能对已经死去的语言进行探微的虚荣心,而并非出于他们的头脑天生就能如此博学多才。因此,有时表现得最无知的反倒是那些最爱探求词源的人。总想拔高自己的民主愿望,经常使他们喜欢用一个希腊或拉丁的名称来显耀自己并不高贵的职业。他们觉得,职业越是低下,就意味着自己越没有学问,而名称越是好听,则意味着自己学识更渊博。比如,法国的走索演员,就用希腊语的“Acrobate”和拉丁文的“eunambale”来称谓自己。 对于已经消失的语言,民主国家的人民虽然一无所知,但他们仍然可以随时到现存的语言中去借用新词,因为各国人民交流频繁,并在这种日益频密的接触交流中彼此仿效。 但是,对于民主国家的人民来说,他们主要还是从本国语言中寻求革新的手段。他们有时会把那些早被人们遗忘的用语再拿来使用,或对某个阶级专有的用语加以引申而使它成为更为普遍的词语。因此,很多原先只属于某一派别或职业的专门用语,就这样成为一般用语了。 在民主国家中,人们改革语言文字最常用的办法,就是赋予那些流行已久的用语新的含义。这种办法很简便易行,不需要什么学识就可以运用,甚至没有学识的人更便于应用。但是,这种情况却会对语言造成极大的危害。因为民主国家的人民在用这种方法增加一个词的新义时,有时会混淆原来的词义和新增的词义。 一个作家为了使那个词汇更符合自己的使用目的,有时会先把一个通用的词汇解释得和原意稍有差异,就这样把词义修改了。另外,也会出现另一个作家,由别的方面来理解这个词汇的词义。第三个作家可能对又这个词汇另作新解。结果,因为既无一个公断人,又没有一个常设的法庭能够最后确定这个词语的含义,这样就使得词义处于游移不定的状态。因此,作家们所表达的思想看来并非只有一个解释,而是貌似有一大堆解释,所有读者必须去猜测作家的原意。 这种由民主造成的现象令人感到遗憾。我宁愿让我们的语言混杂了汉语、鞑靼语或休伦语的单词,也不希望法语的单词词义变得混淆不清。谐声和押韵,只是语言的次要美。在这类问题方面,一般都有很多可以不必严格遵守的规定。如果没有明确的词义,那就不会是好的语言。[7] 平等无疑也会使语言发生一些变化。 生活在贵族时代的所有民族都喜欢保持自己的特点,并且大家都闭关自守,互不往来,所以有几个民族本来是同源的,却往往把彼此当作外人,以至不能再团结在一起。最后,它们的语言也变得不一样了。 在这样的时代中,每个民族都被分为一定数目的阶级,这些阶级之间彼此很少往来,不相融合。每个阶级都固守着自己独有的思维习惯,采用一些经过选择而来的固定词组,同他们的遗产一样,世代相传。因此在同一种方言中,穷人有自己的惯用语言,有富人也有自己的惯用语言,有学识的人使用特定的语言,同时也存口语化的语言。社会之间的分化越深,彼此间的隔阂越难以跨越,这种现象就变得越严重。我敢打赌,在印度的世袭阶级中,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语言,如同他们所穿戴的服装一样,在最下层人民之间所用的语言必然与婆罗门的语言存在着显著的差别。 相反,一旦阶级不再是限制人们的因素,所有人彼此之间可以进行频繁的交流,那么,当等级制度被破坏,社会阶层复原并重新融合的时候,所有的语言就会相互融合。那些对大多数不适用的语言将会被取消。而剩余的词汇将会形成公用的词汇总库,人们可以随意选取。将欧洲分化为几大语言区域的一切方言,都明显地衰退。方言将会在新大陆上消失,即使是在旧大陆上,情况也是如此。[8] 社会变革不但影响了语言,而且影响了文体。 每个人不仅使用相同的词汇,而且养成了一种习惯,对所有的词汇都有同样的理解。文体方面树立的规则几乎全部废除:例如,粗俗的语言和精致的语言表达之间不再有界限。人们的社会阶级或许不同,但是他们仍然能够使用自己熟悉惯用的短语和词汇,可以进入到任何他们想要进入的社会环境当中。因此,单词的原始含义如果同个体的出身一样消失不见,语言将同社会一样浑然一体。 我知道,区别单词的规则,并不是隶属于哪一种社会形式,而是来源于事物的本性。有些表达方式和句子显得粗俗,是因为它们所要表达的含义本身的低下的性质,而另一些显得高贵则是由于它们所指的对象本身的性质高贵。 任何一种等级之间的融合,都无法永远消除这些差异。但是平等的原则可以根除无论是思想中的传统因素或者武断因素产生的结果。也许,在民主社会中,阶级划分的必要性永远不会比在其他社会受到更多的重视,因为在民主国家中,没有人会因为教育、文化和消遣的原因而倾向于研究语言的自然规律,也没有人能自己考察这些规律并使它受到人们的重视。 我不能不讲民主国家与其他国家的语言的最后一个差别。这一差别也许比其他特性更突出。 我已经在前面说过,在民主国家中,人们对于一般观念的感情并不仅仅是喜爱,甚至达到了热爱的程度。这源自他们固有的特性。人们通过长期选取并运用通用词汇或抽象概念表达了对于一般观念的喜好之情,并借助语言表现出了这种倾向。这就是这些语言最大的优缺点所在。[9] 民主国家对于通用术语和抽象表达有着极大的热情,因为这种语言表达方式扩展了他们的思想,通过把大量的对象囊括在一个小范围内帮助思想活动。[10] 一位民主国家的作者倾向于用“有才干”一词抽象地表示某人有能力,而不会去赞述具体在哪些方面具有能力。他会用一个词“现状”来表示此刻他眼前所发生的事物。在法语中,人们会用“偶然性”一词概括从他说话起的那个时刻在宇宙中可能发生的事情。 在民主国家中,你会发现,作者不断地创造这类抽象的词汇,或者是语言中抽象的名词进一步抽象化。 除此之外,他们给这些抽象的短语赋予人性化的含义,使其具有像人一样的行为反应,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自己的语言更简洁。举个例子,在法语中,他们就会说,物力喜欢人才支配它。[11] 我可以用我自己的例子来证明这一说法。我以前常常会使用“平等”这个词去表达一种绝对的意义。不仅如此,我还在许多地方将这个词人格化。因此,我说过,平等使得怎样怎样或者平等禁止什么什么。可以确信的是,路易十四时期的作家们,不会用这样的语气写作。他们也许根本不会想到在使用“平等”一词时,不用它去明确地指出某一事物。他们也许宁愿完全不用这个词组也不会同意将之人格化。 这种抽象用法在民主国家的语言中比比皆是,并且总是被用于不明确地与特定的事物联系起来,这也就在扩大人的思想的同时,模糊了人的概念。虽然它们使语言的表达方式更加简洁,但是其所包含的意思就变得不那么清晰了。但是,考虑到语言本身,民主国家宁愿使其意思含糊也不愿对其加以详细分析。 事实上,我不知道对于那些在这些国家中生活并在读写方面使用这些语言的人来说这种模糊的语言是不是有某种隐秘的魅力。 由于这些生活在那些国家中的人,经常需要依靠他们自己的脑力劳动做出判断,所以他们总是优柔寡断。而且,由于他们的生活环境总是处于不断地变化之中,所以即使他们的财产固定不变,他们的思想观念也不会持久不变。 那些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们思想非常容易发生变化,因此,他们需要用一些笼统的语言表达他们的思想。由于他们永远也无法确定自己今天的观点是否还会适用于明天新的立场,所以他们很自然地就会选择将之抽象化。一个抽象化的短语就像一个有两层底的箱子,你可以随意地把自己的想法放进去,而再次把它们取出来的时候又可以不引起人们的注意。 可以说,所有国家的语言基础就是由笼统的和抽象的短语组成的。因此,我并不认为只有民主国家的语言才存在这种短语。我只说明,在民主国家生活的人们,对这类词汇有―种特殊的喜好,他们总是选取一些最抽象的意思,并将之运用到各个方面,即使有时候根本没有必要。

注释


[1]1. 英语在美国受到的改良。 2. 造成种个现象的民主因素: (1)民主制度的国家的语言的用法时常都在发生改变,因为在这些国家中,各种事物都是在不断改变的。因此,经常出现大量新词汇是民主国家语言的特点。 (2)新词汇的特点。大多数新词汇都是由商业的需要和管理科学的需要产生的。 3. 这些新词汇的来源。它们几乎没有深厚的词源。一些是从现存的其他语言中借来形成的。而更多的是由自己的词汇中来。 三种主要从自己的词汇中形成新词汇的方式:(1)将已经不再使用的词句再次使用。(2)将科学领域或者行业使用的语言放到普遍的语境中使用,并赋予它一种比喻和象征的意义。(3)给一个经常使用的词汇一个不常见的含义。这一点是最广泛运用,也是最早使用的方法,但是这样做也最危险。通过这种方法赋予一个词双重含义,那使用这个单词的时候别人就不能确定你使用的是它的哪种含义。 4. 是什么让方言和土语消失在了民主的制度中。 5. 是什么让所有的对于词语的后天造词和传统词汇的这两种分类在同一时期消失了。 6. 为什么民主使抽象词汇的数量增加了,让它们的使用变得普遍,导致了它们的滥用。(YTC,CVf,第17页) [2]在手稿的文件袋上这样写着:“对这一章的再次检查真是把我累坏了。我不知道这是否可以解释为什么我最近总是觉得这一章太长了,太过于枯燥了,并且没有忠于原始的草稿,此外还有我在草稿集中找到的段落。 “让世界上的人们读读这一章,再对他们的看法进行研究吧。” [3]边上是这样写的:“因此一个国家的语言可以作为一种判断其社会状况的指标,正如可以从社会的知识水平的状况可以充分地提前判断出语言的状况一样。” [4]他们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喜爱创造新的词汇;当美国人创造出新的词汇时,他们从来不会在已存在的语言中去寻找它的根源;他们从其他国家的语言中借用词汇或者通过改变词汇的现有的含义,或者让一个词汇所含的实际意义变为象征意义这样的方法,从他们自己的语言中借来新的词语。这些受过教育的英国人补充说大部分的这些借来的词语成为了工匠、商人和政客常用的词汇,而不是被哲学家所使用,因此语言有了一种变得实质化的倾向。最后他们说,美国人通常会不加区别地在不同的场合下使用同样的词;因此美国人通常在庄严的场合所用的语言,是他们英国人只有在普通场合采用到的;反之亦然。 写给霍尔先生的信(信件页面,草稿,卷1)。这封托克维尔写给巴兹尔·霍尔的信是在普林斯顿大学的图书馆中找到的,上面这样写着: 博日堡,1836年6月19日。 太感谢您了,先生,感谢您在这月4日寄给我的信。对于信上的赞美之言和有用的东西,我怀着巨大的感谢之情收下了。您对于美国和英国的观点在我的看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我十分荣幸能了解到这样的见解,即便它们并不完全符合我的观点。两个互相尊重的人之间的争论是非常有益的。我会向您证明您如此耐心地为我写的这么长的解答让我感到由衷的欢喜。我希望我的回复能让我们之间的通信继续下去,我可是非常看重这一点的。 您这样责备我说:“在英国,穷人的利益都被牺牲奉献给了富人。”我承认这个用寥寥数语来解释,而没有说明的思想,是天生就能表示绝对含义的方法,比我想要提出的观点更能代表,并且每当我开始检查我的作品的时候,我的目的总是去对它进行修改。我主要想说的是,在英国,财富是一系列事物的“基础需求”,而在其他国家中,就算你没有财富也能得到这些东西。因此在英国,许多事业要比在其他国家中离穷人更近。这需要更为大量的解释才能让人弄懂。而我现在不得不将它们放在一边,因为我将有幸再次见到您。而现在,我进行到了一个更让我感兴趣的主题上,那就是美国。 你可以看到我表现得太过于赞同美国人的家庭的快乐了。由于对于我来说,将这些微妙的观点弄清楚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我在最后两卷中的时候还会回到这些问题上来,我希望您能允许我向您递交一些我的观察所得。我并不是说在美国的家庭中盛行着一种温和之情;我想说的是在美国的家庭中,盛行着大量的秩序和纯洁,而它本身是具有秩序的本质条件和政治社会的平静性的。我认为在美国的女性带到婚姻生活中的原则和特质中的一部分,正是我说的,美国的女性对政治产生的直接影响。在我看来,这种情况出现在美国的比例要比我所知道的任何国家中都要多,这是被大家公认的,女性一旦结了婚,就会全心全意地将自己的全部奉献给她的丈夫和她的子女,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美国的家庭快乐的思想是比其他任何国家都要多”的原因。婚姻中道德的极度纯净在我看来在所有的因素中,是这种家庭快乐的第一要素,尽管它不是唯一的因素,并且美国人在这一点上在我看来是做得比英国人更好的。我通过我的行为证明了我对英国女性的高度看法;但是如果正如我相信的那样,美德是他们的普遍原则,这种原则在大西洋彼岸仍是会存在着少量的例外的。下面是我对这个话题的总结:我从来没有在美国听到人们对已婚女性做出欠考虑的评论;美国的书籍中,女性的形象总是纯洁的;在美国的外国人,尽管他们的嘴没有被习俗封上,他们也承认对于女性是没有什么微词的。我甚至遇见过他们中受到腐化毒害的人也受了这样的苦头,他们的懊悔在我看来是对这样的事实最为完好的证明。而同样的全民一致是没有出现在英国的。我在英国见过年轻的笨蛋们,他们一点儿也不尊重他们的女性同胞。我也见过道德学家们抱怨道,女性的道德水平,主要是下层阶级的女性,远不如以前那样了。最后一点,英国的作家们在创作中也时常假设婚姻信仰被破坏的情节。而以我的见闻来看,在美国是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的。但是我看到我在证明自己的路上走得过远了。我希望您在我之前的话语中只看到我对这种对我来说非常重要的知识的极度渴望。 对于您告诉我的英国国家的问题上,我几乎一点也没有回答。我不知道英国这个话题是否足够适合我和您在国家所具有的政治功能的层面上进行讨论。我想说的是,总的来说我认为宗教和国家的结合对于国家来说是没有坏处的,但是对于宗教来说确是有害的。因为在法国,我已经深刻地领教了这种结合带来的严重后果,并且在英国当中,相似的事情也正在发生。而现在,这种结果是你们英国人必须不惜任何代价来避免的,因为在我看来,宗教首先是政治的保证,并且我找不到任何能弥补人们信仰缺失的东西。 我非常感谢您能不辞劳苦地告知我美国人的做事风格。这个话题最近让我非常感兴趣,并且由于您告诉我说这个问题并不会困扰到您,这让我感到非常安慰,所以想和您就这个话题进行长谈。 在美国,我遇见过非常有教养的英国人,他们是这样做出的评论。他们越是向我表达,我就越是感到震撼,因为我在法国的语言在过去一百年的发展改变中,有着极其相似的情形。他们说美国人比英国人更喜爱创造新的词汇;当美国人创造出新的词汇时,他们从来不会在已存在的语言中去寻找它的根源;他们从其他国家的语言中借用词汇或者通过改变词汇的现有的含义,或者让一个词汇所含的实际意义变为象征意义这样的方法,从他们自己的语言中借来新的词语。这些受过教育的英国人补充说大部分的这些借来的词语成为了工匠、商人和政客常用的词汇,而不是被哲学家所使用,因此语言有了一种变得实质化的倾向。最后他们说,美国人通常会不加区别地在不同的场合下使用同样的词;因此美国人通常在庄严的场合所用的语言,是他们英国人只有在普通场合采用到的;反之亦然。 您也发现了这些东西吗?如果这些潦草书写的内容会让您产生某种想法,并且您愿意与我分享这些想法的话,我将非常感谢您。现在,先生,我的最后一件事就是请求您原谅我的潦草书写——也许您要费点儿劲才能辨认——并且接受我最诚挚的敬意。 [签名: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 另:如果您的文章出现在回顾中,我是非常乐意见到的,但是相信我,先生,这种情况并不会改变我对您已经对我所写的东西的感激。 感谢普林斯顿大学准许发表。附言中提到的巴兹尔·霍尔的文章是《托克维尔在美国》(《回顾季刊》,第57期,1836年,第132—162页)。 [5]边上写着“加拿大”。 [6]M. 德·夏多布里昂在他对米尔顿作品的评论上说,米尔顿创造了500到600个新的词汇,几乎都是来源于希腊语、希伯来语和拉丁语。这是一个很好的新词创造的例子。 “同体”,这个词是由尼西亚议会在4世纪与阿利乌斯进行争论时创造的词语,或者至少说是它使用出来,受到广泛认可的词语。 “变质”,这个词是由16世纪的卢瑟的对手们创造出来的,他们想用这个词来表示主人的面包已经改变了自己的本质,变成了耶稣基督身体的一部分。见《变化的历史》,第1卷,第113页。 “合宪性”,这个词产生于法国大革命,同样地表达了一种新的观念。这些就是在各个时代因不同的原因产生的新词汇的例子。(草稿,卷1) 在手稿的边上空白部分,托克维尔还标注出了另外一个新词创造的例子:“舒适的——英语。” 参看夏多布里昂的《论英国文学》(巴黎:查尔斯·戈斯林和弗内斯,1836年),I,第8—9页。托克维尔授权亨利·里夫,他的作品的英文译者将这些提到米尔顿的内容删掉,因为米尔顿觉得这些内容是不严谨的。里夫最终将这部分留了下来,也许是因为托克维尔告诉他想要在法文版本中删掉这部分已经太晚了(《英文通信》,OC,VI,1,第54—57页)。 托克维尔在瑞士度过了1836年的夏天,他读了《君主论》《佛罗伦萨的历史》,还有一些马基雅弗利的信件、柏拉图的《作品全集》和博须埃的《变化的历史》(托克维尔庄园的图书馆里藏有这部作品在1730年出版的版本)。 [7]边上的空白上,作者写着:“这一段我认为应该删掉。” [8]在美国,没有任何一个阶级会以一种优雅和非常有教养的方式来使用自己的语言,但是你却看不到任何“土话”。加拿大也是如此。这是由于多种因素造成的,但是在所有的其他因素中,身份条件的平等这样一个通过给予所有的人相似的教育,通过将他们融合在一起而形成的平等,不可避免地让他们有了相似的语言形式。 我们在欧洲也能见到相同的进化过程,特别是在法国。各种方言“土话”正在随着人们的身份变得平等而逐渐消失。(草稿,卷1) [9]边上写着:或者将这部分放到一个小章节里面吧,题目就用:为什么平等会增加抽象词语的数目,规范它们的用法,并且造成它们的滥用。 我也许会这么做吧。 [10]总体和抽象的用语。 这是因为你在对自己说话或者对别人说话时,需要为自己设定一个范围;因为你对责任的恐惧;因为一方面你要设定范围,另一方面你要在你所处的范围设定好你自己的出发点。这是生活处在一个变化中的、不确定的、不稳定的时代中的结果,就像民主时代一样,当然造成这个结果的还有在这样的时代中的精神的柔弱。 当你面对道德的问题时,你的所有感觉都会变得模糊;它们会在褒或贬之间来回浮动。而来自精神的柔软的部分,既不会朝其他感觉要求太多,也不会对你自己要求太多。(YTC,CVk,1,第23页) 斯达尔夫人早就在她的《论文学》的第二部分的第7章(第501页)中抱怨过毫无节制的抽象词汇的创造了。拉哈普也是。 [11]“在希腊人对土耳其人发动起义时,一位演说家在说到希腊时,他不知道应该把它称作是一个造反的行政区还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于是他在他的脑海中想了一下,便将之称为一个地区。而贵族社会的语言绝对不会在政治上提供这样一个权宜之计。”(草稿,卷1)见雷内·乔治的《托克维尔和民主的文学》(《生活和语言》17,第201期,1968年,第740—744页);还有劳伦斯·戈雷克的《托克维尔和民主文学》(巴黎:诺雷·钱皮恩,2004年)。 第十七章[1] 论民主国家的诗的一些来源[2] 对于诗词,人们下过一些意义截然不同的定义。对这些不同的定义逐一进行讲解,然后从中选一个最好的定义,是一件使读者感到厌倦的事情。因此,我宁愿开章明义,立即解释我所选择的定义。 我认为诗是对理想的一种探索和描绘手段。[3] 诗人通常会在描写事物的过程中摒弃一部分现实的东西,加入一些自己想象的成分,再融入一些真实存在的自然景观描写。所以,诗的目的并非再现真实,而是美化真实和为人的精神提供一个最优美的形象。[4] 我认为,尽管韵文是语言的理想美,并且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很富有诗意;但是,只有韵的文还不能称之为诗。 我想探讨的是,在民主国家人民的行为、感情和思想观念中,是否有某种东西可以或者说应当成为诗人进行想象的最佳对象,即哪些东西可以被视为诗的最佳源泉。 首先,我们应该承认,贵族制国家的人们对于理想的爱好是深刻而广泛的,并且他们在玩味理想的同时获得了快乐。不过,在民主国家中,人们就没有如此强烈的感受了。 在贵族制国家,人们在进行肉体活动时是自然,在进行精神活动时是恬静的。贵族制国家的人民往往有对诗的爱好;他们的意境往往比周围的一切事物都显得高远。[5] 然而,对于民主国家的人们来说,往往存在喜好物质享乐、希望改善自己的处境、彼此进行竞争、期望事情能马到成功等心理,这些心理特性就像锥子一般,时时刻刻都在刺激着人们向着自己的目标努力前进,并且要求人们时刻都要守住自己的目标。人们的主要精力,都用在这方面了。想象力虽然还存在,但是由它而生或再现的东西几乎全都是现实的。 因为平等的存在,人们并不看重对理想的描写,甚至还把描写对象的范围缩小了。 在社会处于静止状态时,贵族制度不仅有助于维持正统宗教的稳定持久,也会使得政治体制变得稳固。 它既能使人坚信一种信仰,还能使人始终坚守这一信仰。在贵族制国家,人们通常喜欢在神和人之间设置一些中间权力。 由此可以看出,贵族制度对于诗的创作非常有利的。当感官无法感知宇宙间的一切,而只有精神才能发现的超自然存在时,想象力便能不受束缚,这时诗人的描写对象也会多达成千上万,而能够欣赏这些诗作的读者人数也将无限增加。 在民主时代,情况完全不同:对于信仰,人们有时就像对待法律一样犹豫不定。这样一来,诗人就会因为怀疑而丧失想象力,重新回到现实世界并把自己封闭起来。[6] 平等虽然无法动摇宗教的地位,但是能使其变得简化,让信徒不去关注次要的对象,而是把崇拜的焦点放在最高的上帝身上。 贵族制度有这样一种特性,它会自然而然地使人们陷入到沉思中去。相反,民主制度会让人在看到旧事物时本能地产生反感情绪。就这一点来说,贵族制度是有利于诗的创作的,但是民主制度则无法实现这一点。我们知道,一种事物的历史越是久远,它就越能让人产生一种雄伟壮丽的感觉,越令人神往,也越能使人将其当作描写理想的对象。 平等在剥夺了诗描写过去的权利之后,现在连诗描写一部分显示的权利也被它剥夺了。 在贵族制国家中,总有某些人享有特权,可以说他们的地位是超越普罗大众的。总而言之,一切好的东西:权势、财富、荣誉、智慧、文雅和高尚,都好像是他们的专属之物似的。群众无法靠近他们,因此无法近距离对他们进行观察。不过,如果想要对这些人进行富有诗意的描写,其实无须花费太多气力。 在贵族制国家中还存在另外一些人,他们既无知又温顺,命运坎坷并且相对粗俗,他们也成为了诗的描写对象。另外,一些人由于文雅并且高尚也成为诗的描写对象。贵族制国家的各个阶级通常是相互孤立,并且彼此陌生,因此,诗人在再现他们时总会增加或者舍弃一些东西。也就是说,诗人在描写他们时总会与真实情况有所差别,不是夸大现实就是缩小现实。 在民主社会里,因为所有人都是身份平等,都是普通百姓,彼此都非常相似,所以每个人只需要对照自己就能了解他人的情况。因此,在民主社会,诗人绝对不能只拿一个人作为其描写的对象,因为一个平凡而且又是众人非常熟悉的对象,无法成为抒发理想的题材。 因此,自从平等出现以后,诗的古老源泉大部分就变得干涸了。 不过,平等在另一方面也为诗的创作开发了新的源泉。现在,让我们来考察平等是如何实现这一点的吧。 由于怀疑,人们不再对天堂怀有憧憬之情,人们开始变得越来越相似,并且也越来越渺小。而随着贵族制度逐渐走向灭亡,很多适合作为描写对象的题材也开始随着消失了,诗人无法找到可以替代的东西,只好向没有生命的自然界寻求帮助。当诗人对英雄和诸神视而不见时,山水就变成了他们描写的主要对象。 出现于上个世纪的诗就是这样诞生的,因此也被人们称为“山水诗”。 通常来说,这种诗描写的是大地上有形但无生命的物体,因此有些人认为这是民主时代所独有的现象,但我认为这种观点并不正确。在我看来,这种诗只是过渡时期的产物罢了。 我认为,随着时间的推移,民主必定会使诗人的关注焦点从身外之物转向人本身。[7] 在民主国家中,人们可能会由于一时兴起而向往自然,但实际上,他们真正向往的却是认识自己。为了发掘诗的源泉,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们也只能从这方面下手,因此,我敢肯定,那些对发掘这个源泉不感兴趣的诗人是无法打动读者的心灵的;而诗人一直试图打动的那些人,也会对诗人的作品失去兴致。 我在前面已经讲过,民主时代存在一种固有的现象,那就是人类希望获得进步和无限完善的思想。 对于过去,民主国家的人民绝不留恋,他们只会向往未来。一想到未来,他们就充满了想象力,而且会扩大想象的空间。 诗人在进行创作时就能大展拳脚,并且创作视野也会随着扩大。民主让诗不再怀想往昔,并且使得诗走向未来的康庄大道。 因为民主社会的公民彼此身份平等,在各个方面都非常相似,所以诗不会去专门描写其中的某个人,但民族本身却可以成为诗的描写对象。因为个人彼此相似,这就使某一个人不宜单独入诗,但容许诗人把所有的个人合成为一种同一的形象,对整个民族进行描绘刻画。对于本身的容貌,民主的民族比其他任何民族都有更清楚的认识。它伟大的容貌也是描绘理想的最佳素材。 对于美国[8]没有诗人的说法,我或许会同意,但我无法接受美国人没有诗的意境这种论断。[9] 欧洲人经常说美国就是一片荒凉的土地,但对美国人自己来说,他们却没有这样的感觉。他们从未被无生命的大自然的奇观所打动;他们周围的森林,可以说直到被伐光以后,他们才会感到其壮丽。[10]他们关注的焦点完全在另一种景色上。当时,美国人的目标是横越这片荒野,他们一边前进,一边排干沼泽、修整河道、开荒种地,克服来自大自然的种种艰难挑战。他们描绘出了一幅壮观的图景。而这幅图景不仅逐渐扩展了美国人的想象力,而且还影响着他们的言行举止,为他们的智力活动提供指引。 可以说,美国人的生活最渺小、最枯燥、最乏味,总之,最没有诗意,无法引人想象的。但是,即便如此,在美国人的生活中,却一直存在一种充满诗意的意念在指引他们前进。这种意念就像一根中枢神经一样,一直支配着他们的其他活动。[11] 生活在贵族时代每个民族或每个个人,基本都处于停止不前的状态,并且与其他民族或个人相互隔离。 而民主时代的人们通常因为好动和自身的愿望而不断变换住处。这样一来,不同地方的居民便会杂居在一起,彼此交往,互相帮助。这种同化作用不仅出现那些在已经是同胞的同一民族成员之间,也出现在不同的民族之间。因此,乍看起来这些人可以说完全相似,并且他们形成了一个民主大集团,而其中的每个公民都像是来自同一个民族。这使得人类的本来面貌首次得以显示。 不管是什么事物,只要其与全人类的生存、演化和未来有关,都可成为诗的源泉。[12] 在贵族时代,诗人会取材于一个民族或一个个人的事迹进行创作,并尽力将其描写得令人叹为观止。但在这些诗人中,没有一个曾把人类的命运列为创作题材;而民主时代的诗人却可能这样做。 如果所有人都能敞开视野去观察世界,进而开始认识人类自身,那么神在人的精神思想中所表现出来的威严也会变得更加充分和全面。 在民主时代,如果人们对于正统宗教的信心开始动摇,而对于那些随便命名的民间权威也开始失去信任,那么,他们在对神的认识上就会越发广泛和深刻;并且会认为神对人世的干涉将变得普遍。 由于人们视人类为一个整体,所以他们也更倾向于相信人类的命运是受同一个神所支配的。而通过每个人的行为,人们也能看到神用于指引人类的总体规划以及影响。[13] 这种认识也可以被认为是诗的源泉。而这个源泉是十分充沛的,将会为这个时代诗的创作带来相当的益处。 在民主时代,如果诗人想要给神鬼和天使赋予肉体,并让他们从天而降,在地上互相斗法,那么这种诗人必然会显得平庸无力。 但是,如果他们致力于将他们所要描写的这些重大的事件与神的总旨意联系起来,并且不向人们显示至高无上的神的肉身,而仅仅揭示神的思想,那他们的作品就会受到大家的尊敬并获得共鸣。因为这也是他们同时代的人的想象力发展的方向。[14] 同样,我们也可以预料到,民主时代的诗人想描写的是人们的激情和思想,而不是人物本身,也不是人物的行动。 在民主时代,人们的语言、服装和日常行为,很难让人产生对理想的向往。原因在于,这些东西本身就缺乏诗意,而且对于诗人所要感动的那些人来说,这些东西都非常熟悉,难以入诗。这就迫使诗人透过感官所能发现的表层进入到人们的灵魂深处。一个人越能深入地探知自己的灵魂,他也就越能塑造理想。[15] 假如我想寻找充满冲突,即兼具伟大和渺小、黑暗和光明,而又能立刻使人产生怜悯、赞美、轻视或恐惧之心的好题材,我无须费尽心力上天下地,我只需要考察一下自己,就会发现:人来自“无”,经过一段时间后会再次从世上消失,重新回到神的怀抱中。从生到死,人的生命历程其实就非常短暂。 人如果不去认识自己,浑浑噩噩地生活,那他永远也无法拥有诗意,因为他根本想象不出什么东西来,要进行描写的话也缺乏依据。而如果他对自己的认识过于透彻,他的想象力又会失去作用,因为这种彻底的认知无法给他的描述增添任何东西。不过,好在人既有聪明的一面,也有糊涂的一面:人的聪明才智使他能够认识自己的某些方面,而人的糊涂又使他能够容忍自己对于其他方面的无知,并能永远在变幻莫测的黑暗国度中摸索前行。 因此,民主国家的诗人不会以传奇来引人注目,不会从习俗和传说中选取创作题材,也不会去再现超自然的存在,因为读者甚至连作者都不会相信这些东西;同时,更不会把善与恶进行拟人化,因为这两种东西本来就清晰地呈现在人们眼前。这一切都不是诗人的取材来源。然而,人仍然存在啊,而且对于诗来说,仅仅人本身就足以作为诗的创作题材了。在民主国家,无论人类的命运还是历朝历代与大自然和神共处的人,以及这种人的激情、疑虑或难得一见的得意,还有令人难以想象的悲惨,都可以成为诗的主要或者说唯一源泉。我们只需要去看一下世界走向民主以来出现的那些伟大诗人的作品,就可以知道这种说法是符合事实的。 当代作家在惟妙惟肖地刻画恰尔德·哈罗德、雷内、若斯兰[16]等人的形象时,虽然力求达到惟妙惟肖的状态,但并没有着力对个人的行为进行描绘和刻画,而是力求把一直埋藏在人心深处的某些东西表现出来。 这就是民主时代的诗。 因此,平等并未导致诗的所有题材丧失殆尽。尽管平等使得诗的题材数目变少了,却拓宽了题材的范围。[17]

注释


[1]1. 对诗歌的定义,对理想典范的寻找和描述,是这一章的内容。设法找出在民主国家的行为、情感和观念中是否存在一些可以让他们寻找理想典范和作为诗歌来源的东西。 2. 民主国家的人天生就对理想的兴趣较少,这是因为他们的兴趣通常在于追求现实。 3. 此外他们还缺少几种适合对理想的描绘的主题。 (1)信仰的动摇。 (2)国家的简化。 (3)人们不再对过去感兴趣。 (4)它们现在很难在理想中找到素材,因为它们都很小,也将彼此看得很清楚。 4. 因此大部分的(古代)美国诗作的源泉已经干涸,而新的源泉开始了流淌。 (1)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对未来很感兴趣。 (2)如果说个人是渺小的,那社会对他们来说似乎就是空白的,适合他们进行诗作的创作。每一个国家都看到了这一点。 (3)人类本身是可以被描绘的。 (4)完整的神性是不存在的,但是随着整个人类事物的认知,上帝的形象变得远比他的地位更伟大更清晰。 5. 人们也许表面上不会进行诗歌创作,但是诗已经进入了人的灵魂深处,诗并不只让某个人产生情感,而是让人们普遍有了描绘事物的感受;总的来说平等为人们展现了这样的画面,也让他们产生了这样的兴趣。 因此民主并不是让所有产生理想典范的主题消失了。它只是减少了它们的数量,但是让它们变得更强大了。(YTC,CVf,第18—19页) 在这几章的草稿集中,你还可以发现这样的内容: 民主的诗歌艺术。 民主的未来,我们时代唯一的诗学思想。这是一个巨大的、模糊的思想。这个革新的时代,是人类的社会体系发生完全的变化的时代。在这个时代中,人们的思想要比路易十五和路易十六时代的人有着更多的诗学思想。 只有过去或者未来才是诗学的,而不是现在。然而现在的社会中有着同中世纪一般多的诗歌存在。这是需要解释的事实。(草稿,卷1) [2]在这一章的文件袋上还有这样的内容: 这一章的开始还有这样的片段,我认为这部分受到影响的风格和总的来说无关紧要的内容应当删掉。 我将要描述一下美国的民主制度对人们的诗歌天赋造成的影响,但是事实上这个内容超出了我的思想的普通范畴,这第一个难题就让我停下了脚步。 我不知道是否有人能对我将要讨论的事物提出一种没有争议的观点。没人会否认诗歌对人的想象力有着极大的影响力;但是也从来没有人肯定过这种说法;有多少不同和大多相异的事物被我们以诗歌之名集中在一起啊! [边上写着:用一种更为震撼的方式来说明诗歌的作用吧。用罗马人的例子。 这并不能充分说明人们无法缺少诗歌而存在。 我想调查的不仅是民主是否让将人们引导向了诗歌的创作,还有它是否向人们灌输了诗学思想。 对于一个可能具有许多种诗学思想,而没有写作的时间和技巧,也没有阅读的兴趣的国家来说,这并不是一个必然的结果。但是从总体上来看,你可以说这两件事是共同发生的。] 一句简短的押韵隽语就是一篇诗作;一篇长的押韵叙事诗也是诗作。我在这两种人类思想的产物中看到了巨大的差异,但是它们在形式上是有一些相似之处的。我明白这是词语连接的方式,并且我从中总结出来诗歌是将人们的思想以一定数量的音节对称的词语仔细地排列在一起而形成的。但是不,我听到的一些小节是诗韵的,而另一些却不是。一些人认为在散文作品中是存在诗歌的,但是另一些人却认为在长诗中却不存在一点点这样的痕迹。因此诗歌不仅存在于思想的形式上,还存在于思想本身之中。它可以共同存在于这两种事物中,也可以分别的存在于它们之内。因此决定诗歌的因素是什么呢?这可以作为一场学术演讲的主题了,而我不打算在这里讲了,这会让读者感到疲乏的。因此我要说的是我自己总结的内容,而不是尝试去找出语言在诗歌中的总结,并且我将把在这个章节中对其的定义确定下来。 在写着《论美国的诗歌》这样一个标题的页面上,你会读到这个最初版本的章节的开端:“我在美国游历的时候时常在想,在这个被对物质的追求占据了人们生活的国家中,在这么多商业的投机行为中,是否存在有某种诗学思想,然而我认为我已经找到了几种诗学的思想,在我看来,它们都明显具有这样一个特征。” [3]“人类痛苦的最大证据就是诗歌。上帝是无法创造诗歌的;因为他将所有事物都看得非常清楚。”(草稿,卷1) [4]“如果你将一件小事物理想化了,那你就已经成了一个还未出名的诗人。 “如果你将一件巨大的事物以它的自然状况描述出来,那你是伟大的或者说是庄重的,但是你却是不具备诗人气息的。”(草稿,卷1) [5]边上写着:“然而中层阶级几乎不会展现出这样的面貌,尽管他们有着更多的空闲时间。由此你可以看出并不是事业的束缚让诗学冲动停滞的,更多的是因为带到事业中的精神。” [6]“如实详细的对自己的不肯定是诗学性质的极大体现。拜伦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对于人类的‘为什么’和‘怎样做’所作的诗歌是面对上帝和面对自然所作的诗歌。 “‘大胆创新’地对自己的不肯定则是显著的民主特点。”(草稿,卷1) [7]“民主让人的思想从对外部事物的思考上转到了思想本身。‘人类本身就是人类自己最美好的研究对象’,罗马天主教教皇如是说。对于所有的国家来说都是这样的,但是对于民主国家来说,并没有更为确切的证据了。它的整个文学几乎就包含在了这样的简单表述之中。”(草稿,卷1) [8]“我用美国来举这个例子并不只是因为美国在我的论述当中是一个特殊的对象,也是因为认为这样做可以让我洞悉到某种必然会在民主国家中普遍发生的事情。”(草稿,卷1) [9]米尔顿,民主诗人。 拜伦,同上。 “第一位被称之为民主诗人是因为他的创作思想都是来自基督教义。 “另一位则是因为他所处时代的本能的冲动。”(草稿,卷1) [10]“只有到这个时候,才有了作者感受到这种野性,比如说美国向我们展现出来的野性,并写出这种令人敬佩的诗句,而这位伟大的诗人不是美国人。”(草稿,卷1) [11]“所以我并不担心民主国家会缺少诗作,但是我担心的是这些诗作将目标定为了大作,而不是杰作。对于民主国家来说,我更担心的是诗人的影响,而不担心他们的胆怯思想,并且我担心他们认为庄重的东西在其他地方的人看来更接近于荒谬可笑。”(草稿,卷1) [12]在文件袋的另一面的注释中包含了这一章的草稿:“在贵族社会中,人们在任何细节上都是充满诗意的。荷马描绘了阿喀琉斯。在民主社会中,人性可以独立地在特定的地方和特定的时间里得到特殊的形式。拜伦的《哈罗德公子》,夏多布里昂的《雷内》。”(草稿,卷1) [13]“有什么比博须埃的《世界历史论述》更具有诗性呢?但是,里面出现的只有上帝和整个人类。”(草稿,卷1) [14]我们今天(1837年4月22日)进行了一场关于诗作的有趣谈话。 我们都认同这样一个观点,神性在人类事物中的介入就本质上而言是具有诗性的,并且对于史诗诗作来说是尤为必要的。 然后讨论就转到了在现在这个时代让人们感受到和理解到神性介入的方法上来。 通过一致的意见,我们抛弃了使用神话中虚构的神祗、拟人化的情感等,这些东西就好像让观众冷场的死板歌剧一样。 我坚持了我的观点,由于这个时代的人们的精神越来越多地具有了绝对理智思想和灵魂神学的非物质行为,因此每个人都是可以平等地避开使用圣、恶魔和天使这样的字眼的,如果中间没有媒介的话,人们是不会相信这些事物的。但是难点在于让这种行为能够独自被思想构建出来,感觉到,并将这种看不见的中间媒介展现在人类的各种情感活动面前。 查尔斯坚称人类被创造以来就是这样的,如果没有可见的中间媒介的话,是无法自己构想出神性的介入行为的。而我的观点则相反,但是我也不能在实际上发展我的观点。 [边上写着:人道主义诗作。 人们的诗。人类的命运。 乔斯林。人类的身份。 这个优点是通过仔细验证的。](草稿,卷1) [15]在手稿上,你可以在这句话的地方找到两段重复了本章中的其他地方出现的观点。 人类的痛苦。 [边上写着:或者放到感情部分中。作为过渡。 放到更好的地方。 人类意愿。 或者放到序言中,当我叙说主题的困难程度时。] 如果你审查一下人类的行为,你很容易就会发现喜好是比观点或者观念更能引导人们行为的东西。 这种本能的,被我们称之为喜好的身体的直觉是从何而来呢?它是怎样产生,如何维持的呢?它将把我们带到何处,或者说推向何处?谁能知道答案? 因此人类甚至连他自己的行为的主要动机都不知道,而当他厌倦了在整个宇宙中寻找真理时,他便回到自己身上,而随着他更接近于自身和对自身更了解,这种晦涩和不解就变得更多了。 1836年3月9日。(YTC,CVk,1,第12—13页) 托克维尔在写到关于人类的不均衡的片段中,明确地提到了帕斯卡(《思想390》,拉菲马编辑整理)。 我越是仔细观察这个国家和所有事物,见的越多,我就越害怕看到人类在世界中所能得到的确定的事物只有那么少。没有什么事物是不会在你的追求中不断增长的,当你没有产生疑虑的时候,事实或者观察所得是不会存在的。对我们来说生活中的所有事物就像是某种戏剧的点缀一般,就好像透过一层窗帘一样,你只看到轮廓,却不能清晰地看到景物。 也有人喜欢生活在这样永恒的半朦胧的世界中;对我来说,这让我感到厌烦和绝望。我将紧紧地抓住政治和道德的真相,就像我握住我的笔,还有包围我的疑虑一样。 昨天有一个美国人问我是怎样将人类的痛苦进行分类的;我毫不犹豫的回答说我是以这样的顺序排列的:慢性疾病、死亡、疑虑……他打断了我并表示反对;我表示出了我坚持我的分类观点,但是这已经足够被称作哲学了。(1832年11月19日的信件,YTC,BIa2) [16]亨利·里夫将“浮士德”加入到了这些例子当中。 [17]我不知道我之前谨慎定义的诗作,那种不是由特定的形式,而是由特定的观点构成的诗作,是否存在于民主社会的文学兴趣中(因为不需要任何前提就能享受到诗作,并且它可以让人们的精神从民主生活的琐碎和单调乏味中解脱出来。诗歌的伟大形象可以说是毫无征兆地就抓住了人们的灵魂;似乎将人们的灵魂强行从日复一日的习惯中扯了出来)。诗歌为我们提供的享受是一种本能的享受,而不是经过思考的享受;你不需要任何前提就能享受它们,并似突如其来一般保留在自己体内。可以说它们毫无征兆地就抓住了人们的灵魂,将它们从日复一日的例行公事般的生活中拉扯出来。 还有什么比这更适合民主的呢?(草稿,卷1) 第十八章[1] 为什么美国的作家和演说家总喜欢夸张[2] 我经常注意到这种现象:在日常生活中,美国人说话时都非常简单直接,不加修饰,甚至略显粗俗。然而,当他们发表一些富有诗意的言论时,他们却显得夸张。因此,他们的演讲通常充斥着华丽的辞藻,他们对于想象总是进行过度的渲染,以至你听到他们说话时会认为他们不够率直。 和美国人不同,英国人几乎没有这种毛病。 对于其中的原因,我们并不难发现。 在民主国家中,人们遇到与自己息息相关的琐事就会费尽心思。然而,当他们扩大视野往远处看时,就会看到社会的庞大形象,或者全人类的更为高大的形象。因此,他们的观念或者显得很特殊、很明确,或者很普通、很模糊,基本不会存在中间状态。 当他们走出自己的小圈子,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去观察世界时,他们往往会希望能看到一些奇特的东西,并加以探究;只有让他们的这种愿望得到满足,他们才愿意暂时不考虑那些在生活中激励和鼓舞着他们的琐事。 在民主社会中,人们通常只关心自己的事情,可正是这样一些人,却要求他们的诗人要对事物进行广泛观察和夸张的描写。我认为造成这种奇怪现象的原因只有一个。 另外,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作家本身也喜欢夸张,所以他们对人们的这种要求当然喜闻乐见。于是,这些作家不断地运用自己想象力,甚至有些过度,以至言过失实,对伟大的事物进行过度渲染,结果反而让人觉得那些伟大的东西也不过如此。 对于诗人来说,他们通常希望这种方法能快速地把读者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因为读者通常只希望诗能写的天马行空,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和鉴赏能力去判断诗中的描写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所以诗人的这种愿望往往很容易实现。这样的结果是,作家和读者都伤害了彼此。 即便如此,我仍然认为,民主国家的诗的源泉也是好的,只不过不够丰沛罢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源泉不久就会变得干涸,人本身的行为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首要原因。由于无法再从真实中找到题材,所以经常会脱离真实,而创造出一些怪诞的东西。 民主国家的诗羞于表现,并且过于贴近人世,对于这两点我实际上并不担心。 真正让我担心的是它可能随时坠入迷惘之中,并且因为过于沉迷在想象之中而走向消亡。我还担心这些诗人的作品充斥着空洞的说教、华丽的辞藻和离奇的描写。我也担心这些离奇怪诞的东西会辜负现实世界的期望。

注释


[1]1. 生活在民主国家中的人只有很少的与他们自己有关的观念,或者说是非常普遍的观念。一旦你将这些观念从他们之中拿出,他们就会想要更巨大的观念了。 2. 民主国家的作者很容易将这些观点赋予人们,因为他们有着相似的本能,也因为他们有着对快速成功和花费最小的代价成功的民主式的喜好。 3. 在民主国家中,诗作的源泉是非常美好的,但是却很稀少,并且很快就会枯竭。然后人们便将自己投入到巨大而虚构的想象当中。(YTC,CVf,第19页) [2]在手稿的文件袋上写着:“或许这一章过于单薄了,不能单独放置,应该与上一个章节放到一起。” 第十九章[1] 略谈民主国家的戏剧[2] 革命会使得贵族制国家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发生改变。而当革命开始波及文艺界的时候,首先受到影响的往往是戏剧,而且戏剧所受的影响总是非常明显的。 当观众进入剧院观看戏剧时,情绪往往会随着剧情的发展不由自主地起伏变化。在观剧的过程中,观众根本没有时间仔细玩味剧情,也没有时间与他人讨论剧情。他们会开始产生对文学的新兴趣,不过他们通常难以意识到这一点,所以也不会刻意压制这种兴趣。通常来说,在他们还没有弄清楚这种新兴趣之前,就已经向其俯身屈服了。 而不久以后,作家则很快会发现大众的爱好已经偏离到未知的方向了。于是,当他们进行创作时,他们会悄悄地使自己的作品转向那一方。因此,他们写出来的剧本在没有上演之前就已经到了推动革命的作用。通过研究戏剧,你可以预测民主制度国家的文学发展方向。 在贵族制国家中,剧本是文学中最富有民主精神的部分。没有哪种文艺活动能像观剧那样,轻而易举地使群众获得满足。为什么会这样呢?其中的原因并不难理解,人们在观赏戏剧时,并不需要预先进行准备或者做相关的研究。无论你持有任何观点,不管你知道多少,当戏剧开演的时候,你的注意力立刻会被剧情紧紧抓住。当人们开始喜好某种雅俗共赏的文艺活动时,他们往往会在剧院中得到满足。在贵族制国家中,那些经常出入剧院的观众,基本上都不是贵族阶级。在贵族制国家,或许只有剧院这种地方能使上层阶级与中下层阶级进行接触交流,在这里,上层阶级即使不接受中下层阶级的意见也会容许他们自由发表。也只有剧院才能让博学之士或有教养之人难以阻止群众追随他们的爱好,同样也无法阻止他们自己去追随群众的爱好。基于这个原因,上层阶级往往喜欢在剧院里订包厢。 既然贵族阶级也无力阻止人民群众出入剧院。因此,我们会发现,一旦法律和民情承认了民主的原则,那上层阶级与中下层阶级将彼此融为一体,智力和财产上的差别也将逐渐消失,上层阶级的世袭财产、权势、传统和舒适生活将成为历史,在剧院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将是人民群众。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如果人民爱好文艺,或者出于本性有意从事文艺活动,戏剧往往会是他们的第一选择。而且,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人民会将这种爱好和本性融入到戏剧之中。对于文艺写作,贵族制度定下种种条条框框,而这些戒律将会逐步改变,并且是通过合法的手续来改变。但是,那些限制戏剧发展的清规戒律,则会被人民毫不留情地推翻。 对于民主文艺内在的大部分优点和缺点,戏剧都能清晰地把这两者反映出来。 对于民主国家的人民来说,他们对于才学的重视程度并不高,罗马和希腊的辉煌历史在他们眼中只是过眼云烟,只欢迎作家讲他们自己,也就是说,他们要求作家只描述现在。 因此,假如舞台上经常上演那些关于古代的英雄和古代故事的戏目,并且对于古代传统,人们又表现得十分忠实的话,那我们就能够断定,民主的阶级仍然没有对戏剧造成足够的影响。 在《布里塔尼居斯》(Britannicus)的序言中,作者拉辛十分谦逊地对他把儒尼叶作为侍奉女灶神维斯塔的一名贞女进行艺术加工一事做了辩解。根据格利乌斯的记述,拉辛这样说道:“小于6岁和超过10岁的女孩都不能进入。”我敢肯定,如果他是现在写这个剧本的话,他绝对不会因为这样的错误而自责或进行辩解。[3] 通过这个事实,我了解了那个时代的文艺的情况和社会情况。就像我在前面说过的,即使在贵族制度下,也可能出现民主的戏剧。但是,一旦戏剧完全受控于贵族精神,那这个社会实行的制度必然是贵族制,并且在这个社会中,作家、公民和政治事务都是受那些既有学识又有教养的阶级所掌控的。 贵族因为拥有控制戏剧创作和演出的权力,所以他们会出于自身的文雅爱好和高贵气质对人的本性进行主观性的评判。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物是最令他们感兴趣的对象,并且他们也喜欢这样的人物出现在舞台上。在他们看来,一定的善与一定的恶都值得重现于戏剧。而对于其余的一切事物,他们完全无动于衷。当他们进入剧院,也像到其他地方一样,只愿意跟大领主交谈。在戏剧中,只有主角的悲欢离合才会触动他们的内心。他们对于剧文体裁的态度也是如此。为了要符合自己的趣味和偏好,他们随意地规定剧作家要使用某些台词。 这样一来,戏剧的描写往往不完整,有时只是描绘了人的某个侧面,甚至把人性中根本不存在的东西也表现出来了。 在民主社会中,观众并没有这样的偏爱,也不像贵族那样,经常持有不屑一顾的态度。他们喜欢人间百态能真实地在舞台上上演:出身各异的人物,各种各样的感情和思想。因此,在民主社会中,戏剧变得比以前更加打动人、更通俗易懂和更真实了。 不得不承认,民主社会中的剧作家有时也会脱离人的本性,但他们有着与他们的前辈截然不同的目的。他们非常希望能尽可能真实地再现当代的小人物、小事和某些人的特点,这样一来,就往往忽略了对人类的一般特征的描写。 如果戏剧被民主阶级所控制,剧作家就能自主地决定要如何选择和处理戏剧题材了。 在民主国家中,不管何种文艺爱好都无法像戏剧一样符合人的本性。因此,在民主国家中,戏剧的作者和观众以及演出数目,都在不断增加。因为作者和观众的人数众多,而且又分散在各地,所以几乎不可能制定出相同的行事方法和规则。这其中有几个原因。首先,评论戏剧的人太多,而且他们互不认识,观点各不相同,所以可以肯定他们做出的评论是互不相同的。如果说,民主制度使得文学领域的规则和章法普遍松弛了,那对于戏剧来说,民主制度的这些规则和章法几乎毫无作用,每个作家和每个观众都能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 在前面一章中我对民主文艺的体裁和技巧所作的论述,对于戏剧也十分适用。如果我们去看路易十四时期剧评家对当时的戏剧作品所作的评论,我们可能会发现一些让我们感到惊奇的现象。这些现象就是:观众对于情节的真实性十分看重,他们认为剧中人物角色的举止一定要与他本人的性格相符,不能有令人难于理解和无法解释的言行举止。另外,我们会对另外一种现象感到惊讶:对于语言的表达形式人们同样十分在意,只要台词上出现一点儿小差错,剧作家也会因此受到责难。 由此看来,在路易十四时期,对于那些在舞台上表现不出来但是可以通过细读剧本来进行玩味的细节,人们十分看重。[4]不过,我们需要知道的是,演出对于戏剧作品来说才是主要目的,它的目标在于感动观众。但是,在路易十四时期,戏剧的观众和剧本的读者基本是同一批人,他们观赏完演出,便会把剧作家邀请到家里,当面评论所看的戏剧。 但是,在民主时代,人们基本不看剧本,可以说他们是在听戏。大部分经常去剧院看戏的人,追求的不是精神上的享乐,而是情感的刺激。华丽的辞藻对他们来说没什么意义,只希望看一场表演。只要剧作家能够让大家都理解戏剧的含义,剧中的人物能够引起观众的兴趣,唤起人们的共鸣,对于大家来说,这就足够了。对于戏剧是否真实,观众其实并不关心,因为他们看完戏后马上又回到现实生活中来了。这样一来,戏剧的文体的重要性就降低了,因为在舞台上你很难发现它是否遵守了这方面的规则。 假如剧情与事实完全相符,那戏剧的过程与结局就变得平淡无奇了。因此,观众也能理解和接受剧作家对其作品的真实性的忽略。不管你使用了什么方法,只要作品能打动他们就足够了。即使违背了某些戏剧规则,但只要能感动观众,剧作家就不会受到观众的责难。 如果你观察美国人进入剧院时的情形,你就能轻易地发现我在上面提到的这些现象。[5]但是我们必须知道,至今去剧院看戏的人其实是极少的。尽管在过去的四十年中,戏剧在美国越来越受欢迎,剧目的数量也不断增加,但人们对这种娱乐方式也还是有所保留。读者可以在上文中了解到造成这种情况的特殊原因。不过,为了大家不会太快忘记,我还是要补充几句。 美国最初几个州是由清教徒创立的,但是这些清教徒不仅对娱乐抱有仇视的态度,尤其害怕戏剧。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令人憎恶的消遣方式。因此,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是占统治地位的是清教徒的精神,那里就不会存在戏剧。 初期移民的这种观点深深地影响了他们的后代。直到今天,美国戏剧的发展仍然受制于美国人死板守旧的生活习惯和严肃的民风。这种生活习惯和民风至今都没有对戏剧艺术的成长起到任何积极作用。在相对安稳[6]并且爱情都自然而然转变为婚姻的国家中,可供戏剧创作的题材几乎没有。人们整天为了生计而奔波劳累,而周日还要去教堂礼拜,根本没有时间和兴致去观看戏剧。 只用一个事实就能够证明美国人并不那么喜欢戏剧。 对于公民的言论自由,美国的法律基本不加限制,但戏剧作家们却要接受审查。[7]一部戏剧只有经过市政机构的审批才能上演。这也让我们看到了,社会和个人在对待戏剧的态度上实际上是一致的。对于自己关心的事物,人们往往充满热忱,而对于他们不喜欢的对象则会强烈反对。 戏剧与其他任何一种文学不同,它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两者之间的联系错综复杂。在时代交替的时候,如果一个国家的民情和法律因为一场重大的革命而发生变化的话,那对于后一个时代来说,前一个时代的戏剧已经变得不合时宜了。 对于人们来说,前一个时代的伟大剧作家的作品也许还值得一读,但是如果一段文字描述的是另一个不同的公众对象,人们就不会去关注。上一个时代的戏剧作者,只存活在书中。在民主时代,人们出于传统爱好、好奇心或虚荣心,以及某位演员的天才,可能会暂时喜欢或复兴贵族时代的戏剧,但是过不了多久,这种贵族时代的戏剧就会因为被人们所抛弃而自行消亡了。

注释


[1]1. 政治革命对文学的影响最先是体现在戏剧界中的。观众们在自己的隐秘喜好中得意忘形,连承认它的存在的时间都没有。 2. 在戏剧界中产生的文学的革命要比其他地方更加突然。即便在贵族社会中,人们在戏剧界中都是有着发言权的。当社会状况开始变得民主时,人民变成了自己的统治者,并通过暴动推翻了贵族社会关于文学的法律。 3. 文学革命在戏剧界中几乎总是可见的。戏剧将民主文学中继承而来的大部分特质和所有的缺点释放出来。 (1)对学识和古代事物的蔑视。 (2)由现今社会而来的主题和对其矛盾的表现。 (3)少数固定的规则。 (4)风格(无法辨认)的不严谨。 (5)荒谬的事物。 4. 美国人在戏剧界中显示了所有的这些本能,但是他们却少有进入戏剧界。为什么?(YTC,CVf,第20页) [2]手稿的文件袋上写着: 我刚一向CH. 读了这一章(1838年12月22日),他就立刻发现1. 这与《文学之相》非常相似。2. 考虑到主题来说,这过于庄重了。3. 运用更多的印证并减少论证是可取的。 缺乏趣味性,有点乏味,难道你不觉得这一章太过于像《文学之相》的进一步发展了吗? 多考量读过这一章的人的意见。 我认为,综合所有考虑,应该删掉这一章。 CH. 可能指的是查尔斯·斯托菲尔斯或者是欧内斯特·德·夏布洛尔。托克维尔向夏多布里昂读了他的一部分手稿,但是一封给博蒙的信迫使我们将这次阅读放到了1839年1月。如果涉及M,托克维尔的妻子,玛丽·莫特利也是必须被考虑到的。 在这一章的手稿的活页上这样写着: 或许这一章应当被精简为它所包含的新观点。 这些新观点是: 1. 文学革命最早是出现在戏剧界中的。 2. 在戏剧界中的革命是最突然的。 3. 在戏剧界中的革命总是可见的。 [3]在草稿中这一章的第一个版本的边上写着:“莎士比亚、阿狄森:在戏剧界有着不会屈尊于外界干预的权威。”(草稿,卷1) [4]“让生活在路易十四时代的人只希望看到王子和国王的角色出现在悲剧中的因素是一种类似于当亚历山大被要求出席奥林匹克运动会时所表达的情感,他说:只有国王出现在赛场上,我才会愿意去参加。”(草稿,卷1)托克维尔在这里使用了这样一个著名的片段,摘自普鲁塔克的《亚历山大的人生》。 [5]此外,我还不得不承认,这样做是非常恰当的,那就是在这件事情上是无法用美国来作为一个例子的。想要通过在美国发生的事情来判定美国民主对戏剧艺术发展的方向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美国民主可以说是没有戏剧界的。四十年前我从来没有想过你们会在新世界中的戏剧界有着一席之地。从那时开始,大剧院就在美国联邦的两三个城市中建立了起来,但是这些娱乐设施在一年中的大部分时间中是关闭着的,而开放的时间中,本地人都很少光顾。(草稿,卷1)参阅博蒙的《玛丽》,I,第394—396页。 [6]在手稿上写的是“没有社会灾祸”。 [7]草稿上有句这样的注释:“向奈尔斯询问新的澄清说明。”(草稿,卷1) 第二十章[1] 论民主时期历史学家的某些特有倾向[2] 在贵族时代,历史学家在谈论史实时,往往会把一些史实与某些人的独特意志和性格联系起来。当谈到一些重大的革命时,这些历史学家通常会认为它们是由一些并不重要的偶然事件引发的。他们具有的远见卓识只能帮他们找出一些细小的因素,却无法找到那些重大的因素。 而民主时代的历史学家与他们正好相反。 在民主时代,大部分历史学家都认为,个人几乎无法影响人类的命运,而少数公民也不能影响全民的命运。不过,他们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那就是用一些具有一般性的重大原因去解释所有具有特殊性的微小事实。这种与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相反的倾向,其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贵族时代,当历史学家对世界舞台进行观察时,他们首先看到的是少数的几个主要演员正在舞台上表演。而他们的注意力自然而然地落在这几个舞台上的主要人物身上,他们一直专注地盯着这几个人。对于这几个人的言行举止背后的隐秘动机,他们进行了深入地研究,但是却忽略了其余的东西。由于他们过于看重某些个人的重要性,所以他们往往会夸大个人的影响力,并且以偏概全地用个人的个别行动去阐释群众的普遍运动。 在这一点上,民主社会恰好相反。在民主社会里,公民们各自独立,可以说所有人都没什么影响力,没人能对群众产生持久和强力的影响。从表面来看,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对于社会的作用似乎完全可以忽略,可以是全体成员自由和自发的竞争在不断推动社会前进。[3] 这样一来,人们自然会对探索一般原理产生兴趣,因为这些原理不仅能启迪人的智慧,还能使人的智慧达成一致。[4] 我深信,在民主国家中,有些个人的天才、德行和劣行可能会对国家命运的自然进程起到推动或者延迟的作用,但是这些作用都具有偶然性,并且经常发生变化的,同时也显得比较隐秘、复杂、影响力微弱,在贵族时代想要发现和研究这些原因并不容易,而对于民主时代来说,这就更加困难了。 在贵族时代,历史学家通常只会挑出某一单独的个人或几个人的个别活动进行研究,而不会对大多数的一般性事实进行考察。[5] 历史学家在进行这种研究后不久,就会产生厌烦的情绪。他们像陷入迷宫一样晕头转向,弄不清也无法令人满意地说明个人的影响力,所以他们只好把这种影响力否定掉。在我们看来,先研究种族特点、自然环境或文明的精神面貌,再对其他的事物进行研究。这样就可以事半功倍,既高效又能满足读者的需求。[6] 拉法叶先生在其著作《回忆录》[7]中说过,当我们在研究是如果我过分强调一般原因,则会让二流政治家得到高的慰藉。我赞同这种说法,同时我再补充一句:这同样会使二流历史学家得到很好的慰藉。因为,对于著作中最难处理的问题,他们可以用一些冠冕堂皇的大理由来巧妙地回避,从而不会让人们看出他们的无能和懒惰,仍然认为他们研究深刻。 在我看来,我们不能用一般事实来解释世界上的所有事务,有一些事情实际上是由特定的个别原因引发的。在很多情况下,这两种原因其实是相互交织的,只是各自所占的比重有所不同。相比贵族时代,在民主时代用一般原因可以说明的事实显然更多,而个别原因造成的事实则会少一些。在贵族时代,个别的原因具有强大的影响力,而一般原因则不同。举个例子,在贵族时代,对于身份不平等这个事实,人们认为并非某些个人压制其他人的一般原因。 因此,如果历史学家试图把民主社会中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进行描述,那么他在解释大部分事实时使用一般原因,并且在进行研究时把精力集中在探索一般原因上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他们因为难于确定并且无法查明个人的个别影响时就对这种影响进行否定,那就是错误的。 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不仅喜欢为所有事实找出一般原因,而且还会尽力将各种事实联系起来,使它们成为一个体系。 那些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通常很重视个别原因,因此,对于事件之间的联系,他们经常视而不见,或者说他们根本不相信这些事物之间存在联系。在他们看来,历史的进程一直都存在着一种危险,那就是由于一个人的逝去而中断。 在民主时代,情况则完全不同,对于演员,历史学家并不重视,但是他们特别重视演出,所以他们往往会把各场演出联系起来,使它们成为一个有序的体系。 古代文学给我们留下了美丽史诗,但是没有给我们留下一个伟大的历史体系;而简陋的现代文学,却能做到这一点。如此看来,古代的历史学家并不像今天的历史学家一样,几乎都在搬用一般理论。 在民主时代,历史学家还存在另一个十分危险的倾向。 当个人无力影响国家时,往往会让人只看到世界运转的表象,而无法看见在背后推动其运转的源动力。有些事物对所有公民都会产生影响,并且最终导致全民运动。不过因为人们往往很难了解和分析这些事物,所以会倾向于认为它们并非由偶然因素引起,而是由最高力量在无形中决定。 甚至,就算人类最终发现世界上确存在一般原因在支配每一个人,人们也无法因此获得自由。一个广泛得足以同时用于千百万人,并且强大到足以控制同一阵营的全体的原因,大概是最无法抗拒的。一旦人们对这个原因表现出顺从的姿态,就会认为它是无法抗拒的。 由于这个原因,生活在民主时代的历史学家不但不承认全民的命运是由某些公民所决定的,而且认为民众的处境几乎是不可能改善的。有时候,他们认为刚直无私的神在摆布着人民的命运,但有时他们又认为人民一直受到宿命的支配。在他们看来,所有民族都具有自己的地理位置、起源、历史和个性,并且它们又都跟无法改变的命运有着密切的关联。他们按照一定的顺序,考察每一代人,再从一个年代到另一个年代进行考察,由一个必然事件考察到另一个必然事件,一直追溯到世界的起源,然后铸造出一条环环相扣的大链条,把整个人类的一切事件对号入座地放入到相应的位置。 不过,对他们来说,仅仅指明事件是如何发生无法令他们满足,他们告知人们事物的发展趋势。在对一个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民族进行研究后,他们就开会开始论证这个民族只能沿着这种轨道前进。这种研究方法容易为这个民族提出指导性意见,使得这个民族能在将来更好地发展。[8] 贵族时代的历史学家的著作,特别是古代的历史学家的著作,经常会给读者留下这样一种印象:当时的人只要能较好地进行自我管理,就能掌控自己与同胞的命运。但是,现代历史著作给予读者的阅读印象则完全不同:我们会觉得,一个人往往既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也无法掌控周围其他人的命运。古代的历史学家一直教导人们要独立自主,而现代的历史学家只告诉人们要学会服从。在现代的著作中,作者总想拔高自己的形象,而把人类视如草芥。 现代的历史学家一直追捧的这个学说实际上非常有害的。如果任由这种学说从作者那里传递给读者,并植根于人心之中,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用不了多久时间,这个学说就会使新社会彻底瘫痪,让土耳其人取代基督教徒。[9] 对于如今这个时代来说,这样的学说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每个人都觉得自己在各方面都是软弱无力的,所以意志自由的说法根本不被大家所认同。但是,他们仍然承认当人结成团体时是有力量的和自主的。因此这种思想应当加以提倡,因为现在需要的是振奋人心,而不是压抑人心。[10]

注释


[1]1. 贵族社会的历史学家将所有的事件都归功于少数人。民主社会的历史学家却否认人们在人类物种的命运和国家的命运上的影响,并只会寻找普遍的因素。在两个方面都有些言过其实了。在所有的历史事件中,一部分是必须归结于普遍原因的,而另外一部分则是因为一些特殊因素的影响。但是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取决于时代的。在民主的时代中,普遍的事实可以解释更多的事情,而特殊因素的影响会更少。 2. 民主社会的历史学家不仅被引导倾向于将每一个事实归结于一个巨大的因素,还会将各种事实联系起来,形成一个历史体系。 3. 他们不仅倾向于为个人的力量而斗争,以领导各个国家,他们还很容易为了国家的能力进行斗争,从而以自己的能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并且他们还会服从于一种盲目的宿命论。(YTC,CVf,第21页) 草稿中这一章的其中一个题目是:身份条件的平等对想象的方式和写作历史的影响。 [2]在手稿的文件袋上,用铅笔写着:“古代的历史学家米格内特和与他为伍的人一样论述历史。” [3]“在论述这个话题的时候一定要很谨慎地描述‘历史’,而不是‘历史学家’,世界上正在发生的事,而不是‘历史学家解释这些事的方式’。”(草稿,卷1) 在《1836年的法国出版运动》(《两个世界》第四系列,X,1837年,第453—498页)这篇托克维尔在第二章的草稿中所使用的文章中,你可以找到相似的肯定。你可以在第464页上看到“它不再像过去一样只是存在于杰出人物的首要形象中的事物和居于幕后被人民大众看作是模糊和不被欣赏的事物了。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这个渴望知道一切,对一切事物都持怀疑态度的时代,似乎更倾向于事实和这类令人震惊的景象的证明,在这个景象中,创作的艺术和判断的智慧证明了作家的力量是强过杂乱的旁征博引的”。 [4]“这必定会将他们的思想带回到普遍因素的寻求当中,并且他们总是会满足于他们找到的第一个因素。”(草稿,卷1) [5]“在这一章有两个观点必须不能被弄混淆了。 “一个国家的命运是可以偶然地被一个权力极大的人改变的,我想就像拿破仑一样。 “或者也可以被偶然的机会改变,比如说瘟疫、一场战役的失败…… “你可以不相信个人的影响,而相信偶然的因素。 “在民主时代中,个人的影响力相对于贵族时代来说是极为弱小的,但是偶然因素的影响却不会少。 “现在,现代的历史体系的构成可以说不仅个人是无法改变的……国家,并且偶然的因素也无法改变。因此,战争的本质不能也无法起到决定性的因素,比如说无法阻止一个国家投降,因为一系列已经存在的因素决定了它最终灭亡的命运。 “很明显,我在之前章节中所说的一些都是可以应用到个人身上的,而无法应用到偶然因素上。这是言过其实的,因为当你对偶然因素的起源进行回顾时,你几乎总是会追溯到个人的行为上去。”(草稿,卷1) [6]边上写着:“这与之前的内容并不是完全一致的,并将思想带向了另一个方向。我在之前所说过,历史学家更喜欢找普遍的因素而不是特殊的事实。而我在这里所说的是他们都满足于了错误的普遍因素,这种普遍因素是另一种思想。我的比较只适用于这最后一种,因为‘空气的沉重’只是一个普遍因素,就像‘对真空的厌恶’一样。还是删了吧。” [7]马奎斯·德·拉法叶:《回忆录》(《与拉法叶将军的信件和手稿》,巴黎:老H. 福尼尔,1837—1838年),6卷。1837年5月,托克维尔收到了编辑科塞勒寄来的这部作品的头三卷。也许这位作者与这位将军并没有共同的看法,因此没有读他的回忆录(我们都知道他认为这位将军是一个好心的人,但是思想却很“平庸”),并且他在圣伯夫所作的评论的第二部分中找到了这条引用(《两个世界》,第四系列,15期,1838年,第355—381页,同样的引用还出现在第359页)。 [8]“我认为在人们生存的国家中的每一个时刻,都有自由去改变他们的命运。”(草稿,卷1) [9]“向人们展现出相对于大众来说,个人是弱小的这样一个观念是怎样将他们带向新的观念——相对于自己,人民大众是弱小的,并且是如何将他们带向穆斯林的灭亡的。”(草稿,卷1) [10]在草稿中还有这样一个简短的关于宗教雄辩术的章节,但是在最终的版本中被删掉了: 宗教雄辩术或者说宗教讲道术。 ……民主对人类思想的著作的影响,这对我来说足够让我揭露出它是怎样改变布道的语言的。 [边上写着:或者还是把这一章删了吧。这不适用于美国。在美国,宗教信仰是非常坚定的,神职人员所用的语言并不是为支持基督教所进行的雄辩。] 没有什么能像宗教一样本质上来讲就是很少发生变化的,否则它就不是宗教了。真正的宗教存在于绝对的真理之上;其他的宗教也是需要它的支持的;因此所有宗教都是固定不变的,想要改变它们比摧毁它们更困难。 这种固定性延伸到了与宗教相关的每件事物上,不管关系有多远。每一种宗教习惯都很重要,要改变宗教的习惯比改变一个国家的宪法还要难。 因此不管是什么因素让人们在宗教事物上改变风格和方法,它肯定只是一种更为普遍的革命产生的最后一种影响,并且这个因素必定在很早以前就改变了其他所有事物的面貌了。 ……天主教,我走进了一个教堂。我看到牧师一步步走上讲坛。他是一名年轻的牧师。他穿着牧师的祭服,但是除此之外在他的穿着打扮,他的仪态举止,或者在他的语态之中,再也没有其他传统或者习俗惯用的东西了。他并没有说“我的同胞们”,而是说“先生们”。他没有吟诵,只是即兴发挥。他并没有提到我们的罪恶让他与日俱增的痛苦;我们的善举也并没有让他感到内心的慰藉。他让所有的听众将手放在手中,像他一样举起手来,跟着他一起做动作。他感觉这不再是一种让我们触动的行为,而是一种让我们忏悔的方式。他所做的事不再是与信仰有关,而是与理智有关;他不再将信仰强加到人们身上,而是与人们讨论信仰,希望人们能自主地接受它。他并没有在学术神学的领域上和博学者的写作上和人们进行辩论,而只是诵读教皇的法令和议会的决策。他从世俗的科学中借来他的证明;从生活的日常事务中进行他的比较;以最普遍的事物,最清晰和最为基本的真理来作为自己的论证基础。 他谈到当今的诗人和演说家的次数几乎与谈到教堂的神父一样多。他很少会使用到拉丁文,我甚至怀疑弥撒中的《慈悲经》可能就是他所知道的所有希腊语了。 他几乎总是表现得独创、睿智、出乎意料,总的来说效果很好,但是有时候他的语言组织却是杂乱无章,错误频出,不够完整。还是放弃理解他的话吧,听听就好。 如果当你独自回到你的居所中,机缘巧合之下将你刚才聆听的这个人与上个时代的基督教演说家相比较,你会不无担忧地发现,在这个世界中流淌的奇怪力量将会具有什么样的能力啊;然后你会明白民主在顺带地重建了人类的短暂制度之后,最终在它们的本性下变成了最为不可变动的事物,并且虽然基督教的本质永远无法被改变,它至少还是改变了其用语的形式。(草稿,卷1) 第二十一章[1] 关于美国的议会[2] 在贵族制国家,所有人都互相牵连和依靠,并且,由于等级制度的存在,所有人都各得其所,每个阶级也各安其分。在这种国家的政治团体内部,也可以看到类似的情况。在贵族制国家中,自然需要有一些首脑来对政党进行领导,而党员则也会出于本性习惯性地服从首脑。我们不仅能在大社会中看到这种现象,在小社会中也是如此。 在民主国家中,从表面看来,大多数公民的目标都是相同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每个公民实际上或自认为是在独自前进。因为他们习惯了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所以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往往不愿意接受外来的指导。而他们也经常把这种习惯和偏好带进全国的会议里。一个人即使同意与别人联合去推行某项行动,他也会要求得到主导地位,并且听从他的观点和方法。 由此可见,在民主国家,只有当国家遇到严重危机时,其政党才会容忍被人控制或服从他人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时,国家首脑虽然有权指挥政党的行动,也能对舆论进行控制,但仍然无法使政党闭口不言。 在贵族制国家,只要举办政治性会议,与会代表都来自贵族,每个代表原本就有着很高和固定的官职。在他们眼中,在国家机关中的地位比他们在议会中所占的地位来得更加重要。因此,他们在讨论议案时往往十分被动,对于议会中热烈争辩的一般问题也无动于衷。 在美国,一个议员是否做某项工作通常是由他在议会中的地位决定的。因此,他在议会中得到重要地位是他的首要目标,并且迫切希望自己的建议被采纳实施。[3] 他的目的不仅是在为自己也是在为自己的选民争取荣誉,而且,他要维持选民对他的支持。 严格来讲,在贵族制国家,立法机构的成员并不依附于选民,反而被选民们视为是理所当然的代表。在某些情况下,选民还要完全依附于立法机构的这些成员。假如没有得到本区的选民的推选,他们还可以轻而易举地被其他选区选举出来;即使不当议员,他们也照样可以享受清闲而舒适的生活。 在像美国这种民主国家中,议员想要长期控制选民的思想几乎是不可能的。由于民主具有不稳定性,因此,不管一个选区有多小,它也会不断改变面貌。因此,为了讨好选民,议员时时刻刻都要竭尽所能。并且,即使如此努力,议员也没有绝对的把握能得到选民的支持。如果一个议员不是家喻户晓的大人物,一旦选民不再选举他,他立刻就会失去民众的支持。更何况,在公民拥有自主权的条件下,他也不用寄望朋友和政府会随意把他塞进他所不熟悉的选区去当选。因此,他必须在先其所代表的地区打好基础,以便日后更容易飞黄腾达。如果他想平步青云,领导民众,进而掌控世界的命运,他也必须先在他所代表的选区做出一番事业才行。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对于参与政治性会议的代表来说,选民对他们的重要性往往在于其所在党派之上,而贵族制国家的政治性会议的代表则会把他们的政党置于选民之上,这是非常自然的现象。[4] 然而,有些时候,议员会为了讨好选民而发表一些与自己信奉的政治观点不符的言论。 政党为了维护本党的最大利益,在面对一些它仍未清楚认识了解的重大问题时,往往会要求其成员不去讨论这些问题,而对于那些可能影响大问题的小问题,则尽量少谈。对于一个平庸的议员来说,他能对国家大事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缄默不语。 但是,选民当然不会认可这种看法。 一个地区的人民为何要会选出一名公民去参与国政呢?那是因为他们非常了解这位代表的优点。当周围的人都显得平庸的时候,那些稍有能力的人就会显得鹤立鸡群。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当人们对当选代表的能力提出越高的要求时,就越不容易找到合适的人选。而如果当选的代表只是一个平庸之才,那人们则会要求他付出一定的努力,以便获得享受人们赋予他的荣誉与地位的资格。 议员并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立法者。在他所代表的选民眼中,他还是本选区在立法方面的天然保护人。所有投票选举他的人,不仅把他视为是自己的代理人,而且真诚地相信他会像维护国家利益一样去维护本地区的利益。 因此,在选举时,选民们早已想好要选出一个能言善辩的演说家了。这样一来,当需要发言时,他们的代表才能够及时地抓住机会尽可能多地发言;如果他的发言时间受到限制,他也要力争简单扼要地就所有国家大事提出质询,并附带提出本区所抱怨的一些小小不满;如果没有机会进行长篇大论,他们的代表也能简要地把问题陈述清楚,提出他与其选民对问题的卓越而完整的见解。只有做到了这些,他下次才有机会继续当选。 如此一来,那些自知能力不足和不愿意自我表现的老实人对这些事就不会那么积极了。这样的人如果当上议员,他就只会与朋友高谈阔论,而到了充满演说家的议会中去发言,必肯定会把辩论活动搞砸,让与会者觉得扫兴乏味。 一些法律如果使当选的人越来越依附于选民,那么在当选者成为议员之后,他的言行举止都会受到这种法律的影响。这样的法律既会影响国务工作,又会影响讨论国务工作的方式。 美国国会议员如果准备辞去官职,那他一定会事先准备好一份讲稿,然后在国会上滔滔不绝地述说他为联邦,特别是为他所代表的地区所做出的贡献。这样一来,就经常出现这样一种现象,当他向听众发表长篇大论时,他不是在说一些连他自己也不明白的大道理,就是一些不足挂齿细枝末节的事情。 这样一来,在这个大机关里进行的辩论通常都是空洞和杂乱的,好像是在故意拖延时间和脱离主题。 在我看来,民主国家的议会都普遍存在类似的现象。 如果政治环境良好,并且法制也相当健全,那么美国的现任国会议员中的很多优秀之才或许会被立法机构所吸收,但是,你还是无法完全阻止庸才在议会里高谈阔论和大摇大摆地四处炫耀。 在我看来,这个病在美国已经发展到无可救药的境地了,造成这种现象有几个原因,不仅有国会组织上的原因,而且也有宪法的原因,甚至也和国家的制度有关系。 对于这个问题,美国人自己似乎也有相同的看法。对他们来说,国会的活动早已司空见惯,即使国会上某些议员的发言非常糟糕,他们也会忍耐。他们甘愿忍受这种病痛,因为他们的经验告诉他们,这种现象是无法根除的。 上述的还只是涉及民主国家议会的政治辩论的细节,现在我们来谈下它的主要问题。 英国下院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了,但是在国外,它的议事过程却从来没有造成轰动效应。发言人所表达的思想和感情甚至都没有使最靠近英国这个自由国度的一些邻国产生共鸣。然而,美洲殖民地在革命时只是召开了几次小会议,就轰动了整个欧洲。[5] 我认为,这种现象背后不仅有其特殊的和偶然的原因,而且还有其一般的和必然的原因。 在民主国家议会里,能进入议会辩论国家大事的大演说家是最有能力和最值得敬佩的人。因为议员们并不属于某个阶级,而是属于国家,所以议员们总是为全国人民和以全国人民的名义而发言。[6]因此,他们的思想的作用和发言的分量就随之增强了。[7] 在这里,我们几乎可以忽略先例的作用,有财富并不意味着同时拥有特权,世袭权力也不再与一定的集团或个人有联系,所以人们必须依靠合乎人性的一般原理去处理他所办理的个别问题。因此,在民主国家中,哪怕规模再小的政治辩论都都具有一种事关人类命运的普遍意义。这与所有的人都是相关的,因为辩论涉及人,而人在世界各地并无二致。 在有些大贵族制国家,情况却与此相反,无论处理什么重大的问题,都是根据时代的习惯和阶级的权力所规定的某些特殊理由。实际上,只有相关的阶级,至多就是这个阶级所在的民族才会对这些问题感兴趣。 有时候,正是基于这个原因,法兰西民族的政治辩论才会在全球引起巨大反响。当然,造成这种反响的原因不仅在于法兰西民族本身的伟大,还在于其他国家愿意倾听。 在我国,演说家的发言并不仅仅是针对本国的公民,同时也是说给世界人民听。[8]

注释


[1]1. 对于英国议会的讨论只是被一小部分人引导的,他们让讨论变得简单明白,简明扼要。而国会为什么不相同呢? (1)在贵族制国家中,立法机构的所有成员早就在长期地对议会的艺术进行研究了。这个理由是很正确的,但是不够充分。 (2)贵族社会中的等级制度和主从关系也在议会中产生了作用。而在民主国家中则是不同的。 (3)贵族社会中的代理人本身是具有相当的重要性的,而他们则很容易因为没有在议会中扮演角色而感到慰藉,也不想成为庸庸碌碌的一员;这必然让他们在自己的位置坚持下去。 (4)而在民主社会中,他们是由选民们决定的;由于他们更多地依赖他们的支持者,他们在这个问题上就会进行让步。 2.上面只是民主论述的一小部分。下面才是重要的部分。 (1)由于社会中不存在阶级差别,演说者们演说的对象和内容则总是关于整个国家的。 (2)由于他们不能依靠(无法辨认)财富、出身,或者说个人拥有的特权,因此他们必须回到由人类本性的检验所提供的普遍真理上来。这样他们的能言善辩的能力添上了一种冠冕堂皇的色彩,并极大地增强了它的影响力。(YTC,CVf,第21—23页) [2]你可能还要在这里对两个话题进行论述: 1. 弄清楚能言善辩严格来说是否对于民主议会来说是一种本性,就像对其他事物来说一样。我是不这么认为的。 2. 为什么到现在为止,总统对国会的报告总是如此的简单、明了和庄重。这个话题会更适合一些。(草稿,卷1) 在这一章的草稿的第一页中这样写着:“这一章是一种尝试。或许应该删掉。”(草稿,卷1)托克维尔在另一处补充道:“我认为对于这个话题不应该说什么。随着讲坛的布道术这样一个最为传统的事物都被民主改变了,那思想的各种辩论之术也必定早就被民主的力量改变了。”(草稿,卷1) [3]此外我不认为关于这一点上,在美国所发生的事所表明的原则是普遍适用于所有民主国家的。我认为像每个国家的灵魂深处都会有着一种隐秘的倾向,这种倾向会让它在完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让最有能力的人远离权力。另外,当这个国家领导着各种事物时,就像孟德斯鸠所形容的那样,像一个总是想象着他的国家是他最好的臣民的国王一般。各个国家就是这样被统治的。但是我认为这种致命的倾向可能会自然地或者由法律操控着与客观环境造成冲突,并且在美国,两方面都有可能。(草稿,卷1) [4]在这里添上民主社会立法机构的成员,他对于服从于议会的纪律没有特殊的兴趣,他天生就好像如此。在贵族社会中,党派的首领通常本身就是具有巨大权力的人物,或者说是可以轻易处理党派力量势力的人物。在他们的手中既掌握着掌控局面的能力,也掌握着进攻他人的能力。比如,他们经常都能将他们的选择强加在选民的上。这个在社会中如在议会中一样按照等级制度建立的党派本身就能强迫所有的成员朝着它所设立的总体结果上进行。 在民主社会中则正好相反,在议会之外建立的党派不会比在之内的建立得更好。在党派内部,存在着一种普遍的进行行动,但不受政府引导的意愿。因此实际上来说,代理人对选民的行为既不会有什么希望,也不会有什么担忧。(草稿,卷1) [5]“上个世纪的英国演说家在演讲台上时经常引用拉丁语,甚至是希腊语。 “而他们的美国子孙只会引用莎士比亚,这个最为杰出的民主作家。”(草稿,卷1) [6]一个小的民主国家的政治讨论也会在整个世界的范围内引起哄动。不仅是因为其他国家也在朝着民主发展,有着相似的利害关系,也因为不管一个民主国家的政治讨论规模多么小,都总是会有一种普遍的性质,这种性质会让他们引起整个人类群体的兴趣。他们会从总体上来讨论一个人,并对他与生俱来的权利进行讨论,其他地方也是如此。 在贵族制国家中,总是存在一个关于特定阶级的特殊权利的问题,这个问题只会让这个阶级中的人感兴趣,或者最多让这个阶级所处的国家中的人感兴趣。 这就解释了同样是欧洲国家,法国的革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英国议会的讨论只产生了很小的骚动。(草稿,卷1) [7]边上写着:“同样地,我会说说我们的时代,还有我们自己。在我们议事厅中展开的辩论将会很快在整个世界范围内引发震动,搅动每一个国家中的每一个阶级。” [8]在这几章的初稿后面,你可以看到封皮上这样写着: [最顶上写着:平等对教育的影响。 关于这个话题有许多事情可以进行谈论,但是我已经在这部作品里面说到了太多的事情了,因此我认为这个话题应当被暂且搁在一旁。] 民主对人们的教育的影响或者说对他们所获得的知识的影响是一个必要的章节。民主所带来的有用的、实际的引导,以及它所造成的方法路线的改变都是应当被谈到的。还有存在于其他研究之下的,对古代语言、理论科学、推理的研究也是必须说到的。 将这个章节放到关于“观念”的章节中。 [边上写着:一个简短的第六章放到关于科学、文学和艺术的大章之前,这个大章必须被放到第七章的位置。](草稿,卷1) 在关于教育的章节中还包含了如下的计划: [文件袋上的标题]民主对观念的影响。 论民主制度下的学术机构。 一个目的是将思想保持在固定的路线上,并将一种方法强加在思想之上的学术团体是与民主才能相对立的学院;这是一种贵族式的机构。 而目标是赋予将自己投身于艺术或者科学中的人极大的名誉,并赋予他们民主的社会状况通常不给予他们的舒适和安逸的生活的学术团体,虽然可能被民主国家所喜好,但是却绝对不会与民主相对立,甚至有时候对于民主制度的存在是必要的。这样的学术团体是一种典型的民主机构。 [里面的一页上写着]论民主社会中对付费教育体制的需要。随着各个国家开始变得民主,这个需要应当增加。 这很难被民主社会所理解。人们必定会用相反的本性的倾向来进行争论。美国人对此做出了让步。 这个问题产生的影响:可以留给科学的是民主制度可能提供的普通的支持,也就是说人们在工作中只会产生出应用的技术,而不会产生理论的科学。 [边上写着:询问毕奥先生的观点。] 英国人在很大程度上鼓励科学。他们在工作的希望中加入了轻松和可敬的间隙。这些东西都是应当被建议使用的,工作的甜头。 在另一个地方写着:“论美国的教育和民主国家中的普遍教育。 “也许我应该在开始的地方描述人在婴儿时期的景象以及将他抚养成人的家庭环境。 “这个计划的麻烦之处就是利己主义,这种利己主义甚至在人类最初的关系中都是十分盛行的。”(YTC,CVa,第2—3页)让-巴普蒂斯特·毕奥,科学家和正统主义的政治作家,是法国大学的一名教授。关于托克维尔和民主之后的教育的问题,见爱德华·加根《托克维尔在教育上的沉默》(《历史反思》,7,1980年,第565—575页)。 第二部分 民主对美国人情感的影响[1]

注释


[1][作为标题]民主对情感、喜好,或者道德观念的影响。 这些观念绝对不会从人们的观点中消失。 在弄明白从民主中继承而来的每一个缺点和每一个优点之后,试着尽量准确地找出能够消除这些缺点和发展这些优点的方法。比如,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人天生就注重于他们的利益。将他们尽可能地从物质中拉扯出来,尽量让他们的精神变得崇高,最终如果可能的话,将特殊的利益和普遍的利益结合起来,并让他们相融,如此你就很难将二者区分开来了。 这些工作是政治方面的,这些工作不应该从人们的观点中消失。 但是不要用一种枯燥乏味的方式来进行,以免它变得令人厌恶,也不要用一种过于实际和过于仔细的方式,因为我怕受到公开的批评。 将这些事物的一部分保留作为“终章的介绍”。(YTC,CVa,第31—32页) 在装着这一部分关于物质享受和标注着X的草稿的文件袋的背面写着: 第一章关于感情。 首要体系。 民主让人们对良好的物质条件有着喜好。 它将人们带向了商业、工业,还有其他所有财富出产迅速的行业。 它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种对快乐的过度渴望。 它造成了人们的心神不宁。 或者还有宗教精神。(草稿,卷1) 第一章[1] 为何民主国家对待平等比对待自由的热爱更强烈更持久[2] 有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当人们的身份变得平等时,人们首先产生的强烈情感自然是对平等的热爱。所以,我在这里就顺理成章地先把它提出来进行讨论。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个时代,人们对于平等的热爱与日俱增,在法国尤其如此。人们多次指出,相比对自由的热爱,人们对于平等的热爱更加强烈和炽热。但是,我还没有看到有人充分地探讨其原因所在。在这里,我想尝试进行探讨。[3] 我们可以设想,自由和平等会在一个终点相遇,并最终合为一体。 现在,我们假设全体公民平等地都参加政府的管理工作。 这样一来,所有人之间就没有差别了,谁也没有特权,没人能压制他人;因为所有人都将完全平等,所以人也将完全自由;反过来,因为人人都完全自由,所以人人也将完全平等。这就是民主国家的人民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这是平等的最好形式,其他的形式虽没有这种形式好,但是民主国家的人民也很珍惜它们。 平等可以出现在社会上,但却无法普遍存在于政治界。虽然人们无法在政府里享有平等的地位,但是在社会中,所有人可以有权得到相同的享乐,或者从事相同的行业,到相同的地区居住。总而言之,他们有权力选择同一种生活方式,也有权力通过同一种途径去追求财富。 有一种平等可以存在于政治界,却无法带来政治自由。那就是,除了一个人以外,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那个唯一的人则主宰着其他所有人,而受其主宰的所有人都有机会按照统一标准被选拔为他的权力代理人。 我们还可以另做一些假设。比如,存在一种高度的平等,无论它遇到多少有些自由的制度,或是遇到没有任何自由可言的制度,都能顺利地与它们合二为一。 如果不存在完全的自由,人们的地位就不可能完全平等,而当平等达到顶点时又会与自由融为一体,但我们仍然有理由把这两者分开。[4] 爱好自由和爱好平等实际上是不同的。我敢肯定:在民主国家,这两者是无法得到调和的。 如果我们仔细考察,就会发现,无论在任何时代,都存在着一个独特的事实,而这个独特的事实一直占有支配地位,并制约着其他的事实。而这个事实决定了当时的主要思潮,也就是说,它将人们的感情和思想汇集了起来,就像一条大河把两岸的小溪吸纳起来一样。 在不同的时代,自由呈现的方式也各有差异。自由的产生并没有受制于某种特定的社会情况,在民主国家以外的地方也可能产生自由。因此,自由并非专属于民主社会。 很明显,占有支配地位的独特事实就是身份上的平等,因为这种平等显示了民主时代的特点。在民主时代,对这种平等的热爱是鼓励人们前进的主要情感。 民主时代的人为何愿意平等地生活呢?有什么东西驱使他们这样做吗?他们宁可放弃社会提供的其他福利,也不愿意放弃平等,平等为何对他们来说如此重要?因为平等是这个时代中最基本的特点。光是这一点就足以说明他们对平等的热爱甚于其他一切东西。 然而,造成人们热爱平等胜过热爱自由这种现象的因素不仅与此有关,还存在其他的影响因素。 没有哪个民族能够不经过长期而艰苦的斗争就能亲自破坏或缩小其内部享有的平等。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这个民族需要对社会情况进行改变,需要废除既有的法律,放弃既有的观念,改变既有的习惯,改造既有的民情。不过,对于政治自由,只要不实行就可以将它废除了。这样一来,政治自由就会自行消亡。 因此,由于人们认为平等是可贵且长久的,所以他们会依赖平等并努力维护平等。 当然,如果政治自由被过度运用,则可能会给个人的安全、财产和生命带来威胁,即使那些认识能力仍不足以完全看清这个问题的人也会承认这一点。相反,平等给我们带来的危险却不是那么明显,只有那些头脑清晰并且观察力强的人才会发现,不过,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往往避而不谈这种危险。他们内心知道,这种危险在短时间内不会造成什么影响,只有在遥远的将来才可能造成灾难,因此他们认为这是后来人才应当操心的事,现在的人不必因此杞人忧天。而自由有时带来的灾难是非常直接明显的,每一个人都可能体验到这种危害。但是,当平等达到一种极端的状态时,它所造成的灾难往往只会缓慢地显示出来,逐渐地对社会进行侵害。人们只有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发现这种危害,并且在这种危害已经达到非常严重的状态时,人们出于习惯还是会对此无动于衷。 自由所带来的好处要历经一段较长的时间才会显现出来,而人们往往也难以察觉带来这种好处的因素到底是什么。 不过,平等带来的好处却是非常直接和明显的,一旦人们感受到,他们立刻就知道它的来源。 政治自由虽然可以给人们带来最大的慰藉,但是这并不常有并且只能惠及某些公民。 而平等带来的慰藉虽然微小,但是每时每刻都存在,而且能汇集所有阶级的人。因此,平等能够引发既强烈又普遍的激情。 人想要享有政治自由,就必须要付出相应代价。但是,想要得到整治自由,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努力。不过平等带来的快乐就与此不同了,它在生活的每个细节之中自动产生,只要一个人活着,就能感觉到它的存在。 在民主国家,人们每时每刻都热爱着平等,但在某个时期,他们也可能疯狂地追求平等。在这个时候,只要一次内部的大决斗就把本已摇摇欲坠的旧的社会等级制度推翻,让将公民隔离开来的障壁彻底坍塌。于是,人们将会尽力地争取平等,就像得到战利品似的,唯恐他人抢走了自己的宝贝。平等的追求完全占据了人心,并在人心中逐渐扩散开来。这时,即使你警告他们,如果继续这样盲目地追求平等,最终只会失去最宝贵的权益,他们也会无动于衷;即使你跟他们说,过于看重平等会因此失去自由,他们也不会把目光从平等身上移开,他们认为天地间最宝贵的东西就只有平等。 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是针对民主国家的。接下来,我将专门探讨法国的情况。 在大多数的现代国家,尤其是欧洲的所有国家,人们只有在身份开始变得平等的时候,才会产生和发展对于自由的爱好和观念。而那些专职的君主,一直在竭尽全力让自己的臣民等级变得平等。在这样的国家里,平等比自由具有更久远的历史。因此,在自由对于人们来说还属于新鲜事物的时候,平等早已存在已久。当前者刚刚诞生之时,后者早就具有了自己固有的观念、习惯和法律。所以,当平等变成人们习惯的一部分,在各个方面影响着民情,让人们时时刻刻随时随地都存在追求平等的倾向的时候,自由对于人们来说,还只是一种想法和爱好。因此,相比自由,这个时代的人更加看重平等,这一点是非常容易理解的。[5] 在我看来,民主国家的人民天生就存在对于自由的喜好,他们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去亲自寻找自由,他们对于自由的热受达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一旦失去自由就会感到痛苦。然而,在对平等的追求上,他们的激情其实更为强烈,并且非常持久,无法进行遏制。他们最希望达到的目标,就是能在自由之中享受平等,如果无法两者兼得的话,那他们宁可选择在奴役之中享用平等。他们可以容忍贫困、隶属和野蛮,但无法忍受贵族制度。 无论在哪个时代,对平等的热爱和追求都是如此,而今天的情况尤为明显。对于平等的追求是一种无法抗拒的激情和力量,它会摧毁任何想与它抗衡的人和权力。[6]在我们这个时代,没有平等就不可能有自由。对专制制度也是如此,没有平等的帮助就很难长久占据统治地位。

