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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王冠:玫瑰战争
作者:段宇宏
内容简介
金雀花王朝主支的末君理查德二世时代,王冠落入旁支兰开斯特家族之手,此后英格兰大多数王位的转移充满了阴谋与杀戮。兰开斯特王朝亨利六世时代,(红玫瑰)兰开斯特家族与(白玫瑰)约克家族为争夺王座再度展开厮杀,每一顶王冠都沾满鲜血。 玫瑰战争的起源与英法百年战争结局导致的外交与内政矛盾紧密关联,它不仅是争夺王位的英格兰内战,也是一场地缘政治较量,周边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王公贵族皆卷入其中参与角逐。 残酷无情的军事斗争背后,是权力的诱惑,金钱的较量,每个家族都尽量追求利益之最大化,决定着军政博弈中的结盟与敌对、忠诚与背叛、热爱与憎恶。战争与金钱,亦无意中成为推动宪政和议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权力与金钱的追逐中,也不乏惊世骇俗的爱情传奇,英格兰首个平民王后在战争中诞生,白玫瑰国王为平民美人放弃名门闺秀,惹下更多祸事,给自己捍卫王座的征程徒增难度系数。 两大家族你死我活厮杀多年,王冠最后却戴在了意想不到的人头上,红白玫瑰合体,开辟了一个绚烂的新王朝。
前言
认识不少“英粉”朋友,可比“美粉”有意思,他们并不特别推崇世界第一强国美国,而是更喜爱英国的一切,包括它的政治、文化、历史、影视剧。“世无不列颠,漫漫如长夜”,此话是超级英粉对英国的评价,听起来貌似有点夸张,细究起来其实并不离谱。
近现代英国曾有“大英帝国”和“日不落帝国”的别称,它在全盛期拥有疆域3370万平方公里,占地球陆地面积的22.63%,统领着约5亿人,占当时世界人口的四分之一,为有史以来最辽阔的帝国,英语因而成为全球最通用的语言。
根据传统说法,英国是世界首个工业国家,把人类带入了现代世界,它对全球的影响不仅是经济和科技,还有政治与文化。那里是牛顿、法拉第、达尔文、瓦特、莎士比亚、培根、罗素、亚当·斯密的故乡,也是马克思流亡时曾经读书和写作的地方;英国的议会是万国议会之母,其理念与模式几乎不同程度影响了每个国家;就连美国这个世界头号强国身上也打着“英国制造”的标签。
人类历史上有过众多帝国,它们有的武功强盛,有的文化辉煌,也有的两者兼具。若说对近世的综合影响,确实没有任何国家能与“大英帝国”相提并论,当今实践于全球的诸多政治思想、经济理论、科学观念,大多都可追溯到英国,“英国元素”是现代社会的最重要成分,了解英国的历史与文化可以加深对近现代世界的认知。
曾有热爱西方历史的朋友告诉我,他们对英国历史很感兴趣,不过光荣革命之前的英国史在心中也是一团乱麻,光是亨利某世、爱德华某世、理查德某世等国王名号就令人眼花缭乱,这个王朝与那个王朝之间的顺序和关系亦让大家一头雾水。对“玫瑰战争”心驰神往已久,有了解欲望的读者可能数不胜数,它的名字听起来相当浪漫,凡历史爱好者皆早闻其名,但恐怕就连很多英粉也未必知其详情。
简而言之,作为英国史上持续时间最久的内战,玫瑰战争就是金雀花王室两大旁支兰开斯特家族与约克家族争夺王位的战争,周边国家和地区也被卷入这场巨大的政治漩涡,当战争结束时英国走入近代社会黎明阶段。关于这场战争的历史,西方世界爱好者众多,相关的学术型、普及型和文学类书籍汗牛充栋,就连美国作家乔治·马丁的长篇小说《冰与火之歌》(又名《权力的游戏》)也从玫瑰战争中汲取大量灵感。
可叹的是至今尚无一本较全面地介绍玫瑰战争的中文作品,为数不多的英国通史类中文(译)著作对此战争通常只有简短介绍。迈克尔·亚历山大的《英国早期历史中的三次危机》在中国出版后,可能属于花费最多笔墨描写玫瑰战争的译著,虽然是学术著作但文笔相当生动有趣,不过玫瑰战争仅占其书的三分之一篇幅,仍然只是概述,不熟悉英国中古历史的读者还是会满腹疑团。
