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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人出版的第一部汉语教材

《广东方言读本》(A Chinese Chrestomathy in the Canton Dialect)是美国人出版的第一部汉语教材,也是在中国写作完成的第一本练习广东方言的实用手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该教材尚无固定的中文译名,日本学者曾使用《广东语模范文章注释》、《广东语句选》等译名,恐怕还是称为《广东方言读本》比较合适,下文简称为《读本》。 《读本》的主编者裨治文(Elijah C.Bridgman, 1801—1861)是美国第一位来华传教士,于1830年初抵达广州。他早在1835年就有意要编写一本汉语教材,后于1837年开始动手,第二年完成。《广东方言读本》1841年在澳门出版,大8开本,693页,成为美国人有史以来最早的汉语教材。 为了表彰裨治文的这一大贡献,纽约大学在同年授予他神学博士学位。在裨治文之前,最早来华的英国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也因其编写的《华英字典》被格拉斯哥大学授予神学博士学位,时间是1817年。19世纪的传教士最早往往是凭借语言学的业绩而得到学界承认的。 裨治文之所以要编写《读本》,是因为想学广东方言的外国人日渐增多,但自马礼逊的《广东省土话字汇》1828年问世以来,“一直没有其他有价值的工具书出版,对这一方言的忽视显然难以适应日益增长的中外交流”。(《前言》)正如书名所显示的那样,该书以简易语句的形式提供练习,每页分三列,分列英文、中文及拼音。试举两例:(1)Please sit down;请坐;Tsing tso;(2)A catkin is the silken flowers of a willow;柳絮柳之丝也;Lau sui lau chi sz ya。第一例选自第一篇第二章《习言》,第二例则选自第十四篇第一章《草木百体》。全书共分十七篇,分别是:(1)习唐话;(2)身体;(3)亲谊;(4)人品;(5)日用;(6)贸易;(7)工艺;(8)工匠务;(9)耕农;(10)六艺;(11)数学;(12)地理志;(13)石论;(14)草木;(15)生物;(16)医学;(17)王制。作者的意图不仅在帮助读者学习广东口语,也在帮助他们获得有关中国的各类信息,将语言的学习和知识的学习结合起来。 马礼逊的《广东省土话字汇》虽然名为“字汇”,但最后一部分已经提供了一些句子,《读本》可以说是这一部分的扩大和补充,与前书相比,篇目的设置更贴近日常生活,例句也更为丰富和精当。《读本》的出现无疑为广东方言的学习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1829年10月裨治文离开美国前,传教会给他若干条指示,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求他把开始的几年投入到汉语学习中,并说如果发现广州的学习环境不理想,可以考虑到马六甲的英华书院。裨治文后来没有去英华书院,而是在广州跟随马礼逊学习。本来学习汉语最好是找中国人做老师,但当时清政府的极端文化保守主义政策(教外国人汉语有杀头之祸)使这一点很难实现。即使能找到个别不怕冒险的老师,在师生双方精神都很紧张的情况下教学效果也一定不会太好。传教会的指示中担心广州的“学习环境不理想”,应该就是指此而言。这种不理想的状况直到1844年才得以改变,中美《望厦条约》中约定:“准合众国官民延请中国各方士民人等教习各方语音,并帮办文墨事件,不论所延请者系何等样人,中国地方官民等均不得稍有阻挠、陷害等情;并准其采买中国各项书籍。”裨治文是《望厦条约》谈判时美方的主要翻译,其时他已经来华十多年,但据中方人员的看法,他的口头表达能力仍十分有限,“以致两情难以互通,甚为吃力。”(《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1844年是马礼逊去世十周年,这位最早的汉语教师晚年的境遇不佳,估计去世前几年能够用来指导裨治文的时间和精力都很有限,多年来裨治文主要是通过马礼逊编写的工具书——特别是《华英字典》——来学习汉语,口语不佳也就很难求全责备了。经过多年的学习,裨治文的汉语阅读和写作能力得到了长足的进步,1838年他用中文独立撰写了介绍美国历史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一书,就是明证。 对于语言学习来说,教师固然重要,教材也同样重要。19世纪早期的情况是,不仅汉语教师稀少,可供用于学习汉语的教材也很有限,主要有这几种:小德经(Chrétien Louis Josephe de Guignes)的《汉法拉丁字典》(1813)、马礼逊的《华英字典》(1815—1823)、雷慕沙(Abel Rémusat)的《汉文启蒙》(1822)、公神甫(Joachin Alphonse Goncalves)的《汉葡字典》(1833)。上述皆是欧洲人的著作,所以一个美国人如果不懂法文、葡萄牙文、拉丁文,就只能使用马礼逊的著作了。通过一种外语学习另外一种外语,其困难可以想象。对于美国人来说,虽然对于欧洲大陆语言并不陌生,但通过英汉对照的教材来学习汉语无疑更为方便。 美国汉学要想赶上欧洲大陆和英国,首先要在汉语的掌握上下工夫。鸦片战争后,美国来华传教士的人数迅速增加,大大超过了英国。截止到1847年,来华新教传教士总共是112人,其中英国35人,而美国是73人。这些新来的传教士和当年的裨治文一样,必须首先学习汉语,在学习的过程中他们编写了大量的字典、词典以及各种帮助学习汉语方言的教材。中文教材和工具书的大量出现成为19世纪美国汉学的一大特点,而其源头无疑是裨治文编写的《读本》。 鸦片战争前,清政府对外国人的活动范围有严格的限制,这使得传教工作很难开展,裨治文于是决定将工作重心转向出版。他的想法得到了马礼逊和当时在广州的商人们的支持,特别是奥立芬(D.W.C.Olyphant)尤为积极,正是由于他的努力才使广州传教站得到了所需的印刷设备,印刷机于1831年12月运抵广州,铅字也在数月后到达。1832年5月,裨治文主编的英文刊物《中国丛报》第一期面世,此后以每月一期的频率出版。印刷所在广州运行了四年之后,由于清政府的进一步限制而不得不于1836年初移至澳门,直到鸦片战争后才于1844年10月先搬至香港,后又于1845年7月再次搬回广州。在澳门运行的八年当中,印刷所的任务除了《中国丛报》之外,主要是刊印了《读本》在内的几部教材和字典。 印刷教材和字典首先要解决的是中文活字问题。如果是纯粹的中文印刷,可以采用中国传统的雕版或西方新近发明的石印技术,但印刷中英文夹杂的作品则以活字印刷最为理想和可行。在搬家到澳门之前,广州印刷所还没有中文活字。在需要印刷中文作品的时候,只有请中国刻工帮忙进行雕版印刷。但自1834年英国商务监督律劳卑(W.J.Napier)与中国政府发生摩擦以来,这样的中文印刷方式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不得不移到新加坡进行。裨治文介绍美国历史的《美理哥合省国志略》一书的初版就是1838年在新加坡印刷的。澳门印刷所最初的一套中文活字原先属于东印度公司,这套活字是西方人制作的最早的一套中文活字,它是应东印度公司的要求于1814年开始制作的,目的是为了印刷马礼逊的《华英字典》,该字典也就成为西人用中文活字刊印的第一部作品。此后马礼逊还利用这套活字刊印了另外一部字典《广东省土话字汇》。1834年东印度公司解体、马礼逊去世后,这套活字开始由美国人掌管使用。1842年,英国当局将这套活字正式赠予了美方。 《读本》是澳门印刷所刊印的第二部作品。第一部是伦敦会传教士麦都思(W.H.Medhurst)的《福建土话字典》,该字典是继马礼逊《广东省土话字汇》之后的另一部方言字典,也是最早的福建方言字典。1823年,麦都思完成编写后曾送到新加坡、马六甲、槟榔屿等地谋求刊印,但均未获成功。1829年,东印度公司表示同意资助这本字典的出版,于是麦都思又做了大量的增补。印刷工作于1831年开始,但1834年4月由于东印度公司特许经营权的解除而使这一工作被迫中断,当时已经印完了三分之一。1835年12月,麦都思来到广州、澳门寻求印刷资助,得到美国商人奥立芬的帮助,全部印刷工作终于在1837年完成。相比而言,《读本》的编写和印刷过程要简单得多,因为都是在澳门一地完成的,所以没有经历《福建土话字典》那样的好事多磨。 原载2013年1月23日《中华读书报》 中国的第一份英文刊物 《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是由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在广州创办、向西方读者介绍中国的第一份英文月刊。它创办于1832年5月,停办于1851年12月,共20卷,232期。《中国丛报》在长达二十年的时间里详细记录了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和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这份刊物的原本现在已经很难一见,稍微常见的是日本一家出版社(Maruzen Co., Ltd)于1941年出版的影印本。2008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再次推出了影印本,极大便利了读者的阅读和学者的研究。 19世纪以来,西方人陆续在中国出版各种西文报刊,近代中国最早的西文报纸是《蜜蜂华报》(A Abelha da China,1822—1823),在澳门出版,为葡萄牙文。在《中国丛报》之前出版的英文报纸有两份,一是《广东纪录》(Canton Register,1827—1843),一是《华差报与东钞报》(Chinese Courier and Canton Gazette,1831—1833),《丛报》则是近代以来在中国出版的最早的英文期刊。两家英文报纸虽然创办早于《丛报》,但其中大部分是有关商业的内容,《华差报与东钞报》创办不久就停刊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刊载了反对英国东印度公司在华专利权的文章。从分量上看,《丛报》每卷大约600页,并不少于报纸,而从内容上看,则要丰富得多,几乎涵盖了中国的方方面面,它出版后很快成为西方人了解中国的最重要的信息来源。 1829年裨治文来华前夕,美国海外传教部总会(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在给他的指示中提出这样的要求:“在你的工作和环境允许的情况下,向我们报告这个民族的性格、习俗、礼仪——特别是他们的宗教如何影响了这些方面。”显然,当时的西方人士对于这些方面的情况是了解很少的。裨治文来华后,更加深切地感觉到西方人关于中国知识的贫乏,中西之间的交流基本还是停留在物质层面,“思想道德层面的交流少之又少”,这样的状况不仅让他感到“吃惊”,更使他感到“遗憾”。虽然明清之际的天主教传教士关于中国写过不少报道和文章,但在裨治文看来,它们不仅鱼龙混杂,有不少相互矛盾的地方,而且毕竟是多年前的信息了。他希望对中国进行全面的报道,提供更新和“不带任何偏见”(《丛报》发刊词)的信息。 裨治文的想法得到了伦敦传道会(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1782—1834)的支持。马礼逊是近代最早来华的传教士(1807年),早在1817年5月,他就曾支持另外一位伦敦会传教士米怜(William Milne, 1785—1822)在马六甲创办了英文季刊《印支搜闻》(The Indo-Chinese Gleaner, 1817—1822),其内容包括:“来自中国和其邻近国家的各种消息;与印度、中国等国家相关的历史、哲学、文学等方面的杂文逸事;译自汉语、马来语等语言的翻译作品;关于宗教的文章;关于印度基督教传道差会的工作进展;基督教世界的普遍状况”。(米怜《新教来华最初十年》)这份坚持了五年的刊物对于英国人和其他欧洲人了解中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822年米怜去世后停刊。1827年马礼逊计划在马六甲再次创办一份名为《印支丛报》(Indo-Chinese Repository)的季刊,刊载有关印度、中国等国家的语言、哲学、习俗、文化的论文以及各地最新的信息。之所以选择马六甲,首先是因为它是英国的势力范围,伦敦会传教士在那里已经打下了一些工作的基础,此外马六甲当地有不少华侨,与广州的往来也十分便捷,有利于收集和传递有关中国的信息。但《印支丛报》的计划后来未能实施,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马礼逊会大力支持裨治文创办《中国丛报》,因为这实际上也是在实现自己早年的计划。 裨治文办刊物的想法也得到了当时在广州的商人们的支持,特别是奥立芬(D.W.C.Olyphant,1789—1851)尤为积极,正是由于他的努力才使广州传教站得到了所需的印刷设备,印刷机于1831年12月运抵广州,铅字也在数月后到达,这样就解决了刊物的印刷问题。裨治文一开始不仅负责《丛报》的编辑,也负责印刷,1833年10月卫三畏(Samuel W.Williams,1812—1884)作为传教士、印刷工到达中国后,从裨治文手中接过了印刷工作,此后也参与《丛报》的编辑。1844年11月卫三畏回美国休假后,裨治文接管了卫三畏的工作,1847年5月裨治文去上海参加圣经中文本修订,将《丛报》交给自己的堂弟负责,直到1848年9月卫三畏返回广州为止,此后《丛报》完全由卫三畏负责,直到停刊。《丛报》最初是在广州印刷,1836年印刷所搬至澳门,1844年10月搬至香港,1845年7月再次搬回广州,直到停刊。 促使裨治文办刊的一个更为直接的原因是德籍传教士郭实猎(Karl Gutzlaff, 1803—1851)的日记。1831年,郭实猎不顾清政府的禁令,乘船沿中国海岸航行,从曼谷出发直到天津,历时半年(6月至12月),他的日记详细记录了沿途的所见所闻。1832年1月,裨治文结识了郭实猎,当时郭实猎刚刚结束了第一次冒险,又在准备第二次冒险(后来又有第三次)。郭实猎的日记引起了裨治文的极大兴趣,在当时外国人的活动范围只能局限在广州、澳门的情况下,郭实猎的日记无疑具有很高的资料价值,裨治文希望为这份难得的目击实录尽快提供一个发表的阵地。《丛报》创刊后,郭实猎的日记以连载的形式与读者见面,成为最初几期的主要文章。 1834年以前《丛报》各期的体例基本固定,主要由以下几个栏目组成:(1)书评(Review),是对西方有关中国的新旧出版物的学术评论;(2)上述出版物的内容节选,通常以游记和日记为主;(3)杂记(Miscellanies),篇幅较短而带有知识性的各类文章以及读者来信;(4)宗教消息(Religious Intelligence),关于各地传教活动和宗教事务的报道;(5)文艺通告(Literary Notices),各地有关教育、文艺和出版等的近况;(6)时事报道(Journal of Occurrences),相当于新闻报道,一般篇幅短小,仅有个别的比较详尽,信息的一个主要来源是清政府官方的《京报》。“《京报》所载,首宫门抄,次上谕,又次奏折,皆每日内阁所发抄者也。以竹纸或毛太纸印之,多者十余页,少者五六页;以黄色纸为面;长达六寸,宽约三寸。”(戈公振《中国报学史》)在翻译《京报》方面马礼逊的贡献最多。1834年5月以后《丛报》不再按内容划分,而是以第一篇、第二篇、第三篇……来标注文章,但书评、文艺通告、时事报道、宗教消息等基本栏目都予以保留,没有什么变化,比较显著的变化是宗教消息逐渐减少,而书评和其他有关中国社会、文化的内容不断增多。所刊文章涉及的范围包括中国政治、经济、地理、历史、法律、博物、贸易、语言等方方面面。所以《丛报》虽然是传教士所办,投稿者也主要是传教士,但宗教内容并不是主要的,重点是对中国国情的报道和介绍。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中国的开放,《丛报》的作者队伍逐渐扩大,传教士之外,外交官、商人、旅行家、军事将领等也纷纷给《丛报》投稿,美国学者白瑞华(R.S.Britton)指出,20年来《丛报》的“作者名单完全就是当时在华的英美中国研究者的名单”。(《近代中国报刊史》) 《丛报》第1、2卷每期各印刷400册,第3卷增加到800册,第4卷后增加到1000册。这是一个不小的数量,因为当时西方著名的刊物如《北美评论》(North American Review)和《西敏寺评论》(Westminster Review)的印刷量也只不过在3000册左右。《丛报》采取销售和赠送相结合的发行方式,读者对象主要是在中国、美国和欧洲的西方人士。以1834年为例,《丛报》在中国的发行量是200册,美国160册,英国40册。但数字不能说明一切,因为《丛报》的赠送对象包括上述两家著名杂志在内的多家西方杂志,它们常常转载和引用《丛报》上的内容,使许多没有看到《丛报》的人也同样能够了解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情况。 《丛报》的停刊,无论对于创办者、编辑者还是作者们来说都是一件遗憾的事情。停刊的原因有多个,最重要的是经济困难,《丛报》的资金一方面来自于销售所得,另外则来自于商人的资助,特别是奥立芬的大力资助,1851年奥立芬在回美国途中去世,使裨治文和卫三畏失去了坚强的经济后盾,成为《丛报》停刊的直接原因。《丛报》在前10年还可以依靠销售收入自给自足,但从1844年开始便逐年亏损,每年约300—400美元,最后一年(1851)只有300个订户,实在难以为继。裨治文的离去也使卫三畏越来越感到独木难支,1851年底,卫三畏决定停刊,给这份重要的刊物划上了句号。 在《丛报》创办之前,欧洲已经出版有多种亚洲研究刊物,如伦敦的《皇家亚洲学会通讯》(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巴黎的《亚洲学刊》(Journal Asiatique),但正如它们的标题所显示的,它们是以“亚洲”作为研究对象,中国只是其内容的一部分。前文提到的《印支搜闻》虽然给中国以不小的篇幅,但南亚、东南亚的情况也是其关注的重要对象。《丛报》是西方第一份主要以中国为报道、研究对象的刊物,它的出版无疑具有相当的历史意义,对于当下中国的清史研究者来说尤有极重要的文献价值。 原载《博览群书》2011年第10期 美国东方学会及其汉学研究 美国东方学会(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1842年4月7日成立于波士顿,乃北美最早的学术团体之一,其宗旨是“促进对亚洲、非洲、玻利尼西亚群岛的学术研究”。当时的外部环境是非常有利的,正如首任会长皮克林(John Pickering)在就职演讲中所说:“我们想与其合作进行东方研究的欧洲诸国,现在彼此间和平相处,那些因为风俗习惯不同而长期疏离于欧洲的东方国家现在也表现出更多交流的意愿,现代科技为遥远国家之间的往来提供了交通工具,东方国家更为宽松的政策也保证了外国旅行者的安全出行。所有这些有利条件,加上今天的学者和旅行家们已经具有的知识,应该使我们在短短的数年内取得超过以往好几代人的研究成绩。”美国东方学会确实在此后不长的时间内取得了不错的研究成绩,特别是索尔兹伯里(Edward Salisbury,梵文、阿拉伯文教授)和惠特尼(William D.Whitney,梵文教授)两位耶鲁教授更是成就突出,其成果得到欧洲同行的高度评价。学会的《学报》(创刊于1843年)也逐渐成为一份有影响的学术刊物。 值得注意的是,美国东方学会的研究范围虽然涵盖整个东方,但印度、波斯始终是研究的重点,这也正是上述两位耶鲁教授的研究领域,此外埃及和小亚细亚也比其他地区受到更多的关注。从研究方法上看,以语言研究和文献考证为特点的语文学(philology)几乎是学者们不二的选择。索尔兹伯里在《学报》第一期上发表的关于波斯楔形文字的长文可以说是一篇垂范之作,其后这类文章占据了《学报》大部分的版面,我们以第10卷为例,共11篇文章,内容如下:(1)彭加人(按:在内布拉斯加州和俄克拉何马州保留地的美洲印第安人部落)的词汇;(2)琼斯(William Jones,英国著名的波斯、印度学家)的13封信笺;(3)库尔德人的语法和词汇;(4)《阿闼婆吠陀》第二抄本校勘记;(5)一篇克伦邦(按:缅甸邦名)的碑铭;(6)从缅甸语的角度看巴利文;(7)冰川作用于黎巴嫩山的痕迹;(8)希腊文《圣经》西奈抄本和拉丁抄本的时代问题;(9)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所藏塞浦路斯人的碑铭;(10)梵文动词变位研究综述;(11)关于吠陀本集中名词变位的统计。从上述列举中,我们也不难窥见东方学会的另一大特点——“厚古薄今”。 美国东方学研究的传统来自欧洲。语文学(philology)在希腊语中的原意是“爱字词”,从某种意义上与意为“爱智慧”的哲学(philosophy)相对立。在近代欧洲,意大利思想家维柯和法国思想家笛卡尔分别代表了这两种学术倾向。在维柯的影响下,许多欧洲(特别是法、德)学者将精力投向了东方古代和中古的语言以及历史文献的研究上,取得了很多重大的进步,如波斯古经、《奥义书》、《沙恭达罗》的翻译,巴拉维语(按:约在公元3世纪至8世纪的伊朗语)的判读,希腊语与阿拉伯语关系的探讨等等。在18世纪学术飞快进步的基础上,19世纪初欧洲的东方研究学会纷纷建立,最早是法国的亚洲学会(Société Asiatique),成立于1822年,其后英国和德国也都建立了类似的学术团体。美国东方学会和这些组织保持着密切的联系。 欧洲的东方研究历史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历史之父”希罗多德,但真正意义上的汉学研究应该说开始于17世纪来华的传教士和欧洲本土的汉学家。1814年法兰西学院汉学教席的设置无疑是“学术汉学”建立的标志,但比起阿拉伯学、印度学则要晚得多,值得注意的是,法兰西学院两位最早的汉学教授雷慕沙(Abel Rémusat)和儒莲(Stanislas Julien)都将大量的精力用于研究佛教,也绝对不是偶然的。在欧洲的影响下,美国的东方研究同样是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向波斯、印度、埃及,中国则处于相对次要的位置。这从《学报》上就能很清楚地看出,在19世纪出版的20卷当中,关于印度的古代经典四大《吠陀》的文章多达数十篇,却没有一篇关于中国的《诗》、《书》、《礼》、《易》的文字。德国当代汉学家傅海博(Herbert Franke)在解释这一现象时说:“在欧洲,汉学作为一个学术研究课题基本上是19世纪的产儿,它比印度学和闪族研究要晚得多,后两种研究的发生背景也不尽相同,希伯来以及其他东方语言在欧洲有很长的教学历史,这样做有时是为了维护基督教以反对伊斯兰教,欧洲和伊斯兰教的接触发生在地中海以及巴尔干半岛国家,巴勒斯坦曾在土耳其的统治下更成为接触的重要原因。对于印度的兴趣主要是因为学者们发现梵语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所有印欧语言的祖先,印度学一般被认为是对梵文的研究,早期的印度研究还伴随着一种寻找人类文明源头的幻想。”(《欧洲汉学概论》)学术研究虽然带有自身的独立性,但不可能脱离历史的发展和实际的需要而存在。 在19世纪的学术环境中,中国处于东方学的边缘,《学报》上留给中国的版面十分有限,还是以19世纪所出的前20卷为例,与中国有关且有一定篇幅的文章只有10篇: 克拉普罗特《中国纸币史》(第1卷第136—142页) 格里诺《中国:人口、贸易、条约签订的前景》第1卷第143—161页) 勃朗《中国文化,或中国人特性的形成原因》(第2卷第167—206页) 马西《运用电码标示汉字的方式》(第3卷第195—207页) 索尔兹伯里《西安大秦景教碑的真伪》(第3卷第399—419页) 布拉德利《中国方言的罗马字拼写》(第4卷第327—340页) 伟烈亚力《西安大秦景教碑》(第5卷第275—336页) 丁韪良《古代中国的北方蛮族》(第11卷第362—374页) 柔克义《朝鲜与中国的关系》(第13卷第1—33页) 柔克义《西藏佛本生故事》(第18卷第1—14页) 从上面10篇文章可以看出三个特点,一是研究课题多属于古代(柔克义的第一篇文章主要讨论古代朝鲜与中国的关系),二是语言文字研究所占比例较高,三是关注少数民族、中外关系,而较少论及作为中国文化主体的儒家文化(勃朗的文章只是概观,丁韪良的文章也不是他所最熟悉的中国法制史)。这三点基本上可以概括19世纪美国东方学会汉学研究的特点。在上述文章中,其中第一篇的作者克拉普罗特是法国学者(曾长期在德国、俄国工作),他的文章原载于法国亚洲学会1822年的《学报》上,第二篇文章则是格里诺根据一位法国学者所翻译的有关中文文献编写的,之所以在1843年第一卷上出现接连两篇有关中国的文章,是和《南京条约》后中国向西方开放的新形势有着密切关系的。另外伟烈亚力是英国传教士汉学家,他的文章和前面这两篇文章都说明了欧洲东方学对美国的深刻影响与互动。索尔兹伯里的文章正是在伟烈亚力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阿拉伯文和比较语言学)来为相关问题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大秦景教碑以及中国犹太人之所以受到关注当然还是跟西方文化的希伯来源头有着密切的关系。 20世纪以来,汉学研究在美国东方学会中的比重有所增加。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为学报投稿并参与学会的活动,主要有夏德(Friedrich Hirth)、劳费尔(Berthold Laufer)、顾立雅(H.G.Creel)、宾板桥(Woodbridge Bingham)、德效骞(Homer H.Dubs)、卜德(Derk Bodde)、恒慕义(Arthur W.Hummel)、富路特(Luther C.Goodrich)等。这些学者均兼通中西,其中不少有欧洲的学术背景,他们成为二次大战以前美国汉学研究的中坚力量。这一时期另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来自中国的学者开始参加美国东方学会的各种活动,如许地山、梅光迪、裘开明、李方桂、赵元任等。由于这批学者的努力,东方学会的汉学研究在20世纪的前40年发生了一些可喜的变化,但从总体上讲,东方学会注重近东、古代和语文学方法的传统却没有大的改变,这引起了新一代远东研究学者,特别是汉学家的不满,他们希望建立一种不同于欧洲的汉学研究和亚洲研究的新模式。 太平洋战争的爆发激发了东方学会内部的论战。1941年,为了适应美国在亚洲利益的需要,以费正清(John K.Fairbank)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发起成立了远东学会(Far Eastern Association)。该会得到福特基金会、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很快成为美国研究中国问题最重要的机构之一。费正清在学会内外鼓吹用各种社会科学方法(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对近现代中国进行研究,成为一种新的美国模式的开创者。远东学会开始时还和东方学会保持密切的联系,如一起开年会等等。后来由于远东学会的迅速发展,使其终于在1954年完全离开母体。这一举措的长远意义在于,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美国的“汉学研究”和“中国学研究”有了各自的学术活动阵地。 1942年是珍珠港事变的第二年,也是美国东方学会成立一百周年。太平洋战争加深了美国对东亚的重视,这很快也反映到了学术研究上。东方学会也就在这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学报上有关汉学的文章和年会上宣读的汉学论文都在不断上升。据统计,从1942年到2012年这70年间,学报所发表的汉学论文平均每年(每卷)有四、五篇之多,如以一年四篇计算,这期间发表的论文就有近三百篇,讨论的问题集中在宗教史、交通史、物质文明史等领域,但这些讨论多数是关于元代以前的问题——厚古薄今的传统一如从前。 美国东方学会的老家是马萨诸塞州的波士顿,但后来南迁到了康涅狄格州的纽黑文(New Haven)——耶鲁大学所在地。由于前文提到的索尔兹伯里、惠特尼等多位重要学者执教耶鲁,使19世纪后半期的耶鲁成为美国东方学的中心,也正是由于这批学者的存在和积极活动,1842年成立的东方学会于1853年从波士顿搬家到纽黑文,两年后学会的图书馆(1843年建立)也搬至纽黑文。从此纽黑文就成了美国东方学会的新家,直到今天。 原载2012年4月4日《中华读书报》 绛帐遥相设卫三畏与戈鲲化的交往 1876年10月25日,卫三畏(Samuel W.Williams)起程返回美国,这一天恰好距他初抵广州整整43年。在这43年当中,他不仅完成了印刷、传教、外交等大量的分内工作,还出版了《中国总论》和《汉英韵府》等多部汉学著作。当他离开中国时,他不仅创造了居留中国的最长纪录,也成为当时美国最著名的汉学家。 卫三畏辞职回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身体不佳,视力下降。在异国忙碌了一生后,晚年的他本该享受退休生活的清闲,但回美国不到一年,他的清静就被打破了。1877年6月30日,耶鲁大学校方致信卫三畏,告诉他这样一个重要消息:在最近举行的校务委员会年度会议上决定设立中国语言文学教授席位,并一致推选卫三畏为首任教授。但遗憾的是,校务委员会目前还没有获得一笔资金以便支付卫三畏的工资,但他们正在设法并希望很快能解决这一问题。卫三畏在接到这封信后,于7月13日写了回信,表示接受这一任命,由此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汉学教授。他同时在回信中也敦促耶鲁校方尽快解决资金问题。 一年之后,经过多方努力资金问题成功地得到了解决,既使卫三畏摆脱了有名无实的状态,更重要的是使这个职位具有了继续存在下去的基础。耶鲁率先在美国大学中建立中文教席,无疑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但在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就做出这样的决定,又难免显得多少有点仓促。这仓促上马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与老对手哈佛之间的竞争。1877年2月22日,美国驻华外交官鼐德(Francis F.Knight)在致哈佛大学校长的信中,说自己正在考虑筹集一笔基金在哈佛设立中文讲座的可行性。听到这个消息几天后(1877年2月26日),容闳在给耶鲁大学图书馆馆长的信中提出了这样的承诺和警告:“一旦耶鲁汉学席位的设立成为事实,我将很高兴随时将我的中文书赠送给母校。我希望耶鲁不要在这个问题上耽搁太久,以免被哈佛领先。”(耶鲁藏容闳档案)哈佛和耶鲁作为美国东部的两大名校,一直处于竞争的状态,耶鲁先下手为强的策略是完全正确的。 在耶鲁领先之后,1879年哈佛大学聘请中国学者戈鲲化为首任汉学教授,开始了该校最早的中文教学。让人们欣慰的是,耶鲁、哈佛两校的竞争丝毫没有影响到学者之间的友谊,美国最早两位汉学教授卫三畏与戈鲲化的交往既是他们两人晚年的一大乐事,也是美国汉学史上的一段佳话。戈鲲化是安徽休宁人,生于道光十六年(1836),早年做过幕僚,同治二年(1863)在美国驻上海领事馆任职,两年期满后移居宁波,供职于英国驻当地的领事馆,这两处的经历为他带来了执教哈佛的机会。1879年5月26日,极力促成哈佛设立汉学讲座的鼐德(时任美国驻牛庄领事)在上海总领事馆代表哈佛大学校长和戈鲲化签订了为期三年的任教合同(1879年9月1日至1882年8月31日)。戈鲲化到达哈佛后很快与卫三畏取得了联系,他们互相通信,并且很可能在1881年的圣诞节见过面。关于戈鲲化与卫三畏的交往,张宏生教授编著的《戈鲲化集》(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版)中有比较详细的资料和论述。这里补充一则材料,是笔者在耶鲁大学所藏卫三畏档案中找到的,内容是戈鲲化解答卫三畏的一个疑问,全文如下: 您问我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现在政府官员所佩带的朝珠是固定的108颗?”您还说您在中国多年,多次询问这个数目的来历,但没有人知道。在我看来,佩带朝珠的做法是从现在这个王朝才开始的,清朝以前无此规定,因为书籍中并无记载。《礼记》云:“天子之冕,朱绿藻,十有二旒;诸侯九,上大夫七,下大夫五,士三。”这是古代的典章,现在的冠冕和朝服与古代的样式不同,冕旒也就变成了朝珠,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大清会典》中规定:皇帝朝珠用东珠宝石,亲王至五品官员许用各样珍珠宝石绿松石,亲王以下拒不许用黄缎。这和古代冠冕上悬挂各色玉石没有太大的区别。现在的亲王与周朝的诸侯也大致相当。一至五品的满清官员都可以称为“大夫”,因为五品以下是不允许佩带朝珠的。现在翰林院、六部、内阁的官员不是相当于古代的大夫吗?但朝珠为什么是108颗,我也不十分清楚。《京房易候》中说:“升平之世,五日一刮风,十日一下雨。”《礼记》云:“言而履之,礼也。行而乐之,乐也。君子力此二者,以南面而立,夫是以天下太平也。诸侯朝,万物服体,而百官莫敢不承事矣。”考察这两段话并把它们结合起来,我发现一年中刮风的时间是72次,下雨的时间是36次,加起来是108次。皇帝在治理朝政时挂着朝珠,提醒自己履行说过的话,做让百姓高兴的事。官员在处理公务时戴着朝珠,作为对国家长治久安的一种祝愿。他们所带的珠子被称为朝珠,不是很合适吗?上述只是我个人的一孔之见,如果您发现不对,请告诉我,我将十分感激。 虽然戈鲲化没有能够给卫三畏一个十分确切的回答,但是他所提供的背景知识和信息一定会让卫三畏受益匪浅。戈鲲化的上述答复没有写明日期,估计是附在一封信中寄给卫三畏的。可惜戈鲲化在没有完成与哈佛的合同前就于1882年2月14日因病去世,卫三畏从而失去了一个可以请教的朋友。 卫三畏在努力钻研中文的同时,戈鲲化也在致力于提升自己的英文能力,在这一过程中卫三畏的《汉英韵府》成为他的重要工具书。1881年12月20日,戈鲲化在给卫三畏的信中附上了一首诗:“皇都春日丽,偏爱水云乡。绛帐遥相设,叨分凿壁光。”在给尾联所做的注释中,戈鲲化写道:“‘凿壁偷光’典出《汉书》(按:应为《西京杂记》):‘匡衡勤学而无烛,邻居有烛而不逮,衡乃穿壁而引其光,以书映光而读之。’您的大著《汉英韵府》对我的翻译帮助很大,我就和匡衡一样。”《汉英韵府》本是卫三畏为学习汉语的西方人士编写的,但也同样可以作为中国人学习英语的工具书,双语字典确实可以起到双向交流的作用。在上述诗歌中,戈鲲化给“绛帐遥相设”一句做了这样的注释:“《后汉书》中说:马融‘才高博洽,为世通儒。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您在耶鲁而我在哈佛,我们都教中文,所以我用了这个典故。”虽然美国早期的汉学教授绝对没有两千年前的马融那么风光,但开风气之先的快乐一定也是后继者们所无法体会到的。 戈鲲化在开创哈佛中文教学的同时,也给哈佛带来了最早的中文藏书。耶鲁最早的大批中文藏书则来自于容闳,在耶鲁做出历史性的决定之后,容闳于第二年将自己的40种、1237册藏书捐赠给了母校。这些中文藏书的添加为两校之后的汉学研究的开展和进步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 原载2009年9月30日《中华读书报》 《中国总论》的两个版本 美国第一部全面介绍中国历史和现状的著作《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是19世纪美国汉学的代表作。20世纪美国汉学权威费正清评价此书说:“它简明细致地描述了中国社会生活和历史的方方面面,在今天看来仍然是一部有重要价值的著作。”(《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

此书之作者卫三畏是美国最早的来华传教士之一。1844年,他已经在中国工作了十一年,按照规定可以休假一次,父亲每况愈下的身体状况更让他急于回国一行,可是他所属的传教差会资金紧张,无法提供费用;幸而卫三畏的老朋友、美国驻广州商人吉登·纳尔慷慨解囊,他建议卫三畏陪伴他经过埃及和欧洲回国,不过他本人由于业务的羁绊直到卫三畏到达美国后才离开广州。为了表示对纳尔的感谢,卫三畏将1848年出版的《中国总论》献给了他。 1844年11月卫三畏独自踏上了归国的旅途。他这次回国不仅为了省亲,也要为他主持的印刷所购买新的中文活字筹措经费。回到美国后,卫三畏四处活动,但资金还是有所短缺。于是卫三畏决定在家乡及其附近地区发表一系列关于中国社会生活、历史和制度的演讲来挣点钱。此时鸦片战争刚刚打开中国的大门,有识之士对中国兴趣浓厚,卫三畏的演讲大受欢迎。从1845到1846年,卫三畏一共演讲了一百多场,演讲地点也从家乡扩展到周边的一些重要城镇。这一番奔波劳累的意外收获是使他多年积累起来的有关中国的知识系统化了。1846年底卫三畏决定将演讲内容写下来出本书,为此他来到纽约,除了偶尔外出发表一些演讲外,一直专心写作,直到全书完成。这本脱胎于演讲的著作就是《中国总论》。一开始纽约几乎没有出版商愿意接受它,最后好不容易才由威利和帕特南公司(Wiley & Putnam)出版印行。 《中国总论》分上下两卷,长达1200多页(上卷590页,下卷614页)。全书分23章,比较全面地介绍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状况。卫三畏能够在短短两年内写出这样大部头的著作,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他在中国已经生活了十多年,特别是经历了鸦片战争前后中国的深刻变化,具有丰富的感性认识。此外他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不断地研究汉语和中国社会文化,积累了越来越多的理性认识。我曾在耶鲁大学所藏卫三畏档案中,看到过他的一份书单,其中包括《史记》、《文献通考》、《本草纲目》、《今古奇观》、《大清会典》、《瀛寰志略》等五十多种著作,这些应该只是卫三畏读过的一部分;除了中文书籍,卫三畏阅读和参考的西文书籍也为数不少,这从《中国总论》的注释中可以窥见一斑。 《中国总论》的出版为卫三畏赢得了不小的学术声誉,1848年夏天,纽约州的协和学院授予他荣誉法学博士学位。

早在独立战争之前就有一些美国人表现出了对中国的兴趣,但他们关于中国的知识完全来自欧洲人的著作。18世纪末中美直接贸易关系建立后,美国商人开始把他们在中国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美国人终于有了自己的信息来源。美国出版的最早一部关于中国的著作出自范罢览(Andrew E.van Braam)之手。范氏出生于荷兰,1758年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派往中国,在澳门和广州先后工作了十五年,他早在1777年就表现出对美国的兴趣,1783年英美签订《巴黎和约》宣告美国正式独立后,他就移居美国并于次年成为美国公民。此后他又重新效力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广州出任代理人。1794年他作为荷兰使团的一员前往北京庆祝乾隆登基六十周年。这次特别的经历为他提供了写作素材,1797年他的著作翻译成法文在费城出版,书名是《1794—1795年荷兰东印度公司赴中华帝国使团纪实》。但这本书出版以后没有引起太大反响,一则它是法文著作,在美国不容易打开市场,更重要的是就在同一年斯当东爵士出版了他那部广受欢迎的《英使谒见乾隆纪实》。英国的马戛尔尼使团在荷兰使团前一年出发,虽然没有达到与中国建立正式关系的目的,但产生了几部名噪一时的纪实作品,斯当东的这一部以其记录的详实最为知名。此后美国商人又出版了几部关于中国的作品,均反响平平。 19世纪以来,欧洲来华传教士凭借他们熟练的汉语技能和丰富的中国经验写出了多部有影响的作品,继续在美国大行其道。德国人郭实猎于1831年至1833年不顾清政府的禁令三次沿中国海岸航行,其冒险经历以日记的形式于1834年结集出版,受到热烈的欢迎。此后英国人德庇时(John F.Davis)于1836年推出了《中国人:中华帝国及其居民概况》,为希望了解中国的西方人士提供了重要的信息来源。 德庇时的《中国人》成为卫三畏必须面对的最重要的“前文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中国总论》的价值的大小就在于它比《中国人》前进了多少。卫三畏在“前言”中没有回避这个问题,他说:“《中国人》是值得大力赞扬的一部著作,但这本书出版于十年前,那时中国还是一个不容易接近的国家,美国人即使读过这本书,了解的也是那个时期的情况,面对今天中国的开放,美国人会对中国产生更浓厚的兴趣,也会很乐意了解那场带来中国开放的战争的前因后果。”鸦片战争虽然没有彻底改变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思维习惯,但却大大改变了中国和西方的关系,卫三畏抓住了这个契机大做文章,在整合前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知识和经验完成了《中国总论》这部后来居上的著作,不少评论者认为该书是美国对中国最好的介绍。《中国总论》出版后受到了欧洲人士的关注和欢迎,先后被翻译成德文、西班牙文,使西方世界在中国问题上首次听到了美国的声音,改变了美国长期以来依赖欧洲了解中国和一味进口欧洲汉学的局面。 卫三畏在《中国总论》“前言”中说,他写这部书的目的之一,在于“剥离中国人和中国文明所被给予的那种奇特而无名的可笑的印象”。18世纪欧洲大陆(特别是法国)的“中国热”虽然影响了美国的一些高端人士(如富兰克林),而对美国民众影响很小。18世纪末美国建国时欧洲的“中国热”已经基本上过去了。欧洲的这股“中国热”在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法国来华耶稣会士对中国的赞美,他们写的大量书信和著作给欧洲带去了一个文明昌盛的中国形象。但18世纪下半期以来,随着耶稣会士影响的减弱,特别是1773年耶稣会的解散,中国形象开始走向负面。鸦片战争以后中国的形象更是一落千丈,美国人在欧洲特别是英国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一种以轻蔑的口气谈论中国人的风气。早期来中国贸易的美国商人向美国民众传递的是这样一种中国人形象:衣着滑稽、迷信、狡猾、残忍、对官员的贪赃枉法和社会的停滞不前束手无策。 在这样的时代风气中,熟悉中国的卫三畏显然觉得有必要纠正国人的看法。例如他在第11章《经学》中对孔子学说是这样进行评述的:“孔子哲学最大的特点是对尊长的服从,以及温和正直地和同辈人交往。他的哲学要求人们在现实世界中,而不是从一个看不见的神灵那里,寻找约束力,而君主也只需要在非常有限的范围内服从一个更高的裁判。从子女对父母的责任、荣誉和服从出发,孔子进而向人们灌输妻子对丈夫、臣民对君主、大臣对国王的责任,以及其他社会责任。孔子认为,政治的清白必须建立在个人正直的基础上,在他看来所有进步的开始都蕴藏在‘认识你自己’之中。无庸置疑,他的许多思想是值得赞扬的。就是与希腊和罗马圣人的学说相比,他的作品也毫不逊色。”这段论述十分准确也很精辟,抓住了以“礼”和“仁”为核心的孔子思想的精髓。这样的例子在《中国总论》中还有很多。 与由于无知而对中国产生偏见的美国人相比,因为无知而对中国漠然置之的人可能更多。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总论》在被威利和帕特南公司接受之前会遇到种种挫折——许多嗅觉不灵目光短浅的出版商拒绝这部著作的理由就在于担心它不会引起人们的兴趣;而这部书出版后受到热烈欢迎的事实,则表明19世纪上半叶的美国人其实很愿意了解欧洲以外的世界,他们正缺少一本好的入门书。出版家必须有自己的眼光,最好能有一点前瞻性。事实上随着中美《望厦条约》的签订,越来越多的美国人已经开始关注中国,《中国总论》的出版是适逢其时的。