注释


[1]这一章是《民主》中最出名的一章,你在手稿中的上一章(第19章)到关于个人主义的章节(第20章)之间是找不到这一章的。它也没有出现在笔记CVf中。 这一章的第一个版本是在笔记CVk,2的第1—14页上。根据文件袋上的注释,最终版本所包含的内容归功于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极力主张。 L(路易斯)觉得这部分的内容必须“完整地”出现在这部作品里面,要不就以现在的形式,要不就将这些观念放到其他地方。实际上我认为他是对的。我发现这一部分可以用这种方式引入到现在的章节里面,这一个章节将可以被拆分为三个主要的观点: 1. 平等是怎样产生政治自由的观点和喜好的。 2. 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为什么不那么喜欢自由,而宁愿保持平等。 3. 平等是如何向人们灌输会让他们失去自由,并受到奴役的观点和倾向的。 这样的话,这一部分就可以或多或少地保持它本来的样子。只需以不同的方式进行总结,这样就能符合这一章的总体观念了,可以像这样: “因此,对自由的热爱无法作为民主时代的人的主要情感,它在人们心中占据的空间只是另一种情感给它留下的。” 在对这一节进行总结之前,看看我在这一部分中所说的一切是否是一种毫无用处的重复内容,重复我在之后的部分中所说的话。我恐怕它真的是这样的。(YTC,CVk,2,第1—2页) [2]这一部分的第十章的草稿有一张封皮,你可以在上面看到:“阶级的平等如何让人产生对自由(平等)的喜好,为什么民主国家的人热爱平等胜过热爱自由。这一部分我可能会作为这一章的第二节,在对这一章进行检查时应对它进行仔细的再次检验。1838年9月4日。”(草稿,卷1)在这张封皮上找到的注释很可能是属于这部作品的最后一个章节的。在《草稿》的部分副本中,它们是与第四部分的初稿在一起被找到的(YTC,CVg,2,第16页及之后)。在这些注解中,你会发现这一条: 关于平等感情的一些观点。(1836年2月2日) 关于民主国家中的平等的情感,什么是必须弄明白的呢? 大多数人对于平等的喜好并不是说:没有人比我地位更低,而是:没有人比我地位更高。实际上这二者是相同的,但意义上却天差地别。 那这个世界上存在真正的对于平等的喜好吗?在一些杰出的人的灵魂中,确实是存在的。但是你不能以他们来作为你推理的基础。 贵族是如何产生的?它产生于一小部分人想抬高自己的欲望。民主又是如何产生的?所有人想抬高自己的欲望。它们的情感是相同的;区别只在于感受到这种情感的人数的差别。每个人都会尽可能地朝着高的目标发展,没有人想被分级,然而不同的等级就这样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当所有人都想立刻朝着更高等级发展时,平等的规则就自然就被人发现了,认为是最为适合每一个人的东西。成千上万的竞争者都有了同样的目标。每个人心中都燃烧着渴望第一个达到目标的欲望之火。如此,先人一步总是好的。但是如果我这样做,又有谁能保证别人不会这样做呢?如果只有五六个人同我一同竞争的话,我或许会尝试着去争个第一,但是如果千千万万的人都是如此,那就没什么希望了。那应该怎样做呢?唯一的方法就是阻止任何人得到特权,让每一个人都保持天生的样子。它们并不是真的热爱平等,而是因为他们都被迫诉诸平等。 再仔细想想这些吧。(草稿,卷1) [3]草稿中的这一章的开头是这样的: 当人们的身份条件变得或多或少的平等起来,每个人都觉得自己与同胞之间是独立的,便形成了这样的习惯,于是便只会遵照自己的意愿行事。这很自然地让人们的思想变得倾向于政治自由,并让人们产生了对政治自由的喜好。 随机地从民主国家[平等盛行的国家]中挑出一个人,如果可能的话将他放到他的偏见、当下的利益和他的记忆之外的地方,他便会沉湎于社会状况为他带来的唯一的利害关系之中,然后你会发现在他最初最容易想象出来的政府和他所最喜爱的政府是以人民掌握主权为基础的。 (因此,随着一个国家的社会状况变得民主,你会发现自由的精神也会在其中产生。这两种事物普遍关系十分密切,谈到其中一个就让我想到另一个。一个国家对于在国家之中建立自由所做的尝试只是让我明白了平等的原则也是在其中发展的,并且在一个国家但当占据主导地位的平等会让我觉得,革命将要发生了。) 因此身份条件的平等是无法建立在自由的精神都还没有出现的国家之中的,并且只要条件的平等还存在,自由的精神之火就不会完全熄灭。 但是对政治自由的喜好并不是这些民主国家的主要情感。 你可以想象极端的情况……(YTC,CVk,2,第2—4页) [4]“身份的平等并不会以一种无法抗拒的方式将人们带向自由,但是它是可以将人们带向自由的;这是我们救命的舢板。”(YTC,CVk,2,第6页) [5]这两种事物不仅不相同,并且我还能证明它们是两种相互对立的东西。比如,很明显,人们只有在有能力行使政治权利的时候才会这样做。不然的话,人们只能陷入混乱状态中,这种混乱只是专制暴政的一种特殊的形式。而现在可以肯定的是,平等的情感在所有人臣服于一个主人时,要比大多数人服从于少数人的政府所受到的镇压的侵害更少。因此平等的情感在这里起到的作用是赋予每一个人(无法辨认)的权利,正如在混乱状态下所做的一样,要不然就是一个人的权利都不赋予,这就是专制的建立。 [边上写着:“专制者是遥远的敌人,贵族阶层才是你面前的仇敌。”] 你可以满足人们对于平的喜好,而不用给予他们自由。他们甚至经常牺牲他们的一部分自由来充分享有平等。 因此这两种事物可以被轻易地分开。 它们并不是被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其中一个要比另一个宝贵得多,这样的现实使得人们经常忽略自由,而对平等苦苦追求这样一种行为变得非常自然了。 因此让我们以一种极度的依恋紧紧地握住自由吧,让我们就像握住一个依附于其他美好事物的货物一样握住它。 [边上写着]如果一方面,在民主国家中,人们对他们的权利有着更普遍的认识;而另一方面,我们必须承认,他们没有足够的能力来保卫这些权利,因为在这样的国家中,个人是非常弱小的,而公共行为却是非常困难的。(YTC,CVd,第24—25页) [6][在草稿的文件袋上写着]平等对于还未开化的国家来说是不合适的;这阻碍了他们变得开化和文明。 这个观点或许应该放在关于文学或者科学的章节当中。 [编者标注:开始的部分缺损了]并且首先,我不认为在各个国家的所有时代中,民主的社会状况一定会产生出我刚才所指出的各种影响。 我从来没有想过身份的平等是适用于社会的初期的。当人们还是非常原始和平等时,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感到自己过于弱小了,想要靠自己寻找知识会受到过多的限制,所有人都能一致地发现这一点机会是不可能的。 没有什么能比迈出脱离野蛮的第一步更困难。毫无疑问让一个野蛮人发现写作的艺术要比让一个文明的人类去洞悉控制世界的普遍规则需要做出的努力更多。要想让人们形成对这种努力的需求,则需要在他们眼前明确地展现出来,否则他们就会因没有明确的目标而浪费自己的努力。在野蛮人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都是相互平等的,由于每一个人的注意力都被本能的需求和生活中的粗鄙兴趣所平等地占据,智力发展的观点便可能会出现在任何一个人的头脑中,当然要出现这样的观点是有难度的,并且一旦在机缘巧合之下产生了这样的观点,它处在周围的各种因身体的需要而产生的各种近乎本能的思想之中,就会感觉像要窒息了一样。同样,野蛮人也缺少学习和研究的观念,自然他也不可能投身于这样的活动中。 我可不认为历史展现出来的是一个简单的关于一个民主国家靠着自己渐渐地朝着知识教化发展的例子,这一点也很容易理解。我们都发现,在一个野蛮未开化,但是人人平等的国家中,个人的智力是很难单独地发展的。但是如果他的智力有了意外的进步,那他的智力优越会让他立刻产生一种超出他周围的人的巨大优势,很快他就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想要利用这种优势来结束这种与周围的人的平等。因此,如果一个国家(新兴的国家)保持着民主的话,那文明就不会出现,一旦文明偶然地出现在了这个国家当中,那它就不再是民主国家了。我相信人类的文明是应当归功于命运的神来之笔的,并且我认为人们失去的自由让他们获得了再次得到自由的方法,人们是在贵族的统治之下或者处在一个统治者控制之下的半开化状态下得到的这种在之后能让他们变得文明开化、平等和自由的各种观念的。 [边上写着:因此我认为这种在我看来非常适合让人们的思想进步的相同的身份条件的平等,是会阻碍人们的思想走出第一步的。] 如果我承认思想的勇敢无畏和对一般观念的喜好并不总是会出现在民主制度的国家当中,它们必然也不是只会出现在民主国家中。 在一些国家中,一些特殊的偶然因素可以赋予人类思想一些特殊的冲动。在这些偶然因素中,我会将一些人对社会命运的影响放在第一位。上天在探索了一个国家可能发展的各条道路,并确定了它们发展的最终结果之后,似乎给人们留下了减缓或者加速这个进程的任务,而他们既不能转移发展的方向,也不能让这个发展进程停滞。 国家中总是会存在着这样的人,他们的充满活力和不屈精神的思想总是在藐视社会状况和各种法律法规形成的障碍,并且他们的思想总是在追赶着他们的发展方向,即便在他们的发展进程中散布着各种各样的阻碍。 这些人很少对他们的同胞产生很大的动摇,但是从长远来看,他们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且握住了他们的子孙后代的观念的发展方向。 当政治自由……[编者标注:文本不完整。](YTC,CVk,1,第18—21页) 第二章[1] 关于民主国家中的个人主义 我在前面讲过,在平等时代,人们都是自己确定自己的信念。现在,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平等时代的人们的一切感情都是以自己为中心的,还有为何会产生这种现象。 “个人主义”[2]其实是一个新词,它是根据一种新观念创造出来的。我们的祖先只知道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是人们对自己的一种爱,一种显得偏激和过分的爱,它使人们只关心自己、爱护自己,而不去顾其他人。[3] 实际上,个人主义也是一种只顾自己的情感,它使人们与其同胞甚至亲朋好友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和隔离,但是却不会让人们感到心有不安。因此,当每个公民都生活在自己的小社会中之后,他们就不会去关心大社会的事情了。 利己主义是由一种盲目的本能所产生的,而个人主义不仅仅是一种不良的感情,更是人们的一种错误认识。个人主义起源于人们在理性和善良这两者上的缺失。[4] 利己主义可以扼杀所有的美德,首先,个人主义让人们失去公德。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人主义也会破坏其他的美德,逐渐沦为利己主义。 利己主义这一恶习的历史和世界一样悠久,无论在什么社会形态下,它都有可能产生。 民主主义创造出了个人主义,而个人主义会随着人们的身份变得平等而发展壮大。 在贵族制国家,家庭的情况可能在数百年间都保持不变。一个家庭即使历经数代,也可能会一直居住在同一地方。这种情况一直代代延续,几乎没有改变。每个人都很清楚自己祖先的身世,并对祖先保持尊崇的态度。他们能够亲眼看到曾孙的出世,并且非常疼爱这些后代。为已经死去的或为尚未出生的亲人,他们往往愿意承担义务,放弃自己的安乐。这种情况是屡见不鲜的。 在贵族制国家,每个人都能与多数同胞产生密切的联系。 贵族制国家的阶级的差别通常非常明显。一个人来自某一个阶级,他就会永远属于那个阶级,这样一来,每个阶级都会自己组成一个小社会,而相比大社会,自己的这种小社会在他们看来更加重要和珍贵。 在贵族制社会中,所有公民的地位基本保持不变,并且由于等级分明,所以每个公民都会形成这种观点,那就是在自己之上有人可以庇护自己,在自己之下又有他需要扶助的人。 由于这种观点的存在,在贵族时代人们与自己的身外事物总是保持密切的联系,并且往往会为了这些事物而选择牺牲自己的某些权益。的确,对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来说,同胞这个一般观念是不明确的,也没有人想到为全人类的事业去献身。但是,我们却能常常看到这种现象:为了某些个人而牺牲自己。[5] 民主时代的情况刚好相反:所有人对于全体的义务越来越清楚,却很少会忠于某个人,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爱护虽然广泛了,但是爱护的程度其实变轻了。 在民主国家,新家庭越来越多,而没有后代的家庭也不断出现,所有的家庭都可能有兴有衰。时代的联系随时都存在断开的危险,以至后来人完全无法了解到前人的事迹,这就让人们容易忘记先辈,也不会过多地考虑后辈,而是只关心自己最亲近的人。 在民主制度下,当各个阶级互相接近并相互融合之后,大家之间的关系就变得疏远了,互相把对方看作外来人了。而贵族制度则完全相反,它会把所有的公民,无论是农民还是国王,结成一条长长的锁链;而民主制度,则是拆散了这条锁链。 而随着人们的身份日益变得平等,大量的个人随之出现。这些人虽然拥有一定的财富和权力,但是他们虽然无法去对其同胞的命运造成重大影响,不过对于他们自己来说,他们的知识和财力已经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了。这些人不会辜负也不会有求于人。因此,他们养成了独立思考的习惯,在他们看来,每个人的命运都是完全由自己操控的。 因此,受个人主义的影响,人们不但忘记了先辈,同时罔顾后代,并与同时代人变得疏远。人们遇到什么事情总是只想到自己,而最后被内心的孤寂完全淹没。[6]

注释


[1]1. 什么是个人主义;个人主义是怎样与利己主义产生区别,最后又变为相同的。 2. 个人主义对于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心来说,是一种奇怪的疾病,为什么呢? (1)民主让人忘记了自己的祖先。 (2)它将隐藏在子孙后代之中。 (3)它通过破坏掉阶级和通过让人们彼此之间变得独立而将我们当代人分离开来。 3. 因此生活在民主时代中的人总是只考虑自己,并只会为自己的事出力。 4. 这还只是民主时代的开端,因为民主革命所带来的嫉妒和仇恨之情还没开始展现呢。(YTC,CVf,第23页) [2]在草稿中,标题为“论民主中的个人主义及美国人用于对抗它的方法”的章节是以这样的话作为开头的:“当必须使用新的词汇来描述新的事物时,我会大胆地这么做。现在就有这样一种情况。个人主义是最近才出现的一个词……”(草稿,卷1) “个人主义”这个似乎与卢梭提出的“自负”类似的词并不是托克维尔发明的,但是他与这个词的定义和用法却是大大有关的。这个词在这一卷里面是第一次出现。詹姆斯·T. 施莱费尔认为这个词的第一次使用是在1837年4月24日。这个词虽然新奇,但是我们没有忘记,托克维尔曾多次使用“个人的利己主义”来表达类似的意义。托克维尔在1835年的英国旅行中还用了几乎表示这样同一个意思的另一个表达方法。他谈到了“排斥精神”,一种“让每一个人或者每一个团体都能尽可能多地得到其好处,将之融入性格当中,每个人都能涉入其中”的情感。集体的个人主义这个有趣的观点则仅仅出现在了《旧制度与大革命》中。(OC,II,1,第158页) 托克维尔所读的一些书籍,凯尔戈莱(他对空想社会主义非常了解)的影响,或者词汇的普及或许都是托克维尔在之后使用“个人主义”这个词的原因。在理论上,新词汇的诞生总是伴随着它的相反的含义的,那就是托克维尔定义的“个性”这个词。有时候他还会用“个人力量”“独立精神”和“个人独立”这样的词。 康拉德·W. 斯沃特(《19世纪中期的个人主义,1826—1860》,《思想历史杂志》,第23期,1962年,第77—86页)指出,托克维尔的这个词也许是从圣西门中借鉴而来的。关于托克维尔思想对于个人主义的讨论,见让-克劳德·兰伯特的《托克维尔与两种民主》第217—240页和《托克维尔的个人主义观点》;见詹姆斯·T. 施莱费尔的《托克维尔的“美国的民主”的形成》,第252—257页。 [3]手稿上写的是:“更喜欢自己,而不是其他人。” [4]“利己主义,善良的缺失。 “个人主义,理智的缺失。”(草稿,卷1) [5]贵族制度让公民们依赖彼此,让他们有时会做出极大的牺牲,这种牺牲大多是因为无法平息的憎恨。而民主制度让人们彼此之间都是独立的,让人们觉得自己是一种单独的存在。 贵族制度每时每刻都在强迫人们走出自我,融入到他人之中[与他人利害相关],而民主则不断地让人停留在自我当中,可能最后还会让人们被自己孤独的内心完全地与他人隔离开来。 如果民主制度的国家过多地陷入了这样的倾向当中,那我们很容易就能预见,这些国家中将会出现巨大的灾难。 [边上写着]过渡时期。孤立状态更为严重。贵族社会的仇恨和民主社会的冷淡相结合。人们被自己的本能和意愿孤立开来。(草稿,卷1) [6]作者注:如果我将这一部分放到之后“过渡时期”中,那它就不能成为一个单独的章节了。 第三章 个人主义为什么在民主革命结束后的时期比在其他时期都显得更强烈[1] 当贵族制度逐渐变为废墟,而民主社会刚刚建立起来,人们彼此开始变得孤立,利己主义也随之出现的时候,人们很轻易就能找到相应的社会地位。 在民主社会,每天都会出现大量的独立者,这些人为了获得权力而陶醉其中,这也使得他们的数量与日俱增。这些新独立者往往显得自负,高估自己的力量,认为今后不用求助别人。通过他们的言行举止,你能很清楚地看到他们只会考虑自己。 贵族制度肯定不会轻易屈服,它肯定会奋力抗争。在这个过程中,每个阶级之间的关系变得像仇人一样。即使民主最终战胜了贵族制度,这种仇恨也不会马上消失,在随后的民主混乱时期,它依旧有可能去兴风作浪。[2] 在公民当中,有些人原本拥有高高在上的地位,并且依旧想保持自己的这种高贵地位。在他们眼中,自己其实是新社会的局外人。他们认为,他们在这个社会看到所有的平等人,他们无法自己掌控自己的命运,并且由于他们是压迫者,所以根本不值得同情。对于和他们一样拥有同样地位的人,他们并不关心,他们也不想基于共同的利益而去与这些人有什么联系,而只会独处一隅,认为除了自己以外,别人的事情根本不用去管。相反,由于革命带来的变化,对于过去社会地位卑微而现在跟众人平起平坐的人来说,即使享受了新获得的独立,但他们的内心仍感不安。一旦遇到某位老上司,他们总是会既显得意又有些惧怕,尽量不与之接触。 因此,在民主社会建立初期,公民们往往都会自享其乐,避免与别人接触。 受民主制度的影响,人们往往不会彼此接近,民主革命会使人们互相回避,并永远保留着由以前的不平等所造成的仇恨。 因为美国人没有经历过民主革命而建立民主制度,并且他们的平等是生下来就拥有的,所以可以说美国人占了一个大大的便宜。[3]

注释


[1]手稿的文件袋上写着:“将进一步论述的观点放在本书最后关于政治的章节中。在这两个地方进行了检验之后,我就可以发现是否需要删掉两者中的一个,或者用另一种方式来表达了。”这一个在笔记本CVf的列表中找不到,也不存在于草稿中的章节,在手稿中再一次被标注上了数字20。 [2]“贵族主义总是在维护自由。但是每一个经过争夺之后的贵族社会都变得专制了。这也是教条主义中正在发生的事情。”(YTC,CVa,第1页) [3]需要提前说明的观点。 [边上写着:这个观点需要在这本书的开始或者结尾充分说明,在其他部分的纲要中也要呈现出来。] 民主所产生的影响,特别是在民主制度、道德规范和法律刚刚建立的革命时期中被夸大的有害影响。 比如:民主最终会造成信仰的动摇,就像财富和阶级一样。但是当民主开始建立的时候,所有的事物都发生了动荡,甚至善恶观念这个最容易被人们接受的观念也是如此。 这种动荡并不仅仅是因为民主,还有一部分是因为革命。不管是由什么原因引起的,这种动荡就算不会造成巨大的后果,至少也会产生相似的影响。革命是让各种事物产生暂时动荡的偶然因素。在对民主的研究中,最大的困难是区别什么是民主产生的,而什么只是由革命产生的。这是非常困难的,因为缺少实例。没有一个欧洲国家的民主制度是真正确立了的,而美国的情况则是非常独特的。法国的文学状况不仅是民主的,还是革命的。 公共道德观,同上。 宗教观念,同上。 政治观念,同上。(YTC,CVk,1,第51—53页) 第四章[1] 美国人如何用自由制度对抗个人主义[2] 从本质来说,专制是惧怕被统治者的,因此,它认为能使其长存的最可靠保障就是让人与人之间永远保持相互隔绝。为了达到自己的目标,它总是竭尽全力使人与人之间相互隔绝。在人性的所有恶之中,利己主义是专制最为拥护的一种。只要被统治者彼此之间不互相关心,被统治者是否爱戴他对统治者来说就变得不那么重要。[3]作为专制者,他不会去请被统治者来帮助他治理国家,他想要的结果是,被统治者根本对国家的领导工作不感兴趣,这样他就满足了。[4]他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不惜颠倒是非,那些齐心协力创造社会繁荣的人被他称为暴徒,而那些自私自利的人却被他称为良民。[5] 因此,专制所带来的恶和平等所造成的恶实际上并无二致。通过一种有害的方式,专制和平等这两种不同的东西彼此相辅相成。 平等给人们带来了相同的社会地位,同时也让人们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专制在人们之间筑起隔墙,把他们相互隔离开来。平等使人们只顾自己,不考虑别人。专制把人们的自私自利变为一种公德。 因此,无论在什么时代,专制都是危险之物,在民主时代更是如此。[6] 我们可以看到,在这样的时代中,人们最渴求的东西其实是自由。 如果所有公民都参加国家的治理工作,那他们必然不会再局限于个人利益,有时还会抛弃自己的观点。一旦人们投身于公共工作,每个人就会发现自己先前认为自己能独立于他人的观点其实是错误的,而为了得到他人的帮助,自己就得经常帮助他人。 如果由公众来治理一个国家,那么所有人都会觉得相互照顾对大家来说都是有益处的。为了得到同胞的尊敬和赞赏,每个人都需要彼此帮助。 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再变得冷漠和彼此孤立。人们也不会在言行举止中显露出傲慢或者轻蔑的态度。 因此,利己主义本身也感到恐惧了。 自由政体下的大部分公职是由选举产生的。因此,那些自以为才华出众却不愿意走出自己的小圈子的人,就会开始觉得只有依靠他人的帮助自己才能生存。 于是,有些人为了实现自己的野心,就开始牺牲自己而顾全他人,最后反而成全了自己。我知道,有人可能会驳斥我的观点,说什么选举都是钩心斗角的游戏,候选人经常使用卑鄙的手段和互相诋毁中伤。在选举中,相互敌对的现象确实存在,而且选举的次数越多,人们的敌对情绪就越强烈。 这些都是很明显的严重弊病,但是这种弊病只是暂时性的,而选举带来的好处却是永久的。 由于迫切希望当选,所以有些人甚至会摆出战斗的姿态,不过最后这种心态也会转变,大家开始会逐渐互相援助。在一次选举中,或许两位原来是朋友的人因为某些原因而反目成仇。但是,选举制度却可以使得原来互不相识的人彼此的关系开始变得密切。自由会带来个别的仇恨,但是专制则会造成普遍的冷漠。 平等造成了个人主义。而对于美国人来说,他们战胜这种个人主义的手段就是自由。 在美国的立法者们看来,民主时期出现的疾病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单单在全国实行代议制,仍不足以治愈这种疾患。他们还认为,可以使各个国家机构都具有独立的政治权力,这样可以增加公民们共同参与活动的机会,进而让大家感到彼此依存的联系感。最后,他们明智地实施了这个办法。[7] 掌控全国的共同大事的是一些主要公民。这些公民也只是隔一段时间同聚一堂开开会,而且往往是会后彼此就很少见面了,所以他们之间的联系往往并不持久。不过,如果地方上的事情由当地居民掌管,这些居民自然会彼此接触交流,而且他们有时不得不主动认识并讨好彼此。 由于一个人很难理解国家的命运和他个人的境遇之间存在何种联系,因此让一个人放弃自我去关心整个国家的命运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如果要修建一条公路通到他的家时,他立刻就会看到这种微小的公事与他个人的大私事之间的关系,而且他会很明显地发现,个人利益和全体利益之间的联系实际上是比较紧密的。 这样一来,如果让公民们将关注的焦点放在小事而非大事上,他们反而会更加关心公共利益,并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去实现公共利益。 如果你做出一些光明磊落的行为,人民可能会对你产生好感,但如果你想得到周围人的尊敬,你就必须坚持不懈做些小服务和一些不被人注意的好事,并且养成习惯。这样一来,人们才会觉得你是克己奉公之人。 公民在享有地方性自由的时候,一般会比较注重与邻里和亲友之间的感情,而对于那些使人们相互隔离的东西,他们还会出于本能去抵制,不断地让人建立彼此帮助的习惯。 在美国,即使那些最富裕的公民也不想脱离群众,并不断接近群众,经常与他们交流,倾听群众的心声。他们知道,在民主制度下,在很多情况下,富人会需要穷人的协助。而在民主时代,要想得到穷人好感,最有效手段并非那些小恩小惠,而是对他们保持友好的态度。施予的恩惠越大,贫富之间的差距就会变得更明显,这样一来,受惠者反而更加反感。但是,和蔼待人就不一样了,它会让人感到亲昵、友善、具有打动人心的魅力,并且令人难以抗拒。 实际上,富人是经过一段时间才领悟到这个真理的。在民主革命的过程中,对于这个真理他们往往并不认同,甚至在这场革命完成之后,他们也没有马上接受。虽然他们愿意为人民做些好事,但内心里其实还是想和人民保持一定的距离。他们认为这样做就足够了,但是,他们的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就算他们为了帮助人民而让自己变得一贫如洗,也不会让人民觉得温暖。人民并非要求他们牺牲金钱,而是让他们舍弃自己的骄傲。[8] 可以说,在美国,人们的想象力全部都放在追求致富之路和满足公众需求上面了。无论在哪个地方,那些最有学识的居民都会不停地探索能促进本地区繁荣发展的新方法。他们一旦找到这种方法,就会立即把它和大家分享。[9] 当你考察美国当政者身上常见的缺点和弱点时,毫无疑问,你会对美国人民的日益繁荣感到吃惊。但是,如果你惊讶的是这种当政者居然能取得那么好的政绩时,你就判断失误了。[10]美国的民主制度能一直保持昌盛的原因,是因为这些官员都是通过选举产生的。[11] 美国人通常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热情,并且也很乐于为同胞的福祉做贡献。如果你觉得他们的这种爱国情感并非出于真心,那就有失公允了。美国人不像其他国家的人,大部分行动都是受私人利益所支配。但在美国,私人利益并不是支配一个人的所有行动的全部动力。 应当指出,我曾多次看到美国人为公共事业做出巨大和真诚的牺牲,并且经常发现他们在必要的时候基本都能忠实地相互帮助。 在美国,人们享有自由制度和充分的政治权力,这就使得每个人无时无刻并且在各个方面都能感到自己与社会之间是联系紧密的。而这种制度和权利也使他们经常感到,自己不但有义务去为同胞效力,其实这种义务对自己也是有好处的。同时,他们没有任何理由去憎恨同胞,因为他们既不掌控他人,也不受控于他人,因此,他们往往具备同情心。他们最初是认为有必要为公益奉献自己的力量,后来则是完全出于本意。靠心计完成的行为后来变成了一种习性,努力为同胞谋福祉,一开始或许还带有某种目的,后来却变成了一种习惯和爱好。 对于很多法国人来说,身份平等是第一大恶,政治自由是第二大恶。但是,当他们不得不忍受前者时,他们至少会想方设法避免后者。 在我看来,要战胜由平等产生的各种恶只有一个有效的方法:那就是政治自由。

注释


[1]1. 专制总是倾向于将人们彼此之间孤立开。所以当社会状况有了这样的倾向时是非常危险的。 2. 相反,在这些时代中,自由是非常必要的。原因: (1)通过让人们参加公共事务可以让人们从自我中走出来。 (2)通过让他们共同应对他们各自的事物会让人们觉得相互独立。 (3)让地方治安官由公众选举,可以激起一部分人的雄心壮志。 3. 这些例子来自美国。为何美国人不满足通过创造了国家自由来与个人主义做斗争,还建立了地方自由。(YTC,CVf,第23—24) [2]在作者创作这一章的时候,这一章的标题为:美国人是怎样利用地方制度和团体精神对抗将人们彼此分离的倾向的。(草稿,卷1) “这些章节的缺点在于,在之后的章节中,我已经论述了个人主义的影响,但是没有指明。”(草稿,卷1) [3]“思想的传播对于文明开化来说就像人的血液对人的身体一样重要。”(草稿,卷1) [4]边上写着:“我已经展示了在民主时代中,为什么人们的信仰会让人只关心自己;我想向人们展现的是,同样的在民主的时代中,他的个人情感也是倾向于让他只考虑自己。” [5]在确定一个国家适合什么样的政治法律之前,你必须仔细考虑一下它的社会状况。当一个国家的政府所具有的天生缺陷很不幸地与社会状况的天生缺陷相一致时,那社会状况的缺陷则可能会受到无限制地扩大。 相反,自由更倾向于通过创造大量人们共同参与的事务的方式,将他们更紧地联系在一起,并且在日常生活的实际行动方面经常向人们显示出他们之间存在的这种纽带关系。在自由的国家中,荣耀和权力是由人民大众赋予的,只有服务于大众,才会得到人民大众的支持。因此在这些国家中,人们对于同胞的野心和无私之情是各占一半的,并且人们有时候在抛却自己私利的同时却收获了自己的名誉。 在一些国家中在必要的情况下是可以舍弃的自由制度,对于一些被自己的私心驱使,将自己与其他人分离开来的人是尤为必要的,他们的利益是来自个人利益的这种狭隘的限制。 专制……[后面的文字被中断了。(编者注)](草稿,卷1) 在手稿中,开头还有这样的几段: 身份条件的平等不仅让人们只在意自己;它还让人们变得很少同其他人交流。 在贵族时代中,上层阶级的成员会因为他们共同的兴趣、共同的事务而偶尔聚在一起。 而生活在民主国家中的每一个人在自己的眼中所拥有的财富都是平庸的,为了赚钱,他们才没时间和自己的同类人产生交集。而只有极大的利益才会促使他们这么做。 如果生活在民主时代中的人彻底抛弃了他们天生的本能,那他们最终不仅会变得无法彼此合作,甚至会变得无法彼此相知。情感和观念的交流传播将会因此停滞。 [边上写着:这在我看来是有争议的,因为平等所带来的大量令人不安的激烈情感必然会引导人们之间产生大量的交集,尽管他们都显得非常冷淡。 这似乎与我之前所说的是相反的,我说民主的时代是所有人变得彼此相似的时代,因为人们彼此之间经常都在耳濡目染。] 这些都是巨大的威胁,立法者们应当时常将注意力放到这上面来。 [6]“专制不仅会摧毁这些国家中的自由,还会摧毁整个社会。”(草稿,卷1) [7]因此民主制度中的立法者们的主要目标是放在建立“迫使”人们与他人产生联系的普遍“事务”中。 这样的法律对于所有的国家来说都是非常有用的;对民主国家来说也是非常必须的。这些法律可以增强社会的良好发展势头;这些法律让社会得以继续存在下去,因为如果没有了思想和意识的交流和联系,那还谈得上什么社会呢? 这就很容易地将我带到了能产生这些普遍“事务”的自由制度上来了。(草稿,卷1) [8]在手稿中并没有这一段和上一段。 [9]边上的空白处用铅笔写着:“不仅,也。安培。” [10]“让民主走向繁荣的并不是那些被选举进入公职部门的人,而是那些有意愿让民主繁荣的人。” [11]边上用铅笔写着:“在这里需要一个连接点。安培。” 第五章[1] 美国人在日常生活中对结社的运用[2] 很多政治结社的初衷是为了抵制专制和反对王权的侵犯。在这一章里,我不想讨论这一点。关于政治结社的问题,我前面已经讲过了。显然,如果每个公民的个人力量日益减弱并且无法独自保住自己的自由,同时也无法联合同胞去保护自由的时候,暴政必将随着平等的扩大而不断加强。[3]在这一章中,我想谈一谈那些在市民们自发建立的没有任何政治目的的结社。 美国有着形形色色的结社,政治性结社只是其中一种罢了。 在美国,无论人们年龄有多大,不论社会地位如何,不论有什么兴趣,他们无时无刻不在组织社团。在美国,不仅有那些任何人都可以组织的工商团体,而且还有其他成千上万种团体。既有宗教性的团体,又有道德性的团体;有的团体十分严肃,有些则显得非常无聊;既有非常一般的团体,又有非常特殊的团体;既有规模庞大的团体,也有规模很小的团体。[4]无论是为了举行庆典,创办神学院,开设旅馆,建立教堂,销售图书,向边远地区派遣教士,美国人都要建立一个团体。通过这种办法,他们也建立医院、监狱和学校。如果人们想传播某一真理或者以某种范例感化大众,他们也会组织一个团体。在法国,凡是创办新的事业,都是由政府来发起;在英国,则是由当地的权贵带头;而美国人则必定会经由社团来实现。 我在美国遇到过一些社团[5],它们能够把大多数居民都聚集动员起来,让大家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一起努力。虽然我对这些社团一无所知,但看到这种现象时,我常常会为此而赞叹。 后来,我到英国去游历。我发现,虽然美国人的一些法律和很多习惯都起源于英国,但在使用结社权方面,英国人远远没有美国人那样彻底和熟练。 对于美国人来说,仅仅干一点儿小事也需要成立一个社团。但是,英国人却不赞同这种做法,他们往往喜欢孤军奋战。很显然,在英国人眼中,结社只是行动的一种辅助手段,而对于美国人来说,结社却是采取行动的唯一手段。 我们可以看到,美国人都非常擅长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而一起努力,并且尽可能让这种新方法适用于更多的人,从这一点来看,可以说美国是世界上最民主的国家了。[6]然而,这是偶然因素造成的结果呢,还是结社与平等的必然联系起到某种作用? 在贵族制社会,民众大多没多少作为,而有些个人却不同,他们人数虽然不多,但是却拥有巨大的能力和财富,能独自做出一番大事业来。 在贵族制国家中,民众大多没有什么作为。 但是,有些个人却不同,虽然人数不多,但是他们的力量却很强大,并且他们拥有大量的财富,独自一个人就可以成就一番事业。对于贵族制国家的人来说,他们不必为了某一行动而彼此联合起来,因为他们之间原本就联系密切。 但是在民主国家里,情况却完全相反。所有公民都既相互独立又显得软弱。如果想要干一番事业,仅凭自己的力量是不够的,不过即使想要得到别人的帮助,也不能强迫他人。因此,人们如果不自发地互相帮助就将全部陷入无能为力的境地。[7] 在民主国家中,如果人们没有权力和兴趣去建立政治结社,那么,尽管他们可以长久地保持自己的财富和知识,他们也会面临失去独立的巨大的危险。并且,如果他们根本没有结社的习惯,那么这种危险还会对文明的存亡产生影响。[8]如果一个民族的成员依靠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业的能力,并且又没养成与他人合力的习惯,那可以肯定,这个民族不久之后将会回到野蛮状态。 民主国家的社会情况使得人民必须结社。然而,不幸的是,这种社会情况同时又使得民主国家的人民在结社上变得困难重重。 在贵族制国家中,如果几人打算结社,他们可以轻松地达成心愿。因为他们每个人都拥有很大的社会力量,所以他们的团体只需要少数几个成员就足够了。而在成员的人数不多的情况下,也便于所有成员彼此认识,互相了解,建立固定的规章制度。 但是,在民主国家中,要实现这一点却非常困难。其中的原因是,民主国家的公民由于身份平等并且没有多大的影响力,所以想要社团变得足够强大,就必须使成员人数变得足够多。 我知道,很多当代人根本没有注意到这种现象。在他们看来,公民的力量越是微弱,政府就应该变得更加能干和积极,这样才能做到个人不能做到的事情。他们相信并且声称任何困难都有解决办法。但我认为,他们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在美国,也许政府可以代替某些巨大的社团,而且,已有几个州这样做了。但是,政府是无法替代那些规模较小但是数量众多的社团的。我们需要知道,在美国,社团帮助人们日常生活中办成了很多小事,对而于这一点,无论哪个政府都无法做到。[9] 我们可以预见,一个新的时代即将来临,在这个时代中,人们越来越无法单靠自己去生产生活上的必需品。[10]这样一来,政府当局的任务将会不断增多,而政府当局的活动本身又将日益扩大这项任务。如果政府当局越想取代社团的地位,私人的积极性就越发降低,就越需要依靠政府的援助。而这种连锁反应将会无限循环下去。这样一来,只要是公民无法独立完成的事业,最后都要由政府来完成。[11]并且,如果土地被不断分割到极限,以至只能由耕作者组织社团才能继续经营时,那政府的首脑岂不是要亲自去耕田吗? 在民主国家,如果政府取代了所有的社团,那这个国家不仅会在工商业上遭遇危险,在道德和知识方面也会遭受危险,甚至更为严重。[12] 在与他人互动时,人们不仅能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焕然一新,让自己的胸怀变得开阔,还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 我已经在前面说过,这样的相互作用在民主国家几乎是完全不存在的。因此,民主国家想要创造这种作用只能通过结社来实现。 在贵族集团中,无论成员接受了一种新思想和体会到一种新感情,他们几乎都要把这些东西放在自己的主要舞台去仔细玩味,并向其他的成员展示,以便让这些东西得到其他成员的认识和认可。 在民主国家,只有政府能够做到这一点。但是,我们不难看出,政府的这种作用往往是不充分的,而且有可能陷入危险。[13] 在一个大国,即便政府也不可能单枪匹马地维持和改进人们的思想和感情的交流,或是独立管理所有实业。一个政府,一旦它试图超出政治活动的范畴而进入这条新道路,它就容易实行令人难以忍受的暴政。因为政府只会颁布严格的规章制度,只有哪些迎合它的情感和感情才能得到它的支持。另外,当政府在公布一些事情时,而且人们往往很难辩别它的本意究竟是忠告还是命令。[14] 假如政府认为,禁止人们发表自己的意见才是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那情况就会变得更糟。这时,政府将会无所作为,并由于懒惰而放任自己,变得越来越迟钝。 因此,必须尽力避免由政府包办社会活动。 在民主国家,由于身份平等的影响而不存在个别能人,因此,只有结社才能扮演这种能人的角色。 在美国,只要一个人提出一种思想或意见,并且想把这些观点推广到全世界,他就会立刻去寻找同道之人;而如果找到了同道,他们就会组成社团。社团成立之后,他们就不再是孤立的个人,而是一股力量的代表。这个力量不仅有权力去发表意见,并且也会得到人们的认可。 美国曾经有10万人公开宣誓不饮烈酒。我刚听到这件事情时并不认为这是真实的,只把它当成玩笑[15]。我认为,这些人虽然节制能力很强,但还不至于自愿坐在家里喝白开水。 所以,我一开始是完全没办法理解他们进行这种宣誓的原因。后来,我终于了解到,这10万美国人宣誓戒酒的原因,其实是因为发现自己周围很多人正在变成酗酒者。他们的行动无疑是想引导酗酒者,就像一个大人物为了劝诫人们放弃奢侈之风而带头穿上朴素衣服一样。我相信,如果有10万[16]法国人向政府申请禁止酒馆卖酒,那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 我认为,美国那些涉及智慧和道德方面的结社是最值得我们重视的。美国人的政治结社和实业结社,最容易引起我们的注意;而其他的结社,则常被我们忽略。就算我们看到了其他的结社,也会因为在本国几乎没见过类似的结社而对它们不甚了解。不过,我们必须承认,这类结社对于美国人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它们的重要性并不亚于政治类结社和实业结社,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在民主国家,其中一门主要学问就是关于结社的学问。它的发展态势会对其他一切学问造成很大的影响。[17] 在人类社会的一切法则中,有一条法则似乎是最正确和最明晰的。这就是:如果人类打算走向文明并且保存文明,那就要在不断扩大平等的同时,让结社也不断发展壮大。

注释


[1]1. 这个内容并不是关于政治社团的。我在第一部作品中就论述了这个话题。 2. 美国是一个最为民主的国家,同时美国人又十分擅长结社的运用。实际上,这两件事是一致的。 (1)贵族制度的国家中是存在永久确立的社会团体的,这些团体是由少部分权力极大的人和其他所有依附于他们的人构成的。 (2)民主国家中,所有人都是平等而弱小的,因此必须建立起自发的临时性社会团体,否则文明就会受到威胁。 3. 商业团体是必须的,关于道德和智力的社会团体也是非常必要的。这是因为: (1)为了让情感和观念能与时俱进,也为了人类思想的发展,人们必须经常相互交流合作。 (2)在现在的民主时代中,只有政府才有自然的掌控行动的权力。而它行使权力的方式总是不完整的、专制的。 (3)因此在掌管着发现情感和观念的贵族中,社会团体必须取代具有巨大权力的少数人的地位。 4. 总结。为了让人们保持文明状态,或者变成文明状态,他们之中的社会团体和结社的方式必须同平等一样得到相同的发展和完善(无法识别)。(YTC,CVf,第24—25页) [2]“爱德华的评论:这一章写得很无力。”(草稿,卷1) [3]一位伟大的政论家曾说过: 野蛮人成功摧毁了4世纪时期的文明并不是因为他们消灭了这个时期的文明国家,而是插足到它们中间,将各个国家变得彼此如陌生人一般。 如果当今的人们不对此加以注意的话,那将渐渐变回以前时候的那种野蛮状态。 M. 基佐对此想说的是彼此之间的交流阻碍,而非相互作用的不可能性。这两种观念是非常相近的,但却是不同的两个概念。人们为了产生相互作用,必须首先进行相互的交流。然而,交流却是可以单独进行的。这就是民主国家中的人的状态。 [边上写着:如果政府阻止人们结社或者政府的行为减少了人们对结社的兴趣,那这就和野蛮人的行为毫无二致了。 “相互交流——报纸。 相互作用——社会团体”。](草稿,卷1) [4]“美国有上千种社会团体。哈莫尼·C. B。2. 动摇的教友会教徒。”(草稿,卷1与YTC,CVa,第4页) [5]“社团的三大种类: 产业有关的社团。 宗教社团。道德社团:知识社团。” [在另一处写着]“法定社团、自发社团:人民自己组成的社团。 “政府可以用一些方法来代替法定的社团,但却代替不了自发的社团。此外,这些社团是联系在一起的;法定社团教导人们关于自发社团的东西,而后者则教会人们关于法定社团的知识。 “另外自发社团也分两种,政治社团和人民社团。”(草稿,卷1) [6]可以促进社会团体发展的方法。 1. 让人们很容易就能产生出结社的意愿。 2. 做出社团所必定不能做的事。如果相反,政府符合了社会状况的发展方向,个人主义将会失去限制。有许多的细小差别必须被指出来。如果民主国家比其他国家更有能力独自完成各种事务,那它们也会比其他国家要求别人为它们做更多的事情。 [边上写着:民主在结社精神的帮助下能做到的奇迹。见《美国的铁路》,《两个世界》(1836年)。] 3. 给人们知识教化,传播自由,并让人们独立解决事情。就像教孩子走路一样,使用牵绳并不是为了束缚他,而是为了让他今后能自己学会奔跑。但是政府却不那么理解。政府对待它们的人民的方式就像中国对待妇女的方式一样。人们终生都被强迫穿着幼年时期的小鞋。(草稿,卷1) 可能托克维尔在这里所指的是迈克·谢瓦利埃的文章《通航的铁路线》。(《两个世界》,第四系列,1838年,第789—813页) [7]“在贵族国家中,企业规模较大,社会团体规模较小。 “在民主国家中,企业规模较小,而社会团体规模较大。”(草稿,卷1) [8]人民社团。 [边上写着:自我主义的必要补救措施,更为理智,更为不可或缺,也天生就更为平易近人。] 政治社团对于民主来说是必要的,因为在民主社会中,执行的力量是弱小的。如果没有政治社团,那社会则可能变为专制的暴政。 人民社团对于贵族国家来说是很有用的;它们在民主中也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如果在一个国家中不能形成或者很难形成人民社团,那这个国家则很容易堕落为野蛮的国度。 因此民主社会中的立法者必须尽力保证和以各种方式促进社团权利的发展。 然而不幸的是,在政治社团无法存在的地方,人民社团想得到巨大的发展只能是一种空想。(草稿,卷1) [9]“如果没有人能做到这些事,那整个国家将会慢慢退化到野蛮的状态,如果你将这些都让政府这个大社团来承担,那离专制也就不远了。”(草稿,卷1) [10]“我们可以预见,新的时代将会到来,在这个时代中,人们将会被迫结社,以便能生产出生活所必要的东西的一部分。‘傅里叶主义’。”(草稿,卷1) [11]“商业社团是最容易出现也是最早出现的社团;政府鼓励商业结社将会获得最多的利益。”(草稿,卷1) [12]“就像在其他所有事情上一样,政府为此所做的最大努力一定是教导公民们学会独立行事,不要依靠政府的帮助。”(草稿,卷1) [13]“多数人的统治权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果没有社团与之进行争斗,并将它从一成不变中拽出来的话,那它的这种情况会过于稳定了。”(草稿,卷1) [14]手稿上是这么说的:“……很难辨别它究竟是传授者还是统治者。” [15]手稿上写的是“一件荒谬的事情”。 [16]手稿上写的是“30万”。 [17]“因此我并不是说民主国家的政府必须将所有的事业都寄托到个人产业中,在民主国家所存在的历史中,政府也一定或多或少地将各种产业混在了一起,但是,我并不相信……[文本在此中断了,编者注]”(草稿,卷1) 第六章[1] 关于结社与报刊的关系[2] 当人们之间的联系变得不再稳固和长久的时候,如果你想让他们重新联合起来一起行动,仅仅说服他们相信这样的联合行动对他们是有利的是不够的。 一般来说,只有通过利用报纸才能实现这一目的。[3]如果你想在同一时间将同一种思想灌输到无数人的头脑中,你只能借助报纸。 实际上,报纸就像一个不请自来的顾问,它的职责就是每天向你概要地报道国家大事,同时又不对你的生活造成干扰。 因此,平等越来越普及,个人主义也随着加强时,报纸就越发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如果你认为维护自由就是报刊的作用,那你就低估了它的能耐了:可以说,报刊能对人类文明起到维护的作用。 必须承认,在民主国家,报刊有时会引导公民去做一些失妥的事情。但是,只有依靠报刊,人们才能共同行动。因此,可以说报刊的利大于弊。 报纸的功用不仅仅在于建议大多数人采取同样的计划,也在于建议使每个认同这种计划的人联合起来一起实现目标。 在贵族制国家中,大部分居民往往是彼此孤立的。如果他们想要联合起来实行某项事业,他们就会去吸引一些人追随他们的行动,与他们携手共行。 在民主国家中,情况正好相反,常常出现的情况是,一大帮想要联合的人无法联合起来,只因为每个人的力量本来就微弱,加上比较分散,这样一来,他们也不知道要到哪里去寻找志同道合的人。这时,借助报纸,人们能够了解到其他个体的想法和观念。于是,所有的人都立刻趋向这一灯塔。这些有着共同思想的人,一直在黑暗中摸索,最终得以碰面了,于是,他们马上就联合在了一起。 报纸不仅将人们联合起来了,而且还保持人们之间的这种联系。 在民主国家,如果想要增加社团的影响力,它就必须使其成员人数变得庞大。但是,这样一来,因为成员人数过多,只能分散而居,他们仍旧居住在自己原来的地方,每天为生计而奔波劳苦,为无数的琐事烦心。因此,他们必须找到一种方法,使得他们每天即使无法见面也能照常交流,无须见面就能统一行动。因此,对于民主国家的社团来说,报纸是必不可少的东西。[4] 这样一来,可以说报刊造就了结社,而反过来结社也制造了报刊。有一种观点,认为随着人们身份越来越平等,结社的数量必然也会上升,如果这被证实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也就可以说随着报刊数量的增长结社的数量也会上升了。[5] 基于上述的原因,美国就成了报刊和结社数量最多的国家。 通过研究报刊的数量和结社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发现国家发行的期刊和国家行政管理形式之间的关系,这为我们揭示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民主国家报刊数量的增减与其行政管理集权的多寡成正比。因为民主国家不像贵族制国家,地方权力的行使不能仅仅委托几个主要的公民。对于民主国家来说,这样的权力不仅要废除,而且要把这种权力交到大多数人手中,让大多数人去行使。而根据法律,为了管理一定区域的政务,这些人可以组成一个政治性社团。这样一来,他们就需要一份天天都有的杂志,让他们能及时地了解与他们有关的各种小事情,以及相关的国家大事。地方机构的数量越多,参与行使地方权力的人数就变得越多。因为这种需求是持续存在的,所以报纸的需求量也会随之增加。 如果行政权力太过分散,则会对美国的报纸造成很大的影响,而这种影响力甚至比国家的政治自由和出版自由所产生的影响还要大得多。如果所有的美国居民都拥有选举权,并且这种选举权只适用于选择国会的立法机构,他们就不需要报纸了,因为选民在这种情况下很少有机会共同行动。但是,实际上并非如此,美国不仅有全国性的大型结社,还有各种规模较小的结社。每个州、每个城市、每个村镇的行政官员都会为了地方行政管理的目的而依法结社。因此,国家的立法者就是要让所有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得不经常与同胞共同合作处理事务。而每个人都需要通过报纸了解其他人的所作所为。 在我看来,在一个民主国家[6]里,如果没有任何全国性议会但是地方权力机构却数量众多,那么这个国家与由全国性立法机构产生并实行行政集权制度的国家相比,人民会拥有更多的报纸。为何美国每天出版的报纸如此之多?我认为最好的解释就是:在美国,人们享有最广泛的自由,并且拥有各种形式的地方性自由。 法国人和英国人认为,一旦出版业的课税取消,那么报纸的出版将会持续上升。这种说法明显夸大了这种改革所发生的作用。报刊数量的增长,不仅与价格有关,而且或多或少跟大多数人常常感到交际和联合的渴望有关。 相同的,对于持续增长的报纸所带来的影响,我会将其归因于一些最普遍的原因,而不是一些人们常常提到的原因。 一种报纸是否能存活下来,最关键的因素在于它是否反映了多数人的共同思想和情感。因此,一份报纸总是代表着其长期读者所属的社团。 这个社团的定位、范围、人数发生变化也没有太大关系。但是,只要一种报纸能够存活下去,至少就说明了这个社团已经被某些人所接受了。 到这里本章也即将结束,让我们重新回顾一下。 人们的身份变得平等时,个体的力量就相应变得弱小,主流意识就越容易掌控所有人的思想,想要坚持与此相左的观点也变得越来越困难。 一种报刊就是一个结社的代言人。可以说,报纸是以全体成员的名义,向它的每一位读者传达信息,而且读者的能力越弱,就越容易被其吸引。[7] 因此,随着人们社会地位变得越来越平等,报刊的影响力也会变得越来越显著。

注释


[1]1. 当所有人都相互独立时,你只有在同一时间分别说服他们相信事业的有利性,才可能让大部分人做出相同的举动。 因此,只有报刊才能做到在同一时间给成千上万的人灌输进同样的思想。 所以随着身份条件变得越来越平等,报刊的必要性也越来越强。 2. 报刊不仅能在同一时间让大多数人产生同样的观念,它还可以让多数人构想出实行这种观念的相同的行为。 (1)首先,报刊让人们彼此之间有了了解,产生了联系。 (2)其次,报刊将人们联系在了一起;它让人们在没有见面的情况下就产生了交流,在没有聚在一起的情况下就达成了一致。 3. 报刊的数目会随着社团数目的增加而增加,中央集权的程度越小,报刊的数量也会越多,这也是很好理解的。当每个地区都建立起各自的社团时,人们对报刊的需求要比只存在一个大的国家社团时要大得多。 4. 一份报刊总是代表了一个社团,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平等性越强,个人越弱小,新闻报道就越强。报刊以多数人之名压倒了它的每一个读者。(YTC,CVf,第26—27页) [2]草稿集中有两份封皮上有着对这一章节的注释和草稿。其中一份上有着与这一章相同的标题;另一份上的标题是: “民主国家从出版自由尤其是报刊中得到的特别效用”。 这一章绝不是草草书写和勉强构思出来的,需要进行回顾,或者需要被删掉。将这一章放到关于社团内容的中间。 爱德华多的公正的注解:1. 报刊这个话题在所有的民主话题中,对法国人来说是最为熟悉的,因此在是否论述这个话题上,我感到十分犹豫。2. 由于它与社团的关系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不能只是偶然地对其进行论述。 他建议我只对报刊和社团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表述。报刊是社团的喉舌,你可以将之看作是社团的灵魂,也可以将它看作是社团建立的最充满活力的方式。另一方面,如果在社团的数量和身份条件的平等之间有着某种联系,那报刊的数目和社团的数目之间也是存在某种联系的。 如果一个社团只有一种报刊,那它仍处在社团的原始状态,但是它确实已经形成了。 在这一点上我建议加上我之前所说的观点,报刊的力量会随着身份条件的平等而成长。 民主社会中的社团是由大量弱小而谦卑的个人组成的,这些人来自五湖四海,素未谋面,也没有去寻找彼此的空闲或者彼此商议和达成一致的能力(贵族社会中的情况刚好相反,一个强大的社团可以由几个权力极大的人组成;他们之间彼此了解,不需要通过报刊来商议和达成一致)。人们只能通过报刊或者笼统的说通过新闻出版的自由来做到这些事情。因此在民主社会中,报刊会随着社团必须要进行的发展而变得更为必需(这就是中心观点!)。(草稿,卷1) [3]“在这里添加注释,指出这里说的不仅是政治报刊,还要涉及科学、产业、宗教、道德的报刊。”(草稿,卷1) [4]“这也解释了民主社会中报刊的力量。它们的力量并不是天生就比贵族社会中的报刊力量更强,但是它们却能在普遍沉默的情况下表达出自己的声音;在普遍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却能做出自己的行为。它们在没人敢于取得主动权的情况下做到了这一点。”(《民主国家从出版自由尤其是报刊中得到的特别效用》章节草稿,草稿,卷1) [5]“因此报刊的数量不仅会随着自发结社的数目增加而增加,它还会随着政治权利的分散和随着地方政权从少数人的手中转移到所有人的手中而增加。”(草稿,卷1) [6]作者注:我在这里说的是一个“民主国家”。在一个贵族制国家,可以使行政大大分权而没有必要去发行报刊,因为它的地方权力机关掌握在少数几个人手中,这几个人虽然各自为政,但也彼此熟悉,而且能够容易见面和交换意见。 [7]“在民主国家中,结社的精神越是没有广泛传播开来,出版的力量就越强。这并不是因为它自己变得更强了,而是它想要控制的人相对更为弱小。(草稿,卷1) 第七章[1] 一般结社与政治结社的关系[2] 在这个世界上,能使人们每天都随意享受政治结社权力自由的国家只有一个[3],也只有这个国家能使公民们不断地想要结社,并通过行使这种权力,来获得文明所能提供的一切好处。 如果一个国家禁止政治结社,它的一般结社也会很少。 对于这种现象,我们决不能轻易断言这是偶然所造成的,而应当看到在这两种结社之间存在着一种固有或者是必然的联系。 几个人可能会由于偶然因素在某一事业上建立共同的利害关系。举个例子,比如他们想要去创办一种商业,或者要去经营一种工业。于是,他们走到一起合作了,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认识到结社的好处。 如果人们越频繁地在这种小事情上进行合作,人们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增强共办大事业的能力。 因此,一般结社对于政治结社的发展实际上是有益的。不过,另一方面,政治结社又能促使一般结社变得完整和壮大。 严格来说,在日常生活中,所有人都觉得无须求助他人就能独自足自己的要求。不过,在政治生活中,他就不会这样想。因此,当人民参与公共生活时,他们无时无刻都希望能结社。即使自己原本对于共同行动有些反感,但为了党派的利益也会学习共同行动。 因此,受政治生活的影响,人们依旧普遍喜欢和习惯结社了。有些人本来并不关心政治,喜欢独来独往,但是受政治生活的影响后也对结社充满了希望,并且也学会了如何结社。 政治所创造的社团不但数量众多,而且有些社团规模巨大。 在私人生活中,即便有什么共同的利益能自然地让一大群人采取共同行动,这种情况也是非常罕见的;要想让一大群人采取共同行动,就需要掌握共同行动的相关技巧。 在政治生活中,结社的机会随处可见。 但是,只有规模巨大的社团才能将结社的重要作用表现出来。对于那些力量微弱的市民来说,对于联合起来的力量,他们一开始并没有明确的概念;要使他们明白这一点,就必须向他们示范。但是,在召集人们结社时,人数越多就越容易起到示范作用。比如,一千人联合起来可能效应还不明显,而如果有一万人那就另当别论了。而在政治方面,人们联合起来可以做成一些大事情,而人们将会看到,为了大事情而进行结社所带来的好处也同样适用于为小事情而结社的活动上。 政治结社可以同时将很多人召集起来,他们原先可能由于年龄、思想、贫富等因素而相互隔离,现在,通过结社,他们能克服这些因素的影响,进而开始相互往来和接触交流。他们只要相会过一次,就会想办法再次相会。 在大部分的一般结社中,基本上,人们会拿出一部分财产去参加。比如,所有的工业和商业公司就是如此。如果人们对于结社的基本原则和方法还没有充分了解,就让他们开始进行结社合作,他们可能会担心。因此,即使这是一种有效的成功途径,他们也不愿冒这种风险进行合作。但是,对于那些没有风险的政治结社,他们就不会这样思前想后,因为他们不用拿着金钱去冒险。但是,在参加这样的结社后不久,他们就会知道在这种结社应该遵守的秩序和行事方式,这样才能促使所有人迈向共同的目标。在这种政治社团里,他们需要学会让自己的意志服从全体的意志,使个人的行动配合集体的行动。不管是在一般结社,还是在政治结社,这些事情都是所有成员必须知道的。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政治结社就像一所免费的大学,任何公民都可以到那里去学习结社的一般原理。 虽然政治结社对于一般结社的发展无法提供直接的帮助,但如果前者被查禁,后者也会因此受害。 如果公民很少有机会参加普通结社的话,他们就会认为这种普通结社很特殊,甚至有些另类,自然就不会去重视它们了。 但是,当公民在任何事情上有拥有结社自由的话,那们他们迟早会发现结社对他们是有益处的,因为结社是实现自己目的的通用方式甚至唯一的方式。无论有什么新的需求出现,人们就会立刻想到结社。于是,结社的技巧就成为我刚刚提到的基本知识。所有的人都需要学习它,而且还要应用它。 如果有些结社被查禁,而另外一些结社却仍被允许存在,则很难判断这些结社未来的命运。如果对此不确定,人们就会对一切结社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同时,社会上还会出现这样一种舆论:所有结社都是一种惹是生非甚至非法的活动。[4] 因此,在有些人看来,结社的精神在某些地方受到限制并不会影响它在其他方面的发展,只要人们可以在一些事情上有机会共同行动,他们就会立刻抓住这种机会。显然,这种论述都是空想。无论在什么事情上,当公民们都具备结社的能力和习惯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愿地结合起来。然而,如果只允许他们可以在小事情上结社,不得在大事情上结社,那他们的热情和才干也会因此而消逝。如果你允许他们在商业上可以完全自由地进行联合,你也不可能达到目的;你让他们行使已经给予他们的权力,他们也会对此不屑一顾;你费尽心力去劝他们不要组织查禁的结社以后,你又会惊讶地发现你无法说服他们去成立法律准许的社团。 我并不是说一个国家如果禁止政治结社不可能允许一般结社的存在,因为人生活在社会里有些事情需要共同合作去实现。不过,我敢肯定,在这样的国家里,一般结社的数量也会相对较少,而且缺乏想象力,运营能力也不够熟练。它们几乎没有宏伟的计划,即使有也难以实现。 这让我看到,政治结社自由虽然会给社会的安定带来挑战,但是并没有人们以为的那么危险,甚至国家在出现一段动荡时期之后,还能变得巩固起来。[5] 在民主国家中,可以说政治社团是一些强大的个体,他们的目的就是企图统治国家。因此,现今的各国政府看待政治社团的态度就像中世纪的国王看待其大诸侯一样,有一种本能的恐惧感,总是在寻找机会压制它们。 相反,各国政府却对一般社团颇有好感,因为它们很容易就发现,一般社团通常不会引导公民去关心国家大事,相反,它们一直在让公民的注意力转移,使公民只去关注那些与自身相关的、只有依靠国家安定才能实现的活动,从而避免公民发动革命。但是,有一点是当今各国政府没有注意到的,那就是,政治结社可以使一般结社得到发展和壮大,所以它们在防止了一种危险的弊端的同时,也失去了一种可以有效地矫正弊端的手段。当你看到美国人为了鼓吹某种政见,推捧某位政治家参加政府,或由另一位政治家手里夺取权力而每天都可以自由结社的时候,你会觉得美国人过于桀骜不驯,同时也为他们没有为所欲为而感到惊讶。 另一方面,当你想到在美国有无数的人在兢兢业业地经营着无数实业,并且一直在孜孜不倦地推行某些宏伟的计划,但这些计划只要遇到一场小革命就会功亏一篑的时候,你就会明白为何有这么多忙碌的人,但他们却没有给国家制造麻烦和破坏社会的安定。 面对这些事实,我们不能只进行独立的观察,而不去寻找其间的内在联系。在美国,不管人们在社会地位、思想或年龄上存在多大的差异,他们往往都喜欢结社,并形成习惯。而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正是政治结社。通过政治结社,人们互相认识,交流意见,倾听彼此的意见,共同去做各种事业。而对于在结社中获得的观念,他们又会将其带到日常生活中去,并在各个方面加以运用。因此,正是因为美国人享有一种自由,而这种自由是具有危险性的,因此,他们才能够尽量减轻自由所带来的危害。 如果我们只考察一个民族的某段历史时期,则可以轻易地证明政治结社可能会导致国家动乱或使实业瘫痪。但是,当我们纵观这个民族的整个历史,就不难发现,政治方面的结社自由不但对人民的福祉有益,还能为社会带来安宁。 在本书上卷中,我曾经说过:“政治结社自由与出版自由是有差别的:相比出版自由,政治结社的自由显得不那么必要,但是危险性却更高。一个国家能够限制并控制结社自由,但有时也要耍些手段才能够使结社自由持续存在。”在隔了几段以后,我又说:“不可否认的是,在一切自由当中,最终得到人民支持的就是政治结社自由。这种自由到现在仍没有让人民陷入无政府状态,但是它随时都在争取。”因此,我认为,一个国家永远都不会让公民享有政治结社的自由;我甚至怀疑,无论在什么时代,无论在什么国家,不对结社自由加以限制或许是明智的。 或许有些人会说,如果不把结社的权力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就无法保证国家内部的安定,难以维护法律的尊严,更无法建立持久的政府。显而易见,国家内部的安定,法律的尊严,持久的政府,这些都十分珍贵。但是,在我看来,一个民族如果想要获得和保有这些珍贵之物,也必须自愿让自己暂时性地带上沉重的枷锁。如果一个民族能清楚这一点,那就太好了。 为了挽救一个人的生命而选择锯掉他一只胳膊,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不敢保证在断臂之后他仍会像以前那样灵活。

注释


[1]1. 当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结社的习惯,这也会让他们在政治生活中得到极大的结社的能力。 2. 在人们看来,政治结社是非常强大的,因为政治结社可以赋予人们思想和在社会生活中结社的技巧。 (1)政治可以在同一时间为许多人提供普遍的利益。 (2)一般来说,人们只需要付出钱财就能熟知结社的理论。社团是结社的自由流派。 3. 因此政治结社从长远来看将会中和掉它们所产生的弊端。因为如果它们将社会的稳定置于风险之中,一般结社的数目则会增多,一般结社将会促进社会的稳定。(TYC,CVf,第27页) [2]毫无疑问这一章需要进行总体的修改。它的动向非常混乱和难以理解,并且它所包含的几个观点是存在疑问的。 我在这里证明了一般结社是出现于政治结社中的,而根据我之前的论述,这又是错误的,因为我说过,在政治结社被禁止的国家中,一般结社是很少存在的。 1. 本章的第一个目的是为了指出,在政治结社不存在地方,一般结社总是非常弱小、怠惰、拙劣和受到限制的。一般结社出现于政治结社中的情况并不会多于政治结社出现于一般结社中的情况。他们总是相互发展的。在政治结社大量出现的国家中,一般结社的出现也不会少,这是因为人们一旦在社会生活中形成了结社的习惯,那他们也形成了在政治中结社的能力。 2. 本章的第二个目的是为了指出,国家为了支持一般结社的发展而允许政治结社的发展,是可以获得好处的,一般结社有力与国家的稳定,而其他事物则不然。 除政治结社之外,还存在着自由结社,但是它们并不那么引人注目。 在《诺曼结社》中,你必定能学到结社的法则,但是谁会这么做呢?(草稿,卷1) [3]在最初的版本中写的是“这样的国家只有两个”。 [4]作者注:在行政当局可以肆意查禁或准许结社活动的时候,情况更是如此。 如果立法部门制定法律,规定哪些结社为非法结社,违者将受到法律制裁,那么就可以减少很多弊端,因为在有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所有公民在行动之前就清楚自己行为的后果,也就是说,他们自己可以像一个法官那样事先进行判断,以此来避免参加被禁止的结社,而努力去进行法律所准许的结社活动。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有的自由国家也就总是承认结社权是可以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立法机构指定由某人负责事先判断哪些结社是危险的或有益的,并允许这个人可以任意地将任何结社消灭于萌芽状态或让它们继续生长,这样一来,任何人都无法事先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结社和在什么情况下应当避而远之,而结社的精神也会走向消亡。前一种法制只是禁止某些结社,而后一种法制则是针对整个社会,使全社会受害。我认为,一个讲法制的政府应当采取前者,而所有政府都无权实行后者。 [5]根据让-克洛德·宁柏迪的说法,托克维尔在这里这的是1834年2月16日的结社法。《托克维尔与两个民主国家》(巴黎:PUF出版社,1983年)。 第八章[1] 美国人是怎样用个人利益的正确理解原则与个人主义进行斗争的[2] 当少数有权势的人占据统治地位时,他们往往会向民众宣扬这种思想:义务是高尚的、忘我精神是光荣的,主张人应该像上帝一样,只是行善而不求回报。这就是当时政府对于道德的看法。 有一点我存在怀疑,那就是人在贵族时代会比在其他时代更有德;但另一方面,我又坚信,在贵族时代人们经常会讨论德行之美。但是人们往往只会在私下议论德行的作用。然而,随着人们的想象力开始逐渐衰竭,所有人都开始自顾自己,当涉及自我利益时,那些谈论道德的人会开始疑虑,不敢再向人们宣扬这种精神了。于是,他们只好去研究公民的个人利益,看看它是否能为全体造福。而且,一旦他们发现个人利益符合全体利益,并且两者之间有共通之处,就会迫切希望阐明这一点。后来,这样的发现变得越来越普遍,原本孤立的观察发现变成了普遍的原理。最终,他们在发现当人在为他人服务时,他自己也会因此受益,即个人的利益来源于行善。[3] 在本书中的许多地方我都提到,美国人是如何将个人的幸福与同胞的幸福紧密结合起来的。在这里,我想要阐明他们做到这一点所依据的一般原理。[4] 在美国,你很少会听到人们对德行的赞美。对他们来说,德行是有用的,他们坚信这一点,而且每天都依照这种信念行事。美国的道德家们从来都不会劝他们的同胞为了表现自己伟大而自我牺牲。但他们却大胆地宣称,这种牺牲精神无论对于牺牲者本人或是受益者来说,都是同样必要的。[5] 他们知道,在他们所处的国家和在时代中,所有人都会受到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的驱使,让人们关注自己的言行举止;而他们发现无法阻止人们这样做,因此就只能设法因势利导了。 所以,他们认为,所有人都可以追求自己的利益,但与此同时,他们又坚称获取这种利益的方法要合法。 在这里,我不想详细讲他们提出的理由了,因为这会偏离正题。我想说的是,他们的同胞已经认同了他们的理论。 蒙坦在很早以前就曾经说过:“我走上一条捷径,并非因为这条捷径是笔直的,而是因为,我根据经验判断,对我来说,这是最便利也是最适合我的道路。”[6]可见,“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并非新鲜事物。 然而,普遍承认这个原则的只有当今的美国人。在美国,人们还在推广这个原则,它已经深入到人们的一切活动中了,从人民的言谈举止中你就能看到这一点。无论是穷人还是富人,总是将这个原则挂在嘴边。 相比美国,“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在欧洲的普及和发展仍不够完善,并且应用的范围相对有限,很重要的一点是,很少有人公开主张这一原则。在欧洲,人们整天还是装出很有献身精神的模样,但实际上这种念头早已被他们抛之脑后了。 美国人却截然不同,无论做什么事情,他们都喜欢利用“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去进行解释。在他们眼中,自爱是光明正大的东西,同时也值得欣赏,它不仅能让人们相互帮助,还会使他们为了国家的利益而愿意牺牲自己的一些时间和财富的。依我看,他们在这一点上对自己的评价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同其他国家一样,都会出于本性义无反顾的无私奉献。 但是,如果要让美国人承认他们会受到感情冲动的控制,那是几乎不可能的事。他们宁可为自己的哲学增光,也不愿意为自己争面子。[7] 对于我上述的这一切,我完全可以在这里停笔,不予评价。况且,我也可以以这个问题不好进行讨论做托词。但是,我并不想这样做。我宁愿让读者看清我的目的后离我而去,也不愿让读者悬在那里而置之不理。 实际上,“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并不深奥,相反,它是非常明确易懂的。这个原则的宗旨不是为了达到某种伟大的目的,而是希望能不费力地得到所追求的东西。无论文化程度如何,所有人都能理解这一点,并且人人能轻易地学会并且掌握这一原则。因为它与人的弱点非常相符,所以很容易对人产生深刻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一般也会持续存在,因为它用个人的利益来对抗个人本身,并且引导并刺激个人产生激情。 “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所要求的并不是让人们发挥伟大的献身精神,实际上它只是促使人们每天都能行些小善。仅仅凭借这个原则,仍然无法让一个人变得有德行,但它能够使得大部分公民安分守己、自我克制、温和稳重、深谋远虑和严于律己。它让人们在德行修为上不去直接运用意志来达到目的,而是依靠习惯走上修德的道路。[8] “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一旦在道德世界完全占据统治地位,毫无疑问,我们将不会看到太多惊天动地的德行。但同时,在我看来,到那时候,屡教不改的歹行也将消失殆尽。“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可能不会让一个人变得比一般人更优秀,但是那些处于一般水平之下的人一旦知道这个原则之后就会紧抓不放。从局部来讲,这个原则使少数人的水平下降了;但从整体来看,它让平均水平上升了。 坦率地说,我认为在所有哲学学说中,“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是最符合当代人需求的;而且,从中我还发现了当代人依旧可以用来抵制自己的最佳保证。因此,当代的道德家应该把关注的焦点放在这个理论上。即使在他们眼中,这个理论还谈不上完美,但还是应该承认它的必要性并加以采纳。 美国人对于利己主义非常信奉,并且会公开提倡。而我们法国人也信奉它,但是我们不会去提倡,而是会在日常生活中去践行。在美国,所有人都知道牺牲个人的一部分利益可以保全其余的个人利益。但是我们法国人总是试图保住全部利益,结果往往是一点儿都没保住。 我看到,我周围的人似乎每天都会用自己的行为举止来教导其他人,让他们相信对功利的追求是正大光明的。既然这样,难道没人告诉人们相信正确的东西也可以是功利的吗?随着身份逐渐变得平等,人们会开始去追求功利并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而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止这一点。 因此,我们必须承认,即便人的行动的唯一动力不是由于个人利益,至少也会是一种主要动力。除此之外,还要弄清楚人们是如何理解自己的个人利益的。 如果公民得到平等之后仍然显得无知和粗野,那就很难判断利己主义不会让他们做出一些愚蠢的行为;而如果他们不愿意牺牲自己的某些个人利益去帮助他人,则很难说他们是否会陷入到悲惨的境地之中。[9] 在我看来,美国人所宣扬的“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的所有组成部分仍不够清晰明了。尽管如此,其中所包含的大多数真理都是非常明显的,经过教育人人都可以理解。可见,只要尽力进行教育就行了,因为如今已经没有多少人会去盲目地献身,或者出于本能而为善了,那样的时代已经成为遥远的历史,但是可以通过对人民进行启蒙和教育来实现自由,让社会变得安宁和有序。[10]

注释


[1]1. 随着人们变得更为平等,彼此分离,奉献的观念也变得越来越陌生,指出特殊利益与普遍利益的关系也变得更加必要。 2. 这就是在美国发生的事。个人利益的正确理解原则不仅被人们公开信奉,也被所有人所承认。 3. 个人利益的正确理解原则是民主国家最适当的需求,我们这个时代的道德主义者应当将关注转移到这上面来。(YTC,CVf,第28页) [2]这一章在手稿中所用的标题为:论作为理论学说的个人利益的正确理解。 [3]“民主摧毁了奉献的本能,我们必须建立起奉献的理智。”(草稿,卷1) [4]民主让每个人只考虑自己;另一方面,理智和经验告诉我们,人有时候还是需要考虑别人的。 个人利益的正确理解理论学说作为人类行为的主要规则在各个时代都存在于人们的思想当中,但是在民主时代中个人利益完全统治了人类的道德世界。 [边上写着]野蛮人强迫每一个人都只为自己考虑,而民主是让每个人自己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草稿,卷1) [5]在贵族国家中,人们了解自己的利益所在,但是理论学说却十分蔑视这种情况。 在民主国家中,人们主张德行和利益应当保持一致。 [边上写着]我需要用美国人的例子来证明着这个观点,因此为了弄明白这一点,我必须尽快完成这项工作。(草稿,卷1) [6]手稿中的一条注解指出这句引用是属于《考验》第二卷,第16章的。托克维尔庄园的图书馆中藏有这部作品从1600年开始的三卷的版本。 [7]部分的知识教化让人们开始发现自己的利益与他们的同胞是不同的。大量的知识则会让人们明白这两种不同的利益是会变得相融的。 三个连续的阶段: 1. “无知阶段”。 本能的风险。 2. “半开化阶段”。利己主义。 3. “完全开化阶段”。自我奉献将经过深思熟虑。 有两种方式可以让一个国家明白这一点。 1. 经验。2. 知识。 对于政府来说最为困难的任务并不是管理人民,而是教导人民自己管理自己。 一个糟糕的政府能造成的最坏的影响并不是它自己所做的恶,而是它在人民心中所植入的恶。(草稿,卷1) [8]“美德之‘美’是贵族社会之下的道德主义者最喜欢谈论的话题。而在民主社会之下则是美德的‘作用’。”(草稿,卷1) “对于利益的正确理解并不会与善的无私进步相对立。这是两码事,但却互不冲突。对于一些伟人来说,这种学说是不够的,他们能穿过这种学说并能超越它,而普通人却只能止步于此。”(YTC,CVk,1,第85页) [9]“地方制度的功能是为了建立民主中的共同利益中心。国家利益是不够的。加强人与人之间的联系,让人们见到彼此,了解彼此,具有共同的观点、情感是非常必要的。”(草稿,卷1) [10]这一章节草稿还有如下片段: 利益的学说。 [边上写着:这部分内容也可以放在情感和喜好的内容之中。多考虑一下。] 美国人并不是以一种站在高处的角度来看到人类的行为的。利益的学说在美国被人们公开信奉,在别的地方也是如此。人们在努力将它变为一种社会学说。实际上这种学说让社会变得以一种更为舒适的方式向前发展,而不是以一种更为堂皇的方式。 (或者将这一点放到我将宗教描述为政治元素内容的之前或之后。) 总的来说在民主国家中,尤其是在美国,这种情况产生的原因有如下两种:1. 利己主义让人们变得只关心自己;2. 人们的精力都集中在了物质之上。 因此只有在这两个观点说明之后,才能论述这个问题;这一章只是它们的推论。 首先我要向人们展示的是,美国人普遍被导向只重视自己的利益;其次,他们将这种行为方式变成了一种哲学理论。 民主社会的立法者是无法阻止这种学说的建立和发展的,他们只能尽力去实现它,让人们能真正地对行善感兴趣,或者至少将它向人们解释清楚。在任何社会中它都是有效的,在人们享受不到柏拉图式享乐的社会中更是如此,以及当人们看到另一个被人忽视的世界时也是如此。 对人们来说,具备这样的观念同具备知识水平是同样必要的,因为只有知识才能让人们产生对行善的兴趣。 文明开化的国家之中的人民的道德准则可以证明这一点。 政治结果就是,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必须尽力让人们具有这样的精神。民主中的宗教显得尤为重要;在没有更好的替代的时候,哪怕是教条主义和并不那么合理的宗教也是非常必要的。哪怕条件再恶劣,也要让人们的精神得到升华。 在不同的利益学说中间还需要做出区别。 有一种学说是这样构成的,人们必须让他人的利益屈服在自己的利益之前,并且只接受后者是非常自然和合理的。这是一种本能的、天生的利己主义,并不能称之为一种学说。 [边上的空白处写着:利益的学说可以教会人们怎样生存,而不是怎样消逝。利益的学说一定不能同“有益”的学说混淆了。利益学说只是包含在后者之中,但是只是后者的一部分。] 还有另一种利益学说是这样构成的,人们必须相信,获得快乐的最好的方式就是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并做一个优秀的、诚实的人等,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利益的正确理解需要人们经常对自己的利益做出奉献,或者是在任何方面都以自己的利益出发,而你必须时常忽略细节。 这也是一种有着自己价值的理论学说。 [边上空白处写着:对实现真善美的巨大热情。这些相似的感情是同源的,都同样稀少,但是却能造就具有学识、文学功底和美德的伟大之人。] 最后,还有一种更为纯洁、高尚,没有那么多物质气息的学说,这个学说的依据理论就是:行为的基础是责任。人是通过自己的智慧来洞悉神学的思想的。他能清楚看到上帝的意图,那就是建立秩序,便尽可能地将自己与上帝的这种伟大计划联系在了一起。于是他在自己卑微的活动圈子中尽可能地与之保持一致,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达到自己的命运终点,以服从上帝对他的安排。但在这之中仍然存在着个人的利益,因为在这种观点之下,和对更好的世界的向往之中,是有着一种骄傲和私密的享乐的;但是这种利益非常之微小,非常之隐秘,当然也是非常之合理的。 积极的宗教将会将这种利益变得更加明显;它们会将这种情感变得更强,更被大众所接收。它们还广泛地将这两种事物以一种精明的方式混合在一起,这将会更促进实际情况。比如,基督教义就告诉人们在上帝的爱之下行善,以获得永生。 因此基督教在一方面很好地理解了利益学说;在另一方面也对我之后所谈到的学说,关于神爱世人的学说进行了发展。总的来说,宗教在正确理解的利益学说面前有着崇高的优越性是因为它将利益放到了另一个世界中,并将我们从人类和物质利益的泥潭中拉了出来。 利益的正确理解可以让人变得诚实。 但是只有上帝对人类的爱才可以让人们变得善良。一个教会人们如何生存,另一个教会人们如何凋零,一个人一心求死的话,你是无法让他活得长活得好的。 为什么贵族国家的人民相对于民族国家的人民来说更倾向于后者而不是前者呢? 一个有着物质快乐而不对其进行思考的阶级,它有着思考的能力但是却不会被工作的烦恼和获得的烦恼占据思维。而另一个即便通过努力工作也很难得到物质快乐的阶级则会很自然地倾向于非物质的世界。 而相反的,在民主国家中,每个人都有足够的物质享乐,有着获得更多物质享乐的欲望和足够多的实现的机会,他们便会将思想集中在物质享乐的追求之上,或者至少集中在这个充满物质的世界中。 还有另一种观点。 我所说的理论学说的基础是利益。 宗教学说的基础也是利益。 但是在这二者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别,那就是前者将这种利益放在了现世,而后者将利益放到了现世之外,使这种利益变得不那么物质化,也更为崇高;因此宗教学说出于必要性而蔑视物质的财富,而理论学说却对物质给予了相当的尊重。因此这两种行为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但是这两种行为却是截然不同的。 宗教已经蓄意地通过宣扬神爱世人的利益学说建立起了一种非常亲密的联盟,在这样的联盟中,真正虔诚信奉的人却时常被人误解,他们相信自己的行为最终将得到回报,并认为自己的行为在人类的本性中是最为纯洁、高尚和无私的本能。(草稿,卷1) 第九章[1] 美国人如何在宗教上应用“利益的正确理解”原则[2] 如果“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只考虑到现世,那还是根本不够的,因为人们在现世的很多付出都无法得到回报,只能等到来世。不管你多么努力地去证明德的功用,你也很难让一个不想死的人去行善。 因此,对于“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我们必须知道它是否可以相对容易地与宗教信仰相调和。 那些倡导这个原则的哲学家会这样劝说世人:想要获得生活的幸福,就得抑制自己的激情,将其控制在适度的范围内;要想获得长久的幸福,就只能放弃那些稍纵即逝的享乐活动;而克制自己就是在更好地关心自己。 几乎所有宗教的创始人都是这样说教的。但是,他们在劝说人们向善时的指导方法并无更新或改变,而只是把目标向后移了。也就是说,他们不是让人们在今世付出并在今世得报,而是等到来世。[3] 但是,我认为,那些依靠宗教精神修德行善的人并非都是为了得到回报。 我遇到过一些虔敬的基督徒,他们一生都以忘我的态度为所有人造福;我也听到他们说,只要这样做,就可以在来世得到善报。但是,我又不得不认为,他们实际上是在自暴自弃。因为我对他们十分敬重,所以只好相信他们。 的确,基督教向世人宣称,只有舍己助人才能升入天堂。但是,基督教又宣称,人施惠于他人仅仅是因为自己对上帝的爱。后一种说法是很好的。这说明人是通过自己的智慧而体会上帝的意旨,了解到上帝的目的在于让一切有序,并欣然参加上帝的这一伟大计划的。而且,在为实现万物有序的这个美好计划而牺牲个人利益时,人们对其充满信任,并为此感到愉悦,从不希冀其他任何回报。 因此,我不相信利益是宗教人士的唯一动力。不过,在我看来,对于宗教来说,利益其实是一种用来指导人的行动的主要手段,并且,我肯定,这也是宗教之所以能够深得人心并且广为流传的原因。 因此,我认为没有确切的证据能证明说“正确理解的利益”原则会使人失去宗教信仰。刚好相反,我认为有充分的理由去证明这个原则会使人趋向宗教信仰。 如果有一个人,他为了获得现世的幸福,并且无时无刻都能与自己的本能进行斗争,在日常生活中能冷静处事,而不是感情用事,并且习惯了牺牲暂时性的利益来获得终生的长久利益的习惯。 这样的人一旦皈依了他所信奉的宗教,服从这一宗教的戒律对他而言绝非苦事。他会从理智上会劝导自己服从,而习惯也为此打好了基础。 即使后来他开始怀疑自己的目的,他也不会轻言放弃,而是会认为,用现世一些财富做赌注,在来世得以继承巨额财产是很明智的行为。 帕斯卡尔说过:“认为基督教是真的会带来一些不大的损失;但认为基督教是假的则将损失严重!”[4] 一方面,美国人既不会隐瞒自己对来世的关切之心;但是另一方面,也没有忽视他们想要避开的那些危险。 因此,在进行宗教活动时,他们既不会认为这是一种可耻的事情,也不会觉得自己是软弱无力的。虽然他们很虔诚,但是在这种虔诚之中还有一种难以言说的坦然,他总是按部就班地行事,显得胸有成竹,以至人们会认为是理智而非信仰在指引他们走进教堂。[5] 美国人不仅基于利益而信奉宗教,而且往往认为他们今世就能从这种信仰中得到益处。在中世纪,神职人员说的都是来世,他们根本无法去论证基督徒会在今世就得到福报。美国的神职人员则完全相反,他们经常告诉宗教信徒,在今世就可以成为有福之人。并且,他们往往需要费尽一番努力才能把信徒的关注焦点从今世移开。 他们经常向听众说明信奉宗教对自由和公共秩序是有益处的,希望听众会因此而动心,他们布道的时候根本说不清宗教的主旨是追求来世的幸福还是今世的健康与快乐,所以听众也无法据此来判断宗教的主旨。

注释


[1]1. 如果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只考虑现世的生活那是远远不够的;因此我们必须弄清楚这是否与宗教是对立的,因为宗教可以对现世之外的事物进行考虑而引导人们的行为。 2. 如果你仔细观察你会发现利益几乎是所有信仰宗教的人的行为动机,也是几乎所有宗教创立者所使用的工具。 因此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本身是不与宗教相对立的,因为宗教只是在以另一种方式应用这种学说。 想要证明接受这种学说的人要比其他人更倾向于顺应宗教信仰和实践也是非常容易的。 3. 以美国人作为例子(YTC,CVf,第28—29页)。这一章没有草稿。 [2]手稿的第一页中写着:“我害怕我在这两章中表现得太过肤浅片面和陈腐了,然而在这两章中却又不需要更多的知识、深度和独创性。” [3]边上空白处是这么写的:“这已经足够让宗教树立起对理论的优势了。” [4]边上写着:“在我看来,在这样的人民智慧变得开化和强大,同时宗教信仰开始动摇的国家之中,这样的观点并不值得帕斯卡这样一个伟大的学者来对这个国家的灵魂状态进行如此完美的总结。”(《沉思》第36期,拉斐马编撰) [5]边上空白处写着:“因此正确理解利益的学说可以成为一个国家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哲学思想,而不会伤害到宗教的精神;但是它却会让宗教精神具备某种特征,并且,它一定会让虔诚信徒的心中萌生在上帝对世人的爱之下获得更多在天堂的统治地位的欲望。” 第十章[1] 美国人对物质福利的喜好[2] 美国人普遍爱好物质福利。虽然对于物质福利的热爱方式各不相同,但至少在美国这是一种人皆有之的情感。美国人普遍看重身体需求的满足,以及为生活创造一些小便利等。 在欧洲,我们也可以看到某些类似的现象,并且日益变得明显。 在导致两洲产生这种相同现象的众多原因当中,有几个原因与我讨论的问题比较接近,所以我在这里将会进行阐述。 如果有几个家族世代相传并且保有财富的话,那些享受到这些物质福利的人就不会认为他们在独享这种好处。 在顺利获得一种一直期望得到的贵重时,人们并非出于最激动的状态。最让人激动的时刻,是在想要得到这种贵重之物但却未能完全如愿的时候,这时人心会获得一点满足,但是却时刻担心失去这点满足感。 在贵族制社会,对于富人来说,他们从来不知道在他们的现实生活之外还存在一种不同的生活,他们也根本不担心自己的生活会发生变动。因此,对他们来说,生活的目的不在于物质福利,而在于生活的方式。可以说,物质福利在他们看来是理所当然的东西,他们完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他们天生就爱好物质福利,并且能轻易地得到满足,因此,他们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去做那些更困难和更伟大的事情,而他们也乐于如此。 正因为这个原因,有些贵族对于物质福利的享受十分轻视,即使需要放弃这种享受,他们也会表现得十分坚毅。推翻贵族制度的几次革命都向我们证明了这一点,那就是过惯了安逸生活的人往往容易忍受清苦;而历经千辛万苦才得以享受安乐生活的人,在失去幸福的之后,反而很难继续生活下去。[3] 当我们将注意力从上层阶级转到下层阶级的时候,也可以发现类似的现象,但其产生的原因则不同。 如果一个国家被贵族所统治,并且社会安定,那么在这个国家中,一般老百姓会安于贫苦,而富人则惯于显摆。对于富人来说,他们之所以从未为物质享乐操心,是因为他们能轻易得到这些东西;穷人之所以没有致富的,是因为他们看不到希望并且没有强烈的享乐欲望。[4] 在这种社会里,穷人完全把想象力放在来世。他们的想象力受到现实生活艰苦境况的束缚,无法想现象在现世得到美好的生活,只好寄希望于来世。 相反,当等级的界限与特权都不复存在,财产日益变得分散,教育和自由变得普及的时候,穷人开始产生有追求享乐的想法,而这时富人则会害怕失去享乐。[5]结果,出现了许多小康之家。过上小康生活的人获得物质享乐后仍不会满足,因为他们历经艰辛得到这种享受,他们在享受这种物质生活时仍显得战战兢兢。 因此,他们会一直去努力地追求物质享受,在实现心愿之后会非常热爱并害怕再度失去这种享乐。 在我看来,人热爱物质享乐的情感最受出身低下和贫苦家世的影响和制约。从本质上讲,这种追求物质享乐的激情是属于中产阶级的一种激情。它随这个阶级的发展而发展,随这个阶级的壮大而壮大,当这个阶级占据优势地位时它也是如此。这种激情不仅存在于中产阶级,它还会逐渐向上层阶级和普通民众阶级扩散。 在美国,我遇到的所有贫穷公民,无一例外都对富人的享乐表示向往和羡慕,他们一心想着如何获得一些命运没有赠予自己的财富。 不过,另一方面,我在美国见到的富人,没有一个不重视物质享乐。但是这种态度却常常出现在最富裕和最放荡不羁的贵族身上。 美国的富人大部分都经历过贫穷。他们饱尝辛酸,长期处于困境之中,对贫困深有体会,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最终获得胜利,所以他们不会轻易失去奋斗激情,依旧会像以前一样沉醉于一些小小的享乐之中。 我并不是说美国和其他国家是不同的。大部分富人都不是凭借继承遗产或者不费心力就过上富裕生活的。但是,即便如此,他们依旧非常向往物质生活带来的享乐。在美国,对于物质生活享乐的喜好正在变成一种普遍和主流的社会现象,而且开始占据人心,将所有人都卷入这股旋涡之中。[6]