玫瑰战争题材的西方作品,学术型的过于专业和枯燥,就连以英语为母语的普通读者也会读得头皮发麻。普及型读物数量不少,其中不乏优秀作品,可即便翻译成中文也并不适合普通中国读者阅读,因为它们针对西方文化背景下成长的受众而写,错综复杂的人物、家族、事件关系,作者要么一笔带过,要么忽略不述,加之古代英国重名现象严重,会令中文读者完全晕头转向,失去赏阅兴趣。
写作此书时,如何向读者通俗地讲清楚玫瑰战争的来龙去脉,耗费了我最多时间和精力。曾经构想过用这种或那种写作技术,但我发现对于对英国中世纪历史背景普遍陌生的中文读者来说,各种花哨的写作技法都可能适得其反,还不如老老实实按照时间顺序把人物与事件娓娓道来,同时适时在文内补充一些“背景贴士”加深大家对背景的了解。
残酷无情的军事斗争背后,是权力的诱惑,金钱的较量。每个家族都尽量追求利益之最大化,决定着军政博弈中的合纵与连横、忠诚与背叛、热爱与憎恶。战争与金钱,亦无意中成为推动宪政和议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最有意思的是,在女性地位低下的中世纪,活跃着多位个性鲜明的传奇贵妇,无怪乎很多文艺作品喜欢从玫瑰战争中寻找素材。本书定位为历史科普作品,与学术作品相较,它的取材标准略宽,行文更为自由,顾及到可读性;但真实历史毕竟不同于文学作品,读起来太过跌宕起伏,给人惊心动魄的感觉,就会失真,而成了小说。
既然是“战争史”,军事与战斗就是重要元素,相关介绍不可或缺。通常认为从第一次圣奥尔本斯战役开始,至博斯沃思战役结束,玫瑰战争总共发生了16场战役,可并非每场战役都值得花费笔墨,有些战役的雷同性较强,或重要性不足。专门的战役类读物实际上非常小众,在多数读者看来枯燥无趣。除了最重要战役,本书仍然把重点放在介绍政治和经济背景、家族与人物关系方面。
欧洲中世纪没有精致的现代统计与管理体系,原始资料所反映的军事数据缺乏可信度,作者多为文人或教士,无军事经验,夸大兵力以及吹嘘战果是常见现象(而且喜欢用道德与宗教评价兴衰成败)。现代学者根据战争常识,结合当时的人口概数、动员水平、财政账册等资料,能挤掉大量水分,得出更接近真实的数字,所以本书往往采用他们研究后折中的数据。
玫瑰战争涉及的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军事等各方面元素,本书作为普及型读物,仅能根据中国读者的阅读习惯和知识背景,将战争的来龙去脉尽量通俗地呈现,不可能面面俱到,亦无法做更深入的研究。花费一年多写作此书,很多时候查证某个人物与事件时穷尽资料,对自己近乎苛严,例如某个人物什么时间担任何职,获得什么爵位,与另一个涉事人物有何种家族关系,只要有可能都必须弄清楚(也许最后落笔时根本用不着)。由于时间和水平有限,错谬在所难免,还望各路高人指点以及读者朋友海涵。
段宇宏
开篇曲 穿越至玫瑰战争的世纪
圣女贞德1429年创造“奥尔良解围战”奇迹,英军指挥官索尔兹伯里伯爵托马斯·蒙塔古阵亡,著名战将舒兹伯利伯爵约翰·塔尔波塔被俘,英格兰一片哗然,大贵族们吵闹不休。
伦敦的议会花园里,约克公爵理查德·金雀花与亨利六世的心腹宠臣萨默塞特公爵埃德蒙·博福特正唇枪舌剑地对峙。
约克公爵对众人说:“既然诸位都缄默不语,那就请用一种无言的符号,表达你们的意见吧。凡是出身高贵的上等人,愿意维持门第尊严,如果认为我的主张合乎真理,就请他随我从这花丛中摘下一朵白色玫瑰花。”
“谁要不是一个懦夫,不是一个阿谀奉承的人,敢于坚持真理,就请他随我摘下一朵红色玫瑰花。”萨默塞特公爵接过话头。
沃里克伯爵说:“我不喜欢五颜六色的东西,我也不愿沾上阿谀奉承的色彩,我随理查德·金雀花摘下这朵白玫瑰。”
“那我随年轻的萨默塞特摘下这朵红玫瑰,我还要说一句,我认为他所持的理由是正确的。”萨福克公爵说。
这幅名画描述了莎士比亚戏剧中虚构的关于玫瑰战争起源的场景,约克公爵与萨默塞特公爵发生争执,他们分别选择了白玫瑰与红玫瑰让支持者站队表态。作者:Henry Payne
接下来贵族们纷纷摘下白玫瑰或红玫瑰表达自己的政治立场,随约克公爵摘下白玫瑰的称为约克党,随萨默塞特公爵摘下红玫瑰的叫作兰开斯特党,各自支持以红白玫瑰为族徽的两大家族。
贵族们站好队后,约克公爵与萨默塞特公爵继续互相讥讽。
约克公爵:“现在,萨默塞特,你还有什么话说?”