多少年过去以后,德庇时的《中国人》已经难得一见,《中国总论》成为了唯一的经典,它不仅是学者们的标准参考书,而且被一些教育机构采用为教科书,多次再版。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总论》的一些信息的不完整性和论述的不准确性也逐渐显露出来。1876年卫三畏离开北京时就萌发了修改旧作的想法,毕竟三十年过去了,中国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果从他本人来到中国的那一年算起,四十三年已经过去,今昔对比,卫三畏不胜感慨:“1833年我初抵广州时,我和另外两个美国人被作为‘番鬼’(洋鬼子)报告给行商。1874年作为美国驻华公使馆参赞,我陪同艾忭敏阁下面见同治皇帝,公使先生在完全平等的基础上向‘天子’呈递了国书。”(《中国总论》1883年版序言)按照外交礼仪,艾忭敏公使在递交国书时发表了简短的“颂词”,由卫三畏当场翻译成中文,对于卫三畏来说,这无疑是难忘的一幕。中国的变化当然远不止于政治外交方面,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变化。从个人方面来讲,卫三畏对中国的了解和认识也同样今非昔比。1876年离开北京时,他已成为在中国生活和工作时间最长的外国人,从资历上来说超过了其他所有的英美传教士和外交官。 修订版《中国总论》于1883年10月面世,由初版的23章增加到现在的26章。新增加的三章是:(24)太平天国;(25)第二次鸦片战争;(26)最近的事件。这三章近200页的内容使现实问题在《中国总论》中的比例大大提高,现代中国的形象在古代中国的背景中更加凸显出来。原先各章的修改程度不等,有的基本信息未变,有的则重新编写。开头关于中国地理情况的几章则属于这两极之间的中间状态:有修改,也有保留。当初作者对一些地方的描述(比如长城)是来自书本和耳闻,而现在则可以结合实地的考察,因此分量也加重了。例如对于北京的描述从原先的15页增加到了22页;在介绍中国教育情况的第九章中还附上了一幅北京贡院的插图,也是旧版所没有的。卫三畏对博物学一直比较偏爱,关于这一部分的介绍在旧版中本来就相当充实,现在则更加丰富,从原先的56页增加到84页,也增加了插图。其他章节也都有大小不同的修改。 与多年前屡遭出版商拒绝完全不同的是,新版的推出十分顺利,查尔斯·斯克莱布诺家族公司(Charles Scribner's Sons)在推出新版前就大做广告,予以宣传。如果说在出版过程中还有什么问题的话,那就是原版的出版方威利公司认为自己对于修订版拥有一定的权益,于1881年12月向斯克莱布诺家族公司提出协商,但问题很快就在卫三畏出面澄清的情况下得到了解决。另外一个问题则是出现在卫三畏和斯克莱布诺家族公司之间。尽管卫三畏对旧版做了重大的修改,但在“前言”的初稿中,他只是做了轻描淡写的交代,这自然引起了出版社的不满,写信给卫三畏道:“‘前言’这样写很可能会引起读者的误解,使他们无法正确了解我们修订再版这部书的目标和所做的工作。您的大著在近四十年的时间里一直是这个领域的经典,而您称之为‘浅见’,这是不恰当的。同样不恰当的是,您把一些章节说成是‘在篇幅允许的范围内提供的尽可能准确的信息’,而实际上它们是最为权威的论述。但最重要的问题还是您的‘前言’几乎没有强调增加和修订部分的重要性,谈老的部分太多,而谈新的部分太少。”出版商总是很难欣赏和接受作者的虚怀若谷。卫三畏不愿意自吹法螺,但也不得不考虑出版方的利益,于是他请儿子卫斐列来修改自己的“前言”,我们现在看到的这个前言就是父子合作的产物。实际上,由于卫三畏晚年身体欠佳,卫斐列在修订工作中给予父亲很大的帮助。修订《中国总论》是卫三畏晚年最主要的工作,他的生命和活力似乎也与这项工作联系在了一起。1883年10月,他这部一生中最重要的著作以新的面目问世后,他的身体和精神状态均急转直下,于1884年初去世。 《中国总论》一书很早就进入了中国学者的视野,莫东寅在1949年出版的《汉学发达史》中就提到过这部著作。2005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推出了中文译本(陈俱译,陈绛校),为读者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该中文版是以1883年的修订本为底本,所以对原本感兴趣的研究者还必须去寻找两种英文本;从研究出版史和汉学史的角度来说,就尤其有必要找来一读。 原载2011年6月15日《中华读书报》 美国人最初的汉语学习 1784年8月28日美国商船“中国女皇号”(Empress of China)停靠在黄埔港,中美之间开始了直接的交往,在此后的50多年间,尽管有不少美国商人和外交官来中国进行贸易和考察,但愿意认认真真学习汉语的只有亨德(William C.Hunter)一个人。亨德1824年被一家美国公司(Thomas A.Smith and Sons Co.)派遣来华,目的是学习汉语以便服务于该公司在广州的办事处。亨德于1825年2月11日抵达,由于发现很难找到合适的汉语老师,很快便离开广州前往新加坡,希望能进那里的一所学校学习汉语,但那所学校的情况也不理想,于是他再次转往马六甲,进入当地的英华书院(Anglo-Chinese College)学习,直到1826年12月底。亨德于1827年初回到广州,并很快见到了第一位来华的英国伦敦会传教士马礼逊。1824年离开美国时亨德曾带着一封公司写给马礼逊的介绍信,但由于马礼逊1824—1826年回英国休假(1826年9月返回广州),亨德直到1827年1月才得以见到这位最早来华的英国传教士。如果当初马礼逊没有离开,亨德也许就不需要舍近求远地远赴马六甲了,在中国已经生活了近20年(1807年来华)的马礼逊无疑是最好的汉语老师。两人见面后马礼逊测试了亨德在英华书院一年半的学习成果,结论是“优良”(good)。在其后给亨德父亲的信件中,马礼逊报告了这个好结果,并说亨德在汉语这样一门非常难学的语言上的进步“不仅是他个人的荣耀,也是英华书院的荣耀”。 马礼逊对亨德的测试同时也是为了了解英华书院的教学水平,因为这所书院正是在他提议下创办的(1818年),为此他捐助了1000英镑用于校舍的建设。书院实行中外学生兼收的政策,既教中国人英文和西学,也为外国人学习汉语提供培训。马礼逊建立这所学校的重要目标之一是为英国以及其他西方国家培养紧缺的汉语人才。 亨德来到英华书院时,书院的院长是伦敦会传教士汉弗莱(James Humphreys),他是第二任院长,首任院长是协助马礼逊创办学院的伦敦会传教士米怜(William Milne),在担任院长4年后于1822年去世。亨德在英华书院的汉语老师柯利(David Collie)是一位著名的汉学家,代表成果有《四书》英译(1828年)。亨德的另外一位老师是一个广东人(Choo Seen-Sang,担任柯利的助手),他不仅熟悉中国经典,而且能说一口准确流利的官话。有这样中外高水平老师的指导,难怪在不长的时间里亨德的汉语学习就能够取得良好的效果。 如果考察柯利最初的中文基础,就会发现它是来自1823年马礼逊访问马六甲时的指导,这样一来,亨德就应该算是马礼逊的“徒孙”了,虽然在英华书院一年多的学习成果得到了“师祖”的肯定,但亨德并不就此满足,他在广州当地又找到了一位中国老师(Le Seen-Sang)继续学习。但不久之后他所供职的公司破产,于是他不得不中断学习返回美国。1829年他乘坐新雇主奥立芬(D.W.C.Olyphant)的商船“罗马人号”(Roman)重返广州。在这条船上他结识了最早来华的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并每天教授他中文。正是从马礼逊的“徒孙”那里裨治文获得了最初的汉语知识。英、美第一位传教士之间的这层关系虽然有点巧合,但事实本身既说明了马礼逊作为汉语教师的广泛影响,也说明了美国汉语人才的缺乏。从1784年以来,美中之间的贸易不断发展(至1792年贸易额仅次于英国),但半个世纪当中能够熟练掌握汉语的美国商人却只有亨德一人。 商人追求的是商业利益,一般都来去匆匆,对于那些有机会长期居留的人来说,汉语的复杂难学也使他们或无心问津或裹足不前。美国商人不愿意和不积极学习汉语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一种特别的交流工具的存在。它不是汉语,也非标准的英语,还夹杂着一点葡萄牙语,就是所谓“广州英语”(Canton English)。它起源于广州人在与英国商人打交道的过程中无师自通学习英语的实践(开始于1715年前后),其特点是完全不顾读和写的训练,只关注听和说——把听到的英文单词用汉语记录下声音,再根据汉语注音说出来。这种看似简单易学的方法带来两个问题,一是由于注音不准确(常常把英文单词的多音节缩减为汉字的单音节)而导致发音走样,二是由于缺乏系统的训练而使说出来的句子完全不符合语法规则,毫无逻辑性可言。但这样一个非常不理想的交流工具却不妨碍做生意,甚至是大笔的生意。 中美直接贸易开始后,美国政府于1786年向广州派驻了首任领事山茂召(Samuel Shaw),1794年山茂召去世后他的职位由斯诺(Samuel Snow)接替,斯诺1804年底离职后由卡灵顿(Edward Carrington)接任(1806—1808),马礼逊1807年从英国经纽约来广州时带着的正是美国国务卿给卡灵顿的信件。卡灵顿离任后这一职位一直空缺直到1814年才由韦尔考克斯(B.C.Wilcocks)接任。但所有这些人都是商人出身,实际上,直到1854年,这一职位一直由商人充任。但身份的转变没有为这些外交官带来汉语学习态度的改变。1844年当顾圣(Caleb Cushing)代表美国政府前来和清政府谈判时,他只能请传教士帮忙做翻译。此后传教士被借用的情况一直延续到1860年代,正如列卫廉(William B.Reed,1857—1858美国驻华公使)在给美国政府的信中所说:“传教士们在中国的工作和研究直接关系到了我们的在华利益。如果没有他们担任翻译,我们的各项工作都无法进行;如果没有他们的帮助,我在这里既不能读,也不能写,无法与中国人信函往来,更无法与中国人谈判。总之,如果没有他们,我根本无法开展工作。他们为我们解决了很多困难。1844年顾圣先生在中国的时候,为他做翻译和帮助他的都是传教士;1853年马沙利(Humphrey Marshall)先生和1854年麦莲(Robert M.McLane)先生在中国任职时,担任他们翻译的也都是传教士。我们这次在中国工作期间,裨治文博士给予了我们莫大的帮助。现在他们仍然在尽他们所能为我们分忧解难。我要向他们表示真诚的谢意,感谢他们给了我那么多帮助,为我们提出了那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还要感谢来自印第安纳州的长老会传教士丁韪良(William A.P.Martin)先生。他懂中国北方话,为我做口译工作。”(转引自《卫三畏生平与书信》))英国的情况也并不更好,1816年阿美士德(William Amherst)勋爵率团访问北京,翻译工作主要由马礼逊负责,到了鸦片战争谈判期间,主要的翻译一个是马礼逊的儿子马儒翰(John R.Morrison),一个则是德国传教士郭实猎(Karl Gutzlaff)。 同样是难学的汉语,为什么传教士就能够掌握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动力与目标不同。传教士来中国,志在改变中国人的信仰,这就要求他们了解中国人的心理,知道中国的历史与文化,而这一切的基础便是掌握汉语。第二位来华的伦敦会传教士米怜这样表白自己的心迹:“我认为要学好这门语言是非常困难的(我至今都没有任何理由改变这一看法),并且确信,对于一个才能平庸的人,需要长期努力,需要勤奋、专注和坚持不懈,因为掌握汉语知识后就能够为基督教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因此,我下定决心,只要上帝赐给我健康,我将竭尽全力,即使进步缓慢也不灰心沮丧。”(《新教入华十年回顾》)米怜的这段话也道出了其他来华传教士的心声。 1829年裨治文来华时,美国海外传教部总会(American Board of Commissioners for Foreign Missions)给他的指示的第一条就是要求他把开始的几年投入到汉语学习中,并说如果发现广州的学习环境不理想,可以考虑到马六甲的英华书院。裨治文后来没有去英华书院,而是在广州跟随马礼逊学习。1833年另一位美部会传教士卫三畏到达广州后,也就顺理成章地把裨治文当作了自己的汉语启蒙老师。本来学习汉语最好是找中国人做老师,但当时清政府的极端文化保守主义政策(教外国人汉语有杀头之祸)使这一点很难实现。即使能找到个别不怕冒险的老师,在师生双方都精神紧张的情况下教学效果也一定不会太好。 对于学习一门语言来说,教师固然重要,教材也同样重要。19世纪早期的情况是,不仅汉语教师稀少,用于学习汉语的教材也很有限,而有限的几种教材皆是欧洲人的作品。为此裨治文和卫三畏在1840年代陆续编写了三部工具书,不仅增加了汉语学习者的选择范围,而且打破了欧洲人的作品一统天下的局面。 裨治文主持编写的《广东方言读本》首先于1841年出版(印量为800册),这是美国人编写的第一部学习汉语的工具书,也是第一本专门用于练习广东方言的实用手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为了表彰裨治文的这一大贡献,纽约大学于1841年7月14日授予他神学博士学位。《读本》的出现无疑为广东方言的学习提供了有力的帮助。但是大8开本、693页的部头使这本工具书使用起来不太方便。简单实用的《拾级大成》(8开本、287页)的适时出版满足了时代和人们的需要。 《拾级大成》(Easy Lessons in Chinese,1842)是卫三畏独立编写的第一部汉语工具书。在此之前他参与了《广东方言读本》的编写。在《拾级大成》“前言”中卫三畏说:“本书是为刚刚开始学习汉语的人编写的,读者对象不仅包括已经在中国的外国人,也包括还在本国或正在来中国途中的外国人。”全书的内容如下:(1)部首;(2)字根;(3)汉语的读写方式介绍;(4)阅读练习;(5)对话练习(与老师、买办、侍者);(6)阅读文选;(7)量词;(8)汉译英练习;(9)英译汉练习;(10)阅读和翻译练习。相对于《广东方言读本》偏重于说的练习,《拾级大成》更侧重读、译的练习,显然是为了和《读本》互补。在阅读练习中,作者的编排是先给出中文,然后是拼音,然后是逐字的英译,最后是符合英语习惯的翻译。阅读练习遵循由易而难,逐级提升的编写原则,先是单句练习,然后逐渐过渡到成段的文字。翻译练习的安排也是如此,从字句的翻译到成段的翻译,从提供参考译文到最后不再提供参考译文,作者显然希望通过这些练习能够使学习者比较快地掌握汉语。如果像卫三畏所设想的那样,一个学习者通过前面的操练最终能够完成书末成段的中译英练习(选自《聊斋志异》、《子不语》、《玉娇梨》、《圣谕广训》、《劝世良言》),那么他确实可以说已经“大成”了。 在《拾级大成》出版两年后,卫三畏又推出了另一部工具书《英华韵府历阶》(An English and Chinese Vocabulary)。这是一部英汉词汇手册,按照英语字母顺序依次列出单词和词组,并给出中文的解释和官话注音。之所以用官话注音,是为了适应中国内地已经逐渐开放的形势,由于广东、福建仍然是当时传教士和其他外国人活动的主要区域,所以在书后的索引中,除了官话注音,卫三畏还给出了该词汇表中出现的所有汉字(按照214部首排列)的广州话和厦门话注音。 以上三本工具书的出版标志着美国人的汉语学习和研究已经脱离了最初的筚路蓝缕的阶段,开始走上了一条逐渐成熟和发达的道路。 原载《江苏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最早去美国的中国人 1840年代,随着加利福尼亚等地金矿的发现,中国劳工开始移民美国,加入了西海岸淘金者的行列。到1851年底,这样的淘金客人数已多达大约25000人。在这股来势汹涌的移民潮之前,有没有中国人踏上美利坚的土地呢?也还是有的,从各种零星资料中可以得知,前此有若干零星的先行者,他们活动区域主要在美国的东海岸。 中美之间的直接交往开始于1784年,这一年一艘名为“中国女皇号”的商船于2月22日离开纽约,同年8月28日到达广州,次年5月12日返回纽约,共投资12万美元,获利3万美元,利润高达百分之二十五。跟中国人做生意可以赚大钱,这一消息传出去让商人们极为兴奋,纷纷行动起来,致力于对华贸易这一大为有利可图的事业。最早去美国的中国人正是跟着这样的商船漂洋过海来到新大陆的。 第一艘将中国人带到美国的商船是“智慧女神号”(Pallas),当时它主要在印度和中国之间进行贸易,但是当“中国女皇号”的消息传来之后,船长奥多奈尔(John O'Donnell)立刻决定将在中国购买的茶叶、生丝等商品直接运往美国。为了完成这次环绕地球半圈的长途航行,他招募了一些印度水手和3名中国人。“智慧女神号”绕过好望角,穿越大西洋,于1795年8月9日到达巴尔的摩。上岸之后,奥多奈尔重利轻义的本性立刻暴露出来,他不但没有支付给手下人承诺的报酬,甚至连回国的路费也想赖掉。面对这批陷入困境的水手,一位名叫霍灵斯华斯(Levi Hollingsworth)的正义之士伸出了援助之手,他把这批可怜的水手接到自己家里安顿下来,几个月后又把他们带到了费城,向当时的最高立法机构——大陆议会(由东部13个州的代表组成)提出申请,要求在这批水手被遣送回国之前,一切费用由议会承担。议会相关部门经过审议后,决定由费城所在的宾夕法尼亚州承担这笔费用。当时负责宾州行政工作的是著名的政治家和学者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他一直对中国和中国人很感兴趣,欣然接受了议会的决定。这3名中国人和其他印度水手在费城生活了10个月后,又被带回到了巴尔的摩,这时奥多奈尔船长已经回心转意,准备把他们送回中国。然而就在此时,这一批水手突然失踪了,他们后来是回到了故土,还是继续留在了美国,命运又如何,没有任何文献记录,成为一大疑案。 就现有的文献来看,最早见过中国人的,无疑就是美国巴尔的摩和费城两市的居民。 下一批踏足美国的中国人是跟随范罢览(Andrew E.van Braam)而来。范氏出生于荷兰,1758年被荷兰东印度公司派往中国,在澳门和广州先后工作了15年,他很早就表现出对美国的兴趣,1783年英美签订《巴黎和约》宣告美国正式独立后,他移居到美国并于次年成为美国公民。此后他又重新效力于荷兰东印度公司,在广州出任代理人。1794年他作为荷兰德胜(Isaac Titsingh)使团的一员前往北京庆祝乾隆登基60周年纪念。此后不久他与东印度公司闹翻,辞去在广州的职务准备返回美国。在广州,范罢览收集了大量中式家具、瓷器和绘画作品,为了把这批宝贝安全地运抵美国,他雇用了一批水手,其中有5名中国人。他们乘坐的“路易丝夫人号”(Lady Louise)于1796年4月10日到达费城。范罢览在卜居费城期间为当地人办了一次中国艺术品展,成为美国历史上的首次。但是费城人并不因为这次视觉的盛宴而感激范罢览,反而很眼红他的财富,不断给他制造麻烦。1798年7月不堪忍受的范罢览离开美国回到了荷兰,后于1801年11月在阿姆斯特丹去世。关于范罢览的生平有不少历史资料,但其中很少涉及他带到美国的那5名中国人,所以他们后来的情况现在已不得而知了。 继前面两批中国水手之后来到美国的是一名中国商人,他在美国的文献记录中被称为Punghua Wingchong。他于1807年秋天抵达美国,目的是向几个美国商人收回欠债,这几个商人在广州做生意时曾向他的父亲借过钱。1808年夏天当他结束讨债准备返回广州时,美中之间的航路已经中断。原来此时英美之间关系紧张,战争随时可能爆发,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总统下令所有美国船只停运,以免在航行中被英方捕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绝大多数船主都服从了政府的命令,但也有个别商人想发国难财,其中最为蠢蠢欲动的是心术不正而精明能干的阿斯特(John J.Astor),此人看到禁运已经使中国货特别是茶叶、丝绸等商品短缺,借此正可以大捞一笔。当他听说Punghua Wingchong急于回国的消息,立刻灵机一动想出一条妙策,怂恿这位中国债主给美国总统写信,要求网开一面,允许他雇用船只打道回府。总统在权衡之后同意了申请,主要是觉得这样的亲善之举早晚会被清政府了解,有助于维持和发展两国间的关系。1808年8月12日,阿斯特的“海狸号”(Beaver)在众目睽睽之下堂而皇之地开出了纽约港,向广州进发。Punghua Wingchong最终安全地回到了老家,几年后一位美国商人提尔登(Bryant Tilden)还在广州见到过他,并在日记中写下了他们之间的交谈。从提尔登的日记中我们又可以得知,他本人在1813年曾经带一位名叫Washey的广州人到了美国,Washey在美国呆了两年后又回到了广州。 此后来美国的5名中国人有一个共同的经历,他们都曾在位于康涅狄格州康瓦尔(Cornwall)的传教士学校学习过。这所学校由美国海外传教部总会于1817年建立,目的是培训外国的年轻人成为牧师,学成后回国传播福音。第一个注册的中国学生名叫Wong Arche,他是由一位美国商人从广州带来的,但他对于学校的各项严格的规章制度显然很不适应,1818年入学不久,就因为屡次触犯纪律被勒令退学。在他之后来的是出生在马来半岛的中国人Botang,他小时候被人贩子卖给了一个广州商人;是美国驻广州的第二位领事斯诺(Samuel Snow,1794—1804在任)将他带到了美国,但他同样不适应传教士学校的规矩,很快也就退学了。此后就读于这所教会学校的是兄弟俩——Ah Lan和Ah Lum,他们的父亲——很可能是一位广州商人——希望儿子在这里能够学到一些有用的东西,但这一对难兄难弟学业很不上心,经常打打闹闹,在这个学校1825年关闭前勉强完成了两年的学业。该校最后一名也是最好的一名中国学生是林阿适(Liaou Ahsee),他于1820年左右流落到波士顿,举目无亲,靠做手工糊口,后来在当地著名牧师詹克斯(William Jenks)的帮助下来到了康瓦尔,他在传教士学校攻读了3年(1822—1825)后,于1825年底返回广州。林阿适后来为人所知,主要是因为1839年他被林则徐聘为英文翻译,英美早期的来华传教士如马礼逊、雅裨理都曾经在著作和书信中提到他的这一工作。为人们所忽略的是,林阿适很可能是近代中国最早的新教教徒之一,虽然没有确切的记录,但考虑到他在教会学校长期学习,以及良好的表现,他在学校期间加入新教的可能性是很大的。林阿适是一个值得记住的名字。 以上的这些中国人都是男士,19世纪早期是否有中国女士来到美国呢?有的,但可悲的是,都是作为展览品被运到美国去的。她们的容貌、身材特别是小脚成为美国观众猎奇的对象,“进口”她们的是美国的一些马戏团和展览团体。她们大抵没有留下姓名,唯一一个有名有姓的是Pwan Yee Koo,关于她的广告词是这样写的:“一位真正的中国美人,两英寸半的小脚,17岁的妙龄,第一位来到蛮夷之邦的大家闺秀。”也许因为是大家闺秀,所以留下了姓名吧,至于她如何会流落到蛮夷之邦,则已经完全不得而知了。 原载2012年5月9日《中华读书报》 二、20世纪

顾立雅与《中国之诞生》

《中国之诞生》(The Birth of China, 1936)是美国汉学家顾立雅(Herrlee Glessner Creel,1905—1994)的成名作,完成于他在北京留学期间(1932—1936)。顾氏回国后长期执教于芝加哥大学,是该校中国及东亚研究的奠基人。顾立雅去世后,他的学生、芝大中国文学教授芮效卫(David T.Roy)在讣文中这样评价顾的一生:“他的去世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他是早期中国文明研究的大师,美国汉学界公认的元老。他将芝加哥大学建设成为东亚研究的重镇。顾立雅在早期中国文明这一重要学术领域所产生的重大影响,在汉学史上罕有其匹。”(见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1994年第4期)。《中国之诞生》正是顾立雅对西方汉学产生影响的开始。 《中国之诞生》全书分为三编:一、考古发现;二、商代;三、周代。各编章节如下: 上编:一、甲骨文;二、考古挖掘;三、中国文明起源。 中编:四、商代都城;五、生活状况;六、手工制品;七、雕刻与青铜器;八、商代社会;九、商代疆域;十、战争;十一、书写系统;十二、商代神祇;十三、卜筮;十四、祭祀。 下编:十五、周人起源;十六、周克商;十七、政治演进;十八、考古;十九、文学;二十、周代社会;二十一、婚姻;二十二、家庭制度;二十三、生产状况;二十四、娱乐;二十五、宗教;二十六、法律;二十七、官僚阶层;二十八、天命观。 顾立雅此书是对中国早期文明的全面论述,其最大特色和优点是利用了当时最新的考古发现资料,成为西方第一部利用甲骨文和金文对商周史进行综合描述的著作。该书出版后,立刻受到了国际汉学界的欢迎。 虽然甲骨在1899年就开始为世所知,但真正对殷墟进行科学挖掘要到1928年,这一年10月由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主持的安阳挖掘正式开始,到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先后挖掘共15次,掘获甲骨3万余片以及大量陶器、石雕和青铜器,是民国时期中国考古最大的成果。这15次挖掘分别由董作宾、李济、郭宝钧、梁思永、石璋如等学者领导,他们在这一过程中也逐渐成长为中国考古学界的领袖。 顾立雅留学期间曾多次前往安阳等地进行实地考察。他刚到北京就结识了董作宾、李济、梁思永等学者,而他们正是安阳考古挖掘的主要领导人。这无疑为顾的考察提供了诸多便利。顾立雅特别有幸参观了1935年春第11次挖掘——侯家庄西北岗第2次挖掘,对此李济有比较详细的介绍:“清理了西区4座大墓,揭开了东区411个小墓。大墓深12—13公尺。小墓肯定是牺牲的埋葬,不少小墓中只有头骨或无头躯干,这显然为‘人牲’提供了确凿证据。在大墓的发掘过程中,我们逐渐看清这些墓过去不止一次被盗,所以还没清理到墓底我们就知道不会找到完整的珍品。但我们在隐蔽的角落里发掘出的以前盗墓者没注意的遗物,就足以使人惊异了。特别珍贵的是那些易腐烂的竹、木纤维等留下的精细痕迹,只有受过训练的考古学家才能描绘出它的轮廓。较有价值的遗物如雕刻的大理石、许多体积大的青铜器和精致的玉器等,这些都不是在原处而是在被盗后墓道的填土中发现的。”(详见李济《安阳》一书)这次被李济称为“我们田野工作的高潮”的挖掘持续了97天(1935年3月10日至6月15日),其间吸引了不少学者来参观,包括由傅斯年陪同前来的法国著名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顾立雅是1935年5月份去侯家庄的,主持这次田野工作的梁思永热情地接待了他,并向他解释挖掘出来的头骨的特点,顾立雅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现有的证据表明,从新石器时代到现在,生活在北方的中国人属于同一个人种,从他们的头骨看不出任何其他人种对这一地区的入侵。”(《中国之诞生》英文本第51页)离开安阳后,顾立雅又到了开封,参观濬县出土的周代文物。1932—1933年,在郭宝钧的主持下,河南省考古队对濬县辛村卫国墓葬进行了两次挖掘,这是我国首次发掘周代墓葬。郭宝钧的发掘报告直到1936年才发表(题为《濬县辛村古残墓之清理》),但在顾立雅去参观时毫无保留地将自己的发现和见解和盘托出,让顾立雅获益匪浅。 结束这次考察回到北京后,顾立雅开始利用几次考察所得,结合书面文献撰写学术论文(后来收入他的论文集Studies in Early Chinese Culture),但论文过于专业,在几位热心朋友们的建议下,他开始用通俗的笔法写作《中国之诞生》,他后来回忆说前后只用了6个星期的时间就完成了。顾的序言写于1935年8月16日,由此推测他的写作时间大概是6—7月份。5月份的安阳之行也成为他的最后一次考察,此后不久他就回国任教了。 《中国之诞生》出版后,不仅受到国外学者的关注,国内学者也很快看到了,对于他们的反应,顾立雅的学生许倬云(也是早年李济的学生)有如下回忆:“顾立雅非常聪明,他也弄商代历史,曾到北京和董彦老他们几个讨论安阳挖掘的事情,跟着梁思永住在安阳。在那里看了一阵子之后,中文报告还没出来,他英文的简报就已经出来了。他写的这本书The Birth of China,一炮打红,写得实在是好。这是第一本介绍中国新考古学的西洋书,肯定中国殷墟考古的成就。虽然只是一本小书,但是大纲大目都没错,写得很全。但李济老对顾立雅却有意见,他说:‘我们还没有发掘报告,他已经写了一本书了。’后来,我回国后跟济老说:‘不能怪人家写得快,只能怪我们自己写得慢。’”(《家事、国事、天下事——许倬云先生一生回顾》)可见学者之间既有友谊,也有竞争。但无论是友谊还是竞争,都有助于推动学术的发展。 1986年3月,美国亚洲学会(Association for Asian Studies)在芝加哥召开年会,其间特别举行小组讨论会,纪念《中国之诞生》一书出版50周年,并研讨此书对国际学术界所产生的影响。81岁高龄的顾立雅应邀发表演讲,谦虚地说这只是一本“通俗读物”。和他后期的高深作品相比,这本书也许显得有点简单,但它对顾立雅此后的学术发展无疑起到了奠基和确立方向的作用。 顾立雅在北京期间除了学术上的收获外,还有物质上的收获。他在勤奋研究和写作之余,也留心收集商周古物,除了十数件商周铜器、骨器、蚌器、玉器之外,最重要的收获是43片甲骨。1936年回国时,他将这批甲骨带到了芝加哥大学供教学之用,但在1986年捐献给芝加哥大学美术馆之前,甚少有人知道。1940年代陈梦家和董作宾这两位著名的甲骨学家曾先后在芝加哥从事学术研究,但在他们的专著里,都未见有关这批甲骨的片言只字。1976年周鸿翔在他的《美国的甲骨收藏》(Oracle Bone Collections in the United States)一书(加州大学出版社出版)中也没有对顾氏收藏之甲骨的任何记录。1986年顾立雅将自己收藏多年的甲骨和其他古物捐献后,芝大美术馆曾将这批藏品特别陈列,公开展览,照片后收入《礼仪与崇敬》(Ritual and Reverence:Chinese Art at 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1989)一书。无论是看过原件还是图片的学者们发现,顾立雅在《中国之诞生》讨论甲骨文一节所附的7张图片(原书22与23页之间)的说明文字需要做一点修订。他在说明中指出“这7片甲骨中除了右下角的一片属于Dr.Cyrus Peake之外,其余均为一未署姓名的私人藏品(the remainder in a private collection)。”现在看来,这6片实际上是顾氏本人在北京时所收集的甲骨的一部分。 顾立雅是最早参与中国考古的西方学者之一,在这一过程中他充分认识到了这一工作的重要性:“中国文化的起源和早期历史非常值得研究,这一历史仍然有迹可循,有物可证,所以这一研究就显得尤其重要。如果我们想理解中国后来的历史,就必须先理清古代的历史。中国文明不是已经死去,而是仍然鲜活,研究古代的源头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它的现在和未来。”(《中国之诞生》英文本第380页)顾立雅早年研究中国古代思想史基本上只使用书面文献,到中国后,他开始投入大量精力研究甲骨文和金文,把“纸上之遗文”和“地下之实物”结合起来,这种二重证据法大大提升了他的学术研究的水准。顾立雅说他自己在写作《中国之诞生》商代部分时曾仔细研究过“219份西周金文和113份东周金文”。(《中国之诞生》英文本第266页)这样扎实的功夫为他以后的学术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史语所对殷墟的第二、三次发掘曾得到美国方面的支持,这主要得力于毕士博(又作毕安琪,Carl Whiting Bishop,1881—1942)和李济的牵线搭桥。毕士博是著名的东方考古学家,1915—1917年以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东方部主任助理的身份在中国进行考古挖掘,1923—1927和1929—1934两度作为华盛顿弗利尔艺术馆(Freer Gallery of Art)的代表常驻北京。1924年毕士博在北京见到了回国不久的李济,李是最早在美国学习人类学和考古学的中国学者,双方很快达成了合作意向。弗利尔美术馆先是和李任教的清华大学国学院合作,并把山西作为考古挖掘的地点。1928年清华国学院解散后,李济移席中央研究院史语所,并担任考古组负责人,于是双方的合作移向殷墟考古。1929年春和同年10月李济领导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小屯发掘均得到弗利尔艺术馆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在经费方面。可惜由于种种原因这一合作到1930年就中断了。 毕士博在顾立雅留学北京期间曾给予他多方面的帮助,在《中国之诞生》出版之际应顾立雅之邀撰写了热情洋溢的序言,称赞此书是“迄今西方对于青铜时代中国最好和最完整的描述”。(《中国之诞生》英文本第9页) 原载2013年12月18日《中华读书报》 美国孔子研究的开山之作 美国学者顾立雅《孔子与中国之道》一书的最新中译本(高专诚译)2014年3月由大象出版社推出。该书英文初版问世于1949年,书名为《孔子其人及其神话》(Confucius:The Man and the Myth),后又以《孔子与中国之道》(Confucius and the Chinese Way)为书名再版。全书分为三部分:背景、孔子、儒学;附录部分则是对《论语》可靠性的辨析。该书问世后,立刻得到了国际学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学术性书评达20篇之多,其作者包括戴闻达(J.J.L.Duyvendak)、恒慕义(Arthur W.Hummel)、修中诚(E.R.Hughes)以及旅美华裔学者杨联陞、陈荣捷、徐中约等著名汉学家。 顾立雅这本书可以说是美国孔子研究的开山之作。此前美国传教士对孔子只做过一些一般性的介绍,很难称得上学术研究。19世纪的美国汉学基本以传教士为主体,这批人大都没有经过严格的学术训练;从1920年代开始美国逐渐培养出了自己的职业汉学家,顾立雅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1929年获得芝加哥大学博士学位,此后在哈佛大学从事汉学研究,1932—1936年由哈佛燕京学社资助到北京进修,1936年出版了《中国之诞生》一书,成为西方学者第一部利用殷墟考古资料对商周史进行综合描述的著作。这样的知识背景和前期准备是以往研究孔子的西方学者所不具备的。顾立雅研究孔子的出发点是还原一个真实的孔子,而不是有关他的神话。他关注的中心是:孔子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其思想到底是怎样的? 顾立雅在选择史料时非常谨慎严格,他在附录中对于《论语》可靠性的辩证就是最好的说明,他认为《述而》“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章、《子罕》“凤鸟不至”章、《季氏》“邦君之妻”章以及《尧曰》首章等都是后人所加,不足信。他在使用《左传》、《史记·孔子世家》、《墨子》、《孟子》、《荀子》等史料时也都做了细致的考辨。但可惜顾立雅的考辨有时有点过犹不及。比如他极力否定孔子做过鲁国的司寇,因为《论语》中没有提到,《墨子·非儒》中提到了,但顾认为这一章是“后人附加”的,《孟子》提到此事则是在孔子去世百年之后,在顾看来已经属于“儒家传奇”,而《左传》只是在一个不经意的地方提到,而“如果孔子曾是鲁国司寇的话,《左传》应该相当完整地描述他的政治举措。”(中译本第39—41页)这样的辨析难以让人信服。另外顾立雅相信崔述“《史记》之诬者十七八”(《洙泗考信录》)的论调,对于其中的史料始终小心翼翼;但实际上《史记·孔子世家》是古代文献中有关孔子生平的最可靠的史料,这已为当代学术所日益证实。 从这些考辨中不难看出顾立雅的“疑古”倾向,这应该和他的留学生涯有关——1930年代正是“古史辨”派如日中天的时代。顾立雅1932年到北京后很快就结识了顾颉刚等中国学者,聆听并接受了顾的不少疑古观点:“《古史辨》第一集顾颉刚先生谓《盘庚》为商书中之唯一可信者,至于近年,顾氏之意见已与前日不同。顾氏曾与余言,《盘庚》乃周初人所作,至东周以后曾经学者所修改,则《盘庚》亦非商代文字。”这段文字出现在顾立雅在北京时期撰写的《释天》一文中,该文后来在顾颉刚的关照下发表在《燕京学报》第18期(1935年)上。 顾立雅虽然在文献上“疑古”,但在价值取向上对中国古代文化却是十分热爱,甚至是崇拜的。这和经过“五四”洗礼的顾颉刚等人完全不同。关于两位顾氏的交往,海伦·斯诺(Helen F.Snow,埃德加·斯诺夫人)在《旅华岁月》中回忆说:“顾立雅对古代和孔子十分崇拜。我记得有一天,我请他和顾颉刚一块吃午饭,因而引起一场激烈的争论。……顾颉刚这个批判性的学者是我们在中国结交的最有吸引力的朋友之一……”顾颉刚对中国古代文化的批判态度显然是他和顾立雅争论的焦点。 近代以来,孔子运交华盖,无论中外,他和他的学说被认为是中国落后的精神根源,是保守、反动、专制主义的代名词。作为一个热爱中国传统文化,热爱孔子的学者,顾立雅认为自己有义务为孔子正名,因此他在全书第二部分讨论仁义礼智信的时候,着重强调了孔子的“民主”思想和他的革命性,在《儒学》部分,他撇开孔子思想在唐宋元明清的演化,而大谈孔子对于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以及对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的影响。对于这部分内容和章节安排,一些书评提出了质疑甚至批评,这从学理上来说也许有一定的道理,但似乎未能体察到顾立雅的用心。顾立雅是一个有着明确价值观和宽阔世界眼光的思想者,他写孔子不仅具有学术史的意义,还有思想史的价值。 当然,这本书的主要价值还是在学术方面,除了许多个人见解外,顾立雅也十分重视引用中国学者如胡适、钱穆、冯友兰等人的研究成果;除书面观点外,还有口头文献。1940年代顾立雅邀请董作宾到他所在的芝加哥大学讲学,其间经常向董请教,顾立雅在该书中引用了三次与董的口头交谈,董告诉顾,根据他20多年的研究,甲骨文中没有出现过“道”、“阴”、“阳”、“地”这几个字,刑罚在商代的使用也不普遍。(中译本第127、205、206页) 作为一位美国学者,西方文献更是他的看家本领。该书的注释和参考书目都很详尽,一册在手,就基本上可以全面了解20世纪上半叶中外学者在先秦思想史研究上的主要成就和问题。同时该书又开启了20世纪下半叶美国孔子研究的先河,无论是《孔子:即凡而圣》(Confucius:The Secular as Sacred,1972)、《通过孔子而思》(Thinking through Confucius,1987),还是《制造儒家》(Manufacturing Confucianism,1997)、《论语辩》(The Original Analects,1998),它们都无法绕开顾书开创性的研究。 由于该书的重大价值和影响,早在1992年就被译成中文,2000年修订再版。此次2014年版是再次修订版。我的读书经验是,如果一本书有两个译本,优先看后出的版本,因为一定是后出转精。多年前我读该书2000年版时,就深感译文平实流畅,中文文献的回译准确到位,还有不少译注对原著的文献和观点进行了简明扼要的辨析,对于其中过于“疑古”部分的辨析尤见功力,一看就知道是出自专家之手。后来了解到译者高专诚先生曾出版过多部有关孔子和儒学的专著。现在该书第三版又问世了,比第二版又有不少改善。这对于研究中国思想史和美国汉学史的学者以及对此有兴趣的读者来说,无疑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 原载2014年5月28日《中华读书报》 美国第一位女汉学家 1928年2月,孙念礼(Nancy Lee Swann,1881—1966)将论文《班昭传》(Pan Chao, Foremost Woman Scholar of China)提交给哥伦比亚大学,通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成为美国第一位科班出身的女汉学家。孙的导师是以研究中国印刷术闻名世界的卡特(Thomas F.Carter),可惜1925年就英年早逝,看不到自己的学生戴上博士帽了。 班昭(约45—约117)是东汉著名才女,班彪之女,班固、班超之妹。因嫁曹世叔,后世常称她为曹大家。班昭生平事迹的主要材料见于《后汉书·列女传》:“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博学高才。世叔早卒,有节行法度。兄固著《汉书》,其八表及《天文志》未及竟而卒,和帝诏昭就东观藏书阁踵而成之。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每有贡献异物,辄诏大家作赋颂。及邓太后临朝,与闻政事。以出入之勤,特封子成关内侯,官至齐相。时《汉书》始出,多未能通者,同郡马融伏于阁下,从昭受读,后又诏融兄续继昭成之。永初中,太后兄大将军邓骘以母忧,上书乞身,太后不欲许,以问昭。昭因上疏曰:……太后从而许之。于是骘等各还里第焉。作《女诫》七篇,有助内训。其辞曰:……马融善之,令妻女习焉。昭女妹曹丰生,亦有才惠,为书以难之,辞有可观。昭年七十余卒,皇太后素服举哀,使者监护丧事。所著赋、颂、铭、诔、问、注、哀辞、书、论、上疏、遗令,凡十六篇。子妇丁氏为撰集之,又作《大家赞》焉。”清人章学诚认为班昭一生的文字事功“可谓旷千古之所无矣”。(《文史通义·妇学》) 班昭本是有文集的,《隋书·经籍志》著录有《曹大家集》三卷,可惜唐初就散佚了。所以孙念礼要完成博士论文,第一步的工作就是收集班昭上邓太后疏和《女诫》之外的其他所有作品。经过查询,她在《后汉书·班超传》中找到了《代兄超上疏》,在《昭明文选》中找到了《东征赋》,在《艺文类聚》中找到了《大雀赋》,在《太平御览》中找到了《针缕赋》,在《文选》李善注中找到《蝉赋》的少量佚文,并把它们首次翻译成了英文。《汉书》中的八表及《天文志》虽然经班昭之手而得以完成,但她的编写到底占多大比例,并没有明确的记载,因此孙念礼在《班昭传》中并没有把它们当做班昭独立的作品而加以翻译。在翻译的基础上,孙对班昭所处的时代和所取得的文学成就做了综合研究。 论文经过修订后于1932年在美国出版,出版后受到国际汉学界的欢迎。恒慕义(Arthur W.Hummel)在书评中写道:“该书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中国古代一位才女的创作,也生动地描绘了她那个时代的社会和思想状况。”(载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1933年第3期)施赖奥克(J.K.Shryock)也指出:“《班昭传》写得很出色,不仅是作者本人的荣耀,也是美国汉学界的荣耀。”(载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1933年第1期)他进而认为美国历史学会(American Historical Association)赞助这本书的出版是十分明智的决定。 《班昭传》出版后,也受到中国学者的关注。《燕京学报》第22期(1937年)《国内学术界消息》一栏中发表了齐思和的书评,对全书的内容和价值有比较详细地介绍:“此书于曹大家之生平事迹著作,搜集略备。……女士此书共分四卷十二章,首有序言,末附译文表及全书引得。首卷述大家之时代,略论当时之政治与思想背景,次卷述班氏之家世及大家生平事迹,大抵本《汉书·叙传》及大家本传,三卷论大家之文学作品,大部为《女诫》、《东征》等赋、上疏等译文,并论大家与《汉书》之关系,末卷则综论大家之道德哲学,人生观,文学造诣,都约八万言。全书大体考证精密,议论平允,足征作者于汉学造诣之深及其用力之劬。现今西人研究汉学风气多注重上古与近世,两汉之史,治者尚少,作者自谓本书所论,多系未经前人探讨之新域,自西洋汉学言之,固非夸语也。”齐思和指出《班昭传》在西方汉代史研究方面的开拓作用,是非常具有学术眼光的评论。 在初版问世70年后,《班昭传》作为“密歇根中国研究经典丛书”(Michigan Classics in Chinese Studies)的一种由密歇根大学中国研究中心于2001年再版。著名汉学家曼素恩(Susan Mann)在重版前言中充分肯定了这本书的学术价值,特别是从当下后现代主义和女权主义的视角来看,价值尤为凸显。她认为孙念礼在20世纪初期就注意到了中国历史上的女性,是超越了自己所处时代的。确实,《班昭传》不仅在西方汉代史研究方面是个突破,在中国妇女史研究方面也是一个突破。 在《班昭传》写作和修改的过程中,孙念礼还将和熹邓皇后(邓绥,81—121)的传(载《后汉书·皇后纪上》)翻译成了英文(Biography of the Empress Teng),发表于1931年第2期的《美国东方学会学报》上。邓绥是东汉和帝刘肇(88—106在位)的皇妃,永元14年(102)冬被立为皇后,和帝于元兴元年冬十二月(106年初)去世后,邓皇后迅速进入政治权力的中心,直到去世,实际掌握朝政的时间达16年之久,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垂帘听政的太后。孙翻译邓皇后的传记,一方面固然因为她是影响东汉历史的重要人物,而另一方面则因为她是班昭的学生,传记中说邓绥“自入宫掖,从曹大家受经书,兼天文、算数”。英译《和熹邓皇后传》发表于1931年,比《班昭传》早一年,是孙最早的出版物。 博士毕业后,孙念礼加盟加拿大的麦吉尔大学,成为该校葛思德图书馆馆长。图书馆的创建人葛思德(Guion M.Gest)是一位美国商人,20世纪初他在北京友人义理寿(Irvin V.G.Gillis)的帮助下,在中国购买了大量珍贵书籍。到1926年时,购书总量已达232种,8000册,存放立刻成为了一个问题,而且购买还在继续。葛思德的公司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有一家办事处,和当地的麦吉尔大学经常打交道。经过协商,麦吉尔大学同意为这批中文书建立一个专藏,并于1926年初对外开放。葛思德图书馆的第一任馆长Robert de Résillac-Roese被麦大聘任后,中文能力不足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并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于是麦大于1928年初聘请了刚刚获得博士学位的孙念礼为助理。1931年,孙升任馆长,并担任馆长直至1948年,前后共17年之久。 这17年当中发生的最大变动是葛思德图书馆从加拿大移师美国。1930年代美国遭遇空前的经济危机,葛思德公司深受影响,到1936年葛思德开始考虑转手这批藏书,但麦吉尔大学无力收购,一番周折之后这批珍贵的文献于1937年落户位于美国普林斯顿的高等研究院(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孙念礼跟随这批藏书回到了自己的祖国。1948年高等研究院将这批藏书转让给邻居普林斯顿大学,但这次孙没有跟着这批文献一起搬家,年届67岁的她就此退休了。接任她的是不久后来到美国的胡适,胡成为葛思德图书馆的第三任馆长。 孙念礼在担任馆长期间,一方面对已有的书籍进行整理编目,另一方面积极协助葛思德、义理寿购买新的书籍。1931年她接任馆长时图书总量是7万5千册,到1936年则猛增至10万册。后来虽然由于经济问题不再购买,但10万册中文藏书也已经洋洋大观,数量之多仅次于美国国会、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的中文藏书。 孙念礼在公务之余没有忘记自己的学术研究,沿着早年的学术兴趣,她逐渐将精力集中到对汉代经济史的研究。她后期的代表作是将《汉书·食货志》及相关文献译成英文,并做了详细的注释,1950年以Food and Money in Ancient China为题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面世后受到广泛的好评。杨联陞在同年12月《哈佛亚洲学报》的书评中盛赞该书是一部翻译杰作,“大大提升了西方世界对于中国经济史的认识”。胡适还专门为该书题写了中文书名。两位学者在孙翻译的过程中都曾给予过不少帮助。孙念礼将这本书献给了葛思德,葛氏于1948年去世。同年为了感谢孙长期以来为葛思德图书馆所做的贡献,高等研究院在孙退休之际决定拨款3000美元资助她的翻译和研究工作。签字批准这笔经费的是时任院长的奥本海默(J.Robert Oppenheimer)——美国“原子弹之父”。 孙念礼一生致力于汉学研究,结识了不少中国师友。后期主要是胡适、杨联陞。早期则有冯友兰、顾颉刚、杜联喆等,1920年代孙在北京留学期间曾多次向这几位学者请教。另外一个她多次致谢的友人是江亢虎。江亢虎(1883—1954)是近代中国著名的政治活动家,早年倡导社会主义,曾建立并领导“中国社会党”,后来跟随汪精卫堕落为汉奸。江同时又是学问家,中英文俱佳,1913—1920年曾在美国加州大学教授中国文化,1930—1934年又执教麦吉尔大学。孙念礼在修改《班昭传》时曾就近向江请教,小叩大鸣,得到不少指点。1932年《班昭传》出版时江应孙之请题写了中文书名——《曹大家文征》。这个书名相当文雅,但考虑到该书并不只是将班昭的传世文章进行翻译,还有大量的研究,所以本文使用《班昭传》作为书名的中译——这也是齐思和书评中所用的书名。 原载2013年8月7日《中华读书报》 卜德的博士论文 卜德(Derk Bodde, 1909—2003)是美国著名的中国学家,曾长期执教于宾夕法尼亚大学(1938—1975)。他在中国历史、思想、文学、民俗等领域成就卓著,曾当选1968—1969年度美国东方学会主席;1985年获得美国亚洲学会杰出贡献奖。在美国汉学史上,卜德是多个研究领域的开拓者,秦代史是其中之一。 《中国第一个统一者:从李斯的一生研究秦代》(China's First Unifier:a Study of the Ch'in Dynasty as Seen in the Life of Li Ssu)是卜德的博士论文,也是英语世界最早以秦代为研究对象的论文。该文以李斯的生平事迹为切入点,从政治、社会、经济和哲学活动等方面探讨了秦朝统一中国的原因。1938年卜德凭借这篇论文获得荷兰莱顿大学博士学位。 该文分为12个章节,分别是:(1)秦国的状况;(2)《史记·李斯列传》英译;(3)其他有关李斯生平的资料;(4)李斯传记评析;(5)秦始皇与李斯;(6)帝国的概念;(7)封建制的废除;(8)统一文字;(9)李斯的其他政策;(10)李斯的哲学背景;(11)李斯的论辩方法;(12)结论。此外还有一个附录讨论古代中国郡县制的兴起。 论文以专书形式出版后,受到国际汉学界的好评,多位评论者一致认为,该书填补了西方学者秦代研究的空白。卜德显然也是深感这方面的不足而选取这一研究课题的,他在“前言”一开头写道:“关于中国早期的历史和制度,西方学者已经出版了不少著作,但对于如此重要的秦朝,他们却很少涉及,这不能不让人倍感诧异。在我看来,随着秦朝建立所带来的社会、政治和经济变动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西方人长期以来一直顽固地认为东方是停滞的,我希望本书对这些变动的研究可以彻底打破这一错误观念。”这些将要研究的变动包括帝国的建立、郡县制的推行、法典的实施、文字的统一、货币的标准化等等。评论者们还一致指出,虽然该书是以李斯为中心,但并不只是李斯的传记研究,而是涵盖了秦朝历史的各个方面,是一部对秦代进行全面研究的专著。在卜德这本书出版之前,西方唯一一部有关秦代的著作出自法国来华传教士彭安多(Albert Tschepe)之手(Histoire du royaume de Ts'in,1909年版),但该书完全是根据《史记》有关章节的编译,按年罗列秦朝历代君王的事迹,不能算是研究著作。 在这本书中,卜德在哲学和思想史方面的特长也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在谈到这类问题时卜德总是能够追本溯源,而不是就事论事,这突出地体现在第六章《帝国的概念》之中。在这一章中,卜德详细考察了“帝”这个字如何从商代甲骨文中表示祭祀的概念演变成公元前3世纪表示最高权威的政治概念。卜德的特长更突出地体现在第十章《李斯的哲学背景》之中。这一章基本上是一个简要的先秦哲学史,但卜德的论述没有按照儒家、道家、墨家这样的门派来分类,而是选取了贯穿于各派的五种思想来进行讨论:(1)权力主义;(2)法治;(3)帝王术;(4)功利主义;(5)历史观。对于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帝国来说,独裁主义的思想是至关重要的。卜德在考察先秦的权力主义思想时,发现这一思想并非只是法家的专利,孔子、墨子的思想中都有权力主义的成分,而作为李斯老师的儒家大师荀子,其思想中的权力主义成分则更加显著。卜德认为荀子关于“势”的论述最值得关注:“夫民易一以道而不可与共故。故明君临之以势,道之以道,申之以命,章之以论,禁之以刑。故其民之化道也如神,辩说恶用矣哉!今圣王没,天下乱,奸言起,君子无势以临之,无刑以禁之,故辩说也。”(《荀子·正名》)势就是权势、威势,是一种具有绝对权威不能不服从的强制力,这一术语此后不断出现在法家的文本之中,最有代表性的是韩非所引慎子的一段话:“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由此观之,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屈贤者也。”(《韩非子·难势》)同样的思想也体现在李斯的作品中,他在给秦二世的上疏中说:“凡贤主者,必将能拂世磨俗,而废其所恶,立其所欲,故生则有尊重之势,死则有贤明之谥也。”(《史记·李斯列传》)这种所谓“明君独断”的思想为秦国建立帝业提供了思想资源和精神动力,但也为它的暴政和迅速灭亡埋下了祸根。 李斯在秦朝统一的过程中无疑起了重要作用,可以说是秦帝国政策的主要制定者,选择他作为研究切入的角度也无疑是明智的选择。但卜德的研究给人的印象是他过于突出了李斯,而掩盖了秦始皇的作用。美国汉学家毕安祺(Carl W.Bishop)在书评中写道:“卜德认为秦始皇的许多功业实际上都来自李斯的建议,这在某些方面——可能在很多方面——都是事实,我们无须质疑。但通观秦始皇的一生,我觉得他绝对不是一个听人摆布的傀儡。他有自己的思想,能够选择英才为自己服务。在这些人当中,李斯无疑是才能最杰出的,但尽管才能出众,李斯也只是‘始皇帝’在完成统一大业过程中的一个助手而已。秦始皇当然是时代的产物,但同时他又按照自己的想法塑造了那个时代,就此而言他是历史上少有的天才。此外,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我们现在有关他的信息都来自后人并不友善的记录。”(Pacific Affairs 1939年第1期)这种“不友善”从思想上来说主要是来自后世儒家的正统观点,最早的这类文字大概就是贾谊的《过秦论》,他认为“以六合为家,崤函为宫”的大秦帝国之所以“一夫作难而七庙隳”就是因为“仁义不施”,司马迁在《史记》中对秦始皇的评价也几乎是同一思路:“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秦始皇本纪》)作为“暴秦”的丞相,李斯自然也逃脱不了后人不客观的记录和评价。所以要透过这样的记录和评价来还原历史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卜德写作此文依据的基本史料是《史记》中记载秦国的部分:卷五《秦本纪》、卷六《秦始皇本纪》、卷八十五《吕不韦列传》、卷八十七《李斯列传》、卷八十八《蒙恬列传》。在讨论秦国宗教、水渠和经济发展时卜德主要利用了《史记》中三书:《封禅书》、《河渠书》、《平准书》(卷二十八至卷三十)。此外卜德较多利用的文献还有《战国策》、《韩非子》、《商君书》等。当时许多深埋在地下的资料还没有出土,卜德能利用的也就只能是这些传世的书面文献了。 面对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些不利于秦始皇和李斯的观念,卜德在书中花了不少篇幅来予以反驳,如关于秦始皇是吕不韦私生子的问题,他认为这完全是后人窜入《史记》中的,为的是通过诽谤秦始皇的出生以说明其统治的非正统性。又如关于“焚书”的问题,他认为事情并没有后世想象得那么严重,一方面秦始皇准许博士官保存《诗》、《书》、百家语,另一方面焚书真正实施的时间不大可能超过五年(即从公元前213年颁布禁令至前208年李斯去世),造成的损害甚至不如公元前206年造成的损害——这一年项羽焚毁了秦朝的宫殿。另外,卜德特别给出了一组数字:《汉书·艺文志》中列出的677种著作中,大约524种,即77%,现在已不复存在。卜德认为这组数字足以说明,“汉以后的几个世纪,特别是在印刷术流行前,文献损坏所造成的总的损失,也许甚至大于秦代的焚书。因此,可以想象,即使没有焚书之事发生,传下的周代的残简也不可能大大多于现在实际存在的数量。” 当然,卜德并非一味专做翻案文章,他希望做的是尽量贴近历史,实事求是,最能体现这一点的是他关于李斯与韩非关系的讨论(第3章第3节)。