注释


[1]1. 在美国,人们对优越物质生活的喜好是非常普遍的。为什么会如此? (1)在贵族社会中,由于生活在上层阶级的人从来就没有靠自己获得优越物质条件,或者说也不会害怕失去它,因此将自己的热情放在了其他的地方,其他更为高尚的地方。而生活在底层阶级的人也不会具有改变自己命运的想法,自己离物质财富也很远,因此不会产生对它的渴望,他们将自己的想象并没有投入到现世之中。 (2)在民主国家中则正好相反,每个人都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物质财富,也唯恐自己失去它。这就让人们在这一点上总是感到十分焦虑。(YTC,CVf,第29页) 草稿中,这一部分的结构第一次是这样组织的: 美国人对物质福利的喜好。 1. 美国人对物质享乐的喜好。 2. 对物质享乐的喜好在贵族社会和民主社会中分别造成的不同影响。 3. 美国中出现的一些奇怪的教派。 4. 美国人永远躁动的内心。 5. 美国人对物质享乐的喜好是如何与对自由的喜好以及对公共事务的关系联系起来的。 6. (民主社会中)身份条件的平等是如何将美国人带上产业行业的道路的。 7. 美国人的宗教信仰是如何将他们对优越物质生活的过度喜好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的。(草稿,卷1) [2]在草稿中有一卷,上面的标题是“关于物质享乐章节的草稿和一些观点”。这一卷包含了关于这一章和后面几章,直到第18章的草稿中的注解和重要文件,也包含第18章。这一章节的草稿中还包含了另一沓文件,封面上有着这样的注解: “是什么让民主时代中的人对财富的喜爱胜过了其他热情。” 应当在本书的书写进程中加上这一章,大概放到产业事业的章节之前吧。 就抱负来说,让人们从雄心壮志中转移开来的东西,只是对钱财的一点点觊觎。 人们将自己投身于对钱财的一点点追求之中,只是对另一种事物追求的开端,当人们长期陷入对财富的追求之中时,便再也不可能从那里面挣脱出来了。 我认为将这一点放到关于物质享乐的内容之前。对财富的渴望与物质享受的渴望是很相近的,但是也有着区别。 这一沓文件中只有唯一的一页上有着如下特殊的注解: “规律性,生活的单调性。 “这并不是民主的,而是商业的,或者至少它只是在民主推动工商业的范围中是民主的。 “在这当中也是存在宗教习惯的。” 在另一处也写着:“在贵族社会中,即便是工匠的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他们有着自己的消遣,有着自己的礼节,有着自己对于热爱的诠释,这可以让他们从工作的枯燥之中将注意力转移出来。他们的肉体紧缚于他们的职业之上,他们的灵魂却是自由的。 “而民主国家中的情况则不一样。”(草稿,卷1) [3]“拜伦曾谈论到,他在旅途当中,很容易就会感到厌倦,而他的贫困则是让他的侍者感到绝望的原因。还有千千万万的人也会做出这样的抱怨。”(草稿,卷1)拜伦1831年1月17日写给他母亲的信件;《拜伦勋爵与他一位朋友的通信》(巴黎:A与W. 卡里格纳尼出版社,1825年)I,第21—22页;这个出版社还出版了这部作品的法文版本。 [4]这两种不同的政府是怎样促进人们对金钱的喜好的。 在贵族国家中,人们追寻财富是因为财富意味着权力。在贵族阶层中,人们追寻财富是为了得到安慰,因为他们被权力排除在外了。而在民主国家中的人似乎才是最没有理由追寻财富的。正如在其他国家一样,民主国家中的普通人会毫无疑问地为了财富一直奋斗;但是有着巨大野心的人既不会将财富当作主要的目标,也不将它当作是一种权宜的临时替代品。 你也许会反对我,说美国人尽管建立了一个民主社会,但是他们对金钱的喜好已经过度,在每天都在朝着民主社会发展的法国,人们对金钱的喜好都在与日俱增,变为人们的一种主要情感。我会回答说,政治制度能人们的思想倾向中能起到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说在法国的人民和美国的人民都对金钱十分喜好,那只能说法国的道德观念,信仰和品行开始变得堕落了,而在美国,是因为国家的物质条件使得人们这种爱钱的欲望变得强烈。尽管在这两个不同的国家之中都存在有民主的制度,但是让人们产生对金钱的喜爱的并不是这种民主制度。(YTC,CVa,第53—54页) 1831年5月28日,托克维尔从纽约写信给他的哥哥爱德华,信的内容是这样的: 我们所在的地方真的像是另一个世界一样;政治热情只是表面现象。人们内心深处的热情,那种唯一能触动人们内心深处的热情,是对金钱财富的追求,人们有一千种方法可以获得财富,而不会对国家产生影响。我想你一定是想盲目地将这种情况与欧洲的国家进行比较,然后找出能适应欧洲国家的方法吧;我在从法国出发之前也是这样想的;我在研究我现在所在的这个国家的社会时也更是这样觉得;这是一个商人的国家,当一个人的工作为他留出闲暇时,他会将自己置身于公共事务中。(YTC,BIa2) [5]“让民主国家变得以自我为中心的,并不是组成这个国家的完全独立公民,也不是时常能够达到独立状态的公民。”(YTC,CVa,第7—8页) [6]“另一个原因。在民主社会中人们在具有比他人更多的财富中只能享有‘可见’的好处。这能够解释人们对‘财富’的渴望,并不能解释人们对‘物质享乐’的喜好。这两者之间是非常相近的,然而却又存在着区别。财富在这里成为了欲望的工具,来源于贵族中的骄傲则站到了它的对立面;人们便想把自己同其他那些没有钱的人区别开来。”(草稿,卷1) 第十一章[1] 对物质享乐的喜好在民主时期产生的特殊作用[2] 读者看到这里可能会认为,对物质生活享乐的热爱会让美国人失去道德、破坏家庭,并且最终给社会带来危害。 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民主制度与贵族制度不同,在这种制度下对物质生活享乐的激情,不会像在贵族制国家中一样产生严重后果。 有时,贵族会因为厌烦政务、过度贪财、失去信仰、国家衰落等原因而完全沉迷于物质生活的享乐。有时,贵族会由于王权的强大和人民的软弱而失去权力,只留财产,无法飞黄腾达使他们抱怨不止。这时,他们就会回到到自己生活的小圈子中,去追求物质上的享乐,忘却过去的辉煌。 如果一个贵族集体的成员都沉迷于物质生活享乐中,他们往往会把在长期的统治过程中积攒的所有能量都用来追求物质享受,并且沉迷其中,无法自拔。 对于这样的一些人来说,追求享乐还不能满足他们,他们甚至变得奢侈荒淫,达到了腐败透顶的境地。他们对物质的极端崇拜,就像在显摆自己的堕落功力似的。 越是强大、辉煌和自由的贵族集体,就越容易走向堕落的深渊,他原本具有的辉光也会被这些恶行所完全遮盖。[3] 然而,在民主国家中,对物质生活享乐的追求并不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4]在美国,虽然追求享乐已经变成了一种顽强的、排他的、普遍的激情,但是仍处于可控恶的范围之内。在民主国家中,没有人会为了满足自己的享乐而建造庞大的宫殿,更不会因此耗尽天下的财富。人们往往只想拥有几亩田地,有一个果园,扩建房屋,让生活变得舒适便利,这些都是无须耗费太多的力气或者根本不费力就可以满足的小愿望。这些目标虽小,但却是人心所向。人们每时每刻都在想着这些事情,把其他事物都抛之脑后,甚至将其放在仅次于上帝的地位。 有人认为,只有财产不多的小康之家才会抱有这种观点,而富裕之家则不会如此。我并不认同这种观点。[5] 在民主国家中,即使是最奢侈的人在物质享乐方面也没有太多与众不同的爱好。因为不管这些人现在多么富有,他们都是从贫苦中走来,因此他们也会拥有相同的喜好。在民主社会中,公民虽然热爱追求物质享乐,但是这种热爱通常是有节制的,并不像贵族制国家的贵族。在民主国家中,民众几乎很难去违背共同的准则而行事。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富人们的主要目标就是让自己在日常生活中的小小需求得到满足,而在此之外,他们也不会恣意放纵。他们只想一些小小的需求得到满足,并不会沉迷在某种混乱的激情中。因此,他们只会变得弱小,而不会走向堕落。 在民主时代,人们对于物质享受的这种特殊爱好与公共秩序并不对立,而且为了满足这种需求,它还常常需要借助于社会秩序。它也不会对道德秩序造成不利的影响,因为道德有序对于社会安宁和工业建设都是非常有利的。它甚至会频繁地与一些宗教道德相结合。人们希望能拥有更多的财富,但同时又不会放弃自己在来世的权利。 有些物质享受是违法的,而对于这类欲望,他们就会尽量加以克制。还有一些物质享受是宗教和道德所允许的。对于这种物质享受,人们每时每刻都在追求它们,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往往会忽视一种最正规的享受,即那些能光耀人类、让人类变得伟大的享受。 我对平等原则进行这些指责并不是因为它会引诱人们去追求违法的享受,而是因为它会让人们只去追求合法的享受而将其他一切抛之脑后。 这样的话,这个世界上最终会出现一种高尚的唯物主义,它不会腐蚀但却会净化人们的灵魂,并悄无声息地安抚人们紧绷的神精。

注释


[1]当一个贵族阶层沉湎于追寻物质享受时,它会将目标放在不同寻常的享乐之上;它会陷入到各种毫无节制的放肆行为之中,会让人们的本性感到汗颜,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影响。 而在民主国家中,对物质享乐的喜好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热情,这种热情是一直存在的,但是却有所克制。每个人都有物质享乐的想法,也时常沉湎于其中,但没有人会做出过度的举动。每个人都只是浅尝辄止,而不会为了极端的享乐而付出过多。 这样的对物质享乐的热情是可以和秩序和谐相处的,在一定程度上同宗教和道德也是一致的。它不会让人们的灵魂受到削弱,但会让其变得柔和,让人们紧绷的精神得到放松。(YTC,CVf,第30页) [2]草稿中的标题为:“对物质享乐的喜好在贵族社会和民主社会中造成的不同影响。” 草稿中的另一个地方写着:“人们对良好生活条件和物质享乐的喜好在民主社会中更为平静,不像贵族社会中那样过度,并且可以与某种秩序和道德精神相结合。第二章。” “诚实的唯物主义”(草稿,卷1)。托克维尔在一封写给无名氏的信中表达了同样的观点: 这些革命的发起人十分着迷于他们所带来的这种运动,美国人觉得自己是被一种不可抗拒的行为需要所推动了;在欧洲,有很多哲学家在宣扬人性圆满之说;对于他们来说,可能性是无限的。改变意味着改进;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总是有一种不息的躁动和对现状的不满,眼前总是出现人性完美的画面。 此时,灵魂的享乐并不是那么重要,想象的愉悦也还不存在,但是达到物质享乐的大门正在缓缓打开,人们都争先恐后拥向它。为了达到目的,人们抛弃了现在的生活、家庭和国家;人们在一生中尝试数十条通往财富的道路。同一个人当过牧师,当过医生,当过商人、农民,这都是很常见的。 我不知道人们在这样的生活中是否比以往更快乐,但至少人们更少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人们走进了巨大的深渊,甚至连看看自己脚下的路的时间都没有。 这些人认为他们自己是道德高尚的;而我却不那么认为。他们是坚定的,这是我能说的唯一一种赞美他们的话了。(183年11月8日的信件,YTC,BIa2) [3]“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一个贵族失去了自己的权力,但仍掌握着自己的财富更糟糕的事情了。≠”(草稿,卷1) [4]“在贵族社会中,对优越物质生活的喜好会破坏社会的纽带,而在民主国家中,这种纽带将会得到增强。”(草稿,卷1) [5]在草稿中写的是:“只能应用于民主国家中的穷人阶层。”在这个问题上,人们还能看到如下注解:“爱德华关于这一点评论道: “‘我在这里所说的只是贫困的,或者最多只是家境条件不错的人,但是在民主社会中还存在着富有的人,这些富人为什么也在以某种方式追寻着物质享受这一点需要进行解释,并解释他们为什么在这一点上也有着穷人般的本能。 “‘真实的评论。’”(草稿,卷1) 第十二章[1] 为什么有些美国人如此醉心于唯灵主义[2] 虽然美国人最主要的渴望就是获得现世的幸福,但有时他们也会暂时放下这种渴望。在这个时候,他们的心灵似乎瞬间就摆脱了那些束缚心灵的物质枷锁,直接向天堂奔去。[3] 有时候,你会在美国各地(特别是在人烟稀少的西部各州)看到一些巡回教士在向人们宣讲上帝的福音。 有些家庭会全家出动,男女老幼都不顾路途遥远,跋山涉水,到很远的地方去聆听这些巡回教士的布道。他们见到巡回教士以后,会夜以继日地聆听,甚至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 在美国,到处都有一些醉心于唯灵主义的人。他们对于唯灵主义的热爱几乎到达了疯狂的地步。但是在欧洲却没有这种现象。有些教派试图另辟蹊径直通极乐,并随时掀起这种狂热。宗教狂热在美国非常普遍的。 而对于这种现象,我们无须感到惊讶。 人都有贪图永生不死的天性,这并非受后天环境的影响所造成的。这些崇高的本性绝非出自人的意志或努力。它们的基础深扎在人性之中。人们可以阻止它的发展,也可以改变它的形式,但却无法消灭它。在心灵之中,有些需要是必须得到满足的。即便你努力转移其注意力,可一旦受到感官活动的影响,它就会立刻变得烦躁、不安和激动。[4] 如果绝大部分人都去追求物质生活享乐,有些人可能就会产生奇特的心灵反应。这些人将会沉浸在精神的国度中不愿醒来,唯恐自己再次受到诱惑而坠入陷阱。 因此,在大部分人只靠考虑尘世事务的现实社会中,有少数几个人一心向往天堂也不足为奇。让我感到吃惊的是,神秘主义为何会快速地在一个只顾自身利益的民族中销声匿迹。[5] 有人说,这种现象是由迫害和大屠杀所造成,比如罗马皇帝曾以相同的方式在圆形剧场和底比斯沙漠进行大屠杀一样。不过,在我看来,神秘主义的快速消失更有可能是由罗马的奢华作风以及伊壁鸠鲁哲学等因素造成的。[6] 社会情况、地理位置和法制这些东西一直紧紧地束缚着美国人的精神,使他们只顾追求物质生活福利。若非如此的话,一旦他们去从事非物质性的活动,他们将不断积累知识和经验,并进行自我改进。然而,美国人现在深感自己的精神饱受束缚,也不想再去反抗挣脱。 因此,一旦摆脱了这些束缚,他们会突然不知如何自处,乱打乱撞,以至干出一些违反常规的事情。[7]

注释


[1]尽管美国人对获得物质财富有着一种极大的热情,但是他们之中还是存在着一种唯心论,并且这种唯心论有着单一的形式,甚至有时是一种近乎放纵的热情。 野营布道会。 奇异的教派。 这些不同的影响都是来自同一个原因。 人们心灵的一些天性的需求是必须被满足的。如果你想将这些需求禁锢在肉体的需求的考量之中,那它最终也会逃脱的,并且它的势头是无法被限制在常识之中的。(YTC,CVf,第30—31页) [2]草稿中这一章的原始标题为:“在美国出现的一些奇怪的教派。”见附录《美国的教派》。 [3]手稿的封皮上写着:“只要有人正式地建议我保留这个小章节,那它就必须存在于这部作品中。 “这个观点的核心是有疑问的。所有需要考虑的东西在中世纪(贵族时代)都是神秘而奢侈的,而在当代的美国之中则不然。 “此外,(我认为)这些观点中有几点将会再次出现,或者已经出现在了本书当中!” [4]“当我了解到柏拉图在他崇高的假想中,为了让人们从粗俗的欲望中解脱出来,想要禁止人们参与一切工业和商业的活动,甚至想要剥夺人们对子女的拥有权的时候,我想到了他当时所处的时代,想到了雅典人放荡的民主,便理解了他为什么要提出这些虚构共和政体的法律,理解了他为我们描绘出的这样一幅画面。”(草稿,卷1) [5]“如果说第一个在美国建立起来的修道院是特拉普教派的,那我一点儿也不会感到吃惊。”(草稿,卷1) [6]在人类的本性之中存在着一种天生永恒的性格,这种性格会无视人们的习惯、法律和习俗将人们的心灵推向对高尚和理智事物的思考。 这种天性会出现在民主社会中,也会出现在其他各种社会之中。这种天性甚至可以被人们对物质的反应以及存在于各类社会中的平凡人所提升和完善。 凯尔戈莱,1836年3月13日。(YTC,CVk,1,第5页) [7]“如果美国人拥有文学的话,那这一点就更好理解了。这样他们中的一些人会想通过奇特和非凡的事物从生活的单调乏味中逃离出来。这样,物质的社会中就会出现一种神秘文学。 “崇高的唯心论,理智的狂欢。”(草稿,卷1) 第十三章[1] 为什么身处繁荣时期的美国人仍如此心神不安 现在,在旧大陆一些偏僻的地区,你偶尔还能看到一些被人遗忘的小村镇。它们的原貌历经岁月的洗礼依旧没什么改变,但它们四周的事物却在前进发展。这些地方的居民,大都非常愚昧和贫困。对于国家大事,他们从不关心,但是却经常受到政府的压迫。即便如此,他们依然生活的非常自在。 在美国,我曾经见到一些最自由和最文明的人,他们同时拥有全世界最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我总有这种感觉,他们很多时候都显得愁眉苦脸,即便在他们欢乐的时候,也似乎忧心忡忡。[2] 我认为,造成上述两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对于欧洲偏僻小村镇的居民来说,他们根本不会去想自己的处境有多么不幸,但是美国人总是在想方设法去得到自己没有的东西。[3] 美国人对于物质福利的疯狂追求,以及他们唯恐无法快速致富而担心忧虑的神情,实在令人感到惊奇。[4] 对美国人来说,得到现世中一切美好的东西是他们最大的希望。有时候,他们甚至觉得自己似乎能够长生不老,但有时又显得十分焦虑,迫切希望得到一切自己没有的东西,在外人看来,他们似乎在哀叹此生短促,无法彻底地享乐。他们什么都想抓住,但没有一件抓得牢。在抓到一件东西之后,却很快变得喜新厌旧。[5] 在美国,你会看到这些现象:为了以后养老,一个人费尽心思地修建房子,但屋顶还没有封好,他就把房子卖了;接着,他又去开辟一个果园,但树还没有结果他就把果园租出去了;他还会将丰收在望的庄稼转给别人去收割;一个人原本有很好的职业,可是他会突然就将其抛弃;一个人选了一个地方定居下来,可是不久以后他又改变心意搬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在私事之余,一个人还可以涉足政界。假如辛勤了一年还有几天空暇,他出于好奇而游遍美国各地,甚至在短短的几天内就行走数千里。 最终,当死亡降临的时候,即使他对于世界仍无倦意,还想为完美的幸福生活而奔走的时候,却只能带着未了的心愿离开人世。 美国人生活相对富裕,但是即便如此他们仍显得躁动不安,实在令人难以理解。实际上,自从人类出现以来,这种情况就已存在,但整个民族都变得如此就前所未见。 美国人内心充满了不安,并将这种不安的情绪体现在实际行动之中,这主要归因于美国人热爱物质享乐。 如果一个人一心希望得到现世幸福,那么他永远会迫不及待地追求,因为供他们去探求、抓取和享用幸福的时间有限的。一想到光阴荏苒,人生苦短,他们就会快马加鞭。即便已经得到一些美好的东西,他们每时每刻也在想着其他无数的美好事物,同时担忧死神将会来临,夺走一切,使他们来不及享用。这种想法使他们感到焦急、恐惧和懊丧,让他们一直处于躁动不安的状态,以致经常变换计划和住所。 在美国,人们可以自由改变自己的地位而不受法律和习惯的限制,如果对物质享乐的爱好同这种社会情况相结合,则人心的这种不安将会变得更加强烈。这时,每个人都会频繁改变他们的路线,唯恐无法确切地找到能使他们获得幸福的最佳捷径。 我们可以断定,如果一个人热心于追求物质享乐并且抱有很高的希望,则他必然容易失望。既然最终目的是享乐,那么达到目的的手段就要尽量简易,否则,为了追求享乐而付出的艰辛将会超过享乐本身。因此,大部分人这时的心情斗志在狂热中夹杂着萎靡,在积极中夹杂着消极。有时候,他们连死都不怕,但却害怕继续去追求目标。 对于上述的各项效果,平等能通过更加直接的方式而产生。 当出身和财产的特权不复存在,任何人都有机会从事任何职业,每个人都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登上本行业的顶峰时,那些志向高远的人会认为自己的前程无限光明,觉得自己命中注定要成就一些丰功伟绩。[6]但这是一个错误的观点,并且可以依靠经验就能立刻将其矫正。这种平等表面上会让每个公民都觉得自己前程远大,实际上却在削弱所有公民的力量。这种平等一方面抑制了人的力量;另一方面又在使人的欲望不断膨胀,但是因为人们自身力量微弱,因此每前进一步,障碍就变得比之前更加难以逾越。 他们虽然推翻了同胞中的某些人拥有的特权,但实际上他们的压力却更大了,因为他们现在的竞争对手变成了所有的人。限制他们前进的因素依旧存在,只是改变了形式罢了。当所有人都变得相同并且前进道路相同的话,任何人都很难迅速前进,因为道路这时变得无比拥挤。 平等让人有了追求享乐的欲念,但它没有告诉人该通过何种途径去满足欲念,所以这两者之间永远存在矛盾,而这种矛盾常常使人感到苦恼和饱受折磨。[7] 可以想象,当人获得一定自由的时候,他可能会非常满足并愉快地享受这种自由。然而,再多的平等也无法让人感到满足。 对于一个民族来说,不论如何努力,它都无法在内部建立起完全平等的社会条件。就算这样绝对而完全的平等局面真的出现,那智力上的不平等仍然会存在,而因为这种不平等是天生的,人间的任何法律对此都无能为力。 就算一个国家在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上拥有很高的民主程度,我们仍然可以肯定,这个国家所有公民还是会觉得自己在某些地方受制于人,并且他们会一直盯着这一方面不放。如果不平等成了社会的普遍状态,那么,人们也不会去注意那些最显眼的不平等;而如果所有人都是完全平等的话,一丁点儿的不平等也会使人难以容忍。因此,人们越是平等,平等的愿望就越是难以满足。[8] 在民主国家,人们可以很轻易地得到一定程度的平等。但这种平等仍然无法达到他们的期望。当人们想要抓住这种他们向往的平等的时候它就溜走了,但是跑得又不太远,让人们能够继续看见它。 结果是它一边在前面跑,人们一边在后面追。人们总以为能够抓住它,可是它就是不会乖乖就范。它就在人们眼前,已经足够靠近,以至人们甚至能够闻到它的香味,但是却无法将其抓到手中,而在人们即将尝到它的甜头的时候,它便从人间消失了。 在民主国家中,公民虽然生活在富裕中,但他们却经常表现出奇异的忧郁感,即便他们的生活安逸宁静,有时也会产生厌世感。这种现象也是由于人们无法得到自己渴望的平等所造成的。 人们在抱怨法国的自杀人数不断增加,但是在美国,自杀者却很罕见;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美国,精神失常的人比其他任何国家都多。 法美两国同患一疾,但症状却并不相同。 即使心情糟糕,美国人也不会选择自杀,因为他们的宗教不准许人自杀。尽管追求物质享乐在美国是常态,但可以说,他们几乎没有唯物主义者。 美国人的意志坚强,但却往往缺乏理性。[9] 与贵族时代相比,民主时代的享乐机会更多,同时,爱好享乐的人也更多。但是,另一方面,在民主时代,人们容易失望,容易变得激动不安,自己的欲望也难以得到满足。[10]

注释


[1]论美国人的心中的躁动不安。尽管美国非常繁荣昌盛,但是他们总是心神不安,烦恼缠身;他们经常改变自己的居所、事业和欲望。 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平等让人们对享乐的喜好占据了主导地位。在现在的社会中—— 1. 将自己束缚在对享乐的追求上的人总是感受到简单生活观念所带来的压力。他们总是担心自己错过了通往快乐的最短道路。 2. 对物质享乐的喜好会产生强烈的欲望,但是很容易造成人们的气馁。因为人们为得到享乐而做出的努力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3. 平等让人们产生的欲望十之八九都无法得到满足。它激起人们的欲望但却不进行正确的指引。人的成就是可以达到无限的,但是个体的弱小和个体之间的竞争限制了他们的发展。(YTC,CVf,第31页) 这一章在草稿和手稿中的标题都是“论美国人内心的不安”。草稿中的其中一页上面有着这样的注解:“章节虽小,难度却很大。或许应该删掉,但是不论如何都应该再次回顾一下。为了避免老生常谈,我也许变得有点强迫性了。 “人们对于享乐的无节制渴望是产生于民主中的。这个观点在这一章中能更准确地出现。”(草稿,卷1) [2]一天晚上我参加了在一位美国种植园主家里举办的野蛮人的集会。这位富有的种植园主的住所同时也是一间酒馆。当时的气氛非常轻松自在,甚至有些质朴的奢侈。我被带进了一间光亮温暖的房间,里面坐着这位种植园主的几位邻居,他们坐在桌子旁,桌子上堆满了小麦威士忌。这几个人多多少少都喝醉了,但是他们的神情却是沉重忧郁的,这让我感到很吃惊。他们在谈论公共事务、房舍的价格,谈论着商业的风险以及工业的运作,言语之间十分痛苦。印第安人这个时候仍待在屋外,天下起了雨,他们只有几片破布毯子蔽体。他们点起了一大堆篝火,然后围着篝火坐在潮湿的地上。但是他们的言语之间却充满着快乐之情。我不明白他们的语言,但是他们的话语之间所发出的那种喜悦之情却不时地穿透到我们宴会的沉闷气氛之中。(草稿,卷1) [3]“生活在美国的居民只要努力的话,能获得一切他们想要的东西,但是不付出汗水的话,他们只能一无所获。”(草稿,卷1) [4]“这些情况在革命时期和缺少信仰的民主时期也是非常明显的。 “美国人就他们的喜好来说是唯物主义的,但是他们的观念却不是如此。他们热衷于追逐这个现世的物质享受,但是他们也从未停止过相信来世的存在。”(草稿,卷1) [5]在草稿的最初版本中是这样的: 我曾在美国遇到过一个人,他的天赋被长时间地埋藏在了贫困之后,但是他最终成为他所在的行业中最为富有的人。同时在英国也有这样一个人,他与这个美国人有着同样的事业,也同样积累了非常多的财富。后来这个消息传到了美国人的耳朵里,这位大洋彼岸的同伴便因此坐立难安,无法入眠,连美好的心情也因此而停止了。(草稿,卷1) [6]边上空白处写着:“这个观点必须出现在关于理想追求的章节里面。在没有对它们进行回顾之前,不要让这个观点出现在文中。” [7]之后的4段内容在手稿中并不存在。 [8]“嫉妒这种情感只会在平等中得到发展,因此在民主时代中,嫉妒这种情感是非常普遍和强烈的。”(草稿,卷1) [9]边上写着:“也许是因为他们太过于坚强了,因此抛弃了理性。” [10]生活在民主时代中的人要比生活在其他时代中的人更饱受他们自身欲望的折磨。他们的欲望让他们行为不再坚定,不再充满活力。欲望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有了足够的力量让他们感到不安,让他们失去希望,但却不足以让他们做出坚定不移的,能够带来持久结果的努力。他们的欲望已经足以让他们对生活感到厌恶,失去活下去的欲望,但却不足以让他们战胜自己,克服困难活下去,并活出自己的一幕。时常在他们心中反复出现的是虚弱的欲望,而不是意志。 仔细研究这个现象,并将它描绘出来,也许将这个内容放到标题为“内心的不安”章节中,这一章应该出现在“物质享受”章节之后,“物质享受”是造成“内心的不安”的真正因素。 1838年3月12日。(草稿,卷1) 第十四章[1] 美国人是如何将对满足物质欲望的喜好与对自由的热爱和对公共事务的关心结合在一起的 当一个民主国家[2]变成专制君主国家时,人们以前在公私两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积极性将会马上汇集到私的方面。这样一来,在初始阶段将会出现物质上的巨大繁荣,但是,在不久后,这种繁荣就会减速,最后停滞不前。[3] 我认为,凡是经营工业与商业的民族,都不存在自由。对于这一点,我们或许可以从不知道能否从都灵人、佛罗伦萨人、英国人那里找到例证。也就是说,自由和实业这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着紧密与必然的联系。 一般来说,所有的国家都存在这种现象,而对于民主国家来说,尤为如此。 我在前面已经讲过,对于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来说,他们只能够通过结社来得到他们想要的任何福利。而另一方面,我也曾指出,政治自由能让结社的技术日臻完善和普及。因此,在平等的时代,自由实际上非常有利于人们创造财富。相反,专制则会对人们致富造成极大的阻碍。 在民主时代,专制带来的东西并非暴虐和凶狠,而是烦扰。这类专制虽然没有损害人性,但却压制人们的经商活动和削弱人们创办实业的才干。 因此,在民主时代,人们只有得到自由才能获得他们长期追求的物质享乐。 然而,对于这种享乐的过度喜好,有时会让他们在遇到强权时就立即屈服。于是,人们追求福利的激情便会不断减退,被另外一种相反的激情所取代,使他们忘却原本的目标。 事实上,对于民主国家的公民来说,这种转变是十分危险的。 在民主国家,当人们对于物质享乐的爱好胜过文化和自由的发展时,他们一看到新的东西就会立刻变得无比激动,并费尽心思想得到这些东西。 由于他们一心想要发财,所以在他们眼中,那条把他们的个人幸福与全体繁荣联系起来的紧密纽带完全变得不值一提。他们会自动放弃他们已有的权力,根本无须你去动手剥夺。在他们看来,履行公民的政治义务是一种令人厌恶的事情,因为它妨碍了他们,使得他们无法专注于自己的实业活动。如果让他们去选举代表,或请他们为当局效劳,或共同担负一些公共工作,则他们会以没有时间作为托词,不愿将他们的宝贵时间用在一些对他们来说没有收益的工作上。在他们看来,任何认真追求生活中的重大利益的人,都不应该去做这些无聊的勾当。这些人虽然“正确理解的个人利益”原则,但他们仍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这个原则。而且,对于所谓的个人利益他们过于看重,从而忽略了重点:那就是自己应当继续做自己的主人。 由于人们只关心自己的工作,基本不会费心于公共事务,那些曾经为公共事务而操劳的阶级又不复存在,所以政府好像出现了空缺,没人进行管理。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一个精明强干的野心家执掌政权,那么,他肯定会发现,篡权的大道无比宽敞平坦。 在一段时期内,只要他能一心处理好各项物质利益,他在其他时间内就能随意地做各种事情而不会受到人们的反对。维持社会安定是他的首要任务。而对于那些热衷于追求物质享乐的人来说,在没有看到自由如何为他们的物质福利带来帮助之前,却早已目睹发现自由的滥用对物质福利的损害。当公众的激情对他们私人生活造成一定影响,使得他们失去一些小快乐时,他们会立刻提高警惕,寝食难安。而一直以来对于无政府状态的惧怕,又使得他们生活得忐忑不安,一看到出现骚乱就随时准备放弃自由。 我承认社会安宁是一件好事,但有一点我必须指出,所有的国家在出现暴政之前都会有一段安宁的时期。不过,我们也并不能因此就推断,社会安宁不必重视,只不过,国家需要的实际上并不仅仅是安宁。如果一个民族只要求其国家维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其余都不在乎的话,那么这样的民族实际上已经受控于财富的奴役,过不了多久,他们就会受制于人。 这样的民族不仅要提防个人的专制,对于党派的专制同样如此。 如果社会集体考虑的只是自己的私人利益,那么,无论多小的派别都有可能因此而控制公共事务。因此,就像我们在戏院看到的一样,在世界的大舞台上,经常存在这种现象:一小部分人代表了全体大众。他们代表了那些未出席或者对此毫不关心的人,独自在舞台上表演。他们恣意地规划着所有事务,修改法律,践踏民情。接着,我们就将目睹:一小撮软弱无能的人究竟是如何控制一个伟大的民族的。 回顾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对于上述的这些危险,美国人都能幸运地避开。在这一点上,他们确实值得钦慕。 全世界每个国家都有游手好闲的人,但是在美国,这种人或许是最少的。在美国,每一个人都迫切想增加自己的财富。但是,并非说美国人在物质享乐上毫无限制。并且,虽然他们追求物质享乐的这种热情不会受到理性的压制,但是理性至少起到了引导的作用。 当美国人考虑自己的私人利益时,他头脑里想的全是他自己。但是,一旦他完全投入到公益事业,个人的利益又立刻被他抛之脑后。有时,驱使他的仿佛是最自私的贪欲,但有时候,这种驱动力又似乎是崇高的爱国情怀。按理来说,人心无法被一分为二。但是美国人却能在追求财富和自由时,交替地运用这两种感情。看起来,这种感情似乎已经相互连接并成为他的性格中的一部分。实际上,在美国人眼中,致富的最佳工具就是自由,而自由同时也是其最大的保障。 他们既爱自由,也爱幸福。因此,他们从来都不会认为自己去参加社会事务是受到迫使的。相反,在他们看来,自己最主要的任务就是保护政府,这个政府当然要允许他们去追求自己渴望的东西,所以对他们来说保护了政府实际上也就是保护了自己的权益。

注释


[1]自由对于创造良好的生活条件来说是非常有用的,所有国家都是如此,而在民主国家中则尤为明显。 但是在民主国家中,对于物质条件的过度喜好会导致人们失去自由。 在民主国家中,人们都只关心小我的个人利益,他们认为将精力放在公共事务上完全是在浪费时间。这使得他们很容易遭到某个人或者某个党派的暴政专制。美国人的例子则是相反的。他们对于公共事务十分重视,对公务也有着与对私人利益相同的热情,很明显在他们心中,这二者是同样重要的。(YTC,CVf,第32页) [2]手稿上写的是“共和国”。 [3]我在这本书的另一个部分中曾提到过让我有这个观点的原因,如果专制在民主国家中长久地建立起来,那它将比其他国家中建立的专制更秩序井然,也更为“沉重”。随着我深入这个话题之中,我发现了更多的让我保留这个想法的理由。 [边上写着:所有的理由都是无力的,因为这是最适用于民主国家的普遍真理。我必须寻找一些“特殊”的理由。这个特殊的理由在这里可能会是民主国家中的专制所具有的让人感到窒息的本性。] 现在,这样的专制必然会阻碍人们的想象力,从各个方面限制人们的才能,最终让人们变得庸庸碌碌,就好像没什么用处一般。或许我夸大了这种危害。又有谁会在欧洲的启蒙运动时期相信这些暴行的出现呢?因此这只是一种推断。我也同意这一点,因此我不会谈论某种为了特殊的利益而发起的战争,公共财物被权力的代理人挪用和倾吞的行为,私人财物的普遍不确定性,以及危害人民繁荣昌盛的致命因素等,这些只是专制政府的建立可能会带来的普遍后果,它的影响很快就会体现在人们的优越的物质生活上。而这些所有后果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意外。我想能够找到造成我所假设的罪恶的某种固定的因素,并且为此我还假设了一种温和而理智的专制,它只会限制人们的自由,而不会掠夺人们的自由所带来的财富。 [边上空白处写着:商业贸易经受不住战争的摧残,但是民主专制的特性并不是暴政,而是一种事无巨细的令人感到厌烦的东西。] 一些人认为这样的政府能够挽救人类的道德准则,并且从各方面来说都是能让人们过上幸福生活的;而我不这么认为。人们可以抱有这样的想法,但是人们却不能说这样的政府不仅能让人得到幸福,还能提高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让人们获得更多的财富。 人们还认为在政治活动和商业活动之间存在着一种更为密切的联系。在一个人人都对各种事业抱着极大兴趣和极大魄力的国家中,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唤醒人们的想象力,最终,人们会变得只通过各自的知识观念来看待彼此和教导彼此,就像人们对公共事务的关心之情一样。人们变得如此的激进,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并且随着各个领域的人的努力,人们的共同富裕便产生了。 但是事实上,人们从提尔人的时代到现在英国人的例子中都找不到一个既是制造业和商业发达,又是自由联邦的国家。人们可以看到,佛罗伦萨的商业天才们可以在经常发生革命,并且革命经常摧毁人们产物的时代中,构思出各种令人惊奇的想法和观念。佛罗伦萨在它的独立自主中的最大的特点就是它的富有;然而一旦当它在安宁而普通的梅第奇政府[补充:专制的政府]之下放松下来,它便开始朝着贫穷发展。因此,在自由和产业这二者之间有一种看不见的,但是却非常密切的联系。 [边上写着:或许不应该谈到佛罗伦萨,佛罗伦萨已经在其他相似的地方提到过了。] 起初,人们并不会注意到这一点。当统治者的绝对权力都开始跟随着政府的脚步前进时,组建政府这个人类的伟大行为便开始朝着公共事务发展了,而私人事务则被放到了第二位去考虑,这样很快就产生了一种巨大的声势和一种盛况空前的繁荣之景。但是没过多久,这种发展势头就缓下了脚步。新的观念也以同样的速度停止了流传。人们彼此之间便只会偶尔产生联系,而不像以前一样彼此需要相互依靠,最后的结果就是人们丧失了彼此的信心。由于人们不再有这种习惯和权利参加公共的重要事务;从另一方面来说,人们也失去了结社的实践。人们对事业的热情变得沉寂下来,对发展进步的渴求也不如以前。社会最初是以一种安静的方式发展,而后便停止下来,最终归于完全的沉寂。 在笔记CVa的标注着日期为1836年8月3日的第四页中,有一段摘自马基雅弗利描述关于罗马的街道在夜晚时的危险的信件。1836年8月,托克维尔在瑞士度假时,曾读过马基雅弗利的《佛罗伦萨的历史》。见卢克·莫尼耶所著的《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百年书刊》(巴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院出版社,1960年)中的《托克维尔与瑞士》第101—113页。 第十五章[1] 宗教信仰是如何常常将美国人的心灵转向非物质享乐的[2] 在美国,每个礼拜的第七天,全国的工商业活动似乎完全停止,所有的喧闹声也突然消失。人们迎来了安静的一天,以便休息,或者说是进行沉思。灵魂重新占据自主地位。进行自我反省。 在这一天里,人们不再到集市做买卖,所有公民都带着自己的子女到教堂去聆听布道,好像这些布道对他们来说仍显陌生。他们聆听布道者宣讲高傲和贪婪所造成的无数害处。传教士告诫他们:人必须抑制自己的欲望,要获得高尚的享乐只能践行美德,人应当去追求真正的幸福。 从教堂回家后,他们并不是去查阅账簿,而是打开《圣经》,从中找寻对下述内容的美好描述:造物主的伟大与善良,上帝的丰功伟绩,以及人的最后归宿、责任和对永生的追求。 在美国,人们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自我净化,他们会暂时放下个人微不足道的私欲和私利,引导自己走进了伟大、纯洁和永恒的理想世界。 在本书的上一卷中,我曾经探讨过美国人能一直维持其政治制度的原因,并且把宗教列为主要原因之一。现在,我要探究的是宗教对个人的影响,我认为这种影响对每个公民所起的作用和它对整个国家所起作用完全可以相提并论。 美国人认为,只有依靠宗教才能使民主制度道德化。对于这一点,他们一直在用自己的行动来证实。美国人对于这个问题的观点实际上是一种真理,值得其他民主国家进行学习与理解。 我敢肯定,受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影响,一个国家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信念和爱好,而且这种信念和爱好在产生之后会被不断地充实。与此同时,这也会使这个国家容易不知不觉地放弃某些观念或某种倾向。 那些能担当立法者的人,通常具备事先正确识别人类社会的这些趋势的能力。因此,这些立法者知道那些事务需要公民的帮助,哪些事务最好避免这种帮助。要知道,随着时代的变迁,公民的这些义务也会不断发生变化。而人类所追求的目的并非永久不变,并且用于达成目的方法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假如在贵族时代存在这样一个国家,它的民众贫富差距非常悬殊,有些家族坐拥世代都享不尽的财富,有些人却一贫如洗,处于这两种状态下的人都不会想去改变自己的处境,因此,他们逐渐变得麻木不仁,并且只将希望寄托于来世。如果我出生于这个国家,那我肯定会挺身而出,去唤醒他们,让他们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需要,我会想尽办法帮他们找出一条能最快速简捷地满足他们这些需求的途径,并且引导他们前进,让他们用最大的精力去研究物理学。如此,他们就会找到致富的动力。[3] 有一天,如果有些人会费尽心思去追求财富,或者沉迷于物质享受,对于这种做法,我也丝毫不会感到不安。因为这只是个别例外的情况,等到全社会都这样做的时候,这种现象就变得普通了。 对于民主国家的立法者来说,还有其他一些方面也是需要引起注意的。 在民主国家中,一旦人民享有教育和自由的权利,你就应该放手让民众自行去处理自己的所有事情。他们可以非常轻松地从这个世界中获取所有美好的东西,对于那些有用的技术,他们也会不断地去完善,他们会让自己的生活逐渐变得安逸舒适,而社会情况也会促成这一点。我敢肯定,他们肯定会不断前行的。 一个人通过这种方法去追求幸福,这是诚实合法的,但是如果过了度,就可能让自己的非凡才能无处施展。而如果他所做的事情只是不断为了自己身边的事物而奔波,则最终会降低他的人格。这是唯一的危险所在。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所有立法者和有德有识之士,都应该坚持不懈地尽力提升人们的灵魂,将人们的灵魂引向天堂。而对于所有关心民主社会未来的人来说,首要的任务就是团结一起,努力使整个社会弥漫着爱好非物质享受的崇高氛围。 在民主国家中,如果有人借助舆论界散播有害的理论,说万物都会随着肉体的消逝而消亡,那这个人应该被视为这个国家的公敌。 从许多方面来说,唯物主义者都令我反感。在我看来,他们的学说对于人来说是有毒害作用的,他们总是目空一切,这一点令我感到厌恶。对于唯物主义,或许其唯一的用处就是使人对自己有了一种朴素的认识。不过,对于自己,唯物主义者本人并没有这种认识。当他们自认为已有足够证明人在本质上只不过是动物时,他们往往会变得得十分高傲,把自己视如神明一般。[4] 无论在哪个国家,唯物主义对于人的精神来讲都是一种危险之疾。然而,对于民主国家来说,唯物主义的危害尤为可怕,因为在民主国家中,人们常有邪恶之心,而它很容易就会与唯物主义相结合。 在民主主义的影响下,人们往往喜欢追求物质享受。但是,如果这种爱好变得过度,则会让人们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切事物都只是物质而已。而加上唯物主义的影响,人们更加会疯狂地追求物质享受。这会不断循环,成为民主国家无法摆脱的宿命枷锁。如果民主国家的公民能认清这种危险,并进行自我节制,那他们就不至于陷入这种深渊了。 在宣扬灵魂不灭论上,可以说大部分宗教都是一种通用的、简便和实用的工具。在民主国家中,人们拥有信仰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宗教。与其他任何国家相比,民主国家更需要信仰。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无论是什么宗教,只要它已经深深扎根于民众时,你都不应该去进行干涉,而是要把将其当成贵族时代的珍贵遗产严加保护;[5]你也不要用一种新的宗教观点来取代旧有的宗教观点,以免在人们由一种信仰皈依到另一种信仰的过渡阶段,心灵出现信仰的真空期,而让喜好对物质享乐这种情感乘虚而入,不断发展扩大,最后完全占据人的整个心灵。 至于轮回说,与唯物主义相比也是半斤八两。但是,我敢肯定,如果一个民主国家必须从中二选一的话,轮回说必然是它的首选。并且,在我看来,让民主国家的公民们相信自己的灵魂会转世为猪,总比他们相信根本没有灵魂要好,因为前者体现了更少的兽性。[6] 当信仰与物质暂时结合在一起时,就可能由此产生某种非物质的原则,并且这种原则是永恒不朽的。要使人变得高尚,这一原则必不可少。因为,当人们不相信因果报应说的时候,这种信仰就会制造积极的影响。而当人们相信神赐予人的灵魂,而人在死后将把灵魂归还给神或转附到神所创造出来的其他物身上时,这一信仰也会产生积极的影响。[7] 实际上,根据这种信仰,肉体将会被视为人生的次要和低级部分。因此,它一方面既承认肉体的影响;但是另一方面又轻视肉体。它在面对非物质的事物时,既会表示由衷的尊重和赞美,有时又会抗拒它。仅凭这一点,就能够让它的观点和爱好显得伟岸光明,使它自动地接近纯洁的情感和崇高的思想,而并非出于某种利害关系。 苏格拉底及其学派认为人死后有来世,我认为这种思想是错误的。不过,他们还认为,肉体和灵魂是截然不同的东西,人死后灵魂并不会消亡,这种信念也为柏拉图哲学提供了强大的发展动力,使得柏拉图哲学具有自己的特色。 在阅读柏拉图的著作时,我们可以发现,柏拉图和与他同时代的很多作家都曾鼓吹唯物主义。然而,这些作家的著作不是没有传世,就是只剩下很少的东西得以流传。无论在什么时代,大部分提倡唯心主义的作品都会世代流传下来。其背后的原因何在呢?我认为,出于本性的影响,人会喜爱并维护唯心主义,并且,当它陷入困境时人们会不由自主地拯救它。因此,唯心主义的提倡者自然会名留青史。所以,如果有人说无论在任何时代或任何政治制度下,民众都会满足于对物质享乐的追求及相关的观点,那么,你一定不要相信他的说法。[8]人心远比人们想象来的宽广,它可以容纳对现世幸福的爱好,也可以容纳对天国幸福的向往。它有时似乎会疯狂地追逐这个对象,有时又会转向另外一个。[9] 我们可以很轻易地指出,在民主时代,让唯心主义占据统治地位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要说明民主国家的统治者应当如何做到这一点,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了。 我不认为官方的哲学能够长久繁荣。而对于国教,我一向认为,虽然短时间内可能对对政权有利,但早晚也会给教会的发展造成损害。 有人认为,让教士拥有一些法律无法给予他们的政治影响力,对于提高宗教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是有帮助的,这会使得人民尊重宗教提倡的唯心主义。对于这种观点,我并不赞同。 我认为,一旦宗教信仰的解说人涉足政治,信仰就会遭遇无法避免的危险。我认为,不管要付出多少代价,现代的民主国家都应该竭尽全力去维护基督教。因此,如果我是领导者的话,我宁可把神职人员关在教堂里,也不愿意让他们迈出教堂一步。 那么,对于政府来说,他们要如何才能使人民相信唯心主义,或者皈依提倡唯心主义观点的宗教呢? 下面是我给出的答案,或许政治家会对此持反对意见。我认为,政府如果想让人民认可尊重灵魂不灭论,唯一办法就是政府在每天的行动上要向公众表明自己对于这种观点的认同;并且,我认为,政府只有在处理重大事务时认真遵守宗教道德,通过以身作则可能才使得公民在处理小事上做到承认、热爱和尊重宗教道德。[10]

注释


[1]在美国,每个周日是人们每一周中停下自己对纯粹物质思想和喜好的日子。这让他们打破了束缚着自己的锁链。这是有特别好处的。 民主的社会状况时的人们的思想更倾向于唯物主义的观念,这是因为人们对物质生活条件的喜好有时发展得过于迅猛了。人们必须为抗争这种趋势而做出努力,就像在贵族时代中,人们必须抗争与之相反的精神生活一样。 宗教的作用就是让唯心论保住自己的地位。因此在民主国家中,宗教变得尤为必要。本章就是关于在民主国家中的政府为扶植宗教和唯心论观点所能做的事情。(YTC,CVf,第32—33页) [2]在手稿中的这一章的封皮上写着:“关于宗教能够缓和民主时代中的物质享乐的喜好的功能在第五章当中就已经触碰到了,但是当时只是浅尝辄止,我想我可以在这一章当中进行延伸说明。”这里提到的是第一部分的第五章。 [3]要是我出生在中世纪,我一定会反对和抨击迷信,因为中世纪的社会的运动发展会让我有如此的想法。 但是在现在这样的时代中,我却对唯心主义论带来的各种荒唐的愚行十分宽容。 对我而言,最大的敌人是唯物主义,不仅是因为它从自身来说就是一种令人厌恶的学说;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是因为它符合了社会发展的倾向,这对我们来说是非常不幸的。(草稿,卷1) [4]巴登,1836年8月2日。 《论唯物主义者的傲慢》。 在唯物主义者的特质中,有许多让我感到吃惊的地方,但最让我感到反感的是,他们之中大部分人所展现出来的那种极度的傲慢。如果他们所宣称的这种学说真的对他们有用的话,我认为它首先应该赋予他们谦虚的观点,并让他们变得谦逊谨慎。然而他们却并不是如此,他们在做出了若干努力,证明了自己只是野兽时,却傲慢得好像证明了自己是神明一般。(这一段包含在本部分第17章的草稿中。草稿,卷1) [5]边上写着:“这是爱德华的评论。” [6]边上的空白处写着:“首先从这里开始,这篇文章就开始变得‘有气无力’了,因为我所说的东西不再专门地与民主有关了。 “之后的就是一些写得非常巧妙的题外话了,仅仅是关于唯心主义的一些普遍有益之处了,这些观点与宗教的作用以及维持宗教的方式毫无关系。” [7]灵魂的不朽。 对于永生的渴望与不能永生的让人悲哀的现实是我们在任何阶段都会遭遇的东西,这些东西时常都在折磨着我,但是却没有让我感到痛苦。我在它们之中发现了能证明来世的存在和灵魂的不朽存在的明确证据之一。我们从上帝的造化之中发现,他所做的一切都是有一个近期或者长远的目的的。实际上,在物质世界中,我们也能发现自己身上有着某种动物身上也存在的相同的器官,事实也确实如此。类似的争执也是存在的。我不相信上帝为了在我们的灵魂中植入了具有无限性的器官,可以这样说,上帝为了让我们的灵魂受制于有限性,给了我们对于来世生活的希望,但是却没给我们来世的生活。(CVa,第57页) [8]在第一个版本中还有这样的一段话: 此外我并不认为人是无法重拾民主的发展和宗教(唯心主义)信仰所带来的为民主所需要的物质条件的喜好。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不会拿美国人来作为例子,这是由于他们的起源。但是我会在拿英国人来说明之前指出这一点。 英国的中层阶级构成了一个极大的民主社会,在这个民主社会中,每个人都忙着增加自己的财富,都没有休息的时间,并且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个人都献身于对财富的喜爱之中。但是英国的中层阶级仍对他们的宗教信仰十分虔诚,并且他们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哪怕非常细微的方面,都显示出宗教信仰在他们的心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但是英国有着它自己的传统和过去,是不会安于处在世界的角落的。人们离无信仰状态已经不远了。在英国人之中已经出现了若干著名的无宗教信仰者了。但是英国的中层阶级中的大部分人仍有着自己的信仰,直到今天,他们的信仰仍是非常坚定的,他们仍然是虔诚的基督教徒,造就了让世界都感到震惊的工业奇迹的基督教徒。 因此人心……(草稿,卷1) [9]人们只考虑满足肉体需要而忽略心灵的感受,这是唯物主义导向将会造成的最终结果。 逃离到荒漠之中,为了维持心灵生活的存在,而去承受痛苦和贫困,这是唯心主义会造成的最终结果。 我非常希望我们能够在这两条不同的道路之中找到一条并不会通向这二者之一的折中道路。因为如果说这两条截然相反的道路对于一些人来说是可以接受的话,那这条折中的道路对于整个人类来说都是非常适合的。我们能在这两个极端之间找到这样的道路吗?(草稿,卷1) 草稿的另一个地方还有这样的话: 我已经充分地证明了,在人们渴望的物质喜好之中,对于良好生活条件的喜好并不会抑制人们心中的唯物主义的念头,只有这样他们才能依靠自己获得他们所渴求的物质享乐。 由于这个话题已经进行了详尽的论述,并且我的哲学地位也已经明确地建立了起来,因此再加上一个小章是非常必要的,在这个章节中,我将向人们展示,为了心灵的发展,物质必须富足,而不是像我所厌恶的那些“狂热的”唯心主者所持的观点一般;我将像空想社会主义者们所说的那样“重塑血肉”。我将在这两种人类发展道路的极端当中寻找这条折中的道路。 我将在这个章节之中向人们展现: 为了让人们自发地重视自己的精神需要,让人们忽略自身肉体的需要是不可取的,因为这二者是共存的,人既不能以一种精神形态存在,也不会以野兽般的行为存在,解决这种问题的观点在于找到一种方式让精神和肉体的需求相互协调共处。 高尚的美德不应该受到人们的指责和嘲笑,一个有着良好物质条件的肉体对于心灵的发展来说也是必要的,对于肉体来说,精神为保持这种发展状况所做出的努力也是有益的,因为它们会赋予肉体工作和秩序的习惯,也会让肉体的能力变得更加锐利。 总而言之,将现世和来世联系在一起是非常必要的,否则我们将失去它们二者之一。(草稿,卷1) 在1843年的信件中,托克维尔还将同样的观点重述给了亚瑟·德·戈比诺: 我们的社会的发展已经远离了基督教哲学,更远离了神学。我们的宗教信仰变得不如以往坚定,并且对于来世的见解也变得越来越朦胧,因此我们的道德准则应该对于物质需求和物质享乐更加宽容。我认为这种观点正如空想社会主义学者所表达的那样,“重塑血肉是必须的”。 (《与戈比诺的来往信件》,OC,IX,第46页) 见约书亚·米切尔所著的《自由的脆弱——托克维尔论宗教、民主和美国的未来》(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95年)。 [10]将之放到利己主义和民主的物质倾向之后,我认为不惜一切代价在民主国家之中灌输一些非物质观念,一些诗作和一些对于永生的喜好是非常必要的。 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如果说碰巧尊重某种存在的对人们有益的宗教,并把它当作一种宝贵的照亮人们前行的火炬而保护它,就像对待贵族时代所遗留下来的宝贵遗产一样…… 要是在贵族时代中,我会竭力将人们的注意力从精神生活中转移到物质研究上去,而在民主时代中,我会让人们更重视伦理学。我会在这两种倾向之间做出简短的类比,人们交替地在这二者之间做着斗争,以明确地揭露出一个至高点,而我则将自己置于这个至高点之上,并让人们看到,我并不会做我自己思想的奴隶。(草稿,卷1) 第十六章[1] 过分热爱福利为什么可能损害福利[2] 提高心灵境界与改善肉体享受是密切相关的,人们往往无法认识到这一点。对于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事,人们可以轮流进行处理并重视其中之一,但是无法将这两者彻底分开,否则的话,哪一件都不可能处理好。 在官能和贪欲上,兽类和我们人并无太大区别。兽类希望满足身体需要的激情,和我们人的这种激情并没有什么不同,无论是在人身上还是在狗身上,都可以找到这种激情的萌芽。 但是,动物只能满足它们最基本和最低级的需求,但为什么我们人却能无限地改变自己的需求,并且不断地提高我们的需求呢?在这方面,我们确实有优于兽类的地方,那就是我们是用心灵去探求物质福利,而兽类只是出于本能。在人类社会中,即使有些人比较愚笨,但是通过对其进行教导,他也能学会能够满足自身需求的技能。正是因为人能够凌驾于肉体享受之上,甚至轻视生命,但兽类却无法做到这一点,因为它根本不了解生命的本质,所以,人才能提高肉体享受的质量,而这也是兽类完全无法想象的。 有些东西能让心灵得以提高、充实或者扩张,如果你用这些东西去处理那些本来与心灵并无关联的事情,一定能达到目的。 但有些东西却完全相反,它会削弱和贬低心灵,使其丧失处理任何事情的能力。因此,一定要使心灵保持强大有力,并且时刻以这种状态去为肉体服务。 如果一个人一心只想追求物质财富,那他就会慢慢失去创造物质财富的能力,最终变得像兽类一样,对于创造物质财富变得既无知又无能。

注释


[1]“教会人们满足自己肉体需要的是人们的精神。人们不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忽略这二者其中之一而不会影响对另一者需求的满足。”(YTC,CVf,第33页) [2]“完善精神的目的并不仅仅是为了找到能满足物质需求的新方法,精神的完善还会让人们有更多的能力去享受物质生活。” 下面是L(编者补充:路易斯)的观点。 “我相信实际上一个有着精神、想象力和天赋的人感受到的物质享受要比有着同样物质条件的一个愚笨、木讷和粗鄙的人感受到的享受的快乐多一千倍。”(草稿,卷1) 第十七章[1] 为什么在平等和怀疑盛行时期应当把人的行动目标放长远一些[2] 在宗教信仰的影响力变得十分强大的时期,人们往往把人生的最终目标寄托于来世。 因此,在这一时期,人们自然会心甘情愿地一直坚持一个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坚持不懈地付出努力。在前进过程中,他们虽然可以随心所欲,但是为了心中的目标,他们学会了自我克制。当他们在处理现世的事情时,这种习惯也在指导他们的行动。他们会定下一个明确的总目标,而自己在现世的行动都是基于这个目标的,并且一直会竭尽全力地实现这个目标。他们不会整天变换目标,或老是去追求新的志趣;相反,他们拥有明确的总目标,并且终身都将会坚持不懈地去追求。 我们可以看到,那些信奉宗教的国家[3]的人民经常能够实现目标长远的事业,究其原因也在于这一点。人们可以看到,他们在追求来世幸福的过程中,也掌握了获得现世幸福的秘密。 宗教会使人养成一种习惯,那就是在为人处世时都考虑到来世。因此,从这一点来说,宗教对于现世幸福的促进作用完全可以与其对来世幸福的促进作用相提并论。这也是宗教的主要政治作用之一。但是,当人们的信仰开始动摇,人们的目光就会变得短浅,每天都只关注身边的日常琐事。 一旦人们不再愿意去考虑死后的事情,对于未来他们就会变得无动于衷,而这种态度恰恰又与人性中的某些东西完全贴合。只要人们不再看重和追求长远目标,他们每天所想的自然是尽快实现眼前的一些小欲望;对永生感到失望之后,他们往往就会迫切地去追求现世的幸福,就好像他们的生命只有一天似的。 所以,在人们普遍抱有怀疑心态的时候,就可能产生一种可怕的情况:人们受到日常中一时产生的欲望的影响,会将那些长远目标抛之脑后,不愿再去为伟大的、稳妥的和长期的事业而付出努力。 如果一个民族处于这种状态,并且这个民族的社会也变得民主了,那么,上述的危险将会变得更加严重。 如果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改善自己的社会地位,而所有人都参与到广泛的竞争之中,财富可能会因为动乱而集散,那么,人们就会想要快速致富,并且也看到财富的易变性,还出现了其他各式各样的幻想。而社会情况的不稳定性,又使得人们的欲望更加容易发生变化。在命运变化莫测的情况下,人们往往就只顾眼前了。于是,未来就被现在的事物所遮盖了,人们再也不会去考虑明天的事情了。 当不信教思想和民主制度不幸巧合地同时盛行于一个国家时,对于哲学家和统治者来说,首要任务就是要让人们树立长远的目标。 道德家们在潜心研究自己所处时代和国家的精神时,也要学会保护这种精神。他们应当努力地向同时代人指明:即使社会动荡不定,人也可以设立长期的目标,而且这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他们应该尽力让同时代的人认识到,虽然人类的生活条件会发生变化,但是,用来促进现世社会繁荣的方法并没有改变,不管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其他任何地方,人们都必须学会抗拒眼前大量的个别小欲望,只有这样,才能获得一致渴望的幸福。 对执政者来说,也有明确的任务。 无论在什么时代,一个国家的领导者都应当有深谋远虑;在民主和怀疑盛行的时代,更是如此。如果民主国家的领导者能做到这一点,国家将变得昌盛繁荣,而且人们将会通过自身的真实例子学会处理私事的方法。 最重要的一点是,执政者在处理政务时,必须尽力排除侥幸心理。 在贵族制时代,有些臣子会突然得宠,或者无功而受禄,只是这并不能产生久远的影响,因为受整个制度和舆论的影响,人们只会循规蹈矩,缓慢前进。 但是,在民主国家中,一旦出现这样的事情,那后果将变得十分严重,因为民主国家的人民对这些事根本不关心,整天都在忙于自己的私事。因此,在怀疑主义和平等同时盛行的时候,首先应当防止君主或人民随心所欲,并让民众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干。所有的晋升机会都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得到的,不能让野心家轻易地掌握大权,使任何目标都应该是长期奋斗的结果。 当宗教和社会情况已经无望让人们恢复对未来的憧憬时,政府就要接受这项任务,并且要以实际行动来教导公民,使他们知道只有通过付出劳动,才能收获财富、名誉和权力,让他们明白,只有制定长远的目标才可能获得巨大的成就,并且那些经过艰苦努力获得的东西都是十分长久的。 当人们在处理事情时逐渐习惯进行长远规划的时候,他们往往能够冲破现世因素对思想的束缚而高瞻远瞩。 因此,如果公民习惯于在今世就考虑未来的事情时,那么,即使没有受到指引,他们也会自动去接近宗教信仰。 由此可见,即使不通过宗教这种途径,人们也能通过其他方法实现目标,而这种方法或许就是现在仅有的唯一方法,那就是通过漫长而曲折的道路使人类建立信念。

注释


[1]在信仰盛行的年代中,人们习惯于从现世出发和对来世的提前计划来指引自己的行为。 这种习惯也会让他们自己对自己设立好生活的长远目标,然后固执地朝着这个目标进发。 在信仰缺失的年代中的情况则正好相反,人们所习惯于考虑的只是来日而已。 因此生活在信仰缺失的年代和民主主义中的哲学家和统治者们所在意的一定是将人们的各种事物的目标拉回到人们眼前。他们只有这样做才能获得成功。(YTC,CVf,第33—34页) [2]在草稿文件夹的封面上写着: 为什么在民主和怀疑盛行的年代中,整个社会应当再次努力赋予人们对未来的喜好。 把这一章放到所有关于物质享乐的章节之后。民主国家的人民都很喜欢很轻松并且很快就能得到的享乐,不管是物质享乐还是其他方面的享乐。因此这个观点必须与物质享乐的观点分开来讨论,但是这个观点必须放到物质享乐之后,因为占据主导地位的物质享乐是导致人们对于现世享乐普遍喜好的一个重要因素。(草稿,卷1) [3]手稿上写的是“大多数信奉宗教的国家”。 第十八章[1] 为何在美国人认为一切正当的行业都是高尚的[2] 在民主国家中,人们无法世袭财产,所有人不是依靠劳动生活,就是依靠劳动的积蓄生活,或者依靠劳动者的父母生活。因为在人们看来,劳动是所有人人生中的必要因素,并且也是非常自然而合理的事情。因此,关于劳动的观点就不断地进入人们的头脑。 对于民主国家的人民来说,劳动不仅不下贱,反而是光荣的。舆论也在赞成劳动而不是反对劳动。在美国,所有的富人都有这种看法:他们能在空暇时光去做些工商活动或公共事务,正是得益于舆论的支持。他们认为,如果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劳动的话,会有损自己的名誉。因此,很多美国富人为了逃避劳动,纷纷来到欧洲国家并在那里生活。在那里,他们发现社会还残留着贵族制度的遗迹,那就是以拥有安逸舒适的生活为荣。 平等的社会地位不仅使劳动变得光荣,而且使劳动变成了牟利的来源。 在贵族社会,人们并非轻视所有的劳动,而只是牟利的劳动。如果一个人为了实现个人的抱负或者某种美德而进行劳动,那人们就会认为这种劳动是光荣的。不过在贵族制社会中,即使有些人为了荣誉而劳动,他们也不会忽视其牟利的作用,只不过他们没有将这两种欲望表现出来罢了。他们会让人们无法看出他们的内心同时包含这两种欲望。在贵族制国家中,官员在要求为国效力时,几乎都表示愿意无偿劳动。他们并不会计较自己的薪酬有多少,看起来他们根本就不会考虑这个问题。 因此,牟利的观念与劳动的观念依旧有不小的差别,尽管它们实际上可能相互关联,但是在思想上,两者依旧存在区别。 在民主时代,情况则完全相反,这两种观念总是非常明显相关的。由于每个人都想追求财富,而每个人的财富都很少或不稳定,为了自己和子女,每个人都渴望获得更多的财富,所以每个人都清楚地认识到:人们即使不完全为了牟利而参加劳动,这至少也是一部分原因。即使是那些为了名誉而劳动的人,他们也会承认自己并非完全为了名誉而劳动,他们在追求名誉的行动背后也夹杂着谋生的愿望。 另一方面,如果全体公民都觉得劳动光荣的时候,如果贵族因为接受薪酬而承认自己进行劳动至少有一部分目的是为了牟利,那么,在贵族制国家中,各个职业之间的鸿沟将会不复存在。 虽然每个行业各不相同,当至少存在一个共同点:无论哪种职业,都需要通过劳动来获得报酬。所以,每个人都领取的薪酬,让所有人看起来更加相似。 通过这一点可以看出,对于各个不同行业,每个人都同样持有尊敬的态度。 在美国,无论一个人从事何种职业,他都不会因此被轻视,因为他周围的人也一样都在劳动。他也不会觉得领取薪酬过活是一件羞耻的事情,因为即使美国总统也领薪水。只不过,他通过发布命令来领取薪酬,而其他人是通过服从命令来牟利。在美国,所有的职业虽然都很辛苦,但是还是能较容易地赚到钱。但是,所有职业都没有高低的区分,只要是正当的职业,人们都会认为是高尚的。

注释


[1]美国人要不就是在工作,要不就是曾经工作过。这使得人们对工作的观念恢复了原样。在美国人看来,所有的财富都是普通的,也是暂时的,人们把回报的观念和工作的观念强烈地联系在了一起。 由于所有的行业都是高尚的,都有丰厚的回报,因此所有的行业都具有了某种家族相似性。薪水报酬只是所有行业表象中的一种普遍的事物。(YTC,CVf,第34页) [2]在手稿中并没有这一章和之后的第二部分中的章节,但是在笔记本CVf中却有这几章。在草稿中有这样的章节标题:“为什么民主将人们推向了商业和各类工业,并让人们普遍具有了对良好物质生活的喜好,还有本能。”这个章节的草稿同样也是关于工业贵族的章节的草稿。 第十九章[1] 是什么使得几乎所有美国人都喜欢从事实业 在我看来,在民主国家的所有有用技术中,进步得最慢的要算农业了。甚至有人会说,其他一些行业好像在跑步前进,农业则是一直原地踏步。 然而,在平等的影响下,让人们有了一些爱好和习惯,而这些爱好和习惯一直在引导人们去从事工商业。[2] 如果有这样一个人,他既聪明又能干,享有自由和小康生活,并且对生活充满希望。虽说无法享有安逸舒适的生活,但是他也不愁吃穿。然而,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处境,他一直在不断努力。 这个人已经尝到了物质享受的滋味,而其他很多享受也一直摆在他眼前。于是,为了追求这些物质享受,他开始努力地寻找达成心愿的方法。然而,人生短促,时间非常有限。他应当怎么办呢? 种地无疑会让他得到一些成果,但是显得有些缓慢,无法快速致富,并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只有家财万贯的富人或只求糊口的穷人才适合从事农业。于是,我们假设的那个人做出了选择:他把土地卖了,离开家乡,到别处去寻找一种职业,虽然存在风险,但是更加赚钱。[3] 在民主社会,做出这种选择的人十分常见,并且,随着身份变得越发平等,人数还在不断增加。 所以,受民主制度的影响,不仅劳动者的人数增加了,而且人们还可以去选择自己最喜欢的工作。与此同时,民主制度也使人们远离农业,而走向工商业。[4] 在最富有的公民身上,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精神。 在民主国家中,无论一个人拥有多少财富,他总是不会感到满足。因为他老是觉得自己还是无法像祖辈一样富有,同时也担心子孙以后会比自己贫穷。因此,在民主国家中,大部分富人仍在费尽心思增加财富。因此,工商业自然开始引起他们的注意,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是最快速和有效的致富途径。在这一点上,他们与那些一贫如洗的穷人具有一样的本能,更确切地说,他们也受到最迫切需求的驱使,当然,这种需求和穷人希望得到温饱的需求是不同的。[5] 在贵族制国家中,富人不仅拥有大量财产,实际上也是统治者。他们一直为重大的公共事务而忙碌,所以基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从事工商业。即使他们当中有人有意走上这一道路,他们的阶级意志也会立刻阻碍他这样做,因为他们虽然希望反抗在本阶级中占据多数席位的统治,却无法彻底摆脱它。要知道,这种统治实际上就存在于贵族阶级的内部,但是他们却坚决不承认人民的多数权力。 在民主国家中,即使拥有财富也很难掌权,甚至还使富人们远离政界。所以,民主国家的富人在闲暇之余都不知道如何消磨时光。[6]他们的远大理想、大量的财富,以及某些富人常有的独特爱好,这些因素一直都在激励他们采取行动。但是,他们只能走经商这条路。在民主国家,商业相比其他行业都显得更伟大和辉煌。它一直在吸引着大众的注意力,成为了群众向往的目标,人们一切最强烈的激情都放商业上了。即使富人们自己对商业仍然抱有某些偏见,或者对他人经商存在偏见,但是这时已经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去从事商业了。在民主国家中,富人们从来不会去组织建立团体并为其设立特有规章制度。他们这个阶级的特有观点,对他们也毫无影响力;但是那些全国性的一般观点,却一直在推动着他们前进。在民主国家中,巨富之人几乎都是经商之人,并且,他们会把这些事业世代相传,直到财富的持有人最后完全失去了经商的习惯。[7] 在民主国家中,富人大都不愿意从政,所以他们将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商业中。他们在商业上专心经营,发挥自己特有的优势。可以说,他们会坚决走向商业之路完全是因为他们敢于创办实业的伟大精神。如果他们出生于贵族制国家,他们是很难得到这样的机会的。 但在民主国家中,无论是穷人或是富人,却有以下这些相同的表现。 在民主国家中,社会状况经常变动,偶然因素经常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人们都喜欢去从事具有这种特点的行业。 因此,他们往往会走上经商之路,其目的不仅是为了牟利,而且是因为他们自己喜欢商业。 从摆脱英国殖民地的束缚至今,美国只走过半个世纪的时间,因此巨富之人仍然少有,并且资本也十分有限。但是,可以说在世界的所有民族中,美国人在工商业上的发展速度是最快的。如今,美国在海运实力和规模上已是世界第二,尽管仍存在一些难以克服的天然障碍,但它的制造业也是日新月异地在飞速发展。 在美国,经营大型工业企业并非难事,最主要的原因是全国人民都从事工业活动,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所有人都愿意联合共同从事工业。因此,我们可以看到,这个国家虽然还算不上富强,但是他们的大型工程往往让人感到吃惊。美国人来到这片土地的时间还没多久,但是他们已经学会改造自然来为自己服务了。他们已将赫德森河和密西西比河连接起来,并在陆上建设了500多里的道路,使得大西洋和墨西哥湾也相互连接。另外,他们也已经建成了几条大铁路。 但是,对于美国,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它惊人的企业数量,而并非这些企业的规模。 在美国,农业经营者们基本都实行农商联营。他们中大部分人既是农民也是商人。 美国的种植业者,并不会一直坐守田地。在西部的一些新州,情况更是如此。那里的人并非为了自己种植而去开垦土地,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一个人会建立一个农场,是因为他预判到居民数量会开始增多,当地的形势也会快速变化,从而能以高价把农场卖出去。 每一年,南方盛产棉花和甘蔗的地区都会吸引北方居民蜂拥而至,并在那里定居。这些人来到南方种地,其目的就是希望能在几年之内就因此发家致富。他们来到这里以后,就已经预计到自己早晚有一天还是会返回家乡,好好享受从南方赚得的财富。美国人就是通过这样的方法将经商精神带到了农业领域,因此,他们在农业领域也会显现经营实业时的激情。 在美国,几乎所有人都在从事工业活动,因此,美国的工业发展迅猛。 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一些突如其来并且危害巨大的工业危机也往往让他们成为受害对象。 由于所有美国人几乎都从事商业,所以他们的商业活动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这些影响因素既多又复杂,因此,人们很难预见可能遭遇的障碍。因为他们所有人或多或少都从事工商业活动。所以,一旦工商业受到侵袭,他们就会遭受财产上的损失,而且整个国家都会受到波及。[8] 我认为,在现代的民主国家中,存在一种固有的疾患,那就是不断出现的工业危机。[9]民主国家只能降低它的危险程度而无法根治它,因为这种危险不仅起因于偶然因素,民国国家的本性也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

注释


[1]民主不仅让各个行业的工人数目有了成倍的增长,还让人们具有了选择自己行业的机会。 几乎所有的由平等产生的情感都会产生这样的影响。 对物质享乐的喜好。 能快速获得享乐的渴求。 对投机主义的喜爱。 在民主国家中,富裕的人通常都有自己的产业。民主让他们对政治不感兴趣。它也让工商业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职业。在民主国家中,富裕的人总是会担心失去自己的财富。美国人就是如此。(YTC,CVf,第35页) [2]“作用力”,身份条件的平等将人们带向了商业。(路易斯的见解) “反作用力”,商业习惯,民主政府所认同的商业道德,抑制了人们过于强烈的剧烈情感。人们不会具有革命时期的愤怒、妥协和复杂折中的利害关系。(草稿,卷1) [3]当然在所有的手段中,最能让人们精力充沛的发展出对财富的专一喜好的方法就是建立一个只以金钱为基础的贵族社会。 能激励人们内心的欲望都与对财富的喜好联系起来,这构成了人们情感的主体,其他所有的情感都是由它所承载。 人们在观念之中将对金钱的喜好和对权力的追求合二为一,这就很难弄清楚人们是为了自己的雄心壮志而变得对金钱极为渴求还是为了自己对金钱的欲望而变得野心勃勃。 在英国就是这样,有人想获得名誉声望,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而有人想要获得巨大的财富,是因为想变得出名。(草稿,卷1) [4]作者注:有人曾经多次指出工商业者过分贪图物质享受,并因此谴责工商业。在我看来,他们在这个问题上把因果颠倒了。 并不是工商业在驱使人们爱好物质享受,而是这种爱好把人们带进了工商业,因为他们希望在工商业中使自己的要求得到更加充分并且快速的满足。 如果说工商业也加强了人们追求财物的欲望,那也只是因为人们从事工商业越久,他们的欲望就会变得越强烈,他们越是努力满足欲望,欲望也越提高。所有使人心喜欢在现世享福的原因,都会促进工商业的发展。平等就是这种原因之一。平等对商业的促进,并非通过直接使人产生经商爱好这种方法,而是通过间接加强和培养人心爱好幸福生活的方法。 [5]这种情况并不是偶然存在的。在贵族社会中,所有的贵族都对各种产业的工作和阻止其发展的阻碍力量表现出漠不关心。我们很容易发现隐藏在偏见之下的真实的原由。 商业通常看起来会取得巨大的成果,但是取得这种成果的机会却少之又少。 在贵族社会中,有钱人都是掌握着社会权力的人,他们的事业会决定整个公众的财富来为他们自己的事业所服务。因此,他们既不会将他们的精力放在形成商业的小事务之上,也不会对它花上一点点时间。在他们看来,贸易只是一种无聊的副业罢了,哪怕他们并没有认为商业是一种丢脸的工作,也不会对它进行重视。即便贵族之中会有人对商业产生兴趣,他的理智也会抑制住他投身于商业活动的行为。因为商业对他的统治没有任何作用,他也无法完全逃离这种体制的枷锁;即便在那些最为顽固地承认国家主体权力的贵族团体中,也是有着特别的统治阶层存在的。 而在民主社会中则没有这种财富与统治权相结合的情况。有钱人不知道自己闲下来能做什么;他们的欲求永远不会停止,他们的巨大财力,和他们对(非凡事物的)冒险的喜好,都让他们一刻不停地朝着下一步进发,几乎所有人上之人都是如此。只有商业道路对他们来说才是一马平川的。在民主社会中,没有什么比商业更伟大更引人注目了。这就是为什么人民大众会受到商业的吸引和驱使;这也是为什么人们的精神情感会把人们推向商业贸易这一行。没有什么能阻止有钱人继续投身于商业,他们不会对商业有什么偏见,其他人也不会。 由于在民主社会中,任何巨额的财富都是起源于商业,因此,占有这些巨额财富的人也会将这种贸易的传统持续下去。在另一方面,有钱人绝不会向贵族社会中的人那样在民主社会中建立起一种团体,一种……[文段丢失(编者标注)](草稿,卷1) [6]“英国正是如此,并不是有钱的人掌权,而是掌权的人变得有钱。”(草稿,卷1) [7]贵族的出身和纯粹的民主造成了这个国家的两个极端社会情况。(草稿,卷1) [8]在美国,每个人都会从事商业行为,或者说至少他的一部分财富是放到商业领域中的。因此人们就可以看到现在正在发生的情况(1837年5月)以及这将会在政治领域中产生的结果。 我必须将我的一部分注意力放到整个人类未来格局上。 美国人在产业领域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因为他们所有人都同时涉足了产业领域,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他们都将遭受没有预料到的可怕的产业危机。(草稿,卷1) [9][边上写着: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加上这段话,或者说应该把这段话放到哪里。] 我已经在这一章节中指出了民主是怎样服务于产业的发展的。我也可以向人们展示出产业是如何加速了民主的发展的。因为这二者是相辅相成的。民主让人们产生了对物质享乐的喜好,并将人们推向了产业,同时产业也让大量的人获得了一些财富,这让一些贵族国家中出现了一中种独立的阶级,在这个阶级中,人们的等级区别并不明确,也不再保持以前那种等级森严的状态,人们的财富时而增长时而减少,在这个独立的阶级中,人们都具有了民主的本能。这样的民主阶级便在贵族国家的核心中长久地建立了起来,有了它独立的本能、观念和法律。随着国家拓展它的工商业,这个民主阶级的规模便变得越来越大,也变得越来越有影响力;它的观念也开始一点点地对民风产生影响,慢慢改变法律,直到最后,成为占据主导地位的阶级,或者说唯一的阶级,取得了权力,并将所有的事物按照自己的意愿来引导各种事物,由此民主社会便建立了起来。 [边上写着]很大程度上了解得非常透彻。(YTC,CVj,2,第16—17页) 第二十章[1] 实业为什么可能产生贵族制度[2] 民主制度不仅能对实业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还会使实业家的人数无限增加。关于其背后的原因,我已经在前面指明了。因此,我现在要研究的是,实业是如何迂回地将人们重新引回到贵族社会。 我们已经看到,如果一个工人每天只做同样的一种零件,那么在生产那些由零件组装而成的产品时,就会变得更加便捷,并且成本少,收益多。 如果一个企业的规模越是庞大,资本越多,信用越高,它就越能生产出廉价的产品。[3] 人们在很早以前就发现这两项真理,但是直到我们这个时代,才被人们明确地指出来。在一些最重要工业领域,人们很早就开始运用这两项真理了,而它们也开始对那些相对次要的工业领域产生影响了。 在政治方面,我认为工业科学方面的这两项新原理是非常重要的,也是立法者最应当关注的。 一个手艺人,如果让其一直只制作一种产品,他的手艺必然会变得无比熟练。但是,这样做的代价就是,他不再会用自己的精神来指导自己的工作,他会逐渐丧失这种能力。因此,虽然在技艺上他越发纯熟,但同时也变得越来越不动脑。作为一个工人,在技术上他确实在不断取得进步;但是从一个人的角度来说,他在本质上却日益衰退。 如果一个人二十多年来都是在做别针帽,那你就不会对他在其他方面的才能抱有太大的期望。运用智力,人往往能获得惊人的成就,但是如果一个人长期都只是在研究做别针帽的最佳方法,那他就很难在其他方面发挥自己的才能。对于一个工人来说,如果他将一生的绝大部分时间都用在他每天所造的产品上,那他的思想就会一直聚焦在这些物品上,自己也会因此养成了一些难以摆脱的习惯。总而言之,他已经失去了对自己的自主权,成为了他所选择的职业的附属品。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法制和民情想方设法帮他拆除樊笼,为他开辟无数不同的致富之道,这一切也会变成徒劳;相比法制的民情,实业的原理显然影响力更大,这种力量将他绑在一种行业之上,往往是他受缚于此,难以脱离。另外,实业的原理还将他在社会中的地位固定下来。虽然整个世界在不断运转,但实业的原理却使让他变得无法动弹。 劳动分工原则的普及使得工人们的力量变得越发微弱,他们的思想也因此变得越发狭隘,地位也会逐渐降低。从工艺上来讲,他们是进步了,但是手艺人自身却退化了。此外,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和资本的增加,产品的数量也会不断增加。这时,那些有钱有识之人也会开始涉足工业。在此之前,这些工业的经营者都是手艺人,他们要么就是缺乏知识,要么就是相对贫穷。那些有钱有识之人经营工业的原因,自然是因为看到其中巨大的需求和利益。 因此,在这一时期,受到制造业科学的影响,工人阶级的地位开始降低,而对于资产阶级来说,他们的地位却在日益提高。 工人们每天只是想自己的智力应用在一些小事情上,而工厂老板却需要关注全局。于是,老板的视野变得开阔,而工人的眼界却变得越发狭隘。这样一来,过不了多久,工人们就不必再动脑筋,只是从事体力劳动。而老板们却需要依靠科学和天赋来确保事业取得成功。因此,这样的人变得越来越像一个国家中的行政长官,掌管一切,而工人则变得越来越像牲畜。 因此,工厂老板和工人之间的差距逐渐扩大。他们之间的联系就像一条长链的两端一样。在美国,每个人都有其固定位置。一方越来越依赖于另一方,仿佛是生来为另一方服务一样,而另一方则享有指挥别人的地位。 这不就是贵族制度的社会状况吗?[4] 在一个国家中,如果人民的社会地位变得越来越平等,人们对于工业产品的需求也就会变得越广泛和普遍。使商品变得价格低廉就成了制胜关键。所以,有越来越多有钱有识之人将自己的财富和天赋投入到工业生产之中,他们开设工厂,并且设立严格的劳动分工,以此来满足人们各个方面的需求。因此,当人们逐渐趋向民主制度时,那些从事制造业的阶级就变得越来越像贵族。人们彼此变得越来越像,而与此同时,大部分民众与另外一帮人也却变得越来越不同。最后大多数人变得平等了,但是大多数人与占少数的另外一些人之间的不平等却在不断扩大。因此,当我们追根溯底时,就会发现民主社会中的贵族集团是从民主社会中自然产生的。 然而,相比之前的贵族阶级,这些贵族是完全不同的。 我们很快会发现,这批贵族实际上只是专注于实业,他们在社会中显得与众不同,就像是怪物一般。 在现代的民主社会里,一些从事实业的人会建立一个小型的贵族社会。就像古代的那些大贵族社会一样,在这个小贵族社会中,既存在一些拥有大量财富的富人,也有大量非常贫苦的人。这些穷人很难改变自己的处境。但是对富人来说,他们有些人可能会突然变穷,而有些人会在得到财富之后不再从事商业活动。可以说,在穷人阶级中,成员基本保持不变,而在富人阶级中,成员可能随时都在变动。实际上,现在只有富人,并不存在富人阶级。究其原因,虽然这些富人拥有大量财富,但是他们并没有共同的观念、目标、传统和期望。因此,更准确地说,他们只是一伙人而不是一类人。 富人之间关系并不紧密,富人与穷人之间的联系也是如此。富人和穷人往往是由于利益而不断结合或分离,因此,两者之间自然无法维持紧密的联系。通常情况下,工人们必须依靠老板,但是他们依靠的老板往往不止一个。只有在工厂,工人和老板才会彼此相识。如果离开了工厂,他们彼此之间的关系就会如同陌生人一般。工人与老板之间只存在一个交汇点,一旦离开了这个交汇点,他们就不再有联系了。老板对工人的唯一要求就是工作,而工人对老板的唯一要求就是支付报酬。两者之间并不需要互相保护。通常来说,老板和工人不会建立长久的联系;从权利和义务的角度来看,这两者之间的联系同样不会长久。 然而,由厂商所形成的贵族,几乎不会扎根于受他们指挥的实业大军中。他们的目的不是想统治这批人,而是想利用他们来为自己牟利。 因此,这样组织起来的贵族的目的不在于大量控制一批雇佣者,即使他们有时雇佣了大量的工人,但是不久后也会解雇一批。他们既没有这样的想法,也无法这样做。 在旧时代,由于法律或习俗的影响,地方贵族往往认为自己有义务救济和扶持下属,减轻他们的困苦。但是,现代制造业的贵族则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他们只想利用受雇者为自己牟利,让他们变得又穷又苦,如果遭遇经济危机,则会把这些人推出工厂的大门,让社会去救济他们。这是自然而然的发展结果。工人和老板之间虽然常常存在联系,但是并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结合。 总之,我认为,在我们的时代成长起来的制造业的贵族,是世界上有史以来最严酷的贵族。但是,它同时也是受到最严格制约并且危险性最小的贵族。 然而,民主的朋友还会不安地关注这一方面。因为这是贵族制度和身份的永久不平等再次侵入这个世界的唯一途径。

注释


[1]论当今的产业中所出现的贵族式的组成。 我曾指出过民主社会是如何促进产业的发展的;我将在这里向人们展示产业是如何以一种间接的方式向贵族制度发展的。 在我们生活的时代中我们发现,所有的劳动者都忙碌于自己的工作,总的来说,工作制度要比以往更加完善。 我们还发现,为了花费更少的代价来生产同样的产品,那立即扩大生产规模是非常必要的。 前者让工人的数量变少,变得更直截了当。而后者使得管理者的数目在不断地增加。它们让产业阶级中产生了贵族制度的原则。 而现在,随着社会普遍变得民主,随着廉价手工业制造品的需求变得更大更普遍,以上的这两种情况也出现得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因此随着小的社会团体在大的社会中的建立,平等逐渐消失了。(YTC,CVf,第35—36页) 这一章节中的几个观点都是来自奥尔本·德·维伦纽夫-巴奇蒙子爵的《基督教政治经济学,或对法国和欧洲贫困化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的研究》(巴黎:波林出版社,1834年),卷2,托克维尔在他关于贫困化的回忆录中也用到了这本书的观点。维伦纽夫-巴奇蒙的这部作品卷1的第12章的标题就是“新封建主义”,这一章里包含了本章节的主要论据。 [2]我不知道应当将这一章放到哪个位置。有三种方式: 1. 可以将这一章放到第一卷之中,放到讨论“平等”这个普遍存在的事实的章节之后。它将指出例外的情况,也将会完善这个构想。这样的话,这一章必须进行进一步的论述。 2. 也可以将它放到关于薪水的章节之后。这样的话,这一章就可以进行一些缩减。 3. 而我现在觉得,将它放到描述民主是如何将人们推向产业事业的章节之后是最合适的。这样的话,用不同的方式进行论述和指出它与之前一个章节的关系就显得尤为必要了。就像这样: 我之前指出民主将人们推向了产业的发展,而产业为了构成现在这样的格局,将人们重新带向了贵族制度。 所有的社会都开始于贵族制度;产业则取决于法律。(草稿,卷2) [3]当代的评论家认为托克维尔对19世纪前半叶的产业领域发生的事物以及都市化进程的看法是非常无知的,对蒸汽船、运河、铁路以及其他技术上的进步也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他的游记以及西摩·德雷舍的作品(《托克维尔和博蒙的社会改革》,纽约:哈珀与罗出版社,1968年)的出版让人们看到,他对于曼彻斯特的描述大多受到了工业化的影响,他明白当下的趋势,也在专注于此,而不是对它一无所知。 如果说托克维尔对工业化这个问题的反应是如此之快,那只能说这是因为他写作的目的没有将他也推向工业化,他的反物质主义理论也是如此。让他感兴趣的是推动工业化以及让工业(对新式制造业的贵族制度)产生如此强大的影响的能量(对金钱的获取和对良好物质条件的喜好)。根据西摩·德雷舍的描述(《托克维尔与英国》,剑桥,马萨诸塞州:哈佛大学出版社,1964年,第60—61页),托克维尔与西尼尔的友谊对托克维尔关于经济的观念影响非常大。参阅《英国游记》,OC,V,2,特别是第67—68页和第78—85页。 [4]“以一种实际的方法来审查一下这个问题,你如何才能重新创造一个以财富为基础的贵族制度,使之与(无法辨认)联系在一起,使之具有特权。”(YTC,CVc,第55页) 第三部分[1]

注释


[1]平等对民风的作用以及民风对平等的反作用。/ 在完成了一部指出身份平等对观念、习俗和民风所造成的影响的作品之后,另一部亟待完成的作品就应当阐明观念、习俗和民风对身份平等所产生的影响。因为它们之间存在某种相互作用。这里只举一个例子,在十六世纪,欧洲各国相对民主的社会状态承认部分建立于智力平等理论之上的新教教义的提出和传播;而在另一方面,你无法否认这些教义,其一旦被接纳,就会促使身份平等化。如果我单独审视前者所产生的影响,而不涉及后者,那么我就无法了解和认知后者的影响范围和影响力。但我清楚,在一个如此困难、如此复杂的课题中,单是其中一部分就已需要研究许多内容,要突出重点分别阐述这两个部分,需要更灵巧的双手将整个画面同时展现在所有人眼前。托克维尔于1838年4月在博吉完成了本卷的第三部分。 参阅让-路易斯·伯努瓦所著的《伦理学家托克维尔》。 第一章[1] 民风是怎样随着身份的平等而变得温和的 我们注意到几个世纪以来,人们的身份条件变得平等了,同时我们还发现人民的民风也变得更温和了。[2]这两个变化只是简单地发生在同一时间呢,还是它们之间有什么隐秘的联系,以至其中一方发生了变动,就会导致另一方随之改变呢? 有若干种因素可以共同作用,使一个民族的民风变得不那么严酷无情,但是在我看来,这些因素中影响力最大的还是身份条件的平等。因此在我看来,条件变得平等和民风变得温和并不仅仅是发生在同一时间的巧合,而是互有关联的。[3] 当寓言作家们想通过描写动物的行为来勾起我们的兴趣时,他们会赋予动物们人类一般的思维和感情。诗人们创作关于鬼魂和天使的诗作时也会用到同样的手法。[4]如果他们用其他的手法来创作,就无法让我们就感受到能抓住我们思想和心灵的那种深切的苦难或者是纯粹的幸福。 这同样也适用于我们将要谈到的话题。 在贵族社会中,所有人都依职业、财富,出身被打上了不可改变的印记,每一个阶级内部的成员,都把同阶级的人看作是同一个大家族的子女,他们之间有着一种从未间断过的意气相投[5],这种活跃的情感是生活在民主制度中的公民之间绝不会出现的。 然而,在面对的不是自己阶级的同胞时,情况就不一样了。 在贵族制国家中,每一个阶级都有自己的观念、情感、权利、道德规范和特殊的生活方式。因此,一个阶层的成员同别的阶层的成员是非常不同的,他们没有相同的思考和认知方式,甚至觉得彼此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因此他们很不能理解不同阶层的人的生活,也无法评判他人的作为。 尽管你有时会看到他们热情地向他人施以援手,但这并不与我刚才所说的冲突。 这种贵族制度虽然将同种的人类分成了不同的阶级,但是却又用一条政治纽带将他们紧密地绑在了一起。 尽管奴隶阶级天生对贵族的命运不感兴趣,但是他们认为自己却有义务为自己的贵族主人奉献自己,并且尽管贵族认为自己和奴隶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是他的责任和义务却依然驱使他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保护生活在他领地中的奴隶。 很显然这种相互的责任义务并不是来自天生的权利,而是政治权利,并且社会因此获得的东西要比个人所能获得的多。这种义务并不是对你认为应该的人尽的,而是对奴仆或者对领主尽的。封建制度只是为一些人带来实质的不幸,而不是为全人类带来了苦难。它给民风带来的影响不是使人变得温和善良,而是慷慨大方,尽管它提倡人们无限忠诚,但却不会让人产生真挚的同情,因为只有在相似的人之间才会出现真正的同情。并且在贵族时代中,人们只有在同样的阶层中才能找到相似的人。 中世纪的编年史家们,按他们的出身和习惯,都是属于贵族阶级的。他们在描述贵族人物的悲惨结局时,总是会掺杂无限的悲哀之情,然而在一口气叙述其他人遭受折磨或者遭到屠杀的场景时,他们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这并不是说这些作家对平民有着习惯性的厌恶或者一贯性的鄙视。国内不同阶级之间的战斗还未打响呢,他们只是依照本能行事,而不是出于自身的情感。由于他们对于穷苦人民所遭受的苦难没有一个清楚的认识,所以他们对穷人的命运也不会感兴趣。 如果封建关系被破除,人们也会变得如此。在这个我们经常看到奴仆为领主英勇献身的时代中,也偶尔会发生下层阶级对上层阶级施加闻所未闻的暴行的事件。[6] 但我们不能认为不同阶级互相之间的这种漠不关心是由于秩序和知识的匮乏,因为在接下来的几个秩序井然,人民开化,但仍保持贵族制度的世纪中,还是会有这样的现象。 在1675年,布列塔尼半岛发生了新税激起下层人民群众抗议的事件。这次骚乱的抗议行动被无比残暴地镇压了。这里是一封这场恐怖事件的目击者塞文涅夫人写给自己女儿的信,看她是如何描述的吧: 1675年10月3日,寄自罗歇 天哪我的女儿,你在埃克斯给我寄来的信实在是太好笑了!你在寄出信之前至少再读一遍吧。如果你这样做的话,你会对你写的那么多赞美之词而感到吃惊,但你又会因为喜欢这样不厌其烦地写了这么多文字而感到自我安慰。可见,你已经接触过普罗旺斯所有地区的人了,是这样吗?不过,你肯定不喜欢和布列塔尼的人交往,除非你喜欢他们身上那种酒味。 ……你对雷恩省最近发生的事感兴趣吗?那里的政府下令征税10万枚银币,如果不在24小时内交出,就把税额翻一番,并且派兵去征收。当局已把一条大街的所有居民都撵出家屋,而且不准任何人收留他们,违者将会被处死。因此,一大群倒霉的人在依依不舍地离开这个城市时,号啕大哭,其中有孕妇、老人和小孩;他们不知去往何处,既没有吃的,又没有栖身之处。前天,一个小提琴师,因偷漏印花税而被车裂。他被五马分尸……,并且还将他的四肢放在城市的四个角上示众……到现在已有60名市民被捕,明天将会被处以绞刑。这个省还为其他省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叫其他省也尊重总督及其夫人……,不得往他们的花园里投石头。[7] 昨天天气很好,塔朗特夫人来到她的林园小憩。当然,要为她准备下榻之处和饮食。她从大门进来这里,又从原路返回…… 在另一封信中她补充道: 你总是喜欢和我谈论我们这里发生的悲惨事件。我们这里已经废除了车裂的刑罚。为了树立正义的形象,每周只会杀一个人。没错,现在我认为判处绞刑已经算宽大了。自从来到这里以后,我对于正义的观点已经完全改变了。我认为,你的那些拉船的奴隶纤夫,真是一群不问世事的好人,是他们让生活安宁。 如果你认为写这些信的塞文涅夫人是一个任性而生性残忍的人,那你就错了。她非常爱她的子女,也对她的朋友的不幸多愁善感,甚至我们在读她写的信的时候,我们都能发现,她对她的奴仆和侍者都非常和善和宽容。但是塞文涅夫人并不清楚地了解贵族阶层以外的人民所受的苦难是什么样子。 而今天,哪怕一个最残酷的人写信给一个最冷漠的人,也不敢用这样残酷的事情来打趣,就像我刚才引用的书信中一样,就算他的个人道德观念准许他这样做,大众的民风也会阻止他如此行事。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是不是我们就比我们的父辈更人性化了?我不知道,但是我能确定的就是我们的情感延伸到了更多的事物上。 当一个国家的阶级之间变得几乎平等时,由于所有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相同的思考和思维的方式,那每个人都能很快感觉到其他所有人的想法,他只要迅速地审视下自己就足够了。因此,一种内在的本能使他可以轻易地感受到他人的任何苦难,即便他没有看到苦难的扩大。无论是对陌生人还是对敌人,这种本能都会立即让他设身处地地感受到他们之所感。这种本能与他的个人怜悯混在一起,使他的同胞在遭受苦难时,他也能切身体会到。 在民主时代中,人们很少为了他人而牺牲自己,但是他们对所有人类还是抱有一种恻隐之心的。他们不会无故向他人施加恶行,并且在不会造成自己太大损失时,他们还能帮助别人减轻痛苦,他们能从这样的善举中感受到快乐。他们谈不上慷慨无私,但却可以说是温和善良的。 尽管美国人可以说已经将利己主义变成了一种社会和政治理论,但是他们并没有减少自己的怜悯之心。 没有任何国家能像美国一样对罪犯的裁决如此仁慈。在英国人似乎还考虑在他们的刑事立法中珍藏中世纪的残酷遗风时,美国人基本上已在他们的刑事法典中废除了死刑。 我想,北美可能是过去五十年来世界上唯一不会对政治犯判处死刑的地区吧。 美国人的这种主要来源于他们社会制度的十分显著的和善之情,从他们对待奴隶的态度上就能看出。 从各方面来说,可能在新大陆上的欧洲殖民地中,没有任何一个殖民地中的黑人的物质条件能比得上生活在美国的黑人。但是美国的黑奴在遭受可怕的苦难,并经常受到严厉的酷罚。 很明显这些人的悲惨命运并没有激起他们主人的同情心,在他们的主人看来,蓄奴不仅有利可图,对自己来说也几乎没有危害。因此,一个对待与自己平等的同胞极其富有人性的人,一旦他人变得与自己不再平等,便会变得对他们的苦难漠不关心。因此人的温和善良应更多地归功于平等,而不是文明与教化。 我刚才就个人所作的论述在一定程度上也能适用于国家。 当一个国家有着自己独特的观念、信仰、法律和风俗时,它就会觉得自己的国民就是整个人类,并只关心自己国民的苦难。如果两个这样的国家之间爆发战争,那战况一定是惨烈残酷的。 在罗马帝国文化水平最为发达的时代,罗马人会将敌方的将领拖在战车后以示胜利,然后割断他们的喉咙,他们还会让战犯与野兽相搏斗,以娱乐大众。西塞罗只要一谈到罗马公民被钉在十字架上这样的事情,就义愤填膺地对其谴责;但他却只字不语罗马人胜利后对待战俘的种种暴行。很明显,在他眼中,一个外邦人和一个罗马人不属于同一类人。[8] 相反地,随着国家与国家的人民日益变得相似,他们便会愈加同情彼此之间的不幸,国与国之间的法律也会变得更宽容。