萨默塞特公爵:“我的话在我的刀鞘里,盘算着怎样将白玫瑰染成血红色。”
约克公爵:“你的脸却在假冒我们的玫瑰,看到真理在我这边,吓得苍白了。”
萨默塞特公爵:“不,不是因为害怕,而是由于愤怒。你的双颊因为羞愧而发红,假冒我们的玫瑰,可你的舌头却不承认。”
英国大文豪莎士比亚的《亨利六世》第一部第二幕中,文采飞扬地描述了红白玫瑰两大党的起源。18世纪英国文学家沃尔特·司各特男爵根据这个场景,正式把约克家族和兰开斯特家族争夺王座的战争称为“玫瑰战争”。
莎翁作品中有大量涉及玫瑰战争时代的情节,但他的戏剧只是文学作品,并不符合历史事实,贵族们摘玫瑰站队的场景纯属虚构。约克家族的族徽的确是白玫瑰,红玫瑰虽是兰开斯特家族族徽之一,却很少使用。沃尔特·司各特男爵创造的名称在19世纪被普遍认可,人们习惯性地称呼这场内战为“玫瑰战争”,这个美丽而浪漫的误称就此流传于世。
玫瑰战争发生在中古(公元500—公元1500年)后期,即1455—1485年,也有史学家认为截止于1471或1487年。战争爆发于兰开斯特王朝亨利六世时代,它是与百年战争结局关联的内政和外交矛盾之产物。贵族社会勾心斗角,宫廷频生弑君谋逆,政府从来没有如此软弱,王权从来没有这般无力,卷入战争的骑士、贵族、国王,没人敢保证自己的财产与生命安全。
金雀花王朝对苏格兰、威尔士和法兰西连年战争,使得英格兰的国际名声不佳,英法百年战争之后接踵而来的内战,加剧了外国人对英格兰好战野蛮的负面评价。
意大利诗人彼特拉克说:“在我的青年时代,英格兰人曾被看成是最温顺的野蛮人,但今天他们却是一个残忍的好战民族,他们已通过无数次的胜利推翻了法兰西人军事上获得的荣耀,这个民族曾经比可怜的苏格兰人更低劣,但他们却用火和剑把整个法兰西王国毁坏到了那样一种程度,以致我最近因生意上的事情横穿法兰西时,不得不强迫自己相信:它确实是我以前见过的那个国家,但它再也不是过去的样子,城墙之外没有一座建筑仍旧站在原地。”
1442年苏格兰人评价:英格兰人的专横和残暴在全世界臭名昭著,这明显地表现在他们侵占法兰西、苏格兰、威尔士、爱尔兰和邻国的土地上。15世纪末,法兰西贵族们则认为,英格兰人废黜国王,谋杀国王和太子,频繁程度超过欧洲其他地区。
莎士比亚刻画了一个血腥动荡的玫瑰战争时代,早期的诸多文人和史家也留下了类似的看法,曾长期在人们心中打下深刻烙印。现在我们应该知道,莎翁一生大部分时间生活在都铎王朝(1485—1603年),都铎王朝为了强化合法性,给自己蒙上诸多神话色彩,对前一个时代进行相当多的不堪描述,近代历史学成型之前,神话叙史长期影响人们的观念。
玫瑰战争期间地方豪族恶斗,大贵族争夺王位的搏杀,并不意味着社会秩序全面崩溃,除了战役发生地点,英格兰大部分地区未受到战火摧残,大多数平民也没有卷入贵族战乱,流血事件不比13世纪中叶更多。当然,在还是贵族绝对主导的社会中,王权脆弱无力,社会骚乱不断,算是动荡的年代。
玫瑰战争先后串起兰开斯特、约克、都铎三个王朝,兰开斯特与约克可算作金雀花王朝的分支,其实称为“兰开斯特王廷”与“约克王廷”更为妥帖。那个时代欧洲文明的重心仍在地中海一带,英格兰当然不能与后来的辉煌相提并论,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人类首个宪政国家的孕育有个漫长过程,若穿越至15世纪察考,也许可听到首个近代国家胎动的声音。
1466年,神圣罗马帝国的波希米亚贵族加柏莱尔·特兹尔参访之后,感叹英格兰是“一座被海水包围的小花园”。意大利学者和外交官波利多尔·维吉尔在英格兰生活多年,他如此盛赞:“那里有壮美的山谷,宜人的森林,宽广的牧场,充沛的雨水滋养着每个地方,还有两千多只天鹅畅游泰晤士河这样的美景。英格兰的富人们比欧洲其他国家的更会享受生活,游走英格兰不难发现,一个小旅店的主人,哪怕可能贫穷和卑贱,他也会在自家餐桌上摆放一套银制餐具。”