卜德详细考察了相关的材料——《史记》中的《秦始皇本纪》、《韩世家》、《老子韩非列传》、《李斯列传》以及《韩非子·存韩》、《战国策·秦策五》——有关韩非之死的记录,指出了其中矛盾和令人困惑的地方(如《李斯列传》中无此事的记载,韩非使秦后李斯又去韩国游说),在明确论证了姚贾害死韩非不可信之后,卜德谨慎地认为《史记》中的两条材料大致可以认定李斯对于韩非之死难辞其咎:一、“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老子韩非列传》)二、“韩非使秦,秦用李斯谋,留非,非死云阳。”(《秦始皇本纪》) 卜德的论文出版后,立刻引起了著名学者德效骞(Homer H.Dubs)的关注。他在书评(载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1939年第3期)中指出,尽管卜德仍然没有能够完全摆脱儒家道德主义观念的阴影,但他力图贴近历史,还原秦代面貌的努力是非常值得赞赏的。德效骞认为,从人类历史上看,大的政治家从来不会是道德的楷模,对他们进行评价主要看事功,李斯的各种事功(特别是取消封建制建立中央集权制)使他完全可以被称为世界史上最伟大的政治家之一,卜德的研究拨开了历史的迷雾,重塑了李斯的形象,堪称佳作(an excellent piece of scholarship)。德效骞是当时英语世界汉学研究的权威,他对卜德此书的评价可谓一锤定音。 卜德的博士论文开启了西方学者的秦代研究,同时也成为一种中国历史研究模式的奠基之作。就整个美国和西方的汉学史来看,关于中国历史发展大致有四种研究模式,分别是:帝国模式、朝代循环模式、农业文明和游牧文明斗争模式、城市化和商业化模式。所谓帝国模式,就是认为秦朝结束封建制度统一中国后,尽管有分裂割据,中国总体上一直是一个大帝国,直至1912年民国创建。卜德的论文是帝国模式研究最早的成果,具有重要的典范意义。 卜德的博士论文从英文文献的角度来看,最大的贡献是将《史记·李斯列传》翻译成了英文,这是英语世界最早的全译文。在完成博士论文后,卜德意犹未尽,又翻译了《史记》中和秦朝关系最为密切的三个传记——《吕不韦列传》、《刺客列传》中的荆轲部分、《蒙恬列传》。这三个传记和对它们的评述以《古代中国的政治家、爱国者和将军:〈史记〉中三篇秦代的传记》(Statesman, Patriot, and General in Ancient China:Three Shih-chi Biographies of the Ch'in Dynasty)为名于1940年出版,这是卜德在博士论文之后对西方秦代研究的又一大贡献。在这本书的“前言”中,卜德交代了他翻译所使用的版本是“1923年中华书局的影印本”,从这个提示我们知道,这个版本的底本是清光绪十八年(1892)武林竹简斋石印本,除原文外,还包括裴骃集解、司马贞索隐和张守节正义。这个版本也是卜德此前翻译《李斯列传》和撰写博士论文时使用的版本。 原载《书屋》2013年第6期 美国学者眼中的乾隆朝文字狱 富路特(Luther Carrington Goodrich,1894—1986)出生于通州(现北京通州)一个传教士家庭,并在中国度过童年。他的父亲富善(Chauncey Goodrich)曾在中国传教多年,1891年编写过一本北京方言字典(A Pocket Dictionary and Pekingese Syllabary)。富路特于1927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直至1961年退休,是哥大东亚系和东亚图书馆的主要建立者。富路特著作等身,最广为人知的是《中华民族小史》(A Short History of the Chinese People, 1943),胡适认为它是用西文所写的中国简史中最好的一种(见Pacific Affairs1944年第2期书评),曾多次再版,长期作为美国学生使用的中国历史教科书。 1930—1932年富路特为撰写博士论文前来北京进修,住在英美传教士所办的华文学校(North China Union Language School)。费正清(日后的美国“中国学之父”)当时也在北京留学,他晚年回忆说:“当我在北京华文学校向富路特请教时,他总是以非常诚恳的态度仔细听我说。从他童年时代在华北的传教士家庭背景来看,他的确可以说已使自己成为汉学家中的佼佼者了。仅凭他的博士论文《乾隆时期的文字狱》,就已使他成为美国中国问题研究中崛起的一颗新星,何况在以后的四十年中他还有更多的研究成果涌现。”(《回忆录》英文本第135页)1934年富路特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 《乾隆时期的文字狱》(The Literary Inquisition of Ch'ien-lung)是富路特在北京期间完成的博士论文,修改后于1935年出版。全文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研究乾隆时期的文字狱,重点是乾隆后期伴随着《四库全书》的编修所发生的文字狱。第二部分是对相关传记、文献、档案的英译。 清朝的文字狱并不始于乾隆。康熙时期就已开始,著名的如“明史狱”和“南山集狱”。雍正时期的文字狱有增无减,著名的如“查嗣庭狱”、“吕留良狱”。为了缓和雍正时期文字狱所造成的恐怖气氛和动荡不安,乾隆即位之初一度采取了缓和的政策。但随着乾隆十六年(1751)伪孙嘉淦奏稿案的发生,文字狱开始再次爆发。从乾隆二十年(1755)胡中藻案开始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纂修《四库全书》之前,文字狱案件不下五十起。从1773开馆纂修《四库全书》至乾隆归政前,各种类型的文字狱又有五十余起,因文字之祸而受到株连的各阶层人士不但在范围上遍及全国,而且在数量上也大大超过了前期。据统计,终乾隆一朝,各种类型的文字狱案件约有一百一十起,几乎占了整个清朝全部文字狱案件的百分之七十左右。这些文字狱对当时和此后中国社会和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富路特在讨论乾隆时期文字狱之前,对前朝的文字狱也做了简要的回顾,如果说康熙、雍正时期的文字狱对于巩固清朝的统治还有一点积极作用的话,那么乾隆大兴文字狱则完全是一种心理畸形。在富路特看来,“乾隆总的来说是个应该受到历史谴责的暴君”,因为他“干预学者的独立研究,故意篡改历史,残酷地迫害文人,接二连三地禁书、毁版。”(英文版第6页)所以富路特认为乾隆朝虽然号称盛世,实际上是清朝衰落的开始,而《四库全书》的编纂虽名为保存国粹,实际上是别有用心地为了达到钳制思想的目的。 该书出版后,受到西方学界的欢迎,有评论者指出,以往西方人只知道乾隆的文治武功,富路特的贡献在于首次揭示出了乾隆的阴暗面,让人们看到了盛世中隐藏的危机和衰败的萌芽。(Carroll B.Malone书评见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1935年第4期)该书同时也受到中国学者的关注,清华大学雷海宗和武汉大学郭斌佳两位历史学教授专门撰写了书评,分别刊载于《清华学报》第10卷第4期(1935年)和《武大文哲学季刊》第5卷第3期(1936年)。 雷海宗在书评开篇时写道:“近年来对于清代文字狱的问题,国人搜集材料与研究的工作虽然不少,但有系统概括一切的专著仍不多见。哥伦比亚大学汉学讲师Goodrich先生这种勇敢尝试的工作,很值得我们欢迎。” 在雷海宗看来,富著中有三点是“很动人的见解”:(一)“乾隆时代中国已经安定,不似以前对满清的那样反抗,按理不必有严厉的文字检查;但实际乾隆时代对于文字的摧残较比清初严重不知多少倍。著者认为根本的原因是心理的。大清此时由外表看来虽然极盛,实际这是衰落时期的开始;满人下意识中感觉到这一点,所以对汉族愈发畏忌,因而更加紧的压迫。”(二)“无论当初的计划如何,四库的编纂后来成了铲除禁书的一件利器,是无问题的。这一点虽然从前也有人见到,却是一般认四库为无价国宝的人所不大注意的事,著者反复说明并非累赘。”(三)“全国大规模有系统的搜查禁书,现代的人不易想见。但在最严重的十五年间(乾隆三十九至五十三年)全国人心惶惶,连不识字的农家也有时因为祖传下来一部原来不相干的书而招大祸;这在普通的史料中是不易见到的,只有私人所遗留的日记与笔记能帮助我们回想到当时的紧张情形。著者把这点特别提出,深得史家恢复往迹的本旨。” 此外雷海宗还认为书后所附《禁书现存目录》(Surviving Proscribed Works)很有价值,虽然肯定有遗漏,但在目前“是一个很便利的参考工具”。根据富自己的说明文字,他编制这份目录主要是利用了北京大学、燕京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的图书目录。他认为要想更准确地做出统计,还应该去查阅包括《图书集成》在内的各类丛书,作为第一份这样的目录,他希望自己的工作能够为后人提供基础。根据富路特的初步统计,在乾隆时期禁毁的2600余种书籍中,存世的有近500种。(1999年开始出版的《四库禁毁书丛刊》收存世的清初至乾隆年间的四库禁毁书约1700种) 郭斌佳在书评中也首先肯定了这部书的价值,他指出,“吾人觉乾隆朝之文字狱,国人已大概知之。但在西文之中,则完备精详如此书者,实属创见。作者对于中文方面材料,尤以近年我国所出刊物中之有关此项问题者(无论书籍或杂志)均特别注重。读者苟翻阅其卷末之参考书目,即可知其搜罗之广。”确实,在富路特列出的二十七种主要参考书中,除了一些早期文献外,我们可以看到1930年代初的最新成果,如故宫博物院文献馆编《清代文字狱档》(1931—1933年版)、陈乃乾编《索引式的禁书总录》(1932年版)等。 对于富路特在这本书中的观点,郭斌佳也表示基本赞同:“乾隆朝之前半期(自一七三六年至一七七一年),作者认为尚无切实禁锢文士之迹,但对于排满思想已渐次着眼矣。作者曾举谢济世、胡中藻、齐召南、齐周华、钱谦益诸案。以为乾隆帝在此时,并无一彻底禁止排满文字之计划,但遇有发觉,则必禁毁耳。自一七七二年至一七八八年(壬辰至戊申),其情形遂大变。乾隆命编纂《四库全书》乘机搜查全国公私所藏书籍。据本书作者之意,高宗并非真欲编《四库全书》,特假此名义,以取缔有碍满清之书籍耳。此种说数,或亦过于偏激,然乾隆之利用机会,取缔许多书籍,则属事实。作者搜罗当时若干圣谕未经刊布者用以证明:(一)地方官吏奉令采访书籍之时,亦奉命搜查排满书籍;(二)在京师选辑四库书目者,同时亦编制禁书目录。故作者之意,《四库全书》之编纂,虽名为保存国粹,实别有用意存。作者欲证明其论调,列举若干材料以作左证。乾隆欲搜罗书籍,以供检查之意,可于一七七四年之上谕中窥见之(页三二至三三)。两广总督广东巡抚之奏折(页三十三),更可证明疆吏辅佐之态度。一七七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之上谕,则说明圣旨更为详尽。总之,自一七七二年至一七八八年间,吾人随时可寻得例证,证明编纂《四库全书》之双重作用,与其编者之双重责任。”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雷海宗和郭斌佳也毫不客气地指出了书中的问题,特别是翻译方面的一些错误(主要在第二部分)。如乾隆四十一年(1776)立《贰臣传》的上谕中有这样一段话:“此辈在《明史》既不容阑入,若于我朝国史因其略有事迹列名叙传,竟与开国时范文程承平时李光地等之纯一无疵者毫无辨别,亦非所以昭褒贬之义。”富路特将这段话翻译成: Biographies of this group could not be put in the Ming history, but if they are included in our annals, since their actions deserve mention, along with the biographies of their contemporaries Fan Wen-ch'eng, Ch'eng P'ing-shih, and Li Kuang-ti, without any difference between them noted, then no clear distinction is made between deserving and undeserving.(英文版154页) 这里的一个大错误在于将“承平时”翻译成了和范文程、李光地并列的人名,而不知道这是和“开国时”对应的一个时间概念。富路特在这样翻译时也显然有些迟疑,特别加了一条注释,说明自己在各种文献中都没有找到“承平时”这个人物的有关信息(I cannot find this worthy's claim to fame recorded anywhere)。这类翻译错误虽然难以完全避免,因为在雷海宗看来,即使读破万卷书的中国学者“也不敢自信对前代文字的句读有十足的把握”,但多少降低了富书第二部分的学术水准和使用价值。就第一部分和全书来说,郭斌佳认为“不失为一部博硕之作”。 富路特的博士论文是在北京写作的,得到多位中国学者的指点和帮助。在“前言”中他特别感谢了袁同礼、马鉴、马准、陈垣、郑振铎等学者。在正文的注释中,他也多次提及中国学者给予他的帮助,如陈垣在1932年5月曾经将自己一篇未刊的关于《四库全书》的文章借给他参考;1932年7月燕京大学历史教授洪业曾在和他的谈话中说明自己对乾隆禁书意图的理解;燕大国文系教授马鉴曾提示他《清稗类钞》中有关怡亲王收藏钱谦益书籍的材料。 回国后富路特和中国学者一直保持联系,并把他们的一些作品翻译成了英文,最值得一提的是两部:其一是顾颉刚的《明代文字狱祸考略》,原文发表于《东方杂志》第32卷第14期(1935年7月),译文A Study of Literary Persecution During the Ming则刊登在1938年12月出版的《哈佛亚洲学报》3、4期合刊上;其二是陈垣的《元西域人华化考》,原书出版于1923年,英文版Western and Central Asians in China under the Mongols:Their Transformation into Chinese于1966年问世。 原载2014年4月2日《中华读书报》 君子的勋业与行藏评狄百瑞《儒家的困境》 在中国历史上,可能没有哪本书比《论语》影响更大了。《论语》的魅力之所以经久不衰,并不在于它建立了什么完整的哲学体系,而在于它通过记述孔子的言行,展现了一个动人的君子形象。 “君子”的原意是指世袭贵族中的一员,但随着贵族阶级的没落,它转而指称那些立志通过培养个人的美德为公众服务的人;也就是说,此时的君子已从家世出身高贵的人转换为品德趣味高尚的人。《论语》中无论是孔子对自己还是他人对孔子的描述,都是使用这一后起的意义。 在整部《论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三个概念是仁、礼、学。“仁”代表完美的品德,是作为君子的首要条件,“君子去仁,恶乎成名?”(《里仁》)“礼”代表正确的行为方式,“不学礼,无以立。”(《季氏》)“学”最好理解,就是指治学、博学——孔子早在十五岁就“志于学”(《为政》),一直到老年都孜孜不倦地学习。很难想象一个道德高尚、举止得体、学富五车的君子会无所作为,实际上,孔子虽然口头上说“人不知而不愠”(《学而》),内心却不甘于籍籍无名。他一生都在为政治、学术和教育事业奔忙,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奔忙。在这三项事业中,孔子最为看重的无疑是政治,然而他最不得意的也正在政治。儒家色彩最为浓厚的伟大诗人杜甫叹息说:“勋业频看镜,行藏独倚楼。”(《江上》)从孔夫子的身上,我们不是很早就能看出儒家的困境吗? 美国学者狄百瑞(Wm.T.de Bary)是当今西方世界研究儒家思想的权威,他的《东亚文明——五个阶段的对话》一书早已翻译成中文(江苏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为中国学术界所推重。他在该书中分析各个时期儒家文明贡献的同时,也对其困境做出了简要深入的探讨,如在剖析董仲舒的两难处境时他写道:“儒家不对当权的人进行教育或劝告,就不能顺应时代的需要;而儒家学者若不冒险赋予一个其行为他最多只能是影响而不能控制的统治者以某种合法性,就做不到这一点”(中文版17页),可谓一针见血。最近面世的《儒家的困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月版)一书,则是他对儒家面临的种种问题的更为全面细致的讨论,读后使人深受启发。 在狄百瑞看来,作为学者和官员的儒家文人可以拥有忠心耿耿的学生,可以赢得学术同行的崇拜,甚至可以因为自己的政绩得到当地百姓的赞赏,但是在更高的政治层面上却很难有大的作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何在呢?狄百瑞指出:“儒家真正的弱点似乎不在于他们的主张以失败告终,而是在于他们无意于或者也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权力基础。他们凭借自己的文化水平、历史和礼仪知识以及儒家高尚的道德观,为官僚政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除了个别和短暂的时候,在面对政权以及任何能在朝廷上控制政权的人时,儒家学者是势单力薄的个体,背后缺乏有组织的政党的支持或者积极拥护儒家的人的支持。正是由于这种体制上的弱点、高度的依赖性以及个体在仕途中的极端不稳定的处境,所以儒家在中华帝国政治中的特征是‘儒’(柔弱之士)。”(中文版59页)也就是说,儒家作为个体虽然很优秀,但却不善于发挥集体和体制的力量,到了关键的时候,难以做到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中国历史上一个令人注目的现象是,儒家君子经常不得不单枪匹马面对大权在握的统治者,独自应对帝国官僚体系的复杂、僵化或派系内讧。他们越是有良知就越容易成为烈士,或者更多的时候成为政治空想家。他们当中很少有人能够成为成功实现高尚目标的政治家。 狄百瑞从1930年代开始研究儒学,当时由于五四运动的影响,儒学被认为是一个“没有前途的课题”(《前言》),而到他写作《儒家的困境》的1991年,儒学已经复活为西方道德哲学和社会学研究中的热门课题,无论出发点是历史的考察,还是现实的关怀,人们都希望从古老的儒学中获得新的思想资源。狄百瑞这本书的主要着眼点是历史,但他也偶尔谈及现实,他认为儒家君子所体现的三种主要价值中,“仁”和“学”还能在当今世界找到一席之地,而“礼”在工业化时代零碎的情感和忙碌的环境中已经很难挽回消亡的命运——三个支撑点中失去了一个,儒学的生命力和走向问题就很值得关注。 在目前国内学术界,儒学越来越热,各种讨论《论语》的书也不断涌现,有时甚至炙手可热。在这样的环境下,译介一些国外研究儒学的经典著作是非常有益的,至少可以让我们听到另一种声音,虽然其中的一些观点我们不一定同意,但是国外学者的研究视角、研究方法无疑是有参考价值的。狄百瑞这本书在方法上的一大特点就是比较,将儒家的君子和希伯来的先知进行比较,并进而指出他们的相似和不同之处:在《圣经》中,先知只是上帝的传声筒,上帝通过他与自己的子民对话;而对于儒家来说,是“天不言”,“圣人代天言”,这无疑更具有人文精神,然而这样做的结果是使君子背上了一个沉重得多的道德负担,“儒家思想把以色列先知放在整个民族身上的所有重担都抛给了君子一人”,君子之所以要不断地(甚至经常是冒着生命危险地)去劝告统治者,“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孔孟二人让君子与统治者共同为百姓的苦难负责。”(中文版27页)由此可见,君子比先知要难做得多;从这个意义上我们或许能更好地理解曾子所谓“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论语·泰伯》)这句话了。 原载《中国图书评论》2010年第9期 费正清的汉语学习 费正清(John K.Fairbank, 1907—1991)是20世纪美国最著名的中国研究专家,被誉为美国汉学之父。要研究汉学,首先要学汉语,汉学之父更得首先通过这个跳不过去的阶段。 1929年费正清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作为罗德斯奖学金(Rhodes Scholarship)的获得者于同年秋赴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早在1876年,牛津大学就设立了汉学讲座,聘请著名传教士汉学家理雅各(James Legge)为首任教授。但遗憾的是,其时对汉学感兴趣的学生一直很少,汉学课程处于聊备一格、装点门面的状态。1929年秋费正清在巴利奥尔学院注册时,牛津大学仍然没有正规的汉语课程,而且对于博士学位也没有语言必修的规定。 对于选定中国近代外交史作为研究对象的费正清来说,掌握汉语自然是必不可少的。于是巴利奥尔学院特别为他安排了一位指导教师苏慧廉(William E.Soothill),苏氏曾经作为传教士在中国生活多年,汉语熟练;但他当时忙于编写一本汉语佛教术语词典,无心帮助费正清学习汉语,只是给了他一本布勒克(Thomas L.Bullock)编写的《汉语书面语渐进练习》(Progressive Exercises in the Chinese Written Language)让他自学。 布勒克自1869年进入英国驻华外交界,1885年担任英国驻华公使馆会计,次年任代理汉文副使,旋即任代理汉文参赞、汉文副使等职,1897年担任英国驻上海领事,同年退休回国;翌年被任命为牛津大学汉学教授,接替于1897年去世的首任教授理雅各。布勒克的研究工作并不太出色,除了几篇文章外,主要的业绩就是编写过一本《汉语书面语渐进练习》。从这本书的英文封面来看,布勒克的职位是Sometime Professor of Chinese in the University of Oxford,看来他还不是全职的教授。 《汉语书面语渐进练习》出版于1902年,费正清使用的是经过翟理斯(H.A.Giles,剑桥大学第二任汉学教授)修订的1923年第三版。全书分为6个部分:(1)导论;(2)部首;(3)论汉字;(4)练习和注释;(5)按字母顺序的汉字索引;(6)按部首顺序的汉字索引。在第一部分导论中,作者简要介绍了用罗马字拼写汉字的通行方案,即威妥玛(Thomas F.Wade)方案。第二部分简要介绍了汉语的214个部首,并按照笔画顺序列出了每个部首的发音和意思,如“201黄yellow”(12页)。第三部分简要介绍了汉字的构成方法。第五、六部分是对本书中出现的汉字所做的索引。 该书的重点在第四部分,这里列出了83篇练习,每篇练习都是先给出词汇——汉字、读音、英译;然后是若干段文字,每段文字给出英译,并对其中关键的字词进行解释。从例句的选择来看,前一半的练习主要选自《老子》、《论语》、《荀子》等古代哲学家的言论,后一半则是海关、司法等方面的常用语。如练习8在给出词汇表后,选择的第一个例句是“知者不言,言者不知也。”英文翻译是:“Those who know do not speak, those who speak do not know.”随后作者又在注释中对“者”的各种用法做了一番说明。 不难看出,这本教材的目的是通过各类例句练习来帮助学生掌握汉语书面语。费正清后来在谈到这本书时说:“它是一本内容充实的自学手册,使初学者通晓简单的古典文学语句,附加逐词或逐字的英语译文。……布勒克没有谈四声,只解释部首,并且列举了214个部首。我仅仅凭借它们的形状和结构开始熟记部首和其他汉字。”(《回忆录》英文本第22—23页)为了记忆汉字,费正清将它们抄写在小纸条上,正面写汉字,反面写英文,不断进行练习。 这种方法只能让他学会阅读汉语,而听和说的能力则无从练习。为了进一步掌握汉语,从而为自己的研究做好准备,费正清决定前往中国。1931年春,他说服苏慧廉为他进行了一次汉语能力测验,并请老师就他的成绩和他的真诚努力出具一份书面证明。利用这一证明费正清向罗德斯奖学金委员会申请前往北京进修。他的申请很快获得了批准。1932年2月费正清抵达上海,稍后到了北京。 费正清抵达北京后进入了华文学校学习。该机构1910年由英国伦敦会传教士瑞思义(W.H.Rees)建立,本来主要是为来华的英美传教士提供语言培训,后来招生范围扩大,也招收外交和商业人员。该校由12家机构共同管理:美部会、美以美会、美国长老会、安立甘会、伦敦会、青年会、女青年会、美国公使馆、华北美国协会、英国商会、英国公使馆、中国医学会。从1914年起长期在这里担任管理工作的是美国人裴德士(W.B.Pettus)——北京基督教青年会干事。据美国学者甘博(Sidney D.Gamble)1921年发表的调查报告称,其时该校“学生人数达到226人,来自26个传教团体,12个商户,5家公使馆”。(《北京社会调查》英文本第383页)到1930年代,这所学校由于优良的教学方法和生活条件早已名声在外,成为年轻学者们的不二选择。 费正清在这个学校前后学习了两年,主要是提高口语能力。他后来回忆说:“开始上口语课时,我发觉‘直接法’与布勒克先生的方法不一样,它是以北京话的四声开始的,北京话或国语,从前叫做官话,再加上威妥玛—翟理斯罗马字拼音法,并以数字表明四声。我们朗读ma1,ma2,ma3,ma4,像小学生上课似的。”(《回忆录》英文本第39—40页)关于“直接法”(direct method),曾在这所学校里半工半读过两年的韦慕庭(C.Martin Wilbur,后来成为哥伦比亚大学汉学教授)是最有发言权的,他回忆道:“我们用直接法学习汉语。在开始的几个星期,我们听不到一句英语,所有的人坐在一个教室里听老师慢慢地说汉语,他一边说,一边会指着脸上和身体上的器官——鼻子、眼睛、嘴巴、胳膊,或者会介绍人称代词——我、他、他们的用法,或者用动作来演示动词的意思。课后我们有个别的辅导,在一个小房间里,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帮助我们复习已经学过的东西。这些辅导老师一般年纪较大,而且不会说一句英语。对于我这样此前没有学过口语和汉字的人来说,我从这一说话练习中获益良多。说话对我们来说最难的是记住——不,是内化——每一个多音节字和词组的发音的声调。”(《回忆录》英文本第27—28页) 在学校学习口语的同时,费正清还在不断提高自己的阅读能力,对于他的研究来说,阅读能力是更为重要的。除了请私人教师进行辅导外,他主要是借助字典——特别是翟理斯的《华英字典》——进行自学。在牛津大学两年多的时间里,费正清在汉语学习上的最大收获就是培养出了一种自学能力,现在这种能力又一次得以发挥作用。 1935年底费正清离开北京时,他的汉语能力已有了很大的提升,而更为重要的是,他完成了博士论文资料的收集和初稿的写作。1936年费正清获得牛津大学博士学位,并回哈佛执教。在此后的40多年中,费正清以哈佛为基地,将自己开创的“地区研究”(regional studies)模式推广到全美,乃至全世界。具有鲜明美国特色的“地区研究”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关注近现代中国,服务于现实需要;二是在语言技能之外更强调学术训练,特别是各种社会科学方法(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等)的训练;三是在学科分工的基础上强调跨学科研究。其中第二点是费正清反复强调的。如果说19世纪的传教士仅仅凭借长期生活在中国、汉语熟练就可以成为汉学家的话,那么到了20世纪,随着学科的发展,没有专业训练就显得远远不够了。 1991年费正清去世后,余英时先生在《开辟美国研究中国史的新领域》一文中给予高度的评价:“半个世纪以来,他一直是美国的中国研究的一个重要的原动力;哈佛大学历史系正式把中国近代史包括在课程之内是从他开始的。他的逝世象征着这一学术领域的一个时代的落幕。”(《西方汉学家论中国》第2页)其他很多学者也纷纷写文章,回顾费正清的丰功伟绩。在赞美肯定的同时,也有不止一人提到,费正清的汉语水平并不如他的研究和活动能力那么突出,特别是口语水平比较一般,他也很少开口讲汉语,这应该和他早年没有受过系统的科班训练有关,当然也是因为他把更多功夫花在了学术研究方面了。英国人常说,懂英语并不等于就懂莎士比亚。在费正清看来,这句话无疑同样适用于中国的语言和学问。 原载《书屋》2012年第4期 《筹办夷务始末》最早的使用者 《筹办夷务始末》是清代官修的对外关系档案资料汇编,又称《三朝筹办夷务始末》,计道光朝八十卷,文庆等编;咸丰朝八十卷,贾祯等编;同治朝一百卷,宝鋆等编。这三朝《始末》编成之后藏于宫中,均系手写稿本,没有刊刻付印。清朝覆亡后这三种稿本连同宫中其他档案均为故宫博物院所有。故宫于1929年开始陆续将其全部影印出版,为学者的使用和研究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最早知道《筹办夷务始末》的美国学者是费正清——日后的西方“中国学之父”。他早在哈佛大学读本科的时候就从一位访问教授那里听说了这套文献的存在。这位访问教授名叫韦伯斯特(Charles K.Webster),是英国著名的国际关系史学者。他在来哈佛之前刚刚访问了中国,会见了包括蒋介石在内的中国政要以及蒋廷黻等一批学者。在1929年初哈佛大学学生俱乐部的一次午餐会上,韦伯斯特介绍了自己的中国之行,特别提到了《筹办夷务始末》的即将出版,对它的使用前景感到异常兴奋,认为这一文献对改写中外关系史必将有着决定性的意义。参加午餐会的费正清当时正上四年级,对近代史领域有浓厚的兴趣,但对于具体研究哪个国家的近代史,则还在犹豫之中。韦伯斯特的讲演使他茅塞顿开,为什么不研究中国的近代史呢?几天后费正清去拜访韦伯斯特,并与他进一步讨论了这个十分吸引人的课题,韦伯斯特建议费正清要用外国人了解甚少的中国原始资料来研究中国近代史。1929年秋天费正清前往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时正式将中国近代外交史确定为自己的研究方向。 韦伯斯特在讲演中提到的《筹办夷务始末》和蒋廷黻有着很大的关系。蒋廷黻于1895年出生于湖南,早年在美国基督教长老会所办的益智学堂学习,1912年赴美留学,先后就读于派克学堂、奥柏林学院、哥伦比亚大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教,先后任南开大学、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1935年后从政,效力于国民党政府,1965年在纽约病逝。蒋廷黻作为学者是中国近代外交史研究的开创者,所著《中国近代史》(1938)和所编《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1931)影响深远。蒋廷黻对近代中国历史研究的最大贡献在于首倡研究原始档案资料。他指出,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研究一样,要以事实为基础;历史研究有其自身的规律,规律之一就是必须从原始资料的研究入手。在谈到中国近代外交史的研究时他强调指出:“外交史的特别在于它的国际性质。一切外交问题,少则牵连两国,多则牵连数十国。研究外交史者必须搜集凡有关系的各方面的材料。根据一国政府的公文来论外交等于专听一面之词来判讼。关于中国外交的著作,不分中外,大部分就犯了这个毛病。”(《近代中国外交史资料辑要》“序”)因此要克服这个毛病,就要从原始文献,特别是中国的原始文献入手。 蒋廷黻在美国读书时,就对中国近代外交史很感兴趣,当时有关中国外交的标准著作是马士(Hosea B.Morse)的三卷本《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The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f the Chinese Empire),蒋廷黻认为该书的英文资料无懈可击,但同时觉得马士的观点是片面的,因为他忽视了中文资料。蒋廷黻在哥大时就开始收集中文资料,回国后继续收集,在这一过程中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当外界获悉我对清代历史文献有兴趣时,各方鉴定家和收藏家都来和我接头。透过一位朋友的介绍,某君带来大批资料。这批资料原标题为《筹办夷务始末》,实则可称之为《中国外交文献史》。就我所见,这份资料几乎包括了满清皇帝所发的每项命令,大臣们所有的奏折以及各地大臣向皇帝奏请有关中国外交事务的材料。我发现这简直是一座宝库,因而急于要为南开图书馆弄到这份资料。但物主开价三千银元,南开实在买不起。……我从南开转到清华后,我可以自由支配经费购买书籍和资料。我立志要完成我的愿望,首先要买上述那份资料。但,事实竟有出人意料者,我到北平清华任教不久,常赴故宫博物院。有一天,和某保管人闲谈,他拿出一份上述资料故宫本给我看。经我鉴定,证明故宫本才是原本。而前述的私人本乃是抄本。我立刻建议故宫博物院当局将它影印。后来故宫博物院采纳了我的建议,发行影印本,每套一百银元。那份抄本,经此一来,竟抵不上影印本的价值。”(《蒋廷黻回忆录》)韦伯斯特向费正清介绍的就是这套影印版。 《筹办夷务始末》影印版1929—1930年陆续问世后,蒋廷黻率先利用这套资料进行历史研究,写出了《琦善与鸦片战争》(1931年《清华学报》第6卷第3期)等名文。此外,蒋廷黻还大力宣传这套资料的价值,希望引起中外学者的关注。道光朝《始末》最先面世后,他用英文写了《道光朝中国外交的新资料》(New Light on Chinese Diplomacy, 1836—1849,载美国《现代史学》1931年第4期)一文予以介绍,后又用中文写了《道光朝筹办夷务始末之史料的价值》(《清华周刊》1932年第37卷第9、10期合刊)、《外交史及外交史料》(1932年10月10日《大公报·文学副刊》)等文章。在《外交史及外交史料》一文中蒋廷黻写道:“外交史与别种历史不同之点,就是它的国际性质。……我们研究外交史者,在三年以前,就感无穷困难了。尤其是道光咸丰两朝的外交。关于这两朝的文件,三年以前,我们仅有《东华录》及《圣训》二书所载的不全的上谕,林文忠的奏议,夏燮的《中西纪事》,梁廷枬的《夷氛闻记》(此书尚无刊本),七弦河上钓叟的《英吉利广东入城始末》一小册,及徐广缙的奏议(不全)。此外如琦善、耆英、叶名琛、桂良、花沙纳、恭亲王奕䜣诸人的文稿,均尚未出世。二等人物如宫慕久、吴健章、黄恩彤、潘仕成诸人,则更不必说了。幸而在最近三年之内,北平故宫博物院有道光咸丰同治三朝的《筹办夷务始末》出版。以先所感的欠缺虽未因有《始末》遂补齐了,但官方的文件实已补足十之七八。”作为官修的资料汇编,官方文件自然是《筹办夷务始末》的主要内容。其中道光朝自道光十六年(1836)议禁鸦片开始,至二十九年(1849)止,收录这一期间涉外事项的上谕、廷寄、奏折、照会等档案约2700余件,220万字。咸丰朝起自道光三十年(1850)正月,迄咸丰十一年(1861)七月,共收档案约3000件,200万字。同治朝自咸丰十一年七月至同治十三年(1874)十二月止,共收档案约3600件,250万字。综计三朝筹办夷务始末内容,凡中外关系史上的重要事件,如两次鸦片战争、沙俄强占东北,以及教案问题、租界问题等都有记载,确实是一个资料的宝库。用蒋廷黻在另外一篇文章中的话来说,《筹办夷务始末》的出版是“中国外交史的学术革命”。(《清季外交史料》“序”) 1932年初费正清为进修汉语和收集资料到北京进修,他一到北京就立刻和蒋廷黻取得了联系,并就如何使用《筹办夷务始末》等中文档案向蒋廷黻请教。费正清的博士论文正是在蒋廷黻的指导下完成的,他也成为最早使用《筹办夷务始末》的外国学者。历史学家何炳棣回忆1953年7月第一次见费正清的情形时写道:“我自我介绍1934年秋清华入学之时,费已赴牛津完成博士学位,刚刚错过在北平结识的机会。然后极度诚恳地恭维他是蒋廷黻之后,举世第二位学者研究引用《筹办夷务始末》的。他马上纠正我:‘是第三人,张德昌早我半年。’”(《读史阅世六十年》)与何炳棣一样,张德昌也是1930年代求学于清华,是历史系的高材生,他利用晚清档案写出了《胡夏米货船来华经过及其影响》(《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1932年第1卷第1期)等高水平的论文。虽然事隔近二十年,费正清对于当时的北京学界和自己最初使用《筹办夷务始末》的情形显然还记忆犹新。 费正清1936年凭《中国海关的起源:1850—1858》(The Origin of the Chinese Maritime Coustoms Service, 1850—1858)一文获得牛津大学博士学位后,回到哈佛执教。在以后的研究中他经常利用《筹办夷务始末》,如发表于1939年的《清朝公文的传递方式》(On the Transmission of Ch'ing Documents)一文就通过考察《始末》中的资料分析了北京和各省之间的邮政体系及其工作效率。1938年费正清在哈佛大学开设了晚清文献资料研讨班,讲课内容最终以《清季史料入门》(Ch'ing Documents:An Introductory Syllabus)为名由哈佛大学出版社于1952年正式出版。在书中选用的二十份晚清文献中,第一份就选自《筹办夷务始末》——1870年10月18日总理衙门关于天津教案的奏折,由此不难看出费正清对这一文献的重视。 在费正清的倡导和影响下,越来越多的美国学者开始关注和研究《筹办夷务始末》,其中两位学者的工作使这一文献更便于使用。一位是施维许(Earl Swisher),1941年他以《〈筹办夷务始末〉中的中美关系:1840—1860》(The Management of the American Barbarians:A Study in the Relations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from 1840 to 1860)一文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在修订的基础上(如将时间调整为1841—1861年)于1953年在美国远东学会的资助下出版,是远东学会最早的出版物之一。该书的主体是将1841—1861年《筹办夷务始末》中有关中美交往的资料翻译成英文。该书出版后立刻成为研究早期中美关系史的基础文献。另外一位是饶大卫(David N.Rowe),他和一些学者合作为《筹办夷务始末》编写了索引。《始末》原为稿本,没有索引。1929—1930年故宫出版的影印本也没有索引,对于使用者来说,《始末》这样大型的文献不带索引是相当不便的。饶大卫主持编写的索引分人名、地名、官名等十四类,在每一条目下除注明《始末》的卷数、页数之外,还注出了行数,查找极为便利。这份嘉惠学林的索引历经多年完成后于1960年正式出版。 《筹办夷务始末》影印出版后,不仅有翻译、索引,还有补遗,在这方面蒋廷黻也是先驱。1929年蒋廷黻到清华任教后,开始利用大高殿军机处档案编制《始末》的补遗,一年后基本完成,约五十万字,但未刊行。费正清是最早看到这一稿本的学者,并选抄了一部分带回美国。1965年蒋廷黻去世后费正清将其抄稿送给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经过整理加工后于1966年以《道光咸丰两朝筹办夷务始末补遗》为题出版,这无疑是费正清对蒋廷黻去世的最好纪念了。 原载2014年1月29日《中华读书报》 赫德的三个研究者 赫德(Robert Hart)是中国近代史上举足轻重的人物,从1863年11月开始担任总税务司,直到1911年9月去世,他一直是中国海关的掌门人。不仅如此,他对于晚清的外交事务也常常能够说得上话。当初决定建立总税务司时,无论是各国公使还是商人们,都希望把这一机构建立在商业中心的上海,但后来还是建在了北京,并隶属于总理衙门,所以每当晚清京官对于外交事务不知如何应对时,他们就会就近向赫德请教。在1869年《中英新修条约》、1885年《巴黎草约》、1887年《里斯本草约》谈判过程中,赫德都曾发挥过作用。由于工作努力,为人谨慎,赫德很受清廷的赏识,多次受到嘉奖,如1869年赏加布政使衔,1885年赏戴花翎,1901年更荣获太子少保的头衔——这是即使中国官员也很难得到的。作为晚清政府一个职能部门的领导,赫德在很多人眼里也几乎等于一个中国官员了。 对于研究晚清的海关史、外交史来说,赫德的意义是毋庸多言的。首先决意要进行这一研究的是美国人马士(Hosea B.Morse)。马士187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同年与三位同学一起考入中国海关,在上海学习汉语三年后,于1877年出任天津海关帮办,翌年调入北京总税务司任职,1887年任上海副税务司,嗣后又在北海、淡水、龙州、汉口、广州等多处海关任职,1903至1907年任总税务司的统计秘书。1909年退休后择居伦敦郊区的坎伯莱(Camberley),开始着手研究中国海关史。 马士在中国海关工作三十多年,又曾经当过赫德的助手,对赫德为核心的海关史进行研究可谓近水楼台,最合适不过了。但赫德的家人却不予以配合,不愿意将赫德的日记(74本)和一些重要的书信提供给马士作为研究之用。无奈之下,马士只好重新设计自己的思路,把研究对象扩大为自1834至1911年的中国外交史,其最终成果就是三卷本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这部巨著自1910至1918年陆续出版,很快成为国际汉学界标准的中国近代史参考书,尽管如此,马士还是念念不忘自己的初衷,在为二、三卷所写的前言中,他这样表达自己的遗憾:“在我着手写这部书的时候,我的最初的念头就是想使赫德爵士和他所组织的那个伟大的中国海关成为全书的核心,并且就拿他们作为线索来编写中国的对外关系的历史。……我终于不曾获得赫德的日记,并且有几大扎重要的书信也没有归我利用;因为得不到这项遗漏的资料,所以要写那本曾经由我计划好了的历史性的传记,自然是无法实现的。因此,我就只好极其遗憾地,不得不用一部历史来代替一本传记。” 当然遗憾也并不是完全无可弥补,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马士利用自己掌握的材料对晚清的海关以及赫德本人还是做出了不少的论述,如第二卷第一章(上海税务司)、第二章(总税务司)、第七章(海关权力的确定)。在第三卷第十四章(协定中的海关)中他对赫德做了这样的评价:“赫德爵士是另一种类型的人。自从早期耶稣会教士起,没有一个外国人能像他那样了解中国人的性格;他洞悉中国人的心理状态,并且因深通中国语文,所以能把事情敷陈作那样一种形式,致使西方读者看来似乎瑕疵百出,幼稚可笑,却能够投合精细有余而胸襟开阔不足的那些中国知识分子之所好;虽然在财政经济方面能力不强,可是在组织和指导别人的工作上,他是一个奇才;而他的最优异的品质则是他的谨慎。”可见,赫德在晚清错综复杂的各种权力关系中能够长期控制海关并发挥自己的影响力,是自有他的一套官场经验的。 马士在坎伯莱小镇过着深居简出、专心著述的生活。1929年深秋一个年轻学生的来访打破了他晚年生活的沉寂,并开始了一段忘年交,直到1934年马士去世。此人就是日后西方汉学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费正清。当时费正清刚从哈佛本科毕业来到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费正清和马士不仅有校友之谊,也有共同的研究兴趣,他已决定把近代英国对华政策和英中关系作为自己的研究课题,并打算从海关这一重要的机构切入。初次见面,兴奋不已的马士就滔滔不绝地向费正清讲了一大通有关海关和晚清政府的情况,并承诺以后会给费正清的研究提供一切可能的帮助。马士没有子女,他显然已经把费正清当作了自己的某种继承人,而费正清也在马士身上找到了一位精神上的父亲。对于马士的大名,费正清早在哈佛时就已经听说,在横渡大西洋前往英国的轮船上,他仔细阅读了马士的《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特别是其中关于鸦片战争的章节。马士的著作体大思精,考证翔实,但有一个很大的问题——他没有使用一条中文材料,完全依靠外文资料。马士并非不懂中文,他这样做固然有学术上的偏见——认为中文材料不甚可靠,但更主要的还是因为中文材料的不易获得。这一状况在1920年代开始转变,特别是随着《筹办夷务始末》等档案的影印出版,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研究近代中外交往中中方的态度不仅是完全必要的,也已经是可能的了。 费正清知道自己要想超越马士,就必须在中文方面下功夫。1932年初,他再次漂洋过海,来到了上海。上海是中国近代最早建立海关的地方,时间是1854年,费正清希望从这个起点开始,一步步地进入赫德的世界。但一个意外人物的出现把费正清挡在了这个世界的门口。这个早已埋伏在半路上的“程咬金”就是魏尔特(Stanley F.Wright)。魏尔特出生于英国,1903年来华进入海关工作,历任帮办、副税务司、税务司等职务,并长期担任总税务司机要秘书。对于这样一个重要人物,费正清一到上海就拿着马士的介绍信前往拜访。总税务司是辛亥革命予以保留的晚清机构之一,1929年后从北京移至上海。费正清在魏尔特那里没有得到马士那样的欢迎,他的到来一下子让主人大为警惕。原来魏尔特正在计划写一部海关史,或者说是一部赫德的传记,因为在他看来,中国海关在赫德工作的那段时间,基本上就是赫德的传记。 这样的传记由魏尔特来写自然颇为合适。魏尔特长期供职海关,熟悉业务,接触过海关有史以来的大量材料,而且作为机要秘书还能够看到一般海关人员无缘一见的机密文件。面对这样一个优势明显的对手,费正清立刻决定把自己研究课题的下限划定在1858年——赫德是1859年才入海关的,这样绝对不会和魏尔特冲突;并且他明确地告诉魏尔特,他将把以后四年的留学时间主要用来学习中文和阅读中文材料,并把自己的工作重心放在北京而不是上海。 魏尔特长达900多页的《赫德与中国海关》(Hart and the Chinese Customs)一书于1950年问世,三年后,费正清的博士论文《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也出版了,这篇论文是在他1935年提交给牛津大学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和扩写而成的,那篇论文讨论了1850至1858年中国海关的起源问题,而1953年的论著则不仅把论题扩大了,而且时间也调整为1842至1854年,离赫德掌管海关的时间更远了。 马士当年因为没有看到赫德的日记而放弃了自己的研究计划,而魏尔特在这一方面也并没有走得更远,估计他也同样遭到了赫德家属的拒绝。赫德的日记直到1971年由其长孙捐献给北爱尔兰贝尔法斯特女皇大学才大白于天下,这已是魏尔特去世20年以后的事情了。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够利用这一珍贵的史料,费正清和他的同事很快投入了整理工作,在1991年他去世前,赫德的早期日记分两大册(1854—1863,1863—1866)由哈佛大学出版社推出。对于一辈子乐于为他人做嫁衣的费正清来说,这一工作或许比写一本赫德的传记更有价值。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遗憾,马士和魏尔特在世时没能看到赫德的日记,而费正清则是在身前没能完成《马士传》的写作。马士在中国海关三十多年的工作业绩虽然难以和赫德相比,但他的一生无疑也见证了晚清历史的波澜曲折。学术研究大约永远都是一个将留下种种遗憾的事业。 原载《读书》2010年第9期 恒慕义与《古史辨》 古史辨运动导源于1920年胡适与顾颉刚关于整理历代辨伪著作的往返通信,最初公开发表的文字是1923年顾颉刚与钱玄同在《努力周报》增刊《读书杂志》上的一系列有关古史的讨论。此后刘掞藜、胡堇人、丁文江、柳诒徵、魏建功、容庚等纷纷加入了讨论,有关文本后于1926年由顾颉刚编辑为《古史辨》第一册出版,立刻在学术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到1941年,《古史辨》共出版了七册,成为现代中国史学研究最引人瞩目的成果之一。 《古史辨》第一册正文分为上中下三编,大致按照时间顺序收录了古史辨派学者的信件、论文以及与反对派的辩论文字。上编起1920年11月,讫1923年2月;中编起1923年2月,讫1924年2月;下编起1923年5月,讫1926年1月。在正文之前有顾颉刚6万字的长篇自序,不仅详细记述了顾本人从事疑古辨伪活动的整个过程,也充分展示了古史辨派作为一个新学术派别诞生与成长的全貌。 顾颉刚提出的“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是《古史辨》第一册中最震撼人心的观点。按照顾颉刚本人的解释,“层累”说有三个意思:“第一,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的古史期愈长’。如周代人心目中最古的人是禹,到孔子时有尧、舜,到战国时有黄帝、神农,到秦有三皇,到汉以后有盘古等。第二,可以说明‘时代愈后,传说中的中心人物愈放愈大’。如舜,在孔子时只是一个‘无为而治’的圣君,到《尧典》就成了一个‘家齐而后国治’的圣人,到孟子时就成了一个孝子的模范了。第三,我们在这上,即不能知道某一件事的真确的状况,但可以知道某一件事在传说中的最早的状况。我们即不能知道东周时的东周史,也至少能知道战国时的东周史,我们即不能知道夏商时的夏商史,也至少能知道东周时的夏商史。”(《与钱玄同先生论古史书》)根据他的分析,诸如“盘古开天辟地”、“三皇五帝”等都是后人的附会,而绝不是可靠的历史。 古史辨运动在影响国内学术的同时,也开始向海外传播。据笔者的初步研究,最早的海外传播者是美国汉学家恒慕义(Arthur W.Hummel,1884—1975)。1924—1927年,恒慕义在北京工作和进修了三年,和顾颉刚等学者有很密切的交往。《古史辨》第一册是1926年6月11日出版的,同年11月恒慕义就在《中国科学美术杂志》(China Journal of Science and Arts)第5卷第5期上撰文予以介绍。 1929年,恒慕义又在《美国历史评论》(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上再次撰文,介绍古史辨运动。在这篇题为《中国史学家研究中国古史的成绩》(What Chinese Historians are Doing in Their Own History)的文章中,恒慕义指出,中国“最近的史学运动一个特色就是,宁可以怀疑的态度,不可以相信的态度来审视那些备受尊崇的最古的经典”。而在这场“疑古”运动中,顾颉刚编著的《古史辨》第一册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著作,对此恒慕义有如下的介绍:“我们可以意料得到,最先要求研究的是那些堆积最为深厚也是最可疑的古代传说,也就是说,关于中国起源的问题。1923年的《努力周刊》上面,对于这个问题曾经有过一次论辩,主持这次论辩的人是顾颉刚,他是胡适博士的学生。那时顾先生只有31岁,从未曾出洋留学,可是他一方面接受了本国学术界的最好遗教,另一方面又学会了西洋的种种方法,所以能用最严格的科学精神来主持这次论辩。这些辩论都于1926年收入了著名的《古史辨》一书中。……我们如果要举一个好例来说明现代中国的史学批评,并要纪念中国过去十年中的‘新文化运动’,实在应该把这一本书译成英文。”