注释


[1]1. 通过使人们喜好福祉、热爱和平并且使各行各业的人渴求和平,平等以一种间接的方式使民风变得更为温和。 2. 它间接地使他们变得更加温和。 当人们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他们对同一阶级的成员拥有一种友爱之情,但他们几乎不将其他所有人视为同类。巨大的(字迹不清)和巨大的差别。 当所有人都相似,触动他们内心的东西必定触动其他所有人,而他们不可能对任何苦难无动于衷。他们不是乐于献身的,但他们是温和的。 以美国人为例。 [2]两个民族拥有相同的起源,他们在同样的法律制度下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他们拥有相同的语言和生活习惯,但是他们并不相似;这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在页边空白处:在公民社会之前。政治社会向公民社会的转变。法律制度对人性产生的影响。 美国民主对民风产生的影响。一切以人民为模板。富人必须与人民群众一同成长,必须以他们共同前行,必须与他们分享自己的喜悦。他几乎无法在家族的庇护下远离民众。 富人永远处于猜疑之中。在某种程度上,他必须是贫穷的或者曾经贫穷而向往荣耀。] 其中一个民族急于改变,过去令他感到不快,现在使他感到厌烦,对他而言,似乎只有未来值得思考。他蔑视年龄,嘲笑经验。他永不停歇地制定、撤销、修改他的法律制度。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一切都被他那不知疲倦的活动力所修改,甚至是供养他的土地。各种优势触怒并伤害他。他甚至仅以不赞许的目光看待平民的财富特权。 他的自负使他常常处于不安之中。他寻求赞扬。即便是小小的奉承之言也能让他欣然接受。如果他没有得到他所寻求的赞扬,那么他会称赞自己并陶醉于自己准备的恭维话。法律是民主的。 另一个民族则拜倒于过去,他将来自古代的所有事物视为他所崇拜而尊敬的东西,不是因为它们是优良的,而是因为它们是古老的。因此,他无意修改他的任何法律制度,如果具备不可抗拒之势的时间迫使他脱离某些方面,为了使他自己相信他仅仅是在祖先的成就中发现了它并且仅仅是发扬了祖先们已经拥有的某种思想,他会在任何微妙之处诉诸祖先。千万不要寄希望于他能认识到自己是革新者;尽管他在其他方面是一名强大的逻辑学家,但他仍然赞同荒谬之理,而不承认自己犯下了这么大的罪过。他对各种各样的优势充满崇拜,他似乎将出身和财富视为天生而不可动摇的权利[特权],认为其能够使某些人操控社会[在页边空白处:财富被视为一种德行而出身被视为一种不可动摇的权利]。在他看来,穷人几乎不能被视为人。此外,他对此充满自豪,他认为他能够充分肯定自己的伟大,因而无须要求普通人承认这一点,他对自己的评价高于一切,因而他不需要他人的赞许。法律是贵族的。 有人称这是美国精神,而我认为这是民主精神。取代英国精神的则是贵族精神。抄写员博内尔表示这部作品的这部分内容并不在托克维尔手中。 [3]在页边空白处:“你不能掩盖这个事实,自然战争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战争的情况下或者在这种方式的引导下,本章探讨的主题才能被证明。” [4]在页边空白处:“如果米尔顿没有将人类的情感赋予恶魔和天使,那么他永远无法成功地令我们对[空白(编者注)]的命运感兴趣。” [5]意气相投。 这是一个民主的词语。你只会与那些与你相似的并且与你平等的人真正意气相投。我们今天之所以注重人性,部分原因是人与人之间变得更加紧密。当仅存在大贵族和人民群众的时候,人们彼此陌生且截然不同;没有人能够通过自身判断他人的感受。因此,真正的意气相投不可能存在,而民风相对冷酷。 [在页边空白处:贵族统治会产生伟大的奉献和巨大的仇恨。民主会使所有人拥有一种安宁的仁慈。意气相投较少,但更为普遍。] 1836年10月17日。 这些阶级之所以对彼此的命运漠不关心,不是因为他们是仇敌,而是仅仅因为他们各不相同。我认为“意气相投”在含义上与两个希腊词语相近。 [6]页边空白处的铅笔字迹:“比如,扎克雷起义。” [7]为了体现最后这个玩笑的针对性,你应当指出格里尼昂夫人就是总督夫人。 [8]民族之间也存在某种类似的东西。当各个民族彼此极不相同,当各个民族因观念、信仰、截然不同的风俗而分隔时,他们似乎也不拥有相同的人性。此外,贵族情感在他们之中建立起来。他们相信自己不仅不同于他人而且优越于他人。那自然会使国家的法律在战乱时期变得残暴可怕。 罗马人,朱古达。 现在,民族之间的战争就像是古代的内战。 第二章[1] 民主是怎样让美国人之间的日常关系变得单一和简单了[2] 民主并没有将人们紧密地捆绑在一起,但是却将他们日常的关系变得更简单了。 两个英国人偶然地在地球的另一方碰了面,他们会表现得像两个语言民情互不相同的外国人一样。 这两人首先会非常好奇地打量一下对方,并且带着一种隐隐的不安,然后他们便会各自离开,或者就算他们彼此打了招呼,他们也只是很小心谨慎地攀谈,只会说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3] 但是他们之间却没有敌意,他们之前从来没有见过面,也认为对方是值得尊敬的人。那么为什么他们如此小心地避开彼此呢? 为了理解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来谈谈英国。 当人们只是依照出身,而不是财产来分为不同的阶级时,每个人都知道自己在社会阶梯中的精确位置,他不会试着往上爬,也不会担心往下掉。在由这种制度构成的社会中,不同阶层的人是很少与其他阶层的人有交流的,但是如果他们之间因为偶然的事件接触到一起,却可以全神贯注地交谈,不希望也不用担心他们会混在一起。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建立在平等上的,但也不是被强迫的。 当以财富划分等级的贵族社会取代了以出身划分等级的贵族社会时,情况就不再是这样了。 少数人还是有着极大的特权,但是每个人都有了获得这种特权的可能性,这就造成了拥有特权的人时常担心自己会失去这些特权或者被迫与他人分权,而那些还没有得到这些特权的人则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来得到它们,或者就算他们没能成功,他们也会觉得这对他们来说并不是不可能的。由于人们的社会价值不再是一出生就永久地固定了,而是随着财富的变化有了各种改变的可能,阶级总是存在的,但是人们却不能在第一眼就能清楚地看出对方是属于哪个阶级的了。 公民之间便开始了一场暗战,一部分人千方百计地努力想进入他们之上的阶级,或者表面上看起来像上层阶级;另一部分人则在不断地击退这些想要篡夺他们权力的人;还有些人甚至上下作战,一方面使劲往上层圈子挤,另一方面又在无休止地对抗着从下面往上钻的人。 这就是英国的现状,并且我认为刚才所说的这一切是造成这种现状的主要原因。 由于在英国,贵族阶层还是十分傲气的,并且贵族阶层的界限已经变得模糊,所以每个人随时都在担心别人会滥用他的亲善待人来获得好处。由于不能第一眼就看出所遇到的人是属于哪个阶层,所以人们总是谨慎地避开与他人交流。人们害怕受他人的一点儿小恩小惠就与之结下不当的友谊,也担心别人对自己的帮助是带有目的性的。人们总是避开他人客套的奉承,也尽量避免与他人结怨。 许多人总是用种族方面的因素来解释英国人的这种不爱与人交往和矜持沉默的性格。[4]我承认种族血脉确实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我认为社会状况才是更大的原因。美国人的例子就可以证明这一点。 在美国,人们不会因出身而享有特权,也不会因自己所掌握的财富而获得特别的权利,互不相识的人聚在同一个地方,彼此的交流既不会为对方带来好处,也不会带来危险。如果他们偶然碰在一起,他们既不会主动攀谈也不会回避对方,因此他们的不期而遇是自然的、坦率的、诚恳的。我们可以看到他们既不会希望从对方那里得到什么,也不会害怕失去什么,并且他们总是会主动地表明自己的身份,而不是隐藏。他们的表情冷峻严肃,也并不是说他们的态度傲慢不友好,当他们不想和他人说话时大多也是因为当时心情不好,而不是认为保持沉默对自己有利。 如果两个美国人在异国相遇,他们很快就能成为朋友,只是因为他们都是美国人。他们之间不存在将两人隔开的成见,而相同的国籍则将他们带到了一起。然而对于两个英国人来说,相同的血脉是不够的,同属一个阶层才会让他们相互靠近。 美国人同我们法国人一样都注意到了英国人的这种不爱与人交际的性格,他们对此感到的惊讶一点儿也不比我们少。但是美国人与英国人在起源、宗教、语言和一部分道德观念上都是有着一定关系的,他们之间的差异只是社会状况的差异。因此可以这样说,英国人的这种矜持内敛受国家体制的影响要比种族血脉的影响小得多。[5][6]

注释


[1]在完全以出身为基础的贵族社会中,由于没有人能够提高或者降低地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罕见的,但并未受到限制。 在类似英国这样主要以金钱为基础的贵族社会中,贵族的骄傲仍然存在,但由于贵族的限制已经变得不大确定,每个人都担心他的亲密关系会被滥用。你会避免接触不熟悉的人或者你会冷淡对待不熟悉的人。 在美国这种不存在出身特权或者金钱特权的社会中,人们乐意相互交往并亲密地问候他人。 [2]民主对美国社交的影响。 本章在关于利己主义的章节之后。分布在小事情之上的社交,对于部分彼此相互独立的生物来说是极容易理解的,但同样相对薄弱,并且其并不完全违背于我在上文中描述的利己主义。 美国人的良好素质。社交性,感受性的缺乏。参考博蒙的作品。 [3]在页边空白处:“我认为这些内容受到了一定影响,是在模仿拉布吕耶尔。为了弄清结果,我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阅读了他的作品。” [4]现在,种族对人类行为所产生的影响仍被不断谈论。古时的哲学家和政客用种族一词解释一切。在我看来,我似乎轻易就发现了为什么我们如此诉诸这个我们的祖先并不使用的论据。 不可辩驳的是,种族对人们的行为施加了某种力量,而另一方面,想要解释这种力量是什么以及这种力量的持续时间是绝对不可能的;因此,你可以根据谈话的需要任意地无限制它的作用或者将它的作用扩大到各个方面;这是一种珍贵的优势,尤其是在你期望以较小的代价说服他人时,就像当你想要毫无困难地发家致富那样。 [在页面空白处:有人认为英国人的这种保守来自种族血脉。而美国人的例子证明了相反的方面。] 在读者偏离正题后,请原谅使他们偏离正题的作者,我希望能够重新回到我的主题。手稿中写道:“种族事实上具有某种作用,但我认为……” [5][*]我认为我已经使用过这种构架;值得注意。 [6]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傲慢而保守的社交习惯。 巴登,1836年8月14日。 一种民主的社会状态所带来的良好的影响。英国人的一个最广为人知的特征就是当他们尝试使自身与他人分隔开来时的小心翼翼和他们为了防止他人可能占据高于自身的地位所呈现出的永久不安。尤其是在外国,这种我们完全无法理解的特征会表现到极致。 这种毛病在那些以出身为主的贵族主义国家和完全没有贵族阶级的国家中极不明显。 第一,由于社会阶层从未受到质疑以及由于特权是与不能剥夺和无可置疑的血源优势相联,人人都能保持自己的地位并且没有人害怕遇到想要取代自身地位的入侵者,或者因为与某个不明人士接触而在不知不觉间降低到较低的社会阶层。 第二,由于出身和财富仅赋予了较小的优势,并且无法使拥有它们的人处于极其与众不同或者令人向往的阶级,故与社会等级较低的人进行接触尚不足为惧。 而在像英国这样构建于财富之上的贵族社会中,特权极大且享有这些特权的身份往往受到质疑;随之而来的是无尽的恐惧,你会害怕自己可能因为做某事而降低身份。 英国人的这种毛病很显然是归因于制度而不是血源,美国人对此感到的惊讶并不比我们少。库珀在他的瑞士之旅中不断提及英国人不爱交际的特征,而尽管他佯装蔑视它,他也只不过是多次提及它而不是表明它如何令他感到不快。 没有什么比我刚刚谈论的这种思维模式更加对立于人与人之间不间断的、自由的、友好的关系。托克维尔提及詹姆斯·费尼莫尔·库珀所著的《瑞士游记》,该书于1836年在巴黎出版。 第三章[1] 为什么美国人在自己的国家不易被激怒,而在欧洲又如此敏感呢[2] 美国人正如其他严肃而又认真的民族一样,有着强烈的报复心和易冲动的脾气。要是有人冒犯了他们,那他们几乎会记上一辈子。但话又说回来,想要冒犯他们也不是件轻易的事情,他们的脾气虽然起得缓慢,但也同样消失得缓慢。 在贵族制的社会中,一小部分人掌控着整个社会秩序,人与人之间表面上的关系几乎有着固定的规矩。人们都非常清楚用何种方式正确地向他人表达自己的敬意或友好之情,这样的规矩和礼数是每个人都应该所具备的知识。 上层人民的习惯逐渐被其他阶层的人效仿,然后形成了各阶层的人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当然最后还出现了一种特殊的礼节,这种礼节只有在不同阶层的人交流之间才会用到)。 如此,这种礼节规范构成了一系列的烦琐的法律条文,让人很难完全地掌握,而且你还必须得遵守,否则就有被惩罚的危险。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有意无意地伤害到别人,抑或是受到别人的伤害。 但是,随着阶级围墙的不断被弱化,不同教育背景和家庭背景的人逐渐杂居,还想像以前那样遵守那一套繁文缛节几乎是不可能的了。相关的法律也弱化了,即便在那些知晓这些法律的人眼里,不遵守这样的条例也谈不上是犯罪了。人们也更看重行为的实质而不是形式了,所以虽然大家看起来都不那么彬彬有礼,但人与人之间却少了很多争吵。 有很多事情美国人都不拘小节,一些细节上的事他会觉得没什么大不了或者他会认为你不会太在意。因此,他们不会觉得自己被别人怠慢或者他根本就忽略了别人对他的怠慢。或许你会觉得他们不是那么有礼貌,但是他们的性格却很简单直爽,更有男子气概。 美国人之所以会有这种彼此之间的宽容和自身的大方自信,总的来说还有另一个更为深远的原因。 这一点我在上一章中就已经提到了。 在美国的社会民众之间,阶级差别非常之小,在政治上更是毫无阶级差别。因此人们根本不需要向别人施以特定的礼节,也不会要求别人对自己这样做;他们以相同的兴趣喜好来结交朋友,这样便不会受到他人的拒绝;他们不会因为一个人的物质条件而看不起他,这样自己便不会遭受他人同样的对待,只有当别人真正损害到他们的权益时,他们才会觉得被冒犯了。 这样的社会(平等的)状况使得美国人不会在小细节上认为自己被别人冒犯了。同时另一方面,他们所享有的民主自由也将这种人与人之间的宽容变成了一种民族风气。 美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机构时常将各阶层的人民联系在一起,让他们共同发展事业。这样人人都有忙的事情,根本没工夫去琢磨那些礼节;再者,和谐的居住和生活对他们来说才是感兴趣的事,谁还会去想那些繁文缛节呢?因此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人们习惯于去注重话语中所含的观点和意见,而不是那些规矩,并且不会在一些琐事上花费精力。 在美国的时候,我曾多次发现,想要让一个美国人明白他的行为会引起别人困扰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用委婉的方法可是不行的。 有一次我在谈话中反驳了一个美国人的所有观点,想让他明白对于他的发言我感到十分厌倦,但我每反驳一次,他就会做出新的努力想来说服我;当我坚持保持沉默时,他就会觉得我是被他所描述的事实深深打动了;当我最终受不了他的喋喋不休而离开时,他仍觉得我是有什么别的要紧的事需要去处理。除非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否则,他根本不会感觉到他已经使我恼怒了,甚至把他当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让我感到吃惊的还是这个美国人,他到了欧洲以后突然变得谨小慎微起来,很难与他打交道(他固执地在一些细微末节上都要讲究礼数,甚至还创造出一些他自己的礼数),以前我要很不容易才会让他感到不愉快,而现在我要很努力才能不冒犯到他。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其实都是有着相同的原因。 民主的制度总的来说给人灌输的主要是关于国家和他们自身的观点。 美国人带着骄傲和自豪离开了自己的国家,来到欧洲后首先发现我们的国家和美国并不一样,人民也不像他想象中的那样像美国人一样将事情想得很简单。这开始让他心烦意乱。[3] 他之前就听说过我们这些地方的人的身份很不平等。但实际上他发现,在欧洲国家中,阶级现象还有迹可循,财富和出生背景仍让人们保有着难以言明的特权,这种特权让他不能忽略,也难以定义。这种现象让他感到很惊讶,也让他感到不舒服,因为这对他来说是一种全新的体系,他在自己的国家中所得到的经验完全不能帮助他了解这些。因此,他完全不知道在这样的半消亡的等级制度里,在这种不同阶级之间相互敌视和鄙视的社会中,自己应该处在什么位置,这让他几乎时时感到困惑。他不敢将自己定位得太高,但也生怕处于太下层的阶级。这种来自两方面的威胁时常影响着他的思考,阻碍了他的行动,比如交谈的时候。 习俗让他了解到在欧洲,各种礼节由于场合条件的不同,有无穷多种变化。这种起源于另一时代的习俗让他着实困扰,由于他不能清晰地弄明白这些礼节是如何构成的,所以他对自己需要做到的各种细节感到一种惧怕。因此他感觉就像是走在陷阱密布的小道上一样。社会对他来说可不是个能让人放松的东西,而是一件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他会掂量你每一个细微动作的含义,从你的外表辨别你的身份地位,从你的言语之间分析出深意,他害怕你的这些表现之中隐藏着什么暗指之意会对他造成伤害。我甚至怀疑在这个国家里找不到一个在礼节上比他还谨小慎微的人了。他努力地学习着去遵守这些礼数的法律,他也不能忍受在他的视线范围内有人忽略这些礼节。于是他变成了这样一个既有顾虑,同时又有要求的人。他愿意遵守礼数,但又害怕做过头,因为他不是很清楚这种界限,于是他将自己置于一种不安而又傲慢的位置。 这还仅仅是一例,我还见过另一种性格的转变。 有一个美国人,他每天都会说起平等这个在美国占主导地位的字眼。每每说到他的祖国,他就会对平等侃侃而谈,但每次谈到他自己时,关于平等这一点他总是有种淡淡的忧伤。他总是渴望得到平等,可对于他来说,他似乎是他所鼓吹的社会秩序中的一个例外。 几乎每一个美国人[4]都希望自己与第一批移民者扯上点血缘上的关系,或者说希望是英国某个大家族的后裔,在美国似乎所有人都是如此。 当一个有钱的美国人来到欧洲时,他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购买一身奢侈的行头,他害怕别人只是把他看作民主社会中的普通一员,于是想方设法地在别人面前展现他的财富。他通常会在城市里最为繁华的地方入宿,身边时常围绕着数名仆役(他还会觉得自己没有被服务周到,经常对他的仆人们发火)。 我曾听到一个美国人抱怨,在巴黎的一些大型名流聚会上,你只会见识到混杂的上流社会。这种主流对他的品位来说似乎不够纯粹,然后他便会轻车熟路地告诉别人,在他看来,这些场合里的礼节礼数缺乏辨识性,在这种常见的形式下,他几乎看不到任何风趣和机智。 这种对比的差异其实不足为奇(这些都是同样的原因造成的)。 要是这种古老的贵族制的阶级差别在美国并没有完全消失的话,那美国人在美国时或许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直爽和宽容了,来到我们欧洲生活也不会如此费力和不自在了。

注释


[1]当接受不同教育和拥有不同命运的人在同样的地方相遇,良好的礼仪规则不再一成不变;你注意到那些规则不适合于他人,而你也不会因为他人没有遵守你的礼仪而受到伤害。这一点在自由民主的社会中显得尤为真实,人们忙于共同应对大事件,为了专注于自己的行为,因而容易忘记了行为的外在方面。 这一点解释了美国人对待彼此的宽容性和简明性。 但是,为什么同样的美国人在欧洲就显得偏执而扭捏呢?因为规则和礼仪的残余仍然存在于我们之间。美国人不知道在这个与他们的社会截然不同的社会中应有何种举止,因此他们总是困惑、敏感而骄傲。 [2]手稿的封面写道:“向几个人阅读本章内容并研究它是否对有礼之人和做作之人产生影响。” [3]“因为他们拥有极大的民族自尊心,而他们仍不确定他们在国家之间所处的地位;因为他们声称自己处于领先地位,而他们尚不确定这样的地位是否授予他们。” [4]在本章的手稿中,封面上写着这样一句话:“为了再次审视本章内容,我保留了一些无聊的想法。”托克维尔在其中详细说道:“……一个新英格兰裔美国人……” 第四章[1] 之前三个章节的结论 当人们会对他人的不幸感到同情时,当人们被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紧密联系在一起,而不是被感情的脆弱而拉远距离时,人们就会更容易在需要时相互施以援手。当一个美国人向他的同伴请求帮助时,要是他的同伴拒绝帮助他那才奇怪,并且我注意到,美国人经常热心地主动去帮助别人。 要是在公共的道路上发生了什么没有预料到的意外时,人们会从四面八方赶来帮助受害者,要是一个家庭遭受了什么重大的变故,就算是不认识的陌生人也会慷慨解囊,人们会送来不算昂贵却数量众多的心意来援助受苦的家庭。 在世界上各个文明开化的国度中,常常会发生这样的事,遭受不幸的人发现自己被人们孤立,就像森林中的野兽一样,但这种情况在美国却几乎没有出现过。美国人虽然在礼数上显得粗鲁和无情,但他们却从来不会感觉迟钝,他们总是快步给予别人帮助,却不要任何回报。 这些与我之前所说的利己主义并不矛盾。我甚至看到这两者之间有着一致性,并无任何违和感。 物质环境的平等会让人感觉个人的独立,同时也会显露出人的弱点。人们虽然自由,但却遭受着各种意外的威胁。然而生活经验却很快地让人们学到,尽管他们不习惯于接受他人的帮助,可有时候没有这种帮助的话,那真的是寸步难行。 而在欧洲我们每天都能看到这样的事,同一行业的人之间很乐意互相帮助,他们遇到的都是相同的苦难,这一点就足够让他们试着互帮互助了,不管他们在别处是如何的冷酷无情或者自私自利。因此只要他们中的一人遭受危险,而他人只要牺牲一小点儿或者有着一点儿冲动就能救助他时,大家就会尝试着帮助他。这并不是说人们被他的命运所深深触动,要是人们发现自己所做的都是无用之功,便会立即将之抛诸脑后,回到自己的生活轨迹中来。人们彼此之间有一种无意的心照不宣的协定,那就是这次我帮助了你,那下次我需要帮助时那你就得还我的情。 将我所形容的这种情况延伸到阶层范围上来,你就能明白我的观点了。 实际上,在民主社会中也存在着这样类似的规律。每个人都感觉自己在遭受着和别人一样的苦难和危险,于是人们的利害关系和他们的同情心使得大家在需要帮助时,相互之间的援助变成了一种行为准则。 环境越是趋向于这样,越是有更多的人展现出这种互帮互助的倾向,他们认为这是相互的义务和责任。 在民主社会中,服务性质的机构几乎没有受到认可,一些好的部门不断地被放弃。当所有人都愿意去帮助他人时,还致力于服务性质的机构是很怪异的行为。

注释


[1]民主社会中的人自然而然地对彼此怀有怜悯之心;他们拥有密切而简单的关系,不会轻易因对方而感到恼怒,因此他们自然会帮助彼此。这正是在美国发生的一切。在民主社会中,人们很少给予大帮助,但总是提供帮助。很少有人专注于帮助他人,但所有人都愿意伸出援手。 第五章[1] 民主是怎样改善主仆之间的关系的 一个曾在欧洲旅行了很长时间的美国人[2]有一次这样对我说: 英国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十分傲慢,而且规矩十足,让我们感到很吃惊。但相反地,法国人对待他们的仆人却友好随便,或者说在他们的待人之道中有一种我们难以想象的礼貌谦恭。可以说他们会顾忌向别人发号施令。这种上下级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下来。 这样的评论是完全正确的,我也曾数次下这样的定论。[3] 我一直认为如今,在全世界范围内,英国的主仆关系是最为紧张的,而法国却是最为轻松的,我从未在其他国家见过比英国人地位更高的主人,也未见过比法国人地位更高的仆人。 美国人处于这两个极端的中间。 这是一些表面现象,显而易见。我们必须深入去寻找其中的缘由。 我们还从未见过完全平等的社会,没有贫富差距的社会,当然也没有主仆关系。 民主制并不能消除这两种阶级的存在,但它却能改变处于这两种阶级的人的精神面貌,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我们很容易就能看出,构成社会的各个阶级是自然地结合在一起的,要不只能全部消除,要不就只能同时保留。最多只能让其中一个阶层处于适当的位置而其他的则自我发展。 因此当我发现一个由世袭制主人所构成的家族时,顺理成章地我就明白了一定还有一个这样的由仆人构成的家族,并且我能预见,这种世袭将对这两种阶级造成相似的后果)[4] 在贵族制社会中,仆人所构成的阶层并不像他们的主人那样多变。特定的规则没多久就会出现一条。一个接一个的,你很快就会看到一套等级制度,有着大量的区分,明确的阶级,一代一代地传下去,而其地位却没有改变。奴仆和主人就是两个相互重叠的社会阶层,一直有着区分,但却遵循相似的原则。[5] 贵族的章程对仆人阶层的想法和民俗的影响一点儿也不比他们主人的少,并且尽管产生的效果不同,但仍可以轻易地看出它们产生的原因是相同的。 二者都是在大环境中构成小型的社群,而且在其构建之中和之后,一些错与对的固定的概念也会相应地产生。人们生活中的不同行为在一些人眼里似乎从未变过。在仆人阶层和主人阶层中,人们相互之间的影响很大。他们承认固定的条例,并且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只是依照公众意见的走向行事。井然有序的公众习惯和制度起着主导作用。 这些人的命运就是服从,显然他们不知道什么是光荣,什么是美德,什么是正直,什么是荣誉,同样,他们的主人也不知道。但是他们却创造了一套作为奴仆的光荣、美德和正直,并且他们想,自己这样做能否得到这种奴仆的荣誉。[6] 你可不能觉得因为地位低下,那这个阶层里的人都会有一颗卑劣的心,这是大错特错的。不管这个阶层是如何的下等,在这个阶层中的上流人士只要他不想往另外的阶层进发的话,那他就会处在一种贵族般的地位,也会因此提升个人的思想高度,产生高尚的尊严和自尊,因而为具备良好的美德和杰出的行为打下基础。 在贵族成员中,也不乏这样的情况,他们的仆人在为主人服务的时候,完全不像身处奴隶的地位,也不用惧怕他们的主人对他们发怒。 而在国内的阶层中,低层的情况却全然不是如此。你可以想象,身处社会最底层阶级的人的仆人,地位将是何等低下。法国人特别为这种处在贵族制社会最底层的奴仆创造了一个词,把其称作奴才。 奴才这个词十分极端,只有当其他词被全部排除时才会用这个词来形容人的卑贱。在旧时君主制社会中,当你想描述一个人的卑鄙和下作时,你会说他有着十足的“奴才相”。这就足够了,大家都会明白你的意思。[7] 长久的身份的不平等不仅造就了一些仆人具有美德,一些仆人有着恶习,也决定了他们与其主人相处的地位。 在贵族阶层中,穷人从出生就开始被训练,不管他们的眼睛看向何处,眼前都要立即浮现出阶级制度的图案和服从的景象。 于是在社会现状长久不平等的国家中,主人通常能轻易地得到仆人的迅速、尽心、恭敬和舒适的服侍,因为后者对前者十分敬畏,不仅是对其主人的敬畏,更是对主人阶层的敬畏。主人更是将整个贵族制度的重量压在了仆人们身上。 他对他们的一举一动发号施令,有些时候甚至直接操控他们的思想。贵族制度中的主人,经常,甚至无意之中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他的仆人的观点、习惯和习性。这种影响甚至延伸到超出了他权力范围的事情之上。[8] 在贵族制社会中[9],不仅有一代传一代的奴仆家庭,也有世袭的主人家族,伴随主人家族的更迭,奴仆家庭也代代相传(他们就像平行线,既不相交也不分离)。这样的情况极大地改善了这两类人之间的相互关系。 于是尽管身处贵族制之下,主仆之间仍没有相互之间的相似性。尽管命运、教育、观点、权力将他们置于不同地位,但是相反地,尽管他们之间差距非常大,但时代仍将他们紧紧缚在一起。长长的社会的往事将他们系在了一起,并且不管他们之间有多么多的差异,他们也慢慢同化了。相反在民主制中,他们所处的地位几乎都一样,彼此之间就像陌生人一样。(一些小小的差异能将人区分开来,大而长久的差别却将人接合在一起) 因此在贵族阶层中,主人将自己的仆人看作是劣等的人种,是属于他的次要财产,并经常将仆人们的命运同自己联系起来,这是不折不扣的利己主义。 在主人们看来,仆人所想的与他们的观点大致是相同的,仆人们的类型可以从他们的主人的差别进行区分,于是在主人和仆人自己眼里,他们只是主人的附属品。 在贵族制中,仆人们处于一种附属的地位,他们不能自行离开,因为离了现在的主人,也会有新的上层阶级限制着他们。一方是默默无闻、贫穷、永远服从,另一方却是荣耀、财富、永远统治。这种物质环境永远不同,并且永远封闭,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和这些环境一样耐久。 在这种极端里,仆人最后会变得对自己冷漠,厌恶自己,自弃,或者将自己完全让他的主人掌控,然后创造出自己臆想的人格。他会将自己隐藏在主人财富的光辉之中,为主人的荣耀而自豪,因主人有着高尚的品格而提升自我,在虚构的富丽堂皇中得到满足,有时甚至比这些财富的真正占有者更全心全意地对待它。 这两种不同的存在,会让人觉得同情同时又觉得荒谬,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让人感到困惑。 主人的各种情感也会影响仆人的心态,但这种情感在仆人心中却会减少和降低水准。在主人看来引以为豪的东西在仆人眼里只是幼稚的虚荣或者糟糕的自负而已。贵族的仆人们还经常摆出自己主人才有的派头,甚至有时候表现得比他们的主人更在意他的特权。 你现在有时候都能在我们之中找到这样的老仆人呢,他们随着家族的存在而存在,他们也将随着这样的家族的消逝而消逝。[10] 在美国我从未看见像这样的情况。美国人不仅从没听说过有这样的人,甚至你想让美国人理解这样的存在都是件很难的事。让他们想象这种情况的难度,丝毫不亚于让我们想象罗马帝国中的奴隶或者中世纪的农奴的难度。但实际上,这类人的产生都是因为同一个原因,只是程度上有不同。如今他们正渐渐远离我们的视线,随着他们出生和成长的社会环境逐渐变化,他们这种存在变得似乎只存在于上个时代了。 人与人的平等让主仆有了新的定义,二者之间也有了新的关系。 当社会环境变得平等时,人们所处的地位就会经常改变。但仆人阶级和主人阶级仍然存在,但处于这种阶级中的人却在经常变化,或者可以说构建这种阶级的家庭也在经常变化。指挥别人的人和服从命令的人都不会永久不变了。 仆人,将不再是一种特立的人群了,他们将不在有固习、偏见或者其他的特有的习性了。你将不会在他们中感受到那种特殊的风气,或者思维方式。他们将不会有因条件而产生的陋习与美德,他们有道德,有思想,有感情,也有着同龄人所具有的善与恶。他们中既有正直的人,也有卑鄙小人,就像他们的主人一样。 仆人阶级所享有的平等将和他们的主人所享有的完全一样。 由于仆人中明确的阶级区分或者永久的等级制度已经不复存在,所以你想找到存在于贵族制社会或其他社会的仆役中的那种尊卑也是不可能的了。 我在美国从没见过任何东西能勾起我对优秀的仆人的想象,这种存在于欧洲人的记忆中的东西。同样的我在美国也从没见过关于任何劣奴的痕迹。在美国,这两种人似乎都绝迹了。 在民主社会中,不仅仆人们在仆人阶层中是完全平等的,哪怕在跟他们的主人的关系中,你也能说他们是平等的。 为了让你很好地理解这一点,让我向你解释解释。 在任何时候,仆人都可以转变成主人,他们也随时都渴望变成主人。如此,仆人和主人就没什么不同。 那为什么主人有着权利去命令仆人,而仆人必须服从呢?是因为他们有着双方都你情我愿的暂时的协定。他们之间并没有高下之分,只是因为暂时的合同让他们之间有主仆的关系。在合同条款之内,他们一个是主人,一个是仆人,而在条款范围之外,他们是两个公民,两个平等的人。 我希望读者能明了的是,这种观念并不是仆人单方面的想法,主人也对这种主仆关系有着同样明确、精确的界定,命令和服从的条款是经双方同意修订的。[11] 当大部分的公民都长期处于这种相似的情况下,并且当平等已经深入人心时,关于人的价值的定义就会有一种特定的界限,处于长期高于这个界限或者低于这个界限的位置都是非常困难的,这种价值的定义将会成为一种公众意识,并且不会受到例外的影响。 贫富差距,主仆关系偶尔会让两个不同的人之间产生距离,但这却无伤大雅,建立在社会秩序上的公众舆论会将他们拉近到同一水平,让他们之间产生一种平等的感觉,尽管他们之间的物质条件并不平等。 就算有人的利益驱使他做出反对,这种万能的舆论也会渗入他们的心,改变他们的判断,从而主宰他们的意愿。 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主仆之间已经没有重大的差异,他们不希望,也不惧怕发现差异。所以他们既不会鄙视别人,也不会对人动怒,彼此之间相处既不低声下气,也不高高在上。 处于主人位置的人认为他们的权利仅仅是来源于一纸合约,仆人也是仅因为合同受命于他人。他们也不会因为自己所处的位置而彼此产生争端。相反地,人人都很清楚自己的位置,很好地完成自己的职责(这二者之间不会有什么强烈的感情因素,他们的关系有着“明确的界定”,所以他们彼此之间倒是有着一种平静的善意)。 在我们的(民主制的)军队中,来自不同阶层的士兵都能当上同样级别的军官,除开上下级的关系外,士兵和他们长官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不管是在理念上还是在实际上。但是在部队中,他却对上级绝对服从,这种服从关系虽是自愿且被明确定义的,但他却丝毫不会拖沓含糊。 这种关系就如同在民主制社会中主人和仆人的关系一样。 要是你认为这两者之间会有那种存在于贵族家庭中有时会出现的主仆情谊,或者忠诚的事迹的话,那可就太荒唐了。 在贵族制社会中,主仆之间只是偶尔碰面,他们之间的交流也是通过中间人,但他们相互之间的依赖性很强。 在民主制社会中,主仆的关系非常密切,他们经常进行直接的交流,但各自的情感确是相互独立的,他们只有工作上的交流,却不会有个人利益的交集。 在他们中,仆人认为自己只是主人家中的过客。他不知主人的祖上功绩,也不会见到其后嗣的发展,也不会对其寄予什么期望。如此的话,他们又怎么会将自己的生存依附于他们的主人呢,又怎么会产生那种非凡的忘我精神呢?他们彼此之间的位置发生了改变,那他们的关系也必须改变。 我想美国人的例子应该足够支持我之前的所有论点了吧,但在此之前,我必须得仔细地将其人种和地域进行区分。 在联邦的南部地区,奴隶制仍然存在,所以我刚才所说的在那里并不能成立。 在北方,大多数的仆人都是被解放的奴隶,或者被解放的奴隶的后代。这些人在公众意见中处在一种备受争议的地位上。法律使得他们在阶级上更接近他们的主人,民俗却顽固地排挤他们。他们自己也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所处的地位,于是他们总是表现得很傲慢无礼,要不就卑躬屈膝。 可是,同样在北方的各个地区,特别是新英格兰,你会发现有相当多的白人为了获取报酬,自愿地暂时屈从服务于自己的同胞。我听说的这些仆人通常会尽心尽力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却不会认为自己天生就比向他们发号施令的人低级,就应该服从于他。 在我看来,这些仆人将那种产生于独立和平等的男子气概带到了他们的服侍当中。一旦他们选择了这种辛苦的生活条件,他们就不会设法逃离,他们的尊严也不允许他们背叛自己在合约中许下的承诺,那就是对主人的服从。 作为主人的角度,他们只要求自己的仆人忠心且严格地履行合同的条款,不要求他们对自己毕恭毕敬,不要求他们表示关心与效忠,只要他们守时和诚实就够了。 所以不能说在民主制中,主仆关系就是混乱的,他们只是用另一种不同的方式联系在一起,规则只是发生了变化,但其仍然存在。 在这里我不必去研究我刚描述的这种情况相比以前是更为落后还是只是有了外在的变化。但只要存在着秩序,主仆关系有序进行那对我来说就够了。重要的不是去发现人们之间有何种秩序,而是是否有秩序存在。 而对于以前的平等的建立所经历的那个悲伤而混乱的年代,我又能说什么呢?在那个年代,透过革命的风波,民主作为一种社会制度被确立后,仍饱受偏见和民俗的非议。 法律,还有部分舆论宣称,主仆之间本就没有与生俱来和永久存在的优劣之分,但这种新的观念并没有深入主人阶级的内心,或者说他在本能地抗拒。在主人的内心深处,他仍觉得他自己地位特殊,高人一等,但他却不敢公开表述出来,只能不情愿地任自己处在普通水平。他发号施令时变得既胆怯又困难,而且他感觉自己对他的仆人已经没有了源自长期处于上位的保护欲望与乐善好施,并且让他感到惊讶的是,不仅他自己变了,他的仆人也发生了变化。他希望他的仆人,或者说仅仅在家庭生活中所暂时处于他仆人地位的人,有着固定的习性,会为他所处的仆人的地位而感到满足和骄傲,虽然他迟早会摆脱这个身份。他希望他的仆人会对一个既不保护他,但也不残害他的人效忠,最后永久地成为那个与他相似,但却没他活得久的人的附庸。 在贵族制社会中,做家族的奴仆并不会让一个人觉得地位低下,因为他们不知道,也没想象过其他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因为他们觉得,他们与主人之间所存在的巨大的不平等是上苍的神秘法则造成的,是必然并且不可避免的。 而在民主制社会中,做仆人并不是什么有辱人格的职业,因为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可以暂时接受的,因为公众舆论并不谴责这样的工作,更是因为这并不会让主仆之间产生永久的不平等性。[12] 但是在社会状况向另一种形态发展的篇章中,总会遇到这样的时刻,那就是人们的思维总在贵族制的臣服观念和民主制的服从观念中犹豫不定。 服从在服从者眼里慢慢失去了道德价值,他不再认为服从是一种天赐的职责,同时他也还没有完全从人性的角度来看待它。在他眼里,服从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合理的,他服从是因为服从虽然丢脸,但却是有益的这样一个现实。 在这个时期,仆人们心中开始有了一种不清楚的,不完整的关于平等的想法。他们一开始并不了解,这种赋予他们权利的平等是在仆役之中就有的还是在此之外才有,并且在他们内心深处,他们也是对自己必须服从的和以之为生的这种低人一等是十分抗拒的。他们同意服务做活,但却耻于言听计从,他们喜欢奴役所带来的好处,却不喜欢他们的主人,或者更可以说,他们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成不了主人,他们更倾向于把给他们下命令的人看作是不公正地篡夺了他们权利的人。 这种时候你就能在各个公民的家里看到这样的情形,这种类似于在政治社会里呈现的可悲的情形。相互怀疑的敌对势力中时常进行着隐秘而内敛的争斗。主人心怀敌意,但却表现和蔼,仆人也有敌意,表现得桀骜不驯,他们中的一方设法通过诡诈的限制来推脱保护和付酬的义务,另一方却在设法推脱服从的义务。在他们之间主仆的控制力相当薄弱,都想拿捏住对方。在他们眼中,权威和专政,自由与放纵,权利与事实之间的分界线十分混乱和模糊,他们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处于什么位置,或者他们能做什么,再或者他们应该做什么。 这种情况并不是民主的情况,而是革命的情况。[13]

注释


[1]1. 贵族时代的家佣特征。 (1)各个阶级的用人拥有其自身的等级、偏见和舆论见解。 (2)阶级的永久性和固定性使家庭仆人和家庭主人维持了数个世纪的主仆关系。因此,他们之间产生了一种情感、见解和利益的混合体。 (3)在这段时间里,恭敬、迅速而顺从的服从是极容易获得的,因为每个主人凭借贵族阶级的力量就能够控制他的仆人的意志。 2. 民主时代的家佣特征。甘于奉献的忠诚并不存在,这种确切的服从并非产生于主人相对于仆人所拥有的一种普遍优势,而是产生于一种自主订立的合约。 3. 在传统的主仆关系中,一切都是混淆不清的。主人想在他的仆人身上找到因贵族社会状态而产生的虔诚的忠诚,而仆人甚至不想承认他们承诺过的服从。 [2]在1837年3月22日与一名极有才干的美国工程师罗宾逊先生的谈话。 [在空白处:或许可以将谈话内容引入正文之中。] 罗宾逊先生曾经告诉我英国人以一种轻蔑、傲慢且规矩十足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仆人,这种方式令一名美国人感到格外惊讶。 另一方面,他提到法国人通常以一种亲密而礼貌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仆人,而这种方式对他来说则不那么特别。他曾听见一名女士在要求她的仆人执行命令时这样说道:我非常感谢。这种方式对他来说似乎是陌生的。他补充道,我看见有些法国人将搬运工人称作“先生”,我永远不会这样做。 这名罗宾逊先生最后总结道:在美国,仆人们认为他们仅应做合同中规定的事情。他们是独立而渺小的,他们与主人之间的关系,即上级和下级之间的地位总是被保留下来。 在我看来,这段谈话非常符合我想在本章中阐述的内容。与托克维尔谈话的人的身份未经确认。 [3]在页边空白处:“如果这个评论是正确的,那么前一章的美国人自然就是错误的。显然,应当删除这个句子或者另一章的那个句子。这一点值得注意。” [4]在页边空白处:“句子很好,但应删除。这篇文章应适当删减,而非扩充。” [5]“在一个所有阶级聚集在一起的社会中。他们全都同时改变或者全都保持不变。当一个阶级停止步伐,其他所有阶级也会自然随之停止。 “当我让钟表的齿轮停下来,一切都随之停止了。” [6]如果你仔细审视指导这些人的主要观点,其相似性将表现得更为明显,而你会惊讶地发现在他们之间,也像在封建等级的最高成员之间那样,存在对出身所拥有的优越感、对祖先的尊重和对后代的爱护、对下层阶级的蔑视、对交际的恐惧、对礼节以及古代传统的偏好。 [7]在页边空白处:“当米拉博这个仍旧浑身都是惊人恶习和贵族德行的民主主义者想用他那充满活力的方式来描绘一个卑怯而令人讨厌的生物时[文本中断(编者注)]。” [8]译文:“他不仅毫不费力地在所有与他相关的方面引导他们,而且他的影响力延伸至他们的全部行为。他的例子或他的训导自然而然地将他们的思想引向某种信仰,使他们根据他的意愿而倾心于某些喜好。他以无数种方式改变着他们的观念和他们的习惯,甚至当他不再是他们的主人,他在某种程度上仍然是他们的老师。” [9]手稿中写的是:“在贵族制时代中……” [10]在页边空白处:“卡莱布。” 在资料中:“卡莱布,这个人物形象仅存在于贵族制国家中,其仅为贵族制国家所理解。美国人将永远无法理解卡莱布意味着什么。” 在另外一个地方:“我有时会在我们的贵族制社会的废墟之中遇见卡莱布。”此处提及鲍尔德斯通·卡莱布,即沃尔特·斯科特在其作品《拉美莫尔的新娘》中描述的雷文斯伍德地主的忠诚的仆人。 当托克维尔在1839年9月再次读到这一章时,他认为它太过理论化。他请求安培为他提供一些实例,然而后者似乎未能满足这个要求。(《与安培的通信》,第129—131页) [11]你可以在草稿中找到几页关于主仆关系的内容。它们被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文件夹的标题为:第四章,某些关于美国人运用他们的哲学方法对民风产生影响的想法。 你能够在文件夹的其中一页上读到下述内容: [在页边空白处:显然,从这开始到表格五末尾处的所有内容很难被囊括在美国人的哲学推论所带来的结果之中。需要重新审视。 这部分内容适合于另一种思路。身份平等自身使仆人的地位高于欧洲,使主人的地位低于欧洲,而不是由这种平等所产生的哲学推理使仆人和主人的地位发生了变化。我将把这部分内容放置在一般性原因中。 为了保留这整个部分,我将将其转移至在贵族制国家中……] 如果我想探讨仆人和主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在审视了子孙和祖先之间的关系之后,我不会发现美国人和英国人之间存在任何相似之处。 在所有国家之中,英国无疑是这两种人彼此相距最遥远的国家,而美国是这两种人最密切相连且彼此独立的国家。 这种局面源于几个我想要探究的原因,尽管我所研究的主题并没有要求我必须探究这些原因。 当你在一个民族中发现极小部分人拥有巨大的财富、小部分人处于贫困潦倒的处境而大部分人生活安逸的时候,其导致的结果似乎是那里的富人比其他地方更强大而那里的穷人比其他地方更软弱,但事实并非如此。当大多数居民已经获得…… [12]在页边空白处,一个括弧涵盖了这个段落和前一个段落的部分内容:“我认为此处再次阐述了前文已经阐述过的观点。值得注意。” [13]在手稿的末尾处: 路易斯对本章内容发表的评价。 表扬。 本章包含了大量全新的观点。文体不错。 批评。 最前面的内容没有吸引读者的眼球。总的来说,所有关于贵族家仆的内容不能像其他内容那样引起强烈的兴趣。这并不是因为这些观点是已知的,而是由于呈现它们的理论方式。 路易斯认为,我所描述的贵族制度下的仆人的道德状况比实际情况更糟。但他的观点是否正确? 尽管程度较轻,但同样的批评适用于这整篇文章。 它已经能够赢得具备哲学头脑的人的喜爱。但它尚不足以赢得普通人的喜爱。然而,这个主题可以使所有人产生兴趣。这一章本应是所有读者都喜欢读并认为自己能够读懂的章节。因此,它必须被置于他们的理解范围之内,要实现这个目的,只有进一步深入事实、实例和细节,并使自己描述的内容不那么抽象。 综上所述,这个章节是极好的一部分,其应当被保留并稍作修改。 这部分内容的大致顺序应当被保留。 爱德华的评价。 他觉得这部分内容很好,但他认为我应当采取措施进一步阐述我对民主制家仆所持有的观点,通过体裁上的巧妙方法使读者的思维更加坚定地集中于这一点,并更好地阐述这种全新的状态所带来的是什么和失去的是什么。 爱德华想让我使用更多的美国人的实例来证明,例如,如果在一个社会中,主人和家仆发现彼此同时出现在相同的选举团之中,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而困难之处是我对他们想让我阐述的内容尚未完全理解。 第六章[1] 为什么民主制度和民情倾向于抬高租金和缩短租期 我之前所说的关于主仆的情况也同样适用于地主与佃农。但是这个话题应当进行单独的考虑。 在美国,可以说没有佃农,每个人都拥有自己耕作的土地。 不得不承认,民主的律法有力地倾向于增加地主的数目,减少佃农的人数。虽然如此,美国的这种现状更应归功于其国家自身,而不是新的制度。在美国,土地很便宜,每个人都能轻松地拥有自己的土地。土地的出产量很少,仅够抵得上地主和佃农的投入。所以美国在这一点上像其他方面一样,是很特殊的,将其作为例子将是不正确的。 我认为在民主制国家和贵族制国家中,地主和佃农都是一直存在的,但地主和佃农的关系确是不一样的。 在贵族制社会中,佃农想租田地,不仅得付出钱财,还得向地主表示尊敬,关心并服务于他。而在民主制社会中,佃农想租用田地只需要付钱就可以了。[2]当土地作为遗产被分割易手时,当地主家庭与土地的关系不复存在时,土地本身的作用将仅仅是将地主和佃农扯上关系了。他们聚在一起讨论合约的条件,然后便分道扬镳。他们只是被利益拉拢的两个陌生人,他们所严密讨论的东西只与钱有关。 由于土地的所有权被分割,财富也在整个国家范围内的各处消失,美国各地充斥着这样的情况,一些人的过去的财富正在慢慢消失,而新起的富人对财富的需求的增长比他们的资源增长更快。对他们来说,哪怕一丁点儿的利益都是非常重要的。他们中没人会让任何可以赚钱的机会溜走,或者会让自己的财产损失一点点。 随着社会阶级的融合,极度富有的人和极度贫穷的人变得越来越少,地主和佃户之间的社会差距也越来越小,没有人天生就无可争议地高人一等。对于两个拮据的人来说,他们之间的租约除了谈钱还能谈什么呢?[3] 对于一个拥有一整片地区土地和上百座小农场的人来说,重要的是同时吸引数千人来耕作,在他看来这是他值得努力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标,他能轻易地做出让步。 而对于一个拥有百余英亩土地的人来说,就不会被这种想法所困扰。对他来说,能否赢得佃农独有的青睐一点儿都不重要。 贵族制社会并不会向一个凡人一样一日之内就消亡。其社会观念在法律条例的制定之前将在人们的内心中慢慢被摧毁。于是在对抗贵族制的战争爆发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内,你都能看到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联系的纽带一天天地变松。一方的冷漠与蔑视在逐渐减少,另一方的嫉妒与憎恨也是。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奇怪,也更不那么平和了,租约的价钱也越来越高。这并不是民主革命所带来的后果,但却一定是它来临的预兆。一个让人民离了心的贵族制度,就像是根须枯死的大树,它生长得越高,就越容易被风刮倒。 五十年来,不仅在法国,而在欧洲的大部分地区,土地的租金都增长得吓人。而在我看来,同时期的农业和工业的增长却不足以解释这种现象。为了解释这种现象,你必须寻求另一种更有力同时也更隐秘的因素。我认为这个因素应当在已经被几个欧洲国家所采用的民主制度中去找,也应当在动摇了其他欧洲人的民主之情中去找。 我经常听一些英国的大地主说,他们由衷地为自己感到高兴,他们从自己所拥有的土地中获得了比他们的父辈获得的更多的财富。[4] 也许他们的自鸣得意是对的,但很显然,他们不知道自己真正应该得意的是什么。他们觉得自己仅仅通过交换,就赚取了眼前的利润。他们为了金钱所放弃的是他们的势力,他们所得到的是钱财,失去的却是权力。 一场浩大的民主革命将要完成或者即将来临时还有另一个清晰的预兆。 在中世纪,土地几乎都是永久地租借出去,或者至少有很长的周期。当你对那个时代的国内的经济进行研究时,你会发现,那个时候的长达99年的租约比现在的20年的租约还常见。 那个时候的人都相信家族的永垂不朽,那时候的社会状况看起来将是永远固定的,并且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不可动摇的状态,没人会想象社会中会发生什么变动。 在讲求平等的几个世纪里,人的思想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觉得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思变占据了人们的内心。 在这样的思维方式中,地主和佃户自身对于长久的租约都有一种天生的恐惧感,他们害怕现在能给他们带来利益的合约在以后的某一天会变成他们的羁绊。他们害怕面对自我,他们害怕当他们尝到变革的甜头以后,会懊恼自己不能摆脱以往所渴求的事物。这种担忧也是完全正确的,因为在民主制的几个世纪里,在事物的发展中,最容易改变的,是人心。

注释


[1]在贵族制社会中,佃户支付的田租不仅仅是金钱,还得向地主表示尊敬、关心并服务于他们。而在民主制社会中,田租仅指金钱。 由于家族与土地之间的永久性关联已经不复存在,地主与佃农只是偶尔碰面并商量事情的陌生人。 由于财富在不断划分,地主总是想要得到并害怕失去财产。他严厉地限定他享有权利的一切事物。 地主和佃农拥有相似的思维习惯和相似的社会地位。对身处拮据环境的两个平等公民而言,租赁合同的标的除了金钱之外别无他物。 当你拥有100个佃农的时候,你乐意在金钱上做出一定牺牲来赢得他们的青睐。你不会关心某一个佃农的意愿。 当民主使不稳定的思想渗入所有人的思维之中时,你对一份合同产生本能的恐惧,甚至对有利的合同同样如此,而这种恐惧必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2]在资料中没有关于这个章节的草稿。另一方面,你可以在手稿中找到一个包含了各种笔记和片段的文件夹。第一页明确说明: “我认为本章开篇之处应当被删除;它们旨在解释贵族制度之下发生了什么。我担心这种反复阐述两种社会状态的方式显得单调乏味。 “最后一次审视。”这个文件夹包含了本章的另一个版本,除了开篇之处,其余部分完全相同: 在大地产仍然存在且风俗和法律使这些大地产的所有权固定于同一家族手中的贵族制社会中,地主并不将出租自己的土地视为使自己更加富裕的唯一目标,有时甚至不将其视为他的主要目标。与他打交道的佃农在他看来并非陌生人。佃农们的祖先与他的祖先生活在一起;他的孩子们会在佃农们的孩子中长大。他们的命运与他绑在一起,回忆和希望的链条将他与他们连在一起。因此,地主想要的不仅仅是佃农们承诺向他支付的租金,而且想要得到他们的尊敬和喜爱;而且他认为自己不应该对这些每天生活在他周围的人施加太过苛刻的义务,毕竟他们的安康或疾苦都呈现在他眼前;而他有能力这样做,因为他享有极其富足的财产。 在一个贵族制国家中,最富裕和最强大的地主无法离开热心的朋友、忠诚的仆人和乐意为他效劳的佃户。这些人就像是帮助他控制周围的人口并按照他的意志操纵这些人口的工具。通过他们,他成功享有最大的保证财富的非物质优势。因此,他们的支持必须被收买。 因此,在贵族制国家中,[佃户农场]土地的价格不仅仅是金钱,还有佃户对地主的尊敬和喜爱以及服务。 随着财产被划分,随着财富变得平等,随着连接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的纽带变得松散(以及随着政权与土地所有权之间存在的关系逐渐消失),这种局面将不复存在。当土地作为遗产…… [3]“在康多勒将黄金和白银作为研究对象的作品中,有关于封建时代的长期租赁的奇妙评论,其证明租期随着平等的变化缩短或增长。随着身份的平等化,租赁成本增加。” [4]在手稿的文件夹中包含了这些草稿: 在贵族制社会中,租约的条文通常在一个穷人和一个富人之间进行协商,穷人必然已经学会认识最小的细节的重要性,而富人则习惯于从整体上看待一切并不屑于小收获。前者因为迫切的需求而全身心地对待这一事件,而后者因为拥有大量过剩的财产而对冷淡对待这一事件。不难预见,富人的利益在这种不平等的斗争中必定会受到损害。 相反的,在民主制社会中,地主和佃户拥有同样的需求和欲望。 第七章[1] 民主对薪水的影响 我之前在谈到主人和仆人的关系时所做出的大部分评论,是可以应用到雇主和雇工上的。[2] 随着社会等级制度的不断消失,上层阶级身份逐渐降低,下层阶级身份不断提高,财富和贫穷也停止了代代相传,你可以看到雇工和雇主之间的距离在日益减小,不论在看法上还是在实际上。 工人对于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的未来,对于他自己,都有了更高层次的认知,新的抱负、新的渴望充斥着他的心,新的诉求也困扰着他们。在任何时候,他们眼中都装满了对能从雇主那里获得的利益的极度渴求,他们想法设法让自己的劳动获取最高的报酬,并且通常都能成功。 (社会条件的平等使薪酬水平逐步地上升,相应地,薪酬水平的上升也不断地促进了社会条件的平等。于是在我看来,这种缓慢但不断进行的薪酬水平的增长是治理民主制社会的一种基本的法则。 但是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出现了一种巨大而不幸的例外。 我在本书的第一部分就陈述了在工业化的世界里,一些贵族制的原则是怎样在被政治社会驱逐以后,又找到了自己的容身之处的。这在某些方面使得我上述的基本事实发生了极大的改变。)[3] 在民主制国家中,像其他国家一样,许多工厂的领导人在财富和受教育程度上并不比他们雇佣的工人高。这类工厂企业家十分常见,他们的利益体系不同,所以他们之间想要达成一致或者齐力合作非常困难。 从另一方面来说,几乎每个雇工都有自信的才能,使得他们在得不到自己的劳动应得的回报时,拒绝付出劳动。 这两个阶级长久以来关于薪水的斗争就没有停止过,他们的力量也因此被分割开,并且风水轮流转,没人是这场斗争的常胜者。 平均来说,在这场拉锯战中,工人阶级的利益权益获胜得较多。如今他们已经争取到的日益高的薪水使得他们对雇主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并且,他们越独立,就越容易争取到更高水平的薪水。 我将以大家最为熟悉的一种产业——种植业——作为例子来说明,这个产业在整个世界范围内都是非常盛行的。 在法国,大部分出租自己的劳动力为他人耕作的人都拥有自己的小片田地,这使得他们就算不为别人工作也能勉强维持生计。当这部分人向大地主或邻近的农场主提供劳动力时,要是薪水太低的话,他们便可以留在自己的田地里,等着更好的受雇的机会。[4] 我认为从总体角度来看,你可以说薪酬的缓慢而又不断的增长是民主制社会的一种基本法则。社会生活条件越平等,薪资水平便会提高,薪资水平越高,社会生活条件便会变得更平等。 但是不幸的是,我们所处的时代确实是一个巨大的例外。 我在前面的章节中就说明过,[5]贵族阶层被驱赶出政治社会以后,是怎样退到一些工业世界的领域里面,建立起自己的另一种形式的领地的。 这种情况极大地影响了薪资水平。[6] 由于创办大型产业机构需要大量的资金,所以能创办这种产业的人非常少。由于他们的人数少,他们就能轻易地联合起来,制定让他们满意的工人薪水。[7] 相反的,工人的数量却很多,并在一直增长,因为产业效益偶尔会好的离谱,薪资水平就会毫无预期的增加,从而吸引了周围的人来从事生产。然而一个人一旦开始从事这个行业,他就不能轻易地摆脱它,因为他们的身体和心理都会养成习惯,使得他们将不再适合从事其他工作。[8]这类人通常受教育程度低,不勤劳,还不喜欢动脑。因此他们只能依附他们的雇主生存。要是因为竞争或者其他偶然的情况使得雇主收益减少,那他也许就会随意地缩减工人的工资,轻易地从工人身上找回自己的损失。 要是他们联合起来罢工的话,富裕的雇主只需要等待就可以了,等着工人们迫于生计回来工作,而自己却不用遭罪。而工人为了糊口,就不得不每天都工作,因为他们除了劳动力以外没有其他能维持生计的东西。长期的压迫使得他们变得贫穷,而变得越穷,他们就越容易被压迫。这是一个他们无法逃脱的恶性循环。 所以你不必惊讶薪资水平有时会突然升高,然后又稳定地回落,而在其他行业里,工人的工资只是缓步不断地增长。 这种处于我们时代的产业人口的依存而痛苦的现状,是非常独特的,与周围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但正由于这个原因,没有任何其他情况能比这种现状更严峻,更应引起立法机构的注意。当整个社会在变化时,很难让其中的一个阶级保持不变,当大多数人都在开辟新的生财之道时,也很难让少数人的需求和欲望忍受平静。

注释


[1]民主具有一种普遍且永久的倾向,使工人和雇主变得更紧密并使他们的利益变得越来越均等化。 [在页边空白处:我尚不确定是否将涵盖这个章节。] 这是一个通则,但在工业社会中——该社会的某些部分已经建成,存在与之相对的情况。 那是一个特殊的事实,但其非常强大,其比一个特例更强大。 在手稿的封面上: 关于我是否应当保留这个章节,我仍不确定,我需要咨询博蒙和路易斯。 由于第四部分第34章已经研究过这个问题,这个主题似乎已被理解且显得冗余。 这个章节的缺点在于其指出了我们这个时代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却从未尝试解决它。你在读完它之后会感到沮丧。 第四部分的第34章对应于第三卷第二部分的关于工业化贵族制社会的第20章。 [2]我所谈论的关于仆人的内容往往或多或少适用于工人。但是,民族越来越倾向于使后者与雇主分隔开来,并且在将他与雇主分开的同时,将他提升到与雇主相当的水平。 民主的倾向是提高薪酬,使工人能够分享利润。 为何在商业科学现状和习惯中存在一种相反的趋势,其使资本聚集在少数大工厂主手中,并使工人的依赖性最大化且处于极端贫困之中。 那在美国已经成为最引人注目的趋势,尽管其尚不如法国和英国的趋势那样显著。要找到为什么,答案在这里。民主已经充满了整个世界。这是在未来重新形成一个贵族制社会的唯一方式。 民主主义推动商业发展,而商业再造贵族主义。 这样的威胁是无法避免的,除非能够发现并借助某些方法(协会或其他)的力量,使人们在发展商业的同时避免资产聚集在部分人手中。 巨大的问题。 我相信我能够很好地探讨这些问题,尽最大的力量对它们进行深入研究,而不是在那儿止步不前。但这些问题本身需要一本书才能讲清楚。 [3]在页边空白处:“也许不该将总体思路单独放置在第一卷中,而应当在这里用几句话对其进行阐述。我越是思考这个问题,就越认同这个主张。我将这部分内容的注解置于附近。” [4]后面的四个段落不存在于手稿之中。取代它们的是下面这个段落: 但是在我们所处的时代中存在某些非常重要的产业,为了赢得利润,其必定从一开始就拥有巨大的规模,其拥有大量资产、千丝万缕的关系和极高的声望。在这些产业中,雇主为了获得原材料和工具而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而工人仅需提供劳力。你从一开始就能够理解工业企业家必然期待获得巨大的利润,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们不会采取行动,也不会冒着失去他们已经拥有的财产的危险来追寻小利益。 由于创办大型产业机构…… [5]在第一个版本中,在资料中,你会发现这个注解:“这个章节是第一卷的[空白(编者注)]。它并不存在于1834年[原文如此]的版本之中,而是在[文本中断]后加入的。” [6]“所有社会最初都是在贵族制度下组建起来的。此时的工业同样符合这个原则。 “当今的工业体现出了贵族制度中固有的所有优势和弊端。” [7]1. 为什么我可以说某一个产业的构造是贵族制的? 2. 为什么这种构造趋向于压低薪水?它所具有的贵族特点。 只有少数人能够运作它,因为为了从这个产业中获得利润,你必须拥有巨大的资产、极高的声望和极广的关系。 它使少数被称为工厂主的产业者对立于众多在工厂中工作的被称为工人的无产者,后者在三个世纪前属于耕作土地的农业人口,他们没有所有权意识,也不知道逐步分享利益。 穷人和富人没有被永远结合在一起。 穷人很难变成富人,但富人可以轻易变成穷人,如果他们保持富裕,他们不会总是与相同的穷人打交道。 由于工厂主数量极少,他们能够轻易达成协议并仅向工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如果有人拒绝他们提出的条件,他们可以等待而不会对自身造成损害。而工人很难达成这样的协议;如果他们不能一击制胜的话,他们会死于饥饿。 此外,这些特定类型的体力劳动会使人体产生特殊的习惯,并使其不再适应于其他工作。 它所具有的民主特点。 按照这种方式聚集起来的财富无法建立家族。它在大体系中形成了一个例外,并且在不久之后便服从于共同法则。因此,存在巨大的工业财富,但不存在工业家族,甚至不存在具有单独的精神、传统、喜好的工业阶级。 如果富有的工厂主的子女不断地重新回到人群之中,那么每天都有取而代之的人走出人群;因此,社会体中从不存在阶级性或固定性,但这正好形成了它的特征。 [8]“反之,在一个纺织厂中,工人是仅拥有双手的穷鬼,他每天都需要使用他的双手。” 第八章[1] 民主对家庭的影响[2] 我前段时间才考察了在民主制国家中,特别是在美国,社会条件的平等是怎样改变公民之间的关系的。 我想做更深层次的理解,深入家庭内部。我的目标不是寻找新的事实,而是展现已知的现状是怎样与我的话题关联的。 每个人都发现,在我们所处的时代,家庭中的成员之间有了一种新的关系,父子之间的距离被缩小了,父辈的威严就算没有消失,也至少变少了。 一些相似的,但却更显著的情况也在美国发生。 在美国,像罗马和贵族社会里定义的“家庭”字眼那样的家庭是不存在的。[3]这种家庭只是在孩子出生的头几年才会出现。父亲在家里说一不二,不允许有反对意见,而子女的弱势和他们的利益需求,还有父亲的不可否认的权威性,又使得这种家庭专政是合理的[4]。 随着美国的孩子长大成熟,父亲对子女的约束和服从的要求一天天松懈。掌控自己的思想以后,美国的年轻人很快就能掌控自己的行为。严格来说,在美国没有青春期这一说法。一个人从小孩子长大成人以后,便会显露出自己的个性,走上自己选择的道路。 要是你觉得这个过程是会伴随家庭的争执,孩子需要对父亲限制自己的自由暴力抗争的话,那你就错了。同样的生活习惯,同样的生活原则使得子女更加独立自主,他们的父亲会认为这种独立是他们不可否认的权利。 因此你可以看到,当前者逃离这种专政以后,他们的忿恨之情不会持续太久。后者也不会因为失去了这种专政的权利而感到苦涩和恼怒。父亲对于他们权利的限期眼光看得很长远,当到了这一天时,他可以毫无压力地放下这种权利。子女对于什么时候能掌控自己的生活也能预见得很清楚,所以到了他们获得自由的那一刻,他们也不会猴急着冲向新生活,他们知道,这是属于他们的,没人能夺走。[5] 去论证这种家庭发生的变化是如何与我们眼下即将完成的社会和政治的革命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或许是有用处的。[6] 有那么一些特定的社会原则,有的人人必须遵守,有的却没有它的立足之地。 在贵族制和等级制度森严的国家中,权利从来不会下放到被统治的人群中。由于人与人之间有相互依赖的关系,所以只要你做出限制,其他人就会跟随你的命令。这一点也同样适用于家庭,适用于其他的组织,只要那个组织存在首领的话。在贵族制社会中,严格来说,只有父亲才与社会发生直接的关系,而子女只能通过父亲来与社会联系。社会管理父亲,父亲管理子女。所以说父亲拥有的不仅是物质的权利,还有下达政治命令的权利。他是家庭的发起者,也是家庭的维持者,同时,他还是家庭的治安者。 在民主制国家中,由于政府的权利对待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每个人都需要遵循同样的律法,所以并不需要这样一类中间人。在法律眼中,父亲只不过是比子女年长一些并且富裕一些的公民。 当社会条件极不平等,并且社会将维持长久的不平等时,人们心中就会产生向上爬的心理,就算法律没有赋予一个人特权,他也会在民俗与舆论中得到这些特权。[7]而相反的,当人与人的差别不大,并且不存在永久的差异时,成为上层阶级的概念就会弱化并变得模糊。立法者就算想将服从命令的人的地位置于比发号施令的人的低,那也注定是徒劳的,民俗会将两人的关系拉近,并将两人的地位置于平等。 因此要是贵族社会的立法没有赋予家族家长特定的权利的话,那我可以保证这种权利会比民主制中的立法机构的权利更受人尊敬,也更被广泛需求,因为我知道,不管法律怎样制定,上层人士的权利和地位相对于民主制社会更高,而下层人士更低。 当人们沉溺于过去的记忆,而不是专注于现在的生活,当人们更关注祖先的思想而不是他们自己的思想时,那父亲这个角色就是过去与现在的一种自然和必然的纽带,是这两条链条相接的链环。[8]因此在贵族阶层中,父亲不仅是家庭中政治的首领,也是传统的承载者、习俗的传承者、道德的仲裁者。他说话时你得洗耳恭听,你与他相处时得毕恭毕敬,对他的爱要带着敬畏之情。 当社会制度变得民主,当人评判事物的善恶只是将过去的信条作为参考,而不是将之作为规范时,父亲施加于子女的权利和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就会变得小一些了。 民主所带来的遗留观念的分家对父亲和子女关系的改变或许是最明显的吧。 要是在一个家庭里,父亲拥有很少的财产,那通常他的子女和他的生活处境就会一样,并且从事同样的工作。生活的习惯和需求拉近他们的距离,使得他们不得不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联系。因此他们之间一定会产生一种家庭的亲密感,使得家长的权威性没那么强,这是他们之间在形式上毕恭毕敬的重要原因。[9] 如今,在民主制社会中,这种占有少数财富的阶级正是能够给思想以力量,塑造民族风气的阶级。它同时也是能制造舆论的阶级,比如他们的意愿盛行于世,即便是最初最抗拒他们的人,最后也将之作为榜样,受之引导。我就曾见过激烈抵制民主制的人最后允许他们的子女称呼他们为“你”,而不是“您”。 因此,在贵族阶层权势减小的同时,你也能看到在家庭里那种严肃、传统的,且法律赋予的父权也在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家庭的平等。 我不知道从各方面来考虑的话,社会是否因为这种变化受到损失,但我确信,个人一定因此得到了好处。我认为由于民风和法律变得民主化,父亲与子女的关系变得更为亲近和缓和,规则和权威也少有用武之地,信任与慈爱更占据主旋律,并且可以看出来这种天生的纽带更为紧密,而社会的纽带更为放松了。 在民主家庭中,父亲所行使的只是作为长者的关心和经验之谈,不会让你反感。他的命令也许会被拒绝执行,但他的建议通常却容易让人接受。就算他的子女对他并没有正式的尊敬的礼节,但他至少有子女的信任。虽然与他谈话没有了那种固定的规矩,但他的子女却经常与他联系,每天向他请教。家主与家庭治安官的角色不存在了,但父亲的角色仍然存在。 想要在这一点上比较这两种社会状况的不同之处,只要稍作浏览贵族社会家庭留下来的家书就够了。信件的格式总是遵循固定的格式、固定的礼节,古板生硬,措词冰冷,让人很难从中感受到彼此心灵的温度。 然而相反的,在民主制社会中子女写给父亲的信中,字里行间总是充满着自由、熟稔,同时还有温柔,让人第一眼就能看出这样的家庭中有着一种全新的家庭关系。 一种相似的社会变革还改变了子女们之间的关系。 在贵族家庭中,或者说在贵族制社会中也是一样,所有人的地位都被确定了。不仅父亲的地位超然,有着极大的特权,连子女们自身也是处在不平等的地位上。年龄和性别注定了各个子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以及他们各自享有的权利,而在民主制社会中,这种家庭的隔阂被推翻或者被极大地减小了。 在贵族家庭中,由于长子继承大部分的财产和权利,于是他便是他所有兄弟姐妹中的领头人,在某些方面扮演的甚至是主人角色。他独占权利和地位,而其他人只是他的附庸。虽然如此,也并不是说在贵族制社会中,长子只用特权来为自己谋取好处,他身边的兄弟也并不会只嫉妒他和厌恶他。 长子通常会竭尽所能地帮他的兄弟获得权益,因为家族的辉煌通常会反射出家主的能力。次子们也会尽力协助长子的事业,因为家族的首领兴旺发达了,他才会更可能提携家族里的其他分支。 所以贵族家庭中的各个成员都是被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他们利益与共,意见统一,但他们却很少理解对方的想法。 民主也将兄弟们联结在一起,但联结的方式却稍有不同。 在民主制法律的规定下,所有孩子都是完全平等的,因此彼此独立,没有什么将他们必然的联系在一起,但也没什么将他们分隔开来。由于他们生于同一个地方,生长在同一屋檐下,有着相同的想法,并且彼此之间没有何种特权将他们区别对待,或者说使他们之间产生隔阂,所以你能看到他们彼此之间常常会有孩童之间的亲密无间。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所以他们之间几乎不会出现破坏这种关系的举动,因为兄弟间的友爱让他们日趋亲近,而没有束缚他们。 因此,在民主制社会中,他们并不是因利益而结合,而是因为有着同一种记忆,相投的意气和相同的品位才处在一起的。继承权虽然被分成了几份,但他们的心灵却融合在一起。 民主制社会中的这种幸福感是如此的强烈,就连贵族制度的党羽们自己都开始接受起这种观念来,在享受这种美好一段时间以后,他们都不愿意再回到贵族家庭的那种虽然大家都敬畏有加,但却冷冰冰的生活方式了。要是可以不用改变制度和法律的话,他们还乐得保持这种民主的生活方式呢。但是这三者是一体的,不可能只改变生活方式而保持另外二者不变。 我所讲的这种子女的爱和兄弟的情谊是一种自发之情,只有在生活中有相应的寄体时才会产生。 当某种思维方式或感受是由人的一种特定的生活状况产生时,要是这个状况发生了改变,那一切都会发生变化。例如,一条法律能将两个公民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而一旦这条法律被废除,那他们就会分离开来。在封建社会里,没有什么能比奴才与主子的联系更紧密了。而如今,这二者之间却不再有何种联系。早先的那种将这二者联系在一起的畏惧、奖赏和爱戴早就不复存在了,一点儿蛛丝马迹都找不到了。 但人类天生的感情却不一样。要是法律强行曲解人类的感情的话,那通常都会让这样的感情减弱,而法律想要增强这类感情,通常都是想从中获得什么好处。感情不需要外物就能永远强大。 民主摧毁了,或者说掩埋了几乎所有的旧社会的惯例和规矩,让人们避免了停留在过去的思想里,使得人们的那种因过去的规则而产生的情感消失得无影无踪。至于其他的情感,却只是发生了改变,让人们感受到新制度的活力和亲切感,而这些是原来所没有的。 我觉得这一章的内容和前几章的内容都能用简单的一句话来概括。民主使得人们的社会关系变得宽松,而让人与人之间的天生的联系变得更为紧密了。它缩短家庭成员之间的距离,同时拉远了社会公民之间的距离。

注释


[1]在阐明了平等如何改变公民之间的关系之后,我想进一步深入并阐述平等如何作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 在贵族家庭中,父亲不仅是家庭的创始人,而且是它的政治领袖、主教…… 民主摧毁了它的权威中涉及政治和传统的方方面面,但没有摧毁它的权威;它给它的权威赋予了另一种特性。 治安官已经消失,但父亲仍然存在。 兄长的权威以及贵族家庭中团结兄弟的人为纽带也被摧毁。他们之间的自然纽带变得更强大。 这一结论适用于所有以自然情感为基础的关系。民主使社会纽带松弛,但其使自然纽带绷紧。 [2]装有本章手稿的文件夹上写道: “在我看来,这个章节似乎包含了一些好内容,但描写手法显得断断续续、懒散无力。为了使思想能够得到更好地传播,它亟须被再次检查。仔细审视资料。 “行文发展有点说教化和沉重化。如果我能够尽可能多地删除关于贵族制的内容,并使读者的头脑重新思考我所删除的内容。那样会更好。” 资料中的注解:“困难之处在于我对美国的父子之间、兄弟之间的亲密关系不甚了解,大概除了法国之外,我都无法谈论太多。我认为在美国这些关系不是敌对的,但显得非常冷淡。”关于家庭作为“民主病”的解药的内容,可参阅F. L. 莫顿所著的《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中的性别平等和家庭》,摘自《加拿大政治学杂志》;以及劳拉·嘉娜拉所著的《民主的成长:托克维尔的〈论美国的民主〉中的权威、自治与激情》(奥尔巴尼:纽约州立大学出版社,2002年)。 [3]在资料中,本章原来的开端部分是这样的: 民风对思想以及思想对民风存在不断的相互作用。 如果你仔细地研究美国人的[内部和外部]私人生活,你将轻易在众多细节中发现他们所适用的哲学方法或多或少产生了悠远影响。 但是这样的研究对我来说太过冗杂。我只想提供几个例子。我将阐明几种联系,而读者的超脱思维将领会主旨。 当人们将下述原则视为一般原则——依靠自身对一切事务做出判断是好事、将他人的观点视为信息而不是视为规则,父亲和他的子女之间的关系、主人和他的仆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间的关系会发生改变。 [在页边空白处:宗教是人类心灵的庇护所。 政治形成了一个竞技场,而在美国的竞技场中,尽管它的欲望存在,但是多数约束着它,并使其因无为而失去活力。] 美国在这方面显得尤为明显。 在美国,家庭…… 这个片段被写在单独的一页纸上,而这页纸被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你可以在文件夹封面处读到。 “为了指明哲学方法所带来的结果,将这个小章节放在哲学方法之后是很好的选择。最后,我要说的是我曾经谈论过的父亲和儿子之间的关系也可以延伸到仆人和主人之间的关系,且通常可以延伸到所有的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间的关系,正如我们在别处看到的那样。这个章节很好。” [4]手稿中写的是“合法的”。 [5]然而,美国人从未想过,像我们在法国所做的那样,通过在父亲死后剥夺其处理财产的自由,而使其丧失权力的主要元素之一。在美国,遗嘱的设立权限是没有限制的。 就像其他方面那样,不难发现的是,如果美国的政治立法比法国的更民主,那么法国的民事立法则比美国的无限民主。这是极容易理解的。 制定法国民事立法的那个人认为在不直接和间接反对他的权力的所有方面的前提下满足同时代的人的民主激情并不违背他的利益。他愿意允许人们使用一些通行原则来管理财产和治理家庭,只要人们不企图利用这些原则来控制国家。当民主的洪流冲击民事法律时,他希望自己能够轻易在政治法律之后得到庇护。这种观点既巧妙又自私;但是这样的妥协方法不可能持久。因为,从长远来看,政治社会终将成为公民社会的表达和形象;而在这个意义上,你可以说在一个国家之中没有什么比民事立法更具政治色彩。 在手稿中,这个注解位于前文中的“道路”一词处。在这里,你可以找到另一个注解: 这部分内容或许应当被放置在本章内容底部的注解之中。 注解(B)。 我知道某些与我刚刚探讨的内容相似的东西存在于英国之中。时至今日,英国在世界上是贵族仍然保留了最大的统治权而父权权力最小的国家之一。根据这个并列关系,你能得出结论:子女的独立情绪显得更英国化而非民主化,而这种现象较少取决于存在于美国的平等习惯,更多取决于扎根于英国的政治自由。 我并不这样想。 在我看来,美国人之间存在的将各种家庭元素联系在一起的纽带似乎远不如英国人之间的纽带那样紧密,而这些纽带显然会随着英国人的法律和民风变得更加民主而更加松弛。我认为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如果这样的独立情绪的确存在于家庭之中,而平等却不存在于国家之中,那么至少应当确定的是民主有利于这种独立情绪的发展。 此外,你不可以忘记的是英国是一个真正的贵族制国家,大量贵族主义思想自古以来就在这个国家之中传播,而它的法律中掺杂了某些仅适用于民主制度的法规。 你必须承认所有英国人在上个[世纪(编者注)]不断宣称的[国家]公众舆论的主权控制不正是作为民主教条的人民主权原则的晦涩定义吗? 这个普遍原则意味着税款只能从那些亲自参与纳税投票或者通过代表参与纳税投票的人那里征收,这难道不是对所有人享有参与政府管理的民主权利的明确认可吗? 如果我从大体上审视英国社会,我可以清楚地看到贵族制度领导着这个国家并管理着各个省份,但是如果我深入观察教区的管理,我发现至少在那里整个社会控制其自身;我发现一切出自它[人民]且归还于它。我注意到由普通公民选举产生的官员忙碌于与贫民相关的事务,检查道路、指导教堂事务,以一种几近独立的方式管理公共财产。我承认以这种方式产生的权威是非常有限的,但它在本质上是民主的。如果扩大这种权力的范围,你会以为自己突然到达了(新英格兰)马萨诸塞州的一个城镇上。 这些在细节之处相互关联的想法有助于解释此时此刻发生在我们眼前的场景的许多重要之处。 因此,在英国如今所发生的一切之中,没有什么是全新的发展。英国人没有创造民主,但他们以民族精神和民主习惯在英国发展。 (1)此处有一个注解。咨询里夫。 参阅亨利·里夫写给托克维尔的信(于1836年3月29日写于伦敦);詹姆斯·T. 施莱佛发布于“托克维尔与中央集权:四份从未发表过的手稿”,摘自《耶鲁大学图书馆公报58》;以及托克维尔的回信(摘自《英文信件》)。 [6]下面这个段落取代了手稿中的这部分内容:“因此,在当今社会发生巨变的同时,家庭却没有发生这么大的改变。 “这或许有助于证明这两件事情是如何相互联系的,并指出民主革命的起源和局限终于呈现在我们眼前。” [7]在页边空白处:“是否应当将这个句子包含在内? 在贵族制国家中,父亲所享有的巨大权力不仅源于法律而且源于风俗。所有风俗和所有法律的(全部)精神都给他提供援助。” [8]“我在法国发现了一种公社,这个公社的居民不会在礼拜天前往教堂。但他们会在万灵节前往墓地;当他们想到他们失去的家庭成员时,他们的信仰突然复苏;甚至在他们忘记为自己祷告之时,他们也感到有必要为失去的家人祷告。 “将这部分内容引入我论及民主使家庭情感更温和之处。如果非要我说的话,仅需只言片语,就可以在那里描绘出一幅感人的画面。” [9]在译文中:“一个富人和他的家庭之间的关系是淡薄而严肃的。他仅在仆人的簇拥下出现;他的儿子们只能在远处仰望他。生意、享乐、家庭教师和男仆将他与他们分隔开来。如今,在贵族制社会中,富人形成了一个单独的团队和固定的联盟,他们既制定风俗也制定法律。” 第九章[1] 美国年轻女性的教育现状[2] 任何自由的社会都有自己的道德规范,我在本书的第一部分就说过,道德规范是由女性塑造的。因此在我看来,任何影响女性的生活习惯、舆论看法等社会状况的事,都具有重大的政治利害关系。[3] 几乎在所有信仰新教的国家中,女性对自己行为的自主能力相比于天主教国家的女性大得无穷。 她们的独立自主性在如英国这种有自主权的新教国家中更为巨大。自由意识在政治习惯和宗教信仰的帮助下深入每个家庭。 在美国,新教教义与自由的宪法和民主的社会情况相结合,使得年轻女性比其他任何地方的女性都要独立自主。 美国女性在达到适婚年龄很长一段时间之前,就开始从母亲的庇护下逐步地独立,当她们还未完全从孩童时代走出来时,就已经能独立思考,独立交流和行动了。大千世界不断地展现在她们眼前,社会的场景一天天地进入她们的视线,而不是被大人们隐藏起来。她们还被教会用一双镇定和冷静的眼睛去观察这个世界。这样,社会的丑恶和凶险很快就被她们认识到,她们也能清晰地判断,无畏地面对它们,而不是天真烂漫地心存幻想,因为她们对自己的力量充满了信心,她身边的人也是这样。 因此在美国女性意识觉醒的过程中,你几乎不可能在她们身上感受到童贞的幼稚,而通常在欧洲,女孩在成长的过程中总会伴随幼稚和天真无邪的优雅。在美国,不管是什么年龄的女性,都不会有孩子般的幼稚和无知。如欧洲女孩一样,美国女孩也想天真讨喜,但不一样的是她清楚地知道这样做的代价。她没有投身邪恶,但至少她知道邪恶,与其说她有纯真的心灵,不如说她有着端正的品行。 美国的年轻的女性在轻快的谈话中总是能轻车熟路地避过各种圈套和陷阱,这让我对此常感到非常吃惊,甚至心有余悸。有些连学者可能都要摔倒上百次的小道,她们都能无惊无险地轻易通过。 实际上人们可以轻易地发现,美国女孩即便在很年轻的时候,都能完全掌控自己的生活。她们享受被允许的享乐,但却不放纵,并且她们从来不会失去理智的控制,尽管有时看起来她们的理智对她们自己的控制很松散。[4] 在法国,我们的思想和喜好中仍然奇特地掺杂了以往时代的残片,这使得我们通常对女性施加的教育就像在贵族制社会中一样的瞻前顾后,与时代隔离的修道式教育。然后我们在民主社会带来的混乱中又放弃了她们的教育,却不对其加以指导和帮助。 美国人却将这一切协调得很好。 他们早就看到,在民主制度里,每个人的独立性会变得很重要,年轻人会变得早熟,爱好会在很大程度上被抑制,习惯会发生改变,公众舆论通常会变得不确信或者没有公信力,父亲的权威会变弱,婚姻的约束力会受到质疑。[5]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判断出再在女性身上施加那种专制的压迫来抑制她们的情感几乎是不可能的了,更可靠的办法是教会她们自己控制这些情感的方法。由于女性的正直的品性经常遭受各种威胁的影响,而他们却无法采取措施,于是他们更愿意让女性学会自己保护自己的品性,所以他们更寄重于她们自己的意志力,而不是摇曳的,已经快被摧毁的限制了。所以他们经常做的是加强女性自己的信心,而不是让她们对自己不自信。他们不可能也不愿意让年轻的女性长期处于无知的状态,所以他们尽快教给她们一切事物的初步知识。他们希望女性们能看清这个社会的堕落,并自己学着去躲避它们,而不是将这些堕落与腐坏隐藏起来不让她们接触。他们觉得与其保持女孩的天真无邪,不如让她们保持正直。[6] 尽管美国人有着很强的宗教信仰,但他们却不仅仅依靠宗教来维护女性的德行,他们想各种办法来增强她们的理性。他们采用的方法和在其他情况下采用的相同。他们首先做出大量的努力,来使女性能自发地控制自己的独立自主思想,只有在做出人为的最大的努力后,他们最后才向宗教寻求帮助。[7] 我知道这样的教育也不是全无危险性的,我也知道这样的教育会消耗女性的想象力来增强她们的判断力,从而造就务实而冷静的女性,而不是男人们的贤惠妻子和温柔伴侣。如果社会能因此变得更平静也更有序,那人们也不那么在意私人生活了。然而面对不断增长的利益,这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次一等的危害。考虑到我们所处的位置,我们已经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了。女性需要一种民主的教育来保护自己不受到民主的制度和民情对她们的危害。

注释


[1]“美国的年轻女性的自由。 “她们的理智的坚定性与冷酷性。她们拥有端正的品行,而不是拥有纯洁的心灵。 “美国人希望她们自律。她们不断追求个人理性。 “为了使女性远离民主民风中产生的危险,民主教育是必不可少的。” 本章中提到的观点在字面上与《玛丽》中的观点大致相当。托克维尔在1831年11月28日写给嫂子埃米利的一封信中,已经勾勒出了关于美国女性的章节的大致草稿。当他与利伯和加勒廷交谈的时候,也思考了这个问题。 [2]在装有手稿的文件夹上:“也许应该将43号和44号结合在同一章中。”本章在手稿中的编号为43号。与44号相对应的为下一章。本章和后续几章的注解和草稿分散在资料中的几个文件夹里。 [3]最初,本章是以这种方式开篇的: [v:我深切感受到][在页边空白处:我已经多次使用这种叙述方式]在美国,没有什么比女性的社会地位更令我感到惊讶,我请求读者在这个主题上停留片刻。没有道德规范的自由社会是不存在的,而就像我在本书第一部分中提过的那样,道德规范是由女性塑造的。因此,在我看来,所有影响女性的社会地位、习惯和观念的事情都具有重大的政治利害关系。 新教声称其比天主教更加推崇人类的智慧。它对个人理性拥有更大的信心。 新教教义是一种民主教义,它能够促进社会平等和政治平等的建立。如果我可以这么说,人们从天堂中获得民主并使其扎根于人世。 这些不同的宗教理论的实际差异主要体现在女性接受教育的方式上。因为在家庭和家事的范畴中,宗教往往占据了最主要的地位。 [在页边空白处,一个大括弧囊括了前三个段落和后三个段落:(也许应当删除这些内容。以只有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才采纳的内容为理论基础有些冒险。)] 几乎在所有…… [4]在页边空白处,在较早的版本旁边:“6 000年来,哲学家们就放肆与无辜的自由之间的准确界限而相互争论,但是这里的年轻女性似乎依靠自身发现并找出这个准确的[v:微妙的]分界点。” [5]你可以在手稿中找到“限制”一词。 [6]在标题为“资料”的手稿中,其中一页包含了下述内容: 此外,如果你认为在美国只有理性在引导和确保年轻女性最初的步伐,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在页边空白处:思维的大致独立性和在某些特定教条上的基督教信仰]。 我在其他地方已经探讨过在民主制社会中,宗教思想如何与自由思想奇妙地结合在一起。这个想法不断地呈现在我眼前,无须我费力探求它,而且我能够在我的主题的每个角落中找到它的踪迹。 在美国,宗教信仰长期以来成为了一种社会舆论。它专制地统治着多数人的思想[v:智力],并且运用民主自身来限制民主自由在道德世界中的错误。 美国人付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努力以使个人独立实现自我调节,只有当他们最终达到人类力量的最大极限时,他们才会寻求宗教的帮助并依靠宗教的力量。 [在页边空白处:在我看来,这整个页面似乎应当被删除。我已经多次提及宗教的影响。然而当它涉及民风的时候,我将再次谈论它。此外,文中的最后一个想法似乎使思维突然且不合时宜地进入了一条尚不周全的路径。] 在资料中,草稿上的片段是这样继续阐述的: 因此,无论我从哪个方向审视我的主题,我总是能够在我想遵循的道路的末尾处注意到相同的对象。我总是发现美国人的自由依赖于信仰并与信仰共同前行。因此,我抵达了一条全新的道路,我此时已经到达了这部作品的另一个部分,而且我在这个时候可以得出结论,即使受贵族或专制君主管制的国家能够在没有宗教信仰的情况下(如果有必要的话)形成一个社会,而共和国或民主国家却不能如此;即使前者必须笃信宗教是为了缓解他们的痛苦,而后者需要信仰则是为了生存(关于道德观念的规律性的章节的资料)。 [7]在页边空白处:“这应该保留吗?” 第十章[1] 年轻女孩是怎样学做妻子的 在美国,女性会在婚姻中不可逆转地失去自己的独立自主。如果说在美国未婚的年轻女孩要比其他国家的更自由的话,那可以说女性在结婚以后将承担最为严苛的责任义务。婚前在父亲的家里活得自由快乐,而婚后在丈夫家中就像生活在修道院中一样。[2] 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状况也许并不像你想象的那样对立,美国女性从婚前生活步入婚姻生活是很自然的。 有宗教信仰的人和产业大国的人民对于婚姻都有一个尤为严肃的看法。前者认为女性生活的规律性是她纯洁品德的最佳保证和最明确的象征。而后者认为这是家庭有序和繁荣的最好证明。 美国既是一个清教徒的国家,美国人同时又是一个商业的民族。因此他们的宗教信仰和工业习惯使得他们要求女性必须有自我克制的能力,并且牺牲自己的享乐来投入事业,而这种情况在欧洲是非常少见的。因此,一种统治了美国的无情的社会舆论将女性封闭在了家庭利益和家庭职责的小圈子里,无从逃脱。[3] 年轻的美国女性一进入到社会中,便发现这种观念已经牢牢地建立了。她看到了从这些观念衍生出来的条条框框,不久就确信自己只要一刻逃离了她所处时代的这种规则,那她的平静的生活、她的荣誉,甚至她的社会地位立刻就会受到危害。并且她坚定的理智和教育赋予她的刚毅习惯使得她逆来顺受。 你可以说是独立自主的习惯使她在牺牲自身时,获得了忍受自我牺牲的勇气,不反抗也不抱怨。 同时,美国女性陷入婚姻的约束并不是像因为单纯和无知而陷入设好的陷阱一样。她受过的教育告诉了她将要遇到的事,是她自己自愿地披上婚姻的枷锁的。她无畏地忍受她的新的生活处境,因为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由于在美国,父辈的约束是很宽松的,而夫妻的纽带却很紧,因此年轻女性会经过慎重的思考和深思熟虑后才会选择婚姻。两个人草率结合的情况是几乎见不到的。因此,美国女性只有在她们的理智得到锻炼和成熟发展以后才会步入婚姻殿堂,而不是像其他国家的女性那样只能在婚姻生活中锻炼和发展自己的理智。 同时,我也不相信,美国女性结婚以后立即在生活习惯上做出的重大改变完全是由社会舆论的压力造成的。而通常这是由她们自己的意愿做出的努力造成的。 一旦到了找丈夫的年龄,受到社会自由的观点开导和锻炼的冰冷严厉的理智便会告诉美国女性,哪怕一点点自由独立的思想都将会成为婚姻纽带中的麻烦,而不是愉快。年轻女孩的娱乐行为可不能成为作为妻子角色的消遣,也不能作为夫妻生活幸福的来源。一旦她提前看清楚了这唯一的通往家庭幸福的道路并迈出了第一步,她就会一直不回头地走下去。 美国的年轻女性表现出的意志力,这种在作为妻子后毫无怨言地低头接受她们新生活中的严格职责所表现出来的意志力,在面对生活中的磨难时也能体现出来。 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像美国那样,人民的命运反复无常。在一生之中,一个人的地位不断上浮和下沉,从富裕变得贫穷,这在美国一点儿也不罕见。 美国的女性能平静并不屈地忍受这种突然的变革。你可以说她们的欲望是能轻松地随着命运的变化而伸缩的。 正如我第一本书所说的,大部分去往荒无人烟的西部的探险家都是北部的英裔美国人。这些大胆的追求财富的人种,有一部分在他们自己的国家本来是有着舒适的生活的。他们带着自己的伴侣,共同品尝创业初期的艰难险阻。我经常在蛮荒的边疆遇到年轻的女性,她们刚从新英格兰的优渥环境中成长起来,几乎没有过渡地从父母的豪华别墅中来到了森林中草草搭建的小屋中。疾病、孤独、无聊并没有击垮她们的勇气,她们的面容变得憔悴,她们的神情却很坚定。她们显得既忧郁,又十分刚毅。 我丝毫不怀疑这些年轻的美国女性在她们的初等教育里就已经积累了这种内在的力量,这种她们之后将会用到的力量。 所以美国的年轻女孩同样也学到了作为妻子的要领,角色虽然发生了转变,生活习惯也发生了改变,但精神却没有变。