15世纪英格兰的气候比现在寒冷和潮湿,走在乡间随处可见成群羊儿,羊毛与呢料是行销海外的拳头产品,为王国注入经济血液,有着“软黄金”的美称。九成的英格兰人还得靠土地为生,对生活更有经济野心的人们,喜欢移居到毛纺业发达的约克郡、东盎格利亚或西南地区生活。
黑死病曾在14世纪数次肆虐英格兰,导致其近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15世纪时,200多万人口分布在1万多个村镇,大多数村庄已经与近代村庄规模相近,第一大城市伦敦生活着约6万人口,第二大城市约克有1.5万居民,再次一级的城镇人口最多不过6000余人。有些地方还有被废弃的村庄和教堂,那是黑死病肆虐留下的遗迹。
城市和乡镇的区分多由城墙来界定,它们都被田园包围,连接着城镇与乡村的道路,一多半还是罗马时代留下的,很少有支路,日常养护工作通常由乡绅们负责,但他们也不会太过热心。道路经常被雨水和烂泥毁坏,作为旅行者,很多地方得雇一个本地向导才能顺利抵达。
英国人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加“保守”,没有哪个国家像它一样在政治、文化、生活中留下众多传统习俗,当欧洲国家一次次卷入激进主义大潮时,它似乎总能置身于外。同样一种思潮,这里总比欧陆国家更偏向温和与保守,15世纪英格兰人就具备了这样的气质,国王劝告大家改变某些传统惯例时,人们总会感到偏离了生活轨道。他们普遍自恋,总觉得这世界上没有什么地方比家乡更好,欧陆游客发现英格兰人讨厌“外国人”,外国人倾向于生活在伦敦,因为它更具国际化气质,或者旅居东盎格利亚,那里经贸发达,有很多来自欧洲大陆的毛纺工人定居。
“他们是脾气骄躁的守旧土鳖,但同时是勇敢的优秀士兵”,法国勃艮第的编年史家菲利普·德·科米纳如此评价英格兰人。“由于英格兰人具备好战的气质,当他们不再跟法国人打仗时,他们就会内战”,科米纳甚至认为这是玫瑰战争爆发的原因。
“南方人享受生活,北方人维持生计”,英格兰南北差异已为不少外国游客注意。南方地区跟欧陆国家贸易频繁,经济较为发达,人们生活比北方富裕,所以南方人更加温文尔雅,但也相对“狡猾”,性格上还有点“怯懦”;北方地区民风剽悍,人们粗暴无礼,热衷好勇斗狠,经常抢劫商旅。南方人视北方人为“北蛮子”,北方人认为南方人是“奸猾者”。
外国游客常盛赞英格兰女子肌肤雪白,魅力无穷,有些人对她们的奔放感到吃惊。波希米亚贵族尼古拉·冯·帕柏劳说:“一旦她们的欲望被激发,就像魔鬼一样”,他跟其他人陶醉其中,英格兰人有吻嘴致意的风俗,以至于“在那里获得一个吻,就好比在其他地方得到一次握手”。
最令东方人头皮发麻的事情恐怕是记住英格兰人的名字,并通过名字辨识人物。假如来到一处贵族庄园,正好他全家人齐聚一堂,主人会向客人引荐家人:“我是某某伯爵理查德,这是我的妻子伊丽莎白;这是我的长子理查德,次子爱德华,三子约翰,这分别是他们的妻子伊丽莎白、玛格丽特、玛丽;这是我的长女伊丽莎白,次女玛丽,三女玛格丽特,这分别是他们的丈夫爱德华、理查德、约翰;那些小家伙,分别是我的长孙爱德华、次孙理查德……”同名现象非常严重,祖孙四代都叫一个名字实在普遍,有时候家中三个儿子都同名,只能以约翰第一、约翰第二和约翰第三的方法来区分;同名的贵族可以通过姓氏来辨识,同姓又同名,还得加上爵位和世系加以分辨。