对于顾颉刚的核心观点——“层累地造成的中国古史”说,恒慕义在文中也有比较详细的介绍:“《书经》的前四篇,一般学者向来认作中国最古的残篇断简,以为至迟作成于公元前23世纪,顾颉刚现在深信它们只是公元前5—4世纪时专凭揣想而创造出来的。他深信通常所谓‘模范帝王的传说’发生在春秋时代,它的起源是那时代的哲学家,如孔子、墨翟、孟子等所抱的一种热心的期望,他们想用道德代替战争来解决那个时代种种纷扰不安的纠纷。……又那时候缺少文字的记录,恰使人容易专凭猜想,而不是勤勤恳恳地寻求事实,来填满历史里面的缺陷;这正像秦朝焚毁书籍,恰为汉朝人制造伪书提供了极好机会一样。现在顾先生和其他学者的研究可以剥去我们以前有关古代中国的各种概念的堆积。中国历史上的所谓大禹,不过是最早的文献——《书经》所讲到的‘模范帝王’之一。汉族似在开始迁移到长江以南一带地方的时候,也就是说,差不多在公元前九百年光景,遇到这种关于禹的传说;禹的崇拜现在浙江还很通行,据说禹陵就在那里。至于尧舜,他们的传说在纪年的序次上面虽是较早,但实际上在历史里面出现的时代倒反较迟,似在孔子之后几年。这可以说明一个极重要的事实,就是《诗经》和《书经》除去后人伪造的几篇东西之外,并未讲到尧舜。同样,在纪年的序次上面还有更早的神农,但他的被人知道,实在《孟子》讲到他之后;至于黄帝,是直到秦朝才出现的;中国的始祖盘古则在汉朝以前简直无人知道。” 《古史辨》第一册出版后,恒慕义立刻认识到了它的巨大价值,因此决心把全书译成英文,扩大其在海外的影响。但后来由于各种原因,只翻译了顾颉刚的长篇自序。恒慕义的译文于1931年作为莱顿大学汉学研究书系(Sinica Leidensia)的第一种在荷兰出版。在说起自己的动机时,恒慕义在“译者前言”中写道:“1926年6月,顾颉刚先生的《古史辨》出版时,我正在北京,因想将其《自序》译成英文。读了第一册使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学者的工作及态度最好的介绍。中国文化革新的各大问题,西洋科学方法的运用,以及本国固有成绩的继续,无不叙述尽致。同年10月间,胡适博士做了一篇长评,说它‘是中国史学界的一部革命的书’,……说至少这篇自序应译成英文。因为这篇不仅是一位中国史家的自述,也是对过去30年来风行中国的思潮最好的评述。到现在还没有人做这个工作,所以我得到顾先生的同意着手译出。本想和1920—1925年间文学革命诸领袖的文章、书札合成一书,但自序颇长,又是完整的作品,遂单印了。” 顾颉刚的自序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而且从文体上来看也别具一格,特别是和西方的同类作品进行比较更是如此。恒慕义在“译者前言”中指出:“自序这一类的文章,英文没有相当的名词。自序就是作者自述其家世、教育及其知识之发展,使读者容易明白他思想的来源及其工作的缘由。诚然,我们的博士论文也附有关于作者个人生活的叙述,但是太正经简略了,一点儿没有生气。我们还有无数的日记、自传,但是都不像中国人的自序,目的在于说明作品产生的原因。”胡适在评论《古史辨》第一册时也指出了顾颉刚自序的文学价值:“这篇六万多字的自序,是作者的自传,是中国文学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自传。”(《现代评论》1926年9月4日刊)以前人写的自序,无论是司马迁的《史记·太史公自序》、王充的《论衡·自纪篇》,还是刘知几的《史通·自叙》都比较短,不像顾颉刚的自序这样洋洋洒洒,内容丰富。著名汉学家施赖奥克(J.K.Shryock)在读了恒译后写下了这样的评论:“《自序》的第一部分描述了作者的教育背景,如果一个美国人想要了解中国人的思想,这一部分是必须仔细阅读的。接下来的部分描述了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中国人在文化和价值观念急剧转型时期的思想斗争,引起斗争的原因有时也许很简单,但反映出来的问题却是真实而生动的。顾先生在文章中还提供了有关中国民俗和宗教的大量信息。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传统的中国高级知识分子在突然面对西学时的彷徨和转向。读了这篇长文后,我感觉我对顾先生的了解要超过我对不少美国朋友的了解。”(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1932年第1期) 恒慕义的翻译工作是1927年返回美国后完成的,但想法则是在北京期间就早已形成了。在北京的三年中恒慕义和顾颉刚有比较密切的交往。从《顾颉刚日记》中我们能找到不少证据。除了日常的拜访、吃饭、闲谈之外,还有1926年7月12日的代读论文:“到华文学校,备演讲质询。……余前作《秦汉统一的由来及战国人对于世界的想像》一文,承恒慕义先生完全译出,代予诵之。予往,备听者质询耳。”华文学校是当时为来华的英美人士提供汉语培训的专门学校,恒慕义是该校的历史教员,负责用英文教授中国历史,同时自己进修中文。 不难想象,恒、顾两人交往中的一个重要话题就是《古史辨》,关于自序的翻译,《顾颉刚日记》中有多处记载,值得全部转录: 1926年7月13日:恒慕义先生欲以英文为余译《古史辨》序,日来又为余译《秦汉统一》一文,西洋人方面亦渐知予矣。 1928年1月28日:芝生(按即冯友兰)来信,谓恒慕义君回美国后,拟将《古史辨》译为英文,在美国出版。 1928年2月1日:与恒慕义书,劝其节译《古史辨》,因零碎材料或为欧美人士所不易理解也。 1932年10月17日:德坤(按即郑德坤,燕京大学学生)来,看其所译恒译《古史辨自序》之序。 1934年1月30日:闻刘毓才君言,印度Rahkit君读恒慕义所译之《古史辨自序》,欲作一文介绍于印度学界。 从日记中我们可以知道,顾颉刚曾就《自序》的翻译给恒慕义写过信,但这些信件均没有收入已经出版的《顾颉刚书信集》(中华书局2011年版),估计在多次动荡中已经丢失,这是十分可惜的,否则我们可以知道两人交往的更多细节。从上述抄录的日记中我们看到,顾颉刚在1928年2月1日的信中劝恒慕义“节译《古史辨》,因零碎材料或为欧美人士所不易理解也”,这应该也是后来恒只翻译顾颉刚自序,而不是整个《古史辨》第一册的一个重要原因。 原载2013年6月19日《中华读书报》 普林斯顿大学早期的中国研究 位于新泽西州的普林斯顿大学是美国的一所著名学府,近年来多次在美国大学排行榜中高居榜首。普大的中国研究虽然很难说是全美第一,但无疑是实力雄厚的重镇,与整个学校的水准相一致。普大今日的成就离不开以往一代代学人的努力,就中国研究而言更是如此。 普大的汉语教学开始于1930年代,第一位老师是Robert K.Reischauer,其兄是日后以研究日本著称的赖绍华(Edwin O.Reischauer)。Robert本人对日本也颇有研究,但不幸早亡。1937年夏天他在上海旅行时正值日本侵华,在一次中日冲突中被误伤致死。接替他位置的是饶大卫(David N.Rowe),饶本科毕业于普大,后来在哈佛大学获得了博士学位,但在母校教了几年后就跳槽去了耶鲁大学。此后由于二战以及其他原因,普大始终没有一位在岗的全职中文教师,直到1956年秋牟复礼(Frederick W.Mote,1922—2005)的到来才结束了这一局面。 牟复礼与中国结缘很大程度是由于二战。1942年底,由于战争形势的发展,20岁的牟复礼离开刚刚上了一年的大学,应征入伍。当时美国军方急需中文人才,牟被选中派到哈佛大学接受了为期一年的培训。1945到1946年他作为美国战略情报局(中情局前身)官员在中国工作了一年,这一年当中不仅在昆明、上海、北平和国民党打过交道,而且也在献县、张家口和共产党有过接触。战争结束后牟本来可以去哈佛继续学习,但是他选择了位于南京的金陵大学,并于1948年获得了学士学位。返回美国后他于1954年获得了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博士学位,逐步成为一位明史专家。从1956年加盟普林斯顿大学到1987年退休,牟氏一直是推动普大中文教学和研究的关键人物,地位堪比哈佛的费正清。 在饶大卫和牟复礼一去一来的十几年间,普大的中国研究也没有完全停顿,这得力于三位学者的努力。第一位是George Rowley,他是研究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绘画的专家,但在1930年代开始对中国发生兴趣,并无师自通地研究起中国绘画史,从此直到1960年退休,一直坚持同时教授意大利和中国绘画史。Rowley教授在中国绘画史方面只培养过一位博士生,但此人十分了得,足以以一当十,他就是后来美术史界无人不知的方闻(1958年毕业后一直执教于普大艺术与建筑学系,1992年当选为台湾“中研院”院士)。第二位是政治学系的William W.Lockwood,他生于上海,其父是基督教青年会的干事,所以从小就能说一些汉语。Lockwood二战前夕进入政治学系工作,二战中被借调到美国空军,战后回到普林斯顿继续执教。他所开设的有关东亚政治的课程涉及近代中国的历史、政治和经济问题,一直作为了解东亚的入门课而深受学生的欢迎。第三位学者是Marion J.Levy, 1947年从哈佛获得博士学位后执教于普大社会学系,他的博士论文《现代中国的家庭革命》于两年后出版。不难想见,Levy的到来使普大又多了一位可以教一些与中国有关课程的专家。 三驾马车的工作虽然不无成效,但毕竟有限。牟复礼需要做的事情很多。首要的就是恢复常规的汉语教学,并使之成为一门学分课程。牟复礼来普大之前,汉语一直是根据学生的要求来开设,而每年有这样要求的也就是2—3名学生,由于不算学分,这三三两两的学生往往满足于一知半解,缺乏继续钻研的劲头。在汉语教学正规化以后,牟复礼要做的就是建立中文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体系。经过几年的努力,这一体系推出了首批毕业生,虽然只有本科生一人(1961年),研究生2人(1967年),但无疑建立了一个重要的起点。最早的研究生之一陈学霖后来成为国际知名的元史专家。 一个好汉三个帮,牟复礼来普大后的另外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是增添人手。1958年正好有进人指标,牟向同事推荐了陈大端。陈当时在印第安纳大学撰写有关清史的博士论文并且同时教授汉语,此前曾长期在北京生活学习,会讲标准的普通话。这些条件都很理想,陈大端顺利地通过了考核并于第二年9月正式到普大报到。有意思的是,牟在推荐陈的时候并没有避讳他和陈的一层特殊关系:金陵大学时代的同学。这样一层关系显然比光看履历和面试更能深入地了解一个人,牟复礼“举贤不避亲”产生了好的效果,此后的事实证明陈不仅科研能力很强,同时也是一位难得的汉语教学高手。 在陈大端之后,又有几位高手被引进到普大。1961年高友工的加盟填补了中国文学研究方面的空白。名师出高徒,日后以研究明清小说特别是“奇书文体”著名的浦安迪(Andrew H.Plaks)就出自高门。浦氏于1973年博士毕业后就留在了老师身边。1965年刘子健的加入打下了宋史研究的根基,而1971年Willard Peterson的到来则使中国思想史的研究上了一个很大的台阶。 普大的中国研究自1930年代起一直隶属于东方学系,随着学科和人员的扩大,1969年东方学系一分为二,成立近东学系和东亚学系,中国研究作为东亚学系的主导学科,终于获得了自己应有的位置。 中国研究的基础是汉语教学,普大人不仅研究做得好,基础教学也搞得有声有色,远近闻名。牟复礼在哈佛时就打下了很好的汉语基础,当时主持中文教学的是赵元任,使用的是赵专门为这批军事学员编写的教材《国语初步》(Mandarin Primer)。牟复礼到了普大以后就把赵元任的教材和教学法移植了过来,但这套体系由于太复杂不久就被放弃了。1959年陈大端全面接手汉语教学工作后,开始探索一种更为简便有效的教学体系,并编写出了包括《中文入门》(Chinese Primer)在内的一系列教材。他始终坚持把中文作为一种活用的语言,而不仅仅是书面语进行教授,所以他教出来的学生个个口语流利,让其他学校的毕业生又羡又妒。 1960年代卡耐基基金会将汉语等几种战略性语言培训的项目建立在普大,正是基于普大原有的良好基础。这个项目带来了美国其他高校对中国有兴趣的本科生,他们在普大不仅得到了为期一年的密集语言培训,还获得了一些基础的专业知识。培训生中最值得一提的是罗兹曼(Gilbert Rozman)。他参加完1963—1964年度的培训后又回到了自己的学校,但毕业后毫不犹豫地选择到普大读研究生,他后来在社会学方面成就卓著,所主编的《中国的现代化》(The Modernization of China)一书有中文版(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除了为期一年的培训外,牟复礼和陈大端还于1966年开办了暑期中文培训项目。项目采用的还是普大中文教学一贯的三原则:大量的口语训练,通过口语教授阅读,通过白话文教授古汉语。这一项目在普大一直办到1993年,后移师北京,始终备受美国学生青睐,几乎从一开始就成为一个著名品牌。 面对这些成功,普大人并不满足,他们不仅要教好汉语,还要对汉语本体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且要把两者结合起来,为此普大人在福特基金会的资助下于1966年建立了“中国语言学项目”(Chinese Lingustics Project)。这一项目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出版教材和论文集等多种形式大大推动了本学科的发展。在项目早期,赵元任、李方桂、梅祖麟等著名语言学家都曾积极参与,1967—1972年还不定期地出版名为《麒麟》的学术通讯。这一至今仍很活跃的项目使普大一直引领着美国汉语研究的潮流。 只要说到普大的中国研究,就不能不提它的中文藏书,后者的名气也许还更大一些。最早的一批中文藏书就是举世闻名的葛思德珍本(Gest Rare Book Collection),约10万册。这批珍贵的文献于1937年落户普大,并最终于1948年正式归属普大。普大人当然不能只守着宝藏而不去开采,对于早期的学者们来说,葛思德珍本的存在是说服校方发展中国研究最好和最大的理由。 这样的特藏当然必须请专家来管理。1950—1952年旅居美国的胡适曾担任过葛思德图书馆的馆长。胡适虽然当馆长的时间不长,但对普大很有感情,后来曾把私藏的全套伪满本《清实录》赠送给了普大。胡适离开后,馆长一职由童世纲接替,一直担任到1977年退休。童是图书馆学系科班出身,来普大前曾在哈佛燕京学社从事图书馆工作。凭借丰富的知识经验和高度的工作热情,童在25年的任期内大大扩充了普大的中文藏书,使其总量仅次于国会和哈佛而名列全美第三。在扩充的过程中,明代史料的收集被摆在了优先的位置,这当然和牟复礼个人的研究兴趣有一定的关系,但更重要的是他1970年代开始组织剑桥中国明代史的写作,需要图书资料作为坚强后盾。明史卷出版后受到国际学术界的广泛好评,普大丰富的明史资料可谓功不可没。 葛思德图书馆藏书中大有来头的为数不少,是研究东亚印刷文化和书籍史的绝好材料,普大学人一直想创办一份以此为对象的刊物,这一愿望最终落实为《葛思德图书馆馆刊》(Gest Library Journal,后改名为East Asian Library Journal),第一期于1986年冬问世。这份刊物作为普大早期中国研究的一部分,是绝不能被忽略的。 原载2013年1月2日《中华读书报》 胡适与葛思德图书馆 众所周知,胡适在1950年代担任过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葛思德图书馆馆长。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他在这段时间曾经写过两篇相关的英文文章,一篇是My Early Association with the Gest Oriental Library(载Green Pyne Leaf, 1951年第6期),另一篇是The Gest Oriental Library at Princeton University(载The Princeton University Library Chronicle, 1954年第3期)。最近出版的《胡适英文文存》(一)(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2年3月)收入了这两篇文章,使我们得以更好地了解这个图书馆的早期历史以及胡适和它的因缘。 图书馆的创建人葛思德(Guion M.Gest,1864—1948)是一位美国商人,1914年在纽约创办了一家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建筑工程公司。随着业务的扩大,葛思德在1920年代多次来到中国,并结识了美国驻华使馆海军武官义理寿(Irvin V.G.Gillis,1875—1948)。义理寿后来辞去了公职,专门帮助葛思德购买书籍,完全可以看作是图书馆的另一位创建人。 葛思德患有绿内障(青光眼),在美国和欧洲多次寻医问药,但效果不佳,一直饱受痛苦。在北京使馆结识义理寿后,义氏建议他试试中医,并推荐了“马应龙定州眼药”。马应龙眼药始创于明万历年间,创始人马金堂是河北定州人,起初叫“八宝眼药”,清乾隆年间马金堂的后人马应龙将“八宝眼药”定名为“马应龙定州眼药”,从此遐迩闻名。民国初年北京有不少店家就靠卖这一种眼药就足以维持门市。葛思德一试之下,发现效果果然不错,虽然没有完全根治他的青光眼,但大大缓解了病症。这让葛思德对中医产生了极大的好感和兴趣,于是他给了义理寿一笔钱,让他公务之余收购有关中医中药的书籍,葛思德图书馆的第一批书籍由此而来。 在义理寿的建议和参谋下,葛思德对中文书籍的兴趣逐渐扩大,投入的资金也越来越多,到1926年时,购书总量已达232种,8000册,存放立刻成为了一个问题,而且购买还在继续。葛思德的公司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有一家办事处,和当地的麦吉尔大学经常打交道。经过协商,麦吉尔大学同意为这批中文书建立一个专藏,并于1926年2月13日对外开放。此后经义理寿之手各种书籍源源不断地从北京运往麦吉尔,到1931年总量已达7万5千册,到1936年则猛增至10万册。 1930年代美国遭遇空前的经济危机,葛思德公司深受影响,到1936时葛思德开始考虑转手这批藏书,但麦吉尔大学无力收购,一番周折之后这批珍贵的文献于1937年落户普林斯顿大学,并最终于1948年正式归属普大,同年葛思德与义理寿相继去世,这批书籍的最终归属应该足以让两位创始人安心地离去。葛思德藏书加上普大原有的约3万册中文图书,使普大一跃成为与美国国会、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并肩的中国学文献中心。 1946年,在欧美搜求珍稀中文文献的著名学者王重民应邀访问普林斯顿大学,在查阅了葛思德图书馆大约1/3的藏书后,他惊讶地发现经部中有70%的版本是美国国会图书馆或北平图书馆所没有的,而集部中则有50%的版本是另外两家没有的。仅此两个数字就足以证明葛思德藏书的质量和价值了。 如此大量中文珍本的汇聚,完全是义理寿的功劳。义氏虽然行伍出身,但是他精通汉语,又娶了一位满族女子做太太,加上购买的过程本身也是学习的过程,义理寿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成长为一名相当专业的版本目录学家,虽然他从来没有受过这方面的专门训练。同时义理寿又具有商人的精明,知道如何把钱花在刀刃上。他不和中、日书商争购宋版书,而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明版上,其中标点本佛经(1399年刻本)、朱载堉《乐律全书》(1599年刻本)、钱谦益《初学集》(1643年刻本)最能显示义理寿的眼光。在清版书中,义理寿相当看好武英殿聚珍版丛书,这套丛书共138种,原版刊刻时间前后相距30年,每种印量大约不超过300册,所以要凑成一套绝非易事,近代藏书家缪荃孙经过一生寻觅才实现了这一宏愿。义理寿在果断地买下艺风老人这一套后,又四方寻求,凑足了另外3套(包括替哈佛燕京学社代购的1套),在当时全世界仅有的5套中独占4套(另有1套藏于故宫),完成了一项几乎无法完成的工作。除了眼光、经验、生意经之外,义理寿也不缺少运气。1926年左右,义理寿听说北京西山八大处之一的大悲寺有一套大藏经出售,在初步判断有价值后,义理寿买下了这套5348册的佛经。他当时万万没有想到,这套他称之为“大悲寺经”的古籍就是中国佛教史上十分著名的《碛砂藏》。《碛砂藏》原刻本于南宋后期至元代中叶陆续完成,大悲寺藏的这套虽然是抄配、补配的《碛砂藏》,但其中宋元刻本也达到了2000册之多。另外,据胡适后来的检视,其中不少配补的明刻本也很有价值,特别是《南藏》本和建文元年天龙山刻本都是难得一见的珍稀文献。义理寿的这桩买卖,再次验证了一句老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义理寿在四处打探和购买的同时,为这批书籍编写了一份详细的目录,1941年以《葛思德东方藏书库书目》(Title Index to the Catalogue of the Gest Oriental Library)为题在北京刊印,大大便利了后人的查阅和研究。 胡适上任后,根据义理寿的目录对藏书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在葛思德10万册藏书中,胡适认为有版本价值的约4万册,具体说来可以分成10组:(1)宋版书700册;(2)元版书1700册;(3)明版书24500册;(4)稿本3000册(其中抄写于1602年以前的2150册);(5)雍正六年(1728)铜活字排印本《古今图书集成》5020册;(6)武英殿聚珍版丛书1412册;(7)武英殿本二十四史754册;(8)翻刻宋元明本2000册;(9)蒙文《甘珠尔》109册;(10)中医中药书2000册。为了让这些珍贵的文献为更多人所了解,1952年胡适特别策划了一次书展,展期持续两个月(2月20日—4月20日),受到了美国各界广泛的好评,成为他两年任期的最大亮点。 胡适出任馆长是在1950年,但他和葛思德图书馆的渊源却可以追溯到1943年。1942年胡适卸任驻美大使后,移居纽约从事学术研究。从1943起,他开始投入精力考证《水经注》。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是一部古代地理学经典著作,由于屡经传抄翻刻,错简讹夺十分严重,因此历代研究者甚多。到了清代,著名学者赵一清、戴震等对以前各种版本做了精心的校勘和研究。但是晚清以来,以魏源、王国维等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对戴震的《水经注》研究产生了怀疑,认为他有抄袭赵一清的重大嫌疑,由此形成一桩著名的公案。胡适出于学术兴趣和个人情感(戴震为胡适安徽同乡),决心重审此案。由于赵一清《水经注释》稿本完成时间(1754)和刊刻时间(1786)相差30多年,胡适认为有必要首先将这两个本子进行对勘,刊本很快就找到了,但稿本却一筹莫展,1944年一个偶然的机会胡适得知葛思德图书馆藏有赵著稿本的一个完整的抄本,真是喜出望外。在考证此案时,胡适发现,戴震整理的《水经注》有两个刊本,一个是由乾隆皇帝题诗的武英殿聚珍本(1775),一个是没有皇帝题诗的自刻本(1776)。为什么在殿本出版的几乎同时要推出自己的刻本呢?胡适认为乾隆的题诗值得研究,但要确定这首诗确切的写作时间,就必须查询按照年代编排的乾隆《御制诗文全集》。但在美国,无论是哈佛、哥伦比亚,还是国会图书馆都没有收藏这位皇帝诗人的作品,无奈之下胡适再次求助于葛思德图书馆,结果发现那里不仅有,而且还有两套。 对于收藏家来说,版本当然是最要紧的,而对于研究者来说,内容无疑更为重要。葛思德图书馆作为一个“收藏家的图书馆”(collector's library)显然当之无愧,而作为一个研究型图书馆(research library)它也完全合格。 从1943年到1946年6月回国,胡适在3年多的时间里多次和葛思德图书馆打交道,每次都有意外的收获,留下了非常愉快的印象。这或许是他日后愿意出任馆长的一大动因。有些学者认为胡适任馆长的两年是他一生最黯淡、最委屈的时期。此说固然有它的根据,但我倒并不这么看,对于一个嗜书如命的读书人,一个善于利用孤本秘籍做学问的学者,坐拥10万册书城应该是令人愉快的。胡适这个时期写的两篇英文文章中,也完全没有丝毫的怨气和消沉。 原载2012年10月10日《中华读书报》 顾颉刚与卜德的文字之交 1934年10月14日,顾颉刚在日记中写道:“将卜德(Derk Bodde)所著《左传与国语》汉文本重作,一天毕,约四千字。……卜德,哈佛大学派到北平之研究生,来平两年,竟能以汉文作文,其勤学可知。所作《左传与国语》一文,写来已数月,予初托孙海波君改,谢不敏。希白亦谓无办法。予嘱其寄来,今日费一日之力为之,以就稿改削不便,索性猜其意而重作之,居然可用矣。”这篇由顾颉刚根据卜德意思大加改写而成的论文两个月后即刊发于《燕京学报》第16期(1934年12月,第161—167页)。《燕京学报》第16期本来应该由顾颉刚主编,但因为继母1934年8月去世,顾回杭州奔丧并处理后事,编辑工作交给了燕大国学院同事容庚(希白)。据日记可知,顾颉刚在离开北京前就已收到了卜德的论文,但修改工作一直没能落实,最后只好让容庚把稿子寄到杭州,自己动手来改。 替别人改文章是一件难事,更别说是为一个美国人改中文文章,所以即使是容庚、孙海波这样的国学专家也只好敬谢不敏。但会者不难,顾颉刚居然用一天时间就修改完毕,难怪他不无得意,他在这一天日记的最后写道:“我真不懂,别人的本领何其小,我的本领何其大?大约此无他,有胆量敢负责任否尔。”如果没有顾颉刚的胆量和负责,卜德的这篇论文恐怕就无缘《燕京学报》了。 卜德在北京留学期间(1931—1937)曾经将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上册翻译成英文,并写了几篇英文文章,但中文文章则只有《左传与国语》,就笔者所知这也是他一生中所写的唯一一篇中文文章。 关于《左传》与《国语》的关系,康有为在《新学伪经考》中提出过一个大胆的结论:《左传》与《国语》本来是一本书,所谓《左传》是刘歆割裂《国语》而成。晚清以来,支持这一观点的有梁启超、钱玄同等今文经学学者,反对者则有以章太炎为代表的古文经学学者。卜德是第一个对此发表见解的美国学者,他的观点认为《左传》与《国语》是两本书。 在这篇文章中,卜德首先从语言层面分析了两书的一个明显差异。他指出,“《左传》最喜欢引《书经》和《诗经》,《书》,它引过四十六次;《诗》,引过二百零七次。但是那部比了《左传》分量约少一半的《国语》,所引《诗》、《书》并不止减少一半,它只引了十二次《书》,二十六次《诗》。这实在太少了!尤其是《诗》的比例,只有八分之一。况且《国语》引《诗》不但只有二十六次,而在这二十六次之中,有十四次都在一篇里。所以,除了这一篇之外,其余十分之九的书里,只引了十二次《诗经》而已。”对于这一巨大的差异,卜德认为只有两种解释:“一、《左传》和《国语》所根据的材料不同;二、《国语》的作者对于《诗》学没有深研,或者他对于引《诗》的癖好及不上《左传》的作者。”除此之外,卜德又指出另外一个语言上的差异:“《左传》和《国语》中提到的‘天’字,真是多不胜数。然而“帝”或‘上帝’两个名词(用作‘天’解,不作‘皇帝’解),在《左传》中只有八次,而在分量少了一半的《国语》里却已说到十次。‘上帝’不单称‘帝’,《左传》中只有四次,而在《国语》的十次之中,只有一次单言‘帝’,余俱为‘上帝’。”这样的大差别,应当不是偶然的。 在分析完语言上的差异之后,卜德又分析了两书内容上的差异,这里他不是像分析语言问题那样直接亮出自己的观点,而是以一位中国学者——钱玄同的观点为靶子。钱玄同在《论获麟后续经及春秋例书》一文(载《古史辨》第一册)中认为《左传》和《国语》是由一书瓜分为二而成的,他的理由是:(1)《左传》记周事颇略,故《国语》所存春秋时代底周事尚详;(2)《左传》所记鲁事最详,而残余之鲁语所记多半是琐事;(3)《左传》记齐桓公霸业最略,而齐语则专记此事;(4)《晋语》关于霸业之荦荦大端记载甚略,《左传》则甚详;(5)《郑语》皆春秋以前事;(6)《楚语》关于大端的记载亦甚略;(7)《吴语》专记夫差伐越而卒亡国事,《左传》对于此事的记载又是异常简略;(8)《越语》专记越灭吴之经过,《左传》全无。卜德认为钱玄同的这几点理由看似有理,但如果深入考察,还是可以打破的。卜德指出,在讨论细节问题之前,首先需要从总体把握《左传》、《国语》的差异,这种差异就是“宗旨的不同”:“《左传》是一部有系统的历史记载,故能表示一年一年的政治上的大事,然而《国语》不是通史,它只是好些演说词的合编,所以容易含有许多不正确的传闻,而不必用历史的观念对于大事作系统的记载。”换句话说,《左传》有历史的观念,而《国语》则无。有了这样大的观照,再来看细节问题,就比较清楚了。针对上文钱玄同的(1)(2)(4)(6)条理由,卜德反驳道:“《左传》记周事颇略,《周语》则甚详,没有什么可怪:春秋时代的周朝已经衰落了,与大事不生什么关系,所以《左传》记得颇略;可是都城所在,遗留的故事很多,所以《周语》记得甚详。《左传》对于晋及楚的详记也是如此,因为这两国的政治地位是特别高的。关于鲁国,我们知道《左传》是附着于鲁史《春秋》的,当然对于鲁事会特别记得详尽了。”钱玄同的其他几条理由也被卜德以同样的方式痛加反驳。 卜德认为钱玄同的说法站不住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很多事,《左传》、《国语》都有记载,两相符合”,为此卜德举了6个例子:(1)有神降于虢;(2)重耳(后为晋文公)游历诸国;(3)晋文公分曹地;(4)秦军过周伐郑;(5)楚共王之卒及谥;(6)晋平公疾。如果是一本书一分为二,怎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形呢?另外,有些事情虽然《左传》、《国语》都有记载,但字句、观念上都不同,卜德认为这只能说明两书作者所依据的原始史料之不同,这也可以说明两书不可能源自同一本书。 卜德的论文就其本身来看,是很有价值的,而更有价值和意义的是,他直接参与了当时中国国内学术界的讨论,并发出了自己的声音,这对于一个年轻的美国汉学家来说,是难能可贵的。卜德的论文能发表在《燕京学报》上,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荣誉,因为能在这份高水平刊物上发文章的都是当时中国的一流学者,在《燕京学报》16期上我们看到,在卜德的前后,是夏承焘、向达、张东荪等人的大作。 十多年后,顾颉刚仍然没有忘记卜德和他的这篇论文。1947年顾颉刚出版了《当代中国史学》一书,在论述古书年代考订的一节中他写道:“除了《尚书》以外,比较地为中外学者所深切注意的,便是《左传》和《国语》的著作时代问题,因为这个问题已为晚清今文家所提出而没有解决的。国外学者对于这问题有研究的要算高本汉了,他著有《左传真伪考》,从文法上证明《左传》非鲁人作,而《左传》与《国语》确为用同一方言人所作,但决非一人之作品。此外卜德著有《左传与国语》一文,由二书的引《诗》多寡上及用‘帝’与‘上帝’的多寡上,证明二书原非一物。国内学者对此问题作考论的很多,冯沅君、童书业、孙海波、杨向奎诸先生对此问题都曾作比较研究。……关于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定论,总之,《左传》和《国语》二书决非春秋时代的作品,是可以无疑的了。”顾颉刚的《当代中国史学》出版后很快成为一部名著,它全面总结了百年(1845—1945)中国历史学的发展,其中直接提到的外国人不多,且多是日本老牌汉学家,卜德是极少数西方学者之一,这对于一个年轻的汉学家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无上的荣誉。 顾颉刚在上文中提到的瑞典学者高本汉(Bernhard Karlgren)是20世纪西方最重要的汉学家之一,他的一大贡献就在于创造性地使用纯粹语言学的方法来解决中国古籍的校释、考证和年代等问题。他的《左传真伪考》(On the Authenticity and Nature of the Tso Chuan)一文最初发表于1926年的《哥德堡大学年刊》上,1927年由陆侃如翻译成中文于该年10月由上海新月书店出版,胡适曾专门为该译本撰写序言——《〈左传真伪考〉的提要与批评》(后收入《胡适文存三集》),可见中国学者对此文以及高本汉研究方法的重视。高本汉在这篇文章中从语言的角度比较了《左传》和《国语》,指出它们在文法上虽然有不少接近之处,但存在一个重要差异:凡用作“像”的意思,《左传》全用“如”,而《国语》则既用“如”,又用“若”。卜德在语言层面对《左传》和《国语》的比较并指出两者的差异显然是受到了高本汉的启发,并继续向前迈出了一大步。 顾颉刚一生提携后进无数,但似乎对卜德格外奖掖。他修改卜德的文章虽然只用了一天时间,但在这个美国年轻人身上所感受到的“吾道不孤”一定是异常强烈的,对于一位学术大师来说,还有什么能比这个更加难忘呢。 原载2013年6月12日《中华读书报》 第一批美国留学生在北京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西方汉学研究的中心无疑是巴黎。这只要看一件事就全明白了:哈佛燕京学社1928年创立后,曾计划不远万里请法国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来担任社长,后来伯希和推荐了自己的学生、俄裔法籍汉学家叶理绥(Serge Elisseeff)。后来,随着伯希和、葛兰言(Marcel Granet)、马伯乐(Henri Maspero)等大师的先后谢世,西方汉学研究的中心开始从法国向美国转移,这当然大大得益于战后美国政治、经济、军事地位的迅速提升,而同时也和以费正清为代表的第一代美国专业汉学家的闪亮登场密切相关。 考察第一代美国汉学家的学术背景就会发现,他们虽然有着不同的师承和不同的研究领域,但却拥有一段共同的经历——1930年代都曾留学北京,短则1—2年,长则4—5年。这批人除了费正清之外,主要还有毕乃德(Knight Biggerstaff)、宾板桥(Woodbridge Bingham)、卜德(Derk Bodde)、顾立雅(Herrlee Glessner Creel)、毕格(Cyrus Henderson Peake)、西克曼(Laurence Sickman)、戴德华(George E.Taylor)、韦慕庭(Clarence Martin Wilbur)。 他们当中大部分人是凭借哈佛燕京学社的奖学金来北京进修的。除了学术上的进修外,语言上的进修自然也必不可少;为这批年轻学者提供语言训练的是华文学校——该机构1910年由英国伦敦会传教士瑞思义(W.H.Rees)建立,本来主要是为来华的英美传教士提供语言培训,后来招生范围扩大至外交和商业人员。史迪威(Joseph W.Stilwell)作为美国驻华使馆的武官就曾于1920—1923年在该校学习过。到1930年代,这所学校由于优良的教学方法和生活条件早已名声在外,成为年轻学者们的不二选择。 关于这所学校的教学方法,曾在这所学校里半工半读过两年的韦慕庭是最有发言权的,他回忆道:“我们用直接法学习汉语。在开始的几个星期,我们听不到一句英语,所有的人坐在一个教室里听老师慢慢地说汉语,他一边说,一边会指着脸上和身体上的器官——鼻子、眼睛、嘴巴、胳膊,或者会介绍人称代词——我、他、他们的用法,或者用动作来演示动词的意思。课后我们有个别的辅导,在一个小房间里,一个老师对一个学生,帮助我们复习已经学过的东西。这些辅导老师一般年纪较大,而且不会说一句英语。对于我这样此前没有学过口语和汉字的人来说,我从这一说话练习中获益良多。说话对我们来说最难的是记住——不,是内化——每一个多音节字和词组的发音的声调。”(《回忆录》英文版第27—28页)至于这所学校的生活条件,只要提两点就足以说明,一是该校位于东四的校舍是一幢三层的楼房,它在周围平房的包围中显得鹤立鸡群;二是该校有个网球场,这在当时的北京颇不可多得。韦慕庭与费正清正是在网球场上开始了他们的友谊。 韦慕庭于1932年秋天从哥伦比亚大学来到北京,由于奖学金数量不足,他在语言学校学习时兼做该校图书馆的管理员。与他相比,费正清还要更辛苦些。费正清1932年初作为牛津大学的研究生来到北京,一开始他因为有罗德斯奖学金(Rhodes Scholarship),生活得很舒适,1933年该奖学金到期后他两次申请哈佛燕京学社奖学金都失败了,于是只好到清华大学去兼课,为了在9点钟之前赶到学校,他不得不黎明即起,坐上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赶往远在郊外的上课地点。好在1934年他获得了洛克菲勒基金会的资助,不必再为生计奔波了。 当然,即使是在奖学金不足或不到位的情况下,美国留学生们的生活也不会困难到无米下锅的程度。当时美元与银元的兑换率是1∶5,留学生们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住宽敞的房子,并至少有一名仆人。他们苦读的夜晚也不缺少红袖添香,而在白天,太太们则或者料理家务,或者干点零活(如教授英语)以补贴家用。来北京前还没有女朋友的卜德在北京找到了自己的幸福,新娘来自俄国,结婚后一直支持丈夫的学术事业,后来还帮助丈夫撰写了《托尔斯泰与中国》一书(1950年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费正清也是在北京完婚的,新娘是他早在哈佛读本科时就已经认识了;新娘的父亲是哈佛大学鼎鼎大名的生理学教授,1935年曾应协和医学院的邀请来华讲学,同时当然也公私兼顾地看望自己的女儿与女婿。 除了家人的陪伴,留学生们还有定期和不定期的朋友聚会。1934年毕安祺(Carl Whiting Bishop)任美国史密斯苏尼博物馆(即美国国家博物馆)驻北京代表时,曾组织每月一次的聚会,大家在轻松的气氛中讨论一些共同关心的学术问题。美国驻华公使詹森(Nelson Johnson, 1929—1935在任)也时不时地请年轻学者们打打牙祭,以示作为在华最高官员的关心。而让留学生们更为兴奋的是,他们可以在汉语还不熟练的情况下和中国学者用英语进行交流,并向他们请教。民国建立前后留学英美的一批中国学人在1930年代已经成为学界的领袖,占据着北京各大高校的要津。1933年费正清之所以能得到清华的教职,完全得益于蒋廷黻的关照。蒋廷黻于1912至1923年在美国留学,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学位后回国任教,1929—1934年任清华历史系主任。蒋廷黻是中国近代外交史研究的开创者,曾就如何使用《筹办夷务始末》等中文文献给予费正清很大的提示。除了蒋廷黻之外,费正清还和胡适、丁文江、陶孟和、金岳霖等有过交往,并和梁思成、林徽因夫妇结下终生的友谊。费正清夫人费慰梅(Wilma Fairbank)为这对探索中国建筑的伴侣所写的传记于1994年面世。费慰梅从小就对绘画很感兴趣,到北京后开始研究中国的美术和建筑,梁林夫妇在这方面无疑是她最好的老师。如果说故宫、天坛、长城代表了中国的古老文明,那么这批从欧美留学回国的年轻教授则给北京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生气和活力。这种新与旧、传统与现代的交织让北京充满了魅力,美国学生们不约而同地用“黄金时代”来称呼他们留学的那段时光。 1932年刚到北京的费正清在家书中这样描写他和中国学者的第一次接触:“我感到惊讶的是一位现代的伏尔泰——胡适坐在我身旁,敬我笋片和鸭肫肝,别的人也对我异常亲密。我全然不明白之所以如此的道理,但是我一点也没有不快之感,并且借助于通常的中国酒,我感到胸怀开朗,什么事都对他们说了……这要花多大的功夫才能当之无愧地享有这份荣耀呢?”(《回忆录》英文版第46页)这种受宠若惊的感觉除了学识的差距之外,也有地位的差距,当时的费正清还处于前途未卜的状况,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自己日后会成为美国乃至世界的中国学“教父”。实际上,当时他和他的同学们最担心的是毕业后是否能找到一份工作,能否把他们在北京学到的东西派上用场。有一次在和詹森公使吃饭时,卜德情不自禁问了这一方面问题,公使半开玩笑地回答道:“完全没有可能,孩子们,你们只能去揩富人的油,而且最好是去洛杉矶。”时隔三十多年,这句话仍然让卜德记忆犹新,1967年4月24日在费正清60大寿那天,他在贺信中旧事重提,不胜感慨。确实,1930年代无论是汉语教学还是中国研究,在美国大学中都处于极其边缘的地位。眼前北京的留学生活虽然美好,但日后的工作前景却很黯淡。 好在历史的发展出现了重大的转机。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美国在华的利益越来越受到关注,在美国政府、学术团体和基金会的支持下,中国研究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得到迅速的发展。在这样的有利形势下,最早的这批留学生很快找到了用武之地,他们在回国后分别执教于哈佛大学(费正清)、康奈尔大学(毕乃德)、宾夕法尼亚大学(卜德)、芝加哥大学(顾立雅)、华盛顿州立大学(戴德华)、哥伦比亚大学(韦慕庭)、加州大学(宾板桥)等著名学府,成为美国战后中国研究的中流砥柱。 在北京留学时,这些日后的大牌教授已经显露出他们的研究兴趣各不相同,如顾立雅主要从事中国上古史和哲学史的研究,西克曼专攻中国艺术史,韦慕庭的研究课题是中国的乡村管理,卜德则潜心研究中国思想史。1930年代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出版后,卜德决定将这部大书翻译成英文,其上册的译稿于1935年完成,1937年在北京由一位法国书商出版;下册的翻译工作颇费周折,直到1952年才和已经出版的上册一起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推出,此后该译本一直是西方各大学中国哲学史课程的标准教材,卜德一生的学术声誉也大大得益于这项开始于留学时期的翻译工作。 总体来说,由哈佛燕京学社派来的学生基本以古代中国作为研究对象,采用的依然还是传统汉学亦即文献考证的方法。他们对于近现代中国的事情只是一般的关心,并不纳入自己的研究领域。他们的老师叶理绥甚至非常极端地认为,1793年以后的中国不能构成真正的学术研究的对象,顶多只能属于新闻学的范围。 与这种“厚古薄今”的倾向不同,费正清将自己的课题锁定在近代中国沿海的贸易和外交,其研究方法在历史学之外又特别注重使用社会学、经济学等多学科交叉的方法。所有这些使费正清显得与众不同。他两次申请哈佛燕京学社奖学金都被拒绝是不奇怪的,这一经历对他日后决心另起炉灶——建立东亚研究中心来与哈佛燕京学社分庭抗礼——一定产生了某种心理影响。一个人早年的经验往往会影响他后来的发展。 这批最早的留学生后来的发展都很好,真所谓“同学少年多不贱,五陵裘马自轻肥”。由于回国后大家都很忙碌,又分散在美国各地,见面特别是所有人一起见面的机会并不多。费正清在回复卜德祝贺自己60岁生日的回信中,曾希望组织一次老朋友聚会,回顾北京的留学岁月,并把大家的集体回忆结集成册,以志纪念。可惜这一计划未能实现。今天我们只能从他们零散的个人回忆中拼凑那个时代的学术和生活图景;当然,这要比直截了当地转述往事更有兴味。 原载《读书》2010年第4期 从美国留学生看民国北京的学术地位 1922年9月,担任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主任不久的沈兼士在《国学门建议书》中写下了这样一段话:“窃惟东方文化自古以中国为中心,所以整理东方学以贡献于世界,实为中国人今日一种责无旁贷之任务。吾人对于从外国输入之新学,曰我固不如人,犹可说也;此等自己家业,不但无人整理之,研究之,并保存而亦不能,一听其流转散佚,不知顾惜,……以中国古物典籍如此之宏富,国人竟不能发扬光大,于世界学术界中争一立脚地,此非极可痛心之事耶?”沈兼士的话可以说代表了国学门同仁的心声,大家希望通过努力使中国人自家的学问“于世界学术界中争一立脚地”。 二十世纪初以来,西方汉学和日本东洋学的研究成果逐渐被介绍到中国,以伯希和(Paul Pelliot)为代表的外国汉学家也纷纷造访中国并和中国学者进行交流,这一方面固然开拓了国内学者的视野,同时更刺痛了他们的民族自豪感。从1920年代开始,把汉学中心夺回中国、夺回北京的呼声此起彼伏。据现有的资料来看,最先提出这一口号的当是陈垣,据他的学生郑天挺回忆,1921年陈垣在刚刚成立的北大研究所国学门一次集会上说:“现在中外学者谈汉学,不是说巴黎如何,就是说西京(按日本京都)如何,没有提中国的,我们应当把汉学中心夺回中国,夺回北京。”(《回忆陈援庵先生四事》)1928年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也高呼:“我们要科学的东方学之正统在中国!”陈寅恪则用诗句表达了他在这方面的焦虑和期盼,1929年5月他在《北大学院己巳级史学系毕业生赠言》中写道:“群趋东邻受国史,神州士夫羞欲死。田巴鲁仲两无成,要待诸君洗斯耻。” 这种认为汉学中心不在北京而在巴黎、京都的忧虑不能说毫无道理,但如果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民国时期来北京的美国留学生的角度——来看这一问题,则使我们感觉这种忧虑多少有点杞人忧天。 从1920年代末开始,第一批美国汉学专业研究生陆续来到北京进修,主要有孙念礼(Nancy L.Swann)、富路特(L.C.Goodrich)、魏鲁男(James R.Ware)、毕乃德(Knight Biggerstaff)、卜德(Derk Bodde)、宾板桥(Woodbridge Bingham)、顾立雅(Herrlee G.Creel)、毕格(Cyrus H.Peake)、西克曼(Laurence Sickman)、戴德华(George E.Taylor)、韦慕庭(C.M.Wilbur)、费正清(John K.Fairbank)、芮沃寿(Arthur F.Wright)、饶大卫(David N.Rowe)等人。他们回国后分别执教于哈佛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加州大学等著名学府,成为美国战后中国研究的中流砥柱。 1920年代末,当这批年轻的美国学人来到北京时,中国的政治中心已经移师南京,与十里洋场的上海相比,北京也要土气得多。1931年结束北京留学的吉川幸次郎回忆道:“留学结束前去南方旅行的第一站是南京,到处有高大的建筑刚刚建成,让人感到是刚刚得到安定的一个国家的首都。……与此相比,北京是非常寂寥,长时间作为国都,而今失去了它应有的地位。因此当时报纸上有议论,要把北京作为‘文化城’而发展。北京急剧不景气的结果之一,就是1929年秋人力车夫闹事,在长安街上阻截汽车。”(《我的留学记》)尽管北京的政治地位下降,经济不景气,但对于想要研究中国文化和学术的留学生们来说,北京却是首选。这里不仅有丰厚的文化遗产,更是首屈一指的文化和学术中心。这里集中了北大、清华、师大、燕京、辅仁等多所高等学府,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也曾一度在北海静心斋办公,更有一大批一流学者在这里工作,如陈垣、陈寅恪、胡适、金岳霖、冯友兰、顾颉刚、汤用彤、杨树达、钱穆、梁思成等。北京图书馆、各大学图书馆以及琉璃厂、隆福寺等处的各类旧书肆也提供了其他地方难以企及的学术资源。1930年代在燕大、北大等校教书的钱穆回忆说:“北京如一书海,游其中,诚亦人生一乐事。至少自明清以来,游此书海者,已不知若干人。”(《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与钱穆同为江苏人的顾颉刚在说明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在北京时说:“只因北京的学问空气较为浓厚,旧书和古物荟萃于此,要研究中国历史上的问题这确是最适宜的居住地;并且各方面的专家惟有在北京还能找到,要质疑请益也是方便。”(《古史辨》第一册“自序”) 正因为如此,民国时期的北京吸引了一大批海外的留学生。1930—1940年代,居住在北京的德国年轻汉学家有艾锷风(Gustav Ecke)、福华德(Walter Fuchs)、谢礼士(Ernst Schierlitz)、卫德明(Hellmut Wilhelm)、傅吾康(Wolfgang Franke)等。正是在他们的积极参与下,著名的汉学刊物《华裔学志》(Monumenta Serica)得以于1935年在北京创办,并连续出版至1948年。 法国留学生在北京的活动则更为活跃,特别是随着1941年9月北京中法汉学研究所的建立,一批年轻的法国学者为躲避二战来到北京进修和从事研究,其中韩百诗(Louis Hambis)、康德谟(Maxime Kaltenmark)、石泰安(Rolf A.Stein)、李嘉乐(Alexis Rygaloff)等回国后均成为各自领域的领军人物。 民国时期来自日本的留学生就更多了,东单牌楼附近甚至出现了“日本人村”。当时执教清华的杨树达曾在日记中(1929年7月6日)这样描述来访的仓石武四郎:“此君头脑明晰,又极好学,可畏也。”(《积微翁回忆录》)其他日本留学生的情况可以推想而知。 对于这批美国留学生来说,北京的时光是他们一生难忘的美好经历。他们可以在汉语还不熟练的情况下和中国学者用英语进行交流,并向他们请教。民国建立前后留学欧美的一批中国学人在1930年代已经成为学界的领袖,占据着北京各大高校的要津。洪业曾给来燕京大学进修的饶大卫以悉心的指导;蒋廷黻曾就如何使用《筹办夷务始末》等晚清档案给予费正清很大的提示;卜德则在冯友兰的指导下翻译了冯著《中国哲学史》,奠定了一生的学术基础。 毋庸讳言,巴黎、京都的学者有他们的优势,但并非样样领先。就二战前如日中天的法国汉学来说,其优势和局限都是很明显的。曾留学法国的李思纯在1923年总结说:“法之治中国学者,其攻中国之事物凡两途;其一探讨古物,而为古物学之搜求;其一探讨政制礼俗,而为社会学之搜求。然决未闻有专咀嚼唐诗宋词以求其神味者。此无他,彼非鄙唐诗宋词为不足道,彼实深知文学为物,有赖于民族之环境遗传者至深,非可一蹴而几也。”(《与友论新诗书》)1931年吴宓访问欧洲时曾拜会伯希和,交谈后发现“彼之工夫,纯属有形的研究,难以言精神文艺”。(吴学昭《吴宓与陈寅恪》)所以中国学者无须妄自菲薄。实际上,在当时北京的学者中,对于自己和本国学术有信心的不乏其人,钱穆就是其中之一。他谈到自己早年的两篇代表作时说:“余自撰《刘向歆父子年谱》刊载《燕京学报》后,初去燕大,(顾)颉刚又来索稿,以旧作《关于老子成书年代之一种考察》一文与之,续刊《燕京学报》。曾获欧洲某汉学家来函推崇,谓读余文,乃知中国学术问题需由中国人自加论定,非异邦人所能为力也。”(《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中国学术问题最终的发言权在中国人那里,也为一些日本学者所承认。小柳司气太、吉川幸次郎均表示过,无论自己的研究多么精深,都无法超过中国学者。 如果说近代以来北京一直就是汉学中心的话,1930年代它的这一地位则更加巩固。1920年代在把汉学中心夺回北京的时代潮流下,北大、清华、燕京、辅仁、中研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都作出了自己的努力。