注释


[1]美国女性使她的父母的家成为了一个自由和享乐之地。而她在她与丈夫的家中过着修道士般的生活。 这两种环境是如此不同,但没有你所设想的那样对立。美国女性自然地从一个环境过渡到另一个环境。 正是她们年轻时的独立性和她们随后接受的男性化教育使她们获得经验、力量和(无法辨认的词语),使她们能够毫不犹豫、毫无怨言地接受婚姻状态的突变。 [2]在最初的版本中的正文一侧:“类似的情况同样出现在英国中,但二者之间的差异在于那里的年轻女性没有美国自由,那里的已婚女性受到的约束也没有美国多。” [3]“从世界变得商业化的那一刻起,家庭无非就是一个商业场所,一个工厂的代称。凯尔戈莱。”(在关于家庭的章节的资料中) 第十一章[1] 在美国,平等是如何使人保持高尚的情操的 有学者和历史学家曾说过,或者说曾表明过,女性的道德情操是根据她们居住的离赤道的距离决定的。这是逃避问题最廉价的办法,要真是这样的话,这个困扰着人类的难题之一只需要一个地球仪和一个指南针就可以解决了。 我可不认为这个唯物主义的教条是成立在事实依据上的。 同一个国家的不同时代就有不同的表现,某些时代表现正派,某些时代表现放荡。所以民风的循规蹈矩或是混乱骚动是取决于一些可变的原因的,并不仅仅是因为不变的国家位置。 我不否认,在某些气候下,由两性之间的相互吸引萌发出的情绪特别强烈,但是我认为这种天生的热情总是可以被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激发或抑制的。 尽管游历过北美的人在一些问题上意见并不一致,但他们却一致认为,那里的民风要比其他所有地方都严苛。 很显然,美国人在这一点上要比他们的英国父辈做得更好,从对这两个国家的表面观察就足够看出来。[2] 在英国,同在欧洲的其他国家一样,公众总是带着恶意来对待女性的弱点。你会经常听到学者和政客抱怨人们的道德不够规范,文学家也每天在作品中做这样的虚构。 而在美国,除了小说以外的所有书籍都将女性定位为纯真的形象,没人散布低级的八卦。 美国人的这种循规蹈矩的品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由于受到国家、民族和宗教的影响。[3]但是这种影响在别的国家也有,所以这还不足以作为这种现象的解释,你还需要寻求另外的答案。 我认为这个原因应该是平等和平等所衍生出来的制度。 生活条件的平等并不能独自有效地规范人的道德品行,但毫无疑问地它能促进和增强人的端正品行。 在贵族制社会中,出身不同、财富不同的男女是不可能结合的。情感让二者相互吸引,但社会状况和社会的公众意见却不能让他们长久地公开地相守,因此社会上出现了很多露水夫妻和地下夫妻。天性在暗中弥补法律强加的束缚。 然而当平等将二者之间所有的虚实障碍都清楚掉时,情况就完全不同了。由此,所有的女性都有机会嫁给自己心仪的男人,这样便很难出现婚姻的道德不规范了。因为,不管情感如何冲昏人的头脑,要是一个男人在可以完全自由地选择自己婚姻的情况下却不娶他的对象,那女人不可能会相信这个男人是爱她的。 这个原因同样也作用于婚姻,尽管方式更为隐秘。 在正在进行不法之恋的人和将要进行不法之恋的人眼中,没有什么能比强制婚姻和偶然婚姻更适合使这种不法行为合法化了。[4] 在一个女性总是有权自由做出选择的国度,在一个教育能使她们做出正确选择的国度,舆论对她们的过错也是无情的。 美国人的严肃,也一部分来自于此。他们觉得婚姻是一种复杂的契约,但你却必须严格地执行其中每一条,因为在签约之前你能知道每一条的内容,并且在对于是否签署上,你享有完全的自由。[5] 他们对于忠贞的必要要求使得他们自己也更容易忠贞。 在贵族制国家中,婚姻的目的在于财富的结合,而不是人的结合。因此有时候男方还在读书,女方还在嗷嗷待哺时,他们就定下婚约了。因此这种为了利益而结合的夫妻之间貌合神离是不足为奇的。这是婚约的本质自然地造成的结果。 但是相反的,当每个人都能选择自己的对象,没有外部的阻碍或者指使他时,男女的互相吸引往往只是靠两人相似的观点和相投的兴致。这种两人的相似和相投又能使两人关系更加稳固。 我们的父辈对于婚姻有一种奇怪的看法。 由于在他们的时代,他们所见到的少数因彼此相倾而成就的婚姻几乎都是以悲剧收场,所以他们固执地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唯心是很危险的。有缘无分总比一条路走到黑要好。 但是我们不难看出,他们所见到的例子并不能说明什么。[6] 首先我要说,要是民主社会赋予女性自由选择丈夫的权利,他们应当先启迪女性的思想,增强她们的认知,这是想要做出选择所必要的东西。而在贵族制社会中,年轻的女性们偷偷地离家出走,投向她们既没时间了解,又没能力判断其好坏的男人怀抱中,就没有这样的保障。所以她们第一次做的自由选择通常是错误的,这不足为奇。她们还未接受民主的教育,就想在婚姻上效仿民主的做法,结果陷入痛苦的错误中,这也是不足为奇的。 然而,更有甚者。 当一个男人和女人想要突破贵族社会的不平等桎梏结合时,他们将需要克服巨大的阻碍。他们一从作为子女的服从关系中突破出来,就必须尽自己所能来从习俗的规定和舆论的专制中逃离开去,而当他们终于走到了艰难险阻的尽头时,他们会发现自己在亲人和朋友中格格不入,他们所克服的偏见将他们与亲人朋友分成了两个世界的人。这种情况不久便会耗尽他们的勇气,让他们甚为痛苦。 这样结合的夫妻刚开始是感到痛苦,后来慢慢就会感到罪恶,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自由选择的后果,而是因为他们所生活的这个社会不接受他们这种自由的选择。 同时你应当记住,粗暴的制止一个人犯错是不能让他了解到为什么不能犯错的。想要挑战你所处的时代和国家的公理,哪怕是合法地,都必须具备勇猛和果敢的性情,而且具备这样性情的人,不管选择的道路是什么,都很少获得快乐和受到别人的善待。顺便提一下,这就是为什么在最必要和最神圣的革命中,很少会有性情温和坦诚的革命家的原因。 因此,在贵族制度的时代,一个男人仅仅因为自己的偏好和喜爱就和一见钟情的对象结为夫妻,道德的混乱和痛苦随后而至,出现这样的情况就不奇怪了。但是,当同样的婚姻以一种自然的、合乎规律的方式结合,当社会状况鼓励它,家长支持它,舆论拥护它时,毫无疑问家庭的内里会更加和谐,夫妻将会更好地忠于对方。 在民主制社会中,几乎所有的男人都参与政治或者参与某一行业领域;另一方面,由于家庭财富的不裕,女性只能被迫待在家中,仔细打理各种家务内事。 所有的这种不同的并且必须承担的角色劳动就像许多天然的屏障一样,将夫妻生活分割开来,使得一方的需求变少减弱,也使得另一方更容易拒绝。 并不是说平等能使男人忠贞不二,只能说它能使男人的不忠行为变得不那么具有危险性。由于没人有空暇和机会去八卦别人是否有忠贞的美德,所以你可以同时看到大量娼妇,又能看到众多的贞洁妇女。[7] 这种状况造成了许多个人的可悲和痛苦,但它却没有阻碍社会主体向好的方向发展,并发展壮大。它并没有摧毁家庭的纽带,也没有使民风变得衰弱。真正让社会处于危险之境的不是少数几个人的极度腐败,而是大部分人的松弛散漫。在立法者眼中,通奸比卖淫更可怕。 平等赋予男人的纷乱和时常烦躁的生活不仅让他们从情爱上转移了注意力,让他们无暇顾及于此,还通过一个更为隐秘而有效的方式让男人远离情爱。 所有生活在民主时代的男人,或多或少都沾上了工商阶级的思维习惯,他们的头脑思维严肃,精于计算,积极活跃,他们不会寄情于远大的梦想,眼前的能随时实现的目标才是他们自然而必须的追求。如此,平等并没有毁掉想象力,但却限制了它,让它只在地球上盘桓。[8] 没人比民主国家的公民更不爱幻想了,你几乎见不到会独自无所事事整天空想的人,尽管这思考的行为通常在眼前就能发生或者能产生心潮的起落。 确实,他们看重的是自己能获得的可以使生活更有意义、更有规律性,也更和谐的事,他们不喜欢干扰和缩短平静生活的那种剧烈而多变的感情。 我知道之前所说的一切只能完全适用于美国,而不能,至少目前不能推广到欧洲。 半个世纪以来,法律和习惯已经本着空前的活力将几个欧洲国家推向了民主,但是在这些国家之中,男女关系并没有变得规律和忠贞。有些地方还造成了相反的效果。一些阶级在这个问题上确实循规蹈矩,但总体的道德规范还是松垮垮的。我不怕指出这一点,因为我更愿意给我的同辈人说好话,而不是说他们的坏话。 这样的现象一定是令人痛心的,但也不出人意料。 民主制社会对习惯的规律性所带来的好处只有日子久了才能看出来。如果说身份的平等是对美德有利的话,那社会对实现平等所做的努力就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了。[9] 在法国不断进行转变的五十年里,我们没有得到什么自由,得到的只有混乱。在这种公众的普遍困惑和社会舆论的紊乱中,在这种支离破碎的公与不公、是与非、应当与实际相互交织的社会状况中,公共的美德观念变得不确定,个人的道德准则也开始动摇。 而所有的革命,不管它发起的目的是什么,发起人是谁,最初都造成了相似的影响。即便其中有些最终使道德纽带更紧密的革命最初都是放松了这条纽带的。 所以我们正经历的这种无序的状态并不会长时间地持续下去,一些奇怪的征兆已经预示了这一点。 没有什么比失去了权力,但保持了财富的贵族更腐化了,他们除开庸俗的享乐之外,都还有大把闲暇时间。他们以前那种使家族兴旺的活力热情和伟大思想已经消失了,你现在只能在他们身上找到各种数目众多的卑劣恶习,就像跗骨之蛆一样附在贵族身上。[10] 要是说上世纪的法国贵族相当放荡的话,没人会有反对意见。但其他阶层的人在道德上仍保留着对古训和祖上信仰的尊敬。 所有人也会同意,在我们所处的时代,贵族制度的废墟残骸之中,还是存在严谨的原则的,反而在中等和下等阶层里,伤风败俗的事情屡见不鲜。就这样,五十年前纪律最为松弛的家族如今却堪称楷模。看起来,民主只让贵族阶层道德高尚了起来。[11] 法国大革命瓜分了贵族的财产,要求他们勤奋工作,专心持家,让他们和子女一同生活,最终使得他们的思想更为有条理,也更严肃,这让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学会尊敬宗教信仰,热爱纪律,爱好和平,喜好家庭之乐,乐善好施。而法国其他阶层的人,原本天生就拥有这些美德的人,为了推翻法律和政治习惯,走上了通往制造混乱的路。 法国的旧贵族遭受了法国大革命带来的痛苦,并没感受到革命的激情,也没有产生革命带来的无政府主义的冲动。我们可以轻易地设想,这些贵族在革命中感受到了它带来的道德方面的有利影响,甚至比发起革命的人更先一步。 因此可以说,虽然一开始会觉得令人吃惊,但是当初国内最为抵制民主的阶级如今在民主带来的道德方面表现的是最好的。 我不得不相信,当我们坐拥民主带来的所有影响时,当从革命造成的骚乱中摆脱出来时,如今只有小部分人相信的真理将一点点被所有人信奉。

注释


[1]气候、种族和宗教都不足以解释美国在道德规范上的一致性。 你应当诉诸社会状态和政治状态。 民主如何有利于道德规范的一致化。 1. 它防止结婚前的无序化,因此你们总是可以结婚。 2. 它防止婚后的无序化。 (1)因为你们彼此相爱并选择了对方,因为你们相信自己适合对方。 (2)因为如果你们错了,公众舆论不接受你们未能自觉履行公认的承诺。 3. 其他原因: (1)男人和女人的持续占有。 (2)这种占有的本质在于在消除偏好的同时消除他们那毫无节制的激情。 4. 为什么在欧洲和法国发生的一切与此相反,为什么随着社会状态的民主化,我们的道德规范变得更加松懈。 [2]良好的道德规范。 且不说宗教信仰,民主有利于良好的道德规范。以下两个方面可以证明这一点: 1. 在英国,具有相同信仰的人却不具备同样的道德。关于这个主题,我回想起我在写给巴兹尔·霍尔的一封信中所做的评论,我在信中提到即便我不考虑单独就美国女性和英国女性的品行做评价,我也倾向于认为前者高于后者。在美国,没有人会允许自己对女性的尊严发表只言片语。外国人也对其保持沉默。我曾经甚至看到某些堕落人士为失去道德的纯洁性懊悔。所有的书籍,甚至是小说,都是以贞洁女性为模板。在英国,花花公子们谈论着如何获得艳遇,哲学家们抱怨女性的道德水平正在下滑,外国人谈论着猥亵的出轨行为,而书籍(无法辨认的词语)利用这样的假设。 2. 一个没有信仰的贵族制社会(比如,就像法国社会,或者是查尔斯二世统治之下的英国社会)。没什么比其更极端。甚至是当法国贵族制度最文明开化的时候,它仍然远不如美国民主制度有秩序。 [在页边空白处]罗马贵族制社会的可怕暴行。参阅普罗佩提乌斯的作品。托克维尔写给巴兹尔·霍尔的信被引用在第819页的注解d中。 [3]“一个有信仰的民主制社会在它的道德规范方面往往比一个有信仰的贵族制社会更有秩序。” [4]通过研究欧洲的不同文学作品就不难确认这个真理。 当一个欧洲作家想在他的小说中描写一些我们通常在婚姻中见到的悲惨结局的时候,他为了引起读者的同情,通常会预先向读者交代这对夫妻并不般配或者这对夫妻是被迫结合的。尽管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道德规范已经被过分宽容的态度所软化,但是如果作者不在开始之处为他们的失败辩解,他就很难使我们对这些角色的不幸遭遇产生同情。这种写作技巧必会成功。我们每天目睹的场景也使我们准备逐步采取宽容态度。 美国的作家不会使他们的读者在作品中看到如此明显的托词,他们的习俗、法律不允许他们这样做,他们不希望读者对混乱状态感到亲切,因此他们不打算描写它。美国小说出版量少必定部分归因于这个因素。 [5]本章结尾处的片段: 将其放置在我在总体上审视民主是否导致无序之处。第3页附近的某个地方。 民主制社会中的人有时似乎比贵族制社会中的人更堕落,但在这里,你必须非常小心,以免被表象所蒙蔽。 平等的身份没有使人们变得不道德,但是不道德的人是彼此平等的,不道德所造成的影响更容易呈现出来。 因为在民主国家之中,由于公民之间几乎不存在相互作用,故没有人负责维持社会秩序或者使人类激情服从于某种特定的客观秩序。 因此,平等的身份并没有导致道德的堕落,但是有时它使堕落暴露出来。 [6]“没有人强大到能够成功与同时代的人的全部习俗和观念做长期斗争,理性决不允许他与所有人为敌。 [7]直截了当地说,如果沉溺于前者的女性不为自己辩解,那么随之产生的是一种可怕的堕落,但是同样的情况也会发生在某些未受抨击且拥有一定抵抗意识的女性身上。 因此,那里既有大量的娼妓[情妇]也有大量贞洁妇女。 [在页边空白处:男性总是有时间交欢,而非有时间求爱。 男性总是会抨击你所做的一切。关键在于女性自身能够很好地抵抗这种抨击。](关于女性的章节中的资料) [8]民主制社会中的爱情。 这种感情更罕见,但是比贵族制社会中的爱情更无序、更远离于规则。 在路易十四统治的时代中因某些事实、某些语言规则、某些观念而戛然而止的伟大爱情在今天不会被画上休止符。 [在页边空白处:参考罗马人以及其在那个时代的对话。 语言的某种缓和化存在于理智的混乱之中。] 我在这里探讨的仅仅是风俗在它之前竖起的障碍,而不是道德在它之前竖起的障碍。后者存在于所有社会形式之中。它仅在道德观念的核心被修改时才会弱化或强化(关于女性的章节的资料)。 [9]“我几乎从未怀疑当今的民主运动促使我们所目睹的道德规范松弛化,但是在我看来,这种现象主要归因于我们的民主,而不是完全归因于民主。” [10]“在拿走他们的权力之后,他们会自行摧毁剩下的一切。在他们那淫秽的生活中,他们甚至不再像他们的父辈那样培养能够装点门面的知识品位。但是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沉湎于康乐,并在马和狗身上寻求不能控制国家的慰藉。” “他们就像是中世纪[v:在圣殿被摧毁之后]基督教国家中的犹太人那样,但他们有一点不同于犹太人;他们不能使自己永存[v:他们不能使自己像他们那样永存,他们将会等待永远不会出现的弥赛亚]。”这个注解出现在关于美国人的社交性的资料的文件夹背后。 [11]“康奈尔建议我(1837年8月12日)在提及当今的道德规范松弛化大于五十年之前时对我的想法做出解释,并列出它们的区别。这样的评价似乎不是正确的。 “我似乎很难在文中遵循他的建议,正文的快速发展不允许我止步,但我可以在页面底部的注解中对其进行阐述。” 从1837年7月底到8月中旬,康奈尔都住在托克维尔的城堡中。(参阅《与康奈尔的通信》) 第十二章[1] 美国人是怎样理解男女平等的[2] 我已经说明了民主制度是怎样消除或改变社会所造成的各种不平等的。然而民主就止于此了吗?民主最终也不能改变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吗?而男女的不平等直到现在都是一个永恒的以天生的不同为基础的话题。 我认为社会的发展使子女的地位与父辈的地位,仆人与主人的地位,或者概括来说,下层与上层的地位越来越平等,其也会提升女性的地位,使之越来越和男性平等。 但是这里,我觉得比以往更需要详细说明,因为没有任何一个话题能像这个话题一样让我们现代人对之展开遐想了。 在欧洲,有些人混淆男女性别的属性,认为男性和女性不仅是平等的,甚至是相似的。[3]他们给男女相同的职位,对他们的职责有相同的要求,并赋予他们相同的权利,还将他们在各个领域中交错安排、如工作、娱乐,公众事务等。我们可以想象到,以这种方式来达到使男女平等的目的,那会使双方的能力都退化,并且这种生硬的将男女混合安排工作的行为只会造就软弱的男性和不诚实的女性。 这并不是美国人理解的民主社会中的男女平等。[4]他们觉得,既然男性和女性天生就有生理上和道德观念上的重大差异,所以民主的目标是将男女应用在不同的方面以发挥他们不同的才能。他们判定,社会的进步并不是让两种不同的人去做相同的工作,而是让他们在不同的领域发挥作用,达到更优秀的程度。美国人将现今在产业领域占重要地位的政治经济原则用到了这两种不同性别的人上。他们将男女职业进行了细致的分工,以求重大的社会工作能更好地完成。 美国是世界上最为重视两性行为的分界线的国家,也是一个希望两性同时平等地,但却依照不同道路发展的国家。你不会看到美国女性在家庭事物以外施展拳脚,经营生意,或者进入政治圈子等。你也不会看到女性被逼迫下田耕地或者做其他重体力活。还没有一个家庭会穷到破这样的例。[5] 如果说美国女性无法逃离家务劳动这个平静的圈子的话,那从另一方面来说,也没人能强迫她离开。 结果就是,美国女性通常有着女性的理智,又有着阳刚的活力,外表却表现得很纤柔,并且总是表现得像一位优雅的女士,尽管她们内心有着男人化的一面。 美国人也不会认为民主制的原则造成的影响会影响婚姻的权威,并给家庭内部权力带来混乱。[6]他们觉得,任何一个有效率的组织,都需要一个首脑,而夫妻间天生的首脑就是男人。因此他们不会否认丈夫对妻子的领导权。并且他们相信,在丈夫和妻子这样的小团体里,就如同在大的政治团体里一样,民主的目标是使必要的权力规范化、合法化,而并不是消灭所有权力。 这种看法并不是男女一方独有而一方反对的,而是双方都赞成。 我见过美国女性没有一个会认为丈夫行使家庭权力是对她权力的篡夺,她们也不会觉得服从丈夫的命令就会低人一等。相反地,我似乎看到她们将自己的这种自愿服从视作一件充满荣耀的事情,并将屈服于家庭琐事视作伟大的举动,而不是逃离。或者至少那些品行端正的人是这么想的,其他人通常保持沉默,并且在美国你永远不会看到不贞的妇人在践踏着自己最神圣的职责的时候,还大闹着要争取她们的女性权利。 在欧洲你可以看到,哪怕是在男人极尽所能向女人溜须拍马的时候,都带有某种轻蔑。尽管欧洲男人经常将自己看作女人的奴隶,你都可以看出他并没有真正地将女性看作与自己平等。 在美国,女性很少被奉承,但是她们每天都能受到别人的尊敬。 美国的男人通常对自己配偶的理性表现出相当的信心,并对她的自由权利深表尊重。他们断定她的头脑能像男人一样发掘事实的真相,心智也足够坚定去跟随真理。他们也同样平等地保护自己和配偶的美德不受偏见、无知和恐惧的伤害。[7] 在欧洲,男人看起来容易受到女性的支配,但是人们却否认女性具有人类的最伟大的特质,你会觉得女性有吸引力,但却不是完整的人类,让人大吃一惊的是,就连女性自己也是这样认为的,她们觉得不务正业、软弱和胆小是她们的特权。美国女性可不需要这样的权利。 你可以说,从另一方面来看,我们让男人获得了一种特殊的豁免,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男人有着自己的一套道德准则,他的配偶则有另一套准则。并且在社会舆论看来,同样的一种行为,在一方身上是犯罪,在另一方身上可能就仅仅是犯错误。 美国人完全不会理解这种极度不公平的职责与权利的区别划分。在他们看来,引诱别人犯错的人和被成功引诱的人是同罪的。 确实,美国人很少像欧洲人那样喜欢围在女性身边献殷勤,但他们总是通过行动来表示他们认为的女性是忠贞的、温柔的,并且他们十分尊重女性的道德自由,他们在言辞和仪表方面总是会十分谨慎,害怕说出伤害到女性们的字眼。在美国,年轻的女性独自出远门也不会感到害怕。[8] 美国的立法者们几乎将所有的刑事判决的条款都改得更温和了,然而对于强奸罪仍会判处死刑。对于这种罪行,舆论也表现出铁面无私的狂热。可以这样解释:由于美国人认为没有什么比女性的名誉更宝贵,或者说没什么比她的独立自主更受人尊重,因此对于想要违背女性的意愿从她身上夺走这两样东西的罪行,再重的刑罚都不会太过分。 在法国,对于这种罪行的处罚要轻得多,陪审团通常都不会判其有罪。这是对贞洁的蔑视还是对女性的蔑视?我不得不相信,二者都是。 因此,美国人不认为男性和女性有义务和权利做同样的工作,但是他们对于男女的分工表示同样的尊重,并且他们觉得男人和女人的价值是平等的,尽管他们的命运不同。他们没有给予女性以男性同样的勇气和使用这种气概的地方,但是他们从来不怀疑女性所具备的坚毅。并且就算他们认为男人和自己的配偶并不应该以同样的方式运用自己的智力和理性,至少他们断定男性和女性的理性是同样可靠,并且女性的智力与男性的智力也是同等水平的。[9] 因此美国人虽然允许女性在社会上处于下层的地位,但他们在智力和道德方面上竭尽所能提高女性的水平,使之和男性持平。在我看来,他们这样做是民主进程的极好的理解。 至于我,我会毫不犹豫地说:尽管在美国,女性很难脱离家庭事务的圈子,并且尽管她们在某些方面还很有依赖性,但是在我看来她们的地位从来没有更高过,并且要是在我将要写完这本书时,有人问我,在我罗列的美国人所做的许多大事里面,美国繁荣昌盛、发展壮大最归功于哪件事,我会回答说归功于他们增强了女性的优越性。[10]

注释


[1]1. 在美国,男性和女性比其他地方交往得更少。 2. 婚姻权威受到了极大的推崇。 3. 然而,为了使女性的地位与男性相当,相较于我们在欧洲所做的一切,美国人已经做出了更大的尝试,但这是在理智和道德的世界之中。 [2]在笔记本CVK之中,这个章节的副本中这个初步说明: “虽然这个章节已经被我修订,但这个构架与其他构架一样,仍然无法使我感到满意。事实上,我再也想不到其他任何东西了;我的脑海已经是一片空白。(1839年10月) “将这两个版本的复制件拿给我的朋友们。” 在手稿的文件夹上有下述铅笔字迹: 它必须被进一步压缩。安培和爱德华的评价。/ 同样的东西也存在于英国之中。其来自日耳曼和新教概念,但其在美国因为民主阶层而更加强大。根据安培的观点。 上述观点是原创的,它们仅来源于贵族主义视角或者民主主义视角。至于人物刻画,已有其他作者涉足,主要是斯达尔夫人。/ 使读者更清晰地感知和认知这些被称为女性的解放的体系。不要假定读者了解它们。这将在本章中添加某些尖刻的内容。甚至可以在注解或者正文中引入圣西门主义者的夸张观点以及其他人就这个问题发表的观点。 托克维尔在1837年8月底完成了这个章节。博蒙一家与托克维尔一家在诺曼底共同度过了几天,托克维尔给他们朗读了这个章节,而他们对此表示认可。 [3]在页边空白处:“在欧洲,女性没有尝试完善自我,而是尝试侵犯男性的权利。” [4]手稿中的译文:“……和男性。在美国,没有人曾经设想让不同性别的人去做相同的工作,或者让他们以同样的方式为社会福祉做贡献,而且在我认识的所有人中,没有人认为民主制度和民主规则所带来的最终结果是使女性独立于男性,并将女性转变为法学家、法官或者战士。” [5]“这一切在英国真实存在,但程度相对较轻。男性和女性之间的这种分隔存在于欧洲的几个国家之中,尤其是英国,但没有任何地方像美国这样明显。” [6]“某些地方坚持反对离婚并谈及我在美国反复听到的内容,其造成的不幸比它消除的不幸更多。” [7]“尽管美国人不会像希腊人以前在斯巴达那样让他们的女儿在运动场中搏斗,但是你仍然可以说他们让她们接受了一种男子汉教育,因为他们教导她们以一种男性化的方式运用理智,而这是男性最大的特质。古希腊的练习仅仅倾向于使女性变得像男性那样强壮。美国人并没有尝试使她们的身体更强壮,而是使她们的灵魂更坚强。”(选自关于女性的章节的资料) [8]在页边空白处:“安培说,这一切是日耳曼所特有的,而不是民主所特有的。其既存在于德国和英国,也存在于美国。” [9]“帕斯卡就不同规则的伟大之处发表的文章,第93页[98页?(编者注)]。”(以及关于民风的章节的注解)托克维尔所使用的版本尚未识别。 [10]“在某处清楚说明对我来说,女性在美国的地位似乎远高于男性。” 第十三章[1] 平等是怎样自然地将美国人划分成众多特殊的小团体的[2] 你可能被引导认为,民主制度的最终结果和必要影响是将公民在私人生活中变得相融,就像在公共生活中一样,并强迫人们过相同的生活。 用这样的方式来理解民主中产生的平等太过于粗陋和专制了。 没有任何社会状况和法律会让每个人在教育、财富、兴趣爱好等方面变得相似,即便不同的人为了利益而一起做相同的事情,你也知道他们不可能从中获得乐趣。所以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总是会想从立法者手中逃离。并且为了从你想要限制他们所划的圈中逃离出来,他们会在大的政治社交圈里建立一些小的私人的团体,这些小团体的纽带就是相似的生活条件、生活习惯或者风俗习惯。 在美国,公民中没有谁高人一等,他们既不相互服从,也不需要相互尊敬,他们共同执法和管理国家,一句话来说就是他们共同掌管能影响所有人命运的事物。但我从来没听说过谁主张所有人用同样的方式来娱乐,或者随意地混在同一个地方玩乐。 美国人在政治团体和法庭中可以随意相融,但相反的是,他们小心翼翼把自己分成不同的小团体,以便自己能享受私人生活带来的快乐。每个人都将其他公民当成完全平等的人,但只接受小部分人作为自己的朋友和客人。 这在我看来是非常自然的。随着公众团体的圈子越来越大,可以预料到的是私人关系的范围会越来越窄。我恐怕最终生活在这个新社会的人们的社交形式会变成各种小集团,而不是像人们想象的最后所有人都会过上同样的生活。 在贵族制社会中,不同的阶级就像处在不同的大围场中,无法离开,也无法进入另外阶级的圈子。不同的阶级之间没有交流,但是在各个社交圈内部,每个成员每天都不可避免地要同他人交谈。即便两个人性格不合,但处于同一阶级的亲切感还是会让他们关系很近。[3] 但是,当法律或者习惯都不会规定人与人之间建立怎样的日常联系时,偶然的观点的相似性和喜好的相似性就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使得各种小团体的种类无穷多。 在民主制社会中,公民之间的差异绝不会太大,关系也天生就很近,很容易就会融成一个团体,于是他们便人为地随意地建立起许多分门别类的小团体,目的是将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来,害怕被拖入涌动的人潮当中。 这种情况将不会消失,因为你能改变的只是人的制度,而不是人本身。不管社会做出什么样的努力来使公民变得平等和相似,个人的傲性总会设法使自己同大众区别开,并且想在某个方面营造出有利于自己的不平等。 在贵族制度中,人与人被巨大的不可消除的壁垒分离开来,而在民主制度中,人们是被许多细小的,几乎看不见的线分开来,这些线可以随时被打破,也可以随时移动,联系起来。 因此,不管平等怎样发展,在民主社会的大团体中,总会出现许多小的私人团体。但是这些小团体中的成员在举止上却不会像领导贵族制社会的上层阶级一样。

注释


[1]在贵族制国家中,每个阶级之间形成了一种伟大的自然情谊,这种情谊使他们彼此照面、相互来往。 当必然将一定数量的人聚集在一起的阶级不再存在时,没有什么比观念、本能、喜好更能够将他们结合在一起,并使特定社会无限增长。 美国人为了处理共同事务而与他人不断往来,为了享受私人生活而小心翼翼地与少数朋友分隔开。 [2]手稿封面的标题的不同版本:在将分隔人们的巨大障碍摧毁之后,民主[v:平等]如何将人们划分成众多特殊的小团体。 [3]当贵族制社会中被划分为不同阶级的人是阶级组织的所有组成部分时,无论每个人处于社会链条中的什么位置,他会将地位高于或低于他的人视为日常接触的伙伴。他既把在所有场合中与这两种人打交道视为他的兴趣,又把其视为他的责任。但是他与其他所有人保持陌生,甚至可以说是保持敌对。 他们最终认为并非所有人都是相同的人类的组成部分。 它不是一种全然的不敏感,而是一种(无法辨认的词语)的敏感。 第十四章[1] 关于美国人仪态举止的一些见解[2] 乍看起来,没有什么比人的外在行为更不重要的东西了,但人们却最为重视人的外在行为。他们重视外在仪表的各个方面,除非是生活在一个没有仪态举止的社会中。所以社会和政治状况对仪态举止的影响值得花费功夫仔细研究一番。[3] 仪态举止通常来源于民风民俗本身,有时也来自人与人之间的随性的习俗惯例。它们既有天生的,又有后天产生的。 当人们明白自己毫无疑问并不费力就能成为头等公民,当他们每天摆在眼前的都是需要处理的大事,而小事就留给别人,并且当他们生活在并不是自己创造的财富中,也不怕失去这些财富时,你就能想象到他们对于一些小的利益和生活的物质追求持有一种轻蔑的态度,而且他们举手投足和谈吐之间都流露出一种自然的傲气。 在民主制社会中,人们的仪态之间少有傲气,因为他们的私人生活是十分有限的。他们的举止通常都很普通,因为他们的精力通常都集中在家庭生活方面,很少有机会关心其他事情。[4] 真正的举止的尊严通常是由符合你地位的行为产生的,既不是妄自尊大,也不是妄自菲薄。[5]这一点,天子和庶民都能做到。在民主社会中,所有人的社会地位都不是永远不变的,因此,人们的行为举止通常都很傲慢,很少显示出高贵威严。此外,人们的仪态举止既没有被严格地规范,也没有经过仔细地学习。[6] 生活在民主制社会中的人流动性太大,以致一部分人不能成功地树立起随机应变的处世准则,也不确定能跟着这样的准则行事。所以每个人或多或少地都会依照自己的喜好做事,并且他们的举止之间通常有着某种不连贯性,因为他们的行为举止是依照个人的情感和想法来进行的,而不是模仿已有的完美典范。 但是,这种情况多出现于贵族制度刚被推翻时,而不是已经被消灭很久了以后。 新的政治制度和新的道德准则将在教育和习惯上还有很大差异的人聚集在同一个地方,并强迫他们生活在一起,这使得社会每时每刻都在出现斑斓的人群混杂现象。你还依然记得曾经的礼节的准则的存在,但你却不知道它的内容和它的出处了。人们已经失去了仪态举止的基本守则,但却还没有决定完全丢弃它们。每个人都在努力营造一种新的行为准则,并从原有的习俗的残片上改良。因此人们的行为举止既没有什么规律性,没有贵族社会里的人常表现出来的冠冕堂皇,也没有民主社会中的人表现出来的质朴和随性,他们表现得拘束的同时又表现得不受拘束。 这不是一种正常的状态。 当平等已经进入到完整成熟的阶段时,所有的人或多或少都有相同的观点,行为也多少相同,也并不需要通过协商或者模仿才能用同样的方式说话做事。你经常可以看到人们的仪态举止之间有着数目众多的细小差异,但却没有大的不同。他们永远不会彼此完全相同,因为举止没有统一的典范,他们也不会完全不同,因为他们处在同一种社会条件下。最初看来,你也许会说美国人的行为举止都是一样的,但是只有经过严密的推敲你才能发现他们有着不同的特性。[7] 英国人经常拿美国人的仪态举止来开玩笑。奇怪的是,大多数给我们如此笑料的人通常是英国的中产阶级,往往他们的行为也如此可笑。因此这些铁石心肠的挖苦者往往在嘲笑着美国人的行为时,自己也在做着同样的事情。他们不明白他们真正嘲笑的是他们自己,大大地娱乐了自己国家的贵族阶级。[8] 没有什么比道德外在的形式更能伤害民主了,许多人愿意去适应民主的缺陷,也不愿承载民主的行为准则。 但是我不能说民主社会的仪态举止就没有一点儿有益之处。 在贵族制国家中,所有接近第一阶层的人通常都会尽力去使自己与它相似,这使得荒谬而枯燥的模仿行为经常出现。如果说民主社会的人们并没有提供行为举止的出色典型,那至少他们不必每天履行低劣模仿的义务。 在民主社会中,仪态举止绝不会像贵族社会中的人一样严格要求,但也绝不会显得粗鲁无礼。你既不会看到百姓言语粗鄙,也不会看到大人物们出口成章。民风民俗通常平凡无奇,但绝不野蛮或者卑贱。 我之前说过,民主社会中不会产生随机应变的行为准则。这既有利也有弊。在贵族社会中,礼貌的原则被强加在每个人身上,要求人人举止一致,这使得处在同一阶层的所有成员都彼此相似,哪怕他们有着不同的性格和爱好,人们的天性也被粉饰隐藏了起来。而在民主社会中,人们并不精通仪态举止的准则,这种准则也没有被严格要求,但比起来,他们更显真诚。他们的关系就像没有经过精心编制的薄纱一样,每个人的真挚的情感和个人的看法都能透过它被清晰地看到。因此人们举止的形式和本质往往和谐一致,人的外在越不花哨,那就越真实。这就是为什么在某种意义上你可以说民主的影响并不是给人们特定的仪态准则,而是避免人们有相同的准则。 有时候你也许能在民主社会中找到属于贵族社会的情绪、感情、美德或者恶习,但你却找不到属于贵族制度的举止准则。当民主革命完成时,这些准则就已经被抛弃掉,永远地消失了。[9] 看起来没有什么比贵族的仪表准则更持久的东西了,因为在他们失去自己的财富和权力以后,它都还能持续一段时间。也没有什么比它更脆弱的东西了,因为一旦消失,就很难再找到它的蛛丝马迹,并且一旦它不存在了,就很难再描述它以前存在时是什么样子。社会的进步造就了这样的奇迹,只需要几代人的时间就够了。 贵族社会的主要特征在它灭亡时被刻在了历史当中,但它轻柔纤弱的道德的举止方式却从人们的记忆中消失,几乎与它的垮塌是同时进行的。这些仪表的准则不会在人们眼前出现以后,人们也很难在想象它们曾经的存在。没人看到也没人感觉到,它们就这样消失了。因为要想体会到这种区别和仪表选择所带来的乐趣,必须要有习惯和教育作为它们的基础,并且仪表准则的滋味也随着制度的消亡而迅速地消失了。 因此,民主社会里的人不仅不会有贵族的仪表,也不会产生想要获得贵族仪表的愿望。他们甚至不能想象贵族的仪表是什么样的,就好像贵族社会从来没出现过一样。 对于这种缺失我们不必过于重视,但却可以表示遗憾。[10] 我知道不止一次出现过这样的情形,一个拥有出众举止的人却有着粗俗的情感,我们在法庭上也经常看到,道貌岸然之下往往隐藏着一颗卑劣的心。贵族的仪态举止虽没有带来美德,但它却能美化美德。一个人数众多、力量强大的阶级的表现却不是这样的,它通常通过生活行为的外在表现来显示它的思想和情感天生就是高尚的,品位是一贯优雅的,举止是有礼貌的。 贵族的仪表带来一种人性是美丽的错觉,尽管他们的表象是虚伪的,但你在看它时还是会感受到一种高尚的感觉。[11]

注释


[1]礼仪源自民风的核心,其有时也表现为某些人之间的任意协定。 民主制国家中的人并非自然拥有隆重的礼仪,因为他们的生命是有限的。 此外,他们从未对礼仪进行研究,因为他们并不认同制定规则的才能。因此,他们的礼仪中总是存在一种无条理性,尤其是在民主革命仍然存在的时候。 贵族礼仪随着贵族的消失而永远消失,甚至是关于贵族礼仪的喜好和观念也未能幸免。 你不可为它感到太过悲痛,但可以为它感到遗憾。 这个章节的手稿中包含了另一种版本的开头部分,手稿封面上的文字是这样解释的:“我之所以删除文章开头之处是因为对我来说重新开始往往意味着复制被删减的想法,但是我必须复制并阅读它们。”除了对贵族制社会进行的描述(复制于注解f之中)之外,这个片段与已经公布的版本没有太大的差异。 托克维尔在1837年9月初开始撰写这个章节。“现在我开始写礼仪,一个对所有人而言都相当困难的主题,但其对我来说显得尤其困难,因为我总是对私人生活中的小细节感到忐忑。因此,我将保持精简。我希望能够在大约一周之内完成它并且能够着手撰写本书最后的几大章。”(摘自《与康奈尔的通信》) [2]在手稿的封面上:“礼节,礼貌。通过再次通读全文,使用被忽视的词语。” 在资料的封面上:“更加仔细地对这部分资料进行再次审视。我最初未能阐明的大量想法的根源和发展都能够在这部分资料中找到。” “礼节、礼貌、有礼貌的:我曾经忽略的词语。” 在另外一个地方:“我不认为审视民主对礼仪产生的影响对于我的主题的重要性而言是没有价值的。你更能够在这些影响中找到人类行为的本质。” [3]在仔细思考了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之间存在的关系之后,我审视了他们之中的平等个体之间的关系,并发现了与我在上文中列出的事实相类似的事实。 当然,一旦你充分理解了社会状态和政治法律自然引发的各种后果,你就可以凭借上千种方法对一个国家的社会状态和政治法律做出评价。在这一点上,一个旅行者所发表的最微不足道的言论如同哲学家们发表的透彻评价,能够带领你走向真相。一切事物既在道德人的性情上相互协调,又在其物理性质上相互协调,我认为只要了解一个人的一个观点或一种习惯,就能够设想出这个人的全貌,就像居维叶通过观察一个器官就能够重现整个动物的完整身体那样。 如果安蒂波德斯的一名无知的(无法辨认的词语)告诉我,他在他刚刚路过的国家中观察到某些礼仪规则被视为不可更改的法律,并且那里的人的基本行动必须符合一种没有任何人可以违背的礼仪,我会毫无畏惧地说我所了解的信息足以让我断言,在他与我谈论的这个国家中,居民被一种深刻而久远的方式划分为不同且不平等的阶层。 当人类思维被强加于它的不平等地位戴上枷锁,它至少能够在它的主要观点的个体创造性上赢得一定声望。 我会毫无困难的承认,与礼仪习俗相比,人类更容易改变他们的法律[v:宪法],与语言的外在形式相比,人类更容易改变他们的道德观念的总体原则。我知道创新往往产生于事物最重要的层面,随后逐渐扩展至最不重要的层面。但是,当创新最终到达那里的时候,政治、科学、哲学领域中的主导规则已经彻底颠覆,而人类思维却在日常的小细节上逃避它。 只要在美国居住一段时间,就不可能不发现一种偶然性在社会关系中起主导作用。与欧洲相比,礼仪与法律的关系不那么确定、不那么详细、不那么复杂,但更加随心所欲。它每天(无法辨认的词语)以某种方式即兴发挥,人人都遵循这种即时效用。在那里,与实际上采取的方法相比,令人满意的意图具有更多价值。习俗、氛围、范例影响着人们的行动,但它们不像旧世界的文明遗产那样以一种绝对的方式将它们与人们的行为联系在一起。 最好在这里引用《波斯人信札》或者拉布吕耶尔的《品格论》中关于礼仪的内容。但我没有这两本书。[它们(编者注)]必须取自法国。 你会注意到某些东西类似于我们法国。 [在页边空白处:也许博蒙的注解将提供(某些内容——编者注)。] 在仍然存在极不平等的身份地位的欧洲国家之中,尽管社会正在发生改变,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大多数微小的日常关系继续遵循固定的、传统的规则。反之,在社会状态已经非常民主的国家之中,这种规则的例外日益增多,以至很难评价规则是否存在或者规则是否成立。 因此,如果你发现每个人或多或少按照他的喜好打扮自己,按照他的意志发表见解或者保持沉默,接受或者拒绝被普遍认可的规划,使自己服从于通行规则或者毫无顾忌地逃避它,如果每个人以某种方式脱离常规,并且能够轻易使自己得到豁免,不要笑;思考和行动的时刻已经到来。这些事情都是微不足道的,但使它们产生的原因是严肃的。你所看到的是一场大病的最细微的症状。可以确定的是,当每个人认为自己有权利独自决定一件衣服的款式或者语言礼仪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地依靠自身对所有事情做出评价,而当小小的社会公约都难以被遵守时,根据这个事实可以知道巨大的社会公约之中正在发生重要的变革。 因此对你来说,仅凭这些迹象足以使你认识到人类社会中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革,从现在起开始考虑绷紧社会纽带是件好事,社会纽带正试图在各个方面变得更宽松,其将不再能够迫使所有人做相同的事情,必须采取手段引导他们使他们想这样做。 你可以在资料中找到这个注解: 在标题为“关于美国人的哲学方法的独立文章”的一捆资料中……当我再次检查关于儿子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原文如此]、仆人和主人之间的关系时,我应当利用这些观点和句子…… 当我论及社会习俗的时候,同上。在优良的文章中。 当我写到关于变革的章节时,同上。标题为信仰的新来源的文章顶部的注解。 1838年11月26日。 [4]将其与礼仪联系在一起。 1837年8月。 在民主体制下的公民们,虽然在民事与政治上完全平等,拥有日常关系且没有超越彼此的想法,如何为了追寻生活的魅力和效益,而根据他们的教育和他们的财产将其自身划分为不同的小团体。 不相似的人为了相同的乐趣而不断混杂和聚集在同一个地方,是平等的一种粗略定义。 [5]“我认为好品位就像是美好的事物那样拥有本质基础。无论是与否,它都与人类的意志无关;但是与好品位相关的自然规则仅为一个特定的团体所掌握和适用,这个团体足够开明且人数足够少,其总是能够遵守这些规则,并最好地理解这些规则。因此,在民主制度下,在关于品位的问题上存在某种传统的东西,然而几乎不可能存在任何习俗。” [6]因此,一个贵族阶级不仅拥有隆重的礼仪,而且拥有秩序井然且慎重的礼仪。虽然那里的人类行为的外在形式最初产生于感情和思想的实质,但是其最终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独立于感情和思想;而那里的风俗最终会成为一种无形的、盲目的力量,其迫使不同的生物以相似的方式行动,并使他们拥有同样的外观。 在由大型民主机体划分而成的众多特殊的小团体中,没有任何一个团体呈现出相似的外观。 民主制社会中有富人,但没有富人阶级。你可以在那里找到有权势的人,但找不到有权势的家族,或者是那些几代人都拥有显赫地位的世袭制家族;即便偶然存在几个这种类型的家族,他们也不会自然地或紧密地相互附着,不会在整个社会中形成一个单独的机体。因此,他们不能以详细而不变的方式控制其成员的外在行为。即使他们有意这样做,他们也缺乏充足的时间。因为尽管他们付出努力,但是他们每天都被可以席卷一切的民主运动的洪流所卷走。 [7]“然而,你可以说美国的风俗、民风比法国的更井然有序。这源于引导人生的清教徒观念和商业习惯。” [8]也许托克维尔暗指的是巴兹尔·霍尔。 [9]“在民主制社会中,可以找到拥有卓越的品位和仪态举止的个人,但永远找不到这样的团体[v:阶级]。” [10]在有必要的情况下,民主社会中的富人[v:上层阶级]通常会尽可能地模仿人民的行为方式。在美国,最富裕的公民只会在他们的家中显示出傲慢的举止[v:总是小心翼翼地不去标榜自己的伟大]……他们乐意聆听人民的见解,并不断与他们交谈。 民主社会中的富人使自己朝着穷人靠近,并通过行为举止而非通过利益使穷人与他们联系在一起。导致地位差异的巨大利益使那些从中获利的人产生了一股隐秘的兴奋。但是,行为举止的简单化几乎拥有一种不可抗拒的魅力。其不拘礼仪,甚至是粗陋的举止也不会总是令人感到不快。这个事实仅仅非常缓慢地渗透到富人心中。 [在页边空白处:他们不断外出并与人民打成一片。在欧洲的民主制国家中,他们乐意聆听人民的见解并与人民交谈。] 通常情况下,当他们理解并想要利用它的时候已经为时过晚。他们同意为人民群众做好事,但是他们仍想小心翼翼地与他们保持距离。他们认为这样就足够了,但他们是错误的。按照这种方式,他们不能温暖他们周围的人的心,他们只会摧毁自己。因为这要他们牺牲的不是他们的财富,而是他们的骄傲。 [在页边空白处:只要革命继续,他们就抗拒它,只有在革命结束很长一段时间之后,他们才会接受它。] 1839年[1837年?(编者注)]9月26日。 [11]民主。礼仪。 在法国,除了旧家族的成员之外,很难在其他人身上找到简约优雅的行为举止;其他人在他们的行事方式上显得非常做作或非常粗俗。我认为这种现象源于我们仍旧身处的改革状态。这是一个必须承担的危机时刻。在支配着所有事物的混乱之中,新人们不知道为了使自己区分于他人应当具体做些什么。有人认为显示自己的优越性的最佳方法是表现得粗鲁而前卫;反之,由于其他人害怕在某些方面背叛共同的起源,他们认为应当特别注意细枝末节,甚至是最小的细节。两者都担心他们努力的结果,担心他们的焦虑背叛了他们许下的承诺。反之,那些长期以来习惯于不置可否的人以及继承了前者的特征的人不会为这些事情而担心。他们拥有一种天生的闲适,他们不假思索地实现目标,而那些踌躇不前的人大都不能实现目标。当我们之间存在一种固定的、既定的模式,其规定了什么是适合的、什么是得体的,那么当时机来临,我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毫无困难地遵守它。当每个人都不假思索地遵守一系列特定的礼仪,那么曾经在贵族制社会中发生的一切就会在这些有教养的人身上重现。 你发现我总是倾向于民主。我是民主主义的支持者,但我没有对它的错误抱有任何幻想,我也认识到它的危险。当我更清楚地认识到这两点,我甚至更加支持它,因为我深信没有任何方法能够阻止它的胜利,只有与它共同前行并且尽最大可能指导其发展,你才能够减少它所带来的坏处,孕育它所承诺的好处。这个片段被写在托克维尔的信纸上。 第十五章[1] 论美国人的严肃以及为什么这种严肃并没有防止他们做出轻率的事情[2] 生活在民主制社会中的人,不会看重贵族制社会中的人民所热衷的简单而吵闹,并且粗糙的消遣活动,他们觉得这些活动既幼稚又枯燥。他们对贵族阶层中流行的需要动脑筋,并且举止优雅的娱乐活动也不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是既能创造效益,又能满足他们娱乐需要的东西,他们想要的是物质享受和精神享受的结合体。 在贵族社会中,人们纵情沉溺于纷杂骚乱的享乐之中,使自己从现实的痛苦沉思中解脱出来,而民主制社会中的居民却不愿意这样放纵,他们一旦迷失了自己,就会感到很后悔。相比于这种不务正业的狂欢,他们更喜欢那种严肃而安静的,像工作一样的放松娱乐,这可不会让他们醉的连姓什么都不知道了。 美国人不会像与他同职业的大部分欧洲一样,一到休闲时间就跑到广场上愉快地跳舞,他会回到家中,独自小酌几杯。他既想着他的买卖,又体面地喝个小醉,同时享受着这两种快乐。[3] 我曾以为英国人是世界上最严肃的民族,但当我看到美国人以后,我改变了我的看法。[4] 我不是想说美国人性格特征中的易冲动性不重要。但是我觉得政治制度对此现象的影响是更大的。 我相信美国人的严肃性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来源于他们的自尊。在民主制国家中,一个穷人也会认为自己的价值很高。他对自己十分满意,并且确信别人也是这样认为的。在这样的思维模式下,他十分注意自己的言辞和行为,从不放纵自己,害怕别人发现他的缺点。他认为,要想表现得高贵,自己必须保持庄重严肃。 但是对于造成美国人有着这种令我吃惊的本能的严肃性,我发现了另一种更直接更有力的原因。 在专制统治下的人们偶尔会沉湎于狂欢之中,但是总的来说,他们是沉闷、矜持的,因为他们有某种恐惧感。 在君主专制的国家中,人们的行为和内心都很温和,因为他们拥有一定的自由和极大的安全感,不用担心生活这个最重要的问题。但是所有自由的人都是沉闷的,因为他们内心已经习惯性地被一些危险或者困难的事所吸引了。 这对于生活在已经建立了民主的国家中的人也是一样的。在这里,来自各个阶层的许许多多的人经常参与处理政府要事,那些不喜欢掌管公众财富的人全身心地投入到增长自己的私人财富当中。在这些人当中,严肃并不是特定的人才具有的了,而是成为了一种大众习惯。 你谈到在古代的民主制的国家里,人们带着大把的玫瑰来到公园广场上,几乎将他们的所有时间花费到跳舞和看表演身上,而我不相信有这样的共和国,甚至比柏拉图提出的共和国构想还不信。或者说要是事情真的像说的这样,那我敢断言,这种所谓的民主的构成要素和我们的民主构成的要素是完全不同的,只是在名字上有共同点。 此外,我们也不要觉得在所有人中,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会觉得自己很可悲,事实是完全相反的。没有人比生活在民主制社会中的人更觉得自己的生活有价值了,要是你把他们从困扰着他们的操劳中解救出来,他们反而会觉得生活索然无味了,他们喜欢操劳的程度比贵族喜欢享乐的程度还深。 我很好奇为什么同样生活在民主国家中,同样是相当严肃的人,有时候做事的方式却很轻率。[5] 美国人总是有着镇定的态度和冰冷的仪表,但是,他们有时候却因为一时的激情或者未经大脑的思考就跨越理智的界限,做出不合常理的事情,并且他们还很认真地去做这些荒唐的事情。 这种反差却并不让人吃惊。 有一种无知产生于极端的公知。在暴君专制的国家中,人们不知道如何行事,是因为没人告诉他们应该怎么做,而在民主制国家中,人们经常随性行事是因为他们的渴求驱使他们这么做。第一类人是不知道怎么做,另一类是忘了应该怎么做。这两种场景中有着大量的细节,然而基本的特征却消失了。 你会感到奇怪,在自由的国家,尤其是民主国家中,公务员不会受到自己轻率的言论的连累,而在君主专制的国家中,不小心从嘴里蹦出的几个词就足够让他永远丢掉饭碗,并且没有办法挽回。 这就可以解释我之前所说的了。当你在嘈杂的人群中说话时,你所说的大部分别人都听不到,或者就算有人听到了都会很快忘了你说了什么,而当你在沉默安静的人群中说话时,你最小声的呢喃都会传到所有人耳朵里。 在民主制社会中,所有人都不是永远不变的,成千上万正在发生的事给了他们机会让他们经常改变自己的位置,他们的生活中总是占据着许多没有预料到的事情或者说即兴的事情。他们因此经常做一些他们没有学会的事,说一些他们也不理解意思的话,从事一些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的工作。 在贵族社会中,每个人一直追求的目标都是唯一的。但是在民主社会中,人的生存目的却极为复杂,要是一个人不同时怀揣几个目标的话那才奇怪了,并且这些目标还是不相干的。由于他不可能实现所有的目标,所以他们对于生活的不完美是很容易满足的。 民主制国家的公民即便感受不到生活需要的压力,至少也会感受到自己欲望带来的压力,因为在他周围环绕的财物,没有一样是他不能得到的。所以他总是匆匆忙忙地去做所有的事情,只要有一点点进步就会很满足,除了思考自己的行为以外,他一刻也不会停下自己的脚步。 他的好奇心既是贪得无厌的,但同时又容易因为一点点事情而满足,因为他更重视很快地获得新知识,而不是精通已有的知识。 他很少有时间,所以很快便失去深入了解事物的兴趣。 因此,民主社会的人们是很严肃的,因为他们的社会和政治状态使他们经常要为自己考虑一些严肃的事情,而他们有时轻率,是因为他们分配给每件事的时间和精力是很少的。

注释


[1]“美国人是严肃的,因为他们总是忙于严肃的事情;美国人是轻率的,因为他们只能对每件事情投以瞬间的关注。” [2]资料显示本章最初被划分为三个不同的章节:1. 美国人的严肃性;2. 民主社会中的娱乐活动;3. 为什么民主社会中的人无视他们的严肃性而以轻率的方式行事。 [3]最初,第一章在这里结束。 [4]“在美国人的严肃性中仍然存在清教徒和英国人的某些品质。“严肃通常源于灵魂中缺乏宁静。” [5]第三章从这个段落开始。 第十六章[1] 为什么美国人的民族虚荣心比英国人的更急切和更好争吵[2] 每个自由民族的人都以自己为傲,但是民族虚荣心的表现却并不相同。 美国人在与其他国家的人相处时,对于一点点指责都表现得很不耐,却总嫌赞美之词不够多。只要一点点的赞美就能让他们高兴,而不论将他们捧得多高,他们都不会满足。他们还会缠着你,让你对他们大加褒奖,并且,要是你拒绝了赞美他们的请求,他们都还会自我赞赏一番。你可以这样说,他们连对自己的优点也会产生怀疑,所以才会每时每刻都想得到别人的肯定。他们的虚荣心不仅贪婪,还很焦虑和容易嫉妒。这种虚荣心总是向别人索取,但又不给予,总想听别人的恭维之词,但又好和人争吵。 我曾对一个美国人说他居住的国度真漂亮,他回答说:“是啊,世界上再没有这么漂亮的国家了!”我赞扬公民们所享有的自由,他就回答说:“自由是份多么珍贵的礼物啊,但只有很少的人有权享有它。”我谈论到在美国盛行的淳朴的道德水平,他就说:“我想,一个在其他国家见识了各种腐败的外国人,看见这样的场面时一定会非常吃惊的。”最后我让他进行一下自我的思考审视,但他却又来找着我,非要我重复下我刚才的赞美才肯离开。没有比这种爱国主义精神[3]更麻烦更健谈的了。甚至连称赞它的人都会感到厌烦。[4] 而英国人却不一样。英国人总是很平静地欣赏他们的国家真正拥有和他们自诩拥有的优点。即使他不称赞别的国家,他也不会要求别人称赞自己的祖国。对于其他国家的人的贬低之词他也不会感到恼火,称赞之词也不会让他高兴。他以一种傲慢和无知的态度面对着全世界。他的骄傲不需要培养,它自给自足。[5] 这两种不久前才从同一枝干上分离出来的民族,却在感受和说话的举止方面表现得大相径庭,这着实非凡。 在贵族制国家中,大人物们拥有无边的特权,他们的骄傲就来自这些特权,不需要用无须重视的优点来培养。由于他们的这种特权是世袭的,因此他们认为这种骄傲在某种程度上是他们自己的一部分,或者至少是他们天生的权力,骨子里固有的。所以他们看待自己的高人一等时是很坦然的。他们不会向别人炫耀自己的特权,因为没有人会否认它们。他们认为这些特权没什么了不起的,所以不会挂在嘴上。这些特权十分稳固,独享堂皇,每个人都能清楚地看到,根本不用他们向别人展示,他们也十分确定没人能从自己身上拿走这些特权。 当贵族制国家处理公共事务时,它的民族自豪感就会用这种矜持的、漠不关心和目中无人的形式展现出来,国内的其他阶层就纷纷效仿。 相反地,当身份相差不大时,一点点的优越性都尤为重要。要是人都看到身边有着成千上万个有着和自己相同或相似的优点的人,那他的自豪感就会变得苛刻,有嫉妒性,一点点微不足道的优势也要计较,一旦得手还要执拗地保护它。 在民主社会中,由于人的身份极易改变,人们的优越总是随着人的地位改变而改变。这就造成了人们总是喜欢向别人展示,以向别人和自己证明他确实有这些优势。并且由于这些优势随时都可能从他身上消失,因此他们便以此为警诫,努力奋斗,来证明他们将一直拥有这些优势。生活在民主国家中的人爱他们的祖国就像爱自己一样,并把个人的虚荣的习惯延伸到了民族虚荣心上。 民主国家人民的这种焦虑和不容易得到满足的虚荣心主要是由平等和社会条件的易变性造成的,所以哪怕是有最高贵身份的人,在生活中要是有什么东西发生了改变或者与人争论,他的情绪也会明显地显露出来。 贵族阶级总是和社会的其他阶级有着很大的不同,因为他们有着广阔和永久的特权,但是有时会有这样的情况,贵族阶层中的一些成员彼此之间只存在很小的稍纵即逝的优势差别,这些优势随时都可以获得或者是去。 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个强大的贵族阶级的内部的成员们,聚集在首都或者法庭里,为了一点点因时事的反复无常造成的或者主子给予的微不足道的特权而大吵特吵。他们显露出来的这种针对对方的幼稚的妒忌,让民主社会的人民感到十分好笑,他们为了抓住一点点的利益也会同对方争辩半天,以表示自己也需要它。 如果谄媚者也有民族自豪感的话,我毫不怀疑,他们表现出像民主社会的人民完全一样的民族自豪感。

注释


[1]英国人的民族虚荣心是慎重而傲慢的,它既不会承认也不会要求任何东西。 [在页边空白处:本章或许应当被删除。] 美国人的民族虚荣心是急切而好争吵的,其总是寻求赞美。 在这一点上,英国人的民风延续了贵族式思想,其拥有一种无法估量且不可剥夺的优势,他们逍遥自在且充满自豪地享有这种优势。 同样的,美国人将他们的私人虚荣心转移到了他们的国家虚荣心上。 [2]在手稿的封面上:“我不知道这个章节是否应当被保留。这是一种永恒的对比。此外,我已经在其他地方谈论过类似的东西,尤其是在第一部作品中提及民主制度使美国人拥有虚荣心的时候。美国是一个自由的国家,第二卷,第115页和第116页。”托克维尔指的是致力于描写美国的公德心的部分,1835年版本中的第116页至121页(该版本第二卷的第384页至389页)。 [3]“爱国主义精神,即理性的利己主义。” [4]我想起我曾在纽约度过的一天,一名年轻的美国女孩陪伴着我,这个女孩的父亲在导航技术方面的发明将永远闻名。我之所以注意到她[v:M. F. 没有如此醒目],是因为她极其轻佻且异常美丽。于是,有一天,我笑着对她说,她可以成为一名法国女人。她的眼光立即变得严厉起来;总是挂在她嘴角上的迷人微笑突然消失了。她充满愤慨地向我摆出(我这辈子从未见过的)过分正经的女人的最可笑、最有趣的姿势,并将她自己包裹在冷漠的尊严之中。不要以为如此冒犯她的是轻浮;她能够欣然接受这种程度的非难;冒犯她的应该是我说她不是彻底的美国人。此处提及的可能是茱莉亚·富尔顿(参阅乔治·W. 皮尔森所写的《托克维尔和博蒙的美国之行》,第142页)。 [5]在正文一侧:“在这一点上,是贵族主义使英国人拥有了这种思想和习惯。” 第十七章[1] 为什么美国的社会表现出一种既在变化又很枯燥的面貌[2] 看起来没有什么比美国的社会面貌更能激起和壮大人们的好奇心了。财富、思想、法律在美国时刻都在发生改变。你可以说不变的自然自身也在发生改变了,每天都在人类力量的推动下发生变化。 但是长久来看,社会的这种变化却又显得千篇一律,并且这个景象这么长时间里一直处于变化的状态,连它的观察者也感到厌烦了。 在贵族社会中,每个人的圈子或多或少都是确定的,但是人与人之间却大不相同,他们的情感、思想、习惯和爱好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看起来什么都一样,但实际上什么都不一样。 而在民主社会中却正好相反,所有人都很相似,多多少少做着相同的事情。不错,他们是社会不断变迁兴衰的主体,但是由于人的成功和失败是一直重复的,只是上演这一幕的演员变了,而剧情还是一样的。美国的社会面貌是不断变化的,因为人和事都在不断地改变,但同时它又是枯燥乏味的,因为所有改变都是千篇一律的。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有各种各样的情感,但是他们情感大部分都最终变为对财富的喜爱或者本身就是由对财富的喜爱转变来的。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灵魂低劣,而是因为在那里,钱的作用实在太大。[3] 当所有公民都独立自主并且没有差别的时候,只有通过付出报酬才能得到他们的合作,这使得财富的作用无限增多,价值无限增加。 由于老旧事物的威望已经消失,出身、地位和职业不再是区分人的标准,或者几乎不能区分人们,除了金钱,没什么能将人明显地区分开,也只有金钱能使得一部分人比他人突出。这种建立在财富上的区别随着其他区别的缩小和消失,正在慢慢变大。 在贵族社会中,金钱只是庞大的欲望圈中的一种,而在民主社会中,金钱似乎是全部。 所以爱财通常是美国人行事的动机,有时候是主要动机,有时候则是附带的。这使得他们的所有感情都带上了爱财的气氛,不久整个社会场景就会使人厌倦。 这种相同的情绪反馈十分枯燥,而满足人们这种情绪的过程也变得乏味枯燥了。 在美国这样的健全安定的民主国家里,你不能通过战争、以权谋私和政治没收等手段来敛财,对财富的热爱使大部分人投身工业中去。现在的工业经常带来如此的混乱和灾难,如果没有规范的经营习惯和长时间地统一操作,是不可能成功的。热情越高涨,习惯就越规范,操作行动也越统一。你可以说是美国人对渴望的力量让他们自己变得有条不紊的。这种力量骚动了他们的灵魂,却使他们的生活安定有序。 此外,我所说的关于美国的一切,几乎可以应用在所有处于我们时代的人身上。多样性正从人类身上消失,相同的行为方式、思维方式和感情方式在世界的各个角落出现。[4]出现这种现象并不仅仅是因为各个民族的人之间交往更为密切,相互的模仿更为如实,也是因为每个国家的人逐步地将各自阶级、各自职业、各自家族的特有的思想和情感放在一边,一齐达到共识,那就是每个人都是相同的。[5]他们因此变得相同,尽管他们并没有彼此模仿。他们就像散落在森林中的旅人,所有的路最后都通向同一个地方。如果所有人都同时看到了最终的目的地,并向之进发,那他们不必寻找对方,不必看到对方,也不必了解对方,不知不觉中就会走得更近,并且惊讶于最终在同一个地方碰面。[6]所有不以特定的人而是以人本身为学习和模仿的目标的民族,最终都将达到道德观念的一致,就像去往同一个地方的旅者一样。

注释


[1]“美国社会的面貌是躁动的,因为这里的人和事都在不断发生改变。它是单调的,因为所有的改变都相似。 “确切地说,在美国,只有一种激情,即对财富的热爱,这是单调的。因为要满足这种激情,就需要采取定期的、有条不紊的小行动,而这种行动同样是单调的。” [2]本章的封面上写着这个日期:“1838年1月4日。”其包含了被放置在一个文件夹中的三张活页,你可以在文件夹封面上看到标题为“为什么美国社会的面貌和美国人的生活显得既躁动又单调”的章节的资料。 “这些资料包含了很多不常见的内容。”尽管托克维尔给出了这样的评价,但是这些注解与该章内容没有太多不同之处。另外的资料也包含了与此章有关的注解和草稿。 [3]在美国人的所有激情之中,有一种激情对社会状态的影响占据了主导地位,并且可以说这种影响是独一无二的。我谈论的这种激情是对财富的喜爱。美国的居民以他们的力量和勇气服务于这种激情,我可以毫无畏惧地将其称为核心,因为在美国,人类灵魂的所有活动终将以其为最终目标。这样一来,对财富的热爱拥有一种独特的性质,无论它如何混乱,它需要能够遵守的秩序和规则。即便在最大的偏差中,它也是秩序井然的。因此,这种激情时时刻刻引导着美国人为了获得福祉而拿他们的命运、声誉和生命冒险,迫使他们遵循生硬而平和的习惯,将他们的行为与某些不会发生改变的精确而详细的规则联系在一起。在实施了一连串微不足道的、有秩序的、一致的行为之后,他最终获得财富或在绝望中走向毁灭,而你可以说,尽管这一切最初似乎让人感到惊讶,但是美国人的这种强烈欲求最终使他们的存在变得单调化。他们的激情干扰并危及他们的生活,但没有使其变得多样化。 爱德华说得很对,这种现象并不存在于所有热爱财富的人和所有拥有这种特性的人之中,而是存在于特定的环境、特定的国家、特定的人之中,这一点应当阐明。 [4]创举。 也许同样变得单调化。 为了以另一种方式[v:以不同于同伴的方式思考]直面世界,与同伴有所不同是有必要的。 为了敢于以自己的方式行事并且完全遵循自己的道路[v:展现出你所想的是什么],独立于他人是有必要的。 这两种情况仅存在于地位极不平等的地方,那里存在足够强大的人,他们凭借自身能够毫无畏惧地展现出与他人的不同之处,而且有时以这种差异为荣。 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与其他国家相比,思维和举止[v:观念和行为]的创举在贵族制国家中更常见,尤其是在享有(伟大的)(政治)自由的贵族人士中。随后,社会状态之中产生的差异在政治状态中显露出来。 在这样一个国家之中,这种创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国家习惯,其存在于所有阶级的个体之中。 每个人最终在私人生活的各个方面遵循这种习惯,而这种创举成为国家面貌的一大特征,其存在于所有个体身上。 没有任何人像英国人那样强调个人[v:善变的]情绪,并使独特性更接近独特的方式和夸张的言行。在他们之中,没有人不比美国人更远离常规。(这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局限) 但是美国人和英国人拥有同样的起源。只是社会状态使他们产生差异。 1838年4月20日。 你可以说创举是一种习惯吗? [5]当关于职业、阶级、家族的偏见随着一般思想的产生而消失后,人们仍被国家偏见所划分,这对勇气和思想的一般化而言是最后的障碍,但是,如果几个国家在同一时间进入民主的社会状态,那么这种由国家划分而成的人类思想阶级不会长期存在。由于这些国家都将人类视为咨询对象,同时由于所有地方的人类都是相同的,他们的大多数思想也会显得很相似,这并非因为他们在相互模仿(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而是因为他们在无意识中同时朝着同一事物靠近。 [在页边空白处]主权的毁灭、世袭阶级和贵族阶级的毁灭产生了相似的结果;随之产生的思想的一般化和更大的勇气,孕育了新的思想。 [6]“哲学的中心点在于对人类进行研究。” 第十八章[1] 论美国的荣誉和民主社会的荣誉[2] 看起来人们会用两种完全不同的方法来公开地评判他人的行为:有时候他们用全世界通用的单一的是非观念来评判,有时候却在只属于一个国家或者一个时期的特有的观念的帮助下来进行评判。通常这两种规则都是不相同的,有时候还互相冲突,但是他们永远不会完全相容或者相互抵消。[3] 荣誉,在它最辉煌的时代,比信仰更能左右人的意志,甚至在当人在毫不犹豫和毫无怨言地服从信仰的时候,他也能在朦胧而有力的直觉中感受到,有一种更古老、更神圣的规则存在,但他们在没有停下来了解这种规则的时候,他们有时并没有遵循它。有些做法会被判定既是合理的,但同时又是有辱名誉的,比如拒绝决斗就是这类行为里的一件。 我认为你也可以用某个个人或者某个国家的反复无常来解释这类现象,大家至今也是这样做的。 因为人性恒久的普遍需要,道德的律法被制定出来,人们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要是违反了这些律法的话,就会被认定为应该受到责备和羞辱。违反道德的律法被称之为作恶,而服从道德的律法则被称之为行善。[4] 在人类的大团体中,还建立有更多的有局限的小团体,这些小团体被称为民族,并且在民族中,还有另外的被称为等级或者阶级的更小团体。 每一个这样的小团体,就像处于人类这种物种中的特殊种群一样,尽管它们与人类这个大团体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它们却与之分别开来,并且有自己的需求。这些特殊的需求在某些国家以某种方法改变了人们观察人类行为的方式,还有给予相应评价界定的标准。[5] 人类普遍和永恒的利益就在于人们不会自相残杀,但是不排除有这样特殊情况,那就是一个种族或者一个阶级的人在某个特定的时期,在一些特例下,会宽恕杀戮的罪名,甚至以之为荣。[6] 荣誉就是这样一个在特殊情况下才会生效的特殊规则,是一个民族或者阶级用来责备或褒奖的标准。[7] 人的抽象思想是最为无用的东西,所以我总是尽快务实。下面一个例子将证明我的想法。 我将选取世界上曾出现过的最为古怪的,也是我们最为熟知的荣誉来说明:那就是产生于封建社会的贵族荣誉。我将用我先前所说的来解释这一点,我也将用这一点来解释我之前所说。[8] 我不必在这里研究中世纪的贵族是何时诞生、怎样诞生的,或者它为什么会将自己和社会的其他阶层如此不同地划分开,以及是什么让它获得了权力并巩固了这种权力。我把它当作已经存在的东西,并且试着去理解为什么它会以这样一种特殊的眼光来看待大多数的人类行为。 首先让我感到很吃惊的是,在封建社会中,人的行为并不总是因为它内在的价值而受到褒贬的,而有时候仅仅是以这种行为的发出者或者接受者来评判的,这是与人类的普遍道德良知相矛盾的。因此,一些在大人物看来是有辱声誉的行为在平民们看来却是无关紧要的,而还有些行为,其性质则是因为其受者是否是属于贵族阶级而改变的。 当这种区别对待产生的时候,贵族阶级便在整个人类中形成了一种区别于其他团体,其高度是其他人所无法企及的。为了保持在这个特殊的,能给自己带来权力的地位,它不仅需要一些政治特权,还需要以它自己来制定一些它所专有的善恶标准。 这些善恶评判的标准就是看行为的施者是贵族阶级还是平民阶级。当一些行为施加到农奴身上时,就是无所谓的,而施加在贵族身上,则是有罪的,并且经常是被随意惩治。但是一个人的这种荣辱取决于他自身的地位,是由贵族社会的组成所造成的结果。这种现象实际上在曾有过贵族制度的国家中都曾出现过。只要有一点点贵族制度的残余,这种奇怪的现象就还会存在:一个美国人不会因引诱一个有色人种姑娘而受到名誉上的损害,而娶她为妻则会使他颜面扫地。[9] 在某些情况下,封建荣誉崇尚复仇而贬低饶恕,而在其他方面,它专横地要求人们控制自己,强调忘我。它不制定人性和和善的法律,但它颂扬慷慨。相比于乐善好施,它更看重宽容。它允许人们靠赌博,靠战争来发财,而不是靠劳作,它宁愿人们冒大不韪也不愿人们追逐蝇头小利。它讨厌贪婪,更讨厌贪得无厌,它崇尚武力,而鄙视狡诈和不忠。 这种奇特的观念并不单单是因为它们的构想者们突发奇想而产生的。 一个成功地将自己置于了所有其他阶级之上,并领导它们的阶级,一个需要时常做出努力保持这种超然地位的阶级,必然非常敬重这种堂皇而卓越的德行,并且这种德行是很容易将权力的自豪感和对权力的喜好结合起来的。这样的阶级为了将这种德行展现在其他阶级面前,是不怕违背天生的良知的。你甚至能想象到它将大奸大恶的地位置于温和谦逊的美德之上的情形。这样的阶级一旦确定了自己的地位就会强行做出这样的事情。 中世纪的贵族们在众多德行中认为军事魄力才是第一位的。 这也是由于社会的特殊性所产生的特殊观念。 封建贵族生于战争,也成于战争。他们靠武器获得权力,并靠武器保持权力。所以对它来说军事魄力才是最为必要的,贵族们颂扬武力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因此只要是表面上能显示出军事魄力的行为,哪怕是要牺牲理性和人性为代价的,贵族们都会赞成,有时甚至主动要求。而人们的突发奇想则仅仅是表现在细节上。 一个人如果挨了一耳光,那他会视之为奇耻大辱,并在决斗中杀死这样一个轻轻打了他一下的人,这是出于主观。如果一个贵族被打了以后忍气吞声,没有反击,那他就会名誉扫地,这则是出于军事贵族的基本原则和需求。 所以从某一方面来说,荣誉具有多变性也是正确的。但是荣誉的多变性往往要受到一些必须的限制。这种被我们的父辈称作荣誉的特殊原则在我看来绝不是主观的定律,所以我可以轻易地将它毫不相关的奇特规定,同封建社会为数不多且始终不变的需要联系起来。 要是我再从封建荣誉的角度来理解其政治的话,那解释它的政治条例也毫无难度了。 中世纪的社会状况和政治制度就是这样,国家权力从来不直接统治人民。在他们眼里,国家权力可以说不存在,每个人只知道自己需要被迫服从的对象。并且通过这个他并不认识的人来与其他人发生联系。因此在封建社会中,所有的公共秩序都是建立在人们对领主的忠心之上的。这种状况一旦被摧毁,就会立即陷入无政府状态。 再者,对政治首脑的忠心也是贵族成员每天实现自己价值的一种情感,因为他们既是领主也是奴仆,既发号施令,也服从命令。 对领主保持忠诚,在他需要的时候牺牲自己,与他同甘共苦,无论他做什么都支持他的事业,这就是封建荣誉在政治方面的首要训诫。舆论对于奴仆背叛的谴责是相当严厉的。对于这种行为人们安了一个非常耻辱的称谓,那就是变节。 相反的,活跃于古代社会的一种热情,在中世纪只能找到一点点蛛丝马迹了。我所说的就是爱国主义精神。[10]爱国主义这个名词在我们的语言里还没有老掉牙。[11] 封建制度将祖国这个概念从人们眼前隐藏了起来,它们将对祖国的热爱变得不那么必要。这使得人们忠于一个人,而忘了国家。因此你见不到封建荣誉会将对祖国忠诚视作严格的法律。 但这并不是说我们的父辈心里就没有对祖国的热爱,而是说这种爱化作了一种脆弱朦胧的本能,这种本能随着阶级差别的消除和权力的集中而变得越发明了和强大了。 这在欧洲的人民对他们不同的历史事实所做出的截然不同的评判上就可以看出来,他们的判定则取决于他们是哪个时代的人。在波旁时代的民众眼里,波旁王朝的宫廷长官是非常可耻的,因为他率领军队攻打他的国王,而在我们眼里,他最为可耻的是他朝自己的祖国开战。我们和我们的祖先都指责他的污点,但却是因为不同的原因。 我选择了封建主义的荣誉澄清我的观点,因为封建主义的荣誉比其他的荣誉更有显著的特征,能更好地证明。我也可以举另外的例子,并且殊途同归。[12] 尽管我们没有我们祖先那么了解罗马人,但是我们知道存在于他们之中的关于荣耀和耻辱的观点,并不仅仅是从普遍的善与恶的观念中来的。他们对人的行为有着不同的评判,这取决于行为的对象是罗马公民还是外邦人,是自由人还是奴隶。他们颂扬一些恶行,也把一些德行捧得比其他都高。 “在那个时代,”普鲁塔克在《科里奥拉努斯传》中说道,“勇猛在罗马比其他所有德行更光荣,更重要。他们用‘virtus’这个特有的表示美德的名词来表示勇猛就可以证明这一点,他们使这个普通的名词有了一个特殊的意思。因此在拉丁语中美德就是勇猛的意思。”对于这个为了征服世界而成立的奇特的国度,又有谁不知道它需要的是什么呢? 每个民族都会有这样相似的情形,因为真如我上面所说的,一旦人类聚集在特定的社会里,他们之间立刻就会建立起一种评判荣誉的准则,也就是他们觉得应有的对于应该褒奖或应该指责的事物的总体意见,并且这种特定的规则总是来自整个团体的特殊的习惯和特殊的利益。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适用于民主制的社会及其他社会。我们将在美国人中找到这样的证明。[13] 你还是可以从美国人的观念中零星地找到一些零散的关于古代欧洲的贵族制度的荣誉观念。这些传统的观点为数不多,根基不稳,也缺乏力量。它就像一种宗教,还存在有几座庙宇,而早已没人信仰。 在这些几乎快被摧毁了的舶来观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观点,这些观点构成了我们今日所称的美国荣誉。 我曾讲述过美国人是怎样不断地被推向商业和工业的。他们的起源,他们的社会状况,他们的政治制度以及他们所居住的地盘都使他们无法自持地走向了这个方向。于是形成了他们如今的这样一个唯独的工商业社会,盘踞在一个新兴国家广袤领土的腹地,并且这个新兴国家的主要目的是开疆拓土。这是当今社会美国人能与其他民族区分开来的独有特征。 在这个国家,凡是能承载起社会主体的正常运转和亲近贸易的爱好和平的德行都会相当地受到人们的尊敬,但凡你忽视了这些德行,就会受到公众的鄙视。 同样在这些人中,所有的会制造混乱的德行,哪怕是能带来辉煌成就的,只要是更容易给社会带来麻烦的,就会受到相反的待遇,在公众的思想中处在一个较低的位置。就算你怠慢了这些德行,其他公民也不会减少对你的尊重,反倒是你要是有这些德行,那恐怕就会受到相反的对待了。 美国人对待罪恶也有主观意识的判断。 也有这样的某种爱好,在普遍的理智和全世界的人性良知的眼中是该受指责的,而在美国社会的特殊的暂时需求中,这样的爱好却是被人接受的,有时只是被轻微的指责,有时甚至是被称赞。我将特别以对财富的喜好和与之相关的第二喜好来作为例子说明。为了在他们已经占有的这片广袤的荒无人烟的土地上开垦、收获和对其进行改造,美国人必须需要一种充满能量的激情来作为每天的精神支柱,而这种激情只能是对财富的热爱。所以在美国,对财富的喜爱并不可耻,并且在不超过公共秩序的指定的限制的情况下,它还是光荣的。我们中世纪的祖先称之为奴性的贪婪的行为却被美国人称作是高尚而可敬的抱负。我们的祖先经常都会因为征服的狂热和战士的精神将自己投入各种战斗,而美国人却将它称之为盲目而野蛮的狂怒。 在美国,财富的聚集和消散都是很平常的。整个国家有着无限的可能和无穷无尽的资源。人民有着一切活着的人所拥有的需求和欲望,并且不论他做出什么样的努力,他的身边都总还有着他力所不能及的东西。所以在这样的人当中,可怕的并不是一些个人的破产和补救,而是全体人民的不活跃和好逸恶劳。工业产业的进取的魄力是它飞速发展的第一要素,它的力量以及它的伟大。工业就像是一场大乐透,一小部分人可能天天都输,而国家却是常胜的。因此,人们总是青睐和看中这种在工业中进取的魄力。然而,所有风险经营的企业,是有可能会让乐于此道并相信它的人丢掉自己的财富的。美国人把这种风险经营视作一种美德,因此他们无论如何是不会看不起敢于冒险的人的。 这就是为什么破产的商人在美国总是受到宽待,他们的荣誉不会因为这样的意外而遭受损失。在这点上,美国人不仅不同于欧洲的各个民族,也与当代的所有商业民族不同。然而他们的地位和他们的需求,也与其他人不同。 在美国,对于影响道德的淳朴性和破坏婚姻关系的不道德行为是会被严肃地对待的,这在世界上的其他国家是闻所未闻的。然而奇怪的是,乍一看来,其对待其他恶习的容忍却与之刚好相反。你也许会感到吃惊,这样一个民族既奉行放纵又奉行严肃的道德准则。 这些事情并不是像你想象的那样毫无关联。在美国,公众舆论只是轻微地抑制对财富的喜好之情,因为这种对财富的追求使工业变得强大,使国家变得富强,而对于将人的思想从对美好生活的寻求上分心开来的不道德行为,以及破坏家庭内部秩序的恶行,则会加以特别的谴责,因为家庭内部的秩序与事业上的成功息息相关。因此为了受到别人的尊敬,美国人必须服从于普遍的习惯。由此你可以说,做一个纯真的人就是他们的荣誉所在。 美国人的荣誉与欧洲的古老荣誉有一点是一致的:把勇气放在德行的首位,并把它当作一个人的道德的最重要的需要,但是它们不是以同一个角度来看到勇气的。 在美国,武力的勇猛很少被认作是荣誉,而被看作是最佳的和最受人尊敬的勇气是那种可以让你为了第一个到达港口而直面大海汹涌波涛的勇气,是那种让你忍受荒野中的艰苦,和比一切艰苦更残酷的寂寞,而毫无怨言的勇气,这种勇气也能让你在突然失去自己辛苦获得的财富的时候,也能保持淡定,继而继续再次努力去争取新的财富。这样的勇气对于维持美国社会及使之繁荣昌盛来说是非常必要的,所以它在美国社会中是非常光荣和受人弘扬的。要是你缺乏这种勇气,没人会看得起你。 最后我发现一个特点,这会让这一章的主旨更为肯定。 在像美国一样的民主社会中,财富并不是很大很可靠的保证,每个人都工作,而工作能带来一切。这种情况使得荣誉与工作相关,而反对游手好闲。 我经常在美国见到富有的年轻人,他们不愿意做各种辛苦的活,但也会被迫从事某一行业。他们的出身和他们的财富都可以让他们不用工作,但舆论却不会允许他们这样,他们也不敢不听从舆论的向导。[14]然而在贵族制还在与时代做抗争的欧洲国家中,我却看到截然不同的情形,我看到为了不被同层次的人耻笑而终日游手好闲的人经常受到需求和欲望的驱使而参加劳动,也看到一些人每天宁愿闲得无聊也不去参加工作。 然而谁都能看出,这样两个截然相反的制度的体现,它们的出发点都是荣誉。 事实上,我们的父辈所称的荣誉,其实只是荣誉的其中一种形式而已。他们把其中的一种荣誉套上了总体的名头。所以说荣誉既存在于民主时代,也存在于贵族时代。而我们不难看出,民主时代的荣誉有着另一种相貌。 民主时代的荣誉,不仅规范不一样,并且也更少更模糊了,然而人们却更容易遵守其条例。 等级总是比民族更为处在一个特殊的地位上。世界上没有什么小团体能比它更特殊了,它总是由同样的家庭组成的。例如,在中世纪的贵族中,他们的目的就是将教化、财富和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并世袭。 而现在,一个社会团体的地位越特殊,它的特殊需要就越多,它的荣誉观念也随着需求的增多而增多了。 所以说荣誉的规范在一个没有分割成不同等级的民族范围内总是比其他社会团体更少。要是建立起很难出现阶级的国家,那它的荣誉观念就会变成有限的为数不多的几条准则,而这几条准则也会慢慢地减少,最后变成人类普遍接受的道德准则。 因此,民主国家中的荣誉的规范准则要比贵族制国家中的更少,也没有那么古怪。 它们也会变得更模糊,这是之前所说的原因造成的必然结果。 由于荣誉的特征变得越来越少,也越来越不突出,因此经常很难分清它们。 仍然有其他原因。 在中世纪的贵族制国家中,人们只是一代一代碌碌相传,各个家族就像一个永生不死而永恒不动的人,[15]思想不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因此每个人眼里看到的都是同样的东西,因为他们思想的出发点都是一样的。日复一日,就连最细节的东西他们都能看清楚,并且他们的理解能力还不会落下,长期这样,他们的理解力就变得清晰而卓越。因此,封建时代的人不仅有着一套奇特的荣辱观,而且他们还能把这种观点轮廓鲜明且准确地刻在自己的脑中。 而在美国却不一样,因为美国的人民永远都处于运动中,它的社会每天都在发生改变,思想也在随着社会的改变而改变。在这样的国家里,你对荣辱的观念只是模糊一瞥,而没有闲暇去深入研究。 即便社会是不动的,也很难给荣誉这个词下一个固定的定义。 在中世纪,由于各个阶层有着各自的荣辱观,所以不会出现大部分人同时接受同一个观点的现象,并且有着各自荣辱观的阶层,都有着自己同一的独特的地位,都能很自然地接受单独为他们阶层制定的法律,这个现象就尤为如此了。 因此,荣誉就变成了一种可以预见和安排每件事物的完整而详细的法则,为人们的行动提供了固定和明显的规范参考。在美国人这样的民主民族中,各个阶级相互交融,社会成为了一个统一的整体,社会中的每个人都很相似但不完全相同,所以关于荣辱的观念不可能预先就让所有人意见相同。 的确,这个国家中有民族需要而带来的一致的荣誉观念,但是这种观念并不是同一时间出现的,出现的方式也不一样,对所有公民产生的影响也不相同。荣辱的法律确实存在,但却缺乏解释。 这种困惑在我们这样的民主国家中还要大得多[16],在我们国家当中,组成社会的各个阶级在没有能力相容的情况下就开始交融,使得人们经常把不同的甚至是相对立的荣辱观念带到对方中间。在我们的国家,人们凭自己的喜好丢弃父辈的一部分观念,而保留另一部分,因此,在这样多的主观的武断中,不可能建立起一个普遍的规则。想要提前判定一种行为是光荣的还是可耻的也不可能了。这是个痛苦的时代,但却不会持续很长。 在民主国家中,荣誉并没有被明确地定义,必然也不会有很强的影响力,因为要想坚定不移地实施一项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律是非常困难的。[17]舆论,是荣辱的准则天生的最高诠释者,但是由于它不清楚对于一种行为是谴责还是赞扬才是最合适的,所以它发表判断时总是犹豫不决。有时它还会自相矛盾,而大部分时候它一动不动,对事情听之任之。 造成民主制度的荣誉的影响力弱,还有其他几个原因。 在贵族制国家里,同样的荣誉观念只在数目有限的人群中生效,而这群人总是与社会其他人隔离开的。因此,荣誉的观念很容易与这些人脑中特有的思想融合在一起。对他们来说,这就好像他们的相貌特征一样,并将各种不同的荣誉规则狂热地应用在自己的个人利益上,或者可以这样说,他们是带着激情来服从于这些规则的。 当你品读中世纪时关于合法决斗的常用律法时,你会觉得事实确实是这样的。[18]贵族在产生争斗时,被规定只能使用长矛或者剑来解决问题,而奴隶和农民则用木棒互殴,法律还补充道:“这是鉴于农奴没有荣誉。”这并不是像我们今天所想象的那样,说这些人就是卑贱的,而仅仅是说他们的行为不是按照评判贵族的方式来评判的。[19] 令人吃惊的是,初看来,当荣誉的影响力很大时,那关于荣誉的规定就会很奇怪,就好像荣誉的规定越是不合常理就越容易让人服从一样,这就使人有时觉得之所以封建荣誉如此强大,是因为它非常古怪。 这两件事实际上是同源的,二者之间并不是因果关系。 需求越特殊,需求的人越少,那荣誉就会变得更为古怪,并且荣誉的规则变得强大是因为它是由这类权力强大的人制定的。因此荣誉并不是越奇怪就影响力越大,它的古怪和强大是出于同一个原因。 我要再表述一点。 在贵族社会中,所有的阶层都是不同的,但是所有的阶层都是固定的,每个人在自己的圈子里都有自己的地位,但是他却不能离开这个圈子,生活在他周围的其他人也是这样的。所以在这样的国家中,没人会期待或者害怕自己的未来,没人会因为地位过低而没有生存的空间,也不会因为默默无闻而逃脱荣辱的限制。 而在民主国家中却刚好相反,所有的公民都混杂在同一类人群当中,并且地位条件经常发生改变,舆论没有固定的方向,其对象顷刻间就能消失隐匿,逃离它的讨伐。[20]因此荣誉不会变得专横,也不会使人感到紧迫,因为荣誉只是存在于公众的脑中,而不像德行[21],德行是单独存在的,并且满足于自我证明。 如果读者很好地弄懂了以上的内容,他一定能清楚地了解到,在身份的不平等和我们所说的荣誉之间,存在着一种紧密而必要的联系,要是我没说错的话,这种联系还没有被人明确地指出来过。所以我要做最后的努力,使之清楚地展示在大家眼前。[22] 如果一个国家处在与整个人类独立的位置上。除了人类的普遍需求以外,它还有各自的利益和需求。在一个民族内很快建立起来的关于褒贬的意见,是它自己所特有的,也被它的公民们称为荣誉的东西。 在同一个国家之中,如果建立起了一个独立于其他人的阶层,这个阶层有了不同的特殊需求,那在它之中就会出现特殊的观点。[23]这个阶层的奇特荣辱观,是由这个民族的特殊的观念和本阶层更为特殊的观念融合而形成的,这就使得它和人类的简单的普遍观念大相径庭了。这是一个极端,让我们回过头来看看。 阶级融合,特权被废除。由于组成一个国家的人又开始变得相似和平等,他们的利益和需求也相互融合,所有的被各个阶级称为荣誉的古怪观念也消失了,这时候荣辱观只是和国家的需求相关,荣誉只是区别于民族的不同。 要是我们假设最终所有的人种都融合了,全世界的所有人民都有了相同的利益、相同的需求,没有了相异于彼此的特征,那人类的行为就完全可以用相同的方式来评判了,每个人的评判标准也是相同的。人的良知所显示出的人性的需求,将成为考量人的行为的普遍标准。届时,你再也找不到其他标准,只会有关于善与恶的简单的普遍观念,并且这善与恶的观念将自然而必要地同荣辱观联系起来。 这样,我最后用一个简单的公式来概括我的全部的思想,那就是人的相异性和不平等性创造了荣誉,并且荣誉会随着差异的减小而减弱,随着差异的消失而消失。[24]