今天大伦敦有800多万人口,是繁荣的国际大都市。15世纪伦敦的规模相当于现在的一个中等城镇,黑死病使伦敦比13世纪少了2万人口。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富丽的教堂和宫室,大贵族的豪华宅邸,中产阶层的气派别墅,穷人的简居陋室,伦敦应有尽有。曾有威尼斯商人夸赞,威斯敏斯特的河岸街,出售金银器皿和首饰的金铺有52家,米兰、罗马、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所有店铺都没有如此富丽堂皇。
尽管不能与现代普选相提并论,伦敦城选举“市长阁下”(与当代的大伦敦市长不是同一职务)早非新鲜事儿,12世纪末,伦敦从国王那里获得“自治特许状”,从1216年至今,几乎每年都选举市长阁下,2014年第687任市长阁下名叫阿兰·雅罗。中世纪的选举由商业行会操纵,并非每个市民都有选举权,每位市长在选举产生的24名市议员的协助下实施治理。新王登基时,伦敦需要交纳一笔钱重新续约,国王为增加财政收入,收买首都人心,也乐于颁发特许状。
西欧当时还未发生宗教改革,很像一个由基督教联合起来的小世界。宗教和传统形成的世界观还未遭到有力挑战,包括英格兰人在内都相信这样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秩序:上帝是最高权威,处于金字塔最顶端,国王在他之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排在国王之后的是教俗两界贵族。鲜少有人质疑王权和等级世界,大家皆认为,每个人自出生起就进入自己的等级序列里,一个真正幸福的人绝不会质疑自己的位置,社会安宁依赖于等级秩序的稳定,出现异端邪说和等级僭越就会造成混乱,国王有责任确保等级秩序的和谐与规范。
拥有“公、侯、伯、子、男”世袭爵位的一小撮贵族,也称为领主,构成英格兰贵族阶层,与大教士处于等级社会顶部;骑士、乡绅、士绅、普通教士和商人构成中层社会,那个时代说到“平民”主要指这个阶层,排在他们后面的是下层的自耕农和自由民,租佃农和农奴居于社会最底层。
贵族社会的阶层流动相对固化,而其他阶层等级秩序已呈逐渐瓦解趋势,中层与下层崛起是15世纪英格兰社会的重要特征,这主要归功于黑死病的冲击和工商业的发展。领主们为了吸纳劳力,竞相减少地租,提升薪资,给予农奴更多人身自由。雇佣性质的劳动力在城乡日益普遍,社会流动加速,冲击封建秩序,促成农奴制崩溃。
1066年诺曼征服后,威廉一世把欧陆的封建制度移植到英格兰,随着封建军役制废弛,很多骑士可以用盾牌钱代替兵役,不再经常追随领主出征,致力于农场经营,逐渐与富裕乡绅别无二样;某些乡绅、士绅因功可获封骑士,国王为了扩大具有“骑士义务”的阶层,广泛筹集战争费用,也乐于册封经济上崛起的中产成为骑士。富裕骑士、乡绅的经济实力超过某些中小贵族,他们有少数人因功获得爵位跻身贵族阶层。
骑士、乡绅、士绅、富商之间的身份界限越来越模糊,他们内部以及与邻近阶层之间的流动逐渐频繁;富裕的“约曼(自耕农)”和自由民不断跻身中层社会,越来越多的农奴早就演变成了自耕农、租佃农和市民,其中的成功者也在往上一序列晋升。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等级秩序的松动推动社会进步,国王没有任意征税的权力,税收少且低,如果不用现代标准苛求的话,中世纪后期英格兰平民的生活水平已在欧洲首屈一指。
法学家兼作家约翰·福蒂斯丘爵士于1470年描述说,英格兰平民的确是“各基督教乃至异教国家中衣食最丰盛之人”。满足口腹之需后,服饰与用品的消费量大增,金银铜锡制造的家庭用具供不应求,推动了手工业和经贸发展。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英格兰贵族阶层对时尚与奢华的追求蔚然成风,而普通百姓富裕后同样竞相穿着美服,追求舌尖幸福,不仅大量饮用啤酒,还学着贵族品尝葡萄酒。守旧贵族对中下阶层的崛起恐慌不已,中世纪末期,政府对民众的工资、消费、着装方面的“僭越”屡颁禁令却收效甚微,很快被大家抛诸脑后。