无论是用科学方法整理国故,还是建立国学院培养学生,抑或是组织考古挖掘寻找新材料,这些努力都很快收到了明显的效果。考虑到当时内忧外患的国内国际环境,这一努力就更显得可贵,而其效果也更让人赞叹。1930年代成为二十世纪中国学术最辉煌的时期,而北京则成为风光无限的汉学中心。余英时在回顾这段时期时做出了如下评价:“以老一辈而言,如陈寅恪的史学、傅斯年的古代民族史、汤用彤的佛教史、萧公权的政治思想史,都代表了中西融合的学术精品,……又由于西学已普遍传入中国的关系,从中国学术系统中出身的人此时同样可以灵活运用西方的观念和著作方式,……陈垣、柳诒徵、吕思勉、顾颉刚和先师钱穆五位大师可为典范代表。……因此这一期的成绩得到国际汉学界(日本和西方)的高度重视。”(《史学研究经验谈》)美国留学生大都在1930年代来到北京进修,可谓躬逢其盛。 从美国留学生的角度来看,北京的汉学中心地位大致体现在三个方面。 (1)北京拥有一批一流学者,美国留学生可以随时向他们请教,不仅在课堂上,也在私人交谈中。顾立雅回忆说:“每当我在研究中遇到一个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我就立刻骑上自行车,去找对此问题最有发言权的中国学者,一杯茶的功夫我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我常想,他们的帮助为何总是如此慷慨?他们真是我所认识的最亲切的一群人。”此外各种聚会也是讨论学术、互相切磋的重要场合,这种学术性的聚会是当时北京学界的一大特色,美国留学生从中获益良多,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顾立雅继续回忆说:“那时中国学者们经常在饭馆里聚会,听说有些教授将一半的薪水用于宴请,我几乎每周都受到邀请。这类的聚会一般四个小时,八个人左右,很少超过十二个人,大家围坐在一张大圆桌边,边吃边聊。参加的人有历史学家、考古学家、文字学家、艺术史家、文献学家,偶尔也有一两位诗人。他们的闲谈实际上都是学术讨论,语速很快,且常常一语双关,但在远处的人只会听到不时发出的笑声。”(《我是如何写〈中国之诞生〉的》英文版)刚到北京时顾立雅几乎听不懂这种“语速很快,且常常一语双关”的谈话,当经过一段时间的刻苦学习和训练终于可以听懂时,他感到自己的留学生活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 (2)北京拥有众多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不仅有中文的,也有外文的,前者如《燕京学报》、《清华学报》,后者如《中国社会及政治学报》(Chinese Social and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华裔学志》等。美国留学生都能以在这些刊物上发表作品为荣,他们的处女作和不少早期作品都发表在这些刊物上,奠定了他们日后学术发展的基石。如卜德留学期间用中文撰写的《左传与国语》一文,经顾颉刚修改后发表于《燕京学报》第16期(1934年12月),是他一生唯一的中文论文,一直为他所珍视。又如费正清的英文论文《1858年条约前鸦片贸易的合法化》(The Legalization of the Opium Trade before the Treaties of 1858),经蒋廷黻推荐发表于《中国社会及政治学报》第17卷第2期(1934年7月)。晚年费正清在回忆这篇学术处女作时还抑制不住自己对蒋廷黻的感激之情。 (3)北京学界能及时追踪最新的国际汉学的发展。就美国留学生来说,他们出版的著作虽然在西方颇受赞扬,但在中国学者看来,其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孙念礼留学北京时完成的博士论文《班昭传》(Pan Chao:Foremost Woman Scholar of China)在美国出版后,《燕京学报》第22期(1937年)《学术界消息》一栏中发表了齐思和的书评,在表扬的同时也毫不客气地指出了其中的“疏失”:“如大家之著作除孙女士所举者外尚有《幽通赋注》,李善《文选注》引之颇详,《后汉书》本传所谓注者殆即指此。严可均《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所收仅限于文,故未网罗,作者于此注亦未加申论,似属遗漏。又如大家著作,除《女诫》、二疏,及《东征赋》外,俱已亡佚,今所存者皆出自类书征引(惟《针缕赋》见《古文苑》,然《古文苑》固极可疑之书也),只辞片语,残阙不完。如《蝉赋》一篇即系由三处辑出,作者俱谓之短赋,不知汉赋无如此之短者,直至六朝始有此体。又如作者谓大家为中国惟一帝廷女史家,不知女史之职,由来已久,《后汉书·后妃传》叙、章学诚《文史通议·妇学篇》考之甚详。女史例以宫妃充之,大家教育后妃,实是女师而非女史也。《诗·葛覃》:‘言告师氏,言告言归。’毛传:‘师,女师也。古者女师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女师之职,由来久矣。又如据本传曹世叔早卒,但按《女诫》大家十四岁归曹氏,作《女诫》时年已将六十,尚有在室之女,而汉时女嫁甚早,年十三四便即适人,则其夫卒时至少已五十左右,传云早卒殆非,此则前人论之已详,而应于传中述及者。”(《评〈班昭传〉》)此外如雷海宗对富路特《乾隆时期的文字狱》(Literary Inquisition of Chien-lung)一书的批评(载1935年《清华学报》第10卷第4期),周一良对魏鲁男英译《魏书·释老志》(Wei Shou on Buddhism)一文的批评(载1937年《史学年报》第2卷第4期)等都切中肯 。这些一针见血、一锤定音的批评显示北京学人牢牢地掌握了学术的话语权和裁判权。 风水轮流转,二战前的美国还处于汉学研究的边缘地位,但今天则无可争议地成为西方汉学的中心。今天世界汉学的中心是在北京,还是在哈佛呢?有目共睹的事实是:美国汉学的研究成果被大量译介,而当代中国学人的著作只有很少几种被美国人主动翻译;就评介机制来看,美国的SSCI期刊比国内的CSSCI期刊更权威、更能表明学术水准和国际影响力;至于群趋美国受国史则早在三十年前就开始了,至今方兴未艾。 1930年代的北京已成过去,但它提供的范例完全可以为今天所借鉴。最关键的一点还是学者自身的努力。北京当年的学术中心地位是靠众多优秀学者支撑的,正如钱穆所观察的那样,那时的北京学者“皆学有专长,意有专情。世局虽艰,而安和黾勉,各自埋首,著述有成,趣味无倦”。(《八十忆双亲·师友杂忆》)从这些学者那里,美国留学生得到的不仅是汉学知识的教益,更是中国文化精神的感染。1930年代北京的魅力是学术的魅力、精神的魅力。我们今天应该做的正是增强北京和中国的学术魅力和精神魅力。 原载《读书》2014年第8期 二战中的美国汉学家 1941年12月7日珍珠港事件爆发,中国立刻成为美国在亚太战场的最大盟友,同时美国政府也立刻发现,国务院及军方真正懂汉语和中国的专家实在少得可怜。好在国内顶尖大学中还有几位刚刚获得汉学研究博士学位的年轻教师,可以为国家所用。这几位年轻的学人立刻服从国家的需要,离开平静的校园,来到忙碌的华盛顿。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协助政府和军方收集情报和分析战况。吾曹不出,如苍生何。 这批年轻学人有来自康奈尔大学的毕乃德(Knight Biggerstaff)、芝加哥大学的柯睿哲(Edward A.Kracke)、耶鲁大学的饶大卫(David N.Rowe)和宾夕法尼亚大学的卜德(Derk Bodde)。最远的是来自西雅图华盛顿大学的戴德华(George E.Taylor),他也是所有人中对日军侵华最有切身体验的人。1937—1939年他在燕京大学进修时曾因反对日军占领被短暂拘捕,出狱后他完成了《为华北而斗争》(The Struggle for North China, 1940年在纽约出版)一书。1937年日军占领北京后所建立的伪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37年12月)为控制华北采取了一系列军事、政治、经济措施;为打击日本的侵略,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1938年1月成立)也采取了一系列针锋相对的行动。戴德华利用在北京的便利以及多年的观察和资料收集,对双方的行动进行了详细的论述,提供了一幅侵略和反侵略的生动图景。1939年返回美国后他被西雅图华盛顿大学聘请,参与创建远东研究所,使之很快成为美国西部东亚研究的重镇,足以和东部的几所大学相抗衡。他到华盛顿后很快成为最具影响力的中日战情分析专家。 从东部几所高校来到华盛顿的这批人当中,最年轻也最忙碌的是卜德。他除了参与起草有关中国的战情报告,每逢周末还需要从华盛顿返回位于费城的宾夕法尼亚大学,为参加汉语培训班的美军士兵上课。当时美国政府在东部的几所大学设立了为期一年的美军特别培训项目(Army Special Training Program),主要培训东亚语言和国情,宾大是这几所大学之一。 就汉语来说,一年的培训分为四期。前三期是密集的语言学习,上午安排大班上课,四五十人为一班,讲授语音、语法等内容;下午是小班练习,十至十二人为一班,复习上午的内容,并反复进行口语会话练习。第一、二学期的内容相对简单,到第三学期,开始使用中国的报纸作为教材,口语练习也将难度增加为唱歌和讲故事,甚至背诵中国古诗。第四学期是最高阶段,要求学生阅读短篇的文学作品,并尝试翻译成英文。与语言培训同步还教授文化课程,第一期是地理,第二期是历史,第三期是政治和社会,第四期是综合性的国情教育。一年培训下来,程度好的学生在当时的美国就可以算得上一个中国通了。 在接受汉语培训的数千名美军士兵当中,日后最为学界所知的是明史专家牟复礼(Frederick W.Mote,《剑桥中国史》明史卷的主编),他与中国结缘很大程度是由于二战。1942年底,由于战争形势的发展,20岁的牟复礼离开刚刚上了一年的大学,应征入伍。当时美国军方急需中文人才,牟被选中派到哈佛大学接受为期一年的培训。此后他作为情报员前往中国工作,无论是在昆明和国民党打交道,还是在张家口和共产党接触,他的汉语能力都得到了中国同行的赞赏,这显然得益于他在哈佛时打下的坚实基础,当时主持中文教学的是赵元任,使用的是赵专门为这批军事学员编写的教材《国语初步》(Mandarin Primer)。牟复礼后来还将这一教材长期用于自己在普林斯顿大学的教学中。 在这一培训中诞生的另外一部有影响的教材是顾立雅(Herrlee G.Creel)主持编写的《报刊汉语》(Newspaper Chinese , 1943年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了帮助学员更好地阅读中文报刊,顾立雅和同事发明了一种循序渐进的归纳法,效果相当不错。顾立雅最初没有被政府借用,而是留在芝加哥大学负责培训项目,1943年项目结束后他也来到了华盛顿,直至1945年日本投降后才返回母校。 在为国家服务方面,来自哈佛大学的费正清可谓捷足先登。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四个月,他就被征召到战略情报局远东部工作,1942年9月被派往中国担任该局的驻华代表,直至1943年12月,回国后他调往陆军情报局远东部工作。在重庆一年多的时间,费正清做了不少事情。作为情报局官员,他的分内工作是搜集战时中国和日本的情报,向国内汇报。此外他还兼任美国国会图书馆的驻华代表,主要工作是将中国的出版物,特别是学术出版物,拍成缩微胶片寄回国会图书馆,同时也帮助使馆向后方的中国高校和研究机构分发美国学术著作和科技文献的缩微胶片。抗日战争爆发后,中美之间的文化交流被迫中断,迁移到西南地区的中国学人无法接触到美国最新的学术出版物,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在对中国进行军事、经济援助之余,也没有忽略文化层面的工作,特别于1942年1月在国务院对外文化关系司下设立了对华关系处,全面负责战时与中国的文化学术交流。费正清的夫人费慰梅(Wilma C.Fairbank)成为这个新机构的第一位雇员,结束了自己战前全职太太的生活。费正清在重庆分发的缩微胶片正是夫人在华盛顿组织人制作的,两人虽然天各一方,但却是文化战线上最亲密的战友。其实对于费正清来说,他本人更感兴趣的也是文化交流,通过这项工作他再次见到了自己早年在中国留学(1932—1935年)时的老朋友梁思成、林徽因、金岳霖、陶孟和、陈岱孙等人以及西南联大、中研院的一批学者,这批中国精英在大后方艰苦乃至贫困的生活场景让他触目惊心,并为他们坚持学术研究的执着所感动。他到中国伊始便开始多方联络,促使美国学术团体理事会、哈佛燕京学社为这批学者提供薪金补贴,另外他说服驻昆明美军司令拨专款聘请中国教授发表讲演。除了官方途径,费正清还通过私人渠道为他们提供食品和药品,有时甚至是钢笔和手表,在当时物资紧缺的情况下,一支美国派克钢笔换来的钱可以够一家人二三个月的生活支出。 在重庆费正清平时接触最多的自然还是国民党的各级官员,一年多的实地考察给他的最大感受是,国民党气数已尽,他后来在《回忆录》(Chinabound)中明确指出,“蒋介石作为国民党政权的象征和中心,在1943年后期已失去了中国知识阶层的信任和忠诚。”也正是在1943年的后期,费正清开始接触以周恩来为代表的中共,并很快和周的助手乔冠华、龚澎成为了好朋友,乔、龚 11月结婚时,费正清特意送给新郎一套西装表示祝贺。虽然时间短暂,接触的人也不多,但费正清很快在中共党员身上觉察到了一种新的力量,一种代表未来的力量。离开重庆时,他对中共的好感已经相当明确了,此后这种好感伴随了他的一生。 对中共抱有好感的汉学家绝不止费正清,他的老朋友拉铁摩尔(Owen Lattimore)有过之无不及。就在费正清1942年秋抵达重庆后不久,拉铁摩尔辞去了蒋介石顾问一职,他是1941年7月接受罗斯福总统推荐而担任这一职务的(为此向任教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请假),主要任务是及时沟通两位元首有关战争发展的信息并提出自己的建议。珍珠港事件前,他多次提请罗斯福加大对中国的援助,其时罗关注的焦点是欧洲战场,特别是英国。对于蒋介石,拉铁摩尔和费正清一样,赞成巩固国共统一战线,反对蒋介石利用美国的援助遏制共产党,并为内战做准备。1937年拉铁摩尔曾访问过延安,见过毛泽东等中共领导人,这样的经历在当时美国学院汉学家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也是他被罗斯福选中的原因之一。1942年初,严重的痢疾迫使拉铁摩尔回美国治疗和修养,10月他返回重庆后不久就提出了辞职,因为他感到自己能发挥的作用已经很有限了,珍珠港事件的爆发比任何言辞都有力地说明了中美同盟的重要性,而蒋介石让美国打败日本,自己保存实力准备打内战的态度也不是轻易能够说服的。1942年11月拉铁摩尔和宋美龄同机离开了重庆,宋此行的目的是到华盛顿展开夫人外交,拉铁摩尔则经华盛顿来到了旧金山,开始负责美国战时新闻局在太平洋战场的广播和宣传工作,他坚守这一岗位直到1945年春,此时二战已胜利在望。 战争期间由于忙于为国服务,学者们大都没有时间进行学术研究,藏之名山的事业只能暂时搁置。二战期间最大的汉学研究成果是一个集体项目,毕乃德、费正清等人均参与了,这就是由国会图书馆东方部主任恒慕义(Arthur W.Hummel)主编的《清代名人传略》(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1644—1912)。该书收录清代近三百年间约八百位著名人物的传略,按英译人名顺序排列,以皇太极(Abahai)开始,以颙琰(Yung-yen)收尾。人物包括帝王、后妃、文臣、武将、文学家、艺术家、宗教人士等。每篇传记末尾附资料来源,卷末附人名索引和引用文献索引。全书集当时国内外研究之大成,且引用了不少外文史料,弥补了汉满文史料的不足之处。该书分两卷,分别于1943、1944年在华盛顿出版,出版后在国际学术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一直被列为重要参考书。胡适在卷首的序言中盛赞这本书,认为“作为一部近三百年的传记辞典,在目前还没有其他同类的著作(包括中文的著作在内)能像它那样内容丰富、叙述客观并且用途广泛”。二十多年后,费正清在其主编的教材《东亚的现代变革》(East Asia:The Modern Transformation)一书的《阅读书目》(Bibliographical Suggestions)中称《清代名人传略》为“清史研究不可或缺的参考书”。《清代名人传略》的出版也为后来两部同类的传记辞典树立了榜样:四卷本的《民国传记辞典》(Biographical Dictionary of Republican China, 1967—1971年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陆续出版)和两卷本的《明代传记辞典》(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 1976年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 恒慕义虽然留在自己的原单位,但时刻关注战争的发展,他的另外一大贡献更加值得表彰。1941年珍珠港事件前,为了防止日本人的劫掠,他协助中方将北图的近三千种共计两万册善本书运抵美国,并拍成缩微胶卷。这批运美进行复制的书籍包括宋、元本约两百种,明版近两千种和稿本五百余种。这些书大都是宋、元、明、清历朝内阁大库的存书,是当时北图所藏善本的精华。这批珍贵文献抵美后被拍成缩微胶片一千零七十二卷,底片存国会图书馆,复制的全套胶片则为世界各大图书馆所购买和收藏,北图作为文献的主人获赠三套。战后北图要求美方归还原物,但由于历史原因,这批文献于1964年应台湾“中央图书馆”要求运回代管,现寄存台北故宫博物院。 二战期间有几位美国学人遭遇牢狱之灾,可以说是最不幸的人了。赫芙(Elizabeth Huff)是其中之一。她于1935年开始在哈佛大学攻读汉学研究的博士课程。1938年她获得哈佛燕京学社奖学金,在日本京都大学进修一年之后,于1940年9月来到北京留学。赫芙原计划两年后回哈佛拿学位,但1941年底珍珠港事件爆发后,她被日军拘捕,并送到恶名昭著的山东潍县集中营关押,直到1945年10月才返回北京,而回哈佛已经是1946年了。1947年她获得哈佛博士学位,比原定计划整整晚了五年。在赫芙之后来到中国进修的海陶玮(James R.Hightower)、芮沃寿(Arthur F.Wright)、芮玛丽(Mary C.Wright)都遭到了同样的命运。 集中营不仅浪费了学者们的时间,也使他们与世隔绝,无法了解外界的信息。海陶玮还算幸运,1943年日美交换战俘时得以释放回到美国,芮沃寿、芮玛丽夫妇则更为不幸,直到二战结束才获得自由。芮沃寿回到北京后发现战争期间在北京出版了不少汉学研究成果,但因为战争这些成果不为外界所知,于是他决定写文章予以介绍。这就是后来发表于《哈佛亚洲学报》第九卷(1947年)上长达五十七页的论文——《1941—1945年北京的汉学研究》(Sinology in Peiping, 1941—1945)。文章介绍了战争期间在北京出版和即将出版的有关中国研究的专著、期刊论文、工具书等。论文录自在北京出版的中外文期刊——《中德学志》、《辅仁学志》、《汉学》、《华裔学志》等。芮沃寿在说明自己的写作目的时说:“显而易见,战争中断了中西之间的出版物交流,使我们无法及时看到双方的研究成果。因此我希望本文能够帮助西方学界了解这几年在北京的中外学者在各个领域所取得的成绩,避免重复劳动。”为达到这一目的,芮沃寿不仅给出了论著的题目,还为每一部作品做了简单的提要。举一例以明之:“卫德明(Hellmut Wilhelm)著《中国历史》(Chinas Geschichte),208页,北京法文书店1942年出版。该书是作者的讲演录,在十篇讲稿中作者考察了中国从上古到清朝灭亡的历史。附有参考文献和朝代列表。虽然该书的内容主要是面向普通读者,但对于汉学研究者来说,其中不少观点是很有意思和挑战性的。”芮沃寿原本打算给出每本书的价格,但发现不切实际而放弃了,“因为政治、经济的不确定因素使北京的物价每天都在变动,所以很难确保现在给出的价格会和交通、通讯恢复后的购买价格一致。”从中可以看出抗战结束后中国国内情况的不稳定。 从芮沃寿的文章来看,战时在北京最活跃的是德国汉学家,他们在整个战争期间自始至终都能继续从事汉学研究,此外一些中国学者也没有放弃,他们在困境中努力坚持着自己的学术工作。这篇评论性的文章充分说明芮沃寿已经弥补上了因战争而荒废的时间。 进集中营固然不幸,论文丢失同样倒霉。芮沃寿的哈佛同学柯立夫(Francis W.Cleaves)是二战中经历最奇特的一位。他大学毕业进入哈佛研究院后开始钻研蒙古史,1938年获得哈佛燕京学社资助来到北京留学,师从比利时传教士、著名蒙古学家田清波(Antoine Mostaert)神父。柯立夫1941年准备回哈佛执教前把写好的论文邮寄回美国,不幸遇上太平洋战争爆发邮件遗失,只好着手重写。不可思议的是,这篇丢失的论文战后居然在日本神户找到了。与失去的相比,柯立夫得到的应该说更多,在北京期间,他在学习之余购买了大批满文、蒙文书籍和档案。当时大量的旗人家道中落,加上战事频仍,急于出手这些资料,柯立夫便利用这个机会大批廉价收购。这些资料最终归入哈佛燕京学社图书馆,令该馆的满文收藏居美洲之首。1942年柯立夫以重写的研究蒙古碑拓的论文获得哈佛博士学位,此后不久他就应征入伍,加入了美国海军陆战队。“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柯立夫不愧是研究中国边塞的,才有这种投笔从戎的气概。二战后他回到哈佛继续做书生,逐渐成为美国蒙古史研究的权威和奠基人。 原载《读书》2015年第5期 三、典籍英译

美国人最早的《关雎》英译

最近翻阅19世纪美国人在广州创办的英文刊物《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 1832—1851),发现其中有一篇《关雎》的英译和简要的解说,刊登在第16卷第9期(1847年9月)上。译介者是美国传教士娄理华(Walter M.Lowrie,1819—1847),他是美国北长老会第一位派往中国的传教士。查阅目前国内出版的中国典籍外译史论著和《诗经》英译史论文,发现均未提及这篇译文。据我初步判断,此本应该是美国人最早的《关雎》英译。 为了便于分析,现将原文和译文对照抄录如下: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The harmonious voices of the sacred water-birds, Are heard from their river island home. This excellent damsel, retiring and mild, Is a lovely mate for our virtuous prince.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On the waves of the river's running stream, The Hang plant's stalks uneven stems, Are swaying to and fro. This excellent damsel retiring and mild, When waking and sleeping, our prince was seeking. While seeking, but not having found, His troubled thoughts waking and sleeping exclaimed, How long! Oh how long! He turns him around on his bed, and turns back, He turns him all around, and returns.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芼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The Hang plant's stalks uneven stems, Are swaying to and fro, he gathers them now. This excellent damsel retiring and mild, With lutes and guitars he welcomes her home. The Hang plant's stalks uneven stems, Are swaying to and fro, they are fit for offering now. This excellent damsel retiring and mild, With music of bells and of drums come welcome her home. 总体来说,译文传达了原文的意思。但由于是初次尝试,误解也在所难免。先看两个名词。在第一章中娄理华将“雎鸠”翻译成water-bird(水鸟)是不够精确的。在译文后的解说中,他说第一句如果直译是这样的:Mandarin ducks quack-quack。可见他将雎鸠理解成了鸳鸯(Mandarin duck),所以在water-bird前加了一个形容词sacred(神圣的、受崇敬的),说明不是一般的水鸟,而是鸳鸯。其实雎鸠是一种鱼鹰,《尔雅·释鸟》:“雎鸠,王睢。”郭璞注:“雕类,今江东呼之为鹗,好在江渚山边食鱼。”相传这种鸟雌雄情意专一,非常鸟可比。当然鸳鸯也是著名的“匹鸟”,但和雎鸠不是一回事,《诗经》中也写到鸳鸯,如“鸳鸯于飞,毕之罗之。”(《小雅·鸳鸯》)令人高兴的是,后来的译者避免了这个错误,理雅各(James Legge)和魏理(Arthur Waley)均将雎鸠翻译成osprey(分见他们1871和1937年的《诗经》全译本),庞德(Ezra Pound)则译成fish hawk(见其1954年的《诗经》全译本)。 除了水鸟之外,诗中还提到了一种水中的植物——荇菜,它可以食用,很像莼菜,“叶径一二寸,有一缺口而形圆如马蹄者,莼也;叶似莼而稍锐长者,荇也。”(李时珍《本草纲目》)娄理华将之译成Hang plant,显然是采用了音译,但荇的正确读音是xìng,不是háng。这种植物最准确的英译名应该是nymphoides peltatum,但对于诗歌来说显然太过于技术性了。诗歌不是科学论文,后来的译者一般都选取一个意思靠近且通俗易懂的词来翻译荇菜,如duckweed(水萍),water mallow(水锦葵),cress(水田芥)等。 与词语相比,句子是更为重要的。原诗中“参差荇菜”之后,是三个结构相同的句子——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这三句的意思也大致相近,流、芼都有采摘、选择的意思。但我们发现译者只翻译了后两句,没有翻译第一句“左右流之”,而后两句的翻译——he gathers them now和they are fit for offering now——从结构上看又完全不同。这当然就不是个别字句的问题了,而是牵涉到对整首诗的理解。根据译文后的解说,我们知道娄理华认为“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属于起兴(suggestive),以荇菜在水中的上下浮动来预示后面君子的辗转反侧。所以swaying to and fro就已经表达出“左右流之”的意思了。如果事情是这样的话,那么后面的“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是否也是起兴呢?娄理华没有给予说明,但从译文看显然不是。这时的荇菜已经成为采集和食用的对象。换句话说,这后两句是描写,是“赋”,而不再是“兴”。这样的理解虽然很有新意,也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相当牵强。传统的看法是认为《关雎》中起兴的是头两句,后面的内容都是“赋”。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娄理华把“左右采之”翻译成he gathers them now,那么这个he(他)是谁呢?根据译文的上下文,显然是诗中的男主人公“君子”。从娄氏的解说,我们知道他对全诗理解的根据是朱熹的《诗集传》:“周之文王,生有圣德,又得圣女姒氏以为之配,宫中之人于其始至,见其有幽闲贞静之德,故作是诗。”所以他把第一章中的“君子”翻译成virtuous prince(有德之君)。此后译文中的he均指文王,这倒也说得过去,但到了“左右采之”这句就来问题了。以文王之尊,去到水面采摘荇菜,虽然并非绝不可能,但毕竟有失体统。而且就整个《诗经》来看,其中无论是采蘩、采蘋,还是采卷耳的,都是妇女,没有男子干这件事,更不用说君王了。 朱熹的《诗集传》自宋代以来一直是权威的解释,影响实在太大。娄理华以后的翻译家都没有能够走出这一解释框架。所以他们在翻译“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这三句时都有些含糊,要么干脆省略主语,如果有主语,那主语要么是one(某人),要么是we(我们),让人弄不清采摘的人到底是文王、太姒,还是宫人(或多位宫人)。 朱熹的解释比毛传、郑笺无疑前进了一大步,但偏颇乃至荒唐的地方还是不少。就《关雎》一首而言,清人方玉润就大胆否定了前人的权威解释:“《小序》以为‘后妃之德’,《集传》又谓‘宫人之咏大(太)姒、文王’,皆无确证。诗中亦无一语及宫闱,况文王、(太)姒耶?窃谓风者,皆采自民间者也,若君妃,则以颂体为宜。”(《诗经原始》)近人关于这首诗的解读,我以为余冠英先生的最为合情合理:“这诗写男恋女之情。大意是:河边一个采荇菜的姑娘引起一个男子的思慕。那‘左右采之’的窈窕形象使他寤寐不忘,而‘琴瑟友之’、‘钟鼓乐之’便成为他寤寐求其实现的愿望。”(《诗经选》)根据余先生的解读,采荇菜的人就完全不用再模糊其词了,这位姑娘不仅面容姣好,而且还勤于劳作,这更增加了小伙子梦寐以求的动因。更重要的是,就诗歌的章法来看,这样的描写动静结合,比光写姑娘的娴静漂亮(窈窕)要有味道得多。只写美貌并不足以动人,必须化静为动,动静结合。“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是《诗经》中描写美人的名句,但在这些静态描写之后,作者极其高明地加上了关键性的两句——“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卫风·硕人》),遂能成为千古绝唱。 《关雎》被置于《诗经》之首,除了它最好地体现了“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的儒家精神,其高超的艺术技巧或许也是原因之一吧。 原载2014年7月16日《中华读书报》 漫谈《卷耳》英译 《周南·卷耳》是《诗经》中的名篇。据我的初步研究,最早从原文将之翻译成英文的是美国传教士娄理华,娄氏的译文和简短的评论发表在19世纪美国人在广州创办的英文刊物《中国丛报》第16卷第9期(1847年9月)。此后理雅各、魏理、庞德等在他们的《诗经》全译本(分别出版于1871、1937、1954年)中也翻译了这首诗。下文将以娄理华的英译文为中心进行分析。 为了便于分析,现将原文和译文对照抄录如下: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寘彼周行。 I gather and gather again the Mouse Ear plant, But my bamboo basket I cannot fill; Alas! I am thinking about my lord, And the basket I have laid by the broad road side. 陟彼崔嵬,我马虺隤。我姑酌彼金罍,维以不永怀。 I wish to ascend yon stone covered hill, But my palfrey is lame, and cannot go up; Then bring me the storm-cup of gold all enchased, That I for a while my long griefs may not cherish.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I wish to ascend yon high hill's back, But alas my black palfrey all sickly and wan; Then bring me that cup of the unicorn's horn, That I for a while my long woes may forget. 陟彼砠矣,我马瘏矣!我仆痡矣,云何吁矣。 I wish to ascend that rock hill's gentle slope, But alas my poor palfrey all weak with disease, My page too! unable to walk; Then I alas! what shall I do! 关于《卷耳》的理解,历来众说纷纭。其中一个争论的焦点是诗中的“我”是谁?第一章中的“我”和后面三章中的“我”是否是一个人?从娄理华的翻译和译文后的解说,我们看到他是将全部四章中的“我”都看作一个人——文王之妻太姒,她所怀的人是文王,背景或是文王朝会征讨之时,或是羑里拘幽之日。娄氏的理解基本是依据朱熹《诗集传》:“后妃以君子不在而思念之,故赋此诗。”但这样的理解有两个大问题,一是以后妃之尊去大路边采卷耳,已经是有失体统,二是因为思念文王而大喝其酒(酌彼金罍,酌彼兕觥),更是有损后妃的形象。朱熹本人也认识到了这个问题,他的解释是这两个行动都是所谓“托言”——不是实有其事,只是为了抒发感情的臆想。但这样的解释实在勉强。 后来的译者开始认识到这两个难以解释的问题。理雅各认为这首诗的作者不太可能是太姒,而宁愿相信这是一个普通人在怀念自己的至交(some one is lamenting in it the absence of a cherished friend)。但和娄理华一样,理雅各依然将诗中的“我”看成是同一个人。在“我”的理解上突破前人成见的是魏理,他在译文中将“我”都翻译成“I”,似乎和前人没有任何差异,但在译文后的解说中极为高明地指出:“第一章出自留在家中的妻子之口,后面三章出自在外服役的丈夫之口。”(In the first verse it is the lady left at home who speaks; in the remaining verses it is the man away on a perilous journey.)继魏理之后,庞德同样高明地处理了角色转换的问题,他直截了当地在第一章前面加上了“She:”(她说),第二章前面加上了“He:”(他说),明确表明这首诗分为两个部分。有意思的是,魏理、庞德两人的理解与钱锺书先生的观点不谋而合:“二、三、四章托为劳人之词,‘我马’、‘我仆’、‘我酌’之‘我’,劳人自称也;‘维以不永怀、永伤’,谓以酒自遣离忧。思妇一章而劳人三章者,重言以明征夫況瘁,非女手拮据可比,夫为一篇之主而妇为宾也。男女两人处两地而情事一时,批尾家谓之‘双管齐下’,章回小说谓之‘话分两头’。”(《管锥编》) 还有一种观点也颇具影响力,其代表是余冠英先生,他在《诗经选》中指出该诗“是女子怀念征夫的诗。她在采卷耳的时候想起了远行的丈夫,幻想他在上山了,过冈了,马病了,人疲了,又幻想他在饮酒自宽。”程俊英女士在《诗经译注》中亦持此论。这个看法有一定的道理,但问题在于一个妻子想象丈夫做某事时,一般不会用“我”,常见的是“君”,如“当君白首同归日,是我青山独往时”(白居易《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感事而作》);“君边云拥青丝骑,妾处苔生红粉楼”(李白《捣衣篇》)。 高亨先生关于这首诗有一个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不仅是二至四章,首章也是出自男主人公之口,“采采卷耳,不盈顷筐”是他想象妻子在采卷耳,“嗟我怀人”是他怀念妻子,至于最后也是最麻烦的一句“寘彼周行”,他这样解释:“寘借为(徥),行也。周行,往周国去的大道。此句是作者自言在周道上奔走。”(《诗经今注》)这样讲倒也能自圆其说,但短处在于使相思变成了单向的,只有丈夫思念妻子,而没有了妻子对丈夫的思念。要知道,妻子因为思念丈夫无心采摘而将筐放在大路边的形象是多么动人啊。 可惜的是,以毛、郑为代表的古代注家对这一动人形象缺乏理解,他们为了说明整首诗表现的是“后妃之志”(《小序》)、“后妃求贤审官”(《大序》)而把“寘彼周行”解释为“置贤人于周官的行列”,或“置贤人于各种官职中的一个”。朱熹虽然没有否定后妃之说,但却是第一个将“周行”解释为“大道”的人。这个解释为英译者们所普遍接受。娄氏将“寘彼周行”译为:The basket I have laid by the broad road side;理雅各译为:I placed it there on the highway;魏理译为:I laid it there on the road。这三个译文应该说都是比较准确的。 除了“周行”,这首诗中还有一个字眼值得讨论——“采采卷耳”的“采采”,不少注家认为是“采了又采”的意思,但似乎不如理解为“多”或“茂盛”为佳。清人马瑞辰申说道:“此诗及《芣苢》诗俱言‘采采’,盖极状卷耳、芣苢之盛。《芣苢》下句始云:‘薄言采之’,不得以上言‘采采’为采取。此诗下言‘不盈顷筐’,则采取之义已见,亦不得以‘采采’为采取也。”(《毛诗传笺通释》)卷耳非常茂盛,到处都是,但女主人公却因为思念亲人心不在焉,无法采满一个“斜口的筐子”(顷筐),这种筐后高前低,本来是很容易装满的。娄理华显然没能体认到这一层意思,他还是将“采采”翻译成gather and gather again(采了又采),后来的译者也大都如此,只有魏理技高一筹,他将此句翻译成:Thick grows the cocklebur,将茂盛(thick)的意思和盘托出。 此外诗中形容马的状态的三个词语也不好翻译:虺隤、玄黄、瘏,这几个词古人都训为“病”,失之泛泛。根据近贤闻一多先生等学者的详细考证,其意思还是各有所指的,虺隤的意思是“腿软”;玄黄的意思是“眼花”;瘏的意思是“疲劳力竭”,与虺隤的意思相近。根据这样的解释我们来看娄理华的翻译就更为清晰了,他用weak with disease(因生病而无力)翻译“瘏”大致可以,用lame(瘸腿)翻译“虺隤”则欠准确。问题最大的是“玄黄”,sickly and wan(病怏怏、软绵绵)完全没有表达出“眼花”的意思,我们遗憾地发现,娄氏之后的西方翻译家同样没有能够准确把握这个词的意思。理雅各译为turned of a dark yellow(变成了暗黄色),魏理译为sick and spent(生病且疲惫),均不得要领。就我有限的了解,将“陟彼高冈,我马玄黄”译得最好的是国内资深翻译家许渊冲先生,他的译文是:The height I'am climbing up has dizzied my horse in strife。 原载《书屋》2014年第10期 野外的死鹿、蔓草和爱情评傅汉思《梅花与宫闱佳丽》 美国汉学家傅汉思(Hans H.Frankel)先生的《梅花与宫闱佳丽:中国诗选译随谈》(王蓓译,三联书店2010年4月版)是一本非常有意思、有特色的中国文学研究著作。作者选取了中国历代一百零六首诗歌(其中包括若干辞赋),按主题和文体进行分类,逐一加以翻译和分析,以此来说明中国诗歌的特点。其中《诗经》选得最多,共八首,分别是《召南·野有死麕》、《周南·桃夭》、《陈风·月出》、《郑风·野有蔓草》、《王风·君子于役》、《郑风·叔于田》、《卫风·木瓜》和《鄘风·桑中》。“国风”是《诗经》的精华所在,这八首都是名篇,也比较容易理解,选来作为标本是合适的;由此我们可以管窥全书选目的特点,体会作者的意图:“我的这本书的意向读者是那些对中国诗歌感兴趣的人。它面向从未学过汉语的人,处于学习过程中的人,以及正在为这项学习是否值得付诸努力而犹豫不决的人。但是那些已经掌握了汉语的读者,包括中国诗歌方面的专家,我希望也会通过阅读找到本书更多的意义。”(《前言》)所以,对于中文世界的读者来说,这本书具有多方面的价值,其中一个方面就是看看傅汉思先生如何将古老的中国诗歌翻译成现代英语,特别是其中由他本人率先翻译的那五十首作品。 《诗经》中的八篇不在这五十首之列。傅汉思这本书的英文原著(The Flowering Plum and the Palace Lady:Interpretations of Chinese Poetry)出版于1976年,在他之前英语世界里已有多个《诗经》译本,比较重要的有1871年理雅各译本、1937年魏理译本、1954年庞德译本。对几种译本进行一些对比观察无疑有助于我们对《诗经》原文和翻译的理解。下面我们选两首试做一点分析。其一,《召南·野有死麕》: 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 林有朴樕,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 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这里比较难译的一句是“有女怀春,吉士诱之。”理雅各译为:“There is a young lady with thoughts natural to the spring, And a fine gentleman would lead her astray”;魏理译为:“There was a lady longing for the spring, A fair knight seduced her”;庞德译为:“A melancholy maid in spring is luck for lovers”;相比前人,傅汉思的译文与原文建立了最佳的对应:“There is a girl longing for spring, A handsome man seduces her”。按“怀春”的意思是说姑娘芳心已动,有求偶之意,未必一定是在春天,尽管从该词的语源来说与春天有关。(《周礼·地官·媒氏》云:“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以上几种翻译都比较拘泥于“春”的字面意思,无论是“春天的情思”(thoughts natural to the spring),还是“渴望春天”(long for spring),似乎都没有做到得意忘言。庞德更是落入言筌,“有女怀春”到了他笔下成了“春天里一个忧郁的少女”(a melancholy maid in spring),这样一位少女对于求爱者来说无疑是再合适不过的对象(luck for lovers)。这样的翻译倒是简洁,但原文中的不少深意被忽略了。 “吉士诱之”的“吉士”从字面看是“吉祥的人”,用auspicious(吉祥)是合适的,用handsome(漂亮)、fair(美丽)、fine(美好)似亦无不可。但把“士”译为knight(骑士)则出于魏理的想象,无论是上古还是中古,中国从来没有出现过欧洲那样的骑士。骑士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对妇女彬彬有礼,一定不会动手动脚,出现下文“感”(通“撼”,拉拉扯扯的意思)姑娘之“帨”(佩巾)的行为。用西方的标准来看,这小伙子不要说是骑士,连绅士(gentleman)的标准都很不够。傅汉思直截了当地译为man(男士)虽稍觉简单,倒没有这样的毛病。 如果深究这位“吉士”的身份,我想很可能是一个猎人,野外那头死鹿是他打死的,“野有死麕,白茅包之”无非是夸示自己的本领,诱惑姑娘跟他去野外看那头死鹿——当然这只是向她求爱的借口。这小伙子大有激情,在口头劝诱的同时,还动手去拉姑娘的佩巾。所以姑娘发出了这样的警告:“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 魏理、庞德认为这句话含有姑娘被诱奸的意思,庞德甚至认为强奸已经得手,姑娘的贞操也像鹿一样死去了(dead as doe is maidenhood)。这些理解实属过度阐释;还是理雅各说得比较在理,他认为这句话是姑娘“警告她的求爱者离开”(warning her admirer away)。更准确地说,是警告他不要动作过火。 这里的一个关键是如何理解“无使尨也吠”。如果姑娘害怕被人强奸,她应该让尨(猛狗)狂叫起来才对,为什么反而害怕狗叫起来呢?她无非是担心动静太大,容易引起别人特别是家长的注意而已。钱锺书先生在《管锥编》中解释“尨吠”这一问题时有一段精彩的论述:“王涯《宫词》:‘白雪猧儿拂地行,惯眠红毯不曾惊,深宫更有何人到,只晓金阶吠晚萤’;高启《宫女图》:‘小犬隔花空吠影,夜深宫禁有谁来?’可与‘无使尨也吠’句相发明。……而十七世纪法国诗人作犬冢铭,称其盗来则吠,故主人爱之,外遇来则不作声,故主妇爱之,祖构重叠。盖儿女私情中,亦以‘尨也’参与之矣。”领会钱先生的言下之意,此时这位中国姑娘的心情应和那个法国主妇相似,她表面上很严肃,而其实对小伙子还是很有意思的,只是警告他动静不可太大。《郑风·将仲子》中亦有此意,其中的姑娘虽然很想念仲子,而又担心他行动过火,将引起“可畏”的“人言”。 傅汉思在解释这首诗时引进了一个前人未曾论及的原型模式:“即猎人追逐(有时是猎杀)鹿的行为等同于男人追求(有时是强奸)女子。”(中译本第11页)他指出这样的模式在西方很多国家的民间故事和文学传统中频繁出现,比如《浮士德》中的欧福良就把他所追求的姑娘比作“脚步轻盈的小鹿”,而把自己称作“猎人”(第三幕第二场)。此外他又详细分析了英国民歌《三只乌鸦》和德国民谣《夜猎者》中的猎人和鹿的原型。这样的分析无疑非常富有启发意义,也充分显示了西方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文学时宽阔的比较文学视野,与钱锺书先生一贯主张并付诸实施的“打通”中西相视而笑。 这样的视野贯彻了傅汉思先生的全书,读来极有兴味,对中文世界的读者来说尤其是如此。本书的译文流畅优美,读来让人不忍释卷,充分显示了译者很好的中西文学功底。 傅汉思先生把《召南·野有死麕》放在“人与自然”这一类(第一章),放在这一类别中讨论的第一篇是萧纲的《梅花赋》,该赋的前半描写梅花(1—32行),后半描写宫闱佳丽(33—52行)。开宗明义,书名也就由此而得来。《野有死麕》是接下来的第二首,第三首是另一篇《诗经》作品——《桃夭》。傅汉思认为这首诗描写的是自然与人事的和谐,“它赞美新娘就像桃树一样——二者都青春勃发,美丽动人。同时,它也起到咒语的作用,试图把桃树丰产多子的特性传递给新娘。”(中译本第37页)这一分析是很有道理的。《桃夭》采用的是比较典型的比兴手法,《梅花赋》则基本继承了这一手法:“诗人在形容梅花的时候间接地描绘了宫闱佳丽的形象,而在描绘宫闱佳丽的时候也间接地形容了梅树的形象。”(中译本第8页)所以无论是梅树,还是桃树,都是用来起兴的。按照这样的思路,傅汉思认为那头野地里的死鹿也有同样的功能,它间接地形容了那个怀春的少女。显然,傅汉思在那个原型模式——猎人追逐(有时是猎杀)鹿的行为等同于男人追求(有时是强奸)女子——中更倾向于“有时”的情形,也就是说,他在以往的解释中更倾向魏理、庞德,而不是理雅各。但这样的理解颇有值得商榷之处。事实上夹在《梅花赋》与《桃夭》之间的《野有死麕》大抵是叙事,也就是“赋”。不错,中国诗人确实“常常感觉到‘寄托’某种情感的需要,即将此情感联系到某种具体的物件、形象、景色或自然现象之上。”(中译本第38页)这个讲究兴寄的特色用刘勰的话来说,就是“拟容取心”(《文心雕龙·比兴》);可是我们知道,除了“比”、“兴”之外还有“赋”,而直书其事的“赋”乃是最常见、最基本的表达方式。 联系《郑风·野有蔓草》来看,事情将更加清楚。魏理认为全部《诗经》按主题可分成十七类,在爱情诗这最大的一类中他认为最有代表性的是《野有蔓草》。傅汉思选译的八首《诗经》作品也可以说全是爱情诗,而直接归在“爱情诗”一类(第五章)中讨论的只有两首,即《郑风·野有蔓草》和《陈风·月出》。《野有蔓草》诗云: 野有蔓草,零露溥兮。有美一人,清扬婉兮。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其中“邂逅相遇,适我愿兮”是关键的一句,理雅各译为:“We met together accidently, And so my desire was satisfied”;魏理译为:“By chance I came across him, And he let me have my will”;庞德译为:“I met by chance my clear-eyed man, Then my joy began”;傅汉思的翻译则是最能与原文一一对应的:“Unexpectedly we meet, Fitting my desire”。从以上的译文我们可以看出,所有的人都把“邂逅相遇”理解成“不期而遇”,这样的理解虽然也是有道理的,但在闻一多先生看来,恐怕就显然是过于保守了,他引经据典地进行了这样的解读:“陈奂《诗毛氏传疏》辩得极清楚,他讲邂逅当依《绸缪》释文作解媾。《淮南子·俶真篇》‘孰有解傋人间之事’,高《注》云:‘解傋,犹合会也。傋与媾通。’逅,《五经文字》亦作媾。再证之‘男女媾精’,则邂逅本有交媾的意思。《尔雅·释诂》:‘媾,遇也。’然则遇字也有同样的意义。这样看来,‘邂逅相遇’,不是邂逅,便是遇,总有一个是指性交那回事的。”(《诗经的性欲观》)换句话说,这里描写的是一出“野合”的场景。这种情况在上古是毫不稀奇的,为了增加人口,促进农业生产,统治者对此大抵采取放任的态度,甚至还有些鼓励的措施(如前引《周礼·地官·媒氏》,参见江绍原《礼部文件之六:〈周官〉媒氏》),人们对非婚生子女毫不歧视,伟大的圣人孔子不就是野合的产物吗? 这首诗的口吻一般认为是一位女子,理雅各、魏理、庞德都是这么处理的,而傅汉思则认为更像是一位男子,所以他用“there is a beautiful woman”来翻译“有美一人”,同时在注释中说,也可以翻译成“there is a good-looking fellow”。确实,这首诗中的人物关系不像《野有死麕》中那么清晰。“适我愿兮”、“与子偕臧”可以出于男子之口,也可以出于女子之口;或者前一章出自男子,后一章出自女子(依闻一多说)。如果认定这后一章或全诗出自女子之口,那么她对于爱情以及亲密接触的大胆追求在《诗经》中大可名列第一。 其实,《野有死麕》中那位女子也并不是那么矜持的。闻一多先生在解释“帨”字时指出:“《礼记·内则篇》曰:‘女子生,设帨于门右。’盖帨所以象征女性,故设帨以纪念女子之生。《诗》言‘无感我帨兮’,亦以此物之具有象征意义,故视同神圣,而戒人之犯之也。虽然,诗人之义,微而隐,蔽之即所以彰之,又焉知戒之非即所以劝之哉?”(《诗经通义》)按照闻先生的解释,则姑娘不但对于小伙子的动手动脚岂但没有生气,反而内心十分高兴,甚至希望他采取更进一步的行动。