注释


[1]荣誉来源于某些人的特殊需求。每个特定的联盟都拥有自己的荣誉。 封建荣誉证明了这一点,其同样适用于美国荣誉。 必须了解关于美国荣誉的什么内容。 1. 它的规定在本质上区别于封建荣誉。 2. 它的规定在数量、透明度、准确度上同样区别于封建荣耀;它所具备的力量使这些规定遵循它。 随着公民和国家变得越来越相似,这一点显得越来越真实。 本章的手稿被放置在三个不同的文件夹中。其中有两个文件夹的标题与本章标题相同;第三个文件夹的标题如下:“为什么在民主制国家中人们越来越不关心他们的荣誉;分别审视;微妙的或者是错误的观点”。 在旧版本的第一页上有着下述铅笔字迹:“这一章显得有点过于理论化。爱德华的大体印象。”最初,关于荣誉的想法似乎被放置在关于军队的章节中(参阅第1 070页至1 071页的注解b)。 [2]荣誉一词在法语中并非总是拥有相同的含义。 1. 它首先意味着你从你的同伴那里获得的尊敬、赞颂、体谅;在使用这个词义的时候,你可以说赢得荣誉。 2. 荣誉同样意味着你获得这种赞美、这种尊敬和这种体谅所依赖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在使用这个词义的时候,你可以说一个人总是严格地遵守法律的荣耀;他丧失了荣耀。我在撰写本章的时候,往往采用的是后面这种含义。 [也许读者认为这个注解显得有些多余,但是当你的语言知识比较贫乏的时候,你一定要确保语言的准确度。] [3]在手稿的封面上:“这整个章节的主要缺点是我只谈论了荣誉的一个来源,而它原本有多个来源。毫无疑问,荣誉以特定需求为基础,产生于社会状态或政治状态,或者产生于物质构成和社会思潮。不管我怎样说,它还产生于人们的怪念头。” “怪念头是其来源的一部分,但是最小的一部分。 “博吉,1838年1月27日。” [4]“无论是什么时代、在什么地点、实行何种法律制度,某些一般规律对人类社会的存在和福祉而言是必不可少的;个人良知使所有人认识到这些规律,而公共理性迫使他们遵循这些准则。对这些一般规律的自愿服从就是美德。” [5]就像爱德华告诉我的那样,我必须非常小心谨慎,不以这种方式破坏道德的(无法辨认的词语)并使读者的思维产生混乱,不要让他们误以为道德并非总是有必要的或者对他们而言并非总是有用的。对这一点进行反思。 荣誉源自某个特殊团体的特殊需求,因此荣誉对它的存在来说往往是有用的、必要的,它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将它的所有不道德和无节制合法化,从而对道德造成损害;我担心这样的说法显得过于绝对。如果说荣誉由具有特殊构造的团体进行解释,这是无可争辩的;但是如果接着说荣誉对这些团体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这难道不会显得有些脱离实际吗? 荣誉中有一种要素,它不同于那些拥有荣誉的人的需求和利益。至少在我看来,很可能要再次审视那个说法。 [在正文一侧:利用黑人的例子证明一旦社会状态背离自然规律,荣誉如何能够成为强烈的(无法辨认的词语)的力量。] 宗教、风气、种族必定对荣誉的概念产生影响。或许将部分荣誉赋予所有社会成员是有必要的。我的观点只会变得越来越正确,因为它已经不那么概括、不那么绝对。 我们绝对不能忽视这个事实,考虑到与我们的同伴联系在一起的荣耀和耻辱,荣誉是与人类行为的评价有关的所有见解。除了其他所有差异之外,这构成了荣誉与道德之间的根本差异。 [在正文一侧]有人曾说过非比寻常的荣耀能够带来非同寻常的社会状态;反之亦然。这以一种有效的方法概括了过去。 [6]有一个想法时刻在我的脑海中穿行;最后,我必须尝试直面它、审视它。 我担心我在本章中描述的内容介于真与假、公正与不公正、好与坏、善与恶之间,毕竟它们都是相互关联的,它们仅仅取决于我的观点,这样的结果将令我感到沮丧,因为我知道它是错误的;此外,这样的见解显然与我所提出的所有观点相互矛盾。此时此刻,我因太过疲倦而不能清楚地看待这些问题,但我会在头脑清醒的时候再次审视它们。 [在页边空白处:善恶独立于某些人的谴责或赞美而存在,甚至是独立于人类的谴责和赞美而存在。我在这里研究的不是绝对的善或恶,而是人们赞扬或谴责的是什么。这是最重要的。 此外,如果恶对人类无害,善对人类无益,那么该如何定义善恶? 我们的(三个无法辨认的词语)在哪里? 我不想说人类的行为中没有绝对的善,但是只有某些人的特殊利益能够引导他们任意地给某些行为赋予一种特殊的价值,而这种价值成为这些人根据荣誉进行赞美或谴责的规则。] 在道德的引导下行事,就是你认为什么是好的你就去做什么,除了完成这件事的满足感和履行职责的思想之外,不需要其他动机。在荣誉的引导下行事,不是根据绝对的善或恶行事,而是根据我们的同伴会怎样看待这种行为以及由其产生的耻辱或荣耀行事。 前者遵循的规则是内在的,即良心。 后者遵循的规则是外在的,即评价。 本章的目的在于阐述这种评价的起源和影响。 [7]与遵循道德的人相比,遵循荣誉的人所获得的回报更有保障、更加直接。这就是为什么人们从未将美德作为上帝或自己的目标,将荣誉作为评价的目标。为什么?因为只有这样,你才能够在其他世界中找到那些遵循荣誉准则的人所获得的回报。判断力、洞察力、精神上的努力对美德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而对荣誉来说,只需要记忆足矣。 [在页边空白处:荣誉,可见的准则,为行动带来便利,不那么完美,更加确定。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这种准则有时最终使一个行为不关乎荣耀或耻辱。道德,是灵活的;荣誉,是不灵活的。] [8]有一篇草稿紧随其后。托克维尔在文件夹上写明: “在1839年10月25日仔细审视这些译文。 “我如此大费周章地对这篇文章进行修订,以致我担心自己已经破坏了它。 “1839年10月。” [9]爱德华认为将下述内容囊括在本书之中是极其重要的。 根据美国人对黑人持有的观点以及黑人的存在给他们带来的启示,我们可以获取一些有用的信息。 在美国南部: 与黑人亲密接触,在家中接待黑人,即便这名黑人是自由而富有的,这也是非常丢脸的事情,与黑人结婚更是糟糕透了。 虐待黑人、诱奸黑人则不会令人感到羞耻。当他们对一名白人施加一系列行为,他们会受到谴责,而当他们对一名黑人施加同样的行为,他们却不会受到公众舆论的声讨。这里的人既具有某些主要的美德,又具有某些主要的恶习。 在联邦的同一个地区之内,闲散是光荣的;成为一个决斗者、一个好骑手、一个好猎手是光荣的;拥有出色的行为举止、表现得大方得体、不让他人失敬于你是光荣的;对傲慢无礼感到非常敏感是光荣的;谨慎地遵守诺言、维护行业自尊是光荣的。 总而言之,中世纪的贵族见解(北方呈现出截然相反的场面,因此一方拥有的是贵族荣誉,而另一方拥有民主)被这些原因所修改和软化。 它不是一种鼓吹战斗的贵族制度。 它的地理位置使它偏好于获取财富、偏好于农业。 它与北方的亲密关系向它表明,许多见解与社会状态不相符,而如果它保持孤立,它将无法拥有它们。 它缺少阶级层次。 我很难充分利用我刚刚提到的所有关于贵族荣誉的内容,关于美国,我的目标和我的兴趣在于深入探讨民主荣誉的细微之处。这是非常有趣的,其或许会被置于《论美国的民主》的开篇处。 [10]关于爱国主义精神。 (如何将其与民主联系在一起?) [在页边空白处:古代爱国主义精神与现代爱国主义精神的对比。 罗马人与美国人,真实的、深刻的、教条式的、简单的、理性的、利己的、肤浅的、健谈的。] 要评价爱国主义精神,不应当选择它被作为其他激情的媒介物的时候,反而应当选择当它与这些激情进行斗争的时候。在1792年,当我看见法国人冲向边界的时候,我怀疑他们是否会捍卫法国或者能够确保民主[v:平等]取得胜利的革命。但是当罗马元老院作为一个机构来到人民为了对抗法国执政府而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瓦罗面前,并感谢他没有对国家失去希望,我审视内心深处并发现我不再怀疑。 我没有宣称爱国主义精神与某个党派的利益相结合是一种毫无价值的东西。我只是说为了能够更好地评价爱国主义精神,应当关注爱国主义本身。任何能够撼动人类心灵并使它超越物质生活利益、使它克服对死亡的恐惧的事物都是伟大的。 [11]法国作家在十六世纪之后才开始使用祖国这个词汇。 [12]我只想单独审视封建国家之中的贵族阶级的见解。但是如果我深入研究这些复杂的团体的细节,如果我分别凝视构成社会体的不同阶级,我会发现(无法辨认的词语)一个相似的景象。 在封建国家的每一个阶级中,以及在贵族制社会中,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公众舆论根据其自己创造的准则以一种至高无上的方式散播赞美和谴责,(而那并非总是)一致的…… [在页边空白处:这部分内容并非必不可少,其减缓和阻碍了文章的发展。将它单独复制出来,也许要删除(无法辨认的词语)。 可以引用到描述封建社会的内容之中的想法。] 组成这些阶级的具备特定身份的人特别推崇某些人类行为,并且特别蔑视其他某些人类行为,这使他们根据自己的衡量标准将荣耀或羞耻与他们的某些行为联系在一起。在那个时候,贵族主义见解或多或少影响了所有的人类见解;然而,识别资产阶级的荣耀、佃农的荣耀、奴隶的荣誉就像识别贵族的荣誉那样并非难事。它们在规则上区别于贵族荣誉,但它们在起源和目标上类似于贵族荣誉。 [13]我在这里谈论的美国人m是指居住在没有奴隶制的各州之中的美国人。只有他们能够呈现出民主社会的完整画面。 m在手稿中:“我主要谈论的是新英格兰的美国人和没有奴隶的各州的美国人。” [14]在正文一侧:“现在的问题是要知道我是否应当仅谈论美国。我认为读者期望了解更多并将感到惊讶。” [15]在正文一侧:“好句子。但我认为它已在其他地方出现过。” [16]手稿中写的是:“……在一个拥有不同阶级的国家之中……” [17]“巧妙的想法,有点儿不可思议,但实际上是正确的。纳入正文。“荣誉所带来的满足是一种智力的、道德的享受,就像其他所有这种类型的事物那样,它在民主国家中必定会失去它的价值,即便荣誉的概念没有变得更少和更混乱。” [18]决斗。为什么随着国家变得更民主,决斗越来越少。公众理性的进步尚不是一个充分的原因。决斗是法律文明的制裁手段。当法律变得不确定或者几乎被废除的时候,它便自动终止了。但它仍然是一种复仇手段。 [在页边空白处:今天,想要摧毁决斗的立法者们几乎为此付出了漫无目的的努力。决斗受到了一种比立法更强大的综合因素的攻击,而这种因素自身已强大到足以摧毁它。] 在美国,没人为了传统意义上的侮辱而斗争,但是理性人士为了道德侮辱而斗争,比如说,一名女性或者一个女孩的伪证教唆罪。他们会为此而斗争到底。随着好战的贵族荣誉不断消失,各个地方的决斗习俗必定倾向于消失。因此,我在前一个章节中探讨的内容足以解释为什么在现代国家之中,特别是在民主国家之中,决斗的习俗变得越来越弱。仍然存在其他原因,决斗在这些民族的观念中是因荣誉而进行的,但他们发现要找到进行决斗的场合已经越来越难了。 对大多数人而言,这是必须解答的问题。 侮辱的不确定性。决斗不再能够维持社会秩序。人们不会杀死对方并(无法辨认的词语);为传统侮辱而进行的决斗必定最先消失,最后消失的是为真正的侮辱进行的决斗、罕见的决斗和更加残忍的决斗。例如:美国南方。北方诸州。 在这里,他们仍然进行斗争,他们几乎只会选择对簿公堂。 当罗马人被杀害时,美国人在进行斗争。在1828年或1829年的司法活动中,托克维尔发表了关于决斗的演讲(安德烈·雅尔丹:《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第75页)。博蒙在《玛丽》之中就决斗发表了长篇幅的评论。 [19]这个段落在手稿中并不存在。 [20]舆论,作为荣誉的最高诠释者,往往是不确定的。它无法清楚地分辨。因为准确而坚定地运用一个尚未被完全理解的准则是非常困难的。因此,舆论作为荣誉的自然诠释者和最高诠释者,几乎总是在犹豫中踌躇不前,它的声音往往被各个方向发出的众多的不和谐的噪声所淹没,并且由于诠释者不断发生改变,人们往往认为它的结论并非毫无吸引力。 [21]孟德斯鸠探讨过法国的荣誉,而没有探讨荣誉。 德行。更完美的准则,更不容易遵循。 我们一定不能忽略德行和荣誉之间的主要差异,德行使人们为了得到满足感而想做好事,而荣誉本身拥有需要理解和证实的主要目标,或者几乎可以将其称作唯一目标。它往往是一种有点夸张的德行。 直到目前,我的所有观点演绎尚未使我认识到这种差异存在的原因。 你可以在手稿的封面上读到:“阅读孟德斯鸠所写的关于荣誉的内容,第三册、第四册和第二十八册。”本章资料的文件夹上写有下面的说明:“在这些资料中,有几个我遗留下的好想法,最好再次对它们进行审视。”这个文件夹中包含了两封未被公开的信件。第一封是皇家学院的弗耶先生写给埃尔韦·德·托克维尔的信,他在信中提到他没有找到探讨荣誉的偏见的论文,而建议阅读《百科全书》和《论法的精神》的第三册、第四册和第二十八册。第二封信是埃尔韦·德·托克维尔写给他儿子的信,我们把全文复制在此处: 巴黎,1838年1月17日。 我在前天晚上收到了你的来信,我亲爱的朋友。我昨天早上去拜访了弗耶先生。他花了一天的时间寻找能够给你带来启发的资料。你将在我寄给你的他所写的回信中看到,他没有找到任何资料。我将尝试根据我的记忆收集一些资料,或许可以作为补偿。 荣誉可以被定义为一种情感,这种情感能够引导你牺牲一切来逃避你的同伴的嘲笑,在某些场合中甚至可以牺牲生命、牺牲道德和宗教。 在弗耶先生引用的《百科全书》的文章中,你可以找到下面这个定义:“自尊感是最令人愉悦的,但最有道德的人往往会被他的缺点所打败,并且在人们的外表、举止中寻找能够使他进行自我协调的自尊的表现。 “由此可知,存在两种荣誉,一种存在于我们心中,其基于我们是什么;另一种存在于他人心中,其基于他人如何看待我们。 “在所有人心中,荣誉是他对自己享有的尊重,是他对公众的自尊所享有的权利,而所谓的公众自尊源自人们对某些由偏见、习俗产生的规则的严格遵守。 “在这些规则中,有些符合理性思维,有些则违背它。因此,荣誉在最文明的国家中有时与难能可贵的品质和行为联系在一起,通常与破坏性行为联系在一起,有时与荒诞的风俗联系在一起,有时甚至与恶习联系在一起。 “但是为什么这种不断改变的荣誉在政府中几乎总是首要的,总是如此异乎寻常?为什么它存在于不成熟的或破坏性的行为中?为什么它有时施加被自然、纯粹的理性和美德所谴责的职责?为什么在某些时间它特别归因于某些品质、某些行为,而在其他时间却归因于截然相反的行为和品质? “必须牢记大卫·休谟提出的关于效用的伟大原则:效用往往决定着我们的自尊。但某些品质、某些才能在大多数时间多多少少有些作用。首先是荣誉,它们紧随其后。 “如果妇女的公共地位尚未建立,夫妻之间的忠贞将会是她们的荣誉。因为人们认为一名女性可以对一个值得尊重的人不忠,而丈夫的荣誉取决于其妻子的贞洁。” 这些内容是对《百科全书》中涉及你所关注的主题的文章所做的总结。在关于多种类型的荣誉和效用的建立与维护的文章中,存在着深远的含义。实际上,在旧君主制中,存在一般荣誉和各行各业的特殊荣誉。一般荣誉是由所有不应受到蔑视的东西所组成的。特殊荣誉则离不开德行和官员、商人之间的正直。只有在军事行业中,荣誉才与德行无关,它通常远离德行,有时甚至违背德行。 随着文明的进步,脱离常轨的军事荣誉渗入中产阶级,并且渐渐延伸至最低的阶级。现在,它在许多方面有不同的内涵。但是,侮辱应当被血液冲刷的偏见幸存下来。这就是为什么一个杀人犯认为自杀能够抹去他的耻辱并减轻他的罪行,但自杀实际上增加了他的罪孽。 我将谈论特殊荣誉。贵族的特殊荣誉。它迫使贵族为国家军队效力,并且在必要的时候为国家奉献自己的生命。如果一名犯罪的绅士被斩首,那么他的荣誉没有受到侵害。但另外的惩罚方式会使他和他的子孙后代蒙羞。 他不能与不适当的人结婚,因为这样有辱荣誉。然而在十八世纪,财富得到认可并能够弥补出身。 他不能从事手工劳动,或者从事商业活动。只有在布列塔尼,他放下手中的剑,从事海上贸易,而当他回来之后,他会再次捡起他的剑。在他离开期间,他的贵族品质也好像消失了。 我认为贵族不会支持书信往来,除非它没有玷污他的荣誉。当他确实不能向供应者支付报酬,破产一词会使他丢脸。当他不能支付赌债和其他有书面证明的债务时,也是如此。 他必定对侮辱感到敏感并有意要求决斗。“被否定就相当于被剑击中”这个谚语就证明了这一点。只有其中一名决斗者的死亡才能够弥补失去的荣誉。拒绝战斗,甚至是踌躇于是否接受决斗,都是有辱荣誉的。但同时,荣誉的辱没通常伴随着许多能够被决斗所抹去的应受谴责的行为。你在法律和良心面前会感到罪恶,但在荣誉面前却不会如此。 不言而喻的是,每个基本行为都会剥夺荣誉。此外,我认为既没有关于荣誉的法典,又没有关于荣誉的法庭。舆论对其做出评价,而它大都是严厉的。当荣誉受到谴责,其留下的污点是永久性的。不幸的人不得不隐藏自己,以防止自己遭受可怕的侮辱。路易十四实际上曾经创建了法国司法法庭,其对涉及荣誉的案件享有一定管辖权,当我认为它首先关心的是决斗的原因。弗耶先生答应我研究这个主题。总之,玷污平民的荣誉的行为往往给贵族造成更大的侮辱。你知道自己的荣誉因君主的行为而受损,当你不能向他索要赔偿。 官员的荣誉完全是另一回事。决斗会使他丢失荣誉。他的荣誉是由正直、得体的行为、安静的生活和匆忙的存在所构成的。 商人的荣誉也不会因为他拒绝战斗而受到损害。他的荣誉意味着他的公司的良好运营、他的企业的透明度、履行职责的准确度、他在给他人提供商品时的诚实度。 我亲爱的朋友,这些大概就是我对这个主题表明的所有观点。你可以发现,上述所有内容提供了一个线索。相较于现在而言,只有过去的荣誉显得更加细腻、更加一丝不苟。物质利益入侵了荣誉的领土,你允许许多过去会让你感到羞愧的事情发生,这种情况存在于所有阶级。 寒冷的天气总是比较难捱,我为你感到担心。告诉玛丽,我感谢她的来信。我已经开始给她回信。但我今天没时间完成它了。为我亲吻她,告诉她为我亲吻你。 代我问候爱德华和他的家人。盖马尔凯妈妈要我转达她的友好问候。 如果我得到了新资料,我会立即把它寄给你。 被舆论断言为不名誉的人士,会在他的同伴、同事或朋友的压力下提出辞呈。 1838年1月,凯尔戈莱在博吉停留了四天,也许他帮助托克维尔起草了本章。作者在1月18日写给博蒙的信中提到:“路易斯刚刚在这里度过了四天;我那时正因身处混乱的思想体系而无法自拔。他在几个小时之内使我走出了一条真正的思想的死胡同。这个男孩身上拥有真正的宝藏,而他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利用这些宝藏。”(摘自《与博蒙的往来信件》)托克维尔的继承人的文章包含在手稿之中,而凯尔戈莱得到了作者的高度评价:“路易斯·德·凯尔戈莱的文章极其出色。有待再次阅读,并考虑是否撰写另一种版本。” [22]如果读者已经明确掌握了上文的所有内容,他一定能够认识到身份的不平等和我们所说的荣誉之间存在一种奇异的相关性。这两个事实必定来源于彼此。随着一个国家之中的身份变得平等,随着公民变得更加平等和更加相似,荣誉没有消失,但它的规律变得不那么奇怪、不那么绝对、不那么强大。 [23]在页边空白处:“这里存在一个永恒的问题。是观念产生事实,还是事实产生观念?” [24]手稿末尾处的一张纸上写着下述内容: 单独复制这个部分。 在所有宗教之中,有一个宗教的统一性已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可,它的规则大都鉴于人类的一般需求,而不顾社会状态、法律、时间和地点,这个宗教是基督教。 因此,无论荣誉会如何发展,基督教人民在过去和将来都会局限于利用荣誉。它在某段时期和某些民族之间成为了基督教的弱点,但它也是增强它的综合实力并确保它不朽的东西。 今天,即2月11日,当我在阅读《模仿》的时候,这个想法在我的脑海中一闪而过。这本书描写了中世纪的荣誉的所有偏见以及荣誉以最专制的方式统治的国家,而该书反对这一切。事实上,在我看来,托马斯·肯比斯有时忘记了基督教的一般原则开始于宗教国家的特殊职责;而根据这一点上,你可以说他使贵族荣誉的概念与修道院荣誉的概念形成冲突。 第十九章[1] 为什么在美国有那么多雄心勃勃的人而少有怀揣远大理想的人[2] 第一件让人印象深刻的事就是在美国,有数不清的人寻求着离开自己原有生活处境的方法;第二件让人印象深刻的事就是在这个全民上进的运动中,却少有怀揣远大理想的人。[3]在美国,没有不被上升的欲望吞没的人,但是你却很少看到怀着远大理想和目标高远的人。所有人都时常想着获得财富、名声和权力,但却很少人想过获得巨额数目的这几样东西。并且乍一看来这是很令人吃惊的,因为你在美国的风俗习惯或者法律中找不到任何一条会限制人们的理想,并限制人们朝着理想进发的规定。[4] 看起来我们很难将这种奇特的现象归结于身份的平等,因为当同样的平等建立在我们国家的时候,它几乎立刻就激起了人们无限的发展欲望。[5]但是我相信,产生之前我说的这种状况的原因,一定出在美国人的社会制度和民主道德之中。 每一场革命都会放大人的进取心,为了推翻贵族制度的革命更是如此。[6] 由于旧时将人们以地位和权力分隔开的高墙的垮塌,一场猛烈而广泛的向上运动便产生了,人们争先恐后地加入到这场朝着他们垂涎已久而现在终于得到的显赫生活而进发的运动中去。每个人沉浸在第一次取得胜利的喜悦中,觉得好像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一样。不仅欲望是无限的,就连满足欲望的权利也是无限的。在习俗和法律的普遍迅速的变革之中,在波及所有人和所有规则的巨大混乱中,公民们以前所未闻的速度起起落落,权利迅速地更迭易手,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能把它握在自己手中。 此外你必须牢牢记住,摧毁贵族制度的人是曾今生活在贵族的法律之下的,他们见识过它的辉煌壮丽,也在不知不觉中让贵族的气息渗透进了自己的思想。所以在贵族制度消逝的同时,它的精神仍盘旋在大众的头顶,而其本能也将在它被战胜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保存下去。 所以民主革命持续多久,这种野心就会持续多久,革命结束以后,它都还会持续一段时间。 这种人们所目睹的非凡大事件的记忆是不会很快就从脑海中消逝的。这种革命所带起的热情也不会随之消失。[7]秩序中也永久地存在一种不稳定感。无常的变迁兴衰给人带来的成功是很容易的这种思想,在变迁结束之后仍然存在。人们的欲望仍然很强,而满足欲望的手段却日益衰减。对于钱财的渴望仍然存在,可自由的财富却越来越少。野心与实现不成比例地增长,怀揣野心而不能实现的人只能暗自遭受内心的灼烧。 然而,斗争的痕迹一点点地消失了,贵族的残余也最终消失不见了。人们忘记了伴随着贵族垮塌的一些大事,通过战争,新世界的各种规则重新建立了起来,欲望和实现欲望的手段也成比例增长,需求、思想和情感也相互关联起来,人们最终站在了同一水平上,建立起了民主制的社会。 如果我们假设一个民主国家到达了这样一个状态,并将永远持续下去,那么它将向我们展现一种与我刚才所思量的完全不同的情形,并且我们将很容易地得出一个结论,如果人们的野心因人们的身份趋于平等而变得很大的话,那在实现平等以后,它就会失去这种特性。 随着巨大的财富被分割,知识在人群中普及,因而没人会完全被剥夺受教育或者获得财产的权利。随着特权阶级和被剥夺了特权的阶级的废除,并且随着人们永远打破了禁锢自己无法运动的束缚,每个人的心中都产生了进步的念头,同时产生的还有想着更好的生活努力的念头,每个人都想脱离现在的生活条件。理想抱负成为全民共有的情感。 但是,如果地位的平等为所有的公民带来了一定的资源财富,那它会限制他们获得更广大的资源财富,这种情况就将人们的欲望必然地控制在了一个很小的范围内。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人们总是有着炽热而延绵不绝的雄心壮志,但却无法习惯性地将目标瞄得很高,而且一生中总是在热切地追求一些能够达到的小目标。[8] 而在所有让民主国家的人不报雄心壮志的原因中,最重要的并不是财富的匮乏,而是他们每天为获得财富所做出的剧烈的努力。他们将自己的精力用在了做一些平庸的事情上面,他们的视野和能力很快就受到了限制和束缚。他们会变得更穷,但却更为奋进。 民主社会中的少部分富裕的公民也不免受到这样的影响。如果人是靠着一步一步积累获得财富和权力,那他在这个努力的过程中,就会形成节俭和克制的习惯,就算发达了以后也不会丢掉。人不能像扩建自己的房屋一样一下子改变自己的灵魂。[9] 这对于这类人的子女也是有相同的影响的。确实,他们出生时条件就很好,但是他们的父亲也曾过过艰苦的生活,他们在父亲的情感和思想中长大,即便他们长大以后也很难逃离这种思想的影响,我们可以相信的是这些子女既继承了父亲的财产,也继承了父亲的天性。 相反的,一时权贵的贵族的后代落魄以后,会展现出一种巨大的野心,因为他们种族的传统观念和阶级的精神会让他对现实的处境忍耐一段时间。 还有一个阻碍民主时代的人拥有伟大理想的原因就是,他们的时间总是在他们有能力成就理想之前就耗尽了。帕斯卡尔曾说过:“一个好的出身,能让一个人能在十八或二十岁时就能达到其他人需要五十岁时才能达到的位置,他就占了三十年的便宜。”[10]而民主制度下的有着雄心人却往往没有这三十年。平等使每个人都有可能得到自己想要的,却阻碍了人的迅速发展壮大。 在民主社会中,和其他社会一样只存在着一定量的可以让人获得的巨额财富,并且获得这些财富的路子是每个人都能走的,那总体的进步的脚步就一定会被拖慢。而由于所有参与竞争的选手或多或少都是一样的,并且由于平等是民主社会的最高法律原则,而不违反这个原则就很难从这些人中选定人选,所以人们首先提出的办法就是让所有的进步都依着相同的步伐,让所有人都通过同样的考验。 因此,随着人们变得越来越相似,平等的原则越来越平和深刻地渗入各种制度和民情,进步的规则变得越来越死板,进步也变得越来越慢,迅速发展壮大至某一水平的难度也因此增大了。 因为人们对特权的憎恨,又因为有太多的选择,不管人们是什么样子,都不得不参加同样的筛选,无差别地进行初步的训练,人们便在这个过程中失掉了自己的青春,模糊了自己的想象力。所以人们不再认为自己有能力享受到被给予的好处,并且当他们最终有了干出一番大事业的能力时,却缺乏了这样的兴致。 在中国,人的身份是非常平等的,并且这种平等由来已久,人们只要通过竞争的考核就可以从一个部门升到另一个部门。这样的考核会伴随他一生的事业,并且这种考试已经深深地印在了民风之中,我记得在我读过的一本中国的小说里,男主人公几经沉浮,终于因为在一场考试中高中而最终获得了女主人公的芳心。在这样的气氛里,人们不可能有干出一番大事业的野心。 我所说的关于政治的理论也可以延伸到一切事物上,平等所产生的影响比比皆是。在法律没有规范和减慢人的变化的地方,竞争就可以。 在良好发展的民主社会中,人的重大而迅速的变动是很少发生的,这样的变动只是普遍规律的例外。而它的奇特,使人忘记了它们的数目是稀少的。 民主社会的人逐渐认识了这些事情,在这样长期的过程中,他们发现立法者给他们规定了一个几乎没有限制的范围,在这个范围内,人们可以小跨几步,但是想很快地跨出大范围却是不行的。在他们和最终的宏伟目标之间,他们还看到许许多多他们必须慢慢克服的小的中间障碍。这样的情形使他们的雄心壮志提前受到了打击,丧失了勇气。于是他们抛弃了这些距离遥远而结局难料的理想,转而去寻求离他们更近的,虽不那么高,但却容易得到的享受。法律没有限制他们的发展前途,而是他们自己限制了自己。 我说过民主时代的远大理想比贵族时代的还要少[11],我补充一点,即便在民主时代有人不顾这些物质的障碍而怀着远大的理想,那他们也会有另一种表现。 在贵族社会中,理想的进程是远大的,但是理想范围却是有固定的限制的。而在民主国家,理想的范围通常很窄,而当它突破了这些限制时,可以说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限制它了。由于人是很脆弱、孤独和易变的,并且由于在民主国家,先例并不占统治地位,法律也经常变动,因此其对新观念的抵抗力是很弱的,社会主体也不是很健全和稳定的。因此,一旦怀揣远大理想的人获取了权力,他们会觉得自己无所不能,而当他们失去这种权力的时候,他们便立即想着将国家搞乱,以重新获得这种权力。[12] 这赋予了政治野心一种暴力和革命的因素,而这种情况在贵族社会中是很少看到的。 从许多小而明智的志向里时而突然蹦出一些强大的,但却缺乏秩序的欲望,这就是民主国家里经常出现的情景。而慎重的、有节制的远大理想却很少出现在民主国家中。[13] 我曾在其他地方指出过,平等以某种隐秘的力量使人们的心被对物质享受的热情和对眼前利益的热衷所占据了,这种特别的本能与人的抱负情感混在了一起,也可以说使之染上了这种色彩。 我认为民主国家的上进之人不像其他国家的人一样专注于未来的利益和对未来的判断。他们只专注于眼前的时刻,也只有眼前的利益能吸引他们。他们宁愿快速地完成大量的小事情,也不愿花时间去建立一座持久的丰碑。相对于名垂青史,他们更喜欢事业成功。他们最想从别人那里得到的是服从,他们最想要的则是统治。他们的言谈举止,则不像他们的社会地位一样高贵典雅,这就是说他们在拥有非凡财富的同时表现出相当低级的趣味,看起来就好像他们拥有至高的权力,就是为了更方便他们享受粗鄙的小乐趣一样。 我觉得当今时代,净化和规范并且调节人们的进取心是非常必要的,而毫无节制地限制它则和耗尽它一样危险。你必须提前给它的极限定下限制,不能让它逾越,但你必须当心,以免在限制范围内过分阻碍了它的发展势头。 我承认,相对于民主社会的大胆进取,我更担心它欲望的平庸,让我最担心的是,在人们无休止的私人琐事当中,进取心会遭到遏制,失去它的宏伟之心。人们的激情趋于平静的同时甚至更加低落,社会主体的形态也因此变得死水无波似的安于现状。 所以我认为,这类社会的领导人如果想将人民置于过于平和和安宁的幸福中睡大觉是相当错误的,而正确的做法是时常给他们做一些困难和冒险的事情,以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给他们展现自己的舞台。[14] 道德主义学家经常抱怨说我们这代人最主要的恶习,就是骄傲。 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确实如此:实际上,没人会认为他自己不应该比他的邻里更优秀,也没有谁会心甘情愿受上级指使。但从另外一种方面来说,这又是相当错误的,因为一个人不可能既不能忍受上下级关系,又不能忍受平等关系,但是他可能会轻视自己,觉得自己只配享受低俗的享受。他自愿止步于平庸的欲望,而不敢着手更高的事业,甚至连想也很少想。 所以我不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应该学着变得谦逊,反而我认为他们应该认识到自己的和他们这类人的优秀之处。[15]谦逊对他们可没什么好处,在我看来他们最缺乏的,就是骄傲。我宁愿付出几项小小的美德为代价来获得这个恶习。

注释


[1]必须清楚地区分民主革命与民主。 只要革命继续,那么野心是巨大的;但当革命结束的时候,野心会变小。 为什么: 民主没有防止野心的出现,但它至少赋予野心以特征。 这种特征是什么。 在我们的时代,我们必须尝试净化和规范野心,但我们要保持谨慎,不能过于阻碍和限制它。 [2]“这章应当被命名为《欲望的伟大之处》”。 [3]在资料中: 民主社会中的野心。 [在页边空白处:很大部分是路易斯的想法。] 当你聚精会神地思考这个主题,你会这样想: 民主极大地增加了拥有野心的人的数量,减少了怀揣大理想的人的数量。它使所有人瞄准稍高的目标;它防止任何人瞄准非常遥远的目标。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身份的平等。身份的平等和阶级的缺失使所有人有能力改变他们的地位;同样的原因防止任何人自然而然地将目标设定到极高的水平。 国王自然想要征服王国,贵族自然想要治理国家或获得荣耀。他们的地位极高,因此这些伟大的目标对他们来说是可以实现的;而他们的地位和他们的喜好自然而然地促使他们达到目标。穷人的目标在于获得不多不少的财富。而拥有不多不少的财富的人则想要致富。如果你以一种绝对的方式看待这些目标,它们不像第一种目标那样伟大;如果你从相对的角度来看待它们,它们也不渺小。引导人们朝着第一种目标前进的欲望与引导人们朝着第二种目标前进的欲望是相同的。 然而,在民主制社会中,有时会产生极大的野心,而这种情况发生在生活在那里的野蛮人身上。在那里,所有天生羸弱的孩子会死亡,那些幸存下来的孩子成为了非常强壮的人。力量使他们克服了最初的障碍,推动他们走得更远。 此外,这一点仅适用于已经建立的、和平的民主制社会。在存在无数巨大的革命野心的民主制社会中;身份的平等允许每个人改变地位,而财富使每个人能够暂时达到最高的地位。正是这一点使有的人笼统地认为民主制社会倾向于使人们拥有更大的野心。例外被当作了常规。以法国为例,就能够证明第一个命题。当你将这种观点运用到一个军队上,它是大致正确的。被引入军队中的民主原则会使他们产生大量的大野心并推动他们完成惊人的事情。一个在战争中的军队无异于一个在革命中的社会。因此,我在上文中所说的偶尔适用于社会的观点总是适用于军队。 回顾所有这些想法,在接受它们之前,更好地反思它们。了解我所说的革命状态究竟是不是民主制社会的自然状态。 如果我所说的是真实的,那么由它得到的结果是重要的,并且应当将其分为几类。所有情感,甚至是所有的思想都会弱化;伟大的思想、英雄式喜好的源头不会枯竭,但会缩减。补救措施。 本章的资料包含了托克维尔在1838年2月2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和凯尔戈莱的日期为1月6日的回信,但显然这封信写于同年2月。托克维尔向他的收件人询问了关于民主制国家中的小野心和大抱负的减少的问题。凯尔戈莱的答案是民主制度使小野心减少,但他不清楚民主制度对大抱负产生了何种影响。这两封信发表于《与凯尔戈莱的往来信件》中。 [4]在手稿中的一张纸上: 本章的衍生观点对事实持怀疑态度的原因有二: 1. 在民主世纪中,政府机器是如此强大,以致一个成功控制政府机器的人能够轻易设想出巨大的计划。 2. 由于所有人大都彼此相似,你可以寄希望于同时被所有人理解并且同时对所有人起作用,而这必将拓展思想、提升勇气。 [5]“即便美国政治家拥有很大的权力,他们也不会拥有很大的野心,这样的说法是否确定? “野心是指希望对同伴起作用,希望指挥他们。” [6]“显然,如果我将平等摧毁野心并阻碍革命阐述为一种绝对的真理,那么我将否定我在前文中提出的大部分观点。 “因此,我必须非常小心,防止这样的事情出现。” [7]我们的民事问题揭露了这样一个事实,具有巨大的才干和罪恶的人在过去的画面中就像是畸形而巨大的包块,不断地从四面八方吸引群众的视线。 [在页边空白处:1837年9月19日。 2v. 严格地说也许是民风。 颓废的野心。 也许是野心。] 据此,在我们之间,产生了对偏离人性的正常维度的一切事物的一种堕落的偏好和浅薄的钦佩。无论身在何处,你都想逃避常规。当你不能在行为上与众不同,你至少尝试使自己在举止上非同寻常;如果你不能做大事,你至少可以谈论稀奇古怪的东西;而且在通常情况下,当你无法成为一个英雄,你也不会不屑于成为一个引人注目的恶棍。 虽然天才人物的生活是混乱的,但他们仍然光荣而强大。由于这一点,许多人设想,即便缺乏天赋,混乱也能够带领他们走向光荣和伟大。 法国大革命仅在它那无穷无尽的生命力中孕育了一个米拉波,但在今天,你可以看到一大群令人讨厌的“小米拉波”,他们缺乏应有的天赋,却已经成功地完美复制了他的缺点。 [8]在关于野心的章节中,首先应当指出的不是野心自然很小或野心最初很小,而是野心很容易因阻碍而变小。 灵魂的软弱导致了这种现象。因此,当一个目标需要付出很多努力和时间才能实现的时候,你选择放弃并转而朝着一个不太大但更容易实现的目标前进。我尚未完全阐明这个观点,但这个观点是重要的,其适用于多种场合。当我在研究关于军队的内容时(1838年4月),我清楚地认识到,在民主制社会中,士兵不太希望成为长官,因为要成为长官需要学习、需要付出努力、需要冒险。他宁愿等到他的服役时间结束,宁愿回到他的土地上,宁愿为了获得自己的福祉而平静地工作。 [在页边空白处:野心不再是适度的,而是软弱的。 变小的不是野心,而是勇气。野心变得普通化,而不是变小。 普通化一词是本章的关键词。] 就长官而言,他认为拥有薪水、权力和尊敬是极好的,他认为没有什么能够将他完全与它们分隔开来。但是为了得到意志能量和显赫地位,他必须付出某种代价。他宁愿远离危险,宁愿等到他退休之后回到乡村之中过安逸闲适的生活。 这是对拉莫西埃的场景做出了解释。 所有这一切呈现出了一个全新的观点,它应当成为本章的主要观点之一。 [9]在正文一侧:“这些内容也许显得有点傲慢。”资料中也有同样的评价。 [10]这里指拉夫马版本的《我的思想》。 [11]“民主国家产生了伟大的事物,而不是产生了伟大的人物。” 在下一章的资料中:“民主促成了少许毫无节制的抱负、一种无法阻挡且不受限制的勇气和一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轻率行为,这些东西在贵族时代中几乎是无迹可寻的;但在大体上,它产生了众多微小的、普通的、平凡的抱负,并减少了远大理想的数量。” [12]“查尔斯二世拥有远大的贵族理想;拿破仑拥有远大的民主理想。 “可以这么说,每一个理想都是远大的。 “[在正文一侧]前者首先想要的是使他人赞美他的成功,而后者首先想要享受成功。” 在资料中的另一处,即在这些注解的译文中,托克维尔补充道: “在拿破仑的理想中,存在类似于新贵的东西。” [13]基佐先生在他的于1838年3月被引入《天主教大学》的一篇关于宗教的文章中说: “理想从未如此急躁、如此普遍。从未有如此多心灵这样迫切地追寻所有好事、所有乐事。自负而低下的愿望,渴求的是物质利益和虚荣思想,偏好的是活力、软弱、冒险和懒惰;对所有人来说,一切似乎都是可能的、可取的、可到达的。这不是因为激情是强大的,也不是因为一个人能够为了满足自己的愿望而大费力气。他有气无力地思考,但他有无限的欲望……世界上从未出现过这种由薄弱的意志、幻想、要求和需求构成的冲突;从未听到过这样的呼声,所有人都要求得到他们所缺乏的、能够取悦他们的权力。而这些呼声并不是对上帝提出的。同时,理想变得更普遍、更低下。” [在页面背后]薄弱的意志,这个词语是可贵的,它很好地表达了我的一个想法。你拥有广泛而薄弱的意志,是因为一切似乎是开放和被允许的;你不拥有坚定的意志,是因为你很快便发现了障碍的存在。表象与现实往往是截然相反的。社会状态既唤醒了野心又使它昏昏欲睡,既赋予你巨大的欲望而最终又使你满足于小欲望。 [在页边空白处]对难能可贵的新演绎进行总结。这种演绎很好地解释了这个突出的民主现象。巨大的野心与微不足道的有钱人。这里提及弗朗索瓦·基佐的《现代社会中的宗教》,摘自《天主教大学》,此处引用的段落位于第232页。 [14]“千万不要遗忘梯也尔先生在1837年的一天跟我提到的一句话:当资产阶级人士被一种资产阶级方式引导时,他们能够做伟大的事情。” [15]“一个民主政府的伟大目标应当是使受它统治的人拥有伟大而理性的抱负。” 在资料中的另外一个地方:“其效用在于有利于哲学学说,这种哲学学说能够以一种通用的方式提升人类物种的观念并使人类精神处于某种令人自豪的高度,这就像是身处更美好的世界中的人、在生存之链中处于较高地位的人的灵魂、宿命的不朽教条。” 哲学意义上的谦逊在民主时代中一文不值。 第二十章[1] 论一些民主国家中的官职产业化现象 在美国,一旦人受了一定的教育和有了一定的财富之后,他就会寻求在工商业中的一席之地,来赚取更多的钱,要不然就去买下一块有森林树木的土地,成为拓荒者。他对国家的要求就仅仅是不要去打扰他的劳作,并且保证他的劳作会换来成果。 在欧洲的大部分国家中,当一个人开始感到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并扩张他的欲望时,他产生的第一个想法就是谋取一个公职。[2]这两种不同的结果,是由同样的原因造成的,这值得我们花点时间来思考研究一下。 如果公职职位很少,薪资很低,并且经常有人事变动;而另一方面,工商业的职位空缺很多并且效益很好,那平等每天所带来的新的急于求成的欲望就会朝着工商业去,而不会朝着行政发展。 但是,如果社会各阶级变得完全平等,人的知识还未变得完整,或者思想还是畏首畏尾,又或者工商业的发展受到限制,只能给人提供辛苦的缓慢的致富道路,那人们就会失去靠自己实现自己命运的希望,转而纷纷冲向政府的首脑[3],向他寻求帮助。而靠着国库的钱让自己生活的更舒适对他们来说,既是不是唯一的,至少也是最轻松的摆脱自己已经不再满意的生活条件的方法。于是谋求官职成为所有产业中最热门的一种。 这种情况在大的中央集权的君主国更是必然如此,在这样的国家中,领国库薪水的官员数目非常多,而且官员们的生存也有足够的保证,所以没人会失去对当官的期望,并且还会像享受父母的遗产一样安稳地把官当下去。[4] 我不会说这种全民过度的对公职的渴望是一种很大的社会不幸,并且它正在从公民的内部摧毁他们的独立精神,也在民族内部传播贪污堕落和逆来顺受之风,它还扼杀了人们正直的美德,我也不会指出,这样的官职产业化现象不会对国家带来何种收益,只会搅动国家秩序,而不会有任何成效,我不会这样做,是因为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 但是我想说明的是,任何赞成这种倾向的政府都会受到自身的稳定被破坏的危险,并且自己的存在也会受到威胁。 我知道,在我们所处的时代,我们看到过去对权势的热爱和尊崇的现象渐渐地消失了,在当权者看来用人们自身的利益将人们更紧密地抓住是非常重要的,并且用这种办法来维持民众的秩序和使他们保持沉默是非常容易的。但这种情况不会维持太久,并且在一个时期内可能出现的助力,在长久以后,一定会成为造成动乱和衰败的极大因素。 在民主国家中,和在其他国家中一样,公职的数目都是有限定的,而在这些国家中,有着野心的人的数目却是无限的,这些人的数量是随着身份的平等而无可抗拒的日渐增加的。只有在人类数目很少的时候它才会得到限制。 因此当官职成为唯一满足人们野心的方式时,政府最终必定会遭受到民众长久的反对,因为它用有限的方式来满足人们无限膨胀的欲望是行不通的。你不得不认识到,在全世界的所有人当中,最难控制和最难引导的就是寻找工作的人。不管他们的领导人做出什么样的努力,他们都不会得到满足,你必须时常提防他们最终做出违反国家宪法、扰乱国家秩序的行为,而仅仅是为了得到职位空缺。[5] 生活在我们这一时代的统治者们,正致力于所有因平等产生的新的欲望,并满足他们,要是我没弄错的话,他们最终一定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总有一天他们会发现,他们用自己的权力来使之变得必然是一件很冒险的事情,而一个更稳妥更实在的办法则是教会他们中的每一个人自给自足的艺术。

注释


[1]在所有民主制国家中,理想的总量是巨大的。 但在它们之中,理想并未遵循相同的道路。 在美国,每个人试图通过工业或商业提升自己的地位。 在法国,只要人们有意提升自己的地位,他们都会谋求公职。 贵胄们偏好于这种趋势,但他们错了。因为他们能够给予的地位是有限的,因为那些想要得到地位的人的总是在无限增长,贵胄们必定很快就会发现位于他们面前的是众多不满足的求职者。你可以在本章手稿的封面上看到:“1838年3月10日,博吉。” [2]在以前的版本中:“我曾经听到有人说,在西班牙,只要一个人觉得自己身处于类似的地位,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谋求一个公职,如果他没有获得成功,他会变得无所事事。” [3]最初是这样描述的:“……冲向政府的权势。”在页边空白处:“我不喜欢‘权势’一词,这种说法含糊而少见。” [4]在资料中的最初的草稿中,在页边空白处: “西班牙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美国则没有。在美国,有成千种实现理想的渠道。” [5]当一个人通过发展工业事业成功使自己的地位得到提升……他通常使无数人,有时使整个国家从他的崛起中受益。他在这个国家中建立了不朽的地位。 反之,当一个人通过公共职位成功使自己的地位得到提升,他的崛起仅有助于他自身。它甚至不能为他带来任何稳定的东西。它使一切独立于他、远离于他。比如,它最终阻碍应用于其他方面的其他能力的发展。这种事态对政府自身而言是非常不幸的,它使政府远离国家。因为个人理想在民主制社会中是没有限制的,而政府能够提供的职位数量最终是有限的。当所有的民主理想全都集中于公共职位,政府必定总会遭到一种可怕的、长期的反对。当所有已经存在的公共职位都被他人占据,一众求职者就会为了拥有职位空缺而闹革命。工业(因为找不到更好的词语,我只能使用这个词)理想往往有利于社会稳定。在民主制社会中,谋求公职的野心仅倾向于动荡。 第二十一章[1] 为什么大型革命变得越来越少[2] 一个在等级和阶级制度下生活了几个世纪的民族只有经过长期的一系列的痛苦的转变,其中不乏暴力抗争的支持,并且在经历过许许多多财富、思想和权利的迅速变迁后,才会达到民主的社会状况。 甚至当这种大型的革命结束以后,你还能发现因革命产生的革命习惯还继续存在着,随之而来的还有严重的社会动荡。 由于这一切都发生在身份开始变得平等以后,所以你会认为平等本身和革命之间会有一种隐秘的联系和秘密的纽带,这样一个就不能没有另一个而单独存在。 在这一点上,推论和经验似乎是一致的。 在一个等级几乎是完全平等的民族中,没有什么可见的纽带将人与人联系起来,并让他们关系稳定。他们中没有谁有永久的发号施令的权利和权力,也没有谁必须得服从。但是每个人都发现自己只要有知识和有一点点钱,就可以选择自己的道路,并不必跟随其他人的脚步。 而这个同样能导致人们相互独立的原因将人们推向了每天的新的无休止的欲望,并时常激励他们。 所以,人们认为民主社会中,思想、物和人常常改变外形和地位也是非常自然的,并且民主的时代是一个迅速和不断改变的时代。 但这是实际情况吗?平等真的带领人们习惯性地经常发起革命吗?平等中真的有妨碍社会安定,并驱使公民经常重新定义他们的法律、教条和习俗的不安定因素吗?我不那么认为。这一点非常重要,我希望读者能紧跟我的思路。[3] 几乎所有改变了人民生活面貌的革命,都要不就是为了认可不平等,要不就是为了摧毁不平等而发起的。撇开让人们的生活产生大的动乱的次要原因不谈,你几乎总会看到不平等的存在。不是穷人想偷窃富人的财产,就是富人想将穷人弄到监狱中去。因此要是你能建立起一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财物,而不需要去拿走别人东西的社会制度,那你为世界和平做出的贡献是非常大的。 我不是不知道在一个大的民主国家中,都总是会有非常穷困的人和非常富裕的人,但是穷人的数量确实非常少的,而不像在贵族制社会中,穷人占据了人口的绝大部分,法律也没有规定他们会世代相传,一直穷下去。 一方面,富人的数量非常少,并且没有什么权力,他们没有引人注目的特权,他们的财富也不会同土地结合或者由土地代表,而是一些难以捉摸,甚至是看不到的东西。就像不在有穷人氏族一样,富人家族也不再存在。人群中每天都会出现富人,也时常有富人变成平民。因此他们无法构成一个能让人轻易定义和识别的阶级,并且富人们和社会的其他人都有着千丝万缕的隐形的关系,所以人们如果打击他们也就会伤到自己。在这两种民主社会的极端中,还有数不清的彼此相似的人群,他们不能准确地称作富或者穷,他们拥有着能有序地满足自己欲望的财产,而没有足以让人眼红嫉妒的财富。 这类人天生就是社会巨变的反对者,他们的固定性使他们之上或者他们之下的所有事物都保持静止的状态,并使整个社会整体维持一种安定的状态。 并不是说这类人对他们现有的财富已经满足了,或者他们天生害怕那种既能给他们带来好处,又不会让他们受罪的革命。相反的,他们很希望能变得富有和受到不同于常人的尊敬。但是他们知道这必须从其他人身上拿走财富,这使得他们很为难。激发人们欲望的社会状况也在同时给人们加上了欲望的限制。它给了人们更多改变的自由,但使人们减少了改变的兴趣。[4] 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人不仅天生就不渴望革命,甚至天生惧怕革命。 没有什么革命不会或多或少地威胁到已经获得的财富。生活在民主国家中的大部分居民都有着自己的一定财产,他们不仅拥有财产,他们所生活的环境中的所有人都很尊重他们财产的所有权。[5] 要是你仔细地考量一下组成社会的各个阶级,你就会发现,没有一个阶级的人能像中产阶级一样对财产的所有权产生这样一种坚决而执拗的热情。 通常穷人不会关心自己拥有的财物,因为他们因贫穷而受的苦要比所拥有的那一点点财物带来的幸福。而富人的热情都放在了满足自己其他的欲望上,而不是获得财富,此外,由于他们长期占有这样多的财富,他们已经感受不到财富带来的乐趣了。 反而处在富裕和贫穷中间的人,对财富甚是看重。由于他们离贫穷很近,深知贫穷的严酷,并惧怕它。他们与贫穷之间的距离,只隔着一点儿小小的家产,他们很快便把恐惧和希望都寄托在了这一点点家产上。他们时时刻刻都在变得对财产更感兴趣,因为他们时时刻刻都在思考,并每天都在努力增加自己的财富。哪怕放弃自己的一点点财产对他们来说都是不能忍受的,并且在他们看来,失去自己全部的财富将是世上最不幸的事情了。现在,这种因身份的平等而产生的这类热衷财产和惧怕财产消失的小资的数目是越来越多了。 因此,在民主社会中,大部分的公民都看不清楚革命会给他们带来什么好处,而时时刻刻在思考革命会给他们带来各种什么样的损失。[6] 我在本书的另一个地方谈到过身份的平等是如何将人们推向工商事业,以及它是怎样让土地的财富增加和多样化的,最后我还展示了,身份的平等是怎样激起人们对增加财富的热情和持久的欲望的。没有什么能像这些东西一样与革命的热情相矛盾了。 一场革命最终的结果可能是对工业和商业有益处的,但它的最初影响总是几乎会使[7]工商业者们破产,因为它刚开始时必然会改变消费的普遍状态,并且会反转生产和需求之间的关系。 再者,我找不到比商业道德观念更与革命道德观念背道而驰的东西了。商业是一切剧烈热情天生的敌人。它喜好温和,喜欢妥协,并总是谨慎地避开愤怒。它也很耐心、很柔韧,也善于奉迎,不到万不得已的时候不会采取过激的措施。商业使人都相互独立,它让人对自己的个人价值有了很高的认识,激发起人们自己掌控自己各种事物的想法,并教会他们怎样才能成功地这样做。因此它将人们带向自由,却远离了革命。 在革命中,拥有自己私人财产的人[8]会比其他人更恐惧,因为一方面,他们的财产容易被人夺取;并且另一方面,其财产有随时消失的可能。相对来说,拥有土地的人就不那么惧怕了,因为就算失去了从土地的收益,但至少在变迁之后,他们还可以拥有土地本身。因此,你可以看到前者要比后者更害怕看到革命运动的景象。 因此如果人们的财产数量越多,也越多样化,并且拥有私人财产的人数量越多,那人们就越不想革命。 此外,不管人们从事何种职业,也不管人们有着什么样的财富,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 没有人会对自己现在所拥有的财富完全满意,每个人每天也努力地从事各种工作,以扩张自己的财富。考量一下他们中一个人一生的每个阶段,你会发现他总是在做出新的计划,以创造更舒适的生活条件。别对他谈什么人类的利益和权利,他的时间和精力全用到家庭琐事当中去了,他希望另外再抽时间来考虑让公众烦恼的事情吧。 这不仅阻止了他们进行革命,也让他们打消了革命的念头。强烈的政治热情也很难握住以同样热情穷尽自己灵魂来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的心。他们对琐事的热忱使他们从对大事的狂热中冷静了下来。 确实,在民主社会中,也会出现胆大进取和野心勃勃的人,他们的极大欲望不能通过走一些寻常的路子来得到满足。这类人热爱革命,并发动革命,但是如果没有特殊的事情帮他们一手,他们在发动革命的路上将遇到重重困难。 人与自己所处的时代和国家所拥有的精神作对可不会有什么好处,并且不管一个人的力量有多强大,他都不可能把自己的情感和意志强加到所有有着反对他的愿望和情感的同代人身上。因此一旦身份的平等成为一种被所有人接受并无争议的事实,并且给道德印上了它的标签,那你一定不会认为人们会轻易地跟着一个轻率的领袖或者莽撞的改革者走上冒险的道路。 但是人们也不会通过有智谋的办法,甚至通过预先策划好的计划来公然地反对他。他们不会激烈地反抗他,甚至有时候还会赞美他几句,但却不会跟随他的脚步。他们只是偷偷的用自己的怠惰来对抗改革者的热情,用自己保守的兴趣来对抗他的革命天性,用自己的家庭乐趣来对抗他的冒险热情,用自己强有力的判断力来对抗他飞翔的才能,用自己的平淡无奇来对抗他的诗情画意。通过各式各样的努力,他终于在一时间将人们激发起来,但人们却很快就会逃离他,他们就好像自己承受不住自己的体重一样跌倒。他用尽所有的力量,试图使激起这群漠不关心的散漫群众,最后却只能承认自己无能为力,这并不是因为他被战胜了,而是因为他势单力薄。 我并不是说生活在民主社会的人天生就是静止不动的,相反地,我认为在这样的社会里,有一种永恒的运动在起着支配作用,人人不休。但是我相信民主社会的人在一定的限制之内是永远在改变的,而这个界限他们却永远不会跨过。他们每天都在改变、修改或者更新次要的事情,但他们十分谨慎,不去触碰原则性的东西。他们热爱改变,但却惧怕改革。 尽管美国人经常都在修改或撤销他们的一些法律,但他们却没有展现出革命的热情。每当公众的热情到了一种令人惧怕的程度,或者只是达到高涨的程度,他们便会迅速地停下,让自己冷静下来,我们很容易看得出来,他们惧怕革命,就像惧怕巨大的不幸一样,并且他们中的每个人都暗自下定决心,就算自己遭受很大的损失也要阻止它的发生。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的人比美国更热衷于获得财富,而又惧怕失去财富,也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那样绝大多数人都反对任何威胁他们财富或改变他们财富所有权律法的教条。[9] 我经常谈到,如果一个革命的理论只有通过完全改变并且有时候是突然改变财富和人的现状才能实现,那它在美国就会无限地不受欢迎,而不像欧洲的一些大的君主制国家。如果有少数人声明支持它,那就会有更多的人依本能的惧怕反对它。 我不会害怕之处,在法国通常被称为民主格言的名言,大部分是要被美国的民主所禁止的。这很容易理解。在美国,人们拥有民主的思想和民主的热情,而在欧洲,我们有的仍是革命的热情和革命的思想。 如果美国某天经历了大规模的革命,那革命会是美国的土地上居住的黑人发起的,这就是说不是因为身份的不平等造成了革命,而相反地,是身份的不平等造成了革命。 当身份平等的时候,每个人都愿意将自己同公众隔离开来,如果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不去寻求方法来纠正这种致命的倾向或者支持它,认为这种倾向能让公民们转移政治热情,因此远离革命,那他们可能会作茧自缚。并且如果少数人破坏社会秩序的热情,利用大多数人的利己主义和胆小心态,那最终将给整个社会带来异常的变迁。 在民主社会中[10],仍有少数人渴望革命,而不是没有人,但少数人有时能造就革命。[11] 我并不是说民主制的国家就一定不受革命的威胁,我只是说民主国家的社会状况并不会导致革命,而是让它们远离革命。民主制度下的人民,不会轻易将自己置于冒险之中,他们只有在自己无法察觉到的情况下被带往革命的方向。他们有时候会参加革命,但绝不会发起革命。并且我补充一点,当他们获得了知识和经验以后,他们就绝不会容许革命的发生了。[12] 我深知在这件事情上,社会制度的意义十分重大,他们可以促进或者抑制社会状况所产生的冲动。所以我再重申一次,我并不是认为使一个国家远离革命的原因就只有社会条件的平等,而我所认为的是,不管这样的国家的制度是怎样的,大规模的革命总不会像想象中的那样狂暴和那么多,并且我能轻松地预见,如果将政治状况同平等联系起来,那我们西方的社会将会呈现前所未有的安定。 我刚才所陈述的事实,也能部分适用于思想。 在美国有两样让人吃惊的东西:人们行为的无定性和某些原则的固定性。人们经常发起各类行动,但人的思想却总是不变的。 一个观点一旦在美国的土地上传播开并生了根,那可以说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根除它。在美国,关于宗教、哲学、道德甚至政治的教条都没有变过,或者很少,它们只是通过隐秘的,经常是人们感觉不到的方式在细微地修改。[13]就连最粗鲁的偏见都只有在人和事物的成千上万次的摩擦当中以难以置信的缓慢速度消失。 我听说无时无刻不改变情感和观念是民主的天性和习惯。或许对于一些小的民主国家来说的确是这样[14],就像古代那些小国一样,将所有公民聚集在一个公共的广场上,然后由一位演说家来激起人民的热情。但是我在我们海洋彼岸的大的民主国家中,却从没看到过类似的情况。在美国,让我有深刻感触的是,想要去除大多数人心里已有的想法是非常困难的,要让大部分人抛弃他们已经接受的人亦是非常困难的。写作和发表演讲几乎起不到作用,最终只有经验才能做到这一点,有时候还需要多次的经验。[15] 第一眼看来这是非常令人吃惊的,但更为细致的研究会做出解释。 我不认为根除一个民主国家的偏见,改变它的信仰,替代它已经建立好了的宗教、哲学、政治和道德的理论原则是想象中那么容易的事情。简单来说,经常性的发起知识和理智的革命,是非常困难的。这并不是说民主国家的人们的思想是懒惰的,它其实经常都是在运动中的,但它不是在摸索新的规则,而是在不停地改变已有的原则。它总是敏捷地转着圈,而不是迅速直接地向前冲,并不停地以小步伐一点一点扩大自己的范围,但绝不会突然改变。 在权利、教育、财富或者一句话来说就是各方面都平等,身份相似的人,必然总是有着相似的需求、习惯和兴趣爱好。由于他们看待问题的角度都是相同的,所以他们的思想会自然地倾向相同的观点,并且尽管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同同一时代的人区别开来,并且创造属于自己的信仰,但最后他们虽不想,但却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现他们有着一定数目的相同观点。 我越是认真思考平等在思想上造成的印象,我就越确定我们所见到的知识的混乱,并不是像一些人想的那样是民主国家的自然现象。[16]我认为知识的混乱倒不如被认为是民主国家青年的特有的意外现象,并且这种现象只会在当人们已经打破了破旧的将他们束缚在一起的规则的时候才会出现,并且这时候人们在出身、教育和道德观念上还有很大的差异。因此,人们保留有非常不同的思想、天性和兴趣,那就没有什么能阻碍他们将这些东西展现出来。人们原则性的观点随着身份的日益相似而变得相同。在我看来,这似乎才是普遍和永久的事实,而其他都是偶然发生、稍纵即逝的事物。[17] 我认为在民主社会中,人很少会一下子就构想出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所接受了的所完全不同的思想体系,并且如果出现了这样的革新者,我想他刚开始想让人们听到他的呼声时一定非常困难,而后来想让人们相信他则更为困难。[18] 当身份几乎完全一样了时,一个人就不会轻易地允许自己被他人说服。由于所有人相互之间没有隔阂,也由于他们受同样的教育,有相同的生活,所以他们自然不会想从他们中选出一个领导者来,并盲目地跟随他,人们也几乎不会相信与自己相同或者平等之人的话。 在民主国家中弱化了的不仅是某些人对知识的信任,并且正如我在另一处提到的,就连任何人都有机会变得比其他人更聪明这样的想法也很快就失去它的光彩。 随着人们变得越来越相似,思想平等这样的信条也悄悄地出现在了人们的信仰中,并且不管革新者的身份如何,他都更难再在人们的思想上施加大的影响。因此在这样的社会中,很少会出现突然发起的精神革命,因为要是你放眼世界历史的话,就会发现,并不是人们的争论,而是个人权威的力量使人的思想发生巨大而迅速的转变的。 另外还要注意一点,由于生活在民主社会[19]中的人并没有被何种束缚与他人绑在一起,所以每个人都要被一一地说服。而在贵族社会中,只要说服掌权的少数人,其他人就会跟随了。要是路德生活在平等的时代,又如果他的听众中没有王侯将相的话,那他可能就很难改变欧洲的面貌了。 并不是说民主社会的人就十分确信自己的想法,笃信自己的信念,而在他们看来,他们经常有着没人能解决的疑惑。在那个时代,人们的思想通常有着改变位置的想法,但是由于其没有被推动或者引导,所以它只是在原地扑腾,而没有行动。[20] 当赢得了一个民主国家的信任以后,引起它的关注也是很重要的。要让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听到你的言论,而言论并不是关于他们自己时,是很难的。[21]他们没工夫听你对他们说的话,因为他们总是在忙着做自己的事情。 实际上,民主国家中很少有游手好闲的人。人们的生活总是在忙碌与嘈杂中度过,并且他们总是在忙着做事情,很少有时间来思考。我尤其想指出的是,人们不仅是忙于自己的工作,他们也对这种忙碌充满着激情。他们总是在不断地工作,并且每个人都是在用心工作,他们对个人事业的热度阻碍了他们燃起思想的热情之火。 我认为想要激发起民主社会的人民对与他们的日常生活行为没有明显的、直接和即刻相关的思想理论的热情是很困难的。所以这样的人民不会轻易地抛弃他们的旧的信仰。因为正是需要这种热情才能将人的思想推离常走的道路,继而发起如各种政治革命的精神革命。 因此,民主国家既没工夫,也没兴趣去寻找新的观念。即便当他们对自己已有的观念产生了怀疑的时候,他们还是会保留它们,因为要改变自己的观念,需要耗费他们大量的时间和做大量的研究。他们保持原有的观点,并不是因为它是正确的,而是因为它是已有的。 民主国家的人民反对他们的信条产生大的巨变还有另外的强有力的因素。我在本书的一开始就指出了这些因素。 如果说在这样的国家中,个人的影响力是非常弱,或者几乎是不存在的,那人民大众对个人的影响就非常大了。我曾在本书的另一处给出过原因。我现在想说的是如果你认为这只是取决于政府的形式,并且认为如果大多数人失去了自己的政治力量,就会随之失去自己的精神统治,那你就错了。 在贵族社会中,人通常具有自我的伟大和力量。当他发现自己站在了大多数人的对立面时,他会撤回来,独自维持,自我安慰。而在民主社会中则不一样。在民主社会中,博得公众的好感就像呼吸空气一样重要,而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可以说,就像活不下去一样。人民大众不需要法律来约束与他们持反对意见的人,只需要对其谴责就足够了。孤立的感觉和无助的感觉会压垮他们,很快就能让他们感到绝望。 每当身份变得平等的时候,公众的意见就会给个人的思想施加很大的压力,包围它、引导它,并且压迫它。这更多地是因为社会的制度,而不是政治条例。随着人们变得越来越彼此相似,每个人都觉得在面对公众的时候越来越弱小。人找不到自己比大众优越的地方,也找不到和大众相同的地方,所以一旦大众与他对立时,他就会产生对自己的不信任。他不仅不信任自己的力量,还不信任自己的权利,而当大多数人说他错了的时候,他就会很容易认为真的是自己错了。大众不需要强迫他这样做,只是说服他。[22] 所以不管权利在民主社会中是怎样交织和保持平衡的,人们都很难认同大众反对的东西,和信奉大众谴责的东西。 这对于促进人们信仰的安定有很大的作用。 当一个观念在民主国家中生了根,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它就可以毫不费力地永远存在下去,因为没人攻击它。而最初反对它,认为它是错误的人最终也有因大众意见接受它,而心底始终抵制它的人也不会露出端倪,他们十分谨慎,不想陷入一场危险而又无意义的斗争。 确实,当民主国家的大多数人改变观念时,这大多数人会在精神世界中掀起奇怪而突然的革命,但是他们的观念是很难改变的,同样困难的是让他们发现自己的观念已经改变。 有时候,时间、事件或者个人独自的思维活动最终都会一点点地动摇或者摧毁一种信仰,而表面上却看不出来。它没有被公开反对,人们也没有聚集在一起对它宣战。它的支持者们一个接一个地悄悄消失,但是每天都有人抛弃这种信仰,到最后就只剩几个人相信它了。 在这种情况下,它仍是占主导地位的。 它的反对者们继续保持沉默,或者只在暗中偷偷地交流思想,他们自己在很长时间里也不确定一场大的革命是否已经开始产生,仍迟疑地保持不动。他们沉默地注视着事情的发展。大多数人已经不再相信它,但仍装作一副相信它的样子,并且这种舆论的假象足以使革新者们感到沮丧,不得不继续沉默地做出遵从的样子。 我们生活在人的思想正在发生最迅速的改变的时代里。但是,人们的原则性的观点很快也会变得比历史上之前几个世纪的观点更为稳定。这个时间点还未到来,但是也许它快要到来了。 我越是仔细地研究民主国家的人的自然需求和本能,我就越确定,一旦平等在世界上普遍永久地建立起来,那大规模的思想革命和政治革命将很难产生,并出现得比我们想象的要少。[23] 因为民主社会下的人总是看起来很兴奋、无常,忙得气喘吁吁,并随时想改变意志和地位,你以为他们会突然间就想废除自己的律法,接受新的信仰,实行新的道德准则。但是你没想到的是,如果说平等给人们带来改变,它还会带给人们需要安定才能满足的利益和兴趣,它在使人们改变的同时还限制了改变的程度,它在刺激人们飞驰的时候还告诉人们脚踏实地,它点燃了人们欲望的同时,还限制了他们的力量。 这是一开始不会显现的内容。民主社会里让人们区别于彼此的激情是可以看见的,但是你却第一眼看不出将他们聚集在一起的内在力量。 对于我们之后的几代人,我最害怕的并不是革命。但处在周围革命废墟中的我敢这样说吗?[24] 如果人们继续将自己关在越来越狭窄的家庭利益的小圈子里,并在其中无休止地忙碌着,你恐怕会觉得他们最终将对那种虽然会扰乱人们生活,但可以使之发展和革新的伟大和强大的公众情感无动于衷。当我看到财产易变,人们对财富的热爱和对失去财富的恐惧如此强烈时,我不能不担心人们会变得将所有的新事物都视作危险,将所有革新都视作不幸的动乱,将所有社会的进步视作革命的开始,并且因为害怕被卷进去而故步自封。我承认,对于他们终将只会像一个懦夫一般热衷于眼前的享乐的情形怕得发抖,而他们自身未来的利益,他们子孙的利益将会因此而消失,我怕他们宁愿选择无力地走向命运为他们设置好的终点,而不愿意在必要的时候,做出毅然的充满活力的努力来改变自己的命运。 人们认为新社会每天都在改变自己的面貌,而对我来说,我害怕的是它们仍然固定停留在原来的制度、原来的成见和原来道德准则中,因而人类停下自己的脚步,束缚了自己,人的思想也永远停滞在原地,而不会产生新的想法,人们的精力也耗尽在一些小且没有新意的独立活动之上,并且尽管人类还在运动着,但却再也无法进步了。

注释


[1]“这个章节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进行分析;由于我缺少时间,我暂且保留它。” 在1838年5月15日,托克维尔让康奈尔和安培阅读了本章。后者在本章中发现了卢梭的影响和“伟大世纪”的基调,并毫无保留地表达了他对托克维尔的思想在本章中发生的转变感到遗憾(摘自《与安培的往来信件》)。 革命理论在今天已经很少被谈论。参阅梅尔文·里克特撰写的、C. 弗里德里希编辑的《托克维尔对革命理论的贡献》,摘自《革命》(纽约:阿瑟顿出版社,1966年);以及欧文·蔡特林所写的《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眼中的自由、平等和革命》(波士顿:利特布朗出版社,1971年)。 [2]在手稿的封面上: 民主国家中的革命激情。 为什么美国人似乎显得如此激动,并且如此稳定。 为什么美国人拥有如此多的创新和如此少的革命。 在仔细检查本章内容的时候,更好地阐明我所谈论的一种最终的、遥远的状态,而不是我们现在所处的过渡时期。为了避免自相矛盾,那是有必要的。 博吉,1838年3月底。 在本章手稿的末尾处: 本章开头处的注解。本章的精神必须与它绝对相符。/ 我不会使自己陷入自相矛盾的局面,我能够很好地阐明平等不会引导人们发动巨大而突然的革命。 但是,如果我不证明该书的数个段落是不实的,如果我不证明“平等的自然趋势是使人稳定化”是不实的,我就不能阐明这一点。 那也不是正确的。 平等使人不断发生小改变,并使他远离大革命;这才是真相。 同样正确的是,大量这样的小运动没有带来地位的提升。 人们不断往返于某个位置。 我可以补充的是,这样一种政治状态,结合平等和民主人民出于本能对革命产生的恐惧,能够使他们处于完全稳定的状态。 在民主制社会中,革命通常没有你所想的那样频繁、那样暴力和那样突然。 在那里,也许它甚至能够使社会变得更稳定。 这才是从本章中浮现出来的清晰思路。太多就太过了,而太少又显得有些不足。 [3]在本章的全部内容中,我必须非常小心,因为我所说的关于革命困难的一切内容都惊人地依赖于政治机构的本质。那将引起读者的注意,而他一定不相信他已经发现了我没有看到的东西。 当专制与不平等的身份相结合,会产生最稳定、最无生气的政府,这是无可争辩的,但我不知道你是否可以说平等与政治自由的结合体拥有相同的产物。但我认为,从各方面考虑,永久的、和平的平等已经得到建立,但或许有必要对其做出区分。 [4]手稿中在此处添加了注解a。 [5]“在我看过的所有国家中,没有哪个国家像美国那样极端厌恶土地法的理论。” [6]在本章手稿末尾处的一张活页上: 物质关联。 我想知道为什么大多数民主国家的公民在很多方面有着不同的观念,但他们之间却能够轻易地建立一种特定的物质秩序,而我给自己解释了这个问题。 随着身份变得越来越平等,物质秩序在同一时间成为越来越多人的绝对利益、显著利益。因为每个人都会在大变化中失去某些东西,并且由于没有人能从大改变中得到太多收获,所以人们心照不宣地认同通过采取一定措施控制变化的尺度。这就是财产分配如何使产生它的改变精神变温和。一方面,它推动人们进行各种各样的创新;另一方面,它确保人们处于某些创新的限制范围之内。 在民主制社会中,也许公民的本能喜好驱使他们扰乱国家治安,但他们对利益的关心防止他们这样做。这些民主社会通常是躁动的,但很少被推翻。相反,在贵族制社会中,人们的观念更加相似,而身份和利益却更加不同,一个小事件就能够导致一切陷入混乱。 也许我在这里所谈论的一切与个人财产相关。 [7]手稿中写的是“总是会使”。 [8]“我曾在其他地方说过民主推动人们发展商业和工业,并且倾向于增加个人财富。 “作为回报,商业习惯极有利于民主制度的维护。这种习惯抑制所有太过暴力的激情。温和。避开愤怒。妥协。革命时期中的复杂而受损的利益。 “关于土地财产的影响,参阅注解。” 个人财富。 民主如何倾向于增加个人财富。民主如何使人们厌恶类似耕种土地的发展缓慢的行业,并推动他们发展商业。 由此产生的政治结果。德梅的观点:既有资本又有土地的人在革命中仅承担失去收入的风险;反之,仅拥有个人资本的人在革命中承担的风险关乎他的生存。后者比其他人更仇视各种麻烦。由此产生的许多其他结果。对此进行仔细研究。 [9]美国人不断在细节上改变他们的观点,但他们比地球上的任何其他民族更不屈不饶地喜爱着某些观点。这种奇异性在乍看之下是非常显著的,但是只要考虑到人们在民主制社会中产生相互作用的困难程度和在大多数人心中建立全新的信仰的困难程度,这种奇异性也是可以理解的。 [在背面]思想上的大革命,在民主制度下是非常罕见的事件。 行为上的大革命,则是更加罕见的东西。 [10]手稿中写的是:“在民主时代中……” [11]在一个贵族制国家中,两个或三个强大的个体联合在一起就能制造一场革命。在一个民主制国家中,必须要数以百万的独立个体同意并联手才能够达到相同的目标,同时这个过程相对困难得多,因为与其他任何地方相比,在民主制国家中,国家机器天生更加精密、更加强大,而个体却更加无力、更加软弱。 因此,平等不仅消除了人们对改革的偏好,而且它在一定程度上夺走了人们的权利。 手稿末尾处的注解解释道: 我必须重视爱德华的这两个评论。 1. 在政治革命中:在贵族制社会中,大多数人对革命感兴趣。在民主制社会中,则是少数人。文中多次暗示这个观点。将它阐述清楚。 2. 在思想革命中。所有对一切都一知半解的人,认为他们没有什么新东西可学或者不能从他人身上学到新东西。 [12]在第一个版本的正文旁边的草稿中: “也许可在这里提及雅典和佛罗伦萨。 “在这个问题上,我非常希望人们不要将我们引用到与民主相关的一切事情上,例如希腊和意大利的民主共和国……” [13]“对我而言,权威在哲学、道德、宗教中似乎比在政治、科学、艺术中更有必要且更不具攻击性。 “如果身份的平等与专制制度结合起来,那么我认为迄今为止最稳定的社会形态将在我们的欧洲大陆上诞生。” [14][*]此处的注解为“懒散的人”,但其与民主主义无关。 [15]在页边空白处: 指明古代和中世纪的所谓的“民主”与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民主没有真正的相似之处。 在佛罗伦萨没有中产阶级、资本家、工人。没有农业阶级、制造业和人口密集。 同样的原因使他们持有错误的观点并使他们固执地坚持他们的错误观点。他们采用这样的观点是因为他们没有闲情来仔细地审视它们,而他们坚持这样的观点是因为他们不想费力费时地检查它们。 [16]在本章手稿末尾处的小纸片上: 我必须非常小心,防止我的作品显得不可信和自相矛盾,防止其看上去像鬼话连篇。 身份的平等,将彻底的独立性赋予个人理性,必将引导人们走向思想的混乱状态,并给人类观念带来不断的革命。 这是最初自然浮现的想法,常见的想法,乍看之下最有可能产生的想法。 通过更紧密地审视一切,我发现这种个体独立性在民主国家中是有限制的,而我最初没有发现这种限制,这个发现让我相信信仰必定比我们最初所断定的更普遍、更稳定。 这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引导了读者的思路。 但我想更进一步,我甚至开始设想民主带来的最终结果将会是使人类思维和人类观念过于稳定。 这个观点对读者的思维来说是如此不同寻常、如此遥不可及,以致我必须使他将它看作特定背景下的一种假说。 草稿中的注解: “民主的社会状态是反革命的”,这个观点与被普遍接受的观点相比是如此具有冲击力,以致我必须一点一点地说服读者,因此我首先必须指明这种社会状态具有的革命性比我们假设的更少。由此开始,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我得出的结论是这种社会状态足以令人担心它不具备足够的革命性。正确的观点,但它在乍看之下似乎是自相矛盾的。 [在正文一侧]以思想革命为结束,而不是以思想革命为开始。按照完美的逻辑秩序,应当从思想革命开始,因为行为源于思想;但是我担心如果我将平稳状态放在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之后,我的观点会被看作是牵强的并且不能被读者理解。将其放在思想革命之后则能被读者理解。 [17]“也许应当严格地区分民主的社会状态与民主的政治制度、身份的平等与民主。 “一个带来稳定,一个导致革命。 “[在正文一侧]身份的平等结合自由的制度,仍然不是一种革命性体制;当身份的平等与君主政体相结合,则会形成最稳定的社会状态。” [18]在页边空白处:“因为人们的观点是自然相似的,这是不是这些观点才不会引发革命的一个原因呢?” [19]手稿中写的是“民主时代”。 [20]如果我尝试找出什么样的社会状态最有利于思想革命,我将在所有公民完全平等和所有阶级绝对分隔之间的某处找到它。 在阶级制度的统治下,社会地位世代相传,没有人能够改变它;一些人不会期待得到更多的,而另一些人不会期望获得更好的。在这种万籁俱静和万物静止的状态中,想象力不再活跃,而思想的运动也不再出现在人们的头脑中。 当阶级已被废除且身份已经变得几乎平等的时候,所有人都在不断移动,但他们中的每一个都是孤独的、独立的和软弱的。后一种状态与前一种状态有着惊人的差异;然而,两者有一点是类似的。那就是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人类思想的大革命都是非常罕见的。 但是在国家历史的这两种极端之中,存在一种中间时期,即一个荣耀与动荡共存的时期,这时,身份尚没有固定到足以使思想陷入沉睡,身份尚没有平等到足以使人们对彼此的思想施加极大的力量、使少数人能够改变所有人的信仰。正是在这个时候,强大的改革家出现,新思想突然改变世界的面貌。 [21]在手稿中:“……当你与他们谈论的内容与日常生活行为没有明显而直接的关联,他们通常会显得很冷淡。他们的思维不断远离你。” [22]在页边空白处:“多数不需要政治权利就能够使反对它的人无力承受。” [23]“我所理解的大革命是深刻调整社会状态、政治制度、民风和民族观念的改变。” [24]“我敢这么说吗?对于之后的几代人,我最害怕的不在于大革命,而在于冷漠。” 第二十二章[1] 为什么民主国家的人民天生渴望和平而民主国家的军队天生渴望战争 使人们远离革命的利益、恐惧心理和热情也同样地让人们远离了战争,军事精神和革命精神因同样的原因在同一时间被减弱了。[2] 爱好和平的财产拥有者的数目的不断增多,能被战争迅速摧毁的个人财富的迅速发展,人性道德的宽宏仁慈,人们的善良心地,平等所激发的怜悯之情,这种让人很难在战争中感受剧烈的诗般情感的冷静理智,这一切联合起来,扑灭了军事精神的热情。 我认为你可以将文明社会中,人们的战争热情会随着身份的平等,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不强烈视作一条普遍的常理。 但是战争是一场可会波及所有国家的灾祸,不管是民主国家还是其他国家。不管这些国家是不是喜好和平,他们都必须随时做好准备来抵御战争,或者换句话来说,他们必须有自己的军队。 幸运的是,美国处于广袤的,可以说没有邻国的土地上,为他的居民提供了这样与众不同的条件。他们只需要数千士兵就足够了,但这是美国的情况,而不是民主的情况。 生活条件的平等,还有因其产生的道德规范和制度,并没有让民主国家免除保有军队的义务,并且其军队对于其命运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所以说研究军队士兵所拥有的自然本能是非常重要的。 在贵族制国家中,尤其是在那些以出身来决定等级的国家,军队中有着像社会中一样的不平等,军官们地位显贵,而士兵们的地位则如同农奴。前者必然是发号施令的一方,后者就只能服从。因此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士兵的野心被控制在了十分狭窄的范围内。 军官的野心也不是没有限制的。 贵族阶级不仅是等级制度的其中一个主体,它的内部也经常有高低之分,其中的一些成员要比别的成员地位高,并且永远不会改变。这个人以出身能指挥一个团,那个人以出身则能指挥一个连,当达到了这种限定了的职位后,他们就会停在这个位置上,并满足于自己的命运。 另外还有一个首要的原因使贵族中的军官抑制了自己升官的欲望。 在贵族社会中的军官,除开军队中的官职不谈,在社会上也有上层的地位,而在他看来,前者只是后者的附加身份。而贵族参与军中事务并不是出于野心,而是出于他的出身所加在他身上的责任。他参军只不过是为了体面地度过他无所事事的青年时光,并把一些军队生活的光荣记忆带到他的家庭和他的贵族同伴中。但是他在军中的主要目的并不是为了获得财富,得到尊敬或者获得权力,因为他在离开家参军之前就已经享有这些优渥了。 而在民主国家的军队中,所有的士兵都能成为军官,这使得他们普遍都有晋升军职的渴望,也将军事野心几乎无限地扩大了。 在军官看来,没有什么东西能天生地阻碍他们从一个职位晋升到另一个职位,并且在他眼里,每一个军阶都有很大的价值,因为他在社会中的地位几乎完全取决于他在军中的职位。 在民主国家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军官除了自己的薪水以外就没有别的财产了,并且只能通过军职来获得人们的尊敬。因此每当他晋升到新的官职,就等于有了新的财富,有了新的身份。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作为附加存在的东西在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就成了主要的存在,决定了军官的一切。 在法国旧时的君主制度下[3],军官的军职只是以贵族的爵位相称的。而现在,它们只以军职名相称。这个在语言惯例上的小小改变,充分表明了在社会制度中以及在军队制度中,已经发生了一场很大的革命。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几乎人人都有升官的渴望,这种渴望热切、坚韧,并持续不断。这种渴望将随着其他渴望的增加而增加,而只会随着生命的终结而终结。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世界上所有的军队中,在和平时代晋升最慢的就是民主国家的军队。由于军职的数目是有限的,而职位的竞争者的数目却总是不计其数的,并且平等的法则毫无差别地施加到每个人身上,没有谁可以迅速地晋升,甚至连晋升的机会都没有。这就造成了人们升职的欲望比其他国家更为强烈,而难度却更大。[4] 所有身在民主国家军队中的野心勃勃的人都竭力渴望战争,因为战争可以让军官的职位产生空缺,并且可以让士兵们不用按照年限的规定来晋升,这是民主制度下唯一自然的特权了。 我们因此便得出了这样一个奇特的结论,在所有的军队中,对战争最热切渴望的是民主国家的军队,而在所有国家的人民中,最爱好和平的是民主国家的人民,并且真正奇怪的是,这样两个截然不同的后果,竟然是由同一个原因同时造成的,那就是平等。 平等的公民们,每天都会产生改变他们生活条件和创造财富的欲望,并且也能发现实现这种的可能性,这使得他们热爱和平,因为和平可以使他们的产业繁荣昌盛,也可以使在小型事业中工作的人们平静地度过一生。从另一方面来说,平等也让走上军事生涯的人更为看重军事荣誉的价值,并且它通过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军事荣誉,使得每个士兵都梦想着能上战场。从这两方面来看,他们都同样焦躁不安,他们对享乐的兴趣也是同样无法得到满足的,野心也是相等的,不一样的只是满足自己欲望的方式。 人民和军队背道而驰的这种现象将民主的社会带向了危险之中。 当人民失去军事精神时,那军事事业很快就会失去荣誉感,而军人也会跌落到公职人员中的最低一等。他们将不再受人尊敬,也不再被人们所理解。接着便会出现与贵族时代完全相反的景象。主要的公民将不会参军,而只有地位最低的公民会去参军。人只有在走投无路时才会走上当兵这条路。这就会造成一个无法改善的恶性循环。社会精英们都对军旅生涯退避三舍,认为这不是一种光荣的职业,而这不是一种光荣的职业,是因为社会精英们都不再参与其中。 所以当你看到民主国家的军队总是表现得很焦躁,抱怨和对他们的命运不满时,你不要觉得惊讶,尽管他们在军中的物质条件已经比其他国家的军人更优渥,并且纪律还没有那么严格。士兵们觉得自己地位很低,他们被伤害了的自尊心使他们喜欢上了战争,因为他们在战争中是必需的,或者使他们爱上了手握武器的革命,他们希望在革命中获得别人否定了他的政治地位和个人尊严。 民主国家军队的构成使这种危险变得非常可怕。 在民主社会中,几乎所有的公民都有一定的需要保护的财产,而民主国家的军队普遍是由无产阶级领导的。他们中的大部分在内部混乱期间都没有什么好失去的东西。国家中的大部分人自然比贵族时代的人更惧怕革命,但军队的领导者们却不那么怕。 并且正如我之前所说的,因为在民主国家中,最富有的人、受教育程度最高的人,以及最有才干的人基本不会参军,而军队最后将会整体成为一个小的国中之国,在这个小国家中,人们的智力普遍没有全国的人那么高,习惯也比全国的人粗鲁。而在这个不文明的小国掌握着武器,也只有它才知道怎么使用武器。 实际上,正是人民的和平性格增加了喜好战争和动乱的军队给民主国家带来的危险,没有比处在一个不好战的国家中的军队更危险的东西了。人民对平静的日常生活的过度喜好,使军队掌控了整个社会的命运。 所以大致来讲你可以这样说,如果说是利益和本能将民主国家的人民自己引向和平,那将他们经常带上战争的就是他们的军队了。 军事革命在贵族社会中是最不被担心的,但却总是给民主国家带来恐惧。对他们的未来威胁最大的就是这种危险,政治家们必须无情地时时刻刻将注意力放在寻找补救这个问题的方法上。 当一个国家觉得自己的内部正在受到不眠不休的军事野心的折磨时,那它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为满足这个麻烦的野心发动一场战争。 我不想诟病战争,战争几乎总是能够扩大一个民族的思想,提升人的内质。有时候,只有战争才能阻止一些因平等自然造成的倾向过度发展,并且战争将被认为是除去民主社会痼病[5]的必要手段。 战争是能带来好处的,但并不表示战争就能减少刚才所指出的危险。它只是将危险延期,这些危险将在战争结束后更厉害地卷土重来,因为军队在尝到战争的好处以后会对和平更加不耐烦。战争只是给总是希望得到荣耀的民族的补救方式。 我可以预见到,所有在民主国家中升起的军事权贵们会发现,带兵打仗可比让他们的军队在胜利后的和平中生活下去困难多了。有两件事情民主国家的人民做起来是很难的,那就是开始战争和结束战争。[6] 并且,如果说战争能给民主国家的人民带来一定的好处;那在另一方面,它也会使他们遭受一些危险,而这些危险在同样程度上却不会让贵族制的国家担忧。我现在只谈其中的两点危险。 如果说战争可以满足军队的欲望,那它则会阻碍或者说经常让无数只有小小的日常激情的人民大众感到绝望,因为他们需要和平来满足他们的日常需求。所以军队可能以另一种方式带来了它们理应阻止的秩序混乱。 在民主国家中,没有任何长久的战争是不会将自由置于巨大的危险中的。这并不是说害怕在一次又一次胜利以后,获胜的将军们会向苏拉或者凯撒[7]一样以武力夺取政权,而是有着另一种危险。战争并不总是会将人们带到军事政府的统治当中,但是它却会在这些人中极大地增加属于人民政府的权力。它几乎不可避免地使所有人的发展方向和各种事物的使用权集中到了政府地手中。即便它没有以武力突然地将人们带向专制,它也是在靠着习惯慢慢走向专制。[8] 所有想毁掉民主国家中的自由的人都知道,最稳妥的办法和耗时最少的办法就是战争。这是一条首要的科学公理。 只有当官员和士兵的军事野心受到威胁时,可能才会出现补救之法,那就是通过扩大军队规模来增加军事职位。这个办法可以缓解当下的灾祸,但却可能给未来带来更大的隐患。 扩充军队规模能给贵族社会带来一种持久的效果,因为在这类社会中,军事野心是受到限制的,只有一种人会有,并且每个人的军事野心达到这个限度以后都会停止继续膨胀。因此几乎所有具有军事野心的人都可能使自己的欲望得到满足。 但是在民主国家中,扩充军队规模却不会带来什么好处,因为具有野心的人的数目是和军队成员的数目成比例增长的。那些许诺有了新职位空缺的就会满足的人,很快就会被一群新的欲求不满的人所替代,这时候前者很快又会出来抱怨,因为那些让人民大众情绪激动的因素同样也会影响到军队。[9]人们想得到的不是一个固定的职位,而是不断晋升的空间。虽说这种欲望还不是很大,然而它们却是在不断地产生。所以民主国家的军队扩张只能暂时缓解具有军事野心的人对战争的渴望,然而很快,这种欲望将变得更为强烈,因为具有这种欲望的人更多了。[10] 就我来说,我觉得这种骚乱和躁动不安的精神是存在于民主国家军队结构内部的弊端,一种我们必须放弃解决的弊端。民主国家的立法者们也不要认为可以找到一个仅靠自己的力量就能安抚和克制军人情绪的军事机构,想达到这样的目的都是白费力的。 你在军队范围内是找不到解决问题的办法的,只有在国家范围中才能找到。 民主国家天生就惧怕动乱和专制。只有将这些本性变为深思熟虑的,有理智且沉稳的爱好。当人们最后终于学会了如何和平并有效地使用自由,并且尝到了它的甜头时,当他们像对待自己所爱的人一样热爱秩序,并自发地遵守已有的规定时,他们进入军队中时,将会带着这些习惯和德行进去,而他们自己却不知道,或者尽管他们本身并不愿意这样做。整个国家的普遍存在的精神,将渗透进军队的特有精神中去,缓和军事制度下产生的观念和欲望,或者通过舆论的无上力量,镇压它们的发展。有了有知识、有纪律、沉着而自由的公民,才会有遵守纪律,服从命令的士兵。 如果一条法律在抑制军队躁动思想的同时还会慢慢弱化全国人民的自由的精神,并模糊法律和权力的概念,那它就因此违背了它的目的。这会使得军事暴政更容易产生,而不是阻碍它的产生。 无论你做什么,民主国家中的一支庞大的军队毕竟总是一个巨大的威胁;而降低这种威胁的最有效的手段就是缩减军队;但这并不是所有国家都能够采用的补救措施。[11]