贵族社会早就形成“长子继承制”,以防止财产由诸子女均分导致家族衰败,他们为了维持和扩大家族影响力,也开始与新崛起的某些中等阶层豪族通婚,中等阶层亦可借此提升家族政治地位,双方相得益彰。当中起主导作用的无非“金钱”二字,不管政治博弈还是军事斗争,金钱的多少决定能获得多少盟友、所征召军队的规模和装备的质量。
英格兰政治有很多迥异于欧陆国家之处,整个中世纪,其王权比西欧其他国家更强大,中央集权化程度更高,长期保持着政治统一,法治理念更加普及。由于王权相对强势,贵族们不似欧陆国家的权贵那么骄横跋扈以致动摇中央王廷权威。相较四分五裂和战乱频仍的欧陆国家,玫瑰战争之前英格兰有“良治”之美名,国王拥有一个略精密的政府机器,职业官僚们充任于中央王廷,国王以颁发令状的方式管理国家。英格兰国王挑战罗马教廷和教会的历史颇为悠久,几乎都能得到贵族与国民的理解,而这种情况发生在宗教改革之前的欧陆国家通常不可想象,世俗政权力量已经在很多地方替代了教会。
英格兰人跟欧陆人民一样,仍然认同国王是上帝在人间的代表,拥有仅次于上帝之权威;国王的两大职责是保卫国内和平、抵御外敌入侵,居于法律和财政系统之首。
与此同时,整个社会都认可如下观念:王在法下,国王也要守法,依照法律而非个人意志治国,不得任意剥夺自由臣民的土地和财富;国王要“靠自己过活”,无合理要求不得征税,如要征税需经议会批准;英格兰是君主、贵族、平民(主要指中产阶层)协商共治的国家。若一个国王忽视这些原则并推行“独裁”,那么他会被视为“暴君”。
这完全是自相矛盾、独具特色的英格兰政治,欧亚大陆其他国家则在两个极端摇摆,要么王权独大,贵族羸弱,要么王权软弱,分裂动荡。虽然很多政治观念未必能落实,对君主的制约不是百分之百有效,但它为将来在博弈中从虚演化为实提供了思想基础。
英格兰的独特政治在岛国环境下历经数百年演化,最终催化出人类首个宪政国家和工业国家,前后过程一脉相承,不可割裂看待。玫瑰战争落下帷幕之际英格兰已走到近代社会的黎明。战争中的兰开斯特和约克两大家族皆为金雀花王室支系,了解英格兰史上最重要的金雀花王朝方可梳理清楚玫瑰战争的脉络与起源,但这远远不够,金雀花王朝的建立依赖于诺曼征服铺平道路。
中世纪史学家埃伦·布朗把诺曼征服对英格兰的影响拔到相当高的位置,他认为,从最广义的角度看,认知诺曼征服的结果,决定着如何书写自那之后直到今天的英国历史,甚至决定着如何理解那些与英国碰撞、受英国影响、被英国征服的国家之历史。弗兰克·斯丹顿爵士则评价:“无论迟早,英国人生活的各个层面,都因诺曼征服而被决定性地改变。”
诺曼之后,主体疆域、大宪章、有限君主制、议会、普通法、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绅士风度、资本主义、商贸立国、民族意识等近代英国元素的雏形几乎都在金雀花王朝完成构建,其中很多元素随着大英帝国的全球崛起,逐步演变成“现代化元素”,不同程度地渗透到世界每个角落。
金雀花名君雄主辈出,狮心王理查德、无地王约翰、长脚爱德华一世、战神父子爱德华三世和黑太子爱德华、军人国王亨利五世,甚至还有在位长达56年却在历史上最不知名的君王亨利三世。金雀花剽悍的王后与公主们同样不输须眉,缔造了一个个传奇故事。这是一朵舞刀弄剑的金雀花,常年东征西伐,充满刚猛之气,发生在金雀花后期的两场最著名战争——英法百年战争和玫瑰战争,是史家与诗家取之不竭的创作源泉。
第一章 金雀花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