《诗经》时代的妇女还带有初民刚健质朴的特色,比较大胆和直接,根本不像后来的妇女那样羞涩和做作。 朱熹《诗集传》解释“诱”字时说:“吉士以白茅包其死麕,而诱怀春之女也。”这两位青年男女交往的细节朱熹没有提到,事情恐怕不是吉士(他应当是一位猎手)把那只死麕扛到该少女家门上打算送她,而是把那猎获物留在野外,空着手跑来,引诱这位姑娘跟他一起到野外去把那只死麕烤熟一道享用——林庚先生释“白茅包之”的“包”为“炮”,并进而说“白茅包之”乃是一种“原始火食方法”,其遗意见于后来的“叫花鸡”。(《读诗札记二则》)此说甚有意趣。据此可以推知,小伙子与姑娘见面的地点应该是在姑娘家门口,而不是在野外——如果是在《郑风·野有蔓草》中所写的野外,这位姑娘或许也会表现得更为热情奔放吧。 照这样看来,《野有死麕》一首最好从第一章《人与自然》中挪出,改入第五章《爱情诗》,与同为“赋”体的《野有蔓草》并列。多么美好的野外啊。 原载《读书》2012年第2期 “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英译问题 英国汉学家理雅各的《论语》译本(Confucian Analects)自1861年问世以来,一直是西方汉学的经典之作。理雅各无疑是19世纪儒学造诣最深的外国学者,但对于中国圣人的语言和思想有时也难免感到困惑。 《论语》中最让理雅各困惑不解的是“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是《子罕》篇的首句。理雅各将这句话译成:The subjects of which the Master seldom spoke were—profitableness, and also the appointments of Heaven, and perfect virtue。按照理雅各的翻译,这句话的意思是:孔子很少谈论利、命、仁这三个问题。在整个《论语》中,孔子确实很少谈利的问题,但谈论命特别是仁的地方却很多。理雅各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在给出上面的译文后,他加了一个注释:“《论语》第四篇几乎都在谈仁,仁无疑是孔子思想中一个最重要的命题,这里说孔子很少谈仁,我觉得有问题,但不知道如何解决。” 这个问题当然不是理雅各第一个发现的,中国古人早已注意到了,并且想出了解释的方法。何晏注云:“罕者,希也。利者,义之和也。命者,天之命也。仁者,行之盛也。寡能及之,故希言也。”邢昺疏云:“此章论孔子希言难考之事。……孔子以其利、命、仁三者常人寡能及之,故希言也。”何晏与邢昺的解释前后呼应,都认为利、命、仁三者,常人难做到,所以罕言。在何与邢之后,还有一些人也提出了类似的解释,其中朱熹无疑是最权威的,他在《论语集注》这一句下写道:“罕,少也。程子曰:‘计利则害义,命之理微,仁之道大,皆夫子所罕言也。’”但这种解释过于牵强。《论语》全书中“仁”字出现一百零八次之多,几乎每篇都有,根本不希罕。而且“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如果罕言,孔子学说又如何建立呢? 1930年代初,年轻的美国汉学家卜德(Derk Bodde)在细读理雅各的《论语》译本时注意到了“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句话的翻译和注释。他认为理雅各太迷信何晏、朱熹等人的权威解释,所以把“与”理解为“和”,这样就造成了翻译的困难。卜德认为要解决这个困难,必须打破权威。“与”在一般情况下理解为一个连接词是可以的,但在这里却应该被理解为一个动词。为了支持自己的看法,卜德翻阅了不少古籍,并找到了一位知音——宋代学者史绳祖,他在《学斋占毕》一书中举了《论语》里四个“与”作为动词的例子:(一)吾无行而不与二三子者,是丘也。(《述而》)(二)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述而》)(三)吾与点也。(《先进》)(四)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微子》)在此基础上史绳祖给出了自己对“子罕言利与命与仁”的独到见解:“盖子罕言者,独利而已,当以此句作一义。曰命曰仁,皆平日所深与,此句别作一义。”参考史绳祖的意见,卜德认为这里的“与”应该是“许”——“认同”的意思。根据这一理解,他把这句话翻译成:The Master rarely spoke of profit.But he gave forth his ideas concerning the appointments of Heaven, and also gave forth his ideas concerning perfect virtue. 把“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与”理解为一个动词,还可以找出另外一个理由。卜德发现,《论语》中在列举多样事物时,一般很少用“与”来连接,以下四个例子可以说明这一点:(一)子所雅言,诗书执礼,皆雅言也。(《述而》)(二)子不语怪力乱神。(《述而》)(三)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述而》)(四)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子罕》)根据这样的结构特征,特别是参照“子不语怪力乱神”这一句来看,“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一句中的利、命、仁如果是并列关系的话,行文不免显得相当累赘,远不如“子罕言利命仁”来得简洁。 理雅各在翻译《论语》等儒家经典时,经常参考阮元刊刻的《皇清经解》,收入其中的《四书考异》(翟灏著,卷449至484)在讨论《子罕》篇时曾引用史绳祖的观点,但理雅各显然没有留意,这让卜德感到遗憾。而让他更觉遗憾的是,19世纪末以来西方几位重要的汉学家和《论语》译者——顾赛芬(Seraphin Couvreur)、苏慧廉(William E.Soothill)、卫礼贤(Richard Wilhelm)——都没有能够超越理雅各,都在各自的翻译中将“与”作为连词来理解,而中国翻译家也是重蹈覆辙,辜鸿铭的译文是:Confucius in his conversation seldom spoke of interests, of religion or of morality。 卜德将自己的意见写成一篇论文,题为《论语中使人困惑的一句》(A Perplexing Passage in the Confucian Analects),发表于1933年12月《美国东方学会学报》(Journal of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第53卷第4期。该文发表后,立刻引起了著名汉学家劳费尔(Bertold Laufer)的注意,他很快发表了一篇很短的商榷文章,刊登在下一期的《美国东方学会学报》上(1934年3月第54卷第1期)。劳费尔同意卜德将“与”理解为一个动词,但不同意把“与”解释为“许”,因为《论语》中没有其他的例证。卜德看到这篇文章后,认为劳费尔的意见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论语》中将“与”理解为“许”还至少可以再举其他两例:(一)子曰:“与其进也,不与其退也,唯何甚?”(《述而》)(二)夫子喟然叹曰:“吾与点也。”(《先进》)但卜德还没有来得及将自己的反驳意见写下来,劳费尔便于同年九月去世了。卜德一直很景仰劳费尔,所以虽然不同意劳费尔的商榷,但很珍视他的这篇绝笔之作,多年之后还为劳费尔的自杀早逝深感惋惜。 在劳费尔的文章发表二十年后,著名华裔学者陈荣捷在讨论“仁”的一篇文章(载Philosophy East and West, 1955年第4卷第4期)中再次对卜德的论文提出了商榷。他认为“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与”还是应该理解为“和”,因为“与”作为连词在《论语》中并不少见,如“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里仁》)、“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公冶长》)等等。同时,陈荣捷也承认,将这里的“与”解释为“和”使这句话的意思与《论语》整个的精神不合,于是他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好办法是“暂时搁置,并等待更多证据的出现”。卜德在读到陈荣捷这篇文章后,认为陈的反对意见没有抓住自己的要领。卜德同意在《论语》中“与”常常用来连接两个事物,但他在1933年那篇文章中所要强调的是:《论语》中在列举多样事物时,一般很少用“与”来连接。他仍然坚持自己早年的观点,并且认为将这里的“与”理解为动词可以很好地解决问题。1981年卜德在为自选集Essays on Chinese Civilization所写的“前言”中再次旧事重提,并很有感触地指出:“古汉语中哪怕是很短的一句话,只要对其中一个关键字的理解不同,整个句子的意思也就会完全不同。” 卜德的文章发表后引起的反响说明,“子罕言利与命与仁”这句话到底如何解释,很难定于一尊。时至今日,将“子罕言利与命与仁”中的两个“与”字理解为连词者仍然大有人在;但比较起来,卜德的解释显得更有说服力。参考一下二十世纪几位中国学者的理解,也能证明这一点。钱穆对这句话的翻译是:“先生平日少言利,只赞同命与仁。”(《论语新解》)李泽厚的译文是:“孔子很少讲利。许命,许仁。”(《论语今读》)在前人众多的解释中,李泽厚所赞同并加以引用的正是史绳祖在《学斋占毕》中的见解,在这一点上和卜德完全相同。 原载《读书》2013年第2期 文学家司马迁的异域知音华兹生与《史记》 华兹生(Burton Watson,1925— )是美国当代最负盛名的中国典籍翻译家,曾将孔、墨、老、庄等先秦诸子的著作和杜甫、苏轼、陆游等人的诗歌翻译成英文,影响极为广泛。《史记》是他翻译的起点,两卷本1961年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推出,此后五十多年一直是英语世界的标准译本。华兹生与《史记》携手走过了半个世纪。

华兹生第一次接触《史记》是在1950年的秋天,当时他正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汉学研究的硕士学位,为了寻找学位论文的题目,他选修了富路特(L.Carrington Goodrich)教授开设的中国文献学课程,在课上他读到了《史记·游侠列传》,立刻引起了浓厚的兴趣,并决定以此作为硕士论文题目。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华兹生一边逐字逐句地研读《游侠列传》,一边将其翻译成英文。当时在哥大教授汉语的是华裔学者、翻译家王际真(Chi-Chen Wang),每当遇到难解的字句和不熟悉的术语,华兹生就会向王老师请教。王际真学问很大,脾气同样很大,经常不留情面地教训学生:“你竟然不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此时华兹生学习汉语已有五个年头,阅读一般文献毫无障碍,但对付太史公还是非常吃力。 碰巧的是,此时华兹生的室友韦伯(Herschel Webb,后来成为哥大的日本史教授)也在为太史公伤脑筋。韦伯的硕士论文是关于《大日本史》(江户时代水户藩编纂的汉文纪传体日本史),这部近四百卷的史书正是以《史记》为楷模,1715年德川纲条为该书撰写了序言,其中引用了《史记·伯夷列传》。韦伯硕士论文的一部分内容是将德川的序言翻译成英文,为此他和华兹生反复研读伯夷叔齐的故事,并就如何翻译成英文仔细推敲。 后来回忆这段经历时,华兹生认为自己最早接触的两卷——《游侠列传》和《伯夷列传》并不是进入《史记》最适合的门径,因为其中有不少晦涩和棘手的地方。但他认为这同时也是好事,从一开始就提醒自己:《史记》是不好对付的,翻译《史记》更是难啃的硬骨头。 1951年6月华兹生完成硕士论文后,为期三年的奖学金也结束了,这个奖学金是对他二战期间服兵役的酬劳。继续读博士没有资金支持,找工作也很困难,只好寻找美国之外的出路。当时中国大陆和美国隔绝,香港和台湾也处于动荡中。于是华兹生决定去日本,他通过在哥大访学的一位日本教授在京都找到了两份工作,一是在同志社大学教英文,一是在京都大学做著名汉学家吉川幸次郎教授的研究助理。1951年8月他用最后的一点奖学金买了张去日本的船票。 当时吉川幸次郎得到美方的资助,正在研究中国文学中的对仗问题。华兹生的工作是将他的一些初步成果,特别是有关杜甫诗歌的研究翻译成英文。虽然在中文系注册为研究生,但由于日语水平太低(在去日本之前只学过一年),华兹生一开始根本没法听课。后来日语能力提高了,才上了吉川教授的几门课,但都是关于中国诗歌的,和《史记》基本无关。 大约一年后,华兹生接到哥伦比亚大学狄百瑞(Wm.Theodore de Bary)教授的来信,询问是否可以为其主编的《中国传统资料集》(Sources of Chinese Tradition, 1960年出版)撰写关于汉代的部分,华兹生经过考虑后答应了。汉代文献当时已经翻译成英文的有《论衡》、《盐铁论》以及部分的《淮南子》,但是大多数著作,包括《史记》,都得读原文,工作量不小,有吸引力的是工作费用优厚。华兹生辞去了在同志社大学的英语教课任务,全力投入文献的阅读和写作。《史记》再次进入他的视野。 完成《中国传统资料集》汉代部分(出版时作为该书的7—10章)后,华兹生决心修改自己的硕士论文(关于游侠及其在汉代社会的地位)。在京都一年多时间里,他接触到不少《史记》研究的日文资料。他将修改后的稿子投给了《哈佛亚洲学报》(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结果被拒,但这不仅没有打击他,反而点燃了他继续认真研究《史记》的热情。他开始通读《史记》并做大量的笔记,使用的版本是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该书广泛采纳了中、日关于《史记》的研究成果,历来为学界所推重。华兹生随后将笔记进行了分类,以类相从,并据此写成小型论文,这一工作集中在1954年冬和1955年春。1955年夏返回纽约时,他的博士论文已经初步形成了。 此后的一年他一边帮忙编辑修订《中国传统资料集》,一边完成哥大对博士学位的各项要求。读博士正常的顺序是先修学分,后参加口试,再写论文。华兹生则是反其道而行,他修完学分参加口试时,博士论文的初稿早已在导师的手中了。1956年6月他带上了方帽子,此后根据王际真、富路特、狄百瑞的意见,他对论文进行了修改,并于两年后由哥大出版,题为《太史公司马迁》(Ssu-ma Ch'ien:Grand Historian of China),该书分为五个章节,全面论述了司马迁所处的时代和他杰出的史学成就。 不难想象,华兹生的下一步计划是更为全面地翻译《史记》,狄百瑞教授听说后,表示可以纳入他正在主持的“东方经典译丛”(Translations from the Oriental Classics),并且建议华兹生申请哥大的研究经费。得到这笔经费后,华兹生决定将京都作为翻译工作的地点。富路特教授从提高汉语口语的角度出发,建议他去台湾(也为他日后回哥大教汉语打下基础),但是华兹生已经很习惯日本的生活,没有理会富教授的建议,于1956年秋再度前往京都。 在离开美国前,华兹生去拜访一位在哈佛的朋友,两人一同参观哈佛燕京学社,见到了那里的几位教授。当朋友向柯立夫(Francis W.Cleaves)教授介绍华兹生时,称他为“准备翻译《史记》的了不起的年轻人”,柯立夫说他对《史记》一向很有兴趣,问了华兹生一些有关的翻译问题,最后又问:“你打算花多少年的时间来完成这一工作呢?”华兹生不假思索地回答说“三年”,柯立夫的脸色一下子沉了下去,他转头看着窗外,大声说:“如果你说的是三十年,我差不多可以接受。”两人的谈话就此结束了。 三年翻译《史记》绝不像说起来那么容易,只有一个人,而且资助也很有限。华兹生决定尽量压缩译者序言和注释的篇幅,并且选择《史记》中故事性比较强的内容,以便更适应普通读者的需求。他的想法得到了狄百瑞和哥大出版社的支持,他们希望《史记》的第一轮大规模英译本是更偏向于通俗性而不是学术性。 1956年秋在京都安顿下来不久,期盼多年的《史记会注考证》再度印刷,华兹生终于拥有了自己的一套《史记》,不用再反复借图书馆的了。他基本在家里工作,只是偶尔去一下京都大学图书馆查找相关资料。在他翻译的过程中,多种《史记》的现代日语译本出版了,它们为华兹生的翻译提供了有益的参考。这些译本同样很少注释,目的读者也是普通大众,它们的出版对华兹生来说是个鼓励,既然日本读者对《史记》有这么大的需求,在美国,至少也有人会感兴趣吧。当然华兹生也清楚地意识到,大部分受过教育的日本人至少听说过《史记》,也知道它的重要性,但在1950—1960年代的美国这种情况是不存在的。 翻译开始后,华兹生很快发现,他的主要问题不在中文,而在英文。在中文的理解上,直接依靠中、日两国的注释家就可以了,不用太费神,但如何用英文传达太史公优美、简洁的笔法,特别是那些传神和富有表现力的对话,则是大费周章。另外大量的专有名词和花样繁多的称呼也是头疼的问题。 凡是讲究译文效果的人必须考虑这些问题,华兹生的情况也不例外,在这方面他的日本导师无法给他什么帮助。吉川教授,或者田中谦二教授(当时正在做一个《史记》的节译本),关于中文文本的问题大抵有问必答,而有关英文表达的问题,华兹生只能根据自己的判断了。 1959年底,也就是三年后,华兹生的翻译工作按期完成。经过一年多的修改和编辑加工,两卷精装本英译《史记》于1961年秋天问世,题为Records of the Grand Historian:Translated from the Shih Chi of Ssu-ma Ch'ien。此时华兹生已经回到哥大执教一年了。

华译《史记》没有按照原书的次第,而是根据主题进行了重新编排。 上卷《汉朝早期历史》(Early Years of the Han Dynasty)分为11章,展示了公元前209—前141年汉朝的建立(1—6章)和对政权的巩固(7—11章):(1)反叛的开始——卷四十八《陈涉世家》;(2)被打败者——卷七《项羽本纪》;(3)胜利者——卷八《高祖本纪》、卷十六《秦楚之际月表》(节译);(4)重臣——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卷五十五《留侯世家》、卷五十六《陈丞相世家》;(5)乱臣——卷八十九《张耳陈余列传》、卷九十《魏豹彭越列传》、卷九十一《黥布列传》、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卷九十三《韩信卢绾列传》、卷九十四《田儋列传》;(6)忠臣——卷九十五《樊郦滕灌列传》、卷九十六《张丞相列传》、卷九十七《郦生陆贾列传》、卷九十八《傅靳蒯成列传》、卷九十九《刘敬叔孙通列传》、卷一百《季布栾布列传》;(7)统治者——卷九《吕太后本纪》、卷十《孝文本纪》、卷十一《孝景本纪》、卷十二《孝武本纪》;(8)皇后——卷四十九《外戚世家》;(9)大家族——卷五十《楚元王世家》、卷五十一《荆燕世家》、卷五十二《齐悼惠王世家》、卷五十四《曹相国世家》(节译)、卷五十七《绛侯周勃世家》、卷五十八《梁孝王世家》、卷五十九《五宗世家》;(10)叛军领袖——卷一百六《吴王濞列传》(附《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高祖功臣侯者年表》、《惠景间侯者年表》三卷节译);(11)能臣——卷八十四《屈原贾生列传》、卷一百一《袁盎晁错列传》、卷一百二《张释之冯唐列传》、卷一百三《万石张叔列传》、卷一百四《田叔列传》。 下卷《汉武帝时代》(The Age of Emperor Wu)紧接上卷,全面展示了公元前140—前100年间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状况,分为4章:(1)天地人——卷二十八《封禅书》、卷二十九《河渠书》、卷三十《平准书》;(2)政治家、将军和外国人——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传》、卷一百八《韩长孺列传》、卷一百九《李将军列传》、卷一百十《匈奴列传》、卷一百一十一《卫将军骠骑列传》、卷二十《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卷》(节译)、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卷一百一十三《南越列传》、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卷一百一十五《朝鲜列传》、卷一百二十三《大宛列传》、卷一百一十六《西南夷列传》、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卷一百二十《汲郑列传》;(3)叛乱策划者——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4)合传——卷一百二十一《儒林列传》、卷一百一十九《循吏列传》、卷一百二十二《酷吏列传》、卷一百二十四《游侠列传》、卷一百二十五《佞幸列传》、卷一百二十七《日者列传》、卷一百二十九《货殖列传》。 上下两册共翻译了65卷,正好是《史记》全部130卷的一半,从篇目不难看出,列传是华兹生的重点,内容最多,其次是世家,本纪和十表八书最少。华兹生在“译者前言”中表示,他希望自己的译本带给读者的是“一连串的好故事”(a collection of good stories),换句话说,文学性是他选择的着眼点。从翻译手法来看,他也以流畅、优美为目标,极力体现司马迁作为文学家的成就。《史记》固然是史家之绝唱,也是无韵的《离骚》,华兹生显然更看重后一点。 两卷本出版后,虽然学界有一些批评的声音——特别是针对缺少学术性注释这一点,但真正的明眼人却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著名历史学家、哈佛大学教授杨联陞在书评(载《哈佛亚洲学报》1961年卷)一开始就指出,华兹生是把《史记》作为文学经典(literary classic)而不是历史文献(historical data)来进行翻译的,所以用历史学的标准来要求无异于缘木求鱼。他在通读上下两卷后,认为“华兹生对《史记》的语言有出色的把握(superb grasp),译文的可读性(readability)和可信度(reliability)是上乘的”。 精装本出版后销量不错,几年后出版社建议华兹生从两卷中选出一部分出平装本。华兹生部分接受了这一建议,在原有的译文中选了14篇,同时增译了汉代以前的5篇,形成了一个新旧结合的版本,内容依次为:《伯夷列传》、《伍子胥列传》、《田单列传》、《吕不韦列传》、《刺客列传》、《项羽本纪》、《高祖本纪》、《秦楚之际月表》(节译)、《萧相国世家》、《留侯世家》、《淮阴侯列传》、《郦生陆贾列传》、《刘敬叔孙通列传》、《河渠书》、《魏其武安侯列传》、《李将军列传》、《大宛列传》、《酷吏列传》、《货殖列传》。列传在这里所占的比例更高了,《伯夷列传》和《货殖列传》恰好是《史记》列传部分的一头一尾,也被移植到了这里。单卷平装本于1969年出版,题目为Records of the Historian:Chapters from the Shih Chi of Ssu-ma Ch'ien。 随着时间的推移,精装两卷本和平装一卷本在市面上都难以获得了。修订再版的想法逐渐浮上华兹生的心头。1989年他访问香港中文大学,和该校翻译研究中心负责人讨论了这一想法的可行性,翻译中心最终同意和哥大出版社合作推出三卷的新版本——前两卷为1961年版的修订本,是关于汉朝的内容,第三卷为新增的关于秦朝的历史。1990年华兹生在翻译中心工作了半年,全力进行修订和翻译。三卷精装本于1993年面世。新增的秦朝卷不像前两卷汉朝部分那样依据主题排列,而是直接按照《史记》原有的顺序选译了13卷:《秦本纪》、《秦始皇本纪》、《六国年表》、《商君列传》、《樗里子甘茂列传》、《穰侯列传》、《白起王翦列传》、《范雎蔡泽列传》、《吕不韦列传》、《刺客列传》(节译)、《李斯列传》、《蒙恬列传》、《滑稽列传》(节译)。 新的三卷本出版后,有学者建议华兹生将《史记》其他卷目也翻译出来,以成完璧。华兹生经过认真考虑后,决定止步于三卷选译本。他认为自己对《史记》的兴趣始终在文学方面,三卷本已将《史记》中文学性最强的内容全部呈现。再说,要翻译《史记》全文必须面对一些困难的章节,如礼书、乐书、律书、天官书等,需要非常专门的知识,而这是华兹生所不具备的。就学术而言,知其不可而不为,是明智的。

就三卷的大部分内容来说,华兹生应当视为《史记》最早的英译者。只有个别篇目前人也曾翻译过,比如《李斯列传》。 1938年美国学者卜德(Derk Bodde)出版了他的博士论文——《中国第一个统一者:从李斯的一生研究秦代》(China's First Unifier:A Study of the Ch'in Dynasty as Seen in the Life of Li Ssu),该文以李斯的生平事迹为切入点,从政治、社会、经济和哲学活动等方面探讨了秦朝统一中国的原因。作为美国秦史研究的开山之作,该文从英文文献的角度来看,最大的贡献在于将《史记·李斯列传》翻译成了英文,是英语世界最早的全译文。 学术是在发展的。卜德之后有华兹生,华兹生之后则有倪豪士(William H.Nienhauser)。就在华兹生三卷本出版的第二年,倪豪士领衔的《史记》全译本第一册问世了,翻译工作从1980年代末开始,到目前为止,一共出版了6册,分别是汉以前的本纪、汉代的本纪、汉以前的世家(上)、汉以前的列传、汉代的列传(一)、汉代的列传(二)。根据计划,全部出齐将有12册之巨。倪豪士曾多次表示,希望在自己的有生之年完成这一名山事业。 对于倪豪士的翻译小组而言,华兹生的译本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参考。五十多年前,当华兹生独自一人开始翻译时,他能参考的英译本非常有限,对他帮助最大的是沙畹(Edouard Chavannes)的法译本(Les Mémoires historiques de Se-ma Ts'ien)。从1895年到1905年,沙畹用十年功夫将《史记》的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中的十七篇(至《孔子世家》)陆续翻成法文并分五册出版。沙畹以“信”为最高目标,译文附加大量的实证性注释,学术性极强,不仅是他个人的最高成就,也成为西方汉学的标志性成果。 沙畹的五大册是学术性翻译的典范,彰显的是《史记》的史学价值。或许是因为有这样的典范在前,并且难以超越,华兹生才把文学性和“雅”作为自己的翻译路向。他把工作重点放在沙畹没有来得及翻译的七十列传,内心深藏的可能是“为往圣继绝学”的雄心吧。 原载《读书》2016年第3期 华兹生的《庄子》英译 美国学者华兹生的《庄子菁华》(Chuang Tzu:Basic Writings)自1964年出版以来,一直备受好评,读者甚多。所谓菁华就是并非全译,而是选择有代表性的,除全部内篇(《逍遥游》、《齐物论》、《养生主》、《人间世》、《德充符》、《大宗师》、《应帝王》)外,作者选译了外篇中的《秋水》、《至乐》、《达生》和杂篇中的《外物》,共11篇。 19世纪后半期以来,英语世界出版了多部《庄子》译本,水平参差不齐,但都为华兹生的翻译提供了参考。最早的译本是巴尔福(Frederic H.Balfour)的The Divine Classic of Nan-hua:Being the Works of Chuang Tsze, Taoist Philosopher,出版于1881年。巴氏是英国人,1870年来华经营丝绸和茶叶,后来弃商从文,先后担任过《通闻西报》、《华洋通闻》、《字林西报》等报纸的主笔。除了把《庄子》翻成英文外,巴尔福还翻译了《老子》,看来他对道家情有独钟。对于他的《庄子》翻译,著名汉学家翟理斯(Herbert A.Giles,剑桥大学第二任汉学教授)评价不高,认为巴尔福的汉语水平完全不足以胜任这一工作(the knowledge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possessed by the translator was altogether too elementary to justify such an attempt)。相比之下,另外一位著名汉学家理雅各(James Legge,牛津大学首任汉学教授)则要宽容得多,他认为翻译《庄子》实在太难,第一个尝试的人毕竟勇气可嘉(it was no small achievement to be the first to endeavour to lift up the veil from Kwang Tze)。 巴尔福的译文确实不能细看,有些地方错得离奇。如《庚桑楚》有云:“介者侈画,外非誉也。”“介”就是“兀”,指被斩足的人;“侈”训弃;“画”指装饰自己——这两句的意思是说,一个遭受酷刑被砍掉脚的人,也就不自顾惜,对于“非”和“誉”全都不在乎了。俞樾在《庄子平议》中讲过这两句,一般认为最确切。陈鼓应先生将这两句译为“刖足的人不拘法度,超然于毁誉之外”(《庄子今注今译》下册,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666页),极得要领。巴氏不大理解原文,翻为Servants will tear up a portrait, not liking to be confronted with its beauties and its defects(仆人撕毁画像,不管画得好还是不好),完全不知所云。 巴尔福的汉语水平确实有些问题,而翟理斯对他评价不高,可能还有一个原因:他本人是《庄子》的第二位英译者,难免所谓“影响的焦虑”(anxiety of influence)吧。翟理斯的译本(Chuang Tzu:Mystic, Moralist, and Social Reformer)出版于1889年,水平当然要高出很多,上面那句“介者侈画,外非誉也”他翻译成:a one-legged man discards ornament, his exterior not being open to commendation,与原意比较靠近。总体来讲,翟理斯能够抓住《庄子》原文的精神,因此也成为华兹生认真参考的第一个译本。但翟译也不是没有问题,华兹生认为翟理斯太过于迁就维多利亚时代英国人的阅读口味。如“北冥有鱼,其名为鲲”被他翻译成:in the northern ocean there is a fish, called the Leviathan。《尔雅》说“鲲”是“鱼子”的意思,明人方以智说:“鲲本小鱼之名,庄用大鱼之名。”(《药地炮庄》)但无论是大鱼还是小鱼,都很难和《圣经》中力大无穷的巨兽Leviathan(利维坦)对应起来。佛教刚传入中国时曾经有过一段“格义”的时期,就是用中国的思想,特别是道家思想去比附佛教教理。翟理斯这里的做法可以说是用基督教去“格义”道家了。 说来有趣的是,肯定巴尔福首译之功的理雅各恰好是《庄子》的第三位英译者。理氏早年埋首儒家典籍,将四书五经翻译成英文,产生巨大影响。只是到了晚年才开始着手翻译道家的作品,他收于《东方圣书》(The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系列中的《庄子》译本出版于1891年。理雅各的汉学功力无疑是一流的,但可能浸淫于儒家太久,华兹生认为他的《庄子》翻译尽管非常忠实于原文,但对于《庄子》的精神实质却常常把握不住(miss Chuang Tzu's point rather often)。 到了20世纪,又有几种《庄子》译本出现,它们对于华兹生同样具有参考作用。冯友兰1933的译本(Chuang Tzu, a new selected translation with an exposition of the philosophy of Kuo Hsiang)最大的好处在于其中包含了郭象的注释。英国汉学家魏理(Arthur Waley)的《庄子》译文包含在《古代中国的三种思想》(Three Ways of Thought in Ancient China, 1939)一书中,虽然只有不多几篇,但质量上乘,足资借鉴。让华兹生比较失望的是他的同胞魏鲁男(James R.Ware)的译本(The Sayings of Chuang Chou, 1963)。在“译者前言”中魏鲁男竟然把庄子说成是“儒家的一派,而且是进步、有活力的一派”,这让华兹生感到莫名其妙,在这样的理解下翻译出来的《庄子》恐怕只能充当反面教材了。 除了《庄子》外,华兹生还在1960年代翻译过《墨子》等其他几种子书。他说他在翻译这些子书时基本采用意译,不太拘泥于原文。但是译《庄子》时却非常谨慎,对原文亦步亦趋,尽量贴近。因为在他看来庄子使用的虽然是散文,但却像诗人一样驾驭文字。举一个例子。《德充符》中有句话:“使之和豫,通而不失于兑,使日夜无隙,而与物为春,是接而生时于心者也。”其中“与物为春”是一个非常诗意的表达,对此翟理斯的翻译是:live in peace with mankind;冯友兰的翻译是:be kind with things。华兹生认为他们的翻译没有表达出原文的意象,让人感觉到庄子使用的是“陈腔滥调”(cliches),而实际上,庄子使用语言的方式是前无古人的。华兹生将这句话译成:make it be spring with everything,以诗译诗,堪称后来居上。 华兹生的“译者前言”主要谈翻译问题,但也论及《庄子》的主题思想,华兹生认为简而言之可以说是“自由”(freedom)。中国上古的哲学家关注的是同一个问题:如何在一个混乱、痛苦的世界里生存下去?其他人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行动纲领,庄子的答案是“从这个世界解放你自己”(free yourself from the world)。在华兹生看来,庄子对这个病态和充满恐惧的时代的表述最好地体现在这样一个比喻中:“疠之人夜半生其子,遽取火而视之,汲汲然唯恐其似己也。”(《天地》)基于这样的理解,华兹生将《庄子》开篇《逍遥游》译成Free and Easy Wandering, 1993年克里雷(Thomas Cleary)在自己的译本中则仅用Freedom一词,更加直截了当。 除了《庄子菁华》外,华兹生还在“菁华系列”中翻译过《墨子》、《荀子》、《韩非子》。在华兹生看来,这几子所讨论的政治和道德问题虽然也具有普世意义,但更多的还是和当时的政治和社会联系在一起;相比之下,《庄子》的高论则不局限于他那个时代,而是面对所有的时代、所有的人。华兹生认为《庄子》最难译,但也最值得译,因为它具有永恒的价值(a text of timeless import)。从销售的情况来看也是如此,华兹生在《庄子菁华》1996年新版前言中指出,三十年来其他三子之英译本的阅读和购买者基本是学习亚洲文化的学生,而《庄子》的受众,范围那就广大得多了。 原载2012年8月8日《中华读书报》 关于英文本《中国参考书目解题》 1936年,英文本《中国参考书目解题》(An Annotated Bibliography of Selected Chinese Reference Works)一书由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正式出版。编者是中国学者邓嗣禹和美国学者毕乃德(Knight Biggerstaff)。此书后来于1950年和1971年出过两个修订版(均由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内容有所增删和调整。本文主要介绍1936年版。 邓嗣禹和毕乃德编写这本书的目的,正如前言中所说,“是为了向西方学者初步介绍中国研究领域最为重要的参考书。”该书将中文参考书分为八大类,每一类下又分若干小类,其细目如下: I.书目:A.综合性书目;B.古人所编书目;C.现代人所编书目;D.版本书目;E.珍本书目;F.珍本注解书目;G.专业书目(1.道教与佛教;2.经书与辞书;3.考古;4.绘画与书法;5.地图;6.地方志;7.戏剧与小说;8.农业;9.法律;10.政府出版物;11.满语文献);H.丛书书目;I.书目之书目;J.当代出版物书目;K.报纸刊物索引 II.类书:A.综合性类书;B.词语典故性类书;C.事物缘起性类书;D.艺术科学类书;E.政治性类书(1.通志;2.会要;3.其他);F.掌故性类书;G.检索类 III.辞书:A.字词类;B.词源和碑帖类;C.语法类;D.语音类;E.其他专业类 IV.地理著作:A.辞书类;B.历史地图类;C.现代地图类;D.图表类;E.索引类 V.传记著作:A.辞书类;B.名人生卒年类;C.传记汇编索引类;D.作家传记索引类;E.同姓同名考证类;F.名号谥号类;G.姓氏研究类 VI.表格:A.中西历对照表;B.其他表格 VII.年度报告 VIII.其他索引 在这八大类中编者共介绍了近300种参考书目。每一种书目都是先介绍作者、主要版本,然后对内容和价值进行简要评述。如综合性书目类中的《书目答问补正》条是这样的: 《书目答问补正》,5卷。张之洞在缪荃孙的协助下编写,张的序言写于1875年(清光绪元年)。范希曾又对之进行了修订、增补。南京国学图书馆1931年(民国二十年)活字版,2册。这份精心编选的书目收录了晚清时期依然存在的2266种重要书籍。一代鸿儒张之洞于1870年代编写了这本书,目的是方便初学者查找文献。该书原名《书目答问》,多次印刷。1920年代目录学家范希曾对原书进行了修订增补,他的增补在现在的版本中用“补”字标示。前4卷按照传统的经史子集顺序编排,每一种书给出卷数、作者名字、朝代以及编者和修订者所知道的所有不同版本,不少条目还有关于该书内容和价值的简要说明。第5卷开列了一些丛书目录,使本书成为中国第一本将丛书单列的书目。另外本书还附有编者认为对初学者而言最为重要的书籍目录,以及清朝著述诸家名录。这些著述家被分为14类,按照时间先后排列,名字第一次出现时编者也给出了他们的字号和籍贯。本书无疑是《四库全书总目》之后最为重要和最广泛使用的书目。对于某个领域的专门研究者来说,本书目可能不够完备,但对于想全面了解中国典籍的人说,本书是必不可少的。 书目是通向学术研究的起点,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对于中国研究来说,则更显得重要。因为中国历史长,文献多,目录学自刘向、刘歆父子以来早已成为专门的学问。所以该书出版后立刻得到了国际汉学界的广泛欢迎。美国汉学家施赖奥克(John K.Shryock)在书评(载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Oriental Society, 1937年第3期)中写道:“在这本书之前,这个领域唯一的英文书是伟烈亚力编写的《中国文献提要》(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这两本书内容不尽相似,难以详细比较。但我们完全可以说,最近出版的这一本更有价值。……这本书涵盖的范围很广,对于不知道如何着手寻找资料的学人来说,本书是最好的门径。” 英国传教士汉学家伟烈亚力(Alexander Wylie)编写的《中国文献提要》于1867年由上海美华书馆出版。该书基本以《钦定四库全书总目》为底本,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共收入近2000种中文书籍的提要。从目的上看,《中国文献提要》也和《中国参考书目解题》一样,都是为西方学者提供基本的文献参考,但由于两者的重点不同,一个是全面介绍中文基本文献,而另外一个则是介绍中文参考书目,所以应该说各有其价值,很难说谁更有价值。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中国参考书目解题》于1936年出版后,《中国文献提要》仍在1939、1967、1969年被多次重印。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文献提要》中也列有一些书目,集中在史部第14类目录(Catalogues)一节中,在这一节中伟烈亚力简要介绍了以下重要目录:《直斋书录解题》、《文渊阁书目》、《千顷堂书目》、《世善堂藏书目录》、《国史经籍志》、《汲古阁校刻书目》、《勿庵历算书目》、《钦定四库全书总目》、《钦定四库全书简明目录》、《汇刻书目合编》、《禁书目录》、《集古录》、《金石录》。同这些书目在《中国参考书目解题》中的介绍相比,伟烈亚力的文字显得过于简略。以《直斋书录解题》为例,《中国文献提要》中的介绍是这样的:“《直斋书录解题》,22卷,宋陈振孙编,此乃他个人藏书的分类目录,有注解。”而《中国参考书目解题》中的介绍则要详细得多:“《直斋书录解题》,22卷,陈振孙编,据载陈振孙于1234—1236年(宋端平时)曾在浙江任职。主要版本:江苏书局1883年(清光绪九年)版,6册;三种“武英殿聚珍版丛书”版本:(1)1868年(清同治七年)福建重刻版,第564—575册;(2)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江西书局重刻版,第49—56册;(3)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福建重刻版,第397—408册。这是编者对自己所藏书籍的编目。他是13世纪最大的私人藏书家。全部书籍按照四部分类,又细分为53小类,其中经部370种,史部838种,子部830种,集部1032种,共计3070种。解题文字与《郡斋读书志》一样,简明清晰而切中肯綮。原书已佚,现书是从《永乐大典》中辑佚而来,经四库馆臣的编订,并偶有增补,增补文字用小字印刷。书前有目录。《直斋书录解题》与《郡斋读书志》是最著名的,也很可能是最重要的宋代书目。《文献通考》中的《经籍考》部分就基本以两书为依据。这两部书目非常有用,因为它们不仅提供了现在已佚书籍的信息,而且对现存旧籍的真伪也提供了判断的参照。” 《中国参考书目解题》的两位编者邓嗣禹(1906—1988)、毕乃德(1906—2001)后来都成为知名学者。毕乃德一直是康乃尔大学东亚系的领军人物,曾当选1965—1966年度美国亚洲学会主席。邓嗣禹移居美国后长期执教于印第安纳大学,是该校中国史研究的台柱。编写《中国参考书目解题》时两人还很年轻,邓嗣禹1935年燕京大学历史系硕士毕业后留校任讲师,毕乃德1934年获得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后,正在燕大做为期两年的博士后研究。《解题》出版的1936年,两人刚好三十而立。 对于两个刚出茅庐的年轻人来说,编写《中国参考书目解题》既是机遇,也是挑战。这个课题涉及中国研究的各个领域,要想全面把握绝非易事。好在两人周围有众多师长友人可以请教,在致谢名单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些活跃在当时北京学术界的中美学人:博晨光(L.C.Porter)、洪业、卜德(Derk Bodde)、聂崇岐、顾廷龙、谭其骧、朱士嘉、裘开明、毕格(Cyrus H.Peake)、富路特(L.C.Goodrich)、岳良木、张尔田、邓之诚、恒慕义(A.W.Hummel)、Charles S.Gardner、王力、周一良。从这个名单我们或许可以下这样一个结论:《中国参考书目解题》不仅是中美两个学者合作的成果,也是中美两国学术界合作的产物。 原载2013年4月3日《中华读书报》 《诸蕃志》译注:一项跨国工程 《诸蕃志》是中国古代记录海外地理的一部名著。它成书于宋理宗宝庆元年(1225),分上下卷,上卷《志国》记录了占城、真腊、大秦、大食等海外诸国的风土人情,下卷《志物》记载了乳香、没药、芦荟、犀角等海外诸国的物产资源,为研究宋代海外交通提供了重要的文献。该书作者赵汝适(1170—1228)为宋太宗八世孙,曾任福建路泉州市舶司提举,任职期间与当时的外国商人,特别是来自阿拉伯地区的商人,有比较多的接触,了解了不少海外各国地理、风土、物产等方面的情况,并一一记录下来,正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部地理类四)所评价的那样:“是书所记,皆得诸见闻,亲为询访。宜其叙述详核,为史家之所依据矣。”该书原本已佚,后来从《永乐大典》卷四二六二“蕃”字韵下辑出,旧刻有《函海》本和《学津讨原》本,近代则有冯承钧的《诸蕃志校注》本(商务印书馆1940年版)。 《诸蕃志》作为中外关系上的一部重要著作,在19世纪末期就受到了西方学者的关注。首先对这本书表现出兴趣的是德国汉学家夏德(Friedrich Hirth, 1845—1927)。夏德于1870年来华,在中国生活了20多年,曾先后在厦门、上海、镇江、重庆等地的海关任职,直至1897年辞职回国。夏德在华期间潜心研究中外交通史和中国古代史,著有《中国与罗马人的东方》(有朱杰勤节译本,改名《大秦国全录》,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中国古代的海上交通》、《中国艺术中的外来影响》等多部著作。由于他的突出成就,曾被选为1886—1887年度的皇家亚洲文会北中国支会会长。英国皇家亚洲文会建立于1823年,总部在伦敦,其后在亚洲各地建立分会,北中国分会(设在上海)建立于1858年,其后一直运行到1951年,是近代在中国存在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汉学研究机构,其会长在绝大部分时间都是由英美人士担任,夏德作为一个德国人能够出任此职,足以说明他的学术成就。另外一个能够说明他学术影响力的事实是,1901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创设首个汉学讲座,即于次年聘请夏德为第一任教授。夏德在哥大一干就是15年,其间出版了具有广泛影响的《周朝末年以前的中国古代史》,在1917年离美还乡之前还参加了胡适的博士论文答辩。夏德在1890年左右着手《诸蕃志》的翻译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在翻译完几段后就停止了。 在夏德之后对《诸蕃志》产生兴趣的是美国外交官汉学家柔克义(William Woodville Rockhill,1854—1914)。柔克义于1884年来华,长期在中国任职,并于1905—1909年出任美国驻华公使。在华期间他先是对中国的边疆地理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曾独自一人两次进入西藏地区考察,并根据考察所得陆续出版了《喇嘛之国》和《1891和1892年蒙藏旅行日记》。这两部著作大大增加了西方读者对蒙古、西藏的了解。进入20世纪后,他的研究兴趣逐渐转向了中外关系,陆续发表了《15世纪至1895年间的中朝交通》和《中国朝廷上的外交觐见》等论著。1900年他还将《鲁布鲁克东行记》从拉丁文译成英文。13世纪时法国人鲁布鲁克(William of Rubruck)受路易九世派遣出使中国,留下了中世纪外国人对中国的珍贵记录。《诸蕃志》同样出现在13世纪,它是当时中国人对外国的认识,其价值同样珍贵,柔克义想把它译成英文,是非常自然的。 1904年,当夏德听说柔克义想把《诸蕃志》翻译成英文的消息后,立刻与他取得了联系,于是两位大汉学家联手展开了翻译。《诸蕃志》部头并不大,但翻译工作却历时六年才告完成。为什么会花这么长时间呢?最主要的原因是两人都无法全身心地投入这一工作,夏德要教书,而柔克义作为驻华公使有大量的公务要处理,1909年后他又被调任美国驻俄罗斯大使,学术研究工作只能挤业余时间进行。从两人的通信可以看出他们的合作方式是这样的:夏德先翻译一个初稿,然后寄给柔克义进行修订并做注解,最后再由柔克义撰写一篇导言。 翻译此书本就难度很大,而撰写注释和导言则更需功力。在洋洋万言的导言中,柔克义回顾了自古代至12世纪的中外关系史,其中不仅引用了中国的正史材料,还使用了古希腊、阿拉伯和欧洲中世纪的大量文献。这种扎实的文献工夫也体现在注释中,柔克义在解释《诸蕃志》中出现的国家和物品时,将中文文献和德文、法文、英文文献进行对照,互相发明。在这一工作中,夏德也给予了积极的帮助,夏德在来中国之前曾在多所德国著名大学受过严格的学术训练,而比较语文学正是德国人最为擅长的学术研究方法。 这样一部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完成后,出版却成了问题。柔克义和夏德希望这本书能以中英文对照的方式呈现在读者特别是专家的面前,因为只有这样才便于人们判断和检验他们翻译和注解的正确与否。可是当时美国国内没有一家出版社能够排印汉字,他们不得不在别的地方想办法,作为驻俄大使的柔克义最终找到了圣彼得堡的皇家科学院印刷所,全书于1911年9月印刷完成。此后不久,柔克义离开了俄罗斯,出任美国驻土耳其大使。 译本出版时在标题上做了一些改变,为的是让西方读者更为一目了然,其英文标题为Chau Ju-kua:His Work on the Chinese and Arab Trade in the Twelfth and Thirteenth Centuries, Entitled Chu-fan-chi(《赵汝适:他关于12和13世纪中国和阿拉伯贸易的著作,名为〈诸蕃志〉》)。两位汉学家对这样一本专业性很强的书之读者反应没有抱过高的期望,觉得顶多只会在汉学研究的小圈子里产生一些影响,没想到结果却大大出乎他们的意料。1912年12月29日《纽约时报》周末书评版用了近一版的篇幅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给予两位译者以非常高的评价,在谈到柔克义时,文章指出,“他是凭借业务能力而不是政治背景被任命为驻外大使的,这可以算是美国国务院有史以来第一遭”。这里显然不无调侃的味道,但只限于美国政治。就柔克义而言,他完全够得上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这个古老的标准。 这部集翻译与研究于一体的重要著作出版后,很快也引起了中国学术界的关注。1930年代,著名中外关系史学者冯承钧在为《诸蕃志》进行校注时就大量吸收了这本书的成果,正如他在序言中所说:“民元德国学者Friedrich Hirth与美国学者W.W.Rockhill曾将是编迻译,并为注释,……博采西方撰述,注释颇为丰赡,然亦不乏讹误,今采其精华,正其讹误,补其阙佚,凡标明译注者,或是全录其文,或是节取其说,间有其说创自译注,而在本书中变更抑补充者,则不标译注二字,非敢掠美,恐有讹误,不愿他人负己责也,计所采译注之文十之五六,余则采近二十余年诸家考证之成绩,间亦自出新说者,然无多也。”所谓“近二十余年诸家考证之成绩”,主要是指法国大汉学家伯希和(Paul Pelliot)对南海史地的研究。试举两例以明之。《诸蕃志》原文记弼琶啰国一种野兽道:“兽名徂蜡,状如骆驼,而大如牛,色黄,前脚高五尺,后低三尺,颈高向上,皮厚一寸。”其后的注是这样写的:“译注,按giraffe波斯语名zurnapa,阿剌壁语名zarafa,《瀛涯胜览》阿丹(Aden)条名麒麟,盖Somali语giri之对音,《星槎胜览》天方(Mekka)条名祖剌法,则为此徂蜡之同名异译,并本阿剌壁语。