注释


[1]“我在上一章中探讨的内容解释了为什么民主国家的人民天生热爱和平。 “民主国家的军队天生热爱战争,因为在这些军队中,野心比在其他地方更普遍、更(无法辨认的词语),因为在和平时期,进步是比较困难的。 “人民和军队的这种截然相反的性情使民主社会遇到了巨大的危险。 “为了避免这些危险而应采取的措施。” 在资料中,所有属于关于战争的章节的资料都被放置在同一个文件夹中,它的标题为:平等对战士的激情的影响。最初,各章标题如下: 军队精神。[第二十二章] 民主国家的军队为何能够不再好战且保持动荡。[这部分内容组成了现在的第二十二章] 在民主军队中,哪个阶层最好战和最喜欢革命。[第二十三章] 第四章的资料。[第二十四章] 平等对军纪的影响。[第二十五章] 第六章的资料。[第二十六章] 托克维尔在1838年4月底完成了这些章节的撰写。 “这些章节的缺陷在于我在这个问题上不具备充分的个人知识。” [2]你可以在手稿中的这个地方找到注解(a)。在资料中,一个文件夹上有这样的批注:“这是原先被插入注解(a)中的内容,咨询后再决定最后是否应当删除。 “复原第2页后,复制这部分内容,我另有用处。”这个文件夹包含了本章中已经出现的观点。副本上有这样的注释:“单独复制这部分内容;我必须集中注意力,对它进行最后一次检查。 “这部分内容原本在本章开篇处。我将它移作延伸观点和再生观点,即便不是完全相似,至少它非常类似于前一个章节中包含的那些观点。再次检查。” [3]在旧政权和现在的英国中,将军的军职仍以他们的贵族爵位相称。在法国,他们仅被赋予了军职名。这种语言习惯的改革中混合了巨大的政治革命。 他们依靠他们的薪水生活,依靠他们的军功十字勋章、依靠他们的军阶出头、发达……甚至,所有人都能够获得一切。当一个伟大的君王告诉年轻的士兵们,他们全都有机会得到法国元帅的权杖,他只是将原本普通的思想转变成一种积极的思想。 [4]民主军队。 路易斯今天(1837年3月17日)跟我说了一些关于远征非洲的军队的糟糕事(如果它们是真实的),而我仍然对他所说的内容持怀疑态度。 他告诉我这支军队并不非常好战,使它战斗相当于完成世界上的所有难事,士兵只想在时间结束后回到法国,军官只想无风无浪地熬到退休,它的软弱令人震惊,兵团只是勉强抵达非洲,它们只是勉强地参加了远征,它们在远征过程中尽量少暴露自己。 他声称即便这支队伍在安特卫普也会呈现出相同的面貌,并且他补充道,如果我们在欧洲进入战争,我们必定会被击败。 [在页边空白处:路易斯]认为这支军队与1830年之前没有任何相似之处。] 对我来说,根据他所说的内容,我能够总结出导致这一事实状态的主要原因可被归纳为这几点: 1. 1830年的大革命所造成的混乱。大量优秀的国民退休或被解雇。 2. 这个革命所造成的道德影响。士兵不仅必须次于平民,而且还要遭受平民的殴打,而殴打士兵的平民随即成为了比前者更好的士兵。 3. 这些兵团中含有大量帝国的老残兵。无军衔的老军人成为了军官。四百个营几乎在一瞬间创建和解散,随后产生了大量无法晋升的军官。几乎所有较低的军衔都被老人占据。总之,这场大革命只引起了混乱,而没有产生运动和推动。除了混乱之外,它没有创造出任何东西。 4. 在1830年之后,由欺骗造成的道德的普遍堕落。这种欺骗包括了政府的卑劣手段、教派的诡计和花招……这种堕落同样存在于军队之中。平民出卖他们的良心,而军人用尽手段使自己免遭失败。 5. 低于他人的身份在军队中出现。军官得到的报酬很少;他不属于中层阶级,也没有混入上层阶级;他不被社会所接纳;他在教育和开化程度上处于较低水平。军队的文化程度远次于国家的文化程度。军官发现自己在各个方面被贬低,他对能够成就伟业的伟大情操和伟大思想感到陌生。自1830年以来,当军队的贵族元素消失之后,军队的低劣性不断提升。 我刚刚提到的前四个原因都是偶然的和暂时的,但我不确定第五个原因是否受到了民主军队在和平时期的状态的深远影响,我必须对它投以高度重视。托克维尔在1836年11月10日写给凯尔戈莱的信中已经提到了这些章节中的某些观点(《与凯尔戈莱的往来信件》)。 [5]在手稿中:“……作为去除某些道德痼病的一种必要手段……” [6]“当一个民主国家发动战争,它必须极好地做到这一点,因为纠缠着所有人的改善的欲望使他们转向军阶、薪水和荣耀。然后,战争被所有可能被它摧毁的行业滋养。” [7]在资料中的第一个版本中,他增加了“或者波拿巴”。 [8]战争造成并巩固了职员与士兵的联合。 根据这种思路,我必定得到这样的观点: 最初,在具备自由形式的政府的统治下,行政暴政自发地产生和建立。 随后,一个事件,特别是战争,赋予了集中更高的力量并引起上文所说的联合的机会。 [在正文一侧:军事君主制按照这种方式得到建立,其并非凭借野蛮的、暴力的、不合法的军事实力,而是凭借正规的、简单的、清楚的、绝对的军事实力,社会已经成为了一个军队,而军人对其他所有人而言不再是战士,而是主人和管理者。战士在民主社会中将永远属于二流人物,重要观点。] 这种危险是惊人的,但并非凭空捏造。 在这一点上,再次阅读关于军队精神的章节。 1838年4月10日。 在另一份草稿中: 战争将许多意志汇聚于相同的目标;它产生了非常有活力、非常高贵的激情;它创造热情、提升灵魂、鼓励奉献。这样的战争维护了一个民主社会的健康状态,其没有了战争可能会土崩瓦解。 但为了发动战争,必定会产生一种非常强有力的、几乎称得上是专制的中央权力;它必定会带来很多的专制行为或暴力行为。战争的结果掌握在拥有自由国家的这种权力的人手中,这在民主国家中,特别是在新兴的民主国家中,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因此,当一个国家具有强大的、长期的民主系统,战争偶尔是有好处的,但在整个过渡时期,必须非常谨慎地避免战争。 梯也尔先生在去年(1836年)的某天对我说:“战争将显露出民主政府的弱点;它将使政府陷入混乱,将使人们丧失保护欲,并迫使人们将他们的事业交回少数人手中。”“战争会让新闻从业者和律师认识到政府的不足。”他补充道。 阿德先生,梯也尔先生的一名热心但缺乏才智的拥护者,有一天(4月18日)在我面前说道:代议制政府是一种可悲的东西;报社的自由明显不能与我们的国家安全并存,如果我们处于战争中,它将在第一次全面战争中被镇压。 这一切表明了为什么那些以专制为目标的人必定渴望战争,以及为什么他们在实际中渴望战争并推动战争。 有两种从自由通向专制的方法: 两种体系: 地方自由——没有巨大的自由。 巨大的自由——没有地方自由。 德阿冉松——梯也尔。 我之所以探讨它,不是为了研究政府的教训,我们这个问题上不会学到任何东西,而是为了研究人民的教训。 托克维尔极有可能参考了阿冉松在《法国往届政府和当届政府所引发的思考》(阿姆斯特丹,1784年)中提出的关于地方分权的观点,特别是该书的第六章、第七章和第八章。 [9]在页边空白处:“当我看见一个民主国家,走出对人类战争的恐惧,增加军队中的职位,我无法阻止自己想起曾给野蛮人带来和平的罗马人的颓废,想起他们在来年很快变得更富进取心和越来越多。” [10]我越是思考这个问题就越认为军队将使民主国家走向灭亡,军队对现代造成巨大威胁,军队在将来可能使民主国家走向民主专制。缩减一个已经存在的民主军队的困难程度。当邻国拥有军队而本国没有军队的困难程度。如果一个国家拥有武装力量,其几乎不可能不陷入战争或陷入骚动。 研究这个事实。使其要点清晰明了。 1836年9月29日。 你可在同一页上找到下述内容,其似乎是后来补充的:“过渡时期。易于将民主人民推向战争并通过武力夺取政权。为了避免这种危险,你必须总是睁大双眼、提高警惕。梯也尔。” [11]在手稿中,在本章最后几个段落的译文旁:“要做的两件事情: “1. 使人们加入具备秩序和自由优势的军队。 “2. 赋予公民一种道德力量或物质力量,使他们能够在必要的时候牵制士兵。” 第二十三章[1] 在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哪个阶级是最好战和最喜好革命的 民主国家的军队有个特点就是相对于兵源人数来说,它的士兵的数目是非常多的。我以后再来说这个原因。 而在另一方面,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很少会选择进入军旅生涯。 所以民主国家的人们很快就抛弃了自愿入伍的方法而采取强制征兵的政策。[2]它们因国情必需的条件被迫采取了这后一种措施,并且不难预见到,所有人都要遵守这个政策。 由于服兵役是强制性的,所以所有公民都会无差别地平等地担上这个担子。这也是这些国家的社会条件和它们的观念所必然要求的。政府基本上可以做它想做的任何事,只要它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给民众就可以了,而造成民众抵制的通常不是负担本身,而是负担的不均。 而现在由于兵役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相同的,所以很显然,每个公民都要在军队里待上几年,当几年兵。 因此自然地,士兵在军队里只是像一个过客,而在大部分贵族制国家中,当兵是士兵们选择的或者被迫选择的一生的职业。 这样的情况造成了巨大的后果。在民主国家军队中,有些士兵很喜欢军事生活,但大多数士兵却对于服役这件事心生怨恨,每时每刻都想结束回家,他们不想将军事作为他们的事业,而只想摆脱它。他们没有染上军事带来的欲求,也没有过高的军事热情。他们服从自己的军事职责,然而他们的内心仍保持着对人民生活的利益和需求的渴望。因此他们并不具备军事精神,相反地,他们还将社会的精神带到了军队中,并一直保持着这种精神。在民主国家中,这些淳朴的士兵仍保留着公民习性,民族习惯和公众舆论对他的影响力才是最大的。正是通过这些士兵,你才有希望将人们对自由的爱和对权利的尊敬带到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去,这种爱和尊敬使人们激励了自己。而贵族制国家中的情况则刚好相反,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士兵最终会变得和国家的人民完全没有共同点,他们之间就像陌生人一样,甚至很多时候相互敌对。 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军官是十分保守的,因为只有他们才和社会人民有密切联系,并且他们从来不会放弃迟早回到社会生活和原来的地位的念头,在民主国家的军队中,保有这种联系和念头的则是士兵,并且使他们如此的原因都是完全相似的。 而相反的是,在这些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往往和社会民众持有不同喜好和欲望的人却是那些军官。这是可以理解的。 在民主国家中,一个当上了军官的人,他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就是被切断了的,他是来自社会生活的,但他却不想再回到社会中去。他真正的国籍是军队,因为他的一切取决于他在军中的官阶,因此他必须跟着军队的命运走,与军队是利益与共的,他的未来和希望就只与军队有关了。由于军官的需求和国家的需求是非常不同的,所以他可能会在国家渴求稳定与和平的时候,热切地渴望战争或者推动革命的产生。 然而,有些因素是可以缓和士兵们的情绪和他们体内的躁动不安的。如果野心在民主国家中普遍并持续存在,那我们可以说它是强大罕有的。如果一个出生于国家的第二阶级的人,从低级的士兵晋升成为高级军官,那他已经是很了不起了。他已经达到了比他以前在社会中的地位还高的位置,并且已经获得了在民主国家中看来是神圣不可剥夺的权利。[3]他会愿意从努力奋斗中停下来,想想怎样享受他已经得到的东西。对于失去已经得到的东西的惧怕使他的心有了羁绊,限制了他想去获得未曾所得的东西的欲望。当他克服了第一个,也是最大的一个阻碍他升职的障碍以后,他以后的晋升虽然很慢,但他也没那么急切了。晋升的官职越高,他就越害怕失去已有的东西,这种野心就会越小。如果我没弄错的话,民主国家的军队中最不好战和最不愿发生革命的就是军队的领袖了。 我刚才所说的关于军官和士兵的一切,是不适用于在所有军队中数量最多,处于这二者之间的职位,也就军士阶级的。 这类军士阶级,在本世纪之前的历史上是从未出现过的,但我相信,他们以后会产生作用的。 军士在思想上也同军官一样,切断了自己和社会的联系,也像他一样使军事生活成为了自己的事业,并且他可能比军官还将自己的欲望寄托在了这条道路上,但他不像军官已经达到了一个比较高的并且很稳固的位置,可以让自己停下来并生活得很舒服,也可以蓄力往上爬。 由于军士天生的永远不变的职位性质,他经常要过一种默默无名,备受限制,辛苦而危险的生活。所以他看到的只有军事生活中的危险,而比危险能难忍受的是物质的匮乏和对命令的服从。他能承受现在的痛苦,是因为他知道社会的制度和军队的制度会让他脱离这种苦难,总有一天,他能成为军官。然后他就能发号施令,获得荣誉、自由、权利和享受了。他所希望的东西虽然来说对他是很有意义的,但是在得到这些东西之前,他却从来不能确定自己是否真的能得到它们。他的军阶不会永远不变,但他每天都必须听从他的长官的命令,因为军事纪律使他必须这么做。一点儿小小的错误,一点儿任性行事就可能让他数年的努力付诸流水。在晋升到他所觊觎的职位之前,他可以说是一点儿成就也没有。[4]在此之后,他才是真正地开始了这份事业。像这样一个受到他的年轻、他的需求、他的激情、他所处时代的精神、他的希望和他所恐惧的事物的激励的人,不可能不燃起心中孤注一掷的野心。 因此军士渴望战争,他总是不惜代价地渴望战争,如果战争的欲望遭到拒绝,那他则会转而渴望可以使权威暂时失去效力的革命。在他渴望的这些革命中,他则靠着社会的混乱或者民众政治热情将他的长官赶下台,然后取代其位置。而且,他不是没有可能发动革命,因为他对士兵的影响很大,尽管他的渴望和需求与士兵不同,但是他却和士兵有着相同的出身和习惯。 要是你认为这些军官、军士和士兵的不同禀性是时代或者国家造成的,那你就错了。这种情况在任何时代、任何民主国家中都会出现。 在每个民主国家的军队中,军士总是和平和国家秩序的最蹩脚的代表,而士兵则是最好的象征。士兵会给军事带来民族民风的优点和缺点,并在军队中反映出国家的真实面貌。如果国家无知软弱,那士兵就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的长官带去制造混乱,尽管他本意不是如此。如果国家开明、朝气蓬勃,那士兵也会自发地维持社会的秩序。

注释


[1]在民主军队中,士兵们仅在服役上花费了一点点时间,尽管他们都是自愿加入军队,但是他们从未完全具备军队精神。这些士兵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公民习性。反之,由于军官是依靠军衔在社会中生存的人,他们彻底附属于军队,他们成为了国家的过客。但是,他们的骚动性往往被稳定和已经得到的享乐状态削弱。 这些理论并不适用于具有不安分的野心的未受军衔的军官。后者成为了民主军队中的真正军人和革命要素。 [2]“一个民主国家的自然倾向使它拥有一支雇佣军。” [3]实际上,军官的地位在民主国家比在其他地方更有保障。(c.)少数军官认为个人价值与军阶是成正比的,而多数的立法者认为确保军官所享有的权利是合理且有必要的。 c. 手稿中写的是:“……比贵族国家更有保障。” [4]在手稿中,本章在此结束。在页边空白处,一个大括号囊括了本段开头处到这个地方:“这些内容是比较薄弱的部分。有进展但尚不完整。” 第二十四章[1] 是什么让民主国家的军队在战争初期的时候比其他国家的军队弱,而在持久的战争中更强[2] 所有经历了长时间和平的军队在之后的战役中作战,都有被击败的风险,而长期经历战火的军队则有更多的可能获得胜利。这条真理尤其适用于民主国家的军队。 在贵族社会中,军事职业是一种特权职业,在和平年代也是非常光荣的。天资聪颖、知识渊博,以及有雄心壮志的人都加入到军队中,使得军队在各方面都与国家持平,甚至大多超过国家水准。 但是相反的,我们已经看到在民主国家中,社会精英们是怎样为了寻求人们的尊敬、权力和最重要的财富,而一点一点地远离军事职业的。而通常民主时代中的和平时期是很长的,在这种长时间的和平以后,军队的素养已经赶不上国家的水平了。战争造成了这样的现状[3],而在下一场战争改变这样的局面之前,国家和军队是始终处在一种危险当中的。 我也指出过,在和平年代的民主国家的军队中,按资历来晋升是升职的最高法则,也是不变的法则。正如我所说的,这并不只是按照军队的制度,也是按照社会人民的制度来规定的,这种情况也将持续下去。 此外,由于在这些国家中,军官的地位只取决于他在军中的职位,并且他的尊崇地位和舒适生活都是来自他的军阶,所以他们只有在去世时才会离开军队。 这两种因素造成的结果就是,在经历了长久的和平以后,民主国家的军队拿起武器准备战斗时,才发现,军队的领导者已经是一些老头子了。我说的不仅是将军们,还包括大部分位置都没变过,或者在一点一点往上爬的下级军官们。所以在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和平以后去研究民主国家的军队,你会吃惊地发现,所有的士兵们都是还带着稚气的小伙子,而军队的领导者们都以步已晚年了,前者缺乏经验,后者则是缺乏活力。 这将是失败的主要原因,因为进行战争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年轻,如果不是近代一个非常伟大的统帅指出过一点的话,我是不敢说这样的话的。 而这两种因素却不会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产生相同的作用。 由于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晋升更靠的是出身带来的特权而不是资历的权限,所以你会发现在各个军阶都有一定数量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将在战争中投入全部的精神和精力。 此外,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寻求军事荣誉的人,在人民的社会中也是有着确定的地位的,他们很少会在军中待到年事已高才离开。他们将自己精力最充沛的青年时代投身到了军事生涯当中,并在自己成熟以后退出军事圈子,将自己剩余的年华在家中度过。 长时间的和平不仅使民主国家的军队里有了很多老迈的军官,它还使军官们的身体和思想不再适合战争。而一个在民主社会的和平和缺乏热情的气氛中生活了很长时间的人,在刚一开始陷入战争所要求的艰苦工作和严峻职责时,是很难适应的。如果他还没有完全地失去对军职的兴趣,那他至少也失去了胜利的机会。 在贵族制国家中,人民生活的柔弱作风很少会影响到军事风气,因为在这些国家中,是贵族阶级领导军队的。而一个贵族,不管有多沉溺于享乐,除了对物质生活的追求以外,也还会有一些其他的热切追求的,并且他们还乐意做出一时的牺牲来更好地满足自己的欲求。 我说过,民主国家的军队在和平时期,晋升可以说是慢到了极点。起初这些军官对这样的情形是极不耐心的,他们变得骚动,内心焦躁不安,并感到绝望,但时间一久,他们中的大部分便习惯于顺从这样的规律了。那些最具野心的和智谋的人选择离开军队,而其他人最终使他们的喜好和欲求顺应了他们平庸的命运,变得以一个市民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的军事生活。他们最看重的则是其带来的舒适生活和稳定条件,他们对于自己未来的画面的想象则是基于这份小小时运的保证的,他们对未来的需求就是能将这份安逸平静地持续下去。 因此,长久的和平时期给民主国家的军队带来的不仅是年迈的军官,它甚至还将老年人般的思维带到了那些正值风华正茂的士兵的思想中。[4] 我还曾公正地指出过,在和平年代的民主国家中,军事职业谈不上是光荣的职业,并且也没多少人选择这条路。 这种得不到公众认可的现象是压在军事精神上的一座大山。尚武的精神也仿佛被它压弯了,并且当战争最终到来时,它也不能很快地恢复弹力和士气。 这种导致精神衰弱的因素却不会出现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它们的军官从来都不会觉得自己的地位低下,他们的同胞也不会这样认为,因为他们除了自己的军事地位以外,他们自己本身也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如果这两类军队都被和平影响,那结果也仍是不同的。 就算贵族制国家军队的军官失去了尚武精神和在军中攀升的欲望,他们仍会特别尊重军事纪律的荣誉和身先士卒的古老习惯。而一旦民主国家军队的军官不再热衷于战争和军事野心,他们就什么都不剩了。 所以我认为经历了长久平等的民主国家一旦参与战争,那它比其他的国家更容易失败,而它却不会轻易因一时的失败而士气低落,因为随着战争的持续,其军队的赢面将会越来越大。 当战争一直持续,并最终将所有的公民从他们的平静的劳作生活中拉扯开,并摧毁了他们所寄身的小型事业时,那些以前激发他们对平静生活热爱的激情,将转而激发他们对战争的热切渴望。战争在毁掉所有产业之后,自己便成为唯一的最大产业,随后因平等而产生的炽热和充满野心的欲望就会从各个方面全部投注到其中去。这就是为什么一个很难被拖上战场的民主国家,一旦你成功地让它拿起了武器,它就能在战场上取得惊人成就的原因。 随着战争将人们的眼光越来越多地聚集到军队上,你可以看到它在短时间内就声名大涨,并创造了巨大财富,国家的精英们也纷纷投身军旅,所有天生就有进取魄力的人和骄傲好战的人也开始走上这条路,这类人将不再是只有贵族社会的贵族阶级才会产生了,而是整个国家范围内都会产生。 由于军事荣誉的竞争者们数目巨大,也因为战争粗暴地榨取着每个人的能力,所以经常都会出现许多伟大的将领。一场持久的战争对民主国家军队产生的影响正如革命对人民自己产生的影响。它打破了常规,使得许多才智出众的人迅速出现。而在和平时期思想和身体就已经变得老迈的军官们则被排挤到一旁,退休或者死去。而占据他们位置的,则是一群已经经历了战争的磨炼,欲望和野心已经被扩大被点燃了的年轻人。这些年轻人为了变得更强,他们会时常不惜一切代价来达到这个目的。而在他们之后,还有另一批有着同样激情和同样渴求的人。这批人之后,只要军队没有限制,都将还有无数批这样的年轻人。平等使每个人都有野心,而死亡又为那些有野心的人提供了机会。因为死亡经常打开晋升上级的大门,造成军职的空缺,为民众打开或者关闭走进军事生涯的道路。 此外,军事风气和社会风气还存在一种隐秘的联系,只有在战时才会显现。 民主社会的人天生就有一种渴望,希望能很快地得到他所觊觎的财物,并能轻松地享有它。大多数人都热衷于机会,惧怕痛苦更甚于死亡。他们就是在这样的精神下从事工商业的,他们也将这样的精神应用到了战场上,使他们一念之间就能做出冒着生命危险来获得胜利奖赏的决定。没有任何崇高之情能像军事崇高一样让人们得到满足,这种崇高之情是卓越而夺目的,是不需要通过工作,只要冒着生命危险就能突然获得的。 因此,尽管利益和喜好将民主国家的公民带离了战争,而他们的思想的习惯却能使他们很好地作战,一旦你将他们从个人事务和宁静的生活中拉了出来,他们很容易就能成为优秀的士兵。 如果说和平对民主国家的军队来说是非常有害的,那战争则为他们带来了其他军队所不能拥有的好处。并且这些好处尽管一开始并不明显,但在长时间的战争中却能给他们带来胜利。[5] 一个贵族制国家同民主国家开战,如果它不能在第一场战役中很快地击败民主国家,那它将陷入被击败的危险之中。

注释


[1]1. 在经过了长期的和平之后,民主军队比其他军队更不适宜于战争。 (1)因为所有阶层中的军官都老了。 (2)因为他们允许自己被公民习俗中的萎靡所侵蚀。 (3)因为他们在道德水上低于人民。 2. 在经过长期的战斗后,民主军队比其他军队更强大。 (1)由于竞争是巨大的,并且由于战争将每个人推到了他的位置上,你最终总是会发现大人物之间的战争。 (2)因为战争在摧毁了所有和平时期的产业之后成为了唯一的产业,所以关于它的一切发生了转变,由平等而产生的所有野心和不安分的欲望发生了转变。 民主军队中的军纪。 在手稿中,本章原来的标题是:“为什么在最初的军事战役中,民主国家被征服的危险比其他国家更大。 “为什么随着战争的继续,民主军队获胜的概率增加。 “长期的和平与长期的战争对民主军队产生的影响。” [2]士兵。 民主国家中的士兵的改变。 军事纪律。士兵与军官之间的关系。战斗的驱动力。 荣誉感的反作用。贵族军官团体规划专制的荣誉制度。 [注解:似乎是后来添加的]美国社会中的笼统意义上的荣誉。一个民主社会拥有美德,但没有我们所说的荣誉。荣誉是一种贵族制度,是一种需由仲裁机构不断进行说明和解释的协定。 [在页边空白处:荣誉是一种与行为举止相关的贵族协定。 我不得不说在我看来荣誉太重要了,以至不能将它与其他相关方面一起进行论述。] 以雄辩的方式刻画上述内容。如果我的观点被读者理解,我确定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但我担心我不能轻易地使我的观点得到理解。 [3]在手稿中: 但是战争不需要太长的时间就能够改变它。 随着军队精神被战火的喧嚣唤醒,随着巨大的国家危难将所有人的目光引向军队,随着巨大的财富突然出现在战场上,军事活力在人们的尊敬和最大胆的理想中得到提升。 这种革命是不可避免的,但它不会立即爆发;而在革命结束之前,军队和国家都处于危险之中。 [在页边空白处]我想应该删除它,因为它在这里是毫无必要的,但它在后文是有必要的。 十九世纪的法国。 [4]在页边空白处: 这里也许出现了这种想法(我不这样认为)。 和平带来的这种麻烦的影响在贵族军队中却不那么常见,因为那里的军官在展开军旅生涯之前已经拥有一定的财富,他们只寻求声望这种他们正好缺乏的东西。他们在任何时代都具有这样的需求。长期的和平无法削弱它,而无论战争在什么时候爆发,战争对他们来说都是满足它的最佳场合。 [5]在页边空白处:“我有这样一个想法,即将章节‘a’引入此处,但这样做会打断论述思路。”章节“a”指的是下一章。 第二十五章[1] 论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 在贵族制国家中有一个普遍的观念,那就是民主国家军队中盛行的很强的社会平等性会使得士兵们与军官们相互独立,久而久之,军队的纪律约束就会因此被破坏掉。 但这是错误的。实际上有两种纪律,我们一定不能将之混为一谈。 当军官是贵族而士兵是农奴时,一个十分富有,一个一贫如洗,当前者知识渊博且身体强壮,而后者愚昧且虚弱时,那这二者之间就会建立起一种绝对的服从关系。士兵在进入军队之前就已经在服从军队纪律了,或者说,不如将军事纪律看作是对社会奴役的完善。在贵族制国家的军队中,士兵最终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好似除了长官的命令以外,对其他所有事情都漠不关心的人。他对自己的行为不会加以思考,对胜利也没有激情,并且就连死了也不会抱怨。在这种情况下,他已经不能再被称之为人了,而应该被称作为战争训练出来的可怕野兽。 如果一旦民主国家看到自己的士兵们也有了这种盲目而谨慎的,永远逆来顺受的这种服从时,他们一定会感到失望,这种服从是贵族制国家很轻松就能将之加在士兵身上的。民主的社会状况不会给他们的士兵带来这样的服从。如果民主国家想人为地从士兵身上得到这种臣服,那它们则可能失去自己本来的优势。在民主国家中,军队的纪律不应该想着去清除人们思想中的自由的念头,他们只能尝试着对其进行引导。这样产生的服从虽然不会那么严谨,但却更猛烈、更有思想。这种服从是士兵们发自内心的自愿服从,不仅出自他们的本能,还出自他们的理性,因此,面对危险时,这种纪律必然会自发地变得更为严密。而贵族制国家的军队的纪律在战争时期却十分松弛,因为这种纪律出自士兵的习惯,而士兵的习惯却受到了战争的影响。相反的,民主国家军队的纪律在面对敌人的时候会变得更为严明,因为每个士兵都清楚地知道,想要获得胜利,他必须保持安静和服从。 那些在战争中获得了伟大成就的国家只知道我所说的这种纪律。在古时候,只有彼此之间没有什么差别并习惯于平等对待他们的自由人和公民才会被征召入伍。从这个方面上来看,你可以说古代时候的军队是民主的,尽管他们是来自贵族社会的。因此在这样的军队中军官和士兵们有一种类似于兄弟般的情谊。当你读了普鲁塔克的《名人传》以后就会确信这一点。士兵们可以经常自由地向他们的长官提出意见,而长官也乐意倾听他们的话,并对其做出回应。长官是靠着交流和作为榜样来领导士兵的,而不是靠强迫或惩罚来逼他们就范的。也可以说他们像伙伴多过像领袖。 我不知道希腊和罗马士兵是否曾像俄国[2]士兵一样严密地遵守军队的纪律,但这并不妨碍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亚洲,征服罗马,征服世界。

注释


[1]正如前文指出的那样,在手稿中,这一章原本是前一章的一部分。在资料的封面上,你可以找到这个注解:“这个章节太过短小,并且将它单独列出的意义不大,但我不知道应将它什么内容结合在一起。 “我不确定它是否不够好。” [2]在草稿的那个版本中:“……俄国或者英国……” 第二十六章[1] 一些对民主社会战争的研究 当平等的原则不仅在一个国家中有着发展,并且在它的若干邻国中也在同时发展时,就像我们今天看到的欧洲一样,那生活在这些不同国家中的人民,尽管他们的语言、习惯和法律不同,但是他们却在一点上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都很惧怕战争,都很热爱和平。[2]就算统治者们有着野心和怒意也没用,因为人们对战争的冷漠和人民的仁慈之心会使他们不由自主地平静下来,丢掉手中的剑。战争便变得少了。 随着平等在数个国家中同时发展,并将这些国家的公民同时地推向了工商业,不仅他们的喜好变得相似,他们的利益也交织在一起,因此如果一个国家对其他国家施加伤害,那伤害会反弹到它自己身上,这样所有人都会认识到战争对于获胜的国家和失败的国家造成的苦难会是相等的。 因此,从一方面来说,在民主时代很难将各个国家带入战争之中;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说,如果两个国家开战而想不把其他国家卷入其中几乎是不可能的。所有国家的利益都是纠缠在一起的,他们的观念和需求是如此的相似,以至当一个国家受到波及时,其他国家不可能还保持平静。所以战争虽然变得更少了,但战争一旦发生,它的范围将会变得更大。 正如我刚才所说的相邻的民主国家之间变得相似的并不只是一点两点,他们最终几乎所有方面都会变得相似。[3] 这种国家之间的相似对于战争来说是有重要的影响的。 当我问我自己为什么十五世纪的瑞士联邦可以让欧洲最大最强的国家颤抖,而如今它的力量却是和人数成正比时,我发现,瑞士人变得和周围国家的人非常相似,而周围国家的人变得和瑞士人非常相似了。像这样,由于他们之间的区别只是人数的不同,那如果开战的话胜利必然是属于人数较多的那方了。因此在欧洲所发生的民主革命造成的其中一个后果就是使人们在每场战役中都很注重兵力数目的优势,迫使所有的小国纳入大国之中,或者至少政治被大国控制。[4] 由于决定胜利的因素是人数,这就使得每个国家都在尽最大的努力让尽可能多的人参与到战场上。 要是人们能征召组建起来像16世纪的瑞士步兵或者法国骑兵那样的比其他所有部队都优秀的精锐之师的话,那就不需要考虑征召大量的士兵了。但在这种士兵们都是相互平等的时代,这是不可能的。 这种带来新需求的原因也同样提供了满足这种需求的办法。正如我所说的,由于所有人都是相似的,那他们都是一样弱的。而民主国家的社会力量天生就是比其他国家强。所以当这些国家想要将男性公民征召入伍时,他们也确实有这种能力做这样的事,这就是说在平等的时代里,军事精神虽然弱化了,但军队规模却在扩大。[5] 在同样的时代里,战争的方式也因同样的原因发生了改变。 马基雅维利[6]在他的《君主论》中写道:“征服一个由君主和各巨头作为领导者的国家要比征服一个由君主和奴隶领导的国家难得多。”为了不冒犯到任何人,让我们用公职人员来代替奴隶这个词,我们将得到一条可以适用于我们这种情况的真理。 一个大的贵族制国家想要征服它的邻国或者被其邻国打败是非常不容易的。它击败不了这些邻国,是因为它永远不可能集结自己所有的军事力量并使他们长时间地维持在一起。然而它也不会被其邻国打败,因为它的敌人们在各处都会遇到小型的防御工事,阻碍他们的前进。在贵族制国家中作战就像在一个全是山地的国家中作战一样,战败的一方随时可以找到新的据点,重整军风,并固守这个新的阵地。 而在民主国家中的情况就截然相反了。 民主国家可以很容易地将它们所拥有的兵力全部投到战场上,并且当国富丁旺时,它就很容易成为获胜的一方。但是一旦它被打败,领土被占领,那它的赢面就所剩无几了,并且要是它的首都被占领,那整个国家就灭亡了。这一点很容易解释,由于每个公民个体都是孤立且很弱小的,所以没有谁在战争中可以自保或者支援他人。在民主国家中,只有国家才是强大的,一旦国家的军事力量因军队的战败而被摧毁,政府的力量因首都被占领而瘫痪,那剩下的就只有一群没有秩序,也没有力量同入侵势力做斗争的乌合之众了。我知道人们可以通过赋予地方自由,组建地方实权来减少危险,但是这种措施通常起不到什么作用。 人民不仅没有能力再继续战斗下去,恐怕他们连战斗的欲望都提不起来了。 根据各个文明国家共同采纳的国际法律,战争是不能以占有个人财物为目的的,目的只能是取得政治权力。而只有在为了达到第二目标时,才能偶尔破坏私人财物。 当贵族制国家的军队被击败,国土被入侵时,贵族阶层尽管十分富裕,但是他们宁愿继续独自抵抗,也不愿投降。因为一旦入侵者掌握了国家政权,贵族们的政治权力就会被剥夺,而贵族阶层的人更看重的是他们的政治权力,而不是他们的财富。所以他们宁愿继续战斗,而不是投降,因为被征服对他们来说是最大的不幸。并且他们还可以很轻易地将人民集合起来,因为人民长久以来已经形成了跟随他们、服从于他们的习惯,而且他们在战争中几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东西了。 相反的,在身份的平等占主导地位的国家中[7],每个公民只有很少一点政治权力,很多时候甚至一点都没有。从另一个方面说,每个人都是独立的,都有自己可能会失去的财产,因此他们比贵族制国家的人民更害怕战争,而不那么害怕失败。当战火蔓延到了民主国家的领土上时,都很难使其人民拿起武器。[8]这就是为什么需要赋予这些人权利和政治思想,给他们一定的利益,就如同可以激励贵族制国家中的贵族阶层的利益的原因。 民主国家的统治者和领导人必须记住:只有对自由的激情和自由带来的习惯才能有效地战胜享乐带来的习惯和激情。我认为没有什么比不享有自由的民主国家在战败后更容易被征服了。 在以前,人们在战争一开始只是以很少的兵力参战,进行小规模战役或者长时间的攻城战。而现在人们则是进行大规模战役,并且一旦能顺利挺进,就想着能直插首都,毕其功于一役。 据说是拿破仑创立了这种新的战争体系。但是不管是谁,都不可能以一己之力创造出这种战斗体系。拿破仑的这种作战方式,是受到了他所处的社会状况的启示的,并且他能取得成功,是因为这种方式非常适合当时的社会情况,也因为他是第一个使用这种方式的人。拿破仑是第一个领着军队打到别的国家的首都的人。但实际上是因为封建社会的灭亡为他打开了这条道路。[9]我相信,如果这位传奇人物早三百年出生,可能他用他的这种方法就达不到同样的效果了,又或者他会创造另一种作战方式吧。 对于内战我就只补充几句,因为我怕读者们会不耐烦了。 我对于对外战争所说的大部分内容放到内战上来说也是适用的,并且有更充分的理由。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并没有天生的军事精神,只有在他们被拖上战场时才可能会有,还不是出于自愿的。然而自发地共同走上战场,自愿地将自己置于战争,尤其是内战带来的苦难之中却是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绝不会做出的选择。只有最具冒险精神的人才会同意将自己置于这样的危险之中,而广大的民众则不会采取任何行动。 即便广大的民众愿意行动,也不一定能成功地行动起来。因为大家已经找不到他们愿意服从的那种古老的,已经确立已久的势力了,没有为大家所熟知的领袖来将意见不同的民众集中起来,规范训练并领导他们,也没有在国家政权领导下的政治力量来有效地帮助其进行有效地抵抗了。 在民主国家中,人民大众的精神力量是很强大的,其物质力量与那些起初想要联合起来与它对抗的力量相比,也强大得不成比例。而代表大多数人的党派,也能以大多数人的名义,靠着大多数人的力量,顷刻间毫不费力地击败那些少数派的抵抗。这些党派甚至让这些少数派的抵抗连出现的机会都没有,将其扼杀在萌芽中。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这些想开展武装革命的人,除了出其不意地占领正在运作的政府机关以外别无他法,而为了达到这种效果,只能使用突袭,而不能使用战争,因为一旦发动公开的战争,获胜的一方基本上只会是代表国家的政党。 只有当军队分成了两方,一方举起了反叛的旗帜,而另一方仍保持效忠时,才可能发生内战。一支军队就像一个联系非常紧密的小而强壮的社会,能够在一段时间内自给自足。战争可能很残酷,但却不会持续很久,因为不论叛军在露出狰狞时还是在第一场战役中将政府成功地控制住,那战争都会很快结束,抑或他们之间将打响战争,然后没有受到国家组织的力量支持的这一方军队则很快就会自行消失或者被消灭掉。 因此,人们可以将在平等的时代,内战将会非常稀少,持续时间也会非常短暂这一条视作普遍存在的真理。[10]

注释


[1]所有民主国家都热爱和平。所有民主国家都在平等的引导下发展商业,而商业将他们的利益联系在一起,以至他们不能在不伤害自己的前提下伤害周围的人。因此战争是罕见的。但这些战争是巨大的,因为这两种人不可能着手发动小规模的战争。 由于人们彼此相似,只有数量能够决定大军队的义务。因此,军队似乎随着军队精神的消失而增长。 发动战争的方式同样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民主国家与其他国家相比更容易征服或被征服(无法辨认的词语)。为什么你总是朝着资本前进。为什么发动内战变得非常困难。 在本章的封面上:“也许这些内容将被删除。 “本章完成得有点太过匆忙,再次对其进行严密审视。” 托克维尔在1828年写给博蒙的一封信中已经提出了这个观点:地方分权阻碍了迅速的反应力,但提升了抵抗能力。这封信对约翰·林家德所写的《英格兰历史》进行了详细点评。(摘自《与博蒙的往来信件》) [2]欧洲各国对战争所表现出的恐惧心理并不仅仅源于平等在它们之间取得的发展;我想我没有必要向读者指明这一点。除了这个固有的原因之外,还有几个非常强大的偶然因素。我首先要指出的是,大革命战争和帝国战争所导致的极端萎靡。 [3]这不仅仅因为各个国家拥有相同的社会状况,而且因为这种相同的社会状况是他们自然而然地相互模仿和彼此融合。 当公民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和阶级时,他们不仅互不相同,而且不想或不愿变得相似;反之,每个人都越来越倾向于维护自己的观点和习惯、维护自身。个性精神非常强健。 当一个国家拥有民主的社会状态时,就意味着这个国家之中不存在等级或阶级,那里的所有公民在文化和财产上大都处于平等水平,人类精神会朝着反方向发展。人们彼此相似,而且他们在某种程度上会因为不相似而感到痛苦。他们不想保留那些使他们与众不同的东西,为了与普罗大众相融,他们只会丢弃这些异常的东西。普罗大众在他们眼中意味着权力和力量。个性精神几乎已经被摧毁。 在贵族时代中,甚至是那些天生相似的人也想在彼此之间建立想象中的差异。在民主时代中,甚至是那些天生不同的人也想要彼此变得相似并相互模仿,这是因为每个人的精神总是跟随全人类的前进方向。 类似的现象同样存在于国家与国家之间。两个国家可以拥有相同的贵族社会状态;它们能够保持明显而巨大的差异,因为贵族制度的精神在于变得更有特性。但是两个相邻的国家不可能在拥有相同的民主社会状态的前提下不随即拥有相似的观念和习俗,因为民主的精神在于使人们趋向于同化。(b.) b. 在手稿中,这个注解是正文的一部分,原文是这样描述的: ……趋向于同化。在不平等的时代中,每个国家非常谨慎地使自己与他国分隔开来并保持独特性,而在平等的时代中,所有国家更加靠近彼此,相互模仿并相互帮助。 民主的社会状态,同时在几个国家之间得到建立,其使所有公民大致相似,而同样的社会状态使他们全都相对软弱。<在同一时期>两个原因极大地促进了大帝国的诞生和巩固。一旦后一种国家联合在一起,第一个原因使它们自然倾向于共同生存,第二原因迫使它们如此[v:防止它们相互分离]。因此,你通常可以说,随着人们的社会状态变得更加民主,小国家逐渐消失,而大国家得到建立,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战争变得更罕见。 [4]巴登,1836年8月5日。 我今天在想为什么欧洲的一些像瑞士这样的小国家,曾经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而如今它们的权力却与它们的人数和实力成正比,为什么十五世纪的瑞士联盟能够使最强大的欧陆列强颤抖,而今天任何拥有四五百万居民的欧洲国家都能够长期压迫仅拥有两百万居民的瑞士。 原因在于瑞士人在各个方面与他们周围各国的居民变得大致相似,像这样,由于数量成为了他们之间唯一的差别,故而最大的阵营必定获得胜利。 伟大的民主革命所带来的一大后果既存在于国家之中又存在于个人之间,因此,其最终造成的结果是到处都以兵力数目取胜,而小国家没有希望摆脱大国家的压迫统治[v:它们被迫归于大国的羽翼之下或者在政治上受大国干涉]。 [5]在页边空白处:“安逸并没有使军队停止战斗,但它使中产阶级不再参与战争。” [6]当马基雅维利在他的惊世之作《君主论》的第四章中提到在所有王国之中,那些由君主和奴隶领导的国家明显区别于那些由君主和巨头领导的国家的时候,他提出了一个真实而深刻的观点。 他指出,前者是难以征服的,因为你无法在它们之中找到有助于征服的足够强大的国民,因为统治他们的君主能够轻易汇聚整个帝国的力量来反对你。 在完成征服之后,相同的原因使你能够轻易地守护它。 后者是容易侵入的,因为战胜一个王国的几个大人物并不困难。但是如果征服者想要继续下去呢?他会经历种种困难。对他来说,消灭国家的君主是不够的;一群强大的领主将永远存在,他们将成为反抗者的首领,由于征服者不可能使每一个人心甘情愿并且不能消灭那些强大的领主,他很快就会被驱逐。 这样,马基雅维利解释了为什么亚历山大大帝能够轻易攻下大流士的王座,却在征服法国的道路上遇到重重困难。 马基雅维利终究只是一个缺乏深度的人,他聪明地发现了次要原因,却漏掉了主要原因;他偶然触及真相,却没有发现它显然是民主政治状态或贵族政治状态引发的一种巨大的政治后果。 事实上,与其他国家相比,民主国家在自我保卫方面付出了更大的努力,但一旦其被击败和被征服,它拥有的补救措施则比贵族国家少。 这个原因同样能够解释为什么在民主国家中发动长期内战是困难的。 随着民主国家变得越来越民主,你能够预见的是那里的内战会变得更罕见、更短暂。这种解释适用于关于宗教的战争的长度,但不适用于拥有强大的地区的民主国家,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存在披着内战的外衣的对外战争。 [7]手稿中写的是“在一个民主国家中”。 [8]“使民主国家的人民拿起武器的困难度。 “那一点在所有民主国家中都是真实的,但在缺少自由制度的民主国家中更加突出。” [9]手稿中写的是:“但身份的平等的发展为他打开了这条道路。” [10]我在这里谈论的是单一制民主国家,而不是联邦制民主国家,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在联邦中,尽管法律做出了规定,但主要的权力仍然掌握在各州政府手中,而不是在联邦政府手中,所以内战仅仅是经过伪装的对外战争。 第四部分[1] 论民主思想和民主情感对政治社会产生的影响 在讲述了平等所带来的思想和情感以后,要是我在总结的过程中没有把这种同样的情感和同样的思想给人类社会和政府造成的普遍影响表述出来的话,那我就没有很好地达到写这本书的目的。 为了达到这样的目的,我不得不经常折返我的脚步。但是我希望读者在当他所已知的道路可以将他带向某些新的真理时,能不要停下跟随我的脚步。

注释


[1]草稿中这部分是这样规划的: 民主思想和民主情感对政府的普遍影响。 1. 民主思想是怎样促成中央集权政府的建立的。 2. 民主情感是怎样促成中央集权政府的建立的。 3. 特殊原因,但是是与伟大的民主有关的原因,才能带领我们走到目的地。 4. 令人恐惧的专制制度类型。这里展示的是统治者的专制和统治方式,以这种方式他们的统治才能够成功地掌控个人的生活。国家的各种危险。 5. 应对措施。在此我能对联合、贵族阶层、自由、巨大的激情所说的…… 最后一章: 1. 对不可抵挡的民主进程的新的肯定。 2. 对新兴国家的一般评判。 3. 国家能够将其变得可爱,也可以将其变得可恨,它们在平衡中摇晃着。(YTC,CVk,I,第73—74页) 草稿一中的计划: 对最后一章的大体规划。 要做到最好,本章必须和其他写作精良的章节匹配得当,这些章节分别是: 1. 野心,我在这章中写出了巨大野心和细微野心的情调。 2. 革命,我在本章中写伟大的革命是很罕见的。 3. 军队,我在本章中描述了民主军队的躁动不安和难以满足。 我认为接下来要做的就是: 1. 表明在所有那些民主派人士中,人类的智慧是如何跟统一和大统的思想相结合的。 2. 随机描述思想会导致行政上的暴政。 [在旁边写有:一个对于我们这个世界来说是绝对新颖的思想,前提是如果我没有误解那些已经存在了两千年的与之正好相反的事物。] 3. 高举人类个性的必要性。自由和平等的融合。革命元素的分离。 [在旁边写有:这就是贵族人士的思想。] 这三个思想互相之间承上启下。 这是在一个和关于物质丰富的章节的草稿(第二部分的第十章)放在一起的文件夹中发现的。在这个文件夹上写着:“阶级的平等性是如何让人得以尝到自由和平等的味道的。为什么民主派人士相比自由更喜欢平等。” “我可能会用这其中的一些部分来进行本章的第二部分的写作,必须对本章进行复查和审查。1838年9月4日。”(草稿,卷I) 这些草稿在CVd的笔记本中在开头部分写有如下字句: 或多或少地都和这个庞大的章节相关的那些思想和片段的标题都是:平等所带来的思想和观点是如何影响到政治决议的。 最后一章的草稿。 个人主义。自然[物质]享乐。 也许将所有这些中的一部分放到关于倾向于权利统一的情感的章节中。 尤其是被我称为物质享乐、个人主义的感受的那些。这个部分。 更有可能被放到跟物质享乐和个人主义有关的章节中,这个部分中的某一些值得保留。(1838年7月28日) 1. 本书总结。条件的平等是一种不可抵挡的、完全的事实,任何与之相对的东西都会被消灭。这一点在平等上(模糊不清的字句)尤为突出。 [在旁边写有:本章思想的秩序。 条件的平等表明人们在对自由和平等的品位上的自由。 但是这却是一种浅显和过时的品位。另外的则是一种顽强的、炙热的激情] 2. 那种暴政有希望仅仅通过尊重平等和取悦民主的倾向而得以建立。 3. 一个政府是如何激起暴政的就必须坚持这样做,而思想、习惯和民主的本能的机会也会支持它。 (1)为什么民主派人士通常都会走向权利的集中。 中央集权理论很自然地就会在平等已经存在的时候出现在这些人的头脑里。 要知道某人是否能将中间权利交回是很困难的。邻人的嫉妒。所有这一切都会增加革命的可能性。 (2)物质富足时候的民族尝试让人不再寻求它或享受它。 (3)所有人都只想自己得到的那种个人主义。 4. 因为从这方面来讲,政府控制了所有的东西,它只需要发动战争就能够摧毁掉包括自由的影子在内的一切。 1. 民主社会国家所具备的能力也证实了这一点。 2. 通过这些会导致暴政的方法,暴君会被推翻。罗马帝国末期的局面对其进行了诠释。 上层社会中人的战争。 到了这个点上,有会希望自己有幸能目睹暴君被终结,但是却不愿看到君主制的终结。 [在其边上:对所有东西都持反对看法(难以辨认的字句)。 1. 将自由精神和平等精神融合在一起。 2. 将平等精神和革命精神分离。为什么革命精神对于民主人士来说要更为自然和(难以辨认的字句)。在那些平等精神的民主世纪里的特别需求。在民主的世纪里,对此观点你必须研究、极度尊敬。](YTC,CVd,第1—3页) 这个部分在CVf笔记本中遗失了。 在手稿中写道:“只有一个从那里开始的章节写有前言(a),随后的内容分了不同的部分。”这里的第四部分形成了手稿中的一个单独的章节,也就是第60章。形成最后一章的结论成了第61章。除了这个章节的手稿,其他那些尚未发表的内容还有如下的这些:统一、中央集权、行政暴政、本章注释、与统一相关的思想、我希望能够加以利用的思想,以及能够被加入到民主思想对政府形态的影响上的思想。 1838年7月(OCB,VII,第167—168页),托克维尔写信给自己的兄弟爱德华,告诉他自己正在写作著作的最后一部分,这一部分包括了两个短小的章节。在八月行将结束的时候,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完成了第一个版本的写作,在十月一日他开始了最后一章的工作。撰写草稿和审核花去了一整年的时间,最初的两个章节被后来的八个章节所替代。上面的笔记和草稿证实了托克维尔对于完成这部分的写作所花费的努力,他将其视作自己工作中最为重要的部分。 手稿和草稿似乎表明了这个部分中第一章是在最后的时刻才加上去的,而第二章和第三章则在第一稿的时候就已经成型了。 第一章 平等自然地使人爱好自由的制度 平等使每个人都能和其他人相互独立,也使人们变得喜欢只按自己的意志来决定自己行为,并养成了这种习惯。这种让他们在与自己平等的人交往的时候和处理私人事务的时候总是能享受到的完全独立性,使他们在看待各种权威时,总是带有一种不满的眼光,并很快使他们产生了一种对政治自由的想法和热爱。因此生活在这种时代的人沿着自然的倾向走上了一条通往自由制度的道路。如果可能的话,随便从他们中选一个人,从他的最原始的本能出发来考虑,你会发现,在各类政府之中,他第一个考虑的和给予评价最高的政府是那种政府首脑是由他们人民选出的,且政府首脑的行为是由人民监督的政府。[1] 在所有因平等产生的政治影响中,这种对独立的喜好是第一个引起我们注意的,也是让那些胆怯的人更为畏惧的,但我们不能说他们对其恐惧就是完全错误的,因为民主国家的无政府的混乱状态要比其他国家的更为恐怖。[2]由于公民们彼此之间不存在直接影响,一旦这种将他们全部约束在自己位置上的国家力量不在了,秩序的混乱程度一定会迅速达到一个至高点,公民各自为主,整个社会主体便将化为尘土。 然而我认为无政府状态并不是民主时代人们造成人们恐慌的最大灾难,而只是最小的。 实际上,因平等所产生的趋势有两个:一个是直接给人带来彼此的独立,并迅速将他们推向无政府状态;而另一个则是慢慢地,更隐秘但却更无疑地将人们带向被奴役的道路。 人们通常很容易看到第一点,并抵制它,却因为看不到第二点而走上了这样的道路,因此让人们看清道路是非常重要的。 至于我[3],我并不是想因平等所鼓励的那种打破规则的行为来非难平等,反而我还要因此赞扬它。我欣赏平等,是因为我看到它在人们的内心深处种下了关于政治独立的模糊概念和这种本能的倾向。这样,平等就为它可能带来的灾难做出了补救措施。这就是我喜欢平等的原因。

注释


[1]手稿中写的是:“……政府的基础是人民统治原则。” [2]如何融合平等的精神和自由的精神并且让自由统治一个具有阶层分化的社会。 这个部分对我而言是最为重要的。 无政府状态的祸患是所有自由的敌人的箴言。懦夫、腐败者和努力都尝试着在重复这些东西方面超过其他人。脆弱的人和诚实的人同样也这样说着。 我必须面对这个怪兽。因为毕竟它是我思想的最大的敌人。我想带来的和传播的是诚实的灵魂。好吧!后者我们已经达成,它并不害怕暴政。他们在无政府主义的祸患面前颤抖。事实上现在确实存在着我们必须面对的那种奇特的局面。 [在旁边写着:诚实的人被那些一直奴役着世界的暴徒们领导着。 他们并没有看见,以这种方式他们正在酝酿着暴政所拥有的所有习惯、思想和法则,不管是一个人的暴政还是所有人的暴政。那些在今天寻求权利只为了将自己从无政府主义中解救出来的人与那些抓着一具死尸希望它能救活溺水的自己的人何其相似。通过暴虐的和激进的法律,通过现存法律的暴力,通过法律的无情,他们摧毁了公平和不公平的思想,摧毁了允许存在和禁止存在的思想,摧毁了合法和不合法的思想,他们就这样打开了通往暴君的大门。他们是无政府主义的先锋队。] 自由和权利逐渐变得虚弱,它们各自有不同的方式。它们是两个疲惫、僵硬的老人,彼此打斗,没有哪一方获胜,因为他们的虚弱,而不是因为他们的强大,是一样的,他们互相扭打在尘埃之中。 那些声称自由是虚弱的人说对了。那些认为权利是虚弱的人也对了。这样一来结论是什么?我要将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投到上面去。 [在旁边写着:我更加地相信,在所有人永久性的或决定性的奴役之前,同样的症状代表着他们自己。] 表明专制和反自由的方法不会将我们从无政府状态的祸害中拯救出来,也为了表明合法和不合法的方式都能导致这种结局,所有上述的人都要竭尽全力去做才行。 什么是现在的国家(三个模糊不清的词汇)暴政,如何在不采用无政府主义的情况下打破这种暴政。暴政是无政府主义的伙伴。 [在旁边写着]如何评判一个不幸的国家的未来,在这个国家里住着这么一个诚实和纯粹的人,他声称自己并不关心自己的后代,只是关心自己,他说国家从宏观来讲就只是一个词语而已,他非常希望国家能够自由并且能够将自由保持下去,让他的财产和生活得以延续,但是这实际上是在将这些东西推入危险之中,暴君更加适合他。是谁说他更想要一个永久的、爱管闲事的、文明的暴君而非临时性的无政府状态?当其他诚实和纯粹的人被前者包围,证实了自己的话语的时候又能有怎样的期待?这是[模糊不清的字句]今天我所拥有的悲哀的观点,1837年2月7日。(YTC,CVd,第16—18页) [3]“至于我,我将对自然独立性的品位视为平等赋予人类最为宝贵的礼物。”(YTC,CVk,2,第45—46页) 第二章[1] 民主国家关于政府的观点自然地促进了中央集权[2] 贵族制国家的人民脑海中通常都会自然地出现关于次级权力的想法,这种次级权力是存在于君主和被统治者之间的第二权力。这是因为一些个人或者家族认为以他们的出身、知识和财富,天生就应该有这些权力,以此发号施令。而生活在平等的时代人脑海中却天生地不会出现这种想法,理由则刚好相反。你只能人为地将这种想法植入到他们的脑中,并且必须克服极大的困难才能让他们将这种想法保存下来。然而,他们可以说想都不用想就能接受一种独一无二的中央集权的观念,那就是人民由政府直接领导。 此外,民主国家的人民乐于在政治上接受简单和普遍的想法,在学术和宗教上也是如此。他们反感复杂的体系,并且愿意看到国家的所有公民相似于同一个模式,只由一支单一的力量领导。 在统一的中央集权的想法之后,生活在平等的时代的人们,脑海中又自发地产生了一种关于构建统一规格的立法机构的想法。由于每个人觉得自己和周围的人都没有什么差别,所以他对于法律为什么不能平等地应用在所有人身上感到很不能理解。哪怕是最微小的一点儿特权都让他从理智上感到很不舒服。同一个国家的一点点政治制度的差异也会让伤害到他,因此立法的统一规范化在他看来是考量一个政府优劣的首要条件。 但是相反地,我发现这种统一规范制度,对社会每一个人都公平实施的观念,在生活在贵族制时代的人看来,就像是天方夜谭一样。他们不接受这种观念,甚至排斥这种观念。 这两种全然不同的思想的趋势,在各自的地盘上,最后都变成了人们盲目依靠的本能和不可动摇的习惯,除了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它们都将是人们行为的导向。尽管在中世纪,各国条件都大不相同,但有时还是会出现一些完全相似的个人,但这并没有阻碍立法者给他们中的每个人指定不同的职责,赋予不同的权利。而相反的,在我们生活的时代,政府竭尽自己所能为并不相似的公民们制定相同的风俗和相同的法律。 随着一个国家中的公民的身份变得平等,个人变得越来越渺小,而国家则变得越来越大,或者可以说,每个变得和其他所有人越来越相似的公民,都失去了自己在群众中的身影,除了人民大众的本身的伟大和壮丽之外,再也见不到其他东西了。[3] 这就自然地使得民主时代的人十分重视社会的权益,而不看重个人的权利了。这就容易使他们认同,社会的利益比任何事都重要,而其他人的利益则是微不足道的。[4]他们还很容易承认,代表社会的权力比社会中任何一个人都有更高的眼界和智慧,其职责和权利就是将所有公民掌控在手里,领导他们前进。[5] 如果你仔细地研究了我们当代人,深入到人们的政治观点的起源进行了研究,那你就会发现刚才我所讲述的其中几点观点,也许你还会吃惊地发现在经常发生争执的人之间竟有这如此多的一致。 美国人认为,在每个州[6],社会的权力都必须直接来源于人民。但是他们设想,一旦这种权力被建立起来,那它可以说是没有限制的,他们会意识到它将有做任何事的权利。 而至于赋予城市、家庭或者个人的权利,他们甚至想都没想过。他们从来就没有想过在不同的州和生活在各州的人身上使用不同的法律法规。 这样的观点也在欧洲越来越广泛地传播开了,甚至渗透进了那些强烈反对人民享有主权的教条主义者。这些国家的权力来源与美国是不同的,但他们对权力的看法却是相同的。在各个国家中,中间权利的观念正在慢慢消失。[7]关于一些个人天生就有固定特权的观点也很快地从人们的观念中消失了,而关于社会的无上权威或者说社会具有独一无二的权力的观点则正在取代它们的位置。这种观点是以平等为条件生根的,并随着身份的日益平等和人们的日益相似而发展的。平等产生的这些观点,这些观点又反过来加速了平等的进步。[8] 在法国,我之前所谈到的革命比在欧洲的任何一个国家都要发展得快,因此这些观点也完全占据了法国人民的思想。当你仔细地聆听我们的不同党派的发言时,你会发现他们中没有一个是不接受这些观点的。大多数人都认为政府的所作所为很拙劣,但是每个人都觉得政府应当长久地做下去,并将权力延伸到各个方面去。甚至那些激烈声讨政府的人也是这样想的。社会权力的独一性、普遍存在性和全能性,以及其规则的统一规范性构成了描述我们这个时代政治体系的显著特征。你在大部分奇特的乌托邦主义思想的最深处也能找到这样的观点。人们在梦中都仍在追寻这样的场景。 如果说这样的观点是自发地出现在每个人的思想中的,那它们更是会轻而易举地出现在统治者的脑海中。 随着欧洲老旧社会状况的衰退和消融,君主们对自己的能力和职责也有了新的看法,他们第一次认识到他们所代表的中央集权有能力,且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以一个统一的规范来管理所有的事物和所有的人民。我敢说,这样的观点在我们的时代以前从来没有在欧洲各个国王的身上出现过,而现在这种观点已经深深地渗入到了君主们的思想中,并且在其他所有不停搅动的躁动想法中,这种观点将牢牢地把持住自己的位置。[9] 因此当代的人并没有像想象中的那样意见不一,他们时常因主权应掌握在谁的手中而展开争论,但是他们却很容易在主权的职责和权利问题上达成一致。所有人都认为政府的权力应当是独一无二,简单易懂,奉承天意并具有创造性的。 政治方面的所有次要观念都是在经常发生改变的,只有以上的这种思想才是固定的,不能被改变的,它永远都不会发生变化。[10]条例的撰写者和政治家接受它,人民拥护它,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以同样的热情追寻它,它似乎天生就是一切之首。 因此这种想法并不是来自与人们思维的突发奇想,而是产生人类现状的自然条件。

注释


[1]这个部分的顺序。 民主派人士心中的政府理论和哲学是统一的和中央集权的。 [在旁边写有:民主派人士想象的自由仅仅存在于对强大和具有调控能力的行政力量的集合之中。] 不同的本能导致了民主派人士中意于权力的集中。 1. 想要找到有能力行使省级权力的人是很困难的。 2. 贵族,丧失工作能力的本地人(新居民),对所有的一切在最初的时候不关心也不过问。 3. 邻人的嫉妒。当独裁统治长期统治某个国家的时候情感就战胜了所有事实。 4. 处于婴儿期的暴政一定会高声宣扬这些条例、好处和利益。 5. 仅仅建立一个单独的代表集合,一个强大、有力的行政力量的集合。 仅仅建立国家的代表,在其一旁还有一个或多或少会受制于它的行政权力,但是这个行政权力却是强大、审问式的、有调控力的。 [在旁边写着:在民主派人士之中,不可能让一个政府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同时又变得非常流行,它能够发展到自称中央集权和自由的地步,但是要让人们相信它的说辞却是不太可能的。] 6. 个人主义,物质享受(YTC,CVd,第31—32页)。 [2]c文件夹上的标题中含有一份手稿,上书:“在平等年代中,人们想到政府问题的时候会产生的思想。这些思想又是怎样自然而然地出现在平等年代的人的头脑中,让他们集中所有权利的。” [3]在第一个版本的旁边写有:“也许所有这些对我而言清晰而且真实的思想都被认为太过抽象,或许应该将其写得更为平易近人和细腻以便让普通的读者都能看懂?”(草稿,卷2) [4]“美国很好地展示了国家是如何以一种令人惊讶的容易程度将个体甚至是有组织的人的团体(公司)击碎的,因为关于个体权利的思想,英国反而要更加虚弱,有更多的障碍一些。”文件夹,需要加在通过关于政府形态的民主思想而进行实际操作之上的想法。(草稿,卷2) [5]手稿中有一则笔记:“可以在这里做些引述。” 这个引述具体而言应该是:“一个独特而集中的政府(权力)被赋予了能够将法律实施到整个国家,并且能够将所有居住在其境内的个体进行统辖的力量,一个聪明、有远见和强大的政府能够启发、帮助和不断引导个体,在民主时代,人们在想象政府的时候类似的理想化的情况便会自动产生自人类的想象中。” [6]在这个段落以及接下来的段落,还有第1 196页的注释e、第1 206页的注释a中,译者重复的都是在第一卷中曾出现过的模式。托克维尔在其中所称的对象很明显是美国的各个州,译者并未对“州”进行大写处理。而在其他地方却保留了大写模式。 [7]在页边写有:“这所有的问题都在于对我而言,这更像是对第四部分的预测一样,只有当我写到那里才能对其进行判断。如果是这样的话,在第二页就停止写作将本章作为下一章的开头便是必要的了,我会给它起个新的标题:思想和情感是如何……”草稿的第二页的结尾是一段文字,其开端是:“如果你真的想要检验……” [8]在手稿的一张插入的活页中写道: 我听取了周围市民的观点,他们对流行的模式感到反感,而我发现,根据他们的话而言,公共管理层必须参与到几乎所有的事件中来,同时也必须对所有的事情采取同样的规则。用以调节、引导、逼迫民众不断地参与到主要事物中去,至少也要让他们担起自己的角色。我后来又听到了他们认为所有的政权都必须来自人民,我从这些人那里也听到了同样的话。我最终对其的回应是对政府最为暴力的对手是否真的并不对权利的集中更感兴趣而是对政府其本身更感兴趣持怀疑态度[如果自由特有的那些朋友并不对权力最为暴力的反对者感兴趣而是对权力的集中性感兴趣的话]。 [9]思想的持续已经得到跟进。 1. 统一立法的思想。 2. 统一权利的思想。 3. 巨大的社会权利思想,极小的个体权利思想。 4. 美国人思想中(a.)对更优的事物的确定,英国人思想中对更优的事物的确定,法国人思想中……在政府的事物方面。 a. 要小心的是这并非关于展示在这些人之间发生着的事件,而是在他们思考政府相关事物时候所得到的想法。(与宏观上的统一的思想相关,草稿,卷2) [10]要注意在第一个版本中的页边上写有:“也许在这里所有的超一元性夸大、圣西蒙主义……”(草稿,卷2) 第三章 民主制国家人民的情感和他们的观念共同将他们带向了中央集权[1] 如果说生活在平等时期的人们容易产生中央集权的观念,那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毫无疑问是他们的生活习惯和情感让他们意识到了这种权力并支持这种权力。[2]这一点只需要用很少几句话就可以证明了,因为大部分原因在本书的其他部分就已经给出了。 生活在民主国家中的人民既没有上下层阶级之分,也没有生活习惯上的必要伙伴,他们通常只依赖自己并认为自己是与他人独立开的。我曾在谈到个人主义时详细说明过这一点。 所以这些人若非耗点工夫的话,是绝不会自己从自己的私人事务中脱出身来投身公众事业的。他们天生的倾向就是将这些公众事务抛给集体利益的唯一看得见的、永久的代表,也就是国家去打理。 他们不仅天生就不喜欢处理公众事务,他们也没有足够的时间这么做。民主时代的私人生活非常活跃、非常躁动、充满欲望,也有很多工作等着去完成,这使得人们没有多余精力和空闲留给政治生活了。 我也承认这种倾向并不是不能改变的,因为我写这本书的主要目的就是与之论战。我只确定的是,如今,有一种隐秘的力量在帮助这种倾向一直在人们的心中生长,一旦这种倾向占满了人的心,那它将再也不能被阻止了。 我曾客观地指出,民主国家的人民对于享乐的日渐增多的喜好之情和财产的可移动性使得他们惧怕物质秩序的混乱。对于平静的公共生活的喜爱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人民唯一的政治热情了,并且这种热情随着其他的情感的消失殆尽而变得更为活跃和强大了。这就自然使得人们不断赋予中央政权新的权力,或者将自己的权力让给它,这在他们看来是保护自己,免受无政府状态破坏,并能从中获利的唯一办法。[3] 由于在平等的时代中,没人有义务帮助他人,也没人有权利要求他人必须帮助他,因此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但是同时每个人都是弱小的。这两种情况既不能分开来谈,也不能混在一起讨论,这使得民主国家的公民有了一种非常矛盾的本性。他的独立自主让他们在同伴面前充满了自信和骄傲,然而他的弱小又使得他经常需要得到他人的帮助,而他却不能指望得到他人的帮助,因为每个人都是弱小而冷漠的。在这种极端的情况下,他只能将自己的目光投向这个在普遍的力量衰退的情况下仍能屹立不倒的庞然大物。他的需求,还有最重要的他的欲求不断地将他带向这样一个存在,最终他会将它看作是挽救个体弱势的唯一的必要手段。[4] 这终于使得民主国家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很好理解了,这就是为什么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既这么不能忍受高低之分,又能容忍被人领导,表现得既有傲气,却又没有傲骨。 人们对特权的憎恶随着特权的减少和缩小而增加了,可以说民主的热情只要遇到一点点养料就能迸发得更为剧烈了。[5]我已经给出过这个现象的原因了。当所有的身份条件都不平等时,那再大的不平等也不会让人觉得碍眼,而在所有的统一规范中,哪怕一点点最小的差异也会让人震惊,而随着规范统一的愈加完整,这种差异现象将会变得更加不能忍受。因此,人们对平等的热爱不断地随着平等的臻至完善而发展是很自然的。人们在满足平等欲望的同时,又促进了平等的进一步完善。 驱使人们反对一切特权的这种日渐剧烈的永恒的憎恶感,很大程度地促进了所有政治权利逐渐集中在了国家的唯一代表手上。君主的地位必然无可争议地比公民的地位高,但是他却不会激起民众对他的嫉妒,因为每个公民都认为,自己让步赋予君主的君权,其他人也是做出了平等的让步的。 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非常厌恶听从于与他平等的人的命令,他不会承认别人比他的智力优越,不相信别人的公正性,也会嫉妒他人的权力,他既害怕别人,又鄙视别人,希望让别人时刻觉得他们都是依附于同一个势力的。 每一个遵循这样的自然本性中央政权都喜好平等并鼓励平等,因为平等尤其能帮助这样的政权行事、发展和稳固自身。 你也可以公正地说,每一个中央政府都喜爱立法的统一规范,因为统一规范可以使它免受考验,如果它想要为所有的公民制定规定,而不是让所有人无差别地遵守统一的条例[6]的话,它将必须考虑无数的琐碎细节。因此,政府喜公民之所喜,自然也会恶公民之所恶。这种在民主国家中,一直持续地将各个民众与统治者的思想连成一致的情感共体在他们二者之间建立起了一种秘密而永恒的和谐一致。公民如果与政府喜好相同,那政府犯错误时才会得到公民的原谅,只有政府错得太离谱时,才会失去公众的信任,而一旦政府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公众又会重新信任它。民主国家的人民通常会讨厌中央政权的代理人,但是他们却喜爱这种政权本身。 如此,我就从两条不同的路走到了相同终点。我曾指出,平等给人们带来了这样一个关于独一无二的、统一规范的强大政府的观念。我刚才也指出平等为人们带来了对政府热爱,所以如今各个国家都趋于建立一个这样的政府。人们的思想和热情使他们自然地倾向于这样做,并且这种倾向足够让他们一直不停地走下去,直到达到目的地。 我认为,在即将开始的几个民主的世纪里,个人的独立自主和地方的自由将一直是艺术品般的存在,权力集中化则将是政府的自然趋势。

注释


[1]本章中的观点都很简单。 平等诞生出两种趋势: 1. 一种将人导向自由。 2. 另一种将人从自由处驱赶开,将其带入奴役。 自由和奴役都来自平等。这就是本章的观点。 平等就是自由和奴役的源头。 现在。 要知道是什么让人热爱平等胜过热爱自由,这是一个联系非常紧密,但却又很独特的观点。对人而言,喜欢平等胜过自由,而没有平等则是将其推向奴役的原因。 对于平等和自由的热爱的比较是非常值得的。但是它却阻碍了思想的自然运动。 将其作为单独一章,我会在适当的地方对其进行介绍。(草稿,卷2) 很有可能,某种关于中央集权的思想因此会在本章以及接下来的部分中在英格兰的托克维尔所做观察中发现的源头。特别是在1835年,托克维尔认为自己在英格兰找到了一种中央集权的倾向,他认为那就是民主的合奏曲。济贫法以及跟米尔和里弗之间的对话似乎在某种程度上为他确定了他的理论(《英国游记》(Voyage en Angleterre),OC,V,2,第22、26、49、53页),同时也可参见西摩·德雷舍(Seymour Drescher)的《托克维尔和英格兰》(剑桥,马萨诸塞州:哈佛大学出版社,1964年)。 1838年7月8日,当他开始最后一部分的写作的时候,托克维尔要博蒙给他举些关于中央集权的例子。博蒙的回答无所查证(《博蒙的回应》(Correspondance avec Beaumont),OC,VIII,I,第311—312页)。 [2]“我清楚地看到对于革命的恐惧是如何引导人们赋予权力特权的,但是并未看见它是如何将人们引入权力集中的。”(草稿,卷2) [3]1838年3月7日。《统一,中央集权》。 不管赋予你生命的东西有多么反对统一和被称为中央集权的政府的统一,你都无法因此否认统一和中央集权却是最为强大的方法,它可以快速、有效地行事,在任何地点都能完成庞大的任务。 这揭示了众多原因中的一个,解释了为什么在民主时代中,中央集权和统一会受到人们的如此热爱。这些时代的特点就是热爱快速和简单的快乐,并且对未来漠不关心。在所有生活在那些年代的人眼里,中央集权就是快速解决问题、不会碰到任何麻烦就能达到目的的方法。 由此,平等便诞生出了统一,而平等也让人尝到了它的味道。(草稿,卷2) [4]在民主社会中,只有中央权力拥有位置上的稳定性以及持久性。所有的民众都不断地变化,变成不同的形态。现在,所有政府的本质中都希望逐渐扩张自己的势力。这样一来,从长久来看,后者并不会成功,因为它的角色就是一种关于那些位置、想法和欲望每天都在不断变化的人的固定的思想以及一种连续的思想。 通常情况下,为此而努力的人都会在没有预期的情况下做到这一点。 民主时代是实验的时代、创新的时代以及冒险的时代。更多的人总是会遇到不同的困难或者新的挑战,这些东西在其他人尚未涉足的时候就开始独立追求了。前者通常将其作为一种广义上的原则而接受,认为公众的力量必须远离私人事务,但是有种例外,就是某人在某些方面受到了困扰而需要他人帮助或者需要政府在这个方面进行引导的时候,始终需要其他人对其进行抑制。 因为大多数人在同一时间对于不同的事物都有自己独有的看法,中央权力的范围在所有方向上都进行着难以察觉的扩张,甚至在所有人都需要对其进行限制的时候也是如此。所以民主政府仅仅通过自己寿命的这个事实来增加自己的归属感。时间在它身上发生作用,从所有意外上都能获益,个人的激情甚至会在毫不知情的时候帮助它,你能说民主政府变得比以前的民主社会更加中央集权化。 [5]随着不同平的减少对于不公平的憎恨会增加得更多的观点在所有等级的贵族身上得到了极佳的证明。贵族对于过往并不艳羡,但是却嫉妒那些身居他们之中,比其他贵族更高贵的人,对此他们高呼公平。只要市侩阶层和贵族之间存在着差距,那么他们就不会对贵族心存嫉妒,但是对于其他的同类就会,如果我们探究自己的内心深处难道就不会对妒忌让我们觉得自己要比邻居、朋友和亲戚更加高贵而感到害怕了吗?你不会对这些人感到妒忌不是因为他们是邻居、朋友和亲戚,而是因为他们是我们的伙伴,跟我们是平等的。 对不公平的憎恨在不平等按照比例变少的情况下,在所有时候都是真实的,对所有人都适用。(与喜欢中央集权的民主情感相关的思想,草稿,卷2) [6]“泛神论。” “圣西蒙论。”(在草稿中与广义上的联合思想相关,草稿,卷2) “圣西蒙理论和其他民主理论。泛神论。对于此点的行政和完全压制。”(在一个文件夹里写着:“联合、集中化、行政和专制统治。”) “行政权和立法权的混合。” “1838年3月23日。”(草稿,卷2) 第四章[1] 论使民主国家走上或避免走上中央集权道路的一些特殊和偶然的因素[2] 如果所有的民主国家都本能地朝着中央集权发展,那他们发展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这取决于各个国家的可以促进或限制社会状况自然发展的不同的特殊情况。这类情况种类很多,我只谈谈其中的几种。 在获得平等之前很早就已经享有了自由的人民中,自由所带来的本性与平等造成的倾向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一些冲突的。尽管中央政权在这些人中间提高了自己的特权,这些人也并没有完全失去自己的个人独立性。 然而当平等在一个人民从来没有听说过自由或者很长时间没有享受到自由的民族中发展时,则如同在欧洲大陆上的情形一样,当那些老旧的民族习惯突然因某种自然的吸引力同社会状况所造成的新的习惯和教条相结合起来时,所有的权力好像自动就迅速集中到中央去了。中央的权力在以惊人的速度迅速累积,国家的权力立即达到了极点,而个人的力量则达到了最弱的程度。 三个世纪以前来到这片蛮荒的新大陆建立起一个民主社会的英国人,在自己祖国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参与公共事务的习惯。他们通晓陪审制度,有着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人身自由,也有权利意识和行使权利的习惯。他们将这些自由的制度和刚毅的民风带到了美洲,并靠着这些制度和民风抵御着国家的侵犯。 这就是为什么自由在美国人中是由来已久的,相对来说平等则是较新的观念。而欧洲则刚好相反,在欧洲,平等是靠君主专权引进的,并且在君主们看来,在自由进入到人们的思想之前,平等就已经深入人们的习惯之中了。 我说过在民主国家中,人们认为政府应是仅有的中央政权,他们的思想中则少有中间权力的概念。这一点在已经靠着猛烈的革命取得了平等原则胜利的民主国家中尤为适用。随着掌控地方事务的阶级在革命的暴风雨中突然消失,而剩下的混乱的人民大众既没有组织性又没有习惯性来管理这些事务,所以只能靠着国家来掌控这些烦琐的政府事务。中央集权就这样成为了必然的事实。[3] 对于拿破仑[4]将所有的行政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上这样的行为,我们不必褒奖也不必谴责,因为在贵族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突然消失之后,这些权力是自发地跑进他的手中的,要拒绝这些权力对他来说与取得这些权力一样困难。[5]而美国人就从来不会感受到这种必要性,因为他们从来没有经历过革命,并且从一开始就是自己管理自己,从来不会需要国家来临时指导他们。[6] 因此在一个民主国家中,中央集权的进程并不仅仅取决于平等的发展,还取决于平等所建立的方式。[7] 在一场大规模的民主革命之初,各阶级之间的战斗刚刚开始的时候,人们想方设法将公共行政的权力集中到政府手上,以便从贵族手中夺得地方事务的权力。而相反地,当到了革命结束的时候,被打败的贵族则主动将所有的权力交给政府,因为他们惧怕已经与他们平等甚至多数时候已经成为他们主人的人民大众会对他们实行暴政,哪怕是一点点暴政。 因此,加强了中央政权的并不总是人民阶级。随着民主革命的持续,国内总会出现一种因人数或者财富而强大的阶级,怀着特殊的情感和特别的利益,希望公众行政权力能集中在政府手中,他们的情感并不是民主国家人民普遍具有的那种对被邻国统治的永恒的憎恨之情。现在你可以看到的是英国的下层阶级竭力取消地方的独立自主,以便将所有的行政权力从地方转到中央,而上层阶级则努力使行使权保持以前的状态。我敢断言有一天这种情况将反过来。[8] 以上就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在靠着长期的社会努力达到了平等的民主国家中,社会的权力总是会比人民一开始就享有平等的民主国家强,而人民的力量却更弱的原因。美国人的例子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 生活在美国的居民从来没有因任何特权被分成几等过,他们也从来不知道下层人民和统治阶层的相互的从属关系,并且由于他们并不惧怕他人,也不憎恨他人,所以他们从来不了解请求中央政权来主导他们一切琐碎事务的这种需求。[9]美国人的命运是特殊的,他们从英国的贵族制度中得到了个人权利的观念和对地方自由的喜好,并且他们有能力将二者保留下来,因为他们不用同贵族做斗争。 如果说在任何时候知识都能当作人们保卫自己独立的力量,那在民主时代中更是如此。当所有人都彼此相似,那建立一个独一的全能的政府就很容易,只靠本能就足以做到这一点。但是人们需要大量的知识、科学和技术力量,以便在这样的情况下创立和维持一些次级权力,以便在独立和弱小的人民之间创建一些自由的组织,以在不损害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同暴政相抗争。 所以说在民主国家中,中央集权和个人的服从不仅与平等成比例发展,也随着理智的教化而发展。[10] 事实上,在人民知识水平不那么发达的时代中,政府通常缺乏完善自己专制统治的知识,因为人民也没有足够的教化以逃离专制的统治。然而这两方面的后果却不相同。 不论一个民主国家有多么不开化,掌控它的中央政权都不会没有一点知识,因为他可以轻易地吸收国内的任何一点知识,并且在需要时,还可以到国外去寻求它。所以在一个人民无知愚昧的民主国家中,统治阶级同被统治阶级之间的巨大智力差异不会不明确地显示出来。最终前者则很容易将所有的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国家的行政权力不断地扩大,因为只有它才有足够的能力去行使这些权力。[11] 而贵族制国家,不管你把它们想象得多么不开化,也不会出现相同的情况,因为统治者和一些主要公民都会接受相等的教育。 埃及现今的统治者帕沙发现整个国家的人民无知而又平等,因此他从欧洲借鉴了一些技术和知识来管理他的人民。于是,君主的个人教化与被统治者的愚昧和民主弱势相结合,中央集权的限制便轻易地被无限扩大了,这样君主就能将整个国家变为他自己的工厂,而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居民就成了他的工人。[12] 我认为极度地将政治权力集中最终会造成社会的衰弱,时间已久还会因此弱化政府自身。但是我不否认的是集中的社会权力能在一定的时间内并在特定的领域内毫不费力地成就巨大的事业。[13]这在战争时代尤为如此,战争的胜利更取决于人们是否能很快地将所有的财力物力集中到某一个地方,而不是取决于财力物力的数量。因此这就是为什么往往人们在战争里才会想要或者觉得需要提升中央政权的特权。所有在军事上有才能的人都喜欢中央集权,因为中央集权可以增强他们的力量,所有在中央集权上有才能的人都喜欢战争,因为战争可以迫使国家将所有的权力集中到政府手中。因此在经常遭受大规模战争的民主国家和生存经常遭到威胁的民主国家中,人们会更迅速和更持续地倾向于增强政府的特权,并限制个人的权利。 我曾指出过,民主国家人民对混乱的恐惧和对享乐的喜好使他们在不知不觉中扩大了中央政府的职能,并认为这个在他们看来足够强大、足够聪明、足够稳定的单一的力量能保护他们不受无政府状态的损害。我几乎不需要补充大家就知道,所有可能导致民主社会状况动荡不安和使之陷入险境的特殊情况都会增强这种普遍存在的本性,并会使每个人更多地奉献出自己的权利,以获得安宁的生活。 因此,当一个国家刚从长久而残酷的革命中摆脱出来时,是最为渴望扩大中央政权的职能的时候,因为在这场革命中,财富刚刚从原来的占有者手中被夺下,人民的信念被动摇,整个国家都充斥着狂怒的憎恨、利益的倾轧、派系的斗争。对社会安定的喜好也因而成了一种盲目的风潮,民众也对秩序产生了一种颇为反常的热爱。 我刚才只分析了几个有助于中央集权的偶然原因,而还没有谈到最主要的原因。 能使民主国家中的所有事务的权力集中在统治者手中的第一个偶然原因则是统治者本身以及他的习性。 生活在平等时代的人天生[14]就喜欢中央政权,并愿意扩张它的权利,而要是正好这个政权正好可以如实地代表他们的利益,并且准确地再现他们的本性,那他们对于这个政权的信任几乎是无限地,并且他们相信自己所付出的一切都会收到同样的回报。[15] 相比于那些白手起家,在出身、成见、本性和习惯方面同平等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的新一代的统治者,在某些方面还与老旧的贵族秩序有着一定联系的国王们想将行政的权力集中则没那么容易[16],也没那么迅速。我并不是想说出身于贵族而生活在民主时代的统治者们就不想实行中央集权。我认为在这件事情上他们与其他人同样用心。对于他们来说,平等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实行中央集权,而他们的机会更少了,因为公民们不再像以前一样天生就对他们言听计从,而经常都只是勉强听从。在民主社会中,统治者的贵族习性越少,那中央集权的程度就会越大,这是有规律的。 在古老的皇室家族统治着贵族制国家的时代,由于君主天生的成见和贵族阶层的天生成见是完全相同的,贵族社会内在的缺陷就会自由地发展,并且没有补救的办法。而当封建家族的一个分支领导民主国家时,情况则刚好相反。其统治者则会因为他的教育、他的习惯和他的记忆日益倾向于身份条件的平等所带来的情感,人民则会因为社会状况不断地趋向于平等所产生的民情。人民觉得中央政权是贵族制度的政权,甚至是暴君专制的政权,因此人民总是设法限制中央政权的发展。并且他们坚决维护自己的独立性,并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想得到自由,最重要的是因为他们想保持相互平等的状态。 一场为了让新人上位来领导民主国家而推翻老旧王朝的革命,可能会暂时地弱化中央政权的力量,但是不管它一开始看起来有多么混乱,我们都可以毫不犹豫地预言,这场革命最终的必然结果一定是扩大和稳固这个政权的特权。 而在民主社会中达到社会权利集中化的首要条件,从某种方面来说也是唯一必要的条件就是热爱平等,或者说让民众相信你热爱平等。这样,原本非常复杂的专制之术,就被简化了,可以说已经被简化成了一条单一的原则了。[17]

注释


[1]附件部分——第四部分。 本章观点: 1. 当自由存在于平等之前,那么它就会建立起完全和中央力量极度发展相反的兴趣。 2. 当公平在革命的帮助下快速发展的时候,对于中间阶段权力的需求就会消失得更快。中央集权化在这时候就变得必须了。 3. 革命让对于邻居的憎恨和妒忌变得更加剧烈,并导致高层或低层的阶层希望进行中央集权化。 4. 启蒙和忽视。 5. 战争。 6. 混乱。 7. 中央力量的民主属性。 [在页边写有:新思想。 1. 极度天才。 2. 两个与革命相关的思想。 3. 在某个人由几个其他人形成的时候,如美国人。 4. 当民主社会成为古物的时候,政府永远的野心让其获得了长期的优势,因为民众不断变化的希望以及很多(模糊不清的文字)不断将自己投身其中。] 本章的瑕疵对我而言在于: 1. 理所当然,我给出得最多的也是最广泛的原因是与某种革命的事件相关的。所以将其分开,提前宣布我将会对这种原因的顺序进行处理就是很必要的了。一切的麻烦都是值得的。 2. 有必要将这些原因以一种更佳的顺序进行排列,这样读者就能更好地从一个转到另一个上。 在这两点上我必须进行最后的努力,对它们进行最后的审核。 1839年11月6日。(YTC,CVk,I,第74—76页) 在一页草稿上: 笔记对所有的部分都适用,但尤其针对第三部分。 我并不认为在所有章节中尤其是在这个部分中我充分利用了美国,因为本章的主要目标是要讨论欧洲是我本章主要的目标,也许有必要更多地展示在美国发生的事情。我给出的是其中发生在某些地方的一小部分,但是也许不止这些,而非像以前所做的那样讲述美国各地的众多事件,再将其集中到一起,以显示: 1. 我们必须将联盟和联邦区分开来。国家的元素只会存在于联邦之中。 2. 表明甚至是回忆在哪种状态下比欧洲的君主制要更加集权化,和在哪种情况下要不那么集权化一些。政府越大,行政就越小。下面是些我用于引证的第一版内容。[什么]让美国的行政的中央集权比欧洲的要更小一些,不讲平等考虑在内。 如果我不对读者阐述清楚美国的情况,那么读者就可能会对我的观点持反对观点,因为他可能感觉身处云雾之中,所以就不会思考得太细致,美国看起来似乎提供的是相反的论证。 在复查的时候对所有的论点都进行反映。(草稿,卷2) [2]在手稿中: 中意集权化的其他原因或某种原因。 在前面的章节中介绍这些内容或将其放入补充章节中。 [在页边写有:也许应标明美国人是如何在某种原因的帮助下脱离权利的过度集中化的。] 殖民地的分散。 没有外部战争。 很少有内部矛盾。 当地政府的倾向。 贵族自由而非贵族融合的原则。 没有会导致暴力的仇恨权利思想。 1. 上层人士对于集权化感兴趣。 2. 所有政治人物的激情导致集权化。 3. 表面的思想。 4. 内部矛盾。 5. 残余贵族的憎恨。英格兰。 [所有中意集权化的人都喜欢战争,所有战士都爱着集权。] 6. 统治的民主源头,民众或领导者。 7. 社会状态在没有绝对君主和自由习惯的情况下,在中央权力的帮助和亲睐下民主化。 8. 邻居的憎恨通过邻居的贵族观念而增加。 9. 在贵族阶层被驱逐之时建立当地政府的难度。 10. 集权化自身通过存在时间的增长而增长。政府变得更加有力个人变得更加无力。 11. 民众的启蒙很小,这将越来越有利于权利。(Rubis,2) [3]“在我们这个时代产生了一个著名的学派,要将社会中所有的力量都集中于一处。” “[在同一页的下面的内容中]如果有人在不让我知道他们崛起时代的情况下告诉我圣西蒙派的思想的话,我必须承认我会毫不畏惧地说他们诞生自民主时代[国家。]”(本章笔记,草稿,卷2) [4]财政上的集中化,这一点包括了其他的所有,都是通过宪法在法国成形的。1794年9月5日,将统一原则和独立原则应用到法国的财政上的康邦在一份报告中称未来只会存在一种预算,也只会存在一个国家。 这个原则的扩张强迫它在第四年被遗弃,让各种级别的预算开始出现。 但是因为之后我们并没有停止而且始终都没有停止从预算中减少支出从而将其不超过国家的预算范围,所以这就意味着我们在由宪法突然建立起的财政系统中会一点一点地得到更多的回报。我们看到,在给我带来更多细节的辩论中(1838年3月6日),行政力量集权化时代的运动是自国家预算变化和各部门财政减少而开始的。(YTC,CVk,2,第42页) 托克维尔在此处引用了部门分配原则的讨论,这个讨论发生在1838年3月的众议院。在3月6日的对话细节中得到了引用,在第二天的《辩论》中也有引用。 [5]在页边写着:“这句话内容太多了,因为这里讨论的只是行政权集中化的问题。” [6]在法国,拿破仑曾身处此问题中。集中了问题,但是真实的原因却是这种上层(行政)的突然毁灭。 那些教育、财富、习惯和记忆都自然而然地让自己考虑到本省问题的人都消失了,因为遗留下来的那些让人感到疑惑的东西,启蒙、组织或其他能够允许这种情况出现并且引导同类事情的东西对于那些人来说都是必要存在的,但如果对象不是重要权力呢?所以中央权力是一个必要的事实。这是真的,错误在于认为它必须是一种永恒的存在。 [在页边]我收养了一个孩子,难道这意味着我必须让他处在我的规则和控制之下吗?(统一、集权、行政独裁,草稿,卷2) [7]中央集权的两大弱点在于:1. 长远来看它要避免自己能够产生的更多事件和改良。2. 它将所有的社会存在都置于了变得更加暴虐的力量之下,将国家变得无能和奴化。 这两种危险距离我们很遥远甚至还有所表现。 中央集权的好处在于秩序、规则、统一化,这些都是民主人士所希望得到的,反过来说,他们会立即对其注意到并产生好感。 这样的话怎能不流行?(要加在通过关于政府形态的民主思想进行的实践的影响上,草稿,卷2) [8]“当你检验所有这些法则的时候,在英格兰过去的五十年间以及在最近的这些年里,你会或多或少地看到存在着一种中央集权和统一化的倾向。这对我来说就足以做出结论,今天这些形成世界的伟大民主革命在英格兰人中间在不断地进步,虽然有存在着反对它的障碍,以及始终存在着的贵族阶层所拥有的财富。”(和广义的统一相关,草稿,卷2) [9]在此观点中,美国人不管他们所犯下的错误和失误都应该得到表扬。他们极大地赢得了人们的感谢。他们表现出了民主社会国家和民主法则并不一定会导致人类的堕落。 我非常高兴发现了这一点,因为我相信这是正确的而且也因为这是唯一能让美国在我最后的章节中最后一次出现的方法,这些内容真的只跟法国相关。 [在旁边写着]在美国,国家是一件大事,但是个体也不差。在英格兰情况就要糟糕得多,而在法国则要好一些。民众有权利,个体的权利在英格兰没有得到那么多的尊重,而在我们之中却得到了尊重。(统一、集权化、行政独裁,草稿,卷2) [10]集权化。 逆集权化有两种类型。 一种是以直觉的、盲目的、充满偏见的、缺乏原则的方式,这种方式来自小群体希望独立的愿望。 另一种是有原因的、受到启蒙的、知道自己限制所在的。 这两种逆集权化是文明的两个重点。身处其中间的是一个重要政府。(这个政府)有活力、有智慧,冷静[不太确定的内容]得能够自己做到一切事情,也能够成功做到这些事情。 拜登,1836年8月14日。(统一、集权化、行政独裁,草稿,卷2) [11]因为意外的原因。 在我表明对于突然被毁灭的老旧权利而言政府是必需品的地方。 每当一次伟大的革命鼓动一个人的时候,在其中就会诞生出一种新的关系、利益和需求,你会全方位地感受到对于一种控制这些关系、保证这些利益、满足这些需求的力量的需求。这给政府提供了巨大的机会,这种革命建立起了政府行为的扩张圈,远远超过了以前的那个范围。这对于政府来说要更为容易一些,因为在所有这些新东西之中,民众充满了不确定、疑惑和恐惧,他们没法看得清楚。 所以当平等在一次伟大革命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时候,政府立刻[两个看不清的字]它的特权不仅因为条件的平等,而是因为革命(让条件平等)。(YTC,CVj,2,第13页) 同一本笔记本的第14页是独立的一页。 在此之后,写有: 这包含着两个思想: 1. 当前的存在比之前的贵族社会要更为复杂。社会力量必须参与到更多的事务中去。 2. 平等是一种新的东西,面对面地将政府放到了一种不确定、疑惑和虚弱的状态下,这让其自然地成为了后者。短暂的东西在当下扮演着巨大的角色(模糊的文字)。 另一个路易斯的思想。 人们没有信仰,这样他们很容易就能被权力所引导,因为他们被自己自由的重量所征服。人不能承受所有事物的独立,自己的思想也会让其行动被钳制。 非常值得商榷的真相。 和路易斯再谈谈。(YTC,CVj,2,第14—15页) [12]“统一。集权化。” “我找到了一本在1838年3月1日在埃及发行的《两个世界》(Revue des deux mondes),某人在其中极大地崇拜着成为其国家业主和唯一老板的帕沙(Pasha),书中也暗示在法国可能会发生类似于此种情况的事件。” “时代的标志。”(统一、集权化、行政独裁,草稿,卷2) “埃及的帕沙集权表明只要条件平等,中央和统一政府的思想就会自然而然地在产生于中等文明那残缺的思想中而非高度发达的文明中。”(需要加到关于政府形态的民主思想的影响之上的思想,草稿,卷2) [13]在所有民主国家中,在那些并未商业化的国家之上,这些国家必须参与到更多的事务中来。 在这一点中能观察到细微差别。如果国家控制了一切,那么它就会将个体丢入无用之中。如果国家什么都不掌控,恐怕它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差别是很细微的,很难抓住。位置是很容易弄混的。英国是那种不参与任何事务的体系。贵族的体系。自由让成就大事的思想和愿望,以及个体力量有足够多的空间轻易地发生联合。美国的体系是国家鼓励但并不分享企业、贷款、土地的活动,它自身并不做任何事情的模式(第五章第二部分的草稿,关于国民事务联合,草稿,卷1)。 [14]统治者希望集权。意外的原因,民众得到的民主越大,他们就会越集权。 所有的杰出人士。 所有杰出的天才都会走上这条道路。杰出的天才们在其他的时代都通常会是动荡的发起者,他们会影响到身边所有的人。他们引起战争、分裂、暴力、暴政。但是在这些之外,在民主社会中,他们总是会引起集权,因为集权是一种受人赞赏的行为方式,是一种只在这个时代才能容易就被接受的东西。 我会对所有那些在这些人中时不时就会出现的杰出人士进行进一步的阐述。 所有人都热爱文明,都想找到扩张文明的办法,在他们的数量越来越多时效果将会更加明显。(YTC,CVk,1,第76—77页) [15][在页边写有:在权利并未产生关于平等的恐惧的时候很容易。 1837年1月。] 要在民主人士中以及在民主进程的年代控制住专制力量需要做些什么。将民主力量转换到对抗他们的目标上,创造自由以满足对于平等盲目的热爱以及其带来的对于革命的激情很容易。将其放在在本卷的末尾也许在战争结束的时候。(YTC,CVk,2,第56页) [16]手稿中有另一种内容“……将会更容易、更快,有更多的民主国家能够以共和制存在,而非那些君主制的国家、处在朝代中的国家、衰老的国家,比起来自低层、自我塑造的领导者们,他们的起源、偏见、利益和兴趣都似乎与平等的起因有着极大的关联。你可以从大体上将在民主社会里,集权将一直变得更加庞大,而统治将会把贵族逐渐驱赶出去。” [17]手稿又提出了另外两个结论: 对我而言,当我考虑今天人们不断增加的弱点的时候,他们对于平等的热爱(激情)随着他们力量的被剥夺而增加,他们的自然本能似乎在除了奴役之外的所有方面都引导着他们,我并不敢要求上帝将自由的思想赋予民众,但是我祈求他至少要将其放到统治者(领导者)的头脑中,他们是贵族气质的统治者。这就已经足以拯救人类的独立性了。 在另外的地方写着: 第四部分的最后一些话。另外,必须坚信,自由,在建立和延续的基础上,对成为平等的盟友的愿望并不比独裁小。我祈求自由的布道者们仔细地理解这一点并且认为其会始终作为平等的盟友而出现,只有一种明确的方法值得推崇。它就是那样,就是要将自己通过心脏或者头脑跟平等联系在一起。 第五章 在当今欧洲国家中尽管统治者的地位不如以前稳定而统治力却增强了[1] 如果你仔细回想一下以前的情况,你就会惊恐地发现,在欧洲,似乎所有事物都无限地加强中央政权的特权,而个人却变得更为弱小,地位更低,也处在更危险的处境上。 欧洲各民主国家也有着同美国一样的普遍永恒的对中央集权的倾向。此外,他们还有美国人所没有的大量的次要因素和偶然因素。可以说他们朝着平等走出的每一步都让他们愈加靠近专制统治。 只需要环顾我们四周并审视下我们自己就可以确信这一点。 在我们之前的贵族时代中,各个统治者被剥夺了或者丧失了他们权力中的一些内在的权利。还不到一百年前,在大多数欧洲国家中,掌管司法、征召士兵、组建军队、征收税款甚至制定和解释法律的都是几乎完全独立的个人或者组织。而国家则在试着将这些本属于统治者权力的自然职能收回。政府在所有与它有关的事务中,都不会再在它和人民之间设立中间政权,而是由它自己来处理人民的各种事务。我不是[2]想谴责这种集中权力的行为,我只是把这个状况表述出来。 在这个时期,欧洲仍然存在着大量代表地方利益和掌管地方事务的次级政权。而现在大部分这种地方政权已经消失了,它们要么就迅速地消失,要么就完全地隶属于了中央。在欧洲的整片土地上,领主们的特权、各城市的自由、地方的自主行政权都将被消灭,或者已经被消灭了。 欧洲在半个世纪以内经历了许多场目的完全相反的革命和反革命。[3]但这些行动在某一点上是有共同点的,那就是它们都动摇或者消灭了次级政权。那些在被法国征服了的国家中的地方特权没有被法国废止,但却被击败了法国的统治者们消灭了。这些统治者们摒弃了法国大革命为这些国家带来的新事物,只留下了中央集权。这是他们唯一接受的从革命带来的东西。 我想说明的是这些从以前的阶级、团体、个人身上成功地剥夺下来的各种各样的权利,如今并没有用在建立起一些更民主为基础的次级政权上,而是全方面地集中在了统治者手里。就算是最低等的公民,统治者们也要亲自领导他们的每一方面,亲自处理他们的哪怕最细微的事务。[4] 在旧时的欧洲,几乎所有的慈善机构都是由个人或者团体掌控的,而现在它们或多或少都依附于统治者,在一些国家中,它们还是直接由统治者管理的。国家给饥民提供食物,为生病的人提供物资和住所,为失业者提供岗位的机构,成为所有苦难的几乎是唯一的救济者。 在如今的大部分国家中,教育事业也像慈善事业一样成为了国家的事业。国家从孩子母亲的臂弯中将孩子接收过来,大部分时候是要过来,然后托付给它的代理机构。负责激发每一代人情感和赋予每一代人情感的也是国家。教育机构也如同其他所有机构一样有着统一的规范,其中的差异性,如同自由中的差异一样日渐消失了。 我也不怕这样说,在当今的几乎所有的基督教国家中,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宗教也面临着落入政府控制的危险。[5]并不是说统治者们热切渴望自己能拥有修订教义的权利,但是他们越来越希望自己能掌控教义的解释权。[6]他们剥夺了神职人员的收入,给他们制定固定的薪水,将神职人员所具有的影响力转到自己身上为己用,还将他们收编进公职之中,甚至大多数时候成为他们的下属,以便依靠他们来深入每个人的内心最深处。[7] 但这只是整个情景的其中一个画面。 统治者的权力不仅扩张到了古老势力的整个范围,就如同我们看到的一样,但是他们还不满足于此,他们还想将权力范围扩大到方方面面,并且如今他们的权力已经染指到了个人独立上。大量的在过去看来是完全不受政府控制的行为现在也会受到它的管辖了,并且这种受控行为变得越来越多。[8] 在贵族制国家中,政府权力通常被限制了范围,在只与国家利益有着直接可见的关系的公民事务上,它才可以做出领导和监督,而在这个范围之外的其他地方则是选择听之任之的态度。但是在这些国家中,政府好像忘记了一点,那就是个人的不幸和痛苦会损害全体公民的幸福生活,并且有时候保护民众个体也是一种公众责任。 我们这个时代的民主国家却走上了另一个相反的极端。 很显然我们的大多数领导者们想领导的不仅是整个国家,可以说他们也认为自己应当对他们统治下[9]的所有个人的行为和个体命运负责,应当引导和教育每一个人应当做出怎样不同的行为,如果有需要的话,不管人们愿不愿意,都要教导他们如何获得快乐和幸福。[10] 人民群众也是越来越这样看待政府的了,只要有任何的需求,就会向它寻求帮助,在他们看来政府就像是导师或者向导一样。 我断言,没有哪个欧洲国家的政府除了权力更集中以外,没有变得管得更事无巨细。政府权力在各个方面都比以前更多地渗透进了私人事务之中,以自己的规范来控制越来越多的私人行为,哪怕是很小的行为,并且站在每个人的旁边支持他,环绕在每个人的周围指导他,甚至凌驾在人的上方约束他。[11] 以前,统治者是依靠土地的岁入和税收来生活。而如今不再是如此了,他们的需求随着权力的增加而增长了。在过去君主们遇到状况时需要新增一门税,而现在他们只需要求助于借贷就可以了。慢慢地,国家因此成为了大部分有钱人的债务人,并将最大一部分的资本集中到了自己手中。[12] 他们对于吸收小额的资本有着另一套办法。 随着各阶级人民的融合,身份趋于平等,穷人比以前有了更多的财富资源、知识和渴望。他有了改善自己际遇的想法,并试图靠储蓄来达到目的。这样储蓄每天都在累计无数多笔小额的资本,缓慢但不间断的劳动果实,并且还在不断地增加。但是如果绝大部分资本都零散地存在的话,那还是无法从中得到收益的。要是我没弄错的话,这种情况会诞生一个新的慈善机构,一个很快就会变成我们最为重要的政治机构的慈善机构。慈善家们产生了一种想法,将穷人们的存款集中起来,并利用这些存款来产生效益。在一些国家中,这些慈善组织与国家毫无关联,但是它们中的大多数已经有了与其联合的趋势,甚至有一些国家中,这些组织已经被政府取而代之,并且政府担起了将数百万个劳动者的每日储蓄集中在同一个地方,并亲自将这些存款转化为好账的重要任务。 这样,国家通过借的手段从富人那里得到钱财,也通过储蓄银行来以自己的意愿来使用穷人们的每一个铜板。整个国家的财富就源源不断地涌向它,涌到它手里。人们的身份越来越平等,财富累积得也就越多。因为在民主国家中,只有国家才会得到个人的信任,这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只有国家才足够强大,才能屹立很久。[13] 因此,统治政权在公共财富上的掌控权力是没有限制的,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私人的财富。[14]它是每个公民的领导,很多时候还是公民的主人,而现在,它还成为了公民的管家和出纳。 中央政权不仅独自占据了古老权力的整个范围,还扩大了这个范围,超过了这个范围,但是它在行使权力时却比以前更为灵活,更充满力量和独立性了。 所有欧洲国家的政府在我们的时代都已经大大地改善了行政之术[15],它们比以前做得更多,也比以前做得更有序、更迅速,花费也更少。它们时常从个人身上学习知识以提高自己。欧洲的统治者们在各地所设置的权力代表的独立性在日益增强,他们则想出了一种新的办法来更为直接地领导和监督他们,也更轻松。他们不满足于将所有事务都让代表来处理,于是便插手代理为他们掌控的一切事务。因此公共的行政权力不仅只由一支政权管理,并且这种权力越来越多地集中到了同一个地方和少数人手中。政府同时将它的行动也集中起来,这就增加了它的特权。这就是其力量增强的两个原因。 当你对大部分欧洲国家司法政权过去的制度进行考量时,就会发现两件事情十分引人注目,那就是司法政权的独立性和职能的广泛性。 法庭不但能解决个人之间的几乎所有纠纷,在大多数情况下,它还是个人和国家之间的仲裁者。 我不想在这里讨论某些国家中司法机构所夺取的行政权力和政治职能,我只是想探讨下在所有范围内,其所拥有的司法职能。在欧洲的所有国家中,过去直到现在都仍存在许多个人的权利,其中大部分来自财产权,其财产权被司法机构保护,国家如果没有经过其允许的话是不能侵占私人的财产权的。 正是这种半政治权力将欧洲法庭与其他地方的法庭区别开来,因为任何国家都设有司法机构,但是不是所有的法庭都具有这样的特权。 如果我们考量一下如今的被称作自由的欧洲民主国家和其他国家情况,我们就能发现在所有国家中,除了这些法庭以外,还设立了许多其他不是那么独立的法庭,以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仲裁公民与公共行政之间可能产生的纠纷。古老的司法政权仍然保有自己的独立性,但是其管辖的范围却变窄了,并且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只将它当作个人利益的仲裁者了。[16] 上述的那种特殊的法庭数目在不断地增加,其职权范围也在变大。因此政府可以越来越不需要让另一个权力机构来仲裁自己的意愿和权力了。它不能无视法庭,但是它想至少可以自己选择法庭,并将之永远掌握在自己手里,这就是说,在政府和个人之间仍然存在司法机构的表象,却没有其实质了。[17] 因此,对于国家来说将所有的事务掌握在自己手中也是不够的,它还想越来越靠自己来裁决所有的事务而不受其他力量的控制和依靠其他力量来完成。[18] 在现代的欧洲国家中,除了我刚才指出的那些因素以外,还有一个极大地促进了统治政权职能的扩大和其特权的增长的因素,但我们并没有足够意识到这一点。那就是平等所促进的工业的发展。[19] 工业经常会将大量的人集中到同一个地方,在他们之中建立起新的复杂的关系。工业也时常使人们一夜暴富,或是突然破产,公共的平静生活也因此受到威胁。靠着工业盈利的人和投身工业事业的人可能最终健康会受到工业劳动的损害,因此缩减寿命。正因为这样,工人阶级比其他阶级更需要被管理、被监督、被控制,因此随着工业的发展,政府的职权也自然地跟着发展壮大。 这条真理是普遍适用的,但是在欧洲各国中还存在着更为特殊的情况。 在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之前的几个世纪中,贵族掌管着土地也有能力守护住这些土地。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受到许多保证,土地的所有者们也享有极大的独立。由此产生了许多法律和习惯,而尽管土地被分割了,贵族阶级也垮台了,这些法律和习惯仍保留了下来,直到今天,地主和农民仍然是所有公民中最容易从政府权力的控制中摆脱出来的人。 我们历史的所有根源都同样可以在这些贵族制度的时代中找到。在贵族时代中,个人的财富并不重要,这些财富的拥有者们也总是遭到轻视,自身也很弱小,而工业家们在贵族社会的中间建立起了一个特别的阶级。由于他们没有一个稳定的靠山,所以并没有收到保护,很多时候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20] 所以人们总是习惯性地把工业财富看作是一种特别的财富,一种不像其他普遍的财富一样应受保护的财富,并把工业家们看作是社会秩序之外的一个小小的独立的阶级,认为他们的独立自主没有任何价值,是一个只要统治者一不合意就能随意丢弃的阶级。但实际上只要你翻开中世纪的典籍你就会吃惊地看到,在这种个人独立自主的时代,工业总是受到统治者事无巨细地控制。在这一点上,中央集权达到了以往最活跃最细致的程度。 在这以后,世界上就发生了一场大规模的革命,还处于萌芽阶段的工业财富便各地开始了发展,包括欧洲。工人[21]阶级也开始扩张,并以其他阶级的残余者来壮大自己的队伍。它不仅在数量上,在重要性上,在财富上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几乎所有不属于工人阶级的人都和它有着关联,至少某些方面有着联系。这个原先的特殊阶级,现在转变成了主流阶级,也可以说是唯一的阶级了[22],但是它所带来政治思想和习惯却保留了下来。这些思想和习惯并没有改变,因为它们存在已久,后来则是因为他们与我们现代人的新思想和普遍习惯是非常和谐一致的。[23] 因此工业财富的权利并没有随着它的重要性的增长而增加。工人阶级也没有随着人数的增多而减少自己的依赖性,但是相反地,你可以说它将专制统治带进了它的内部,并且自然地随着它的发展而发展。[24] 随着国家的工业化发展,它对公路、运河、港口及其他可以促进财富增长的半公共的设施的需求也会成比例地增加,国家也会随之变得更民主化,个人也更难完成这样的工程,而对于国家来说却变得更容易。我敢断言,我们这个时代的统治者们会明显地倾向于独自掌控这类事业,这样就能将人民控制在一个更小的依赖关系之中。 从另一方面来说,随着国家力量的增强、需求的增加,它自身也会消耗更多数目的工业产品,这些产品通常是由兵工厂和工厂制造的。如此,每个国家中的统治者就成为最大工业家,他们吸引并雇用了大量的工程师、建筑师、机械师和工匠来为他们服务。 他们不仅是最大的工业家,还越来越倾向于成为其他所有工业家的首领,甚至是主人。 由于公民在变得平等的同时变得越来越弱小,他们如果不联合起来就不能在工业中有所作为。而如今的中央政权自然想将这些联合的组织置于自己的掌控之下。 必须承认,这种被称作社团的集体,要比单独的个人强大得多,可怕得多,而为自身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却比个人小得多。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就算它们对政府的独立性相对于个人来说更小,那在人们看来也是很合理的。 统治者们更是倾向于这样,因为这更合他们的意。在民主国家中,人民只有联合起来才可能抵制中央政权,因此,统治者们从来都不会喜欢这种不受他控制的团体。然而值得指出的是,在民主国家中,人们对这种他们非常需要的团体,却隐秘地持有一种畏惧和嫉妒的情感,这就妨碍了他们维持这种团体。这种特殊的社会群体所具有的能力和忍耐力,在人民普遍存在的弱小和不稳定中令他们感到吃惊和担忧,公民们认为这些社团所自由使用的自然拥有的力量是一种危险的特权。 此外,如今所出现的所有社团,都是一些由新时代的人构成的,在这些人出生的时代,权力早已没有被视作神圣的了,在这个时期,个人权力的观点非常薄弱,中央政权又无限强大,因此这些社团刚产生时就不享有自由,这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在欧洲的所有国家中,有几种社团只有经过国家审查了其制度,并授权其成立才可以建立。而部分国家还在努力将这个规定范围扩大到所有的社团上。你可以轻易地预见如果它们的努力实现的话将会发生什么。 一旦在某些条件下,统治政权有了权利授权各种社团的建立,那很快它们就会提出想要得到监督和领导这些社团的权利,这样这些社团就无法逃避国家给它们规定的条例了。这样,国家在将那些想要联合的人掌控之后,还会想要将那些已经联合成社团的人控制在自己手中,换句话说,就是控制生活在国家中所有的人。 这样,统治者们就将大部分的现今工业所创造的这种新力量占有并作为己用了。工业领导了我们的发展,他们领导了工业的发展。 刚才我所说的这一切是如此的重要,以至我在想要将我的想法解释清楚的时候,生怕分了一点点心,从而没有达到目的。 所以如果有读者觉得我所引用来支持我的论点的例子不足以达到目的或者说例子没有选好,又或者觉得我夸大了政府权力的发展,并相反小看了个人独立的发展脚步,那请将书放下,自己思考一下我向读者们展示的这些东西。请自己认真地考量一下每日在我们之中,和我们之外所发生的各种事,问问自己周围的人,最终考量一下自己。如果读者不能感受到我的引导,走错了路,从而没有到达我想要引导他走向的地方,那就是我的大错了。 读者会发现,在刚刚过去的半个世纪中,中央集权以各种方式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战争、革命、侵略都促进了它的发展,所有人都尽了一份力。同样在这个时期,权力以一个非常惊人的速度在人们手中交替更迭,人们的思想、利益、情感都有着极大的不同,但是所有人都想以某种方式将权力集中。这种集权的本能就像是人们的生存和思想的千变万化中唯一不动的一点。 并且在读者审视完了这些琐碎的人类事物之后,想要纵观全局时,一定会大吃一惊。 一方面,历史上那些曾经地位最为稳固的朝代都已经被动摇了,或者被灭掉了,人们用尽了一切办法来以暴力推翻他们的统治,消灭或限制了他们领主或者他们统治者的权利,所有没有参与到革命中的国家至少也变得不安定了,同样的造反精神在刺激着他们。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在这样无政府的状态,或者说国家的动乱中,中央政权在不断地扩大它的特权,权力更为集中化、更为进取、更坚决,范围也更广阔了。公民们随时都处在政府的掌控之中,并且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个人独立的权利一点点地奉献给了政府,这些刚刚推翻了一座王位并将国王踩在脚下的人,却对政府里职位最低的职员都越来越卑躬屈膝,不敢反抗。 因此,现在这个时代好像在进行两种方向相反的革命,一种在不断地削弱政权,而另一个却在不断地巩固它。在我们的历史上没有一个时期的政权像现在一样要不过于弱小,要不就过于强大。 但是当你最后仔细地思考一下世界的现状时,你会发现这两种革命是有密切的联系的,因为它们有同一个起源,而随着不同的进程,最后终将达到同一个终点。 我不怕再次将我已经在书中的某些位置提出或指出的东西再重复一次。我们一定要非常注意,不要将平等本身同将平等带到社会制度和法律中去的革命混淆了,人们正是由于这样(把其混为一谈了)才被这些现象惊呆了的。 在所有欧洲的古代政权中,最强大的和最弱小的都是建立在贵族时期,他们都或多或少地代表或者维护了不平等特权的原则。为了使平等带来的新需要和利益在政府中占上风,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就需要颠覆或者抑制老一代的政权。这就促使他们发起了革命,并且激起了大多数人对革命所带来的混乱和独立的狂野的喜好,而不管革命的目的是什么。 我认为欧洲不会有任何国家的独立在发展时没有伴随财富状况和个人状况的剧烈变化,并且这些变化大多数伴随着长时间的无政府状态和人们的肆无忌惮,因为这些变化是国家中的那部分最不开化的人为了反对那部分最为开化的人造成的。 由此就造成了我之前所说的两种截然相反的不同趋势。只要民主革命还处在革命热情之中,那些摧毁了与之作对的老旧贵族政权的人,就会产生出一种强烈的独立精神。并且随着平等的胜利变得愈加圆满,他们也将一点一点沉溺于这种平等所带来的自然本性,并巩固和集中中央政权。他们想获得自由以此来获得平等,然而随着平等在自由的帮助下建立了起来,他们想得到自由却更难了。 这两种情况并不总是逐一出现的。我们的父辈就曾展示过如何在一个国家打击贵族权力、藐视国王权力的同时,在国内却建立一个专制的暴政,向整个世界展示了如何在得到独立的同时又失去它。 生活在现代的人会发现老旧的政权正在全方位地垮塌,所有古老的势力都在消失,过去的高墙也在坍塌。这使得那些有才能的人判断力受到了影响,他们只关注到了眼前发生的巨大的革命,认为人类将跌进永恒的无政府状态。但如果他们思考一下这场革命所带来的最终后果的话,他们可能又会有别的担忧了。 至于我,我承认我并不相信激励了我的当代人的那种自由精神。我清楚地看到现在各个国家动荡不安,但我却看不到他们哪里自由了,并且恐怕在这些让王位摇摇欲坠的动荡结束以后,统治者们会发现自己的力量比以前更强了。

注释


[1]手稿中的标题为:中央集权是欧洲民主国家最大的敌人(草稿,卷2)。 [2]手稿上写的是:“我根本不是要谴责……” [3]“我的著作最伟大的源动力就来自这个理念,仍然有些混淆,这个理念表明两次革命运动几乎走向了对立的方向。倾向于将中央力量赋予一种新的开端、新的品位的那个革命将权力同贵族阶层分开……” “而另一个革命则不断地增加着独裁统治。”(草稿,卷2) [4]这种个体在社会事务上的逐渐弱化有着上千种存在于世的方法。我将引用其他一些与之相关的思想。 在贵族国家里,深刻的尊重来自人们的最后的一点意志。有些时候在欧洲古代的人群中会走到甚至类似迷信的地步,社会的力量不仅仅阻碍着将死的人的人性,还将其力量借给他们,它向那些人暴政的是一种永久的力量。(d) 当所有活着的人都变得虚弱的时候,死人的意志就没有那么受到尊重了。在它周围会出现一个非常狭窄的圈,如果意志离开这个圈子,那么统治阶级就会废止或者控制住它。在中世纪,能让你畅所欲言的力量没有受到过限制。在今天的法国,你不能将自己的遗产在没有国家干预的情况下分给自己的孩子。在辛勤劳动付出了一生之后,他们仍然想控制你最后的行为。 d. “在英格兰的属性中看到了一点博蒙的影子,而最重要的是在最后的意志和遗嘱产生的那个广阔的范围内。《爱尔兰》(L'Irlande)第二卷。” “民众个体的力量。非常重要的贵族特征明显地表现在与意志相关的东西上。”(随后是本章的手稿,草稿,卷2) [5]手稿上写的是:“所有的宗教都倾向于成为国教。” [6]“牧师极为单一的运动。时间的征兆。重读拉科代尔(Lacordaire)。” “智慧的集中。统一的思想将人类推到了个人独立性最后的避难所里。”(本章笔记,草稿,卷2) [7]在争论中央力量的贡献的时候,官员的数量代表着中央力量的增加。他们形成了一个国家,因为政府将自己的稳定性寄托在他们身上,所以在所有的国家里他们都越来越多地替代了贵族的位置。 几乎在整个欧洲统治(权力)的方式可分为两种:通过他们对自己的恐惧来控制公民中的一部分,然后通过让他们拥有成为其中一份子的希望来统治另一部分。 [8]没有什么能够让一个野心勃勃的人感到高兴的了,只有这种描述一种权力集中的画面能做到,简而言之,就是将整个人变得警惕,将其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这在类似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时间里看起来是很令人钦佩的,因为我们很耐心,能够享受到它的好处,当我们想要获得更大的快乐时,只需要通过很小的努力就能获得。 [在其一旁写着:也许是因为偶然的原因。] 你能够预测到几乎所有的野心家和能人的思想都认为民主国家包含着能够自己动作的思想,不需要人为地扩张社会力量的贡献,因为所有人都希望自己能在某天引导它。想要向这些人表明权力的极端集中化会伤害国家简直是在浪费时间,因为他们自己就自动集中化了。 在民主国家里,你能找到的就只有非常诚实或者非常平庸的人,这些人都忙于为中央力量设定某种限制。前者很少见,而后者无所作为。 在民主国家里,引导人们的不仅只有他们对于集中全力的品位,也有所有公民的激情。 [在其一旁写着]也许是因为偶然的原因。(草稿,卷2) [9]当所有人或多或少地依靠于彼此的时候,政府只需要领导人群中起主要作用的那些人就足以让其他人跟随了。 但是当他们处于平等和独立的状态的时候,社会就必须以某种方式被分散占领,单独地引导民众。 政府的贡献在民主国家要比贵族国家要更为广大和细致一些是非常自然和必要的。(我能对同胞所报的希望的思想,草稿,卷2) 在手稿的一份复印件中还找到了同样题目的两段: 集中化。 我刚刚指出的是某种独裁能够将自己附着在民主人士身上的情况,它仍然留在我这里,表明了它能利用的方法。 [在其一旁写着:太过教条。] 我以来历抽象地审视一个民主人士,而我相信要在不身处某个特权国家的情况下建立起一种当地的知识是更加困难的。没有人有统治的实权。没有人有闲暇、总体思路和开化。 所以长期的教育总是需要的,这样才能让民主本地化,让民众自治。 但是如果我将民主人士在其存在的某个阶段进行思考的话,那样难度就变得更大了。 [在其旁边写着:当贵族制度刚被摧毁,民主尚未得到训练和评估的时候,该将当地的权力交到哪些人的手中?] 在人群之中,有些通过指导获得了民主的教育,就像英格兰那样,而其他的则是通过绝对权力做到的,就像我们这样。 这就改变了问题的条件。 在第一种情况下,当贵族制度失去其力量的时候,其所有的继任者都准备好接替它的位置了。甚至在这种情况下都有集权化的倾向。对英国人做出评价,表明他们并非是对好的政府有着兴趣才进行集权的,而是因为对于民主的兴趣才这样做的。 在第二种情况下,贵族制度唯一可能的后代就是贵族权力。唯一的问题在于知道它是否能一直保持自己的地位。(YTC,CVd,第41—42页) 集权化。 集权化是一种政府具有更强代表性的荒谬的说法。当首相在议会中为自己辩护达到六个月的时候,他怎么能有时间来指导所有省份的利益?担忧(模糊不清的文字)它的责任就落到了书记员身上。这样一来,书记员的智慧所提供的保障难道要比当地的行政长官的要更好吗? 1837年4月4日。(YTC,CVd,第31页) [10]托克维尔似乎阐述的是卢梭的《契约社会》(Contact Social)第一本书第七章那个著名的片段。 [11]一个中央集权,但是行动缓慢喜欢红色带子和文件的政府。 在第二次会话中,1838年3月在赞美了我的政府之后,用他最高的音调,他抱怨道,这个政府的成员并没有像他们应该的那样访问我们政府中所有那些控制他们检查的东西,在红色带子和文件下统统被毁掉了。就好像一个集权的政府能够完全按照自己的日程行事,也就好像它并非从根本上是喜欢红色带子和文件的。最后的这一点是跟进得最为接近的。 从所有一切都来自中心的那个时候来说,机器的操纵者自己没办法看到任何东西,但是却一定知道所有一切,他需要大量的消息,以挨个检查手下的雇员。在一个巨大的集权政府里,等级是必需的,这也就是说一个.s.-.-.-的秩序和回应。这些就是必需品。激情更为亲睐红色带子和文件。首相永恒的倾向却是希望做到所有一切,知道所有一切,安排所有一切,这需要更多的回馈。 控制着首相的那些部门有兴趣将所有的一切都引向他,也就是都指向他们。他们拥有跟首相同样的激情,他们从来都不会有,就像首相一样,能够抑制这种激情的政治或宏观的观点。 所以一个中央集权的政府在自己本职里就是缓慢和喜欢文件流程的。它拥有巨大的优势,但是它的劣势也很明显。 在不知晓彼此无穷无尽的文件流程的情况下处理所有事务的责任。 爱德华告诉了我某种正确的事情:对于红色带子和文件的热爱在事务越小的时候越是强烈。庞大的事务是在巴黎接受处理的。人们达成了理解,看到彼此都对此感兴趣。但是对于那些不能看到彼此,又没人感兴趣的人而言,为了理解为什么公社想要卖出六英尺的土地,这就需要无穷无尽的文件了。(统一、集权化、行政独裁,草稿,卷2) 托克维尔所讲的是对矿区的行政讨论,发生在1838年3月的时候的议会里(参见1838年3月21日的《辩论》)。在Rive-de-Gier矿区的洪灾过后,政府向议会提交了一份法律草案,在其中要求在征用费用之下,要对矿区拥有者进行危险系数上的测量。各部门反对此项法案,他们通过引用1810年4月21日法律的第七款来捍卫了所有者的权益,这条法律将矿区视为一项公共财产,它的开采和征用都属于当地法律的范畴。更多细节请参照托克维尔的笔记5。 [12]1837年,托克维尔曾请求博蒙给他从英格兰带回各种各样关于苏格兰银行的小册子和消息,用以完成其著作《贫穷回忆录》(Mémoire sur le pauperisme)的第二部分。博蒙搜集的东西让托克维尔确定了自己对于将集权国家视为储蓄的恐惧(《与博蒙的书信》(Correspondance avec Beaumont),OC,VIII,第185、191、193、196页)。 [13]从一方面来讲,对于福利的争论一直在继续,而政府掌控着越来越多的福利资源。 所以人们从两个不同的方向趋近奴役。对于福利的需要将他们从参与政府行为中驱逐开去,对于福利的热爱也让他们更加狭隘地依赖于统治者。 [14]“米歇尔·布尔吉的观点(1838年3月23日)思考道:我来这里是想要根据我的政治原则强化超过对于财产原则进行衡量之外的东西,这种东西总是被强有力地捍卫着。这导致了反射,因为看起来似乎所有现代人,不管他们的起点是怎样的,都在统一的原则下联合到了一起,并从那里一起走上了通向共同奴役的道路”(统一、集权化、独裁统治,草稿,卷2)。它的内容可能是关于一种源自矿区的讨论的延伸。 [15]这个理论被吹嘘得很厉害,在今天得到了广泛的认可,而现在又自我维系(零散的字词),立法和行政力量必须经由检验,要挨个、仔细地检验。这个理论只被用于谈论相关话题,它是圣坛。让我们刺穿它的外壳,让我们大胆地讨论被当作宗教来信仰的东西是什么,让我们看到赤裸的真相并直面它。 从大体上来讲,立法和行政力量必须分开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实情确实如此。 但是对于国家的救赎和对一个好的政府很重要的是,立法系统和行政力量永远都不能在同一个行动内结合在一起吗?这就是我所怀疑的。你从好的原则开始,但是却将它推到了荒谬的地步。在行政力量行使权力的时候司法力量的介入对我而言似乎经常都是有效的,而有些时候也是必要的,我并不会想象着没有它们自由存在的可能性。 也许这个问题必须让我来做出更加深层次的阐述,但是在此之外,它值得用我对于法国的方法来进行一次特别的、细致的、实际的检验。这对我而言一定是完成这本书之后首先要做的工作。因为我相信我对未来感到害怕的主要恐惧就在这里。行政力量不可避免地会担任更为重要的角色和五花八门的角色的看法是不争的事实。 [在页边处写有:国务委员会(Conseil d'état)很重要,但是这还不够,如果没有新闻自由那么这就没什么意义。] 整个问题在于知道你是否能将自由的承诺与行政力量必要的行为结合到一起。 你无法停止此种力量的增加,但是你能赋予它某种平衡。(统一、集权化、独裁统治,草稿,卷2) [16]要区分两种不同的趋势: 1. 一种倾向于集中国家中的所有力量。 2. 另外一种倾向于集中行政中的所有力量。 从所有司法控制中解放行政力量的倾向。 对所有人而言,司法力量就像是对个人独立的支持,不管它的贡献在哪个地方减少了,个体的存在都会变得岌岌可危。 我相信,一定就是从这里遇到的那些问题。今天存在着一种要摆脱司法力量控制的明显倾向。(草稿,卷2) 在另一个文件夹中: 法国的集权者将国家一词以某种方法进行利用。这些区别通常会让我们分裂。 他们声称,国家在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以及在我们即将进入的那个时代里必须参与到众多事务中去。人们同意了这种说法。但是国家几乎总是代表着行政权这种东西,在没有立法和司法保障的情况下行事。在这方面我们无法达成一致。 国家在民主人士中也必须拥有大量特权,但是行政力量一定不能在单独行事,不能不受控制,为了得到被拯救的自由以及对于个人而言不在社会力量面前完全消失。 [在其一旁写有:你发现政府毫不避讳地增加着自己的特权,就好像政治的影响力迟早会在后者的头上平息下来一样。我更愿意相信一个拥有众多政治权力和较少公民权的政府比一个拥有较少政治权利和较多公民权的政府相比更能保障在未来的自由。 公民权没有任何意义。这个词汇对我而言不能产生影响,但是理念却是存在的。](统一、集权化、独裁统治,草稿,卷2) [17]手稿上写的是:“……但并非公平其自身。” [18]关于此点在法国却存在着一种奇怪的论点。当在政府和个人之间产生分歧的时候,我们拒绝将其交给普通法官进行审判,随后会说不要将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混为一谈。这就好像说在让政府同时拥有评判和执行的权利这种最为危险和最暴君的形态里,这两种力量并没有混合在一起一样。 [19]1. 导致工业产生中央力量的主要原因是: (1)工业以及占据政府的工业阶级的属性。 (2)新的商品和人的产生。 2. 特殊的欧洲原因: 对此行业和阶层所有的古老的偏见。 支持这些观点的事实。(草稿,卷2) [20]“你所看到的工业发展产生了一个依赖每天的薪水生存的阶级,他们只能用薪水作为一点一点征服自己独立性和改变他们自己的方法。这个阶层一直存在于世上,但是他的发展却是新兴的。他们数量巨大,已有变得无限大的倾向。”(草稿,卷2) [21]“我相信实业家必须被理解为所有那些通过诸如铁匠工人、木匠工人和最终的制造者的商业艺术的帮助获得金钱的人。” “我并不相信只买卖的商人能被归入实业家之中。” [在其一旁写着:我所谓的工业财产究竟是什么意思? 你很清楚地知道实业家是什么,但是工业资产呢?] “农民当然不能被计算在内,说得更细一些,佃户。”(草稿,卷2) [22]在页边写着:“民主阶层是卓越的阶层。” [23]“要统治我们时代的民众,需要新的恶习和美德。”(草稿,卷2) [24]在另外一处写有:“要保持和产生更多的思想,但是我并不知道在何处和以何种方法来将其加入到我的分类中来。” “人们让我觉得惊讶的是在对抗大量自然敌人的时候人所展现出来的脆弱并不多,这是他服从于某种深藏在其体内的不可见力量的表现。” [在页边处写着:将“可能”一词放到我能对那些持续不断的东西进行描述的地方,尽管这些东西遭受到了现代社会前进脚步的挞伐。] 人类不管处在什么位置以什么方向,不管他们看起来是走向哪里,他们总是被推着到了同一个地方,这样的日子已经有数个世纪那么长了。你一会儿看见他们冲向相反的方向,一会儿他们又打破了所有对抗他们的禁锢,他们突破了这种局面,他们又自己停下了,重新走上老路。 有些时候政府会希望强迫他们采纳某种观点以及某种习惯。他们奋起反抗。而在当他们战胜自己的主人的时候,他们又会做起他们原本想要强迫他们所做的事情来。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臣服于某种深藏在自己胸口中的力量。 有些时候,要作用于一个人并且控制住他需要伟大的品德和卓越的天赋。也有些时候重大瑕疵也能够让人感到满意。 为了作用于诚实的人并且控制住他,伟大的品德或卓越的天赋就是必要的了。为了在一个堕落的民族身上产生出同样的效果,重大的瑕疵也能让人感到满意。(YTC,CVa,第33—34页) 我将例举几个事实来支撑这个观点。工业财富的源头发现于矿藏中。正如欧洲工业的发展,在矿业产品成为更为重要的利益以及因为平等所带来的对矿区所有权的分割探测到更好的矿脉变得更难之后,大多数的政权都收回了矿业资源的所有权,并且开始对其进行监管。在任何其他形式的财产上都没有碰到过这种情况。 矿脉是受制于与土地资源同样的责任,也提供了同样的利润,这样它才能进入公众的领域。对它们进行勘测或做出让步的是国家。所有者们被变成了使用者。它们从国家那里得到了相关权力,从而,国家能够在几乎所有地方都能对它们进行引导。它为它们制定规章制度,作用在它们身上,将其受制于某种习惯性的监控之下,如果它们反抗,行政法庭就会剥夺它们的权力,公众管理会将它们的特权转移到其他人的身上,这样,政府能控制的就不仅是矿脉,还将所有的矿主掌控在它的手中。 但是,随着工业的发展,对老旧矿区的开采增加了。新的矿区也打开了。矿区的人口得到了扩张变得更多。每天,国家在我们的脚下进行扩张,并在其仆人身上流行开来。(y.) y. 统一、集权化、行政独裁。 与吉尔矿区相关的讨论(1838年3月)刚好让我得出了下面的这些想法: 新世界将看到不断增长的关于工业资产的争论。它才是一种新型的、杰出的财产,是民主的财产。 现在,我很清楚地看到,政府通过掌控方向和对这种财产的管理,在这种财产不断发展的时候就会对其影响产生相等比例的争论。这个并不需要任何托词甚至是理由。 [在其页边上写着:开始的时候展示政府其自身将是怎样变成一个巨大的实业家的,是怎样经营庞大的工业企业的,与此同时又是怎样变成所有其他实业家的主人和引导者的。它通过庞大的企业和中央银行将所有的工业资本都吸引到一起来。] 第一个原因是这种财产在我们进行讨论的时候刚刚诞生不久,被所有的其他人都通过陈旧的观念进行保护并且允许自己得到更多的调节。 但是我想要对一些更细的原因进行更细致的阐述。煤炭、铁矿和其他矿石从宏观上来讲都是巨大的商业财富的源头。有钱人都是正式世袭下来的。最顶端的拥有对最低端的所有权。政府用自己那套似是而非的原因声称财富应该是国家的而非个人的,将拥有这些财富的人赶走,除非他有利用的价值,它才会对他们进行授权(1810年法令)。在许可权实行的以来产生了巨大的权力滥用现象。政府宣布对新的拥有者们负责,那些人在它眼里不过是特许经营商,它能够尽情地利用他们,做自己所指示的事情,否则它就会收回许可权将其转给他人。1这个拥有或者开采矿产的巨大的人群不断增长着自己的数量和最为重要的重要性,他们变得只能做那些行政代理人所允许他们做的事情,除此之外什么都做不了。政府并不拥有矿产,但它拥有矿产的所有者们。 1. 如果司法力量在此处介入的话,所有的一切都会变得合理而且公正。它之所以没有出现就是因为存在着的恶。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绝对的和不断的分离的原则和自由以及国家繁荣是势不两立的。如果行政没有介入到这种商业财产中来的话,民间的繁荣就会碰到危险。而如果只有行政力量的介入的话,自由就会碰到危险。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将它们结合在一起。 再来一个例子。河岸上土地的所有者们并不同意自己保证对河岸进行处理。政府强迫他们联合在一起以便一起做一些必需的工作。没什么能比这更好的了。但是政府引导这个联盟强迫它拯救这片区域。这样它就将所有住在河岸上的人握在了自己手中。但是这却和我所想要的商业财富渐行渐远。 [在其页边上写着:波拿巴在1810年曾说过,凭借着大量的障碍,你让法兰西朝着暴君又跨出了一大步。你看到的是一个完美的例子,因为房屋主人拒绝他的计划而让一栋房子的修建计划搁浅。他还补充道:特许经营人的财产在他同意放弃的时候必须被掠夺。从这一点来看,矿产和农场之间并没有什么区别。拿破仑并未否认特许经营者要受限于某些条件,他只希望人们对这些条件不会提出任何的异议,也不会要求对许可造成的损失索求赔偿。法庭会判罚,他说,这些特许经营者,就像在其他的合同中所做的那样。] 在文明国家中存在着巨大的商业企业,它们无法在没得到社会力量、政府或是法院授权的情况下得以存在。这种情况尤其发生在必须摧毁某种财产以及必须对某种公众需求,比如修路、运河、桥梁、港口等,做出回应的庞大工程身上。这对于矿产方面的争论也有同样的意义。国家授予特许经营权,宣布自己拥有引导权力,如果某人不遵循它的引导就会被剥夺权利。而在这些社会力量中,政府是唯一一个拥有不混合立法和行政力量的权力,也只有它能够将行政力量和司法力量混合在一起。 在英国,能够授予权力的是它的议会。参见西蒙所著的关于伯明翰铁路的那一章。 这样,除了那些它所拥有的通过它的代理人进行修建和引导的运河、道路、桥梁之外,它还是那些拥有、建造或是引导其他东西的人的主人。 第六章 民主国家惧怕的是哪种专制 在我逗留在美国的那段时间里,我注意到类似于美国这样的民主社会制度有可能为专制的建立提供一些特殊的条件,并且在我回到欧洲以后我发现大多数欧洲的统治者们已经在利用这种社会状况产生的思想、情感和需求来扩大他们的权利范围了。 这让我相信,基督教国家最终也会遭受到某种压迫,某种同古代国家遭受的相似的压迫。 对这个问题的更细致地研究以及五年以来的不断地思考都没能减少我的担心,但担心的对象却改变了。 我们在过去的时代里从来没有看到统治者的权力如此强大,如此绝对,能独自掌管整个庞大帝国的所有的事物而不需要次级政权的帮助。没有一个君主会让自己的人民无差别地服从统一的法律规范,也没有君主会降下身份到每一个人民身边去领导或者引导他们。这样的思想也从来没有出现在人民的脑中,就算人们有过这样的念头,知识的欠缺、行政手段的不完整,还有最重要的身份条件的不平等所造成的自然障碍都会很快地阻止这样一个庞大计划的实行。 我们看到在凯撒大帝实力最强大的时期里,居住在罗马帝国的不同民族之间仍有不同的习惯和民风。尽管都处在同一君王的统治之下,不同的地区之间仍是实行分开自治的,有着众多的强大而活跃的自治城市。尽管帝国的所有政府都集中在帝国皇帝一个人手中,并且只要他想,他就可以主宰一切,但是社会生活的细节和个人的生活情况却往往不受他的掌控。 确实,帝国皇帝拥有着无法抵消的巨大权力,可以使他们依照自己的喜好为所欲为,并且为了满足他们的想法,可以调动整个国家的力量。这就使得他们经常滥用自己的权力,随意剥夺公民的财产或者生命。他们的暴政对于少部分人来说是沉重的负担,但是这种负担却没有延伸到大多数人身上,并且暴政只会出现在一些重大的原则性的方面上,而忽视其他方面。暴政是残酷的,但却是有限制的。 看起来,如果在当代的民主国家之中建立起了专制,那这种专制会有另外的特性。它的范围将会更广,也会更为温和,它只会让人们感到身份被降低了,却不会让人感到痛苦。 我确信,在我们所处的这样充满知识教化和平等的时代,统治者们比古代的任何一种统治势力都更容易成功地将所有的政治权力集中到他们手中,并习惯性地将权力范围更深地渗透进个人利益的圈子中。但是促进了专制统治的平等,同时也缓和了专制的残酷性。我们看到,随着人变得越来越相似、越来越平等,公众的民风也变得越来越仁慈、越来越温和。当人民没有强大的力量和巨大的财富时,可以说暴政就没有出现的机会和展示的舞台。如果人民的财富都很平庸,那他们的情感就会很自然地克制,想象力会受到限制,享乐的欲求也会很简单。这种全民的自我节制也使统治者自身受到抑制,也会将他的欲求所带来的秩序混乱控制在一个特定的范围内。 除了这些来自社会自然状况的原因以外,我还能说出其他许多与本书目的无关的原因,但是我还是想将自己克制在我为自己定下的范围之内。 民主国家在某些混乱的时刻或者非常危急的时刻也可能会表现得很粗暴,甚至残酷。但是这些危急时刻都是极为少见或者很短暂的。 当我想到当代的人激情不太多,想到他们性格温和、富有知识、信仰纯净,想到他们品行和善,想到他们刻苦勤勉和坚定的习惯,以及他们对善与恶的克制,我就一点儿也不害怕他们的统治者会变为暴君,他们更多地会担当起人民的指导者的角色。 因此我认为民主国家的人民所受的压迫,与之前在世界上出现过的压迫都是不同的,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在记忆中是找不到这样的印象的。我想找出一种表达方式,能确切地表述我因这种压迫而产生的观点和这个压迫本身,但却是一场徒劳。专制或者暴政这样的老旧的字眼都不适合用在这里。这是一件新事物,由于我不能命名它,所以我必须尝试着去定义它。 我尝试着去想象专制将带着哪些新的特点重新出现在世界上,我似乎看见数不清的相似而平等的人为了获得一点点小而庸俗的享乐而忙碌地转个不停,他们寄情于此。他们中的每个人都与群体隔离开,漠视其他人的命运,就像对待陌生人一样,他的亲人和好友对他们来说就是整个人类了。而至于其他公民,他与他们隔得很近,但也视而不见,他与他们接触,但却感觉不到他们的存在,他只是独自生活,也只为自己而活。如果说他还有一个家庭的话,但至少可以说他已经没有祖国了。 在这些人之上还有一支巨大的维护他们安逸的生活和照顾他们信仰的保护力量。这支力量有着绝对的权威,对他们照顾到了极致,自身也有着规律性,有远见,也很温和。可以说它就像父辈的权威一样,父辈权威的目的就是教育人们长大成人,但是事实却是相反的,它只想永远不变地将人们当作小孩来看待。他喜欢公民追求享乐,并且只需要想着如何寻乐就好了。它乐意为公民的幸福而努力,但是它想成为公民的唯一代理人和唯一仲裁者。它致力于保护公民的安全,满足他们的需求,使他们更便利地享受生活,引导他们的主要事务,领导工业发展,指定他们的财产所属,分配他们的遗产。这哪里还会让公民绞尽脑汁,为生计发愁啊? 如此,它就使公民每天越来越少使用,也没地方使用自由的意志了,也将公民意志的活动范围围在了一个越来越小的地方,并且一点一点地蚕食公民的自由活动。自由使人们习惯于这些事情,使人们倾向于忍受这一切,更多时候甚至将之视作好处。 在这样将每个人一个接一个地纳入自己的权力之手,并按自己的想法对其进行塑造以后,统治政权就将手臂伸向了整个社会。它将整个社会的表面用一张有着小而复杂的,细致而统一的条例的网给遮盖住,使得有着最独创精神和最有活力的人都逃不出这张网去超越大众。它没有破坏人们的意志,它只是将之软化,使之屈服,并引导了他们;它几乎没有强迫人们的行为,但是它却在不断地进行阻挠;它不搞破坏,只是阻碍新事物的产生;它不实行暴政,但是它对人们进行妨碍、抑制,使人变得衰弱、消沉、浑浑噩噩,最后将整个国家的人变成一群胆小的,只知道勤劳工作的动物,而政府则是牧人。 我一直认为我刚才描述的这种有节制的、温和平静的奴役方式,能比我们想象的更好地同自由的外在表现结合起来,这样,对于它来说,想在人民主权的阴影中建立起来也不是不可能了。 我们当代人正不断地遭受两种互相对立的热情的折磨,他们既觉得自己需要人来领导他们,又渴望保持自由之身。无法摧毁这两种对立本能的其中一方,他们便做出努力以同时满足这两个方面。他们构想了一支独一无二的、无所不能的保护力量,但是要由所有公民来选举出来。他们将中央集权同人民的主权联系在了一起,这使得他们得到了一些宽慰。他们安慰自己,认为自己正在受到由自己亲自选出的监护人的监督和保护。每个人都能忍受被链子绑住,因为他看到,握住链子另一端的不是某个个人,不是某个阶级,而是人民自己。 在这样的体制下,人民从依赖的关系中摆脱出来了一段时间,指定了他们的主人,然后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 如今很多人适应了这种行政专制和人民主权之间的这种折中的解决办法,人们认为当把自己的自由交给国家政权时,他们的个人自由就能够得到保证。但在我看来这还不够。对我来说主人的特性是远没有这种服从状态重要的。 但是我不否认,这种制度要比那种将权力集中以后,交到一个不负责任的人或团体手中这样的制度要好得多。在民主专政可能采取的不同形式中,后一种制度很明显是最差劲的。 当统治者是由选举产生,或者由真正的选举和独立的立法机构监督的,那人民受到的压迫有时会更多,但是这种压迫总是不会让人感觉自降身份,因为每一个公民在受到限制或者感觉无能为力时,会认为自己表示服从仅仅是在服从于自己,他牺牲了其他所有的自由,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这一个愿望。 公正地说,我理解当统治者代表了国家,也依靠国家时,从每一个公民身上获得的力量和权利并不只是为领导者服务,也让国家因此受益,个人也会从自己奉献给政府的独立自由中获得一定的好处。 在中央政权极度集中的国家里建立一个国民的代表,是为了减少极端集权可能会出现的弊端,但却不能完全地消灭弊端。 我清楚地看到,如此行事,个人就可以参与到国家大事上来,但是对于小事和私人事务则没有什么影响。人们都忘记了,在小细节上奴役人民才是所有弊端中最为危险的。而至于我,站在我自己的立场上来看,如果二者只能取其一的话,大事上的自由是没有在小事上的自由那么必要的。 小事情上的服从每天都会出现,并且每个公民都能无差别地感受到。这并没有让他们感到绝望,但是它不断阻挠着公民的活动,使其放弃使用自己的意志。它就这样一点一点地熄灭了他们的激情,使他们的精神变得衰弱。然而在某些重大,但却少见的事务上的必要的服从,才偶尔会产生奴役的状况,并且只会影响一些特定的人。如果你已经让公民变得如此依赖中央政权,现在又不时地让他们来选出政权的代表,这是不靠谱的。在如此重要但却非常少有的情况下,让人们非常仓促行使自己的自由意志,是不会起到防止公民一点一点失去自主思考、感受和行动能力的作用的,并且他们的能力水平将因此渐渐下降到人类平均水平之下。 我还补充一点,他们还将很快失去行使自己保留下来的的唯一的重要特权的能力。将自由带进了政治圈子,同时又在行政圈子里增强了专制的民主国家,现在多了许多怪癖。一些只要有点普遍的尝试就能搞定的小事,它们都认为人们没有能力完成,而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反而在一些属于政府的关乎国家的大事上,它们给予了公民们极大的特权。它们时而是统治者的玩物,时而是他们的主人,有时力量比国王还大,有时却比平民还小。当排除了所有的选举制度,仍没找到合适的时候,它们感到惊讶之后又会继续寻找,就好像认为所发现的弊病不是存在于国家的制度里,而是存在于选举体制上一样。 实际上,很难想象完全放弃了自我领导的习惯的人,怎么能成功地选出可以很好地领导他们的人,并且处于奴仆状态的人民怎么可能选举出一个自由、充满活力并且明智的政府。 我始终觉得一个上头为共和制,其余部分为极端君主制的制度只会是转瞬之间就会崩塌的怪物。统治者的恶习和被统治者的低能将很快带领他们走向灭亡。而一个厌倦了自己的代表和自己的民族,要不就会创造一个更为自由的制度,要不很快就会重新臣服在一个独君的脚下。 第七章[1] 以上各章的续篇 我认为在一个身份条件都平等的国家中要比在其他国家中更容易建立起一个绝对专制的政府,并且我认为,一旦在这个国家中建立了这样的政府,它不仅会压迫人民,并且时间一久,它还会从每个人身上夺走人类的一些主要的特质。[2] 因此在我看来,专制是民主时期人们最应该惧怕的东西。 我想在任何时候都是热爱自由的,而在我们生活的时代,我觉得我自己可以说是崇拜它了。 在另一方面,我相信在我们即将进入的世纪中,凡是想将自由建立在特权和贵族制度之上的,都不会成功。凡是想让一个阶级单独地获得权威,并保住权威的,也不会成功。如今还没有哪个统治政权有足够的智慧和足够的力量通过在人民之间建立起永久的差别来建立专政[3],也没有哪个立法者在不把平等当作首要原则和标志的情况下,有足够的见地和足够的权力能维持自由的制度。因此,所有想为同类创造或为同类保持独立和尊严的当代人,都是平等的友方,而想成为平等的友方的唯一条件就是将自己与他人平等看待,他们神圣事业的成败就取决于此。 因此,重要的不是重建贵族社会,而是让平等从这个上帝让我们生活在其中的民主社会中呈现出来。[4] 这两条首要的真理在我看来很简单、很明了,内容也是很丰富的,它们很自然地让我思考在一个人民身份条件平等的国家中,可以建立起哪种内省的自由政府。 民主国家的统治者必须比其他国家统治者的权力更强、更统一、更集中,范围更广,渗透得更深,是由于民主国家的制度和国家本身的需要。[5]自然民主制的社会也更活跃、更强大,而个人却处在更低的位置,也更弱小。一方面强大了,另一方面就会变弱,这是不可避免的情况。[6] 因此在民主国家中,你不能期望个人独立的圈子会有贵族制国家中的那么广,但是这也并非因为人们想要如此,是因为在贵族制国家中,社会会经常为个人做出贡献,大多数人的财富往往牺牲给了少部分人的荣华富贵。 领导民主国家的中央政权必须变得活跃和强大,这同时也是人们所希望的。重点不是在于让其变得弱小和怠惰,而是在于阻止它滥用自己的活力和力量。[7] 在贵族时代中,保障个人独立的是统治者并不独自掌管管理和控制公民的权力,它必须将一部分权力留给贵族阶级。因此社会权利总是分开的,绝不会整个压在人们身上或者以同样的方式压迫人民。[8] 不仅统治政权不独揽所有事务,大多数官员也都大多各行其是,不受其掌控,因为他们的权力是来自自己的出身,而不是来自它。统治者任何时候都不能随自己喜好设置或者取消这些官职,或者强迫他们统一地服从自己的哪怕一点点的要求。这也同样保证了个人的独立性。 我也明白如今人们不能诉诸同样的方式,但是我看到了可以替代它们的民主的方法。[9] 人们可以将一部分从社团或者从贵族中得来的行政权托付给由普通的公民临时组成的次级政体,而不是全部交给统治者,这样,个人的自由就会在不损失平等的情况下更有保障。 美国人对于用词并不像我们一样考究,他们仍保留了“县”这个名词来表示州以下的最大行政单位,但是他们却用地方议会取代了它的一部分职权。[10] 我乐意承认,在类似于我们生活的平等时期里,设立世袭的官职是不公平,也不合理的,但是没有什么能组织以选举官员的方法来取而代之。选举是一种能保证官员对中央政权的独立性的权宜之计,就像在贵族制国家中,世袭能保证官员对贵族政府的独立性一样。 贵族制国家里有很多物质富有,也有着很大影响力的人,他们自给自足,不会轻易被压迫,或者说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压迫他,因此统治者会也很谨慎克制地使用自己的权力。 我很清楚民主国家不会自然地产生类似这样的人,但是人们可以在民主国家中人为地创造这样的人。 我确信人们不可能在世界上再次建立新的贵族制度[11],但是我认为普通的公民联合起来也能构成非常富有、非常有影响力、非常强大的存在,换句话说就是贵族性质的法人。[12] 这样的话人们都可以得到贵族制度中的一些巨大的政治优点,而不会有贵族制度的不公正性和它的风险。一个正直的、工业的、商业的,甚至是科学或者文学的团体都是一个有知识有力量的公民,一个无法被随意屈服或者被暗中压迫的公民,一个靠着自身的权利同掌权者抗争,维护大众的自由的公民。 在贵族时代中,每个人总是同几个同阶层的公民关系密切,因此你如果攻击其中一个,另外几个就会前来援助。而在平等的时代,每个人都自然地与他人隔绝开来,它没有可以寻求帮助的世交,也没有能确实与他同仇敌忾的阶级。它容易被别人孤立,也容易无缘无故地被别人无视。[13]因此在当代,公民如果被迫害,那他只有一种方式可以保护自己,那就是向整个国家呼救,如果国家听不到,那就向全人类呼救。而他的呼救只有通过一种方式,那就是通过出版刊物。因此出版自由在民主国家中要比在其他国家中珍贵得多,它也补救了许多平等所能产生的缺陷。平等使人相互隔离,变得弱小,而出版却给每个人装上了一支强有力的武器,就连最孤立、最弱小的人都可以使用。平等使人失去了亲近的人的援助,但是出版却让他可以向所有同胞们,及所有与他相似的人求助。印刷加速了平等的进步,也是治疗平等弊病最好的疗药之一。 我认为生活在贵族制度下的人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不需要出版的自由,但是那些生活在民主国家的人却不能。为了保证民主国家人民的个人独立,我是不相信大规模政治集会、议会特权和人民主权的宣言的。 所有的这些东西在一定程度上都是与个人被奴役的情况相关的,只要出版还是自由的,统治者对个人的奴役就不可能完成。出版是维护民主自由的最佳手段。 我还要说说有关司法权力的类似的事情。[14] 处理与私人的利益有关的事务和仔细研究出现在它视线内的小问题是司法权力的本质,不主动去帮助被压迫的人,但却始终帮助社会中地位最为低下的人也是它的本质。后者,不管你将他想象得有多么羸弱,也总是能让法官倾听他的控诉,并做出回应。这都是司法制度带来的结果。 因此在这个统治者正不断地将视线和手腕伸进人们最细微的活动中的时代,在这个个人弱小得无法爱护自己,孤立得无法向他人寻求帮助的时代,这样的司法的权力是特别适用于自由的需要的。法庭的力量在任何时候都是他们能够获得的最大的对个人独立自由的保证,这在民主时代尤为如此。如果司法的力量不随着身份的平等而扩张的话,那个人的权利和利益始终是受到威胁的。 平等使人们产生了一些对自由来说非常危险的倾向,立法者们就必须随时睁大眼睛来盯着他们。我只谈谈主要的几个。 生活在民主时代中的人不容易弄明白规章的作用,他们对于规章有一种本能的蔑视。[15]我在本书的其他地方解释过原因。规章会招致他们的蔑视,很多时候还会招来憎恨。由于他们通常只对容易得到的和眼前的享受感兴趣,所以冒冒失失地冲向每一个人所渴求的对象,哪怕一点点耽误都会使他们气馁。他们所带进政治生活的这种性格,使他们在追求自己渴望的东西时,非常敌视这种每日都会减缓他们步伐或者让他们停滞的规章。 但是生活在民主制度下的人们所认为的规章对他们的不利之处,正是对自由来说大有裨益的,其主要作用就是在强者和弱者之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作为一道障碍,减缓前者的强势,给后者应变的时间。随着统治政权的愈加活跃和强大与人民的日渐怠惰和虚弱,规章变得越来越必要了。因此,民主国家的人民比其他国家的人更需要规章,但他们天生又不那么尊重它们。[16]这是值得我们严肃注意的问题。 没有什么能比大多数当代的人极度蔑视规章的问题这样的现象更让人苦恼了,因为当今社会中,哪怕最小的规章的问题都具有十分的重要性,这些重要性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人类最大的几方面的利益就是与之相关的。 我认为,生活在贵族时代的政治家可以经常蔑视规章而不受影响,并经常凌驾于之上,而当今各国的领导人哪怕对待最小的规章都必须毕恭毕敬,只有在某些逼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忽视它。而在贵族时代中,人们又对规章过于迷信了,我们必须以一个明智而缜密的方式来看待它。 人们普遍喜爱权利,尊重权利,是因为权利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对权利的长期使用。民主国家中的个人权利通常不是非常重要,出现得较晚,也不是很稳定,这就是说人们经常轻易的放弃自己的权利,或者即便权利被侵犯了,他们也不会感到懊恼。 然而在这个人们普遍轻视个人权利的时代和国家中,社会的权利却在自然地增长,力量也在变强,也就是说,人们在更需要保有自己的个人权利和维护自己仅剩的几项权利的时候,反而却变得不那么在意它们了。[17] 因此,在我们所处的民主时代,与人类的自由和伟大为友的人首先必须不断地站起来,随时做好准备,以防止中央政权为了普遍实行自己的计划而随意牺牲某些人民的个人权利。在那个时候,没有公民会搞不清楚,以为被压迫没有什么危险性,以为个人权利并不重要,可以随时让出而不会遭受损失。原因很简单,当人们的思想都已经深深地植入了个人权利的重要性和这类权利的神圣权威时,再想要侵犯人们的个人权利时,只会让被侵犯的人遭受到损失。而在当今你侵犯了这样的个人权利,会对整个国家的民族风气造成深刻的伤害,并且让整个社会担上风险,因为关于这种权利的观点会在人民内部持续恶化,最终完全消失。 不管革命的性质是怎样的,目的是怎样的,有着怎样的舞台,一场长时间持续的革命中都总会产生特定的习惯、特定的思想、特定的陋习,并且被广泛地在人民中普及。 不管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当它的领导者、舆论或者法律在短时间内改变了数次的话,它的人民最终也会染上喜欢改变的喜好,并且对于所有迅速进行的暴力改革习以为常。他们每天都见到规章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自然对其有了一种蔑视,并且对于法律的约束也感到十分不耐烦,因为法律在他们眼前已经被违反了无数次。 由于平等和道德的普通观念已经不足以解释和证明革命每天都在产生的新事物,人们便对社会效用的原则产生了兴趣,创造了社会必要性的教条,开始习惯于心安理得地奉献个人的利益,践踏他人的权利,以便能更迅速地达到所设想的一般目标。 这些习惯和思想,被我称之为具有革命性的习惯和思想[18],这是因为它们都是由革命产生的。它们出现在贵族制国家里,也会出现在民主国家中。但是在贵族制国家里,它们力量却不那么强,持续时间也没那么长,因为它们会在贵族制度中遭遇与之完全相反的习惯、思想、缺陷和弱点。因此它们在革命结束后很快就消失了,国家又回到了之前的政治制度。而在民主国家中却不是如此,民主国家总是很畏惧革命的本能在革命结束后虽然变得温和、规范,但是却不消失,渐渐地融进到政治风气和行政习惯中。[19] 因此我在其他国家中找不到任何革命比在民主国家中产生的革命更危险,这是因为革命除了能产生偶然和短暂的不幸以外,它们还总是可能造成一些永久的,或者说永恒的祸害。 我相信人们将会采取直率的抵抗行为或者正当的反抗行为。所以我并不是绝对地说生活在民主时代的人就一定不能发起革命,但是我认为他们在发起革命前应当比生活在其他时代的人多思考一下,并且我认为与其采用这样一个冒险的补救方式,倒不如多多忍耐当今现状带来的种种不便。 我将用一个普通的观点来总结一下,这个普通的观点不仅包含了当前这一章中所有的特殊观点,还包含了我写这本书的一些独有的观点。 在我们之前的贵族时代中,存在着权势滔天的个人,也有软弱无力的社会权威。社会的形象也是模糊的,并时常受到掌管公民的不同政权的影响。那个时代的人,不得不把精力用在扩大和加强政府权力,并增加和保证它的特权上面,相反地,将个人的独立限制在一个更窄的范围之内,使个人利益服从普遍利益。 而等着我们现代人的,则是另外的危险和另外的考虑。 在大多当代国家中,不管统治政权是从何发展而来,由什么组成,或者姓甚名谁,都掌握着几乎所有的权力,而人民却在一点点变得最为弱小,最为依赖。 但是情况在古代社会中却是完全不一样的。同一性或者统一性在古代社会中是找不到的。在我们的现代社会中,什么东西都在变得相似,每个人的特点也将很快消失,大家将变得普遍一样。我们的父辈总是滥用个人权利是值得尊重的这样的观点,而我们却在自然地夸张另一个观点,那就是个人的利益必须总是服从集体的利益。 政治世界也在发生改变,从现在起我们必须寻求新的补救方式来消除新产生的弊端。 给中央权力加上一个范围广阔,但却看得见的不能改变的限制,给个人一些特定的权利,并保证他们不受争议地享受这些权利,为个人保留一小部分独立、权势和独创性,让他们上升到与社会相等的高度,并当着社会的面支持他们,这在我看来就是立法者在我们将要进入的时代中应该完成的首要目标。[20] 可以说当今的统治者总是想着与人们一同干一番大事业。但是我希望他们能更多地考虑创造更伟大的人民,能更看重工作者而不是工作本身[21],并且能时常记住如果每个公民各自都很弱小,那他们组成的国家是不可能长久地强大下去的,我们还没能找到任何社会形态或者政治组织能将怯懦软弱的公民集中在一起,创建出一个充满活力的国家。[22] 我发现我们当代人有两种相互对立但都同样致命的观念。 一些人在平等中只能看到它带来的无政府倾向。他们惧怕他们自己的自由意志,他们惧怕自己。 另一些人数目较少,但具备更多知识的人却有另一种看法。他们在从平等走向混乱的路旁,最终找到了一条看起来能不可阻挡地带领人们走向被奴役的小道。他们在走向这条必然的被奴役的道路之前就事先屈服了自己的灵魂,由于不抱有仍能保持自由的希望,所以他们心底早就已经开始了对即将到来的主人的敬慕了。 第一类人抛弃了自由,因为他们觉得自由是危险的;第二类人抛弃自由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没有可能得到自由的。 如果我有后一类人的观点的话,那我就不会写出这本你们正在读的书了,我可能只有在内心里偷偷地为同胞们的命运叹息了。 我想把平等有可能会给人们带来的使人们失去独立的风险完全地曝光出来,是因为我坚信这些风险对我们的未来来说是最为可怕的,也是最无法预见的。但是我并不相信它们就完全不能被克服。[23] 生活在我们即将进入的民主时代中的人有着对独立的喜好。[24]他们天生就对规章制度不耐烦,甚至对于他们自己所选择的社会的永恒不变的状况,他们也会感到厌烦。他们喜爱权力,但是他们却很鄙视和憎恨手握权力的人,并且他们能轻易地逃脱掌权人的控制,因为他们十分渺小,流动性又很高。 这些本性会经常出现,因为它们产生于社会状况的永远不变的核心之处。很长时间之内它们都能阻止专政的建立,并且能为愿意为了人类的自由而奋斗的每一代人提供新的武器。 因此,让我们带着这样的畏惧吧,因为这种畏惧是有益的,能让我们时常保持警醒和好斗,而不要带着那种使人失去信心和变得软弱的柔弱无能的恐惧。[25]

注释


[1]在包含此章节的文件夹中同样还包含有托克维尔的工作手稿以及一份他手写的一整个章节的复印件。在文件夹上写有:“上一章节的续篇。” “[用铅笔写有]我打赌M. de C[夏多布里昂?]并没有理解本章的内容。” “20分钟。” 在草稿第一卷的第四部分的计划中(被装在一个文件夹里,这个文件夹是和关于物质享受的章节的草稿以及题为“阶层平等是如何暗示人群对于自由和平等的品位的”的草稿一起发现的),在关于暴政的类型的章节之后是另一个题为《要规避这个危险所需做的事情》的章节。托克维尔在这个标题旁做了如下注释:“这个标题包含了那个理念,但是并没有表现出那个理念一定要有的那种表现方法。这个标题用这种方式来呈现显得太过张扬。它让人想起的内容远超过我所能提供的。” 同样的理念也出现在包含如下手稿的文件夹上:“这个标题完全没有什么意义,但是我想用它来表达的东西却是太多太多了。真正的题目应该是:‘要避免我在前面的章节中所指出的那些问题所需要做的事情’。但是这种标题所囊括的内容要远远超过这个章节中所展现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我最好选择无用的那种方式而非太过张扬的那种。” [2]“社会状态将人群分裂,政治状态则将他们拉拢。” “社会状态赋予他们对于福利的尝试[将他们引向地面],政治状态必须通过给予他们伟大的思想和伟大的情感而提升他们。”(草稿,卷2) [3]从现在开始,围绕在我们周围的氛围将会变得民主,你将能仅在担负起自己在其中的位置的前提下呼吸。 它展现的是贵族阶层的成员们是如何不慌不忙、不骄不躁地与民众越走越近,从而抛弃了其他时代的记忆,从当前时代中选择一个位置的…… 然后还加上了内容。 对于那些想要让自己置之世外,希望从普遍的毁灭中逃离,希望在以后的时代中继续保存贵族血脉的人来说,他们将很快发现生活是令人疲惫的,对他们而言是困苦的。被充满敌意的偏见、怀疑、强迫接受愤怒的空气、同时饱感遗憾和妒忌、在他们出生的国家里陌生人的数量超过前来寻求他们庇护的旅人的数量的环境中,他们一直等待的只能是一个不会到来的弥赛亚。但是在这一点上他们和犹太人也是不同的,他们不能延续下去。一个徒劳地希望在自己所建立起来的种种机构组织都被摧毁的情况下继续维持自己富丽堂皇生活的贵族阶层绝对不可能成功。如果它的敌人没有强大到能够毁灭它的地步,那么不久之后它自己就会起来完成这个任务。能够为自己赢得尊重和荣誉的工作对贵族人士已经关上了大门,他们的数量因为懒惰而减少到了你从未在任何事务上看到过的那种程度。在最为贵族化[民主化]的社会里,这种巨大而又无用的闲暇笼罩着他们。一种躁动的无所事事的感觉吞噬了他们。因为他们不能得到人最为高贵的快乐,所以他们便转而开始寻找汹涌而暴躁的娱乐方式,将他们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他们因为无法统治国家而用马匹和狗群来安慰自己。他们既不讲礼节,也没有自己祖先们的精力,他们只是保存了自己的骄傲而已。你会被这个最为盛产伟人的种群的那种难以想象的落魄感而震惊。 在任何时候,遗产法都会让不少那些身处在无聊又无意义的休闲活动中的他们感到惊讶,将他们丢进隐晦而贫穷的境遇之中。在那些遗老遗少身上,孤独会变得更为巨大,孤立会让他们更为害怕,沮丧会每天都来袭击他们。他们丢掉了自己的姓氏,忘记了珍贵的记忆,几代人的痕迹也会消失。新的家庭从虚空中诞生,成为第一个降生的世代。权力、财富和荣誉都永远地传到了他们手中。 我极为坚信建立一个新的贵族制度比保存老的贵族制度相比是同样的不可能。对我来说,我无法理解因为有些人想要重新建立一种衡量阶层、特权、继承权、永久性影响的标准而在民主的朋友中间所激发的那种公开的或是隐晦的恐惧感。这样的人只会对自己构成威胁。他们只会屈服于自己所抱着的事因以及自己将这些东西混在一起的那种保守的原则。 当前的时代是反对他们的时代,当终有一天他们真正想要加高装载这一切的堤坝的时候,他们会立即被其中的滔滔洪水冲得一干二净。所以民主因此没有什么值得害怕的敌人。让它堕落和掌控它的因素都是从其内部产生的。我并不知道它的统治是怎样没有建立起来的,但是我轻易地就发现了要让它变得令人憎恨所需要做的事情是什么。 什么才是危险的东西? 是挑起憎恨和妒忌民主的情感并且以此获得权力。 是过度地赋予人们平等,又反过来拿走他们的自由。(YTC,CVc,第55—58页) F. D. 经常重复道,贵族制度是一种命令的制度。这个定义下得很好。贵族制度并非是单独存在的个体,而是这个个体的首脑。就算只剩下了它本身,它也能完成很多事情,但都不会是伟大而持久的成就。 这种将贵族制度比作命令制度的严谨而精密的比较被发现于1792年。警察都被聚集到莱茵河的右岸,而士兵们都在左岸。这就是我所说的最后的游行,是法国社会的肖像中最为震撼的一幅。(YTC,CVa,第52—53页。同样的理念出现在YTC,CVc,第55页) [4]在本章的复印件的页边用铅笔写着:“我强烈建议删掉这部分。” [5]在民主社会里,政府不仅比民众强大(模糊不清的字句),而且它还拥有更长的寿命、远见、扩张计划、更大的计算。它对于公民质量的压迫跟力量上的压迫是一样的。在最后一章后面的内容里。1838年9月1日。(YTC,CVk,1,第23页) [6]在其页边写着:“生活在平等年代中的人们自然而然地就被孤立和无力了。他们能够达成伟大成就的办法只有通过人为的和当下的不断努力才行。” [7]在本章手稿的末端记录着如下的笔记: 强力政府的必要性,因为所有其他社会连接所拥有的软弱或是已经被摧毁的这一事实让社会不断前进以保持某种范围下的混乱。 将所有的政治政府从贵族社会中移除,这个国家的中央力量的某种顺序在整个一年的时间里都会得到保留,因为,在相互有着某种作用的基础上,个体会团结在一起,他们的不动本性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将他们维系在一起,而不需要政治力量的介入。 [在其一旁写着]还要在这里加入另外的一个理念。在民主人士中,只有政府才拥有稳定性、长久性、扩张的计划、对未来的远见,只有它才能处理不断增加的事务,所有这些都对一个寿命长久的国家的良好运转是必要的。在政府之外的民主人士中,一切都是不稳定和浮动的。 在一份草稿中写着同样的内容: 我承认民主派人士中间的政府要比民主政府[贵族政府]更容易一些和更高效一些,但是这就意味着它要更好一些吗?这就是问题所在。政府首要的优点就是更容易开展工作吗?如果是这样,那么它又比独裁统治要好在哪里,比自由又坏在哪里?有什么比这个更为稳定?用一天的时间建立一个这样的政府,在成百上千年之后仍然有效地运转。它又比其他的更脆弱在哪里?建立它所需要付出的努力,[模糊不清的字句]它所需要的[模糊不清的字句]工作。了解它们的不同结果。这样完美的理想才能在某处寻得。(YTC,CVk,2,第54页) [8]在最开始的时候你会被那种在今天仍然被视为领土财产的这种尊重,以及对于工业财产所赋予的那种微乎其微的尊重而感到震惊。1这来自领土财产[是]古代的财产,是贵族时代的财产,在那个时代保护它们的那些原则(从社会状态下分化出来的原则)在习俗中留下了众多线索。与此同时对于工业财产、现代及民主财产而言,你将自己赋予了倾向于民主的本性,这种本能将国家作为个体的替代品还会不断用大众这只脚踢碎后者。 这两个专业术语并非从本质上是对立的,但是我没有时间澄清自己的理念。(草稿,卷2) [9]民主的药方在本书中有所表述,主要存在于第一章和最后一章中。 [在其页边写着:尝试通过另一条路而非政治社会这条路得到同样的结论。] 为了不失去由民主社会国家自然产生的行动自由而不赋予大多数人无所不能的能力的必要性。 为了赋予头脑中的思想所必须的行动而对一个民主人士群体介绍自由的必要性。 让向民主国家实现开化以提升人类思想的倾向。未经开化、没有自由的民主将会把人类带入蛮荒。 不将民主人士的生命物质化的信仰的必要性。民主人士只能被这种东西触到。宗教是一种近乎毫无实体的利益,它赋予人们的是极为丰富的思想。 不要仅仅因为某个社会原则看起来有多么美好就采纳它。不要仅仅采纳一种政府形态。要远离狠毒[统一?]。(YTC,CV卡,2,第54—55页) [10]“只有地方议会才能让自由的民主本能成为一种习惯。”(YTC,CVd,第19页) [11]“对我来说,我对自己国家所希望的一切就是那些将目标对准独裁统治的人在同时又将目标瞄准贵族统治。”(YTC,CVd,第25页) [12]在一个装有题为“贵族人士的思想”的草稿的文件夹中写有: 将一个崇尚民主的人发展成崇尚贵族统治的人的可能性,将两个体系的优点都结合起来的方法。 我所说的崇尚贵族统治的人的意思是指诸如各城、各省、各部门之间的那种永久的、合法的联系,或是诸如我所思考出来的在文化中的那种诺尔曼的自愿的、暂时的联系。在工业上,是从事运输业的公司,在政治上是自助者天助(Aide-toi le ciel t'aidera)的社会。这些连接都被引用为例证和模板。 这将能合适地引出贵族制度的一部分优点,隐藏它的缺点。 这不能建立起永久的不平等以及正义。它不能提升某些人让其超越其他的所有人…… 它会产生能够复出巨大努力、拥有宏伟计划、坚定不移的人。它会用另外的方法将人们都团结在一起,就像贵族制度下的人之间那样牢固。它能让人类变得更伟大,也能提升思想……(草稿,卷2) 关于托克维尔的联合的问题请参照:雷纳托·卡瓦拉罗(Renato Cavallaro),《通过民主控制个体:托克维尔思想的自然联合》(Dall'individualismo al controllo democratico: aspetti del pensiero di Alexis de Tocqueville sull'associazionismo volontario),《批判社会学》(Critica Sociologica),28,1973—1974,第99—125页。威廉·H. 乔治,《孟德斯鸠和托克维尔的合作个人主义》(Montesquieu and De Tocqueville and Corporative Individualism),《美国政治科学评论16》,1,1922年,第10—21页。乔治·格加特(Georges Gojat),《托克维尔的主体研究日记》(Les corps intermédiaires et la décentralisation dans l'oeuvre de Tocqueville),《自由主义、传统主义、分裂主义》(Libéralisme, traditionalisme, décentralisation)(巴黎:阿芒德·科林,1952年),第1—43页。以及何塞·玛利亚·少卡·卡诺(Jose Maria Sauca Cano),《托克维尔联合学》(La ciencia de la asociación de Tocqueville)(马德里:宪法研究中心(Centro de Estudios Constitucionales),1995年)。 [13]在其页边写着:“本章的整个风格就是暴露和评价不足之处,但是这些想法在当前这种我只能自己对其进行考虑的情况下变得相当困难。” [14]在其页边写着:“个体越是孱弱,法院就必须越强大。” [15]在本章的草稿中你会发现一处对规章制度的大体阐释,字迹潦草,它似乎是路易斯·德·科格雷(Louis de Kergorlay)的所评。在草稿中有一个注释写道:“我和路易斯有过一次愉快的交谈,讨论了整个主题。再看看它。”(草稿,卷2) [16]“所有对自由做出了伟大贡献的人都有这种品位[信仰],而我则能被称为对于规章制度有着迷信一样的崇拜。” “规章制度并非自由,但是它们却是自由的载体。”(草稿,卷2) [17][内容的开头遗失了]对理性正确的理念所报以的信心每天都在蔓延,难道你没有注意到每一天事实的思想和力量的思想都在不断地替代它,力量的最终和法定代表如果不是士兵的话又是什么? [在其一旁写着:难道你没有看到有平等没有自由的时候我们就是在朝着一个唯一的奴役在前进,与此同时还在朝着不可避免的蛮荒而前进?如果你看到了所有的这些,那么你还在干什么?] 你看到了思想分化得要比遗产快吗,所有人都将自己狭隘地困在自己的思想里,就像农场里干活的人将自己困在土地上一样? [在旁边写着:你没看到灵魂在堕落,对于自由,人类这种伟大而高贵的激情的热爱,正在抛弃他?] 利己主义在没有得到新的光源的情况下正在不断获得新力量? 正确的思想正在被消灭。 人的情感每天都在变得越来越个人化,不就之后人就会被自己的信仰而非遭受的不平等的状况而分裂。(YTC,CVd,第19—20页) [18]革命性精神的释义: 喜欢快速的改变, 利用暴力带来改变, 暴君的精神, 对规章制度的热爱, 对获得权力的热爱, 对最终结果的预见、有用的原则的忽视, 用野蛮的方法获得满足。 革命性的精神在任何地方都是自由的最大敌人,对于所有崇尚民主的人来说都是如此,因为在它和民主之间存在着一种自然而又秘密的联系。它利用民主本身的缺点作为源头来谴责它们。 革命在某些时候能够是公正和必要的,它能建立起自由,但是革命精神却总是暴虐的,永远都无法带来除了暴君之外的任何东西。(草稿,卷2) [19]在这个复印件的页边写着:“这些革命所带来的过去的情感在这里找到了跟那些由平等所带来的永恒的情感的相似之处。” [20]“我非常希望你告诉我如果不是人的话,那又是什么产生了人的那种富丽堂皇的生活。” “除了我们之外,恶魔还会照顾哪些人?”(草稿,卷2) [21]他们将其自身限制在仅仅希望这个社会变得伟大的范围内,我,人类,他们对于没有实体存在的理想的兴趣很大,我,神的创造,我的伙伴。 他们对工作赋予了更多的价值,我,工作者。 要成长并让个体变得更伟大,伟大的人在民主时代的目标永远都会是这个。 日期是1838年1月29日。(草稿,卷2) 另一份草稿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 我们如何能够理解彼此?我寻找活得有尊严和荣誉的方法,而你寻找的只是活法。 你对民主社会国家最为恐惧的是它所带来的政治上的麻烦,而对我而言,那却是我最不担心的东西。你害怕民主的自由,我害怕民主的独裁。 这些人类似于被驯化的动物,他们对被一个喂养自己的主人的恐惧几乎不存在,他们对于生活只是抱着寻求活下去的办法的心态。 [在其页边写着:很多人将民主的公民法视为恶魔,将民主的政治法律视为另一种更恐怖的恶魔,但是我要说的是,它们才是唯一一种你能够应用到他人身上的良方。 我政治思想的所有理念都被囊括在这里。](YTC,CV卡,2,第54—54页) [22]这份手稿和本章的复印件都在此结束。在手稿的页边上你会发现如下的笔记: 我能也许我必须在这里停笔。我依稀能够看见我其实还应该写得更多,还有更多震撼人心的内容要呈现,最后我还是在不断重复着在前面所讲过的关于社会利益的内容,而非个人利益的内容。现在讨论的并非人的华丽或个体的华丽或个体其本身,而是社会的富丽,这个从人类的思想中诞生的理念。社会是为了个体而生的,而非个体为了社会而生。你是通过怎样一个对事物的奇怪的扭曲来为了讨好社会观而牺牲个体的,又是怎样的一种分裂能够让人得到这样的一种思想的? [23]信奉异教的伟人通常都愿意向假神[偶像]献上牺牲,他们并不相信它们,因为他们知道人们只能在这种残忍的神圣的模样之下进行想象,一种唯一而高高在上的形象,人类必须有所信仰。 那些知道法律并非秩序[而只是秩序的外部心态而非秩序其本身]的政客们用着同样的方法,他们一定是尊敬它[在它的面前跪下],将其视为秩序的唯一一种能够被普通人的组织[庸俗]所捕获的形态。(草稿,卷2) [24][空白]的理念表明对于自然的喜好对身处平等、责问时代的人类而言是自然而然的。但它却总是次于人们对权力的喜好。这种对于自由的自然倾向是我们救赎的船锚。它通过发展这种东西和将其变得实际,让人变得希望获得平等所带来的一切好处而不要它带来的其他坏处。(YTC,CV卡,2,第49页) [25]“探其究竟,它是一种关于证明在自由的帮助下你才能希望避免的凭照。所有的一切都在那里。如果你想成功的话,恐惧必须被放到自由的旁边。”(YTC,CV卡,2,第52—53页) 第八章[1] 主题的概貌[2] 在永久地结束我刚涉及的课题之前,我希望可以最后环视一下所有构成新世界的形象的各类事物,并最终推断出平等对人类的命运一定会造成什么样的普遍影响,但是由于难度过大,我不得不停了下来。在这样一项宏伟的工程面前,我觉得我的眼界根本不够,理智也在颤抖。[3] 这个我想展现出来的,我想评判的新社会,只是刚刚才形成。时间还没有使它成型,使它诞生的大革命仍在继续,并且在当今所发生的一切中,几乎不可能辨别出哪些一定会随着革命的结束而消失,哪些又将会留下来。 这个正在冉冉升起的新世界有一半仍卡在正在崩塌的旧世界的废墟中,并且在人类事物所呈现出来的巨大混乱中,没人能说清哪些老旧的制度和古老的民风将会屹立不倒,哪些又最终会消失。 尽管在社会状况、法律、思想和人的情感中发生的变革还远远没有结束,你却早已不能将它所造成的影响同旧世界里发生的事情相比了。我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追溯到最遥远的古代,却找不到任何同我们眼前所发生的相类似的事件。由于过去的时代已经不能说清未来的走向,因此人类的思想正在黑暗中前行。 但是在这样一个如此巨大的,崭新而又混乱的画面中,我早已瞥见了一些主要的特点,这些特点正变得越来越明显,现在我要将它们指出来。 我看到好的事物和坏的事物相当均等地出现在这个世界上。巨大的财富消失了,小额的财富却在增加,人们的欲望与享乐成倍地增长,却没有了特别令人惊奇的富裕,也没有永远不能翻身的贫穷。野心是人人都会有的情感,但却没有了那种极大的野心。每个个体都是孤立的、弱小的,社会却是活跃的、有远见并且强大的,人们完成小事,而大事则由国家来完成。 人们的精神不会精力充沛,但是民风更为朴实,立法更为人性化。如果说几乎见不到伟大的奉献,见不到非常高尚、非常睿智、非常淳朴的德行,但至少人们的习惯是冷静可靠的,暴力是少见的,残酷暴虐更是从不存在的。人的寿命变得更长,财产的所有权更有保障。生活虽然不是绚丽斑斓的,但却是令人感觉非常舒服、非常安宁的。享乐既不高贵无比,也不低鄙粗俗,没有繁文缛节,也没有残暴的喜好。谈笑之中虽无鸿儒,往来之间却也不会有白丁。天才虽变得更为少见,但普遍的知识水平却是越来越高了。人类思想的发展是所有人共同努力的结果,而不是少数人的推波助澜。杰出的文艺作品虽然会减少,但是普通的作品数目将会增多。所有人种、阶级、国家之间的束缚将会松弛开来,但是人类的纽带却会变得更紧密。[4] 如果在这各种特征之中,要让我找出最普遍和最显著的,那就是财产将以上千种形式再现。几乎所有的极端都会变得缓和减弱,几乎所有突出的棱角都会被磨平,为中庸开道,这中庸之道比起世界上曾出现的事物来说,地位不高不低,既不闪耀明亮,也不会模糊不清。[5] 我眼光环顾四周由许许多多的相似的人组成的人群,他们中既没有才华超群的人,也没有落后之人。这整齐划一的景象使我感到悲哀,让我心寒,让我因这样的社会而感到遗憾。 当这个世界同时充满着伟大的人和渺小的人,富有的人和贫穷的人,有学识的人和无知的人时,我的目光将从后者身上移开,只投向前者,因为这能够使我感到欣慰。但是我知道这种欣慰来自我自身的弱点,这是因为我不能在同一时间看到围绕在我身边的所有人,因此我只能以这样的方式来选择区分,在这么多目标中找出令我最欣慰的一类。但是这对于全能的永恒的上帝来说却不是这样,他的眼睛必然能看到所有的事物,可以看到整个人类,同时也能清楚地看到每一个人。 我们自然相信,最能让这样一个人类的创造者和保护者感到满足的场景,并不是少部分人的极度繁荣昌盛,而是所有人的幸福生活。因此在我的眼里是退步,在他的眼里则是进步,让我感到受伤的事,对他来说则是值得认同的。平等或许没那么高尚,但是却更为公正,它的公正性使它拥有自己的伟大和美丽。 我努力试着进入上帝的这种观点,并尝试从这个观点出发来思考和评判人类事物。[6] 世界上没有谁可以绝对而笼统地说新社会的社会状况比旧时更为优越,但是我们已经能很容易看到的是,二者是决然不同的。 贵族制国家中存在着一定的弊端,也存在着一定的美德,而这些东西却与新兴国家之中的天才们格格不入,因此这些弊端和美德都不能应用在他们身上。有些好的倾向和坏的本能在前者之中是从未见过的,而在后者之中却是习以为常的。一些从前者的想象中得出的观念却会遭到后者的排斥。他们就像两种不同的人类,每一方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都有自己的善与恶。[7] 因此人们一定要注意,不要用已经不复存在了的社会产生的观点来评判一个新生的社会。那会是不公不平的,因为这两者之间有着极大的差异,是完全不能拿来互相比较的。 如果要求一个生活在当代的人具备他的祖先所生活的社会状况认可的美德,那也是不理智的,因为那样的社会状况本身早就已经垮掉了,其所产生的关于善与恶的评判标准也随之而其垮塌的混乱而消失了。 但是这些事到今天都只有很少人能理解。 我见到许多与我生活在同时代的人正在从之前社会的贵族制度中所产生的规定、舆论、思想中寻觅,他们自愿地抛弃其中的一部分,但仍保留一些,并将它们带到新的世界中。 我认为这些人将他们的时间和精力全部浪费在了这种虽然辛勤,但却无用的工作上。 重要的不是保留那些从人们身份条件的不平等而得到的好处,而是保护那些平等可能为人们带来的新的好处。[8]我们的目标不能是使我们自己变得和父辈相似,而是努力去得到适合我们自己的那种伟大和幸福。 对我来说,在即将到达我论述的终点时,我远远地,但却是同时地回顾了一下我之前分别思考过的各类问题,心中充满了担忧和希望。[9]我看到了许多可以防止的危险,可以避免或者加以限制的重大缺陷,并且我越来越坚信,只要民主国家愿意,它们还是可以走向光明和繁荣的。 我并不是不知道一些与我同代的人抱着这样的想法,认为在国家之下,没有谁可以自己做自己的主人,认为人们必须服从于来自种族、地域或者气候产生的不能克服的未知力量的操控。[10] 这种错误而怯懦的教条只会教育出弱小的人和胆小的国家。上帝既没有创造完全独立的人类,也没有创造全部是奴隶的人类。确实,上帝在每个人周围都划上了一个他无法越过的命中注定的圈,但是在这个广阔的范围内,人类的力量是强大的,也是自由的,国家也是如此。[11] 当代的国家没有能力使人民的身份条件变得不平等,但是它们却能决定平等是将他们带往被奴役的状态还是带往自由,是带向开化还是带向野蛮,带向繁荣昌盛还是带向贫穷困苦。[12]

注释


[1]在第一个草稿文件夹中,连着讨论物质享受的那个章节,在一个标题为等级的平衡如何暗示人们自由和平等的滋味的文件夹里,你能找到这段笔记:“也许应该以一个标题为内容概览的章节作为结束,在其中我将回顾平等的所有重要历程。也许我会在这里只有通过民主才能让民主、中产阶级政府的不可能性和危险、将注意力牢牢钉在为民服务的政府之上的必要性的恶魔变得虚弱。”(草稿,卷1)在第二个草稿文件夹中,除了本章的草稿和笔记还有装在一个题为美国政府面对面联合行动的方式的文件夹中的众多内容。托克维尔在其旁边注释道:“我建议删掉这个章节。”这些文件中的观点在最后几个章节的不同地方都有发现。 [2][在一个文件夹上写着:最后一章。内容概览。 质量效果的大体鉴定。 我(只)能诚实而隆重地提出这个总结,否则它就会变得不合时宜和不完整。我必须向自己展示想要将这幅刚刚完成的图画放入更小的画框之内,在旁边给出细节或在面对它们的时候闭上自己的眼睛,不再让我自己的头脑里充满给我打开道路的美国的意愿。之后给读者准备一些非常笼统的内容,以这样的内容面世:我看着我的国家…… 从回忆四卷书的步伐开始。] 主要的理念。 民主对于人类道德的影响。 中等道德,也许在上帝看来是这样的。 收入的利益,人类并非圣贤,但却稳重。 最后一章。我认为。所有的人都在那里。 章节内容太过广泛,太过激烈。可能需要避免。 [在随后的一页上]最后的章节。 个体独立越少,国家力量越大。 独立越少,保障越多。 权力越少,客体的独立性越大。 [在随后一页上]我并不相信中产阶级政府的最终机构部门,如果我相信他们的可能性的话,那么我肯定是在反对我自己。 理念被放到我再一次举出平等的关键性的地方。 [我们在此忽略了几个段落。] [在接下来的那一页上]用试图对所有民主课题进行总结并从这个世界尤其是欧洲以及我们身上的例子来得到这样的结论的章节来完成这本书的写作。最大化的调节、顺从、与天意的结合完成了这一内容。 一个简单又庄严的进步,就像其内容一般。 主要思想。 将自己从某种观点中解放出来以将你自己放到不依赖于时间或者地点的宏观的角度来看是非常必要的。向那里的上帝和法官的思想中深入得尽可能深刻。 [在接下来的那一页]用民主来缓和民主。这是对我们打开的唯一的救赎之路。在不触犯民主原则、不与民主相悖的情况下辨别这些情绪、理念、法则才能纠正它那种不幸的趋势,从而在修改它的同时变得与之和谐。 除此之外的一切都是愚蠢和鲁莽的。(YTC,CVk,2,第50—52页) 在托克维尔的手稿中你可以发现其他的计划: 虚构的最后一章的顺序。 1. 对四卷内容的概括。 2. 为何民主,其某些方面是一种[模糊不清的字句],能够成为上帝眼中的最佳模式。 3. 从现在开始,民主对除了自己之外的一切都不害怕。 4. 坏的和好的民主以及是否需要保证。 从这些排名能够看出它的掌控者和毁灭者将会到来。民主没有什么好畏惧的敌人,除了它的后代。(YTC,CVc,第59—60页) 最后一章。 在开始的时候说过,平等的进程是不可抵抗的。我越来越坚信这一点。欧洲其他地区是由国王发起的民主的运动,而我们则是由民众发起的。世上只存在着一个知道如何捍卫自己的贵族制度,那就是英格兰。所有其他的都在没有军队的情况下产生了指挥官。 产生自平等发展之后的宏观事实…… 越是诚实就越没有道德。 所有人越是小、越被忽视、越虚弱,人性就越伟大、强大、更有见地。 个人的努力越少,宏观结果就越好。 越不安宁越有力。(YTC,CVk,I,第4页) [3]在其页边上写着:“我将自己的目光越过自己的国家看到了一种广存于世的转型。我打开了自己的视野,我慢慢地前进,直到欧洲人在世界上所占领的广袤领域的尽头。每到一处我都无一例外地被类似的场面所震撼。在所有的人之中,古老的引导和古老的习俗都已经消失或者正在消失,以为某种与之不同的东西让出空间。所有一切今天存在于世的东西(混乱的内容)。” [4]在其页边写着:“这幅画面对我来说已经足够好了,但是它仍然不完整。它也许包含了一些无用的东西,但里面也有一些必要的内容,要完成它就必须纵览全书。” [5]有必要在这部著作这种的某些地方,在其前言或者最后一章中,找出关于中庸的理念,这些理念在我们这个时代备受鞭笞。表明却是存在着一种可靠、清晰、自愿的在两个极端之间发现和抓住真相的方法。能够自信满满地说真相并不存在于某个绝对的系统之中。 [在其页边写着:我并不喜欢从富丽堂皇和朴素无华、勇气和恐惧、恶习和美德之间存在着的中庸。但是我喜欢在两种相对的过盛中存在着的中庸。] 我敢说路易斯的思想确实存在于某个地方。不同点一定会存在于绝对的肯定和Pyrrhonism之间,可能性的系统是唯一真实的系统、唯一人性的系统,它表明了可能性会让你像拥有确定性一般充满力量地行事。 所有这一切都缺乏证据,但是宝藏正在于此。(YTC,CVk,I,第41—42页) [6]“谁知道在上帝眼中美丽是否是无用的呢?”(YTC,CVa,第41页) [7]“你一定不能把自己的目的放在让民主人士拥有变成贵族一样的可能性,而是尽量让他们变成富丽堂皇和腰缠万贯的样子,这才是他们的方式。”(草稿,卷2) [8]条件的平等、阶层的缺乏……才是你所说的恶魔。它缩小了人的本性,建立起平庸的一切。也许你是对的。 你知道有一种通过相反的东西来治愈这种东西的办法吗,也就是说通过重新建立或是保持不平等,让对人群的分类固化的方式?不。在你内心的最深处你并不相信这些事情的可能性。 但是通过承认条件的平等是一种不可战胜的事实,你挑战其在政治世界中会得到的结果,你攻击自由将独裁称作自己的盟友,用未来的代价来换取对当前保障的保证。 在这一点上你很明显是错误的。因为只有民主(我在这里指的是自治)能够消灭并让民主社会国家的那些不可避免的麻烦变得可以承受。 1837年9月5日。(YTC,CVk,2,第53页) [9]我看到了在今天的人们面前敞开的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人们会先对其进行接触,但是当他们行进到距离分离点一段距离的时候,他们就会互相分开,最终在彼此之间留下一个巨大的空间。一条路将人引向自由,另一条路将人引向奴役。不管你沿着哪一条前进,自由都会变得越来越伟大,而奴役则会变得越来越沉重。每一天将它们分开的空间都会变得更大,很难越过这个空间找到正确的道路。人们尚未到达他们必须在两条道路之间选择一条的地步。但是所有人都越来越接近了。一种不可抵挡的力量正在将他们推向那里。我已经看到了最初几个人的行动。其他人正在不同的地方跟随他们的脚步。 尽管我可能是这个神圣联盟中的最后一个,但是如果它能够成型,那么我还是很满意的。 一些东西让人们朝着混乱前进,其他的一些则将他们从混乱处拉回来,一点一点地,完全不明显。也许,是朝着所有被奴役的人中最愚蠢的方向。这些国家犹豫不决,变得混乱和不堪…… 啊!谁能打开道路,谁能扛起新旗,谁能将自己的名字奉献给这个光荣的使命。只有一个人,不管他是谁,都是无法做到的。不感兴趣的、忠诚的和有上进心的人(模糊的字句)情绪组合在一起……我会因为他们而感到忧伤,但是请允许我声明我并不害怕他们。 从我对于其他所有方面的看法来说,我并不为自己辩护,公众才是法官。 [在另一页上写着]我在这本巨著的开始就说过,民众(卷一,第90页)能够从民主社会国家得到两个伟大的政治结论,这些结果彼此有着巨大的不同,但是它们都是从同一实施产生出来的。在这里我已经到了写作的最后了,我觉得自己更加坚定了信念(YTC,CVd,第20—22页)。托克维尔引用了第一卷第一部分第三章最后一个段落的内容。(第90页) [10]必要、必须的理念。解释我的提示和Chiquet(即Mignet)的体系是如何从根本上存在着不同的。在不提及个人的情况下对后者作讽刺性的描述。表明如果某人并不声称自己拥抱政治秩序必要性的话,那么在他的头脑中就存在着巨大的弱点以及对于工作的巨大厌恶。解释我的体系是怎样与人类的自由完美相称的。 将这些宏观的理念应用到民主上。 这是一块非常适合放到此作品开头或者结尾的美丽宝石。 [在其页边写着:你并未在我预见沉浸在这个时代那种狂热中的时候对我横加指责。但是我要自我指责,因为我并不想这样。你原谅了我,我要责备自己。每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我都在祈求诞生一个更加宏观和永恒、我在前一个夜晚并不知晓的法律。 不幸的是,这种法律却是存在。](YTC,CVa,第58—59页) 在同一行中: 在最初和最末的章节要特别小心,要让读者能完全理解我并没有将自己的思想作为其中唯一的内容。很多特定的原因,诸如气候、种族、宗教都影响着人类的理念和情感,独立于社会状态之外。 [在其一边写着:开化的进程(模糊不清的字句),我始终能够在我的道路上找到的主要思想,我并非希望自己停留在这些之上。] 此书的独特目的并非在于否定这些影响,而是减小社会状态中这些特性的影响。 1838年1月。(YTC,CVd,第19页) [11]“我深信民主能够得到调节和组织,这并非易事,但是却是可以做到的,而我要说的是这是我们唯一需要做的事情。”(YTC,CVd,第19页) [12]“人永远都不会是自己命运的主人,因为在他执行自己最为智慧的计划的时候死亡也能够过来将其带走,但是一群人,一群没有死去的人,永远都保有对自己的掌控力。”(草稿,卷2)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