参看《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续编一二七至一三一页,最古之著录见《续博物志》卷十,‘拨拔力国有异兽名驼牛,皮似豹,蹄类牛,无峰,颈长九尺,身高一丈余’。此经伯希和检出。”这种野兽就是我们今天通常说的长颈鹿。又《诸蕃志》中记录了一个“城方一千余里”的茶弼沙国,对此冯承钧写道:“译注,此茶弼沙显为阿剌壁人故事相传西方日没之Djabulsa, Djabirso, Djaborso城,《三才图会》有茶弼沙人礼拜日没之图。伯希和说,茶弼沙并见记《古滇说》,《岛夷志略》卷末著录,参看《远东法国学校校刊》第九卷六六三页。”伯希和是冯承钧留学法国时的老师,他的很多研究“四裔之学”的重要成果都被冯承钧陆续译成了中文,其中一些收入了《西域南海史地考证译丛》正续四编之中。冯承钧除法文外,还通晓英文、梵文、蒙古文、吐火罗文等多种文字,著译等身,是民国时代首屈一指的中外交通史专家。他的作品解放后不断地被重印,其中《诸蕃志校注》有中华书局1956年的新版本。 中外关系史是一个难度很大的研究领域,需要掌握中文和多种外文资料才能做好。在柔克义、夏德之前,中国古代学者如李调元也曾给《诸蕃志》做过注释,但由于条件所限,只能在中国文献内部做文章,难以深入。近代以来,德、美、法等国学者的加入使外文文献的佐证作用大大地彰显出来,补充了中国学者的不足。冯承钧的贡献主要不在于发掘更多的新材料,而是利用自己过人的中外文能力将前人的成果加以吸收和整合,与时俱进,踵事增华,使《诸蕃志》的注释达到了空前未有的高水平。也正是在他的手中,这项跨国工程获得了堪称完美的结局。 顾炎武《日知录》卷十九《著书之难》条云:“宋人书如司马温公《资治通鉴》、马贵与《文献通考》,皆以一生精力为之,遂为后世不可无之书。而其中小有舛漏,尚亦不免。若后人之书愈多而愈舛漏,愈速而愈不传,所以然者,其视成书太易,而急于求名故也。”所言极是。而从现在的情形看去,有些书简直非多国多人联手合作为之不可。地球是个村子,有不少事情须结为互助组,通力合作,才能做好。 原载《书屋》2010年第2期 赛珍珠的英译《水浒传》 赛珍珠(Pearl Buck)是第一个因描写中国而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西方作家(1938年),她对于中国文学特别是中国小说十分推崇。在所有的中国古典小说中,赛珍珠最喜爱、最崇拜的是《水浒传》。从1927到1932年,她用了整整四年的时间翻译了《水浒传》(七十一回本)全文,这是最早的英语全译本。该译本于1933年在美国纽约和英国伦敦同时出版,改书名为《四海之内皆兄弟》(All Men Are Brothers),在欧美风靡一时。此书于1937、1948、1957年在英美都曾再版,有些国家还据赛珍珠译本转译成其他文本。 赛珍珠的翻译是《水浒传》(七十一回本)最早的英语全译本,但这不是说,这一译本是原文一字不落的翻译。在翻译的过程中,赛珍珠省略了不少内容,最明显的是,她将原作中绝大部分诗词删去未译,那些描写人物外貌、打斗场面、山川景物以及日常用品等的诗词歌赋虽然生动形象,但对于译者来说却是不小的难题。当然这并不是说赛珍珠没有能力翻译这些内容,如原作《引首》开篇的诗词以及著名的“九里山前作战场,牧童拾得旧刀枪;顺风吹动乌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一诗都得到了很忠实的翻译。赛珍珠表示,她翻译《水浒传》不是出于学术的目的,而“只是觉得它是一个讲得很好的故事”。(英文本序言第5页)从译文的效果来看,不翻译那些时常打断小说叙事的诗文反而有利于故事情节发展的流畅性。同时,与故事情节发展密切相关的诗词,赛珍珠全部予以了翻译。 除了上述的删节之外,赛珍珠的译本基本上可以说是逐字逐句的翻译。赛珍珠在《序言》中表达过这样的雄心:“我尽可能地直译,因为中文原文的风格与它的题材是非常一致的,我的工作只是使译文尽可能像原文,使不懂原文的读者仿佛是在读原文。原文中不精彩的地方,我的译文也不增添。”我们知道,赛珍珠是著名的作家,在翻译这本书的同时还在进行创作,而且她的代表作《大地》(The Good Earth)已在译本完成之前出版并为她赢得了极大的声誉。对于一个不仅能翻译,也能创作的译者来说,遇到对原作不满意的地方时往往会技痒,会情不自禁地加上几笔,晚清翻译家林纾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参阅钱锺书《七缀集·林纾的翻译》)但赛珍珠忍住了没有这么做,她的翻译是相当忠实于原文的,有时甚至过于拘泥于原文,如:If aught was dropped upon the road, none picked it up, nor were the doors of houses locked at night(路不拾遗,夜不闭户);His three souls floated from his body and his seven earthly spirits left him(三魂荡荡,七魄悠悠);Four directions and eight parts(四面八方);To extricate yourself from a difficulty there are thirty-six ways but the best of them all is to run away(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至于一百零八将的诨号,赛珍珠也采取了同样的翻译方法:The Opportune Rain(及时雨);The Leopard Headed(豹子头);The Fire In The Thunder Clap(霹雳火);He Whom No Obstacle Can Stay(没遮拦);White Stripe In The Waves(浪里白条);Flea On A Drum(鼓上蚤)。 总的来看,赛珍珠的《水浒传》译本是质量上乘的,这除了她本人对于中、英两种语言的把握之外,也与她的中国友人的帮助分不开。龙墨乡先生在翻译过程中向赛珍珠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建议,包括解释小说中出现的中国的风俗习惯、武器以及当时已经不再使用的语汇。除此之外,他们还有更为有趣的合作方式:“首先我独自重读了这本小说,然后龙先生大声地读给我听,我一边听,一边尽可能准确地翻译,一句接一句,我发现这种他一边读我一边翻的方式比我独自翻译要快,同时我也把一册《水浒传》放在旁边,以备参考。翻译完成以后,我和龙先生一起将整个书过一遍,将翻译和原文一字一句地对照。”(英文本序言第9页)这种翻译方式让我们很容易想到林纾和他的合作者,但更靠近的例子似乎应该是英国汉学家理雅各和晚清文人王韬合作翻译儒家经典。虽然我们不是十分清楚理雅各和王韬合作的具体细节,但是一个熟悉中外语言的外国人与一个精通中文的中国人一起来翻译中国的著作无疑是相当理想的合作模式。正因为如此,赛译《水浒传》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结果。 胡适曾将中国古代小说分为两种,一种是“由历史逐渐演变出来的小说”,另一种是由某一作家“创造的小说”。前者如《水浒传》,后者如《红楼梦》。关于前者,他写过著名的论文《水浒传考证》,此文的方法正如他后来指出的那样,是“用历史演进法去搜集它们早期的各种版本,来找出它们如何由一些朴素的原始故事逐渐演变成为后来的文学名著”。(《胡适口述自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94页)他用同样的方法考察了李宸妃的故事在宋元明清的流变后,提出了著名的“滚雪球”理论:“我们看这一个故事在九百年中变迁沿革的历史,可以得一个很好的教训。传说的生长,就同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初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作个中心的‘母题’(Motif),你添一枝,他添一叶,便像个样子了。后来经过众口的传说,经过平话家的敷衍,经过戏曲家的剪裁结构,经过小说家的修饰,这个故事便一天天地改变面目:内容更丰富了,情节更精细圆满了,曲折更多了,人物更有生气了。”(《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8年,第1193页)赛珍珠对此也有很深刻的认识,她在《译序》中说:“《水浒》成长为现在这个样子的过程是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像很多中国小说一样,它是逐渐发展而来而不是写出来的,直到今天到底谁是它的作者还不知道。”在后来的《中国小说》(The Chinese Novel, 1939)一文中,她更进一步地提出了“人民创造了小说”的见解,与胡适的观点相视而笑,甚至可以说归纳得更为深刻。 正因为“水浒故事”是逐渐丰富发展的,所以版本情况十分复杂,今知有7种不同回数的版本,而从文字的详略、描写的细密来分,又有繁本和简本之别。赛珍珠选择七十一回本,并不是因为这是最短的版本,而是她认为七十一回本代表了《水浒》的真精神:“这些章节都是一个人写的,其他版本中后面的章节是别人增加的,主要是写他们的失败和被官府抓住的情形,目的显然是为了将这部小说从革命文学中剔除出去,并用一个符合统治阶级的意思来结束全书。”她认为这样的版本失去了七十一回本“主题和风格所表现的精神和活力”。(英文本序言第7页)赛氏的看法无疑是很有见地的,胡适在1920年初建议亚东图书馆出版新式标点符号本古典小说时推荐的也正是七十一回本。 选择七十一回本固然大有道理,但赛珍珠似乎没有意识到一个无法回避的尖锐问题:水浒英雄并不是彻底的革命者,正如鲁迅所指出的那样,“一部《水浒》,说得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鲁迅全集》第4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第155页)好汉们奴性的暴露固然主要是在七十一回之后,但七十一回之前并非没有露出端倪,七十一回并不是好汉们转变的分水岭。选择这个版本可以找到更为坚实的理由:相比后面的章节,这部分情节紧凑、精彩,文笔优美,是精华所在。 赛珍珠对小说中的英雄的理解还有一个偏差。她将英文译本的题目改为“四海之内皆兄弟”,也是有问题的。鲁迅在1933年3月24日致姚克的信中提到赛珍珠的该译本:“近布克夫人(按即赛珍珠)译《水浒》,闻颇好。”但对她改换题目表示了不满:“因为山泊中人,是并不将一切人们都作兄弟看的。”(《鲁迅全集》第12卷,第72页)赛珍珠在多年以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声称当初“不该勉强地答应”出版商的要求而改换题目。但在当时她却为自己的做法极力辩护:“英文标题不是中文标题的翻译,它是无法翻译的,Shui的意思是‘水’,Hu的意思是‘边缘或边界’,Chuan对应于英文的‘小说’一词。将这几个字并列起来在英文里几乎是没有意义的,至少在我看来,它会导致读者对本书产生有问题的看法。所以我自以为是地选择了孔子的一句话作为英文标题,这个题目无论从广度上还是从含义上都表达了这帮正义的强盗的精神。”(英文本序言第5—6页)另外,我们还可以为赛珍珠再找一条理由:《水浒》中的人物也多次使用这句话,如原作第二回中陈达和第四回中赵员外。在翻译《水浒传》的四年中,赛珍珠试用过的书名有《侠盗》、《义侠》等,出版前没多久才根据出版商的要求定下《四海之内皆兄弟》的题目。 原载《博览群书》2011年第4期 也说《聊斋志异》在西方的最早译介 关于《聊斋志异》在国外的传播,长期以来国内学界普遍采用王丽娜女士的研究成果。关于《聊斋》在西方语言中的最早译介,王丽娜认为:“最早发表《聊斋志异》单篇译文的译者是卫三畏。他的两篇英译文《种梨》和《骂鸭》,收在他1848年编著的两卷本《中国总论》第一卷中(693—694页)。”(《中国古典小说戏曲名著在国外》,学林出版社1988年版,第214页)这一结论在2008年受到了挑战,王燕女士在该年《明清小说研究》第2期上发表了《试论〈聊斋志异〉在西方的最早译介》一文,认为德籍传教士郭实猎(Karl Gutzlaff)才是最早的译介者,因为他1842年就在《中国丛报》(The Chinese Repository)第11 卷第4期上“简介了《聊斋志异》的9篇小说,比卫三畏翻译的两篇作品早6年,当为目前所知《聊斋志异》西传第一文”。这9篇故事是:《祝翁》、《张诚》、《曾友于》、《续黄粱》、《瞳人语》、《宫梦弼》、《章阿端》、《云萝公主》、《武孝廉》。王燕的论文无疑很有价值。但根据笔者看到的材料,卫三畏与《聊斋》的关系并不局限于《中国总论》,他在更早的时候已经翻译过《聊斋志异》中的作品。到底谁是西方世界《聊斋》的最早译者,还值得继续探讨。 《聊斋志异》是中国古代文言短篇小说的代表作。19世纪以后,它逐渐进入了西方人的视野。19世纪美国来华传教士卫三畏(Samuel W.Williams)是最早接触这部著作的西方人士之一。卫三畏于1833年来华,在广州、澳门、北京工作43年后于1876年回到美国,第二年被任命为耶鲁大学首位(也是美国历史上首位)汉学教授。《聊斋》中故事的译文曾多次出现在这位19世纪美国最重要的汉学家的著作中。 1842年,卫三畏编写的《拾级大成》(Easy Lessons in Chinese)一书在澳门出版,这是一部汉语教材,“是为刚刚开始学习汉语的人编写的,读者对象不仅包括已经在中国的外国人,也包括还在本国或正在来中国途中的外国人。”(“序言”)全书的内容如下:(1)部首;(2)字根;(3)汉语的读写方式介绍;(4)阅读练习;(5)对话练习(与老师、买办、侍者);(6)阅读文选;(7)量词;(8)汉译英练习;(9)英译汉练习;(10)阅读和翻译练习。在这10个章节当中,有3个章节采用了《聊斋志异》中的17个故事,具体情况如下:第4章阅读练习选用了《种梨》、《曹操冢》、《骂鸭》;第8章汉译英练习选用了《鸟语》、《红毛毡》、《妾击贼》、《义犬》、《地震》;第10章阅读和翻译练习选用了《鸲鹆》、《黑兽》、《牛飞》、《橘树》、《义鼠》、《象》、《赵城虎》、《鸿》、《牧竖》。由于这17个故事分布在不同的章节,服务于不同的教学目的,所以为它们作注解和翻译的情况也就相应地各有不同。 对于第4章中的3个故事,作者的编排是先给出中文,然后是拼音,然后是逐字的英译,最后是符合英语习惯的翻译,如《种梨》的第一句话: 有乡人货梨于市颇甘芳价腾贵 yau heung yan fo li u shi po kom fong ka tang kwai was village man peddled plums in market rather sweet fragrant price rise dear Once there was a villager selling plums in the market which were rather sweet and fragrant, and the price was high. 到了第8章中的5个故事,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卫三畏在给出中文后,只提供了拼音和逐字的英译,不再提供符合英语习惯的翻译,显然他是将这一工作留给读者去做练习。而到了最后的第10章,则连拼音和逐字的英译也不再提供,卫三畏只列出了中文原文让读者进行阅读和翻译。 这样的安排显示了此书由易而难、循序渐进、逐级提升的编写宗旨。从一开始提供示范译文到最后不再提供任何译文,卫三畏显然希望通过这些练习能够使学习者比较快地掌握汉语。如果像卫三畏所设想的那样,一个学习者通过前面的操练最终能够完成书末成段的中译英练习,那么他就算已经“大成”了。 《拾级大成》虽然选取了17个《聊斋》故事,但真正翻译成英文且符合英语习惯的,只有《种梨》、《曹操冢》、《骂鸭》3篇。这其中的《种梨》、《骂鸭》两篇后来又被他收入了《中国总论》一书之中。 《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出版于1848年,全书凡23章,全面地介绍了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状况。在第12章《雅文学》中卫三畏比较全面地介绍了中国的诗歌、戏剧和小说的发展历史。在讲到短篇小说时,他这样写道:“许多小说都是用纯粹的风格来写作的,特别是16卷的《聊斋志异》,其内容的多样性和语言的表现力都是很突出的,值得那些想研究博大精深的汉语的人仔细研读。”接着他摘抄了《种梨》、《骂鸭》两个故事,以此来说明作者蒲松龄的奇思妙想和道德劝诫。 除了《种梨》、《曹操冢》、《骂鸭》之外,卫三畏完整翻译的第四个故事是《商三官》,译文刊登在《中国丛报》第18卷第8期(1849年8月)。在《译后小记》中卫三畏写道:“商三官的这种复仇行为在中国的道德家看来是值得称赞的,否则由于官员的疏漏或不公正就会使罪犯逍遥法外而不受应有的惩罚。不管这件事是真是假,这个故事说明中国人普遍认为父母之仇是必须要报的,在这一点上完全可以和希伯来人以血还血的观点相比较。” 从上文可以看出,卫三畏曾经在三种书刊上译介过《聊斋》中的故事,其中最早也最多的是1842年出版的《拾级大成》;由此可以修正王丽娜的结论,而且除了《种梨》和《骂鸭》外,最早被卫三畏完整翻译成英文的还有《曹操冢》。另外,王丽娜所记《种梨》和《骂鸭》之译文在1848年版《中国总论》中的页码(693—694页)颇可存疑,据笔者看到的版本是在561—562页。 法国学者高第(Henri Cordier)在权威性的《西人论中国书目》(Bibliotheca Sinica)中将《中国总论》放在第一部分《中国总说》的第一类“综合著作”中,这是列入这一类别中的第一部美国著作。《中国总论》可以说是美国汉学兴起的标志,所以比较容易受到关注。2003年,程章灿教授在《也说〈聊斋志异〉“被洋人盗用”》一文中提到的第一部著作也是《中国总论》(其依据也是王丽娜),他在考察了《聊斋》在西方的多种翻译后发现,“《种梨》在欧美译文中出现的频率几乎可以与最有名的《崂山道士》等篇相媲美。从这一点来看,说《种梨》是在欧美国家(这里主要指英美法德)中最为流行的《聊斋志异》篇目之一,应该是不过分的。”(2003年9月24日《中华读书报》)《种梨》构思奇妙、语言生动,确实是《聊斋志异》中的精品;《骂鸭》、《曹操冢》、《商三官》也都是《聊斋》中文学性比较高的篇章,卫三畏选择这几篇进行全文翻译颇足以表明他的文学眼光。 《拾级大成》出版于1842年,郭实猎的文章也发表在1842年,要确定谁是西文中最早的《聊斋》译介者有相当的难度。从王燕的论述中我们知道,郭实猎的文章“没有标题,每段介绍一篇,大致粗陈梗概,可谓错漏百出。我们只能从其叙述中大致猜测译介的究竟是哪一篇”。由此可知郭实猎的重点在“介”,而不在“译”。所以如果说最早的“译”者,应该还是非卫三畏莫属。另外王燕认为,卫三畏之所以关注《聊斋》是受到了郭实猎的影响,卫三畏“对于《聊斋志异》,乃至中国小说的看法,也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郭实猎的观点”。这显然是把卫三畏最早翻译《聊斋》的时间误系于1848年而得出的结论。现在我们知道,卫三畏翻译《聊斋》的时间并不晚于郭实猎,两者之间有无影响,以及谁影响谁,就很难确定了。更值得指出的是,卫三畏对《聊斋》的文学价值有比较深入的体认,而根据王燕的看法,郭实猎“对于《聊斋志异》的文学成就视而不见、闭口不谈”。所以这种影响即使存在,也不可能是卫三畏“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郭实猎。 《拾级大成》是卫三畏编写的第一部著作,也是美国人有史以来编写的第二部汉语学习工具书,近年来逐渐受到研究汉语史学者的关注,可惜还没有引起文学研究者的重视。实际上,这本书中的很多例句,特别是阅读和翻译部分的例句有不少都采自《三国演义》、《子不语》等文学著作,很值得引起关注。这本287页的著作对于研究中国文学,特别是中国文学的海外传播具有不可忽略的价值。该书中文书名页的内容是:“咪唎坚卫三畏鉴定,《拾级大成》,香山书院梓行,道光辛丑年镌”;英文书名页的内容是:“Easy Lessons in Chinese:or Progressive Exercises to Facilitate the Study of That Language, Especially Adapted to the Canton Dialect, by S.Wells Williams, Macao:Printed at the Office of the Chinese Repository, 1842”。 卫三畏的档案现存美国耶鲁大学,其中有一份书单,记录了卫三畏购买的书籍数十种,其中就有《聊斋志异》,可惜其原书却未能保留,估计是在1856年的一场大火中被烧掉了。这一年因为“亚罗号”事件,中英之间关系再度紧张,12月14日外国人在广州的夷馆被烧,其中的印刷所也被毁,卫三畏作为传教士于1833年10月到达广州后一直负责这家印刷所的工作,他所主持的主要印刷品就是前文提到的英文月刊《中国丛报》(1832年5月创办,1851年12月停刊)。这场大火不仅使他的印刷材料付之一炬,也使他失去了全部家当。卫三畏后来没有再翻译《聊斋》中的故事,估计与此有关。 《聊斋志异》的版本情况非常复杂,卫三畏在《中国总论》中提到的是16卷本,在更早的《拾级大成》中介绍蒲松龄的一段文字中也提到了该书的版本:“《聊斋志异》是短篇小说集,常见的是16卷本,作者蒲松龄是一位山东的杰出学者,他生活于康熙年间,他的序言系于1679年。这是一部具有完美风格的高超的作品,用纯正的汉语写成。”据此我们推测卫三畏使用的翻译底本应该是青柯亭本或其翻刻本,即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赵起杲刻本,或称赵本,该本此后有过许多翻刻本和重印本,在传播《聊斋》的过程中起过很大的作用。后来发现了更近于原本的铸雪斋抄本是12卷,蒲松龄的稿本存世者已有残缺,大约也是12卷,所以近人整理的会校会注会评本《聊斋志异》(张友鹤辑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62年第一版,1978年新一版,凡四册,简称三会本)仍作12卷。青柯亭16卷本与现在通行的12卷本之间篇目对应的关系很混乱,但就卫三畏翻译的几篇的内容来看,它们之间在文字上并没有什么差异。 原载《明清小说研究》2012年第3期 韩南与三部言情小说 韩南(Patrick Hanan, 1927—2014)是美国著名的中国文学研究专家,1968年起任哈佛大学东亚语言与文明系教授,1987—1995年任哈佛燕京学社社长。韩南不仅研究中国古代、近代文学,而且本人亲自动手翻译,在近代中国小说方面,他有三部译作:Stones in the Sea(《禽海石》)、The Sea of Regret(《恨海》)、The Money Demon(《黄金祟》)。前两部译作合为一册以The Sea of Regret:Two Turn-of-the-Century Chinese Romantic Novels为名由夏威夷大学出版社于1995年出版,后一部由夏威夷大学出版社于1999年出版。韩南的译文质量自属上乘,译文前的“序言”则更是非常精彩的研究论文。实际上,韩南之所以选择翻译这三部小说正是出于他深入的学术思考。 虽然吴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1903)在近代开创了第一人称叙事手法的运用,但他并没有坚持始终;其后续之作《近十年之怪现状》(书名已没有了“目睹”二字)更是回到了传统的全知的叙事角度。于是出版于1906年的《禽海石》就成为第一部严格意义上的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韩南认为它完全可以被称为一部真正的“私小说”,而且比日本的同类小说要早数年出现。这部小说自诞生之日起就一直没有受到读者和研究者足够的重视,所以韩南决定将它翻译出来,以此来表示对它的价值的肯定。 与《禽海石》的不甚为人所知相反,出版于同年的《恨海》则是晚清最知名的小说之一。胡适曾认为《恨海》“叙事颇简单,描写也不很用气力”(《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韩南不同意这一看法,他认为这是最杰出的中篇小说,并从两个方面驳斥胡适:一是小说对主人公棣华在逃难过程中面对恐怖和暴力时的心理折磨有非常精彩的描述,大量的心理独白是这部小说的一大特色;二是《恨海》成功运用了第三人称限制叙事手法,是晚清小说少数几个范例之一,作品以焦点人物棣华为中心,告诉我们她的思想、感觉和行动,并且坚持不从任何外在的视点为我们做出解释,其手法的严谨只有吴趼人的另一部作品《上海游骖录》和刘鹗的《老残游记》可以相提并论。 如果说上述观点还不完全是发前人所未发的话,那么下列观点则是韩南的独创了:《禽海石》与《恨海》是有关联的,《恨海》的写作是为了回应《禽海石》。为了证明这一论点,韩南首先从情节上考察了这两部出版时间仅差5个月的小说,发现它们有惊人的相似:两部小说的故事都是开始于19世纪90年代北京的一个大宅院里,宅院被租给新上任的官员,然后该官员又将一部分房屋转租给另一位新上任的官员。男女主人公们在家塾中第一次见面,最终与对方订婚。可惜,在结婚前夕,他们因为义和团起义而被迫南逃。两部小说都有一方父母留在京城,或因为父亲觉得不应该放弃职务,或是相信义和团会获得胜利,结果他们都为这一决定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另一相似之处在于,逃亡的人都是经过天津、沿大运河南下上海,经历了惨痛的旅程。两部小说末尾都是死别的场景,而死因又都跟鸦片有关。这么多的相同相近,显然不是巧合。 韩南从作品的思想方面加以考察,又发现两者虽然都标举“写情”小说,但对“情”的看法却截然相反:《禽海石》借主人公之口张扬情感自由,抨击传统的婚姻制度;《恨海》则认为儿女之情与传统儒家伦理并不矛盾,个人的感情如果不能维护社会的价值,就只能叫做“痴”和“魔”。种种迹象表明,《恨海》是为了同《禽海石》唱反调而写作的。 正因为这两部小说之间有如此紧密的关联,所以在出版英文译本时韩南将它们放在了一起。韩南认为,即使两部小说之间没有这样的具体联系,仍然应该放在一起来读,因为它们都是中国作家在世纪之交对于大量涌入的西方思想的反应,当然是不同的反应。 《黄金祟》(1913)是最早的自传体言情小说,一般被看作是“鸳鸯蝴蝶派”的代表作,但韩南认为它与典型的鸳蝴小说其实是有区别的:叙事者有多个而不是一个情人,小说也不是以常见的悲剧结局,这些差别来自于小说的自传性质。虽然小说并不能与作者的实际生活一一对应,但基本有迹可循,而自传体也使叙事者不必遵循常规的叙述逻辑,而只须根据实际生活中事件之间的联系来展开情节;另外金钱的主题也比一般的鸳蝴小说更为突出,这一点从小说题目就可以一目了然。 《黄金祟》是用文言文写的,也是该小说的特色之一。从民国建立到1917年,即文言被横扫、废除前几年,文言小说创作出现了繁荣局面,特别是用文言写的“鸳鸯蝴蝶派”小说大量出现,不能不说是一个奇特的现象。对此韩南提出了三点解释:一是林译小说的影响;二是当时报纸上的文章几乎都是用文言,而很多小说是先在报纸上连载然后才成书的;三是文言对于写情小说更为合适(幽默和讽刺小说则用白话更适合),而读者对于用诗词来表达情感的传统方式仍然十分认同。韩南认为《黄金祟》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价值在于,它主要是写童年和青年时代的生活,而在五四以前,中国文学中写童年生活的很少见。 原载《博览群书》2010年第1期 卜德与《燕京岁时记》 《燕京岁时记》是一部记录北京岁时风物民俗的专书,从新年第一天开始,逐日逐月地介绍各种节日、庙会、食物、游戏以及有关的名胜古迹,生动而全面地展现了老北京的风俗画卷。该书作者为满族人富察敦崇(礼臣),作品完成于1900年,刊印于1906年。鉴于这部作品的价值,1961年北京出版社根据原刻本重新标点排印出版(与清初潘荣陛的《帝京岁时纪胜》合为一册),这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通行版本。该本的《出版说明》称,《燕京岁时记》“这本书曾有过法文和日文的译本”。据笔者所知,日译本是有的(1941年小野胜年译本),法译本大约并没有,日译本之前有1936年出版的英译本,书名为Annual Customs and Festivals in Peking,译者是美国学者卜德(Derk Bodde)。 卜德于1930年哈佛大学本科毕业后继续留校攻读汉学方向的研究生,1931年他获得哈佛燕京学社的资助来到北京进修,从此在北京度过了六年时光。《燕京岁时记》的翻译和出版就是在这段时间里完成的。 卜德在北京进修的主要科目是中国哲学史,特别是儒家哲学(他后来把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译成英文),但随着阅读范围的扩大和生活体验的丰富,卜德逐渐认识到,中国的文化精神是异常丰富的,不仅体现在四书五经和其他经典著作中,也体现在老百姓日常的衣食住行之中。《燕京岁时记》这本书打动他的一点就是“书中一次都没有直接提到孔夫子”,他认为由此可以看出,“儒家虽然形塑了统治阶层和知识分子阶层的思想和道德,但对于一般老百姓的影响却相对很小,他们的思想意识更多地体现在日常的节日和习俗中。”(“译者前言”)1930年代虽然离敦崇写作《燕京岁时记》的年代相去不远,但其中记录的一些节日已在淡化或消失。卜德在留学过程中对北京的生活越来越迷恋,他的翻译就个人来说是出于思古之幽情,而从学术上来说则是为了让西方读者更好地了解老北京的生活,从而让他们从社会底层的方面了解中国的思想。 翻译《燕京岁时记》的一大困难在于其中有太多的专有名词,很难迻译。卜德的做法基本上是直译,遇到个别极难翻译之处则采取意译或部分省略的方法。例如在《灯节》一节中,敦崇列举了多种烟火的名目,卜德一一做了翻译:盒子(small boxes)、花盆(flower pots)、烟火杆子(fire and smoke poles)、线穿牡丹(peonies strung on a thread)、水浇莲(lotus sprinkled with water)、金盘(golden plates)、落月(falling moons)、葡萄架(grape arbors)、旂火(flags of fire)、二踢脚(double-kicking feet)、飞天十响(ten explosions flying to heaven)、五鬼闹判儿(five devils noisily splitting apart)、八角子(eight-cornered rockets)、炮打襄阳城(bombs for attacking the city of Hsiang Yang)、天地灯(lanterns of heaven and earth),如此等等。又如在《九花山子》一节中敦崇列举的菊花名目多达一百三十三种,卜德翻译了绝大部分,个别实在难以传达的只好略而未译,如“汉皋解佩”、“文经武纬”,“沉香贯珠”,对此,卜德在页下的注释中请求读者予以谅解。 卜德在译文中所做的注释大部分是针对原文中一些西方人不了解的人名和地名。如上文列出的烟火名目中有一种叫“炮打襄阳城”,对于“襄阳城”卜德做了如下的注释:“位于湖北省汉水之滨,历来是兵家必争的战略要地。”卜德在两处注释中还指出了原作者的错误。一处是关于“清明”,敦崇在这一节开头写道:“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烟节。”(54页)卜德在注释中说:“作者这里说错了,寒食应该在清明前一天,清明节如果用阳历来计算,一般在每年的4月5日左右。”另一处是在“戒台”一节,敦崇在原文中写道:“寺后有太古、观音、化阳、庞涓、孙膑五洞,寺西五里有极乐峰。”(57页)卜德在注释中指出:“化阳乃华阳之讹,华阳是陕西的一个县,曾经一度在芈戎的管辖之下,芈戎是宣太后的弟弟,宣太后则是秦惠文王的夫人。芈戎后来隐居在这个洞中,就用以前管辖的那个县的名字命名自己隐居的这个洞。” 卜德的注释不仅具有知识性,也具有学术性。上文关于华阳洞的来历就显示了他的历史考据功夫,虽然没有列出参考文献,但熟悉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他依据的是《战国策》和《吕氏春秋》。在其他一些注释中,他则引经据典,比如他在解释寒食的时候就引用了《左传》和《史记》中关于晋文公的记载。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卜德还注意到了当代学者的著述。敦崇在描述妙峰山碧霞元君庙时有这样一段文字:“庙东有喜神殿、观音殿、伏魔殿,庙北有回香亭。庙无碑碣,其原无可考。然自雍乾以来即有之,惜无记之者耳。”(59页)针对这段话卜德做了如下注释:“妙峰山是北京周边最受人欢迎的进香之地,但现存的记录却如此之少,实在值得关注。容庚在探讨妙峰山香火起源的文章中,全文引用了敦崇的这段话,作为几乎是唯一的详细描述。他同时还提供了另外一条材料,说明妙峰山早在1629年就已经香火颇盛,因此其作为进香之地完全可以追溯到明朝。容庚的文章刊载在《妙峰山》一书中,该书由顾颉刚主编,1928年出版。顾颉刚在收入该书的自己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妙峰山只是在清代才真正受欢迎起来,在明代人们最常去朝拜的是离北京更近的五座碧霞元君庙,分别位于北顶、南顶、东顶、西顶和中顶。对这五处地方《燕京岁时记》均有记载。” 卜德对于古代和当代材料的熟练掌握和运用,一方面固然是基于他日益深厚的汉学功力,另一方面也得力于中国学者的指点和帮助,这从卜德在“译者前言”最后开列的致谢名单中可以不难看出,其中引人注目的是特别提到著名学者张星烺(时任辅仁大学历史系主任)和洪业(时任燕京大学哈佛燕京学社主任)。 卜德的“译者前言”写于1935年9月21日,由此可知他在此前已经完成了翻译工作。译本正式出版是在1936年,出版者是当时在北京十分活跃的法文书店,其老板是热心文化事业的法国人魏智(Henri Vetch),书店的办公室设在北京饭店。1937年卜德英译本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卷也是由法文书店出版的。误以为《燕京岁时记》有法文译本,也许是由于出版者是法文书店。 卜德的《燕京岁时记》英译出版后,受到了国际汉学界的广泛好评。荷兰的戴闻达(J.J.L.Duyvendak)、英国的魏理(Arthur Waley)、美国的魏鲁男(James R.Ware)等著名学者均发表书评,对卜德的工作表示祝贺和肯定。在表扬的同时,他们也提出了一些商榷意见。戴闻达认为,“压岁钱”翻译成“cash to pass the year”固然可以,但没有能够同时传达出其中所隐含的压“祟”(cash to press down evil influences)的意思。魏理认为将“豆泥骨朵”按照拼音翻译成tou-ni-ku-to虽然不错,但很费解,实际上这是一个蒙古语,意思是肉饺(meat dumplings)。魏鲁男认为将“打冰”翻译成striking ice过于拘泥于字面,getting in the ice 在他看来更好一些。 卜德的英译本在中国国内也不乏关注者,其中最重要的是周作人。他在阅读了英译本和日译本后,于1942年8月19日写了一篇题为《关于〈燕京岁时记〉译本》的文章(署名药堂,刊于1942年10月1日《国立华北编译馆馆刊》第1卷第1期)。此文周作人未编入文集,至近年来始收入《周作人集外文》(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5年版)和《周作人散文全编》二书。 在文章的开头,周作人写道:“敦崇所著《燕京岁时记》是我所喜欢的书籍之一,自从民国九年初次见到,一直如此以至今日。原书刻于光绪丙午,距今才三十六年,市上尚有新印本发售,并不难得,但是我有一本,纸已旧敝,首页有朱文印二,曰铁狮道人,曰姓富察名敦崇字礼臣,篆刻与印色均不佳,所可重者乃是著者之遗迹耳。寒斋所得此外尚有《紫藤馆诗草》、《南行诗草》、《都门纪变三十绝句》、《画虎集文钞》、《芸窗琐记》、《湘影历史》等六种,但是最有意思的,还要算这《岁时记》,近七八年中英文日文译本都已出来,即此也可见为有目所共赏了。英译本名Annual Customs and Festivals in Peking,译者Derk Bodde,一九三五年(按应为1936年)北京法文书店发行,价十三元半,但是现售加倍了。日译本名《北京年中行事记》,小野胜年译,昭和十六年岩波书店发行,价金六十钱也。”接着周作人指出了翻译中的一些错误,就卜德的英译本来说,有以下几条:一、《端阳》一节中描述粽子有一段话:“以竹筒子贮米,投水以祭之,以楝叶塞其上,以彩丝缠之,不为蛟龙所窃。”(62页)其中卜德将“楝叶”翻译成了lily leaves(莲叶)是不对的,应该译为Persian lilac。二、《江南城隍庙》一节最后一句话是:“每岁中元及清明、十月一日有庙市,都人迎赛祀孤。”(72页)卜德将“祀孤”翻译成give offerings to these lonely gods,即以孤为孤神,是误解了原文,“其实这里的神们都不孤独,不但城隍皆有夫人,即从神亦犹官衙之吏胥,徒党甚众也”,所以这里所祭祀的应该是“孤魂”(lonely spirits of the departed)。三、卜德在译本序言中,根据《紫藤馆诗草》卷首《铁狮道人传》将敦崇的去世系于宣统三年(1911),时年五十七岁。周作人指出,卜德对这份传记材料存在误读,尤为严重的是忽略了其中的一段话:“惟遇隆裕皇太后大事,成服而出,缟素二十七日。”从这段话可知,民国二年(1913)隆裕皇太后葬礼举行时,敦氏尚在,其年五十九。至于敦崇到底死于何时,周作人认为由于没有确切的材料,可以存疑,但“不如译者所说死于辛亥也明甚”。 戴闻达和魏理的文章发表后,卜德很快就看到了,而周作人的文章则是由好友费正清(卜德北京留学时期的同学,后来成为哈佛大学著名教授)告知后才找来一读。对于中外专家们提出的意见,卜德基本都同意,但要落实这些意见,只有等待修订再版。在初版问世近三十年后,香港大学出版社于1965年推出了《燕京岁时记》英译的第二版,其后又于1968年和1987年两次重印这一版本。在为第二版所写的序言中,卜德特别提到了自己早年对于敦崇死期的错误判断,他感谢周作人的指正,同时也很困惑于自己当年为什么竟然会把敦崇“因病请假就医”轻率地理解为一病不起。 可能还是由于年轻吧。1935年时的卜德毕竟还只是一名初出茅庐的研究生,犯一点错误在所难免。到1965年,他已是宾夕法尼亚大学汉学教授、著作等身的大学者,但看到自己早年的译著再版仍然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因为《燕京岁时记》的翻译是他“第一部尝试进入汉学研究领域的著作(first book-length venture into Chinese scholarship)”。人生的第一次总是让人难忘和激动。这次最初的尝试也影响了卜德日后的研究方向。中国的节日始终是他的一个关注重点,1975年,卜德出版了他的代表作《古代中国的节日》(Festivals in Classical China),在该书“前言”的一开头,卜德写道:“笔者对中国节日这个课题感兴趣已经有四十年了。笔者早在1936年就翻译过一本有关北京岁时的著作,该书写于1900年,作者是一位满族人。对该书的翻译成为笔者最早的一本著作。《古代中国的节日》一书的研究对象是二千年前汉代的节日和庆典,这一课题此前还没有人研究过。”当卜德写下这段话的时候,他的脑海中浮现的,一定是自己四十年前的留学生活吧。尽管日军即将兵临城下,卜德的翻译进度不减,但战争的爆发无疑影响了《燕京岁时记》英译本初版的发行和销售,卜德对第二版的热情也是希望自己最初的工作成果能够为更多的人所了解和利用。 原载《民俗研究》2011年第3期 《怀旧》的三个英译本 《怀旧》是鲁迅最早的一篇小说,但因为是用文言所写,且直到鲁迅身后才收入《集外集拾遗》,所以远不如他的白话小说那样受到英译者的关注。 海外学者最早将《怀旧》译成英文的是美国汉学家威廉·莱尔(William A.Lyell)。莱尔的译文作为附录发表于他1976年出版的研究专著《鲁迅的现实观》(Lu Hsun's Vision of Reality),后又收入他1990年出版的鲁迅小说全译本——《狂人日记和其他小说》(Diary of a Madman and Other Stories)。总体来说,莱尔的译文比较准确。但也有几处问题,最为严重的是两处。 第一处的原文是:“予……知耀宗曾以二十一岁无子,急蓄妾三人,而秃先生亦云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故尝投三十一金,购如夫人一,则优礼之故,自因耀宗纯孝。”莱尔的译文是: I remembered that in the past Yao-tsung, having reached the ripe old age of twenty-one without having sired a son, had taken three pretty concubines into his household.Baldy had also started mouthing the saying “There are three things that are unfilial and to lack posterity is the greatest of these” as if to justify Yao-tsung's conduct.The latter was so moved by this that he gave Baldy twenty-one pieces of gold so that he too could buy a secondary wife.Thus I concluded that Baldy's reason for treating Yao-tsung with such unusual courtesy was that the latter had shown himself to be thoroughly filial. 这里莱尔将“三十一金”译成twenty-one pieces of gold(二十一金)显然是笔误。更大的错误则在于,他认为这三十一金是耀宗因为感激秃先生的知遇之恩(was so moved)而送给秃先生用以购买小妾的。根据原文,我们知道“尝投三十一金,购如夫人一”的主语是承前句的“秃先生”,这里丝毫看不出他接受耀宗馈赠的意思。 第二处的原文是:“王翁曾言其父尝遇长毛,伏地乞命,叩额赤肿如鹅,得弗杀,为之治庖侑食,因获殊宠,得多金。逮长毛败,以术逃归,渐为富室,居芜市云。时欲以一饭博安民,殊不如乃父智。”莱尔的译文是: Old Wang too had once said that when his father encountered the Long Hairs, he kowtowed to them and begged for his life.In order to thoroughly convince them of his submission he had kept knocking his head on the ground until he had raised a big, ugly lump on it.But at least the Long Hairs had not killed him.Elaborating on the technique of feeding invading armies, old Wang's father had even gone a step farther and opened a kitchen to provide them with food.As a result the Long Hairs had become especially fond of him and he, in turn, had made a great deal of money.When they were finally defeated, he managed to get away from them, became wealthy in his own right, and finally settled down in Wu town.Thus, in a sense, Yao-tsung's plan of protecting the populace with a single feast was not nearly so farsighted as the strategem that Old Wang's father had employed. 这里莱尔将“其父”、“乃父”翻译成王翁的父亲(Old Wang's father),显然是不对的。如果他的父亲“逮长毛败,以术逃归,渐为富室”,那么他本人应该是一个富家公子,至少也衣食无忧,而不可能如小说一开始即说明的那样是一个“家之阍人”——看门人,这和他的身份明显不符。这里的“其父”无疑是指耀宗的父亲,——小说在耀宗出场时有一句介绍:“耀宗金氏,居左邻,拥巨资。”另外,在上述引文之前还有一段话也非常有助于我们的理解:“不知耀宗固不论山贼海盗白帽赤巾,皆谓之长毛;故秃先生所言,耀宗亦弗解。‘来时当须备饭。我家厅事小,拟借张睢阳庙庭飨其半。彼辈既得饭,其出示安民耶。’耀宗禀性鲁,而箪食壶浆以迎王师之术,则有家训。”耀宗要用请客吃饭的方式来对付长毛是从他父亲那里学来的,所谓“有家训”,下面讲他父亲四十年前遭遇真正长毛的故事,是顺理成章的。 在莱尔之后,再次将《怀旧》译成英文的是英国汉学家蓝诗玲(Julia Lovell),她的译文发表于2009年出版的《阿Q 正传和其他故事:鲁迅小说全集》(The Real Story of Ah-Q and Other Tales of China:The Complete Fiction of Lu Xun)。与莱尔的译文相比,蓝诗玲的译文更加流畅,也更加准确。仍以上面所引两段文字为例,蓝氏的翻译是: (1)I knew that, having failed to generate a son by the age of twenty, Yaozong had hurriedly acquired three concubines.It was around this time that my teacher became a staunch defender of Mencius's dictum that there were three ways of betraying a parent—of which dying without descendants was the vilest—and promptly invested thirty-one pieces of gold in a wife for himself.His excessive respect for Yaozong was presumably down to the younger man's virtuosic show of filial virtue. (2)Wang had told me that Yaozong's father had met the Long Hairs:he had flung himself on to the ground and begged for his life, knocking a big red lump up on his forehead.But he managed to stay alive, at least—and ingratiated himself by running a kitchen to keep them fed, turning a healthy profit on the proceeds.After the Long Hairs were defeated, he managed to get away from them and return to Wushi, where he gradually succeeded in becoming comfortably off.Yaozong's current plan—of winning them over with a single square meal—was nothing to his father's ingenuity. 蓝译确实做到了踵事增华,后出转精。此外蓝译还有一个特点(如果不是缺点):凡是翻译人物年龄时都减去一岁。如耀宗“二十一岁无子”到了蓝氏笔下就成了“二十岁无子”(failed to generate a son by the age of twenty),蓝氏这样做的理由是中国人计算年龄时往往都用虚岁,而西方人则用实际岁数。 可惜蓝诗玲译本问世时,莱尔已经去世(2005年)而无缘得见了。莱尔在翻译《怀旧》时曾参考过冯余声的译本,这是笔者所知到目前为止唯一由中国人完成的译本(杨宪益夫妇翻译了全部《呐喊》和《彷徨》,但没有译过《怀旧》),发表于民国上海的英文刊物《天下》(T'ien Hsia Monthly)第6卷第2期(1938年2月)。由于母语并非英语,冯译略显刻板。就准确性来看,冯译基本做到了“信”,但也存在一处严重的错误,有意思的是,他犯错的地方正是莱尔的第一个错误所在: I tried to find out the reason, and learned that Yiu Chung had bought three concubines when he was twenty-one, under the pretext of wanting a male child.To justify Yiu Chung's actions Mr.Baldhead had quoted Confucius' saying, “Of the three crimes against filial piety, not having a son comes first.” Because of that, Yiu Chung had given Mr.Baldhead the sum of thirty-one dollars as a present, and with this Mr.Baldhead had also bought a concubine for himself.So his courtesy to Yiu Chung was due to the latter's friendly gift. 这里冯余声也把“三十一金”看成是秃先生所接受的耀宗的馈赠,至于说因为这份大礼秃先生因而敬重耀宗(his courtesy to Yiu Chung was due to the latter's friendly gift)固然照顾到了译文的逻辑,但却不符合原文的意思,原文说得很清楚,“优礼之故,自因耀宗纯孝”。可以推测,莱尔在这段话上的翻译错误很可能受到了冯译的影响。但需要立刻指出的是,冯译在上文所引的第二段上没有犯任何错误,他准确地翻译出了耀宗“其父”的故事,没有把“其父”错认作王翁的父亲。所以在这后一段的翻译上,莱尔应该对其错误负完全的责任。 关于冯余声的生平,《鲁迅大辞典》(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年版)有这样的记录:“冯余声,又作冯余生,广东人,中国左翼作家联盟成员。1931年,他将鲁迅的《野草》译成英文,曾致函请求作序并索取照片。鲁迅于同年11月6日‘回冯余声信并英文译本《野草》小序一篇,往日照相两枚。’后来他将译稿卖给商务印书馆,毁于上海‘一·二八’战火(鲁迅1933年11月5日致姚克信),将序文编入《二心集》。”在现有的这份记录之上,我们应该增加一句:“他是《怀旧》最早的英译者。” 原载《鲁迅研究月刊》2014年第3期 王际真的鲁迅译介 鲁迅去世之前,他的名字和作品就开始在英语世界传播开来,此后则更加兴旺发达。在这一历史进程中,王际真(Chi-Chen Wang)是一位重要人物。 1939年,王际真撰写的《鲁迅年谱》(Lusin:a Chronological Record)是英语世界第一份鲁迅年谱。1941年,王际真翻译的《阿Q及其他——鲁迅小说选集》(Ah Q and Others:Selected Stories of Lusin)由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则是英语世界最早的鲁迅小说专集。然而遗憾的是,关于王际真译介鲁迅的重大贡献,国内学者至今尚无专文予以讨论,这一局面显然不宜再继续下去了。 王际真1899年生于山东省桓台县,其父王寀廷是清朝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的进士。1910年,11岁的王际真进入清华附中学习,毕业后考入清华学堂,1921年毕业。1922年王际真赴美国留学,先在威斯康辛大学念本科,1924—1927年在哥伦比亚大学学习。哥大毕业后,王际真本想回国就业,但由于种种原因,他滞留在美国靠卖文为生。1928年,由于在杂志和报纸上的文章广受好评,王际真被纽约大都会博物馆聘请为东方部的正式职员。1929年,王际真节译的《红楼梦》出版后好评如潮,时任哥大东亚研究所主任的富路特(L.C.Goodrich)激赏之余,立即邀请王际真到哥大任教。此后王际真一直在哥大教授汉语和中国文化,直到1965年退休。2001年,王际真在纽约去世。 王际真毕生致力于将中国文学介绍给西方。在古代文学中,他最喜欢《红楼梦》(1958年又再次翻译);在现代作家中,他最推崇鲁迅。 1939年1月,王际真编写的《鲁迅年谱》发表在位于纽约的中国学社(China Institute)的通讯(Bulletin)上。王际真说他之所以采用年谱的形式,固然是想让西方读者知道中国的年谱是怎么一回事,更主要的还是因为资料的缺乏,而年谱是利用现有材料的最简便可行的方法。当然,在材料缺乏的情况下还要编这个年谱,还是出于王际真对于鲁迅的敬仰,也是他对鲁迅去世的一种纪念。根据王际真自己的交代,他编写年谱利用的材料主要是鲁迅本人的作品和周作人发表在《宇宙风》上的两篇纪念文章:《关于鲁迅》和《关于鲁迅之二》(1936年11月—12月)。 年谱将鲁迅的一生分为9个时期:青少年时期、南京求学时期、日本时期、辛亥前后、北京前期、北京后期、厦门广州时期、上海时期、最后的日子。在这9个时期之内王际真逐年介绍了鲁迅的活动,并就他的创作和思想作出简短的评论。应当说,这些评论中颇不乏洞见。如在1918年条下介绍过《狂人日记》的主要内容后,接着写道:“这篇小说可能是斯威夫特将人说成是最卑劣顽固的动物之后,对于人类社会最猛烈的攻击。……它对于了解鲁迅的性格是最为重要的文献之一。有人说,一个人攻击人类的弱点越是猛烈,他越是对人类充满信心。也许这已经是陈词滥调,但我觉得还是有必要重说一遍,因为还是有人不这么认为,他们还是把那些在大庭广众之下满口仁义道德,而私下里无情吞噬自己同胞的人奉为他们的领袖和恩主。鲁迅对于同胞的尖锐批评是出自对他们的爱。”这确实道出了鲁迅的特色之一,在鲁迅身上,辣手著文章和铁肩担道义两者得到了完美的结合。 除了评论,王际真还在几处介绍了鲁迅作品已有的英文译本,为感兴趣的西方读者提供进一步阅读的线索。比如在1921年条下介绍完《阿Q正传》之后,接着写道:“这篇小说目前已有3个英译本。第一个是梁社乾的译本,1926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英文题目是The True Story of Ah Q,这是一个没有任何删节的完整的译本。第二个译本是根据敬隐渔的法文译本转译的,收在1931年日晷出版社(Dial Press)出版的《〈阿Q正传〉和其他现代中国小说》(The Tragedy of Ah Qui and Other Modern Chinese Stories)一书中,这个译本没有翻译第一章。第三个译本是我本人的,分3期连载在《今日中国》(China Today)杂志1935年11月号至1936年1月号上。”《阿Q正传》是王际真翻译的第一篇鲁迅小说,此后他又翻译了多篇,并于1941年结集出版。 王际真编写年谱的时候,抗日战争正处于相持阶段。王际真虽然远在美国,但时刻关注着祖国的命运,他在编年正文之前的导论中写道:“中国对日宣战的决定虽然是政府做出的,但如果中国还是由阿Q精神主导,那么中国也不能够坚持抵抗这么久。即使阿Q未死,阿Q精神也不再是中国精神的主导。相反的,中国现在由一种新精神主导着,这种精神便是自由与勇气;中国由一种新的信仰主导着,这便是:与其在屈辱中活着,不如在反抗中死去。而鲁迅在这一转变中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这里虽然是联系当下借题发挥,但无疑表现了王际真对于祖国的信心和对于鲁迅的敬仰。 在导论的开头,王际真对鲁迅有一段总体的评价,非常精彩,值得全文引用:“鲁迅是中国现代文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他常常被人称为中国的高尔基,或是中国的伏尔泰,或是中国的斯威夫特,这样的称呼不无一定的道理。他和高尔基一样一生都处于革命运动的漩涡中;他像伏尔泰一样不知疲倦地写作,作品中充满了隽永的幽默和辛辣的讽刺;他和斯威夫特一样痛心疾首于人类的堕落和愚昧,并施之以猛烈的攻击。但是细细考察,就会发现这类比较只流于表面,只会误导读者,而其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也是显而易见的。鲁迅不同于高尔基,他来自不同的背景,采用了不同的表达方式,面对的也是不同的读者。他不同于伏尔泰,他隽永的幽默和辛辣的讽刺不仅针对别人,也针对自己,而伏尔泰则以攻击别人为乐,有点过于爱出风头。他也不同于斯威夫特,他从来没有政治野心,也从来不会自怨自艾,更不会以统治阶级自居。鲁迅如果出身于无产阶级家庭,或许他会更像高尔基;如果中国像法国和英国一样独立自由,鲁迅可能会像伏尔泰那样漫不经心或像斯威夫特那样自我中心。中国的国情使鲁迅摆脱了伏尔泰的轻浮和斯威夫特的自私,对于中国的屈辱和中国人的痛苦,鲁迅始终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就这一点来讲他更像高尔基——如果我们一定要做比较的话。而就他的社会背景和批判风格来看,他则更接近于伏尔泰和斯威夫特。”在英语世界里,首先将鲁迅和高尔基、伏尔泰等人进行比较的是斯诺。这样的比较并非毫无价值,特别是在西方读者还不知道鲁迅为何许人的时候还是有一定意义的,人们总是要借助于已经知道的东西去了解不知道的东西。但是一旦知道以后,显然不宜长期停留在简单比附的阶段,而必须不断深入下去。王际真用心地编写这份《鲁迅年谱》,显然是希望加深西方读者对鲁迅的了解,这样的目标应当说已经达到。 《鲁迅年谱》发表两年后,王际真又于1941年出版了《阿Q及其他——鲁迅小说选集》。这是鲁迅小说在英语世界最早的专集。该书收入了鲁迅的11篇小说,依次是:《故乡》(My Native Heath)、《肥皂》(The Cake of Soap)、《离婚》(The Divorce)、《在酒楼上》(Reunion in a Restaurant)、《头发的故事》(The Story of Hair)、《风波》(Cloud over Luchen)、《阿Q正传》(Our Story of Ah Q)、《孤独者》(A Hermit at Large)、《伤逝》(Remorse)、《祝福》(The Widow)、《狂人日记》(The Diary of a Madman)。 鲁迅小说的艺术成就甚高当然是王际真首先选取鲁迅作品来译介的原因,而更重要的还在于鲁迅小说的社会价值和认识价值。王际真在导言中做了这样的说明:“在鲁迅的这几篇小说中,读者将通过中国现代最伟大的一位文学家的锐敏和透彻的目光观察中国。这里,读者找不出故作姿态的怜悯(它的骨子里多半是屈尊俯就的傲气),也看不到作为阿Q主义标记的自我辩解和自卑感,鲁迅并不努力显得高雅,他也不着意于粉饰中国的弱点或者掩盖甚至抹杀她身上的创伤。”对于西方人来说,了解现代中国固然可以有多种途径,而阅读鲁迅的小说无疑是最为简便易行并且会大有收获的途径。 选集中的这11篇小说的译文都曾以单篇的形式在美国和中国的英文刊物上发表,但在收入本集时都做了一定程度的修订。我们以《伤逝》为例,这篇译文曾发表在上海的《天下月刊》(T'ien Hsia Monthly)第11卷(1940年8—9月)。在《伤逝》中有一段话描写涓生的心理活动,很能代表鲁迅对于爱情和人生的思考: 那里虽然没有书给我看,却还有安闲容得我想。待到孤身枯坐,回忆从前,这才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第一,便是生活。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我也还未忘却翅子的扇动,虽然比先前已经颓唐得多……。 《天下月刊》上这一段的译文是这样的: Though there were no books that I wanted to read, I did find quiet and a chance to think, and then I realized that I had during the past seven or eight months, overlooked because of love—a blind love—the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 of human existence.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life.One must live in order to embody love.It is not that there is in the world no road to life for those who are willing to make the struggle and I had not yet forgotten how to flap my wings, though somewhat less effectively than before... 《阿Q及其他——鲁迅小说选集》中修订为: Though there were no books that I cared to read, I did find the atmosphere quiet and conducive to meditation.As I sat in the reading room and reviewed the past, I realized that during the past seven or eight months I had neglected—because of love, this blind love—other things in life just as important.The first of these is life itself, which is necessary for the embodiment of love and without which love cannot exist.There are still in this world roads to life for those who are willing to make the struggle, and I had not yet forgotten how to flap my wings, though I had become so much more ineffectual than I used to be. 细读这前后两份译文不难发现,后者显然更加忠实于原文,原文“待到孤身枯坐,回忆从前”在前一段中没有翻译出来,而在后一段中落实为“As I sat in the reading room and reviewed the past”;前文用“the meaning and significance of human existence”来翻译“别的人生的要义”也不够准确,特别是没有翻译出“别的”这层意思,后译用“other things in life”则要好得多。另外用neglect代替原来的overlook也更接近于“全盘疏忽”的原文表达。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出王际真对翻译的精益求精。 王际真的译本出版后,其上乘的翻译质量立刻得到了广泛的好评。一篇发表于1942年第3期《远东季刊》(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上的评论是这样写的:“《阿Q及其他》不仅是鲁迅的,也是王际真的。……王际真是中国文学优秀的传播者和介绍者。他的每一篇作品都译出了原作的精髓,同时又能够为英语国家的读者所理解。他的这册鲁迅小说选集虽然部头不大,却填补了中文书架上一个巨大的空隙。” 除了以上的11篇外,王际真还翻译了《端午节》(What's the Difference?)、《示众》(Peking Street Scene),稍后收入王际真的另外一部小说译文集《当代中国小说选》(Contemporary Chinese Stories, 1944年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在这部《当代中国小说选》中,除了鲁迅之外,王际真还翻译了张天翼、老舍、巴金等人的作品。 王际真1940年代出版的这两本英译小说选集对此后美国的中国现代文学翻译和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夏志清称赞王际真是“中国现代小说翻译的先驱者”(pioneering translator of modern Chinese fiction),并将自己1971年翻译的《20世纪中国短篇小说选集》(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Stories)献给了王际真。事实上正是由于王际真的提携,夏志清才得以于1961年开始执教哥伦比亚大学,并在王际真退休后接替了这位先驱者的工作。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王际真对于鲁迅名字的拼写——Lusin,这和当时西文中常见的拼法不同。王际真在《鲁迅年谱》中解释说:“用通行的威妥玛氏(Wade System)拼音,鲁迅名字的正确拼法是Lu Hsün,但鲁迅本人似乎更喜欢Lusin,他在《华盖集》封面上用的就是这个拼法,所以我使用这个拼法,也建议别人使用。”但王际真这一强调应尊重鲁迅本人译法的建议并没有被别的翻译家采纳,于是Lusin也成为王际真译介鲁迅的一大标志。 原载《新文学史料》2012年第3期 姚克与两份鲁迅英文小传 姚克(1905—1991)是现代戏剧家、翻译家,曾和鲁迅有近四年的交往。1936年10月鲁迅去世后,姚克在悲痛之余,用英文撰写了《鲁迅的生平与著作》(Lu Hsun:His Life and Works)一文,简要而全面地介绍了鲁迅一生的成就。该文很快刊登在上海出版的英文月刊《天下》(T'ien Hsia Monthly)第三卷第四期(1936年11月)上,对于西方人了解鲁迅其人其作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在姚克看来,鲁迅的一生可以用他本人的一句话来概括:“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姚克把这句话作为整篇小传的题记。 在此之前,姚克还曾协助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Edgar Snow)撰写过一份鲁迅英文小传,刊登在美国《亚细亚》(Asia)杂志1935年1月号上。斯诺1928年来华后,在中国各地采访并撰写了大量新闻稿,但在这一过程中他逐渐认识到,光靠新闻报道还不足以呈现中国的全貌和中国人的深层心理,于是从1931年起他尝试动手翻译一些现代中国小说,鲁迅自然成为他的首选。但是他的中文能力毕竟有限,一个精通英文的中国助手看来是必不可少的。1932年秋斯诺在上海结识了姚克,姚克早年毕业于美国教会创办的东吴大学,又酷爱中国文学,两人一见投缘,很快开始合作翻译鲁迅的作品。据姚克回忆,具体的合作是这样的:“我尽量忠实地翻成‘直译稿’,再由斯诺把它修改成流畅的‘二稿’,然后我们二人把二稿和原文勘对,逐字逐句地推敲,务求其忠实流畅,兼而有之。”(《从憧憬到初见——为鲁迅先生逝世三十一周年作》)二人最初合作翻译的《药》完成后,经过接洽被《亚细亚》杂志接受。为了让美国和其他西方读者更好地了解鲁迅,二人在杂志社的建议下由斯诺执笔撰写了一份鲁迅评传。既然是传记,最好附上照片,为此鲁迅专门去了一趟照相馆,并在1933年5月26日的日记中留下一句记录:“同姚克往大马路照相。”鲁迅的日记一向简略,此事更为具体的情况必须看姚克的回忆:“鲁迅先生给我们的几张照片都不够好,《亚细亚》的编者请我们找一张比较好的;最简单的方法是陪他去照一张。所以我就和鲁迅先生约定,于五月二十六日(一九三三年)到南京路先施公司后边的雪怀照相馆去——并不在大马路。我和雪怀照相馆的东主林雪怀相识,预先言明要摄到满意为止。他非但替鲁迅先生拍了几个样子,还拍了一张我和鲁迅先生的合影。洗印之后,我从底样中选了一张最好的,寄到美国去,后来登在《亚细亚》杂志上。鲁迅先生逝世后,挂在万国殡仪馆灵堂上的那张大照相,也就是从这张照片放大的。”(《鲁迅日记的两条诠注》)1936年斯诺编辑的《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Living China:Modern Chinese Short Stories)出版时收入了鲁迅的小传,但照片没有同时收入。该书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鲁迅的小说”(Stories by Lu Hsun),除了《药》之外,还有《孔乙己》、《一件小事》、《祝福》等小说,这都是斯诺和姚克合作的成果。第二部分是“其他中国作家的小说”(Stories by Other Chinese Writers),收入茅盾、丁玲、柔石等人的作品。鲁迅的英文小传放在第一部分“鲁迅的小说”的最前面。 姚克虽然早在中学时代就读过鲁迅的作品,但一直没有见过这位心仪的大作家。现在由于协助斯诺进行翻译工作,姚克有了接触鲁迅的机会。为了得到翻译和出版许可,他于1932年底给鲁迅写了封信,很快就得到了鲁迅的回复。姚克回忆说:“我们冒昧的请求,他竟一口答应了!我还记得他用的是一幅素笺,措辞很简洁、直爽,也很客气,但没有尺牍惯用的客套。这封信后来由斯诺寄给美国的出版社,作为翻译权的凭据;可惜当时我们没有影印一个副本,所以《鲁迅书简》给我的信中独缺了这一封信。”(《从憧憬到初见——为鲁迅先生逝世三十一周年作》)根据《鲁迅日记》,我们现在只知道这封信是鲁迅于1932年12月3日写的,这是姚克和鲁迅直接交往的开始。后来他们又在内山书店初次见面,讨论翻译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时间是在1933年3月。此后直到鲁迅去世,他们一直保持着比较密切的交往。鲁迅晚年写给姚克的书信有三十三通之多,是最好的书面证明。鲁迅去世后,姚克担任了葬礼的司仪并参加了“鲁迅纪念委员会”的工作。 为鲁迅做英文小传无疑也是纪念工作的重要环节。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姚克这篇小传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是记录了鲁迅晚年的几次谈话。姚克喜欢鲁迅的小说,为他发表《离婚》后就停止小说创作感到无比遗憾,并以1925年作为鲁迅创作的分水岭,前期以小说和学术作品为主,后期以杂文创作为主。当被问到为什么停止小说创作时,鲁迅回答说:“上海像一只大火炉(furnace),只要在这里生活,就不可能静下心来写小说。我即便能写出来,恐怕也没有出版社敢接受。但是这里用于写杂文的题材和灵感却很多,我除了继续写杂文、搞翻译外还能做什么呢?”鲁迅一向主张不硬写,不写不熟悉的东西,只干能干的事情:“现在能写什么,就写什么,不必趋时,自然更不必硬造一个突变式的革命英雄,自称‘革命文学’。”(《二心集·关于小说题材的通信》)鲁迅熟悉的是旧式的农民和知识分子,工人、红军和新式农民是鲁迅所不熟悉的。不写小说而只从事翻译和写作杂文,并不像夏志清所说是鲁迅晚年创作力枯竭的“掩饰”和“自我安慰”(《中国现代小说史》),而是他在现有的环境下所能做的最适合的事。 当然,除了写杂文、搞翻译外,鲁迅还是很想做点别的事情——甚至是很大的事情。据姚克记录,鲁迅曾多次向他表示,“希望有几年的清静时间,从一个新的角度写一部中国文学史,此外想编辑汉代和唐代的石刻拓本全集,而最想做的则是写一本详尽的回忆录,记录近代中国的大变局,给无法亲历那个时代的年轻一代留下一份遗产。”令人遗憾的是,这三个愿望均未能实现。鲁迅晚年身体不好是原因之一。姚克曾多次劝告鲁迅暂停所有工作,专心调养身体,鲁迅的回答则是一贯的幽默和达观:“医生看过我的肺病以后,说我五年前就该死掉了,活到现在简直是奇迹,在这额外追加的时间里,就让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姚克喜欢鲁迅的小说,这是他当初愿意帮助斯诺的原因。等到他接触鲁迅四年后自己动手来写鲁迅小传的时候,他想传达的不仅是鲁迅的创作成就,更是他奋斗不止、“死而后已”的人格。姚克1940年代去香港任教,后移居美国,是比较典型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但他一直对鲁迅怀着崇敬之情。这从他后来所写的回忆文章中不难看出。人格的力量完全可以跨越政治的分野。而且在姚克所写的小传中,我们也能分明感觉到鲁迅身上的某些自由主义成分。 原载2014年3月26日《中华读书报》 《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中的鲁迅 1995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The Columbia Anthology of Modern Chinese Literature, 2007年出第二版),读本分小说、诗歌、散文三个文类,每个文类再分三个时期,即1918—1949,1949—1976,1976—当代,这样全书共分九个部分。在第一部分“小说,1918—1949”中鲁迅首先入选,共有三篇:《呐喊自序》、《狂人日记》、《孔乙己》。 《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是英语世界第一本以20世纪中国文学为对象的阅读文选。此前,英美的出版社曾推出过多种中国现代文学选本,但都局限在一种文类,特别是小说,将那些旧选本中关于鲁迅小说的选目与《哥伦比亚读本》中的三篇进行比较,颇有助于我们从一个新的视角观察鲁迅在海外的接受。 《哥伦比亚读本》的编选者是美籍华裔学者刘绍铭(Joseph S.M.Lau)和美国学者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1981年,刘绍铭和另外两位华裔学者夏志清、李欧梵合作编译了《中国现代中短篇小说选》(Modern Chinese Stories and Novellas, 1919—1949),其中选录了鲁迅的六篇小说:《孔乙己》、《药》、《故乡》、《祝福》、《在酒楼上》、《肥皂》。 在此之前,1970年英国学者詹纳(W.J.F.Jenner)在牛津大学出版社推出了名为《现代中国小说》(Modern Chinese Stories)的选本,其中收录了鲁迅的三篇小说:《孔乙己》、《故乡》、《祝福》。 至于更早的选本,我们可以取斯诺(Edgar Snow)编选的《活的中国: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Living China:Modern Chinese Short Stories)和伊罗生(Harold R.Isaacs)编选的《草鞋脚:现代中国短篇小说选》(Straw Sandals:Chinese Short Stories, 1918—1933)为代表,前者收录了《药》、《一件小事》、《孔乙己》、《祝福》、《风筝》、《离婚》六篇鲁迅的作品,后者收录了五篇:《狂人日记》、《药》、《孔乙己》、《风波》、《伤逝》。 而以20世纪中国短篇小说为对象的最新的一个选本则是由方志华(Fang Zhihua译音)编译的《20世纪中国短篇小说英译》(Chinese Short Stories of the Twentieth Century:An Anthology in English),出版于1995年,其中收录了鲁迅的《狂人日记》、《祝福》、《孔乙己》。 审视以上的几个选本,很容易首先一眼看出的是:在所有的选本中,鲁迅总是排在第一位并且是被选篇目最多的作家,鲁迅作为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作家特别是小说家的地位是众望所归无可置疑的。詹纳在他那个选本的编者《前言》中说:“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鲁迅远远高于其他作家,陈独秀、胡适只是从理论上倡导新文学运动,只有鲁迅作为这一运动的领导者写出了至今仍然粲然可观的小说作品。”鲁迅的小说不仅思想深刻,而且艺术技巧也十分高超。詹纳《前言》一开头便敏锐地指出:“虽然1930和1940年代西方出版了一些中国现代小说的选本,北京的外文出版社在过去的若干年中也出版了一些选本,但中国现代文学对历史和文化背景迥异于中国的西方世界没有产生什么实质性的影响。除了鲁迅之外,没有一个中国作家能够在小说的形式和技巧上为那些寻求文学创新的西方作家提供借鉴。”其实鲁迅小说的很多艺术技巧也是从西方学来的,但经过自己的消化吸收,再加上他对中国传统文学有着深厚的修养,中西结合,多有创新,因此能够对西方作家进行“反哺”。鲁迅是20世纪中国唯一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作家,这一事实已足以说明他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可动摇的崇高地位。 从以上列举的选目来看,《孔乙己》的入选率最高,其因缘除了思想的深刻之外,主要还是由于技巧的高超。鲁迅本人最满意的作品也正是这一篇。夏志清高度称赞这篇小说用笔的简练,美国学者韩南则十分欣赏其中反语(irony)的运用:“反语的对象是那个被社会抛弃的读书人,反语要素则是在酒店里当伙计的那个十二岁的孩子。这种反语是我们称为描述性(presentational)的一类,是通过一个戏剧化的叙述者之口讲出来的。虽然这故事是事隔近三十年之后的回忆,却没有让成年人的判断来控制孩子的天真。在孩子的心里,被所有主顾当做笑柄的孔乙己不过是单调无聊的工作中一点快乐的来源,我们也正是通过孩子朦胧的意识看清这个可怜人生活中那种随时出现的残酷。”(《鲁迅的小说技巧》)就国内学者来看,李长之在《鲁迅批判》中选出的他认为最佳的八篇小说中,《孔乙己》也是第一入选的。从思想性上来说,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无疑比第二篇《孔乙己》更能震动人心,但却有思想先行、戏剧性不够的问题。《阿Q正传》同样存在艺术上的瑕疵,由于不是一气呵成写出来的,结构显得比较松散,小说的叙述者也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另外,《阿Q正传》是鲁迅最长的一篇小说,在选本篇幅有限的情况下有时不免只好割爱;斯诺的观点具有代表性:“我还发现中国有些杰作篇幅太长,无法收入这样一个集子中去。许多作品应列入长篇,至少也属于中篇,然而它们的素材、主题、动作及情节的范围,整个发展的规律,本质上只是短篇小说。鲁迅的《阿Q正传》就属于这一类。还有茅盾的《春蚕》和沈从文那部风行一时的《边城》。”(《活的中国》“前言”)这三篇从篇幅上应该属于中篇小说(novella)。 从鲁迅作品的翻译史来看,《阿Q正传》是最早被译成英文的小说,继1926年梁社乾的译本之后,英国人米尔斯(E.H.F.Mills)和在美国任教的华裔学者王际真在1930和1940年代陆续出版了自己的译本。由于《阿Q正传》的译本较多,所以有些选家在考虑选目时,出于平衡的考虑,就会倾向于那些较少被翻译的作品。夏志清在1971年编译的《20世纪中国短篇小说选》(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Stories)一书中,一开始选的就是郁达夫的《沉沦》,而完全没有选鲁迅的作品。因为夏志清为该选本定下了这么一条标准:“不收此前选本中已经选译的作品,也不重译已经有英译文的作品。”(“译者前言”)鲁迅的小说于是没有选入。 夏志清将自己的这一选本献给了“中国现代小说翻译的先驱者”王际真。王际真除翻译了鲁迅的若干作品之外,还翻译过张天翼、老舍、巴金等人的作品,1944年他将这些作品结集成《当代中国小说选》(Contemporary Chinese Stories)一书出版,由于此前他在1941年已经出版过专门的鲁迅小说选集《阿Q及其他》(Ah Q and Others:Selected Stories of Lusin),所以《当代中国小说选》只收了鲁迅的《端午节》和《示众》两篇小说——这两篇是先前没有翻译的。 王际真和夏志清这两位华裔学者都长期执教于哥伦比亚大学,他们主编和参编的四个选本都由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出版。由这样一家和中国现代文学渊源深厚的出版社再次推出《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完全是顺理成章的。这个读本对于当代西方学术界全面了解和研究中国现代文学具有显而易见的重大意义。 与以前的选本相比,这一新的读本在小说部分首先收入了鲁迅的《呐喊自序》是很有眼光的。这篇重要的文章可以帮助读者了解鲁迅的生平和思想,从而加深对《呐喊》这本小说集的理解。《狂人日记》和《孔乙己》作为鲁迅最早的两篇白话小说,就思想性和艺术性来说,都足以代表《呐喊》的水平,也是无可挑剔的。这里的问题在于,选者似乎过于重视《呐喊》,而完全忽略了《彷徨》,显得有些不平衡。我们看以前的选本,基本上《呐喊》、《彷徨》都选,特别是《彷徨》的第一篇《祝福》的入选率也是很高的。夏志清曾指出,就总体而论,《彷徨》比《呐喊》好,他甚至认为“就写作技巧来看,《肥皂》是鲁迅最成功的作品”。(《中国现代小说史》)无论这些观点多么值得商榷,《哥伦比亚读本》中完全没有《彷徨》的一席之地,我以为是不太合适的。 除“小说,1918—1949”部分有鲁迅外,《哥伦比亚读本》还在“散文,1918—1949”中选了《野草》中的三篇:《题辞》、《秋夜》、《希望》和《准风月谈》中的一篇《男人的进化》。《野草》固然可以看做散文,但也可以看做诗(散文诗),其中有些篇章甚至被视为小说,一个眼前的例证是伊罗生编选的《草鞋脚》中就选了《风筝》一文。鲁迅优秀的标准散文有很多,我觉得编者完全可以从其中挑选,将《野草》列入散文部分似乎也是可以商榷的。 关于选本,鲁迅曾深刻地指出,它们所显示的,“往往并非作者的特色,倒是选者的眼光。”(《且介亭杂文二集·〈题未定〉草(六)》)他又说:“凡选本,往往能比所选各家的全集或选家自己的文集更流行,更有作用。册数不多,而包罗诸作,固然也是一种原因,但还在近则由选者的名位,远则凭古人之威灵,读者想从一个有名的选家,窥见许多有名作家的作品。……凡是对于文术,自有主张的作家,他所赖以发表和流布自己的主张的手段,倒并不在作文心,文则,诗品,诗话,而在出选本。”(《集外集·选本》)从《哥伦比亚中国现代文学读本》等几部中国现代文学选本来考察其“选者的眼光”并加以分析,是一件很有兴味的事情,对于鲁迅研究界的同道来说尤其是如此。 原载2011年9月19日《文汇报》 冯友兰《中国哲学史》的英译本 冯友兰的《中国哲学史》是20世纪中国学术史上的一部名著,也是最早被翻译成英文的著作之一。冯先生在《三松堂自序》中谈到这本代表作时说:“听说一直到现在在西方各大学中,讲中国哲学史的,都还以这部书为依据。这是因为一直到现在,还没有新的外文的《中国哲学史》出现。”(《三松堂自序》,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30页)冯先生说这些话的时候,离《中国哲学史》上册英文本问世(1937年)已将近半个世纪了。

冯著《中国哲学史》分上下册,上册(《子学时代》)由神州国光社于1931年出版,1934年上册和下册(《经学时代》)全部由商务印书馆出版。该书出版后,不仅受到中国学界的高度评价,也引起了海外学者的关注。随着英译本的出现,它逐渐成为西方学者研究中国哲学的必读书。 冯著上册的英译本于1937年由北京的法文书店出版(1952年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再版),下册的英译本1953年由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出版。前后两册的出版时间相隔如此之长,主要是由于战争和动荡的政治局势。英译者是美国汉学家卜德(Derk Bodde)。 卜德于1930年哈佛大学本科毕业后继续留校攻读汉学方向的研究生,1931年他获得哈佛燕京学社的资助来到北京进修,从此在北京度过了六年时光。卜德进修的主要科目是中国哲学史,所以一到北京就去拜访冯友兰并在清华旁听他的相关课程。冯先生回忆说:“我在清华讲中国哲学史的时候,有一个荷兰裔的美国人卜德,在燕京大学当研究生。他的名字挂在燕京,但是来清华听我的课。那时候,《中国哲学史》上册,已经由神州国光社出版。卜德向我建议说,他打算用英文翻译我的《中国哲学史》,请我看他的翻译稿子。他翻译完一章,就把稿子给我看一章。到1935年左右,他把上册都翻完了。那时候,有一个法国人Henri Vetch(魏智)在北京饭店开了一个贩卖西方新书的书店,名叫‘法国书店’。他听到卜德有一部稿子,提议由他用法文书店的名义在北京出版。卜德和我同意了,他拿去于1937年出版。”(《三松堂自序》,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29页)卜德的译序写于1937年5月18日,离卢沟桥事变不到两个月。抗日战争爆发后,冯友兰随清华向内地迁移,卜德则返回美国,下册的翻译工作只得高高挂起。 抗战胜利后,机会来了。冯先生回忆说:“到1945年日本投降,我在昆明接到卜德的来信说,他现在美国本薛文尼(宾夕法尼亚)大学,已经向洛氏基金请到一笔款子,算是捐给这个大学。这个大学用这笔款请我于1946年去当个客座教授,讲中国哲学史,主要是同他合作,继续翻译《中国哲学史》的第二部分。我答应了,于1946年9月到本薛文尼(宾夕法尼亚)大学,继续翻译工作。……到1947年暑假,卜德的翻译工作没有完成,但是我的任期已满,不得不离开。”(《三松堂自序》,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29页)翻译工作又一次中断。 好在1948年秋卜德获得了富布莱特奖学金,作为访问学者再次来到了北京,下册的翻译工作再一次得以继续。当时中国正处于大变局的时代,冯友兰和卜德的合作注定还要经历一番波折。冯先生继续回忆说:“卜德住在北京,经过平津战役,在围城之中,继续他的翻译工作,到朝鲜战争爆发的时候,他已经翻译完毕。他看见中美关系不好,恐怕交通断绝,就带着稿子回美国去了。此后音信不通。一直到1972年邮政通了,我才知道,这部《中国哲学史》英文稿,包括以前在北京出版的那一部分,都已经由普林西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于1952年(按:应为1952—1953年)出版。”(《三松堂自序》,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30页)冯友兰大约未必知道,其大著的英译本自出版后不断重印,到1973年已经印刷了7版。 Habent sua fata libelli——这句拉丁文的意思是说:书也有命运。至于人的命运,则更是风云莫测。1978年10月,第一个美国学术代表团访问中国,卜德是成员之一,据代表团团长余英时记载,“自从代表团组建以来,冯友兰就是他最想见的人。尽管我们反复要求,但冯从未露面。”(《十字路口的中国史学》,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直到1980年代冯友兰走出“文革”阴影,两位合作者才于隔绝三十年后再次见面。

《中国哲学史》本来是为中国学人而写的专著,现在要翻译成英文,内容宜乎有所调整。 为了便于西方读者接受,卜德在征得冯先生同意后在翻译中对原著做了一些增删。首先是在正文之外增加了五个辅助部分:译者前言、中国哲学家年表、参考书目、索引、战国地图。正文中的增加主要是背景知识,有些直接加在正文中,有些则以译注的形式放在页下。如讲到墨子的时候,卜德有页下注云:“墨子的本名是墨翟,放在很多哲学家名字中的这个子(Tzu)字——如墨子、庄子等等——并不是他们名字,而是一种尊称,意思是‘墨大师’、‘庄大师’。”(英文本上册76页)在讲到孟子贵王贱霸的思想时,卜德的注释是这样的:“周朝的统治衰落后,它的权威被一些强有力的诸侯僭越,这些诸侯凌驾在其他诸侯之上,多次召集联盟会议,就被称为‘霸’(Pa)。根据传统的算法,春秋时期共有五霸:齐桓公(公元前685—643)、秦穆公(公元前659—621)、宋襄公(公元前650—637)、晋文公(公元前635—628)、楚庄公(公元前631—591)。”(英文本上册112页)除了这一类介绍背景的文字,卜德也会偶尔就翻译问题出注,例如关于人性问题,告子有一个重要观点:“生之谓性”(《孟子·告子上》);卜德将这句话译成“That which at birth is so is what is called nature”,又出一注释道:“这句话意思含混,是中国哲学文献中最难确切传达的观点之一,关于对它的多种解释,读者可以参阅理查兹(I.A.Richards)的《孟子论心性》(Mencius on the Mind)一书的第23至28页。告子认为人性无所谓好坏,也不牵涉道德问题。他这句话大概就是说人性就是人生下来的时候所具有的性情,其中不含有孟子所说的那种道德品质。关于告子观点的详细论说,可以参见本书下文第七章《战国时之百家之学》中有关告子的部分。”(英文本上册124页) 直接加在正文中的内容可以举论述孔子的一章为例。为了让不熟悉孔子的西方读者对这位中国圣人的生平有所了解,卜德在第四章《孔子及儒家之初起》的一开头增加了一段介绍文字:“我们对于中国早期哲学家的生平一般知道得很少,孔子则相对要多一些,这主要得力于《史记》卷47《孔子世家》中的专门记录。根据这一记录,我们知道孔子生于公元前551年,他是鲁国人,出生地在今天山东省曲阜市附近。他的祖先是宋国(位于鲁国西南,在现在河南省)的宗室,移居至鲁国是在他曾祖的时候,在鲁国他的家族衰落了。孔子和后来几个世纪中出现的不少哲学家和政治家一样,都属于破落贵族阶级。Confucius是‘孔夫子’的音译,意思是孔大师。他的本名是孔丘,字仲尼。……他死于公元前479年,葬在曲阜。他的墓直到今天依然存在。”(英文本上册43页) 与增添相比,删节是比较少的,最主要的是冯友兰的三份序言没有翻译。另外第一章《绪论》中介绍哲学的内容和方法的几节没有翻译。“哲学本一西洋名词”,正如冯友兰开篇所说,这些内容对西方人来说是常识,就没有翻译的必要了。 冯著的一个重大特点是大量抄录原文,冯友兰说自己这样做是继承了中国以往的学术传统:“中国人所写此类之书几皆为选录式的;如《宋元学案》、《明儒学案》,即黄梨洲所著之宋、元、明哲学史;《古文辞类纂》、《经史百家杂钞》,即姚鼐、曾国藩所著之中国文学史也。”(《绪论》第十节)这样写有它的好处,但也有学者批评冯友兰“直用原料的地方太多”而线索不清(张荫麟书评,1931年6月8日《大公报·文学副刊》),作为译者卜德倒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在前言中写道:“冯著大量引用原始资料,这使本书不仅成为中国哲学的一个有价值的文献选编,而且让这些古老的文本表达自己的观点,这非常重要,因为关于这些文本的解释往往是多样的。译者尽可能地贴近原文,但也充分利用了已有的西文的翻译,但很少原文照录,而是做了自己的修正,使翻译更加准确。” 根据卜德在文中做的注释和最后列的参考文献,他参考过多种已有的英文翻译,例如就四书五经而言,他的主要参考对象是理雅各(James Legge)的五卷本巨译《中国经典》(The Chinese Clssics):第一卷为《论语》、《大学》和《中庸》(Confusian Analects, The Great Learning, and The Doctrine of the Mean);第二卷为《孟子》(The Works of Mencius);第三卷为《尚书》(The Shoo King, or The Book of Historical Documents);第四卷为《诗经》(The She King, or The Book of Poetry);第五卷为《春秋左传》(The Chun Tsew, with the Tso Chuen)。其他重要参考文献包括:翟理斯(H.A.Giles)的《庄子》译本(Chuang Tzu, 1926)、德效骞(H.H.Dubs)的《荀子》译本(The Works of Hsuntze, 1928)、魏理(Authur Waley)的《老子》译本(The Way and Its Power, 1934)、梅贻宝(Y.P.Mei)的《墨子》译本(The Ethical and Political Works of Motse, 1929)。至于没有现成译本可以参考的,如《公孙龙子》、《韩非子》等等,卜德提供了最早的译文。 理雅各是卜德最为敬重,也是在翻译中借鉴最多的前贤;但仔细对比每一段译文,就会发现,卜德都会多多少少做一些修订。试举一例。关于人性善,孟子有一段著名的论述,以“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开始,最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人之有是四端,犹其有四体也。”(《公孙丑上》)这段话的理雅各译文是: The feeling of commiseration is the principle of benevolence.The feeling of shame and dislike is the principle of righteousness.The feeling of modesty and complaisance is the principle of propriety.The feeling of approving and disapproving is the principle of knowledge.Men have these four principles just as they have their four limbs. 卜德的译文修订为: The feeling of commiseration is the beginning of human-heartedness.The feeling of shame and dislike is the beginning of righteousness.The feeling of modesty and yielding is the beginning of propriety.The sense of right and wrong is the beginning of wisdom.Man has these four beginnings just as he has his four limbs. 对比两份译文,可以看出虽然句式几乎没有变化,但几个关键词的翻译则差异很大,理雅各将“端”译成principle,不是十分贴切,卜德译成beginning,应该说更好。更重要的是,理雅各把“仁”翻译成benevolence,用的是一个现有的英文词,而卜德则使用了一个新生造的词human-heartedness。两者孰优孰劣,很难判定,但卜德的修改无疑反映了他的独立思考。 “仁”是孔子思想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如何翻译,不仅牵涉到语言问题,更牵涉到思想问题,所以历来众说纷纭,比较常见的有morality, virtue, goodness, altruism, humanity, true manhood等。卜德的译本出版后,像理雅各的benevolence和其他“仁”的译法一样,human-heartedness也遭到了质疑,卜德在《中国哲学史》下册译本中改用了love一词,但同样不能让所有人满意。 曾长期在美国教授中国哲学史的陈荣捷在1963年比较了各种译法后认为humanity最好(详见A Source Book in Chinese Philosophy一书附录),但当代最新的儒学研究者认为,“仁”在不同的语境中意思是不一样的,任何一个固定的译法都无法涵盖所有的语境,所以他们倾向于直接用音译ren而不是用英语中现有的某个词来对应“仁”。(参见1998年版Original Analects:sayings of Confucius and his successors一书)这或许不失为一个平息争论的办法。

卜德的译本出版后,受到国际汉学界的广泛好评,1937年上册在北京出版后,著名汉学家魏特夫(Karl A.Wittfogel)第一时间就读到了,他后来在书评中说:“西方学术界应该感谢卜德博士将这样一本书很准确地翻译了过来。他所做的注释、索引以及列出的参考书目也是不可或缺的,对阅读正文起到了很好的帮助作用。”(见 Pacific Affairs, 1941年第4期)魏特夫在书评最后表示非常期望读到下册的英译本。但好事多磨,下册直到1953年才在美国问世。 上下两册出版后,当时旅居美国的胡适很快就看到了,并特别撰文予以评论(见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1955年第4期),他赞扬卜德的翻译是“非常忠实于原著的上乘之作”(most faithful and excellent job),这应该可以看作是最有权威性的评价了。当然,对于其中的一些词语,特别是一些重要概念的翻译,胡适也提出了商榷意见。比如他认为卜德把“灾”、“异”翻译成visitations和prodigies是不太恰当的,建议使用calamities和anomalies。 在与译者卜德商榷之后,胡适把批评的矛头主要指向了作者冯友兰。胡适认为冯著中给予道教和禅宗的部分过少,与它们在中国思想史上的地位不相适应。造成这一状况固然有篇幅的原因,但更重要的还是由于冯友兰“正统派”的观点——以儒家为中国思想的正统。作为五四健将的胡适显然是反对正统派的,早在冯著中文本上册出版时他就表示过不满,但那时的读者还是中国人,现在英文本出版了,读者扩大到整个西方世界,胡适更加感觉到重申以前观点的必要。 除了学术观点的不同,还存在一个学术话语权的问题。胡适在美国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The Development of Logical Method in Ancient China)1922年由上海亚东图书馆出版后,作为中国人最早的英文哲学著作,一直是西方汉学家的案头之作。但该书只讨论中国古代哲学方法,时间范围也只与冯著上册相当。冯著上下两册英文本出版后,大有取代胡著之势。从胡适这段时期的日记来看,他一直希望把自己计划中的《中国思想史》写完,并出版英文本或英文简本。他所计划中的英文本显然是以冯著为对手的。可惜胡适成名太早,一生受累,长期杂务缠身,直至去世也没有能够完成计划中的中英文本的《中国思想史》。 冯著英文本出版以来,不仅为西方学者广泛使用,也成为中国学者研究和教学的重要参考。历史学家何炳棣在回忆自己早年求学经历时特别提到他对1937年英译本的感激之情:“从30年代起,我对英文字汇就相当用心。历史这门学问的字汇要比其他专业的字汇广而多样,但中国哲学、思想方面字汇,英译的工作困难较大,并非历史学人所能胜任。所以七七事变前夕,我以15元的高价在东安市场买了刚刚出版的卜德英译的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上册,奔波流徙中始终随身携带。没有它,中国哲学史的字汇英文很难‘通关’。卜德这部英译‘杰作’大有益于我在海外的中国通史教学。”(《读史阅世六十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47页)15元在当时确实价值不菲,但应该说完全是物有所值。1937年上册的英文本现在已经难得一见了,好在就正文来看,1952年的版本并无丝毫的改动。对于1937年版上的印刷错误和其他不足之处,卜德没有在新版正文上直接改动,而是另外列出了一个“修正和增补表”(Revisions and Additions),放在正文之前。这实在是一个聪明的办法。 原载2012年6月20日《中华读书报》 后记 收在这本小书中的四十多篇小文写于2010年至今,均发表过,主要在《中华读书报》和《读书》,还有一小部分在《博览群书》、《书屋》、《中国图书评论》、《江苏大学学报》、《明清小说研究》、《鲁迅研究月刊》、《民俗研究》、《新文学史料》、《文汇报》等。首先对这些报刊表示衷心的感谢。 这些小文皆与美国汉学相关,同时都是以一种轻松的笔法写成。我也发表过一些严肃的专著与论文,但我个人更喜欢写这类学术随笔。严肃比较好办,放松却不容易,随笔其实并不好写,因为既要有学术内容,又要尽量有点趣味性,目标在于雅俗共赏。这本小书算是我在这方面努力的第一次集中展现,希望能够多多得到读者的指教。 本书出版得到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宋坚之女士、责任编辑曾睿的关照和支持,谨致深切的谢意。 顾钧 2016年5月1日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